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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史研究

时间:2022-02-27 12: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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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史研究

第1篇

区域经济史研究是在一定时空坐标中,描述出一地方的经济结构和经济发展状况,并在此基础上对不同区域的研究结果进行比较、归纳,以使我们对整个社会的经济史现象有更为深入的了解。

以宋代的区域经济研究为例,目前学者们对区域经济研究的内容主要关注在如下几个方面;(1)经济中心南移问题。所谓经济中心南移,是指唐宋以来全国经济中心自北向南的转移,使得江南地区成为全国经济的中心。这个论题最初由张家驹先生在40年代提出,并由他本人在50年代进一步扩充(注:张家驹:1942年,《宋代社会中心南迁史(上)》,商务印书馆;1957年,《两宋经济重心的南移》,湖北人民出版社。)。70年代末以来,关于这一问题的讨论有一定发展,郑学檬的著作可为代表(注:郑学檬:1995年,《中国古代经济重心南移和唐宋江南经济研究》,岳麓书社。)。近来有关的研究,已经深入到了诸如经济中心南移的阶段性以及在各方面的具体表现等问题。(2)地区性的个案综合研究。地区性个案研究自80年代起进入,选题范围多集中在当时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如杨德泉、荀西平对北宋关中社会经济的发展有专门论述(注:杨德泉、荀西平:1987年,《北宋关中社会经济试探》,《宋史研究论文集》,浙江人民出版社。);斯波义信对宋代江南地区的经济发展,如对高技术与高生产、高技术的传播对生产的影响等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认识(注:斯波义信:1988年,《宋代江南经济史研究》江苏人民出版社2001年中译本。)。以及对不同经济部门的个案研究,如关履权的《宋代广州香药贸易史述》,指出宋代广州的香药贸易作为中国历史上一种贩运性的商业活动,为封建统治者服务,是变态的繁荣(注:关履权:1982年,《宋代广州香药贸易述论》,《宋史研究论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龙登高的《宋代东南市场研究》,认为在宋代两浙区域市场,产业结构中经济作物与商品生产比重小,区域内的专业分工,更多地以自然地理为基础,与外地市场的联系稀疏,缺乏全国性市场的配合(注:龙登高:1988年,《宋代东南市场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吴旭霞的《宋代江西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认为宋代江西农村中农作物大量投入市场,农民与市场联系加强(注:吴旭霞:《宋代江西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江西社会科学》,1990年第6期。)。韩茂莉的《宋代川峡地区农业生产述论》,通过对宋代川峡地区人口密度和土地垦殖率两项指标的考察,指出宋代是川峡地区农业生产发展的重要时期(注:韩茂莉:《宋代川峡地区农业生产述论》,《中国史研究》,1992年第4期。)。有关论著数量不少。(3)对全国经济区域性不平衡现象的分析。80年代,漆侠最早通过对宋代各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的考察,得出“北不如南,西不如东”的结论(注:漆侠:1987、1988年,《宋代经济史》(上、下册),上海人民出版社。)。程民生的《宋代地域经济研究》具体阐述了漆侠的这一论述。包伟民的《宋代赋税征发区域不平衡性略论》则从宋代国家财政制度存在的区域性差异的角度,来分析由此造成的对社会经济的影响(注:包伟民:2000年,《宋代赋税征发区域不平衡性略论》,张其凡编等《宋代历史文化研究》,人民出版社。)。

上述学者都对宋代区域经济作了相当深入的探讨,大大超迈了前人的研究水平,也反映了他们在史识上的独具慧眼,但也应该看到,在区域经济史领域仍有一定的学术空间可供拓展。在新世纪之初,对区域经济史的研究内容进行反思与改进是必要的,尽可能地拓宽区域经济史研究的领域,是我们目前面临的任务。

如何划分区域经济史的“区域”,进而确定具体的研究范围,是从事研究不可回避的基本问题。对此,历史学家、经济学家、人口学家、地理学家等不同领域的研究者们都分别立足于自己的学科基础,从不同的角度出发,提出过各自的划分标准。归纳而言,经济史学界曾提出了三种不同意见:(1)传统上以行政区划为主要标准,理由主要是“我国现行经济体制,也是以行政区划为基础,便于使研究成果的借鉴作用得到发挥。”(2)按自然经济条件划分,“因为经济的发展往往不是行政命令或者行政区域硬性划分所能割裂开的”。如冀朝鼎在其著作《中国历史上的基本经济区与水利事业的发展》中,依据农业生产条件与运输设施条件的优劣提出了“基本经济区”这一重要概念。施坚雅在《的城市发展》一文中,按分水岭将中国划分为地区,颇有见地,但此说的着眼点是市场系统理论(市场系统与河川流域有密切关系),因此对于市场系统相对成熟的清代中国来说,比较适宜,但对于处在10至13世纪的宋代而言,情况就未必如此了。(3)80年代开始,学者们越来越倾向于采取多元标准,既可以按行政区划,也可以按山脉走向、江河流域、市场网络和人文风俗的不同来确定(注:以上参见宋元强:《区域社会经济史研究的新进展》,《历史研究》,1988年第3期,第159页。关于冀朝鼎的论述,参见冀朝鼎《中国历史上的基本经济区与水利事业的发展》,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10页;关于施竖雅的论述,参见李伯重《斯波义信“宋代江南经济史研究”评价》,《中国经济史研究》,1990年第4期,第148页。)。如:粟冠昌的《宋代的广西社会经济》(注:粟冠昌:《宋代的广西社会经济》,《广西师院学报》,1981年第4期。)、陈伟民的《宋代岭南主粮与经济作物的生产经营》(注:陈伟民:《宋代岭南主粮与经济作物的生产经营》,《中国农史》,1990年第1期。)、雷家宏的《宋代长江中游沿岸地区的商业贸易》(注:雷家宏:《宋代长江中游沿岸地区的商业贸易》,《宋史研究论文集》,宁夏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龙登高的《宋代东南市场研究》、程民生的《宋代北方经济及其地位新探》(注:程民生:《宋代北方经济及其地位新探》,《中国经济史研究》,1987年第3期。)等论著,都持这种观点。另外,80年代末,斯波义信在施坚雅“地文地域”说的基础上,提出“地文—生态地域”新说,即将生态环境的概念纳入中国古代经济区域划分工作之中,使之更为全面。当然,区域的划分也是与不同社会的不同背景相适应的。原始社会以山川自然的形势进行划分:夏商周时期,总体上按民族分布和自然区域进行划分;秦代以后的帝制时期,在中原以郡县(后为州县)划分,并逐渐地推广到少数民族地区。在这个有序的发展过程中,区域划分的内容越来越充实。

区域经济史研究应关注多学科交叉与渗透的问题。经济学、地理学、人类学、人口学、社会学、生态学、民俗学等方面的学术成果,都应予吸收。这种跨学科的新史学的最早尝试可追溯到法国史学家H·贝尔在1900年创办的《综合历史评论》。但使这一方法赢得学术声望的是L·费弗尔和M·布洛赫1929年共同创办的《经济社会史年鉴》和由此得名的“年鉴”学派。他们反对西方传统史学专注于政治史的作法,提倡包括经济、社会、文化在内的“总体历史”;反对纯历史学的研究方法,主张运用跨学科方法,开展综合研究。“年鉴”学派对我们的启发是应该从多个角度、立体地考察区域经济。

检讨近几十年来的国内区域经济史研究,本文以为一个显著的弱点是缺少概念的创新。相比之下,西方学者在研究中的“概念化”或“模式化”倾向明显。从表面上看,“社会科学化”色彩过于强烈,大量的相关社科词汇的借用,似乎给人以流行时尚的感觉。但新概念的提出极有可能标志着一次方法论转换的完成,并为下一步的转换积累了讨论的前提,尽管这种转换和积累的幅度不尽相同(注:参见杨念群:《美国中国学研究的范式转变与中国史研究的现实处境》,《历史学》,2001年第3期。)。任何研究都须时刻处于运动和发展之中,它需要史学工作者不断努力与探索,同时还需要信心和勇气。如在研究区域经济史的过程中,可引入经济学中用以描述区域间的经济扩散和极化效应问题的“发展极理论”(注:参见张培刚主编:《新发展经济学》,河南人民出版社,1993。)、用以研究区域专业化问题的“禀赋优势理论”(注:参见周起业等著:《区域经济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9。)、以及像“专业化产业区”、“集聚效应”(注:“专业化产业区”是建立在比较优势基础之上的,专业化地生产其具有优势的产品的区域。“集聚效应”指由于要素(主要是人口)的集中而产生的联合需求,促进专业化分工和中介组织的兴起。)等一系列在区域经济学中经常使用的新概念,有助于更加富有逻辑性地分析区域经济变化进程。当然,新概念的提出有时可以带来深入探讨之效,有时却未必,只是产生新瓶装旧酒式的作品。故新概念的出现,决非易事,必须建立在扎实的研究基础上。

应该说,迄今为止的区域经济史研究基本上以对大量史实的考察作为依据,就不同经济类型的个案研究结论而言,有相当的科学性。但大多数学者或是仅仅停留在个案结论的阶段,或是在试图将其上升为普遍性规律时往往出现一个逻辑断档,即在由个别到普遍的扩展过程中,缺乏逻辑的必然性。如施坚雅根据中心地理论,在其对长江上游区域经济结构的研究中提出,由于商业竞争、运输效能等等因素的制约,使得各商业中心互相间处于相对均衡的距离中,因而形成一个近似六角形的市场结构模式。近年来,不少学者对六角形模式进行了一定的修正,向我们展示了理论模式与历史实际之间存在的显著差距(注:包伟民:1998年,《江南市镇及其近代命运:1840■1949》,知识出版社,第44页。)。

要切实把握区域特征,勾勒区域经济发展概貌,需要进行不同区域间广泛的互比,即通过横的观照与纵的比较两条线索的梳理。前者是基于各地因自然气候、物产资源、交通条件等差异,造成地方经济不平衡发展的事实,对地方经济的区域性显著特点有相互比较的研究需要。如斯波义信的《末代商业史研究》(注:斯波义信:1968年,《宋代商业史研究》,(日)风间书房。),通过对西北和东南两大区域市场的经济的详细比较,说明两宋商业发展的层次性。后者是由于时段不同,区域经济具体的发展状况也不同。一般来说,时段愈短,区域经济变化就愈小:时段愈长,区域经济变化愈大,所呈现的“历史学”的特征更为浓厚。如斯波义信的《宋代江南经济史》,各章研究所涉及的时间上限,远者上溯至秦汉,近者亦至唐代;下限则近者及于明代,远者延至民国,在这样的时间范围里,宋代的特点才显现得比较清楚(注:参见前引李伯重文第150页。)。当然比较研究要注意客观与辩证性的统一,防止扬此抑彼。

目前,对区域特征动因的分析既是薄弱环节又是难点、热点。它包括经济的,也包括超经济的因素,如地理、人文因素等等。前者从地理环境的演变过程中考察人与自然的动态和辩证的关系。这不仅体现了对人类的生存和未来命运的关怀,而且体现了对人类社会经济发展道路空间异同的关心。因为地理、气候、动植物等自然环境因素对经济社会运动起着隐蔽的支配作用。如斯波义信的论文《宁波及其腹地》注意到由于钱塘江河口航道恶化对于宁波港所起的影响,并指出这是在地理环境上宁波港能够获得发展的关键性条件之一(注:参见斯波又信:2000年,《宁波及其腹地》,《晚期的城市》,中华书局,第470页。)。后者包括家族关系、风俗习惯、社会心理等历史上长期起作用的要素,对历史进程有重大影响。以往的研究多集中于对某个要素的分析,缺乏对地理空间内各要素对区域经济发展交互影响的总体认识。另外,区域经济特别是小区域经济,一方面是社会经济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另一方面又不能完整地“代表”社会经济发展现实,最多只能是一种关于社会经济发展的“地方性认识”。近年来,不少学者试图以充分的地方经济的描述来体现社会经济发展的特征与动因。但是,这种尝试可否用来体现分化鲜明、类型多样的社会经济,引人深思。

二、关于方法论

任何科学的研究都涉及方法论问题,可惜在区域经济史的分析框架中,关于方法论问题的学术积累显然不够丰富。

目前看来,至少就宋代区域经济史的研究而言,虽然其研究对象是跨学科的,但是分析方法仍然停留在历史学的框架里面,主要是历史的分析方法。历史分析方法本身具有一些不可克服的局限性:(1)叙事与论理。以往的研究多侧重于白描,试图复原历史,理论创新不多,而且即使有所谓的“理论”也只是在一系列的现象陈述之后的归纳与总结,缺少逻辑的检验。如漆侠的《宋代经济史》,认为宋代生产力的不平衡发展表现在精耕细作的地区几乎达到封建时代的最高水平,新的资本主义因素在这些地区脱颖而出是完全可能的。程民生的《宋代北方经济及其地位新探》,以河北与陕西两地经济顽强的发展为例及人口增长率高的现象,试图说明该时期北方经济发展的速度超过了南方,因此北宋时我国的经济重心仍在北方。这些都只是通过对历史现象的某一侧面的叙述,从而归纳出一定的“理论”,却缺乏整体的逻辑检验。例如对应该如何界定封建时代社会生产力的最高水平,并未见有理论性的讨论:又程民生的论说,显然只是就北方而论北方,未能从南北方整体比较出发来看问题。(2)具体与一般。没有抽象就没有科学,任何历史首先都是具体的,但是作为历史科学,在力图描述历史的具体性的同时,必须要有一般的抽象含义,否则,历史分析将永远沉沦于叙述过去的陷阱中。尤其是区域经济史,其研究分析的目的不仅在于重新展示某一区域经济发展的历程,更要抽象出具有一般意义的现实启示以及在更大区域范围上的解释能力。(3)假设与实证。历史学的研究传统一直排斥假设,直至20世纪初,人文科学在方法论上开始青睐于实用主义。从一定的假设条件出发构建逻辑自洽的理论,再从历史中寻找实证,比起在没有任何框架下只作对历史时间的复原性描述而言更显理论的魅力。在区域经济史的研究中,应该通过借鉴实用主义方法论,为研究提供分析框架,克服因史实的具体性而无法一般化阐述比较的困境。

在具体的研究方式上,近年来由于受新经济史学的影响,为摆脱旧史学模式的束缚,区域经济史研究开始主张用科学主义来规范史学的分析。如区域人口消长、生产增减、税赋变化等许多问题,可采用数理统计,抛弃举例式研究,以提高历史结论的科学性、说服力。然而作为一种研究手段,这种计量史学的方法并不能包罗一切,尽管在形式上由于数理方法的运用有助于摆脱历史分析中的过分主观的判断,但事实上由于受资料的限制,统计通常很难达到高度精确的水平,只能对历史运动做出粗略的度量。近年来,许多研究者对区域经济的考察不约而同的走入了过分依赖统计数字的误区,忽略了对历史本身演进逻辑的思考,以至认识上有失偏颇。新经济史家要想尽可能掌握历史复杂的真实情况,就不能过份依赖他们的几何学。

制度经济学的兴起,被认为是西方经济学的一场革命,实际上它的影响已经渗透到法学、政治学和史学等一系列相关的社会科学领域。制度经济学强调有效率的组织是经济增长的源泉,引导人们将制度因素作为考察经济行为和绩效的重要变量。如新经济史学家R·托玛斯和D·诺斯在研究欧洲从14世纪到18世纪的产业革命的四百多年兴盛史时发现,不同的国家(地区)面对相同的经济问题时,由于采取了不同的政策、制度而导致了不同的经济发展结果。最为典型的是当面对战争所需的财政问题时,英国、荷兰采取了不同于法国、西班牙的制度而导致了后来长达几个世纪的兴盛。制度经济学的从制度层面寻找经济发展根源的研究方法无疑对研究区域经济史有巨大的启示和借鉴意义。

制度经济学的另一个方法论的意义在于较好的结合了实证分析和规范分析、具体分析和一般抽象分析,而这正是区域经济史研究中所缺乏的。制度经济学强调案例研究的重要性,是寻找“真实世界”的经济学,这同时也是历史学所要完成的事。而在理解和解释“真实世界”的时候,必须运用一定的理论框架来加以分析和解释,并从中抽象出一般的可检验的理论来(注:参见周其仁:《研究真实世界的经济学——科斯研究经济学的方法及其在中国的实践》,载《中国社会科学季刊(香港)》1999年春季号。)。因此,区域经济史的研究就是要在历史的“真实世界”中寻找研究素材,并在充分的分析比较的基础上将事实作一般化的抽象,由此提出可检验的理论来。

三、学科体系

学科体系问题实际上涉及到区域经济史的学科性质,涉及到区域经济史与区域经济学、历史学的关系问题。区域经济史作为一门交叉学科,理应具有区域经济学与历史学的双重特征,即把区域经济学侧重研究经济的“共时态”与历史学侧重研究经济的“历时态”相结合。但这种结合,不应是机械地拼凑,必须根据学科的根本属性有所侧重,从而显示出自己的特征。区域经济史的学科特性,决定了区域经济史的研究只能立足于历史学,着眼于从历史看区域经济。

区域经济史与单纯的地方经济史研究不同。地方经济史一般关注的是地方经济发展的特殊性,而区域经济史所关注的不仅仅是地方经济特色,而是经济发展的普遍性规律。因为即使在前近代时期,一个区域内的经济也不可能完全孤立地存在,而是或多或少交织在整个国家的经济体系之中。前人的一些研究,往往将两者混为一谈,“画地为牢”,就地方谈地方经济,视野集中于一处,围绕该区域的内部发展进行研究,这是需要加以提高的。区域经济史研究类似于自然科学,只是寻找一个实验室(区域),据此去研究那些带有规律性的问题。具体到宋代区域经济的研究,近年来已有一些较成功的典范,如张熙惟的《论宋代山东经济的发展》,作者在对唐宋间山东经济发展概述及水平评估基础上,指出学界提出的“中国经济重心南移‘到五代基本完成’,‘南方的经济全面超过北方’以及宋代已是‘北不如南’”等观点,仍值得进一步研究(注:参见张熙惟:《论宋代山东经济的发展》,《山东大学学报(哲社版)》,1993年第3期,第84-90页。)。这种通过区域“小经济”窥视社会“大经济”的研究方法,正是区域经济史研究的特点所在。上世纪60年代,美国著名学者施坚雅(C.W.Skinner)指出不管人类经济活动的地理单元小到何种程度,它总是处于不均衡状态,在空间上永远存在中心地和区的差异。他的“区域——中心”研究理论,宣称通过对具体区域的分析研究,可以中国社会经济“停滞不前”的观点,在史学界一度引起巨大反响。当然,一个区域性的范式可否在不同区域反复运用,进而推广为普遍性的范式,仍需要认真推敲。

区域经济史作为一门新兴学科,在许多方面还不成熟,未形成多数史学家认可的一致的学科体系和学术规范。首先,学科体系的指导思想尚有待进一步明确。国内史学工作者,包括著作等身的大家在内,不少人习惯于把马克思从西欧经济史研究中得出的某些结论,奉为放之四海皆准的真理。这种歪曲历史和把马克思理论庸俗化的主观主义倾向,曾使区域经济史陷于十分尴尬的境地,使得现实与理论之间的差距无法弥补。以宋代区域经济研究为例,就有许多学者按照马克思描述的西欧社会演变历程,坚持“资本主义萌芽”的传统理论框架,并殚精竭虑地阐述我国古代经济“典型”如何在宋生“变态”。经过了大半个世纪的研究,仍未能使问题得到解决。随着研究的深入,学者们发现工场手工业和雇佣劳动生产关系几乎出现于中国每一王朝的商业繁荣时期。

其次,学科渗透的困境。不同学科理论的引进往往会带来一场变革,但是由于理论来源复杂多样,也可能出现一系列问题。如部分理论尚未形成可操作的方法,与传统理论不能相互衔接等。因为在相关学科尚没有很好沟通的情况下,对问题的理解、研究思路甚至阐释语言,都往往难以提供很好的可对话的渠道。经济学家热衷于运用大量的统计资料和模型框架分析区域经济问题,历史学家则沉迷于对史料考证的精雕细啄。目前,离跨学科的融合仍然相距甚远。

再次,学科发展的盲目性,这些年来,对生产关系的变革研究得多,对生产力发展规律研究得少;乡村经济研究得多,城镇经济研究得少;自然经济研究得多,交换经济研究得少;生产领域研究得多,流通领域研究得少;发达地区、汉族经济研究得多,经济落后地区、少数民族经济研究得少;古代及近代前期研究得多,近代后期和现代经济研究得少等等,学科发展的这种不平衡性,常常使得对区域经济作出科学的理论归纳的努力,得不到成功。

