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02 18:45:07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自愿承担责任书,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幼儿培训班安全责任书范文一
为了使美术培训班能够有序的进行教学和管理,安全防范于未然,把人为的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里,因此,画室制定以下规定对学生进行纪律安全要求,如有学生违反下列规定及发生安全事故的,对于违规学生作开除培训班处理,学校和培训教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校规章制度》。因自身违反《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校规章制度》引发的安全事故自己承担责任。
二、在画室培训时间意外发生的任何事故。
三、学生在暑期培训时间的任何时段私自下塘、下河洗澡。
四、学生在暑期培训期间的任何时段与他人发生打架斗殴事件、或间接参与打架斗殴事件的;在画室里,因学生违反纪律给他人造成人身伤害的或引起其他纠纷的。
五、在培训期间任何学生不得随意请假。请假必须向本班班主任请假,假条上必须注明时间段。不请假随意缺课、迟到、早退者在外发生任何事故的;在画室规定的学习时间内违反规定私自外出而造成的交通事故、伤害事故及引起其他民事纠纷造成人身、财产伤害或损失的与学校和培训教师不承担责任。
六、学生对自己身体状况应尽注意义务,身体不适要及时就医或向培训教师反映,并请假就医,因自身身体原因突发性疾病引起严重后果的。
七、学生在暑期培训期间不准进入KTV、酒吧、舞厅、游戏厅、溜冰场、网吧等一切娱乐场所(凡规定未成年人不得进入的场所,画室学生都不得进入),因此发生事故的。
八、学生必须自行保管好财物,如遇偷盗,请及时向宿管老师或班主任报告,凡发现学生有偷盗、打架滋事、不遵守校纪班规等事的,培训教师可视情节处理,并上报政教处处理。
九、学生迟到6次、旷课超过3次者(迟到或早退两次者视为旷课一次),视为自动退出特长班。
十、学生必须爱护,保护画室财物,不得随意破坏画室财物和擅拿教学范画,否则视情节轻重处理。
六中学画室
20XX年7月21日
幼儿培训班安全责任书范文二
为了确保学生在假期培训中心期间的人身安全,以免和减少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提高防范意识,划清责任界限,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网络,特公告本责任书(在学生进入我培训中心学习前请家长和学生认真阅读,一旦开始学习后,即自动宣布生效。)
(一)权利和义务
1、学生自愿参加暑假艺术培训提高班。
2、培训中心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应措施,预防和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培训中心应当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及时通知家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要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
3、学生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培训中心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一定要保持冷静,克制情绪,不得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正常培训秩序,或侵犯培训老师以及其他工作人员合法权益。
4、学生要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险。
(二)事故与责任
1、爱护公共财物,如若出现有破坏公共财物的按原价10倍赔偿。
2、教师或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造成学生伤害的,由教师或工作人员负责。
3、学生在校期间(规定的上学时间),校方有责任保护其不受侵害。并承担一定责任。
4、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然害造成的伤害,学校不承担法律责任。
5、学校不知道或难于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态而造成的伤害,学校不承担法律责任。
6、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之外发生的伤害,学校不承担责任。
7、严禁玩火、玩电、玩炮、玩锐钝器,一旦出现后果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8、严禁学生在教室焚烧废纸、点燃蜡烛、私安电器、乱拉电线,否则一旦出现意外,由学生自己负责。
9、日常上课时间,学生不得随意外出,有事外出,要向老师请假,经准许签条后方可出门,外出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由学生方承担一切责任。
10、放学后,节假日或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的伤害,学校不负责任。
11、学生自行上学、放学途中发生意外伤害,学校不负责任。
12、严禁学生到网吧上网,由此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13、凡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14、学生在校外造成社会危害的,由学生方负责经济赔偿,触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本责任书自双方签字时开始生效至学生辅导培训课程结束日时终止。
学生或家长签名:
培训班责任人签名
20XX年_____月_____
幼儿培训班安全责任书范文三
为了使您的孩子在本培训机构健康快乐的学习,本机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做好学生的安全,要求学生及家长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安全工作,为此,本培训机构与学生家长签定学生安全责任书具体协议如下:
一.学生上,下课必须由家长亲自接送,家长将学生送到机构后必须交其代课教师,课程结束后经教师同意方可离校。如没有家长接送,学生途中遇到任何不安全事故,本机构概不负责。
二.学生上课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本机构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教师的指导下开展各项活动,如不听从教师的安排擅自行动,若造成任何不安全后果,责任自负,本机构概不负责。
三.学生上课期间,不允许擅自外出购买各种用品,如若需要学习用品,一律由教师统一采购,禁止擅自行动。如没经教师许可外出,造成任何不安全因素,本机构概不负责任。
个人安全免责协议书范本1
本《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要求所有员工认真学习,如果您确认已经完全领会该规定的内容,并承诺完全按照规定的内容执行,请签字:
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治安/消防等有关安全管理规定,为本人的人身安全,本人自愿与公司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自愿在工作中遵守以下安全事项,如不执行导致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愿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处罚:
1﹑本人已经完全熟知和明白《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中的内容及规定要求,严格按照要求和规定执行;
2﹑本人保证上班及上班前不喝酒,如经医院签订和有理证人证明喝酒,而造成的设备﹑人员伤亡事故,由本人负完全责任;
3﹑遵守社会公德,不打架斗殴﹑偷盗﹑不惹是生非,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乘坐无运营资格的车辆,乘车不携带易燃易爆及国家规定的危险物品;
4﹑钻爆人员严禁私自偷盗雷管及炸药,如私自偷盗雷管及炸药,自行负责所犯刑事责任,与本公司无关;
5﹑自有机械设备,实行定员责任制,设备操作员专人专机,严禁非本机械设备人员操作,非本人操作机械设备,如出现机械故障或油料丢失,由本机械操作员负责;下班后设备集中停放至指定区域,严禁停放非指定区域,夜间停放非指定区域设备丢失或油料丢失,设备维修工具,实行登记制度,如有丢失,均由操作员本人负责。
6﹑遵守有关设备的维修及保养制度中的各项规定,维修保养前关闭总电源,关闭气源,挂牌,监护,确保设备和人员安全。
7﹑遵守项目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上班前进行设备安全检查,各方面符合要求;不随便拆除安全防护装置;不在工作时间睡觉,串岗及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绝不操作非本岗位设备;否则,本人负完全责任。
8﹑上岗前按规定穿戴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工作。
9﹑有权阻止﹑纠正他人的违章作业,冒险蛮干等不安全行为;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要求或违反规章制度的指挥﹑调度及安排。
10﹑下班后清理工作现场,关闭主电源﹑风源﹑油路确保班后安全。
11﹑不私自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原理安全隐患易发生的区域,如发现自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已交国家司法刑事机关,由本人负责。
12﹑积极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宣传﹑评比竞赛等安全活动。
13﹑关心自己周围的安全生产情况,发现危险源或设备故障,及时向有关领导或部门汇报或提出合理化建议,有权利和义务排查安全隐患,上报并协助整改。
14﹑工作期间有事外出必须请假,经同意后,方可离开;住项目宿舍人员夜间外出或下班返回不一人单行,且遵纪守法,不跟社会上染有不良习气人交往,不私藏,携带管制刀具,不做不利于安全生产的事,不到不安全区域活动,同事,必须按照项目规定及时返回宿舍,负责,在外出现的意外伤亡事故,完全由个人承担责任。
15﹑严禁带无关人员进入项目宿舍,宿舍内不要存放现金等贵重物品。离开宿舍必须断电,否则,所出现问题和由此问题为他人及项目带来损失由均有个人承担。
16﹑节假日及班后外出游玩,娱乐,必须到有安全,健康,卫生及相关安全保障措施的场所(遇到应急及时拨打相应应急电话求救),因此发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17、附属工程施工搭架子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超过地面2米属高空作业,
员工签字: 项目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个人安全免责协议书范本2
甲方: 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公司员工家属 (以下简称乙方)
一、此次活发动 工家属 成年人均采纳自费制度,即出游个人产生 的相关费用由其个人承担(儿童免费(网) )。
二、红螺寺一日游运动 为非盈利性质运动 ,并有必然潜在的危险性,如出现意外事件、意外事故等,责任 均由本人承担。
三、红螺寺一日游运动 是个人自愿参加 的运动 ,建议员工家属 自行购置 出游人身意外保险。
四、起程 前所有参加 运动 的员工家属 必须 供给 真实的本人姓名+电话号码(以及紧急 事件接洽 电话),签订 《红螺寺一日游出游运动 安全免责协议 书》,甲方及组织者不承担负 何法律、经济及一切连带责任 。
五、如运动 前、中、后产生 个人物品的坏损或丧失 、与他人冲突、急性疾病、意外事故等,甲方及组织者亦不承担因意外伤亡或个人的经济丢失而产生 的任何法律责任 和相关的费用。
六、参加 运动 的员工家属 如有特别 情况 需要 中途离开 务必通知组织者,声明自愿离开 ,离队后的安全、经济及一切连带责任 自傲 。
七、凡是共同出行的钓友必须 签订 《自助钓鱼、出游运动 安全免责协议 书》。
八、该协议 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日期,协议 一经签订 立即生效直至本次运动 收场 。
为了保证您的孩子安全, 形成学校与家庭教育的合力,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正常地学习,健康地成长,请您对孩子加强安全教育,加大对您的孩子的监管。我校根据教育部出台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提醒学生和家长时刻注意安全,并签定《学校与家长、学生安全责任书》 。
一、温馨提醒同学和家长:
1、保管好自己的东西,请勿轻信他人,谨防受骗,爱护公物,不损害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2、在与他人发生矛盾和纠纷时,请向老师、班主任、学校领导反映,不要私自解决问题。
3、注意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请勿乘坐非法营运车辆、无证无照车辆和车况不好的车辆;上、放学途中不拦车、不追车、不爬车。
4、禁止使用、收藏、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刀具等,禁止学生在监护人不知的情况下在校外吃宿,校园内禁止追逐打闹、聚众喧哗、惹事生非。
5、学生应穿学生装或运动装上学,最好不要穿拖鞋、背心上学。
二、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学生及监护人承担责任:
1、学生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学生自行外出、擅自私自离校、不假离校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放学后、节假日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的安全事故。
2、学生在校外无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的摊点购买食品发生饮食安全事故。
3、学生参加各项体育活动、实验等,均要在教师的指导下规范操作,学生未按照教师的要求私自违规操作发生的安全事故。
4、学生翻越或推拉围墙、栏杆、门窗,私自进入,私自下河(塘)游泳发生的安全事故。
5、学生因骑摩托车、驾驶机动车辆或乘坐非法营运车辆、无证无照车辆和车况不好的车辆发生的安全事故。
6、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家长应如实向学校说明,如因未如实告之学校而发生突发安全事故的。 三、学生家长安全职责
1、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父母应依法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并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教育子女在学校要听从老师的教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确保课间活动的安全,同学间的玩耍应该有礼、有度,严禁在校内打闹;平时不与陌生人或社会不良青年接触来往,以防上当受骗或沾染不良习气;教育子女不吸烟,不饮酒,教育子女不进游戏机室;注意食品卫生安全,不吃“三无”食品及过期变质食品,防止食品中毒;父母要经常和学校保持联系,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要及时通知学校领导或有关老师,加以防范。
3、父母应教育子女在校期间遵守校纪,不打架、不骂人、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险的地方去玩。如学生不遵守校纪校规,打架斗殴,或因其它违纪情况造成人身伤害的,学校负责处理事件,根据情节轻重,责成当事人家长承担一切责任。
4、父母要负责并督促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按时上课、活动,有事要请假,事毕要销假,如果无履行请假手续学生未到校上课,私自外出玩耍,校外就餐住宿等,所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由家长承担。
5、要教育子女及时回家、准时到校,注意道路交通安全,不得在公路上追逐、打闹、嬉戏,否则途中发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事故,由家长负责。教育子女离校期间,在家或外出的活动安全,有外出活动须告知家长或有家长亲自陪同,详细指导活动的过程以防不测,确保学生在家或其它任何场所的人身安全。
6、父母要经常对子女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学生注意防火、防电、防雷、防溺水、防汛、防寒、防盗、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人身伤害、防疾病教育,确保学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
7、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支持学生参加人身平安保险,购买学平险。
8、家长有责任、有义务接送子女上、放学,特别是小学低年级的学生(1-3年级)。上学时家长必须把子女送到学校,放学时家长必须到学校指定的地点接学生。日常学生上学、放学、节假日住校生离校返校,家长不愿接送的必须向学校递交自愿承诺承担学生校外一切安全事故责任的
申请书,学校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班主任、值周教师要做好学生离校、返校登记工作,离校后、返校前的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9、非寄宿制学生,在行课期间请假。学生家长(监护人)必须写请假条,注明请假事由、请假时间、销假返校时间,交班主任签字(必须强调路途交通安全及人身安全)、值周教师签字,做好记录记载,接送学生家长(家长或监护人指定的亲戚、朋友)必须签字(按手印)。特殊情况请假,如:电话请假,班主任记录好通话记录,要求学生家长事后补请假条,并将学生情况及时通知给值周教师做登记。
10、寄宿制学生,在住校、行课期间请假。
(1)区乡学校家长必须向学校提供乡(镇)党委政府出据的请假证明,注明请假事由,请假时间,销假返校时间,交班主任(必须强调路途交通安全及人身安全)、值周教师、寄宿制学生管理员签字,做好登记。接送学生家长(家长或监护人指定的亲戚、朋友)必须签字(按手印)。
(2)城区学校学生由家长(监护人)写请假条(注明请假事由,请假时间,销假返校时间),交班主任(必须强调路途交通安全及人身安全)、值周教师、寄宿制学生管理员签字,做好登记。接送学生家长(家长或监护人指定的亲戚、朋友)必须签字(按手印)。
11、家长、监护人、家长(监护人)指定的亲戚朋友(年满18周岁以上):
姓名 姓名 姓名 姓名 姓名
四、学校经常性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培养学生自我保护能力提高防范能力;关心、爱护学生,发现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学生如出现未按时到校、擅自离校、生病等异常情况,及时与家长联系。
五、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时间为一年(20XX年8月24日_20XX年8月23日)
家长(监护人)签字:__________学生签字:__________
年级:__________班 主 任:__________
学校(盖章):
(1.常州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江苏 常州 213002;2.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卢湾分院 上海 200020)
摘要:教学质量包括责任主体、责任履行、责任分析和责任监管等四个方面。教学质量提高的核心是责任的履行和监管,因受能力技术因素的影响,形而上的仍然是伦理道德问题。鉴于质量监测评价系统的信息化尚未普及,责任溯源需要理清责任在谁、责任是何、责任为何、责任标准、责任范围、责任时间等六个元素。责任监管的关键是要事前编制责任矩阵,明确个人或部门责任,如此才能对责任的履行做出比较客观公正的评价。
关键词 :教学质量;责任主体;责任履行;责任分析;责任监管
中图分类号:G7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727(2014)09-0130-05
作者简介:华危持(1951—),男,江苏常州人,常州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副教授,教学督导研究室副主任医师,研究方向为卫生职业教育、卫生信息管理、教学质量监控。
教学质量与责任主体
(一)教学质量
教学质量不是一个固定不变、明确具体的概念,而是不断提升、动态变化的概念。教育家布卢姆对教学质量曾有过描述:教学质量指如何向学生提供线索或指导;学生参与(外显地或内隐地)学习活动的程度;以及如何给予强化以吸引学生学习。教学质量指的是教学对学生达到预期教育结果的促进程度,包括学习活动是否合理和恰当,是否考虑了学生的特征(如年龄、先前知识、动机等)等,涉及众多的教学因素,特别是教师对学生和教学内容的处理、对学习任务和教学活动的有效组织等。按照现代教育观,教学质量指的是教学双方及社会各界对教学效果的满意程度,这是一个比较抽象的概念,也是要求较高的描述。由于满意度是不断充实、完善和深化的,因此,教学质量的内涵是不断改进、优化和提升的。由于评价主体(教学双方和社会各界)多元化,教学质量的评价标准也是多维的,因而教学质量的优劣也不是单方面能够认定的。
教学质量的概念随时代的发展而不断演化,由此引发了人们对承担责任主体的重新思考。
(二)责任主体
教学质量的责任主体是谁?这是涉及责任溯源的根本问题。有人认为,教学质量的责任主体是学生,主导是教师,主管是学校领导。将学生置于责任主体的位置上,有其一定的道理和法律依据,因为学生的主要责任就是学习知识,增长才干。学生学得好,才干增长快,教学质量就好。但学生是分年龄段的,不同的年龄段,承担不同的民事责任,在学生未成年之前,将教学质量的责任主体置于学生身上,既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也不符合教育规律。对于无能力承担民事、刑事责任的学生而言,教学质量的责任主体不应在学生,而应在教师和学校。前面有关教学质量的描述,强调的是立足于学生,“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用适当有效的方式,组织、指导并帮助学生学好知识,增长才干,教师是教学质量的主要责任人。
将教师作为教学质量的主要责任人,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为依据的。教学质量的其他责任人,实际上包括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所有人员,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为依据的。但教学不同于教育,适龄学生的教学场馆主要在学校,学校所有教职员工(包括学生)都是教学质量的责任人,只不过由于教学任务的分工不同,承担的责任有所区别。不能将教学质量的责任认为仅仅是具有教师身份人群的责任。实际上,从校长到学生,从教学行政管理人员到实验实训室的仪器设备管理员,对教学质量都负有不同程度的责任。但就某一分工而言,责任有所侧重。因此,教学质量的责任溯源,可以映射到校园中的每位个体。
(三)相互关系
认可教学质量是教学双方及社会各界对教学效果的满意程度,实际上就在教学质量与责任主体之间建立了内在联系。教学质量是教学双方共同关心的培养与成长的大事,责任共担,成效共享,质量互评,教学相长。教学质量的责任溯源,可以追溯到教师方面、学生方面、管理方面或领导方面,而非单纯是某类教学群体的责任。这种内在关系是客观存在的,随着信息化社会的发展,远程教学和网络课程、“云课堂”和“大数据”式教学信息技术的普及应用,责任主体各方对教学质量的贡献份额和程度不断发生演化,使教学质量的责任溯源显得十分重要并能发挥有效的导向作用。当研究某项教学质量问题时,依据内在联系,通过责任溯源,可以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
