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07 17:29:19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社区消防工作计划,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工作计划网权威社区消防安全工作计划范例2016,更多社区消防安全工作计划范例2016相关信息请访问工作计划网。 为全面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确保社区的稳定,使人们的生命财产免受损失,四平里社区紧紧围绕“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以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明确消防安全职责,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广泛深入地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大力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将消防安全监管工作作为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一项治本措施,加强社区消防建设,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街道办事处计划安排,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特制定20XX年消防工作计划:
一、健全组织网络。认真落实街道办事处消防安全工作的各项计划安排,建立社区消防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由社区主任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社区干部及居民骨干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实行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将消防安全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形成消防安全工作的群防群治网络。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做好消防工作的积极性,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年内出宣传黑板报不少于5期,增强辖区居民的消防意识,绷紧消防安全这根弦。同时,要利用“防火宣传周”、“119消防日”等活动,突出社会弱势群体和外来务工人员两大宣传重点。
三、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力度。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改、保安全”活动,结合不同季节火灾特点,冬春季节开展对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以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在7月份炎热季节开展一次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场所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特别是做好辖区内个体户的消防安全排查工作。同时,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协调有关部门或个人进行及时整改,严防反弹。
四、及时加强安全工作情报信息收集,及时准确掌握社区重点要害部位的情况;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监控和扑救,防止火灾蔓延和扩大,要把消防安全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
五、进一步完善消防监督机制,形成社会消防工作新局面。继续推进和拓展群众举报火灾隐患途径,做到政令畅通、信息畅通。同时,多渠道整合社区消防资源,充分发挥社区消防志愿者队伍的作用,实现消防共建,努力形成“政府组织领导,部门齐抓共管,群众积极参与”的社会消防工作新局面。
第二条城市街道办事处、公安派出所、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和社区居委会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公安消防机构的监督指导下,按照本规定负责社区消防安全工作。
第三条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应当立足现有社区组织机构,发挥管理和服务功能,发动和依靠群众,实行群防群治。
第四条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街道办事处、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社区居委会的主要领导对管理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并确定专人具体负责社区消防安全工作。
第五条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由办事处负责人任主任、综合治理办公室、公安派出所、社区居委会、驻社区有关单位人员组成的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本辖区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指导、督促和协调。
第六条社区居委会建立由居委会主任、居民小组长、社区巡逻队、社会治安志愿者、楼院长组成的社区消防工作小组。
第七条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公安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列管重点单位之外的其他单位和社区居委会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八条物业管理单位、社区居委会负责本辖区内居民住宅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九条街道办事处在社区消防安全工作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将社区消防安全工作作为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内容,制定消防工作计划,定期召开社区消防工作会议,组织、督促、协调社区消防工作的开展;
(二)督促指导物业管理单位、社区居委会定期开展社区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受理群众举报,开展消防咨询服务;
(三)负责辖区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四)组织开展社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社区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五)负责社区消防宣传阵地的建设和公用消防器材的维护和管理;
(六)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与辖区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物业管理单位、社区居委会签订年度《消防安全责任书》,并组织年度考评,落实奖惩措施;
(七)建立健全社区各项消防管理制度,完善社区消防档案;
(八)参与组织辖区火灾扑救,维持火场秩序,保护火灾现场,配合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核查火灾损失。
第十条物业管理单位、社区居委会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按照街道办事处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做好辖区的消防安全工作,维护辖区消防安全;
(二)对居民住宅楼院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巡逻,疏散消防通道,整治清理居民楼道可燃物,发现和纠正消防违章行为;
(三)负责辖区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
(四)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完善消防档案;
一、指导思想
以“*”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大力宣传普及消防安全知识,不断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切实预防和减少火灾的危害,为建设“平安*”、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宣传内容
(一)认真抓好消防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为重点,强化消防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加强对各乡镇、各部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消防法律法规和政策等知识的培训,增强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意识和全民消防法制观念。各企事业单位、乡镇和村(居)委员会要在办公(生产、生活)区、社区、乡村等场所设立消防宣传教育专栏和消防安全标识。
(二)认真抓好消防安全知识的普及。要以安全疏散、逃生自救、常见初起火灾的扑救方法、安全用火、安全用电、安全用气等为重点内容,通过有线电视、广播和板报等媒体宣传消防知识和消防工作信息,并通过集中或流动的培训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县宣传部门要配合消防安全宣传月、“全民除火患,建设新农村”、“11·9”主题宣传等活动,积极、主动地做好消防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县教育部门要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县科技、司法、劳动保障等部门要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列入科普、普法、就业培训等内容;县公安消防部门要主动到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对公务员和职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三)认真抓好重点对象的消防宣传。要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特定岗位人员、企业员工、外来务工人员、老人和儿童、社区居民和学生等为重点,开展消防常识的宣传教育培训。县公安、城建、消防、安监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消防管理人员和消防设计、施工、检查维护、操作人员,以及电工、电气焊等特种作业人员,易燃易爆岗位作业人员,人员密集的营业场所工作人员和导游、保安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培训持证上岗制度。同时,县有关部门要责成用人单位对务工人员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对务工人员居住区(出租房)要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
(四)认真抓好重点时期的消防安全。确定3月、6月、11月为重点时期,在重大火灾隐患挂牌整治、“三合一”整治、冬季防火、消防工作“五进”工程等主要活动期间,开展针对性的消防宣传。在主要道路两侧、繁华地段、车站、公交站点、工地、重点整治区域等地方和各类交通运输工具上设立消防公益广告和宣传条幅,大力推进重点时期消防工作的开展。
(五)认真抓好重点区域的消防宣传。以社区、学校、企业和农村为重点区域,提高广大群众的自防自救能力。
1、进社区。公安派出所、居民委员会建立并落实社区消防宣传制度,普及社区、家庭消防知识,根据需要布置消防宣传标语和社区消防设施示范图,指导社区建立义务消防宣传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社区消防宣传活动。
2、进学校。县教育部门要积极推广使用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和公安部消防局联合审定的《中小学消防安全知识必读》,落实教材和师资,组织对老师进行培训,促进消防安全知识进课堂。公安消防部门要推动、指导学校经常性地组织学生参观消防站、开展疏散逃生演练,使在校生受消防教育率达到100%,做到“两知两会”(知道火灾危害性,知道预防火灾基本方法,会报火警,会逃生自救)。
3、进企业。各有关部门要指导和督促所管辖的机关、团体、企业和事业单位依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的要求,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全员消防宣传教育。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演练,定期通过墙报、黑板报、宣传栏、广播等途径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单位员工接受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率达到100%,普遍掌握“三知三会”(知道单位火灾的危险性、知道初期火灾扑救方法、知道疏散逃生路线,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逃生自救)知识。同时,深入大型商场、超市、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进行消防宣传。要对员工专门进行消防教育培训,并在员工餐厅、员工休息间或工作等待区等设有电视的地方播放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片,提高员工及顾客的消防自防自救能力。
4、进农村。认真宣传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的精神,各乡镇要把提高广大农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各村委会及其他村民自治组织要利用民风习俗、村规民约、墙报、标语、广播等形式,宣传普及消防常识。
5、进家庭。在消防宣传进家庭工作中,消防大队要协助居委会建立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制定《居民防火公约》,并组织消防监督人员对消防宣传进家庭工作进行实地指导,联系当地电视台播放消防安全公益广告和消防安全警示字幕。
(六)认真抓好消防工作的舆论监督工作。县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独特作用,与乡镇及消防部门密切配合,对消防安全漏洞、各类火灾隐患、管理薄弱环节等进行舆论监督。要对排查出来的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久拖未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曝光,跟踪报道,推进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县电视台要依法免费刊播消防部门的有关公告、通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将消防宣传工作纳入当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平安地区、应急科普宣教计划等内容,做好督促指导。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将消防宣传教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提上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消防宣传教育任务的圆满完成。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始终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街道社区具体负责、居民共同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为辖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责任目标
