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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调查报告

时间:2023-01-19 13:59:49

商标调查报告

第1篇

第一部分、前言 本次调查的主要目的:

第一,熟悉中华老字号企业的经营模式,了解企业内部的商标管理情况。

第二,总结中华老字号企业成功的经验,探寻中华老字号没落的原因,了解企业发展的瓶颈。

第三,调查中华老字号的品牌价值,了解企业商标的经营和发展。

本次调查的背景:

第一,全面复兴老字号计划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自2002年7月以来,北京市政府正秘而不宣的进行着全面复兴老字号的计划,这次复兴是有选择的,对于那些发展前景好的,政府会给与政策优惠、资金支持等的扶持。当然,老字号的保护,北京市并非一支独勇,广州、武汉、杭州等也是如火如荼。老字号的保护已经成为北京市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 “老字号”不景气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而缺乏立法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屡遭侵害是其中一个重要因素。杭州“老字号”企业协会会长、青春宝集团总裁冯根生认为,“老字号”百年来成功的经营经验和历年造就的“老字号”商号本身,就有着极大的经济价值。但由于当今市场机制尚不健全,法律体制尚不完善,一些“老字号”经常受到其他市场主体的不正当侵害,“老字号”的商标、商号被滥用、盗用的情况时有发生,一些不够“老字号”标准的企业借着“老字号”名义大做广告,对真正的“老字号”的产品信誉和厂商信誉造成不利的影响,严重阻碍了“老字号”企业本身的健康发展。

“《提案》针对的是目前‘老字号’发展普遍面临的困境及相关保护机制的欠缺。”杭州“老字号”企业协会法务部顾问陈麟说。提案着重讨论了“老字号”的商号保护,以及政府与“老字号”企业之间的关系问题。杭州市人大财经委副主任陆善定认为,应明确“老字号”的保护期限、标准、认证程序,建立合理的退出机制。保护应在三个层面运作:政府、社会中介组织,以及“老字号”主体本身,而这三者之间的权责应该明确划定。杭州的立法是老字号实现立法保护的先声,立法保护中华老字号将为老字号的重新崛起提供机遇。这对北京市通过立法保护中华老字号具有很高的参考价值。

第三,中华老字号企业经营面临危机,部分老字号正在消失。中华老字号企业迅速减少,破产、倒闭、兼并、收购的消息麻木了我们的神经,“王麻子”宣布破产、同仁堂入主“狗不理”使得老字号企业面临新的经营改革和管理改革。北京市食品工业协会会长李士靖说,随着市场经济大潮的关停并转,北京市百年以上的食品老字号原来近百家,现在仅有20多家了。北京城的那首民谣:头戴“马聚源”,脚踩“内联升”,身穿“瑞蚨祥”,腰缠“四大恒”,到如今只是老字号辉煌历史的写照了。在国外很有影响力的中华老字号小肠陈、户部街老马家烧羊肉和褡裢火烧经营情况不容乐观,天兴居已经成为历史的记忆,老字号凝结着民族精神、历史文化和地理属性,老字号的消失,也是一种历史文化的消失,保护老字号、拯救老字号已经迫在眉睫。

第四,中华老字号工作委员会成立,中国商业联合会将对中华老字号企业进行重新评定。2005年6月9日,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华老字号工作委员会成立,中华老字号工作委员会发挥桥梁作用,向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老字号的意见和要求,提出法规、政策性建议,对老字号企业出现的问题和困难提出指导性意见,帮助老字号企业引进科学经营理念和先进生产技术,推动老字号企业参与国际市场大流通。中华老字号工作委员会的成立,有利于推动老字号企业进一步改革和获得更多的立法保护。中国商业联合会将对“中华老字号”企业进行重新认定,不合格企业将被取消“中华老字号”资格,目前1600多家中华老字号企业面临巨大考验,中国商业联合会已拟定的《中华老字号认定规范(征求意见稿)》对“中华老字号企业”评定条件主要有四项:一是经工商部门正式登记注册且经营50年以上,二是具有民族特色和鲜明地域文化特征,三是具有较高的商业价值和文化价值,四是有良好商业信誉,诚信经营。商务部重新修订原商业部在1990年制定的老字号评定标准,制定出台相应的《中华老字号评定规定》,新的中华老字号评定标准为:有历史的经济实体,在某一领域有良好信誉的商号、店铺,拥有自己的原创产品和服务,靠手工或者以手工为主发展起来,有商业信用,现代企业制度的优秀企业。新的标准无疑是对中华老字号企业的巨大挑战,对促进老字号企业进行改革有很大的作用。

北京市作为中华老字号企业的重镇,有其独特的地理条件,有辉煌的历史,重新挖掘中华老字号的文化内涵,加强对中华老字号企业的保护是有重要意义的。本次调查正是在上述背景下进行的。第二部分、调查数据及分析

1、中华老字号经营基本情况 在调查的企业中,东来顺集团、全聚德集团和聚德华天有限公司的网站宣传作的比较好,有关负责人介绍集团公司的管理层都比较重视网站建设,而且东来顺集团和全聚德集团域名都是商标的汉语拼音,聚德华天有限公司是汉语拼音的首字母,没有发现域名被抢注的情况,但是聚德华天旗下的40余家老字号还没有网站,甚至连网页也打不开。

商标注册情况和企业发展阶段有关。发展较好的东来顺集团和全聚德集团在许多国家注册了商标,包括日本、美国等马德里协定的所有国家,东来顺集团没有发现“东来顺”在国外被抢注的情况。东来顺现阶段还未在国外开设分店,而全聚德已经在美国等几个国家开设了分店。正在发展的聚德华天有限公司旗下的40余家老字号仅仅在国内注册了商标,还未在其他国家注册,据有关负责人介绍,现阶段,聚德华天的发展区域仅限于北京,还未在全国展开,所以国外发展更是艰难,在国外注册商标也没有必要,而且费用较高。小作坊式经营的个体老字号没有申请商标,这些经营者还没有商标的意识,只明白老字号就是商号、代号、名称而已。

假冒商标的情况。东来顺和全聚德都是驰名商标,被假冒的情况时有发生。假冒东来顺商标的形式主要是假冒是东来顺集团的分店,以东来顺的名义来经营,东来顺集团主要是通过非法律手段来处理的,告知当地工商行政部门取缔假冒东来顺的企业。而全聚德的假冒主要是用和“全聚德”拼写非常相似的商标。聚德华天旗下的老字号被侵权也是以假冒是老字号分店的形式。

老字号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很少,老字号驰名商标占驰名商标总数的10%左右。北京市餐饮业老字号商标中,只有东来顺和全聚德被评为驰名商标。这是值得深思的。

中华老字号有悠久的历史,经历了三次比较大的冲击,1950年代的公私合营,1970年代的文革以及1990年代的市场经济,很多老字号企业现在依然经受着市场经济的冲击,还为完全适应市场经济的现实环境。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中华老字号具有天然的品牌优势,具有很高的知名度,辉煌的历史铸就了中华老字号的品牌,但是中华老字号并没有充分发挥自己的品牌优势成为市场经济中的赢家,反而成为了输家,为什么中华老字号会出现大面积的经营不善和亏损,结合北京市餐饮业的中华老字号企业做一些浅显的分析。

2、中华老字号企业经营困境分析

老字号目前的情况令人担忧:据媒体报道,武汉的一家已经营了120多年的老字号,最近倒闭了;杭州一家老字号拍卖,无一人举牌,被认定品牌价值为零……有关调查显示,中国名牌每年正在以5%的速度在减少,中华老字号在其中占有不小的比率。我国餐饮业的中华老字号企业有悠久的历史,平均有160年的历史,有曾经辉煌的过去,但是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中华老字号没有继续辉煌发展,而是出现大面积的不景气,“建一个商业大厦易,而保留一个商业老字号难”,为什么中华老字号出现大面积的亏损甚至倒闭?那么制约中华老字号发展的原因是什么?中华老字号企业能否重新年轻起来?

在一次有关老字号生存与发展研讨会上大家普遍认为:老字号目前存在的最大问题是观念和体制问题。观念老化,体制僵化,这两个致命弱点造成了中华老字号企业出现大面积的亏损。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华老字号企业的发展面临着诸多的困境和挑战,这是制约中华老字号企业发展的关键因素。

第一、“只此一家,别无分店”的经营理念。中华老字号企业的经营者信奉着“只此一家,别无分店”的经营理念,认为企业最重要的是保证质量,而保证质量的方法就是只此一家,开分店就会导致产品质量难以控制,假冒的产品就会出现,就会危及产品的名声,十分注重名声和名誉的中国人是不会容许假冒产品的出现,为了保证产品的质量和防止假冒产品危机自己产品的名声和名誉,只能是“只此一家”;家族观念也是别无分店的原因,中华老字号很多都有经营秘方,产品都是祖传的秘方,开分店必然要求向他人泄露产品秘方和经营秘方,在许多人的思想观念中,秘方是传男不传女,更不可能传给外人,所以只有一人有秘方,掌握祖传技艺,开分店就成为不可能。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我们要利用商业秘密的有关法律法规来保护这些秘方,这对企业商业秘密的保护方式提出了挑战。现在这种思想观念主要集中于小作坊式的家族企业,一家人就是一个中华老字号企业,它们有很高的知名度,而且它们的宣传都是旅游书籍的免费介绍尤其在外国人旅游的小册中和顾客的口头相传,从来不自己主动宣传,这也导致了营销理念的困境。

第二、“酒香不怕巷子深”的营销理念。许多中华老字号企业还是信奉着“酒香不怕巷子深”的观念,认为质量是最好的宣传,老字号的名声也不是宣传得来的人,而是老一辈的质量赢得了名声和名誉,自己宣传不如顾客的口碑,的确中国人有谦虚的美德,不自夸,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的社会开始变化,渐渐的从熟人社会向陌生人变化,人们的口碑已经失去原来的效力,人们交往的减少也使得口碑宣传变得难以为继,所以老字号企业也要转变观念,注重自己品牌的宣传。

第三、“小富即安”的盈利观念。许多老字号企业经营者还是信奉着“小富即安”的盈利观念,严重影响了企业的发展。老字号是历史的延续,许多经营理念也是历史的延续,诸多的经营者不求盈利很多,只求获得维持生计的利润,也没有发展壮大的思想,“够吃够花就够了”,封建的小农思想一直主导着经营者的思维。“小富即安”使得老字号无法积累进一步发展的资金。其次,小富即安的思想使得中华老字号没有竞争的压力和意识。市场经济是竞争的经济,老字号企业没有竞争的意识,所以大量西式餐饮的涌入使得老字号企业的生存压力加大,无法应对西式餐饮的竞争。

第四、“严肃、缺乏热情”的服务。中华老字号企业普遍的服务不够热情,经常是对顾客严肃缺乏热情,完全是计划经济下的服务,还以为是卖方市场,在顾客不能得到期望的产品时也很少挽留顾客,也不向顾客推荐自己的产品,比起现在的私营饭店和酒店的热情服务、微笑服务、开门微笑和专职服务员提供全程服务相距很远,这在一定程度就是广告和挽留顾客,顾客都希望是获得高高兴兴的服务,都不希望是看着服务员的冷峻的面孔。很多老字号企业由于其他方面的原因,店面不够干净,完全是灰尘满天飞,没有现代的气息,这也是一种服务,让顾客感动舒服。

第五、许多老字号企业体制存在问题。由于历史的原因,现在许多中华老字号企业都是中小国有企业,背负着计划经济遗留下的厚重历史包袱,人员过多,早期积累不多,退休职工的退休金还需要企业重新支出(历史上被国家拿走了,本来需要国家来支付)造成企业运营困难,资金周转不顺,过多的负担使得老字号企业难以轻装上阵,难以和其他企业竞争。

第六、产权不清,尤其是中华老字号的归属不清。由于建国初期的公私合营和一系列的改革,现在许多老字号的归属已经不清,究竟哪个地方和企业应该拥有该老字号很难分清,这样就产生了一系列的问题,企业之间产生矛盾,造成内耗,法院也很难做出评判,杭州张小泉起诉上海张小泉从1999年至今仍没有结论,一旦把张小泉判给一方,另一方就是侵权,历史的原因造成的产权不清随着企业的发展逐渐显现。

第七、手工作坊式的生产难以在自动化信息化的市场经济中取得优势。1990年代以来,机械化、自动化和信息化的发展改变了生产方式,以手工技艺为主的中华老字号失去了生产上的优势,户部街老马家烧羊肉的老师傅是第七代传人,正宗的烧羊肉在北京乃至全国仅此一家,完全是手工技艺,不能机械化和自动化,所以生产方式难以改变,生产效率很低,经常出现排长队的情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的工作压力大,时间如金,很难排队等候,部分顾客流失,导致经营举步维艰。

第八、产品的日益多样化导致消费需求的变化。老字号企业提供的产品很固定,技艺独特导致产品多年不变,在这个追求时尚的时代,固定不变就是落伍。改革开放,国际上各种产品涌入中国市场,使得主要消费群体即年轻人的选择多样化。在一项餐饮业老字号的调查中, 就究竟吃老字号还是洋快餐的问题中,52.5%的人愿意选择老字号,40%的人选择了洋快餐,7.5%的人认为无所谓。调查人员对人群仔细分析后,发现在200名受访者中,老年组中无一人选择洋快餐,而青年组中有40%选择了洋快餐。这一调查结果表明:青年人对洋快餐的接受程度比老年人要高很多,洋快餐对老年人几乎没有吸引力。对“老字号如果推出新品种,受访者会否前往尝试”这一问题,受访者中有40%表示会,37.5%表示不会,22.5%表示无所谓。该调查说明大部分人对老字号的创新持肯定态度。 更为严重的是,在我的一次调查中(当然,我的调查具有片面性,但愿是很片面),随机抽取7——14岁的小孩无一人说出一个老字号的名字,也不喜欢老字号的食品,小孩都被肯德基和麦当劳所吸引,这在一定程度上,老字号失去了未来的市场。西式快餐的大量涌入使得中华老字号餐饮失去了传统文化的吸引力,

第九、法律意识淡薄,尤其是商标意识,假货充斥市场。老字号凝结着民族精神、历史文化和地理属性,它是一种独特的标识,老字号在历史的长河中洗练而出,积累了难以估计的无形财富,本身就是巨大的无形资产,但是,由于我们法律意识淡薄,保护老字号的意识淡薄,广州有不少老字号连商标都没有注册,北京也有部分老字号至今没有注册商标。由于缺乏商标意识,造成许多优秀的品牌无形资产的流失,老字号被抢注的情形经常发生,青岛啤酒在美国抢注,同仁堂、女儿红、杜康和狗不理在日本被抢注,阿诗玛在菲律宾被抢注,凤凰在印尼被抢注,竹叶青在韩国被抢注。企业商品或者商标被假冒时有发生,北京六必居食品有限公司的六必居酱菜经常被假冒,全国各地许多饭店冒充是东来顺的连锁店。许多企业因为假冒产品致使品牌受到严重威胁,甚至破产,“崂山”矿泉水主要死在假货的手里;山东名牌莱芜香肠“顺香斋”老字号在莱芜经历了150多年的风雨后,终于架不住周围几十个“傍名牌”的夹击,宣布破产;王麻子的破产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因为假冒产品的冲击,王麻子招牌名声在外后,从民国开始,北京就出现了“汪麻子”、“旺麻子”、“老王麻子”、“老旺麻子”和“真王麻子”等招牌,市场经济后,大量的假货更是充斥市场,“王麻子”没有利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品牌,导致“假李逵拖垮真李逵”,加上经营状况等原因只有宣布破产。

第十、品牌意识淡薄。中华老字号有悠久的历史,餐饮业的老字号企业平均有160年的历史,因此老字号都有丰富的文化积淀,具有传统内涵和丰富的情感,有巨大的无形价值,但是很多老字号经营者忽视了对老字号文化的挖掘和整理,不注重运用自己独有的文化去塑造品牌、宣传品牌,老字号企业拥有的独特的文化内涵,是老字号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竞争对手无法剽窃和效仿的法宝,充分利用老字号的历史积淀来发展品牌是参与市场竞争的最好的法宝。此外,中华老字号企业一向忽视自己的宣传,很少花大力气做广告。在央视等媒体上作广告的北京市中华老字号企业很少,这也是不重视品牌的原因。中华老字号的影响力正在减弱,其品牌价值正在减少,因此,加强品牌宣传,扩大品牌影响力是中华老字号企业的紧迫任务。

