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5-23 20:40:40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互联网保险论文,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业务迅速发展的合作时期
1.互联网企业与保险公司的合作。2013年中秋节期间,由安联财险与阿里小微金融服务集团旗下淘宝保险共同合作推出一款中秋赏月险。2013年11月11号,所谓的光棍节前夕,平安产险与百合网合作,针对单身人群推出一款名为“险”的保险产品。2014年春节期间,生命人寿借助淘宝保险平台,推出了一款名为“小鞭炮”的意外险。2014年3月26号,阿里巴巴继余额宝风波之后,又推出了娱乐宝。其本质为阿里巴巴与国华人寿合作推出的一款互联网投连险产品。各家保险公司纷纷采取与互联网企业合作的方式,推出自己的互联网保险产品。2013年8月淘宝保险表示,淘宝保险平台正式上线3年来,完成的保险交易超过10亿笔。截至目前,与淘宝保险合作的财险公司有10家,寿险公司达28家,保险中介公司有3家。险种类别涉及健康险、意外险、理财险、财产险、车险、旅行险、少儿险等七个领域。从我国银行保险的发展可以看出,以互联网金融平台为主体,给保险公司提出用户需求,保险公司对此快速研发出有针对性的互联网金融产品是现阶段的主要合作模式。保险公司看中的是互联网企业海量的客户、较高的效率和较低的运营成本。而在我国银行保险的发展初期,保险公司同样看中了银行的海量客户和良好声誉,2000年至2003年期间银行和保险公司双方合作范围不断扩大,产品种类也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并在合作初期实现了共赢。
(二)瓜分业务份额的竞争时期
1.银行打破合作模式。长久以来,我国保险公司与银行之间建立了以“资源共享”为标志的战略联盟关系。但随着合作程度的不断深入,银行更加了解保险公司的各种理财产品及相关服务,各家银行似乎并不甘心让大量的资金流向保险公司,自身只充当中介服务的角色,再加上政府在金融业混业经营方面政策的放宽,于是五大行开始跑马圈地寿险行业。2009年9月,中国保监会同意中国银行收购中银保险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同年12月,交通银行成功入股中保康联人寿保险。2010年10月,中国工商银行以12亿元购买金盛人寿60%的股权。2011年7月,中国建设银行正式成为太平洋安泰人寿的控股股东。2012年11月,农业银行获批控股嘉禾人寿。此外,其他各家银行也纷纷效仿,如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成立中邮保险、招商银行收购招商信诺50%股权、民生银行成立民生保险、光大银行全面控股光大永明、北京银行有效控股中荷人寿。银行设立、投股或参股设立保险公司,从根本上改变了以往相互合作和渗透的性质。银行系保险公司借助银行先天的竞争优势,以及合作时期对保险产品及服务的了解,必将在市场竞争中抢占并瓜分传统保险公司的业务份额。2.互联网企业打破合作模式。随着互联网保险的进一步发展,类似于阿里的互联网企业不会仅仅只做平台。2013年11月6日众安保险正式开业。作为国内首家互联网保险公司,众安在线开启了互联网企业成立保险公司的新时代。互联网保险公司虽然目前只有1家,但这已成为未来的一种趋势。保监会原副主席李克穆在两会间隙接受采访时也表示:在我国互联网保险未来的发展中,国家将逐步放开互联网保险牌照。对比我国银行保险的发展,自2009年以来,各大商业银行纷纷设立、投股或参股设立的保险公司,率先打破以往合作的模式,利用自身的竞争优势,迅速抢占并瓜分传统保险公司的业务份额。因此,众安在线的成立,不仅仅代表着互联网保险的进一步发展,更意味着互联网企业吹响了进军保险市场的号角。随着互联网保险的进一步发展,互联网企业必将借助自身优势,成立自己的保险公司,从而影响整个传统保险业的格局。
(三)传统保险公司的业务调整期
1.各家险企在银保业务上做出被动调整。2013年第1季度,业务排名前7位的寿险公司中,除太平寿险和太保寿险外,其余5家保险公司的银行保险新单业务均出现了负增长。中国人寿、平安寿险和人保寿险的同比降幅都在20%以上,新华人寿甚至达到了54%的新单同比负增长。然而银行系保险公司却逆市上涨,建信人寿实现银保新单保费收入18.5亿元,同比增长47.8%。农银人寿实现银保新单保费收入17.7亿元,同比大幅增长67.5%。此外,工银安盛更是实现1903.5%的惊人涨幅。2013年整个保险行业银保新单业务大幅负增长,银行系保险公司却一枝独秀。而对于银行系保险公司对整个寿险市场的冲击,传统保险公司只能被动做出调整。以平安寿险为例,经过连续几年的业务调整,平安寿险逐渐淡出了银行保险渠道这块江湖。这也从侧面说明平安管理层已经针对银行业垂涎寿险的行为做出调整。2.传统险企谨防互联网企业冲击。2014年2月25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在京的《互联网保险行业发展报告》显示:2011年至2013年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主体从28家上升至60家,年均增长率达46%,占全行业133家产寿险公司的45%;规模保费从31.99亿元增长到291.15亿元,三年间保费增幅总体达到810%,年均增长率达到201.68%;投保客户数从815.73万人增长到5436.66万人,增幅达到566.48%。对比我国银行保险的发展初期,在2001年至2003年期间,我国银行保险业务发展同样迅速,规模保费从45亿元增长到765亿元,三年间保费增幅总体达到1600%,年均增长率达到312.31%。然而,从当前银行保险的业务状况来看,传统保险公司确实受到了冲击。因此,在互联网保险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传统保险公司应在银行保险上吸取经验教训,认清互联网企业在经营互联网保险上的优势,改进自身的不足,谨防可能来自互联网企业的冲击。
二、互联网企业的竞争优势
(一)消费基础坚实,拥有大量数据
目前潜在客户人群每天可能多次访问互联网平台,但一两个月才去一次银行、保险等服务网点。随着我国网络消费群体日益壮大,互联网企业在保险方面的消费基础也日渐坚实。据统计,截至2013年底,我国网民人数已达6.18亿,预计2015年我国网民人数规模将达到7.5亿。庞大且不断增长的网民队伍为互联网企业发展提供了强大而坚实的消费基础。互联网企业的第三方支付和网购平台,把用户的消费记录,物流配送信息,甚至是消费习惯都记录下来,积累了大量数据。随着保险网销渠道的进一步完善,数据最终会成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行业边界也会被弱化。互联网公司一旦进入保险领域,成立保险公司,必然会利用数据优势冲击传统保险公司。
(二)掌控平台,拥有技术优势
1.领先的销售平台架构设计。基于对其他产品销售平台的构建经验,互联网企业更容易构建保险产品的销售平台,以优质的用户体验,最快速度地实现用户需求,方便客户检索产品,查询相关信息。2.数据处理能力优势明显。互联网企业运用实时推送技术,基于云计算平台,便可实现每秒高达上百万条,日处理量高达亿万数量级的数据。因此,相比传统保险公司,互联网企业数据处理与运营能力和数据采集、整合、分析、挖掘能力优势明显。
(三)当前网销保险产品设计简单
2013年2月25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的《互联网保险行业发展报告》指出,目前我国互联网保险产品主流是粘度低、标准化的短期意外险等产品,产品种类单一且容易模仿。因此,互联网企业极易模仿同类产品,利用自身销售平台优势对保险产品进行个性包装,吸引大众眼球,激发潜在客户购买欲望。同时,还可利用数据优势和数据处理能力,调查客户需求,筛选有效客户,设计适销对路的保险产品。保险需求更易捕获,营销更加精准。
(四)成本费用低
据调查,利用网销渠道销售的保险产品或提供的相关服务效果优于保险传统营销。佣金、房租、薪资、通讯费、交通费、印刷费将大幅度减少,若互联网企业成立自己的保险公司也可免去网络服务费用,成本更是大大降低。据有关数据统计,利用网销渠道向客户销售保险产品或提供保险服务要比采用传统的方式节省50%-70%的费用。因此,较低的运营成本也成为互联网企业的又一优势。
三、传统保险公司的应对措施
(一)发挥自身优势
1.风险管理能力。传统保险公司很明显的优势在于它的风险管理能力,风险管理的能力是对于一种专属信息的处理能力。由于保险产品本身的特点,使得各家传统保险公司十分注重自身资金,以及运营模式的安全。而对于互联网企业成立的保险公司,其各项监管机制尚不健全,缺乏高效、便捷的信息反馈机制,虽然是主动购买行为,但客户疑问不能迅速回应,退保风险很高。综合来看,在风险管理方面传统保险公司优势明显。因此,传统保险公司利用自身在风险管理方面的优势,保障公司以往业务稳定运营的同时,可以分析互联网保险业务领域所面临的风险,提前建立此领域的风险管理机制。2.专业的产品服务。《互联网保险行业发展报告》指出,大多数寿险产品较为复杂,需要与客户进行充分沟通,再加上客户信息安全保障不足,因此不能实现网上销售。此外由于通过互联网销售保险没有区域性,客户一旦投保成功,后续的服务归属问题比较模糊。作为传统保险公司应认清互联网企业的局限性,发挥自身在产品服务方面的优势,强化与客户的沟通,完善理赔等后续服务。同时可借助品牌效应,赢得客户的信任。3.产品创新能力。互联网企业设立的保险公司,由于自身保险相关资源的匮乏,部门的不完善,其自身产品研发能力有限,只能模仿传统保险公司的现有产品。因此,传统保险公司应发挥自身产品创新方面的优势,进而以产品优势赢得市场。
(二)加快触网步伐
1.明确合作平台与门户网站的职能。目前,传统保险公司触网的方式大体上有三种:一是通过公司自己的门户网站进行销售。二是作为店商,与互联网企业合作,借助其销售平台,进行推广销售。三是与第三方门户网站合作,进行产品销售。然而,三者之间存在明显的业务交叉,造成资源的浪费。作为传统保险公司,应着重整合前两种平台的资源,进一步明确二者分工。店商平台应着眼于新客户的开发,借助此平台的访问优势,快速完成格式化产品的销售。门户网站应同时兼顾新客户的开发,以及老客户的后期服务,针对新老客户的保险产品种类也应更为全面,做到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的在线服务。同时门户网站也应是客户答疑,保险教学,文化宣传,品牌推广等多领域平台。此外,传统保险公司应做好两平台间的协同,如在店商平台界面上建立链接,引导客户访问公司门户网站,体验公司全方位的服务,也便于传统保险公司积累自身客户资源。2.完善互联网技术,尝试整合营销。与互联网企业相比,传统保险公司的互联网技术应用能力和数据处理能力确实存在一定差距。传统保险公司习惯于将数据的分析结果应用于事后的风险评估上,而在事前的客户识别、客户分类、产品开发和市场开拓等方面应用明显不足。因此,传统保险公司应进一步完善互联网技术和数据处理、应用能力,并尝试将数据分析的结果应用于事前领域。传统保险公司在保险专业上优势明显,特别是公司原有的客户资源、销售队伍、线下网点。传统保险公司应将改进后的技术与现有资源融合,塑造自身线上线下互相协同的立体化作战能力,实现线上线下整合营销,建构起在互联网保险业务上新的竞争优势。
四、结论
关键词:电子商务 保险业应用 模型分析与构建
中图分类号:TM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02-01-01
一、电子商务的兴起
近年来,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兴的商务模式,给全球经济带来了全新的概念,使得人类的消费观念、生活方式、购物习惯等因此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电子商务以高效率、低成本、公开公平竞争、一站式服务等优势,受到全世界、各民族的高度重视,发展迅猛。
从1988年电子商务在全球商业销售额的418亿美元,到2013年的数万亿美元,在通讯、教育、信息搜索及更具体的商业领域中,以每月16%的增长速度迅速扩张。这种惊人的扩张速度告诉我们,电子商务正在一步一步的走进我们的生活。全球互联网超越了与时间、空间、地狱的限制,使市场一体化,这不仅加强了电子商务的应用与研究,同时也树立了全球化战略思路,走向时代的前沿。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今日《第32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1],报告显示,截至2013年6月底,我国网民规模达5.91亿,较2012年底增加2656万人。互联网普及率44.1%,较2012年底提升了2.0个百分点。
二、保险行业的电子商务概述
电子商务是一次对全产业和贸易的变革,它带来的不仅是制造业、商业的改变,更是人们日常生活方式的改变。那么,在众多行业中保险行业又是如何发展的呢?
1、保险电子商务
保险电子商务又称网上保险,一般意义上的保险电子商务是指保险公司或者新型网上保险中介通过互联网为客户提供有关保险产品和服务的相关信息,客户通过网络直接实现投保、承保等保险业务,保险公司通过网络直接实现保险的销售和服务[2]。
2、保险电子商务发展趋势
在开放中的市场,中国保险不断发展壮大,保险电子商务的发展以1999年平安保险的“PA18”成立以及同年泰康人寿的“泰康在线”成立为标志,经过了十三年的坎坷发展历程。目前,我国保险市场中网上保险需求继续保持持续上升态势,进一步推动保险电子商务迅猛发展。
2013年2月21日,由马云、马化腾、马明哲联手成立的众安在线财产保险公司,取得了保监会的正式批文,进入筹建阶段。可见,传统行业在信息技术的变革中不断改造,互联网和保险业已开始相互融合。
根据保险业近8年的保费收入状况来看,2011年中国的网络保险已有着300多个亿的规模,占比2.1%;2012年国华人寿借助淘宝理财销售额三天突破1亿,称为互联网金融元年。2013年至未来据预测,到2020年,保险业电子商务渠道的保费占比将从2005年的1.1%上升到10%,可见保险行业在未来的发展道路上也将是一片光明。
三、传统保险电子商务模式分析
一般意义上的保险业电子商务是保险公司开展的电子商务活动,其主要业务内容包括:宣传和推介保险企业[3]。
传统的保险电子商务按照不同的保费获取的平台,其传统保险电商模式大概可以分为三类:一是保险公司自营电子商务平台,如泰康在线、合众人寿等保险公司建立的B-to-C模式的电子商务直销网站;二是专业保险建立的保险电子商务销售及服务平台,如保网、慧泽、中民保险网等保险中介公司搭建的保险电子商务平台;三是依托互联网门户或财经类的网站上建立的保险频道对外进行的保险新闻、产品信息的平台,如搜狐、新浪、和讯等网站的保险频道。四是国内的电商网站引进的保险公司进行自主经营的保险平台,如淘宝保险、京东保险等。
2012年之后的互联网保险电子商务的发展重点,已经将保险网的最为基础的平台搭建完毕;保险网销已经从将重点转变为了如何进行网销业务量的的快速增长上。
四、构建保险业电子商务新模式
在电子商务领域中的保险业要想将其优势发挥至极致,不仅要实时建设好适应于电商环境的软件与硬件,还要按照电商的运作规律设计保险业务模式,重新构建,并建立相应的配套管理体系,为公司持续带来保费、创造利润。
目前,各大公司的保险产品不尽相同,要想在竞争如此激烈的电子商务环境中脱颖而出,不仅要使产品做到差异化,更重要的是运营模式,好的运营模式及新模式的创新构建不仅能带来实际的保费收入,还能在保险行业中拥有自己的竞争优势。可以说,无论从国内还是国外企业的电子商务来看,成功的电子商务模式是企业稳步发展的的必要条件,是企业走向成功的必经之路。
下面以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商务部为例,合理构建适应本公司的新商务模式,并进行了应用与探讨,使该公司在未来电商市场中能快速、平稳成长。
1、模式构建分析
合众人寿电子商务起步较晚,以2011年7月11日“合众e家”正式上线为标志,历经一年半的时间,初步形成了有一定基础及特色的业务及服务管理体系,并在经营模式上根据市场发展不断调整和探索。目前的经营模式有两种:公司官网和渠道营销。
①官网
合众人寿在官网上目前可以实现在线投保、查询及退保等功能。客户能很便捷的了解到合众人寿的介绍,了解最新咨询和产品信息,享受客户专享服务。
②渠道营销
合众人寿电商部与多家保险第三方进行合作,例如“中民保险网”,实现了在线购买。
为电商部能长远、稳固发展,需在原有的模式中构建新的电子商务应用模式。
首先要整合资源。在寿险网销中,离不开互联网的依托、媒介力量的传播、其他保险企业的竞争,我们不能孤军奋战,必须要整体把控市场方向,了解当下客户的最新需求,把所有的资源整合在一起,才能发挥更大的作用。
其次,对产品要进行创新。传统产品已经无法满足现有客户的需求。国华人寿在2012年12月12日,利用拥有最大客户资源的淘宝平台开展“双十二”理财活动,仅仅三天销售破亿,这种惊人的销售额最主要的原因还是拥有创新的好产品。
最后,要加强合众渠道。相比传统商业,电子商务的发展日新月异,经营主体和形式更是在不断淘汰与更新,当机遇来临时,金融企业是否能适应这些特征,在传统的相对成熟的业务体系之上创建出新的经营模式,加强合作渠道,多方建立战略合作,快速迎头而上,将是一个最大的挑战。
2、业务流程构建
在线应用是电子商务的重点。保险业电子商务应用模式的主要业务是由合理、简便、易于操作的流程来处理业务。因此,在原有业务流程基础上完善业务流程构建是做好保险业电子商务的基础。好的业务流程必须满足两个条件,第一能按照客户的实际需求线上完成一切操作及提供全方位、立体式服务;第二能方便企业管理。只有满足以上两个条件,才能合理的业务流程。总的来说,互联网保险电子商务在业务模式流程的核心就是如何满足客户的在线投保需求。
①在线购买
实现在移动互联网中由客户自行输入保单要素,例如投保人信息、险种信息等内容。可在任意界面返回重新录单并保存已录入的投保单,支持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或网银等手段进行投保产品的查询以及输入结果的预览。购买过程中系统需自动判断是否满足录单条件以及根据接口的调用进行承保规则的校验。
②核保
个人信息填写完毕后,系统可通过接口与E投保系统交互,并通过E投保系统与寿险核心系统进行交互,获取核保结果,核保结果有如下返回结果和处理逻辑:自动核保通过,可以立即支付,进入支付流程;自动核保不通过,退回修改:根据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再次提交核保;自动核保不通过,转人工核保,可以收取保费,进入支付流程;自动核保不通过,转人工核保,不可收取保费,结束在投保新干线流程。
③支付
核保通过可利用第三方在线完成支付。例如:支付宝、财付通等。
④在线退保
为客户更方便退保,简化操作,在会员首页中增添“在线退保”项,以此给客户更好的用户体验,是由普通客户转化成忠实客户的关键。后台核心业务处理系统,特别是实现业务电子化的后台信息化核心业务支持系统,从技术和流程上保证电子商务的开展的顺畅。
3、营销模式构建
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电子商务应用模式构建主要分为前端与后端。前端具有有三种模式。网上自销模式、渠道模式及平台专卖店模式。
①网上自销模式。建设合众人寿自主经营的电子商务平台(包括PC网站、业务员移动互联终端、客户移动保险应用等),运用各种电子商务营销技术,策划营销活动,达到销售产品、实现销售收入的目的。其特点为:它是合众电子商务“直营店”,网站、终端、产品流程的设计、营销活动策划等均为公司自主经营,前期投入大,部分业务收效慢,但可控性强,为业务试验田。
