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2-23 01:4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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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招投标发展现状程序特点
论文摘要:本文主要阐述我国招投标的发展历程,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程序,以及现状和特点。
为了提高工程建设水平和工程项目投资的经济效益,适应市场经济和着眼于与国际惯例接轨而引入的新的建设管理制度,工程建设招投标己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在工程建设中所取得的突出成效和发挥的巨大作用而得到了充分的肯定。
1 我国招投标的发展历程
以招标方式在我国的变化为依据,整个招标投标的发展过程可以划分为三个发展阶段。
1.1 第一阶段:招标投标制度开始建立
20世纪80年代,有关招标投标方面的法规建设开始起步,1984年国务院颁布暂行规定,提出改变行政手段分配建设任务,实行招标投标,大力推行工程招标承包制,招标方式基本以议标为主,在纳入招标管理项目中约90%是采用议标方式发包的,工程交易活动比较分散,没有固定场所,这种招标方式很大程度上违背了招标投标的宗旨,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机制。招标投标很大程度上还流于形式,招标的公正性得不到有效监督,工程大多形成私下交易,暗箱操作,缺乏公开公平竞争。
1.2 第二阶段:招标投标制度规范发展
20世纪90年代后,全国各地普遍加强对招标投标的管理和规范工作,相继出台一系列法规和规章,招标方式己经从以议标为主转变到以邀请招标为主,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级以上城市和大部分县级市相继成立了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工程招标投标专职管理人员不断壮大,全国己形成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网络,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水平也不断地提高,为招标投标制度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开辟了新的道路。
1.3 第三阶段:招标投标制度不断完善
随着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有序运行和健康发展,全国各地开始推行建设工程项目的公开招标。《招标投标法》根据我国投资主体的特点已明确规定我国的招标方式不再包括议标方式,这是个重大的转变,它标志着我国的招标投标的发展进入了全新的历史阶段。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不断完善和细化,招标程序不断规范,必须招标和必须公开招标范围得到了明确,招标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和延伸,工程招标已从单一的土建安装延伸到道桥、装潢、建筑设备和工程监理等。
目前我们的市场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着政企不分,行政干预多,部门和地方保护,市场和招标操作程序不统一规范,市场主体的守法意识较差,过度竞争,中介组织不健全等现象。《招标投标法》正是国家通过法律手段来推行招标投标制度,以达到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和公共利益,提高公共采购效益和质量的目的。它的颁布是我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的重要里程碑,必将对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期的建设市场管理产生深远的影响,并指导着招标投标制度向深度和广度发展。
2 我国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方式
2.1 公开招标及其程序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单位通过报刊等招标通告,有意投标的承包商均可参加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的承包商可购买招标文件,进行投标的招标方式。
2.2 邀请招标及其程序
邀请招标是由招标单位向符合其工程承包资质要求,且工程质量及企业信誉都较好的建筑施工企业发出招标邀请函,约请被邀单位参加工程施工投标。
3 我国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程序
我国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程序如下。
(1)建设工程项目报建。建设工程项目报建内容主要包括:工程名称、建设地点、
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当年投资额、工程规模、结构类型、发包方式、计划竣工日期、工程筹建情况等。(2)审查建设单位资质。(3)招标申请。凡招标单位有上级主管部门的,需经该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后方可进行招标。(4)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编制与送审。公开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时,只有资格合格的施工单位才可以参加投标;不采用资格预审的公开招标应进行资格后审,即在开标后进行资格审查。(5)工程标底价格的编制。(6)刊登资格预审通告、招标通告。我国《招标投标法》指出,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招标公告。(7)资格预审。《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依照其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8)发放招标文件。(9)勘察现场。(10)投标预备会。投标单位在领取招标文件、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及勘察现场提出的疑问问题,招标单位可通过投标预备会进行解答。(11)投标文件的编制与呈送。(12)工程标底价格的报审。(13)开标。(14)评标。(15)中标。(16)合同签订。
4 我国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的现状和特点
我国的经济制度基础是生产资料公有制,整个经济体制正处于向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渡时期,因此我国的招标投标制与世界上许多国家相比,具有一些突出的特点。
4.1 具有中国特色的招标范围和管理机构
由于我国是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的国家,政府和公有制企事业单位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绝大多数,因此我国强制招标的范围较大,主要包括政府和公有制企事业单位投资的限额以上建设工程。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议标,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属于竞争性招标,得到政府的大力提倡,议标属于特殊形式的招标,受到严格限制。
4.2 全国法规和地方法规互为补充的招标投标法规体系
目前全国多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颁发了《建筑市场管理条例》,这些市场管理条例都把招标投标列为重要内容;有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发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在这些地方法规出台后,不少地方还制定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包括报建、招标、招标申报、招标文件及标底管理审查,开标、评标、定标、百分制评标等方面的管理规定。
4.3 以标底为中心的投标报价体系
标底是依据全国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预算定额和计价办法计算出来的工程造价,是投资者对建设工程预算的期望值,也是评标的中准价。设立标底的做法是针对我国目前建设市场发育状况和国情而采取的措施,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招标投标制的具体表现,标底需要经过招标办的审查,以保证其准确和权威。
4.4 以百分制为主体的评标定标办法
我国大部分地区采用的是百分制评标办法,即设立造价、质量、工期、信誉若干指标,赋予每项指标一定的分值,逐项打分,得分最高者中标。考虑到项目经理是工程的具体实施者,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招标投标管理工作在强化对投标企业管理的同时,还建立项目经理档案,考核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将业绩量化记分带入百分制评标中,直接影响企业能否中标。
5 结语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的完善,其核心和本质就是发展、健全建设市场竞争机制,通过贯彻执行《招标投标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断促进建设市场的发展,使我国招标投标市场健康而有序地发展。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