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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年度工作总结

时间:2023-02-11 03:58:55

村卫生室年度工作总结

第1篇

 

xxxx年的工作即将结束,回顾一年的历程,各项工作都已按时完成。偶尔的瑕疵亦都在上级领导的督导下顺利改正,使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开展,如火如荼,改善了农民的就医环境,减轻了农民的医疗负担。我诊所积极宣传传各项新农合政策,认真服务于农民群众,谨慎书写各种医疗文书,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的工作,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响应号召,做好本职,让广大农民群众更全面了解新农合政策,深刻认识新农合的重要意义,为新农合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微薄之力。让广大农民群众深切体会新农合政策的优越性,为下一年新农合的顺利开展奠定良好的根基。

公共卫生及社会防疫工作,一年来,严谨.认真,密切配合上级政府领导,积极稳妥的开展工作,密切监察疫情,为保一方平安无大疫,认真做好监察工作,让群众的健康得到应有的保障。积极参加各种防疫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政策,不疏忽,不遗漏。

日常的医疗活动中,认真对待每一位病人,竭尽所能为患者解除病痛,发扬医者的无私奉献精神,全心全意服务于人民群众。认真学习,深研专业,让自己的业务水平更上新台阶

在即将开始的新的一年里,一定拼搏奋斗,努力进取,积极响应政府号召,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广大农民群众的卫生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第2篇

xx乡卫生院于去年9月正式实施基层医改,全面落实医改工作任务,管理体制回归了公益性,实行了全员聘用制,建立了体现绩效的考核机制和收入分配机制,全面实行了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零差率销售,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进一步加强。截至目前,本院网上采购药品共计xx万元,药品直接让利患者xx万余元。去年9月至今,门诊xxxxxxx人次,住院人次 xxx人,业务收入xxxx万元,门诊人次比上年同期增长了20%,住院病人比上年同期下降了15%,业务收入总量已较上年同期下降约60万元。

医改以来,我们的工作主要突出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一、强化管理,确保卫生院规范良好运行

基层医改后,县财政给予人员支出保障,卫生院的工作重心已从“保吃饭”向“保规范”转移,我们不再为“吃得上饭”范愁,摆在我们面前的突出问题是如何履行好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两个基本”的职能。为此,我们着力于规范管理,以确保卫生院的良好运行。

一是抓建章立制。我们结合实际,制定了《xx乡卫生院医护管理制度》、《xx乡卫生院考勤及奖惩制度》、《xx乡卫生院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实施办法》、《xx乡卫生院职工绩效考核细则》等一系列制度,利用制度来规范管理,使得各项工作有章可循,从而建立起卫生院良好运行的长效机制。

二是抓责任落实。从院班子成员到科室再到每一位职工,我们层层明确了各自的年度工作目标和责任,并于年初,由卫生院与各科室、科室与职工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形成了院班子抓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抓每位职工的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通过明确责任,工作放权,我院领导班子及中层干部切实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推动了工作的落实。

三是抓工作规范。我们坚持定期例会、监督检查、医疗质量检查制度,分析存在问题,部署本周工作,并及时传达上级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每月组织一次全体职工会议,以会代训举行业务学习,介绍医疗卫生方面的新知识、新动向,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通报卫生院收支、职工绩效考核、监督检查结果、医疗质量检查结果等方面工作情况,从而促进了工作规范。

二、强化考核,确保卫生院各项工作的“绩”和“效”

考核是促进工作落实的保证措施。我们通过严格的绩效考核,将绩效考核结果与职工的工资挂钩,进一步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推进了卫生院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

一是明确考核内容。我们将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和数量以及收入和支出指标核定到各科室,各科室再分解到每位职工,做到考核指标量化、细化,可操作性强,使得人人有任务,人人有压力。

二是确定考核办法。我院对职工的绩效考核,每天职工进行自考并记录,每周监察监督组进行督查自考情况,每月有考核结果,结果公示后无异议将作为兑现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依据。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体现优劳优酬、多劳多得,对不同的岗位依据技术含量、责任风险、劳动强度等确定不同的分配系数,再按照考核得分和分配系数核定其绩效工资。

三是严格兑现奖惩。我们充分发挥经济杠杆的作用,制定了多项奖惩办法,如,值班、加班、误餐给予补助,出满勤、卫生清洁,给予满勤额外加分,兼职人员给兼职补助,科室负责人给职务补助,等等以经济奖惩促进了职工的行为规范。

三、强化监管,大力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村卫生室是农村卫生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络的网底,是基层医改的一项内容,也是卫生院管理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如何调动村医的积极性?如何使村医服从卫生院管理?如何规范村医行为?为此,我们做了大量工作。

一是建立了包干负责制。我院成立了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委员会,主任由院长担任,防保专职站长任办公室主任,为具体负责人,抽调了卫生院3名骨干人员分别担任组长,将全乡13个卫生室分成3个组,包保负责各组村卫生室的日常监管工作,委员会成员每月对村卫生室进行一次督查,监督村卫生室各项工作的落实,解决村卫生室在一体化管理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指导村卫生室开展工作。

二是实行绩效考核。我们制定了村卫生室的绩效考核办法,对村卫生室下达了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任务指标,每月进行一次督查,半年一次绩效考核,绩效考核结果与下发财政补助经费挂钩。我县对村卫生室的补助经费是在省补助每1200人口8000元的基础上,县财政再补4000元,平均到每个村医,每月人均近1000元。此项经费对村医还是有一定的吸引力的。我们对村卫生室主要考核门诊人次、医疗质量管理、药品管理、财务管理、门诊统筹以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分数90分及以上,全额拨付补助经费。

三是严格督查监管。我们制定了村卫生室的各项管理制度,并与绩效考核挂钩。我们要求每月5日前,村卫生室需把当月公共卫生服务完成情况的各项数据报送至卫生院防保站,迟报一天,扣除当月绩效得分5%,以此类推。对医疗服务工作:处方要求规范,每张均要有分类收费金额注明,并附有发票;门诊登记要齐全,注明患者的联系电话;抗生素二联及以上联用处方百分比不超过10%,超过的扣分;消毒登记要齐全,缺项及不登记的均扣分。对村卫生室的财务管理,卫生院对其设置总账及收支、明细账,村卫生室设立现金日记账和往来账户,村卫生室收支账目每月统一卫生院、经济实行独立核算,采取“三查、三看、二核对”的办法,即:查规章制度、查医生处方、查购药票据、看登记表册、看药品台账、看收费票据、核对库存实物、核对就诊病人,监督村卫生室药品采购和零差率销售情况,对违规行为坚决纠正。

存在的问题:

三、分配问题 特殊人才待遇得不到体现,人心浮动。因我院临床一线人才部分为医改前自聘人员,业务能力相对较强,尤其是热门专业如:麻醉、骨、外科临床等,医改后只拿见习工资,待遇大幅下降,不足合肥市民营医院待遇的一半,导致部分人才辞职。

四、院长支配权过小,绩效考核方案可操作性不强,收入距离无法拉大,职工积极性得不到有效调动,吃大锅饭现象无法遏制。

五、管理、监督力度不够,本人因管理水平有限,监督机制不够健全,又人才缺乏,本人大多时间充当一线人员,对部分职工串岗、脱岗缺少监管,对旷工、违规违章人员处罚落实不能到位,导致一些规章制度形同虚设。

第3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以改善农村卫生服务条件、完善农村卫生机构服务功能和提高农村卫生服务能力为核心,以乡镇卫生院建设为重点,村卫生室建设为基础,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从整体上为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提供保障条件。

二、建设原则

省级为主、地方配套;整合资源、填平补齐;完善功能、满足需求;统一标准、规范建设;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三、建设目标

从*—2011年,用5年时间,建设1230所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和10000个标准化村卫生室,基本建立起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相适应,设施较齐全、专业素质较高、运转有效,初步满足农民群众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服务需求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

四、建设内容

一是以改善就医条件为目标,改扩建业务用房;二是以提高诊疗技术为目标,添置与更新设备。

五、建设标准

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和设备添置更新按照《安徽省农村乡镇卫生院建设指导标准》填平补齐,业务用房建设造价按每平方米600元控制,设备添置更新按平均每所20万元左右控制。

村卫生室业务用房和设备添置更新,按照《安徽省农村村卫生室建设指导标准》建设。业务用房建设造价按每平方米500元控制,设备添置更新按平均每所6000元控制。

《安徽省农村乡镇卫生院建设指导标准》、《安徽省农村村卫生室建设指导标准》另行印发。

六、投资规模

*—2011年,总投资12亿元,用于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业务用房建设、设备购置与更新。按国家标准,投资3.6亿元,改扩建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60万平方米;投资2.8亿元,添置和更新1230所乡镇卫生院诊疗设备;投资5亿元,改扩建村卫生室业务用房100万平方米;投资0.6亿元,添置和更新10000个村卫生室诊疗设备。

七、经费来源

总投资12亿元,其中:由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厅争取中央投资3.5亿元(含*年国家已下达国债资金1亿元);省、市、县三级政府分担8.5亿元,省级按80%比例承担6.8亿元,市、县财政按20%比例承担1.7亿元,省级5年应承担的资金按平均每年1.36亿元进行筹集,具体为:省发展改革委省统筹投资每年安排4000万元,省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9600万元,市、县应承担的资金,按省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和配套比例,由市、县财政安排落实。

八、分年计划安排

在分年度计划安排上,一是优先安排中心乡镇卫生院;二是优先安排乡、村行政区划调整完成县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县;三是优先安排实施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县;四是优先安排艾滋病、血吸虫病、结核病集中的乡、村卫生机构。

乡镇卫生院。*—2009年每年计划安排建设300所,2010年计划安排建设200所,2011年计划安排建设130所。

村卫生室。*年试点建设1000所,*—2010年每年计划安排建设2500所,2011年计划安排建设1500所。

九、项目建设与管理

(一)制定建设规划。根据全省农村卫生发展实际,研究制定符合省情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规划制定的程序是:

乡镇卫生院:根据行政区划调整以后的乡镇数,按照1个乡镇有1所政府举办的卫生院,在已经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按标准进行填平补齐建设,由省将*—2011年建设规划规模和年度建设计划下达到各县(市、区)。

村卫生室:按照1个建制村建设1所标准化的公益性村卫生室的总体考虑,乡镇政府所在地不再设卫生室(工作职能由乡镇卫生院承担),结合各县(市、区)行政区划调整后的行政村数、人口数以及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实施情况,将*—2011年计划建设控制数下达到各县(市、区),由县(市、区)结合自身实际提出*—2011年分年度建设计划,经所在市审核后,报省发展改革、卫生、财政部门统筹制定全省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

(二)项目建设与管理模式。项目坚持以县为主,实行“六统一”,即统一规划立项,统一计划下达,统一勘探设计,统一招标监理,统一资金管理,统一验收和预算审计。项目建设实行县(市、区)卫生部门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对村卫生室进行统一设计,提供几套适应不同区域、地形和地质条件需要的标准图纸,供各县村卫生室选择;在项目建设上,以县为单位进行集中打捆分包招标,引入合格有资质的施工队伍,以降低建设费用,保证施工质量。

(三)运行体制与管理模式。实行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模式。政府投资新建的村卫生室所有权归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由乡镇卫生院从有资质的乡村医生中招聘从业人员,村卫生室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财政根据其所承担的公共服务适当予以补助,逐步建立乡、村卫生服务运行管理体制和日常运行经费保障机制。

十、保障措施

(一)建立协调机构。在省民生工程协调小组统一领导下,建立由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协调研究和解决问题,总结、交流工作经验,部署阶段性工作重点和任务,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

(二)明确职责分工。市、县政府是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负责本区域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审定建设规划、以及配套资金、建设用地的落实和其他优惠政策等。市、县发展改革、卫生、财政部门负责项目实施日常工作,具体负责项目立项审批、编制上报建设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勘探设计、招标管理、施工监理、项目督查、资金使用、统计报表上报、竣工验收、决算审计、档案管理等工作。市、县(市、区)建设、国土、审计、监察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履行职责并予以配合。乡、村负责建设用地划拨的落实和施工环境的保证。

省发展改革委、卫生厅、财政厅等部门按照省政府要求和职能分工各负其责。

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牵头组织制定乡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方案、编制建设规划,下达年度投资计划,并协调项目启动与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困难与问题以及项目建成后的评估评价工作。