责任履行与质量监控
(一)责任履行
教学质量的责任履行从设岗分工开始。担任某一教学岗位角色的人员,如专职专任教师、班主任、职能处室负责人、党政领导干部等,从上岗之日开始,就肩负相应的责任。没有质量的责任,等于没有上岗,也即没有履行责任。因此,所谓责任,均有某种质量标准要求。为了达到责任人(至少)应该达到的教学质量标准,学校常采用师德师风思想道德教育、制定各级各类教学人员规章制度、签订教学任务(质量)责任书等作为要求,促进和衡量不同角色的责任履行。
责任履行的基本原则是“按需设岗,定岗定编,各司其职,各尽所能,各守其责,按劳分配”。为了清楚地看出某类教学角色担当的责任,笔者整理出高职院校四类教学人员应该履行的责任,以便分析问题。
教学行政管理人员的责任 归纳起来,有如下四种:规划责任(专业建设、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遴选),行政责任(教学组织、管理体制、规章制度、项目执行),保障责任(师资队伍、设施设备、实验实训、成本效率)及质控责任(备课授课、作业辅导、实践教学、检查评比)。
专业教师的责任 归纳起来,有以下四个方面:培养责任(培养学生具备一定的专门知识、能力和素质),研究责任(学习研究发现真理、增扩知识和开发新技术),质控责任(对教学质量提高和不断改进承担义务)及社会责任(以教师的身份和角色发挥社会文明促进作用)。
专业学生的责任 归纳起来,有以下四项:学习责任(学习专业知识、技能,具备专业素质),成长责任(成为社会主义国家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社会责任(道德文明、理想信念、遵纪守法、就业创业、身心健康)及安全责任(学习生活、交通交友、实训实习、饮食运动、公共财产等安全责任)。
教学督导员的责任 教学督导员队伍是一个特别的群体,其工作的性质和特征决定其承担以下四项责任:监督责任(通过调研,实施督教、督学、督管和质量测评),协调责任(协调师生之间、师生和管理部门之间、各部门与学校领导之间关系),指导责任(发现问题、指出缺点、分析原因、总结经验、信息反馈)及参谋责任(研究教学热点、难点、疑点问题,提供解决方案报告)。
问题是,在现实教学活动中,各种角色的责任履行能否做到“各司其职,各守其责,各尽所能”,即责任履行的程序、质量、成效能否达标?如果不能达标,责任不能有效履行怎么办?由谁监管(监管主体)?怎样监管(监管方法)?监管到何种程度(监管力度)?监管中发现问题怎样处理(监管成效)?这就涉及责任溯源的基本任务。
(二)质量监控
教学质量监控的任务之一是责任溯源。学校采用建立“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价体系”对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教学质量监控涉及上述五个基本问题,即监控主体、监控方法、监控时间、监控力度及监控成效。高水平现代化职业学校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如果仍沿用传统的教学督导模式,已经不能满足责任溯源的要求。此处提出的改进对策是:监控主体的多元化,监控方法的网络化,监控力度的过程化,监控时间的常态化,监控成效的公开化。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五化”的目的是创建新型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和运行机制。由于教学质量的责任履行包括明确的或隐含的多种影响因素,又因为责任履行是分层交叉和延续不断的,因此教学质量的监控与评价必须是全程的、动态的、综合的。
总之,现代化职业学校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应该以动态需求为关注焦点,由骨干起带头作用,让全体师生参与,视过程为管理重心;据全局选监控方法;将改进当永恒目标;依现状做未来决策;讲服务求社会支持,从而创建富有职校特色、行之有效、多元参与的责任溯源体系。
(三)相互关系
责任履行和质量监控是对立统一的两个方面。责任履行属于“内化自律型”质控模式,质量监控属于“外界控制型”质控模式。“内化自律型”质控模式依据内化的理想或榜样改进教学行为,使其达到满意的质量要求,如一系列的自觉行为和积极进取,一旦发现没有达到理想满意度,会诉求自律自强和自尊自立,以提升教学质量。“外界控制型”质控模式依赖外力制约或控制规范教学行为,使其达到某种质量标准或要求,如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和一整套的教学规范,一旦违反质量标准、要求或规范,即给予责任追究、处理或处罚,以重返正确轨道。
在教学质量的责任溯源过程中,两种质控模式交替进行,互为补充,缺一不可。没有“内化自律型”质控,许多职责将形同虚设,责任溯源将无从落实;没有“外界控制型”质控,责任履行将失去规范和约束力,责任溯源将无标准衡量。犹如道德规范和法律制度并存,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一样,“内化”与“外控”质控模式,共同保障教学质量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责任分析与客观评价
(一)责任分析
责任是人类文明进步的特有产物,是精神文明的特征性表现。责任既是教学规章制度明确强调的现实诉求,也是教学思想道德提倡的长期目标。责任是一种心理活动,也是一种伦理思维。责任因其复杂的社会背景、隐含的道德义务和内化的能力而具有多种涵义。
责任在现实社会中具有以下涵义:
责任代表一种能力和意志 敢于承担某种责任,意味着具有某种能力和意志,凭借能力和意志能够实现某项指令性任务。
责任代表一种义务和信誉 敢于承担某种责任,意味着自觉自愿履行义务,即使未能及时履行义务,也敢于对自己所做事情的后果承担应尽的责任。
责任代表一种担当和惩罚 敢于自责和担当过错或过失,承担追究的相应责任,包括赔偿、弥补或接受处罚等。
从上述责任的涵义可以看出,履行某项责任时,必定处在一定阶段的社会关系中。履行某项责任时,实际面临六种基本问题:责任在谁(责任主体:个人或团体);责任是何(责任内容:人、事或后果);责任为何(责任目标:为谁负责、服务于谁);责任咋定(责任标准:直接的、间接的、可预见的);责任区域(责任范围:相应行为与责任领域);责任时段(责任时间:承担责任的规定时间段)。
责任分析就是针对具体的责任,从上述六个方面(简称“5w1h”,即解决who、what、why、where、when、how等问题)分析一定阶段的社会关系,一般即可对责任进行溯源。
(二)客观评价
责任溯源的方法之一是对责任问题进行客观评价。提倡客观评价,就是提倡实事求是,即不掺杂个人主观因素,该怎样就怎样。就是注重现状事实和责任阶段的各种社会关系,以及责任事件和当事人在特定教学环境中产生的客观效果。
责任一词具有多种涵义,若将责任从溯源的层面进行分类,可大体分解成六类:
第一,追溯性责任,即可以追溯或回顾的责任。
第二,前瞻性责任,即责任人主动承担的责己之任。
第三,地位平等者之间的相互责任,即共同承担的责任。
第四,地位不平等者之间的非相互责任,即上下级之间的主从责任。
第五,教学各方均应承担的自然责任,即公共责任。
第六,契约责任,即在专项教学责任书上签字的责任,等等。
可见,责任有正副主从关系,有连带映射关系,有大小轻重关系。这主要源于责任人的个人能力、身份地位和岗位职权。客观评价某项责任,尤其是追究评价某项责任时,不能简单地将责任说成是领导责任、管理责任、教师责任、学生责任、学术责任、安全责任、教育责任或督导责任,等等,而要指出责任的类型、性质、根源、影响因素及所产生的后果,使人心服口服,起到正本清源的作用,更要指出纠正的对策、路径和方法。
(三)相互关系
责任分析和客观评价是责任溯源过程中的两个重要环节。正确的分析和客观的评价可以为教学质量找到科学的解决方案。有的学校采用简单的方法,将全校的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各个处室和具体个人,进而签订“目标责任书”。从形式上看,似乎“责任到人,管理有方”,但从运行情况看,实际上是:有责任分解,无责任分析;有责任条款,无责任轻重;有责任考核,无责任追究;有责任奖励,无责任处罚。尤其是养成一种“眼睛向下查责任”的工作作风,以为责任分解了,就是责任落实了,上级完不成的任务,责任全在基层,哪个部门没有尽责,扣罚哪个部门奖金。奖金发放后,所有负责任的、不负责任的、失责的、欠责的、违责的都没有得到客观评价,第二年重新签订“目标责任书”,开始往返式循环。可见,有责任分解,无责任分析与评价,就是不负责任的管理。完全依赖签订“目标责任书”,不对责任进行溯源和评价,尤其是不想办法解决责任落实中已经发现的困难和问题,就会屡犯教学质量上常见的错误。
责任矩阵与责任管理
(一)责任矩阵
追溯责任的基础,有赖于责任的早期规划设计与分工安排。事实上,没有教学质量的早期规划安排,也就没有教学质量的后期责任溯源。因此,落实教学质量的第一步,就是要对所有教学人员的角色分工进行总体设计安排,明确各自的责任。现实中常用责任矩阵图,责任矩阵图是用来进行教学人员责任分解的有效工具。
教学质量的责任矩阵图实际就是将m×n个元素排成m行(横排是行)、n列(纵排是列)的矩形图,称为m行n列的矩阵图。责任矩阵图如图1所示,责任矩阵编号如图2所示。
责任矩阵中横向(m元素)为教学项目,也可以是专业建设、课程教学、实验实训项目或教材开发等,纵向(n元素)为教学人员或职能部门名称,纵向和横向交叉处填入的符号(a11,a22,…,amn)表示项目成员或部门在某个项目中承担的相应责任或职责。图1和图2中使用的是数学符号,每种编码符号代表一种责任,该种责任可用另文描述,便于计算机系统统一管理和责任溯源,或采用象形符号便于提示责任人并执行。
科学的责任矩阵是由线条、符号和简洁文字组成的图表,借助常用办公软件不但易于制作和解读,而且能够较清楚地反映出项目各部门之间或教学人员之间的工作责任和相互关系。
责任矩阵可以与工作分解结构法(WBS)结合使用,如制定教学行政管理部门的“目标任务责任书”和实施性“专业建设方案”责任矩阵、“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责任矩阵,乃至某项专业课程教学活动的责任矩阵等。通过责任矩阵关系图,教学团队中的每个成员角色都能明确肩负的责任和面临的问题(“5w1h”),明确责任的边界范围、时间节段、主辅协从、轻重缓急,从而做出相应的决策、咨询、培训、行动、执行、质控、建议或通报等。
(二)责任管理
责任矩阵的编制可为责任管理奠定扎实的基础,管理部门可以随时知晓某项责任的履行进度和负责程度。凡进度顺利和责任履行成效明显的优秀人员,可以安排从事责任重大的工作,或予以奖励,或安排旅游疗养等。节省的时间和资源可用以开发新的教学创新项目,提供新的质量服务。凡进度不顺或履责有困难和问题的人员,可以采取促进或帮扶措施,预防责任事故的发生,避免事后追究的被动局面。
责任管理需要利用现代网络信息技术。在“大数据”时代,教学质量的编码信息可以全部进入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信息管理系统,为责任溯源提供质量和效率。
教学质量的责任管理不同于一般的项目管理,除了具备一般项目管理需要的元素和特征外,还需要有人文社科如心理学、伦理学、社会学、关系学等方面的管理知识和经验。因为责任、责任心、责任意识、责任担当等在本质上都是针对文化水平、教育程度、道德观念、人生价值观不同的人员进行管理,而不是对物的管理,管理的对象比较复杂,管理的内容难以限定,责任的标准不断变化,因此,责任管理需要责任矩阵的帮助,对责任管理有待开展深入的研究。
(三)组织机构
就目前高职院校的教学督导组织机构人员组成、职责权限、技术方法及运行机制而言,开展教学质量责任溯源的综合能力仍显单薄。
第一,由于历史的原因,原先建立督导机构的初衷仅是满足于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
第二,社会转型时期教学质量的影响因素比以前更为复杂。
第三,“中国梦”的实现需要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支撑,诚信社会、责任伦理、反腐倡廉成为当下人们的共同追求。
教学督导工作要跟上时展的变化,需要更新理念,重塑威信,引进技术,改变方法,拓展范围,采用科学的工作模式,将教学督导室的工作职能转变为教学质量评估中心的工作职能,才能适应高水平现代化职业学校的发展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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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朱海英.在信念伦理和责任伦理之间[D].杭州:浙江大学,20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
门面房屋租赁合同书。
一、甲方将位于 磐石珠城路115-117_号门面租赁给乙方。甲方对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
二、甲租赁给乙方的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为经营用,其范围以乙方营业执照为准。
三、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房间内有:消防设施及供配电等设备及房间内所有的货架等固定设备。上述设备的运行及维修费用,包含在租金之内,乙方不再另行付费。
四、租赁期 叁 年,自农历20xx 年 正 月 十六 日起至 20xx年 正 月 十六 日止。
五、 租金一年叁万叁仟元整(33000),交款方式为年缴。
六、水电费按日常实际使用数(计量)收费
七、甲方 (一) 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房屋及设施完好并能够正常使用,
(二) 对乙方所租赁的房屋装修或改造时的方案进行监督和审查并及时提出意见。
(三) 负责协调本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关系,并为乙方办理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房产证明及相关手续。
八、在本合同期满后,乙方有优先续租权,租金按市场同类定价。
九、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十、 其他未约定事宜可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签字日期: 年 月日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关于个人房屋租赁合同范本二 甲方(出租人): 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人): 有限公司
鉴于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使用事宜曾达成协议,现大楼一、二楼北面半层占用人 公司与甲方的租赁合同已被法院终审判决解除,甲方、乙方作为房产所有人、承租使用人,就该部分房产相关权利的行使不存在法院上障碍,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 营业用房 层至 层营业用房(不含楼道、电梯等公摊面积)租赁给乙方使用。租赁期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权优先承租。
二、乙方已租赁使用部分继续使用;甲方于 年 月 日正式将该房产第一、二层的北面半层(即原占用人公司占用部分)交付给乙方。若届时乙方无法按时入驻,甲方须支付乙方违约金 万元,并按每逾期一天 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损害赔偿金。对于甲方支付乙方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甲方应向第三方追偿。
三、房屋租金为每年人民币 万元(其中第一层以每平米每天 元计,约 万元;第二层以 元计,约 万;第三、四层以 元计,约 万元)。
租金于 年按原租金的 %递增,于 年在 年的基础上再递增 %。乙方先交租金后租用,每 个月结算一次,在每季第一个月的 号之前将租金支付给甲方。如乙方不能按时向甲方交纳租金,逾期按租金的 %每天加收滞纳金,超过 个月,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向乙方全额开具正式租赁发票,凭票收款。
四、房屋交与乙方后,电梯改造、空调安装以及消防安全工作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提供有关房屋资料给乙方,工商登记注册由乙方自行办理;租赁许可证由甲方办理,费用由甲方承担。双方均有义务积极协助对方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六、乙方必须依法经营,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并另行与甲方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如遇乙方发生有关民事、刑事纠纷,均由乙方负责。
租赁房屋的有关水、电及电话费用由乙方自负。水电分表由甲方负责安装,安装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已支付给甲方的定金 万元,在租赁期间转为押金,并且不抵作租金,待协议终止,水电费等付清后, 个月内甲方无息归还乙方。
物业管理费用按承租方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 元收取,每季度交予甲方一次,支付时间与租金一致。物业管理费用含:中央空调、观光电梯和货运电梯维护保养费和门前三包费、社区卫生费。
七、如乙方需装潢必须事前与甲方协商并经甲方认可,施工中不得破坏房屋结构(指承重梁及承重柱体)及原设施。具体装潢方案、事项双方应另行签订装潢协议书。
租赁期满后,除可移动的设施外,其它装潢乙方不得拆除毁坏,无偿归甲方所有。搬迁后 日,房屋如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归由甲方处理。
八、本大楼 层至 层的外门面无偿交乙方使用(所有广告宣传材料由乙方自负)。
九、如乙方对该经营场所进行转租、转包,须经甲方同意;其项目不得与甲方五至顶楼的经营项目相冲突,并与甲方协商后方可办理。
十、如遇拆迁等不可抗拒的因素,本协议无条件终止。如由政府等补偿的店铺装修补贴,相应的部分依法归乙方所有。
十一、双方应严格遵守协议各项条款,如发生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
十二、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临时道路施工合同范本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和承包范围:地块至市政公路之间段临时道路工程(包括道路土方开挖、塘渣回填、混凝土路面等工程),道路总长暂定为200米。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所有材料均由乙方自行采购,但材料质量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并具备产品合格证书等。
5、合同造价:暂定为人民币 元整。
6、工期:合同签订并生效后 天内完成。工期每延迟一天,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上述逾期违约金,甲方可在本工程造价中直接扣除。
7、合同履约保证金
本工程不设置履约保证金。
8、结算办法
8.1 按以下原则结算:
8.1.1 按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结算,具体单价及费率详见附后清单。
8.1.2 根据附后清单约定的价格及现场签证的工程量按实结算。
8.2 土方开挖费用按挖机台班及短驳运输费用单独计取,单独土方短驳运输(运距1000米内)按40元/车(5吨车)计,此单价均已包括管理费税金等所有费用。
8.3 挖土机采用200型挖机,挖土机费用按230元/小时单价包干,此单价已包括管理费、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
9、工程质量
9.1 道路工程质量按《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J97-87)》和《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1-90)》执行,要求保证达到合格等级。并达到以下要求:
9.1.1 混凝土层
混凝土采用设计规定的商品混凝土。
厚度误差:±10%厚度。
平整度误差:小于10mm。
宽度:不小于设计规定。
9.1.2 塘渣基层
塘渣层的高度、宽度、纵横坡度和边坡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路基开挖应至老土,当局部为淤泥土时,应保证回填厚度应经甲方确认。
路基应有良好的排水系统;
路基应碾压密实、均匀坚实、稳定,压实度和平整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必须用不小于15吨的压路机碾压检验,其轮迹不得大于5mm。
不得有翻浆、软弹、起皮、波浪、积水等现象。
道路中线标高允许误差±20mm。
平整度允许偏差:20mm。
宽度允许偏差:100mm。
9.2 材料要求
9.2.1 中标单位必须对所采购的材料质量全面负责,应提品合格证书、质保书、试验报告。招标单位对材料质量有疑问时,有权要求复验,复验合格其相关费用由招标方建设单位支付,复验不合格其经济损失及复验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9.2.2 道路基层塘渣要求采用清塘渣。
9.3 乙方必须精心组织施工,如未按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进行施工而造成返工重做的,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将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9.4 由于乙方偷工减料等施工原因引起工程质量问题,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和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9.5 乙方必须做好本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否则,因此对其他施工单位造成损失的,所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9.6 路基及道路基层必须碾压密实,否则,由此造成的道路缺陷修复责任由乙方承担。
10、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10.1 乙方必须认真执行国家、省、市及东洲街道有关施工安全生产条例和有关规定,施工期间必须认真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杜绝重大事故发生。
10.2 施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和其它事故所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和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同时根据事故情节轻重,甲方每次向乙方收取违约金人民币500-5000元。
10.3乙方应做好森林防火及环境保护工作,如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森林火灾及环境破坏,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及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10.4乙方的所有人员必须持证持牌上岗。
11、资料管理和竣工结算的有关规定:
11.1乙方必须按照市政工程规定要求,整理本工程的各项技术资料。
11.2本工程的所有资料必须用A4纸,并用电脑打印。
11.3本工程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15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二套,其中一套必须是原件。
11.4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30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工程完整的结算书(包括工程量计算书)和结算资料一式三份。
12、付款办法:
12.1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审核完毕后一个月内,除留设结算造价10%的质量保修金外,其余款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造价款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正式的税务发票。
12.2质量保修金按以下规定支付:
a) 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一年后的14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质量保修金;
b) 质量保修金不计利息。
12.3水电费用乙方自理。
1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二)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3、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为一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保修期内发生质量事故,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五天内完成维修工作。否则,甲方有权另请其他施工队伍维修,所有维修款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可直接从质量保修金中予以扣除。
14、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及时处理好各种在道路施工中发生的阻挠施工行为的。
15、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15、本合同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四份,经双方单位盖章、代表签字后生效。
发包方: 承包方:
代 表: 代 表:
合同签订地:
年 月 日
2019市政道路施工合同范本
发包方(全称):XXXX公园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全称):XXX(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将负责施工的XX公园市政道路工程承包给乙方。为了保证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质量和进度,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就有关XX公园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施工承包合同,以资共同遵守,具体条款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XX公园市政道路。
2、工程地点:XX新城。
3.建设单位: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工程承包方式、范围和内容
1、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包机械(含进出场)、包安全、文明施工、包质量、包工期。
2、工程承包范围为甲方负责施工的XX公园市政道路工程施工,具体工程量以建设单位和甲方认定的施工图、联系单和建设单位、甲方认定的市政道路工程量为准。
3、工程承包内容为XX公园市政道路工程的材料供应、材料检验和施工涉及的内容及施工全过程涉及的全部质量检验,全部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成册和临电、临水、临时设施及工程决算等有关施工内容。
三、工程造价及计价依据
1、工程量计算以建设单位和甲方认定的施工图、联系单等为依据,工程价款的结算、支付违约按照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XX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26日签订的XX建设工程施工补充合同有关约定计算工程价款,工程价款结算以甲方和建设单位共同认定的工程价款为准;工程价款的支付和违约处理按建设单位对甲方的支付和违约处理情况,同步执行。乙方按甲方和建设单位共同认定的决算工程总价(不包括税金)再下浮14.7%向甲方结算工程价款,工程价款的税金由乙方负责承担。
乙方根据其工程价款,开具工程材料正式发票和员工工资表给甲方(可冲抵结算工程款发票)。
2、乙方承包价款已包含施工管理、工程材料、机械、税金、施工和员工工资、奖金、各类津贴、劳保福利及学习培训、技术措施、赶工费、人员机械进场、安全、文明施工、临设等施工涉及的全部费用。
四、工程工期
1、本工程施工工期必须在保证工程质量前提下按甲方指定的工期完成。乙方按甲方指定工期延期2天后,第3天开始每延一天按1000元处罚,罚款最多不超过工程造价的5%。
2、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工期按监理、业主签证累计工期顺延,乙方发生的增加费用由甲方协助向建设单位签证。乙方在上述情况发生3天内,就延误时间、内容和因此发生的增加费用支出向甲方及时提出报告,由甲方转报建设单位、监理并协助签证。
五、工程质量
甲乙双方约定的市政道路工程质量为按现行有关质量验收标准验收(包括材料),必须确保一次性合格,且必须具备优质工程质量验评要求和甲方企业标准要求,不准出现由于乙方提供的材料或乙方施工质量问题引起对工程评优创杯的质量影响。如由于其材料或施工质量问题,导致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或影响工程质量评优创杯,除乙方无条件返工处理合格和满足优质工程质量验评要求外,甲方根据有关管理制度可视情对乙方作出质量处罚,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甲方的质量处罚。
六、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全面履行合同,确保乙方正常施工。
(2)提供乙方要求的有关本工程的技术资料。
(3)及时协助乙方做好有关签证工作,对乙方提交的签证报告在3天内报送建设单位并协助督促建设单位签复。
(4)负责办好施工手续,需乙方协助的工作乙方无条件配合。
(5)督促乙方做好安全管理,文明施工。
(6)向乙方提供堆场、道路、设备作业等场地。
(7)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布置临时设施的场地和临时用水水源、临时用电电源,乙方员工住宿由乙方自理,施工用电线电缆、开关箱、照明灯具和机具、水费、电费等由乙方负责承担。
2、乙方责任
(1)全面履行施工合同,严格按现行标准、规程、规范和设计要求组织施工,严格履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的合同要求,确保正常施工。
(2)服从甲方、监理、建设单位的指挥和管理。
(3)服从甲方现场有关部门和职能人员的监督管理。
(4)负责其施工机具、设备和人员调配,乙方保证进场的机具设备能满足施工和甲方管理的需要,人员调配投入计划必须征得甲方同意,现场管理力量必须满足施工和甲方管理的要求。
(5)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乙方必须无条件按甲方和甲、乙双方合同的要求返工至合格,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施工增加费用。
(6)进场后,按甲方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交甲方(或质监部门)认定为齐全完整有效的相关工程技术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
(7)全力配合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各项检查和监督管理等。
(8)工种之间必须友好相处,相互配合,不得相互推诿扯皮。
(9)乙方施工人员家属探亲,禁止上工地现场,工地不安排住宿。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由甲方批准许可,并由本人做好家属的安全教育工作,小孩更应由家属严加看管。如发生意外概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全部费用。
(10)严禁在宿舍内用火烧饭、随意拉电线和使用电饭煲,一经查实处没收器具并每次罚款200元。如发生意外概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全部费用。
(11)施工期间发生矛盾,应及时向现场负责人汇报,寻求商量解决,严禁聚众斗殴,如在施工现场发生聚众斗殴事件,不论有无理由每次罚款伍仟元;严禁在工地或宿舍内赌博,发现时每次罚款贰仟元,罚金在工程款中扣除。如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押送公安机关处理,甲方不予承担任何责任和经济费用。
(12)乙方还必须和甲方签订劳务合同,员工工资按劳务合同要求保证发放到每个员工。乙方劳务人员进入现场施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查清原因如属乙方责任,按事故的实际损失由乙方自负外,同时追究相关责任,并视责任轻重采取重罚措施。
(13)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组织抢救,并保护好现场,即刻上报甲方,严禁隐瞒事故不报。
(14)积极配合甲方工作,做好上情下达,及时签订各级安全责任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5)乙方本合同经济责任人,为甲乙双方约定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带头遵纪守法,不准违章指挥,准确把握安全、质量、进度、效益的关系,保证全员安全,施工顺利进行。
(16)积极配合各项目部组织的安全知识学习,宣传及业余上课,并落实到每个职工,真正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增强以人为本的现场安全气氛。
(17)乙方必须确保专职技术、质量、安全员的到位,并严格履行职责,如不到位甲方有权对乙方作出每人每天100元的处罚。
七、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乙方在施工中应严格按甲方要求进行管理,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设置专
职安全员,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以确保施工安全。如因乙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而引起安全事故或其他事故,均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和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及费用。乙方负责做好现场文明施工和相关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资料。
八、材料供应
本工程甲乙双方约定的市政道路施工所用的材料按照甲方与建设单位施工协议的有关约定要求,由乙方按设计、建设单位和有关质量验收标准要求自行采购,各种材料质量必须由甲方、监理(建设方)按有关质量检验标准,会同乙方随机抽样且经法定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及时做好进场材料台帐资料。
九、质量验收
工程具备质量验收条件,乙方经甲方同意按现行相关标准、规范、规程等要求组织质量验收,并通知甲方报送有关部门。甲方在收到乙方送交的资料以及验收报告后,积极协助乙方进行质量验收。如甲方在整个工程质量创优中涉及到乙方工作内容,乙方应无条件配合。
十、工程款支付
1.乙方在订立合同时自愿交纳200万元人民币作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其中100万元保证金于乙方正式施工后3个月内返回乙方,另外100万元保证金于乙方正式施工后6个月内返回乙方,不计任何利息。
2、乙方市政道路工程价款必须纳入甲方财务的统一管理。乙方应在每月25日前向甲方上报其完成的市政道路工程价款,甲方应及时审核乙方上报的当月完成的工程价款,并督促建设方及时审核每月工程价款,随建设单位支付给甲方的工程款情况,按甲乙双方约定的工程价款所占比例,及时支付乙方的工程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乙方上交完整有效的全部技术资料后,除留存甲方与建设单位施工协议中规定的同比例质量保修金外,甲方应随建设单位付款情况按甲乙双方工程价款所占比例计算后,及时支付乙方的工程价款。其市政道路工程质量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给予全部结清。
3、乙方负责其施工的所有市政道路工程的质量保修,保修期限为两年如甲方工程竣工交付建设单位后,在保修期内甲方通知乙方关于其施工的市政道路工程质量保修,乙方未能在48小时内开展保修工作,或保修未能满足业主要求,甲方有权另行安排维修,所发生的费用甲方有权单方面在乙方留存的保修金中扣回,如乙方留存的保修金不足以支付甲方代为维修的费用,则甲方可向乙方索赔,并向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乙方对此应无条件接受。
十一、附则
1、乙方必须有效组织施工人员、机具、材料、资金,必须满足本工程的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等需要,严禁转包,一旦发现乙方有转包现象,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双方施工合同,乙方所完成的工程价款应无条件由甲方自行处理。
2、乙方应服从甲方的指挥和管理,严格执行项目部、公司的所有规章制度,自觉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因管理混乱,质量、安全、工期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双方施工合同,另行安排施工队伍施工。乙方所完成的工程款首先应满足弥补甲方的所有损失后,余款结算给乙方,对此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拒绝。
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调解,一方不愿协商、调解或调解不成,向工程建设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报送甲方公司经营处、分公司各壹份。
5、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经济责任人签字、按手印之日生效,工程款结算之日失效。
6.本合同于20**年9月6日订立。
甲方经济责任人(签字): 乙方经济责任人(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办公室租赁自然要有严格的合同作为法律依据,想要有一个好的保障,就是两者之前必须要有基础的协议在此,要不然谁违背的协议,谁就承担相应的责任。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2021办公室租赁合同简单模板5篇,欢迎阅读,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办公室租赁合同简单模板【一】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就________公司的办公室租赁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基本状况
1、该房屋位于________,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
2、房屋产权:该房屋产权归甲方所有。
二、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__年___月___日。
2、租赁期满,甲方继续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
三、租赁费用
房屋押金为______元,租金为___元/年,乙方在签定合同时交纳甲方。合同期满后,乙方交清租金及相关费用后,甲方将收取的押金如数退还乙方。
四、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保证提供的房屋及相关证件真实合法,以保证出租房的真实合法,保证房屋的正常使用。
甲方保证乙方在承租期内房屋使用权不受侵害。
2、甲方应提供出租房内的上下水管道、暖气、燃气、供电等设施,若自然损坏,甲方应及时进行修理,保证乙方的正常使用,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甲方负责房屋的取暖费、物业费及其它费用。
甲方提供单独计量的水电表。
五、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数额向交付甲方。
2、乙方因工作需要可以对房屋进行装修。
3、乙方应按期交纳水、电、燃气、电话费用。
4、乙方应合理使用房屋及附属设施,因使用不当造成室内设施损坏,由乙方负责承担修缮费用。
5、乙方在租用期间须做到合法经营。
六、免责条件:因不可抗力原因,如战争、地震,导致房屋损毁造成双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七、纠纷处理
甲乙双方因合同产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办公室租赁合同简单模板【二】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根据《合同法》签订写字楼租赁合同条款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拥有出租权的位于__________镇________________,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写字楼出租给乙方作商业使用。
二、租赁期限为: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期满后,如甲方继续有权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用权,但需提前_____月提出申请,并需重新签订合同。
三、租金按建筑面积计算,租金为每月人民币________元整,即_________元人民币,按月缴交。
四、签定合同后,甲方给_________天装修期,不计收装修期租金。
五、乙方于签订本合同时,支付给甲方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即_________元,作为押金,租赁期满后,乙方不再续租,并且清偿所有费用后,甲方返还押金给乙方。
六、乙方需于每月的_________日前,一次性缴付当月租金,如乙方逾期未能按时交租或拖欠,即租金每日加收_____%违约金,乙方交租时,甲方应出收据。
七、乙方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不能转租或分租,不能改变房屋的用途,装修不能损害房屋的结构,如危害结构需赔偿甲方损失。
八、乙方责任
(一)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一切违法违规的事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二)乙方办理开业的一切费用,往后的业务往来,债权债务及安全事故等,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三)乙方在租赁期间内的电费、水费、工资、管理费、电话费,税费及租赁税费等一切由经营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对甲方的基本设施有责任维护好,如有损坏要及时修复,或及时支付赔偿费用。
(五)所有建筑物及基本设施,除自然灾害不可抗力的自然损坏外,一切属乙方故意,无意,人为及安全事故造成损坏,乙方负完全的责任,并赔偿甲方的所有损失。
(六)乙方要做好防火安全,晚上工作人员不能在写字楼内过夜,不能使用电炉及煤炉等容易引起危险的用具,如有意外发生造成损失,则由乙方负责,赔偿所有损失。
(七)乙方不能影响其他租户的经营办公,不能损害其他租户的利益。
(八)乙方不能在写字楼内贮放易燃,易爆,易腐蚀,有毒物物品,如有违反,需赔偿损失。
(九)违约责任,甲方如在合同期间,提前收回出租的写字楼,需提前一至两个月书面通知乙方,甲方违约除退回______元押金外,亦需补偿______月租金给乙方作为赔偿。乙方违约,没收所交押金。
(十)乙方悬挂张贴招牌广告需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租赁范围内除外)。
(十一)乙方如发现大楼有质量及其它危险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工作人员反映,及早维修及排除危险。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天灾人祸除外。
九、合同期满,如乙方不续租时,乙方需将承租的写字楼按原来交付使用时交还甲方,(甲方同意改变的除外)如有损坏之处,乙方必须负责维修好或按价赔偿。合同期满或乙方违约,乙方所投资的添加增建的不动财产无偿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人为损坏,属于动产物品,乙方须及时搬走,逾期______天不搬走,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十、如乙方延迟交付租金超过_____天,视为乙方违反合同,甲方随时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没收押金,提前收回出租房屋,甲方有权留置扣押乙方的财产设备,可拍卖优先受偿租金及违约金。
十一、如甲方发现乙方有拖欠工人工资现象,甲方有权采取措施要求乙方支付工资,维护甲方权益。
十二、如乙方拖欠资金并隐匿,甲方无法通知,甲方可在出租楼张贴通知或在东莞日报通知乙方,均可视为有效通知。
十三、如在租赁期间,属政府征收拆迁需提前终止合同的,甲方只负责返还押金,但不再做任何赔偿给乙方。
十四、在合同期限内,如双方有纠纷,纠纷本着平等协商解决,也可由律师主持调解,调解不成,可起诉至东莞人民法院审理判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各条款已作充分理解,自愿签署本合同,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办公室租赁合同简单模板【三】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__市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它有关规定,参照国内和__市各开发区的通行惯例,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出租某某办公楼事宜,签订《某某办公楼租赁合同》(以下称本合同)。
第二条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__市、__新区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合同。
第二章:合同文件
第三条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甲方提供的某某(装修/未装修)办公室内建筑指标说明(附件一)
2.甲方提供的某某办公楼________层平面图(附件二)
3.乙方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附件三)
4.乙方提供的环境保护告知与承诺(附件四)
5.乙方提供的防汛防台、生产、防火和社会治安安全责任书(附件五)
第三章:双方法律地位
第四条甲方系经中国政府批准成立,负责__科技园区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管理的经济实体,具有中国法人资格。
第五条乙方将在园区投资建立从事实验室产品的销售。
第四章:某某办公楼面积及租期
第六条甲方向乙方出租________市________科技园区蔡伦路____号,________楼____座,建筑面积共计约为________平方米,甲乙双方没有异议,作为乙方项目办公的场所。
