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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水通知

时间:2022-12-19 01:29:13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停水通知,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停水通知

第1篇

(一)了解情况

1、接到停水通知后,做好停水准备。告诉中心人员停水时间内节约用水;通知工作人员提前蓄水。

2、发生突然停水时,要及时与供水所取得联系,了解停水情况,包括停水时间长短,停水原因,何时恢复供水。

(二)应急程序

1、计划性停水应急程序

(1)后勤部门在接到供水公司通知停水的电话或以其它形式的停水通知时,必须问清楚停水的时间,停多长时间及停水原因,做好记录。

(2)后勤通知护理部组长(夜间通知总值班人员)通知院办及中心其他部门,说明停水的原因,具体停水时间,停多长时间,并做好临时供水的准备工作。

(3) 如时间紧急,应在接到供水公司的通知后,立即通知中心各部门(夜间通知总值班人员),说明情况,向各部门发出通知,包括对讲机口头通知和广播通知,讲清停、送水的时间,并制定好停、送水计划。

(4)通知护理员做好对老人的解释工作。

2、临时性停水应急程序

(1) 出现临时性停水时,应立即电话询问供水公司,问明停水原因及停水时间的长短。

(2)通知中心各部门和行政总值班,说明情况。

(3)如停水时间较短(12小时内),通知各部门及老人说明原因,做好临时停水解释工作。

(4)如停水时间较长,应立即准备启动应急预案,按照计划性停水应急程序行事。

(5)中心内部原因停水时,要查明停水原因,及时抢修,在最短时间内消除故障,恢复供水。

(三)应急保障

1、中心值班电话随时保证通讯方式畅通。

2、日常做好供水管路、阀门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停水超过规定时间内(冬季8小时,夏季4小时,其他季节酌情而定)则购入矿泉水作为中心人员饮用水。

4、停水时间超过48小时的,则可联系外援送水,如消防官兵。

5、紧急停水时,我院备有蓄水池,保障中心基本用水和食堂用水,若老人需要用水,请护理员主动到食堂取水。

(四)注意事项

1、请工作人员做好老人解释和安抚工作。

2、后勤部确认停水后用对讲机和广播通知老人和护理员。内容包括:

第2篇

供水公司调度员岗位职责

调度室是代表供水公司对外业务的重要窗口,也是供水生产系统的指挥中心,负责公司生产计划和组织实施,调度员的办事效率、工作态度、表达的语气等都直接关系到公司形象,因此调度员必须具有良好的素养和职业道德、较强的责任心,供水调度员具有如下工作职责。

第一条 以保证管网水压为目标,参考最高和最低水压点,指挥水厂选择合理的机泵搭配,达到控制目标水压,确保供水管网干线服务压力不低于Mpa.

第二条 按照机泵选择先高效后低效,先近后远等原则,平衡各水厂供水量,在保证水质和压力的前提下,力求降低能耗,实现相对经济运行。

第三条 随时观察压力变化,认真填写调度记录。文明礼貌对待用户,悉心听取投诉和意见,耐心解答,积极与相关部门联系,做好记录并及时进行信息反馈。

第四条 有效的利用城区压力监测系统平台,全面掌握不同区域压力变化规律,发现压力异常,及时作出管网事故风险预判,并在第一时间将信息反馈维修部门,为抢修争取时间,降低风险指数。

第五条 按月统计分析供水调度情况、在线仪表运行状况以及管网服务压力合格率、调度指令保证率,为调度预测、管网改造提供参考数据。

第六条 计划停水提前24小时通过新闻媒体或电话发出通知,突发性停水及时发出停水通知,并告之停水原因。

第七条 在发生供水系统突发性事件时,按照《供水应急预案》要求,根据事件的性质和级别5分钟内通知调度长和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协助应急抢险组信息,及时调整调度规则,科学下达应急调度指令。

第八条 认真学习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第九条 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工作中要语言规范,使用文明礼貌用语,注重仪表,保持室内整洁。

第3篇

1、主要经济指标快速增长。元至10月全县完成工业总产值214.7亿元,同比增长39.6%;完成工业增加值65.4亿元,同比增长25.4%。规模工业完成产值160.07亿元,同比增长48%;规模工业增加值45.9亿元,同比增长34.7%。

2、重点企业贡献突出。旺旺、澳优、新华印刷等10家重点企业1-10月完成产值79.49亿元,同比增长80.7%,占全县规模工业总量的49.7%。年内过10亿元企业可达3家,比上年新增2家。

3、主导产业不断壮大。1-10月,有色材料、食品工业、机械制造业三大产业累计完成产值84.12亿元,占全县规模工业总量的52%。其中:有色材料、食品工业分别完成产值33.7亿元、28.56亿元。

4、项目建设稳步推进。1-10月,全县实施工业项目137个,完成工业投资68亿元,同比增长34%;实施技术改造项目112个,完成技改投资53亿元,同比增长24%。

存在的问题:一是受国家宏观政策偏紧的影响,部分企业亏损增大、产销下滑。1-9月,全县规模企业亏损24家,亏损额3.3亿元,同比增长11倍。二是长沙电厂2#机组受电网计划调控和检修的影响不能满负荷运行,9月份后处于停机状态。三是乳品企业的停产整顿,造成产值下滑。预计减产2.3亿元。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

1、开展“项目攻关年”和“服务经济建设百日大行动”活动。制定出台了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指导工业项目建设,督促检查项目建设进度,协调解决企业生产和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土地、资金、审批等问题。

2、加强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工作。我县共安排资金1000万元主要用于技改贴息和冰灾企业恢复生产。组织申报省、市技术改造贴息项目6个。建立技术创新项目库,重点支持长高集团的800~1100KV特高压隔离开关和中南传动的转向驱动桥、变速箱系统等3个与汽车及工程机械中高级配套产品的研发项目。

3、开展银企对接活动。调查、了解企业的资金需求情况,定期向银行通报企业资金需求信息。上半年组织召开银企对接会,争取银行对县域工业企业发放贷款78笔共8.7亿元。下半年协助组织全县银政企座谈会,有30家中小工业企业获得银行授信或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其中贷款合同金额2.18亿元,意向贷款合同2.93亿元,目前已到位近亿元贷款。全年工业企业新增贷款近10亿元。

4、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

第4篇

【关键词】城市建设;供水;管网改造;设计

供水管网作为供水系统中最核心的组成部分,对供水系统的有效运转起着决定性作用。现阶段我国城市供水管网处于老龄化状态,管材陈旧老化、管线布局凌乱不规律,管径细小供水量受限。这些问题都严重制约了城市供水系统的发展,用户供水压力无法缓解,供水安全的不到可靠保障,管网改造问题已经刻不容缓。

1 供水管网改造管线勘测及设计问题

老城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较新建管网工程的工作难度更大,面临的问题更加复杂。老城区管网改造工程要求施工单位对原有的管网线路有充分的了解,新线路与老线路之间的并网工作要兼顾对老管道的保护,管线设计要兼顾新老管线的整体性,既要保障新管线发挥最大的功效,同时又要确保老管线的正常使用。

1.1 老城区管线的分布定位问题

老城区的道路上,各种老管线的分布密度很大,要找出一条新的管线位置十分困难。一般的方法是首先收集各管线单位的竣工图资料,通过现场的踏勘来确定或修正这些资料。修正的方法是通过地面的各种井室来确定各其它管线的平面位置,通过实测的井室深度来判断其竖向高程的准确性。实际中所能选择到的管线位置往往并非全部的直线,这对设计的基础图也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一般必须采用本市最近的实测1:500地形图才能使图纸中所表示的位置也相对精确。

1.2 做好老用户支管连接并进行合理预留

老用户固有的支管过多,在改造过程中既要解决支管连接问题,同时还要对支管的预留与扩大等问题加以解决,支管连接与预留问题已经成为管网改造的重点和难点。设计人员针对直观的连接与预留进行设计,首先要对施工地段的地块规划有详细的了解,这样才能准确把握支管预留位置,预先进行预留。同时设计人员还要掌握施工地段用户支管位置的确切资料,被线路设计中管线的连接工作奠定基础。

1.3 管线纵面设计问题

管线的纵面设计受固有老管线的垂直交叉节点与线路过多,设计中长距离的直线缓坡在实际施工当中很难完成。此外新管线在于老管线进行交叉穿越时还要考虑穿越方位不同对老管线的损害与由敷土加固等各种问题,此决定了管线纵面设计成为管网建设中的难点。管线的纵面设计要在综合考虑管道的敷土深度的同时,又要对管道穿越的具体方案进行比较,同时还要兼顾官网的保护措施与安全性等多种因素,只有对影响管网纵面设计的多种因素进行综合分析研究,才能得到科学合理的设计方案。

1.4 管材选择问题

管材的选用对管网质量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现阶段管材市场上充斥着各种管材,但在各种管材中球墨铸铁管具有明显的优势。这种优势主要体现在墨铸铁管的性能上,与其他类型的管材相比它具有较强的抗腐蚀性能,承受内压能力也明显高于普通管材,管材内壁光滑,可有效地避免二次污染,独特的柔性T型橡胶圈接口,弄够充分的保障管线接口的严密性,减少管网漏损。此外,在DN200以下的各类管材中,双层高密度聚乙烯管(PE)具有明显的使用优势,PE管性价比较低,化学性能相对稳定,符合国家管网建设卫生环保的基本要求,同时还兼具高抗秀与抗附着能力。PE管以其独有的特性收到了国建管网改造部门的青睐。老城区管网改造的选在以DN 200为界,DN200标准以上的选用球墨铸铁管,DN200标准以下级别多选用PE管。除上述介绍的两种优质管材外,不同地区在管网建设上选用管材的取向与习惯,以及管材种类的繁多都可能影响对管材的选用,并为维修工作增加难度。

