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3-31 23:59:14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人身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指导思想及目的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于一切为出发点,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针对两节期间食品消费特点,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维护首都节日市场秩序,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
二、整治重点及内容
针对“两节”期间食品消费的特点,重点检查与人民群众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息息相关的月饼、糕点、鲜肉、熟肉制品、水果等品种。具体内容为:
1、加大对重点食品生产、加工、流通,特别是现场加工制作等环节的抽检抽测力度;2、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治理,督促企业严格按照食品质量标准组织生产销售;3、严厉打击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以及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坚决查处和取缔非法食品生产加工窝点;4、加强对餐饮行业、旅游景点、民俗旅游村食品安全的检查;5、加强对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商场等重点部位和城乡结合部、农村等重点地区的食品安全情况的检查;6、继续加强对建筑工地食堂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检查和复查。
三、组织形式
各成员单位可根据本方案要求制定本系统整治工作方案,积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市食品安全办公室将在整治期间组织联合检查行动。(具体计划另行通知)
四、整治时间
200年9月15日至10月10日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组织和协调。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深刻领会整治工作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促进作用,利用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有效解决日常工作中的难点问题。
2、突出整治重点、落实辖区责任。各单位要根据方案要求,制定详细的专项整治计划,分阶段、有目的地落实各项措施,集中力量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要明确职责,加强联合执法检查,增强食品安全责任意识,保证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3、加强对重点食品的抽查抽测,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加强对重点食品的监管,增加抽检抽测频率,从重从快严厉打击各类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
为进一步净化学校及周边地区的治安秩序,确保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省公安厅《转发公安部关于严厉打击侵害师生人生财产安全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高校及周边治安秩序的紧急通知》精神、《XX市学校安全条例》和XX市综治办、公安局、教育局《关于印发XX市校园及周边地区治安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针对我市学校及周边地区存在的一些治安隐患,决定自5月起开展为期二个月的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秩序集中整治。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在市委、市政府指导下,广泛发动群众,严厉打击侵害学校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大力整治校园及周边地区治安秩序,切实维护学校及周边地区的治安秩序,为我市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查摆学校及周边地区的突出治安问题,整改各类安全隐患;建立《学校及周边地区重点人员档案》。
(二)打击一批侵害师生人生财产安全的犯罪分子;坚决铲除校园及周边场所“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
(三)整顿学校及周边地区的文化娱乐场所,坚决取缔非法经营的网吧、录像厅、歌舞厅、音像书刊点、无证经营摊点和非法占道经营的游商摊贩,拆除校园周边各类违章建筑。
(四)建立综治、教育、公安和学校之间的治安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治安形势,制定防范对策。
(五)进一步规范学生接送用车,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
(六)加强对在校学生的法制宣传和教育,举办“反侵害师生权益专题”讲座。
(七)继续深入开展“文明安全校园”创建活动。
三、工作步骤
(一)准备发动阶段(5月20日至5月31日)。
建立专门工作班子,统一思想认识,搞好调查摸底。各派出所要对近期发生的涉及师生人身及财产的案件进行一次清理,明确工作重点,制定实施方案。同时,对在校学生进行法制宣传,深入开展文明、安全教育活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1日至6月25日)
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整改治安隐患。各镇(街道)要对学校内部(包括分校区)及周边地区的治安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校园及周边地区经常活动的外来无业人员尤其是一些可疑人员进行排查摸底并对校园周边地区的出租房屋及租住人员统一登记造册。要规范兼职法制副校长职责和选聘管理工作,各校要依靠法制副校长或相关人员在整治期间作一次“反侵害师生权益”专题讲座;加大对校园及周边发生的侵害师生权益案件的查处力度。坚决依法打击侵害师生权益的犯罪分子;依法对校园周边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摊点、不洁饮食摊点、歌舞厅、录像放映室、台球房、网吧等容易引发治安问题的经营摊点和场所进行清理和整治。规范学生接送用车管理,坚决查处超载及无证接送。
(三)总结阶段(6月26日至6月30日)。
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巩固整治成果,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当前,学校及周边的治安形势仍然严峻,引发校园及周边治安问题及不稳定因素还大量存在,侵害学校师生人身及财产安全的治安、刑事案件仍时有发生,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任务依然十分繁重。这次专项整治工作是开展夏季治安整治行动的重要内容,也是公安机关严密防控网络遏制盗抢犯罪“百日攻坚战”暨“04”二号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镇(街道)要认真学习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从维护我市战略机遇期社会稳定、把“平安XX”创建不断引向深入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切实抓好学校及周边地区的综合治理工作,落实相关措施,确保广大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科研秩序。
(二)加强领导,形成合力。为加强对此次整治的领导,市综治委已牵头成立由市领导挂帅,市综治委、教育局、公安局等有关单位领导为成员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文体局、工商分局、城管办和卫生局等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各镇(街道)也要成立以政法书记为组长,文卫镇长(主任)、派出所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和专门工作班子,制定具体的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加大对集中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促进整治措施的落实,确保整治实效。学校所在地的镇(街道)综治办、公安派出所等有关部门要与驻地学校紧密配合,结合当地实际,针对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突出问题,制订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协同作战,联手整治,共同维护好学校周边治安秩序,确保治安面貌明显改变。
一、提高认识,加强学习,明确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的意义与任务。
我校接到通知后,组织学校行政及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该文件,领会文件精神,提高教职工对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的认识,明确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的意义,同时,还对此次整治的工作任务与整治重点进行了学习、讨论,并结合我校实际,还对我校的整治工作作了安排部署。
二、加强领导,健全管理体制。
1、成立学校及周边环境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校长为组长,各教师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2、召开会议讨论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确定工作任务,整治重点,对工作进行具体安排布置,做到任务落实到人。
3、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岗位责任制。领导小组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研究、督办和管理,建立学校安全工作校长负责制,教师值班制。落实各项工作的措施,完善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教师的安全培训,强化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三、落实文件精神,发现问题及时整治。