②渠道模式。开拓电子商务领域中的各种优质合作伙伴,委托经营合众的保险产品,并根据电子商务各渠道业务的特征,设计各种合作模式,主要对象为:网销中介公司、垂直电子商务网站等。其特点为:它是合众电子商务“店”,借助店在自身业务领域的影响力、流量及客户,销售保险产品,见效快,收益可观,但竞争激烈,维护难度大。
③平台专卖店模式。通过战略合作,在综合性大型电子商务平台上,建设合众自己的网上专卖店,从而策划活动、销售产品等,比如:在淘宝建店。其特点为:它是合众电子商务“专卖店”,是在互联网领域的闹市区经营合众的品牌与业务,影响深远。
应用模式构建框架的后端则为综合性电子商务平台(信息+客户服务+技术接口)。短期内为合众人寿电子商务部在互联网领域的大本营,并为前三种不同的具体应用模式提供后台支撑。
五、保险电子商务新模式的应用和改进措施
1、保险电子商务新模式的应用
通过对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电商部的现状分析和对创新应用模式、营销模式的构建研究,我们了解到保险业传统的电子商务模式及业务流程构建模式。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分析合众人寿在未来可能发展的方向。整个业务系统的模式构建和技术应用。开展保险业电子商务,首先要有适合的组织管理结构,以保证业务管理的顺畅。是比较适合基于电子商务的保险企业协作型组织结构模式。
合众人寿电子商务管理部门特别需要确立建立在后台核心基础上的网络销售管理系统的运营理念,并按照互联网电子商务的要求进一步规划的建构,并充分发挥体系化的作用,达到“功能出色,综合协调”,进行高效及时的分工与协作,实现保险业务质量能够充分满足保险客户对互联网电在商务的需求。
2、保险电子商务新模式的改进措施
①建议开展保险电子商务的保险公司应成立专门的电子商务部门,按照电商的运作规律设计保险业务模式、并建立相应的配套管理体系,为公司持续带来保费、创造利润。
②应当加强保险企业关于互联网保险电子商务主渠道的业务定位,统筹兼顾,发挥电子商务作为未来保险网络销售渠道的支撑作用。
③保险公司应加强互联网保险的电子商务部门的运营机制、人才机制、考评管理机制,构建符合互联网时代特征的保险网销队伍。保险公司应强化与互联网渠道的合作,与保险企业的自有网站销售一道,建设一体化的保险销售平台。保险公司还应加强客户在投保及客户服务的体验,减少客户误导,提升保险业的地位。
六、研究结论与前景展望
1、结论
本文尝试通过对相对传统的保险公司在当前互联网保险时代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特点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对比分析,完成了我国现阶段保险行业进行电子商务形态、模式的必要性思考。综合运用现代保险电子商务领域通行的理论与方法,结合本人在保险行业从事互联网保险销售管理的实际经验,参考了互联网行业、保险行业以及我所在的合众人寿的网销具体案例,提交了适合中国目前国情和保险行业发展现状的保险电子商务业务模式阶段性建设方案。通过此次论文写作,本人在理论上的探讨在实践上的建议,我们可以得出:借助对中国保险业务电子信息化业务流程的改造,是未来保险业发展的必经之路。通过利用互联网带来的便利,缩短了保险消费用户和保险主体之间沟通距离和障碍,充分发挥了准用户在如何选择保险公司、如何选择产品和投保险种的过程中的主动性,使得全业务流更加通畅和高效。这样就不仅能够形成有效的理论研究,还可作为中国保企在进行公司电子商务经营时提供好的思路和有效的解决办法。
在深圳举办的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展览会,向人们展示了网络业向理性、成熟和务实回归的可喜趋势。展会上,源动力Unihub公司作为一家新崛起的专业网络服务提供商引起了人们的注意。成立将近一年,Unihub在为金融证券业服务的领域中取得令人瞩目的业绩。怀着对“务实之星”的兴趣与关注,记者在网展期间采访了Unihub公司副总裁邓航先生
记者:今年以来,Unihub公司在业界频频出动,大有推动证券互联之势。请您给我们介绍一下Unihub公司作为一家专业的网络服务提供商的优势是什么?
邓航:首先是我们已有的成功案例和客户群,如长城证券,大鹏证券、PA18。我们在为客户服务的过程中不但努力追求客户最大的满意度,而且不断的改造和完善我们的服务体系和服务水准。这种服务市场经验值的产生和积累很重要。它需要时间,不象通常卖产品,想做马上就能做到
二是我们与国内许多企业有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如中国电信等骨干网络公司,还拥有金融、证券、保险、物流等各行业的优良资源,随着Unihub公司的市场拓展,这些合作贸易与资源不断地在超越与发展着
三是我们有完备的网络管理体系,通过北京的中心机房辐射到分布在华东、华中、华南、西南等区域各层次的网络,实行统一管理
四是人才优势,Unihub公司网罗了一批IT业优秀的人才,他们有的原本就是.com公司的技术骨干。可以为客户提供及时、细致、到位的技术支持,帮客户解决网络营运中的各种问题。如我们的主要机房24小时对客户的数据流量进行监控,一旦发现异常,即时报警和提醒,并帮客户作出分析处理方案
五是我们有雄厚的资金投入。计划三年内投入20亿元资金,在2002年中建成由数据中心为基础的全国性基础运营设施,并通过战略合作伙伴在国外提供基础运营设施和相关服务。有效地利用其资金优势,实现自己的目标。
记者:现在为金融证券业提供IDC以及网络服务的公司很多,Unihub的独到之处在哪里?
Unihub的增值服务包括CDN(内容分发服务),如全局负载均衡、全局高速缓存、流媒体分发等。还通过高效廉价的互联服务提供真正的7*24*365监控维护,系统的设计优化,进行数据容灾和备份以及网络安全管理
与高速公路塞车一样,互联网上的瓶颈永远无法完全解决。Unihub在基于电信资源的基础上建立了自己的专有宽带网络,将CDN技术成功地应用于金融证券业的客户服务中,较好地解决了接入、骨干网、互联互动和最后一公里等各种瓶颈问题,从而有效地优化客户网络的工作状态指标
VPN(虚拟专用网)服务市场需求目前在全球具有明显的上升趋势,它可以使客户克服传统连接Extrannet和Intranet价格高和缺乏灵活性等问题。如当用户的专线、FR、卫星等方式连接分公司时,就会产生昂贵的接入费用,而且线路不支持突发大数据量,一旦超负荷工作,没有可扩展性,维护困难,数据易丢失。VPN的应用可使上述问题迎刃而解。UnihubMPLSVPN具有四大优点:VPN连接配置简单,对现有骨干网没有压力;对现有用户的技术要求为零,不需作任何改动。用户加入VPN的配置也很简单,可以延伸原有的路由地址,在骨干网络采用VPN-ID,可以保持全网的唯一性,网络可扩展性很强
由于Unihub对市场的信心和定位准确,投入决心大,拥有众多国外知名公司的合作伙伴,如CA、Cisco、NETSREEN等,采用高质量设备构建了强大的安生设施,能为用户提供有效的安全手段
总而言之,Unihub通过提供专业的网络技术服务,可以使企业级用户在节省投入,提高效益的情况享受电信级的技术服务,从而克服本身IT人才短缺的矛盾,专注于自身的核心业务,赢得快速进入市场的宝贵时间
记者:Unihub为何首先选择金融证券行业,这个行业的需求特点如何?Unihub做金融证券行业过程中感触最深的地方是什么?
邓航:当初我们也做过.com梦,由于在进入市场前对.com公司的状况作了透彻的分析,得出结论;我们并非互联网业界先进技术设备的制造商,而只是此类技术设备的应用服务商。金融证券业对先进技术的应用是最有需求和承接力的行业,所以我们就定位做金融证券业。现在回过头来看,当初不做.com的决策是正确的。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我们也会定时的介入如保险,物流等行业,PA18就是一例。
我们在做金融证券业服务中感触最深的地方是Unihub的技术人员与用户的技术人员在工作的配合非常融洽,就象原来就是一个整体
记者:请谈谈Unihub在金融证券业的发展战略和金融证券行业在线业务市场发展的观点
邓航:Unihub决心以现有规模的网络资源和专业化服务帮助用户开源节流,提高服务质量,避免行业用户各自为战的重复建设
内容摘要 面对我国的快速老龄化,必须构建包括养老保险和养老服务在内的老年保障体系。从老人居住方式来划分,养老只有居家养老和机构照料两种方式;社区作为平台和纽带,可以将家庭和机构有机地衔接起来,将居家养老和机构照料都转变成社会化养老服务。这种以居家为基础、以社区为依托、以上门服务和社区日托为主要形式,并引入养老机构专业化服务的社会化养老模式,可称之为“社区居家养老”。社区居家养老要超越社区本身的狭小空间,充分利用社区外的资源为社区内的居家老人服务,就必须走“互联网+”的道路。为了助推“互联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应当发挥政府、市场、社会“三管齐下”的作用,建立健全社区组织、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的机制。
关键词 养老服务 居家养老 机构养老 社区居家养老 “互联网+” 三社联动
作 者 童星,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南京210093)
“2014年度中国十大学术热点”,其中第八个就是“老龄化背景下的养老服务体系优化”,其入选的理由在于,2014年度有数以千计的论文、评论和报道关注养老服务问题。相关的研究议题主要有四:一是澄清对养老服务的认识误区。学者们主要澄清了“将居家养老等同于家庭养老”、“将社区养老等同于机构养老”、“将机构养老等同于市场化养老”等误区。二是考察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国际经验和教训,重点总结了美国、英国、德国、瑞典、荷兰、加拿大等国家养老服务构建的经验与教训。三是完善养老服务结构体系,重点探讨了三类养老服务方式的功能定位、互动配合、协同推进等内容。四是优化养老服务责任体系,以传统“孝道”文化为基础,着眼于政府、社会、国民个人等主体在养老服务体系改革与发展中的责任分割,具体勾勒了政府财政、社会组织、民间资本、家庭与个人的责任内容、承责路径和方式。然而,现有研究在澄清一系列认识误区的同时,仍然把社区养老和居家养老、机构养老视为三类并列的基本养老服务方式;在总结国际经验教训的时候侧重于欧美,忽视了与中国国情、历史、文化较为接近的日韩和东南亚各国;在探讨养老服务体系时,尚未直面绝大多数社区在资源匮乏、人才短缺、所得政策扶持不力等方面的现实困境,有必要进一步深入研究。
问题:老龄化,抑或对老龄化准备不足?
我国社会当前正在快速老龄化。统计资料显示,截至2014年底,我国60周岁及以上人口达21242万人,占总人口的15.5%;65周岁及以上人口达13755万人,占总人口的10.1%;失能半失能老人达3750万人,占总人口的2.80/0。预计2025年前,高龄老年人口将保持年均100万的增长态势,他们从失能半失能到离世往生,平均时长3.3年;到2050年,60周岁及以上人口将达到4亿,几乎每四人中就有一个老年人。可见,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我国养老服务的对象将激增,需求会出现“浪涌”。
自1980年以来,独生子女政策持续实施了35年,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人口流动也不断加剧,导致家庭小型化、空巢化,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难以为继;原本许多单位提供的具有福利性质的养老服务,随着市场经济大潮中单位制的解体,基本上不复存在;专门的养老机构则总量不足,结构失衡,公办的人满为患,申请入住者往往排队要等数年,民营的则入住率不高,许多床位空置,并由此导致老人护理占用了大量的公共医疗资源。老年服务业发展滞后,加上与子女教育相比,公众对老年照料问题的关注和认知度比较低,又使得许多老人的养老金成为年轻人“啃老”的对象,严重影响了老人的生活质量。
现在讨论养老服务乃至老年保障问题时,似乎给人一种感觉:问题就出在老龄化,而且是快速老龄化、未老先富的老龄化。其实.老龄化本身并不是社会问题,健康长寿乃是每一个人的美好向往,也是国家公共政策的伦理指向。老龄化社会有何不好?!对快速老龄化准备不足,社会养老保障跟不上,才是问题之真正所在。公共政策不是要阻止老龄化,而是要寻找最佳的老龄化应对之策。应对老龄化之策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本文只是重点讨论其中的养老服务体系优化,不涵盖养老服务体系优化的全部,侧重讨论养老服务体系优化中的一个关键环节,即大力发展社会化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老年保障:养老保险,抑或“养老保险+养老服务”?
长期以来,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关注点一直集中在经济保障即社会保险上,忽视了服务保障,甚至政府主管社会保险的部门就直接以社会保障部(厅、局)来命名。相应地,在养老保障领域,就表现为养老保险不断扩大覆盖范围(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持续扩面,农村居民新型养老保险由试点到全覆盖等)、提高待遇标准(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10年连续10次、每次上调10%,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并轨、将农民的养老保险待遇提高到城市居民的水平等),却忽视了发展养老服务;相对于养老金的发放数量,投在老年服务上的财政支出明显偏少。
这在由贫穷走向温饱、由温饱走向小康的历史阶段,既可以理解,也情有可原。然而,随着国民经济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现在政府“不差钱”,许多家庭和老人也“不差钱”,但有钱却不一定就能购买或享受到养老服务。一方面是养老服务需求的浪涌式增长,另一方面是养老服务供给的相对滞后乃至萎缩,这就迫切要求我们调整思路,在完善养老保险制度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构建“养老保险+养老服务”的老年保障体系。
早在2000年,国务院办公厅就转发了民政部等十部委《关于加快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意见》,明确提出发展“多种所有制形式的社会机构”的目标和设想,制定了社会力量举办社会机构的优惠政策,标志着我国包含养老服务在内的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进入了一个新阶段。特别是在2013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出台,要求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发挥社会力量作用,着力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的原则;明确规定了六个方面的主要任务,即统筹规划发展城市养老服务设施、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大力加强养老机构建设、切实加强农村养老服务、繁荣养老服务消费市场、积极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当前,我国发展养老服务恰逢经济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的宏观背景,其为养老服务的发展提供了极好的机遇和外部条件,养老服务本身也成了现代服务业新的增长点,养老服务消费市场也成了扩大内需、促经济增长新的着力点。也就是说,养老服务既属于改善民生之举,又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
社区养老:其与居家养老、机构养老是并列关系,抑或统摄关系?
现在许多地方都将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视为三个相互独立、平行运作的养老服务模式,以它们各自所占的百分比确定本地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如上海市的“9073”(即居家养老占90%、社区养老占7%、机构养老占3%,下同)、北京市的“9064”、武汉市的“9055”等,并对社区养老提出了一系列量化考核指标,如服务用房面积、康复场所建成率、服务设施开放率、床位数、从业人员数等。这岂不是在助推“社区办机构”?!
其实,将社区养老视为与居家养老、机构养老并列的第三种养老模式,这也是一种认识的误区。从老人居住方式来划分,养老只有居家养老和机构照料两种方式,当然机构可以是公立的、私营的,也可以是社区办的,但它们都属于机构照料。
纯粹的居家养老并不具备社会性,只是传统的家庭养老,不属于社会化养老。社会化养老也不排斥居家方式,在可以预见到的相当长时期内,绝大多数老人还会以“居家”的形式养老,子女还要承担赡养老人的义务;不仅世界各国如此,东亚社会(包括中、日、韩以及东南亚各国)更是如此,这是由东亚各国(和地区)的现实国情、历史传统和文化习俗决定的。社会保障学界有一种流行的说法,“远学德国,近学日本”。具体到老年保障,则可以表述为:养老保险主要学德国,养老服务则主要学日本。
纯粹的机构照料如果不和面广量大的居家老人相联系,不仅发挥不出白身的示范和引领作用,而且必然陷入或高收费、仅满足少数高端老人之养老需求(现在绝大多数私营养老机构即如此),或低收费、仅能满足少数老人甚至是关系户老人之养老需求(现在许多公立养老机构即如此)。这样的机构养老也不具备社会性,不能满足浪涌式增长着的社会养老服务需求。
社会化养老超越家庭养老之处在于,在家庭成员老人自养、老伴互养、晚辈赡养的同时,还有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和全民关怀。社会化养老超越机构照料之处则在于,通过社会网络可以发挥机构照料专业化服务的示范和引领作用。社会化养老服务的落脚点只能是社区,即以居家为基础、以社区为依托、以上门服务和社区日托为主要形式,并引入养老机构专业化服务的社会化养老模式,可称之为“社区居家养老”。社区作为平台和纽带,可以将家庭和机构有机地衔接起来,将居家养老和机构照料都转变成社会化养老服务。这是一种“不离家的社会养老”,或者是一种“没有围墙的养老院”。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统摄下,居家老人不再属于传统意义上的家庭养老,而是通过社区被纳入进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机构照料也有了新的功能定位,公立养老、护理、医疗、康复机构着重承担失能半失能老人和低收入困难老人的基本养老服务,私营养老、护理、医疗、康复机构则负责高端老人多样化的养老服务,同时它们都还要通过社区,将自身的专业化养老、护理、医疗、康复服务辐射到有需要的居家老人。
当然,社区也可以在居家与机构之间独立承接一些临时性、过渡性的服务工作,如“助餐中心”、“日托中心”等。这样做的目的不是模仿、复制机构,而是方便居家老人;因此,主管该项工作的民政部门也不应简单参照对机构的考评指标和优惠政策来要求、扶持社区,而应探索一套适合于社区的新的考核指标办法和优惠扶持政策。
社区居家养老:自成体系,抑或“互联网+”?
