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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评议工作报告

时间:2022-10-02 09:53:35

人大评议工作报告

第1篇

一、五年来交通主要工作回顾

五年来,XX县交通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有力监督下,以“建设大交通,促进大发展”为主题,咬定经济要发展,交通要先行的理念,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强运输行业管理,有效推进交通行业文明执法,实现了“人便于行,货畅其流”的目标要求,打造了一支纪律严明业务精湛的交通队伍,取得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行业管理两者同步推进的可喜成绩。我局先后荣获XX市交通综合先进单位、XX市市级文明单位、全市农村公路建设先进单位、全县“四重工作”先进单位、全县“跑项争资”先进单位、县平安建设先进单位、县直部门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全县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全县提案承办工作先进单位等三十多项荣誉。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令畅通

抓好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建设一支高素质职工队伍。近年来,局总支对党员领导干部和广大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进行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坚持了局中心组学习制度;二是进一步落实党支部“”制度;三是坚持了局、所机关每周一次的集中学习制度,深入开展了一系列主题活动,抓好了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县委重要会议精神和时事政治为主要内容的政治学习。并将干部队工理论学习纳入年度考核。充分调动了全体干职工的学习积极性和自觉性,通过学习,广大干职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进一步增强,干职“以交通引领经济”,实现“三个服务”的理念进一步提高,职工队伍稳定,广大干职工的思想观念得到转变,危机感、责任感和忧患意识进一步增加。从而形成了人心向上,机关和谐,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政令畅通的良好局面。

(二)交通工作成绩喜人,交通环境进一步优化

1、公路建设步伐加快,公路等级大大提高。一是高速公路建设全面突破。武吉调整XX段10.2公里,昌铜高速XX段57.172公里的建成通车,打破了XX发展经济交通落后的瓶颈,实现了XX老区人民多年的愿望,有力推动了XX经济社会的发展,XX成为南昌、长沙、武汉三个省会城市的后花园。铜万高速10公里于今年初开工建设,目前进展顺利,届时,将于2016年底建成通车,将进一步促进XX经济社会更好发展。二是重点项目建设成效明显。自2011年以来,全面推进了县重点项目建设,迎宾大道新建工程、定江桥改建工程、花山隧道、XX县汽车服务广场、城南西路改造工程、XX桥异地新建均已完成、XX廊桥改建项目、温泉大道新建项目、江头至温泉网络连通工程也已完成前期工作,待县委、政府确定方案后,即可动工建设。这些项目的实施完成,为XX打造成“山水园林生态城”发挥了重要作用。三是农村公路建设全市前列。近年来,我局积极跟进国家、省、市对交通运输事业的扶持政策,积极跑项争资,农村交通条件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全县共投入建设资金2.23亿元,实施项目294个,全县农村公路改造里程达337.9公里,实现了100%行政村通水泥(油)路的目标,山区百姓“行路难”问题彻底解决。四是公路养护质量明显提高。我局坚持以“养好公路,确保畅通”为目标,认真做好公路大中修工程和日常养护管理工作,建立和健全了一整套科学的管理制度,狠抓内部管理,强化优质服务,提高工作效率。近年来,投资1000多万元,用于公路养护,并于2013年向上争资100万元建成棋坪农村综合服务站,为西河片公路的畅通提供了保障。并计划积极向上争取大段农村综合服务站的建设。解决东河片公路养护问题。

2、交通运输业不断发展,服务质量明显提升。一是全县农村客运网络基本形成。全县9个乡镇,4个国有林场都开通了班车,全县98个行政村有90个开通了班线,达到了91%的通达率。为全县人民的出行提供了便利条件。二是运输保障能力不断提高。近年来,我县道路运输事业和客货运车辆快速发展,春运工作组织有力,五年来共运送旅客约90万人次,确保了重大节假日期间旅客运输安全、便利。三是交通运输安全态势平稳。认真落实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措施,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全方位开展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多年来,道路客运安全杜绝了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安全事故,加强水上运输安全管理,实现了水上交通运输连续27年无事故,抓好了交通运输建设安全生产,及时排查,消除隐患,全县公路建设无大小安全事故发生。

(三)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推进交通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近年来,县人大对交通工作高度重视,十分关心和支持交通的发展。人大代表围绕群众所关心的交通难点和热点问题,提出了一些建议和批评意见,集中反映了民生问题。为了认真办理和落实这些建议和批评意见,我局把落实县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和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并认真办理,认真答复,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答复。一是加强领导,高度重视。为认真办理人大的议案、建议和批评意见,我们成立了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班子会进行交办。做到“专题研究、专题部署、专人负责”。二是健全制度,创新方法。为了认真落实人大议案、建议和批评意见,我局制订了《关于县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规定》,实行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具体承办人员分级负责制。切实加强办理过程管理,把办理工作作为一个流程,既重视办理过程又重视督查和落实,以保证办理质量。三是加强沟通,提高满意率。每年收到政府转来的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后,我们都要对建议、批评和意见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在办理过程中,我们采取邀请相关人大代表面谈或专访等方式进行了解和沟通,针对议案中提出的问题,逐一耐心解答和说明。有时还反复征求意见,直到代表对答复意见满意为止。近几年我局多次被评为人大建议办理先进单位。

(四)打造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行业风气根本好转。

我局十分重视精神文明工作,坚持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以实现优质服务、文明执法、转变职能、改正作风,建设一支务实高效,清正廉洁的交通队伍为目标,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提高党风廉政建设水平,推进交通行业整体创建,有效提升了交通行业的文明形象。一是转变机关作风,发挥表率作用,提高办事效率。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以思想建设为重点,坚持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初步建立了交通部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得到有效转变。二是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保障交通队伍清正廉洁。我局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紧紧围绕交通中心工作,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以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抓手,积极探索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方式方法,不断深化廉政教育,加强权力监督,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制定了《XX县交通运输局党风廉政责任制》等制度,提高了领导班子决策水平。三是积极开展扶贫帮困工作,努力解决群众困难。我局在局经费紧张的情况下投入了一定资金约10万余元解决包村点建路资金困难等问题,积极开展了蹲点调研活动,通过资金、政策、技术、信息等多种方式对蹲点村进行帮扶支持。

(五)优化服务不放松,交通运输政务环境有新改善

近年来,我局为进一步消除影响交通发展的思想和体制障碍,转变交通工作职能,提高工作效率,改进服务质量,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机关,以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实现更快更好发展为目的,进一步规范了机关行为,完善运行程序,强化监督检查,切实解决机关效能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为全县改革发展大局服务。一是行政审批更加规范。继续推行政务公开,把交通运输优化发展环境的公开承诺、交通运输行政审批项目的办事依据、流程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岗位职责张榜公布,严格实行首问责任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被诉待岗制。进一步加强了县行政服务中心交通运输窗口建设,交通运输行政审批许可项目全部进厅,所有进厅项目在大厅均能办结。二是行政执法得到加强。组织全体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全面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及行政执法水平和能力,规范办案程序,实施文明执法、公正执法,杜绝了因执法不公引发群众投诉和事件的发生,切实做到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树立了交通运输干部职工的良好形象。三是运输市场整治有力。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全方位开展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经营行为,先后开展了班车客运市场、出租车客运市场、公交车客运市场、货运配载业、维修业等专项整治活动,共出动运政执法人员约7000人次,出动稽查车1405台次,共查处非法营运车辆260辆、查处各类违规车辆870辆次,非法经营行为得到了有效地遏制,有利地维护了合法营运人的权益,净化了运输市场。四是工程建设进展顺利。近几年,我县交通项目建设多,在项目建设协调推进过程中,特别是三条高速公路的建设,拆迁任务重、路程长,与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为维护好群众的切身利益,又让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我局每个项目都成立了协调办、协调办人员发扬“白+黑”“5+2”的精神,只争朝夕、克难而进,接待来局来访群众及施工企业300人次,积极与省、市上级部门协调汇报,争取政策,及时解决好群众、企业诉求。我县阳光拆迁、和谐拆迁、人文拆迁的做法得到了省、市上级部门的肯定和推广。几年来,全县大小建设项目均按市交通局、县委、政府的要求如期保质保量完成。