第七条乙方向甲方租赁本合同第六条所定某某办公楼,租期为________个月,即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五章:有关费用及付款方式
第八条本合同第六条所定某某办公楼的租金为每月________元人民币,租金每三个月支付一次,首笔租金应于本合同签订后十五天内支付,以后支付日期为每三个月后的同一天(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__银行____市____支行开立账户,并保证在合同核定的租金支付日前公司帐户内有足够的金额。房屋租金将由银行进行代扣。乙方须与银行签订房屋租金《收款委托协议》。物业管理由甲方委托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管理,具体由乙方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协议。
第九条本合同生效后十五日内,乙方应支付给甲方________元人民币(约合三个月的某某办公楼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待租赁期满,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将第六条所定某某办公楼交还甲方后,该款项由甲方全额退还乙方(不计息),但如出现乙方应赔偿甲方之情形,则在甲、乙双方对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后才退还乙方,且甲方有权从中扣除赔偿款额。如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15日内未收到上述保证金,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及时交纳保证金,如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30日内仍未收到上述保证金,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条乙方在租赁期间内,使用的水、电、通讯等的公用事业费用,将根据政府有关部门、物业公司的《物业管理委托协议》及《管理公约》的收费标准计收。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协议》,物业管理费由乙方向物业管理公司直接支付。
第十一条乙方使用的停车位的具体费用和付费方法按《物业管理委托协议》规定及实际实施情况办理。
第六章:某某办公楼使用
第十二条甲方应于收到乙方支付的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十五天内正式开出某某办公楼《入住通知书》给乙方,以将本合同第六条所定某某办公楼交付乙方使用。
第十三条乙方应于接到甲方开出的某某办公楼《入住通知书》后30天内完成装修并正式进驻,否则甲方有权为乙方另行安排租赁场地直至终止本合同。
违约行为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本合同第六条所定某某办公楼,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乙方保证在此某某办公楼内从事的项目不会对周围及园区环境构成任何污染。乙方若有上述?乙方在未征得甲方同意情况下,不得改变其所租用某某办公楼用途;?第十四条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其所租某某办公楼范围以外的部分;
第十五条除另有说明外,本合同所称配套设施包括供电、供水、电讯、雨水排放、污水排放管线的接口、空调、室内装修及停车场所、区内道路、电梯、楼梯过道等。乙方不可以任何方式损坏配套设施;如有损坏,乙方应负责修复,并承担全部费用。
第十六条本合同第六条所指某某办公楼仅用于乙方依照合同第五条所述用途自用办公,乙方不得将其转租、转让或作其他用途。
第十七条乙方对某某办公楼的装修方案必须征得物业管理公司同意方可实施。乙方在安装设备、管道等设施时,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涉及相邻业主所属部位的,应征得相邻业主的同意,不影响其正常使用某某办公楼。如有违反,乙方应负责排除妨碍和恢复原状,并承担全部费用。
第十八条乙方所租赁的某某办公楼在使用期间与他方发生相邻关系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九条在乙方租赁期间,如乙方将本合同第六条所述某某办公楼全部或部分空置时间超过一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将空置部分收回。
第二十条某某办公楼的外墙和屋顶不得擅自搭建任何附加建(构)筑物。有关某某办公楼公用部位管理、区内环境管理等工作均以《物业管理委托协议》为准办理。乙方在使用本合同所定的某某办公楼时,必须遵守《物业管理委托协议》。
第二十一条甲方需要在乙方所租赁的某某办公楼内进行配套设施作业的,应事先通报乙方;造成乙方机器设备损坏的,甲方应负责修复,并承担全部费用。
第二十二条乙方严禁将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带入或存放在某某办公楼中。如有违反,或对相邻业主造成影响,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乙方不得任意改变建筑结构,如特殊需要并征得甲方同意改变建筑结构的,租赁期满后,乙方负责修复。
第二十四条由于乙方改变建筑结构,如屋面、外墙面等,其保修责任由乙方承担,并支付甲方预留的原施工单位保修金的等额数量。
第二十五条乙方在租赁期满后应将其所租赁的某某办公楼恢复出租前的原样。甲乙双方在租赁期满之日后的十五天内正式办理某某办公楼的退租交接。交接时甲乙双方共同核查某某办公楼及其设施是否完好,如有正常损耗外的损坏须照价赔偿。
第七章:续期及合同终止
第二十六条如乙方未满租赁期需提前退租,应在提前退租日的前三个月向甲方提交提前退租书面通知,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乙方的保证金。甲方应于接到乙方的提前退租书面通知后一个月内与乙方接洽,协商具体的提前退租事宜。
第二十七条如乙方要求延长本合同租赁期限的,应在不迟于某某办公楼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及有关文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应重新订立合同。
第二十八条乙方在租赁期满后不再续租的,应在不迟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交书面通知,甲方应于接到乙方的退租通知后一个月内与乙方接洽,协商具体的退租事宜。
第二十九条因乙方原因使得甲方在乙方某某办公楼租赁期满后无法按照本合同规定收回某某办公楼的,乙方除应支付违约金外,还需按本合同所定租金标准支付占用费。
第八章:违约
第三十条除本合同文件另有规定外,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构成违约:
1.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本合同第六条所定某某办公楼;
2.未事先通报乙方而在乙方租赁的某某办公楼内作业造成乙方机器设备损坏;
3.违反本合同其它条款
第三十一条除本合同文件另有规定外,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构成违约:
1.损坏各类配套设施;
2.因其对某某办公楼的使用或对建筑结构的改动而影响他方正常使用某某办公楼或损坏房产;
3.未按规定将租赁某某办公楼交还甲方;
4.未按期支付租金及其它费用;
5.未按规定时间装修和进驻的
6.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
第三十二条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日违约金计算,违约金将用以下计算方法得出的金额:
1.日违约金为________元人民币;
2.违约天数=违约事实发生之日起至纠正违约之日止的日历天数;
3.违约金金额=日违约金×违约天数。
第三十三条违约造成的另一方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违约方还应支付超过违约金部分的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根据经济损失的程度据实计算,共同核定,也可由双方共同委托具有专业的第三方核定。
第三十四条违约金、赔偿金的付款币种为人民币。
第三十五条违约金、赔偿金最迟于违约方被通知之日起十天内偿付;违约事实于偿付当日及其之后仍在延续的,违约金、赔偿金最迟应于当月月底以前付清。
第三十六条乙方未按期支付租金及其它费用,或任何一方逾期支付违约金、赔偿金,应视为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按未付金额千分之一的比例支付滞纳金。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或其它款项超过30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无偿收回某某办公楼并不退还保证金,乙方同时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九章:其它
第三十七条在租赁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双方可按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可向__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条本合同用中文书就,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办公室租赁合同简单模板【四】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房屋租赁的法律及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租赁范围及用途
甲方同意将位于_________的场地及其设施,在双方自愿的状态下甲方租给乙方作为办公使用。
二、租赁期
租赁期为___年,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三、租金及保证金
3.1双方谈定的租金为每月人民币_________零______元整(甲方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
3.2乙方交纳房屋租金应每3个月支付一次。
付款日期应在每季度______号之前。如果乙方未能按期支付房租,应付迟延支付期间的滞纳金,该滞纳金每日按月租金的千分之伍收取。
四、费用承担
4.1租赁期间房屋有关的物业费由乙方承担;
4.2电话、宽带费、电视费、车位费由乙方按规定支付;
4.3房屋的冷热水、电、天然气消耗按每月查表实数由乙方交付。
五、出租人责任和义务
5.1甲方谨在此声明及保证甲方为出租房屋的合法拥有人,有合法地位出租此房屋于乙方出示相关证明。
5.2甲方须按时将出租房屋及其设施以本合同约定的状态交付乙方使用。
5.3租赁期内甲方不得收回出租房屋(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5.4在乙方遵守本合同的条款及交付租金的前提下,乙方有权在租赁期内拒绝甲方或其他人打扰而安静使用出租房屋。
5.5非因乙方或与乙方相关联的第三人的责任而致使该房产主要结构、地板、管道等固定装置和设备损坏时,甲方应承担相应的修理费用,并及时通知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安排修缮工作。
5.6甲方可在征得乙方事先同意的情况下,进入该房屋巡视,检查该房屋内部使用情况或处理紧急事项。
5.7甲方有权授权人并由甲方授权的人代为交付该房屋,收回房屋,收取租金及行使甲方赋予的其它权利。
六、承租人的责任和义务
6.1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其他各项应付费用。
6.2事先未经甲方和管理公司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的结构作任何更改,亦不得将该房屋内的固定装置与设备擅自移动或拆除。
乙方对该房屋的装饰应以不损坏该房产整体结构和设施为原则。
6.3乙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合法使用租赁房屋,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不应存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下所禁止的危险物品,不得从事违法乱纪活动,如因此发生损害,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包括因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而对甲方的赔偿。
6.4在承租期间,乙方对于出租房屋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转借、抵押或其他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
乙方所负的一切对外债务也无权及不得以房屋利益交换。
6.5乙方在合同期满后不再续签合同时,原由乙方出资进行的室内装修及其他装备,除有关经营专用设备及办公用品等,其余整体装修部分不得拆卸和损毁(双方另有协议除外)。
6.6乙方在租用期间,对租用房屋的结构需要重新装修,对甲方原有设施进行变更等,必须经甲方认可方可进行。
6.7乙方应爱惜使用甲方的室内设施,如有损坏,应及进修复原状,在无法修复的情况下应照价赔偿。
6.8乙方有权根据本租约使用该房屋的公共部分与共用设备,并保证完全遵守物业管理公司及甲方制定的有关大楼管理规章制度上所载内容。
6.9因乙方对该房屋使用、管理、维护不当致使人身、房屋或财产受到损害时,乙方应自行承担由此而导致的后果,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6.10乙方在未违反本租约的前提下,有权优先续租该房屋,如要求续租,须在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再由双方另行商议续租事宜。
七、解除合同
7.1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收回出租房屋,本合同终止。
a、未得甲方同意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
b、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借、转让、抵押等;
c、乙方要求提前解约。
7.2甲方由于特殊原因要求提前解除合同,须提前30天通知乙方。
八、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应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并依据中国法律。
九、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甲、乙双方造成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证件审查
在本合同签订之时,甲乙双方均应出示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
1、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应协商解决,经协商无效时,双方均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仲裁期间,本合同争议事项之外的其他条款继续履行。
2、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即时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办公室租赁合同简单模板【五】出租人承租人(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
承租人(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将位于________的房屋租赁给乙方作为住宿和办公使用,为双方今后不产生异议,特订立以下条款,双方应自觉尊守。
1、本合同租期为______年,即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甲方把该房屋出租给乙方,每月收取租金为______人民币元,乙方应在每月的_____日前将所支付的租金汇入甲方指定的账号,户名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账号为______,如超过5天没支付,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取消押金。
3、本合同签订之时,乙方应向甲方按1个月租金交纳押金人民币______元。
水电费押金______元。
4、乙方向甲方承诺⑴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住宿和办公使用;
⑵不得作为仓库等使用;(3)保证做好自身财产及人身安全;防火防盗、用电安全等工作,在租赁期间如发生和出现意外由乙方负责。
5、在房屋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电话、数字电视、卫生费、公共维护费,天然气费、煤气费、物业管理费、宽带等费用由乙方支付,水费、电费,公共维护费,物业管理费在乙方每月交房租时,一并交给甲方由甲方代交。
租赁期间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且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交纳支付。如果乙方拖延交纳支付,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取消押金。
6、乙方不得在房屋内存放政府明文规定的违法违规物品,群租,吵闹等影响邻居休息和正常生活,不得利用租用甲方的房屋干任何违法和违规之事,如有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取消押金。
7、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把房屋转租转借转让他人使用,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否则,安全责任等概由乙方自负外,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取消押金。
8、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在甲方许可下可以对房屋进行装修,装修时不能损坏建筑结构和构件,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租赁到期后乙方不得拆除其装修的材料设备,装修的设备归甲方所有。
9、租赁期间,甲乙双方不得借故解除本合同,若甲方提前收回出租房,应双倍返还乙方已交的押金,乙方中途毁约,取消押金。
10、乙方按合同租赁到期,甲方检查房屋的设备、构件等没有损坏、水、电和物业管理费,卫生等费用结清后甲方应如数退还押金,不计利息,如果乙方损坏房屋的设备、构件、水、电五金等,修缮费在押金中扣除。
11、租赁期满,乙方必须按时搬出房屋内属自己的全部物件,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12、租赁期满后,该房产需进行公开招租。
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理由进行阻碍或干扰。
13、租赁期间房屋内水、电、锁损坏、下水道堵塞等由乙方自理。
14、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该租赁房屋,本合同自行解除,因此致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15、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取消押金。
16、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由甲,乙,及主管部门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生效。
电表底度:______度水表底数:______吨
甲方代表: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
签约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今天下午我们召开全县城市建设暨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动员大会,千余人参加,这是继*年工业立县大会之后规格最高、规模最大、参会范围最广的一次会议。召开这样的会议目的十分明确,就是动员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积极行动起来,着眼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势,着眼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走势,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推动我县城市化建设的新跨越,催生城乡环境卫生面貌的新变化。刚才建民和三全同志已经讲的非常清楚具体了,请大家认真抓好落实,我不在重复。下面,我就落实过程中应该防止的几个倾向作一下强调,也就是"四个防止":
第一,要防止思想上不重视。城市是发展的平台,是信息的窗口。前不久千军昌市长在市"两会"*县代表团讨论时再次强调,要求我县以建设"西部能源明星城市"为着眼点,高起点对县城进行科学规划,进一步增加投入,完善基础设施,拉大城市框架,提升管理水平,用城镇化推进工业化,用工业化提升城镇化,并要求要按照"工业化致富农民、城镇化带动农村、产业化提升农业"的思路,因地制宜,扎实推进县域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为建设文明和谐的新咸阳做出新的贡献。可见,我县城市建设和城乡环境治理已不仅仅是我县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要求,也成为全市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务必引起同志们的高度重视,怎样才算重视呢?有句老话叫做: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我想,也只有思想上的重视才有行动上的自觉。我们做任何一件事情,重视与不重视,结果截然不同,凡是重视了的,结果必然好,否则,就会走样子、"一团糟"。同志曾讲:世上凡事都怕"认真"二字。其实,这里所说的"认真",从思想的角度讲就是高度重视,从行为的角度讲就是真抓实干。
当前,我们抓城市规划编制、建设和环境卫生整治,怕的就是不重视、不认真。从过去的工作看,无论是城市建设,还是环境整治,那里重视,那里就抓得紧,那里效果就很明显。反之,则冷冷清清,毫无声色,即使有点响动,也都是表面应付,蜻蜓点水,实质性动作不大,这样的抓法,能有什么效果。今天我们安排的这两项任务,首先要防止的就是不重视的问题。大家知道,在城市建设上,今年我们实施彬州大厦、两个广场、泾河大桥等几个大工程,这些都是城市建设中的大事、要事、紧事,容不得我们不重视。加之,城乡环境卫生亟须治理,如果不重视,或重视不够,恐怕这些工作就会有头无尾,甚至泡汤。如何防止不重视呢?我想,一要教育,二要问责。教育不是一般性搞点表面上的宣传,开个会,造点虚势,而是要讲利害关系,从发展的角度,从人文质量的角度,讲清为什么要这样搞,这样搞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是什么。
也可以用前后对比的办法,讲从*年以来我们在城市建设与环境卫生方面发生的翻天腹地的大变化,让干部群众认识到城市建设与卫生整治的深度意义所在。如果前几年在困难重重、矛盾压力巨大的情况下不大刀阔斧地干,不豁出一切地干,可以想像我们现在的*县城是什么样子。通过比照,引起干部群众的重视,从而支持配合我们的工作。问责是防止说起来重视、做起来不重视,部署上重视、落实上不重视的有效办法。问责是一种压力,有压力,才会有动力;无动力,工作肯定是干不好的。因此,在这次活动中,凡重视不够、力度不大、无所作为的乡镇、部门、单位,必须对主要负责人进行严格问责,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给予处理。这样做就是让大家在思想上重视、行动上落实、工作上见效。