实现辖区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健全完善各级消防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建立起适合辖区特点的灭火救援体系,形成覆盖街道、社区的火灾防控网络,社区居民消防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实现全年无较大及以上人员伤亡或直接财产损失5000万元及以上火灾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大力整治并消除火灾隐患,为辖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三、具体措施
(一)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1.强化政府统一领导责任。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强化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落实消防安全“一岗双责”制度,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将消防工作纳入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作为目标责任、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领导干部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每半年要专题听取消防工作考核及工作开展过程中的热点难点和重大消防安全问题情况,参与重大活动、重要节目的消防安全检查。3月底前,要进一步明确消防工作责任和任务分工,将消防经费的投入、消防宣传教育和火灾防控等重点工作任务及需要重点解决的消防安全问题纳入目标责任书,签订年度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年内,对消防安全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考评,将考评验收结果纳入部门绩效考评和社会治安社会综合治理考评内容。9月底前,要依据消防安全目标责任和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组织开展半年度自查自评工作。
2.强化部门依法监管责任。各社区、单位要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依法履行职责。要将消防工作与本部门其他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评,部门每半年开展一次消防工作履职报告。开展消防安全形势分析评估和综合研判,并及时提出火灾防控可行性意见和建议。
3.强化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协商机制。5月底前,要建立健全工作报告制度、成员单位协作制度、检查通报制度等联席会议制度,每半年开不少于一次的消防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分析和部署消防安全重点工作,细条解决公消防安全组织、消防经费投入、消防宣传教育、区域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消防工作重大问题。
4.加大消防业务经费保障力度。各社区、单位要全力保障消防经费。将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等专项经费纳入预算。对于年内需完成组建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任务的,落实各项保障,并为其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5.强化社会和单位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各社区、辖区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职责,每年组织开展单位、行业内部消防安全排查检查不少于2次,通过部门工作协作、函告等措施,多途径督促社会单位落实责任。要继续督促指导企业单位开展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四个能力”建设。实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安全自我评估等“三项申报”制度,健全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机制。建立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火灾高危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或负责人签订年度消防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强化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年内,实现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工作100%达标,消防安全重点单位100%实施建筑消防设施委托具备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维护保养,建设自动消防设施完好率95%以上。
(二)夯实公共消防设施基础
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5月底前,要建立健全市政消火栓建设、维护保养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和普查、函告制度,明确职责分工,落实经费保障,确保市政消火栓建成率95%以上,完好率97%以上。应积极推进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和抢险救援器材的更新换代和优化升级。
(三)加强火灾防控体系建设
1.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继续开展为期一年的“清剿火患”战役,重点开展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消防产品、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消防控制室等领域整治,负责辖区小单位、小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年内火灾隐患排查整改率到达100%。各社区要继续按照职责和任务分工,全力推进“七个方面”突出消防安全问题整治工作,年内部署开展不少于2次,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带有大量先天火灾隐患的网吧、娱乐场所、人员密集场所要列为今年的整治重点,明确责任部门,无责任部门的明确牵头部门,细化整改方案,落实防范措施,年内解决区域性消防安全突出问题。确保年内重大火灾隐患整治率达到100%。适时组织开展季节性防火以及“两节”、“两会”等重大节日、活动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2.深入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各社区、单位要依据《省消防条例》有关政府职责规定,积极推进城乡消防安全管理一体化。将网格化工作纳入综治网格服务平台。落实网格员工作考评奖惩和会议、检查、宣传等日常工作机制,落实专职网格员季度例会制度,完善“三级”网格员数据库。依托街道消防安全(综治)三级“网格”,建立并落实好消防安全“民防”工程。依托治安巡防队、森林防火队或其他形式建立志愿消防队,配置必要器材,确保完整好用,提升初起火灾处置能力。6月底前,完成街道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年度培训工作。每半年组织1次考评。
(四)提升灭火救援能力
1.全面推进应急急救援体制建设。各社区、单位要建立快速反应的消防队伍,并成立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建立会议制度,加强部门间的组织协调,规范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体制,建立健全各级应急队伍,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指挥水平。每年组织不少于1次联合演练,进一步规范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训练、使用,充分发挥应急救援队伍作用。
2.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要加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力度。将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进行统筹安排,建立完善训练、指挥、装备等保障和运行机制。不断加强灭火救援攻坚组装备建设。消防宣传覆盖率达到100%。开展消防宣传服务站建设工作,年内要完成挂牌,要摆放基本消防器材,设置消防知识角,悬挂宣传挂图。
四、考核与奖惩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五部委和公安部领导关于加强消防宣传工作的重要文件、指示精神,以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安全常识宣传为重点,通过采取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消防宣传教育形式,把消防知识和技能送到广大居民、学生、职工和农民群众手中,努力形成全社会人人参与消防,人人关心消防和良好氛围,进一步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大力推进镇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
二、组织领导
消防宣传“四进”工作由镇政府统一组织实施。镇政府成,党委委员任副组,镇安监办、镇教育科、镇民政科、镇工会、镇文化中心、镇派出所、消防中队为小组成员的消防宣传“四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派出所、派出所内,有关部门派员参加,具体负责消防宣传“四进”工作和部署、指导、检查等工作。村、企事业单位也应成立相应的工作组织机构,负责本辖区(系统)的消防宣传“四进”工作,结合实际制订消防宣传“四进”工作计划。有关部署落实情况及时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主要措施和目标
(一)消防宣传进学校
1、镇教育科要积极创造条件,有计划地将消防知识纳入全镇中小学生素质教育的内容,增设消防常识课程,通过组织主题班会、主题夏令营、板报展、知识竞赛和运动会等活动使学生了解应知应会的消防知识。
2、全镇各中学在每年新生进行军训时,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常识教育和安全疏散演练。有条件的学校在举行文艺演出、知识竞赛和运动时,适当增加消防知识内容。
3、充分发挥消防宣传阵地作用。全镇中小学校在结合实际,主动与镇消防中队联系,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到消防中队参观学习,达到每名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到消防中队参观学习1次以上的目标。
4、镇教育科选择有条件的学校建设青少年消防安全教育基地,定期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地消防宣传教育活动。5月底前完成一个消防宣传“进学校”示范点建设工作,8月底建成一个青少年消防安全教育基地。
(二)消防宣传进企业
1、镇工会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职工岗前教育、岗位资格教育、再就业培训等职工教育培训内容之中。
2、镇派出所要按照公安部73号令的规定,有计划地组织对辖区重点单位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到年底受训率达到100%。深入企业开展消防宣传,每月指导辖区重点单位开展专题消防安全宣传活动不少于10家。到年底,全镇60%以上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开展专题消防安全宣传活动不少于1次。
3、各村、企事业单位、职能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指导、督促辖区内开展形式多样地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5月底前完成1个消防宣传“进企业”示范点建设工作。示范点企业应设立消防安全教育室,有醒目的消防宣传标语、板报、橱窗,内部刊物有消防安全知识内容等,员工“四懂四会”(即:懂得火灾的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火灾扑救的方法,懂得火场逃生的办法;会报火警119,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达到100%。
(三)消防宣传进社区
1、全镇每个社区有固定的消防宣传橱窗,定期在公告栏等开展消防知识宣传。同时,在年把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创建文明社区、社会综合治理和评选“五好文明家庭”等活动条件。
2、各社区组织“义务消防宣传员”开展形式多样的经常性消防宣传活动,6月中旬前完成1个社区消防宣传教育示范点的建设工作。示范点应有消防安全教育室,设置固定消防宣传橱窗,制订和张贴居民防火公约;有专人负责社区消防工作,设专兼职消防协管员、联络员,设有义务(自愿)消防组织,配备灭火器和水带、水枪等消防器材,定期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和防火自查,并有记录;把消防安全纳入“五好家庭”评比条件;推广应用家用可燃气体浓度报警器。
3、镇派出所要积极指导社区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与社区管理部门协商,定期组织群众参观镇消防中队。
(四)消防宣传进农村
1、《省农村消防管理办法》于3月1日正式实施。各村、企事业单位要把《办法》的宣传作为消防宣传“进农村”的主要内容之一,与农村消防宣传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农村主干道、集中居住区、小集镇、驻村企业等地张贴《办法》宣传标语,利用宣传橱窗、公告栏、有线电视等载体广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家庭防火常识。6月底,各村建成1个消防宣传“进农村”示范点,示范点应有消防宣传教育室,设置固定消防宣传橱窗,制订和张贴防火公约;有专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设专兼职消防协管员、联络员,设有义务(自愿)消防组织,定期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和防火自查,并有记录;驻村企业消防安全设施完善,员工经消防安全教育;把消防安全纳入“五好家庭”评比条件。
2、镇文化中心要结合消防宣传“四进”和《省农村消防管理办法》宣贯活动,组织人员编创有地方特色的消防文艺节目,在全镇进行巡回演出。
