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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管理制度规定

时间:2022-05-22 21:45:27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公司管理制度规定,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公司管理制度规定

第1篇

【关键词】遗产管理;公司清算;借鉴性

我国现行《继承法》从1985年开始实施,近30年的经济社会发展、变革,私有财产的增加、变化等情况的出现已与原来的法律产生了诸多的出入,《继承法》的缺陷也就逐渐体现出来。遗产管理制度作为《继承法》应有的重要内容之一,现行《继承法》的规定已经远不能对当下遗产管理的现状进行调节。当下许多继承人权利被损害、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等现象都是由于遗产管理制度不健全所致,如何在《继承法》中完善我国遗产管理制度就显得颇为重要和迫切。

一、遗产管理制度概述

遗产管理制度系指,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由管理人为主体,对遗产采取保管、清理、分配等工作;它涵括遗产管理人、遗产清算、遗产保全、公示催告、遗产分配等内容。

我国《继承法》第16条和第24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订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任何人不得侵吞或者争抢”。上述内容仅是对遗嘱执行及遗产保管进行了概括性的规定,不属于严格意义上遗产管理制度。遗产管理不同于遗产保管和遗嘱执行,遗产保管是其内容之一;在被继承人指定遗嘱执行人的情况下,遗嘱执行人就是遗产管理人,在被继承人未指定遗嘱执行人的情况下,就不存在遗嘱执行的问题。所以,遗嘱管理要比遗嘱执行的外延宽泛。在我国,遗产在未作分割前处于不稳定状态,容易造成遗产无人管理及被他人侵吞、私分、转移、隐匿、甚至毁损灭失的情况,继承人、受遗赠人、债权人的利益很难得到有效保障。事宜,如何在《继承法》中完善我国遗产管理制度就显得颇为重要和迫切。

二、公司清算制度的可借鉴性

借鉴《公司法》中的“公司清算制度”对于完善我国“遗产管理制度”具有积极而深刻的意义。从整体上看,二者具有以下相似性:

第一,主体的同质性。遗产管理是基于自然人的死亡为前提的,公司清算是以公司的解散为前提的,自然人和企业法人都具有民事主体资格,同时具备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在其死亡或解散时其权利义务能力也均会终止。在其死亡或解散后,遗产管理人和清算组也将伴随着自然人和公司“遗产”的管理而产生。清算组人员及遗产管理人的产生都可从其相关权利人和第三人中选取。因此,在遗产管理和公司清算中,所出现的主体具有相似性。

第二,客体的相似性。公司清算制度是公司解散后,处分其财产,终结其法律关系,从而消灭公司法人资格的法律程序。公司清算是为了满足各利益相关人在公司财产中所占份额的利益需求,系围绕着公司剩余财产而展开的。在遗产管理中,管理人所做的一切工作是为了让被继承人的遗产合理分配,以达到各利益相关人合理的目的要求。清算组和遗产管理人都是以“遗产”为客体的,具有一定的相似性。

第三,内容的相似性。公司清算的内容包括清算组的成立,公示催告,清理公司资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资不抵债时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制定清算方案,分配公司资产等,是一项综合性的制度。遗产管理是通过遗产管理人的确定、遗产清算、遗产保全、、编制遗产清册、公示催告、遗产破产等过程,最终实现遗产的合理分配,也是一项综合性的制度。

三、遗产管理制度的完善构想

上文已对公司清算制度的可借鉴性进行了对比分析,在此基础上,笔者认为,对遗产管理制度的完善可从程序和实体两个方面对公司清算制度的有关内容进行借鉴。

(一)程序内容的借鉴

1.确定遗产管理人。相对于公司清算中清算组的成立时公司清算的首要问题,遗产管理人的确定也是遗产管理的首要工作。遗产管理人确定后,遗产管理工作将由遗产管理人来展开。

2.通知继承人和债权人。《公司法》弟186条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在报纸上公告。在遗产管理制度中应借鉴《公司法》的做法,建立继承人和债权人的通知制度,从而保护所有继承人和债权人的利益,做到公平公正。

3.遗产清算,并编制被继承人债权债务清单和遗产清单。在公司清算中,清算组需要清理公司财务,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在遗产管理中,遗产管理人也应该清理遗产,编制被继承人债权债务清单和遗产清单。从而,使遗产管理的过程更加透明。

4.在特殊情况下,向相关部门宣告遗产破产。《公司法》第188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算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遗产管理也应当一样,当被继承人的遗产不足以清偿债权人的债务时,应当向有管辖权的机关申请宣告破产。《公司法》规定了受理机关为人民法院,笔者由于才疏学浅,遗产破产到底由何机关受理有待具体立法。但是,笔者更倾向于由人民法院受理的观点。

5.制定遗产管理方案,并经债权人和继承人确认。《公司法》规定了清算组编制清算方案,并由相关部门、组织确认。考虑到遗产继承更多的是人合性和遗产管理人服务对象时所有遗产继承人和债权人的前提,所以,遗产管理人制定的遗产管理方案只能是向债权人和继承人汇报,并经债权人和继承人确认。

6.遗产分配。公司清算和遗产管理和最后一步都应落在财产分配上。换句话说,公司清算和遗产管理的目的都是分配财产。遗产管理的前期所进行的一切工作也都是为遗产分配做准备,都是为遗产分配提供一个公平公正,透明公开的环境。

(二)相关实体内容的借鉴

1.相关文件书写的借鉴。清算组在公司清算过程中要编制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和清算方案等文件。为保护所有的利益相关人的利益和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高效正规的文件制作是必须的。借鉴公司清算的文件制作,遗产管理人也应该在遗产管理中制作出正规明了的文件。如被继承人债权债务清单、遗产清单、遗产管理方案等文件。

2.遗产管理人制度的借鉴。首先,遗产管理人组成方式的借鉴。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组成。

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清算组进行清算。总之,清算组的组成方式是自行组成和法院指定组成两种方式。遗产管理人的组成可以借鉴清算组的组成方式,使遗产管理顺利高效的进行。其次,遗产管理人的职权义务的借鉴。遗产管理人和清算组职责和目的的相似性,遗产管理人的职权义务与清算组的职权义务应该相同。遗产管理人应具有以下职权:(1)遗产的处分权,(2)对于遗赠的执行、遗产债务的清偿的监督权,(3)排除执行遗嘱的各种妨碍,(4)报酬请求权。没有没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没权利的义务。所以遗产管理人也具有以下义务:(1)确定遗产范围并制定遗产清单,(2)通知继承人或受遗赠人,(3)尽妥善管理遗产义务,(4)清偿债务,(5)向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移交遗产,(6)公正公平,管理透明。

(三)遗产管理制度立法构建的特殊性

由于遗产管理制度不是对公司清算制度的全篇照抄而是吸取公司清算制度中可借鉴的部分。遗产管理制度作为自然人遗产继承制度中的一部分,它较公司清算制度还是有其特殊之处的。

首先,在遗产管理人的确定范围上,遗产管理人的范围是继承人、债权人或无利害关系人。而公司清算中,则为公司“本人”(股东或出资人)或第三人。

其次,遗产分配的顺序比较公司清算也不同。公司财产的清偿顺序:(1)支付清算费用,(2)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3)缴纳所欠税款,(4)清偿公司债务,(5)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而遗产分配的顺序中应该考虑“特留份”等相关问题。