第十一、法律体制不健全,市场机制不完善,缺乏老字号保护的法律法规。在很长时间内,缺乏明确的评定中华老字号的标准。自愿商业部做出评定中华老字号的工作后,一些不符合老字号标准的企业经常以中华老字号的名义作广告做宣传,对真正的中华老字号的产品信誉和厂商的名誉造成不良影响,严重损害了中华老字号企业的利益,也降低了“中华老字号”的品牌价值。目前,缺乏保护中华老字号的法律法规,缺乏老字号的保护机制,“中华老字号”证明商标的滥用和盗用、老字号的滥用和盗用,严重降低了中华老字号的品牌价值,但是没有具体的立法保护机制。没有对“中华老字号”的保护统一立法,老字号商号的登记,商标权的取得,商号和商标权的冲突的法律解决机制都是无法可依。杭州和北京正在着手制定保护中华老字号的地方法规,有望在近期获得通过。

第十二、城市拆迁对老字号的影响。市场经济的大潮,城市建设成为各个城市改善环境、吸引外资的重头戏,老字号一般因其辉煌的过去都在繁华的闹市区,为了城市建设和改造,老字号被认为是历史文物而没有市场价值,生产难以现代化,而不得不搬迁,老字号就在城市拆迁过程中身受其害,老字号企业有其历史渊源和地理标识,人们对老字号的理解往往和当地联系在一起,一旦搬迁,在人们的心目中就不再是老字号了,而且其店面是不能搬迁的,因为店面很难重现。餐饮业中华老字号受害最大,许多老字号企业尤其是老字号饭庄不得不远离城市繁华区,无奈的远离了消费者尤其是年轻人的视野。广州和杭州在城市建设和改造过程中,许多老字号餐馆和茶馆被迫搬迁,北京在城市建设中,保护老字号的力度还是比较大的,尽量避免老字号的搬迁,这也许是大栅栏一直没有改造的原因之一。在我们的调查中,正在发展的中华老字号企业对此反映较大,聚德华天公司自90年代一直忙于搬迁,因为该企业拥有老字号比较多,而且在繁华的区域的较多(该公司原来在西单有8家老字号店铺,现在都已搬迁),政府给与补贴的意识正在增强,但是还没有具体的法律依据。 第十四、公地悲剧重演拖垮中华老字号,获得中华老字号商标专有权是企业进一步发展的前提。1968年哈丁教授在《公地的悲剧》一文中讲述了对所有人开放的公共牧场必然会遭到过度放牧的故事――公地悲剧,这是西方经济学的一个著名的理论模型。美国布兰迪斯大学教授杰弗森2000年来北大演讲:并非只有自然资源才能成为公地,公地的本质特征在于决定资产使用方式的产权结构。如果某种资产的产权安排决定了很多人都能不同程度地使用这种资产,那么这种资产就具有公地的特性。“冠生园”品牌于1918年在上海创立,是几代人的心血凝成的结晶,该品牌价值数千万元。1956年,冠生园进行公私合营,上海总部一分为三,各地分店企业都隶属地方,与上海冠生园再无关系。南京的“冠生园”就成了南京冠生园。“冠生园”就成了公地,各地厂家共同拥有一个品牌。南京冠生园陈馅月饼事件发生后,以"冠生园"命名的上海、天津、昆明、贵州、成都、武汉等地的几十家企业,都受到很大打击,百年老店上海冠生园(中国冠生园)下属有30多家冠生园公司,是遭受打击最大的一家企业。上海冠生园(集团)总经理翁懋说,我们的直接经济损失近1000万元,实现“冠生园”的商标专用权,一直是我们梦寐以求的,可是,这件事太难了!我们没想到,全国竟然有几十家冠生园!由于历史的原因,很多中华老字号成了公地,根本没有任何联系的各地企业都使用同一个名称,他们都在透支中华老字号的品牌,很少维护品牌,品牌一旦出现负面情况,彼此都会受到沉重打击,百年中华老字号就会毁于一旦。许多中华老字号都是“产权公有化”,获得商标专有权是避免公地悲剧的唯一方法。谁免费使用公地,谁就会为公地付出代价。第三部分、发展中华老字号的政策建议

1、对中华老字号企业发展的建议

中华老字号企业存在很多问题,没有现代化的设施,体制僵化,思想落伍,营销思想落后等等,但是中华老字号拥有现代企业所没有的优势,只要中华老字号企业充分利用其比较优势,改革其不足,剔出制约其发展的因素,提高企业的自生能力,中华老字号企业一定能够重振雄风,重新年轻起来。老字号的重新崛起主要是老字号企业的自救,要充分利用内在的丰富的无形资产,开拓创新,老字号的复兴还需要政府的政策优惠和资金支持等的扶持。北京稻香村食品集团副总裁池向东认为:经过上百年甚至几百年的洗礼,老字号能够存货下来,证明它适应了历史,证明它能根据社会发展要求进行变革,不断地重塑自己的形象,但是,适应了过去不等于适应了历史,适应了现在不等于适应了未来,如果老字号仅仅依靠政府这棵大树才能生存的话,可以预见,将来市场经济规范以后,这些老字号恐怕还面临死亡的结局。提高企业的自生能力是至关重要的。

第一、老字号企业充分利用和发挥自己的比较优势。老字号企业是经过几代人的努力发展起来的企业,凝聚了几代的心血,是经过历史检验具有以下特点:历史悠久,物美价廉,工艺独特,可靠、正宗,货真价实,这是消费者公认的。

工艺独特是老字号的一大优势,企业应该加大工艺的机械化、自动化和信息化改造,改变生产方式,提高生产效率,对于必须要人工的工艺,加大传播力度,招收较多的徒弟,防止手艺失传。著名老字号户部街老马家烧羊肉的手艺就存在失传的危险。

可靠、正宗和货真价实是老字号的最大竞争优势,老字号企业要不断改善经营环境和提高产品质量,发展名优特商品,保持老字号商品的特色。令人遗憾的是,由于近几年来假冒产品的影响,一些老字号企业的产品质量受到消费者的质疑。“傍名牌”已经使许多老字号企业倒闭。老字号企业应该发挥优势,提供消费者认可的产品。建议企业要积极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充分利用企业分公司的信息优势,及时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供信息,同时及时督促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缔非法企业,没收假冒伪劣产品,对于有较大影响的案件要寻求法律救济,及时在相关媒体发布信息,将不利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第二、充分挖掘“老字号”潜在的无形资产,维护商标形象,加大商标宣传力度,提高商标价值。

历史悠久是老字号的最大特点,也是其最大的优势。经过上百年甚至几百年的发展,老字号在一定区域甚至在全国都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在现代商业社会,知名度是品牌的核心,就是很大的资产,所以老字号背后蕴含着巨大的无形资产,也就是说老字号具有潜在的无形价值,说其是潜在的无形资产,是因为老字号的无形资产未被开发,未被利用,还不是无形资产,只有开发出来才是无形资产。

在现代商业社会,一个品牌进入市场需要三个成本:第一个是进入市场、让消费者认知的“导入成本”;第二个是保持在市场的地位、维护消费者对该品牌印象的“维护成本”;第三个是提升在市场中地位的“提升成本”。老字号知名度高,现在已经被消费者所认知,第一个成本不需要企业支付,这也是说老字号具有无形价值的原因,但是为了参与市场竞争,提高企业的竞争力,第二个和第三个成本需要加大投入。

我们认为,以商标为线索,企业发展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商标树立阶段,商标维护和推广阶段,商标战略阶段。

商标树立阶段是指企业的商标刚刚注册,商标还没有知名度,使其商标成为该企业商品一个标识的阶段。在这个阶段,企业应该充分利用自己商品的特色,保证商品质量,让消费者认可自己的特色商品,进而对企业的商标留下印象。当消费者提起该商品就想起商标,或者提起商标就能知道是该企业的商品,那么企业的商标树立阶段已经完成。经过上百年甚至几百年的发展,老字号企业已经被消费者认可,“老字号”本身已经注册为“商标”的企业,说明老字号企业的商标树立阶段已经完成;还未将老字号注册为商标的企业应当尽快将老字号注册为商标,尽快利用老字号的优势树立商标。 商标战略阶段是指企业的商标已经具有很高的知名度,商标已经成为企业的代名词,商标已经和企业分离,商标本身即具有很高的价值,企业应该利用商标来发展的阶段。商标战略阶段是当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才考虑的战略,即企业商标应该是驰名商标才可能实行商标战略。我认为,在现阶段,北京的餐饮业中华老字号中只有全聚德和东来顺可以实行商标战略,其他老字号企业实行商标战略还是为时过早。商标战略包括商标文化战略、商标经营战略、商标竞争战略和商标价值战略等。东来顺集团公司充分利用“东来顺”这个驰名商标发展连锁经营,对加盟店输入“东来顺”品牌,也就是直接进行商标经营。

第三、企业应当加强商标保护。老字号已被消费者所公认,假冒老字号的商标已经成为很多老字号企业的大难题,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加强商标保护,是许多企业发展中必须完成的课题。我认为,加强商标保护企业应当做到以下几点:一是企业健全商标管理部门。是否设立商标管理部门是企业发展的需要,在我们调查过程中,企业都有专门的岗位,一般设在策划部、发展部或者法律部,专职一人管理商标,在企业遇到商标争议时都求助于商标代理机构。建议企业尽量设立知识产权部,有专职人员管理商标,工作人员要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和国内外商标代理机构保持良好的关系,获取市场信息,及时处理商标争议,避免企业受负面信息的影响。二是做好商标监测工作。中国是一个很大的市场,假冒商标的情况会经常发生,由于地域广阔,商标监测工作是很重要的,尤其是拥有驰名商标的企业要在知识产权部门设立专职岗位监测商标,联系各地商标代理机构帮助监测。三是多途径解决商标争议,尽量避免进入法律程序。遇到假冒商标或者其他商标争议要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寻求帮助,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和假冒商标的行为,对于其他商标争议寻求法律外的途径解决,尽量谈判的方式来解决,对企业来讲,法律途径仍然不是最佳途径,法律途径会使企业陷入一个难以回转的泥潭,三株集团的迅速破产给我们的教训就是尽量避免进入法律程序。四是老字号要保持自己的商标。在现代企业制度变革中,老字号要加入某个集团,或者改造成有限公司时,老字号的名称不能变,一定要保持老字号和老字号商标,不能因为变成现代企业集团就重新注册为其他的商标或者改成其他的商号,一旦改名换姓,老字号的金字招牌也不再是老字号了,其巨大的无形价值就丢掉了,一些老字号企业随意改名换姓,这是很不明智的;在企业实行连锁经营或者开分店时,一定要保证使用老字号商标,并在显著位置标识老字号商标,同时保证老字号下的商品特色和质量,不能出现质量问题;对于假冒企业分店或者加盟店的企业进行收购或者申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缔。在我们调查过程中,聚德华天旗下有40余家老字号企业,自聚德华天控股有限公司成立后,聚德华天公司又重新申请了商标,40余家老字号都运用了新的商标,这对于发展聚德华天是由好处的,但是老字号的商标的宣传减弱了,我认为这是不明智的,应该以宣传老字号为主,毕竟老字号都有几百年的历史,他们的商标价值远大于现在的聚德华天商标,当然聚德华天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贾飞跃先生说,公司会同时宣传新商标和老字号商标,不会忽视老字号的宣传,更不会以新商标来代替老字号商标。可以认为,聚德华天新商标正在商标树立阶段,要得到消费者的认可还要一段时间,大力宣传鸿宾楼、柳泉居和砂锅居等老字号是比较明智的。

第四、老字号企业要利用老字号商标(或者品牌)发展连锁经营、特许经营。建议正在发展的老字号企业以连锁经营的方式来发展自己,老字号的无形价值在于其知名度,所以老字号作为商标也是一种无形资产,老字号企业一般都是资金不足,影响了其发展,而许多企业或者个人有资金,但是没有商标这个无形资产,所以老字号企业和拥有资金的企业和个人合作,开展连锁经营,或者以加盟的形式开展合作,这种合作是符合比较优势的。发展特许连锁经营,实质上就是利用名牌再去复制一个名牌,使名牌形成规模。有了名牌的规模经营,就能产生名牌的规模效益,东来顺和全聚德的迅速发展足以证明连锁经营和加盟经营是成功的,是符合老字号企业发展的,聚德华天控股有限公司正在探索连锁经营和加盟经营。当然,连锁经营和加盟经营要保证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保证老字号品牌的声誉,所以总部必须有能力来控制连锁店,建议企业学习东来顺的经验。1996年6月18日,东来顺成立连锁总部,设立了4个中心:服务开发中心、配送中心、培训中心和信息中心,总部通过这4个中心向连锁店进行管理与提供服务。同时,确定了加盟连锁店的发展程序为:申请加盟、实地考察、签订合同、筹备开业和开业等5个步骤。首先在连锁经营中实行“八统一”,凡加盟东来顺的企业,都要严格实行“八统一”的管理原则,即:统一牌匾、标志,统一羊肉坯、调料等原材料,统一服装及员工上岗卡,统一装修风格,统一餐具用具,统一服务规范,统一员工培训,统一广告宣传及促销形式。其次,采取了四项主要措施拉近与加盟店的联系:一是适应市场需求,为连锁店提供满意及时服务。配送中心打破旧框框,取消节假日、休息日,提出了“全年如一日”的工作标准,只要连锁店需要,都及时、准确、完好的把货送到,并免收服务费。二是定期召开连锁工作大会,评选先进连锁店,交流经验,切磋技艺,展示东来顺成果和配送品种;三是经常委派专人到连锁店进行走访、检查,强化总部与加盟店的联络,提供信息、提供技术指导、提供无偿和有偿服务,帮助连锁店解决经营、技术上的困难和问题,帮助培训技术人员。四是保证加盟连锁店的经营利益,千方百计降低费用,降低主要原材料成本。这既保证了连锁店的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也进一步提高了东来顺的品牌价值。

第五、建议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企业经营和管理机制。老字号企业的历史也决定了其具有古老的管理理念,随着市场经济的完善和发展,老字号的经营和管理理念也需要及时革新,引进先进的经营和管理制度。对于正在发展的企业,没有较多资金的用于经营和管理创新的企业,要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借助于外脑来创新,引进先进企业入股,引进先进企业的经营和管理理念,构建股份有限公司。

首先,老字号企业要摈弃“只此一家、别无分店”的落后的经营理念。现在商业社会,扩大生产就是为社会做贡献,扩大经营仍然可以控制产品质量,只要利用先进的技术来保证好产品质量,就不会有损老字号的声誉。老字号企业要积极扩大经营规模,积极利用先进技术来改造自己的手艺,对于必须人工的手艺要摈弃“传男不传女”的落后观念,积极吸收徒弟,扩大手艺的影响,对涉及商业秘密的可以采取一定的保护,在资金允许的情况下增加分店,积极向东来顺和全聚德等先进企业学习,开展老字号连锁经营或者加盟经营。

其次,要有创新和发展的理念,创新企业管理机制。老字号企业都是历史的产物,一般都是小作坊式的经营发展起来的,都是亲情化的管理,这在企业刚发展时是有利的,随着经营和生产的扩大,这种亲情化管理就选的不足,要创新管理机制,实行制度化管理,将所有的制度都要公布于众,所有员工监督实行。用人机制的管理,对所有员工都要一视同仁,对于有能力的要给与较大的发展空间,实行赏罚分明,要把亲情和工作分开;薪酬制度要革新,订立完善的薪酬机制,不能实行大锅饭,要拉开档次,引入竞争机制,对于拥有关键手艺的老师傅给与高薪,建立有效的员工激励机制。