3、镇民政科和镇妇联、共青团组织要加大对广大老人、妇女和少年儿童等弱势群体的消防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喜闻乐见、寓教予乐的宣传形式,有效提高老人、妇女和儿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切实扭转近年来火灾事故中老人、儿童等弱势群体伤亡人数居高不下的局面。
4、镇政府于6月底组织对各村消防宣传“进农村”示范点进行检查验收,及时组织经验交流推广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迅速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加大消防宣传投入,定期研究部署消防宣传工作,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贯彻落实公安部部长、刘金国副部长的重要批示精神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力推进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努力实现周部长提出的“三提升”、“三降低”的目标为指导,以促进社会各单位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巩固和深化火灾隐患整治成果、推进社会化消防工作为目标,紧紧围绕“消除火灾隐患,构建和谐云南”这一主题,运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社会影响广泛、群众喜闻乐见、宣传效果明显等手段,充分发动社会各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利用宣传栏、文化橱窗、广播站、公益广告等阵地,采取消防知识、技能竞赛等形式,在全社会形成“人民生命至上,火灾隐患必除”的宣传舆论导向,使之成为全社会的共识,通过进一步强化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努力扩大覆盖面和社会效果,让消防知识真正走进千家万户,为全面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找材料到文秘站 -网上服务最好的文秘资料站点]
二、活动主题
今年11月9日,是云南省法定的第十三个“119消防日”,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73号令,确定勐腊县“119消防日”系列宣传活动主题是“消除火灾隐患,构建和谐勐腊”。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今年“119消防日”系列宣传活动开展扎实有效,富有长期性、连续性,形成波浪式、渐进式的立体宣传攻势,本着出成绩、出效果、有气魄、有声势的目的,经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成立勐腊县“119消防日”宣传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由县人民政府魏文喜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公安局副局长阿四、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张绍华担任,成员由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在县消防大队设办公室,领导和把握全县“119消防日”宣传活动的方向、决策,制定工作计划和具体宣传方案,落实工作措施,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全县开展好“119消防日”系列活动,负责对各地工作情况的收集、整理和方案的贯彻落实,总结经验和成果,并检查全区各地宣传活动的落实情况。
四、活动内容
活动一:11月9日上午在县城花园广场举行消防宣传活动,各乡(镇)政府、关累工委、农场也要在辖区内组织开展相应的宣传活动。
1、向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人民群众赠送《云南消防警务便民服务卡》及消防宣传资料。
2、设置消防咨询台,开展消防安全咨询服务,同时接受群众消防咨询和消防违法投诉。
3、设置消防器材、装备展示宣传点。讲解消防器材、灭火救援工具的使用及各种火灾的扑救方法。
活动二:城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悬挂消防宣传标语(标语内容见附件)、号召职工给单位提一条消防工作建议、举办一次灭火逃生演练。
活动三:运用网络宣传建设,扩大“119消防日”的宣传面。利用勐腊消防信息网(),运用网络多媒体技术,加强此次活动的宣传。
活动四:勐腊镇政府组织辖区四个社区开展好多种形式的消防宣传活动。
各基层公安派出所要紧密围绕活动主题,在抓紧落实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各项措施的同时,发动和教育群众积极主动地配合参与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改、监督活动,切实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和灭火自救能力。
五、活动要求
此次“119消防日”系列宣传活动是对社会宣传消防安全知识的有利时机。为确保宣传活动的顺利开展,特提出以下具体要求:
(一)切实开展好此次“消除火灾隐患,构建和谐勐腊,20__年度119消防日宣传活动”,各单位要增强紧迫性和责任感。俗话说“消防工作,教育为主,宣传先行”。当前,我县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已进入攻坚阶段,各单位要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引导、推动、监督作用,形成强大的宣传态势,对确保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的圆满完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单位一定要从火灾隐患整
治的大局、全面推进消防宣传工作、提高国民消防安全素质的战略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做好消防宣传工作的重大意义,将其作为当前消防中心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来抓。明确各级领导责任和各级专(兼)职消防宣传人员职责并在“119消防日”期间形成一个集中宣传的,带动并促进各地消防宣传工作不断向深度和广度开展。
(二)围绕主题,及早策划部署,力求创新务实。各乡(镇)政府、关累工委、农场要以落实云南省委、省政府全力推进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努力实现部长提出的“三提升”、“三降低”目标为指导,对今年的“119消防日”活动要周密策划、及早部署,要在总结以往开展“119消防日”宣传活动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利用各级党委、政府对消防工作普遍重视,社会媒体对火灾隐患广泛关注,广大人民群众对身边的消防安全环境期望日益提高等有利时机,及早落实活动方案,并结合消防宣传“四进”工作,在全社会形成“人民生命至上,火灾隐患必除”的宣传舆论导向,使之成为全社会的共识,最大限度地发动和教育群众参与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并在宣传教育活动中切实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三)点面结合,多策并举,打造勐腊县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的强大声势。在“119消防日”活动中要按照“针对性强、时效性和广泛性好”的要求,以促进社会各单位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巩固和深化火灾隐患整治成果、推进社会化消防工作为目标,/!/运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社会影响广泛、群众喜闻乐见、宣传效果明显等手段,加大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的宣传力度。从社区居民、学校师生、企业员工、农村村民的不同特点和实际情况出发,充分发动社会各单位利用宣传栏、文化橱窗、广播站、公益广告等阵地,采取消防文艺演出、消防演讲、知识和技能竞赛、消防运动会等形式,运用网络、电视、移动电话短信息等现代传媒手段,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消防宣传工作的积极性,努力扩大覆盖面和社会效果,让消防知识真正走进千家万户。
各单位开展“119消防日”活动方案及总结请于11月20日前书面报县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勐腊县公安消防大队)。
附件:消防宣传标语口号
一、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
二、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
三、消防群防群治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四、消除火灾隐患,构建和谐勐腊
五、坚持专群结合的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六、消防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七、加强消防法制教育,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八、“119消防日”是我省消防法定节日
九、遵守消防法规,保障幸福安全
十、搞好消防工作,做好自防自救
十一、依法治火,利国利民
十二、维护消防安全是我们应尽的义务
十三、为了你和他人的幸福,请自觉遵守《消防法》
十四、火警电话“119”,遇到火灾快快拨
十五、人民消防为人民,救火不收半分文
十六、消除火灾隐患,保障幸福安宁
十七、让家庭远离火灾是我们的共同心声
十八、贯彻执行《消防法》,提高全民消防意识
十九、肩负泰山之责,力保一方平安
二十、幸福生活,莫忘防火
二十一、遵守消防法规,保障幸福安全
二十二、心系百姓,服务社会
二十三、水火无情,防范始于未然
二十四、普及消防知识,传播消防文化,增强防火意识,提高自救能力
二十五、加强消防法制教育,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二十六、创文明安全社区,让火灾远离家庭
据考证,人类用火最早的历史是在我国的元谋人和西候度人,距今大约170-180万年。人类学会用火,是跨入文明世界的一个重要标志。“消防”一词,是在我国清代光绪年间才出现的。中国历史上一般将同火灾作斗争称之为“火政”或“火禁”,防火与救火等。20世纪初,“消防”一词从日本引进我国,曾经泛指消灭与预防火灾、水灾等灾害,后来,约定成俗,“消防”一词才具有现在“火灾消防”的特定含意。而“社区消防”这个概念的产生是由于1986年民政部为配合,首先倡导在城市基层开展以民政对象为服务主体的社区服务,同时,把社区消防作为社区服务项目之一也推进了千家万户。如今,社区消防安全现在已经是城市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当代中国,如何通过社区这一有效载休,发挥群众消防组织的作用,实现社区消防安全管理"无缝隙"覆盖,形成社区消防工作"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提高"的运行机制,建立适合人们生存环境需要和现代城市发展的火灾预防及救助体系,提高全民消防素质和城市整体抗御火灾的能力,推动城市的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已成为当前消防工作的重要课题。近些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文明的进步,社区居民对生活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家庭环境现代化、家庭设施电气化、家庭装潢高档化、家庭生活燃气化,已成为不争的事实。而社区消防安全的管理、消防安全设施的建设已远远跟不上居民家庭的快速变化,致使居民家庭火灾持续高发。据统计,1990至1999年,仅上海市共发生居民火灾10953起,死亡327人,伤403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184.6万元。火灾起数、死亡人数、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分别占全市火灾总数的36.3%、63.2%、38.3%和15.4%。由此可见,居民火灾占相当大的比重。自从2000年以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各地普遍建立社区居委会,形成新的城市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把消防建设列入社区建设之中,建立起与社区建设相适应的社区消防管理和服务网络,是新形势下社区消防工作的新模式。
一、社区消防的特点和意义
(一)新形势下社区消防工作的特点
1、社区自主性。目前,社区建设是以居民委员会辖区为基本单元开展的,其基本特征是让社区居民自主管理自己的事务。居民委员会可以利用法律赋予自己的权利,按照群众的意愿自主发展,按国家政策法规做好相关工作,为依法行政、落实管理目标创造有利条件,实现国家管理与基层社会的良性互动。所以,公安消防机构在开展社区消防工作时,必须树立群众自治理念,依靠社区群众,尊重群众意愿,重视和发挥群众组织的作用,把挖掘和利用社区资源,整合社区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强化社区消防功能,作为做好社区消防工作的重要基础。
2、政府指导性。作为政府机构的公安消防机构,随着社区消防工作的迅速发展,引起公安消防机构在社区消防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也发生了相应地变化,公安消防机构不再扮演包办、管理的领导角色,而是处于指导、协助、服务社区消防建设的地位。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在社区消防建设中既要看到城市社区消防工作的发展方向是消防工作自治,在具体工作中充分尊重和考虑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避免短期行为,又要防止片面强调社区自治,单纯认为社区消防工作是社区的事情,社区居民愿意怎么搞就怎么搞,不积极履行推动和参与社区消防建设的职能。
3、工作群众性。社区建设作为我国推进城市基层社会民主化进程的重要途径,其发展目标就是要充分调动社区居民、单位的积极性,依靠自身力量,对社区公共事务实施自我管理。而这一目标也正是消防工作社会化的内涵所在,即组织和动员社区单位、群众广泛参与,挖掘社区资源,整合社区力量,自己管理自己的消防事务,维护消防安全,实现社区消防“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达到有效预防和控制火灾的目的。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城市社区消防工作的本质特征仍然是群防群治。
(二)推进社区消防的重要意义
1、建立社区消防安全体系是配合现代城市的发展和管理方式的变革的需要。城市化是一个国家进入工业化、现代化社会的基本特征和标志,它反映出国民总人口中城市人口的变化规律。据国家城市建设统计公报,我国城市发展进程迅速,2001年底全国有城市688个,城市人口39590万人,城市面积832817.
6平方公里,城市化水平为32.9%(上述数字不包括建制镇和集镇)。根据中国科学院与民政部"中国城市预测与规划"课题研究组研究预测,2010年中国城市化水平将为42%左右,今后10年我国每年城市化水平将提高0.8-1个百分点,每年新增城镇人口1000万以上,我国城市化将进入一个高速发展时期,其中沿海多数地方的城市化水平高达50%-60%,而西部大多数省区城市化水平将保持在30%-40%之间。我国城市的建设和改革适应了社会市场化改革的需要,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城市社区服务体系。城市住宅小区的兴起,极大地推动了社区的发展。由不同文化、不同职业、不同单位而组成的、居住在同一社区的社会群体,特别是城市居民对社区服务的依赖性越来越强,依托社区开展消防工作,积极适应中国城市建设和发展的特点,建立全新的、真正大众化的,富有时代特色的人性化的大消防的格局,是各级消防部门必须重视的问题。
