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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时间:2022-03-21 20:3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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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第1篇

一、指导思想

以保障“四大工程”建设、全面推进企业一套表制度实施为核心,切实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健全基层统计机构、提高队伍素质、改善工作环境、完善统计制度、畅通信息网络,实现基层统计工作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工作目标。

二、实施范围

统计“双基”建设的实施范围是:各县(市)区统计局、各乡镇(街道)统计机构、企事业单位(重点是“三上”企业)。

三、工作内容和目标

(一)县(市)区统计局

工作目标:2家以上县(市)区局通过省级规范化考核验收

1、5月份,召开基层基础建设工作推进会议。

2、5-6月份,各县(市)区局按照国家统计局《县级统计工作规范》要求,开展规范化建设自查自评,并申报省级验收。市局根据对各地督导情况,推荐参加省局规范化验收。

3、7-8月份,组织参加省局规范化考核验收。

4、9-10月份,召开全市县级统计规范化建设工作会议,交流总结经验,全面推进县级统计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

(二)乡镇(街道)统计机构

工作目标:各县(市)区50%左右乡镇(街道)规范化建设达标

1、5月中旬前,督促各县(市)区局参照《市乡镇(街道)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制定工作方案,加强对乡镇(街道)统计基础建设的领导,指导乡镇(街道)完成规范化建设标准所要求的相关工作。

2、5月份,市局召开现场观摩会,推动乡镇(街道)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各县(市)区局组织对辖区内乡镇(街道)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进行验收,将结果报市局。

3、6-8月份,各县(市)、区局指导未达标的乡镇(街道)查漏补缺,并组织对考评不达标的乡镇(街道)再次验收,将结果上报市局。

4、9-10月份,市局组织对已经建立的11个乡镇(街道)示范点和各地申报的先进单位进行验收,对各地考核验收情况进行抽查,并将结果通报县(市)区政府。

(三)“三上”企业

工作目标:“三上”企业统计人员100%持证上岗,50%以上“三上”企业规范化建设达标。

1、4-5月份,市局制定“三上”企业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各专业根据省局《省“三上”企业统计工作规范(试行)》,指导企业开展规范化建设达标活动。

2、6-8月份,市局组织各县(市)区局开展对各地企事业单位(重点是“三上”企业)统计执法检查,重点检查统计人员持证上岗、依法统计等基础工作。

3、9-10月份,组织“三上”企业统计人员参加统计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结合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对“三上”企业人员开展统计业务和统计法规培训。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提供保障

各县(市)区局要高度重视统计“双基”建设,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双基”建设工作。把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作为贯彻落实《统计法》和省市有关加强统计工作意见和要求的重要措施,列入议事日程,制定专项工作计划,积极筹措必要工作经费,为统计双基建设提供良好保障。

(二)精心组织,指导落实

各县(市)区局、市局各部门要每季检查指导本地区、本专业的统计“双基”建设工作,要把统计执法检查、日常评比与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紧密结合起来。要突出抓好“双基”工作典型,总结经验教训,通过抓两头促中间的办法,以点促面,点面结合,推动“双基”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五)量化考核,注重长效

各县(市)区局要根据“双基”工作的目标任务,制定量化考核验收工作方案,积极谋求将镇级和“三上”企业统计基础建设列入当地政府对乡镇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加强对“双基”各项工作的检查督促和考核验收,探索建立统计基层基础工作长效机制。

第2篇

一、乡镇统计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基层统计力量薄弱,难以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一个方面体现在薄弱的统计力量,使得统计人员不堪重负。近些年来,有关乡镇经济发展情况方面的数据统计不断增多,而且分类越来越细致,再加上各种各样的调查统计项目,普查任务,例如经济、人口、农业等普查项目的增多,使得基层统计人员任务繁重、不堪重负。在另一个方面,地方政府对统计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乡镇统计已经从之前的仅仅是农村统计发展成为了涵盖国民经济方方面面工作统计的工作,这样一来,乡镇统计工作的质量就有了更高的要求。

2、基层统计队伍不稳定,制约统计业务素质的提高。在一方面,统计任务日益增多,而相应的待遇却止步不前,再加上地理条件限制等原因的影响,统计人员身心皆疲,厌烦情绪有加重的趋势;在另一个方面,由于乡镇统计工作的特殊性,不能保证有长期稳定的统计队伍,统计人员频繁更换,按照《统计法》规定,必须征求上级部门的有关意见才能够更换统计人员,但在实际过程中,并没有完全按照此流程进行,这就造成了统计人员更换频繁、流失严重,也导致了的工作脱节、资料遗失不全、数据无法有效衔接等现象,这严重影响了统计工作的延续性和完整性。给业务部门的培训工作和继续教育等带来了许多困难,更换人员的速度远超过了培训速度,这也影响了统计人员业务素质的提高。

3、统计保障严重不足,影响统计工作的正常开展。国家实行农村税改以后,乡镇的财政收入来源有限,财政资金严重不足,对统计工作的投入也相对缺少。据了解,许多乡镇都是“据实报账”的原则来解决统计经费的,有着较好经济条件的乡镇只能够勉强保证统计工作的开支需要;而条件较差的地方,连正常的开支都无法给予报销。有部分统计员常常是自己垫付差旅费,到年底还怀揣一叠发票无处报销。现行的农村住户调查,调查户补助偏低,影响了农村抽样调查的稳定性、持续性,以及调查数据的准确性。村级经费情况就更加糟糕,很大一部分的统计工作都是靠着行政手段或者是各统计工作人员的社会责任感来完成的。

4、统计资料不完整,数据来源不详实。调查中发现的问题一是在统计人员的更换上过于频繁,导致交接手续不全,造成数据的缺失、损坏,同时,断档现象也比较严重,乡镇统计工作人员缺乏足够的责任心,并未严格按照要求设置台账,数据资料的归档也不规范;二是定期统计报表和年报表的起报收集资料不齐全,存在编报统计数据的现象。

5、统计从业人员业务不到位。客观上讲,基础统计人员工作仅仅限于简单的报表整理或者数据汇总整理,并没有真正做到统计分析和综合服务的职能。这主要的原因是:一方面是人员过少,而工作量较多,个人承担任务过重,绝大多数乡镇统计员是由财政员兼任,无暇顾及统计服务;另外一个方面,统计人员缺乏综合分析方面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未能及时对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综合统计和分析,给党委、政府科学决策受到一定程度制约。

6、统计调查对象多,配合差,资料难以收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一产发生结构性变化,二、三产业急速增长,结构日趋复杂,农村统计调查对象发生了极大变化,农村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受到了严峻挑战和冲击,这本身给统计工作带来了难度。农村住户调查报表要从村一级逐级上报,村统计人员大多由村会计兼任,受文化程度和时间等方面的影响,报表种类繁多,收集起来有一定难度。

二、对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的几点建议

如何切实加强和做好基层统计工作,是当下统计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就黑水县的实际情况来看,因为统计工作涉及到了县经济的各个方面,统计单位也遍布乡村,统计范围广,起报单位多,随着我县规模工业户数、固定资产投资起报单位的增加,工作难度加大。而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关键要取决于政府部门的支持力度、基层统计队伍能否稳定、统计工作人员素质高低。因此,我们需要从几个方面来解决问题,为全县的经济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1、建立健全统计职能机构,稳定基层统计队伍。确立乡镇机统计机构所具有的合法地位,建立和完善能够起到监督作用的乡镇统计站,并将各地方统计纳入网点建立体系,并实行垂直的管理体系,这也是统计发展未来的必经之路,能够起到稳定队伍、强化管理、促进统计信息化建设的作用。根据黑水县的实际情况,17个乡镇均设立综合型统计机构,设置专兼职统计人员1名,由编制人事部门批准发文,明确身份和责任,实行县局垂直管理,为县统计局派出机构,承担乡镇统计的各种普查、调查工作,负责收集资料和运营情况,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进行报表的总结和分析,将整理之后的报表送往乡镇领导审核同意后,及时报送县统计局,保证乡镇统计网络的稳定性和真实性,并确保统计报表渠道的畅通。

