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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干教师申报材料

时间:2022-11-06 11:41:39

骨干教师申报材料

第1篇

一、个人情况

我名---,33岁,南店乡中学初三语文教师,1997年参加工作,教龄XX年,本科学历。我在农村这块土地上,发扬主人翁精神,认认真真教学,勤勤恳恳工作,得到领导和同事的肯定,学生、家长和社会的好评。

二、一年来工作取得的成绩

XX年期末调研考试所写试卷分析获全县第一名

XX年下半年我所带八(1)班在“两无争创”活动中,获“无辍学班”荣誉称号

XX年下半年我所写论文《如何提高农村中学生写作能力》,在优秀论文评比中获一等奖

XX年期末考试所带班级语文总评全乡第一

XX年上半年推普周活动中,指导的学生演讲获第一名

XX年上半年我所带九(1)班被评为“先进班集体”

三、思想政治方面

本学期在校党支部的带领下,我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学习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学习新的教育理念,我还学习了xx提出的“八荣八耻”,在深刻领会其博大深厚的思想内涵以后,我深感自己责任重大。我深知要教育好学生,教师必须先以身作则,时时做到教书育人、言传身教、为人师表,以自己的人格、行为去感染学生。在工作中,我积极、主动、勤恳、责任心强,乐于接受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劳任怨。在不断的学习中,努力使自己的思想觉悟、理论水平、业务能力都得到较快的提高。

四、教育教学情况

一年来我恪守“敬业”、“爱生”、“奉献”这三个关键词,持之以恒规范学生的行为习惯,不遗余力改变学生的不良个性,绞尽脑汁培养学生的美好情感。一年来我坚持“以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教育理念,在教育工作的整个过程中、在教育工作的方方面面上尊重每一位学生的人格、情感、需求、爱好、创造,关怀每一位学生的情绪生活和情感体验、道德生活和人格养成。一年来我借鉴、学习好的教育方法,以丰富多彩的班集体活动促进每一位学生的全面发展,开学前,未见学生,先想班训,确定了指导全班学生成长、发展的八字班训——“健康、快乐、自信、团结”;开学后民主协商,确定班规,确定了内容详尽、具体颇有人性划化的十八条班规;大胆创新采用“人人当家,值周管班”的班集体管理做法;注重“激发热情,活动育人”,在上个学期的校园文化艺术节上,我们班在大合唱比赛、小节目比赛、演讲比赛、书画比赛中都获了奖,我们班好几位学生因参与班集体活动发生转变;召开了针对性的主题班会;巧妙开展“评优选佳”活动促进了学生追求进步;通过让学生坚持写随笔的做法和学生交流思想、探讨问题,化解班集体中的问题。

第2篇

一、 学校评选小组:

二、目标任务

县级名校长1名、县级骨干校长1名、县级教学名师1名、县级骨干教师1名,另由陈坤艳乡村名师工作室推荐县级骨干教师1名,评选时兼顾各种学科,由学校推荐至基教办参评。

三、评选原则

(一)师德为先。评选对象应具有高尚的师德,在审核、推荐评选过程中坚持“师德一票否决制”。

(二)坚持以一线教师为重点的原则,保证一线教师占推荐评审总人数的 90%以上。

(三)公平公正和自下而上、逐级推荐上报的原则。严格评选条件和工作程序和公示制度,确保评选结果公正、公平、公开。

(四)按分类分学科原则,兼顾所有学段学科,每位教师只参加一个类型教师评选(含直接认定)。

(五)以教学业绩为主要考查依据,以个人业务能力获奖为加分项进行积分评选,择优推荐。

四、评选范围及学校要求

1.招堤四小(双龙小学,春潭一小)正式在编在岗教师,具有三年以上教龄,近 3 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方可参与评选。

2.工作积极不推诿,按时完成学校交给任务。

3.申报者以年度考核结果为评审条件,合乎文件规定项的,以上年年度考核分为参照,分高优先推选。分数同等,以完成学校分配工作优异,长期坚持致力该项任务提质高效的优先推选。

4、师德师风不合格受到家长举报、反映问题,经查实的一票否决。

5、分管工作或因工作不力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被上级部门通报问责,影响学校整体工作的一票否决。

6、满足局文件的相关条件方可申报。

附件:局“四类人员”评审条件

五、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政治思想素质过硬。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积极践行“四有”“三者”好老师和“四个引路人”等要求,关爱学生,发展学生核心素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纪守法,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强烈的事业心、不断开拓创新的精神、较强的沟通协作能力。

2.具有扎实的教育理论或管理专业基础知识,教学业务或管理水平较高,在教育教学或管理实践中具有较强的改革创新精神,研究及实践成效明显,受到同行、学生及家长的认可与好评。

3.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和教师资格。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还应取得与申报学科相关工种技师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具有三年以上教龄,近 3 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4.担任学校正、副校(园)长,以任职文件为准。

5.年龄原则上男不超过 55 周岁,女不超过 50 周岁(截止到2020 年 12 月 31 日)。特别优秀者(教育教学课题研究获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在教育教学技能大赛、课堂教学评比中获省三等奖等奖及以上;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成绩突出,获县级党委、政府表彰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6.近三年来,无受到通报以上批评或各类处分。

(二)县级名校(园)长评选条件

1.名校(园)长在骨干校(园)长中评选。

2.依法治校,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有效推进素质教育,坚持用教育研究与改革创新推动学校发展,能对其他同类学校示范、辐射、引领。

3.办学业绩突出,所在学校(园)在本辖区学校(园)起示范引领作用。关心支持设立在本校的省、州、县级名师、名校(园)长工作室工作。

4.具有现代教育管理水平和指导教育教学、科研的能力,能把握当前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现状,具有独特的办学思想、办学理念。有效把握学校发展机遇,保持学校高位运行或持续发展,教育教学成效明显。

5.任现职以来传承学校优良办学传统,创建学校文化,教师业务突出,学生学业进步,学校持续发展,社会认可度高。

6.任现职以来学校获得县级及以上“文明单位”、“文明学校”、“先进集体”、“安全文明校园”等集体荣誉称号。

7.近三年所在学校(幼儿园)无安全事故发生。

8.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优异。参评对象所在学校近三年内学业水平测试获得过同类型学校前3名;参评对象为中等职业学校校长的,近三年其任职学校至少一次在地、州(市)级以上职业技能大赛获得团体总分成绩前 3 名。

9.在职在岗州级以上名校(园)长直接认定。

( 三 )县级骨干校 ( 园) 长评选条件

1.教育教学改革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取得新突破。

2.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教育教学水平和管理能力特别突出,业绩特别显著。

3.近三年来,本人或者学校获县级以上表彰 1 次以上。

4.在送教支教和青年教师培养中发挥传、帮、带作用。校本研修成体系,教研活动开展有特色、有成效。

5.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优异。参评对象所在学校近三年学业水平测试在同类学校中名次排在前60%学校名次内;参评对象为中等职业学校校长的,近 3 年其任职学校至少一次在州级以上职业技能大赛获得团体总分前四名。

(四) 县级教学名师评选条件

1.县级名师从县级骨干教师中评选。

2.精通业务、严谨治学,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显著。

3.有先进的教育思想和教育理念,不断探索新的教育教学方法和手段,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4.优先向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工作倾斜,要求满教学工作量。