1.5 主接水点在管网改造中的设计问题

新老管线的主接水点连接通常情况下建议使用哈夫开洞方式进行,最为一种新型的接水方式,它具有明显的优势,与传统接水方式需在停水状态下进行不同,哈夫开洞方接水方式可以在正常供水的情况下进行接水工作,并能够减少网漏所造成的水资源浪费,同时还能够保障城市居民正常生活不受新老管线接水工作的影响。但哈夫开洞此种接水方式必须在管道的侧面有相应距离没有其它管线的情况下才可实施。因此设计时必须注意对接水点位置的选择,很多情况下,老城区由于管线密集而没有合适的位置, 只能采取传统的切管接水法。

2 管网施工中的支管并网问题

2.1 新旧支管并网的方法

在新旧管线的并网施工中,由于原有用户支线比较多,加之管径、管材不一, 故情况较为复杂,并网所需时间也比较长。如将原来的主管废除后,再进行并网的施工,就可能造成用户的停水时间长达几天,这显然不会被用户所接受,对供水企业来讲也是不小的损失。一般在施工中所采取的是新旧主管同时供水的方式,在两路供水的情况下,逐个将用户支管嫁接到新的管线上来。在新旧支管并网过程中要先施工新建管线,在有用户的地方预留用户接口。施工完毕后实现双管同时供水。并将原有的用户支管逐个接入新建管线后,将原有主管报废或拆除。

2.2 并网施工应注意的问题

在并网施工中,必须作好统筹安排、合理调度,兼顾安全、工期、质量和用户服务等几个要素。并网施工前,主干线仍应作好试压和消毒冲洗,确保施工质量。对影响面较大的用户或施工难度较大的用户,施工应放在夜间或与用户协商后进行。施工前要对用户下达停水通知, 保证用户提前储水。施工前要准备好一切施工材料, 包括排水设备和施工用电都必须确保。施工中应注意接头位置的清洁卫生, 杜绝杂物进入管内。

2.3 新旧管连接方式的推介

随着管道开孔技术的日趋发展,不停水开孔技术已在供水及相关行业越来越普及。改造管线中的新设管线一般都接自原有管网,这使得不停水开孔成为设计施工中的首选方案。其优点为:不影响原管道的正常供水;水量损失较停水开孔小很多。

3 结束语

老城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作为城市供水系统建设的重点和难点,要想确保老城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的顺利实现,就必须从施工方位勘察,管线设计、管材选用、施工方法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考虑,此外作为市政工程建设的重要基础工程,国家与地方政府还必须对老城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继续加以重视和支持,相信通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我国老城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一定能够取得成功。

参考文献:

第5篇

绿化养护,即使完成绿化施工的后期浇水、修剪、除草、打药、补苗统称为养护,工作简单、但必不可少,也非常重要,个人绿化养护承包合同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个人绿化养护承包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个人绿化养护承包合同范文1养护承包方(以下称甲方):

养护承接方(以下称乙方):

关于对绿地养护现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养护,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合作的原则,根据养护的具体情况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一、绿化养护名称:__

二、绿化养护地点:__

三、承包范围:甲乙双方共同审定的养护方案,总面积为__平方米。

四、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五、养护价款说明:1、三个月内成活养护期:每日必须浇水1次,每月费用__元。2、三个月到六个月生长期:每星期浇水2-3次,每月费用__元。3、六个月到管养期满验收:夏季每星期浇水2-3次,冬季酌情每星期浇水1-2次,每月费用__元。

六、合同有效期限:自__年_月_日至__年_月_日止,合同期满可再续签。七、甲方责任:1、协调好乙方现场人员的养护工作安排,如有特殊要求需提前通知乙方和现场人员。2、若受到人为的破坏,如甲方认定乙方有及时劝阻,甲方视情况给予补偿。6、绿化养护期满及时组织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八、乙方责任:1、提供现场养护方案,提供养护人员、养护的机械设施、养护用的肥料和药物、用水用电。2、按照审定的方案和行业标准进行养护。3、对苗木养护出现问题的进行认定,属于技术问题乙方无条件返工并更补苗木。4、现场工作人员服从甲方单位的制度管理,并与甲方人员协调工作。5、养护期满书面通知甲方进行验收交接。

九、养护评定标准管护期定为3年,自__到__。管护期间苗木的所有损失,概由乙方负责。管护期具体要求为:第一年为正常的保养期:苗木成活率要求达到90%以上,并对枯死及损坏的苗木及时补植到位,勤中耕施肥,勤修剪、勤浇水、勤防治病虫害,及时对苗木加土扶正,清除绿化地环境卫生及杂草脏物,保证苗木正常旺盛生长和保持环境整洁美观。第二年要求成活率达到95%以上,管理标准以第一年相同,并对苗木逐步修剪成形,经甲方组织检查考评达到合格以上。第三年苗木成活率达到100%,管理标准以第一年相同,并要求修剪到位,保持形状,苗木旺盛成长,质量符合要求。种植数与第一年初验时相符合,若达不到要求,要管理至达标为止。

十、其他:

1、合同双方之任何一方不能全部履行合同条款的均属违约,违约造成的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

2、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3、如遇自然灾害和不可抗力等因素,本合同条款为无效。

4、本合同一式4份,均具同等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合同期满自行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绿化养护承包合同范文2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将_________绿化委托乙方承包养护(简称养护),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合作的原则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一般条款

1.甲方将_________绿化共_________委托乙方养护。

2.合同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合同期满,双方可续约,但须提前一个月办妥有关手续。

3.委托方法为乙方整体承包方式。

二、绿化养护工作要求

绿化养护工作分为基本工作项目(简称基本工作)和定期工作项目(简称定期工作)两部分。基本工作是指一般地正常维护,即浇水、清理垃圾、防风防汛、补植和防人为损坏及零星病虫害防治、除杂草和修剪等;定期工作是指全面修剪整形、施肥、除杂草、松土和全面病虫害防治。

绿化养护工作要求及检查验收标准详见附件一。

三、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责任

a.凡经园林专业技术人员鉴定确认与季节或立地条件不相适应的植物,在乙方接收养护前须作必要更换的,其费用由甲方负责。

b.全面监督、指导、检查、验收乙方工作。

c.在检查时如发现有不合格之处,应以“质量整改通知书”的形式书面通知乙方。 d.及时为乙方办理结算,按时支付当季应付费用。

2.乙方责任

a.认真按合同标准养护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 b.对甲方验收不合格之处,甲方应及时进行适当的整改。

c.负责对合同范围内绿地的主要观赏植物进行挂牌宣传,说明其品种原产地,生长特性及养护方法。

d.统一着装,佩戴工卡上岗。做到工完场清,文明作业。

e.每逢重大节日,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合理布置花坛、园林小品等,费用另计。f.为保证管理到位,乙方应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做好日常养护记录,建立绿化养护技术档案。有紧急情况随叫随到。

四、结算及付款方式

1.费用计算方法:

a.绿化养护费按平均______元/平方米·年计算,绿化面积共____平方米,绿化养护承包总费用共计人民币_____元/年,季平均_____元。

b.更新、改造、非乙方责任补植按实际面积乘以单价结算。

c.逢重大节日,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合理布置花坛、园林小品等的费用由甲方按实际支付。

2.付款方式

a.绿化养护费按季度(每3个月)平均支付。合同签订时甲方应支付首期费用,以后提前一个月支付下一季度的养护费用。

b.养护区域的绿化更新、改造、非乙方责任补植花卉树木,以及布置节日花坛、设置园林小品等应甲方要求新增项目,在确定造价后甲方应先预付60%用于购买必要的花卉植物和工程材料,其余40%在完工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五、合同解除及违约责任

1.中途退约:甲乙双方无须提出任何理由,提前60天书面通知对方即可解除合同。

2.若不提前通知对方,退约方应支付另一方2个月的养护费作为经济赔偿。

六、其它事项

1.甲方应根据乙方事先通知的作业计划,安排专门人员协调解决水电等配套工作。

2.如遇不可抗拒自然灾害(如强台风、冰雹等)造成重大损失由甲乙双方商议解决补救办法,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由乙方工作失误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4.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协议作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一式四份(正副本各两份),双方各执两份(正、副本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附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绿化养护承包合同范文3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绿化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园林绿化项目的养护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项目地点: 。

第二条 养护范围及养护内容

1.养护范围

2.养护内容(以打√为准):

去除枯死植株 植物补植 树木扶正

病虫害防治和监测 浇灌排水 土壤施肥

中耕除草 花坛花境布置 地被覆盖

植物(树木、绿篱、草坪等)修剪

植物防护(防寒、旱、台、涝、高温等)

栏杆、园路、桌椅、路灯、井盖和标牌、驳岸等园林设施的保洁维修

绿地保洁 垃圾收集 垃圾清运

水体保洁 水体清淤 治安巡逻

其它养护内容: 。

双方对养护内容有详细约定的,可以另附工作量清单。

3.养护工作量的确认:养护范围及养护工作量由甲方、乙方在订立合同前确定。

乙方进场后,如发现实际工作量与合同约定不符,应在进场后天内,向甲方提交养护工作量差异的报告。甲方接到报告后 天内对实际养护工作量进行确认,并在计量前 小时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乙方进场后天内,不提出养护工作量差异的报告,视为合同确定的工作量无差异;甲方收到乙方的报告后,在约定时间内不组织计量的,视为认可乙方的差异报告。

