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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计划

时间:2022-09-02 02:16:03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计划,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计划

第1篇

市政工程是服务于人民,使大众收益的高质量“惠民工程”,但,目前市政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隐患也不容忽视,采取合理有效的监督措施,避免或减少事故的发生率,对于提高市民幸福感,提升城市形象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

市政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措施

市政工程安全施工的监督管理工作是指通过科学的、合理的、有效的监督措施,进行一个全方位、多方面的管理工作,在市政工程施工中达到一个零事故率的目标,尽可能的保障施工工作的正常顺利进行,这些监督管理工作始终在法律的框架内,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消除事故隐患于萌芽期,从而有效的利用设备,减少对施工工作人员的伤害。

1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的重要意义

顺利如期完工是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价值所在,而保持零事故率和施工设备的安全是市政工程如期完工的两个关键点,对此,需要对市政工程的安全施工加强监督管理工作,其意义重大。首先,市政工程施工的安全监督有利于降低事故率,提高市政工程在人民群众的心里期望。“施工现场,安全第一”是每项市政工程施工的最优先目标追求,这不仅是关系到市政工程施工的安全如期完工,更关系到市政工程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地位,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率有利于提升市政工程的正面形象,同时也证明了市政管理工作的有效性,有利于进一步的招商引资,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其次,市政工程安全施工的监督管理有利于提高市政工程施工的质量。基本上,市政工程和普通人民群众联系更为紧密,与日常活动中人民群众的利益息息相关,对此,更要注意市政工程的施工质量。提高市政工程的施工质量,有利于提升市政工程在人民群众中间的口碑,关系到千家万户的日常利益所在。最后,市政工程施工的安全监督有利于提升市政工程的效益。市政工程的安全施工,从眼前看,有利于市政工程的安全到期完工,有利于改善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从长远来看,更有利于整个市区的改造优化升级,对于城市的进一步发展具有不可低估的作用,可谓是“弊在一时,功在千秋”。

2市政工程中存在施工安全监督工作的问题

随着我国进一步的城市化、城镇化,城市区域也随之由小变大,逐步扩张,这期间有更多的老旧桥梁、危房、城中村被拆迁,更多的公园、立交桥、绿化带、公路被建立或扩大,这些市政工程在施工工作中,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安全施工问题。

2.1市政工程施工中安全管理意识淡薄市政工程关系到人民群众群众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市政人员政绩、升迁。正因为如此,很多的市政工程只是“面子”工程,应付上级检查尚可,投入使用,则万万不能,究其原因,无非是在市政工程没有强烈的安全意识,这种安全意识不仅包括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安全意识的教育,更包括市政工程施工质量不达标而引发的使用安全问题。这是市政工程安全问题频发的重要原因。

2.2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体制不完善市政工程的施工是一个持续性很强的项目,项目一旦确定开工,一系列的配套措施必须随之实施,包括一整套的安全监督体系,这样才能确保市政工程项目的顺利如期安全完工。但,很多市政工程施工的安全监督体系形同虚设,施工监督人员对它置若罔闻,究其原因,不过是监督管理体系“水土不服”,上行下效,“官僚气”严重,这些原因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监督管理体系的推行和实施,一整套的监督管理体系被束之高阁。

2.3市政工程建设缺少规范的社会主义市场化运作随着国家“简政放权”的一再号召,虽然各地也掀起了下放权力的,但对于市政工程施工的市场化运作,却困难重重、疑云密布。很多地方的市政工程,并没有经过公开招标的程序,而是指定个别资质不够的企业单独施工,这样的市政工程项目必然会问题重重。同样,在招标、投标的过程中,不规范的暗箱操作比比皆是。这都相对降低了市政工程的安全系数。与此同时,市政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开展也被形式化,并没有产生实际的效果,导致安全事故频频发生。

3加强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措施

市政工程施工深系民心,事关大局,不能敷衍了事,一定要在保持市政工程安全施工的前提下,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保证整个监督管理体系在整个市政工程的顺利进行。

3.1加强管理监督体系人员的意识建设,提升管理监督人员的责任感意识建设是贯彻整个监督管理的首要任务,必须毫不动摇、首当其冲的解决这个问题。加强市政工程施工人员的管理监督意识建设。首先,要明白市政工程施工的安全漏洞所在,有针对性进行安全监督意识教育,不能走“形式化”安全教育的道路,同时对安全问题提出合情合理的意识要求,只有整个安全监督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了,在实际的执行中,才能游刃有余,有始有终,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其次,开设专门的安全监督意识培训班,提升整个监督人员对安全监督的认识,理解每项监督工作的监督价值,提升安全监督者的责任感,同时要求相关监督人员掌握必要的监督行为规范,培训结束时,进行安全意识考核,考核不合格不予进入安全监督体系。最后,制定详细的安全监督计划和合理的安全目标,让每项监督工作有章可循,不是一味的盲目监督,乱了分寸。

3.2完善市政工程施工监督管理体系,制定合理的工作监督工作计划市政工程施工的监督体系的不完善是造成安全监督管理问题的关键。这种不完善既包括工作计划的不合理、不合适。也包括监督人员配备及执行方面出现的难处。因此,一方面应当有针对性的对各个市政工程订立不同标准的安全监督管理巡视计划,因为各个市政工程的侧重点不同,,不能一概而论,不能实行统一标准,否则会造成市政工程质量的千差万别。根据不同类型的市政工程实行不同的安全监督管理规划,才能解决施工中出现的一些“疑难杂症”。另一方面,要合理配备监督管理人员,只有“物尽其用,人尽其才”,才能保证市政工程施工中的安全问题消失在萌芽期。

3.3坚持市政工程的社会主义市场化运作社会主义市场化是合理优化配置资源的有效方式。在市政工程建设中,坚持合理化的社会主义市场化运作,是保证市政工程如期安全竣工最有效的途径之一。市政工程施工社会主义市场化运作不仅是出于节工省料的考虑,更是为了市政工程安全有效施工的目的。在这种模式下,社会资源得到极大的利用,施工人员安全将会得到极大的保障,对于整个市政工程的安全管理监督工作的顺利推进具有重大意义。同时市场化运作过程中,不易产生腐败,“豆腐渣”工程,“面子”工程的问题,并且有利于人民群众了解市政工程的施工项目运作的过程,对于提升人民群众主人翁意识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

4结束语

在互联网快常迅速发展的今天,虽然增加了市政工程施工中安全监督管理问题的曝光率,但市政工程施工中的安全监督漏洞依然存在,通过加强安全意识建设,完善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坚持市场化运作市政项目,才能解决市政工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为城市化建设中增加一分安全感。

参考文献

[1]杨隋军.我国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探讨[J].赤子,2014(05):211-211.

[2]张奎霖.市政工程现场的安全控制[J].新材料新装饰,2013(08):19.

[3]杨秋香,陈桂华,张涛.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问题[J].城市建设旬刊,2011(03):158-158.

第2篇

关键词:城镇、施工质量、安全监控、对策

中图分类号:TU7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城镇建设工程中质量安全监控程序

1.1 监控目标

城镇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主旨是为了能够全面消灭工程质量监督的盲区,在实施安全质量监控时,应以地方有关建设管理部监督技术工作人员,以统筹形成一个坚强有力的建设工程施工质量与安全监督网络,使得每一个工程项目都受控于严格的监控之中。

1.2 质量安全监控的工作程序

1.2.1 办理建设工程安全报监表手续

在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工作完成后,工程开工之前由施工单位携带工程安全有关资料到地方建设主管部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处综合业务科办理建设工程安全报监手续。施工单位办理建设工程安全报监手续时,应提交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证明;提供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施工措施费用概(预)算书;工程施工合同或工程设计图纸;拟进入施工现场使用的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型号、数量、生产(制造)许可证、出厂合格证及施工起重机械拆装队伍的资质证书;建筑施工企业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的意外伤害保险手续;工程项目的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的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施工现场临时设施规划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业性较强的项目要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等。

1.2.2开工前的监督准备工作

城镇建设工程在监督准备工作时亦需确定工程安全责任监督科,并根据工程的性质,分别向工程建筑安全科、稽查科、燃气安全监督科下达工程项目监督通知书。各责任监督科接到监督通知书后,及时确定责任监督工程师,明确监督责任。制定安全监督工作计划方案。责任监督科应结合工程项目的规模、特点、投资形式、责任主体的安全业绩等制定工程项目安全监督工作方案,依据监督方案进行检查,并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对监督方法进行调整。监督检查的重点应放在对施工现场的安全保证体系运行情况;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施工单位执行安全技术标准情况等方面。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的行为。

1.2.3现场安全检查工作程序规定

监督检查责任主体的安全行为,按相关规定内容进行。而对工程施工安全防护的监督则根据责任监督科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程对施工现场进行日常监督,做好监督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重大的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工,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同时,工程安全生产综合评定工作是在工程施工结束后和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须向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提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评定申请表》和建设工程安全自评生产报告。申请办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评定报告》。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须填写安全评估意见,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根据阶段安全验收结果及其他安全因素,对工程作出安全综合评价结果。

2 城镇建设工程中质量安全监控的对策

部分城镇建设工程的安全质量监督与管控工作没有切实负起“属地管理”的职责,地方相关主管部门也未加强对建设施工过程的监管,尤其是对违法、违规及违章的建设行为没有严格执行法制权力,因此在这一方面的安全监管还存在诸多的盲点。笔者认为在这方面需做到:

2.1 实行安全监管体制以全面增强施工质量与安全意识

城镇建设工程中的质量安全监控首先是以全面增强施工质量与安全意识为第一目标。通过手段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在管理上要牢固树立施工质量与安全第一的方针。以专业安全知识和施工质量控制为主要内容,并用各种如行政奖励、法律、法规等手段,全面增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于质量意识,不断提高施工人员的自我安全防范能力和施工质量控制力度,以达到安全效益和施工质更佳的目的。

2.2 加强施工中的事前预控和过程控制的监督力度

所有进入项目施工现场的人员都必需符合国家、省事及地方有关部门颁布的各项施工质量与安全的规范规定,在用工手续完备的前提质量监理机构督促施工单位在开工前要及时建立并完善各项施工质量及安全生产岗位细则责任制。同时,建立可操作的细则规定,细分到每一个具体的岗位,建立质量与安全生产领导组织机构,编制施工质量与安全管理网络计划,使之成为整个工程项目的完整监督与监控体系。现场监理人员负责督查施工单位严格实行书面安全交底制度,责任落实到个人,施工单位质量与安全部门应编制教育计划大纲,编制相应的安全知识考试和施工质量控制程序,针对每一个参与工程施工的新进场人员均要进行安全考核与施工技能考核,执行严格控制施工人员的准入制度。同时,现场监督施工单位是否派有专职的质量安全人员的工序巡查工作,各道工序之间交接环节视为重点内容。监督人员要做到随时了解施工过程和检查施工中的安全防范及质量控制措施是否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落实执行,检查各项安全制度和施工工序质量控制措施等情况。另外,对施工过程中的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状况也应做到基本了解,督促施工机械设备的日常的检查和维修保养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监督排除,不留隐患。

2.3 现场施工用电安全

建设施工现场所有临时电气设备和路线的绝缘必须良好,接头不准, 严格按建筑工地临时施工用电安全技朮标准执行。当发现有接头或破皮漏电时,应及时报告,现场监理通过责令施工单位进行及早整改,不得擅自处理以免发生触电事故。监督工程施工硬件的质量自检和设备加电前的检查制度。关于施工用电安全的监督措施,笔者认为有监督通信电源安装工序必须由施工单位承包给具有相关电工专业技能证的专业人员,杜绝无证施工。在通信电源操作过程中严禁将手、脚、头部以及其他可导电的物体伸入到设备内部引起电源事故和危害人身安全,需要用人手进入设备内部进行操作时,人体应有绝缘保护措施,接触或接近通信电源的金属工具除接触面外,的金属应全部缠绕胶带绝缘。施工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施工,严禁私自更改设计和不按设计施工。

3、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们应认识到城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控工作的重要性,必须坚持“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同时要保证正确处理民生与安全生产之间的关系,在做好施工生产与质量安全监控工作的同时再展望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只有这样才能够在城镇建筑工程中得到可持续发展。

4、参考文献

[1] 黄年华;浅析如何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几点方法;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2,(01).