目前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普遍存在如下一些缺陷:供求信息不对称,社区服务内容有限,导致老人许多需求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满足,现有的服务项目和内容并非社区老人之真正所需;政府支持力度不够,资金来源渠道单一,未能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积极性;服务资源分散,缺乏有效整合,各个养老服务主体之间的互动、沟通、配合不够;服务人员素质不高,缺乏专业技能,以及不怕脏和累、甘愿受委屈的心理准备等。
这些问题产生的根源来自涉及社区的体制、机制、法制不完善,关键在于社区所能掌握和调动的资源太少。精英云集、资源丰厚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国企不归任何社区管辖;并行的三部法律法规《城市街道办事处工作条例》、《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物业管理条例》分别出台于计划经济时期、改革开放初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确立期,其立法背景、理念、宗旨各不相同;涉及到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工作站)、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等主体的职责既交叉重叠,又矛盾冲突;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工作站所遵循的行政逻辑、社区居委会所遵循的自治逻辑、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公司所遵循的市场逻辑常常“打架”;在强大的行政和市场逻辑面前,真正代表社区自治的居委会手中几乎没有任何资源。在这样的背景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要么体现出追求政绩、做表面文章的行政色彩,要么迎合追逐利润、借养老服务来“圈地”要优惠的资本的胃口。
当然,在相关体制、机制、法制以及资源配置方式没有作出重大调整之前,社区并非完全无能为力。事实上,许多社区也在积极开动脑筋,想方设法引入社区外资源为社区内老人服务,如搭建平台引入社会组织开展服务,与驻区单位搞好关系、签订互助合作协议等。其实,社区居家养老要超越社区本身的狭小空间,真正彰显社会化的本质,就必须走“互联网+”的道路,充分利用现成的互联网、物联网和移动通信网。互联网的本质特征就是其开放性、平等性、兼容性,信奉“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互联网技术具有创新性、扩散性、即时性,追求“服务极致,客户满意”;物联网的加盟,使互联网的信息联通功能进一步扩展为信息流和物流的联通互融;移动通信网则进一步推动了互联网的空间拓展和运用普及,密切了互联网与人民日常生活的联系。总之,“三网合一”大大加强了互联网的集成和优化作用。“互联网+”就是充分发挥互联网的集成和优化作用,将互联网技术的创新成果深度融人经济社会生活中,从而改变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服务管理方式。“互联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可以促使社会各方面资源进入社区为居家老人服务。比如,社区借助于互联网,加强养老服务需求与供给信息资料库建设,内联辖区内各个老人家庭的实时需求,外引驻区单位资源、机构照料技术和志愿者服务,提供丰富多彩、讲求实效的中介服务;政府从政策扶持、标准规范、监管保障等方面鼓励社会养老机构、护理机构、医疗机构、康复机构,以各种行之有效、机构社区双赢的方式进入社区为居家老人服务,充分发挥社区连接家庭和机构的纽带作用。又如,为了实现社区作为政府、市场、社会、家庭多元合作的平台功能,可以立足于互联网、物联网和移动通信网,本着服务管理科学透明的原则,建立健全社区管理网;本着供求信息有效衔接的原则,建立健全社会服务网;本着多方资源合理配置的原则,建立健全社会参与网。
实际上,近年来各地都已开始了这方面的实践探索,空间范围有的已超越社区,服务内容也不仅限于养老服务。早在2006年,北京市东城区就依托大数据技术,建立了社区卫生服务系统,实现了对医疗卫生资源、居民健康和疾病预防的综合管理。该系统承载的大数据,涵盖38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约100万人(其中相当比例的是老年人)的个人医疗档案和220多万份的电子病历档案,以每天新增3000多条记录的速度更新;正是这些医疗档案和电子病历,为大数据挖掘提供了基础。在慢性病的防治中,东城区组建团队把慢性病的患病和发病情况与人们的日常生活习惯建立模型,进行相关性分析,挖掘出某些日常生活习惯如饮食结构、饮酒量、睡眠习惯等与慢性病之间的关联性,给社区医生的诊治提供决策依据;大数据技术还为季节性流行病和突发性传染病的预警和应急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如果再运用上最新的高科技产品如“体况智慧腕表”,就可以在医疗机构和居家老人之间建立起直接且快捷的联系,进一步提升老人医疗服务的质量。
助推社区居家养老:三管齐下,三社联动
为了助推“互联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须三管齐下,充分发挥政府、市场、社会三方面的积极性。
第一,作为政府来说,一是要制定并落实养老服务信息化规划。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要求“做好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试点工作,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国家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也强调,“加强养老信息化建设,依托现代技术手段,为老年人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规范行业管理,不断提高养老服务水平”。今年是“十二五”收官、“十i五”即将开局之年,需要认真总结前五年、精心谋划后五年。二是要制定并落实相关扶持政策,按照“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和支持不同所有制性质的单位和个人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等方式兴建适宜老年人集中居住、生活、学习、娱乐、健身的老年公寓、养老院、敬老院等,并与社区订立互助合作协议,为协议社区的老人提供良好的养老服务,吸引市场力量和社会力量投入到“互联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来。三是要制定准入标准,加强规制监管,以法治来保障“互联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并且发挥“托底”作用,以公办养老机构或低保救助等方式,保障困难老人(尤其是失能半失能老人)群体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
第二,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来说,一是要积极介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领域,寻求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佳结合点。不少介入养老服务业的企业热衷于办高档老年公寓和大型养老城,其实是把成千上万的老人集中在一起,使其离开家庭、邻里、社区,既不符合老人的意愿,也有碍于老人的身心健康。可以考虑连锁经营的形式,以老年公寓、养老机构为枢纽,以社区养老(助餐、日托)中心为节点,辐射更多的居家老人。二是要积极开发、运用智慧养老系统。建立养老电子服务平台,开发便携式养老服务软件,完善养老服务热线、养老服务求助系统和救援系统、养老服务反馈评估系统。例如,可以对老人家庭设施进行无障碍改造;开发助便、助浴器械以及各种类型机器人;在家中台阶或者床边安装压力传感器,检测老人是否摔倒并发出警报;用联通到定点医疗机构的“体况智慧腕表”等对老人的生命体征进行远程监测,帮助老人提早发现疾病并进行治疗;通过安装烟雾探测器、可燃气探测器等,防止老人在家中出现安全事故。
第三,作为社会来说,要实施“三社联动”(即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联动)。其中,社区是平台,社会组织是载体,社会工作人才是队伍。如前所述,社区是社会化养老的平台,它要引入社区外资源来为社区内居家老人服务,而资源中的第一要素就是人才,特别是社会工作人才。社会工作者既是一类特殊的志愿者,又优于一般的志愿者,他们往往都具备某项特殊的专业技能,以及“助人自助”的理念。社工人才不是一个个独立的“原子”,往往需要加入某个社会组织,特别是社区福利服务类社会组织,通过社会组织进入社区、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当务之急是,要培养和吸引专门从事养老服务的专业社工人才,创新激励机制,加强职业操守培训,提升服务者的业务素质和职业水平。俗话说“久病床前无孝子”,这既说明养老服务人力资源的培养任重道远,又提示我们要充分发挥家庭成员赡养照料老人的责任和义务,并考虑建立照料者津贴制度,以激励家庭成员和社会人员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挥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的合力。此外,还要向老人普及网络知识和操作技能,任何能够得到广泛运用的科技成果一定兼具“技术高新化”和“操作傻瓜化”,以便让更多的老年人分享到“互联网+养老服务”。
注释:
①浙江省是一个例外,他们的“9732”计划是指97%的老人居家养老,3%的老人入住机构养老,至少2%的老人享受养老服务补贴,即养老服务由政府出钱购买。笔者比较赞同这一计划。
参考文献:
[1]学术月刊编辑部、光明日报理论部、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2014年度中国十大学术热点.学术月刊,2015(1).
[2]杨翠迎.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的政府行为与责任,中国社会保障30人论坛年会(2014)论文集,2014.
[论文关键词]互联网金融理财;余额宝;法律监管
一、互联网金融理财概述
(一)互联网金融理财的含义与特点
自2013年6月余额宝上线开始,互联网金融理财就开启了振兴之路,各种金融理财创新模式竞相发展,中国进入全民理财时代。理财,简单来说,就是对自己的财产和债务进行管理,以实现财务的保值、增值。互联网金融理财其实就是金融理财与互联网的结合,就是利用互联网技术通过各种互联网平台,实现金融消费者的理财目的。目前,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众多,涉足货币基金、保险、借贷等多种领域,截止2014年7月,互联网理财产品用户规模达到6383万,使用率为10.1%。
互联网金融理财有如此规模是因为其具有传统金融理财所不具备的特点,以余额宝等宝类产品为例。第一,手续简单、操作方便。余额宝是支付宝公司推出的,与天弘增利宝货币基金对接的余额增值服务,已有支付宝账户的用户只要将账户内资金转存至余额宝内,就意味着购买了增利宝货币基金进行投资,就可获得基金增值收益。第二,投资门槛低、实现零散化理财。余额宝转入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即其对接的货币基金的销售起点是1元,有别于以前传统基金1000元甚至更高的认购金额,大大降低了用户的投资门槛,调动其理财积极性,广泛吸收了社会零散资金。第三,当天结算、收益透明度高。收益当天结算,对于用户来说,在手机上打开操作界面就可以随时关注账户收益情况。
(二)互联网金融理财的风险
互联网金融理财相比传统金融理财有许多优势,但也存在着许多风险,除了理财的市场盈亏风险之外,还有其本身特有的风险。
1.网络技术安全与操作风险。互联网金融建立在网络技术的基础上,其理财平台的管理运行都需要强大的技术支撑,一旦网络技术出现问题,导致系统瘫痪,不仅影响产品信誉,严重地还会损及用户利益,发生纠纷。同样,由于互联网金融理财操作简单,一旦系统安全出现问题,极可能出现用户资金丢失、被盗的情况,甚至会导致用户个人信息的泄露,损及用户权益。
2.流动性风险。流动性是指资产能以一个合理价格顺利变现的能力。以余额宝为例,其收益率越高,资金赎回的比率就越低,其流动性就越好。而余额宝初期产品讲求的是“T+0”即时赎回,即账户资金能随时消费和转出,而账户内资金实际已投资于货币基金,这就使支付宝公司要用自有资金或客户备付金先行垫付赎回资金,而2010年央行《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禁止支付机构以任何形式挪用客户备付金”,因此,一旦出现用户扎堆赎回或巨额赎回资金的情况,余额宝的流动性就可能出现问题。虽然,支付宝公司针对余额宝用户又推出新的定期理财产品以吸引客户分流资金,但这种流动性风险依然存在。
3.法律风险。还是以余额宝为例,在其推出之初,大肆宣传“保本保底”高收益,资金被盗全额补偿等等,但却没有对余额宝的运行做出详细说明,也没有任何的风险提示。虽然在后期余额宝撤回“保本保底”的宣传承诺,也做出风险提示,但提示字句过小颜色过浅,并不足以引起警示,再加上相关法律的缺失,一旦发生纠纷,影响及后果难以估计。
二、互联网金融理财法律监管存在的问题
我国目前并没有建立完善的互联网金融监管体制,互联网金融整个领域及其各个方面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监管问题,对互联网金融理财的监管也是如此。
(一)监管主体不一,监管权责不明
中国人民银行自2010年起就相继出台《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等法规,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市场准入、业务规范等进行管理,也就是说支付宝公司的支付业务是受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管。而余额宝是与货币基金对接的余额增值服务,应是由证监会进行监管。这意味着支付宝公司依据业务的不同,接受不同监管主体的监管,但是,由于余额宝账户中的资金可以自由消费、流转,如果没有对监管主体的监管权责依照具体标准作出明确规定,很可能出现监管空白或重叠的情况。甚至由于对理财机构的资金流转等监管不严,还会给犯罪分子以可趁之机,使其利用互联网理财的隐匿性和便利性从事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
(二)平台定位不明,个人信息保护不到位
支付宝公司在《余额宝服务协议》中作出特别提示“本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仅向投资者提供资金支付渠道,并非为理财产品购买协议的参与方,不对理财产品购买协议的协议方的任何口头、书面陈述或者向支付宝网上传的线上信息之真实性、合法性做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担保,或对此承担任何连带责任……本公司亦无义务参与与理财产品协议交易资金划转及支付环节之外的任何赔偿、纠纷处理等活动。”也就是说,支付宝公司仅将自身定位为支付平台,并不参与实际交易。但有人认为,支付宝公司在此交易中充当委托人的角色,即用户将资金置于支付宝账户中由支付宝公司进行管理,支付宝公司选定基金管理公司与其合作,再由基金管理公司对用户资金进行投资。到底支付宝公司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应如何定位,其是否如其单方的服务协议说明的那样不承担任何责任?另外,余额宝推出一年多来,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出现过多起用户信息被盗、资金被盗刷事件,暴露出他们对用户个人信息保护不到位、技术安全不过关等一系列问题。
(三)信息披露不充分,风险提示不足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以及其他义务人的信息披露义务做出了相关规定,保证投资人能够按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方式查阅或复制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披露内容包括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托管协议、定期报告、重大事件报告、资产与份额净值、申购与赎回价格、基金发行与运作信息披露等等,而余额宝只在开通界面上设有小字的介绍链接,用户需要点击若干链接之后才能了解部分信息资料,甚至在开通账户之后在余额宝界面也不能查找到相关信息,难以充分保障用户的知情权。此外,宝类产品大多仅在界面下方显示一行“货币基金不等同于银行存款,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的浅色小字作为提示,既没有更加详细的说明,也不足引起用户的重视。
三、完善互联网金融理财法律监管的对策
互联网金融理财作为互联网金融的一部分,对其监管应在互联网金融监管框架之内,除此之外,针对具体问题还要作出特殊的监管规制。
(一)互联网金融监管的一般规制
1.完善互联网金融立法,构建体系化监管制度。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必须制定专门的互联网金融监管法律,完善互联网金融立法,依据明确的监管法律确定监管的原则和规范,确定监管主体及其职责范围,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从国际上看,各国对不同的互联网金融类别实行不同的监管,例如,美国对第三方支付实行功能性监管,实行较为严苛的监管方式,相反,欧盟国家对第三方支付实行机构监管,实行比较宽松的监管方式。我国应借鉴国际经验,根据国情和市场发展需要,选择妥适的监管路径,建立完善的监管体系。
2.强化监管重点,鼓励金融创新。互联网金融监管要做到主次分明,将保护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权益放在首位,以此为中心加强对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保护,强化市场准入和信息公开制度,建立风险防范和预警机制。同时,充分认识到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和创新对促进金融业和市场经济发展有重要的积极意义,因此,要在审慎监管的同时,鼓励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这其实也是对互联网金融监管提出的特殊要求,要求我们建立的监管机制,既要灵活规定不限制互联网金融的创新发展,又要能将未来出现的创新发展纳入监管范围之中,使互联网金融能健康积极发展。
