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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规章制度

时间:2022-07-16 10:26:16

幼儿园规章制度

第1篇

一、晨检制度

为防止传染病患儿进入幼儿园及幼儿把不安全的物品带入园,我园应坚持每天进行晨检工作,要求为:一摸、二看、三问、四查:

一摸:摸摸幼儿额头看有无发热。

二看:看幼儿精神状态好不好,有无疲倦或不适面容,看皮肤有无皮疹、肿块,这是发现并隔离水痘、腮腺炎患儿非常关键的步骤。

三问:问问幼儿在家中的健康情况,有无不适以便在园中观察,如发现问题可细问其有无发执、咳嗽、呕吐、腹泻等症状,在家的睡眠、饮食、大小便情况。

四查:对疑似患病的幼儿进行体格检查协助诊断。检查有无携带易造成外伤的物品、器械入园,最好不要让幼儿自带食品入园。

晨检过程中,班主任教师应注意亲自把关,对普通的感冒、消化不良、皮炎等带药入园的幼儿要进行登记并管理。注意发现幼儿的问题,及时请保健医生复检,应正确对待晨检工作。

二、全日观察制度

教师应对入园幼儿进行全日观察,处理在园幼儿的健康相关问题,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具体工作如下:

1.对带药入园的患儿,应检查其服药情况、在园活动情况及病情变化情况,以便离园时知道家长,并做好观察记录。

2.对在园幼儿应观察其有无健康问题。

(1)看幼儿的精神状态、面容,必要时测量体温。

(2)观察幼儿的情绪、食欲、大小便情况,注意有无异常情况。

(3)观察幼儿的活动情况是否正常。

(4)注意防范意外事故的发生,在园中如果发生摔、碰、划破皮肤等事故应及时处理,离园时必须告知家长,并做记录。

3.离园时应与家长做好交接工作,并进行必要的卫生、安全宣传。

对全日观察中有发现问题的幼儿,或带药入园者,离园时教师应告及时告知家长幼儿在园中的表现、病情的变化情况,提出合理的卫生保健指导和建议。

三、幼儿园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

1.幼儿园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应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通力配合。幼儿园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

2.幼儿园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应重视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应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监管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日人员除做好园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可疑人员或可疑情况,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报告幼儿园行政、“110”、“120”、“122”或附近派出所,以保护幼儿、家长和教职工安全。

4.开学前后,教师要组织家长会,提请家长、幼儿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5.建立幼儿园突发事件职工救护队,高度警觉周边环境安全工作。

四、幼儿园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幼儿园多功能室、游戏场等均为公共活动场所,实行谁组织活动,谁负责安全工作的原则。

2.开展活动时应认真检查电路安全和场地安全,没有电工在场不要私拉乱接电源。幼儿园应组织电工定期检查电源开关、插座是否完好,有损坏的应及时修复。组织安全员定期检查场地安全和游乐设施安全。

3.开展活动要保持所有通道畅通无阻,开关灵活,便于随时打开。

4.开展活动要适当控制人员,不要过分拥挤,要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出得去。

5.大型活动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突发事件有专人负责指挥疏散撤离。

五、幼儿园班级教育活动教学安全制度

1.班级教育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

2.班级保教人员必须按照“幼儿园一日工作规范”要求来操作,长期、经常性地对幼儿进行常规安全教育,文明说话、文明做事、文明交往,每个活动前提出活动要求,活动后有小结,活动前后清点人数,以防幼儿走失。

3.教师不得指导幼儿开展有危险性的活动,幼儿要听从教师指导,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和自我保护。

4.在户外活动中教师有组织、指导的责任,保育员有指导责任,因组织指导的过错造成幼儿身体伤害事故保教人员要负责任。

5.凡出现受伤情况,应及时送往医院,并及时向园长汇报。

六、幼儿园班级教育活动教学安全制度

1.班级教育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

2.班级保教人员必须按照“幼儿园一日工作规范”要求来操作,长期、经常性地对幼儿进行常规安全教育,文明说话、文明做事、文明交往,每个活动前提出活动要求,活动后有小结,活动前后清点人数,以防幼儿走失。

3.教师不得指导幼儿开展有危险性的活动,幼儿要听从教师指导,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和自我保护。

4.在户外活动中教师有组织、指导的责任,保育员有指导责任,因组织指导的过错造成幼儿身体伤害事故保教人员要负责任。

5.凡出现受伤情况,应及时送往医院,并及时向园长汇报。

七、幼儿园校车管理制度

为规范校车接送过程的管理,保障幼儿的人身安全,避免错接、漏接情况的发生,特制订该制度:

1.每次车辆出发前,驾驶员需全面检查车辆状况正常后方可出发。校车定时参加年检和交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驾驶员需带齐所有证照,保证良好的身体状况,不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

2.跟车老师必须在乘车前仔细对照乘车名单,与领队老师确认核实当日乘车名单及人数无误后,方可上车。

3.如有幼儿因特殊原因更改上、落点或改乘其它线路车辆,家长须于下午3点前通知幼儿园,跟车老师必须在当日记录中做特别说明,以免遗漏。

4.跟车老师在跟车过程中,必须对照乘车清单,确认每个站点上、落车的幼儿,并在每个相应的名字后打勾确认。

第2篇

二、幼儿园保教组应根据《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幼儿园实际,认真讨论确定幼儿园学期工作目标和阶段性工作任务,有计划地、高效地组织幼儿园保健、保育,教育、教学活动的开展。并及时进行阶段性工作总结。

三、幼儿园保教组应根据幼儿园要求和工作实际情况及时向园长汇报,按时向幼儿园园长提交工作计划和总结。接受园长工作指导、督促。园长对其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提交计划和总结的时间:

1、学期工作计划应在新学期开学半月内;

2、月、周工作计划应在月、周开始前一周内;

3、其它工作或活动计划应在工作或活动开始之前;

4、学期工作总结应在学期结束前半月内;

5、月、周工作总结应在本月、周工作结束,下一个工作周期开始之前;

6、其它工作或活动总结应在工作或活动结束(阶段结束)后一周内;

四、保教组应与各年级组、班组讨论交流,在研究基础上指导各年级、各班根据《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幼儿年龄特点及发展水平确定学期、月目标,在幼儿广泛的兴趣点和关注点上生成课程和开展具体活动,有目的、有计划、循序渐进地有效组织和安排幼儿在园学习和生活。并评估年级组、班组工作绩效。切实做到促进幼儿在原有水平上的发展。

五、保教组应督促保教人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遵守幼儿园各项规章制度和教师行为规范。