[2] 邓辉军;浅谈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控;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1,(30).

[3] 田锦,王会永;小城镇市政建设工程质量存在的几个问题;工程质量管理与监测;1995,(06).

第3篇

20*年,区建设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城管办的指导帮助下,围绕城市管理目标和任务,扎实开展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础管理工作

1、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若干意见》的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对我局所承担任务进行认真细化、量化,并以目标责任制形式,加以层层落实。

2、根据我局城市管理工作的五项内容,我局分别落实建管科、绿化办、物业科等职能部门,进行全面管理,落实专人进行分片包干。同时,局行政部门对各项工作的经费、物资等给予充分保障。

3、结合我局实际,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年活动,并认真制定完成了《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方案》,明确了突出事件发生时处置工作的程序。

4、认真宣传有关城管的法律、法规,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开展了《安全生产法》的宣传,利用广场咨询,送法下基层等活动,认真宣传《物业管理条例》、《城镇房屋管理条例》等法规,发放各类宣传资料、政策解读资料近万份。

5、认真抓好信息工作。配合做好数字城管的有关工作,及时向区城管领导小组报送有关数据。

二、管理工作情况

1、认真制订本局系统的城管工作计划,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切实做到有目标、有部署、有总结。

2、不断完善内部督查机制,制订追究制度,抓好问题的整改落实。局主要领导每月听取一次城管工作的汇报,对存在问题及时制订整改方案,并对整改情况开展跟踪检查。

3、以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和省级文明城区为抓手,切实加强建设工地的管理。今年创建期间,我局围绕建设工地的“四化”(硬化、洁化、美化、序化)和“五小设施”管理,强化对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和扬尘控制,确保未失责任分。

4、不断加大全区绿化建设力度。20*年,全区新扩绿64万平方米,同时,加强对绿地的管理和提升档次工作。今年,共对15万平方米的绿化进行了调整、提升,积极参与“双最”公园评比,今年参加评比的公园名次整体保持了较好的水平。

5、加强物业管理和房政监察工作。以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为依据,加强对物业管理的指导与监督。今年共指导有关小区新成立业主委员会5个,积极开展创市优物管小区(大厦)活动。今年又新创市优2个。加强房政监察工作,强化对房屋装修的文明施工管理,共受理装修办证1986件,查处违规214件。

第4篇

坚持以学校工作计划为指导,协助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抓好硬件建设;以学校教学工作为中心,以为教育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为宗旨,实现服务价值,提升服务质量;确保后勤工作保障有力,为师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

二、工作目标

1.做好开学准备,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做好学期财产收尾工作,确保财产不流失。

2.做好学校校舍安全,水电检查,维护工作,确保校舍安全,水电畅通,全年安全无事故。

3.做好师生饮用水的安全监督工作。

4.加强学校财产的管理,使之有序、规范。

三、工作重点:

1.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后勤管理人员的素质和服务意识。

2.厉行节约,加强公用经费的管理。

3.进一步落实好各项管理制度,强化安全意识。

4.加强校产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资产台帐。

四、工作措施

1.要积极做好开学前的教学用品供应及环境卫生区的清理,各种物品的供应到位。

2.做好水电各方面的检查和维修工作,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3.加强学生到校后的环境卫生清理,确保校园环境优雅。

4.加强日常巡查,随时督查环境卫生,发现不妥之处立即纠正。坚决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5.加强学校财产管理,厉行节约,做到物尽其用。

第5篇

1 加强电力企业技术监督管理的措施

1.1建立健全电力企业技术监督管理体系。由于各种条件的制约,很多电力企业还没有形成完善的技术监督管理体系,因此,不断建立和完善电力企业技术监督管理体系是尤为重要的。结合笔者工作经验,认为电力企业技术监督管理可以建立起包括技术监督三级网络和技术监督管理部门以及技术监督深化扩展的技术研究部门的管理体系。其中,技术监督三级网络可以由电力企业的专业技术监督工作团队来担任;而电力企业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可以由电力企业的发电运营部、项目管理部和技术监督管理的归口部门来承担,主要任务是理清三级技术监督网络的工作内容和范围,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和监督管理标准监督企业技术监督管理工作的开展,保证企业技术监督管理目标的有效实现;技术监督的研究部门主要有企业的研究部门来承担工作任务。

1.2科学制定适合企业自身的技术监督标准,确保企业技术监督管理按标准进行。任何企业的技术监督管理工作都应该有相应的标准来严格要求管理工作,所以电力企业也不例外,作为国家的重要战略资源,电力的技术监督管理更是应该按照具体的标准来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因此,笔者提倡电力企业建立适合企业自身的技术监督管理标准。电力企业技术监督管理标准应该对发电公司的技术监督工作进行全面的界定,划清技术部门的各项职责和权限,并对企业技术监督进行全面合理的评价,确保企业技术监督管理目标的实现。

1.3推动电力企业技术监督管理的信息化发展。在全球信息化不断发展的趋势下,众多企业技术监督管理都向着信息化迈进,为应对时展的趋势,电力企业技术监督管理也应该向着信息化发展,不断推动技术监督管理的规范化、信息化体系建设。企业根据自身发展的现状,结合企业技术监督管理模式,在企业实行按照级别管理的责任制,实现数据的有效及时管理和资源的共享。在企业技术监督管理目标指导下,促进企业技术监督信息平台的建设,为企业技术监督管理提供更加科学合理的支持。笔者认为电力企业的技术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可以分为两个层级,即电力公司的技术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以及发电公司的技术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两个层级的主要工作任务各有不同,电力公司的技术监督管理主要是对结果进行管理,而发电公司的技术监督管理则主要是完成对过程进行管理。

2 加强电力企业技术监督管理的建议

2.1坚持全过程技术监督。在电网规划设计阶段,要参与规划设计,变电工程重点审查设计图纸,设备选型等工作,落实“十八项”反措和家族缺陷治理等要求。线路工程重点审查防雷、防污、防冰等技术措施落实,加强对线路路径选择、地线保护角选取、外绝缘配置、防雷辅助措施选择等环节审查。要加强设备安装调试和验收阶段技术监督,隐蔽工程必须提前进行跟班验收。运维检修阶段,对新投运设备一个月内应开展、三个月内应完成带电检测和首次状态评价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将隐患消除在设备试运行期间。

2.2强化专业团队一体化运作,提高保障与支撑能力。专业团队一体化运作即地市级公司专责与基层单位专责一体化协同工作机制。各专业主导本专业的技术监督工作,细化、分解、下达本专业技术监督各项工作任务,全过程指导、督促、检查、评价本专业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市公司各专业技术监督专责负责组建该专业团队,完善三级技术监督工作网络,充实专业团队技术监督力量。通过月度协商制度,加强工作网络间的沟通与交流,及时掌握各专业技术监督工作动态。

2.3提升设备安全监督能力。(1)继续升华周计划对生产作业的管控,将设备带电检测、专业化巡检要求纳入周计划管控,并及时跟踪考核计划执行情况,做到全过程监督好设备。(2)要求各专业上报年度、月度工作计划,具体到责任人、完成时间。市公司将利用月度会议实时跟踪各单位完成情况,同时开展不定期PMS中数据抽查,对发现上报数据不真实的将给予通报。(3)强调对关键指标的上报,如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主变跳闸、断路器运行损坏、线路跳闸等重要指标,要求发生故障应第一时间上报市公司,对发现主设备故障未及时上报的单位给予严厉考核。

2.4细化指标,提升技术监督管理水平。各专业加强监督基础管理,细化日常工作开展,对PMS中台帐数据准确性、缺陷消除率、设备反措执行情况等应给予日常督察整改,市公司将结合技术监督检查、月度协商会、不定期下现场督查等分析收集相关数据作为评比考核参考。要求班组建立健全的基础管理制度,按要求落实人员至具体设备,档案管理、原始记录要建立规范的记录本和归档流程。对各单位设备试验报告录入及时性、报告准确性、报告审核率、异常报告分析正确性和及时性进行检查和考核,特别是对试验缺项、漏项的要加大考核力度。

2.5深化状态检修。深入开展设备状态检修工作。设备状态检修严格按照要求做到定期评价与动态评价相结合,全面实现状态检修工作常态化管理。结合状态检修工作,提高技术监督设备管理,加大状态检修复查提出问题的整改力度,实现状态检修工作常态化,做到有计划、有整改、有落实、能闭环。全面清理绝缘、化学、保护试验计划,与检修计划管理人员密切配合,确保年度试验计划完成。全面提高技术监督设备的健康水平。

2.6加强现场监管力度。一是加强检修现场监管力度,各检修单位加强管理人员管控现场力度,各专业技术监督专责加强下现场督查、督导,提升设备检修、试验质量,确保人员设备可控。二是加强现场作业总结和分析,对现场出现各种设备、人员异常现象组织相关人员专题分析和交流,提高班组人员现场处理和故障分析能力。严格执行设备异常分析和跟踪制度,坚持故障设备7个工作日完成设备分析,异常设备跳闸等做好每月分析,严格执行技术监督异常设备跟踪制度,确保异常设备跟踪不超周期。

2.7健全工作考评机制,提升技术监督工作质量。结合电力企业要求,完善技术监督考核办法,建立协同考核机制,各专业工作情况直接与各专责考评挂钩,每季度就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通报考核;定期开展指标考评,以“小指标”管理,促工作质量整体提升。将技术监督与专业工作紧密结合,以各专业月度计划与年度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考评,评价结果纳入电网运行管理考核。

第6篇

卫生监督管制工作计划一一、总体思路

按照《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及农业部的有关要求,紧紧围绕“努力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重大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健全动物卫生监督体系,狠抓动物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强化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切实提高全省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水平,切实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

二、工作目标

(一)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工作。有饲养畜禽的乡镇至少设立1个动物检疫申报点。生猪产地检疫乡镇开展面达到100%、村开展面达到95%以上,其它牲畜产地检疫乡镇开展面达到90%以上,家禽出栏产地检疫乡镇开展面达100%。年出栏1000头以上生猪的规模饲养场的产地检疫申报率达100%。定点屠宰检疫率、出证率达到100%,检出病害(死)畜禽及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率、畜禽产品检疫合格标志(印章)加封率100%。严格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收取动物检疫费,杜绝“隔山开证”及只收费不检疫等违法违规行为。跨省引进乳用动物种用动物的检疫申请审批率达100%。

(二)动物检疫监督执法工作。县级每月至少进行1次监督检查,市级每季度至少进行1次监督检查,省级每半年至少进行1次监督检查。对畜禽饲养场(养殖小区)和隔离场所、屠宰加工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的动物防疫条件以及动物诊疗机构每年进行检查。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办理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一般程序案件要达到10件以上,结案率达到95%以上。

(三)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各市、县(区)农业(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应建立定期检查制度,每半年至少应对辖区内所有兽医实验室组织开展1次生物安全专项监督检查。

(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申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畜禽饲养、屠宰和畜禽产品生产企业100%有无害化处理设施,并建立完善的无害化处理记录。经检出的染疫、病死畜禽、病害畜禽产品100%监督货主进行无害化处理。申领养殖环节生猪无害化处理费用补助的按规定进行确认。

(五)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年出栏万头以上的规模猪场盐酸克伦特罗和莱克多巴胺监管覆盖面100%,县级以上城区屠宰场盐酸克伦特罗和莱克多巴胺监管覆盖面100%;盐酸克伦特罗和莱克多巴胺阳性检出率分别控制在0。5%以内。生鲜乳收购站检查率达到100%,生鲜乳质量安全违规单位查处率达到100%,奶站三聚氰胺监管覆盖面100%。

(六)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饲料及养殖环节违法使用盐酸克伦特罗等案件的查处率达到100%,饲料产品及养殖环节盐酸克伦特罗等兴奋剂类物质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9%以上,三聚氰胺监测合格率100%。

三、工作措施

(一)深入宣传动物卫生监督法律法规

通过张贴挂图、标语,发放明白纸,在电台、电视台等制作访谈节目,以及利用微博、微信等媒体手段,加大《动物防疫法》和“两高”《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不断增强畜禽及畜禽产品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消费者对病死畜禽及畜禽产品的识别能力、自我防护意识以及参与监督的积极性,提高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社会影响力,营造全社会支持理解、共同做好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良好氛围和环境。

