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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香家庭申报材料

时间:2022-12-04 07:56:17

书香家庭申报材料

第1篇

“读书是生活的一部分。”这是我的读书格言,可这也是我近两年才开始认识到的。自踏上工作以后,总有各种纷扰,十多年时间里我几乎中断了读书。

直到2011年,我重新踏上读书之旅。那一年,女儿踏进了小学的校门。在回顾自己的成长历程时,我觉得“课外大量的阅读很重要”。我开始考虑让读书成为女儿生活的一部分。

该怎样引导孩子走上自主阅读之路?我开始了家庭读书的探索之旅。

一、营造家庭读书氛围:

我觉得一定的家庭藏书量,是引导孩子踏上阅读之路的基础。家庭里,只有拥有了一定的藏书量,让书柜成为家庭里重要的一个区域,让书随处可得,才能够有读书的氛围。而且,只有藏书多了,各种类别的书多了,才能诱发出孩子的阅读兴趣;也只有藏书多了,才可能辨别出书之“优劣”,毕竟对童书,普通家长并不专业,读过的、知道的太少了。

于是,在原有一排书柜的基础上,我们又购置了一大排书橱放在客厅中间。现在,家庭藏书量达1000册,读过的大部分都放到了书房里,未读过的,把大人读的书和童书都分门别类放在客厅书橱里。

有了藏书,孩子才能自由地选择、翻阅,空暇时间,家庭有了读书的氛围。

我的伴读之路——“书香家庭”活动申报材料

图书馆,更有取之不尽的图书资源,我们办了5张借书证(4张南京本地图书馆,1张网络图书馆)。我们常会带女儿去图书馆,一、二年级里,累计借阅量达500册以上(绘本为主)。

二、通过家庭阅读活动,培养孩子阅读习惯:

首先是家长个人的阅读习惯,只有家长有良好的阅读习惯,才能带动孩子形成良好的阅读习惯。平时闲暇时间、节假日,我们都会静静读会儿书。女儿也随时会翻阅我正在看的书,互相还会聊聊正在读的书。

其次是通过有规律的家庭的阅读活动,培养家庭阅读习惯,也带动着孩子在自主阅读路上越走越宽。

3、 诵读:诵读诗歌,以校本课程《日有所诵》和古诗词为主,另选了金波、金子美铃、纪伯伦、泰戈尔等优秀诗歌。

4、 读书比赛:1年级寒假时,为激发女儿自读,我们和女儿开展了读书比赛。采用积分制的形式,每读一本书(刚开始以篇章计算),按书的厚薄来积分。女儿好胜心强,我们用这种方式,激发女儿开始了自读。

5、 读书记录:每人读完一本书,我都会随手在新浪微博上简要做个记录(2013年读书记录,详见附件),偶尔也会选择一本或一类书,写写读后感。

以下节选自我的新浪微博-伴学之路:

《窗边的小豆豆》(17.5万字)。假期共读的第二本书,我们一起聊了聊人物性格特点,讲了讲印象深刻、有趣的情节,读了读后记。小林先生的教育方针:尽早发现每个孩子与生俱来的“优良的品质”,并让他们发扬光大,把孩子们培养成富有个性的人。

“过于依赖文字和语言的现代教育,恐怕会使孩子们用心去感受自然、倾听神灵之声、触摸灵感的能力逐渐衰退吧?” “世界上最可怕的事情,莫过于有眼睛却发现不了美,有耳朵却不会欣赏音乐,有心灵却无法理解什么是真。不会感动,也不会充满激情……”

《兔之眼》,一个年轻的老师与班级中一群特殊孩子的故事,既有课堂教学细节,也有生活中的事情,涉及理想的教育观、社会观以及幸福的根源的探讨。

《爱哭鬼小隼》,日本心理学大师-河合隼雄的遗作,以其自己童年生活为基础的小说,故事性不强,对孩子成长的心理变化有较多描写。小隼很幸运,有个智慧的爸爸,认为“玩也是成长”;有个通情达理的妈妈;还有帮快乐、互助的哥哥们。

6、 评选最喜欢的一本书:根据读书的记录,评选“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三、参与到更多的阅读活动中,交往同伴

阅读需要分享,在交流和分享中提升自己,也结交更多的喜爱读书的同伴。我一直参与一些活跃的阅读群的活动,组织单位的图书漂流活动和亲子阅读沙龙讲座,也带女儿参加一些课外阅读活动。

读书,并没有改变我们什么;读书,也没有给我们带来什么。读书,只是生活的一部分。

附录3:部分共读绘本目录

附录4:读后感——我读过的那些育儿书

踏上伴学路后,因为确实不懂教育,也没有实践经验,我就杂七杂八读了些育儿书。以下我分类介绍我读过的育儿书,要说明的是:分类纯粹是我个人的分法,介绍的也不一定是该书的精华,更多是我个人在现阶段伴学的体会。

第一类、家教类:主要是一些综合的家庭教育方面的书:

1、《好妈妈胜过好老师》:估计很多妈妈都看过了。因我是爸爸,刚开始看书名我没有去读这本书。这是尹健莉16年的伴子手记,实在、用心,从幼儿期到学生期都有介绍,很多细节都值得体会。读完后,我第一时间发的微博汇集了一些要点:①爱在有心而无痕:不管就是最大的管;在孩子面前做个听话的家长;平等对待孩子,理解孩子;记功不记过。②培养好的学习习惯:大量阅读;学习古诗词;生活中游戏式学习;反对暴力作业;不考100分。序文中的标题:“爱在有心而无痕”,我记的最深。爱要用心,大多妈妈都是如此,但不着痕迹,却是大部分家长都忽视的。

2、《陪孩子走过小学六年》:胜在平实,贵在用心。全书分成生活篇、学习片、品格篇、心理篇…,涉及孩子成长的方方面面,贴近普通家庭,书的前面还特别汇总了一些常见问题。书中提及的给孩子择校问题,给我些思考,我甚至庆幸没能上“名校”,那样说不定我孩子就真的输在起跑线上了。刘称莲老师不用特别高深的理论,只是讲述身边发生的故事,让我深感“育儿即育己”。封面上的这句话:“爱在自由里,用全心的爱去陪伴,静静等待和欣赏”值得反复体会。

3、《快发现孩子的天赋》:书的内容我个人觉得一般,感兴趣的可深入关注多元智能理论,要注意发现和培养孩子的专长,尤其在艺术类爱好方面,不要走强制、代办路线。有爱好,啥时都可以艺术。

4、《牵着蜗牛慢慢走》:这本书好像不算畅销,一位妈妈在其子入学耶鲁后总结的育儿手记,我也认同其“家庭教育是教育的核心”,家庭教育该“亲力亲为”。她认为家庭教育遵循“提前一点点”和“有趣”两项原则。

与其它家教类不同的是,书中还详细介绍了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的具体家庭教育方法,还有求学耶鲁的一些介绍。关心具体学科学习和孩子留学的家长可关注。

当然喽,不见得都适用,正如作者一开始就说:“无论哪种教子方法,都不应该盲目地推而广之,只有根据自己孩子特点实施的教育,才是最合适的教育。”

因材施教才是根本。家庭教育中,家长也不可盲目追“家”。

5、《如何说孩子才会听,怎么听孩子才肯讲》:这本书主要讲述如何与孩子沟通,我在读这本书时,是断断续续的,先是体会到要“共情”,再是“多描述事实”。另外,我还有个收获,就是常和孩子聊聊天。总之,这不光是用来读的一本书,需要去体验,去练习;这也是一本读不完的书,伴着孩子的成长,需要改变的是自己。关于这些沟通的技巧,不光是与孩子沟通需要,工作中同样适用。

第二类、阅读类:关于阅读以及亲子阅读和绘本解读方面的书

在以上的家教书里,大多提到阅读的重要性。但具体如何亲子阅读?如何让孩子“渴望阅读”?不同阶段读那些书?不同童书的读法?这些就有必要再去钻研一些阅读类书籍了,而且儿童文学类和图画书类都需要适当了解。

6、《朗读手册》:这本书估计很多家长读过了,我也不多介绍了。这是我踏上伴学路的第一本书,跟着目录就买了些书回来,开始读书给女儿听。

“大声为孩子读书吧”,和孩子共读一段时间后再重读一下此书,肯定又会多些感受。

现在,《朗读手册2》和《朗读手册3》也已出版,这两本书分类别节选了一些适合小学中低段和中高段孩子的书的文学作品。这两本书能作为孩子的睡前故事,书中还有作者介绍、同类书介绍,可作为选书指导。

7、《绘本之力》:第一次读时,我没有读完,因为那时我还没有读过几本绘本。看了一些绘本后再读,有了很多的感受。松居直更清晰地表达了绘本的概念以及绘本的创作;其他两位老师则谈了很多读绘本的体验。

松居直认为:“绘本是大人读给孩子听的书”,孩子听的时候,“用眼睛看画、读画,然后在自己的心中创造出故事的世界,这才是真正的绘本体验”。

再摘录河合隼雄在书中的一段话:“日本过于强调对孩子的知识的灌输,认为谁能被更多地、更早地填塞进知识,谁就会赢,可是孩提时代并不是这样一种形态,而是情感的、感性的东西才是最重要的。”

8、《小学阅读能力决定孩子一生的成绩》:关于阅读的重要性就不必多言了。其中有关于阅读能力的培养,还有不同类型书的阅读方法以及孩子阅读中的阅读障碍介绍,还附有分级阅读能力诊断。不过,这是韩国翻译过来的,我觉得还不太适合国内。

9、《故事知道怎么办》:通过讲故事来纠正孩子的行为。该书既有故事治疗理论介绍,也收集了很多讲给孩子听的故事,还有专门篇章讲解故事创作技巧和讲述技巧。故事大多比较短小,我只读了一些就没有继续了。

亲子阅读,起步很简单,拿起书读给孩子听就行。实践一段时间后,再去看看这类书,就会感受更多些。

图画书的阅读方面还可以适当关注相关书籍,如《幸福的种子》(0-3岁亲子阅读及相关图画书介绍)、《世界图画书阅读与经典》(关于绘本阅读技巧以及60多篇绘本的解读)、《好绘本如何好》(应该说更适合相对专业些的读者了)。

绘本的选择和阅读真的是有很多学问,家长们慢慢深入。先实践,再求学。

第三类、专科类:关于数学、语文、英语等专科学习的书

10、数学类:《10岁前,培养孩子的数学脑》,作者是一位韩国师范大学数学教授,讲述他如何培养女儿的数学思维能力。崇尚人性教育理念,这本书告诉我:数学不只是算术,而是一种思维能力。注重在生活中培育孩子的数学思维。

11、英语类:安妮鲜花的《不能错过的英语启蒙—中国孩子的英语路线图》,介绍自然拼读法,以母语方式启蒙英语。启蒙三步曲:语音输入、亲子阅读、自主阅读。适合孩子年幼些的家长,作者有在加拿大生活的经历,又家有学童,因此该书对北美教育体系也有些介绍。

12、英语类:林克妈妈的《我陪女儿学英语—林克妈妈亲子英语培养手记》,林克妈妈自己陪伴女儿学习英语的手记,适合家有小学生的家长。除了介绍其英语教学经验,作者还对商业英语培训机构进行了考察和批判,提醒我们不要简单依赖机构教学。

还是前面说的那句,关注教育,就该亲力教育。

还有北外曹文的《英语,儿子教我学》,我还没有拆封,可关注。

13、财商类:只读过《快教孩子学理财》,书中的方法不一定适用所有家庭,但理念值得一学。因国情不同,我们可能做不到与孩子独立,但该尽早给孩子一些自理、自立的机会,还可以把大人工作、生活的一面展现给孩子。

生活就是教育,很多时候,我们的生活与家庭的教育割裂了。

还有本《建构儿童的科学》(学科学,还是做科学;接受科学知识,还是探索科学),我也没读,但值得关注一下,我们普遍缺乏探究的能力。

第四类、教学类:一线教师或专家们写的关于教学方面的书

这类书我原先没有注意到,但读了一些后,我个人更喜欢这类书,一是,老师看到的学生比较多,遇到的问题也各种各样,会让我们从更广的角度来看待育儿问题;二是,我们不必羡慕外国教育,不必单纯抱怨国内教育体制。如何看学校的教材与教学、如何与老师沟通,这些在孩子上学前、上学后都要关注。

14、《教室,在书信中飞翔》,是新教育榜样教师-常丽华老师新作,我一晚读完,而差不多整晚,我脑海中浮现的都是“MS.常”和“小蚂蚁们”。

这本书看上去只是常老师信手拈来的一堂“中澳两地书”课程,也就是师生们的书信往来集,可却展现出了“小蚂蚁班”精彩、丰富的教学课程。

常老师抛开课本来教学,引领孩子们穿越“卓越的课程”(晨诵、整本书共读、经典文本阅读、诗歌之旅、生日书、童话剧、班级交响乐团、道德的六个阶段、还有准备筹划更多的,如健身课……),让孩子们充足地成长。