二、当前交通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五年来,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下,我局全体干职工共同努力下为XX交通的发展做了一些事情,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深知,离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愿望还有相当大的差距,特别是通过这次自查,我们感到很多工作还没有做好,工作中还面临很多的困难和压力。概括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交通建设资金缺口大。由于交通建设资金为定额补助,需国家补助与地方配套资金共同作用才能完成,但我县配套资金严重不足,制约了我县交通建设的发展。二是通村公路养护资金缺乏,养护缺乏长效机制。国家实施通畅工程后,农村交通面目一新,但新修建的通村公路养护资金缺乏,长期处于无人管养状况,路面破损严重,需要养护长效机制。三是农村公路安保设施不到位,存在比较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由于国家对农村公路的补助资金为每公里十万元,不足部分由村民自筹,有限的资金主要用来公路主体建设,安保设施等附属设施建全,存在比较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四是交通重点工程建设涉及政策处理、移民拆迁难度不断增大,导致工程建设明显滞后,如XX桥异地新建项目。五是有些乡、镇、场、村的争取项目积极,建设项目消极,造成一些2012、2013、2014年的项目无法实施。如港口桥拆旧建新;棋坪至三口、大感桥至上庄的县道升级改造、永宁至仙姑坛的旅游公路等项目至今未开工。这些问题的存在,有待于我们在下阶段工作中,积极落实整改措施,加以解决。

三、下阶段工作打算

第2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雪沁”为你整理了这篇文化和旅游局人大评议整改工作情况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近期,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领导小组对我局评议工作中的意见、建议进行了反馈,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评议整改工作会议,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认真分析问题原因,明确了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积极进行整改。

一、具体整改情况

在本次县人大对我单位工作评议所反馈的意见建议中,共收到意见建议4条。经过梳理,共分成四个方面,已全部整改完成。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全县旅游业政府投入资金方面

1、加大投入,全力打造旅游精品

整改措施:主要是坚持发挥重点项目的拉动作用,强化示范引领。一是推进田园牧歌乡村文旅项目。二是完成郯国古城一期郯王宫文化旅游项目。三是委托山东旅游职业学院乡村振兴旅游研究所设计团队,实施马头古镇、胜利—重坊—新村银杏游线路规划设计。四是按照省级村庄景区化建设要求,指导做好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新苑社区和重坊镇徐出口村的村庄景区化培育建设。五是根据省级精品文化旅游小镇评定标准要求,指导做好马头古镇的主题特色和地域文化挖掘,推进业态培育和功能提升,推动马头古镇打造省级精品镇。六是积极争取上级村庄景区化培育扶持资金、全域旅游集散中心改造提升补助资金和旅游厕所奖励资金,及时研究并会同有关乡镇完成资金划拨。

取得成效:目前田园牧歌乡村文旅项目一期建设已完成园林式文旅创作创意写生基地、艺术馆、民宿;古树名木栽植和石刻石雕、小桥流水园林打造。郯国古城一期郯王宫文化旅游项目已完成,已争取了上级村庄景区化培育扶持资金20万元、全域旅游集散中心改造提升补助30万元和旅游厕所奖励资金16.1万元。

(二)关于全县旅游业外来招商方面

2、加大招商,积极引入旅游项目

整改措施:我县近年来坚持大力推进旅游招商引资,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进行科学规划,积极向外推介,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遵守科学规划开发的原则,对不具备开发条件的资源做好保护,对条件较好的资源积极招商开发。

取得成效:我县旅游业在银杏生态旅游、古郯文化旅游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先后落地了鲁地天沐温泉、古神树部落、郯国古城等项目。今年以来共接待文化旅游开发建设客商6次,其中田园牧歌乡村文旅项目已落地。目前,正积极推进马陵山景区、马头古镇、胜利贾湾银杏园等项目的招商引资,力争取得新的突破。

(三)关于全县旅游工作宣传方面

3、加大宣传,提升品牌影响力

整改措施:今年上半年,我们通过前期调研摸底,形成并向县政府常务会议提报通过了全年文化旅游节庆活动筹备方案,以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的形式,按照“一乡镇一品牌特色”的理念,精心打造全年11个场次的节庆活动,助推打造县域知名文化旅游品牌。同时,积极组织景区、旅行社和旅游商品企业参加全省助力旅游企业复工复产网络营销、“山东人游山东”、全省旅游发展大会交易会、全市“亲情沂蒙贺年会”、“最美民宿”、“最美景区评选”、《临沂新闻》黄金时段景区宣传以及旅游商品设计大赛等活动。

取得成效:目前和有关乡镇配合,己先后成功举办中国结结艺大赛、中华银杏园第四届蓝莓节、全市文旅网络推介会郯城直播专场、郯国古城夜市大集及灯光啤酒节、农民丰收节、柳琴戏艺术节、二胡制作大赛、第三届马头小吃节、锣鼓大赛、“游在沂蒙,吃在郯城”评选活动等一系列宣传推介活动。郯国古城获评临沂市首届文旅夜间经济集聚区,中华银杏生态旅游区获评临沂十大“最美景区”,马头民宿和我县中国结、木旋玩具、木板年画、二胡、杞柳制品等均获得好评。

(四)关于全县文化下乡文化服务方面

4、地方戏曲传承发展存在的困难和建议

整改措施:一是加大文化下乡资金投入力度。继续实施“一村一年一场戏” “一村一月一场电影”文化下乡。二是鼓励引导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文艺演出。形成了县、乡(镇)、村(社区)“三级联动,四位一体”多元繁荣的演出格局。三是强化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努力形成各部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局面。四是加大戏曲作品创作扶持力度,每年创作一批优秀剧目。

取得成效:目前已完成送戏下乡260多场,送电影下乡故事片和科教片共9758场。各乡镇、社区也都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演出活动。

二、下一步发展和提升方向

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坚持文旅融合全域旅游的发展理念,叫响“银杏之都,幸福郯城”和“文看三孔,武看马陵”的口号,围绕“一区两带”以整合做强两园(银杏园、古栗园)、一镇(马头古镇)、一城(郯国古城)、一山(马陵山)为重点,积极挖掘郯城文化资源,弘扬传承郯城优秀传统文化,将郯城打造成为鲁南苏北全域旅游的重要目的地。

第3篇

(2007年11月23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省人大常委会:

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后,省检察院收到姚雅仙等六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浙江司法实践中扩大提供法律援助群体范围和降低准入门槛的建议》1件。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确定该建议由省司法厅主办,省检察院等单位会办。省检察院已于5月18日提出会办意见,并将会办意见送交主办单位,主办单位按期统一答复了代表,代表对办理态度和书面答复均表示满意。在办理工作中,省检察院重点抓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认真负责,及时办理好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执行代表职务,参加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一项重要工作。省检察院坚持从落实宪法规定、保障代表权利、自觉接受监督的高度,充分认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规定》,始终把这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实、抓好。一是领导到位,责任明确。坚持“2+1”办理责任制,确定由一名院领导领办、一名具体承办部门负责人直接负责办理,办公室作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职能部门全程跟踪,负责联系协调、催办督办、反馈答复等事项。3月14日接到姚雅仙等6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浙江司法实践中扩大提供法律援助群体范围和降低准入门槛的建议》会办通知的当天,省检察院陈云龙检察长即批示要求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全力配合主办单位将代表们的建议办好。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钱中贤牵头负责办理工作,确定研究室为具体承办部门,并直接参加研究办理措施,拟定办理工作方案,落实解决实际问题的措施。研究室、办公室各负其责,按期保质完成了办理任务。二是措施到位,真抓实干。在对姚雅仙等代表建议进行认真分析研究的基础上,省检察院提出该建议反映了人民群众对我省法治进程的关注和呼声,对我省法律援助的现状与问题分析客观中肯,提出的对策与建议切实可行,针对建议中关于对法律援助制度进行宣传、告知当事人享有获得法律援助权、初任检察官任命之前作为国家律师法律援助案件等与检察机关有关的问题,分别提出了解决措施,主要是:把法律援助制度纳入检察宣传的重要内容,结合办案,积极配合普法的职能部门司法行政部门进一步加强相关宣传工作;修改对诉讼当事人的告知制度,把诉讼当事人有权获得法律援助列入告知内容,要求检察干警在办理相关案件时必须认真履行对当事人的告知义务;对初任检察官任命之前作为国家律师法律援助案件进行专题调研,提出这是一项制度创新,其是否具有充分的法律依据,还需要进行充分的论证与研究。7月份省司法厅统一答复代表时,省检察院的意见被全部采纳,收到了良好的反馈效果。三是落实到位,务求实效。把答复代表后的跟踪落实作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对已答复的措施坚持由办公室列入督查内容,定期了解情况,督促落实。目前,该建议的落实工作进展顺利,检察宣传部门已把法律援助宣传列入考核内容,加强了对这项工作的引导;侦查监督、公诉、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等检察业务部门已修改了告知规定,增加了当事人有权获得法律援助的告知内容;对初任检察官任命之前能否作为国家律师法律援助案件,研究室正在进一步调研。

二、把握实质,深入践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理念。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反映了民意。代表着民心,是检察机关了解情况的重要来源,制定决策的可靠依据,推动工作的有力措施。省检察院深入领会姚雅仙等六名代表提出的建议内涵和精神实质,在切实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同时,把关注民生、深入践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理念作为落实代表建议的根本之举,着力加强和改进了三方面工作:一是建立对受害人的司法救助制度。今年上半年,根据省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省检察院制订实施了《司法救助专项资金使用办法(试行)》,明确对被害人遭受犯罪行为侵害,但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检察机关决定终结诉讼程序,经复查维持原决定,被害人无法通过法律途径获得赔偿,其他社会救助措施难以落实,造成严重生活困难,确需救助的;举报人、证人向检察机关举报、作证,遭受打击报复,导致严重生活困难,无法通过法律途径获得赔偿,其他社会救助措施难以落实,确需救助的等五种情形,一次性给予一般不超过3万元的救助,解决实际生活困难。至10月,省检察院已救助4人,发放司法救助资金共计13万元;台州、宁波、丽水、衢州等市检察院也建立了司法救助制度。苍南陈亦蓬一家因被投毒造成一死两伤,但因证据不足嫌疑人被不,无法得到民事赔偿,生活陷入困境。省检察院在认真办理其申诉、决定维持不的同时,考虑实际情况,按照该办法给予其一次性补助5万元,取得了良好效果,陈明确表示不再继续申诉。二是突出办理涉及民生问题的案件。重点是,加大打击涉及民生问题的各类犯罪的力度,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依法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危害劳动安全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犯罪,突出查办征地拆迁、城镇建设、医疗服务、教育收费等领域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促进民生问题的改善与解决;优先办理涉及民生问题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对涉及农民工、失地农民、残疾人等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案件,以及“官民”纠纷、群体性诉讼等影响和谐稳定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优先审查办理,及时反馈答复;探索建立涉及民生问题案件的快速办理机制,在遵循法定程序、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办案节奏,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办案效率。嘉兴俞树荣等283名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合同纠纷申诉串案,涉及面广,影响大,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嘉兴市检察院受理后高度重视,检察长直接带队办理,依法抗诉纠正了错误裁判,有力维护了群众的合法利益,促进了社会和谐。三是进一步端正队伍的执法思想和作风。把加强思想纪律作风建设作为提高队伍整体素质、牢固树立和践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理念的根本性措施,坚持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检察队伍,认真组织学习十七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以促进公正执法为重点,以制度建设为保障,努力建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长效机制;认真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省检察院带头作出改进作风的“八项承诺”,带头查摆整改突出问题,并将查摆整改材料以简报形式印发全省接受监督。今年来,全省有22个先进集体和17名先进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记功表彰,其中2名干警被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和省劳动模范称号,队伍正气进一步树立。

三、健全制度。不断完善听取代表意见、接受人大监督的经常性工作机翻。听取代表意见、接受人大监督,是做好检察工作的重要保证和强大动力。为进一步密切与代表联络,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之下,省检

察院着力建立和落实了三项制度:一是研究制定《关于加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的意见》。省检察院组织专题调研组,对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进行了实事求是地总结,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改进措施,并组织人员到辽宁省检察院、沈阳市检察院等单位进行了学习考察,在此基础上拟定了《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的意见》,对加强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组织领导、任务要求、工作措施、保障考核等6个方面工作,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目前,该《意见》正在征求意见中,年底前将下发实施。二是制定实施《关于做好人民监督员换届选任和管理工作的意见》。今年5月,结合人民监督员换届选任,省检察院下发实施了《关于做好人民监督员换届选任和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要保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在人民监督员中占较大比例”。至10月,全省有397名人大代表被选任为人民监督员,占人民监督员总数的54.4%。人大代表在人民监督员中占较大比例,既进一步拓宽了代表联络渠道,使检察机关能更好地听取代表意见,不断改进和加强检察工作,又有力地充实了对检察工作的外部监督力量,使人民监督员监督更加具有刚性,有效地防止和减少了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了检察权的依法公正行使。三是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和规范接受人大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按照去年省检察院下发的这一意见,全省各级检察院进一步规范和健全了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接受人大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办理人大交办事项、与人大代表联络等制度,更加完善了接受人大监督的经常性工作机制。省检察院在今年初向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报告工作和7月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情况中,坚持实事求是地总结成绩、查找问题,认真、负责地报告工作情况,同时,坚持根据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和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及时专门召开院务会、全省市院检察长会议等,认真查找检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将任务逐项分解后明确责任单位,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工作,并及时向省人大常委会和内务司法委员会报告整改情况。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转交省检察院的案件,加大督办力度,今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转交的2件案件已全部办结,并已及时作出答复。

办理代表建议意见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今年代表建议虽已办理完毕,但与代表的要求和期望还有一定距离,建议办理中与代表的联系沟通也还有待加强。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提高认识,改进方法,努力把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工作做得更好。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第4篇

省人大常委会:

今年省人大代表在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共提出建议634件,其中交由省政府系统承办的602件,占总数的95%。在省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省人大常委会、省人大代表的有力监督、支持下,经过省政府直属78个单位和8个市政府的共同努力,全部建议已按法定时限办理完毕,办理工作质量进一步提高。据统计,今年省政府系统所办的602件建议中,问题得到解决和部分解决的290件,占48.2%,比上年提高了10.6个百分点;问题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解决计划的262件,占43.5%;问题因受条件限制,需待以后解决的47件,占7.8%;留作研究参考的3件,占0.5%。从代表反馈的情况看,对办理工作表示满意的为98.6%,比上年提高了0.8个百分点。对其中的不满意件,经承办单位再次办理后,代表均表示了满意和理解。从今年办理工作情况看,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强建议办理工作。