(二)强化动物检疫监督执法工作

1.规范实施动物检疫。进一步落实动物检疫申报制,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以及各项动物检疫规程实施检疫,认真贯彻执行农业部《关于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六条禁令》,坚决禁止为市场上未经同步检疫的禽类等畜禽产品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行为。继续加强完善动物卫生证章标志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动物卫生证章标志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动物卫生证章标志的入库、保管、发放、使用、回收、销毁等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套开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出证官方兽医管理以及协助官方兽医实施检疫的兽医专业人员的管理,强化责任意识、风险意识,规范出证行为。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强出县境动物特别是出省境动物产地检疫工作的监督管理。

2.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对辖区内的监管对象进行摸底、登记,按照类别建立管理档案,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采取开展日常巡查、突击检查与专项执法行动相结合方式,强化各类场所和关键环节的监管。

--严格动物防疫条件核查关。加强对畜禽饲养、屠宰、经营畜禽及畜禽产品的集贸市场尤其是活禽经营市场等场所动物防疫条件监督检查,规模化畜禽饲养场、定点屠宰场、有活禽经营的城市农贸市场等场所监督检查面达到100%。对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及时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集贸市场,还应及时通报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加强动物诊疗监管。重点检查城市动物诊疗机构,对动物诊疗机构的设立、诊疗活动以及执业兽医注册、从业等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动物诊疗机构规范管理,改善动物诊疗市场秩序,促进动物诊疗行业健康发展。

--严格动物、动物产品准调管理。在H7N9等应急防控期间,加强与调运者的沟通与指导,严格执行我省防控工作要求,不到有关省份调运动物、动物产品。动物、动物产品准调证明回收率达到100%。

--强化违法行为查处。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逃避检疫,出售、贩卖病死畜禽,转让、伪造或者变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检疫标志,动物诊疗机构、执业兽医违法从业等违法行为,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不以整改通知书替代立案查处,做到有案必查,查处和曝光一批有影响力、震慑力的大案要案。对可能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防止有案不移、以罚代刑。

3.推进动物检疫监督痕迹化管理。按照《动物检疫工作记录规范》的要求记录动物检疫工作开展情况,确保动物检疫记录格式统一、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填写规范。使用统一的监督执法检查记录,做到“四有”,即检查有记录、被检查单位人员有签字、发现问题有处理意见、处理事项有结果。积极试行监督执法人员建立个人执法工作日志。

(三)加强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

1.加强动物标识及动物疫病追溯的监督管理。通过追溯体系的应用,完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手段和措施,及时纠正和查处违反畜禽养殖、标识使用和养殖档案管理等有关规定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2.加强动物卫生监督统计信息工作。健全完善信息报告和审查制度,加强统计信息工作人员培训考核工作,强化信息报送和交流,完善动物卫生监督网站建设,提高信息实效性。

3.全面推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电子出证工作。建设福建省动物检疫电子出证系统平台,逐步实施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电子出证,力争20xx年6月底前全省电子出证,实现检疫信息录入、检疫合格证明打印和数据信息上传三位一体,提高动物卫生监督管理信息化水平。

(四)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

积极推动在乡镇或区域设立动物卫生监督分所作为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派驻机构,根据本地养殖业发展、动物防疫和畜禽产品安全监管现状、畜禽与畜禽产品消费数量科学测算,配齐配强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及派驻乡镇机构的执法力量。加强动物检疫申报点建设和管理,继续开展动物检疫申报点规范化建设。

(五)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建设

深入开展全省动物卫生监督“提素质强能力”行动,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按照各有侧重、分级负责的原则,制定分层次、分类别、多渠道、多形式的教育培训计划,全面加强执法队伍法律法规、业务技能和工作作风等方面的培训和建设,省级举办1期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培训班,市级也必须对全市执法人员进行1次培训,确保每人每年学习培训不少于30学时。通过组织法律知识竞赛、现场执法评判、执法案卷评查和检疫技术比武等活动来检验培训效果,加快建立一支精干高效的专业化、职业化监管队伍。

(六)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

监督指导畜禽养殖场、屠宰场、病死畜禽集中处理场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的建设、使用,完善无害化处理记录;认真开展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确认、登记,及时汇总、审核上报,及时下拨补助经费,定期对各地进行督查,防止虚报病死猪数量、骗取补助资金的现象发生。

(七)加强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检查

进一步健全完善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全面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切实把责任落实到部门、落实到单位、落实到具体工作人员。督促实验室设立单位、实验室认真执行生物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实验人员生物安全知识培训,严格菌(毒)种保藏管理,规范实验档案记录,进一步规范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依法严肃查处违法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违规保存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等违法违规行为。

(八)强化“瘦肉精”监管工作

1.加强养殖环节监管。加强对养殖场业主的培训,督促其向社会做出不使用“瘦肉精”等违禁添加物饲喂畜禽。要加强对辖区内生猪饲养场特别是中小规模养殖场的监管,不定期对存栏生猪尿样和中大猪料槽料进行抽样检测,对备案的生猪养殖场要做到每年至少抽检一次以上,并加强外调生猪养殖场的监管,强化生猪出栏前的抽检。

2.加强屠宰环节监管。落实“县级天天抽检、设区市月月抽检、省级季度抽检”制度,抓住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关键环节,以屠宰场待宰生猪为监控重点,兼顾牛羊,制定具体的监测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切实保证抽检工作的开展,加强监测。

3.加强痕迹化管理。对每次的检查和抽检,要做好相关的记录并存档,同时做好监测数据的报送工作。四是及时移交公安机关查处。“瘦肉精”现场快速检测结果呈阳性的,要立即禁止活畜移动并进行确证检测,一经确证含有“瘦肉精”的,立即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九)强化饲料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1.加强饲料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本辖区内饲料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监测工作要涵盖饲料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并强化自配料抽检。实行检打联动,对监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查处和通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2.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饲料企业,坚决查处无产品标签、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等饲料、饲料添加剂,严厉查处在饲料中添加“瘦肉精”、三聚氰胺等违禁添加物的违法行为,触犯刑法的要坚决及时移交公安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十)加强生鲜乳收购环节监管

围绕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三个关键环节,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政策宣传与培训,进一步规范生鲜乳收购运输许可证的发放,坚决取缔未经许可非法经营的生鲜乳收购站点。加大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并实行检打联动,一旦生鲜乳中检出违禁物质,要立即追根溯源,并按照农业部《奶畜养殖和生鲜乳收购运输环节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的规定》,依法从重从快处罚,严厉打击在生鲜乳中违法添加违禁物质的行为。

卫生监督管制工作计划二XX年全市卫生执法监督工作要以党的“xx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宗旨,以卫生监督体制改革为统领,围绕《绥化市卫生监督检查验收标准》全面实行目标管理,积极开展以内练素质、外树形象为主要内容的依法行政工作,在食品安全、医疗市场整顿和学校卫生工作上搞突破,力争在全市执法人员的共同努力下,使全市卫生执法监督工作取得新的成绩,确保全市经济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一、卫生法制工作目标

(一)积极推行依法行政。

1、全面完成《绥化市卫生监督检查验收标准》中规定的各项任务指标。

2、组织半年和年终行政执法目标责任制考核。

3、做好人大、政协对全市卫生执法的评议、视察工作。

(二)法制建设工作

1、完善全市卫生执法监督体系,配齐全市专兼职法制工作人员,建立法制工作信息反馈系统。

2、完善卫生行政复议、听证、错案追究、重大处罚备案等制度,并组织实施。

3、推行新版卫生执法文书使用,确保XX年在全市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中全面使用新版卫生执法文书。

4、完成全市卫生监督员证件换发工作。

(三)法制宣教工作

1、开展《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职业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办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宣教活动。

2、认真做好“四·五”普法工作。

3、拟在适当时机,举办全市卫生系统“四·五”普法培训班。

4、文明单位和十佳监督员创建工作。评选文明执法单位标兵2个;建立监督员考核挡案,对全市卫生执法人员进行德、能、勤、绩综合考核评比,评选十佳监督员20名。

5、在适当时机举办全市卫生行政执法知识大赛。

6、开展全市执法文书书写评比活动。

7、按照《绥化市卫生监督检查验收标准》进行半年、年终考核。

二、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工作

(一)拟在今年4月份前完成市级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改革。

(二)拟在年底前完成县(市、区)级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改革。

三、卫生监督工作(一)医疗市场监督工作

1、《依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管理办法》加强对医疗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

2、依法进行医疗市场监督管理,对超出诊疗许可范围,出租、出借执业许可证、执业证书,非法行医等现象进行专项治理。

3、依法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二)食品卫生工作

1、积极推行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

2、开展卫生许可证、健康证专项整治活动。

3、协调有关部门加强食品、保健品广告的审批工作。

4、开展集贸市尝小食品批发、超市的专项整治工作。

5、开展肉及肉灌制品、饮料、糕点等食品加工企业,特别是小型加工企业专项整治。

6、开展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使用专项整治。

7、开展桶装水的专项整治。

(三)职业卫生工作

1、进一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

2、开展对放射卫生工作专项整治。

(1)对放射工作人员持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放射工作人员管理档案。

(2)加强对放射工作人员防护知识培训,举办放射工作人员防护学习班。

3、开展有毒、有害及危害化学用品的专项整治

(1)对全市范围内的有毒有害企业重新进行验证、审核,建立职业危害企业档案。

(2)对有毒有害企业法人及经营使用危险化学用品的有关单位进行整顿。

(四)环境卫生工作

1、按照《绥化市歌舞厅管理暂行办法》对歌吧、舞厅等进行重新审核发证。

2、开展化妆品专项整治。

3、开展对游泳馆、洗寓美容美发、大型宾馆的环境卫生综合治理。

4、开展大型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综合治理。

5、开展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专项整治工作。

(五)学校卫生工作

1、开展学生食堂专项整治。

2、开展学生饮用水、学生豆奶、学生营养餐专项整治。

3、开展学校校园周边环境的专项整治。

(六)消毒工作

1、开展对生产一次性食品包装企业专项整治。

2、对饮食业的消毒情况进行整治。

3、加强对大型公共场所的消毒管理。

4、对消毒药品进行清理整顿。

5、加强对消毒企业的专项整治工作。

6、加强对个体医疗市场消毒工作管理。

(七)行业管理工作

1、依法对全市新式卫生监督统计报告系统的建设及监督报告卡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7篇

一、2014年工作计划

(一)抓好项目前期贮备工作。积极与省州对接,抓好工业园区段14公里道路改建工程,预计投资9000万元;抓好农村公路安保工程300公里的规划设计。

(二)抓好农村公路建设。2014年计划实施农村公路2条即:计划建设萨门村路10公里,计划总投资700万元;班达村路9.7公里,计划总投资700万元,确保2条路在年内完成。

(三)加强公路养护管和监督,确保道路安全畅通。一是加大养护资金的投入,2014年农村公路养护计划投入专业养护人员28人,临时养护人员171人,投入养护资金79万元;二是加大安保设施的投入,计划实施70公里,1550万元(其中国家配套资金1400万元,县人民政府配套资金150万元)的农村公路安全设施维修和安装工程,其中小路12公里,28公里,路10公里,农村公路35个村35条;三是计划投入抢通保通资金200万元。

(四)加强站点建设。一是计划对县旅游客运中心站进行提升改造,计划总投资600万元;二是计划对米亚罗客运站进行改造,计划总投资100万元。

(五)加强在建工程的管监督。目前在建工程有县木城沟道路工程、县乡道路水毁恢复工程b标段、乡村路工程、县寺庙基础设施工程。在农村公路建设监管中,树立质量第一的念,把工程质量工作作为首要目标,严把工程质量关,确保以上在建农村公路建设在2014年5月—8月顺利完工。

(六)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监督工作,确保万无一失。进一步强化道路运输安全监督,打好2014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强化源头管、路面监督,开展路检、路查,继续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维护运输市场的合法秩序。结合县上的治超限超载、打非治违方案,运管和交警联合进一步严厉打击黑车营运现象,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交通运输安全。

(七)抓好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领导干部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管好班子和分管部门与单位,管好自己的家属与配偶,管好身边的工作人员。全面推进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为完成交通工作任务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

