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期刊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首页 精品范文 工人预备党员工作总结

工人预备党员工作总结

时间:2023-02-02 01:14:35

工人预备党员工作总结

第1篇

20XX年XX月XX日我被党组织吸收为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到20XX年XX月XX日预备期满,为了便于党组织对我的考察,现将自己上个季度的情况做如下总结:

在这半年中,我走出校门,步入工作岗位,作为人生的一大转折,面对新的环境,我感受到一种强大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首先,在思想政治方面,我不敢有丝毫的松懈。我通过对十八大报告和各种辅助材料的学习,明确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江泽民同志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立足国内外形势的新变化,针对充满挑战和希望的21世纪,围绕把我们党建设成为一个什么样的党和怎样建党这一根本问题,所做出的科学回答,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巨大的现实意义。通过对党史党章的学习,也加深了我对党的基本理论的认识,更使我对新时期党建理论的理解不断得到提高和深化。

同时,新的工作环境带给我的更是一种严峻的考验,为了能够尽快适应新的环境,我在巩固在校期间所学习的理论知识的同时,不断的充实己,利用业余时间主动学习专业知识,技能,把理论联系到工作实践中。

作为一名从事煤炭行业的工作者,我始终注意与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把对共产主义的信念贯穿于整个工作生活中。我始终想着我所做的每一件事,事关党员的形象,时刻约束自己,没有丝毫马虎。我也在不断的思考着如何将自己的微薄力量得到充分的发挥。在实际工作中,我时刻严格要求自己,严谨,细致,尽职尽则,努力做好本职工作,能做到团结协作,分工不分家,哪里需要,就主动配合,认真完成。

半年来,我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缺点和不足,比如在日常生活中,还应进一步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我要更加严格的要求自己,争取早日在各个方面取得更大的进步。

以上是我半年来的基本情况,应该说,这半年中,我认真学习,努力工作,政治思想觉悟有了很大的提高,个人综合素质有了全面的发展。当然,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和支部广大党员同志的热心帮助和老师们的耐心指导是分不开的。我将继续发扬下去,勤学苦练,使自己成为一名经受得起任何考验的真正的共产党员。

篇二

我于20xx年3月成为了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中的一员,至今已将近有一年了。身为中国共产党的一名预备党员,现将我一年考察期的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在这段时间里,经过党的教育、培养,我更加深刻地领会到我们党的进步性、先进性、代表性,从心里感觉到整个人的层次提高了、视野广阔了、为人民服务的决心增强了。一年来,我主动加强政治学习,除了经常看电视新闻、看报纸、关心时事政治外,我利用业余时间认真学习党史和党章,了解我们党的光辉奋斗史,从而更加珍惜现在的生活,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明确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拿一名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我还及时学习党中央颁布的决策、决议,在思想上和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

在这一年时间里,我时刻以一名党员的身份处处严格要求自己,模范带头,尽党员应尽的职责。在思想上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以及邓小平理论来武装自己的头脑,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通过这次三讲正面教育,使我清楚地认识到为人民服务的真正内涵。为人民服务不需要什么惊天动地的事迹,需要的是从小事做起,从平时的点点滴滴做起。

平时我在思想上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保持思想稳定,及时调节自我,保持愉快的心情去干工作。注意政治理论的学习,使自己接受正确思想,确实做到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能够经受住各种诱惑,永葆一名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多主动汇报思想,让自己的思想让党组织知道,增强配合意识。

第2篇

一、发展党员工作的基本方针和要求

1.坚持-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

2.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既要防止突击发展,又要反对长期停滞发展的做法。

3.要把工作的重点放在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上,注重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素质。

4.要注意不断改善党员队伍的年龄、文化和分布结构。在严格质量标准的前提下,注重在优秀青年教职工、学术骨干及学科带头人和优秀大学生中发展党员,注重在党的力量比较薄弱的单位和部门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党员。

5.在学生中发展党员,要注意从低年级抓起。一年级学生入校后,各系党组织就要开始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注意培养苗子,启发教育学生自觉接受党的政治主张,并做好向院党校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工作,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各系要把发展党员的重点放在二、三年级中。毕业班不能突击发展党员,组织部原则上从每年5月底开始不再审核毕业班的预备党员。

二、培养与确定发展对象的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入党必须由本人向党支部递交书面申请。申请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

(2)本人的政治信念,成长经历和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的情况;

(3)对加入党组织的态度和决心;

(4)其他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2.自传。申请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的同时,应当附个人自传一份。自传主要内容包括:

(1)个人基本情况、履历和受奖惩情况;

(2)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基本情况;

(3)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本人及家庭成员的政治历史问题等。

3.同申请人谈话。党支部接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及时登记审阅,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应同申请人谈话。谈话内容主要包括:鼓励其政治上要求进步的积极性,肯定优点,指出不足,提出努力方向,进行党员标准及怎样争取入党的教育。

4.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在申请人中酝酿提名,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是团员的要听取团组织的意见,团组织应有书面推荐材料。经支部委员会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然后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登记表》,并报党总支备案。

5.确定培养联系人。确定了入党积极分子以后,党支部要及时指派1-2名党员做他们的培养联系人,负责对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培养联系人的任务是:

(1)经常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和存在的问题,鼓励和帮助他们发扬优点,克服缺点,不断进步。

(2)经常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情况,提出加强培养、教育的意见和建议。

(3)将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思想情况、工作表现、奖惩情况等以写实的方式记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登记表》。

6.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培养联系人要经常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个别帮助,党支部要组织他们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党的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党支部也可每一阶段布置一次学习内容,让其找材料自学,并写出学习体会或思想汇报。党支部还要有意识地向积极分子交任务,压担子,分配给他们一定的社会工作进行考验,也可以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等,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培养教育。

入党积极分子每学期要主动将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写成书面材料交联系人或党支部,党支部每半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核。

入党积极分子调离本单位时,要将本人的入党申请书、自传、《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登记表》等有关材料,转给调入单位的党组织。

7.确定发展对象。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党支部在听取培养联系人的意见基础上,召开党员会议和党外群众会议听取意见,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党支部要将其名单报党总支并汇报发展对象的情况,听取党总支意见。对于外单位转来的入党积极分子,若在原单位已经过了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经原单位党组织全面考察培养,材料齐全,确认已经具备党员条件的,经过一段考察,也可列为发展对象。

8.党校培训。凡列入发展对象的都必须参加院党校集中培训。没有经过培训或虽经过培训但未能结业者,不能发展入党。

9.政治审查。政审的主要内容有: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历次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工作单位、职务、政治面貌、政治表现情况等。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有: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和其它有关材料;找相关人员个别了解情况;函调或外调。党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后,要形成综合性政审材料。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三、预备党员的接收

接收预备党员必须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办理。

1.确定入党介绍人。申请入党的人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党支部指定。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权利和义务。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思想政治、工作表现、个人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

(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向支部大会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

(3)认真负责地在《入党志愿书》中的-入党介绍人的意见-一栏中填写自己的意见。

(4)被介绍人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助。

2.填写《入党志愿书》。申请人根据填写要求,逐项认真填写,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仿造。-入党志愿-一栏的主要内容应结合自己的成长经历,着重填写对党的性质、纲领特别是对党在新形势下的任务和奋斗目标的认识和理解;入党动机;存在的主要优缺点;并表明能否被批准入党的态度。

支委会要对申请人填写的《入党志愿书》进行认真审查,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3.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

支部大会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必须是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有效。预备党员应参加支部大会,但无表决权。也可吸收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参加支部大会,以便接受教育。

支部大会的程序是:

(1)支部书记报告出席会议的党员人数,提出开好会议的具体要求。

(2)申请人向大会宣读入党志愿,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3)介绍人向大会介绍培养、教育情况和提出是否同意其入党的意见。

(4)支委会报告对申请人的考察、审查情况(支部委员会考察报告)。

(5)与会党员充分讨论,对申请人是否具备预备党员条件表明态度。

(6)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因故不能到会的正式党员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内。

(7)支部书记宣读大会决议。填写决议的主要内容包括:被接收对象是否具备预备党员条件和预备期的起止年月;支部大会应到会和实际到会的党员人数以及同意、不同意或弃权人数;通过决议的时间;支部书记签名盖章。

(8)申请人表态。

(9)支部书记讲话。

支部大会讨论两人以上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4.上报审批材料。支部大会以后,要将申请人的以下材料报党总支审批,直属党支部报党委审批(材料报组织部)。

(1)入党申请书

(2)自传

(3)《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登记表》

(4)思想汇报

(5)党校学员登记表或党校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

(6)团组织推优意见(发展学生党员必备)和党内外群众意见

(7)政审外调证明材料

(8)党支部考察报告(接收预备党员综合考察意见)

(9)入党志愿书

5.审批。各总支下设的党支部发展党员由党委授权党总支委员会审批,直属党支部发展的党员由院党委审批。

(1)在审批前,要指定专人对入党申请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同申请人谈话,做进一步的考察。考察申请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党的基本知识掌握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并提出要求和希望。然后将谈话情况和对申请人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在《入党志愿书》的相关栏目内。

(2)上级党组织对上报的预备党员必须在三个月内研究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但不能超过六个月。凡无故延期的,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审批预备党员,必须集体讨论,逐一审批表决,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的相关栏目中,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呈报的党支部。

(4)党支部应将上级党组织审批意见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预备期当月起开始参加党组织生活并按期交纳党费。

(5)授权总支批准的预备党员要及时报组织部备案。被批准的预备党员的相关材料,由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保管。

(6)被批准的预备党员应在所属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范围内公示,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四.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接收预备党员后,发展党员的工作并没有终结,必须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管理。

1.党支部应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本支部,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和分配具体工作的考验,对他们进行教育和考察。

2.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宣誓,宣誓由各党总支在每年-七一-前后按院党委的安排统一进行。

3.预备党员每学期要书面向党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和工作情况,党支部在预备党员半年期时,应进行一次全面考察,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分析讨论,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

4.预备党员工作调动或毕业分配离校时,各党总支、党支部应及时把其在本单位期间的教育、考察情况,写成书面材料连同其预备党员的档案材料一并转入新单位。

5.调入我院或新生中的预备党员,组织部要严格审查有关材料,并将其介绍到所在单位党组织,由所在党总支及时编入党支部,指派专人继续培养教育和考察。若发现接收预备党员程序和材料不全者,要进行补课,情节严重的要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6.预备党员的转正

(1)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总支按时讨论其能否转正问题。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一步培养和考察的,可延长预备期,延长期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具备条件的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2)预备党员转正的程序是: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支委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报党总支审批(直属支部报院党委审批)。

(3)党支部上报预备党员转正决议时,必须同时上报本人转正申请、思想汇报、党支部考察报告等材料,材料不全的,不予审批。

(4)党委、各党总支对党支部上报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在三个月内审批,审批结果及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书记要和本人谈话,明确党龄计算时间,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5)材料存档。预备党员转正后,教职工党员《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自传、思想汇报、政审材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登记表》等材料由组织部转入本人人事档案。学生党员材料交所在党总支、直属支部负责存入本人档案。取消预备党员资格者,其《入党志愿书》等材料也要存入本人档案。

五、关于严格按照党员标准发展学生党员的几点意见

根据发展学生党员的工作实际,各系党总支、学生党支部在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下,还要结合学生的下列实际表现:

1.必须旗帜鲜明地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2.能自觉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基本知识。认真参加学院规定的马列理论课、德育课、形势与政策课的学习。

3.学习刻苦认真,目的明确,成绩优良。

4.坚持党性原则,自觉抵制不正之风,敢于同不良倾向和行为作斗争,在临危关头挺身而出。

5.组织纪律观念强,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6.集体主义观念强,积极参加院、系、班级各项集体活动,在学习生活中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

7.积极完成组织分配的任务,乐于承担社会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

8.能广泛团结同学,作风正派,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六、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和纪律

1.我院各级党组织要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来抓,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每年都要制定发展计划,并自查落实情况。

2.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每学期要召开一次会议专题研究本单位发展党员的工作,并听取党支部工作汇报,找出不足,制定措施。总支书记要全面把关,做好本总支发展党员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3.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在发展党员工作中,一定要严格按照《党章》的要求,严把质量关,坚持标准,防止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进入党内。

4.组织部将不定期检查或抽查发展党员工作的状况,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典型。

第3篇

大家好!

