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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管理办法

时间:2022-07-05 21:59:38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处方管理办法,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处方管理办法

第1篇

    第一条 为加强处方开具、调剂、使用、保存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依据《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开具、审核、调剂、保管处方的相应机构和人员。

    第三条 处方是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以下简称“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发药凭证的医疗用药的医疗文书。

    第四条 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处方销售、调剂和使用。

    医师处方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调剂处方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并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权。

    第五条 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

    经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开具的处方须经所在执业地点执业医师签字或加盖专用签章后方有效。

    经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在乡、民族乡、镇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执业,在注册的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

    试用期的医师开具处方,须经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有处方权的执业医师审核、并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后方有效。

    医师须在注册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签名留样及专用签章备案后方可开具处方。

    医师被责令暂停执业、被责令离岗培训期间或被注销、吊销执业证书后,其处方权即被取消。

    第六条 医师应当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证、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

    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处方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第七条 处方为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天。

    第八条 处方格式由三部分组成:

    (一)前记:包括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名称,处方编号,费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病历号,科别或病室和床位号、临床诊断、开具日期等,并可添列专科要求的项目。

    (二)正文:以Rp或R(拉丁文Recipe“请取”的缩写)标示,分列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

    (三)后记:医师签名和/或加盖专用签章,药品金额以及审核、调配、核对、发药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签名。

    第九条 处方由各医疗机构按规定的格式统一印制。麻醉药品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普通处方的印刷用纸应分别为淡红色、淡黄色、淡绿色、白色。并在处方右上角以文字注明。

    第十条 处方书写必须符合下列规则:

    (一)处方记载的患者一般项目应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二)每张处方只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三)处方字迹应当清楚,不得涂改。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处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

    (四)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或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五)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婴幼儿要注明体重。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要分别开具处方。

    (六)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须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品。

    (七)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可按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药物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之后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药物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应在药名之前写出。

    (八)用量。一般应按照药品说明书中的常用剂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超剂量使用时,应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九)为便于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处方,医师开具处方时,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注明临床诊断。

    (十)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应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十一)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必须与在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第十一条 药品名称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收载或药典委员会公布的《中国药品通用名称》或经国家批准的专利药品名为准。如无收载,可采用通用名或商品名。药名简写或缩写必须为国内通用写法。

    中成药和医院制剂品名的书写应当与正式批准的名称一致。

    第十二条 药品剂量与数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剂量应当使用公制单位:重量以克(g)、毫克(mg)、微克(μg)、纳克(ng)为单位;容量以升(l)、毫升(ml)为单位;国际单位(IU)、单位(U)计算。片剂、丸剂、胶囊剂、冲剂分别以片、丸、粒、袋为单位;溶液剂以支、瓶为单位;软膏及霜剂以支、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应注明含量;饮片以剂或付为单位。

    第十三条 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必须注明理由。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处方用量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开具麻醉药品处方时,应有病历记录。

    第十四条 医师利用计算机开具普通处方时,需同时打印纸质处方,其格式与手写处方一致,打印的处方经签名后有效。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核发药品时,必须核对打印处方无误后发给药品,并将打印处方收存备查。

    第十五条 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按操作规程调剂处方药品:认真审核处方,准确调配药品,正确书写药袋或粘贴标签,包装;向患者交付处方药品时,应当对患者进行用药交待与指导。

    第十六条 药学专业技术人员须凭医师处方调剂处方药品,非经医师处方不得调剂。

    第十七条 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方可从事处方调剂、调配工作。非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不得从事处方调剂、调配工作。

    具有药师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负责处方审核、评估、核对、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药士从事处方调配工作;确因工作需要,经培训考核合格后,也可以承担相应的药品调剂工作。

    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签名式样应在本机构药学部门或药品零售企业留样备查。

    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停止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药品零售企业执业时,其处方调剂权即被取消。

    第十八条 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认真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并确认处方的合法性。

    第十九条 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包括下列内容:

    (一)对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物,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

    (二)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

    (三)剂量、用法;

    (四)剂型与给药途径;

    (五)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

    (六)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第二十条 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经处方审核后,认为存在用药安全问题时,应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重新开具处方,并记录在处方调剂问题专用记录表上,经办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签名,同时注明时间。

    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发现药品滥用和用药失误,应拒绝调剂,并及时告知处方医师,但不得擅自更改或者配发代用药品。

    对于发生严重药品滥用和用药失误的处方,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按有关规定报告。

    第二十一条 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规格、数量、标签;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发出的药品应注明患者姓名和药品名称、用法、用量。

    发出药品时应按药品说明书或处方医嘱,向患者或其家属进行相应的用药交待与指导,包括每种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

    第二十二条 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在完成处方调剂后,应当在处方上签名。

    第二十三条 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对于不规范处方或不能判定其合法性的处方,不得调剂。

    第二十四条 处方由调剂、出售处方药品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药品零售企业妥善保存。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存1年,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及戒毒药品处方保留2年,麻醉药品处方保留3年。

    处方保存期满后,经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药品零售企业主管领导批准、登记备案,方可销毁。

    第二十五条 除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及戒毒药品外,任何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不得限制就诊人员持处方到其他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药品零售企业购药。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所称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和药品零售企业的、具有相应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资质的人员。

第2篇

【关键词】 处方管理办法;处方质量;用药安全

处方是医师为患者诊治疾病使用药物的书面文件,具有技术、经济和法律意义。为了提高我院处方质量,我们认真执行新版《处方管理办法》,促进了处方开具、调剂、保管的规范化管理。回顾分析执行新版《处方管理办法》近一年的工作,笔者深有体会。

1认真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处方质量显著提高

根据新版《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院实际,制定制度,定期检查、讲评,增强了处方开具、调剂、保管意识,促进了处方书写规范,保障患者用药合理、安全、有效。

1.1院领导重视,机关支持,是执行《处方管理办法》的关键院分管领导和医务部领导利用各种会议,反复强调,有时还组织人员深入科室检查处方质量。同时加大管理力度,把《处方管理办法》列入每年第一季度必学的规章制度和年底必须考试的内容。

1.2广泛宣传,提高认识,是执行《处方管理办法》的基础自《处方管理办法》后,我院利用各种会议广泛宣传,而且把此文件印发各科室学习,并列入半年和年终业务考试内容。通过这些措施,使广大医师熟知内容,并自觉遵守。

1.3制定处方管理制度,是执行《处方管理办法》的有效依据根据《处方管理办法》规定,制定了我院《处方管理细则》、《合格处方标准》。根据国家卫生部的《处方常用药品通用名录》,修订了《二疗常用药物目录》,并印发医师人手一册。使处方的开具、调剂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1.4定期检查、讲评、奖罚,是执行《处方管理办法》的可靠保障为了使处方开具、调剂质量落到实处,院指定质量控制办公室定人、定期检查处方质量,并在院月讲评时进行处方质量讲评、奖罚。药剂科对处方质量坚持“四把关”,即处方调剂时把关,值班员装订处方时把关,次日专人检查把关,月底集体检查把关。对不合格处方及时通知医师更正。通过这些制度的实施,各科重视,医师自觉,确保了处方质量。