5.州级以上名师和州级以上骨干教师直接认定为县级名师。

(五)县级骨干教师评选条件

1.坚持教学第一线工作,完成相应岗位教学工作量。

2.积极发挥传、帮、带作用,在校本研修工作中表现突出,参与州级以上课题研究或者主持县级课题。

3.评选当年担任班主任或学校中层领导班子成员(教育局任命的中层班子成员和学校的支部书记、工会主席、团委书记、少先队辅导员等职务)优先评选。

六、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

通过个人申报、学校推荐,个人申报时间截止至2020年11月19日下午4:30,申报人于2020年11月20日下午4:30前提交相关原件供学校评审,复印件交由学校审核盖章。学校评审组于2020年11月23日下午4:30报送招堤街道基教办参评。

(二)基教办、县评审

第一阶段各镇(街道)基教办、县直学校对推荐对象进行政策评分,推荐符合条件人选进行公示后上报县教育局,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第二阶段县教育局对各镇(街道)基教办、县直学校推荐人选进行评审汇总排名,按照分配名额,择优确定最终人选,公示 5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予以认定。

七、材料报送

(一)个人材料

1.评审推荐表。推荐对象要按照评选的要求,规范整理材料,县直学校只盖本校公章确认。

2.相关评审材料复印件由学校审核后,签署审核人姓名及审核日期,加盖学校公章后,按照评审条件逐一整理,编辑页码,打好目录。

(二)学校上报材料

1.评选方案纸质版1份。

2.评选《统计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纸质版盖章)。

第3篇

优秀骨干教师政府特殊津贴的申报、推荐、评选和授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并将评选表彰所需奖励经费每届1 782万元和专家评审工作经费20万元,纳入财政预算,具体做法如下。

组织领导,高位推动

为认真做好“曲靖市优秀骨干教师政府特殊津贴”的评选工作,曲靖市人民政府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教育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评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具体负责评选审核工作。曲靖市优秀骨干教师政府特殊津贴评选范围为曲靖市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学校在职教师,采取个人申报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逐级推荐。评选工作按“资格审查-专家评审-市教育局复评-领导小组终评-公示-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六个步骤进行。

组织推荐与个人申报相结合

2014年7月,曲靖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首届曲靖市优秀骨干教师政府特殊津贴评选工作的通知》,根据差额推荐评选的原则,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按200%的差额比例推荐,高中、初中、小学教师按150%的差额比例推荐;根据各县(市、区)教师数量和教育教学质量,将推荐名额分配到各县(市、区)和市直学校。

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和市直学校广泛宣传、认真组织了基层推荐。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组织推荐时,所在学校在一定范围内召开会议,根据评选条件和教师工作业绩,择优遴选推荐。工作业绩优异但因受名额限制,没有被组织推荐的优秀教师,可个人直接申报。

经县级教育部门和学校的层层推荐,市教育局共收到组织推荐和个人申报评选材料700余份,经市教育局和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审查,符合申报推荐,提交评选材料694份。

三级评审,量化评分

评选工作采取专家组评审、市教育局复评、市领导小组终评的三级评审、量化评分方式进行。

市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分学段聘请以退休优秀教师为主的60名专家,组成专家评进行审组。专家组按学段分成高校、中职学校、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6个评审小组,对申报人进行量化评分,并撰写专家组评审意见。根据专家组评审结果,按115%的差额比例,由市教育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复评;在市教育局复评的基础上,按110%的差额比例,提交市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终评;市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评审后,等额提出拟表彰人选进行公示。拟表彰对象公示无异议后,提交曲靖市政府常务会议最终审定。

2014年9月10日,曲靖市政府印发《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孙成科等329名教师享受曲靖市优秀骨干教师政府特殊津贴的决定》,市政府召开第30个教师节庆祝表彰大会,对329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优秀骨干教师进行表彰激励。从2014年9月起,按月发放每月 1 500元的政府特殊津贴。

动态管理,定期考核

曲靖市优秀骨干教师政府特殊津贴实行管理期制度,每届管理期为3年,并在管理期内实行以下管理方式。

市、县两级教育主管部门对特殊津贴获得者分别建立相关档案和信息库,实行定期考核,动态管理。由所在学校根据该教师所承担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任务及科研课题等,制定管理期内的工作目标及年度工作目标,每学期及学年都要对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报告,教育部门与学校每半年考核一次,考核不合格者从下月起停发特殊津贴。

特殊津贴获得者在管理期内,因个人违反师德师风有关规定,违反校纪校规,师德师风考核或年终履职考核评定为基本合格(基本称职)或不合格(不称职)等次的,从下月起停发政府特殊津贴,并报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备案。

特殊津贴获得者在管理期内违反法律、法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由所在学校收回证书和已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并报市教育局等相关部门备案。

津贴获得者可以连续申报评选,但再次申报的教师,必须在获得政府特殊津贴后,工作上有新的突出贡献。

以奖促教,突显成效

第4篇

华中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师范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国家教师教育“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首批博士学位、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从1903年建校至今,华中师范大学已有110余年的办学历史。

学校现有国家重点学科8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湖北省一级重点学科22个;国家文理科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2个;国家工程实验室1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3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3个和教育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文化部“文化产业研究中心”、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中国农村综合改革创新研究中心”等部委社科重点研究基地6个。

目前,学校拥有1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所拥有的学位授权学科专业涵盖了哲学、法学、经济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十一大学科门类。

我校2018年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400人左右(具体以复试录取前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此招生规模包含了“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攻读博士学位计划”及“高校辅导员攻读博士学位计划”等所有专项计划和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含提前攻博)等所有招考类型。各培养单位录取的非脱产学习博士研究生(各类专项计划除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5%。

热忱欢迎广大符合条件的优秀学子报考!

第一章 招考类型

第一条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考类型包含以下几类:

(一)普通招考: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行公开招考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主要程序包括:网上报名、提交材料、初试选拔、资格审查、复试录取等。

(二)“申请—考核”:面向符合条件的申请者,考核选拔具有优秀科研创新能力和学术培养潜质的硕士研究生,选拔程序由个人申请、资格审查、综合考核、审批录取四个环节组成。2018年我校在教育学院、历史文化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教育信息技术学院、国家数字化学习工程研究中心、信息化与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协同创新中心、核物质科学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教育信息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的所有招生专业和中国农村研究院部分导师中继续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同时在数学与统计学学院、化学学院、体育学院和教育大数据应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的所有招生专业开始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具体实施办法见《华中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试行)》(华师行字〔2015〕288号)及相关招生单位实施细则。

(三)硕博连读(含提前攻博):指招生单位从本单位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拟进行硕博连读的学生需根据招生单位规定提出申请,并通过招生单位组织的博士生入学考试或考核,被录取后才能进入博士阶段的学习。我校2018年招收的硕博连读生中含2015年度和2016年度已招收的“华博计划”研究生。

第二章 报考资格

第二条 报名参加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即2018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

(三)获得境外教育科研机构学位、学历的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硕士学位认证书)。

其中报考教育博士必须具有硕士学位,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的中小学教师和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其中,学校课程与教学方向仅限招中小学教师),暂不招收上述人员范围以外的考生。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五)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六)2018年我校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博士研究生。

(七)报考“申请—考核”制的考生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须满足《关于印发《华中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华师行字【2015】288号)文件精神以及相关培养单位规定的其他报考条件。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简称“应届生”,需在2018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或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的往届硕士研究生(简称“往届生”)。