而且书信中,师生们交流的话题以及旅游途中的见闻,已远超出学业范畴,引领孩子们更多地思考世界、人生,启发我们教育要“品格为先”。最后,还附有对澳大利亚教育的5点认识,以及“道德六个阶段”中“我要遵守规则”的“班级币制度”。

顾老师多次提及“现在的孩子很难静下心来”,这或许和社会环境,和家长的心境有关,而其中关于做作业方面的习惯,也提醒家长注意。尹健莉老师在《好妈妈胜过好老师》里,反对的是“暴力作业”,而当下大部分学校小学中低段作业量并不大,因此,还是要适当指导(并非替代)孩子作业。

16、《重建师生关系》:我新近读完,作者史金霞现在苏州一高中任教。她的语文课堂可谓:“有思想的深度,有文学的气度,有历史的厚度,有现实的广度”。

而这本书里,其落脚点在“关系为先”上,实例讲解以“爱、理解、对话、尊重”重建师生关系。最后一章写出了现行教育体制下教师的困境和突破。

父母和老师一样,天生容易滋生权威意识,因此,“关系为先”也适用于家庭教育。

17、《让孩子踏上阅读快车道》:“许多学校不是培养学生的场所,而是培养考生的场所”。事实已不仅是学校了,家长也热衷于让孩子考级。韩兴娥老师的“课内海量阅读”教学法,讲述自己的教学历程,而她和一群六年级的小学生,四年学完课本,课内海量阅读,师生诵读、精读了大量文、史经典,充分说明了阅读的神奇力量。

上面几本,都是一线教师写的。理念上,其实与专家的言论大抵是一致的。不同的是,他们探索出了教育的路径。这是我喜欢的。

18、《对抗语文—让孩子读到世界上最好的文字》: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作者前期发表的“语文之痛”(对小学语文课本中一些课文的批判)的集结;另一部分,是根据其陪女儿读书的经历,介绍了一些优秀的儿童文学作品。

转一段我微博上特别摘录的作者叶开的关于阅读分级:青少年阅读需要明确的分级推荐:学龄前,以童话、故事的阅读和听诵为主;少年儿童期,阅读以幻想、科幻、魔幻文学作品为主;青少年阅读,要有选择地加入历史和哲学读本来开拓视野,形成逻辑思维能力,培养独立思考能力。

我觉得还该加上童诗,总的来说,孩子阅读该符合这进程,选书面宽些好,也不要被“经典名著”所限。

还有本书,《给教师的建议》,有位也读了不少育儿书的家长跟我说不错。我收了,但我还没读,只提一下。

第五类:人文类:严格说,这类不算育儿书,其实是自己闲读之书,不过都能发现“教育”与“育儿”的篇章,伴学路上,其实是家长自己的眼界、视角需要拓宽。

19、《孩子,你慢慢来》:是龙应台的家庭生活纪实散文集,记录了两个孩子婴幼儿期的一些成长片段。读来让人感觉真实,书中没有一点说教,而从她俩孩子写的两篇“跋”中,更能感受到浓浓的真情,育儿最大的影响是以身作则、潜移默化,培养孩子重在培养品格和习惯。

20、《亲爱的安德烈》:龙应台与其儿子-安德烈的专栏书信汇集。因为儿子已经长大了,并且文化也有差异,很多家庭可能出现“闭门”,甚至“锁心”了,龙应台带我们思考:如何认知已经长大的孩子?如何走进孩子的世界?该留给孩子什么?

在此之后,龙应台还有篇《目送》的散文集,涉及教育和孩子方面较少了,在此就不多提了。

21、《奥数是个替死鬼》:其实不是讲奥数的书,是一自由教师从其奥数班教学见闻说起,反思:孩子的痛苦反映了整个社会愈演愈烈的忙乱,倡导纯朴自然的生活。

另外,书中有段关于其自己在高中时的学习成绩的V形大反转,我觉得关心孩子成绩的也应关注的更远些。

封底语:“通过学习,我们要获得的不是金钱和地位,而是一个有主见的头脑。这个时代,我们需要依靠它在铺天盖地的广告和财富故事中,抓住自己的生活。”

奥数是个替死鬼,而全球的商业化背景下,教育其实也无法独善其身。

22、《虚实之间》:芮成刚侃侃而谈众多大人物、大场面,那种对世界之巅的亲近,让我首先感受到了高度;其次感受的是宽度,话题宽泛,新闻、时事、经济、人物,甚至教育、人生;掩上书,更多感受的是角度。真相=事实 角度。“生命的节奏仿佛钟摆,在真假之间、虚实之间,摇摆往复。”

芮成钢当年是高考状元,英语特棒。涉及到教育的有几篇,比如关于出国问题(要有自己的价值观),关于英语口音(不必在意发音),关于英语学习(背诵经典)。

23、《少有人走的路:心智成熟之旅》:这是“一部通俗的心理学杰作”,它不同于一些心灵鸡汤,它告诉我们“人生苦难重重,心智的成熟之旅艰苦卓绝”。而为人父母者更应踏上“心智成熟之旅”,因为“心理疾病的严重程度,与病人在幼年时期失去父母的关爱程度以及时间的早晚,有着直接的关系。”

全书四章,分成三部分:自律、爱、个人信仰,到现在,我还放在床头,准备来次大摘抄。如果认可“育儿即育己”,那该读读此书。

24和25、纪伯伦的《纪伯伦诗集》和泰戈尔的《新月集》:这两本诗集放在一起说一下,很多篇章随意读读也会觉得获益匪浅,我微博里摘录了一些。

前面已分享了五类,还有一类:童书类:

这一类不在我的“育儿”书单里,可陪读过程中,会发现“童书非童书”,好多绘本中有深刻的寓意;好多儿童文学作品中有和谐家庭,有正直的父亲,有宽容的母亲……,也让我们更了解孩子的情趣;很多童书中寓含的普世价值观也该是家长需要反省的。

童书类,容易被家长们忽视,家长们热衷于给孩子选书。其实,家庭教育该从家长陪孩子读童书开始。

就以上我读过的那些育儿书里,我个人推荐三本:《少有人走的路:心智成熟之旅》,这是偏重育己,这个时代,或许多多少少有些心理病;《教室,在书信中飞翔》,偏重品格为先及课程建设,更了解学校教育,更积极去面对学校教育;《朗读手册》,偏重阅读,亲子阅读,先实践,再求学……

刚开始,书越读越惶恐,因为发现自己不懂得太多,要学的“技术”太多。而真正陪读一年后,我反而静心了很多。“孩提时代,情感的、感性的东西才是最重要的”,因此,我只想着和女儿一起长大就好,各种技术,不去强求。

莫言领诺贝尔文学奖时的演讲:讲故事的人,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

第2篇

为推动“文化建设年”活动的深入开展,根据市文化局《关于在全市开展评选“书香家庭”、“书香社区”活动的通知》(青文发〔**〕174号)精神,结合**区第二届市民读书节和第十七届“**欢歌”群众文化艺术节活动,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文化局定于8月下旬至9月中旬,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评选“书香家庭”、“书香社区”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区91个社区和居住在**区的社区居民家庭。

二、评选名额

每个街道分别推荐“书香家庭”1个、“书香社区”1个,参加全区评选。

三、评选办法

被推荐的社区和家庭按照具体标准填写推荐表,经所在社区盖章后报街道党(工)委。各街道负责填写推荐意见后,报区文化局。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文化局将根据评选标准的要求,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统一评审,于9月中旬进行表彰,并从中推选出“书香家庭”、“书香社区”各一个,参加全市评选。

四、评选标准

(一)“书香家庭”条件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读书活动,积极从事生产建设,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文化水平,邻里团结,家庭和睦。

2、爱书、藏书,家庭私人藏书在1000册以上,并且能学以致用,家庭成员在品德修养、子女教育以及劳动致富等方面有较突出的成就。

3、在家庭中提倡读书学文化,能积极参与图书馆(室)的阅读活动,利用图书馆(室)的文献资料,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并收到较好效果。

4、热心集体文化生活,家庭成员全部参与家庭读书活动,家庭读书成果(包括:读书有感、读书体会、读书心得)在有关报刊上发表,入选所在街道社区图书室读者园地征用。

(二)“书香社区”条件

1、社区把图书室建设与发展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并且有计划,抓落实,关心图书室工作,在读书学习方面起到表率作用。

2、图书室作为文化宣传阵地,设备完善,方便读者使用,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阅览桌椅不少于10个座席,连续开放在2年以上。

3、连续2年购书经费在2000元以上,并有购书财产记录。

4、藏书累计达3000册以上,新书要求在50%左右,当年报刊10种,有新书入藏及报刊登记记录。其中报刊登记要提供二年的书面材料。

5、图书室常年坚持开放服务,适时调整开放时间,为广大读者服务,图书室有个人读者100以上,每年阅读人数不低于社区人口总数的30%。

6、图书室持续有效地开展工作,有宣传橱窗2个以上,每年宣传、推荐新书、新刊不少于4期。(此项要求提供书面材料)

7、年内组织形式多样的读者活动不少于5次,通过读书学习,发挥普及文化科学知识、提高人民思想觉悟的作用,并涌现出优秀代表人物。(要求有实例及活动的图片资料)

五、有关要求

第3篇

读书沙龙活动请示报告一一、活动主旨

多读书,让手中的教材活起来;多读书,让自己的人生厚起来;多读书,让自己快速成长起来。养成良好的读书习惯,对教育工作者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学他人,促自己,让自己在‘读’中受益,在‘读’中体会,在‘读’中成长。交流,可以使大家分享智慧,分享快乐,分享见识,让彼此之间感受思想碰撞的火花,从而增进友谊,获得快乐,这就是我们举行教师新秀读书沙龙交流活动的意义所在。

二、活动对象:20xx年东区教师新秀(32人)

三、活动时间:20xx年12月28号早上9点(星期日)

四、活动方式:网上交流

五、阅读书籍:《心态决定命运》

六、活动形式:自读《心态决定命运》、畅所欲言发表读后感、评比交流。

七、活动准备

制作考勤表 邀请班主任 活动通知 制定活动流程

八、活动流程

活动分为三个部分:

(1)身心按摩

每位成员在一分钟内,畅所欲言,尽情发泄,说出自己在工作两个月以来内心最大的感触,或心里的困扰,也可以说说自己的生活,自己的计划,自己的理想,话题不定,想说就说,想讲就讲。

(2)读书体会交流

就《心态决定命运》书籍进行交流,每人必须发言,发言时间为3分钟,发言内容可以谈谈你的读书心得体会,也可以摘取自认为最有价值或精彩的句子或片段进行赏析,最好能结合你的教学实际发表言论。成员做好笔记,借鉴他人,积累经验资本。

(3)自由交流时间

提出对这次交流活动的看法,成员互相交流,对活动的不足之处及时反馈,时间不限。

九、活动要求

(1)成员必须准时参加读书沙龙活动,不可迟到,不可早退

(2)成员统一时间上线,QQ交流

(3)成员自带笔记本,方便记录

(4)成员确保自己调好课

(5)商议每个成员交50元,当经费

(6)活动结束后,班干部整理资料

十、评比规则

本次活动不设奖项,旨在促进教师阅读,提倡教师快乐、轻松、有效阅读。

十一、作业要求

(1)撰写不少于1000字的此次交流活动心得,在下次开展读书沙龙活动时上交。每个学期将大家上交的活动心得集中装订上交给班主任。

(2)为了把下次读书沙龙活动开展的更好,你对此次读书沙龙活动有什么看法和建议,不足的地方在哪里,哪里需要改进,请大家集思广益,将你的建议用word文档形式上传到我们的Q群里(格式:建议+姓名),我们将对大家的提议进行整合并修正,目的让大家‘读’的更开心,更有效!

读书沙龙活动请示报告二为进一步推动读者协会读书活动的深入开展,培养协会成员良好的阅读习惯,提高他们的阅读品位和鉴赏能力,特举办以“阅读、交流、共享”为主体的读书沙龙活动。 一、活动主题:

阅读、交流、共享――“对我鼓舞最大的一本书”

二、活动时间:

20xx年3月20日――20xx年3月31日

三、活动内容:

1、我读书的那些事儿 现场交流读书经历的故事,读书过程中的心得收获,读书与学习、生活的联系,读书的方法与时间安排,自己对读书这件事儿的个性观点等。

2、 原创读书心得 读书心得是由读书引发的思考,是读书精神的升华,大学生希冀的读书生活应该是什么样的?请你们用纸和笔记录下来,展开想象的翅膀,参加“我看、我读、我思” 原创读书心得征文大赛。

3、 经典名著推荐 推荐你所认为的具有励志意义、思想积极向上、对年轻人影响较大的经典名著。

4、书韵流香,你我共赏 现场相互推介好的书目,为同学们提供更大的选择平台。

四、文章征集方式:

请协会成员在3月23日前将文章交至读者协会会长手中,电子稿可发至读者协会会长邮箱。

五、联系方式:

XXX

说明:

此次读书沙龙活动针对丰富读者协会网站内容展开,针对“原创板块和经典名著模块”征集文章,优秀文章挂在读者协会网站上供大家阅读欣赏,另有博库书城购书卡奖励。 希望读者协会成员积极参与!

