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2-25 07:35:15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办公室履责履职报告,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是理顺完善了区级监管体制。成立了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主任,分管副区长任副主任,工商、质监、公安、食品药品监管等24个部门和全区12个镇办为成员的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核定为正科级行政单位,编制6名,配备主任1名,副主任1名,负责全区食品安全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同时,下发了张店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明确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区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从而建立了层级明晰、职责明确的区级监管体系。
二是充实强化了镇办监管职能。在镇、街道办事处安监站加挂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牌子,镇办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各镇办安监站长兼任,负责组织食品安全日常巡查,配合监管部门实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报送食品安全信息,做好村、企信息员的培训和使用等工作。同时,为解决好食品经营企业点多面广,监管部门执法力量缺乏的问题,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了24名食品安全协管员,充实到镇办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负责食品安全日常巡查、问题隐患排查和信息报送等工作,并配套出台了《张店区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管理考核办法(试行)》,进一步提高了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
三是延伸布设了村、企监督触角。在各村(居)、企业聘请具备食品安全工作经验、热心公益事业、有一定群众基础的同志,兼任村(居)、企业食品安全信息员,主要负责本村(居)、企业的食品安全情况收集、信息报送及情况核查等工作。截至目前,张店区食品安全信息员队伍已达279人,基本形成了一支覆盖所有村(居)和部分食品经营企业的食品安全信息搜集和反馈队伍,并已在日常巡查和摸底排查中发挥了重要的辅助作用。
(淄博市张店区编办 E:CWK)
邹平县“三个强化”助推食品安全监管履职检查
一是强化学习,切实领会精神。县编办、监察局、食安办组织有关人员集中学习了《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研究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三定”规定,梳理出各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具体职责,充分把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履职工作有关要求。
二是强化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县编办、监察局、食安办共同研究,精心制定检查方案,明晰检点。以单位自查,查找部门在履职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以社会调查,了解公众对食品安全的评价意见;以实地检查,深化各项治理整顿,解决突出问题,完善体制机制,共同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强化落实,建立长效机制。在完善县级联席会议协调机构的基础上,健立健全县、镇(办)、村三级食品安全监管组织,进一步理清监管职责,细化部门责任,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向农村延伸。同时,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全县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体系,对各监管部门工作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切实形成相互衔接、运转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格局。
(邹平县编办 曲庆光 E:LDQ)
莘县认真开展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履职情况专项检查
莘县编办会同县监察局、县政府食安办组成了联合检查组,对全县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履职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此次专项检查,分单位自查、社会调查、资料分析、实地检查等阶段逐步展开。县农业、卫生、商务、工商、食品药品监督、质监等部门和各乡镇(街道)逐项梳理分析2010年以来落实“三定”规定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情况、相关措施和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形成自查报告。联合检查组通过走访监管对象、访谈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开展社会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履职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并结合各单位上报的职责和履职情况自查报告,分析各单位在履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社会对其具体的评价,明确了工作的重点。实地检查阶段,通过听取各部门的履行职责情况介绍、核查有关文件资料、查验群众反映问题和食品安全事件处置情况,进一步了解各部门履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最后,联合检查组形成书面反馈意见,上报政府主要负责人,并要求各单位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
以这次检查为契机,县农业、卫生、商务、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形成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加强各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实现食品安全的全程监管,逐渐形成相互衔接、运转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格局。
(莘县编办 E:LDQ)
日照市东港区对17家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履职检查
近日,日照市东港区编办牵头区监察局和区政府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开展对全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履职情况检查。这次履职情况检查一改过去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的方式,而是在常规检查的基础上走访监管对象20余个(家)、访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0余人、开展社会调查问卷600余份,全方位,多视角、客观地检查了各部门的履职情况。通过检查发现目前我区存在着监管力量缺乏与经费不足;法规政策不完善;部分职能分散交叉,权责不清;个别执法人员执法不严;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待提高等一系列问题。各镇、街道政府食品安全监管行为缺少具体的监管文件规定,容易出现大包大揽,过度作为,出现监管错位、空位,不利于工作开展。针对检查梳理出的问题,东港区编召集主任办公会进行了专门研究,提出问题解决意见及办法,并把问题反馈到各镇、街道及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列出整改时间表,由主要负责人牵头负责整改落实。
通过科学地进行履职检查,一方面及时调整部门间职能界定不清、职能监管空白等问题,另一方面,通过强化履职监管,促使各部门准确履行职责,切实管好管住该管的事。(时桂英 E:WT)
昌邑市编办扎实开展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履职情况检查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从市编办、监察局、食安办抽调6名同志组成联合检查组,召开检查组成员和拥有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单位的分管领导培训会,学习省、市检查精神,熟悉监管职责,为更好地开展检查打下坚实基础。针对部门和镇(街道)职责的不同,分别研究制定了11大项、22小项检查指标。
二是明确检查步骤。首先是听取有关部门(单位)在食品安全监管履行职责方面开展的工作、取得的实效、存在的问题、意见建议等汇报。重点了解部门(单位)在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过程中,是否存在职责不清、职责交叉、监管空白等方面的问题。其次是召集具有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科室人员进行座谈,了解在具体监管过程中有没有越位、缺位、不到位的问题,重点了解在履职过程中的难点。从部门(单位)提供的监管对象名单中随机抽取2-3个单位,进行走访。再者是通过查看单位年度总结、科室总结、有关监管材料等,检查部门(单位)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是否全部落实到相关职能科室。对照检查指标,查看是否成立领导小组、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
三是广泛征求意见。从本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分别选择10名代表、委员进行走访,倾听他们对食品安全监管的意见、建议。重点走访提出建议、提案的委员,了解建议、提案的答复情况。在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监管对象时一并进行社会调查。本次检查共发放社会调查问卷75份。
四是做好情况反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提出的意见、建议整理汇总,经主任办公会研究后反馈给有关部门(单位),要求限期进行整改,同时安排专人跟踪督查整改的情况,确保整改落到实处。
(昌邑市编办 E:ZY)
济阳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获得肯定
一、绩效管理内容
按照县委、县政府2013年重大决策部署,围绕进位赶超、跨越发展这一主题,绩效管理内容如下:
1、履职履责(60分):县级财政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县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其他取得财政资金的单位和项目接受、运用财政资金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县直各部门、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按规定对科级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县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乡(镇)政府财政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县财政投资和以县财政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等五个方面内容。
2、效能建设(40分):指机关效能建设的有关情况,主要包括“执行力提升年”活动部署安排,落实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规范机关行政行为和改进工作作风,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和提升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水平,健全完善制度和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单位内部监督和效能投诉办理,中央和省委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落实情况、加减分项目等八方面内容。
二、工作步骤
(一)制定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分解的绩效管理指标体系见附件,7月17日前,将工程类标后监管和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建设预期目标分别报县监察局和房管局进行质量把关,根据审核情况提出反馈意见,重新调整指标体系,加盖公章并提请分管县领导签字后,连同工作方案于7月19日前上报县效能办,审定后批复实施。如需调整,在2013年9月30日前,提出调整意见,并经分管县领导审核,报县长批准后,送县效能办备案。
(二)过程管理与日常考核。从第三季度开始,每季度后七个工作日内,统计填写季度工作完成情况,收集相关证明材料,分别报县效能办和相关牵头单位备查。各股室要按照绩效管理工作方案落实工作目标,局办公室和监察室负责日常监督检查和上报材料工作。
(三)指标考核。局办公室和监察室负责,在2014年1月中旬前填好《县直和省、市驻县单位年度绩效管理考评指标自评表》和《年度绩效管理报告》,分别报县效能办和相关牵头单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认真抓好工作任务和措施的落实,成立局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在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局各股室要履行各自职责,监察室负责对绩效管理情况进行监察,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各股室要各施其职,切实负起责任,抓好绩效管理内容的任务分工和监察考核。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关于不断加强政府效能建设的总体部署,按照“确责、履责、问责”的要求,建立健全政府机关责任体系和公务员能力建设的长效机制,着力强化政府机关及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贯彻执行意识、“能力席位”意识和岗位责任意识,努力建设学习型、法治型、廉洁型、服务型、效能型政府,不断开创政府工作新局面,为推动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府执行力和行政效能保证。
二、目标任务
围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提高政府机关和公务员履职尽责能力,加快促进镇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活动主题,坚持学习调研贯穿始终、分析检查贯穿始终、整改落实贯穿始终,以岗位为基础,以推进依法行政为核心,通过开展比学习、提素质,比服务、树形象,比能力、看实绩等实践活动,着力解决政府机关和公务员能力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实现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岗位能力明行政效能明显提高,发展环境明显优化。
(一)解决“能力席位”意识淡薄的问题,着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通过开展政府机关“能力建设年”活动,深入研究解决“在其位,不谋其政或谋政不到位”、责任心缺失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增强“岗位就是能力席位”的意识和依法行政意识,明确每个岗位的能力席位标准,加强实践锻炼和培训工作,使每名机关公务员都成为行家里手,做到正确、出色履行职责。
(二)解决思想解放不够的问题,着力提高开拓创新能力。通过开展“能力建设年”活动,深入研究解决部分干部思想保守僵化的问题,切实在制度、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上打破条条框框,把上级精神决策转化为符合我镇实际的工作思路和实实在在的工作举措,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以开拓求突破,以创新求发展。
(三)应对困难束手无策和解决问题措施不力、点子不多等问题,重点围绕办事、办文、办会,在学、写、讲、干等方面,通过开展专业能力培训、争先创优等活动,着力提高机关干部尤其是班子成员统筹兼顾、驾驭全局的素质和能力;提高应对困难、应急管理的素质和能力,强化应急管理培训,健全应急机制,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提高团结协作的素质和能力,做到工作中既有分工又有合作,提高整体战斗力和活力。
(四)解决乡镇干部机关化的问题,确实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通过开展政府机关“能力建设年”活动,加强优良革命传统教育,深入研究解决少数干部恋机关、怕下乡的问题,培养干部艰苦奋斗精神。
(五)解决政令不畅的问题,着力提高工作落实能力。通过开展政府机关“能力建设年”活动,深入研究解决少数干部执行不力、执行乏力、执行不到位或走样等问题,切实强化责任意识,建立健全能力建设考评机制、群众评价机制、监督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推进政府绩效管理,以工作实绩检验行政效能;严格执行行政领导问责制,加强政务督查、限时督办和效能监察,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参加对象
全体机关干部。
四、活动安排
政府机关“能力建设年”活动从2012年5月开始,到2012年12月基本结束,共分宣传发动、分析检查、整改落实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从2012年5月)。一是制定方案。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制定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能力建设年”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二是学习动员。及时召开全体公务员动员大会,广泛动员,确保全员参与。以岗位职责为基础,以能力匹配为原则,以思想水平、综合素质、专业能力为基本内容,组织有针对性的集中培训、讨论交流、案例分析、业务辅导、民主生活会等活动,开展能力席位标准大讨论。在学习培训阶段,除个人自学外,每周要安排一定时间集中学习,每个参加对象的集中学习和自学时间不得少于40个小时。三是强化宣传。通过县广播电视台、三峡长阳网、长阳政务网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向群众、向服务对象通报活动开展情况,取得他们的关心、关注、支持;要深入企业、村,主动征求群众意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使“能力建设年”活动成为一个开放工程;同时,采取办专栏、编简报等形式,积极展示活动成果。
第二阶段:分析检查(从2012年6月至2012年7月)。对照“能力建设年”活动的具体要求,广泛征求意见,结合个人岗位职责,通过自查、互查和上下征求意见等方式,认真查找在业务水平、服务态度、工作作风、履职能力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检查自身能力是否适应岗位的要求、是否正确履行了职责、是否尽到了责任,充分分析主客观原因,撰写有观点、有分析、有依据、针对性强的领导班子和个人能力分析检查报告和提升计划,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坚持开门搞活动,利用广播电视台、网站、热线电话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扩大群众参与面。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对领导班子力分析检查报告和提升计划进行测评,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分析检查报告和提升计划。
第三阶段:整改落实(从2012年8月至2012年12月)。围绕“确责、履责、问责”,针对分析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整改措施要具体化、目标化、责任化和制度化,建立能力建设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健全能力建设考评机制。把能力建设纳入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考核范围,结合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制定考核办法,完善责任追究和奖惩措施,建立健全本地本部门行政问责制度。二是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律立健全政务值班、重点工作督办等制度,完善应急和快速反应机制;大力推行首办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朋角工作制、决策责任追究制、接待、政务公开等制度以及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用管理制度巩固和规范能力建设。三是建立健全群众评价机制。把能力建设成效的评判权交给社会,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能力建设的最终评价标准,提高群众对行政机关及其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行政效能的满意度。四是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健全政府监督约束机制,建立健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热线和多种媒体联动的政风行风建设监督长效机制。五是建设政府机关执行文化。全县政府系统“能力建设年”活动要着眼于建设先进的政府机关执行文化。在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基础上,强化抓落实、抓执行意识,大力推行“马上就办’’的办事理念和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局部服从全局的执行理念,倡导不讲条件、不找借口、不打折扣的执行作风,着力改变被动执行、选择执行、机械执行、盲目执行等执行不力的现象,坚决反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虚假执行等行为,切实做到雷厉风行,令行禁止,’一抓到底,并力争创造性地执行,在行政机关和广大公务员中倡导先进的执行文化。各级各部门在集中活动结束时,要认真进行总结,并报告全县政府系统“能力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组织领导