1、收到文件当天校领导集体学习文件。及时安排部署。
2、学校组织专人对全校校舍安全、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进行了专项检查与整治。
在这次整治中对校内建筑进行安全排查,对食堂与小卖部的食品卫生进行了突检查,重点检查有无过期、三无、食品,并对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限期整改,并对今后的食品卫生提出了要求,学校将长期做好食堂及周边饮食摊点的整治工作,保持整治成效;此次检查与整治还对消防安全隐患进行了排查。
3、对道路交通安全进行了整治。
一、工作目标
把隐患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常抓不懈,隐患排查不走过场,不丢死角、不出漏洞做到对我乡的隐患整治率100%,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着力整治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促进我乡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工作重点
(一)烟花爆竹安全隐患整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及其原材料,半成品的违法活动,合法生产厂家的“四超二改”等安全秤违法行为的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保管员等培训考核情况,仓库内外部安全距离,蔬散条件、库房布局、建筑结构、防爆防雷、防静电、消防等安全设施情况,销售和采购和标识、牌等符合有关标准的产品等问题,不按标准生产,制造假冒伪劣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二)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乡政府挂牌督办的危及道路交通安全危险点段、危桥、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驾驶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违章操作等违法行为,无牌无证车辆与农用机动车上路,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三轮摩托车接送学生。
(三)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全面排查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医院、学校、敬老院、幼儿园、客运车站,在建工程施工工地等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消防安全管理是否到位,建筑防火、消防安全蔬散自动消防设施,重点开展公共娱乐场所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四)建筑行业安全隐患整治,施工现场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物料提升机及施工外用电梯、塔吊等重要部位的安全防护与管理符合标准规范的情况,施工工作人员,人身安全防护,劳动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实施整治
(一)部署阶段(3月)乡政府结合实际对隐患整治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阶段(4-5月)全面开展排查、排查出来的隐患进行分类管理,该实办的要交办,该上报的要如实上报。
(三)整治阶段(6-10月),按照制定隐患整治的实施方案,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的进行集中整治。
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坚持小作坊监管既要管好,又要便民的原则,全面实施食品放心工程,扎实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使我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知法守法的意识明显增强,生产秩序逐步规范,质量安全控制能力明显提高,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活动得到有效遏止。
二、时间安排
这次专项整治活动从二00*年八月至二00*年十一月底。
三、工作重点
全区所有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
工作安排
1.进一步摸清企业底数,分类监管。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统一安排,我局将在原有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集中时间,集中人力,对辖区内所有食品生产小企业、小作坊的生产经营的基本情况再进行一次集中清理检查,并严格按三类(即b、c、d类)进行归类,在摸查中,要充分发挥“三员”的作用,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2.突出重点,加大监管抽查的力度。要集中力量开展食品小企业小作坊的监督抽查工作,突出三个重点加大抽查力度:一是突出重点品种,如桶装饮用水、白酒、罐头、膨化食品、含乳饮料、婴幼儿米粉、婴幼儿配方奶粉、小麦粉等8类列入2006年全国重点食品专项检查的食品;二是突出重点项目,重点检验涉及人身安全健康的项目,如食品添加剂、重金属、微生物等;三是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企业,特别是开展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百千万工程”确定的食品安全问题或隐患较突出的城乡结合部和村镇地区,进一步加大跟踪抽查力度,并及时通报抽查结果。
3.严厉查处无证生产行为。
⑴开展取缔无证生产的小作坊和黑窝点的专项整治。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等监管薄弱环节为重点区域,着力打击长期存在的食品制假售假违法活动。切实加强对农村和小城镇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检查监督,从严审查企业生产条件,督促企业按标准组织生产。对无证照生产和不具备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必备条件的食品加工企业坚决予以取缔。对愿意取得证照,继续生产经营的,要建议政府督促引导其限期获得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纳入日常监管范围。
⑵加强对城镇及周边无生产许可证生产食品企业的专
项整治。按照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实施进度和无证查处的要求,加大对白酒、大米、饮料、桶装饮用水等食品的无证查处力度,对无证企业,坚决要求停止生产,责令限期整改,到期仍达不到准入要求的不得恢复生产,并报请政府予以取缔。
4.强化引导帮扶,搞好监督与服务的有机结合。根据我区的实际情况,实行分类指导,既要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又要坚持整治与服务并举,引导企业做大做强,规范发展。
5.加大后处理力度切实加强对小作坊和未获证企业的监管。主动收集投诉举报、质量申诉、监督抽查等有关食品质量安全信息,加大执法打击力度,严格执行公告、曝光、整改复查、举办培训班、行政处罚和强制收回等监督检查后处理措施,做好对不合格产品和生产企业的后处理工作。
工作要求
1.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按照“统一
管理、分类监管、重心下移、层级负责”的食品安全监管新体制的要求,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进一步加大巡查回访的力度,推行网络监控,动态监管,将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全面落实到位。
2.建立快速反应机制。运用各种渠道,及时收集媒体报道的产品质量安全卫生事件和区域性问题,在第一时间内及时报告区政府和上级局。建立和完善处置突发事件、防止假冒伪劣产品扩散和蔓延的工作机制和程序,坚持值班制度,预排执法力量,保证遇到情况能随时出击。加强部门间的联动,积极主动争取政府的领导,搞好与工商、公安、药监、卫生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打假和办案的合力。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为指导,以“保安全、促畅通、讲文明”为目标,采取强化源头管理、强化宣传教育、强化秩序规范、强化严格执法等有效措施,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优质、文明的出租汽车客运服务。
二、整治目标
以实现全市出租汽车交通秩序良好和交通违法现象明显减少,交通事故数量明显下降,相关从业人员文明驾车、遵章守法意识得到加强,服务质量、职业道德、卫生状况明显提高,广大群众满意度提高为目标。
三、组织机构
成立*市出租汽车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协调领导组(与市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协调领导组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出租汽车行业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指挥协调,研究和处理全市出租汽车行业专项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协调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督导组、宣传组、综合执法组。
(一)办公室设在市运管处。其主要职责是:具体负责督办市出租汽车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协调领导组的安排部署,负责处理领导组的日常事务,收集整理相关信息,协调、检查各区县专项整治工作,完成协调领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督导组由市监察局牵头负责。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出租汽车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的督察工作;加强对出租汽车行业专项整治行动的过程和行动的督导,确保依法行政;查处徇私枉法、和等违规违纪行为。