2处方质量存在问题的分析

通过对2007年5~12月共2万余张处方的检查,对不合格处方进行分类整理、分析,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2.1处方前记书写不完整或含糊不清科室、姓名、性别、年龄等填写不全或未填。尤其是年龄同实际不符,填写不清或未填。《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60岁的老年人用药,参考剂量是成人用量的3/4,婴幼儿和儿童因年龄不同,用药量与成人相差更大。所以年龄也是审核用药是否合理的依据之一。

2.2处方正文书写不规范

2.2.1疾病诊断与用药不符诊断填写“月经不调,药物使用复方丹参片”,“冠心病使用更年安片”,“耳鸣使用复方丹参片”等。

2.2.2药品名称不规范不使用药品通用名或随意简化,“复方草珊瑚含片”写成“草珊瑚含片”,“5%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写成“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有的仍使用商品名或别名,“达克宁乳膏”,“达美康片”,“化痰片”等。

2.2.3剂型、剂量和单位不规范剂型不符或无剂型,“诺氟沙星胶囊”写成“诺氟沙星片”,“左氧氟沙星注射液”写成“左氧氟沙星”;缺少剂量或未写剂量,“板蓝根颗粒10 g×10袋”写成“板蓝根颗粒10袋”,“硝苯地平缓释片20 mg×30片”写成“硝苯地平缓释片1盒”;单位与剂型不符,“维生素E胶丸0.1 g×30丸”写成“维生素E胶丸0.1 g×30粒”,“诺氟沙星胶囊0.1 g×24粒”写成“诺氟沙星胶囊0.1 g×24丸”。

2.2.4用法用量不正确用法不正确、不规范,“庆大霉素注射液”供口服,“硝酸甘油片含服”写成“硝酸甘油片口服”,“苦甘颗粒冲服”写成“苦甘颗粒口服”;用量不正确或严重超量,“维C银翘片6片,3/d”,“利巴韦林片0.8g,3/d”;缓释、控释药品误作普通药品使用,布洛芬缓释胶囊每日口服3次,硝苯地平缓释片每日口服3次。

2.2.5不根据药品说明书的适应证、药理作用开具处方耳鸣使用复方丹参片或复方丹参注射液,咽炎使用复方甘草片或复方甘草合剂。

2.2.6过敏试验药品未注明皮试判定结果注射用青霉素G、注射用头孢唑林、破伤风抗毒素等未注明皮试结果就取药。

2.3处方后记不完整医师应签名未签或与原签名字迹不一,日期未写或不完整。

2.4字迹潦草,随意涂改有些处方字迹潦草,难以辩认,给划价和调剂带来麻烦,而且容易发生差错,还有处方随意修改,修改后不签名或未在修改处签名。

2.5重复用药主要表现在上呼吸道感染等,重复用药较严重。有的患者同时使用复方氨酚烷胺胶囊1粒,2次/d,维C银翘片3~5片,3次/d,板蓝根颗粒10 g,3次/d或苦甘颗粒8 g,3次/d,造成对乙酰氨基酚和氯苯那敏服用量过大,既可能出现严重的不良反应,又浪费药品和经费。

2.6配伍不合理注射用青霉素G或注射用头孢唑林加入5%葡萄糖注射液中静滴。青霉素及头孢唑林等β-内酰胺类抗生素易被催化分解,不宜加入偏酸性如葡萄糖注射液中静滴,应选用0.9%氯化钠注射液为宜[1];复方丹参注射液加入0.9%氯化钠注射液中静滴,有报告此两种药物联用,将导致前者不稳定,易发生盐析反应而刺激机体产生不良反应,宜选用5%或10%葡萄糖注射液稀释[2];还有左氧氟沙星片与蒙脱石散同服,左氧氟沙星片是速效杀菌剂,而蒙脱石散具有较强吸附作用,二药同服,可降低左氧氟沙星的抗菌作用。

3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处方开具、调剂、保管更规范,用药更合理

3.1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提高处方质量意识要不失时机,利用“院报”、“药讯”及专业讲座等抓好宣传教育,对进修医师和新分配医师进行集中培训,使每名医师对处方书写质量有更高的认识,严格按院统一要求的标准和格式书写处方。

3.2加大联系沟通力度,保证处方开具质量药剂科将供应药品的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剂量、适应证、用法、用量编印成《处方集》,下发各临床医师人手一册;如有新药增加时,应立即将药品名称、规格、剂量、作用、用法等宣传通知各临床医师,使临床医师更好地掌握和熟悉药品知识及药物动态,保证处方书写准确,用药合理。

3.3提高专业素质,保证处方调剂质量根据《处方管理办法》规定,药师对处方用药适宜性审核共有7项内容,要完成审核重任,除了具备扎实深厚的理论基础外,还必须具有丰富的与时俱进的专业知识。为了努力搞好“以病人为中心”的处方审核、调配工作,保障用药合理,药剂科务必采取送校学习、外送短期培训、组织在岗培训及参加各种专业学术活动等方法,不断丰富和提高自身专业素质,严格“四查十对”,随时发现不合格处方,及时联系医师纠正,确保处方合格。同时调剂室窗口要转变服务性质,由供应服务型转变为知识服务型,努力开展药学服务,搞好合理用药,保障用药安全、有效、经济。

3.4加大监督、检查和奖罚力度,保证处方质量院要把处方书写质量作为临床科室考核标准,与奖金挂钩;定期检查、考核、讲评,督促医师增强处方书写质量的意识,使书写高质量的处方成为自觉行动。

参考文献

1陈新谦,金有豫,汤光.新编药物学[M].第16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7.48

第3篇

【摘要】 目的 了解处方中出现与《处方管理办法》不符的错误分布,旨在提醒医生培养正确书写习惯,加强药师对处方的审核。方法 依据《处方管理办法》,值班药师对2009年我院门诊药房每天处方逐项进行审查,全年合计177 532张,对处方中出现的错误进行分类、统计、分析。结果 处方正文差错占全部错误的91.05%,处方前记、处方后记差错分别占7.45%和1.50%。结论 应加强《处方管理办法》的宣传、学习和执行,使处方书写规范化,减少或避免药物差错和药源性损害,降低医疗纠纷的发生率,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

