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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管人员履职情况报告

时间:2022-03-17 18:17:30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高管人员履职情况报告,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高管人员履职情况报告

第1篇

一、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管人员履职行为监管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在过去的监管实践中,由于缺少有效的监管手段、方式、方法和措施,监管部门未能建立起一整套适合高管人员履职行为监管的有效管理模式,‘重审批、轻管理”现象普遍,使监管仅仅滞留在任职资格管理上,缺乏后续行为监管措施,形成监管真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监管工作的效果。目前,这方面问题仍然存在。

(一)现行监管制度对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管人员履职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健康发展。

(三)缺乏量化指标,高管人员履职行为难评价。现实工作中,监管部门对高管人员的日常监管多采取质询、约见谈话、调查走访、现场检查等考核的方式,但在考核评价中,采取定性东西多,定量指标少,考核内容也仅限于其分管的工作完成情况和是否存在违规违纪行为,一般情况下被考核的高管人员均能顺利通过,很难全面对高管人员履职期间业务能力、管理能力、经营业绩等履职行为进行综合评价

(四)信息渠道不畅,履职行为监管出现断层。由于对高管人员履职行为监管的相关信息多数从金融机构报送的资料中获取,不足以全面及时反映高管人员情况,影响履职行为监管效果。同时,对高管人员的监管目前还未实行计算机信息化管理,未实现全省以至全国高管人员监管信息共享,对高管人员跨地区、跨省干部调动,造成监管信息断层,加大了高管人员异地任职的监管成本,也使监管的连续性受到影响,给一些违规高管人员制造了可钻空子。

(五)高管人员履职行为监管存在表面现象。目前,从省、市分局层面来看,对高管人员的监管分散在各监管处室,且普遍没有单独设立机构高管监管岗位,而是由其他岗位工作人员负责此项业务。由于这部分人员既要承担非现场监管报表收集、汇总、分析和上报,还要承担繁重的现场检查任务,工作量相当大,难以集中力量、集中时间专心搞好履职行为监管,使这方面监管工作流于形式。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管人员履职行为监管的内容和方式设想

(一)履职行为监管考核评价内容。鉴于履职行为监管的内容十分丰富,监管考评应建立一套健全的考核评价体系,对高管人员履职过程进行全方位监管,突出重点,着重考核经营绩效。据此,可以将监管考评内容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1.履职期间基本素质的完备性,包括高管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法制观念;道德品行、行为操守、民主工作作风,是否诚信、廉洁、遵纪守法等;现代银行经营管理知识的掌握程度和管理能力;勤政廉政情况;家庭重大事项,包括财务收支,直系亲属经商办企业、出境学习工作情况等方面。2.履职期间内控制度的健全性,包括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完备并得到有效遵守;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是否科学合理,岗位职责及培训制度是否明确;是否明确规定各部门、各岗位的风险责任;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效果等方面。3.履职期间业务运行的合规性,包括各项政策法规是否得到贯彻落实,业务开展过程中各个程序、环节是否符合法律和制度规定;有违规经营、重大案件等方面。4.履职期间的业务经营有效性,即表现为经营绩效,主要体现为是否完成了上级行下达的各项经营指标,是否取得预期结果;机构资产质量(不良资产升降)状况,拨备提取及盈利等重要的风险和经营指标变化情况等方面。

(二)履职行为监管考核评价方式。在监管工作中,监管部门可依据监管的内容并结合被监管者的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多样的履职行为监管方式,在传统约见谈话、考试、现场检查、质询的基础上,加大履职行为调查力度,对高管人员在履职期间的表现进行专项或全面了解,并作出对其任职行为的综合评价。

1.制定考评办法,进行量化考评。现行办法虽规定把高管人员的任期考核纳入任职资格管理的范围,但对考核内容与考核方法均未有明细规定。要从个人品行、工作作风、管理能力、业务经营等方面,通过指标量化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履职行为考评,构建起包括任职资格审核、任职期间考核和任职资格取消的全方位、动态监管体系。

2.坚持现场测评、监管评价和专家评审相结合。考评工作分为现场测评、监管部门评价和专家组评审三部分分别组织评审,将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结合起来,对被考评人员分别给出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等不同评审结论,并对基本称职、不称职高管人员提出改进和处理意见。

3加强考核评价落实,强化履职行为后续监管。要将考评结果反馈给被考评人征求意见,充分尊重其申辩的权力,促使考评依法合规进行。对考评中发现的问题、相应的改进意见要分别送给被考评人员及其上级相应管理部门,并督促其落实整改,对未落实整改,工作无明显改进或连续两年被评为不称职的,则建议有关部门予以调整或撤换。

三、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管人员履职行为监管的对策及建议

(一)完善对高管人员监管的法律法规体系。《银行业监督管理法》明确规定监管部门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董事、高管人员实行任职资格管理,相应要制定具体管理办法,便于操作掌握。针对目前管理现状,一是建议尽快制定《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增加和细化履职行为监管相关内容,使基层监管部门有章可循,增强基层监管部门的可操作性。二是出台配套相关规章制度,进一步补充和完善对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的审查和履职行行为监管的规定,从制度上建立起完善的监管体系。

(二)树立以人为本理念,资格审查和履职行为监管有机结合。1.要严格市场准人,把好任职资格审查关,防止不合格的人员进入金融机构高级管理层。一是严格考试谈话制度,着重考察拟任高管人员的金融政策水平;二是严格调查走访制度,着重考察拟任人的思想品质和经营管理能力;三是严格离任审计制度,对离任审计中含糊不清的重大问题进行现场检查;四是实行任职资格公告公示制度,把金融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的审批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增强工作的透明度。2.加强履职行为监管,建立高管人员动态监管体系。一是要完善和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包括高级管理人员定期汇报制度、重要事项报告制度以及年度谈话、提醒谈话与诫勉谈话制度,对在非现场监管及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潜在隐患,对高管人员及时进行诫勉、警告、限期整改等,把金融风险消除在萌芽环节;二是严把考核关,明确并细化考核形式、考核内容和考核标准,定性考核与量化考评相结合,使监管部门对高管人员的考核有依据、监管有标准、处罚有尺度。任职资格管理不能等同于干部考核,但可以把于部人事制度改革中好的经验引入对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管理,使高管人员的任期考核工作能真实、准确、全面地反映被考核人的实际情况;三是严把评价关,对于年度评价为称职的高管人员要建议其主管部门给予奖励,对于评价为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的高管人员要实行降职、劝辞和免职处理,保持高管人员监管的严肃性。3.要严格市场退出,谁撞“红线”就处理谁,促使高管人员严格自我管理和约束。

(三)完善高管人员监管档案内容,实行微机管理。一是要进一步完善高管人员监管档案内容,拓宽信息收集来源,特别要增加高管人员履职期间行为监管的资料;二是开发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管人员档案管理软件,对监管档案实行计算机管理,对高管人员及时将高管人员任职期间的违规违纪情况、责任案件或事故等记录在案,并作为对高管人员履职考评的重要依据,以此增强高管人员履职考评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同时要实现全国范围内的资源共享,提高对高管人员监管的效率。

第2篇

为有效履行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作用,民生银行监事会将监督工作融入到公司日常工作之中,与公司经营发展紧密结合,并在工作理念、组织结构、运作机制等方面不断创新和完善,逐步形成了一套与公司自身情况相契合的监督模式和工作特色。

民生银行监事会的工作思路与职能定位经历了三个阶段。围绕银行整体战略和发展情况,目前确立了“一个履行、两个服务”的指导思想,即“有效履行监督职责”,“服务银行整体发展、服务银行战略落实”。立足于监督与服务并重,突出注重实效的监督思路,将孤立、形式上的监督,转变为综合的、实质上的监督,寓监督于服务中的模式,给民生银行监事会监督工作赋予了新的内涵。例如,从2012年开始,民生银行监事会将监督公司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作为重点工作之一,组织对公司重大战略决策进行评估。

为提升履职能力,民生银行重视健全高效的组织机构。

民生银行监事会认识到,随着公司治理水平的不断提升,监事会各项工作的深入,对监事自身的执业操守、履职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首先要选任高素质、高水平的监事。公司现任监事均为各自领域的专家或资深高管人员,外部监事专业化、专家化,监事会主席专职化,为监事会有效发挥监督作用提供了重要的人员和组织保障。据悉,第六届监事会由8名监事组成,包括股东监事3名、外部监事2名、职工监事3名,设专职主席1名,副主席2名。其中,股东监事均为股东公司推选的总裁、监事长等高管人员;职工监事为银行资深高管人员;外部监事均是财务会计领域的资深人士和专家。

监事会下设监督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监督委员会主要负责履行监事会对经营活动及治理管控的各项监督职能;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监事选任、评价以及对董事高管的履职监督等方面工作。监事会设立了专门的办事机构――监事会办公室,并根据监事会职责设置监督检查、履职评价、政策研究三个处室,配备了十余名工作人员,负责协助监事会开展日常监督工作。

监事会的费用由监事会提出方案,报经总行财务预算部门统一安排,纳入全行统一管理。预算年度内,监事会在履职过程中,可根据总行财务管理规定列支相关费用,对于计划外的大规模的专项履职活动,其费用要在事前单独报监事会和管理层审批。

完善监事会运作机制方面,民生银行同样做了大力探索。

该行通过聘请中介机构开展公司治理标准化建设项目,明确界定“三会一层”的职责边界;通过制定和修订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细则,完善监事会制度体系。优化工作流程,对监事会的议事规则、工作流程和工作方法进行调整和细化,使各项监督工作有的放矢、重点突出,进一步提高监事会的议事效率和监督水平。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灵活多样的监督方式。监事会在监督工作过程中突出重点、注重实效,采取多种方式对董事、高管履职行为和银行经营管理重点、热点、敏感问题进行监督,包括调阅资料、审阅报告、问卷调查等日常监测,以及组织现场检查、调查、调研、审计和评估等监督活动,以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近年来,监事会通过组织开展关于银行财务管理、业务风险、市场风险等方面的检查、调查,深入了解了银行经营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风险状况,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得到董事会和管理层的重视,起到了较好的监督与促进效果。

该行通过会议和其它形式,丰富监事会的工作内容,提高监事会的议事效率和工作质量。主动列席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和管理层重要会议,监督会议议程和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及科学性,适时提出监督意见和建议,积极履行会议议事和监督职能。同时,通过完善考核评价制度、方法、流程,继续加强对监事履职的考核和评价工作,促进监事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提高监事会整体工作效率和质量。值得一提的还有对董事的履职评价。监事会根据履职监督评价办法及实施细则,为每位董事建立履职档案,半年度对董事履职作出中期总结,并根据情况向董事会或个别董事发出提示函。如对于个别董事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发表意见较少,个别独立董事到银行工作时间不足的问题,及时向董事会和个别董事发出提示函,提示其保证充足的时间和精力,更加关注银行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情况,更好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并将其纳入监事会对董事年度履职监督评价的范围。年度末,采取主客观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董事年度履职情况进行量化评价(评价总分100分)。在以董事履职档案为基础的客观评价(权重70%)中加重对董事参与董事会决策、审议会议议案和发言情况以及参加调研、课题研究等内容的评价力度,同时,细化主观评价(权重30%)中董事自评、互评的评价指标体系,通过主、客观结合与量化评价,对董事年度履职情况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与不合格,提高了监事会履职监督的力度和效果。

此外,监事会主席分管内部审计部门工作,负责指导、考核内审部门的业务管理和工作开展情况,并建立了专门汇报制度和工作反馈机制。

毋庸讳言,上市公司监事会普遍“形似而神不至”,该如何促进监事会有效履职?建议相关法规制度中进一步明确监事会的问责权力以及监督结果的应用形式。增加监事会独立性方面,建议明确监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监事会的预算及人员(除职工监事由工会选举决定)均由股东大会决议决定。

第3篇

关键词:银行员工;对外担保;潜在风险

中图分类号:F2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12)01-0075-02 DOI:10.3969/j.issn.1003-9031.2012.01.20

近一段时间,由于货币政策紧缩,民间借贷活跃,高利贷、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有所抬头,金融市场秩序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1-2]。而在民间借贷背后或多或少存在银行员工的身影,个别银行机构由于员工对外担保行为而受到冲击,由此折射出的风险隐患不容忽视。

一、银行员工对外担保及产生的原因

银行员工对外担保可以划分为两类:一种是通过银行渠道为他人进行担保,银行可通过征信系统了解到员工的担保情况,称之为显性担保;另一种是银行员工私下为他人进行担保,如为担保公司放贷做担保,属于民间借贷范畴。此类担保行为除非银行员工自己承认或出现纠纷,否则银行很难掌握员工此类担保情况,称之为隐性担保。

(一)银行员工对外担保行为的主要目的

1.获取佣金收益。利用工作便利,银行员工对哪些客户拥有存款和闲置资金最为熟稔,对在银行有贷款的企业或个人情况也较为熟悉。银行员工掌握了这些信息,无形中成了民间借贷的信息提供者。这给银行员工以中间人或担保人的身份,将客户介绍给企业或担保公司,坐收不菲的佣金。

2.完成考核任务。作为银行员工都有一定的考核任务,如果银行考核激励机制不合理或导向有偏差的话,银行员工为了完成考核任务取得考核奖励或职务升迁,就可能为自己的客户提供担保,以促成银行放贷,完成自己的考核任务。另外银行员工也可通过为企业或担保公司提供隐性担保,找到企业和担保公司做存单质押贷款,以完成银行内部对存款规模和贷款规模的考核。

3.获取信贷资金。部分银行员工自己有资金需求,但受银行内部关联交易的限制,会采取以其他人名义贷款,而自己为其担保的方式取得贷款资金。

(二)银行员工对外担保行为的深层次原因

1.发展目标确定不合理,激励不当。部分银行的管理层在设立经营目标方面缺乏理性,一味地争存款、垒大户、增规模、做利润,只注重市场竞争的表现,而不注重竞争能力的培养;对员工考核指标设置不合理,有重业绩、轻品德作风管理的倾向,导致员工弄虚作假或出现一些短期行为,这样极易引发恶性竞争和操作风险。

2.员工日常管理尤其是职业操守教育薄弱,缺乏起码的风险意识和制度观念。部分银行长期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只抓业务,忽视员工的职业道德、法律法规教育,放松对员工的管理。结果导致部分银行员工缺乏自觉履行行为准则的意识,自律能力较差,执行制度的自觉性不高,风险防范意识不强,违规违纪现象时有发生。

3.监督管理体系不够完善。部分银行内部监督管理主要依靠内审部门的事后检查,不重视合规部门的作用,未能充分发挥合规部门前期把关、日常督导作用,监督管理体系无法完全横向覆盖到每个部门、纵向覆盖到每个层级和岗位,未形成集中的、有威慑力的监管机制。

4.对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以下简称“三违”行为)范围界定不清晰,责任追究不彻底。部分银行对“三违”行为的内容、违规程度未能清楚界定、明确划分,未制定详细的处罚措施,导致处理相关问题时无法可依或重罪轻罚。基于内部人犯错,部分银行对“三违”行为的责任追究执行不严、不到位,导致员工心存侥幸或放松自律,查而不改、屡查屡犯和操作风险事件时有发生。

二、银行员工对外担保的危害

银行员工对外担保主要是出于获利或满足自身需求,如完成任务、获取资金等。而银行员工拥有银行背景,掌握着客户资源和信息,其对外担保行为必然会对银行的稳健经营产生不良影响,甚至会直接冲击银行的安全运行。

(一)导致存款流失,埋下信贷风险隐患

银行员工通过银行系统了解、掌握拥有闲置资金的客户,再将其引荐给自己担保的民间借款人,这样的行为将导致银行存款流向民间融资系统。银行员工甚至为了吸收资金,可能会引导资质较好、获贷容易的企业向银行借款,而后将信贷资金转借其担保的民间借款人,从中获取利差。一旦民间借款人无法按期归还,银行信贷资金也面临一定风险。

(二)放松内部管理,增大信贷风险和声誉风险

由于银行员工在贷款环节中担任了担保人角色,在贷款审核时,基于对内部人的信任,银行容易为内部人担保的贷款放宽条件,方便其获得贷款。如果借款人不能按时还款付息,出于为自己免除担保人责任的考虑,对外担保的银行员工很可能不作为,弱化对借款人的监督,或与借款人内外勾结欺瞒银行。而借名、冒名贷款更是明显违背“三办法一指引”①的要求,使银行失去了对贷款流向和使用的控制,同时易造成借款人与银行纠纷,信贷风险和声誉风险增加。