(三)宣传组由市政府新闻办负责。负责全市出租汽车行业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引导舆论导向,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综合执法组由市交通运管、公安交警牵头负责。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运管处等单位抽派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是:按照协调领导组的安排,对*主城区的出租汽车进行专项整治,协调各区县的综合执法行动。
协调领导组所属办公室、督导组、宣传组和综合执法组要根据本方案的总体要求,制订具体工作方案予以实施。其他成员单位和市级相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能积极支持和配合出租汽车行业专项整治行动。
各区县要按属地管理原则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制订出租汽车行业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实施本区县境内的出租汽车行业专项整治行动。
四、综合整治
(一)公安交警部门重点整治出租汽车超速行驶、乱停乱靠、违反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不避让警卫车队、乱鸣喇叭、不按规定掉头、行经人行横道不避让行人、违法超车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划定主城区出租汽车的主要停靠区域和旅客上下点。
(二)交通运管部门要加强企业内部和出租汽车驾驶员的源头安全和经营行为的监管。加大出租汽车驾驶员安全生产、职业道德、服务质量的培训,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要开展全市出租汽车驾驶员集中教育培训工作。整治出租汽车经营不规范行为,严查无合法证照、证照不全、驾驶员从业资格不符,在长途客运站点、公交车站、机场强行揽客、拒载、拼载和违反运价规定骗客、宰客等违法、违章经营行为;查处出租汽车异地经营行为。
督促出租汽车企业加强对出租汽车车辆卫生状况的监管,要求每辆出租汽车必须符合出租汽车车容车貌达标条件,出租汽车座套要将实行统一清洗、更换。
制定《*市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试行办法》和《*市出租汽车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试行办法》。采用IC卡计分考核的方式,对驾驶员服务质量、职业道德、违法行为、社会责任等多方面进行考核,建立驾驶员的“进、退”和“奖、惩”机制,保障驾驶员的合法权益。
(三)市公安局出租汽车警务工作站重点针对出租汽车行业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加大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危害出租汽车从业人员人身安全的违法行为。
(四)市劳动保障局重点督促出租汽车企业严格执行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理顺出租汽车驾驶员劳动用工关系。
(五)*质监局重点做好出租汽车气瓶、计价器的安装、调校、维修、审验工作,针对擅自调整计价器等行为进行整治。
(六)市物价局重点监管出租汽车行业各类收费行为,杜绝乱收费现象发生。
各部门既要分工负责,又要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出租汽车行业专项整治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从2009年3月1日起至2009年6月30日止,为期4个月,分宣传动员、集中整治和建立长效机制三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2009年3月1—31日)。拟定宣传提纲,广泛开展宣传。由交通运管部门组织全部出租汽车公司负责人及业主参加动员部署大会,力求逐车教育到位。组织宣传力量深入各出租汽车公司,发放宣传资料,加大对出租汽车从业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新闻办组织媒体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现场跟踪报道,针对出租汽车服务质量、行车秩序和行车安全问题进行广泛宣传,加强正反典型报道,做到每周宣传一次以上。
(二)集中整治阶段(2009年4月1日—6月15日)。对各辖区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问题进行集中查处、综合整治。
(三)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成效阶段(2009年6月16—30日)。各区县和市级相关部门,根据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按照规范出租汽车秩序、改善出租汽车卫生状况、提高出租汽车服务质量、完善出租汽车保障体系的要求,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市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试行办法》和《*市出租汽车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试行办法》,建立健全综合管理的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各区县政府和市级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出租汽车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开展专项行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出租汽车行业专项整治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确保出租汽车行业运输安全和稳定的一项重要措施,切实抓出成效。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区县人民政府是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主体和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成立综合执法队伍,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制订好工作方案和维稳预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实施。
(三)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在出租汽车行业专项整治工作中要根据本地出租汽车行业实际情况,注重工作方式方法,讲究规范执法,确实做到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文明执法,确保证据合法有效,为严格执法提供基础。
一、指导思想
以部局开展“三整治一提高”活动的要求为指导,紧密结合本标段工程建设过程中在招标、质量安全、资金监管以及在提高监察工作有效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坚定不移、坚持不懈地把“三整治一提高”活动抓实抓好。通过活动,建立健全有效监管的长效机制,坚持依法建设,狠抓标准化管理,确保质量安全,实现本标段工程“科学组织、精细管理、塑造精品、誓创一流”的建设目标。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活动有效开展,取得实效,指挥部成立“三整治一提高”专项领导小组。
三、各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招标专项整治
物资招标整治活动从3月份开始,至2011年年底结束。整治内容包括甲控物资和自购料招标工作。
1、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
(1)完善规章制度
组织各级物资管理人员认真学习津滨公司《标准化管理手册》中涉及物资招投标规章制度和监管制度等,对制度依据津滨公司、中铁六局集团公司的制度规定梳理对照,对指挥部制定的制度执行存在的漏洞和不足进行完善。
(2)系统基础资料检查。对物资采购的甲控物资(自购物资)基础资料进行查阅。检查招标、议标工作中程序资料以及廉政书、打分表等相关资料是否齐全规范。
(3)对执行程序、制度的规范性进行检查。按照津滨公司文件要求,甲控物资在甲方监督下,按照铁道部有关规定组织招标采购;自购物资由津滨公司授权我单位组织招标;要求单一品种物资采购金额50万元以上的,同类多品种物资采购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必须进行招(邀)标、议标采购。
检查甲控物资(自购物资)是否存在化整为零或以其他形式规避招标情况;检查在招议标工作中,资格审查是否符合要求,监管制度是否执行到位,评标工作是否按程序。
(4)对集体商务谈判项目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各项程序执行情况,对于应急采购的物资,是够按急件进行办理,未按集体商务谈判制度议标的,事后是否补办了议标手续。
(5)对在招标过程存在人为违规进行排查。检查是否存在人为干预、有失公平、公正的问题;是否存在投标人投诉举报案件;是否存在工作人员不廉洁事件。
2、工作要求及时间安排
为推行物资采购“阳光工程”,堵塞漏洞,降低采购成本,杜绝违纪,提高经济效益;健全物资采购规章制度,规范物资采购招议标程序;指挥部将开展以下三个阶段工作,进而提高物资管理水平。查看更多下面与本文相关的文章。(2)2011年4月份为自查阶段;指挥部及项目部分别进行自查。查找问题做到翻箱倒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2)2011年5月-7月25日为整治阶段;针对查出的问题进行分析,找出原因,制定整改方案,提出整改措施和时间表,落实责任人,对问题逐一整改到位,按期销号。
(3)2011年8月1日-12月20日为总结阶段。及时完成检查报告和整改报告,并提出建议意见。
(二)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从2月开始至2010年年底结束。
1、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
(1)规范质量安全行为。严肃查处管理制度和体系不健全、不完善,责任不落实,投标承诺不兑现,上场队伍资质、人员资格不符合要求,转包、违法分包,“架子队”管理模式不规范,技术管理薄弱,现场失控,偷工减料,降低质量和验收标准,内业资料弄虚作假等问题,落实建设单位责任,规范铁路工程建设项目管理。
(2)确保实体工程质量。重点抓好原材料、隐蔽工程、主体结构的质量,减少或克服质量通病,杜绝质量较大及以上等级事故。
(3)抓好施工安全。突出抓好既有线、隧道、高空作业、大型机械设备施工安全和火工品、爆破器材管理,减少安全生产较大事故,杜绝安全生产重大及以上等级事故。
(4)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深入开展质量安全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充实和加强质量安全监督力量,加大市场主体行为监督检查力度,开展对内履职情况监督检查,提高监督工作有效性;研究制定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和工作标准,做到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依法加大对质量安全问题和事故责任单位、人员的处罚力度;加大合同管理处罚力度,提高合同的规范化水平和履约执行力。