(八)继续做好重大建设项目国道317线、高速路的征拆协调、配合和稳定工作。

二、工作推进措施

(一)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一是成立相应组织,加强对通村公路的领导;二是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筹措项目建设资金;三是规范程序,依法认真做好招投标工作,为农村公路建设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四是充分发挥乡镇党委政府作用,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做好相关协调为施工单位创造良好施工环境;五是是加强日常监督管力度,确保进度和质量,在通村公路建设中继续积极推行项目法人制和合同制管、监制,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层层分解落实质量管责任,继续采取监管领导分段分片包干,对全县农村公路建设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和协调,确保每条路按时保质保量完工。

(二)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建立机构。为保障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和正常使用,实现农村公路管养护的正常化和规范化,我局成立了由县交通运输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农村公路管养护工作的书记兼副局长任副组长,公路养护办、工程股、财务室为成员的农村公路管养护领导机构,负责全县农村公路管工作。二是加强监督管。为切实加强我县农村公路的养护管,实现农村公路养护管规范化,根据《县农村公路管养护办法》和与各乡(镇)人民政府签定的《农村公路养护管责任书》及有关文件精神,我局组织相关部门定期、不定期对全县农村公路养护质量进行检查和抽查,对检查和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给予反馈并按要求限期进行整改,确保我县的农村公路级级有人管,条条有人养。

(三)加强公路应急抢险工作

一是全县公路抢险应急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二是成立抢修应急领导小组。三是公路抢险应急的日常管工作,收集气象、水文信息,掌握汛情等、以便及时采取应对措施。落实防汛人员、物资、设备、抢险队伍等;筹备抢修资金,安排好防汛值班。按照统一指挥,分别负责的原则,落实抢险应急岗位责任制。加强汛期实行防汛值班制度,保证信息传输渠道通畅。落实抢险应急队伍,做好物资储备。县交通局、县运管所、县农村公路养护股要根据所辖路段实际,成立若干个抢险突击队,落实人员和责任,合布控抢险机具,确保应急抢险工作及时到位。

第8篇

20xx年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1)为积极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升卫生监督执法水平,更好地适应社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健康的需求,全力推动社区卫生监督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计划。

坚持依法行政,加强监督管理,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改革发展,进步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切实维护好社会公共卫生安全和医疗服务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一、进一步推动卫生监督体系建设

以加强体系建设为重点,强化科学管理,健全运行机制,着力构建高效统一的卫生监督体制。

1、加强卫生监督能力建设。进一步理顺卫生监督工作职责,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效力及卫生执法技术手段。要结合工作实际,展开有针对性的培训(业务知识、操作技能)工作,不断提高卫生监督职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依照卫生部《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督员管理制度,加强卫生监督队伍规范化建设。加大对卫生监督协管员职业道德和廉洁自律教育的力度,建立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监督队伍。

2、展开卫生监督稽查工作,推动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认真实施《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制度》,依照卫生部《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加强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稽查行为,建立稽查信息通报机制,组织展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专项稽查,不断进步稽查工作质量。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责任制的考核和检查。

3、加强卫生监督信息网络建设。健全社区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建立卫生监督基础数据库,加强卫生监督统计报告工作,及时正确地统计、处理和上报卫生监督信息。

4、完善投诉举报机制,进步应急反应能力。及时处理群众反映和投诉举报的信件,努力解决社会关注的热门、难点题目,切实维护群众健康安全。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队伍的建设,健全机制,明确职责,认真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成员的培训、演练,进步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二、加大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监管力度

加大对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饮水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医疗机构、传染病管理的监管力度,增进区域公共卫生状态不断改善,全面加强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等公共卫生重点领域的监管。

1、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继续推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加强公共场所的管理。推进大型餐饮场所和宾馆的控烟工作,推动建立禁烟区域示范单位。在美容美发和旅店等公共场所建立卫生状态公示栏制度。

2、加强生活饮用水及涉水产品卫生监督。严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有重点、针对性地组织实施生活饮用水和产品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确保人民身体健康。

3、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继续做好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和夏秋季肠道传染病的防控监督管理,重点加强对人禽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手足口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疫情事件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管。全面进步医疗废物规范处置、安全管理水平。

4、加强职业卫生监督。以职业危害因素申报为基础,全面推动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要到达100%。加强放射防护监督管理,规范放射诊疗机构许可证工作,做好放射工作职员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5、做好卫生监督宣传工作。组织展开《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服务相对人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做好打击非法行医等工作的宣传报导。

6、加强医疗服务和血液安全监督。巩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和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和血液安全的平常监督,以投诉举报和违法医疗广告为线索,做好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的医疗服务监督执法力度,果断打击各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设立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工作,及时更新公示栏的内容。广泛展开卫生法律法规和医学科普知识宣传,加强医疗执业人员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医疗服务监督长效机制。

20xx年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2)根据《河南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意见》(豫卫监[201x]38号)文件要求,按照统一规划、健全机构、完善功能的原则,建立以县级卫生监督机构为龙头,以乡镇卫生院为依托,以村卫生室为网底的卫生监督协管网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为宗旨,坚持把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的基本理念,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原则,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建立职责明晰、管理规范、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体系,不断提升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水平,推动全省卫生监督事业健康持续发展,为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发挥积极作用。

二、工作目标

按照《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要求,每年完成的任务不低于国家、省规定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目标。

到201x年底,初步建立较为完善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体系,卫生监督协管员队伍建设明显加强,管理制度和运行保障机制逐步健全,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更加规范,服务水平和效率明显提高。

3、 工作内容

(一)食品安全信息报告。按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有关规定,开展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病例(包括疑似病例)、食品污染等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

(二)公共场所卫生巡查。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对辖区内所有公共场所开展巡查,督促从业人员定期开展预防性体检、参加卫生知识培训、及时办理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三)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定期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学校供水进行巡查,协助开展水质抽检,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协助开展供水单位从业人员业务培训。

(四)学校卫生服务。对学校饮用水卫生和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巡访,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开展学生健康教育;协助对校医(保健教师)开展业务培训。

(五)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开展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和咨询指导。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对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进行登记;发现可能患有职业病的,及时报告相关信息。

(六)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对辖区内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所有医疗机构开展巡访,发现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信息,及时向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三、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

要求,落实有关工作,经县卫生局研究决定成立卫生监督协

管项目领导小组,由副局长张伟阳同志任组长,局监督股股长刘国旗、监督所所长冯秋改同志任副组长,监督所周鹏飞、梁红亚、张占召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监督股,具体负责对项目的管理、规划、考核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在县卫生行局领导下,县卫生监督所具体负责辖区卫生监督协管的组织实施和业务指导;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实施方案、工作制度、服务规范等,组织开展人员培训、技术指导、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

每个乡镇卫生院设置1个卫生监督协管站,配备2-3名卫生监督协管员(其中,专职协管员1-2名),负责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具体落实。实行“十统一”管理,统一机构名称、统一竞争上岗、统一标示标牌、统一服装样式、统一制度职责、统一工作手册、统一实施标准、统一文书格式、统一档案管理、统一绩效考核。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一经聘用不得擅自变动,因工作需要变动协管人员的报经卫生局批准方可调换岗位。

每个村卫生室作为1个卫生监督信息点,明确1名执业人员兼职卫生监督信息员,在乡级卫生监督协管员的指导下,承担相应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任务。

(三)工作职责

1、县卫生监督所: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县级卫生监督机构主要承担全县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每月各乡镇监督覆盖率不低于20%)、饮用水安全监督、学校卫生监督、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全年监督覆盖率不低于100%),协助承担食品安全巡查、职业卫生指导等工作,建立健全卫生监督档案,对发现的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和卫生监督协管员转交的案件进行查处。各乡镇指派责任卫生监督员(责任监督员名单见附件),负责指导和督导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2、乡级卫生监督协管站:

(1)负责落实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制定本辖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工作职责、工作措施。

(2)主要承担食品安全巡查,职业病防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巡查。

(3)开展医疗卫生机构、饮用水安全,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督促行政相对人按照卫生法律法规开展执业活动,并制作检查笔录。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或违法情节较重的,及时上报县卫生监督所,各项工作季度巡查率100%。

(4)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档案,负责收集并在每月例会前上报本月巡查信息。

(5)负责村卫生室卫生监督信息员的考核及管理,完成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交办的有关事项。

3、村级卫生监督协管机构:按服务规范要求做好食品安全、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安全、职业卫生危害和非法行医及非法采供血等信息报告。协助上级开展卫生宣传教育工作。

(四)业务培训

1、由县卫生局统一组织,县监督所具体实施,对卫生监督协管员实行岗前集中培训,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每年培训不低于20个学时。培训主要内容是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卫生标准规范,卫生监督检查方法步骤、文书制作、档案管理、信息报送等。

2、各乡级卫生监督协管站卫生监督协管员,还要组织对本单位职工和村卫生室卫生监督信息员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培训,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五)规范化管理

1、制度规范化

乡镇卫生监督协管站应制定统一制度,具体制度如下:

(1)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

(2)卫生监督协管员工作职责

(3)卫生监督协管员廉洁自律规定

(4)卫生监督协管投诉接待制度

(5)卫生监督协管案件交接制度

(6)卫生监督协管档案管理制度

(7)卫生监督协管学习培训制度

(8)卫生监督协管日常巡查制度

(9)卫生监督协管考核及奖惩制度。

2、 档案规范化

乡镇卫生监督协管站应将以下项目作为档案的主要内容进行分类管理、一事一档:

(1)上级文件: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下发的文件,包括卫生监督协管设置、聘任、实施方案、专项检查等,每年度按日期顺序装订成册。

(2)专项工作:上级文件、实施方案、工作安排、工作资料、工作图片、工作总结等一事一档装订成册。

(3)投诉举报、转交案件:群众投诉举报的受理、批转、结果反馈等记录。卫生监督协管员向县卫生监督所转交案件的交接文字性材料以及处理结果。

(4)宣传培训:卫生监督协管机构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的计划、宣传资料、工作记录、图片影像资料及总结;卫生监督协管员参加县卫生监督所组织的培训活动课件、学习笔记;卫生监督协管机构对本单位职工及卫生监督信息员开展培训活动的培训计划、通知、签到册、课件、图片资料及试卷。按顺序每期装订成册。

(5)行政相对人监督档案: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和学校(含供水、传染病防控)四大类进行划分,并做到一户一档。每类监督档案中应包含:监督对象底册资料、巡查登记表、监督笔录、意见书、巡查照片、月信息上报表、季度小结。

3、 工作规范化

按照高效、统一、量化原则,开展各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切实履行好协管职能。卫生监督协管员在日常检查工作中,先填写《现场检查记录》,再制作《卫生监督意见书》。《卫生监督意见书》加盖县卫生局专用公章,其内容只可提出整改意见,不得出现责令改正等行政处罚语句。卫生监督协管员制作的《现场检查记录》只可作为行政处罚的参考性依据,不得作为证据使用。

(1)协管范围内的被监管单位 的卫生监督覆盖率每月必须达到100%。每次检查必须制作《现场检查记录》。对有问题的单位必须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其整改。

(2)卫生监督协管员(每次不得少于2人)并能及时完成上级卫生监督机构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3)开展专项检查完成率必须达到100%,要求每一专项检查有计划、有资料、有总结。

(4)对群众投诉举报违法事实要及时上报到县卫生监督所,并协助卫生监督员做好查处工作。县卫生监督所查处完毕后,要将查处结果书面告知卫生监督协管站,卫生监督协管员将查处结果存档。

(5)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卫生监督所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6)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宣传活动。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每季度要对辖区内村卫生室的卫生监督信息员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培训,提高卫生监管能力。

(六)经费使用管理

1、经费用途:卫生监督协管项目经费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中统筹安排,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分配、专款专用、追踪问效的原则,做到既要量力而行,又要追求低投入高效益,实现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2、项目补助标准:201x年我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为人均30元,其中卫生监督协管经费为人均1.25元(占4.17%)。

3、经费的监督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和挪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不得改变补助经费用途,不得弄虚作假套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不得随意克扣、截留村级相关补助。

(七)工作考核

县卫生局制定详细的考核计划和考核细则,将考核项目、内容、标准细化量化,定期组织对各级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拨付协管项目经费。县卫生监督股具体负责对乡级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考核,对村级考核工作进行指导。各乡镇卫生监督协管站负责对村级卫生监督信息点进行考核。原则上县级对乡级、乡级对村级每半年考核一次,并以适当方式公示考核结果。