很高兴有这样一个机会同大家共同交流学习,现在,我和大家共同来学习一下《细则》主要修订了什么。介绍过程中,如果有不妥之处,敬请大家批评指正。

《细则(试行)》共有6章33条3500字,修订后,增加了1章、11条,共7章44条5000多字。这次修订,涉及文字修改300多处,其中实质性修改50多处。下面,我逐章给大家进行介绍。大家可以看会前印发的《细则》,前面是《细则》原文,后面是新旧《细则》的对照。看新旧细则的对照可能更直观点。

第一章:总则。总则是对发展党员工作目的、要求和原则的概括。这次修订,将原来的第三条与第四条合并,修订后,总则共3条。主要修改内容有2点。

1、关于党员的基本条件。在第2条对先进分子的要求中,增加了“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崇高追求和强大精神支柱,是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思想基础。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因此,对先进分子的要求中增加这些内容,是落实中央精神、注重思想入党、保证发展党员质量的具体体现。这个地方虽然增加的字不多,但是内涵非常深刻,内容非常丰富。

2、关于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原则。这次修订,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原则在原有基础上进行了重大调整。主要体现在第3条中,包括4点:一是贯彻“五个基本”。发展党员工作应当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贯彻“五个基本”,发展党员工作才能保持正确方向。二是遵循“十六字”总要求。这十六个字是2013年1月份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专题研究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时候提出的,2013年4号文件已经做出明确规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发展党员工作的主要任务,就是贯彻好“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把“十六字”总要求写入《细则》是这次修订很重要的内容。三是落实“三个坚持”。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前两个“坚持”是新增加的内容,就是贯彻中央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进一步突出政治标准,强调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四是做到一个禁止、一个反对。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是发展党员工作的一贯要求,需要在工作实践中认真坚持。

第二章: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是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发展党员的基础和前提。修订后,这一章从第4条到第12条,共9条,其中5、6、7、8、12条基本上是整条增加的内容,从中也可以看出现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的重视。在这一部分,需着重说明6个问题。

1、关于申请入党条件。第5条是把党章第一条完整地写入《细则》,规定了申请入党的5个基本条件。一是年龄在十八岁以上的中国公民;二是必须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三是必须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四是愿意执行党的决议;五是必须按期交纳党费。这5条是申请入党必须具备的基本要求。

2、关于向哪个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问题。第6条规定了入党申请人可以向哪个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共涉及5个党组织:一是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二是居住地党组织,三是单位所在地党组织,四是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五是流动党员党组织。这一条文字不多,但分2段,采取“一般+个别”的方法,重点解决了流动人员中的入党申请人申请入党的问题。一般人员申请入党,主要向前2个地方的党组织提出申请。流动人员申请入党,除可以向前2个地方的党组织提出申请外,还可以向后3个地方的党组织提出申请。一般情况下,提出入党申请时,应当按次序向上述党组织提出。比如,流动人员如果有工作、学习单位的,就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只有工作、学习所在单位没有党组织时,才能向居住地党组织或单位所在地党组织、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3、关于党组织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第7条规定,党组织接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申请入党是一个人政治上的重大选择,申请人向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后,党组织不能对他们不管不问,必须派人与申请人正式谈话,对其入党要求给予肯定,介绍党的基本知识,说明入党的条件、要求、程序等,同时对其年龄、入党动机和其他情况进行了解,为今后开展工作奠定基础。增加这样的规定,既体现党组织对入党申请人政治上的关心,也使发展党员程序更加严密。

4、关于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第8条规定,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时,要做到“两推一备案”,即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报上级党委备案。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组织备案,目的是使上级党组织对基层支部的情况有所掌握,对具体人员进行把关,同时保证本单位发展党员计划的顺利实施,避免工作的盲目性。这一点也有利于上级党组织优化党员队伍结构,提高质量。不是说到了接收预备党员这个环节,拿到新党员名单的时候把各种情况一汇总,这时候再调整结构再提高质量。而是应该提前入手,在入党积极分子的时候就把工作做足,就要有所考虑。特别是有些地方,个别的党支部,责任心不强,支部书记是老好人,凡是递交入党申请书的,支部也不把关,全部都列为入党积极分子,这种做法是回避了眼前的矛盾,因为申请人总找他,啥时候给我列为积极分子啊,他全部都给列为入党积极分子,规避了眼前的矛盾但是给后期工作带来了很多不便。

5、关于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第9条规定了培养联系人的4项主要任务。培养联系人一般由经过一定时间党内生活锻炼、能够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得比较好的一至两名正式党员担任。实际工作中,培养联系人有名无实的现象较为普遍。这次修订,通过明确他们的职责,细化他们的任务,有利于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日常培养教育。基层党组织要经常了解培养联系人的工作情况,经常问问怎么联系的,现在情况怎么样,尤其是在确定发展对象的时候,要充分听取培养联系人的意见,只有给他责任,他感觉到受重视,他才会积极地开展工作。

6、关于入党积极分子接续培养教育。第12条规定,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培养教育等有关材料转交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对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接续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这一条规定了在入党积极分子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时3方面的具体责任:一是入党积极分子本人要及时向党组织报告变动情况,二是原单位党组织要及时转交材料,三是现单位党组织要认真审查并接续培养。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而是一个不断持续、不断深入的过程。考虑到现代社会人员流动性不断增加的实际,《细则》作出了这样的规定,目的是不因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变动而影响入党进程,同时又保证培养教育效果。

第三章: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发展对象是指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通过一定程序,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准备近期发展的人员。这次修订,将发展对象从入党积极分子中独立出来,单列一章,对于加强发展对象的教育考察、保证新党员质量、落实发展党员计划具有重要作用。第三章从第13条至17条,共5条。这里,重点强调3个问题。

1、关于发展对象报上级党委备案。第13条增加了发展对象须报上级党委备案的内容。确定发展对象与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在程序上有所不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先由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再报上级党委备案;确定发展对象,则必须先报上级党委备案,再列为发展对象。这样规定,体现了党组织对确定发展对象采取更加慎重的态度。这是《细则》在发展党员程序方面做出的重大调整,大家要引起足够重视。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是由下而上,先由基层党支部确定,然后逐层上报;确定发展对象是先下后上,先把人选出来,但是你不能定,报到上面再由上而下,基层党委同意了再列为发展对象。这样操作既是体现党组织对确定发展对象态度更加慎重,同时也是为发展党员总要求“优化结构”的顺利完成。

2、关于政治审查。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是发展党员必须履行的手续之一,是发展党员工作的一贯要求,是保证新党员质量的重要措施。这次修订,在第16条进一步明确“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没有经过政治审查或者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政治审查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注重本人的现实表现”。开展政治审查时,既要全面了解发展对象及其社会关系情况,又要避免过于繁琐。通过调查,重点要把发展对象本人的政治历史了解清楚、把与本人有密切联系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历史了解清楚。这一条的修订,有两点需要大家重视:一是在政治审查内容中增加了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基层反映,有的流动人员在外有违法犯罪行为,回到本地申请入党,党组织政审时调查不深入,结果被吸收为新党员;有的不遵守社会公德,群众看法普遍不好,也被吸收为新党员。这就要求在政治审查中注意考察这方面内容,从入口上严格把关。二是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时,还应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

3、关于短期集中培训。开展短期集中培训,是强化发展对象党员意识,端正入党动机,增加他们对党的基本知识的了解,确保发展党员质量的重要措施。这次修订,对短期集中培训作出2点调整。一是培训主体,规定基层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这里加了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主要是根据一些地方做法作出的调整,但是因为人数较多、集中不方便,大家不要光等着组织部来开展培训,要积极主动地承担起培训的责任。二是培训时间,将原来规定一般为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改为一般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二十四个学时)。考虑到农村、非公企业等领域发展对象的实际情况,这次修订适当缩短了集中培训时间。需要强调的是,保证培训时间是必须的,但更重要的是保证培训质量。短期集中培训必须搞,尤其是在效果上要多下功夫。

第四章:预备党员的接收。预备党员的接收是发展党员的关键环节。第四章从第18条到第28条,共11条,是《细则》中条款最多的一章。这次修订,对这部分内容修改比较多、也比较重大,重点有6个方面。

1、关于发展对象预审制。第19条规定,支部委员会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审查,根据需要听取执纪执法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入党志愿书》。预审制是基层的创造,通过上级党组织对发展对象的审查关口前移,更好地保证质量、控制数量、优化结构。

2、关于办理接收预备党员手续的时间要求。第19条第三款规定,发展对象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这主要是针对当前流动人员不断增加、就业岗位频繁变动等新情况,针对一些学校等单位在学生临近毕业前突击发展党员等问题而作出的新规定。这一条在原来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问答里面,也进行过解释,也说过发展对象原则上3个月内要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手续。但是这次作为《细则》的内容予以明确,是从一般的工作指导上升为制度规定,力度不一样。很有现实意义。

3、关于召开支部大会。第20条对此作出规定,有两个具体问题需要把握。一是参加人数,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原来对这项内容没有作出具体规定,各地在日常工作中经常询问。这次修订,对到会人数提出明确要求。(关于这一条,省里的《关于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的若干问题具体要求》提出开会的时候上级党组织要派人到会,进行业务上的指导。这方面基层也基本上都在这样做。)二是票决,在讨论接收预备党员时,原来规定可以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这次修订明确规定,统一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我县也一直在这样实行。

4、关于审批权限。第23条对审批权限作出重大调整。原来规定,“县以上党委直接领导的独立单位的党总支和大型厂矿企业、大专院校直属的分厂、分校党总支,经县以上党委授权,可以审批党员”,修订后,这项规定取消了。今后,所有党总支都不能审批预备党员,但应当对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进行审议。同时对于一些较为特殊的基层党委的审批权限,还作出了限制性规定,即乡镇(街道)党委所属的基层党委,也不能审批预备党员。作出这样的修改,主要考虑,一是通过提高预备党员审批权限,充分体现从严治党、严把入口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党委的职责和把关作用;二是有利于更好地落实发展党员总量调控的任务;三是适应当前基层党组织设置的变化。这里还要强调一下乡镇党委审批的严肃性,一定要按照第25条的规定,做好党委会会议记录。

5、关于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后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主要考虑是,审批预备党员的职责主要是乡镇(街道)一级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县一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承担着调控总量、优化结构的重要职责。通过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有利于更好地掌握实行总量调控等情况,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研究解决。这不仅是在规范把关,保证质量方面做工作,也能通过这一环节调控总量、调整结构。

6、关于直接接收党员和追认党员。直接接收党员,党章第5条第六款有明确规定,“在特殊情况下,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可以直接接收党员”,《细则》直接拿过来作为第27条,党章明确规定,《细则》进行重申,应该是理所当然。追认党员,中组部在《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问答》中也作出过解释。这次修订,增加第28条,对追认党员的条件、程序、要求等作出具体规定。把握追认党员这一条,一是要严格掌握;二是要省一级党委批准。

第五章: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规定接收新党员要有预备期,是保证新党员质量的一项重要措施。虽然说已经加入到党组织之内,但是预备党员不能产生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思想,更不能把预备期当成保险期。在这一阶段,党组织不能放松对预备党员的教育管理。本章从第29条至37条,共9条。这一部分着重说明2条规定。

1、关于转入的预备党员资格的认定。《细则》第35条规定,党组织对转入的预备党员无法认定的,报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批准,不予承认。这主要是根据从严管理要求作出的规定。有些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流动过程较长、流动情况较为复杂,个别的甚至材料不全,基层党组织无法对其预备党员资格进行认定。对于这种特殊情况,基层党组织可以作出不予承认的决定。为慎重起见,这种情况要报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批准,确保这项工作的严肃性。

2、关于转入的预备党员的转正。《细则》第36条规定,基层党组织对转入的预备党员,在其预备期满时,如认为有必要,可推迟讨论其转正问题,推迟时间不超过六个月。转为正式党员的,其转正时间自预备期满之日算起。这是从实际出发作出的规定。随着社会流动性不断增加,预备党员的流动性也在加大。为适应这种新情况,发展党员工作也要与时俱进地对此提出相应措施,既可以使预备党员不因为流动而影响按期转正,又可以使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有时间充分了解预备党员情况,发挥好把关作用。

第六章: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和纪律。保证发展党员质量的责任主要在党组织。本章第38条至第42条,共5条。这次修订,作了3个方面的调整和补充。

1、关于进一步强化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责任。对此,《细则》作出了4项明确规定。一是各级党委要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二是市、县党委每半年检查一次发展党员工作情况,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每年检查一次。三是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每年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报告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和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如实反映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和对违反规定发展党员的查处情况。四是重视从青年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对具备发展党员条件但长期不做发展党员工作的基层党组织,要求上级党委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必要时对其进行组织整顿。以上这四条领导责任,从另一个角度来讲,是给我们做发展党员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让我们做发展党员工作更有底气。