2、工作要求及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从2月中旬起至4月底,为全面排查阶段。各项目部要根据指挥部整体实施计划安排,全面发动部署,结合工程实际情况,针对重点整治的问题,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组织项目部各部门开展自查、集中检查和全面排查。4月底前上报排查问题分析及整治计划安排。
内业资料重点检查内容
(1)有效文件的传达落实情况;
(2)确保施工安全的措施及推进计划制定和落实;
(3)营业线手续的审批和落实情况;
(4)道口管理情况;
(5)公司高风险作业管理办法及三级审批制度的落实情况;
(6)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情况;
(7)大型机械审核备案制度的落实情况;
(8)特种操作人员的培训考核情况;
(9)深基坑开挖前期准备工作及监测资料;
(10)工程测量、设计审图、现场地质核对。技术交底、工艺试验、质量检测、技术档案管理;
(11)施工作业指导书、作业提示卡。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
(12)施工日志、监理日志,记录是否与现场施工实际相符;
(13)施工单位是否全面推行架子队管理模式;
(14)营业线和临近管业线施工手续的审批、施工方案审查以及施工盯控情况;查看更多下面与本文相关的文章。
(15)季节性、阶段性专项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制定及落实情况;
(16)防火安全管理;
(17)高空作业人身安全管理;
(18)铁路上跨下穿施工管理;
(19)资金管理。
外业检点内容
施工前是否按要求进行技术交底,特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大型机械等施工是否按批复方案施工;各单位盯控人员是否按要求到岗、到位;各项防护设施是否按规定设置;防护备品是否齐全有效;设备开通使用条件是否符合规定;消防器材是否按要求配置,齐全有效;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按规定存放;使用电器设备是否有违规行为;自轮运转设备是否符合上线运行要求,操作人员是否具备相应资质,管理制度是否完备等。现场“五牌一图”和材料、机具堆放是否有序;应急物资的储备情况;停工期间防护措施及现场管理情况。
第二阶段从4月1日至8月31日,为集中整治阶段。
各项目部对于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制定专项整改方案,逐一落实整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整改要求和期限,对问题严重和隐患突出的现场工点立即停工整改。
第三阶段从9月1日至9月30日,为跟踪整改阶段。
指挥部对前期平推检查发现的问题按照整改时限进行复查,确保按期销号。对于重点突出及惯性问题制定相应措施,杜绝今后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第四阶段从10月1日至12月31日,为总结强化阶段。
指挥部及各参建项目部要认真总结建设施工存在的安全问题及此次活动的先进经验与好的做法,建立长效管控机制,确保建设工程质量优良、安全稳定可控。
(三)资金管理专项整治
1、甲控材料资金结算管理
(1)甲控材料款由指挥部集中予以结算,物资部门应提供采购计划和材料采购合同,并及时取得相关发票(最迟不得超过一个月),填写甲控材料结算单交给财务部,经集团公司批准后予以支付。
(2)指挥部付款后,将发票、甲控材料结算单作为附件转给各项目部。
2、劳务合同资金结算管理
(1)参建项目部签订劳务合同后,需向指挥部提供合同复印件一份,按合同金额的50%由指挥部予以支付,剩余合同金额由项目部予以支付。
(2)参建项目部根据工程完工程度,需提供工程结算单、各子(分)公司的付款委托书、收据各一份给指挥部,经集团公司批准后予以支付。
(3)指挥部付款后,将工程结算单作为附件转给各项目部。
3、工程款结算管理
指挥部支付参建单位工程款时,根据经营核算部门提供的验工计价分劈单,扣除各种代付、垫付款项(甲控材料款、劳务合同款、税金、安全抵押金、奖罚金等)及根据建设单位要求的比例10%工程保证金后,原则上按90%掌握,经集团公司批准后予以拨款。
(四)提高监察工作有效性
1、明确监督重点。指挥部党工委按照有关要求,重点对廉政风险点的责任人员进行监督。重点是招标、资金管理、安全质量管理以及信誉评价和信息公开等四个环节。着力查处监管不力,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等行为。
一、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彻底清除“黑学校”,进一步规范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完善学校安全管理机制和安全设施建设,强化教师和学生的安全意识。
二、组织领导
成立学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宣传报道组、督导检查组、综合协调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兼任。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牵头组织、实施、协调和材料汇总上报工作。办公室设立有奖举报电话:,对学生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和举报。宣传报道组由市文明办副主任兼任组长,负责与相关单位、新闻媒体联系进行学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宣传报道;督导检查组由市委督查室副主任兼任组长,负责组织督促检查各职能部门和学校开展专项整治情况等;综合协调组由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科员兼任组长,负责收集专项整治活动有关情况,联系职能部门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各乡镇办参照市政府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负责本辖区内学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三、时间安排
1、排查阶段(年2月20日-2月29日)。各乡镇办、市政府相关责任部门安排部署学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对所有中小学及幼儿园开展一次拉网式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工作方案于2月22日报学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排查出的安全隐患于2月28日前报学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2、整改阶段(年3月1日-3月15日)。各乡镇办、有关部门对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逐一进行整改治理。
3、总结阶段(3月16日-4月1日)。根据整治方案要求,由市委督查室牵头,从市教育局、食安办、公安局、安监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城管局、消防支队、交通运输局、工商局、交警支队、文广新体局抽调力量,组成工作组,到全市各级各类公办、民办学校(含幼儿园)进行督导检查。在4月初,召开专项整治活动总结表彰会议,总结经验教训,通报批评后进单位,大力表彰先进典型。
四、整治重点
1、清除“黑学校”、“外托班”、“辅导班”。对全市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和学龄前儿童托管机构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重点检查办学资格证件是否齐全、办学条件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各类安全设施是否完备等情况。结合实际需求,本着教育资源合理配置的原则,对以“盈利”为目的和不符合办学条件的“黑学校”坚决依法取缔,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格处理;对符合办学条件和标准,但手续不全、安全设施不符合要求的学校要合理疏导,限期整改,并登记造册;严禁私自办理外托班,一经发现,立即依法取缔,并严格处理相关责任人;严禁学生在外群租、混租,一经发现,严厉追究学校负责人的责任;严禁在职教师在外办理各类“辅导班”,一经发现,立即叫停,并将责任人从教师队伍中清除。
2、开展校车安全整治工作。一要建立接送学生上下学交通情况台帐,确保接送学生车辆底数清、情况明、问题排查准。二要集中开展一次校车集中检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中小学校、幼儿园专用校车和承租运输公司及私营的非专用校车,集中进行一次检查,严格落实教育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校车备案制度。三要加强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运行监管。公安交管部门、教育、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校车的监督管理,做到每日早晚查,情况每周报。公安交管部门加强对校车运行重点时段和重点路段的巡逻检查;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大对非法从事校车营运车辆的查处力度;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要把握重点时段,严厉查处学校门口摆摊设点、违规占道的非法商贩。四要鼓励建立校车运营公司,加强公共交通的运营调度。鼓励客运企业或其他社会力量建立校车运营公司,购置安全系数高的大中型客运车,形成规模化、专业化管理。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合理整合公交资源,结合学校布局,合理规划农村公交线路,实现农村公交线路对中小学校、幼儿园施教区的全覆盖。根据乘车学生数、上下学时间、乘车线路等情况,统筹安排好接送学生车辆和停靠点。
3、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在学校门前及周边200米范围内开展交通环境整治、不法商贩整治、违规商店清理、不达标餐饮店铺整治、治安环境整治、以及以学生为主要经营对象的娱乐设施和网吧的清理整治。各学校要对学生在校外租赁房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详细备案,努力解决学生住宿资源紧张的状况。各部门要强化协作意识和统筹观念,结合自身职能严格执法,在执法过程中发现自身职能外问题的,要及时通报专项整治办公室或其它相关职能部门。