(八)督导检查

建立并落实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督导检查制度,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组织领导、制度建设、经费保障、办公条件、人员培训、档案管理等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做好相关记录;通过监督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督促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0xx年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3)为进一步规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管理,落实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规范,指导村级卫生室开展协管工作,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版)》,结合我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管理办法及我辖区实际,特制定20xx年度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

一、及时掌握我辖区食品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医疗卫生的基本情况,建立本底资料管理档案。努力做到基础档案建立率、日常监督覆盖率、监督情况和群众举报记录报告率100%。

二、协助区卫生监督机构开展我辖区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领域日常监督检查,按要求制作现场检查笔录或填写日常监督记录。

三、按照区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认真对我辖区管理相对人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和基本卫生知识宣传。

四、按照区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对我辖区卫生监督相关信息的收集和报送。按要求收集、报送相关信息,力求做到全面、准确、及时。

五、及时对我辖区群众的举报投诉进行登记、报告,积极协助区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群众举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基本情况调查。

六、协助区卫生监督机构参与我辖区卫生违法案件的初始调查和处理。

第9篇

【关键词】电网;调度;运行管理;电力系统;倒闸操作

【中图分类号】TM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158(2012)11-0332-01

1、引言

随着电网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电力系统的不断升级,各变电站不断建设、改造、检修,使得设备停电检修的工作量不断增加,需要频繁地通过倒闸操作,改变系统的运行方式。加强电网调度管理,提高调度人员的素质水平,杜绝误调度、误操作事故的发生是保证人身、电网与设备安全运行的关键。电力系统调度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组织、指挥、指导和协调电力系统的运行,电力系统调度安全管理工作的好坏,将直接影响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可靠运行。

2、运行现状

1)管理制度不健全

调度自动化系统投入运行以后,实践经验不足,不能及时制定各种管理制度,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无制度可依。

2)技术人员不专业

调度自动化系统建立并逐步运行到电力系统之中,但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准有待加强,运行维护还存在一定距离,系统的稳定性和安全性不能保证,系统的运行及功能受到影响。

3)轻管理,重使用

调度自动化系统建立并逐步运行到电力系统之中,缺乏专业人员,运行过程问题频出,发生问题过分依赖厂家,应加强人员的学习培训工作。

3、目标体系

不发生人身、电网、设备事故,不发生人员责任事故,不发生调度误操作事故,保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严把“两票”质量关,保证合格率100%。严把设备检修质量关,合理安排工作计划,减少停电时间和电量损失,提高供电可靠性。规范操作流程,保证设备操作无差错。合理安排电网运行方式,保证实时处于经济运行状态,减少电能输送损耗。提高电能质量,严格控制母线、线路电压和功率因数在合格范围之内。保证电网通信畅通,调度自动化数据实时、准确、可靠。运用高科技手段,减轻劳动强度,并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4、管理措施

4.1 调度安全管理

坚持“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的原则,突出“人员、设备、管理”三大要素,把保护人的生命、规范人员行为、提高员工素质作为根本出发点,以遏制人身和人员责任事故、减少设备事故为主要目标,加强安全教育培训,严格安全监督管理,落实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完善电网应急处置机制,深入开展反违章活动,以“零违章”保“零事故”。

4.2 调度缺陷管理

规范设备缺陷管理,是提高设备运行水平的基础,在设备运行过程中及时发现并消除设备缺陷,能够有效地避免事故的发生。设备维护单位除按规定进行设备巡视外,运用带电监测和红外线成像测试仪等设备能够及时、精确发现缺陷。在缺陷发生后相关单位按照类别积极采取措施予以妥善处理,缺陷管理形成闭环管理,做到有发现、有汇报、有督促、有反馈、有考核。

4.3 调度运行管理

规范电网运行的管理工作,及时、准确掌握调度运行信息,深化运行分析,有计划地安排运行方式。检修工作中,严格审核检修项目和检修时间,做好监督工作,询问现场,关注检修进度,正确编写操作票,保证电网安全、可靠、运行和满足电能质量、用电需要的前提下实现经济调度。对发生的事故问题要及时分析、总结、汇报、归档,事后要反复演习,落实到实践中去。

4.4 调度操作管理

为了加强操作管理提高电网运行质量,减少设备遗漏隐患,应依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国家《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结合实际操作管理制度,严格按《网区内电力调度管理规程及相关规定》执行。切实提高调度人员的安全思想意识,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坚决反对一切习惯性违章现象,坚持“两票三制”制度。

4.5 调度计划管理

经会议讨论、部门审核,制定年、月、周、日检修计划,结合电网运行方式、天气变化等情况,月调度计划参照年计划编制安排,周调度计划参照月计划编制安排,日调度计划参照周计划安排,实现提前通知各部门,做好各部门的协调工作,对各事项做好记录。

4.6 电能质量管理

电能质量的好坏影响着整个电网的运行,节能减耗也应被列为我们工作的重点,可以通过先进技术(如,建立全网无功优化系统、变电站集抄及大用户远抄系统,利用软件开展理论线损计算)的运用来实现。

4.7 加强调度人员的培训与考核

电网系统设备不断更新,调度人员的专业水准也亟待提升。我们要从实际出发,注重调度人员的智能培训,多学习新知识技能,使之最基本能准确分析电网运行情况、正确下达倒闸操作命令、及时判断各种事故,熟悉设备的工作原理、新系统的性能、岗位责任。对调度人员设立考核制度,以提高其开展经济调度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第10篇

   员工安全承诺书

   本人作为 工程项目部的专(兼)职安全员,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现根据本岗位职责,郑重承诺如下:

   1、负责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执行公司及上级部门施工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控制落实施工队的安全状况,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2、协助督促各项安全施工方案报审、办理“平安卡”等与安全工作相关的事宜。

   3、检查工程项目的安全执行情况。对政府部门、公司上级部门等检查的安全隐患,负责督促跟踪消除隐患,并按照规定时间书面回复相关单位、部门。

   4、认真真实的做好施工安全日记、搜集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并存档,准时将安全周报、月报上报到工程安全部(周报:周星期一上午十二时前上报上周的安全周报,月报:次月3日前上报上月的安全月报),

   5、按照施工组织方案,落实安全施工措施,负责安全技术交底。

   6、协作支持工程项目部的施工工作。对安检站的安全检查,予以沟通协调,确保公司安全检查事项顺利完成。

   7、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提前提出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准备预防工作计划。并对危险性较大的施工生产制定安全控制计划方案。

   8、检查施工现场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对施工人员是否佩带好安全帽、安全带、高空作业是否挂好安全网、洞口、临边等进行检查。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的予以制止,对达不到安全标准的进行相应整改并对不听劝告者进行相应处罚。

   9、与施工人员进行充分沟通。协调工程安全相关事宜。加强与项目部经理、施工员、质量员的工作联系。

   10、碰到涉及安全施工问题及相关事项能及时自行解决,需要项目部配合解决的及时汇报解决,保证施工顺利进行。并监督落实安全整改完成情况。

   11、对公司施工工具设备及相关消防器具进行定期检查。

   12、不断努力学习安全法律法规并及时对项目部宣贯。对于工程出现安全隐患,有权对施工人员进行作业面的变动。有权指挥施工人员采取施工安全措施。否则,不准施工。

   13、针对现场施工安全情况,对施工人员未按安全规范进行操作的,有权进行教育、处罚。并对出现安全隐患的问题进行整改处理、作好安全预防措施。

   14、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若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应服从安全,不违章指挥,并监督工人按章作业。

   15、发生安全事故,要立即赶往现场,如实上报,并积极参加调查和处理。

   16、对现场安全生产监督不到位承担责任。

   承诺人(签字): 日 期 :

   员工安全承诺书

   为了确保工程全工期无任何安全事故,我单位向工程指挥部做出如下承诺:

   1、确保认真组织好施工期间的安全预防工作,确保施工期内无任何安全事故,如果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本单位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2、建立健全现场安全、运输环节安全、土石方工程安全、用电安全、各类机械安全等安全作业制度。

   3、配备专职安全员,悬挂安全施工标语。

   4、确保所有工序按建筑法和设计图纸以及监理单位要求施工。

   5、对涉及变更等工程施工,必须先行报告,按审核批准的施工图纸施工并编制好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施工方案。

   6、对各施工人员、施工车辆和机械驾驶员做到经常提醒安全施工。

   7、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事故的应急方案。

   8、进入基坑砌墙人员做到佩戴安全帽。

   9、施工现场在开工前,按施工总平面和分部,分项工程平面布置,安排好施工作业棚,材料堆放的位置。

   10、施工现场内危险地段的坑、井、沟、陡坡、线路等设置“危险”或“禁止通行”的标志,夜间设红灯信号。

   xx、施工现场道路必须保持畅通,夜间施工有足够照明,电线路架设必须符合电气规程要求。

   12、工地材料,设备的堆放,必须整齐稳固,拆除的`模板,边角废料等及时消除。

   13、施工现场饮食卫生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4、挖土施工必须视土质情况留有一定边坡(坡视土质情况而定)。

   15、对施工现场可能影响往来行人安全地段必须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记。

   16、机械作业时候,必须有人现场统一指挥作业。

   17、驾驶人员作业前对机械、安全制动装置详细检查,确保安全可靠,所有机械驾驶人员必须是持证上岗。

   18、各种机械的操作使用,必须按机械本身的操作规程执行。

   19、不得破坏施工沿线所有桥涵、道路、原有的下水管道以及所有电线电缆等设施。

   承诺单位: 承诺人:

   年月 日

   员工安全承诺书

   为强化管理,保障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持续稳定发展,按照《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义务,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特向社会及监管部门承诺如下:

   1. 对本单位特种设备(见附表)安全运行全面负责,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岗位安全责任制度,落实各级责任人员。

   2.本单位所有特种设备都必须取得使用登记证,确保合法使用。停用或报废特种设备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3. 不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检验要求。

   4. 按相关要求自行或委托相关机构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并保证本单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5. 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附属仪器、仪表按要求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6.建立特种设备台帐,逐台按要求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并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7.保证所使用的特种设备都由取得许可的有证单位安装、维修,电梯由取得许可的有证单位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8.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的日常维护保养,发现故障或异常

   情况,及时报告,并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再重新投入使用。

   9.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和索道在每日投入使用前,都进行试运行和例行安全检查,并对安全装置进行检查确认,将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易于为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

   10.履行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它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自觉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安全监察,并对提出的问题积极整改,消除各种隐患后再投入运行。

   以上承诺自觉接受各级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和管理;如有违规,按《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责任。

   本承诺书一式二份,承诺单位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各一份。本承诺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11篇

一、开展市场农产品检测试点工作的目的意义

1、开展城区市场农产品检测试点工作是确保城区市民吃上“放心菜”的有效措施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我市农业生产发展很快,农产品数量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农产品供给实现了由供给不足到供求平衡的历史性转变。但是,由于长期以来重视数量的增长,在农业生产上大量使用化学肥料、高毒、剧毒农药以及工业污染,农产品出现了农药、兽药、激素、重金属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残留超标的现象。据高要市农产品检测站对金渡、莲塘、蚬岗、南岸等农产品市场和蔬菜基地跟踪抽查结果显示,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现象比较严重:该检测站于*年6-10月共在上述市场、基地抽查蔬菜样本517个、有效样本505个、检测660次,检出有农药残留样本164个,农药残留检出率32.4%,农药残留超标样本105个,农药残留超标率20.7%。金渡镇蔬菜基地为我市城区蔬菜的主要供给基地,据高要农产品检测站对金渡蔬菜基地抽查结果,农药残留超标现象最严重:*年6-10月共在金渡蔬菜基地抽查蔬菜有效样本84个,农药残留检出样本43个,农药残留检出率51%;农药残留超标样本32个,农药残留超标率38%!农药残留严重超标,虽然经过冲洗等措施没有发生急性中毒现象,但慢性、积累性中毒将对市民的身体健康造成严重的威胁,这些触目惊心的数字告诉我们,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的现象已经到了非整治不可的时候了。因此,在市城区市场开展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试点工作,对农产品进行例行检测,对农药残留超标的产品依法进行处理,拒绝进场经营,能有效地把好城区市场农产品质量关,是确保城区市民吃上“放心菜”的有效措施。

