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6 17:43:45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食品药品年度工作计划,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学校一直以全体师生的安全为第一位,只有师生的身体和心理得到健康愉悦的发展学校的教学质量方可进一步提高。新年里,为再次确保学校师生安全,学校进一步落实食品药品监管责任,杜绝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在校内的存在,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常山县教育局出台了09年学校药品食品安全工作计划与目标。
一、县教育局成立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并在教育科设立工作办公室。各校建立健全校内食品安全工作机构,明确校长是学校食品药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负有领导责任;指定专人分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分管人员对校内食品药品安全直接负责,并将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工作列入分管人员年度工作计划中考核内容实施奖惩制度。
二、建立各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制度主要应包括:食堂、商店从业人员体检制度、餐具消毒、保存及工作衣帽穿戴、清洗制度、向师生出售饭菜24小时留样制度、学校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等8项制度。各友会校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要经常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减少或及时消除食品药品安全隐患,防范校内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积极开展学校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各校要制定2009年安全工作计划中食品药品工作的教育,大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的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倡计划导健康消费,要求每学期开展食品安全健康教育活动不少于2次。
四、加强校内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工作。学校必须完善各项监督管理制度,落实专人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要与承包者签订食品药品安全责任状,提出明确的食品药品卫生安全要求。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出食堂、商店的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
五、各校要建立和完善学校突发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机制,制订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预案。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建设活动,年内建成3个校内连锁超市,26所学校放心店建设任务,其覆盖面达到50%以上。积极推行蔬菜、肉品的定点配送工作。
六、配有校医的学校,要开展规范药房创建活动,做到药品管理规范化,确保年内通过“规范药房”的达标验收。
七、健全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报告制度。根据《常山县重大食品事故应急预案》的规定,学校一旦出现食品药品安全群体性突发事件,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准确、及时向教育局及相关部门报送情况,决不允许迟报、漏报和瞒报,否则将严惩责任人。有关学校食品安全教育活动信息每学期上报办公室不少于2条。
根据我区全面履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职责后的实际情况,结合区2012年社会事业发展工作会议及2012年度食品安全责任书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健全我区镇苏木国有农牧场和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制,现就各镇苏木、国有农牧场、街道食品药品监管站建设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建设
1、食品药品监管站做为镇苏木、国有农牧场、街道办事处独立站所设置,设站长1名,工作人员由1至3人组成,人员编制和机构由各镇苏木、国有农牧场、街道内部自行调剂解决。
2、食品药品监管站独立设立办公房间并配备必要设施和专职工作人员。
二、工作职责
1、开展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工作;做好辖区食品药品安全新闻宣传和社会舆情监测工作。
2、协助执法人员开展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工作日常监督检查和违法案件查处事宜。
3、对基层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建议或意见。
4、及时向镇苏木、国有农牧场、街道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或区级相关职能部门报送食品药品监督工作信息、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等相关材料。
5、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上报本辖区发生的重大食品药品突发事件。
6、负责对辖区农村牧区家庭宴席、集体用餐进行备案、检查、指导和管理等工作。
7、负责组织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工商、农牧业、公安等部门定期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及时上报检查情况。
8、接受上级主管业务部门的培训考核,并完成区级职能部门及镇级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9、及时上报辖区内的食物中毒和不明原因病死家畜、家禽事件以及违规使用剧毒、高残留农药的行为,并协助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10、加强对食品药品协管员、信息员的管理,组织辖区内食品药品协管员、信息员参加有关职能部门举办的集中学习和培训,建立食品药品协管员、信息员培训档案并对村级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进行年度考核。
三、实绩考核
各镇苏木、国有农牧场、街道食品药品监管站建设情况将纳入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年度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凡没有单独设立食品药品监管站并配备独立办公室和专职工作人员的,年度实绩考核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视为不合格,实行一票否决。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是一个新机构,而履行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更是一项新职能。基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如何入手开展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结合本人近一年分管食品安全的工作实践,笔者认为,应加强以下五方面的工作:
一、 争取地方党委、人大、政府和政协的支持
(一)主动依靠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一是经常主动向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食品安全工作所面临的形势、阶段性工作实施情况、具体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从而使市政府最大限度的支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比如从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扶持和倾斜,为我们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二是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准确把握监督与发展的关系,把整顿和规范食品市场秩序融于全市的经济、社会发展中,从而使市政府把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二)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一是主动把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中应承担的职责和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应承担的职责向市人大、政协报告清楚,使市人大、政协对食品安全“以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监管体制和模式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同时经常将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总体工作安排、阶段性工作实施计划、以及工作中遇到实际问题等向市人大、政协汇报,争取得到支持;二是经常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食品生产加工、集贸市场、餐饮消费等环节的食品安全状况,以促进食品安全各监管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三是主动邀请人大、政协领导以及相关部门领导参加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争取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协常委会的年度工作计划;
二、密切与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联系
食品产业链较长,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安全工作,是由农林(渔业)、质监、工商(贸粮)、卫生等环节部门分段把关,共同完成的。食品药品监管局与他们是同级局,不存在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况且具体的行政执法工作都是他们实施的,食品药品监管局主要行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能。因此,我们既要始终站在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这一重要高度,积极主动地组织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及时向各环节部门提出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督促他们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净化食品市场秩序;又要虚心向他们学习,尊重、理解他们的工作,通过定期召开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会议交流情况、上门走访征求意见等形式,多沟通、多交流,从而形成团结协调、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并努力形成一个在服务中协调,在协调中综合,在综合中提高的统一、权威、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三、处理好与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关系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实行的是垂直管理体制,所以,作为下级要加强请示汇报,服从上级的领导和工作安排,争取上级对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的指导。一是主动向上级汇报本地开展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的情况、所采取的措施、存在的问题以及工作中好的做法和取得的成绩。同时要将上级的阶段性工作安排和要求等及时传达贯彻到本地承担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的相关部门,并结合实际指导他们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二是主动向上级报送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中发现的具有共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食品安全问题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在运用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意见,为上级当好信息员和参谋员。
对照市纪委、市监察局关于印发《市直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的通知,我们于近期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了自查整改,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形成有效的管理制度
结合我们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施,按照《市直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科学合理地制定本局“三重一大”事项实施细则,并按照细则认真落实到位。并将“三重一大”与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发展医药经济紧密结合起来。在我局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中,明确党组书记、局长对“三重一大”工作的落实负总责。建立了一系列规章制度,有力地促进了我局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对涉及我局的重大事项以及职工的切身利益,坚持集体领导、集体决策,完善议事规则,严格工作程序,促进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同时,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原原本本的学习《市直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和本局的实施细则,做到了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对文件内容熟悉率应达到100%,机关干部群众对文件内容知晓率应达到100%。