再次,引进先进的技术,充分运用现代化的科技来改进生产方式,加大科技投入是提高产品质量和提高生产效率的保证,从而满足消费者不断变化的需求。著名中华老字号的北京全聚德在市场经济中迅速发展,全聚德的品牌成功之路在于在生产制作过程当中成功地运用了科技手段: 改造“明烤炉”工艺为“复合式鸭炉”,一是降低了烤鸭时操作的技术难度;二是建成了一座大规模的食品加工厂,把鸭子烤制前的多道工序并入生产线,实现了工业化生产;三是推出全聚德真空包装系列风味食品,使产品打破了地域界限,让更多人吃上了正宗的全聚德烤鸭。通过以上产品和工艺的标准化,全聚德为其品牌的连锁化扩张及集团规模化打下了基础。

最后,老字号企业要建立危机管理机构。老字号经过几百年的洗礼而风光犹存,说明老字号具有极强的生命力,老字号的建立是几代人的心血,不能因为一次失误而成为历史的遗憾。“金华火腿”和“冠生园”的破产警示企业危机管理的重要性,许多老字号不能应对突发事件,没有危机管理意识,随着社会步伐的加快,企业遇到突发事件的概率加大,所以老字号企业要有危机意识,设立危机管理部门,积极应对突发事件,避免几百年的老字号因为一件突发事件处理不好而破产。只要积极应对,采取正确和合理的措施,老字号企业就能够避免危机。

第六、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企业要做到产权清晰,尤其是老字号的归属要清晰。由于历史的原因,1956年公私合营,后来有各地老字号分家,许多老字号归属许多地方,“冠生园”在全国各地有30多家,杭州张小泉和上海张小泉,谁是真的张小泉,各地的王麻子究竟花落谁家,这都是产权不清的结果。建议有关企业尽快明晰老字号归属,避免公地悲剧的发生。获得老字号商标的企业,尽快利用经济手段收购其它各地的老字号使其成为分店或者加盟店,或者法律手段取缔非法假冒老字号的企业;对于难以归属的,用建立联盟的方式共同保证产品质量来保护老字号的声誉,效益好的企业要尽量申请其它商标来保护自己的商品。

第七、充分利用现代网络,建好网站,寻求电子商务的机会。网站是企业的形象,代表着企业现代化的发展程度,缩着网络的发展,和外企合作的机会很多是网络上形成的。充分利用网站来宣传自己的形象,也是很重要的。域名也是宣传的方式,也代表着企业,所以尽量以商标为域名,防止域名权被他人侵犯,保持商标和域名的一致性是很重要的。

提高老字号企业的自生能力是企业发展的关键因素,关于企业发展的理论很多,在此不再详述,以上只是从商标发展和法律的角度作一点解读。

2、对北京市政府保护老字号的建设

企业的发展要提高自身的自生能力,老字号企业的重新崛起关键在于自救,同时也需要良好的外部环境,随着市场经济的完善,市场环境越来越好,但是老字号毕竟是发展比较缓慢的企业群体,政府应该给与一些政策来支持老字号企业发展。结合本次调查,为了加快发展北京市老字号企业,提出以下几点不成熟的看法:

第一、老字号凝结着悠久的历史文化,代表着城市的文化氛围,是城市的象征,政府有义务进行保护。老字号企业所具有的悠久的历史,蕴含着传统商业文化,已经凝结为我国或是一些地区人们厚重的民俗文化的一部分,老字号在历史的发展中积累了丰富的文化内涵,可以反映一个地方的民俗风情、社会变迁的风貌。老字号代表诚信,老字号是一个城市是否具有文化和诚信的标志,老字号的发展可以使浮躁的城市变得稳重和沉淀。老字号作为一种珍贵的文化遗产,政府应加大力度,这也应是政府的一种责任和义务。要像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一样来保护老字号,这是老字号经营者的呼声。

第二、尽快出台《北京市老字号保护办法》。2005年4月11日,《北京市保护和发展传统商业服务业老字号店铺立法调研》课题正式向社会公开招标。中标人要在一年之内完成立法调研报告,作为立法的依据。老字号立法调研招标书中明确提出,调研的目的是防止有独特魅力的老字号断代或者技艺失传,提出保护老字号以及促进其发展的立法建议。北京市政府通过立法保护京城传统的老字号店铺。这也是北京市政府首次以立法的形式来保护老字号,对于此次立法调研和立法,我们寄予很大期望,这也将是首个保护老字号的地方立法,对于保护北京市老字号的发展将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根据我们的调查,我们对北京市老字

保护办法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明确老字号的构成条件。老字号的标准有很多,但是法律是上如何界定老字号仍然是空白。《中华老字号认定规范》认为:中华老字号是指具有展示中华民族文化创造力的价值,具有鲜明的中华民族传统文化背景,拥有世代相承的独特工艺或经营特色,且技术出众,取得了社会广泛认同和良好商业信誉的企业和/或产品品牌。中华老字号企业的认定需要几个条件:经工商部门正式登记注册,且经营年限应不少于50年;具有中华民族特色和鲜明的地域文化特征;有世代相承的独特的工艺、技能或经营特色;具有较高的商业价值和文化价值;有良好商业信誉,诚信经营。这样界定中华老字号是比较科学的,建议北京市在立法时采用此定义。北京市共有200余家老字号。

二是明确立法的目的。《北京市老字号保护办法》的立法目的应该是保护老字号文化,防止老字号的技艺失传,为老字号企业的繁荣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促进北京市老字号的发展。老字号是一种历史文化,是历史遗产,老字号是一种城市文化,代表着诚信和稳重,是北京市的特色,否则北京和巴黎、纽约就没有区别了,对已经破产的老字号企业,政府应该保留其遗址,像大栅栏的天兴居已经破产,只剩下招牌还在,政府应该将“天兴居”收归国有,并授予“天兴居老字号文化遗址”,作为老字号文化遗址来保护,这就是保护老字号文化的含义。老字号断代和技艺失传的情况也随着老字号的破产而消失,为了鼓励老字号的发展,也是为了不让老字号技艺断代或者失传,政府应该扶持老字号企业发展,提供政策优惠和资金支持,严厉打击假冒老字号的行为,为老字号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但不涉及老字号企业如何经营。

三是建议将老字号分为三类,濒临灭绝的老字号、正在发展的老字号和发展较好的老字号,对于不同的老字号给与不同的立法保护。濒临灭绝的老字号,是指其经营不好,勉强维持,或者是手艺即将失传,没有后代传人的老字号。对于濒临灭绝的老字号要把其当作历史文化遗产来保护,经营不好的老字号给与税收优惠,提供资金支持帮助其渡过难关;经营还可以,只是手艺没有传人的老字号,可以将将手艺传授给其他人,或者让其写成秘方当作商业秘密来保护,户部街老马家烧羊肉的第七代传人已经七十多岁,现在传人就很难寻找到,如果真的失传,那将是历史的遗憾(正宗烧羊肉仅此一家)。对于正在发展的老字号企业,政府主要给与政策优惠。据企业的需求,主要是:由于老字号难以和新兴的企业竞争,难以在商业街立足,建议政府在繁华商业街预留老字号的位置,老字号进入商业街时给与倾斜优惠政策;给与老字号企业税收优惠,对正在发展的企业,实行必要的税收减免;提供资金扶持,为老字号企业提供一些政策性贷款,减息贷款或者免息贷款;设立老字号扶植项目,为老字号企业的技术发展给与扶植;政府要加大打击假冒老字号的行为,维护公平的市场环境,维护老字号的声誉,促进老字号的发展。对于发展较好的企业,政府主要是提供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有关部门提供必要的服务,帮助企业更快发展。

四是建议设立老字号发展专项扶持资金。北京市现有200余家老字号,已经形成一个较大的行业群体,由于老字号的特殊性,设立专项扶持资金是必要的,这也是保护老字号的一项重要措施。北京市老字号发展专项扶持资金(以下简称“发展资金”)是由北京市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发展资金主要扶持和支持老字号企业技术改造、发展连锁经营、体制创新和商标注册等;科技和财政部门是发展资金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发展资金的年度工作重点、项目立项审批、监督管理和验收等工作;发展资金的安排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专款专用的原则。

发展资金以无偿资助、贷款贴息和资本金(股本金)投入等方式支持老字号企业的创新发展。无偿资助主要用于资助濒临破产但是有独特工艺的老字号,一般都是小作坊式的老字号,支持独特工艺的传播和改进技术,支持扩大生产和继续发展,资助小作坊式的老字号申请商标,资助金额一般不超过20万元,个别的不超过50万元,实施期限为3年。贷款贴息主要支持正在发展的具有一定产业效益的老字号企业,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支持连锁经营,贴息贷款按申请项目贷款年利息的50%至100%的给与贴息补助,贴息总额一般不超过30万元,个别重大项目不超过50万元,实施期限为3年。资本金投入主要用于改造国有中小老字号企业,对于进行股份制改革的老字号企业,有很好的发展前景,有两家以上投资合作企业,政府可以在企业建立之初投入资本金支持企业发展,国资委具体负责资本金投入项目,发展资金投入实行推出机制,收回的资本金和资本金收益仍未发展专项资金。

五是给与老字号的商标和商号特殊保护,规范老字号标志。由于老字号很多是小作坊式的经营方式,是个体经营,所以这些老字号没有申请为商标,对这些老字号要给与保护。老字号拥有者对老字号拥有专有权,只有老字号拥有者才有权将老字号申请为商标,其他企业以老字号申请商标的,不予批准,对于已经以老字号申请为商标的,老字号拥有者可以提出商标异议,另一方面,政府资助有价值的老字号申请商标。北京市政府认定的老字号由政府颁发证书,确保老字号认定的规范,未被认定为老字号的,不能使用老字号标志。老字号最早都是商号,只有老字号拥有者才能将老字号登记为企业名称,其他企业不能以老字号为企业名称。以老字号为商标或者企业名称是老字号所有者的专有权。

六是规范老字号的认证程序。为了保护老字号文化,政府有义务认定老字号,这是政府的职责,而不是企业的行为,建议由北京市工商行政部门商标局具体来认定北京市老字号。其认定程序为:企业申请和政府调查,对于企业或者个体经营者没有申请的,但是影响很大的商号,政府可以通知其申请;通知企业提交有关资料,对于没有精力准备到的个体工作者,政府给与帮助;邀请专家学者进行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和报告;在有关媒体进行公告,任何人可以提出异议,公告期为30天;对没有异议的企业或者个体经营者,颁发“北京市老字号”牌匾,对于已经破产的老字号颁发“北京市老字号×××遗址”。

七是建立老字号的退出机制,规范老字号的管理。北京市老字号企业的有效期是5年,而北京市老字号遗址的期限是长期。老字号企业代表着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代表着诚信,如果某个企业违反了老字号的诚信,那么就毁坏了整个北京市老字号的声誉,其他老字号企业也将受到影响,因此,建立老字号企业的退出机制是必要的。任何人都可以向北京市工商行政部门举报老字号企业的违法情况,对于违反诚信经营或者已经不符合老字号标准的企业取消“北京市老字号”称号,并在相关媒体上公示。

八是严格老字号搬迁,建立老字号搬迁的政府补偿机制。近几年,城市改造如火如荼的展开,很多老字号都处于城市的繁华区域和被改造的区域,北京市西单的改造,原来有很多老字号,仅聚德华天公司就有8家老字号被搬迁,现在西单已经没有老字号的立足之地。老字号是否必须搬迁必须经过论证,尽量保持老字号原貌,不予搬迁,对于必须搬迁的,要给与足额的补偿。据聚德华天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贾飞跃先生介绍,聚德华天旗下有40余家老字号,自90年代就开始忙于搬迁的事情,对搬迁的补偿,政府的意识正在增强,但是还没有法律规定,所以补偿没有标准。老字号的搬迁是政府的规划,这是政府的行政行为,政府应该给与老字号补偿,以使老字号能够重建。老字号保护办法应该建立补偿标准,设立评估机制,对每个老字号的补偿以评估的价值为准,老字号重建的必要费用、老字号搬迁过程中的必要费用、老字号无法经营的损失等都应该计算在内。老字号搬迁后,在原地设立原址几年标志,对于老字号能够重新回归的,老字号有优先购买权或者使用权。

九是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完善侵犯老字号的救济机制。近年来,老字号的侵权事件呈上升趋势,主要是假冒老字号商标、生产假冒伪劣商品,严重损害了老字号的声誉。对侵犯老字号的行为,要严厉打击,分别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要民事责任为主。假冒老字号商标的行为,主要是侵犯了老字号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应该以民事责任为主,除了经济补偿外,还要对侵权者实行惩罚性赔偿,惩罚性赔偿是指对侵权者的侵权行为进行惩罚,使侵权者不敢再一次侵权,以安慰被侵权者的心理损害。老字号保护办法引入惩罚性赔偿将是中国立法史上的重要转折点,至今,民事法律制度还未建立惩罚性赔偿制度。

北京市老字号保护办法将是老字号发展的加速器,必将促进老字号的快速、稳定发展,也就是对老字号的首次专门立法。因此,这次立法应该广泛参考各地保护老字号的经验。在保护老字号方面,广州市有关方面曾经规定:被列入老字号的企业,无论企业性质、产权如何变更,其著名字号、商标、名优产品等应在广州永久保留;即使破产、关闭、兼并、转制,老字号也不得销号,而要交由上级主管部门收回管理,让有条件的企业继续发扬光大;作为老字号历史“硬件”标志的传统建筑,市文物管理部门应将其纳入文物保护范围,不能损毁、擅自拆建、破坏原风貌;工商部门要加大对老字号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力度,积极查处侵犯老字号权益的违法行为;老字号在致力发展旗下产品,保持独家特色的同时,要不断改进生产工艺、开拓创新,重塑优势。这是本次立法应该借鉴的经验。期待着《北京市老字号保护办法》尽快出台。

3、建议放宽老字号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条件

调查表明,中华老字号驰名商标仅占驰名商标总数的10%,在北京市餐饮业仅仅有东来顺和全聚德两个商标为驰名商标。中华老字号有其特殊性,被评为驰名商标有利于在国外获得较好的保护,因为老字号在国外被抢注很严重,但是驰名商标的法律构成要件不利于中华老字号。

驰名商标有三重特权,一是如果在某国尚未注册,而有人抢先注册,它可以把抢先者挤出去,重新注册为自己的商标 ;二是在只保护注册商标的国家,对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也给与保护;三是对已注册的驰名商标,在侵权诉讼中,认定被告的商标与其近似的可能性较大,认定被告的有关产品或服务与其所有商品或服务类似的可能性较大,在很多国家,即使把驰名商标的类似标识用在非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也可认定为侵权。中华老字号在国外被抢注很严重,如果利用驰名商标来保护,那将对中华老字号很有利。

《商标法》第十四条对驰名商标的条件作了规定,《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对认定驰名商标的材料作了详细论述,一是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二是该商标使用持续的时间,包括商标注册、使用的历史和范围;三是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包括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和广告的投放量;四是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包括该商标曾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五是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包括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利税、销售区域等。

第2篇

一 清末之调查

此次民商事习惯调查始于清末,这已是学界定论,但它究竟起于何时、规模多大、运作状况怎样,则因史籍记载不多,故现今著述不仅语焉不详,且常常说法不一,甚至谬误颇多。

据北洋政府司法部第242期《司法公报》(1927 年出版)记载:“民商事习惯调查事宜始于前清宣统年间。”(注:见该期《司法公报》第1页之“说明”。另,北洋政府第242期《司法公报》亦即《司法公报第38次临时增刊》,其标题与内容是《民商事习惯调查录(第二期)》,现藏于北京图书馆。)另据北洋政府第232 期《司法公报》所载“前清时代之民商事习惯调查报告文件”目录,其中几处显示出来的具体时间均为宣统二年(注:见该期《司法公报》第4、5、28页。另,北洋政府司法部第232期《司法公报》亦即《司法公报第37次临时增刊》, 其标题与内容是《各省区民商事习惯调查报告文件清册(第一期),现藏于北京图书馆。)。这或许也是第242 期《司法公报》做上述判断的依据所在。但严格说来,此处的“宣统二年”仅仅表明清末的民商事习惯调查当年已在全国各地全面铺开,而并非一定是调查活动的起始时间。相反,笔者曾经查阅到一册清朝末年《湖北调查局法制科第一次调查各目》(注:清末修订法律馆“刷印”,现藏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图书馆。),其中附有一份当日进行民商事习惯调查时所用之“报告书样式”,样式中的时间格式为“光绪 年 月 日”(原文系竖排),从而清楚地说明,清末之民商事习惯调查开始于光绪年间,而非宣统年间。