省卫生厅负责牵头组织项目的实施和建设、统计报表上报以及制度建设、项目建成后的运营管理和验收工作;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制定乡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方案、编制建设规划以及下达年度投资计划。

省财政厅负责安排落实省级财政资金和建设资金管理,督促市、县财政部门落实配套资金。

(三)制定优惠政策。

一是制定出台在建设用地、建设费用减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以保障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民生工程顺利推进;二是制定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办法,以保障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安全。

(四)建立项目公示与督查制度。

第4篇

沙冲卫生室2017年工作总结 一年来,在卫计委和卫生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和村委的领导下,我卫生室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政策和相关文件精神,恪守卫生职业道德,卫生院的正确领导下圆满完成了各项医疗保障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也存在不足之处,为了扬长补短,更好地开展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业务开展

2017年度,我卫生室医护人员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并把这种理念引入医疗服务之中。今年以来,村卫生卫生室门诊量5000余人次,急诊150人次左右,输液、打针3000余人次,出卫生宣传板报12期,发卫生防病宣传小册子4次1400余份,没有发生过一起因救治不及时而引起矛盾的事情。截止2015年11月底,各项业务收入达70000余元。在疾病控制方面克服人员多、流动性大的不利因素,保质保量完成上级交付计免接种任务。积极稳妥地开展新农合医疗服务,使广大农村干群及时享受政府的关怀,最大限度地为全村广大干群的健康保驾护航。人

工作中态度和蔼,做到了微笑服务,把接待患者热心、诊治疾病细心、解释病情耐心的“三心”服务贯彻到医疗服务全过程。坚持随时主动上门服务,坚持每季度通过板报宣传预防老年病知识,坚持医疗文书规范化管理和完善保健制度。

二、完成其他任务工作情况

(1)、能完成上级下达的各种预防接种疫苗计划免疫任务。

(2)、能及时发现、报告各种传染病和转诊肺结核患者。力争做到“早发现、早报告”!

(3)、健康教育方面,一切行动听从指挥

(4)、在合作医疗方面,由于宣传到位,我村参加合作医疗人数95%以上,并能按照上级要求按户填写,清楚明白,并能逐月上报,没有误差。

三、医疗事故及医疗纠纷情况

由于我卫生室严格遵守医疗法规,工作中态度和蔼,做到了微笑服务,把“接待患者热心、诊治疾病细心、解释病情耐心”的“三心”服务理念贯穿到医疗服务全

过程,坚持随时主动上门服务,坚持医疗文书规范化书写管理,全年没有发生一例医疗事故或者医疗纠纷。 成绩只能代表过去,我卫生室全体人员一致表示,争取在新的年度,把村卫生室的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社区卫生室工作总结2

我是xx村卫生室一室村医,自从年在村从事乡村医生以来,在县卫生局及镇中心卫生院的正确领导和亲切关怀下,在本村认真开展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全面贯彻执行上级领导布置的各项工作和任务,全面履行乡村医生职责。救死扶伤、治病救人是医生的责任所在,为此,我抱着为患者负责的精神,积极做好各项工作,热情接待每位病人,坚持把一腔青春热血献给社、爱心献给患者,深受广大群众的爱戴和好评。每次镇中心卫生院召开会议时,我都能认真听讲,并做好会议记录,会后积极完成上级领导布置的任务,现将20XX年本人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公共卫生工作

协助完成本村健康居民档案创建工作,宣传儿童计划免疫、加强传染病管理、协助镇中心卫生院入村对本村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儿童定期开展体检,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利用宣传栏对传染病、高血压、粮尿病的防治及妇女儿童保健知识等进行宣传,使广大群众增加对疾病的认识,了解各种疾病的发生和发展,使之在生活中自我保健、减少疾病的发生和传播,使我村广大群众更深刻地认识疾病。

二、农村合作医疗

农村合作医疗是政府主导、群众参与的一项惠民政策,我们积极宣传,使用各种宣传方式让群众认识新农合、支持新农合、参与新农合。我们严格按照本县合疗门诊统筹核报政策规定,规范程序,不盗取新农合资金,不滥用药,使农民花小钱就能看病,让村民放心、领导部门放心,让村民真正体会到国家的惠民政策。

第5篇

卫生室绩效考核细则一总分数100分,其中包括:

一、黑板:20分

1、板面未擦 扣10分

2、板面未擦干净(有粉笔痕迹) 扣5分

3、板槽内有粉笔头、粉笔灰等杂物 扣5分

二、桌椅:40分

1、桌面有杂物 扣5分

2、桌堂内有果皮,纸屑等杂物 扣10分

3、桌堂内书本未摆放整齐 扣5分

4、讲桌上粉笔盒、板擦未摆放整齐 扣5分

5、桌椅未摆放整齐 扣15分

三、地面:25分

1、讲台地面未清扫 扣15分

2、门后卫生角不干净 扣5分

3、清扫工具摆放不整齐 扣5分

四、窗台:10分

1、窗台有灰尘 扣5分

2、窗台有水杯、书等物品 扣5分

五、各班负责人配合情况: 5分

一周评比一次,根据各班级每周成绩评出一个卫生先进班级,颁发奖状以此鼓励!学期末根据班级获的卫生先进班级次数给于全班同学德育成绩加分!

卫生室绩效考核细则二为全面深化区乡村医疗卫生一体化改革,扎牢村级卫生网底,加强村医生(包括社区医生,下同)管理,充分调动村医生工作积极性,全面提高乡村医生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完善乡村医生服务模式,推动落实农村和社区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提高村民享受健康服务水平,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标准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通过建立和完善以服务质量、服务数量及满意度为主要内容、以岗位责任与绩效为基础,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考核激励机制,促进村卫生室认真履行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职能,充分调动农村基层卫生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为广大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使免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落到实处。

二、考核原则

(一)客观公正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客观公正。明确考核程序、内容、标准,考核结果要客观、真实地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基本医疗开展情况,考核办法和结果向社会公开。

(二)科学合理原则

坚持科学规范,准确合理。考核应当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全面考核与重点考核相结合、日常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单项考核与综合考核相结合,准确、合理地评价村卫生室工作情况。

(三)绩效挂钩原则

坚持考核结果与经费补助挂钩。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杠杆作用,考核结果作为上级安排补助资金的重要依据。奖优罚劣,提高补助资金效益。

三、考核依据

根据国家和省制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政策文件的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广安区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目标管理考核评分细则》、《广安区村卫生室常规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分细则》指标体系,作为广安区村卫生室绩效考核的依据,各社区、中心(乡镇)卫生院严格遵循考核原则的同时可结合当地乡镇实际对考核评分细则内容进行适当调整。

四、考核对象

辖区内健康签约村及社区服务站对无人签约的村,由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实行购买服务方式进行。

五、考核内容

(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卫妇社发〔20xx〕38号)规定的11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数量和质量。

(二)常规工作考核

包括基本医疗服务、基药制度执行情况、上级交办的临时性任务,参加会议培训、依法执业、新农合制度等执行情况。

(三)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常规工作考核。其中,公共卫生服务考核占总分50%,常规工作考核占40%,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占10%(随机抽查服务对象20人)。

六、考核办法

(一)考核机构及人员

考核由中心(乡镇)卫生院(含社区,下同)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组由片区内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组成。各中心(乡镇)卫生院要制定考核工作制度和考核工作方案,保证考核工作规范进行。

(二)考核方式

社区、中心(乡镇)卫生机构每年对所辖村卫生室、社区服务站进行考核。

(三)考核办法

考核采取现场考察、查阅资料、电话调查、问卷调查等多种方法。考核结果经被考核对象签字确认后在本辖区内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

(四)考核时间

绩效每年度,即上年10月1日至当年9月30日作为一个考核年度。3月底、9月底社区服务中心、中心(乡镇)卫生院对村、社区站分两次进行考核。年终考核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将考核评估报告和结果分别报送区卫计局妇社股和指导中心,指导中心全年对辖区村按35%比例进行抽查复核。

七、考核结果应用

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划拨资金的重要依据,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助资金,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结果与补助资金计算方法进行分配,对绩效考核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各单位在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确定后报卫计局备案。

(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与补助资金的计算

根据《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目标管理考核评分细则》村卫生室公卫考核结果与本乡镇公卫项目经费的40%挂钩,由卫生院年终考核后兑现。计算方法:补助资金=该村签约服务人口数该村考核得分[该乡镇公卫补助资金的40%/(乡镇内签约服务人口数考核得分)]。

(二)常规工作考核

常规工作考核分数占综合考核40%。

(三)综合考核与补助资金计算

综合考核得分=公卫得分占50%+常规工作得分占40%+群众满意度得分占10%),与本乡镇每签约一个村平均7000元/年综合补助挂钩,由乡镇卫生院考核后兑现,计算方法:该村综合考核补助资金=(本乡镇签约村综合补助资金总额/各签约村卫生室综合考核分数之和)该卫生室综合考核得分。

八、严肃考核纪律

各单位要坚持考核标准,严肃考核纪律,对在考核工作中敷衍塞责或弄虚作假的,除通报批评和责令纠正外,将相应扣减专项补助资金,并按规定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人员责任。

卫生室绩效考核细则三一、考核目的

通过建立和完善以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及满意度为主要内容、以岗位责任与绩效为基础,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得的考核激励制度,促使村卫生室认真履行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职能,充分调动基层卫生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完成促进城乡医疗服务均等化工程各项目标任务,为广大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考核原则

(一)坚持绩效考核与社会效益挂钩,突出村卫生室的公益性。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考核方式和综合评价,合理量化的考核办法,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和满意度为考核重点,促进村卫生室全面履行职责。

(三)坚持一年两次考核,考核与不定期督查相结合,逐步完善考核办法。

(四)坚持奖优罚劣,考核结果与村卫生室的财政补助、村医收入待遇相结合。

三、考核内容

(一)基本医疗服务:主要考核服务数量、质量、医疗费用、规范药房建设和药品零差销售执行等情况。

(二)公共卫生服务:主要考核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分解任务完成及落实情况。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情况。

(四)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运转情况。

(五)人事财务管理情况。

(六)村卫生室环境管理情况。

(七)群众满意度情况。

四、考核方法

(一)考核对象

各村卫生室

(二)考核程序及考核组人员

1、镇组成立考核组,分别于每年6月下旬、12月下旬对各村卫生室进行2次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上报县卫生局。

2、考核组人员

五、考核结果运用

1、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结果分为二个等次,分值80分及以上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

2、考核合格的村卫生室,按该村农业户籍人口核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经费补助标准(即:1200农业户籍人口每年补助村卫生室8000元)进行补助;考核不合格的,按得分比例(实际得分除以80)乘以考核合格确定的补助标准进行补助。

3、对年度考核合格且得分位列全镇前3名的村卫生室,镇将授予优秀村卫生室称号,同时给予一定的物资奖励;对考核不合格,得分位列全镇后3名的村卫生室,全镇通报批评,并上报县卫生局,限期整改。最后一名的村卫生室负责人给予诫勉半年处分,其他医务人员给予效能告诫一次。

4、对连续2年考核合格且位居全镇前3名的村卫生室,奖励村卫生室负责人1000元;对连续2年考核不合格且位列全镇后3名的村卫生室,免去村卫生室负责人职务,并上报县卫生局。

第6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的卫生工作方针,深化农村卫生体制改革,优化农村卫生资源配置,逐步缩小城乡卫生差距,满足农民不同层次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从整体上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二、工作目标

通过建设标准化和规范化村卫生室,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医疗预防保健网底,全面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使全县村级卫生室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医疗活动明显规范,公益性质得到体现。为实施新农合门诊统筹奠定基础,从而满足人民群众预防保健及基本医疗服务需求。

三、建设范围

全县所有尚未建成标准化村卫生室的行政村,原则上均应按“一村一室,一室不少于2名医务人员”的要求,全面建设规范化村卫生室。卫生院和卫生分院所在行政村可以不设村卫生室,人口少于500人或面积较小且交通方便的行政村也可以不设村卫生室,未设置村卫生室的行政村,其基本医疗、预防、保健服务由卫生(分)院或相邻村卫生室提供。人口超过XX人,面积超过30平方公里且交通不便的行政村,可增设一个卫生站。