3.重视行业自律管理,加强各部门协作及国际交流。互联网金融监管必须依托已成立的互联网金融协会进行自律管理,通过联合设立专门互联网金融网站,分门别类地列出相关互联网企业的机构设置和信用等级,开设通报板块和投诉专栏,对违规企业公开通报,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将投诉结果予以公开,以此来约束互联网金融机构的行为。由于网络的隐匿性,互联网金融很有可能成为投机者和犯罪分子进行不法活动的工具。因此,在加强监管的同时必须注重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不仅是监管部门之间,还包括与其他政府部门、司法部门的协作,同时,由于网络的即时性和跨地域性,还必须加强国际间交流合作,做到统一监管、共同打击犯罪。
(二)互联网金融理财监管的具体规制
1.明确机构定位,注重审查工作。首先要明确互联网金融理财机构在互联网理财过程中充当的角色,对此不应由机构自身声明或外界推测决定,而应由监管机构在考查相关交易信息、综合各方情况的基础上做出认定,确定相关机构的权利义务。并在此基础上,审查互联网理财机构的宣传信息和服务协议,如果发现有夸大宣传、规避风险提示或避重就轻推脱责任等情况,就要责令相关机构予以改正,作出相应处罚。
在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的背景下,我国经济继续保持中高速增长,人民收入水平不断上升,理财日益成为一个人们关心的问题,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也随之不断发展壮大。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经过多年的不断发展,从单一化产品向种类丰富多样化更新升级。而与此同时,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一方面,为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带来了提升空间,另一方面,更是成为商业银行的一大挑战。因此,本文通过分析互联网金融和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现状,研究互联网金融背景下,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商业银行在互联网金融背景下开展个人理财业务的策略,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互联网金融背景下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现状
(一)互联网金融发展概况
互联网与金融服务深度融合,带来了新的市场参与者及金融服务模式的持续创新,消费者也因此取得了更多获取信息的方式。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以及与金融业的不断渗透,互联网金融在我国的发展现状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1.互联网活跃用户不断开拓。据统计,截至2016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为7.10亿,上半年新增2132万人,互联网普及率达51.7%,比去年年度提高1.3个百分点,超过全球平均水平3.1%。2016年上半年互联网金融类应用持续增长,互联网理财用户和网上支付用户规模增长率分别为12.3%和9.3%。各大互联网金融理财机构对大众理财产品的不断补充,“一站式”服务理念的持续推广,场景化的设计理念以满足客户的各种需求。
2.互联网金融模式不断创新。互联网金融突破传统业务模式,在现阶段主要围绕这六种模式:金融业务网络化、大数据金融服务、第三方支付、P2P、第三方金融服务平台和众筹,突出表现在以下两点:第一点是第三方支付上,客户通过这个结算方式有了全新选择,不但拓宽了购买渠道,而且不再受限于传统金融机构。与此同时,保险、基金等行业与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创新结合共同发展,吸引越来越多的潜在客户。第二点是P2P网络借贷上,由开始单纯依靠中介服务平台提供各种信息到之后与担保机构的跨界融合,使债权的买卖转让有了进一步的保障。
3.交易成本逐渐减低。就办理银行基本业务而言,现阶段人们越来多的会选择通过网上银行交易,简单易懂的操作程序使人们动一动手指就可以完成。这不仅节省了时间成本,还能省下一些额外的手续费用。再者,像每个月的水电费人们也无需到营业网点人工缴费,除了直接卡上扣款外,还可以通过小区微信水电费公众服务平台办理即可。银行等金融机构只要在互联网技术和电子设备上投入一定资金,就可以减少不少的柜台人员压力以及网点的建设投入。
(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现状
近几年来,互联网金融产品不断涌现,全新的模式深得人心。在此背景下,我??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也受到了影响。互联网金融的兴起对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既有有利的一面,也带来了一些挑战。
1.理财产品种类多样。现阶段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多样化主要体现在理财产品发行量和业务范围方面。从产品发行量上看,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需求市场较大。2014年全国银行发行理财产品66512款,2015年发行数量上升至77860款,仅2016年上半年银行业理财市场累计发行理财产品97636款。从业务范围上看,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的业务范围从发展初期到现在已得到很大拓展。现今的产品业务种类不再单一化,而是根据客户的风险偏好分成各类,比如有按投资期限分类的产品、按是否保本分类的产品和按投资渠道分类的产品等。在投资期限方面,中长期理财产品占比持续增加,而互联网金融理财投资期限相对灵活,这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带来一定冲击,但与此同时也激励商业银行在投资期限上再作创新。
2.理财业务竞争激烈。随着当下各个商业银行陆续推出各式各样的个人理财产品,同时互联网金融也在不断创新理财业务,导致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竞争是比较激烈的。一方面,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在近些年的发展态势良好,各个银行都希望在个人理财业务的市场中有一席之地。加上近几年商业银行受到“降息”政策影响,这又给各商业银行间增添竞争压力。另一方面,国家对于银行业发展理财业务的监管比较严格,相关政策更完善,因此受限程度较高,而互联网金融这一新兴行业的监管机制尚不完善,因此其创新个人理财业务的途径更丰富,这对商业银行而言无疑造成了很大威胁,加剧了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竞争压力。
3.理财产品品牌效应明显。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的发展同一般的产品发展情况相似,会根据产品特色树立品牌效应。品牌效应的影响使得该理财产品辨识度更高,更容易被客户信任,从而为商业银行带来忠实客户。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的品牌效应的影响是双面的。一方面,互联网金融理财平台中发展较好的产品会削弱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的品牌效应。如余额宝、活期宝、理财通等著名互联网金融企业产品不仅知名度高,而且发展态势良好时收益率较商业银行高,这无疑将削弱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品牌效应。另一方面,我国对互联网金融理财平台管制尚不完善,于是不少不法分子钻漏洞欺诈客户资金,相比之下,我国在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发展上的监控更完善,互联网金融理财的不安全性增强了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的品牌效应。
三、互联网金融背景下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产品同质化严重
互联网金融之所以得到蓬勃发展,与其发行产品的创新力度有着密切关系。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种类丰富并且收益高,这些优势建立在其不断优化的互联网技术以及更低的业务成本上,再加上互联网发展理财业务限制相对较少,使得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创新度更高。而纵观目前各银行推出的个人理财产品,尽管做了创新,但从服务内容、功能等地方都如出一辙,缺少自身的个性特点和吸引力,并且含技术量不高,客户难以准确选择针对性的产品。个人理财产品同质化问题严重制约了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
(二)营销模式滞后
互联网金融的普及使银行获得更多的销售途径,近几年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的销售量在不断上升,但仍没有突破性进展。一方面,由于缺乏预期收益,一些银行的理财产品推广理念较落后,科技含量不高,导致销售平平。另一方面,销售团队建设的滞后性,无法一时改变传统的服务模式,很难达到吸引客户注意的目的。据统计,2009年以来第三方支付市场交易规模年均增速保持在50%以上,2013年突破17万亿元,2014年达23.3万亿元,2015年达31.2万亿元。以“余额宝”为代表的理财产品以更低风险,比银行存款更高的收益在人们生活中普及开来,与互联网金融相比,落后的营销模式使得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受到了一定的限制。
(三)客户体验不佳
由于传统的金融业对于资金流动性存在数量和期限上的限制,客户体验不佳,这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互联网金融更具透明化和人性化,方便、灵活、快捷,同时,信息的更具对称性也使得互联网金融处理业务交易成本更低,从而给予客户更好的服务体验,也吸引越来越多的客户选择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以第三方支付为例,这一业务已经包含甚至于覆盖了商业银行的支付中介功能,学费缴纳、水电费代缴、转账汇款、理财投资等一站式服务使得第三方支付更贴近人们的生活。
(四)创新动力不足
由于我国国情、制度、政策与别国不同,在银行业的管控上也大不相同,我国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还在发展初期阶段,这与我国整体的金融行业环境离不开关系。不够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和经济政策使得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遭遇大大小小的限制,尽管在个人理财产品和业务上不断改革和创新,但纵观当下几乎所有商业银行都存在“行政色彩”。一些银行在趋势引导下忽视了为客户服务的初衷,一味追求数量而忽视了质量。在整体金融环境和服务体系背景下,各个银行的分行往往需要根据总行推出的理财计划进行工作,按部就班,更别提在理财业务和服务理念上的创新,创新动力严重不足。
四、对策建议
(一)创新业务
我国商业银行在互联网金融时代下想要发展好个人理财业务,创新是必不可少的环节。做好个人理财业务的创新,首先应调整传统理财产品的结构。高收益的理财产品往往风险更大,对普通客户而言门槛较高并且风险承担能力较差,而收益稳定的理财产品对高端客户而言达不到理财的理想目标。因此,银行可以抓住这点多研究保本收益类与高风险类相结合的理财产品。其次是普惠金融的理念创新。互联网金融理财平台以中小客户群为中心,与基金、保险、投资等金融公司互相合作,打造低风险、较银行更高的预期收益、门槛低、资金流动性高等特点的理财产品,使银行流失了不少客户资源。商业银行应借鉴互联网金融这样的理财思维,努力创造出像“余额宝”、“活期宝”这样适合大众的理财产品。
(二)提升服务
面对理财产品同质化严重的局面,短时间内对产品的多样化发展难以实现,这样银行的服务质量就显得格外重要。尽管互联网金融迅速发展,但却缺少了与消费者的正面沟通和服务。因此,商业银行面对互联网金融的冲击,可以在提升服务上多做努力。首先,在业务程序上,商业银行应合理简化操作流程,这既能降低银行额外的成本,又能节省客户的时间和精力,达到优质服务的目的。其次,在服?渣a href="lunwendata.com/thesis/List_4.html" title="管理论文" target="_blank">管理上?银行应定期对理财专业人员进行素质培训和检查,保证理财专业性。最后,在服务宣传上,良好的宣传是成功的一半,银行应借助互联网平台和线下的各个商店推广自身理财业务,有针对性对不同客户打造不同产品,加深客户认同感,转变客户对银行的服务印象。
(三)调整策略
商业银行应牢牢抓住互联网金融平台已有的独特优势,在此基础上打破传统的营销模式,借力发展自己的产品品牌。一方面,银行可以合理运用大数据技术。互联网金融之所以能迅速发展,关键还是因为其拥有庞大的数据库和数据整合分析的先进技术。因此,银行应运用好互联网大数据技术提升客户服务,缩小信息不对称带来的成本压力,设计针对性的理财产品并运用到管理监控上。另一方面,银行可以借助互联网平台发展个人理财业务。当下越来越多的传统金融企业逐渐往互联网金融过渡,特别是中小型金融机构。互联网平台能够在更低成本下,打破时间空间的限制,满足客户进行投资消费。商业银行应合理利用互联网金融的这些优势,线上线下共同经营,发展自身业务。
(四)加强合作
当前,商业银行与互联网的跨界融合已是大势所趋,尽管银行推出越来越多创新型理财业务,但同质化严重。互联网金融平台拥有成熟的数据信息处理技术、大量客户资源、优质化服务体系、专业的理财团队、完善的风控机制等优势,是传统商业银行可以紧密合作的对象,通过双方优势互补,达到互利共赢。当然,商业银行不仅可以与电商合作,也可以发展与线下热门行业的合作。除了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汽车、房地产也都是商业银行可以合作的对象,通过这些机构对于银行拓展个人理财业务,使其更多样化有重要意义。
注释
《第3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
本文研究的互联网企业主要是指互联网服务或产品的提供商,主要包含门户网站、电子商务、即时通讯、搜索引擎、网络游戏、网络云盘等。随着阿里巴巴、京东、聚美、唯品会等网上购物平台的出现,网易、新浪、腾讯等门户网站的普及,可以说互联网企业推动了我国经济的发展,使得我国经济的发展如虎添翼,突飞猛进。可以说这个时代就是互联网的时代,以互联网为核心的生活变得越来越多姿多彩。
同样地,互联网也为我们的生活加上了一对翅膀,帮助我们做事越来越便捷。从2000 年起,我国网民从2250 万巨幅增长到如今的6.88 亿,互联网的普及率也达到了50.3%,这意味着互联网的需求在不断扩大,同时也让人对互联网的商业空间充满想象。在经济高速发展的过去十年,中国出现了大大小小数百家互联网公司,它们踏上了纳斯达克创业板市场,为世界展示了一幕幕的中国现象。
但是在互联网企业迅速发展的同时,由于我国对于有关企业财务风险管理研究的起步较晚,互联网企业又有企业本身资产结构等的特殊性,与传统企业有一定差别,因此互联网企业面临的财务风险更多更复杂,这给互联网企业的发展造成了一定的压力和冲击。因此在互联网企业快速增加的同时,有一大批的互联网企业由于各种不同的原因昙花一现。中国互联网的竞争也从全面竞争过渡到细分领域的竞争,市场竞争手段也从产品线的扩张转移到核心业务与企业价值的提升。互联网企业的普遍特征是固定资产比重低,有形资产大大少于无形资产,呈现出低资产结构特征。
互联网企业的最初发展很难拿到银行的贷款来进行产品的研发与推广,它们基本由风险投资获取效益,再借此进行技术的研究、人才的培养招纳和产品的研究创新。
故而我们发现对财务风险的管理控制研究势在必行,互联网企业的经济活动的高风险促使企业必须认识到自己所面临的财务风险,并且有效分析衡量各种风险对企业带来的影响,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和实施最有效的风险管理措施来在内部通过各种渠道、在每一步中减轻、消除各种风险带来的影响,维持企业的稳定发展,是企业财务风险管理的职责和价值所在。
二、文献分析
历史文献中,对于财务风险管理的研究的贡献繁多,但是对于互联网企业财务风险管理的研究却非常少。所以以下文献基本上都是对财务风险管理的研究。侯宇认为企业财务风险是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遇到的各种状况导致实现的收益减少或者损失。何国武提出财务风险原因具体有五个:一是企业管理者风险意识淡薄,二是市场环境瞬息万变,三是企业管理者的决策失误,四是企业财务风险管理制度不够完善,五是企业本身财务管理不当导致财务杠杆运用不合理,资产结构不符合企业性质。
陈一博在他的文章中比较了各种贴现法、市盈率法、市净率法等评估企业价值的方法,并且探讨了这些方法均适合哪类行业。经过多方面比较,他构建了二维估值模型来解决企业价值评估难的问题。Changanti,Mahajansharma研究了美国零售公司的破产案例,他们提出董事会规模越大,则企业财务风险则越小的看法,因为大规模的董事会比小规模的董事会能更对管理层行为进行控制。Tully发表了《EVA:创造财富的关键》,他提出经济附加值法(EVA)使用于企业的价值评估。1991 年思腾思特咨询公司将经济附加值法(EVA)引入了他们的企业价值评估系统。
经济附加值法(EVA)能够有效计算公司的资本收益减去资本成本之差,这为企业价值评估提供了有效途径。
三、互联网企业财务风险分析
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互联网使得我们的生活越来越国际化,并且生活的节奏也随之加快,互联网市场欣欣向荣,互联网企业不管大大小小也都出现在市场上,但同时也导致了互联网企业间的竞争日益激烈。企业财务风险管理作为风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有效防范或者降低财务风险以提升企业价值,因此企业财务风险管理越来越受到重视,而企业财务风险管理也成为每个企业要面对和重视的问题。
(一)互联网企业主要财务风险及内容
我国学者怯来法在他的博士论文《现代公司理财与财务风险研究》中认为风险是在特定环境下和特定时间内,时间的可能结果之间的差异程度。这和C.Arthur Williams在他的《风险管理与保险》中有类似的定义,即风险是在给定情况和特定时间内,那些可能发生的结果之间的差异。
与他们对风险定义有区别的还有西南财经大学彭少兵在《财务风险机理与控制分析》中以不确定性作为中心的风险是事件不确定性所引起的,由于对未来结果予以期望所带来的无法实现期望结果的可能性。前者属于狭隘定义,而笔者更偏向于彭少兵的广义定义观点。因为如果一个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全部使用股权资本,那么这个企业就不会存在任何财务风险,然而事实告诉我们这是不可能的。