读书沙龙活动请示报告三读书沙龙是亲子共读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必要延伸,可以有效解决家庭读书环境中时间和空间受限等问题,对学生、家长读书习惯的培养,以及对加强沟通、密切亲情都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意义。为推动此项活动的深入持久开展,特提出以下方案:

一、组织建设

1、读书沙龙属学校支持领导下的由学生家长自发发起的群众性读书社团组织,由学生家长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发展。

2、沙龙从全校家长中推荐会长一名,副会长两名,负责对广大家长参与读书的各项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3、沙龙从全校家长中自愿申请,担任沙龙家长义工图书管理员,具体负责每周日上午的图书记录和图书室清扫等服务工作。可根据情况轮流值日。

4、沙龙从全校家长中自愿申请,担任沙龙乒乓球室管理员。

二、主要活动安排

除每个活动日进行正常的读书活动以外,还将重点开展以下活动。

1、每周一题。由书香家庭家长申报题目,每周邀请一名家长作嘉宾演讲。嘉宾范围可逐渐扩大;题目可自选,一般应围绕家庭教育和亲子共读相关内容选定。

2、每月一讲。由学校出面,邀请市内外的教育专家、新闻媒体的编辑记者等知名人士为家长和学生作辅导报告。可考虑与《威海晚报》建立联系,开辟神小读书沙龙小版块,择优发表神小学生或家长的作品。

3、每学期一本书。可以在小范围内的学生或家长中开展同读一本书活动,每学期末交流一次心得体会。

三、日常鼓励措施

(一)以读书沙龙为依托开展争创“七色阳光”读书家庭活动,作为下一届评选书香家庭和书香学子的参考条件之一。

1、学生、家长参加一次沙龙活动的,学生和家长分别获得一张绿色(读书创新)阳光卡;

2、发动一个家庭参加沙龙活动的,发动者家庭的学生获得一张红色(爱心感恩)阳光卡;

3、学生或家长在沙龙读书现场写下读书日记(需留存)的获得一张青色(实践体验)阳光卡;

4、发表嘉宾演讲的家长可获得一张紫色(梦想激情)阳光卡。

5、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作品的学生可获得两张绿色(读书创新)阳光卡。

6、读书一定时间后可根据情况进行一定的乒乓球练习(在一楼动之风运动场地),锻炼身体,促进亲子。坚持不错的家庭可每周自荐,据实际情况可获得一张橙色阳光卡。

7、读书笔记进行了一定的装饰,具体一定的内容和艺术美感,可自荐申请获得蓝色(艺术素养)阳光卡。

6、学校图书室将设立书香家庭图书飘流专柜,家庭可以把家中已读过又不想保存的图书带过来,作为资源共享的一部分。每带过一本书,将获得红色(爱心感恩)阳光卡一张。

7、家庭各成员共同努力,自编书的,大家评价认可的,可直接获得一张黄色(综合素养)阳光卡。

8、家长所得各种奖励,均归学生所有。

(二)在各班级开展读书能手擂台赛活动。对全班同学在沙龙中得到的各种奖励进行动态展示。

四、注意事项:

1、严格遵守学校书香家庭特色读书沙龙管理制度,对学校图书室和图书爱惜,保持图书室卫生。

2、学校为大家提供场地、图书、阳光卡及一定的供暖设备。

第4篇

12. [竞聘演讲] 法院办公室主任竞选演讲稿 [wenmiren][2008年10月21日][6] 各位领导、诸位同事们: 随着司法改革的推进,我院也首次推行了竞争上岗的活动。这是一个选贤任能的举动,是领导的爱才之心、用才之艺的体现,这也是各位同事展示“识才之智、容才之量”的场所。常言到“荐贤者贤”,因此我首先请诸位要胸怀公心、开启慧眼发现那些伏枥已久的“宝马良驹”。 &nb……

13. [述职报告] 法院执行局长述职报告 [shenpu][2008年9月19日][196] 述职报告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现将自己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请评议。 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积极争取人大支持 我作为一名长期从事法院工作的审判人员,经过多年的工作实践,深深体会到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不但有利于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和依法办案的自觉性,而且有利于规范自己的执法行为,纠正和预防工作中出现的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的各种问题,通过监督才能不断提高执法水平,维护司法公正,确……

14. [思想宣传] 法院"规范执行行为 促进执行公正"专项整改动员讲话 [shenpu][2008年9月14日][67] 在全市法院“规范执行行为 促进执行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动员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经院党组研究决定,我们今天在这里召开全市法院“规范执行行为,促进执行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动员会。这次会议的主要议题是:学习贯彻全国、全省法院“规范执行行为,促进执行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全市法院“规范执行行为,促进执行公正”专项整改活动进行安排部署。最高法院明确要求,在这次专项整改活动中,民商事审判和执……

15. [竞聘演讲] (转业军人)竞争法院办公室主任演讲词 [白开水][2008年9月14日][122] 中国有名老话:是金子放在什么地方都会发光,然而一块金子如果在深山老林之中,那么它黄金的价值能否得到充分的体现呢?毛遂不是通过自荐,他能有使赵国保全的成就吗?所以我认为是金子就要把它放在合适的地方,是人才也只有在合适的岗位,才能最大限度地实现他的价值。 我是一个在部队工作21年的老兵,名叫***,转业前系第***集团军炮兵指挥部付团职参谋,2000年被分配到***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工作。

我在……

16. [申报材料] 法院青年文明号创建单位申报材料 [佚名][2008年9月13日][120] 天津市青年文明号创建单位申报材料-无悔青春铸法魂 --天津市##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 天津市##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一是个年青的,充满朝气的集体,也是一个光荣的,深受人民群众信任与支持的集体。这个审判庭共有审判人员11人,平均年龄只有30岁。多年来他们立足本岗,奉法为公,曾多次荣获天津市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天津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区青年文明号创建单位等荣誉。和谐良好的工作环境给年青……

17. [模板范例] 法院民庭2008年度下半年工作责任状 [佚名][2008年9月13日][151] 民二庭工作目标责任状 2008 年,我们的工作目标是:以严格管理为保障,完善审判机制,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加强队伍建设,为辖区经济建设贡献力量,全面争先创优。 一、发挥审判职能,审理好每一起经济纠纷案件。 1. 为了更好的发挥审判职能,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审判机制,提高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切实增强依法处理经济关系……

18. [先进性教育3] 法院党组副书记党性分析材料 [狂风][2008年9月3日][165] 我于 年 月 日参加工作, 年 月入党,历任………等职,现任**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 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按照市委的统一布署和我院先进性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具体安排,我积极参与到这次活动中去。在学习动员阶段,能够自觉遵守学习时间,完成学习书目,认真做好读书笔记,同时又阅读了不少有关党员教育的规定和条例。……

19. [晚会主持] 某法院迎接党的“十六大”歌咏文艺晚会主持词 [sannong][2008年9月1日][77] (开篇词)各位领导 各位朋友 各位来宾,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迎接党的“十六大”歌咏文艺晚会现在开始 金秋时节 阳光灿烂 花果飘香 侨乡大地 山水欢笑 凯歌飞扬 党的“十六大”即将召开的喜讯 传遍了长城内外 北国南疆 这是一次继往开来的盛……

20. [申报材料] 法院民庭申报集体二等功事迹材料 [佚名][2008年8月23日][50] 争先创优聚合力 倾情服务促发展 滦县人民法院民二庭申报集体二等功事迹材料 滦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共有干警14名,其中庭长1名,副庭长3名,达到本科以上学历的11名,占总人数的78.6%,党员干警达到13名,占总数的93%。 今年以来,滦县法院民二庭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服务县域经济发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己任,理念先行、职能到位,以“抓稳一条主线,把握两个目标,抓好三……21. [申报材料] 县法院申报省二等功事迹材料 [佚名][2008年8月23日][42] 认真落实五项措施 倾力打造“五化”法院 滦县人民法院申报省二等功事迹材料 河北省滦县法院辖区面积1000余平方公里,常住人口53万,流动人口约4万人。该院现有干警101名。近年来,该院牢牢把握“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和司法能力建设、提高司法水平这一主线,抓管理强素质,实践司法为民,抓审判强执行,彰显司法公正,抓改革强理念,提高工作效率,实现了队伍建设有新加强,审判工作有新进……

22. [工作汇报] 法院档案管理工作汇报提纲 [佚名][2008年8月23日][79] 各位领导: 近年来,我院档案管理工作在上级法院和市档案局的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档案条例》、《人民法院档案管理办法》、《关于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档案管理工作中若干规定的通知》和《河南省档案管理条例》,以实现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化为目标,狠抓档案管理质量,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开创了法院档案管理的新局面,多次被评为全国、省、市级档案管理先进单位。去年,……

23. [调研报告2] 对法院一次解决32名正副科级的调查与思考 [佚名][2008年8月23日][2] **县位于河南省最东部,地处河南、安徽,鹿邑、沈丘、太和、亳州两省三县一市交界处,是个具有134万人口的农业大县,财政穷县,省级贫困县。最近,我们对 法院在2008年1月该县委、县政府在当地政治、经济、文化相对落后,执法环境比较滞后的情形下能一次性为法院解决 32 名正副科级情况进行了详细调查,对该院成功的基础条件进行了认真归纳,并对其成功经验作了几……

24. [经验材料] 法院实施“阳光审判”工程经验材料 [佚名][2008年8月23日][16] 实施“阳光审判”工程打造实现社会公平与司法正义的平台 滦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杨景明 我院“阳光审判”工程自去年正式启动以来,坚持“公正与效率”的主题,着力构建五个体系,让“阳光”洒满审判工作的每个环节。特别是今年以来,我院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载体,继续大力实施“阳光审判”工程,各项工作再创佳绩,打造了实现司法公平与正义的平台。 体系一:制度管人——构……

25. [调研报告2] XX级法院服务构建和谐社会热点工作透视 [书剑][2008年8月14日][19]

XX,是一座美丽的文化名城。作为“共和国摇篮”所在地、苏维埃最高法院旧址所在地、人民司法发祥地,有着光荣的革命传统。如今,这片红色的土地经过改革开放的洗礼,焕发出勃勃的生机和活力。

一年前,江西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建设现代化法院的五年实施纲要》,提出要把全市法院建成全省一流、全国知名的现代化法院的战略目标。

一年过去了,XX中院现代化建设进展如何,在经济欠发达地区能否实现现代……

26. [调研报告2] 基层法院如何有效提高法官业务素质 [书剑][2008年8月12日][11] 没有高素质的法官,就不可能有高水平的审判。因此,要实现公正与效率这一人民法院工作的世纪主题,就必须大力加强审判业务建设。基层法院法官的学历水平普遍不高,其中前学历为大专以上的法官很少,大部分没有接受过系统的法律专业教育,而现实又不允许基层法院大量增加编制,通过引进新人来改变这种结构。以笔者所在法院为例,前学历为本科的只占10%。基于上述认识,笔者认为……

27. [调查报告] 基层法院法官职业化路径探讨 [书剑][2008年8月12日][27] 实现法官职业化是法院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的重要任务,法院需要职业化的法官来满足人民对诉讼现代化的要求。只有实现法官的现代化,才能实现法院的现代化。培育现代司法理念应从法官职业化谈起,基层法院处在司法改革的前沿,最容易感受法官职业化的艰辛。笔者认为,基层法院法官职业化应当选择合适的路径,只有方向正确,自上而下,才能确保司法改革的目标,寻找到法官职业化共性……

28. [调研报告2] xx法院:让江北明珠更璀璨 [书剑][2008年8月12日][1] xx法院:让江北明珠更璀璨本报记者 赵兴武 本报通讯员 叶文醒 李敬宇 上海的浦东、浦西,因为均衡发展,实现了经济的二次腾飞;武昌、汉口和汉阳,因为齐头并进,打造出了一个富有滨江特色的武汉。 &nb……