二、坚持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质询和监督
坚持政务公开,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倾听职工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凡是需要职工参与的事项、重大事项,需要职工了解和知情的有关事项,一律公开。一是坚持局机关职工周四例会制度,及时传达上级党委、政府部门的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汇报各项工作的进展和规划,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妥善安排各项工作。二是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包括职务晋升﹑岗位考核﹑荣誉奖励﹑外出学习考察等,做到程序透明,公开﹑公正与公平。
三、明确“三重一大”内容,规范工作程序
1、我局涉及“三重一大”的事项包括:“十二五”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各项改革方案及实施情况;干部的选拔任用;职工的考核、晋级、奖惩等;食品药品监管经费及其他各项收入的来源、支出和使用管理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招待费的支出管理工作等。
2、有关重要(重大)事项的工作程序。对职工的考核、晋级、奖惩等工作按规定组成由党组领导班子会议讨论后实施。对涉及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如:职工的婚丧嫁娶、身体病痛、临时困难等事项。局领导班子坚持以人为本,急职工所急,想职工所想,一视同仁,各项经济补助有程序规定、数额规定。由本人提出申请,有批准程序,有受助人签字,手续完备。对经费、招待费支出、管理工作等坚决执行财务政策,按照局机关要求,学会经营,精打细算,花出效益。大额经费使用由领导班子讨论,制订计划,由局长审批,组织运行,签批手续规范完备。招待费的支出管理工作,由局长向职工大会作年度报告和重大费用支出的即时报告。对干部的选拔任用坚持干部任免集体讨论、民主决策的原则。对重大资金支出和使用坚持集体民主决策制。
通过自查,我局在机构体制改革未到位之前,尚无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和大额度专项资金运作事项的发生。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三重一大”事项监督检查暂行办法,进一步细化本局的实施细则,逐步建立健全决策议题征询制、民主决策公示制、失责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努力做到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定普法规划。我局充分认识到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制定了《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六五”普法领导小组,做好法制宣传教育的指导、协调、监督、考核等工作。每年年初局党组制定全年普法依法治理学习计划,确定了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全局大会学习和分散自学相结合的多层次多形式理论学习模式。目前局党组已集中学习29次,全局大会学习40余次,每周按各科室、队开展分散自学。
二是细化学习内容,完善学法用法考核制度。专门邀请市食品药监局法规处领导、市委党校教授全面系统讲解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局内业务处室同志讲解与本职工作相关的《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全局同志在行政执法和服务工作中牢固树立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理念。同时,积极选派业务骨干参加省、市、区各类业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不断完善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严格落实区依法治区办下发的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要求,对学习成绩进行严格考核。截止目前,我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参考率、公务员学法用法参考率、合格率均为100%。
三是重视人才培育,抓好普法队伍建设。加强食品药品协管员、监督员的管理和培训,就食品药品的相关法律、业务知识和协管员的职责进行了详细解读,使协管员队伍更好地掌握有关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积极配合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检查工作。
二、抓好食品药品宣传“广度”,进一步强化群众法制意识
一是宣传食品药品法律法规。以省级“食品安全放心区”创建及药品安全整治为契机,结合“食品安全宣传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法制宣传日等重点时间段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等宣传教育工作。在日常监管及各项专项检查中,不断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知识。同时,组织监管对象举办宣传培训活动,采取以会代训的方法组织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培训10余次,参训人员共计5000余人(次),强化其“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提升食品药品从业人员业务水平。
二是宣传食品药品科普知识。结合监管职能,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内容,详细制定宣传方案,先后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周”、“药品安全宣传月”等宣传活动,每年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前夕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并积极参加每年的“科技之春”宣传,通过分发宣传资料、解答群众疑问、受理食品药品方面投诉等形式,向过往群众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自2011年以来,共开展食品药品宣传2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4万余份。同时,大力推进“法律六进”活动,制作了30余块图文并茂的宣传展板,通过食品药品安全宣传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工地等形式,为辖区内的老年群体、学生群体、外来务工人员等送上一堂堂活泼生动的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科普讲座。并结合“三问三解”活动,在活动联系点宫街道西叶寨村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农村”活动,在提升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意识的同时,广泛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提升食品药监部门的公信力和满意率。
三是宣传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情况。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借助区食品安全网、区政府门户网站、市食品药监局网站及局团委官方微博等平台主动公开监管动态,向公众消费警示,全面展示我局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所做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提高公众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参与度;及时通报专项整治、打假治劣、监督抽检等信息,提高公众知晓度;突出抓好省级“食品安全放心区”创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等重点专题宣传,有效增强公众满意度。及时公布行政许可的种类、依据、条件、流程、开办验收标准和工作时限,不断提高行政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区食安委成立区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中心,设立食品药品安全统一投诉举报电话,并入市食品药品12331投诉举报受理系统,鼓励群众投诉举报,及时转办各类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形成“人人参与食品药品监管”的良好氛围。
三、抓好依法行政“力度”,进一步强化为民服务意识
(一)完善各项制度,强化责任体系。我局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每年年初,我局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制订局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同时,建立和完善了一系列依法行政制度和程序,建立了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及监督督查机制,并通过在局机关设立公示牌、通告栏,将依法行政各项制度上榜上墙,进一步强化落实,确保依法行政。
(二)严格审批程序,完善政务服务体系。我局在工作中,认真做好餐饮服务许可工作,并依法配合市局做好药品经营企业现场选址工作,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做到了无越权许可,无超范围许可。同时,加强调查研究,每一项审批项目都深入现场调查,掌握第一手资料。对于合理、合法的审批项目,依据法律法规及时予以办理,树立良好的为民形象。截止目前,我局未发生任何事件。
(三)加强专项整治,认真做好案件受理。自2011年以来,我局切实开展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专项行动、地沟油和餐厨垃圾专项整治、夏秋季餐饮环节食品安全整治、重大活动及节假日餐饮安全保障等40余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坚持从实际出发,本着一切从群众利益考虑问题的宗旨,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对象的监督检查,对群众举报、关心的问题及时处理,大力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共开展了违法药品广告、非药品冒充药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劣药品违法行为、处方药销售管理、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剂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等共30余项专项整治工作。同时,受理群众电话、来访、网络等投诉举报150余起,均得到了快速有效的处理,确保了辖区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四)规范案卷整理标准,提高案卷制作水平。我局按照行政处罚案卷管理评查要求,在案卷水平上进行了提升。对食品许可、食品药品稽查工作执法文书规范制作、案卷评议的学习和讨论提出具体要求;对法律文书实行案号管理,一案一号;对用语、格式不规范的文书进行了集中整理。同时,严格做到案卷遣词用句细致缜密、文书用语准确精练、卷面书写统一规范。我局全年建立餐饮许可及食品药品稽查案卷3000余份,在市食品药监局及区政府办组织的案卷评审工作中,我局案卷制作的数量和质量得到了检查组一致好评。
(五)创新依法行政手段,积极预防职务犯罪。我局自2011年初起实行“行政执法日报告”制度,向各业务科室印发了《行政执法情况报告单》,执法人员在检查结束当天填写检查基本情况及处理意见,及时上报分管领导,切实加大了执法力度,并有利于掌握检查工作动态。同时,为全局人员统一发放了行政执法公文包,采取编号管理,并配有日常监督记录本、各类行政执法文书、封条及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册等日常执法所需物品;给每个科(室、队)配备一部数码相机、一个录音笔等取证工具,促进案件查办工作科学快捷。执法过程中,要求检查人员携带《区预防职务犯罪相关知识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相关法律法规汇编》等工作手册,为依法行政提供确凿依据,严格执法程序,为进一步预防职务犯罪打下良好基础。
(六)建立督导检查机制,保证队伍廉洁高效。一是落实目标责任机制。我局严格按照市食品药监局目标考评实施细则,制定了《目标任务一览表》,把任务层层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到人。二是强化考核激励机制。积极推行科(室)岗位目标责任制,实施严格的绩效考核,将干部的考核、选拔与日常工作表现及工作成绩紧密结合,不断提高创新工作、培育亮点、争创一流的意识。三是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在全区聘请了包括人大、政协、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知名人士为“食品药品特邀监督员”30人,认真接受和听取了他们对我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同时,我们先后组织部分监督员深入企业调研5次,组织监管相对人座谈10余次,并认真接受社会各界对食品药监执法人员的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队伍中存在的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继续以创建“食品安全放心区”为推动力,进一步学习和践行科学发展观,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开拓创新、科学监管,努力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一是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依法行政工作的相关要去,强化全局人员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必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的认识,有针对性地解决依法行政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督促全局人员切实担负起组织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职责。