4.对乙方超出合同约定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养护工作,甲方不予计量。

第三条 养护期限

养护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养护质量和考核

1.养护质量

(1)乙方的养护质量,必须达到《园林绿化养护技术等级标准》(dg/tj08-702-20_)规定的要求。对养护质量有特殊要求时,双方可以另行约定:。

(2)双方对养护质量有争议,双方同意由下列 种方式约定的机构进行鉴定。

a.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

b.双方指定的 机构。

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的,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2.养护考核

(1)乙方应认真按照园林绿化行业的标准、规范、本合同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人依据本合同发出的指令进行养护,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和考核,为检查、考核提供便利条件。

(2)甲方可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标准进行随机检查和定期考核,发现养护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甲方可要求乙方采取补种、更换、重做、修复等一切补救措施,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由于采取补救措施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3)检查和考核的时间、标准、奖惩措施,双方约定如下: 。

(4)因养护不当造成的绿化树木、花卉死亡或损坏由乙方无偿补种修复。若乙方认为造成绿化树木、花卉死亡或者损坏的责任不在乙方,由乙方承担举证责任。

第五条 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甲方代表

(1)甲方指定 为甲方代表,代表甲方履行本合同义务。

(2)除甲方代表外,其他人员均无权向乙方发出任何指令。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代表亦不得委托他人代行职权。

(3)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以书面发出,否则无效。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小时内向甲方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报告后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甲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甲方代表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确有必要时,甲方可更换甲方代表。如需更换甲方代表,甲方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任甲方代表继续行使合同约定的职权,履行约定的义务。

2.乙方代表

(1)乙方任命 为乙方代表,代表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

(2)乙方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3)乙方代表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养护工作。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时,乙方代表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甲方代表提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的,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责任在乙方的,由乙方承担费用,并赔偿甲方损失。

(4)乙方如需要更换乙方代表,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后任乙方代表继续行使合同约定的职权,履行约定的义务。

(5)乙方代表不称职时,甲方可以与乙方协商,建议撤换;收到甲方要求撤换乙方代表的通知时,乙方须按甲方要求,以称职人员替代。

3.甲方工作

(1)将养护工程区域内的树木、草坪、花卉、绿篱、水生植物、水体、园林设施及其它需要养护的设施,列明范围或清单,双方进行现场确认。

(2)提供养护范围内的园林景观设计图纸、以及养护场地内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3)提供养护所需用水、用电的接驳点,保证养护期间的需要。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购买及安装计量表具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养护期间的水、电使用费用由乙方承担(景观水体养护所发生的水电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4)乙方进场后,甲方在养护现场提供的养护管理用房、工间休息室和材料、工具存放间为:。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车辆及大型机械设备的存放问题,由乙方自行解决。

(5)组织召开养护作业要求交底会。

(6)在乙方开展养护工作时,协调乙方与政府部门、相关单位和人员(包括养护范围内的游客)的关系。

(7)在养护期间,若主管单位通知停电、停水,甲方应及时将停电、停水通知送交乙方,乙方应自行采取停电、停水期间的养护措施。甲方收悉停电、停水通知后未及时通知乙方的,由此造成养护范围内的植物或养殖物死亡,其损失由甲方承担。除此之外的停电、停水或其它异常事件,造成损失由责任方承担;不能确定责任的,由乙方承担。

(8)按照本合同约定,检查、考核乙方的工作。

(9)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养护费用。

(10)甲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

4.乙方工作

(1)根据本合同约定,在合同签订后 天内,制定养护期内相应的总体绿化养护管理方案,报请甲方代表审核批准,作为实施依据。甲方代表收到乙方方案后,应于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同意。

(2)建立完善的养护班组,制定养护岗位职责以及各岗位规范、操作规程、养护制度(包括节假日值班制度、防汛防台期间的值班制度和应急抢险工作制度)。根据合同约定,配备技术管理人员和养护操作人员,并将岗位规范、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及工作人员的名单交甲方审批备案。

(3)根据季节、气候、土壤、植物的生长习性和生长阶段及养护场地的具体情况合理安排、开展养护工作,根据甲方要求及时做好养护区域的局部调整,保证绿化观赏的整体性,并向甲方提供年、季、月度养护管理方案及相应进度统计表。

(4)负责区域内各类植物养护及日常巡视检查,如发现各类苗木、设施有被损、被盗等情况时,应及时向甲方汇报并立即进行补缺、恢复。

(5)开展养护工作时,严格遵守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对噪音污染、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文明施工;对外开放的养护区域,处理好养护工作与游客的关系。绿化垃圾须堆放于甲方指定位置,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垃圾由乙方负责清理外运。

(6)养护期间,做好养护范围内的地下管线和现有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但甲方须在乙方进场前,将养护范围内的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的情况向乙方进行交底。

(7)接受甲方的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对甲方发出的整改通知,应及时按甲方的要求进行整改。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整改时,甲方可以另行委托他人予以整改,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8)负责养护工作人员的劳动保护和人身安全。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养护工作人员的餐饮、住宿由乙方自行承担。

(9)建立和健全养护管理档案,对养护管理工作中采集的各种信息、资料及时做好分析整理和归档保存工作,并报送甲方备案。养护管理期满,将养护管理的所有档案资料及养护范围内的各类植物、设施完好地移交给甲方。

(10)乙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

第六条 养护方案及调整

1.乙方必须按甲方代表确认的养护管理方案和养护计划组织养护,接受甲方代表对养护质量的检查、监督和考核。

2.涉及重大活动或其他原因,甲方代表认为确有必要暂停养护工作或调整养护方案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养护人员调整养护时间或更改养护措施。

乙方应遵从甲方要求。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因该项调整导致的费用增加由甲方承担。

3.未经甲方事前书面许可,乙方不得自行调整养护时间或更改养护措施。

第七条 安全防护及事故处理

1.一般要求

(1)乙方在养护期间,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作业的有关管理制度,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对其在养护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

(3)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养护工作。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安全防范

(1)乙方在从事喷洒农药、控制有害生物、修剪树木、修理设施、清理道路或水体、防台防汛等工作时应自行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安全防护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应保证养护范围内的各项设施能够安全使用,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物品,应及时提请甲方予以修理或更换。对养护范围内的树林、水体或其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场所,乙方应提请甲方设置禁止吸烟、禁止火种、禁止游泳等安全警告铭牌。

(3)乙方对土壤进行消毒或防治病虫害时,应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药剂,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剧毒、高残留或可能造成其它公害的药剂。乙方喷洒药物之前,须将喷洒时间、药物种类提前报甲方批准,按甲方批准的时间和路线进行喷洒。瓜果类植物在挂果期间不得喷洒药剂,以防发生意外。残留药剂和容器,乙方应按规定妥善收集和处理。乙方未按规定使用药剂,造成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环境保护

(1)养护期间,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养护范围内的垃圾应按规定清理、外运。污水、废水未处理达标前,不得直接排入河道或其它公共设施,以免造成污染。

(2)乙方应按合同约定进行施肥、沤肥。施肥、沤肥不得造成绿化景观和周边环境污染。

(3)养护期间,在枯水季节,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范围和内容,清理水体淤泥,挖出的淤泥应堆放于甲方指定位置。

(4)养护期间,乙方应按合同约定修整水体堤岸,防止坍塌;但不能擅自挖掘堤岸以扩大水面,亦不能擅自改变堤岸形状、走向。

4.事故处理

(1)养护期间,若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甲方、乙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第八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及调整

(1)本养护项目,双方约定合同价款为 (大写:人民币 )。

(2)合同价款的计算如下: 。

双方确认的计算合同价款的工作量清单或预算书,可作为合同附件。

(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调整方法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养护变更或者养护补救措施,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2.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

双方约定,本合同养护价款支付方式如下:

a.合同订立后 天内,甲方支付 元(合同总价的 %)作为预付款。

b.养护期间,进度款支付方式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养护期满后,养护尾款的支付方式为:。

3.养护款的支付与养护质量挂钩。

达不到合同约定的养护质量标准时,双方约定按照以下方式核减合同价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按照本合同第8.1条第(3)款确定的增减合同价款,应与养护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第九条 养护施工所需机械、材料、器具设备

1.乙方自行准备的机械、材料、器具设备

(1)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应自行配置养护管理所需要的交通工具以及其他养护所需机械、材料、器具设备。乙方配置的养护所需机械、材料、器具设备的清单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应当对投入使用的机械、材料、器具设备的质量负责。乙方在机械、材料、器具设备送达养护场地前24小时通知甲方代表清点。乙方投入使用的机械、材料、器具设备的数量、规格和品质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时,须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机械、材料、器具设备符合安全标准。在乙方使用前,应按规范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由乙方承担。

(4)甲方发现乙方提供或使用不符合约定的机械、材料、器具设备时,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负责采取更换、重做等补救措施,并自行承担相应费用。

(5)乙方需要使用代用机械、材料、器具设备时,应经甲方代表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增加的合同价款由乙方自行承担,减少的合同价款须从合同总价中核减。

2.甲方提供的养护用材料、设备

(1)双方约定,本合同履行期间,下列材料、设备由甲方提供:

a.甲方提供材料、设备的名录: 。

b.甲方提供材料、设备的时间: 。

(2)甲方提供材料、设备的,在所供材料、设备送达养护场地前24小时通知乙方,由乙方派人与甲方共同清点。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派人参加清点后由乙方妥善保管。因乙方原因发生丢失或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未通知乙方清点的,乙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或损坏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4)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不合格,导致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逾期支付养护款,应每天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超过天后,乙方可停止养护工作,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相关图纸、资料及养护所需用水、电的接驳点,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因甲方原因,造成养护范围内的植物或养殖物死亡,其损失由甲方承担。