(三)对银行资金安全和信誉构成威胁,易形成实质性损害

由于银行员工对外担保主要是出于获利或满足自身需求的目的,而银行和监管机构很难掌握银行员工的隐性担保,因此银行员工极可能提供超出自身担保能力的担保。一旦借款人资金链出问题,对外担保的银行员工将要承担还款责任。在对外担保银行员工没有足够还款能力的情况下,其可能导致以下几点危害:一是对外担保的银行员工涉及法律诉讼,职业生涯中止,同时对银行声誉略有影响。二是银行财产的重大损失。对外担保的银行员工利用熟悉银行操作的便利,在银行内部作案,挪用银行的资金还款,对银行的资产安全构成巨大威胁。一旦案发,银行将面临大额资金损失和较大声誉影响。三是银行信誉的极大损害。对外担保的银行员工伪造公章或私盖公章以银行名义继续进行隐瞒,直到对外担保的银行员工一走了之或债权人向银行追讨,使银行陷入民间融资纠纷,对银行声誉造成极大危害,导致客户对银行的极度不信任,造成银行经营不稳定,甚至会发生客户挤兑的危险。

三、消除潜在风险的对策

(一)确定合理的发展目标,完善绩效考核机制

银行董事会应制定清晰的经营管理发展战略,建立科学的决策体系、内部控制机制和风险管理体制,根据经济形势适时调整发展目标,实现效益、质量和规模的协调发展。银行对现有绩效考核机制进行完善,考核指标的设置不能仅从业务指标角度考虑,还要加强对员工基本业务素质、道德品质等方面的考核,明确员工担保的贷款不纳入指标考核范围,把阶段性考核转变为周期性考核,建立与完整业务周期相衔接的薪酬机制,在有效防范员工为“冲业绩”而带来的风险隐患的同时,切实提高机构整体竞争实力,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发挥精神激励的作用。

(二)培养员工良好的职业操守,规范员工对外担保行为

一是从企业文化建设着手,银行从道德、知识和业务方面全面提高员工素质,认真做好合规教育及风险教育,增强员工对职业道德的认识和理解能力,培养员工良好的职业操守,减少员工个人对外担保冲动,从而限制违规行为的发生。

二是在《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的基础上,结合机构自身情况,细化《员工行为守则》,严禁借名、冒名贷款,严禁员工充当“掮客”,参与民间融资或提供隐性担保,并确定详细的处罚措施。要求员工定期报告对外担保情况,了解掌握员工对外担保情况,防止员工提供超出还款能力的担保,明确员工担保的贷款应实行回避制度,加强对此类贷款的审查,严禁员工代客户支取或偿还贷款本息,明示违者所应付出的代价,以增强约束力。同时,应根据形势变化随时修改、补充和完善相关内容。

(三)建立完善的内部监督体系,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度

1.完善内控机制。及时梳理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确保内控制度、操作环节的改进与业务发展同步推进,使各类决策权力、各项业务过程、各个操作环节及每个员工的经营行为始终处于缜密的内部制约与监督之下。

2.重视和充分发挥合规部门前期把关作用。明确各业务的开发和各项制度的制订需经合规部门的讨论、把关;加大内部审计频率、力度,在强化内审部门权威的基础上,将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力量相结合,积极引进外部审计作为内部稽核的有益补充,促进内控和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3]。

3.强化高管人员职务权力制约,加强对经营管理权的监督制约。一是要求银行董事及管理层以身作则,认真履职,勇于承担,做遵纪守则的模范。二是将高管人员任职期间自律情况、风险和案件防范力度、成效纳入高管人员履职行为重点考核内容,通过定期提醒、内部公告、定期培训、定期检讨、内部审核等方式,约束高管人员行为。三是明确高管人员对“三违”行为查而不处、查而不报、瞒报、轻报或未按规定进行处理的,需承担连带责任,督促管理人员带好队伍,规范经营。

4.拓宽信息渠道,增强社会监督力量。一是建立和完善员工举报制度,明确银行内部人员发现同事有“三违”行为或有明显企图,不报告将会受到纪律处分。二是通过在各营业网点摆放宣传牌、公布举报电话,发动群众对员工进行监督举报,拓宽查处“三违”的信息渠道,督促银行员工都必须自觉履行守则。三是监管部门或银行业协会建立银行业从业人员“灰名单”制度,将行为不良的银行员工纳入“灰名单”,直接影响其职业生涯。

5.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对涉及隐性担保、为完成考核而弄虚作假的员工,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并在全行进行通报,充分发挥责任追究的震慑效果。同时要从严追究相关高管人员的责任,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加强法律、制度、规定的威慑作用,为银行创造良好的经营管理环境。

(四)加大宣传力度,有效降低声誉风险

针对银行员工对外隐性担保易对银行信誉造成损害的特点,银行要主动采取措施:一是让员工做出相关承诺,表示其所有对外担保均为个人行为不涉及银行,并可将相关承诺公告于众;二是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开展客户知识普及。让客户了解、熟悉银行业务流程和权限,银行对员工的个人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改变社会大众将银行员工行为等同于银行行为的看法,有效降低银行员工不良行为对银行声誉的影响。

参考文献:

[1]张德强.对民间金融利率特性的分析[J].金融发展研究,2010(12):30-33.

第4篇

关键词: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 对比分析 基本特征 差异

一、引言

独立董事制度是公司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监督管理层、抑制大股东、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等职责,是委托矛盾下公司治理机制的重大举措。我国引入独立董事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1997年12月中国证监会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文中明确指出公司可以根据需要,设立独立董事。此后,中国证监会、国家经贸委等相关部门陆续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通知,推动了我国引入独立董事制度的步伐。2001年8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境内上市公司必须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掀起了我国上市公司引入独立董事的新篇章。目前,关于独立董事制度的研究很多,包括独立董事发挥作用的方式(刘浩等,2012)、独立董事背景与公司绩效(魏刚等,2007)、独立董事制度(孔翔,2002)、独立董事与公司治理(胡苏,2011)等多个方面。其中,独立董事制度的实施现状和实施效果一直是一个热点问题。谭劲松、李敏仪(2003)以独立董事的基本特征、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比例及其与公司绩效的关系、独立董事薪酬特点等方面总结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实施特征。申富平(2007)以河北、浙江、云南和甘肃为例,从四地区独立董事的特征角度出发,分析中、东、西部地区独立董事制度的实施现状。许瑜(2011)则以广东省上市公司为例,试图通过实证方法深入分析我国独立董事制度的实施现状。以上文献没有考虑到独立董事制度实施可能存在行业以及省份间地理位置遥远导致的差异。基于这种情况,本文以2011年12月31日止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广西29家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按照同时期、同行业、近规模的原则,选取毗邻的经济发达的广东省29家上市公司为配对公司。通过对比分析,发现了两地区独立董事制度实施现状和实施效果方面存在的差异,为进一步完善独立董事制度提供一些经验证据。

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配比现状与特征

( 一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配比现状 表(1)列示了两地区上市公司董事会人数、独立董事人数及独立董事占董事会人数比例的情况。统计显示,两地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占比均保持在35%以上。广立董事比例最小,为36.94%,与配对公司39.25%的比例存在一定差距。每家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人数一般为3-4人,但某些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人数多达7-8人,如果剔除这些特殊值,广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总人数的比例将进一步拉大。如表(2)所示,独立董事人数为3人的上市公司最多,广西占到了样本公司总数的62.07%,广东配对公司为72.41%。其次是4人的公司数目居多,广西为5家,占样本公司总数的17.24%,配对公司占13.79%。从表2可以看出,广东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人数分布较为均衡,配备情况总体优于广西。

( 二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特征分析 Zarhra和Pearce(1989)认为独立董事的特征包含两类。一是“标签背景”,既独立董事的年龄、教育背景、工作背景、来源地等。二是内部特征,包括独立董事的兴趣爱好、品质等。独立董事的内部特征具有不可观察性,因此这里我们只研究广立董事的“标签背景”。通过2组样本公司独立董事特征的比较,分析两地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选聘的差异。

(1)独立董事年龄分析。孔翔(2002)指出,理想的独立董事人选的标准年龄在35-55岁之间。如表(3)所示,广西与广东配对公司独立董事年龄分布总体上较为均衡,独立董事年龄多集中在40-50岁,广西占39.39%,配对公司为40.38%。其次是50-60岁独立董事人数所占比例较大,广西为32.32%,配对公司为29.81%。60岁以上的独立董事比例中,广西为24.25%,大于配对公司的23.08%。说明广西上市公司“大龄独董”相对较多,这其中不乏一些政府背景的退休人士,由于他们具备深厚的人脉关系,成为上市公司的宠儿。同时,这可能也与两地区的区域差异有关,广东省地处东部发达地区,人力资源优势明显。正如孔翔认为的那样,过于年轻的独立董事难以为公司做出实质性贡献,过于年老的独立董事则无足够的精力和动力促使公司进行重大改革。因此,广西上市公司下一步应逐渐降低高龄独立董事的比例,增强对优秀人才的培育,使独立董事年龄构成保持在一个合理的范围之内。

(2)独立董事教育背景分析。我国相关法规中未对独立董事的教育背景加以规定,但是教育背景反映了独立董事受教育的程度,学历则是独立董事受教育程度的体现。学历的高低决定了独立董事的理论基础功底,是独立董事有效履职的前提和保障。表(4)列示了样本公司独立董事的教育背景情况,可以看出两地区的独立董事教育水平差异较大。广立董事受教育程度70%以上集中在本科及硕士水平,配对公司独立董事背景则以硕士和博士为主,占比均集中在70%左右,尤其是配对公司博士学历的独立董事比例达到35.58%,显著高于广西同背景的比例。除此之外,专科学历的独董人数中,广西所占比例最大,为9.09%,高于配对公司的1.92%。从总体来看,广立董事受教育水平低于广东发达省份。究其原因,可能是我国独立董事中以教师和科研人员为主,广东省经济发达,高校众多,上市公司更易聘请学历水平较高的独立董事。广西地处西部落后地区,人力资源相对紧缺。同时学历较高的独立董事薪酬要求通常较高,受经济水平制约,广西上市公司更倾向于聘请本科及硕士学历的独立董事。

(3)独立董事的工作背景分析。谭劲松(2003)指出,独立董事的个人特征首先应从发挥董事会的整体作用和保持它整体形象的角度出发,并注重董事会成员之间的合理搭配。从两地区独立董事工作背景的对比结果来看见表(5),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基本上做到多元化,以高校、财务、高管类为前提,涉及银行、法律、政府等多方面专业人才。其中,高校背景人员由于具备深厚的专业基础,能在某些方面为上市公司提供咨询建议成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主体。配对公司为37.5%,广西为32.32%。之所以广西远低于广东,可能与广东省高校及科研院所较多,高校优秀人才资源充足有关。其次,中国上市公司大多基于商业秘密因素不愿意聘请其他公司的高管人员担任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时由于公司的高管人员通常事务繁忙,无暇担任其他公司独立董事之职,我国高管背景的独立董事比例显著低于国外发达国家的比例(谭劲松,2003),这与本文得出的结论基本吻合。如表(5)所示,广西高管背景的独立董事比例为21.21%,配对公司为23.08%。考虑到《指导意见》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的规定,广西财务背景的独立董事占比达到20.2%,高于同时期配对公司该项比例。“资源支持理论”认为拥有外部关系网络的独立董事往往能够帮助公司化解各种危机。银行、法律、政府背景的独立董事能在他们各自熟悉的领域发挥所长,上市公司可根据企业发展的需要聘请不同背景的独立董事。如表5所示,两地地区样本公司都聘用了该类背景的独立董事。其中,广西律师和政府背景的独立董事比例均在10%以上,显著大于配对公司的该项比例。我们推测广西地处西部落后地区,市场化程度较低,更需要外部资源为上市公司带来更多的资源和行业话语权。

同时,此次调查显示,广西未聘请银行背景的独立董事,配对公司的该项比例为3.85%。我们搜集整理了两地区上市公司2011年度银行借款的情况见表(6),可以看出广西上市公司的银行借款比例和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比例都高于配对公司,这可能与两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市场化程度有关。截至2011年12月31日,广西仅有上市公司29家,在优势资源有限的情况下,上市公司是银行青睐的优质客户,因此聘请银行背景的独立董事对广西上市公司意义不大。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比例=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总资产

(4)独立董事的来源地分析。上市公司一般喜欢选择与公司所在地为同一地区的人员担任独立董事(谭劲松,2003)。事实证明,由于受时间、精力、时间等客观因素的制约,独立董事不能参加董事会会议的现象非常普遍。异地独立董事更是不能在短时间内较好地把握企业相关情况,难以适应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快速化的要求。在我们统计时,“某独立董事以通讯方式对本次董事会议案进行了审议”的字样频见诸于上市公司的年度报告。表(7)列示了样本公司独立董事的来源地分布情况,可以发现独立董事与上市公司地区分布呈以下两个特点:一是两地区上市公司都偏好于选择本地独立董事,约占全部独立董事的65%。其中配对公司63.46%居多,广西占比较少,为62.63%。分析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本地独立董事更能为公司节省成本(交通费、住宿费等)。其次,本地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的了解程度较高,能够更好地发挥其治理作用。最后,本地独立董事可以更好的利用其关系网络资源为上市公司降低监管成本,同时也能在某些方面为上市公司提供咨询意见。当然,广东的人力资源优势再一次得到体现。二是异地独立董事比例也不容忽视,达到35%以上。其中,以广西的37.37%居多,配对公司略低于该比例,为36.54%。两地区的异地独董中,来自北京的比例最大,广西为16.16%,广东为52.63%。作为政治、经济发达和高校较多的地区,北京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通过引入异地发达地区的优秀人才,上市公司可以寻求更多符合条件的独立董事。其次,广西聘请广东的独立董事占7.07%,广东聘请香董比例为7.89%。出于成本和资源充足度考虑,上市公司更倾向聘用毗邻发达地区的优秀人才。

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薪酬及履职情况——以广西为例

( 一 )广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薪酬分布情况 独立董事薪酬一直是个热门话题,薪酬支付太低很难保证其“积极性”,支付太多又会影响其“独立性”。胡苏(2011)以中国A股非金融类上市公司为样本,研究发现独立董事薪酬与长期借款比重正相关。Hermalin和Wesbach(1998)的研究结果也表明,以激励为基础的报酬制度能提高独立董事监督企业经营的效率(娄芳,2001)。作为一种激励方式,将独立董事薪酬确定在一个合适的范围之内对独立董事认真履职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根据表(8)的统计结果,薪酬为5-10(含5)万元所占的比重最大,广西为40.4%,略高于配对公司的49.04%。但有一个现象,即薪酬在10万元以上的比例主要集中在广西,为17.17%,这一比例略高于经济发达的配对公司的16.35%,这与申富平(2007)指出的“独立董事薪酬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存在联系”矛盾。从薪酬的极端值来看,广西最少的为1.79万元,最多的为19.2万元,差距之大折射了广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体系的不完善。

( 二 )广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情况分析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一系列文件中都明确指出独立董事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不受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认真履行职责。鉴于独立董事发表异议在中国是凤毛麟角的事情,在此我们通过观察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的表现来粗略分析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从表(9)显示,70%以上的独立董事都能亲自出席会议,缺席会议的次数并不显著,表明独立董事均能在自己的范围内认真履职。但配对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整体优于广西,表现在亲自出席会议次数占总董事会次数的82.60%,显著高于广西的73.63%;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比例为20.38%,低于同时期广西的35.24%。委托出席会议的比例中,广西为3.15%,配对公司为3.10%。

四、结论

本文以截至2011年12月31日止的广西和广东省配对的29家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通过两地区独立董事的配备情况、独立董事特征、薪酬及履职情况的比较,研究分析了两地区独立董事制度的实施现状和实施效果。结果表明,配对公司的独立董事分布较为均衡,配备情况总体优于广西。独立董事的特征分析中,广西上市公司“大龄独董”更多,配对公司高学历背景的独立董事高于广西。同时,两地区高校和高管背景的独立董事比例居多,且均偏好于聘请本地独立董事。最后我们分析了两地区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研究发现广东配对公司的独立董事亲自出席和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情况都优于广西。这些都丰富了我们对独立董事制度实施现状和实施效果的认识。本文的研究为两地区进一步完善独立董事制度提供一些经验证据,有助于两地区上市公司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更好地实施独立董事制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监督和咨询作用。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项目编号:11XJL016)、柳州市软科学课题(项目编号:2011J040205)、广西工学院博士基金项目(项目编号:03081511)的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1]刘浩、唐松、楼俊:《独立董事:监督还是咨询?-银行背景独立董事对企业信贷融资影响研究》,《管理世界》2012年第1期。

[2]魏刚、肖泽忠、Nick travlos、邹宏:《独立董事背景与公司绩效》,《经济研究》2007年第3期。

[3]孔翔:《中外独立董事制度比较研究》,《管理世界》2002年第8期。

[4]胡苏:《制度环境、独立董事与长期借款融资-来自中国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11年第4期。