2、改善乡镇统计工作条件。一是将乡镇统计经费分别列入财政部门的常年预算,以保障各项统计调查工作的正常开展,二是提高统计人员的薪资待遇和政治待遇,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并建议提高农村抽样调查记账户和辅助调查员的调查补助;三是改进统计工作手段,加快乡镇统计网络建设平台,实现乡镇联网直报,提高联网直报率;四是加强统计工作站的硬件设施,给予办公用房、统计牌子、统计制度、档案柜、办公桌、微机等方面加以解决,尽量给统计人员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做到办公设施齐备,制度、网络健全,确保统计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第3篇

为进一步夯实基层统计工作,从源头上保证统计数据质量,提高统计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根据《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三年规划》(-)和省、市统计工作会议要求,今年,全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现场会将于上半年在我县召开,现就开展我县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性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乡镇职能转变,基层统计工作的任务越来越重,社会各界对统计信息的需求也越来越多,对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因此,各乡镇、各部门要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高度重视统计规范化建设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尽快落实统计人员、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完善统计资料,切实解决统计工作中的问题,为统计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二、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内容及要求

(一)落实配备人员

各乡镇、各部门要尽快确定统计分管领导和统计人员,并将分管领导和统计人员的基本情况上报县统计局,经审定后,由组织人事部门备案并统一发文通知;同时,各乡镇要尽快发文,确定各行政村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负责本村管辖地域内的统计工作

(二)落实办公设施。

各乡镇、各部门要为统计人员提供固定的工作场所,配备统计专用电脑,并连入统计专网,落实办公桌椅、资料柜、打印机等办公设备。

(三)做好统计资料查缺补漏工作

按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检查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尽快组织人员,协助统计人员尽快将本乡镇、本部门5年内的所有统计资料收集整理齐全,以备检查;主要包括:各乡镇、各部门已上报统计局的统计月、季、年报表,各级历年下发的统计文件、统计制度、统计年鉴资料等;各乡镇年报存档资料必须有村级上报乡镇的基础数据统计表。

(四)建立健全各项制度

各乡镇统计工作规范化建立要求的各项统计工作管理制度,将由县统计局按要求统一制作;各部门和单位统计管理制度自行制作。

第4篇

一、充分认识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性

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是统计工作的基石,直接关系源头统计数据质量。但目前我市统计基层基础工作仍然存在基层统计人员少,业务素质不高,业务经费不足,统计网络不健全等问题,与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统计领域不断扩大、统计任务不断增加对统计工作的新要求不相适应,加强和改进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势在必行。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重要性,增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大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力度,不断开创我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新局面。

二、加强基层统计队伍建设

(一)各县(市)区要按照《统计法》规定设立独立的统计机构,并根据统计工作任务的需要,完善统计局内部机构设置。各县(市)、区政府可采取以钱养事、开发公益岗位等多种途径,解决县级统计部门人员力量不足问题。

(二)乡镇(街道办事处)统计人员调整应事先征得县(市)、区统计局的意见。县(市)、区政府可以探索乡镇专职统计人员、经费、业务由县(市)、区统计局直接管理的模式。

(三)各村(社区)应根据村级人口、经济规模配备1--2名专兼职统计人员,并给予相应的报酬。

各级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基层统计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

三、建立健全统计工作管理制度

(一)建立企业综合统计负责人制度。“三上”企业要建立健全综合统计负责人制度,综合协调本单位各职能机构的统计工作,承担政府统计部门部署的统计任务。小型企业要指定专人负责统计工作,并保持统计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

(二)实行数据质量及工作责任评估制度。县、乡(镇)统计部门要定期对主要社会经济统计数据质量进行跟踪检查,对资料的来源、口径范围、相关指标、可靠程度以及逻辑关系进行评估论证,严把质量关。企业要健全统计资料的填报、审核、交接制度,统计报表要加盖企业公章,并由企业负责人、综合统计负责人及统计人员签名(盖章),保证统计数据准确无误。

(三)完善统计档案管理制度。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企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统计档案并妥善保管。各村(居委会)要建立统计报表档案,以满足全面统计、抽样调查和综合分析的需要。

(四)建立和完善统计资料制度。市、县两级统计部门可利用新闻媒体和网络工具,按规定及时向社会经上级统计部门核准的统计信息,解读统计数据。

四、加快推进基层统计信息化建设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统计信息化建设作为软实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对统计信息化建设的统一规划和管理。按照省电子政务建设管理要求,建立健全现代统计信息网络。市、县、乡(镇)统计机构要完成三级联网,实现统计信息采集、处理、传输、存储的现代化;市、县两级政府统计与部门统计网络实现互联互通;市、县两级统计部门要建成视频会议系统;县级以上政府统计机构要建立原始数据库、基本单位名录库和综合经济数据库;三上企业要全面实行统计报表网上直报,并逐步过渡到全部统计对象网上直报;乡镇(办事处)和企业统计机构要按工作需要配备专用计算机,进一步提高基层统计信息的采集、处理、报送能力。

五、建立健全部门统计工作体系

部门统计是统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民经济核算的重要资料来源。各地要建立由政府牵头、统计部门负责、相关部门参与的统计联席会议制度,搭建政府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信息交流平台,进一步完善部门统计信息报送机制,健全资料交换制度,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各部门要设立或指定承担统计工作的机构,设置统计岗位,充实统计人员,及时、准确、全面地向政府统计部门报送国民经济核算和政府管理所需要的统计、财务、业务资料和行政记录。各有关部门在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专业统计资料时,应同时抄报同级政府统计机构。各级发改、经贸、建设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和备案的所有投资项目及施工许可登记资料,应及时抄送同级统计部门。各级编制、民政、工商、质监和税务等部门要及时向同级统计部门提供用于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所需的基本单位登记和行政登记等资料。各部门使用的有关经济总量指标和主要统计指标,以同级统计部门核定的统计数据为准。各部门要加强统计管理工作,督促所属行业管理的基层单位建立原始记录档案、统计台帐、报表档案,确保数出有据。

六、依法依规开展统计执法工作

各级政府统计部门要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依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维护统计工作的严肃性和统计部门的权威性。各县(市)区要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执法机构。监察、司法等部门要积极与统计部门密切配合,共同搞好统计执法工作。要加大强统计法制宣传力度,增强各级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和社会公众的统计法制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依法统计、诚信统计的良好氛围。

第5篇

关键词:基层;统计工作;方法

中图分类号:F1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3-0-01

基层统计工作、特别是县域统计的主要立足点和最基层的统计,对整个统计工作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改革开放以来,基层统计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基本上满足了社会和经济发展以及各级党政决策的需要;但是也应清醒地看到,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一步纵深发展,基层统计工作显现了其极不相适应的一面,还存在许多亟待探索和解决的问题。从统计工作任务量来看,除县级统计部门直接进行的统计外,90%以上的统计工作任务需要基层统计部门去完成。但从目前的基层统计工作现状来看,统计工作任务与统计工作机构、人员等方面存在不协调的一面,也正是这些不协调的因素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基层统计工作的发展,影响整个统计的质量、时效以及其科学程度。