第5篇

一、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开展了《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培训,引导妇女要学会自我保护和权利救济。2009年,妇联共接待、处理来信来访案件100余件次,为65名妇女提供了法律援助。在县人大、县法院的支持下,新任命了两名女性人民陪审员,为妇女维权积蓄了后劲。开展了妇女健康普查和“安康保险”活动,活动惠及全县100多个单位1400名女干部职工和最基层的村妇代会主任。70多个单位为2000名女性买了安康保险,为她们解决了后顾之忧。关爱留守儿童,与他们共度“六一”儿童节,为260名留守儿童送书本,送温暖。继续实施“春蕾计划”,开展了“做魅力女人创和谐家庭助春蕾女童”活动,号召广大妇女关爱贫困儿童,心妈妈。号召女企业家致富不忘回报社会,积极组织女企业家为县慈善总会捐款3万余元,拟成立春蕾基金。

二、切实服务于和谐*建设

“双学双比”、“巾帼建功”两大传统主体活动历久弥新。在农村,广泛开展“春风送岗位”和返乡女农民工再就业培训活动,培训返乡女农民工260人次,200名妇女实现转移就业。创建省级“巾帼示范村”一个,创建市级“巾帼示范村”二个。在城镇,以促进创业就业为重点,组织参与技能培训活动,促进并配合有关部门为妇女办好小额信贷,帮助妇女创业。创建省级“巾帼文明示范岗”一个、市级“十佳巾帼创业明星”一个。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发挥妇女在社会和家庭中的重要作用,开展了“不让进我家”活动,培训禁毒知识,发放宣传资料。针对我县外来媳妇感染和传播艾滋病比例较高(占感染总数的14.5%)的现状,与县疾控中心合作全球基金/中英艾滋病项目,开展了对23个乡镇妇联主席的艾滋病培训,以各乡镇为单位对云南、广西、贵州三省外来媳妇调查摸底(22个乡镇2709名外来媳妇)。在灵官镇采血试点,经检测85个外来媳妇发现hiv艾滋病抗体阳性2例,hcv丙肝阳性1例,我们将形成调研材料向上申请专项资金对外来媳妇全面筛查,保护妇女健康,维护社会稳定。

深入开展“四自”教育,组织参与道德模范评选。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开展文明礼仪培训,邀请了省女子大学首席礼仪专家蒋璟萍教授来我县授课,引导广大妇女以德治家、文明兴家。注重小公民道德建设,开展了“亲亲我的好妈妈”活动,引导学校既要注重文化科技的教育又要注重道德品质的培养,教育孩子尊老爱幼,感恩父母。组织妇女参与和谐文化建设,筹备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0周年的庆典,在媒体开辟“巾帼风采”栏目,以典型弘扬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开展丰富多彩的妇女文化活动,弘扬新风,引领时尚,促进社会和谐。积极参与“书香家庭”评选活动,向市里推荐了两名“书香家庭”候选人,推进*县家庭文化建设的创新发展。开通了*女性网站,巩固发展今日女报、中国妇运等舆论阵地,进一步完善了妇联大宣传格局。

三、切实加强妇联自身建设

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强基固本”工程。配齐乡镇妇联主席,增加县直妇委会,扩大妇女组织的覆盖面。努力营造崇尚学习的浓厚氛围,积极开展和参与各种学习活动,提高妇联干部战略思维、创新思维和辩证思维的能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素质全面、作风扎实、勇于创新的妇联干部。以党校为依托,培训妇联干部120人,妇联干部的年龄、文化结构进一步优化,今年有5名妇联干部得到交流或重用。开展“廉洁进家庭”活动,强化廉政从政教育,邀请了县纪委书记申惠龙为广大妇女授课,引导妇女做廉政宣传员、监督员、守门员,当好“廉内助”。改进作风,增强群众观念,坚持基层调研,围绕妇女儿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定目标、作决策,力争每年为妇女儿童解决一个突出问题或办一件实事,2009年的目标是妇科病普查,现已经实现。

第6篇

“世博人家”是借鉴北京“奥运人家”的模式和成功经验,在上海世博会期间推出的以社区为组织单位,以市民住房、社区为场所,为游客提供文化交流、餐饮、住宿、旅游咨询等服务的旅游项目。它成为世博园区之外的又一个展场,是呈现“城市,让生活更美好”主题下的沪上生活案例。

“世博人家”分布于上海闸北区、静安区、卢湾区和黄埔区等区域,秉承“家家有特色,户户有‘绝活’”的理念,入选的500户家庭除了在硬件考量上过关外,还都各有特色,有的爱好戏曲,有的钟情收藏,有的擅长摄影,不一而足。

世博前夕,本刊记者探访了位于静安区和闸北区的几户“世博人家”,记录下了他们在接待准备中的真实点滴。

李宗荣:“这是我们家的头等大事”

李宗荣说,他家能在上千户家庭中脱颖而出,当选静安区曹家渡社区的“世博人家”,家中的体育特色帮了大忙。

年近70的李宗荣退休前当过中学校长、公务员,老伴则是一所中学的体育老师。体育是老两口的共同爱好,家里甚至还专门把最大的一间房布置成了体育活动室,正中放着一张“红双喜”的乒乓球台,飞镖、小篮球架、踏步机等设施分布在房间的各个角落。

除了乒乓球台,李宗荣的活动室引人注目的还有占满一整面墙的展架,那是他用来摆放车模的地方。他是个车模爱好者,这些通过购买和交换,已经收藏了近百部的车模,满满当当地立在展架上。这里面既有国外经典名车,也有国产的解放牌军用卡车和上海本地产的桑塔纳轿车。展架上甚至还出现了中国研制的长征火箭和歼10飞机的身影。

退休后,性格开朗的李宗荣并没有闲下来,担任了静安区的警风警纪监督员,还是各种展览会的常客。上海是一个多元文化荟萃的平台,常有各种展览在这里举办,除了个别很专业的展览,他都会去看看,“一来增长知识,二来可以满足我的摄影爱好,另外还可以锻炼身体”,他说。

在世博会倒计时300天时,李宗荣所在的街道开始选拔“世博人家”,得到家人支持的他在第一时间就报了名,并凭借体育特色和良好的精神状态顺利入选。从那个时候开始,他就把大部分精力都投入了“世博人家”的接待准备中。

第一关就是英语。因为大学学的是俄语,李宗荣笑称自己是个“英语盲”。为此,他让在外企工作的女儿抽空教他,并参加了英语培训。他的笨办法是把读音用中文标注在英文上,反复练习。

“学习英语其实就是一个手段,不是为学而学,想通过手势和洋泾浜的外语,(和外宾)做个小小的交流。”他说,前不久接待外宾时,他还真的用上了两句。

平日里,李宗荣还有意识地关注报刊和网上的世博会知识和趣闻,了解各国的风俗情况。老伴则在家用小珠子手工制作吉祥物海宝。

成为“世博人家”后,李宗荣家已经接待了几批外宾。让他印象颇深的是来访的欧洲国家联合新闻团。来自希腊、奥地利、瑞士等国的记者对他和家人进行了采访,问题一个接着一个。

“您对中国的过去和现在怎么看?”外国记者问他,他用十六个字作答:“闭关自守、落后挨打,改革开放、经济发展。”采访中,记者们被他和家人的睿智乐观所感染,本来计划1小时的采访时间延长了20多分钟才结束。

前不久西班牙国家电视台来录制节目,李宗荣的老伴把自己制作的海宝赠送给对方,女主持人喜不自禁,说要带回国送给喜爱中国的妈妈。他们还饶有兴趣地跟着老伴学着做起了海宝和中国美食。

谈起这些,李宗荣露出愉快的笑容,“我(展示)给他们的不是一个是十全十美的家庭,而是一个真实的上海家庭,不会刻意去做什么。”

世博的这180多天,他和家人打算集中精力把接待做好,“这是我们家的头等大事”,他笑着说。

吴国香:“语言不会是问题”

出生在越剧之乡浙江绍兴的吴国香是个越剧迷。她自幼便开始学习越剧,退休后还曾进入专业的越剧团学习。在她的家里,墙上随处能看到她的戏服照,茶几玻璃下压着她和越剧名家的合影。

最近,为了迎接即将入住的外宾,吴国香特意把姐妹们的戏服和以前演出的光盘搜罗到家中,想让住在家里的外宾不仅有机会聆听富有江南文化底蕴的越剧,还能跟着她穿上戏服练一嗓子过戏瘾。

吴国香是小区里第一批报名申请“世博人家”的住户。看到街道号召大家报名参加“世博人家”的通知后,59岁的吴国香马上就召集楼组的住户们开会。在爱建新家园16号楼(闻喜路555弄),这个“五星级”楼组,每逢遇到重大事情需要商议,住户们就会举行这样的例会。会后,吴国香和楼组里其他三户人家加入了申请的行列。

他们的热情随即感染了整个小区,最终她所在的临汾社区共有17户人家报名申请“世博人家”,组建了“世博村”,最先动员大家报名的吴国香当选了“村支书”。

繁琐而细致的准备工作从申请的第一天起就拉开了序幕。

按照社区的要求,申请“世博人家”必须有一间带独立卫生间的主卧。对于吴国香来说,这倒不是什么难事,儿子儿媳都在国外工作,带独立卫生间的房子一直空着。她琢磨的是怎么让这所已经入住十年的房子变得更舒适,使前来入住的外国客人能有宾至如归的感觉。

和老伴商量后,吴国香决定把家里重新装修一番。粉刷墙面、吊顶、换掉一些老化的电器和洁具……赶在世博前的一个月,“工程”终于全部结束。这次装修把老两口狠狠折腾了一番,但望着更加整洁和舒适的家,他们倍感欣慰。

“作为世博人家,我的观念是,既然接待外宾,就有义务想方设法服务好。”吴国香说。

老两口还把孙子的儿童房腾挪了出来,方便那些带着孩子来参观世博会的外国宾客。

对于没有任何外语基础的老人来说,接待中语言成了最难克服的难关,“自从知道自己家进了‘世博人家’试点,最愁的就是不会英语。”吴国香坦承。此前趁着孙子回国的机会,吴国香见缝插针地跟着孙子学两句,“村”里的英语课程她也学得很卖力。

随着第一批试点入住的外宾的到来,她很快就发现,“语言不会是问题,真诚待客就可以了。”

去年9月,11位来自西班牙、科特迪瓦、苏丹及日本的外国游客成为了临汾社区“世博人家”的首批试住宾客。入住吴国香家的是一位日本小伙子,尽管语言不通,小伙子和吴国香两口子的交流却没有多少阻碍,那天晚上,兴奋的小伙子还叫来同住在“世博人家”的两个同伴,在吴国香家里喝起了小酒。有了这次接待经验,吴国香安下心来。

如今,一切都已准备就绪。房间被老两口打扫布置得干净温馨,家中世博吉祥物海宝的身影无处不在,它带着俏皮的笑脸,和老两口一起静静等待着宾客的到来。

程叔雏:“重要的是展示家庭氛围”

见到记者,64岁的退休数学老师程叔雏递过来了一张自己的名片。那是他自己设计印制的彩色名片,世博会的口号、吉祥物和中国馆的图案分布其中,名片中央写着“闻喜路555弄世博村 程叔雏村长”。

在世博村工作上,村长程叔雏是大家公认的有心人。世博村成立伊始,他就起草了“村规”和“接待客人须知”。

“其实街道对世博村并没有什么具体要求,是我们在自加压力,组织一些活动。”他说,从世博村成立开始,他们就有意识地针对薄弱环节组织一些培训。比如英语口语培训就已经开展了两期,紧接着还有第三期。老师是村里请来的志愿者,教授一些简单的日常会话。

除此之外,“招待客人还要有稍微拿手的好戏,我们请厨师现场传授,怎么烹饪一些荤素菜、汤和小点;再就是家中如何装饰,碰到一些特殊的安全问题怎么处理等等。”他说,一系列的培训下来,村民们的反响不错。

为了记录世博村的点点滴滴,程叔雏还办起了《村务简报》,每月一期,已经出了三期。简报上既有图片也有新闻,内容翔实丰富。因为打字速度慢,很多内容他只能找让女儿帮忙录入。