最后,区域经济史作为历史学的一个分支学科,还应承担一般历史学所具有的为后人提供资政经验的功能。因此,区域经济史的研究,不应仅仅停留在对一般经济问题的描述,而应着重分析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以及总结历史上解决这些问题的经验教训。对于今天的区域经济史研究者而言,有意义的论题不是历史上经济区域社会地位的“上升”或者“下降”,而是应该以历史的眼光去认识经济区域实际社会角色丰富而复杂的内涵。如朱瑞熙、徐建华的《十至十三世纪湖南经济开发的地区差异及原因》,在肯定湖南地区经济开发的基础上,对湘北、湘中、湘南、湘西四个地理区的开发水平作了具体分析与比较,并客观地指出:“与全国发达经济区相比,这一时期湖南的开发程度还不可过高估计,但毕竟为十三世纪以后的进一步开发奠定了基础。”(注:朱瑞熙、徐建华:1995年,《十至十三世纪湖南经济开发的地区差异及原因》,《徐规教授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十周年纪念文集》,杭州大学出版社,第181-197页。)类似的着眼点,的确具有相当的学术意义。

四、现实意义

作为历史学发展趋向的一种重大变化,区域经济史的兴起决不是学者在史学探寻之路上的心血来潮,也不是一代史家在史学绝路上的刻意追求。区域经济史源于时代的需求,源于史学本身发展的需求。区域经济史的研究,虽然纯粹是一个历史课题,但在当前却富有现实意义。

近年来,学术研究的多样化已成为中国史学发展的必然,区域经济史研究的兴起,正是顺应了这种趋势。根据“后现代主义”的看法,当现代人用自己所处的社会和意识形态状况去“写历史”时可能会面临一种困境,即理性解释模式不具有普遍意义。这使得我们研究历史十分注意典型学方法,避免追求普遍模式。这也是为什么区域经济史研究逐渐受到多数历史工作者重视的原因。一个自称普遍性的模式,如无法在一个简单的个案中得以证实,便不是一个普遍适用的模式。区域经济虽不能称为当时中国社会经济的“缩影”,但它具有一定的说明意义,且是现实关怀的投影。

第2篇

关于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

马列主义经典作家指出自然经济是封建经济的主要特征之一,这一理论原则一直为中国经济史研究者所尊奉。人们对什么是自然经济什么是商品经济似乎也没有深究。但中国战国以后商业较发达,各类市场较活跃,是明显的事实。这岂非与上述理论原则相左?新时期经济史研究者对这一问题进行了较多的探讨,提出各种各样不同的看法,依其解决问题的不同思路大体可以分为三类。

第一种是试图对原来的理论原则进行修正,认为封建经济不一定都是自然经济。代表人是经君健。他把自然经济解释为使用价值的自给自足,并根据马克思对西欧中世纪庄园的论述,提出“自然经济平衡律”,即一个单位内生产品和消费品品种和数量的一致,是为自然经济的前提。中国地主制经济下无论地主经济或农民经济,都存在使用价值形态收入的单一性和需求的多样性的矛盾,不能满足“自然经济平衡律”的要求,而必须与外单位进行商品交换。他的结论是中国地主制经济与商品经济有本质的联系,实际上是把地主制经济纳入商品经济的范畴。[1]

这与上述赵冈关于中国战国以后已有市场经济的观点有某种相似之处,但前者认为当时的商品经济尚处于简单商品经济阶段,是为地主制经济服务的;后者否认战国以后社会封建地主制的性质。在三十年代关于中国社会性质的论战中,有人主张战国以后是商业资本主义社会。七十年代末傅筑夫提出“变态封建制”说,认为战国西汉商品货币经济的突出发展已产生了资本主义经济成分,把各地区联结成一个整体,形成“国民经济体系”。这样看来,傅氏实际上把封建地主制经济看作商品经济或市场经济,故有人认为从中可以看到商业资本主义说的影子。但傅氏自己撰文否定这种说法,认为中国封建地主制经济仍属自然经济。……

第二种,是对自然经济作比较宽泛的理解,承认地主制经济仍属自然经济范畴,但可包容较多的商品经济成分。其中又有各种不同的侧重和表述。吴承明对“自然经济”作了“引申”,把农民家庭的自给性生产、为剥削者直接消费的生产、在地方小市场上的余缺调剂性的交换,广而言之,凡以使用价值为目的的生产和交换,都包括在自然经济的范畴中。在此思路指导下,他算出前粮食商品率为10%上下,未脱离自然经济范畴。他又指出,马克思和西方经济学都谈到历史上市场体制转变的时期,只有这个转变完成了,才能称之为市场经济。中国十六世纪已有市场转变的端倪,但起伏跌宕,至民国尚未完成转变,或不能把中国历史上的商业繁荣等同于市场经济。[2] 李根蟠指出自然经济有不同的历史类型,并非西欧庄园经济的单一模式。中国地主制经济是一种“不完全的自然经济”,其中包含了商品生产的成分,流通已成为物质资料再生产和生产关系再生产的必要环节,但仍未控制整个流通过程,价值规律作用有限,商品生产仍以自给生产为基础和依托,仍受制于自然经济的原则和机制。这是自然经济中的一种类型,而不是意味着自然经济的解体[3] 。林甘泉认为自然经济的本质特征是自给性生产,而不是“自给自足”。中国封建地主制经济虽包含一些商品经济成分但对各类经济单位的分析表明,它在总体上仍属自然经济范畴。[4] 方行认为我国封建经济是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的结合,从总体看自然经济仍占主要地位[5] 。信从这种观点的学者不乏其人。持这类主张的学者,都认为封建地主制的形成发展以商品经济的一定发展为前提,都重视对封建社会商品经济的研究。如李埏把地主阶级和地主制的形成看作商品经济冲毁了古老村社制的结果他认为封建地主制时代商品经济经历了战国汉初和宋这两个高峰而?i?i高涨,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因素[6] 。

第三种,认为中国封建社会的商品经济属“伪商品经济”,自然经济其实很强固。这以秦晖为代表。在他看来,自然经济与其说是“自给自足”经济,勿宁说是不自由的“自然人”经济,就运行机制而言,则是“命令经济”。中国封建时代的“商品经济”,实际上不受或很少受价值规律的支配和调节,而只受或主要受人身依附关系中权力意志的支配与调节,这就是“伪商品经济”。总的说,我国封建社会决不是商品经济发达早于或兴盛于西欧,而是相反,自然经济、包括“命令经济”及披着商业外衣的变种比西欧中世纪典型时期顽固得多[7] 。

秦氏的观点未必能为学界所普遍接受,但中国封建时代的商品经济中,价值规律并未能充分发挥作用,政治权力严重地干预以至遏制商品经济的发展,则是不容否认的事实。不少学者从不同角度对此有所分析。例如郭正忠通过对唐宋茶叶商品经济的发展和专卖对茶商资本的遏制的分析指出,在我国传统社会中,类似“市场经济”的某些因素只是在自由通商政策下出现,但这是局部的、短期的、表象的、偶然的。而基于专制政体强大和民间私有权发展不充分的专卖政策的推行则是全局的、本质的、绝对的。它构成中国传统社会经济结构的主要特色,而使市场经济体系不可能有真正的发展[8] 。

关于传统市场

与对封建社会商品经济、自然经济的不同认识相联系,人们对中国传统市场性质、特点和发展程度也有不同的估计。

吴承明考察了中国封建社会各级市场的基础和内涵,提出了自己的市场史理论。他指出,经典作家以分工为市场的前提,质之历史,却不尽然。如地方小市场,即?村集市,是小生产者之间的品种调剂和余缺调剂,属自然经济范畴的交换;城市市场是贵族地主以其剥削收入换取消费品,是农村农副产品流入城市的“单向贸易”;区域市场则可视为自然经济的延伸,真正有意义的是跨地区的长途贩运,但宋以前主要是土特产品和奢侈品的贸易,仍然不是基于社会分工之上的市场。他认为马克思所说的作为市场基础的分工,实际上是指“表现为交换价值的分工”。从这个意义上讲,无论有多大市场,只要没有专业户,即没有生产交换价值的分工,就不算本来意义上的商品经济。他又指出,总的来说是生产决定经济,但不能低估交换的作用,交换的积累也能引起分工和专业化,市场理论应建立在生产和交换这两极上。根据这一理论,吴承明指出中国明中叶以后长途贩运贸易才转以民生日用品为主,即在一定程度上建立在地区生产分工基础上。但直到前,我国国内市场仍然是一种以粮食为基础以布和盐为主要对象的小生产者之间交换的市场结构[9] 。关于中国国内统一市场何时形成,学术界有西汉说、唐宋说、明清说等不同认识,有的学者甚至认为这种市场直到近代尚未形成。论者多着重商品流通自身规模,而吴承明则从生产的社会分工和与此相联系的长途贩运的内容进行考察,提供了一个崭新的思路。吴氏这一理论颇有影响,如包伟民即以这一理论分析宋代的粮食贸易和区域市场。方行在这基础上以明清为例分析了中国传统市场的基本特征,指出传统市场是商品经济与自然经济相互制约、相互补充的市场;封建社会发达的商品市场是一种以民生日用品为主要对象的小生产者之间交换的市场模式;要素市场,包括土地市场、劳动力市场和资金市场,也有某种程度的发育;农业中的土地劳力等资源的配置并不取决于市场,但市场对资源的配置仍有一定作用,其作用大小视不同地区商品经济发展程度而异[10] 。

有些学者对此持不同看法,如经君健不同意把地方小市场的交换归入自然经济范畴。他认为地方小市场是中国封建社会基本经济细胞(地主经济、佃农经济、自耕农经济)的生存需要(解决小生产产品单一性和需求多样性矛盾)所产生的,个体小农在市场上以小商品生产者身份出现,生产关系性质、生产目的性以及购买者目的性均不能改变商品交换的性质。地方小市场及在其基础上形成的区域市场、区域间经济联系及城镇商业形成不可分割的体系,这是以自然经济为基本经济单位的西欧看不到的现象[11] 。

对中国传统市场发展的一些具体问题,认识也有歧异。如农村集市,许多学者追溯到唐宋或南朝的“草市”,也有学者提出,战国时代已存在农村集市[12] 。明清时期农村集市的发育程度,有的认为它虽有从地方小市场向初级市场转化的趋势,但基本上仍是在狭小范围内彼此独立的一种市场;另一些人则认为它已经转化为初级市场,成为整个市场网络的一部分。还有的学者把以市镇贸易和墟集贸易为主体的农村市场划分为保障供给市场、商品集散市场和多功能全面发展市场等不同层次(类型)[13] 。

对宋以后特别是明清兴起的市镇,学者多强调它在促进城乡、工农业交流、乡村城市化和培育资本主义萌芽的作用。赵冈则认为是人口快速增加、人地比例变化、人均占有粮食数和余粮率下降所导致的城市人口向农村靠拢的?果是城市化的非正常道路[14] 。

注释

[1] 经君健:试论地主制经济与商品经济的本质的联系,中国经济史研究1987年第2期。

[2] 吴承明:《中国资本主义与国内市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年;《市场·近代化·经济史理论》,云南大学出版社1996年

[3] 李根蟠:《自然经济、商品经济与封建地主制》,中国经济史研究1988年第3期。

[4] 林甘泉:《秦汉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中国经济史研究1997年第1期。

[5] 方行:《封建社会的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中国经济史研究1988年第1期。

[6] 李埏:《经济史研究中的商品经济问题》,经济问题探索1988年第3期。

[7] 秦晖:《田园诗与狂想曲》,中央编译出版社1996年。

[8] 郭正忠:《从飞钱预购到纳榷请引》,中国经济史研究1995年第2期。

[9] 吴承明:《中国资本主义与国内市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年;《市场·近代化·经济史理论》,云南大学出版社1996年。

[10] 方行:《中国传统市场的特点》,中国经济史研究1995年第2期。

[11] 经君健:试论地主制经济与商品经济的本质的联系,中国经济史研究1987年第2期。

[12] 李根蟠:从《管子》看小农经济与传统市场,中国经济史研究1995年第三世界国家期。

第3篇

一、研究内容

区域经济史研究是在一定时空坐标中,描述出一地方的经济结构和经济发展状况,并在此基础上对不同区域的研究结果进行比较、归纳,以使我们对整个社会的经济史现象有更为深入的了解。

以宋代的区域经济研究为例,目前学者们对区域经济研究的内容主要关注在如下几个方面;(1)经济中心南移问题。所谓经济中心南移,是指唐宋以来全国经济中心自北向南的转移,使得江南地区成为全国经济的中心。这个论题最初由张家驹先生在40年代提出,并由他本人在50年代进一步扩充(注:张家驹:1942年,《宋代社会中心南迁史(上)》,商务印书馆;1957年,《两宋经济重心的南移》,湖北人民出版社。)。70年代末以来,关于这一问题的讨论有一定发展,郑学檬的著作可为代表(注:郑学檬:1995年,《中国古代经济重心南移和唐宋江南经济研究》,岳麓书社。)。近来有关的研究,已经深入到了诸如经济中心南移的阶段性以及在各方面的具体表现等问题。(2)地区性的个案综合研究。地区性个案研究自80年代起进入,选题范围多集中在当时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如杨德泉、荀西平对北宋关中社会经济的发展有专门论述(注:杨德泉、荀西平:1987年,《北宋关中社会经济试探》,《宋史研究论文集》,浙江人民出版社。);斯波义信对宋代江南地区的经济发展,如对高技术与高生产、高技术的传播对生产的影响等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认识(注:斯波义信:1988年,《宋代江南经济史研究》江苏人民出版社2001年中译本。)。以及对不同经济部门的个案研究,如关履权的《宋代广州香药贸易史述》,指出宋代广州的香药贸易作为中国历史上一种贩运性的商业活动,为封建统治者服务,是变态的繁荣(注:关履权:1982年,《宋代广州香药贸易述论》,《宋史研究论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龙登高的《宋代东南市场研究》,认为在宋代两浙区域市场,产业结构中经济作物与商品生产比重小,区域内的专业分工,更多地以自然地理为基础,与外地市场的联系稀疏,缺乏全国性市场的配合(注:龙登高:1988年,《宋代东南市场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吴旭霞的《宋代江西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认为宋代江西农村中农作物大量投入市场,农民与市场联系加强(注:吴旭霞:《宋代江西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江西社会科学》,1990年第6期。)。韩茂莉的《宋代川峡地区农业生产述论》,通过对宋代川峡地区人口密度和土地垦殖率两项指标的考察,指出宋代是川峡地区农业生产发展的重要时期(注:韩茂莉:《宋代川峡地区农业生产述论》,《中国史研究》,1992年第4期。)。有关论著数量不少。(3)对全国经济区域性不平衡现象的分析。80年代,漆侠最早通过对宋代各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的考察,得出“北不如南,西不如东”的结论(注:漆侠:1987、1988年,《宋代经济史》(上、下册),上海人民出版社。)。程民生的《宋代地域经济研究》具体阐述了漆侠的这一论述。包伟民的《宋代赋税征发区域不平衡性略论》则从宋代国家财政制度存在的区域性差异的角度,来分析由此造成的对社会经济的影响(注:包伟民:2000年,《宋代赋税征发区域不平衡性略论》,张其凡编等《宋代历史文化研究》,人民出版社。)。

上述学者都对宋代区域经济作了相当深入的探讨,大大超迈了前人的研究水平,也反映了他们在史识上的独具慧眼,但也应该看到,在区域经济史领域仍有一定的学术空间可供拓展。在新世纪之初,对区域经济史的研究内容进行反思与改进是必要的,尽可能地拓宽区域经济史研究的领域,是我们目前面临的任务。

如何划分区域经济史的“区域”,进而确定具体的研究范围,是从事研究不可回避的基本问题。对此,历史学家、经济学家、人口学家、地理学家等不同领域的研究者们都分别立足于自己的学科基础,从不同的角度出发,提出过各自的划分标准。归纳而言,经济史学界曾提出了三种不同意见:(1)传统上以行政区划为主要标准,理由主要是“我国现行经济体制,也是以行政区划为基础,便于使研究成果的借鉴作用得到发挥。”(2)按自然经济条件划分,“因为经济的发展往往不是行政命令或者行政区域硬性划分所能割裂开的”。如冀朝鼎在其著作《中国历史上的基本经济区与水利事业的发展》中,依据农业生产条件与运输设施条件的优劣提出了“基本经济区”这一重要概念。施坚雅在《的城市发展》一文中,按分水岭将中国划分为地区,颇有见地,但此说的着眼点是市场系统理论(市场系统与河川流域有密切关系),因此对于市场系统相对成熟的清代中国来说,比较适宜,但对于处在10至13世纪的宋代而言,情况就未必如此了。(3)80年代开始,学者们越来越倾向于采取多元标准,既可以按行政区划,也可以按山脉走向、江河流域、市场网络和人文风俗的不同来确定(注:以上参见宋元强:《区域社会经济史研究的新进展》,《历史研究》,1988年第3期,第159页。

关于冀朝鼎的论述,参见冀朝鼎《中国历史上的基本经济区与水利事业的发展》,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10页;关于施竖雅的论述,参见李伯重《斯波义信“宋代江南经济史研究”评价》,《中国经济史研究》,1990年第4期,第148页。)。如:粟冠昌的《宋代的广西社会经济》(注:粟冠昌:《宋代的广西社会经济》,《广西师院学报》,1981年第4期。)、陈伟民的《宋代岭南主粮与经济作物的生产经营》(注:陈伟民:《宋代岭南主粮与经济作物的生产经营》,《中国农史》,1990年第1期。)、雷家宏的《宋代长江中游沿岸地区的商业贸易》(注:雷家宏:《宋代长江中游沿岸地区的商业贸易》,《宋史研究论文集》,宁夏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龙登高的《宋代东南市场研究》、程民生的《宋代北方经济及其地位新探》(注:程民生:《宋代北方经济及其地位新探》,《中国经济史研究》,1987年第3期。)等论著,都持这种观点。另外,80年代末,斯波义信在施坚雅“地文地域”说的基础上,提出“地文—生态地域”新说,即将生态环境的概念纳入中国古代经济区域划分工作之中,使之更为全面。当然,区域的划分也是与不同社会的不同背景相适应的。原始社会以山川自然的形势进行划分:夏商周时期,总体上按民族分布和自然区域进行划分;秦代以后的帝制时期,在中原以郡县(后为州县)划分,并逐渐地推广到少数民族地区。在这个有序的发展过程中,区域划分的内容越来越充实。

区域经济史研究应关注多学科交叉与渗透的问题。经济学、地理学、人类学、人口学、社会学、生态学、民俗学等方面的学术成果,都应予吸收。这种跨学科的新史学的最早尝试可追溯到法国史学家H·贝尔在1900年创办的《综合历史评论》。但使这一方法赢得学术声望的是L·费弗尔和M·布洛赫1929年共同创办的《经济社会史年鉴》和由此得名的“年鉴”学派。他们反对西方传统史学专注于政治史的作法,提倡包括经济、社会、文化在内的“总体历史”;反对纯历史学的研究方法,主张运用跨学科方法,开展综合研究。“年鉴”学派对我们的启发是应该从多个角度、立体地考察区域经济。

检讨近几十年来的国内区域经济史研究,本文以为一个显著的弱点是缺少概念的创新。相比之下,西方学者在研究中的“概念化”或“模式化”倾向明显。从表面上看,“社会科学化”色彩过于强烈,大量的相关社科词汇的借用,似乎给人以流行时尚的感觉。但新概念的提出极有可能标志着一次方法论转换的完成,并为下一步的转换积累了讨论的前提,尽管这种转换和积累的幅度不尽相同(注:参见杨念群:《美国中国学研究的范式转变与中国史研究的现实处境》,《历史学》,2001年第3期。)。任何研究都须时刻处于运动和发展之中,它需要史学工作者不断努力与探索,同时还需要信心和勇气。如在研究区域经济史的过程中,可引入经济学中用以描述区域间的经济扩散和极化效应问题的“发展极理论”(注:参见张培刚主编:《新发展经济学》,河南人民出版社,1993。)、用以研究区域专业化问题的“禀赋优势理论”(注:参见周起业等著:《区域经济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9。)、以及像“专业化产业区”、“集聚效应”(注:“专业化产业区”是建立在比较优势基础之上的,专业化地生产其具有优势的产品的区域。“集聚效应”指由于要素(主要是人口)的集中而产生的联合需求,促进专业化分工和中介组织的兴起。)等一系列在区域经济学中经常使用的新概念,有助于更加富有逻辑性地分析区域经济变化进程。当然,新概念的提出有时可以带来深入探讨之效,有时却未必,只是产生新瓶装旧酒式的作品。故新概念的出现,决非易事,必须建立在扎实的研究基础上。