严格行政问责,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任务,是增强政府执行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重大举措。为深入贯彻实施《市行政问责规定》,建立行政问责长效机制,现就加强行政问责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正确把握行政问责工作方向
(一)坚持围绕推动责任落实、提升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开展行政问责工作。要把推动尽职尽责作为行政问责工作的出发点,坚持注重制度建设,加快形成确责、履责、问责相互衔接、有机统一的制度体系。要把解决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问题作为首要任务,坚持问责跟着问题走,发现什么问题,就及时解决什么问题,以有效问责促进责任落实、作风改善和效能提升。对事关发展环境、百姓民生、政令畅通的突出问题,要加大行政问责力度,监督整改落实。要注重工作方法措施和目的效果的统一,坚持以人为本,调动和激发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履职尽责、争先创优的主动性、积极性,加快形成面对本职岗位主动尽责、面对群众需求敢于负责、面对发展难题勇于担当的良好氛围,努力为新战略实施创造更加优良的发展环境。
二、建立健全行政责任体系
(二)建立部门责任制。各级政府部门和单位要对照“三定”方案规定的主要职责及法律、法规、规章的具体规定,对本部门、本单位负责的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建立部门、单位职责目录。对上级机关分解落实的目标任务和上级领导交办的工作,要登记建档,及时组织落实并反馈结果。部门之间发生职责争议,提出争议的部门要主动协商解决,对因不主动协商解决或者相互推诿而影响工作,或者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从严追究相关部门、单位的责任。
(三)严格实行岗位责任制。各级政府部门和单位要将承担的职责、工作任务和目标科学分解到内设机构、工作岗位或者具体承办人员,建立岗位责任制。要明确不同级别之间、正职与副职之间的责任范围和工作方式,加快建立主体明确、层级清晰、职责具体、无缝衔接的岗位责任体系。具有行政执法权的部门,要按照事权或者区域划分行政执法责任,将每一项执法职责和每一个执法环节的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人员,建立起行政执法责任制体系。要根据岗位责任制建立情况编制岗位说明书,对工作任务、职责权限、工作标准、岗位关系和能力需求进行具体化、明确化,以此作为人员培训、考核、选任及奖励的重要依据。
(四)健全细化问责制度。各级政府部门和单位要加快健全工作规范和业务标准体系,使每项工作、每个任务、每一环节都有清晰、直观、可操作的标准依据。要认真对照《市行政问责规定》规定的4个方面、36种问责情形,全面梳理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抓紧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提高制度防范约束力。要把36种问责情形同本部门、单位各内设机构、各岗位负责的具体事项或工作结合起来,建立针对性强、体现部门特点、符合岗位工作实际的具体问责事项目录,切实将问责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和改进监督考核
(五)建立行政监督协调机制。各级监察机关要牵头组织政务督查、政府绩效考核、政府法制、安全生产监管、审计、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建立落实行政监督信息通报制度、定期会议沟通协调制度和行政问责案件移送制度,及时互通情况,交换工作信息,共同研究解决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促进资源整合、行动协调,提高层级监督合力。
(六)突出层级监督重点。各级监察机关要以专项检查、督办检查、重点抽查、办理投诉举报和舆情跟踪等监督方式为主,重点加强对事关发展环境、百姓利益、政令畅通的重点工程、重大项目、重点工作和政风建设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的监督检查。要着力加强对同级政府部门、单位及下级机关行政监督和问责工作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各级政府部门、单位做好日常行政监督与问责工作。要研究建立科学的推行行政问责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引导和激励各级政府部门、单位主动加强内部监督与问责,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共性指标纳入部门目标责任考核、政府绩效评估体系。
(七)建立公众企业投诉快速响应机制。在市长公开电话平台开辟企业、投资者服务专线,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企业、投资者网上直通车栏目,多渠道受理涉企投诉,跟踪办理进度,回访办理效果,着力解决企业办事难、经营环境差等问题。各级政府部门和单位要建立群众投诉、举报登记办理制度,处理结果和整改落实情况要及时归档备查。
(八)建立健全舆情问责信息处理机制。各级监察机关要建立网络舆情监测制度,加强同媒体的信息沟通,对舆情监测发现和媒体直接提供的涉及行政问责的事件或者线索,要发现一件、登记一件、转办一件,并督办落实,做到有案必查、有责必问、有错必纠。对舆论关注度高、影响大的问责案件,处理结果要及时向媒体反馈。建立舆情问责案件办理情况考核制度,按月通报办理情况,并作为年度行政问责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各级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舆论监督,支持、配合媒体对负面事件进行调查、报道。对行政机关干预、阻挠媒体监督,或者对媒体曝光的问责事件不及时调查追责,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对其主要负责人予以问责。
(九)建立以解决问题为导向的内部监督机制。各级政府部门和单位要严格坚持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的原则,对职责履行和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日常监督。要建立本部门、本单位相关内设机构的协同工作机制,在日常工作中及时查找、发现和解决问题。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既要追究个人的责任,又要查找管理上的责任;对反复出现的问题,要认真查找制度上的问题并及时解决。
(十)深入实施政府绩效管理工作。政府绩效管理机构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进一步修订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改进管理方法,着力提升政府绩效管理的职责、结果和标杆导向作用,引导和激励各政府部门、单位围绕新战略实施履行职责、争先创优。具有行政管理职责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单位,要按规定向社会公布履职绩效计划和报告,接受公众评议和监督。对绩效评估结果不达标、群众评价满意度低的单位,要列为重点监督对象,跟踪督办,限时整改。各部门、单位要根据绩效考评结果,采取措施,改进管理和服务,并向绩效管理机构反馈落实情况。
(十一)加强对人员岗位履职尽责情况的考核。各级政府部门和单位要坚持管人与管事相结合的原则,把任务目标、岗位职责和公务员的实际履责情况结合起来,根据岗位职责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考核内容、标准和办法,建立分级分类公务员考核制度,做到考实绩、考实效,并将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要大力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岗位能力和工作作风建设。
(十二)加强警示教育。全市及各级政府部门、单位每年至少召开1次行政问责工作会议,通报行政问责工作开展情况,选择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深入剖析查找原因,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引以为戒;要突出领导、中层和重点岗位,采取风险提示、警示谈话等多种形式,引导、规范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从政行为。
四、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
(十三)认真贯彻执行《市行政问责规定》。各级监察机关和各级政府部门、单位发现管辖权限内的问责情形的,不论涉及哪一个单位、哪一个岗位、哪一级人员,都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实施问责,快查、快办,有责必究。对行政问责案件多发,或者同一类问责案件反复发生的单位,同级监察机关要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等处理。对具有典型性、影响大的问责案件,要及时进行通报,开展案例分析,发挥问责一人、教育一片的作用,推动相同或类似问题的有效防范和解决。
(十四)加强对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各级政府部门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职责任务落实的第一责任人,也是本部门、本单位推行行政问责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自觉发挥履职尽责、争先创优的表率和带头作用,并严格督促和约束本部门、本单位工作人员依法办事、高效服务。对政府部门、单位发生行政问责情形后未能及时予以问责处理被监察机关先行立案的,媒体曝光的政风问题在全市、全省、全国产生不良影响的,发生严重破坏发展环境、损害群众利益案件的,以及群众、企业投诉较多未能及时妥善处理的,要对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一并实施问责。
(十五)依法、合理地适用问责方式。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实施问责,要坚持权责统一、公平公正、有错必纠、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根据问责事实、情节和危害后果依法、合理适用问责方式,该从严的要从严,提高问责的公信力。对媒体、舆论关注的问责案件,处理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并积极做好对行政问责处理结果的说明解释工作。各级监察机关要建立行政问责案例指导制度,逐步完善配套制度,推动本地区问责方式适用标准的统一。