 2、关于进一步严肃发展党员工作纪律。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内容。一是要求各级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和不正之风,进行严肃查处。二是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超过审批时限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应当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三是及时通报典型案例,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四是对采取弄虚作假或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这次修订后,《细则》对党组织责任的规定更加全面系统,要求更加明确具体,对相关责任人的不作为、乱作为甚至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大了。这其中,组织部门的责任尤其重大。

3、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印制管理。《入党志愿书》是履行入党手续所填写的正式材料,是党组织接收和审批党员的重要依据,也是党员的一种永久性档案材料。加强对《入党志愿书》的管理,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手段,也是实行发展党员总量调控的有效方法。中组部曾于2004年对《入党志愿书》进行了修订,2012年进行了改版。在《细则》中对入党志愿书的制定和印发作出规定,有利于增强权威性,更好地发挥《入党志愿书》的应有作用。具体到基层,我们就是要填写好《志愿书》,一个是态度上要严肃,要把填《志愿书》的过程也作为对党员进行教育的一个过程。另一个是填写要规范,发挥永久性档案的价值。

第七章:附则。第43条、第44条,是关于解释权和实施时间的规定,要求也是很明确的。

用了这么长时间,逐章对《细则》重大调整做了讲解,希望帮助大家了解修订《细则》的有关情况,特别是修订的重要环节,了解《细则》的新精神、新规定、新要求,真正落实到工作中去。

第4篇

各企业党组织:

发展党员工作直接关系到党员质量和党组织的纯洁性,关系到执政党的地位,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中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更是一项严肃细致的政治工作。为使本系统在党员工作进一步经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切实保证新党员的质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增强党和执政能力,构建推进“和谐组织”工作。依据《中国共产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开展的“作风建设年、狠抓落实年”活动,努力把我局发展党员工作做到实处。特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党员原则和纪律

发展党员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开展这项工作必须在局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认真贯彻执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和遵循一定的原则、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1、必须坚持入党自愿原则。

2、必须坚持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杜绝成批发展和突出发展。

3、必须严格坚持党员标准。切实把住新党员的“入口关”,防止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进入党内来。

4、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履行手续,手续不完备或违反程序的,应视情况补办手续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5、防止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搞不正之风。通过不正当手段发展党员或利用职权阻碍党员发展。

6、必须按计划发展。

二、发展党员程序

1、入党申请;由本人以书面形式提出。

2、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严格按照“三推一定”规定,积极听取群团组织的意见,经群众代表和党员会议推荐,然后由党员大会在推荐票数相对集中的申请对象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3、入党积极分子公示:入党积极分子推荐产生后,及时报党支部研究同意,然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以广泛听取意见,进一步接受群众监督。

4、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指定2名正式党员作为党员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表》。

5、发展对象的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及时召开支委会对其进行预审。主要审查材料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手续是否完备;条件是否成熟;政历是否清楚等,对审查合格的,可列为发展对象。并填写《拟吸收预备党员请示》,报企业党委(总支)审核同意。

6、发展对象的公示:企业党委(总支)审核后,负责监督和指导党支部及时对发展对象进行至少7天的公示并填写《公示情况登记表》,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入党志愿书》,督促党支部按照要求填写完整,提交党支部大会讨论。

7、预备党员的接收:接收预备党员必须召开支部大会进行表决,实到会党员数要超过有表决权的应到会党员数的一半方能进行,应逐个讨论表决,赞成人数(包括书面)超过应到会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受预备党员的决议。通过后,报企业党委(总支)审核以及局党委审批。

8、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党支部应采取多种办法进一步加强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并由入党介绍人继续担负培养联系人的职责,督促和教育其按照共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9、预备党员转正公示: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应主动(或由党支部及时提醒)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同时,党支部应对其即将转正的情况在企业公开栏内进行7天的公示,进一步听取意见,接受监督。

10、预备党员转正:预备党员期满经公示无异议,党支部应及时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其是否按期转正。方式、人数、形成决议要求与预备党员接收相同,最后企业党委(总支)审查后报局党委审批。

三、发展党员的工作目标

1、在新发展党员的结构上要努力实现“三个50”:一是有致富带富能力(包括掌握一定职业技术、技能和企业管理能力)的要占新发展党员总数的50以上;二是高中(或相当与高中)文化程度以上的要占新发展党员总数的50以上;三是35岁以下的青年要占新发展党员总数的50。

2、达到“四个基本消除”:即基本消除三年以上没有发展党员的党组织,基本消除没有35岁以下青年党员的党组织,基本消除没有女党员的党组织;基本消除党员队伍家庭化严重的企业。

3、达到“四个明显”:即党员平均年龄有明显下降;党员文化程度有明显提高;党员致富能力有明显增强;女党员要占明显比例。

4、在工作机制上取得“三个新进展”:一是在落实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制有新进展;二是在扩大发展党员工作的民主程度上有新进展;三是在企业发展党员的方法和途径上有新进展。

四、党员发展的基本要求

1、各企业党组织要将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发展党员的工作目标,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2、各企业党组织一把手要切实加强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有计划的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按照规定的党员标准和入党程序,防止和纠正盲目发展、搞好人主义和关门主义长期不发展的工作偏向。

3、任何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都不得利用职权拉邦结派、违反规定或采取不正当手段发展党员以及,干预支部正常发展党员工作,如发现将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和谈话诫勉,违纪的应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五、党员发展的相关制度

1、培养考察考试制度

各党支部要负责督促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经常性的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基本理论的教育,党的基本知识、党员先进性和党的基本路线的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教育等,以不断提高其思想政治素质。2、三级考察、二级预备和党委审批制度

入党积极分子必须通过2名培养联系人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党支部应及时召开支委会对其进行预审考察。主要审查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手续是否完备、符合要求;考察其条件是否成熟;政历是否清楚,对审查合格的,可列为发展对象。

党支部在讨论发展前,必须将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和相关材料上报企业党委(总支)进行预审考察。主要审查党支部的发展材料是否齐全(包括发展对象的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考试合格通知书、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公示情况反馈、支部请示报告等);发展程序是否规范(包括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会议记录等);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入党条件等。

局党委根据上报的三级考察、两级预审和支部决议情况,采取指派专人找其本人谈话、以及到所在企业召开座谈会或个别谈话的方式,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形成谈话考察记录,报局党委审批。

六、全程公示制度

1、公示对象: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和拟转正的预备党员。

2、公示内容:公示对象基本情况、公示时间、举报电话等。

3、公示范围:在所在企业公开栏内进行公示。

4、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

5、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采取来访或电话举报等形式,向企业党委(总支)或局党委反映公示对象和公示对象所在企业党支部的问题,以个人名义信函反映问题的要署真实姓名。

6、企业党委(总支)要对单位或个人的反映意见进行统一归纳整理,登记建档。及时调查核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代。调查核实必须做到“四个有”:有专人调查、有书面材料、有明确结论、有结果反馈。未经调查核实的,不得转入下一阶段的发展程序。

7、公示情况必须向党员大会报告。未经公示,不得继续履行发展党员的手续。

七、讨论票决制度

1、党支部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要积极推行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

2、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超过半数,方可召开支部大会进行表决。表决采用一人一票,当场计票、当场公布结果的方式进行。

3、表决意见分“同意”、“不同意”和“弃权”三种。“同意”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半数的,方可通过。因故不到会的党员,表决前正式向支部提出正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

4、支部大会同时讨论两人以上人员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逐个表决。

5、支部大会决议必须写明:应到会和实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大会表决结果。

八、责任追究制度

1、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对不坚持标准,不按规定程序,把关不严或弄虚作假的支部及有关人员,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2、党支部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追究支部书记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视情节取消发展对象资格、延长预备党员的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1)违反《》规定,降低党员标准的;

(2)不按规定民主推荐或不经支委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

(3)未能定期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进行考察的;

(4)未能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政审或政审走过场给发展工作带来被动的;

(5)不经过发展公示的;

(6)不召开支委会、支部大会讨论研究接收预备党员或通过预备党员转正的;

(7)填写发展党员材料弄虚作假的;

(8)在企业党委(总支)、局党委了解情况时,知情不报,故意隐瞒事实真相,导致考察失实,造成不良影响的;

(9)违员发展工作其他程序并造成较大影响的。

3、责任追究按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区别处理。情节较轻的,进行通报批评、党内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等处分。

中共__县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〇〇七年三月八日

第5篇

关键词:党员;党性锻炼;培养

党的十提出,要“创新基层党建工作”、“健全党员能进能出机制”和进一步落实“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本文旨在通过强化大学生预备党员党性锻炼方法的探析,确保高校党员发展质量,提升大学生预备党员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等学习的主动性,提高其党性修养,不断强化党员意识,发挥好大学生预备党员的作用。

一、加强大学生预备党员党性锻炼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高校是为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育高素质人才的重前沿阵地,大学生党员作为我国党员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能否发挥先进性,关系到我党未来的前进方向,关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败。因此高校党建工作必须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科学的方法扎实推进高校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完善学生党员的后续培养和教育机制。

发展大学生党员是高校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对扩大党的执政基础,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有重要意义,是新时期加强高校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着力点。党性锻炼应与时俱进的特性是不断增强大学生预备党员党性修养的客观要求和内在驱动。在当前高校大学生预备党员教育过程中,面临着诸多问题,因此,在新的时代背景下,探索高校大学生预备党员科学教育机制,找到科学的大学生预备党员党性锻炼方法,对于提高其党性修养有着重要的意义。

二、大学生预备党员教育培养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新形势下,高校大学生预备党员的继续教育工作,已经引起高校党务工作者的高度关注。当前大学生预备党员的教育总体上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

(一)发展工作中存在“重发展,轻教育”的现象

在实际工作中,有时候存在着“重入党前的培养,轻入党后的教育”的现象,忽略了预备党员的再教育工作,导致了部分大学生预备党员“入党之前拼命努力,入党之后松懈一半”。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对高校的党建工作造成了不良影响。

(二)入h动机多型化

入党动机是否端正,是检验党员是否“在思想上入党”的重要标志。大学生不端正的入党动机大致可归纳为三种类型:(1)把入党看成个人及家庭的一项“荣誉”(2)有利于就业和个人的前途”(3)从众心理。可见,端正入党动机,已经成为大学生预备党员党性锻炼的紧迫任务。

(三)教育培养形式单一、内容陈旧

对大学生预备党员的教育形式主要表现在各级党组织安排的理论学习及集体活动,其他活动一般由大学生预备党员自己的兴趣来选择,具体的考核标准无法统一或者细化。另外,大学生预备党员党性教育缺乏平台和长效机制。

(四)基本制度不健全,工作落实不到位

大学生预备党员党性锻炼的扎实开展有赖于健全的组织制度。部分上级党组织与学生党支部脱节,无法有效指导和监督学生党支部,学生党支部也没有反映情况的畅通渠道。

(五)重视程度待进一步提高

大学生预备党员党性锻炼还没有引起高校的足够的重视,很多高校把重点放在大学生技能比赛、实习实训、就业创业等容易出显性成绩的方面,对大学生预备党员党性锻炼的内容、方法、形式缺乏研究。大学生预备党员接触的理论较多,与社会接触较少,对理论的理解和认识不够,党性锻炼效果不明显。

(六)作用发挥不充分

明确提到党员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这是对每个党员的严格要求。大学生预备党员并没有很好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具体表现在:个别大学生预备党员政治信仰淡化,理想信念淡薄;学习不刻苦,上进心减弱,知识危机淡化,成绩下降;党的宗旨意识不强,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不够。

正是上述几点问题,极大的制约了大学生预备党员的再教育工作,在当前做“四讲四有”合格共产党员要求的背景下,加强大学生预备党员教育,探索其党性锻炼的科学机制,必将极大的提高高校大学生预备党员教育的实效性,增强高校基层党建工作的育人作用。

三、如何加强预备党员的党性锻炼

(一)按照要求,构建新时期大学生预备党员党性锻炼的保障机制

1.构建党建目标管理机制,科学评价预备党员教育实效

预备党员目标管理机制是新时期党员教育管理的一种创新形式,是以学生党员为中心的量化管理,是实现学生党员自主管理的有效手段,它能增强党员的责任意识,明确学习目标,能够促使学生党员全员参与、民主、自我控制,也有利于党组织对党员的考核。