四、创建方式

(一)建设标准。规范化村卫生室医疗用房使用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实行诊室、药房、治疗室和观察室四室分开。

(二)选址要求。规范化村卫生室应建在人口集中、交通方便、便于群众就医的处所,原则上设在村部或学校附近。以当地群众步行30分钟能到达为宜,医疗机构之间应保持适当距离。

(三)建设模式。规范化村卫生室由所在地乡镇卫生院在乡镇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创建,实行“院建院管”,可以利用原村小学、村部的房屋改建,也可以租赁房屋进行改造。

(四)人员准入。乡村医生进入规范化村卫生室工作,必须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经个人申请后,由乡镇卫生院聘用。每室2-4名(其中有1名女性为宜),实行近亲属“回避”制度。

(五)运行管理。规范化村卫生室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由乡镇卫生院按照“八统一、两独立”的原则,对其人员、业务、药品、财务等实行一体化管理,即:统一机构设置、统一房屋建设、统一人员准入、统一药械购销、统一财务管理、统一业务管理、统一制度建设、统一档案规范、财务独立核算、责任独立承担。规范化村卫生室经考核合格,可确定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

(六)执业风险承担。规范化村卫生室实行“财务独立核算,责任独立承担”。进入规范化村卫生室的工作人员应预先交纳1—1.5万元执业风险责任金,用于在卫生室执业期间发生医疗纠纷时属于个人责任的赔偿。执业风险责任金不计利息,由乡镇卫生院保管,乡村医生离开规范化村卫生室时,执业风险责任金予以退还。建设初期乡镇卫生院可将该责任金用于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然后在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提取的事业发展基金中归还。

(七)养老保险。进入规范化和标准化村卫生室的工作人员,应逐步办理养老保险,由乡镇卫生院统一购买,保险费由县卫生局、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村医个人按一定的比例负担,由县卫生、劳动等部门制订具体办法。

五、工作步骤

(一)试点阶段(2009年7月至8月)

县卫生局选择一个乡镇进行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试点,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

(二)全面建设阶段(2009年9月至12月)

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进行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12月份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使全县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走上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为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奠定基础。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开展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是县委、县政府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卫生工作方针,关心农民健康、保护农村生产力的具体体现,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任务如期完成。

第7篇

[关键词] 鄂州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情况调查

[中图分类号] F270 [文献标识码] B

鄂州市常住人口105.88万人,其中乡村人口38.56万人,占总人口36.42%,辖区内共21个乡镇,316个村,共281所村卫生室,734名乡村医生,2014年鄂州乡村医生共接待服务767732人次,乡村医生为发展鄂州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和保护农民健康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为具体了解鄂州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情况,笔者到鄂州市下辖的鄂城区和华容区的相关管理部门和若干基层医疗机构,采取问卷调查、座谈和个别访谈等方式对乡村医生基本情况、收入及养老保障、执业准入、相关诉求、农村居民对乡村医生执业情况的评价等情况进行了详细调研和了解。

一、基本情况

1.乡村医生的年龄分布和性别比例

鄂城区和华容区共169个村卫生室,501名乡村医生,其中男性289名,女性212名,30岁以下42人,占乡村医生总数的8.4%,30-39岁111人,占总数的22.1%,40-49岁134人,占总数的26.7%,50-59岁100人,占总数的20%,60岁以上114人,占总数的22.8%。可以看出鄂城区和华容区30岁以下的村医人数非常少,在村医总数中占比很低;60岁以上的村医人数不少,在村医总数中占比较高,仍是农村基层医疗卫生事业的中坚力量。

2.乡村医生的学历水平

鄂城区和华容区501名乡村医生中本科及以上学历的0名,大专学历28名,中专学历245名,中专以下学历228名。可以看出,绝大部分乡村医生的学历均为中专及以下。此次随机调查的鄂城区和华容区的3名乡村医生中中专学历1名,大专学历2名。

3.执业资格情况

鄂城区和华容区501名乡村医生中,执业(助理)医师36名,注册护士35名,乡村医生406名,卫生员24名。可以看出,两区绝大部分乡村医生都不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

4.现有乡村医生执业场所(村卫生室)建设和执业准入情况

鄂城区98个村卫生室中94个有办公场所,92个通过了标准化村卫生室验收;华容区71个村卫生室中69个有办公场所,69个通过了标准化村卫生室验收。村卫生室内目前具备的医疗服务设备仍仅限于听诊器、体温计、血压表“老三样”,无化验设备。此次被调查的3名村医中2名村医表示村卫生室设备基本能满足需要,1名村医认为当前医疗设备并不能满足行医需求。《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卫生局等四部门的通知》(鄂州政办发[2012]98号)文件明确规定乡村医生必须具备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证书,并在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并获得相关执业许可。在村卫生室从事护理等其它服务的人员也应具备相应的合法执业资格。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由于许多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证书的乡村医生不愿在基层卫生室行医,鄂州市乡村医生队伍中真正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证书的人数较少。

5.乡村医生与乡镇卫生院的关系

鄂州推行镇(乡)村一体化管理。在不改变乡村医生身份和村卫生室法人、财产关系的前提下,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实行“六统一两独立”的一体化管理,即统一规划和建设、统一人员准入、统一业务管理、统一药械购销、统一财务管理、统一绩效考核,财务独立核算,责任独立承担。鄂州下辖各区采取以钱养事的方式,在卫生院配备2-3名,具体承担村卫生室基本药物的采购、配送、货款结算和监管,以及医保结算和监管工作。

6.养老保障情况

鄂城区306名乡村医生中参加养老保险的村医人数仅为19人,其下辖10个乡镇中仅泽林镇的19名年龄在45岁以下的乡村医生自2014年开始由镇政府出资为其购买了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人均年缴费额为1600元,人均年保障额为4800元。华容区168名乡村医生的养老问题仍未得到妥善解决,除了村医自己参加新农保外,退休后并无其他渠道的养老金来源。华容区近年屡次发生村医为其退休后养老问题上访的情况。就鄂州全市而言,乡村医生的养老问题除鄂城区泽林镇19名45岁以下的村医外其他的乡村医生均未得到解决。

7.乡村医生的经济收入

鄂州乡村医生的收入因不同地区、不同经济水平而有着些微差距,但差别不大。2014年鄂城区乡村医生人均年收入23141元,华容区乡村医生人均年收入24432元。随机调查的鄂城区泽林镇泽林村卫生室、楼下村卫生室和华容区段店镇中咀村卫生室的乡村医生2014年行医收入在18000-24000元之间,3名村医均表示收入较实行基本药物(零差价)制度前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当被问到“您认为对于村医而言最好的归宿应该是什么”时,3位村医中1位回答“等待机会,找个挣钱的职业转行”,2位回答“扎根乡村做一辈子村医,期待待遇提高,有养老保障”。可以看出,村医对目前待遇情况不甚满意,认为该职业付出多,获得少。

8.乡村医生的在岗培训情况

2014年,鄂城区参加培训村医479人次,培训时间7天,华容区参加培训村医390人次,培训时间4天。鄂城区泽林镇楼下村村医表示近3年参加了上级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培训3次,鄂城区泽林镇泽林村和华容区段店镇中咀村村医表示参加了3次以上。3位被调查村医均表示培训效果不甚理想,大部分是为了完成任务,并未实实在在学到知识。另外,湖北省卫计委要求全省乡村医生每年须在华医网上在线学满100学时,据被调查的村医反映由于工作繁忙该途径并未对知识更新再学习起到实质帮助。目前各类形式的培训多半流于形式,村医无法真正学到实用的专业技能。建议乡医的教育培训要符合农村实际需求和乡村医生自身需求,且对培训机制的监管仍有待加强。

9.农村居民对乡村医生执业情况的评价

此次随机调查的3位乡村医生均能够得到村民的拥护和支持,村民认为村医为自己看病提供方便,平日生活中能够为自己解决一定的健康问题。但也有少数村民反映有的村医为了多赚钱,药价收费高,用药不实在,故意拖延看病周期。

二、鄂州乡村医生队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乡村医生年龄结构呈老龄化趋势且文化素质偏低

老龄化趋势严重已成为制约鄂州乡村医生队伍发展建设的关键因素。鄂城区和华容区乡村医生中40%以上的都是50岁以上的老村医,鄂城区和华容区30岁以下的乡村医生占比分别为7%和11%,乡村医生队伍“青黄不接”现象较普遍,老龄化趋势已经显现。随机调查的3位村医均表示不愿意子女从事村医职业,认为任务繁重、收入低、风险高,当被问及“您是否有接班人”时,仅有1名村医表示有,其他2名村医都表示没有。鄂城区和华容区近年来乡村医生队伍人员不稳定,每年均有人员流出,且村卫生室很难招到新人,有的年轻人抱着试一试的态度加入进来,往往干不了多久便辞职,目前许多村卫生室实在缺人就招聘些临时工作人员顶替。另外,鄂州大多数村医为中专或中专以下学历,部分村医业务知识较缺乏,技术水平相对较低,越来越难以适应农村居民日益增长的医疗需求。

2.乡村医生的收入低

随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施,农村医疗卫生制度改革的深入,公共卫生项目已在鄂州全面开展,村医的任务越来越重,目前鄂州乡村医生的收入主要包含以下三方面:一是村医接待患者时发生的基本医疗服务费;二是村医配合当地医疗卫生部门参与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所取得的经济补助;三是国家针对村医零差价的销售基本药物的经费补助。村医通过类似于给患者看病这种医疗服务所得到的直接经济收入在收入中的占比逐渐减少,而来自政府的公共性质的卫生服务补贴、零差价销售基本药物获得的政策补助等经费补贴已成为其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这直接导致乡村医生的收入水平比过去降低了。3位被调查的村医2014年的收入较实行基本药物(零差价)制度前分别下降了20%、40%和33%。由于收入过低导致鄂州少数地方仍存在乡村医生为补贴收入抬高价格销售药物的情况。

3.乡村医生养老无保障

鄂州市绝大部分乡村医生的养老问题未得到妥善解决,退休后只能按照新农保标准领取每月50-60元的养老金。这与乡村医生多年来辛苦扎根基层,服务百姓的付出不相匹配。鄂州市目前许多超过60岁到退休年龄仍然工作在乡村医生的工作岗位上,一部分原因是由于退休后无养老金,生活成问题,不如继续从事该工作赚取生活费,另一方面是因为广大已过退休年龄的村医迫切期盼国家尽快解决退休养老问题,担心一旦过了退休年龄离开村医工作岗位,而后国家有相关养老方面的政策落实会由于其不在岗位而享受不到,所以许多村医虽已年过六旬仍工作在农村基层医疗一线。此次随机调查的3名村医均希望退休后养老金能达2000元/月。

4.乡村医生队伍流失现象比较严重,鄂州农村医疗卫生面临后继无人的危机

越来越多的高水平乡村医生不愿留在乡村服务基层,其中多数人考取医生执业资格证书后,都选择到薪资待遇更好的大医院就业,加之外出务工经济收入远高于在农村微薄的行医收入也成为了青壮年阶段的乡村医生“外流”一大原因,另外医学专业毕业生普遍觉得做乡村医生没前途,大都不愿去农村发展事业,目前留在农村的乡村医生也很可能会转行,鄂州乡村医生这一医疗卫生队伍面临不稳的危机。鄂城区下属村卫生室自2010年后就没有招到人,只能招聘些临时工,目前仍有许多村卫生室缺人。

三、建议

1.加强在职培训

适当建立乡村医生定期考核机制,鼓励采取自学、函授和进修等多种形式进行医学学历教育和在岗专业培训,学习考核结果与工资、聘任结合,使乡村医生产生危机感和紧迫感,从而主动、自觉地提高自身的学历层次和业务水平。

2.吸引人才加入乡医队伍

政府应该鼓励高校毕业生、执业(助理)医师和退休医生到村卫生室任职。制定向基层倾斜政策,鼓励大学生到基层从事卫生服务工作,不断改善基层卫生人才紧缺的问题。定点招生、定向培养的办法是一种值得借鉴的方法。定向培养应届高中毕业生,根据考生志愿意向、定向择优录取到医学院校,录取后签订培养协议,参加定点培养学校的医学专业学生要进行为期3年的学习,毕业后分配到市辖范围内的各村卫生室工作,约定相应服务期至少3年以上。学生参加乡村医生定向培养期间,按规定可享受助学、贷款、奖学金政策。地方部门可制定相关吸引医学人才的计划,在工资待遇、住房、进修学习等切身利益方面予以优先考虑,与毕业生签订服务协议,约定服务期限,落实人才细则,充分保障基层卫生技术人才有“流出去”又源源不断“走进来”。采取措施鼓励执业(助理)医师加入乡村医生队伍,或可采取经济补偿形式鼓励乡村医生参加执业医师考核,考取执业医师证。