六、保教组应督促保教人员本着尊重、平等、合作的原则,争取家长的理解、支持和主动参与,把家长作为幼儿园重要的合作伙伴,共同构建教育、教学活动,主动向家长交换幼儿在园情况。向家长宣传新《纲要》的教育思想和教育理念,正确引导家庭教育。对家长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分析,积极落实,件件回复。

七、保教组应督促各班教师尊重幼儿的人格和权利,尊重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和学习特点,为幼儿身心发展创设和提供良好心理环境和物质环境,积极制作教玩具并引导幼儿共同参与。根据活动和幼儿发展需要及时投放材料,为幼儿的操作、发现、探索活动提供充分的条件。

八、保教组应督促保教人员认真做好班级清洁卫生消毒工作,保持环境和内务整洁。做好幼儿保育工作。无工作疏忽造成的护理不当和安全事故。

1、月幼儿平均出勤率达标:中大班为90%以上,小班为85%以上。幼儿年体重、身长和血色素增长达标。

2、确保消防安全、场地安全和幼儿活动安全,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凡住院和缝针事故都属严重事故范畴。

九、保教组应督促各班教师协调配合,做好本班工作。定期召开班务会,及时讨论、总结班级工作,对下一阶段工作作出部署。班级工作有记录,资料保管好。

十、保教组应督促各班做好交接班、幼儿观察和家长工作等各项工作,并有记录,资料收集、整理好,按时入档。幼儿园保教常规工作制度

一、认真制定各种计划和做好工作总结

预定计划:

各班组能结合《纲要》精神,分析本班幼儿年龄特点和实际水平,制定班级工作目标和教育教学、活动计划。并在观察、反思的基础上进行调整,做好活动、工作总结。计划、总结按时完成。《1》

二、认真组织幼儿半日活动

根据教育教学需要和幼儿实际合理地弹性地安排儿童半日活动,认真履行保教工作职责。活动内容丰富,过渡自然,幼儿无消极等待。教师不擅离儿童,半日活动质量高。半日活动中保证幼儿生活活动、自由活动、户外锻炼、游戏和其它有益活动。

三、认真做好班务工作

1、每周五按时召开班务会,总结本周工作,安排协调好班级下周工作。

2、认真管理好班级内务,整洁、方便、舒适,有利于幼儿活动和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

3、确保消防安全,场地安全和幼儿活动等等安全,防止发生不安全事故。

4、按要求做好室内外清洁卫生、消毒工作。

5、根据需要和幼儿园工作安排及时做好家园联系工作。

6、按保育工作细则做好幼儿的生活护理和保育工作,促进幼儿身体健康。每月中大班幼儿平均出勤率达90%以上,小班幼儿平均出勤率达85%以上。

7、促进幼儿在原有水平上的发展。

8、提供丰富的教育环境,富有儿童情趣,体现家长、教师、幼儿的共同参与,充分展示幼儿活动的过程和教育的目标的实现。为幼儿提供不同层次的活动材料,促进幼儿动手、动脑、动口,使幼儿获得有益的经验。

第3篇

为了确保幼儿园小朋友安全和教育的质量,特制定了以下的管理制度。

一、幼儿园要注意房屋、场地、玩具、用具及运动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检查,及时维修,避免触电、砸伤、摔伤、烫伤及火灾等重大事故的发生。

二、保健医生必须妥善保管幼儿的药品,病儿服药时,必须仔细核对药名、药量、幼儿姓名,按时给幼儿服药。

三、定期向幼儿及家长宣传安全知识,在幼儿园在危险的地方张贴醒目的安全警戒标志,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四、加强教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对幼儿坚持正面教育,严禁态度粗暴,动作生硬,体罚或变相体罚。

五、认真贯彻卫生防疫部门下达的有关食品卫生的规定,严把食品的进园关和食品入口关,严防食品中毒事件的发生。

六、幼儿园组织的各项活动都应以幼儿的安全为第一要素,进行认真细致的事先准备,考虑周详,严禁带幼儿到有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七、幼儿来离园严格实行安全接送制度,并由门卫加强管理,防止幼儿出大门走失,禁止幼儿出大门走失,禁止外来人员来园玩耍、借宿。

第4篇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管理,规范办园行为,提高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促进我县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教育指导纲要》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县民办幼儿园和托儿所等民办托幼机构。

第二章 举办民办幼儿园的基本条件

第三条 幼儿园要全面贯彻教育部颁布的《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接受县政府及各相关部门的领导和管理。

第四条 举办民办幼儿园须具备的条件:

1、有固定、安全的园舍。幼儿园必须设置在无污染(距污染源50米以外)、无噪音、无危险的安全区域内,房舍总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房屋建筑和消防设施符合规定的标准;园内设有幼儿活动室、午休室、盥洗室、厕所,活动室面积人均1.5平方米以上,盥洗室和幼儿厕所符合安全卫生标准;有与幼儿园规模相适应的的户外活动场所,人均面积2平方米以上;幼儿园的园舍和活动场所必须设置围墙和安全栅栏;为幼儿提供伙食的幼儿园设有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堂,有《餐饮服务卫生许可证》。

2、有必备的设备设施。幼儿园有电视、VCD等电教设备3件以上,电脑1台;每班配有风琴(电子琴、手风琴、钢琴)、录音机、磁力黑板、贴绒教具、教学挂图、卡片等;有符合各年龄阶段婴幼儿特点的玩具,幼儿人均达到3件(套)以上;有大、中型游戏、体育器械3件以上;有图书柜,图书幼儿人均3册以上(每年新增图书占图书数量的20%);有适合幼儿使用的数量充足的桌椅、床等设施;为每个幼儿配备一巾一杯和餐具;有符合卫生要求的流水洗手设备;冬季取暖温度达到22℃以上。

3、有合格的师资。园长(或举办者)必须具有中师(师范类、幼师类)及其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超过60岁,品行良好,无传染病、精神病,无明显生理缺陷;聘用的园长、幼儿教师必须具备幼师及其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50岁;保育员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并接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保健医生应具备中等卫生学校毕业学历,或取得医师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园长(举办者)、教师和保育人员要在县教育局备案,持卫生部门指定的保健机构体检合格证上岗,并接受教育局、卫生部门组织的培训、检查、监督和管理。

第三章 审批程序

第五条 民办幼儿园实行审批注册制度,审批注册机关为县教育局。

第六条 审批注册提交的材料及审批程序:

1、申办人持所在地学区、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同意举办幼儿园的申请书到县教育局申请,填写《咸阳市民办教育机构办学许可申报表》,同时出具举办者学历证书、专业职称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县教育局在接到申请核实其办学资质后,以书面形式做出是否同意受理的决定。未被同意受理的申办人,按照《不同意受理举办民办幼儿园通知书》说明的理由和提出的意见改进后,重新申办。

