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08 19:11:40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计划生育承诺书,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为深入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文明执法活动,努力提高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满意度,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研究制定9项工作措施,以个人承诺书的形式,由办事处计生工作人员签名后,分别张贴到各自工作岗位和所包村计划生育公开栏,并向群众面对面做好宣传讲解,真诚接受群众监督。
一、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脱岗;按要求着装、挂牌服务。工作中,对待服务对象态度和蔼,文明用语,微笑服务。
二、主动搞好服务,及时为服务对象免费办理一、二孩生育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四项手术、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新生儿入户、离婚、迁移证明等手续。
三、积极为育龄群众搞好宣传、培训、咨询服务,免费提供宣传品,耐心解答服务对象咨询的问题。
四、规范开展健康检查,做好孕产期保健服务,协助搞好妇科病普查,保护个人隐私,不隐瞒孕、环情,不出人情证明。
五、严格按规程免费开展上(取)环服务,搞好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指导服务对象落实长效为主的避孕节育措施,免费发放避孕药具,并做好避孕节育术后随访服务。
六、认真落实对计生户的各项奖励优惠政策, 严格按政策审批上报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对象,减免新农保(医保)对象等,及时足额发放相关奖励费;深入开展幸福家庭和“五进农户”活动,扎实做好对计生贫困户的帮扶工作。
七、依法、按程序开展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不增加或随意减免征收、处罚标准,不违反“十不准”调查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不乱收费、乱罚款。
八、工作中坚决做到高效、便民、清廉,在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和各项工作中,不推诿扯皮,不吃、拿、卡、要,不接受任何馈赠。
九、规范做好人口计生政务公开、阳光维权等服务,坚决克服侵害群众利益的现象,一旦出现此类现象,愿接受组织给予的处理、处罚。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加强__人口计生委的廉政勤政建设,塑造良好的公仆形象,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代表县人口计生委作出如下服务承诺:
一、服务项目:
1、再生育审批。2、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3、独生子女病残儿鉴定。
(一)办事依据:
《__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9号)、《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国家计生委令7号)。
(二)服务范围:
全县行政区域内有常住户口的已婚育龄夫妇、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只收养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的夫妻、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只收养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的夫妻。
(三)办事程序:
1、所在村(社区)初审,在审核表上签字盖章(来源:文秘站 );
2、县人口计生委职能股室站审核相关资料,提出审核意见;
3、将审批结果由乡镇计生办在村张榜公示并告之当事人。
(四)服务时限:
对各乡镇上报需办证的,资料齐全的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独生子女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管理工作根据市人口计生委要求的时间及时组织到市鉴定,并将鉴定结果及时通知到申请鉴定人。
二、服务承诺
1、遵守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批、鉴定相关手续;
2、增强公仆意识,文明办事,礼貌待人,热情接待群众,认真据实,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服务;
3、强化监督机制,畅通群众举报、投诉、监督渠道,对群众举报、投诉问题做到及时、认真、公正处理。
三、严格责任追究
对在办理再生育审批手续和社会抚养费征收中发生的,,循私舞弊,索取贿赂,给不符合生育条件的对象办理生育审批手续的,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__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__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__影响机关效能建设和发展环境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中心,以创新服务管理体制为突破,以实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一体化、均等化、规范化为目标,全面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证二合同三承诺”服务管理新体系(即强化流动人口居住证管理;落实流动人口房屋租赁合同、劳动用工合同;流动人口所在社区与有关单位和个人签订《公民文明守法承诺书》、《房屋租赁社会责任承诺书》、《劳动用工社会责任承诺书》)、建立和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两项制度”(即流出人口服务管理制度、流入人口服务管理制度)、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四项机制”(即清理清查机制、以房管人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和区域协作机制)、推行“五项均等服务”(即宣传技术服务、避孕节育服务、健康检查服务、便民维权服务、奖励优待服务)的服务管理模式,形成特色鲜明、服务优质、管理规范、群众满意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新模式,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
(二)目标任务:按照“创新发展,突出特色、强基提质,全面提升”的原则和“齐创、示范、分验”的工作思路,用两年时间在全区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一盘棋”示范区创建活动,逐步建立完善“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新机制。2011年9月底前,各镇办分别有1至2个村(社区)达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一盘棋”示范标准;2012年8月底前,全区以镇办事处为单位全部达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一盘棋”示范区标准。确保全区成年育龄妇女办证登记率、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查证建档率、流出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政策知晓率、流动人口出生政策符合率全部达到95%以上,流入已婚育龄妇女享受国家规定基本项目免费技术服务达到90%以上,流动育龄妇女“三查”率达到90%以上。
二、主要工作内容
(一)统筹城乡发展,建立完善“一证二合同三承诺”服务管理新体系
坚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全员服务管理,建立以流动人口居住证件为基本依据,以加强房屋租赁管理和劳动用工管理为重要手段,落实居住证管理制度、出租房屋登记备案制度和劳动用工登记备案制度,明确居住证持有人、房屋出租人、用工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形成“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相结合的“一证二合同三承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新体系。综治、公安、人社、民政、经贸、住建等部门要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区、镇(办)和村(社区)的职能分工,坚持“以人为中心”,推动工作重心下移,努力形成“以房(业)办证、以证服务、共担责任、协同运转”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新体系。
(二)落实“两项”制度,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
1、大力推行流出人口“四个一”管理制度。强化源头管理,在户籍地流出人口管理中实行“四个一”管理制度。即已婚育龄妇女在外出前办理一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签订一份计划生育合同、落实一项有效的避孕节育措施、留下一个有效的通讯联系方式。并将育龄妇女信息一人一档整理归档管理。以村民自治为抓手,将流出人口纳入计划生育合同管理,实现群众自律自管。加强计划生育工作协作,积极主动与流动人口聚集地市、县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作服务管理协议书》,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通报制度,对需要协查的流出已婚育龄妇女坚持发送协查通知单,请求有关市、县政府工作部门给予协查配合。落实流出人口档案管理,对于流出重点管理对象通过PADIS信息平台进行核查,及时掌握流出重点管理对象婚育变化情况。依据村民自治章程,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纳入村民自治范畴,依靠群众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打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基础。区人社局要与区人口计生局紧密配合,在流出人口比较集中的外省市建立劳务办事机构,并加挂“外出务工人员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办公室”牌子,也可成立流动人口党支部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履行流动人口便民服务、计划生育维权等综合管理协调职责,解决流动人口“管不着、无法管”的问题。对流出人口坚持做到“六清”,即:流出时间清、居住地址清、从事职业清、婚育现状清、节育措施清、奖罚情况清,努力提高流出人口办证率和《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回寄率。