第三,在有关时效期间的问题上,遗产管理制度应体现其独特性。我国在亲属问题上讲究“和为贵”,有“家和万事兴”的古语。鉴于传统习惯,笔者认为在遗产管理中应扩大意思自治原则。因此,比较公司清算制度延长相关时效期间是必要的。

最后,公司的产生是人合性和资合性的统一,在公司清算中更多的体现的时资合性。而遗产继承中,不能以利益为首位,应该更多考虑亲属关系的延续。所以,在遗产管理和公司清算中,所遵循的原则是不同的。

四、结语

我国现行继承法中具有遗产管理功能的制度是遗产保管和遗嘱执行制度,但这两项制度都存在严重的缺陷,难以替代遗产管理制度,所以遗产管理制度的建立是立法的必然需要。笔者设想以公司清算制度为视角,对公司清算程序和少数实体内容进行借鉴。对于主要实体内容的构建,笔者认为可以在法律继承和法律移植的方法上进行自我创新。遗产管理制度的构建不仅会使法制更加完善,而且能够为社会发展保驾护航。具体来说:首先,遗产管理制度是保证遗产公平分配的前提。遗产管理制度确立可以减少被继承人的遗产在整个过程中的不稳定性,一个善意的管理人会使遗产继承的整个过程顺利进行。其次,遗产管理制度是保护遗产债权人利益的必要措施。遗产管理人确立后,债权人可以向遗产管理人申报债权,使自己的地位与继承人放在同一高度,最终实现债权。最后,遗产管理制度是保护国家税收和取得无人继承财产的必要措施。被继承人死亡后,国家税收只能从被继承人的遗产中征收,但是当遗产处于遗产占有人占有时,国家无从征收,使国家税收制度遭受破坏。当遗产无人继承时,根据《继承法》规定无人继承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此时遗产由占有人占有,占有人故意或过失隐瞒了遗产所在,使国家无法取得无人继承遗产的所有权。遗产管理制度的确立解决了这一问题,国家可以从遗产管理人处取得税收以及无人继承遗产的所有权。因此,遗产管理制度应在《继承法》修正中被重视,这对于继承制度的完善和各个主体利益的满足都具有深远意义。

【参考文献】

[1]任尔昕.商法学[M].科学出版社,2009:179,183.

[2]张文显.法理学[M].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87.

[3]魏振瀛.民法学[M].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50.

[4]刘文.继承法比较研究[M].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97.

[5]郭明瑞等.继承法研究[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130.

[6]付翠英.遗产管理制度的设立基础和体系架构[J].法学,2012(8):31.

[7]王海啸.浅谈遗产管理人制度[J].法制与经济,2012(10):49.

[8]曹国丽.论遗产管理人制度[D].西南政法大学,2007.

第2篇

一、今年做出的主要工作:

修订了《员工考勤管理制度》于09年4月29下发,制订了《食堂用餐管理规定》在09年4月23日下发、修订了《工作餐管理办法》在09年4月23日下发;

通过了劳动与社会保障监管部门对我公司2008年度的劳动年检,拿到了年检证;

融合《工伤保险条例》、××省出台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的重点,结合企业发生事故后的关键处理起草了针对内部的《工伤保险指导文件》,并通过工伤机构认定,下发到相关人员;而且邀请工伤科科长针对公司相关人员做了进一步的培训。

经历了工伤事故申报、工伤鉴定、待遇支付全过程;了解了工伤事故发生后申报办理的流程;

对公司保险一块进行了规范,启用月报管理,每月会同生产区进行数据更新,经核对汇总上交财务;

设计了适合公司统一使用的《离职手续办理表》,已经审批印刷下发使用,减化了繁琐的办理流程,达到了方便、实用,提高了工作效率;

广播站设备陆续齐全,广播组成员日趋稳定,广播节目质量比去年上升到一个新台阶;

二、目前存在问题:

招聘方面:

技术管理类人才难招;特殊岗位人才难遇(如:招投标主管);下一步考虑尝试启动专业人才网引进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某些特殊岗位建议从公司内部选择素质相对较高的人员进行培养;

部门在招聘人员时未严格按照公司规定填写《人员增补申请单》进行审批,而是随意的口头或电话通知,同时也未明确招聘的岗位要求、工作内容的描述,导致人力资源招聘过程中不尽完美;

部门人员的岗位调动,与其它部门发生的人员调动不事先知会人力资源中心;

考勤:

考勤系统输出数据单一,只有原始记录,不能计入正常休假、出差、病假、公假放假等信息,部门上交的纸质考勤与考勤机统计的考勤经常存在不一致的现象,每月需要花大量的时间手动输入、核对;得不偿失。只能依靠指纹打卡,经常手脱皮的人员无法打卡。

离职办理:

部门未按照合同要求严格控制离职人员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在转正后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的辞职报告,而往往是自行协商一致即时通知人力资源中心办理离职手续,造成人事部门没有足够的时间可以招聘人员到位进行工作衔/交接。

合同管理:

多数人员合同到期未进行任何处理,(集团定期处理不符合要求,生产区重视不够,经常不做处理);生产区存在只与劳动者签订一份合同的现象;存在入职手续办理时收取43元押金,一星期内不适应办理离职手续尚退还35元,一星期后办离职手续即全部不退的现象,而合同中未有规定,此举又是违反合同法的;

制度不完善,人力资源在人员管理上监管困难;

员工手册未建立,对员工的宣传未达到一定的效果,员工的对公司的认可度、归属感较淡;

部门职责及岗位职责未修订/完善;工作内容不明确,造成忙得格外忙,闲得上班甚至玩游戏,公共环境下影响团队建设及员工心理平衡;

缺少激励机制,不能激起员工的工作热情;

岗位说明书及工作流程图资料不齐,下一步工作开展缓慢;

生产一区广播站未好好利用,达不到预期效果;

三、对所存在问题的建议处理措施及2012年工作计划

招聘、离职:落实所制订的综合的内容全面的《人事管理制度》,审批下发,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来规范各部门的人员招聘、异动、离职手续办理;监管各部门的考勤;

考勤:下一步考虑是否更换科学的考勤机解决上述问题,提高工作效率和考勤管理?

合同管理:针对以上现象人力资源中心依据劳动合同法,结合企业现状及查阅相关案例,制订了一系列的应对措施,设计了《劳动合同到期通知书》、《劳动合同续签通知书》、《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以及《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书》;下一步工作准备把以上措施制订成合同管理的制度或规定,形成文件,对集团和两边生产进行统一管理。

制度建设:成立制度建设小组,做出制度建设策划方案,明确制度制订、修订的流程、完成时间、主要负责人等,通过集中研讨、分期修订完善现有尚可用的制度;废止不适用的制度;新增为了适应企业以后发展需增加的制度,反复推敲意见一致后上报集团审批,统一结册、下发、执行。 部门职责、岗位说明书、工作流程图:部门职责由行政总监做出限期,各部门经理修订完成;各岗位职责、岗位说明书、工作流程图由人力资源中心设定限期,各岗位人员自行起草,各部门负责人统一收集审稿上交人力资源。集团设立部门职责、岗位说明书、工作流程图统一建设小组,由人力资源中心进行初审,人力资源中心会同小组进行复审并终审,上交集团审批,结册、下发、执行。

激励机制:可由集团领导、行政总监随意暗访、调查听取“民声、民意”,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意见收集、统一,起草文件,纳入公司相关制度中执行。

广播站:广播站的一系列文件资料已经发往生产一区,后期将把集团设备赶快配齐后,同李火生到生产一区进行现场调查、共同协商,需要时进行指导。制订方法,争取把一区广播站办成和集团一样的效果。