一、基层统计的现状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全面实施以来,基层统计工作不管从统计对象、统计机构、统计队伍以及统计报表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基层统计的格局也随之而产生了很大改变。第一,乡镇政府统计的综合功能增强,但维度增大。乡镇部门统计比较完善,企业统计都由各部门进行由下而上报送报表,而近几年来,企业市场化和私有化程度迅猛提高,统计调查单位配合程度不高的现象日益显现。第二,基层统计机构逐步完善,但能量不足。乡镇政府统计办要承担起各行业的综合统计工作,以乡镇统计为主体的乡、村两级统计机构,顺理成章地站在了统计的第一线,并得以不断地健全完善。目前,基层统计网络基本完善,但是基层统计机构的工作动力还不够。虽然统计网络已经健全,而基层统计的人员不足,一般都是一个村,居委会一个统计人员,决大都是村会计兼职统计,就是这样一些统计人员,需要承担一个乡镇的各行各业的综合统计工作,还要承担各项调查任务,可想而知其工作量之大,任务之繁重,其工作质量如何能提高,工作时效如何能达到。第三,基层队伍不断扩大,但稳定性不强,兼职过多。一般来说,乡镇统计站的统计员的编制都不在统计办公室。据统计,近几年乡镇统计站统计员每年变动率达到了65%以上,兼1项工作的达到60%以上,兼2项工作的达30%,兼3项以上工作的10%左右。有这么大的人员变动和这么多的兼职,那么每年就有这么多的统计新手上岗,就有这么多统计人员无能为力全心投入统计工作,这无形中给统计人员素质和工作效益打了个很大的问号。同时统计人员本身从心理上有一种“临时岗位临时做,岗位多了应付做”的思想,没有把这项工作当作一项主要工作来做,至于统计质量,统计时效那就大打折扣。第四,统计人员文化素质不断提高,但专业水平并不强。从目前乡镇统计办的人员文化机构来看,拥有本科以上的占2%,拥有大专以上文化的占11%,拥有中专以上文化的占20%,只有高中文化的只占30%。第五,基层统计工作条件有较大改善,但现代化统计办公水平较低。从现有条件看,乡镇统计站的办公条件相对于过去确实得到了很大的改观,统计站都拥有自己的办公场地,办公专用品、办公经费。第六,基层统计的报表逐年增多,但成效产品缺少。从目前基层统计的现状看,基层统计工作中出现“二多三少一滞后”的现象。“二多”是统计报表多,工作事务多。由于现在乡镇统计站独立承担本区域的各行各业统计,乡镇统计人员要应付国家和省统计制度规定的上报报表项目外,还要应付各级交付的其它报表任务和各项调查任务。据不完全统计,每年各乡镇统计站要应付的报表种类达40余种,还要应付各种调查10项以上,使得统计人员不堪负重。“三少”是了解“统计产品”市场少,工作主动权少,统计产成品——统计调研文章少。由于报表多,其它事务多,统计人员无法去了解“统计产品”市场,无法去进行调研分析,而作为“统计人”应该懂得需求是第一原则。我们是统计产品的生产者,开放型经济的今天,需要是动态的,那么生产者也应该是动态的。由于乡镇统计人员没有时间去了解“统计产品”市场,因而乡镇的统计指标远远满足不了当地党政决策和上级统计部门以及上级党政决策的需要。“一滞后”是基层统计改革滞后,当前基层统计改革严重滞后于乡镇经济的发展要求,现行的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调查方法都不能全面准确地反映经济发展现状。从统计指标体系看,有些不适用的指标还在层层统计,而新兴行业和产业,如要素市场、文化产业以及私营个体经济等又不能及时完整地建立相应的统计指标体系,因而无法提供决策所需数据,并且常常处于被动应付状态。

总之,目前基层统计工作虽然有了较大的发展和进步,但存在的问题确实不少,这些问题需要我们进一步去探索和解决。

二、提高基层统计方法

第一,立足岗位,做好基础工作。 在巩固第一产业统计业务的基础上,重点拓展其业务范围,以业务带整体。根据上级统计部门的统一要求全面实施、制发了统一的台账,统计员逐月到户进行调查,及时登记到台账上,对于基层企业上报的统计报表,要求一式三份,一份企业留存,一份统计办留存,一份报统计局,并对统计报表及时归类存档。

第二,不失时机地推进企业统计工作。对于新老企业,统计办主动和其取得联系,使统计工作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同步进行。由于及时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在企业转制的大潮中,统计工作没有受到多少影响,统计信息渠道始终保持畅通。

第6篇

为贯彻落实《关于联合开展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的通知》(咸政统发〔〕55号)精神,促进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有效地遏制统计过程中的各种违法行为,保障统计数据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准确性,我区集中一个月时间,在全区开展了以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数据质量为重点的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6月23日,市统计局一行又对我局的统计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总体对我区工作做了充分肯定。结合市区两级的检查情况,现将存在的问题通报如下:

一、区统计局办公条件与统计工作需要不相匹配,统计专业人员力量较弱

二、镇办及企业统计人员变动频繁,统计人员素质有待于提高

三、镇办统计网络不健全,一些镇办统计站没有达到省市要求的“八有八化”标准

四、个别企业有虚报、瞒报现象

五、企业报表资料不全,无填报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企业套表之间逻辑关系不严密

六、企业报表存在机表不一现象

七、个别专业存在漏统以及基层报表不全现象

八、个别企业无台帐或台帐资料不全

针对上述存在问题,经征得区领导同意,现提出以下整改意见

一、领导重视,及时召开各镇办、相关部局领导专题会议。通报执法大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科学研判存在问题的原因,深刻认识严肃依法统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求各镇办、相关部局对照检查标准结合反馈意见和工作实际,限期做好整改工作。

二、尽力改善工作条件。区财政已拨付资金,以改善区统计局办公条件。

三、加强对镇办、相关部门、统计调查单位工作的指导和督导力度。区上将派专业人员和督查组,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业务指导和必要的督导,确保限期整改任务顺利完成。

四、确定重点,各个击破。针对存在问题严重的企业,由区统计局牵头,有关镇办、部门配合,入驻企业,做好企业统计工作的协调指导工作。

1、对于市局反馈情况,资料不规范、不全以及装订不规范、没有严格归档等情况,由统计局各专业会同有关镇办、企业,尽快做好完善工作。

2、对于规模工业以及商贸专业存在的问题:由统计局牵头,经济发展局和各镇办配合,对重点企业重点开展协调指导工作。各镇办主要负责辖区企业报表的收集、审核、指导和按时上报工作。经济发展局负责牵头镇办开展单位总量的扩张工作,及时提供新增单位所需信息,做到应统尽统。统计局做好企业单位的业务指导和上下协调工作。

3、建筑业及投资领域:要求建设局、计划局负责建设单位和投资单位的单位总量扩张工作,及时为区统计局提供新增单位信息;各镇办负责收集督促指导辖区符合条件的单位按时报送各类统计报表。统计局各专业统计人员对照检查的问题逐一完善资料。力争投资建设领域单位规范统计,不重不漏。

第7篇

为科学、有效地组织统计工作,保证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切实发挥统计在了解市情、指导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和《*统计管理条例》,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统计基础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

统计工作是实行科学决策和有效管理的重要基础,是认识国情、市情,制定政策、规划的重要依据,是宏观调控和监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统计基础建设对保证统计数据质量,充分发挥统计工作信息、咨询、监督的整体功能至关重要。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统计基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加强统计基础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切实解决好统计网络不健全、统计力量薄弱、统计调查过程干扰多等实际问题,保障统计部门独立行使调查、报告、监督权力,维护统计部门的权威性和统计数据的严肃性,确保统计工作依法正常开展。

二、健全统计体系

(一)强化综合统计。政府综合统计是整个统计体系的核心。县(市)、区政府要按照统计工作发展的需要,增设专门机构,充实业务人员,提高队伍素质,建立健全统计调查体系,保证建设全面小康社会进程监测、服务业统计、能源统计的人力需求。各级人事、编制部门要做好政府综合统计部门机构、人员的合理配置。切实强化镇(办事处)级统计建设。各县(市)、区政府要认真落实镇(办事处)级统计职能,加强镇(办事处)统计人员的配备,确保统计人员到位、统计渠道畅通、统计任务落实。各行政村(社区居委会)要明确会计负责统计工作。

