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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检查整改方案

时间:2023-02-01 05:28:39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专项检查整改方案,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专项检查整改方案

第1篇

【概述】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lorvy”为你整理了这篇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十届省委第十一轮巡视对水富市开展了常规巡视,省委第六巡视组向水富市委反馈意见后,水富市委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扛实整改责任,扎实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

加强领导,高位推动整改工作。水富市委及时召开全市巡视整改工作动员会议,对全市整改工作精心安排部署,提出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市委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对整改工作再次进行研究部署,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目标和要求,把握整改工作细节。各处级领导对分管单位整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各单位及时传达学习全市整改动员会议精神,认真研究本单位的整改工作,召开单位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强化整改工作落实。

健全机构,及时充实整改力量。及时成立市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专门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全市整改工作。抽调2名同志到市委巡察办集中办公,整合市委巡察办工作人员,充实市委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力量,并对整改办工作人员进行分工,责任到人。全市各单位及时成立整改领导小组或工作组,明确专人负责整改工作。

加强指导,精心细化整改方案。及时印发《关于报送省委巡视整改方案有关要求的通知》,对各级党委(党组)整改方案制定提出明确要求,在制定全市整改方案的基础上,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49个问题逐一制定专项整改方案,并在各单位方案草拟过程中加强指导督促,严格审核把关,针对性制定高质量的整改方案。

强化监督,有序推进整改工作。由市纪委监委、市委巡视整改办组成2个监督检查组对全市34家重点单位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并向全市印发专项监督检查的情况通报,总结主要做法与成效,指出当前巡视整改存在问题,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强对各单位整改工作的日常监督,确保整改工作按时间节点高质量推进。

严格要求,认真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市委常委班子认真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主动认领问题,查找分析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市人大、政府、政协党组,各镇(街道)以及反馈意见涉及具体整改问题的市纪委监委、市委办、市委组织部等34家单位分别召开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组建7个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督导组,加强对各单位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和监督,确保民主生活会开出实效。

规范档案,加强整改资料收集。印发《关于切实抓好省委巡视整改工作中资料报送与归档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指导督促各专项整改牵头单位做好完成整改问题的资料收集移交工作,按照边整改边收集台账资料、整改完成一个收集归档一个的要求,各单位建立整改问题、任务、进度“三个清单”,完善整改支撑材料,使整改工作有迹可循。(杨云)

第2篇

近年来,通过开展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我市的矿山企业,在“治散”、“治乱”、“治差”方面,取得了新突破,安全投入不断加大,工艺技术、装备水平、从业人员素质和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有了很大进步。但是仍有部分矿山企业(名单附后)开采不规范,没有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开采,形成了自上而下的高陡坡采面,运输开拓系统未修至工作平台;台阶高度及坡面角等台阶要素不符合安全规程要求等,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影响了我市矿山企业的整体安全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3号)和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一〔〕80号)规定,市政府决定在我市矿山企业开展“高陡坡”专项治理,全面开展安全标准化创建活动。

一、任务目标

各有关乡镇政府和矿山企业,要把治理高陡坡改善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提高矿山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做为当前一段时间内矿山企业安全监管的主要任务,在不断总结经验,剖析问题的基础上强化对策措施,扎实推进高陡坡专项治理和安全标准化建设,于明年2月底前完成高陡坡治理和矿山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

二、方法步骤

(一)高陡坡治理

1、市安监局要积极帮助企业联系专家,按照“一厂一策”的原则深入企业现场,帮助企业制定整改方案。

2、各矿山企业要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进行整改,并向市安监局做出整改承诺。

3、各矿山企业要根据整改方案要求,以及各企业明年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具体时间倒排工期,制定明确的整改计划,并严格按计划要求的时间进度进行整改。

4、矿山企业完成整改后向市安监局提出验收申请,市安监局要严格按照整改方案以及有关规程、标准逐企业验收。

(二)安全标准化创建

1、各矿山企业要成立安全标准化创建实施领导小组并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聘请有资质的咨询机构进行策划、贯标培训指导。