2012年工作计划: 人员管理:针对新入职的人员:采取培养、管理有机结合——新人入职后,要按《新员工入职手续清单》办理;每一个人都要通过岗前培训,考试合格后凭《到职通知单》转入部门,由部门安排工作位,部门领导委派指导老师进行指导、部门和人力资源中心进行试用评估考核!针对公司各部门的人员管理,建议在今年集团办和人力资源开展的述职会议基础上,结合既定的激励机制,增加对每个人考核机制,且多关心下属,分月或分季度的进行工作总结考核,时刻与之前对比,重视效率,重视成绩。从工作上看成绩,从生活体现关心。形成一种紧迫向前,扬优汰劣,互相尊重的环境。体现领导的仁、道。

表格管理:对人事方面的表格进行统一收集、分析,保留或精进适用表格,废止不适用的表格,增进适应企业以后发展备用的表格,统一集中成册,编号,下发各职能部门控制使用,以规范人事管理。

附:现有制度分析:

2009年修订并下发了《员工考勤管理制度》,《工作餐管理办法》,《食堂用餐管理规定》。

2006版下发的制度有29个,目前制度情况:

现有制度分析/分类

制度名称

废止制度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电话管理制度》、《微机室管理制度》、《员工准则及实施细则》

不适用制度

《员工证件证书管理制度》、《上岗证管理制度》、《关于增补新员工临时管理办法》、《浴室管理办法》、《印章管理规定》、《员工考核制度》、《宿舍管理制度》

暂未用制度

《活动室、阅览室的管理办法》

修改待审批下发的制度

《人事管理制度》、《培训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销售管理制度》。

目前运行的制度

《业务员差旅制度》、《办公用品管理制度》、《办公自动化设备管理制度》、《文件收发管理

需增加的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可修订《文件资料收发规定》),《员工考核管理制度》、《薪酬管理制度》

其它

第3篇

(上海大隅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00336)

【摘要】通过对我国内部控制体系文件建设的现状和表现形式认知,以及关联性分析,阐述企业应该如何来建设体系文件,达到内部控制规范的目的。

【关键词】内部控制体系文件现状 表现形式 建设意见

自2008 年五部委出台《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配套指引之后,尤其是在证监会出台IPO 公司的相对规定和2011 年开始实施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和内部控制审计试点后,企业内部控制体系文件建设在中国的大地上激起了千层浪,目前大多数企业对内部控制理解不同,导致企业内部控制体系文件的形式和内容也就呈现出多样化,可谓百花齐放。

一、我国目前内部控制体系文件建设的误区

企业对于内部控制体系文件建设的目的和理解不同,导致内部控制体系文件在建设和执行过程中存在一些偏差和错误的作法,未能达到内部控制体系文件建设的真正目的,反而本末倒置,浪费了财力、物力和人力。

(一)政出多门,制度缺乏权威性,影响业务执行的效果和效率

这主要表现为企业在制定内部控制体系文件时,由企业各部门根据需要自行制定和下发,往往各部门对同一业务的管理方向和要求不一致,各自为政,各执行各的,员工在处理业务时相互扯皮和推诿,导致内部控制体系文件的权威性不高,员工不重视。

(二)数量繁多,缺乏系统、全局、长远的发展思考

在笔者进行咨询时,发现很多企业的内部控制体系文件的数量可谓众多,往往一家企业所有的内部控制体系文件累加起来能达到百份。产生这样的情况,主要在于企业出现一些问题时,发现没有内部控制体系文件进行约束和规定,内部控制体系文件成为“查缺补漏”的重要武器,临时性进行制定,这种情况往往只针对出现的个别问题,导致整体内部控制体系文件缺乏系统性、长远、全局性的思考,整套体系之间衔接不强,往往存在自相矛盾,或者因为临时性制定,考虑不周到,内部控制体系文件内容本身就存在一定的漏洞,在执行一段时间后,发现存在问题,又重新进行修改或增加,周而复始导致数量过于庞大。

(三)只为监管部门需要,重形式不重实质

目前我国对于上市公司、准备IPO 的公司、国资委管理的企业,都有明确的规定要求企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因此,存在许多企业为了满足监管的要求,让某一部门或请外部中介机构制定了内控制度,但往往存在只是在形式上满足了需求,但实质内容可能存在并不符合企业的发展和管理的需要,或者内部控制体系文件的内容与业务存在脱节,不能达到内部控制的真正目的,成为一纸空文。

(四)忽视对内部控制体系文件的培训和落实的跟踪检查,导致执行性不高

内控体系文件的制定,是为了落实和执行,达到控制的目的。首先,很多企业内控体系文件只完成下发这一任务,忽视了对体系文件的培训和宣讲,而培训则是体系文件建设的基石,是让执行者明白企业管理层的要求和目的,以及应该如何做和怎么做,而宣讲的过程,也就是传达企业文化和发展战略,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和认知。其次,内部控制体系文件执行的效果需要进行跟踪检查:一是为了检验企业编制的内控体系文件是否满足管理的需求,是否存在漏洞,帮助企业管理层作进一步的修正和完善;二是通过对执行结果的检查,对企业在执行过程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和进行整改,规避风险的发生,达到查缺补漏、防微杜渐的目的。而众多企业往往忽视培训和跟踪检查这两项重要的任务,员工执行力不强,使内控体系文件流于形式。

二、我国企业内部控制体系文件建设的主要表现形式

(一)以企业管理制度形式表现

管理制度,是最主要的表现形式,使用最广,被多数企业认可,一般在企业的章程中有明确规定制度的审批权限,通常为企业的厂规。

(二)以内部控制手册形式表现

内部控制手册,这几年通过外部中介机构的介入,以及一些海外上市公司多年的使用,目前被广泛的认知、认可、接受。相对于制度的表现形式,使用流程图、表格替代繁冗的文字,内部控制手册的设计相对便捷,对于使用者,能很快地检索到所需的信息,规避了制度长篇累牍的缺点。

(三)以流程文件形式表现

流程文件纯粹就是按企业的业务内容进行分类,形成业务流程,如销售、生产、采购、融资等,用文字形式从业务的发生到业务结束,描述每个部门、每个岗位每一个节点要做什么,相对于制度,少了一些原则的、笼统的、定义性的文字,多数用于制度尚未建立,或成立初期的企业。

(四)以ISO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文件形式替代

ISO 质量管理认证体系文件,在20 世纪末21 世纪初,被广泛应用,很多中介机构帮助企业建立质量管理认证体系,加之需要进行年度检验,所以很多企业ISO质量管理认证体系文件还是很规范和齐全的,并被企业当作管理制度使用。在《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出台后,一些企业就以ISO 质量管理认证体系文件当作内部控制体系文件使用。

三、企业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手册的关联

笔者在咨询公司工作期间,曾经有许多管理当局对内部控制手册和企业管理制度有什么区别产生疑惑。企业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手册,是内部控制体系文件的两种表现形式,对于企业采用哪种方式,并没有明文的规定,而且《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出台,也没有强制要求企业一定编制内部控制手册。

对于两种表现形式的关联,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1.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企业管理制度更多的是从原则性、规范性的角度去规定企业的各项管理、业务行为,并且因为企业管理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往往不能朝令夕改;而内部控制手册,更多的是在企业管理制度的规范性、原则性基础上,以业务流程的形式,细致地描述每一个节点的操作要求,而且可以根据业务情况的变化,在不违背企业管理制度原则性要求的基础上,进行适当的修正。两者之间的关系,类似于国家制定的各项法律法规和实施细则。