2、立足社区开展消防工作,是适应当今世界消防社会化发展趋势的需要。适应国际社会关系可持续发展的潮流,努力改善人类生存环境,为我们探索和拓展城市社区消防工作的新领域提供了契机。开展社区消防工作,建立完善的社区消防安全体系是当今西方发达国家的一贯做法,也是其社区工作的一个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他们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对我国城市社区消防建设将产生重大影响,也是我国社区消防应该学习和借鉴的。如在日本,社区建立了完善的防灾体系,不仅有完备的防灾、救灾基础设施和器材,而且社区消防文化氛围十分浓厚,他们在社区和市民中倡导"自己居住的地方应由自己来保护"的理念,以及社区消防宣传、防灾、救灾体验和演习、消防纪念和表彰大会、消防志愿者活动等,吸引了广大市民积极参与防灾、救灾事业,营造了良好的社区消防安全环境。这些做法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观念,符合社会发展的主题,代表着当今城市社区消防建设和发展的潮流。因此,重视社区消防工作,营造良好的社区消防安全环境,借鉴西方发达国家成功的社区消防管理经验,是适应当今世界消防社会化发展趋势的需要,符合我国加入WTO后社区建设与国际接轨的潮流。
3、推进社区消防工作是优化居民生活环境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城市社区建设应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居民",坚持不断满足社区居民的社会需求,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为宗旨,把服务社区作为社区建设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当前随着经济的繁荣和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普遍提高,居民对人身安全和家庭财产防火越来越重视,人们希望远离火灾,而消防安全又是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是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需要帮助的问题,以社区为依托,以"火灾发生少"为目标,进一步加强社区消防建设,强化城市基层消防工作,明确社区消防管理和服务职能,帮助解决居民生活中遇到的消防问题,发展社区消防文化,建立安全稳定的社区消防安全新秩序,实行社区消防自治,做到消防安全人人参与,可以及时消防火灾隐患,最大限度地优化居民生活环境,为安全生存的空间提供有力保障,从而达到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区健康的发展的目的。
二、社区消防管理的模式以及存在不足
(一)社区消防的管理模式
根据社区管理活动中主体角色不同,可以将社区消防管理分成企业主导型管理模式、政府主导型管理模式、市场主导型管理模式、社会主导型管理模式四种类型。
1、企业主导型消防管理模式。这种管理模式形成于计划经济时代,企业对社区内各种基础性设施享有所有权,在政府有关部门的参与下,企业直接或间接行使社区消防管理职能的管理模式,企业主导型社区消防管理模式是典型的企业办社会的模式,在企业的基础上建立社区消防。然后,企业对社区消防进行管理。企业主导型管理模式是企业对社区消防实行直线管理,融社区消防设施建设管理、消防宣传教育服务于一体,由企业房产、保卫、宣传等有关部门实施统一管理,对社区内消防设施器材安装、配备、维修、管理、使用,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社区内的各项消防事务实施一条龙服务,政府、社会、市场在单位社区内消防管理的作用是微不足道的,所有社区消防的各项活动基本上由企业包办。
2、政府主导型消防管理模式。这种社区消防管理模式是以政府为核心的管理模式,在现阶段主要是以市辖区人民政府下派的街道办事处为主体,在居委会、中介组织、社会团体等各种社区消防主体的共同参与配合下对社区的消防设施器材安装、配备、维修、管理、使用,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各项消防事务进行管理。上海市人大1997年1月审议通过新修订的《上海市街道办事处条例》,规定了街道办事处在社区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①建立完善社区服务体系,开展社区服务,提高居民生活质量;②举办文化、教育、体育和娱乐活动,普及科学法律知识,提高居民的文明素质;③开展绿化的保护和建设工作,维护社区整洁,优化生活环境;④健全治安防范网络,创建安定社会秩序;⑤其他社区建设工作。因社区消防是社区建设的一个组成部分,这从法律上确立了以街道办事处为核心的政府主导型社区消防管理模式的地位。
3、市场主导型消防管理模式。这一模式又可称“物业管理模式”。它是在城市综合开发的基础上,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建立起来的一种经营性的社区管理模式。这种模式包括以下内容:⑴由物业管理部门依照法规、合同对统一规划开发的新建设住宅小区的各类消防设施器材,以经营的方式进行集中管理,向居住人提供多方面的消防服务。⑵小区消防管理通常采用签订消防承包责任书和承诺的方式将具体任务落实到岗位管理人员身上。⑶对住宅小区中消防方面的社会管理、行政管理职能由街道办事处和公安、消防等有关方面配合进行。
4、社会主导型消防管理模式。这一管理模式可称自治模式,以社区居民委员会为核心,联合社区内其他各种主体(非政府组织、新经济组织、企业、个人)一起,共同参与社区消防事务的管理,实行真正的民主自治的消防管理模式。1989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是社区内的基层民主形式.在社区中以居委会为核心,挖掘社区中各项潜在的消防资源,共同建设社区消防,为社区的消防建设服务。社区内的各项社区消防事务由社区居委会及其他成员按社区的各项规则办理,社区消防的管理经费由社区成员通过各种渠道筹集。国家对社区消防事务的管理,以社区内各种组织、团体等为载体,运用法律、经济的手段,从宏观上对社区消防的工作进行指导,引导社区消防建设和发展。
(二)社区消防存在的不足
纵观各类不同的社区管理模式,其共同存在的不足有:
1、社区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缺乏扎实有效的宣传教育。由于我国的学校教育课程里对消防安全知识的普及几乎是空白和消防宣传教育的不到位,人们对消防的了解,只是通过日常生活中的接触和单位的安全培训。因此,社区居民的整体消防安全防范意识薄弱,自防自救的能力差,有的居民对消防一无所知,不会使用任何灭火器材,缺乏在火灾情况下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甚至不知道消防队是干什么的,火警电话是多少。社区居民对社区消防建设工作也不接受、不支持,听之任之,阻碍了消防进社区持续发展。有的社区从领导到居民,他们对“消防进社区”活动的目的、意义不够明确,对开展这项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认识不足,因此,在社区消防建设中,这些人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都不够高,认为那是消防部门的事,与己无关,你上头要啥就干啥,大家跟“风”行事。这种表面上“热闹”的现象,事实上只能是“昙花一现”。到头来,各相关部门投入大量精力、人力乃至财力得到的结果,必然是“雷声大”而“雨点小”,社区消防工作难以取得令人满意的实际效果。另外社区消防宣传教育资金落实困难也是制约社区消防的一个重要因素。这一点尤其体现在各街道办事处,在消防宣传教育资金上可谓捉襟见肘,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往往只能是走过场,搞形式,社区居民受到的教育不多,效果不大。
2、相关法律法规仍不健全。一是现有的《消防法》和公安部61号令等,都只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做了笼统的规定,而对社区怎样做、做到什么程度等均未明确,所以从法律角度而言,社区消防管理工作存在法律规定不明的难度。正缘于此,消防工作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这在市、区两级都基本得到了积极有效的贯彻落实,而在街道和社区一级,由于缺乏专门的消防机构具体操作,组织上没有了保证。大部分社区在消防安全管理上,都是通过签订“乡规”、“民约”等形式,与辖区单位及居民群众等建立协调关系,共同做好消防工作。采用这样的体制和方法管理消防,用一时可能有效,但长此以往,没有了规矩势必难成“方圆”,使社区消防建设要么停滞不前,要么流于形式成“花瓶”,起不到“保一方平安”的实际作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十条虽然规定了居民住宅区地物业管理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如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畅通,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等等,但没有制定相应的法律责任,各地也没有出台相应的实施办法或实施细则,致使该规定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中的操作性不强。例如物业管理单位如果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应受到怎样的处罚,由谁来处罚以及如果居民区没有物业管理单位,消防安全由谁来管理等等问题均不明确。二是《消防法》对于建立社会消防管理体系缺乏宏观整体制约和保障,不利于社会消防管理机制的长效建立。《消防法》虽然明确由各级人民政府在消防工作中负责,也规定了教育、劳动、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和新闻媒体主管部门在消防工作中的法定职责,但是缺少有效的整体制约和保障机制,各行政主管部门实际操作中也是按照本部门相关基本法律进行行政管理和监督执法。同时,《消防法》设定的法律义务,不能有效地与其他法律进行配合,其他的法律也没有相应的消防规定,这样不利于纠正人们惯常认为的消防工作是消防部门的事的传统思维模式,消防部门既要向政府争取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部队装备建设投入,又要和相关职能部门协调处理消防宣传、教育、消防审批前置等诸多问题,更要承担着对社会面的监督管理职责,工作被动。
3、社区消防工作尚未形成有效的工作运行机制。一是社区体制改革后,社区的行政管理职能逐步转化为社会服务职能,由于受传统习惯影响,不少社区没有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社区服务的内容,仍然依靠上级会议、通知等行政命令开展工作,注重工作的突击性,忽视工作的连续性,工作方法和手段单一,缺乏长效管理措施。譬如消防宣传工作,有的社区仅在“安全月”、“119消防宣传日”期间开展几次活动,没有将消防宣传纳入社区教育等日常性基础工作。二是工作运行机制整体还不协调,横向部门之间缺乏沟通。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往往注重抓好具体工作落实,忽视社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制定、消防规划的完善等工作,对全局性工作的把握和参与程度不够,导致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具体工作增多,未能形成良性工作运行机制。派出所、社区、物业公司、业主之间也有类似问题,由于缺乏沟通协调,时常出现各自为政的局面,使消防工作难以落实到位。部分社区居委会没有将消防组织网络建设延伸到居民小组、楼道、经营单位,也没有制定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消防安全责任制,责任职责不能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居民家庭,使得社区自身在管理过程中缺乏规范性、自主性,各级消防安全职责还不够明确,直接影响到消防工作的有效落实,而社区消防管理人员工作制度往往沿袭了以前的保安人员工作体制,不要说怎么去定期维护、检测、操作消防设施,有些管理人员竟连灭火器的使用和判断是否过期都不知道,加之没有明确的奖励机制,难以将消防安全管理经常化,制度化。此外,公安派出所在对社区业主实施消防监督的过程中,由于社区民警承担着专项治理、治安防范等大量工作,在社区工作的时间一般很难达到规定要求,同时由于重罚轻奖的考核机制,使社区民警对消防执法的积极性不高,与严格执法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4、社区消防基础建设薄弱。一是基础设施建设先天不足。许多场所的消防设计未引起设计人员的重视,设计人员只是一味地根据甲方要求的建筑布局、设想来设计,并未考虑消防安全。有些建筑施工中标单位因自己没有消防资质,便挂靠其它有资质的单位,而施工仍然是原班人马,造成工程施工质量粗劣,给消防安全带来隐患。二是社区消防硬件设施不够完备。在城区内规划的新建社区的消防基础设施还比较完善,而且消防安全管理上也有一套固定的模式,但是经济落后的老城区社区消防建设“先天不足”,电器线路老化、消防水源缺乏、乱搭乱建、占用消防通道、群众消防意识淡薄等现象十分普遍,消防基础设施十分薄弱,大多数社区灭火器材等设施配置较少,少数社区即使配置了,也是量少质差,甚至失效过期;有些社区尽管安装了室内消火栓,但水带、水枪没有配备到位,参差不齐,有的甚至形同虚设,毫无作用。硬件设施的缺乏和保管不当,一旦发生火灾,就难以进行火灾初期的有效扑救。在如有的社区为便于管理,禁止机动车辆随意进入,便在社区入口安上铁栅栏、石礅等,只能让行人通过,机动车辆不得进入。从而在万一发生火灾的情况下,消防车也不能顺利进入社区内部,进行扑救。此外,社区内的一些菜市场、小地摊、书报亭、修车摊等也见缝插针,占用着消防通道。社区内的建筑一般都是一个单元一个疏散楼梯,对于每一户居民来讲特别是在六层及六层以下的单元或住宅中,只有唯一的一个疏散楼梯,一个安全出口。而有的居民经常将家中的自行车、破旧家具、纸箱等堆放在楼梯间和通道上,甚至在通道上搭盖厨房、储藏室,严重占用了疏散楼梯。
如果底层住户发生火灾,楼上各层人员将难以从疏散楼梯顺利疏散。再者现在许多居民为了家中防盗,在门窗上均安装了比较坚固的防盗门和铁栏杆,这样既不利于安全疏散,也不利于消防人员进行火灾扑救。有的社区由于规模小、开发早,根本未设置一只室外消火栓。住宅楼特别是七层以下单元式住宅、六层以下的塔式住宅、通廊式住宅根本没有任何室内消防设施和器材。即使是超过七层的单元式住宅和超过六层的塔式住宅、通廊式住宅以及底部设有商业网点的单元式住宅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设置了室内消防给水系统,但由于开发公司或物业管理部门对此疏于管理,不按照维修、检测、保养,再加上居民的挪用,不法分子的盗窃等原因,使住宅楼内消防设施损坏丢失严重,绝大部分都不能正常使用。此外,由于居民的消防意识薄弱,几乎没有居民家庭中配有小型灭火器材。从而导致了整个社区内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严重不足,不能有效地进行初起火灾的扑救,极易使小火酿成火灾。三是社区物业管理部门经费不足导致消防设施维护管理难以为继。由于物业管理中存在的运作机制不规范、整体水平低等原因,物管费收缴率低,用于消防设施维护管理上的更是屈指可数,部分物业管理公司面临生存危机,消防设施维护管理更是举步维艰,造成消防设施失管失修问题严重。部分社区消火栓损坏、消防器材被盗现象时有发生,物业管理公司对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积极性不高,投入较少。部分经营较好的物业的消防设施维护费主要依靠政府拨一点、社区筹一点、共建单位出一点的办法加以解决,而部分长期亏损的物业公司消防设施维护费主要来源于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补贴,房产开发公司出资的目的是从售房的实际需要出发的,社区内住房一旦售完,开发公司势必停止补贴,因此物业公司无法长期保证消防设施维护费用的落实,这将直接影响到社区居民火灾扑救。
三、做好社区消防工作的对策与措施
(一)以广泛深入的消防宣传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居民和物业管理人员的消防安全素质。
