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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保险申请书

时间:2022-04-23 07:17:58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意外保险申请书,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意外保险申请书

第1篇

春节拜年时,长辈要将事先准备好的压岁钱分给晚辈,据说压岁钱可以压住邪祟,因为“岁”与“祟”同音,得到压岁钱的晚辈就可以平平安安度过一岁了。这种风俗从古代延续至今,而拿压岁钱也成了孩子们过年最开心的一件事。

不过,到手的压岁钱该怎么用呢?买玩具、买书、交给父母保管是不是太老套了?或许孩子们可以自己开一个银行账户,把到手的压岁钱存起来,并做些小小的投资,从小培养理财意识。

这不,不少银行就针对未成年人开设了儿童借记卡,有的还发行了儿童信用卡,看来真是要“理财从娃娃抓起”了。

多家银行设儿童账户

渣打银行在2010年9月推出了一款专门为青少年定制的借记卡――“天骄少年”借记卡,这也是外资银行首次发行针对青少年的借记卡。

作为“天骄少年”账户的升级服务,该借记卡为10~17周岁的青少年度身定做,是渣打银行强调“家庭共享”理念的重要体现。除了提供借记卡储蓄、提款、消费的基本功能外,更融入了运动时尚等特色。

“天骄少年”借记卡持卡人可以通过ATM取现和POS消费,为了从小培养青少年的“财商”,家长可以根据孩子的年龄、消费需求及自制能力调整其月度ATM取现和POS消费限额。此外,渣打银行特别制作了男生版和女生版的酷炫防盗卡套。如果卡被抽出,防盗卡套会自动报警。拥有此卡的孩子们还能享有多家知名运动品牌优惠折扣。

要申请“天骄少年”借记卡,除了年龄要符合条件外,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还必须是渣打“创智理财”或“优先理财”的客户,同时申请人必须开立“天骄少年”成长账户,由监护人陪同下进行申请,并提供卡户证件原件。

民生银行“小鬼当家”卡旨在培养“小鬼”们正确的金融意识,帮助儿童、少年积蓄压岁钱、零用钱。

这张卡片包括所有民生借记卡的金融功能,另外还可以选择附加产品,如“活期储蓄+赠送父母账户信息即时通”,让父母随时了解孩子的消费动态;“教育储蓄”针对小学四年级以上学生办理,让家长提前为孩子做好日后上大学的准备,让孩子感受父母的爱;“钱生钱B”计划,是民生银行为青少年短期大额教育资金提供的一项增值理财产品,可以实现资金流动性与收益性的完美结合。自资金存入日起,每7天(最短一天)按照对应币种的通知存款利率自动结息,同时将上一结息日的本金和利息自动转入下一计息周期复利计息,可以随时支取。该项服务申请起点金额为5万元。

部分分行还结合地方客户需求附加服务创新。例如,捆绑“小鬼当家卡”推出“96999”银行卡呼叫业务:孩子可随时使用“96999”功能拨打市话、长话、上网,让家长和孩子沟通无极限,而且还可享受话费8折优惠。

“宝贝成长卡”是工行专为16岁以下婴幼儿、青少年、中小学生等未成年客户及其父母量身打造的主题卡。该卡以家庭为单位、按照“宝贝卡+父爱卡+母爱卡”的方式发行。

除了具有一般借记卡功能外,卡片还有成长基金、成长保障、成长纪念、感恩回报等特色功能。例如,父母可以定期由父爱卡、母爱卡向宝贝卡存入资金,为孩子提供零花钱、教育金等等。该卡片现在工行指定网点发行。

兴业银行“自然人生”家庭理财卡,是国内首套家庭系列理财卡,包含男士卡、女士卡与青春卡三大系列。不过据兴业工作人员介绍,青春卡也就是兴业小蜜蜂卡目前已经暂停,如果父母想为子女开设一个储蓄账户,可以带好家庭户口本,及家长本人证件到银行网点办理“理财卡”,办卡时,可由代办人设置交易密码。卡片的功能与成人借记卡相同。

上海银行的“学生卡”则是为了方便一些学校代扣学杂费而设立的,由学校统一批量申请办理。当然,它也具有其他借记卡的金融功能,学生可以将零用钱、压岁钱存入卡中,好比一个“储蓄罐”。在年费方面,该卡也有减免优惠。

儿童可申请附属信用卡

除借记卡外,未成年人还可以申请信用卡,但由于没有收入来源,因此只能申办附属卡,与父母共用同一个信用额度。

光大银行的部分分支行推出了“如意三宝信用卡”,卡片分太阳卡、月亮卡和星星卡,分别针对家庭中爸爸、妈妈、孩子三个对象,诠释家的温馨、和睦与欢乐。

据光大工作人员介绍,星星卡相当于太阳卡与月亮卡的附属卡,与主卡共享一个信用额度,由主卡持卡人偿还欠款。为了让家长可以即时了解和掌握孩子的消费情况,星星卡的信用额度可由主卡持卡人调整。

光大银行规定,年满14周岁的青少年可以申办星星卡。一年中刷卡三次可免除年费。另外,一些分支行还对开卡者赠送保险产品,如出行意外保险等,由于各分支行活动不一,建议想要申请的家庭先咨询一下。

第2篇

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摊点的布设

按照“统一规划、保障安全、总量控制、合理布局”的原则,在2018年春节期间经开区限制区域内(根据《xx市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管理规定》规定:经开区高速环道以北,白沙大道、南站大道以南的那洪及金凯街道为限制经营烟花爆竹区)符合安全条件的地点设置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摊点,具体布设地点详见附件3;限制区域外(包含吴圩镇、明阳农场等)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摊点布设数量不超过去年总数。限制区域内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摊点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局和经开区消防大队等部门统一布设;限制区域外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摊点采取由申请人报名,吴圩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根据报名顺序进行审核确定。