五、切实加强对行政问责工作的组织领导
加强明察暗访,形成高压态势。县庸懒散浮拖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电视台、《日报·专刊》等部门组建4个督查组,采取不打招呼、不定时间的方式对各级各部门随机暗访抽查,既查工作落实情况,又听基层和群众意见。截止目前,全县共开展督查暗访80次,发现问题18个,均及时处理并向相关单位反馈,督促整改落实。
广泛接受监督,规范权力运行。进一步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发动媒体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在《日报·专刊》、县电视台、县政务网站等公共媒体公布“96960”作风效能投诉举报电话和县委“庸懒散浮拖”举报投诉电话0825—7823181,在人口密集处醒目位置悬挂举报信箱。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和行政效能电子监察平台建设,加强对党员干部履职行权过程的实时监督。
狠抓反面典型,逗硬较真查处。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视情节轻重和影响程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处理。截止目前,已印发通报3期,对3个单位进行全县通报批评并扣减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分,给予4名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效能告诫和扣除工作津贴处分,并要求在单位干部职工会上公开检讨;给予1名纪检组长和1名分管领导扣除工作津贴处分。同时,要求其他各单位必须对照通报的问题,深入开展自查自纠。
严格考核评价,全面督促整改。采取听取汇报、查验资料、实地察看等方式对开展庸懒散浮拖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评价,对存在问题突出、整治效果不明显的单位,按照相关问责办法进行问责并责成“补课、回炉”,直至符合要求。
建立长效机制,促进科学管理。进一步建立完善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分析研判预警及绩效考核机制、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机制、失职渎职查处问责机制等,进一步修订完善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以及考勤签到、外出报告、去向公示、财物管理、车辆使用管理、公务接待管理等各项工作制度,形成用制度管权、管钱、管人的良好机制。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为指导,以“生态文明市”建设和“森林”建设为目标,按照“堵疏结合、标本兼治、形成合力、集中整治、完善机制、规范管理”的总体要求,对全市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坚决治理矿山开采和生产经营中存在的乱采滥挖、破坏林地、生产安全隐患等突出问题,加快建立政府部门联动执法、齐抓共管的监管机制,切实提高矿产资源管理水平,实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森林”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这次集中整治活动,严厉打击非法开采和破坏林地的行为,使我市乱采滥挖等违法行为得到根本遏制;非法开采案件得到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基层政府的日常监管得到继续加强,矿产资源管理长效机制得到建立完善;矿山安全生产隐患得到彻底根除,道路及周边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矛盾纠纷得到全面化解,社会和谐进程得到稳步推进。
三、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年月底前)。建立工作机构,制订实施意见,召开动员会,全面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广泛开展宣传发动,营造集中整治工作氛围。各镇(街道)要按照动员会统一部署,针对辖区内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问题,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落实专职人员。要把专项行动中《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的通告》等宣传资料张贴到镇(街道)、农村的主要路口、公共场所,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良好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年月—月底)。在全面动员部署的基础上,市级有关职能部门和沿山各镇(街道)要按照实施意见要求对辖区内的非法开采点进行集中整治。
1.全面落实管护措施。沿山各镇(街道)对辖区内的废弃矿山及重点非法开采区域要采取砌墙封塘、设置醒目警示牌,在主要道路上设置视频探头等措施,全面落实监管保护措施,尽力减少非法采矿行为的发生,实现源头防控。
2.全面开展集中巡查。沿山各镇(街道)对辖区内的非法开采点要进行日常巡查和监管,要按照矿产资源违法行为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的要求,及时组建专门的巡查队伍,实行24小时不间断动态巡查,真正做到不留空隙不留死角。发现有非法开采行为时,要立即控制作业工具,并及时上报市联合执法组进行查扣。市联合执法组对重点非法开采区域要进行高密度巡查。
3.全面查处违法行为。市级有关职能部门和沿山镇(街道)要切实加大对非法采矿行为的打击查处力度。市联合执法组接到群众举报或镇(街道)上报后,要立即赶赴现场处置。沿山镇(街道)接到市联合执法组的处置协助通知后,要及时组织力量赶赴现场,维持现场执法秩序,全力保障执法工作顺利进行。国土资源、农业部门对非法开采行为要进行及时处理,通过分组突击谈话、查扣作业工具、实施证据保存等措施,从快从严给以行政处罚。发生阻扰执法或暴力抗法的,公安部门要及时到达非法开采现场,稳控局面,依法处置。国土资源、农业部门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有犯罪嫌疑或涉及犯罪线索的,应及时向公安部门通报案情,对恶性犯罪嫌疑行为,单独调查取证有困难的,公安部门应提前介入;符合刑事立案条件的,应及时立案。
4.全面加强综合管理。公安交警、交通部门对沿山路面的超载超限运输车辆要依法予以查扣,发现不能提供合法来源凭证的矿产品运输车辆的,要及时上报市联合执法组处置。工商部门要严肃查处收购、销售非法矿产品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的规定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公安部门要切实加大重点区域、重点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安全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管中发现非法开采,应及时告知市联合执法组。建设、交通、水利部门要落实对工程建设所需矿产品使用的监督管理责任制,明确要求建设施工单位必须购买合法的矿产品,发现使用非法矿产品的,应立即通知市联合执法组,并视情禁止其参与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广电、报社等新闻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对非法开采行为要公开曝光,进一步营造矿产资源规范管理的良好氛围。监察部门要监督各部门、镇(街道)在集中整治过程中履职及协作配合情况,并重点查处党员干部参与支持非法开采等违纪违规问题。
(三)巩固提高阶段(月)。市集中整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有关部门成立联合检查小组,对沿山各镇(街道)集中整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逐一评估,对没有达到工作目标的地方,要适当延长集中整治时间,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同时,各地各部门要在全面总结本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经验教训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日常监管机制,真正实现长效管理。
1.落实巡查监管。各镇(街道)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强化对矿产开采的日常监管职能,进一步明确巡查职责和区域重点,做到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同时要加强台帐管理,要按照矿产资源监管巡查零报告制度的要求做到每日一报,真正形成“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的巡查工作机制,及时将非法采矿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市联合执法组设为常设机构,负责指导、检查、督促沿山各镇(街道)的日常监管工作,并协调有关职能部门组织对非法开采开展联合执法。
2.强化责任考核。要全面强化责任考核,沿山各镇(街道)作为矿产资源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全面加强对非法开采的监管力度;市级职能部门作为执法主体,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认真履职或履职不规范、造成非法开采屡禁不止的,要严肃问责。同时,要加强对村级组织的考核管理,要将矿产资源管理列入农村干部责任制考核,加大奖惩力度,对村干部放任非法开采,甚至参与非法开采、非法牟利的,镇(街道)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组织查处。
3.规范矿产管理。国土资源部门要对合法开采点的运输车辆提供合法来源标识,以便公安交警、交通部门对矿产品运输车辆进行稽查管理。同时针对我市重点工程多、矿产品供应紧张的局面,抓紧调研找寻合适的可开采点,规范矿产开采出让。各镇(街道)要从全局的高度,积极支持新设采矿点的设置,及时做好相关基础工作,通过增加矿产品供应量,来缓解供需矛盾,平抑矿产品市场价格,进一步遏制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现象。同时,要加快推进废弃矿山治理工作,确保废弃矿山生态面貌得到有效改善。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镇(街道)和市级有关部门要从保护生态环境、维护我市社会稳定和市场经济秩序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我市非法开采矿山资源的严峻形势及危害性,扎实开展专项行动。市成立集中整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市国土资源局局长任副组长,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建设局、市安全监管局、市交通局、市工商分局等部门分管领导和沿山各镇(街道)镇长(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由市国土资源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整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工作的日常工作。在此基础上,从国土资源、农业部门抽调专人组成市联合执法组,在市国土资源局设置办公场所,实行集中办公,其他职能部门要确定1名分管领导和1名工作联络员,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参加市联合执法组活动。各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确保整治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明确职责,形成合力。各镇(街道)是本辖区内整治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负责非法开采点日常巡查和监管,及时发现和制止非法开采行为,配合市联合执法组现场处置。国土资源、农业部门要加大对非法开采矿产资源和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的查处力度。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实施意见规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抓好此项工作。