2、开展城区市场农产品质量检测试点工作是促进新时期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

我市是一个农业大市,农业产值占全市GDP总量的两成以上,山区县农业所占的份量会更大一些。因此,要发展我市的经济,离不开农业,山区县域经济的发展,更有赖于农业的发展,这是我市的基本市情。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十分重视农业和农村工作,使农业和农村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为解决温饱、实现小康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当前,随着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对外开放进入新阶段,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也进入了新阶段。在这个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不仅受到自然和资源的制约,而且受到市场的制约,核心问题是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加入世贸组织以后,我国有很多优势农产品可以扩大出口,由于长期以来我们只重视农产品数量的增长,忽视了质量问题,导致农产品质量,尤其是安全卫生问题突出,有很多优势农产品由于质量标准达不到进口国的要求而遭到拒收、退货、终止合同,甚至要作出高额赔偿,严重影响了我国农产品市场的声誉和市场销售,影响了农业的增效和农民的增收。我市出口农产品虽然不多,但也面临国内市场的激烈竞争。目前,农产品丰富了,市民有权选择优质、安全的农产品,国内北京、上海、天津、*、*等大城市和珠三角地区逐渐实行了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形势的发展告诉我们,如果我们不加强农产品质量管理工作,提高我市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我市的农产品不仅找不到市场,而且我市的农产品市场也会被外地产品占领,我市农业的发展将面临严峻的挑战。因此,在城区实施农产品检测工作,为农产品质量管理工作打开一个突破口,是适应形势发展,切实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和卫生水平,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需要,是新时期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促进山区县域经济发展的需要。

3、开展城区农产品检测试点工作是推进全市农产品质量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农村经济发展。国家的“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省、市党委、政府实施的“十项民心工程”都突出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农产品质量管理工作包括建立农业标准体系、标准化示范推广体系、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体系、农产品质量认证体系、农业执法体系、农产品质量信息体系等工作,涵盖了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近两年来,市农业局根据上级的工作部署,开展了一系列的工作:制定了*市《农业标准化*计划》、牵头开展了12项农业标准的制定工作、创办了3个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立了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和高要、四会两个县级检测站、开展了农产品认证工作(全市有8个农产品通过了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有1个农产品通过绿色食品认证、有2家生产企业通过HACCP即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认证)。农产品质量管理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但是,由于部分地方对农产品质量管理工作认识不足,投入不到位,标准制定、示范推广、认证、检测等工作经费严重缺乏,县(市)区和基地、市场检测机构不完善,导致农产品质量管理工作困难重重,进展缓慢。通过在城区开展农产品检测试点工作,也可以说是开展城区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向决策者、生产者、经营者发出一种信息:农药残留超标的农产品不能进场经营,生产、销售农药残留超标的农产品将受到处罚。从而促使各级领导重视农产品质量管理工作,生产者把好生产关,经营者关心销售蔬菜的来源及质量,对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参与农产品质量管理工作,促进我市“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食品放心工程”等工作的顺利开展,为社会提供优质、安全、营养的农产品将发挥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

二、开展市城区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的法律依据

行政机关的工作职能是法律法规赋予的,依法行政是政府工作部门在行使职权时的基本准则。这次开展市城区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的依据主要有以下几点:

1、法律法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第二十二、二*条,《农药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农药管理条理实施办法》第三*条,《广东省农药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三十条、三十二条第四款、三十六条。

2、上级文件依据

根据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的意见》和省府办公厅《转发省农业厅关于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粤府办[*]98号)

三、试点范围及检测对象

根据市城区农产品市场布局、交易情况以及检测机构的检测能力,这次试点选择江南农产品批发市场、中心市场、人民中市场3个市场作为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试点市场,由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对上述试点市场的农产品进行常规性农药残留抽样检测。检测的农产品主要是上市蔬菜类。今后,检测范围和对象逐步扩展到市城区所有市场、全市农产品市场和其他“菜篮子”产品。

四、实施时间及监督检测方法

根据省农业厅的工作要求,已建立的农产品检测中心要尽快开展业务。目前,省内*、*、*、*、*等市已经开展农产品检测工作,我市的检测工作计划在*年2月9日开始。由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的技术人员于每日上午5—6时在上述3个试点市场的批发、零售蔬菜摊档按不同品种随机抽取样本,进行农药残留检测,并于当日上午8时前拿出检测结果。由于条件所限,目前农产品检测中心只能开展农药残留速测业务,即定性检测,待条件成熟后再扩大检测业务。

五、检测结果公布及农药残留超标蔬菜处理办法

检测结果实行多渠道即时公布。目前,我们制作了三个检测结果公布牌,准备分别放置在三个试点市场。每天的检测结果分别在试点市场公布栏、新闻媒体及网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经检测,凡农药残留超过标准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超标蔬菜进行销毁和无害化处理,并视情节轻重,对生产者、销售者进行行政处罚。

第12篇

今年我们召开的全国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会议,是一次重要的会议,取得了圆满的成效。这次会议有三个突出的特点:一是主题鲜明,紧紧围绕了促进经济发展、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来制定工作目标;二是求真务实,紧紧抓住了当前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急需解决的问题来布置工作任务;三是精简高效,紧紧把握了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主要环节,质量安全、建筑市场管理、标准定额三个司一起与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研究工作措施。这次会议本身就体现了政府对工程建设管理思路的创新、机制的创新,为下一步各地抓好落实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昨天黄卫副部长的报告系统地回顾了去年工程建设领域取得的成绩,深刻分析了工程建设工作和建筑业发展面临的形势和问题,明确了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按照会议日程安排,质量安全司、建筑市场管理司和标准定额司将分别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做好今年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下面,我想结合对黄卫副部长报告以及会议讨论时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我司今年在质量安全监管和行业发展方面的具体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从促进建筑业发展和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出发,做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行业发展工作。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做出了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决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要努力做到“五个统筹”和“五个坚持”。贯彻上述精神和要求,结合黄卫副部长报告的精神,我们认为做好质量安全和行业发展工作,要在工作的指导思想上明确两点认识:

一是要充分认识建筑业支柱产业的地位,努力促进建筑业的改革与发展。这也是我们做好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个问题在黄卫副部长报告中已做了充分阐述。建筑业既是传统行业,也是基础产业,在当前大规模经济建设时期,建筑业的健康发展对拉动经济增长,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都发挥着巨大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要从促进经济发展的要求出发,努力做好调整结构、转变增长方式、提高增长质量和效益的工作,使我国建筑业的发展水平上升到一个新的水平,为实现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作贡献。促进建筑业发展要靠政府和企业的共同努力。一方面政府要加强引导和服务,通过制定政策帮助企业解决深化改革中的难点问题,通过市场准入等手段引导企业完成结构调整和制度创新,通过政府服务和监管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另一方面企业自身要不断深化改革,提高技术、质量和管理水平,提高市场竞争力。只有企业搞活了、发展了,建筑业的地位才能提高,一些深层次的矛盾才能得到解决,才能有能力、有条件更好地完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使命。

二是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尽快建立科学的政府对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管体系。工程建设从立项开始,经过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是一项系统工程,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涉及方方面面,涉及每一个环节。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方面,我们要更多地依靠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作用,把该由企业负责的,能够通过市场竞争解决的交给市场办。要分清政府与企业在工程质量安全方面的职责,政府既不能缺位、也不能越位。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进一步转变政府对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职能,对如何利用行政许可等法制手段来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要多研究,对如何依法规范、完善现有的监管制度要创新工作思路。既要增加企业的活力和竞争力,又要加强监管、严格执法。我们认为保障质量问题应更多地交给企业和市场,通过竞争促进技术进步和质量水平的提高。政府的主要职责是制定法规、完善制度,推进技术进步,引导行业发展,促进诚信机制的建立。但对安全问题,政府应当加大监管力度,这也符合国际惯例,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要积极构建“政府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中介参与服务,社会舆论监督”的工程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在工程质量安全以及建设监管的程序上,要尽可能归并、减少行政审批环节,简化审批程序,积极探索区别监督、一个窗口对外、相对集中执法等监管方式改革,切实提高政府监管效力和水平。

黄卫副部长在报告中分析指出,发展经济是我们一切工作的中心,建筑业正处在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时期,要抓住机遇迎接挑战。我们要把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把建筑业的改革与发展放在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环境中去思考,进一步增强做好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和推动建筑业发展的决心和信心,提高做好工程建设管理各项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切实把黄卫副部长报告中布置的今年工作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实现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和行业发展工作的新发展。

(一)继续抓好建筑安全生产工作。

今年安全方面要做的几项具体工作是:贯彻一个《决定》,实施两个《条例》,建立三项制度,强化四项基础工作。一个《决定》是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决定》,两个《条例》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企业安全许可证条例》,三项制度是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度、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和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四项基础工作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强化政府安全监督管理和推动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科技进步。

1、确保今年安全生产的控制指标不突破。

2004年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是:各地建筑施工事故死亡人数按2.5%及以上的幅度下降;全国建筑施工百亿元产值死亡率低于2003年6.92的水平;重大伤亡事故明显减少;杜绝特大伤亡事故;确保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各地要通过制定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这是贯彻国务院《决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措施。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并逐级分解,把安全生产责任分解到每一个层次和部门,落实到每一个岗位和人员,确保不突破今年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我部正在研究制定省级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的考核评价办法,定期通报各地安全生产情况,促进安全生产有关措施的落实。目前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严不起来,责任制落实不下去。仅以三级以上事故结案和处理情况看,就反映了一定问题。去年全国共发生建筑施工三级以上事故48起,到目前为止,尚有24起没有结案处理,其中只有5起是没到结案期的,其他19起都已超过结案期。三级以下事故还有1230起,各地应检查一下结案处理的情况。要严格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处理工作,坚持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严格事故的处理和责任追究,这也是教育干部、群众增强安全意识、法律意识的重要环节,是维护法制和纪律的严肃性,对国家、对人民负责的具体体现。有些省市反映,目前结案处理工作主要在地方安管部门,对事故不能及时结案处理无能为力。我们认为要主动加强与安管部门的横向沟通,建立起良好的协商、协调工作机制。去年,我们与国家质检总局通过协商和联合开展活动,比较好地解决了建筑施工起重设备安全管理方面的问题,两家拟发联合部令,明确分工促使问题的解决。今年,我们将与国家安管局围绕事故统计口径、事故处理和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等问题进行协商,特别是对两个《条例》在理解和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要加强协商,统一认识,落到实处。希望各地要重视起来,积极主动地做好沟通工作,促使事故处理等工作落到实处,发挥应有的惩戒教育作用。

2、尽快建立和完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根据两个《条例》的规定,我部要建立健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依法规范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目前我部正在制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严格建筑市场安全准入的管理,明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的范围、主体、对象、程序、条件以及法律责任等内容。我们将根据会上大家提的意见和建议尽快修订颁布,各地要及时制定实施细则,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根据《企业安全许可证条例》的规定,我部直接负责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地方所属施工企业证书的颁发,希望各地制定具体实施计划,今年年底以前,有步骤、分批次地完成发证工作。

对于安全生产许可证与市场准入资质的关系,大家都很关心,《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企业“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安全生产条件是企业资质必须具备的条件之一,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对未达到相应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可以降低其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企业安全许可证条例》也明确规定对建筑施工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要单独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我们认为,上述法律法规规定表明,安全许可是企业取得资质许可的前提条件,必须同时具备“安全许可证”和“企业资质证书”,两证齐全,方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两证既有密切联系,又要对安全许可实施相对独立的监管。

大家关心的另一个问题是在设置安全生产许可时,如何处理好既支持企业发展又重视安全生产的关系。施工企业都是以项目为单位进行生产,往往同时会有若干个项目在开工,且分散在全国各地,而安全许可证是按法人单位发放,一个企业一张证书。一个项目出了安全事故和整个企业的安全条件如何挂钩,什么情况下收回或者吊销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涉及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对安全生产条件的评定,需要合法合理,还要合情,要有明确标准,要有操作性和可行性。这个问题要认真研究,会后对此问题我们要专题调查研究,也希望大家多出主意。我们考虑可否借用交通安全记分的办法,根据事故的大小轻重设定不同的分值,根据事故情况给予警告、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处罚,企业自己也就引起重视了,加强整改,当分值达到一定比例再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这样就既不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发展,又能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如果一个企业多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说明该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存在缺陷,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必须清除出市场,否则会给社会造成更大的影响和经济损失。