2、被同意受理者,持《同意受理举办民办幼儿园通知书》,组织幼儿园工作人员及家庭成员到卫生部门指定的保健机构进行岗前体检,办理幼儿园《卫生保健许可证》。

3、县卫生监督所实地检查幼儿园食堂情况,办理《餐饮服务卫生许可证》。

4、县教育局对幼儿园进行实地验收,审查办园条件和资质。验收合格者,经局务会议研究同意准予登记注册的,县教育局30日内向举办人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并将《卫生保健许可证》、《餐饮服务卫生许可证》及举办者、园长、聘任教师的学历证书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存档,同时上报市教育局备案。

5、举办者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到民政、物价、税务、质监、交警等部门(单位)办理相关手续。由登记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6、实行幼儿园撤销、变更报告和年检制度。已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幼儿园因故更名、停办、合办、迁址、变更或举办者改变性质,均应向审批机关办理注销或确认手续,并由县教育局报市教育局备案。每年12月,县教育局对全县民办幼儿园进行年检。年检不合格者,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者,责令其停办,收回《办学许可证》,并发布公告。

第四章 入园和编班

第七条 幼儿园每年春秋两季招生。平时如有缺额,可随时补招。对烈士子女,家中无人照顾的残疾人子女和单亲子女等入园时,应予以照顾。

第八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设置的幼儿园,除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外,有条件的应向社会开放,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

第九条 幼儿入园前,须按照卫生部门制定的卫生保健制度进行体格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入园除进行体格检查外,严禁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

第十条 幼儿园规模以有利于幼儿身心健康,便于管理为原则,不宜过大。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一般为:小班(三至四周岁)25人,中班(四至五周岁)30人,大班(五至七周岁)35人,混合班30人,学前班不超过40人。寄宿制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相应酌情减少。

第五章 卫生保健

第十一条 幼儿园必须切实做好幼儿生理和心理卫生保健工作。应严格执行卫生部颁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以及其他有关卫生保健的法规和制度。

第十二条 幼儿园应制订合理的幼儿生活作息制度。两餐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三小时半。幼儿户外活动时间正常情况下每天不得少于二小时,寄宿制幼儿园不得少于三小时。

第十三条 幼儿园应建立幼儿健康检查制度和幼儿健康卡(档案)。要对幼儿每年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和视力一次,每季度量体重一次,并对幼儿身体健康发展状况定期进行分析、评价,将结果通知家长。

第十四条 幼儿园应建立卫生消毒、病儿隔离制度,认真做好计划免疫和疾病防治工作。幼儿园内严禁吸烟。

第十五条 幼儿园应建立食品、药物等管理制度,防止发生食物中毒、药物中毒等意外事故。

第十六条 供给膳食的幼儿园应编制营养平衡的幼儿食谱,为幼儿提供合理的膳食。

第十七条 幼儿园应供给幼儿饮用水,并为幼儿饮水提供便利条件。要培养幼儿良好的大、小便习惯。

第十八条 积极开展适合幼儿的体育活动,每日户外体育活动不得少于一小时。加强冬季锻炼,对体弱或有残疾的幼儿予以特殊照顾。

第十九条 幼儿园夏季要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冬季要做好防寒保暖工作,防止幼儿中暑和冻伤。

第六章 教育保育

第二十条 幼儿园教育工作的原则是:体、智、德、美诸方面的教育应互相渗透,有机结合。要将培养幼儿良好习惯作为幼儿园教育的重要任务,严禁小学化倾向。应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结合幼儿的年龄特点,注重个体差异,因人施教,引导幼儿个性健康发展。应面向全体幼儿,坚持积极鼓励、启发诱导的正面教育。应合理综合各方面的教育内容,并渗透于幼儿一日生活的各项活动中,充分发挥各种教育手段的交互作用。应创设与幼儿教育相适应的良好环境,为幼儿提供活动和表现能力的机会和条件。应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寓教于各项活动之中。

第二十一条 幼儿一日活动的组织应以幼儿的实践活动为前提,动静交替,保证幼儿愉快的、有益的自由活动。

第二十二条 游戏是对幼儿进行全面教育的重要形式,应因地制宜地为幼儿创设游戏条件(时间、空间、材料),并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选择和指导幼儿做游戏。应鼓励幼儿制作玩具,材料应突出多功能性和可变性。应充分尊重幼儿选择游戏的意愿,并根据幼儿的兴趣,在游戏过程中给予适当指导,促使幼儿保持愉快的情绪,能力和个性得到全面发展。

第二十三条 幼儿园的品德教育应以情感教育和培养幼儿良好行为习惯为主,潜移默化,始终贯穿于幼儿生活以及各项活动之中。

第二十四条 在各项活动中,应根据幼儿不同的心理发展水平,尊重个体差异,研究使用各种行之有效的活动形式和方法,培养幼儿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

第二十五条 幼儿园应使用普通话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第二十六条 幼儿园应和小学互相配合,密切联系,注重两个阶段教育的相互衔接。

第七章 园务管理

第二十七条 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在幼儿园举办者和教育部门的领导下,负责全园工作。

幼儿园可建立园务委员会。园务委员会应由保教、医务、财会等人员代表及家长代表组成,由园长任园务委员会主任。园长要定期组织召开园务会议(遇重大问题时可临时召集),对全园工作计划制定、规章制度完善、人员奖惩,财务预决算等重大事项进行商议。

不设园务委员会的幼儿园,上述重大事项由园长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商议。

第二十八条 幼儿园应建立教职工大会或以教师为主的教职工代表会议制度,加强民主管理和监督。

第二十九条 幼儿园应制定学年度工作计划,并定期安排、总结工作。每学期末应向县教育局报告工作,必要时随时报告。

第三十条 幼儿园应接受上级教育督导人员的检查、监督和指导。要根据督导的内容和要求,汇报本园真实情况。

第三十一条 幼儿园应建立教育研究、业务档案、财务管理、园务会议、人员奖惩、安全管理以及与家庭、小学联系等方面的制度。

应建立工作人员名册、幼儿名册和其他统计表册,并及时按要求向教育局报送相关统计表册。

第八章 工作人员

第三十二条 幼儿园工作人员按标准应由园长、副园长、保教主任、教师、保育员、医务人员、炊事员等构成。

第三十三条 幼儿园工作人员应身体健康、品德良好、忠于职责、为人师表,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幼儿教育事业,爱护幼儿,积极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努力提高自身教育水平。

第三十四条 幼儿园园长应获得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具备较强的教育工作经验和组织管理能力,园长由幼儿园举办者聘任并经县教育局考核合格后予以任命。

园长负责幼儿园的全面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

(二)负责教育保育、卫生保健、安全保卫工作。

(三)负责建立并组织执行各种规章制度。

(四)负责聘任、调配工作人员,指导、检查、评估教师以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奖惩。