应该说,迄今为止的区域经济史研究基本上以对大量史实的考察作为依据,就不同经济类型的个案研究结论而言,有相当的科学性。但大多数学者或是仅仅停留在个案结论的阶段,或是在试图将其上升为普遍性规律时往往出现一个逻辑断档,即在由个别到普遍的扩展过程中,缺乏逻辑的必然性。如施坚雅根据中心地理论,在其对长江上游区域经济结构的研究中提出,由于商业竞争、运输效能等等因素的制约,使得各商业中心互相间处于相对均衡的距离中,因而形成一个近似六角形的市场结构模式。近年来,不少学者对六角形模式进行了一定的修正,向我们展示了理论模式与历史实际之间存在的显著差距(注:包伟民:1998年,《江南市镇及其近代命运:1840■1949》,知识出版社,第44页。)。

要切实把握区域特征,勾勒区域经济发展概貌,需要进行不同区域间广泛的互比,即通过横的观照与纵的比较两条线索的梳理。前者是基于各地因自然气候、物产资源、交通条件等差异,造成地方经济不平衡发展的事实,对地方经济的区域性显著特点有相互比较的研究需要。如斯波义信的《末代商业史研究》(注:斯波义信:1968年,《宋代商业史研究》,(日)风间书房。),通过对西北和东南两大区域市场的经济的详细比较,说明两宋商业发展的层次性。后者是由于时段不同,区域经济具体的发展状况也不同。一般来说,时段愈短,区域经济变化就愈小:时段愈长,区域经济变化愈大,所呈现的“历史学”的特征更为浓厚。如斯波义信的《宋代江南经济史》,各章研究所涉及的时间上限,远者上溯至秦汉,近者亦至唐代;下限则近者及于明代,远者延至民国,在这样的时间范围里,宋代的特点才显现得比较清楚(注:参见前引李伯重文第150页。)。当然比较研究要注意客观与辩证性的统一,防止扬此抑彼。

目前,对区域特征动因的分析既是薄弱环节又是难点、热点。它包括经济的,也包括超经济的因素,如地理、人文因素等等。前者从地理环境的演变过程中考察人与自然的动态和辩证的关系。这不仅体现了对人类的生存和未来命运的关怀,而且体现了对人类社会经济发展道路空间异同的关心。因为地理、气候、动植物等自然环境因素对经济社会运动起着隐蔽的支配作用。如斯波义信的论文《宁波及其腹地》注意到由于钱塘江河口航道恶化对于宁波港所起的影响,并指出这是在地理环境上宁波港能够获得发展的关键性条件之一(注:参见斯波又信:2000年,《宁波及其腹地》,《晚期的城市》,中华书局,第470页。)。后者包括家族关系、风俗习惯、社会心理等历史上长期起作用的要素,对历史进程有重大影响。以往的研究多集中于对某个要素的分析,缺乏对地理空间内各要素对区域经济发展交互影响的总体认识。另外,区域经济特别是小区域经济,一方面是社会经济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另一方面又不能完整地“代表”社会经济发展现实,最多只能是一种关于社会经济发展的“地方性认识”。近年来,不少学者试图以充分的地方经济的描述来体现社会经济发展的特征与动因。但是,这种尝试可否用来体现分化鲜明、类型多样的社会经济,引人深思。

二、关于方法论

任何科学的研究都涉及方法论问题,可惜在区域经济史的分析框架中,关于方法论问题的学术积累显然不够丰富。

目前看来,至少就宋代区域经济史的研究而言,虽然其研究对象是跨学科的,但是分析方法仍然停留在历史学的框架里面,主要是历史的分析方法。历史分析方法本身具有一些不可克服的局限性:(1)叙事与论理。以往的研究多侧重于白描,试图复原历史,理论创新不多,而且即使有所谓的“理论”也只是在一系列的现象陈述之后的归纳与总结,缺少逻辑的检验。如漆侠的《宋代经济史》,认为宋代生产力的不平衡发展表现在精耕细作的地区几乎达到封建时代的最高水平,新的资本主义因素在这些地区脱颖而出是完全可能的。程民生的《宋代北方经济及其地位新探》,以河北与陕西两地经济顽强的发展为例及人口增长率高的现象,试图说明该时期北方经济发展的速度超过了南方,因此北宋时我国的经济重心仍在北方。这些都只是通过对历史现象的某一侧面的叙述,从而归纳出一定的“理论”,却缺乏整体的逻辑检验。例如对应该如何界定封建时代社会生产力的最高水平,并未见有理论性的讨论:又程民生的论说,显然只是就北方而论北方,未能从南北方整体比较出发来看问题。(2)具体与一般。没有抽象就没有科学,任何历史首先都是具体的,但是作为历史科学,在力图描述历史的具体性的同时,必须要有一般的抽象含义,否则,历史分析将永远沉沦于叙述过去的陷阱中。尤其是区域经济史,其研究分析的目的不仅在于重新展示某一区域经济发展的历程,更要抽象出具有一般意义的现实启示以及在更大区域范围上的解释能力。(3)假设与实证。历史学的研究传统一直排斥假设,直至20世纪初,人文科学在方法论上开始青睐于实用主义。从一定的假设条件出发构建逻辑自洽的理论,再从历史中寻找实证,比起在没有任何框架下只作对历史时间的复原性描述而言更显理论的魅力。在区域经济史的研究中,应该通过借鉴实用主义方法论,为研究提供分析框架,克服因史实的具体性而无法一般化阐述比较的困境。

在具体的研究方式上,近年来由于受新经济史学的影响,为摆脱旧史学模式的束缚,区域经济史研究开始主张用科学主义来规范史学的分析。如区域人口消长、生产增减、税赋变化等许多问题,可采用数理统计,抛弃举例式研究,以提高历史结论的科学性、说服力。然而作为一种研究手段,这种计量史学的方法并不能包罗一切,尽管在形式上由于数理方法的运用有助于摆脱历史分析中的过分主观的判断,但事实上由于受资料的限制,统计通常很难达到高度精确的水平,只能对历史运动做出粗略的度量。近年来,许多研究者对区域经济的考察不约而同的走入了过分依赖统计数字的误区,忽略了对历史本身演进逻辑的思考,以至认识上有失偏颇。新经济史家要想尽可能掌握历史复杂的真实情况,就不能过份依赖他们的几何学。

制度经济学的兴起,被认为是西方经济学的一场革命,实际上它的影响已经渗透到法学、政治学和史学等一系列相关的社会科学领域。制度经济学强调有效率的组织是经济增长的源泉,引导人们将制度因素作为考察经济行为和绩效的重要变量。如新经济史学家R·托玛斯和D·诺斯在研究欧洲从14世纪到18世纪的产业革命的四百多年兴盛史时发现,不同的国家(地区)面对相同的经济问题时,由于采取了不同的政策、制度而导致了不同的经济发展结果。最为典型的是当面对战争所需的财政问题时,英国、荷兰采取了不同于法国、西班牙的制度而导致了后来长达几个世纪的兴盛。制度经济学的从制度层面寻找经济发展根源的研究方法无疑对研究区域经济史有巨大的启示和借鉴意义。

制度经济学的另一个方法论的意义在于较好的结合了实证分析和规范分析、具体分析和一般抽象分析,而这正是区域经济史研究中所缺乏的。制度经济学强调案例研究的重要性,是寻找“真实世界”的经济学,这同时也是历史学所要完成的事。而在理解和解释“真实世界”的时候,必须运用一定的理论框架来加以分析和解释,并从中抽象出一般的可检验的理论来(注:参见周其仁:《研究真实世界的经济学——科斯研究经济学的方法及其在中国的实践》,载《中国社会科学季刊(香港)》1999年春季号。)。因此,区域经济史的研究就是要在历史的“真实世界”中寻找研究素材,并在充分的分析比较的基础上将事实作一般化的抽象,由此提出可检验的理论来。

三、学科体系

学科体系问题实际上涉及到区域经济史的学科性质,涉及到区域经济史与区域经济学、历史学的关系问题。区域经济史作为一门交叉学科,理应具有区域经济学与历史学的双重特征,即把区域经济学侧重研究经济的“共时态”与历史学侧重研究经济的“历时态”相结合。但这种结合,不应是机械地拼凑,必须根据学科的根本属性有所侧重,从而显示出自己的特征。区域经济史的学科特性,决定了区域经济史的研究只能立足于历史学,着眼于从历史看区域经济。

区域经济史与单纯的地方经济史研究不同。地方经济史一般关注的是地方经济发展的特殊性,而区域经济史所关注的不仅仅是地方经济特色,而是经济发展的普遍性规律。因为即使在前近代时期,一个区域内的经济也不可能完全孤立地存在,而是或多或少交织在整个国家的经济体系之中。前人的一些研究,往往将两者混为一谈,“画地为牢”,就地方谈地方经济,视野集中于一处,围绕该区域的内部发展进行研究,这是需要加以提高的。区域经济史研究类似于自然科学,只是寻找一个实验室(区域),据此去研究那些带有规律性的问题。具体到宋代区域经济的研究,近年来已有一些较成功的典范,如张熙惟的《论宋代山东经济的发展》,作者在对唐宋间山东经济发展概述及水平评估基础上,指出学界提出的“中国经济重心南移‘到五代基本完成’,‘南方的经济全面超过北方’以及宋代已是‘北不如南’”等观点,仍值得进一步研究(注:参见张熙惟:《论宋代山东经济的发展》,《山东大学学报(哲社版)》,1993年第3期,第84-90页。)。这种通过区域“小经济”窥视社会“大经济”的研究方法,正是区域经济史研究的特点所在。上世纪60年代,美国著名学者施坚雅(C.W.Skinner)指出不管人类经济活动的地理单元小到何种程度,它总是处于不均衡状态,在空间上永远存在中心地和区的差异。他的“区域——中心”研究理论,宣称通过对具体区域的分析研究,可以中国社会经济“停滞不前”的观点,在史学界一度引起巨大反响。当然,一个区域性的范式可否在不同区域反复运用,进而推广为普遍性的范式,仍需要认真推敲。

区域经济史作为一门新兴学科,在许多方面还不成熟,未形成多数史学家认可的一致的学科体系和学术规范。首先,学科体系的指导思想尚有待进一步明确。国内史学工作者,包括著作等身的大家在内,不少人习惯于把马克思从西欧经济史研究中得出的某些结论,奉为放之四海皆准的真理。这种歪曲历史和把马克思理论庸俗化的主观主义倾向,曾使区域经济史陷于十分尴尬的境地,使得现实与理论之间的差距无法弥补。以宋代区域经济研究为例,就有许多学者按照马克思描述的西欧社会演变历程,坚持“资本主义萌芽”的传统理论框架,并殚精竭虑地阐述我国古代经济“典型”如何在宋生“变态”。经过了大半个世纪的研究,仍未能使问题得到解决。随着研究的深入,学者们发现工场手工业和雇佣劳动生产关系几乎出现于中国每一王朝的商业繁荣时期。

其次,学科渗透的困境。不同学科理论的引进往往会带来一场变革,但是由于理论来源复杂多样,也可能出现一系列问题。如部分理论尚未形成可操作的方法,与传统理论不能相互衔接等。因为在相关学科尚没有很好沟通的情况下,对问题的理解、研究思路甚至阐释语言,都往往难以提供很好的可对话的渠道。经济学家热衷于运用大量的统计资料和模型框架分析区域经济问题,历史学家则沉迷于对史料考证的精雕细啄。目前,离跨学科的融合仍然相距甚远。

再次,学科发展的盲目性,这些年来,对生产关系的变革研究得多,对生产力发展规律研究得少;乡村经济研究得多,城镇经济研究得少;自然经济研究得多,交换经济研究得少;生产领域研究得多,流通领域研究得少;发达地区、汉族经济研究得多,经济落后地区、少数民族经济研究得少;古代及近代前期研究得多,近代后期和现代经济研究得少等等,学科发展的这种不平衡性,常常使得对区域经济作出科学的理论归纳的努力,得不到成功。

最后,区域经济史作为历史学的一个分支学科,还应承担一般历史学所具有的为后人提供资政经验的功能。因此,区域经济史的研究,不应仅仅停留在对一般经济问题的描述,而应着重分析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以及总结历史上解决这些问题的经验教训。对于今天的区域经济史研究者而言,有意义的论题不是历史上经济区域社会地位的“上升”或者“下降”,而是应该以历史的眼光去认识经济区域实际社会角色丰富而复杂的内涵。如朱瑞熙、徐建华的《十至十三世纪湖南经济开发的地区差异及原因》,在肯定湖南地区经济开发的基础上,对湘北、湘中、湘南、湘西四个地理区的开发水平作了具体分析与比较,并客观地指出:“与全国发达经济区相比,这一时期湖南的开发程度还不可过高估计,但毕竟为十三世纪以后的进一步开发奠定了基础。”(注:朱瑞熙、徐建华:1995年,《十至十三世纪湖南经济开发的地区差异及原因》,《徐规教授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十周年纪念文集》,杭州大学出版社,第181-197页。)类似的着眼点,的确具有相当的学术意义。

四、现实意义

作为历史学发展趋向的一种重大变化,区域经济史的兴起决不是学者在史学探寻之路上的心血来潮,也不是一代史家在史学绝路上的刻意追求。区域经济史源于时代的需求,源于史学本身发展的需求。区域经济史的研究,虽然纯粹是一个历史课题,但在当前却富有现实意义。

近年来,学术研究的多样化已成为中国史学发展的必然,区域经济史研究的兴起,正是顺应了这种趋势。根据“后现代主义”的看法,当现代人用自己所处的社会和意识形态状况去“写历史”时可能会面临一种困境,即理性解释模式不具有普遍意义。这使得我们研究历史十分注意典型学方法,避免追求普遍模式。这也是为什么区域经济史研究逐渐受到多数历史工作者重视的原因。一个自称普遍性的模式,如无法在一个简单的个案中得以证实,便不是一个普遍适用的模式。区域经济虽不能称为当时中国社会经济的“缩影”,但它具有一定的说明意义,且是现实关怀的投影。

第4篇

诺思的辞世是世界经济学界的一大损失,而中国的经济学界会特别怀念这位经济学大师。

诺思在中国的独特地位

作为转型国家,中国对转型理论有着特别的需求。“转型”,意味着体制变革,其实质是制度变迁,而诺思的理论贡献中,最为重要的一项就是其制度变迁理论。

经济学理论对中国经济转型的影响是深远的,这尤其体现在新古典经济学和新制度经济学方面。这并不是说这两种经济学理论就没有缺点,但是,在刚进入转型期的中国,新古典经济学和新制度经济学这两种理论可以为其提供重要支持。改革开放以来,最初新古典经济学的兴起为中国经济运行的成本收益计算提供了工具。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新制度经济学在中国开始传播,并越来越得到经济学界的广泛重视、研究和应用,为研究中国经济转轨的成本收益计算提供了分析工具和方法论,对中国经济改革施加了虽则间接、但是持久的影响。

新制度经济学在中国的发展,集中体现在2015年林毅夫研究组(由林毅夫、蔡P、李周组成)、张军与樊纲因其过渡经济学理论研究成果而共同获得第七届中国经济理论创新奖。除了这些学者之外,还有茅于轼、吴敬琏、光、张维迎和盛洪等著名学者,虽然不知为何与此奖无缘,但也在过渡经济学理论方面有过重要的研究成果。这些学者对过渡经济学理论的发展,中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平稳转型,减少经济转轨成本,以及保持经济稳定发展,均作出了重要贡献。

值得关注的是,这些学者在早期掌握的主要经济学工具就是新古典经济学和新制度经济学。其后这些学者的研究各有侧重,“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比如,林毅夫提出“新结构经济学”,带有德国历史学派所没有的抽象理论的影子,但没有该学派演化分析法的踪迹;张维迎在自己的工具箱里增加了博弈论、信息经济学以及奥地利学派经济学,最近还推出了自己的教科书《经济学原理》,把他所推崇的奥地利学派经济学理论装进自己的经济学框架。但是,所有这些学者所掌握的理论根基仍然要数新古典经济学和新制度经济学。而对这些中国经济学家最具影响的新制度经济学代表人物应该有三位:一是新制度经济学的创始人罗纳德・科斯,二是新经济史学的主要创始人道格拉斯・诺思,三是科斯的“亲密战友”张五常。

诺思的理论贡献

诺思在新制度经济学的贡献独树一帜。其突出贡献在于,他把新古典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以及演化经济学的分析工具纳入到经济史的研究中,由此形成和发展了新经济史学,尤其是其晚年转向演化经济学的制度分析,这是人们在20世纪90年代初所未能预见的。

所谓新经济史学,据说其名称就是诺思首先提出的。新经济史学是分层次的:第一个层次是把新古典经济学和计量经济学的分析方法纳入到经济史研究中;第二个层次是把新制度经济学的分析方法纳入到经济史研究中;第三个层次是把演化经济学的制度分析方法纳入到经济史研究中。

诺思与其他同仁一起,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开创了第一个层次的新经济史学研究。他在70年代开创了第二个层次的新经济史学研究,从其1973年出版《西方世界的兴起》(The Rise of the Western World: A New Economic History),经由1981年出版《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Structure and Change in Economic History),在90年代初到达高峰,具体标志为1990年出版《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Institutions,Institutional Change and Economic Performance)和1993年获得诺奖。

其后,诺思转向演化经济学的制度变迁研究,引领第三个层次的新经济史学研究。其方法论转向,从他在诺贝尔奖颁奖典礼中题为《时间进程中的经济绩效》(Economic Performance through Time)的演讲内容中可见端倪。在该演讲中,诺思勾勒了演化经济学的制度变迁理论研究纲领。这一演化经济学的制度变迁理论架构体现在其2005年出版的《理解经济变迁过程》(Understanding the Process of Economic Change)一书中,作为“新制度经济学的一种非常实质性扩展”,而其具体应用之高峰则为诺思、瓦利斯(John Joseph Wallis)和韦格斯特(Barry R. Weingast)2009年出版的《暴力与社会秩序》(Violence and Social Orders:A Conceptual Framework for Interpreting Recorded Human History)一书。

诺思的思想遗产

第5篇

[关键词]明清;江南;城乡关系

江南地区自唐宋时代开始逐渐成为中国的经济中心,明中叶以后,当地传统市镇的军事及行政机能渐趋退化,商业机能日渐凸现,其规模和数量远超过宋代。至盛清时代,市镇经济呈现出空前繁荣的景象,市镇和农村之间逐渐形成一种生产与贸易的连锁体,构成市镇网络,“不仅仅只是在广大的乡村腹地中存在着的两个或三个主要城市,而可以认为这一地区已经是一个城市化很广泛的地区”。[1](P12)这背后有着水陆交通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也同当地经济结构或经济水平密切相关。长期以来,对明清江南市镇的探讨是区域社会经济史研究的一个热点,其研究成果令人瞩目,尤其是自20世纪80年代始,有关江南市镇的中外学术成果层出不穷,以涉及范围之广泛,论题之深入,几乎可以说已经形成了一个专门的学术分支。不过,总的来说,以往的研究趋向,更关注的是市镇的“中央性”机能。①或者强调市镇在经济、文化、生活等方面无比强大的“向心力”②;或者从特定区域以外寻找研究空间,热衷跨区域的比较及与国内国际市场的经济联系。③较少注意市镇与农村之间的关系,乃至将农村在城乡关系中的位置悬置起来。城市与农村的关系问题是一个古老而又常新的问题。学界常以城乡二分法或者城乡连续体来概括传统社会的城乡关系,前者从人口的规模与密度、居住形态和社会异质性的角度,将城乡分类进行论述,后者则完全打破二分法的框架,认为城市和农村各有其存在价值和功能,两者共同构成了一个完整而不可分割的共同体。随着城市化理论的流行,连续体说逐渐占了上风。在城市化理论的影响下,从农村这一极向城市这一极的连续变化被设想成一个理所应当的过程,各种聚落形态都可以被确认为这一轴线上的某个位置。由于种种原因,过去有关江南市镇研究,一向把市镇本身④的讨论当作优先任务,对于市镇周边的农村或者市镇与农村关系的关注则嫌不足,即便有,也往往只具有作为市镇研究附属品的意味。虽则如此,本文仍拟在市镇史研究的脉络下,回顾一下国内外以往有关明清江南市镇与农村关系史的各类探讨⑤。并在此基础上对未来研究中可能出现的某些趋向作一简要前

一、国内(含台湾)学者的相关研究

最早直接涉足江南市镇研究的国内学者是傅衣凌,他1964年发表《明清时代江南市镇经济的分析》一文,在“资本主义萌芽”的框架下,肯定了市镇的成长,把市镇经济视作传统地主经济的一个组成部分。⑥他的开创性研究,为以后的明清江南市镇研究奠定了基础。1970年代,台湾学者刘石吉首次对江南市镇作了系统而全面的研究,他当时在《食货月刊》和《思与言》上发表的三篇论文,后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在1987年以《明清时代江南市镇研究》为书名在大陆出版。刘石吉的著作尽管在史料上有所局限,但其分析问题的趋向及提出的一些基本看法,如将江南市镇划分为棉织业市镇、蚕桑丝织业市镇、米粮业市镇,以及对运动后的江南市镇的发展、市镇数量的分析,迄今仍很少为中外学者所超越。不仅如此,刘石吉的主要贡献还在于,对大陆1980年代以来的江南市镇研究具有启发和推动作用。他的台湾同行李国祁在1981年发表了《清代杭嘉湖宁绍五府的市镇结构及其演变初稿》一文,将传统市场分成省城、府城、县城、镇市、定期集市五个等级,强调了交通线路对市镇分布外在结构的影响,并对施坚雅的六角形模式作了一定的修正。⑦刘铮云则从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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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刘石吉:(明清时代江南市镇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年.第71页。

② 吴金成:{明清时期的江南社会一一以城市的发展为中心},(中国江南社会与中韩文化交流),杭州出版社,1997年。

③ 李伯重:(明清江南与外地经济联系的加强及其对江南经济发展的影响),(中国经济史研究)1986年第2期;李伯重:

④ 按:本文中的市镇指明清时代文献中被称作“市”或者“镇”居民点,原则上不包括府城,但包括那些被称作“镇”的县城,惟不涉及19世纪后半叶逐渐高度城市化而在晚清仍属县级的上海县。有关上海城市史的研究动态可参钱曾瑷:

⑤ 按:由于获取渠道的阻隔,此处对以往研究的介绍肯定还有不少的遗漏。即使对文中提及的成果,由于作者学力有限,评介不当之处,亦在所难免。望方家不吝纠正!