由于全县中小学片区的重新设定,按照工作实际和“一岗双责”的要求,现将局领导和机关干部(含片区教育工作联络点主任)联系片区及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综合治理、安全、维稳、等工作作出如下调整。请大家认真履职,切实做好各项工作。
一、局领导分工
李健:全县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综治、安全、维稳、等工作第一责任人;
魏开阔:联系大树、城关片区及县中、实验小学的党风廉政建设、综治、安全、维稳、等工作;
何发:联系麻柳、赵家片区及县三中、麻柳中学、新*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综治、安全、维稳、等工作;
孙韵:联系亭子、堡子片区及县职高、凤凰职校的党风廉政建设、综治、安全、维稳、等工作;
王光荣:联系碑庙片区及县二中、县四中、城南学校、全星职校的党风廉政建设、综治、安全、维稳、等工作;
潘光玲:联系石桥片区及石桥中学、逸夫小学的党风廉政建设、综治、安全、维稳、等工作;
陈静平:联系管村片区及杨柳垭小学、实验幼儿园的党风廉政建设、综治、安全、维稳、等工作。
二、股室分工
办公室、档案室:联系大树片区及实验小学、逸夫小学的党风廉政建设、综治、安全、维稳、等工作。责任人:李明雄、钟萍;
法规股:联系碑庙片区及凤凰职校、全星职校、巨全双语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综治、安全、维稳、等工作。责任人:张涛;
计财股:联系赵家片区及杨柳垭小学的党风廉政建设、综治、安全、维稳、等工作。责任人:李瑞华;
政工股、党务办:联系城关片区及县职高、县二中的党风廉政建设、综治、安全、维稳、等工作。责任人:黎仕华、于安华;
教育股、督导室:联系麻柳片区及*县中学、麻柳中学的党风廉政建设、综治、安全、维稳、等工作。责任人:柏子富、李杰;
安全办公室:联系亭子片区及县四中的党风廉政建设、综治、安全、维稳、等工作。责任人:李其硕;
监审股:联系石桥片区及县三中、石桥中学的党风廉政建设、综治、安全、维稳、等工作。责任人:吴光前;
经管办:联系管村、堡子片区及城南学校、新*学校、实验幼儿园的党风廉政建设、综治、安全、维稳、等工作。责任人:高学万。
三、局机关干部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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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联络点工作要求
(一)联络点除完成教育局统一安排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综治、安全、维稳、等工作外,要把抓好辖区民办教育机构安全、维稳、工作列入重点。
(二)联络点要定期不定期深入学校检查督办党风廉政建设、综治、安全、维稳、及开学工作,针对不同学校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督办。
(三)联络点督查辖区学校(含民办学校)工作的分工安排意见于9月10日前书面报局办公室、安办、监审股备案。
五、总体工作要求
(一)局领导和机关干部要定期或不定期深系的片区及学校指导督查党风廉政建设、综治、安全、维稳、等工作(每学期必须保证两次以上到联系学校全面督查),每次督查必须将督查情况填入统一制发的工作笔记本和督查表册备查。
(二)督点包括学校制度建设,落实“一岗双责”,学校构建筑物及食品卫生、消防、交通等隐患排查,师生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廉政文化教育,综合治理、维稳、、周边环境等方面情况。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和重大不稳定因素等情况要及时报告联系片区局领导。
(三)局办公室、安办、监审股定期抽查联系学校人员的督查工作记录,机关干部联系督查学校工作情况纳入个人全年工作考核内容。
(四)学校出现安全事故,需要协助调处的,联系人员要及时赶赴学校,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努力把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
六、纪律要求
局机关干部联系督查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综治、安全、维稳、及开学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联系、谁督查”和“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承担相应责任”的原则。凡因工作不落实责任不到位、督查不力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和不稳定事件的,将依据相关规定实行“倒查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县审计局对我县2020年度脱贫攻坚进行了专项审计。根据《县审计局审计报告》、《县审计局关于县2020年度脱贫攻坚专项审计的审计决定》,召开2020年脱贫攻坚专项审计整改工作会议,专题研究整改工作,并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中央、省、州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全县工作大局,紧盯精准识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个环节,增强政治自觉,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把审计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以最坚决的态度、最迅速的行动、最有利的措施,全力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二、整改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建立整改工作台账,落实整改工作清单,逐一细化整改措施和整改方案,逐项明确整改责任,逐一整改销号。
(二)主动认领任务。主动认领,举一反三,对标新要求、强化新担当,以解决问题为根本,以推动工作为目的,以整改落实的实际成效推动各方面工作取得新进展。
(三)压实工作责任。务必从严从实、不折不扣做好审计整改工作。全局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整改实效。要强化标本兼治,注重统筹结合,确保整改落实工作全面完成、按期完成。
(四)坚持建章立制。以实现规范化、督查经常化、自身建设制度化为目标,着力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完善已工作运行、监督约束、考评绩效为是主要内容的长效机制。
三、整改内容
(一)精准扶贫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
1.相关部门及乡镇审核不力,导致已清退人员获取财政贴息6737.44元。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信息共享,将每年动态调整的贫困人口信息以攻坚办正式文件分发至相关部门。二是强化基础数据审核,及时与农业银行、信用联社审核拟享受贴息对象情况。三是建立贫困对象扶贫小额信贷信息审核部门联席机制,确保信息共享、信息畅通。四是建立整改台账,确保按时销号。
整改单位: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整改责任人:
整改时限:2019年12月10日前,并长期坚持
2.县人社局及相关乡镇审核不严,导致就业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涉及资金1000元。
整改措施:一是在年度就业岗位统筹安排上,督促县人社、水利、林草等部门梳理实施方案,并经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例会研究同意后实施。二是督促涉及相关行业部门严格落实贫困村退出公益性岗位不得少于5个的标准,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
整改单位: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整改责任人: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二)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方面的问题
县扶贫移民局履职尽责不到位,导致职业培训学校以虚假资料套取资金25280元。
整改措施:一是责职业培训学校立即整改,退还套取培训资金25280元;二是加强培训资料审核,在以后的劳务培训中,不仅审核培训机构在报销的发票、资料,同时,还将对培训机构培训期间产生的相关票据进行审核;三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九条和第十四条要求,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四是将加大此类培训的监管力度,落实专人全权负责培训工作,做到全程跟班监管,及时掌握了解培训的相关工作和进度。五是制定《县技能培训和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管理办法》,规范培训内容、时间、补助标准、资料审核、资金拨付、就业创业等内容,确保培训工作发挥实效;六是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追责;七是建立整改台账,确保按时销号。
整改单位:县扶贫开发局
整改责任人:
整改时限:2019年12月10日前,并长期坚持
(三)扶贫项目效益不佳的问题
村活动室后期管理不当,设施设备损坏等。
整改措施:一是扶贫开发局负责活动室建设工作,活动室后期管护由县委组织部牵头,活动室建设完毕后,及时做好活动室移交工作;二是配合组织部门开展后期管理工作。
整改单位:县扶贫开发局
整改责任人: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维护师生的的合法权益为立足点,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市场巡查、检查力度,维护学校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成立组织
市局成立校园及周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
