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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论文

时间:2022-12-03 15:03:34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银行业论文,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银行业论文

第1篇

[论文摘要]随着2006年底向外国银行业全面开放的承诺日渐迫近,我国银行业面对来自国外的大银行,特别是美欧日银行业的日趋激烈的强大竞争,在国际竞争力方面存在哪些问题以及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本文试着用分析与综合相结合的方法对此进行初步的探讨。

一、当前存在的问题

竞争是银行业发展的动力。银行业竞争力的体现集中表现为一个国家或地区的金融市场是否发育良好,运作是否国际化和一体化。中国银行业经历了由中国人民银行一家银行完全垄断,到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和众多股份制商业银行兴起的过程,金融市场结构不断演变,竞争程度日渐提高。特别是我国的资本市场近年来的长足发展,以及从业人员的金融风险意识的加强,为提升国内银行业的竞争力奠定了基础。但与世界上的主要银行相比,我国银行业在资本金充足率、盈利能力、不良资产率等方面仍存在着较大的差距,银行的综合竞争力总体上还不强.其主要表现为:

1.目前我国银行业纷纷上市,但由于受以往国家所有制的影响,一些银行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尚未形成完善的独立董事会制度,从而不能形成一个有效的董事会制度为企业提供长远目标和战略方向;监督公司绩效(包括战略和其实施);和监督公司行政领导的任免,评估管理绩效。这造成了银行的发展动力不足的问题。

2.我国的主要银行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在省级层面上享有相当大的自,其决策往往带有浓重的省级政府政策而非以市场为主导,而总行亦无法直接掌握它们的日常业务,严重削弱了总行的领导地位,从而不能有效地保证整个银行为一个共同的战略目标及方案而努力。

3.一些银行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和一些地方性的银行业务易受政府影响。出于维护地方性或国有企业的利益的目的,地方政府往往会对银行的贷款、信贷政策进行干预,使其贷款具有明显的政策性,这也加大了银行的风险。使其不能对贷款风险进行很好的控制。

4.不能有效地管理人力资源,缺乏良好的人才激励和制约机制。许多银行都存在着以下问题:(1)以员工资历(和其他不透明的因素)而不是以能力来确定报酬和事业发展机会的体制;(2)不完善的绩效管理(绩效的评核、奖励措施、和对员工明确的期望和指标)(3)五大人力资源管理程序(业务规划、要求定义、人员招聘、绩效管理和员工发展)相脱节等。这些问题的存在造成了人才的流失,使我国银行业在的在人力资源方面的竞争力大大下降。

5.不能为客户尤其是一些“黄金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其发展细分服务的能力不强。有效地革新、开发和推广产品的细分服务能力,是提高银行竞争力的又一个关键的因素。有数据显示,在中国10%的大客户提供大约60%的银行利润。而约有10%-20%或更多的银行账户,许多只有不到100元人民币的余额,这就导致了银行资源的浪费和占用。目前我国银行业在这方面普遍存在的问题是不能根据客户的特点提供相应的产品服务,如为有利可图的客户群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为不盈利的客户群提供更合乎经济效益的服务(如把低价值客户转移到电子服务渠道);不能进行有效的客户关系管理;不能通过产品组合优化改善客户群回报率以及不能通过有效的交叉销售,拓展产品使用程度以保留高价值客户。

6.大多数银行未能建立起巩固的风险管理机制和文化。不良资产问题是制约银行业竞争力的关键所在。我国银行业与国外银行业相比较,普遍存在不良资产率过高的问题,这也是造成我国银行竞争力低下的一个主要原因。在大多数银行中未能建立起有效的风险防范的机制和风险管理的制度,以及未能在银行内部培养起员工对风险回报理解的文化。

7.许多银行存在着运营成本过高的问题。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人均利润或总利润与国外大银行相比差距甚大。要增强企业的盈利能力必须削减成本。我国银行业的分支机构较多,许多营业网点的经营状况不善,从而形成了高额的成本支出。另外,管理人员对成本控制随意偶然的行为也导致了高成本的产生。还有,对一些IT项目如金卡工程的管理不善使得资源大量浪费也造成了大量的成本支出。

8.我国银行普遍存在员工尤其是一些一线服务人员素质较低,服务态度较差的问题。与国外的银行相比,存在着很大的差距。这与我国银行缺乏对员工职业道德的培训和没有建立起一个良好的企业文化有关。

二、提升我国上市银行综合竞争力的对策分析:

根据目前的现状,预计在金融领域开放后的2-5年中,随着各项减让措施的逐步落实,银行的市场竞争将日益激烈,不断升级,全球的外资银行发展趋势也证明了外资银行对于像中国这样的新兴经济体以及薄弱的金融基础极具渗透力。今后的5-10年将是决定中国商业银行市场格局的关键阶段,作为我国新兴股份制商业银行领头羊的上市银行,虽然在某些指标和业务与外资银行还可以抗衡,但在其它方面还有较大差距,因此上市银行必须加快改革步伐,实现组织创新,提高综合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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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1、提高资本充足率,增强我国上市银行的抗风险能力。资本充足率是银行抵御风险的第一道防线,低于巴塞尔资本率的要求势必会加剧银行的风险,从资本充足率指标连续性来说,我国五家上市银行这几年均有不断下降的趋势,到2005年资本充足比率只有招商银行超过10%,民生银行、华夏银行和浦发银行均在8%的最低限上下,而深发展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小于8%,达不到巴塞尔资本充足率的要求,主要是因为我国上市银行的业务发展很快,随着银行规模的不断扩张,资产不断增加,几家上市银行都在补充资本金,来提高资本充足率,但由于上市银行的再融资速度明显跟随不上规模扩张的速度,由此导致了几家上市银行再融资之后资本充足率仍显示不足。

2、完善内部治理结构,从制度上增强自我发展和自我约束能力。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既是投资者选择银行的重要依据,也是存款者愿意把资金存于银行的重要因素。继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董事会机制和总经理经营负责。通过强化法人监管职能、及时准确披露信息、提高银行经营管理透明度等途径,充分保护银行投资者、存款者和服务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股东利益与存款人利益发生矛盾时,要优先保护存款人的利益;当大股东的利益与中小股东的利益发生冲突时,要先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当股东利益与企业利益发生碰撞时,要维护股东利益的最大化,进而,确立“以利润为中心”的经营思想,为提高银行整体经济效益提供保障。

3、率先与国际接轨,积极拓展海外市场。我国上市银行应率先与国际接轨,应加强与外资银行的合作。目前外资银行在外汇存款和国际结算业务领域己经分别占领了21%和35%的市场份额,但是外资银行人民币头寸资金的需求和在地域、机构网点设置的局限,会使得它们发展业务和机构设置的矛盾较为突出。这样,它们对我国商业银行的需求必将增加。上市银行可以抓住机会,积极与其开展业务交流与合作,开展金融租赁、票据交易、大额要转让存单、资产证券化等业务创新,可以与外资银行通过在境内、外合资、合作等方式进行包括银行、证券、保险在内的全能银行试点,学习和掌握国际银行业发展情况和金融创新情况,可以同外资合作组织银团贷款等。吸收外国银行资本参与自身经营,对我国上市银行自身素质的提高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4、大力发展银行中间、表外业务,创新赢利模式。我国上市银行虽然发展很快,但其市场定位仍然模糊,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与其它银行是雷同的,盈利模式仍处于单一状况,基本上都靠传统的存贷利差获利。目前存货款利率都降到历史最低,利差空间越来越小,银行的盈利空间受到挤压,客观上需要银行进行综合经营,创新盈利模式即要在保持稳定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其他一些新兴业务并提高其贡献度。

5、完善风险控制机制,降低不良贷款比例。商业银行是高风险行业,风险管理工作的失职,将使银行背上沉重的包袱,上市银行与外资银行相比差距最大的就是不良贷款指标,相对于我国上市银行利息收入占总收入比重的情况来说,不良贷款比率的高居不下对于上市银行来说是致命的。

特别是不良贷款率居高不下的深发展银行,更应吸取教训总结经验,注重经营业务本身的风险控制机制,建立防火墙,提高自身的风险控制能力。可以运用各种风险控制机制,实现内部控制的目的。将内部管理由经验管理转向科学管理,由目标管理转向过程管理。

第2篇

[关键词]网络银行;风险监管;完善立法

网络银行是利用网络技术在网上开展银行业务,为客户提供各种金融产品和服务的金融机构。在一般情况下,客户在通过网络银行实现其所需要的服务时可以不受时间、地点的限制。目前,网络银行有两种模式,即纯网络银行(internet-onlybank)和在线银行(onlinebank)。纯网络银行,又称虚拟银行,这种银行一般只设一个办公地址,没有分支机构和营业网点,主要或仅通过网络提供各种金融产品和服务。在线银行是现有传统银行利用网络提供网上服务的网络银行,是传统银行业务与网络信息技术结合的产物。中国大陆的网络银行主要是这种模式的银行。网络银行业务具有交易虚拟性、跨国性、技术依赖性、经营混业性等特征。由于网络银行业务的这些特征,致使网络银行业务风险较传统银行业务风险发生机率更高、范围更广、破坏性更严重。当前,中国虽然在网络银行监管方面制定了一些法律法规,然而,网络银行安全法规不够完善、网络银行交易管辖权难以确定、传统银行分业监管与网络银行混业经营之间存在冲突、网络银行内部监管规定不够明确,这些问题严重地阻碍了网络银行业的发展。因此,尽快完善中国大陆网络银行法律制度,防范网络银行业务风险,已经成为中国开展网络银行业务的当务之急。

一、中国大陆网络银行监管的立法

建立健全网络银行监管的法律制度是网络银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法律保障。1999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当时的银行业监管机构)正式批准招商银行开展网络银行业务。招商银行成为中国金融监管部门首次正式批准开展网络银行服务的国内商业银行[1](P223)。但当时中国大陆尚无调整网络银行的明确法律法规依据。2001年,中国人民银行《网络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暂行办法》);2002年,又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落实〈网络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些规定为中国网络银行业务监管提供了法律法规依据。《暂行办法》规定了网络银行业务的定义、市场准入的条件和程序、网络银行业务风险管理规则以及银行的法律责任。同时,还规定外国或中国港、澳、台地区的银行可以向大陆居民提供网络银行业务,大陆境内的网络银行也可以向境外居民提供网络银行业务等。《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审查、开办网络银行业务的条件、程序和对网络银行业务监管的有关内容。随着网络银行业务的发展,2005年,中国银监会颁布了《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该办法在借鉴国际立法,主要是巴塞尔体制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对上述法规所规定的内容进行了扩充和具体化。目前,中国网络银行业务监管的法规主要有两类:(1)仍可适用于网络银行的传统银行业务监管法律中的有关规定,如《中国人民银行法(修正案)》、《商业银行法(修正案)》、《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等中的规定;(2)对网络业务监管的专门规定,如《暂行办法》及《通知》、《电子签名法》、《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电子银行安全评估指引》等。这些有关法规为中国大陆开办和监管网络银行业务提供了基本的法律法规依据。然而,从中国现行网络银行监管法规规定来看,由于它仍然沿用对传统银行的分业监管模式,而且尚存在许多立法空白和不合理之处,故难以适应中国网络银行业快速发展的需要。

二、目前中国大陆网络银行法规存在的问题

(一)对确保网络银行安全的法律规定不够完善

近年来,中国大陆网络银行的数量和规模以及网络银行业务的交易量都取得了很大的发展,但也存在着诸多的问题,其中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网络银行交易安全问题,这也是在完善网络银行监管法规时首先需要解决好的问题。完善网络银行监管法规其主要任务就是要完善防范网络银行业出现风险的法规。目前,中国大陆网络银行在两个方面易出现风险:一个是网络银行系统自身易出现风险;另一个是网络银行与客户资金等易遭受风险。网络银行系统的风险主要有网络中的关键设备,如各类计算机、网络通信设备、存放数据的媒体和传输线路等易遭受侵害。这些设备中的任何环节一旦出现问题都会给整个网络造成严重恶果。此外,网络银行系统中的漏洞和计算机病毒的传播也对网络银行的正常运营构成了极大威胁。网络银行和客户的资金风险主要来自网络银行窃贼窃取银行和客户的秘密,利用网络银行诈骗钱财以及网络银行内部工作人员对银行和客户权益的侵害。上述大都属于高技术性能的安全隐患,这就要求安全隐患的防治者和监管者必须具有高超的网络技术。然而,目前中国大陆监管者的技术水平及其责任心都未能适应防范网络银行业务风险、确保网络银行安全的要求,而对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在立法规定上仍不够完善。

(二)网络银行交易管辖权难以确定

管辖权是一国法院或具有审判权的其他司法机关受理、审判具有国际因素案件的权限。这种管辖权是审理有关案件的前提条件,它直接影响着案件的判决结果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然而,如何确定网络银行交易的管辖权具有复杂性。网络空间本身无任何边界,是一个全球性的网络系统,无法分割成诸多领域。要在一种性质不同的空间中划定界限,这是传统银行交易管辖权规则所面临的困境。网络银行业务与传统银行业务的主要区别就在于,它在与客户交易中的地理空间位置的界限被淡化。由于网络银行的交易活动往往跨越了地区和国界的限制,它的无地域性、无国界性与国家对银行监管的性之间的冲突日益显现。在这种状况下,如何确定网络银行交易的管辖权?如何确定网络银行交易的合法性?这些问题都关系着网络银行交易的安全、效率和发展。目前,由于这一问题在中国大陆的相关立法、理论与实践中尚未得到解决,因此,很有必要对寻求解决该问题的途径进行全面深入的探讨。

(三)网络银行混业经营与传统银行分业监管之间存在冲突

依照当代中国金融管理法规规定,中国大陆金融业采取“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然而,一方面,近年来,中国出现了大量的金融控股公司,银证合作与银保合作的模式也不断得到发展,这种混业经营的现实与分业监管法制之间的矛盾日益显现;另一方面,中国网络银行业取得了很大发展,网络银行不仅经营传统的银行业务,而且还提供信息咨询、投资理财和综合经营等业务。本论文由整理提供网络银行的经营模式正是混业经营模式,网络银行的“全能经营,统一监管”模式与传统的“分业经营,分业监管”模式之间的冲突日益严重。随着当代国际金融业的创新与发展,各类金融业务之间、各类金融机构之间和各类金融业监管之间的界限逐渐淡化,很多金融业务之间出现了相互渗透的势头,尤其是银行、证券、保险业出现了混业经营的状况与发展趋势。事实上,中国大陆传统的相对滞后的监管手段、监管工具以及分业监管体制已经难以适应中国现已存在的混业经营状况和国际金融业混业经营、统一监管的发展趋势。

(四)网络银行内部监管规定不够明确

网络银行的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网络银行的监管具有重要作用。网络银行具有标准化运营的特点,银行系统一般都使用同一套网络银行的操作系统,如果网络银行的发展战略、风险控制策略、内部控制程序等得不到合理地制定,将会给网络银行带来巨大风险损失。此外,银行内部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之便进入银行系统,对网络银行及其客户都有可能造成威胁。在已破获的网络银行犯罪案件中,涉及银行内部工作人员作案的比例高达75%。其中,内部授权人员占到58%。他们往往利用授权删除、修改、增加网络银行中的数据,转移、盗取某些账户的资金[2](P40)。这些网络银行内部工作人员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客户的利益和银行的信誉与利益。然而,中国大陆现有的相关法规却缺乏对网络银行内部工作人员监管的明确完整的法律规定。为此,相关立法应增加对监管者再监管的规定,尽快完善中国网络银行内部监管的法律法规。