2.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章程中都会规定管理制度的审批权限,一般为公司的董事会或总裁室等治理层面,因此也决定管理制度的权威性,也正是因为如此,管理制度往往被“束之高阁”,基层员工一般很难接触到,更别提知晓管理的要求;内部控制手册,更多的是操作指引、操作细则,审批权限可以下放到管理层,可以深入到基层。

3. 企业管理制度一般都采用文字的形式,而内部控制手册的表现形式会更加灵活,使用表格、流程图等形式,对于使用者更加方便。尤其对于生产型企业,许多业务操作层面的员工,并没有较高的知识,通篇的文字,对于他们理解可能存在一定的难度,采用内部控制手册的形式,流程图的操作指引,相对清晰和明了,并且可以通过表格形式,将流程内容进行展现,操作层面的员工只需关注其业务范围那一部分就可以了。当然,目前有许多企业将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手册合一,也不失为一种解决策略。

四、企业内部控制文件和ISO 体系文件的关联

对于企业内部控制文件和ISO 体系文件两者之间的关联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ISO 体系文件要求企业按照国际标准化的品质体系进行品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产品合格率;内部控制体系文件的建立目的是企业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两者在本质上有明显的区别。2.ISO 体系文件,只是针对企业质量管理这一方面,企业内部控制体系文件涵盖的内容更加广泛,企业质量管理只是其中一个方面。企业在编写内部控制体系文件时,质量管理这一方面可以借鉴ISO 体系文件的内容,并且对于ISO 体系文件中涉及业务流程通用部分,内部控制体系文件是可以引用的,并不代表两个体系文件,有两套业务流程说明,而且是大相径庭。

五、我国内部控制体系文件建设的建议

内部控制体系文件是企业建设内部控制的一个载体,企业是通过这个载体来传达企业的发展战略和管理要求。不同的内部控制体系文件有些特殊性和适应性,不同类型的企业、不同发展阶段、外部监管需求不同,企业可以有针对性选择,方能达到内部控制体系文件建设和实施的目的。

1. 不同类型企业内部控制体系文件采用方式。生产型企业,主要考虑基层员工的知识水平和理解能力,内部控制手册或流程文件更具适用性;而对于知识密集型企业,内部控制体系文件采用何种方式相对灵活,在于管理层倾向于哪一种。

2. 不同发展阶段内部控制体系文件采用方式。企业处于创业期,业务模型还是探索期间,采用业务流程文件,相对简单、简捷,可以依据业务的发展,进行逐步的完善和修正;企业进入到成长期,发展战略和业务模式已经达到一定的雏形,规划已经清晰,可以制定管理制度,用规章制度进行规范和约束,使之管理和业务行之有规则;企业到成熟期,业务规范已经壮大,涉及面广,采用内部控制手册,将各个管理层面和业务层面都更加细致地描述,便于管理层的管理和考核。

3. 外部监管要求内部控制体系文件采用方式。上市公司、国资委管理的公司,因为涉及外部监管的要求,企业管理制度的审批权限往往都在于董事会,而且上市公司的重要制度需要对外披露,因此可采用企业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手册两种方式,企业管理制度用于规定原则性、规范性要求,内部控制手册进行细节性描述,管理制度的权威性加上内部控制手册的全面性,两者相辅相承,达到企业内部控制建设的目的。

对于准备IPO 的公司,我国主板、创业板、中小板都有明确规定,要求企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因为企业的内部控制体系文件的建设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对于准备IPO 的公司,考虑准备时间的因素,此时企业可以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企业管理制度的建设或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修正,满足外部政府部门的要求,在此基础上逐步进行内部控制体系文件的建设和完善。

第4篇

一、买卖合同

二、供用合同

三、赠与合同

四、借款合同

五、租赁合同

六、融资租赁合同

七、承揽合同

八、建设工程合同

为充分发挥效能监察工作为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作用,促进××热电公司“节约年”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加强和规范合同管理,维护公司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的合法权益,避免和减少因合同管理不规范造成的损失,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公司4月份立项开展了合同管理专项效能监察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准备情况

公司认真制定了合同管理专项效能监察实施方案,明确了效能监察的工作目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步骤,并分阶段组织实施。工作目的:通过有效的监督,严格的把关,进一步规范合同管理制度,严格各项规定和程序,杜绝不廉洁行为的发生。工作方法:通过检查合同文本,规范合同管理制度、合同会签制度、招议标程序。步骤:4月1日-6月30日为自查阶段;7月1日-9月10日为检查阶段;9月11日-11月10日为整改阶段;11月11日-12月31日为总结提高阶段。

二、自查情况:

物资供应部、设备部、宏大热电公司、物业公司、筹建处、燃料管理部、兰西物资公司、科技公司等合同主办部门等在自查阶段能认真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组织部门人员进行了专题学习。对相关制度依据集团公司、大唐甘肃公司、××公司的制度规定进行梳理对照。各部门结合公司实际进行修订,对制度执行中存在的漏洞和不足及时完善;能认真履行××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物,招议标流程管理和建立质量可靠、服务及时的供应商队伍信息库,并与各供应商签订了廉政合同。以上部门均将自查情况报告按时上报效能监察工作办公室。

三、检查情况:

在自查工作结束后,监察审计部会同相关部门对合同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

1、首先进行了基础检查。对物资供应部、设备部、宏大热电公司、物业公司、筹建处、燃料管理部、兰西物资公司、科技公司基础资料进行了查阅。检查合同的有关文本、会议纪要、资质资料、会签单以及廉政保证书、打分表等相关资料是否齐全、符合归档管理要求。通过检查,各类资料都较齐全,符合归档要求。

2、对执行程序、制度的规范性进行了检查。按照大唐甘肃公司文件要求,30万元以上要进行招标或大唐甘肃公司授权我公司组织进行招标,30万元以下可由我公司组织进行议标。在公司各项目招议标工作中,监察审计部全过程进行了监督。通过检查,职能部门能按要求执行各项制度,按程序开展工作。

3、对合同文本进行了检查。检查合同文本内容是否严谨规范、会议纪要是否齐全、会签制度履行情况。通过检查,各项合同文本较规范,主要不足是:合同文本格式不统一、合同会议纪要不齐全、个别合同会签单上没有时间。事后,相关部及时统一了合同文本格式、补全了相关内容。

4、对合同承办部门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我们对物资供应部、设备部、宏大热电公司、物业公司、筹建处、燃料管理部、兰西物资公司、科技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进行检查,检查管理制度是否完善,相关工作人员是否存在不廉洁行为。

经效能监察工作小组对参与合同管理的部门及工作人员工作情况进行全过程检查,各承办单位均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大唐甘肃公司以及我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情况,无吃、拿、卡、要和的不廉]洁行为。

经检查统计分析,1-10月份,宏大公司共签订合同126份,其中:工程承包合同20份;工程发包合同29份;租赁合同31份;电热合同9份;灰渣合同18份;煤炭合同8份;其他合同11份。物业公司共签订34份合同。物资供应部共签订47份合同,总标底2017万元,节约资金75万元;兰西物资公司共签订合同51份,总标底1170万元,节约资金183万元。

三、监察建议:

各合同承办单位:

1、组织部门人员认真学习××公司近期下发的《合同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办法中的各项规定,确保合同管理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