一是建立社区消防宣传网络社区消防宣传工作,应在已有社区组织机构的基础上,建立完整的消防宣传网络。社区消防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社区消防宣传活动的开展。只有依托这种完善的社区消防管理网络,才能使社区消防宣传工作的全面开展得以实现。二是建立社区消防宣传阵地。每个社区要在人员集中或休闲场所建立消防宣传栏,有条件的可建立“消防宣传教育活动中心”、消防画廊、消防公益广告栏,要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消防文体娱乐活动。各社区可借助社区内的人文景观、文化广场等场所,组织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要针对不同季节、不同群体的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与此同时,各社区可将对外开放的消防站作为重要的消防宣传教育阵地之一,组织群众定期到消防站参观、体验消防生活,接受消防教育。各社区领导机构应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增强新闻单位对社区消防宣传的关注力度,在提高人民群众对社区消防宣传工作重要性认识的基础上,增强消防意识,通过消防宣传阵地,在社区营造浓厚的消防宣传氛围。社区内应普遍设立消防公益广告牌、消防宣传栏、消防宣传橱窗、消防画廊等,统一在每个居民楼道设置“119”消防警示牌。充分利用社区文化宣传机构、场所和有线广播,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各社区应在图书室、老年活动室、社区报刊中增加消防方面的内容;在公共场所设置消防宣传栏、消防公益广告牌、消防宣传室、消防画廊等;在每个居民楼道设置警示牌、居民防火公约;设置消防宣传教育室,提供各种消防法规、书籍和画册供群众阅读,定期播放消防安全VCD宣传片;利用社区培训家庭防火员,发行《社区消防安全简报》;社区志愿消防巡逻人员每天早晚鸣响防火警示笛,提醒居民关闭“三源”(电源、气源、火源),防止火灾。各社区在寒暑假期间应组织少年儿童进行防火教育,召集老弱病残人员向其讲授防火常识,举办广场文化活动、社区文艺汇演,结合季节火灾特点和重大节日,充分利用街道文化站、社区服务活动室、社区广场等现有文化活动设施,组织开展贴近社区、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和喜闻乐见的消防宣传活动,将消防知识融入其中,做到寓教于乐。公安消防机构也要加大社区消防宣传力度。消防站应对社会开放,定期接纳社区群众进行参观,开展火场逃生训练,使其增强对消防知识的了解。公安消防部门还可以开通消防热线,随时接待群众的消防投拆和消防咨询,通过多种生动活泼的形式,使消防宣传活动更加贴近群众,贴近生活。三是提高物业人员的消防技能.对社区内物业的相关人员要进行专门的集中培训,使之更多地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和火灾扑救与组织施救技能,提高对社区内公共设施和建筑消防设施的管理、保养技能,能够在检查中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另一方面,可以制定相应的技术认证考试来规范和保证社区安全管理从业人员的素质,从而提高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质量。上海市就充分发挥上海消防学校的固有资源,对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化学危险品“三员”、公众聚集场所经营人员等各类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和灭火技能的专业培训,两年内共计培训各类人员8万多人,大大提高了消防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素质。另外,建议社区内的单位和家庭参加火灾保险,以提高其抗御灾害的能力。
(二)加快保障社区消防安全及消防事业发展的法规建设。
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了居民社区物业管理单位的消防管理职责,填补了长期居民社区消防工作无人管理的空白,但还没有统一的社区建设国家消防安全标准,社区消防安全管理效果仍然参差不齐,使城市居民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很难进入标准化,法制化轨道。因此,针对社区消防法治不健全,应尽快制定出高质量、经得起时间和实践检验的、与《消防法》衔接配套的社区消防法规体系,各级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可根据《消防法》出台相应的规定,逐步使社区消防工作的各个方面都能有法可依。对相关职能部门、公安消防机构、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派出所和居民个人应尽的义务和职责要以法律或法规的形式规定下来,并制定相应的法律责任,要明确民政、城建、工商、文化、教育、卫生等部门,根据社区消防建设的内容和要求,负有建设、指导、协调和服务的职责;明确公安派出所实行责任区民警包片负责制,督促辖区单位、物业管理部门、居民委员会履行消防职责、开展防火检查,切实发挥公安派出所的监督作用;明确消防处(科)要加强社区消防业务指导,督促检查社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对社区内的单位实行抽查,消除火灾隐患;明确规定辖区消防中队要做好消防站开放工作,对辖区内单位、居民住宅区底数清、情况明,制定灭火预案并实施演练;明确城市街道办事处的职责:将社区消防建设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主要内容;制定社区消防工作计划;定期召开社区消防工作会议;指导社区居委会开展社区消防管理工作;与驻区单位签订防火安全责任状等;明确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职责:制定防火公约,定期对社区内的单位和居民住宅楼院及消防通道开展防火检查,对辖区老、弱、病、残和孤寡老人提供消防安全服务等。特别是当因其不履行其职责,造成严重后果时,应处以什么样的处罚要有较详细地规定。并根据社区的规模、性质,特别是针对新建社区和老城区的特点,分层次对消防组织建设、消防安全责任、消防宣传教育、消防安全检查、车库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等制定相应的规定,《规定》要把握好尺度,不宜过细,既要有普遍性,又要灵活性。对新建社区消防软硬件建设要坚持高标准,有条件的社区要建立视频监控系统,把实现规范化管理作为这类社区消防安全的主要目标;对老城区以及未实施物业管理的社区,重点从软件上下功夫,突出社区的消防安全管理,进一步严格细化各项规章制度;对车库等配套设施不健全的老城区和建设相对较晚的社区,在政府未统一规划建设停车场的情况下,可会同城管、“创建办”等部门,利用小区空地,采取划线管理的临时措施,保证消防车通道畅通。如上海就根据建设部、公安部、民政部联合召开的济南会议精神,在立足本市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制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消防工作的意见》、《社区消防工作建设标准》《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以建立社区消防工作三级网络、推进“八个一”工程和强化消防工作责任制为重点,确定了五年社区消防建设工作目标,并在03年内及时总结和推广了黄浦、长宁等区试点工作经验,实现全市100%的社区消防工作达标.
在单独制定《社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有困难的情况下,也可将消防安全纳入社区其他管理规定中。社区自身也要建立、健全具体的社区消防工作制度、消防联席会议制度、消防宣传制度、防火检查、巡查制度等。建立社区消防档案,对社区单位、住宅小区、重点辖区分别登记、造册建档,实现社区消防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另外,在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的指导下,还可以编写《社区消防工作指南》、《社区消防工作手册》等,用于指导社区的消防实践工作。
(三)要从源头上建章立制,进一步细化规范社区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
消防工作制度落实到位,主要是加强社区消防的制度建设,明确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消防办公室、警务室等机构及社区消防安全责任人、社区消防安全管理人等各类人员的消防安全职责;建立和落实社区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工作例会、宣传教育、防火巡查检查与火灾隐患整改、消防设施管理、火灾扑救等制度,规范社区消防管理。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召集不少于一次的年度社区消防工作会议;社区每年与驻区单位、物业公司和居民住户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推动社区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通过制度建设,形成以街道办事处为主导,以居委会为依托,社区单位、行业部门、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的社区消防工作运作机制。主要是建立如下机制:
1、互动机制。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与社区之间要形成一种双向互动的工作关系。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在履行其管理职能时,与被管理者一般都是单向互动,即定期向被管理者下发文件、传达指示,公布信息,这种单向的互动能使被管理者及时了解政府的政策倾向和政策动态。但社区消防建设是一个开放的、动态的过程,如果只有单向的信息传递,而没有良好的信息反馈,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在制定政策时就可能会出现偏差,同时单向的信息流通也不利于社区消防建设的协调发展。因此,政府职能部门应当制定定期走访制度,或者定期、不定期地与社区进行交流、沟通,加强彼此之间的联系,形成良性的互动机制,共同推进社区消防建设工作。
2、服务机制。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观念,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方法,寓管理于服务之中,通过服务促进管理,增强社区消防建设的活力。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可为社区消防建设提供多方面的服务,包括政策服务、协调服务、引导服务、宣传服务。一是政策服务,即制定出台规章制度,为社区消防建设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据和政策保障,支持社区依靠自身力量,利用社区资源,强化社区火灾事故防范功能,解决社区消防安全问题,为社区政治、经济、文化、环境的协调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二是协调服务,即发挥职能作用,帮助其完善组织建设,实现责、权一致,积极帮助解决社区消防建设中遇到的现实困难,使其充分发挥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作用。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应帮助社区健全各类消防组织,主要应建好“四张网”:一要建好组织管理网。通过颁发消防责任任命书、签订责任状等形式,构建社区、居民小组、楼道三级管理网络,负责社区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同时,明确物业管理部门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责任和经营单位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二要建好自救网。把社区义务消防组织建设作为扑救社区初起火灾的一支重要力量加以发展,组织妇女、物业管理人员、社区服务管理人员、经营业主等常备力量,定期开展灭火演练,提高社区扑救火灾的能力。三要建好防护网。在发挥社区保安作用的基础上,把党员干部、离退休人员、共青团员等骨干力量组织起来,建立消防志愿巡逻队、义务值勤队,增加消防巡查密度,进一步严密火灾防护网络。四要建好监控网。通过采取加大返还罚款额比例的措施,调动派出所、社区民警做好社区消防监督工作的积极性,依法强化对社区业主的消防监控。同时,在社区保洁员、收费员等服务人员中建立松散型的流动消防监控网,使其成为安全防范的“耳目”,派出所定期组织活动,了解掌握社区治安、消防动态,形成固定和流动相结合、纵向与横向相结合的立体组织网络,夯实社区消防工作基础;三是引导服务,即引导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挖掘和合理利用社区资源,整合驻社区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等组织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共同参与和推动社区消防建设;四是宣传服务,即社区消防建设要通过社区居民自治才能得以实现,因此,必须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消防建设。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利用电视台、电台、报刊等各种新闻媒体,着重宣传社区消防建设在新形势下的重要作用和意义,还可以举办“社区消防建设义务服务日”等活动,为社区提供相关的信息咨询服务,扩大影响,进一步推进社区消防建设工作。
3、监督机制。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充分履行监督职责,是社区消防建设顺利进行的有力保障。监督可分为法律监督和过程监督。一是法律监督,即社区消防建设必须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进行,要监督社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二是过程监督,即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参与社区消防建设的重大活动,定期到社区进行走访调查,听取社区负责人的工作汇报和情况反映,了解社区消防建设工作的进展情况,督促落实政府有关消防安全的各项工作任务。
4、激励机制。社区消防建设具有自主性、社会性和群众性,为发挥社区的主观能动性,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社区三方面都要运用激励手段来推动和鼓励社区消防工作。可采取目标激励、精神与物质激励和情感激励三种方法。一是目标激励,即制定一个明确的目标,是各地积极开展社区消防建设各项活动的内在动力,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程度,帮助社区不断确立新的目标,不断推动社区消防建设的进程;二是精神激励与物质激励,即要及时总结社区消防建设所取得的成效,定期总结表彰工作成绩突出的社区,有条件的可适当采用物质激励。社区也可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对参加社区消防建设工作积极、成效显著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进行评比奖励;三是情感激励,即社区和政府职能部门要实行以联络社区消防建设工作人员的情感为基础的管理方式,主动与社区消防建设工作人员进行沟通,加强相互之间的联系与协作,关心工作人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共同打造社区消防建设的良好发展局面。上海市公安局就充分利用激励机制,制订出台了《上海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明确了派出所第三级消防监督工作的范围和权限,并对1000余名专(兼)管消防民警进行了业务技能培训,同时,结合公安警务机制改革,把社区火灾控制指标列入了社区等民警的目标量化考核范围,有效地发挥了基层一线民警开展消防监督检查的主观能动性。
(四)建立完善的城市消防基础设施、基本的灭火装备器材和社区消防队伍。