(4)甲方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 。

2.乙方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养护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养护标准,乙方应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甲方损失。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改、调整养护方案,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承包的养护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给他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 。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养护项目的实际情况,经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三条 附则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方、乙方分别保存一份。

本合同副本 份,双方各执 份,送、、等部门各一份。

发 包 方:(公章) 承 包 方:(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委托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第6篇

让我们随着镜头走进太奇小区宽带增值业务,真实地感受小区虚拟世界的神奇魅力。您会明白,虚拟与现实结合的小区宽带增值服务系统,是您最明智的选择。

【字幕】娱乐篇——家庭娱乐终端新体验

【配音】也许每个人都有过这样的经历:在无聊的时候,惟一能做的事就是拿着电视遥控器从这个台按到那个台,将四五十个频道一遍一遍地翻按,总是没有好节目可看。现在,这些问题都被解决了,小区宽带增值服务系统就是那个解决者。就连最普通的传统娱乐游戏——麻将,也有了新的玩法。

小王是一个麻将迷,过去,一到周末就会四处约朋友打麻将放松放松心情,但到朋友家里,始终觉得不太方便,再者也影响了朋友家人的休息,自从开通了小区增值服务,一切都那么舒心惬意。

【现场】时钟指向晚上11点,无法入睡的小王启动了小区增值服务系统,通过网络寻呼服务,找到了三个好朋友,小赵、小李、小刘,开始组队打麻将,【网上打麻将(四个不同场景),期间四人用本地话相互调侃】,打了很久后,小王发现许虚拟币快输完了,赶紧拿出手机充值,第二天,四人中的一个人利用虚拟币交纳物业管理费用。

【配音】小王的爱人不喜欢打麻将,却是十足的卡拉OK迷,自认歌喉不逊超女的她,最爱的就是小区增值服务中的音乐点播功能,在她看来,不亚于把KTV设在了家里,再也不需要准备很多歌碟了,想唱什么歌曲,应有尽有。

【现场】操作演示:打开电脑,进入家庭音乐系统(演示版),字幕显示家庭音乐库。接上麦克风,开始点歌演唱(显示歌库部分曲目及不同的歌曲风格)。

【配音】而且,小区增值服务提供的在线电影服务功能,可以在家不用出门,就能轻松享受国内外大片,算得上是又一种理想的娱乐方式!

【现场】小王小俩口在看电视。遥控器不断转换频道。

小王妻(失望的表情):真没劲!

小王:不如我们到网上看“家庭剧场”吧。

演示:打开电脑,进入家庭剧场演示版(字幕显示。显示操作过程)。影片部分精彩画面。小王小俩口观看影片的神情。

【配音】小区增值服务,实现了在各种娱乐方式之间无障碍的顺畅转换。满足个性化需求,实现生活品质的提升,所有这一切,仅仅通过一个遥控器或鼠标就可以轻松完成。这种前所未有的感觉,真是妙不可言。

【字幕】物业篇——配套增值服务新享受

【配音】网络不但给我们带来了广阔的生活空间和新鲜感受,而且随着人们对网络种种便捷方式的习惯和逐渐依赖,日常

服务需求也将逐步纳入物业管理的范畴,并最终实现与物业管理良性互动,这就在线物业。

如今,太奇公司开发的小区宽带增值服务系统就对物业管理进行了网络化,将社区中人的需求与系列基础设施、服务机构的功能统一起来,促进社区管理规范化、高效运营。

在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中,大量日常工作是围绕居住保障进行的。它包括上水、下水、煤气、交通、通讯线路的畅通,供电的稳定,结构的安全保障,外墙装饰的破损补救,以及对突发事故的急修、抢修等。这一系列对物业各类硬件的日常维护、修缮、更新、改造等,相当复杂繁重。网络化管理,将其纳入程序化管理,则能够极大地降低劳动强度,使社区的服务管理规范有序。

例如一旦出现事故报警,不仅控制中心、保安部门可以立即进行处理,同时相关部门、高层管理人员以及住户均可同时了解到事故的处理过程,以便于及时采取相应的配合措施。

[配音]小兰是一个上班族,每天都要忙到很晚才能回家。但是她有一个习惯,就是每天回家都会打开电脑,浏览下网上的新闻,逛逛论坛。有一天回家打开电脑发现弹出了一则通知……

[现场]发现停水通知去接水

[配音]此情况仅仅是“小区通知”服务的一小项内容,它还包括交费、停水、停电、小区活动通知等等。

【字幕】教育篇——网络教育培训新模式

【配音】在信息爆炸的现代社会,知识成为扬名立万的本钱,终身教育及终身学习的重要性被越来越多的人所认识和接受。获取知识的途径,不再局限于学校课堂。网络远程教育,一种全新的学习方式,使天各一方的师生跨越时空限制,进行学习和交流,满足了教师和家长之间,教师和学生之间的教育信息沟通需求。

老李的孩子今年读初三,成绩老是上不去。老李长年出差,根本没有时间辅导孩子,请家教又嫌费用太高,眼看孩子要考高中了,两口子急得不行。一次偶然的机会,使事情出现了转机。

【现

场】操作演示:老李上网,自动弹出信息:某某小区网络教育平台试运行!点击进入(演示版)。【配音】(配老李孩子网上学习画面)按照既定时间在互联网上通过小区网络教育平台,可以进行远程学习、作业、答疑和测验。还可以通过音频、视频的形式聘请市内名师上课。

【配音】21世纪是知识经济的时代、信息化的时代,也是终身教育的时代,学习化社会已成为现实。网络教育对教育个体的环境影响有如下主要特征:一是知识爆炸化、资源全球化;二是知识表现形式多媒体化、教育手段虚拟化;三是学习自主化、教学个性化。在这个环境中人们可以运用教育技术技能向全球索取知识资源,达到知识学习、知识更新、知识创新的目的。网络化教育是信息时代的必然产物,也是一种全新的学习方式,日益成为教育大众化、民主化、终身化的一种极好的教育形式和有效途径。

培养一个好后代,幸福生活管三代。这是千千万父母的美好愿望。望子成龙,可千万不能小看网络教育的威力噢!

【字幕】购物篇——网上远程购物新通道

【配音】在美、日等信息化程度较高的国家和地区,网络商店发展速度迅猛,世界级超一流的零售商,如沃尔玛凯玛特,家庭仓储、科罗格、J.C培尼等纷纷挤身于网络经商的行列。在我国,网上购物从无到有也不过短短几年时间。我国第一次网上购物是在1996年,北京燕莎友谊商场首次通过网上商城售出一个景泰蓝,为我国零售业奏出了网上购物的先声。据统计,截止20__年12月,我国有互联网用户突破一亿,而又有60以上的网民在过去的一年里有过网上购物经历。网上购物正逐渐衍变成为一种新颖的购物理念。

在线购物系统是怀化太奇(上海)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小区宽带增值服务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消费者可以在网上浏览到所有在网络上登录的产品信息,并可以随时进行购买活动。通过网上销售渠道,消费者避免了传统购物时挑选商品的烦琐过程,使购物的过程变得轻松、快捷、方便,非常适合现代人快节奏的生活。

【现场】小王妻正在看电视。小姑子来访。

小王妻:我做去做午饭。(打开冰箱)哎呀,没有小菜啦!

小王妻:燕燕,我们上网订点吧。

操作演示:打开电脑,进入网上购物系统(演示版)。显示:净菜、配菜、日用品等商品,价格、号码、服务时间等。选定净菜、报商品号码、联系超市、超市送货上门。

镜头特写:净菜不用再清洗即可烹饪的过程。

【配音】鼠标轻轻一点,想要的东西就搞掂了,在线购物服务省时省心又省力,实在是居家的好帮手。

【配音】如果没有高质量的住宅小区智能化管理,就不可以充分发挥住宅小区智能化效果,要真正地实现科学高效管理,就要有高级的智能化系统,完善设备,统一综合管理,才能称得上是智能化小区。其实,不能单是有良好的系统,还要有专业的管理人才,这样两者合作才会有优质的智能化小区。

武陵城房产小区增值服务平台全面启动,提高生活质量,心动不如行动。

武陵城房产,增值无限;武陵城房产,高品质生活的开始!