从现有史料分析, 清末的民商事习惯调查当始于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是年五月初一日, 大理院正卿张仁黼就修订法律一事上书清廷,折中指出:“凡民法商法修订之始,皆当广为调查各省民情风俗所习为故常,而于法律不相违悖,且为法律所许者,即前条所谓不成文法,用为根据,加以制裁,而后能便民。此则编纂法典之要义也。”(注: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编:《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中华书局,1979年版,下册,第836页。 )这一奏折十分明确地将民间习惯视为不成文法,并将民商事习惯调查视为编纂民商法典之首要环节。事实上,张氏之见基本反映了当时参与修律讨论的各部门、各官员的一致看法。以此为基础,同年九月十六日,宪政编查馆奕匡上奏朝廷,建议在各省设立调查局,以负责民间习惯调查之事宜,同时还呈递了所拟各省调查局办事章程(注:前引《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上册,第51—52页。)。这一提议当即获得朝廷认可,清廷在同一天便发布了《令各省设立调查局各院设立统计处谕》(注:前引《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上册,第52—53页。)。随即,修订法律馆亦将民间习惯调查正式提上日程。据史籍记载,在清廷重新委派沈家本、俞廉三、英瑞为修订法律大臣之后,“沈氏等即于光绪三十三年十月二十七日开馆办事,酌设二科,分任民律、商律、民事刑事诉讼律之调查起草。每科设总纂一人,纂修、协修各四人,调查一人或二人。又设咨议官,甄访通晓法政,品端学粹之员,分省延请,以备随时咨商。凡各省习惯及各国成例,得分别派员或咨请出使大臣调查。”(注:谢振民:《中华民国立法史》,正中书局,民国二十六年版,第899页。着重号系引者所加。 )由此可见,至迟在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十月,清末的民商事习惯调查已正式启动。

关于清末民商事习惯调查的具体运作,因有据可查的史料极少,故难得其详。但从现存有关资料亦可看出,当日之调查组织严密、规模巨大、收获颇丰(规模与收获均在后来民国调查之上,这与现今一般人的印象大不相同)。其在中央由修订法律馆总其事,在各省则成立“调查局”(其法制科具体负责调查事宜),在各府县设调查法制科;各地除专职调查员之外,各地方官(如知县)、各社会团体(如商会-清末的商事习惯调查大多由各地商会承办)及其他个人(如乡坤)均常有参与其事者。其运作方式主要有两种:其一,由朝廷根据需要委派修订法律馆专职人员分赴各地调查(通常须得到各省调查局协助),随时报告。比如,宣统元年(1909年)三月,“沈家本等奏派编修朱汝珍赴各省调查商习惯。当月至上海,发问题百余事”(注:李贵连编著:《沈家本年谱长编》。(台北)成文出版社,1992年版,第301页。)。 至宣统二年(1910年)正月二十一日,“出于制订民、商各律的需要”,修订法律大臣再次“奏请派员分赴各地调查考察民事、商事习惯”(注:前引李贵连书,第329页。)。其二,也更主要的是, “由修订法律馆拟定调查问题,颁发各省调查局及各县”(注:前引北洋政府第242 期《司法公报》第1页。), 各省县调查人员依据拟定的问题搜集各地习惯,然后将答复清册报送修订法律馆,因之,清末各省呈送的民商事习惯调查报告绝大部分均系问答体,只有很少的一部分采用陈述体(注:详见前引北洋政府第232 期《司法公报》所载“前清时代之民商事习惯调查报告文件”中各省目录之后的按语。)(用陈述体者,多半是因各省在呈报之前曾经加以整理所致)。

为保证民商事习惯调查真正取得实效,修订法律馆根据调查活动的进展情况陆续制定了各种专门的操作规则。如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五月二十五日,沈家本向朝廷呈交了《法律馆咨议调查章程》(注:前引李贵连书,第277页。)。随后, 为配合当时正重点进行的商事习惯调查,又于宣统元年(1909年)三月颁发了《法律馆调查各省商习惯条例》,该条例参照日本商法体例分为“总则”、“组合及公司”、“票据”、“各种营业”及“船舶”五章,共计65条,极为详备(注:详见前引李贵连书,第302—312页。)。至宣统二年(1910)正月,为配合民法典的制定,并针对此前各省民事习惯调查中存在的问题,修订法律馆又专门颁发了《调查民事习惯章程十条》(注:详见前引李贵连书,第330—331页。),虽然其具体内容不如《调查各省商习惯条例》那般细致,但其总体安排同样十分周详。

从有关史料推测,当时至少部分省的调查局还制定有更为详细的调查规则和调查文件格式。如前述《湖北调查局法制科第一次调查各目》即载有一份《法制科调查报告例》,其中对有关调查的各项事宜(包括人员、方法、时限、印刷、用纸、字体等等)均详加规定。从该册资料所载调查目录及报告书样式来看,清末民间习惯调查内容极广,在大的方面包括“民情风俗”、“地方绅士办事习惯”、“民事习惯”、“商事习惯”、“诉讼习惯”等五“部”,比之后来民国时期的民商事习惯调查要宽泛些。而在每“部”之下又分“类”,“类”下分“款”,“款”下分“项”,“项”下分“目”,“目”下才是具体的“问题”,可见其调查内容设计至为详细。另据清朝末年《山东调查局商事习惯报告书目录》称:“本局法制科第一股遵照馆章编订调查民情风俗及地方绅士办事、民事习惯各条目,业经详请宪台批准转饬调查在案,所有商事习惯兹复由本科股员分别事类,详细拟定调查问题。”(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图书馆馆藏《山东调查局商事习惯报告书目录》(法制科第一股股员李书田编纂)之序言。标点系引者所加。)以此观之,当时修订法律馆所拟定之“调查问题”亦只是大致的框架,各省往往需要根据实际情形设计出更为具体,详细的项目及问题。

二 民国之调查

清末习惯调查虽然规模极大,但在历行约4 年之后却因清廷被废而中止。民国时期重开民商事习惯调查运动是在1918年(民国七年)初,而其发轫则在1917年冬。

1917年(民国六年),奉天省高等审判厅厅长沈家彝向北洋政府司法部“呈请创设民商事习惯调查会。呈文系于民国六年十月三十日呈递,十一月二日到部,同年十一月九日指定照准。此实民国时代举行民商事习惯调查之发轫”(注:前引北洋政府第242期《司法公报》第1页,标点系引者所加。但第232 期《司法公报》所载汤铁樵撰《各省区民商事习惯调查报告清册叙》误将这一起始时间写为民国五年冬。)。

奉天高等审判厅的呈文还对该省民商事习惯调查会的人员组成、机构运作及经费筹措等等做了说明。北洋政府司法部在批文中指出:“该厅所拟设奉省民商事习惯调查会专任调查各地习惯,所见极是,殊堪嘉尚。查民商习惯甚为复杂,不独奉省为然。该厅率先设立民商习惯调查会,拟将调查所得汇集成书, ……自应照准”(注:前引第242期《司法公报》第3页,标点系引者所加。下文引用资料未注明出处者, 均出自该期《司法公报》。)。此后,北洋政府司法部于民国七年(1918年)一月二十九日草拟了“通令各省高审厅处仿照奉天高审厅设立民商事习惯调查会,并限自令到日起四十日以内报部”的训令,经当时的司法总长、著名法学家江庸核定后,于同年二月一日发往各省区,“民商事习惯调查事务遂至通行全国”。

对于此次民商事习惯调查,北洋政府司法部颇为重视,特委任参事汤铁樵“综其事”。汤铁樵“以吾国五方风习错综不齐,民商习惯又极复杂,若调查入手未有准绳,将来挂一漏万,举细遗大、甚至纠牵不析,则实效不可得而睹矣。覃思兼旬,乃为之条析事类,厘定项目,制为程式,颁行各省。并将奉厅章程略加修改,通令各省法院附设民商事习惯调查会,其会员除法院人员外,兼理司法县知事、承审员及其他法团人员,皆许入会,俾得合力齐举。此都七年事也”(注:前引北洋政府第232 期《司法公报》所载汤铁樵撰“各省区民商事习惯调查报告文件清册叙”。标点系引者所加。)。在这期间,除少数边远地区之外,各省区均已先后成立民商事习惯调查会(惟新疆省以及宣告独立之广东、广西、云南始终未加举办),并且大多数省区很快将各自的第一期调查报告书送至司法部。鉴于各省区第一期报告书所用格式、体裁、用纸等等各不相同,司法部又由参事汤铁樵拟定了统一的民商事习惯调查会报告书式,用纸及编制办法,于1919年(民国八年)1月16 日颁发全国施行。

经过这一番努力之后,当时民商事习惯调查的具体运作已相当规范。在组织机构方面,中央由司法部负总责,其附设之法律修订馆(当时已恢复,以取代原来附设于司法部的“法律编查会”)专其事;各省区则在高等审判厅内设“民商事习惯调查会”为专门机构,由高等审判厅厅长兼会长,下属各审判厅厅长、推事及兼理司法各县知事、承审员为会员,各级检察厅检察长、检察官暨审检各厅书记官得自愿加入,各调查会还设有常任(或专职)调查员及其他各类工作人员。在运作规程方面,各省区调查会几乎都制定了专门的“会章”、“调查规则”和“编纂规则”(注:前引北洋政府第242 期《司法公报》以绝大部分篇幅刊载了京兆、直隶、奉天、吉林、黑龙江、河南、山东、山西、江苏、安徽、江西、浙江、福建、湖北、湖南、陕西、甘肃、四川、贵州、热河、绥远、察哈尔等22省区民商事习惯调查会的“会章”、“调查规则”和“编纂规则”。),对有关习惯调查的各种事项均详加规定。

此次民商事习惯调查自民国七年(1918年)全面铺开以后,“各省除边远外,络绎册报,堆案数尺,浩汗大观。十年以后,虽经继续得报,然以时局纠纷而渐希矣。”(注:前引北洋政府第232 期《司法公报》之“各省区民商事习惯调查报告文件清册叙”(汤铁樵撰)。标点系引者所加。)由此可见,其高潮当在1918年至1921年(民国七至十年)之间,此后便渐渐归于沉寂,唯在1930年7 月南京国民政府制订民法典时曾有过一次最后的回响;当时立法院认为民法亲属、继承两编关系各地习惯甚大,“该院民法起草委员会为慎重起见,特先商同院统计处,制定调查表多种,发交各地征求习惯”(注:杨幼炯:《近代中国立法史》,商务印书馆(上海),民国二十五年版(“中山文化教育馆研究丛书”),第379~380页。),至于其结果如何,则不得而知。

三 资料之整理

纵观20世纪前期中国之民商事习惯调查运动,真正有影响者仅清末与民初两次,且每次持续时间均在4年上下, 最后也都因政局动荡而中断。不过,这两次习惯调查运动虽然历时都不算太长,但组织严密、规模巨大,其所获资料也极为丰富。

清末各省县调查所得之资料,除极少数经各省区调查局整理后再上报外,其余绝大部分均按原调查时的问答体清册上报。各省县所报文件,一份呈送宪政编查馆,一份呈送修订法律馆。至于上述两馆或其它部门对这些调查资料是否做过某种程度的整理。目前尚不清楚。民国成立后,宪政编查馆与修订法律馆均被撤销,上述资料便分别移交法制局与司法部附设之“法律编查会”接收。至民国六年(1917年),北洋政府司法部撤销法律编查会、恢复修订法律馆,原法律编查会所藏清末民商事习惯调查资料遂由修订法律馆保管(注:前引北洋政府第232 期《司法公报》之李@①所撰序言。)。

1918年(民国七年)开始的民商事习惯调查大体上均按照当时民律草案与商律草案之目次进行(故所调查之内容比清末要相对集中些),同时,各省区“调查会”对所获资料基本上都做过一番编辑、整理工作(注:当时各省区调查会之“编纂规则”可以为证。此外,笔者曾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图书馆查阅到一册民国七年由山东高等审判厅呈送之《山东民事习惯第一次调查报告书》,其“例言”称:“本会民事习惯调查方法系据民律草案及审判上之疑问分出问题若干条,发交各县逐一答覆。兹编纂者,系以各县之答复书为根据。”(标点与着重号均系引者所加)。),因而各省区上报司法部的调查报告皆为陈述体,且内容较清末更为精要。对于这些资料,当时主持调查事务的司法部参事汤铁樵“尝欲根据事例钩提纲目,并采清末所遗报册,总为一编,以便查阅而资参考。继因……事务纷繁,卒卒数年,迄未暇举,引为憾事”(注:前引北洋政府第232 期《司法公报》所载《各省区民商事习惯调查报告文件清册叙》。)。

对于民国时期的民商事习惯调查资料加以整理、编纂者,目前已知最早的,是1923年(民国十二年)由施沛生、鲍荫轩、吴桂辰、晏直青、顾鉴平共同编纂之《中国民事习惯大全》。该书依据当时各省区法院“民商事习惯调查会”报告书内容,大体按照民律总目分为“债权”、“物权”、“亲属”、“婚姻”、“继承”、“杂录”六编;与后来北洋政府司法部所编《民商事习惯调查录》相比,其最大特色在于“编”下不按省区分“章”,而是按实体内容分“类”(注:《中国民事习惯大全》现藏于中国人民大学图书馆库本室,其具体分“类”如下:第一编“债权”分赁贷借、利息、契约、居间、消费贷借、清偿、雇佣等 7类,第二编“物权”分不动产之典押、不动产买卖、不动产之权限、地上权、佃租、抵押权、抵役权、共有权、质权、经界识别及田亩计算法等10类,第三编“亲属”分家长及家属、养赡、亲属会、扶养之义务、亲权、亲子、兼祧、招婿承嗣等8类,第四编“婚姻”分定婚、 婚礼、婚书、婚姻年龄、媒证、聘金及聘礼、主婚、童养媳、兼祧得娶两妻、同姓为婚、预定婚姻、叔嫂为婚、买卖婚、冥婚、典妻及租妻、再醮及孀妇招夫、招夫养夫、离婚及解除婚约等18类,第五编“继承”分继承、诸子分产、分析遗产、遗嘱等4类,第六编“杂录”分民律总则、 物权及债权、婚姻、亲属及继承等4 类(据编纂者称:“凡资料过少或不能分类者均纳入杂录篇内”)。)。书成后,当时名流许世英、黎元洪、江庸、陈福民、张耀曾、杨元洁等分别为之题辞或作序,可见其整理、编纂之事在当时颇受关注和重视。该书于民国十三年(1924年)1 月由上海法政学社出版,上海广益书局发行。

不过,真正大规模地整理、编纂清末与民初的民商事习惯调查资料,还是1926年(民国十五年)前后由北洋政府司法部民事司进行的(但从有关史料-特别是1927年的《司法公报》第242 期所载单豫升为《民商事习惯调查录》所撰之“序”-推测,此前司法部一直派有“专员从事整理”),主其事者乃是民商习惯编纂室李@①。李@①早先曾在北洋政府修订法律馆专任调查员,“于民商习惯素有研究,对于编纂职务欣然乐从。积之累月”,遂于1926年4 月编成《各省区民商事习惯调查报告文件清册》(注:见前引北洋政府第232 期《司法公报》所载之汤铁樵所撰《各省区民商事习惯调查报告文件清册叙》及李@①所撰前言。),后以北洋政府司法部“司法公报第三十七次临时增刊”之名由第232期《司法公报》刊出。 该清册将当时司法部及修订法律馆所收集和收藏的清末及民国年间全部民商事习惯调查资料悉加整理,编成目录。目录分两部,第一部为“前清时代之民商事习惯调查报告文件”,其下又分“民事习惯调查报告文件”、“商事习惯调查报告文件”及“附属文件”3类; 第二部为“民国时代之民商事习惯调查报告文件”,其下亦分“民事及商事习惯调查报告文件”、“商事习惯单独调查报告文件”及“附属文件”3类。 两部之“类”以下均按省县分“项”与“目”。