关键词:老城区;消防;现状;对策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用气、用电、用油不断普及,各类诱发火灾因素增多,居民住宅区尤其是五指山市农林路、解放路、红旗路、山兰路、奥雅路等一带较为集中的老城区、棚户区和老居民住宅区的消防安全问题日益突出。为进一步树立老城区内单位和居民消防安全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及时整改和消除火灾隐患,杜绝发生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有效改善五指山市老城区消防安全环境,经过对老城区进行深入调研,现将五指山市老城区消防安全现状调研情况及对策总结如下:
一、调查目标
(一)摸清老城区存在的火灾隐患。对老城区公共建筑、居民建筑群现状进行深入调查,掌握基本情况和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
(二)收集相关数据,便于对老城区火灾隐患的综合整治。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科学编制老城区火灾隐患整治的近期、中长期工作计划上报市政府审批,并在相关部门指导下由辖区政府相关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三)压缩老城区火灾数量。通过整治,实现老城区火灾起数、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数"三下降"的目标,并有效遏制亡人火灾和影响大、损失严重的火灾的发生。
(四)建立长效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建议政府把老城区消防安全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明确市相关直属管理部门、辖区公安派出所、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建立完善老城区消防安全管理网络,组织经常性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加强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制定居民防火公约,开展消防安全"群防群治",提高群众的自防自救能力。
二、调查范围
此次老城区消防安全现状调查的范围是:五指山市内具有较大消防安全隐患的成片成群的老住宅区,特别是市中心一带的农林路、解放路、红旗路、山兰路、奥雅路等路段的老街区。
三、老城区消防安全现状
(一)在农林路一带的老居民住宅区主要以瓦房建筑结构为主,年代较早,房子结构较老。在规划方面,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无消防车通道、消防车通道狭小或被占用的情况较为突出,严重影响灭火救援。违章搭建建筑、其他堆积物现象时有存在,堵塞消防疏散通道。老居民区无市政消防水源,防火间距严重不足,木材、竹竿等可燃物堆积较多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且加重火灾荷载。房屋的耐火等级低,发生火灾后,处理不当,容易造成火烧连营的局面。
(二)市中心一带解放路、红旗路、山兰路、奥雅路等路段的老街区,主要以平房为主,大部分房龄已久,旧房危房较多,特别是红旗路、解放路等老城区为市中心地段,商铺、各种买卖多,流动人口大。集生产、销售、储存、居住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群较多,人员流动大,潜伏火灾隐患较多,且建筑耐火等级低、安全出口设置不足或狭小等问题较为突出,一旦发生火灾,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现象。
除以上问题之外,市内的老城区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共性问题:
(一)消防设施方面:室内消火栓、灭火器材、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缺少或失效等问题普遍存在,市政消防水源没有全部普及到老住宅区和棚户区。
(二)电气方面:线路老化、敷设不规范、私拉乱接等问题较为突出。
(三)管理方面:消防组织不健全,居委会没有将消防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工作,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宣传、火灾的及时处置等措施不到位,群众消防意识淡薄,自防自救能力较差等问题不同程度的存在。
四、措施和对策
经过上述的调研分析,老城区消防工作在居民区建设乃至整个城市建设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因此要借助全社会和居民的力量把消防工作落实到最基层,把消防安全防范的阵地前移,充分发挥各政府有关部门的作用,谋良策、出实招、处隐患,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谋使老城区的消防安全问题得以解决。
(一)划分消防安全网格和明确工作目标
充分依靠社区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坚持专群结合、群防群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社区街道办事处以社区为单元,在乡镇人民政府以居民委员会为单元,划分若干消防安全管理网格,对网格内的单位、场所、居(村)民楼院、村组实施动态管理,构建"全覆盖、无盲区"的消防管理网络。结合老城区的实际,从火灾隐患多的老城区入手,逐年明确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目标任务,采取各种推进措施,逐年将所有街道、乡镇基本建立责任明晰、机制健全、运行高效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和工作机制,城乡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防控火灾能力显著提高。
(二)加强老城区消防安全网格化检查力度
老城区以网格化划分为基础,网格化基层机构人员不断加强对本网格的检查力度,通过他们的日常检查工作,可以督促网格内的责任区看好自己的人,守好自己的门。另外,可以通过巡查队的日常检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并及时整改消除,从而形成一种群众自防自救、自查自改的良好消防环境。
(三)坚持以人为本,开展全民消防宣传教育
城市社区要充分发挥社区现有设施的作用,利用街道文化站、社区活动室以及社区宣传栏等阵地,利用广播、报刊、标语、板报等宣传媒体和载体,深入开展以消防法律法规、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防火安全基本常识、初起火灾处置方法、火场逃生自救基本常识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形成社会宣传、舆论督导、家庭灌输、专业培训相结合的、全方位的社区消防安全氛围,从而激发广大社区居民和驻社区成员单位参与社区建设的热情。同时,街道社区应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和贴近群众实际的消防文体娱乐活动。要针对不同季节、不同群体的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特别是对少年儿童、老弱病残人员要加大消防常识的宣传力度。政府要积极开展、创建"无火灾社区活动",适时宣传推广社区消防工作的新事物、新经验,以使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消防安全氛围,使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社会监督能力得以提高。
(四)强化基础消防设施
公共消防设施是社区消防建设的重要物质基础,旧城改造要按照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要求进行规划和建设,建立义务消防队、消防车通道、消防给水等公共消防设施。要依托社区警务站设置消防办公室,安装消防投诉举报电话,设置消防器材箱,配备小型手推车式的灭火救援设备,手推车内置水带、水枪、灭火器、战斗服、灭火专用水缸等,在居民住宅楼配备灭火器,随时接受居民群众的求助。
(五)加大社区消防投入
资金保证是开展社区消防建设的基础,要使社区消防工作一直抓下去,必须要有充足的经费作保障。政府要把社区消防建设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逐步增加对社区消防建设的资金投入,使消防事业与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目前,由于经济发展不平衡,经费的来源也不尽相同,主要应遵循"谁出钱谁受益"的原则,从政府拨款、社区内企业赞助等方面争取经费渠道,保障经费的落实。
(六)强化旧城区或棚户区改造
一、社区加强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应急小组、调解工作小组和帮教工作小组工作,负责社区维稳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处理社区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安全稳定排查等项工作。将群体矛盾及各种不稳定和不安全的因素控制在初始阶段,消除在萌芽状态,达到“六个不发生”的维稳工作目标,真正促进社区稳定、居民安居乐业、邻里和睦互助的正常生活秩序。
二、广泛开展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工作宣传教育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观念。为了抓好社区的安全稳定工作,社区坚持以人为本,深入开展对居民、学生的法制教育、安全教育、消防教育、戒毒教育,提高居民、学生的法律观念,增强遵纪守法的自控能力和自觉性,充分发挥治保会、调委会、帮教小组、治安巡逻队、法律宣传小分队、法律服务站的作用,加强同社区单位、民警的配合,共同创建平安和谐的社区。
1、全年召开社区单位、物业公司、小企业主参加的稳定工作会议四次,每季度召开一次,重点分析社区稳定安全情况,布置安全、稳定防范措施。
2、定期进行安全稳定工作检查,每月安全稳定工作检查一次,并进行矛盾纠纷排查上报工作,重大节日和重庆市“两会”和全国“两会”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检查,杜绝各种事故发生,确保“两会、两节”期间的安全和稳定。
3、全年落实法制教育2次,安全消防教育2次,戒毒教育1次,并搞好节假日前的安全教育,做到安全教育经常抓,安全警钟经常敲,时时刻刻提高安全意识,达到齐抓共管的目的。
4、加强对“**”人员和社区其他重点人员的监控管理。对重点人员由居干包干、重点防范、派专人进行明控和暗控,做到防得严、控得住,做到“六个不发生”的工作目标。
5、加强门卫值班、夜间巡逻和夜间安全喊话。社区义务巡逻队按时间、路线进行巡逻,杜绝各种盗案、扒案和抢案发生,确保社区安全和居民的正常生活秩序。
6、加强信息沟通。加强与社区单位、物业公司、小生产企业的联系,充分发挥社区信息员、居民组长的作用,及时收集各方面的信息,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置,发现问题和突出矛盾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处置适当,控制得住,有效地处理各种问题和矛盾。
7、加强对刑释人员和吸毒人员的帮教工作,对刑释人员和违青中因有病和无法就业、无经济收入、生活困难的给予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同时居委会干部对他们采取二帮一的教育方式进行耐心帮教,使其遵纪守法,走上正轨。
8、抓好小生产企业、“三合一”场所的安全消防工作检查,特别是原钟表公司厂区、月亮坝新建竹木市场的监管力度。搞好“人防”、“技防”、“物防”工作,配合相关执法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查处火灾隐患,对有严重安全隐患的坚决消除,不留后患。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提高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减少一般火灾事故,切实有效地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全面提升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能力。
二、工作分工
(一)重点单位的消防监督检查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落实实名制管理要求,全镇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落实到人(附件一),各监督员要完全明确职责,落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责任制,全面监督指导重点单位和“九小”场所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及时整改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
(二)还需担负的消防监督检查
1、对行政管理相对人进行监督抽查
对纳入消防监督检查范围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有固定经营场所且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等行政管理相
对人进行监督抽查。
2、对公众聚焦场所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3、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在举办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4、对举报、投诉的消防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5、根据需要进行的其它消防监督检查。
(三)其它工作
1、根据本责任范围内的火灾规律、特点以及结合重大节日,
重大活动的消防安全需要,对辖区内消防重点单位的火灾隐患情况进行全面的摸排、梳理,严格对照消防法规中关于重点单位界定的标准和条件,确保重点单位调整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切实找准本年度重点整治对象,并制定年度整治计划。
2、结合开展的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消防重点单位的监督工作。
3、根据省、市、区部署的专项消防工作及我镇工作实际需要安排的消防重点单位专项整治工作。
三、工作职责
消防重点单位的监督员主要工作职责:
(一)对责任范围内一的重点单位全面检查应每季度不少于三次,抽查每月不少于一次,主要监督重点单位执行消防法规,履行消防职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情况。
(二)熟悉掌握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基本情况,适时做到情况清,底数明,严禁出现失控漏管现象。
(三)根据上级工作安排,及时传达贯彻上级会议文件精神部署重大节日和不同季节的消防工作。
(四)定期组织消防重点单位召开经验交流会;工作研讨会,推广典型经验,促进全镇重点单位工作开展。
(五)根据重点单位的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工作状况,抓好业务档案的管理,达到规范化、标准化。
(六)依照法律程序,对重点单位的相关审批进行严格的审核、把关。
(七)定期对重点消防单位重要岗位人员进行消防教育、培训、指导,不断提高主要岗位人员的消防工作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监督员必须做到熟悉以下六种情况:
责任区的交通道路、水源情况;责任区重点单位的分类、数量及分布情况;责任区主要灾害事故处置的对策及基本程序;重点单位建筑物使用及重点部位情况;重点单位内部的消防设施情况;重点单位的消防组织及其灭火救援任务分工情况。
(二)消防监督检查的频次
监督员应根据本责任地区、单位实际组织监督检查,其频次应满足以下规定:
(1)对行政管理相对人进行监督抽查
组织监督抽查时,以分行业或者地区采取随机方式确定抽查单位。每周抽查的单位数量应不少于4家。