2、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需提供个人相关科学研究成果,同时提交1—2名同行一流专家(原则上应与华师行字【2015】288号文件第五条所列的导师水平相当)的亲笔推荐信。

3、具有较强的外语水平。原则上申请者需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5分及以上),或者参加雅思、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相应标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德、法、意、西语水平考试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水平达到二级(N2);韩语成绩达到IK4级)。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可适当放宽对外语水平的要求。

4、达到各培养单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报考硕博连读(含提前攻博)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须满足《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暂行实施办法》和《关于2018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等规定的报考条件。

第三章 报名

第三条 所有报考攻读我校2018年博士学位的考生(含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攻读博士学位计划”及“高校辅导员攻读博士学位计划”等所有专项计划和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含提前攻博)等所有招考类型)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否则不予准考或不予录取。

第四条 报名时间及网址

(一)网上报名时间:

“申请—考核”制:

2017年11月24日——2017年12月22日

普通招考:

2018年 1 月 18 日——2018 年 2 月 28 日

(二)报名网址:

yjs.ccnu.edu.cn/yjs/jump/bsbm(建议使用IE8以上版本浏览器)

第五条 报名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时必须同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的电子照片(照片要求:150*200像素,大小9—10k,jpg格式,蓝底)。

2、考生必须认真核对本人的报名信息,确认准确无误后再提交;在提交网上报名信息后,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华中师范大学2018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登记表为*.pdf格式,请先安装PDF阅读器)。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网上报名信息,则视为报名不成功。

3、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含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就业单位的同意,需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加盖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考生与所在单位因博士报考产生的纠纷由考生与所在单位自行协商,若由此造成考生不能调档、复试、录取的后果,责任由考生承担。

第六条 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考核”制

1、《华中师范大学2018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报成功后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

2、《华中师范大学2018年“申请--考核”博士生招生申请表》(见附件);

3、学籍证明或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各一份;往届硕士生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原件各一份。

4、本人二代或三代身份证复印件;

5、硕士生课程成绩单原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6、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一份;

7、1—2名同行一流专家的亲笔推荐信(需上网公示,请提供电子扫描版);

8、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等)复印件(需上网公示,请提供关键部分的电子扫描版);

9、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材料的复印件;

10、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生提交论文开题报告);

11、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

12、各培养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申请者须如实提供申请材料。如发现申请者提交虚假材料、作弊或有其它违纪行为的,依情节严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将给予严肃处理,由此造成不能录取或其他相关后果的,由申请者本人承担。学校将对以“申请—考核”方式录取的学生进行跟踪考核,对提供不实信息的申请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申请资格、参加考核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将相关行为及处理结果通知其所在单位,并与推荐人一并记入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档案。

所有纸质材料请于2017年12月25日前(以邮戳为准)寄(送)至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逾期未寄(送)报名材料的,则报名无效(邮寄封面请注明“2018年博士“申请---考核”材料“)。

通讯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

华中师范大学XXX学院(中心/研究所/实验室)

收件人:研究生秘书XXX老师(收)

邮政编码:430079

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老师联系方式:

gs.ccnu.edu.cn/info/1016/1204.htm

(二)普通招考

1、《华中师范大学2018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报成功后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

2、专家推荐书两份。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书,推荐专家须手写签名,并加盖其所在单位公章;

3、学位学历/学籍证明复印件:

①往届生提交本科及硕士阶段的硕士学位证书、硕士学历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对考生学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机构出具的学位认证证明(登录学信网进行“学历在线验证”,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否则不能参加初试;

②应届生提交硕士学生证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上须有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校类别及毕业时间证明,并盖章)。对考生的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学籍证明(登录学信网进行“学籍查询”,下载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否则不能参加初试;

③获得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硕士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可上中国留学网cscse.edu.cn/publish/portal0/tab82/default.htm查询学位认证相关事宜,联系电话010-62677800),否则不能参加初试;

4、本人二代或三代身份证件复印件

军人考生未办理二代或三代身份证的,需出示《未办理身份证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证明》;

5、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学习成绩单

须加盖研究生培养部门公章;往届生也可从人事档案中提取复印,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6、《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7、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

8、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须提交《报考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以上所有材料请于2018年2 月28日——2018 年3月8日(以邮戳为准)寄(送)至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不要提前寄出。逾期未寄(送)报名材料的,则报名无效(邮寄封面请注明“2018年博士报名材料”)。

通讯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

华中师范大学 XXX 学院(中心/研究所/实验室)

收件人:研究生秘书 老师(收)

邮政编码:430079

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老师联系方式:

gs.ccnu.edu.cn/info/1016/1204.htm

第七条 报名费用

(一)费用标准

2018年报考攻读我校博士研究生报名费用为180元。

(二)缴费方式

2018年博士生入学考试报名费的缴纳实行网上自主交费,请考生登录华中师范大学财务处网上自主缴费平台(218.199.196.90/),凭报名号(用户名为报名号,密码为考生身份证的后6位)登录缴费。

(三)缴费时间

1、“申请——审核”制:

2017年12月26日上午9:00——2017年12月29日下午5:00

2、普通招考:

2018年3月2日上午9:00---2018年3月8日下午5:00

缴费期间,每天晚上11点至12点之间暂停交费,逾期不再接收,请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流程。

(四)特别提醒

报名费一旦缴费成功概不退还,请考生在缴费确认前慎重做好决定。

第四章 考核或考试

第八条 “申请——考核”制的资格审查与综合考核

(一)所有“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寄送相关材料、缴纳博士报名费手续。

(二)具体考核安排见各学院网站公布的《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工作实施细则》。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应制定考生资格审查评分细则并事先公布,组织专家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评估并给出成绩,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对外公示。

(三)综合考核是决定考生能否录取的关键环节,应重点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和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学术潜能和综合素质等。考核方式包括笔试和面试,具体考核形式由各单位自行研究确定。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四项(并对每项按百分制给出成绩):

1、专业基础。重点考查申请者的教育背景、专业基础、知识结构及知识运用能力等;

2、科研能力。重点考查申请者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科研水平和研究潜质、学术兴趣和学术能力等;

3、综合素质。重点评估考生心理素质、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作能力以及考生能否持续进行博士生学习研究的条件和能力等。

4、外语水平。含文献阅读、摘要写作、口语和听力等。

各培养单位根据学科特点确定综合考核成绩的计算方法(含四项成绩的计算权重),并提前对外公布。

第九条 普通招考的资格审核与考试

(一)只有满足网报信息已提交、报名费用已缴纳、全部材料已寄送、合格照片已上传的考生才能视为本年度报名成功,才能被准予参加博士生入学考试。以上四项任何一项不满足者,均视为本年度报名不成功,不能下载《准考证》,不能参加考试。请考生随时登陆我校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关注博士生报名手续办理的审核进程(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15日)。如有疑问,请考生及时和相关部门联系。

(二)考生的报名资格审查在复试录取阶段进行。因报考资格审查不合格导致无法录取,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其报名或申请资格、考试或考核资格、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相关行为及处理结果通知其所在单位,与推荐人一并记入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档案。在当年博士生入学考试中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情节严重的提交司法机关量刑处理。

(三)初试

1、下载准考证的时间

2018年4月9上午9:00---4月15日上午12:00,请考生登录“华中师范大学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2、初试时间