而广义的财务风险定义从企业理财活动的全过程延伸到整体,又从各个财务活动中延伸到企业处理财务费关系中所遇到的风险,因此广义的财务风险更符合现实企业的财务管理理念以及财务风险管理框架。互联网企业的财务风险由于财务结构、资产结构等与传统企业不同,互联网企业资产负债率低,流动速动比率高,固定资产占比低,以流动负债为主,长期借款较少。
同时互联网企业单笔交易额小,相比起成本而言,费用占比较高,研发和推广及员工薪酬占了主要部分。一般传统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为45%%适宜,但通过各互联网公司年报报表得出的数据,互联网公司在成熟时期存在大量的流动资金,负债可以为零,这在一般传统企业中很难实现,因此互联网企业所面对的财务风险也不同,以下是互联网公司主要面临的企业财务风险:
1.筹资风险。初期的互联网公司固定资产比重远远低于传统公司,并且很难取得银行的贷款,因此只能通过风险投资获取收益来进行发展,但是风险投资的资金需要来自于股东,这方面的筹资就成为了第一步难题。而之所以能从风险投资下手,是因为风险投资能以较低的资金获取较高比重股票。但是当企业越做越好越做越大之后,就会面临着抢夺控制权的危机。
2.投资风险。互联网公司竞争激烈之程度堪比当初诺基亚在智能手机战中战败的速度,新浪微博流行的迅速使得新浪成为当时行业的佼佼者,但是前有巨额投资不能回收,后有腾讯微信的挤压追赶,使之不再是一枝独秀。由此可见互联网企业的竞争程度要求企业的投资风险要很小,回收资金要迅速。避免投资风险可以采取多团队同时开发的措施以及更新盈利模式来迅速回收资金。
3.盈利模式风险。盈利模式影响着投资风险,但是盈利模式不是轻易更新就能迅速回收资金的。互联网盈利模式包括:前端收费、后端收费和佣金服务三大块。盈利模式本身存在着巨大的风险,并且如果没有及时的从旧的盈利模式更新到新的盈利模式,那么旧的盈利模式很快的就会被新的盈利模式击败。例如,阿里巴巴推行支付宝就直接击败了Ebay,从而制造出了巨大的利润,使之一度成为产业的佼佼者,并且一直遥遥领先。
4.环境风险。由于互联网是崭新的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从刚开始的条框匮乏,被一步一步加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更新意味着互联网要不停的施展对策以应对,之前的漏洞利用可能就变成了违法,因此造成了一定的环境风险。因此互联网企业在迅速发展经营的同时要做好充分的准备来应对即将到来的相关制度来进行过度。
(二)互联网企业的财务特征
由于互联网企业本身的特征,因此要对互联网公司的企业财务风险进行分析和管理来提升其企业价值首先要对互联网企业行业的财务特征进行分析。因为互联网公司是一个非传统新兴行业,和一般传统工业企业从生产到销售的模式大相径庭,因此它所面临的财务风险也是大不相同的。
首先它的财务结构属于资产负债率低,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高的情况。初期的互联网公司依靠风投获取收益来发展,风投资金主要来源于权益资金。发展中的互联网公司现金流充足,货币资金占比高而负债低。由上可见互联网公司即为资产负债率低以及流动、速动比率高;第二,互联网公司资产结构属于轻资产,人才和技术是互联网公司最大的资产;第三,互联网公司的收入数额较小但数量很大,有形产品可以通过网络进行销售,如天猫、淘宝。无形产品,像点卡、游戏充值、网络服务等第三方软件的购买均用友庞大的消费者群体;第四,由于互联网企业最大的财产是人才和技术,因此人工成本费用就是一个主要的费用支出部分。而传统企业中成本主要是商品的制造成本;第五,由于互联网企业技术更新快,所以新产品更新层出不穷,所以互联网企业的产品周期非常短;最后,互联网企业的盈利模式是不断变化的。
其中新浪、搜狐等门户网站靠刊登广告在自己网站上盈利,阿里巴巴和京东等电子商务企业靠线上销售实物商品来盈利,还有游戏、视频网站会员收费等符合盈利模式来实现盈利。互联网企业在如今竞争日趋激烈的市场经济环境下开展筹资活动需要面临政治、经济、法律、市场等各方面的不确定因素,这些因素的可控性较低,但是若能采用合理的财务风险管理机制,抓住合适的时机,就可以规避一部分的风险以此促进传统企业的长远发展。
其次,合理运用负债不仅能够不占用企业投资所带来的利润,并且其产生的利息还能进行减税,但是对比权益投资,负债具有使企业到期还本付息的压力增加,使得腾讯公司在无形中筹资风险增加的弊端,这需要深圳是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通过科学合理的金融工具组合来分散风险,使未来现金流稳定增长,同时使企业的信用评级提高以获得更低的贷款利率。第三,投资活动作为互联网企业最为主要的盈利手段之一,所谓利润越高风险越大,所以企业可以通过多个投资项目组合来对项目之间的盈亏进行互补,减少某一项目可能造成的巨大损失,将风险分散降到最低的同时享受较高的收益,增加企业未来的现金流,加快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
四、互联网企业财务风险管理思路
第一,应该建立财务预警体系,以此来防范、预警和监控财务风险,还能明确财务风险管理的职责,使各个单位分工明确,定期召开分析会议做到事前计划、事中控制和事后考核反思,以此来降低企业的财务风险。
第二,应该建立审计机构和制度,设立审计委员会和明确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第三,要加强企业全面预算管理,腾讯公司常常突发奇想就开发出一个新的试用产品,虽说是试用产品但是也需要人力和物力,在其他产品竞争激烈的情况下还分散了人力和技术,有可能会超出预算使得资金链紧张从而产生财务危机,因此要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在流程的主要环节强化内控。
第四,完善应收账款风险控制,再造应收账款风险管理流程。
第五,加强筹资风险管理,树立正确的风险观念,确定最佳的资本结构,合理安排筹资期限组合方式以及制定合理的风险政策,保持良好的财务状况,加强筹资风险的控制。
第六,加强投资项目分析按惯例,采取风险回避、风险转移等措施有效管理项目资金链。
第七,建设财务风险制度文化,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第八,在筹资、投资方面要细化财务风险管理,建立全面完善的财务预警机制,使企业能够提前预知风险,并且通过购买保险,签订有关合同的方式来转移损失。做好财务预算,合理分配企业的资金,例如要准备好足够的资金以按时还款,不对企业信用起到损害作用。
第九,整合资源,在前端收费、后端收费及佣金服务等三大块做好系统的划分,提高企业运营的效率,及时回收资金,对现在的盈利模式加以改进并且开发新的盈利模式。
关键词:准金融体系;战略研究
中图分类号:F830.3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0017-2015(9)-0057-04
“准金融机构”类似表述为:“具有金融功能的非金融机构”、“新型金融机构”及“类金融”等。近年来,随着小贷公司、担保公司、互联网金融企业、股权投资企业、创业投资企业、对冲基金等新型组织不断涌现和快速发展,准金融机构的发展成为金融领域倍受关注的热点问题。本文将创投、担保、互联网金融、融资租赁、交易所、小贷和典当七类新型组织一并纳入准金融机构的范畴,分析陕西省发展准金融体系的现状、问题,进而对陕西省准金融领域战略性布局进行初步探索和研究。
一、陕西省发展准金融机构的意义
(一)准金融机构是传统金融的重要补充力量。准金融机构在中小微企业融资、产业链延伸、供应链金融、金融市场衍生品、民间资本运作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在增强金融创新能力、完善金融服务体系、提升金融功能、改善融资结构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成为全省金融体系的有益补充,与传统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正规金融形成错位互补、协同发展的良性格局。
(二)准金融机构是陕西省转方式、调结构、稳增长、促消费的助推器。以创投基金、融资租赁、互联网金融、担保、小贷、典当、交易所为代表的准金融机构,能够有效促进陕西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及中小微企业的发展,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对于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突出力量。
(三)促进准金融机构发展,有利于解决陕西省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准金融机构拓宽了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有效支持了“三农”发展,对陕西省实体经济发展起到重要的支撑作用。2014年,陕西省再担保机构累计为全省4569户中小企业提供担保、再担保业务;金开贷公司为103户中小微企业融资3.2亿元。
(四)准金融发挥聚集、辐射效应的潜力巨大。陕西省传统地方金融机构受制于政策要求,除永安保险以外均未实现跨区域经营。但是,准金融机构业务拓展则受法律法规限制较小,尤其是创投基金、互联网金融、交易所,能够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实现跨区域的资源聚集和业务辐射,在区域金融发展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五)对维护地区金融稳定起到重要作用。目前,陕西省民间资本聚集无序、非法集资、资本抽逃等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对整个金融体系的资金安全和社会安全稳定造成极大隐患。大力发展准金融机构,对于规范引导民间资本,提升区域金融业风险防范能力,提高金融活动的透明度,维护地区金融安全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二、陕西省准金融机构发展现状
目前,陕西地方金融业已初步形成以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传统金融机构为主导,以小贷、典当、创投、担保、租赁等准金融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近年来,陕西省准金融机构发展迅速,目前主要有创投基金、小贷、典当、担保、互联网金融、融资租赁、交易所等七大类机构,共计677家,为地方经济金融发展提供了有益的补充。
(一)创投基金发展迅速。创投基金及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作为陕西省新兴产业发展的重要融资手段和工具,是实现金融资源与实体经济结合的重要模式。据不完全统计,2014年陕西省创司27家,在西北五省名列第二,资产规模增至36.69亿元,实现行业利润5612万元。全年共发起18起投资案例,位于第十一位,次于北京、上海、江苏、深圳、浙江等东部地区,位于西部第二,落后于四川(26起),高于重庆、新疆等地;投资金额649.72亿美元,位于全国第九,西部第一,略高于四川省,占西北五省的58.06%和73.65%。陕西省金融控股集团作为省政府的出资人代表,参与设立基金14支,基金总规模42.66亿元,其中创投基金10支,涉及循环经济、现代能源、航空、生物医药、高端装备、节能环保、新材料、高技术服务、3D打印、新能源汽车、果业和畜牧业等领域。
(二)担保行业初具规模。发展融资性担保行业是破解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重要手段和关键环节,对于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截至2014年底,全省融资性担保机构169家,注册资本金合计287.1亿元,机构从业人员2133人,在保余额690.5亿元;再担保机构1家,注册资本金5.421亿元,业务量累计达到253亿元,平均年递增187%。
(三)互联网金融呈现快速增长态势。互联网金融作为金融业与互联网产业、现代信息技术产业相互融合的产物,是当前极具创新活力和增长潜力的新兴业态,具备门槛低、成本低、效率高的优势,有助于发展普惠金融,成为小微企业和个人融资的重要渠道。近年来,陕西省互联网金融发展速度较快,自2012年11月国华商贷和资商贷P2P平台成立以来,2013年成立6家,2014年成立16家,处于快速递增态势。目前,共计24家平台,在全国占比1.52%,在西北五省占比68.6%,迄今为止,共出现1家问题平台,其他平台均运营良好。其中,全国首家国有独资背景的互联网金融平台“金开贷”成立于2014年5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在陕西省互联网行业中树立了标杆形象。
(四)融资租赁公司发展缓慢。融资租赁是集融资与融物、贸易与技改在一起的新型产业,在新常态下,对产业结构调整、创新驱动发展及经济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陕西省装备制造、能源、科技等产业优势明显,融资租赁市场巨大,陕西省应充分利用产业优势,大力发展融资租赁业务。陕西省融资租赁业起步较早,但发展十分缓慢。1996年,陕西省第一家内资融资租赁公司――西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成立,注册资本金2亿元;2011年陕西省第一家外资融资租赁公司――宝信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成立,注册资本金5亿元。截至2014年底,总计8家融资租赁公司,注册资本合计17亿元人民币,实际运营资产金额总计60.85亿元,其中外资租赁公司7家,注册资金153428万元,分别占全国比重的0.41%和0.37%,占西北五省比重的50%和59.17%;金融租赁公司0家。
(五)交易市场不断完善。建设多层次要素交易市场,有利于提高陕西省要素定价能力,提升金融资源配置效率,成为建设功能性金融中心的迫切任务。近年来,陕西省要素交易市场得到快速发展,体系不断完善,形成了以西部产权交易所、陕西股权交易中心、陕西有色金属交易中心、陕西文化产权交易所、陕西煤炭交易中心、陕西环境权交易所等为代表的交易所(中心)共17家,占全国3.57%。其中,西部产权交易所成立于2004年,注册资本1亿元,2014年实现交易额19.49亿元;陕西股权交易中心成立于2013年12月,注册资本2亿元,截至2014年底,共有托管企业76家,展示性挂牌企业319家,发展会员37家,完成非交易性挂牌企业股权转让交易金额1270万元;陕西有色金属交易中心成立于2014年5月,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目前日交易额达到5亿元,个人投资1004人,机构投资375家,居间商186人;陕西环境权交易所成立于2010年5月,注册资本金408万,2014年实现排污权交易额8537.51万元,交易量6974.86吨,实现营业收入342.39万元。
(六)小贷、典当行业快速发展。近年来,陕西省小贷、典当行业得到较快发展,在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截至2014年底,陕西省小额贷款公司达到253家,实收资本金217.19亿元,贷款余额216.63亿元,分别相较2010年增长了432%和556%,占全国的2.62%和2.30%,占西北五省的33.93%和34.02%。全省典当行业稳步发展,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4年底,全省已开业的典当行179户,比上年增长28户,典当总额23亿元,仅占全国典当累计发放金的0.6%,注册资本总额18亿元。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准金融行业普遍存在资产规模小、竞争实力弱、行业发展不规范、抗风险能力差、融资渠道受限、人才匮乏、政策支持力度不足等问题,不能满足和适应新形势下准金融行业发展的需要。
(一)规模小,实力弱,发展滞后。陕西省准金融机构规模偏小,实力较弱,发展缓慢,与全国平均水平还存在差距。陕西省小贷公司2014年末实收资本金217.19亿元,贷款余额216.63亿元,分别是全国平均水平的81.80%和72.84%,是重庆的0.39倍和0.29倍,是四川的0.38倍和0.34倍;省再担保机构注册资金5.421亿元,未达到国家对再担保机构行业对注册资本(10亿元)要求,并与江苏(30亿元)等省份差距悬殊,无法有效保障担保风险分担和转移的作用。融资租赁公司仅有8家,全国已经达到2020家,发展严重滞后,对优势产业发展未能充分发挥其特有的作用。
(二)体制机制不健全,面临风险较大。准金融机构多面向中小微企业服务,面临的风险较大,但受制于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普遍存在融资渠道单一、业务开拓难度较大的问题,缺乏合理的风险分担机制。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产权结构不清晰、内部约束激励机制匮乏、经营管理机制不规范,严重影响了准金融机构的创新发展。
(三)缺乏龙头企业,行业发展无序。陕西省准金融机构行业集中度不高,缺乏大型骨干企业引领和规范行业发展。在国内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小贷、担保、互联网金融、典当处于野蛮生长的状态,缺乏行业自律和规范,难以发挥集聚、协同效应,业务发展陷入恶性的同质竞争。
(四)政策支持力度不够。陕西省对准金融机构的重视不够,缺乏持续的财政投入机制。相比广州、南京、成都等副省级城市,陕西省对融资性担保行业、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创投、互联网金融发展等方面,支持力度远远不够。如广州、南京、成都每年设立5000万元、3000万、8000万专项资金,用于担保公司风险准备金补助、担保体系建设、担保贴息等,而陕西省缺乏相应的专项担保业发展基金。另外,对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也缺少财政补贴,使得企业参与的积极性不高,导致交易活跃度不高;在鼓励创投、互联网金融发展方面的人才补助、奖励标准、财政补贴等政策支持力度薄弱。小贷等准金融机构的税负较重,要承担5.56%的营业税及附加和25%的企业所得税,相比上海、浙江等赋税减免地区,缺乏政策优惠。
四、陕西省发展准金融体系的战略目标
准金融机构作为传统金融的重要补充,对地方经济转方式、调结构、稳增长、促消费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成为陕西省实现金融强省,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的的重要举措。未来五年,发展准金融机构的目标是:
(一)扩大创投基金规模,力争创投基金达到30支,总规模达到100亿元,重点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优势特色产业。发挥陕西省资源优势,推进设立1000亿大产业基金。
(二)以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和结构转型为基础,健全区域要素交易体系,形成年交易额达到3000-5000亿元的大型要素交易集团。