小组,由市局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市局机关各科室(中心)、协会负责人、各直属派出机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场科,办公室主任由市场科负责人担任。各有关单位也要根据各自的实际,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三、专项整治工作重点
(一)要加强对校园及周边地区各类经营主体资格的监督检查,发现无证照经营的,要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机制的通知》和有关规定履职到位。
(二)要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督促校园及周边地区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
(三)加强对其他上市商品质量的监管,依法查处销售假冒伪劣、“三无”、过期等质量不合格商品的违法行为。有条件的,可与教育部门联合设置假冒伪劣商品、“三无”、过期等不合格商品、食品曝光台,引导学生安全消费。
(四)要进一步推动“限塑”工作。加强对校园及周边地区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销售、使用塑料袋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五)要加强中、高考期间的市场监管。中、高考期间,对辖区内校园及周边地区开展排查整治活动。同时在学校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做到举报有人查,投诉有人接。
(六)积极配合城管部门开展校园及周边地区流动摊点、占道经营的清理规范工作。
(七)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校园及周边地区饮食业的监督管理。
(八)依法查处取缔“黑网吧”。积极配合文化部门对校园及周边地区文化市场的管理,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电子游戏室、音像制品及书刊经营部(点)无照经营的查处取缔工作。
(九)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属于职责范围的,要依法从严从快处理。不属于职责范围的,要及时抄告有关部门。
四、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到11月下旬,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即日起至5月底,根据经营者经济户口和市场巡查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6月起至10月底,开展集中整治。
第二阶段,11月起至11月20日,巩固提高阶段。对整治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进行整改和总结,巩固成果,探索长效监管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
开展校园周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是保障学校良好的教学和生活秩序的前提,各县区局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上来,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高度重视,认真落实。
(二)集中整治,突出重点
要把专项整治与与食品安全监管结合起来,与中、高考期间的市场监管结合起来。既要全面清查,又要突出重点,既要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又要积极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力争通过专项整治,使校园及周边地区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三)加强督查,务求实效
整治期间,市局将适时开展督查,对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追责。
(四)加强协作,综合治理
整治期间,各单位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信息互通,形成工作合力。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单位要加强与报刊、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的联系,及时报道专项整治工作动态,曝光相关案件,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一、高度重视,及时部署
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把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纳入当前业务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中,成立相应领导机构,由校长担任组长,各部门的负责人担任副组长或组员,下设晨检组、卫生组、宣传组、检查组、信息组、培训组、应急组等,明确工作职责,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以构建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甲流感长效管理与应急处理机制为根本,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制定了《中心小学甲型h1n1流感防控预案》。增加了卫生教师,任命了××校长为上级卫生部门、疾控中心的信息沟通联系人和主要工作人员。制定防控工作网络图,完善了卫生和防控工作制度、《中心小学“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问责制》,层层布置,确保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二、加强宣传,组织培训
利用黑板报、橱窗等平台进行宣传,学校对外设立了一个橱窗、校内设立两个橱窗、一个黑板报宣传预防甲流感的知识、每个班级张贴了宣传画,每个班级的黑板报都开辟了专门的栏目,进行宣传,向全校学生发送××乡联校印发的《致家长一封信》,利用广播会议,向师生宣传,组织教师学习了教育部、卫生部《做好学校秋季开学甲型hini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学校甲型hini流感防控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传达了9月7日在29中召开的校长、卫生教师培训会议精神,明确了学校是重点防控单位,根据专家预测,秋季天凉之后,甲型h1n1流感患者可能增加,所以要强化防范意识。敲响甲流感防控的警钟,同时做好思想稳定工作,让大家明白甲型h1n1流感是可控、可防、可治的。
卫生教师从假期起几次参加县乡政府、县教育局、县疾控中心举办的“防控甲型h1n1流感”培训会,校长、卫生教师面向班主任、全体教师、全体学生做专题宣传培训,内容涉猎,面向防控领导组工作组成员应该如何做、班主任老师应该如何做、全体师生个人,如何做好个人卫生、如何加强防范等方面。先后在校内培训达5次,受训人员500人次左右。担任健康教育课程的老师,在开学第一周上了一堂有关甲型h1n1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的防控知识的健康教育课。
上好体育课,组织好大课间体育活动。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加强锻炼,增强体质。树立公德意识。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确保每天一小时阳光体育锻炼,增强体质,抵御疾病。
四、环境卫生,通风消毒
在暑假期间,学校后勤总务部门,就组织了环境的改造和一些设备的维修,维修了自来水龙头、下水道、水池,清除了花坛、足球场上的杂草。开学前,为每个办公室、教室掸尘,打扫环境卫生,清除卫生死角,为每个教室、办公室消毒。为了积极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设备保障,购置了84消毒液、喷壶、体温表、消毒用的药棉等医药器材。开学以后,环境卫生做到每天清扫保洁,每天检查,每天晨检把教室、办公室通风作为重要检查内容,各班和办公室做到通风换气情况良好。有工人专人负责消毒,每天对厕所消毒,每周至少一次为班级和办公室消毒。
五、构筑防线,做好晨检
做好晨检工作是构筑防控的第一道防线。带班行政对教师进行考勤,因病缺勤,登记、报告、追踪病因,控制外来人员入校。班主任对本班学生进行晨检,因病缺勤,登记、报告、追踪病因。卫生教师巡视督促各班级各办公室通风情况,及时收集、整理、归类当天的晨检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从开学以来我们分别进行了开学前一周教师外出情况登记、开学前一周学生外出情况登记、对他们身体状况进行了解。
六、积极采取
防范措施
为了应急突发事件,成立了应急小组。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学校设立隔离室,防患于未然。
检查组对晨检情况进行检查、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对班主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各工作组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登记反馈,适时调整。
预防甲流工作以来,从思想上有效地提高了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病能力。
1、保证体育课和大课间活动的正常开展,适当减轻学生的学习负担,鼓励学生积极参加身体锻炼,在家注意均衡饮食,保证充足的睡眠时间,提高自身免疫能力。
2、加大对校园环境的整治力度,保持学校教学和生活场所空气流通、清洁卫生、温度适宜。对教室等重点场所进行消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幸福为核心,以科学监管、保障安全为主线,以完善监管体系、创新监管机制、提升监管能力为重点,坚持“重在源头、重在治本、重在规范、重在引导”原则,进一步健全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深入开展“食品安全行动年”活动,进一步形成政府统一领导、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负主责、社会各个方面共同参与的食品安全工作格局;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让人民群众吃得安全、吃得放心。
二、目标任务
(一)加强制度建设,明确监管职责,完善奖惩机制,初步建立起政府总负责、部门各负其责、行业自律规范、群众广泛参与、企业守法经营的全方位、立体式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二)全区完成食品类实验室检验3500批次以上,蔬菜农药残留抽样年平均合格率95%以上,生猪及肉制品“瘦肉精”检测合格率100%,大宗水产品违禁药物残留抽样合格率98%以上,豆制品市场抽检年平均合格率达80%以上,生产加工食品省级监督抽查合格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综合食品安全合格率96%以上。
(三)完成市下达的生猪屠宰场整合任务,按市要求开展部分农贸市场(蔬菜)、大卖场、连锁超市(天惠超市)、重点团体采购企业肉类蔬菜溯源体系建设,并建立肉类蔬菜流通质量监控体系。
(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种植占食用农产品种植面积的70%以上。