第二,要防止工作上不出力。工作上不出力是不少同志的作风,其实这种貌似偷懒的做法是最愚蠢的,也是最可怕的,说小了,影响个人进步,耽误自己前程;说大了,荒废事业,贻误发展。实事求是地讲,在近几年的各项工作中,无论难易程度的大小,我们的干部总体上是好的,大家不畏难、不怕苦、不惜力,埋头苦干,真心实干,取得了骄人的成绩,但反过来讲,仍有少数干部自以为聪明,躲奸溜滑,投机取巧,不愿下势,不想出力,既耽误了自己,也影响了工作。比如,我们年年搞城乡环境卫生整治,一些成员单位负责同志能躲就躲,能溜就溜,不出面,不出手,不出力,导致这项工作年年是虎头蛇尾,无果而终。
为什么会屡屡出现这样的情况,我看,无非有这么几种原因:一是想当和尚不愿撞钟,想拿俸禄不想干事,总盘算着舒舒服服上班、轻轻松松拿薪;二是想当"好人"不愿惹人,想落好名不伤情面,稀里糊涂,能过就过;三是工作中怕碰硬,怕角触及矛盾,怕搬"大石头",遇到矛盾绕着走;四是利己思想严重,认为因公事惹人划不来、没必要,宁可不干,也不得罪人,等等。这些狭隘、自私、利己、错误的意识左右着那么一小撮人为自己想的多,为工作想的少;为小我想的多,为大局想的少,为私利想的多,为发展想的少。我在这里给大家讲清:这样的干部坚决不能用,这样的歪风一定要刹。在这次城市建设拆迁和环境卫生整治中,一定要防止这个问题。我也希望在座的每一位,无论在什么岗位,无论身居何职,都要为工作着想,为大局着想,为*县的发展着想。一要自愿出力。每一位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都要树立"我为人人"的奉献意识,树立"干工作就是为子孙后代"的责任意识,树立"敢碰硬、敢刺痛"的作为意识,做到用心谋事,用心想事,用心干事,坚决摒弃"凡事溜角角、干活就偷懒"的坏习气。
二要下势作为。无论是城市建设,还是环境卫生整治,都要想作为,敢作为,有作为。今年的城市建设工程涉及新区建设和老城拆迁改造,矛盾问题多,需要协调的工作多,大家一定要有耐心、有力度、讲方法,有"龙困浅海"、"虎落平阳"的忍性,也要有"该出手时就出手"的气魄,持之以恒,紧抓不懈,保证城乡面貌彻底改观。我想,只要大家有为*县发展吃不香、睡不好的责任感,就一定会有作为,有大作为。三要铁腕治硬。这次安排的城市建设、拆迁改造和环境整治工作,不同程度地都会触及到一些职工群众的个人利益,必然要碰到一些难顽户、钉子户。遇到这种情况,我们首先要不怕你、敢碰你、最后"拔掉"你的坚强心态,处变不惊,冷静对待,沉着应付,达到目的。对于煽风点火、挑起事端的要重拳打击,严肃惩处,毫不留情,要让其饱尝逞能闹事带来的滋味,让每一个不服管、不认铆的人都认识到铁腕整治的厉害,用强硬的手段强制其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和环境卫生保护意识。
第三,要防止配合上不紧密。协作配合对于搞好工作至关重要,尤其对于城市建设和环境卫生整治这样一项覆盖面广、涉及量大的工作而言,不可能仅靠一个部门单打独斗就能做好,既要城建、城管等部门的牵头,又要宣传、卫生、工商等部门的参与,更要公安、交警等部门的配合。虽说如此,但从过去的工作看,绝大多数部门把事当事干,尽职尽责,付出了努力,而少数部门只挂名,不为实,没有很好地协同、协作、协力,不积极参与,不主动配合,推三阻四,磨磨拖拖,要么不出人,要么出人不出力,跟着后边做样子,溜趟趟。
今天会后,县委、县政府主管同志要负责,凡是涉及的部门都要认真检查,如果哪个部门单位再出现像以前那种坏毛病、坏作风,主管同志有权作出处理,县委、县政府坚决予以支持。这里,我也希望乡镇、部门的负责同志要坚决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心往一处想,人往一处站,劲往一处使,形成人人参战、协同作战的强大合力。乡镇要自觉抓好辖区内城镇建设和环境卫生整治,要用工作说话,用成效说话,用城镇环境的变化说话。各部门要主动找准位置,眼盯大局,心存发展,不讲条件,不讲原因,该出车的出车,该出人的出人,该出力的毫不犹豫地出力,决不允许消极怠慢,自行其事,甚至公开对抗,这是一条铁的纪律。在这个问题上,只有服从,不许反对,只有落实,不许敷衍。话就说到这个份上,下面要看大家如何做。
第四,要防止责任上不落实。责任说起来容易,落实起来难,要真正落到实处就更难。这也是我们过去一些工作有始无终、有花无果的真正原因。试想一下,做一件事情,责任落不实,干与不干一个样,谁愿真心实意地去干,谁会下势立茬去抓。同样,即使责任明确到某一个人,事未干好,却不了了之,无人过问,也不去追究,谁愿磕破头地去做,谁又愿挣死命地去抓。因此说,责任既要落到实处,又要在必要时实施追究,才能达到预期目的。对于今天会议部署的任务,首先,要落实各级领导责任。在座的每位领导同志对我们的城市建设、环境卫生整治都负有直接的领导责任。因此,大家要积极主动地为建好我们的城市动脑筋,用心思,就如何规划、如何建设发挥各自的智慧,提供好点子、好建议。
合同编号:
四季沐歌太阳能热水系统工程项目
合
同
书
合
同
编
号: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
合同签订日期:
太阳能热水系统工程项目合同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总则
甲乙双方就
项目的太阳能热水系统统一安装配套工程达成一致,为明确工程实施中各方职责,保证项目按时保质完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项目太阳能热水系统设备设计、报价及安装相关等事宜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二、项目范围、情况
2.1、简述:
本合同涉及的项目范围包括:乙方为甲方
项目提供四季沐歌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工程设计、供货、组织安装、现场调试和产品维护。
2.2、相关说明:
由乙方提供的技术方案对项目中涉及的产品和服务作了充分的描述,技术方案和合同被视为整体。本合同所涉及的技术方案为乙方根据甲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来进行设计与确定的,并获得甲方认可。
2.3、本工程项目合同签订后,乙方即确定项目经理一名,由其代表乙方行使该工程中与乙方相关的职能。
2.4、本项目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须互相提供真实的相关技术文件、图纸、资料。
2.5、在施工期间乙方遵守甲方、监理方、总包方的管理规定,遵守安全、文明施工条例,施工期间出现安全事故双方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2.6、在达成乙方施工条件的前提下,乙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按双方协定的工程方案保质、保量地完成工程安装、调试、验收工作:
2.7、基础及管线施工:由甲方负责施工,乙方协助技术指导,按施工图中所标注的基础尺寸、方位、标高,放定位轴线,尺寸要求严格控制以求准确。涉及设备支架脚预埋件施工的,甲方须按施工要求用混凝土找平固定在定位轴线规定的位置上。
2.8、工程进度:签约后乙方收到甲方首期付款,并收到甲方书面施工通知且具备施工条件,乙方在
天内工程交付使用或依据实际情况双方协定。
2.9、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2.9.1、设项目安全机构,由甲乙双方项目负责经理签定安全责任书,施工班组长兼任安全员(适用于甲、乙双方)。
2.9.2、甲乙双方各项工序施工前,先进行安全施工确认,排除安全隐患(适用于甲、乙双方)。
2.9.3、电工、电焊工施工作业时穿戴防护劳保用具(适用于乙方)。
2.9.4、高空作业时穿戴安全带、安全绳(适用于乙方)。
2.9.5、施工期间,设备、工具材料在施工现场分区存放管理(适用于乙方)。
2.9.6、每日施工完毕清理施工现场(适用于乙方)。
2.9.7、施工期间出现安全事故,由施工方负责,遵守校方各项管理制度(适用于甲、乙双方)。
三、产品名称、技术参数、数量、金额
3.1、品牌商标:四季沐歌太阳能热水系统
3.2、本太阳能热水系统采用
型工程专用联集管集热模块,即每组模块由
真空管直径Ф
mm,长
㎜,全玻璃集热真空管
支,联集管集热器支架采用
#、
#镀锌角钢,
3.3、储热保温水箱
吨,设计需
只,水箱内胆为进口SUS304-2B不锈钢制作,外壳为彩钢板制作,保温层采用聚氨酯整体发泡,保温层厚度为
mm,且各出水管头的规格与位置须按甲乙双方的协调预留。水箱基础的制作、吊装费、市容费、到屋面的水电等由甲方承担。
3.4、太阳能热水系统在春秋季节光照充足的条件下,可日产热水
吨。
3.5、太阳能热水系统循环方式为全自动强制运行,光照不足及其它季节系统产水量不足时,控制系统自动启动辅助电加热(燃油、燃气、电锅炉),保证日常热水供应。
3.6、本合同材料包括:联集管集热器
组,水泵
只,电磁阀
只,控制系统
套,辅助加热设备
套,保温水箱
只,
吨/只
3.7、合同金额:大写:
(¥:
元整)
本价格执行有效期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3.8、其他说明事项:
四、交货时间、地点、方式、验收及施工工期:
4.1、交货时间、地点:合同签订后
内,乙方负责将设备按甲方的要求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设备运送产生的所有费用都由乙方负责。
4.2、安装调试:本工程施工工期以甲方批准的时间为准,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天内(其中前
天为乙方生产、发运期)乙方保证安装、调试完毕。
4.3、如果遇到人力不可抗拒的事件,包括火灾、水灾、地震、台风、自然灾害以及任何其它乙方不能合理控制的任何意外事故和情况,阻止、妨碍或干扰了本合同的履行时,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履行时间应自动延长。其延长的时间应等于因人力不可抗拒事件直接或间接的使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时间。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限于发生在制造、装载、运输过程中致使乙方延期交货或不能施工,乙方可免除责任。
4.5、在上述情况下,乙方仍须负责采取必要措施尽快施工。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影响十周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修改本合同条款。
4.6、货物验收:热水器到达工地后,由甲方、乙方、监理及总承包方共同抽样检查,合格后方可安装。乙方所送达的设备(包括备件)必须完好无损,货物的品名、型号、厂家是否与合同中要求一致,并由甲方在货物验收单上签字确认。
4.7、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后由甲方、乙方、监理及总承包方共同进行验收工作,必需在3日内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否则甲方承担乙方的相关损失。工程验收标准结合本合同中系统技术参数及相关国家标准(GB/T
18713-2002
、GB/T
18974-2003、GB/T
18708-2002、GB/T
19141-2003
和GB50364-2005),
五、结算方式
合同签订后,甲方付乙方合同价的
%
预付款,待设备进场后,再付合同价的
%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付至乙方合同价的
%,剩余
%作为保证金,一年后付清。
。
六、质量要求及售后服务
6.1、乙方所品必须是按照规定标准生产的合格产品,所品型号、规格必须满足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6.1.1、联箱内胆采用
mm厚进口SUS304-2B食品级不锈钢板,支架为镀锌角钢
6.1.2、保温水箱保温层厚度
mm,采用聚氨酯全自动机械整体恒温发泡,密度均匀,一次成型。
6.1.3、控制系统为四季沐歌太阳能公司自己研发的全自动智能控制系统
6.1.4、集热器和保温水箱的连接管道、管件用镀锌管,水泵用威乐(WILO)牌水泵。
6.2、售后服务
6.2.1、乙方所品主机(真空管、支架、联集箱、保温水箱)保期为三十六个月〔自交工之日起〕,其他辅助器件和电控系统(水泵、电磁阀、控制系统、电加热、管道、连接件和保温等)保修期一年,在质保期内,如因产品设计、材料、工艺等质量原因产生太阳能漏水和小于25mm冰雹等自然灾害影响,乙方免费维修或更换〔磕碰、人为破坏和不可抗力等因素除外〕。
6.2.2、质保期满后乙方负责所供太阳能的终身维修工作,并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派专人到现场维修,配件按照市场价格合理收费。
6.2.3、如需服务可拨打乙方在
市销售点的电话:
,如果甲方对乙方的某些服务不满意,可拨打乙方的客户投诉电话:010-69712222。
6.2.4、甲方所需要的售后服务配件,乙方都有批量生产,所有维修配件在乙方的销售点都有备货,充分保证售后服务的需求。
七、包装运输方式及费用:
7.1、乙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所有设备包装应满足长途运输的包装要求,包装物不回收。
7.2、由于乙方在设备吊装和运输过程中因包装、搬运、运输不善造成的破损、丢失均由乙方承担。
7.3、乙方负责将货物运送到交货地点,运费和装卸车费全部由乙方承担。
八、安装范围
乙方根据甲方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包括集热器、保温水箱、控制系统、水泵、电磁阀、楼上的管道及保温,其他如:集热器基础、从保温水箱到用水点的管路、辅助加热设备的连接等由甲方自己承担,甲方如需要其他安装施工,其相关费用另行计算,与本工程无关。
九、
甲方责任及义务
9.1、乙方进场当日甲方须派专人与乙方共同确定安装位置并负责协商总包单位接施工用电、用水至施工现场〔费用由甲方承担〕。
9.2、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应提供临时仓库供乙方存放施工材料及货物。
9.3、施工方案及安装位置确定后,甲方如需要改设计或增减部分工程,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经双方确认后予以实施,因此产生的材料、施工及误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因此产生的工期延误责任由甲方承担。
9.4、甲方必须保证水质清洁无污染,如果水质达不到洗浴用水要求,甲方自己承担责任。
9.5、甲方必须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工程款,在甲方没有将货款完全结清的情况下,本合同规定的太阳能热水器所有权即产权始终归乙方所有。
十、乙方责任及义务
10.1、乙方应保证系统配置及功能符合并达到“系统技术参数”的要求。
10.2、在施工期间乙方遵守甲方、监理方、总包方的管理规定,遵守安全、文明施工条例,施工期间出现安全事故应承担相应责任。
10.3、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按双方协定的工程方案保质、保量地完成工程安装、调试、验收工作。
10.4、施工过程中乙方不得擅自移动破坏甲方屋顶原有设施,如确属必要,应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处理,否则如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10.5、施工过程中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影响乙方施工安全或工程质量不合理要求。
10.6、各项质量指标达到企业与国家标准,工程安装后,合同所约定的相关设备配套完整、使用可靠。
10.7、在验收前后乙方有义务为本项目甲方培训1-2名管理维修工人,通过参与安装调试,排除故障等方式传授维护管理技术。
10.8、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的产品交接工作,并向甲方提供该产品的相关技术资料及保修卡,按照保修卡的承诺向甲方提供服务,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乙方负责向甲方讲解有关太阳能热水系统的使用注意事项等。
10.9、乙方应负责屋面等的成品保护,如果甲方屋面有损害,乙方应负责维修并承担相关费用。
10.10、为更好的完成本项目合同及甲方日后的使用维护,乙方可直接将本项目委托或转包给乙方指定的当地商或特约维修服务商来执行。
十一、甲乙双方共同责任及义务
11.1、在此工程项目中,甲乙双方应密切配合,有计划的安排(具体细则见合同中其他相关条款)。
11.2、除不可抗力和合同规定外,任何一方单方面终止合同,须向对方支付合同价
%的违约赔偿金。
11.3、合同的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赔偿,并向未违约方支付合同总价款
‰向
方支付违约金。
十二、争议问题的解决:因设备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国家和政府指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该鉴定结论是终局的,供需双方应当接受。
十三、合同的更正、修改、终止
13.1、关于本合同的任何更正、修改、更换或变更,均应以书面为准,并载明与本合同有关,由合同双方正式授权的人员或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否则概属无效。
13.2、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方式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将该争议提交
在地的人民法院处理。
13.3、本合同自双方盖章并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双方应严格履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并就该事宜签订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本合同附件系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4、双方应按照合同的规定,全面履行完全合同义务直至合同终止。
十四、其他合同未尽事宜: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五、合同生效及仲裁
15.1、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并在双方履行完毕合同规定的全部责任和自义务时终止。
15.2、在合同执行期间,双方均不得单方随意作出合同规定以外的变更或解除合同
15.3、合同或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补充规定与合同规定不一致时,以签订日期在后为准。
15.4、如合同需修改或补充,修改或补充合同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5.5、双方或三方由合同或合同之外引起的所有纠纷,可通过双方或三方的友好协商解决。若该协商在纠纷开始后十五天内通过协商仍未达成共识,任何一方可以在一个月内向对方提出书面通知,并将该纠纷提交
市仲裁部门或法院进行解决。
十六、本合同
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签订后生效。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委托人:
委托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论文摘要:加强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水污染控制与防治工作,有着重要的现实性和必要性.本文作者根据有关法规及节水型社会的要求,立足现实,着眼长远,结合县情,提出了加强临泽县水污染控制与防治的主要对策.
水是人类生活和生产活动中极其宝贵的物质资源.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群众物质生活的日益改善,生活和生产用水不断增加.我县是水资源紧缺,水环境形势严峻的县区之一,水资源紧缺和水环境污染的问题将影响未来我县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加强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水污染控制与防治工作,具有现实的紧迫性和历史的必要性。
1 水污染控制与防治的背景分析
1. 1自然环境概况
临择县位于河西走廊中部,地处巴丹吉林沙漠南缘,属黑河流域中段,梨园河(大沙河)纵贯南北,全县总面积2727. 29 km2,地势南北高,中间低,海拔高度在1 360^-2 082 m之间.属典型大陆性干早气候,年平均气温7. 7℃,无霜期152 d,年均降水量117. 1~,集中在7--’9月,年蒸发量2 211. 7 mm,年日照时数为3 052. 9 h,主要灾害气象因素有干早、霜冻、干热风、沙尘暴等.境内自然形成南、北、中三条风沙带,总长103 km,沙化面积4 053 hm3,占土地总面积的12. 900,与绿洲面积之比为6,5,盐化草甸面积2. 42万hm2,占绿洲面积的1/3.
1. 2水资源现状及趋势
全县地表水总量12. 8亿m3,其中黑河过境水量10. 5亿m3 ,梨园河(大沙河)年径流量2. 3亿m3,计人不重复地下水资源量1. 02亿m3,全县水资源总量为13. 82亿m3,已建成万亩以上灌区6处,中小型水库7座,总库容0. 327亿m3,干、支、渠道91条,长613. 2 km,机井888眼,2002年总用水量5. 68亿m3,其中农业用水4. 6亿m3,生态用水0. 86亿m3,工业用水0. 15亿m3,生活用水0. 07亿耐,农业用水量占总用水量的81%以上.
根据有关资料显示,近年来,祁连山雪限上移,流域来水量逐年减少,可见未来10年地表水量亦将不断减少,地下水量也将减少.总之,在生态环境维持现状的情况下,境内水资源呈逐年递减趋势.
1. 3水环境质量及存在的问题
监泽县属黑河水系,黑河发源于青海省境内祁连山,自张掖由东南向西北流人境内,境内流程56km,年平均流量50.5 m3/s,流域内乡镇企业少,水污染较轻.梨园河(大沙河)源于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祁连山脉的柴诸山,属黑河支流,流经县境流程30.5 km,自南向北流经县城,汇人黑河,为季节性支流,7---9月为汛期,河水量不足黑河的 1/4,其他月份即为断流期.流域内既有工业废水排放,又有城镇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人大沙河,使大沙河水体受到污染.城区水源地,县自来水公司第一、二水厂区的地下水水质均为工、类优良生活用水.据《临泽县城供水水文地质条件》及《新民滩水源地地下水供水可行性论证报告》显示,地下水允许开采量为1792万m3/a,现状开采量740万m3/a,可满足近期及远期生活、生产用水需要.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年降雨量稀少、蒸发强烈,地下水开采困难。按水利部《黑河水量分配方案》确定的中游可用水量分摊,我县亩均水量511 m3,是全国平均水平的29写,水资源紧缺,制约我县社会经济的发展;二是用水结构不合理,水资源利用效率低下,用水方式粗放、节水意识不强,水量损失大,工业用水定额偏大,大多为自备井用水,循环利用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三是现状工业废水达标排放率低,工业和生活污水直接排人大沙河,造成地表潜层水污染;年化肥施用量约3万,对水环境构成潜在威胁;四是随着城镇人口不断聚集和增加,餐饮、理发、洗浴等服务业的膨胀发展,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剧增,对大沙河的污染负荷将不断加重.
2 水污染控制与防治的目标及期限
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出发,紧紧抓住西部大开发和黑河流域综合治理的历史机遇,创新思维,创新机制,坚持“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投人力度,对重点污染源严格控制排放总量,重点流域进行重点整治;加大环境宣传力度,提高流域沿岸企业和群众的环保意识.通过“一控双达标”,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关停“15小”和“新5小”、遏制污染反弹、强化清洁生产、加大排污收费力度等措施,如期实现控制目标,在全社会形成珍惜保护水资源的共识,最终实现流域环境的良性循环和经济发展的双康目标.
控制范围:梨园河(大沙河)自梨园到野沟湾黑河人口段止,全长30. 5 km;黑河临泽段自高崖子水文站到萝泉下庄村止,全长56 km.