(二)加强部门统计。部门统计是统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民经济核算的重要资料来源。要理顺部门统计与政府综合统计的关系,做到合理分工,优势互补,资料共享。各部门必须依法履行统计职责,设置统计岗位,落实统计责任,执行统计制度,开展部门统计调查。各级政府所属部门在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送专业统计资料时,必须同时抄送同级政府综合统计部门;部、省驻徐各单位在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统计资料时,必须同时抄送所在地政府综合统计部门。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向政府综合统计部门报送国民经济核算、服务业统计、小康监测、社会事业监测、基本单位名录库等所需的统计、财务和业务资料。部门统计要积极推进从系统内统计向全行业统计的过渡,从事业型统计向事业统计与产业统计并重的过渡。

(三)夯实单位统计。各级行政、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都要依法设立统计岗位,配备统计人员,履行统计职责。大中型企业要健全统计机构或配备专职综合统计人员,小型企业要配备专职或兼职综合统计人员,负责本单位和组织指导下属单位的统计工作,按时向政府综合统计部门提供完整、准确的统计资料。所有单位都要设置统计台账和原始记录,做到数出有据、真实可信。

(四)引导民间统计。市、县(市、区)政府综合统计部门应积极引导民间统计的发展,依法实施统计管理,促进咨询、调查、等统计业务的开展。

三、改善基础条件

(一)依法保障统计经费。各级政府综合统计部门的经费必须纳入财政预算,正常经费逐年增加,各项普查、专项调查、全面小康监测、服务业统计、能源统计等所需经费根据需要及财力状况适当追加或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各县(市)、区要充实完善城乡住户调查网点,提高对城镇住户和农村住户抽样调查的补贴,增加的经费由所属县(市)、区财政负担。

(二)逐步改善统计条件。各级政府综合统计部门的办公条件应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改善,各级政府应保证开展统计工作所需办公用房、办公设备、交通工具等。

(三)建立统计信息网络。要强化统计手段的现代化建设,把统计信息化纳入地方各级政府的信息化建设规划,重点抓好统计信息网络向乡镇的扩展和延伸工作。用3年左右时间,实现县(市、区)、镇(办事处)政府综合统计部门与国家、省、市统计信息网络的互联互通;实现统计信息网络向重点企事业单位的延伸,全面推行企业联网直报;市、县(市、区)统计部门建立起统计综合数据库,加快宏观经济数据库的开发与应用,整合统计信息资源,实现信息共享。县(市)、区统计部门要有专门人员负责信息网络工作。市级财政从今年起每年安排一定数额的资金专项用于统计信息网络建设,县(市)、区财政也要相应安排专项资金支持统计信息网络建设。

(四)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制定并实施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标准,从今年起用3年左右时间逐步实现县(市、区)、镇(办事处)统计基础建设规范化。

四、强化队伍建设

(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各县(市)、区政府要配齐、配强统计部门领导班子。在选拔、任免和调配县(市)、区统计部门主要负责人时,要依法事先征求市级统计部门的意见,把熟悉统计业务、热爱统计事业的同志选进统计部门领导班子。

(二)提高统计队伍整体素质。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应具备统计从业资格。对出现空缺的职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或招聘,并优先录用具有统计从业资格的人员。要加强对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重视高素质、复合型统计人才的培养与使用,采取积极措施促进岗位成才。

五、完善制度方法

(一)完善调查体系。各县(市)、区要根据县级全面小康进程监测的需要,抓紧完善地方调查体系,建立城镇住户调查制度,确保监测结果真实客观地反映各地区全面小康进程实际。

(二)依法统计调查。各种(项)统计调查必须依法进行,政府综合部门必须依法加强对统计调查的管理。各部门的统计调查必须服从政府综合统计部门的统一管理和协调,组织的统计调查项目需经政府综合统计部门批准或者备案后方可实施。凡纳入政府统计范围的统计调查项目,其他部门不得重复安排,以减轻基层负担。

(三)完善数据评估。各部门、单位要在“不进假数”的基础上“不出假数”,确保本部门、本单位统计数据真实可信。政府综合统计部门要加强对各部门、单位统计数据的评估。市、县(市、区)政府综合统计部门要推行总统计师制度。

(四)推行“在地统计”。为适应国家统计制度方法改革的需要,全面客观反映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在试点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推行“在地统计”,从制度上保证“不重不漏”。

(五)依法管理数据。统计数据的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国家统计制度,下级政府综合统计部门不得越权或提前应由上级核准和授权的统计信息,政府综合统计部门不得向任何单位与个人提供调查对象的个体资料、泄露商业秘密。各部门统计数据的和使用要服从政府综合统计部门的统一管理和协调,公布统计资料应当在公布前报同级政府综合统计部门备案。党政机关及新闻、出版等部门在引用统计数据时,必须以政府综合统计部门公布或审核认可的数据为准。各级政府要支持统计执法机关开展工作,不得干预对统计违法单位和当事人的查处。

第8篇

【关键词】科学发展观;统计管理体制;统计基础规范建设

所谓基层统计工作是指县级及其以下乡镇、村从事统计业务的单位或个人利用科学的方法搜集、整理、分析和提供关于社会经济现象数量资料的工作的总称。基层基础工作是统计调查立足之本,是统计系统根基所在,是统计事业兴旺之源。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不仅是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重要环节,更是打造“科学统计、依法统计、阳光统计”的关键所在。

一、基层统计工作的现状

1、统计指标体系滞后,缺少应变对策,难以适应当地政府部门的需要

目前,统计指标主要是为了满足开展全面调查的需要而设置的,下级实施业务以上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领导为主,执行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相关指标。由于整体统计制度中全面指标相对滞后,而普查和抽样调查方案设计初衷就是为高层服务,因此,国家统计局在制定基本统计调查时主要考虑自身开发统计数据结果的需要,忽视了基层党委政府部门的需要,使得基层地方政府对部分统计数据难以进行开发利用,而地方政府需要掌握的指标,基础统计部门又难以准确去统计和反映。与之相对,基层统计部门为加强服务职能要制定本地区统计调查计划却又受到基层统计人员整体素质,办公设备条件,特别是经费不足的制约。

2、领导不重视,统计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比较严重

部分领导普遍认为:统计不是直接的经济管理部门,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也就是没有物质产出,所以统计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可以不要。特别在基层部门,统计人员往往抽调到其它各部门,在完成各项中心工作之后,才来完成统计工作,这样就严重影响了统计工作不能正常开展。

3、向主管部门报送统计资料与向政府统计部门报送统计资料重视不够程度之间的矛盾

近年来,由于统计数字是考核各级领导干部政绩,促进工作的同时,不得不看到对数字的负面效应。“数字出宫”,“宫出数字”的现象屡见不鲜,数字跟着计划走,年初计划有多大,年底完成就有多好。甚至个别地方出现领导直接干预,多报或瞒报,篡改统计数据,造成统计信息失真。

4、《统计法》的违法处罚不明确,依法治统力度不够

由于历史的原因,经济和文化比较落后的地方,劳动者素质也相对较差。目前新《统计法》,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还不够具体,对迟报、瞒报、拒报等统计违法行为的处罚没有明确的限额,缺乏具体的操作性。又由于诸多因素的干扰,案件查办难落实,影响了统计法律法规的严肃性。这样,难以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二、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存在问题的成因

(一)统计管理体制影响了基层统计工作的独立性

在现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下,统计业务领导与行政管理分离,地方统计机构直接受同级政府的领导,人事、财务等事项也由其管辖,这就给县、乡两级政府以“人、财、物”权影响统计人员“事权”留下了操作空间。因而这种体制对抵抗行政干预的能力较差,在逐级综合汇总统计数据过程中,统计信息的真实性容易受到地方利益的某些不利影响。如一些地方领导一方面为得先进、争荣誉、个人升迁等,需要政绩作铺垫的时候,就虚报主要经济指标,如GDP、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额、外贸出口额、招商引资、财政收入以及城乡居民收入等;另一方面为了争取政策的扶持而假报有关经济指标。如虚报贫困户、贫困人口、粮食生产面积及良种面积等,瞒报地方财政收入、城乡居民收入;一些地方领导为了完成名目繁多的责任状,更是把上级部门下达的指导性计划当成指令性计划指标来完成,造成这些指标的统计结果是计划部门将任务层层分解,乡、村统计又按计划数层层上报。统计工作的实践也已经证明,现行的统计管理体制是影响统计数据质量的根源所在。