【关键词】 处方;处方管理办法;错误分析

处方具有法律、技术和经济多方面的意义,是医疗活动中最常见的一种文书,直接关系到患者治疗效果的好坏,在医疗活动中占有重要地位,在对发生药源性疾病事件的研究中发现,那些可以防止的差错事件中的49%是发生于处方书写阶段[1],因此加强处方书写过程的质量控制十分重要。卫生部于2007年5月1日正式实行《处方管理办法》,对处方提出了详细要求。本文通过对我院门诊2009年177 532张处方进行检查分析,提示医生在处方书写中应注意改正不良的书写和用药习惯,提醒药师加强处方的审核工作,减少或避免药物治疗差错和药源性损害,使病人得到安全、有效的治疗。

1 资料与方法

2007年5月1日正式实施《处方管理办法》以来,医务处对全院医、药、护人员多次进行《处方管理办法》的学习和培训,要求各级人员严格执行。为进一步提高处方质量,2009年药剂科要求以《处方管理办法》为标准,按照审核条款要求,门诊药房值班药师每晚对当天处方进行全面审查。每张处方中出现的每一项目不符合《处方管理办法》之处称为一处错误,单张处方中出现一处错误即为不合格处方。对不合格处方错误之处进行逐项质控登记。取全年177 532张处方质控登记进行分类、统计、分析,检验执行标准的运行情况,发现仍然存在问题。

2 结 果

审查发现处方书写中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在177 532张处方中,不合格处方2805张,不合格率为1.58%,不合格处方中出现的错误有2848处,有2处错误以上的处方为43张,占不合格处方的1.53%。处方前记是病人的基本情况描述和简单病情介绍,包括门诊号、费别、科别、年龄、性别、姓名和临床诊断。处方正文是药物治疗方案和药物具体使用的记录,包括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数量、单位、用法、用量、用药途径、皮试结果、药物品种、结束符号等。处方后记是医生和药剂人员对处方中内容的认可和责任确定,包括医生签名、调剂人员签字、审核人员签名、处方金额等。处方中出现的错误按照处方前记、正文、后记三大类,分别统计(见表1、表2、表3、表4)。表1 处方差错分布表 表2 处方前记错误分布表

临床诊断是为药师审核处方提供的资料,缺少临床诊断、临床诊断不准确就有可能造成药师审核处方的漏失,可增加发生药物治疗纠纷的可能性。

处方正文错误中最常见的错误是医生涂改后未签字及注明修改日期(处方开具当日有效。特殊需延长有效期的,应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不超过3天,未加注明的应视为当日有效)、药品名称不规范、药物用法不完善、药品规格剂量不完善、临床诊断与用药不符分别排在处方正文错误的前5位(见表3)。表3 处方正文错误分布表 处方后记错误中最常见的有缺药品金额、医生签字不规范、审核药师漏签字、调剂药师漏签字等(见表4)。表4 处方后记错误分布表

3 讨 论

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组成了处方的主体部分。这次发现处方正文中出现的错误数为2554个,占全部处方错误数的91.05%。在所有差错中,医生涂改后未签字或修改日期是全部处方错误中最常见的问题,占据了正文错误的26.55%,占全部错误的24.17%,注明修改日期是《处方管理办法》的要求,疾病是一种不断变化和进展的动态过程,处方中的药物治疗是根据当时的病情做出的。医生涂改后未签字的处方,不能完全支持医生用药方案,也不排除他人的修改行为,缺乏严谨性,它们是保证处方的完整性和严肃性的一种要求。

处方正文错误中的药名不规范、用法不完善、临床诊断与用药不符、未标注皮试结果等,存在用药安全隐患,与药物差错和药源性疾病具有非常直接的关系,是造成医疗差错较大的潜在危险因素,积极改正这些正文错误可以有效降低医疗差错的发生率和减少医疗纠纷。药名不规范占全部不合格处方错误的17.61%,药品用法不完善占17.33%,临床诊断与用药不符的占8.38%、未标注皮试结果的占7.63%,药品名称要规范,书写药物的通用名或专用名顺序是:《中国药典》中名称、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新活性化合物的专利药品名称和复方制剂药品名称。完善的药品用法应包括用药与诊断是否相符,剂量、使用方法(应该考虑到药物半衰期、生物利用度、时辰药理学、给药方案的选择,如抗菌药物的围手术期、非手术感染患者使用疗程及给药方案必须兼顾药动学/药效学/不良反应等内容)是否正确,有无配伍禁忌等内容,既能反映病人用药的记录,也是药师告诉病人如何服药的依据。此项缺少或不全,有可能发生病人误服或滥服等的危险。

《处方管理办法》第六条第7款规定: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此次调查中发现超过5种药物的处方有24张,占全部不合格处方的0.85%,小于雷招宝的报道11.4%[2],与药师第一时间审方时发现拒绝调配退回医师处修改相关。据报道:2~5种药物并用时,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增加4.2%;6~1种药物并用时,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增加7.4%;11~16种药物并用时,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增加24.2%;16~20种药物并用的发生率增加40%以上[3]。所以,进行药物治疗时,能用一种药物治愈疾病的,不要使用两种药物,超过5种药物联合应用时,不良反应发生率急剧上升,若是患有5种药物联用仍不能治疗疾病的患者,应劝其住院治疗,既是对患者负责又是对医生自己的医疗行为负责。减少不合格处方数量,药剂人员是其中一个重要环节,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药师严把处方质量关的意识。当患者拿来存在不合格处方时,药师应及时电话通知医生,修改处方后进行调剂。我院药剂科每月将处方质控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归类、汇总,上报主管院领导,全院例会进行处方点评,并对有关医生、药师进行一定经济处罚,对增强其责任心,减少不合格处方数量效果明显。

《处方管理办法》颁布实施已两年多,我院门诊处方质量明显提高,面对存在问题,仍需继续加强《处方管理办法》的宣传和学习,使每位医生都真正按照《处方管理办法》标准规范书写处方,改正不良书写和用药习惯,药师要加强对处方的审核,减少或避免药物治疗差错和药源性损害,使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合理。

参考文献

[1] 金有豫.治疗学的药理学基础[M].第10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4:1478.