三、对改善中国网络银行法律制度的分析

(一)建立网络银行安全法律保障体系

安全问题是网络银行运营和发展中最关键的问题。建立网络银行安全法律保障体系是一个极为复杂的系统工程,它需要通过制定规范相关技术与人员的法律法规来实现。(1)中国应制定相关的技术应用法律规范,确保网络银行运营的安全,即系统安全与信息安全。网络环境是一个技术支撑的特殊环境,必须依法规范网络技术安全标准并确保安全技术标准的有效实施。一是要充分利用操作系统的安全管理能力和多种安全管理机制,增强网络银行的安全性。二是要制定相关法律规范,确保不断改进防范计算机病毒技术和防火墙技术,时时监测运行过程,检查是否有对网络银行构成安全威胁的漏洞,及时发现、消除可能出现的潜在危险。三是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制定完整的网络银行业务审批和监管规范,明确网络银行业务操作规则与风险责任的划分,健全安全认证制度。为此,应建立全国统一的网络银行安全认证中心,增强网络系统中关键技术和关键设备的风险防范能力,建立健全备份系统,以确保在出现故障后网络银行系统能及时得到恢复。(2)进一步健全网络银行内部工作人员安全管理法律制度,依法保障网络银行内部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的基本素质与技术水平,严格规范金融从业人员防范风险的义务。

(二)暂依信息收到地来确定网络银行交易管辖权

网络银行交易的管辖权是一国法院或具有审判权的其他司法机关受理、审判具有国际因素的网络银行交易案件的资格,是有关法院审理此类案件的前提。在网络环境中,以网络传输交付电子信息,是网络银行交易的特有方式。由于网络的全球性,当事人可以在全球的任何一个地方传送给另一方所需要的信息并与其进行交易。网络银行的交易往往与交易所处的地理空间位置没有实质的联系。然而,按照国际私法理论,在依据连接点确定网络交易管辖权问题上,有些中国学者认为中国暂且可依属地管辖原则来确定管辖权,并认为在网络交易中,如果依信息传送地国(由接收者为信息的传送而提供的地理处所所在国)管辖或信息收到地国(接收者营业处所或下载信息地点所在国)管辖,由于当事人随机的选择性很大,交易双方的当事人未必相互清楚对方所在的位置和其真正身份。而且网络信息产品的接收者无义务向对方提供其接收信息的地理处所。即使提供,接收者随意提供的某一地理处所很可能与交易无实质联系。因此,以信息传送地或信息收到地来确认管辖权都不甚合理。但从中国国家利益考虑,当前中国通过网络获取的信息量较大,而输出的信息量相对较小,以信息收到地管辖相对较为合理,信息收到地管辖实际上偏向于中国法院的管辖[3](P303)。由此可见,如果我们依信息收到地来确认管辖权具有一定合理性。然而,依信息收到地确认网络银行交易的管辖权是否符合国际社会对该问题的总体把握呢?对此,有必要作进一步深入探讨。

在协调各国和地区有关确定网络交易管辖权问题上,海牙国际私法会议起了重要作用。1997年,各国专家学者在海牙国际私法会议上达成了五项共识:(1)网络的本质是跨国性的;(2)网络中也许真正存在的是法律过剩,而并非法律真空,这就有必要重新定义国际私法规则;(3)当虚拟空间与现实空间存在某种联系时,确定在线活动的位置是可能的;(4)在私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平衡被打破、政府的角色并非不可替代以前,网络空间的自治规则可能更受当事人的欢迎和喜爱;(5)各国应该合作制定国际性普遍接受的规则,而非单独行事[4](P179)。应该看到,上述五项共识具有重要意义,它为各国和地区解决网络环境下管辖权的适用原则指明了方向。从当代世界各国和地区确定管辖权的理论与实践来看,各国和地区在确定管辖权时不仅要考虑本国和地区的利益,还要考虑相关国家和地区的利益,乃至国际社会的整体利益。尽管一国或地区有权对发生在外国而在本国或地区产生损害的行为行使管辖权,但是如果因此而损害了国际公认的行为准则或有损于网络银行的发展,其管辖权的合法性就会存在问题[5](P80)。我们还应该看到,在当代国际社会,依信息收到地来确定网络银行交易管辖权,尽管在一定程度上不符合信息输出量大的国家或地区的利益,但也不被有关确定网络银行管辖权的国际立法所禁止。因此,当前在国际社会尚未就确定网络银行交易管辖权达成共识的情况下,依信息收到地确定网络银行交易管辖权不失为解决问题的一种方法。

(三)建立适宜网络银行交易的统一的金融监管法津制度>第一,建立和完善网络银行法律制度要牢牢把握网络银行的网络性。由于网络银行组织及其活动呈现网络性,其生存与发展空间处于世界性网络之中。这就要求在制定中国网络银行监管法规时,必须基于网络银行的网络性,设计网络银行监管的对象和范围、监管的组织形式、监管方式、监管权限范围与责任的划分等等。第二,要确立混业监管、多元监管体制。由于网络银行的无国界性等特征,网络银行监管主体呈现出多元化和国际化特征。这种监管主体既有本国或地区的监管主体,又有外国的监管主体,还有国际性的监管主体。基于网络银行的混业性监管与国际性监管的特征,在制定中国网络银行监管法规时应当采用混业监管的模式。从金融监管法理论来看,对金融活动的有效监管应当实行混业监管,即由各相关监管部门依照统一的、权威的金融监管法规开展有机、协调的监管。目前,中国大陆金融业混业经营,网络银行、外资银行的金融业务相互渗透,致使中国银监会与其他监管机构,或者对商业银行监管重复,或者监管空缺。因此,有必要重新整合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组建统一的金融监管部门,对中国金融业集中统一监管。同时,还要注意开展中国与相关国家和国际组织在对网络银行监管中的协调与合作。第三,应当确立全面完整的监管方式。也就是要确立全方位、全过程、多种手段的监管方式。根据当前中国网络银行监管的技术水平和能力,应对与中国相关的网络银行业务开展全方位、不间断的监管,综合运用技术、法律、经济等手段监管,只有这样才能将网络银行的风险降至最低,有效地促进和保障中国大陆网络银行业的健康发展。超级秘书网

(四)细化网络银行内部监管法规

第一,网络银行内部监管法规对规范银行内部工作人员,及时发现银行的薄弱点,查找可能出现的问题,评估、分析、化解风险,或将风险降到最低程度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应当通过建立法律制度确保中国网络银行内部工作人员具备监管的必要技能,建立银行监管业务知识资格考试和职业评价等制度。内部监管工作人员要具备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能运用新方法、新技术对银行的经营状况进行研究。第二,立法应明确规定中国网络银行内部监管者所必须具备的品德素质。由于少数网络银行内部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之便进入银行系统作案,给网络银行的经营造成了严重的威胁。因此,银行内部工作人员须应能够及时制止并纠正银行营业中出现的违法行为。第三,应当明确划分内部监管人员的职责,规定对内部监管人员实行垂直领导。为了避免内部监管人员,应当设立专门监管机构对内部监管人员进行法律监督。

[参考文献]

[1]余素梅.港电子银行监管规则的最新发展及其启示[J].球法律评论,2006(2).

[2]陈诗松.谈网络银行的安全及防范[Z].海南省通信学会学术年会论文集,2007.

第3篇

摘要:随着金融危机在全球的蔓延,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日益成为一个重要的内容,银行、金融的稳定关系着民生、关系着中国的发展。在国内金融机构即将接轨巴赛尔新资本协议的背景下,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工作目前是一个什么样的状况、存在什么样的问题,在新阶段下如何更为高效的开展风险管理工作,是本文分析阐述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关键词:银行风险风险管理巴塞尔新资本协议金融安全

一、金融资产对经济的影响

2009年6月,财政部金融司管理的中国金融资产近70万亿,在国民经济总量中日益占据重要位置。如何保障巨额金融资产的安全和稳定,已经是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内容。

二、金融风险管理保障金融安全

近年来美国次贷危机的发生与国际金融市场的动荡,使得世界各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愈来愈关注金融安全的问题。金融安全是国家经济安全的核心,关系到国家政治稳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金融的安全和稳定离不开有效的金融风险管理。金融业应正确处理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与支持经济发展的关系,才能保持资金正常运转,为经济发展提供支持和服务,实现自身的持续发展。

金融风险管理分两个层面,一是提高金融机构的内部风险管理;二是加强监管部门的监管体系建设。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相比而言,金融机构的内部风险管理侧重于架构的设计和方法的确定;而监管机构的监管体系建设侧重于模式的选择和政策的制定。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简称“BaselⅡ”)的推广和实施,兼顾了金融机构和监管机构的风险管理要求,使金融风险管理更规范化,也更有效率。

三、BaselⅡ框架下的风险计量

BaselⅡ较之Basel,更强调风险的计量,而风险计量最突出的表现是以内部评级法(简称“内评法”)为核心。内评法信用风险下的高级法涉及对贷款违约概率(简称“PD”)、违约损失率(简称“LGD”)和风险暴露(简称“EAD”)的确定,其中LGD的估值一直是高级法实施中的重点和难点。

BaselⅡ的三大支柱中均涉及到风险参数的计量,其中第一支柱中的高级法鼓励商业银行自行估算PD、LGD和EAD,第二支柱要求商业银行对外披露风险参数的确定方法,第三支柱要求监管部门能够对商业银行风险参数的确定进行评估和校验,因此可以说BaselⅡ是围绕着风险计量管理为核心的。

四、国内银行风险管理建设现状及问题

(一)建设现状

目前国内银行业基于BaselⅡ的银行风险管理建设,从框架到模块都借助于Moody’sKMV、S&P、Fitch、OliverWyman等外资咨询机构。外资咨询机构为国内银行提供的风险管理服务,大多是协助银行实施涵盖风险管理各方面的全局性改革。

不可否认,外资咨询机构在金融风险管理领域,其所拥有的品牌效应和国际经验,使得欠缺独立完成整体规划专业能力的国内银行纷纷抛出“橄榄枝”,投入不菲的费用,全权委托外资机构进行本行新资本协议实施项目的总服务商。然而,在BaselⅡ领域,外来的“和尚”真的能念好“经”吗?

(二)存在问题

BaselⅡ实施的关键:一是数据,二是模型,但国内目前在这两个方面的准备依旧存在很大的问题。

1.数据基础方面

银行BaselⅡ的推行,离不开对其信用数据有效的归集和整理。新资本协议对数据质量、完整性和历史观察期有明确要求。但目前,进入中国市场从事银行风险管理建设的各家国际知名咨询机构,自身所积累的信用数据均不包含中国的数据,因此无法进行借鉴和引用;而国内金融机构正在进行历史数据的收集清理工作,在数据标准、数据质量、数据定义、数据逻辑等方面,才刚刚起步,离实施新资本协议还存在一定差距。

2.模型建立方面

关于内评法中所涉及的核心参数PD、LGD和EAD的确定,目前国外业界在PD建模经验方面较为成熟,但是对于LGD和EAD的计量,因普遍缺乏分析数据,故基本都处于起步阶段,还在进行理论方面的探索。

从欧美国家以及亚洲发达国家的经验可知,单纯地依赖国际知名风险咨询机构进行BaselⅡ的框架建立和推行实施,对于现阶段的中国银行业而言,并非成熟的模式。探索有中国特色的金融风险管理之路,应立足自身选择风险管理模式和方法。

五、探索中国金融风险管理模式

实施新资本协议不存在最先进的模式,只有最适合的模式。建立适合自身特点的实施模式是新资本协议项目成功的关键。银行必须首先理解自己——包括理解自己的国情环境、历史未来、组织架构、管理流程,理解自己的业务和数据,才能选择最适合自己的模式。因此,商业银行应避免从形式上套用新资本协议,应首先评估风险管理现状,评估IT和数据基础,适当借助而不是完全依赖外资咨询机构力量,更多的立足本国资源,将所借鉴的国外经验逐步转化为内部能力。

(一)掌握核心的数据

在实施BaselⅡ过程中,对数据基础的建设,应该以自力开发为主。

首先,将中国银行业的数据和系统向国外咨询机构开放,会涉及较为敏感的金融安全问题;其次,对中国数据的理解和应用,国内的银行和机构更有话语权;第三,核心数据的建设,并不是一朝一夕的短期行为,而是贯穿实施新资本协议的始终,所以外资咨询机构的阶段性辅助并不能支持该项工作长期有效的实施。

(二)突破关键的技术

BaselⅡ的制定,代表了国际金融市场规则的发展方向,同时也是欧美发达国家在控制金融机构风险管理和风险监管的最佳做法;但从发展中国家的角度看,尚不完善的基础条件制约协议作用的发挥。这些制约包括公司和银行破产制度和程序、法律和诉讼体系、资本市场、信用评级体系、会计体系、科技支持、数据库、公司治理结构,甚至包括人们对于风险和风险管理的基本态度等等。

(三)探索中国金融风险管理之路

笔者认为,中国的金融风险管理可以选择如下的发展途径:

1.建立统一的数据联盟

数据不足是困扰各家银行风险建模工作、推进新资本协议工作普遍存在的问题。2004年12月,由于缺乏信用风险统计研究的历史数据,欧洲几家大银行建立了泛欧洲信用数据联盟PECDC(Pan-EuropeanCreditDataConsortium)。截止2008年底,已经拥有37家成员国银行。各成员按照PECDC的数据标准和规范提交自己拥有的信贷数据、违约损失数据样本点,PECDC按照各成员的样本贡献率来分配数据共享量,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各成员银行数据不足的困境。

这一数据联盟为各成员银行提供了创造和分析不同信用风险参数的统计样本基础,也可以用来度量各成员银行的信用风险组合,有利于计量经济资本和新资本协议所要求的资本充足率,也为各国、各家银行解决风险建模工作数据不足提供了思路。

2.建立统一的数据信息平台,加强商业银行IT系统建设

在推进实施新资本协议过程中,银行的首要工作是有效地整合银行内部各业务部门系统的数据资源,实现数据的集中存储和展现,为数据清洗、标准化整合工作提供统一的基础风险数据。

3.风险管理建模工作要与银行实际业务紧密结合,加强业界多方交流

风险管理部门研发模型最终要运用于银行日常风险跟踪及管理中,因此建模工作一定要与实际应用紧密结合,不断与信贷部门、监控部门进行沟通,使模型接近于实际业务需要,具有实践上的可操作性。

第4篇

1.促进金融脱媒,抢夺银行资产。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迫使传统银行面对金融加速脱媒的局面,即近年来由于信托贷款、委托贷款以及互联网金融等形式的“影子银行”的快速发展,使得社会融资结构中人民币贷款占比持续下降,直接金融和金融去中介化趋势非常明显。而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进一步壮大了“影子银行”体系和规模,加速了金融去中介化。根据央行统计数据,2002~2011年间社会融资结构中银行贷款占比从91.9%下降到58.2%,2013年降至51.4%。作为直接金融工具,P2P、众筹融资等都绕开了银行,资金供需双方直接交易,商业银行作为主要的金融中介地位受到冲击。根据艾瑞咨询公布的数据,2013年新增P2P贷款680.3亿元,未来两年将保持100%的增速,2013年我国第三方支付机构各类支付业务的总体交易规模达到17.9万亿元,同比增长43.2%。而《中国P2P借贷服务行业白皮书2013》则显示,2013年P2P贷款规模已达千亿元。与传统金融行业相比,虽然P2P行业规模尚不大,但年增长速度超过300%。互联网金融来势汹汹,正在蚕食银行的市场。正因为动了银行的奶酪,互联网金融方兴未艾便受到传统金融机构的指责和反击。互联网金融引起资金脱媒和渠道脱媒,切断了银行与客户的直接联系,进一步造成客户关系和信息脱媒。第三方支付对银行结算业务有替代性,因为第三方支付比传统银行支付手段更加快捷和高效,大量资金在银行体外循环,形成资金脱媒。依托互联网平台销售理财产品,比银行渠道更加便捷和高效,并使客户获得更加良好的体验,侵蚀了银行中间业务,形成渠道脱媒和客户黏性下降,致使存款搬家。如2014年一季度我国银行业存款搬家规模达9400亿元,同期余额宝规模达5000亿元,业内普遍认为,以余额宝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是存款搬家的幕后推手。存款是银行最核心的业务,存款搬家限制了银行的货币创造功能和资产扩张规模,从而加大了流动性和期限错配风险。渠道和资金脱媒附带着客户关系和信息脱媒,因为互联网平台掌握了大量本应由银行掌握的客户身份、账户和交易信息,使得银行更加难以突破信息不对称的束缚,难以保证资本和风险定价的准确性。