2018年4月14日---4月15日。

具体安排如下:

4月14日上午8:30---11:30考试外国语

4月14日下午2:00---5:00 考试业务课一

4月15日上午8:30---11:30考试业务课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3、初试地点:华中师范大学(具体考场见准考证)。

4、初试科目: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考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满分100分。

(四)复试

复试与初试分开进行。请考生在初试成绩公布后登录研究生院和招生学院网站查看关于复试工作安排的相关通知。

第五章 录取

第十条 根据考生考核或考试成绩,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基本原则进行录取工作。

第十一条 博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和定向两种。考生报考时的报考类别(非定向、定向)即为录取后的录取类别,原则上不得更改,请考生在报考时慎重选择。

录取为非定向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录取时须将全部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转入我校,可享受学业奖学金生活补助费,参加优秀奖学金及其他奖励性项目的评定,毕业时按照“市场引导、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原则落实就业单位。

录取为定向的博士研究生和通过专项计划(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攻读博士学位计划”及“高校辅导员攻读博士学位计划”等专项计划)招收的博士研究生,须在被拟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协议),其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无需转入我校,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协议)就业。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录取的博士生,录取时需签订《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或者《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非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就业;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区、市、兵团)就业。其奖学金的评定参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学 费

第十二条 2018年博士研究生学费收缴标准如下:

收费项目

计费单位

学费标准

博士研究生(学制3年)

元/生、学年

10000

教育博士(学制4年)

元/生、学年

20000

第七章 奖 助

第十三条 根据国家规定,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学校出台了《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华师行字[2014]140号)等系列奖助文件。建立了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优秀奖学金、社会捐助奖学金、“三助”岗位津贴、特殊困难救助基金和国家助学贷款共八种奖助渠道。

第十四条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博士生每年1.8万元,硕士生每年6000元。纳入“华博计划”的研究生按“华博计划”助学金政策执行,具体情况见《华中师范大学关于实施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的意见(试行)》(华师行字[2015]195号)。

第十五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博士生每年3万元,硕士生每年2万元。

第十六条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10%的博士生每年可获得1.5万元学业奖学金,20%的博士生每年可获得1.2万元学业奖学金,70%的博士生可获得每年1万元学业奖学金,实际上所有博士生均获得学费资助并且相当于30%的博士生拿到2000—5000元新生奖学金。硕士生学业奖学金100%覆盖,60的%硕士生可完全获得全部学费资助。

第十七条 学校设有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津贴资助、设有章开沅奖学金、中凯奖学金等多种社会捐助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家庭困难学生特殊救助基金等,并开辟入学“绿色通道”等资助渠道。

第八章 其 他

第十八条 部分单位将会招收硕博连读(含提前攻博)、“申请—考核”制的博士研究生。这两类考生的招生指标占导师当年招生计划,将会在普通招考报名前完成,研究生院网站将于2018年1月公示拟录取名单,请考生在报名前关注公示信息。

第十九条 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出售历年试题,不举办任何考博辅导班。如有疑问请直接向各招生单位咨询。社会上任何培训机构与学校无任何关系,请考生慎重选择,不要上当受骗。

第二十条 本招生简章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学校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有后续变化,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通知,并以最新通知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

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如下:

咨询电话:027—67861488、67867707 传 真:027—67867707

招办邮箱:yjszb@mail.ccnu.edu.cn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珞喻路152号 邮政编码:430079

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址:gs.ccnu.edu.cn/

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博士生招生网址:

gs.ccnu.edu.cn/zsxx/qrzbszs.htm

华中师范大学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网址:yjs.ccnu.edu.cn/yjs/jump/bsbm

华中师范大学财务处网上自主缴费平台网址:218.199.196.90/

关于印发《华中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doc

华中师范大学2018年“申请—考核”博士生招生申请表.doc.doc

报考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doc

专家推荐书.doc

未办理身份证的军人考生证明.doc

第5篇

根据厦教工委(2004)67号文件要求,对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对2003年以来的发展党员工作进行认真的自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2003年以来发展的党员

2003年发展的党员6人,其中教师党员:吴忠东、王善军,学生党员:陈嘉进、徐斯淳、张荣福、陈爱真;2004年发展的党员有4人,均为学生党员:郑晖、黄晨琦、王晓煜、曾燕玲。2004年下半年调入与分配的教师中,有党员10人,分别为:覃佐菊、张惠瑜、胡卫东、胡靖华、吴志玲、林智虹、许肃宏、雷兰川、徐卫平、赵艳娟。

二、严肃审查、手续齐全

我校发展党员各项材料齐全规范。主要材料有:《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外调材料》、《支部综合政审材料》和《个人思想汇报》(半年一次)等;注意检查入党申请书、志愿书是由本人亲笔填写;高中学生申请人入党时都年满18周岁;从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到支部通过其为预备党员有一年以上的考察培养期;培养教育期间有确定2名联系培养人,联系人按照要求每半年填写一次考察鉴定;入党积极分子要求经过培训;本人参加支部吸收其为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的党员大会;党支部的会议记录完整,写清会议时间、地点、内容、主持人、记录人、党员总数、实际出席缺席党员人数及缺席原因、参加会议的预备党员和列席人名单、会议讨论情况、表决形式及结果;《入党志愿书》中该签名盖章的位置均有签名和盖章;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时能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入党材料上填写的时间与各种记录具有一致性,符合逻辑关系;入党材料一般没有涂改;入党材料按规定存入本人人事档案中(包括《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材料等)。

三、认真培养、严格把关

我校入党积极分子都经过民主推荐;吸收28岁以下的团员入党有经过团组织的推优;在学校党总支的指导下,党支部能按规定每半年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每次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都经过党支部研究;党支部让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时是经过上级党组织同意,并对发展对象进行填写前的认真指导。党支部对发展对象都形成综合性政审材料,综合性政审材料有结论性意见;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后及时报学校党总支与教育工委;做到每季度讨论一次对预备党员教育考察情况;能及时讨论预备党员转正事宜;通过预备党员转正决议后能及时上报上级党组织。支部召开吸收预备党员大会和讨论预备党员转正大会时、党员到会的人数都符合《细则》的规定;党支部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是逐个讨论和表决。

发展上述党员,均经认真培养、考察,一是个人向党组织写了入党申请书,二是组织党员同志负责与其联系;三是坚持组织他们参加学习党的基本知识,都经过市教育工委统一组织的培训;四是他们都能积极地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学习情况;五是认真听取党内外群众对他们的意见;六是认真做好其有关社会关系的调查;七是均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八是发展时均召开党员大会,认真审查,做出决议,并报市教育工委审批;九是加强预备期限考察工作。

四、工作认真,表现良好

近年发展的教师党员2人,事业的责任感强,勤于教书育人,其中有一人任校中层干部,另一人为工会工作积极分子。发展的学生党员8人,升入高校后,在高校党组织的教育下,继续从品学兼优方向发展,均为学生骨干,有的还获得了一等奖学金,受好评。

但是,由于各种原因,一方面我校教师与学生党同发展数量还较保守;另一方面学生积极群众基础子的物色期、考察期较短(但都能保证一年以上),今后拟将培养期提前开始,并进一步加强党校与团校的管理,力争有充分的培养。