2、统一合同各类相关资料的格式、内容、编号。

3、进一步加强对投标单位资质的审查。

4、加强部门及合同承办人应履行的管理职责。

5、进一步完善招议标会议记录、会签单制度;合同相关资料必须统一、齐全、及时归档。

6、进一步加强合同生效的法人签字或法人授权书制度。

四、整改提高情况

在效能监察检查小组的督促下,各合同承办单位针对提出的意见和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了整改。

1、各合同承办单位认真组织部门人员学习××公司近期下发的《合同管理办法》,不断规范合同管理。

第5篇

关键词:企业 境外投资 经营管理

2012年5月1日,国资委的《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28号,以下简称“境外投资监管办法”)正式实施。随同2011年实施的《中央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26号,以下简称“境外资产监管办法”)和《中央企业境外国有产权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27号,以下简称“境外产权管理办法”)一起,三个“办法”构成了国资委对中央企业(以下简称“央企”)境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制度体系。三项制度的颁发对我国央企大举实施“走出去”战略,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境外资产监管办法》共七章四十条,主要内容是:明确了国资委、央企对境外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职责;提出了央企境外投资及后续管理过程中各个关键环节的管理要求;明确了境外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各项基础管理工作的原则性要求;规定了境外企业重要经营管理事项的报告程序、内容和时限;从企业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督两个层面提出了境外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内容和要求。

《境外产权管理办法》共二十条,主要内容是:规范了境外国有产权登记和评估项目管理,对境外企业产权转让等国有产权变动事项的审核权限、基本程序、转让价格、转让方式、对价支付等做出了具体规定;明确了红筹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的基本原则;规范了个人代持境外国有产权、设立离岸公司等事项。

《境外投资监管办法》共十八条,主要内容是:通过定义境外投资的概念,明确了《境外投资监管办法》适用的范围;明确了国资委、央企对境外投资监管的职责;提出了境外投资活动应当遵守的原则;要求央企建立健全境外投资管理制度;规定了央企境外投资计划报送制度;明确了主业境外投资项目备案和非主业境外投资项目审核的程序和内容;对提高境外投资决策质量和加强境外投资风险防范提出了要求。

整个监管制度体系从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境外投资与经营行为规范、重大事项报备、监督考核等方面,对境外国有资产监管做了详细要求和规定,对维护境外国有资产权益、防止境外国有资产流失提供了充足的法律依据,使央企对外投资有法可依,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境外投资行为和国有境外资产的安全、可靠。

1.加强内控机制建设

与1999年财政部颁发的《境外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相比,国资委针对央企出台的境外资产监管办法中对制度建设提出了一系列规定,要求央企加强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境外资产管理相关制度,保证境外投资和经营管理有章可循、合规合法。

《境外资产监管办法》指出,央企应当:“建立健全境外企业监管的规章制度及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机制”,“建立健全境外国有资产经营责任体系,对境外企业经营行为进行评价和监督,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建立健全境外出资管理制度,对境外出资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规划”,“建立健全离岸公司管理制度,规范离岸公司设立程序,加强离岸公司资金管理”,“建立境外大额资金调度管控制度,对境外临时资金集中账户的资金运作实施严格审批和监督检查”,“建立外派人员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工作纪律、工资薪酬等规定,建立外派境外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定期述职和履职评估制度”,“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统筹境内外薪酬管理制度”,“依据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境外国有产权管理制度,明确负责机构和工作责任,切实加强境外国有产权管理”,“建立和完善会计核算制度,会计账簿及财务报告应当真实、完整、及时地反映企业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资金收支情况”,“建立健全境外企业重大事项管理制度和报告制度,加强对境外企业重大事项的管理”。

《境外投资监管办法》中也规定,“中央企业应当根据企业国际化经营战略需要制定境外投资规划,建立健全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制度,提高决策质量和风险防范水平”,“中央企业各级子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健全境外投资管理制度,严格遵守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规定,加强境外投资决策和实施的管理”。

2.规范境外投资和经营管理行为

第6篇

A 君于8 月初应聘到B 公司,并于8 月10 日正式入职。双方约定试用期一个月。A 君入职后由于个人原因不适应环境,于8 月15 日向公司提出辞职,部门主管和人力资源部均予以批准,但不能支付工资。其原因是公司于2003 年8 月已有相关规定出台,新进员工在公司工作不满15 天离职的不予支付工资。同时这条规定在新进员工入职培训时也有明确告知,员工也同意此项规定才办理入职的。但A 君坚持要求支付工资,并称要提起劳动仲裁。

请问是否有相关法律规定,员工入职多久才可以结算工资?如果A 君就工资问题提请劳动仲裁,公司该承担那些责任?作为HR 经理又该如何避免今后发生类似的事情呢?

(案例提供:读者 郑光健)

【本期专家解答】

付迎涛: 中国人力资源法律网主编 北京正仁律师事务所劳动法律事务部部长

本案例涉及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1. 员工入职后,在仅提供了很短天数的工作的情况下,是否有权利要求公司支付工资报酬?⑴ 员工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劳动合同法》施行后,员工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因此A 君提出辞职是合法的。⑵《劳动法》规定:“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那么,什么叫“克扣”呢?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第三条规定,《规定》第十五条中所称“克扣”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即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通过此规定可以认为,在A君已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B 公司无正当理由扣除A君工资就属于“克扣”。

2. 公司出台的管理规定的效力问题。在本案例中,B 公司称公司已有规定,并已在员工入职培训时明确告知。公司的此观点是否构成拒付工资的“正当理由”呢?国家相关规定中明确了何为“克扣”及在何情况下应当全额支付劳动报酬,但目前B 公司的规定却与此相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内容若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则不具有效力。所以B 公司不能以此为理由拒付A 君工作五天的工资报酬。

3. 公司克扣或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法律责任。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 的经济补偿金。对于HR 经理来说,不应该存在认识上的误区,即不能认为只要公司管理制度进行了规定并且向员工进行了公示或告知就是有效的。HR 经理在主导公司制订相关管理制度时,一定要把握好两点:一是管理制度内容的合法性;二是管理制度制订程序的合法性。二者缺一不可。公司管理制度是HR 管理的重要手段与方式,在规章制度制订与使用中最大限度地防范风险,是HR 经理的应有意识,更是一项关键工作。

【本期案例征答】

第7篇

一、工作准备情况

我们认真制定了物资采购和工程项目管理专项效能监察实施方案,明确了效能监察的工作目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步骤,并分阶段组织实施:工作目的:大力推行物资采购“阳光工程”,堵塞漏洞,降低采购成本,杜绝违纪违法行为,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工作方法:通过建立健全物资采购规章制度,规范物资采购招议标程序。步骤:4月3日-4月30日为学习宣传阶段;5月1日-5月31日为自查阶段;6月1日-8月15日为检查阶段;8月16日-8月31日为整改阶段;9月1日-9月15日为总结提高阶段

二、自查情况:

物资供应部、设备部等职能部门在自查阶段能认真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组织部门人员进行了专题学习。对相关制度依据集团公司、大唐甘肃公司的制度规定进行梳理对照。各部门结合公司实际进行修订,对制度执行中存在的漏洞和不足及时完善;能认真履行物资采购的流程管理和建立质量可靠、服务及时的供应商队伍信息库,并与各供应商签订了廉政合同。以上部门均将自查情况报告按时上报效能监察工作办公室。

三、检查情况:

在自查工作结束后,监察审计部会同相关部门对物资采购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

2、对执行程序、制度的规范性进行了检查。按照大唐甘肃公司文件要求,30万元以上要进行招标或大唐甘肃公司授权我公司组织进行招标,30万元以下可由我公司组织进行议标。在公司各项目招议标工作中,监察审计部全过程进行了监督。通过检查,职能部门能按要求执行各项制度,按程序开展工作。