2、建立完善流入人口“七项”管理制度。一是建立流动人口基本信息登记制度。对每个流动已婚育龄妇女的生育、节育情况进行登记入库,及时掌握每个流动已婚育龄妇女信息,切实做到底子清、情况明。二是建立清理清查制度。计生部门要以提高婚育证明办证率、持证率、查验证率为突破口,定期会同公安、工商、房管等部门对本辖区的流动人口进行清理清查。三是建立《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查验制度。及时掌握流入已婚育龄妇女避孕节育情况,并与常住人口一样纳入服务管理。四是建立计划生育合同制度。由有关部门、企业、雇主、房主、房客、社区、育龄妇女等方面互签计划生育合同,落实各自责任。五是建立“以房管人”制度。对租赁房屋的流动人口,计生和公安部门要相互配合,实行“旅店式入住”,落实房主责任。六是建立信息通报制度。通过电话、信函、网络平台等形式和渠道在流入地和流出地之间交流流动人口有关情况。七是建立工作考核评估和奖惩制度。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三线”考核内容,并进行单项考核,综合评估。
(三)强化“四项”机制,构建流动人口“一盘棋”服务管理格局
1、实施跟踪服务,建立清理清查机制。各镇办事处要紧紧抓住“双节”、农忙季节农民工返乡较多等关键时段,深入开展以流动人口重点对象清理清查为主要内容的优质服务月活动。每月组织公安、工商、计生等部门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清查,并形成经常性的工作制度。流动人口聚居地要根据工作需要配备计生服务专(兼)职工作人员,流动人口集聚100人以上的社区、企业、集贸市场等应成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实施“内清外查”措施,定期组织专门技术服务工作组到流出人口聚集地开展跟踪服务,实现流动人口跟踪服务管理目标。
2、创建先进社区,推行以房管人机制。各级有关部门要依托社区管理,建立“逐户建卡、以房管人、共同管理、优质服务”的现居住地服务管理机制。即逐楼、逐户、逐人登记,摸清各类育龄人员底数,建立《已婚育龄妇女基础信息卡》。已婚流动育龄人员入住所在社区要督促租户与房主签订《计划生育协议书》,与辖区居民一同纳入服务管理范围。要实行社区计生干部、楼院长周巡访、月排查制度,及时掌握动态信息,落实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享受同等计生宣传和生殖保健等服务措施。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和社区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社区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先进社区的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均等化”目标。
3、构建信息平台,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充分利用人口计生、统计、公安、民政、卫生、人社等部门管理资源,构建和完善流动人口综合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开展流动人口变动趋势监测预警和综合分析,实现流动人口信息跨部门、跨系统共享。充分发挥国家、省、市三级信息平台作用,加大流动人口PADIS信息平台的监测应用力度,坚持“日登陆、旬报告、月通报、季考核”制度,落实专人专机,加强更新维护,随时上网监测、提交、回复、反馈流入流出人口协查信息,实现区内相互协作信息共享,确保国家流动人口PADIS信息平台区、镇两级应用率达到100%,网络化协作信息接收率100%,重点服务管理对象信息反馈率100%;省级全员流动人口数据库个案录入率达到95%,全年维护和更新网络平台不少于四次;以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流动人口信息平台(PADIS系统)、全员流动人口数据库为基础,建立出生实名登记通报制度、二胎引产报告制度、婚姻登记定期报告制度和领抱养通报制度,实现部门间人口信息资源共享目标。
4、强化一体化管理,建立区域协作服务管理机制。按照“区域联动、信息互通、合作共赢”的原则,强力推进区域协作。按照中、省、市区域协作服务管理要求,积极参与跨省和省内区域协作,做到现居住地、户籍地为群众办理相关证件时高效准确;群众来电、来函和投诉案件及时处理;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登记、孕环检报告单全部由人口计生部门通过信息网络或邮政信件向户籍地通报;认真做好《婚育证明》管理、一孩生育服务登记与计划生育证件办理、社会抚养费征收等项工作的协调协作。切实加强统筹管理,计生、财政、公安、统计、教育。民政、人社、住建、卫生、工商等部门要不断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形成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的合力,努力形成工作措施到位,信息畅通共享,协调配合有力的工作格局,实现区域计生工作和部门协作管理一体化、规范化目标。
(四)落实“五项”均等服务,夯实流动人口“一盘棋”基础
1、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充分利用镇办计生服务站、村(社区)计生服务室、流动服务车等技术服务资源,落实辖区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项目,主动为流动已婚育龄妇女免费提供孕情、环情和健康检查,并通过国家PADIS流动人口子系统向户籍地通报,做到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确保流动已婚育龄妇女免费技术服务和孕情、环情、健康检查免费服务率达到90%以上。
2、落实流动人口避孕药具免费发放服务。创新发放模式,通过“多点分布,送领结合,卡网结合,委托发放,社区服务,自助服务”等模式,拓宽发放渠道;利用节假日开展送宣传、送知识、送服务、送药具活动,丰富发放手段;在辖区所有的社区、流动人口集聚企业、工地、集贸市场等处设立标识明显的药具免费发放点,有条件的地方设立自动发放机,扩大药具发放面、提高可及性,实现流动人口避孕药具免费发放服务全覆盖。
3、落实流动人口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拓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内容,将流动人口纳入免费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育龄妇女健康检查等项目中,使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得到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免费婚前、孕前检查和育龄妇女健康检查治疗等服务。
4、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服务。认真落实国家流动人口便民维权十项措施,免费办理计划生育相关手续,开展流动人口“关怀关爱”送温暖活动,实行政府多个部门、多种服务行业联合办公,窗口式受理、敞开式审核、一站式服务的工作模式,构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新平台。
5、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服务。建立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对自觉落实长效避孕措施的流动育龄夫妻,按规定给予奖励;流动人口晚婚晚育或在现居住地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享受与户籍人口同等的休假等待遇。
三、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各级有关部门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创建宣传、发动组织开展试点工作。
(二)规范创建阶段。各镇办对照创建工作内容,结合镇办实际,集中精力开展创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一盘棋”示范区活动,确保创建达标;区人口计生局按年度进行检查验收。
(三)总结完善阶段。各镇办组织自查自验,区人口计生局牵头对各镇办创建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查漏补缺,完善相关制度,提升创建质量,迎接上级检查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一盘棋”示范区创建活动是省、市确定的一项重点工作,也是进一步提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的一项有效措施。各级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部署,采取有效措施,着力加以推进。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区政府成立区创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一盘棋”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另发)。各镇办事处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完善保障,扎实做好创建各项工作。特别是镇办主要领导要定期听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情况汇报,分管领导要及时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创建目标按期完成。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在为流动人口办理工商、务工、购房、租房、社会保障等手续时积极主动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互通信息,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区人口计生局要做好牵头协调工作,及时召集部门联席会议,组织开展流动人口联合巡检活动,督促、指导相关部门、镇办抓好创建任务落实。