[5]谭劲松、李敏仪等:《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若干特征分析》,《管理世界》2003年第9期。

[6]申富平、韩巧艳、赵红梅:《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实施现状分析-以河北、浙江、云南和甘肃省为例》,《审计研究》2007年第3期。

第5篇

关键词:企业 内部审计 会计实务

中图分类号:C2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内部审计是当今社会市场经济发展所产生的,是管理企业所必须的重要步骤,是使企业管理水平,管理质量提高的有力工具,是企业利益的保护者。企业内部审计产生的基本前提是经济责任关系。企业内部审计制度是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探索建筑企业内部审计在会计实务中的应用,以便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职能作用是当前企业需要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

建筑企业内部审计的分类

1企业效益审计

检查企业的内部控制系统,对其合法性、有效性和全面性做出评价,监督和评价内部控制的重点是企业购买和出售重要资产、采购、销售、投融资以及关联交易等方面的内容。这三方面均为企业效益审计的重点内容,通过监督检查这三方面,对企业的经营情况、业绩作出评价。

2 企业经济责任审计

企业责任审计主要是监督检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主要负责人的履职情况。重点审查高管人员在职期间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情况、指标完成情况、内部控制的运行情况以及高管自身的收入和法律法规遵循情况等。经济责任审计的目标是为高管人员的调配、任用提供依据。

3 工程项目审计

工程项目审计是对企业的所有工程从合同签订到竣工的全过程进行审查监督,其审计的重点是工程项目的合同签订情况、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工程项目的财务收支情况、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以及成本管理和核算情况等。工程项目审计的目的是发现建筑企业在工程项目存在的问题和风险,作出评价并给出改善的建议。

二、建筑企业内部审计存在的问题

随着企业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为了控制企业潜在风险和提高企业竞争力,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引进内部审计。我国企业内部审计的产生严格来说只是行政命令的产物,主要强调其

外向,是为国家审计提供依据而存在的模式。企业内部审计的发展受此影响存在很多问题,而建筑企业内部审计的发展还很不成熟,亦存在诸多的问题。

1 内部审计部门和人员设置不合理

目前,大部分建筑企业并未将内部审计摆在正确的位置,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很多建筑企业并没有设置内部审计部门,即使设置了内部审计部门大都也只是形同虚设,内部审计部门缺乏其应有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第二,内部审计人员设置上存在很多弊端,很多建筑企业的内部审计人员是从其他职能部门借调,并且内部审计人员专业素质不高,一般都只是对财务知识很了解但是对建筑方面的知识却知之甚少,所以其出具的报告比较片面。以上都影响着内部审计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也直接导致企业高层对内部审计越来越不重视。

2 内部审计工作范围比较狭窄

建筑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在企业管理和日常经营方面还停留在比较初级的阶段,内部审计的工作范围也通常较为狭窄,一般是采用审计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存货管理、成本控制、费用预算及控制以及项目收支情况等财务方面而后进行评价改善的传统审计方式,涉及到非财务方面内部审计的方面很少,审计结果对管理者的经营决策价值不大。

3 工程项目审计多为事后审计

工程项目是建筑企业的核心和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建筑企业工程项目审计还大都停留在事后审计的阶段,这种情况已经远远不能满足现在企业的需要。当然工程项目审计存在的问题不仅包括未涉及到事前和事中审计 ;而且在审计过程中,使用的审计手段较为单一,基本上还停留在对工程相关会计资料的审查,使工程项目审计缺乏有效性 ;审计程序十分简化,还存在取证不严谨现象。

4 内部审计相关制度不完善

内部审计与内部控制有着密切的联系,内部审计是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内部控制的一种特殊形式,所以内部控制制度直接对内部审计产生影响。由于现在我国大部分企业的内控制度都存在很多明显的问题,而建筑企业由于其特殊性内控制度存在的问题尤为突出,其内部审计制度方面也因此暴露出了很多问题,主要包括 :第一,单位或者工程项目中出具的审计报告信息失真或者不完整 ;第二,对于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不能及时反映给企业管理者,以至于不能迅速找到解决对策 ;第三,内部审计效率低下,并且各个部门对内部审计工作并不认真对待和配合,上报的资料不全或者迟交。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并且没有具体的内部审计制度文件,会导致更多的问题发生。

三、完善建筑企业内部审计的对策

建筑企业内部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对企业及时准确的掌握经营状况、制定对策以及完善内控制度等都会产生不利影响。我国建筑企业正处于规模不断扩张、产业结构和体制重大改革的特殊时期,解决内审中存在的问题已经迫在眉睫。

1 重视内部审计工作

内部审计需要保持一定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这样才可以为企业和管理者提供准确的信息。高层管理者必须要重视内部审计工作,让企业所有部门和人员都意识到内部审计的重要性,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内部审计部门必须要保持独立性,直接由高层管理者负责,不受其他职能部门的牵制 ;第二,内部审计人员不应再负责企业的其他工作,要求其在审计工作中不受企业任何人影响。

2 培养高素质的内部审计人员

首先,内部审计人员需要具备应有的职业道德,保持客观、独立的思维,严于律己。其次,建筑企业的内审人员需要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现在建筑企业的工程项目审计不仅是财务收支、工程造价等的审计,还需要对工程管理以及工程前期的设计控制阶段进行审计。因此需要内审人员除了具备相应的财务知识外,还需要了解工程项目相关知识。最后,内审人员还应具有敏锐的观察力,在实际工作中,需要结合企业具体情况。例如对工程项目需要对施工合同、工程款、成本管理、账务等一一进行审查。

3 树立先进的内部审计理念

内部审计的对象应该从财务审计转变为管理审计,管理审计是建立在财务审计的基础之上的 ;内部审计的范围应该从财务资料深入到企业治理中,很多企业都已经意识到企业工程项目混乱、亏损以及决策失误、合同签订失误、组织结构不合理等都与企业管理失控存在极大的关系,内部审计中应该涉及这些内容 ;内部审计的过程应该包含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和事后监督三个方面,不应忽视事前和事中的作用 ;内部审计的目的不仅发现问题,更重要的是给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增强企业竞争力,提高经济效益。

4 完善工程项目审计的内容

建筑企业对工程项目应该进行全程监控,事前、事中和事后都需要进行内部审计,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完成。工程项目审计应该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其一,审查合同签订严密性和合理性,对工程项目中的项目质量、工程进度、成本管理以及合同执行情况等进行审计,并做出评价、提供改善意见 ;其二,审查监督工程项目的财务收支状况,并进行盈亏和风险评价,出示工程项目中期的财务预警报告。

5 建立有效的内部审计制度

建筑企业的内部审计应该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企业管理、提高业绩为目标,而这些都是以建立有效的内部审计制度为基础。内部审计制度应该包括内审机构的设置、内审人员应遵循的规章制度、审计程序、审计标准以及提供予以参考的指标。现代内部审计制度还应该包含风险评估和控制,单一的查错纠正已经不是现代内部审计的目标。建筑企业应该根据其具体情况制定详细的内部审计准则,这也是内部审计活动实施的基础。

四、结束语

建筑企业在内部审计中还存在很多其他问题,企业需要根据自身具体情况不断进行改进和完善,使内部审计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随着 ERP 和 BRP 在企业中的发展与完善,内部审计将会从工程项目连续审计向建筑企业连续审计转变,连续审计可以缩短企业内部审计周期、降低企业风险。

参考文献

[1]崔玉芝. 何如发挥企业内部审计的作用[J]. 统计与决策, 2005,(19)

[2] 职水成. 强化企业内部审计六策[J]. 企业改革与管理, 2008,(08)

[3] 李彩玲. 企业内部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 决策与信息(财经观察), 2007,(11)

第6篇

关键词:商业银行 内部控制 对策建议

一、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1.内部监督弱化。内部控制在监督、评价、反馈、修正的过程中不断完善,内部监督在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长期以来我国商业银行内部监督的功能一直处于弱化状态,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缺乏独立性和权威性,地位弱化。我国商业银行治理结构不完善,审计部门作为同级行的内部机构而存在,职能缺乏独立性;内控部门工作人员缺乏权威地位,使内控制度在落实上缺乏硬性规定;内控部门权限受到一定程度限制,不能独立实施处罚决定。二是监督手段落后。当前大部分商业银行监督手段仍以手工操作为主,监督方法还停留在账项基础审计阶段,效率低,质量差,计算机技术在各层次检查监督中的应用程度不高,对技防手段的开发、应用不到位,监督手段落后于前台业务。三是监督职能缺陷,一方面,内控部门以事后监督为主,主要是事后监督和补救,缺乏预见性;另一方面是重心偏离,监督部门只针对下级部门监督和检查,而忽视了对于同级或上级领导的监督职能。四是内控部门工作人员专业素质不高,降低了审计效果,无法满足当前快速发展的银行业需要。同时,监督人员对每日检查和定期检查制度实施流于形式,检查力度远远不够。

2.风险管理不健全。

(1)风险识别与评估系统不健全。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不断发展,商业银行开始逐渐开拓新的业务、新的领域。目前所采取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尚缺乏有效的约束,授权授信管理也存在执行不到位的问题,除信贷外的其他业务还没有真正实施风险管理,尚未建立一套完整的风险识别、计量、评估、监测、预警机制。迄今为止,我国商业银行无论对信用风险还是操作风险都未建立起科学、完整的风险量化标准和指标体系,风险的定性、定级、定责处于探索阶段,这使得商业银行只能被动地承受市场变化和业务运作中暴露出来的风险。

(2)风险管理体系不健全。这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没有建立全行统一的风险管理部门,风险管理分散在各职能部门,缺乏统一协调和集中管理。二是专业化的技术人员和充足的数据信息严重缺失,制约风险管理水平的提高。三是风险评估大多是针对信贷业务设计的,对操作风险和新业务风险缺乏必要的分析评估。四是评估手段以手工操作为主,评估方法以定性分析为主,忽视定量分析,缺乏通过风险评估模型对风险进行实时监控,导致了风险管理的专业化程度和效率较低,无法反映商业银行风险的真实状况。

3.组织结构不合理。良好的组织结构是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机制正常运行的基础与保障。我国商业银行在组织结构上仍然存在着诸多问题。有些商业银行的经理层拥有的权力过大,甚至凌驾于董事会之上;重视保障大股东的利益,小股东权益被忽视;经营机构的设置过多过滥;一些分支行被授予的经营权限不明确;内控激励与约束机制不健全;岗位职责不清,岗位之间分工权责不明确;重要部门或岗位缺乏独立性;不相容岗位未能实现完全分离;内部监督体系不够细化,监督部门没有处罚权。不合理的组织结构使内控制度难以有效执行,效果被弱化。

(二)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缺失的原因分析

1.内控文化缺失。我国商业银行经营重心在提高市场占有率和利润方面,业绩考核、绩效分配时主要以业务指标的完成情况作为评价、分配的标准,从而导致某些管理者在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方面无心投入,意识不强。营造内控文化的措施欠缺,没有正确认识内控与银行业务发展的关系,没有把内控纳入银行总体战略中去,没有使银行基层工作人员充分认识到内控和风险管理的内涵,没有形成习惯意识,没有使文化建设与规章制度结合起来。

2.内控制度不健全。我国商业银行的内控机制缺乏系统性和完整性,具体表现为我国一些商业银行现有的内控制度不能覆盖业务操作的各个环节,制度之间衔接不够充分,分级授权、对外授信等制度的深度和广度不够,控制不到位与控制重复现象并存,未能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客观环境变化及时补充和完善,未能体现相互制约的原则。在实践中,内控制度的制定、执行和内部控制的监督、评价往往是同一部门或同一人,使内控检查流于形式。

二、加强我国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对策建议

(一)完善监督体系

商业银行要注重从检查监督环节构筑防范风险的坚实防线,形成人员到位、职责到位、制度到位、执行到位的横到边、纵到底、纵横交叉、上下配合、立体控制的内控检查监督网络体系。

1.增强内部审计独立性,实行全行系统垂直管理。在总行建立一个总审计部门,直接对总行行长负责,下属分行分别建立分部门,直接对总审计部门负责,从组织上保证内审工作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下级机构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聘任和解聘应当由上一级内审部门负责,总行内审负责人的聘任和解聘应当由董事会负责。这样从总行到分行,逐级设置独立的内审监督部门,上下相连、纵横贯通,形成一套独立完整的内部审计体系。

2.加强审计队伍的建设。从严选拔审计人员,特别注重其品德修养,将优秀的专业人才吸收到内部审计队伍中来,引进风险导向审计理念和方法,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培养一批具有专业知识水平和素质的内部审计人员。强化对审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培训,引入竞争机制,实行竞聘上岗,使其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实行高管人员交流和重要岗位轮换制度,规定高管人员和重要岗位的任职期限,定期交流和岗位轮换。

3.强化内部审计。内部审计人员不仅要查业务的结果,还要查业务的过程,应尽快建立一整套完善的事前审查、事中控制、事后监督的检查监督体系,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完善各部门、各岗位的检查监督责任机制,切实将各监督检查职责分解到岗,细化到人。同时,要配合坚持开展各种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检查核算的合法合规性,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和执行中的薄弱环节,提出建议,及时整改。

(二)完善风险管理体系

商业银行是一个高风险行业,为了追求资本安全,实现盈利目标,必须加强风险管理。

1.提高风险意识。作为商业银行的领导,必须克服制度阻碍业务发展的偏见,充分认识到内部控制的重要性,确立风险首位的工作原则。商业银行应倡导和强化所有工作人员的风险意识,通过不定期的培训,使内控观念得到贯彻落实。

2.建立风险管理部门。由该部门负责组织各业务部门建立风险控制的标准和管理措施,完善风险管理业务的各项规章制度,专门对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类事项的风险进行检测、计量、控制和报告,权衡风险和收益,确定风险应对策略,实现风险管理和经营目标。

3.完善风险监控和评价预警系统。建立能覆盖银行所有业务的风险监控和评价预警系统,构建风险评估和预警模型,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估计风险发生的概率和损失程度,持续观察银行各经营部门、各经营环节数据的变化。建立风险识别与评价机制,对银行可能面临的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提高判断与决策的准确性,实现对商业银行所有风险进行全面可持续的监控和评估,并为风险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三)完善组织结构

1.建立审计管理委员会。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董事会应下设审计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和监督工作,审计委员会成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内控部门直接向监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汇报工作,对监事会和审计委员会负责,通过提升内控部门的独立地位,有效地强化其职能发挥。

2.加强董事会、监事会自身建设。董事会方面,我国商业银行要优化董事会人员构成,健全董事履职考核与董事会履职评价机制,将董事的市场准入和促进银行治理相结合,推动董事会科学决策能力的持续提升。监事会方面,重视提高监事会工作人员的素质,扩大监事会的信息知情权,与银行其他监督主体密切配合,形成监督合力。同时要加大现场检查力度,对银行经营管理中的重大风险点,深入开展专项检查。

3.建立科学的人力资源管理体制。首先,实行内部控制的问责机制,明确内部控制职责,让员工和职能部门明确知道各自的业务范围和权限,并且责任到人。其次,建立干部交流制度,定期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和全面考核,加强权力监督,审计与考核结果应与相关人员的升降、奖惩挂钩,使其认真履行职责,避免出现的问题;最后,拓宽监督渠道,使其时刻处于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

4.引进战略投资者。商业银行应积极与具有成熟金融业管理经验和良好合作意愿的战略投资者合作,接受其在公司治理、风险管理、信息技术、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众多领域提供的战略协助,从而在治理理念、管理模式、管理技术、产品服务、人才培训等方面得到迅速有效的提升。

参考文献:

1.张庆.“齐鲁银行事件”对城市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建设的启示[J].财会月刊,2011,(12).

2.张凤环.试析我国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J].商业会计,2012,(20).

第7篇

近年来中国经济快速发展引发了银行业的激烈竞争,而这其中各家银行不约而同选择了将人才作为核心竞争力,寄望于人才队伍的扩大和素质的提高来提升内力,保持长盛不衰。一方面银行需要从千军中觅得良将,另一方面银行精英期盼从万马中脱颖而出。如何减少伯乐相马的搜寻成本,做到物尽其用、人尽其用呢?制度使然,别无它法。西方有句谚语:好制度使鬼变成人,坏制度使人变成鬼。上个世纪九十年生的巴林银行破产案和日本大和银行的巨亏事件无时无刻都在警示我们要重视人才制度的建设。完善的用人制度可以发挥聚宝盆之功效,将人才洼地变成人才高地,提高银行竞争实力。基于此,本期《银行家》月度论坛邀请多位业内专家,共同畅谈中国银行业人才制度建设,本次论坛由高广春主持。(按嘉宾发言顺序编排,其观点仅代表本人,与所在单位无关。)

伍旭川: 对中国银行业人才的思考

目前中国银行业如何定位人才?