3、我们重点对集体商务谈判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了抽查。通过抽查,各项程序执行较好,但也发现有个别不足。如:在生水管道阀门更换项目中采购的金属硬密封蝶阀,由于当时正处于全公司联修阶段,工期紧、任务重,分场要求时间紧迫。物资部按急件进行了办理,未按照公司有关集体商务谈判制度进行议标。事后,物资供应部及时补办了相关议标手续。

4、对物资材料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我们对设备物资采购相关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进行检查,检查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查阅合同是否规范,相关工作人员是否存在不廉洁行为。

经过统计分析,1-10月份设备材料采购招议标及商务谈判共计47次,签订合同47份,为公司节约采购费用159.76万元。设备大修、技改招议标及商务谈判共计58项,签订合同58份,为公司节约费用74.5万元。

三、监察建议:

1、物资供应部要规范执行《议标性集体商务谈判实施细则》,对采购数额较少的材料必须要按相关规定进行;

2、要把学习掌握管理制度作为提高执行力的前提,认真组织部门人员学习相关管理制度,保证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3、要进一步完善急件急办工作程序,要加强对公司物资采购招议标管理制度的学习,提格按制度办事的认识和自觉性。不断加强部门人员廉政建设,严格防范和杜绝不正当交易行为的发生。

四、整改提高情况

在效能监察检查小组的督促下,各职能部门针对提出的意见和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了整改。

1、物资供应部、设备部认真组织部门人员学习相关管理制度,不断提高管理人员制度执行力。

第8篇

为规范证券服务部的经营活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关于清理规范远程证券交易网点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机构字〔1999〕123号)的有关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证券服务部管理的若干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请设立

证券服务部是经证监会批准并经工商注册登记后,由证券公司的证券营业部在其法定营业场所外设立的为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服务的营业网点。证券服务部是证券公司的下属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证券公司对证券服务部的经营活动负法人责任。

证券公司设立证券服务部应由总公司向拟设证券服务部所在地证监会派出机构(下简称“派出机构”)报送申请材料,经派出机构初审同意后,报证监会审批。证券公司申请设立证券服务部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固定合格的经营场所,经营场所的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并符合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二)有符合营运要求的技术设备,交易设备要同证券营业部保持同一标准,符合《证券经营机构营业部信息系统技术管理规范(试行)》的有关规定,并符合证监会对开展网上证券委托业务的要求;

(三)有必要的管理人员。证券营业部直接委派的管理人员不少于4人,其中证券服务部的负责人应取得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其他人员符合证监会有关证券从业人员管理的资格要求;

(四)有健全的风险管理制度;

(五)资金存取采用银证联网方式进行。

二、营业范围:

(一)提供证券交易行情;

(二)提供电话委托、自助委托等其它委托方式;

(三)提供合法的信息咨询服务;

(四)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证券服务部在经营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为客户直接办理开户;

(二)为客户办理资金存取,与客户直接发生资金往来;

(三)办理柜台交易和交割;

(四)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

(五)设立帐簿,保存客户资料和数据;

(六)在经营中直接收费;

(七)超范围经营。

三、风险管理

为保证证券服务部的安全运行,证券公司应制定有关证券服务部管理的规章制度,包括:

(一)人事管理制度;

(二)设备管理制度;

(三)安全管理制度;

(四)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制度;

(五)稽核管理制度;

(六)其它管理制度。

证券服务部必须由证券公司独立经营,不得联营或委托经营。

证券公司每年应对证券服务部进行一次现场稽核,稽核报告存档备查。

四、日常监管

证券服务部由派出机构实施属地监管,证券服务部下列变更事项应报请派出机构批准;

(一)同城迁址;

(二)变更证券服务部负责人。

证券公司撤销证券服务部,应经派出机构初审后,报证监会批准。

派出机构在对证券营业部实施现场检查时,应同时检查其下设的证券服务部。

第9篇

1、根据公司人力资源现状及年度经营发展需求,拟订公司年度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向人事行政部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2、根据人事管理制度的规定,拟订并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制订包括招聘、劳动合同、培训、薪资、社保、绩效考核、员工关系管理、员工职业生涯规划等管理制度,明确相应的操作程序,使公司的人事管理制度化、系统化。

3、负责日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保障公司人力资源各项业务的正常运行。包括:员工入职/离职与任用、员工报酬、员工培训与教育、社保处理、员工的绩效评估、处理员工咨询和劳动争议等等。

4、贯彻执行各类人事管理决定,根据有关规定,按时定期向公司报送各类人事、劳资、培训等相关方案和报表。

5、合理营造企业自身的文化和精神,提高团队进取协作精神。

6、完成上级布置的其它任务。

第10篇

经营管理自查自纠报告 

根据综合经营公司通知要求,为了做好迎接公司经营管理检查工作,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我司结合经营情况,对经营管理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检查经营管理体系、经营管理制度的建设,建立高效、科学的经营管理机制。

根据综合经营公司及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我司建立了相应的多项经营管理办法。其中主要包括:合同管理办法、合同评审制度、项目施工预算制度、材料进场的验收管理、项目责任追究办法、施工现场材料的保管等。各项经营管理管理办法的制定为我公司今后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依据,也为提高项目经营管理水平做了铺垫。我司计划通过各种途径作好经营管理制度的学习、宣传与贯彻工作。并通过多种方式开展的经营管理知识宣传活动,提高管理工作的透明度。通过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加强经营监督和经营管理,使经营工作的开展有据可依。 

二、经营管理招投标管理、采购管理制度及办法的执行。

根据公司及本单位相关制度,对经营管理采购合同的签订和要求进行了重新核实,重新检查了合同的严密性、规范性和准确性;根据2017年以来签订的采购合同,对各类采购经营管理的数量、名称、价格、金额等基本情况进行重新核实;针对主要经营管理的采购,对订货次数、产品名称、数量、价格、供应商等基本情况进行了摸底,对资源市场内同一产品进行询价比较;认真分析市场走势,对所用经营管理材料进行了价格评估,对采购时机进行了重新统筹安排,采用规模、批量采购的方式,降低采购成本;对经营管理结算过程中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流程进行了自检自查,杜绝了违反合同约定方式和额度擅自对外付款,付款手续不全进行结算等问题;对采购经营管理的质量进行了彻底检查,确保了产品质量。 

三、做好经营预算及评价、落实经营公司管理规定。

根据综合经营公司与我司签订的经营目标责任书,认真对成本、费用目标进行分解、控制、分析与评价。定期进行经营综合分析,及时提出经营控制措施和建议;定期对各项目的经营情况进行评价。 

四、工作策略反思及监管制度运行情况。

我司作为实体经营公司,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为综合经营当好先锋。根据需要,我司适时牵头制定新的经营管理制度,作为公司经营管理的依据。同时抓责任落实,加强政治学习,提高管理者理论水平、思想意识及业务能力。夯实廉洁自律精神,2018年,我司做到无违规使用资金、无“小金库”、无违规使用公车、无违规公款接待、无“两本账”问题。 

五、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 在制度健全方面,制定的相应管理制度与现实的工作存在不相符,需要进一步的完善。管理制度是相对比较刻板,不是很灵活,而经营管理的日常管理工作多面向于现场管理,这就存在于制定的制度在现场实际操作起来难免会发生冲突,现场管理的灵活性正好与制度的不灵活、死板相互制约,如车间产品库存与现场对接滞后、设计部门与现场管理消息滞后等情况。所以现有的管理制度只有在不断的现实管理实践中才能得以完善,得以推广和发展。