⑥ 傅衣凌:(明清时代江南市镇经济的分析),(历史教学)1964年第5期。

⑦ 李国祁:

一个角度,通过考察清代苏州地区的义庄分布,揭示出义庄有集中于城市与市镇的趋势。①近年来,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的范毅军先后发表数篇长文,综合利用历史学和地理学的研究方法,对明中叶以来江南市镇的成长趋势与扩张性质以及市镇发展和地域开发的关系作了专门讨论,预示出市镇史研究中的跨学科趋向。范毅军重视各种空间讯息,如市镇所在的地形、地貌、总体分布以及与水路交通路线的位置关系等,对于探讨明清市镇的作用和城镇化的意义;并且以为明清江南市镇的广泛成长,本质上只是在量上做一种扩充而已,并未能在质上有所突破。①

自1980年代初,有关明清江南市镇研究的论文,开始频繁出现在国内各类史学刊物上。以樊树志、陈学文为主要代表人物,他们注重江南市镇的实态研究,为深入了解明清市镇的作用与意义奠定了扎实的基础。③同时期,王家范④平⑤、范金民⑥等学者作的研究亦颇引入注目。尽管樊树志宣称:“仅仅从经济史角度研究江南市镇显然是不能令人满足的,市镇作为一个地理实体,兼具经济、文化等多种功能,因而需要多角度、多侧面地进行全方位的探讨”,L2J(n1,但在整个20世纪80年代,学者们更热衷的是对江南市镇的数量、类别、层级和历史作用等问题的探讨,于市镇和农村的关系方面竟然没有任何专文。需要指出的是,研究明清江南市镇史的几大家其实并没有忽略市镇与乡村之间的连带关系。例如,陈学文曾经强调市镇对乡村的辐射力,认为市镇的发展逐渐将城市关系渗入乡村,推进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和农业经济结构的演化,在此基础上,市镇对乡村产生强大的向心力,是技术、文化、生活的中心,是缓解农村过剩人口的消融剂⑦。樊树志和王家范没有过份渲染市镇的“中心地”作用,而将市镇与农村置于相对平等的位置。前者认为,研究市镇结构不能仅仅局限在街市以内,更重要的是弄清市镇与周围四乡(或称乡脚)的关系;四乡的范围大体显示了市镇作为一个基层商业中心的延伸面,是市镇不可或缺的一个组成部分,四乡向外输出手工业品或农产品先在市镇里集中,再经牙行和客商散往各地市场。⑧后者则指出,江南市镇与农村之间,无论从形成途径上,还是空间格局上,均存在着纵深联系;江南许多市镇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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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刘铮云:

② 范毅军:(市镇分布与地域的开发一一明中叶以来苏南地区的一个鸟瞰).

③ 樊树志:(明清江南市镇探微),复旦大学出版社.1990年;陈学文:

④ 王家范:(明清江南市镇结构及其历史价值初探),(华东师范大学学报)1984年第1期。⑤ 、平:(明清时期江南地区市场考察),(中国经济史研究)1990年第2期;

⑥ 范金民:(明清时期苏州市镇发展特点).(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社会科学)1990年第4期。

⑦ 陈学文:

⑧ 樊树志:(明清江南市镇探微),复旦大学出版社.1990年,第112页。

以在明中叶之后呈勃兴之势,完全是由于其四乡农村经济结构变革的推动。①惜乎众多学者或把市镇视为联络县城和农村的中介②,以及乡村城市化的重要一环③;或以传统城乡界线模糊不清为由,把市镇与农村实为一体作为“理解策略”,从而回避了市镇与农村的关系问题,更遑论对此作专门的讨论了。

1990年代末以来,相关研究层出不穷,接连有小田、包伟民、范金民、王卫平、单强、陈国灿、吴仁安、张海英、龙登高④等人的专著面世。这些著作对乡土生活、社会诸相、社会风习、会馆公所、商路及其格局等方面的探讨颇有新意,并逐渐突破经济史研究的窠臼,转从社会史和文化史角度考察明清以来的江南市镇。惟一遗憾的是这些成果仍然没有涉及城乡关系。虽然有学者以为,“市镇并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存在于农村经济上面’,是农村专业经济发展的结果”,但还是有将市镇作为农村社会变迁和社会诸问题的“指示器”的意味,⑤并进而把农村视作市镇的附属品。另有学者用“乡镇”一词替代“市镇”,除了突显市镇社会的乡土本色以外,没有给市镇史的研究增添新鲜的内容,反而有混淆市镇和农村的模糊界线的嫌疑。⑥从乡村史或社会经济史角度研究明清江南区域社会的成果,往往也会涉及到一些市镇发展方面的内容,可是,大多只将市镇经济等同于农业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环节进行考察,同样没有把市镇和乡村的关系作为研究的对象。⑦就总体而言,在1990年代,除了吴建华曾对明清太湖流域的市镇密度和城乡人口结构的变动撰写过专文外,⑧国内学术界涉足城乡关系研究的论著可谓屈指可数。进入21世纪以后,就管见所及,王瑞成的《在乡村和城市之间:人的城市文化史》是惟一的一部著作。该书下篇以徽商为例,讨论了近世乡族观念下的城乡关系。从全书的问题意识看,尽管未能给徽商研究带来重大突破,但专以活动在城镇里的徽商与乡土社会之间的联系作为考察对象本身,已足见其前沿性。⑨另外,余子明立足全国范围,极其粗略地探讨了晚清绅士群体从乡村流向城市这一现象,多少触及到知识精英在近代城乡二元对立格局下,单向涌人城市对乡村社会产生的不良影响。⑩李伯重从经济史视角重新定位了江南郊区市镇工业的性质,他认为在明清当地经济中不可或缺的郊区市镇工业尽管与农村工业有密切的联系,但是仍然应该归属于城市工业;他还以市镇人口数量、居民职业、空间距离等因素作为指标,把市镇定位为“间接城市化”地区,从而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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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王家范:(明清江南市镇结构及其历史价值初探),(华东师范大学学报)1984年第1期.

② 例如范毅军认为.明清市镇应介于城市与乡村之间,自聚落的一个环节,但由于传统经济发展程度,城乡之间非可判然两别。某些大镇近于都市。而许多小镇则与一般乡村聚落区别不大,只不过几户的村店而已。参范毅军:(明清江南市场聚落史研究的回顾与展望),(新史学)九卷三期,1998年。

③ 樊树志认为,从某种意义上讲,传统农业社会的历史也就是乡村不断城市化的过程。参樊树志:(市镇与乡村的城市化),

④ 小田:(江南乡镇社会的近代转型),中国商业出版社.1997年.包伟民:

⑤ 包伟民主编:(江南市镇及其近代命运),知识出版社1998年,第5、6页。

⑥ 小田:(江南乡镇社会的近代转型).中国商业出版社.1997年。

⑦ 洪焕椿、罗仑主编:(长江三角洲地区社会经济史研究),南京大学出版社,1989年;罗仑主编,范金民、夏维中著:(苏州地区社会经济史(明清卷)),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段本洛、单强:(近代江南农村),江苏人民出版社.1994年;蒋兆成:(明清杭嘉湖社会经济研究),浙江大学出版社,2002年。

⑧ 吴建华:(明清太湖流域的市镇密度和城乡人口结构变动).载(城市史研究)(第n。12辑),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6 年。

⑨ 王瑞成:(在乡村和城市之间:人的城市文化史),四川大学出版社.2001年。

⑩ 余子明:(从乡村到都市:晚清绅士群体的城市化).

示出城乡之间界线的模糊性 尽管自1980年代末以来,已有不少学者把研究的兴趣放在市镇管理相对于乡村管理的特殊性上,②但这些成果多属通论性质,没有把长时段的市镇管理实态落实到具体市镇。最近,赵世瑜和孙冰以湖州的双林镇为例,回溯了自明以来该镇各种权力资源的组合和实际运作,并通过发生在晚清的东岳庙风波,揭示出地方宗族、士绅、民间祭祀组织、外来人口和官府在处理矛盾冲突过程中的不同表现,从中透视了双林镇权力资源和权力关系的历时性变化,以及市镇与乡村权力运作的差异。

从民间信仰透视城乡关系,是研究明清以来的江南市镇与农村关系的另一个主要关注点,相关成果或多或少受到了日本学者滨岛敦俊的启示。早在1990年代末,赵世瑜就注意到“城隍下乡”和城市庙会的乡村化现象背后所凸显的城市对乡村的支配作用,并揭示出乡村的主动参与意识及对城市统治关系的挑战,表现了乡村对城市生活的参与,从而将城乡放在平等的地位,没有过份强调城市的“向心力”。③吴滔最近对清代苏州地区镇庙与村庙的关系作了多层次的探讨,透过镇城隍庙和“解钱粮”习俗的出现,审视了民间信仰在农村与市镇交往中某些图象。他认为,民间信仰中呈现的上下级关系在一定程度上与城乡的等级差别基本吻合,但也不是一概而论,很多位于大镇之间的市集甚至村落有时亦扮演着重要的角色。④ 近年来,一些学者还对生活在市镇与农村里的不同人群特别是士绅地主的生活实态产生了浓厚兴趣。洪璞在日本学者稻田清一的基础上,对清末至民国江南地主日常活动的空间范围作了后续研究,对比了乡居、镇居和城居地主在日常生活中截然迥异的社会交往圈和空间活动范围,从中归纳出地主由乡居到镇居再到城居的“单线”离乡过程。⑤吴滔选取清代吴江震泽二县作为研究个案,从“发生学”角度,关注了比特定社会集团范围更广的空间内的个人活动(如选择城居还是乡居)及其主观动机,通过士绅住所的变动、士绅在耕读与服贾之间的职业选择及乡村公益活动组织者身份的变化等几方面的论述,揭示出清代江南士绅的生活空间及对乡村社会的影响力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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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李伯重:《工业发展与城市变化:明中叶至清中叶的苏州(上)、(中)》,《清史研究》2001年第3期,2002年第1期。

② 林绍明:(明清年间江南市镇的行政管理),

③ 赵世瑜:《庙会与明清以来的城乡关系》,《清史研究》1997年第4期。

④ 吴滔:《清代苏州地区的村庙和镇庙:从民间信仰透视城乡关系》.《中国农史》2004年第2期。

⑤ 洪璞:《乡居.镇居.城居一一清末民国江南地主日常活动社会和空间范围的变迁》.《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02年第4期。

⑥ 吴滔:《在城与在乡:清代江南士绅的生活空间及对乡村的影响》,黄宗智主编:《中国乡村研究》第二辑,商务印书馆.2003年。

二、日本学者的研究趋向

日本学者对明清江南市镇的研究起步较晚,对江南的关注更多以农村社会为主,晚近才开始注重城市问题。⑦有关明清市镇的早期研究,除了藤井宏曾在论述徽商活动时偶尔触及江南市镇的论题以外,⑧更多关注的是华北、四川等地的定期市。⑨再加上20世纪六七十年代,日本大多数有关江南社会经济史的研究成果,受“发展阶段论”的制约,没有突出“江南”的独特性,甚至把“江南”作为讨论的附属品。⑩在这一阶段,即使是作为专门性的江南地域史的研究,也主要关注乡绅地主等支配阶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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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 吴金成:《明清时期的江南社会一一以城市的发展为中心》,《中国江南社会与中韩文化交流》,杭州出版社,1997年。

⑧ [日]藤井宏:《新安商人的研究》,载《江淮论坛》编辑部编:《徽商研究论文集》,安徽人民出版社,1985年。

⑨ [日]加藤繁:《清代村镇的定期市》,《中国经济史考证》第三卷,中译本,商务印书馆,1973年。

⑩ 巫仁恕:《岸本美绪,〈明清交替と江南社会一一十七世纪中国の秩序问题〉》,《新史学》十一卷三期,2000年。

及与这一群体相对密切的制度,譬如村松祐次对租栈的研究和铃木智夫对《租核》的研究即是代表。①直到1979年,川胜守发表《中国近世都市的社会构造一一明末清初江南都市研究》一文,才标志着日本学界明清江南市镇研究之发轫。川胜守在该文中指出,市镇作为县城与乡村的中介,在明末清初显著增加,与此过程呈鲜明对照的是,明初设置的课税局和巡检司规模缩小并日渐废弛。乡绅阶层通过结交官府和利用自己的优免权掠夺土地,致使大量农村人口流人城市,或从事工商业,或充当吏胥衙役和游手无赖,成为城镇里的寄生阶层。②之后几年,他与林和生分别探讨了水路交通和江南市镇发展的关系。川胜守考察了江南市镇的发展及其中的交通要素,特别是与水运交通方面的关联,从而揭示出宋明时代江南市镇发展的条件,具体地说,就是运河及大小支流沿岸如何形成市镇;林和生则强调了水上交通对太湖平原市镇经济的决定性影响③。在1980年代,日本学者明显受“施坚雅模式”的影响,例如,斯波义信在探讨宋元明清都市与农村史时,力倡以施坚雅的理论方法作为研究导向。④不过,由于日本学者向有研究村落共同体的学术传统,他们倾向于把江南市镇的研究具体落实到基层社会中,以市镇或城乡间的空间范围为参照,观察地方社会的构成及其运作过程。这使他们更注重讨论城镇与农村之间的关系,涌现出许多有份量的研究论文。例如,小岛淑男透过城居地主、商人与在乡农民阶层之间的矛盾冲突,阐述了清末江南地区市镇与周围农村的关系。他认为,城镇是农民肥料的供给地、农产品的贩卖市场和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地,反过来,农村为城镇提供了劳动力。⑤在小岛淑男之前,佐伯富也曾有专文论述近世中国的都市与农村,惟主要的着眼点放在有宋一代,鲜少涉足明清的情况。⑥

1990年代以来,日本学者的研究取得突破性进展。森正夫等学者在田野调查的基础上,利用历史学和地理学的方法重新检讨江南市镇史,在他们出版的论文集中,所论详于当代而略于古代。梅津正伦对江南地形、水文环境与市镇网络形成的讨论,森正夫对朱家角镇略史的勾画,稻田清一对清末镇董的身份、角色、职责和管辖区域的探讨,以及石原润、林和生、林上等对上海、苏州周边集落空间构造的调查研究,均体现了与以往江南市镇研究不同的旨趣,成为跨学科研究的一个典范。⑦高桥孝助通过研究上海都市化的扩大与周边农村,弄清了法华乡通过水路、桥梁、村道将农村与市镇相接,人、物、钱、情报因此往来不息;⑧稻田清一的《清末江南一乡居地主的生活空间的范围与结构》一文则揭示了清末吴江县的一个乡居地主柳兆薰在市镇与乡村之间频繁游走的事实。⑨此二文为日本史学界的明清江南城乡关系史研究传统增添了新的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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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日]村松祐次:《代江南の租栈一一中国地主制度の研究》,东京大学出版会,1970年;[日]铃木智夫:(近代中国の地主制一租栈研究译注一)。汲古书院1977年。

② [日]川胜守:《中国近世都市①社会构造一明末清初江南都市こついこ—》,《史潮》新6号.1979年,第65--91页

③ [日]JI[胜守:(长江尹,卜夕c:扫c寸镇市①发达七水利),中国水利史研究会编:

④ [日]斯波义信:《中国、中近世の都市七农村一都市史研究の新しぃ视角一》.载《近世都市の比较史の研究》,大阪大学文学部《共同研究论集》第1辑。1982年。

⑤ [日]小岛淑男:《清朝末期の都市七农村一江南地方む中心に一》.《史潮》新8号,1980年。

⑥ [日]佐伯富:《近代中国の都市七农村》.《历史教育》第14卷12号,1966年。

⑦ [日]森正夫:《江南ヲルタ市镇研究一历史学七地理学かうの接近一》.名古屋大学出版会。1992年。

⑧ [日]高桥孝助:《上海都市化的扩大与周边农村一一1920年前的上海县法华》,《上海研究论丛》第8辑,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3年。

⑨ [日]稻田清一:《清末江南一乡居地主的生活空间的范围与结构》。《中国历史地理论丛》1996年第2期

1999年川胜守将他20年来的论文结集出版了《明清江南市镇社会史研究》一书。①同时,他用市镇社会史涵盖传统的市镇经济史,使研究的领域大大拓宽了。两年后,由森时彦主编的《中国近代的都市与农村》,是将一些学者有关近代中国的都市、市镇和农村的研究论文以论文集的形式编辑出版,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城乡关系史研究著作。②同年出版的夏井春喜的著作,通过研究近代江南的地主制,对村松祐次的某些认识加以深化。③ 基于多年研究明清江南社会的心得,滨岛敦俊从民间信仰的视角给我们讲述了一个明清江南社会城乡关系转变的故事:明初,江南农村处在承担漕粮北运的粮长阶层和乡居地主的支配之下,他们为米谷运送役务所困扰。一些巫师为迎合乡村社会统治层的愿望,制造出适合漕运及商运需要的保护神,庇佑水运平安无事。明后期,由于江南地区商品经济的发展,农村社会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支配江南的乡居地主没落,城居地主的数量越来越多,总管信仰的存在基础随之解体,原来支撑这种共同信仰的显灵传说失去了意义。在农村社会中小农占压倒性优势,饥馑和米谷价格成为农民日常最为切实的问题。乡居的巫师们不得不创造出适应于小农愿望的“施米”的传说,“总管神”摇身一变,成为在漕运饥馑之际与民同甘共苦、向贫民周济食米而迎来悲剧性死亡的神灵。牺牲自我而把米谷发放给农民,成为新的总管信仰的核心内容。滨岛敦俊在此基础上重申了曾经概括的“乡脚”世界在城乡结构中的重要性:]6世纪中叶以降,江南三角洲在经济上所起的变动,小农民的生活空间也随之变化,即其范围已不再限于聚落或社,而是扩大到了以市镇为核心之市场圈。④由此意味着日本学界对明清江南城乡关系史的研究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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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日川胜守:《明清江南市镇社会史研究一空间と社会形成の历史学》,汲古书院,1999年。

② [日]森时彦:《中国近代の都市と农村》,京都大学人文科学研究所报告,2001年。

第6篇

一.栽培技术

唐代稻作的栽培技术是近年来学术界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围绕着稻麦复种、育秧移栽问题,学者们各抒己见,讨论热烈。