4、排查校内安全隐患。教育、食安、消防、工商、安监、卫生等部门要督导学校对校内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取暖安全、校舍安全、消防设施、供电用电设备、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存放、饮食与饮水卫生、体育器材与场地等,对发现的问题,要与校方签订限期整改责任书,力争全面清除校内安全死角。
5、开展学生安全专项教育活动。教育局要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召开一次辖区中小学校、幼儿园负责人会议,通报近期学生安全事故和校车违法案件情况,逐一签订学生安全管理责任书。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集中开展一次师生、家长安全教育活动,逐一签订自身安全承诺书。发现各类危及学生安全的情况,主动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或职能部门举报。
五、任务分工
教育部门:建立和完善学校应急处置机制,对全市中小学及幼儿园认真搞好调查摸底工作,重点排查和处理以“盈利”为目的,违规违法办学的“黑学校”;加强学生校园安全知识的普及和宣传教育力度;定期组织各级各类学校负责人召开学生安全工作会议;联合相关部门加大对校车的抽检力度和频次,督促学校建立完善包含驾驶员信息、车辆状况、荷载人员信息等在内的校车管理台账,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学生乘车安全管理制度,完善相关工作记录并存档备案;督促学校对校内取暖设施、校舍状况、消防设施、电线电路、食堂与小卖部进行安全检查,完善各项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督促学校搞好学生安全专项教育,并在校园内公布公开举报电话;协同学校和各职能部门对校园周边安全环境进行集中排查整治。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检查和整治学校集体食堂和周边餐饮服务场所的经营准入资格和卫生状况。检查食品来源,确保学生饮食、饮水安全。结合实际,向学校提供专业的饮食卫生安全教育素材。
卫生部门:检查学生健康档案及特殊疾病、特异体质或异常生理、心理记录备案情况,指导学校卫生室做好教室、宿舍和餐厅等公共场所的定期消毒工作,严防传染病的发生。向学校提供传染病及个人卫生相关教育素材。
公安部门:严厉打击“黑校车”、严查校车超员、超载、超速及其他交通违法行为;设置学生上下学“护学岗”,检查维护学校周边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等交通安全设施;集中对校车进行一次临检,制作校车统一标识,并重新发牌、发证,并对不按要求行驶的校车驾驶员及车辆严肃处理并适时曝光;针对校园周边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调查摸底并全力整治,对校园周边出租房进行检查,向学校提供交通和预防犯罪方面的安全宣传资料,配合学校搞好学生专项安全教育。
交通运输部门:严格经营性道路运输行政许可,严把道路运输市场经营准入关,严肃查处各类从事非法营运的“黑校车”,全面细致排查和整治校车沿线的省道、县乡道路基础设施的安全隐患;合理调整公交线路,为学生上下学提供乘车方便;积极推进镇村公交规划建设。
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坚决取缔和清除学校门前及其两侧占道
经营的摊点和流动商贩,清除校园周边道路上的堆积物,依法拆除依傍学校围墙搭建的违章建筑物。
安监部门:负责对各相关部门学生安全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实到位。
文广新体部门:负责清除学校200米以内营业性歌厅、舞厅、网吧等限制未成年人进入的场所,并加大校区外同类场所的查处力度。
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加大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力度,加强对学生安全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营造舆论氛围。
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及时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对班子成员职责进行明确分工,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制定《2011年度畜牧业系统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明确职责,落实责任,要求各成员切实担负起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管理、督查、检查责任,为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障;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状。在去年的基础上对安全生产责任书的考核内容和考核实施细则进行了充实和完善,局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各科室、站所负责人分别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不留死角”的安全工作网络格局,强化安全保障责任,营造和谐通行环境,防止责任性事故的发生,提供了措施保障。
二、积极响应、群策群力,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活动
今年,区畜牧局主要从畜产品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七个方面认真开展安全自查活动,积极补措施、堵漏洞,将事故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
(一)畜产品安全
1、规范屠宰检疫,切实把好屠宰检疫的“四关”。 一是把好动物进场检查关。对进场的动物,检疫人员严格查验检疫证明、运载工具消毒证明,核准证物,并实施必要的临床检查;二是把好待宰准宰关。检疫人员对待宰的动物认真实施宰前检疫并出具准宰单;三是把好宰后检疫关。检疫人员与屠宰过程同步实施检疫,严格按照检疫技术规程进行操作,对屠宰过程检出的动物疫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四是把好无害化处理关。对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人员严格按规定出具无害化处理通知单,监督场方进行无害化处理。屠宰检疫率、出证率达100%。
2、加强流通环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共出动车辆260余台(次)、人员1300余人(次),对全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进行了日常的监督检查。经检查,农贸市场动物产品经营户所销售动物产品检疫率达100%,《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持有率98%以上;超市所经营动物产品均持有《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并按要求进行了公示,公示率在98.7%以上,分割品和包装品加贴有检疫标识;动物产品冷藏单位依法凭票藏储动物产品,并将检疫证明按要求进行了登记。
3、开展各项专项整治行动,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组织 “两节、两会”、“五一”、“中秋”、“国庆”节日期间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累计出动车辆120余台(次),人员800余人(次),对全区屠宰场、农贸市场、超市、批发市场等重点区域动物产品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检查。经检查,各超市、商场经营的动物产品均持有检疫合格证明;各储藏加工单位按规定凭检疫证明储藏加工动物产品;上市的生猪肉、牛羊肉均来自定点屠宰场,经营者都持有《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胴体加盖有检疫合格验讫印章,检疫率达100%,在整治
过程中未发现违法加工、经营行为。三是开展了取缔露天烧烤和大排档专项整治活动。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7-9月份,区畜牧局参与了区政府组织的取缔露天烧烤和大排档专项整治活动,在专项整治活动中,我单位共出动执法人员80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0台次,发放肉品销售信誉卡3000余张,检查烧烤业户180余家次,责令整改15家,教育违法行为人5人,保障了消费者食用烧烤的肉品安全。
四是开发生鲜乳专项整顿行动。对全区6家奶牛养殖场使用饲料及饲料添加剂进行了检查。在检查中,没有发现使用“三无”产品、过期变质饲料和使用“三聚氰胺、硝基呋喃、孔雀石绿”等违禁添加物的行为。对奶牛养殖场养殖用药记录情况及动物养殖档案建档情况进行了检查。各奶站严格执行了《动物防疫合格证审查办法》的有关要求,养殖档案完备、健全。 (二)开展春季安全大检查和“安全生产月” 活动
区畜牧局按照区安委会文件要求,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围绕安全发展、预防为主”的活动主题,认真开展了春季安全大检查和“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专门成立了“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对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分工,制定了《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在街道醒目处悬挂标语横幅,张贴安全宣传画,组织安全生产咨询活动。在全系统上下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学习培训,进一步完善生产事故及险情应急救援预案,补充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做到安全生产防患于未然。
(三)防洪安全
在7——8月份的抗洪抢险工作中,区畜牧局坚持了“四个加强”。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成立了局抗洪抢险领导小组,及时启动了抗洪抢险《预案》确保全区畜牧系统抗洪抢险工作紧锣密鼓、有条不紊地进行。二是加强隐患排查。加大了对重点部位防洪度汛安全工作的巡查和隐患排查,局领导亲自带队深入一线排查隐患,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坚决整改,确保汛期安全。三是加强汛期值班。在洪灾期间,进一步强调值班制度,坚持了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要求职工通讯工具24小时开启,保持信息和联络畅通,确保发生紧急情况时能迅速反应,沉着应对。四是加强安全转移。抗洪抢险领导小组两次深入奢岭街道马场村帮助群众及时转移。做好抗洪抢险中的安全防范措施,保证了洪灾期间各个单位、每位职工无事故、无损失。
(四)交通安全