(二)强化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服务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区、镇(办)、村(社区)三级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配齐配好人员,定期组织培训,提升计生干部素质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能力。区计生、人社等部门要加强衔接,强化城市社区计生队伍建设,通过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或招聘大学生村官等办法,为每个社区(含新型社区)配备1-2名计划生育协管员(凡5000人以上的社区配备人数不少于2名),全面夯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网络,为提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筑牢基础。
(三)强化基础保障。认真落实中省市有关规定,将流动人口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在落实本级计划生育经费的基础上,按人均1元标准追加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预算,并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各级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大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投入。同时,要积极规划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项目,结合大力推进农村居民进城落户、移民搬迁安置和社区建设等工作,把人口计生工作与社区建设同部署、同安排、同检查,着力构建“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新机制,切实提高创建工作质量和水平。要结合计生信息化达标创建工作,及时更新、升级流动人口PADIS信息平台设备,村(社区)要配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专用微机,为实现网络化协作提供保证。
一、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2013年1-6月份,全区的计划生育率96.5%,出生率4‰,出生人口性别比109.4:100,期内综合避孕率91.57%,优质服务率95%,孕前免费优生健康检查完成率52.5%,信息准确率97.28%,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率88%,奖励扶助兑现率100%,区财政人均已投入7.54元。
二、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1、“助您好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区人口计生委高度重视该项目的实施,与各乡镇层层签订了目标责任状,纳入目标考核。为区计生指导站购置了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甲状腺检测仪、全自动酶标检测仪,扩建化验室50平方米。做到人、财、物配备三到位,为项目的落实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区计生委根据项目要求,委托区指导站全面负责项目的实施,把做好项目作为联系群众、服务群众、锻炼队伍的良机。区指导站组建专业服务团队,成立有医院、区妇幼保健院专家组成的技术指导委员会,严格执行各项技术操作常规,规范服务流程,科学组织,统筹安排,每月对21个乡(镇)、经济开发区安排固定一天服务,轮流循环,保证服务质量。另外,我们还在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设立服务窗口,委派专人向每对前来登记结婚的夫妇开展专项宣传,发放“幸福礼包”和检查通知单,积极引导新婚夫妇自愿参检。截止6月底,共为6300人(男3046人,女3254人)计划怀孕的夫妇做了健康检查,建立了健康档案,共筛查出不宜怀孕的高风险人群198人,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2、新型家庭人口文化年建设。
我区按照淮人计组(2013)2好文件关于在全市开展“家庭人口建设年”活动的通知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家庭发展的工作理念,将家庭人口文化建设与“爱心计生”品牌创建相结合,促进了家庭人口文化建设工作的有序推进。一是注重宣传倡导。区、乡两级人口计生部门结合各自的实际,以广场、公园、街道、农贸市场、道路、长廊、农家书屋、示范小区为载体,将家庭人口文化建设内涵、重大意义融入其中,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倡导活动,使家庭人口文化建设的内容渗透到社会的各个层面。
二是注重统筹推进。今年4月份,区人口计生委党组成员分成4个组,按照家庭人口文化建设年的创建要求,对全区21个乡镇进行督导、指导,对已确定的创建方案、场所邀请市人口计生委宣教处领导现场指导,加以规范,有效促进了我区家庭人口文化建设年工作的开展,各乡镇都确立了创建计划和模式。
三是注重典型培育。按照“一区一品、一乡一园、一村一景”的创建要求,全区21个乡镇,经济开发区都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培育典型,打造亮点。码头镇在进入古镇的西大门,建起了雕塑和家庭人口文化知识百米长廊,将农用公交车站站台布置成宣传家庭人口文化知识阵地,形成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南陈集建立了新型家庭人口文化街,内设有健身公园、早教中心、老年文化活动中心。三树镇建立了新型家庭人口文化农贸市场,在三树村建起了“幸福驿站”、早教中心和人口文化长廊。棉花庄镇在大福村建起了新型家庭人口文化示范小区,与世代服务、计生协会活动阵地融为一体。其余乡镇也都在积极筹建中。
3、强化基层基础,稳定低生育水平。
2013年2月21日,区召开三级干部大会,区委、区政府针对今年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出台了关于2013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考评奖惩办法、关于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C类村管理工作的意见、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区乡(镇)、村(居)人口计生工作分类分级综合考核评估制度》的通知,对全区261个行政村(居)实行按类划分、分级指导,其中列出C类村26个作为重点转化对象。5月27日,我们召开了全区一季度人口计生工作通报会,对全区一季度抽样调查和“三月份优质服务月”考核结果进行了通报。5月30日-6月3日,区人口计生委督导组分别到市重管乡镇和一季度考核结果靠后的乡镇及C类村转化不力的乡镇,将考核信息及时反馈给区四套班子包乡(镇)领导,并和乡镇主要负责人进行面对面的交流,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将C类村转化工作落到实处,为全年稳定低生育水平打下良好基础。
4、创新创优工作。在创新创优工作中,我们重点是着力两个品牌创建,加强亮点培育。一是以打造“东方母爱公园”新型家庭人口文化教育基地为载体,把具有地域特色的“母爱文化”、“历史文化”、“家庭人口文化”、“婚育文化”相融合,统筹策划,精雕细琢。目前30余件的各类雕塑已安装到位,新型家庭人口文化等相关内容正在有序推进中,整体工程已完成70%,我们力争将“东方母爱公园”打造成集历史文化、现代文化、母爱文化、家庭人口文化、婚育文化为一体的具有地域特色的新型家庭人口文化教育基地。
二是打造“爱心计生”品牌。我们紧紧围绕“爱心”建设这条主线,结合人口计生工作实际,不断丰富“爱心”建设的内涵,针对农村中留守儿童、妇女、老人的现实问题,立足实际,会同妇联、民政、共青团、教委、关工委等齐抓共管部门,开展“爱心计生”品牌创建,扎实推进关爱留守儿童、妇女和老人的“三关爱”活动。区教委在学校成立“留守儿童之家”,开通免费热线,组织教师、老干部、协会志愿者利用节假日到留守儿童家中,开展“一日父母”活动,辅导他们学习,指导他们做家务,让他们感受到父母般的温暖。区妇联开展“关爱留守母亲”主题月活动、“中国创业绿荫工程”帮助留守妇女创业致富。区民政局以“六个老有”为创建目标,加强老年服务工作,为留守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家庭服务、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精神慰籍等养老服务,创新了社会管理模式,促进了家庭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和谐。我区开展“三关爱”活动的实践与启示一文刊登在6月22日《中国人口报》第三版。
三、常规工作完成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打算
1、“数字人口”工程建设。通过区、乡、村三级层层筛选,目前我区261个行政村,共配备了261名村级信息微机员,其中大学生村官22人,村干部84人。区人口计生委在6月下旬组织乡镇对村级微机员进行微机基础知识培训,确保今年全区所有村级微机员取得计算机初级等级证书。新渡、棉花、经济开发区、丁集、刘老庄、五里等乡镇于6月底完成乡村微机人员电脑基础知识培训和计生信息中心组建试点工作,便于统一管理,统一培训。
认真做好2013年全国城乡人口和家庭发展状况抽样调查抽样框数据核实工作,明确专人负责,要求各乡镇与公安部门协调,根据国家反馈信息,通过调阅公安户籍人口、公安报表与计生报表、二员系统及流动人口PADIS平台中的信息仔细核对,深入排查,做到“不漏核一条,不漏查一人,不漏报一人”确保信息核实准确无误,核实后数据于6月9日按时上报国家人口计生委。
2、贯彻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自查情况。我们根据苏人口计生委〔2013〕55号文件《关于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首先成立组织。二是开展培训。三是加强宣传。四是出台相关文件。五是制定整改方案。全面提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目前,我区流出育龄妇女32067人,已录入平台为28961人,录入率为96.18%,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9.43:100。