2.构建自我教育机制

提升大学生预备学生党员自主学习意识党性培养的过程,就是共产党员的自我教育和自我改造的过程,就是共产党员自觉用党的要求、党的先进性来塑造自己的过程。大学生预备党员的党性养成,离不开其自身的个人修养,强调的是其个人的主观努力和自身的主体性。健全自我教育机制,建设学习型集体最根本的就是在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过程中使全体预备党员成为学习型个人,要使得每个预备党员形成终身学习的观念。

3.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

有效的监督通常是民主政治重要的体现和保证。与党员自我监督比较,外部监督尤其是党内党员的相互监督和群众监督,往往更有效。反过来,强有力的外部监督也会促使党员自我监督的加强。同时,这样的监督也有利于促进大学生预备党员们“自觉”、“自省”、“自查”,最后做到“慎独”。

4.构建跟踪考察机制和预备期考察相关制度

要严格对预备党员的跟踪考察,建立预备党员跟踪考察机制。对已被党组织吸收为预备党员的,在预备期内,要求入党培养人或介绍人继续关心、指导、帮助,继续对其进行考察。每三个月或半年对自己作一次自我评价,找出差距,明确方向。入党培养人或介绍人、党支部及党总支每三个月或半年对预备党员在政治思想、学习成绩及在工作、生活中发挥的作用等方面的表现情况作出综合鉴定,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并将其归入其本人的入党材料,作为预备期满讨论转正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这种跟踪考察制度能使党组织掌握预备党员在每一时间段的综合表现情况,能及时发现并指出问题,必要时亮亮黄牌,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能起到较好的警醒教育功能。

5.建立有效联系人制度

院系党委(总支)应完善联系支部制度。安排两名委员作为学生党支部的联系人,对学生预备党定期引导帮助,联系人定期向辅导员、任课老师及周边群众了解情况,同时要求预备党员上交思想汇报。

6.坚持加强大学生预备党员队伍的有效激励

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激励机制,使大学生预备党员在实现组织目标的同时实现自身价值,有助于唤起学生预备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内在动力。可以在不同层面、不同领域、不同群体中树立典型,形成点带动面的良好格局。

7.构建预备党员转正答辩机制,严把预备党员再教育质量关

实行预备期转正答辩制度的目的是对预备党员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使他们端正入党动机,进一步提高思想觉悟,增强党性修养,从而使其成为合格党员

8.创新培养方式,重视社会实践在党性锻炼中的作用

创新大学生党支部活动,丰富活动内容促进大学生预备党员成长成才。根据大学生的特点和成才需要进行支部活动创新,定期开展有关党建教育的演讲比赛、历史话剧赛、小品、绘画等丰富多彩的活动,鼓励预备党员拓宽自己对党认识的知识面。此外,可以开展一些主题鲜明的活动,如观看励志影片,开设网上论坛等,运用多种手段,与时俱进地加强党性教育。

(二)实施“六个一工程”加强大学生预备党员党性锻炼,实施项目化管理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农学院党委为了进一步提高大学生预备党员的党性修养,促进大学生预备党员在学习、工作、生活实践中,自X按照党性原则,改造自己,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素质。在全院大学生预备党员中开展了签署一份承诺、研读一部经典、开展一项社会调查、帮助一名身边的同学、参加一次志愿服务、组织一次评议等“六个一”的党性锻炼教育实践活动,简称“六个一工程”。

1.“六个一工程”的主要内容

签署一份承诺。以突出党性锻炼为着眼点,每一位预备党员签署一份承诺书,就预备期内自身在思想、学习、社会实践中的目标和要求撰写公开承诺书,接受党支部和广大同学的监督;研读一部经典。紧紧围绕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党员这一战略任务,由学院协助各支部确定书目统一采购。采取个人学习和集体交流相结合的形式,精读至少一部经典著作,形成一份读书报告或心得体会;开展一项社会调查。以增进对社情民意的认识和了解、增强社会责任感为目标,围绕社会热点和大学生关心的问题,组织预备党员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利用周末深入广大农村开展调研活动,撰写一份调查报告;参加一次志愿服务。组织预备党员在教工社区、学生社区、图书馆、试验基地等校内外有关机构开展不少于一次的志愿者服务活动;帮助一名身边的同学。每位预备党员与一位有困难的低年级同学结成一帮一对子,进行学习、生活、心理上的帮扶,实现共同进步;组织一次评议。以党性锻炼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落到实处为目标,建立预备党员群众评议机制,检验每一位预备党员公开承诺和党性锻炼的成果。

2.实施“六个一工程”效果评价

通过进行“六个一”活动,使大学生预备党员端正了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进一步加深,提高了思想政治素质,定期汇报不再流于形式,而是有血有肉,有自己的切身体会和思想变化过程,使自己的党性得到锻炼和升华。创新了党性锻炼的模式,激发了学生大学生党员参与党性锻炼的热情。打破了以往的以课堂、校园和教师为中心,注重推理说教,缺乏实践体验的封闭式党性锻炼模式,建立起一种以学生为主体,面向社会,强调“知行合一”的建构型的党性锻炼模式。满足了其提高综合素质的需求,极大地增强了参与党性锻炼的热情。也同时渗透到生活中,在班级中积极起带头模范作用,学习成绩和思想境界都有了很大提高,他们在群众中的地位也显著提高,受到尊重,民主评议反应愈来愈好。

总之,大学生预备党员党性锻炼一定要结合学校的实际、特点和优势,围绕加强学生预备党员的政治理论修养、组织纪律修养、“三大作风修养”和道德品质修养,发挥先进性,提升影响力,创新教育载体,不断提高其政治修养、锻炼能力、展现学生预备党员素质、施加学生党员影响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理想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组织基础和储备后备人才。

参考文献:

[1]郑华.加强高校党员党性修养的思考[J].六盘水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1):P8-10.

[2]曹问.学生党员党性修养刍议[J].探索,2005(1):P45-47.

第6篇

大学入党的好处分析

1、能够加入党员,应该感到光荣。它证明你的忠诚度和信赖度是被认可的。试想一下有谁会喜欢叛徒而不喜欢忠诚度和信赖度都被认可的人呢

2、首先还是别谈有不有必要吧,必要老是考虑将来的好处,毕竟入不入党应该是你自己的理想,也是你的自由。

就将来的工作方面来说,入党的主要优势在于政府行政部门、企事业单位,很多单位招人或提拔干部的时候会首先考虑党员,因此也就有助于更好地实现自身价值。

入党后参加组织生活,可以锻炼自己,提高交际能力。 在大学多争取吧,错过了以后不一定那么容易了,一般来说工作后就很难。

在这里我不想和你说大道理,入党是非常重要的,学生往往被新闻什么的蒙住眼睛,只看到了坏的,而不知道任何事情都有两面的,神也要犯错的。

但总的来说我国最起码在共产党领导下,生活越来越好总是事实啊,利大于弊,说明它还是个好党。对比的话,没看见人家民进党已经把台湾搞成什么样了都。

其次就自身而言,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而且在短时间内也不会有改变的可能。考公务员不是党员优先吗,别以为你不从事政治工作,不入也没关系,党员已经成为一个优秀的代名词,你是党员,你总比大多数人优秀,因为老实说对于一个大学生来说,入党并不容易,当你毕业时候就是党员,说明你在学校表现良好,对就业也是有好处的,我想学校里成绩最差的总不可能入党吧。

国家近几年也开始重视党的作用,从加强执政能力开始,到共产党先进性教育,应该说入党是正确的。

人生苦短,谁不想在短暂的一生中做一些有意义的事?入党的好处就在于能够和志同道合的朋友们站在一起,为实现我们共同的理想而奋斗。

入党不仅对党的事业,对广大人民群众有好处,而且对党员自己都有好处。但如果不能用自律来加以克制和约束,任私欲膨胀,就会蜕化成物质的奴隶。

入党是一个信仰问题,而现在个人价值观多样化,所以坚定一个信仰很重要,人若无信仰就会随波逐流。入党的好处就是使人树立一个信仰,并时刻坚定它。

每一个有责任心的人都不甘碌碌无为,都希望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而党正是这样一个平台,可以说,入党提供了一个实现人生价值的载体。

跟出国或在外资企业工作没有冲突。

如果将来想从政,最好还是入党,但是如果你对从政一点兴趣都没有甚至很讨厌那些什么中国的官,你入党一点意义都没有,入党在中国社会只有是好处,很容易理解,我们中国是共产党领导的国度,某些单位要人的时候如果两个人成绩一样,入党的那一方肯定是有优势的,但是我觉得这样的情况也没有很多,入党申请书写了不一定就可以入党的,还要看你的成绩。

大学生入党的流程

一、 递交入党申请书

1、 递交入党申请书的时间:没有固定的时间,在大学期间均可亲自向辅导员递交入党申请书,并说明自己的入党动机。

2、 入党申请书所包含的内容: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本人成长过程中思想、学习、工作等情况,直系亲属和本人密切关系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

3、 特备提示:在进入大学前已在高中提交过入党申请书的学生,申请时间从申请之日算起,但入学后,需再次向所在单位党支部提出申请或继续向党组织递交思想汇报。如档案传递过程中入党申请书丢失,本人须向新单位党组织补交一份书面入党申请。

二、 团员推优

1、 团员推优的基本条件:已提交入党申请书,端正的入党动机,无挂科现象,关心同学、热爱集体等

2、 推优时间:每年4月、11月

3、 推优程序:团总支下达团员推优的通知年级大班、小班组织、民主决定推优人员辅导员提供意见院组织部审查校团委审批推优名单公示

4、 推优名额:无特别限制,无固定的参考比例

三、 入党积极分子确定

1、 条件:已经经过团学推优,政治思想觉悟较高,各方面素质较好,愿意按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的学生。

2、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程序:入党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党小组或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在申请书递交后一个月内党支部(或党小组)派人与其谈话辅导员确定党支部经过认真衡量和审议确定入党积极名单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公示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确定党员联系人。

3、 时间:每年4月、11月

4、 特别提示:入党的积极分子应主动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书面思想汇报要写实,至少每季度1份,主要内容:对当前国际国内大事的立场、观点、认识;争取入党过程中思想认识的转变;对自身不足的剖析与认识等。思想汇报必须在参加党校结业考试前递交给辅导员,否则将失去参加结业考试的资格。

四、 参加党校学习

1、 学习方式:网上学习,需提交本人真实信息进行用户注册,用户名可自己确定,通过审查后可进行学习

2、 培训时间与要求:每年2期,每学期期中考试后(5月中旬,11月中旬)安排。每期累计时间不少于40学时,培训结束时进行考试,同时每人上交一份手写20xx3000字的学习总结,考试和学习总结合格者发给《党校培训结业证书》,考试和学习总结不合格者不发《结业证书》,可重新参加下期培训。无《党校培训结业证书》不能发展入党。

3、 特别提示:入学前已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同学,需重新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并再次参加党校的学习。

五、 成为发展对象

1、 成为发展对象程序:

成为入党积极分子后的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考察党支部听取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支委会(或支部大会)研究讨论将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进行重点培养

2、上报发展党员材料的时间规定(学校规定时间,学生具体上交资料时间与以下规定时间大体相近)

每学年第一学期最晚不超过12月10日,第二学期最晚不超过6月10日。但毕业班第二学期和三年级第二学期除外,具体规定如下:

(1)毕业班第二学期发展新党员,发展材料必须于4月15日前上报组织部,支部和总支的相关手续必须在5月20日前完成,并上报党委审批。

(2)三年级第二学期发展新党员,发展材料必须于5月15日前上报组织部,支部和总支的相关手续必须在6月15日前完成。

大学生入党有用吗 六、 成为预备党员

1、 成为预备党员的程序

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后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支委会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合格支部大会讨论决议报党总支审批党委组织部聘请的组织员与申请人谈话经党总支委员会审批、总支书记签字盖章后的入党材料由总支报学校党委组织部校党委会审批通过后申请人被正式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并补交党费,入党时间从支部大会之日算起

2、 支部大会程序

申请人提出入党申请并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及现实表现、家庭基本情况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入党介绍人介绍申请人的主要优缺点;支委会向大会报告对申请人的培养考察情况;到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半数以上,表决方能有效;宣读支部大会决议草案,并由全体到会党员讨论形成正式决议;入党申请人对大会讨论情况表明自己的看法、态度和决心。

3、 几点相关事宜

(1)支部大会决议三个月内有效。非申请人原因超过三个月尚未审批的退回原报批支部,经支部大会复议后再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如超过六个月未报批或未审批,入党申请人入党手续无效。如再报批,原党支部必须为申请人重新办理入党手续。