五、结构合理,先模明显

第6篇

二、2009年以来发展的党员名单:略。

三、认真培养、严格把关我校入党积极分子都经过民主推荐;吸收28岁以下的团员入党有经过团组织的推优;在学校党总支的指导下,党支部能按规定每半年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每次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都经过党支部研究;党支部让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时是经过上级党组织同意,并对发展对象进行填写前的认真指导。党支部对发展对象都形成综合性政审材料,综合性政审材料有结论性意见;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后及时报学校党总支与教育工委;做到每季度讨论一次对预备党员教育考察情况;能及时讨论预备党员转正事宜;通过预备党员转正决议后能及时上报上级党组织。支部召开吸收预备党员大会和讨论预备党员转正大会时、党员到会的人数都符合《细则》的规定;党支部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是逐个讨论和表决。发展上述党员,均经认真培养、考察,

一是个人向党组织写了入党申请书,

二是组织党员同志负责与其联系;

三是坚持组织他们参加学习党的基本知识,都经过市教育工委统一组织的培训;

四是他们都能积极地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学习情况;

五是认真听取党内外群众对他们的意见;

六是认真做好其有关社会关系的调查;

七是均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

八是发展时均召开党员大会,认真审查,做出决议,并报市教育工委审批;

九是加强预备期限考察工作。

第7篇

根据学校总体工作安排,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打造高效课堂。全面落实教科研在教育发展中的先导地位,为教育决策和教育实践提供科学优质高效的服务,进一步深化课程改革,强化教学研究工作,以课题为龙头,以活动为载体,以课堂为核心,努力做到科研管理科学化、科研组织网络化、科研资料信息化、课题管理规范化、课题研究全员化、科研队伍层次化,使教科研工作更有针对性、实效性和创新性,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不断丰富学校教育的内涵,树立实验小学教科研的品牌。

二、工作目标:

1、深入开展“新理念、新课程、新技术和高校课堂”为主的学习研究、实践运用活动,在规范教学的背景下创造性的指导教师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2、积极实施名师工程,充分发挥省级骨干教师、宜昌市学科带头人、市骨干教师的示范作用,促进教师个人专业发展。

3、认真做好课题的申报、实验研究和总结工作,抓好具体的实践和操作,注重过程,完成2个省级课题的研究工作。

⒋加强教师的理论进修和实践能力提高,加强校本培训,打造一支素质过硬、科研能力较强的师资队伍。

5、继续抓好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编写出适合我校实情的特色校本教材,办特色、名牌学校。

6、抓好各教研组、课题组的校本专题研究,研究课题要有价值、有针对性、实效性。

7、组织学生开展优秀作文(美术、书法作品)征集评比活动。

8、做好论文征集活动,提高学校教师科研水平。

三、工作重点:

1、加强组织建设,规范教研管理。

健全名师、骨干教师的培养、使用、管理机制,加大考核、奖励力度,发挥名教师、骨干教师的示范和引领作用,选出业务能力强的教研骨干担任课题、教研组成员,形成“校长亲自抓---分管副校长负责抓---教科室指导抓----课题、教研组抓落实”的科研管理网络,教科室成员,课题、教研组长职责分明,积极投身教科研工作,提高科研效益。

2.深入学习教育理论,构建基础理论工程。

本学期教科室将根据教师理论学习的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教师学习制度,把教师的理论学习作为学校科研发展的一项基础工作来做。通过单周集中学习、双周自主学习的形式,让教师进一步把握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趋势,把握新课程改革的实施要求,把握高校课堂的实质,从而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切实转变教育观念,改进教学行为,构建高校的课堂教学。

⒊开展“课内比教学”活动,促进“高效课堂”的研究与实施。

围绕《市中小学创建高效课堂“五三二”工程实施方案》和《市中小学教师“课内比教学”活动实施方案》,制定学校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开展活动。邀请专家来校作学术讲座,积极发挥校本资源优势,发挥学校骨干的专业引领作用,每周开展专题讲座、主题沙龙、教师论坛等活动。

4.加强课题管理力度,规范课题管理体系。

目前我校已承担二个省级课题(体育课题和书法课题)要认真制订本学年(期)的课题研究计划,进行深入研究,重视教科研资料的搜集、整理,及时进行总结,撰写研究报告的研究任务,整理相关课题研究材料。我室将全面推行教师课题研究申报制:要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党员教师、青年教师挑担子、定目标,人人参与教育科研,打造科研型、反思型教师团队;这里的科研可以是参与学校总课题的研究,可以是市级教师个人专项课题的研究,也可以是校级教师小课题、小问题的研究。课题申报将在每学期第一个月完成,每学期最后一个月教师上交研究成果(总结、报告、论文、案例等)。本学期教科室将推荐一些教师研究三级子课题,供老师们选择,教师也可以自定课题。课题范围主要是学校总课题下的三级子课题和教师教育、教学中的小问题、小课题。

5、创新校本课程,办特色加名牌学校。

依托校本课程,进一步加快特色创建的步伐,让特色更显,品牌更响,充分发挥名牌效应作用,促进学校全方面工作迅速发展。一是抓好写字特色,树立特色立校、品牌强校的基本理念,进一步强化书法教育特色建设,继续坚持师生同练并举,切实提高师生的书写水平,让写字成为实验小学一张响亮的名片。二是重视课外阅读,广大教师特别是语文老师要注重对学生读书兴趣的激发和读书方法的指导。本学期我们要进一步推进优秀中华传统文化进校园活动,抓好对中华经典诵读的指导和督查工作。三是积极推广普通话,创省级示范学校。

6、展示科研成果,提升教师业务素质

鼓励教师积极展示自己的科研成果。组织力量将课题研究成果汇编成册,组织教师参加各级各类征文、论文比赛;选送一些文章、案例、随笔、活动设计等教科研成果,向各级各类杂志、刊物投稿,争取有一定数量的发表率。对教师的教学成果及时归纳、总结和推广,促使教师由经验型向科研型转化。加大推广与宣传力度,展示我校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新成果

四、工作行事历

九月份:

1、各课题组与个人课题研究者拟定本期课题研究活动计划。

2、小学科学新教材培训。

3、开发校本课程,确定课程内容、授课老师并开课。

4、召开课题组长和各年级学段教科研组长会议。

5、各教研组负责本月的教育教学交流平台的布置。

6、教师培训,专业引领。

7、围绕“高效课堂”开展“课内比教学”系列活动

十月份:

1、围绕“高效课堂”开展“课内比教学”系列活动。

2、课题组正常开展课题实践研究。

3、各教研组负责本月的教育教学交流平台的更换。

4、校本课程按要求开展活动。

5、教师培训,专业引领。

6、组织各班积极将学生的优秀作文投稿到教科室,并上传到网站。

十一月份:

1、各课题组、教研组按计划开展课题研究、科研活动。

2、分课题组织专题研讨活动。

3、聘请有关教育教学专家进行讲座。

4、各教研组负责本月的教育教学平台的更换。

5、校本课程按要求开展活动。

6、教师培训,专业引领。

7、市第四届小学骨干教师评选。

十二月份

1、召开课题组成员第二次全体会议,总结前阶段课题研究情况,并指导下阶段的研究工作。

2、各教研组负责本月的教育教学交流平台的更换。

3、课题组进按计划进行研究,并做好资料的收集。

4、教师培训,专业引领。

年元月:

1、收集、整理教科研资料。

2、召开各课题学期工作阶段性小结会

3、校本教研工作总结。

4、检查教师“教育理论学习笔记”、“教研工作手册”