二是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行为。抓好行政审批项目,从源头上防止乱罚款、乱审批问题的产生。切实纠正在行政执法工作中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为进一步提高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决定在全区大力实施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更好地保证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重要举措,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是推动政府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重要途径。促进政务公开工作上台阶、上水平的重要手段,也是建设人民满意政府的重要任务。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加强组织领导,将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并列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目标管理考核)重要内容。各单位政务公开要做到有公开制度、有专职人员、有预算工作经费、有多样的公开形式、有统一的公开内容。同时,要统一办事处(镇)政务服务中心、村级服务中心建设的规范。原则上办事处(镇)政务中心必需实行大厅式集中办公,确实因条件不成熟无法建设大厅式政务中心的办事处(镇)可以建成整合式的政务中心。要保证村级服务中心基础的办公用房和条件,安排专人负责,为基层群众查询信息和代办事情提供服务。
二、明确工作职责
区总工会负责指导全区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规范化建设,区政务公开办负责指导全区各级各单位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区民政局负责指导全区村(居)务公开规范化建设,区财政局负责指导村级财务公开工作,区直各单位负责落实本单位政务公开或办事公开规范化建设,并负责指导本系统、本行业政务公开或办事公开规范化建设。
三、统一公开规范
一)统一公开的重点
1政务公开的重点。管理区及区直单位要重点公开:
⑴外地本单位的机构设置、领导分工、工作职责、办事顺序、办公地址、联系方式、投诉电话以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⑵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⑷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⑸财政预算、决算演讲;
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规范;
⑺政府集中推销项目的目录、规范及实施情况;
⑻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顺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资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⑼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⑽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证、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⑾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⑿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平安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⒀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
⒁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⒂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弥补、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⒃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
⒄干部选拔任用情况;
⒅政府重大决策及其工作进展情况。
各办事处(镇)要重点公开:
⑴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
⑵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
⑷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弥补、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⑸乡镇的债权债务、筹资筹劳情况;
⑹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
⑺乡镇集体企业及其他乡镇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
⑻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等。
2办事公开的重点。各公共企事业单位要重点公开:
⑴部门的职责权限、服务范围及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⑵办事依据、办事时限、办事流程、办事结果;
⑶工作规范、行为准则、服务规范、服务许诺、违诺责任及处理办法;
⑷收费和处罚的依据、项目、规范及缴费办法;
便民服务电话、监督部门电话;⑸对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违法的处置规定。
⑹与服务对象密切相关的重要信息;
如公共政策的出台、价格制定和调整等;⑺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
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需公开的其他事项。
3村(居)务公开的重点:
⑴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村(居)民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及年度工作目标执行情况;
⑵年度财务计划及其各项收入和支出;
⑶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债权债务;
⑷集体资产的管理和经营情况、土地等生产资料和各业生产经营承包方案及其承包费的收缴情况;
建设承包方案及其实施情况;⑸兴办集体经济项目和公益事业的一事一议”经费筹集、招标投标。
⑹村(居)民委员会组成人员补贴规范及数额、村民义务工及农田水利建设用地情况等;
⑺救灾救济、扶贫资金、支农补贴、移民安排款物的发放情况;
⑻征用土地及其弥补费、安排补助费的收支情况;
⑼公益福利方面的情况;
⑽宅基地的申报、批准和使用情况;
⑾村(居)民户籍关系变卦情况;
⑿落实计划生育规定的方案;
⒀村(居)委会换届选举或村(居)委会组成人员依法调整后的村(居)委会财务和有关工作交接情况;
⒁涉及村(居)收费项目、依据、规范以及收缴情况;
⒂涉及村(居)民切身利益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⒃征兵、聘用管理人员等村(居)民普遍关心并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
4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公开的重点:
⑴工作职责、分管领导、工作人员、联系方式、工作时间、投诉电话;
⑵办事服务事项、料理顺序、需提交的全部资料、收费依据、料理时限等。
5村级服务中心公开的重点:
⑴工作职责、分管领导、工作人员、联系和咨询电话;
⑵代办服务事项、需提交的资料、否收费、料理时限等。
二)统一公开的形式
方便群众查询。一是网站。管理区及各办事处(镇)都要在西洞庭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公开信息,管理区及各办事处(镇)政府信息必需通过网站、工作简报、电视台、公开栏(墙、橱窗)电子显示屏、触摸屏等便于群众知晓的方式进行公开。并及时更新和空虚栏目内容。二是工作简报。管理区办公室要定期编发政府工作简报,每年工作简报编发必需在6期以上。三是公开栏(墙、橱窗)各级各单位对公开栏要进行统一规范,对公开内容要予以规范和整合。各单位公开栏(墙、橱窗)必需设置在醒目位置,公开栏面积必需达到12平方米以上,必需有6个以上的版块,版面内容要求有单位领导分工、全年工作计划、内部科(股)室职能职责、季度财务收支、中心工作开展情况、其他应公开的相关政府信息等。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在办公楼大厅、办事窗口大厅设置电子显示屏、触摸屏。
要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内向社会公布;对一般事项,三)统一公开的时限。对法律法规规定有时限要求的政府信息。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对行政权力运行和公共服务的相关信息要临时向社会公开并及时更新;对涉及公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要随时向社会公布。
质量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是一个地区文明进步的标志。质量振兴是全社会的共同事业,是一项系统工程,是打基础、管长远的基础性工作。实施名牌战略是国家质量工作方针、政策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区政府开展“质量兴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实施名牌战略,培育一批有自主知识产权、国际竞争力较强、品牌知名度较高、在国内、甚至在国际市场占有一定份额的品牌,对加快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高我区企业产品质量总体水平,优化社会资源配置和调整产业结构具
有重要的推动作用。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根据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质量工作促进产品质量提升的若干意见》经研究,区政府决定继续大力实施精品名牌战略,现就进一步加强质量工作,促进产品质量提升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质量工作检查考评机制
区质量振兴委员会负责全区质量兴区和质量提升工程的各项工作的领导。负责区质量振兴工作目标责任书和检查考核办法的制定。对相关部门开展质量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对重视质量工作、成绩突出的要进行表彰。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和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本辖区、本系统或行业特点,将质量工作纳入本单位、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按照全区质量提升工作要点,组织开展扎实有效的质量提升活动。切实肩负起维护质量安全和提升质量水平的重要责任。
二、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全面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推进质量信用体系建设
创名牌产品活动的基础在企业,主体是企业。企业要增强自律意识、诚信意识、名牌意识和质量意识,认真履行产品质量和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把提高产品质量作为首要任务。充分认识创名牌产品对于增强企业生存与发展能力、掌握生产经营主动权、提高产品质量、经济效益和树立企业良好形象的重要意义。要重视质量工作,加强名牌产品和驰名、著名商标的创建工作。大力加强标准化、计量等基础性管理工作,积极推行ISO9000、ISO14000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要加大对技术进步的投入,增强技术研发能力,将实施名牌战略和技术创新、技术改造与技术引进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管理创新推动技术创新,不断研发出适销对路的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产品,不断扩大名牌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要积极完善企业内部科学的管理运行机制,全面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要全面推进质量信用体系建设。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建立诚信企业档案,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质量信用制度。
三、加强名牌产品的创建,提高产品质量保障能力
各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大力推进我区精品名牌战略工作。区质监分局、区工商分局、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招商局以及税务等部门要结合各自的职能,积极开展名牌创建工作。要建立与企业长期有效的服务联系制度,建立创名牌产品“绿色通道”。以区工业园和孵化中心为重点,建立区规模以上企业的质量档案。摸清我区的优势行业和重点企业,做好名牌产品滚动目录的编制工作。根据省、市名牌产品评价管理办法,结合我区企业、产品的实际情况,对现在有企业开展深入调研活动,提出培植名牌的计划,确定培植的重点企业和产品名单。组织创名牌产品企业开展相关培训等。要以名牌产品为核心,培植和带动一批中小企业的发展和壮大。
四、加大宣传和培训工作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各单位,各部门要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5.20世界计量日”、“质量月”、“10.14世界标准化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开展质量工作的宣传活动,大力营造全社会关心质量,重视质量的氛围,增强消费者对名牌产品的认知感和认同感。区质监分局要做好对企业的质量管理的培训工作,帮助企业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和素质,指导企业开展QC小组活动,引导企业导入先进的质量管理理念和方法。
五、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严格落实打假责任制。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的质量管理工作,及时发现本辖区制售假冒伪劣违法行为,要采取果断措施予以处置。同时要及时上报相关职能部门。质监、工商、卫生、公安、食品药品监督、商务等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围绕食品、药品、农资、建材、家具、汽车配件等产品,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对制售假冒伪劣的行为坚决打击,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我区正常的经济秩序。