2. 经营管理计划的不及时性。项目经营管理临时计划变化较多,同时,施工现场施工计划无法及时提交公司,导致经营管理计划也无法按照规定实施,与项目管理产生冲突。

3. 对市场上材料价格的了解渠道相对比较单一,难免会造成成本的增加。现在我们了解的方式主要就是通过网络、供应商报价、造价信息,在以后的工作中需多多走出去加强市场调查,充分的了解各种经营管理的价格、性能等信息。

4.公司对经营产业掌控力不足,公司产业链属刚性需求,而公司产品对于该产业链不属于刚性需求,市场同类产品生产厂家及生产力过剩。  

六、 今后努力的方向。

1. 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度。在现有制度的基础上,学习综合经营公司以及其他公司先进的经营管理管理办法,取其精华来充实完善各项制度。

2. 加强经营管理计划管理。为了确保经营管理计划的严肃性,提高经营管理计划的准确率,杜绝计划随意性,本着“经营管理进场,计划先行”的原则,严格要求计划的制定,合理降低生产损耗。

3. 按照要求选定合格供应商、分包商,严格招、议标流程,以达到降低成本,提高利润空间的目的。

4. 强化项目成本制度控制,细化成本分析,做到对标管理,制定详细的采购计划,并强化执行控制力度。

5. 加强项目负责人经营管理意识,提升项目现场成本控制能力。

6. 加强经营管理各部门之间工作协调的力度。

7. 加强业务能力,在我司现有技术的基础上,学习先进企业技术,让我司拥有属于自己的高端产品生产技术,进一步加强门窗产业的市场份额。

                          

                          云南三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第11篇

摘要:企业的持续发展有赖于规范性运作,而想要保证规范的企业管理制度,就必须要科学合理地对其进行建设,并明确其在企业管理水平提升中的重要性。管理制度在企业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是企业管理的基础,是维护企业内部秩序的核心,是企业生产经营的基本条件,是企业规范管理的依据。如果不能够科学合理的进行制度建设,就会导致企业各个部门成为“一盘散沙”,无法团结起来共同完成企业的发展目标。具体地说,企业管理制度建设主要是指对企业内部规章制度进行评估、立项、起草、颁布、实施、修订的过程,决定着企业发展的成败。

关键词:企业管理;制度建设;现状;措施

一、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概念与职能

(一)现代企业制度的概念

广义的管理制度包括产权制度、组织制度、规章制度,由此构成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其包括现代企业经营思想、发展战略、决策制度、人力资源管理、激励约束机制、组织架构、管理标准及企业文化等。狭义的管理制度通常就是“规章制度”,由企业内部制定,包括管理标准、公司章程、部门制度、员工守则等,用于规范企业的人事管理、安全生产、经济技术、业务流程等活动。

(二)现代企业制度的职能

企业管理制度存在于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具有系统性与专业性相结合的特点,是全体人员共同遵守的规定和准则的总称,其根本职能是为了满足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实施企业管理制度必须以环境或条件为基础,一方面是内容标准化,不能违背企业管理任何对象、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另一方面是过程规范化,包括全体员工的职务行为或工作程序,只有这样,所有工作人员、整个企业管理系统的操作都可以实现规范化,否则就会处于混乱无序的状态中。

二、企业管理制度的重要性

企业管理制度是企业赖以存在的体制基础,在各种生产要素整合过程中起着核心纽带和基础作用,贯穿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企业要想求得生存和发展,不仅要有健全完善的管理制度,更重要的是企业的整体运行以及内部各级组织机构的活动,都要在制度的框架中实施,从最高领导层到从事一般生产活动的普通员工,其行为都不能突破企业管理制度的各种规则和约束,要以企业管理制度为准绳规范员工行为,企业管理制度就是规范员工行为的准则。

三、企业管理制度建设原则

企业的管理制度是为企业的生产经营而服务的,企业管理者在进行管理制度建设的过程中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确保管理制度的科学性和可行性。首先管理制度要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在建设制度之前要对企业的内外部环境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根据企业所处的外部环境和生产经营规律特点,进行相关的制度建设使其满足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求。其次管理制度必须是合法、合规的,企业管理者要在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管理制度的建设。此外企业管理制度应当是一个科学完整的体系,企业的管理者要在对企业生产经营各个环节分析研究的基础上进行管理制度建设。企业管理制度中既要体现对经营管理活动的定性要求也要体现定量要求,为后续的执行和考核提供准确的依据。最后管理制度是面向所有的企业员工的,因此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需要清晰明了,方便企业员工了解掌握和遵照执行。

四、我国企业制度建设普遍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各项制度间的关联性

在企业对制度进行建立的过程中,很多企业虽然建立了制度,但是制度建设过程较为复杂,制度与制度之间缺乏关联性。毫无疑问,条条框框太多会限制企业的发展,导致制度在执行的过程中受到阻碍,不具备较强的可行性。除此之外,在现实情况中还有很多企业的制度不符合实际情况,在制定制度的过程中,相关人员没能够对现实情况进行详细地调查,仅仅是借鉴同行业其他企业的制度,不符合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也不符合企业所属行业的具体特征,当制度与生产出现脱节的情况时,就会导致制度建设成为一种形式主义,根本无法在提升企业管理水平的过程中发挥有效的作用。

(二)企业管理制度建设的严谨性。

企业在制度建设中由于制度起草或审核把关不严,会导致个别制度前后条款自相矛盾,反映出制度内容的不严谨,给制度的执行造成困难,给企业的管理造成漏洞。制度起草部门在起草过程中大量套用同行业或其他相关业务企业的类似制度,与企业实际管理脱节、治理结构不符,导致管理制度的适用性欠缺,与工作实际脱节,无法起到指导生产经营工作的作用。制度管理部门在制度过程中审查审核不严谨、不完善,缺少必要的审核、评价、的程序,最后导致制度效力不够达不到管理制度的标准。以制度管理要求规范时不被认可,会给企业治理造成一定影响。

(三)企业对风险防范的差异性

企业在经济业务活动中,风险的影响因素不可避免。经济的发展不仅为其带来了机遇,同时还加重了风险因素对企业管理的影响。从目前风险防范体系的构建情况进行分析,部分企业存在了严重的风险防范机制漏洞,各部门成员未能意识到风险问题对于自身经济活动带来的影响,从而导致了对风险的评估效果不足的问题。在风险防范机制缺失的情况下进行经济活动,不仅会对企业的经济情况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同时企业的未来发展也会存在一定的偏差,从而无法及时对风险问题进行应对、处理和防范。

(四)企业内部经营管理的可靠性

为有效实施内部管理经营,企业的管理人员应当在经济基础稳定情况下,保证公司管理层与决策人员了解公司现状,完成企业实现决定目标,把那个对外界公开公司内部财务管理能力遵循法律法规具有可靠性,加强人员管理的严谨意识。在实施企业管理内部制度建设的同时,首要工作便是防止会计工作的信息准确性,控制工作信息出现失真性,由此可看出现今企业管理制度建设的主要目的,就是在最大程度上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在保证企业能在市场环境中运行完好的状态下,实现企业定下的战略和经营目标。