第4篇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章第三十九条规定:品属特殊管理药品之一,要执行特殊的管理办法,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版权所有,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

(二)按照国务院文件,国发[1987]103号《品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特制定医院药剂科品的管理制度,一九七九年九月十三日国务院颁发《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三)品系指连续使用易产生身体依赖性且能成瘾癖的药品,主要有阿片类、可卡因类、大麻类、合成类及卫生部指定的其它易成瘾癖的药品,药用原植物及期制剂,我国规定的品范围共八类,33个品种。

(四)医院药剂科品的管理和使用,必须按国发103号《品管理办法》的精神进行采购,管理和使用,医疗单位及个人,不得自行更改管理办法。

(五)品只限于医疗、教学、科研需要,医院制剂室制备含有品的制剂,需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方可自行配制,未经批准的任务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配制。

(六)具有品处方权的医务人员必须具有医师以上技术职称,并经考核能正确使用品,本院医务人员的品处方权需经医务科负责批准,并将医师签字式样送药剂科备查。

(七)进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医务人员经考核能正确使用品的,在进行手术期间有品处方权。

(八)品和用量:每张处方针剂不得超过二日常用量,片剂、酊剂、糖浆剂等不得超过三日常用量,连续使用不得超过七天。

(九)品处方书写要求:处方要用专用处方(红底黑字)书写工整,字迹清晰版权所有,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写明病情,医师签全名,划价、配方、发药及核对人员均应签全名,并进行品处方登记,医务人员不得为自已开方使用品。

(十)经县以上医疗单位诊断需使用品的危重病人可由县以上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单位,凭医疗诊断书和户口簿核发<品专用卡>患者凭“专卡”到指定的医疗单位规定开方取药,具体按<品专用卡>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医院药剂科应根据国务院对品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和监督本院品的管理和使用,禁止非法使用、储存、转让或借用品,对违反规定滥用品者,药剂科有权拒绝发药,并及时向院领导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十二)医院抢救病人时,急需品者,如手续不完备时,可先发放该病例一次性使用剂量之后补办手续。

(十三)医院的医疗、教学、科研所用的品按<品管理办法>使用,药剂科要严格执行<品管理办法>中的关规定,严格保管,合理应用,杜绝滥用,防止流痹,严格实行品的“五专制度”;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处方,专用帐册,专册登记。

(十四)品处方应完整保存三年备查

(十五)药剂科各班组品的管理和使用,要有专人负责管理、班班交接、认真填写品交班笨及处方登记本。

(十六)药剂人员在调配品时,要严格审查处方,对不符合规定的品处方,拒绝调配。

第5篇

[关键词] 处方点评 处方书写 合理用药 抗菌药物

[中图分类号] R969.3[文献标识码] C[文章编号] 1673-7210(2011)02(c)-115-04

Analysis of 8 169 prescriptions from outpatient and emergency department

MU Yanping, WANG Yong, DENG Xun, WANG Liqing, SHI Yong

(Department of Pharmacy, Zhujiang Hospital, Southern Medical University, Guangdong Province, Guangzhou 510282, China)

[Abstract] Objective: To investigate the rationality, regularity of prescriptions and the usage of antimicrobial agents in outpatient and emergency. Methods: 8 169 prescriptions were selected randomly in outpatient and emergency department from 2007 to 2009, averaging 10 prescriptions per month. According to Prescription administrative policy, Guiding principles of clinical application of antibacterial, Management standard of hospital prescription and details about prescription evaluation of our hospital, the author analyzed the writing of prescriptions, the usage of antimicrobial agents and prescription medication. Results: 8 169 prescriptions were commented, including 6 098 qualified prescriptions which the qualification rate was 74.65%. Using 2 393 prescriptions of antibacterial, the usage rate was 29.29%. Conclusion: By analyzing the prescriptions of outpatient and emergency department, we can see that the qualification rate and using antimicrobial agents reasonably remain to be improved.

[Key words] Prescription evaluation; Prescriptions writing; Rational use of drugs; Antibacterial agents

建立处方点评制度对于规范处方管理,促进合理用药,保护患者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1]。2007年,卫生部颁布了新的《处方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处方点评制度,对处方实施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登记并通报不合理处方,对不合理用药及时予以干预”。本研究从2007~2009年每月由临床药师随机抽取各门急诊科室10张处方,按照新《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和我院制订的处方点评内容进行点评。评价内容包括处方书写的规范性、合理用药的情况特别是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和处方不合格的类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与方法

2007年1月~2009年12月,每月随机从门急诊各科室抽取处方各10张,总共抽取处方8 169张,对这些处方进行评价,统计分析用SPSS 13.0软件包完成。

1.2 评价标准与内容

评价标准根据《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的有关规定,内容包括:

1.2.1 处方书写①处方是否完整,前记、正文、后记内容是否缺项,新生儿、婴幼儿处方是否写明日、月龄;②医师签名、签章是否规范或者与签名、签章的留样是否一致的;③处方修改未签名和注明修改日期,或药品超剂量使用未注明原因和再次签名的;④诊断与用药是否相符;⑤药品使用通用名,剂量、规格、数量、单位及用法、用量是否准确;⑥单张门急诊处方是否超过五种药品;⑦门诊处方超过7 d用量,急诊处方超过3 d用量时是否注明特殊原因;⑧联合用药是否适当;⑨有无重复给药;⑩是否存在配伍禁忌或者不良相互作用;■其他用药不适宜情况。

1.2.2 抗菌药物使用①抗菌药物使用率:抗菌药处方数占抽查处方总数的百分比;②处方的平均费用:抽查处方总费用与抽查处方数之比;③抗菌药平均费用:抗菌药总费用/抗菌药处方数:④含抗菌药处方平均费用:含抗菌药处方总费用/抗菌药处方数;⑤抗菌药费用比率:抗菌药平均费用/含抗菌药处方平均费用。

1.2.3 处方合格率分析①处方合格率:(抽查处方总数-不合格处方数)/抽查处方总数×100%,不合格处方包括《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中不规范处方、用药不适宜处方及超常处方。②不合格处方分类统计:根据不合格处方具体表现进行分类统计。

2 结果

2.1 处方点评基本情况分析

2007~2009年处方点评的总数为8 169张,合格处方6 098张,合格率为74.65%,见表1。不合格处方最常见的现象是处方完毕后缺少下划线,占不合格处方的75.08%,见表2。在受查的8 169张处方中,使用抗菌药物处方有2 393张,占处方总数29.29%。每张处方平均药品品种数均在WHO在发展中国家通过专家论证法对医疗机构门诊的合理利用制度的标准(平均处方用药品种数为1.6~2.8种)范围内[2]。

2.2 抗菌药物使用情况

抗菌药物一直是合理用药监控的重点,国家卫生部出台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本院制订了《抗菌药物临床使用实施细则》。以半年时间计,从2007年上半年~2009年下半年,我院抗菌药物使用率虽有小幅波动(见图1),但基本上维持在相对稳定状态,波动幅度不超过10%,总的使用率为29.15%,高于WHO推荐的抗菌药物平均使用率(20.0%~24.1%)[2]。

图1 抗菌药物使用率的变化趋势

Fig.1 Trend of antibacterial utilization ratio

从处方费用的动态观察看,含抗菌药物处方的平均费用均低于总体处方平均费用,抗菌药物在相应处方中所占的费用比例变化较大(46.46%~65.82%),一般下半年抗菌药物所占的比例略高于上半年,且有逐年上升的趋势,见图2。