据李@①所编《各省区民商事习惯调查报告文件清册》统计,清末之“各省调查报告甚为丰富”,而民国之调查报告“到部者数量虽少而内容精细”。具体而言,当时清末存留之“民事习惯调查报告”竟多达828册(不计重复部分,下同),除安徽一省可能因多年未加清理、 以致散佚之外,其余各省均有报告资料保存下来;其“商事习惯调查报告文件”则存有直隶、江苏、浙江、福建、湖南、四川、广东、广西、贵州、奉天、吉林等11省共计53册(其中尤以广东最多,占28册);其“附属文件”亦存直隶、广西、吉林3省“诉讼习惯”4册及修订法律馆调查民事习惯2册(同时还附有江苏苏州婚书格式6件)共计6册。 相比较而言,民国时期所获调查资料则要少得多(当时政局不定、社会动荡乃其主要原因),各高等审判厅处呈送“民事及商事习惯调查报告”者仅有直隶、山东、河南、山西、陕西、甘肃、安徽、江西、江苏、浙江、福建、湖北、湖南、奉天、吉林、黑龙江等16省及热河、绥远、察哈尔3特别区共计67册;此外,单独呈送商事习惯调查报告者仅山东省1册;其“附属文件”则存有奉天省高审厅呈送之“关于民商事奉天省各种单行规则章程”、“现行律例关于民事有效部分”各1册, 及修订法律馆调查员李@①编呈之“票据习惯参考资料报告书”、“北京商界及银行票据习惯调查报告书”各1册,共计4册。这样,到1926年为止,北洋政府司法部所收集、保存之民商事习惯调查资料,自清末迄于民国,不计重复文件,共达959册,其中清末调查所得887册,民国调查所得72册。

对于以上所有资料,当时北洋政府司法部已计划汇编成《民商事习惯调查录》一书。由于清末各省所报习惯多属问答体,而民国各省区所取习惯皆为陈述体,故全书拟分两大卷,民国编为上卷,清末编为下卷。据《民商事习惯调查录凡例》(注:该凡例由李@①撰写,载前引北洋政府第242 期《司法公报》。以下引文中的标点均系引者所加。)称,该书“分类标准,原拟就各省区所报习惯,察其性质,应归民商律草案目录之某项者,详为编列。旋以整理结果,各省区报告册内所述习惯,按诸学理上之分类,缺漏甚多,际此国势纠纷之会,欲令各省区高审厅调查补充,未知尚待何时故仅立民商法各编编名,分别省县录列习惯,见仁见智,一任阅者之玩索”。这就使得其体例与前述《中国民事习惯大全》有所不同。此外,该书“各则习惯后所录按语均系原报告书中附载之件,凡冠以‘说明’二字者系由编者增加。”此书由当时的司法部民事司编纂(民商习惯编纂室李@①主其事),经参事厅校勘后付印。但“因卷帙甚繁,故分期编纂,由司法公报临时增刊陆续发表”。

据北洋政府第232 期《司法公报》所载“司法部整理民商事习惯分期编印预告”,所有调查资料计划分13期刊出:第1 期为《各省区民商事习惯调查报告文件清册》,第2~7期分别为《民商事习惯调查录》上卷(民国时代):“卷之一民律总则习惯”、“卷之二物权习惯”、“卷之三债权习惯”、“卷之四人事习惯”、“卷之五商事习惯”, 第8~12期分别为《民商事习惯调查录》下卷(前清时代):“卷之一民律总则习惯”、“卷之二物权习惯”、“卷之三债权习惯”、“卷之四亲属习惯”、“卷之五继承习惯”、“卷之六商事习惯”,第13期为《民商事习惯调查录》之“附编(前清时代):民情风俗”。这13期资料若能全部如期刊出,则今人当可一睹当年民商事习惯调查之完整风貌与成果焉。至为可惜的是,待第1、2两期以司法公报第37、38次临时增刊(亦即《司法公报》第232、242期)出版之后,历史的车轮已滚至1927年底。很快,随着北洋政府的土崩瓦解,整理、编纂民商事习惯调查资料一事亦宣告半途而废。其结果,其中诸多宝贵资料至今仍不知尘封何处。

20世纪上半叶对于民商事习惯调查资料的最后一次整理出现在南京国民政府之民事立法进入高潮的1930年(民国十九年),其主要成果乃是该年5 月司法行政部将前北京政府司法部所编《民商事习惯调查录》之民国时代之民事部分酌加修订后先行付印,这便是传之今日的《民商事习惯调查报告录》。至1943年,以后者为依据,中华法令编印馆又编译、出版了《(日华对译)中华民国习惯调查录》。此后,台湾进学书局(台北)于1969年又再次影印、发行了1930年由前南京国民政府司法行政部编印之《民商事习惯调查报告录》。

四 当时之意义

第3篇

为,指导盘活闲置商标。

3.进一步科学、规范引导争创驰、著、知名商标。立足产业发展需要,分级开展创牌辅导。

4.进一步发挥品牌效应。健全驰、著、知名商标企业回访制度,工商所对辖区内驰、著、知名商标企业回访一遍;工商所日常巡查监管必须认真了解商标注册、使用情况,指导企业用好优惠政策。

5.建立健全制度推进商标行政保护本文来自红盾文苑网站工作。区局适时通报商标办案情况,每半年评析一次“商标侵权典型案例”。加强业务指导,强化机关商标监管人员与一线商标办案人员的互动。加强内外协作,积极发挥检查大队及工商所的办案主力军作用,加强部门之间、地区之间、政企之间的协作,不断建立健全联手打假机制。

6.突出重点推进商标行政保护工作。突出日常商标监管重点,积极支持驰、著、知名商标企业跨区、跨省维权,加强涉台商标行政保护工作。

7.适时适度开展专项行动推进商标行政保护工作。适时开展“打商标侵权

护海西品牌”专项行动,各工商所必须指导企业提前收集案件线索、整理权利证明、畅通联系渠道、提供鉴定便利等,增强保护效果。根据工商总局商标局的统一部署,适时开展保护世博会标志专项行动。

8.积极支持企业运用商标权质押获得贷款。多宣传、多指导、多推动,深入总结经验,积极稳妥推进。加强沟通、汇报,不断规范、推进商标权质押贷款工作。

9.推广商本文来自红盾文苑网站标授权经营制度。加强与商标权利人、市场主办者、商户的互动沟通,调动多方积极性,进一步摸索经验,做深、做细、做出实效。

10.持续推进出口自主品牌创建工作。强化与企业的互动,建立常态联系;进一步指导企业做好商标境外注册工作,鼓励企业逐步扩大在出口商品上使用自有商标的比例;对遭遇国内外商标侵权的企业提供及时的维权协助。

11.不断深化“商标富农”工作。坚持把推动运用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商标促进农民增收作为一项常态的重要工作来抓。开展“一县一地理标志”工作,每个工商所要重点扶持一件涉农商标。要着重在管理、规范、发挥效应和保护上下功夫,争取实现注册一件、用活一件、规范一件、惠及一方。

12.加强商标监管信息化应用。继续做好新注册商标的录入工作,充实完善注册商标基础数据库。用好“福建省实施商标战略信息平台”,着重加强商标转让平台的应用。 14.加强业务培训。区局将适时举办商标业务培训班,要着重加强对工商所商标监管人员的培训,积极探索、总结工商所如何加强商标监管工作。把深入指导作为推进工作的重要抓手,推动商标监管工作由粗放监管向精细监管转变。

二、广告监督管理工作要点

1.加强组织领本文来自红盾文苑网站导,制定广告业发展规划计划。要增强履职意识,把促进广告业发展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要依据《关于促进××省广告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和我区实际,制定广告业发展规划,明确促进发展的具体措施。

2.深入广告企业调研,加大指导扶持力度。要加强调研工作,摸清广告企业底数,学习了解广告企业的管理知识和客观规律,深入探讨发展的具体举措,为企业的发展出谋划策;加强引导广告企业诚实守信,营造良好的广告业发展环境。

3.突出广告专项整治重点。紧紧围绕把广告违法率控制在1%以内的工作目标,继续重点整治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医疗、药品、食品等广告,做到“四个从严查处,一个严厉打击”。

4.增强广告案件查处震慑作用。要把重点放在查处大要案件上,严查快办典型案件,突破疑难复杂案件;对屡次发布违法广告的经营单位以及涉及的产品,依照有关规定暂停其广告发布业务或暂停广告发布;加强行政执法部门与刑事司法部门的衔接,对已涉嫌构成虚假广告罪的,应依法做好涉嫌案件移送工作。 6.加强广告市场巡查监管。加大对广告企业的行业管理力度,结合经济户口管理平台建设,推进广告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商所要落实片段长责任制,做好《基层工商所巡查记录表》的登记,建立对辖区广告市场的巡查监管制度。

7.加强广告行政执法工作。认真执行案件查办落实情况报告制度,强化广告案件的督查督办,对检查发现、上级交办、有关部门移送、群众投诉举报的广告案件,要做到件件有着落,件件有反馈。

第4篇

一 清末之调查

此次民商事习惯调查始于清末,这已是学界定论,但它究竟起于何时、规模多大、运作状况怎样,则因史籍记载不多,故现今著述不仅语焉不详,且常常说法不一,甚至谬误颇多。

从有关史料推测,当时至少部分省的调查局还制定有更为详细的调查规则和调查文件格式。如前述《湖北调查局法制科第一次调查各目》即载有一份《法制科调查报告例》,其中对有关调查的各项事宜(包括人员、方法、时限、印刷、用纸、字体等等)均详加规定。从该册资料所载调查目录及报告书样式来看,清末民间习惯调查内容极广,在大的方面包括“民情风俗”、“地方绅士办事习惯”、“民事习惯”、“商事习惯”、“诉讼习惯”等五“部”,比之后来民国时期的民商事习惯调查要宽泛些。而在每“部”之下又分“类”,“类”下分“款”,“款”下分“项”,“项”下分“目”,“目”下才是具体的“问题”,可见其调查内容设计至为详细。另据清朝末年《山东调查局商事习惯报告书目录》称:“本局法制科第一股遵照馆章编订调查民情风俗及地方绅士办事、民事习惯各条目,业经详请宪台批准转饬调查在案,所有商事习惯兹复由本科股员分别事类,详细拟定调查问题。”(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图书馆馆藏《山东调查局商事习惯报告书目录》(法制科第一股股员李书田编纂)之序言。标点系引者所加。)以此观之,当时修订法律馆所拟定之“调查问题”亦只是大致的框架,各省往往需要根据实际情形设计出更为具体,详细的项目及问题。

二 民国之调查

清末习惯调查虽然规模极大,但在历行约4 年之后却因清廷被废而中止。民国时期重开民商事习惯调查运动是在1918年(民国七年)初,而其发轫则在1917年冬。

奉天高等审判厅的呈文还对该省民商事习惯调查会的人员组成、机构运作及经费筹措等等做了说明。北洋政府司法部在批文中指出:“该厅所拟设奉省民商事习惯调查会专任调查各地习惯,所见极是,殊堪嘉尚。查民商习惯甚为复杂,不独奉省为然。该厅率先设立民商习惯调查会,拟将调查所得汇集成书, ……自应照准”(注:前引第242期《司法公报》第3页,标点系引者所加。下文引用资料未注明出处者, 均出自该期《司法公报》。)。此后,北洋政府司法部于民国七年(1918年)一月二十九日草拟了“通令各省高审厅处仿照奉天高审厅设立民商事习惯调查会,并限自令到日起四十日以内报部”的训令,经当时的司法总长、著名法学家江庸核定后,于同年二月一日发往各省区,“民商事习惯调查事务遂至通行全国”。

对于此次民商事习惯调查,北洋政府司法部颇为重视,特委任参事汤铁樵“综其事”。汤铁樵“以吾国五方风习错综不齐,民商习惯又极复杂,若调查入手未有准绳,将来挂一漏万,举细遗大、甚至纠牵不析,则实效不可得而睹矣。覃思兼旬,乃为之条析事类,厘定项目,制为程式,颁行各省。并将奉厅章程略加修改,通令各省法院附设民商事习惯调查会,其会员除法院人员外,兼理司法县知事、承审员及其他法团人员,皆许入会,俾得合力齐举。此都七年事也”(注:前引北洋政府第232 期《司法公报》所载汤铁樵撰“各省区民商事习惯调查报告文件清册叙”。标点系引者所加。)。在这期间,除少数边远地区之外,各省区均已先后成立民商事习惯调查会(惟新疆省以及宣告独立之广东、广西、云南始终未加举办),并且大多数省区很快将各自的第一期调查报告书送至司法部。鉴于各省区第一期报告书所用格式、体裁、用纸等等各不相同,司法部又由参事汤铁樵拟定了统一的民商事习惯调查会报告书式,用纸及编制办法,于1919年(民国八年)1月16 日颁发全国施行。

经过这一番努力之后,当时民商事习惯调查的具体运作已相当规范。在组织机构方面,中央由司法部负总责,其附设之法律修订馆(当时已恢复,以取代原来附设于司法部的“法律编查会”)专其事;各省区则在高等审判厅内设“民商事习惯调查会”为专门机构,由高等审判厅厅长兼会长,下属各审判厅厅长、推事及兼理司法各县知事、承审员为会员,各级检察厅检察长、检察官暨审检各厅书记官得自愿加入,各调查会还设有常任(或专职)调查员及其他各类工作人员。在运作规程方面,各省区调查会几乎都制定了专门的“会章”、“调查规则”和“编纂规则”(注:前引北洋政府第242 期《司法公报》以绝大部分篇幅刊载了京兆、直隶、奉天、吉林、黑龙江、河南、山东、山西、江苏、安徽、江西、浙江、福建、湖北、湖南、陕西、甘肃、四川、贵州、热河、绥远、察哈尔等22省区民商事习惯调查会的“会章”、“调查规则”和“编纂规则”。),对有关习惯调查的各种事项均详加规定。

三 资料之整理

纵观20世纪前期中国之民商事习惯调查运动,真正有影响者仅清末与民初两次,且每次持续时间均在4年上下, 最后也都因政局动荡而中断。不过,这两次习惯调查运动虽然历时都不算太长,但组织严密、规模巨大,其所获资料也极为丰富。

对于以上所有资料,当时北洋政府司法部已计划汇编成《民商事习惯调查录》一书。由于清末各省所报习惯多属问答体,而民国各省区所取习惯皆为陈述体,故全书拟分两大卷,民国编为上卷,清末编为下卷。据《民商事习惯调查录凡例》(注:该凡例由李@①撰写,载前引北洋政府第242 期《司法公报》。以下引文中的标点均系引者所加。)称,该书“分类标准,原拟就各省区所报习惯,察其性质,应归民商律草案目录之某项者,详为编列。旋以整理结果,各省区报告册内所述习惯,按诸学理上之分类,缺漏甚多,际此国势纠纷之会,欲令各省区高审厅调查补充,未知尚待何时故仅立民商法各编编名,分别省县录列习惯,见仁见智,一任阅者之玩索”。这就使得其体例与前述《中国民事习惯大全》有所不同。此外,该书“各则习惯后所录按语均系原报告书中附载之件,凡冠以‘说明’二字者系由编者增加。”此书由当时的司法部民事司编纂(民商习惯编纂室李@①主其事),经参事厅校勘后付印。但“因卷帙甚繁,故分期编纂,由司法公报临时增刊陆续发表”。

20世纪上半叶对于民商事习惯调查资料的最后一次整理出现在南京国民政府之民事立法进入高潮的1930年(民国十九年),其主要成果乃是该年5 月司法行政部将前北京政府司法部所编《民商事习惯调查录》之民国时代之民事部分酌加修订后先行付印,这便是传之今日的《民商事习惯调查报告录》。至1943年,以后者为依据,中华法令编印馆又编译、出版了《(日华对译)中华民国习惯调查录》。此后,台湾进学书局(台北)于1969年又再次影印、发行了1930年由前南京国民政府司法行政部编印之《民商事习惯调查报告录》。