(三)打造100家互联网金融企业,形成1-2家区域内有重要影响力的互联网金融龙头企业。积极争取互联网金融创新示范基地。
(四)重点打造30亿元再担保龙头企业,整合担保资源,组建50亿元的担保集团,为经济建设大项目、企业债提供担保。力争到2020年,促使全省融资性担保行业迈上新台阶,全省担保机构资本金达到400亿元,担保规模达到2000亿元左右,力争放大4倍以上,为新常态下陕西省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做出贡献。
(五)争取在3-5年内,培养100家左右融资租赁企业,注册资本达到200亿元人民币以上,业务规模超过1000亿元人民币。重点选择培育关天国际(延长集团)、中俄商飞、陕煤、陕重汽、西飞、工航、比亚迪、法士特、西电、秦川机床、宝信、金控等企业,努力促进形成10个注册基金过10亿元人民币、业务量过100亿元、财税贡献过1亿元的骨干融资租赁企业。
(六)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争取2020年,发展100家小贷公司、100家典当公司,发挥小贷联盟和典当联盟行业引领和规范的作用,促进小贷和典当行业的规范发展。
五、发展措施
(一)设立大产业基金。首先,设立千亿产业基金。整合200亿元财政资金,社会融资800亿元,用于投资陕西省交通、水利、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科技转化项目、产业结构调整、资源综合利用,以及扶持地方金融发展。其次,设立“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投资基金,主要投资于丝路沿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能源资源开发、产业发展等有关项目。
(二)做大做强融资性担保体系。在省级层面,重点培育陕西省再担保公司,对省信用再担保中小企业担保进行增资扩股,使其注册资本达到30亿元,充分发挥再担保在增信、分险等方面的服务功能;整合担保资源,形成一个50亿元以上的融资性担保行业龙头企业,为大项目、企业债提供担保。在市级层面,通过各地市财政资金扶持、省级龙头担保企业参股,组建10个注册资本在10亿元以上的担保公司,大力发展一批中型担保公司;在社会层面组建100个注册资金在1亿元以上的小型担保公司,针对特定领域开展专业化担保。在担保运作模式上,可借鉴安徽经验,以担保机构、担保联盟(集团)、银行、担保基金按照一定比例分担风险,形成政府引领、担保护航、银行跟进的担保联盟新模式,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率,提升担保行业规模和实力,促进中小企业及民营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三)大力发展互联网金融。积极推动P2P、第三方支付、移动支付、电商金融、众筹融资等金融信用中介服务平台规范发展,支持互联网金融开展活期理财产品、小贷收益权交易产品、债权资产包交易产品试点。支持互联网金融企业发起设立产业基金、并购基金和风险补偿基金,以满足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的资金需求。建立互联网金融、交易所金融创新示范基地,推进创新发展研究开发。
(四)加快建设要素交易市场。出台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专项政策,促进各类交易所发展。加快设立金融资产、公共资源、农村产权等要素交易市场,建设小麦、棉花、石油、天然气等资源交易市场,加快推进要素定价中心的形成,加快培育市场体系,完善市场功能,提高要素配置效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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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Research on the Development Strategy of the Local Quasi-financial
System in Shaanxi Province
CHEN Hongxia
(Shaanxi Financial Holding Group Co., LTD., Xi’an Shaanxi)
关键词:网络经济;网络财务;财务管理;创新
互联网(Internet)产业的迅速崛起,以其强大的信息和服务功能正在改变和影响着社会各个阶层、各个领域,全球经济网络化、数字化逐步形成,这给企业参与市场竞争带来新的机遇与挑战,对企业经营管理全面创新发挥了推动作用。财务管理作为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面临着自身能否快速跟进新技术、适应网络经济的挑战。笔者认为在网络经济下,传统财务管理存在许多弊端,企业只有及时进行财务管理创新写作会计论文,才能在国内外市场竞争中占先,在网络经济大潮中站稳脚跟。
一、网络经济下传统财务管理的弊端
网络经济时代,由于经济活动的数字化、网络化,出现了许多新的媒体空间,如虚拟市场、虚拟银行。许多传统的商业运作方式将随之消失,而代之以电子支付、电子采购和电子定单,商业活动将主要以电子商务的形式在互联网上进行,使企业购销活动更便捷,费用更低廉,对存货的量化监控更精确。这种特殊的商业模式,使得企业传统的财务管理已不能适应基于互联网的商业交易结算。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难以防避企业管理出现的新风险
首先是网络安全问题。网络经济要求财务管理必须通过互联网进行,而互联网体系使用的是开放式的TCP/IP协议,它以广播的形式进行传播,易于搭截侦听、口令试探和窃取、身份假冒,给网络安全带来极大威胁。而传统的财务管理大多采用基于内部网(Intranet)的财务软件,没有考虑到来自互联网的安全威胁,特别是企业的财务数据属重大商业机密,如遭破坏或泄密,将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因此,财务管理首先必须解决的是复杂的计算机网络安全问题,这一点传统财务管理是难以做到的。
其次是身份确认和文件的管理方式问题。网络经济下参与商业交易均在互联网上进行,双方互不见面,这就需要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相互认证,保证电子商务交易的安全。而传统的财务管理软件一般采用口令来确认身份,不同的用户有不同的口令。如果继续沿用这种口令身份验证方式,那么随着互联网用户和应用的增加,口令维护工作将耗费大量的人力和财力,显然这种身份验证技术已不适合基于互联网的财务管理。另外,传统的财务管理一直使用手写签名来证明文件的原作者或同意文件的内容。而在网络环境下,电子报表、电子合同等无纸介质的使用,无法沿用传统的签字方式,从而在辨别真伪上存在新的风险。
此外,电子商务作为网络经济下的主要交易手段,财务管理和业务管理必须一体化,电子单据、分布式操作使得可能受到非法攻击的点增多。而目前的财务管理缺少与网络经济相适应的法律规范体系和技术保障。例如,在电子商务中如何征税、交易的安全性如何保证、数字签名的确认、知识产权的保护等。所有这些问题都是在网络经济环境下出现的,企业的财务管理所面临的新的风险是难以防范和规避的。
(二)难以满足电子商务要求
电子商务的贸易双方从贸易磋商、签定合同到支付等均通过互联网完成,使整个交易远程化、实时化、虚拟化。这些变化,首先对财务管理方法的及时性、适应性、弹性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传统的财务管理没有实现网络在线办公、电子支付、电子货币等手段,使得财务预测、计划、决策等各个环节工作的时间相对较长,不能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需要。再者,分散的财务管理模式不利于电子商务的发展。在网络经济下,要求企业通过网络对其下属分支机构实行数据处理和财务资源的集中管理,包括集中记账、算账、登账、报表生成和汇总,并可将众多的财务数据进行集中处理,集中调配集团内的所有资金。然而,传统的财务管理由于受到网络技术的限制,不得不采用分散的管理模式,造成监管信息反馈滞后、对下属机构控制不力、工作效率低等不良后果,无法适应网络经济发展的要求。
此外,传统的财务控制和财务分析的内容不能满足电子商务的要求。在网络经济下,企业资产结构中以网络为基础的专利权、商标权、计算机软件、产品创新等无形资产所占比重将大大提高。但现今财务管理的理论与内容对无形资产涉及较少,因为过去经济增长主要依赖厂房、机器、资金等有形资产,致使在现实财务管理活动中不能完全正确地评价无形资产的价值,不善于利用无形资产进行资本运营。所以,传统的财务管理理论与内容已不适应网络经济时代电子商务运营的需要。
(三)不能适应新的管理模式和工作方式
在网络环境下,企业的原料采购、产品生产、需求与销售、银行汇兑、保险、货物托运及申报等过程均可通过计算机网络完成,无需人工干预。因此,它要求财务管理从管理方式上,能够实现业务协同、远程处理、在线管理、集中式管理模式。从工作方式上,能够支持在线办公、移动办公等方式,同时能够处理电子单据、电子货币、网页数据等新的介质。然而,传统的财务管理使用基于内部网的财务软件,企业可以通过内部网实现在线管理,但是它不能真正打破时空的限制,使企业财务管理变得即时和迅速写作毕业论文。由于传统的财务管理与业务活动在运作上存在时间差,企业各职能部门之间信息不能相互连接,因而企业的财务资源配置与业务动作难以协调同步,不利于实现资源配置最优化。
另外,传统的财务管理软件要求管理人员只能在特定环境下办公,因为它是基于内部网的系统,离开内部网将无法办公。而网络经济下,要求财务人员在离开办公室的情况下也能办公(即移动办公),这样财务软件必须是基于互联网的系统,而只有实现从企业内部网到互联网的转变,才能实现真正的网上办公。由此可见,在网络经济下,传统的财务管理存在许多弊端,必须及时研究财务管理创新,构造出与网络时代相适应的财务管理,企业才能在激烈的全球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二、财务管理创新的内容
网络经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人类生产经营活动和社会活动的网络化。财务管理必须顺应潮流,充分利用互联网资源,从管理目标、管理模式和工作方式等多方面进行创新。
(一)财务管理目标的创新
企业财务管理目标总是与经济发展紧密相连的,总是随经济形态的转化和社会进步而不断深化。随着网络经济的到来,客户目标、业务流程发生了巨大变化,具有共享性和可转移性的知识资本将占主导地位。知识的不断增加、更新、扩散和应用加速,深刻影响着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各个方面,客观需求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必须向高层次演变。原来以追求企业自身利益和财富最大化为目标者,必须转向以“知识最大化”的综合管理为目标。其原因在于,知识最大化目标可以减少非企业股东当事人对企业经营目标的抵触行为,防止企业不顾经营者、债权人及广大职工的利益去追求“股东权益最大化”;知识资源的共享性和可转移性的特点使知识最大化的目标能兼顾企业内外利益,维护社会生活质量,达到企业目标与社会目标的统一。知识最大化目标不排斥物质资本作用,它的实现是有形物质资本和无形知识资本的在网络经济下的有机结合。
(二)财务管理模式的创新
在互联网环境下,任何物理距离都将变成鼠标距离,财务管理的能力必须延伸到全球任何一个结点。财务管理模式只有从过去的局部、分散管理向远程处理和集中式管理转变,才能实时监控财务状况以回避高速度运营产生的巨大风险。企业集团利用互联网,可以对所有的分支机构实行数据的远程处理、远程报表、远程报账、远程查账、远程审计等远距离财务监控,也可以掌握和监控远程库存、销售点经营等业务情况。这种管理模式的创新,使得企业集团在互联网上通过Web页登录,即可轻松地实现集中式管理,对所有分支机构进行集中记账,集中资金调配,从而提高企业竞争力。
(三)财务工作方式的创新
互联网技术改变了全球的经济模式,相应地必须改变财务人员的工作方式。传统的固定办公室要转变为互联网上的虚拟办公室,使财务工作方式实现网上办公、移动办公。这样,财务管理者可以在离开办公室的情况下也能正常办公,无论身在何处都可以实时查询到全集团的资金信息和分支机构财务状况,在线监督客户及供应商的资金往来情况,实时监督往来款余额。企业集团内外以及与银行、税务、保险、海关等社会资源之间的业务往来,均在互联网上进行,将会大大加快各种报表的处理速度,这也是工作方式创新的根本目的。(四)财务管理软件的创新过去国内各财务软件功能独立,数据不能共享,企业在人、财、物和产、供、销管理中难以实现一体化。运用Web数据库开发技术,研制基于互联网的财务及企业管理应用软件,可实现远程报表、远程查账、网上支付、网上信息查询等,支持网上银行提供网上询价、网上采购等多种服务。这样,企业的财务管理和业务管理将在Web的层次上协同运作,统筹资金与存货的力度将会空前加大;业务数据一体化的正确传递,保证了财务部门和供应链的相关部门都能迅速得到所需信息并保持良好的沟通,有利于开发与网络经济时代相适应的新型网络财务系统。
三、实现财务管理创新的构想
企业财务管理创新是新形势下企业发展的当务之急,也是网络经济全球化的客观要求,在此笔者提几点实现创新的构想:
(一)转变企业理财观念
网络经济的兴起,使创造企业财富的核心要素由物质资本转向知识资本。企业理财必须转变观念,不能只盯住物质资产和金融资本。首先,要认识知识资本,即了解知识资本的来源、特征、构成要素和特殊的表现形式。其次,要承认知识资本,即认可知识资本是企业总资本的一部分,搞清知识资本与企业市场价值和企业发展的密切关系,以及知识资本应分享的企业财富。最后,要重视和利用知识资本。企业既要为知识创造及其商品化提供相应的经营资产,又要充分利用知识资本使企业保持持续的利润增长。可以说,转变企业理财观念是实现财务管理目标创新的根本保证,不可不予以高度重视。
(二)加强网络技术培训
网络技术的普及与应用程度直接关系到财务管理创新的成功与否。有针对性地对财务人员进行网络技术培训,可以提高财务人员的适应能力和创新能力。因为,首先财务人员已具有坚实的经济和财会理论基础,如果再学习一些现代网络技术,将经济、财会、网络有机地结合,则面对知识快速更新和经济、金融活动的网络化、数字化,就能够从经济、社会、法律、技术等多角度进行分析并制订相应的理财策略。其次,通过技术培训可使财务人员不断吸取新的知识,开发企业信息,并根据变化的理财环境,对企业的运行状况和不断扩大的业务范围进行评估和风险分析。为此,要适应网络经济发展的要求,根据国际金融的创新趋势和资本的形态特点,运用金融工程开发融资工具和管理投资风险。事实表明,对财务人员加强现代信息科学与网络技术教育,有利于在网络经济下实现财务管理创新。
(三)积极开展对知识资本的理论研究
网络经济的发展将使财务管理目标转向知识最大化,但目前知识资本的理论尚未成熟,必须积极开展理论研究和实践。知识资本是一种无形资本,对知识资本的管理是新形势下企业理财的重大创新。对此,首先应研究知识资本的构成要素及其市场化形式,探讨知识资本的有效运作管理方法。其次,要研究知识资本的计量方法,确定知识资本价值,研究知识资本的证券化形式和估价方法。第三,要对知识资本运作的案例进行分析,总结企业知识资本运作的具体操作方案。第四,研究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它是知识资本保值增值的基本前提。总之,知识资本是网络经济下一种新的资本形态,对知识资本的理论研究也是实现财务管理创新的基本条件。
(四)对企业进行业务流程重组
网络经济是一种全新的贸易服务方式,它以数字化介质替代了传统的纸介质,将打破传统企业中以单向物流运作的格局,实现以物流为依据、信息流为核心、资金流为主体的全新运作方式。这就要求企业必须对现有业务流程进行重组,将工作重心放在价值链分析上。首先,企业要从行业价值链(原材料供应商—产品—制造商—销售商)进行分析,以了解企业在行业价值链中的位置,判断企业是否有必要沿价值链向前或向后延伸,以实现企业管理目标。其次,对企业内部价值链(定单—产品研究设计—生产制造—销售—售后服务)进行分析,以判断如何降低成本,优化企业流程。第三,从竞争对手价值链分析入手,通过与竞争对手的相应指标进行比较,找出与竞争对手的差异和自己的成本态势,从而提高整体竞争力。
(五)建立财务风险预测模型
随着互联网在商业中的广泛应用,在企业内部作为数据管理的计算机往往成为逃避内部控制的工具,经济资源中智能因素的认定将比无形资产更加困难。在企业外部,由于“媒体空间”的扩大,信息传播、处理和反馈的速度大大加快,商业交易的无地域化和无纸化,使得国际间资本流动加大,资本决策可在瞬间完成。总之,由于网络经济的非线性、突变性和爆炸性等特点,建立新的财务风险预测模型势在必行。该模型应该由监测范围与定性分析、预警指标选择、相应阀值和发生概率的确定等多方面的内容组成,并能对企业经济运行过程中的敏感性指标,(如保本点、收人安全线、最大负债极限等)予以反映。这样,将风险管理变为主动的、有预见性的风险管理,就能系统地辨认可能出现的财务风险。
(六)采用集中式财务管理模式
互联网的出现,使桌面管理转化成非桌面化的网络方式有了技术保证,也使得集中式管理成为可能。企业可以综合运用各种现代化的计算机和网络技术手段,以整合实现企业电子商务为目标,开发能够提供互联网环境下财务管理模式、财会工作方式及其各项功能的财务管理软件系统,该系统至少应包括会计核算的集中化、财务控制的集中化、财务决策的集中化三部分。采用集中式管理,将会提高财务数据处理的适时性,减少中层管理人员,使最高决策层可与基层人员直接联系,管理决策人员可以根据需求进行虚拟结算,实时跟踪市场情况的变化,迅速作出决策。
(七)创建企业财务管理信息系统
以数字化技术为先导的网络经济,其经济活动可以通过互联网在线进行,如:在线订货、在线资金调度、异地转账、在线证券投资、在线外汇买卖等。因而产生的会计信息都是动态的,更具有不可捉摸性;同时,市场需求信息的公开化,形成了多层次、立体化的信息格局。谁能占领信息的制高点,谁就将在市场竞争中占优势。创建基于互联网的企业财务信息系统,综合运用计算机网络的超文本、超媒体技术,使信息更形象、直观,提供多样化的各类信息,包括数量信息与质量信息、财务信息与非财务信息、物质层面的信息和精神层面的信息等,实现信息理财。
(八)建立网络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首先,需要制定相关的法律政策,以法制手段来强化网络安全。这主要涉及网络规划与建设的法律、网络管理与经营的法律、网络安全的法律、电子资金划转的法律认证等法律问题。其次,从管理上维护系统的安全,建立信息安全管理机构和切实可行的网络管理规章制度,加强信息安全意识的教育和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素质,特别是高层管理者的安全意识,以保证网络信息安全。第三,从技术上采取措施,在企业内部网和互联网之间要加一道防火墙,防止黑客或计算机病毒的袭击,保护企业内部网中的敏感数据。另外,将数字签名技术应用于电子商务的身份认证,可以防止非法用户假冒身份,从而保证电子支付的安全,为实现财务管理创新提供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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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物联网 物流金融 安全监管
中图分类号:F2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7)01-166-02