3、诚信计生工作情况。我区按照淮人口计生委〔2013〕21号文件《市人口计生委关于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实施意见》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打造诚信计生和101%服务品牌为目标,以“三创一评”为载体,扎实开展诚信计生工作,努力营造阳光透明,诚信高效的人口计生工作环境。一是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基层意见。二是立足实际,制定实施方案。三是大力宣传,引领群众,自觉参与诚信计生活动。全区制作大型宣传诚信计生标语牌30余块,悬挂标语40余条,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四是完善条约,全面开展诚信承诺书签订工作。严格按照诚信计生工作要求,完成规章制度、村规民约、计生奖扶、政务公开,证件办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社会抚养费征收等相关制度的更新和完善,自觉接收群众监督,到目前我区没有出现强行要求返乡妇检、办理计划生育相关证件收费、违规征收社会抚养费等危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全区A、B类乡镇村(居)已婚育龄夫妇的《诚信承诺书》正在落实签订中。
4、药具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苏人口计生委〔2013〕47号文件《关于印发<全省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检查方案>的通知》精神,按照市药具站《关于加强乡镇、村(居)世代服务中心(室)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人员对全区各乡镇药具管理发放工作进行了检查,各乡镇都健全了药具发放网络,配齐了专兼职人员,账、表、册药具台账齐全,管理规范,各项制度健全,并做到及时随访,有效提高了我区的药具管理水平。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查处一批“两非”案件,遏制我市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态势,确保今明两年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下降2个以上比值。
二、主要内容
㈠加强跟踪和监督。以公立医院、民营医院、妇科女子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和个体诊所、药品批发、零售药店为重点,以农村已生育一个子女和两个女孩的育龄妇女,尤其是这类人群中的流动人口为重点人群,以孕情管理、B超鉴定、终止妊娠手术、终止妊娠药物的销售使用为重点环节,开展拉网式检查和清理整治,堵塞漏洞,规范管理,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㈡严查“两非”案件。依法坚决取缔无证诊所和无证B超窝点,严厉查处一批“两非”和非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等违法行为,严肃处理一批涉案单位及有关责任人,产生震慑效应。
㈢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以下五项制度,有效防止“两非”行为发生。
一是建立“黑名单”制度。卫生、人口计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分别在全市医疗服务市场、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药品购销市场建立“黑名单”制度,凡涉嫌“两非”行为并查实的机构和从业人员,一律禁止其再进入医疗卫生和药品销售市场,涉足计划生育手术、妇产科和药品销售业务。
二是建立B超实时监控制度。卫生、人口计生部门分别在医疗保健单位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B超检查场所、妇产科设置电子监控设施,对B超检查行为、终止妊娠手术实行24小时动态实时监控,监控录像资料保存1年以上。
三是建立B超和终止妊娠手术从业人员备案登记制度。卫生、人口计生部门对经过批准的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所有从事B超和终止妊娠手术医护人员的信息进行全面详尽的登记备案,建立含有从业人员照片等资料的从业人员信息库,为今后“两非”案件查处工作提供支持。
四是严格《终止妊娠手术证明》查验制度。确定市一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中医院、市二医院和市计划生育服务站为施行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施行终止妊娠手术时,上述机构必须严格查验《终止妊娠手术证明》,依法实施终止妊娠手术。《终止妊娠手术证明》要按规定格式要求,统一编号,标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五是实行公开承诺制度。全市各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药品批零企业及其内设机构、从业人员层层签订承诺书,公开承诺遵循职业操守,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不实施“两非”行为。每半年对其履行承诺事项组织一次述职活动,卫生部门和人口计生部门定期组织检查考核,确保承诺事项落实到位。
㈣健全长效机制。通过清理整治,建立完善打击“两非”“政府牵头、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落实“宣传倡导、利益导向、全程服务、严查‘两非’、统计监测”的工作措施,实现长效管理。
三、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此次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㈠人口计生部门。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协调召开专题会议。负责组织对年10月1日以来查办的“两非”案件逐一进行全面复查,牵头组织对新发生的“两非”案件进行调查处理。负责对计划生育服务机构B超检查、施行终止妊娠手术以及相关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和清理整治。负责对孕情进行清理清查,获取“两非”案件线索。负责查处实施“两非”行为的育龄妇女。负责查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两非”行为。负责向卫生部门通报、移交医疗卫生机构从事“两非”行为的案件线索和证据材料;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对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协调建立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部门协调机制;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及时向社会相关信息。
㈡公安部门。组织力量参与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犯罪行为涉嫌非法节育手术罪等,查处弃婴溺婴行为,查处拒绝、阻碍有关部门依法执行公务行为。对线索明确的涉嫌“两非”行为的案件,第一时间会同相关部门调查取证,利用侦察手段联合办案,为有关部门查处“两非”案件提供支持。
㈢卫生部门。组织力量参与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对医疗服务市场出生实名登记、B超检查、施行终止妊娠手术以及相关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和清理整治。加强医疗保健机构管理,严厉查处医疗服务市场的“两非”案件。根据管理权限,依法对涉案的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进行严肃处理。与人口计生部门共同建立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信息共享机制。
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力量参与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对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个体经营户终止妊娠药物的销售管理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和清理整治,加强对终止妊娠药品销售、使用单位的监管,严厉查处非法经营销售终止妊娠药物等行为。
㈤监察部门。组织力量参与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对、包庇纵容涉嫌“两非”人员以及“两非”案件查处不力、“两非”问题严重的地区和单位的相关责任人依纪依法进行责任追究。牵头组织查处涉及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两非”案件。
㈥妇联。组织力量参与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会同人口计生、公安、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联合查处“两非”案件。发挥群众团体和组织网络优势,动员和组织广大妇女参与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广泛开展以社会性别平等和关爱女孩为主题的宣传教育,依法保护妇女合法权益。
㈦其他部门。政府法制部门负责指导参与各部门“两非”案件查处工作。工商部门负责取缔无证诊所,无证B超窝点等无证经营场所。
㈧各乡(镇、办)。组织开展“两非”宣传教育。落实关爱女孩的优惠政策、孕情包保责任制和对重点人群的监管、排查等。组织开展对辖区内卫生院、个体诊所、药店的清理清查和管理,严厉打击“两非”行为。收集、整理、上报工作动态和各类报表。
四、时间安排
㈠集中自查阶段(年9月30日以前)。各地各有关部门完成前期准备和宣传发动工作,人口计生、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监察、公安部门公开举报电话,启动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同时,各地、各部门逐一复查年10月1日以来查办的“两非”案件,对未处理或处理未到位的,依法依纪整改处理到位。自查情况形成报告,于9月10日前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9月15日开始,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开展集中清查。
集中自查阶段实行一旬一报告、一旬一通报、一旬一督办。9月25日前,领导小组召开部门述职会,人口计生、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监察、公安等部门汇报自查自纠阶段专项行动履职情况。