一是抓好了对驾驶人员的安全行车教育,实行专人专车保管制,明确驾驶人员的具体安全责任,强化驾驶员的责任心和安全意识,杜绝酒后驾车、疲劳驾车、带病出车。二是抓好了车辆的维护保养、运行和管理,坚持每天检查车况,做到勤洗车、勤保养,随时保持车辆整洁和完好状态,并做好行车记录,确保了行车安全。
(五)消防安全
一是开展了对职工的消防教育培训,组织职工学习《消防法》、火灾预防、灭火器使用方法等知识,掌握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提高单位、职工抗御火灾的能力。二是加强了对办公场所的电源、电器设备、天然气管道等火灾隐患重点部位的进行了排查,将火灾隐患解决在火灾发生之前。三是完善消防设施,配备了灭火器、灭火器箱等消防器材,加强了对消防设施的管理,确保火灾发生时能迅速、有效地扑灭火源,遏制火势蔓延。
(六)防盗安全
一是加强机关值班制度,落实了办公室人员的防盗安全责任,做到离开办公室时关门闭窗。二是定期进行安全防范检查,做到隐患随检随除,确保办公设备正常运转,办公环境安全无虞。
(七)人身安全
一是在日常工作中不断强化职工的人身安全意识,提高职工在外出旅游、执法检查时的安全防范意识。二是教育职工遵守交通规则,注意饮食安全,坚持文明执法、规范执法,避免执法检查中引发的人身伤害事故和外出旅游中的交通事故及食物中毒事故。
三、加强宣传,广泛动员,切实增强安全生产意识
(一)积极部署,广泛动员。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细、抓实。始终坚持安全例会制度,及时传达上级文件精神,了解各科室、站所安全生产情况,查摆问题,将各类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强化培训,增强意识。为提高全系统的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意识,全局上下积极开展了安全基础知识、技术技能和安全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培训教育工作,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条例》、《吉林省安全生产条例》、《市安全生产条例》,并对学习情况进行了答卷测试,提高了全站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有效的防范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认真制定各项预案,防范未然。根据区委、区政府及应急办的要求,针对冬季安全隐患,我们及时制定了《2011年冬季防火工作方案》、《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方案》及《区畜牧养殖业应对雪灾和强降温天气应急预案》,并迅速下发各站所。
四、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打算
1、继续加强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增强职工安全生产责任意识,真正做到安全生产从每个人做起,从每件事做起。
2、加强安全生产硬件设施的建设,做到防患于未然。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县成立了由副县长同志任组长,县卫生、工商、技监、经贸、农业以及畜牧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卫生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卫生局局长同志担任。同时要求各成员单位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成立相应组织,组建专门队伍,制定工作目标,进行目标分解,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以确保工作目标如期按质完成。
2、制定方案,落实责任。为进一步做好节日及重大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全县人民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营造欢乐、祥和、健康的节日氛围,县政府印发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黄金周和“”国际商务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和《“”黄金周和“”国际商务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组织领导、整治目标、整治重点、主要任务、具体措施、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等逐一进行了细化。
二、突出重点,依法整治
在专项整治活动中,我县要求各有关部门要以餐饮业为重点环节,旅游景区为重点区域,地方特色食品、方便食品、熟食制品、儿童食品、酒类饮料为重点品种,突出抓好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食品消费3个关键环节,严厉打击各种危害消费者权益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违法行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一)卫生局:负责餐饮业的整治。重点加强县内宾馆、旅店、饭店等集体餐饮单位的食品卫生监督工作,加强对熟食制品、凉菜、冷食等品种加工和贮存的卫生管理。对节日期间婚宴、大型聚会活动的食品卫生要进行严格监控,同时协调各职能部门做好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理工作,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做好突发食物中毒事故的应急救援准备。
(二)工商局:负责食品流通领域的整治。节日期间,要加大对食品市场特别是旅游景区食品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对重点食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经销无质量合格证明、不符合仪器质量标准、过期变质食品等违法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和查处对过期食品更换包装和标签的违法行为。要加大对旅游景区景点、旅客集散地区饮食企业和食品摊点的巡查力度,严查无照经营。
(三)技监局:负责生产加工环节的整治。重点加强对地方特色食品、方便食品、儿童食品、酒类及饮料的生产加工企业(作坊)的检查,不具备生产条件的坚决予以取缔,严肃查处无证生产行为。
(四)经贸局:加强对生猪屠宰管理,对定点生猪屠宰厂加强监管,清理整顿定点屠宰厂,严厉查处和打击私屠、注水肉、病害肉的违法行为,确保节日及重大活动期间的“放心肉”供应。
(五)农业局、林业局、畜牧水产局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加强节日期间蔬菜、畜产品、水产品、果品生产环节的质量监管。要做好向农民普及安全使用化肥、农药、兽药、饮料添加剂和动植物生产激素等知识的工作,推广使用低残高效农药、兽药和无污染添加剂,加大对高剧毒农药销售、使用情况的检查力度,依法查处违规销售、使用高剧毒农药案件;同时加强动物产品检疫和产地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三、统一行动,协调联动
按照《通知》和《方案》要求,各职能部门组织了大规模的集中统一行动。行动中,要求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卫生局:确定我县餐饮单位为检点,重点检查内容:食品原料采购,卫生管理制度,加工场所卫生条件,卫生防护措施,餐饮业消毒等卫生项目进行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人次,出动执法车辆台次,检查宾馆、饭店户次,学校食堂户,检查中情况较好的单位在原料索证、卫生管理制度、防蝇防尘防鼠设施,餐饮业消毒等方面都较好,特别是城的餐饮单位,在服务和卫生管理上进一步加强;检查中发现问题单位主要是面积较小单位,存在有食品原料索证不全、卫生管理制度不健全、餐饮业消毒不规范、食品从业人员工作衣帽穿戴不齐等问题,针对上述情况对不符合卫生要求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责令限期整改家,警告家,并督促有关单位整改,做到边监督边整改。
工商局:采取“三包”责任制即:包人、包片、包店和有无营业执照、食品质量是否过关、进货渠道有没有问题等方式落实责任,出现问题直接问责。以食品安全监管为重点,构建监管部门信息沟通平台,实现食品生产、加工、经销企业证照发放、质量检测、行政处罚和吊证注销等监管信息资源互联共享,实现市场秩序动态预警机制。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将各大批发市场、集贸市场、超市、农村的小卖部等确定为重点区域,将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面粉、肉及肉制品、茶叶、儿童食品、乳制品、保健食品、酒类、调味品等为重点商品,严查商品质量,防止假冒伪劣商品危害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共出动执法人员人次,检查经营单位户次,检查个体经营户户次,检查市场个次,出动执法车辆车次。取缔零散食品加工点2户,发放责令改正通知书4份,查扣过期食品15公斤。
技监局:组成三个执法队负责对辖区内所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重点检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生产过程、添加剂、产品质量,日常巡查要有记录,查处要上报监督科和主管局长。监督科负责食品生产企业市场准入的申报、验收、审核及监督管理工作,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建档管理。主要包括:生产企业的产品、规模、法人、地点、生产设备、生产条件、生产过程、添加剂及日常监督检验,监督抽查的结果要如实登记备案。质检所负责对列入及未列入监督检验计划的食品加工企业的抽检工作,要实事求是提供真实可靠的质量信息,并将检验报告提交综合科备案。计量所负责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计量器具的检定工作,确保量植传递的准确性。共检查了34家食品生产企业,其中:熟肉制品3家、糕点11家。面粉20家;对这34家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设备、工艺、产品标准等方面进行详细的检查,未发现问题。
经贸局:在“”黄金周和“”国际商务节期间,组织精干力量对全县范围内的生猪定点屠宰场进行了全面的清理整顿,并对全县各集贸市场的肉品市场坚持每天检查,对个别屠宰户的私滥宰和猪肉注水行为依法进行了查处。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车辆余辆次,执法人员余人次,查处违法案件31件,在整个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期间,未发生重、特大食品安全事件,确保了全县“放心肉”工程的实施。