一、全面落实致府领导领办制度,突出抓好重点和重要建议办理。根据吕祖善省长的意见,在去年全省市、县和省直部门推广政府领导领办制度的基础上,今年进一步抓好这一制度的全面落实。一是省政府领导继续带头领办重点建议。今年省人大常委会确定重点建议12件,吕祖善省长、章猛进常务副省长等省政府领导,对其中覃小兰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城乡统筹力度,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宁16号),王文生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黄土丘陵综合开发支持力度,实现可持续发展》(金27号),楼志浪、黄会荣、雷文先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加大金衢丽产业带规划实施力度》(金15、衢28、丽62号),吴雷廷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进一步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政策》(宁1号)和王芸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政府加强推进企业自主创新》(台58号)等重点建议实行了领办。办理过程中,省政府领导不仅作出批示,对承办单位办理工作提出要求,而且针对重点建议所涉及的突出问题,亲自带领有关部门深入基层进行调研,直接指导办理工作。在此基础上,召开重点建议办理工作座谈会,全面听取承办单位办理工作情况汇报,征求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和人大代表的意见,共同研究和协调解决问题。二是各部门进一步加强重点建议和重要建议办理。为了落实政府领导领办制度,省农办、省发改委、省经贸委、省科技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省文化厅、省环保局以及省政府应急办等9个负责重点建议办理的主办单位,都由一把手亲自负责办理,专门成立了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办理工作方案。办理中,厅局领导带队多次到各市、县及乡镇进行实地调研,并与人大代表进行当面沟通,听取意见,认真研究、落实办理措施。12件重点建议的问题解决率、面商率、按期办结率、满意率均达到100%。同时,今年省政府进一步明确要求省政府直属各部门除了省人大常委会确定的重点建议以外,要在各自主办的建议中选择确定重要建议,并由单位领导直接领办。目前这一制度已在省政府直属各承办单位中普遍实行,进一步推动了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三是在全省市、县进一步推进政府领导领办人大代表重点建议制度。这一制度去年在县(市、区)推广达到83%,今年省政府办公厅进一步加大督促落实的力度。截至8月份,全省11个市、90个县(市、区)政府已经全部推行了政府领导领办人大代表重点建议制度,对全省各级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想方设法解决实际问题,努力提高建议办理实效。办理工作的重点是提高“问题解决率”,这是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衡量办理工作质量的主要指标。近年来,吕祖善省长和章猛进常务副省长反复强调要加大建议办理力度,下功夫解决实际问题,切实提高建议办理工作的实效。对此,在今年的建议办理工作中,我们坚持把提高“问题解决率”作为建议办理工作的核心问题来抓,想方设法解决实际问题。一是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各承办单位坚持把调查研究贯穿于建议办理工作的全过程。许多单位对所办建议进行办前梳理,确定调研课题,制定调研方案。在此基础上,针对建议所涉及的问题由主办单位领导带头,积极组织力量,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搞清问题的实质,找出解决问题的关键,研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如省经贸委针对杨益民等代表提出的《进一步巩固“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工程成效》(湖18号)的建议,委分管领导带领相关处室人员赴温州、丽水等地的边远山区深入调研,针对存在问题主动与省工商、卫生、交通、物价、烟草、邮政、电力、药监、国税、地税等多个单位协调,共同解决问题。经过办理,目前已对烟草配送、加盟店经营卷烟、龙头企业减免房产税和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增加龙头企业经营甲类药、减免药品经营许可证费和经营人员培训费等问题出台了具体扶持政策。又如省公安厅针对高公博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高速违章处罚手续下放到当地办理》(温7号)的建议,在专题调研的基础上,已于近期部署相关准备工作,将逐步在各县(市)高速交警大队开设违法行为处理窗口,以方便群众缴纳罚款。还如省交通厅针对樊培仁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对落后山区康庄工程项目加大资金扶持力度》(丽75号)的建议,通过认真调研,制发了《关于下达2006年度欠发达地区乡村康庄工程特殊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对欠发达地区在原给予政策倾斜的基础上,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再给予特殊补助。二是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沟通。为了更好地采纳代表的建议,发挥代表的作用,切实解决好建议中的有关问题,各承办单位在采取电话、邮件等方式联系的同时,更加重视与代表面对面沟通和直接征求意见。不少建议办理数量较大的承办单位,为了提高建议办理过程中与代表直接面商率,要求有关经办人员利用其他工作出差机会,尽可能上门与代表沟通。如省公安厅对除个别代表出国或长期出差在外无法见面而进行书面或电话联系沟通外,均实行了与代表面对面沟通。特别是不少承办单位除了做好当面与代表沟通外,还主动邀请代表参与建议办理,通过召开办理工作座谈会和实地调研等形式,让代表了解办理进展情况,共同研究对策,不仅得到了代表对办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而且更好地发挥了代表的作用,促进了问题的有效解决。三是注重抓住建议办理的契机,进一步推进政府和部门相关工作。近年来,我们大力提倡要把建议办理与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本单位的工作任务紧密结合起来。各承办单位在建议办理中,不仅注重解决实际问题,而且更加注重通过建议办理推动政府和部门的有关工作。如省教育厅针对吴雷廷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尽快修改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宁7号)的建议和王金兰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台7号)的建议,结合今年省政府筹备召开全省职教工作会议的契机,充分采纳代表的建议,多次组织开展全省范围内的调研,并召集职教

专家商讨我省职业教育发展大计,促进了有关工作。省卫生厅在全国各地没有可借鉴的立法经验的情况下,积极采纳这两年代表提出的尽快制定《浙江省艾滋病防治条例》的合理化建议,目前起草的条例草案已由省政府提交省人大审议。省文化厅针对高公博代表提出的《关于在保护中加快利用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温47号)的建议,制订了《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省交通厅针对吴晓球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启动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台54号)的建议,颁发了全国首部地方性标准《农村公路养护技术规范》。此外,今年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决定》、《关于加快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省份和科技强省的若干意见》、《关于推进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意见》、《关于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产业竞争力的意见》等重大政策性文件,也都是吸收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的成果。

三、加强组织协调,认真做好“不满意”件的再办理工作。吕祖善省长、章猛进常务副省长和有关省政府领导对“不满意”件的办理十分重视,要求省政府办公厅督促各相关承办单位按规定进一步认真研究办理。根据省政府领导的要求,今年我们对4件首次“不满意”件都一一进行了认真的再办理工作。省政府办公厅每收到“不满意”件的反馈意见后,都及时督促有关承办单位严格按照建议办理规定进行重新办理,并在一个月内再次给代表答复意见。与此同时,还先后会同省人大常委会代工委,到实地开展调研或登门拜访代表,进一步加强沟通,听取代表的意见,督促承办单位与代表一起协商解决问题。

目前4件“不满意”件,通过重新办理后,娄依兴代表领衔的《关于对政府行政首长权力进行清理》(台30号)的建议和卢亦愚代表领衔的《关注省城公交问题》(衢40号)的建议,代表们均已表示满意。谢康春代表领衔的《关于再次要求依法行使千岛湖建德水域管理权》(杭57号)的建议,由于涉及到历史遗留和行政区域管理权限调整问题,目前条件尚未成熟,还难以很好解决,但在走访与调研中,谢康春代表对省政府办公厅专门上门听取意见,表示十分感谢和理解。关于吕小奎代表领衔的第95号《关于依法保护公路投资经营者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建议,省交通厅按规定时限再次进行认真办理后,吕小奎代表仍然不满意。针对这一情况,根据省政府办公厅领导意见,省政府督查室会同省人大常委会代工委代表联络处,组织省交通厅和公路局有关领导到代表所在地诸暨进行实地调研,并认真听取了吕小奎代表的意见。之后,省政府办公厅又专门向省人大常委会代工委汇报了这一件建议的办理情况。同时,将有关情况及时呈报了吕祖善省长、章猛进和王永明副省长等省政府领导。对这一问题,省政府领导十分重视,要求省交通厅按照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认真妥善地处理有关问题,抓紧制定和完善“四自”公路的有关政策和措施。目前,吕小奎代表对省政府领导的重视和有关工作,表示由衷的感谢与满意。