(五)负责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工作和业务学习,并努力为教职工业务进修创造条件;关心并逐步改善教职工生活、工作条件,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六)负责管理园舍、设施和经费。

(七)指导家长工作。

第三十五条 幼儿园教师实行聘任制。

幼儿园教师全面负责本班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依据国家课程标准,结合本班幼儿的实际,制订和执行教育计划,完成教育保育任务。

(二)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指导并配合保育员搞好本班幼儿生活和卫生保健工作。

(三)与家长保持经常联系,了解幼儿家庭教育环境,商讨符合幼儿特点的教育措施,共同配合完成教育任务。

(四)参加业务学习和幼儿教育研究活动。

(五)定期向园长汇报工作,接受其检查和指导。

(一)负责本班房舍、设备、环境的卫生工作。

(二)在教师指导下,管理本班幼儿生活,配合组织教育活动。

(三)在医务人员和本班教师指导下,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

(四)妥善保管幼儿衣物和本班的设备、用具。

第三十七条 幼儿园医务人员对全园幼儿身体健康负责,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协助园长执行有关卫生保健方面的法规、制度及要求。

(二)负责指导、调配幼儿膳食,检查食品、饮水和环境卫生。

(三)与当地卫生保健机构联系,及时做好幼儿计划免疫和疾病防治等工作。

(四)向全园工作人员和幼儿家长宣传幼儿卫生保健常识等。

(五)妥善管理医疗器械、消毒用具和药品。

第九章 安全保卫

第三十八条 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由园长负总责。幼儿园必须定期不定期地对水、电、消防等设施及园舍进行巡视检查,严禁带入、存放、堆置易燃易爆有毒气体和攻击型动物等。

第三十九条 幼儿园房屋、玩具、电器、电源开关、煤气、暖气等设备符合安全要求,健全并落实安全用电、用水、取暖防范措施,严防幼儿触电、砸伤、烫伤等事故发生。

第四十条 幼儿园应建立健全幼儿保护制度,坚决防止幼儿走失、煤气中毒、食物中毒等事件发生。

第四十一条 非寄宿的幼儿每天必须实行家人或亲人接送制度,防止不法分子、陌生人、恶意行为人接走,保证幼儿安全回家。

第四十二条 幼儿园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和应急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预防事故发生。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针对洪水、地震、火灾、交通事故等灾害的紧急疏散演练,使教师和幼儿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鼓励和提倡幼儿家长自愿为幼儿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第四十三条 把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范畴,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幼儿安全意识,提高幼儿的自我防护能力。

第十章 相关部门职责

第四十四条 民办幼儿园管理实行政府统筹、分级管理、部门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坚持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职责明确、密切配合、各负其责、联合执法的管理监督机制。对出现传染病流行、食品卫生和交通安全等恶性责任事故,按照部门职责,严肃追究责任。

第四十五条 各乡镇及各有关部门(单位)职责:

各乡镇要统筹安排,把幼儿教育事业作为本乡镇教育发展的重要内容,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对违规违法幼儿园要在有关部门配合下进行查处,保障幼儿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教育部门是幼儿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对各类幼儿园的审批注册和业务指导工作,要贯彻幼儿教育的方针和政策,组织实施幼儿教育发展规划;建立幼儿教育督导和评价制度,实行分类定级管理;组织园长、教师培训活动。

卫生部门负责制定幼儿园卫生保健有关制度,对幼儿园卫生条件、设施等进行监督和检查;组织实施卫生保健、传染病防控等工作。

药监部门负责对幼儿园食品、药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幼儿安全。

公安部门负责对幼儿园周边治安环境进行清理和整治,配合教育部门对有重大安全隐患、发生重大事故、违法办园等行为的幼儿园进行停办整改或者取缔。

城建部门负责对幼儿园校舍进行规划、检查、鉴定和验收工作。

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对幼儿园幼儿接送车的管理,要建立严格的审批、检验制度,定期进行统计、清查和检测,对车况、使用年限、车型、驾驶员等情况统一建立档案,严格控制超员和违章驾驶。

物价部门负责根据生均培养成本、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承受能力等情况,依照教育部门分类定级结果,制定各级各类幼儿园收费标准,并审批执行。

广电部门负责在电视台开辟民办幼儿园公告专栏,由教育部门配合定期公示全县民办幼儿园检查整顿情况和分类定级评估结果,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和监督作用。

各学区要把民办幼儿园作为本学区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视同公办学校一样安排,一样管理,一样检查,一样评估。要对本乡镇幼儿园、学前班的布点设置进行统一规划,对民办幼儿园的教育保育、招生、收费、卫生、安全等常规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组织、落实园长、教师业务培训等工作。各学区校长是本乡镇民办幼儿园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履行好职责。

各民办幼儿园要认真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工作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做好幼儿的保育教育工作。园长是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制定和完善各项制度和安全事故预案,关注幼儿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幼儿健康成长。

第十一章 经费筹措

第四十六条 坚持谁办园谁出钱,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企事业单位和村民委员会、个人举办的幼儿园,由举办单位或个人负责筹措园舍建筑、设备购置、内部配套建设、教职工工资福利以及办公等所需要的经费。

第四十七条 幼儿园应严格按照物价部门审批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不得以培养幼儿某种专项技能为由另外收取费用,也不得以幼儿表演为手段进行以营利为目的的活动。

第四十八条 幼儿膳食费应按照民主管理制度进行管理,保证全部用于幼儿膳食,并每月向家长公布账目。

第四十九条 幼儿园应严格执行有关财务制度,实行经费预算和决算,建立经费账目,接受教育和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应将年收入的20%用于改善办园条件。

第十二章 管理与监督

第五十条 县教育局职成幼教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县民办幼儿园管理工作。

第五十一条 建立相关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由县政府督查室牵头,每季度召开一次由教育、卫生、公安、物价、广电等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幼教事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对没有资质,违法开办的幼儿园要依法坚决予以取缔。

第五十二条 完善限期整改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严格进行年检,对合格的幼儿园进行颁证挂牌。对不合格或出现重特大安全事故的,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整改期满,由教育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复检,仍达不到标准的,责令停办整顿。整顿后仍达不到标准的,吊销办学许可证,取消办园资格,并在电视台公开曝光。

第十三章 奖励与处罚

第五十三条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民办幼儿园及其个人,由教育部门或有关部门予以表彰奖励:

(一)改善办园条件成效显著的;

(二)保育教育工作成绩显著的;

(三)管理工作成绩显著的;

(四)在教育局年度综合考评中名列前茅的。

第五十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民办幼儿园,由有关部门视其情节,给予限期整顿、停止招生、停止办园等行政处罚:

(一)未经登记注册,擅自招收幼儿的;