(2)党委讨论批准后,申请人被正式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并补交党费,入党时间从支部大会之日算起。接到组织部填发的接收预备党员通知单和《预备党员考察表》后,党支部要及时派人同新党员谈话,向其说明入党时间、预备期限、预备期注意事项并针对入党时的优缺点提出要求与希望。对党委未能批准的,党支部要向其说明主要原因,并指出努力方向。

(3)申请人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由党总支组织入党宣誓。 入党宣誓时间应在党委批准为预备党员之后进行。

4、 接收预备党员必备材料:

(1) 党支部接收发展对象的综合考察意见;

(2) 申请入党人历次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

(3)《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

(4) 本人自传,撰写格式:标题为自传,正文内容主要包括个人成长经历、家庭主要成员情况、对党的认识过程,结尾为本人的署名和日期;

(5) 征求群众意见座谈会记录;

(6) 团总支推荐意见;

(7) 家庭成员及主要直系亲属的政审证明材料;

(8) 党校学习总结和鉴定材料;

(9) 本人学习成绩单。

七、 预备党员转正

1、转正期间需要做的工作:

(1)坚持继续教育、考察制度,进一步解决从思想上入党的问题。

(2)定期对预备党员进行考评,认真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

考评内容主要为:入党介绍人对预备党员的考察,至少每季度要与预备党员进行一次考察谈话,党支部至少每半年一次对预备党员的现实表现的考察评议。考评结果要有重点地与本人见面,肯定成绩,指出缺点和不足。考评意见如实填入《预备党员考察表》。

(3)预备党员每季度要向党小组或党支部做一次思想汇报,每半年进行一次书面思想小结,并在支部或党小组会上汇报。

2、转正程序

(1)在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提前半个月向党支部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书面申请和全年思想小结

书面转正申请和全年思想小结主要内容:何时被批准入党,何时预备期满,要求转正的意愿;预备期中履行党员义务情况,党性意识如何,政治思想、工作学习以及群众关系方面的进步与成绩,入党时存在缺点的改正情况,目前存在的缺点和不足,今后努力方向及其他应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等。

(2)支委根据预备党员的申请、本人在一年预备期中的现实表现、党小组和介绍人以及群众意见等,提出是否同意按期转正的意见。

(3)召开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进行转正党员的资格决议。

(5)经总支委员会审批后的预备党员材料,由总支书记签字盖章后报党委组织部,而后由组织部报党委党委会审批。

3、注意事项:因本人原因需延长预备期或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期办理转正手续的预备党员,党支部需事先向党总支汇报,党总支须及时向组织部通报情况。

大学生入党申请书

敬爱的党组织: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愿意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我衷心地热爱党,她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中国共产党以实现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为最终目标,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行动指南,是用先进理论武装起来的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是有能力领导全国人民进一步走向繁荣富强的党。她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并通过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实现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而不懈奋斗。

从学生年代开始,一串闪光的名字--江姐、刘胡兰、雷锋、焦裕禄、孔繁森给了我很大的启迪和教育。我发现她们以及身边许多深受我尊敬的人都有一个共同的名字--共产党员;我发现在最危急的关头总能听到一句话--共产党员跟我上。这确立了我要成为她们中的一员的决心。我把能参加这样伟大的党作为最大的光荣和自豪。

参加工作后,在组织和领导的关心和教育下,我对党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党是由工人阶级中的先进分子组成的,是工人阶级及广大劳动群众利益的忠实代表。党自成立以来,始终把代表各族人民的利益作为自己的重要责任。在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上,集中反映和体现了全国各族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在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上坚持走群众路线,并将群众路线作为党的根本工作路线;在党员的行动上,要求广大党员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人民利益。

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及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思想。《共产党宣言》发表一百多年来的历史证明,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是正确的,社会主义具有强大的生命力。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毛泽东思想是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列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创立的。毛泽东思想是马列主义在中国的运用和发展,是被实践证明了的关于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正确的理论原则和经验总结,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邓小平理论是毛泽东思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继承和发展,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是指导中国人民在改革开放中胜利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正确理论。在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在跨越世纪的新征途上,一定要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用邓小平理论来指导我们的整个事业和各项工作。

党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中国的革命实践证明没有中国共产党的就没有新中国,没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人民就不可能摆脱受奴役的命运,成为国家的主人。在新民主主义革命中,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在毛泽东思想指引下,经过长期的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革命斗争,取得了胜利,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的建设实践证明,中国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才能走向繁荣富强。建国后,我国顺利地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了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确立了社会主义制度,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和文化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尽管在前进的道路上遇到过曲折,但党用她自身的力量纠正了失误,使我国进入了一个更加伟大的历史时期。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邓小平理论的指导下,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我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发展,生产力迅速发展,综合国力大大增强,人民生活水平大幅提高。

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党的基本路线是: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此致

敬礼!

第7篇

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转发的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民主集中制建设和发展党员工作调研的通知》精神,现就学院发展党员工作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我院党委下设2个党总支,13个直属党支部,共有党员327名。其中正式党员229名,预备党员98名,教工党员230名,学生党员97名,目前有1577人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不断吸收新鲜血液,才能保持党组织的生机活力,才能使我们党兴旺发达,后继有人。两年来,学院党委在省委组织部和省委教育工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严格遵循发展党员“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按照“注重质量,兼顾数量,着眼教师,重视高知”的原则,扎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两年来,发展党员180名,其中35岁以下党员164名,女党员88名,教工党员13名。党员队伍不断壮大,党员素质稳步提高,党员结构有所改善,有力地促进了学院党的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

一、党委高度重视,各级组织认真落实,不断把发展党员工作提高到新水平

学院党委坚持把党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狠抓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学院党委带领各级党组织和全院党员积极开展创建“福建省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等学校”的活动,做好党建三级评估工作,并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评估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到每年上半年检查一次,下半年研讨总结一次,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党建的工作重心来抓。党委组织部每年都认真制定年度组织工作要点,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规划部署,提出目标要求。各总支、支部根据积极分子的培养情况提出年度发展计划,组织部在认真调查的基础上,给各总支、支部以具体指导,使发展党员计划更加合理,更切合实际,从而减少了发展党员工作的盲目性。

为了使各总支、支部发展党员工作更加规范,以保证党员质量,学院党委注重党务干部队伍建设,通过政治学习、研讨会等形式,提高党务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又专门举办了党支部(总支)委员培训班,着重对发展党员业务工作进行了具体培训,并围绕“基层党组织如何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展开了专题讨论,院党委主要领导就如何搞好党建工作,把好党员质量关的高度作了重要讲话。通过培训,支委的业务素质得到普遍提高。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及上级党组织的文件精神,学院党委组织部制定了《关于重申发展中国共产党党员工作的若干规定》,对发展党员必须注重的问题从15个方面进行了重申。为了加强指导,组织部坚持定期或不定期到支部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一些尚不规范的问题,院党委组织部专门制定《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分为22道程序,还设计定做了发展党员组织材料档案袋,把发展党员各项程序以表格的形式体现在封面上,并附有发展党员填表范文,使基层组织在发展党员时需要什么材料和如何填写材料一目了然,便于操作,更加规范。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抓好高知群体教工党员发展工作

根据学院党员基数大,高职为主的学生在校时间相对短,层次相对低的特点,近年来,我院每年发展学生党员总数控制约学生总数的5%左右,把发展教职工党员,尤其是教师党员作为发展党员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特别是中央和省委召开了人才工作会议以后,党委更加重视做好高层次人才的工作,召开全院教职工大会,宣传科学的人才观。制定人才工作实施意见, 在政治上更加关注高层次人才。主要采取了三条措施:一是从政治上关心教工党员。学院领导经常同教学骨干和高层次人才开展谈心活动,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帮助非党的高层次人才更多地了解我们党,积极引导他们向党组织靠拢;二是为他们搭建学术研究平台,创造事业发展的条件,让他们感觉到党的关怀和党的政策的英明;三是通过学院制定的“教师职业生涯计划”,让各级党组织对高层次人才的工作状况有较深的了解,积极引导他们向党组织靠拢,及时确定工作对象进行培养教育,把教育、培养发展工作落到实处。近年来,先后有13名教师(其中有4名高职称教师)加入了党组织,有一名副教授党员被评为全省高校系统“优秀共产党员”。有效地改善党员队伍的结构,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

三、坚持标准,严格把关,确保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化

两年来,我院认真贯彻发展党员工作的十六字方针,积极、稳妥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为了保质保量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我们力求使关口前移,做到“早播种、早选苗、早教育、早培养”,对新录用的教工和新生,我们及时在其工作、学习中发现好的典型,了解他们的入党愿望,帮助他们向党组织靠拢,并把教育和培养工作贯穿于发展党员工作的始终,在具体工作中,坚持做到严把“四关”:

(一)严把培训关,加深入党积极分子对党的基本理论的理解。一是通过理论培训,解决“思想上”入党问题。每学年院党校都开办两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组织入党积极分子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中国共产程》和、邓小平、等同志关于党建的重要论述。通过参观、放录像、开讲座、听报告等多种形式,使积极分子更加了解党的历史,加深对党的认识。党支部也组织党员讲座,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两年来先后办班4期,培训入党积极分子587人。二是通过实践锻炼,解决“行动上”入党问题。主要采取交任务、压担子的办法,根据每个积极分子的特点,分配一定的工作,如让教工承担更多的教学、科研或行政工作,让学生担任学生干部、组织学生参加“捐资助学”、“绿色环保行”、“精彩助残日,快乐残疾人”、“心系社会,送我温暖”等社会公益活动等。让每位入党积极分子都能在实际工作中得到锻炼,增强党性修养。

(二)严把考察关,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坚持考察与培养相结合,做到培养有目标、考察有内容、结果有登记。支部建立《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为每位入党积极分子指定2名培养考察联系人,经常了解积极分子的思想和学习、工作情况,向党组织反映他们的愿望和要求,鼓励和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二是开展定期谈话,一般要求每三个月培养人要找入党积极分子谈话一次,并经常向党支部、党小组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成长情况,根据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认识和实际表现,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中填写考察意见并指出存在不足和努力方向。三是要求入党积极分子主动向党组织汇报思想,主动交心,汇报自己在政治思想上、在日常学习工作生活中的感受和体会,特别是重大政治问题上的立场和态度等。四是在入党积极分子具备入党条件时,及时向党支部提出将其列为发展对象的建议。

(三)严把发展关,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我院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严把发展关。坚持要“符合六个条件”:一是考察时间满一年,二是学习(工作)成绩优良,三是思想汇报真实可信,言之有物,四是发展材料齐全,五是参加党校理论学习成绩合格,六是政治审查无问题。在程序上坚持“过好六个关”:一是团组织推优关,二是群众民主评议和测评关,三是辅导员审核推荐关(学生),四是支部大会讨论吸收关,五是组织部审查合格关,六是党委讨论审批关。使发展党员工作真正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确保做到“双合格”,既要政治素质好,又要学习成绩好,工作表现出色,从源头上防止把不合格的对象吸收入党。

(四)严把转正关,做到发展一个,带动一批。我院坚持把预备党员的跟踪培养作为发展党员的一个重要环节来抓,为做好预备党员的考核工作,我们建立《预备党员考察表》,由入党介绍人继续跟踪考察,每三个月把考察情况填写进《预备党员考察表》。在研究预备党员转正时,坚持做到考察不走过场,程序不简化,标准不降低,讨论有依据,确保了新党员的质量。同时,采取专题讲座、听录音、看录像、参观等形式,对预备党员进行理论教育,增强预备党员的理想、信念、宗旨、作风、纪律等观念,增强预备党员的党性修养。如对学生预备党员加强理论教育的同时,紧紧围绕创建“文明校园”活动,对学生党员实行挂牌管理,加强他们的自我约束意识,通过建立学生党员督导队,设立党员示范宿舍、示范床等,加强对预备党员的自我教育。