四、强化督促检查,严格考核建议办理工作。今年省政府办公厅进一步加大对建议办理工作督促检查的力度。一是进一步加强跟踪督查。主要通过建立建议办理台账,完善即时督查制度,召开办理工作座谈会,利用《督办反映》通报办理工作情况,督促落实办理工作。二是认真组织开展建议办理工作“回头看”。建议办理工作认真答复之后,关键是要抓落实、见行动。对此,今年我们把建议办理工作“回头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年初省政府办公厅会同省人大常委会代工委组织承办单位开展了去年已办理建议的“回头看”,并专门下发浙政督函通知,选择了14件去年办理的建议作为“回头看”的重点,在各承办单位对去年所办理建议有关承诺事项和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自查的基础上,省政府督查室会同省人大常委会代工委代表联络处对部分重点建议、代表反映的热点问题和省委、省政府关注的重大问题进行重点抽查。通过这一活动有力地促进了建议办理工作的落实。如去年谢康春代表提出的第273号《关于要求解决富春江电厂建成后梅成大坝建设遗留问题的建议》,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和省水利厅等有关部门承诺的有关用地指标和城市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支助经费等,在今年都得到了落实,对此代表和当地反映都非常好。三是进一步抓好建议办理工作的考核。省政府办公厅结合省直各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按照《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规定》的有关内容和要求,结合建议办理工作的实际,对具体办理工作的考核内容进行细化,制定了16条扣分标准,进一步规范办理工作程序,提高办理工作质量。

今年以来,省政府系统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顺利进行并取得了一定的进步,这是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各承办单位和广大代表高度重视、共同努力的结果,特别是省人大常委会各位领导及省人大常委会代工委给予了大力的指导和支持。在此,我们表示衷心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办理工作中还存在不足和差距。明年我们要继续在稳步提高“问题解决率”上下功夫,在办理工作的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上下功夫,在通过建议办理推动有关工作的开展上下功夫,进一步提高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今年的建议办理工作已经基本完成,下一步省政府办公厅将会同省人大常委会代工委,进一步做好“回头看”工作,狠抓办理措施的落实,同时做好年度优秀承办件和办理工作先进个人评选等工作。

第5篇

“开展满意度测评是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新尝试。”杨浦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魏伟明主持会议时表示,“我们希望通过开展满意度测评,进一步提升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履职的意识,增强人大工作实效。”

讲规范、微创新:制度出台重调研

提升监督工作实效是杨浦区人大常委会一直以来关注的重点。今年4月,区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关于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办法。

在对以往开展相关工作的程序规范和工作环节进行梳理,学习借鉴其他地区好的做法的基础上,开展具有创新意义的满意度测评工作。办法形成后,常委会党组向区委作了汇报,得到了区委的支持。办公室专门听取了“一府两院”有关部门的意见,并征求了部分人大代表的意见。

根据办法,满意度测评结果统计以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数为基准。为保障常委会会议出席率,杨浦区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关于会议纪律的规定。

两测评、两公开:审议环节有亮点

“用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明确的定性指标来评价专项工作报告和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告,这是一种新的做法。”一名常委会委员表示。

办法规定,常委会会议在审议过程中开展满意度测评,范围覆盖常委会全年度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所有议题,不仅针对专项工作报告开展,还要对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告进行测评。获得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超过三分之二满意票、基本满意票,且满意票超过应到人数半数的,测评结果为“满意”;未能获得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过半数满意票、基本满意票,或得到过半数满意票、基本满意票,但不满意票超过三分之一的,测评结果为“不满意”;介于两者之间的为“基本满意”。满意度测评的票数及结果当场予以公布。

若测评结果为“不满意”,报告机关需重新报告;经重新报告后,测评结果仍为“不满意”的,报告机关主要负责人要在常委会会议上作特别说明。与此同时,区人大常委会还将视情况依法启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其他监督程序。同时,对有关报告、意见、测评结果以及办理情况都会向社会公开,增加人大工作公开性和透明度。

多调研、慎按键:人大监督更刚性

在满意度测评中,每位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测评意见含金量相同,这既是常委会集体行使职权的生动体现,也增强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履职意识。

“本区有5家担保公司、8家小额贷款公司、5个钢贸市场和100余家钢贸企业,根据目前的形势,涉及到钢贸企业的金融案件在近期将会大量爆发。建议区法院提前做好相关准备,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做好预案。”一名委员有理有据的发言获得了与会人员的赞同。会后他坦言,事先已调研了区内多家非银行金融机构,密切关注本区钢贸企业运营情况,多次细读报告材料,并了解兄弟区县相关工作情况,“是有备而来的”。

第6篇

一、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继续围绕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特别是对近几年来常委会开展工作监督中提出的亟需进行整改的重大问题,安排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 工作报告。

1、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侨务专项工作报告,拟安排在5月份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

2、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对生态旅游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5月份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

3、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对教育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5月份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

4、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农业产业化发展专项工作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

5、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工业发展专项工作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

6、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县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

7、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各副县长分管工作的报告及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

8、听取和审议被评议单位的工作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

9、听取县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及垂直管理单位的工作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将满意度测评结果报告县委,并把垂直管理单位的测评结果报告其上级领导机构。拟安排在20__年1月份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

10、听取和审议被评议单位的整改情况报告,并进行整改满意度测评,拟安排在12月份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

二、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和计划、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1、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__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关于20__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的报告、关于20__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7月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

2、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__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7月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

3、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__年1-10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1月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

4、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__年1-10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1月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

三、法律实施情况的检查

组织开展《行政诉讼法》实施情况的检查。

听取和审议县政府、法院关于《行政诉讼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

四、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根据监督法的有关规定,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第7篇

第二条 地方党委常委会每年向全委会报告工作时,要专题报告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并在一定范围内接受对本级党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民主评议(以下简称“一报告两评议”)。

第三条 “一报告两评议”一般安排在当年年底或者次年年初的全委(扩大)会上进行,可以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总结或者年度考核结合进行。下列人员参加民主评议:

(一)全委会成员;

(二)本级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

(三)本级纪委常委会成员;

(四)本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委工作部门、政府工作部门、人民团体及本级党委、政府派出机构的主要领导成员;

(五)下一级党委和政府的主要领导成员;

(六)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第四条 党委负责人代表常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专题报告可作为单独的报告,也可作为常委会工作报告的一个专项内容。报告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一)选拔任用干部的总体情况;

(二)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

(三)创新选人用人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机制的情况;

(四)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情况(包括上年度评议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的措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第五条 参加评议人员采取无记名方式填写《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表》和《新选拔任用干部民主评议表》。新选拔任用干部民主评议的对象包括近一年内选拔任用的下列人员:

(一)下一级党委、政府正职领导干部;

(二)本级党委、政府工作部门正职领导干部;

(三)由本级党委管理的其他正职领导干部;

(四)破格提拔(含越级提拔)的由本级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

(五)其他提拔担任重要岗位领导职务的干部(具体评议对象由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地方党政领导班子集中换届时,可以只对本级党委新提拔的正职领导干部进行评议。

第六条 “一报告两评议”由上级党委组织部门会同本级党委组织实施。本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提前将开展“一报告两评议”的具体安排报告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民主评议表的收集、统计由上级党委组织部门负责,本级党委组织部门配合做好有关工作。

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或者巡视组本年度已经对该地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过检查和民主评议的,经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同意,可不再进行民主评议。

第七条 “一报告两评议”结束后,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及时反馈民主评议结果。党委常委会应当对民主评议结果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措施,并采取适当方式向全委会成员通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结果和相关整改措施。

第八条 根据民主评议结果,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对民主评议满意度高、工作成绩突出的,要予以表扬;对民主评议满意度明显偏低、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经组织考核认定后,按照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并督促进行整改。