(二)园舍或设施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安全标准,妨害幼儿身体健康或威胁幼儿生命安全的;

(三)教育内容和方法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

第五十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民办幼儿园及其个人,由教育部门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或由教育部门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给予相应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的;

(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的;

(三)有较大失误或不服从管理的;

(四)克扣、挪用幼儿园经费的;

(五)侵占、破坏幼儿园园舍、设备的;

(六)干扰幼儿园正常工作秩序的;

(七)在幼儿园周围设置有危险、有污染或者影响幼儿园采光的建筑和设施的。

第五十六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部门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或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四章 附则

第五十七条 本办法没有列入的条款,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5篇

关键词:幼儿园;园长;学校管理;教师队伍;管理制度

“园长,是一园之魂”,这句话明确指出了园长在幼儿园中的重要性,他是幼儿园工作中重要且关键的一环,园长的管理水平如何,直接决定了一所幼儿园的发展层次,所以,作为幼儿园的园长,必须积极学习和借鉴先进的办园思想和理念,并结合幼儿园的实际情况,对幼儿园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从而极大地提高幼儿园的保教质量。

下面,笔者就结合自身多年的工作经验,对幼儿园园长学校管理方法进行具体的探究和阐述。

一、不断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学校管理能力

如今,学前教育在社会上的影响越来越大,它受到了社会和各个家庭的广泛关注,这给我们的办园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幼儿园园长,也因此面临着更多的挑战,所以,我们必须不断加强对各种先进管理理念的学习,并通过对其深入的琢磨和消化,促使自身的学校管理能力得到大幅提升,从而让幼儿园走上科学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比如,我们可以参加一些有关幼儿园园长的学习培训活动,聆听有关幼教事业的各类讲座,也可以参观本地或者相邻地区的知名幼儿园,听取各幼儿园园长的管理经验介绍,并积极与各园园长同行对办园经验、管理方法、办园特色等问题进行探讨交流,如此,可以使我们的视野得到开阔,见识得以增长,同时也能使我们受到深刻教育思想观念的洗礼,进而为我们对学校进行管理注入新的生机与动力。

对此,笔者的感悟较为深刻,因为笔者也参加过不少大大小小有关幼儿园园长的学习培训活动,通过培训学习,学到了很多有利于提升自身学校管理能力的思想观念,受益匪浅,如理解了“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明确了现代园长所应具备的素质和修养,懂得了幼儿园要进行精细化管理,通过不断地深入学习,学到了很多先进的办园思想和理念,这为我们对学校进行管理注入了新的生机与动力。

二、打造一支具有较高专业素养和敬业精神的教师队伍

教师是对幼儿进行直接教育的人,教师队伍的质量直接决定了一所幼儿园的办学水平。所以,作为幼儿园园长,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教师对于幼儿园办学质量所具有的重要影响作用,并且通过采取有效措施,使教师的专业素养得到提高,且具有爱岗敬业精神,使他们成为我们管理学校的得力助手,为幼儿园办学质量的提高提供充足有效的保障。

比如,我们可以积极组织教师培训,让教师集中学习专业知识,也可以组织教师参加有关幼儿教学方面的技能大赛、演讲比赛等,促使幼儿教师的综合素质得到提高。另外,我们要充分发挥情感因素,如走入教师群体中,多与他们进行心理上的沟通与交流,了解他们在工作和生活中的需求,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为他们提供工作上的便利,解决生活中的困难。对于有畏难、消极情绪的教师,不可采取简单粗暴的解决方式,而是找到症结,对他们进行深入的思想工作,使问题得以顺利解决。再次,作为幼儿园的最高领导者,我们要懂得适当下放权力,使教师也有参与对幼儿园事务进行讨论的机会,培养教师强烈的主人翁意识,并在心理上获得满足与安慰,如此,教师就会滋生出强烈的爱岗敬业精神,从而全身心地投入到幼儿教育事业中,这无疑为我们幼儿园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与展开提供了充足的保障。

三、制定出完整的适合本园实际的管理制度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这里的“规矩”指的是规章制度。如果想管理好一个单位,就必须有明确的规章制度。若想管理好幼儿园,使幼儿园工作井然有序地进行,就得有一套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作为保障。所以,作为幼儿园园长的我们,就应充分利用自身所拥有的权利,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出一套完整的管理制度,从而使幼儿园能够正常运转。

比如,我们要在教师日常工作、教师教学工作、教职工日常道德行为规范、教职工、家长联系、考勤、奖惩、保育员岗位职责、安全等方面制定具体详细的制度,并要求全校教职工都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我们也要以身作则,为广大教师起到一个良好的榜样示范作用,进而积极践行学校的规章制度,如此,便为我们学校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便利条件。

综上所述,一所幼儿园成功的关键在于管理,而管理质量的好坏与学校的最高领导者――园长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园长作为幼儿园管理的灵魂,必须努力承担自身的职责,通过对幼儿园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极大地提高幼儿园的保教质量。

第6篇

一、领导重视,措施有力

为进一步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切实加强对安全教育工作的领导,幼儿园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园长的领导管理下,幼儿园教职工分工负责、组织实施。

二、制度保证,措施到位 (本工作总结来源于)

1、成立幼儿园安全领导小组。由园长负责,制定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教职工,要严肃追究有关老师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2、签订责任书。幼儿园和老师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职责,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职责明确。

3、不断完善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规章制度。建立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的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幼儿管理、门卫值班、巡逻值班、防火防灾、健康体检等规章制度。严禁组织幼儿从事危险性工作,严禁教师个人利用假期私自带幼儿外出,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不留盲点、不出漏洞。

4、建立幼儿园安全意外事故处置预案制度。

三、齐抓共管,群防群治

幼儿园安全教育工作是一项社会性的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幼儿园、家庭的密切配合。为此,幼儿园组织开展一系列道德、法制教育活动,并取得了良好的教育效果。

四、加强教育、促进自护

要确保安全,根本在于提高安全意识,自我防范和自护自救能力,抓好安全教育,是幼儿园安全工作的基础。幼儿园开展深入全面的大检查,消除隐患,有针对性地进行防护和防范工作。

五、加强检查、及时整改

开展常规检查。每学期开学以后,幼儿园把安全教育工作作为重点检查内容之一。幼儿园对校舍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步打算

我们在安全保卫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安全保卫工作得到加强,但是安全保卫工作的难度越来越大,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的开展面临着许多困难。

1、社会育人环境存在不利于师生安全的因素。

第7篇

一、领导重视,措施有力

为进一步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切实加强对安全教育工作的领导,幼儿园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园长的领导管理下,幼儿园教职工分工负责、组织实施。

二、制度保证,措施到位

1、成立幼儿园安全领导小组。由园长负责,制定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教职工,要严肃追究有关老师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2、签订责任书。幼儿园和老师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职责,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职责明确。