关键词:学校;食堂;运营监管;构建模式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25-0291-03
学校食堂,相对于社会上的其他餐饮企业来说,是较为特殊的餐饮组织,其服务对象主要为学生、教师以及其他科研人员。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大中小学校则是推动科学技术前进的巨大保障。学校食堂运营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间接地影响学校的教与学。
为了对目前的学校食堂有一个客观的评价,课题组在重庆、四川、山东、贵州、内蒙古、甘肃、浙江、湖北、广东等省市共发放3 100份学生调查问卷,回收2 960份,回收率为95.48%;发放380份教职工调查问卷,回收350份,回收率为92.11%。经过对调查问卷的统计分析,在对学校食堂的整体评价上,51.72%的学生评价为一般,25.61%评价为较好,14.36%评价为差,4.59%评价为好;41.71%的教师评价为较好,30.86%评价为一般,20.29%评价为好,6%评价为差。在对学校食堂饭菜质量的评价上,55.37%的学生认为一般,20.24%评价为较好,16.66%评价为差,4.09%评价为好;43.14%的教师认为较满意,38%认为一般,10%认为满意,8%认为不满意。通过上述数据可以看出,目前的学校食堂并没有很好地满足广大师生的要求。要想进一步从根本上提升学校食堂的服务水平,构建一套有效的运营监管体系是其关键,也是进一步丰富运营监管理论的尝试,从而为有关部门制定相关政策提供有益借鉴。
一、学校食堂运营监管的基本内涵和主要特征
监管就是监督和管理。学校食堂的运营监管是指监管机构对学校食堂进行监督和管理,以保证广大师生及其他人员饮食安全的行为。
学校食堂运营监管的主要特征有监管主体的多元性、监管对象的差异性、监管内容的复杂性、监管渠道的多样性。
监管主体的多元性是指学校食堂的监管可以来自上级、学校、内部、社会。监管对象的差异性是由于学校与学校之间存在差别,进而引起学校食堂的监管出现不同,比如说幼儿园与大中小学校、农村学校与城市学校、公立学校与私营学校。监管内容的复杂性是指对学校食堂的监管要从质量、安全、卫生、廉政等方面进行,相对其他监管来说较复杂。监管渠道的多样性是指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监管理论的发展,监管的方法越来越丰富。
二、学校食堂运营监管存在的问题
1.监管主体职责履行未完全到位。学校食堂的监管主体通常是学校的后勤管理部门。后勤管理部门的工作目标是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做好后勤服务,保障教学、科研顺利进行,为师生提供良好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后勤管理部门中设膳食管理科,其主要职责有负责对食堂承包经营单位的运行、安全、卫生、服务保障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后勤管理部门对学校食堂的监管职责履行未到位主要表现在:责任制度没有落实,权责不明;未能深入食堂了解情况等等。
2.监管制度体系建设还不够健全。有效的监管体系在制度设计上应当是一个分工明确、职责分立的多层次的相互配合的监管体系。学校食堂监管制度体系的内容主要有: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库房管理制度、食品销售卫生制度、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制度、卫生检查制度、顾客投诉受理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等等。完整的监管制度体系是学校食堂高质量运营的关键。一般情况下,学校食堂的监管制度体系建设都不够健全,使得对学校食堂的监管有心无力。
3.监管的方法和手段还相对落后。方法是指为达到一定的目的而采取的途径、步骤等。手段是指为完成一定的目标或任务,所使用的一定技巧。完成一项工作或任务,采取任何一种方法和手段,都可以导致一种结果。选择最佳的手段和方法,可以达到最完善的结果;选择一般的手段和方法,就不会达到最佳的结果。学校食堂的监管工作也是如此。目前,学校食堂运营监管的方法和手段主要有目标管理责任制、责任追究、阶段考核、会议制度、奖罚制度。这些方法和手段比较传统,效果不明显。
4.运营过程监管还存在薄弱环节。学校食堂的承包有自办和外包两种方式。对于外包出去的食堂来说,其平时的运营状况,学校相关的后勤保障部门如不及时进行必要的了解和管理,而是任由承包商以营利为主要目的地经营。在这种情况下,学校食堂所提供的伙食质量必然是非常差的,最终受害的还是广大的师生。对于规模较大的学校来说,一部分学校食堂采取外包的方式进行运营,一部分学校食堂则仍然在学校相关部门的领导下进行经营。于是,同样的监管方案便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并不能完全适用于每一个食堂。同样的方案对于这个食堂是有效的,但对于另外一个食堂的话,则存在薄弱环节。
5.监管的合力和效果还不尽人意。学校食堂运营的监管来自上级、学校、内部、社会,监管主体非常多,但是尚未形成整体的监管合力。学校食堂产业链条长、环节多,监管力量分散,必须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率。对于食品行业来说,监管部门众多,每个监管环节都会认为,我这里没管住,自然会有别人来管;反过来,如果我花了大量人力、物力去管,食品安全不出问题反让其他部门“搭便车”,破除这种职权交叉的体制势在必行。
三、学校食堂运营监管体系的构建
(一)外部监管体系的构建
1.教育主管部门。教育主管部门是指各级教育局。为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加强对学校食堂的运营监管,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可以按照《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管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规定,着力推进辖区内学校食堂运营监管信用档案的建设。
学校食堂运营监管信用档案内容主要包括:学校食堂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许可证书及变更信息、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学校食堂量化级别及其评定记录;教育主管部门现场检查笔录、监管意见书;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情况、食品安全责任人约谈情况;举报投诉的记录、核实、处理情况;对违法违规行为的立案、调查、处理情况等。同时,教育主管部门还可充分发挥互联网的作用,对监管档案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同步更新量化分级、监管检查等重要电子档案信息,确保信息时效性,使社会各界及时了解各学校食堂运营监管情况,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堂的运营监督。教育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学校的食品安全工作的行政管理,并将学校食品安全的考核指标纳入教育评估体系,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同时应每年联合各级卫生部门对辖区内学校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专项检查。教育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学校食堂及学生如何用餐的业务指导和督促,尤其是将学校食堂承包给私人或者企业的学校,应加强对承包者资质的审查和日常管理[1]。
2.上级其他主管部门。上级其他主管部门是指食品药品监管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消防部门、工商行政部门、物价行政部门、政府采购中心等。
学校应在食品药品监管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消防部门的指导下,在食堂建立水、电、中毒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食堂的工作不仅要做好事前预防、事中监督,还要做好事后处理。要按照既定的各种处置方案及时有效地处理事后工作。坚决防止与杜绝诱发事故的苗头和隐患。
学校食堂的饭菜价格应由当地的工商行政部门、物价行政部门进行确定,以确保学校食堂的非盈利性。另外,学校食堂都拥有国家相关的财政补贴,当地的工商行政部门、物价行政部门还应监督资金是否得到落实,确保国家优惠政策能够顺利进行。对于以上两个方面的确保,可以采取在学校食堂附近设置公示栏、投诉信箱等方式进行贯彻实行。
随着后勤社会化改革的不断深化,大多数学校食堂的经营模式,采用的都是对外承包经营。学校食堂具有公益性,关系广大师生的切身利益、安全和正常的学习安排。因而,对学校食堂的承包经营者资质要求就显得更为严格。招投标必须实行公开招标制度。为保证学校食堂对外承包经营的招投标工作能够科学有力地进行,可通过政府采购中心展开招投标工作。对承包者的要求,首先要懂行、有技术,最好是熟悉学校食堂经营,再者要热爱学生、诚信经营、盈利合理。对参与投标方的经营管理水平、技术水平、资质信誉,从业人员的素质及健康状况等方面进行全面的审核,要真正把社会上那些有良好信誉、有雄厚实力、对口且乐于为教育贡献的企业或独资个体经营者,引进到学校中经营食堂;把那些半路出家或一心牟取私利者拒之门外。中标的单位与学校要在政府采购中心的管理下签定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或协议,明确各自权利和义务,明确相关质量要求和处罚办法[2]。
3.学校及职能部门。学校及职能部门可积极组织宣传学习《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卫生管理规定》、《产品质量法》、《餐饮卫生管理办法》等,也可邀请具有先进管理经验的管理者到学校食堂,对食堂员工进行系统的培训,要求食堂员工除应具备健康的身体状况外,更重要的是必须具备相应的食品卫生知识、食品营养知识以及相关的法律知识。通过对食堂从业人员的的宣传、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他们操作管理水平。
学校及职能部门应制订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将食品卫生工作纳入日常的工作范围。学校食堂食品案工作计划应是学校年度工作计划的一部分。这个工作计划的内容包括:学校食堂基本建设的规划、维修方案、食堂卫生监督检查计划、食堂工作人员培训计划、学生体检及学生营养保健计划。学校及职能部门还应检查学校食堂的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检查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证以及卫生知识培训证是否有效;检查食堂的卫生条件、卫生防护设施情况;还应检查食品原料仓库的卫生情况,包括防尘、防虫、防暑、防潮等措施以及原料的卫生状况[3]。
4.社会其他监管力量。社会其他监管力量主要是家长代表。家长代表可参与一些比如维持就餐秩序、座谈会等。一方面,让他们有权随时随地地检查食堂的各项工作,包括饭菜质量、数量以及卫生状况,对需要改进的地方提出宝贵意见。在学校食堂和家长之间架起一座沟通的桥梁,畅通沟通渠道,缓和食堂与学生之间的矛盾,使彼此之间相互理解,彼此尊重,以便更好地促进食堂管理工作。
(二)内部监管体系的构建
1.采购环节的监管。学校食堂内部可设置采购监管部门。严把采购关,采用“农校对接 ”,降低伙食成本。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高校食堂农产品采购开展“农校对接”试点工作的通知》教发厅[2009]8号件精神。目前“农校对接”主要是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学校食堂的对接,实现农民增收、学生受益这一双赢局面。它可以减少学校食堂农产品采购环节,降低食堂采购成本,能够更好地保障学生食品安全。为了降低伙食成本,实惠与广大师生,这一模式是有必要采用的。
在采购食品原材料时,必须确认食品生产经营者持有有效的相关证件,禁止向无证的经营者购买食品。采购畜禽肉类原料时,必须索取兽医卫生检验单位出具的检验合格证明;采购定型包装食品时,必须索取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食品安全法》第36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对无法提品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料,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不得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2.生产环节的监管。学校食堂内部可设置生产监管部门。学校食堂主要是为在校的广大师生服务,就餐人数相对稳定。为满足师生的就餐需求,食堂应当烹制出不同品种、不同口味的饭菜。学校食堂生产的大量不同种类、不同风味的菜肴,如何保证在几天、几周内不重复制作同一品种,就必须要加强菜肴品种的开发力度和创新能力。在学校食堂生产监管部门的指导下,食堂应制订可以使用的循环菜单,巩固加强现有菜肴质量管理;定期开发创新菜式,根据时令节气,及时调整菜品,适时推出创新菜品,以满足就餐人员的不同口味需求;根据菜单的使用情况,对菜单中各种菜肴进行分类统计,以便了解掌握各种菜肴品种成本高低和受欢迎程度,及时进行调整,使菜单设计不但满足就餐者口味需求,而且节约成本。食品加工要生热分开,物品的存放要通风,且分装。食堂内时时保持清洁,夏季做好蚊蝇的消灭处理,确保售出食品的食用安全。
另外,学校食堂生产监管部门应检查食堂上岗人员的相关证明,以保证食堂上岗人员必须先培训,先体检,合格后再上岗,无证者一律不准上岗。
3.销售环节的监管。学校食堂内部可设置销售监管部门,建立食堂饭菜价格调价备案机制。为了保持学校食堂饭菜价格相对稳定,维护广大师生的合法权益,销售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市场原料的价格监测,制定切实可行的学校食堂饭菜价格调整备案制度。当原料价格过快上涨超过一定幅度时,食堂经营者可以向学校及职能部门申请调价申请。但每次调价品种,调价幅度必须限定在一定的比例范围内,当原料价格下调时,学校必须按规定降价,同时将调价的品种、调价原因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榜公布。
学校食堂销售监管部门应监督食堂是否严格按学校规定的就餐时间准时开饭,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或推迟开饭时间;开饭时,还应及时检查饭菜数量,确保足额供应。
(三)网络管理体系的构建
随着互联网和远程监控技术的发展,对学校食堂运营情况的监管可以采用基于互联网传输的摄像头远程监控方法,让监管人员能够在办公室中通过计算机实时地对食堂内的工作进行监管,这极大地提高了监管的效率,增强了监管部门的工作力度。
四、结束语
近些年来,由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社会群体开始关注学校食堂的运营工作。学校食堂的普遍现状是服务对象的满意度低,并且员工工资偏低,留不住人才。学校食堂具有非营利性、公益性等特点,是保障广大师生及其他科研人员进行日常工作的重要机构。如何提高学校食堂的服务,有着紧迫的现实意义。要从根本上有效提高学校食堂的服务水平,在建议政府加大补贴力度的同时,离不开一套对学校食堂进行强有力的运营监管体系。本文在分析了学校食堂运营监管存在的问题后,着重探索了学校食堂运营监管体系的构建,希望为进一步完善学校食堂在运营方面所出现的不足提供有益参考。
参考文献:
[1] 王志营.东营市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J].兰台世界,2012,(19):27.