对民主评议满意度明显偏低、干部群众意见集中的干部,本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对其选拔任用情况作出说明,并进行相应的教育和处理。

第九条 开展“一报告两评议”应当严格遵守纪律。不准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不准干扰参加评议人员表达真实看法,不准更改、伪造民主评议结果,不得以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民主评议。

第十条 各级党委、政府工作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党委(党组)参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总结或者年度考核开展“一报告两评议”。

第8篇

一、关于聚焦解决问题

要把学习调研阶段征集到的意见建议、查找出的问题进行汇总梳理、聚焦提炼,找准影响和制约本单位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

1、汇总梳理。各活动单位要把在活动中查找出的问题和征集到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汇总、梳理和归纳,经活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阅后形成《汇总梳理稿》。

2、征求意见。《汇总梳理稿》形成后,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看前一阶段征集意见的范围广不广、问题查找得实不实、汇总梳理得准不准。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对《汇总梳理稿》作进一步补充修改。

3、聚焦提炼。5月15日前,各活动单位要召开领导班子(支部)会议,紧紧围绕学习实践活动主题,结合开展“六比六查六推动”活动,对《汇总梳理稿》进行分析讨论和修改完善,形成《聚焦解决问题报告》,主要包括聚焦提炼问题的过程、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当前已经或正在解决的问题和需要制定整改措施加以解决的问题。对于聚焦提炼出来的问题,能够解决的要尽快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要认真研究分析,谋划解决问题的目标、方法和举措。同时,要将《聚焦解决问题报告》印发给领导班子成员,作为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为撰写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撰写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打好基础。

聚焦提炼问题不能只把《汇总梳理稿》做简单的综合归纳,而要根据活动单位的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不同特点,对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进行聚焦和提炼,不能避实就虚,不能以一般问题代替重要问题。各活动单位要注意围绕活动主题,根据自身实际特点,明确聚焦提炼问题的重点是要紧密结合领导干部蹲点调研情况、省市警示教育大会精神、本单位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案例分析、“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明确提出的“十个一工程”、“八项制度”、“八项活动”等方面情况,着重聚焦提炼发展思路、发展举措、保障民生、维护稳定和干部队伍建设、干部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督导组要重点指导和帮助各活动单位找准、聚焦突出问题。一是通过召开不同层次座谈会、深入单位调研等形式,征求党员干部和基层群众对活动单位的意见建议,对各活动单位存在的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等方面的差距和不足做到心中有数;二是注意把握活动单位征求意见的广泛性,确保各方面、各层面的意见得到充分反映;三是认真研究分析《汇总梳理稿》,对形成《聚焦解决问题报告》提出具体的指导意见。四是对《聚焦解决问题报告》进行认真审核,重点检查聚焦解决的问题是不是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是不是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是否广泛征求了群众意见,群众对聚焦解决的问题是否认可等。如发现问题找得不准、查得不深的,要责成其再次分析研究,重新聚焦提炼。五是《聚焦解决问题报告》经督导组审核后,报局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

二、关于组织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

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科学发展上水平这个主题,坚持正面教育为主,重在总结经验教训,重在提高思想认识,重在转变干部作风,重在凝聚领导班子合力。民主生活会可与年度民主生活会合并召开。

1、认真做好会前准备。一是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广泛开展谈心交心、沟通思想活动,对相互间的意见和建议要提前做好交流沟通工作,特别是“一把手”要分别与班子成员谈心,指出不足,提出希望;二是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聚焦解决问题报告》以及查找和反馈的问题,结合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刻反思,对照检查,认真撰写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三是班子成员的发言材料经主要领导同志审核把关;四是各活动单位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必须经局领导小组同意。召开时间确定后,要提前向上一级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报告。各活动单位要做好邀请上级联系领导、上级组织监察部门及督导组参加会议等工作,主要负责同志不在,民主生活会不能召开。

2、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各活动单位要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上,领导班子成员要紧扣党的十六大特别是十七大以来本单位的发展实践,深入查找班子和个人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面对金融危机不利影响反映出来的突出问题,特别要注意联系领导班子作风建设的实际,从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实干意识、廉政意识等方面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查摆问题,带头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途径。民主生活会要以突出解决领导班子的问题为重点,客观评价工作中的成绩,正确对待发展中的问题,不纠缠细枝末节和历史旧账,不追究个人责任,既要严格要求,注重质量,又不搞人人过关。注意保护党员干部的发言积极性,努力形成民主团结、务实创新的良好氛围。

3、形成和上报民主生活会报告。5月31日前,各活动单位要形成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经督导组审核后,及时报局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

4、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各活动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党员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分析查找自身差距和不足,提高思想认识。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自觉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

局督导组要重点指导各单位(支部)班子开好民主生活会,要提前了解情况,指导帮助找准问题,制定生活会会议方案,认真审阅班子成员发言材料,提出指导意见。开会时,组长要亲自到会列席指导,并对会议情况进行点评。可邀请局领导有重点地参加有关单位的民主生活会。

三、关于形成高质量的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

形成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是分析检查阶段的关键环节,也是整个学习实践活动的关键环节。各活动单位领导要亲自主持研究撰写工作。

1、集中精力,超前谋划。各活动单位领导要亲自挂帅,抽调精兵强将,充分运用学习调研、征求意见、聚焦解决问题和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成果,紧密结合实际,谋划和着手起草《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初稿)》。

2、分析检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及要求。5月底前,各活动单位要在反复修改完善的基础上形成《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征求意见稿)》。分析检查报告的标题一般为《××领导班子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分析检查报告》。其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1)充分运用学习调研、解放思想讨论和民主生活会形成的思想成果,充分反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际情况,简明扼要概述取得的成效;(2)系统全面地梳理存在的问题,实事求是地分析存在问题的主客观原因特别是主观方面的根源和原因;

(3)围绕学习实践活动主题,深入分析当前形势对本单位带来的挑战和不利影响,充分反映广大党员干部在推进科学发展上形成的共识,谋划提出推进科学发展的方向、目标、思路和举措;

(4)提出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和改进作风的具体措施。

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要突出检查分析问题、理清科学发展思路、明确改进措施这个重点,使之成为推进本单位科学发展的重要指导性文件,不能写成一般性的工作报告。

3、征求意见和分析论证。各活动单位要将《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党员干部和上级主管部门、服务对象等方面的意见,对事关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要组织有关专家学者进行充分论证,同时,要将分析检查报告报上级督导组审阅并提出意见。在此基础上,形成《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讨论稿)》。

4、召开领导班子(支部)扩大会议研究讨论。6月15日前,各活动单位,要由书记亲自主持召开领导班子(支部)扩大会议,专门研究讨论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讨论稿)》要提前送到参会人员手中,并安排充足的时间组织讨论,确保参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会后,要根据征求到的群众意见、论证结果和领导班子(支部)扩大会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

督导组要重点检查各单位(支部)书记是否亲自并全程主持分析报告的起草工作、是否广泛征求了意见建议、是否突出了检查分析问题、理清科学发展思路、明确改进措施这个重点。各活动单位《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要经督导组审核后报市委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

四、关于做好群众评议工作

《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形成后,要在6月25日前,认真做好群众评议工作。关于对评议工作的具体安排,局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将根据市委活动办精神另行发文通知。

1、评议范围要广泛。各参加活动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参加评议的人员范围,保证参评人员熟悉情况、具有较强的政治责任感和参政议政能力,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参评人员范围不得小于《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征求意见的人员范围。

2、明确评议项目和标准。根据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各活动单位《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群众评议表》要包括三方面的内容:

(1)对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进行综合评价,评议标准分为好、较好、一般、不好四个档次。