3.彻底解决村医养老问题

尽快解决好乡村医生的基本养老保障问题,建立乡村医生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区别乡村医生的不同情况,实行政府财政统筹,多渠道筹措资金,将乡村医生纳入社会保险体系,可参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养老保险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地方财政、乡村医生按一定比例共同负担,提供养老保险,从而解决好乡村医生的养老保险问题。对在岗乡村医生,建议采取政府补助,个人适当缴费的办法,将其纳入养老保险统筹;对在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满20年以上并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乡村医生,根据乡村医生的工龄给予一定的按月或者按年补助、补偿,从养老保障层面稳定农村医疗卫生队伍,让广大乡村医生能够安享晚年。

4.提高乡村医生收入

医改前乡村医生待遇主要从为村民提供医疗服务获得,主要收入来源于药品加成和医疗服务性提高。现在实现基本药物制度、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全面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尽管政府给予一定的补贴,但是与其原来的药品利润比起来相差甚远。此次随机调查的3位村医,有2位认为目前村医的月工资达3000元以上较为合适,1位认为达2000元以上较合适。建议政府提高补偿标准,使乡村医生每月各项收入加总超过3000元,可起到稳定乡村医生队伍,提高乡村医生工作积极性的作用。

5.加强基药监管

第8篇

今天召开的全区农村卫生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总结过去一年的工作,落实乡村医生补助,表彰奖励先进,安排布置*年卫生工作任务。今天的会上特区工委、管委会的领导还将作重要讲话,大家一定要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落实。根据会议安排,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年农村卫生工作回顾

一年来,在特区工委、管委会的坚强领导下,全区卫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转变思想、转变观念、转变作风,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突出农村卫生、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重点,积极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学校卫生和卫生行业作风专项治理,积极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认真研究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推动了全区卫生事业健康、快速、持续发展,实现了无重大传染病疫情暴发流行、无重大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和其它公共卫生事件发生,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工作成绩主要表现在:[

(一)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取得显著成绩。认真贯彻《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出抓好了预防保健工作。一是认真贯彻《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进一步强化计划免疫工作,全区“五苗”全程接种率达85%以上。同时多方筹措资金组织开展流感、麻腮、乙脑等计划外疫苗普种,有效防止了免疫性传染病暴发流行。二是落实措施,狠抓结核病防治工作,*年超额完成了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结核病发现任务,督导服药面达100%。

(二)妇幼卫生工作进一步加强。一是婴幼儿系统管理:每季度结合疾控部门冷链运转工作,为辖区儿童开展4、2、1体检,六一前为两所幼儿园进行了健康检查,1-10月份共体检1300余人次,对查出的中重度营养不良、佝偻病、龋齿等疾病,及时指导家长改善喂养方式,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及进行锻炼治疗。二是孕产妇系统管理:1—10月份,我区产妇402人,住院分娩342人,住院分娩率达85%。无孕产妇死亡,无新生儿破伤风的发生。三是艾滋病母婴阻断:1—10月份,我区孕期接受检测105人,产时接受检测228人。hiv检测率71%。

(三)积极开展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层层召开动员大会,成立了领导机构,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宣传发动,全区印发宣传资料2万余份,悬挂书写标语(口号)20余幅。由于特区领导重视,卫生部门积极努力,农民群众参合积极性高涨,目前全区已参合3万余人,占农村人口的86%。

(四)农村卫生工作再上台阶。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和省、市卫生工作会议精神,推动了全区农村卫生工作再上台阶。一是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和农村服务体系建设,在特区行政机构调整中,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了机构相对独立、人员编制单列、工资全额预算、职能职责明确的公共卫生体系和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全区两级医疗卫生网络巩固健全。二是加大对村卫生室的建设和管理力度,对于人员、房屋、设备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成熟一个办理一个,*年先后为20个村卫生室办理了机构许可证。四是狠抓卫生投入的兑现落实,在区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争取村卫生室人员补助和建设经费3万元,确保了村卫生室医疗卫生队伍的稳定和工作的开展。

二、目前我区农村卫生工作现状

全面加强农村医疗卫生工作,是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增进农民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的基本要求。我区村卫生室的管理先后经历了“农村卫协会管理模式”、“五统一管理模式”和“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管理模式”等,村卫生室的功能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有效发挥,工作有了较大进步。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也存在着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功能取向发生偏差。2001年5月8日,国务院体改办、国家计委、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下发的《关于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指出:“加强村卫生室建设,使之能够为农民提供安全、方便的常见病诊治服务,并承担公共卫生和预防保健任务。”然而,我区现在的村卫生室大多把功能仅定位在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上,谋取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在本应该放在工作首位的公共卫生职能上履行职责不够,本末倒置。

二是管理机制不伦不类。村卫生室名义上是集体办医的村办村管体制,实则是村不管、不会管,村卫生室变相的成为个人行医性质。多数村卫生室只有一名乡村医生,进药、收费、财务不清、收费不准等不规范医疗行为较为普遍。由于村卫生室自负盈亏,为谋求利润,不规范的从医行为也时有发生。尽管这些年来卫生部门在管理上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村卫生室尚没有一种理想的管理模式,管理滞后的矛盾比较突出。

三是药品质量问题。在市场经济环境下,由于药贩比比皆是,乡村医生在进药时是乱花渐欲迷人眼,哪个的利润空间大就进哪个的药,根本不顾及、不考虑药品质量。由于我区没有设立药品质量主管部门等原因,便形成了药品质量管理真空,造成农村药品市场混乱和药品质量低下,无法保证用药安全。

四是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目前乡村医生中大多是通过培训而取得乡村医生资格执业的,正规医药院校毕业的只有极少部分。由于大多数乡村医生属土生土长,造成许多医药院校毕业生不能到卫生室参加工作,人员不能更新。《国家执业医师法》出台后,绝大部分乡村医护人员进不了门槛,没有真正具备行医资格。为尊重历史,采取培训考试方式对合格者颁发上岗证让其上岗,但实际业务水平并没有多大程度提高,难以保证农村医疗卫生工作质量。

五是公共卫生工作质量难于保证。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的环境卫生面貌有了一定的改观。但从总体上看,农村环境面貌脏、乱、差的问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农村大卫生问题逐渐突出,一些已基本控制和消灭的传染病有死灰复燃的迹象,一些新的传染病也不时出现。村级公共卫生基本无人管。加上乡村医生无稳定的工资收入,其劳务报酬全靠药品差价来获取,造成其工作重心放在诊治疾病上也就不足为奇了。由于利益取向的偏移,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爱国卫生等公共卫生工作便出现工作真空,工作质量更无从谈起。

六是村卫生室建设与设备投入无来源。按规定村级卫生室用房由村提供,但我区目前多数村难以落实;有的村虽然提供了,但都是些简陋偏僻的房屋,有的以家代室,有的面积不足,有的缺少必备的医疗器械。虽然前几年通过开展甲级村卫生室创建活动,部分卫生室的硬件建设有了较大改善,但大多是乡村医生靠自己的力量,当地村委会根本没投入。

七是工作不平衡。我区目前只有60%的村设立了卫生室,真正符合甲级村卫生室标准的不多,尚有部分村卫生室达标还有困难,边远山区村卫生室空白村尚有7家;在防疫妇幼工作上,公路沿线较好,边远山区较差。

三、*年工作目标及措施

搞好农村卫生工作事关广大农村群众的直接利益。农村医疗预防保健做好了,更能使农村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这既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表现,也是党全心全意为人民办实事的重要方面,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在广大农村,农民就医吃药大多还是就近就地解决,建好管好卫生室便显得尤为重要。因此,*年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切实抓好农村卫生工作:

1、切实加大管好卫生室重要性的宣传教育力度。加强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和卫生室的建设,不仅仅是主管部门的事,它涉及到各级党政组织,涉及到全社会,涉及到千家万户。因此,必须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做到上下同心、达成共识,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尤其是各级党政组织一定要高度统一思想,切实把加强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和卫生室管理作为全面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政治任务来抓,作为保护农村生产力、振兴农村经济、维护农村稳定的大事来抓,作为关注民生、提高农民身体健康的实事来抓。

2、切实加大对村卫生室建设与管理的资金投入力度。由于农村基层组织财力薄弱,各种税费征收取消后,无收费渠道和资金来源,维持自身正常运转就已经很不错了,无法对村卫生室建设提供资金支持。*年我局将制定《村卫生室建设规范》,积极争取特区管委会的支持,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建设1-2个甲级村卫生室(*年安排2个)。

3、切实加大解决乡村医生劳务报酬的工作力度。由于乡村医生劳务报酬基本从药品差价中获取,没有固定来源,迫使其重医疗轻防保,导致其无法将公共卫生工作放在工作第一位。从*年开始,社会事务局将逐步通过公开竟聘的方式,给每个村或片(村人口数少的,可几个村安排1名)安排1名乡村医生专门从事公共卫生工作,其工资待遇可参照村干部标准予以补助。为促进工作开展,每年将根据《武当山特区村卫生室管理办法》制定考核标准,每年一考核,每年一竟聘,优胜劣汰,做到谁服务谁受益、政府出钱买公共卫生服务,以体现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

4、切实加大卫生室规范化建设力度。进一步优化农村卫生资源配置,完善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功能,改善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作为卫生主管部门,对农村卫生室的建设和管理投放更多的精力,落实业务指导的责任,发挥培训农村卫生人才的作用。根据行政村合并后的实际情况,以方便群众为原则,整合资源,合理布局,强力推进卫生室的规范化建设,并责成卫生室承担应有的社会职能。根据经济发展的水平和条件,积极探索村卫生室管理模式,更好地让卫生室承担起医疗服务、公共卫生和预防保健工作的职能。

5、切实加大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力度。为了提高乡村医生的职业道德和素质,加强乡村医生从业管理,保障村民获得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国家公布了《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对农村从医人员的执业注册、执业规则、培训考核、法律责任作了明确规定,作为主管部门必须按照该条例,认真抓好贯彻实施。与此同时,我们将出台有关政策,鼓励医科专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到农村一线从事医疗卫生工作。通过教育培训加强管理和引进人才,使这支队伍的医德医风得到明显改观,医疗技术得到有效提高,非法行医状况得到基本遏制。

第9篇

卫生院对村卫生室按照卫生局基本公共卫生的服务项目要求标准,严格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以保证工作质量,更好的为本辖区人民群众服务。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乡镇卫生室单位整改报告材料资料,提供参考,欢迎你的阅读。

乡镇卫生室单位整改报告材料一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基本公共卫生工作任务,严格按照卫生局文件精神要求,切实加强对村卫生室的监督管理,强化措施,落实各项工作任务,解决突出问题,难点问题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本着从实际出发,标本兼治,扶正祛邪。使其走向规范化。标准化。正规化的医疗秩序。结合本地实际,特对本村卫生室实行整改实施,具体如下:

一、 元岭村卫生室建立于元岭村村委会。建筑面积大于60平方米,承担经营医疗服务活动,认真搞好本区域的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工作任务。彻底解决自设非法分支医疗机构。

二、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防疫接种,传染病及突出卫生事件,居民健康档案,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

三、 健康教育,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保健,高血压,二型糖尿病,精神病。

四、 提高医疗质量,改善服务态度,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首先,要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提高技术技能。其次,加强自身建设。树立爱岗敬业,优质服务的思想,为本区域的人民群众更好服务。同时,加强职业道德修养,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与价值观,为当地群众作出应有的贡献而努力。

五、 村委会对本村卫生室人员进行监督管理,服从村委会领导。对群众所反映问题有权进行管理。卫生院对村卫生室按照卫生局基本公共卫生的服务项目要求标准,严格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以保证工作质量,更好的为本辖区人民群众服务。

乡镇卫生室单位整改报告材料二

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建立及更新情况:

截止第三季度,累计建立电子档案xx份,建档率达95.1%,电话随访知晓率达到100%。档案合格率达到90%,档案部分内容填写欠规范,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使用、管理逐步规范化、科学化。

老年人保健:65岁以上老年人累计健康管理2677人,健康管理率51.39%,健康查体相关资料还有很大部分未整理到位,老年人健康管理共工作与年度目标还存在着一定差距。

慢性病防治:积极开展重点慢性病人的筛查工作,规范慢病管理其中高血压已管理高血压患者人数3967人,糖尿病已管理人数606人,健康管理率分别为41%和37%,慢病防治比例较低,慢病季度随访比例较低,内容填写欠规范。慢病防治工作问题亟待解决。

健康教育:年度各村卫生室共计发放14种内容的印刷材料。

累计播放41种音响资料,按标准设置了村卫生室宣传栏,每两个月更换一次健康教育内容,开展健康知识讲座9次,健康教育工作达到了预期的目的。部分卫生室宣传栏张贴宣传版面,无更换记录。

传染病防控:各村卫生室及时建立传染病登记本,按时收集报告防控信息。对上级下传结核病人及时随访、指导服药。及时开展防控药物使用指导。

重型精神病患者健康管理:规范管理127人,规范管理率31%,重型精神病患者登记管理比例不高,管理率低,纸质档案不规范,信息录入不全,公共卫生系统录入低。

孕产妇儿童保健:各卫生室协助医院做好孕前和孕早期增补叶酸的宣传、使用指导工作,产后访视、0~6岁儿童保健和预防接种工作也逐步的开展。

省增补项目: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资料欠缺,0--3岁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比例低。脑卒中、冠心病工作工作开展力度底,相关档案、制度、底册等建档比例较低。

二、下一步工作整改措施:

(一)严格组织管理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提高思想认识,完善各项考核机制。公共卫生工作分片到人,分工明细,各司其职。对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科室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敷衍塞责、消极怠工、工作不利的通报批评,切实提高各公共卫生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工作积极性。

2、严格对乡村卫生室的考核。季度考核严把质量,标准统一,公平公正透明。考核完毕,考核人、被考核人的签字,公共卫生科及时总结考核结果,进行考核通报,督促卫生室限期整改。考核结果与资金拨付分配相挂钩,奖惩分明,切实提高乡村卫生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二)严格工作要求,规范项目开展

1、规范做好档案信息更新工作。进行档案信息更新时要向居民解释清楚建立健康档案的目的和意义,积极宣传基本公共卫生工作,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配合度。提高规范化电子档案的信息录入,核对已录入的电子档案,保证数据真实准确、档案项目齐全,杜绝虚假电话号码和数据逻辑性错误。

2、加强重点人群的发现和管理。采取“确保信息准确的基础上,每新发现一名重点人群,奖励15元”的办法,进一步做好慢性病人筛查工作。通过建档、首诊测血压、健康查体等形式开展血压和血糖的集中测量,提高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发现率。健康档案信息更新时发现的慢性病患者及重性精神病患者要及时进行建档管理。规范慢性病的随访工作,提高慢性病的管理率。切实发挥好乡村医生的中间衔接作用,根据重点人群不同的健康状况,提出针对性强的干预措施,使其病情切实得到控制,及时调整干预措施,将慢性病患者的随访工作与公共卫生资金拨付相挂钩,切实保证管理效果。

3、提高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进度,建立老年人体检索引。集中精力做好老年人体检资料整理工作,体检信息及时录入电子健康档案,健康体检表打印编号汇总,确保如期完成80%的老年人体检工作。

4、健康教育方面,加强对乡村医生的定期培训,制定可操作性强的健康教育工作计划。根据不同季节、不同人群的健康教育需求,开展有特色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活动,切实发挥好宣传栏的宣传作用,通过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材料、播放音响资料等,做到教育形式丰富多彩,让广大老百姓易于接受,随时随地向群众普及健康知识。

5、做好其他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稳步推进孕期保健和儿童保健工作;按照要求为适龄儿童开展疫苗接种和查漏补种工作。规范填写门诊日志,发现传染病及时进行登记报告。按照规范要求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做好相关登记。

6、积极开展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工作。逐步完善脑卒中、 冠心病患者的建档、体检和随访工作,完善各项制度、方案和服务记录,稳步推进省增补项目的.开展实施。

XXX卫生院

20XX年12月14日

乡镇卫生室单位整改报告材料三

尊敬的XXX:

为进一步加强新农合基金运行管理规范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业行为,提高补偿效益和加大监管力度,切实把这项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和“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重大举措抓紧、抓实、抓好,全力推进新农合医疗工作在我村健康、稳固、可持续发展,根据上级要求和县合管中心9月14日专项会议精神,现将XXX村卫生室20xx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严格遵照省、市、县各级文件精神和我县卫生局及合管中心各项相关规定,协助完成我村资金筹集工作。

2、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准则,严格遵照新农合的药品目录,合理规范用药,不开大处方,不分解处方。

3、参合农民就诊时确认身份后,使用新农合专用处方,并认真填写《新农合医疗证》和参合农民补偿三联单。

4、严格执行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按标准收费,并按有关结算规定进行结算。

二、20xx年3-7月我卫生室门诊报销情况汇总

20xx年3-7月,我卫生室进行门诊报销患者总数为3212人次,药品总费用:58780.63元人民币,报销总额:25696.00元,患者自负总额:33084.63元。

三、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部分村民还未充分意识到新农合政策的好处,和对新农合政策的了解,参与积极性不高。对此,我卫生室将加大宣传力度,耐心向村民解说参加新农合的好处。认真做好门诊登记、结算、报销等工作,学习新农合的新政策与规定并按要求贯彻执行,同时,不断增进医务知识,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切实让老百姓“病有所医”且“病不致贫”。

第10篇

【关键词】:村卫生室;农村卫生;卫生室管理

【中图分类号】R197.6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8517(2010)08-208-2

我国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80%以上,农村是医疗卫生服务的大阵地和主战场。党和政府历来重视农村卫生工作,建国以来,农村卫生事业蓬勃发展,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络覆盖广大农村。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通常包括三个层次,即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和村级医疗机构。其中,村级医疗机构在提供常见伤、病的初级诊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例如,近60%的门诊服务消费是由村卫生室或私人诊所提供的,仅有四分之一是由乡(镇)卫生院提供,而其他的14%由县级和市级医院提供;而村卫生室的每诊次服务费和每诊次药费均远低于县乡两级医院,在不同经济水平的地区均是如此。这意味着,在基本医疗服务的提供方面,在农村三级医疗服务网络中,村一级的医疗机构可能发挥了甚至比县乡两级机构还要大的作用[1]。村级医疗机构是农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的网底,是保障农村居民健康的前哨阵地,加强村级医疗机构建设对完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促进新农村建设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1目前我国村级医疗机构存在的突出问题

我国农村卫生工作体制始建于20世纪50年代初,是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20世纪80年代以后,由于我国经济体制发生了根本性的变革,农村卫生服务模式也随之发生了重大的变化。随着农村乡镇企业的全面转制,农村经济结构的改变,乡镇政府财政支持无力,长期依附于农村集体经济扶持的农村卫生事业失去了有力的支撑。农村城市化,城乡一体化加快,大幅度撤并乡镇,使原有卫生机构显得重叠,人员过剩的矛盾十分突出。交通的改善,个体诊所和药店的增多,使得大量的农民可以选择到城市看病就医,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对农村卫生工作产生了影响[2]。总结目前我国村级医疗机构发展面临的困境有以下几点:

1.1是建设资金投入严重不足。从纵向来看,在农村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中,政府财政对村级诊所的支持最少。根据《中国卫生统计年鉴》所提供的数据,在2004年全国各类医疗机构的总收入中,村级医疗机构所能获得的财政补助收入比重是最低的,仅为113%,远低于县级医院的617%和乡镇卫生院1412%。村级医疗机构不仅从政府方面获得的财政支持不够,而且政府卫生管理部门对这些诊所的技术培训支持也非常不足。也就是说,政府对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原本就非常有限的财政支持,主要投入到了县乡两级医疗卫生机构中,对村级医疗机构的投入微乎其微。

1.2是村级医疗机构职能未得到应有发挥。原则上村级卫生组织除了承担卫生行政部门赋予的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医疗服务外,主要承担着计划免疫、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爱国卫生等大量的社会卫生工作[3,4]。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长期以来,各级各部门对村级卫生室建设的投入十分有限,村级医疗机构建设明显滞后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大部分村级卫生室基础设施落后、条件简陋,没有开展业务的专门场所,业务区和生活区不分,诊室、治疗室和药房混设;服务条件简陋,缺少最基本的医疗器械和常用药品配备,乡村医生开展诊疗服务还是依靠听诊器、温度表、血压计等“老三件”,承担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长期报酬微薄。村卫生室基础设施简陋,缺乏消毒、冷链运转设备、儿童体检等基本医疗设备,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工作的开展[5]。

1.3是村级医疗机构人才匮乏,专业技术人员业务素质差。我国农村地区卫生人力构成以中专学历人员为主,中专及中专以下学历者占卫生服务提供人员中的绝大多数,人员素质相对于城市地区有很大差距,其提供服务的能力也处于绝对劣势,是一个亟待加强的薄弱环节。在村一级,卫生人员素质非常薄弱,大专以上学历人员仅占3.6%,中专学历及中专水平人员占58.7%,而在职培训合格人员比例却达到35.4%,超过了人员总数的1/3[6]。村级诊所医生的平均年龄偏大,大部分的乡村医生至少是在1980年代初期开始从医的,知识水平老化,村级医疗卫生服务供给的新生力量不足。乡村医生绝大多数文化程度偏低,医疗水平较差,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风险意识不强、知识老化问题突出,医疗服务行为不规范,乡村医生不按规程开展医疗卫生服务的现象较为普遍。预防保健功能有所削弱。

1.4是村级卫生室管理难以到位。村级卫生室点多面广,县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乡镇卫生院的管理人员又有限,对村级卫生室的公共卫生服务、医疗质量等日常工作实行一体化监督、管理、考核的难度很大。而且村卫生室的多种办医模式,如政府财政支持下的“村卫生室”,还包括其他合法的个体诊所、联办诊所以及卫生院的设点机构等。针对不同的办医模式,是否有相应的管理体制,而且能否利于新形势下的农村卫生服务改革,这些都是当前专家与学者要考虑与研究的问题。

2结论与政策建议

2.1是坚持村级医疗机构的公益性质。坚持公益性质是村级医疗机构建设工作的首要任务。卫生部陈竺部长强调,要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强化政府责任,严格监督管理,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然而,事实上目前村卫生室大部分由乡村医生自己在办,大部分村卫生室的产权属村医个人所有,政府出资以及属于乡镇卫生院设点的村卫生室仅占很小的比例[7]。说明政府基本上对村卫生室建设没有投入现在要加强村卫生室建设,笔者认为要通过各种形式使各级卫生部门领导和社会各界认识到,村卫生室的功能、性质等与村小货店显然不同,村卫生室建设与九年义务教育一样是农村公共事业的重要内容,关系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谐社会建设的大局。只有认识到位,才能重视村卫生室建设工作,坚持村卫生室的非营利性和公益性质,从而改变村卫生室建设市场化的现状,建设好农民家门口的卫生机构,保证每个行政村都有一所达到建设标准的村卫生室,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便捷、廉价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8]。

2.2是加强对村级诊所的财政支持力度。虽然村级诊所承担了农村中的预防保健任务,提供常见伤、病的初级诊治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职能,但目前对村级卫生机构几乎没有财政支持,大量的资金被投入到了县乡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如何对村卫生室重新定位,并增强公共财政对村卫生室的支持,是必须要重新考虑的一个问题。要加大投入,切实加强村卫生室的基础设施建设,在现有的基础制订具体的补助实施方案,从根本上解决村卫生室的硬件、软件条件。要确保乡村医生的基本生活,根据实际情况由政府每户给予一定的补助。

2.3是加强农村卫生人才的队伍建设,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由于经济因素的制约,农村很难吸引高素质的卫生人才,因此,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农村卫生人才的队伍建设。(1)及时调整医学教育方式,鼓励高等医学院校面向农村招收本科生、专科生,采取委培、定向等多种办学方式,发展高等职业教育与中专教育,为村卫生室培养“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的卫生技术人才。(2)不断完善继续教育机制,定期开设农村医疗卫生人员培训班,也可以采取定点培训进修的方法,不断提高卫生人员的业务素质,进而提高村卫生室的医疗服务水平。(3)完善国家有关政策,鼓励医学院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工作,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卫生机构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给予工资福利、职称晋升等方面的适当优惠政策[9]。

2.4是要建立一套对村卫生室管理考核的方法。行政管理上,村级卫生室接受乡镇卫生院及村委会的双重领导,以乡镇卫生院管理为主,卫生局对村卫生室实行行业管理。业务管理上,村级卫生室接受乡镇卫生院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卫生部门统一印制村级卫生室各项业务管理规章制度,村级卫生室严格按制度规程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按照现代社区卫生服务模式的要求,以预防、保健、医疗、康复、计划生育和健康教育“六位一体”的建设标准,实行统一进药、统一财务管理、统一考核发放报酬、统一收费标准、统一规章制度的一体化管理模式。要建立农村卫生技术人员培训机制,抓好村医的上岗考核工作,做好村医的业务培训和综合考核,解决村卫生室人员素质不高的问题,建立培养农村卫生医务人员的专门渠道,加快后备队伍的培养,要经常对村卫生室开展检查指导。

参考文献

[1] 曹洪民,林万龙,邓娴.村级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J].农村经济,2007,(9):3.