第8篇

一、完善了教科研工作机构

建立和完善教科研工作机构,是科研工作高效运作的保证,为此,我们建立了以校办教科室主任、学校教科室主任和各处小学校长组成的教育科研领导小组,以校办教科室主任、各校教科室主任组成的教育科研工作小组,还有以校办教科室主任、教研员和各校教科研骨干教师为主的教育科研工作指导小组,形成了校办领导小组—校办教科室工作小组—学科中心教研组—课题组 四级科研工作管理网络,从而使得我镇的教育科研工作更为规范、扎实和有效。

二、制定并完善了教科研工作制度

为了加强科研工作的管理力度,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也为了更好地调动广大教干教师参与教科研的积极性,提高我镇中小学教干教师的专业水平,校办教科室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的有关教研工作的管理制度和奖励机制,如:教育科研管理制度、科研工作条例、教科研奖惩制度等。在原有加分的基础上,增加了物质奖励。凡是在市级以上(含县级)教师的论文、案例、课件、优质课、学科基本功、理论知识竞赛、课题(已结题)、教科研成果等比赛项目中获得二等奖以上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三、加强了教科研工作的规范性管理

1. 对结题课题进行了规范化的整理和上报

对今年申报结题的课题,镇教科室重点提供了各项材料的规范性整理的指导,并进行了严格的把关。对于结题报告,提出了修改建议和意见,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各课题组结题报告书写的科学性和严谨性;对于上报的附件,教科室给予了范例指导,使各课题组提供出了符合要求的过程性材料,对于最后上报材料的整理,教科室统一安排了序目和清单,做到了材料有序,让人一目了然。

四、开展了一系列培训活动

教科室非常重视对骨干教师的培养,认真制定了一系列的教师培训计划。为培养骨干教师创设了良好的外部条件,搭建了促进他们成长的平台。在今年,镇教科室紧紧抓住各级立项课题结题工作开展的时机,连续进行了两次相关联的教科研知识培训,主题分别为《怎样撰写结题报告》和《教科研课题开题报告的格式和写法》。在学习过程中,各位教师认真阅读文本,仔细撰写心得体会,对教师们在开题及结题工作中如何撰写开题报告和结题报告指明了方向、途径和心理准备。通过这一系列的培训活动,进一步提升了教师们的科研理论水平。

五、转变观念,增强教育科研意识

开展教育科研是推进课程改革,加快教育教学创新的客观要求;是学校创建教育特色,提高办学水平,提升学校品位的重要举措;是提高教师素质,发展自我,成就自我的重要途径。我镇全体老师能充分意识到开展教育科研是“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的内趋力,学校只有以教育科研为先导,才能使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顺应改革的潮流,不断向前推进。我镇教师都能树立教科研意识,积极参与教科研活动。

五、问题和不足

本学期,教科室在工作中也存在着相当多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以下几点:

1. 管理不够规范,从学校层面对教育科研的管理制度尚不健全,对教师科研工作的指导、督促还不能令人满意,教师教育科研工作还存在一定程度的随意性和盲目性,各学校乃至全镇的教育科研还缺乏统一的协调和领导。

2. 部分教师参与教育科研的热情还不够高涨。虽然教育科研对教育教学实践的促进作用已经被绝大多数教师所认同,但也还有一些教师存在观念上的问题,这需要教科室从思想和制度两个方面为教师参与教学科研创造更好的条件和机会。

3. 极度缺少典型性、特色性的课题研究项目,教师承担的课题研究普遍浅层化、泛化,流于形式的研究居多,真正有实效的太少;另外,不少单位有非常有创意和实效的做法,但是缺少综合性的材料收集和对经验的保留提升。这就要求教科室继续加大工作力度,为教师有针对性、有创新性、有实用性的进行课题研究提供帮助。

下一步,镇教科室的工作重点将是:

1. 进一步加大对各级各类课题的过程性的规范管理,拟出台更加详细的管理细则和评估细则,尽力让课题研究走上规范有实效的路子;

第9篇

东北师范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东北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高校、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国家首批“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学校坐落在美丽的北国春城长春市。校本部地处人民大街中段,净月校区设在风景如画的净月潭旅游经济开发区。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选拔方式

选拔方式有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和硕博连读。

采用申请考核选拔方式的学院(部)有:历史文化学院(含世界古典文明研究所和世界中古史研究所)、马克思主义学部、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学院、化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地理科学学院、环境学院、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具体考核细则请见《东北师范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细则》。以上单位不再采取普通招考方式招生。

硕博连读的生源对象为本校在读硕士研究生,具体选拔方式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关于做好2018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注:在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证书须通过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非学历教育,只有硕士学位证书,无毕业证书), 报名时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5.心理健康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6.现役军人考生报考,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7.非应届在读硕士研究生一律不准报考,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和录取资格。

8.部分招生学院(部)对跨学科考生有特殊要求,具体请见东北师范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注:在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录取资格或学籍。

四、报名流程

1.所有考生(含硕博连读)须在2018年2月4日—2月28日登录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yzb.nenu.edu.cn/)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能补报,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1)实名制注册,证件号码注册后无法修改。

(2)学历和学位证书上如有多个编号,须填写位数较长的编号,国外学历填写“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编号”(含汉字部分)。

(3)须上传近期免冠彩色蓝底JPG格式电子照片,尺寸为:宽150像素,高200像素,图片大小不超过100KB。

(4)报名费(200元)须在线支付,不接受现场缴费,报名费支付后一律不退。

2.所有考生(含申请考核)须在2018年2月28日前将《东北师范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登记表》(报名成功后下载,使用A4纸打印,确认无误后本人签字)寄送至我校招生办公室研究生招生科,否则网上报名信息无效,不予准考。因网报信息与登记表信息不一致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寄送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综合办公楼322室招生办公室研究生招生科,邮编:130024,联系人:朱嘉熹,电话:0431-85099608。

为确保材料的及时送达,建议使用顺丰速递或邮政EMS。

五、初试(仅限普通招考)

1.初试时间:2018年3月24日—25日。

2.初试地点:东北师范大学(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3.初试科目:外国语及两门业务课。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

4.准考证由考生自行在网上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打印时间为:2018年3月21日—25日。

六、复试(仅限普通招考)

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情况划定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的单科复试分数线,不划定总分分数线,外国语成绩不计入总分。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内容及要求由各招生学院(部)另行通知。

跨学科考生复试前还应加试(笔试)所报学科专业一至两门硕士主干课程。若招生专业目录备注中未注明加试科目,则不需要加试。

招生学院(部)成立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科需要成立一般不少于五人、由本学科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的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学术水平考查。

复试资格审查时考生须交验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应届毕业硕士生学生证(应能够明确在校类别及学制)原件及复印件,或在读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应届硕士证明原件;往届生的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硕士课程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培养部门公章或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4)报考学科或相近学科的两名正高职称专家推荐信,推荐信应对申请人思想品德、道德修养、科学作风、治学态度、外语水平、知识结构、科研能力、工作成果、培养潜力及综合素质作出简要评价。

(5)往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已完成部分的论文文稿。

(6)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等)复印件。

注:资格审查材料须全部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按材料序号装订,复试时交至报考学院(部)。

七、录取

各招生学院(部)在综合评定考生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初试和复试成绩及报考材料的基础上,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本单位网站公布。招生办公室对全校拟录取名单统一进行公示。最终录取结果以教育部录取审核通过并在报名系统中公布的为准。