2.3 不合格处方的类型

不合格情况见表2。根据处方管理办法对处方进行评价,处方合格率一直偏低,见图3。按每半年统计,合格率均不超过80%。

图3 处方合格率的变化趋势

Fig.3 Trend of prescriptions qualification rate

处方不合格主要表现为:缺下划线、缺诊断、用药频次不合理、用药与诊断不符、用法用量有误、处方时间过长、抗菌药物联用不当和缺医师签名。其中,缺下划线最为常见(表2),占不合格处方的80%左右,2009年该比例有所下降,与2007年上半年相比,两者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35.807,P=0.000)。若扣除该类不合格处方,处方合格率提高19个百分点,可达到93.68%。其次,是缺诊断的现象也比较突出。

3 讨论

处方是医疗活动中信息的重要载体和医疗文书,合格处方不仅代表医生的医疗水平,也增强了医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还能保证患者的知情权[3]。为此,处方的规范化书写与处方点评成为提高医疗质量的重要环节,国家卫生部相继出台了《处方管理办法》和《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我院从《处方管理办法》实施以来一直坚持每月按时点评处方,并对处方存在的问题进行上报。三年来,处方的合格率变化不大,但从不合格处方的表现分析,真正涉及《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中所述的不适宜处方却较少,主要为书写不规范处方。不合格处方的表现与原因如下:

3.1 缺下划线

缺下划线是我院处方不合格最主要的表现,从2007年开始进行处方点评时这一现象就十分突出,占不合格处方的80%以上,随着处方点评工作的开展,此类不合格的比例稍有下降,2009年降至65%左右,与2007年比较差异有高度统计学意义(χ2=35.807,P<0.01),但总体来说还是不尽人意。对这类极易纠正的现象长期得不到根治的原因进行深入了解,发现发生该类错误的医生往往资质较老,他们对处方关注重点的是正文用药内容,而下划线仅仅是完善处方的形式,有或无与合理用药关系不大,所以在思想上不够重视,况且过去也未曾强调,属于习惯性“漏划”。

3.2 缺诊断

“缺诊断”是继“缺下划线”后排列第二的处方错误。2005年《处方管理办法(试行)》前,对处方是否必须填写诊断未做强行规定,但无论《处方管理办法(试行)》 还是2007年出台的《处方管理办法》都明确规定了在非特殊情况下必须写明诊断,以便医生准确合理开药和药师正确审方及调配。目前,门诊处方存在的“缺诊断”情况时有发生,其原因可能为:医生确实疏漏,忘记书写;医师考虑到患者的隐私权,故意不填诊断项,若属此种情况,尚不违背《处方管理办法》,可视为合格处方,但最好以适当的形式体现“特殊情况”。

3.3 用药频次不合理

用药频次不合理主要表现在抗菌药物的使用上。对于门急诊患者,医师从用药依从性考虑,常将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抗菌药物按每日1次给药,造成用药频次不足,又无口服序贯治疗或者序贯治疗选用的抗菌药物不正确,这样既影响疗效,又容易产生耐药。抗菌药物的用药频次必须根据t1/2和抗菌药物后效应(PAE)的时间长短来确定[4]。浓度依赖型的抗菌药物具有首次接触效应和较长的PAE,因此,这类药物的临床疗效关键是提高药物浓度,给药的关键是剂量,如喹喏酮类或氨基苷类的部分药物每天药量可一次给予,这样既可以降低给药次数,又可以减少不良反应。β-内酰胺类、大环内酯类等时间依赖型的药物要根据t1/2每天药量分多次给予。时间依赖型抗菌药物,给药期间血药浓度超过最小抑菌浓度(MIC)时间越长,则抗菌活性越强,但血药浓度超过MIC一定程度后,再增加药物浓度并不能增强其抗菌活性[5]。这类抗菌药物正确的给药方法是尽量延长给药期间血药浓度超出致病菌MIC的时间,如一次静脉给药后,选择同类口服药物作序贯治疗[6]。用药频次不合理提示医师对药物的药代动力学特点了解不够,个别医生对时间依赖型抗菌药物和浓度依赖型抗菌药物认识还有待提高,同时要求临床药师应该加强此方面的药学服务,并提供更多药代、药动学方面的知识,在用药过程中给医师提供合理的用药建议[7]。

3.4 用药与诊断不符

处方中出现用药与诊断不符,分析其可能的原因有:一是医师超适应证用药;二是可能患者同时患几种疾病即并发症,而临床医师只写主要诊断;三是有些诊断涉及患者个人隐私,医生善意地避开真实诊断而“编造”诊断。正确的诊断是判断用药是否合理的重要基础,缺少诊断和“编造”诊断均导致药师在处方点评时无法判断或误判用药是否合理。因此,针对以上可能的原因,建议医生开具处方时要充分了解药物的适应证,详读使用说明;另外,对于具有多种伴发疾病的患者,尽量完善诊断,至少具备相应药物适应证的诊断;如果涉及隐私的诊断,医疗机构可以考虑使用专用标记。

3.5 用法用量有误

这类错误在处方抽查中相对较少,一般见于外用药物,将药品包装规格误选作每次用量,这往往是由于医生开具处方时的一时疏忽造成的,只要医生加强责任心,这种错误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另外,有极个别处方由于把抗菌药物时间依赖型和浓度依赖型混淆,造成增加单次剂量而减少用药频次,这需要医生熟悉药物的使用说明。

3.6 处方时间过长

根据《处方管理办法》规定,对于一些慢性病、老年病如高血压的处方,医师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延长处方用药时间,但应根据本医疗机构具体规定,若时间太长,这不利于疗效观察和用药的监控,也不利于根据病情变化及时调整用药。另外,对于外地购药的情况,医师也应根据具体情况给予说明。

3.7 抗菌药物联用不当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上明确规定联合用药的指征,在抽查处方中仍然发现少数处方存在抗菌药物联用不合理的现象,有的是缺少联合用药的指征,如清洁的皮肤切口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有的是联合应用抗菌药物时选用的药物不当。抗菌药物的不合理应用会导致不良反应增多,细菌耐药性增长以及治疗失败,同时也增加了患者的经济负担[8]。

3.8 缺医师签名

门诊处方缺医师签名的情况比较少见,医师只是偶然发生忘记签名。另一种现象是电子处方自动生成的医生名字与手书签名不一致,这主要是由于医生可能借用工作站造成的,或者进修、实习医生忘记请带教老师签名所致。

3年共计8 169张门急诊处方具有一定代表性,反映了门急诊处方的共性,不仅代表某个医疗机构,也体现目前国内医疗机构的处方现状,与临床实际较为相符。根据《处方管理办法》和《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相关规定,进行处方点评是进行医疗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提高医疗质量的重要措施。根据8 169张门急诊处方分析结果,建议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提高处方的合格率:①加强处方管理:由医疗机构行政主管部门牵头,药学部门和各临床科室配合,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②根据不合格处方的共性或主要现象,采取统一措施加以纠正。如“下划线”主要作用是表示处方开具完毕,在处方设计上可考虑自动生成“以下为空白”以替代下划线,同样可以起到“下划线”的作用,这样就可以减少由于缺少该“下划线”而造成处方不合格的现象。③加强临床药师与临床医生的配合,取长补短,临床药师需多提供相关的药学知识和药学服务。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3号).处方管理办法[S].2007.