(二)部门协调不力加重了基层统计工作的负担

长期以来,政府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之间关系一直没有理顺,联系不密切,缺少强有力的协调:一是政府综合统计系统缺乏与政府部门统计系统的横向联系。当上级综合统计部门需要统计资料时,首先想到的就是向下级综合统计部门布置,而不管同级政府部门统计是否已取得此项统计资料;二是不同政府部门统计机构之间在职能上交叉、重叠,如主要农产品产量、进出口贸易、利用外资、人口等指标均有多个政府部门统计机构在同时统计;三是部门统计自成体系的内向运行,阻隔了与综合统计部门的有效配合,部门统计的统计指标、计算口径、指标代码等都由部门自主决定,缺乏与综合部门和其他部门的协调,多头向下、重复调查、报表多乱、数出多门的现象较为严重,不仅加重了基层统计负担,而且影响了基层统计数据质量。

(三)系统内部关系不顺降低了统计工作整体效益

从2004年开始,国家统计局对所属城市、农村、企业三支调查队的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将三支调查队的机构和人员整合在一起,成立国家统计局各级调查队。由于对改革方案缺乏通盘考虑,宣传力度不够而且操之过急,目前已暴露出一些明显问题:一是局队相互完全独立,协调机制不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可操作性差,已造成了新的各自为政的局面,对统计部门的地位有一定影响;二是调查队内设机构设置不合理,与地方统计局机构重叠,职责不清,进一步割裂了统计数据的完整性和权威性;三是部分县(市、区)局队分设,进一步加大了基层统计工作成本,降低了统计工作整体效益。

三、以科学发展观统筹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要想走出当前面临的困境,从根本上扭转统计工作“弱在县级、冷在乡镇、空在村居”的局面,必须把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转化为谋划统计事业发展的正确思路,转化为促进统计事业发展的有力措施,转化为领导统计事业发展的实际能力,理顺关系,扎实推进,使统计基层基础工作逐步走向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轨道。

(一)加快统计管理体制改革,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

改革现行统计管理体制,是统计工作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发展、更好地为党政领导和社会公众服务、加快与国际接轨步伐的客观需要。目前实行的“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体制,事实上就是“统而不管,分而无责”。基层统计不能从源头上确保统计数据的质量,在客观上造成了对“上”不负责。没有时间和精力针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问题,进行统计调查和统计分析,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在客观上也存在对“下”不负责。要改变这种局面,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统计工作实际,实行“业务上全国统一领导,机构、人员、经费省以下垂直管理”的体制,同时调整政府统计系统的内设机构和专业统计分工,理顺与部门统计的关系,是一种比较现实的选择。垂直管理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增强统计的抗干扰能力,从过去和现在来看,对统计数据的干扰主要来自地市、县区和乡镇,由省统计局对下垂直管理,操作上更可行,易被各级政府接受。同时也可使基层统计人员切实履行好统计管理和监督职能,形成对政府负责、对公众负责的强势统计。

(二)加强统计制度方法改革,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卸下沉重的包袱

目前基层统计报表数量越来越多,指标不断增加,报告期也越来越短,基本上是只做加法,不做减法,基层负担越来越重。实际上有些报表和指标基本没用或已经过时。因此,必须把改革统计指标体系、减少基层报表工作量提到重要日程。一是精简报表。重点是剔除那些已经过时或不经常用的报表和指标,对有些变动不大,或不常用的报表、指标,扩大报告期,不要每月或每季都统计。二是实施基层统计“一套表”制度。对现行的各项统计调查项目进行清理整合,消除重复矛盾的内容,实行基层统计“一套表”制度,不管是统计部门还是行业主管部门,统一向下布置,做到“下去一把抓,上来再分家”。三是扩大抽样调查领域,可以使用抽样调查方法取得数据的项目,尽可能进行抽样调查。要强化抽样调查的培训、设计和操作能力,使抽样调查在社会更大范围派上用场、树立信誉、发挥作用。

(三)完善统计规章制度建设,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

基层统计既担负着统计调查的使命,也担负着统计服务的使命,更担负着统计监督的使命。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各项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是基层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重要内容,各级统计部门和基层统计机构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有关业务管理、纪律管理、学习管理、财务管理等一系列便于操作落实的规章制度及统计工作规范化流程,强化依法行使统计的监督权,并做到严格执行,落实到位,坚持用规章制度约束和规范行为,使统计业务工作高效、流畅地向前推进,彻底改变围绕党委、政府的工作计划,就统计而统计,就数字而数字的工作格局,使统计工作更好地围绕经济社会发展运行情况,科学开展统计调查,积极开展优质服务,依法行使监督职权。

(四)夯实统计法制建设基础,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树立坚强的后盾

实践证明,要抓好基层统计工作,法制是最有力、最有效的手段。各级统计部门要坚持一手抓统计基础工作,一手抓统计法制建设,充分依靠法制手段规范统计行为,维护统计秩序,改善统计工作环境。一方面,要加大统计普法宣传的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开展多种形式的统计法律法规宣传,不断增强基层领导干部、统计人员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统计法律意识。要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让各级领导干部和社会公众进一步提高对弄虚作假行为的严重危害性的认识,让县级统计人员明确自己的合法权利和法定职责。另一方面,要严厉打击各类统计违法行为。对虚报、瞒报、迟报、拒报及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等统计违法行为,一定要严肃查处。对于基层代填代报统计报表的问题要进行重点执法检查。并且要把机构人员是否到位,统计台帐是否建立,登记是否及时,资料是否可靠,工作程序是否规范等基础性工作,列为统计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

(五)深化统计基础规范建设,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构筑坚实的根基。

规范化建设是从微观上、从技术层面做好基层统计工作的必要手段。在改革完毕、体制顺畅的情况下,规范化建设不能松懈。在尚不能对统计管理体制进行彻底变革的情况下,规范化建设更是举足轻重。一要加强统计手段的现代化建设。各级政府要积极采取措施,提高基层统计工作的现代化和信息自动化水平。当前,要重点解决县乡之间的联网问题,做到县、乡两级统计机构网上互联,实现统计资料的网上传输,逐步实现统计信息采集、处理、传输、应用和管理的现代化。二要加强统计资料的档案化建设。基层统计机构应当统一管理统计资料,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报送、保密和档案管理等制度。统计工作中形成的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帐、基层统计表、统计调查分析以及其他有保存价值的统计资料,都要及时整理归档,妥善保管。三要加强统计机构的网络化建设。要切实采取各种措施,督促各乡镇建立健全统计站,配备专职统计人员,切实把乡镇一级的统计工作开展起来。在此基础上,要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大胆创新,最大限度地保证统计队伍的稳定性、统计工作的连续性、统计资料的完整性、统计信息的时效性和统计标准的一致性。

(六)强化统计队伍素质提升,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搭建人才的平台

加强统计队伍建设,事关统计事业的长远发展,建设一支“思想过硬、作风优良、业务精湛、清正廉洁”的统计队伍是做好基层统计工作的前提。要从战略的高度重视统计人才的培养,下大力气造就一批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结构优的复合型统计人才。一是“筑巢引凤”,引进优秀基层统计人员。以感情凝聚人,以待遇留住人,以事业召唤人,确保优秀统计人才进得来、留得住、用得活,最大限度地发挥现有统计干部队伍的潜力;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县乡统计人员身处统计工作最基层,既是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者,又是统计业务的具体操作者,要求具备全面的素质。各级统计部门要把统计、经济、法律、计算机等知识的培训列入统计工作的重要体系,通过开会、办班、讲座、函授等多种形式,组织统计人员学习,不断提高统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三是建立合理的人才交流机制。一方面把有培养前途的人员输送出去锤炼锻造,使得统计人才能走出去拥有更多更广阔的空间,拓展视野、丰富经历、积累沉淀,通过挂职锻炼和基层体验,提升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另一方面实行系统内部的轮岗交流,让干部到多个岗位接受锻炼和挑战,多方培养,全面成长。通过有步骤地轮岗交流,力争培养出一批熟悉几个专业以上的统计业务骨干。

【参考文献】

[1]刘春才,翁祥桂,王桑根.基层统计的特征及存在问题[J].中国统计,1999,(1).