(五)全区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实施食品准入管理和信用分类管理,食品进货查验率达90%以上。其中,豆制品进货查验率达95%以上,乳制品进货查验率达100%。
(六)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率保持在95%以上,其中大中型餐饮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实施率达100%。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文件要求,有效落实地方政府、监管部门、食品生产经营者三方责任,进一步构建完善“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1、强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区政府对全区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辖区食品安全监管和整治工作,各镇、街道根据区政府明确的职责要求,负责领导协调辖区内的食品安全工作。区、镇(街道)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科学发展观的考核内容;将食品安全经费保障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和计划安排。区、镇(街道)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机构建设,加强对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充分发挥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统筹协调、议事决策和监督考核的功能,不断完善各项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的议事规则和工作机制,提高综合协调的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镇(街道)食品安全办公室要明确专人专岗负责本辖区的食品安全工作,各村、社区要设立食品安全协管员,建立全覆盖、无缝隙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2、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根据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明确政府和有关部门食品安全职责并建立责任制的意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和落实监管责任。区各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分管环节和领域的食品安全工作依法实施监督管理;各镇、街道要强化属地责任,发挥地方优势,强化对本地区食品相关行业的统筹管理。根据上级有关管理部门的规定,进一步明确食品小作坊的属地管理原则和部门监管职责,切实加强对小作坊的管理。
3、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探索实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在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单位推进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建设,强化企业对其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食品安全状况的主动控制,进一步健全和落实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档案等各项制度。相关部门应督促食品生产、流通、餐饮单位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组织开展相应的培训及考核。健全食品各生产经营单位在进货索证索票等食品安全管理方面的规范制度,并督促其认真组织落实。组织食品各生产经营单位对外承诺保障食品安全的各项制度举措,加强自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食品行业协会建设,支持和鼓励食品行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守法规、讲诚信”活动。行业协会等组织应加强对行业内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规范生产、合法经营的约束管理。
(二)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以专项整治、信用建设、社会监督为重点,提升监管实效,有力推动食品安全各项工作。
1、完善强有力的专项整治体系。突出城市社区、城乡结合部和边远村镇等重点区域,针对各类制售假劣食品场所及违法行为,保持最强有力的专项整治高压态势,定期排查摸底,做到发现苗头立即整治取缔,重点开展以下专项整治:一是生猪屠宰专项整治。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开展生猪屠宰点整治,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害猪和非法交易病死病害猪肉等行为,严厉打击生产加工、销售病害猪肉和“注水肉”等行为,严防未经检疫(验)或检疫(验)不合格畜产品流入加工、流通、餐饮消费环节。二是豆制品专项整治。对全区范围豆制品加工小作坊进行集中整治,对不符合生产要求、无证无照的豆制品加工作坊坚决予以关停取缔。进一步规范豆制品市场,加强豆制品市场、使用单位管理,严格落实送货单销售、索证索票制度,严厉打击豆制品流通过程中的“以次充好”等行为,同时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及经营者按有关标准新建、扩建豆制品规模化企业,“放心豆制品”及其供应点覆盖全区市场。三是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严格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制度,加强食品添加剂标签标示管理,实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添加剂使用报告制度。整治超过标准限量和使用范围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坚决依法打击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研制、生产、销售、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违法行为。四是农业投入品整治行动。规范农资产品生产经营行为,重点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兽药、饲料添加剂和违法在农兽药、饲料添加剂中添加禁止使用成分的行为。查禁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鳞、久效鳞、磷胺等高毒农药和在食用农产品生产中使用违禁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的行为。五是开展制售假劣食品场所及违法行为专项整治。集中力量,突出农村乡镇、城市社区、城乡结合部及租住户、闲置房等重点区域和重点场所,在辖区内进行全面摸底、逐户排查,及时清除食品安全隐患,充分发挥基层和群众作用,认真梳理各类举报投诉,排查“苗头性”问题,严厉查处、有力打击制售假劣食品窝点及行为。
2、完善企业食品安全信用体系。以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遵纪守法意识为核心,以分级分类监管为杠杆,构建真实、有效的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信息公示等各项制度,大力推进食品行业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一是及时更新信息数据库。按照《市食品安全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等的规定,进一步完善各相关领域信用评定标准及规范,及时更新(信用)信息数据库。进一步完善全区各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企业电子档案,及时组织更新食品企业基本信息、分等评级信息及动态监管信息。二是健全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制度。通过网络、平面媒体等渠道依法及时组织开展的对各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信息。采取多种形式,对农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等与老百姓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的食品单位进行食品安全分级(水平)公示。三是全面推行分级分类监管。组织对各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单位开展食品(质量)安全信用等级评定,并以企业信用水平及生产经营状况为依据,在各食品环节推行分级分类监管工作。
3、完善人人参与的社会监督体系。坚持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原则,强化社会监督。一是拓宽监督渠道。建设完善举报投诉电话、网站、论坛等举报信息处理平台,发动广大群众和知情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出台举报奖励制度,落实举报奖励基金,对提供重要线索的举报人给予必要的现金奖励。二是发展群众监督队伍。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热心群众为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通过开展相应的业务培训、配备必要的硬件,组织群众监督员对身边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通报。三是及时处置投诉举报。建立举报投诉处理制度,逐步实现食品安全举报投诉“一站式”受理,确保有关部门认真处理食品安全各类举报投诉,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苗头性”问题,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复,确保案件调查处理、及时反馈达到100%,投诉案件办结率达到95%以上。
(三)完善食品安全考核评价体系。
不断健全完善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体系,通过考核使食品安全各方责任得到有效落实、使食品安全各项工作得到有力推进。
1、细化考核评价内容。根据全区实际,出台《区2011年食品安全责任考核细则》,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考核评价应突出有效落实各级政府及监管部门责任、切实提升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组织协调能力和投入保障能力,强化对理顺地方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方面的考核;突出有效规范地区食品安全秩序、加大对制售假劣食品场所及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对加大食品安全监管整治力度的考核;突出开展“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创建工作,推动食品安全示范引领作用走向基层;突出不断提升本地食品安全水平和社会群众满意度,强化对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长效机制的考核。