四、健全机制,狠抓落实,确保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化

为了使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近年来,我院根据上级要求和学院实际,从工作机制上入手,党委组织部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发展党员工作制度。一是“推优”制:凡是28周岁以下的优秀青年申请入党前应先入团,并经过团组织“推优”后才作为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二是测评制:对列入近期发展计划的入党积极分子和近期转正的预备党员,开群众意见征求会,在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进行民主测评,并将测评结果作为讨论的一项重要依据。三是培养考察制:由党支部指定两名比较了解培养对象的同志作为培养人,每三个月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培养考察,并填写考察意见,时间一般为一年,根据培养对象的实际情况,也可延长培养期。四是公示制:在党员发展支部大会讨论表决之前,对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及其它需要公示的对象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意见。五是预审制:支部在讨论吸收新党员之前,必须将发展对象的材料报党委组织部审查,重点查看条件是否成熟、材料是否齐全、程序是否合法,经审查通过后才能提交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六是预备党员考察制:支部建立《预备党员考察表》,由入党介绍人每三个月考察一次预备党员的情况,特别是了解该同志入党时存在的不足是否改正,并填写考察意见,党支部书记签署支部意见,考察期一般为一年,考察结果作为预备党员预备期满转正的重要依据。七是票决制:讨论吸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支部大会应在集体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在表决过程中要坚持逐个讨论逐个表决的原则,票决结果作为党支部形成决议的依据。八是责任追究制:如党委、总支、支部违反发展党员程序和规定,对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给予谈话批评或诫勉;情节严重的,要进行通报批评或党纪处分。

三年来,我院发展党员工作总体能按照《》规定和上级有关要求,并逐年完善提高,使之规范化、制度化。在具体工作中,我们深深地体会到:坚持标准,真正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前提;强化培训,提高党务工作者的业务素质,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关键;优化结构,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基础;注重培养,全面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综合素质,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重点;健全机制,规范程序,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保证。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离上级组织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在高级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工作做得不够,二是党组织与发展对象的谈话制度还有待于完善,谈话人水平有待于提高。三是对教工新党员的继续教育力度不够,存在前紧后松现象。

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我们将努力克服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和不足,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切实抓好发展党员工作:

一是突出重点。针对这次发展党员工作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做到缺什么补什么,哪个环节薄弱就重点抓哪个环节。特别是要加大在高知识群体和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的力度,要从思想上、政治上、工作上给予更多的关心和帮助,使他们能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把更多的优秀人才吸引到党内来。

二是抓住关键。建立一支素质好、作风硬、业务精的党务工作者队伍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关键,为此,下一期支部委员培训班的重点是对支委进行发展党员工作业务知识的培训,主要内容包括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发展党员应注意的问题等方面,提高党务工作者的业务素质,为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打下基础。

三是完善机制。通过健全完善推优制、测评制、培养考察制、公示制、预审制、预备党员考察制、票决制、责任追究制等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确保发展党员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四是加强组织领导。以争创省党建先进单位为目标,以党建三级评估活动为载体,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做到每年都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每半年组织一次检查,每年召开一次发展党员工作会议,确保发展党员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中共福建行政学院、福建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委员会

第8篇

20xx年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党的基层组织应当把吸收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

第三条 发展党员工作应当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第二章 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第四条 党组织应当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第五条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六条 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流动人员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也可以向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第七条 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

第八条 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第九条 党组织应当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

(一)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

(二)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

(三)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

(四)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第十条 党组织应当采取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集中培训等方法,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作风教育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第十一条 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基层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措施。

第十二条 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培养教育等有关材料转交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对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接续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第三章 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第十三条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第十四条 发展对象应当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

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不能作入党介绍人。

第十五条 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一)向发展对象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

(二)认真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工作经历、现实表现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

(三)指导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

(四)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发展对象的情况;

(五)发展对象批准为预备党员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助。

第十六条 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函调或外调。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时,还应当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

政治审查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注重本人的一贯表现。审查情况应当形成结论性材料。

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第十七条 基层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二十四个学时)。培训时主要学习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中央组织部组织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以作为学习辅导材料。

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第四章 预备党员的接收

第十八条 接收预备党员应当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九条 支部委员会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

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审查,根据需要听取执纪执法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第二十条 经基层党委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由支部委员会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

第二十一条 支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主要程序是:

(一)发展对象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二)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有关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三)支部委员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

(四)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

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第二十二条 党支部应当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一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支部大会决议主要包括:发展对象的主要表现;应到会和实际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表决结果;通过决议的日期;支部书记签名。

第二十三条 预备党员必须由党委(工委,下同)审批。

乡镇(街道)党委所属的基层党委,不能审批预备党员,但应当对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进行审议。

党总支不能审批预备党员,但应当对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进行审议。

除另有规定外,临时党组织不能接收、审批预备党员。

党组不能审批预备党员。

第二十四条 党委审批前,应当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发展对象提高对党的认识。谈话人应当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

第二十五条 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必须集体讨论和表决。

党委主要审议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发展对象符合党员条件、入党手续完备的,批准其为预备党员。党委审批意见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党支部应当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未被批准入党的,应当通知党支部和本人,做好思想工作。

党委会审批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应当逐个审议和表决。

第二十六条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二十七条 在特殊情况下,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可以直接接收党员。

第二十八条 对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为党和人民利益英勇献身,事迹突出,在一定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生前一贯表现良好并曾向党组织提出过入党要求的人员,可以追认为党员。

追认党员必须严格掌握,由所在单位党组织讨论决定后,经上级党委审查,报省一级党委批准。

第五章 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第二十九条 党组织应当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对预备党员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第三十条 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党总支)组织进行。

第三十一条 党组织应当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

第三十二条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支部应当及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预备党员违犯党纪,情节较轻,尚可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应当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或延长预备期;情节较重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三十三条 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是:本人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支部委员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报上级党委审批。

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对到会人数、赞成人数等要求与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相同。

第三十四条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审批结果应当及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应当同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第三十五条 预备期未满的预备党员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所在党组织。原所在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对其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接收预备党员的党组织。

党组织应当对转入的预备党员的入党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无法认定的预备党员,报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批准,不予承认。

第三十六条 基层党组织对转入的预备党员,在其预备期满时,如认为有必要,可推迟讨论其转正问题,推迟时间不超过六个月。转为正式党员的,其转正时间自预备期满之日算起。

第三十七条 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应当及时将其《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保存。

第六章 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和纪律

第三十八条 各级党委应当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

对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党委每半年检查一次,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每年检查一次。检查结果及时上报,并向下通报。

重视从青年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对具备发展党员条件但长期不做发展党员工作的基层党组织,上级党委应当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必要时对其进行组织整顿。

第三十九条 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每年应当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报告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和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如实反映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和对违反规定发展党员的查处情况。

第四十条 县以上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应当重视对组织员的选拔、配备和培训,充分发挥他们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作用。

第四十一条 各级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和不正之风,应当严肃查处。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超过审批时限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应当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典型案例应当及时通报,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

对采取弄虚作假或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应当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第四十二条 《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的式样由中央组织部负责制定,省级党委组织部门按照式样统一印制,并严格管理。

第七章 附 则

第9篇

一、基本情况2018年,中心没有发展新党员。目前有1名中共预备党员,有2名入党积极分子。

二、主要做法(一)组织重视。中心机关党委高度重视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把发展党员作为重要工作来抓。机关党委在年初制定党员发展工作计划,对发展党员工作提出目标要求,各党支部根据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情况提出发展人选,机关党委定期到支部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检查,不断规范党员发展工作流程。

(二)严格把关。为了保证发展党员质量,机关党委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坚持做到严把“四关”。一是严把培训关,通过党的基本理论培训,解决入党积极分子“思想上”入党问题,通过交任务、压担子实践锻炼,解决入党积极分子“行动上”入党问题。二是严把考察关,为每位入党积极分子指定2名培养考察联系人,经常了解其思想、学习、工作情况,向党组织反映其愿望和要求,鼓励和帮助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培养考察联系人定期找入党积极分子谈话,根据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认识和实际表现,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中填写考察意见并指出存在不足和努力方向。入党积极分子也主动向党组织汇报思想,特别是对重大政治问题的立场和态度。当入党积极分子具备入党条件时,培养考察联系人及时向党支部提出将其列为发展对象的建议。三是严把发展关,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严格把牢考察时间满一年,工作表现优良,思想汇报真实,发展材料齐全,培训成绩合格,政治审查清白六个条件,使发展党员工作真正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从源头上防止把不合格的对象吸收入党。四是严把转正关。坚持把预备党员的跟踪培养作为发展党员的一个重要环节来抓,在研究预备党员转正时,坚持做到考察不走过场,程序不简化,标准不降低,讨论有依据,确保了新党员的质量。

(三)完善制度。为了使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一是推优制:凡是申请入党的,要先经过党支部推优后才作为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

二是测评制:对列入近期发展计划的入党积极分子和近期转正的预备党员,要召开群众意见征求会,在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进行民主测评,并将测评结果作为讨论的一项重要依据。

三是培养考察制:由党支部指定2名比较了解培养对象的党员作为培养人,每3个月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培养考察,并填写考察意见,时间要求一年以上,根据培养对象的实际情况,也可延长培养期。

四是公示制:在党员发展支部大会讨论表决之前,对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意见。

五是预审制:支部在讨论吸收新党员之前,必须将发展对象的材料报机关党委审查,重点查看条件是否成熟、材料是否齐全、程序是否合法,经审查通过后才能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六是预备党员考察制:由入党介绍人每3个月考察一次预备党员的情况,特别是了解该同志入党时存在的不足是否改正,并填写考察意见,党支部书记签署支部意见,考察期一般为一年,考察结果作为预备党员预备期满转正的重要依据。

七是票决制:讨论吸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支部大会在集体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在表决过程中坚持逐个讨论逐个表决的原则,票决结果作为党支部形成决议的依据。

三、存在不足一是个别党支部的发展党员材料中有填写不规范、填写漏项等现象。二是对新党员的继续教育力度不够,存在前紧后松现象。三是为保证发展党员工作质量,要进一步落实发展党员工作失误责任追究制度。

四、改进措施

今后,机关党委将努力克服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和不足,切实抓好发展党员工作。一方面,要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建立一支素质好、作风硬、业务精的党务工作者队伍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关键,要继续对党务工作者进行发展党员工作业务知识的培训,主要内容包括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发展党员应注意的问题等方面,提高党务工作者的业务素质,为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打下基础。另一方面,要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在今后的党员发展工作中,我们要确保发展党员的质量,进一步加大在青年骨干中发展党员的力度,优化党员队伍结构。早引导、早教育、早培养,努力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加强他们对党的认识,端正入党动机,按照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要求,把优秀青年骨干及早地发展到党员队伍中来。

镇发展党员工作总结报告在县委组织部的指导下,严格按照《中国*章程》和《中国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认真贯彻执行“控制总量、调整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方针,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入口票决制,积极慎重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2018年我镇发展党员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镇党委高度重视发展党员工作,把此项工作作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措施,通过严把“三关”,不断提高党员发展质量,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一)建章立制,严把入口关。为进一步做好新时代党员发展工作,推进党员发展工作的机制创新,严把党员入口关,提高发展党员“质量”,确保从发展党员的根源上保证发展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通过入口票决制,增强了发展党员的针对性,避免出现“关系户、人情票”等情况,改进和规范了发展党员工作,提高了发展党员质量,增强了党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使新发展党员的素质结构有了明显改善,为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实现党的任务提供了坚强组织保证。

(二)狠抓培养,保证质量关。把发展党员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上。

一是抓好日常管理,保持教育培训的经常性。坚持把党员日常活动作为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经常性教育培训的重要载体,把入党积极分子登记造册,并按照活动制度,严格进行管理;

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基本知识,联系入党积极分子思想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形势政策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定期对入党积极分子学习情况进行考核,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学习心得、思想汇报及时存入档案,作为向党组织推荐重点培养对象的依据。

二是抓好结对联系,提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建立了支部委员与入党积极分子结对联系责任制,支部委员每人至少联系一名入党积极分子,经常交流思想,传播党的知识,宣传方针政策,提高思想觉悟和政治素质。

(三)坚持标准,严把程序关。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始终把质量放在首位。主要坚持了三个原则:一是坚持质量第一,防止突击发展。

一是注意从实际情况出发,科学制订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坚持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真正做到从思想上入党。

二是坚持全面衡量,克服片面观点。严格按照党员标准来全面衡量发展对象,不降低标准。对致富能人中的入党积极分子,同样注重考察入党动机和政治觉悟、思想品质,看他能不能帮助群众致富。

三是坚持党性原则,严格入党手续。具体办法是严把“四关”即:把好支部大会讨论关。在到会党员充分行使民主权利、发表意见的基础上作出是否发展的决议;

把好党委审批关。在党委审批之前,指派专人对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同申请人进行谈话,作进一步的考察,然后上报党委会审议和表决;

把好预备党员转正关。建立预备党员考察表,严格考察制度,全面衡量,慎重对待;