2、编写、培训、标准化系统文件,建立运行标准化系统,开展各项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

3、按照持续改进的原则进行系统内、外部的考评整改。

三、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矿山企业要认真学习《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积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关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充分认识能否按期完成高陡坡治理实现规范化开采,将关系企业能否按期延期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关系企业今后的生存发展。各矿山企业要成立整改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亲自抓,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整改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2、市安监局要积极开展技术帮扶和业务指导,对于企业在整改中遇到的有关问题,要组织技术力量,深入现场为企业提供专业服务,指导企业按要求整改。

3、解决高陡坡问题要与矿山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相结合。各矿山企业在进行高陡坡治理的同时,要切实实施安全标准化运行机制,并按照持续改进的原则不断完善标准化系统,在不断规范矿山开采方式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同时,提升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全面提高我市矿山企业的安全保障能力。

4、各矿山企业的整改计划应按照明年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具体时间倒排工期,细化每一阶段的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向市安监局备案。

第3篇

根据《XXX卫健委转发XX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关于进一步深化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XXX〔2019〕X号)文件精神,我院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强化安全生产措施,结合实际,现将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我院坚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责任,加强监督管理。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精神,做好工作部署。对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不负责、“走过场”的科室和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二、加强宣传,提高意识    

充分利用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深入开展培训活动。通过广泛宣传和培训学习,不断提高全院职工的生产安全意识,增强工作责任心,并积极参与到安全监管中,消除不安全隐患,切实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认真排查,及时整改

建立健全各项管理机制,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安全隐患,解决存在的隐患问题。深入临床调研,由分管领导带队,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了安全检查小组,对我院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大检查,做到“早发现、早处理”,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认真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在整改方案实施过程中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落实,有总结分析,使之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的发生,保障我院就医环境持续稳定发展。

四、信息报送

认真完成整改方案的每一步的工作,严密有序地落实安全措施,做好台账收集整理工作。加强信息报送,及时将隐患排查、落实情况报送上级单位。

第4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明电〔〕7号)等精神,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构筑“平安”,服务和保障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为目标,以突出火灾隐患整改为重点,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除火灾隐患,改善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条件,防止和遏制重特大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治理范围和内容

(一)治理的范围:

l、座位为50个以上的影剧院、礼堂、录像厅(若有可放置座位但未放置座位的空间,按1人/M2计);

2、含大厅或包厢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上的夜总会、舞厅、卡拉OK厅、游乐厅;

3、保龄球馆、桑拿浴室;

4、配有50台以上电脑的网吧(若有空间但未放置电脑,按1台/M2计);

5、容纳50人以上的营业性餐馆;就餐人数与住宿人数之和为50人以上的旅馆、宾馆、饭店(接就餐座位和床位计,若有空间可放置座位或床位的也应计入);

6、可容纳50人以上或20O平方米以上的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

7、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敬老院等社会福利机构)的集体宿舍,医院的病房楼;

8、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的车间、员工集体宿舍。

(二)治理的重点内容:

1、在禁止使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的场所使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的;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有故障或损坏影响正常使用的;

3、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日的位置、数量和宽度,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的设置场所、位置、数量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疏散指示标志缺少、损坏和标识错误的;应急照明灯损坏或失效的;常闭式防火门闭门装置损坏不能保持常闭状态的,以及疏散门开启方向错误的;

4、公众聚集场所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车间在营业、生产、工作期间将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锁闭、封堵或占用的;学校、养老院(敬老院等社会福利机构)、幼儿园、托儿所、医院病房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的集体住宿场所将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锁闭、封堵或占用的;商场、市场及其他场所内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被广告、货架或其他物品遮挡、覆盖的;

5、商住楼营业部分与住宅部分安全出口未分开设置的;

6、在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处设置铁栅栏和在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区域的外窗及集体住宿房间的外窗安装金属护拦影响消防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

7、人员密集场所按照规定应设火灾应急广播系统,或系统不能保证在火灾发生时该场所各个位置都能听到应急疏散广播的;

8、在建筑物周围违法乱搭乱建棚、房屋等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

9、在建筑物周围空中和地面设置影响消防车通行或正常工作障碍物的;