3、不断完善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规章制度。建立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的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幼儿管理、门卫值班、巡逻值班、防火防灾、健康体检等规章制度。严禁组织幼儿从事危险性工作,严禁教师个人利用假期私自带幼儿外出,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不留盲点、不出漏洞。

4、建立幼儿园安全意外事故处置预案制度。

三、齐抓共管,群防群治

幼儿园安全教育工作是一项社会性的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幼儿园、家庭的密切配合。为此,幼儿园组织开展一系列道德、法制教育活动,并取得了良好的教育效果。

四、加强教育、促进自护

要确保安全,根本在于提高安全意识,自我防范和自护自救能力,抓好安全教育,是幼儿园安全工作的基础。幼儿园开展深入全面的大检查,消除隐患,有针对性地进行防护和防范工作。

五、加强检查、及时整改

开展常规检查。每学期开学以后,幼儿园把安全教育工作作为重点检查内容之一。幼儿园对校舍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步打算

我们在安全保卫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安全保卫工作得到加强,但是安全保卫工作的难度越来越大,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的开展面临着许多困难。

1、社会育人环境存在不利于师生安全的因素。

第8篇

一、幼儿园责任

1、幼儿园要加强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安全制度,落实安全目标责任,加强对园舍、幼儿活动场地和其他公共设施的安全保卫工作,并在可预见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2、幼儿园应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幼儿进行思想品德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安全卫生教育和交通安全教育,并要求各班主任根据本班的实际情况,采取各项安全措施,确保幼儿在园安全。

3、各班主任、任课教师要认真组织幼儿学习幼儿园的有关安全规章制度,讨论注意安全事项,经常了解、发现、查找不安全因素,加强安全教育,制定安全防范措施,严格要求幼儿遵守幼儿园的安全规章制度和条款,培养幼儿安全意识、自我防范和自救自护能力,力求保证幼儿在园的人身安全。

二、幼儿责任

1、幼儿应严格遵守幼儿园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幼儿园、班主任提出的有关保证人身安全的各项要求,增强安全意识,不断增强自救自护的能力,坚决不做任何伤害自身和他人安全的事情。

2、幼儿有特殊要求提前离园的,必须由家长向班主作请假,否则幼儿不能私自离园。

3、幼儿应该按时到园,参加幼儿园进行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教育活动,遵守交通规则,注意饮食卫生,不玩火,注意安全用电,不乱动教室内的取暖设备,切实提高自身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幼儿在园内要时刻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坚决不做危险的事情,上课期间除教师组织活动外,幼儿不准离开桌凳,不准在教室内乱串乱跳,未经老师允许不能随便离位喝水、上厕所、扔垃圾等,下课时一定按老师要求排队上厕所,不在厕所内打闹、嬉戏,并按老师要求排队回教室。

5、户外活动时,幼儿要严格按活动要求,在老师的指导下进行活动。

6、幼儿本人或幼儿家长(监护人)有义务将幼儿的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况等情况明确告诉幼儿园,以便幼儿园针对个别幼儿的特殊情况采取适当措施。

三、家长(监护人)责任

1、配合幼儿园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不让幼儿携带危险物品到园(如剪刀、小刀、塑料玩具、火柴等)。

2、家长应了解幼儿园的作息时间,必须将幼儿亲自送到教室,然后从教师手中接走幼儿,不能让幼儿自己到园或将幼儿送至家属院大门口让幼儿自己到园。

3、家长要做好幼儿不在园的安全保护工作,切实保护幼儿的人身安全。

四、其它

1、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分别由幼儿园和幼儿家长(监护人)保存。

2、此安全责任书由班主任、幼儿和幼儿家长签定,并在签定之日起生效。

3、本责任书的内容签字各方面要严格遵守,幼儿园与幼儿家长(监护人)要密切配合,切实把幼儿安全工作做好。

第9篇

第一条为了加强幼儿园的管理,促进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招收三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对其进行保育和教育的幼儿园。

第三条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应当促进幼儿在体、智、德、美诸方面和谐发展。

第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制订幼儿园的发展规划。

幼儿园的设置应当与当地居民人口相适应。

乡、镇、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的幼儿园的发展规划,应当包括幼儿园设置的布局方案。

第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依据本条例举办幼儿园,并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公民举办幼儿园或捐资助园。

第六条幼儿园的管理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

国家教育委员会主管全国的幼儿园管理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辖区内的幼儿园管理工作。

第二章举办幼儿园的基本条件和审批程序

第七条举办幼儿园必须将幼儿园设置在安全区域内。严禁在污染区和危险区内设置幼儿园。

第八条举办幼儿园必须具有与保育、教育的要求相适应的园舍和设施。幼儿园的园舍和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的卫生标准和安全标准。

第九条举办幼儿园应当具有符合下列条件的保育、幼儿教育、医务和其他工作人员:

(一)幼儿园园长、教师应当具有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程度,或者经教育行政部门考核合格。

(二)医师应当具有医学院校毕业程度,医士和护士应当具有中等卫生学校毕业程度,或者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

(三)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幼儿保健培训。(四)保育员应当具有初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

慢性传染病、精神病患者,不得在幼儿园工作。

第十条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具有进行保育、教育以及维修或扩建、改建幼儿园的园舍与设施的经费来源。

第十一条国家实行幼儿园登记注册制度,未经登记注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

第十二条城市幼儿园的举办、停办、由所在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登记注册。

农村幼儿园的举办、停办,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登记注册,并报县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三章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

第十三条幼儿园应当贯彻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创设与幼儿的教育和发展相适应的和谐环境,引导幼儿个性的健康发展。

幼儿园应当保障幼儿的身体健康,培养幼儿的良好生活、卫生习惯;促进幼儿的智力发展;培养幼儿热爱祖国的情感以及良好的品德行为。

第十四条幼儿园的招生、编班应当符合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

第十五条幼儿园应当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招收少数民族为主的幼儿园,可以使用本民族通用的语言。

第十六条幼儿园应当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

幼儿园可以根据本园的实际,安排和选择教育内容与方法,但不得进行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有损于幼儿身心健康的活动。

第十七条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

第十八条幼儿园应当建立卫生保健制度,防止发生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流行。

第十九条幼儿园应当建立安全防护制度,严禁在幼儿园内设置威胁幼儿安全的危险建筑物和设施,严禁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

第二十条幼儿园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时,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立即采取紧急救护措施,并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卫生行政部门。

第二十一条幼儿园的园舍和设施有可能发生危险时,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个人应当采取措施,排除险情,防止事故发生。