(2)对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以下具体项目进行评议:①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深不深;②调查研究和听取意见的范围广不广;③问题查找得准不准;④原因分析得透不透;⑤推进科学发展的思路清不清;⑥工作措施可行不可行;⑦加强班子自身建设的措施实不实。评议标准同样分为四个档次。

(3)针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出意见和建议。

3、组织群众评议的方式。组织群众对《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进行评议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召开会议,组织参评人员集中阅读《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填写《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群众评议表》进行评议;二是给参评人员发送《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和《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群众评议表》,由其填写好后收回。除此之外,还可通过互联网、局域网等其它方式接受群众评议。

第9篇

乡人大主席团2005年述职评议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政府工作的有效监督,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和有关规定,现就2005年述职评议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述职评议的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在乡党委的领导下,依法行使乡人大主席团的监督职权。本着依法、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对述职人员进行评议,肯定成绩,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和建议,促进述职人员和其他国家机关人员增强公仆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依法行政和公正执法的水平。 二、述职评议对象: 朱建兵: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邓功平:乡经贸办主任 肖中心:乡农办主任 三、述职评议的内容 主要是评议被评议对象任职以来,尤其是本届以来以下各方面的工作情况: 1、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上级、本级人大决议、决定的情况; 2、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3、接受人大监督及办理人民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 4、廉洁自律情况。 四、述职评议方式 召开述职评议会议评议。 所有述职人员以书面形式向人大主席团主持召开的述职评议大会报告任职以来履行职责的情况,乡人大主席团及参评代表对其述职情况进行审议评价。 五、述职评议的组织领导 述职评议的具体工作在乡人大主席团的领导下进行,设立述职评议工作办公室,由乡人大主席团成员吴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同时成立一个述职评议调查小组,由3-5人组成(包括乡人大主席团成员,区、乡人大代表等)。 六、述职评议的时间、步骤及要求 整个述职评议工作分以下四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5月下旬至7月上旬) 1、

6月初公布述职人员名单。 2、

组建述职评议调查组。 3、

广泛宣传发动。 召开述职人员动员会,召开参评代表大会,组织学习,设立公民投诉电话和征求意见箱,广泛征求各方面对述职人员的意见和建议。 4、印发评议对象的调查表格,发至各代表小组参评代表手中,要求各代表小组围绕述职评议开展活动,组织代表对述职人员提出评议意见。 5、所有述职人员书写述职报告。所有述职人员在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认真起草述职报告,于8月20日前将述职报告打印好交乡人大主席团述职评议办公室。述职报告要紧扣这次述职评议内容,全面客观汇报自己的工作情况,既要充分肯定成绩,也要如实说明问题和不足,勇作自我批评。文字上做到朴实精练,力戒空话、套话。 (二)调查阶段(7月下旬至10月下旬) 1、调查小组通过听取述职人员汇报,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问卷调查,查阅资料等形式,认真听取干部群众和其主管部门、各村(社区)以及与其有工作联系的相关单位的意见,广泛收集各方面的反映,做到情况明、底子清、全面客观掌握述职人员的履职情况。 2、调查结束后,将了解到的情况综合整理,形成书面材料,报乡人大主席团会议研究确定后,形成正式调查报告,并做好评议发言准备。调查报告要求有调查的基本情况、述职人员的主要工作成绩,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及整改的意见和建议等内容。做到全面客观、如实。 3、在调查中,如发现述职人员有违法违纪的重大嫌疑,报乡人大主席团会议研究决定,交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深入调查。 (三)评议阶段(11月中旬) 1、召开评议大会 乡人大主席团全体成员及各代表小组长、部分区人大代表参加,参加调查的人大代表及政府主要领导列席参加。 2、对每个述职评议对象按以下程序进行评议: (1)

述职人员作述职报告; (2)调查组报告调查情况; (3)主席团成员及列席会议的人大代表进行评议发言。评议发言要围绕乡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带有全局性、根本性、倾向性的问题进行,抓住主流,抓住问题的实质进行评议发言,坚持实事求是,敢讲真话,评价客观公正,批评中肯真诚,建议有理有据。述职人员当面听取评议意见并回答询问,或就有关问题做出说明。 3评议结束后,由乡人大主席团成员和参评代表对所有述职人员按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进行无记名投票,并当场宣布投票结果。对不称职票超过全体组成人员半数的述职人员,乡人大主席团将做出法律处置,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可由本人向下次乡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辞职或由乡人大主席团向下次乡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免职案。在述职评议时,如发现述职人员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的,经乡人大主席团会议研究决定,可暂时不提请乡人大主席团会议进行无记名投票,交有关部门限期调查,有关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乡人大主席团报告调查结果,由乡人大主席团会议决定是否进行无记名投票。 (四)整改阶段(评议后3个月内) 1、对会议述职人员的评议意见由调查小组负责综合整理,在此基础上形成书面整改意见,报乡人大主席团研究决定,然后述职人员进行整改。 2、述职人员在收到整改意见之日起15日内制定整改方案报送述职评议工作办公室,然后按照整改方案扎扎实实进行整改,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并将整改情况写成书面材料在收到整改意见之日起九十日内送,乡人主席团。 3、对会议术职评议人员的整改情况由调查小组负责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4、对拒绝整改以及整改不力或者阻碍、干扰述职评议工作的,对反映情况的人员打击报复的,人大主席团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置。 ##乡人大主席团 2005年5月8日

第10篇

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人大常委会周建军 张劲松投票表决当后置

监督法对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有着严格的环节要求,并且确立了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应以解决问题为主的工作思路,即专项工作报告从原来报告基本情况改为回应人大工作机构提出的意见为主。审议过后,审议成果还将以审议意见的形式交由“一府两院”研究处理。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对专项工作报告还要进行票决,假使票决通过,那再办理审议意见就没有意义;假使票决未获通过,即对整个工作都全盘否决了,也谈不上再要办理几条审议意见。因此,在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后即付诸票决并不符合监督法的本义。

监督法同时规定,“一府两院”应将审议意见的研究办理情况向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常委会认为必要时,可以对专项工作报告作出决议。将票决移置这个环节,就能促使“一府两院”执行决议和落实审议意见由被动变为主动,人大常委会的监督由过去的事后软监督变为积极的全程硬监督,监督工作就会更规范、更权威。2007年9月12日,浙江省玉环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就对县政府关于打击“”赌博活动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进行票决,结果未获通过。怎么办?该县人大常委会在有关制度设计时就预先设置了假如报告未能通过要采取的刚性手段,即“对未获通过的工作报告,报告机关应在下一次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再次报告”。同时规定:“若再次报告仍未获得通过,县人大常委会要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通报。同时,报告机关应向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作出检查,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处理意见,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这样的制度设计就使得票决的程序更加严密、科学。正是在这种刚性的制度规定下,县政府认真按照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进行再落实,使地下“”在短时间内销声匿迹。今年4月25日,玉环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再次对县政府关于打击“”赌博活动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进行审议和投票表决,报告终获通过。这两次表决实现了审议意见监督效应的最大化。

四川省营山县人大常委会何金书蒋松柏票决专项工作报告很有必要

监督法对听取“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是否进行表决没有作出具体规定,只是对审议意见的处理作出了规定。这就让人产生一种错觉,认为专项工作报告只是一个简单的汇报,重点在审议意见的办理上。据此,人大常委会对专项工作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自身工作如何都没有一个必要的约束,这不能不说是前期监督的缺位。如果在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后,进行一次满意度票决,对于不满意票数超过一定比例的,报告部门必须在限定时间内认真整改,并向下一次常委会会议作补充报告或重新报告,报告仍得不到通过的,常委会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对有关责任人采取质询、责令辞职等监督措施,这无疑是对人大常委会监督程序的进一步完善。