[2] 李彬.从社会角色视角寻求村卫生室在新农村服务体系中的发展之路[J].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07,(4):267.

[3] 阮玉琦.村卫生室面临的困境与对策[J].上海预防医学杂志,1999,3.

[4] 钱序,李枫.贵州省综合试点项目县村级卫生服务现状调查[J].中国初级卫生保健,2000,7.

[5] 汪兴.浅论强化村级医疗卫生网络建设[J].中共铜仁地委党校学报,2008,(3):33.

[6] 陈俊星.中国农村卫生人力资源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农村卫生事业管理,2008,7(28):505.

[7] 崔颖,叶健莉,杨丽,谭丁.西部某省村卫生室基本服务能力现状调查[J].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08,(4):264.

第11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村卫生建设管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级医疗、预防、保健工作网络,满足农民群众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工作目标:XX年,完成村卫生室规划布局,完善业务用房建设,配齐人员和必要器械设备;60%以上村卫生室达到甲级卫生室标准;乡镇中心卫生院所辖村卫生室真正落实并服从一体化管理;乡村医生普遍接受一次系统培训;中医适宜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65%,应用率达到30%以上。到2010年,80%以上村卫生室达到甲级卫生室标准;乡镇卫生院所辖村卫生室全部实行并服从一体化管理;中医适宜技术应用率达到40%以上。到2010年,大多数乡村医生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所有的村卫生室全部达到甲级卫生室标准;预防保健能力明显增强,诊疗水平明显提高,农民群众小病不出村,与社会主义新农村相适应的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

二、基础设置

(三)按照方便群众、合理配置卫生资源和便于管理的原则,根据服务人口、地理环境、交通条件等因素,合理调整村卫生室布局。每个卫生室的服务人口数量不得低于800人,不足800人的按照自愿结合的原则进行撤并。服务人口达不到要求的,原则上不再允许按卫生室设置。乡镇卫生院驻地的村原则上不再设村卫生室。

(四)村卫生可由村民委员会、乡镇卫生院、乡村医生或有执业资格的个人举办。鼓励乡镇卫生院领办、协办村卫生。

(五)村卫生室实行室长负责制。村卫生室长对村卫生室的行政和业务工作担负组织、管理和领导责任。村卫生室长由乡镇卫生院聘任,报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六)村卫生室要具备开展村级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所需的基本条件,要具备适应工作开展需要的人员、业务用房和必要器械设备。

(七)村卫生室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业务管理

(八)明确村级卫生组织职责。村卫生室承担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赋予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任务,宣传国家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开展群众性健康教育,依法及时报告并协助处理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乡镇卫生院的指导下开展预防保健服务工作,提供常见伤、病的初级诊治服务工作,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负责有关卫生资料的统计上报等各项工作。

(三)《就医证》管理和效期:实行统一编号,一律使用XX年建立的电脑数据库中的编号,在填写新的《就医证》时,换证不换号。签发下年度《就医证》时加盖“某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印章,同时加盖签发《就医证》的定点医疗机构印章。

参加今年资金统筹的,《就医证》有效期为12个月,签发时间为XX年9月1日,在《就医证》有效期内参加连续交费的,《就医证》有效期为16个月,签发时间为XX年年9月1日;没参加合作医疗的,就医时申请参加当年或下年度合作医疗,交费之日为签发时间,签发的当年和下年度《就医证》有效期至XX年年8月31日,下年度的有效期至2010年12月31日。

第八条调整运转周期。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转周期与上级要求和财政年度不符,从今年起进行调整。运转开始时间由每年的9月1日调整为每年的1月1日,结束时间由每年的8月31日调整为每年的12月31日。

第四章基金的使用与管理

第九条实行封闭运作。各级政府补助基金和农民交纳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统一存入县财政专用帐户,县财政根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上报的报表资料进行审核后,每月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专户拨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每月底汇总并审核各定点医疗机构上报的报表、凭证等有关资料,每月向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和县直定点医疗机构专户拨付。

第十条建立公示制度。各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每月底在本院门诊明显位置张贴报销情况,各乡镇同时要在各村进行张贴,全方位接受群众监督。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定期向省、市、县有关部门部门进行资金使用情况汇报。基金年终结算时,节余部分转下年度使用,超支部分由县、乡财政共同解决。

第五章就诊与费用报销

第十一条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医证》制度。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户为单位,县合作医疗办公室统一印制《某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医证》,由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发放到户。农民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住院须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医证》,门诊病人就医直接报销,住院病人出院时按规定比例一次性报销。病人应否住院,要根据病情确定。定点村卫生室承担参合作医疗报销,限定在家庭帐户范围内;达到甲级卫生室标准要求,并经县合管办、卫生局医政科验收合格的方可承担住院报销。

第十二条转诊。群众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医证》在县内任何定点医疗机构看病,不需办理转诊手续,病情危重的可直接到县级医院就诊,报销比例按有关规定执行。在县级医院住院需要转市级或以上医院治疗的由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开具转诊证明,回县级医院报销。外出打工人员因病在外地住院,出院后持《就医证》、《身份证》、住院发票、治疗清单和所在单位打工证明到县合作医疗管公室办理报销手续。住院病人先垫付住院费用,出院后根据有关规定分段累计报销。各定点医疗机构每月底持住院病人名单、诊断证明、住院费用发票、领款人签字凭证等有关资料到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办理结算手续。

第十三条报销比例。

(一)乡镇卫生院住院按45%报销。

(二)县级医院和县级以上医院报销比例,小于3000元的按40%报销,3000以上按50%报销。

(三)每人每年最高报销额为8000元。

(四)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产妇,实行定额报销,产妇出院后先行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凭某县卫生局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及住院有关资料到原就诊医院报销,平产报销200元,剖腹产报销300元。

6、风险基金:从XX年年1月1日起,每年按筹资总额的3%提取风险基金,风险基金达到资金总额的10%后不再提取,提取的风险基金及时存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专户,用于意外情况应急。

第十四条不属补偿范围的:

(一)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者。

(二)未经批准到非指定医疗机构(不含县医院)治疗或未经批准自行转诊到其他医院治疗的医疗费用。

(三)违法犯罪、打架斗殴、自杀自残、酗酒、外伤、交通事故、突发自然灾害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四)住院病人经会诊决定出院未出院的,自接到出院通知后的一切费用。

(五)患有先天性疾病、预防注射生物制剂、输血、器官移植、心脏换瓣、起博器、假肢(趾)、镶牙补牙、保健药品、美容、配镜等费用。

(六)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核磁共振、ct、彩超、直线加速器、高压氧等)费用。

(七)按规定公布的药品目录以外的药品费用。

(八)按国家规定不能报销的医疗检查、药品和其他费用。

(九)特护费、空调费、高标准房间费。

第六章考核与奖惩

第十五条县合管办负责对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进行考核,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县政府予以表彰。

第十六条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主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擅自提高或降低报销范围、报销标准的;

(二)侵占、挪用、贪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

(三)管理不善,造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严重亏空的;

(四)其他违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规定的。

第十七条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其情节轻重,对其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追回经济损失;拒不整改或整改无效的,取消其定点资格,对相关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属医务人员个人行为的,取消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处方权,由县卫生行政部门按《执业医师法》及其相关卫生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一)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领导、配合不力,管理措施不到位,违规行为时常发生,影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正常进行的;

(二)不严格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病种目录》、《基本用药目录》、《诊疗服务项目目录》,分解收费、乱收费,不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的;

(三)不严格执行诊疗规范,不坚持首院、首科、首诊负责制,推诿病人,随意转诊,随意放宽入院标准,故意延长病人住院时间,滥用大型检查设备、重复检查的;

(四)医务人员不验证、登记而诊治,或为冒名就医者提供方便的;

(五)违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用药规定,开人情方、大处方,不按规定限量用药,开过时或超前日期处方的;

(六)利用工作之便,搭车开药,或与患者联手造假,将基本用药串换成自费药品、保健用品以及日常生活用品的;

(七)自费药品、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超基本范围的诊疗服务项目未征得患者本人或家属同意签名而发生医疗费用的;

(八)其他违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规定的。

第十八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与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除向其追回已补偿的医疗费用外,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暂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待遇等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一)将本人的合作医疗证转借给他人就诊的;

(二)开虚假医药费收据、处方,冒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资金的;

(三)私自涂改医药费收据、病历、处方、检查报告或自行开方取药、违规检查、授意医护人员作假的;

(四)利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定点医疗机构开出药品进行非法倒卖的;

(五)其他违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规定的。

第七章附则

第十九条县合管办要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转和预交资金的管理和督查,完善报销制度,规范报销行为。要认真落实各项规定,加强宣传引导,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交费机制,争取一次费成功,确保连续交费制度的顺利实施。要建立专门的督查组织,按照督查标准,采取定期督查和不定期巡回抽查的办法,对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监管,对运转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的要从严查办,确保基金安全。

第二十条原发《某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由县合作医疗办公室负责解释,****年**月*日起施行。

(九)健全落实相关制度和规范。包括:村卫生室管理制度、消毒隔离制度、药品管理制度、传染病疫情上报管理制度、输液准入制度以及常用诊疗技术操作规范等。

(十)严格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健全门诊登记、处方、传染病登记并记录完整。坚持“六有”,即看病有登记、开药有处方、收费有发票、转诊有记录、疫情有报告、输液有准入。卫生室必须做到技术操作规范熟练、病历文书书写规范、及时,严格无菌操作。人员注重仪表形象,着装整齐,穿戴隔离衣帽等。

(十一)加强人员规范化培训。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制定规划,健全制度,强化措施,加强对村级卫生人员业务(含中医适宜技术)知识和卫生、药品等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XX年全部完成全县乡村医生首次系统培训工作,无特殊原因不参加培训的乡村医生不予以年度注册,转为待聘。

(十二)落实乡村医生执业资格。在岗的乡村医生要全部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鼓励乡村医生参加医学教育取得医学专业学历,鼓励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申请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

(十三)鼓励县市、乡镇、村卫生机构开展纵向业务合作,加强技术、业务的合作和互补,鼓励乡级卫生技术人员到村开展服务。注重发挥各级、各类、各种所有制形式医疗卫生机构的优势和特点,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整体质量,使农村居民就近得到安全、有效、经济、方便的医疗卫生服务。

四、运作机制

(十四)认真落实《德州市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办法》(德卫发[XX]3号),完善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机制。村级卫生组织参加并服从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尤其乡镇中心卫生院所辖村卫生室XX年要真正落实管理一体化。

五、监督管理

(十五)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村卫生组织的监督管理。坚决杜绝不具备执业资格的人员进入村卫生室,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加强村卫生室规范管理,重点对诊疗操作规程、医疗安全与质量、医疗器械消毒等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村级卫生服务质量的绩效评估、考核监督。乡镇卫生院要协助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对村卫生室的卫生服务、人员培训、工作考核等进行管理和指导。