2.推动存款利率市场化,冲击银行盈利模式。“影子银行”游离于正规金融体系之外,基本不受金融监管机构的监管和利率限制,因此在利率管制的金融体系中,“影子银行”利率被认为是能够反映资金借贷真实成本的市场利率。作为“影子银行”体系的一部分,并基于透明、充分且对称的信息,互联网金融的借贷利率以市场机制形成,互联网金融是存款利率市场化的重要推手。2005年、2007年在英国和美国,知名的互联网金融平台Zopa、Prosper、LendingClub相继诞生,而我国的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几乎与世界同步,就在2007年诞生了国内第一家P2P信贷平台——拍拍贷。互联网金融率先在欧洲和美国诞生,但为何只在中国才具有颠覆性?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欧洲和美国基本上都是市场利率国家,而我国尚未实现利率市场化。2013年类余额宝互联网金融产品引起了存款搬家,颠覆了银行低息揽储高息转贷靠存贷利率差实现低成本信用扩张的生存环境,银行被迫上调存款利率,使银行的盈利模式受到了很大的冲击。以余额宝为例,上市之初7日年化收益率超过7%,现维持在5%,是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的14~20倍和一年期定存利率的1.66~2.33倍(活期和一年定存央行指导利率分别为0.35%、3%)。互联网金融产品一般实行T+0的赎回模式,在高通胀形成银行存款负利率条件下,居民自然会选择互联网金融产品而不是银行存款。余额宝作为货币市场基金已累计分配收益75亿元,如果没有余额宝这些收益仍将归属银行,同期16家上市银行人民币活期存款增速显著下滑,利润增速与2013年相比下滑2.5个百分点。互联网金融的高收益和期限利益以及普惠性引起了存款搬家,存款搬家产生的“鲶鱼效应”加剧了银行同业竞争。货币市场对存款的争夺提高了存款利率,资本市场对融资客户的竞争使优质客户贷款利率趋于下降,以市场供求为诱因的利率双向波动有力推动了利率市场化,提升了资金配置效率,减少了金融扭曲。由于以银行为中心的间接金融和货币流通存在货币乘数效应,因而银行资产规模扩张出现数倍于存款负债的增加。互联网金融模式下银行不再作为信用扩张的中介,资金流动脱离银行在体外循环。金融脱媒和存款搬家造成负债减少。而负债减少会导致资产增速和规模相应下降,银行盈利能力下降。传统金融体系的结构性扭曲造成银行对资金价格信号反应迟钝和融资成本高,但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使客户可以“用脚投票”,最终银行只能自身“割肉”,向利润开刀,银行“躺着赚钱”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

二、现行银行业税制亟须改革

现行银行税制显然已不能适应互联网金融对银行业的冲击,具体表现为:银行业税制不合理,税负偏重,银行业的税收负担能力过度依赖利率管制政策。因此必须改变这种状况,大力进行银行业税制改革。

1.现行银行业税制不合理。目前,银行业涉及的税种多达十几项(包括代扣代缴),即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车辆购置税、契税、土地增值税,教育费附加,其中主要税种是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根据税收中性理论,对银行业征收流转税会扭曲货币资金配置效率。一直以来,我国社会融资高度依赖银行贷款,过多过重的流转税负担会促使银行提高贷款利率,并通过资金流动转嫁给存款人和贷款人等银行客户。加之营业税不可扣除,其包含在融资成本中,从而干扰资本价格,不利于资本流动,扭曲资金配置效率,并从源头上加重宏观税负,违背税收经济效率和税收中性原则。因此,大多数国家如美国、加拿大、英国、瑞士、荷兰、波兰、保加利亚、日本、新加坡、印度、澳大利亚、阿根廷等不对银行业征收营业税或者类似的税收,一些国家则对银行征增值税,但仅对非主营金融业务征税且税率较低,对于主营金融业务则免征增值税。如欧盟各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韩国等对银行信贷、保险、证券、共同基金等主营金融业务免征增值税(同时不能抵扣进项税额)。我国对银行征收高达5%的营业税,而且将所有利息收入(而不是存贷利息差额)和中间业务手续费收入全额作为税基,税基明显过宽,不符合税收中性原则和国际税收惯例,削弱了我国银行业在国际银行业中的竞争力和在互联网金融条件下的生存能力。银行业税制不合理还表现在企业所得税上,银行一般风险准备金扣除比例过低,计提范围过窄,核销审批手续过繁。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5号)的规定,银行一般风险准备金税前扣除比例为1%,且允许计提一般风险准备的资产仅限于贷款、抵押资产、贴现等债权和股权,不包括中间业务形成的表外资产,但保函、信用证等表外资产也是有潜在风险的银行资产。一般风险准备金税前扣除比例过低、计提资产范围窄,不能完全覆盖风险,导致银行利润虚增、所得税多缴、资本充足率不真实和放大资产风险。

2.银行业税负偏高。目前,银行业综合税负高于国内其他行业。从行业比较看,2005~2012年间,金融业的营业税与企业所得税累计年均增长33.5%,比工业、建筑业的主要税种收入年均增长率分别超出了17.8和10.2个百分点;金融业税收增长力度分别为工业、建筑业的2.13倍和1.44倍。金融业实现税收收入占全国税收总收入的比重由2005年的3.9%上升至2012年的7.6%,提升了3.7个百分点和2.05倍。同期金融业税负不断上升,至2012年为29.25%,远高于交通运输业6.19%、住宿餐饮业6.41%和房地产业21.38%。在以商业银行为主导以间接融资为主的金融体制内,银行显然负担了金融业税收的绝大部分。而银行业之所以能够承受较高的税负,是因为利率管制和垄断使银行获得巨额利润的同时又以低息揽储的方式实现税收转嫁。3.银行业税收负担能力过度依赖利率管制政策。利率管制政策使实际利率偏低,表明对我国的储蓄行为存在较高的隐性税收,银行获得的隐性税收收入提高了其盈利能力,对融资的结构性垄断也使银行税收容易转嫁,二者共同提高了银行的税收负担能力。不合理的税制和高税负给银行带来的巨大成本可依靠政策红利和税收转嫁来对冲,但银行过度依赖利率管制政策和垄断型社会融资结构,一旦政策红利消失,税收负担会严重制约银行的生存和盈利能力。互联网金融的“鲶鱼效应”加剧了银行同业竞争,推动了利率市场化和融资渠道多元化,存贷差大幅缩小且波动幅度和频率扩大。与此同时,民营银行的快速发展更使银行同业竞争趋于白热化。这都促使存贷款利率管制形成的归属银行的隐性税收红利将逐渐消失,不折不扣的税收收入效应会加重银行的税收负担。互联网金融推动金融脱媒和利率市场化、资本市场的自由竞争使税收替代效应得以显现。对银行贷款利息收入开征营业税引起的税收转嫁会提高贷款利息率,使部分企业选择直接融资方式而不是从银行贷款,银行业所得税也会提高贷款利率,减少贷款需求量。互联网金融使银行无法有效实现税负转嫁,不合理的税制和过高税负将严重侵蚀银行利润,银行业税制如不变革将成为其应对挑战的税法制度障碍。

三、银行业税制变革构想

1.银行业税制变革的指导思想。

(1)要符合税收中性原则。税收中性是和税收效应相对应的概念,税收中性原则要求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应以税款为限,尽量不带来税款之外的额外负担,不对纳税人的经济行为产生任何影响。税收不能扭曲价格、供求等市场信号,不能干扰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由于营业税等间接税无法扣除,因而容易产生重复征税和税收转嫁、对银行征收营业税干扰资本价格信号、有碍资本配置效率,违背税收中性原则。作为融资的源头,对银行征收过多的营业税等间接税所带来的效率损失不但通过资本流动而扩散和放大,而且银行会通过资本流动转嫁税收,从而从根源上加重宏观税负。因此,银行业税制应尽我国银行业主要税种及税率量符合税收中性原则,不征或少征间接税。

(2)要符合国际税收惯例。金融业对微小利差的变动极其灵敏,对其征收很小比例的税也可能使资金流向不征税或低税率地区,造成本国利益损失。所以,著名的离岸金融中心开曼、卢森堡等都实行低税率和宽松的税前扣除政策。国际上一般对核心金融服务(如银行存贷款)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甚至实行零税率,仅对直接收费项目征收增值税。而我国对银行征收营业税,且税率较高。因此,为维持和提高我国银行业的国际竞争力,银行业的税制应当与国际税收惯例一致。

2.银行业税制变革的具体构想。

(1)简化银行业税制,对银行信息化建设投入给予税收优惠。建议取消银行业印花税和契税。这两种税收规模小、税收贡献率低,但却增加交易成本、压缩银行利润,取消这两项税收对全国财政收入影响不大,但能有效减轻银行税负,解决银行抵债资产业务中的重复征税问题。以抵押权为例,银行的贷款业务需缴纳营业税,但现行税制将设定抵押物权和抵押物变现视同销售不动产,在两个环节分别征收营业税、契税等。抵押资产变现后一般难以全额收回贷款本金,对该项交易重复征税扩大了坏账规模,对银行而言是雪上加霜和抱薪救火。因此,在抵入环节应放弃征收营业税和契税等。对该项交易征税应仅限于抵押资产的变现价值超过贷款债权的部分。为应对互联网金融的冲击,银行的信息化建设投入将大幅增加,因此对该项支出中包含的增值税应允许全额税前扣除,而对于该项支出的所得税税前扣除应给予扣除比例和期限上的优惠,以加速该项资产的折旧。

(2)试点进行银行业“营改增”。我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已在全国展开,并已经覆盖了交通运输业等六大现代服务业,税法对同为现代服务业的银行业应当公平对待,否则“营改增”可能背离税收公平原则。对银行业征收增值税也符合国际上税收惯例,在开征增值税的国家,多数对银行业征收增值税而不征收营业税。我国银行业“营改增”试点应借鉴国际税收惯例,国际总体趋势是对核心金融服务免税,甚至实行零税率。因此,我国银行业“营改增”在征税范围上应对银行金融中介服务和间接收费业务等核心金融业务免征增值税,仅对直接收费的附属金融业务征税。在课税方法上实行进项税额部分可抵扣免税法,即允许银行按一定规则抵扣进项税额,以减轻银行税负并一定程度上缓解企业客户接受银行服务时的重复征税。在抵扣规则上实行按比例抵扣法,即允许抵扣的比例等于进项税额可抵扣项目的年营业额除以进项税额可抵扣与不可抵扣两个项目的年营业额之和。在税率上,应根据“营改增”试点中对现代服务业实行的做法,对银行业实行6%的税率。

第5篇

再次,从表外业务看,表外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从事的按通行的会计准则,不列入资产负债表内,不影响其资产负债总额,但能影响银行当期损益,改变银行资产报酬率的活动,包括了担保、商业银行衍生工具、贷款承诺、投资银行业务及信托、咨询、结算等。世界范围内,近年来,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下,银行一改过去将资产负债管理作为银行关注重点的传统。国外的银行积极通过表外业务寻找利润空间,国外银行的表外业务十分发达一般占到业务收入的30—40%,而我国仅为10%左右,我国银行业的利润来源大部分来自存贷差利自、收入,大约占到90%。随着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银行出于竞争的压力,为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需求,同时为与国际接轨,我国现在也在渐渐实行通用的巴塞尔协议的做法。提出了对商业银行自有资本比率的要求,表外业务对自有资金的要求较低,有的非或有资产与非或有负债业务对自有资金的要求为零,银行出于逃避对有资本比率的管理要求扩大表外业务成为必然的选择。表外业务包括了商业银行工具的交易以及收费和出售贷款等取得收入的业务,它的商业银行工具有许多是银行与证券结合的产物,如投资银行的部分业务,因而随着不断创新,表外业务的发展将会模糊银行业务和证券业务的界限,使得分业与综合的篱笆也被逐步拆除。

我国商业银行不断发展,将形成各非银行商业银行机构的突起,使国有商业银行面临更多的竞争对手,对银行传统业务形成巨大压力,使其不得不大力发展表外业务,进行商业银行创新,扩大业务范围,这就不断形成对原有分业经营模式的突破。

(三)国有商业银行自身发展的要求

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是商业银行资金运用的基本要求。在一定的安全性、流动性要求下,商业银行的盈利性不可忽视,真正的商业银行本质内涵是追求盈利最大化的“理性经济人”,在趋利避害原则下,实现盈利最大化是其从事经营基本动机,依据前文提到的综合经营具有的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和吸引客户的优势,随着分业经营下,商业银行传统业务利润空间逐渐缩小,盈利最大化的实现是建立在其经营领域和业务空间不断拓展基础上的。在当今,商业银行证券化、电子化、信息化和一体化的发展格局下,把银行业务发展的空间定位于传统的存贷款业务,会抑制商业银行功能的发挥,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这样具有一定规模和一定竞争实力的银行,分业经营会成为其发展的障碍。同时,经营手段的电子化、网络化、信息化,使银行综合经营的成本优势日益显现出来,先进的科学技术为商业银行抛弃“分业制”,实行“综合制”提供了技术支持。因而随着商业银行内部机制的不断完善,外部监管的加强,国有商业银行自身的发展必然需要综合经营体制的建立。

三、我国商业银行实施综合经营的可能性和必然性

具有业务多元化,商业银行化特征的综合经营战略顺应了世界商业银行经济发展的潮流,以其灵活、多样的全方位服务满足了现代社会的需求,极大地推动了一国经济的发展。我国专业银行转化为商业银行之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成为各银行发展的宗旨追求利润、自负盈亏必将使各商业银行的经营者的经营观念和体系发生改变,经营的综合性战略已成为一种商业银行的必由之路。另外,随着电子技术的不断进步,商业银行人才素质的不断提高国际间商业银行竞争的日趋激烈,组合式商业银行工具的大量涌现,综合经营战略作为一种商业银行领域的新生事物必将受到更多的国家和地区的青睐,成为世界商业银行业发展的主流。目前我国正积极复关,与世界经济接轨,复关后,市场领域的垄断地位就要被打破,竞争将日益国际化。我国的商业银行要想在竞争中站稳脚,与强大的外国商业银行机构抗衡,实施灵活、高效独具特色的综合经营战略将成为最佳选择。

(一)在资产业务方面

随着证券市场特别是政府债券市场的迅速发展以及证券流动性的提高,商业银行可以及时调整资产结构,减少库存现金、存放央行、存放同业等一级准备,逐步增加持有部分变现能力强且收益率较高的政府短期债券作为二线准备,以优化资产结构、增强盈利能力。由于在机构网络分布、传统客户群、资金实力、专业人才、信誉、信息方面具有绝对的实力和优势,商业银行在发行、兑付、承销、买卖政府债券方面将获得巨大的发展空间。特别是现在我国又将政府债券的作用从单纯弥补财政赤字发展为刺激经济增长,政府债券的发行量将保持较大规模,商业银行更是应当抓住机遇,在政府证券市场中保持并扩大市场份额,获取丰厚的利润回报。

(二)在负债业务方面

直接融资的发展,给客户资产组合更多的选择。客户不满足于把自己的商业银行资产存放在银行里,而更加看重投资类产品。商业银行为拓展其负债业务,增加资金来源,必须要提供更多的包括证券、投资、保险、基金、信用卡、外汇等在内的有效商业银行产品,才能进一步锁定客户,使其在一站式商业银行服务中得到满意。商业银行应加强与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的合作,发挥各自优势,实现优势互补。