首先从专业的角度来考虑,一般国际部门引进的人才都有特别的专长,而业务部门对人才提出的标准是业务要精、外语要好、国情要晓。最近几年的金融系统引进了大量人才,但是人才的流动性也很大。尤其是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出的高额年薪等优越条件吸引了来自人民银行和银监会等政府机构的人才。人才的标准一定要定位清晰,包括从基层业务部门到中层管理部门再到高管人员,而且在工作中考核的标准要有所不同。

其次要健全人才挖掘的各种机制。伴随中国经济快速发展,各金融机构纷纷招兵买马,人才竞争空前激烈。有时一家银行招聘十几个员工,吸引两三万人报考。如何将最适合岗位的千里马选,这就涉及到选聘机制的制订和完善。目前各家银行对于应届大学毕业生采取自己培养的模式,这增加了人才的可塑型,可以更好适应自己的银行文化与业务流程。另外银行内部的培训要充分重视。尤其是很多大银行都有自己的培训中心,甚至好几个,除了休闲娱乐之外,更要发挥充电之功效。做好培训的前提是要有一整套的培训计划,培训教材,培训师资力量,对口的课程。引进人才机制不可或缺。尤其最近几年华尔街风波,导致发达国家金融机构破产增多,许多人员包括硕士、博士等面临国外竞争压力回到国内就业,这就要求我们的人事部门能够尽量多出一些伯乐,发现这些千里马。

最后就是人才的考核、激励、约束。合适的岗位、合适的工资一定要与优秀的人才匹配,这是非常关键的问题。考核目标,个人目标,公司目标,团队目标,包括企业文化理念的建立都很重要。关于美联储的人才引进机制及国外的金融机构用人标准,可以和我们政策研究室及战略发展部进行更多的交流。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

王 飞:监管制度与外部环境

从监管部门和营造外部环境的角度看,商业银行人才队伍建设、特别是核心人才梯队建设将可能受到以下几个方面的影响:

一是通过推动商业银行健全现代企业体制,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奠定银行核心人才梯队建设的根本制度基础。当前,我国大型银行改制已经基本完成,各地中小银行蓬勃发展,但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治理却还步履蹒跚,“形似神不似”,与现代企业的标准仍存在一定差距。为此,监管部门持续通过窗口指导、董事高管谈话、列席会议等方式,发现银行在公司治理机制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督促公司治理机制的完善。今后,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督促银行厘清董事会、监事会、高管层和股东大会的职责边界,加强履职能力建设;指导银行做好董事履职评价工作和核心人才梯队建设。

二是通过市场准入“管高管”来推动银行业人才队伍建设。高管准入执行“三考”和“三承诺”。“三考”,即考试、考核和考察。通过考试看高管人员是否具备所需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通过考核个人职业经历、履职表现看其业务能力、职业操守和有无不良记录;通过考察面试看其综合素质和职业潜能。“三承诺”,即董事、高管人员在履职前要书面作出的三项承诺保证,承诺没有未清偿的个人债务,承诺诚信守规、履职尽责,承诺遵守监管规定并定期报告履职情况。监管部门正着手编写高管、董事任职资格考试试题题库,其中很注意人才梯队的问题,按层次区分难度和覆盖面,讲究循序渐进,各有所专,这对全行业都会起到很好的“指挥棒”作用。

三是通过解决当前存在的薪酬问题,合理优化激励约束机制,推进银行人才队伍建设。当前,我国商业银行薪酬管理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如与股份制商业银行相比,国有商业银行无论是高管薪酬还是职工薪酬与股份制商业银行都存在较大差距;银行内部收入差距拉大引发使得内部矛盾加剧;薪酬结构不合理,基本薪酬占比过高,导致薪酬的激励作用不足;薪酬激励与风险挂钩不足,偏重短期激励,缺乏长期激励。这些问题不仅引起了社会各方面的关注和争议,也给银行长期可持续发展留下了风险隐患。为此,监管部门加强了商业银行薪酬监管,在监管部门的职责定位、我国薪酬管理的基本现状、现有的政策法规要求以及顺应国际先进理念与趋势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商业银行稳健薪酬监管指引》,成为第一个规范我国银行业薪酬机制的重要文件,将对银行的人才队伍建设产生重大影响。

四是通过推动银行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积极转变业务模式,推动人才队伍建设。近年来,监管部门也在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积极推动银行实施业务模式转型工作,其中人才建设就是重要的方面。也就是要改革选人用人机制,发挥人力资源效用,为业务经营模式的转型奠定智力基础。逐步建立科学用人机制,坚持正确用人导向,逐步打造优秀人才队伍。建立复合型的职业培训体系,持续提高员工的岗位技能,同时建立中高级后备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组建国际化后备人才团队,加快引进战略性紧缺人才。

五是通过加强外部监管,特别是对人的监管与处罚,加大责任约束,强化责任追究,从而影响银行的人才梯队建设。近年来,监管部门对银行人员,特别是高管的处罚力度有所加强,很多事项都开始与“帽子”、“位子”挂钩。例如,对于案件的防控,明确责任在总行和省分行,要做到人员该开除就开除,案件该移送就及时移送,且责任上追两级。这些势必会对银行的人事任免、考核、培训以及纪律、风险教育产生很强的外部约束。

总之,人才是银行生存发展的根本,以人为本,高度重视做好银行核心人才梯队建设意义深远,也符合我们的监管宗旨和导向,应继续花大气力抓实、做好!

(作者单位:特华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张春子:核心人才梯队建设――商业银行战略转型支点

核心人才梯队建设这个问题提得非常好,也非常及时,以下谈几点个人看法。

银行经营环境正在发生巨变

今年是国家“十二五”规划的第一年,银行经营环境正在发生重大变化。过去几年,中国的商业银行顺风顺水、高歌猛进,两三年总资产就翻一番,净利润更是几倍的增长。到今年一季度末全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总资产规模已经达到100万亿元人民币。这一方面说明银行经营管理水平地提升;另一方面也与良好的经营环境有很大关系。

但必须看到,银行业经营发展正面临一系列重大挑战:一是经济增长速度放缓。在国际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减排压力增大、贸易保护主义和债务危机肆虐背景下,中国经济增长的外部环境日益严峻。从国内来看,“高增长、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益”的发展模式难以为继,经济结构失衡、收入分配差距增大、通货膨胀上升等问题都使经济增长面临巨大压力,这对银行是很大的挑战;二是监管标准大幅提升。中国银监会根据“巴塞尔协议Ⅲ”的要求,出台了《中国银行业实施新监管标准的指导意见》,在资本充足率、杠杆率、流动性比率、逆周期缓冲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的时间和内容规定,这对于中国的商业银行未来经营发展是一个巨大鞭策和压力。

强化核心人才队伍建设是商业银行应对新挑战的战略选择

突破经营发展的困境,走向科学发展的新时代,是国内商业银行共同思考的重大问题。银行是一个知识技术和资金密集型金融服务企业。经营环境越来越复杂,创新纬度越来越广,信息技术、法律、心理学等各方面知识运用越来越多,这不再是一项传统工作,更不是简单的“烟酒”交际操作就可以做到的,需要综合型人才来支撑。

过去我国经济发展好,利差比较高,只要能喝酒、懂交际就能完成很好的业绩,成本就是营销费和员工的身体健康。但现在资源越来越紧张,客户越来越挑剔,信贷闸门越收越紧,为明天银行的利润做准备,人才队伍建设是关键一环。怎么打造一支核心人才队伍呢?应该从以下方面入手:

第一要更新人才管理的理念。传统人事管理主要管人,包括给你发工资、奖金,然后考核、评价,而从未来银行业竞争发展的视角来看,应该从人事管理向战略性人事管理转型,要综合考虑银行战略发展对人才的各方面需要,进行科学的超前性管理。

第二要差异化的管理。人才是分层次的,不同层次人才对各方面能力需要是不一样的,比如高管层需要的主要是战略管理,对市场和监管政策的把控能力,形成理念和思想的能力,这一点非常重要;对中层管理人员来说,主要是一种承上启下的作用,能够上传下达,按照上层的指令组织基层开展有效的工作,这是对中层干部或者中层管理人才的要求;第三个层次是操作性的专业人才,比如说开展理财业务,要有广博的金融、法律、心理学、行为金融等方面的知识,对不同人才的标准是不一样的,所以金融机构对人才管理要差异化。

第三要有长远的核心人才规划。作为一个银行来说,它要永续经营,甚至打造百年老店,这就需要围绕银行长远发展做出相应的人才规划。银行的人力管理部门要了解银行的发展战略和发展愿景,市场定位,业务经营策略。搞清楚到底需要什么人才?需要多少这样的人才?然后评估现有的这种人才储备能否达到这个要求?达不到应该怎么办?是自己培养还是招聘?怎么招聘?这些都是需要做一个详细的规划。

第四是“不拘一格降人才”。要处理好内部人才和外部人才的关系,这非常重要。任何企业都可能存在这样的思维定势,外面的人是人才,而企业内部的人,由于天天见,对其长处熟视无睹。另外人才招聘以后一定要给他一个非常好的环境,包括待遇、有效沟通、各方面管理和关心,这需要全面的思考。

第五是强化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一要加强人才的业绩管理。比如使用EVA、标杆考核等方式;二要优化组织架构。不管体制机制怎么变,运行体制和操作流程的还是人,特别是一些核心人才,因此在强调以客户为中心的同时,在体制机制的变革上也要考虑员工特别是核心人才的期望。

(作者单位:中信银行研究规划部)

方 容:核心人才管理突破的方向

从某种程度上说,引入不良的人力资源要比一笔不良资产严重得多,核心人才的定义不能简单局限于学历、资历、经验的要求,它必须围绕银行战略来定义。每个银行都会基于对自身现状的客观认识、对市场机会的判断、对客户需求的把握,来制订差异化的银行战略,这种差异化就会决定不同的银行对自己核心人才的标准各不相同。同时,银行的战略在执行过程中也有不同层级的理解,比如我们民生银行提出民营企业、小微客户和高端客户,这三个并列层级的战略,他们在某个角度上又相互联系,这就对核心人才的把握提出更大的挑战。

我认为核心人才的管理要实现大的突破必须从三个方面入手:

第一是公司治理。

在股份制商业银行中,董事会这个层面上我们经常看到战略的规划、风险的规划、业务的规划,但真正突出人力资源管理规划的并不多,这需要有一个过程,从最高层面意识到人力资源管理和战略之间的关系。此外,经营层一定要加大对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视,必要时可以建立超越人力资源部门之上的委员会机制,它能够在全行层面上形成一个共识,很多时候不仅仅是人力资源部一个部门的认识就能够落实战略性人力资源管理,共识是一个重要基础。

第二是更新理念。

这个理念不仅仅是针对公司战略的贯彻和执行,还包括对战略性人力资源管理的理解,覆盖的范围很广,包括我们分支机构班子、中层甚至基层员工的理念。他们既是人力资源的被管理者,也是人力资源的管理者,很大程度上承担着管理者的责任,机构越庞大,人员越多,形成一致的认识和行动就显得更加重要。

第三是体制上的突破。

首先是培养机制。如何从外部招募转换成一个核心人才的内部培养机制,这需要有长远的核心人才梯队建设规划。我们曾经去香港分行调研,其人才的市场化机制非常明显,每年约有20%的人在商业银行中流动,一个稳定的内部培养机制能够让我们在市场化条件成熟时,主动应对核心人才流失的问题。

其次是激励机制。我们要重视全面激励体系建设的重要性,不能只着眼于物质激励,物质激励只是全面激励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当一家银行只依赖物质激励来留住其核心人才时,到一定阶段,边际效应是要逐渐递减的。核心人才往往关注的还有职业发展、充分的信任和授权、专业培训的机会、荣誉激励、企业文化等过个层面,针对核心人才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完善全面激励体系建设,是吸引和保留核心人才的重要手段。

最后是管理机制。“人是最具有能动性的无形资源的载体。”我们需要在核心人才的选、用、育、留上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机制,充分调动人的主观能动性,通过挖掘核心人才的潜能、激发他们的热情去为银行的战略服务,包括创新的意识、学习型组织构建等等,实现客户所看重的真正价值。

(作者单位:中国民生银行)

石丽萍:我们构建人才队伍的经验

我行作为一家处于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地方银行,无论是业务经营、风险管控,还是企业文化建设,这几年发展都很快,品牌知名度也大幅提升,这与领导班子的带动、全体员工努力地工作、品牌的上升是分不开的。业绩在逐年上升的同时,员工的幸福指数也在不断提高。

市场竞争的核心就是人才竞争,什么是人才?我觉得只要是适合本企业需要的就是人才,能促进银行业务发展、战略目标实现的就是人才。不同的岗位、不同的层面、不同的环境都需要不同层次的人才。对于我们来说,怎么构建人才队伍,这是一个关键。我们的做法有三点:首先是实施校园招聘,这几年来招聘的都是本科以上的高学历的毕业生;其次是实施社会招聘,从当地的国有银行引进;第三是自己培养人才。不论是招聘也好,还是引进来也好,都要进行培养教育。从培养的角度来说,我们分为许多层面,包括操作层面,业务层面、管理层面等。我们请北京理工大学等大专院校专家对全行人员进行专业知识、管理能力、业务营销、企业文化建设等方面系统的讲授。针对操作层面的人员我们开办夜校,并且要求各个分支机构确定了每周的业务习练日。在柜员招聘中,我们以派遣制的方式从当地的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一些形象好、服务优、综合素质高的一些柜员。在人才选拔中,我们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竞聘的原则,无论是哪个岗位,会计主管也好,中层干部也好,我们根据岗位需要确定选拔条件以后进行报名,审核,公开竞聘,笔试面试。请市外的院校出题,请相关部门来监督,请专业的咨询公司来做。关于薪酬激励,我们也是在探索过程中。我们聘请了专家做了薪酬改革方面的工作,并已开始试行。

在企业文化建设方面,我们确立了以“创造幸福,携手成功”及“忠诚/智慧/团队/阳光/审慎”等企业使命与核心价值观。以创建幸福银行为目标,对外让储户感到幸福、让中小企业客户感觉到幸福;对内让股东及员工感到幸福,员工的幸福指数不断的提升,公正公平的环境促使幸福指数不断提升。

做好一个企业,不是为了追求一个短期的利益,而应该是怎么样让这个企业能够基业常青的可持续发展。我们的主要做法就是培养人才,给员工创造最大的平台,让他们健康发展。

(作者单位:张家口市商业银行)

何义尊:核心人才是商业银行未来发展最核心的竞争力

人才是铸就事业腾飞的支柱。对于商业银行来讲,从开始的关系营销,靠客户经理维系客户关系,到现在的产品营销、服务营销,依旧是依靠人去研发产品、提供服务。北京银行在过去十五年的发展中一直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紧紧围绕全行战略发展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的人才建设方针,实施国际化人才强行战略,建立起以“赛马”为核心、以“育马”为基础的开放竞争的选人、用人、育人机制,着力营造人才脱颖而出的竞争环境,构建人才成长长效机制,打造德才兼备、忠诚敬业、团结协作、专业精湛的员工队伍,初步形成了一支国际化、年轻化、专业化的高素质金融人才团队,成为业务持续发展、盈利能力不断增强、竞争力不断提升的有力支撑。同时,我行品牌化、国际化、综合化发展战略的推进,也为优秀人才提供了施展才华的广阔舞台。

现阶段银行发展速度迅猛,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和复杂的市场环境,构建一支具有竞争力的核心人才队伍是商业银行的立命之本。核心人才如何准确定义,如何有效筛选核心人才,有没有把最适合的人放到相应的岗位上,是每个商业银行都面临的人力资源管理挑战。

我个人认为,核心人才管理应从三个维度考虑,即战略化、体系化和全员化。

首先,核心人才管理要有一个战略性的高度。核心人才的管理要与商业银行的战略发展相匹配,将人力资源管理提升到战略高度,获得高层管理者的支持与推动,才能更加更好地为业务发展服务。企业文化是人力资源管理的最高境界,战略性也表现在企业文化的宣导方面。作为一家区域化、国际化发展的城市商业银行,目前北京银行已在全国10大中心城市设立分行,在我国香港地区、荷兰阿姆斯特丹设立代表处。核心人才的管理要结合地方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实现企业文化的完美落地,真正成为业务发展的有力支撑。

其次,核心人才管理要有一个体系化的概念。从选、用、育、留几个方面综合考虑,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体系。以我行为例,根据业务运作模式与战略发展对各类人员专业化要求,为员工设置了多条职业发展通道,建立严格的任职资格管理体系,从员工入行开始,严格考核管理,加大培训力度,建立多层次、立体化的人才培养机制,并与薪酬激励机制挂钩,形成“能力导向、业绩核心”的职业发展体系。