㈡综合治理阶段(年10月至2012年2月)。各地各有关部门继续深入推进清理清查活动,针对清理清查中暴露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强化措施,整改落实到位,并结合实际,进一步健全B超备案登记使用管理、终止妊娠药物管理、终止妊娠手术审批、有奖举报、案件查处、出生实名登记等各项制度。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人口计生等部门分别按规定建立和实行“黑名单”制度、B超和终止妊娠从业人员备案登记制度、B超和妇产科实时监控制度、定点终止妊娠手术制度等制度。
在清理清查、群众举报取得线索的基础上,集中查处“两非”案件,依法严肃处理涉案单位及有关责任人。对涉案的公立医疗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一经查实,依法对单位负责人和直接主管人员给予降级、撤职等行政处分。对发生“两非”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母婴保健技术执业资格)直至开除公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涉案的非公立医疗保健机构、个体行医人员,依法没收非法所得及相关医疗器械,从重给予经济处罚;对情节严重的机构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对发生“两非”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吊销执业证书(或注销执业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机构,一经发现立即依法取缔。对非法行医人员,依法没收非法所得及相关医疗器械,给予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㈢督查评估阶段(2012年3月)。2012年3月5日前,各地各有关部门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总结及“两非”案件查处情况总结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和验收,结果作为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考核评估依据之一。同时,召开总结会议,兑现奖惩。
五、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协调,密切配合。领导小组要认真落实部门联动管理、联席办公、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形成打击“两非”的合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采取过硬措施、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做到事实不查清楚不放过,处理不到位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坚决杜绝地方保护和人情案的行为,确保不折不扣地完成目标任务,务求查处曝光一批“两非”典型案件,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对跨区域的“两非”案件,要加强协作配合、互通信息、交流证据,实行联防联治,不允许隐瞒线索、各自为阵。
现将2018年泰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26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2年1月26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2018年泰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1月26日9:00-1月29日16:00
查询时间:2018年1月26日11:00-1月30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泰安人事考试中心网站(taks.tars.gov.cn)进行报名,如实填写、提报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修改报名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泰安市中心医院“临床岗位1”、“临床岗位2”、“临床岗位3”、泰安市中医医院“脑病科”岗位的博士研究生,不实行网上报名,直接与招聘单位电话联系报名(联系电话见附件1)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8年1月26日11:00—1月30日16: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招聘单位在应聘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48小时内未对报名信息进行处理的,视为初审通过。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应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8年1月26日11:00—1月31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泰安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登陆泰安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打印《2018年泰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3月13日9:00—3月18日14:30登录泰安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打印《准考证》。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于2018年1月28日上午8:30—11:30持本人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有关证明材料见附件2),到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市政大楼A5036房间,电话:6992622)办理减免手续。超过审核认定时间的不再受理。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或核减计划的招聘岗位在泰安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予以公布。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2018年泰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2)。
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资格审查截止日前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试
面向博士研究生招聘的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其他岗位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和卫生两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8年3月18日
上午9:00—11:30综合类
下午14:00—16:30卫生类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面试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泰安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面试的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当场宣布。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在泰安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
五、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如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成绩也并列的,加试确定人选。
招聘单位组成考察工作组,对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对考察对象个人档案进行审查,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工作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验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泰安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经泰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同意后,报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并纳入人员总量控制管理。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泰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38—6991796)。
为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云政发〔*〕137号)(以下简称《意见》),按照《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省政府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昭政发〔*〕52号)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推动城镇化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贯彻执行《意见》的重要意义