第7篇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供水管理,发展城市供水事业,保障城市生活、生产用水和其他各项建设用水,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城市供水,是指城市公共供水和自建设施供水。

本条例所称城市公共供水,是指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以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向单位和居民的生活、生产和其他各项建设提供用水。

本条例所称自建设施供水,是指城市的用水单位以其自行建设的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主要向本单位的生活、生产和其他各项建设提供用水。

第三条从事城市供水工作和使用城市供水,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四条城市供水工作实行开发水源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发展城市供水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六条国家实行有利于城市供水事业发展的政策,鼓励城市供水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城市供水的现代化水平。

第七条国务院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城市供水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供水工作。

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供水工作。

第八条对在城市供水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章城市供水水源

第九条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等共同编制城市供水水源开发利用规划,作为城市供水发展规划的组成部分,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第十条编制城市供水水源开发利用规划,应当从城市发展的需要出发,并与水资源统筹规划和水长期供求计划相协调。

第十一条编制城市供水水源开发利用规划,应当根据当地情况,合理安排利用地表水和地下水。

第十二条编制城市供水水源开发利用规划,应当优先保证城市生活用水,统筹兼顾工业用水和其他各项建设用水。

第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应当会同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等共同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划定跨省、市、县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应当由有关人民政府共同商定并经其共同的上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第十四条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一切污染水质的活动。

第三章城市供水工程建设

第十五条城市供水工程的建设,应当按照城市供水发展规划及其年度建设计划进行。

第十六条城市供水工程的设计、施工,应当委托持有相应资质证书的设计、施工单位承担,并遵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禁止无证或者超越资质证书规定的经营范围承担城市供水工程的设计、施工任务。

第十七条城市供水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组织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八条城市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需要增加用水的,其工程项目总概算应当包括供水工程建设投资;需要增加城市公共供水量的,应当将其供水工程建设投资交付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由其统一组织城市公共供水工程建设。

第四章城市供水经营

第十九条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对外供水的企业,必须经资质审查合格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资质审查办法由国务院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第二十条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对外供水的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水质检测制度,确保城市供水的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饮用水卫生标准。

第二十一条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对外供水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管网测压点,做好水压监测工作,确保供水管网的压力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禁止在城市公共供水管道上直接装泵抽水。

第二十二条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对外供水的企业应当保持不间断供水。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应当经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提前24小时通知用水单位和个人;因发生灾害或者紧急事故,不能提前通知的,应当在抢修的同时通知用水单位和个人,尽快恢复正常供水,并报告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

第二十三条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对外供水的企业应当实行职工持证上岗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人事部门等制定。

第二十四条用水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的计量标准和水价标准按时缴纳水费。

第二十五条禁止盗用或者转供城市公共供水。

第二十六条城市供水价格应当按照生活用水保本微利、生产和经营用水合理计价的原则制定。

城市供水价格制定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五章城市供水设施维护

第二十七条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供水的企业对其管理的城市供水的专用水库、引水渠道、取水口、泵站、井群、输(配)水管网、进户总水表、净(配)水厂、公用水站等设施,应当定期检查维修,确保安全运行。

第二十八条用水单位自行建设的与城市公共供水管道连接的户外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必须经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验收合格并交其统一管理后,方可使用。

第二十九条在规定的城市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地面和地下的安全保护范围内,禁止挖坑取土或者修建建筑物、构筑物等危害供水设施安全的活动。

第三十条因工程建设确需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第三十一条涉及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向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查明地下供水管网情况。施工影响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安全的,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与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商定相应的保护措施,由施工单位负责实施。

第三十二条禁止擅自将自建设施供水管网系统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连接;因特殊情况确需连接的,必须经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同意,报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在管道连接处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禁止生产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将其生产用水管网系统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直接连接。

第六章罚则

第三十三条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或者自建设施对外供水的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整顿;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可以给予行政处分:

(一)供水水质、水压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

(二)擅自停止供水或者未履行停水通知义务的;

(三)未按照规定检修供水设施或者在供水设施发生故障后未及时抢修的。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以罚款;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可以给予行政处分:

(一)无证或者超越资质证书规定的经营范围进行城市供水工程的设计或者施工的;

(二)未按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城市供水工程的设计或者施工的;

(三)违反城市供水发展规划及其年度建设计划兴建城市供水工程的。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罚款:

(一)未按规定缴纳水费的;

(二)盗用或者转供城市公共供水的;

(三)在规定的城市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进行危害供水设施安全活动的;

(四)擅自将自建设施供水管网系统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直接连接的;

(五)生产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将其生产用水管网系统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直接连接的;

(六)在城市公共供水管道上直接装泵抽水的;

(七)擅自拆除、改装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

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还可以在一定时间内停止供水。

第8篇

关键词:供水

管理

信息化

节水

系统

Abstract: This text utilizes the advanced information technology and office procedure, combine the urban requirement for optimizing and supplying water, supply water of the design of the information system, attempt to solve the problem that the city saves water from information construction.

Key words: Water supply

Management

Information

Economize on water System

1概述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进步,在世界范围内,信息技术已经进入工业生产的各个环节,并取得了飞速的发展;面对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供水行业已充分认识到:对城市供水信息化建设,必须采用现代化的管理手段和先进的信息技术,对其进行高效地管理,使管理由经验型管理向科学型管理转变,大力节约水资源,改善面向社会的服务水平;我们已经深刻地认识到,加强城市自来水供水信息化建设,是达到这一目标的重要措施。“武钢自来水公司管理信息系统”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和管理手段,达到节约用水的目的,其信息系统的建设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内容:①自来水生产过程的SCADA系统;②自来水输配运行过程GIS系统;③自来水营销管理系统以及表务管理系统;④呼叫中心系统及企业ERP等。

在武钢全范围内进行节能降耗的同时,武钢自来水公司就是从优化水资源生产、配送与营销方面着手,进行“武钢自来水公司管理信息系统”的研究与开发,从根本上解决武钢居民小区节水问题。武钢自来水公司在向武钢居民生产、配送、营销的过程中,建立了“武钢自来水管理信息系统”后,控制了水的流失和浪费问题,保证了武钢居民最大限度的“节约用水”;收到了比较好的经济与社会效益。[1]

2 “城市自来水管理信息系统”的功能

“城市自来水管理信息系统” 的开发,是以城市产、供、销水系统为背景,利用最新的信息技术与管理手段,建立起来的一个SOA软件系统,它具有以下功能:城市产、供、销水系统最优化功能、高度现代化的生产调度指挥系统功能、完全信息化的在线营销与用水管理功能、应急事故处理的社会服务功能等;下面对每个功能模块做简单的介绍。

2.1 城市产、供、销水系统最优化功能

该功能主要由GIS系统实现,是“城市自来水管理信息系统” 的核心功能,城市供水管网数据量庞大,管网与供电、供水、电信等其它管网交错在一起,错综复杂;管网图纸资料手工操作,人工管理,效率低下且非常不便,更新困难,对突发事故的处理不及时等等。这一切问题有待于城市供水管网管理GIS系统来解决。[2]其核心功能主要有:

2.1.1 数据采集

采用矢量化数据管理,将CAD中的管网地图自动转入并转换生成GIS数据库通常要求的点、线、面、拓扑关系属性等形式,并按照系统要求自动分层。

数据的分层管理:GIS的数据分为栅格数据和矢量数据两大类。采用了分层技术,即根据地图的某些特征及用户的需求,把它分成若干层,即整张地图是所有层叠加的结果(如:地形层、地名层、建筑物层、测量标志层、道路层、管网设施层等)。在与用户的交互过程中只处理涉及到需要的层,而不是整幅地图,因此能够对用户的要求作出快速的反应。

数据的操作和分析:采用矢量数据管理模式,将图形数据和属性数据紧密的结合在一起,形成对地物的描述,对其中的一类数据的操作势必影响到与之相关的另一类数据,提高了操作带来的数据一致性和操作效率。同时各个数据相互间又有必然的联系,能够准确无误的完成爆管分析、缓冲区分析、网络分析、统计分析。

2.1.2 数据分析

①查询,多种类别、多种条件、多种范围的管网设施查询;

②统计,多种类别、多种条件、多种范围的管网设施统计;

③统计管线长度、距离的测量计算,面积计算。

2.1.3 事务处理

事故处理:爆管发生后可迅速指定关阀及扩大关阀方案,查找关阀和受影响的区域,查询相关阀门并打印关阀方案及用户报表、抢修单、阀门卡片及停水通知单等。

在图形上点击破裂的管线或者根据输入的管线的属性在地图上找到该管线,系统能给出完全封闭爆管区域的最小关阀方案,在地图中突出显示阀门。可显示出需关阀门的位置和属性及其阀门卡片和阀门详图,列出需要关闭的阀门列表以及各阀门的当前状态表,并打印出上述两项列表和相应的抢修区域图形。如果现场发现某个阀门损坏或者失灵而不能关闭,系统具有自动扩大关闸方案的能力,进一步找出还需要关闭的阀门。

2.1.4 图层管理

实现系统中所有图层的动态分层管理,将系统中管理的所有图层用功能模块方式表示,具有相应权限的用户可根据需要对当前窗体显示的图层进行动态管理。可根据自己的需求添加或者移去图层。把需要的图层进行显示,其它的图层设为不显示 ,当需要时再打开,这样虽然已经进入了图层的显示范围,但在同一时间内并不从服务器端传输这些层的数据,所以也可以减少在同一时间上的网络数据传输量,提高地图的显示速度。

2.1.5 管网运行调度处理

管网运行调度系统实际上就是“供配水优化系统”的具体实施,它是在GIS系统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该子系统同时需要营业收费系统和SCADA系统的数据支持;可外接ERP等系统,如消防栓管理、阀门管理、水表管理等等MIS系统,实现管网设施资料完备的动态编辑和查询。

2.2 高度现代化的生产调度指挥系统功能

武钢自来水公司的“生产调度指挥中心”是靠“生产过程实时监控系统(SCADA)”来完成指挥功能的。SCADA系统通常由企业生产调度指挥中心、分厂测控站(MCS)、管网RTU、有线/无线通信系统等构成;因此,SCADA就构成了“城市自来水管理信息系统”的核心系统之一。“城市自来水管理信息系统”之中的SCADA功能,可以概要的描述如下:

2.2.1 数据采集功能

根据公司生产调度中心调度生产指挥的需求,要求系统对自来水管网及各水厂能够数据采集以下信息:合理分布在自来水管网上的信号(管网压力、流量),各水厂泵的运行参数、电源供电情况、耗电量、当前功率因素、水厂进/出水量、原水浊度、出厂水浊度、余氯、PH值等。