最后,对于人力资源管理,尤其是核心人才的管理,这一定是全员化的行为。人力资源管理绝对不简简单单是人力资源部门的事。各个层级的领导都需要有深入的理解和统一的认识,才能真正把核心人才的管理落到实处。

(作者单位:北京银行)

田效勋:完善银行人才制度

银行仅仅是选准了人还不行,还要建立一套用人制度。人才制度的竞争甚至比人才的竞争还要根本,因为制度和环境好,自然就能留住人、吸引人。人才梯队建设也一样,作为银行高层,要着力建设一套确保人才辈出的制度和机制。人才梯队建设的目标是保证人才层出不穷、源源不断,形成一个人才池,各个层级都有相应的梯队。这就像鱼塘里养鱼,人才梯队实际上就是让这个鱼池子里的鱼很多,而且符合要求。养鱼首先就是寻找鱼苗,实际上就是我们初级人才好苗子的选拔,有潜力后备的选拔;其次是鱼苗放在鱼池以后不能任其自己成长,要喂好鱼,这就是人才培养。鱼喂大以后就要吃鱼,对于企业来讲就是我们要选拔出合适的人才使用。另外,还要确保养鱼人有积极性养鱼,这就是如何调动各用人部门单位重视人才开发的问题。

为什么关心核心人才呢?银行的资源是有限的,要把资源集中在影响战略的事情上。按照美国康耐尔大学斯奈尔教授的定义,核心人才是价值高、又稀缺的人才。所谓价值高,就是指和战略的关联度高。因此,重视核心人才梯队建设,就是一种战略举措。

选拔核心人才苗子,不能光看业绩,更要侧重能力评估。自从2004年以来,我们就开始将评价中心技术用到银行经营管理人才的选拔上,跟踪了这么多年,觉得效果不错,是传统组织考察方法的有益补充。评价中心技术的核心是情景模拟技术,就是将银行经营管理中的情境设计为考试题目,如文件筐、案例分析、小组讨论等等,对具备一定资格条件的候选人进行测评,考察其系统思维、领导能力、管理能力等潜能。

在人才培养方面,有个“721”原理。70%靠岗位锻炼,如重要任务安排、轮岗等;20%靠上级和导师的指导;10%靠系统化的培训课程。银行核心人才的成长是有一定规律性的,有些岗位需要多类别、多层次的实践锻炼才能成材,不是靠培训就能解决问题的。因此,要培养核心人才,就需要进行职业发展规划,要在组织层面进行系统设计,引导人才主动谋划自己的发展,并和组织的发展结合起来。

如何鼓励用人部门培养人才梯队呢?除了从人才使用上进行要求之外,要把人才培养纳入绩效管理体系中来,从制度上确保用人单位重视这项工作。

第8篇

省联社、省联社办事处和区联社党委的领导下,一年多来。找准角度,按照章程赋予职责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理事会的重大决策和全力支持、配合和监督经营班子经营管理活动方面,积极主动,尽心履职,有效控制事故案件发生,促进了信用社业务经营的稳健发展。现将任期以来的工作简要述职如下:

(一)勤于学习锻炼。始终致力于做德更高、业更专、行更正、艺更精的信合人。

除继续加强对分管工作中涉及的监察、审计、法律事务等方面的有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外,一是注重和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注重学习是多年来养成的一个比较好的习惯。不间断地加强对财务会计、信贷管理、风险管理等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巩固,及时加强对计算机知识和信用社新业务知识的学习和更新。同时认真学习各级制发的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文件,通过不断的深入学习,不仅充实和更新了自己的知识库容,而且开阔了思路,更新了观念,增强了自己的创新思维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

承担工作责任时把自己当作一名勇于负责的主管领导。实际工作中,二是注重和加强实践能力的培养。一直坚持承担工作任务时把自己当作一名普通的工作人员。小事放权放手,但件件都及时督办和查问结果,大事都主动参与和承担。如在查办寨河信用社会计挪用资金违规违纪问题时,带领稽核审计部、财务会计部和监察部的工作人员到寨河信用社核查账务、调查取证、座谈询问、分析情况,为处理本次违规违纪提供了详实依据;查办举报信用社信贷员和分社负责人违规办贷问题时,抽调联社不良办、风险管理部、监察部及基层信贷员组成贷款核对小组,带队进村入户上门核对贷款,找村干部和村民调查了解,与社内职工座谈情况。案防工作过程中,带领案件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到基层营业网点对内控制度执行、会计核算、信贷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逐项检查。通过这些具体工作,不仅深入了解了基层实际工作情况,以便更有针对性地做本职工作,同时,也进一步锻炼了实践工作能力,丰富了实践工作经验。

通过调研后撰写一些专业理论文章,三是注重和加强金融理论的钻研。每年我都结合工作实际。用以总结和指导工作。根据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开展情况,通过认真调查分析,撰写了农户小额是考验》调查报告,被第4期《新金融》刊载。同年《一策解“三难”多赢”促发展》一文,被《中国农村金融创新与实践》收录。

进一步加强自己的党性锻炼和品格锤炼,四是注重和加强政治品格的锤炼。利用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个活动的每个环节都认真参与,按照活动的安排进行了学习和深刻地自我剖析,并在活动中撰写了数万字的学习笔记。通过积极参与这次教育活动,使得自已在政治上更加成熟和稳重,品格上更加坚强和耿直。

还经常留意书籍、网络上介绍的一些比较经典的领导艺术类案例。五是注重和加强领导艺术的累积。除了向身边的同志学习领导艺术外。

(二)加强内控建设。始终致力于做内控理念的传播者和严密内控的践行者。

对于银行而言,总理曾经说过。相对于资本充足率,严密的内控制度更有意义。一年来,加强内控建设和落实上,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现行的基本制度基本能够覆盖业务经营活动的各个层面了但在工作中发现有些制度根本上就得不到很好的落实,一是狠抓了促制度落实的制度体系建设。从规范操作行为的层面上来说。责任追究不及时不到位,经过认真的调研和分析,参与起草了崆峒区农村信用社违规贷款责任认定处理暂行办法》对强化全区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规范信贷管理行为,增强信贷人员责任意识,提高信贷资产质量,促进了促制度落实的制度体系的建设方面起到良好作用。

要防范操作风险,二是树立了内控严密、管理严谨、处罚严厉”基本内部控制理念。工作中我总结出。制度建设和落实层面,不仅要有严密的制度,严格落实制度,还要严惩违规行为。因此,倡导树立“内控严密、管理严谨、处罚严厉”内控理念,并在稽核审计工作中实践推行,这种从严治社的思想,也因此得到较大范围的认可。

如省联社制定的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罚办法》反复学习了好几遍,三是践行了严密的内控和其他各项工作制度。工作中我能认真学习和遵守各项内控和工作制度。并且在文件中做了很多标记,其他有关制度我也利用时间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并能严格遵守。

第9篇

关键词:企业 股权 管理

进入二十一世纪后,我国大型国有企业以产业链完善为目标、以长期股权投资为手段的资源整合步伐明显加快,横向兼并、纵向整合、内部资产重组等业务显著增多。有的在投资本行业的同时还夸行业组建了大型企业集团,旗下控股、参股子公司与日俱增,而且子公司再设子公司致使产权链条达到六、七级之多,有的交叉持股使股权关系变得更加错综复杂,特别是对仍处于起步阶段的跨国经营,管理层为投资的保值增值和风险防范更是如履薄冰费尽心思。2011年9月,中国企业500强在成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共有316家,占总数的63.2%,资产总额为97.74万亿,占500强资产总额的90.35%,实现利润总额为1.71万亿元,占500强企业利润总额的83.72%。时下研究国有企业股权管理提出切实可行的管控措施显得尤为重要。

1.大型国有企业股权管理现状与难点

近十年来,大型国有企业通过股权投资使产业链日臻完整,规模迅速壮大。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罗纳德·科斯在其《企业的性质》中分析指出,企业成长被视为要素市场代替产品市场,导致了交易费用的节约。降低交易费用正是当今企业扩张的原始动力。纵观刚的2010年度中国企业500强,绝大部分都是多元化经营的企业集团,有的投资已经延伸到国外的相关领域,他们基本都是以股权为纽带,通过兼并、重组迅速实现企业规模的扩张,使原来众多的市场主体、分散的资源整合到一起,营业收入、净利润大大超出原有水平总和,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做出了重要贡献。

因业务拓展需要,企业集团股权投资地域不断拓宽,产业链也不断增多、延长,有的还发展成多条产业链并行或交织成网,股权关系变得错综复杂,企业也从规模经济渐渐走向了规模不经济,给股权管理工作带来了较大的难度。

为了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和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国家先后颁布一系列的法律、部门规章和政策性文件,从不同角度对国有企业的股权事务进行了约束,监管也越来越细。但是许多规则分散在不同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里面,数量较多难于把握,业务不精通就十分容易撞到红线。且不同单位行业性质、实际情况不同,需要掌握的规则也不尽相同,需要每个股权事务管理人员去认真研读领会。特别是境外股权投资,法律规定与我国存在较大差异,且操作程序多、历时长,一个环节不注意就会导致前功尽弃或掉入我方违约的陷阱。

此外,随着企业集团的业务发展和战略重新定位,因不符合发展战略需要、长期亏损等原因,需处置的股权项目也日益增多,给股权管理工作增加了较大难度。国有股权处置程序较为复杂,必须经过严格的可行性论证,像职工安置方案等涉及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项目还要经过特定程序上报批准后方可实施。

值得欣慰的是,各大国有企业集团对股权管理工作正日益重视。

2.股权管理工作发展趋势分析

2.1股权管理工作日趋制度化、规范化

股权管理工作的政策性很强,操作难度较大,初涉股权投资事务的企业集团,随着股权事务的增多,必将被股权事务的“多、乱、杂”所困扰,事物发展必然会把股权管理工作推向制度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股权投资的可行性、被投资单位监管的有效性、股权处置的合理合规性等都将在企业内部得到制度保证。

2.2股权管理工作信息化

大型企业集团,所投资股权单位一般很多,依靠人脑势必不能及时的为领导决策提供必要支持,建立股权信息档案通过内部网络在一定范围内实现共享,不仅能节省人力、提高信息的准确性,还能大大提高决策效率,必将成为众多国有企业集团所采用。

2.3股权管理工作团队专业化

从股权管理业务流程来看,股权管理团队必须囊括“熟悉法律法规、熟悉企业管理流程、具有较强的上下沟通协作能力、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具有较好的文字表达能力、具有较高的公共关系业务水平”诸多方面的专业人才。要减少工作交接沟通环节提高工作推进速度和降低管理成本,参与股权管理工作的人要尽量一职多能,选聘复合型人才是做好股权管理的先决条件。

3.提升股权管理工作效能的措施探讨

3.1配备股权管理专业人员

股权管理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只有选聘具备股权岗位素质要求的人才,才能把股权项目投资论证、股权投资项目加速推进、被投资单位运营指导等与企业集团发展休戚相关的工作做得有条不紊。

3.2制定并不断完善股权管理的流程与制度

由于股权管理工作涉及专业领域多、政策依据多、工作头绪多,对股权事务较多的企业集团来说,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适合本单位股权管理实际需要的《股权管理办法》并严格落实,能为股权管理工作提供有力保证。

3.3认真调查研究论证,把好股权投资源头关口

首先,在股权投资事前必须做好调研论证,编制切实可行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后续经营管理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其次,选好投资主体,尽量以集团产权一级、二级法人为投资主体缩短产权链条,股权链条最好控制在三级以内,实现扁平化管理;再有,及时做好股权投资后评价工作,为后续股权投资活动提供借鉴参考。

3.4扎实推进“三会”法人治理事务管理

做好法人治理事务首要任务是,投资单位要根据被投资单位章程规定推荐合适的董事、监事与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在以上人员中委任股权代表,赋予相应职权切实代表管理者意志开展工作;其次,充分发挥股东代表及其它派出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在被投资单位中的沟通决策作用,特别是在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会召开之前,相关议案必须经股东代表预先审核提出意见后上报股东单位审定;最后,必须建立完善的股权档案,把一切经表决形成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证件等分类归档备查。

3.5加强被投资单位考评,提高被投资单位运营水平

控股的子公司以投资单位为主组织绩效考核,参股的子公司配合大股东做好绩效考核,考核工作要基于被投资单位战略规划并结合被投资单位运营实际,充分发挥考核指标的导向指挥棒作用。

参考文献:

[1]罗纳德·科斯;《企业的性质》(1937)

[2]柴艳丽;《母公司怎样做好对子公司的股权管理工作》;《产权导刊》2007年02期

第10篇

1证券公司内部控制基本理论

1.1证券公司内部控制的概念及原则

(一)证券公司内部控制的概念

COSO报告将内部控制定义为:由企业管理人员设计的,为实现营业的效果和效率、财务报告的可靠及合法合规目标提供合理保证,通过董事会、管理人员和其他职员实施的一种过程。此定义较为宽泛,具有很强的综合性,广泛包括了适用于所有企业的多个项目。从此定义出发,可以得出财务报告控制、合法合规控制、营业单位控制、业务控制等定义,也可具体到时点上静态地定义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而内部控制与目标的一般联系为特定目标、特定业务的内部控制定义的推断提供了基础。

(二)证券公司内部控制的原则

证券市场是以高风险、高收益为显著特征的市场,证券公司作为证券市场的重要中介机构,必然面临着比一般企业复杂的诸多风险。这就需要证券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更加严密和有效。

(1)健全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做到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相统一;覆盖证券公司的所有业务、部门和人员,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确保不存在内部控制的空白或漏洞。内部控制活动应成为证券公司日常经营的内在组成部分。

(2)合理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与证券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风险状况及证券公司所处的环境相适应,以合理的成本实现内部控制目标。

(3)制衡性原则

证券公司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应确保存在适当的职务分离、分派的职责不相冲突;前台业务运作与后台管理支持适当分离;对有潜在利益冲突的领域应予以辨认,努力减少并认真监控。

(4)独立性原则

承担内部控制监督检查职能的部门应当独立于证券公司其他部门,不受其他部门的不适当的影响[1]。

(5)及时性原则

证券公司必须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确保及时拥有充分的、全面的、可靠的内部财务、营业、符合性的资料以及与决策相关的外部市场事项、状况方面的信息[2]。已确认的内部控制缺陷应及时向适当层次的管理人员报告并迅速得到处理。重大的内部控制缺陷应立即向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会报告[3]。

1.2证券公司内部控制的要素

内部控制的控制要素是指实施内部控制必须予以考虑的因素。内部控制的形成,有赖于各控制要素的有机结合,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又取决于各控制要素自身的合适性以及各控制要素之间有机结合的状况和效果.本文认为,证券公司内部控制分为以下五个相互关联的要素,各要素贯穿在证券公司的内部控制过程之中。

(1)控制环境

证券公司的控制环境是其他内部控制要素的基础,为其他要素提供规则和结构,是整个内部控制体系的根基[4]。控制环境不仅影响证券公司的目标制定、业务活动的组织和对风险的识别、评估和反应,还影响控制活动、信息和沟通系统以及监控活动的设计和执行。

(2)风险识别与评估

所谓风险,是指对实现内部控制目标可能产生负面影响的不确定性因素。风险识别与评估是指及时辨别影响证券公司目标实现的各类风险,运用恰当的手段评估风险可能带来的损失并采取应对策略的过程。风险识别与评估是证券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中的枢纽性因素,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不仅使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得到分解和细化,而且使后续的控制措施和监督评价对象得到明确。

(3)控制措施

控制措施是保证证券公司的目标得到正确执行的相关政策和程序[5],存在于证券公司的各部分、各个层面和各个部门。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最终需要相关的控制措施来完成,而其他内部控制要素也都共同指向并作用于控制措施要素,使控制措施成为证券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核心要素。

(4)信息和沟通

信息和沟通是指来自于公司内部和外部的相关信息必须以一定的格式和时间间隔进行确认和传递,以保证公司的员工能够执行各自的职责。有效的沟通包括证券公司内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以及横向的沟通,还包括将相关的信息与证券公司外部相关方的有效沟通和交换,如客户、监管部门和股东等。信息和沟通连接了内部控制体系的其他要素,是有效实施内部控制的保障,直接影响着公司内部控制的贯彻执行与公司目标的实现。

(5)监控与评价

内部控制是一个过程,这个过程系通过纳入管理过程的大量制度及活动实现的。要确保内部控制制度被切实地执行且执行的效果良好、能够随时适应新情况等,内部控制就必须受到监督与评价。证券公司一般通过两种方式对内部控制进行监控——内部监督和内部评价,以对内部控制起到修正作用,是对内控活动的再控制。内部监督主要体现为内部审计、合规检查和风险控制。其本身既是证券公司内部控制的一个部分,也是监督内部控制各要素执行情况的主要力量。监督方式下要包括持续性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内部评价主要体现为控制的自我评估,即证券公司不定期或定期地对自己的内部控制进行评估。内部监督与评价应遵循的原则主要有责任明确原则、独立履职原则、持续评估原则和改正跟进原则。