把好发展党员公示关,对于每一名新发展党员我们都做到了公示在前,广泛征求意见,确保发展质量。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党员队伍发展不平衡,结构不合理。十八大以来,全镇新发展党员X人,35岁以下X人,高中及中专以上学历X人。新发展党员队伍平均年龄偏大,文化水平偏低,党员队伍发展总体不平衡,结构不合理。

(二)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动态调整不及时。在实际工作中,少数入党积极分子受到社会上各种思想的影响和*,没能经受住考验,忘记了初心,不具备发展党员条件,对这部分人没有及时的发现和调整。还有一些有文化、有思想、人品好,渴望入党的同志没有及时纳入到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中来。

三、下一步解决措施总结上年发展党员工作,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下一步工作中我们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一)要在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上下功夫。要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动态管理机制,及时调整不合格人员和纳入新成员。同时,要抓住源头,着力加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一是“掘源”,进一步拓宽选人育人渠道。注意解决认识问题,树立看人看本质、看主流、看发展的观点,紧扣新时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发展需要。二是“培源”,改进工作方法,切实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在培养教育上,做到培养对象、联系人员、工作制度落实;

在培训学习上,做到组织形式、内容、时间落实;

在考察上,做到考察材料、内容、跟踪谈话落实;

在动态调整上,做到进出有序、动态管理。

(二)要在突出重点、改善结构上下功夫。针对党员队伍年龄、文化结构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镇党委认真分析研究,明确了三个重点的发展党员工作思路,即:重点在农村发展党员,重点在生产、教学一线发展党员,重点在35岁以下的青年和妇女中发展党员;

在具体工作中,还坚持了三个倾向于的工作方针,即:倾向于从村干部中发展党员;

倾向于从率先致富又能带领和帮助群众致富的致富带头人中发展党员;

倾向于从知识分子和退伍军人中发展党员。

(三)要在建立发展党员工作的长效机制上下功夫。推行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对象制度,不断扩大发展源头;

坚持发展党员预审制、发展党员培训制,以发展对象的合理结构来改善党员队伍结构;

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严把党员“入口关”;

实行谈话回复、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监督,扩大透明度。通过建立发展党员工作的各项制度,用制度来保证发展党员工作的健康进行,既保证质量,又确保“入口”畅通,使党的组织始终充满生机和活力。

市发展党员工作总结报告为进一步推进发展党员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不断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质量,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的工作。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质量,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党员队伍,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对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在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方面,建立健全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制度,今年以来,党员以及群团组织积极向各党支部推荐入党积极分子6名,扩大入党积极分子后备人选队伍。明确了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的责任,党支部对每一名入党积极分子都制定切实可行的培养教育计划,并指定两名正式党员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同时还建立了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档案,党支部每季度进行一次考评。局党委根据《入党教材(20XX年修订本)》为主要培训教材,对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集中培训。

二、在发展党员宏观管理方面,明确了各级党支部要对发展党员工作实行计划管理,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计划性。局党委在调查研究和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对党员队伍建设状况进行分析,根据需要提出发展党员工作宏观指导意见,逐级传达到基层党组织。基层各党支部根据入党积极分子的成熟程度,向局党委报送本支部下一年度发展党员计划。局党委对党支部报送的计划进行严格审核,对发展党员工作计划进行综合协调,防止发展党员数量大起大落,实现均衡发展。

第10篇

        填写《入党志愿书》是申请入党人加入中国共产党必须履行的手续之一,也是党组织对申请入党人的一次实际教育和严格审查。因此,一定要高度重视、严肃认真的填写。

        1、填写《入党志愿书》的时间

        填写《入党志愿书》是履行入党手续的开始。党组织在对申请入党人的考察基本成熟、政审等有关材料基本齐全、党小组和党支部委员会同意确定发展,征得上级党委或党委组织部门原则同意后、党支部准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吸收为预备党员)之前填写。

        2、填写《入党志愿书》前的指导

       应由党支部组织填写。在填写《入党志愿书》前,党支部负责人应对入党申请人进行忠诚老实教育,将《入党志愿书》的各个项目、栏目及其包括的内容向其解释清楚,提出有关要求,并由入党介绍人进行具体指导。

        3、《入党志愿书》的管理

        在预备党员期间由党支部保管,转为正式党员后,转交基层党委(总支),由基层党委(总支)将其归入本人人事档案。

        4、填写《入党志愿书》的要求

        凡有一定文化程度的人,都要自己填写《入党志愿书》。如果本人填写确实有困难(如残疾人、文肓等),可由党支部指定一名党员按照申请人口述代为填写。填写时要尽量按本人的原话如实记录,做到而不代认识,否则会失去填写《入党志愿书》的意义,会影响党组织对入党申请人的了解。填写前,最好先写一份草稿,读给本人听,让本人提出修改意见,尽可能准确地表达本人的原意。由他人的《入党志愿书》,应写清的原因,除本人签字盖章外,人也要签名盖章。

     5、填写《入党志愿书》的具体要求

        入党申请人要严肃、认真、忠实地按照各栏目要求填写清楚,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一般填写前应选填写草表,经审查后再填写在正式表内。填写时,本人应用钢笔或毛笔(切忌用油笔、铅笔或彩笔等不利于长期留存的笔种)逐项填写,内容要真实,字迹要工整、清楚,一般不宜涂沫或修改。

在填写《入党志愿书》时,如有的项目、栏目的内容较多,填写不下,可另加附页,但需标明,并装订在一起。如有的内容较少(指“入党志愿”一栏)或没有内容可写,出现空白项目或栏目,应标上“无”字样,不要留有空白项目或栏目(本人经历一栏除外)。

       6、《入党志愿书》各栏目的填写

   (1)封面“申请人姓名”的填写 只填写自己目前正在使用的实际姓名,要用现行标准字体填写,不能用简化字,也不宜用繁体字。这一栏还应注意,不要盖章或按手印。

   (2)自然概况各栏目的填写

    一是“姓名”一栏。姓名包括现名和曾用名。“现名”要与封面填写的姓名相符。“曾用名”,是指在读书和工作期间曾经使用过的正式名字,按使用先后顺序填写,如果“曾用名”较多,可选择主要的填写。偶尔使用的笔名、假名,不作为“曾用名”填写。

    二是“贴照片处”一栏。应帖发展对象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黑白照、彩色照均可。不要理解为可帖可不帖,是必须帖,以防在档案管理中造成混乱。

    三是“性别”一栏(略)。

    四是“民族”一栏。应填写全称,不要简写。如:“蒙古族”,不要写成“蒙族”或“蒙”;“朝鲜族”,不要写成“鲜族”或“鲜”。

    五是“出生年月日”一栏。应按公历时间填写,应填写到“日”。注意不要填农历日期。

    六是“籍贯”一栏。“籍贯”按照新的规定是指本人的出生地,所以以后籍贯一栏按出生地来填写,要按现在的行政区划分情况详细填写,由省(市、自治区)填写到村屯(城市写到街道、胡同和里弄、巷等)。

    七是“家庭出身”一栏。“家庭出身”是指本人取得独立经济地位或参加工作时家庭阶级成份。不论出身劳动人民家庭还是出身剥削阶级家庭的军人、干部、职工的子女,凡是随父母生活长大的,他们的家庭出身应按其父母职业来定,如干部、军人、工人等。凡是靠祖辈或亲戚朋友的经济收入抚养长大的,他们的家庭出身则应按祖辈或亲戚朋友的阶级成份来定。经组织审查,家庭出身作了改变结论的,则按改变的结论填写;未经组织确定改变结论的,不应自行改变。地主、富农出身的农民子女,他们的家庭出身为农民

    八是“本人成份”一栏。“本人成份”是指本人参加工作或入党以前的个人社会地位。应按照个人参加工作或入党前从事较久的职业填写。如,参加工作前,一直是上学,就填写学生;一直是种地,就填写农民。如果是先入党,后参加工作的,是指入党之前的个人社会地位,是学生就填写学生。 「 1

    九是“现有文化程度”。这一栏主要按学历填写。亦可按现有的文化水平和其他专业知识程度填写。按学历填写的要写明毕业或肄业,如大学毕业、大学一年、中专毕业、大学肄业等。按现有知识程度填写,应加上“相当”二字。如“相当高中”、“相关大专”等。填写“相当”的文化程度或专业技术水平,应经过严格的考核,由组织认可,个人不得随意填写。

    十是“有何专长”一栏。也就是有什么特长,是在某一项、某一方面有超出一般常人的地方。如爱好美术、书法,熟悉土木专业,能阅读或翻译哪国文字等。

    十一是“现任职务”一栏。这一栏是指一个人实际担任的职务,应按实际担任的职务填写。有的是上级党政机关任命的,如科长、处长、厅长等。有的是经过民主选举,上级领导批准的,如乡长、县长、厂长等。有的虽未经正式任命或下任命书,但实际是经过领导机关同意,担任一定的负责工作的,如“**负责人”、“代**长”等。没有领导职务的干部、工人、农民等,只填写个人的职业。无工作的,是个体经商者,填写“个体”。没有领导职务的专业、科技人员,可以填写技术职称,如主治医师、工程师、教授等。兼职职务较多的,应选其主要的填写。填写此栏时,要尽可能写的详细些,要写清什么单位、什么职务,单位起码要从县(团)级单位开始写,最后写到担任职务的岗位。不要只写“干部”、“工人”,因为这样填写外延太大。

   (3)“入党志愿”一栏的填写 这一栏要根据自己的思想认识和思想演变过程,着重写清楚本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即为什么要入党)和自己的决心(即本人准备怎样做一名共产党员)等。对党的认识主要包括对党的性质、宗旨、任务、指导思想、纲领、路线的认识和理解,为什么要加入中国共产党和准备怎样做一名合格的党员等。在填写时要联系自己的思想实际和成长过程,不要单纯地照抄党章或其它有关材料。本栏目如填写不下时,可另加附页。如留有空白页应写“无”字样。本栏目填写既要防止三言两语、篇幅过短或用大字来填写,又要防止废话连篇,篇幅过长,事无具细地什么都写。一般在900—1500字左右比较合适。注意,开头不要加写任何称呼,结尾不要加写“此致”、“敬礼”,也不要签名、盖章、按手印及落年月日等。

   (4)“本人经历”一栏的填写 本人的经历包括个人的学习经历、参加劳动和工作的经历。一般从7岁或开始上小学开始填写。要根据本人在不同时期所从事的职业分段填写。起止年月应填写到月,前后时间要相互衔接。“在何地、何部门”应写全称。“何职务”应写具体职务,兼职较多的可填写主要的。“证明人”最好是与自己当时在一起工作、学习或生活的人,应是最熟悉本人情况的人。每一个期间都应填写证明人。

   (5)“何时何地参加过何种民主党派或进步团体,任何职务”一栏的填写 “民主党派”是指: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国致公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进步团体”是指:土地革命时期的中国左翼文化团体,搞战时期的“抗敌宣传处”,解放后的“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等。参加共青团组织的情况也应填写在这一栏内。要写明在何时参加,担任过什么职务,做过什么工作。

   (6)“何时何地参加过何种反动组织或封建迷信组织,任何职务,有何活动,以及有何其他政治历史问题,结论如何”一栏的填写 这一栏就是按照要求有什么填写什么。特别是要把什么时间参加什么组织,任什么职务、在组织中有什么活动,或者还有什么其他政治问题,以及最后结论如何,要详细写清楚。如参加了什么教会组织也应写在这一栏中。如果没有参加任何反动组织或封建迷信组织,也没有其他任何政治历史问题,此栏填“无”。

   (7)“何时何地因何原因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一栏的填写 “奖励”应是县团级以上一级组织授予的光荣称号,如被授予劳动模范、优秀共青团员、先进生产(工作)者、优秀工会工作者等。不要把某种公职(如人民代表、职代会代表等)和一般的口头表扬填上去。“处分”是指有批准权限的领导机关,根据一个人所犯错误的事实和性质、按照党纪、政纪和国家法律法规所作的组织处理(一般指受警告、记过以上处分的)或刑事判决。企业单位的职工,按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所给予的记功、记大功,晋级、通令嘉奖、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等处分,都应填写。对于“文化大革命”中被迫害而受某种“处分”,经复查平反纠正了的,不再填写。对于受批评教育的,不算处分,不必填写。对于平时发给的物资奖励,不必填写。要注意把在什么时间、在什么地点、哪一级组织、由于什么原因受过的奖励或处分写清楚;还要注意有就应填写,不要碍面子而不填。如果没有受过奖励或处分,此栏填“无”