(三)在中间业务方面

我国现行商业银行法不允许商业银行从事股票业务,但并没有限制商业银行从事与资本市场有关的中间业务。特别是在当前传统的商业银行业务领域发展空间有限情况下,商业银行可利用其在信息、专业水平、人力资源上的优势,积极推进商业银行创新,注意发展与资本市场有关的中间业务:(1)资产评估业务,如为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和证券市场中的收购兼并提供资产评估服务。(2)客户理财业务,如涉及个人理财和公司理财的咨询服务。(3)资金结算与清算业务,如为券商资金往来提供结算、股票发行市场中申购款的收缴与结算等。(4)信息咨询业务,如为企业提供国家产业政策、进出口政策、投融资政策、财政货币政策等重要信息。(5)基金资产管理业务,如基金托管业务、投资业务等。《商业银行法》允许商业银行发行商业银行债券,发行、兑付、承销政府债券等投资银行业务。如在实践中出现:上海城市合作银行推出了企业购并转项贷款;中国工商银行托管开元。

(四)在国际业务方面

由于国际业务往往较少受到国内商业银行法规的约束,商业银行可以在国际业务中广泛参与资本市场的运作,如投资外国债券、在国外发行商业银行债券、参加国际证券包销和银团货款等。商业银行还可在境外购买、控股或新设一家专门从事投资银行业务的公司,直接从事包括证券市场一级、二级市场在内的全部业务,如:中国工商银行收购香港西敏证券公司。对于国际网络比较完善的商业银行,则可尝试全球保管业务,即跨国证券管理服务业务。

(五)在银行IT业务方面

1999年底,全世界已有2700家银行提供网上银行的服务,不仅如此,使用者对在网上商业银行的认知度是很高的,62%的人认为网上提供的信息超过与客户面对面的交流,网上银行具有全球性、全能性、全速性和全民性的特点。我国商业银行可以通过银行卡、网上银行的服务,为客户提供全方面的商业银行服务。如:全国统一的银行卡网络中心将建立、银行卡发行突破2亿张、证券保险通过网上银行和银行卡委托交易等。

结束语

自1933年美国等西方国家实行商业银行分业经营模式而德国等一部分欧洲国家坚持实行综合经营模式以来,综合经营与分业经营一直是一个很有争议的话题。尤其在目前,随着技术的进步、信息处理和传输手段的改进,金融自由化、经济和金融全球一体化的趋势不断加强,越来越多的国家纷纷放弃原先的商业银行分业经营模式。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程度不断加深,我国商业银行必然也会融入到世界银行体系当中,综合经营将是我国最终的选择。

参考文献

1、杨玉熹:《混业经营是我国银行业发展的趋势》,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版。

2、叶辅靖:《全能银行比较研究——兼论混业与分业经营》中国金融出版社,2001版。

3、许少奇:《论入世后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之必然趋势与模式选择》,《经济法》,2003年第8期。

4、黄禹忠、吴献金:《混业经营监管机构设置研究》,《金融理论与实践》,2002年第3期。

5、陈衡:《“入世”后中国保险业混业经营》,《财经理论与实践》,2002年第4期。

6、杨玉熹:《混业经营是我国银行业发展的趋势》,《银行法律论丛》,中国银行法律事务部编,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版。

第6篇

关键词:WTO银行业竞争力机遇与挑战

经过长达13年艰苦反复的谈判,1999年11月5日,中美签署了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双边协议,该协议为我国入世扫清了最大的障碍,标志着我国正逐步融入经济全球化的一体过程。WTO对成员国金融业的基本要求包括:各缔约国同意对外开放银行、保险、证券、金融信息市场,允许外国在国内建立金融服务公司并按竞争原则运行,外国公司享受同国内公司同等的进入市场的权利。金融业的开放服从于GATS的基本原则,即最惠国待遇原则、透明度原则、发展中国家更多参与原则、市场准入原则、国民待遇原则、逐步自由化原则。中国加入WTO以后,银行业的开放时间是加入WTO两年内允许外资银行对国内企业开办人民币业务;五年内允许外资银行具有完全的市场准入,允许开办人民币零售业务,在指定的地区可享受国民待遇。这就意味着中国银行业的大门在入世五年后就将全面开启。面对即将加入WTO的严峻挑战,目前我国银行业的整体竞争力仍然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我国银行业如何面对入世已成为学术界研究的热门话题,很多学者针对我国银行现有体制与状况提出了入世后的方针和政策。本文将从中资银行与外资银行的整体竞争力比较出发,分析中国银行业入世后所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并对如何提高中国银行业的竞争力以迎接挑战作一些构想。

一、中外资银行的竞争力比较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银行业有了较大的发展,改变了建国后“大一统”的人民银行体制,分设了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中国国有商业银行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行),初步实现了两级银行体系结构,即中央银行体制。在此基础上,1986年以来我国又相继成立了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实业银行等一批股份制商业银行,1994年又成立了国家开发银行等三个政策性银行,使我国的银行体系进一步扩大。与此同时,我国银行业也处于不断开放过程中,至1999年末,全国共有155家外资银行分行,其中25家获准办理三资企业人民币业务,并设立了7家中外合资银行。外资银行已拥有64.9亿元人民币资产,其总资产占中国银行体系总资产的2%。为了考察中国在加入WTO后外资银行对国内银行业的冲击,本文首从中外资银行的竞争力比较进行分析:

1、从体制方面来看,目前中国国有商业银行还未成为真正的商业银行。在经营过程中它们常常会遇到来自许多方面的干扰,它们还必须兼顾银行的商业利益和国家的政策,在业务上常常被要求更多的为国家政策服务。中国的股份制商业银行运作比较灵活,但与外资银行相比仍有一些差距。外资银行的运作基本上不受政府的干预,完全以利润为中心,十分适应灵活多变的市场经济;其管理相当规范,完全按照国际商业惯例运作,非常有效率。

2、从整体绩效来看,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及以汇丰、花旗为代表的外资银行的竞争力比较如下表:

表1:我国银行与外国银行竞争力比较

说明:国有商业银行是指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

股份制商业银行是指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实业银行等

资料来源:此表引自《财贸经济》2001.1,《经济全球化过程中我国银行业开放研究—兼论“入世后”我国银行业的机遇与挑战》,沈坤荣、汪建

由上表可以看出,首先,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相比与股份制商业银行与外资银行明显偏低,这其中还没考虑到1998年国家发行2700亿特别国债以改善国有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影响。过去,国内市场不完全对外开放,银行之间的竞争主要是四大商业银行的竞争,资本金也是由国家确定的,资本充足率的意义没有那么重要。加入WTO以后,随着国民待遇的实施,监管将向国际惯例靠拢,监管部门会根据银行较低的资本充足率,要求银行压缩资产规模以提高资本充足率。到那时侯,为了达到资本充足率的要求,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很可能不得不把资产和市场分额主动转让出去。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虽然高于花旗银行,与汇丰银行持平,但其资本金发展潜力不大,因为目前除深圳发展银行、浦东发展银行可以通过股票上市筹资以外,其他银行只能通过私募扩股,收益留存,红利转注资金等办法补充资本金,其金额十分有限。其次,无论是我国的国有商业银行还是股份制商业银行,其不良资产比率都远远高于外资银行。中国金融机构不良资产比率已经居国际银行业前列,甚至超过某些发生金融危机国家的不良资产比率。如果不及时处理好金融机构不良资产问题,中国金融机构体系便会面临严重困难。此外,与国外通行的做法相比较,中国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呆帐准备金提取较少。国外不良贷款中次级、可疑、损失分别按25%、50%、100%比例提取呆帐准备金,而中国金融机构呆帐准备金统一按年末贷款余额的1%提取,呆帐准备金明显不足,不利于解决不良贷款问题。随着市场经济的发育和客户风险意识的加强,客户将会越来越关注银行的资产状况。因此,不良资产状况对商业银行竞争力有很大的影响。

第三,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在经营效益方面处于绝对劣势,这可以从其资本收益率极低看出来。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与外资银行的差距是明显的,在我国,许多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甚至出现亏损。在银行经营效益差距如此明显的情况下,国有商业银行与外资银行竞争力的优劣强弱不言自明。在加入WTO以后,中国国有商业银行是很难与国际上的强悍对手相竞争的。中国的股份制商业银行相对于国有商业银行则情况要好的多。

通过以上分析可知,以汇丰、花旗为代表的外资银行在整体绩效上确实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中国的国有商业银行在各项指标中均处于不利地位;中国股份制商业银行与外资银行相比,竞争力并不逊色多少,但在目前的中国银行业,其资本和资产规模只占极小一部分。因而从总体上看,我国银行业目前与外资银行的整体绩效上存在着巨大的差距。

3、从市场结构来看,我国银行业基本上仍然处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寡头垄断的态势,它们不仅在总资产方面处于绝对优势(占银行业总资产的90%左右),而且包揽了绝大多数的存款和贷款业务。我们可以用行业集中度指数CRn和赫芬达尔指数两个指标来衡量中国银行业的集中度。CRn指数是指某一产业中占较大优势地位的几家企业(这里选取四家国有商业银行)的有关数值占全行业的比重;[page]

用公式来表示:

CR4=∑Xj/∑Xi,(∑Xj代表四家国有商业银行的有关数值之和,∑Xi则代表全行业有关数值之和)。

赫芬达尔指数则主要用来说明企业相对规模和市场份额;

用公式来表示:

H=∑(Xi/T)2,(Xi代表各银行的有关数值,T代表市场总规模)。

CRn指数数值越高,说明该行业的垄断性越高。H指数在0与1之间,其越接近于0,市场竞争度越大,越接近完全竞争;其越接近1,则表明市场垄断性越强。具体情况见下表:

表2:1999年中国银行业资存款份额、贷款份额及其集中度

资料来源:此表引自《财贸经济》2001.8,《中国银行业的有效竞争研究》,安俊、陈志祥

由此可见,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与股份制商业银行、其他商业银行之间的规模、实力差距很大。如前所述,股份制商业银行虽然在绩效上强于国有商业银行,但在整体实力上仍然处于弱势地位。这种寡头垄断类型的市场往往缺乏公平、有效的竞争,导致国有商业银行创新动力缺乏、效率低下、人浮于事,股份制商业银行面临经营成本、交易成本过高的困难。而国外发达国家银行业的市场结构相对中国银行业来说则较为合理,具有关资料显示,发达国家银行业的存款和贷款份额行业集中度指数和赫芬达尔指数大约分别在0.4-0.5、0.1-0.25之间。

4、从银行的规模实力和管理能力、经营业务来看,我国银行与外资银行的差距明显。单纯的规模并不能构成优势,只有建立在创新能力、管理能力和灵活经营机制基础上的规模才构成优势。外资银行不但资产规模大,而且其规模经济效应、安全性、流动性也相应较高。外资银行依靠雄厚的资金实力,先进的管理水平,使其国际筹资能力很强,筹资成本较低。目前,国内商业银行的业务仍以存贷款等传统业务为主,存贷款差是其主要来源,中间业务大多处于探索和起步阶段;而风险小、成本低、利润高的中间业务已成为外资银行利润的主要来源。由于金融监管的限制,外资银行对中间业务这一市场目前只能观望;加入WTO以后,根据市场准入原则,外资银行将凭借其操作规范、管理先进的优势,加紧参与对中间业务的竞争;这方面,中资银行的竞争能力明显落后,据统计,外资银行办理的出口结算业务已占我国市场分额的40%左右。中国虽有象中国银行这样资产规模较大的银行,但并未体现出规模经济效率,与其它跨国银行相比处于劣势。具体可见下表:3:全球跨国银行排名

资料来源:《浴火重生:入世后中国金融的结构变革》于杏娣、徐明棋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

说明:跨国银行的排名是根据“海外资产占总资产比例”而确定的。

由此可见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与欧美一流的商业银行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实力差距,至于其它的股份制商业银行,由于种种局限,差距更大。

5、从人事上看,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员工数庞大(每家银行最少15万人,最多60万人),成本支出庞大,效率低,人均创造价值少,常常人浮于事,相比而言外资银行人均贡献值高。如表1所示,98年国有商业银行人均创造利润0.26万美元,股份制商业银行为3.80万美元,而花旗银行则高达7.31万美元。

此外,外资银行在金融创新能力、风险防范体系、科技手段运用以及激励机制等方面,普遍比我国银行更有竞争力,这里就不一一阐述了。

中资银行与外资银行相比,也有一些优势。首先,中资银行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形成了星罗棋布、覆盖全国的机构网点,有巨大的市场占有率,可以说有了自己的品牌。其次,中资银行已基本上形成了自己固定的客户,特别是一些大型、特大型的客户,在长期合作中,它们已形成了互相依赖、互相支持、密切联系的关系,这种的关系,不可能在短期内被外资银行割断。第三,中资银行对国内市场比较熟悉,对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比较了解,掌握有中国特色的市场游戏规则以及民族文化和风土人情等,而文化差别多少会对外资银行的进入构成障碍。最后我国银行业有国家信誉的支持,可以长期获得低成本资金,同时在国民心目中建立的银行信用也不是外资银行在短期内所能取得的。

总之,从总体上看外资银行处于优势是显而易见的,这要求我国银行业清醒认识到自身的差距,在尽量短的时间内缩小和弥补和外资银行的差距。

二、“入世”后我国银行业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1、加入WTO给我国银行业带来的机遇

首先,加入WTO有助于我国银行业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的市场化改革。入世后我国银行业必须正视国外银行业的竞争,必须在管理水平、体制、服务等方面按国际标准进行改革。由于金融是经济活动中最敏感和最具影响力的领域,金融开放既要求我国加快参与国际竞争的速度,又要求我国必须遵循国际规则和市场运行机制。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资产占了全国银行资产的90%以上,要想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必须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框架,改革和完善经营管理体制。入世后,我国将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限制,外资银行的大量涌入必将带来先进的经营管理方法、运行方式,从而对我国银行业起到一定的示范效应,有利于推动中国银行业的改革和银行业服务现代化的进程,使银行业整体素质得到提高。[page]

其次,加入WTO,外资银行的进入,将对我国银行业的市场结构带来深远的影响。据有关资料显示,外资银行大量进入中低收入国家,往往会改变这些国家原有银行体系市场集中度较高的的局面。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资产占了全国银行业总资产的90%以上,银行业总体上处于这几家国有商业银行控制下的高度垄断状态。股份制商业银行虽然赢利能力较强,但由于先天的原因无法在竞争中形成优势,以取得进一步发展。外资银行进入后,凭借其雄厚的实力和优质的服务将对国内银行业形成强烈的冲击,打破原有的市场格局,很可能会消除垄断,加强竞争,改善国民的整体福利。

第三,有利于我国金融监管和银行业务国际化进程的加速。目前外资银行与内资银行的不平等竞争,突出表现在税收负担水平上相差较大。外资银行在中国可享受免征或减征营业税、所得税等税收优惠,因而极大的削弱了中资银行的竞争力。我国加入WTO以后,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和国民待遇原则,将会实现中外资银行税负统一,使中外资银行公平竞争,增强我国银行业的竞争能力。加入WTO以后,我国银行业必然要遵循国际银行业经营管理的统一规则,接受以《巴塞尔协议》为准绳的国际银行监管规则、标准和方法,这将促使我国银行业全面加强风险管理,完善内部控制,并推进金融监管的全面化、规范化,保证其有效性、连续性,该善商业银行的运行环境。此外,加入WTO还有利于我国银行业学习外资银行的先进管理经验,拓展海外业务等等。但是,必须清醒的认识到,在面临机遇的同时,由于我国银行业与外资银行在各方面都存在着巨大差距,中资银行正面临着更为巨大的挑战。

2、加入WTO给我国银行业带来的挑战

首先,国内商业银行的生存空间将不断减少,市场分额将不断降低。目前进入我国的外资银行大都实力雄厚、经验丰富、服务意识较好,拥有完善的竞争策略和手段。外资银行成熟的管理模式和高质量的金融服务,将不断提高其在我国金融服务领域中的市场分额。具体表现在:

(1)外汇储蓄存款大面积转移。吸收企业存款和个人储蓄是外资银行期待已久的业务。过去,我国法规限制外资金融机构吸收境内存款规模不得超过其总资产的40%,存款范围又限于境内和境外的三资企业。我国加入WTO以后,外资银行可吸收的外汇和人民币储蓄存款范围拓宽,外资银行数量也会逐步增加,企业及居民的部分存款和储蓄可能会转移到外资银行。预计在中国加入WTO十年以后,外资银行的外币存款市场分额可上升到20%-30%。

(2)贷款业务竞争更加激烈。据统计,截止1999年底,外资银行投入中国的资本金约200亿美元,而提供的外汇贷款额达270亿美元。由于外资银行在外汇业务方面具有先天优势,因此随着中国加入WTO之后对外资银行业务限制的放宽,其贷款业务将迅速增长,中资银行的外汇贷款业务将受到更为严重的冲击。预计在中国加入WTO十年以后,外资银行的外汇贷款将占市场份额的50%以上。

(3)个人消费信贷市场争夺剧烈。目前我国消费信贷尚未成熟,货币信用尚不健全,消费信用在消费总额中所占比重很低,还不到1%。可见,我国的个人消费信贷市场潜力巨大。入世后经过短暂的过渡期,外资银行必将大举进军个人消费信贷市场。

此外,外资银行还将凭借自身优势,抢夺风险小、利润高的中间业务并挤占国内零售市场,大力增加人民币存贷款市场份额。我国银行业的生存空间受到严重威胁。

其次,我国国内银行业将面临人才流失的压力。在人力资本领域,外资银行将争夺国内商业银行的高级管理人员,并通过这些管理人员引入懂计算机、外语的实际操作人员以及有良好社会关系的客户经理。同时,利用我国劳动力低廉的条件,采用相对于国内同业的高薪制度来吸引国内银行员工,使国内银行人才特别是中高级人才大量流失,从而占领更大份额的业务市场。

第三,外资银行将争夺国内的优质客户,削弱国内银行业的赢利能力。外资银行具有提供综合化服务的优势,同时由于实力雄厚而拥有良好的市场形象,它们进入中国市场肯定会争夺我国国内客户。从现实现况分析,外资银行进入我国,争取的客户有三类:一是公司客户,主要有大型国有企业、外资企业、业绩优良的私营和乡镇企业;二是机构客户,主要有保险、证券、投资基金等;三是个人客户。一旦外资银行对上述三类客户进行重点突击,则会对我国现有银行体系的业务开展和赢利状况产生强烈的冲击。另外,外资银行在金融产品、服务手段上也会给我国国内银行带来强大的冲击。

由此可见,加入WTO以后外资银行将给我国国内银行业带来极大的挑战,我国银行业必须及时作好应对之策,加强自身的竞争能力,才不致于在与外资银行的“战斗”中败下阵来。

三、我国银行业的应对策略

综上所述,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加入WTO是大势所趋,而随之而来的中资银行与外资银行的激烈竞争也是不可避免的。外资银行凭借其先天优势将在中短期内将对我国银行业构成巨大的挑战。那么我国银行业如何才能提高自身竞争力、迎接外资银行的挑战呢?

首先,在制度方面,改革落后的银行体制与制度,改变观念,大胆创新,推动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制度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现代商业银行运行机制。从表1可以看出,目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最突出的问题是不良资产比重过高,而且更为严重的是,由于国有企业体制改革和银行自身体制改革的滞后,新的不良资产仍在不断增加。造成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比重过高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国有企业的高比例负债,因此国有商业银行必须实行产权制度改革,消除与国有企业的血缘关系,从根本上消除不良资产产生的制度性因素。当前国有商业银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关键是进行股份制改造,其途径主要有上市、向国内非国有部门出售股权及向国外投资者转让股权等。通过进行股份制改造,完善国有商业银行的产权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尽快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经营管理机制;将使国有商业银行实现产权关系明晰,以真正独立的法人身份进入市场,焕发应有的发展生机与活力。转其次,在结构方面,一方面,必须打破中国银行业的高度垄断经营,引入竞争。要形成有效竞争的市场格局,首先必须减少中国银行业的进入限制。目前我国银行业市场准入条件较严、准入成本较高,新的竞争主体很难进入,这是造成我国银行业垄断性较高、缺乏竞争的主要原因之一。在我国即将入世、银行业加大对外开放力度的关键时刻,必须减少银行业的准入限制,大力发展股份制商业银行和民营银行,给中国银行业注入新的发展活力。另一方面,要调整银行业机构,提高其运行效率。鼓励商业银行之间交叉合并、收购、重组分支机构,以改变部分银行实力分散、内部竞争激烈无序的局面。在调整分支机构的同时,必须大力精简冗余人员。同时实行“优胜劣汰”,关闭效益低下的网点和分支机构,集中资金投入市场潜力大、回报高的地区。

再次,在市场方面,要提高服务水平,按照市场需求调整贷款和其它服务结构来抢占市场份额。(1)拓展业务范围,开发中间业务品种。如前所述,目前我国银行业的业务仍以存贷款等传统业务为主,中间业务收入很少,而国外银行业的中间业务收入则一般要占30%以上。入世以后外资银行的大量涌入,将使存贷款方面的竞争更加激烈,利息收入的增长会受到很大的制约。因此我国银行业要想提高自身竞争力,在未来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就必须对业务结构和收入结构进行战略调整,大幅度提高中间业务的比重。(2)业务经营国际化。中资银行要敢于走出国门,经营包括对进出口商品的贸易融资、外汇买卖、国际债务的承销等。(3)加紧开拓个人消费信贷市场。我国个人消费信贷市场潜力巨大,而国内银行业在这一方面提供的服务远远不足;如果再不加紧行动,这一利润丰厚的市场迟早会被外资银行所占领。

第四、在技术方面,要建立现代商业银行业务体系,提高金融服务的效率。商业银行要打破过去传统的概念和运作方式,广泛使用电子计算机技术,逐步实现银行业务自动化、综合管理信息化和客户服务全面化。

最后,在人才方面,必须更加重视人才的作用,人才是竞争的关键,是银行的无形资产。一方面要改革人事制度,尽快完善和落实法人治理结构,建立能满足市场经济要求的激励机制,提高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工作的积极性,重点保护现有的业务骨干,防止人才外流。另一方面要加快培育和引进高层次、高学历、外向型、复合型人才,同时加强对普通员工的再教育和培训,增强其专业技能和企业荣誉感,提高素质。

总之,入世后我国银行业面临着巨大的冲击,但不应回避这种冲击,而因作好各项工作,主动迎接挑战,只有这样,中国银行业才能真正强大起来,走出国门,走向世界。

参考书目:

1.沈坤荣、汪建,《经济全球化过程中我国银行业开放研究—兼论“入世后”我国银行业的机遇与挑战》,《财贸经济》2001.1,

2.龚洁成、金德环,《加入WTO与中国金融市场》,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2

3.于杏娣、徐明棋,《浴火重生:入世后中国金融的结构变革》,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12

4.闻岳春、蔡建春,《入世与金融创新》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00.9

第7篇

【关键词】商业银行信息技术创新

金融创新是近年来金融业发展的一种趋势。金融创新活动的兴起和迅猛发展,给整个世界金融体制、各国金融宏观调节乃至世界经济的发展都带来了深远的影响。随着以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和国际互联网技术为代表的信息化革命的飞速发展,全球银行业务模式的创新也在发生变化。美国美理迪安公司进行的一项研究表明,美国公司用于信息技术方面的投资将以每年4.7%的速度增长,而金融业用于这方面的战略性投资将以每年17.7%的高速度增长,金融业在信息技术方面的战略性投资占全部信息技术总投资的20%。由此可见银行金融业务的发展与转变,离不开信息技术的技术支撑。当代信息技术的冲击不仅促使银行的服务创新不断跃上新台阶,还使银行本身的存在形态发生了本质的变化。相对传统概念上的银行而言,如今的银行正不断走向电子信息网络化,不断走向虚拟,并缔造了一个全新的组织体系与经营形态。银行的金融科技综合实力,特别是业务需求、业务软件、系统集成和网络技术的水平,将越来越决定着银行金融创新的能力,并成为衡量银行竞争实力的标志。

一、银行业务创新

银行业务创新是商业银行在其经营过程中所提供的金融产品而进行的创新活动,它是金融产品创新的重要内容之一。菲利普·科特勒把产品定义为“能够提供给市场,引起人们注意,供人取得使用或消费,并能够满足某种欲望和需要的任何东西”。银行通常被认为是服务行业,这主要是由于其竞争力来源于产品和服务的高度整合。若没有产品,所谓服务就是空谈。但是有了好产品服务却跟不上,市场份额也难以扩大。在很多的情况下金融产品与金融服务是密不可分的。一项银行产品总是包含着一项或数项金融服务,而某一项金融服务可能渗透到几种银行产品之中。因此,在许多场合金融产品与金融服务是难以明确区分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可以将其统称为银行业务。

1、银行业务的特征。银行业务主要属于服务性产品的范畴,与制造业的产品相比,有其自身的特性。

(1)无形性。客户在消费或投资银行所提供的产品之前,这种产品既看不见,又摸不着,难以用语言、文字来形容,也无法感觉到它的质量和价值。银行产品的无形性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银行品牌和信誉的价值。

(2)整体性。一项银行产品总是包含着一种或数种服务,而某一种服务可能渗透到几项产品之中。所以说有时银行所提供的实际物质服务不变,但其可能会因营业网点的不同或客户购买方式的改变而变化。银行业务只有在整个产品体系中与其它产品、服务结合在一起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

(3)易逝性。银行业务不涉及制造,贮存和运送的过程。只在提供给顾客时才发生,产品提供后即告消失。

(4)易模仿性。银行产品大多数为无形产品,无法申请专利,因此银行新开发的产品容易被其他银行所仿效,产品创新者无法有效地保护其产品的特权。常用的价格竞争以及其它营销手段也很容易为其他金融机构所模仿,而且模仿的时间较短。

(5)增值性和高风险性。商业银行出售产品尤其是贷款和信用,实际上是货币和银行品牌使用权的“出租”。它要求客户不仅要支付“租金”——利息或手续费,还要求货币和信用在约定期限后安全偿还。因此,和一般企业实现销售即获得营业收入和利润不同的是,银行卖出了产品就买入了风险,这是银行产品区别其它产品的显著特点。

2、银行业务创新的内容。根据银行经营的业务分类,银行业务创新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负债业务的创新。负债业务的创新主要发生在60年代,其创新动力一方面是为了规避政府的管制,另一方面是为了增加银行的负债来源。主要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CDs)、可转让支付命令账户(NOW账户)、货币市场存款账户、协定账户、个人退休金账户及货币市场存单等。

(2)资产业务的创新。主要有消费信用、住宅抵押贷款、分享股权贷款、组合性贷款等。

(3)中间业务的创新。主要有信托业务、租赁业务等。银行中间业务的创新改变了银行传统的业务结构,增强了竞争力。

(4)清算系统的创新。包括信用卡的开发与使用、电子计算机转账系统的应用等。

二、金融信息化的发展历程

所谓金融信息化,是指信息化与金融的融合,是构建在由通信网络、计算机、信息资源和人力资源四要素组成的国家信息基础框架之上,具有统一技术标准,通过不同速率传送数据、语音、图形图像、视频影像的综合信息网络,将具备智能交换和增值服务的多种以计算机为主的金融信息系统互联在一起,创造金融经营、管理、服务新模式的系统工程。

在金融信息化领域,以信息通信技术的发展和成熟为基础的数据大集中是近年来的热门话题,并成为包括银行、证券、保险等行业在内的整个金融信息化的发展大趋势。所谓大集中是一种通俗的说法,虽然集中的方式和程度不同,但其实质就是数据的集中和系统、应用的集合。它是提高银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基石,一方面能够对金融业务进行即时风险控制,另一方面支持新业务的大规模、低成本扩张。数据大集中使银行业发展的后台支撑系统,能为用户带来的最直观感受的就是建立在各种信息技术基础上的电子化金融业务。

在国外发达国家,银行业信息化建设随着信息技术的几次革命,大体经历了四个主要阶段。

1、第一阶段是脱机批处理阶段。大约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国外一些银行就开始利用计算机进行票据集中录入,实现账务管理的批处理,以提高银行账务处理效率。这一信息技术的应用在客观上使银行账务管理模式由传统的分散型走向了集中型。

2、第二阶段是联机实时处理阶段。随着网络技术和计算机分时操作系统的出现,大约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开始,国外银行开始通过联机实时交易实现异地的通存通兑,出现了ATM、POS机等新型自助服务渠道,使银行业务迅速超出传统的存、贷、汇范畴,金融的服务、产品和渠道创新发生了革命性的变革。

3、第三阶段是经营管理信息化阶段。随着数据库和现代网络通信技术的发展,国外银行业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开始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客户信息分析,同时推出了更具个性化的家庭银行、企业银行、电话银行等服务和产品。初步建立了电子银行体系,基于信息技术的现代银行产品服务体系趋于完整。

4、第四阶段是银行业务虚拟化阶段。进入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后,互联网技术突飞猛进,国外先进同业开始基于互联网技术探索对银行服务渠道和产品的不断创新,出现了网络银行、电子商务等新型服务渠道以提供虚拟化、个性化服务。对于银行业务的虚拟化,国外发达国家也处在尝试和探索阶段。

三、信息技术对银行业务创新的影响

业务创新是金融创新的核心,金融信息化作为一个跨行业的综合性系统工程,不仅是计算机技术在金融业的推广应用,还表现为金融业务的管理和发展与电子科技的高度统一与整合。信息技术推动了金融业务创新,从银行业务创新的历史可以看到几乎所有金融创新品种的背后都有技术因素的有力支撑。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银行金融业务发展的历史也是银行高科技不断发展和应用的历史,金融创新和科技创新有着极大的契合性。信息技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影响金融业务创新。1、信息技术的应用极大地降低了银行相关业务的经营成本,提高了经营效率。网上银行的出现是信息技术带来银行业创新最直接的成果之一。网上银行通过使用信息技术、实现了交易无纸化、业务无纸化和办公无纸化。所有传统银行使用的票据和单据全面电子化,全面使用了网络货币,不仅能给银行节约使用现金的业务成本,而且可以减少资金的滞留和沉淀,银行利用计算机和数据通信网传递信息,利用电子数据交换进行结算,从而简化了业务流程,提高了银行的经营效率。

2、信息技术为各金融机构的间接合作提供了一个技术平台。技术型金融创新可以有效地规避分业经营模式对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限制。利用互联网的交互性,银行只需聘请少数专业人员就可以解决客户购买保险、证券、基金等金融产品的各类疑问,从而顺利地实现分销。从某种意义上说,互联网模糊了各行业之间的截然分别,实现了它们之间的有机合作,给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在以后的柜台上可以享受保险、证券、基金的服务。从发达国家己经建立的网上银行看,它已经成为了“一站购足”的金融超市,各类金融服务和相关信息可以得到充分利用。

3、信息技术为银行向客户提供个性化服务奠定了基础。以网络银行为例,由于网络银行的客户地域跨度大,传统的大众营销模式已经不适合新的客户结构。因此如何根据客户需求提供个性化的服务是网络银行竞争成败的关键所在。借助网上完善的交易记录,银行可以对客户的交易行为进行分析和数据处理,从中发现重要的客户,并细分服务市场,制定特定的营销策略和服务内容。

4、由信息技术推动的金融创新给传统商业银行开辟了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银行借助信息技术可以更快的实现资金的流动。银行集中各式各样的经济和金融信息,并向社会,从而引导社会商品运动和资金的运动,以实现金融资源在社会各经济部门间的最优配置。

【参考文献】

[1]余波、单树峰:金融产品创新:理论约束和策略[J].河南社会科学,2003(11).

[2]张卫:90年代金融创新的特点及对金融效率的影响[J].金融与经济,2000(12).

[3]杨均:浅析银行产品的软开发[J].武汉金融,2000(10).