控制期限:近期2003 ^-2005年,远期2006 -2010年;
水环境质量目标:大沙河流域水环境质量近期保持v级标准,远期达到n级标准;黑河流域临泽段水环境质量近期保持n级标准,远期达到班级标准.
水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我县工业水污染源近期和远期达到的排放标准为111级标准.
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近期2005年林木覆盖率达到12%,远期201。年达到1500;城镇建成区绿化搜盖率近期达到30.1,远期达到3500;农业生态示范区面积近期达667 hmz,远期达到9 333 hmz.
3 水污染控制与防治的重点
3. 1污染源治理
要控制和清除水体污染,必须从控制废水排放人手,实行“防、治、管”三结合.首先,搞好全县水污染调查工作,确定污染源分布状况,时间变化及污染数量、浓度等,然后将市政府下达我县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加以细化分解,由排污单位向环境保护部门如实申报排污量,经核定后,编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管理责任书,并由排污单位与政府签订控制目标责任书,实行目标监督管理,严格考核奖励.经考核、超标排污的,由县政府责令限期治理,并依法处罚.流域排污单位必须在排污申报的前提下,取得合法排污资格;重点污染企业还应在排污口安装流量计,做到规范、科学.自2003年起,禁止一切排污单位向流域水体超标排放污染物.其次,加强废水无害化处理.工业废水、城镇生活污水排放,必须经过净化处理.雪晶淀粉、天森蕃茄等水污染企业的清洁生产污染防治设施,应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再次,要加大流域水体的监测管理力度,通过监测,及时了解水体污染状况及污染来源,以便果断采取治理措施.
3. 2水源保护
对城区、乡镇饮用水源地,要划定保护区,严格加强保护.近期,(2005年前),应将城区一、二水厂水源地和小屯乡矿泉水水源地列为一级保护区,严加保护;其他乡镇水源地也要加强管护,在水源保护区内,严禁单位或个人利用渗井、渗坑排放或倾倒有毒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及其他废物,所有排污单位(个人)都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水体环境质量标准,保证水源地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gb5746-1985 ).
3. 3水处理项目建设
从2003年开始,逐步完善城区排水管网基础设施建设,使城区生活污水做到应排尽排,坚决清除渗井、渗坑.拟在铁路北侧洼地,建设生物氧化塘一座,利用藻菌共生系统净化污水.工业企业污水由工厂无害处理后,争取达标排放.力争在2006年建设处理能力10 000 m3/d的污水处理厂一座,使城区生产和生活污水实现管道化排放、工厂化处理.
3. 4农村污染防治
控制水土、有机质流失和农田污染,大力推广有机肥,科学合理使用化肥和农药,使之减量化、无害化;积极推广高效实用的节水灌溉技术,创造条件开展喷灌、滴溉种植业生产活动;大力推行降解地膜使用,提高畜禽养殖场粪便处理率,加强对农药生产、储运、销售、使用等环节的环境安全管理,掌握乡村农药污染状况,确定农药污染控制重点,采取切实措施积极防治;加强乡镇企业污染防治监管工作,促进产业合理布局和结构优化调整;引导乡镇企业健康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对关停“15小”企业的监督检查,防止死灰复燃.
3. 5生态环境保护
进一步加强对水务、矿产、土地、林木、动植物、风景名胜等自然资源开发建设项目的生态环境管理,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加强林区、绿洲保护,严格控制生态开发活动,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补偿”的方针,积极探索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实行生态破坏限期治理制度;随着黑河流域综合治理进程的推进,应加强干、支、斗渠两侧树木的保护工作,禁砍禁伐;加大退耕还林、下大决心、花大气力,增加全县林木总量,提高覆盖率;在城区搞好防护林带绿化造林工程,提高城镇绿化覆盖率,切实改善生态环境.
4 水污染控制与防治的主要对策
为促使我县走生产发展、生态富民、生活富裕的文明道路,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应采取以下主要对策.
4. 1加强宣传教育,增强环保意识
要教育广大干部群众,牢固树立环保意识,切实增强环保基本国策重要性的认识,强化责任感和紧迫感.保护环境,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因此,各级党政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要把环保工作当作重要的日常工作,抓紧抓好,人人保护环境,城乡联动,共同保护好流域水环境,切实改善水体质量,实现控制水污染达标排放和生态环境良性循环的目标.
4. 2努力创新机制,实施清洁生产
乡镇要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面源污染,加快污水截流工程建设步伐,结合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推进生态示范项目建设进程,加大退耕还林、还草力度,提高林木覆盖率;倡导节约用水,全力推行节水灌溉先进技术,积极推行循环用水制度,提高水循环利用效率;改进水污染企业生产工艺,引进新技术,降低单产排污量,开展对废水的综合利用,使其资源化;认真贯彻《环境影响评价法》,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审批,严禁在黑河、大沙河流域新建污染严重的化学制浆造纸、制革、印染、电镀、酿造等生产项目,对已建设的化工、食品加工企业,严格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大污水处理和治理资金投人,切实做到达标排放.创新乡镇企业机制,要实施清洁生产,同时开展清洁生产自愿承诺活动,努力实现水污染排放减量化、无害化.
4. 3强化目标管理,遏制污染反弹
严格遵循“谁造成污染,谁承担责任”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多渠道筹措治理资金,保证水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同时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要将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和排污总量控制计划列人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强化重点水污染企业的管理,按要求制定水污染防治计划,确定每年削减废水排放量.强化目标,落实责任,努力保证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如期完成,采取果断措施,关闭“15小”企业,遏制污染反弹.
[关键词] 责任保险 第三者责任保险 除外责任 酒后驾车……
今年1月份天安保险公司沈阳分公司率先推出一种名为“非常事故损失特约险”的险种(也就是人们俗称的“酒后驾车险”,为保持内容的统一性,以下将统称为“酒后驾车险”)。随后数月间,天安保险公司陆续在其20多家分公司中推广这一新险种。稍有保险常识的人都应该知道,酒后驾驶向来是机动车第三人责任保险的除外责任。所以此险种一经推出立即引起业内人士、媒体和民众的广泛关注。在事件的整个过程中,不少学者从各自的专业角度对“酒后驾车险”发表了评论,有些评论甚至是截然不同的,的焦点是这个保险的合法性。纵观对此险种合法性的评论,总体来说缺少理性的深入,大多数意见还只是停留在表面现象,存在一定的片面性。本文最大的任务是,立足于的视角,通过民法和保险法的基本原则对“酒后驾车险”合法与否做出解答。其次,希望借助于西方保险界的某些先进实践经验,对这一险种的修改提出些许建议。
首先让我们了解一下“酒后驾车险”的大致内容。作为车险的附加险,该保险条款规定:只有投保人在投保汽车损失险和第三者人身伤害险、第三者财产损失责任险、乘客和驾驶人伤害责任险之后,才可投保“酒后驾车险”。同时该条款还规定,在事故责任书载明的驾驶人饮酒驾车肇事,致使第三者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负责赔偿的,保险公司依据本条款的约定承担保险责任。每次事故损失的责任限额为25万元人民币,并设定每次赔偿实行30%的绝对免赔率。据悉,该附加险的费率为0.8%。如上所述,若投保10万元的“酒后驾车险”需要每年缴纳800元的报费。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最多能获得7万元的保险赔偿,另外3万元属于绝对免赔额的范围,由驾驶人自己承担。
今年8月中旬,保监会首次就此险种表态。其认为,酒后驾车险与我国先行法律之间不存在任何冲突,应该大力扶持。该声明还强调,责任保险有利于维护事故中第三者的合法权益。今后除了“酒后驾车险”以外,相关的责任保险也将是各大保险公司的主要业务。中国保监会作为我国保险市场的最高行政管理机构,其声明足以使该保险获得事实上的合法地位。但直到今天,学术界对此险种的激烈争论还未平息。这同样表明,“酒后驾车险”的合法性并不是绝对的,不论是在上还是在伦理道德上,仍存在不少没有经过充分论证的问题。针对此项保险,界、法律界甚至社会学界的学者们可谓各抒己见。但大体上还是可以分为两派。正方认为,此保险是市场的产物,并不背离我国先行法律框架。应大力提倡。而反方则认为,次保险既不合理又不合法,其存在之于社会是弊大于利。笔者在阅读各方意见之后,对其稍加整理归纳,现将每一方的依据罗列如下。这可能有利于我们发现问题的核心所在。
反方的主要依据有:1、与现行法律相左,所谓现行法具体指《民法通则》、《合同法》、《保险法》和《交通管理条例》中的相关条文。2、酒后驾驶是一种故意行为,若允许对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保险无疑会引发极大的道德危险。3、此保险免除了肇事者的经济制裁,不利于对酒后驾驶的预防,并且间接助长了酒后驾车。4、现有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已具备保护受害方的功能,再设立酒后驾车险实属多余。5、有违公共道德。6、酒后驾驶造成事故的机率很大,从而有违保险中的危险不可预见性原则。
正方的依据主要有:1、法律并无明令禁止设立该保险。2、作为第三人责任保险,保障的是受害第三人的权益,而不是酒后驾车者的利益。3、传统车险的第三者责任险已将《交通管理条例》中明令禁止的闯红灯、强行变道、逆向行驶等违章行为造成的损失作为保险责任进行赔偿。4、该保险只减轻肇事者的民事责任,并不其行政和刑事责任。5、责任保险合同作为私人间的交易不必太多干涉。
从上述正反两方的依据来看,有些理由显然是站不住脚的。例如反方的依据3,现行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的确具有保护受害第三者的功能,但酒后驾车恰恰是其除外责任,受害者在这种情况下并不能从保险公司受偿。按照其保护受害者利益的逻辑,该保险不是很有必要设立吗?再看反方的依据6,酒后驾驶和交通事故的发生固然有密切的关系,但肯定没有达到只要酒后驾驶就必然发生交通事故的程度。所以“酒后驾车险”其实并未违反保险中的危险不可预见性原则。正方的依据5同样大有问题。责任保险合同是一种平等主体间的民事交易行为没错,我们的确应该保护各方的意思自由,但如同其他的民事行为一样,行为双方的自由并不是绝对的,而必须受到现行法律规范的约束。
在剔除双方那些显然站不住脚的依据之后,我们应该可以发现正反两方最核心的理由。保监会以及支持“酒后驾车险”的学者们把更多的注意力放在了对交通事故中对受害第三者利益的保护上,他们认为第三者利益就是该保险存在的最大合理性所在。而持反对意见的学者最集中的理由在于此险种既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也偏离了人们常说的“公序良俗”。笔者认为,之所以会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结论是由于人们考虑问题的出发点不同。很显然,反对该保险的一方是出于现实角度来认识问题的,而支持方则跳出了现实中的制约,以一种更高层次的眼光,或者说是一种理想的眼光来分析问题的。这或许就是一种实然和应然的断档吧!
我们很难评说这两种路径谁是谁非,但任何为解决现实问题而创设的机制都不可能完全脱离现行的法律基础。当代的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虽然法律总是落后于人们的实践,但是人类的任何创新都必须以现行法为依托,至少不能够根本的违反现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从经济学角度来看,容许机制创新领先与法律,必然意味着对现行规范的大规模改动,从而使法律适应新的机制,这样的成本显然是巨大的。当然,机制的创新可能代表着较之于现行规范更先进的理念,我们当然也不能无视他的存在,毕竟人类社会是不断进步的,这种进步本来就意味着新规范代替旧规范。按照这样的逻辑,当我们在分析“酒后驾车险”的问题时,首先就应该考虑它是否与我国现行法律规范相违背,其次要思考的是保护受害第三者利益是否代表着责任保险的发展趋势,再次这两者的矛盾是否可以通过引入某种设计而加以调和。这后两步只能算是笔者的一些理论思考,体现的可能是本文的“预期价值”,而第一步由于体现出的是“现实价值”,笔者也就会费更多的笔墨对此加以阐述。
中国保监会在有关声明中指出,“酒后驾车险”也就是“非常事故特约损失险”,与一般的财产保险不一样,它是一种责任保险……最主要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受到被保险人行为损害的第三者的利益,使受害的第三者更有效的得到保护。我国《保险法》第49条第2款规定,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保险。我们可称之为广义上的第三者责任保险,其具体又可细分为产品责任险、公众责任险、雇工责任险和汽车第三者责任险等种类。而狭义的第三者责任险仅指以与特定的财产标的或施加在特定财产标的上的行为相联系而产生的民事法律赔偿责任为标的的责任保险1(后文凡出现第三者责任保险,均取狭义概念)。例如汽车第三者责任险。参见文首的“酒后驾车险”的保险条款和保监会的声明可以初步断定,该险种从设计本意而言显然属于狭义的第三者责任保险,具体来说即汽车第三者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的基本理论是围绕着第三者责任展开的。而第三者作为该种责任的相对人,也就决定了其在第三者责任险中的特殊地位。我们应该对第三者责任保险中的第三者范围给予必要的关注。
第三者责任保险中的第三者不同于一般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中的第三者。其范围是受到法律限制的。在实务中,保险条款一般采用排除法对不属于第三者范围的民事主体予以明确规定。如我国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规定第三者是指本车司乘人员、搭乘人员、乘客以及违反交通规则的爬车吊车者(私有车辆还包括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之外的民事主体。有学者还将第三者责任保险中第三者构成的特点概括为以下三点:一是第三者同被保险人事先无任何利益上的合同关系或其他民事关系;二是第三者同被保险人所保的标的无任何事先必然的联系;三是第三者同被保险人的具体民事活动事先无任何必然联系。2比照这三项标准,笔者认为“酒后驾车险”将第三者范围扩展到“本车乘客”是不适当的。既然能够成为某车的乘客,其与驾驶者或乘坐车辆不可能毫无联系的。这种联系如果是血缘上的,则此人就不具备成为责任保险第三者的资格。若这种联系是合同关系,那么此人只能成为服务责任保险的第三者。总之他都不属于第三者责任保险的第三者。设想这样一种情况,车上的乘客明知驾驶者是酒后驾车,非但不对这种违法行为进行劝阻,在交通事故发生后还能从保险人处获得赔偿。这至少和一般人的道德准则是存在出入的。法谚有“任何人不得因其不法行为而获利”表达的正是这个意思。
以上我们仅仅是指出了“酒后驾车险”在设计的形式上的一个缺陷。那么,是否当该保险将“本车乘客”排除在第三人范围之外时,它的合法性就无可置疑了呢?我们认为,即便排除了其形式上的缺陷,“酒后驾车险”在内容上与民法及保险法的基本原则也存在根本的违反。
保险是一种民事行为,具体说是一种合同行为。这就表明保险合同的有效性要受到《合同法》的约束。我国《合同法》第7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该法第8条还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第5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无效:……(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可见,保险合同的有效性与否不仅需要当事人的合意,还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与此同时,我国有关道路交通管理的专门行政法规《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26条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六)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此条规定已明确了驾驶者在驾驶过程中保持清醒状态的义务。另外,我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与此相对应,在第5条第7款将“驾驶员饮酒”认定为保险公司的除外责任。《机动车辆保险条款》从名称上可能不具备行政法规的一般形式,因而也容易导致保险合同的双方对此规定的忽视。其实,该保险条款是由我国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行政法规,保险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对它的强制性规定必须遵守,即使并未将条款的有关内容写进保险合同中去。那么《机动车辆保险条款》以责任免除的形式规定“酒后驾车”是否意味着,保险公司有权利自由决定是免除自己的赔偿责任还是保留呢?笔者认为这种想法是没有根据的。联系《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从法律统一性角度来看,我们认为以责任免除的形式规定“酒后驾车”实质上是间接对这种行为的禁止。为了达到法规禁止酒后驾车的目的,责任保险公司必须对酒后驾车所产生的民事责任实行免除。而不存在自由决定对赔偿责任保留与否的可能性。换句话说,保险公司没有权利开设以承保酒后驾驶引起的民事赔偿责任为内容的险种。
《合同法》作为保险行为的一般法对其有约束力,那么《保险法》作为保险的特别法,其对保险行为的约束力应毫无疑问。我国《保险法》第4条规定,“从事保险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循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这也再一次证实,保险公司不能为违法行为提供经济保障,否则将有违保险的宗旨,也是与我国的法律及社会公共利益相抵触的。3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设立“酒后驾车险”与我国现行法律存在严重冲突。不知保监会何以得出“非常事故特约损失险与我国现行法律之间不存在任何冲突”的结论?当然,以上所涉的法律冲突仅仅是在保险设立层面上的冲突。如果我们以一种现实主义的态度认可“酒后驾车险”的合法存在性(我们在这里的探讨毕竟只是纯理论上的,从现实情况来看,保监会的确已经承认了它的合法性)。笔者认为该保险与法律的冲突还将继续影响到保险合同的履行,具体而言,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受害者能否真正受偿并不确定。
我国《保险法》第35条规定,“被保险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生产、操作、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规定,维护保险标的的安全。”被保险人不履行本条款规定的,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或自书面通知之日起终止合同。很显然,《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就是驾驶者应遵守的安全、操作方面的规定。如前所述,该条例明令禁止酒后驾车。换句话说,驾驶者酒后驾车就意味着对其维护保险标的安全义务的违反。保险公司完全有理由依据《保险法》第35条的规定拒绝赔偿。
天安保险公司有关人士指出,传统车险的第三者责任险已将《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中明令禁止的闯红灯、强行变道等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失作为保险责任进行赔偿。所以酒后驾驶虽违反条例规定,保险公司仍应履行赔偿义务。有一点不可否认,闯红灯、强行变道等行为和酒后驾驶一样同属违反维护保险标的安全义务的行为。这就引出一个更深层的问题,是否一切违法行为都可以成为保险人抗辩的事由?