1.3证券公司内部控制的主体及责任

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是一个有机的系统,覆盖证券公司业务经营活动的各个节和公司的各个层面。因此,从内部控制的客体来看,企业内的人、财、物、时间、信息等资源都是内部控制的对象。内部控制的客体最终表现为企业的资产运动、物资运动和各业务活动信息处理过程,亦即整个组织的活动[6]。与之相对,证券公司内部控制的主体是“人”。由于在公司组织结构中,不同的人处于不同的层级,所以内部控制的主体也分层级且不同层级的主体承担不同的责任。我们认为,证券公司内部控制的主体和层级,是由“董事会—管理层—职员”构成的纵向系统。

(1)董事会

在证券公司内部控制系统中,董事会位于最顶端,承担内部控制的最终职责,对于确保公司有足够发现和防止违法行为的监督和报告制度负有一般义务。董事会批准公司内部控制的策略和政策,并对整体方案及内部控制效果进行评估和监督;了解证券公司的运营风险,确定可接受的风险水平,确保高级管理人员采取必要步骤辩认、监控和控制风险;批准组织结构;确保高级管理人员时刻监控内部控制系统的有效性[7]。它对管理层的控制构成了整个内部控制的第一级控制,即治理控制。

(2)管理层

管理层对证券公司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负责[8]。高级管理人员有责任实施经董事会批准的战略,制定适当的内部控制政策,监控内部控制系统的有效性。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确保证券公司的所有业务领域都遵循了建立的政策和程序[9]。

(3)职员

这是证券公司内部控制具体指令的执行主体。一般以业务部门为单位,通过设置的不同岗位和职责,进行不同的业务活动和行为,其权利和义务也受到不同的限制和约束。各级职员需要了解其在内部控制过程中的角色,充分地参与到内部控制过程当中。

(4)内部审计师

证券公司必须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如一般公司的稽核部等。审计部门通常测试业务部门的行为和控制环境以确定包括其是否符合公司的内部政策程序和外部的法律、财务会计和报告要求在内的事项,评估控制系统的效率和资源分配情况。审计发现的信息有助于高级管理人员评估制度和完善政策程序的设计以补足缺陷[10]。内部审计部门应直接向董事会(或其审计委员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报告。

(5)外部审计师

外部审计师不是证券公司内部控制系统的组成部分,不对证券公司内部控制负任何责任。但是外部审计师通过审计活动,包括针对内部控制与管理人员进讨论和提出改进建议,对证券公司内部控制的质量有着重要影响。可见,证券公司的内部控制是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所有职其中董事会负有指导和督察的最终责任,管理层负有设计、执行和检查的全面的直接责任,内部审计人员在内部审计的检查评价方面负有专职责任,其他所有职员负有其职责范围内的具体责任,所有人员负有反馈信息的义务和责任。不同层级的控制主体通过履行不同的责任最终实现有效的控制效果。

2平安证券公司内部控制现状及存在问题

2.1平安证券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

平安证券6月30日投资报告,针对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28日联合了我国第一部《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认为它的对资本市场的短期影响十分有限。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将于7月1日起实施。企业内部控制包括五个基本内容,即企业战略、企业经营效率与效果、财务报告与管理信息的真实可靠与完整、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以及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监管要求五项内容,内部控制过程包括企业内部环境建设、风险评估、控制措施、信息与沟通、监督检查五个方面。

平安证券表示,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实施,有利于企业完善公司治理,正确贯彻实施发展战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并提高企业财务报告与管理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与完整性,保障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企业经营的合法合规。对上市公司而言,这些因素都有利于改善上市公司经营与管理水平,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因此长远来看,对资本市场是利好。

但是平安证券指出,由于,第一,企业内部控制只是一个软性制度规范,约束力不强;第二,企业内控制度建设与内控水平的提高是一个长期的、渐进的过程,这一过程预计相当漫长,短期难有显效;第三,在国内,即使是约束力较强的法律制度,在执行层面也存在很大的问题,难以真正得到有效实施。因此,平安证券认为《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实施,对资本市场的短期影响十分有限,对其利好影响不能给予过高期望。

2.1.1平安证券公司内部控制基本情况

(一)公司内部机构设置

(1)公司治理结构

2008上半年,公司尽管建立了公司治理结构,但相关法人治理制度未能有效执行,公司发生了大股东资金占用等违规行为。相关违规行为发生后,公司加强了公司治理结构的建设工作。目前,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分权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三会一层”运作基本规范,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公司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组织结构

公司为有效地计划、协调和控制•营活动,已合理地确定了组织单位的形式和性质,并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比较科学地划分了每个组织单位内部的责任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同时,公司吸取了违规担保、大股东占用等违规行为发生的教训,加强了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五独立”。目前,公司还指定了专门的人员具体负责内部的稽核,保证相关会计控制制度的贯彻实施。

(3)内部审计

公司审计部直接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在审计委员会的指导下,独立行使审计职权,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涉。审计部负责人由审计委员会,董事会任免,并配备了3名专职审计人员,对公司所有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内控执行等情况进行内部审计,对其经济效益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做出合理评价。

(4)人力资源政策与实务

公司已建立和实施了较科学的聘用、培训、轮岗、考核、奖惩、晋升和淘汰等人事管理制度,并聘用足够的人员,使其能完成所分配的任务。

(二)控制活动

公司主要经营活动都有必要的控制政策和程序。管理层在预算、利润和其他财务和经营业绩都制定了较为清晰的目标,公司内部对这些目标都有清晰的记录和沟通,并且对其加以监控。财务部门建立了适当的保护措施较合理地保证对资产和记录的接触、处理均经过适当的授权;较合理地保证账面资产与实存资产定期核对相符。2008年度,受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的影响,棉纺织行业受到了巨大的冲击,公司因销售收入减少、毛利率降低、费用增加等因素的影响,出现了亏损。为保证经营活动的正常实施,公司建立了相关的控制程序,主要包括:交易授权控制、责任分工控制、凭证与记录控制、资产接触与记录使用控制、独立稽查控制、电子信息系统控制等。尤其是在大股东资金占用违规行为发生后,公司加强了控制程序的执行力度,具体情况如下:

(1)交易授权控制

明确了授权批准的范围、权限、程序、责任等相关内容,单位内部的各级管理层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权,经办人员也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经济业务。

(2)责任分工控制

明确设置分工和职责权限,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及每一个人工作能自动检查另一个人或更多人工作的原则,形成相互制衡机制。不相容的职务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与业务经办、业务经办与会计记录、会计记录与财产保管、业务经办与业务稽核、授权批准与监督检查等。

(3)凭证与记录控制

合理制定了凭证流转程序,经营人员在执行交易时能及时编制有关凭证,编妥的凭证及早送交会计部门以便记录,已登账凭证依序归档。各种交易必须作相关记录(如:员工工资记录、永续存货记录、销售发票等),并且将记录同相应的分录独立比较。

(4)资产接触与记录使用控制

严格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对财产的直接接触,采取定期盘点、财产记录、账实核对、财产保险等措施,以使各种财产安全完整。

(5)独立稽查控制

公司专门设立内审机构,对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凭证和账簿记录、物资采购、消耗定额、付款、工资管理、委托加工材料、账实相符的真实性、准确性、手续的完备程度进行审查、考核。

(6)系统控制

公司已制定了较为严格的电子信息系统控制制度,在电子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数据输入与输出、文件储存与保管等方面做了较多的工作。

(三)对控制的监督

大股东占用资金违规行为发生后,公司加强对各项内部控制进行评价,建立各种机制使相关人员在履行正常岗位职责时,能够获得内部控制有效运行的证据;公司还通过外部沟通来证实内部产生的信息或者指出存在的问题。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内部控制的各职能部门和监管机构的报告及建议,并采取各种措施及时纠正控制运行中产生的偏差。

2.1.2平安证券公司经营范围

1991年8月,平安保险公司证券业务部在深圳成立,1995年10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成立,公司注册所在地为北京市,公司总部设在深圳,公司资本金为18亿元人民币,平安保险集团完全控股。1.5亿增加至10亿兀人民币;2005年7月,再由10亿增加至13亿元人民币。多年来,平安证券凭借中国平安的良好品牌和背景优势,从区域性证券机构成长为全国性综合类券商。“品质优先、利润导向、遵纪守法、重在执行”,是公司坚持的经营方针。“保客户资金安全,让客户资产增值”,是公司一贯坚持的服务理念。公司高度重视客户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坚持将“诚以待人,信以立身”作为公司长期经营的基点,通过为客户提供全面和个性化服务来体现公司的服务宗旨。公司坚持合规经营,稳健发展,近年来,虽然我国股市持续调整,证券行业面临前所未有的经营危机,但公司各项业务仍然保持了健康平稳发展的态势。平安证券总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证券买卖、还本付息、分红派息、证券代保管和鉴证、登记开户、证券自营买卖、证券的承销和上市推荐、资产管理、发起设立证券投资基金和公司其他业务等。a投资银行业务b经纪业务c证券研究咨询业务d资产管理业务。平安证券公司具有公司由董事会、监事会组成,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与计划委员会、委托理财投资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等决策机构。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公司设有投资银行总部、经纪业务管理部、资产管理部、衍生产品部、等业务部门;设有证券研究所、信息技术部等两个业务及技术支持部门;设有行政部、财务企划部、北京代表处等职能部门。在全国主要经济中心城市设有22家证券营业部及2家证券服务部;在北京、上海、深圳设有投资银行业务部。

2.1.3平安证券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和原则

(一)平安证券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

平安证券内部管理的总体目标应是建立决策科学、运营规范、管理高效和发展持续健康的管理体系,维护公司的财务稳健,提高公司的市场地位和经营效益。

具体目标包括:

第一条:为了指导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加强内部控制,促进公司诚信、合法、有效经营,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公司内部控制是指公司为防范和化解风险,保证经营运作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在充分考虑内外部环境的基础上,通过建立组织机制、运用管理方法、实施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而形成的系统。

第三条: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部门业务规章等部分组成。公司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纲要和总揽,内部控制大纲应当明确内控目标、内控原则、控制环境、内控措施等内容。

第四条: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系统和维持其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公司经营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承担责任。

第五条:控制环境构成公司内部控制的基础,控制环境包括经营理念和内控文化、公司治理结构、组织结构、员工道德素质等内容。

第六条:公司的组织结构应当体现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原则,各部门有明确的授权分工,操作相互独立。公司应当建立决策科学、运营规范、管理高效的运行机制,包括民主、透明的决策程序和管理议事规则,高效、严谨的业务执行系统,以及健全、有效的内部监督和反馈系统。

第七条:公司应当建立科学严密的风险评估体系,对公司内外部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分析,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

第八条:公司应当建立有效的内部监控制度,设置督察员和独立的监察稽核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持续的监督,保证内部控制制度落实。公司应当定期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根据市场环境、新的金融工具、新的技术应用和新的法律法规等情况,适时改进。

(二)平安证券公司内部管理的原则

证券市场是以高风险、高收益为显著特征的市场,证券公司作为证券市场的重要中介机构,必然面临着比一般企业复杂的诸多风险。这就需要证券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更加严密和有效。

(1)健全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做到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相统一;覆盖证券公司的所有业务、部门和人员,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确保不存在内部控制的空白或漏洞。内部控制活动应成为证券公司日常经营的内在组成部分。

(2)合理性原则

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与证券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风险状况及证券公司所处的环境相适应,以合理的成本实现内部控制目标。

(3)制衡性原则

公司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应确保存在适当的职务分离、分派的职责不相冲突;前台业务运作与后台管理支持适当分离;对有潜在利益冲突的领域应予以辨认,努力减少并认真监控。

(4)独立性原则

承担内部控制监督检查职能的部门应当独立于证券公司其他部门,不受其他部门的不适当的影响。

(5)及时性原则

公司必须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确保及时拥有充分的、全面的、可靠的内部财务、营业、符合性的资料以及与决策相关的外部市场事项、状况方面的信息。已确认的内部控制缺陷应及时向适当层次的管理人员报告并迅速得到处理。重大的内部控制缺陷应立即向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会报告。

2.2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由于公司成立初期经营不够规范,内部控制意识薄弱,内控机制制度不健全,在利益驱动下盲目投资,违规经营,加之市场持续低迷,公司自营和委托理财业务出现公司自营和委托理财业务等问题,使公司遭受重大损失。在2003年,公司调整了领导班子,新的经营班子上任后,狠抓历史遗留问题的整改和清理,强化风险控制和合规经营,公司逐步走上了良性发展的道路,内部控制方面也取得了明显的成效。2006年经过增资扩股、完成重组后,公司股权结构更为优化和多元化,产权结构进一步得到改善,符合证券业发展的总体方向。根据《公司法》、《指引》等要求建立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基本架构,通过公司章程对法人治理结构的各部分职能予以明确,制定了相关的决策程序和管理议事规则。在董事会之外设立了专门的风险防范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先后成立稽核总部、风险控制总部,强化风险控制和财务监督,防范经营风险。逐步制定完善功部控制制度,构筑了三道业务监控防线;对分甲支机构财务、电脑经理实行委派制,强化垂直管理;按照“收支两条线、以收定支,,的原则,加强财务收支管理。实现了客户证券的集中交易、集中清算。将分散的营业部柜台交易系统在总部集中,实现集中的业务处理和数据管理;对资金实行集中结算、统一调拨,将有关风险降低在最低限度。

但是,目前公司内部控制建设还存在着诸多不足。

(一)不重视内部控制环境

(1)在管理理念上,没有站在影响公司生存的战略高度上重视公司内部控制建设。部分领导认识和理解上还存在偏差,仍然过度看重外延扩张,业务拓展和短期经济利益,而被动迎合内部控制的系统建设。在法人治理结构上还不够完善。由于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等特殊原因,董事长长期兼任总经理,没有引进独立董事,长期没有监事长,监事会制度形同虚设等问题有待加强。

(2)在激励与约束机制上还不合理,激励手段单一,目标过于短期化,约束机制缺乏必要的独立性。

(二)对内控认识不足

目前改革中普遍重视经济权利的下放,然而,却淡漠了经济活动内部的至关重要的控制机制,甚至连国有企业多年来积累的内部控制经验也都给放掉了。目前一些企业特别是有些国有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认识存在两种倾向:一是一部分人习惯于甚至满足于传统的经营管理方式,认为只要能够规范化操作就行了,不必考虑是否先进。二是虽然大家意识到改革的必要性,但是容易片面强调改革组织结构的重要性,忽视了控制方式的跟进和强化。这就使公司的改革同微观治理机制相脱离。

(四)对内控缺乏正确的认识和评估

有一部分企业对内控工作很重视,但却走了另一个极端,认为内控即是管理或者说可以代替管理,这是混淆了内部控制与经营管理的概念。经营过程是指通过规划、执行及监督等基本的管理过程对企业加以管理。这个过程由组织的某一单位或部门进行,或由若干个单位或部门共同进行。内部控制是企业经营过程的一部份,与经营结合在一起,而不是凌驾于企业的基本活动之上,它使经营达到预期的效果,并监督企业经营过程的持续进行。内部控制只是管理的一种工具,并不能取代管理。

(五)公司证券内控体系不完善

而从有效性来看,许多证券公司不尽如意,没有真实、有效地执行已经设计好的内部控制体系。例如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会议记录、表决方式、会议程序及决议等内容严重不全,已有的部分会议决议缺少会议程序及记录,有的会议仅有会议记录,缺少会议决议,资料不完整。许多证券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仅是摆设,是为了应付监管部门的检查,或者用来约束普通员工,而对于公司高级管理层毫无约束力。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失效已成为困扰我国券商的普遍性问题。

(1)在内部控制制度运行的有效程度上明显不理想。如一些可能影响公司的重大决策没有按既定的决策程序进行运作;虽然制定了明确的授权审批制度,还是不能及时发现和制止越权行为。稽核部门与风险控制部门的职能发挥不够。由于人员配备少、力量薄弱、监控手段落后,大多只进行事后稽核审计等常规性的工作,不能及时发现风险,预警风险。同时,稽核与风控部门只是对经纪业务进行监控,而对公司的其它业务基本没做要求,使得其无法对公司整体的内部控制健全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价

(2)在资金使用上缺少有效的资金管理监督和绩效评价制度,没有对各业务部门资金使用、成本与效益进行有效考核,操作人员超权限使用资金而得不到有效控制,使得证券公司资产使用效率较低,资金流失严重。