物流金融是金融机构与物流企业的合作,在供应链运作过程中向客户提供的结算、融资和保险等相关服务的统称,其核心是物流融资(狭义上物流金融指的就是物流融资),即银行等金融机构通过与物流企业的合作创新,以企业所从事交易项下的担保品为依托,对企业资金投放、商品采购、销售回笼等经营过程的物流与资金进行锁定控制或封闭管理,依靠企业对处于银行监控下的商品和资金的贸易流转所产生的现金流实现对银行授信的偿还。随着物流金融近年来的高速发展,市场规模已达到了较高层次,同时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特别是物流金融产品的安全监管问题。物联网在互联网的基础上,将用户端延伸和扩展到任何物体,进行信息交换和通信,实现人和物体“对话”,物体和物体之间“交流”,具有全面的信息感知、无缝的互联协同、高度的智能化等特点,将其应用于物流金融安全监管,有助于物流金融产品信息获取更加实时、快捷、准确,产品动态信息的传递、共享更加精确,供应链指挥决策更加智能、科学,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物流金融产品的安全性。
一、物联网技术特征
物联网的定义是,通过射频识别(RFID)、传感器、全球定位系统、激光扫描系统等信息传感设备,按照约定的协议,把任何物体与互联网连接起来,进行信息交换和通信,以实现智能化识别、定位、跟踪、监控和管理的一种网络。其英文名称为The Internet of Things ,由该名称可见,物联网是“物与物相联的网络”,其基础和核心仍然是互联网,但相比于传统的互联网,物联网还有其自身的技术特征:
(一)全程性
物联网上部署了海量的多种类型传感器,每个传感器都是一个信息源,不同类别的传感器所捕获的信息内容和格式不同。传感器具有实时性,按一定的频率周期性地采集信息,不断更新数据,物联网可以说是各种感知技术的广泛应用。通过物体上的传感器,物联网对物与物、物与人之间传递的各个环节进行跟踪,对物体的流通进行精细的管理,实现物体之间、物体与人之间信息交换和通信的全程监控与管理。
(二)技术性
物联网技术的核心与基础仍然是互联网,通过各种有线和无线网络接入互联网,将物体的信息实时准确地传递出去。物联网上传感器定时采集的信息需要通过网络传输,由于其数量极其庞大,形成了海量信息,在传输过程,为了保障数据的正确性和及时性,必须适应各种异构网络和协议,并运用先进的信息技术与数据挖掘识别技术,以实现物联网络稳定高效运行,因此物联网具有高技术性特征。物联网络的构建不仅要以互联网技术为基础,还要综合各种传感器数据获得与处理技术,运用大数据处理理念,融合互联网与先进数据处理手段的优势,真正实现物与人、物与物之间的实时精准“沟通”和“对话”。
(三)智能化
物联网不仅仅提供了传感器的连接,还能够对物体实施智能控制。物联网将传感器和智能处理相结合,利用云计算、模式识别、大数据等各种智能技术,扩充其应用领域。从传感器获得的海量信息中分析、加工和处理出有意义的数据,以适应不同用户的不同需求,发现新的应用领域和应用模式国。所以物联网本身也具有强大的智能处理能力,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信息网络,而是物与物、人与物的智能链接。
二、物流金融安全监管应用物联网技术的需求与条件分析
结合物联网技术特征,在物流金融安全监管全过程,通过传感器、射频识别技术、全球定位系统等技术和各类可能的网络,对物流金融业务过程实施智能化感知、识别和管理,物流金融安全监管应用物联网技术应当具备三大特点:一是全程性,要对物流金融业务全过程实施管控,而不是局部或部分;二是技术性,要全面应用物联网技术,实现物流金融业务的“可知、可视、可控”;三是智能化,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信息网络,而是物与物、人与物的智能链接。
(一)物流金融安全监管应用物联网技术的需求分析
1.降低物流金融业务过程信息不对称的需要。随着物流金融行业的加速发展,物流金融模式越来越复杂化,物流金融业务过程涉及的利益主体更加多元,物流金融产品信息层级逐渐递增,准确及时的信息获取愈发困难。准确及时信息的获取来源于产品流通过程的精确管控,物联网是实现精确管控先进、有效的技术手段。物流金融安全监管应用物联网技术,可以从产品信息采集、信息联通、信息管理、信息决策等全过程,以信息流调控物流,大幅提升动态信息的抓取效率。因此,从降低物流金融业务过程信息不对称的角度出发,客观要求在物流金融安全监管业务领域应用物联网技术。
2.降低物流金融服务违约风险的需要。物流金融服务主要涉及三方即金融机构、供应链企业、第三方物流提供商。第三方物流提供商选择是物流金融服务能否成功的关键。但目前我国的物流企业鱼龙混杂,好坏参差不齐,一些物流企业的资产规模、信息化能力、内部管控等方面存在不少问题,特别是对供应链环节的管控,使得物流金融面临较大的失》缦铡N锪鹘鹑诎踩监管应用物联网技术能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信息获取的准确性,减少物流金融违约情况的发生。
3.提高物流金融安全监控效率的需要。当前,物流金融安全监控技术已经较为落后,信息化程度已不能跟上物流金融发展的步伐,严重影响了物流金融安全监管的效率。物联网技术作为新兴的先进技术,对物与物、物与人之间传递的各个环节进行跟踪,对物体的流通进行精细的管理,将其应用于物流金融安全监管过程,能够较好地实现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的有效整合,形成以信息互联互通为核心,数据集成交互为纽带,有线无线随机链接的安全监管体系。因此,物流金融安全监管应用物联网技术有利于从技术上突破物流监管瓶颈,促进物流金融安全监管的科学高效开展。
(二)物流金融安全监管应用物联网技术的条件分析
物联网技术虽然在我国提出的时间较短,但是经过几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较为成熟的技术体系。物联网通过智能感知、识别技术与普适计算等通信感知技术,把传感器、控制器、机器、人员和产品等通过新的方式联系在一起,形成人与物、物与物相联,实现信息化、远程管理控制和智能化的网络。物联网技术具有全程性、技术性与智能化的特征,能够对质押品在供应链中动态信息进行全程监控,实施精确远程管理,及时发现异常情况,排除安全隐患。物联网技术网络以全程记录的供应链信息为依托建立风险数据库,其中不仅包含了质押品的物流与资金流信息,还包含通过实际调研所获得的大部分风险类型,以及相应的风险解决方案。通过风险数据库就能实现风险的基本应对,尽可能的降低风险,提高物流金融产品的安全性。物联网的整个技术体系与运作方式,为物流金融安全监管业务应用物联网技术提供了经验帮助和技术支持。物流金融安全监管按照物联网运作要求,进行设施设备建设,优化信息流程设计,完善技术接口和模块嵌入,具有良好的基础和依托,能够较快的实现技术的投入使用,尽快发挥物联网技术在安全监管方面的应有作用。
三、加强物联网技术在物流金融安全监管应用的对策
物联网技术应用于物流金融安全监管方面已经具备一定的技术与环境基础,2012年,中国物流金融服务平台在这个基础上应运而生,于2014年6月正式上线,并且以快速大踏步的节奏发展壮大。目前已整合了包括货权登记、物联网监管、仓储管理、仓单流转、现货交易、存货质检、价格预警、价格保险、征信融资、不良处置等全过程的物流金融产品链条,并形成了一个开放型的合作平台,吸引了成熟产品和成熟用户服务平台的资源聚集。但当前第三方物流企业在运用物联网技术方面,软硬件配套上还存在一定差距,需要进一步加强建设。
(一)加强物联网技术应用于物流金融安全监管的总体设计
物联网实现的是人与物、物与物的智慧“沟通与交流”,是多种力量的整合,将物联网技术应用于物流金融安全监管过程,需要将物与物、物与人信息交互的各个环节统一为有机的整体,并保持其内部的顺畅流通。应用物联网技术,实现物流金融安全监管信息化与智能化,提升物流金融产品供应链的安全性,必须加强总体设计,构建智慧物流金融安全监管“大脑”,从源头增强物流金融安全监管的分析判断能力、决策指挥能力和协调控制能力。着力建设物流金融安全监管物联网运行平台,借助“智能化”的物联网管控系统,实施辅助决策、管控指令,实现对物流金融安全监管各环节的协调控制和决策指挥。健全物流金融安全监管物流规划和决策指挥制度,实现供应链信息的综合分析、流通环节的集中控制、运行流程的决策优化。
(二)加大物联网技术应用设施设备建设力度
物联网技术应用于物流金融安全监管除了要研制贯穿全流程的信息系统之外,还应当分系统重点推进一些信息工程建设,以具体任务为牵引逐步建成物联网系统。为了积极配合物联网技术应用于物流金融安全监管,有必要按照物联网技术的要求,加大物联网技术应用设施建设力度,从智能感知技术应用、自动仓储系统建设、运输调度可视化建设、信息标准体系建设、数据中心建设等方面,集中人力、财力、物力进行突破,全面构建物联网系统,开发和购置相配套的设施设备。在物流金融安全监管全过程,借助先进的物联网设施设备,整合不同的技术解决方案,使产品信息(物资的运动轨迹、存放状态)和供应链信息(数据的采集、存储、组织、访问控制和分析)互联互通,实现物流金融全程可视可控,从而有效提高物流金融安全监管的安全性。
(三)加快物联网技术人才业务能力培训
为保障物流金融安全监管工作的顺利高效开展,第三方物流企业应加快物联网技术人才的培训和建设工作。(1)结合物联网技术在物流金融安全监管过程的实际运用,构建适应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基于物联网技术的安全监管模式,明确物联网运用的技术标准,规范安全操作手册。(2)着力培养精通物联网技术的技术员,掌握物联网设施设备的操作流程,严格依照流程科学高效运用物联网设施设备进行物流金融管控,提高物流金融安全监管效率。(3)加强物联网技术研发工作,结合物流金融安全监管业务工作实际,对物流金融安全监管中的物联网设施设备以及相关技术进行相适应的研究、设计和开发,规范物流金融产品标准化编码,建立基于物联网技术的物流金融安全监管业务处理平台,促进物联网技术应用于物流金融安全监管工作的不断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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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食品安全 召回 食品安全法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人们对食品安全要求也愈来愈高,食品安全问题成为当前政府与公众共同关心的一个重要问题。近年来,在我国不断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对我国的食品安全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食品安全管理贯穿于食品生产、物流、销售的整个过程中,必须针对每一个环节,都提出相应的管理制度,建立详细的法律及法规,建立完善的食品召回制度是其中最为重要的一个办法。
食品召回制度是完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提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减小食品安全风险,保证食品安全体系健康平稳的一项重要管理制度。相对于欧美国家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我国食品的召回与退市制度目前处于一个不断发展与完善的阶段,在这个过程中,一些关键的问题值得我们深入的研究与探讨。
1 我国食品安全召回制度关键问题的思考
几个发达国家的食品召回制度有如下共同特点:第一,食品召回有法可依。颁布了统一的食品安全基本法,并建立健全了食品召回法律体系。第二,监管有效进行。各部门分工明确,权责清晰。第三,执法力度大。严厉的法律责任和处罚力度使得管理效率高。第四,建立了完善的食品信息溯源系统。由此告诉我们,我国食品召回制度的构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建设。
1.1 强化立法
我国目前已经对食品安全予以立法管理,但是目前依然存在着法律不完善,缺乏系统性,部分领域立法缺失,部分条款立法不明的现象。目前我国缺少一门具有权威性的食品召回管理的法律,这种状况直接导致在食品召回管理中,部分法律条款不明晰,执行的可操作性不强,因此很有必要针对食品召回进行专门的立法管理。这就要求我们制定一部具有权威性的法律,对食品召回的法律规定,监管主体,召回级别,召回种类,召回程序,召回惩罚制度等内容统一予以明确详细的规定,使食品召回真正有法可依。
1.2 明确监管
食品安全管理不是一个行政部门就可以全面监管的,需要多个相关部门共同管理,相互协作。卫生、质检、工商、食品药品、农业等相关部门协同合作,比如农业部要负责初级农产品的生产环节,确保农产品来源安全;卫生部门负责食品经营者的场地的卫生达标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卫生监督管理安全,并组织实施国内食品的强制检验及出入境食品的卫生检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则负责市场上的食品安全监管;商务主管部门主要负责流通领域中的食品安全。
由于食品召回管理过程涉及到食品生产到销售的整个产业链,而多部门监管导致职能不清,在食品召回的监管与执行上缺乏效率,同时存在着食品安全管理权限配置不合理,执法部门定位不清等问题,由于行政权限划分界限不明,多头执法与行政不作为现象并存。同时因为监管部门的不统一,导致了监管执法缺乏持续性和规范性。
目前已经成立了以国务院副总理为主任的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但是依然缺乏一个统一的管理机构。建议国家成立一个食品行业监管委员会,类似证监会,保监会,银监会,电监会这样的行政管理机构,统一执法和管理,制定统一的管理法规和条例,统一执行,赋予机构相应的监管权和执法权,跟公安部门建立紧密的执法关系,对于严重的的食品犯罪,予以坚决的查处和执法。
1.3 明确法律界定,加强执法与惩罚力度
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一个关键手段是加大食品安全犯罪的执法,提高法律打击力度,提高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严格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目前明确定义食品安全相关法律的条文主要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这些法律为食品安全的执法提供了依据和方向。但是这些法律条文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有如下几点:(1)未能明确监管层面的法律定义,单纯的食品事故只能由受害个体进行维权处理,对于批量出现不安全食品,未能明晰法律条文。(2)食品安全量刑太轻。《食品召回管理规定》对于违反的行为,行政处罚力度才3万元罚款。从经济层面无法起到处罚作用,相对于违法行为的牟利,实在微不足道。(3)食品召回执法的执法力度不明晰。
为了从法律层面加大食品安全的查处力度,必须在当前的《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基础之上,建立一个完善的食品安全法律处罚细则,明确食品安全的主体:生产者,消费者及监管者之间的法律关系,对于各个领域、各种类型的食品安全违规与犯罪行为,定义详细的处罚方法,以”食品安全无小事“的原则去定义处罚力度,要执行高标准严要求。对于重大的食品安全犯罪,不但要处罚相关的犯罪分子,对于相关的执法监管者,也要定义明确的行政处罚及犯罪处罚。
1.4 食品信息系统的建立
1.4.1 物联网技术的食品溯源
一旦出现食品安全问题,首先需要做的是,切断不安全食品的流通,检查食品流通过程中的安全隐患,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扩展。基于物联网技术食品溯源体系是一个重要的方法。当出现任何食品安全事故的时候,可以第一时间通过物联网技术实现食品溯源,及时禁止不安全食品继续流通,同时可以追回不安全食品,另外最重要的功能是查找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给监管者和执法者提供法律依据。目前我国已经有无锡物联网研究院,南京邮电大学等研究机构已经开始研究物联网在食品召回体系中的应用,通过RFID、移动网络、互联网等技术,初步实现了物流链溯源。
1.4.2 基于移动网络和互联网的食品安全预警系统
目前可以通过建立食品监管网络,结合互联网和移动网络,及时食品安全信息,定时公布官方对食品物流检验的结果,将安全食品信息通过网络传递给公众。同时任何不安全的食品因素,都及时通过网络,保证食品体系的安全。
1.5 食品安全保险及补偿制度
食品安全事故关乎公民健康,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果都是非常严重的。目前针对食品安全事故带来的公民损失,还没有很好的方法,食品安全事故的受害者大多数无法及时得到责任主体相应的补偿,不但承受了身体上的折磨,同时承担了一定的心理上的打击。
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应该成为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一个重要分支,保证公民在意外状态下的安全,建立相应的食品安全保险和补偿制度,应该成为食品安全召回体系中的一个分支。
食品安全保险金应该由食品生产制造企业定期缴纳,作为食品安全保险的基金,由专门机构管理运营。
在食品召回体系中,增加保险评估赔付的阶段,一旦发生食品召回,在制定召回计划的时候,就制定保险介入方案,根据食品安全保险的详细细则,及时提前赔付受害主体的损失,之后由保险公司对相应的责任主体收取相应的费用,保证食品安全事故中的受害者在第一时间能拿到赔偿。针对严重食品安全事故的企业,在召回的处理阶段,必须依据保险的相关条例,除以对应的罚款,罚款进入保险基金,保证后续基金的稳定运行。
2 总结与思考
本文针对我国今年频出的食品安全事故,对于我国的食品召回制度的发展进行了回顾,并进一步分析了发达国家的食品安全召回体系,针对我国在食品安全召回的一些关键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思考,提出了立法和监管的建议,列举了当前立法的不足,给出相关立法和执法的建议,提出了基于物联网技术的信息化食品召回办法,最后提出了在召回体系中增加食品安全保险补偿制度的方案。我国的食品召回制度处于刚刚起步的状态,这是一个大的系统的工作,需要我们从社会的各个方面去不断完善该制度,使之能真正成为保障公民食品安全的一道屏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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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度联通社会与资源广泛重组
互联网时代,信息传播速度极快,经济社会各个层面高度连通,交易成本和资源配置成本降低。这些基本面上的重要变化,必将引起广泛的资源重组与聚合。
(一)争夺关注力:聚合需求资源
有了互联网,每个人都陷入巨量信息之中,争夺关注力成为竞争焦点。为了迅速聚集大批用户,出现了许多新的商业模式。
1.免费使用。