关于稻麦复种技术。李伯重在《我国稻麦复种制产生于唐代长江流域考》一文中,主要借助对史料的梳理,通过《蛮书》中关于南诏境内稻麦复种制的记述、《吴郡图经续记》中有关北宋苏州实行稻麦复种的明确记载、唐诗中的有关诗句、唐代关于官员替代时职田收获的处理办法的变化和两税法的实行等五个方面的分析,得出结论为:我国稻麦复种大约在高宗武后时期的长江流域最发达的地方已出现;作为一种较为普遍实行的种植制度大约形成于盛唐中唐时代,实行的区域主要在长江三角洲、成都平原和长江沿岸地带。到晚唐以后,更加进一步扩大。(1)林立平则从技术层面分析了唐代稻麦复种制产生的原因。他指出,在水稻栽培移栽以及耕作技术和养地程度都有显著提高的基础上,稻麦复种制产生和发展起来。(2)而蓝勇和韩茂莉则从气候的变化和差异入手,分析唐代稻麦两熟制出现和推广的原因,并认为江南实行稻麦两熟耕作方式可能要比云南滞后些。(3)(4)中国农业百科全书农作物卷编辑委员会编辑的《中国农业百科全书・农作物卷》的观点则是稻麦两熟制初现于唐代,盛于宋代(5)。持唐代已出现稻麦复种制观点的论著和论文还有:吴存浩《中国农业史》(6)、周立三《中国农业地理》(7)、孙声如《试论我国古代耕作制度的形成和发展》(8)、周尚兵《唐代长江流域土地利用形式及自然灾害原因》(9)。李根蟠则不同意唐代已出现了稻麦复种制的观点。他通过对李伯重所提出的五点论据(见上文)的逐一分析,认为稻麦复种制产生于唐代的根据尚不充分;长江下游稻麦复种到宋代,尤其是南宋才有一个较大的发展,形成一种有相当广泛性的比较稳定的耕作制度,而长江三角洲在这一发展中处于领先地位(10)。鲁西奇在《唐宋时期汉水流域粮食作物及其地理分布》一文中更进一步指出,稻麦复种制在长江中下游地区,不仅唐代甚至宋代均未得到全面推广;唐中期到宋元时期,汉水流域已开始出现稻麦轮作复种制度,但不普遍,只是在少数地方实施,绝大数地区还是实行稻或者麦(或者其它杂粮)一熟连作制(11)。郑学檬也在《中国古代经济重心南移和唐宋江南经济研究》一书中阐述了自己的看法:唐五代太湖地区实行稻麦连作两熟制或早晚稻连续栽种,而闽、赣地区稻麦轮作或早晚稻轮作制亦有可能五代宋初存在(12)。

关于育秧移栽技术。林立平《唐代主粮生产的轮作复种制》中认为,至迟在唐中期南方已采用育秧移栽技术(2)。日本学者西山鸟定生亦持此观点(13)。另一日本学者大泽正昭从农具和耕地、整地技术的提高说明唐代中叶插秧法已经普及(14)。齐涛在其主编的《中国古代经济史》中阐明唐代南方水稻移植已渐普遍(15)。夏如冰《中国古代稻作节水栽培技术》一文中认为:育秧移栽技术至迟出现在汉代,隋唐时期,育秧技术在南方已很普遍(16)。曾雄生认为,江南地区的水稻移栽是在唐宋以后发展起来的(17)。韩茂莉也赞同水稻育秧移栽技术最早出现在唐代的观点(4)。桂慕文援引已故北京农大王毓瑚教授的观点,从唐代诗人提到了插秧可以推知移栽法已在唐代许多地方实行,一年两熟的做法一定也在逐渐推广(18)。综合起来,唐代已经出现了育秧移栽技术这一观点学界基本上取得了共识。

二.种植区域

唐代稻作的种植区域是学者们聚焦的另一个问题。涉及这一问题的文章相对较多。张泽咸将汉唐间的水稻种植分为华北地区和江淮地区。在华北地区,又具体为长期种植和某些种植的地区。前者如长安、关中地区、洛阳地区、黄河以北的河南北部地区、黄河以南的河南地区。(南阳盆地除外),后者如山东、河北、山西、西北地区。江淮以南地区,著名的稻作区有汉中、巴蜀地区、南阳盆地、湘鄂赣地区、淮南地区(19)。游修龄认为,汉唐时期北方水稻分布区主要有关中地区、伊洛河流域、河北地区(即河南省黄河以北部分及河北省南部)、黄淮平原、幽蓟地区(即今北京地区及河北涿县、新城一带),另有零星种植,如河套平原、宁夏平原、河西走廊等地,并且特别指出,黄河流域西起河西走廊,北抵河套燕山南麓、南至秦岭、淮河,东至于海,普遍开发了稻田。该区域水稻种植特点是:没有连续性,时废时兴。同时西北地区的水稻分布处于微不足道的状态,东北地区水稻的开拓同不同时期的朝鲜人有关,该区稻作最初是渤海国时代(公元698-926年)由高句丽人所开拓的(20)。华林甫在《唐代水稻生产的地理布局及其变迁初探》一文中,依据文献记载,探讨了唐一代水稻生产的地理布局状况、布局变迁形成的原因,认为:水稻生产大致分布在幽州-并州-绛州-同州-京兆府-陇州-渭州-兰州一线以南地区,主要分布区则在长江流域,尤其集中在太湖、鄱阳湖、洞庭湖地区、汉水流域和成都平原,具有多而集中的特点;黄河流域则只有稀疏种植,集中在关中平原、伊洛河流域、相卫怀和汴陈许地区,具有大分散、小集中的特点。此外,岭南、福建某些地方也有零星分布。而在安史之乱后,南方水稻生产则得到了迅猛的发展,种植区域日趋扩大(21)。周立三从分析初唐水利发展入手,论述了由于唐展了引黄、引汾灌溉,促进了关中、伊洛河内、河套和蓟州等地的水稻生产,并引相关古代著述,认为伊州和渤海都有水稻生产,从而推论出水稻生产已向北推移并发展到了新疆、东北地区(7)。王双怀在对开元时期农业发展状况分析后指出:江淮岭南的水稻经营十分普遍,北方地区也有水稻生产,河北、河东、陇右亦有少量栽培,只是不占比重而已。开元时期稻作主要分布在秦淮以南包括汉中、四川在内的南方地区(22)。齐涛则认为,隋唐时代,北方水稻的种植面积有了扩展,如长安、河南道、洛阳等地。而水稻栽培仍以南方为最主要区域(15)。综合学者们对稻作种植区域的认识,长江流域,尤其是太湖、洞庭湖、鄱阳湖、巴蜀地区、汉水流域及江淮地区,水稻种植区域面积广大;北方之关中地区、伊洛河流域、黄淮平原等均有相当面积水稻的栽种,而西北、东北地区几乎没有水稻种植或种植区域相对狭小。在这一点上,学者们的观点是大致是一致的。

三.品种类型

研究唐代稻作品种的专著、专论并不多见,可谓凤毛麟角,仅能从一些论著、论文的某一章节获取点滴信息。游修龄的《中国稻作史》通过对唐诗中有关描写水稻的诗句的分析,认定唐代的水稻品种有白稻、香稻(或香粳)、红莲、黄稻、獐牙稻、长枪、珠稻、霜稻、罢亚。游氏在文中注释中还说:“赵丰翻检了全唐诗,又摘得海稻、五月稻、青粳稻、青龙稻、水上稻、节米(乌节米)、黄陆米、三破糯、高公米、御田谷米、折粳米等十几余个品种,合计约二十余个品种。”(20)这是所见及的论述唐代稻作品种最详细的内容。梁家勉主编的《中国农业科学技术史稿》(23)和范楚玉、董恺忱主编的《中国科学技术史・农学卷》均采纳了游修龄的研究成果(24)。赵滕芳的《香稻的考察和开发》则针对香稻的历史渊源、品种的调查,做了具体的阐述,在此基础上,预见了香稻未来的开发(25)。中国农业科学院主编的《中国稻作学》列举了一些水稻的品种,但未明确标明哪些是唐代的稻作品种(26)。日本学者西山鸟定生的观点独树一帜。他认为,在江南稻作农业中,南北朝以前水稻品种的名称从唐代以后就几乎消失了,在宋代又出现了两百种以上的新品种(13)。特别需要指出的是丁颖的《丁颖稻作论文集》。在这本论文集中,丁颖从理论上阐述了我国稻作品种多样性的原因,虽未涉及唐代具体的稻作品种,但对探究唐代稻作品种多样性提供了理论依据(27)。另外,《农业考古》开设有“稻作起源研究”专栏,虽然主要讨论的是中国稻作起源时间、地点等问题,但为研究唐代稻作品种提供了信息渊源。与唐代稻作研究的其他内容相比,该部分显然相对薄弱。而对唐代稻作品种研究的进一步深化,会对今天有关地区的稻业生产及优良品种的开发提供历史资料上的支持,或启发一种思路,因而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基于此,对唐代稻作品种的研究有必要加强。

四.区域稻作

区域稻作是指以一个具体地区或相对独立的地理单位为研究范围,以稻作为研究对象的研究课题,它的研究和区域经济开发密切相连。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由于国家重视区域经济开发,全国出现许多经济开发区,因而区域经济研究勃兴。在区域经济研究中,农业经济往往是学者们着重谈论的问题之一。正是在谈论区域农业经济发展的同时,唐代区域稻作研究逐渐深入。唐启淮的《唐五代时期湖南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讨论了唐五代时期插秧技术和稻麦复种轮作制度对湖南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28)。杜文玉的《唐五代时期江西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将水稻生产中普遍采用移栽技术、稻麦复种制和早、晚稻两熟制的推广作为江西农业生产发展的重要标志(29)。方亚光则通过揭示江东犁和唐代江苏地区稻作农业的关系,认为江东犁的诞生和运用,是江苏乃至江南地区稻作农业发展的产物(30)。张剑光、邹国慰的《略论唐代环太湖地区经济的发展》一文认为,环太湖地区是唐代最重要的产稻区,该区稻田成片,水稻大规模推广,成为农民主粮,并特别提到了“红稻”和“红莲”这两个稻作品种(31)。李伯重通过分析唐代江南稻种、稻麦复种制、稻桑苎麻亩产量等问题,考察了该区农业的发展及其特点,从而总体评价了唐代江南地区的农业(32)。李敬洵在《唐代四川经济》一书中,以成都平原的自然条件为据,认为该平原是四川最适宜种植水稻的地区,入唐以后,范围扩大到绵州、眉州及沱江、嘉陵江、长江等河流所形成的冲积平原上。另外,四川水稻栽培以育秧移栽技术普及最为重要,水旱轮作制已在四川水田稻作区有不同程度的普及,两熟制成为较完善的耕作制度(33)。卢华语《从杜甫的夔州诗看唐代夔州经济》一文分析杜甫在夔州生活时留下的诗句后指出,唐代夔州虽有水稻种植,但规模不大,且有高质量的水稻品种(34)。马雪芹对中原地区稻作做了专门研究。她的《古代河南的水稻种植》对包括唐代在内的古代河南的水稻种植做了细致考证,认为豫北、豫东、豫西、南阳、豫南都有水稻种植(35)。而宁志新则推究了河北的水稻生产。他通过对河北地区水稻种植分布的三个中心即以邺县为中心的漳水流域(河北南部)、以定州为中心的河北中部、以幽州、涿州为中心的河北北部的考察,结论出河北地区的水稻种植沿着由南向北的方向传播且始终含有用水改造低洼盐碱地的主观意图,同时直至隋唐时期,河北地区的水稻种植基本上还是政府行为的观点(36)。邹逸麟从环境因素入手,考察了唐代黄河流域的水稻地域分布,得出和游修龄类似的观点:西起河西走廊,北抵河套、燕山南麓,南至秦岭、淮河,东至于海(37)。于德源以农业人口为据,推考唐代幽、檀、妫三州农田开发水平,结论出在三州水源充足的地带也有比较集中的稻作区(38)。鲁西奇引用唐诗中的诗句分析了汉水流域水稻种植概况,得出唐代汉水流域的水稻种植非常普遍的观点(11)。

除上述所列论著、论文外,魏晋南北朝学会《古代长江上游经济开发》(39)、江苏省六朝史研究会和江苏省社科院《古代长江下游的经济开发》(40)、农业遗产研究室《太湖地区农业史搞》(41)、洪焕椿、罗仑主编《长江三角洲地区社会经济史研究》(42)、黄惠贤、李文澜主编《古代长江中游的经济开发》(43)、史念海《论唐代扬州和长江下游的经济地区》(44)、李伯重《唐代长江流域地区农业副业生产的发展》(45)、郑学檬《唐五代太湖地区经济试探》(46)、林立平《唐代江南地区的开发》(47)、颜亚玉《唐中后期淮南农业经济的发展》(48)、牟松友《唐代长江中下游的经济和社会》(49)、张学恕《中国长江下游经济发展史》(50)、秦明君《试论唐代江南粮食生产发展的原因》(51)、游修龄《稻作史论集》(52)、田静茹《试论唐代长江下游地区农田水利和农业生产发展的特点》(53)、鲁西奇《历史时期汉江流域农业经济区的形成和演变》(54)、陈红《四川水稻发展小史》(55)等论著和论文或多或少、或直接或间接均涉及唐代稻作的有关内容。纵观二十世纪八十年代至今的唐代区域稻作研究,可谓星罗棋布、星光灿烂。这既丰富了唐代稻作研究的内容,又给唐代稻作研究开辟了新的拓展空间。

唐代是中国封建社会发展史上的重要朝代。在农业为最重要的生产部门的封建社会,水稻又是农作物的一个极其主要的组成部分,因而研究唐代稻作具有十分重要的历史意义。在当今国家开发区域农业经济如火如荼的情况下,作物的种植技术、品种类型和区域栽培概况等的研究有助于对今天的农业开发提供丰富的可资借鉴的经验,因此研究唐代稻作又有相当的现实意义。基于此认识,不少学者关注唐代稻作研究,无疑是极其有益的。这也是唐代稻作研究取得丰硕成果的主要原因。在肯定研究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正视研究中存在的不足。首先,研究的依据主要是历史文献资料,对文献以外的其他资料如考古资料重视不够。其次,区域稻作的研究不平衡,主要集中在江南地区,其他地区的研究相对不够充分。再次,区域稻作研究相对独立,其间之相互关系和影响的探讨有待深入。另外,唐代稻作研究属于农史研究的范围,而农史属于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交叉学科,因而要注意借鉴其他学科的研究成果。最后还要注意区域稻作特色品种的研究和探索。

注释:

(1)李伯重. 我国稻麦复种制产生于唐代长江流域考[J].农业考古,1982(2)。

(2)林立平.唐代主粮生产轮作复种制[J].暨南学报,1984(1)。

(3)蓝勇.唐代气候变化与唐代历史兴衰[J]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01(1)。

(4)韩茂莉.中国古代农作物种植制度略论[J].中国农史,2000(3)。

(5)中国农业百科全书编辑委员会.中国农业百科全书[M]农作物卷.北京:农业出版社, 1991。

(6)吴存浩.中国农业史[M].北京:警官学校出版社,1996。

(7)周立三.中国农业地理[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0。

(8)孙声如.试论我国古代耕作制度的形成和发展[J]中国农史,1984(1)。

(9)周尚兵.唐代长江流域土地利用形成及自然灾害原因[J]中南民族学院学报,2001(5)。

(10)李根蟠.长江下游稻麦复种制的形成和发展[J].历史研究,2002(5)。

(11)鲁西奇.唐宋时期汉水流域粮食作物及其地理分布[J].中国农史,2001(3)。

(12)郑学檬.中国古代经济重心南移和唐宋江南经济研究[M].长沙:岳麓书社,1996。

(13)(日本)西定生.中国经济研究[M].北京:农业出版社,1984。

(14)(日本)大泽正昭.唐宋变革时期农业社会史研究[M].东京:汲古书院,1996。

(15)齐涛.中国古代经济史[M].济南:山东大学出版社,1999。

(16)夏如冰.中国古代稻作节水栽培技术[J].中国农史, 2001(2)。

(17)曾雄生.江南稻作文化中的若干问题略论[J].农业考古,1998(3)。

(18)桂慕文.中国水稻育秧发展史[J].农业考古,1988(2)。

(19)张泽咸.试论汉唐间的水稻生产[J].文史,第18辑。

(20)游修龄.中国稻作史[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1995。

(21)华林甫.唐代水稻生产的地理布局及其变迁初探[J].中国农史,1992(2)。

(22)王双怀.试论开元时期农业的发展[J].中国历史地理论丛,1995(4)。

(23)梁家勉.中国农业科学技术史稿[M].北京:农业出版社,1989。

(24)范楚玉,董恺忱.中国科学技术史[M]农学卷.北京:科学出版社,2000。

(25)赵滕芳.香稻的考察和开发[J].农业考古,1985(2)。

(26)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稻作学[M].北京:农业出版社,1986。

(27)丁颖.丁颖稻作论文集[M].北京农业出版社,1983。

(28)唐启淮.唐五代时期湖南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J].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5(4)。

(29)杜文玉.唐五代时期江西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J].江西社会科学,1989(4)。

(30)方亚光.论唐代江苏地区的经济实力[J].中国史研究,1993(1)。

(31)张剑光,邹国慰.略论唐代环太湖地区经济的发展[J].苏州大学学报,1999(3)。

(32)李伯重.唐代江南农业的发展[M].北京:农业出版社,1990。

(33)李敬洵.唐代四川经济[M].成都四川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8。

(34)卢华语.从杜甫的夔州诗看唐代夔州经济[J].西南师范大学学报,2003(6)。

(35)马雪芹.古代河南的水稻种植[J].农业考古,1998(3)。

(36)宁志新.汉唐时期河北地区的水稻生产[J].中国经济史研究,2002(4)。

(37)邹逸麟.历史时期黄河流域水稻生产的地域分布和环境制约[J]复旦大学学报,1985(3)。

(38)于德源.唐代幽、妫、檀州农田与作物分布蠡测[J].中国农史,1992(2)。

(39)魏晋南北朝学会.古代长江上游经济开发[C].重庆: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1989。

(40)江苏省六朝史研究会,江苏省社科院.古代长江下游的经济开发[C]西安:三秦出版社,1989。

(41)农业遗产研究室.太湖地区农业史稿[M].北京:农业出版社,1990年版。

(42)洪焕椿,罗仑主编.长江三角洲地区社会经济史研究[M].广州:广东人民出版,1985。

(43)黄惠贤,李文澜.古代长江中游的经济开发[M].武汉:武汉出版社,1988年版。

(44))史念海.论唐代扬州和长江下游的经济地区[J].扬州师院学报,1982(2)

(45)李伯重.唐代长江流域地区农业副业生产的发展[J].厦门大学学报,1982(4)。

(46)郑学檬.唐五代太湖地区经济试探[J].学术月刊,1983(2)。

(47)林立平.唐代江南地区的开发[J].史学集刊,1984(2)。

(48)颜亚玉.唐中后期淮南农业经济的发展[J].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4(4)。

(49)牟松友.唐代长江中下游的经济和社会[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89。

(50)张学恕.中国长江下游经济发展史[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1990。

(51)秦明君.试论唐代江南粮食生产发展的原因[J].湖北大学学报,1993(5)。

(52)游修龄.稻作史论集[C].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1995。

(53)田静茹.试论唐代长江下游地区农田水利和农业生产发展的特点[J].武汉交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7(3)。

第7篇

关键词:思想史;经济;范式规定

中图分类号:F120.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07)12-0026-02

中国经济思想史研究方法问题一直争论不休,但“经济思想史要提升科学品质,研究方法上必须要有范式规定”已成为大家的共识。综合各位名家及众多学者的观点,笔者认为对中国经济思想史的研究可从理论和操作两方面进行探讨。

一、从理论的角度看,研究中国经济思想史遵循的指导思想、研究体系、研究方法及服务目标

(一)以为指导思想

作为最先运用理论研究中国经济思想史的第一人,胡寄窗先生笃信其对于社会科学研究具有的指导意义,并应用于中国经济思想史的研究实践,为中国经济思想史学科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他认为:“在(中国经济思想史)研究过程中,……如果不正确地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不正确地运用思想,许多的历史事件就不能做出令人满意的解释。”其亲身经历验证并加深了其对这一点的认识,比如对中国古代史分期问题的认识就是依据的基本原理解决了一直困扰的问题。

而另一位名家叶世昌先生则提出:“研究中国经济思想史要以为主导”。

赵靖先生则具体明确地提出:“关于中国经济思想史的方法,就是指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方法在研究经济思想史中的运用。”

在老一辈中国经济思想史学者之后近些年来也涌现了一股运用现代西方经济学方法分析古代经济思想的思潮。资本主义思想也在逐步影响着中国经济思想史的研究。

(二)迥异的研究体系

对中国经济思想史研究采取何种体系有两种迥异的观点。

一种意见认为,编写中国经济思想史时不要以不适合中国古代经济思想史研究的西方经济学说史的框框来套中国经济思想史,摈弃传统的受西方经济思想史影响的“商品―资本”研究模式,而采用与之相适应的“地产―地租、赋税”的研究模式;另一种意见则认为,中国经济思想史学体系则必须以各种经济范畴如生产、分配、财富等为基础,编写经济思想史所采取的表达方式应是通过现代的经济术语来分析历史人物的经济思想。

胡寄窗先生从多个方面阐述了以现代的经济术语为基础构建中国经济思想史研究体系带来的好处。比如在正确用词方面,他提出了“必须以近代经济范畴为基础并兼顾旧有特点的体系来编写中国经济思想史”的方法,即用现代语言诠释古代语言,使两个时空连接在一起。