讨论中有的代表提出,要明确安全责任的主体是谁,政府不能总处于被动地位。安全的责任主体是企业,安全许可证制度的实施实际上把安全的压力压在了企业身上,企业自身不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拿不到安全许可证,或有不良的安全生产纪录,对企业的市场准入、承担任务肯定是有很大影响的。因此,我们要用好这个行政许可,切实把安全的责任落到企业身上。

3、加强对“三类人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和建筑业农民工的安全培训。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我部已经起草了《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会上也作为待议文件听取了大家的意见,我们争取早日印发。“三类人员”(即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人,也是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基层的关键人员,是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之一。因此,各地要抓紧制定办法抓好落实。同时,我们已经开始组织有关人员编写“三类人员”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落实“三类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我们抓紧与有关部门协商,努力达成一致认识,会后将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制定实施办法。

建筑业农民工是建筑生产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施工一线的直接操作者。农民工的操作技能的高低、安全生产知识的多少,对保障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有着直接的关系。今年我们要重点加强对建筑业农民工的安全培训,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指导企业制定建筑业农民工安全培训教育大纲,加快组织编写通俗易懂的教材,为培训农民工掌握安全操作基本技能和安全防护、救护等基本知识提供必要条件。二是大力发展劳务企业,劳务企业是管理农民工的重点单位,要负责农民工熟悉了解其操作岗位必须的安全生产知识。三是施工用人企业要搞好三个层次的培训,即上岗前的操作技能培训、安全保护知识培训和新技术新材料的采用培训。四是劳务输出地和输入地也要根据本地情况,对农民工进行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防护技能和业务水平。通过这几方面的培训,强化施工现场一线操作人员安全意识,促进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农民工的整体素质。

4、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投入。

目前我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投入严重不足,安全生产条件薄弱。今年我部要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决定》的有关规定,研究制定有关安全生产投入管理的办法,落实建设单位在工程概算中确定并提取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费用。落实安全生产投入要做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建设单位要按规定将安全措施费用列入建设工程概算;二是施工企业要计划好、用好这笔费用,专款专用;三是建立对建筑业企业提取安全费用制度,形成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安全投入占投资多大比例,各地可以选择一些企业做做测算调查。广州市按不同类型、不同规模工程以及不同招标方式,制定了提取安全生产措施费标准的办法,保证了安全投入的落实。希望各地和一些大企业积极研究、探索和试点,为这项措施的实行提供实践的支持。

另外,要鼓励建筑业企业加大安全生产的科技投入,加强与科研单位和高等院校合作,研究、开发、推广一批安全适用、先进可靠的生产工艺、技术措施和装备,淘汰落后工艺,通过科技进步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保证能力和安全生产水平。

5、继续推行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实施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制度,是保护建筑业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分散企业事故风险、增强企业预防和控制事故能力、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我部已经开展了两年试点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今年要总结经验,继续推行。但对保险费用返回使用管理方面,各地要加强研究,还要更多的用市场的办法加以规范,使这笔费用通过安全咨询服务的方式用在施工企业的安全上。广东江门市在研究保险费返回使用时,提出可以由保险公司请监理单位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咨询服务,这样既可减少风险,也可以增加监理单位的收入,上海也在考虑这一办法。我们一直被安全监督机构的经费、力量不足所困挠,政府即使要解决一定的人员、经费,恐怕也解决不了量大面广的安全监督问题,安全咨询服务是一种市场的机制,应该积极推进。

6、研究改进监管方法。

一是要落实好新设立的安全生产监管制度。按照两个《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新增了五项制度,其中两项行政许可,即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批和施工企业安全许可证审批,三项备案制度,即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备案、施工起重机械和设施登记备案、依法批准开工报告和拆除工程备案。对于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我们可以从着眼于增强企业安全生产自我约束力和安全防范能力,促使企业自觉建立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出发,研究制定办法,变人治为法治,变被动防范为源头管理,增强安全生产监管措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是要改进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检查的方式。要改变单一的、运动式的监督检查方式,从重点监督检查企业施工过程实体安全,转变为重点监督检查企业安全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今后的检查应重点放在一级检查一级的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查企业也要检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落实和执行情况;从以告知性的检查为主,转变为以随机抽查及巡查为主;从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向企业的标准化、规范化,检查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管理转变,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各项基础工作。

三是强化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健全完善建设系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罚信息系统,定期向社会公布企业安全生产不良记录,增强安全生产社会舆论监督力度,构建全建设系统和社会有关方面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四是加强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依法建立和完善各地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解决人员编制和经费来源问题。这个问题主要还要靠各地借《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出台,借“目标责任制”的要求,借国务院、各级政府重视安全生产的时机,积极向上反映,争取财政拨款解决。但政府不可能解决更多的编制和经费,因此利用意外伤害保险机制、发展安全咨询服务机构是一条路子,要把他很好的用起来。政府的监管不能只靠行政手段,一定要更多的采用市场手段,从机制上解决。再有,要加强监督执法人员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执法业务培训,逐步建立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制度,切实提高监督执法人员服务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建立起覆盖全行业、全城乡、全过程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网络体系。

(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方面的具体工作。

工程质量是我们很多法规、制度的落脚点,是人民群众评价建设工作的最直观的标准之一。2004年质量工作的思路是:从贯彻落实十六届三中全会有关精神出发,将统筹城市发展与村镇建设、统筹政府监管与企业自律、统筹政策主导与市场引导这三个原则,作为贯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各项工作的主线,提高监管水平,加强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依法承担质量责任的意识,争取实现我国工程建设质量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今年要完成的几项具体工作是:完善两项制度,突破三个难点,推进四项工作。两项制度是施工图审查和质量监督制度,三个难点是加强监理质量的监督、村镇工程的质量和建筑节能设计,四项工作是工程保险、质量检测、诚信体系和技术进步。

1、进一步完善施工图审查制度。

施工图审查制度自2000年实施以来,作为政府对工程实施前的重要把关环节,对保证工程质量确实起到了重要作用。通过三年多的实践,这一制度逐渐得到了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和社会公众的认可。但是,作为一项新建立的制度,需要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今年我们拟尽快出台《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部长令),针对当前反映的审图工作运作方式不够规范、审查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审查范围深度标准不一、个别地区收费偏高等问题提出意见,同时对集中管理的政府投资工程和实行建设项目总承包的房屋建筑工程做了特殊的管理规定。会后,我们将及时吸收代表们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争取尽早颁发。施工图审查工作各地发展不平衡,湖北省、武汉市和福建省在这方面做了大量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各地可根据本地区工作的开展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本地区的办法、措施,重点抓住审查机构的管理、审查人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的提高、审查方式的改进,来规范审查行为、保证审查质量、提高审查水平,使这项制度健康发展。今年结合部令的颁发,我们也要对各地施工图审查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施工图审查还有一个要研究的问题就是工业工程如何开展,我们正在调查。国外一般对工艺部分不审,由开发工艺包的厂商负责,但土建部分和配套的建筑工程一般均纳入审查范围。工业工程如何开展,这项工作还需要工业部门多提意见。

2、规范质量监督管理,提高队伍素质。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进一步就建立统一的监督执法体系和工作协调机制与铁路、交通、水利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明确管理职责,修改出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明确监督机构和人员的条件、职责,进一步规范监督工作。

认真贯彻《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进一步规范监督工作。一是各地要积极制定监督工作细则,根据需要将监督工作重点由专注于结构安全、消防安全适当扩大到重要的使用功能、节能、节地、节水等方面,使工程质量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使质量监督工作实现标准化、规范化。二是各级监督机构要充分利用社会监督力量,重视并发挥群众举报的重要作用,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三是要建立质量监督巡查制度,针对违法违规行为主动出击,不能简单地搞“民不举、官不纠”。四是要加快质量监督机构的改革,有条件的质量监督站可以转为全额拨款的执法监督机构。五是要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对工程质量监督人员专业技术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工程质量监督人员的执法水平和专业能力。六是要转变工作作风,体现依法行政、寓服务于监督之中的精神,全面提高监管与服务水平。

3、加强村镇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村镇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也是我们质量监督中的一个薄弱环节,近几年一些较为严重的工程垮塌事故主要发生在村镇和城乡结合部。如2002年5起造成人员伤亡的建筑工程垮塌事故,有3起发生在小城镇;2003年的厦门市南林村群鑫厂房工程事故,在施工中倒塌,造成7人死亡。目前我国已经进入了城市化加速发展阶段,一些发展较快的镇,其经济、人口、用地规模和工程建设量实际上已具备中小城市的水平,而现行的政府管理体制和机构还不能适应这种需要。对于村镇建设管理薄弱的局面,部里很重视,列为今年质量安全监管的重点工作,拟在今年制定出台《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村镇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大家认为难度较大,我们也认真做过分析。从法律依据上讲,《建筑法》明确二层以上住房都纳入监管范围,没讲农村还是城市;《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对村庄建设也有规定。现在的问题是如何落实。中国这么大,如果统一用一个办法,或用城市的管法简单的套到村镇上有定不行,也不现实。这就要求各地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情况研究具体办法,把监管责任落实下去。当前加强村镇质量安全监管有三个难点:一是机构、经费,二是执法部门,三是技术力量。解决这些问题靠增加机构、增加人员肯定行不通,可以向当地政府反映,积极争取。主要还要靠我们监督工作重心下移,辐射带动,同时更多要与现行的集镇管理体系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等已有机构的作用,建立巡查制度。对村镇工程的监督管理,在工作方式上更强调服务、指导和帮助,对这一薄弱环节各地要加强调查研究制定办法。我司将在适当时候组织各地交流,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

4、加强监理质量的监督和对地质灾害易发地区工程建设的指导。

随着工程监督机构工作方式由微观定点检查向宏观巡查转变,以及旁站监理制度的实施,要求进一步加强监理企业在保证工程施工质量中的作用。2004年要针对《关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监理企业履行质量责任加强监督的若干意见》的贯彻情况,开展一次对监理企业履行质量责任的专项督查,促进各地切实落实这项管理方式的调整,充分发挥监理企业在保证工程质量中的重要作用。

我国建设用地十分紧张,地处山地、滑坡地区的城市要加强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的监管。去年我司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建设部关于加强滑坡崩塌地质灾害易发地区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希望各地引起重视,认真贯彻执行,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地区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今年我们将组织专家抓紧制定《地质灾害易发地区工程建设导则》,指导各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5、大力推行工程保险。

工程保险是运用市场手段保证工程质量的一个重要措施,是减轻工程建设风险、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有效举措,也是解决因扣留工程质量保证金而拖欠工程款的一个治本之策。上海地铁四号线的事故,因为事先买了保险,上部赔偿保费1.35亿,实际用了1.25亿元。下部修复估计按投保56亿的15%赔付也能解决,这是用市场经济的手段减轻企业和政府风险的有力例证。在工程建设领域已经开展了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近年又开展了工程设计责任保险试点,今年准备出台有关实施工程质量保证保险的指导意见,大力推行工程质量保证保险。我们拟采取以下四个步骤开展这项工作:一是会同保险机构开发有关险种,制定符合国情和行业特点的保险条款;二是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相应的指导意见;三是确定一批试点城市先行试点,根据情况逐步扩大范围;四是总结经验全面推广。

对于工程设计责任保险,2003年我部颁发了《关于积极推进工程设计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今年要求基本推开,下一步要在规范市场、培育发展中介机构方面,加强研究和指导,更好地推动和完善设计保险制度。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会同当地保险主管部门,共同研究探讨,促进工程保险制度的健康发展。

6、规范工程质量检测管理。

工程质量检测是工程质量控制的核心环节,也是目前管理的一个薄弱环节。2004年我们要通过制定出台《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部长令),明确检测机构的业务范围、人员条件、设备设施、检测业务程序以及监督管理和相应处罚,解决检测市场竞争中存在的一些不规范、不公正问题。近一个时期,一些地方和单位来信反映,一些检测机构利用行政手段垄断当地检测市场,一些检测机构以压价竞争、减少工作程序或放松检测要求等不正当的手法来争取项目。我们认为,检测机构应通过计量认证和建设主管部门的资质认可,方可在市场上提供检测服务,并对自己出具的检测结果负法律责任。只有这个环节规范了,工程质量才能切实得到保证。近两年福建、浙江、甘肃、广西、江苏等地,在地方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都对检测单位的质量责任做了规定,天津市和深圳特区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还对检测单位的质量责任专设一章予以规定。部长令出台后,我们要结合其贯彻实施,组织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专项治理活动。