10、在人员密集场所设置的常闭防火门上,应当设有常闭防火门应随时处于关闭状态的警示标识、内推闩式疏散门上应当设有疏散使用操作方法的提示标识而没有设置的;

11、室内市场的消防水源不充足、消防车通道不畅通、消防设施不齐全的。

三、治理要求和措施

(-)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

专项治理工作由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区政府成立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宋仟根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公安、消防、经发、安监、教育、民政、建设、文体、卫生、工商、旅游、监察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区公安消防大队。各镇街要切实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也要成立由镇街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门办事机构和工作人员,认真抓好专项治理工作的部署、实施、督促等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各级各部门要以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以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深刻认识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紧迫性、复杂性、艰巨性,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杜绝敷衍应付、走过场的虚浮作风,认真查找当地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努力改善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条件,坚决遏制和防止群死群伤重特大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各镇街要召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领导,以及专项治理范围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负责人和年以来历次专项治理中未整改的火灾隐患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召开专题会议,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要组成专门的检查和整改隐患督办工作组,按照专项治理的内容,认真做好火灾隐患的检查和督促整改。要适时组织听取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专项治理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

各镇街要于7月5日前,将当地组织部署情况、有关部门职责分工及落实情况、遗留火灾隐患的整改方案、整改时限及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阶段性情况写出专题报告,上报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0月20日前,写出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性专题报告,上报区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专题向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接受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对专项治理情况的抽查。区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组织对各镇街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各镇街和有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等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和通报。对于专项治理工作组织领导不力、火灾隐患督促整改不到位的,区政府将责成有关镇街作出检查汇报。

(二)分工合作,充分履行专项治理工作职责。

专项治理工作由各镇街统一组织,采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各负其责、公安消防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依法督促指导”的办法,具体分工是:公安部门负责对保龄球馆、桑拿浴室的检查和隐患的督促整改;经发部门负责对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检查和隐患的督促整改;外经贸部门负责对外商和港、澳、台商投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检查和隐患的督促整改;建设部门负责对商住楼的检查和隐患的督促整改;文体部门负责对歌舞厅、录像厅、夜总会、卡拉OK厅、网吧、游乐厅等公共娱乐场所的检查和隐患的督促整改;卫生部门负责对医院的检查和隐患的督促整改;工商部门负责对商场、室内市场、超市的检查和隐患的督促整改;旅游部门负责对星级宾馆、饭店的检查和隐患的督促整改;教育部门负责对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检查和隐患的督促整改;民政部门负责对养老院、敬老院等社会福利机构的检查和隐患的督促整改;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对辖区内非星级旅馆、饭店、宾馆及营业性餐馆的检查和隐患的督促整改;监察部门负责对在治理工作中不履行职责、工作失职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纪律给予行政处分;公安消防部门、安监要认真督促指导各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重点督促指导行业主管部门开展防火检查和人员密集场所落实防火巡查制度,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完善灭火和应急预案,定期演练,切实提高单位的自防自救能力;督促和指导单位制定火灾隐患整改方案,以及依法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行为的处罚。以上责任部门未涉及到的治理对象,由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检查和督促隐患的整改。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分工合作,形成专项治理合力。各镇街要认真解决因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基础设施不足而导致的消防安全隐患,切实加强本行政区域的消防装备、义务消防队伍建设,督促检查本镇街有关部门和下属村(社区居)委会认真履行保障社会公共消防安全的职能。各部门要切实加强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认真检查并督促单位整改存在的火灾隐患,主动、及时地向区政府汇报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遇到的困难等。

(三)严格执法,认真督促火灾隐患的整改。

专项治理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营业性场所凡不符合要求的,依法责令当场改正或责令限期改正,并责令单位在整改期间采取防止火灾事故发生的有效措施;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前或者整改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依法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存在火灾隐患逾期不改的,坚决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应及时书面提请区政府依法决定;对逾期不履行消防行政处罚决定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同时,对整改期满未消除火灭隐患的营业性场所,负责督促整改的部门要函告公安、民政、工商、文体、卫生、教育、旅游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民政、工商等部门要依法予以吊销证照或改变营业性质:对整改期满未消除火灾隐患的非营业性场所,要在依法给予处罚的同时,建议有关行政部门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理,并函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四)注重实效,建立火灾隐患整改的长效机制。