以驾驶机动车辆为例。任何正常人都有可能因一时疏忽而闯了红灯,若不幸造成第三者损失就必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花费金钱的代价。责任保险的目的正是将这种突发的危险事故造成的损失“转嫁”于保险人一方。如果要求驾驶者完全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所有规定,那么保险人的义务将缩至仅对因不可抗力发生的交通事故承担赔偿责任。这与责任保险的宗旨实在是背道而驰。但是,保险标的的安全程度与占有保险标的的被保险人密切相关。为避免保险制度有可能导致的道德危险,避免社会财富之不必要的损失,法律不可能不对被保险人设置维护保险标的安全的法定义务。有学者对被保险人所承担的违反这一义务的责任条件从三方面加以界定(也就是说当被保险人满足如下条件时保险人才能拒绝履行赔偿义务):第一,被保险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是其承担违反维护保险标的安全义务只责任的条件;第二,被保险人未采取安全措施与保险事故发生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第三,被保险人对于安全措施的采取,应能为而不为或者具有重大不当。4将上述三条标准运用到酒后驾车肇事后的索赔理赔中去,我们认为,首先酒后驾车是一种故意行为;其次绝大多数酒后驾车导致的交通事故直接是由于驾驶者因饮酒而思想不能集中而引起的。(当然,我们并不否认在这些事故中有一部分即使驾驶者没有饮酒也还是不能避免的。但若仅仅为了这很小一部分的事故而概括的对所有的酒后驾车进行保险显然成本过于高昂。)第三,酒后驾车这种行为是完全可以避免的。综上所述,酒后驾驶者应自己承担违反法定维护保险标的安全义务所产生的责任,而保险人可以“酒后驾车”作为承担赔偿责任的抗辩事由。现在来理解为什么保险公司可以将闯红灯、强行变道等违法行为列入保险范围就容易了:只要驾驶员并非出于故意或重大过失,保险人没有理由拒绝赔偿。
以上我们用较多的篇幅论述了“酒后驾车险”在设立上的违法性以及即使存在了这样的保险合同也会因为规定而变成一纸空文。接下去,我们希望换一个角度——从保险利益出发来继续讨论“酒后驾车险”的合法性。保险利益之于保险的重要性可以经典的概括为六个字,即“无利益,无保险”。虽然保险利益至今仍然是学术界一个没能彻底搞清楚的。但是既然涉及了保险问题又怎能绕得过保险利益的问题呢?以下,笔者将结合对责任保险的保险利益的认识对“酒后驾车险”之被保险人是否具备保险利益做些评论。
对保险利益的定义,学者们的见解相差不多。所谓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在责任保险中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基本是重合的,下文对这两个概念的运用若无特别说明则指同一对象)对投保标的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即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可能遭受的损失或失去的利益。5责任保险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被保险人因承担赔偿责任而将减少现有的财产,或者失去应得的利益,从而与其赔偿责任的承担具有上的利害关系。则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6对于此种保险的实质,美国法院认为,责任保险被保险人的保险利益存在于被保险人的全部财产及其顺利地经营业务所可获得的一切经济利益上,投保人凭借此种保险措施对于因偶然事故发生所蒙受的金钱损失或不利益获得填补,此既所谓消极的期待利益。7因此,消极的期待利益之所以可以成为保险利益,是基于投保人对其现有的财产有利益。8
笔者认为这个结论是有误导性的。我们可用反证法加以证明。假设一个投保了汽车第三人责任险的人故意开车撞了人。此时他对现有财产肯定是享有利益的,因为他若承担了赔偿责任其现有财产必然就会减少。但我们是否可以说,在这种情况下被保险人因为对现有财产享有利益而对第三人责任险也享有保险利益,从而由保险人代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呢?我想无论从哪个角度来回答这个问题,答案一定是否定的。
所以笔者认为,判断被保险人是否对责任保险享有保险利益,不应看他对现有财产是否享有利益,而应把重心放在对投保人潜在的对第三者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的考察上。对此,有学者将责任保险的保险利益归纳为三个构成要素:1、投保人必须有某种可能发生的潜在责任;2、这种潜在的责任应该是保险标的;3、被保险人与保险标的之间必须有某种法律上认可的联系。9我们不妨就用这三条标准来检验“酒后驾车险”的投保人是否拥有保险利益。首先,我们认为对于第一、三条标准,投保人还是符合的。因为对于一个驾驶者来说,酒后肇事既不是必然发生的,也不是不可能发生的。这就表明驾驶者因酒后驾驶对第三人承担责任只是一种潜在的可能性。当然,被保险人会因责任不发生而收益或因损害产生责任而受到损失,这也就是投保人与潜在责任之间法律上认可的联系。现在问题就简化为,完全由第2条标准来决定“酒后驾车险”的投保人是否拥有保险利益。换句话说,如果这种潜在的责任属于责任保险标的的话,投保人就有保险利益,反之则没有。
责任保险的标的是被保险人致人损害而应当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一般限于法定责任,即法律直接规定应由行为人承担的过失责任或严格责任。也就是说,责任保险的标的应符合以下条件:第一,该责任的产生必须具有以外性或偶然性,被保险人蓄意进行的行为不属于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第二,责任保险承保的责任必须是依据法律规定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法律责任;第三,责任保险承保的是被保险人承担的具有财产责任性质的民事赔偿责任,而不包括其应负的刑事、行政责任和非财产性质的民事责任。按照我国的《民法通则》和《道路管理条例》,酒后驾车造成第三者人身财产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责任。另外,保监会和天安保险公司也再三强调,“酒后驾车险”仅涉及投保人的民事赔偿责任,并不肇事者接受行政和刑事处罚。可见,“酒后驾车险”之投保人的潜在责任符合责任保险标的的后两条标准。但是,酒后驾驶的蓄意性是不容否定的。仅次一条就可使酒后驾车所产生的民事赔偿责任不符责任保险标的的要求。如果我们将被保险人故意行为所造成的危险或事故也纳入保险的范围无疑会引发巨大的道德危险。这等于在客观上鼓励了酒后驾驶这种违法行为。虽然天安保险公司宣称,“酒后驾驶的主观故意并不妨碍酒后驾车事故的客观存在”。但正如我们先前提到的,酒后驾车和事故的出现之间是有因果关系的。酒后驾驶的故意本身足以将事故产生的民事赔偿责任排除在责任保险之外。
综上所述,由于酒后驾车所产生的民事赔偿责任不属责任保险的标的之列,以至于不满足责任保险投保人的保险利益应有的构成要件。所以“酒后驾车险”的投保人实际上是不拥有保险利益的。按照“无利益,无保险”的原则,他显然没有资格投保该险种。既然如此,“酒后驾车险”一方面要吸引大众投保,另一方面大众本身对该保险又都不具备保险利益,这不可谓不是一个巨大的矛盾!
以上,笔者分别从形式角度和实质内容角度对“酒后驾车险”的合法与否做了较深入的。这个保险在形式上较之标准的第三者责任保险存在明显的缺陷,在内容上和现行法律存在根本的冲突,同时也违反了作为保险基本原则之一的保险利益原则。因此,我们认为保监会批准该险种是不恰当的,“酒后驾车险”缺少合法性的支持。
我们虽然已对“酒后驾车险”合法与否的问题给出了一个明确的答案。但这些结论的得出莫不是建立在现行法和当前占主流地位的法律思想基础之上的。所以我们可把之前所做的一切分析看作是一种实然的路径。与此同时,天安保险公司、保监会和该保险的支持者们着重强调“酒后驾车险”对第三者保护作用的声音如此响亮,以至于我们无法忽视这些声音的存在。那么,强调对第三者利益的保护是否就是责任保险的方向呢?或者说,我们是否能在应然的路径上发现“酒后驾车险”的些许合理性呢?
我们不得不承认,随着的高度发达所带来的意外灾害的频繁性和严重性的增加,保护受害第三者利益已经成为大势所趋。这首先体现在侵权行为法中预防性惩罚功能逐步后退,相反对受害者损失填补功能却得到加强。而侵权行为法和责任保险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呈现相互促进、相互作用的互补关系。10因为侵权行为法只是在法律上确认了损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受害者的利益若想得到真正的补偿显然还关系到损害人的经济实力等其他因素。这就决定了受害第三人利益的保障必须得到责任保险制度的大力支持。我们欣喜的看到,已有学者将“优先保护受害第三人利益”作为责任保险制度的基本原则予以表述。11应该说,保护被保险人利益是责任保险的初始目的,受害第三人所受损失及时得到补偿不过为其客观结果。但随着责任保险覆盖面的拓宽和法律化运动的深入,责任保险正渐渐成为受害第三人甚至整个社会利益获得保护的重要手段。从这个角度说,责任保险具有保护被保险人和受害第三人利益的双重功能,但保护后者利益更显其突出性和重要性。
当今社会,酒后驾驶的确是一个比较普遍的现象。据有关数字显示,上海市仅今年七八两月就查获酒后驾车942起。考虑到酒后驾车的隐密性,真正的数字远不止这些。站在酒后驾车的受害第三人的角度而言,这种酒后驾车的频发性对其人身和财产都构成了巨大的威胁。在现实生活中,大部分受害者都很难及时得到赔偿。即便求助于诉讼也往往要投入大量的精力,结果也不一定是令人满意的。这一切其实都是导致社会不安定的隐患。但是,正如本问所论述的,在现行法框架内,的确还难以做到不计较被保险人主观过错来保障受害第三人的权益。有学者将这种现象经典地表述为“责任保险人对于被保险人的责任,与被保险人对于第三人大责任,常不能衔接”。12具体的说,当被保险人为故意行为时,保险责任与民事责任并不一致,被保险人与受害第三人均不能从责任保险中得到任何利益。在这种情况下,责任保险的作用岂不无从发挥?这样,民事责任无从分散其危险,更无法提及损害赔偿社会化这一远大目标。
由上述分析可知,第三者责任保险,具体说即“酒后驾车险”,在实然和应然两方面还是存在不可调和性。一方面要在现行法律框架内防止被保险人的道德危险,一方面按责任保险的长远发展趋势要更注重对受害第三者的保护。这看似是两个背道而驰的目标,其实适当地借鉴西方国家在此问题上的先进经验,在制度上做些调整,还是有可能同时实现这两个目标的。
这种制度主要就是增加责任保险人的事后追偿权。具体内容指:责任保险人依照保险法规定或保险合同约定应当不承担支付保险紧的责任,但依照法律规定应当向受害人支付保险赔偿金的,保险人在依法向受害人支付保险赔偿金之后,取得对被保险人的求偿权。那么对于酒后驾车这种行为,就需要我国法律取消酒后驾车为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除外责任的规定,同时要求责任保险人即使在被保险人酒后驾车肇事的情况下,仍须向受害者承担支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事后拥有要求被保险人返还保险金的求偿权。其实在国外早已存在类似于“酒后驾车险”的险种,但那些国家大都实行保险公司的追偿制度。我认为这种制度有两大优点:首先,它能及时、完全的使受害者的利益得到补偿;其次,损失归根结底还是有被保险人承担的,因此也大大的降低了道德危险产生的可能性。其实严格来说,这已经不能算作是真正的责任保险了,我觉得它更像是一个重新分配社会公平的工具。因此,建议在我国现有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框架下,取消酒后驾车为除外责任的规定,同时引入责任保险人的追偿权制度。这样一来,既达到了“酒后驾车险”的预期目的,还防止了道德危险。真可谓一箭双雕。
我国责任保险业的真正发展至今也不过20年的时间,我们很难说它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善的体系,不论是上的还是实践上的。而当今的领域可谓是一个纷繁复杂的世界,几乎每一天都会带给我们新的惊喜。这种理论上的落后和实践上的超前应该说是一个相当大的矛盾。“酒后驾车险”可能只是众多矛盾的一个缩影,它看似微小,其实却挑战着相关领域内的整个制度。面对这样的新问题,就需要我们借助理论的力量认清其本来面目,然后再放入实践层面加以完善。本文仅仅在这方面做了些尝试,拿来与理论界同仁一起探讨。
1 樊启荣编著:《责任保险与索赔理赔》,第324页,人民法院出版社,2002
2 樊启荣编著:《责任保险与索赔理赔》,第327页,人民法院出版社,2002
3 丁凤楚编著:《保险法案例评析》,第302页,汉语大词典出版社,2003
4 尹田主编:《保险市场的法律调控》,第304页,社会出版社,2000
5 李玉泉著:《保险法》,第69页,法律出版社,1997
6 樊启荣编著:《责任保险与索赔理赔》,第70页,人民法院出版社,2002
7 覃有土主编:《保险法教程》,第75页,法律出版社,1995
8 李玉泉著:《保险法》,第76页,法律出版社,1997
9 丁凤楚编著:《保险法案例评析》,第145页,汉语大词典出版社,2003
10 肖刚:《论责任保险与侵权行为法的关系》,载《华东政法学院学报》2003年第4期(总第29期)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 1.2 工程地点: .
1.3 承包范围及内容: .
1.4 建筑面积: .
1.5甲方视需要,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及内容作出增减或调整,也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某一分项,某一产品,半成品材料等另行指定施工单位或供应商。乙方应无条件接受,也不因此作为对其余项目合同单价和总价作出调整的理由。
1.6 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料机消耗,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环境保护,包甲方与业主的总承包合同中所涉及到的本分包合同内容,包甲方对业主的承诺和业主对甲方所作的规定,约束等”的包干方式,全面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处理好政府主管部门和社区地方关系。
第二条 合同工期
2.1 乙方接甲方进场通知后 日内做好施工现场准备工作。
2.2 合同工期:本工程于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共 个日历天。
2.3 工期延误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每延误一天,按本工程总价的 计算,按天累计。
第三条 质量
3.1 本工程质量等级为 .
3.2 质量达不到要求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 .
3.3 本工程质量必须通过甲方,业主,监理,质监站的验收和确认。
3.4 乙方必须严格按本工程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等工程文件中规定和现行的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规定要求组织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监理,业主的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3.5 乙方如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甲方有权责成乙方进行返工,由此造成的一切工期,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如乙方达不到约定的质量等级,由此造成的业主罚款全由乙方全额承担。
3.6 乙方在施工中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由甲方提出处理方案,经建设单位同意后,由乙方负责处理,处理结果由甲方报送政府有关部门;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必须按政府规定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同时承担因此产生的责任。
3.7 甲方为维护自身的声誉,品牌,形象,将对本工程质量进行不定期的巡查,在巡查过程中发出的质量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整改完毕,发出的对乙方的罚款通知,须说明罚款理由并由乙方全额承担,乙方必须在罚款单上签字接受,乙方拒绝签字并不影响罚款单的生效。
第四条 环境安全标化
4.1 本工程乙方现场文明施工要求为:建立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通过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认证并达到“上海市标化工地”标准要求,并承担安全贯标,一体化贯标和上级部门各种检查和罚款所发生的费用。如达不到以上标准,甲方将对乙方进行合同总价 %的罚款。
4.2 乙方应识别施工过程中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并采取措施对其进行控制,防止环境污染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4.3 乙方要严格执行各级政府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甲方对安全和标化管理的有关规定,并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的责任和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对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相关费用。
4.4 乙方应编制乙方范围内的现场临时用电施工方案,脚手架搭设施工方案,模板施工方案等专项施工方案,经甲方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4.5 乙方必须根据施工规范搭设和配置各种安全设施和安全劳防用品,应在甲方允许的供应商中采购上述物资,且必须加强进场验收和搭设后的使用前验收。
4.6 乙方应对乙方的施工人员及乙方的专业分包施工队伍进行分部分项和专项安全交底。
4.7 发生安全或伤亡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代表和甲方公司安监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要为排除事故或抢救人员提供帮助。
4.8 甲方为保持自身的声誉,品牌,形象,将对本工程进行不定期的日常巡查,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甲方将根据管理制度的规定,在巡查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将发出的安全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完毕;发出的罚款通知,甲方须说明罚款理由并由乙方全额承担,乙方必须在罚款单上签字接受,乙方拒绝签字并不影响罚款单的生效。
4.9 乙方如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安全标化标准,甲方有权责成乙方进行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工期,经济损失全由乙方全额承担。且乙方愿意接受达不到安全标化标准的甲方罚款,罚款金额为总结算金额的 %,由此造成的业主罚款也由乙方全额承担。
第五条 合同造价
合同造价:暂估 万元(人民币 万元整),最终造价以最后竣工结算为准。
第六条 合同价款计算约定
6.1 本合同价款计算约定为:。
6.2 材料单价的确定:。
6
.3 本工程人工单价:装饰技工 元/工日,普工 元/工日,安装人工 元/工日。
6.4 甲方管理费:乙方按结算造价中的装饰部分 %,安装部分 %上交甲方,作为本工程的管理费。本工程税金另计,由甲方代扣代缴。
6.5 乙方另行支付甲方管理人员费用,合计: 元整。
6.6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审计费和经双方协商认定的经营费。
6.7 凡属于乙方工作范围内工作量未施工完毕,甲方按实予以扣除。
6.8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交纳各类规定费用,如进交易中心的手续费,检查费,环保费等,并办理相关手续。施工中的水电费按实际扣除。
第七条 预付款担保及履约担保
7.1 乙方同意以下列第 种方式对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乙方履行合同进行担保,乙方须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供预付款银行担保,分包履约担保书。
7.1.1 预付款银行保函:在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前,乙方需出具
与预付款同等金额即 万元的预付款银行保函给甲方,预付款银行保函的期限为从预付款支付前开始到预付款在每月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款中全部回扣完为止。
7.1.2 履约保函:在合同签订后 天内,并在第一笔工程款支
付前,乙方需出具合同金额的 %计 万元的银行保函给甲方,履约保函期限从本合同内容开工到乙方完成合同规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
7.1.3 提交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约后 天内,乙方须提交合
同金额的 %的履约保证金 万元于甲方的指定银行,至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返回保证金。
7.1.4 分包工程款抵冲履约保证金:从甲方付乙方第一期工程款
开始,扣合同总价的 %工程款 万元作为履约保证,扣款期数从第一期甲方付乙方工程款开始到第 期甲方付乙方工程款结束,共分 期扣完,并必须在分包工作量达到50%合同总价前暂扣完毕,等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开始释放暂扣工程款部分。
7.1.5 履约担保的其他约定方式: .
7.1.6 如果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全部义务(除保修义
务外)或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及他人损失的,乙方同意除在质量,工期,安全标化等方面受到本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罚款和承担甲方受到各方面(包括业主方)的罚款外,还同意将该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支付给甲方违约金及赔偿之费用。
第八条 工程款支付
8.1 工程预付款: 万元。
8.2 预付款回扣方式: .