(三)理论研究方法

1.对比分析的研究方法

胡寄窗先生指出:“所谓对比分析,以中国经济思想史的研究来说,就是把各种经济观点在可能范围内进行古今对比、中外对比并加以分析批判。”他认为各类经济范畴进行对比是可能和必要的,同时,对比分析是中国经济思想史研究的必然要求。他最终得出结论:“进行对比分析,不仅可以这样做,有时甚至必须这样做。”其《中国古代经济思想的光辉成就》、《政治经济学前史》就是运用此法的实例。

叶世昌先生也指出,研究中国经济思想史要参照西方经济学。但不要用所学得的经济学知识硬套中国的经济思想,不应对前人的经济思想做出不符合历史实际的分析,“研究中国经济思想史要从中国社会的特点出发,从研究对象的实际理论和主张出发,而不是从相承的某种模式出发。”

香港树仁学院宋叙五教授提出的两个时空完全不同的社会如果经济发展程度相近会产生相近似的经济思想的观点,则把中国古代某个时期的经济思想与西方某个时期的经济思想紧密联系起来。这又是一种推崇比较分析的观点。

现今又出现了通过中西经济思想的比较从中找出中国经济思想史与西方经济学差距的文章,并且这种现象几乎成了潮流。也有学者认为运用现代西方经济学方法分析古代经济思想并不具有普遍适用性。

2.与现代经济理论的融合

一种意见应将古人的思想停留在原有水平,用古人的语言来解释;另一种意见则认为,应将古人的思想拔高到现代水平,运用现代经济理论与方法来考察和分析,即“古人思想现代化”。

胡寄窗先生提出“古人思想现代化”,一方面遵循严格的历史性,另一方面要运用现代科学观点、概念、术语和语言准确论述古人在他的历史地位上应有的思想和行动,而不能无中生有、牵强附会。他指出,真正正确而恰当地将“古人思想现代化”至少要经过三个必需的过程:一是“转译”;二是“对口径”;三是“加工”。他的这一观点为中国经济思想史的研究奠定了基础,指明了研究的总指导方向。

当前中国经济思想史界的许多学者在努力使中国经济思想史的研究融入现代经济理论之中,为现代经济理论的丰富和发展提供历史基础。比如,北京大学的石世奇教授提出西方经济学的两大概念欲望和稀缺与先秦各家的经济思想的基础相联系,山西财经大学的毕世宏认为中国古代源远流长的产业经济思想促进中国目前比较完善的产业体系以及经济的高速增长等。

(四)服务目标

经济思想史研究必须为我国正在进行的现代化事业服务,这是中国思想史界的共识。

武汉大学的郭笑撰博士主张引进现代经济学理论中的数量分析、边际分析等方法以及运用最新的研究手段特别是网络资源。中国经济思想史的研究,也应该本着与时俱进的指导思想,成为宏观经济的理论支持,而不仅仅是单纯的以史为鉴。

安徽师范大学戴家龙副教授在《“中国经济思想史研究”与“中国经济思想研究”》的文章中认为“中国经济思想史研究在本质上是不断对中国经济思想典籍进行的理解和解释。中国经济思想史学科要真正融入现代经济科学之中、在现代经济理论之林中获得应有的地位,取决于其对今天的经济理论和经济现实的影响能力。”

当前将古代经济思想与现实经济结合起来考察的“古为今用”之作不断涌现。

二、从操作的角度看,研究中国经济思想史的具体方法

(一)以人物来编排

编撰经济思想史的通常方法是根据时间、年代顺序整理研究人物思想,据此编排章节结构,另外附以点评。在分析人物时可结合多种因素,如人物的其他思想、观点,其所在社会的政治经济状况,其经济思想的源泉与影响等。

这种方法的优点是可以了解经济思想发展进程,但也有一些缺点:首先,不确定性因素很多,比如理论的延续性、观点的持续变化、结论未完结、经济学者有待历史考验;其次,由于人物数量、思想素材很少,经济理论发展的面貌难以全面反映;再次,由于能够建立完整理论体系的经济学者、学派数量极少,历史的完整性难以依靠此方法获得。

(二)根据热点(或重点)问题编排

即按时间顺序以某些热点(或重点)问题为专题,然后归纳综合与此相关的探讨观点,据此编排章节结构。

其优点是由于不受时空的限制,信息量大,较为客观。但最大的缺点是不能从庞杂的思想素材中梳理出有价值的理论与科学研究成果。

(三)因循发展的线索,展现发展的过程

“写经济思想史,不能偏重于技术性的观点综述,而应着重梳理有价值的思想形成和演变的轨迹。”我们要从浩渺的思想资料中按照历史发展进程整理、合理表现出理论史的线索,并运用经济学的概念和工具作理论分析和评判。

赵靖先生认为,“中国经济思想史的分期,必须也只能按照自身的特殊矛盾性来划分,而不能机械地搬用其他历史学科的分析方法。”按照中国经济思想史本身的特殊矛盾性和具体历史特点,他认为可以把中国经济思想史分为三个大的发展阶段:中国古代经济思想史、中国近代经济思想史和中国现代经济思想史三大阶段。其中,中国古代经济思想史阶段可分为中国封建经济思想形成的时期、中国封建经济思想支配的时期;中国近代经济思想史又可分为近代初期带有某些资本主义倾向的经济思想和中国资产阶级经济思想的产生、发展和没落两个时期。

这种方法要把握两点:一要“还原历史”,而非“制造历史”。即从具体的历史条件出发,客观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历史内容,而不能主观臆断;其二,要史、论结合。不能仅仅限于整理历史资料和描述发展流程,还需要进行理论分析、评价阐释。

“历史的方法是通过总体考察、归纳和类比分析,从诸多复杂的现象中发现事物的本质和规范性。如果从这一方法论要求看,经济思想史的研究材料和研究内容就有一定的限制,思想材料必须能够提炼出理论要素,可以归入一种理论线索或理论体系。”

总之,虽然中国的经济思想史学界长期存在着众多研究者及相应数目的理论和观点,但在这个领域,当前中国经济思想史学科显示着蓬勃的生命力,研究领域在不断延伸,愈加呈现出古今结合、中外结合、多学科交叉和其他学科融会贯通的特征。我们深信,作为理论经济学的重要构成部分的中国经济思想史学科,随着时代的发展,在研究方法、理论范式、学术体裁等方面会有更大的飞跃。

参考文献:

[1] 程霖,刘甲朋.胡寄窗中国经济思想史研究的学术思想[J].中国经济史论坛,2004,(7).

[2] 叶世昌.谈谈学习和研究中国经济思想史[J].中国经济史论坛,2003,(1).

[3] 赵晓雷.中国现代经济理论史论纲[J].当代中国史研究,2002,(2).

[4] 胡寄窗.中国经济思想史研究的方法论歧见[J].学术学刊,1986,(3).

第8篇

原文作者:黄敬斌

摘 要:近年加州学派对于前近代东西方经济史的比较研究引起了国内外学术界的广泛反响,关于“欧洲中心论”的讨论是其中引人关注的问题之一。由于对于“欧洲中心论”并没有一个广为接受的定义,相关研究和评论在这一问题上显示出纷繁混乱的局面。实际上,对于“欧洲中心论”存在着两种颇为对立的理解:一种强调的是历史发展的普遍性,另一种强调的则是历史发展的特殊性。理解加州学派谈及“欧洲中心论”时的实际含义,对于合理评价其历史诠释学有着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欧洲中心论; 加州学派; 经济史

中图分类号:K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5833(2012)11-0141-07

十余年来关于“加州学派”的讨论之中,“欧洲中心论”(或称“西方中心论”、“欧洲中心主义”等等)无疑是居于核心地位的话题之一。而且,无论是该学派的同情者,还是其批评者,对于“欧洲中心论”几乎无一例外都是痛加批判。然而,笔者发现,由于对“欧洲中心论”的界定不一、理解分歧,这些批评的指向实际并不一致,而在同一面旗帜之下“各自解释”,不但使得学术批评常出现“答非所问”之混乱感,而且“欧洲中心论”本身也成为一个大杂烩,如同随处可扣的帽子。细绎近年国内外学者在这个问题上所发表的见解,笔者认为,主要存在两种对“欧洲中心论”的不同理解,它们彼此之间有着重要的区别,厘清这些观念上的区别,对于理顺学术批评中的相关问题、理解“加州学派”的史学思想,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混沌不明的“欧洲中心论”

如同在社会历史理论中经常流行的各种“主义”一样,“欧洲中心论”是一个很难定义的命题,而如果说各种“主义”的定义难点在于见解纷纭,难以取得共识的话,“欧洲中心论”或“西方中心论”的问题在于似乎很少有人尝试着对它进行定义。在这些数量有限的尝试之中,林甘泉作过这样的表述:“曾经在西方学术界相当流行的‘欧洲中心论’,把欧洲(主要是西欧) 的历史看作是世界历史发展的主轴和主要动力,贬低和歪曲中国与其他非欧洲国家的历史地位和成就。”“当我们说某一个国家或地区是历史的‘中心’时,意味着它处于历史领先或主导的地位。”“‘欧洲中心论’者的错误和要害是地理环境决定论和种族文化优劣论。”①从下文的分析中可以看到,这种表述主要是受到加州学派学者的影响。

显然,“欧洲中心论”并不代表一个学术实体,它包含的内容芜杂、牵涉面极广,并没有一个确定的边界。被冠以“欧洲中心论”的理论观点,彼此之间也可能存在严重的冲突。国内学术界较早接触西方学者对于中国史研究范式的反思批判,当始于柯文的著作[注:参见[美]柯文《在中国发现历史——中国中心观在美国的兴起》,林同奇译,中华书局2002年版。],柯文对战后到70年代初期美国的中国近代史研究中影响最大的三种模式:“冲击-反应模式(impact-response model)”、“传统-近代模式(tradition-modernity model)”、“帝国主义模式(imperialism model)”,进行了批评,其中帝国主义模式本身就站在前两种研究模式的对立面。在思想方法上,前二者反映了西方特别是美国传统的自由主义观念,后者则反映了六七十年代西方的左派甚至激进派思潮,但都被装在“西方中心观”的篮子里。加州学派中抨击“欧洲中心论”最力的贡德·弗兰克,将以下学者列在“欧洲中心论”的代表名单中:斯密、马克思、韦伯、布罗代尔、罗斯托、奇波拉、诺思、麦克尼尔、沃勒斯坦……,几乎囊括了所有19世纪以来西方社会理论和历史理论的大家[注:参见[德]贡德·弗兰克《白银资本:重视经济全球化中的东方》,刘北成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1年版,第31-65页。]。这些学者和他们的社会历史观念彼此差别之大,可以不必赘谈。

沃勒斯坦,弗兰克的早期合作者和后来的主要论敌之一,曾经对“欧洲中心论”的“表现”作了一个归纳,简而言之,他认为“‘欧洲中心论’的多种形态及其批评的多种形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1、在历史编纂学上,“用欧洲的独特历史成就来对欧洲支配近现代世界的原因”作出解释;2、社会科学的“普遍主义”倾向,“认为存在着可以适用于任何时间和空间的科学真理”,而其要害是“欧洲的一切都是普遍的”;3、文明的优越论和价值观,欧洲“把自己看成是若干文明之中最卓越的文明,认为自己是(独一无二,至少是独特的)‘文明’世界”;4、“东方学”中体现出来的二元主义;5、对于“进步”观念及“进步”的“不可避免性”的强调,并将它“强加于人”[注:参见[美]伊曼纽尔·沃勒斯坦《“欧洲中心论”及其表现:社会科学的困境》,马万利译,载《史学理论与史学史学刊·2002年卷》,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这种概括给人的印象仍然是混乱而驳杂的,沃勒斯坦本人也指出这些“表现”“并不能必然地形成一幅连贯的图画”[注:参见[美]伊曼纽尔·沃勒斯坦《“欧洲中心论”及其表现:社会科学的困境》,第71页。],而且,这五个方面的“表现”及“批评的多种形态”,事实上已经呈现出差别和矛盾。

毫不令人意外的,围绕“欧洲中心论”的学术讨论中,充满了学者们之间的相互指责。弗兰克和沃勒斯坦都指出(实际上也是互相指责),很多“反欧洲中心论”的学者的思维方式和结论都仍然受到欧洲中心论的“深刻影响和限制”,是“反欧洲中心的欧洲中心论”[注:前为弗兰克语,参见《白银资本:重视经济全球化中的东方》,第81页;后为沃勒斯坦语,参见《“欧洲中心论”及其表现:社会科学的困境》,第71页。]。国内学者也经常反过来指责弗兰克的“欧洲中心主义”:“如果要说什么‘西方中心论’的话,(弗兰克)这种以西方背景下产生的问题(顺差多少、关税税率多少和国家资助多少)作为衡量标准用之于其他背景的做法倒真正是不折不扣之‘西方中心论’的”[注:秦晖:《谁,面向哪个东方?——评弗兰克<重新面向东方>,兼论“西方中心论”问题》,《开放时代》2001年第8期。],“整体主义历史观本身也是一个‘欧洲中心主义’式的普遍性的命题”[注:姜明:《历史研究:普遍还是多元?——弗兰克等思想方法的介评》,《黔东南民族师专学报》2001年第8期。]。同样,对彭慕兰和《大分流》的学术批评中,也充满了类似的质疑,如王家范称彭慕兰是一个“半截子革命家”,“并没有能完全放弃用欧洲史的眼光来看待中国江南的习惯性思维”[注:王家范:《中国社会经济史面临的挑战——回应<大分流>的“问题意识”》,《史林》2004年第4期。],张卫良则认为彭慕兰所进行的东西方比较“本身并没有跳出中心论的基本框架”、“‘欧洲中心论’与‘反欧洲中心论’……在理论分析过程中往往遵循相同的准则”[注:张卫良:《“神话”解构与历史重建——欧亚经济的大分流》,《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5期。],而另一面,与彭论争最力的黄宗智,本人却也以反对“欧洲中心论”而著名。

这种学术争论难

第9篇

我想,除占有资料不同从而形成不同观点的情况以外,召院上的差异恐怕也是导致结论上分歧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想利用本书出版的机会,讨论一下本专题的研究方法问题。

首先是判断标准问题。所谓经济重心的转移问题,实质上就是经济不平衡性的动态变化问题。例如从战国开始,关中地区、河北、蜀,都曾被誉为“天府之国”,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先是不再有河北是“天府之国”的说法,唐以后关中也不再有“天府之国”的说法,只剩下四川(主要指川西平原)仍称“天府之国”。又如河北,一直到三国时期仍然为甲兵强盛、经济富庶地区,但曹魏以后其经济地位显然江河日下,安史乱后更因藩镇割据、契丹崛起和南侵而备受。再如淮南地区,本为开发中的经济区,至唐代进入发达地区行列,与江南(主要指江南东道)并称“江淮”。但是,北宋末、南宋时期,宋金对峙,淮南由经济腹地变为前线,经济的发展自必受到严重影响,处于长时期停滞和衰落中。

中国古代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动态变化在唐宋时期的反映就是经济重心南移这个大趋势,这就是判断问题的前提。

接着是判断的标准。在本章第一节《中国古代经济重心南移的若干问题探讨》中,我们提出两个判断标准或者依据,这就是:一、区别经济开发与经济重心的标准。“所谓经济开发地区,顾名思义,原来的经济不发达,尚未开发或尚未全面开发,具有经济发展前途即经济潜力,但尚未形成强大的经济实力,不足成为全国的经济重心。而经济中心地区,按当时的经济发展水平来说,在全国是最先进的。表现为生产的广度和深度超过其他地区,与国计民生关系密切的主要生产部门的产量与质量名列前茅,可比的工农业产值最高,商品经济繁荣并达到一定程度,反映在财政收入方面,该地区也是财政收入的倚重地区,即主要财源所在”。二、经济重心转移过程完成的标准。“我们认为,第一,经济重心所在地区生产发展的广度和深度超过其他地区,具体表现为:人口众多,劳力充足,主要生产部门的产量与质量名列前茅;商品经济发达。第二,经济重心所在地区生产发展具有持久性与稳定性,不只是在一个较短时期内居优势地位,而是有持续优势的趋势,就是说其优势为后世所继承。第三,新的经济中心取代了旧的经济中心后,封建政府在经济上倚重新的经济中心,并在上有所反映”。

以上两个标准提出以后,曾有学者对“经济重心转移过程完成的标准”提出质疑,认为“标准”的第一点未量化,仍然只能给人一个模糊的概念;“标准”的第三点把经济中心的转移与政治中心的变化联系起来,势必将经济重心南移的时间推迟,因为政治中心的变化属于上层建筑范畴的问题,经济重心南移属于经济基础范畴的问题,二者不会同步地发生变化[1]。

学的任务是揭示历史发展基本趋势呢,还是尽量做到穷极细微末节的“具体化”呢?我认为应该坚持揭示历史发展基本趋势的研究原则,而避免做条件不够的“具体化”研究。关于中国古代经济重心南移的趋势早已被学者们提出了,问题是南移过程在什么时候基本完成?如何确定南移过程的完成?以及南移与政治中心变化有什么关系?这些问题是围绕揭示历史发展基本趋势这个大目标提出的。至于“具体化”与量化问题,它是为历史研究的大目标服务的。杰弗里.巴勒克拉夫在谈到第二代历史学家相信“人类历史中全部最细微事实的集合终将说话”的观点时指出,“问题在于得失是否相当,因为这些成果的取得往往经过了数量极大而且难以综合处理的资料积累”[2]。就是说,历史需要准确的事实作为根据,但又不是走穷究细微末节的路子,以免失去大目标,疏于。再则,量化计算需要精确的统计资料作基础,经过计算机处理方可获得数据,这一点不易做到。

所以,关于判断标准的讨论涉及到的一般,即的重点放在古代重心南移趋势这个大目标呢,还是舍此而去具体的量化数据。

其次是比较方法问题。既然经济重心转移问题实质上就是经济不平衡性的动态变化问题,那么,地区经济发展趋势的比较就变得重要了。陈衍德同志和我在《试论唐宋四川经济发展的若干问题》一文中即进行过这种比较分析尝试。我们选择了局部和全局的比较方法,而不是选择局部与局部或全局与全局的比较方法。所谓局部与全局的比较方法是指把四川地区经济的变化和全国经济变动大趋势作比较,初步研究结果是:“当全国出现大的动乱时,四川经济地位便相对上升,而全国普遍安定时期,四川经济地位便呈相对下降的趋势。”例如,安史乱起,中原动荡,全国(主要指黄河流域)的经济形势恶化,四川以其“内外险固”的地理条件和“土富人繁”的经济条件,得以成为全国性动乱中的一片绿洲。唐末五代,中原江淮遍地狼烟,而四川相对安宁富足,其经济地位不言而喻。而北宋初中叶,全国经济形势比较稳定,中原与江南经济形势比较好的情况下,四川则仅为尔尔而已[3]。

本书所作的另一种比较是全局对全局的比较。也就是把南北方的经济发展大趋势以及反映总体经济实力的表现加以比较,论证中国古代的经济重心已经移到江南地区。这种比较的结论并不说明北方某个局部地区一定比不上江南的某个局部地区,事实上江南不少山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仍然不高,尚处于我们所说的经济开发阶段而未达到当时公认的“富庶”地区。所以在讨论本书主题时,不可以从局部地区的比较上否认江南的总体经济优势。

当然局部与局部的比较在把握大趋势下仍然是非常重要的。所谓南方如江东、两浙、江西、荆湖南路各有不同的发展优势与发展水平。本书在分析时往往把岭南如广东、广西、福建也包括进去,即经济重心南移所及为长江以南和岭南地区。

第10篇

这种学术情景下,才会有新的境界出现。

一、有关“反欧洲中心主义”及其对明清历史重估的理解

欧美人看历史中国的好与坏,撇开因人而异、从来就非铁板一块的复杂因素外,从主流意识上说,它是因时而变,重心多次发生变化。无论是在中世纪晚期、启蒙时代或者“工业革命”时代,时高时低的评价,多般取决于他们自己的境遇,“以我为主”,为其所用。

20世纪后半期开始发生的对“欧洲中心主义”的批判,转而对明清历史有诸多好评,中国学者也首先应当设法寻求理解。这里,除了西方社会内在的思想分化或思想变迁以外,20年来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也极大地帮助了一些“反欧洲中心主义”者树立信心。因此,由他们引起的众多“问题意识”,除了历史中国与资本主义世界的关联外,也还包含了历史中国与现实中国、现实世界的关联。对后一点,有些史家注意不够。

我们对“反欧洲中心主义”的应对,也可以从两个层面来进行研讨。

第一,基于事实的层面:“反欧洲中心主义”有强烈的重新解读历史的冲动,因此他们在重新解读甚至想颠覆欧洲史旧体系的时候,特别注意吸收近年欧洲史研究对其有用的新成果。同样,他们也对中国历史的光明面、积极的成果非常敏感,很想把被“欧洲中心主义”遮蔽了的东西,展示于阳光之下。这两者对我们都有历史认识方面纠偏补全的冲击作用。由此启发,若要全面地进行明清史再认识,则需要中国历史与欧洲历史的双向互动,难度将大大增加。