在专项治理过程,各镇街各部门要建立起一套促进火灾隐患整改的长效机制。一要建立和完善火灾隐患新闻通报和登报告示制度。整治期间,每月对存在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不到位、消防安全制度不落实、火灾隐患整改不到位以及其他有严重违反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行为的单位,在当地媒体上通报曝光,通过舆论监督,促进隐患整改,并教育和警示社会各单位和广大群众。二要建立和实施重大火灾隐患论证制。组织成立重大火灾隐患论证专家小组,论证组成员由相关单位的专家和技术人员组成,负责重大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方案的论证,为火灾隐患的认定和整改及时提供技术支持。今后各镇街对核查、检查中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须重大火灾隐患论证小组论证并报区政府和主管部门备案。三要建立疑难火灾隐患整改督办责任制。各镇街要将遗留的和新发现的火灾隐患的整改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明确火灾隐患整改的行政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制定切实可行的火灾隐患整改方案,落实整改任务和时限。年以来历次专项治理遗留的火灾隐患,尤其要进行认真检查;对至今仍未整改的,当地镇街要专项研究,衽征挂牌督办,并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论证,帮助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期限,协调、督促落实整改到位。对久拖不决的火灾隐患,区政府将通报有关镇街,并实行督办制。同时各镇街要视情采取适当的优惠办法和有力措施,帮助企业、群众解决隐患整改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四要建立和实施火灾事故告诫和问责制度。今后,凡发生死亡1人以上的火灾事故和经济损失达到重大火灾标准的火灾事故,事故发生地的镇街要向区政府写出专题检查报告。因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不力、未依法履行职责而造成火灾事故的,对有关责任人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5篇

一、组织领导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并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这次大检查的组织实施,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同时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规定,全镇党政副职根据各自分工和分管的工作,加强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督查。

二、检查范围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镇、各行业领域、各类企业和员密集场所,重点突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卫生院、幼儿园和中小学校等,以及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检查。

三、检查方式

(一)督促企业进行自查自纠。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的检查方案。要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对本单位的设备、设施、场所、环境等安全状况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做到有检查、有记录、有整改结论。对于一般隐患要立即整改;重大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期限、责任和措施。

(二)各村开展全面排查。各村要制定出具体的检查方案,对本辖区范围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地毯式的排查,做到有检查、有记录。同时各村要突出对烟花爆竹非法生产、销售、储存的排查力度,各村书记、主任作为第一责任人,一经发现,要立即上报。

(三)开展全镇安全隐患大排查。由镇安监站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并制定大检查工作方案和具体的时间、人员安排。要对本辖区内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拉网式检查,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做到有检查、有记录、有处理结论。

四、检查内容

(一)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检查;

(二)企业安全检查;

(三)道路安全、消防安全检查;

(四)建筑施工、违法建设、户外广告安全检查;

(五)学校、幼儿园、卫生院安全检查。

五、检查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安排。各村、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检查方案,落实检查责任,突出检点,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分管负责人要带队检查,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认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有效落实防范措施,严密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凡因检查不到位、隐患不整改、责任不落实、酿成事故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第6篇

一、统一思想全行联动

效能风暴行动是甘肃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作出的重大部署,是加强机关和干部作风JS、优化投资发展环境、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举措,对于推动经济转型跨越发展、加快JS全面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6月20日,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和安排,建行TS分行会议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安排部署开展效能风暴行动,成立了效能风暴行动推进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行长李晶伟任组长,其他行领导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支行行长任小组成员,小组下设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检查督导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办公室,主要负责与市效能风暴行动推进领导小组以及省分行效能风暴行动领导小组的沟通与衔接,检查督导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部,主要职责是对分行内部效能风暴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指导和督察。6月22日,建行TS分行再次召开全行员工大会,全面启动以“五个攻坚战”为统揽,以“优化发展环境、推动科学发展”为目标,全面开展机关效能JS方面的“八项专项攻坚整治行动”,重点解决机关和干部作风效能方面的“十大突出问题”,进一步统一了全行员工的思想,提高了对效能风暴行动的认识,为行动第二阶段(查找问题阶段)的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扎实推进务求实效