八、学习方式、报考类别、修业年限、学费与奖助办法

1.学习方式

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须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可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毕业时,根据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学业水平达到国家及我校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注:2018年我校招生专业中,仅教育学部的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其他专业的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

2.报考类别

报考类别分为以下两种,考生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录取后自动转为录取类别,不能更改。

(1)非定向就业。入学前将全部个人档案、工资关系(有过工作经历的非应届考生须提供)转入我校,且在读期间不再转出的考生须选择“非定向就业”,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

(2)定向就业。各类专项计划、非全日制及我校教职工须选择“定向就业”,无需将个人档案、工资关系转入我校。入学前须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培养合同,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

在职考生(除各类专项计划、非全日制及我校教职工)均须将全部个人档案、工资关系转入我校,报考类别选择“非定向就业”。

3.修业年限

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或4年。

4.学费与奖助办法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校2018年博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学费标准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学年10000元,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学年12000元。

我校将加大资助力度,确保优秀博士生顺利完成学业。具体奖助办法参见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改革方案。

九、专业学位博士及各类专项计划相关说明

(一)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招生单位:教育学部)

1.招生领域:

(1)学校课程与教学。

(2)教育领导与管理。

2.报考条件:

满足本简章第三条报考条件后(第2点应届硕士毕业生除外),仍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硕士学位,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

(2)“学校课程与教学”领域招收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中小学教师和学校教学管理人员。不招收高校专任教师及上述人员范围以外的人员。

(3)“教育领导与管理”领域招收具有相当成就的中小学教师和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暂不招收教育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3.报考类别均为“定向就业”。

(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

1.须满足本简章第三条报考条件。

2.原则上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

3.我校所有全日制招生专业均可接受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少民计划)考生报考,非全日制专业不招收少民计划硕士研究生。

4.报考资格的确认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族教育处负责,未设民族教育处的由高教处负责。

5.须在2018年2月28日前将加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族教育处(高教处)公章的《报考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寄送至我校招生办公室研究生招生科,否则不予准考。

注:少民计划登记表上填写的信息须与网报信息一致。

6.报考类别均为“定向就业”。入学前须与省教育厅签订定向协议书,毕业后回定向省市工作。

(三)“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招生单位:马克思主义学部)

1.报考条件:

满足本简章第三条报考条件后(第2点应届硕士毕业生除外),仍须符合以下条件: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业务骨干教师,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5年以上。必须与原单位签订协议书,毕业后保证回到原单位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至少5年。

2.须在2018年3月5日前将《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考生登记表》寄送至马克思主义学部。

3.其他要求参见马克思主义学部2018年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四)“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招生单位: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

1.报考条件:

满足本简章第三条报考条件后(第2点应届硕士毕业生除外),仍须符合以下条件:

(1)高校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的专职辅导员和高校学生工作系统优秀骨干。需经所在学校学生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

(2)截至报名之日应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满3年,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3)2名具有相关学科的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

2.须在2018年3月5日前将《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寄送至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

3.其他要求参见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2018年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东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第10篇

>>>全国各省各高校2017年考博考试时间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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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博士生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高层次优秀人才的选拔机制,选拔有志于从事学术研究、具有良好学术基础和学术创新潜质的人员攻读博士学位,不断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中国科学院北京基因组研究所从2016年起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该制度旨在以提高博士研究生招生质量为核心,充分发挥导师群体的智慧和自主权,通过对考生专业基础、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的全面考核,不拘一格地发现和选拔创新型优秀人才。为确保我所“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规范考核和选拔程序,研究所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生对象

(一)符合《中国科学院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报考条件并参加中国科学院大学2017年秋季入学博士网上报名的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两年学制或两年半学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需根据报考方向进行一门加试。

(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硕博连读转博考生和直博生不适用此简章的方案。

1、我所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

该专项计划考生报考条件、报考材料、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等均与《中国科学院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一致,请见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admission.ucas.ac.cn/)。报考材料请寄至北京基因组研究所研究生部,截止时间: 网上截止日期。考试科目中,外语由中国科学院大学统一命题,专业课考试科目见2017年我所博士招生目录。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满分值均为100分。具体考试地点另行通知。我所招收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必须为全日制脱产学习非在职博士生。

2、在学的硕博连读生转博,按研究所具体要求报考。

3、在高校取得学术型推荐免试外推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经研究所面试审批后可以按直接攻博方式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简称为直博生),具体录取条件见研究所推免生招生简章。已被确定录取的直博生,必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网上推免报名。

(三)我所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全部为国家计划内全日制脱产学习非在职博士生。

二、报名及申请材料

(一)“申请-考核”制考生报名申请材料

1、中国科学院北京基因组研究所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考生材料清单(所网站/研究生教育/招生信息/相关下载,需签署本人姓名)。

2、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打印签字件。

3、《中国科学院北京基因组研究所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所网站/研究生教育/招生信息/相关下载,须双面打印,签署本人姓名)。

4、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书(所网站/研究生教育/招生信息/相关下载,由推荐专家填写后密封,在封口签字,由考生转交)。

5、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若为复印件,须重新加盖学校公章(由考生攻读硕士学位所在院校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也可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加盖其公章)。

6、非应届硕士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国(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硕士学位论文(同等学力人员免交);应届毕业硕士生须提交研究生证复印件。

7、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英语六级、托福、雅思等)。

8、本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专利、国际国内重要学术会议报告或其他研究成果及获奖情况。

9、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10、思想政治品德鉴定表(所网站/研究生教育/招生信息/相关下载)。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的人员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按《中国科学院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规定提交有关条件证明材料,及学士学位证书及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

(二)申请材料提交要求

以上所有材料电子版(专家推荐信及思想政治品德鉴定表除外,签字页须手签后扫描)按顺利整理为一个pdf文档,在2016年12月30日17:00前发送至bigphd@big.ac.cn,以“考生编号姓名”命名文件名及邮件名,如“144306116700001张三”。

所以材料签字纸质版原件在参加综合考核报到时直接交由北京基因组研究所研究生部审核备案,复核通过方可参加综合考核。

报名材料作为审核和录取环节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请各位考生务必按要求提交,报考材料不予退还。

四、材料审核

审核分为形式审核和学术审核两部分,研究生部负责形式审核。研究生部负责在基因组所招生与培养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研究所专家对通过形式审核的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学术审核。

形式审核: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包括对报考材料进行真实性、完备性、规范性等方面的审核。

学术审核:学术审核重点审查考生的专家推荐书、学习成绩单、学位论文、发表的学术论文、国际国内学术会议报告、专利、获奖情况以及考生的科研经历、研究兴趣、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等,全面衡量考生的能力和培养潜力。

形式审核和学术审核均通过者,为通过资格审核,发放综合考核通知。2017年1月初确定综合考核名单。

五、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考核环节。综合考核时间:2017年1月底之前,具体另行通知。

(一)笔试

1、“申请-考核”外国语:英语文献阅读及理解。考试时间3小时,闭卷,满分100。考生可以查阅纸版字典,但严禁使用互联网。

2、“申请-考核”业务课:考试时间共3.5小时,闭卷。

(1)业务课一:综合性试题。10个概念性试题及10个原理性试题。考生从中各选5题,满分100。

(2)业务课二:开放性试题。设计研究方案类试题,考生须给出总体研究思路和理论依据,满分100。

(二)面试

1、面试专家组面试:英语口语及阅读理解;业务能力面试答辩:考生须准备15分钟左右的PPT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个人基本情况、硕士期间学习和科研情况、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对报考专业前沿研究的理解,以及博士期间研究计划等。专家组提问和答辩时间为15分钟左右。满分100。