第8篇

所谓社区银行,是指在一定地区的社区范围内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设立、独立按照市场化原则运营、主要服务业中小企业和个人客户的中小银行。在经营特色和发展战略上,社区银行强调地是在特定社区范围内提供针对客户的个性化金融服务(bankonthepersonaltouch),与客户保持长期性的业务关系。在美国,社区银行的资产规模通常在1000万美元和数十亿美元之间不等。

一美国的社区银行为什么在激烈的银行竞争中具有生存空间?

如同全球银行业一样,美国的银行业也经历了大规模的合并之路,主要的大型银行通过并购不断扩大规模。但是,与此同时,美国的银行界也出现了一个引人注目的现象,那就是规模相对小的多的社区银行同样保持了快速发展的势头。这些社区银行如何在大型银行的激烈竞争中应当生存空间的呢?

根据美国独立社区银行协会(ICBA,IndependentCommunityBankersofAmerica)2000年的统计,目前美国有8300家中小金融机构(如储蓄和贷款机构等)被划分为社区银行,这些社区银行在全美有36803个网点,这些网点有54%分布在农村,29%分布在城市的郊区(suburban),有17%分布在城市。从社区银行在美国的区域分布看,26%分布在美国的中北部,21%分布在东南部,16%分布在西南部,18%分布在中西部,11%分布在西部,8%分布在东北部。

尽管因为美国的银行业市场已经发展成熟、因而银行购并活动剧烈,美国的社区银行的数量一度呈现减少的势头,但是,新的社区银行始终在不断出现,1999年,美国新设立的社区银行就达到205家之多,达到历史性的新高;上一个设立社区银行较多的年份则是1989年,新设立的社区银行在1989年达到了192家。

与美国的大型银行相比,这些社区银行在多个方面具有显著的特点:

从市场定位看,社区银行主要面向当地家庭、中小企业和农户的金融服务需求,大型银行则主要面向大型的公司。从资金运用看,大型银行通常将其在一个地区吸收的存款转移到另外一个地区使用,而社区银行则主要将一个地区吸收的存款继续投入到该地区,从而推动当地经济的发展。社区银行的员工通常是十分熟悉本地市场的客户,同时这些员工本身也是融入到社区生活的成员,而大型银行的业务管理者则通常是衣冠楚楚地坐在远离日常客户的办公室里。社区银行在审批中小企业和家庭客户的贷款时,客户不仅仅是一堆财务数据的代表,实际上社区银行的信贷人员还会考虑这些作为邻居的借款人的性格特征、家族的历史和家庭的构成、日常的开销特征等等个性化的因素,大型银行在审批这些中小企业贷款和个人贷款时,通常只是根据一些财务指标作出结论,基本上很少考虑借款人的个人因素,客户在这个时候只是一些财务数据而已。由于社区银行的运作都在本地,因而社区银行作出信贷决定相当迅速,而大型银行则需要经过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同时,因为这些社区银行本身就是中小企业,因而其能够更好地理解中小企业在经营中可能遇到的困难,例如,中小银行通常需要在开业3-5年之后才能盈利,需要经历艰苦的拓展市场、控制成本、完善制度等阶段,这些困难都是中小企业都会面临的问题,因此目前美国的社区银行已经成为中小企业的主要的金融服务的咨询支持机构。

美国的社区银行最为典型的特色之一,是对客户的深入了解并相应提供个性化的服务,其贷款主要面向附近社区的存款者及相关社区内的中小企业和农户。事实上,社区银行已经成为美国的中小企业的主要资金来源渠道。许多社区银行在面对个人客户的零售业务方面提供了相当全面的业务选择,这包括:中小企业贷款和农业贷款、较低收费的支票和一些投资产品、不同种类的楼宇按揭和消费者贷款产品、较低收费的信用卡和借记卡服务、以及自动提款和电子银行等服务。

其次,社区银行提供的服务收费通常较之大型银行要低。据美国有关机构2001年的统计,美国的社区银行在支票帐户等服务的收费方面较之大型银行要低15%左右。

目前,美国已经形成了多个行业性的自律性质的协会。例如,美国银行家协会专门设立了社区银行分会,全美范围内成立了独立社区银行协会(ICBA)等组织,独立社区银行协会目前拥有5500多家社区银行组成的会员。

从经济环境分析,美国不同地区经济的活跃和繁荣是推动美国社区银行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从社区银行在美国市场的分布看,经济繁荣地区的社区银行相对多一些,因此社区银行的设立主要依据的是不同市场的繁荣程度及其可能给社区银行带来的业务机会。当然,美国的社区银行的经营要符合监管当局统一的监管要求。

从发展趋势看,因为美国银行业市场已经相当开放、发展也较为成熟、市场竞争也相当激烈,因此不排除未来社区银行可能通过并购而出现数量下降的可能性,但是,从总体市场格局看,社区银行依然因为其独特的经营定位而获得充足的发展空间。

二社区银行成为中国放松银行业管制突破口的现实原因

中国放松银行业的管制,之所以可以选择社区银行作为突破口,除了美国的社区银行发展历程所显示出来的为中小企业和个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金融服务等因素外,考虑到中国的现实状况,还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社区银行的建立和发展所需资本不高,便于民间资本的进入和市场竞争的充分展开。

银行业放松管制的进程,也表现为更多的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过程,如果设定过高的进入壁垒,能够进入银行业的民间资本势必相当有限,客观上会抑制市场竞争的充分展开。目前的一些股份制银行,甚至包括部分上市的银行,其内部经营管理结构、营运方式、决策过程等等都在不同程度上受到原有体制的影响,它们在不同程度上受到地方政府的过度干预,有些银行基本是国有银行的翻版。这主要是因为迄今为止银行业的进入壁垒相当高,现有的银行市场开放程度有限导致的。

规模较小的社区银行如果经营不佳,其他民间资本可以以不高的成本对其进行收购,这无疑对社区银行的经营形成一个市场约束。反观当前的股份制银行,即使不考虑政府干预等因素,其相对庞大的规模也使得其他民间资本的收购难度过大,在实际操作上几乎没有可能性。

2中国中小企业的发展所需的融资渠道一直不畅通

目前,中国的中小企业已经在中国的经济增长、吸收就业等方面发挥了十分积极的作用,但是中小企业所面临的融资环境并不宽松。随着大型银行日益将融资的重点转向大型公司,中小银行势必需要寻求自身的融资渠道,以中小企业为主要融资对象的社区银行能够发挥积极的作用。

3中国金融市场巨大的差异性决定了全国性的大型银行难以有效掌握不同地区的市场和客户信息

中国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程度存在相当大的差异,全国性的大银行实际上很难制定一个适用于全国不同市场的发展战略,也很难全面地掌握不同地区的市场和客户信息,从而难以对不同地区的客户提供有针对性的个性化金融服务,这必然促使大型银行更多地面向全国性的大型公司提供服务。在这一点上,立足于不同地区的社区银行在掌握不同地区的客户信息方面具有独到的优势。

4社区银行有助于缓解当前中国资金运行的“虹吸现象”,填补因为大型银行的战略调整所出现的“金融服务真空”

随着国有银行的商业化推进,国有银行更多地注重将全国范围内吸收的存款转移到经济发达地区使用,这造成中国资金流动的“虹吸现象”,即本来急需资金的欠发达地区的资金通过大型银行的分支机构网络,被转移到资金已经较为充裕的发达地区,这也成为当前中国经济发展的地区差距扩大的金融方面的原因、另外,国有银行也在加速从中西部等欠发达地区撤出,这可能会在局部地区形成金融服务的真空。社区银行在资金运用方面的特点之一就是将本地市场吸收的资金主要运用在本地市场,因而能够缓解虹吸现象及其可能导致的负面影响,同时在国有银行撤出的地区设立社区银行,也可以填补金融服务的真空。

5社区银行的发展能够推动中国金融结构的顺利转换

目前中国金融结构的重要特点之一,就是居民的存款成为银行业的主要资金来源,而且居民资产的主要形式是存款,实物资产所占的比率相当有限,居民所可能得到的金融服务种类也十分有限,这种金融结构无论在微观上还是宏观上都是缺乏效率的。社区银行强调的是面对一定社区内的个性化金融服务,消费者贷款等会成为主要的贷款形式之一,对于客户的服务也会较之国有银行更为全面和个性化,这对于推进当前中国金融结构的转换具有积极的意义。

6社区银行的发展能够推动金融服务的差异化

目前中国银行业市场上的竞争从表面来看已经较为激烈,但是从银行业提供的金融服务看,基本上属于低水平的重复,针对客户的需求主动提供的金融服务种类十分有限,社区银行的设立能够针对社区范围内的客户特点提供个性化的服务,从而也促使其他类型的金融机构调整市场定位,并提供差异化的金融服务。

7社区银行的设立能够增大外资银行拓展中国市场的压力

外资银行进入中国市场,实际上对于网络庞大、客户基础众多的全国性银行的冲击力度有限,从其经营规模、针对部分客户提供个性化服务等经营方式来看,与社区银行更为接近,开放设立社区银行,能够促使中国的金融机构迅速学习外资银行的经营方式和经营经验,使得外资银行开拓中国市场时面临更大的竞争压力。

三中国社区银行的生存空间十分广阔

首先,中国的中小企业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其对于金融服务也提出了多方面的要求,可以为社区银行提供广大的融资市场。研究表明,小型银行在发放中小企业贷款时较之大型银行更有优势,这主要是因为小型银行的组织架构灵活简单,易于解决贷款方法中的委托问题,易于了解大型银行所难以了解的客户收入变动、支出状况等有一定保密色彩的个人信息,这也就是所谓信息优势假说(Informationadvantagehypothesies)。另外,学术界也提出了“共同监督”假说(peermonitoringhypothesis),认为社区银行这类地区性的中小金融机构即使不能真正了解地方中小企业的经营状况,但是为了大家的共同利益,合作组织中的中小企业之间会实施自我监督。社区银行在中小企业贷款方面的优势为其发展提供了潜在的市场机会。

其次,是中国消费者贷款和个人金融服务开始进入快速增长的阶段,社区银行所强调的个性化金融服务和对于客户的了解使其在竞争这些业务方面可以获得优势。

第三,中国的区域发展不平衡在较长时期内会一直存在,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上的巨大差别、城市和农村金融服务上的巨大差别,为地区性的社区银行发展提供了机会。特别是许多国有银行已经撤出的地方已经成为被金融机构遗忘的角落,将来即使外国大银行进入中国,它们也不可能向边远地区农民提供金融服务,社区银行可以担负起这一任务。

主要参考文献

徐滇庆,《金融改革的当务之急》,中评网

第9篇

业务创新给银行服务带来了可喜变化,今天只要你走进任何一家银行,都会发现它不仅只有存取款业务,还可以为您提供缴费、金融理财咨询、外汇兑换业务、电话银行等业务。

金融业务创新应该是金融创新的核心内容,在国际金融市场上,金融创新主要部分也属于业务创新。70年代末80年代初,票据发行便利、远期利率协议、期权和互换作为四大金融创新。此后,金融衍生工具更掀起金融创新的新浪潮。然而,与发达国家的银行业相比,我国商业银行在金融新产品和工具上的创新还存在很大的差距,特别是在满足人们不断提高的消费需求、投资需求方面。我国商业银行面对当今高科技的迅猛发展,随着中国加入WTO组织步伐的加快,如何进行业务创新将成为新的热点。

一、商业银行业务的创新

1、资本业务创新。在“巴塞尔协议”公布以前,各国的资本充足条件大不相同,一般在2%—7%之间波动。1988年,“巴塞尔协议”要求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与风险资产的比率分别为4%和8%,这逐步为世界各国所接受。而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普遍较低。因此,可以采取两种方式和措施:一是增加资本投入扩张股本规模来增加核心资本,具体可以鼓励那些效益好、经营稳健、规模较大的商业银行公开发行A股、H股、红筹股等,通过上市来募集股本金。二是发行中长期金融债券增加附属资本,具体可以发行7—10年的债券来筹集资本。

2、存款业务创新。各种新型存款有共同的特点:一是科技含量日益增加,功能趋于多元化;二是可以在限额内透支;三是存取无一定期限;四是活期与中长期可以互相转换。

一是开发新存款业务品种,使存款在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的前提下更具灵活性。加大科技投入,不断提高存款业务的科技含量,推出高品味、多元化的金融工具。例如:自动转账服务、货币市场存款账户、货币市场存单、可转让定期存单、定活两便存款,通知存款、礼仪存款、住宅存款、个人退休存款等。另外,可以开发使用个人支票、旅行支票、多功能的银行卡,大力发展自助银行、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服务手段。

二是注重存款的可转化性。既增加客户的收益又增强流动性,推行存款证券化,发行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存款证券化是将银行的存款凭证变成能够在金融市场上流通交易的有价证券,对于商业银行来讲,这是银行的主动性负债,其中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银行本票和回购协议都属于存款证券化的内容。

3、贷款业务创新。

一是大力发展消费信贷和住宅放款。消费信贷是70年代以来发展最快的贷款业务,住宅放款虽然是一项老的传统业务,但近年来出现了新的创新,这两项信贷是我国金融政策的导向。消费信贷在金融工具上必须不断创新,更加适应消费者的需求。主要有几种方式:一是采取活期透支形式的一次性偿还的消费信贷;二是以非抵抵为基础,分期偿还的消费信贷,如医疗和教育费用贷款;三是信用卡透支信贷。住宅放款创新主要有:流动利率抵押放款和可调整抵押放款等。

二是推广票据贴现业务和并购贷款。

人民银行公开市场业务进一步加强后,商业银行应将票据贴现贷款作为工商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的主要形式。并购贷款是为企业兼并收购等资本营运活动提供的贷款,这种贷款用于企业资本重组,实现企业规模的低成本扩张。在我国企业的转制转轨时期,发展并购贷款前景广阔。

三是试行贷款证券化和证券抵押贷款。在现阶段,商业银行可将一部分贷款转为证券投资、购买国家建设债券、企业债券等,或试行债权转股权、不良资产证券化等形式。证券抵押贷款则又是我国政策所允许和导向的一项业务创新。

另外,商业银行可发展和创新的业务还有投资于资产支持的证券等投资业务创新;租赁业务、信托业务、担保业务、业务等中间业务的创新;自动出纳机、电子付款系统、销售点电子转账等支付方式创新;互换业务、期货业务、期权业务等衍生金融工具创新;以及离岸银行业务的创新。

二、股份制商业银行业务创新的几点思路

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兴起与发展,是中国金融改革开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作用不仅仅在于引入竞争机制和激活金融市场,事实表明,股份制商业银行在管理机制及管理经验等方面,与市场更为贴近,从整体上讲,他们已经无愧地站在中国商业银行改革的最前列。应当看到,他们的兴衰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衡量出我国金融改革脉搏的跳动。所以,它们的创新是现代金融业发展的必然规律。

从股份制商业银行目前可操作的范畴来看,可在诸多方面进行选择和突破。

1、资本增加方式的尝试。除了应当考虑将符合上市条件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有计划地推进资本市场筹资外,还可以积极考虑在香港及海外证券市场挂牌,可以探讨通过认股权证的配股以及发行长期金融债券来进行资本扩张。

2、负债和资产业务创新。一方面从政策角度上应该为股份制商业银行放宽外汇拆借市场业务,争取发行金融债券,探索贷款出售和贷款证券化等。另一方面应拓展银团贷款、并购贷款和消费信贷,试点保理贷款和证券抵押贷款。

3、表外业务创新。大力开展本外币结算和种种代收代付、代客理财、代客外汇买卖等,争取基金托管、委托业务、个人资信咨询、担保、承诺等表外业务。

4、兼营投资银行业务。在国家重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形势下,企业改制、资产重组、兼并收购等活动较为频繁,股份制商业银行应充分利用机制、信息、技术和人才的优势,积极发展顾问咨询、信息服务等投资银行业务。