(3)对重要业务的风险评价和实时检测的管理技术落后。对风险的认识和管理大多停留在经验判断、定性分析的粗放管理阶段,缺乏有效的风险控制工具和掌握风险控制技术的人才,风险管理技术和人才成为风险管理的瓶颈。

(六)内部控制的不合理性

合理的内部控制实施起来未必有效,但不合理的内部控制则必然无效。由于我国证券公司在内部控制方面存在诸多不合理性,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缺乏也就成为了必然结果。因此,证券公司内控制度条文看似很严密,但是在一个总体不合理的大背景下,法律法规和内部制度的执行没有充分保障,证券公司从控制环境、业务控制、资金管理控制、会计系统控制到内部审计控制都存在或多或少的问题,而内部控制体系是一个完整的系统。系统论告诉我们系统是一个整体,系统间的各要素是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的,要保证一个系统的有效运转,要求各个要素都要在各自的位置发挥作用。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必然导致整个系统的无效甚至崩溃。证券公司的内部控制若要有效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就要保证在各个环节上控制存在的合理性,这里所说的合理不仅包括了内容上的合理,也包括了执行上的合理。只有在一个合理的内部控制体系下,证券公司内部控制的合规性才能够真正体现出来。

3完善平安证券公司内部控制的对策

3.1进一步完善对证券公司内部控制环境

(一)加强董事会建设,强调董事会的内控责任

加强董事会领导下的专门委员会的建设,成立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和提名委员会,明确各专门委员会在证券公司内部控制中的职责并制定相应的工作细则。

应通过公司股东会在公司章程中确定对董事在公司工作时间的要求,使董事能够加深对公司的了解程度,切实做到尽职履责,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打下良好基础。进一步加强监事会建设,强化监事会的监督加强监事会的独立性。鉴于监事会属于监督机构,应完全独立地行使监督权而不应受控股股东的干预。加强监事会的组织建设。监事会应有必要的工作机构和专职工作人员,具备履行检查监督职责的必要条件,能够正常行使对公司的日常检查监督权。此外,公司还应提供监事会履行职责的经费支持。强化监事会职权。应按照新《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章程》中强化监事会的职权,并制定有效的操作细则。监事会不仅要进行事后监督,更应进行事前和事中监督一即计划、决策时的监督。监事会有权随时调查公司的财务状况,审查账册文件,并有权要求董事会向其提供有关情况,从而深入了解和掌握公司和董事会及经理层有关人员的动态。

(二)鼓励证券公司建立长期激励机制,实旅有效的人力资源政策

鼓励证券公司根据自身的实际需要,通过市场选择的方式确定公司高管人员,调整公司报酬结构,借鉴国际经验,采取薪酬激励、剩余索取权激励和荣誉激励相结合的激励机制。同时建立一套成熟的制度保证,使高级管理人员的进入和退出给公司管理带来的冲击降到最低限度,减少公司高管人员进退成本,营造一种能上能下的聘用机制。

推行公司高管人员持股和奖金延期支付等中长期激励机制。公司高龄人员持股可以使其能够参与公司剩余收益的分配,将其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紧密联系,有效提高对公司高管人员的激励效果,鼓励其为企业创造剩余价值。如何实施股权激励则可以参考上市公司的一些做法,如在公司改制时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起人股、通过管理层收购持有公司法人股或是公司提取奖励基金后购买公司股权进行奖励等;奖金延期支付可以降低公司高管人员对短期利益和局部利益的追求,提高公司高管人员的经营理性,保证公司的长期、持续、稳定发展。此外,证券公司可以实施技术序列的晋升计划。为有专业特长的人才提供除行政晋升外其他的晋升机会,引导员工积极规划自己的职业生涯,培育员工的职业自豪感与成就感,满足员工“尊重和自我实现的需要”。这一计划的实施也有助于形成尊重人才的企业文化,重视员工职业技能的培训,使员工的个人进步和公司的成长发展形成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

法治理结构的完善是证券公司内控机制的基础。证券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包括科学的决策程序与议事规则,高效、严谨的业务运作系统,健全、有效的内部监督和反馈系统,以及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当前,证券公司应严格按照《证券法》、《证券公司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建立严格意义上的相互制衡的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实施严格意义的总经理责任制。既要避免一股独大,又要避免内部人控制。

3.2完善证券公司内控机制

(一)业务控制

(1)建立业务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强化风险管理的预警作用。证券公司应按业务分别设立承销业务预警指标体系、委托理财业务预警指标体系、经纪业务预警指标体系、自营业务预警指标体系和创新业务预警指标体系。承销业务的预警指标体系应包括:承销股票、债券的收益率指标、包销有价证券的资金占用指标、收购兼并佣金指标等;委托理财预警指标体系包括:资金收益率、跌价损失率、现金留存比率等;自营业务预警指标体系包括股票占用资金比率、债券占用资金比率、自营跌价损失比率等;经纪业务的预警指标应包括佣金变动幅度、投资者下降比率等。

(2)董事会应在章程和股东大会授权的范围内有效地行使经营决策权。重大机构设置活动、对外担保、投资活动及经营活动,由有关部门进行拟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估算投资项目报酬与风险,报告总经理、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履行相应的批准手续后实施。重大经纪业务、资金借贷和大额现金支付、资产调整、营业部的设置必须经总经理或董事会核准。根据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进行层层分解落实,在年度中进行定期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总结成绩,纠正问题,达到集中控制的目的。同时,为了防范和管理证券经济业务中存在的诸多风险,根据交易特点及服务的各个环节制定相关防防范措施,避免差错事故的发生;而且在此基础上完善相关保密制度,事先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防止新的电子交易方式风险。

(3)制定统一的股东账户和资金账户管理制度、投资者资金的存取程序及授权审批制度,对投资者的开户资料制定统一保管制度;实行证券交易法人集中清算制度,严格资金的及时清算和股份的交割手续,防止侵害投资者权益的行为发生。

(二)资金控制

资金的管理控制是贯穿于证券公司各个内部控制环节当中的,是内部控制的重中之重。根据资金管理的这一特性,平安证券公司管理层应根据资金的流向层层审批,严格资金业务的授权审批制度,强化重大资金投向的集体决策制度,凡对外开办的每一笔资金业务都要按业务授权进行审核批准,对特别授权的资金业务要经过特别批准;建立资金管理绩效评价制度,于年末考核各责任单位资金循环的成本与效益,实施严格的奖惩制度。

(三)会计系统控制

一个有效的会计系统能够及时准确地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保障企业资产安全完整,并为企业内部管理及外部投资提供真实可靠的管理和决策信息。因此证券公司应按照《会计法》、《证券公司会计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做到:

(1)健全和完善公司财务管理结构体系,界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及各财务部门在财务管理方面的职责和权限。

(2)制定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

(3)在岗位分工的基础上明确各个会计岗位的职责,确保会计资料的真实和可靠。

(4)建立有效的内部稽核制度。

(5)配备合格的会计人员。

(6)加强会计部门与其他部门的交流与沟通。

3.3督促证券公司保证信息沟通与反馈的通畅

(1)督促证券公司提商信息致据的可靠性与时效性

由于证券行业高度的“信息化”,使得证券公司各个层次管理人员和员工都需要运用信息来确认、评估和应对风险,以便更好地进行内部控制,实现公司目标。这一内在要求使信息的可靠性和时效性变得至关重要。要实现这一目标,证券公司首先应当建立公司层面的数据管理系统,对相关信息进行获取、维护和分发。其次,应当在数据的整合方面制定清晰的战略计划,明确职责并定期对信息质量进行评估。

(2)督促证券公司统一管理信息

督促证券公司建立一个高效的内部信息管理平台作为内部交流渠道,对公司内的各种信息进行统一管理,实现公司组织中横向与纵向信息交流的通畅。在横向上,使公司各部门能够熟悉相互间的业务和职能,便于各部门间的交流和监督,提高总体的调整与协调能力;在纵向上,应保证工作指令的下达和业务信息的反馈不因经营层次的存在而滞后,保证公司能够及时、正确的决策,实现风险的防范和有效控制。

(3)督促证券公司加强与外部的沟通

良好的外部沟通有助于证券公司了解面临的环境和风险,更好地遵循相关法律和监管要求。督促证券公司采取如定期座谈、报告和咨询等许多方式,加强与股东、监管机构、外部审计单位和其他外部利益相关者的沟通等。

结论

我国证券交易公司,虽然经过了几十年来年的发展,但是在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的过程中,由于工作人员的普遍职业水平不高、再加上不公平竞争、内部管理混乱等问题相继出现,不仅自身行为准则及其他专业标准中所规范的内部管理程序执行不到位,而且有的沿袭既有的模式,这样执行对内部管理的方向感和目的性不强,且工作具有很大的随意性,从而加大了证券公司内部管理的问题。

本文以平安证券公司为研究对象,阐述该公司内部管理的现状并分析执行内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分析,得出以下结论:

第一,在完善证券公司内部控制环境方面,提出了加强董事会建设,制定部门具体控制措施;运用各种激励机制,实施有效的人力资源政策和培育内控优先的公司文化的建议。

第二,在完善对公司业务控制,资金控制,会计系统控制等方面,提出了完善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机制。

第三,在完善公司内部信息的共同与反馈方面,提出了以确保信息能够准确的、以合适的形式,详略得当地被需要此类信息的人员所获悉,从而对整个证券公司内部管理的监控,保证内部管理的质量。

参考文献

[1].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2003年.

[2]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管理办法》.2002年.

[3]CommitteeofsponsoringOrganizationsoftheTreadwayCommission,Inter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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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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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InternationalOrganizationofSecuritiesCommission(RiskManagementAnd

ControlGuidanceForSecuritiesFirmsAndTheirSupervisors)IOSCO《证券公司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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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美国证券业协会法律与合规部《合规的作用》(白皮书)

第11篇

论文摘要:首先探讨了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监督的关系,指出内部审计是内控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然后提出了健全内部审计的制度、建立有效的激励制度和加强内控信息披露来实现企业的内部控制的策略。

内部控制是随着企业对内加强管理和对外满足社会需要而逐渐产生并发展起来的自我检查、自我调整和自我制约的系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内部控制可以合理保证单位有效进行经营管理,提供可靠的财务报告和其他信息,保护企业财产的安全完整,保证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实现企业整体目标。目前我国内部控制的主要问题是由于内部控制环境不完善而导致的企业监督执行不力,内部审计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内部控制对外信息披露不足。

一、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监督的关系

内部审计是内部控制的组成部分及前提,是企业内部影响控制制度正常运作的环境因素,也是内部控制的宏观因素[1]。会计系统和控制程序则是内部控制系统中的微观因素,他们同时受制于宏观因素的影响。一个企业即使有好的会计制度,科学的控制程序,但若没有先进的企业管理文化理念作引导、缺乏健全的管理体制和组织结构铺垫、或者没有运用或实施科学的人力资源政策都会造成内部控制的执行系统失效,也就是说在内部控制这个体系中如果宏观环境失效,那么将直接影响微观因素的发挥,进而影响企业的整体效率。单位内部控制监督作为内部控制的执行元素,主要是通过各单位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保证发挥有效作用来实现,单位控制监督应当突出内部控制和内部约束机制的健全,强化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会计人员在对单位负责人负责的同时,受职业道德和财经法规约束。财政部门通过指导各单位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培养单位负责人和会计人员综合素质和必要的检查验收来督促各单位加强内部控制监督,规范会计行为。而这些措施实际上是通过优化内部控制环境中的组织结构设置这一环节来实现的。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不断发展,各国企业对会计系统及控制程序的设计也日趋完善,会计程序中的漏洞越来越少。但我们也发现如安然、世通、银广厦这样的因内部控制监督失效而造成的经济案件仍层出不穷。究其深层原因,是企业领导者及其管理者的决策性失误,而这种决策性失误则是在一种错误的企业价值观,偏激的企业管理理念及高层管理者本身素质等原因造成的。由此可见,内部审计的各要素都影响着内部控制监督目标及方法的实现。

二、健全内部审计的制度安排

目前企业中关于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情况不一,有些上市公司同时设立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大部分只设立审计部。只设立审计部的企业审计部的定位有以下几种情况:第一,由监事会领导;第二,由董事会领导;第二,接受总会计师或主管财务副总经理领导。

这样,有关内部审计的制度问题目前需解决以下两点: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与内部审计机构的定位。关于前者,单是设置审计部还是同时设立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如果只设置审计部并将其置于总经理的领导之下,董事会对总经理的领导就缺乏监控措施,产生的问题是加剧内部人控制。至于内部审计机构的定位问题,对于上市公司,由于其规模一般较大,业务也较复杂,所以应同时设置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从机构隶属上来看,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计部分别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和总经理负责,同时二者存在着业务指导关系。

之所以选择这种制度安排,原因在于:内部审计的一个重要目标是实现所有者对受托经营的经理层的监督。因此,审计委员会只有直接对代表所有者利益又由参与企业主要经营决策的董事会负责,才能保证这种监督的效果。同时,内部审计又要满足经理层的各种需要,若内部审计的一切活动都需直接由审计委员会决定,既无必要也影响效率,这就需要在董事会和经理层间就内部审计范围进行权限的划分。其中,以经理层为监督对象的内部审计活动,如对经理层执行董事会决议的监督、对经营业绩的鉴证和评价、经理离任审计等,均应由审计专门委员会组织开展;而以分权单位为监督对象的内部审计活动,如对公司其他职能部门、下属分支机构的监督、考评,以管理咨询为目的的专题审计活动,都可由经理层组织实施,但审计结果应报审计委员会备案,且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审计情况进行检查。另外,对于监事会而言,它代表的是全体股东,其机构隶属自然是股东大会,因而其定位应是内部监督评价体系的最高领导者,在必要时可检查审计专门委员会组织的内部审计事宜,并对内部监督评价中发生的争议作最终裁决。

三、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无论是内部控制还是公司治理都非常重视激励与约束机制,二者在实施的方式手段上可以相互借鉴。具体来说:约束方面,一是合理的授权控制,内部控制实质上是对企业经营过程中员工行为的控制,要把岗位的责权利严格确定下来,使员工的工作在制度的约束中进行。二是要建立适时的监控系统,让不称职的员工离开其岗位。二是严格的责任追究和惩罚制度,这是企业内控制度贯彻执行的根本保证。激励方面,应借鉴公司治理中的激励机制,引入相应的激励措施进入业务执行层,提高基层人员参与内部控制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具体来说:一是科学的目标管理。要组织员工参加有关工作目标的制定,并将企业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个员工,这样有利十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并使其主动维护企业的各项制度。二是制定科学的业绩评价体系。业绩考评机制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人力资源部门对普通员工的业绩和履职情况进行考评,并据考评结果决定下一年度的薪酬、岗位安排等事宜。业绩考评机制应具备以下特点。第一,激励性。以报酬作为激励是公司治理中不可缺少的管理手段,设计考核制度时,必须保证业绩考核制度对员工的激励性。第二,客观性。在评价业绩时,可借助十定量评分方法或中介机构,以客观的立场和判断加以评估,使业绩评价工作尽量不受主观、片面等人为因素影响。第二,责任性。在业绩考核前必须先明确考核项目的责任归属,明确员工的权责范围,排除外在因索影响,使业绩考核工作更公平合理。第四,绝对指标和相对指标相结合。因为有时候企业业绩的好坏受很多外部因素的影响,比如行业的影响,相对指标与绝对指标相结合的方法使得评价更加客观。第五,长期性。引入公司治理中用来激励经营者的股票期权,希一望员工通过一定形式的股票持有或是将收入与股票价值变化挂钩使自己的利益尽可能地与股东的利益相一致。

四、加强对内部控制的信息披露

《萨班斯一奥克斯利法案》规定公司首席执行官、首席财务官或类似职务人士必须书面声明对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负责,并且要求随定期报告一同对外披露管理当局对有关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内部报告还必须经过负责公司定期报告审计的注册会计师的审核。美国安然、我国的中航油巨额亏损等案例充分暴露了公司关键人物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缺乏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问题[4]。内部抓控制信息披露能够有效减少高管人员串通舞弊的机会,有效遏制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的行为。鉴于我国上市公司及许多国有企业存在的诸多问题,我国政府应该加强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要求,制订有关规章制度,通过法律法规的形式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进行强制性规定。具体措施如下:

1、确定信息披露的内容

因为内部控制设计范围非常广泛,如果要求上市公司对所有内容进行披露,从目前情况看不太现实。我国最新公布的审计准则将内部控制目标划分为财务报告可靠性、经营效率效果、经营合规合法性,如果将所有目标全部要求进行披露,管理当局及公司等会大大地增加成本,而且目前许多制度尚不完备,即使全部披露不一定会收到很好成效,处于内部控制效益成本原则考虑,可以参考美国的做法只实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即管理当局只要求公司就财务报告可靠性的内部控制出具评价报告。