(2)对公众聚集场所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对具有一定规模的公众聚集场所在使用或者开业前申报消防安全检查的,必须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3)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在举办前进行的消防检查。
对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在举办前申报消防安全检查的,必须对活动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4)对举报、投诉的消防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对举报、投诉的消防违法行为必须按规定组织逐件查处。
(5)其他消防监督检查
监督员可以根据本责任范围内实际情况和消防安全需要,组织其他消防监督检查。
(三)组织实施责任范围内针对性的专项消防监督检查
专项消防监督检查是促进消防工作不断向前发展的重要手段和推动社会抵御火灾能力不断提高的重要措施,切实有效地组织实施是实现目标的关键环节。具有很强的突击性和针对性,检查对象、范围、目标相对明确,时间、步骤、方法、标准相对统一社会知晓程度较高,督促整改隐患效果显著。监督员可根据本责任地区、单位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火灾形势特点、公众活动安全需求以及涉及消防安全突发事件等综合因素,通过实施监督检查行政行为,促使监督管理对象总体消防安全状况达到预期目标或可控状态,确保不发生恶性火灾事故。
(四)消防监督检查的内容
1、消防重点单位的检查内容
是否建立有领导负责的逐级防火责任制;是否有生产岗位防火责任制;是否有专职或兼职的防火安全干部;是否有义务或专职消防队和必要的消防器材设备;是否有健全的消防安全制度;是否能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并整改;是否对消防重点部位定点、定人、定措施;是否普及消防知识和加强重点工种的培训;是否有防火档案和灭火、疏散预案;是否能定期总结评比,奖惩分明。
2、监督抽查的检查内容
被检查建筑物或场所是否依法通过了公安消防机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建筑物的使用性质是否符合规定;建筑防火设计和消防设施、设备的配置、运行是否符合规定;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被检查单位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是否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详尽规定的单位自身应履行的消防安全职责。
3、公众聚集场所申报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检查内容
对公众聚集场所申报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除应当检查其是否依法通过了公安消防机构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符合规定;消防设施运行、消火栓状况以及灭火器材配置是否符合规定等内容外,还应结合具体情况,检查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设施运行、消火栓状况以及灭火器材配置等情况,检查的部位、数量可以采取抽查的方式。
4、申报举办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检查内容
对举办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前申报消防安全检查的,应当对活动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除检查室内活动使用的建筑物(场所)是否依法通过了公安消防机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消防安全检查;室内活动使用的建筑物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符合规定和消防设施运行、消火栓状况以及灭火器材配置是否符合定外,还应结合具体情况,检查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对室内活动使用的建筑物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符合规定和消防设施运行、消火栓状况以及灭火器材配置是否符合规定等情况,检查的部位、数量可以采取抽查的方式。
(五)消防监督检查的方法
消防监督员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应采取以下方法:
1、查阅消防档案
2、询问员工
3、抽查消防设施设备
五、重点单位应落实的日常监督管理六项制度
1、季度例会制度
(1)每季度集辖区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监督管理人召开例会,时间一般安排在季度末,也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2)会议由分管消防安全领导主持召开。
(3)会议内容主要有:各单位汇报本季度消防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在开展消防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传达上级各部门对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的最新部署要求和有关精神,通报有关火情情况及公安消防机构监督抽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有关情况,并对下季度消防安全工作进行部署。
(4)对例会中提出的在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能予以现场解答的应予以现场解答,无法予以现场解答的应认真做好记录并及时进行汇总整理上报支队相关技术人员予以解答。
2、季度报告制度
(1)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季度应向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报告季度开展消防安全工作情况,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按照公安部第61号令要求建立各种消防安全制度情况、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情况、开展防火检查情况、发现火灾隐患情况、落实整改火灾隐患情况、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宣传情况等。各单位要将开展各项工作情况填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季度消防安全工作情况汇总表》并于每季度首月的5日前将上一季度工作开展情况报所在地公安消防机构。
(2)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季度消防
安全工作情况汇总表》要如实填写,未如实填写的单位将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一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法律责任。
(3)各村(社区)、各部门应及时对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填报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季度消防安全工作情况汇总表》进行梳理汇总,并根据各单位填报情况适时组织监督抽查,核查填报内容,督促整改存在的火灾隐患。
3、教育培训制度
(1)公众聚集场所每半年、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应按照公安部61号令要求对员工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培训的内容应当包括: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有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技能。
(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以创办消防安全宣传栏、悬挂防火标语、上防火课、组织学习消防安全知识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通过张贴图画、广播、闭路电视等向公众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学校、幼儿园等通过寓教于乐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幼儿进行消防安全常识教育。
(3)积极配合公安消防机构组织对重点单位法人代表、消防安全管理负责人、专(兼)职防火员以及消防控制中心、化危品管理、电焊、气焊等岗位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每两年轮训一次,每次轮训时间为2至5天,并由组织培训的公安消防机构发给培训证。对消控中心等重要岗位的人员要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公安消防机构要加强对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内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督促和指导。
(4)各单位、各部门应按《福州市落实政府及其部门消防安全责任制若干规定》要求,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消防意识。健全企事业单位、社会各团体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制度。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和冬夏火灾多发季节,组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
4、季度抽查、公告制度
(1)各村、社区应当根据本地区火灾规律、特点以及结合
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的消防安全需要,每季度组织一次对辖区内各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监督抽查工作,组织监督抽查时,可以分行业或地区采取随机方式确定检查单位。但在半年内每次抽查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不宜重复。监督抽查的时间量为每个在岗监督员每周不得少于1个工作日,其中用于抽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时间量应占80%以上。监督抽查的单位数量按照每个在岗监督员1个工作日至少抽查1个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或2个其他单位的工作量确定。
(2)各村、社区、各单位组织季度监督抽查时,可以事先公告检查的范围、内容、要求和时间。监督检查的结果可以通过适当的方式予以通报或者向社会公布。本地区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每季度公布并报支队备案。
5、灭火和应急琉散预案演练制度
(1)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按公安部第61号令要求制定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一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②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③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④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⑤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按公安部第61号令要求制定灭
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其他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演练。与此同时,各单位应将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情况的文字或影像资料报所在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3)各单位、各部门每名监督员每半年现场参与指导消防全重点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不得少于3次。
(4)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加强对各消防安全握单位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的督促和指导工作。
六、资料收集、归档
镇安办都要建立重点单位消防安全工作专项档案,将消防重点单位消防档案,工作部署,年度工作计划,季度安排,责任范围的划分,日常检查监督情况记录,重点部位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基础台帐建立情况,以及与消防工作有关的材料等应归集到专项案卷,作为年度考评钓依据之一。
关键词 投入现状;消防安全;消除隐患;预案;安全对策
中图分类号X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3)86-0050-01
伴随着我国社会改革开放的持续深入,社会经济也在飞速发展,国内城市化的脚步正以非凡的速度向前迈进。根据统计,30多年的改革开放,国内的城市化率从之前19%左右提升至45.2%。通过城市化的推进,城市中聚集了大量人口,人们消费方式、生活水平迈向多元化,公共娱乐场所、大型购物商场、高层建筑等各种场所越来越密集,城市人口、各种物流量大量增加,造成各种威胁人们生命财产安全的火灾隐患迅速上涨,对城市的消防安全运转造成了越来越大的压力。
1 当前消防安全的重要任务
火灾即在时间或者空间上无法控制的燃烧所形成的灾难,火灾事故作为人类社会紧密相连的一种易发的灾难,因为火灾发生无法确定以及火灾非常容易易蔓,火灾发生的后果都比较严重。最新的《消防法》规定了消防安全工作的基本任务为:为预防火灾的发生和减少火灾造成的危害,保护公民个人人身、公共财产以及私人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保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消防工作具备社会性及广泛的群众性,关系到全国各行各业、千家万户。我国的消防工作多年以来一直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这个方针科学合理的解释了消防安全工作主要包括了“消”和“防”这两个方面。[1] “预防为主”即在消防安全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将预防工作放在第一位,主动动员社会人民的力量,将消防安全措施以及管理与技术工作实施在灾情事故之前,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防消结合”即是将防火和灭火这两个方面的工作结合到一起,努力、积极地做好预防火灾工作,同时主动做到防火和灭火相辅相成、互相保障,并且不断对公安消防部队、义务消防队、专职消防队等各种消防队伍加强建设,努力做好城市中整体消防的规划与各种消防基础设施的建设,以此来提升消灭火灾的能力。
2 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的对策
2.1加快公共消防安全设施建设