最近,村长又有了新想法:制作展板来展示世博人家“家家有特色,户户有‘绝活’”的内涵,集中放在小会场或者家中,让宾客一进门就能了解这一户的特色是什么。

“比如喜欢摄影的可以来我家切磋摄影技术,”他介绍道,退休后最大的爱好就是摄影,家中摆放在各处的照片都是自己拍摄的,展示这些照片可以帮助外宾更好地了解中国。

他自制了一套以国家为主题的卡片。每张卡片上面都印有他精心挑选的各国世博场馆、代表性建筑等图片,哪国的外宾来了,他就赠送相应的卡片给对方。

为了接待好外宾,程叔雏做足了功课,平日里爱好剪报的他从迎世博600天活动开始就有意识地收集世博相关知识,希望在和外宾交流时能用得上。

除了摄影,他说和外宾交流时,自己是“动静皆宜”的,既能陪他们打打乒乓球、练练拳,也能拉拉二胡、唱唱歌,“重要的不是表演才艺,而是展示家庭氛围”。

为了迎接客人,本来在主卧居住的老两口搬了进了小房间。接待完第一批试点入住的外宾后,他们还把房间里里外外重新粉刷了一遍,专门购置了一套新家具。

程家在一楼,拉开主卧的窗帘,就是与房间相连的小庭院,老两口在院子里栽种了花草,布置了桌椅,“有阳光的日子,客人们还可以在院子里坐着喝喝茶。”他笑着说。

顾世仁:呈现最真实、最寻常的中国生活

踏进顾世仁夫妇的家,看到的是典型的中国式生活场景。他们夫妇二人亲切随和,热情地将记者迎进家中;十岁的小外孙、极其漂亮的混血儿亚历山大在房间里玩电脑游戏,经过外婆的一番催促才害羞地出来见面;厨房里,主要负责照顾亚历山大的保姆阿姨正在忙碌着。

正如顾世仁所说,“我们家是最平常不过的了”,但其浓厚的中国家庭氛围,或许正是这个世博人家最吸引人的地方。

今年70岁的顾世仁退休前是宝钢下属某厂负责产品分析的高级工程师,而性格开朗的老伴王阿姨则在纺织公司里当了几十年的干部。大学毕业后,王阿姨分配到了南京,顾世仁随后也申请调动追随到了南京,两人直到退休以后才又重新回到上海定居。

他们的家面积不大,但是干净、简洁、淡雅。无论是客厅里的那只装满了书的老书柜,还是墙上挂着的中国山水画,都为这个朴素的小家增添了淡淡的书卷气。

顾世仁喜欢书画,墙上的《春风送暖》正是他自己的临摹作品。在客厅临窗的一角,有一张不大的书桌,上面整齐地摆放着文房四宝。对于顾世仁而言,无论是在这一方小天地里独自钻研,还是和老年大学里的同好们切磋书画技艺,都能乐在其中。

他们夫妇俩生活中的另一大乐趣,便是外孙亚历山大。小家伙不到3岁便来到中国,由外公每天接送上幼儿园。如今,他的中文已经十分流利。对于世博会,他说他是知道的;但对于世博会是做什么的,他沉思了一会儿:“这个不知道……但我知道英文怎么说:EXPO!”

由于两个女儿都在国外,顾世仁夫妇曾经也在国外居住过一段时间。那段时间对顾世仁触动最大的,便是国外媒体对中国的各种报道。

“国外的报道有些是真实反映了中国的情况,但还有相当一部分,在我看来,可能对中国有一些偏见,至少是并不了解中国。”顾世仁说,这也是他参与这次世博人家最重要的原因。他希望能够在借助上海世博会,让更多对中国有兴趣的人了解中国。

当记者问到为世博人家所做的准备时,顾世仁说,他和爱人都很欢迎外国友人来家里居住,但却不想太过刻意。

“我们会把房间收拾得非常干净,我们还会亲手为他们做做上海菜,如果他们喜欢的话。但总的来说,就跟接待国内的朋友一样。因为我希望他们能够在这里,看到最真实、最寻常的中国生活。”

刘阿婆:虎头鞋也“低碳”

82岁的刘可英老人是这个社区里的明星,不仅因为她是社区里的“健康生活大使”――这两天即将代表社区到上海展览中心表演健身操;更重要的是,她有着一手特别的绝活:做虎头鞋。

虎头鞋是一种按照传统民间手工艺制作的童鞋,质感柔软且保暖性好,特别适合几个月大的婴儿穿。同时,它还被赋予了吉祥如意的寓意,祝福穿上它的小婴儿平安健康,一路畅通。

对刘阿婆来说,小小的虎头鞋承载着她儿时的江南记忆。刘阿婆回忆说,在18岁来上海之前,她一直生活在水乡常州,小时候总看自己的妈妈和姐姐制作虎头鞋,慢慢地自己也学会了。

之后只要有时间,她就会拿起针线布料做做虎头鞋,并且多做些送给周边的人。这么多年来,穿过她做的虎头鞋的,不仅有她的孩子、外孙、孙女,还有亲朋家的几代小孩。

但如今刘阿婆年纪大了,做鞋子也越来越吃力,只能选择天气好有太阳的时候,坐在客厅里一针一线地做,时常做做停停。尽管如此,刘阿婆依然花了很长时间,做了三十几双小巧可爱、颜色各异的虎头鞋,打算送给前来入住的外国友人。

有趣的是,在“低碳”成为本届世博会口号之时,刘阿婆早已践行起了低碳的理念:虎头鞋的布料均是废物利用,要么取材于旧的被面,要么取材于各种包装盒的彩缎里衬。所以,有的虎头鞋上面还带着淡淡的商标印记,可这非但不影响观感,反倒还让传统的虎头鞋平添了一分“绿色环保”的时尚气息。

刘阿婆现在和女儿、女婿同住,家中提供给外国友人的房间,本是外孙的卧室。小伙子如今正在德国留学。房间里除了有许多的书籍之外,还摆放着车模、篮球以及著名球员欧文的袖珍球衣。如果入住的外国友人一样是个热爱阅读和运动的年轻人,想必会在这里找到家的感觉。

第7篇

【客户咨询】

老公刚出国,我想离婚,他需要在国外出什么手续,是不是我聘请律师就都能够办理呢,请详细点,谢谢

回答

【上海涉外离婚律师解答】

一、双方均为中国国籍,在国内登记结婚,但一方在国外不能回国的处理。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若一方不能回国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即使当事人就离婚已能达成合意,也不能通过民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只能通过法院解决婚姻关系。解决方式:

(一)双方能达成合意的解决方式:

1、 国外一方,委托国内的朋友或律师作为其诉讼人代为诉讼。需填写固定格式的授权委托书、离婚意见书,写好的授权委托书、离婚意见书需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认证费用各国使领馆不一,但费用相对不高,如,驻日领事馆费用约为三千日元左右,我驻美纽约领事馆约二十美元左右。

2、与此同时,国内一方向其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最好在诉状上写明已基本就离婚问题协商一致的事实,以求得法院及早开庭,迅速、快捷地解决。

3、法院择日开庭后,原告及其人与被告人就离婚问题达成调解书(判决书),一般当日生效,一周后可领取生效法律文书。

(二)双方不能达成合意的解决方式:

1、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交结婚证、原告身份证、被告国外的住址(护照),以及其他相关证据。

2、法院审查立案后,一般会询问原告是否能与被告达成协议事宜,若不能,或被告杳无音信,法院会一级级将诉讼文书转到外交部,通过外交途径送达。故可能会产生两种情况:

其一:被告收到法院传票后,作出答辩,法院择日开庭,裁决是否判离;

其二:将传票送出三个月,被告方仍杳无消息,一般法院会再公告七个月,之后,缺席判决。

应当指出的是,如果缺席判决,法院一般仅就人身关系作出裁决,而对于财产部分,法院一般不予处理。

二、 一方为中国公民,一方为外国公民,在我国境内登记结婚的处理。

(一) 双方能达成合意的解决方式:

1、国外一方能回国,双方到当事的涉外婚姻管理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2、国外一方不能回国,国内一方在其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步骤同上。

(二)双方不能就离婚问题达成协议的处理。

1、 国内一方将结婚证、公证书、原告身份证、被告身份材料(护照、结婚登记时填写的申报表等)相关证据材料递交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 法院经审查立案后,送达应诉通知,择日开庭,步骤同上。

在签收法院的判决书时,人应当注意一点,仔细核对国外一方的姓名,法院的文书中的拼写是否有错误。

三、 一方为中国公民,一方为外国公民,在国外登记结婚,离婚的处理。

1、首先,须将国外颁发的婚姻注册证书,在所在国公证后,再到我驻该国使、领馆进行认证,然后在国内立案。如果双方均在中国,或虽然国外方在所在国,但不予配合,解决此案的难点之一,在于公证、认证的进行。比如,委托国外律师办理相关公证、认证事宜,费用较高,特别是英美、加国律师,按小时按美元收费,仅办理公、认证一项的收费,就可能大大高于国内律师办理此案的费用。比如,我们曾联系美国一家律师事务所办理公证手续,对方开价就是二千美金,解释说是按四小工作时计算的。而有些国家的律师,比如爱尔兰,收费较低,只有几十欧,甚至比一个EMS还便宜,并且速度很快。因为我们律师事务所在日本大阪有分所,所以,办理日本的相关公证、认证手续费用相对较低,只有不到二万日元的费用。

第8篇

关键词:阅读活动;家庭;资源

一、引言

家庭资源是一个比较分散,相对抽象的资源,既包括家庭中物的资源,也包括家庭中人力的资源。随着社会进步、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每一个家庭都为幼儿进行了或多或少的家庭教育投入,从各类图书到各种新奇的玩教具,但是在家庭中,这些资源的开发不够充分与全面,利用率很低。而家长因从事不同的行业、具有不同的职业特点、专业背景,其从事的工作和职业同幼儿园日常教学存在着各种交叉与关联,可以作为幼儿园师资的后备力量,其本身就是一种活资源。将家庭阅读资源充分开发、利用,与幼儿园现有教育与资源整合,关系到幼儿园阅读活动的深度发展,关系到幼儿教育的实际意义。

二、家庭图书的共享

每个家庭都会购置一定的图书,但有的家庭往往购买了却没有认真阅读,或阅读一遍后就束之高阁。怎样让家庭中现有图书发挥最大价值,而且不需要额外支出却能博览群书呢?在教学实践中,我们通过“萤火虫漂流书”计划让更多的幼儿和家长参与到阅读的行列中来,大家共建图书馆的模式扩大了幼儿的读书视野,体验了一种图书馆式的图书共享活动。

“萤火虫读书卡”活动通过发起活动倡议和规则,建立“萤火虫书目”,将幼儿带来的图书进行登记编号,幼儿利用读书卡进行借阅登记,建立流动式“图书馆”,幼儿轮流做“图书管理员”实现自主管理。通过读书卡,老师可以对整个阅读情况一目了然,很方便地了解幼儿阅读状况和对图书的喜好,便于调整阅读书目。

在班级开展“萤火虫读书卡”活动的同时,我们将这一共享模式扩大到家长中间,这就是“萤火虫图书漂流”活动。旨在帮助家长创建学习型家庭,培养亲子阅读习惯,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幼教观,同时也提醒家长,家庭是孩子成长的天地,引导孩子爱读书、读好书是每个父母应尽的职责。同时认识到:阅读在本质上是一种生活方式,不仅是幼儿需要的,也是家长需要的。

三、家长资源的开发利用

亲子阅读越来越受到家长的重视,但是家庭亲子阅读的问题也随之出现,比如家长缺乏正确的亲子阅读互动,亲子阅读有量无质,亲子阅读形式单一等。针对这些问题,该如何合理利用家长资源,如何合理指导亲子阅读,提高亲子阅读的质量呢?