根据州人大常委会4月3日召开的关于全州传染病防治法执法检查和“湘西州三湘农民健康行”动员会精神以及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今年执法检查的总体安排,为搞好这次上下联动的传染病防治法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和精心组织安排,深入开展了传染病防治法执法检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执法检查的安排及工作情况
州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员会执法检查动员会议之后,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及时听了情况汇报,召开主任会议及时进行了安排部署。一是按照州执法检查方案要求,研究制定了县传染病防治法检查方案和“三湘农民健康行”活动的通知,成立了传染病防治法检查办公室和永顺县“三湘农民健康行”组委会,组建了执法检查组。二是广泛进行宣传发动。4月13日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组织召开了传染病防治法执法检查和“三湘农民健康行”活动动员会,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中其、曾尚华及部分委办负责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王文明同志以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认真传达贯彻了州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关于传染病防治法检查和“三湘农民健康行”活动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了我县这次执法检查工作,会上宣读和下发了执法检查的有关文件通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曾尚华就这次执法检查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王文明就这次执法检查和搞好相关单位的自查问题作了重要讲话。使大家明确了这次执法检查的目的意义、重点内容和方法步骤。三是县人民政府及相关单位认真开展了自查。县动员会后,各相关单位,认真贯彻了这次会议精神,开展了自查。在4月20日前县人民政府及相关单位全部进行了自查,将自查报告全部送达执法检查办公室。四是深入开展了执法检查。在政府及其相关单位自查的基础上,4月21日至28日,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围绕传染病防治法一法四条例8个方面的重点内容分别深入到勺哈、王村、松柏部分乡镇和县卫生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畜牧水产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水利局、县农办、县发改局、县交通局、县公安局等12个单位进行了调查视察。通过听汇报、座谈查资料看现场、走访师生群众等方式,回顾工作成绩,查找存在的问题,广泛听取了建议意见。5月中旬,州执法检查组来县进行了检查,肯定了我县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所取得的成绩,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很好的建议意见。
二、我县贯彻执行传染病法律法规的主要成绩
通过这次执法检查,刚才又听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的情况汇报,总体认为我县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工作,成绩是突出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为“一法四条例”的贯彻执行提供了组织保障。
县人民政府切实把加强卫生事业发展,搞好传染病防治工作,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的一项工作内容,在工作中具体实施。县专门成立了传染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县传染病防治和突发公共事件的组织领导和协调,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县政府根据州委、州政府《关于加强和改善农村卫生工作的意见》,按照医防剥离、权责一致的原则,积极推进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并率先在全州撤销县卫生防疫站、县食品卫生监督所、县健康教育所和县卫校、新组建了县卫生监督所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分别履行执法监督职能和疫病预防控制职能。在乡镇组建了9个中心防保组和38个乡防保组,核定了乡镇防保人员136人,妥善解决了防保专干工资。核定卫生监督机构编制35人,投入资金21万元,配备了车辆、调查取证工具和信息网络等卫生监督执法必备装备。建立了县疾控中心、县人民
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所等4所艾滋病初筛实验室,加大了艾滋病的综合防治能力。县卫生局把传染病防治工作纳入了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并实行目标管理,同各医疗卫生单位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状,实行经常检查和定期考核。县疾控中心和县卫生监督所都依据各自的目标责任实行监督检查和管理。由于我县组织机构网络健全,层层目标责任明确,管理到位,确保了传染病防治工作的落实。
(二)完善方案,组织实施,确保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依法开展。
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县人民政府及卫生行政部门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狠抓落实。围绕加强传染病的预警和应急处理工作。采取了各种措施,抓了各项工作的落实到位。一是先后制定并完善了《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预防控制工作预案》、《霍乱疫情处理运行预案》、《救灾防病工作预案》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预案》。为传染病疫情的预警、流行性病学调查、应急处理等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了依据。二是建立了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队伍,组成了疫情监测,调查处理、消毒隔离、医疗救治等若干分队,为传染病突发疫情的应急处理提供了组织人力保证。三是为满足“非典”等重大传染病的集中救治和观察鉴别,筹集资金在县人民医院改造建设了发热门珍和隔离观察病房,并配备了床位、专业人才和先进设备,为各类传染病的规范和科学救治创造了条件。四是认真落实了传染病监测与报告制度。全县所有乡镇卫生院以上医疗卫生单位都安装了固定疫情报告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县直几家医疗卫生机构,实现了疫情网络直报,县疾控中心对疫情报告质量定期调查评估。五是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县卫生监督所严格履行职责,坚持对我县医疗机构传染病管理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县卫生局将消毒防护、预防院落内感染作为传染病防治的一项重要内容,严格按照《消毒管理办法》和《医疗废弃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加强对医疗机构、学校及公共场所的空气、器械、重点部位进行定期消毒检查,并做好医疗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防止院内污染源对周边环境的危害,由于县委领导重视,县人民政府及卫生行政部门,严格依法履行各自的职责,积极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预防传染病防治工作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效果明显,工作成效显著,20__年取得了抗击非典的胜利,20__年及时扑灭了勺哈、毛坝乡麻疹流行疫情,近几年,重点调查处理了永顺三中食物中毒和永茂九年一贯制学校一氧化碳中毒和今年4月王村二中甲肝疫情暴发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全县甲类和乙类传染病发病率下降,没有发生重大传染病暴发流行;实现了基本消灭丝虫病、疟疾、脊髓灰质炎的目标,有效控制了碘缺乏病,基本消灭了麻凤病,累计发现肺结核病人2498例,其中初治涂阳率达96,复治涂阴治愈率达83.6;累计发现HIV阳性/艾滋病人15例,四免一关怀政策得到落实,传染病的各项相关指标达到了国家和省的标准要求。
(三)注重农村,改善服务条件,加强了农村卫生工作。
农村医疗卫生工作,关系到全县80以上人口的健康和幸福,关系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在我县建设目标能否最终实现的大问题。过来,县人民政府及县卫生行政部门一直将农村卫生工作摆到全县卫生工作的重要位置,加强领导,争取投入,全面管理,不断改善农村农民的医疗服务设施和服务条件,提高农村的健康水平。一是按照“一法四条例”的规定和州委、州政府《关于改革和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意见》,全县乡镇卫生院实行“体制改革”、“抓大活小”、“医防剥离”等农村卫生管理体制改革,推行了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不断增强了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建设,整体功能不断加强。到20__年底一体化管理覆盖面达60以上,95以上的乡镇卫生院已消灭了经营性亏损,步入良性发展轨道。二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高农村医疗卫生人员和社会各界对“一法四条例”的认识了解,结合“3.24”世界防治结核日、“4.25”预防接种日、“12.1”世界艾滋病日等活动采取各种形式进行宣传,坚持将“传染病防治法”和传染病管理、预防治疗等相关知识作为卫生技术人员“三基训练”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卫生技术人员培训。近年来,共发放宣传资料19.3万份,悬挂横幅120幅,刷写宣标语1000多条,接受咨询8万多人,举办各类培训班11期,培训卫技人员2467人次。增强了广大卫技人员的素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与此同时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十五期间,积极开展了环境整治,改水改厕、防鼠灭鼠和卫生知识宣传的爱国卫生运动,其中王村镇改水20__户,入户率在90,全县创建省级文明卫生单位11个,州级文明卫生单位3个,投入资金16万元,完成农村改水工程21处,解决31.26万农村群众的饮水问题,投入资金15万元,完成卫生改厕1200个。儿童基础免疫“五苗”覆盖率以乡镇为单位稳定在85以上,20__年6月1日起,实行了一类疫苗免费接种。三是加强了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近年来,累计投入348.67万元,为乡镇医疗卫生机构配置了X光机、B超、心电图、洗胃机、半自动生化分析仪、心电监护仪等“新六件”,医疗卫生设备846件,新增各种救护车辆7台,价值120万元。建设了4个艾滋病初筛试验室和15个乡镇卫生院查痰点,肺结核、艾滋病的发现力度不断加大,全县共设立村卫生室327所,有45所村卫生室达到合格村卫生室和示范卫生室标准,为农民就近就医服务创造了基础条件。