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发[XX]13号),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大力发展农村卫生事业,提高农民的医疗保健水平,根据卫生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借鉴外地经验,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旨在减轻农民因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提高农民健康水平。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三条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县政府的领导下进行。县政府成立由县长任主任,分管副县长任副主任,县政府办公室、卫生、财政、农业、经管、民政、审计等部门及各乡镇主要负责人组成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为科级事业单位,编制5人,经办机构设在县卫生局,所需经费列财政预算。各乡镇成立由乡镇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小组,并在乡镇卫生院设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合作医疗工作的实施。

第四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的决定、决议,具体负责合作医疗实施过程中的具体业务管理工作;

(二)负责审定合作医疗定点医疗卫生机构;设立合作医疗基金专用账户,切实做到合作医疗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专人负责,确保基金的安全和公平、公正、合理使用;

(三)严格执行合作医疗基金管理办法和基金财务招标制度,按照规定要求筹集、管理、使用合作医疗基金;负责审批医疗转诊,审核报销医疗费;

(四)监督检查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行为和执行合作医疗管理规章制度的情况,包括医疗行为、服务质量、医疗收费、药品价格、报销程序、补偿兑现等;

(五)及时向社会公布合作医疗基金的具体收支和使用情况,主动接受参加合作医疗农民的监督,在醒目的位置设置举报箱,对社会公开举报电话,及时处理群众的投诉和举报,接受群众监督;

(六)按时准确填写各种统计报表并及时上报;

(七)负责改进和完善合作医疗管理工作,深入调查研究,收集、整理合作医疗相关信息,为管委会决策提供准确依据。

第五条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履行以下职责:

(一)做好本辖区连续交费工作,为群众及时办理参合(参加合作医疗,下同)手续,做好登记和签发《就医证》等项工作。

(二)按规定及时办理参合人员医药费用的报销,定期张榜公布,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

(三)做好合作医疗制度的组织建立工作,解决实施过程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

(四)向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领导小组和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汇报工作,定期上报有关统计资料。

第六条卫生、财政、农业、经管、民政、审计等部门互相协作,密切配合,各司其职,积极完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各项任务。

第三章资金筹集

第七条XX年凡我县农村常住人口,以户为单位,按每人10元筹集,XX年7月31日前由乡镇政府一次性筹齐,上交县财政局专用帐户,作为合作医疗专项使用基金,实行乡筹县管。XX年9月1日后,实行连续交费制度

(一)交费

1、参合农民自XX年9月1日起,在全县任何定点医疗机构(含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就医时,本着自愿的原则,可用报销所得的费用,以户为单位,预交下年度参合资金,定点医疗单位在群众足额交费后,现场办理参合手续,发放下年度《就医证》。交费额按每人每年不低于10元;参加2010年度合作医疗的,因周期调整须补交XX年年9到12月的参合资金,每人须交费13.30元,报销数额不纳参合资金的,可先进行登记,待下次报销后办理;农民交纳的10元参合资金全部记入家庭帐户,用于门诊报销,最多报销15元。住院病人出院报销时,注销家庭帐户资金。农民参合后一直连续交费,家庭帐户资金一直没有报销的,家庭帐户资金可转下年累计报销使用。参合年度中断的,家庭帐户资金视为自动放弃。

2、没有参加合作医疗的,门诊病人就医时申请办理参加当年或下年度参合手续,可补交全家当年的参合资金,按门诊规定比例报销(交费后三个月内住院按规定比例减半报销),同时交纳下年度全家参合资金,给予办理参合手续,签发交费年度《就医证》。住院病人出院时申请办理当年或下年度参合手续的,补交全家当年的参合资金,当次按规定比例减半报销。同时交纳下年度的参合资金,给予办理参合手续,签发交费年度《就医证》。

第12篇

乡村医生聘用实施细则一为进一步加快全区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提高对农村广大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水平,优化村医队伍结构,彻底打通医疗卫生服务最后一公里,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基层医疗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决定公开聘用52名医学类高校毕业生,充实农村医疗卫生队伍。

一、聘用范围及条件

1、医学类专业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朔州市户籍。

3、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和医师职业道德规范;热爱农村医疗卫生事业,自觉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规定的义务;无违纪违法行为。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聘用程序

1、发布聘用公告,公布报名条件、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确定聘用、公示,签订聘用协议。

2、招聘工作在区卫计局统一领导下,由聘用领导组具体组织实施。

3、招聘工作委托第三方负责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和考试等工作。

三、聘用办法

1、发布聘用公告

在朔城区人事人才网及相关媒体公布。

2,、公开报名

⑴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的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者提交原件、复印件;

近期免冠2寸白底照片4张,报名费60元。

⑵报名时间、地点以公告为准。

3、资格审查

在聘用领导组统一领导下,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4、组织考试

试题总分为100分。试题内容为医学公共基础知识和卫生法律法规、公共卫生管理等。考试方式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长为120分钟。

整个考试过程严格按照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考试程序组织进行。

考试命题、制卷、阅卷、登分工作全部聘请有资质的机构进行。涉考保密管理参照人事考试相关要求。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确定聘用

1、拟定聘用

依据本人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定拟聘人员。末位出现并列名次,先以学历比较,高者优先。学历相同则以执业医师资格比较,高者优先,取得者优先。成绩不及格者不得聘用,缺额不再递补。

2、考核考察

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考核、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3、公示

拟聘用村医名单在朔城区人事人才网、朔城区卫生局公示栏公示七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正式聘用。

4、岗位确定

由本人从高分到低分自主选择。如出现并列名次,按照本项第一款中的优先办法确定自主选择顺序。

5、岗前培训

正式聘用的村医在上岗前由区卫生局组织进行岗前培训。

五、管理办法

1、实行村医乡管原则,即由乡镇卫生院与村医签订协议,区卫计局注册备案,纳入村医管理。日常管理工作由所聘乡镇卫生院负责。

2、聘期五年,每年考核,合格继续留用,不合格解聘。

六、福利待遇

享受国家规定的村医待遇,外加完成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工作补贴。

七、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领导,严密组织,确保聘用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成立聘用领导组,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魏立山(区卫生和计生局局长)

副组长:贾小军(区卫生和计生局副局长)

成 员:刘金兰 谭志茹 刘 梁 张 财 李晓虹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计局,办公室主任由贾小军兼任。

八、此方案仅限于本次村医聘用。

乡村医生聘用实施细则二为不断完善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和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切实保障广大农村居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新政办发〔20xx〕87号)精神,结合和田实际,特制订如下实施细则。

一、目标任务

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明确乡村医生职责,改善执业场所条件,实现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全覆盖;合理规划配置乡村卫生资源,逐步实现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将村卫生室纳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门诊统筹实施范围,完善乡村医生补偿、养老政策,健全培养培训制度,规范执业行为,强化管理指导,提高乡村医生服务水平,为农村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重点内容

(一)界定乡村医生职责。乡村医生(包括在村卫生室执业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下同)主要为农村居民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其职责有:

1、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的指导下,按照服务标准,规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参与或协助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规定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

2、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使用适宜药物、适宜技术和中医民族医药方法为农牧区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及转诊服务。

3、开展卫生保健、宣传教育、计划生育宣传指导,并协助做好新农合筹资等工作。

4、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填写统计报表、保管有关资料等。

(二)完善村卫生室设置。根据自治区卫生厅等11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建设指导标准(暂行)的通知》(新卫农卫发〔20xx〕11号)要求,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综合考虑服务人口、居民需求以及地理条件等因素,本着方便群众和优化卫生资源配置的原则,合理规划村卫生室设置。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设置1所村卫生室,对村型较大,人口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行政村可酌情增设;乡镇卫生院所在地的行政村原则上可不设村卫生室。村卫生室业务用房面积为45-60平方米,室内布局合理,分设诊断室、治疗室、处置室(观察室)和药房,各室相对独立。

村卫生室由政府或集体筹建,属公益性、非营利性的医疗卫生机构,其资产所有权归属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各县市要加大对村卫生室建设的投入力度,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以及对口支援省市支持并落实配套资金,确保20xx年底前实现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任务。

(三)合理配置乡村医生。乡村医生执业地点在村卫生室,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考核确定,原则上服务人口在500人以下的村卫生室配1名乡村医生;服务人口在500-1000人的,配1-2名乡村医生;服务人口在1000人以上的,配2-3名乡村医生。乡村医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岁。要积极采取定向培养、委托培训、乡镇卫生院派人驻点等多种形式,引导大中专医学专业人员到村卫生室执业,力争在20xx年年底前实现每个村卫生室都按要求配备乡村医生。

(四)加强规范管理,提高乡村医生综合服务能力。

1、严格乡村医生执业资格。乡村医生必须具有乡村医生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并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注册获得相关执业许可。在村卫生室从事护理等其他服务的人员也应具备相应的合法执业资格。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准入管理。《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后新进入村卫生室从事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人员,应当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对暂时达不到要求的乡村医生应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新卫农卫发〔20xx〕12号)相关规定执行。严禁并依法打击不具备资格人员非法行医。村卫生室登记的诊疗科目为预防保健科和全科医疗科,提供中医民族医服务的村卫生室应同时将中医民族医科登记为诊疗科目。原则上不得登记其他诊疗科目。

2、全面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将乡村医生和村卫生室纳入管理范围,并委托乡镇卫生院对乡村医生进行技术指导,对村卫生室的业务、药品器械供应和财务管理及绩效进行考核。

(1)人员统一管理。

加强村卫生室岗位管理,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对村卫生室实行定岗。乡村医生实行聘用制,并纳入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村卫生室须有医疗机构许可证,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其法人代表为乡镇卫生院院长,村卫生室负责人由乡镇卫生院选定。

各县市要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绩效考核实施意见(暂行)》(新卫农卫发〔20xx〕4号)要求,加强绩效考核,每年组织一次乡村医生考核。考核结果在所在行政村公示,并作为补助经费核算和对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进行动态调整的依据。县市卫生行政部门要建立乡村医生绩效考核奖惩制度,对考核结果确定为优秀、合格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全额拨付核定的补助经费;对考核不合格的乡村医生,扣减相应补助经费,扣减部分全部用于奖励考核优秀的乡村医生。对考核结果优秀的要在全县范围内给予通报表彰,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具体奖惩办法由各县市自行制定。

(2)业务统一管理。

一是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村卫生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业务技术流程,做到门诊有登记,发药有处方,收费有收据,转诊有记录,疫情有报告。加强服务质量管理,采取积极措施,预防医疗差错和事故,确保医疗安全。村卫生室要按照相关要求,运用适宜技术和基本药物,为农牧民群众提供规范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协助专业机构落实重大公共卫生项目。

二是加强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乡镇卫生院要制定村卫生室从业人员培训计划,通过采取例会、病例讨论、业务培训等方式,加强对村卫生室的业务指导。鼓励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支持村卫生室人员参加在岗医学学历教育和岗位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三是转变服务模式。注重公共卫生服务,实行上门服务、主动服务,逐步为辖区内农牧民建立健康档案。通过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有效掌握当地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病人、职业病病人、精神病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的健康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教育等服务,减少疾病发生风险。

四是加强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将村卫生室信息化网络管理平台纳入当地医疗卫生信息系统的建设范畴,整体规划,整合资源,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对村卫生室的服务收费、药品使用、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门诊统筹补偿、居民健康档案、公共卫生服务等实行统一规范管理,提高管理效率。

(3)药械统一管理。

一是规范药物配备使用范围。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全部配备和使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基本药品目录》(20xx年版)(以下简称《新农合基本药品目录》)内规定级别的药品。

二是药物的购销方式。以自治区为单位统一招标配送,并执行统一的药品价格。村卫生室要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销、验收记录。严格禁止村卫生室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

三是药物使用基本要求。按照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的要求,规范、合理使用基本药物,其中乡村医生须在《新农合基本药品目录》内开具规定药品处方,不得擅自扩大用药范围。

四是医疗器械管理。村卫生室配备所需器械设备由自治区和地区各级财政采购下发,所属乡镇卫生院统一验收入库,进行固定资产登记,并及时分发到村卫生室投入使用。村卫生室应确定人员加强器械设备的管理,保证正常运行。

(4)财务统一管理。

一是设置财务管理组织。县市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一体化管理财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收支审计,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实行三管一统(即:管账册、管药品、管药价,统一账务核算)的财务管理办法,加强对村卫生室的财务监管。