如果对专项工作报告议完就了,人大监督的效果无疑会大打折扣。如果进行票决,就能调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一府两院”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尤其是对民意不满意的部门的工作报告不予通过,能够给这些部门及其负责人以震撼,促使其下决心并通过具体举措有效改进工作,这样工作才有逐渐接近民意要求的可能,特别是对整改部门工作报告予以否决的新闻通过媒体公开,更能对当事部门形成巨大的舆论压力,而这种压力对于改进工作而言是必要而有益的。

江苏省滨海县人大常委会王成保实行票决制值得期待

一直以来,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形成了一套相对固定的套路――听取报告,分组审议,大会发言,然后提出审议意见。从实际效果来看,虽也解决一些问题,但总给人有一种走走形式的感觉。即使有的地方用了举手表决的方式,但碍于面子考虑,往往“一致通过”,对于不同意见或有保留意见的情况无法得到反映。而实行票决制,显然能够化解举手表决的尴尬,同时还有着多重意义。一是能够保证审议更近事实。坚持一事一议一决原则,以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3种形态,对专项工作报告进行票决,能够比较真实地反映出常委会组成人员对部门专项工作报告的评价,清晰地传达出对专项工作的认同和评价,保证意愿表达更加充分、审议更加贴近事实。二是能够促进政府增强责任感。实施票决制,就会有不满意票,总体评价中就会有“基本满意”状态,这必然会引起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对审议报告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也能采取积极的措施进行整改落实。三是能够增强监督实效。对专项工作报告采取票决的方式,除了能够引起报告人的重视,还能够调动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积极性,强化监督意识,提高监督水平。一旦报告未能获得通过,即责令限期整改,规定完成期限,监督的有效性就会大大增强。

绍兴市越城区灵芝镇人大刘建新票决符合法律要求和人大工作实际

笔者认为,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实行票决制,符合宪法和法律要求。监督法第十四条规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以对专项工作报告作出决议。而按照人大常委会的议事规则,做出决议必须经过常委会组成人员投票决定。可见,对“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进行审议,提出意见和建议,满意、基本满意,还是不满意通过票决制体现出来,是人大常委会履行职责的重要形式,符合法律的规定。

其次,人大工作的基本要求、主要特点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问题。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制度,按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这正是由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性质和工作方式决定的,是在工作中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的重要体现。而且,对“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进行满意度票决,还可以将一般性监督和刚性监督有机结合起来,不仅有利于提高人大常委会监督的质量和水平,同时也有利于促进“一府两院”的工作,增强了监督的刚性和实效。

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人大常委会刘家华票决符合人民群众意愿

代表人民意愿、倾听人民呼声、维护人民利益是人大工作的准则。当前正处在社会利益关系调整、社会发展转型的关键时期,人民群众对民主法制建设的要求越来越高,迫切希望人大发挥好监督“一府两院”的功能,集体行使好人民赋予的权力,保证国家机关协调高效运转,能够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实现人民的愿望,满足人民的需要,维护人民的利益,代表人民行使好手中的权力。既然缺乏监督权威是影响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最为重要的原因,那么把票决制引入审议,把票决结果作为评价工作成绩或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重要标准,是提高专项工作报告质量最为关键的环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或其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后,都应当对报告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凡被评为“不满意”的,必须在下次常委会会议上重新报告。票决制一方面为常委会评价工作报告提供了一个客观标准,使其成为对报告机关进行跟踪问责的依据;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消除由于组成人员“拉不下面子”而使审议流于形式的问题。因而,对专项工作报告实行票决制,是符合广大人民群众要求人大加强监督力度的愿望和要求的。

杭州市下城区人大常委会经忠伟票决可以增强人大监督刚性

对“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实行票决,既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表决权得到保证,也使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有了一项硬性的评价标准,可以增强人大监督的刚性,对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和监督实效将产生积极作用。

首先,对“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进行审议,提出意见和建议,表示满意、基本满意还是不满意的程度通过票决制体现出来,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制度,反映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专项工作报告的真实评价,使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得到不同的表达,使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得到有差别的评价,摒弃了“一致通过”式的审议方式,提升了审议质量。其次,采取对报告票决的方式,能引起报告人的重视,平时积极努力地做好工作,报告时认真准备、认真对待,对审议报告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也能采取积极的措施进行整改落实,有利于消除审议流于形式的问题。

下期话题:要不要进行人大代表专职化试点?

第11篇

(一)被评议对象

所有地税基层分局、办税服务厅全体执法人员和服务人员及所在单位必须全部作为被评议对象。

(二)参加评议人员

参加评议的纳税人由地税局纪检监察部门从被评单位所管辖地段所有纳税人随机抽取,其中,城区邀请参加评议的人数不得少于100人,农村分局不得少于30人(参评人员的《签到表》须留底备查,样表附后)。

二、评议形式

被评议人员以所在部门为单位接受评议;办税服务厅与南康分局人员合并一次接受评议。评议采取开放评议的形式,各被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集中评议的方式组织评议活动。

三、评议程序

评议程序按照“评前公告、地税管理员述职述廉、纳税人评议、座谈和反馈意见、整改提高”五个步骤进行。

(一)评前公告。由各单位在开展评议前一周,以《公告》的形式,提前把评议会召开的时间、地点、程序告知辖区内应参加评议的纳税人,让纳税人提前做好安排,在不影响纳税人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动员组织纳税人尽可能参加评议会。

(二)地税管理员述职述廉。先由被评议人逐个向纳税人述职述廉。述职述廉的具体内容包括:所辖纳税人的基本情况、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纳税服务情况、文明执法情况、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工作作风情况和其他职责履行情况等。被评议人员的述职述廉时间不得少于5分钟,述职述廉报告书面材料必须留底备查。

(三)纳税人评议。被评议人述职述廉后,向参加评议的纳税人发放《问卷调查表》(附后),评议采取背靠背形式,问卷调查表的发放、回收和统计由县局纪检监察部门具体负责。评议要邀请当地党政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特邀监督员代表参加。

(四)座谈和反馈意见。评议结束后,各单位要另行组织纳税人代表座谈,通报评议结果,主动征求纳税人对地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各单位还要通过对外公布征求意见专线电话和设立意见箱、网络留言等形式,做好意见建议的收集整理工作。

(五)整改提高。对纳税人评地税管理员和地税管理机关活动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各单位要进行专题研究,制定有效措施,限期整改。参加评议的地税管理员应在评议会议结束后一个月内将本人的述职述廉报告和整改措施,上报县局监察部门,存入廉政档案。各单位要将纳税人对地税管理员述职述廉报告提出的意见和评议情况,以及对群众意见的处理情况,通过办税厅、地税外网等形式向广大纳税人公布。

四、评议时间

2012年7月1日—8月31日

第12篇

【概述】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zfjason”为你整理了这篇开展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的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规范代表述职 增强代表使命感 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并接受评议,不仅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的有效途径,也是促进代表更好地履行职责、接受人民监督的有效措施。五年来,城关镇县镇两级人大代表103名占总数88.79%人大代表,向所在选区严格按照程序进行了述职评议,其中3名代表,所在选区选民不满意达40%,镇人大办积极组织其整改后,予以重新评议。

一是报告内容系统化。代表述职报告必须经镇人大办审议审核,要以代表法规定的代表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实事求是地报告执行代表职务、履行代表职责的工作成效,全面查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等方面展开述职,让代表明白面对选民报告,是人大代表应尽之责。

二是评议结果公开化。镇人大办分区组织召开选民会,听取县镇人大代表述职报告履职情况,组织选民对报告履职情况的人大代表进行测评,并提出评议意见和建议,镇人大办将测评情况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原汁原味予以反馈,让代表明白听取选民评议,是人大代表必担之责。

三是整改方案具体化。镇人大成立述职评议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评议情况,形成书面述职评议意见,送达述职代表本人,并要求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办法和措施,督促抓好整改落实,让代表明白回应选民整改,是人大代表互动之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