互联网服务形态易于模仿,创新的商业模式需要迅速广泛地应用,等待用户慢慢积累会失去先机。因此,互联网上一种新服务出现后,通常其基本功能可以免费使用,以期在短时期内聚集起巨量用户,产生正反馈:用户量越大,就会有越多人关注,就会带来免费服务之外的巨大商机。微信是一个经典案例:开始以社交工具形态出现,供人们免费使用,迅速聚集到海量的用户后,商业功能就开发出来,涉足移动支付、理财、游戏、地图、电商以及生活服务等众多领域,构建了新的服务提供系统。到2015年末,微信活跃用户已达到5.6亿,用户覆盖200多个国家;超过20种语言,微信支付用户则达到了4亿左右。
2.粉丝、网红与主播。
争夺注意力并将之相对固化,需要培育忠诚消费者群体即粉丝群体。粉丝是娱乐、体育、时尚等行业中最优质、最重要的目标消费者,而其他消费者只是普通用户。例如,粉丝多少决定着一档电视节目的收视率,而收视率又决定其赞助广告的多少从而决定着赢利能力。姚明加入NBA,吸引了大量的中国粉丝关注火箭队和NBA,只要姚明出赛,中国电视台都会直播,平面与网络媒体是热门话题;NBA通过商业赞助、电视转播、产品授权销售等,在中国市场的收入高达12亿美元。有了大数据,粉丝还具有了巨大的衍生商业价值,大数据抓取粉丝的信息,通过挖掘分析,为这些潜在消费者推送应有尽有的全方位消费信息,从而演变出无尽可能的新业务体系和商业模式。
争夺注意力催生了网络红人即网红的产生。这些网络红人以自己的爱好、品味、时尚等标签,向粉丝们展示和营销商品,或者直接将社交流量出售给广告商来变现。长久以来,品牌主要指企业和商品,而网红的出现,标志着个人也开始成为品牌并迅速占领市场,这种品牌鲜活有趣,时时与粉丝们交流,分享生活方式,情感、时尚、情怀及梦想等等,与精神与心理需求的特点高度契合。争夺注意力还促成了所谓主播产业的发展。网络主播是一个新生职业,形态多样,包括新闻、体育等专业主播,也包括各类娱乐网站的个性主播。
3.搜索。
搜索网站帮助人们在茫茫网海中搜寻到所需要的信息。搜索几乎无所不能,商品和服务信息应有尽有而且免费,是关注度最高、应用最广的互联网功能。搜索网站的吸引力来自于多样、全面、快速这几个关键因素,因而在竞争中能生存下来的都是知名度很高的大企业,如谷歌、百度等。搜索网站能够引领搜索者的关注方向,例如被搜索到的企业、商品、服务和其他内容,就能受到消费者的更多关注,在搜索结果中排名愈靠前,关注度就愈高。因此,争取被搜索网站在结果中靠前显示,就成为众多商家吸引关注的关键,并由此产生许多新的商业模式,例如搜索网站按企业付费多少在结果中排名,付费高者优先即竞价排名。竞价排名被认为在一般产业可以接受,类似电视台黄金段、报纸黄金版面的广告拍卖。但在有些行业却带来问题,例如医药行业关乎健康和生命,消费者又缺乏辨别能力,国内外多次出现消费者被误导的案例。搜索还能够解决更为复杂的问题,机器翻译技术是一个典型。过去半个多世纪,机器翻译的基本逻辑是模仿人的思考方式来构筑翻译程序,在无数艰辛努力后,极其复杂的程序也达不到最基本的翻译质量。前几年,谷歌公司提出一种全新的解决思路,依赖海量译本数据库,通过匹配法来翻译。这种逻辑不管语法和规则,将原文与互联网上的翻译数据对比,找到最相近、引用最频繁的翻译结果。实践表明,这种思路虽然有时不够精确,但足够达到相互理解的程度。此后许多网络服务商都基于这个思路开发实时翻译系统,充分利用网络强大的记忆能力、搜寻能力和计算能力。
4.信息推送。
在信息过载的环境中,每一个消费者都面临信息过滤和信息选择的困境,个性化信息获得成为普遍需求。哪家媒体能够更精确地实现内容传输与受众注意力的匹配,就更可能赢得市场和创造价值。推送就是针对个性化需求的一种商业模式创新,智能互联网能够记录用户在互联网上的行为特点,企业据此主动向消费者推送个性化的服务。例如,2014年6月开始,“今日头条”占据了手机资讯的重要市场份额,其业务特色和商业模式受到高度关注,其核心竞争力是使用大数据挖掘技术,通过抓取用户阅读行为的数据,然后根据一定算法,分析出用户的阅读兴趣,实现智能个性化推荐。
(二)平台企业:聚合市场资源
互联网时代,一批以经营平台为特征的巨型企业迅速发展。平台将相互依赖的不同群体集合在一起,形成低成本高效率的点对点联结。美国的亚马逊、ebay和中国的淘宝、京东都是典型。平台企业并不是新生事物,在互联网大行其道之前,就有多种形式的平台企业,例如,大型超市、大型商业MALL都是平台,买卖双方集中在这个平台上点对点交易。但是,实体平台的规模有限,而依托互联网的平台规模极大,连通成本很低,有以去中心化为原则的自动匹配算法作为技术支撑,有着强大的竞争力。从学术角度看,互联网平台有以下特点。
第一,平台改变了单个企业产生规模经济的条件。依托网络,生产者与消费者直接交易,消除了传统商业模式从生产到消费中间存在的多层营销体系,显著降低了交易费用。特别是小微企业,可以摆脱规模小的不利影响,依托市场范围极为广泛的平台,不受地域限制,向全世界消费者提供服务。
第二,平台具有非对称成本分摊机制。平台向消费者和供给商的收费通常是不对称的,多数平台由供给方负担全部平台成本,而消费者免费使用,甚至可以因使用平台而拿到补贴,购物网站大都如此。但也有相反的例子,对消费者收费却对供应者免费,典型者如提供论文检索和下载服务的中国知网,其论文的收录是免费的,但对使用者收费。不过,在资本市场运作模式下,投资者对大型平台企业是否盈利有时并不敏感,可以极具“耐心”地等待,因而对企业来说,达到收益/成本平衡点的约束较弱,可以长期在亏本的情况下运转并继续扩展规模。例如京东运营十多年来并未盈利,却能依靠从资本市场上筹措的巨量资金维持运转。
第三,平台多为三方经营模式。实体经济是供求双方关系为主的两方经营模式,虽然也有供应链和市场营销,但仅被视为企业经营全过程中的一部分。相比较,互联网企业尤其是搜索引擎网站主要提供免费搜索服务,供求双方并不具有典型的买卖关系。企业的收入主要靠广告,因此广告投放者成为企业运转的基础性条件,被认为是平台的第三方。大型搜索企业都已经实现了有效的三方商业模式:企业自身运营、巨量免费用户和大量广告投放商。
(三)反馈机制和大数据:聚合质量信号
对长期重复交易的商品来说,价格是基础性的质量信号。此外还有许多质量信号,如保修、退换货、质量检验等。然而,许多服务是一对一的,一次性的,过程性的,又含有大量的专业信息,对服务质量的判断一直是难题。互联网提供了大量新的质量信号,或者说可以将分散和个性化的信号聚合起来,例如许多网站都建立了用户评论、信誉评价、信用查询及问责制度等,以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帮助客户和消费者做出选择,为那些表现良好的企业赢得更多机会。大数据能提供更多的质量信号。著名的二手车市场和劳动力市场都是典型案例。在二手车市场上,同样款型、同样使用年限和行驶公里的车,车况可以相差很多。类似的情况还有劳动力市场,雇主只能获得求职者的教育状况、体检结果、此前经历等大类信息,依据这些有限信息无法评估每个求职者的真实水平。有了大数据,个性化信息能够大量获得,例如每一辆二手车在出售前,会产生大量的行程、路线、加油、维修、交通违规、保险费用、理赔状况等信息,买家可以花很少的费用通过专业公司获得这些信息,相对客观准确地评估每辆车的车况并给出相应价格。
(四)全纳产业链:聚合生产资源
近些年来,互联网产业链不断扩张,不仅将商品、服务提供与消费者联结起来,还将这种连结延伸到制造过程、服务过程和信息反馈的全过程中。典型情景是:消费者用手机下单,网络就会自动将订单和个性化要求发送给智能工厂,由其采购原料、设计并生产,消费者在每个阶段都能知晓情况并参与意见,产品生产出来后通过网络配送交付给消费者,消费者的意见再通过网络反馈到产业链各个环节。此时互联网编织起一个将需求信息、原料采购、智能制造、物流网配送、消费体验全部容纳进来的网络化生产组织,笔者称之为全纳产业链。此时生产由大规模标准化向分散化个性化转变,产品由同质向异质转变,生产小批量,多品种,甚至单品单件,精准按订单生产,用户全程参与其中。同样,服务提供也出现过程全纳的趋势,例如医疗服务,保健服务商提供可穿戴式健康监测设备,相关数据由数据库自动分析,发现问题向消费者提示,消费者可以远程诊治,也可以预约就诊,医生的药方自动上传,由医药企业配送到家。如果病情复杂,治疗时间较长,可以购买远程监测服务,将治疗情况上传并及时得到治疗指导。可以看出,全纳产业链重塑了商品和服务的全过程,极大提高了资源配置的效率。
(五)共享经济:聚合碎片资源
有一种特殊类型的平台,个人和企业消费者在平台上出售富余时间和服务能力以及小额闲置资金等,这就是共享经济。互联网可以用近乎零成本聚合这些碎片资源创造价值,使资源利用效率最大化。举在线房屋租赁网站Airbnb的例子,其业务是整合闲置房屋,出去度假等短期离开住所的人可以将其房屋通过网站短租给需要的人。这个公司已经在全球3.4万个城市拥有超过100万个房源。
二、理论挑战及其创新发展
(一)传统服务经济理论面临的挑战
1.服务业生产率低的判断已难以成立。
精神与心理需求是人类与生俱来的需求,为什么在当代才孕育出了规模巨大的文化娱乐产业?一个根本原因是网络提供了丰富多样又极低成本的多种娱乐方式,供给创新促进子需求进发。传统经济学将文化消费较快增长视为中高收入者有了闲钱后的行为,如经常性地听音乐会、看电影或戏剧演出,订购较多图书杂志等。有了互联网,中低收入消费者也可以用极低成本获得大量的娱乐消费,提供方也形成了以点击率为基础的商业模式,为服务供给提供了充足的激励。长久以来,传统服务业是一个劳动生产率较低的部门,这源于传统服务的本质特征。许多服务过程要求生产和消费面对面、同时同地,并因之具有了不可储存、不可远距离贸易这类衍生特点。例如教育、医疗服务、艺术表演、保安服务等,都要面对面和同时同地。由于不能使用提高效率的机器设备和缺乏规模经济,服务业的劳动生产率长期保持在一个不变水平。互联网改变了服务提供方式,服务的性质也随之改变。以乐消费为例,这种改变已经广泛覆盖,相当部分的传统服务业有了新的商业模式,能够采用最先进的技术手段,大规模提供服务,生产率普遍提高。例如远程教育、慕课、远程医疗、视频会议、电子安保系统等,都使得以往必须现场提供的服务变为可以跨时、远距离甚至跨国提供。总体来看,服务业全行业生产率显著提高,有些甚至超出了现代制造业的水平,例如网络上的视频节目和文字信息可以极低成本地复制无数次,规模经济极为显著,效益递增几乎没有边界,任何制造业产品都无法与之相比。
2.价格形成机制发生变化。
按照新古典价格理论,效用、平均成本、边际成本、供求关系等因素决定了产品价格。价格会根据供求关系在一定范围内波动,逐渐达到均衡价格,即供给与需求相等时的价格。互联网经济中,传统价格理论所依据的条件发生变化,例如在传统的商业活动中,产品和服务的平均成本可以通过总投入和总产量进行计算,而这对于信息服务却很困难。信息服务往往有较高的固定成本,边际成本又非常低甚至近乎为零,平均成本、边际成本难以测算,总需求难以把握,市场更新速度又很快,价格剧烈波动是常态,向均衡点趋近的过程难以观测到,因而传统价格理论已经难以解释信息服务业的现实。资本市场上互联网企业的定价也与传统企业不同,融资成本与可预见时间内的回报预期并不紧密。很多互联网公司融资后并不急于呈现优良业绩,甚至继续长期亏损。根据2015年《财富》杂志公布的数据,京东年亏损接近50亿元人民币,然而这并不影响资本市场对该公司的投入,显然这不符合传统的资本定价理论。以往信息产品在市场上比例不高,没有对整个市场造成明显影响,但当下的情形已很不相同。信息产品如何定价?这是信息经济学研究的一个重点问题。
3.高度互联社会中人们理性的变化。
传统经济理论有一些重要的前提,其中之一就是人们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并能够判断出利益所在从而做出理性选择。例如,虽然每个人获得的信息有限,但价格信号是市场状况的集成信息,生产者、消费者都能据此做出理性选择。然而在互联网时代,市场高度互联互通,信息极为丰富,人们对市场信号的收集和据此做出的行为选择方式都发生了很大变化。例如,当能够广泛得知他人的行为时,随大流就有可能成为主流选择,因为人们相信这些行为是经过他人智慧筛选过的集成信息,市场信号意义很强。这就是互联网中的聚合行为,即当一个人看到越来越多的人做某件事情时,他很可能也会去做,此时市场具有了自我放大的机制,即所谓的流行性越来越控制着人们的选择行为,此时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机理已经发生了变化。
互联网上通常见到的现象是:一种新的商业模式短时期内就能聚合起巨量用户,引发巨大的市场效应。近几年,微信开发的红包功能极为成功,毕竟没有人愿意处在一个亲朋好友们都处于其中、通过相互发红包联络和娱乐的圈子之外。不过,与流行开始后正反馈效应的确定性相比,如何能够启动流行还不够明确,研究者们提到的相关因素有复杂程度、可预测性、可试用性以及与现有体系的兼容性等等,但其解释力和预测力都远远不够。研究互联网时代人们的行为方式,在经济学的理论分析之外,还需要心理学、社会学等许多学科的共同努力和交叉融合。
(二)与互联网络相关的经济学问题
1.互联网经济学。
网络经济学(economicsofnetworks)一词的出现早于我们今天所讲的网络经济或互联网经济,当时主要指对电信、电力、交通、广播电视等行业的经济学研究,因为这些行业共同具有网络式的产业特征。其中最核心的内容源于传统产业组织理论:分析网络产业中的厂商结构、厂商行为、产业绩效以及相应的政府规制问题。研究的核心问题是:当这些基础设施类产业具有自然垄断的特征时,其他依存于这些基础设施提供增值服务的企业以什么条件和价格进入网络,也称为接入策略。
20世纪80年代以后,随着互联网迅速发展和广泛应用,互联网经济学(interneteconomics)很快就成为独立的新学科。研究的内容除了接入定价、建设和盈利模式、竞争行为、政府规制等问题之外,还有不同类型网络的竞争、博弈、合作等问题。这些都是网络经济时代对产业组织问题的思考和研究。例如,企业之间的竞争在网络效应下会出现什么结果?有学者就认为,虽然互联网是开放性的,与电信铁路等封闭性的网络不同,但由于规模效应极为显著,竞争的结果仍然倾向于一种产品主宰市场。即使不同企业各自使用的新技术功能相近,一旦有企业争取到稍多一点的用户,就可能开始正反馈过程,最后主宰市场,如微软的个人电脑系统。这种正反馈导致网络时代市场垄断力量更为强大,而且大者愈大、强者愈强、富者愈富。由于先进入者占领市场带来的锁定市场的能力,存在相对劣质产品主导市场的可能性。这些都是网络时代的产业组织问题的特殊性。
2.平台经济学。
最近几年,依托互联网的新商业模式发展很快,相应引出了若干新的研究需求,平台经济学是其中一个热点,研究的重点有平台的网络效应、非对称成本、垄断、竞争、创新、外部性和管制等问题。以平台的网络效应为例,所谓网络效应是指某种产品或者服务的价值会随着使用它的用户的增加而增加,并且具有正反馈的机制,例如社交网站,聚集的人愈多,愿意进入的人就更多,人多意味着广告价值大。显然,平台企业网络效应显著,由此可以导出的结论是必然产生巨型平台。用传统经济理论的观点看,这类企业必然形成市场垄断地位,现实中也存在这种现象。不过,平台之间的竞争有其特点,即消费者在多个平台同时消费,这是信息类产品消费的特点。买了一个品牌轿车的消费者通常不会同时再购买其他品牌的轿车,但搜索信息的消费者很可能同时光顾多个搜索引擎。因此,那些依据实物经济构建的反垄断原则在平台市场中不一定总是适用(Wong-Ervin,2016)。
3.信息产品的定价。
传统的价格理论以成本为基础,以趋向均衡为常态。Shy(2001)明确提出,由于网络信息产品具有边际成本低至可以忽略不计的特性,所以网络信息产品以成本为基础的定价失去了意义,实行差别定价或以低价出售产品可以获得更高利润。再往后,人们开始细化研究不同类型网络产品的定价策略。概括这个领域的研究,有几个较有共识的关注点。第一,任何产品的价格都受到价值、成本、市场供求等因素的影响,网络信息产品也不例外,因此与其它产品的定价有相同影响因素。第二,网络信息产品价格的影响因素具有特殊性,包括产品生命周期、消费者偏好、销售方式、长尾结构、衍生产业链、精神与心理评价的差异性等等。第三,具有不同特点的信息产品,定价策略并不相同,虽然可以提出若干定价规则,但每个产品如何定价是不确定的,与企业对市场的理解、风险承受能力、长期发展战略、市场占有策略等因素相关。上述研究的内容很丰富也很复杂,许多是特例特议,还没有形成如同价格理论那样简洁、普适的分析模型。
4.用传统理论解释互联网问题。
一些研究者继续致力于将互联网时代的新现象纳入现有经济学分析框架之中,研究如何设计出更有效率的市场机制,优化互联网环境下市场配置资源的功能。在各类传统经济理论中,博弈论可能最适宜于用来分析网络中的经济问题。博弈论研究这样一种情形,即人们的决策不仅取决于他们自身的选择,也取决于与他们互动的其他人所做出的选择。最经典和广为人知的就是囚徒的困境,相似问题还有许多,如两种相似产品的定价问题、拍卖会上的投标竞价问题等等。凡是每个决策者的选择结果依赖于其他人的决策时,就适宜用博弈论进行分析。在高度互联互通、广泛相互影响的网络社会中,博弈论可以为大量问题提供理论分析框架和决策思路。
(三)新的问题与理论创新
互联网和大数据时代,经济生活、社会秩序和人们生活面临许多新困惑和新问题。有些问题可以直接判断和取舍,但更多问题需要理论层面的分析、权衡和选择,理论研究和创新要求迫切。
1.隐私保护与数据利用之间的权衡。
对互联网上的个人信息应该严格保护,不经允许不得使用,这也是监管机构的努力方向。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欧盟已经多次通过或修改了有关网络数据保护的法令,2012年提出数据所有者的个人数据删除权(也被称为“数据被遗忘权)。这个条款赋予数据所有者掌控他们在线信息的权力,当他们不希望自己的个人数据在网络上存在时,相关企业或组织必须立即无条件删除其所有的个人数据。然而,被遗忘的权力提出伊始就引起轩然大波,法学界、互联网企业、有关专家和社会各相关方面激烈争论,谷歌、脸谱等一些国际互联网巨头和一些专家学者认为,大数据的价值相当一部分来自于数据共享,抓取数据和汇总巨量数据中的信息是大数据的本质,不允许数据收集,大数据无从谈起。例如药品制造商需要了解服药者的查询和购买信息以把握疗效,卫生部门需要通过了解民众网上查询行为知道某种传染病症状的流行程度等等,这些都是当事人并不知情的数据抓取行为。2008年,谷歌在政府和流行病学家之前两个星期预测到了流感疫情的出现。其做法是在人们进行网络搜索时,利用人们在网上对他们健康问题寻求帮助的行为来预测流感,例如通过追踪像咳嗽、发烧和疼痛这样的词汇,就能够准确地判断流感在哪里扩散。2008年11月,谷歌正式推出一个名为谷歌流感趋势项目,与美国疾病控制和预防中心(CDC)通常需要花费数星期整理并流感疫情报告不同,谷歌的流感趋势报告每日更新,可以为流感的爆发提供一个早期预警系统。但是,这类网络信息的收集引发对于隐私问题的担忧,人们担心自己在网络上的行为被网络公司所察觉并留存底案,尽管谷歌声明其流感趋势是从几亿个搜索结果中聚合而来,不包含任何能够确定用户身份的信息,但并未打消公众的担心。还有人质疑谷歌流感趋势实际上是向医药市场表明,谷歌有能力通过其搜索结果提供复杂而精确的分析,从而帮助医药厂商更为精准的广告。
总之,是强调数据保护从而保护隐私,还是强调数据利用以发展大数据产业,这是一个两难选择。在这种争论之中,2015年12月15日,欧盟执委会通过了《一般数据保护条例》,以欧盟法规的形式确定了对个人数据的保护原则和监管方式,其中包括数据所有者(用户)的个人数据删除权。这反映了现阶段社会公众和监管机构在数据隐私和数据利用之间的权衡。
2.乐消费的经济社会价值冲突问题。
互联网时代,乐消费即满足精神和心理需求的消费已经成为重要的服务产业。但是,有关这类消费一直有争议。首先,为乐而付出是否值得?质疑者认为商品的实用价值是实惠,而追求奢侈品中的精神和心理享受则是虚荣,不利于形成节俭的生活方式。其次,有些精神和心理需求是否合理,是否应该去满足?例如,当职业教育毕业后更易就业且收入水平较高时,许多家长和学生为了图名却仍然选择那些学习时间更长又难以就业的普通高校,被批评为盲目的。但是,能够上大学是许多家长与孩子的精神和心理需求,是智力、志向、素养等诸多非收入品质的标志,其中之乐不能以可见收入来衡量。笔者的观点是:如果认为商品与服务在经济发展中同等重要,就要承认物质消费与精神、心理消费两种行为同样重要,汽车、电器提高了人类物质生活质量,网络游戏增加了许多人的精神愉悦感,教育水平高提供了心理满足感。总之,服务业要发展,乐这个精神和心理需求就要成为重要消费目的。只要消费者从中获得了满意、愉悦、快乐的感受并愿意为此付费,精神和心理消费就创造了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