第9篇

【概述】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世纪方舟”为你整理了这篇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全市统计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持续推进重点领域统计改革,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认真开展统计监测评价,不断加强统计法治建设,统计数据质量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一是聚焦源头数据质量,统计基层基础不断夯实。开展“369”统计规范示范工程,选取重点企业(项目)进行一竿子插到底的业务指导。完善“三个三分之一”包联工作机制,把问题解决在点上和源头上。先后在肃宁县、河间市组织召开基层基础建设现场会,充分发挥重点企业(项目)、模范县(市)的带动作用。开展“抓存量、扩增量、提质量”专项行动,挖掘全市“四上”单位潜力,提高新增企业入库入统数量,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二是全面推进依法治统,“不想假、不能假、不敢假”统计生态逐步形成。加强普法宣传和教育培训,开展“统计普法全覆盖”活动,不断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调查单位筑牢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思想防线,从“不想假”上加力度。完善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加大数据质量问题追责问责力度,每季度召开审核评估会议,数据质量审核评估的科学化制度化水平不断提高,从“不能假”上用真功。建立统计执法监督机构,加强统计执法检查监督,全面落实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制度,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2019年以来,对47家企业开展“双随机”抽查,对4个基层基础较薄弱的县(市、区)统计部门进行了约谈,下达《整改通知书》4份,从“不敢假”上下狠劲。

三是紧盯决策需求,统计服务更加精准高效。建立“一月三报”经济预警监测新机制,定期研判全市经济运行走势,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预警,市政府据此多次召开调度会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省领导关注的问题及时开展分析研究,组织完成高质量发展、京津冀协同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等重大问题研究。

四是聚焦重点领域,统计制度方法改革逐步深入。在全省率先建立完善和落实高质量发展统计指标体系部门联系会议制度,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组织相关部门搜集整理数据、开展高质量发展综合指数试算工作。推进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承接全省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试点工作,部署限下“金样本”和工业“大个体”统计调查试点工作,开展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监测,各专业统计制度方法持续完善。

五是以党建促业务,大力加强统计队伍建设。坚持以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引领统计部门干部队伍建设。通过“六个同一”滴灌式教育引导,用好“学习强国”“干部网络学院”等学习平台,组织各支部开展学习交流和各种形式的党日活动,把党的意识强起来,把党的阵地用起来,把党的工作实起来,把党的规矩严起来。坚持“请进来”和“走出去”,邀请省统计局专家领导讲解统计分析写作,组织全市统计系统领导干部和统计专业骨干到统计工作先进地区和国家统计培训基地学习工作方法、开拓工作思路。倡导“坐下来能写、站起来能说、走出去能干”,全面提升统计干部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作风、专业精神,大家争做“政治强、工作优、作风强、纪律严、心态好”的新时代统计干部蔚然成风。

第10篇

关键词:创新统计理念 创新内容体系 基层基础建设

一、创新的统计理念

由于受我国长期计划经济的影响,传统的统计工作很难满足现代企业发展的需要,不能有效为企业经营决策提供服务。因此,部分企业对统计工作存在很多认识上的误区,需要更新观念,提高对统计工作的认识,树立创新的统计理念,不断推动统计工作为经济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1.对统计工作的认识误区

部分企业认为统计工作无非就是数据的加减乘除而已,也就是几张表格,几个百分比的问题,认识不到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对统计工作缺乏足够的重视。部分企业认为统计是为计划经济服务的,在市场开放条件下,不应该强化统计的重要性。而且,统计工作与企业发展没有实质联系,统计工作只是应该交给上级统计部门与主管部门的报表任务,只是企业充实工作总结的数据。还有企业认为财务会计更能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统计工作显得有点多余等等。上述认识误区的存在,使得统计工作比较被动。因此,统计人员必须进行观念创新,树立创新的统计观念,并在工作中不断探索和实践,使统计工作能够真正为企业的生产经营提供决策服务。

2.创新的统计理念

在目前的经济形势下,统计工作要得到重视,必须通过创新的统计理念,诸如人本理念、信息化理念、风险观念等,使统计工作卓有成效,才能增强说服力。

人是做好工作的根本保障,企业要树立人本理念,重视统计人员的权责,调动统计人员的工作激情,从而使统计工作发挥应有的作用。树立人本理念,就要做好对统计人员的培训工作,利用定期的业务培训,提高统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使统计工作不断满足企业发展的需求。

统计工作作为企业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在信息化理念下,企业应该通过统计信息系统,建立动态的统计信息体系,从而准确、及时掌握相应的统计数据信息,将其用于经营决策分析,为企业决策提供服务。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统计工作不仅要把握内外部统计信息,还要在服务本企业的基础上,满足更多的用户,实现统计信息的共享。统计信息的共享,在一定程度上,使得统计信息的真实性难以得到可靠保障,统计决策服务也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因此,树立风险意识,以便规避可能发生的统计风险。

二、构建统计创新的内容体系

在创新统计理念下,统计的改革和建设,就需要借助创新的内容体系,即理论、体制、方法、技术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变革。

1.理论创新

统计工作离不开理论的指导,我国统计理论与西方的统计理论差别较大,一定程度上很难满足市场国际化发展的需求。因此,应结合我国统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对西方的统计理论进行适应性调整,形成适合我国统计工作发展的创新理论。

2.体制创新

所谓统计制度创新,即合理划分我国政府统计与市场统计的各自责任,确定各自的服务对象和职能,从而建立起政府统计服务于宏观经济管理,要体现信息、咨询、监督宏观经济管理的职能。市场统计以部门、企业、个人等为服务对象,需要具备信息产品的研发、生产、传输等功能。因此,政府统计的体制为国家机构,而市场统计则实行公司制,如,市场调查公司、统计测算公司、统计决策公司等。

3.方法创新

可以借鉴西方的统计分析方法,对我国统计分析、统计决策等进行创新,利用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加快推进数理统计、统计模型分析、博弈分析等在统计中的应用,采用先进的数学模型解决统计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4.技术创新

从我国统计技术的现状来看,我国统计信息化的程度较低,缺乏适用性强的统计软件。因此,我国应该加快统计信息化的步伐,研发适合我国统计工作的应用软件,在可能情况下,对西方统计应用软件进行适应性改造,使其能够推进我国统计技术的创新发展。

三、推行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新模式

1.建立统计网络系统

建立统计网络系统,对企业需要统计的环节进行适时控制,通过动态的数据,及时掌控统计数据信息的变动情况,并定期对数据进行更新,利用网络信息系统,建立与市场和其它企业的联系,实现统计信息的共享。对统计信息系统进行定期维护,利用系统化的网络联系,及时将统计数据传递给需要的部门,简化了统计工作的程序。利用版本升级,不断提高统计工作的效率。利用网络统计信息系统,使以前需要几天的统计工作,在2个小时之内就能够顺利完成。

2.控制统计数据的质量

建立严格的数据控制责任机制,定期对统计数据质量进行评价,利用全面的数据质量评价,保障统计数据的真实性与准确性。并利用与各个部门统计数据的对比,对有出入的数据进行及时调整,严把统计数据的质量关。加强统计的法制建设,进行相关统计法规的培训和宣传,利用群众监督的作用,规避统计违规事件的发生,对在统计中提供不实数据的部门、企业和个人,进行严厉的惩处,从而利用法制手段,保障统计数据的质量。