8.3 乙方须在每月20日将当月实际完成工作量上报甲方。乙方上报的工作量应按合同条款第六条有关合同价款计算约定进行计算(一式二份,盖企业印章,并附编制电盘和计算书),经甲方审核后,由甲方提交监理,业主,在得到监理,业主批准后,在业主向甲方支付工程款到帐后十天内,甲方按被批准的每月实际完成工作量和相应的到帐工程款,扣除甲方代扣代缴的税金,甲供材料,甲方管理费,质量保修金,履约保证金,甲方管理人员费用,各类罚款等相关费用后,按 %进行支付。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工程款累计支付不超过累计完成工作量的 %,竣工验收完成并办理好工程结算手续后30天内支付 %,留 %作为保修金,等 年保修期满无质量缺陷且业主保修金到位后支付。
8.4 乙方保证收到工程款后专款专用。
8.5 合同签约时,乙方对本工程的资金支付情况已作充分了解。乙方同意甲方按照业主资金到位情况给予工程款的支付,并共同承担资金风险。由于业主拖欠工程款而造成甲方不能按时支付乙方的情况,乙方不得追究甲方责任,但乙方有义务会同甲方,共同向造成资金风险的业主进行资金催讨和索赔。
第九条 甲方工作
9.1 甲方委派 为甲方驻施工现场甲方代表,代表甲方
签发施工现场生产相关的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和进度等的工作指令。
9.2 甲方应在乙方队伍进场时对进场人员进行总交底,交底的内容为:
a)本工程的质量目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其他创建目标;
b)涉及到甲方的现场施工的相关管理制度(如一体化管理体系的要求等);
c)与本工程施工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d)本工程的关键工序,特殊过程,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以及控制要求。
e) 甲方与业主所签订的总合同有关主要条款。
9.3 甲方代表应在乙方队伍进场前,组织对乙方队伍人员岗位资质,机械设备,周转设备和计量设备进行验证,验收,并做好相应台帐。
9.4 开工(施工)前甲方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审核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
9.5 在开工前甲方提供乙方经监理复核后的施工所需的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现场交验。
9.6 甲方代表有权对不能有效履行管理职责的乙方管理人员提出更换要求,但应出示书面通知,且具备合理理由。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的一周内替换人员要到岗就位。
9.7 甲方代表按本合同的约定行使甲方代表的权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职责,但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提前一周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9.8 甲方代表应负责施工现场内各分包作业单位之间的工程协调,便于乙方的正常施工。
9.9 甲方代表应指导,督促乙方按甲方对现场管理的各项标准
组织施工,全面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执行甲方制定的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程序文件以及甲方规定的工程项目主要资料归档要求,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要求,现场安全文明标化管理要求等管理标准。
9.10 甲方在开工前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有关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9.11 及时办理好隐蔽工程验收和各种资料的签证手续。
9.12 施工现场内停电,停水应在24小时前书面通知乙方。
9.13 施工期间,组织乙方共同处理好附近单位和居民的协调工作。
9.14 甲方保安人员应严格按照甲方沪建股五司(2004)保字第005号文件《关于加强施工现场材料,设备等出门制度的通知》有关规定。
第十条 乙方工作
10.1 乙方委派 为乙方驻施工现场乙方代表,接受甲方代表的工作指令。
10.2 乙方应严格按施工图和经甲方批准的施工方案和施工规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安全与文明,按合同约定完成全部义务。
10.3 乙方应按甲方项目部的要求,认真做好施工资料台帐工作,并保存和管理好各种原材料的质保书,合格证和检测,检验,复试等
报告,遵守地方建设交易中心的规定负责到交易中心办理交易手续并付清相关费用。
10.4乙方应在工程开工后10天内提交甲方一式二份的完整施工图预算书,如有业主未核定的市场价材料,设备及设计师未明确节点,工艺方案,乙方应结合自身技术能力和采购资源的优势,在编制预算书时以暂定价列入,并附暂定价清单和有施工工艺说明的单价分析表。
10.5 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配合好甲方与业主的阶段结算和竣工结算工作。
10.6 提供和维修施工用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
10.7 向甲方提供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费用由乙方承担。
10.8 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的
法律,法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好施工噪声,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遵照甲方现行的一体化管理体系程序文件规定组织施工,并承担对乙方职工的教育责任, 实现施工范围内的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达到规定要求。并承担一体化贯标和上级部门各种检查所发生的费用。
10.9 已完成工程在未交付业主之前,乙方负责成品保护工作,在此期间如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修复。产品保护费由乙方承担。
10.10 施工场地周围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由乙方负责,如发生损坏,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10.11 乙方应严格控制好施工队伍的人数,杜绝私招乱用社会闲
散人员,禁止无证人员混入本队伍中进场施工。
10.12 乙方施工人员进场之前,必须先向甲方指派的现场专管
人员递交本施工队伍资质“三证”复印件及安排进场人员的花名册,身份证,就业证,暂住证,上岗资格证,特殊工种(电工,机操工,电焊工,架子工,起重工,吊车司机,吊车指挥等)操作证等复印件,并按规定及时办理健康证及队伍进场开工报告等手续。
10.13 在施工过程中,因工程需要变动生产人员,必须事先得到
甲方专管人员的同意,并补交变动人员花名册及有关证件复印件。
10.14 乙方用工必须遵守上海市政府有关规定,乙方的现场操
作人员不得使用不满18周岁未成年工及55周岁以上老年工,由于非法用工造成安全和质量事故的,均由乙方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责任。
10.15 乙方施工队伍应组建相应的工会组织,进场后一个月内
应明确项目工会负责人,并及时报甲方项目工会组织员,参加工地工会联席会议。
10.16 乙方须与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须明确劳动报酬等内容,劳动报酬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保障线,并严格履行,每月定日足额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对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乙方须优先用于支付工人劳动报酬。乙方施工人员包括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每月须定时上报工地工会联席会议。
10.17 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在民工宿舍内应配备电扇等防暑降温设备,工人须配备必须的劳动防护用品(如钢筋工手套,电焊工服装,电焊工眼镜,电工绝缘鞋等)
10.18 乙方应按时交纳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费。如甲方代乙方交纳该费用的,乙方同意该费用在甲方支付工程款中扣除。
10.19 根据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工程建设有关专业分包/材料采购必须进当地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办理交易手续并付清相应的费用。乙方须委托甲方与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直接签订交易合同办理交易凭证手续,以及乙方需直接委托甲方实施采购(如钢材,商品砼)和发包的,每委托甲方签订一份交易合同之前乙方必须先向甲方提交代扣代付的书面委托申请报告,经甲方批准后甲方直接与分包商/供应商签订交易合同并办理交易凭证。乙方承诺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根据政府部门有关规定,由甲方代付的与该合同发生的相关的一切费用(如交易费,印花税等)均由乙方承担;
交易合同的另一方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的工程款/材料款均由甲方代付;并从最近一期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材料款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同意先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后,再由甲方支付给专业分包商/供应商。
③每次专业分包商/供应商提出付款要求后,乙方须先认真复核应付金额数后再向甲方提出付款要求,经甲方复核后甲方给予支付。因乙方的疏忽造成甲方多付给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的损失情况均由乙方承担。
④甲方与该交易合同所发生的所有的权利和义务均为乙方所有
的权利和义务,甲方与与分包商/供应商直接签订交易合同不能免除乙方对该合同的责任。
⑤该交易合同的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的违约和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和疏忽。
⑥该交易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导致甲方受到处罚以及甲方的声誉,品牌,形象受到损害的,所引起的一切有形和无形的损失全由乙方承担;
⑦该交易合同最终结算价由乙方与合同的另一方决算,甲方凭乙方提供的该合同的最终决算书原件按合同规定支付尾款;因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结算,或故意拖延结算时间的,甲方有权单方面与该合同的另一方进行决算,乙方承诺承认该决算的结果。
10.20 乙方应负责办妥各专业分包的各类报批文件,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经营手册,操作人员的上岗证等资料,报甲方批准后方可进场施工。专业分包队伍进场时,甲乙双方都要对专业分包方的进场人员资质,设备,材料进行验证;对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审核审批。对进场人员进行技术,质量,安全交底。
10.21 对乙方自行发 生的各类专业,劳务,材料采购等合同,乙方签订后需将该类合同及时上报给甲方备案,该类合同的实际付款情况(付款情况需附上有效凭据复印件),结算情况每月需定期向甲方进行书面汇报,不得瞒报。
10.22 乙方自行发生的各类分包商的义务和责任同时也是乙方的义务和责任,在任何时候乙方都不能免除该义务和责任。分包单位的违约和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和疏忽。
10.23 合同规定由乙方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合同,会议纪要约定内容以及设计变更等),如乙方拒绝完成或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甲方即可安排其他单位完成,所发生的费用(另加20%的管理费)从乙方当月工程款中扣回,影响工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10.2
4 乙方未经过甲方同意擅自与业主达成的书面及口头合同,协议,承诺等,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此等的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10.25 乙方对施工现场两瓶仓库,材料间,经理室等重点要害部位必须安装技术防范设施,该设施必须由甲方认可的专业队伍负责安装,维修和保养,费用由乙方承担。
10.26 乙方对施工现场应配备足量的消防设施,制定消防应急预案,落实消防责任制,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十一条 图纸
11.1 甲方在乙方分项工程施工前提供施工图 套(已包括竣工图在内)乙方如需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可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11.2 乙方在工程竣工后14天内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图套。
第十二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及分项验收
12.1 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及分项验收条件,乙方自检互检合格后,通知甲方代表组织验收(在验收前48小时通知),验收合格,经各方代表在验收记录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的部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予以修复,直到符合验收标准为止,其费用与工期拖延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 各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各方代表已认可验收记录,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2.2若甲方未能按时组织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承认验收记录。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若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延顺。对事后无法判断质量的工序应作为特殊过程加强控制。
第十三条 材料,设备的供应和管理
13.1工程所用的材料,设备原则上均由乙方自行采购,所选择的供应商必须在甲方的合格分包商(供应商)名录内,必须符合国家和政府的备案证和许可证制度,在采购前应事先收集该供应商的相关资料(经营执照,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备用证等),报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采购。国家和政府明确需进交易的材料还必须办理交易。甲方有权供应其中的部分材料。(附表《建设工程材料验证,交易种类(范围)》)
附表:建设工程材料验证,交易种类(范围)
序号
产 品
备案证明防伪复印件
许可证复印件
进场交易
1商品混凝土
2混凝土砌块
(含混凝土多孔砖)
3水泥
4管道(排水管,雨水管,给水管,电工套管等)
5防水涂料
6商品粉煤灰
7砂石料
8烧结砖
9内外墙涂料
10门窗
11防水卷材
12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
13粒化高炉矿渣粉
14商品砂浆
15混凝土外加剂
16混凝土泵送剂
17预制混凝土构件
18墙面板
19夹层玻璃
20钢化玻璃
21建筑饰面石材
22复合地板
23人造板(饰面人造板)
24胶粘剂
25门窗框用硬聚氯乙烯型材
26铝合金建筑型材
27建筑幕墙
28沥青混凝土
29三渣混合料
表示已发证产品 表示已列入计划目前尚未发证产品 表示应进场进行交易的产品
查询已办理《备案证明》的生产企业,可登录上海市建筑材料质量监督站网站。
13.2 工程所用材料,设备均须得到甲方,业主及监理的确认,
乙方在正式采购前须将材料设备的样品提前送甲方和业主及监理,且需得到甲方,业主及监理认可并且封存样品后,方可开始采购。
13.3 一旦材料,设备的样品得到甲方,业主及监理认可并且封存样品后,未经甲方,业主及监理同意,不得作任何变更。
13.4 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必须符合图纸设计要求且和甲方,业主,监理,乙方共同确认的样品相一致,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质量标准,并必须向甲方提供出厂合格证明,产品防伪标志,质量保证书,以及有复验要求的试验资料等有关准用文件。并经甲方,业主,监理验收通过后方可使用。
13.5 甲方有权于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出厂前进行测试检验。乙方须在各批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出厂前应以书面形式提前3天通知甲方,业主和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对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品种,型号,规格,颜色和质量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品,甲方,业主和监理可拒绝验收,并由乙方按甲方和监理单位规定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且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若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未通过甲方,业主,监理单位的验收,以后发现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的,仍由乙方修复或拆除及重新采购,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损失,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3.6 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如发现品种,型号,规格,颜色和质量等有理由怀疑不符合规定,在问题未查清之前,该批材料,成品及半成品必须封存不得使用,经核查如确实不符合规定要求,并由乙方按甲方和监理单位规定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且重新采购符合规定要求的材料,设备,甲方由此受到的损失,由乙方按违约责任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3.7 甲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和制品也应符合设计要求,并负责提供符合验收要求的有关资料。
13.8 乙方必须提供安全,可靠的施工机具以及合格的计量器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13.9 凡材料的采购,复试,交易和办理合格证等,由于乙方自身的资质原因不能签约委托甲方签约的,乙方承诺向甲方出具该内容的履行担保书,该担保书中涉及的担保金额暂抵押于甲方,直至乙方向甲方出具该履行担保书中的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的证明材料后返还乙方。
第十四条 竣工验收和保修
14.1 本合同范围内施工部位在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包括机电设备的调试已按规定进行),乙方应尽快做好竣工验收的一切准备工作,包括准备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一式 份,其中原件 份,复印件份,按本工程所在地,区域所管辖的质监站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并需符合当地,区域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竣工图及竣工资料编制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14.2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书面竣工验收
请示报告后及时组织业
主,监理等核验各方进行验收,并给予乙方批复或提出整改意见,乙方按要求整改,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工期不顺延。
14.3 竣工日期为乙方完成全部合同范围内施工内容,并经甲方,业主,监理等核验各方验收通过签字的日期。需整改后才能达到要求的,应为乙方整改后再次提请甲方验收并经甲方,业主,监理等核验各方签字验收通过的日期。承包内容中任何一项分部分项工程未完工或经各方组织的验收评定为不合格,均视为工期延误。
14.4 乙方在验收通过之日14天内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交全部竣工资料包括工程竣工结算书,经审定后,正式办理工程竣工结算手续。
14.5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竣工结算报告后90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审核意见。竣工结算以最终盖章为准。
14.6 竣工验收通过后,乙方在现场的人员,物资,设备,设施等均必须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一周内全部撤离施工现场,如甲方有特定要求的,按甲方要求执行。
14.7 乙方对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项目在使用中对因乙方原因而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均承担保修责任,保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14.8 保修期限及保修起始日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中的约定执行,具体约定保修期限为: .保修起始日为: .
14.9 在保修期间,如乙方保修不及时有损甲方声誉,甲方可代为修理,由此造成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
第十五条 工程索赔,签证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索赔,签证事件时,乙方应在事件将要发生和事件发生约定有效期限(根据甲方与业主约定的有效期限)内提出报告,及时向甲方报送发生索赔,签证的详细清单和计算依据,经甲方审核后报送业主确认。对业主不认可的索赔,签证,甲方对乙方也不予认可,且乙方放弃对甲方的追索权。若乙方逾时没有报送, 无论索赔,签证事件发生与否,均不予考虑。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按甲方与业主签定的工程承包合同相关条款执行,包括对不可抗力的解释及相应的处理办法。同时,进一步明确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和费用损失,除业主明确承担的部分外,其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七条 工程停建和缓建
工程停建和缓建约定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相关条款执行,包括对工程停建和缓建的解释及相应的处理办法。同时,进一步明确因工程停建和缓建造成的损失,除业主明确承担的部分外,其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八条 总承包合同终止
18.1 总承包合同终止:如总承包合同在分包方按照本合同规定完全履行其义务之前以非分包原因的其他任何理由终止,则总承包方应在此后的任何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方立即终止分包合同所规定的雇佣关系,分包方必须无条件接受。此时,分包方应尽快从工地搬走分包方的材料机械和设备财产并撤离其人员。
18.2 总承包合同因非分包原因的其他任何理由终止引起分包方的雇佣关系一旦终止,本分包合同的其他条款也自行失效,但分包方有权获得按照分包合同内所列的费率或价格计算合同终止前已完成工程的款项(该价款或款项至今为止未得到总承包方任何事先支付)总承包方根据本项规定向分包方支付该款项的义务仅在总承包方收到总承包合同项下有关所述分包合同工程款后生效。
18.3 如由于分包方违反分包合同而导致业主终止总承包合同,那么前述18.2条有关付款的规定不适用,且分包方须赔偿由于自身违反分包合同导致总承包合同终止而引起的总承包单位及其他所有分包单位的损失。
第十九条 分包合同生效与终止
19.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或委托人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自工程竣工交付业主使用,结算完毕,甲方支付完毕(不包括保修金)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19.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遇以下情形属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①乙方擅自将本工程项目进行转包或将工程再肢解成若干部分再进行分包。
②工期延误或施工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或出现重大质量事故,而乙方又无积极措施确保按合同工期完成,或无力按质量标准返修者。
③乙方由于非甲方或业主方的其他原因使合同无法继续全面履行合同的行为。
④乙方没有健全的施工管理和组织体系,进入现场的项目管理班子不足以承担合同约定的承包内容,甲方的声誉面临严重威胁。
⑤乙方已无法全面履行合同要约,尤其是甲方对业主的承诺面临不能兑现。
⑥乙方有损害甲方声誉的严重行为,如发生严重质量事故,安全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等情形。
⑦乙方工地代表及其管理人员不服从甲方的管理并严重危及甲方的品牌声誉。
19.3发生上述19.2款情形时,甲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进入本工程的人员,物资,设备应在48小时内撤离施工现场,且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追索违约赔偿的权利。
第二十条 附则
20.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议,并应形成书面补充合同,才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约束力。
20.2本合同纠纷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
能达成一致的,向合同签约地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20.3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正本 份,副本 份。
20.4以下文件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不可分割。
①《安全生产协议书》(附件一)
②《治安防火协议书》(附件二)
③《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附件三)
合同签订单位: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或委托人:
法定代表或委托人:
地址:上海市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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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电话:
签约地点:上海市X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