2.2.2 数据网络传输功能

将现场采集到的数据,或直接或通过各生产调度分系统,实时地传递到生产调度中心主系统;将现场采集到的数据送到信息中心数据库服务器上,供其他系统使用。

2.2.3 数据显示及分析功能

生产调度中心主系统将获得的各类信息及数据,经过分析、加工直观地、动画地显示出来;供生产调度指挥人员使用。

2.2.4 历史数据的存储、检索、查询及分析功能

根据公司生产调度中心调度生产指挥,检索、查询及分析历史数据的需求,系统具备了实现历史数据的存储、检索、查询及分析功能。

2.2.5 报表显示及打印功能

系统可自动生成各种生产情况的日月年报表,并可随时打印。[3]

2.3 完全信息化的在线营销与用水管理功能

以GIS和SCADA为背景建立起来的城市自来水营销管理信息系统数学模型,就体现在用水服务的最后环节:用户缴费、自来水公司收费、帐务处理、营销管理。通过自来水营业管理系统可以完成日常的抄表收费,实现对用户档案、水表档案的管理,达到业务前台与业务后台的信息共享,方便领导实时查看营业结果。[4]其结构图如下:

2.3.1档案管理

用户基本信息档案及用户水表的设置和管理,实现多种水价计费方式(例如阶梯水价),并支持一户多表、定比定量(一表多价)等特殊情况处理。

2.3.2 抄表管理

用户抄表管理,支持手工、抄表机抄表录入;方便操作员快速录入每月的水表读数和用水量等数据,并核对录入的水量是否正确,检查有无重复或遗漏等发生。

2.3.3 收费管理

提供用户去营业厅缴费、催收人员去现场收费、银行代收等收费方式。可以进行现款交费,自动划帐资料处理,代收费资料处理,对帐处理,未缴费数据查询与修正。系统自动计算滞纳金,支持预付费,自动进行找零处理。

2.3.4 用水稽查

通过用水量波动分析对初选的异常用户抄表收费情况进行重点稽查;对用水稽查人员日常工作检查情况的登记记录以及查询;对违章用水用户的查处情况的进行登记处理。

2.3.5 查询及统计报表

系统提供各种常规报表,以多种形式展示(表格、图表等),所有报表都可以输出到Excel表格中,进行再次加工打印。同时,系统提供了自定义报表工具,系统管理人员和财务管理人员可以根据需要设计制作各种报表。

2.4 应急事故处理的社会服务功能

城市自来水管网系统在实际运行过程中,有可能发生各种各样的事故(诸如爆管、停水、水压不足等),城市居民、单位均可通过预先设置的电话通知自来水公司,以便急时得到维修,这就是应急事故处理的社会服务功能。该项功能主要靠CIS(呼叫中心)来实现。呼叫中心结构图:

2.4.1提供标准化的服务流程和服务规范

客户服务中心系统通过统一的特服号接入,为个人和家庭客户、企业客户以用水业务咨询、预约受理、开户登记/销户处理、抢修/抢险受理、用水查询/清单传真、投诉受理、欠费催缴、客户回访与市场调查、安全用水专家热线等各项服务。

2.4.2 最大限度地提高客户满意度

客户服务中心将客户反馈的建议提供给公司生产部门,将客户的故障申告最快速的通知管线部门,尽速处理突发问题,保障客户的消费权益;定期回访客户,了解客户最直接的使用感受,为生产部门、管线部门等提供数据,以供有效的调度供应,提高公司整体的服务质量。

3 效益分析

“城市自来水管理信息系统”集成了先进的技术经验、严谨的管理手段,以及全面丰富的自来水信息化建设模式,适用于各种联网环境,实现了自来水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全面信息化。系统采用B/S和C/S相结合的构架体系,实现了先进的网络管理和自动升级功能,大大降低了系统维护的工作量。既提高了工作效率,也降低了工作成本。规范的管理制度和全面准确的数据资料,使武钢自来水公司在营业收费中,对内、对外的稽查更加科学准确,不仅能够分析用户存在的窃水等问题,也能够堵塞抄收员在工作中舞弊行为,进一步降低水行业的产销差,提高营业收入。该系统同时也为用户利用网络进行投诉、报修、报漏、建议、与表扬,提供了更加便利的途径,使“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通过网络平台,将会更加得到发扬光大。经济效益显著,武钢自来水公司在取得客户满意的同时,各生产、输配、销售等系统的业务成本不断下降,加强人民节水意识,提高武钢自来水公司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5]

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①系统实现了“营销收费系统”与“生产调度管理系统”的数据库高度集成,系统间的数据实现完全共享和灵活调用;

②与用户的界面变得更加清晰、明了,用户对自己的用水、交费情况及水表运行情况有了十分清楚的了解,提高了供水服务质量,社会效益明显;

③信息的反馈使得水表管理工作提升了水准;

④系统的运行,大大减轻了职工的劳动强度,结束了以往大量数据由人工计算的历史,同时大大降低了人力成本;

⑤能及时准确掌握跑漏率情况,以便及时控制,降低管网的漏失,管理漏失率大大降低;

⑥实现了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从而减少了人为操作的隐患;

⑦数据准确,为公司的各项决策提供了真实的数据基础,同时对公司的整体管理水平的提升,提供了可靠的保障。

4.结束语

“城市自来水管理信息系统”的研究与开发,对国计民生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尤其对我国北方缺水和严重缺水的干旱地区更是如此;世界上发达国家的城市自来水公司,无一例外的都建设自己的信息化,开发不同形式的“城市自来水管理信息系统”;这也从另一个角度说明了,“城市自来水管理信息系统”确实是建设节水型城市的必备工具。

参考文献:

[1] 郭远刚,杨继红.自来水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初探[J].西南给排水,2006,(02).

[2] 李新国,吕恒,江南.城市供水管网信息系统的设计与集成[J].地球信息科学,2005,(02).

[3] 庄贵林.城市自来水SCADA系统结构及监控站点[J].电水时代,2003,(09).

第9篇

“方言播音员”解乡愁

2003年6月2日,在深圳松岗镇台明电子厂做插件工的湖南打工妹陆小萍,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的命运会因为一个偶然的机会发生了改变。

6年前,陆小萍中专毕业后和同学结伴来到深圳打工,几年来,她换了不下十个工厂,可是不管她怎么加班加点地干活,工资却从来没有超过1000元,这让她深感不平。6月2日这天下午,忙了一天的陆小萍下班走出厂区,在厂门口被一张招聘启事吸引住了。启事上写:本厂正筹建广播站,因业务需要,现招聘播音员1名,月薪1000元 。要求普通话标准流利,有较好的文字功底。

这一消息让陆小萍为之一振。读中专时,她由于普通话说得好,当过一年的校园播音员。此时,一种久违的激动让她的心怦怦直跳,她决定去试试。

面试是在工厂的播音室进行,有许多女孩前来面试。考试内容是现场播朱自清的《背影》。有的女孩戴上耳机就紧张,播得吞吞吐吐的,甚至把字都念错了。轮到陆小萍时,她很快就找到了感觉,语音抑扬顿挫,极富感染力,负责招聘的人事部经理不由频频点头,当下决定录用陆小萍。

当上了工厂的播音员,陆小萍从十二人一间的大宿舍搬到了两人一间的文员宿舍,让姐妹们羡慕不已。

陆小萍所在的厂是一家上千人的大厂,厂务繁多,厂里一些行政命令如果单靠贴通知或开会的方式传达,会造成沟通不畅;另一方面,员工业余文化生活匮乏,容易出现打架滋事。厂方选择自建广播站,为的就是解决这两个问题。

明白了建广播站的目的,陆小萍顿感责任重大,十分用心。根据需要,她每天播音三次,早上和中午各播出半个小时,傍晚5开始播出一个半小时。

为了把节目办得丰富多彩,陆小萍发出了征集“办好播音站建议”的倡议书,员工们热烈响应,很快就提出了几十条建议:有的说要开办“一封家书”栏目,有的说要适时播出找人消息,比如亲友来访时,广播站能够播出他们所要找的员工名字,免得让亲友白跑一趟或在门口苦苦等待;还有的说要播一些笑话,活跃一下枯燥的打工生活;一个湖南工友建议在下午下班时间播放一段“湖南花鼓戏”,以慰藉他们心中那分绵绵的乡愁……

陆小萍还了解到,在深圳关外的很多工厂里,一个厂的员工几乎都是同一个地方的人,像台明厂,全厂80%都是湖南人,而旁边的富光眼镜厂,95%的员工是河南人。根据这个情况,她想,如果用方言播音,效果是不是会更好?