   (8)“家庭主要成员的职业和政治情况”一栏的填写 家庭主要成员是指和自己有直系血亲关系或婚姻关系的人,也就是父、母(包括养父母)、配偶和子女,以及和本人长期在一起生活的曾受其抚养和由本人供养的其他亲属。如本人的祖父母,未成年或已成年仍在一起居住的兄弟姐妹等。如父母、爱人中有去世的也应填写。并写明去世的时间及原因。填写此栏时,应注意写清楚该人与本人的关系、姓名、该人的年龄、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和职务等,有些家庭成员过多者,可以选择主要的填写。《2》

   (9)“主要社会关系的职业和政治面貌”一栏的填写 主要社会关系是指本人的亲戚朋友关系,主要包括同本人有密切来往和影响较大的亲戚、朋友、同事等。如岳父母、公婆和伯叔姑舅等。若岳父母、公婆去世也应填写。要写清他们与本人的关系、姓名、该人的年龄、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和职务等,如社会关系较多,可以选择主要的填写。

  (10)“对党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一栏的填写 这一栏,没有特定的要求,凡是自己认为表中各项没有包括进去或没有完全表达清楚的问题,而又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都可以填写在这一栏中。如,历史上曾有重大的政治历史问题或解放后被我党惩处而现在已经死去的亲属;亲友中被停职、隔离审查、拘留审讯等,现在尚未结论和处理的问题;一时无法查清的情况(如海外关系);“文革”中参加过什么组织,参与过什么活动,打过什么人等情况,都应填入此栏中。如没有则填“无”。

  (11)“本人签名盖章”一栏的填写 这一栏是入党对象本人对所填写的各栏目内容予以认可的主要标志。因此,既要签名,也要盖章,不能只签名不盖章,也不能只盖章不签名。没有印章的可以按手印。由别人代为填写的,人也要签名盖章,并写上原因。“年月日”一项,是指发展对象填写该表的具体时间。

  (12)“入党介绍人的意见”两栏的填写 填写“入党介绍人的意见”是十分严肃的事情,入党介绍人要本着对组织负责、对被介绍人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认真地做好这项工作。一是“介绍人姓名”,应按现在正在使用的姓名填写。“现任职务”的填写,包括其现在担任的党内职务,也包括其担任的党外职务,如职务较多,可填写主要职务。入党介绍人没有担任什么职务的,该项目也可不填写,但需标明“无”字样。二是具体意见的填写。介绍人应该把在培养和考察过程中对被介绍人的思想觉悟、政治品质、现实表现和经历等方面了解的情况,认真、全面地进行综合分析,概括地填写出来,并表明自己对吸收其入党的态度。填写时不要以提希望代替写缺点,不要笼统地写几句赠言,或简单地写“同意以上(指前一个入党介绍人)意见”,也不要照抄第一介绍人的意见等。最后应有“该同志已基本具备共产党员条件,我愿意介绍***同志加入中国共产党”字样。意见内容要符合本人实际,不能放在谁身上都可以。三是落款处应签名并盖章,没有个人名章的应按手印。

  (13)“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一栏的填写 这一栏是支部全体党员对申请入党人的意见,是上级党委审批党员的主要依据。因此,支委会在综合归纳全体党员讨论的意见时,一定要把支部的决议写得清楚明白。内容主要是:一是简单地说明入党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什么时候申请、什么时候开始培养等。二是支部大会对入党申请人的基本评价(优、缺点)及政审情况。三是通过决议的情况,如支部现有多少党员、其中有多少正式党员,多少预备党员。应到会多少党员,实到会多少党员,其中有正式党员多少,预备党员多少;多少名有表决权的党员进行表决,其中表决情况,赞成、不赞成、弃权的票数各多少;有无不同意见,通过决议的日期等。填写好后,落款处应填写党支部名称、支部书记签名并盖章,填写时间要填写支部通过之日。

  (14)“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进行谈话情况和对申请人入党的意见”一栏的填写 党章规定,上级党组织在批准申请人入党以前,要派人同其谈话,做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其提高对党的认识。谈话前,要对《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阅,看是否符合入党手续;然后听取所在支部意见、了解培养过程和基本情况;进一步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反映。谈话后,要认真负责的将谈话情况和能否发展入党的意见,填写在这一栏中。填写的主要内容是:一是谈话的时间、内容、方法。二是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和党的基本知识掌握情况;三是发展对象的工作、学习、思想情况(优、缺点)。四是综合审查结果。五是自己的意见。落款处要签名并盖章,时间填写要与正式谈话的时间相符。填写的内容要象发展对象本人,不要套话连篇,也要防止三言两语,篇幅过短。

  (15)“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一栏的填写 此栏包括审查和审批两种填写方法:一种情况是党总支无权审批党员,需以上级党委审批的,可填写总支审查意见。填写的主要内容是:一是召开会议的时间。二是通过审查党支部关于发展对象的报告,并经过总支委员会充分讨论,拿出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标准的意见。三是出席会议的人员情况和表决情况。四是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另一种情况是有党委授权审批党员的党总支,可填写党总支审批意见。填写的内容可参照“党委审批意见”。主要是写明**总支召开总支委员会议的时间、总支委员会的审批意见和预备期的确定时间。填写好后要落款,写明总支部名称,是授权审批的总支要加盖党总支印章,总支书记要签名盖章,填写时间要与审批时间相一致。支部和党委中间没有总支的,此栏不和填写。

  (16)“党委审批意见”一栏的填写 填写的主要内容与总支审批党员的意见相同,主要是召开党委会议的时间,党委的审批意见和预备期的确定时间。预备期终结的时间要比起算的时间提前一天,这样是一整年。党委会议按届次排定的应按届次来填写。落款处应盖党委印章(不用填写党委名称),党委书记要签名并盖章,填写时间应与召开党委会的时间相同。是党委授权总支审批党员的,应在此栏内标明的“党委授权总支审批新党员”字样,并加盖党委印章。

  (17)“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一栏的填写 此栏应根据党员大会讨论的情况,扼要说明预备党员在预备期的表现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并写清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表决结果必须写明同意按期转为正式党员,还是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或是延长预备期。延长预备期的决议应包括:继续考察的理由、延长多长时间,通过决议的情况等,落款处应明确支部名称,支部书记应签名并盖章,填写时间应与召开支部大会时间相同。注意不能只写三言两语,与党委审批意见要相同。

  (18)预备党员能否转正的“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一栏的填写 这一栏也是包括审查和审批两种填写方法:一种情况是未授权审批的总支。应扼要的写明召开总支会议的时间;根据本人的表现,提出总支委员会的意见(指“按期”、“延长”、“取消”的具体意见);表决情况和报上级党委审批的字样。落款处应标明总支部名称;总支部书记签名并盖章。时间应与召开总支会议时间相符。另一种是授权审批新党员的总支,意见的填写应与党委审批意见相同。主要写是**总支召开支委会议的时间,总支委员会的审批意见,是“按期”、“延期”或“取消预备资格”。按期转正的,应注明党龄起算时间。党龄起算时间与上一年支部大会吸收为预备党员之日相同。延长预备期的,应标明延长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如“经。。。。讨论,同意预备党员***同志延期转正半年(或一年)。延长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延长期应从预备期满之日算起。落款处应盖总支章,总支书记签名盖章,时间与召开总支会之日相同。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应在《入党志愿书》最后一页备考中标明什么原因,什么时间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意见或说明。还应在封面标明“从**年*月*日起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没有总支的此栏不必填写。

  (19)预备党员能否转正“党委审批意见”一栏的填写 填写内容与授权审批新党员的总支意见基本相同,如批准预备党员按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需标明党龄从**年*月*日算起。如同意见预备党员延期转正,应标明延长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落款处应盖党委章,党委书记签名并盖章,时间与召开党委会议时间相同。是党委授权总支审批新党员的,此栏可不填写党委审批意见,但应在此处加盖党委印章,同时要标明“党委授权总支审批新党员”字样。

  (20)“支部大会通过延长预备期的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一栏的填写 凡被延长预备期的,延长期满应及时讨论其能否转正问题,并将延长期的表现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填入此栏。落款处应标明支部名称、支部书记应签名盖章,时间应与召开支部大会的时间相同。

  (21)延长预备期后的“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一栏的填写 这一栏也是包括审查和审批两种填写方法。填写方法与审批预备党员按期转正一栏基本相同。支部与党委中间没有总支的,此栏不填写。

第11篇

根据校党委组织部和我院党委关于学生党建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院11级实际情况,现将2013年下半年(第一批)学生预备党员接收工作布置如下。

一、领导小组

总负责人:吴长锦(支部书记)

监督小组:程诗婷(组织委员)、吴 梦(宣传委员)、卢芸芸(纪律委员)

二、负责人

学前一班:张晓婧 学前二班:连佳莉

特殊教育:任荟霖 教育学班:徐文俊

三、候选资格

有强烈的入党志愿,思想政治觉悟高,参加党校并顺利结业满半年,被列为本年度重点发展对象(名单详见附件一),学习成绩优秀,并有从事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经历的2011级同学。

本批次预备党员拟发展对象包括高中党校结业的同学和华师47期、华师48期党校结业的同学(华师49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结业后未满半年,本批次暂不发展)。有不当言行、挂科、违纪、违法,受到院级通报批评及以上纪律处分等现象者,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其本批次预备党员接收候选资格。

四、名额分配

2013年下半年(第一批),我院本科11级党支部计划接收预备党员14名,根据各班人数和入党积极分子数量划分指标。其中,学前一班3名、学前二班3名,特殊教育3名,教育学班5名。

五、流程安排

1、各班团支书组织本班同学(至少三分之二以上参加)如实填写《预备党员推选民意测评表》,对本班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民意测评。并将该候选人平均得分填入《教育学院预备党员推选绩效考核评分表》中“民意测评”一栏。

2、各班团支书负责组织班长、学习委员、生活委员以及本专业的一名正式党员(学期一班:吴梦,学前二班:吴梦,特殊教育:程诗婷,教育学班:卢芸芸)共5人,组成本班预备党员发展小组,开会讨论并如实填写《教育学院预备党员推选绩效考核评分表》。

3、各班团支书负责将各候选人最终得分汇总填入《预备党员推选综合成绩统计表》并将结果告知该候选人本人。请于9月15日(周日)下午五点半之前,将《预备党员推选综合成绩统计表》交到田家炳418办公室给辅导员。

4、2013年9月16日始,拟发展候选人开始填写预备党员接收各项材料。

5、2013年9月20日左右,择日召开11级党支部大会,逐一讨论预备党员接收事宜。

六、工作要求

1、预备党员接收工作必须严格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入党自愿、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2、各班团支书务必高度重视本次预备党员接收工作,在本班学生中做广泛宣传动员,认真组织测评推选工作。各考核表格数据不得污损、涂改,不得转交他人保管。

3、本次预备党员接收工作务必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由各班团支书全程做记录,各项推选测评原始数据、支撑材料、会议记录等必须留存备查至少一年。

第12篇

.

党总支换届选举程序

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结合我校基层党组织实际情况,现将党总支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关程序说明如下:

一、准备工作:

1、党总支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以及校党委的有关规定。

2、党总支召开党总支(扩大)会议,研究确定委员会组成原则、委员名额、差额比例及选举办法。总支委员一般由7或9人组成,其中,书记、副书记的职数按校党委所确定的职数执行;委员会的组成要考虑工作需要和结构合理原则,党员行政主要负责人一般应进入委员会;委员会候选人的差额一般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

3、党总支布置委员候选人提名工作(二上二下)。

4、党总支讨论起草工作报告,重点总结近一年来的总支工作。

5、在选举前党总支须上报党委的材料:

(1) 关于党总支换届选举的请示;

(2) 总支工作报告;

(3) 党总支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登记表;

(4) 党员大会议程;

(5) 选举办法

其中第(1)项须提前一个月报,第(2)至(5)项须提前两周报。

二、党员大会及换届选举

1、由上届党总支书记向大会做工作报告。

2、由主持人主持大会选举。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3、主持人以候选人预备人选的姓氏笔画为序,介绍基本情况,并对选举人提出的询问做出答复。如没有什么问题,对候选人预备人选表决通过(过半数),进行正常选举。

4、主持人提名监票人和计票人,由大会表决通过。注意候选人不能作为监票人和计票人,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

5、主持人向大会宣读选举办法并由大会表决通过后,由监票人主持选举工作。

6、选举结束后,监票人向选举人报告选举情况,包括发出选票数、收回选票数、有效票数等,并以得票多少为序报告被选举人得票情况。

7、主持人按照姓氏笔画顺序向大会宣布当选人名单。

三、总支委员会第一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