6月26日,效能风暴行动进入活动第二阶段(查找问题阶段),TS分行深入查找作风、效能、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对存在的问题逐条进行了类别梳理和根源剖析,针对查找出来的“五个方面”的问题,分行制定整改方案, (查字典 fanwen.chazidian.com) 明确了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

()机关部门服务一线窗口的作风不够扎实,存在浮于表面的现象,主要表现在会议布置的多,贯彻落实的少;批评处罚的多,指导帮扶的少。

()困难面前有推诿扯皮现象,个别员工在困难面前主观能动性作用发挥不强,存在畏难情绪。

()会议质量有待于持续改进,主要表现在会议安排统筹计划不足,个别部门会议材料不够精炼、会议发言冗长,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一线网点外出营销市场的时间。

()部分员工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些员工工作纪律松散,优质服务意识不够强。

()个别员工和部门大局观念不强,为了局部的或个体利益,不能及时把思想统一到分行的工作部署上来,主要表现在绩效工资发放,不能完全体现出业务处理流程以及联动营销产品价值链的贡献度。

三、细化措施整章建制

效能风暴行动第三阶段(工作推进阶段),建行TS分行将全面落实今年重点任务和效能风暴行动整改方案。按照制定的整改方案明确的责任主体和整改期限,由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及检查督导办公室联户进行定期不定期进行专项督查。同时,广开言路,设立效能风暴行动信箱,畅通群众反映渠道,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在建行TS分行内部企业网站开辟专栏,对效能风暴行动问题整改落实好的部门和员工进行表彰奖励,对动作慢、效率差,不能在规定时限内解决的部门或员工进行网上暴晒,推动效能风暴行动扎实、有效、深入的开展。

第7篇

重点围绕“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方面存在的机关作风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具体整治内容是:工作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下;工作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在行政服务方面吃、拿、卡、要;不遵守上下班纪律、上班期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购物以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存在没有法律依据的审批事项或者乱设前置条件、乱收费;作风简单粗暴,在待人接物方面态度生硬、言语冰冷。通过整治,促进全局党员干部进一步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不断解决影响全区经济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着力形成政简风清、务实高效的政务环境。

二、专项整治的方法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

(一)制定方案。按照要求,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对照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认真制定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重点、进度时限和标准要求。

(二)自查自纠(5月一6月)。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发动,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有关政策规定,围绕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逐项开展自查。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多形式多渠道查找问题,有针对性研究制定整改措施,作出解决问题的承诺,通过政务公开等形式向社会公开。

(三)监督检查(5月一9月)。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开展经常性地明察暗访和督办检查。对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对典型案例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公开曝光。

(四)整改提高阶段(8月一9月)。针对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制定整改方案;实行问题整改台账制和销号制,逐一抓好整改落实。要进一步建立完善部门责任制、岗位责任制、重点项目、重点工作定期通报制等,形成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长效机制。

三、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审计局机关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

第8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秋天风”为你整理了这篇美丽全域行动最差乡村整改方案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根据美丽全域行动领导小组综合工作专班督办通知单【2021】49号关于美丽全域行动“最差典型”评选结果的督办,结合乡镇实际情况,制定以下整改方案。

一、组织及机构

为加强对我街道“最差乡村”综合整治摘牌集中行动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最差乡村”摘牌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志辉

副组长:金淼磊周泉

成 员:柴晋华、应长锡、潘尖安、龙头村两委成员

二、目标任务:创建美丽乡村,完成最差摘牌

三、具体时间:11月中旬摘牌

四、整改措施

(一)挂牌督办、专项整改

及时对接牵头部门及综合专班,对各项扣分点,确保及时整改到位。针对专班反馈的村域内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严重;卫生死角多,整体环境较差等问题加大整治力度。