[2]李洋,颜虹.处方信息的分析和利用[J].中国医药统计,2005,12(1):79-82.

[3]王婧雯,东,王志睿,等.开展处方点评,促进合理用药[J].药学服务与研究,2008,8(3):234-235.

[4]许景峰,黄祥.实用临床药学[M].北京:人民军医出版社,2008:169-195.

[5]丁国华,高宏,孟松伟.合理用药评价[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6:44-46.

[6]苏萍.序贯疗法优化抗生素治疗的探讨[J].中国现代药物应用,2009,3(1):181-182.

[7]陈世才,刘宪军,丁全.药师在抗菌药物处方点评中的作用[J].首都医药,2009,(4):48-49.

第6篇

【关键词】内科;抗菌药物;回顾性调查分析

抗菌药物的使用是需要根据一定的病情来决定,尤其是对于抗菌药物的使用剂量、使用时间、适用症状等等,这些都是需要医生进行详细的分析才能发挥出一定的作用的。本文根据医院2008年1月至2009年1月收录的患者资料进行抗菌药物使用的分析,具体情况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资料随机抽取2008年1月至2009年1月的门诊西药处方,共计770张,以及处方中常用药品的说明书。

1.2处方基本指标调查 《处方评价表》中提到了处方基本指标包括了:用药品种数、各年龄段使用针剂情况、抗菌药物单用、含针剂处方所占百分率、含抗菌药物处方所占百分率、联用所占抗菌药物处方的百分率,抗菌药物与抗病毒药物、激素药物联用处方所占的百分率等。根据《处方管理办法》和相关文献对结果进行讨论分析并提出建议。

2 结果

2.1 天数统计770方中给药共计705张,天数大多在2-4d,占总数的91.6%;根据《处方管理办法》,给药天数超过7d的为不合理用药(特殊情况除外),共计15张,占处方总数的2.O%。

2.2 疾病分布情况从调查的处方中列出的疾病临床诊断资料来看,消化系统疾病71张,占9.1%;呼吸系统疾病522张。占67.7%;其他疾病占23.2%。

2.3 针剂处方所占百分率使用针剂处方有399份占51.8%,其中使用输液为268张,占针剂处方的67.3%。

2.4 处方用药平均品种数及其分布在770张处方用药平均品种数为4.81种,用药5种(含5种)以下的处方比例仅为67.5%,5种以上的为251张,占处方比例的32.5%。

2.5 抗菌药物利用指数DDDs排序770份内科门诊处方中,使用了抗菌药物的处方599张,占77.8%,其中诊断为呼吸道疾病的521张处方中,绝大部分使用了抗菌药物。根据所调查处方的结果显示,口服制剂前10位的主要是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以及大环内酯类。头孢菌素类(主要是三代和二代)依次是头孢唑肟钠、头孢他啶、头孢呋辛钠、头孢孟多脂、头孢曲松钠等六种抗菌药物注射剂的使用频率排名前六位的。

3 讨论

3.1平均给药天数我国医学界对处方用量进行了明确规定,在《处方管理办法》中的十九条规定:一般处方用量不得超过7d;急诊处方一般用量不得超过3d;对于某些特殊情况以及慢性病、老年病来说,可以适当延长处方用量,但医师需要标明延长处方用量的理由。本次调查结果表明,给药天数内科门诊大多数较为合理,但仍然有不合理用药现象存在,主要表现为给药天数超过7d的。

3.2 内科门诊处方用药品种数内科患者门诊处方平均用药品种数为4.8种,其中5种以下(含5种)占67.5%,5种以上占32.5%。《处方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六款规定,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结果表明,联合用药现象非常普遍。有1/3的处方不符合《处方管理办法》规定用药品种数的要求。

3.3 抗菌药物使用百分率回顾性调查显示,内科门诊处方抗菌药物使用高达77.8%。呼吸道感染和消化道感染是造成内科感染性疾病的主要原因,而急性呼吸道感染是内科最常见的社区获得性感染,其主要感染原因是病毒,其次为细菌感染,也有可能是在病毒感染基础上继发细菌感染。而抗菌药物对病毒无效,其主要原因因为它是用来治疗由细菌引起的各种疾病的药物。

3.4 建议我国医院治疗过程中仍然存在很多用药问题,例如:盲目用药、品种过多、使用率过高、用药不合理等问题,特别是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方面存在的问题更加明显。要想使这些问题得到解决,首先,需要严格遵守《处方管理办法》和《抗菌药物应用指导原则》;其次,医务人员必须不断改善自己的医疗方式,提高自己的医疗水平;然后,政府部门和医院内部领导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有效的技术管理规范和细则;最后,医疗机构的管理者要履行自己的职责,加大对医生的处方行为监督检查的力度,及时纠正用药问题。另外,杜绝抗菌药物的滥用,必须从临床合理用药做起,必须掌握抗菌药物的临床适应症,限制预防性用药,加强用药监督,定期对临床医师进行抗菌药物使用的培训。同时,医院可以邀请一些经验丰富的药师到医院现场指导、积极参与到临床合理用药这一过程中去。

参考文献

[1]缪经纬,李爱光.2O7张处方不合理用药分析.基层医学论坛,2006,10(7):659―661.

第7篇

[关键词] 门急诊处方;点评;分析

[中图分类号] R19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4721(2010)03(b)-128-02

处方是医师为患者防治疾病需要用药而开写的书面文件,具有法律、技术和经济上的意义[1]。处方点评是处方调配后的药物应用评价,是指根据相关法规、技术规范或者事先制定的规定和标准,对处方书写的规范性及药物临床使用的适宜性(药物选择、给药途径、用法用量、药物相互作用、配伍禁忌等)进行评价,发现实际存在或者潜在的用药问题,制定并实施干预和改进措施,促进临床药物合理应用的过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随机抽查本院2008年10月~2009年10月门诊西药房处方2 000张。

1.2 方法

以药品说明书、公开发表的国内外文献以及公开出版的医药学书籍和《处方管理办法》及《医院处方点评规范》为评价标准,对不合理用药处方进行分类统计、综合分析。

2 结果

抽取的2 000张门诊西药房处方中,不合格或不合理处方414张,占抽查处方总数的20.7%。超过5种药品的处方160张,占抽查处方总数的 8.0%。平均每张处方的品种数为4.5个。超过处方管理办法规定的用药天数未注明原因的处方156张,占抽查处方总数的 7.8%。应用抗菌药物的处方902张,占抽查处方总数的 45.1%。其中单用抗菌药物处方576张,占抗菌药物处方的63.9%。应用二联抗菌药物的处方312张,占抗菌药物处方的34.6%。应用三联以上抗菌药物的处方14张,占抗菌药物处方的1.5%。应用西药并中成药的处方326张,占抽查处方总数的 16.3%。