7、积极落实建筑节能设计。

据统计,我国建筑耗能是发达国家的1.5~3倍,而且污染严重。建筑节能作为国家的一项重要政策,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也有重要责任,落实建筑节能的设计是重要环节。在设计环节要抓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一是通过施工图审查把关,切实督促建设各方特别是设计单位自觉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节能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2000年部里组织了对北方地区执行节能标准的检查,除北京和个别省份外大多省份仍未执行,现在情况会好一些,但建筑节能仍有大量工作要做。因此,设计管理部门和施工图审查机构要把建筑节能作为一件大事,强化建筑节能标准的贯彻执行。二是大力推广建筑节能科研成果在工程上的应用,要制定政策加强引导。三是标准设计工作要跟上,及时更新体现最新科研成果的标准图,使建筑节能的“四新”技术广泛应用于工程建设。四是今年要组织专家对建筑节能设计情况进行调研,针对节能设计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指导意见。在适应时候组织节能设计研讨交流,促使建筑节能工作落到实处。

在施工环节,施工单位要通过改进施工工艺、提高施工水平,严格检查进场材料和设备来落实国家规定的节能要求,保障节能设计的贯彻执行。主管部门在竣工验收备案时,也要将建筑节能作为一个重要的内容。

8、推进工程质量诚信体系建设。

市场经济既是法制经济,也是信用经济。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的不良记录管理,建立工程质量诚信体系,提高各类市场主体的信用意识和信用水平,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工程质量监督保证机制的重要内容。2003年我们颁发了《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不良记录管理办法(试行)》,今年各地要进一步抓好落实,主要有四方面工作:

一是要按照《关于报送有关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信息的通知》(建办质[2003]305号)和《关于勘察设计质量信息管理业务系统试运行的通知》(建办质函[2003]665号)的要求,将质量监管信息及时、准确地通过监督信息系统报送建设部。

二是要抓紧搭建质量管理信息平台,在主管领导负责下确定专人负责信息的收集、整理、报送,争取在今年内全国所有城市及有条件的县都实现监督信息的网上传输,个别地方实现监督业务的网上运行,通过联网把不良记录数据库先建立起来。同时,对各类责任主体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勘察、设计文件和工程实体质量严重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的情况进行记录,建立公示制度。

三是今年上半年我司将组织召开工程质量监督信息化建设研讨交流会议,就质量监督和施工图审查两个信息系统的运行进行研究和部署。

四是要研究将质量不良记录与资质年检挂钩的办法,将不合格的工程质量责任主体清除出建筑市场,促进建筑市场的进一步规范,从而确保工程质量。

9、依靠技术进步,提高质量水平。

在加强建筑业技术管理和推动技术进步方面,今年要进一步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根据《2003-2008全国建筑业信息化发展规划纲要》,确定一批示范企业和示范工程,组织交流研讨,促进建筑企业管理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同时,要研究出台有关指导意见,继续推进勘察设计企业的信息化建设。

二是组织对建筑业10项新技术的更新,突出节能、环保、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新技术,制定新的建筑业技术进步评价指标体系,促进建筑业核心竞争力的提升。组织专家编制《住宅工程操作规程》,提高中小企业操作水平。

三是借鉴去年编制《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的经验,组织编制《工程勘察技术措施》,针对三年来工程勘察质量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措施,配合施工图设计文件、勘察文件的审查,切实改进和提高勘察设计质量。

四是委托建筑工程技术专家委员会,对国内主要勘察设计结构软件的使用情况进行调研,针对使用中反映的问题,配合新一轮勘察设计规范修编,提出改进意见和要求,条件成熟时开展工程勘察设计软件测评试点工作。

五是指导协会改进和修订现行的国家级勘察设计评优办法,重点鼓励技术创新,使评出的优秀勘察设计成果对整个行业起到示范和指导作用,带动勘察设计行业技术进步。

六是重视人才培养,鼓励在设计、施工企业以培养技术带头人和技术能手为主要内容的各种活动,形成全行业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氛围,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

(三)今年抗震防灾方面的具体工作。

去年我部通过组织开展全国建筑工程抗震设防质量检查,发现了抗震设防方面存在的问题,消除了抗震设防的一些隐患,也强化了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对抗震设防的责任意识。2003年我部颁发了《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管理规定》,该部令的颁发使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的编制与实施工作有章可循,我们也希望各地通过认真贯彻实施部令,使城市综合防灾能力切实得到提高。在新疆、云南等地发生地震后,我司与相关司局共同组织专家开展震害考察,为制定、修订相关技术标准积累了第一手材料,也对地方恢复建设提出了建议。按照国家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的要求,我们组织部内有关司局制定了《建设系统反恐怖工作预案》,该预案的颁布和实施将会提高全国建设系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今年我们要继续围绕部的中心工作与我司2004年的工作计划认真抓好抗震防灾工作、建立完善有关应急机制,特别要突出抓好以下两项重点工作:

1、加强村镇建设的抗震防灾工作。

村镇建设的抗震防灾已经引起国务院领导的高度重视,回良玉副总理为此专门做过批示。我们要扎扎实实把这项工作抓好、抓实。一方面,我们要在部计划出台的有关村镇建设规划、建设管理规定中,充分体现抗震防灾的要求;另一方面,我们要加大对村镇建设技术指导的力度,要组织各地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按照不同地区、区分不同结构形式组织编制农房建设抗震设防标准图集,同时要把抗震防灾内容作为工匠培训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还要针对移民建镇、集中建设的村镇建设抗震工作开展调研,根据调研成果,提出对规模建设的村镇建设加强抗震管理的指导意见。希望有关省市共同配合做好落实工作。

另外,今年三、四季度拟召开城市防灾座谈会,交流各地做法,总结经验,进一步做好抗震防灾工作。

2、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按照国务院应急预案工作会议的部署和部领导的要求,今年建设系统要完成十个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我司作为部内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工作的牵头单位,在遵照部领导要求做好有关组织工作的同时,重点抓好《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设系统反恐怖工作预案》、《建设系统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的编制与修编工作。这是一项新工作,也要加强调查研究,和地方同志一起制定落实好这些预案。

(四)行业发展和企业改革方面的具体工作。

根据黄部长的报告,行业发展工作以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力为重点,努力提高我国建筑业的整体素质。围绕这一重点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1、研究起草《关于继续深化建筑业改革的若干意见》。

1984年国务院颁发了《关于改革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和《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关于工程设计改革的几点意见的通知》。20年来,我们国家改革开放的程度不断提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不断深入,在这一大背景下,在国务院两个文件具体指引下,勘察、设计、施工企业的改革不断深化,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工程建设管理体制和管理方法上也有许多创新。为了在工程建设领域更好的贯彻实施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总结推广全行业20年来特别是近年来改革创新的经验和成果,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明确今后一段时期前进的方向,我们拟研究起草《关于继续深化建筑业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若干意见》将涉及二个层面的问题。一是企业层面的问题,主要包括:继续深化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产权制度和现代企业制度;引导行业结构调整,通过重组整合综合型企业集团和发展专业事务所、专业建筑公司,大的做强、小的做专;培育发展工程咨询业和中介服务业;推进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BOT、BOOT等国际通行的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等改革内容。二是涉及建设管理体制层面的问题,主要包括:政府投资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发展和完善个人执业资格制度,改革和完善企业资质管理制度,加快建设领域风险保障机制建设,完善工程质量安全、市场监管体制等改革内容。

初步设想《若干意见》的主要内容由五部分组成:一是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二是建筑业企业深化改革的方向和要求,三是深化建筑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和政策意见,四是促进建筑业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五是改革的组织领导和实施步骤。这是一项涉及面很广,难度很大的工作,我们将在部党组的领导下,在有关司局、协会的协作配合和各省市的大力支持下完成《若干意见》的起草工作。指导全行业进一步改革和创新建筑管理体制,消除束缚生产力发展的体制,促进各种生产要素和资源的合理流动;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效率;形成有利于建筑业发展、行业优化升级的政策环境和市场机制;加快建筑业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和生产经营组织模式创新,提升行业整体素质,增强建筑企业的活力和竞争优势,提高建筑业的整体实力和核心竞争力。

2、抓好典型,开好经验交流会。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建筑业改革的方向、目标、政策和措施等已经明确,现在关键是如何推进改革。回顾过去,我们勘察设计单位的改革走在全国事业单位改革的前列,我们施工企业也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排头兵。今天,我们要以实际行动在贯彻实施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再创佳绩。推进建筑业的改革与发展工作不能只停留在一般性的号召上,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发现问题,发现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带动并推进全行业的改革。我们要抓好几类典型,如现代产权制度和现代企业制度改革的典型,企业之间重组整合的典型,国际型工程公司、工程咨询公司、项目管理公司、专业设计事务所、专业分包公司、劳务分包公司改革的典型。既抓改革成功的典型,也要帮助改革走了弯路的企业分析总结教训。

我部将在研究起草《若干意见》和抓好典型的基础上,于下半年召开“全国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经验交流会”,进一步宣传贯彻中央有关企业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总结交流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推动行业改革的成功经验;总结交流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类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改革经验,在全行业掀起深化改革的新,力争在两年内使全行业国有勘察、设计、施工企业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目标有较大的进展,将建筑业的改革、发展与创新上升到新的高度。

3、重点推进中央所属建筑企业的改革与重组。

中央所属勘察、设计、施工企业是我国建筑业的骨干力量,对我国建筑业的改革和发展具有较大的影响力,但是,这些大企业、老企业改革难度也很大。2003年1月我部会同原国家经贸委、中央企业工委等有关部委提出了关于深化中央施工企业改革的基本思路和配套政策上报国务院,得到国务院领导同志的肯定。国资委成立后,又颁发了一系列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具体政策,并对中央企业的改革做出了新的部署。下一步中央企业的改革,主要是通过企业间优势互补,重组整合,作强中央企业,培育和发展30到50家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和具有行业领先优势的大型企业集团,增强国有资产的控制力。现在大家都十分关心中央企业的重组将会是一个什么样的格局,部领导也十分重视这项工作,我部将与国资委及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中央建筑企业,包括勘察、设计、施工企业改革的实施方案,组织、指导、推进中央建筑企业的改革重组工作,力争完成大多数中央建筑企业建立现代产权制度和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并促成1到2家企业集团的战略性重组。

在我部重点抓好中央所属建筑企业改革的同时,也希望各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抓好省属和市属国有大型建筑企业的改革与重组,并对已经完成了企业所有制改革的勘察、设计和施工企业进行一次检查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找准切入点,树立典型,加大宣传交流力度,力争在企业改革上取得突破性进展。对改革进展较慢的地区,要分析原因,因地制宜地制定改革方案、安排改革进度,整体推进本地区建筑企业的改革。

4、关于做好行业改革与发展工作的几点认识。

做好建筑业改革和行业发展工作,还需要大家统一三个方面的思想认识。一是要充分认识到建筑业对国民经济发展的贡献,增强行业改革与发展工作的责任感。中央明确把房地产业和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从建筑业在我国国民经济增长中发挥作用的方式,以及建筑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7%来看,建筑业对我国经济建设和经济增长具有重要作用。我们一定要增强信心,高度重视建筑业改革和发展工作,抓紧时机研究制定相关的政策和措施,使建筑业更好地为国民经济持续协调快速发展创造条件、贡献力量。

二是要从“大土木”、“大建筑业”的视野来构建改革与发展的总体框架。我国传统的建筑业概念主要指施工现场的建筑安装活动,而实际上,“大建筑业”的概念应该涵盖建筑产品的生产以及与建筑生产有关的所有服务内容,包括规划、勘察、设计、建筑材料与成品及半成品的生产、施工及安装,建成后的运营、维护和管理,以及相关的咨询和中介服务等等,“大土木”的概念包含了铁路、交通、水利、水电、港湾、能源、化工等土木工程和专业工程。我们要跨越专业领域和设计、施工、监理的行业界限,进一步减少对企业的限制,从“大土木”和“大建筑业”的视野来研究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的问题,在完整的建筑市场空间里进行探索和创新,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的范围内寻求资源优化配置的方式,建筑业的发展水平将会取得新的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