二、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摊点须具备的条件

(一)符合经开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布点规划。

(二)设置专柜销售,专柜相对独立,并与其他柜台保持一定距离,保持安全通道畅通。

(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摊点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四)零售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五)零售场所不得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六)周边10米范围内无使用明火设施。

(七)零售场所内严禁烟火,不得同时销售和存放其他易燃易爆物品。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摊点经营资格的确定

为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018年春节期间经开区限制区域内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摊点经营资格采取申请人先报名再抽签的方式确定;限制区域外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摊点经营资格采取申请人报名,吴圩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根据报名顺序审核确定。

(一)报名要求

1.本方案公示时间:2018年1月23日-1月25日在经开区管委会官方网站公示3天。

2.报名时间:限制区域内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摊点报名时间为2018年1月26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如有变更另行通知。限制区域外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摊点报名时间为2018年1月25日(星期四)。

3.报名条件:

(1)经营人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负责人具有一定的安全管理能力,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持有《安全资格证》证书。

(3)近1年内未被列入xx市城市管理领域单位(个人)失信行为黑名单。

(4)近3年内在烟花爆竹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或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等情形。

4. 报名材料:

(1)烟花爆竹经营摊点申请表1份。

(2)报名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审核原件,留复印件)。

(3)拟报经营点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证书须在有效期内;收原件,抽签结束后未取得经营权的退还原件)。

为规范市场秩序,避免垄断经营,每个申请人只能报名一个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摊点。

5.报名受理:限制区内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摊点报名在经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地址:xx市洪胜路5号丽汇办公区710办公室)统一受理;限制区域外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摊点报名在吴圩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地址:吴圩镇政府旧计生楼二楼203室)统一受理。

(二)抽签办法

为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018年春节期间经开区限制区域内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摊点经营权按照“公开规划经营点、公开接受报名申请、公开抽签确定经营者”原则,通过两轮抽签确定,具体抽签办法详见附件2。

(三)抽签时间和地点

1.抽签时间:2018年1月27日上午9时。

2.抽签地点:xx市洪胜路5号丽汇办公区710办公室。

抽签时间和地点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四)相关要求

有效申请者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摊点经营权后,需在2018年2月9日(星期五、农历十二月二十四)前完成办理占道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否则视为放弃该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摊点经营资格。如已确定经营权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摊点因市政施工占用,有效申请者需无条件服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城市管理局协调变更经营地点。

四、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的审批

(一)有效申请者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摊点经营权后,应先办理占道经营许可证(限制区域内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摊点占道经营许可证在城市管理局办理,限制区域外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摊点占道经营许可证由吴圩镇人民政府组织办理),再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最后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办理申请材料如下:

1.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书1份。

2.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

3.负责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4.零售场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责任制、操作规程、事故应急预案各1份。

5.占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1份。

6.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7.烟花爆竹批发单位配送协议复印件1份。

8.意外伤害保险凭证复印件1份。

(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从受理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做出核发或不予核发许可证的决定,2018年春节期间经开区限制区域内只发放临时《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经营时间为:2018年2月11日—2018年3月2日;限制区域外符合安全条件的摊点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短期《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三)规范城市管理,维护市容市貌。临时经营点需统一使用红色帐篷,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需定期对烟花爆竹零售摊点周边10米范围内进行清扫,确保经营摊点符合xx市市容管理相关要求。

五、烟花爆竹销售安全管理

(一)烟花爆竹销售具有一定的安全风险,经营者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服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辖区各派出所、经开区消防大队等部门的监督和指导。每个网点必须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签订安全责任书,办理人身伤害意外保险。

(二)烟花爆竹经营者不得转让、买卖、出租、出借、冒用或者伪造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不能一证多摊或搭摊,不能经营超许可范围的品种。经营者必须从合法的批发企业进货,如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经营物品及违法所得,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其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六、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

(一)烟花爆竹燃放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经开区实际,设置金凯工业园、银凯工业园、明阳工业区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驻区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吴圩镇人民政府、那洪街道办事处、金凯街道办事处要督促各村(居)委会、各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加强对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的宣传和疏导;综治办、辖区各派出所要加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人员密集场所的巡查和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重点查处在以下场所燃放烟花爆竹的违规行为:

1.加油(气)站、液化气供应站(点)、油库、存有机动车的停车场、重要物资仓库等禁火区或其他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及其周边100米范围内。

2.车站、飞机场等交通枢纽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3.商场、超市、影(剧)院、步行街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4.房屋室内及其公共走廊、楼梯、屋顶、阳台、窗口。

5.城市主次干道、桥梁(含立交桥、过街天桥)。

(二)经开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高速环道以内快速环道以外),在下列时间准许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不得燃放:

1.农历除夕、正月初一。

2.农历正月初二至初七以及正月十五每日上午7时至晚上12时。

3.“壮族三月三”、清明节假日期间。

对违反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区域和时间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七、烟花爆竹打非治违

吴圩镇人民政府、那洪及金凯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局、工商分局、质监分局、辖区各派出所等相关单位要协同做好打击违法经营烟花爆竹工作,特别是严厉查处经营A、B级烟花爆竹以及礼花弹、摔炮、拉炮、砸炮、擦炮等禁止销售的产品;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或主体药物含有氯酸盐(钾)的非法产品;采购和销售无批发企业识别标识或防伪封签的烟花爆竹;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或非法渠道购进的烟花爆竹;转让、冒用、出租、出借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在限制经营区域内销售不符合《xx市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管理规定》的烟花爆竹产品。对阻碍工作人员执法的,要依法从严查处,确保执法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