(四)多方筹资,加大投入,逐步改善公共卫生配套设施。
近年来,县人民政府克服县财政困难的实际,在充分利用县有限财力给于卫生事业投入的情况下,还充分利用民族优惠政策,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加大卫生事业的各项投入,努力改善基础设施条件。从20__年至20__年财政对卫生事业总投入达8389万元,分别为1154万元、1615万元、1467万元、1919万元和2234万元。分别占财政总支出的6.6、6.9、5.9、6.2和6.2,卫生经费增长率高于可用财力平均增长率0.9个百分点。其中县本级财政投入7643万元,分别是1042万元、1382万元、1311万元、1746万元、1861万元,分别占卫生事业费支出的90.3、85.6、89.4、90.9和83.3;争取上级财政投入1046万元,分别是112万元、232万元、156万元、173万元和373万元,分别占卫生事业费支出的9.7、14.4、10.6、9.1和16.7,在确保了卫生经费个人部分不留缺口的情况下,充分考虑了城乡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所需经费,酌情安排了非典防治、麻疹救治、结核病防治、卫生监督、红十字协会及大病救助和120急救等经费,基本确保了卫生机关的正常动转,并保障重大疫情防治经费优先安排预算,资金优先拨付。最近,为处理王村二小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又解决了应急救治经费。为传染病防治和保障人民的生命健康提供了经费和物资条件。
(五)多方协调,共同参与,相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
与传染病防治相联系的一法四条例的贯彻执行是政府行为也是社会行为,发挥相关 部门的作用十分重要。过来这些部门和单位都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县农办把卫生事业的发展列入了县新农村建设规划,过来,实施了能源建设、改厕、改灶项目,达0.98万户,并与县畜牧局等单位突出抓好人畜共患疫情的知识宣传及疫情处理。发改局在考虑计划的同时积极为卫生事业争取项目,做到及时报及时批。“十五”期间共从计划口争医疗卫生资金1215万元、项目15个,进行了疾病控制中心、中医院设备配套、妇幼保健所和农村中心医院改造项目,新增医疗用房2.14万平方米,“十一五”期间计划投资2800万元,进一步加强县、乡、村三级防保网络建设和防控体系建设。药品监督部门认真学习宣传《传染病防治法》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最近出动宣传车两台,到辖区30个乡镇宣传,印发资料5000份,受咨询群众万余人,抓好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检查监督,确保药品生产、运输、销售及医疗器械的使用无违法违规现象的发生。水利局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列入水利设施建设规划。20__年1月-3月会同防疫站、疾控中心、环保、国土、卫生、统计、发改局等7个部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全县农村饮水安全现状进行了全面调查,完成了《永顺县农村饮水现状调查评估报告》。澄清了全县30个乡镇15.13万人的饮水安全存在的问题,组织编制完成了《永顺县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十一五”规划》,20__年度优先申报了氟污染区、肠道传染病高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7处,目前已完成工程初步设计14处。采取由施工单位先垫资办法实施了王村盘溪村、回龙新坝村两处饮水安全工程。县建设局、交通局、教育局等单位都以各种方式加强传染病有关法律法规和疾病预防知识的宣传,加强疾病的防范,环境卫生的治理,环卫设施工程项目的申报,饮水安全管理等工作。营造了传染病防治执法、卫生事业齐抓共管的好局面。
三、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县在贯彻执行“一法四条例”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有待于解决。
(一)“一法四条例”的宣传欠经常。过来,对人畜禽共患的疾病和碰到的传染病有关知识重视了宣传,而对人患疾病或暂未碰到疾病时防治知识缺乏常规化和经常的学习和宣传,学校按规定的卫生常识课不太落实,以至于法律知识知之不多,疾病防疫常识缺乏,出现传染病疫情报告欠及时,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后果。全县中心完小以上学校69所,大小食堂73个,食堂硬件设施符合条件的14所,有礼堂可兼做食堂的26所,但加工、操作和保管功能不全,有7所学校食堂正在修建中,还有26所学校食堂是上世纪六七年代的教室或教室边达建的偏房,场地狭小,破烂不堪。特别是农村学校食堂、饮食卫生条件差,饮食从业人员无证经营的多,不符合卫生要求,加上自然条件差,管理不到位等因素,近几年来,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有发生。
(二)卫生事业费投入不足。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县乡镇卫生院还有15551平方米的危房,医疗设备简陋落后。由于财政困难等原因,“五苗”接种运输和冷链运转经费,结核病注射和防保业务等经费,没有列入预算。截止20__年6月共欠拨卫生事业费189.08万元,其中结核病人发现以奖肛补经费2.48万元,一类疫苗接种经费和乡村医生误工费一年共49.06万元,领导承诺由卫生局及医院垫付的48万元,财政累计欠帐和空转的89.54万元,其中含非典专项经费24.04万元。
(三)卫生医疗基础设施薄弱。近几年,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县政府多方采取措施争取资金项目,大大加强了我县卫生设施建设,改善了医疗卫生环境和条件,但按上级要求仍然存在很大差距。按卫生部和省卫生厅有关建设和配置标准,全县乡镇卫生院目前尚缺业务用房0.72万平方米,25个乡镇缺设备450台件,价值350万元。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用房1.15万平方米。卫生监督所尚无业务用房(租用卫生局老办公楼),执法装备缺乏,急需业务用房20__平方米。疾控机构配套建设不到位,基本建设累计欠帐152万元,检验检测设备落后,不适应工作需要。按常规开展工作装备应59台件,实际装备了27台件,应开展常规检测119项,实际能开展28项,占23.5,低于全州平均数16个百分点。冷链设备老化,达不到有关技术要求。
(四)人才匮乏。全县1007名卫技人员中高级职称15人,仅占卫技人员的1.49,低于全州平均水平1.11个百分点,大专以下学历964人,占95.7,高出全州水平7.8个百分点,县疾控中心人员老化,现44人中年龄在50岁以上占21人,近10年未进一个专业人才。特别是乡镇卫生院,529名卫技人员中,本科学历仅1人,占0.19,低于全州水平0.28个百分点,大专学历127人,占23.8,中专学历260人,占67.56,获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296人,占卫技人员56。特别是村卫生室全县327所,达标45所,仅占3.7。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我县还未启动。
(五)传染病发病率居高不下。20__年全县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为199.98/10万,高出了全省水平27.6,肺结核、病毒性肝炎、痢疾等呼吸道、肠道传染病仍然是危害我县人民群众健康的主要传染病。艾滋病也呈增长趋势,疾病预防任务重。
(六)农民健康保障机制不健全。由于医疗基础和经济基础双重原因,农民看病难、看病贵和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
四、几点建议
(一)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传染病防治“一法四条例”的学习宣传力度,形成一套规范的学习宣传制度,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宣传、报刊等舆论阵地的作用,教育部门要抓好学校卫生常识课的常规教育,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都要按照各自的职责搞好学习和宣传贯彻,使之经常化、制度化,进一步增强社会各界人士对“一法四条例”的了解和支持,努力推进传染病防治工作的依法管理。
(二)进一步加大对卫生事业的投入,为卫生事业的发展和传染病防治提供物质保障。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足额预算传染病防治经费,落实一类疫苗免费接种工作经费,积极向上争取资金,请求上级有关部门,增加转移支付力度,采取封闭式运行,专款专用等措施,确保上级专项资金足额拨付到位,并逐年消化卫生部门的合法欠费。多渠道争取资金,尽快启动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三)抓好卫生技术人才的培养,推动卫生队伍建设。应给卫 生适当的进人指标,制定引进、培训进人计划,把好进人标准和条件,创造良好的进人用人机制,多渠道培养和选拔人才,优化卫生队伍的技术知识结构,加强卫生队伍建设。
(四)进一步加强疾病预防控制网络和监督执法体系建设。“十一五”期间,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功能完善、覆盖县、乡(镇)村三级疾病预防控制网络和三级卫生监督执法体系,突出抓好县疾控中心、城镇社区卫生服务组织和农村乡镇防保组织,村卫生室建设。对传染病高发区应组织监测和调查,弄清原因,有针对性地采取预防措施。对农村学校食堂卫生等薄弱部位应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学校改善卫生条件。教育行政部门应将学校食堂建设和建校作好整体规划,与卫生部门共同审定把关,饮食从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一、区中医药发展现状