第四章幼儿园的行政事务

第二十二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负责监督、评估和指导幼儿园的保育、教育工作,组织培训幼儿园的师资,审定、考核幼儿园教师的资格,并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检查和指导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会同建设行政部门制定幼儿园园舍、设施的标准。

第二十三条幼儿园园长负责幼儿园的工作。

幼儿园园长由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个人聘任,并向幼儿园的登记注册机关备案。

幼儿园的教师、医师、保健员、保育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由幼儿园园长聘任,也可由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个人聘任。

第二十四条幼儿园可以依据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的收费标准,向幼儿家长收取保育费、教育费。

幼儿园应当加强财务管理,合理使用各项经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克扣、挪用幼儿园经费。

第二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和破坏幼儿园园舍和设施,不得在幼儿园周围设置有危险、有污染或影响幼儿园采光的建筑和设施,不得干扰幼儿园正常的工作秩序。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六条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予以奖励:

(一)改善幼儿园的办园条件成绩显著的:

(二)保育、教育工作成绩显著的;

(三)幼儿园管理工作成绩显著的。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条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幼儿园,由教育行政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限期整顿、停止招生、停止办园的行政处罚:

(一)未经登记注册,擅自招收幼儿的;

(二)园舍、设施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安全标准,妨害幼儿身体健康或者威胁幼儿生命安全的;

(三)教育内容和方法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条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或者由教育行政部门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一)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的;

(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的;

(三)克扣、挪用幼儿园经费的;

(四)侵占、破坏幼儿园园舍、设备的;

(五)干扰幼儿园正常工作秩序的;

(六)在幼儿园周围设置有危险、有污染或者影响幼儿园采光的建设和设施的。

前款所列情形,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提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办法。

第10篇

关键词:师资管理;队伍建设;幼教管理

教师是幼儿园发展的主体力量,幼儿园如何抓住教师这个核心,立足本园教师的实际水平和幼儿园发展的需要,通过多种途径,最终建设一支高质量的教职工队伍呢?这是一个令众多幼儿园感到势在必行而又困惑的问题。我从公办幼儿园到民办幼儿园已有六年半,在管理的实践过程中对于现存的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有几点看法,归纳出来与同行们共同探讨。

一、人文管理,重视教职工思想道德建设。

做人贵在素质,而对教师,则有更加严格的素质要求。我始终认为,营造温暖的工作环境,解决教师后顾之忧。幼儿园领导应该以平等的态度对待教师,把每个教师看成是我们大家庭中不可缺少的一分子。经常抽时间与教师进行思想交流,鼓励和肯定那些默默奉献、脚踏实地的教师,又要根据贡献大小能力高低确立奖励工资机制,让教师体会到只要塌实工作,同样可以受益。要教师以幼儿园为家,首先要求幼儿园把每个教师的切身利益看成是自己的利益。

二、稳定队伍,创造机会充分发挥教师才能

1.稳定教师队伍,提升集体荣誉感。幼儿园与教师之间实施

的是聘任制,这为教师和幼儿园的双向选择提供了条件。但是,幼儿园与教师之间仅有一纸合同的约束关系,这与公办教师的人事编制相比是十分不稳定的。也因为这不稳定,民办园教师对所工作的园所往往缺乏认同感和归属感,教师的频繁流动成为民办幼儿园影响教学质量的重要因素。

2.提供发挥才能的机会,形成良性竞争环境。一个人的能力是多方面的,充分发挥每位教师的特长,使之体验到实现自我价值的快乐,这对于稳定教师情绪,实现专业成长是尤为重要的。在教师搞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幼儿园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艺、体育、教学评优活动,为教师打造一个相对自由宽松的施展才华的舞台。如:绘画有特长的老师负责园内宣传刊;舞蹈有专长的老师负责幼儿舞蹈兴趣班的教学;教学方面有创意的老师带领年级教研活动等等。使教师们有成就感,在获得个人成功体验的同时看到他人的长处,取长补短,互相学习,进而使整个教师队伍的素质水平得到提升。

三、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园所规章制度。

俗话说的好“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建立健全幼儿园规章制度对完成幼儿园各项任务,建立正常工作次序,提高管理效率,具有重要的意义。许多民办幼儿园因为没有健全规章制度,任何事情都由园长临时处理酌情拍板,而且事情处理过后并没有留下记录,当下次有类似情况发生时,无章可寻。这样难免存在处理草率不公平的情况,引起教职工的不满,当有了不满,没有及时处理,就会使教师产生消极情绪,直接影响到保教工作。这样还容易造成各方面人员各自为政,自行其是,工作混乱无序,幼儿园的教育任务自然不可能完成。因此,要实现幼儿园的工作目标,必须制订具体的制度。教职工岗位职责是所有幼儿园制度的核心,应让全体教职工了解其内容,明确要求。知道什么时候该做什么;知道幼儿园里提倡什么,禁止什么;应该怎样,不应该怎样。做到人人明确职责,事事有章可循,坚持原则,奖罚分明。只有这样才能使教职工心服口服,各负其责,照章办事。并逐渐将外部规范制约内化为自觉的责任意识,培养起良好的工作作风。而良好的工作作风正是建设良好师资的保障。

四、不吝投入,多种形式支持教师继续教育。

建立有较完善的教师在岗进修学习,继续教育的计划。使每个教师通过有目的、有计划的阶段性的学习,将实践经验积累与理论相结合,进一步完善自我,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民办幼儿园的教师队伍,年龄结构普遍年轻化,教师们拥有的理论知识还停留在书本上,联系实际实施的能力较弱,教育教学经验积累少,要使教师素质有效地提高,继续教育是重要的组成部分。幼儿园可以从几个方面入手。

1、园内相互学习,分享交流。幼儿园定期组织教师开展教研活动,鼓励教师将教育教学过程中好的经验进行小结,并在活动中进行分享交流。也可将日常教育环节中遇到的困惑提出,供大家探讨,共同寻求有效的解决方案。

第11篇

一、安全工作

(一)、领导重视,措施有力

为进一步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切实加强对安全教育工作的领导,幼儿园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中心校的领导管理下,幼儿园把安全工作责任到人,分工明确,根据实际制定各种安全制度和有效预防安全隐患的措施,在全年中,没有一例安全事故发生。

(二)、制度保证,措施到位

1、成立以园长为组长的幼儿园安全领导小组。,制定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教职工,要严肃追究有关老师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2、层层签订《安全稳定责任书》和《内部安全管理承诺书》。幼儿园和老师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职责,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职责明确。

3、不断完善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规章制度。建立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的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幼儿管理、门卫值班、巡逻值班、防火防灾、健康体检等规章制度。严禁组织幼儿从事危险性工作,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不留盲点、不出漏洞。