户籍管理制度是社会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县自*年实施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以来,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小城镇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已逐渐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省政府《意见》的颁布实施,为我县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带动农村人口与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领域或中心城镇合理有序流动,推动城镇化建设,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省政府《意见》的重大意义,把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列入主要日程,确保《意见》顺利贯彻落实。
二、贯彻执行中需要进一步明确的有关问题
(一)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
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是一项涉及面广、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工作,公安、民政、司法、劳动社会保障、人事、教育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和权限,加强协作,做好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相关工作。公安机关负责做好户籍审批及登记工作;民政部门负责研究制订统一规范的《不需要领取低保承诺书》和《不需领取低保登记备案证明》,认真受理申请落户的居民的《不需要领取低保承诺书》,出具《不需领取低保登记备案证明》;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部门负责鉴证申请落户的大中专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云南省劳动合同书》和《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教育部门负责做好对申请落户的大中专毕业生毕业证书合法和有效性的认定;司法部门负责做好申请赡养孤寡老人的司法公证工作。
(二)明确户籍制度改革内容
1.在全县范围内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按照实际居住地、就业地登记户口、人户一致的原则,实行城乡统一的户籍登记管理制度,统称“居民户”,停止涉及各类户口性质变更的户口审批。公安机关结合户改工作逐步核发无性质区别的居民户口薄。
2.按照合法固定住所、稳定生活来源的准入条件,受理居民迁入县城规划区内的落户申请。县城规划区内的迁移,或县内其它乡镇间居民的迁移,按原规定办理。
3.放宽大中专毕业生落户条件。凡属县内国家机关招录的公务员、行政事业单位就业人员、或在我县范围内就业的省内应届或往届大中专毕业生以及引进的专业人才,本人尚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可在单位所在地落户。
4.放宽“三投靠”落户直系亲属的投靠范围,包括配偶、未婚子女、合法收养的未成年子女、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残疾子女以及离婚或丧偶子女。
(三)放宽投资纳税人员的落户条件
继续执行《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服务招商引资户籍管理暂行规定》(昭政发〔2006〕65号)中关于“投资类”相关落户规定。
(四)规范出生登记落户制度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凡出生婴儿(含超计划生育、非婚生育),由户主或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没有出生医学证明的,凭当地村居委会证明和知情人证明,准予随父或母登记落户。
(五)明确户口审批权限
户口迁移审批权限原则上由县公安局实施。县内其它乡镇居民需迁入县城规划区的,以及外县人员迁入本县的必须经县公安局审批同意。除迁入县城规划区外的,县内其它跨乡镇的迁移,由迁入地派出所所长审批落户。疑难复杂户籍迁移问题或成建制搬迁、大型基础设施建设移民等户籍迁移问题报市级乃至省级公安机关审批。
(六)关于户籍证件的法律效力
对《意见》实施前签发的户籍证明中的户口性质标注不再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意义。《意见》实施后公安机关向有关部门和居民出具的户口证明,只能证明公民的身份,不能作为享有有关待遇的依据。
(七)其它有关问题
1.取消附加在户籍管理制度上的限制。取消我县行政机关招考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企业用工等设置的户籍限制的规定,县内居民均有平等参与竞争的权利。取消针对农村居民和外来人员进城务工的各种限制和收费。
2.建立健全流动人口户籍登记备案制度,准确掌握外流人员底数和去向,准确掌握流入暂住人口基本情况,为政府决策提供准确的人口依据。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意见》顺利实施
(一)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举措。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做到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措施落实,确保户籍管理制度改革顺利实施并不断深化。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强化协调配合,共同做好贯彻执行《意见》的工作。要认真清理与《意见》不符的政策规定,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要加强舆论引导,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为进一步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营造向上向善、互帮互助的良好风尚,华安县各级文明单位在县文明办的倡导下,立足实际,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 在2018年春节期间,组织志愿者开展形式多样的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有效营造欢乐喜庆、文明祥和、温馨和谐的节日氛围。
一、组织开展“送温暖”志愿服务活动。县民政局开展以优抚、低保、特困人员、精准脱贫对象、住院人员等困难群体为帮扶重点的慰问志愿服务活动,共慰问x人次x万元;看望慰问12名寄养打拐儿童,送去慰问金x元。同时,组织局志愿者前往县福利院,与老人们开展同吃团圆饭活动,并给每位老人送上x元春节红包;县文明办深入生活困难的市级美德少年、市级道德模范、福建好人家中,共为4户送去慰问金x元,深入碧溪村,为困难户送去慰问金x元;县统计局深入沙建镇宝山村,为10户贫困户送上慰问金和米油慰问品;县卫计局深入庭安村,发放《中国公民健康素养x条》等健康知识小折页,解读健康扶贫等精准扶贫政策;慰问16户困难群众,慰问金额共计x元。县烟草局慰问退休员工与困难零售户共计7人,慰问金额共计x元。县林业局为帮扶对象送去了x元慰问金。县供销社开展慰问困难职工活动,慰问x人次,慰问金额x元。
二、开展“三下乡”志愿服务活动。元旦期间,由县卫计局牵头,带领县妇幼保健院、县疾控中心、沙建镇卫计办、沙建卫生院等8个单位,深入沙建镇上坪片开展送健康义诊集中服务活动。义诊活动内容包括内科、儿科、康复科、骨科、五官科妇科等八项。活动现场还为当地村民进行健康知识、疾病预防知识和健康扶贫政策宣讲,发放《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培育健康聪明宝宝》等健康扶贫宣传小册、小折页,免费发放药品、计生用品;县林业局组织志愿者开展“三下乡”志愿服务活动,为村民们发放了防火宣传材料、春牛图共x多份,林业科技宣传材料x多份;县卫计局联合县计划生育协会、县妇联、县总工会、丰山镇人民政府到漳州晶祥贝壳纽扣有限公司举办了一次主题为“流动人口健康同行”暨“把健康带回家宣传活动”。现场进行调查问卷50余份,现场发放计生、疾控、宣传折页x余份,健康包x个,避孕药具x余盒,为x多位农民工测血压、检查口腔等检查;华安二幼志愿者一行六人,深入华丰镇草坂村村部参加“2018年华安县文化、卫生、科技‘三下乡’集中服务活动”。志愿者们带着家长宣传册、“以家风家教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单及新春挂饰等物品,面带微笑、精神抖擞地向过往群众宣传早教、家庭教育知识、《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精神,引导他们树立科学、正确的家风家教观念;县妇幼的医生、护士组成的“爱的使者”志愿服务队,深入草板村开展免费义诊巡诊活动,宣传优生优育及健康保健知识,宣传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普及健康保健知识。
三、开展维护环境秩序志愿服务活动。为了更好的维护公共秩序,努力营造洁净舒适、美丽宜人的公共环境,积极开展“美蓝天、美社区”活动。组织志愿者到平湖路、大同路、靖河路等地帮忙悬挂红色灯笼,到农贸集市、福园小区和小城故事小区的卫生死角进行打扫清理,助力创建文明县城。
四、开展弘扬时代新风志愿服务活动。以“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为主题,组织志愿者入村、入企宣传。组织干部职工签订《华安县党员干部职工移风易俗承诺书》,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反对和抵制封建迷信、陈规陋习、奢侈浪费以及腐朽落后文化侵蚀,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五、开展维护环境秩序志愿服务活动。结合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餐桌等“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组织城管志愿者宣传“两违”政策法规,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开展“垃圾不落地”活动,组织城管志愿者清理卫生死角;劝阻乱停车、乱摆摊等不文明行为,协助维护公共秩序,努力营造洁净舒适、美丽宜人的公共环境。2月21日下午,春节长假最后一天,高速公路迎来了返程的高峰,华安片区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分别前往华丰服务区、兴泰服务区支援保畅。志愿者们为返程的司乘们提供姜茶、发放行车指南、帮助引导车辆有序停放、维护环境卫生等便民服务。尽管下着大雨,但它依然浇不息志愿者们的热情,一杯暖暖的姜茶传递着一份“家”的关怀与温暖,志愿者的贴心服务赢得了司乘朋友的连连点赞。