3.开展多种形式的统计服务

利用统计信息系统保持全天候的统计信息服务,保障相关部门、企业、个人都能够适时查询主要统计指标。采用奖惩激励机制,推动统计人员自觉提高服务质量,开展多方位、深层次的统计信息服务,并不断深入基层进行服务。利用培训,不断提高统计人员的业务能力,使其能够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满足领导层的个性化服务需求。

总之,在创新理念的推动下,统计工作不仅要树立人本、信息化、风险等新理念,还要构建以理论、体制、方法、技术等为核心的创新内容体系,根据基层基础建设的需求,建立统计信息网络系统,严格控制统计数据的质量,开展多种形式的统计服务,不断推动统计工作的变革和发展。

参考文献:

[1]冯悦.坚持统计创新做好统计工作[J].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8(1)

第11篇

今年是党的十胜利召开之年,是“十二五”规划实施关键年,也是“六五”普法正式启动年,做好今年的统计法制工作,意义重大。局队领导班子对召开本次统计法制工作会议高度重视,研究确定今天会议的主题是回顾总结去年统计法制工作会议,研究部署今年工作。刚才,吴晓东副队长传达了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调查总队今年全省法制工作要点精神,蒋新民纪检组长全面部署了今年全市统计法制工作任务,各地作了交流讨论,本次会议得到市政府法制办的高度重视,杨建强副主任到会指导,对我市统计法制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并提出工作要求。希望大家会后认真学习掌握,积极贯彻落实,受郑莉英局长委托,我代表局队作如下报告:

一、2011年全市统计法制工作回顾

2011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工作要求,以继续贯彻实施新《统计法》为主线,按照“工作布局优化、制度建设完善、普法宣传深化、执法效果显现、案件处理规范”的总体要求,切实落实上级统计部门、市政府法制办、市法宣办等各项任务,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一)依法统计基础建设取得新突破

《市统计管理办法》于2011年1月1日正式实施,全市统计系统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支持下,切实贯彻落实统计法律法规和《市统计管理办法》,继续深化推进统计依法行政工作,继续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政府统计机构和力量进一步加强。我市南湖、秀洲二区政府统计机构实现真正意义上独立运作的模式取得积极进展。桐乡市批准成立了统计执法大队,其他县(市)也在积极争取加强统计专业执法力量。局队出台了《主要专业统计执法检查操作规范》,进一步规范了全市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全市开展了“规范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和“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标准”执行情况自查、抽查、整改及总结。平湖市等地方开展统计案件回访活动。市局队认真开展上级部门组织的统计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活动,市局和平湖参评案卷均获优秀案卷称号。开展统计案例材料分析,完成调查总队《规范调查队系统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思考》的调研课题任务。

(二)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取得新成效

2011年,全市评比表彰了统计“五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统计“六五”普法纳入了全市“六五”普法规划内容,研究制定了全市统计系统和局队“六五”统计普法规划,整理编印了《统计法制工作手册》。有计划地组织各类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局队组织全局队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测试统计法律法规、《市统计管理办法》和《保密法》等知识;参与开展“法治宣传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系列活动。完成统计法制建设图片征集活动;组织全市镇、街道分管统计领导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专题培训班,宣讲统计法制。充分利用各类统计专业会议和统计从业资格认定考试等活动,全面开展统计法制宣传、培训和辅导工作。自觉接受依法统计工作监督员监督。

各县(市、区)统计普法宣传活动有声有色。南湖区组织1200余名村(居)委会统计人员参加统计法制教育;秀洲区继续完善深化“统计义务确认制”;嘉善县与镇统计中心联合开展街头统计法制宣传活动。平湖市继续加强媒体宣传,并对一服装企业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和进行曝光,接受依法统计工作监督员监督。海盐县开展了送法进学校等活动,通过手机短信形式开展宣传。海宁市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进社区活动;桐乡市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统计法制知识竞赛等等。

全年,市、县二级政府统计部门举办各类统计普法培训班、研讨班和法制讲座151期,普法人数12424人次,发放各类统计普法宣传资料达21987份,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三)统计执法检查活动取得新进展

2011年,全市统计系统紧密围绕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目标,以统计名录库建设、服务业统计等为重点,认真执行统计稽查工作计划,因地制宜地开展各类统计执法检查活动。市局开展了海盐县政府统计工作巡查。全年我市共开展各类统计稽查单位330家,分别完成省局年度计划的110.0%和市局队年度计划的100.0%,处罚了78家违法单位,其中给予警告63起(其中平湖21起、海盐13起、南湖11起、海宁10起、桐乡5起、嘉善3起),警告并罚款15起(其中市局1起、秀洲1起、海盐2起、海宁4起、平湖7起),涉及的统计违法类型主要有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提供不完整统计资料、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未按规定设置原始记录、台账、聘请未持证人员从事统计工作等;市局共开展统计稽查和执法检查26家、国家调查队9家,对6家违法单位进行移送作当场警告处罚、3家直接给予当场警告、1家予以警告并罚款。

(四)统计诚信单位试点取得新经验

2011年,我市积极开展统计诚信单位创建试点工作。市局积极争取将统计诚信单位创建工作纳入市“十二五”信用建设规划纲要。秀洲区、嘉善县和海宁市统计局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大胆探索,结合实际,分别制订创建试点方案,开展试点工作。秀洲区试点工作得到政府支持,区府办发文布置,试点面广。嘉善县选择天凝镇试点。海宁市选择重点联系骨干企业试点,分别对申报统计诚信试点创建单位开展实地上门检查验收,并开展表彰。尽管试点工作面临许多困难,属于探索阶段,但试点地区统计局积极创新,敢于实践,取得了积极成效,为全市进一步推进统计诚信体系建设,奠定了基础、积累了经验。

过去一年的全市统计法制工作,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通过全市统计系统的努力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取得了新的成效。为全市统计系统践行“用真实数据说话,为科学发展服务”的统计理念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市统计局被省局评为2011年度统计执法工作先进单位,调查队被调查总队评为2011年度全省统计法制工作先进单位、执法工作先进单位,这些成绩凝聚了全市统计系统和统计法制干部的辛劳与付出,在此我代表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调查队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2012年全市统计法制工作要求

同时,我们要正视目前统计法制工作存在的三个薄弱环节:一是统计法制工作基础还不够扎实,目前只有海宁市和桐乡市成立了统计稽查大队,其他地方仍然缺乏专门的执法机构,统计法制专职力量依然偏弱,统计队伍的执法能力和水平还需提高;二是统计普法宣传效果还不够理想,存在着重宣传数量、忽视宣传质量的现象;三是查处案件力度不够大,有的没能严格执行专业统计执法规范流程,使严肃的统计执法流于形式。对此,必须引起大家高度重视,全市各级统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统计法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领导干部和统计法制干部更要带头确立依法统计理念,自觉把统计法律法规作为思想和行为的准则,同时要善于探索研究做好统计法制工作的新途径,积极落实《统计法》和《市统计管理办法》。

今年全市统计法制工作要点和统计稽查计划已经明确,关键是要抓落实。下面,我再讲四点意见: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夯实统计法制基础

统计法制工作是依法统计的基础,是政府统计的重要保障。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统计工作会议关于“加强统计法制建设”的精神,深刻领会省、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十二五”规划的工作要求。省局金汝斌局长在全省统计工作会议上提出了推动统计执法检查机构建设、健全各项依法行政制度、加强统计普法、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等方面的主要任务。国家统计局调查总队梁普明总队长在全省统计调查工作会议上也对统计调查法制工作提出了要求。全市统计系统要认真领会,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领会上级统计部门要求,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工作,为落实国家、省、市统计工作各项任务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2012年,全市统计法制工作要继续坚持“用真实数据说话、为科学发展服务”的统计理念,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加强统计法制机构和执法稽查机构建设,提高统计依法行政各项制度执行力,提升政府统计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全面实施统计“六五”普法宣传,加强执法检查力度,拓展执法领域,稳步推进统计单位诚信创建,通过坚持不懈地强化统计法制建设,为树立政府统计权威、夯实统计基层基础、提升统计数据质量保驾护航。