四 当时之意义

第5篇

一是由于国际金融危机的持续发展和蔓延,部分企业(尤其是外向型企业和中小企业)生产经营陷入窘境,而居民则由于薪酬的减少,不得不减少部分“柔性需求”项目,报刊订购预算减少,故而报刊发行面临一场严重的“需求危机”;

二是2008年度各地报刊社以新闻纸涨价为由头掀起报刊提价浪潮,虽然报刊提价是大势所趋,但当初并未预料到“金融危机”的发生,在价格杠杆的作用下各地报纸零售下滑明显,有的报纸被迫降价,报刊社又面临一场新的“价格危机”;

三是由于网络等新媒体的信息采集成本较低,大都允许免费阅读,故而传统报刊读者尤其是年轻读者向新媒体转移的趋势十分明显,报刊社正遭遇一场“读者忠诚度危机”。

面对日益“险恶”的形势,报刊发行如何突围?报刊发行人如何亮剑?重庆日报报业集团应对危机的创新之路值得关注。

聚焦“商圈商流”,做实“有效发行”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报刊发行的经营取向发生了重大调整――由粗放型发行向集约型转变,由单纯追求数量转向数量和质量并重,“有效发行”成为发行的核心诉求。所谓有效发行是指能够有效地扩大报纸的市场占有率、阅读率和影响力,并能够直接带来广告回报或对广告有吸附力的发行。

重庆日报报业集团发行公司在经营中发现,做实有效发行的关键是抓住城市的“商圈商流”,做好面向核心商圈的的发行,即依据商业经营和商品流通特性,以核心商圈为重点,以商家商铺为对象,有计划地实施和开展相应的报纸营销方案。

重庆朝天门综合交易市场每日的进货商和消费者流量在2万人次以上,是典型的“商流商圈”富集带。为撬动这一黄金区域,发行公司制作了专题宣传海报,采取了“因势制宜、因地制宜”的发行策略:一是发行员开展“扫摊式”宣传;二是与朝天门工商所下属个体协会合作,委托个体协会代订报纸;三是依靠朝天门综合市场管理处代为征订,对征订成功的每一份报纸支付一定宣传推广费。经过几年的努力,重庆日报报业集团所属报纸在该区的覆盖率达80%,仅工商个协和市场管理处所代征订晚报、晨报2000余份。

面向核心商圈的发行具有订户忠诚度、稳定性较高,订户密度较大,投递时效快、发行成本低等优势。同时,由于商流的动态型和开放性特征,其报纸传阅率远远高于家庭和单位订阅,故而还有较好的展示效果。此外,核心商圈是报纸广告的主要来源地,抓好商圈商流发行也就为增加报纸广告收入创造了良好条件。

落实创意策划,培育“搭车发行”

经济学中的“搭便车理论”是指企业的某些经营活动所产生的正外部性,即某经营活动使他人或社会受益,而受益者无须花费代价的现象。报刊属“软性”文化产品,具有品牌美誉度高、营销附着性强、活动关联度高等优势,故而提升报刊发行的创意策划水平,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充分利用某些行业品牌的营销行为抢抓搭便车机遇,便可最大限度地减少报刊进入市场的阻力,达到化解发行成本、提升发行效率的目标。

近年来,重庆报业市场竞争惨烈,发行成本不断攀升,但发行费率又须控制在一定水平,如何在降低发行成本的同时扩大市场占有率,成为必须破解的难题。为化被动为主动,重庆日报报业集团发行公司提出“借桥过河、搭车发行”的新思路,取得了显著效果。

一是借品牌产品推广之机,做“第三方埋单”发行。2008年11月,发行公司与重庆百货大楼公司合作,联袂推出“重百绿叶卡积分换报”活动,重庆百货公司将重庆晚报及重庆晨报纳入了年终积分返礼项目中。在21天中征订报纸5300余份。

二是借厂商刊登广告之机,做“联动发行”。厂商在报纸上刊发广告之后,必然希望有良好的传播效应,这对发行部门而言无疑是一个联动营销的绝佳时机。重庆日报报业集团发行公司整合采编和广告等部门的资源优势,将零售网络构建成一个针对目标读者群体、放大广告效应的广告传播平台,使商家以最低的成本取得有效且加倍放大的广告效应。

其操作模式是:(1)报社广告部门和发行公司零售分公司建立联席操作机构,提前3-5天对将要在报纸上刊发的广告进行筛选。(2)对筛选出来的广告,及时协调广告公司或商家购买一部分当天的报纸,由零售分公司按商家要求进行精准投放,具体形式包括:将商家购买的报纸及时地送到指定地点,用于赠送客户;针对目标读者群派发报纸;在指定区域针对目标读者群派发报纸;在活动现场营造声势、派发报纸;在特别场所(如轻轨、大型卖场)派发报纸。

助推管理升级,践行“标准化发行”

长期以来,管理粗放、效率低下、成本高等病症困扰着我国报刊发行企业,如何推动“小米加步枪”式的管理向适应现代市场经济的标准化管理转型,是当行人面临的重大课题。所谓管理标准化是指在尽可能详细的情况下,将每项作业的程序和步骤、危机事件处理、业绩突出的奖励、违规操作和失误应该给予的处罚等具体化和制度化,做到每一个环节都有章可循,每一个决定都有法可依,每一个员工都尊崇标准,并尽量减少人为因素的干预。它是当代企业管理的基础和支柱,是企业开展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的有效依据,更是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有力保障。重庆日报报业集团发行公司经过几年的探索,在管理标准化方面探索出一些经验:

第一,发行作业流程的标准化。设置一套相对标准化的业务操作模型,将发行员“装”进去。在这个模型中,发行员仪容仪表、行为动作、投递速度、问候语言、宣传口径、订报对话和销售技巧等都有一套标准,要求发行员反复演练、依“法”执行。2008年发行公司领导在走访一线发行站站长、班长和发行员,了解发行员的订报技巧,收集遭受读者拒绝的原因和失误等资料的基础上,编写出一套25000字的《发行宣传话术赏析》,使得基层发行员与读者之间的对话模式有章可循。又如,从2007年起为破解新订读者投诉率较高的难题,公司推出“预投拜访制度”――对新起投递的读者,发行站提前一周上门拜访,客服中心专员再根据所有拜访结果进行电话回访。该制度的实施,有效避免了盲目投递,每月月初新订读者的投诉率大为降低,月均读者有效投诉率降低到万分之二以内,成为全国发行行业中有效投诉率最低的单位之一。

第二,绩效考核体系的标准化。经过几年的探索,重庆日报报业集团发行公司形成了一套标准化的绩效考核体系。针对分公司和发行站,将考核项目划分为“主营业务、多种经营、财务、人力资源、服务质量、综合管理”六个考核主目录、72个量化子目录,涵盖了发行经营的方方面面,体现了公司精细化管理的要求。每项指标均实行量化考核,实施按绩定分、以分计酬。考核计分公式化,避免产生争议和主观情绪干预;易于部门间的横向对比,迅速查找出存在的差距和努力方向,促使各考核部门主动出击占领市场,达到提升业绩的目的。

第三,市场调查的标准化。为及时把握市场竞争态势,挤干发行量水分,还原发行数据的真实性,重庆日报报业集团发行公司于2008年起聘请专业的第三方市场调查机构,开发出针对订阅市场的调查模型,对所属报纸的发行数量、市场占有率、服务质量、读者满意度、发行员敲门频率、家庭订阅细分市场、单位订阅细分市场等十几个指标进行调查分析,每季度向各分公司公布一次调查结果,并将调查数据纳入对经理的月度考核。由报业集团发行公司委托第三方数据调查公司对区域报纸订阅市场进行全面调查,此举系全国首创,填补了国内报纸发行订阅市场调查的空白,丰富了报刊发行市场调查的内容。

营造企业文化,倡导“快乐发行”

20多年来,我国自办发行一直存在从业人员职业认同度低、行业归属感弱等痼疾,直接导致招人难、留人难和培训难等问题,归根结底是企业文化浅薄,缺乏文化浓度。重庆日报报业集团发行公司注重企业文化建设,在实践中逐步形成了“激情订报,快乐发行”的文化氛围,取得了良好效果。

重庆日报报业集团发行公司于2008年起开展“快乐基金”游戏活动。为每个部门、发行站购买一个储钱罐,只要团队中的伙伴出现了公司约定的过失行为或不良习惯(说脏话、迟到或面对任务时说“不可能”等),就主动投入1元的快乐基金。如公司规定凡是说“不可能”这三个字的员工,都要交1元的快乐基金。通过把“不可能”这三个字消灭掉,从而扭转职员的思维,树立一种信念――永远不要说“不可能”,凡事都去寻找方法。所交的快乐基金存放在一个公开摆放的透明玻璃储钱罐里,员工之间互相监督,所积累的快乐基金最后作为大家的快乐活动费。该活动推出后,基层员工的言行举止得到有效约束,全体员工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应对科技变革,开创“数字发行”

面对网络、电视等媒介的激烈竞争,单纯发行纸质报纸已不能适应读者需求,利用电子技术推进报纸发行的“多媒质化”成为必需。国内绝大多数党报数字报供读者网上免费阅读,难以实现经济效益――这一僵局被重庆日报报业集团率先打破。

2007年起重庆日报报业集团发行公司把党报数字报发行纳入发行计划,在全国率先实施党报数字报由免费阅读变为收费发行,重庆日报数字报以每份200元的价格进入市场化发行运营的轨道。依国际惯例,将数字报发行量计入重庆日报发行总量,与纸质报同等统计和认可。发行公司通过召开发行推广会、印刷数字报宣传资料等方法,重点拓展高校、党政部门、高档写字楼及偏远县区等目标群体。2009年重庆日报数字报收费发行量接近1万份,与2008年相比增长了64%,步入了良性发展的轨道,目前已经发展成为全国发行量最大的收费数字报。

总结报刊发行创新的“重庆模式”,那就是:聚焦“商圈商流”,做实“有效发行”;落实创意策划,培育“搭车发行”;助推管理升级,践行“标准化发行”;营造企业文化,倡导“快乐发行”;应对科技革命,开创“数字发行”。面对一轮又一轮的市场搏击,以重庆日报报业集团为代表的本土报纸不仅有效抵御了外来“入侵”,而且在竞争中实现了创新与超越:目前重庆日报报业集团所属重庆日报、重庆晚报、重庆晨报等媒体日发行总量超过150万份,在重庆报业发行市场中稳居龙头老大地位。在夯实报刊发行的基础上,重庆日报报业集团的广告收入不断攀升,2008年集团主报广告收入突破5亿元,创历史最高水平。

参考文献:

①朱勇:《坚持质量效益型发行经营战略》,《今传媒》2008年第4期。

②方晓东:《重庆日报报业集团发行公司员工培训问题研究》,《今传媒》2008年第12期。

③伍悦:《“商流商圈”报纸发行模式概述》,《重庆发行》2008年第2期。

④姜春宁:《公司加大市场开发力度,商业发行取得显著成绩》,《重庆发行》2008年第10期。

⑤陈涛:《公司与重百联袂开展“积分换报”活动》,《重庆发行》2008年第9期。

第6篇

一、强化监管执法,规范广告市场经营秩序

以降低广告违法率为目标,完善机制为重点,突出市场监管,强化综合治理,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突出广告专项整治重点。一是深入开展“五类”重点广告整治。继续把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五类”虚假违法广告作为整治重点,坚持长期抓,反复抓的思路,措施不松,力度不减。二是发挥广告联席会议工作机制的作用。落实好“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制度”,发挥成员单位的职能优势,强化部门协作,整合行政资源,重点开展医疗机构执法联动,采取联合约谈、联合检查、联合通报等部门联动形式,不断增强广告监管的合力和实效。三是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将市属主流媒体商品和服务广告的监管纳入市级绩效目标管理,实现行业主管和部门监管的有效结合。

(二)强化广告行政监管。一是加强广告环节的监管,构建虚假违法广告的防范机制。市局将组织开展《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审查规定》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督促媒体履行广告审查责任,从源头上减少虚假违法广告的。市局重点加强对市属主流新闻媒体监测与监管;各区局切实加强对辖区大众传播媒介巡查与抽查。通过市区联动督促大众传播媒介单位落实广告业务承接登记、审核和档案管理制度以及广告审查人员职责,规范广告经营活动。二是各区局要以“户外广告示范一条街”创建为抓手,开展户外广告日常监管工作。通过以点带面,示范推动,建立健全巡查管理台帐,及时查处违法违规户外广告行为,规范户外广告管理秩序。三是加强广告行政指导。市局制定《广告行政指导工作实施意见》。各区局每季度要通过采取上门指导、行政约谈、以会代训等方式,加强对辖区广告经营者、广告者、广告主督导活动,把预警教育、行政指导、行政告诫融入日常广告监管活动之中,引导强化自律意识,实现广告监管效能。四是加强广告案件指导与督办。市局和各区局要加强与公平执法办案机构的联系,做到举报案件必查,督办案件严查,屡次违法案件重罚,并曝光一批典型违法案件,扩大社会影响。

(三)强化广告监测。广告监测是对广告实施动态监管的有效手段。一是严格落实《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广告监测工作规范》,推进监测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重点完善“周提示、月报告、季分析”等工作措施,对市属广播电视台等17个媒体实施跟踪监测,实现监测和执法同步,增强广告监管工作的主动性。二是采取“一月一公告”的办法,定期向社会广告监测报告,方便消费者识别;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送月度《广告监测报告》,实现资源共享;向市绩效办报送市属新闻媒体广告监测的数据,提供考核依据。三是以“双月”会议形式召开媒体广告监测情况通报会,要求媒体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管理,落实广告审查责任,把好广告关。四是开展网络广告监测,打击利用互联网虚假违法广告行为。

二、优化服务措施,促进广告业健康发展

(一)深入开展全市广告业发展调研工作。夯实基础是推动工作发展的前提和保障。各区局要通过调查、核实掌握辖区广告业发展的基本状况,做到广告市场主体底数清、情况明。市局要《武汉市广告业发展年度分析报告》,提出武汉市广告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二)服务“汉阳造”广告产业园区发展。以推进“汉阳造”国家级试点广告产业园建设,带动我市广告业向专业化、集约化、国际化发展为目标,加快园区“一旧一新”暨“一园多片”建设,重点做好两项工作:一是积极培育一期“旧”园区84户中重点优势企业,助其做大做强,逐步淘汰规模小、能力弱的企业。二是配合汉阳区政府尽快启动二期“新”园区建设,把“长江广场”建设成为大型、优质广告企业的总部基地;支持长江出版集团在“国博”片区投资30亿元建设“广告城”,吸引优质广告企业落户“汉阳造”广告产业园。同时,做好迎接国家工商总局等相关部门对“汉阳造”广告产业园的评估和验收工作。

(三)落实重点广告企业联系点制度。各区局要按照《市工商局关于建立百户重点广告企业联系服务制度的通知》要求,一季度完成建立“一户一档、健全资料”工作,报送《重点联系广告企业基本信息台帐》。每季度应主动与企业联系一次,了解企业实际需求,掌握企业发展现状,组织参加广告节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培训活动,及时解决或协调有关部门解决企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年终上报重点广告企业经营情况分析材料。

(四)抓好广告人才培训。发挥高校资源优势,通过传授先进的广告理念,采取“高端拉动低端、淘汰末端”的方法,提升我市广告业人才的整体素质。一是建立武汉 广告人才培训平台,通过聘请高校广告行业知名专家授课、邀请知名广告企业精英开设论坛交流互动等方式,着力培养我市中、高端广告创意策划、设计制作、经营管理人员,提高广告企业经营能力,推动我市广告企业高端化方向发展。二是通过与高校联合开展定向培养、实训实习、在职研修等方式,组织广告从业人员进行基础性培训。会同市广告协会,做好广告专业技术等级(广告师、助理广告师)考务工作以及广告审员任职资格培训或知识更新培训。

(五)推动公益广告活动的开展。各区局要引导广告经营者、广告者、广告主参与公益广告活动,每季度开展一次检查与统计,确保公益广告在地点、形式、内容三方面符合法规要求。市局要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配合,探索建立社会各界普遍参与的公益广告机制,提高公益广告的社会影响力。