六、组织开展“保护环境、爱护家园”志愿服务活动。县统计局编制了1000份“维护环境倡议书”。组织8名志愿者开展以“维护环境,建设美丽华安”为主题,的志愿服务活动。志愿者一行8人来到县城体育场,对体育场内的纸张、塑料袋等垃圾进行清捡,同时,对在体育场活动的群众发放倡议书。引导人们保护自然,提倡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一、群众工作部部长的设置
群众工作部设部长一名,可以由现任副县级干部转任或兼任,也可以由科级干部担任。
二、任职条件
现任副县级干部担任群众工作部部长的,近2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科级干部担任的,符合下列条件,并经考察合格,可以明确为副县级干部:
1、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
2、近2年年度考核在称职以上等次,无一票否决;
3、基层工作经验丰富,一般要在乡镇(街道办事处)担任过党政正职;
4、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5、乡镇(街道办事处)党政正职和局长调任群众工作部部长的可参照洛组*号文件精神,任现职时间可连续计算。乡镇(街道办事处)党政正职调任的,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经济发展在本县(市、区)处上升状态,综合经济指标考核排名靠前,中心任务完成较为突出;绩效考核为达标以上等次;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稳定、党风廉政建设、环境保护等项工作无一票否决。局长改任的,连续计算任职时间的年份要实质性完成工作责任目标,赴京、赴省集体上访和非正常上访量在全市9位以后。县(市、区)直部门正职调任的,要任群众工作部部长3年以上,且在正科级领导干部岗位连续工作8年以上;从副科级干部中提拔担任群众工作部部长的,要任群众工作部部长5年以上。
三、考核内容
符合明确为副县级干部任职条件的群众工作部部长,市委组织部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进行考核,考核的内容除《条例》规定外,任现职以来工作要实质性完成以下几个方面的目标:
1、绩效考核为达标以上等次单位;
2、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工作责任目标;
3、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控制赴京、赴省集访目标;
4、按期结案率要达到90%以上,年终结案率要达到98%以上,并要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5、保证事项立案率达到100%;
6、重访率不超过13%,重信率不超过20%,并不得高于全市各县(市、区)平均水平;
7、不发生超出目标规定的非正常上访,不发生恶性上访;
8、无省、市黄牌警告和重点管理单位。
按照以上内容考核合格的,可明确为副县级干部。考核不合格的,延长一年再次考核。仍然不合格的,县(市、区)委要对其工作进行调整。
四、群众工作部部长的管理
一、村级工作。
我多次联系学院和村党支部开展支部共建活动,并在村建立了葡萄试验基地。协助村两委筹备该村蔬菜生产基地,现已建成。参加村各类会议并做会议记录。撰写该村村规民约、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各类计划总结可行性报告等文字材料200于篇。整理我村各类文字、实物档案。彻底改变了我村“材料平常都乱丢全靠镇里年底凑”的局面。参加村里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组织村、村、村村民完成全国第二次农业普查的调查工作。年5月协助村两委组织我村党员群众为汶川灾区捐款。年协助村选举委员会筹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并在选举过程中担任工作人员。在村工作期间多次迎接市、县、镇各级管理部门对我村的工作检查。
二、镇级村官管理办公室工作。
协助镇有关领导管理本镇村官管理。工作包括档案、考勤、培训、撰写各类相关材料、组织各类文体活动等等。具体内容有,迎接届村官助理到镇的一些列活动并组织他们培训。丰富村官助理业余文化生活,组织开展摘比赛、演讲比赛、知识竞赛、中秋联欢会、爬山比赛、与其他兄弟乡镇联谊等活动。做好全镇村官助理的后勤保障工作。整理村官助理档案,建立镇村官助理管理、考勤、工作等各类档案并建立全镇55名村官助理的个人档案。创新性的在我镇创办了镇村官报,每季度一期,刊登村官助理的工作经验心得体会为村官的交流创建了一个良好的平台。向县村官办、镇宣传部门上报村官助理信息上百篇。协助镇党委与新到村官助理签订了《安全管理责任书》和《承诺书》,下发并督促他们学习《镇村官助理考核办法》和《镇村官助理管理办法》,协助村官办领导修改或制定了《镇村官助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安全管理办法》、《大学生村官助理工作职责》、请销假制度、考勤制度、交流制度、培训制度、日志制度、信息上报制度、卫生制度,宿舍管理制度、(此接受媒体采访制度、出行制度、建立健全了个人档案和村官个人电子业绩档案,使村官助理日常管理工作日趋规范。在奥运会期间还特别制订了《奥运期间安全工作应急预案》。撰写各类镇村官助理的文字材料及各种数字统计报表。奥运期间组织我镇村官助理开展了“奥运安保村官有责周末值班义务巡逻”的活动。多次迎接县人事局对我镇村官助理工作的检查。
三、镇级其他工作。
党委办交办的临时性工作。如:会议通知、会议筹备等。完成大榆树镇全体机关党员信息采集录入工作。完成镇年以前所有档案目录的微机录入工作。到镇25个行政村宣传延庆县双创建工作。完成镇、村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临时性工作。
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思想观念保守。在村官助理管理工作上还有些观念守旧,境界还不够高,眼界还不够宽,总是打不破条条框框的约束,工作有时缩手缩脚,不敢闯,不敢试,有的安于现状的心理。与同事沟通少。由于平时工作比较多,所以就放松了这方面的要求,作为村官联络员,不能与村官沟通,或较少沟通是工作大忌。公文写作能力有待提高。
五、工作感受
学习成长、坚持。经常有人问我,当村官感觉怎样么?我的回答一般是,比同龄人加速成长。来到基层,来到农村,看到了很多以前没有见过的事情。这些对于选择在大公司、机关的同龄人来说是不可能知道的。他们就像是温室里的花朵。而我们则是长在山边的小草。我们虽然没有他们艳丽,但是我们比他们顽强。
不要想“如果当初”。人生是一条有无限多岔口的长路,永远在不停地做选择。如果只是选择吃炒面或炒饭,影响似乎不大,但选择读什么科系、做什么工作每一个选择都影响深远,而不同的选择也必定造就完全不一样的人生。人生没有重来的机会啊。所以任何选择都要认真把握。在工作中是没有后悔药的,如有错误,只能快速的思考弥补办法。或者不让自己后悔。
一、从思想认识入手,切实发挥廉政文化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首先,要解决对农村廉政文化建设的错误认识。一是认为农村廉政建设“不必要”。有些干部群众认为,税费改革前,镇村级组织在收取农民提留、农业税、土地建房费等过程中,少数干部容易滋生腐败现象,税费改革后,这些相关的收费都取消了,腐败来源没有了,腐败的机会也少了,因此,在农村开展廉政文化建设也没有必要了。二是认为农村廉政建设“没效果”。部分干部、群众认为农民文化水平普遍偏低,接受能力差,开展农村廉政文化建设不会有什么效果。以上两种不正确的认识应引起我们党风廉政建设部门的高度重视,并予以纠正。当前,虽然广大农村没有了农业税等收费项目,但仍有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基础设施建设等专项资金,农民建房、计划生育等工作仍要依靠镇村两级来开展,农村产生不廉洁的领域仍有很多,就是村委盖个章也有可能产生“吃拿卡要”的不廉洁行为。我们龙居镇实行公章“代管”后,有效地遏止了此种腐败想象的发生。对于以上这两种不正确的认识,我们只有在不断完善制度基础上,通过农村廉政文化建设“润物细无声”的作用,使广大农民群众树立以贪为耻、以廉为荣的思想观念,才能取得好效果。
其次,要把农村廉政文化建设切实摆上重要工作日程。一是要组建好队伍。在镇级要组建廉政文化建设义务宣传队,在村级组建廉政文化建设宣传小分队,充分发挥老党员、老干部等“五老”的模范带头作用,成立“五老”宣传队,在乡村中深入宣传廉政文化。二是要成立组织机构。在镇村两级成立廉政文化建设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抓廉政文化建设。三是突出廉政文化建设重点。要紧密结合当前乡镇工作的实际,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有新意,可操作性强。今年,“三八”妇女节期间,我们在组织全镇妇女开展活动的同时,举行了“廉洁文化进家庭”签名承诺活动,镇纪委统一印发了《家庭助廉承诺书》,组织镇村领导干部家属签名承诺,要求干部家属充分认识家庭助廉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拒腐不沾,做反腐倡廉的“内当家”。
二、从阵地建设入手,努力增强农村廉政文化建设的辐射作用
结合新农村建设工作,加强镇村廉政文化设施建设。乡镇可设立廉政文化一条街,村级可建立“一亭”(清风亭)、“二室”(廉政文化阅览室、廉政警示教育室)、“三廊”(廉政宣传廊、廉政书画廊、廉政故事长廊),宣传党纪国法,展出廉政书法、漫画、故事等作品。“三廊”可与村务公开栏、财务公开栏等结合起来。“清风亭”可与新农村建设群众休闲场所结合起来,在“二室”购设廉政文化图书、影视设备,并制定合理的活动管理制度,有条件的村可建廉政文化大院。去年,我们率先在高家村建立廉政文化试点,制定了廉政文化村建设制度,设立了廉政文化宣传栏,依托文化大院建设一条长约10米的“廉政文化长廊”,集中展示历史廉政人物、廉政故事、廉政格言警句和廉政书画作品。依托村里的小康电子书屋开设了廉政文化室,在室内存放有廉政教育书籍,张贴了廉政宣传标语和廉政格言,配备了廉政教育光碟,坚持每天向村民开放。
三、从创新形式入手,努力增强农村廉政文化建设的教育效果
一是寓教于乐出“亮点”。农村廉政文化建设的形式要丰富多样,内容要生动活泼,特别是要适合群众口味,抓住群众心理,让群众主动参与。我们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专家授课、图片展等形式,并结合全区电影700工程,镇纪委专门购置部分廉政警示教育片,在各村循环播放,收到很好的教育效果。
二是推陈出新出“特色”。我国有几千年的廉政发展史,廉政文化素材取之不尽,关键是如何加以挖掘整理。应该充分挖掘本地历史人文资源和革命历史题材,形成具有本地特色的廉政文化乡土教材。我们深入挖掘身边的先进典型,先后推出了勇救落水儿童的王付明,赡养烈士母亲的史国栋等典型人物,把他们的事迹印成宣传画册,进行广泛深入宣传,以身边的典型教育自己。通过组织农民群众自编自导自演廉政戏曲节目,在农村群众休闲时传唱演出,使农民群众在笑声中得到启发和教育。盐垛村庄户剧团自编自演的小吕剧《随礼》展现了新时期农村干部廉洁奉公、一心为民的公仆形象,受到了群众的交口称赞;自然景观好的地方也可以将廉政文化建设与生态环境结合起来,形成优美的生态廉洁景观村落,创自己的特色和品牌。
三是要整合资源出“合力”。农村廉政文化建设重点在镇村,但镇村两级无论在文化设施还是文化人才队伍等软硬件方面都相对薄弱。推进农村廉政文化建设就必须整合镇村和市区文化资源,通过送廉政戏下乡、送廉政书刊下乡、送廉政设施下乡以及联合开展廉政文化宣传活动等方法,形成市、区、镇、村廉政文化建设的整体合力。