1.利用家长开放活动指导亲子阅读

针对家庭中亲子阅读存在的问题,针对家庭中亲子阅读存在的问题,我曾设计了一节教育活动――《花门帘》,我把家长开放活动的目标定位在如何指导家长和孩子进行亲子共读,家长如何进行有效提问,如何帮助孩子进行联想等等。活动中大量的提问,给幼儿留下足够的思维空间;提问的问题也大多具有发散性特点,整节活动中幼儿思维活跃、扩展。家庭中的阅读缺少的正是这样的亲子互动,很多家长总是以完成任务的心态与孩子一起阅读,每天睡前给孩子讲故事,直到把孩子哄睡。这样的阅读重在量而缺少质,因此阅读的效果必然受到影响。

2.利用“故事爸爸”、“故事妈妈”活动提高亲子阅读质量

有的家长反映:为什么我讲故事孩子不爱听?家长也关注到:在幼儿园老师讲故事特别吸引孩子。而为什么孩子喜欢听老师讲故事呢?我们邀请“故事爸爸妈妈”来园给孩子讲故事,家长提前报名,自由选择书目和道具。通过多次的阅读开放活动,家长意识到:亲子阅读需要技巧,要引导孩子用耳朵来“阅读”,语言要抑扬顿挫,有感情的朗读可以给孩子留下深刻印象,帮助孩子体会作品所表达的情绪情感,适时的提问可以帮助孩子梳理故事情节,把握故事节奏。“六一”童话节活动中,我们又请家长来园给幼儿“演童话”,家长们的精彩表演又一次吸引了幼儿,而更多的家长在“演童话”过程中进一步体会到阅读对幼儿的教育意义,家长与幼儿在家庭中的亲子阅读质量也随之提高。

3.亲子自制图书,拓宽阅读渠道

陶行知说过:活书是活的知识之宝库。活的人,活的动物,活的世界……凡是与幼儿的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活中的一切,都是幼儿阅读的活的书。就此而言,阅读就不应仅仅局限在购买的“书”,幼儿自制图书也是很有价值的阅读资源。自制图书不仅能发展幼儿创造力,想象力和动手能力,自制图书,也是培养幼儿爱书、爱看书、爱护书的一种好方法。

我们邀请家长一起来园,通过共同阅读经典绘本,分享阅读体会,请家长和幼儿一起自制亲子图书,在自制过程中,家长和幼儿共同准备自制所需的材料和工具,共同商定制作内容与形式,通过共同动手,一起合作完成自制图书。自制完成后,全班幼儿一起共同欣赏自己的作品,体验、分享阅读的快乐与成就感。并通过组织“自制图书博览会”将亲子自制图书进行全园阅读分享。

4.评选“书香家庭”、“阅读之星”推广亲子阅读

第9篇

为了加强著作权管理,保护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传播者的合法权益,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本市对外科技、经济、文化合作与交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的行使及其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主管和协管部门)

*市版权局(以下简称市版权局)是本市著作权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规定的具体实施。

各级工商、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文化、公安、海关、科学技术、教育、技术监督、对外经济贸易、测绘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著作权管理工作。

第四条(版权保护协会)

*版权保护协会是依法维护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传播者的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法人,在市版权局的指导和监督下,按照其章程开展著作权业务培训与学术交流,提供著作权业务咨询。

第五条(著作权转让)

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可以部分转让,也可以全部转让。转让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第六条(无主著作权的行使)

享有著作权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后,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受其权利义务的,作品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在法定保护期内,由市版权局代表国家行使。

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死亡后,其著作权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作品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在法定保护期内,由下列组织代为行使:

(一)作者生前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由所在集体经济组织行使;

(二)作者生前是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由市版权局代表国家行使。

市版权局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代为行使作品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应当提前公告,并将作品使用报酬上交国库。

第七条(法定许可使用作品的报酬支付)

报社、杂志社、广播电台、电视台、录音制品制作者和表演者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需要支付报酬的,使用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付酬标准,在使用前或者自使用作品之日起30日内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姓名或者地址不详的,可以通过下列组织转付:

(一)使用音乐作品的报酬,由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驻*办事机构转付;

(二)使用其他作品的报酬,由市版权局指定的机构转付。

举办营业性组台演出的,应当由演出组织者代为支付报酬。

*版权保护协会应当提供报酬支付的咨询服务。

第八条(商业经营活动使用作品的报酬支付)

在商业经营活动中,通过技术设备使用他人作品的,经营者应当通过国家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并依据其制定的付酬标准,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具体实施方案,由市版权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提出,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九条(作品登记申请与受理)

本市实行作品自愿登记制度。除计算机软件作品以外,其他作品的著作权人向市版权局或者其指定的登记机构(以下统称作品登记机构)申请作品登记的,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作品原件或者作品的出版物等复制件;

(二)公民的身份证明,或者法人、其他组织的批准设立、登记注册证明;

(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作品登记机构应当自收到前款规定材料之日起30日内进行核查。对超过著作权法定保护期的作品和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作品登记机构不予登记;对准予登记的作品,由作品登记机构发给申请人作品登记证。

如无相反证明,作品登记证可以作为著作权人主张权利的证明。

作品登记机构应当对自愿登记的著作权人及其作品予以公告。

第十条(作品登记的撤销)

作品登记机构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作品登记,收回作品登记证:

(一)作品登记资料与司法判决、仲裁裁决或者事实情况不相符的;

(二)已登记的作品超过著作权法定保护期的;

(三)申请人申请撤销原作品登记的。

第十一条(作品登记资料的查询)

作品登记机构应当妥善保管作品登记资料,并向公众提供作品登记资料查询服务。查询服务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市版权局另行规定。

第十二条(著作权质押合同的登记与生效)

以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市版权局办理质押合同登记。质押合同登记的程序和内容,按照国家版权局有关管理规定办理。著作权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使用)

未经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制作者授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将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复制、发行。

音像出版单位和电子出版单位出版时声明供家庭专用的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不得用于营业性播放。

第十四条(境外作品出版合同的登记)

图书和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出版外国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著作权人的图书和电子出版物,应当与著作权人订立出版合同,并向市版权局办理出版合同登记。

第十五条(境外作品复制合同的登记)

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接受委托,复制外国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组织和个人制作的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应当与复制委托人订立委托复制合同,并在复制的15日前向市版权局办理委托复制合同登记。

第十六条(出版、复制和播放合同的登记程序)

市版权局应当自收到根据本规定第十四、十五条规定应当登记的合同之日起15日内,对合同的有关著作权内容进行核实。经核实未发现有侵犯著作权内容的,予以登记;发现有侵犯著作权内容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合同登记办理人。

市版权局可以委托有关版权保护组织办理合同登记手续。

第十七条(举办境外著作权贸易活动的备案)

举办外国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组织或者个人的作品著作权贸易活动的,举办者应当在著作权贸易活动日的15日前报市版权局备案。

第10篇

4月7日,清明节后的首个工作日。位于吉林省北端的松原市由晴转阴,一些地方还飘起小雨夹雪。

松原中级法院位处宁江区松江街725号。当日早晨7时许,经警车引导的四辆囚车,迎着料峭春寒鱼贯入内。囚车中分乘着上海社保案中枢人物张荣坤,及其昔日搭档周卫明、王永德、张军。四人西装革履,手着铐链,神色凝重。

一个多小时后,在松原最好的酒店之一昊原大酒店的门外,一行十余人乘车直奔松原中院。他们是张荣坤之妻张樱率领的律师及家属团队。

在案发21个月之后,36岁的张荣坤最终面临自己的一审判决。整个宣判过程从当日上午9时持续至11时30分,多数时间用于法官宣读20多页的判决书。

根据法院一审判决,张荣坤五罪并罚,处有期徒刑19年;对其控制的两家被告单位――上海沸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沸点投资)处罚金2.32亿元,对福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福禧投资)处罚金5000万元,没收扣押在案的13亿多元非法所得资金。两笔资金累计高达16亿元。

在签收判决书时,张荣坤当庭表示要上诉。庭后,几位同案犯也提出上诉请求。《财经》记者获悉,张荣坤上诉内容将主要围绕三项经济犯罪罪名展开,另两项行贿罪名可能不再多辩。

张荣坤18岁出道,35岁获刑,其间经历了由无名小贩到福布斯富豪再到阶下囚的大起大落。如今,权贵资本的光环褪去,张荣坤将重回本来面目。

五罪并罚获刑19年

四个月前的2007年12月27日,张荣坤案一审在松原中院开庭。原计划为期四天的庭审两天即告结束。

开庭之初,未能进入法庭的张樱神情严肃,但庭审提前结束后,她与律师们大办庆功宴。辩护律师们亦风趣地称,宣判时间“大约在冬季”。

然而,在102天的等待之后,张荣坤及其家属迎来的却是令他们沮丧的判决:被控五项罪名――单位行贿罪、对公司人员行贿罪、操纵证券市场罪、欺诈发行债券罪和抽逃出资罪(时为虚报注册资本罪)全部被法院认定。

根据法院一审判决,沸点投资、福禧投资、张荣坤为谋取本单位不正当利益,先后多次给予多名国家工作人员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900余万元,犯单位行贿罪;2000年末至2006年7月,沸点投资、张荣坤与海欣集团总裁袁永林、董秘沈岩等人操纵海欣股份股票,应袁沈要求共行贿170万元,犯对公司人员行贿罪。上两项行贿总额高达3080余万元。

张荣坤的行贿链条,串起了上海社保局原局长祝均一、上海电气原董事长王成明、上海宝山区原区长秦裕、上海申能集团原副总经理王维工等十多名上海政要及国企高管,由此拿下多条公路经营权、参与上海电气集团旗下公司香港上市、坐庄海欣股份等举动,无不彰显其在上海滩呼风唤雨的能量。

其中,行贿王维工930余万元,即是法庭上控辩双方的辩论焦点,亦是外界关注热点。

张荣坤的律师辩称,向王维工行贿,目的是为与吃饭,并没有具体的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请托;而与陈用餐本身不违反法律法规、有关部门规章以及国家政策。而且,吃饭时,收购路桥股权已经完成谈判,股权价格也已确定,并不存在请给予关照;饭间也只谈及请出席股权转让签字仪式。张荣坤自称,多次给王维工送钱是为了“联络感情”。不过,法院判决最终认定行贿成立。

与行贿罪名相呼应,在与海欣集团高管的交易中,沸点投资、张荣坤还犯有操纵证券市场罪。欺诈发行企业债券罪,则是源于2005年福禧投资发行10亿元短期融资券,公司高管王永德、张军参与,张荣坤作为公司法人代表,与二人共同犯有欺诈发行债券罪;抽逃出资罪则指向2003年张荣坤拆借上海社保资金2亿元注入沸点投资,随后实施抽逃,由公司高管王永德、周卫明具体运作。

由此,松原中院判决:张荣坤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半,对公司人员行贿罪判处两年半,操纵证券市场罪判处六年,欺诈发行债券罪判处四年,抽逃资金罪判处四年,五罪并罚,合计执行19年。

据《财经》记者了解,检察机关时指控的虚报注册资本罪,由于庭审中控辩双方争论较大,法院最终将罪名定为抽逃出资罪。所述内容,仍然是2003年张荣坤从上海社保局拆借2亿元资金注入沸点投资一事。

同案受审的福禧投资三名高管,原财务总监王永德因欺诈发行债券罪、抽逃出资罪,被判有期徒刑两年;原投资总监张军因欺诈发行债券罪,原财务经理周卫明因虚报注册资本罪,分别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半,缓期两年执行。

14次行贿王维工933万元

张荣坤判决显示,王维工在2001年6月至2006年6月间,14次收受张荣坤共计933余万元贿赂款。

王维工原系上海市委办公厅秘书,并于1994年出任市委主要领导秘书。此后,他曾任职上海市委办公厅副主任及上海市委副秘书长。2002年秋中共十六大之后,王上调北京,进入国务院办公厅,担任一位领导的秘书,直到去年初返回上海后直接进入申能集团。因卷入上海社保案,王维工已经从2007年7月起接受司法调查至今。

以2002年秋天王维工调任北京为界,张荣坤的上述贿赂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主要发生在上海,其中六次行贿都选在张荣坤租住的上海市西郊宾馆四号楼;另一次发生在上海喜来登太平洋酒店。

西郊宾馆位于上海虹桥开发区和古北商圈,紧邻虹桥国际机场。这家沪上最大的花园别墅式国宾馆,向来用于招待高级干部,并成为上海权力与财富地位的象征。

2001年至2002年间,正是张荣坤运作收购上海路桥前后。2001年国庆之前,路桥收购酝酿之际,张送给王维工美金5万元。2002年初,收购项目启动,张恰以王的母亲病重为由,送给其两根500克的金条,价值10.3万元;同年二三月间,再赠美金5万元和人民币10万元;5月路桥股权到手,张再送美金10万元和人民币10万元;至8月一系列融资安排展开,张又送美金10万元和人民币10万元。

2002年秋后某一天,张在上海喜来登太平洋酒店宴请王维工夫妇,庆祝其调任北京。饭后,张送其钻石项链一条和钻石耳钉一对,价值11余万元。

第二阶段的七次行贿则全部发生在北京。2003年三四月间,张荣坤在北京饭店贵宾楼送其美金5万和人民币20多万。2004年四五月间,张约王到北京好世界酒店用餐,送上10万美金。同年八九月间,送王美金10万元和人民币10万元。12月,再次送王美金10万元和人民币10万元。2005年,张约王在中国大饭店送上10万美元。

即使是上海社保案曝光前夕的2006年上半年,张荣坤仍两次在东方君悦大酒店向王维工行贿。其中,2006年元旦送王5万美元和10万元人民币;案发前的一个月,即2006年6月,又送王10万元美金。

据《财经》记者了解,对应于第二阶段的行贿过程,张荣坤以全国政协委员身份往来于京沪两地,一度计划将关系网扩展到北京。

仅在2004年至2005年间,张荣坤投资约4亿元参与中国再保险集团重组。其中包括投资1.968亿元,获得中国财产再保险公司11.03%的股权,投资1.68亿持有中国人寿再保险公司10%的股权,投资2000万元持有中再资产管理公司9.9%的股权,投资1545万元持有中国保险报业公司15%的股权。

16亿罚没款由来

一审判决做出的16亿元巨资罚没,显然是张荣坤始料未及。如此高额处罚,在国内经济案件中亦属罕见。

其中,法院对两家被告单位――沸点投资、福禧投资分别开出了2.32亿元和5000万元的罚金,累计达2.82亿元。

判决显示,沸点投资因单位行贿罪名被罚2000万元,公司人员行贿罪名被罚200万元,操纵股价罪名被罚2亿元,抽逃出资罪名被罚1000万元;而福禧投资因单位行贿罪名,被罚2000万元,欺诈发行债券罪名被罚3000万元。