1.针对龙头村内乱堆乱放问题。驻村干部、村两委第一时间通知相关村民在规定时间内清理龙上公路以及乡间小路、门前屋后的杂物乱堆乱放。对超出规定时间仍未自行清理杂物的村民,由村委会安排人员清理。

2.针对龙头村内旱厕多等问题。村干部牵头开展在用旱厕排摸行动,摸清底数。明确整治数量。强力推进整治,实现明显区域旱厕清零、无用旱厕清零。

3.针对龙头村内卫生死角多,整体环境较差等问题。组建龙头村环境卫生整治专班,集中力量清理河流两岸、门前屋后、背街小巷卫生死角。并落实专人常态化开展道路环境卫生治理,实现美丽蜕变。

(二)加强巡查,深化整治。举一反三,联合执法中队、驻村干部、环卫所开展39个村环境卫生抽查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整改到位。切实切实加大监督力度。

第9篇

【概述】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晚风细雨”为你整理了这篇贯彻落实汾河流域水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依据《太原市关于做好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照《太原市贯彻落实山西省汾河流域水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我县立即组织相关单位对境内汾河干流“四乱”问题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并举一反三对全县境内其他主要河流进行了排查,经核查,部分河段沿线确实存在乱堆垃圾的行为。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污染、破坏河道水环境的违规行为,娄烦县采取以下整改措施并完成了整改处理: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在汾河干流沿线醒目位置设立了警示牌,严禁在河道乱堆、乱占、乱采、乱建,倾倒各类垃圾渣土、排放污废水等污染水环境的行为。

二是下发加强巡河通知,强化河长及巡河员履职尽责。要求乡村两级河长及巡河员严格按照娄烦县河长制办公室印发的《河长巡查制度》要求频次、内容加强河道水域日常巡查。

三是深入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涉河涉水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涉河巡查检查,重点查处“乱采、乱堆、乱占、乱建”等涉河“四乱”问题,以及在河道水域内倾倒垃圾渣土、偷排乱倒等污染河道水质、破坏水环境和水生态等涉河涉水违法违规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处理,实现动态清零。

针对排查中发现的汾河罗家曲段、龙尾头段河道滩涂堆放垃圾的问题,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整改:

一是责成县水务局及属地乡、村两级河长迅速清理堆放的垃圾,恢复河道原貌。

二是建立定期巡查制度,每个月对境内汾河干流进行一次全覆盖巡查,从源头杜绝涉河“四乱”,确保汾河流域水环境不受污染。

2020年11月30日

第10篇

根据《关于开展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回头看”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对教育实践活动第三环节开展了“回头看”,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方案制定到位

坚持以解决“”问题为出发点,通过改进作风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针对群众反映和自身查摆的问题,制定了《县交通运输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深入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和《解决“”突出问题制度建设计划》,即“两方案一计划”。研究制定了深入基层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专项行动、公路“三乱”专项整治、农村公路建设专项整、打击“黑的”非法营运专项整治等4个专项整治方案,明确了整治目标、牵头领导、整改方向、整改内容、具体措施和推进时序,落实了具体责任人,确保了各方案可操作、可监督、可检查。

二、整改台帐建立规范

根据要求,针对前期征求到的意见建议按照专项整治、制度建设和具体问题分三类建立了规范的整改台帐,实行动态整改、销号管理。我局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共收集梳理问题73条(含“”问题15条),其中征求意见建议53条,上级交办20条。经梳理归类,列入专项整治40条,其中“”问题3条;列入制度建设整改的8条,均为“”问题;列入具体问题整改25条,其中“”问题4条。对上述意见建议,我局明确了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限时整改销号。