农业局:集中时间、集中人员加大对蔬菜生产、销售整治力度。抽调具有丰富经验的检测人员,专门负责蔬菜检测工作,坚持每天从蔬菜批发市场等地抽取样品。日前,已组织检测人员30余人次,对韭菜、油菜、菠菜、芹菜等蔬菜产品进行了抽样检测,未发现不合格蔬菜产品,有效地杜绝了质量不达标蔬菜进入市场。并从蔬菜生产和销售两个环节入手,加大了对农药销售、使用的执法力度。印制和发放了明白纸200余份,并与各经营户签订了责任状;组织执法人员深入田间地头、温室大棚等进行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在蔬菜上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问题。到目前为止,已出动执法人员60余人次,对经营和使用农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了对农资销售网点的清理整治力度,规范了他们的购销台帐,对违法经营的,坚决予以吊销经营许可证件。
畜牧局:针对畜产品生产、加工、运输、销售四个环节按职责分工,于4月26日—5月2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有关饲料、兽药、动检为内容的专项整治行动。出动车辆20余车次,人员100余人次,对县城内及各乡镇饲养场、肉类市场、超市、冷库、屠宰场、肉类加工厂等进行了严格的监督检查。首先,县动检站对屠宰场、屠宰场进行拉网式排查。共查处违法案件2起,查抄并销毁病害动物2头、病害动物产品80余公斤,确保了上市动物、动物产品质量。
其次,加强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共计检查猪尿样品、饮用水样品30个,检验结果全部为阴性。没收不合格标签6000余张,不合格饲料添加剂80袋。同时抽检35个饲料样品送市局兽药饲料畜产品检测中心检测。通过抽样监测,净化了我县饲料、兽药和畜产品市场。兽医科主要检查了兽药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情况。未发现销售、使用假劣及违禁兽药情况。
四、常抓不懈,确保经常
1、构筑长效体系。要求各部门要结合专项整治活动,立足本职,本照突击行动与经常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制定食品安全长效工作方案,方案要求充分调动执法队伍积极性,体现痕迹化管理,强调责任追究,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目前,我县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已根据各自职能分工分头制定了食品卫生安全长效工作方案,卫生部门出台了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工作方案。
2、加强宣传工作。在推进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中,我们采取了各种行之有效的宣传手段,展开强大的宣传攻势,把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的政策、法律、法规和基本常识,一方面宣传到生产经营单位,以全面提高生产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卫生管理意识,使其真正认识到食品生产者是食品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另一方面,宣传到消费大众,增强广大群众的食品卫生意识,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增强人民群众对食品消费的维权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群众自我防范能力,形成全县上下、社会各界共同关心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一)城区和各乡镇原则上只能各设一个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当符合《条例》和省政府《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方案》政办函[]82号)有关规定。经市屠管办会同有关部门初审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方可向上级商务主管部门申报办理定点许可审批手续。未经定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生猪屠宰经营活动(农村地区个人自宰自食的除外)违者,由市屠管办依据《条例》查处。
(二)对生猪的宰前和宰后检疫检验必须集中在定点屠宰厂(场)内与生猪屠宰同步进行。如实做好检疫检验和无害化处理台帐记录。
二、强制实施肉品上市的准入规定
(一)全面清查整治和规范肉品经营摊点。
由市屠管办牵头,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适度集中、方便群众、规范经营、有利监管、确保安全”要求。会同工商、公安、城管和集贸市场管理等部门对全市生猪肉品经营摊点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整治,做好生猪肉品经营摊点的规划布局和调整工作,对生猪肉品经营实行定点管理。未经定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经营者提供生猪肉品的经营场所和经营设施。禁止非定点和流动摊点经营生猪肉品。
(二)实行肉品持证经营。
必须向市屠管办申请办理《肉品经营规划定点证》并在卫生部门办理《健康证》《食品卫生许可证》畜牧部门办理《动物防疫卫生合格证》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凡是证照不齐全的禁止从事生猪肉品的经营活动。市从事生猪肉品经营者。
(三)实施肉品流通准入管理。
1加强肉品流通和消费环节的管理。城区所有市场、超市以及饭店、宾馆、集体伙食单位。必须100%来自本市城区生猪定点屠宰厂。乡镇生猪定点屠宰的生猪产品仅限于向本地市场供应,不得进入城区市场销售。违者,视同私屠滥宰查处。
如实记录肉品的进销时间、来源、数量、流向、查验结果、问题肉品处理等内容。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经营者必须建立并执行肉品进销台帐查验制度。
2加强外埠生猪肉品管理。凡在市从事外埠肉品经营者。其经营的肉品必须是县(市)以上定点屠宰厂(场)屠宰并附具检疫检验合格证明的冷鲜(冻)肉品。并且在肉品运输、销售、储存过程中不得脱离冷链环节,同时按每批次到市畜牧动检部门指定的地点(即城区生猪定点屠宰厂)申报检疫查验。凡未经申报检疫查验合格的外埠冷鲜(冻)肉品,一律不得上市销售。
三、建立生猪屠宰管理的长效监管机制。确保肉食品安全
(一)建立明确的责任机制。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由市屠管办牵头、工商、卫生、畜牧、质监、城管、税务、公安等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责任机制。市屠管办负责生猪屠宰日常监管和综合协调工作;工商部门负责市场流通环节的监管;卫生部门负责餐饮消费环节的监管;畜牧部门负责检疫检验环节的监管;税务部门负责经营税收环节的监管;质监部门负责肉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城管部门负责对肉品经营摊点的监管;公安部门负责维护生猪屠宰日常监管和集中专项整治工作的正常秩序,及时处理生猪屠宰和肉食市场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生的阻碍执法、暴力抗法等执法纠纷问题,确保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和执法工作顺利进行。
(二)建立高效的协调机制。
紧密配合,各部门要按照各自监管职责要求。加强拉网式巡查,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及时进行宣传疏导,并督促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严厉查处。市屠管办应定期会同有关部门集中开展生猪屠宰和肉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对屠宰管理执法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由市屠管办及时协调有关部门召开专项工作联席会解决。
(三)建立透明的监督机制。
大力开展生猪屠宰管理法规政策和肉食消费安全知识的宣传活动,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对生猪定点屠宰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消费意识。并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或电子邮件,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对生猪屠宰和肉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
以市委争当沿边开放升级排头兵的战略部署为指导,以创建“文明诚信之都,国际商旅名城”为目标,以构建诚信经营体系为主线,以提高*商业诚信文明程度为方向,形成“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齐头并进的工作格局,严厉打击各种侵害俄罗斯游客合法权益的不法行为,规范商业经营秩序,净化旅游购物环境,提高*对俄的竞争力、影响力和吸引力。
二、工作目标
1、通过打击治理,破获一批侵犯俄罗斯游客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打掉一批肆意拼缝、敲诈勒索的违法“帮帮干”;查处一批强买强卖、侵犯俄罗斯游客合法利益的经营业户;取缔一批卷汇、骗汇的外汇兑换点。
2、通过综合治理,商业经营秩序进一步得到规范,文明诚信经营形成风尚。
3、通过治理建设,我市旅游环境得到彻底净化,俄罗斯游客满意程度全面提升,实现创建“文明诚信之都,国际商旅名城”的目标。
三、重点整治的问题
1、“帮帮干”肆意拼缝,敲诈勒索,扰乱市场秩序问题;
2、经营业户强买强卖,勒宰俄罗斯游客问题;
3、出租车行业拒载、勒宰俄罗斯游客问题;
4、洗浴、酒吧、歌舞厅等场所漫天要价、敲诈勒索俄罗斯游客问题;
5、卷汇、骗汇,扰乱换汇市场秩序问题;
6、沿街兜售,干扰游客购物,扰乱城市管理秩序问题;
7、侮辱、谩骂、刁难、恐吓俄罗斯游客问题;
8、侵害俄罗斯游客合法权益的其它问题。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成立“涉外服务环境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市委常委、*市委书记
付延成*市人民政府市长
副组长:**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张绍武*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李永宁*市*局副局长、*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局长
成员:**市外事处处长
卢建民*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钟攀*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韩学英*市工商局局长