4、建立幼儿园安全意外事故处置预案制度。

(三)、齐抓共管,群防群治

幼儿园安全教育工作是一项社会性的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幼儿园、家庭的密切配合。为此,幼儿园组织开展一系列道德、法制教育活动,并取得了良好的教育效果。

(四)、加强教育、提高认识

1、在日常教育活动中,要求教师对安全工作常抓不懈,每天都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认真落实教育局安全“三部曲”精神要求。

2、在三月份的“安全教育周”活动期间,我园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安全教育活动。在“安全教育日”这天,对幼儿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引导幼儿认识交通标志,教育幼儿遵守交通规则。

3、在六月份开展的“安全教育月”期间,我园除开展防骗、防抢、防火、防中毒、防溺水、防病、防震、防雷、防触电、防拥挤踩踏、防交通事故等安全教育外,还把本月的第三周定为“应急演练周”,认真开展突发安全事故应急紧急疏散演练,取得了良好效果。

(五)、加强检查、及时整改

开展常规检查。每周、每月和每学期开学以后,幼儿园都把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作为重点检查内容之一。通过排查,对查出的危险隐患及时整改,有效地预防了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卫生工作

(一)、成立了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卫生管理及责任分工网络图。

认真组织实施各项卫生制度和上级有关精神要求。

(二)、制定、完善防控甲型H1N1流感制度、卫生制度、消毒制度、晨午检制度等,严格按照制度和上级精神要求执行。

(三)、看展定期卫生大检查,消除卫生死角,给师生一个舒适的教育环境。

(四)、针对今年甲型H1N1流感疫情,我园认真做好了一下工作:

1、成立防控甲型H1H1流感工作领导,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实施防控甲型H1H流感工作。

2、制定防控甲型H1H流感工作和应急预案,经常对教师防控甲型H1H流感知识培训。

第12篇

幼儿园实行目标管理有利于提高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的自觉性、有利于调动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实行自我管理与控制。目标管理的实施,是将目标层层分解逐级落实,有利于完善和巩固责任制,确保各项工作保质保量完成。首先由园领导与全体教职员工共同商议,形成各方共同承认和接受的工作指向,提出幼儿园发展的战略目标和规划。其次将目标层层展开,建立组织目标与个人目标一致的目标体系。最后围绕目标制定计划,使管理活动按照科学的运行程序向前推进,逐步接近直至实现幼儿园的目标。一流的服务一流的师资一流的设备一流的园舍一流的管理一流的质量建立新型的现代化教育和管理,充分发挥幼儿园、家庭、社区环境整体的教育功能。以陶艺、舞蹈、英语口语为特色,促使幼儿全面和谐发展,努力将我园办成一流名园。

规章制度是幼儿园的“法”,是为实现幼儿园的目标,对幼儿园各项工作和对各类人员的要求加以系统化、条理化。对完成幼儿园各项任务,建立正常次序,提高各类效益有很大的作用。因此只有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才能保证各项目标的实施。开园以来幼儿园一直在不断的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如全园性的制度有:泰景幼儿园教职工职业道德规范、学习及教研制度、考勤制度、家长工作制度、幼儿作息制度等。部门性制度有:卫生保健制度、财务制度、食堂管理制度、备课及听课制度等。岗位责任制度有:园长职责、教育主任职责、班主任职责、保健员职责、炊事员职责等。其实制定规章制度并不难,难的是如何坚持严格执行。

二、坚持保教并重,注重提高教师素质。

保教工作是幼儿园的中心工作,为了使我们的保教工作的管理与组织有系统、有目标、有层次,我们利用每周的教研活动时间,指导教师、保育员制订切实可行的计划如:学期计划、月计划、周计划等。在实施过程中,进行监督、检查、总结。使目标管理落到实处。在保教工作的实施过程还会出现重教轻保的思想,经过多次的学习、教育教师们认识到保育工作的重要性,提高了保育工作的质量。

高素质的保教队伍是提高幼儿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在新学期里我们把提高保教人员的业务素质作为教育的根本来抓。(1)鼓励教师通过各种渠道提高自己的学历。(2)开展园内的教学观摩活动评比、取长补短、互相提高、共同进步。(3)外出学习时将学习内容记录或摄影回来,在教研活动时学习、讨论。(4)定期召开教研会议,组织教师学习幼教新动态,新理念、搜索新消息。(5)开展教师技能训练。(电脑、陶艺等)。

三、教研方面

1、成立教研小组并加强教研小组的领导,完善教研各项规章制度,根据我园四个办园特色、电脑、英语口语、陶艺、社区网络,以教研为突破口中,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定期进行业务学习,熟话说,要给别人一滴水,首先自己要有一桶水,如果老师本身对这四个特色都是门处汉的话,谈何特色教育。更别说让家长满意,现在幼儿园的宣传力度已经做得不错,下步的就是看老师们如何将,教育跟上去,服务质量跟上去,才能做到各符其实让家长满意。

2、老师要根据《幼儿园教育纲要》,制定能符合幼儿身心发展需要的学期目标。在目标的指导下,选择教学内容,写出学期教学内容安排。在学期结束之前会将教学目标作为测查小朋友的依据。进行抽测,检验各位老师的教学效果,并作为考核的一项内容。

3、科学合理的组织,安排好幼儿的一日生活,做到动静结合,室内处结合。保证幼儿有2小时户处活动时间,认真开展各类游戏活动。提高幼儿整体素质。

4、发挥勤俭办园的精神及增强环保意识,平时注意收集废旧物品,如旧挂历、月饼盒、易拉罐等,利用废旧物品进行教玩具制作评比,也可动员家长举行亲子教玩具制作比赛(利用废品),发挥老师、家长、孩子的动手能力。

四、卫生保健方面

1、成立卫生检查小组,加强卫生保健工作的规范管理,进一步完善卫生保健工作各项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幼儿健康成长。

2、加强幼儿饮食卫生管理,订好营养平衡的食谱,按防疫部门要求养需要及安全。

3、极积创造条件,充分利用阳光、空气、水、开展形式多样的户处活动,坚持晨间体育锻炼。定期对幼儿园的设备、设施、园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做好记录,对幼儿进行自我保护教育。

五、家长工作

幼儿教育不仅是幼儿园的教育。幼儿园、社区、家长的一体化教育能促进家长,社区对幼儿园教育的认识对幼儿园的信任度会大大提高。所以我们必须把家长、社区工作作为一个重要工作来开展。除了一些定期的家长讲座、家长开放日,宣传栏处,我园还准备开通家园热线,确定家长咨询日,解答家长疑问,传授育儿经验,园长和老师一样定期进行家庭访问等,另外幼儿园也即将向社区开放,定期邀请教育、心理及卫生保健专家举办讲座,开展咨询,开放图书阅览室、电脑室、陶艺室等活动场所,真正做到幼儿园与社区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