第二,基于价值认同的层面:无论叫“资本主义”还是叫“现代性”,都不是完美的,它本身已经带来的社会病症,或者可能有的未来隐患,“反欧洲中心主义”者的棒喝,并非全然是危言耸听。因此,当我们进入历史评估时,往往需要有历史主义与价值观的平衡,而非执著一端。

二、关于明清历史再认识视角的变化

1840年开始,中国一再受挫于列强的“船坚炮利”,原有“天朝优越”的自信力终于遭遇到了严重的动摇。在这样的情景下,回溯明清历史,关注对政治史的批判,认定明清已经走到“前现代”的尽头,处于“长期停滞”的状态,占据着主流的地位。现在的“反欧洲中心主义”,恰恰是针对着这种史学倾向而来的挑战。

当前,我们对明清史进行再认识,自然就会产生许多新的检讨角度。择其要者,大致有两方面的观点值得注意:

首先,对“革命”做法的检讨,觉得它对自己国家的历史缺乏同情地理解的态度――一个国家,不要说是一个有数千年历史的大国,它的存在,总有一种“历史精神”在支持;它曾经采取的治国方略,总有它存在的一定“合理性”,也包括当时不得不如此做的原因。

其次,与前述相联系,历史考察的视域必然地要有所扩展。近20年来,这方面的进步还是比较快的。原来史学的重心始终是政治史和人物史,现在经济史、文化史、社会生活史等等,都逐渐在深入展开。站在历史前台的是事件和人物,但事件与人物背后,或者说海平面以下的,是所有人与人相处关系的社会规则,以及由规则“丛林”构成的结构性历史。因此在研讨“前现代”或向现代过渡的时候,经济史与社会史的作用必然要被突出起来。总体上说,在中国,目前专史、断代研究的力量较强,成果多,而跨朝代的、连贯的研究难度高,一时还跟不上来。但少了这种延续性的通贯研究,就很难准确定位断代史,更难把握中国历史自身的发展脉络,以及它连续而非断裂式发展产生的路向。

三、关于明清经济的发展与不发展

如果回到长达五六百年明清经济史叙事的角度,确有相当多的史料能够证明,中国的经济主体――无论是工商业者还是农民、手工业者――不缺乏经济理论的考量,也没有停止过它自身的经济上升运动,所谓“长期停滞”是一种受“欧洲中心主义”影响的偏见。但即使是“反欧洲中心主义”的史学家,也都认为19世纪之后,中西历史发生了“大分流”,中国沦入了真正的“停滞”。对于后一说法,我们似乎把它忽略了,未能认真地予以正面回应。

笔者以为,由于各经济史微观研究深入的结果,事实上已经把“长期停滞论”撕成了碎片,伤痕累累。但是,明清经济史的考察,即使发掘的光明面再多,也无法绕过一个巨大的障碍:如何通解过去说的“中国近代的落后”?这是与西方国家、与日本比,要否认也很难。那么这种“落后”与“前现代”的历史有没有关联?可以把这种原因仍然单纯地归咎于“列强侵略”(“反欧洲中心主义”就有类似暗示性的倾向)吗?恐怕很少有人会这样认为。

对明清经济发展状态的估量,应该说是比较困难的,主要谈两个问题:

把政治与经济联系起来考察时,两者互相作用的联接点在哪里?国家财政政策的考察是个突破口。说具体些,财政政策,会影响到经济资源的支配与使用状态,国民生产总量的第一次分配、第二次分配,以及它造成的最终利益格局,特别是政治主体与经济主体的利益分配格局,这些都会反过来制约经济发展的速度与经济发展的持续性。

笔者以为,至少从北宋以来,中国经济的部门结构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工商业货币收益的比重在不断提高,然而政府的财政收入仍然主要依赖于农业,与经济的态势不完全对称。回到中国宋至明清,这里有一种历史情节不能忽略:无论农业、工商,税外的负担都很重,严重的是法外的负担。其间中央财政缺口不小,而地方的行政费用又严重不足,像是个死结。这就造成工商业者被各级政府用各种形式剥夺的收益率非常之高。这并非用指斥“腐败”二字就能完全了断的。笔者最近一直在着重搜索和阅读县一级政府的运行实录,看来这方面的情形,比我们想象的还要复杂。这样的不断追究下去,中国政治体制的缺陷以及这种体制的制度运作成本太高的问题,就会凸显在人们的眼前。

参考文献:

第11篇

关键词:明代白银;货币性质;流动;市场选择

一、问题的提出

关于明代白银问题的研究一直是明清经济史学界研究的热点问题之一。就白银问题的提出而言,明清时人对于白银便有着自己的看法,这集中体现在两个方面的内容上:一是白银作为货币材料的问题;另一是这白银大量流入中国的问题。在币制币材方面,因明初统治者推行无准备金之钞法,致使大明宝钞在前中期的运行过程中出现了许多问题。而钞法不畅导致流通领域白银的使用逐渐抬头,于是有人主张用白银来作为币材。到了明代后期,“银荒”问题也为时人所关注。关于明代中后期白银大量流入中国的问题,时人对其印象颇深。面对白银的不断流入,中国国内出现了严令海禁和开放海关的不同主张,这种争论的局面一直持续到了清代前期,相关的论述也较多,此不赘述。然而,明清时人对于白银问题的看法,或是单纯从币制币材的角度来看待,或是对于白银内流的重大意义认识不足,因而出现了许多不同的主张。

近代以降,关于明代的白银问题,梁方仲、百濑弘、彭信威、加藤繁、全汉升等从不同角度对此进行了专门的研究。至于最近十几年来关于此问题的介绍可参见笔者的另一论文。从国内外对于中国货币史的研究近况来看,关于历史上中国货币的盛衰论、进步论等论点逐渐遭到不同程度的质疑,使得我们能够更加深入并且能够以全新的视角来看待中国货币史上的许多问题。尤其是关于明代白银货币化问题,已经有学者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了质疑,为我们重新审视和思考明代白银的深层次问题提供了依据。白银货币化是不是一种“白银进步论”观点?明代白银在中前期发挥的作用是不是折射出中国货币史上的一个重要内容,即怎样认识实物货币的性质和意义?是什么原因促使中国货币的结构发生改变并与世界的经济连为一体?

如何不断加深我们对于历史上许多问题的理解,其关键在于我们的“问题意识”有多强。对于明代白银问题的思考和解读当然会是一个持续不断的话题。在此,我希望本文中的许多不足之处能够得到有关方家的指正和见教。

二、明代中前期的市场状况与白银问题

对于明代初期以及中期经济情况的客观认识,是我们正确认识明初货币经济水平的前提。传统史家往往容易受“王朝周期性”的论点束缚,认为明初社会经过几代君主的努力,社会经济必定会得到很大的恢复和发展。但是如果我们从整体的角度来考察明代中前期的经济发展状况,我们很容易发现一些容易忽略的问题。这种整体上的认识,一般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即:时间纵向上的考察和经济体各部门横向上的考察。

我们来看看宋、元、明长时期中国经济运行的状况。在这方面,全汉升做出了许多卓有成效的研究,他在几篇论文中为我们介绍了自宋至明中国经济的发展状况,并指出在这一较长的历史时期内,中国白银的购买力不断得到提升,而且明代的工资水平和物价水平较宋代而言相差甚远。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物价低或者工资低意味着一个社会的生产量和销售量规模有限,对经济的扩展很不利,这侧面也反应了经济体的萎缩程度。事实情况果真如此吗?香港学者刘光临在他最近的研究中分析了明代经济各部门的货币成分,从价格、劳务工资、贸易、考古出土和钱币数量等方面的具体分析中他得出了一个较为明确的印象,那就是明代初期的去货币化政策已经严重迟滞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加上通货供应的不足,使得明代社会的交易需要跌落到公元8世纪以来的最低谷!

新近的研究表明这种对明代中前期经济萎缩的提法越来越值得关注,因为无论是从市场的角度来看还是从货币的角度,这种论点都会得到验证。

1.商品交易与市场的萎缩

明王朝建国前后,出身贫农的开国君主朱元璋施行了许多发展农业经济和限制商品经济的措施。他欲图构建一个定额化、以实物经济和劳役为主的经济体制,学界有人干脆称之为“洪武型经济体制”。这种经济体制对于市场经济的扩展是不利的,具体的表现而言便是商品价格和劳务工资的极端低廉,以及商品贸易的低度发展。

以白银来看,明代的米价在16时期前半期一直停留在宋代初期的水准,离宋代物价的高峰时期相差3-4倍左右,从铜钱的角度看,宋明物价拉的更大。明代16世纪前半停留在300来文每公石,而这只相当于宋初的水准,距宋代高峰值时相差100―200倍左右。可见明代的物价之低。从金银的比价来看,和宋元相比,低廉的多。宋元的每两金价约折合白银为10.3两,而明代每两金价约为宋元时代的一半,也即5―6两左右,另还有关于江南绢价的折算也可以看出明代物价之低。

16世纪中叶前明代田价和米价表

(与明代的米加相比,宋初米价一般在100文-300文之间,中后期及南宋时期,宋代米加一般为1000-2000文,甚至2000文以上,折合成白银也高出明代数倍。在田价方面,宋初约为0.5贯,最高达15贯,年均约为6-7贯,折合成白银约为3-7两左右)

明初物价的低廉直接导致劳务工资的低廉,例如嘉定地区宋明官僚和士兵的工资竟相差达到150倍左右(宋约为3000文一月,明代约为200文左右)。而实际上,这种低廉的价格水平并非构建在强大的国力之上,而是明初实物经济的直接体现,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了16世纪上半叶。市场的不发育与各地经济的脆弱性直接导致了明代16世纪前“明代空窗期”的出现,例如在宣德时期,京畿附近地区的商人贸易状况仍然是:

“奔走负贩二三百里,远或一月,近或十日而返,其获利厚者十二三,薄者十一,亦有尽丧其利者。”

可见商业贸易利润之低,因此明代前期人们大多处于这样一种生活状态“凡可以养生送死者,皆不待外求”,其“乘势射利者亦鲜”。农民自给自足,百姓过着与市场不相往来的生活,当然会形成市场和商业的不断萎缩。

实际上,对于明初市场的探讨,虽然要从以上的角度来分析。但是对于要素市场、远距离贸易、消费需求、商品供给、城乡市场体系等方面细致分析是必不可少的。然而限于篇幅和文章的主题,这个工作只能留待于进一步的研究。从傅衣凌和万明整理的徽州土地契约文书来看,民间土地买卖的情况在明代前中期除了永乐一朝数量较大之外,其他时期的数量远远小于明代中后期。诚如以上所讲,明代中期前商品经济和市场发展的水品不能高估,这从以下的货币分析当中也可以得到相佐的解释。

2.白银的实物货币性质

正如笔者认为的那样,白银在明代中期以前一直处于实物货币性质阶段,这种实物货币的存在实质反映的就是市场经济发展的迟缓与萎缩。从历史上来看,实物货币这个概念对于我们来说并不陌生,先秦时期的贝币,民族边疆地区的金银货币和盐币,唐宋时期的缣帛,元代的木牌、盐包,明代的谷物、缣帛等,为我们分析历史上的实物货币提供了很多的材料。深谙中国货币史的日本学者早就区分了商品货币(实物货币)、金属货币、纸币之间流通的不同层次和领域,并细致分析了它们在流通过程中作用的不同和其他特性。但是人们对于明代前中期白银的实物货币性质却殊难理解,因为这样一种世人皆知的贵金属怎么会是一种代表落后经济发展水平的实物货币?这是因为这个概念的提出是为了定位和解释白银在实际流通中发挥的状态和作用,否则明初白银流通的许多问题便难以得到很好的解释。

众所周知,研究者对于某种货币的分析和考察一般是从其实际流通中所发挥的作用来看待其职能。因故经过仔细探究白银流通的重要时期宋代之后,我们可知白银货币化的观点很难以成立,因为宋代白银作为货币其职能的发挥不仅有限度,而且常常与缣帛等共同使用并称为“银帛”。这个时期的白银实际上就是一种实物货币。

自元至明,白银一直在市场中可以见到,尤其是在国家经济出现较严重的通货膨胀或经济混乱中表现得尤为明显。在这情况下,白银往往与谷物、缣帛,甚至像元代出现的纸帖子、竹牌等一起使用。因此,有学者认为:“实际上的中国货币史,应是各种各样地区性本地通货的出现与王朝自上而下试图在疆域内统一币制的努力,两种力量相互抗衡博弈的过程。”

如果我们证明明代中前期的白银也是一种实物货币的话,那么关于明代白银货币化的论点也就难以令人信服。尽管如此,我们还是不能否定学界对于白银货币化的研究成果,毕竟前人对于白银货币化过程的考究可以让我们较为详尽的考察到白银这种实物货币所发挥的作用。

具体而言在明代前期,无论是民间土地的契约买卖还是政府的税课当中,都有白银在流通领域的足迹。关于土地契约方面,因另一文有所论述,故此不讲。关于政府课税折银的情况,我们先来看看史料的记载:

十九年,“诏岁解税课钱钞,有道里险远难致者,许易金银以进”,“诏户部以今年秋粮及在仓所储,通会其数,除存留外, 悉拆收金、银、布、绢、钞、定输京师。”

三十年,“自二十八年以前, 天下逋租, 咸许任土所产, 折收布、绢、棉花及金、银等物。”

从赋课的史料中我们得知,白银的征收是和许多实物货币一起的。此外,此时期白银的使用领域还包括赏赐臣下,赏罚罪行等特定领域,这从许多史料中可以得到反映。白银的实物货币性质不言自明。随着时间的推移,白银等实物货币的不断抬头与明宝钞的运行不畅相关,到了宣德年间,宝钞达到了几乎需要不时的禁银法令来通行,可见民间用银情况的普遍,据史料载:

“比年巨商富民,并权贵之家,凡有交易,俱要金银,以致钞不通行。仁宗皇帝即位之初,欲通钞法,许官员军民以钞中盐,贪利者竟以昏烂之钞中纳,一人动以千计,及支盐发卖,专要金银,钞愈不行。”

由此可见,自明前期到中期白银这种实物货币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尽管整个明代前期不遗余力的施行“银禁”政策,但白银的流通终究开始广泛起来,白银不仅有时单独流通而且常常与谷物、缣帛一起发挥着辅币的作用。

实物货币的存在一定程度上反应了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度,更折射出这一时期经济运行的真实状况。从对史料的分析中我们可以得知,明代实物货币的存在大约持续了一百多年,即贯穿于明代的中前期,这正切合了以上关于明代中期以前市场分析所得出的结论。

3、货币结构的转变

日本学人说过:“考察货币经济正是中国古代史研究所必须研究的主题”。到了明代中期,在中国货币史上出现了一次重大的货币结构的转变,即钱钞结构转变为银钱结构。因为这次转变使得贵金属白银正式确立了主币地位,也使得中国的货币结构进入了以白银为主且银钱兼用的阶段。实物货币经济在慢慢消退,商品经济逐步得到巨大的释放,社会进入蓬勃的发展阶段,最终晚明社会出现了影响深远的社会变迁。

有学者从白银货币化的角度来分析晚明社会变迁,值得注意。在这里,我只想对学界着笔较少的明代货币结构转变的原因进行些思考并试图解释。不可否认,这次货币结构的重大转变是与晚明社会变迁同步的,白银兼具贵金属货币性质和世界货币性质的二重性也表明了明代中后期社会经济的特殊性和新方向。在我看来,引起这次货币结构转变的主要原因有三点:

1.国内货币经济的萎缩和恢复与通货不足的矛盾要求明代的货币结构进行转变。

2.东亚经济圈的扩大与全球贸易的新内容,使得处于主导地位国家――中国的宝钞和铜钱难以充当世界货币的职能,因而转变势在必然。

3.海外白银的大量流入使得中国最终完成货币结构的转变成为可能。

以上所述,我们归结起来便是国内市场和国外市场的双重压力要求明代货币结构进行转变,最终海外白银的大量流入使得明代的白银货币终于摆脱实物货币阶段,正式进入贵金属货币阶段。

二、明代中后期白银的流动

明代中期以后(成弘之际,约为15世纪末16世纪初)国内市场上的白银流动开始频繁起来。在16世纪中叶上下外国白银大量流入之前,国内白银流动的市场先期建立起来。然而从以下的论述中,我们可以明显看到国内白银存量的不足始终制约着明代经济的发展和起速,最终由于海外白银的流入加上国内外白银流动市场的切合终于使得中国市场与世界市场连为一体,明代蓬勃的经济发展也有了可靠的剂。

1、国内白银市场的先期建立

通过上文所讲,在国内市场上明代白银的使用一直存在。但是囿于国家为了维持宝钞地位而不断施行禁银令的制约,白银只能在某些特定的领域流通。政府的课税、土地买卖市场、江南富商大贾的贸易买卖等数额较大的方面可以见到白银的踪迹,很显然在明前期白银的使用在国家法令的严禁之下是较为零星稀散的。尤其是永乐时期,政府禁银比较彻底,以至于民间契约上只见宝钞、缣帛、谷物等。到了宣德、正统时期,白银的使用明显增多,促成这一现象的直接原因便是钞法的败坏。宣德时规定:

“凡以金银交易及匿货增直者罚钞”。但是,“户部言民间交易,惟用金银,沙滞不行。乃益严其禁,交易用银一钱者,罚钞千贯,赃吏受银一两者,追钞一万贯。”

尽管在课税、赏赐方面,白银仍在使用。但是国家法令有时候也会出现矛盾不一致的地方。从洪武到宣德,在民间仍然有鼓励犯罪罚银的规定,可谓是国家一定程度承认了民间用银的合法性。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实物货币在宣德皇帝统治时期是运用最广泛的,尤其是缣帛和谷物,这从契约和记载中可以知道。黑田明伸说过:“实际上,通货不稳定迫使人们转向物物交换的现象,即使到了20世纪,也是反复出现的”。很显然明中前期通货的不稳定一直影响着市场运行的状态,使得实物货币大量存在。市场运行的不畅反过来又制约着人们对于更高通货的需求,最终使得社会经济发展的迟滞和货币制度运行的混乱。

然而在此,我们关注的重点并不是这一复杂混乱的货币使用状况,而是要知道从何时起,白银逐渐取代其他通货逐渐在流通领域取得主要地位使得一定规模的白银市场建立起来。从契约的情况来看,正统时期宝钞已经不见踪影,白银已经取得主币的地位。景泰、天顺时期民间使用白银率是极高的。有学者指出:“至成化年间,90件契约中,无一例外地使用白银交易,从而说明民间交易中完全实现了货币白银化。”

尽管在正统时期,白银在民间的流通市场上占有支配性的地位,但实际上中国国内白银的开采量是越来越低,正统时期的年均银课量还最低。至正统、成化时期,明朝经过大约一百来年的开采,国内白银的累计总产量约为3千多万两,这个数字远远低于唐宋时期的产量。即使加上前代遗留下来的白银数量,据估计总数也不超过5-6千万两。在铜钱方面,据最新的研究显示:从洪武元年到隆庆时期,明朝一共铸币约为320-480万枚,加上唐宋钱的遗留,16世纪时期明代规范铜钱的总量大约为3600-5400万枚,相当于北宋一朝总量的12-21%左右。

明代与宋代货币存量情况表

由此可知,在成、弘之际的国内市场上,无论是赋役方面的田赋、徭役、关税、盐茶税、马政、匠役等折银,还是民间市场上白银的流通,都受制于白银和铜钱经济的有限规模。据史料记载,:

在弘治时“清江镇,临郡一都会也,山水环绕,舟车辐辏……昔饶裕今鲜盖藏。……百年来人文日盛,而商贾之业衰矣。”

而且,反应通货紧缩的另一个例子便是这一时期的朝贡贸易。明政府自宣德以后便开始收缩海外的朝贡贸易,而且在对待贡物上,打破了以往“厚往薄来”的原则出现了与贡使讨价还价的,以市价估之的情况,反映了明中期财政上的拮据状态。

在国际市场上,明代前期白银的流动主要以朝贡贸易为主。这个时期白银的流出流进,在赏赐与贸易的相抵之下,净额量都很少。到了明代中期,中国国内经济的发展不仅受制于白银和铜钱的有限规模,而且随着明代前中期国内白银市场的先期建立,使得中国对于白银有着近乎饥渴的需求。因而有人就说:“无论是日本银矿的开采,还是美洲银矿的开发,在时间上都与中国白银货币化产生的巨大的白银需求,市场迅速扩展的时间相衔接,而流向又是再清楚不过。因此,可以得出结论:中国的白银货币化推动了日本、美洲白银矿产的大开发”。这个结论意味着,国际白银的流动是由于中国市场对于白银的极大需求造成的。实际上,学界以前不曾有这样的提法,但事实真的如此吗?