五、加强企业管理制度建设的对策

(一)健全完善企业制度体系

企业想要更好地建设制度体系,就必须要了解现实情况才能够完善制度体系。企业制度需要经过长时间的修改才能具备合理性。除此之外,企业处于不断发展和运行的状态,所以企业的具体制度也会经历从适应到创新的过程,在这个过程当中,相关人员需要对企业管理制度进行科学地管理,保证管理的合理性。管理的合理性体现在对企业制度全方位的管理方面。对外部环境的管理包括明确国家出台政策的情况、了解法律法规的情况、理解行业发展特点、发展前景等等。再从内部管理的角度来看,无论是企业自身存在着的特点还是企业对战略的选择、对企业文化的选择都需要包括在其中。由于制度建设涉及企业的各个部门、各个管理层次,所以在实施管理的过程中就必须要着眼于制度建设的系统性,对局部与全局的关系进行处理。

(二)优化改善企业内部控制环境

根据部分企业内部存在的严重内部控制环境问题进行分析,阻碍了企业日常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对企业的运营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因此对其进行分析整理,需要企业根据自身的发展情况,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环境,强调法人的作用以及监督权,对企业的组织架构进行优化,在保证企业能够正常进行运营的同时,体现法人以及监督权的主体地位,为内部控制环境管理奠定基础,保证日常工作的开展。另外法人还需要对治理结构进行改善,实现权责分明制度。例如制度的完善,能够避免部门超越权限开展业务现象的发生,保证其能够在正常的管理模式下进行工作,确保权力的稳定。通过改善企业内部控制环境,可加强上下级沟通,避免权力与职位不对等的情况产生。

(三)加强重视提高执行自觉性

企业管理者要认识到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对管理制度建设要高度重视,关注管理制度建设成果,保证管理制度的时效性和全面性。严格要求具体制度的完善和修订,掌握有效在用管理制度整体动态。加强管理制度的宣贯和培训,在条件许可前提下,可以开设讲座、培训班等。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内部专题会、网络宣传、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使广大熟悉制度内容,掌握制度实质,牢固树立按章办事的理念,增强按章办事的自觉性。管理者和制度制定部门要带头执行制度,将制度管理要求和规范落实到日常管理和业务当中。可以建立适当的奖惩机制,对不执行制度的行为进行批评和惩罚,对尽职尽责按章办事的给予表扬和奖励,从而不断提高管理制度执行的自觉性。

(四)坚持科学合理的制度建设

首先是坚持合规性建设管理制度。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的要求,不得与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相违背;要紧密结合企业管理实际,体现管理制度的可行性、操作性、实用性及合规性。在管理制度建设的过程中,要保持严谨认真的态度,不得产生敷衍了事的心理,确保企业管理制度的质量性。在制度建设完善及修订时,要保持全局观念,系统化的考虑问题,保障管理制度的可操作性性。其次是管理制度建设要在分析现状,充分讨论分析存在的不足及缺项,按照程序开展梳理、修订、评审及,才能确保制度的严谨性、合规性及适用性。再次是树立管理制度的权威性。管理制度是经过严格程序、严谨思想、严肃修订的用于构建企业运行机制的根本,在其适用范围内具有强制约束力,一旦形成,不得随意修改和违犯; 所有生产经营运转、工作落实均需按此制度办理,否则无法保证其权威性。同时,这种权威性是相对的,当现行制度不符合变化了的实际情况时,又需要及时修订。

(五)提高管理制度可操作性

内部管理制度的文本应当是简单准确的,使企业员工可以快速明白制度所要表达的内容。企业的内部管理制度内容要注意不可过杂,根据企业的规模确定体系的细致程度,一般来说中小企业的内部制度体系可以较为简化。针对企业的主要业务以及与企业经济效益直接相关的活动,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应当作为重点,一些经营生产中涉及较少的部分可以较为简略。管理者在构建内部管理制度体系时,应当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先将较为紧急的制度内容确定出来,后续再进行不断的完善。伴随着企业的发展,内部管理制度内容也需要进行不断的调整和更新,确保其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六)明确划分员工工作职责

职责工作分工控制通常解释为:对不同员工所分属不同职业进行分离控制工作,若发生某人主要责任工作出现错误行为与舞弊行为,并且可能通过职位便捷性掩盖这一事实的职务,通常情况下称为不相容职务。不相容职务的主要工作职责便是对业务展开经办工作,授权批准并实施监督与检查工作。在企业管理制度建设实施工作中,不相容职务可以大概率的避免发生工作舞弊行为。对不相容职业实施分离工作是展开内部管理控制的主要措施,基于此类原因,许多企业在进行设立与建设管理制度时,应该在第一时间划分员工之间的工作职责。企业总体运行的职责需要分段划分清楚,在做到不留死角的同时,还要做到分配责任后人员之间不产生冲突,在员工充分理解自己的权职范围后,了解自己的工作要求有哪些,使员工在工作时所涉及到的职务不产生交叉行为,在制度中明确授权单位与工作人员的工作权限与职责,两者之间不允许跨越权限工作。并且应在公司管理中制定奖惩规定,在员工完成工作后加强检查考核力度,保证工作质量与效果。

六、结论

总的来讲,实现企业内控制度,需要企业根据自身的发展条件进行体制和制度的完善,规范的制度能够促使企业内外环境的稳定,同时能够保证企业经营活动的稳定性,促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有一定的地位。

参考文献:

[1]张洁.企业内控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措施分析[J].全国流通经济,2019(20).

[2]宋雪寒.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商场现代化,2019(9).

第12篇

一、目标

通过完成制度建设工作,实现集团公司制度管理的标准化,加强制度的执行与落地,提高制度建设水平。

二、范围

集团公司各机关职能部门、管理处、子公司

三、制度建设、修编时间

20**年8-10月

四、成立制度建设委员会

主任:z

副主任:z

成员:z

五、制度建设工作现状介绍

集团公司已建立起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按照有关标准和规定,完成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该汇编中制度的编制运用了国家标准结构格式,即国标体(T1.1格式),并在内容上实现了标准化、程序化。集团公司原有的管理制度大都沿用着传统结构格式,即章节条,格式上与国标体不统一。

六、实施步骤

1. 确定制度范围、种类、数量、职责归口(8月中旬)

各部门相关人员确认制度范围、种类、数量、职责归口,填写“管理制度清单”,详细规定每个制度的名称、编号、起草人、负责人等信息,方便沟通,一目了然。

2. 组织召开制度建设启动大会(8月下旬)

组织召开制度建设启动大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公司领导做动员讲话,各部门、子公司统一思想,积极配合,全员参与,稳步推进制度建设工作。

3. 组织培训(8月下旬)

参照国标体的规范格式,组织对制度编制方法的培训。各部门、子公司选派不少于两个人参加培训。

4. 实施文件修编(8月下旬-10月上旬)

各部门相关管理人员,经集中培训后,按照要求对本部门归口管理制度进行修编,并经本部门领导初审。

5. 汇总整理,制度建设委员会会审(10月上旬-中旬)

企业管理处组织制度建设委员会成员进行会审,重点针对新增、内容变动较大的制度,各部门根据会审结果实施改进,进一步完善制度文件。

6. 组织召开制度文件、实施大会(10月中下旬)

制度文件修编完善后,企业管理处将制度汇编成册,同时组织召开制度文件、实施大会,制度体系文件令。制度文件实施后,各部门及时组织宣贯培训。

七、工作要求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开展制度建设工作的重要性,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管理处自行编制的制度,于公司制度汇编后,按照要求修订完善,年底前完成。

3.子公司参照方案实施步骤开展本公司制度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