第10篇

[关键词]商业银行网上银行

一、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网上业务的现状

自1995年10月加拿大皇家银行在美国建立世界上第一家网络银行——安全第一网络银行(SFNB)以来,网上银行在世界范围内迅速发展。近年来,国内多家商业银行,如招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交通银行等也纷纷推出网上银行服务,发展网上银行业务无疑已成为当前商业银行竞争的新热点。

从1996年中国银行首次将传统银行业务延伸到Internet上,目前国内几乎所有大中型商业银行都推出了自己的网上银行或在Internet上建立了自己的主页和网站。2005年,中国排名规模最大的50家商业银行中设立银行网站的已有37家,提供网上银行业务的有25家。一些目前尚未开展网上银行业务的商业银行和信用社也正在加快网上银行建设步伐。中国的网上银行业务正保持着快速发展之势,截至2005年,我国网上银行用户数更是飙升至3000多万户,网上银行业务已高达72.6万亿元,网上银行已成为各商业银行实现业务创新、提升品牌形象、提高综合竞争能力的主要方式。

在网上银行数量和规模扩张的同时,网上银行业务品种也在不断增加。国内网上银行除了普遍提供一般信息服务外,大部分银行都能为企业和个人客户提供账务查询、资金转账、账户管理、支付、网上支付、银证转账、挂失等服务。一些银行对企业集团客户还能够提供资金监控、指令转账、财务管理、资金划拨等服务,对个人客户提供电子汇款、国债买卖、外汇交易等服务。

二、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网上业务中存在的问题

对我国商业银行来说,网上银行业务还是一种新鲜事物,如何看待将决定我国经济发展的走向,就如同一把双刃剑,处理的好就会像脱胎换骨一样得到重生,处理不好反而会割伤自己,所以对待网上银行这个敏感问题有待我国商业银行去摸索和总结。

1.我国商业银行安全性与立法制度的滞后

网上银行是新生事物,我国的各家银行可以说是仓促应战,相应的管理手段和管理制度都没有及时到位。目前,我国涉及计算机和网络领域的立法工作还相对滞后,有关金融法规更少。《商业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法》均未涉及网上银行业务,仅有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这一部门规章,致使银行在可能发生的与客户的纠纷中处于无法律依据的尴尬位置。电子合同形式是否合法,电子记录可否作为证据等均无明确规定。

2.我国银行电子化基础薄弱,网络环境存在技术风险

按照《网上银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金融机构要开办网上银行业务,必须由经过人民银行认可的独立的、权威的、有能力的机构进行安全检测评估。但由于我国网上银行业务发展在前,《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在后,金融机构开展网上银行业务大部分没有经过安全检测评估,安全状况堪忧。

3.我国还没有就网上银行业务制定可行的技术规范和实施标准

对于身份认证的权威性和独立性、数据加密强度、商用密码产品、通讯安全控制措施等网上银行业务的核心技术,传输数据包括格式、用户接口(如IC卡)标准等关系行际互联的技术参数,都没有制定相应的国家标准。各家银行各自保密,互相制约。更有甚者,某一商业银行系统内部也不统一,其各省级分行自行开发运行网上银行业务,自己建立身份认证中心。这种状况后患无穷。商业银行自建认证中心,自己为客户颁发数字证书,自己验证客户身份的做法,缺乏独立性和客观性,一旦发生法律纠纷,商业银行将处于被动局面。

4.行业的经营水平不高

我国尚无纯粹的网上金融机构,网上服务大多通过金融机构自己的网站和网页提供,业务规模有限,收入水平不高,基本上处于亏损状况。我国的网络金融产品和服务大多是将传统业务简单地“搬”上网,更多地把网络看成是一种销售方式或渠道,忽视了网络金融产品及服务的创新潜力。同时,我国的网络金融各业发展不平衡。银行业、证券业的网络化程度大大高于保险业及信托业,这种结构的不平衡,不仅影响到网络金融业的整体推进,还有可能会影响网络金融的稳定及健康发展。

三、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网上业务的对策分析

1.加强银行内部使用网上银行的管理

要想加强银行内部使用网上银行的管理是指对银行内部操作网上银行系统、办理网上银行业务的机构和人员建立逐级管理和分级授权的制度。必须从以下方面入手:

(1)建立开办网上银行业务的准入机制。如同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开办网上银行业务必须进行审核一样,商业银行总行或管辖分行对下属开办网上银行业务的营业机构也需具有相应的报批和验收手续,进行业务、技术方面的可行性分析和安全评估。只有满足规定技术条件和具有良好风险防范措施的营业机构,才能取得受理客户使用网上银行申请、处理客户通过网上银行发起的各种交易的资格。

(2)对网上银行业务内部人员的管理。虽然网上银行的各种交易由客户通过网络发起,但进入银行内部网和业务主机系统后,一般仍需由银行内部业务人员进行相关的后续处理,如打印网上银行的交易凭证,然后通过同城交换或电子联行等资金汇划渠道将付款人的指令发送收款人。例如中行的网上报税业务,因为是时实走帐,选择的业务人员就是熟悉网络和业务操作,能够做到及时、准确处理客户提交的交易税单,定期与客户核对交易信息,避免未出帐、走错帐或重复出帐。

2.加强银行对网上银行客户的管理

银行对网上银行客户的管理是指银行对哪些客户可以使用网上银行,客户可以使用哪些网上银行服务,以及客户操作网上银行的过程和结果进行管理。对客户的管理是网上银行管理最为重要的环节,笔者认为主要应从以下方面入手:

(1)对申请使用网上银行的客户资格条件的审查。鉴于网上银行业务的风险性,商业银行应对申请使用网上银行的客户规定严格的申请和审批手续。申请网上银行的客户分为单位和个人两大类。单位客户又可分为一般客户和集团客户(如总公司或母公司)。由于账户管理和结算制度方面的要求不同,银行一般对单位的资格审查严于个人,对集团客户严于一般客户。另外,银行还需依据《合同法》等法规,制定规范、严密的网上银行业务服务协议文本,根据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明确银行与客户在网上银行交易中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

(2)网络银行可以使客户群体进行重新划分并对银行业务范围重新定位。网络银行为银行吸引主力客户创造重要条件,频繁使用网上银行业务是那些已经成为网民的年轻人,他们受过良好的教育,是创造社会财富的主力,收入远远高于社会平均水平,是一个正在成长的客户群体,能为金融服务业带来丰厚利润。抓住这个客户群体,将是银行提高效益,降低成本的重要策略之一。在现代金融体系中,网络银行与资本市场在资金层面的互动对接,必然导致两个市场业务的交叉产生,所以,带动金融业务范围逐步向资本市场边缘业务、部分核心业务甚至衍生业务拓展。3.加强网上银行业务的宣传和营销

网上业务创新应该从方方面面体现,而体现的是否完美就只能从实践入手,使网络银行可以提供更具价格竞争力的金融产品。

随着社会信息化程度的不断提高,电子商务活动逐渐开展起来,广大商家和消费者希望金融界能提供更丰富、更方便、更快捷、更安全、更高效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对使用新型的电子金融工具产生了强烈欲望和要求。借助网络银行,各种新的金融工具、金融服务项目不断产生,从而最大限度地满足客户的各种产品需求和多样化服务需要。

第11篇

银行业的竞争日趋白热化,国有商业银行许多机构网点正面临着生存考验,而网点是否撤并的决定性指标就是存款量。今年年初,一个正苦苦挣扎在死亡线上的网点——已经进入省行直接监控的“黑名单”——向全行再次发出了紧急求援。一天,一名员工向这个网点介绍了一个客户,手里拥有一笔金额极其可观的存款,目前存在别的银行。转移过来不难,但有一个条件,要求银行开一个活期一本通存款账户,这个账户不留密码,只凭印鉴取款。在普通人眼里,这一笔存款,金额极具诱惑力,而条件也不苛刻。与普通人一样,这个网点主任一听首先是满口答应,讲到开户条件的时候却开始犹豫起来了,后来想了想还是心痛、委婉但断然拒绝。原因很简单,风险不容易控制。活期账户一般都是凭存折及凭密码支取;凭存折支取须存款人前来,这很好控制,没有存折,自然就不能取款,这符合习惯;凭密码支取也须存款人前来输入密码,这也很好控制,没有密码,电脑自动会拒绝取款;凭印鉴支取就不一样了,万一经办人员责任心不够疏忽大意,那是天大的麻烦。正好,这个网点的经办人员就是这个情况,网点主任心知肚明,自然放心不下。

这一个案例反映的是银行业发展中普遍存在的一对矛盾——业务拓展和风险管理之间的矛盾。这一笔业务到底是做还是不做?如果不做,那么当前的银行业需要做的到底是什么?笔者首先提出“风险价值”理念——规避风险与实现价值一一对应,进而引申出一个结论——银行的全部工作归根结底就是风险管理,用以分析这一个矛盾,并回答这两个问题。进一步,笔者以新制度经济学的人力产权理论,深入分析,并得出结论:操作风险是当前银行业风险管理的重中之重,银行职员操作权归属不清是操作风险产生的根源,整合IT平台清晰界定操作权是国有商业银行的当务之急。

二、“风险价值”理念:规避风险与实现价值一一对应

价值是什么?资源的价值,是相对于投资而言。这里指的是广义的投资,即投入资源,包括狭义的投资——投入资金。价值,是“代价所值”(张五常),是耗费的效用(恩格斯)。投资,在耗费价值的同时实现价值。成本,即“代价”,是“耗费”的价值;收益,即“所值”、“效用”,是实现的价值。成本和收益,都是价值的表现形式(费雪)。耗费的价值和实现的价值,是资源价值一个硬币的两面。平常所说的价值,一般指实现的价值。

风险是什么?风险就是未来的不利的不确定性,更准确说,指具有概率事件的不利的不确定性。经济学上有一个结论,风险与收益对等。笔者认为,这是指规避了一定的风险,就会实现一定的收益。高风险高收益,意味着规避了高风险,就能实现高收益。由于收益是实现的价值,笔者认为,风险究其实是实现价值的障碍,它是实现价值过程中的不利的不确定性。投入资源的过程,就是规避风险的过程,也是排除障碍的过程,也是实现价值的过程。所以说,投资过程中,规避风险与实现价值一一对应,这就是笔者所定义的“风险价值”理念。

现实中是否存在“无风险”价值呢?笔者认为,理论上绝对的“无风险”价值不可能存在,现实中也不存在。但这并不排除理论上存在形形的相对“无风险”价值。作为“无风险”资金价值的银行存款利率在现实中的存在就是一个例子。价值的存在,相对于投资,即投入的资源而言,而资源却存在于特定的时间和空间范围之内。理论上,可以假定特定时空范围以外的世界是确定不变的,也就是系统风险为零。这时,可以集中精力研究资源所处特定时空范围内的不确定性,即只存在特定风险。这时,投入资源实现的价值——收益,实际上是规避了现实中客观存在的两类风险——系统风险和特定风险而发生的。相应地,收益也分化成两类——系统风险收益和特定风险收益。由于理论上假定系统风险为零,对应的这一块收益——系统风险收益就是“无风险”收益,即投资的“无风险”价值。但是,“系统风险为零”——这一理论上的假定,并不等于现实中的存在,现实中只能表现为一种极限——趋近于零,无法抹灭系统风险的客观存在。所以,现实中只存在相对的“无风险”价值。而实务中,作为“无风险”资金价值的银行存款利率,实际上是假定银行业系统风险为零的情况下形成的,它是一种相对的价值。当在特定的时空范围外的环境发生巨大变化时,系统风险就无法忽略不计了,这时相对的“无风险”价值也无法存在了。比如,上个世纪90年代末东南亚金融危机中,东南亚主要国家货币的银行存款利率,这时就不是“无风险”利率了。

在实务中,风险总是面向未来,它总是包括可控风险和不可控风险。规避了可控风险,即实现了预期收益。但这个预期收益是不确定的,因为资源仍然暴露在不可控风险之下。不可控风险,体现为平常所说的预期收益的调整系数。所以,直观而言,实务中的风险指的就是实现预期收益的不利的不确定性。综合来看,相应地,资源的价值,即未来收益由预期收益和调整系数两部分组成。

三、产权价值理念:控制权与收益权一一对应

在制度经济学的意义上,资源的价值,归根结底是资源产权的价值。在经济学意义上,资源,因人而存在。正因为有了人,才有资源的价值。然而,在现实中,人不是一个个孤立的存在,而是生活于社会之中。经济学正是由于人生活于社会中变得复杂而美妙。在多人组成的社会中,资源的存在,依存于每一个人对资源的支配。由于资源存在于多人组成的社会中,资源的存在也相应地归属于这个多人社会中的相关个人的共同支配。在制度经济学意义上,每一个人对一份资源的支配,被定义为产权,即一个人对一份资源所能支配的权利边界。由于权利和义务对等,产权同时也意味着一个人对一份资源所承担的义务边界。从而,资源的价值,其实就是资源产权的价值。

产权理论认为,资源产权包括控制权和收益权。在资源的投入既成事实的情况下,一个个人对资源的控制权,意味着在一定的成本已经“沉没”的基础上,利用资源规避风险的能力和规模。由于规避风险和实现价值一一对应,相应地,控制权自然也与利用资源实现价值的程度一一对应。这后者,就是资源的收益权,它体现了个人利用资源实现价值的程度。这里的控制权,包括“用手”投票权-使用权,和“用脚”投票权-转让权。由于资源的转让本来就是基于资源本身具有价值而发生,而资源具有价值归根结底是由于资源的使用可以规避风险,从而实现价值。笔者认为,资源转让权的内容,实质是资源使用权的转让。但是,转让权不仅仅是使用权的转让,因为转让行为本身为资源在不同的个人之间的配置提供了机会,机会将影响规避风险的能力和规模,从而影响乃至决定了资源的价值。所以,转让权究其实是使用权基础上的机会选择权。由于选择权本身具有价值,相应地,资源转让的价值由使用权的价值和选择权的价值共同决定。换个角度看,如果说使用权就是“用手”投票权的话,相对应的“用脚”投票权,就是机会选择权,它是名符其实的转让权。可以说,使用权和转让权,构成了控制权的全部,从而与收益权一一对应。

然而,自由转让权,因为交易费用的存在,并不意味着转让必然会发生。换句话说,在真实的世界里,转让权从来就不是充分自由的。由于转让权涉及到多个主体的利益交换,它受制于特定的环境各方面条件的约束。在一定的环境中,转让权的价值基本趋于稳定,这时,资源价值的变动将主要取决于使用权的发挥。

四、操作风险是中国当前银行业风险管理的重中之重

与所有企业一样,银行的运作过程,是一个投资过程。银行的最高目标是创造价值,即在投资过程中,银行追求实现的价值弥补耗费的价值有余,即创造价值最大化。由于“风险价值”理念上,实现价值和规避风险一一对应,可以说银行的全部工作,归根结底就是“风险管理”,即整合资源,规避风险。分解来看,它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整合资源,提升避险能力,二是整合资源,做大避险规模。实务中,前者对应的是狭义的风险管理,后者对应的是业务拓展。笔者认为,在银行的运作过程中,风险管理必须与业务拓展相适应,即避险能力和避险规模相适应,否则无法创造价值。换言之,当避险规模增长过快时,应适当控制业务拓展的节奏,同时努力提升避险能力,以使风险管理与业务拓展相适应。

银行业的风险,主要包括三大类: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第一部分引言中案例,涉及的风险主要是操作风险。特定网点的操作风险避险能力处于一定的水平,当一笔交易的风险超越了这一避险能力时,银行的资源实际上暴露在风险之下,形成资源的风险敞口。这时,如果银行实施了交易,投资中风险被规避的部分,实现价值在弥补耗费的价值有余,从而创造了价值;风险敞口部分,不仅没有创造价值,而还要耗费价值。当这笔交易,敞口部分耗费的价值,超过投资中风险规避部分创造的价值时,从逐利的角度综合考虑,银行并没有必要去办理这一笔交易。