在正德年间(1505-1521),就有葡萄牙人进入中国界内要求开展贸易,但是真正意义白银贸易的变化是在明代嘉靖年间(1521-1566年),官方朝贡贸易和私人贸易使得中国从日本获得了数量可观的白银数量。在国际贸易中,日本是最早向中国输入白银的地方,时间大约为16世纪40年代。不仅日本的许多银矿在此时逐步开发生产,而且他们贸易的对象主要是中国。因此可以看到,中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与通货不足的矛盾使得中国异常需求白银,但是国内白银规模的限制造成了中国市场上出现了一个重大的白银需求缺口,于是国际上白银的流动开始变得频繁起来,白银贸易的巨大利益开始拉动中西方的供求市场。

2.国内外市场的切合与数量问题

中国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的切合一般认为是在16世60年代,这个时期正是中国的嘉、隆之际。这时期海外白银的流入不仅有日本,还有后来加入的马尼拉、南亚、中亚等地。学界曾对此问题进行了大量的研究,这些成果使得我们更能清晰的看到白银流入中国的路线和大致过程。

我们先来看看海外白银流入的路线问题。弗兰克指出白银流入中国的路线主要有三条:日本-中国、美洲-马尼拉-中国和欧洲-中亚和印度-中国,同时他认为中国在18世纪以前获得了相当于世界产量一半大约60000吨的白银。近年来大多数学者,倾向于把流入中国白银的路线主要归结为两条:日本和马尼拉,这条路线上的白银又包含两条小路线,即西属美洲-马尼拉和欧洲-马尼拉路线。万明把这些路线总结性的概括为:中国-东南亚-日本、中国-马尼拉-美洲和中国-果阿-欧洲。总所周知,海外白银的主要来源有两个地方,即:日本和西属美洲。因此为了方便白银流入数量的估算,大家倾向性的用这两条源流来分析和估算白银流入的大致数额。

从中外的史料中,我们可以得知在明代中后期中国通过各种类型的贸易从海外大量输入白银。然而在中国传统时代,由于缺乏数字统计手段使得我们难以确切知晓到底有多少数额的白银流入中国。因此,关于白银数量的估算引起了中外许多学者的瞩目和研究。目前,我们从这些研究当中可以得到许多信息,这不仅仅是白银流入数量的问题,更是中外几代学者孜孜不倦融会中西方资料和进行广泛学术交流的见证。

明代海外白银流入数量估算表

对于上表的数据,我们可以在学者相关的论著中轻易得到。由于单位和时间的不统一,致使上表的数据的理解还是有点困难。另外对于白银数量的估算研究还可以在吴承明、钱江、刘军以及外国学者的研究中找到,但是上表列出来的这些人,只是因为笔者的倾向性意见,加之有些新的研究成果总是在不断总结原有成果的基础上得出来的,因此以上的新旧结果代表了学界对于白银数量估算问题的大概情况。

大体而言,学者对于自16世纪40、60年代到明亡(1644年)流入中国的白银数量估算为1万吨至2、3万吨左右,也就是2亿两至4、5亿两左右,而且多数学者倾向于2-3亿两左右。尽管难以明确,但这个数字无论怎么看都是一个难以忽视的数字,因为相比国内白银的存量而言,海外白银流入的数量之巨,渠道之多是以往学界没有注意的,其对中国经济的意义自然是有待于重新评价。有学者说:中国商品和白银之间的贸易,形成了市场网络的世界性连接,而白银这种世界货币把中国社会的变革和世界的变革联系在一起。以白银为中心的贸易网络,成为世界市场和世界经济体系初步构建的一个明证。

3.世界市场的形成与白银流动的货币意义解释

布罗代尔说过:“贵金属的作用似乎从来没有像16世纪那样重要,当时的人们毫不犹豫地把贵金属放在首位。”如今学界就中国市场与世界市场在16世界中叶以后逐步形成的论点已经达成共识,其实质恐怕没有人能够否认白银流动在其中的作用,正是这种“丝绸之路钱币”流通使得中国与世界逐步形成一个共同的经济体系。从此,中国和世界都发生了改变。就中国而言,蓬勃兴起的市场贸易和规模扩大的商品经济使得晚明社会发生了深远影响的社会变迁。

对于明代中后期白银世界范围内的流动,尤其是这种流动对于中国经济而言意味着什么却出现了不同的解释。以往白银货币化论者(白银进步论者)认为正是中国的白银货币化需求推动了世界范围内白银的开采和周转,从而使中国是以一个主动的姿态参与构建世界的经济体系。然而有人却持不同意见,他们认为由于明代前中期一直存在的通货不足和经济体制问题使得通货结构经历着异常危险的状态,由于海外白银的大量流入使得中国的市场经济和通货制度才得到挽救。同时他们对明代白银货币化的论点提出质疑,认为这是一种白银进步论的观点,是对欧洲经验的简单解读。

笔者以为,对于明代白银问题及其中后期流动的考察,应该从中国独特的货币结构和社会制度框架来进行解释。日本学者说:“无论是货币还是市场都不能独立于制度而存在,对于制度而言也是一样”。明代的白银在其中前期一直处于实物货币阶段,这种实物货币的存在体现了明政府货币制度设计构架的不合理。这种不合理的制度设计同时导致了明代前中叶钱钞货币结构的不稳定性。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的双重压力使得明代的货币结构面临着急需转变的境地,而海外白银的大量流入最终为明代货币结构的转变提供了可能,使得白银得以摆脱实物货币的地位从而走向贵金属地位,从这个意义上讲,白银流动的意义无法低估。

四、结语

通过上文对于有明一代白银流通、性质和流动问题的重新考察,笔者以为明代的白银货币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中其发挥的作用和性质并不相同。明代中前期白银以及其他的实物货币的存在和辅助地位说明了明代经济体的规模和发展程度。通货不足和实物货币的大量存在一直迟滞着明代市场、货币和商品经济的发育。所谓危机就是转机。面临市场压力和民间通货需要的明代经济最终又是在市场的影响下选择了白银作为主要货币,但是白银的有限来源使得社会经济的规模一直难以得到有效的扩大,最终海外白银的大量流入为中国货币结构的构建提供了可靠的保证。在以白银为中心的全球经济体系中,中国因其参与世界的银货贸易并大量吸收海外白银的能力使其商品经济和市场得到极大的刺激和拓展。本文在最后提出了理解白银内流对中国意义的两种不同论点,旨在说明正确理解中国货币经济和货币结构的状况也是认识中国历史的一条主线。

(指导老师:林文勋教授)

注 释:

丘浚主张恢复金银的货币地位,“自古之币,皆以金若铜,未有用他物者”《大学衍义补》卷27,《铜楮之币下》(引自文渊阁四库资料,以下同)。王世贞也指出“是以白金之为币,长也”《州史料后集》卷37。顾炎武也说“由是钞法阻滞,公私病之,故由是命”《日知录之余》卷2,《禁金银》.

尤以黄宗羲、王夫之、顾炎武、靳学颜、陈子龙等人为代表,见其相关著作。也可参见叶世昌:《中国货币理论史》,厦门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72-181页.

邱永志:《明代货币结构的转变与白银的性质问题》,《中国钱币》2012年02期.

(日)柿沼阳平在其最近的货币史文章中反思了中国货币史上的盛衰论等观点,同时介绍了日本众多学者重新阐释中国历史上的货币问题的研究状况:货币区域论、多元性货币经济的流通、货币流通领域的层次性和不对称性、货币经济的主角等论点值得关注。见其文:《中国古代货币经济史研究的意义和分析视角》,《中国钱币》2011年02、04期.

刘光临:《明代通货问题研究―对明代货币经济规模和结构的初步估计》,《中国经济史研究》2011年01期.

林文勋:《唐宋社会变革论纲》,导言部分,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

全汉升:《宋明间白银购买力的变动及其原因》,见《中国经济史研究二》,中华书局2011年版。《自宋至明政府岁入中钱银比例的变动》,《中国经济史论丛》,香港中文大学新亚研究所出版,1972年8月版。关于物价方面的变动,还可参见彭信威:《中国货币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

刘光临:《明代通货问题研究―对明代货币经济规模和结构的初步估计》一文.

黄仁宇:《十六世纪明代中国之财政与税收》,三联书店2001年版,第396―413页.

彭信威:《中国货币史》,第370、519、356、501页.

全汉升:《宋明白银购买力的变动及其原因》,见《中国经济史研究二》,第84―85页.

吴承明:《16世纪和17世纪的中国市场》,《吴承明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

黄冕堂:《中国历代物价问题考述》,齐鲁书社2008年版,第5-6页、41-6页.

刘光临:《明代通货问题研究―对明代货币经济规模和结构的初步估计》一文.

Roxanna.M.Brown, The Ming Gap and Shipwreck:ceramics in Southeast Asia.Ph.D Thesis:University of California,Los Angeles,2004.

《明宣宗实录》卷64.

转引自田培栋:《明代社会经济史研究》,北京燕山出版社2008年版.

王直《抑庵文后集》卷20,《送陆太守序》.

在这方面,龙登高做了大量的研究,见其:《中国传统市场发展史》,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他指出14-19世纪(明清时期)是中国传统市场的成熟时期,当然他这个提法是就整体状况而言的,但他没有就明代前中期的市场状况做出特别的介绍.

邱永志:《明代货币结构的转变与白银的性质问题》一文。关于明代后期的土地买卖状况,可参见李文治:《明清时代封建土地关系的松解》,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版.

邱永志:《明代货币结构的转变与白银的性质问题》一文.

林文勋:《南诏货币流通分析》,《云南社会科学》,1999年01期。《云南古代货币文化发展的特点》,《思想战线》,1998年06期.

李埏:《略论唐代的“钱帛兼行”》,《历史研究》,1964年03期.

元代史料,(明)杨士奇撰《历代名臣奏议》卷67,《治道》说:“市井懋迁,难以碎帖。店铺多用盐包纸片,酒库则用油漆木牌。”这里的盐包、纸片、木牌等均是实物货币.

傅衣凌:《明代前期徽州土地买卖契约中的通货》,《明清社会经济史论文集》,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

黑田明伸:《货币制度的世界史―解读“非对称性”》,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高聪明:《论白银在宋代货币经济中的地位》,《河北大学学报》,1994年03期。同见汪圣铎:《两宋货币史》下册,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关于宋代白银货币化的论点可阅王文成:《宋代白银货币化研究》,云南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元末情况见吕午:《左史谏草》,戊戌中云“:近来州县权时施宜,或为纸帖子,或为竹木牌,或作五十文,或作百文,虽不可以通行,而各处行之为便。”

黑田明伸:《货币制度的世界史―解读“非对称性”》,第87页.

顾炎武:《日知录》卷11.

《明史》卷78,《食货志二》.

《明宣宗实录》卷55.

傅衣凌:《明代前期徽州土地买卖契约中的通货》一文,也可见万明:《明代白银货币化的初步考察》,《中国经济史研究》2003年01期.

《明孝宗实录》卷197云:“云南专用海肥, 四川、贵州用茵香、花银及盐布, 江西、湖广用米、谷、银、布, 山西、陕西间用皮毛。”

(日)柿沼阳平:《中国古代货币经济史研究的意义和分析视角》,《中国钱币》2011年02、04期.

邱永志:《明代货币结构的转变与白银的性质问题》一文中有较具体的解释.

《明太祖实录》卷251中记载:“杭州诸郡商贾,不论货物贵贱,一以金银论价,由是钞法阻滞,公私病之,固有是命。”

《明会典》卷37.

《明宣宗实录》卷105中记载:“既瞽, 又以母故伤人, 可肴之, 令出银十两, 付死者家备葬。”

董郁奎《试论明代的白银及其流通》,《浙江学刊》,1988年03期.

万明:《明代白银货币化的初步考察》,《中国经济史研究》,2003年01期.

黑田明伸:《货币制度的世界史―解读“非对称性”》,第46页.

万明:《明代白银货币化的初步考察》,《中国经济史研究》,2003年01期.

关于明代国内市场上白银的存量,应该加上前代遗留下来的白银数额。据估计,唐、宋、元3朝白银的总产量约为3.7亿两左右,但是这个数字没有考虑中间流去国外的数字,实际上白银在宋元时期曾大量流失国外。参见李隆生:《明末白银存量的估计》,《中国钱币》,2005年01期.

刘光临:《明代通货问题研究―对明代货币经济规模和结构的初步估计》一文.

详可参见万明:《白银货币化视角下的明代赋役改革》,《学术月刊》,2007年5月第39卷5号.

崇祯《清江县志》卷1,《市镇》.

田培栋:《论明代的朝贡贸易》,《明代社会经济史研究》,北京燕山出版社2008年版,第94-95页.

庄国土:《16-18世纪白银流入数量的估算》,《中国钱币》,1995年03期.

国内的白银市场,既包括商业贸易市场也包括国家贡赋市场对于白银的需求,因而有学者指出中国能够大量吸收世界市场上的白银就是因为贡赋市场的周转和吸纳能力,见陈春声、刘志伟《贡赋、市场与物质生活―试论十八世纪美洲白银输入与中国社会变迁之关系》,《清华大学学报》,2010年05期25卷.

万明《晚明社会变迁问题和研究》,第238页.

万明《晚明社会变迁问题和研究》,第236页.

梁方仲、全汉升、百濑弘以及欧美学者von Glahn、Yamamura等均有对这个问题的论述,近年来弗兰克、吴承明、万明、庄国土、钱江等学者均有关于明清时期白银流入数量估算的文章,为我们提供了许多颇有成效的成果.

弗兰克:《白银资本―重视经济全球化中的东方》,刘北成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0年版,第139页。

万明:《晚明社会变迁问题和研究》,第242页.

见梁方仲、全汉升、弗兰克、万明等学者的相关论著,因这些论文和著作经常被引用,固此不再详细列出。

万明:《晚明社会变迁问题和研究》,第242页.

布罗代尔:《菲利普二世时代的地中海和地中海世界》上卷,唐家龙等译,商务印书馆1998年版,第694页.

其实,林文勋早就提出了“钱币之路”的学术概念,并指出大家要重视研究古代史上对外贸易之路上的钱币周流及其带来的文化和经济上的影响。见其:《钱币之路:沟通中外关系的桥梁和纽带》,《思想战线》,1995年05期.

第12篇

关键词:比较史学;价值;发展前景

中图分类号:K0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2)18-0077-02

一、浅析比较史学

史学研究最基本的方法和重要领域之一就历史的比较研究,它也是比较史学的基本特征和雏形。早在史学的萌芽阶段,历史的比较研究就开始出现,司马迁曾在《史记》中指出,对历史的研究如果想达到“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的目的,应必须通过比较研究,“考其行事,综其终始,稽其成败兴坏之纪”。近代著名思想家、史学家梁启超则指出:“凡天下事比较然后见其真,无比较则非惟不能知己之所短,并不能知己之所长。”

在西方,随着历史研究的领域更加广泛,理论体系更加完善,史学家们逐渐在对历史的比较研究之中总结出了比较史学(Comparative History)这一独立的学科领域。西方公认的比较史学之父,法国年鉴派史学家马克·布洛赫在其1928 年发表的《论欧洲社会的历史比较》一文中,提出了较系统的比较史学的理论。他认为:“比较就是在一个或数个不同的社会环境中选择两种或数种一眼就能看出它们之间的某些类似之处的现象,然后描绘出这些现象发展的曲线,提示它们的相似点和不同点,并在可能的范围内对这些相似点和不同点做出解释。”

使用了比较研究的方法并不等于就是比较史学,比较史学有整套相对完善的理论和方法体系。所以说,在理解比较史学概念的基础上,我们还必须要掌握比较研究的类型、程序、原则等基本理论问题。比较史学遵循的最基本原则就是可比性原则,它是能否正确运用比较研究方法的关键。可比性的判断是基于对研究对象本质的认识,而非表象的判断。

二、比较史学在研究中的价值

比较史学对于进行科学的历史研究很大意义,“由于这类比较方法能够更好地对近似点进行严格的分类和论证,就有可能希望得到对事实做出假设少得多而精确程度却高得多的结论。”

第一、有利于通过对各种历史现象的比较研究,察其异同,揭示历史发展的规律。

比较史学最主要的功用在于,通过比较考察,探求各种社会历史现象发生、发展与消亡的共同之理,探求各种历史现象发生与消亡的特殊规律,并进而探求整个历史发展过程的普遍规律。不同时期、不同地区存在着各种不同的史实。差异性决定着历史是丰富多彩的。但在具体研究中,我们往往把历史进程中某种制度、某种思想、某种社会现象等局限于一定时间和空间范围内,片面地割裂了各种史实之间的客观联系,难以把握各种史实之间的同异关系。比较史学可以很好的揭示事物间的特殊性,在一定程度上纠正历史研究中的偏向。侯外庐学派认为,对于思想史的研究应当将思想史与社会史的研究相结合。这启发了我们应当从中国思想和社会这两个维度进行纵向比较,分析和比较不同历史时期各种思想和制度方面的联系及其特点,从而提炼出值得继承的精华部分。

第二、有利于深化对历史的研究。

陈国庆教授在《史学与科学》一文中指出,在学术研究中,或许有若干种不同的观点, 但是, 研究者们最起码在史实的判断上不至于发生歧义。从另一个角度讲, 历史研究者不应当以单纯的从事于史实的重建为满足, 历史研究不能停留在史料学的阶段, 而应当在充分掌握史实的基础上, 采用当代行为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力量与模式分析史料, 进一步解释史实。例如, 将许多同时代或不同时代的史实进行纵向或横向的比较研究, 以考察分析其异同和关联, 从而对史实作部分或全部的归纳与检讨, 进而从更高层次上衡量该史实在整个历史主流中所发生的意义, 将历史、现实与未来联系在一起。

当代中国史学大体是在影响下的史学体系, 但前苏联的一套史学研究体系, 也给中国当代史学的正常发展带来过麻烦。通过中外近代史学的比较研究, 把中国近代史坛不时受西方诸种史学思潮撞击情况及其引起这些撞击的各种社会背景发掘出来, 可以引起青年人作更深入的扣心反思, 通过中外当代史学的比较研究, 把国门打开后, 西方史学方法的大量引进和对当代中国史学变革的重要而深远的意义揭示出来。

第三、有利于开阔研究者的视野,拓宽历史研究的新领域。

根据人们获得知识的来源,亚里士多德将知识划分为三类,即理论、实践和鉴别的知识。而鉴别的知识是靠比较获得的,比较的长处就在于能认识事物的特殊性和多样性。比较史学的兴起,正是因为它不仅可以推进对事物的深层次的认识,而且还可促使新思想观点的产生,从而扩展研究的视野,甚至开辟新的研究领域。

杜维运认为,只研究中国史学,倾毕生之力写成的中国史学史也只是地方史,不足以跻身世界史学之林。他 “居于世界渐几于大同的今日,应胸襟广阔,眼光远大,以比较史学的观点,阐述中国史学的出现,成立与发展,同时涉及世界其它地区出现的史学,比较其异同,衡量其得失。如此则中国史学的世界性出现,其价值将弘扬于世界。”

陈国庆教授在《中国近代史研究需要创新》第二部分——近代专门史研究需要拓宽和深化中指出“对经济史的研究越深入, 人们感到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就越多。从目前的学术进展看, 有的学者从宏观角度, 对中国工业化问题提出了新的认识; 有的学者从中外历史比较的视野, 对近代中外经济史进行比较研究。”这启发了我们,我们的视野不能仅仅局限于中国历史的史事上,还应将其投放到更广阔的领域中去,与世界历史的背景相结合、比较,这样往往可以获得更多更有价值的结论。

三、比较史学的发展前景

笔者认为在当前的史学学科建设中应当大大提升比较史学的地位。目前根据教育部的学科设置目录,历史学学科门类下设中国史、世界史、考古学三个一级学科。但纵观这三个一级学科下属的二级学科,都没有比较史学的位置。对此,笔者认为可以使用两种方法解决:一是在中国史、世界史下分别设置中国比较史学、世界比较史学;二是参考经济学的学科设置,将历史学分为史学理论、中外通史研究与考古学三个一级学科,并在史学理论下设比较史学二级学科。笔者更倾向于第二种设置,比较史学本来就是世界范围的比较,如果按第一种方案,中国比较史学的存在意义就会大打折扣,但比较史学的研究方法,本来就不仅仅是世界史研究中所必须的,中国史的研究也应当采纳。但鉴于第一种学科设置不至于对刚刚调整完毕的学科设置再做大的变动,也可以供决策者参考。无论怎样,我们都应当重视比较史学在历史学研究中的重大价值。

参考文献

[1]司马迁.史记[M].北京:中华书局,1982.

[2]梁启超.论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

[3]杨豫, 胡成. 历史学的思想和方法[M].南京: 南京大学出版社, 19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