2、拟报考导师面试:由导师自主决定所实施的形式,但面试时间应不少于1小时,并对考核全过程进行详细记录,满分100。

3、同等学力按照《中国科学院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要求进行加试。

六、体格检查及心理测试

所有考生的体格检查及心理测试面试时由我所统一组织进行。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

七、录取

考生综合成绩由“申请-考核”外国语、“申请-考核”业务课一、“申请-考核”业务课二、面试专家组面试成绩和导师面试成绩组成。

各项考试成绩比例分配:“申请-考核”外国语成绩占30%、“申请-考核”业务课一成绩占15%、“申请-考核”业务课二成绩占15%、面试专家组面试成绩占20%、拟报考导师面试成绩占20%。

研究所招生与培养领导小组根据下达的招生计划、综合成绩,并结合政审、体检结果、心理素质等,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八、报考费用

无考试报名费。初复试期间的往返路费、食宿费及体检费自理。

九、入学注册

1、被录取的考生应在研究所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注册。任何考生均不得以保留入学资格等方式延期入学。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提供有关证明,且应以书面形式向基因组所研究生部请假,经批准后请假方为有效。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被录取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在入学报到时出具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未获得硕士学位者或不能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原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3、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录取为直博生的,应在入学报到时出具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者,或者不能提供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原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公示与监督

拟录取的学生名单将在研究所网站上公示不少于10天。公示期结束后报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办公室审核并在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进行二次网上公示。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后,经中国科学院大学审核确定录取,发放录取批件,研究所收到录取批件后,即可向考生发放中国科学院大学统一印制的博士录取通知书。

在公示期间,北京基因组研究所接受考生投诉的电话为:010-84097410,邮箱为:wangcp@big.ac.cn。

十一、学费及待遇

中国科学院大学2017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继续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改革,对新入学的所有博士研究生全面收取学费,同时将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提高优秀在学研究生的奖助力度。

十二、其他

1、本简章未尽事宜参照《中国科学院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执行,本简章如有与国家和中国科学院大学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新政策为准。

2、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按教育部修订后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3、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招生和培养单位不承担责任。

4、请随时关注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admission.ucas.ac.cn)关于博士研究生报名的通知(所有考生必须参加中国科学院大学网上报名),及我所网站关于招生考试的通知。

5、申请表格及网上填报的本人通讯地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必须准确无误,否则将自行承担不能及时取到准考证等一系列通知的后果。

北京基因组研究所博士招生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80167

单位名称:中国科学院北京基因组研究所

单位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西路1号院104号楼

单位邮编:100101

联系部门:研究生部

联系人:刘明娟 王彩平

电话:010-84097415,010-84097410

传真:010-84097413

第11篇

本人自任骨干教师以来,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心全意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教育工作中,做到既教书又育人,始终把培养现代化的新型人才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积极学习先进的教育教学理论,探索新课程改革的教学方法。积极学习教育学、心理学,不断充实自己,使自己成为一名优秀教师。

我努力学习现代教育理论知识,为提高自身素质,我刻苦钻研教材,努力将新的教学理念运用到自己的教学实践中,使学生乐于学习,自觉求知,从教会学生学习方法入手,不断提高学生学习能力,使课堂教学效率得到不断提高。

认真备课,及时批改作业是我多年一来一贯坚持的原则。每备一节课都要既备大纲,又备教材,还备学生。有时还要查阅大量的有关资料,有时还要请教老教师,虚心向他们学习,直到自己觉得满意为止。对学生的作业我总是认真细致的批改,连一个小小的错误我也不会放过。

在实际工作中,我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模范带头作用,时时处处以骨干教师的标准要求自己,无论在教育教学还是在课程改革中,我都努力学习别人的先进经验,并且经常和年轻教师交流,在指导他们成长的同时,自己也学到了许多的教育理论知识,有多篇教育教学论文获奖,20xx年1月,申报的课题《小学数学活动课的实施与研究》被批准为莒县教育科学“十一”五重点课题,最近我又申报了市小学数学子课题研究项目《有效渗透数学思想方法的策略研究》并且担任该课题主要负责人。我不但在教学上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成绩,而且在教研方面也积极参与,多次参加省、市、县组织的新教材培训,多次举行公开课培训全镇的教师。

尽管在教育教学这一片天地里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有不足之处,今后我将努力实行新课程改革,用新的教育教学理论武装自己,更加努力工作,勤奋学习,取长补短,取得更大的成绩。

第12篇

一、职称工作改革做法、亮点及成效

(一)公开政策,严格条件,规范程序,认真做好初、中、高级职称的资格审查和材料上报工作。在科学设岗的基础上,我们严格执行“一公开、二展示、三考核、四评议、五监督”的程序和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各级各类职称的申报、推荐工作。一是公开政策。将当年上级下发的文件及时传达到各有关单位,对前来咨询和电话询问者耐心解释,对当年职称工作新政策广泛宣传。二是严格条件。我们对申报人员的各种材料严格审查,一丝不苟,严防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对弄虚作假者实行一票否决,三年内不得申报。三是规范程序。每年的职称申报工作,从个人填表到单位审核,从申报推荐到评委评审,严格按程序进行,步步推进,环环相扣,各环节明确分工,责任到人,谁审核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凡未经公开展示的材料一律不上报,凡未按规定程序推荐的人员一律取消参评资格。让每位教师做到心中有数,心底踏实。

(二)合理安排,简化流程,提供平台,圆满完成全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与兰州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签订网络培训协议,切实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既减少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的盲目性,又便于学院的统一管理。

二、存在问题

(一)由于受岗位设置的严格控制,高级评审指标很少,导致部分接近退休年龄的老教师和部分优秀教师不能按时参加职称评审,严重挫伤了这部分人的工作积极性。建议完善职称的评审与聘任制度,逐步做到评聘分离。凡符合评审条件的都可以通过评审取得任职资格,但不兑现工资待遇,只有在单位结构比列限定的岗位职数内,通过竞争上岗被单位聘任后,才能获得相应的待遇。这样既对在岗人员形成压力,又调动了部分优秀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二)评审细则要不断更新,科学,具有可操作性。教育的不断改革和发展,评价一个教师的标准和要求也有着相应的变化。比如某教师曾经暑假几次自费参加过市厅举办的教师学科骨干培训,但这在职评细则中却毫无体现。

(三)评价标准简单划一,缺乏量化,过于笼统抽象,造成对业绩贡献、水平能力的评价内容的主观性和随机性的情况。评审标准要强调专业特色,按责任大小、工作难易等细化考评标准,以区分出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能力和业绩的差异。制定具体的、操作性强的量化评审指标,包括基础指标、政治思想指标、业绩指标等,以增加可比性;增加必要的弹性因素,充分体现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态度和敬业精神,如奖励情况、各种先进荣誉、考核等级、各种培训证书等

三、不在编专任教师职称改革的建议

(一)实行评聘分开,全面推行竞争上岗制度,

(二)单独作为一个职称序列,不占单位职称职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