(二)突出重点,进一步深化统计普法宣传

普法宣传教育是贯彻落实《统计法》、树立政府统计权威和营造依法统计良好氛围的重要手段。今年是统计“六五”普法全面实施的第一年,也是关键的一年,开好头、起好步是能否顺利完成“六五”统计普法工作任务的关键和基础。去年,市、县统计部门经过努力,将《统计法》纳入了“六五”普法规划,今年我们要落实普法工作。全市要认真实施统计“六五”普法师资骨干培训计划,编制普法宣传资料,为普法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省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已经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也将在今年正式颁布实施,因此各地要认真按照上级政府统计部门和当地普法办的要求,结合普法规划和统计工作自身特点,突出以党政领导干部和单位、部门负责人,特别是“企业一套表改革”调查对象负责人为重点对象,以《统计法实施条例》等颁布为契机,充分利用各种法制宣传日,联合有关部门,开拓思路,积极谋划,制定好统计普法宣传年度实施计划,力争普法范围有新拓展,普法手段有新特色,普法成效有新突破。

要继续强化政府统计系统的依法行政宣传教育,通过学习宣传《行政强制法》、《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各项统计行政审批和执法行为,不断提升政府统计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统计水平。

(三)注重实效,进一步增强统计执法检查力度

加强统计执法,其目的是依法管理统计,规范统计行为,是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升政府统计公信力的重要手段。我们要在提升统计执法效果上下功夫。

有法不依是无为,违法不究是失职,维护统计法权威是我们神圣的职责。但是,从近年来我市统计部门查处统计违法案件来看,“要我执法”、“畏难执法”等情绪仍不同程度地存在,统计执法能力和水平也有待提高。因此,首先要牢固树立“我要执法”的观念,进一步提高对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认识;其次,要加强统计执法检查机构队伍的建设,充分运用巡查、稽查和专项检查等各种手段,有效开展经常性、针对性的执法检查;再者,在执法过程中既要敢于执法,又要善于执法,要有执法的勇气,更要有执法的能力。既要严肃执法,又要规范执法,要维护查处违法行为的严肃性,更要通过执法发现问题,帮助调查对象提高统计业务水平,切实起到指导与服务作用。

全市统计系统要积极拓展执法领域,创新执法手段,要将统计执法领域覆盖到除住户统计专业以外的所有专业,并结合今年全国、全省和全市统计重点工作,对服务业统计等重点领域进行统计执法检查,配合上级统计部门做好“一套表”制度改革、统计名录库建设等专项检查工作,为今年全市五大重点统计工作的稳步推进提供法制保障。继续开展对镇(街道)政府及统计机构、部门统计的统计巡查,加强对整个政府统计工作的有效管理和指导工作。

增强调查对象的依法统计意识是统计法制工作的着力点,今年,我们将在全市推行统计法律事务告知工作,这既是统计普法教育手段,也是统计执法的基础,通过法定义务告知确认,督促、指导调查对象严格依照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调查制度的规定,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切实提高统计报表上报率和源头数据质量。这项工作在今年实施“企业一套表”改革中尤为重要,在其他统计调查中也要形成制度,推广实施。统计系统的领导要重视、创新和运用这项依法统计的手段,秀洲区多年来执行的统计义务确认制值得全市借鉴推广,希望大家借鉴学习。

(四)循序渐进,进一步推进统计诚信体系建设

开展统计诚信体系建设,是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有效举措,是落实统计科学发展的有益探索,符合诚信社会建设的要求。通过统计诚信单位的创建,可以从正面引导统计单位加强统计基础建设,规范统计行为,对于推进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推进统计业务规范化建设,培育和树立一批依法统计典型,保障源头统计数据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12篇

一、指导目的

充分运用行政指导手段,创新统计巡查管理模式,深入开展统计行政指导,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提升服务水平,构建依法统计、和谐统计环境,更好的服务于全市社会经济转型升级。

二、工作安排

(一)统计双基建设行政指导

1.指导内容及实施部门

法制科:按照国家统计局规范化建设标准及省、XX市局及XX市统计局相关文件要求,督查指导镇(园区、办事处)统计站、开发区计划统计科的对标整改,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常态化管理;对示范、合格镇(园区、办事处)统计站、开发区计划统计科全面组织“回头看”,鼓励指导示范乡镇巩固示范成果,提炼特色,放大示范效应。

各业务科室:由法制科配合,抽调统计执法中队人员,抽取20%的已通过认证的合格联网直报企业,组织“回头看”和抽检工作,对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常态化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补缺、补短、补软。

农业科:由法制科配合,对村(社区)基层基础建设示范单位组织“回头看”,固示范成果,评选“示范村(社区)”。

综合科:按照国家规范化建设标准,结合统计业务工作,由法制科配合,选定市人社局、市农委、市经信委等部门开展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重点督查指导市级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统计台账情况;健全统计资料,完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情况;统计人员具备统计从业资格情况。

2.实施时间。2015年全年。

(二)统计业务指导

各业务科室按照日常工作实际需要,结合统计双基建设行政指导,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对联网直报企业,开展统计法规、统计业务指导。及时对行政指导工作予以记录和登记。

1.指导内容。统计数据采集、整理、审核、汇总及统计报表编制情况;统计人员学习统计业务和统计信息化知识、参加统计继续教育情况;统计人员熟练运用联网直报系统报送统计报表情况;统计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统计调查制度执行情况。

2.实施部门。工业科、固定资产投资科、服务业科、综合科、农业科负责组织实施,法制科、统计执法中队配合;各镇(园区、办事处)统计站、开发区计划统计科。

3.指导对象。联网直报单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各镇(园区、办事处)统计、开发区计划统计科、村(社区)及相关部门。

4.实施时间。2015年全年。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计行政指导工作在局党组领导下组织开展,局长为全局统计行政指导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分管局领导为所分管部门统计行政指导工作的责任人,局各专业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本科室统计行政指导工作第一责任人,专业统计人员为本专业统计行政指导的直接责任人。

(二)明确职责分工。法制科职责:拟定全局年度统计行政指导工作计划,组织协调市局各专业科室、各镇(园区、办事处)统计站、开发区计划统计科、统计执法中队开展统计行政指导工作,实施全局性统计行政指导工作,对全市统计行政指导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

各专业科室职责:依据局统计行政指导工作计划及任务分解的要求,牵头开展本专业统计行政指导工作,法制科、统计执法中队做好协助配合。

各镇(园区、办事处)统计站、开发区计划统计科职责:依据局统计行政指导工作计划及任务分解的要求,根据日常统计工作实际,对辖区内联网直报企业、村(社区)开展统计行政指导工作。

(三)规范指导程序。采取统计巡查形式的,事先与指导对象做好沟通、协调。实施指导时,指导人员应就指导内容听取指导对象情况介绍,查看相关材料,对指导对象统计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指正和指导,在《行政指导工作日志》上记载指导内容,填写《统计行政指导巡查登记表》,由指导对象盖章确认。

采取集中培训、会议等指导形式的,指导人员应将培训讲义、材料列出清单、培训内容在《统计辅导、示范登记表》上登记,由参培人员签名确认。培训结束后,指导人员将培训时间、地点、培训课件、参加人数等在统计行政指导工作手册上记录。培训资料、培训人员签名薄(复印件)等,报法制科存档。

采取电话单独指导形式的,指导人员应及时做好行政指导记录,注明指导时间、内容和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