三、加强内部建设,提高广告服务与监管水平

(一)理顺职能,完善制度,规范行为。一是结合机构改革,制定《全市基层工商机构广告监管工作规范》。按照“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要求,做到“人定岗、岗定责、责定标”,形成“运转高效、协调顺畅、反应迅速、监管有力”的工作格局。二是市局在调研基层上,出台《工商所广告监管工作办法》,规范工商所广告监管行为,发挥工商所在广告监管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以利于提高行政效率、有利于降低行政成本,建立健全广告监管工作机制,保证下级服从上级的统一调度和指挥。

(二)加强培训,落实保障,提高水平。一是立足“提能”,加强教育培训。按照培养专门型人才、应用型人才的要求,本着“缺什么补什么、弱什么强什么”的原则,市局组织开展岗位能力培训,提高基层广告监管与服务的水平,不断增强岗位履职能力。二要立足“干事”,各区局应选调精兵强将,充实到广告监管部门,确保广告工作有人干事,并且能够干成事,实现重心下移,职责下沉的目标。

第7篇

[摘要]主要论述了在电子商务活动中经济写作能力培养的重要性,希图引起人们的注意,更应该引起高校的注意,多注重培养学生的经济写作能力。[关键词]经济写作电子商务重要性随着科技和计算机技术的进步及知识经济的不断提升,在信息爆炸时代,整个贸易活动也实现了现代化、电子化,即应用计算机与网络技术与现代信息化通信技术,按照一定的标准,利用电子化工具来实现交易。电子商务可以为企业提供虚拟的全球性贸易环境,大大提高了商务活动的水平和服务质量。但根据研究调查,国内电子商务人才严重不足,这是全国性,甚至是全球性的现象,也是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瓶颈之一,如何培养产业所需的电子商务人才,已成为高校教育的当务之急。电子商务人才不仅要精通网络信息,能熟练运用电子化工具,而且还必须具有较强的经济写作能力,也就是说具有较强的经济写作能力是衡量电子商务人才的重要标准。所以我们说对学生经济写作能力的培养在电子商务活动中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经济写作可以看作是应用文写作的一个分支,而现在日常常用的应用文大多是有关经济方面的。而且我们接触最多的也是经济方面的文种,如章程、进出口单证、资产评估、广告、专利申请等,这些内容也都是电子商务活动所具备的,此外,各类经济文的文种无论在格式还是在使用范围方面日趋国际化、标准化,特别是在中国加入WTO之后,中国的经济正在全面向世界开放,国外的商家纷纷把投资的目光投向中国,国际贸易不断升温,要求经济文的写作发展和国际接轨。如签订合同,进出口单证、各种条例、申请、信用证的说明形式都在日趋通用化,以满足全世界经济发展的需要。经济文的写作主要包括经济合同、涉外经济合同、市场调查与预测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济活动分析报告、审计报告、招标书、投标书、经济诉讼文书、经济仲裁文书、科技成果报告等等。高校所开设的经济写作课,主要是对学生经济写作能力的培养。通过经济合同的学习,使学生懂得在签订合同时,必须用规范化的书面语,规范的书面语有利于人们对经济合同的理解,由于我们国家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合同行文时如果使用方言土语众多,就会误解其传递的信息,从而延误电子商务活动的正常开展。比如不知道“长果”是“花生”的土语,却在购销合同的商务活动中说购买“长果”若干吨,岂不要耽误合同的履行。再比如,掌握了经济合同语言上应选用含义单一而明确的词语特点,在进行合同签订的电子商务活动中,就要在容易发生歧义的地方加入限定的词语,避免歧义现象的发生。购销合同中有这样一句“甲方向乙方购买黑白芝麻2000斤”,结果双方在付货的时候发生了纠纷,原因为不知道是一个品种的芝麻还是两个品种的芝麻,歧义发生在“黑白”两个字上,如按当初的约定,就应该在“黑白”二字的后面加“相间”两个字,这样就不会产生纠纷了。同时了解了在电子商务活动中必须使用专用词语的原则,就可以使电子商务活动顺利进行了。学习了市场调查与预测报告,就可以对商品市场的发展现状进行合理的调查研究,做出正确的综合析,对商品的未来市场进行准确的预测,从而使商务活动有计划、有目的地进行。如撰写市场调查报告,就必须调查市场对企业产品需求量和影响需求量的因素,紧紧抓住购买力、购买动机和潜在需求这三方面,知晓了购买力是消费者实现购买行为的前提,是市场调查的主要任务,就会采取各种措施使顾客的购买动机变为购买行为,同时注意把消费者的潜在需求变成实际需要,为企业发展新产品、开拓新思路提供依据。通过调查可以了解竞争对手的总体情况、竞争能力及新产品的发展动向、发展趋势等。通过对竞争对手的调查来判断本企业处于怎样的地位,应该采取什么样的策略来提高本企业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并以此来确定产品的发展方向。再有通过对本企业的产品、价格、广告和推销政策、销售技术服务政策的调查,就可以了解到本企业的销售能力是否适应消费者需要、企业的销售策略是否合理等问题。总之,如果对学生进行市场调查与预测报告能力的培养,就会有利于促进和发展对外贸易。经济活动分析报告则是现代经济管理经常运用的。所谓的经济活动分析,就是在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指导下,根据计划指标、会计核算、调查研究所得的资料,运用科学方法,遵守对立统一规律,对经济活动进行全面或专项的分析与研究,从中总结经验,揭露矛盾,查明原因,做出评价,并寻求解决方法,借以改善经营管理,挖掘内部潜力,提高经济效益的一种经济管理工作。而企业的经营活动是一个复杂的矛盾统一体,既要把有联系的各个环节进行分析解剖,又要将各个因素和各个不同侧面联系起来做综合分析,这样才能找到主要的矛盾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从而发现其发展的规律。只有把企业经济活动的各个环节和因素分析到了,才能保证运用电子工具的商务活动的顺利进行。如对2005年中国手机分销渠道的分析,分析了中国手机市场的现状,通过对TCL典型企业的分析,系统的论述了手机分销渠道变革的趋势,就会获得一些可操作性的建议,就会对相关企业的经济贸易活动有所帮助。其他的经济文种,如审计报告、招标书、投标书、经济诉讼文书、经济仲裁文书等写作能力的培养也对电子商务活动大有裨益。因而我们说要想成为合格的电子商务人才,为了适应国内贸易日益国际化的需求,为了更好为祖国经济建设贡献力量,经济写作能力的培养是必不可少的。参考文献:[2]李连营:浅谈电子商务安全.《商场现代化》,2005年05期[3]李长虹宋占先:大学应用文写作教程.吉林人民出版社,2005年9月[4]张德实:应用写作.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年7月经济写作在电子商务活动中重要性责任编辑:飞雪 阅读:人次

第8篇

关键词 工艺管道水压试验;“压力包”;建立;控制;执行;程序

国内化工建设中,在工艺管道扫尾和水压试验时也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管道试压程序,“三查四定”是我们在国内工艺管道试压时所进行的主要的工作。但在国外的施工过程中,在管道扫尾和试压有一整套不同于国内施工方法和施工程序。我在沙特拉比格炼油 发展 项目中参加了技术管理工作,深切地体会到“试压包”在工艺管线试压中所起的巨大的作用,现把中石化第五建设公司应用总承包商西班牙tr公司的在工艺管线扫尾和试压时所采用的施工方法和程序 总结 如下:

1,“试压包”的概念和作用

“试压包”就是在工艺管道扫尾,工艺管道系统试压时所编写的一整套资料。编制一个完整的“试压包”需要大量的各种有效的资料,这些资料有一些是总承包商签过字的正式的资料,有一些是待签字的资料,但经过扫尾和水压试验完成之后一整套完整的各方都已经签完字的正式的交工资料就可以形成。建立“试压包”的过程就是完成交工资料的过程。

2,“试压包”建立的原则

“试压包”建立的一个最基本的原则就是工艺管道水压试验所需的压力要相同或相近(试压的压力相差不能超过或低于0.5mpa)。但在“试压包”建立时还要考虑,管道材料等级,管道试压的介质,现场的实际情况等等。wwW.133229.coM比如在一个要试压的工艺管道系统中,如果管线太多。不便施压和检查,就应该把大系统拆分成好几个“试压包”进行操作。杜绝“试压包”大而全的不当的想法。再如要作水压试验的工艺管道就不能和作气压的工艺管道放在同一个“试压包”里。

3,“试压包”中所包含的资料

“试压包”中包含施工的过程资料,不同测量范围的压力表的调校报告,以及各种合格报告,下面就是“试压包”中包含的资料:

“试压包”目录

流程图(最新版本)

施工图(最新版本)

单线图,焊缝布置图(最新版本)

焊接记录

无损检测合格报告

热处理合格报告

水质合格报告(试压用水)

pmi(光谱)检测合格报告

硬度检测合格报告

试验站水压试验合格报告

工艺管道水压试验报告

工艺管道水冲洗,吹扫报告

螺栓紧固报告

垫片检查记录

签字认可的尾工清单

不同测量范围压力表调校报告

安全阀调校报告(施压用)

工艺管线支吊架目录,支吊架图纸(最新版本)。

复位检查报告

将这些资料组成卷,就形成了一个“试压包”,当然“试压包”中可以一条工艺管道,也可以是一组工艺管道,但在工艺管道试压前,建立“试压包”前,仍然要作好准备工作。

4,工艺管道水压试压前的准备工作

4,1试压站的制作

4,1,1在拉比格 发展 炼油项目上,工艺管道水压试验时需要试压站,它可以在现场制作,试压站制作完成之后需要对此进行水压试验,水压试验合格后才能用在工艺管线试压工作中,试压站的制作简图如下:

4,1,2试压站的作用

(1)试压站能使水流稳定,达到保护压力表的作用。

(2)试压站上的安全阀能保护整个系统的作用,只要系统的压力超出规定的压力,安全阀就起到保护系统作用。

(3)试压站在完成试压后,能控制排水的速度,不至于放水太快。

4,2水质合格报告

在拉比格发展炼油项目中,水压试验用水要经过第三方的检验,使水压试验用水中所含的各种成分和离子要符合规范的要求,这样的水才能应用到工艺管线的试压工作中,第三方分析完成之后要出据正式的水质合格的报告。

4,3压力表的调校报告

在工艺管道水压试验的过程中,压力表必须要调校,在拉比格发展炼油项目中,tr公司要求分包商在水压试验过程中,压力表必须每一星期调校一次,并出据调校报告。这项工作,我公司的仪表调校组能及时完成。

4,4安全阀的校验报告

在工艺管道水压试验的过程中,安全阀必须要调校,在拉比格发展炼油项目中,tr公司要求分包商在水压试验过程中,安全阀每一星期调校一次,并出据调校报告。这项工作,我公司的仪表调校组能及时完成。

4,5压力表的调校人员及时调校压力表,使压力表的时间总在有效期。

4,6将准备工作中所得到各种合格报告,作为资料,在编制“试压包”时会用到这些资料。

5,“试压包”的编制

在开始编制“试压包”的时候,首先将已经完成的过程资料并人“试压包”中,把在工艺管道系统试完压后需要签字的资料也一同并入。把这些资料合起来组成卷,各种资料在第3条中已经介绍,现将以下部分单独提出介绍:

5,1尾工清单

5,1,1产生尾工清单的方法

尾工清单是总包商的专业工程师根据图纸,对照施工方在施工的实物,找出由于疏忽而产生的错误,不足之处,如管道支架的形式,是滑动的,还是固定的,有没有固定挡板,限位档板焊接完成没有……,我在沙特拉比格炼油发展项目的技术管理过程中,亲身经历了tr公司总承包商的“三查四定”,总承包商的专业工程师到现场根据“试压包”中所包含的工艺管线,逐线用施工图和现场施工的实物进行对照,并在施工图纸上标出所有的错误,所有的漏项。(尾工清单在施工图标注的局部图例)

5,1,2尾工清单的任务

总承包商用最新版的施工图和施工实物对照得出的尾工清单的目的,就是帮助施工单位进行消缺补漏。分包商在自查自定的基础上,组织人力依照总包商的尾工清单进行消项,整改,这是双方共同把所握施工质量,共同合作的体现,分包商在观念上要改变尾工清单是总包商“找麻烦”的不正确的思维,而是要积极配合总承包商,依照尾工清单进行消项。

5,1,3尾工清单的验收

分包商依照尾工清单进行消项,在自查的基础上,确认所有的项都整改完成,才报总包商进行检查,总包商专业工程师和分包商的专业工程师逐一核对,完成的项要签字认可,没有完成的项分包商的专业工程师详细记录,再一次进行消项,直到所有尾工项消项完成为止。

5,1,4完成尾工清单

尾工清单上所有项消项完成之后,总承包商专业工程师和分包商专业工程师签字确认,并将签字确认的清单并人“试压包”中,表明这个“试压包”中所包含的所有管线系统是依照图纸正确地施工的,是一个完整的系统,如果其它资料体全的话,该管道系统可以进行施压了。尾工清单是“试压包”的主要资料之一。

5,1,5尾工清单的优点

1)清晰,明了,把施工的实物错误点标在施工图上,施工人员根据施工图上管道的线号,就能容易地在现场找到错误之处。

第9篇

一、基本情况及特点

(一)查询个人信用报告业务量快速增加。从调查的数据看,从2008年到2012年,年均增长30.2%。从经办机构看,逐渐从单一机构经办转到各金融机构都普遍开办了此项业务。

(二)主动查询个人信用报告人数逐年增加。随着征信宣传力度的加大,主动查询个人信用报告的人数在逐年增加。

(三)个人信用报告查询结果使用范围不断扩大。最初银行人用于审核个人贷款申请,审核个人贷记卡、准贷记卡申请,审核个人作为担保、贷后管理;扩大到进行投资人合作、发生业务往来、就职应聘等领域。

(四)受理个人信用报告异议申请量增长不明显,各县不均衡。从调查看,多数县近年没有受理个人信用报告的异议,只有部分县异议申请,但不符合受理的较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受理查询渠道单一。按照征信管理制度,目前只有人民银行和商业银行营业网点可以进行个人信用报告查询。但商业银行只能提供银行标准版的个人信用报告,内容只能反映与本行业务相关的交易信息,内容不完整,且部分商业银行仅向有贷款意向或业务关系的个人提供个人信用信息查询服务,对普通居民的申请则不予受理。

(二)查询流程存在漏洞。根据个人信用报告查询业务操作规程,他人查询个人信用报告时,需提供委托人授权查询委托书、委托人和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并留存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备查。由于人提供的授权委托书仅要求委托人和人双方签字,签字和授权书的真实性无法确认,容易引发法律纠纷。

(三)异议处理流程复杂、时效性差。按照异议处理相关规定,基层央行征信管理部门受理异议处理申请后,应立即转交征信服务中心,征信服务中心收到后转至相应的商业银行协查,商业银行经过查询核实回复给征信服务中心,再返回到当地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然后通知申请人,环节较多;加之部分商业银行的异议信息纠错工作集中在总行,个人征信异议处理子系统的权限未下放到基层行,造成异议处理时间过长,部分无法在规定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个人信用报告负面信息解读、信用评价无统一标准。目前,个人信用报告中出现负面信息时,各银行业机构对其进行评价时尚无统一的标准。对于同一份个人信用报告,由于各行解读不一样,造成客户申请贷款时,贷与不贷、贷多贷少均不一样,使个人征信系统的权威性大打折扣。

(五)个人信用报告查询工作内控机制不健全。对查询流程、个人隐私保护和个人信用报告解读等内容缺乏明确、系统的规定。

(六)人民银行缺乏对个人信用报告查询工作的依法监管依据。目前,《征信管理条例》尚未出台,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或中介机构查询个人信用报告情况进行监督的依据只有《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信用报告本人查询规程》等,法律效力层次较低,难以对商业银行或中介机构进行相应检查监督和处罚。

三、对策与建议

(一)尽快出台个人征信管理法律法规,完善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操作规程。加快个人征信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步伐,通过立法对个人信用报告的查询主体、查询对象、使用范围、个人隐私保护等内容加以规范,进一步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对授权查询委托书的真实性做出限制性规定,如通过采用公证等方式。