3 讨论

不合格或不合理的处方存在问题如下:

3.1 用量要求不够严格

《处方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 d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 d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2]。

3.2 处方品种过多

《处方管理办法》第六条的(七)规定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2]。

3.3 诊断与用药不相符

如某诊断为“上感”的患者,处方所开药物为炉甘石洗剂;诊断为“上呼吸道感染”的患者,处方开氟沙星滴眼液、红霉素眼膏、外用盐水;诊断为“泌尿系感染”处方开感冒清片;诊断为“糖尿病”处方开坦洛新、非那雄胺片等等现象。

3.4 无指征用药及诊断不够具体

如:诊断为“头部外伤”的患者,开复方灵芝片;诊断为“前列腺炎”的患者,开参芪片;诊断为“心肌梗死”的患者,开双氯芬酸钠(扶他林)片;诊断为“糖尿病”的患者,开辛伐他汀片;诊断为“痤疮”的患者,开头孢他啶加甲硝唑静滴;诊断为“急性荨麻疹”的患者,开阿奇霉素静滴;诊断只写“妇检”的患者,开头孢丙烯加妇平胶囊口服;诊断只写“体查”的患者,开蒲公英胶囊加维生素B6加克拉霉素口服,加复方甲硝唑栓外用。

3.5 注明用法用量

如:众生丸,复方板蓝根片等整瓶或整盒开的药未注明用法用量,或处方中含有“带回”,“备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3.6 处方配伍不合理

3.6.1 重复用药如:给某患者开的处方,同时口服复方头孢氨苄颗粒加头孢泊肟脂干混悬剂两种头孢菌素。又如患者开克林霉素再加琥乙红霉素口服,克林霉素与琥乙红霉素的作用机制相同,主要在于抑制细菌细胞肽链延长和蛋白质合成。蛋白质合成场所是核糖体,两者作用部位相同,抑制细菌细胞合成的生化环节而发挥抗菌作用,由于两者竞争核糖体上的结合部位,而前者亲和力大于后者,影响其抗菌作用,两者不宜合用。再如某患者用溴乙新(必嗽平)口服又用氨溴索口服,因为氨溴索是溴乙新(必嗽平)在体内的活性代谢产物,两者合用,用药重复[3]。

3.6.2 配伍导致吸收减少,降低疗效 如:某处方开蒙脱石散加口服抗生素: 蒙脱石散微粒能覆盖胃肠道黏膜,增强黏膜屏障,清除致病菌及毒素,扶植肠道正常菌群,减少肠道敏感性等作用。同服抗生素,可被蒙脱石吸附随粪便排出体外。而且蒙脱石在肠道形成保护膜,使抗生素不能发挥有效作用。又如抗生素与活菌制剂合用:抗生素与活菌制剂合用时,未隔开时间,导致活菌制剂被抗生素杀灭而降低疗效,至少要间隔1 h以上服用。

3.7 给药方案不合理

青霉素类、典型头孢菌素类、大多数非典型β-内酰胺类及克林霉素属时间依赖性抗生素,其杀菌效果主要取决于血药浓度超过所针对细菌的最低抑菌浓度(MIC)的时间,此类抗生素无抗菌后效应(PAE),其抗菌原则是将时间间隔缩短,而不必将每次剂量增大,一般3~4个半衰期给药1次,每日用药总量分3~4次给药。如青霉素G,半衰期只有30 min,qd,根本无法达到有效抗菌要求,反而容易引起耐药菌生长。

3.8 应用溶媒不合理

如:冠心宁(丹参、川穹)注射液30 ml配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250 ml静滴,容易造成输液不稳定,应该改配5%葡萄糖注射液500 ml稀释后静滴;泮托拉唑注射液40 mg配5%葡萄糖注射液100 ml静滴,容易造成pH值降低、变色、影响药效,应配0.9%氯化钠注射液100~250 ml稀释后静滴;青霉素类及某些头孢菌素在 pH

3.9 选用溶媒不当

青霉素类不宜与葡萄糖(pH 3.2~5.5)配伍,因该类抗生素在pH

4 小结

此次调查分析显示,本院门急诊处方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原因是临床医师对处方管理条例不够熟悉和对药物合理应用知识掌握不够全面,尤其是对临床药理学,药物代谢动力学和药物不良反应方面的知识不足。因此建议临床医师应加强临床药物学知识的学习,同时希望医院管理部门应制定相应制度和措施,将合理用药工作纳入医疗质量考核指标范围,定期对临床医师进行合理用药知识的培训。另外,新的药品管理办法赋予药师更大的责任,药师应在审核处方时帮助医师避免不合理用药的发生,发挥监管和把关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2007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指导药学(中级)[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7:354.

[2]程勤.《处方管理办法》实施过程中有关药品的几点思考[J].中国现代医生,2008,46(20):78-79.

[3]周顺.2008年度我院处方调查与分析[J].中国现代医生,2009,47(30):51-52.

第8篇

[关键词] 门诊处方;合理用药;三级质控;点评

[中图分类号] R969.3[文献标识码] C [文章编号] 1673-7210(2010)11(b)-120-03

2007年5月1日,卫生部开始实行新《处方管理办法》。新办法对处方从开具、调剂、监督管理等方面都进行了详细的要求,其目的在于规范处方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其中《办法》中第六章第四十四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处方点评制度,填写处方评价表,对处方实施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登记并通报不合理处方,对不合理处方用药及时予以干预[1]。为全面贯彻《处方管理办法》,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用药安全,减少不合理用药,维护就医患者利益,医院制订并实施门诊处方“三级质控点评方案”,对我院门诊处方的总体质量进行考评。

1 三级质控点评方案的建立

三级质控点评方案的实施流程图见图1。

图1 “三级质控点评方案”流程示意图

1.1 一级质控

一级质控由门诊药房的药剂师从处方前记、正文、后记方面对处方规范性及用药适宜性等方面进行考评,将不合理处方项目内容进行记录,填写一级质控处方评价表,并对问题处方进行干预,干预内容包括,①即时干预:对窗口发药时发现的不合理用药问题及时与医师沟通,退回医师修改,经修改并签字确认后药师方可发药。②事后干预:对一些处方书写不规范个别信息缺项情况可由药师事后集中收集处方交由医师修改完善,并将工作记录在案。