三、整改任务落实到位

把握交通特点,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工作举措,狠狠抓住“”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准焦距,找准穴位,责任到人,推动问题整改,对整改完成事项严格按照销号流程向县委督导组申请销号,局活动办加强对各整改事项的跟踪督察,对问题整改不到位的,不予申报销号。针对专项整治类问题,我局本着立行立改的原则,积极采取行动,由局各业务部门牵头,会同县相关部门开展了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较好成效。如针对“黑车”非法营运问题,我局联合县公安、交警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并协调市运管局、上犹、大余开展跨县执法,检查嫌疑车辆30台次,查处非法载客车辆10台(含县外处理3台);加大通组公路建设力度,今年向上先后争取通组公路计划71公里,补充调增计划70公里,缓解了计划和需求的矛盾,积极协调各乡、村投入通组公路建设,至今完成通组公路建设55.3公里;实施了航道整治,9月份,在县政府的统一指挥下,会同县农粮局、海事处、公安局、安监局及横水、过埠、杰坝等库区乡镇开展了我县库区航道清理专项执法行动,清理拦江网41道,设置航标98对,确保了航道运行安全畅通。针对一些管长远、行业性问题,我局通过建章立制加以整改,建立完善了岗位责任追究制度、服务群众评价机制、规范公务管理厉行节约规定、机关管理规定、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办法等十项制度,以制度来监督管理、改进作风、深化成果。针对具体问题,我局积极争取上级和财政支持,加大资金投入,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如投入138万元(其中争取项目资金41万元),在县乡公路主要路段增设公路标牌328块、防护栏4524米、广角镜142块、减速线2039平方米;投入83万元对聂都、文英、水口、竹洞等县乡公路破损路面进行了维修,公路维修正在招投标,即将启动施工;过埠大桥重建划定了用地红线,正在做施工图设计,过埠镇正在征地拆迁;投入56万元对全县380公里县乡公路进行整治,并先行将渔过线和上寡线长龙段打造成标准高、亮点明的样板路;针对东林山隧道灯光太暗问题,投入6万多元,更新高压纳灯100套,反轮廓标140个;优化了行政审批,建立交通运输行政审批AB岗制,审批时间从15-20日减少为7-10日,提高了办事效率。截至目前,73条意见建议,已办结72条,其中专项整治类办结39条,办结率97.5%;制度类办结8条,办结率100%,具体问题已办结25条,办结率100%。

四、开门整改落实到位

坚持开门搞活动,制定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公示栏,在局楼道设置了群众意见箱,适时向群众公布我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虚心接受群众的批评意见。根据县委活动办工作安排,于2014年9月30日参加了“整改面对面新闻会”,现场向群众代表了我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问题整改进展、采取的做法及“三个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回应了群众关切,并现场回答了群众代表关于过埠大桥重建和东林山隧道灯光问题的提问,我局始终坚持以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做到整改有行动、有效果,切实解决群众的诉求。组织人员赴扬眉镇进行教育实践活动群众满意度测评,群众充分肯定了我局工作,群众满意率达100%。

五、存在的问题

对一些涉及民生项目问题,由于整改涉及资金、程序等因素,整改过程长,难以一步到位,我们采取边整边改,向群众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取得群众的理解支持。比如县乡公路建设是一个长期性的工作,全县有通组公路约700公里,目前已完成200多公里水泥路面硬化,还有约400多公里未硬化。村组公路建设,乡(镇)村是主体,希望各乡(镇)村积极筹集配套资金,我局将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主动搞好公路建设测量设计和质量监管服务,今后几年将加大通组公路建设推动力度,尽早解决群众出行不便的问题。

第11篇

各镇人民政府、罗星街道办事处、区房管所: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区危险房屋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根据《市城市危险住房改造管理办法》、《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并结合我区危险房屋安全现状,特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健全组织:

3、设置办公室:

危险房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日同志组成。

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市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市城市危险住房改造管理办法》,加强我区危险房屋的安全管理和安全使用,通过专项整治,消除安全隐患,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

整治范围和重点:

1、整治范围:各镇(街)管辖范围内存在安全隐患的危旧房屋及辖区内直管公房。

2、整治重点:

(1)房屋整体出现险情。

(2)经鉴定为危险住房。

(3)对已查出安全隐患但尚未整改到位的房屋。

整治措施及有关要求:

1、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镇(街)、区房管所负责对所管辖范围的危险房屋的情况认真组织开展危旧房屋安全进行排查,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和突发事件的紧急预案工作。对查出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应采取有力措施,督促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及时向市危险房屋鉴定站申请危房鉴定,并按鉴定处理意见进行整治,消除安全隐患。对经鉴定为房屋整体出现险情(危险等级为D级)的危险住房,镇(街)应组织、督促产权人、使用人搬离危险住房,确保住户生命财产安全。危险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拒不治理危房的,房屋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责令其限期治理,并将治理情况及时上报区危险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由区危险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专业部门人员、指导镇(街)对各管辖范围的危险房屋、整治工作。

3、由区房管所负责协调联系市危险房屋鉴定站及时为需申请危房鉴定的房屋进行鉴定。

4、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一律不得出租,由镇(街)、村(居)督促并以书面告知。

5、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违章建筑房屋,由镇(街)统一上报区规划、国土、城市管理执法职能部门进行统一整治。

专项整治工作安排:

1、第一阶段(时间从3月初—5月底)

由区各镇、街、房管所负责摸底管辖区域内危旧房屋的情况,造册汇总上报区危旧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第二阶段(时间从6月初—8月底)

由区危旧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全区危旧房屋进行实地检查,并按照有关规定制定整改方案。

3、第三阶段(时间从9月初—10月底)

按照危旧房屋实地检查的整改方案,协调联系市危险住房认定小组,对我区的危旧房屋进行认定,并按照所管辖的区域上报改造方案,由区规划部门编制危旧房屋改造方案,报请区政府审定。

第12篇

继续深化起重机械专项整治,巩固和扩大船舶修造行业起重机械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提高业主的特种设备安全意识,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安全组织机构建设,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现场管理各项工作措施,提高从业人员素质,确保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杜绝无证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起重机械,杜绝非法、违规使用起重机械现象,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为依据,以治理船舶修造企业特种设备无证使用,操作人员无证上岗行为为重点,强化对企业的安全监管和行政执法,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促使企业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特种设备安全运行长效机制。

三、整治措施

(一)使用单位应设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职责明确,能正常履行管理职能。

(二)使用单位应建立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制度并切实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包括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定期检查、维护保养、事故应急处置和救援预案等各项制度,责任落实到人,适时进行预案演练。

(三)使用的起重机械应按规定经过检验合格,并办理使用登记;设备按期进行检验,检验中发现的问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整改。对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维修改造价值的,应当予以停用报废。

(四)使用的起重机械应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做好详细记录,特别是作业人员的运行检查和管理人员的每月至少一次的定期检查,

(五)建立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台帐,内容完整,各项记录齐全、规范。

(六)作业人员熟悉安全操作规程,起重机械司机、司索和指挥人员持证上岗,证件有效期、作业项目、聘用情况等与操作的设备相对应,现场作业分工明确,配置必需的工作器具和安全防护用品。

定期组织开展作业人员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并做好记录。

(七)租赁使用的起重机械应符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规、规范要求,并纳入本单位的特种设备管理。

(八)大件吊装作业应编制起重作业方案,明确吊装作业程序和安全注意事项,明确吊装现场负责人、指挥、司机及有关作业人员的职责,对吊装作业中可预见的潜在危害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四、工作进度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总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5月20日至6月20日,各船舶修造企业根据专项整治要求,制定整改方案,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对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贯、培训。对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自查,找出企业本身在特种设备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第二阶段:6月21日至7月20日,各船舶修造企业根据制定的整改方案对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要求各企业在7月21日前把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到区质监分局

第三阶段:7月21日至7月30日,组织相关部门对各个船舶修造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分析、研究和全面总结,形成阶段性成果,同时,研究进一步深化、完善的意见和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船舶修造企业应切实加强对特种设备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定期汇总、分析、研究和解决有关情况和问题,并将每一阶段的工作情况及时报送区质监分局。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

区质监分局应当根据本地区船舶修造业的特点,抓住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同时,要与日常安全生产监管有机结合在一起,切实将专项整治工作做细、做实,消除事故隐患,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