(二)加强数据质量监管,提高个人信用信息质量。进一步完善银行业机构上报数据质量标准,增加上报数据的自动校验功能,特别要加强地方性银行业机构信贷业务系统建设,按照人民银行数据接口规范修改完善数据报送接口程序,提高数据报送质量;加大对数据报送质量的管理、监督,督促银行业机构及时、准确、完整地报送数据,特别要杜绝已结清的贷款在数据库中仍有余额等事件的发生,避免因数据报送不及时而给查询人带来不必要的负面影响。

(三)积极增加查询方式。一是开通网上查询和手机短信查询业务。二是在所有金融机构营业网点设置个人征信信息自助查询终端。

(四)提高异议信息处理效率。下放异议信息修改权限,改变过去统一由征信中心对错误数据进行修改的模式,由征信中心授权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对异议信息进行修改上报,以减少异议处理环节,提高异议处理效率;完善个人异议信息处理流程,对因银行业机构错误造成的异议信息,实行简化程序,由其直接将正确信息和错误说明上传征信中心处理,以提高纠改效率。

(五)严格规范个人信用报告格式。一是完善个人信用报告内容;二是完善个人信用报告格式。在个人信用报告上增加央行标志,避免和其他征信机构信用报告相混淆,影响央行征信报告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三是增加个人信用报告种类。

(六)出台个人信用报告解读指引,规范个人信用报告解读。推进我国个人信用评价标准和评分模型的建立;尽快出台个人信用报告解读指引,对个人信用报告负面记录的解读进行规范,以增加个人信用报告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第10篇

一、调查报告的基本要求

贷前调查应坚持真实、双人和涉及关系人时回避的原则,信贷人员应勤勉尽责,尽职调查,对因调查情况不实导致贷款失误的要承担主要责任。

(一)实事求是不夸张

以事实为依据,实事求是地陈述调查情况,是信贷人员必须遵循的守则。借款单位提交借款申请及有关资料后,信贷人员应按规定对借款人的经营现状、财务状况、担保实力等关键问题进行深入的调查,在掌握借款人的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撰写贷前调查报告。调查人必须本着实事求是尊重事实的态度,将调查掌握的情况如实地在调查报告中反映,千万不能有夸大事实的情况出现。

(二)条理清晰不杂乱

撰写贷前调查报告,谋篇布局的要求虽然不能与撰写论文相提并论,但也应做到条理清晰,主次分明。撰写时务必按照《贷款档案》中“报告要求”所规定的顺序和内容进行陈述。

(三)分析透彻不含糊

有的信贷员在贷前调查报告中,只是简单罗列了企业提供的各项数据,或陈述了企业的表面情况,而未进行深入的分析,有的调查报告下笔数千言,读后却使人觉得不得要领,主要的原因就是分析不透彻,观点不鲜明,缺乏有力的论证。

(四)略有文采无病语

撰写贷前调查报告要注意语言平实,结构通畅,可在实事求是的前提下增添一些文采,但不能夸夸其谈,要注意尽量少用特长句型和副性词汇,力求达到内容前后照应,结构上下连贯,语句通顺无语病。切忌有诸如“资金实力非常雄厚”、

“贷款最可靠无风险”,还有什么“担保能力十分强大”、“产品前景无可限量”等等的语句出现。

二、调查报告的基本格式

贷前调查报告主要有标题、正文、结尾三部分组成。

标题一般要写明申请单位名称、贷款项目及文种三项。在写法上通常使用的是公文式标题,即开头冠以“关于??”为起语,如“关于当阳市金龙油脂有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1400万元的调查报告”。标题的拟制要求简介、扼要、清楚、明了,使人一看即能把握调查的对象是什么。

正文这部分主要写明调查的内容,是该报告的重点部分,一般有六项基本内容,后面进行专门阐述。

调查报告尾部主要写明两项内容:一是调查人的书名,书名应坚持“四只眼”原则,双人签字;二是制作的年、月、日。

三、调查报告的基本内容

以自然人客户为例,主要应反映出六项基本内容:

(一)客户基本情况

1.客户合法身份描述。报告中客户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要与身份证核对一致,有曾用名或绰号的要用括号注明。报告中还应描述其配偶及家庭关系人的基本情况,如离异的在报告中要与其提供的有效证明文件相一致,并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关系进行真实描述。

2.客户固定住所描述。报告中客户住址要准确描述,不能以身份证上载明的住址为准。住址在城区和集镇的要注明XX镇(办事处)XX街XX号,住址在农村的要注明XX镇(办事处)XX村XX组,客户有经营地址的也要同时在报告中上详细注明。

3.客户正当职业描述。报告中要描述客户从事的经营活动是否合规合法,是个体工商户或私营业主的要注明工商登记号和税务登记号,并简要描述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管理的规定,是否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是否符合农信社贷款准入条件。

4.客户信用状况描述。报告中要描述客户品行是否良好,客户是否农信社入股社员,是新准入信贷客户,还是存量信贷客户;客户是否遵纪守法,有无赌博、

吸毒、涉黑等不良行为或不良记录;客户是否诚实守信,有无不良信用记录,有无涉及重大诉讼等。

(二)客户经营状况及申贷理由

依据信用风险等级,对客户的资产状况、经营能力、经济实力进行翔实描述是撰写调查报告的重点,对不同行业或产业要有不同的分析,要有一定的专业性,多用数据类指标定量分析,少用副词类语言定性描述。

报告中对客户的贷款用途是否合理,自有资金是否达到规定比例等申贷理由应进行客观分析,贷款用途的合理确定是做好贷后检查的前提,因此应当合理规避风险,不要人为设置贷后检查的障碍。

如在种养殖业客户调查报告中,要对客户的承包经营场址、承包面积、承包金额、承包期限等情况进行翔实的描写,其内容要有客户提供的相关承包合同或买卖协议资料来进行佐证。通过对客户生产经营的产品数量、销售收入、生产成本、盈利水平进行分析来客观反映其经营能力;通过对客户的资产负债、资金需求状况及贷款用途进行分析来看客户申贷理由是否充分。如对养鱼专业户李某经营状况的描述:贷款客户李某于X年X月承包位于X镇X村鱼池进行人工精养,承包面积X亩,承包期限30年(从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止),承包金额XX元,一次性交清,有承包经营合同和上交承包金收据。该户从事养鱼X年,有较一定的养殖经验,计划总投资XX元,已投资X元,还需投资X元(其中:自筹资金X元;申请贷款X元),预计年可产成鱼XX公斤,可实现销售收入XX元(其中:产白鲢X公斤,价格每公斤X元,可创收X元;产花鲢X公斤,价格每公斤X元,可创收X元;产野杂鱼X公斤,价格每公斤X元,可创收X元),其生产成本预计XX元(其中:饲料X公斤, X元;鱼药X公斤, X元;船只及网具X元;增氧机X元、人工工资X元),可实现利润XX元。

(三)抵押物变现能力或担保人代偿能力分析

自然人客户申请办理抵押贷款的,报告中应对抵押物的权属、有效性和变现能力以及所设定抵押的合法性进行描述,要根据抵押物评估值的不同情况,合理确定贷款抵押比例。如房产抵押贷款调查报告中应对其是商品房还是商业门面,是国有出让土地还是集体划拨土地进行真实描述,分类确定贷款抵押比例。具体比例按《湖北省农村信用社抵押担保贷款管理办法》规定执行。抵押物的宗址要

详细,除在调查报告上要注明XX镇(办事处)XX街XX号或XX小区外,同时还要注明抵押物与人们较熟悉的部门、标志性建筑、商铺之间的相对位置,抵押物清单上必须载明抵押人与借款人之间的关系,以便贷审会判断抵押物价值和处置难易。

自然人客户申请办理保证贷款的,报告中应对保证人资格、资信状况等进行描述,农信社只发放连带责任的保证贷款。一般情况下农信社选择的保证人资信状况应当优于借款人,因此对保证人的偿贷能力调查应视同借款人贷款来进行调查,对保证人的调查应包括但不限于保证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证件、保证人的居住证明、保证人财产及收入状况证明、保证人及配偶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意见等情况。

(四)贷款期限及还款来源可靠性分析

贷款期限应当本着依法合规、实事求是、友好协商、流动性优先的原则来合理确定。贷款调查中确定贷款期限时,信贷员应根据借款人贷款用途、资金状况、资产转换周期等与客户自主协商后确定,同时借款人的非经营性现金流或其他还款来源可以作为影响贷款期限的重要参考因素,在贷款调查报告中应当有现金流与贷款期限匹配分析的专段描述。首次建立信贷关系的客户,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与单笔借款用途相适应的资产转换周期;临时性、季节性的贷款期限应当根据借款人资金周转特点确定,禁止用于长期周转。信贷员要根据借款人生产经营周期特点及资产转换周期合理制定贷款期限,防止期限错配及贷款扎堆到期的现象。充分发挥分期还款对信贷管理的风险稀释、提前预警功能,引导客户形成以按月还款和分期还款的信用履约意识,对一般贷款以及期限超过1年以上的小额贷款均要执行分期还款计划,原则上10万元以上的贷款都要实行分期还款,50万元以上的贷款必须根据客户的生产周期、现金流量科学计算、合理匹配贷款期限,签订分期还款计划。

对借款人的偿贷来源,信贷员要在调查报告上逐条说明每一项的经营情况和收入情况,不得上报第一还款来源分析不明的贷款,以便联社贷审会根据借款人的第一还款来源判断贷款风险,决策贷与不贷、贷多贷少。

(五)风险防范或控制措施

贷款中涉及到的政策风险、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客户信用风险、财务风险、经营风险在报告中不得刻意隐瞒,不得故意夸大,要在认真分析的基础上对贷款的风险度进行测评,并一一对应提出切实可行的防范对策。值得注意的是,报告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应该是农信社力所能及的,具有实效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切不可为迎合上级管理部门意图而不顾实际地罗列风险防范措施,这样会影响贷审会的决策,反而人为地增加了贷款风险。

第11篇

国际

标准普尔遭SEC和美国司法部调查

标准普尔于8月5日宣布将美国信用评级从最高AAA级下调至AA+级,同时把前景展望维持在“负面”,这一举动立即引发全球金融市场剧烈震荡。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也随即展开了“反击”,将详细审查标准普尔公司在下调美国长期政府债务评级时使用的模型,同时,检查部门还将审查标准普尔哪些员工提前知道此次下调评级的信息。美国司法部也开始调查,以确定其是否在近年内对导致金融危机的数十种抵押贷款证券作出不恰当的评级。金融危机以来,评级机构的商业行为和模型遭到了包括美国国会、媒体等在内的多方批评,人们质疑所谓的独立分析有无受利益驱动。

FASB批准商誉减值测试新规

近日,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批准了一项会计准则修订案,以简化实体对商誉减值的测试。修订后准则将允许实体先进行定性因素评估,再决定是否有必要执行两步走的定量商誉减值测试。除非实体在基于定性评估后认定某一报告单元的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价值,否则,将不再要求实体确定该报告单位的公允价值。现行准则要求实体至少每年一次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第一步,比较某一报告单元包括商誉在内的公允价值和其账面价值。如该报告单元的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价值,则执行第二步测试以计量减值损失的金额。新规将适用于始于2011年12月15日及其后日期财政年度的年度及中期商誉减值测试,允许提前采用。

PCAOB新概念公告征求公众意见

近日,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经表决通过,了一份“概念公告”,就包括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强制轮换制在内的、旨在提高审计人员独立性、客观性以及职业怀疑在内的多项举措向公众征求意见。本次的这份概念公告指出,强制轮换制的拥护者相信为审计服务关系设定一个年限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将审计人员从客户压力的影响中解脱出来,并为审计人员提供一个从全新视野认识公司财务报告的机会。与此同时,概念公告也提及了强制轮换制的反对者对于变更审计人员所需成本的担忧,他们认为审计质量在审计业务约定执行的最初数年会受到损害,而强制轮换将会加剧这一现象。PCAOB将于2012年3月就审计人员独立性和会计师事务所强制轮换召开公共圆桌会议。

第12篇

一、部门职责分工

工商部门负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和打假工作;对虚假广告宣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违法情节严重的生产、经销单位吊销营业执照。

质监部门负责从生产领域抓好源头打假工作,认真开展食品、建材、农资等各类专项整治重点的生产环节和加工领域的监督抽查、强制检验和计量监督等工作。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在食品监管方面履行综合监督、组织协调职能,督促检查食品安全措施和责任的落实情况,及时组织有关部门查处重大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案件;严厉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制售假冒伪劣违法行为。

经贸部门负责商品经销单位的行业管理,指导和督促经销单位建立和完善商品质量管理制度,强化经销单位落实商品质量管理责任。

卫生部门负责餐饮食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商品和消毒产品等健康相关商品的卫生许可和监管工作。

农业部门负责农产品质量与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工作,查处种子、种苗、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制售假冒伪劣违法行为。

海洋与渔业部门负责水产品质量与水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工作,查处渔药、渔用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及水产苗种等渔业投入品的制售假冒伪劣违法行为。

农机总站负责查处农机维修经营者的制售假冒伪劣违法行为。

公安部门负责查处构成犯罪的制售假冒伪劣案件,同时严肃查处拒绝、阻碍依法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行政执法部门打假治劣的正常执法活动。

财政部门负责给予经费支持,确保打假治劣工作的需要。

其他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能认真履行打假治劣工作职责。

二、联席会议制度

由区政府牵头,每半年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了解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经贸、卫生、农业、海洋与渔业、农机总站、公安等成员单位打假治劣工作动态;交流、传递打假治劣工作信息;研究各成员单位组织打假治劣工作遇到的重大问题,协调并拟定解决问题的工作措施;分析本地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犯罪活动出现的新情况及打假治劣工作现状、存在的问题与困难,协调各成员单位确定打假治劣重点,研究布置下一步打假治劣工作。

三、案件协作制度

1、联合执法机制。由区政府牵头,整合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卫生、经贸、农业、海洋与渔业、农机总站、公安等部门执法力量组成打假治劣协作领导小组,设立打假治劣办公室,办公室挂靠在区工商局,统一组织、协调全区打假治劣工作。

2、案件协查机制。各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部门职责,做好职能范围内的打假治劣工作。对跨部门的案件协查,无论以电函委托或直接派员调查等方式,各部门均应给予密切配合。要建立质量检验检测合作机制,质量监督等有质量检验检测技术的部门要为各部门开展打假治劣工作提品质量标准、抽样检测等技术和帮助,在检验检测费用方面给予一定优惠。

3、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各职能部门要分别设立并向社会公开投诉举报电话,按照首接负责的原则,对每起投诉举报认真记录并及时处理。接到假冒伪劣商品举报投诉,非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的,应在2个工作日内转报相关职能部门;涉及多个部门的,2个工作日内报告区打假治劣办公室,由其统一协调处理,并做好移交记录登记工作;涉及其他部门的重特大案件线索实行即时报告制度。各部门要按照职权及程序向有关部门移交案件和通报案件线索,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4、案件督办机制。对重大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及社会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由区打假治劣办公室负责成立联合办案小组,开展调查处理工作;也可以根据各成员单位职责,指派相关部门进行查处。具体承办部门在查处过程中,应定期报告查处进展情况,查处完毕后应及时将查处结果报告区打假治劣办公室,由区打假治劣办公室整理后上报并抄报相关单位。重特大案件实行挂牌督办,限时结案,并及时报告案件查处进展情况;需要有关部门协查、协办的,要及时提出协查、协办建议。

四、信息共享制度

1、各成员单位要明确指定一名总联络员,负责相关工作情况和案件线索通报,工作经验交流和相关信息联络,及时做好信息分析、汇总、通报和共享等工作。

2、通报形式可以通过召开打假治劣信息资源共享情况通报会、反馈会或以信息抄告平台等电子化、网络化交流以及手工纸质文本交换等为基础,对共享内容进行抄告、反馈。

3、通报内容包括打假治劣重要线索、质量监督抽查信息、知名品牌及驰(著)名商标认定信息、消费者申诉举报热点难点动态信息、识假辨假知识、打假治劣鉴定信息和打假治劣成员单位基本信息等。

五、案件奖惩制度

1、查办案件补助机制。区政府设立打假专项基金,每年将打假经费列入财政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