二是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村卫生室要做到收费有票据,收支有账目,规范财务行为,实行财务收支定期结报制度,严禁截留、坐支收入资金,防止资金流失。村卫生室要公开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及其价格和药品价格,并实行统一的收费标准、收费收据,做到收费价格公开、票据齐全。

(五)加强制度建设,将村卫生室纳入相关制度实施范围。

1、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将村卫生室用药全部纳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各项政策,全部配备使用《新农合基本药品目录》规定级别药品并实现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执行集中采购,统一配送。

2、开展新农合门诊统筹。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开展门诊统筹,并根据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将一般诊疗费和普通门诊医药费纳入门诊费用补偿范围。

(六)完善补偿政策,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

1、合理核定乡村医生补助标准。根据乡村医生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通过多渠道予以补偿,提高乡村医生财政补助标准。将乡村医生的补助由目前的500元(持乡村医生证书)和800元(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分别提高到800元和1200元;对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给予补助;对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通过新农合基金补偿和个人付费给予补助;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乡村医生,按照服务人口,政府给予专项补助;县级卫生、财政部门根据以上项目核定乡村医生补助标准和村卫生室公用经费(包括水、电、燃料等正常运转支出)。

2、建立激励机制,逐步解决乡村医生身份问题。积极探索解决乡村医生身份问题,对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并在岗的乡村医生逐步纳入乡镇卫生院正式人员编制进行统一管理,激励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建立在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合理流动的用人机制,逐步解决乡村医生身份问题。

3、积极解决乡村医生的社会保障问题。

(1)对取得乡村医生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并与乡镇卫生院签订劳动合同的在岗乡村医生,参照灵活就业人员政策将其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

(2)对已不在岗的乡村医生,纳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按国家和自治区现行新农保政策,享受政府补贴。进一步稳定乡村医生队伍,提高生活水平,解决后顾之忧。

4、实行乡村医生人才队伍建设优惠政策。实行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在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晋升副高职称时,继续执行学历、工作年限、继续教育、卫生专业知识、计算机考试成绩标准及职称外(汉)语和论文撰写不作硬性要求等倾斜政策;继续实施村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执业(助理)医护资格考试降低分数线的政策。

(七)采取有效措施,加大乡村医生培养力度。

1、加强乡村医生的培训。地区卫生部门要研究制订并落实和田地区乡村医生培训规划,通过选派乡村医生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或医学院校接受培训,不断提高乡村医生的专业能力和水平。同时,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每年免费培训不少于两次,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两周,乡村医生岗位培训率达到80%以上。结合医疗服务需求,组织和支持乡村医生积极参加地、县卫生部门、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组织的相关业务知识培训。鼓励和支持乡村医生参加学历教育,逐步实现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到20xx年,全地区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占乡村医生总数的25%;到20xx年,全地区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占乡村医生总数的65%。

2、加强乡村医生后备力量建设。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摸清并动态掌握本区域内乡村医生执业情况,科学编制乡村医生队伍建设规划,建立乡村医生后备人才库,从本地选派人员进行定向培养,及时补充到村卫生室。有条件的地方要制定优惠措施,吸引城市退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和医学院校毕业生到村卫生室工作。各地要结合探索建立全科医生团队和推进签约服务模式,积极做好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的衔接。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乡村医生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将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配套政策,确保顺利实施。地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承担起统筹协调的责任;地区卫生部门要具体组织实施,并抓好落实;地区发改、财政、人社、编制、教育等部门要按照各自分工,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协作配合,加大督促指导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二)落实资金投入。各县市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将完善乡村医生补偿、村卫生室建设等方面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并及时拨付到位,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挤占和挪用。自治区将进一步加大对困难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并对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给予必要补助。严禁以任何名义向乡村医生收取、摊派国家规定之外的费用,为乡村医生创造良好的执业环境。

各县市要按照本实施细则,细化工作任务,明确目标,确保各项政策措施有效落实。

乡村医生聘用实施细则三各乡镇人民政府,豫宁街道办,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及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切实筑牢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底,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九府厅发〔20xx〕26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立足县情,着眼基本医疗卫生制度长远建设,改革乡村医生服务模式和激励机制,落实和完善乡村医生补偿、养老和培训政策,加强医疗卫生服务监管,稳定和优化乡村医生队伍,全面提升村级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20xx年左右的努力,到20xx年,力争全县乡村医生总体具备医药卫生类中专及以上学历,逐步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75%的村卫生计生室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乡村医生相关待遇得到较好保障,基本建成一支素质较高、适应需要的乡村医生队伍,促进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制度的建立,更好保障农村居民享受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

1、明确乡村医生职责。乡村医生(包括在村卫生计生服务所执业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下同)主要负责向农村居民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承担基层首诊工作任务并根据救治需要向居民提供转诊意见,并承担卫生计生部门委托的其他医疗卫生服务相关工作。乡村医生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严格执行诊疗规范、操作规程等技术规范,加强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

2、合理配置乡村医生。县卫生计生部门和各乡镇要综合考虑辖区服务人口、农村居民医疗卫生服务现状和预期需求以及地理条件等因素,在村卫生计生服务室执业的乡村医生原则上按村农业人口1.2的比例配置(少于千人的村,按1名乡村医生配置),有条件的地方应配备中医类别乡村医生、女乡村医生。对边远山区、服务人口较少、居住分散、卫生技术力量不足的行政村,通过乡镇卫生院派驻医务人员、设立乡镇卫生院医疗卫生服务流动站点、开展巡回医疗等多种形式,实现村级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

(二)加强乡村医生队伍管理。

3、严格乡村医生执业准入。在村卫生计生服务室执业的医护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并按规定进行注册。新进入村卫生计生服务所从事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人员,必须取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4、规范乡村医生业务管理。县卫计委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切实加强乡村医生执业管理和服务质量监管,健全完善村卫生计生服务室医疗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乡村医生诊疗规范、操作规程等技术规范,严禁超范围执业,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政策,开展乡村医生合理用药知识培训,促进合理用药,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乡镇卫生院要按照《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受县卫计委的委托,负责对村卫生计生服务室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

5、落实乡村医生考核制度。在县卫计委的统一组织下,由乡镇卫生院每季度对乡村医生开展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质量和群众满意度,乡村医生学习培训情况以及医德医风等情况。考核结果要在乡镇卫生院和村民委员会公示,并作为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和财政补助的主要依据,对考核不合格,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逾期未提出再次考核申请或者经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由原注册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注销执业注册,收回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6、大力推进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以信息化为依托,大力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紧密型一体化管理模式,推行六统一管理体制,即:统一机构建设、统一人员聘任、统一业务管理、统一药械采购、统一财务管理、统一绩效考核,逐步建立村卫生计生服务室的人、财、物等由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体制。

7、建立乡村医生执业风险化解机制。建立适合乡村医生特点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探索采取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整体参加医疗责任保险等多种方式有效化解乡村医生的执业风险。

(三)提高乡村医生服务能力。

8、优化乡村医生学历结构。按照《全国乡村医生教育规划(20xx-20xx)》要求,切实加强乡村医生教育和培训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在岗乡村医生进入中、高等医学(卫生)院校(含中医药院校)接受医学学历教育,提高整体学历层次。对于按规定参加学历教育并取得医学相应学历的在岗乡村医生,经县卫计委认定后,县财政部门对其学费要予以适当奖励。

9、实施订单定向培养。根据全省统一安排和部署,实施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重点实施面向村卫生计生服务室的3年制大学专科或中、高职免费医学生培养。免费医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所需经费由省财政给予定额补助。定向医学生主要招收农村生源,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定向医学生获得相应学历和相关资格后,承诺到村卫生计生服务所服务不少于6年,如未满服务期,离开村级卫生服务岗位的,全额收回定向培养期间免除的学费、住宿费及补助的生活费。

10、规范开展乡村医生岗位培训。县卫生计生部门要制定乡村医生培训计划,依托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或有条件的中心乡镇卫生院,开展乡村医生岗位培训,力争到20xx年实现乡村医生获取继续教育学分达标覆盖率达90%以上。乡村医生每年接受免费培训不少于2次,鼓励利用信息化手段,对乡村医生开展网上在线培训, 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2周。可选派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优秀乡村医生到市级医院接受免费培训;乡村医生每3-5年免费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或有条件的中心乡镇卫生院脱产进修,进修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个月。乡村医生应学习基本公共卫生知识、传染病防控知识和慢性病管理知识,切实提高公共服务能力水平,学习中医药知识,运用中医药技能防治疾病。

11、建立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制度。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按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相关规定执行。取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限定在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计生服务所执业。取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可以按规定参加医师资格考试。

(四)提高乡村医生岗位吸引力。

12、拓宽乡村医生发展空间。进一步吸引执业(助理)医师和取得执业资格的医学(卫生)院校毕业生到村卫生计生服务室工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获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到村卫生计生服务室工作的医学院校本科毕业生优先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13、建立轮岗交流机制。在实行紧密型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乡镇,建立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计生服务所人员定期交流机制。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村卫生计生服务室人员,每季度定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乡镇卫生技术人员每季度定期到村卫生计生服务所工作,指导乡村医生开展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并帮助完善相关制度。

(五)转变乡村医生服务模式。

14、开展乡村医生契约式服务。县卫生计生部门要结合实际,开展乡村医生和农村居民的签约服务。进一步转变乡村医生服务模式和服务理念,提高服务能力。乡镇卫生院业务骨干和乡村医生组成团队与农村居民签订服务协议,建立相对稳定互信的服务关系,为签约居民提供连续、综合、规范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乡村医生开展签约服务,并按规定收取服务费。服务费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分担,具体标准和保障范围由县卫生计生部门会同、财政、人社、物价部门根据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签约人群结构以及医保基金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乡村医生提供签约服务,除按规定收取服务费外,不得另行收取其他费用。加大适宜技术的推广力度,鼓励乡村医生提供预约式、跟踪式、关怀式、医养结合式等个性化的健康服务,并按有关规定收取费用。要转变乡村医生服务理念,变坐堂行医为主动服务,为农村居民提供便捷、连续、综合性健康服务。

(六)保障乡村医生合理收入。

15、落实乡村医生多渠道补偿政策。进一步建立健全乡村医生多渠道补偿机制,综合考虑乡村医生的服务资质、服务能力、工作年限和工作条件等因素,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保障乡村医生合理的收入水平。

对于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根据核定的任务量和考核结果,将相应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付给乡村医生。

对于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计生服务室,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各级财力情况,逐步提高村医实施基药零差率销售补助标准。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动态调整乡村医生各渠道补助标准,逐步提高乡村医生的待遇水平。

(七)建立健全乡村医生养老和退出机制

16、完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提高老年乡村医生养老生活补贴标准。对年满60周岁且连续从事乡村医生工作20xx年以上的离岗退出老年乡村医生养老生活补贴标准由每月80元增加到每月300元。

17、建立乡村医生退出机制。对年龄满60岁乡村医生,原则上离岗退出,不再在村卫生计生服务室执业。

(八)改善乡村医生的工作条件和执业环境。

18、加强村卫生计生服务室标准化建设。各乡镇要依托农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项目,采取公建民营、政府补助等方式,进一步支持村卫生计生服务室房屋建设和设备购置。原则上每个行政村建设有一所八室一间功能的产权公有化、建设标准化、服务规范化、运行信息化、管理一体化的卫生计生服务室,确保用三年时间全面完成。村卫生计生服务室建设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其中服务人口1000人以下的村,建筑面积不少于80平米;服务人口1000-20xx人的村,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米,服务人口20xx人以上的村,建筑面积不少于120平米。

19、保障村卫生计生服务室运行。加快建立保障公有产权村卫生计生服务室运行的长效机制,建立村卫生计生服务室基本运行费财政补偿机制,提高村卫生计生服务室保障水平,确保村卫生计生服务室的正常运行。

20、加快信息化建设。运用移动互联网技术,建立以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基本诊疗为核心的信息系统并延伸至村卫生计生服务室。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即时结算管理、健康档案和基本诊疗信息联动、绩效考核以及远程培训、远程医疗等功能。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乡村医生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将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各有关部门要强化职责分工,加强协作配合,加大督促指导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二)落实资金投入。将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