2、确定信息披露的责任主体

要保证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准确性,保证内部控制责任落到实处,必须确定信息披露责任主体,即内部控制由谁负责。萨班斯法案的302条款被认为是对上市公司最有实际影响的条款,条款要求首席执行官和首席财务官必须承诺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公允性,并在对外提供经审核的内部控制财务报告上签字认可。我国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内部控制的责任主体,所有相关文件都仅仅强调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监督\审查责任,没有直接明确内部控制的制定和执行由谁负责的问题。我国上市公司多数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来,董事会受到管理层和大股东控制控制现象较严重,在公司治理机制不健全情况下,内部控制环境薄弱,关键人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监管部门对于屡见不鲜的公司管理层舞弊作案感到束手无策。针对我国公司内部控制环境的特点,应该把内部控制的责任主体确定为掌有实权的关键人物和实际负责公司资产安全和财务可靠性的高级管理人员。

3、统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和审核的标准。

为提高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报告的可操作性和可比性,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评价应当遵循比较统一的标准。建议审计准则委员会研究有关指导意见,在我国公司治理环境下,对管理当局内部控制报告的验证提供指导。

五、结论

内部审计与内部控制都是当前比较热门的话题,将两者结合起来更是有其特殊的意义。本文从内部审计与内部控制的关系入手,从内部审计的角度得出完善内部控制的对策。内部控制框架与内部审计的关系是内部管理监控系统与制度环境的关系。完善的内部审计有利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也将促进内部审计的完善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

参考文献:

[1]刘金文,“三要素”内部控制理论框架的最佳组合[J],审计研究,2004.2

[2]田良富、欧阳清东.中外公司监督机制比较研究与启示[J],湘潭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3.11

第12篇

关键词:公司治理;多元化投资;成本;企业价值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7217(2010)03-0058-06

我国理论界以中国上市公司为样本,对公司治理结构与多元化投资的相关性展开大量富有成效的研究。但这些研究大多是关于股权结构对多元化投资与公司价值之间关系的解释,而关于公司其他治理机制对多元化投资决策及价值效应的研究成果还很少见。公司治理是否影响公司成长的关键在于公司战略与治理结构的匹配程度(zajac,2004)。因此,本文拟从公司内部治理出发,深入探讨公司治理结构各方面对多元化投资的影响。

一、理论分析与假设

(一)股权集中度对多元化投资的影响

股权集中度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存在两个不同的假设:积极监管假设和对外部少数股东实施侵占假设。在股权分散、股权集中度低的上市公司,单个股东的股份比例较低,他们往往没有足够动力去监控经理人员,此时公司的控制权大多数掌握在经理层手中,形成内部人控制。由于外部股东对经理层约束机制的弱化,致使经理层更容易实施对其自身有利的多元化投资战略。当股权集中度较高时,大股东有能力也有动力去监督经理层,从而避免了“搭便车”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成本。也就是说,股权的集中可以产生更强的监管作用,经理层将更可能追求股东价值最大化的经营,从而减少多元化投资。为此,提出假设:

假设1 前十大股东的持股比例与公司多元化水平呈负相关关系。

(二)国有股比例对多元化投资的影响

关于国有股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也存在两种不同的假设:“攫取之手”和“帮助之手”假设。对国有股而言,其产权代表(包括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及其国有资产代表单位)投入的对公司经理人员的监督努力无法与其获得的监督收益相匹配,因此,缺乏足够的动力去行使股东的监督职能,造成国有股产权主体缺位,结果导致事实上的公司内部人控制,即产生“攫取之手”作用,使得经理人员更有可能实施有利于个人利益的多元化投资战略。但在国有股占多数的上市公司,经理人员通常由政府相关部门委派、担任,这也有可能使得公司管理者与国有大股东利益是一致的。为此,提出假设:

假设2 国有股比例与公司多元化程度相关,但具体方向有待于检验。

(三)法人股比例对多元化投资的影响

相对于国有股股东,法人股的产权主体更加明确和具体。相应地,法人股股东更有动力去监控公司经理的行为。此外,法人股股东的管理人员通常在产业发展和企业管理方面有专长,因此,也有能力去监管上市公司。为此,提出假设:

假设3 法人股比例与公司多元化程度呈负相关关系。

(四)董事会的规模对多元化投资的影响

Jensen指出,董事会的规模应当保持在一个适当的状态,最好是8~9人。其中的依据在于,当董事人数过少时,虽然决策效率较高,但由于并非所有董事都精通公司的经营管理,因此,会影响董事会对经理层的监督能力。相反,当董事人数过多时,虽然董事会的监督能力会因为董事人数的增加而有所增强,但董事会的决策效率会由于董事之间的冲突和难以协调而降低,并且容易增加董事会被总经理控制的可能性。Yermack也指出,规模大的董事会是低效的监督者。因此,董事会规模会影响公司特定战略的选择。长期以来,由于中国上市公司股权集中度高,董事会往往成为了一个表决机器,在公司法硬性规定的情况下,董事会规模的设置并非考虑企业经营的实际需要,因而董事会的规模对管理自由度不会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为此,提出假设:

假设4董事会规模与公司多元化程度无关。

(五)独立董事比例对多元化投资的影响

理论上,独立董事主要代表中小投资者利益,其“独立性”使得他们能站在客观、公正的角度对公司经理甚至其他董事进行监控,防止经理人仅仅为了个人私利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而实际上,他们并没有发挥应有的监管作用,这是因为他们并不“独立”,虽然在上市公司任职的独立董事大多都是知名的学者,有较高的社会声誉和相关专业水平,但由于选举的不独立和不牢固的受聘地位,他们很难就公司重大决策发表独立意见,加上时间和精力的限制,他们对所任职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了解有限,因此,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作出多元化经营这样重大的战略选择时,影响力十分有限。据此,提出假设:

假设5

独立董事比例与公司多元化程度无关。

(六)董事会领导权结构对多元化投资的影响

由于公司需要利用董事会对总经理进行监控,董事会的监督独立性就成为监督有效性的重要影响因素。两职合一意味着要总经理自己监督自己,出于自利性的考虑,总经理会通过董事长的职位优势来影响董事会的决策,使之更有利于个人利益最大化。理论认为,两职合一会削弱董事会的监控,两职分离后,所有者通过董事长对总经理进行监督以维护董事会的有效性和独立性。秦拯等发现,高度多元化公司比低度多元化公司和专业化公司可以观察到更多的两职合一现象。为此,提出假设:

假设6两职合一与公司多元化程度正相关。

(七)董事会会议对多元化投资的影响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会给公司带来利益,包括董事们有更多的时间进行交流、制定战略和监控管理层。但是,不是所有的董事会行为都对公司治理有积极作用。Nikos的实证结果表明,董事会的年度会议次数与公司价值负相关。首先,董事会的召开要花费成本,包括管理层的时间、差旅费和董事的会议费。其次,运营状况良好的公司的董事会的行为相对不积极和展示更少的冲突,而董事会会议次数的频繁,会传递公司出现问题的信号,影响投资者的决策。因此,董事会会议频率与公司价值之间的联系并不是很清晰。为此,提出假设:

假设7董事会会议次数与多元化程度相关,但具体方向有待检验。

(八)管理层持股比例对多元化投资的影响

Jensen和Meckling(1976)认为,当经理层持有本公司股份较少时,在股权分散的所有制结构下,股东不能对经理人的非价值最大化行为采取抵制行动,经理人可以通过控制公司资产获取私人收益。但是随着经营者持股比例的增加,他们采取背离公司价值最大化行为的同时,其自身利益也会受到影响。因此,经营者持股比例的增加有利于减少经理与股东的冲突,促使二者的利益趋向协调一致。

但是随着经理持股比例的不断增加并超过一定的水平时,经理地位非常牢固,市场对其约束力降低,经理开始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导致管理防御效应。为此,提出假设:

假设8高管持股比例与多元化程度相关,但具体方向有待检验。

(九)债务融资对多元化投资的影响

理论认为,股东可以通过负债等机制来约束经理以降低成本。Jensen(1986)、Stulz(1990)强调公司负债在缓解股东和经理人冲突方面能够起到重要作用,负债作为事前的规范标准,可以避免经理人拥有过多的自由现金流量而造成资金的滥用,具有提高公司效率、监督管理者的有效控制作用。但由于我国存在债务约束力不够强,多元化投资的冲动导致企业对负债融资需求的增加。为此,提出假设:

假设9资产负债率与多元化程度正相关。

二、研究设计

(一)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本文选择沪深两市2008年的非金融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样本公司有关多元化的数据来自万得(Wind)数据库,其他数据则来自国泰安数据库(CS- MAR)。数据计算整理采用excel软件完成,数据统计分析采用spss16.0软件。为了提高统计的有效性,排除出现特殊情况或者极端情况公司的不利影响,在选择样本时,做了以下处理:(1)剔除主要变量缺失的样本;(2)剔除资产负债率大于100%的样本;(3)剔除ST和PT公司样本。据此,最终得到了2008年共977家公司作为研究样本。

(二)变量解释

1,被解释变量:多元化程度(Diversity)。Com-ment和JarreIl(1995)及Denis et al(1997)使用5个指标作为衡量企业投资多元化水平的替代变量:拥有多个经营部门的企业所占的百分比、管理者报告的部门数目、COMPUSTAT分配给企业的4位数标准行业分类代码的数目、以收人为基础的Herfin-dam指数以及以资产为基础的Herfindahl指数。我国学者们通常采用行业数目、是否多元化经营的哑变量、销售收入Herfindahl指数。收入熵(Entro-py)等替代变量来衡量多元化程度。通过对各指标的分析发现,Herfindahl指数是一个简单易懂而且十分有效的衡量指标,可以精确地度量多元化经营的程度,因此,选用该指标作为衡量多元化程度的替代变量。由于中国上市公司的年报中仅要求披露占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产品的数据,加之部分企业并未提供分产品的数据,因此,采用主营业务每个经营项目的收入与全部主营业务收入之比的Herfind-ahl指数来衡量企业的多元化程度(HI)。其中,收入的Herfindahl指数的计算公式为:

2,解释变量:公司治理变量。本文选择了多个变量来作为公司治理的替代变量,如表1所示。

董事长和总经理是否兼任的虚拟变量和独立董事比例主要是反映董事会治理机制的替代变量,高管薪酬机制的替代变量是高管人员的持股比例,资产负债率是资本结构的替代变量。

3,控制变量。用企业规模和公司年龄作为控制变量,其中,企业规模(size)以公司的总资产自然对数来替代,公司年龄(age)为公司已上市年度的自然对数(仅计算到年)。

(三)回归模型选择

采用多元回归模型检验所提出的理论假设:

上述模型中,govern代表了公司治理变量,包括了前十大股东持股比例、国有股比例、法人股比例、董事会规模、独立董事比例、董事长与总经理是否兼任的虚拟变量、董事会会议次数、高管的持股比例和资产负债率。Control为模型中的控制变量,包括了企业规模(size)和公司年龄(age)。β和ξ为待估参数,ε为随机扰动项。

三、实证分析

对样本数据进行总体描述性统计,结果如表2所示。从表2可以看出:(1)收入Herfindahl指数均值为74.83%,说明我国上市公司多元化程度不高,但从总体的描述性统计来看,我国上市公司多元化现象还是比较普遍的。(2)股权结构的变量中,股权集中度较高。(3)董事会变量之中,独立董事的人数基本符合公司法规定。不过,独立董事占董事会人数的比例与公司法规定的最低比例基本相近,一定程度上表明独立董事只是为了合规性而设立的,并不是改善公司治理的自主选择,因此,独立董事的有效性值得商榷。(4)从高管激励变量的分析结果来看,我国上市公司高管持股比例很低,高管激励不足。(5)样本中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均值为47.59%,表明上市公司还是比较依赖负债融资的。但是从数值是无法判断资本结构的选择究竟是股东约束经理的手段还是经理管理防御的手段。

从董事会人数的频数分析(见表3)可以看到,董事会规模主要集中在7~11人这一区间,其中人数为9的董事会是最为普遍的董事会规模,占到了52.2%。此外,董事人数为奇数的公司大大多于人数为偶数的公司,达到了86.1%,在采取集中制原则的董事会,人数为奇数的能大大提高决策效率,因此,可以认为中国上市公司的董事会规模基本理想。

为了尽量避免回归模型的多重共线性,在回归分析前采用了皮尔逊相关系数分析法对样本公司各变量之间的相关关系进行分析。如表4所示,最高的相关系数存在于board和indr之间,达到了0.821,这说明董事会规模越大,独立董事人数越多;此外,股权结构各变量之间也有较为显著的相关关系。为了避免股权结构各替代变量之间可能出现的多重共线性对研究结论的影响,在回归分析中每次只考虑一个股权结构替代变量。

表5列示了以公司股权结构为解释变量的回归分析结果:(1)模型1显示的是股权集中度与公司多元化程度的回归结果,结果表明前十大股东持股比例与HI在1%的显著水平上正相关,假设1得到验证;(2)模型2和模型3分别显示的是国有股比例、法人股比例与多元化程度的回归结果,结果表明国有股比例和法人股比例与HI正相关,但是并不显著,尤其是法人股,极不显著,因此假设2和假设3得到验证;(3)公司年龄与HI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呈负相关关系,即表明上市时间越长的公司,多元化程度越高。此外,公司规模与HI基本无关。

表6列示了以公司董事为特征会解释变量的回归分析结果:(1)董事会规模和独立董事人数与HI之间呈负相关关系,但是并不显著,只有在涵盖全部治理变量的总体回归模型中,独立董事比例和HI之间才表现出较大的显著性;(2)两职兼任情况与HI之间基本无关;(3)董事会会议次数与HI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负相关。

表7列示了高管激励和资本结构与多元化水平的回归分析结果:(1)高管持股与HI正相关,但是不显著;(2)资产负债率与HI负相关,但并不显著。

从以上各表可以看出,所有模型调整后的拟合优度(R2)都处于70%~80%之间,即以公司治理为

主导的该模型可以解释多元化程度的70%~80%。因为中国的上市公司处于宏观经济、制度环境变化非常快的环境和阶段中,所以该拟合优度可以接受。此外,各模型的F值比较大,说明模型具备一定的解释能力。

四、研究结论和政策建议

以上利用沪深两市上市公司2008年的数据,以理论、多元化折价理论和行为财务理论为基础,检验了公司治理对多元化程度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

(1)股权集中度,即前十大股东持股比例与多元化程度呈显著的负相关关系。由于中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设置的特殊性,股权集中度普遍较高,为了追求自身利益,大股东们有动机也有可能对管理者的行为进行监督,有效地抑制公司多元化程度,维护股东价值。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大股东停止了对中小股东利益的侵占,而只是在成本效益原则下选择了更为经济的实现方式。

(2)国有股比例与企业多元化水平负相关,但相关性不显著。这说明在我国上市公司普遍存在的国有股产权主体缺位的情况下,国有股在一定程度上却是为大股东所利用,因此,其对企业战略决策的影响方向与大股东对战略决策的影响方向是一致的。

(3)法人股比例与企业多元化程度基本无关,这可能是因为法人股自身存在的难题导致了其在公司治理中的弱效监管。

(4)董事会并没有在多元化决策中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董事会人数与独立董事人数虽然都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但是产生的监管有效性并不高,尤其是独立董事的人数,大多公司都是刚刚达到法律规定的标准,一定程度上表明了独立董事的设立只是为了满足合法性要求,而非公司治理的实际需要。加上履责过程中的形式主义和定位缺陷,独立董事的监管作用不大。而两职兼任的情况与多元化水平基本无关,虽然我国上市公司中两职分离的比例较高而且呈上升趋势,但是形式上的分离并不能产生明显的差异,其实质上的治理作用不明显。但董事会会议次数与多元化水平呈显著的正相关关系,说明频繁的董事会会议并不会产生积极的作用,而且往往是经营出现状况的企业更倾向于频繁地召开会议。因此,可以认为,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这一治理机制从整体上说有效性不高。

(5)高管持股比例与多元化水平负相关,但不明显。高管持股存在“利益一致效应”和“壕沟效应”,而现实的情况是,中国上市公司高管持股份额极小,基本无法起到激励的作用,因此,对管理者的决策也不会产生实质性的影响。虽然股改给予了管理层更多的股权激励,但是这一行为的正面作用和诱发的新风险在短时间之内还无法得到充分的体现。

(6)负债比例的提高导致了多元化水平的提高,表明在我国现阶段负债所带来的破产或接管压力并不能有效地约束经理行为。由于债务的弱监控,当负债比例提高时,管理层为了巩固自身地位,会进一步增加多元化程度;同时随着负债比例提高,企业从外部获取资源的难度也加大,企业通过多元化经营建立内部资本市场的需求也会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