在实务中,不管是狭义的风险管理——提升避险能力,还是业务拓展——做大避险规模,不管是规避信用风险,还是市场风险,银行都需要投入资源,包括人力资源和非人力资源。然而,人力资源天然附着于职员个人身上,和个人具有主观能动性的特点,注定了人力资源是一种主动资源,非人力资源是被动资源,而非人力资源只能在人力资源的支配下发挥作用。所以,规避风险关键在于投入人力资源。换言之,归根结底,作为银行工作全部的风险管理必将落实到银行职员的具体操作上。笔者认为,对于职员个人来说,银行每一个职员的操作行为,都是职员投入人力资源,规避个人风险,实现个人价值的过程。

在这个操作过程中,银行需要职员投入人力资源去规避银行风险,实现银行价值。而银行职员自身却希望通过投入人力资源去规避个人风险,实现个人价值。由于个人价值与银行价值的要求不可能完全一样,还可能完全不一样,这将造成银行职员操作过程的目标冲突。这时,由于人力资源天然附着于职员个人身上,出于“经济人”的自利本性,职员首先会去想方设法规避个人风险,实现个人价值。这时,银行的操作风险就发生了。换言之,职员操作失当将给银行带来操作风险。

按照巴塞尔银行业委员会的估计,在银行业所有风险中,由于操作风险所造成的损失已经发展到仅次于信用风险的地位,举足轻重。笔者认为,不仅如此,在当前中国的银行业经营环境中,如果能有效规避操作风险,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几乎很难转化为实质的损失。根据笔者的观察,几乎找不到没有操作风险而使得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能转化为损失的例子,而不管是市场风险导致巴林银行的倒闭,还是蓝田事件中由于信用风险而遭殃的大大小小的各色银行,无一不是银行内部操作风险酿成的大祸。所以,笔者认为,操作风险管理,是当前银行业风险管理的重中之重。

五、银行职员操作权归属不清,是操作风险产生的根源

那么到底什么是操作风险呢?巴塞尔银行委员会定义:“操作风险就是指由于内部程序、人员、系统不充足或者运行失当、以及因为外部事件的冲击等导致直接或间接损失的可能性的风险。”然而,不管是内部原因,还是外部冲击,“与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不同的是,操作风险中的风险因素是内在于银行的业务操作的”(巴曙松,《论操作风险管理在金融机构中的引入》)。所以,与所有的风险一样,对于银行而言,操作风险可以说,就是职员操作过程中银行预期收益实现的不利的不确定性。由于“单个的操作风险因素与操作性损失之间并不存在清晰的、可以定量界定的数量关系”(巴曙松,《论操作风险管理在金融机构中的引入》),这意味着操作过程中操作风险与预期收益没有直接的对应关系。实务中,银行的预期收益于是往往体现为操作目标,即银行内部的各项操作规程,这是银行对职员操作的要求。这意味着,银行业操作风险实际上就是银行职员违规操作的可能性。

银行职员的违规操作有两种情况,无意失误和故意作案。如果是无意失误,这仅仅是由于能力所限操作不当酿成失误,不存在道德风险。而如果是故意作案,性质则完全不同,那是道德风险。由于银行职员的操作,是一个投入人力资源,规避人力风险的过程,能力所限造成的无意失误,究其实是人力资源的素质问题,而道德风险造成的故意作案,对应的是人力资源的产权问题。笔者认为,操作风险归根结底是银行职员的人力产权问题。因为产权是一种制度,在经济学自利假设的意义上,好的制度可以使有败德动机的职员,不敢滥用人力资源,故意作案,还可以使好的职员往银行要求的方向,进行人力资源的再投资,提升人力资源的素质;而不好的制度却可能使有败德动机的银行职员滥用人力资源,好的职员怠用人力资源,做不了好事,也失去道德动机去防范败德职员的败德行为。当然,好的制度在规避操作风险方面,并非万能,因为人力资源作用的发挥在特定时空范围内,有它的极限。这是经济学的需求定律的含义,即:与所有的经济资源一样,在特定时空范围内投入的人力资源边际产出效率递减。换句话说,在人力资源边际产出效率递减规律作用下,产生的操作风险,源于银行赋予职员个人的操作“目标”,即制定的各项操作规程,超出了职员个人人力所能及的范围,这归根结底是决策风险所致。考虑到,此类由决策风险而来的操作风险与日常所涉及的操作风险的明显不同的特点,另文论述。

那么,当前银行职员的人力产权问题到底是什么?银行职员的人力产权,是职员人力资源的产权,与别的产权一样,它包括控制权和收益权,而控制权包括使用权和转让权。在实务中,职员的人力使用权对应于操作权,人力转让权对应于换岗权,而收益权对应于收入权。控制权与收益权一一对应,这意味着,有什么样的职员换岗权和职员操作权,就有什么样的职员收入权。笔者认为,职员操作过程中,个人目标与银行目标冲突时,银行职员之所以首先会选择个人目标,违规操作,形成银行的操作风险,归根结底是因人力产权中的职员操作权边界不清而起。

职员操作权边界不清,是酿成银行操作风险的根本原因。职员操作权边界不清,这意味着,操作过程中银行职员责权利无法充分匹配。在这个背景下,银行职员行使操作权,出于“经济人”的自利目的,在利益一定的情况下,会极力怠工,不使用或少使用操作权,或者“反生产性”使用操作权,极力推卸责任;而在责任一定的情况下,会极力越出操作规程的规定,滥用操作权,极力追求私利。前者是“怠用”操作权,后者是滥用操作权:这是职员操作权边界不清的两种表现形式。现实中,这两种情况俯拾皆是。信贷员的调查报告,做花样文章。多少笔信贷资金,在这花样文章中,走完了形式的合规,而流出银行。反过来呢,作为有效防范信用风险而使用的财务分析工具和SWOT分析工具,多数是小摆设。也就是说,为有效防范操作风险而通过信贷所作的调查失去意义。这是银行职员“怠用”操作权的典型。与此不同的是,滥用操作权,却是在特定岗位上职员为了实现个人目标,利用拥有操作权的便利,“设租”以牟取私利,置银行目标于不顾,或多或少妨碍了银行目标的实现。无原则的利率、汇率和费率优惠、一味放松信贷条件放款、放松重组条件清收贷款,往往背后隐藏着“滥用”操作权的见不得人的原因。综合来看,当前中国银行业庞大的不良资产,不能不说是银行职员长期、普遍“怠用”操作权和滥用操作权酿成的严重后果。

在职员收入权一定,或者说人力资源整体控制权一定的情况下,银行容忍职员“怠用”操作权和滥用操作权,意味着操作权的廉价,这,凸显了另一类控制权——换岗权的价值,从而将激励职员对换岗权的争夺。这样,一旦职员有了一个好的岗位,就不愿意下来,别的职员试图竞争,也不容易得手,国有商业银行“岗位能上不能下,员工能进不能出”的局面,就这样发生了。因此,每一回换岗都需要银行高层以管制方式干预。过度管制的弊端,不言而喻。进一步,由于银行内部人力资源的不充分竞争,做得好没有动力、做得不好没有压力,银行职员在岗位上无法充分利用操作权,这意味着职员操作权价值的“生产性”低水平开发。但是,作为天然拥有人力产权的银行职员,总会想方设法去实现操作权的价值,这样会进一步激励银行职员对操作权的“非生产性或反生产性开发”(周其仁,《真实世界的经济学》),加剧粗率“怠用”和拼命滥用操作权,形成恶性循环,最终必将恶化银行操作风险。反过来,如果在事先就能明确界定操作权边界,是越权,“怠用”职权则是失职,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好的岗位,自然责任就大,职权也大,没有相应的能力谁还敢去争好的岗位。这时,对于一个银行职员来说,一个好的岗位,那就不是人人敢去争的,因为岗位首先意味着责任,想去争的人自然得三思而后行。

六、整合IT平台,清晰界定操作权,是国有商业银行的当务之急

当然,操作权的界定,首先是一个竞争的过程。因为环境多变,没有竞争体现不出在多变的环境中,每一个岗位操作权的相对价值。所以需要放开管制,需要在银行内部和外部形成充分竞争的人力资源流动机制。

然而,操作权的界定过程,需要界定费用,笔者进一步认为,在放开竞争的同时,整合IT平台,清晰界定职员操作权,是当务之急。这是因为IT平台,具有高效、客观、统一、规范的特点,它在界定操作权的过程,界定费用相对低廉。

第一,高效。IT技术的反应速度、处理速度,处理准确性,多人多业务并行处理方式,大规模处理能力,通信速度,注定了IT技术在界定银行职员操作权方面,无与伦比的高效率。

第二,客观。IT技术可以不间断处理,处理标准一经设定,不容易更改,也不是哪一个人就可以改的,更改时需要经过一整套严密的程序,不容易受到人为的干扰。对于一个职员来说,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什么先做,什么后做,应该做一些什么,不应该做一些什么,这一切都一清二楚。所以,可以说IT技术在界定银行职员操作权方面,是非常客观的。

第三,统一。IT技术的实现,可以全系统一个标准,或者一个地区一个标准,整齐划一。标准统一的操作权,不仅有利于在系统内部进行具可比性的定价,并在此基础上实现充分的竞争,又可以统一对外产品及服务CI形象。

第四,规范。IT技术在界定操作权的过程中,究其实是实现了制度功能,即规范的功能,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后果怎么样,会得到什么奖惩,可以在职员心目中形成稳定的预期,也有利于形成稳定的银行绩效预期。操作风险自然就可以控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之内了。

在整合IT平台之后,银行职员还需要做些什么?一是IT平台维护和优化,二是IT平台无法实现的工作,还需要银行职员的手工操作,但这决不是简单的机械操作了,而必须提升理财知识含金量。前者是IT平台对银行职员手工操作的智能化替代,这是银行业务的“自助”化。后者是银行业务的“理财”化。鉴于此,笔者认为,知识经济时代下,“自助”化和“理财”化,必将成为银行业务发展的两大方向。

第12篇

1.1银行业服务中高素质的理财人才严重缺口个人理财是一个专业性很强的综合业务,理财人员不仅仅要精通专业知识,熟知金融工具的各个功能、敏锐的洞察力、丰富的工作经验,还要有很好的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我国理财人员的从业准入的门槛标准不一,商业银行对理财人员也缺乏专业培训,大部分理财人员不仅缺乏专业的理财知识还缺少工作经验。这种只是经过简单的业务介绍就可以上岗的人员主要是为了拉业务,完成银行给定的销售任务,这些人员经手的理财业务容易造成客户理财的失败。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的优秀理财人员距离当代人民理财的需要还有很大的差距。

1.2营销效果不佳及缺乏创造市场的意识在银行理财业务中,营销是较为关键的,但是我国大部分银行的营销水平普遍不高。常会出现商业银行花费了大量的人、财、物在一些理财产品上,然而营销的效果却不尽人意,只是在小范围起到了作用。各家商业银行都会在自己的网点、网站进行理财业务推销和介绍,但是由于缺乏市场开阔意识,理财经理很少会积极向客户介绍理财产品,只是被动的等待客户主动咨询。当然银行理财方案的宣传不到位自然也会影响销售效果,营销方案要做到能让客户理解理财业务的流程、风险、收益计算方式等内容。同样银行落后的营销理论、营销方式、缺少有品牌的理财产品,都会商业银行营销水平不高的影响因素。

1.3市场的定位不准确及其客户划分单一现今商业银行的理财业务大部分存在市场定位不准确,对理客户的划分依据单一。商业银行对理财客户的划分主要依据理财客户在银行里的储蓄余额的多少进行简单划分,这种划分显然是不妥当的,这样简单划分不能使银行设计出得理财产品与理财客户对理财产品的需求相匹配。如今的理财客户不仅对产品要求要有差异化,还要求银行提供的服务要有特色,因此商业银行仅依据客户储蓄余额划分客户等级依等级设计出来的理财产品便会缺乏针对性。大多数商业银行在对客户进行划分时很少会结合客户的年龄、心里承受能力、风险偏好、从事的职业、年收入等进行比较综合的分析,使得银行的市场定位出现不准确的现象。

2解决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现有问题的措施

2.1密切金融机构间合作,加强跨行业间的交流我国法律规定金融行业要进行分业经营,各个金融机构只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各自经营自己的业务,商业银行不能涉及证券业、保险业。但是商业银行要想更好的促进理财业更好的发展,就要加强与证券业、保险业等机构的合作,促进我国金融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转变。商业银行可以采取如下措施:一、密切其他非金融机构的联系。机构之间的合作广度可以有意识的扩大,也可以采取措施提升彼此合作的深度。二、机构内部人员加强交流。商业银行可以与其他机构举行业务交流活动、讲座,加强行业交流,促进商业银行了解其他行业的情况与客户的需求。商业银行与其他行业机构合作交流可以为理财产品的创新提供源泉。

2.2重视理财产品的创新,提供多样化的理财产品长期以来我国商业银行提供的个人理财产品都较单一,创新的理财产品很少见。商业银行如果想占据更多的个人理财市场份额,商业银行就必须增加理财产品研发的资金投入,增强创新能力。商业银行不仅应该为理财顾客提供有差异又有正对性的理财服务,还要注重自己核心品牌产品的研发和培育。如增强商业银行的实力、优化自身资源为客户提供具有综合性的理财服务,而不再限于原有的单一的理财服务。包含的服务不仅仅只是个人财务的规划,还包含整个家庭的财务管理、家庭事务的管理、各种理财资讯服务、购房、购车、子女教育的财务规划等符合客户需求的服务。又如,用具有有特色、多样化的理财产品代替原有的单一理财产品。商业银行积极与其他机构合作,做为第三方机构提供包括证券、基金、信托、保险等领域的理财产品,同样商业银行业要加强自身理财产品的研发,积极为客户提供有特色又有品牌的理财产品,注重客户忠诚度的提高。

2.3注重专业理财人员的培养,提高理财人员的素质理财业务的健康发展有赖于优秀的理财人员,高素质的理财人员的培养在我国的理财业务中是十分的关键。商业银行应采取多种措施培养理财人员。商业银行可以采取如下措施:一、积极与各大知名的高等院校建立人才计划。这些高等院校负责理财人员的培养并将具有专业知识又有实用性的人才推荐给商业银行,商业银行负责为在校大学生提供实习岗位。二、商业银行引进理财人员要经过严苛的招聘流程和考核制度。商业银行在招聘理财人员时,要对应聘者进行专业金融知识得考核,还要对应聘者的其他方面进行考核,让具有综合素质与能力的人才从事银行的理财业务。三、提高理财人员业务能力。理财从业人员后续教育也是相当重要的,所以商业银行在日常的经营过程中要注重对理财人员的培训。如与其他金融机构理财人员的经验交流活动、组织理财人员进行专业学习、按期举行专业知识考试、聘请理财专家对理财人员进行专业指导。

2.4重视营销人员水平提高,增强开拓市场的意识商业银行要通过各种方式提高营销效果,在个人理财市场中占据有利的地位,扩大在行业内的知名度。商业银行在经营过程中打造有特色、有品牌的理财产品,进而树立好的名誉,增强客户对自有理财产品的忠诚度也是提高营销水平的方式之一。同样商业银行业应该通过如下方式提高自己的营销水平:一、印制和发放理财产品的宣传单。理财产品的宣传单要有独特性,也要有一些基本的内容,方便客户理解理财产品,包括理财产品的名称、独具的特色、安全性、风险性、计算收益的方式等。二、利用多种形式的广告进行宣传。包括电视中的广告、路牌小广告、各种报刊、杂志、海报等刊登的广告,还有有商业银行可以利用分布广阔的网点刊登广告。三、组织专业人员到户外进行宣传。银行可以派一些专业人员到一些人流量比较多、比较繁荣的地带举办理财产品咨询活动、宣讲会对路过的人进行有关理财产品的介绍和推销。四、银行内部宣传,要营造不断开扣市场的氛围。内部人员对每一种理财产品都要深入了解这样才能更好的为客户提供好的服务,当然也应分配营销人员一定的任务,对完成任务的人员给予激励,营销扩展市场意识。

3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