罚金固然可观,但真正对张荣坤造成致命性打击的,是以“非法所得”之名全部没收张已被司法机关冻结的13亿余元资产。

《财经》记者查证的司法机关材料显示,这13亿余元被冻结的资产包括两笔。

其一为张荣坤2000年起坐庄海欣股份(上海交易所代码:600851)所得。

有关司法会计检验报告显示,张荣坤通过同创企业、沸点投资、新天财务等12家公司,在83个证券公司营业部开设了135个资金账户,下挂13843个账户进行操作。

2000年12月8日,张荣坤所持海欣股份仅占流通股的0.17%;到2006年7月21日,已占到流通股的70.16%。其中,在2005年12月15日达到最高点,为72.44%。如果计入华安基金旗下涉及的七只基金所持仓位,至案发时,庄家方面控制海欣流通股达89.54%,2005年7月28日最高点甚至达97.85%。不过,由于其间历经一个完整熊市,海欣股份做庄惨败,直至案发,张荣坤均未翻身。

根据侦查机关出具的《司法鉴定咨询意见书》,张荣坤案发后的2006年7月21日,其名下所涉海欣股份的股票全部被查封。当日持仓量为34021.96万股,如卖出账面亏损达3.71亿元。

但随后,股市迎来又一轮牛市。2006年12月28日,经司法机关许可,由张樱经手海欣股份的股票单向卖出,当日其持仓股票已上扬升值,浮盈1.11亿元。截至2007年9月28日《司法鉴定咨询意见书》的委托鉴定时点,张氏证券账户上的持仓量为3541.15万股,累计卖出盈余11.89亿元。

在此案一审中,为沸点投资提供辩护的徐平律师,就此三个时点的认定进行了辩论。徐平认为,在2006年12月28日警方解除查封后的任何时点上,出售海欣股份的股票行为已不具任何违法性;如果产生收益,不能作为“非法所得予以没收”。

实际上,张荣坤坐庄海欣股份还获得上海广电集团、上海工业投资集团和海欣集团的资金支持。徐平同时辩称,至少上述11.89亿元盈余资金,应扣除已经支付给上海广电集团、上海工业投资集团以及融资账户的利息等资金至少约10亿元,这些钱之前已经已从张荣坤公司的“合法所得”收入中先行支付出去。

另一笔被扣押资金,则是张荣坤在香港炒股所得。据司法材料,2005年至2006年间,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旗下上海集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代码:2345,下称上海集优)赴港上市时,张荣坤通过下属蒋位、张军注册东英集团有限公司、贝克科技有限公司、新诚国际有限公司,参与上海集优IPO配售获利。

有关司法资料显示,张荣坤从上海电气集团内各下属公司总计拆借资金12.57亿元,用于购买上海集优的股票,在香港炒股赚得1.388亿港元。主要出资方包括上海电气、香港电气、上海集优,其中还有2亿元是香港电气从香港工商银行(亚洲)分行借款所得。这笔资金亦全被司法机关扣押。

蹊跷的是,在张荣坤案的判决书上,这1.388亿现金港元已被修改为1.263亿港元,并简单注明为“数额有误,应予纠正”。但该案件审查阶段所涉及的有关审计报告和票据、文书,仍然是1.388亿港元,其中差价的流向不得而知。法院亦未就此重新开庭,对此私下解释为计算错误。

庭审中,有关这两笔资产的定性,亦为控辩双方最大着力点,但从法院的判决来看,辩方观点并未被采纳。

2007年12月28日,一审开庭结束后,张荣坤获得与妻子张樱短暂面谈的机会。旁听者注意到,张樱开口即向张荣坤表示,“沸点、福禧的资产都处理完了”。而张荣坤淡淡地回应“这是应该的”。

自2006年12月以来,张樱从吉林省检察院获得张荣坤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对其名下三条公路、国企股权、多个上市公司股票、土地、房产以及巨额现金等资产进行处置,以偿还包括38亿社保资金本息、10亿元短期融资券、至少18亿国有企业借款,以及资产处置产生的数亿元税费等。

第11篇

第一条 为了保证公正、及时地仲裁国内、国际民商经济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连云港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以下简称仲裁法),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依法向本会申请仲裁。

本会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当事人的仲裁申请。一方或双方为外国当事人,依据本规则向本会申请仲裁的,本会可以受理。

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三)劳动争议;

(四)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第三条 本会由主任1人、副主任若干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 主任履行本规则赋予的职责, 副主任受主任的委托可以履行主任的部分职责。

本会设秘书处,在本会秘书长的领导下负责处理本会的日常事务。

第四条 本会从对法律、经济贸易等方面具有专门知识和有实际经验的人士中聘任仲裁员。本会设立仲裁员名册,必要时,可以设立特定专业的仲裁员名册。

第五条 当事人协议向本会申请仲裁的, 即视为同意遵守本规则进行仲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且本会同意的除外。

第二章 仲裁协议

第六条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 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 一方申请仲裁的,本会不予受理,但另一方当事人同意仲裁的除外。

第七条 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合同之外达成的仲裁协议书以及以信函、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话、传真、电子数据和电子邮件)或者其它方式,表示双方当事人同意仲裁的有关记录。仲裁协议可以在纠纷发生前或者发生后达成,也可以达成补充协议。

仲裁协议应当具备下列内容:

(一) 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二) 仲裁事项;

(三)选定本会的意思表示。

第八条 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无效以及存在与否,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仲裁庭有权确认合同的效力。

第九条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 可以请求本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本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向本会提出异议,应当在首次开庭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应当在答辩期满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当事人未依照前款规定提出异议的,视为承认该仲裁协议的效力。

第三章 申请与受理

第十条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仲裁协议;

(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三)属于本会受理范围。

第十一条 申请仲裁,应当向本会递交下列材料:

(一)仲裁协议。

(二)仲裁申请书及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 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 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仲裁申请书应当由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三)仲裁请求所依据的证据材料。

上述材料,应当一并提交一式五份。

第十二条 本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 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 并说明理由。

本会收到仲裁申请书后,认为仲裁申请书不符合本规则第十一条规定的,可以要求当事人限期补正;补正完备的日期,为申请日期。

第十三条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在提交仲裁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按照本会的仲裁收费标准,预交仲裁费。仲裁费由案件受理费和案件处理费组成。

当事人预交仲裁费确有困难的,应当在前款规定交费时间内提出书面申请,经本会秘书长批准,可以缓交部分仲裁受理费;否则,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第十四条 本会受理仲裁申请后, 应当在5日内将受理通知书和本规则、仲裁员名册送达申请人, 并将仲裁通知书和本规则、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员名册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15日内向本会提交答辩书及副本。本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5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 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第十五条 申请人可以放弃或者变更仲裁请求,被申请人可以承认或者反驳仲裁请求,有权提出反请求。

申请人变更仲裁请求或者被申请人变更反请求应当提出书面申请。本会应当在收到该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15日内向本会提交书面答辩。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反请求的其他要求依照本规则对仲裁申请的规定。

第十六条 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裁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本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交人民法院。

第四章 仲裁庭的组成

第十八条 仲裁庭可以由三名仲裁员或者一名仲裁员组成。由三名仲裁员组成的,设首席仲裁员。

第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本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本会主任指定,第三名仲裁员是首席仲裁员。

当事人约定由一名仲裁员成立仲裁庭的,应当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本会主任指定。

第二十条 当事人自收到受理通知书或者仲裁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未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或者未选定仲裁员的,由本会主任指定。

当事人一方为二人以上时,应当经过协商,共同选定一名仲裁员或者共同委托本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

当事人未能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就选定或者委托本会主任指定仲裁员达成一致意见的,由本会主任指定。

第二十一条 仲裁庭组成后,本会应当在5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

第二十二条 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会应当通知当事人按照本规则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的程序重新选定仲裁员:

(一)因出差、出国不能承办仲裁案件的;

(二)因患病不能从事仲裁工作的;

(三)依法应当回避的;

(四)其他不能履行职责的情形。

第二十三条 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必须回避,当事人也有权提出回避申请:

(一)是本案当事人、人或者当事人、人的近亲属;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三)与本案当事人、人有其他关系, 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

(四)私自会见当事人、人, 或者接受当事人、人的请客送礼的。

第二十四条 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首次开庭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回避事由在首次开庭后知道的,可以在最后一次开庭终结前提出。

第二十五条 仲裁员是否回避, 由本会主任决定; 本会主任担任仲裁员时, 由本会会议决定。

第二十六条 仲裁员因回避或者其它原因不能履行职责的,应当依照本规则规定重新选定或者指定仲裁员。

因回避而重新选定或者指定仲裁员后,当事人可以请求已进行的仲裁程序重新进行, 是否准许, 由新组成的仲裁庭决定; 新组成的仲裁庭也可以自行决定已进行的仲裁程序是否重新进行。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在获知仲裁庭组成情况后委托的仲裁人与仲裁员形成本章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回避情形的,视为该当事人放弃就此提出回避的权利,但不影响另一方当事人就此提出回避的权利。

当事人、人在收到组庭通知书后向本会递交授权委托书的,视为前款规定的“当事人在获知仲裁庭组成情况后委托仲裁人”。

第五章 证 据

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仲裁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仲裁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证据有以下几种:

(一) 书证;

(二) 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证人证言;

(五)当事人的陈述;

(六)鉴定结论;

(七)勘验笔录。

以上证据须经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二十九条 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对权发生争议的,由主张有权的一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第三十条 在法律没有具体规定,依本规则及相关司法解释无法确定举证责任承担时,仲裁庭可以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综合当事人举证能力等因素确定举证责任的承担。

第三十一条 本会或者仲裁庭可以指定当事人举证所需的必要期限。

举证期限也可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本会或者仲裁庭认可。

第三十二条 举证期限一经确定,本会应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与要求,仲裁庭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的举证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

第三十三条 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本会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申请延期举证,经仲裁庭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

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本会或仲裁庭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

第三十六条 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申请证据保全。

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本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提交人民法院裁定。

第三十七条 当事人应当对其提交的证据材料逐一分类编号,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作简要说明,签名或盖章,注明提交日期,并依照仲裁庭和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

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文说明资料,应当附有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提供的中文译本。

本会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注明证据的名称、份数和页数以及收到的时间,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第三十八条 除涉及与实体争议无关的程序事项外,仲裁庭调查收集证据,应当依当事人的书面申请进行,且仲裁庭有权决定是否接受当事人的申请。

第三十九条 仲裁庭调查收集的证据,可以是原件或者原物,也可以是经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

仲裁庭根据当事人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作为提出申请的一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

第四十条 仲裁庭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可以交由当事人约定的鉴定部门鉴定,也可以由仲裁庭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

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仲裁庭的要求,鉴定人应当参加开庭。当事人经仲裁庭许可,可以向鉴定人提问。

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仲裁庭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结论予以认定的,应当对该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第四十一条 仲裁庭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在正式开庭前由首席仲裁员或者仲裁员组织双方当事人交换证据。

在证据交换的过程中,对当事人无异议的事实、证据应当记录在卷;对有异议的证据,按照需要证明的事实分类记录在卷,并记载异议的理由。

通过证据交换,确定双方当事人争议的主要问题。

第四十二条 仲裁庭组织当事人交换证据的,交换证据之日举证期限届满。当事人申请延期举证经仲裁庭准许的,证据交换日相应顺延。

第四十三条 当事人因客观原因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据,且无该证据可能导致裁决明显不公的,其提供的证据可视为新的证据。

第四十四条 仲裁庭认为必要时,有权决定个案不受本章有关规定期限的限制。

第六章 开庭和裁决

第四十五条 仲裁应当开庭进行。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以及其他材料作出裁决。

第四十六条 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第四十七条 开庭应当在本会住所地进行,经本会秘书长批准也可以在其他地点进行。

第四十八条 本会应当在开庭3日前将开庭日期通知双方当事人;双方当事人书面提出提前开庭申请并经仲裁庭同意,可以提前开庭。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 可以在开庭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 由仲裁庭决定。

第一次开庭以后的开庭日期的通知,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第四十九条 申请人经书面通知, 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被申请人经书面通知, 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可以缺席裁决。

第五十条 证据应当在开庭时出示,由对方当事人质证。经双方当事人同意,仲裁庭可以允许双方当事人在庭外补充证据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书面质证意见。

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但当事人在证据交换过程中认可并记录在卷的证据,经仲裁庭当庭说明后,可以直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第五十一条 质证时,当事人应当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针对证据有无证明力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质疑、说明与辩驳。