把握制定“十二五”规划的机会,科学编制并严格实施城乡安全消防规划,不批准未实施消防安全规划内容的城乡规划书。对存储和生产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地点和场所要合理布局,保证各地消防安全的布置符合消防要求,城乡建设基础设施要将消防供水、消防站、消防通信以及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安全设施建设到位置,保障达到国家标准 [2]。
2.2加强检查排除火灾隐患
制定日常化火灾隐患检查排除制度,动员组织人员整治高度集中场所、易燃易爆的单位、各个城乡结合部、“棚户区”、各种工作与居住为一体的场所、“城中村”、出租房屋、连片村庄等薄弱地点的安全隐患,对于有妨碍公共地区消防安全的地区性安全隐患的,需要及时拟定并且组织落实整治的工作计划,立刻督促其整治消防隐患;对于严重影响到公共消防安全的单地点和单位,需要及时督促其采取改造、搬迁、停产、停用等强硬措施消除隐患[3]。
2.3建设各种形式的消防队伍
对现役消防官兵队伍的建设力度要逐渐加大,并且不断提升消防队伍的消防技术。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要加强发展国家专业消防队伍、各个企业及事业单位专业消防队伍和社会志愿者消防队伍。无论何种形式的消防队伍都要配置必需的装备器材,进行对应的专业业务练习,不断提升消防人员的战斗力。
2.4增加消防安全宣传培训教育
认真观测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进行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用“全民消防、生命至上”作为主题的消防安全宣传培训教育,加强安全消防宣传走进学校、走进社区、走进企业、走进农村、走进家庭工作中,并且积极普及宣传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注重对老人、妇女和儿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要注重对各单位的消防安全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员、消防控制室人员和消防安全设计、消防施工、消防监理人员及各个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3 结论
国内各种管理体制在不断改革发展,消防安全工作已经是一种日常的社会工作,与千家万户、各行各业都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消防安全工作不仅需要全社会的支持力量,紧抓各个方面综合协调的同时,落实社会化管理外,各个消防部门要不断提升消防行政效能,履行监督和服务的职能,联系消防工作,创造新时期消防安全社会。
参考文献
[1]董飞燕.浅谈如何推进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J].安全,2009(4).
为进一步吸取事故教训,确保全乡社会面火灾形势稳定,结合全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部署,决定自即日起至3月底在全乡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刻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按照市委、市政府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统一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什么隐患严重就整治什么隐患”的原则,严格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三个必须”监管责任和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坚持精准治理、依法管理、社会共治,全面排查整治重大火灾风险隐患,着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遏制较大火灾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推进高风险领域隐患排查治理
1.加大城市商业综合体综合治理力度。各部门要督促属地城市商业综合体及其内设经营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巩固强化“七个一”活动成效,集中开展联合检查、综合执法。针对前阶段城市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排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各地要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落实“一家一策”,督促照单整改、照单销账,形成工作闭环。
2.加大生命通道治理力度。各部门要组织开展消防车通道划线管理工作“回头看”,及时修复因车辆碾轧导致模糊、无法辨别的消防车通道划线、标名等,确保标识清晰、车道畅通。对2020年尚未完成标识化管理的老旧小区,应在2021年1月底前进行挂牌督办整改。结合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改造,进一步完善老旧小区“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要发动物业服务企业开展一次消防通道清理行动,指导制定落实日常巡查机制,确保疏散通道畅通。集中开展消防车通道障碍物联合执法行动,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
3.加大高层建筑综合整治力度。要严格落实高层建筑整治“四项要求”,健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履职承诺制度,推动管理使用单位全面排查室内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落实维护保养制度;推动全面自查建筑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等问题;指导高层公共建筑和高层住宅小区建立一支微型消防站队伍。各部门要适时组织对前期发现的高层建筑隐患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抽查复核,重点督办一批久拖未改的高层建筑严重问题。
4.强化燃气、施工安全防范工作。各部门要组织村建、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管道燃气和瓶装液化气安全管理工作,发动单位和群众开展燃气安全自查,开展燃气使用场所、瓶装液化气经营场所、燃气供应单位及调压站场等燃气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严禁在高层建筑内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在地下或半地下室使用液化石油气。村建等部门要督促施工单位强化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督促开展易燃可燃施工装修材料、火源管理、临时水源、应急预案等方面自查自纠,督促单位严格执行电焊等明火作业审批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动火作业处于应急处置力量全程进场监护中。
5.深化突出隐患综合治理。各部门要结合属地实际,对工业集中区、物流集散地、易燃可燃夹芯板材、易燃易爆危险品、电动自行车等领域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重点整治违章搭建、违规操作、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材料、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问题。对存在严重隐患问题的,依法依规采取行政处罚、停产停业、停止使用、临时查封等措施。对久拖不改的场所,综合采取集中约谈、联合执法、挂牌督办、点名曝光、信用惩戒等方式,形成整治震慑。
(二)严格落实重点时段安全防范措施
春节、元宵以及各级“两会”前后,要组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节庆活动、仓储物流、旅游景区、民俗活动场所、商场集市、民宿客栈等人流物流集中场所以及客运站等交通枢纽场所开展专项安全检查,紧盯烟花焰火燃放、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要分时段集中开展检查,加强值班值守,在重点场所和部位前置力量开展流动巡防和蹲点驻守,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
(三)全力打牢基层一线火灾防控基础
各村要进一步强化村级消防工作组织建设,依托社会综治管理网络,组织公安派出所、综治办、安监站、市监所、村居微型消防站等基层力量,针对分布在乡镇及城乡结合部的“三合一”、小微企业、家庭作坊、沿街店面等小场所、小单位,进行分块立体网格化排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要全面开展乡镇消防委托执法,充分整合现有执法资源,实现基层综合执法队伍履行消防监督执法和宣传教育等消防工作职责。消防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通过监督员挂点、文员派驻、集中培训等方式切实提升乡镇消防执法水平。“百日攻坚行动”期间,乡镇每月完成不少于2起消防行政处罚,各地消防委托执法开展情况将纳入冬春火灾防控内容进行考评。
(四)全面做好灭火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本系统行业高风险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按照“一企一策”的要求,指导修订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定期开展演练。消防部门要紧盯季节交替,充分预判可能发生的灾情,加强火灾风险高危单位熟悉和灭火救援演练、配齐配强装备器材、强化值班值守和指挥调度,切实做好灭大火、抢大险的准备。要加强与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联勤联训,加强巡逻检查,开展经常性拉动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完善与微型站联勤联动、调度指挥、联合处置等机制,确保一旦出现火情,能够灭早灭小,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五)集中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各相关职能部门、行业系统要深入推进消防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工作,将消防知识纳入国民、普法、科普、职业技能以及行业自律重要内容。宣传办要将冬春消防安全宣传纳入当前宣传工作重点,组织电视、广播、报纸等主流媒体以及新媒体加强消防知识普及宣传,加大火灾警示宣传和隐患曝光工作。学校要开展1次寒假消防安全教育,重点普及火灾危险辨别和火场逃生知识。民政等有关部门要加强留守老人、儿童等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提高消防安全防范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要摸清本地区孤寡、留守以及行动不便老人的情况底数,于春节前组织村委会上门开展一次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清理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建立“一人一册”,落实消防安全看护措施,督促养老院、福利院等重点场所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应急、消防、市场监管、项目办、文明办等部门要督促社会单位落实“四个能力”建设要求,加强宣传教育培训;要分类组织城市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控室操作人员以及员工开展“两节”前消防安全集中培训。各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物业服务单位等基层力量要深入社区、农村、沿街店铺、出租屋等开展提醒式宣传教育,重点普及冬季取暖、燃气使用、用火用电等消防安全常识和“小火快跑、浓烟关门”等火灾逃生知识。交通运输等部门要抓住“两节”返乡重点节点,利用车站等交通枢纽开展消防安全提示宣传,营造浓厚消防安全氛围。
三、职责分工
各村各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结合《XX县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意见》、《XX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建立全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机制的通知》、《XX县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分工安排,扎实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
四、阶段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月10日)。
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细化工作方案,拟定具体工作计划,明确任务节点,广泛动员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月11日至3月20日)。
结合《XX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XX乡《关于加强全乡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针对岁末年初消防工作特点,聚焦重点场所、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确保春节、元宵和各级“两会”期间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三)督查验收阶段(3月21日至3月31日)。
乡政府组织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完善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长效机制。乡政府将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实地核查任务完成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依托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成立全乡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应急管理办,承担日常协调、指导、督促工作职能。各地、各部门也要逐级成立组织机构,明确牵头负责人员,加强调度指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抓好落实、抓出成效。乡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延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做法持续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责任清单“四个清单”,做到隐患问题要查清,整改措施要明确,责任到人要落实,切实整治消除一批火灾隐患。
(二)强化监管协作。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强化条线监管,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形成火灾防控工作合力。要积极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加强消防安全执法上下协作、联动响应,织密联合执法链条。
(三)强化督导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