*年,在上级领导关心支持下,在市相关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我局积极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十六届(提醒您:请根据实际修改)五中全会精神和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努力调整农业结构,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推动我区的“三农”工作向前发展。完善海沧农药残检工作机制,建立东孚镇高速公路以北地区无公害蔬菜基地和园林苗木花卉基地;建立健全村级动物防疫队伍,免疫接种禽类94万余羽,免疫接种家畜19.5万头;拓宽防火林带72公里,新建防火林带8公里,维修防火道路共25.4公里,完成造林1094亩。完成*防汛道路、吴冠排洪沟、海埔排洪沟等工程,协助做好过芸溪流域综合整治工程的前期工作;争取到市级同发展补助资金235万元,参与通用厂房、外口公寓的建设,保证农民稳定收入。全面推进村会计委托工作进一步规范农村财务管理;继续做好西海域整治扫尾工作,协助市勘界办完成勘界工作。一、“三防”工作以预防为主,积极做好“三防”(防火、防汛、防疫)工作。制定完善了“三防”各专项应急预案,进一步明确各单位的责任分工,确保统一指挥,为“三防”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证。加强护林防火工作,充实森林扑火专业队伍,修建防火道路,进一步提高防火能力;落实各项防汛责任制,完善并细化防台风预案,切实做好本部门以及辖区范围内的防汛保安工作;细化《厦门市海沧区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健全充实区镇村防治网络,努力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二、农业方面1、进一步加强我区果蔬农药残留检测力度。购置检测仪器,建设农残检测室,建立以村农技员、专兼职检测员为主的检测网络,开展免费检测咨询和用药指导,配合进行农药、种子等市场执法检查,打击不法行为。2、建立完善东孚镇高速公路以北的园林苗木基地、标准化出口花卉基地和无公害蔬菜基地2000亩,提高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种植水平,促进特色农业发展,带动周边农民增收。3、强化区、镇、村三级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聘用36名村级动物防检员,加强猪链球菌、口蹄疫和高致病性禽流感的防控工作,保障农民群众安全生产,同时,开展兽医体制改革调研。4、规范农村财务管理
,加强农村财务监督。全面推进村会计委托工作,7名会计已全部招聘上岗并开始委托工作;开展镇村债权债务核查摸底,了解掌握镇村财务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村级土地补偿款专项审计工作,加强农村财务监督机制;落实各项减负政策,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三、林业方面1、建设景观生态林,美化我区山体景观。投资462万元建设景观生态林共1097亩,其中*尾山757亩,*尾山景观生态林建设项目被市林业局列为全市林相改造示范工程,造林成活率达98.3%;*林场300亩,主要是在马尾松劣质林底下套种显效的景观树种和生态树种,为*森林公园增添森林景观资源。2、认真做好防火林带建设和防火道路维修工程。拓宽防火林带72公里,新建防火林带8公里,完成投资40万元。抚育维修生物防火林带60公里,完成投资22.8万元。维修主要森林防火道路共25.4公里,完成投资23.1万元。3、认真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一是强化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责任管理,及时调整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成员,认真执行森林防火奖惩制度。二是加强了野外火源管理。在春节、清明、五一、十一等主要节假日和高森林火险等级天气都能及时增派护林员,高峰期增派临时护林员达35人,全年累计1600工日,强化了各主要进山道口的防火哨卡的管理。三是加大了森林防火宣传。清明期间,大力倡导“清明扫墓,移风易俗,鲜花祭祖”等文明扫墓的主题活动。四是精心组织森林防火实战演练,检验我区森林火灾扑救的应急反应和战斗能力。五是进一步加强森林消防专业队建设,将队员增加至9人。六是认真做好厦漳泉护林防火联防轮值区的各项工作,同相邻的各县区交流护林防火的工作经验,取长补短,更好地保障我区的森林防火安全。4、全面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明晰集体商品产权7377亩,占应明晰产权任务的100%。经区级自查,有改村合格村率为100%。已换(发)林权证面积38794亩,占应登记发(换)证面积的97.4%。5、配合做好森林公园的开发建设,积极联系省市林业主管部门,为公园规划设计和建设提供快捷的林业行政服务及政策和法律咨询,积极指导*林场和东孚林业站作好配合工作,指导旅游公司做前期的林相改造设计和施工,协助区政府收回加州林业柚木发展有限公司的*柚木基地等重要建设用地。6、积极协调,认真组织我区的的城乡绿化和美化工作。一是认真组织我区的花园式生活小区创建和评比活动,推荐沧二小区、
富家苑等小区为省级市级花园式单位。二是组织开展“弘扬谷文昌精神,推进城市林业发展”为主题的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三是认真做全区的名木古树复查和建档工作。四是组织实施京口岩、角嵩路等绿化美化工程。四、水利方面1、加强水利基本建设。完成了*防汛道路、吴冠排洪沟、海埔排洪沟等工程。协助做好过芸溪流域综合整治工程的前期工作,积极推进贞岱排洪渠改造工程、北引主干渠青礁村内段改造工程、囷瑶主排洪渠出海口段工程、莲花村汤岸排洪渠河道整治工程、钟山村排洪渠工程等的建设。加强对水利设施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处理,完成三魁岭水库放水渠道改造,海沧海堤三座涵闸及三座节制闸、翁厝涵闸启闭设备维修及防腐处理,龟山、湖崛、山魁岭三个水库放水设备更新,海沧海堤翻修,溪头水库防浪墙翻砌,两二水库、溪头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工作。2、继续做好水葫芦整治工作。两镇组建了常年的专门保洁队伍,分片划段指定专人包干,签定承包保洁责任合同,做到“发现一处,打捞一处,保洁一处”,确保渠道常年清洁。3、全面做好防台风工作。今年影响厦门的台风比往年多,在各级领导的重视下,为提高防汛抗台风应急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台风、暴雨造成的损失,保障全区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细化防台风预案,制定了《海沧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防台风出海船只回港预案》和《海沧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危房、低洼地带、易滑坡地带及工棚人员安全转移预案》。在台风登陆前保证全区736艘渔船全部进港避风;面对台风可能带来的强降雨,我们及时耐心劝说危房、低洼地带、易滑坡地带及工棚人员安全转移,在今年历次台风中全区共转移7601人次;加强水闸、水库的管理,科学调度,水库适时预泄腾库、拦洪削峰,做到安全度汛。五、农村工作1、加大农村扶持力度,增加农民收入。继续积极争取同发展项目补助资金,*年共争取到4个项目,市级同发展补助资金235万元。通过运用“国有资本引领机制”,以市、区两级同发展项目补助经费为引子,吸纳被征地后农民的征地款入股,参与通用厂房、外口公寓的建设,增加农民收入。海沧镇温厝村通过引导村民集资购买出口加工区通用厂房,使每位村民年增收800多元。已建设完成的东孚镇“同发工业园”1#生产厂房项目及正在建设中的山边村崎头外口公寓一期4#宿舍楼项目,也将吸纳*村和山边村村民集资入股。同时继续开展市领导挂钩帮扶,今年东孚镇山边村、贞岱村、海沧镇青礁村三个村共获得补助
资金30万元,主要用于村级保洁队伍建设、自来水工程及村道路建设。2、强化产业整合,发挥规模优势启动以国有海沧旅游公司为龙头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建设东孚高速公路以北的现代农业产业化基地,目前一期已达1100亩以上,通过以原有当年土地种植收益标准进行租用,发展园林苗木产业,由公司直接运作、规模经营,并返聘当地农民从事具体种植工作,增加农民收入。3、实行区财政统筹村干部误工补贴机制。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积极完善区财政统筹村干部基本报酬的新机制,制定我区村干部误工补贴管理暂行办法,于7月1日起正式执行。该《办法》的执行,每年通过区财政统筹可以直接减轻村财支出和农民负担约350万元。六、海洋渔业方面1、落实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渔业事故的发生。成立了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加强对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福建省渔港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渔民遵纪守法自觉性,渔船在航道捕捞作业明显减少,避免了航船碰撞事故的发生。禁止渔船非法载客,消除安全隐患2、处理西海域整治遗留问题,化解矛盾。开展养殖围堰破堤的前期工作。我局与海沧镇政府、霞阳、吴冠村委会签订责任状,由镇、村做好养殖户思想工作,通过镇村做了大量细致的思想工作,有45户养殖户签订《限期停止水产养殖承诺书》,现大部分渔民已停止水产养殖,为下一步养殖围堰破堤做好了准备。继续协助海沧镇做好东屿村小组集体滩涂的补助款发放工作。3、积极开展水产技术推广和培训工作。选聘9名村级渔民技术员,通过渔民技术员协助开展水产新优品种、新技术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以及协助开展水产养殖病害和疫情的测预报、鱼病综合防治以及水生动物的检疫等工作。举办对虾病害防治技术讲座。邀请市水产技术推广站的工程师为农民授课,培养农民水产养殖技术。4、开展清除互花米草行动。根据市海洋与渔业局、海沧镇政府和我局的三方协议,共同防除互花米草。开展“孔雀石绿”禁用渔药大检查,我区没有发现出售和使用“孔雀石绿”。七、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水平。从完善机关和服务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入手,推动机关效能建设,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工作。成立局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督促下属农林场抓好计划生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