第五十二条 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接受当事人的质询。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仲裁庭同意,可以通过书面证言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

证人在交换证据时出席陈述证言的,可以视为出庭作证。

证人因出庭作证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提供证人的一方当事人先行支付,由败诉一方当事人承担。

第五十三条 仲裁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对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另一方当事人既未表示承认也未否认,经仲裁庭充分说明并询问后,其仍不明确表示肯定或者否定的,视为对该项事实的承认。

当事人委托人参加仲裁的,人在权限内的承认视为当事人的承认。

第五十四条 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辩论。辩论终结时, 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

第五十五条 仲裁庭应当将开庭情况记入笔录。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与人认为对自已陈述的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 有权申请补正。不予补正的, 应当予以记录、说明。

笔录由仲裁员、记录人员、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与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五十六条 仲裁庭应当依据法律的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核证据,遵循仲裁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独立进行判断,以证据能够证明的案件事实为依据依法作出裁决。

第五十七条 当事人申请仲裁后, 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 撤回仲裁申请后反悔的, 可以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五十八条 仲裁庭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 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任何一方当事人均不得在其后的仲裁程序中援引对方当事人或仲裁庭在调解过程中的任何陈述、意见或建议作为其主张的依据。

调解达成协议的, 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调解的结果制作裁决书。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仲裁庭进行调解的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在仲裁庭之外达成和解的,应当视为在仲裁庭调解下达成的和解。经仲裁庭调解达成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和解协议;仲裁庭应当根据当事人书面和解协议的内容制作调解书或者裁决书。

第五十九条 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 加盖本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 即发生法律效力。

在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 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第六十条 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可以记入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第六十一条 仲裁庭仲裁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当事人不履行先行裁决, 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且不影响仲裁程序的继续进行和仲裁庭作出最终裁决。

第六十二条 仲裁庭应当在仲裁庭组成后四个月内作出仲裁裁决,但审计、鉴定、公告等期间除外。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提请本会主任批准,可以适当延长。

第六十三条 裁决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仲裁费用的负担和裁决日期。当事人协议不愿写明争议事实和裁决理由的, 可以不写。

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本会印章。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 也可以不签名。

第六十四条 对裁决书中的文字、计算错误或者仲裁庭已经裁决但在裁决书中遗漏的事项, 仲裁庭应当补正; 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遗漏未作裁决的, 仲裁庭应当作出补充裁决。

当事人发现裁决书中有前款规定情形的, 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 书面请求仲裁庭补正或者作出补充裁决。

仲裁庭作出的补正或者补充裁决, 是原裁决书的组成部分。

第六十五条 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第六十六条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本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本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枉法裁决行为的。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应当在裁决书确定的期限内履行裁决。未确定履行期限的,当事人应当立即履行。

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六十八条 仲裁费用原则上由败诉的当事人承担;当事人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由仲裁庭根据当事人各方责任大小确定其各自应当承担的仲裁费用的比例。当事人自行和解或者经仲裁庭调解结案的,当事人可以协商确定各自承担的仲裁费用的比例。

第六十九条 依照仲裁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仲裁庭同意重新仲裁的,本会不再收取仲裁费用。仲裁庭依照本章第六十四条对裁决书作出补正或者补充裁决的,本会不再收费。

第七十条 本会受理仲裁申请后,仲裁庭组成前,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或者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撤回仲裁申请的,本会退回预收的案件受理费。

仲裁庭组成后,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或者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撤回仲裁申请的,本会根据实际情况酌情退回部分预收的案件受理费。

第七章 简易程序

第七十一条 凡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且争议金额不超过20万元人民币的仲裁案件,适用本章简易程序,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适用简易程序的,本会可以立即向当事人发送受理通知书或仲裁通知书。

争议金额超过20万元且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可以适用本章简易程序。

第七十二条 简易程序适用独任仲裁。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受理通知书或仲裁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共同选定或共同委托本会主任指定仲裁员。当事人逾期未共同选定或未共同委托本会主任指定仲裁员的,由本会主任指定。

第七十三条 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之日起10日内向本会提交答辩书及有关证明材料;如有反请求,也应当在此期限内提出反请求申请书及有关证明材料。逾期提交的,由仲裁庭决定是否受理。

当事人变更仲裁请求或变更反请求,适用本章有关提出仲裁请求的规定。

第七十四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仲裁庭的要求和限定的日期提交书面材料及证据。

第七十五条 开庭仲裁的案件,仲裁庭确定开庭日期后,本会应当于开庭3日前将开庭日期通知双方当事人。

第七十六条 仲裁过程中,仲裁请求的变更或者反请求的提出导致案件争议金额超过20万元的,不影响简易程序的进行。但仲裁庭认为影响的,可以向本会主任提请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适用普通程序仲裁。

本会主任决定由简易程序变更为普通程序的,本会应当通知当事人在5日内按照本规则的规定各自选定或各自委托本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原独任仲裁员作为首席仲裁员。

新的仲裁庭组成前已进行的仲裁程序是否重新进行,由新的仲裁庭决定;新的仲裁庭组成后的仲裁程序的进行,适用本规则第六章程序。

第七十七条 仲裁庭应当自仲裁庭组成之日起60日内作出裁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会主任批准,可以适当延长。

第七十八条 本章未规定的事项,适用本规则其他有关规定。

第八章 仲裁中止与终结

第七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仲裁:

(一)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仲裁的;

(二)一方当事人死亡或终止,需要等待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三)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四)其他应当中止仲裁的情形。

中止仲裁的原因消除后,恢复仲裁程序。

第八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仲裁: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或终止,没有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二)一方当事人死亡,权利义务承受人表明不愿参加仲裁的;

(三)其他应当终结仲裁的情形。

第九章 涉外仲裁的特别规定

第八十一条 涉外经济贸易、运输和海事中发生的争议的仲裁,适用本章的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规则其他各章的有关规定。

当事人对争议是否涉外有异议的,由仲裁庭作出决定。

第八十二条 本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将受理通知书、本规则及仲裁员名册送达申请人,并将仲裁通知书、本规则、仲裁申请书副本及仲裁员名册发送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仲裁通知书之日起45日内向本会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明材料。本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将答辩书副本发送给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第八十三条 被申请人如有反请求,最迟应当自收到答辩通知之日起45日内以书面形式提交本会。逾期提交的,由仲裁庭决定是否接受。

本会收到被申请人的反请求申请书后,应当将反请求申请书副本发送申请人。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反请求申请书副本之日起45日之内向本会提交书面答辩。申请人未提交答辩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第八十四条 申请人变更仲裁请求或被申请人变更反请求应提交书面申请,由仲裁庭决定是否接受。仲裁庭决定接受的,另一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45日内就变更的请求事项向本会提交书面答辩。

第八十五条 当事人自收到受理通知或仲裁通知之日起20日内未能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本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及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本会主任指定第三名仲裁员的,由本会主任指定仲裁员。

第八十六条 仲裁庭组成后,本会应当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

仲裁员因回避或者由于其他原因不能履行职责时,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会通知之日起20日内,按照本规则规定的程序重新选定仲裁员。

第八十七条 本会应当在仲裁庭开庭30日前将开庭日期通知双方当事人;双方当事人经商仲裁庭同意,可以提前开庭。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10日前书面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仲裁庭决定。

第一次开庭以后的开庭日期的通知,不受前款30日期限的限制。

第八十八条 仲裁庭应当在仲裁庭组成后9个月内作出仲裁裁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会主任批准,可以适当延长。

第八十九条 仲裁庭应当根据事实,依照法律和合同规定,参考国际惯例,遵循公平合理原则,独立公正地作出裁决。

第九十条 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生效的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向中国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或者根据一九五八年《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或者中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其他国际条约,向外国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

第十章 附 则

第九十一条 法律对仲裁时效有规定的, 适用该规定;法律对仲裁时效没有规定的, 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第九十二条 有关仲裁的文书、通知、材料等可以当面递交或以邮寄、电报、传真、留置、公告等方式送达当事人或其人或当事人向本会指定的代收人。

第九十三条 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

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为期间届满日。

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

仲裁文书、通知、材料在期满前交邮、交发的,不算过期。

第九十四条 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10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由本会或仲裁庭决定。

第九十五条 仲裁协议订明由连云港(市)(的)仲裁委员会仲裁的,视为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由本会仲裁。

仲裁协议中写明由连云港(市)的仲裁机关(机构)或者其他不会产生歧义,可以推断为由本会仲裁的表述,均视为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由本会仲裁。

第九十六条 本规则由本会负责解释。

第12篇

一. 报名对象:

1.参加北京大学组织的博士生入学考试、以及北京大学部分院系采取“申请-考核制”方式招生的考生;

2.已被北京大学接收为本科起点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本校及外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3.拟申请“硕博连读”的北京大学科学学位(学术型)在读硕士生;

其中:第1类考生本年度第一次登陆系统,应首先注册当年度自己的网报用户帐号(不要使用往年注册的帐号登录);

第2、3类考生须使用北京大学研招办下发的用户帐号和口令直接登录。请勿自行注册。登录系统后,请先修改口令。

外国来华留学人士请按《北京大学招收外国来华留学生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北京大学医学部招收外

国来华留学生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相关规定提交报名申请。细则请在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硕士招生-留学

生栏目中查阅。

港澳台侨人士请按《北京大学从香港.澳门.台湾人士中招收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北京大学医学部2008

年从香港、澳门、台湾人士中招收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相关规定提交报名申请。细则请在北京大学研究生

院-硕士招生-港澳台栏目中查阅。

二.报名时间

应试及“申请-考核制”考生自2013年11月01日12:00至12月25日12:00,全天受理。

“硕博连读”和“直博生”自2013年12月01日09:00至12月20日12:00,全天受理。

三.报名程序

1.报考者须符合国家教育部和北京大学《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及《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

录》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2.提交报考信息

(1)申请注册:仅限2014招生年度第一次进入本系统时使用。包括用户名(即使用本系统的名称)和口令等。注册成功与否系

统都将给出提示。如注册失败,可能是用户名与他人的相同,或本人以前曾以相同用户名注册过,请另行注册。

(2)报名登录:

直博生:使用接收函中给定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硕博连读生:使用所在院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发给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其他考生:使用招生年度当年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3)录入信息:按系统提示如实录入个人信息项,录入完毕请“提交”确认。

根据教育部规定,非现役军人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为“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考生应如实填写相关信息项。

获得“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资格的考生请在备注栏内注明“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并将加盖省、

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主管部门公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资格确认表》同

其他报考材料一起,在2014年2月底前交到报考院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4)浏览信息:浏览已提交的个人报考信息。如作内容修改,请点击"修改"。

(5)修改信息:修改除“报考院系所”以外的信息项,修改后请“提交”确认。

3.网上交费

(1)收费标准:

应试考生、“申请-审核制”考生、直博生:200元/人;硕博连读生免交;

(2)交费方式:通过本系统提供的链接,依托首信易支付进行网上交费。

支付前请登录首信易支付网站,点击右上角“帮助”,”仔细阅读《新手必读》等提示信息。

4.打印报名表

请在上传照片审核通过后打印,并填写表中的“教学及科研情况简介”、“工作学习经历”、“家庭主要成员”和“考生自述”

等栏目,签署本人姓名后,连同招生简章中要求提交的其他报考材料,在2014年2月底前寄(送)达报考院系研究生办公室。

5.下载专家推荐书

应试考生需下载《专家推荐书》一式两份,填写完被推荐人信息后分别交给两名推荐人。推荐人将全部推荐意见填写完毕后,

直接(或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后交被推荐人)寄(送)往报考院系。

报考医学部的考生请将《报名登记表》和《专家推荐书》等报考材料直接寄(送)到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6.退出登录:完成本系统各项操作后,请点击“退出登录”。

四.上传个人电子照片

除“硕博连读”以外的全部考生(包括应试生、“申请-考核制”考生、直博生)在提交个人报考信息、网上支付报考费并生

成报名号后,均需按《北京大学博士生报名上传个人电子照片注意事项说明》的要求上传个人电子照片。

五.其他说明

1.网报提交的个人信息必须准确、真实;

2.请事先仔细确认自己的报考资格,如果因为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考生个人行为造成不能参加考试,报考费不予退还。

3.如果出现因网络拥挤,造成报名过程出现异常,可以等候网络畅通以后再进行。

4.如网上支付出现问题,请与首信易支付联系。

客服电话

010-82652626 分机号码:6613/6576/6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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⒌北大研招办咨询电话:010-62756913,010-62751354;010-82802338(医学部)。

六.审查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领取准考证

报考校本部的应试考生于2014年3月10日-13日,持本人有效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非

应届硕士生)或研究生证(应届硕士生),到报考院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确认报考资格,领取准考证。

报考医学部的考生请按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要求的时间、地点领取准考证。

注意: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