截至2010年,区开设有中医药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上公立医疗机构10家,民营医院5家,中医门诊部1家。全区共有中医类别执业医师137名,执业助理医师12名,其中职称分布情况:正高4名,副高12名,中级29名,初级104名,分别占中医卫技人员比例的3%、8%、19%、70%,另有中药师43名,2010年全区公立医疗机构中医药门诊人次为30.5万人次。当前,制约我区中医药事业发展的主要问题是:
(一)中医药服务网络体系不健全,服务可及性不强;
(二)全区中医药人才缺乏,高职称、高学历中医药人才比重不高,中医药人才断脱档现象严重,无市级名中医;
(三)代表区中医药发展龙头的区中医院中医药文化底蕴不足,中医特色和优势不突出;
(四)中医药重点学科、特色专科和优势学科难以凸现,中医药科研、教学和学术能力整体水平较低。
二、未来五年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2011-2012年,充分整合和挖掘我区中医药特色优势资源,创建成为省级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2012-2015年,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工作成效,努力创建成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确立以创建促发展的工作措施,到2015年,在全区基本建立起城乡统筹兼顾、发展协调、功能完善、与群众需求相适应的中医药服务体系,中医药服务能力和可及性明显提高,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基础条件有较大改善,区域中医药疾病防治中心基本确立,能够较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中医治疗及治未病需求。区中医院达到二级乙等专科中医院水平,老百姓对区域中医药综合服务能力满意度位居全市前列。
(二)具体指标
到2015年,全区年中医药门诊服务人次达到80万人次以上,开设中医(中西医)服务床位150张。基本建立以区中医院为龙头,综合医院中医科为骨干,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科为基础力量,民营中医医疗机构、村卫生室为补充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中医药人才的招录、引进和培养政策,加强中医药人员招录和引进力度,“十二五”期间,每年招录和人才引进的人员中中医类别人员比例达到25%以上。依托区中医院着力打造区域中医药人才培养基地,努力实施中医药人才队伍素质提升工程,到“十二五”末期,争取拥有市级名中医3名、中青年名中医5名、基层名中医5名以上,区内全科医师和乡村医生的中医药知识培训率达到100%。搭建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平台,开展3年一周期的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按照相互促进、错位发展的原则,争取到“十二五”末,建成市内有一定影响的中医特色专科2至3个。加强中医药卫生适宜技术人员推广应用工作,为基层群众提供“简、便、廉、验”的中医药适宜技术,使全区9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6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能掌握并应用5种以上适宜技术。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加强中医药服务网络体系建设,全面提升中医医疗服务能力
加快建立以区中医院为龙头,综合医院中医科为骨干,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科为基础力量,民营中医医疗机构、村卫生室为补充的城乡一体化、布局科学、结构合理、功能完善、适应群众医疗需求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
1.加强龙头医院建设,努力实现区中医院跨越式发展
合理规划区中医院业务发展计划,通过政策支持、经费保障及各方努力,将区中医院建设成为适应群众需求、设施设备齐全、服务功能完善、人员结构合理、中医特色突出、专科(专病)优势明显、服务质量优良的具有中医药特色优势的中医院。
(1)突出中医药特色,大力推进中医龙头医院建设。区中医院要始终坚持以中医为主、西医并举的办院方向和服务宗旨,每年新录用临床类卫技人员当中,中医类(含中西医结合)应达到60%以上,50%以上的西医临床医生应参加中医理论学习和临床实践,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含执业助理医师)占执业医师比例60%,医院领导班子中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比例及临床科室负责人中具有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或系统接受中医药专业培训的比例也应达到60%以上。采取有效措施,建立有利于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激励机制,着力推进中医药特色建设,确保规划期内顺利通过“二级乙等”中医专科医院评审,使区中医院实现跨越式发展,加快建成集医疗、教学、科研、中医药文化传播、对外交流为一体的区域龙头型中医院。
(2)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开展中医特色专科建设。从2011年起,结合区域及医院工作实际选取4至5个目前老百姓迫切需求及有一定发展基础的科室进行重点扶持和发展,着力培育区中医特色专科,实现“院有专科、科有专病、人有专长”的优质中医药服务模式,在“十二五”期间,要建成市内有影响的中医特色专科2至3个。发挥中医专长,优先加强专科专病建设,逐步构建重点学科、特色专科和专科专病协同发展,全面促进区中医院各科的发展和技术水平的提高。
(3)发挥辐射示范作用,充分体现中医院在中医药事业发展中的作用。区中医院要高度树立作为龙头医院的示范带头意识,以发展我区中医药事业为己任,积极、扎实、有效的推动医院医疗、科研、教学和学术能力整体提升。在龙头医院自身做大做强的同时,依托人才队伍、专科(专病)等优势项目,辐射带动区域中医药服务水平整体提升。一是发挥中医药人才优势,通过建立定向的协作关系,实现区域内名老中医和基层中医骨干“下派、上送”的双向流动机制,以传承带教的形式努力实现区域内中医药人才队伍素质整体提升。二是依托中医药卫生适宜技术示范基地的开展,培训区域内中医药卫生适宜技术推广的师资队伍,定期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推广中医药卫生适宜技术,并做好技术应用的指导工作,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常见疾病的中医服务能力。三是通过加强科研、学术和临床工作的研究探索,归纳整理中医药理论知识体系,形成地域特色鲜明、临床疗效显著的经典病例,通过举办学术讲座或制订技术规范等形式,提升各基层医疗机构对特定疾病的中医药治疗能力。四是筹建区名中医馆,下设名中医诊室若干间,邀请省、市、区级名中医挂牌坐诊。开展名中医师承带教工作,通过整理、总结、继承、发扬和创新名中医的学术经验,培养一批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和新一代名中医,促进我区中医药事业发展,成为中医药技术传承推广和中医文化建设的良好平台。
2.实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标准化建设,努力提升社区中医药服务能力
根据《国家社区中医药服务指南》的规定和要求,将中医药服务内容列入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六位一体”工作目标,建立中医药参与社区卫生服务的长效机制。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大对中医药基本设施建设和设备投入力度,到“十二五”末,争取均建成功能完备、相对独立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努力提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人才的服务能力,实施中医药服务的标准化和规范化。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设中医馆或国医馆等特色医疗服务。
3.加强中医药服务的网底建设,大力推广和应用中医药卫生适宜技术
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为指导,以区中医药卫生适宜技术示范基地培训为载体,对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临床全科医师开展基层常见病、多发病的卫生适宜技术推广应用工作,使6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能掌握并应用5种以上适宜技术,为农村和社区老百姓提供简单、便捷、有效、廉价的基本中医药服务。
(二)完善中医药人才招录、引进和培养政策,全面加强我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通过招录一批、引进一批和培养一批的政策手段,积极探索中医药人才发展机制。加强中医药人员招录和引进力度,确保“十二五”期间每年招录和人才引进的人员中中医类别人员比例达到25%以上,并做好人员培养培训工作,使全区中医类别的医师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全科岗位培训的覆盖率达到90%以上。依托区中医院着力打造区中医药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努力实施中医药人才队伍素质提升工程。
1.加强中医药人员培养、招录引进力度,提升中医药人才队伍素质
(1)针对区域内中医药人才缺乏的现状,适当增加卫技人员的核定编制数,确保各单位在每年人才招聘中中医类别人员录用的比例达到25%以上,其中区中医院每年新录用临床类卫技人员当中,中医类(含中西医结合)应达到60%以上。通过几年的招录工作使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中医类别医师(包括备案和返聘的中医人员)占医师总数的25%以上,使4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配备中医类别医师,确保中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中医药人员满足日常工作服务需求,并达到国家级、省级示范区创建的要求。
(2)实施中医药学科带头人和技术骨干培养计划,鼓励和支持中医药技术骨干参加中医药研究生学历教育、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和国内外临床中医学习班、培训班等项目的学习深造,加快培养一批医德高尚、理论功底扎实、专业技术精湛的中医药学科带头人和业务骨干。
(3)加强基层中医药人员岗位培训,实施短期和中远期中医药人员培训计划,开展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和规范化培训,城乡社区卫技人员中医药基本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争取到2015年,区内全科医师、社区责任医生和乡村医生的中医药知识培训率达到100%,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类别医师100%完成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和规范化培训。