接下来,陆小萍对节目内容做了调整和补充,使之更丰富,也更实用。比如增加了广播找人、寻物启事、停水通知、发工资预告和预防职业病的知识等,不仅活跃了员工的业余文化生活,还鼓舞了士气,促进了生产效率的提高。

厂领导为此十分高兴,马上给陆小萍涨了200元的工资,还为她安排了一个单间住房。

半小时乡音能卖100元

为了更好地收集播音资料,陆小萍在宿舍楼前设了一个“萍姐信箱”,让工友们把想听的内容写下来投到信箱里。她从中发现,有不少工友希望多播一些有关家乡的信息,哪怕播一句乡音也好。

工友的心声坚定了陆小萍用方言播音的决心。2003年9月的一天,下午下班后,她用湖南话播出了一封员工家信,那是一个打工妹的母亲写来的,信中的切切叮嘱和无尽思念让人动容,很多工友在乡音里潸然泪下……

工厂老板也是湖南人,他听了陆小萍的播音后,对她大加赞扬,说她播得有创意,并鼓励她多用一些方言播音。

陆小萍用方言播音不仅在本厂受欢迎,在邻厂也引起了轰动。一些工厂纷纷建起了自己的播音站,与台明厂有业务往来的一些工厂还请她去播音,每次播音30分钟,老板给她100元的红包,这让陆小萍惊喜不已。

后来,老板知道了陆小萍外出播音的事,批评了她一通,罚了她200元。她感到很委屈,认为自己没有耽误本厂的播音时间,况且又是去给关系户播音,没有什么不对。

回到宿舍,陆小萍越想越不是滋味,她静下心来分析市场,觉得自己出来单干,挣的钱要比现在多得多。不久,她递交了辞职书,离开了台明厂。

辞职后,陆小萍在松岗镇开始了她客串工厂播音员的生活,由于她播音有特色,效果好,找她播音的厂家不少,每天都安排得满满的。一般一个工厂她每周去两趟,一次播1个小时,每小时收费50元。为了错开几家厂的播音时间,她早上去一家,中午去另一家,傍晚则再换一家,忙得团团转,不过一天下来,她最低也有150元的收入。对工厂而言,每周播音两次,每次50元,一个月只需花400多元,比聘一个专职播音员划算。这样,一个月下来,陆小萍除去开支,能挣到4000多元钱,这让她喜出望外。

“方言播音站”火遍深圳

就在陆小萍准备甩开膀子大干一场时,问题出现了。2004年5月的一天。陆小萍去石岩镇泰昌厂播音,像以往一样,她先用普通话播音,随后又改为湘南方言。没想到,还没播完,一个主管冲进播音房,对她吼道:“你在播什么鸟语,谁听得懂啊!”这让陆小萍尴尬不已。原来,泰昌厂90%以上的员工是河南籍,湖南人只有少数几个,她不了解情况还用湖南方言播音,难怪挨骂。

经过这次教训,陆小萍对周边的工厂进行调查,走访了100多个工厂,对每个工厂的用工情况做了分类登记。数据显示,四川、河南、湖南、江西和安徽等省的员工抱团在一个厂打工的居多,要搞方言播音就有必要学习这些省份的方言。

可是,学习那么多方言不是件容易的事,还不如寻找不同省份会方言的合作伙伴。说干就干,陆小萍开始物色人选。很快,来自河南的李琳、四川的陈九妹、湖北的赵小燕、江西的方玲玲和广东的赵艳等女孩加盟进来。

陆小萍在松岗镇租了一套三室二厅的房子,让几个女孩住进来,对她们进行辅导。经过几周培训,女孩们初步具备了播音的能力,陆小萍就向各工厂推荐“方言播音员”。如果厂里的工人以河南人为主,她就派李琳去播音;如果厂里四川人居多,她就让陈九妹去……当然,开始一段时间,陆小萍还要陪她们去,并根据她们的播音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在陆小萍的悉心指导下,她们几个都能放单飞了。这时,陆小萍开始全力开拓新的客户。为了充分发挥姐妹们的积极性,陆小萍规定每人每月底薪500元,播音1小时提成20元。一般情况下,姐妹们一个月底薪加提成能挣到2000元左右,比在工厂里上班强得多。

到2005年初,陆小萍每月纯收入达到了6000多元。可就在这时,陆小萍遇到了新问题。不少小厂也需要她们这样的“方言播音员”,但却不想花钱买上万元的播音设备。再三权衡,陆小萍倾其所有,买了一台面包车、一套播音设备,聘请了一名司机。就这样,一个“流动播音站”成立了。

不出一月,“流动播音站”的足迹遍及深圳的沙井、布吉、平湖、石岩和福永等十几个乡镇,数十万打工人员聆听到了亲切的乡音,感受到一份来自家乡的特别温暖。因此,打工者们亲切地称呼陆小萍的播音车为“灵魂的家园”。

到2005年底,陆小萍的播音队伍发展到11人,每个月纯收入2万多元。如今,她的业务在不断拓展,生活质量有了很大的提高,她已经在布吉镇买了一套120平米的房子。

创业建议:开一个“流动方言播音站”,是一个小本赢利的好点子。若想涉足这个行业,首先,要考察这一行业在当地的市场,可以根据所在地域环境的不同,灵活开展业务。比如,在东北、华北、华中和西南地区的大城市里,都设有开发区,开发区大都工厂密集,用工量大,基本上每个工厂都设有自己的广播站,只要能抓住这个机会,建立10个以上的固定客户,赚钱是不难的;如果是在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京津唐渤海湾和江浙等工业区密集的地区,对此行业的需求度更高。

第10篇

第一条为加强农村公共供水管理,保障农村公共供水工程长期良好发挥供水工程效益,提高供水质量,保障农村供水用水安全,维护用水者的合法权益,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省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市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农村公共供水,是指利用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向农村居民和单位提供生活和生产用水的活动。

第三条在本区行政区域内从事农村公共供水规划、建设、经营、管理及其他相关活动的,应当遵守本细则。

第四条区水务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共供水的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其所属的农村公共供水管理机构承担。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共供水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发改、财政、国土资源、规划、卫生、环保、价格、审计、电力等部门按照下列职责分工,做好农村公共供水管理的有关工作:

(一)发改部门负责有关建设工程的审批、核准或备案,负责有关建设工程的稽查、监管工作;

(二)财政部门负责有关工程建设资金的筹措和监督管理;

(三)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办理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有关手续,保障工程项目建设用地;

(四)规划部门负责城乡建设规划与农村公共供水规划衔接;

(五)卫生部门负责供水水质监测工作;

(六)环保部门负责办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手续,负责供水水源地的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

(七)价格主管部门负责供水水价的制定和监督管理;

(八)审计部门负责有关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审计;

(九)电力部门负责供水电力供应及供水用电优惠政策的落实。

第五条农村公共供水应当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统一规划、安全卫生和节约用水的原则,统筹水资源,实行规模化发展、标准化建设、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经营、专业化管理,逐步实现农村供水城市化,城乡供水一体化。

第六条鼓励单位和个人研究开发、推广应用农村供水用水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为节约用水和安全供水提供技术支持。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农村公共供水水源、供水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义务,有权制止、检举和控告破坏或者损坏供水水源、供水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违法行为。

第二章建设管理

第八条区水务局应当根据水资源综合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农村住房及新农村社区建设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农村公共供水发展规划,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编制农村公共供水发展规划,应当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优先建设规模化集中供水工程,提高供水工程规模效益。

经批准的农村公共供水发展规划需要修改的,应当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程序报经批准和备案。

第九条农村公共供水工程采取政府投资、群众筹资筹劳和社会投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建设。

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农村公共供水事业。

第十条农村公共供水工程村内部分可以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在遵循村民自愿、量力而行的原则下,采取“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方式进行建设。农村公共供水工程入户部分,由农村居民自行筹资,建设单位统一施工建设。

社区及农村开发建设多层以上住房的公共供水工程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农村公共供水工程建设用地作为公益性项目建设用地统一纳入当地年度建设用地计划,应当优先安排;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和使用手续。

第十二条在全区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农村公共供水工程,应当符合区农村公共供水发展规划,经区水务局审查同意,并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批准手续后,方可建设。

新建、改建、扩建农村公共供水工程,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水利设计咨询单位编制项目实施方案。

第十三条新建、改建、扩建农村公共供水工程经批准后,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须按照规定履行变更程序;属重大设计变更的,须经原审批机关批准。

第十四条农村公共供水工程的设计、施工应当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供水工程使用的管材和设施设备等,应当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要求。

农村公共供水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第十五条农村公共供水工程建设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遵循政府监督、法人负责、监理控制、施工单位保证的原则。

第十六条农村供水工程项目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进行招标: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本条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农村供水工程项目中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投工、投劳施工的部分(不包括该部分中勘察设计、监理和重要设备、材料采购),可以不进行招标。

第十七条农村公共供水工程项目竣工后,应当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进行验收。

按照规定,须由区水务局组织验收的工程,工程建设单位应向项目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初验,经有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初验合格后,报区水务局组织验收,须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验收的工程,工程建设单位应向区水务局提出初验申请,经区水务局组织初验合格后,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验收;须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验收的工程,工程建设单位应向区水务局提出初验申请,经区水务局组织初验合格后,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复验,经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复验合格后,报省水行政主管部门验收。

农村公共供水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农村公共供水工程验收合格后,工程建设单位应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1个月内将工程档案资料报区水务局备案。

第十八条农村公共供水工程项目竣工后,工程建设单位申请工程项目验收,应向区水务局提交下列材料:

(一)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二)经审计的竣工财务决算;

(三)工程项目档案资料;

(四)按照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十九条农村公共供水工程项目验收合格后,区水务局应当会同区财政、审计等部门和镇人民政府、街道街道办事处及时对工程项目进行清产核资,明晰工程产权,并办理资产交接手续。

第二十条区水务局应加强对农村公共供水工程建设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存在的问题应责令限期改正。

第三章供水管理

第二十一条农村公共供水工程按照下列规定确定所有权:

(一)由政府投资建设的供水工程,其所有权归国家所有;

(二)由集体筹资筹劳为主、政府予以补助建设的供水工程,其所有权归集体所有;

(三)由个人(企业)投资为主、政府予以补助,或者以股份制形式投资建设的供水工程,其所有权归投资者所有。

前款第(一)项规定的供水工程,可以依法通过拍卖、租赁或者转让等形式进行产权改革,所得收入应当用于本区农村公共供水事业发展。

第二十二条农村公共供水工程可以按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由所有权人确定经营模式和经营者(以下统称供水单位)。

供水单位依法自主经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第二十三条农村公共供水的管理应根据工程投资渠道、工程规模等确定不同的经营模式和经营者:

(一)以国家和集体投资为主建设的农村公共供水工程,由区水务局商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确定经营模式和经营者;

(二)以个人、企业投资为主或者以股份制形式投资建设的农村公共供水工程,由投资主体确定经营模式和经营者。

第二十四条区水务局应协助组建农村公共供水协会。农村公共供水协会根据建设主体、受益范围可设立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农村公共供水分会。

农村公共供水协会、分会应制定章程,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维护供、用水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五条供水单位供水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稳定的供水水源;

(二)有符合设计要求的供水设施;

(三)供水管网按规定设置测压点;

(四)供水水压满足配水管网中用户接管点的最小服务水头;

(五)供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六)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卫生许可证;

(七)有合格的从业人员;

(八)有保证安全、稳定供水的规章制度;

(九)有完善的供水安全应急预案;

(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水单位应当在实施供水一个月前,向区水务局备案。

第二十六条区水务局应会同有关部门划定供水主管道和其他供水设施安全保护范围,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供水单位应当在安全保护范围内设置警示标志。

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做好村内供水工程设施的维护。

第二十七条在供水主管道和其他供水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挖坑、取土、挖沙、爆破;

(二)排放有毒有害物质;

(三)修建建筑物、构筑物;

(四)堆放垃圾、粪便;

(五)从事其他危害供水设施安全的活动。

第二十八条供水单位应配备维修、制水、化验、变配电等专业人员,专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二十九条供水单位应做好供水生产、经营、服务全过程的原始记录、统计报表及台帐,每季度向区农村公共供水管理机构报告供水运行、经营情况,并接受水利、卫生、价格、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条供水单位应优先保证工程设计范围内居民、单位生活和生产用水需要;在符合当地农村公共供水发展规划和供水规模允许的情况下,可以扩大供水范围。

第三十一条区水务局应会同区卫生、价格等部门加强对供水单位供水工作的监督管理,定期进行检查考核,保障农村供、用水安全,具体考核办法参照市、区有关考核办法执行。

第三十二条供水单位应按照规定提取供水工程折旧费、维修费。折旧费、维修费由供水单位专户立帐,专户储存,用于供水工程的大修、设备更新、扩建和改造等,不得挪作他用。

第三十三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农村公共供水工程公共维修专项资金的归集、管理和监督。

第四章供水安全管理

第三十四条区政府划定农村公共供水水源保护区。各镇(街道)也应划定本行政区域农村公共供水水资源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由区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区水利、国土资源、卫生、建设等部门提出划定方案,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跨镇、街道行政区域的水源保护区,由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共同商定,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区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水源保护区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

第三十五条区环保、卫生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农村公共供水水源、供水水质的保护和监督管理。

区卫生部门应组织有关监测机构每年在丰水期和枯水期,对农村公共供水水源水质和供水管网水质进行不少于两次的化验、检测,并及时公布化验、检测结果。

水质化验、检测所需费用由区、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承担,不得向供水单位收取。

第三十六条供水单位应当制定农村公共供水安全应急预案,并报区水务局备案。

供水单位应掌握本供水工程区域水文地质情况及附近地区地下水位的变化情况、取水情况和地下水的补给情况,制定因天气干旱、水质污染,机电机械设备、管道发生故障,停电等造成供水中断的农村公共供水安全应急预案。

因环境污染或者其他突发事件造成供水水质污染的,供水单位应当立即停止供水,及时向区人民政府应急办、环保、卫生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立即启动农村公共供水安全应急预案。

第三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农村公共供水水源地从事下列活动:

(一)以地表水为供水水源的,在取水点周围100米的水域内,从事养殖、捕捞或者倾倒废渣、生活垃圾;

(二)以地下水为供水水源的,在水源点周围100米范围内,设置渗水厕所、渗水坑、粪坑、垃圾场(站);

(三)以泉水为供水水源的,在保护区范围内开矿、采石、取土;

(四)其他可能破坏水源或者影响水源水质的活动。

在供水工程的沉淀池、蓄水池、泵站50米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修建畜禽饲养场、渗水厕所、渗水坑、污水沟道以及其他生活生产设施,不得堆放垃圾。

第三十八条因工程建设,需要改建、拆除或者损坏农村公共供水工程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承担改建、恢复供水工程的费用,并对由此给供、用水者造成的损失依法予以赔偿。

第三十九条供水单位应当加强对供水工程设施的管理和保护,定期进行检测、维修、养护,并向社会公布农村公共供水维修和监督电话,确保供水工程设施正常运行。

第四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农村公共供水设施安全的义务,发现供水设施损坏、漏水的,应及时拨打维修或监督电话告知供水单位,供水单位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抢修。

因电力工程施工、维修等确需停止供水单位用电时,供电单位应提前48小时通知供水单位。

因供水工程施工、维修等确需停止供水时,供水单位应当提前48小时通知用水单位和个人;因发生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而不能提前通知的,应当在组织抢修的同时,及时通知用水单位和个人。

第四十一条供水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水质检测制度,确保供水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饮用水卫生标准。

日供水1000立方米或者供水人口1万人以上的农村公共供水工程,供水单位应当设立水质检验室,并配备专业检验人员和仪器设备,负责供水水质的日常检验工作。

区卫生局负责对全区供水单位供水水质进行生产性定期检验。

供水单位的日常水质检测资料应当报区卫生局、区水务局备案。

第四十二条供水单位从事直接供水的人员,应当建立健康档案,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符合健康标准的方可上岗工作。

第四十三条农村公共供水水源被破坏或者水质被污染的,应当按照谁破坏、谁恢复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者负责治理恢复;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章用水管理

第四十四条用水单位和个人应当安装质量合格的计量设施;需要安装、改造用水设施的,应当征得供水单位同意。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动、拆除公共供水设施或者擅自在公共供水管网上接水。

第四十五条用水单位和个人改变或部分改变用水性质,应向供水单位提出申请,在水源条件允许、确保供水安全、符合农村公共供水规划的前提下,供水单位应予以供水,并将相关情况报区水务局备案。

第四十六条禁止用水单位和个人实施下列行为:

(一)擅自在农村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上打孔、私接管道;

(二)绕越用水计量设施用水;

(三)开启、拆除、伪造用水计量设施防盗装置;

(四)改装、损坏用水计量设施;

(五)禁止实施的其他行为。

第四十七条农村公共供水实行有偿使用制度。

农村公共供水水价的核定,遵循补偿成本、合理收益、公平负担的原则。生活用水按照保本加适当利润的原则核定,生产用水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核定。政府补助和群众筹资筹劳部分不参与利润计算。

第四十八条农村公共供水水价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供水人口在1万人以上的供水工程,其供水水价实行政府定价,由供水单位编制供水水价方案,报区物价局会同区水务局核准;

(二)供水人口不足1万人的联村供水工程,其供水水价可以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具体办法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报区价格局、区水务局批准。

(三)单村供水工程的供水水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由供、用水双方在价格主管部门确定的浮动范围内协商确定。

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的供水工程,其供水水价由区物价局会同区水务局核准。

第四十九条供水水价确定后,应当向社会公布。

经核准的供水水价需要变更的,应当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重新报批。

第五十条供水单位应当与用水单位或者个人签订供、用水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用水单位和个人应当按时缴纳水费;逾期不缴纳的,供水单位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停止供水并收取滞纳金。

第五十一条政府扶持农村公共供水事业发展,农村公共供水工程架设输电专线,供电单位只收取成本费。供水用电价格按农村居民生活用电价格计价。

第五十二条对农村公共供水工程向居民生活提供的实际水量,经区水务局核实后,不征收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

第五十三条供水单位应制定水费计收、使用管理办法,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五十四条供水单位应定期收缴水费。

收缴的水费应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严禁坐支、挪用、截留。

第五十五条用水单位和个人的用水计量设施出现故障不能准确计量用水量的,当季水费应按该用水单位和个人上两季度平均用水量缴纳。

人为破坏计量设施出现计量准确性的,当季水费按该用水户或个人上两季度平均水量的三倍缴纳。

第五十六条用水单位和个人逾期不缴纳或不足额缴纳水费以及供水单位未按约定供水的,供、用水双方应按其签订的供用水合同分别承担责任。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五十七条违反本细则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建设农村公共供水工程的,由区水务局按照《省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市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实施细则》及本细则的规定责令停止建设,对符合供水发展规划的,责令补办有关手续;不符合供水发展规划的,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强行拆除,所需费用由责任单位或者个人承担,并可处以20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八条违反本细则规定,有第二十七条规定行为之一的,由区水务局按照《省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市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实施细则》及本细则的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情节严重的,可处以2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九条违反本细则规定,有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之一的,由区水务局按照《省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市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实施细则》及本细则的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5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细则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行为的,由区水务局按照《省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市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实施细则》及本细则的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条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的,由区人民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规定责令限期拆除、恢复原状;逾期不拆除、不恢复原状的,强行拆除、恢复原状,并处5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一条违反本细则规定,供水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区水务局按照《省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市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实施细则》及本《细则》的规定责令改正,并可处以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擅自停止供水或者未履行停水通知义务的;

(二)未按照规定检修供水设施或者供水设施发生故障后未及时组织抢修的;

(三)发生水质污染未及时上报的。

供水单位擅自向用水单位和个人加价收取水费的,用水单位和个人有权拒绝交纳;情节严重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六十二条违反本细则规定,擅自改动、拆除公共供水设施或者擅自在公共供水管网上接水的,由区水务局按照《省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市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实施细则》及本细则的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情节严重的,可处以1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三条对违反本细则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依法可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依法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六十五条有关工作人员在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工作中,、、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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