**市旅游局局长
安茂莲*市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
刘恺*市交通局局长
魏书志*市物价局局长
张世民*市人民银行行长
赵靖波*市广播电视局局长
张福民*市口岸委副主任
谢遵成哈铁局*站站长
卢俊成*市人民法院副院长
张代利*市*局副局长
何立民*边检站副站长
崔国友*铁路派出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李永宁*市*局副局长、*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局长
副主任:卢建民*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李吉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代利*市*局副局长
田士民*市*局副政委
领导小组下设八个专项工作组:
1、*整治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局各相关部门负责人
主要任务:处理侵犯俄罗斯游客人身安全的各种案件,查处非法“帮帮干”,打击卷汇、骗汇的非法行为,协助工商、旅游、城管等部门规范商业经营秩序。
2、工商管理整治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工商局相关工作人员
主要任务:规范商业经营行为,加强市场监管,提高业主和从业人员的诚信经营、文明经营的素质,严厉打击强买强卖行为,充分发挥消费者协会的作用,认真处理俄罗斯游客的维权投诉,组织开展诚信工商业户的评选活动。
3、旅游行业整治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旅游局相关工作人员
主要任务:规范旅行社的经营行为,加强对旅行社经营活动的监管,提高旅行社从业人员的素质,加强对外籍游客安全教育,强化对旅游企业的规范管理,净化旅游市场,协助*机关打击非法“帮帮干”。
4、城管整治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相关工作人员
主要任务:加大对沿街兜售人员的整治力度,发挥城市视频监控系统的作用,完善工作措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5、运管整治组
组长:*
成员:运管站全体工作人员
主要任务:整顿出租车行业,加大对出租车行业的管理力度,打击无牌无照“黑出租车”,严查“宰客”行为,建立出租车从业人员档案,加强夜班司机的管理,绝不允许“三无”人员从事出租车行业。成立出租车行业协会,建立安联组。
6、情况综合组
组长:*
成员:市*局指挥中心相关人员
主要任务:做好整治行动的情况综合、信息反馈,统计报表,上情下达,下情上达,情况汇总,总结经验,编发简报;围绕整治工作确定的课题进行调研,提供决策参考依据。
7、宣传组:
组长:*
成员:新闻部门相关工作人员
主要任务:加大对涉外服务环境整治行动的宣传力度,宣传报道涉外服务环境整治行动的重大意义,市委、市政府所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效果,同时把整治的宣传工作做到俄罗斯各大城市,努力营造健康向上的舆论氛围。
8、督查组
组长:*
成员:监察局相关工作人员
主要任务:加大对涉外服务环境整治行动的专项督察力度,对阻碍行动开展或不作为的现象,严肃查处。
五、工作步骤
这次整治行动从8月19日开始到10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和排查摸底阶段(8月19日至25日)。各成员单位要紧密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措施,建立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要层层动员部署,全面开展排查摸底工作,明确重点整治的部位,重点整治的问题,重点整治的人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有的放矢。
(二)全面集中整治阶段(8月25日至9月25日)。*、旅游、工商、城管、运管等部门协作配合,紧紧围绕排查工作中发现的重点问题,全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坚决实现确定的整治目标。
(三)巩固整治成果,整章建制阶段(9月25日至10月底)。要在强化巩固集中整治工作取得成果的基础上,确定一批可能反弹的重点、难点问题,要集中力量强力整改,并强化检查督导;同时,根据存在的问题,各成员单位要建立长效机制,使整治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努力打造*文明诚信的旅游环境品牌。
六、主要工作措施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打、防、教、管、建”五字方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打就是打击各类侵害俄罗斯游客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防就是防止发生侵害俄罗斯游客合法权益的案件;教就是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经营业主和从业人员的诚信经营素质;管就是加强对涉外服务行业的管理;建就是建立长效机制。这次涉外服务环境整治行动的工作重点是开辟四个战场。
(一)严厉打击各类侵害俄罗斯游客的违法犯罪活动,开辟打击战场。*机关重点组织开展三个专项行动。
1、开展打击侵财犯罪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重点打击街头针对俄罗斯人的“两抢一盗”犯罪活动,切实保护俄罗斯游客人身财产安全。
2、开展打击非法“帮帮干”专项行动。要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掌握哪些是非法的“帮帮干”,哪些是合法的“帮帮干”,打掉一批非法的,规范一批合法的。
3、开展治安大巡防行动。加快数字化防控体系建设的步伐,根据全市社会治安形势,科学划分巡控区域,按照“有警接警,无警巡逻”的要求,对俄罗斯人经常活动的重点区域,实行24小时巡控,有效预防涉外案件的发生。
(二)强化整治重点,开辟整治战场。*、旅游、工商、城管、运管等部门重点开展以下整治行动。
1、旅游部门重点整治违规经营的旅游企业,坚决关停一些违规经营的旅行社,取缔一批“黑导游”;
2、工商部门重点整治强买强卖的工商业户,处理一批强买强卖的违法经营者,要确立一批反面典型;
3、城管部门重点整治沿街兜售人员,要抓获一批兜售人员,处罚一批屡教不改者;
4、运管部门重点整治无牌无照“黑出租车”,严查一批“宰客”行为。
(三)坚持整治和建设相结合,开辟建设战场。加强涉外服务环境长效机制建设,努力构建*文明诚信体系。
1、加强旅游行业建设。旅游部门要加大《旅行社管理条例》的贯彻执行力度,规范旅游行业经营秩序,提高导游的素质,要推行俄罗斯游客评价卡制度,俄罗斯游客出境前每人都要填写旅行评价卡,把俄罗斯游客满意度作为衡量我市旅游环境好坏的重要标准。
2、加强工商行业建设。工商部门要强化市场监管,加强对商场经营管理者和从业人员的服务意识宣传教育,组织市场管理部门分期分批对全市涉外商场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培训,讲形势、讲服务、讲道理、提要求,规范和改进服务态度。要实行从业人员备案制、持证上岗制和优秀业户评选制,对多次举报,信誉不好的从业人员,取消在*从事对外民贸销售员资格,不准许进入市场,对外民贸市场销售的人员要佩带俄文名签,公开实名服务,努力为俄罗斯旅游者创造良好的购物环境。各商场也应该加强经常性的宣传性教育,把提高服务质量、商品质量,杜绝纠纷做为商场管理的重要内容来抓,视信誉如生命。
3、完善长效机制建设。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成立以*“110”为龙头,各成员单位参与的涉外服务联动处置体系。为了方便俄罗斯人报警求助,从现在开始,*“110”受理涉及俄罗斯游客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商业纠纷、维权投诉及其它各种求助、救助问题。*“110”受理后,按照职责分工指令相关单位处置。各相关联动单位要服从指令,全力做好各项处置工作。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在各大商场、宾馆、车站等场所,悬挂俄罗斯游客维权的俄语提示牌,设立举报电话,各单位对俄罗斯人的求助和投诉,要快查、快处,切实维护俄罗斯游客的合法权益。规范“帮帮干”群体,实行统一管理,建立“帮帮干”准入制度,坚决杜绝肆意拼缝,敲诈勒索行为的发生,规范依法文明从业。每半年由外事处牵头组织召开一次全市各涉外旅行社和俄罗斯游客以及在我市从业的俄罗斯人员的座谈会,向他们通报我市维护和保障俄罗斯游客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工作情况,征求意见和建议。每年开展一次诚信业户、诚信营业员评选活动,对被评选为诚信业户的,市政府颁发中俄双语的诚信业户奖牌和奖金,并减免相关费用;对被评选为诚信营业员的,市政府颁发中俄双语的诚信营业员奖章,颁发奖金。每年召开一次诚信业户、诚信营业员表彰大会。
4、建立奖惩机制。对在优化旅游环境工作中,表现突出、甘于奉献、贡献卓著的干部,要给予物质上和政治上的奖励;对涉外案(事)件的办理指定专人负责,无论涉及到哪个部门,必须无条件服从,要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对互相推诿,不负责任、办事拖拉的干部要严肃追究责任。
(四)扩大声势,营造氛围,开辟宣传战场。坚持内外结合,反面与正面相结合,打好舆论宣传战。
1、印发关于涉外服务环境整治工作宣传单,悬挂条幅标语,在广场开展涉外服务环境整治启动仪式,开展集中统一宣传活动,组织广大经业户、营业员和广大市民开展争做“文明市民、诚信市民”万人签名活动。
2、由市委宣传部牵头,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建立联动机制,开辟涉外服务环境整治专题栏目,对侵害俄罗斯游客合法权益,破坏我市旅游环境,有悖文明诚信经营的行为及时予以曝光。对涉外服务环境整治工作跟踪报道,对好做法、好典型、好成果要大张旗鼓的宣传,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
3、由市外事处负责联络俄罗斯各大城市的媒体,宣传我市涉外服务环境整治行动,让俄罗斯人看到我们为维护俄罗斯游客合法权益所做的一切,看到我市优化旅游环境,构建诚信体系所取得的成效。
4、向全国公开有奖征集创建“文明诚信之都”活动标识和宣传语,征集充分体现“文明诚信之都,国际商旅名城,百年口岸、数字城市”内涵的*旅游形象标识和宣传语。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涉外服务环境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高度重视这次整治行动,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作为一场事关*未来的战役来打,要全体动员,深入开展思想发动工作,教育广大干部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克服畏难情绪,发扬攻坚克难、连续战斗的精神,全身心投入到涉外服务环境整治行动中来,努力完成这次整治行动的任务,为*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