(4)加强中医药继续教育和学历教育,积极组织各类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培训班、中医药学术讲座、中医药专科和本科的学历教育,努力营造良好的中医药知识学习和教育的氛围。开设中医名家大讲堂,邀请重点学科、特色专科的学科带头人和技术骨干定期开讲。
(5)加大中西医结合临床人才的培养力度,继续组织实施“西学中班”培训,要求中医医院50%以上的西医临床医生参加中医理论学习和临床实践,充实壮大中西医结合人才队伍,更好地适应现代医疗服务需求。
(6)突破人才瓶颈,加大中医药人才引进与培养。将高层次中医药人才的引进列入区域卫生人才引进的重要工作任务,同时通过聘请有名望的高级中医药人才担任中医院名誉院长,加强医院的管理,围绕医院重点发展和扶持的重点学科和特色专科,千方百计加大对中医药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
(7)结合《区卫生系统柔性引才管理暂行办法》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等多种方式加强与省、市知名医院及医学院校的合作交流,通过各种不同形式和不同程度的合作带动提高区域内中医医疗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
2.积极实施名中医评选活动,大力推进中医药的传承与创新
制定并出台《区名中医评选及奖励办法》,按照客观、公平、公正、满足老百姓需求的原则,评选一批中医药技术专长、临床经验丰富、医德高尚并有良好带教经验的区级名中医,选配具有一定专业理论基础和勤于学习的中青年骨干作为他们的学术经验继承人,通过跟师临床应诊、学术交流和临床科研等方式,进行一对一或一对二的培养,由此来继承和发扬老中医药专家的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区级名中医每3至5年评选一次,对评选出来的名中医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和精神鼓舞,以激励名中医带教的积极性。“十二五”期间,通过调研、评选和考核的形式组织1至2次区域内名中医评选活动,分别评选出5名区级名中医、中青年名中医和基层名中医,争取到“十二五”末,拥有市级名中医3名、中青年名中医5名、基层名中医5名以上。
(三)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加强区级中医药重点学科和特色专科建设
在《区医学重点学科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制定并出台《区中医药重点学科和特色专科管理办法》,按照统一规划、错位发展的原则,明确我区中医药重点学科和特色专科的主攻方向和发展目标,按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评选出中医药特色优势明显、老百姓迫切需求、发展前景较好专业,加大政策扶持和经费投入力度,力争通过几年的扶持和建设,使区级中医药重点学科和特色专科真正成为中医药医疗服务水平提升、科研学术能力建设、人才队伍发展的领跑者。区级中医药重点学科特色专科周期为三年,“十二五”期间,将组织2次区级中医药重点学科评审和建设工作,建成不少于5个区级中医药重点学科和特色专科,争取建成市内有影响的中医特色专科2至3个。
(四)充分发挥区中医药学会作用,提高学会的学术和科研能力水平
区中医药学会作为区域内中医药文化传播及学术交流的平台,应该充分发挥其作用。通过组织开展各级中医药年会、召开中医药发展论坛、举办中医药沙龙,进一步提升我区中医药学术氛围。积极开展中医药科研项目研究,通过组织中医药科研项目调研、专题或联合申报等形式加强中医药科研能力的建设。
(五)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加强中医药“治未病”服务
创新服务模式,拓展服务功能,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作用。注重发挥中医“治未病”的优势,大力实施“治未病”健康工程,将中医药服务内容有机融入到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多个服务领域中,切实加强中医药在疾病康复保健、亚健康干预、优生优育、老年护理等应用中医药治疗方案和健康干预手段,使疾病防治关口前移。制订下发《区治未病中医预防保健工作基本规范》,明确治未病工作的服务内容、流程设置、人员配备、设备配置等要求。探索实施重点人群与重点疾病中医保健。鼓励各医疗卫生机构广泛食疗药膳、情志调摄、运动功法、体质调养等特色服务,深入开展中医药保健与健康指导服务。
(六)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促进中医药知识的传播与普及
1.加强中医药文化阵地建设,传扬中医药文化理念
努力打造区域特色的中医药文化阵地。区中医院要成为体现和弘扬中医药文化的重要阵地,在办院理念、队伍建设、诊疗活动、建筑风格等方面要充分体现中医药文化特征和内涵。各社区医疗单位通过建设不同特色的百草园来进一步宣传中医药文化。区植物园内通过种植各种中草药,全面介绍区域内现有的中草药材及其功效。通过不同层次的中医药文化阵地建设,传扬中医药文化理念。
2.加强中医药知识普及,提高公众对中医药的认知度
以各类中医药宣传活动为载体,大力宣传中医药知识,营造良好的中医药氛围。一是大力开展日常中医药科普知识宣传,以中医药疾病预防、健康养生为重点,组织开展面向社区居民、农村百姓的中医药科普知识讲座,使中医药知识贴近百姓,融入百姓生活;二是大力开展中医药知识“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学校”系列活动,使中医药知识渗透到不同人群之中;三是社区医疗单位利用各种文字、音像、健康处方、宣传栏等大力进行中医药健康宣教活动。努力提高社会各界对中医药知识的认知度,营造“识中医、信中医、用中药”的良好社会环境。
3.挖掘区域中医药底蕴,传承中医药文化
加大传统中医药文化的挖掘和推广力度。一是深入挖掘民间单方、偏方和中草药工作,整理成册并加大宣传;二是挖掘区域中医药独特的诊疗技术并积极申报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弘扬中医药文化。
“十二五”期间,通过创建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省级示范区和全国先进单位,创建二级乙等中医院。使社区居民中医药常识的知晓率和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药服务内容的知晓率均大于90%,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药服务满意率大于85%。老百姓对区域中医药综合服务能力满意度位居全市前列。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完善保障措施,营造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建立完善中医药服务管理体系,为我区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组织保证。要高度重视中医药事业发展,将中医药发展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规划,促进中医药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区政府成立以分管区领导为组长,卫生、发改、财政、人事、劳动保障、食品药品监管、农林、民政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区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制度,制订工作计划,研究解决中医药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卫生行政部门要履行好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统筹规划、中医药业务管理、综合协调职能;发改部门负责将中医药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优化中医药资源配置,推动中医药基础设施建设;财政部门要健全完善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长效投入机制,增加经费投入,做好财政政策落实工作;人事部门要配合卫生部门完善人才引进政策,充实中医药人才队伍,促进中医药人才引进;劳动保障部门要协调做好中医药医保政策的落实和中医药医保处方额度的调整和提高;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医疗机构中药药品质量管理,帮扶医疗机构申报院内中药制剂与使用调节;农林部门配合做好中草药种植特色农业基地发展扶持工作;民政部门要将中医药普及推广纳入社区服务范畴。
(二)建立对中医药发展的政策扶持体系,逐步增加对发展中医药事业的投入
进一步明确政府责任,逐步增加对发展中医药事业的投入,实施中医药事业投入项目管理,把中医事业发展纳入财政预算,重点支持中医医疗服务网络建设、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和重大疾病防治能力建设、农村和社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中医药继承及创新体系建设、中医药科研和人才培养、成果推广和学科专科建设。“十二五”期间每年安排300万元,重点支持中医院实现跨越式发展,并在人才专项经费中每年安排一定经费用于中医药人才引进与培养。实施中医药经费的经常性投入机制,2010年起,新增对中医药类经常性经费的补助政策,由区财政对区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和三级乙等以上的民营医疗机构,按每中医门诊人次8元、每中医住院床日15元的标准给予补助。进一步完善中医药相关价格政策,建立合理的体现中医服务价值的中医特色服务收费和中医药技术服务价值的价格体系,合理调整中医服务价格和中药药品价格,鼓励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提供中医药传统诊疗技术服务。根据中医药发展的规律和特点,支持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自制临床需要的中药制剂,并按规定在指定的医疗机构合理调配院内中药制剂资源。
(三)完善中医药准入和管理体制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医药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宣传力度,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卫生行政部门要强化中医管理职能,有专职中医管理人员,严格执行中医医疗机构、人员、技术、设备准入标准和中医药相关管理标准,规范中医药行政审批和执业行为,提高中医药行业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加强对现有中医院、门诊部和中医诊所的管理,重点打击非法行医、商业贿赂、假药劣药、虚假中医药广告等行为。维护中医药市场秩序,切实加快中医药事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