2、细化考核评价方法。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政府和有关部门食品安全职责并建立责任制的意见》为基础,落实各镇、街道和区有关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强化对各镇、街道和区有关部门履职工作的考核评价。考核做到“四个结合”,即: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食品安全抽检考核与工作考核相结合;政府综合考核与监管部门条线考核相结合;政府考核与人民群众客观评价相结合。对食品安全管理部门的考核实施“月履职、季考评、年考核”的动态考核办法,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专家、社区群众、舆论媒体等对部门履职情况进行评价考核。加强各级政府对各监管部门食品安全工作的考核。运用联席会议、约谈函告、履职报告、督导检查、评价考核等多种方式和手段,督促各部门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3、明确考核评价奖惩机制。坚持对各地各部门食品安全工作的有奖有惩,集中力量抓好“食品安全行动年”各项重点工作的推进和食品安全各项职责的落实。研究制定《食品安全工作保证金管理办法》,探索建立食品安全工作保证金制度,加大对各地区、各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力度。同时,要严肃追究在处理群众举报投诉、开展案件调查、打击制售假劣食品窝点及违法行为等方面失职、渎职行为的责任。对因主观原因导致等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或对社会及形象造成严重影响的食品安全事件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部门及负责人责任。
四、时间安排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我区“食品安全行动年”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一)第一阶段:调研部署阶段(1月-3月底)。
对全区开展“食品安全行动年”活动进行安排部署,各镇、街道和区有关部门要按照我区开展“食品安全行动年”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完善工作机构,制定具体方案,并立即部署、迅速行动。各镇、街道和区有关食品安全监管环节部门于3月底前将本地区、本部门开展“食品安全行动年”工作方案报区食安委办公室。
(二)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4月-11月底)。
各镇、街道和区有关部门按照本单位“食品安全行动年”工作方案要求,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全面排查,深入治理,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区政府择机将派出督查组进行督导检查。
(三)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12月)。
各镇、街道和区有关部门对开展“食品安全行动年”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并及时将总结报告报区食药安委办公室。区政府将组织有关人员组成验收检查组,对各镇、街道和区有关部门开展行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全区“食品安全行动年”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全区“食品安全行动年”活动。各镇、街道和区有关部门也要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本辖区、本环节“食品安全行动年”活动。各镇、街道和区有关部门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切实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工作目标,建立管理责任机制,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保障到位。
(二)加强经费保障。各镇、街道和区有关部门要加大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投入,立足食品安全长效管理,将食品安全管理费用纳入预算。区食药安委要统筹安排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考核奖励等专项经费,加强对经费的绩效管理,定期组织对各地各部门食品安全工作(专项)经费进行绩效考核,确保资金合理、有效使用。
曾经发生过这样一件让人哭笑不得的事情,一家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一个议案,规定董事的津贴每月为300元,监事每月为200元。会后,有监事就此询问一位董事为何他们的津贴要少一些。那位董事答道:“现在董事的责任可大了!出了问题,董事承担的风险也要高得多,津贴自然要高些。”此监事闻之默然。
笔者也曾列席过一些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在会上看到的监事会,往往只是监事会主席宣读一下监事会报告,有的连这一关也干脆免了,只是于会议结束时履行签字手续而已。尽管我国在1993年的公司法中即明确了监事会的职责,但很多企业的监事会作用难以发挥到位是不争的事实,以至于被戏称为尴尬的“稻草人”。
2002年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文件中,明确规定了监事会在股份制商业银行监督体系中的核心地位。银行的实际运作情况到底如何?为此,记者走进了兴业银行监事会,希冀从兴业监事会的案例中透视我国监事会建设的现状,探究其中的问题和相应的对策。
建章立制转新轨
2006年,时任兴业银行副行长的毕仲华被选为监事会主席,兴业银行监事会也迎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1980年即进入银行业的毕仲华,经历过多种岗位的历练,培养了其严谨务实、明察干练的作风。
两年前,监事会选举毕仲华为监事会主席的时候,她坦言自己长期一直从事经营管理工作,对于转型干好监事会的工作心里不是很有底。但等接手后她却发现,原来监事会的工作还是蛮有挑战的,完全不是此前想象的那样。曾经在经营管理岗位历练多年的她,对体制方面、内控方面的很多问题深有体会,但是苦于一直没有时间处理,刚好通过监事会的工作来改善。
面对角色的转换,职责的重新定位,千头万绪的方方面面,毕仲华采取了抓主线的做法,其中首要的一条是建章立制。
在毕仲华实际接手兴业银行监事会的2006年下半年,即成立了监事会办公室,配备了专职的工作人员。此后监事会陆续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信息交流和情况通报制度》、《监事行为规范》、《监事尽职评价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提及监事会履职最容易碰到的信息不对称的难题,兴业银行监事会毫不避讳。兴业银行的做法是建立监事会信息交流和情况通报制度、监事会工作简报制度以及监事会成员列席董事会和高管层会议制度等,明确和保障了监事会获取银行经营管理信息的渠道。
监事会发现了问题,当然只有改正才有意义,“如果限期之内没有整改,我们还有问责制度,这一系列的制度跟上去,监事会监督的有效性和严肃性就体现出来了。”毕仲华介绍说。
正是这一系列的制度建设,推动了监事会开始完全独立地按照自己的使命开展工作。
推动监事素质建设
兴业银行监事会目前有9名成员,其中股权监事4名、职工监事3名、外部监事2名。从人员结构上看这是比较合理的分配方式,但毕仲华认为监事会如何发挥好每个成员的作用才是关键。对此,她的做法是加强监事培训工作。
对于监事培训,毕仲华自己有着切身的感受。当初接手监事会时,对于如何做好监事会的工作她心里并没有底。巧的是在她刚接手监事会后,银监会组织了一次关于股份制商业银行监事会工作的研讨会,就在这次研讨会上,毕仲华虚心学习了众多专家和同仁的经验,对监事会履行哪些职责,如何履行职责有了较为清晰的认识。毕仲华对兴业银行监事会加强培训的做法也正是由此而来。
在新《企业会计准则》出台后,兴业银行监事会紧接着于2007年3月份邀请了财政部负责新《企业会计准则》条例制定的一位处长为兴业银行监事会成员上了一次培训课,以便监事们尽可能深入地把握新准则对上市银行的影响,为监事会更好地进行财务监督起到了很好的作用。随后又组织了一次新公司法和证券法以及相关法规的培训课,又专门请了国内资深律师和银监会、上交所的相关专家来讲课。
监事培训工作可以说对兴业银行监事会更好地履行职责起到了很好的作用。毕仲华发现,此后的监事会成员不仅更积极地提出意见,而且更能抓到点子上,监督的效率得到了很大的提高。
探索工作的新模式
按照兴业银行章程的规定,银行的审计部门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同时接受监事会的工作指导。在兴业银行高层领导的分工中,毕仲华同时也负责协助分管审计部工作。另外,审计部总经理由一名职工监事兼任。正是这样的制度和人事安排,让监事会可以直接掌控规模达一百多人的审计部,这是一支很有战斗力的生力军。
正是有了这样一支强大战斗力的队伍,兴业监事会得以如鱼得水地展开工作,大大增强了监督和调研的深度和广度,同时也使得审计部门的潜力得到更好的挖掘。
“我们的这套运作模式银监会也是非常认可的。”毕仲华介绍说。这套模式,可以说是兴业监事会在实际履职中所进行的重要探索之一。
服务,也是一种监督
服务就是最好的监督,这是毕仲华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
近三十年的银行从业经验和多种角色转换的毕仲华,明白什么地方容易出问题,从什么地方入手更容易发现问题。因此,只要有时间,毕仲华就带着职工监事和监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到各个分行,和那里的一线员工“亲密接触”。这样一看一查,就比较容易发现问题。
最能体现“服务就是最好的监督”的地方莫过于监事会组织的调研工作。
2007年初,毕仲华刚上任不久,就紧锣密鼓地开展了一次调研活动,促成这次调研的正是她闷在心里很久的一个大大的问号:当时兴业银行正在部分分行开展零售业务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力图“以体制机制改革为突破,推动零售业务实现跨越式发展。”总、分行上下都认为这项改革非常重要、非常必要,应该作为全行发展的一个方向,但谈及如何推进落实时,又纷纷强调现实困难而不愿意积极实施。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了这种怪现象呢?
正是这个大大的问号,促使毕仲华决心做一次专项的调研活动,这个活动得到了董事长和行长的大力支持。通过监事会的努力,最后找到了原因,促成了问题的解决。
2007年,监事会进行了4项大型调研、检查活动。仅2008年的上半年,监事会又完成了多达4项的调研、检查工作。正是在这一次次的深入调研、检查活动中体现出的发现问题和落实整改的决心,为监事会赢得了全行上下的尊重。
作为,更需一个团队的力量
诚如毕仲华常告诫下属的那样,有为才有位,监事会就是要扮演“坏人”的角色,不要怕得罪人,一团和气,什么都发现不了的话,就没有人把你放在眼里。
兴业银行监事会最近三年的历程,我们可以清晰地发现这样一条脉络:强化监事会独立性――推动自身素质建设――探索监事会履职模式――深入一线发现问题。正是沿着这样的路径,监事会不仅在自身建设中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更在一步一个脚印的发展中逐步树立了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