1.2 二级质控

由药剂科临床药学室药师完成,每月对门诊处方进行随机抽查,检查一级质控结果,填写二级质控处方评价表,对处方的不合理用药具体情况进行事后干预。干预内容包括:以“回馈单”的形式将评价结果反馈给医师,定期将抽查结果在药讯上公布,针对具体用药问题以书面材料交给相关科室或医师;对处方实施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

1.2.1 二级质控标准的建立建立我院“处方质控点评标准”,从一般书写性缺陷、处方用药缺陷、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缺陷3个方面对处方进行点评,填写处方评价表,并给出评分结果。见表1。

1.2.2 考评标准分值的建立采用得分制式,共计30分,0~25分为不合格,26~29分为基本合格,30分为合格。

1.3 三级质控

由临床药学室将一、二级监测结果报质控委员会,由质控委员会专家小组讨论,出台相关政策,将考评结果与各科医师绩效考核挂钩,从而充分利用行政手段与经济杠杆的调节与引导作用,建立有效的考评机制进行行政干预。

2 “处方质控点评标准”项目说明

2.1 一般书写性缺陷

主要判定在年龄、地址、临床诊断等项目不全,“规格数量”及“用法用量”差错高,主要原因是一些医师主观上对此重视不够。“规格数量”及“用法用量”错误这容易导致药剂人员无法准确分辨医生所开具的药物的种类及数量,而用法用量错误则更易导致药剂人员不能准确为患者交代服用方法及服用量。无临床诊断项目,这不利于药剂人员对处方用药的适应证、禁忌证、剂量调节等方面进行监督[2-3]。

2.2 处方用药缺陷

主要依据新《处方管理办法》中对处方的各项要求进行全面审查。

2.3 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缺陷

临床药学室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与有关文献及医院存在的不合理用药问题进行判定。

2.3.1 选药评价①以判定是否为细菌感染为用药指征,感染部位是否明确。②以判定是否遵照医院执行的抗菌药物分级原则及分级目录使用抗生素。③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中的“抗菌药物在特殊病理、生理状况患者中应用的基本原则”执行。结合药品说明书重点关注肝肾功能减退患者、小儿患者、老年患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的安全用药问题。如小儿应避免使用氨基糖苷类、喹诺酮类抗生素;老年患者应避免使用氨基糖苷类、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等药物;新生儿应禁用四环素类喹诺酮类抗生素等[4]。

2.3.2 给药方法①给药剂量:以是否按抗菌药物的说明书推荐剂量给药来判定。②给药次数:以是否按照抗菌药物的药动学特点给药来判定。规定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时间依赖性抗生素应一日多次给药,其中头孢曲松钠由于半衰期较长,可每日一次给药。氟喹诺酮类、氨基糖苷类等浓度依赖性抗生素应每日一次给药(重症感染患者例外)。③给药途径:轻症患者可接受口服给药者,应选用口服吸收完全的抗菌药物,不必采用静脉或肌内注射给药。④给药疗程依据抗菌药物的使用管理中要求除特殊情况外门诊处方抗菌素的使用疗程≤3 d。

2.3.3 联合用药评价①联用指征:单一药物可有效治疗的感染,不需联合用药;联合用药仅适用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中所列的5种情况。②联用原则:考查联用抗菌药物之间的协同、拮抗等相互关系是否合理。③配伍禁忌:抗菌药物间的相互作用主要参照药品说明书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中的相关内容判定。

3 处方评价汇总表

3.1 处方评价表1(一级质控)

依据处方评价标准的各个项目,制成Eexell表格,包括前记、正文、后记中有关处方规范性及用药适宜性等方面的内容,见表2。

3.2 处方评价表2(二级质控)

主要依据新《处方管理办法》中附件2[1]中的格式及内容制订,在其基础上增加“得分”栏目,包括从一般书写性缺陷、处方用药缺陷、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缺陷3个方面评价的结果,并附相应处方的“扣分理由”、“用药综合评价”,见表3。

4 结果与体会

我院于2009年3月开始实施“门诊处方三级质控点评方案”,成立了由药剂科门诊药房药师、临床药师、药事委员会专家组成的质控小组。为加强处方书写质量,促进合理用药,方案实施前由药剂科药师对全院医生进行了“处方规范书写”专题讲座。医院定期开展“合理用药知识”培训讲座以及“抗菌药物合理使用”讲座,并向全院医生配发了《酒泉市人民医院实用药品目录》(门诊常用药品目录、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药剂科每季度以《医院药讯》的形式向全院医生宣传合理用药知识。医院定期召开医疗质量分析会,对临床不合理用药及处方医嘱书写情况进行讲评。

门诊药房药师实施一级质控,在发药前对处方进行全面审核,对于检查出的处方问题及时与医生沟通。临床药师负责二级质控,检查一级质控结果,对处方进行综合评价,对于出现的用药问题给出意见,定期将结果汇总由《医院药讯》向全院公布。每月将考评结果纳入医院综合考核体系与各科绩效挂钩,充分利用行政手段与经济杠杆的调节与引导作用,建立有效的考评机制。对于一些较为严重的用药问题,进行三级质控由药事委员会讨论解决。

经过开展前后的调查研究显示,我院门诊处方质量在各方面都有很大改观,之前在我院普遍存在的处方书写不规范问题,如:前记缺项,药品规格剂量、用法用量不规范,药品未使用通用名等问题都得到了纠正。

在二级质控方面,我们重点放在了药物给药方案、联合用药、大处方及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方面。通过点评方案的实施,我院对新《处方管理办法》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落实情况有很大改善。特别是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方面,如:我院儿科常规使用氨基糖苷类、喹诺酮类这类对儿童毒性作用大的抗生素;β-内酰胺类等一些时间依赖性抗生素,未按照其药动学原理分次给药;联合用药品种过多,且未遵循联用原则等不合理现象得到了有效控制,但仍有部分医生对新《处方管理办法》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认识不清,理解不到位,仍然沿用自己的老习惯、老经验用药;抗菌药物分级管理落实不到位;还有一些大处方的问题没有得到遏制,通过三级质控上报药事委员会进行针对性干预。

三级质控方面,我院出台了严格的考核制度,对开具“不合格”处方的医生采取全院通报并与绩效考核挂钩,一个考核周期内(半年)三次开具“不合格处方”,将限制其处方权。

在合理应用抗菌药物监控方面我院仍处于初级阶段,管理力度还不够,应进一步加大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监管力度,积极开展处方点评工作,提高我院门诊处方的综合质量和医师用药水平。

[参考文献]

[1]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处方管理办法[S].卫医发[2007]53号.

[2]黄晓倩.提高门诊处方质量的办法及效果分析[J].医院管理,2006,3(6):101-104.

[3]吴雄梅.门诊不合理用药处方分析及其对策[J].中国当代医药,2010,17(8):171-172.

第9篇

关键词:上海市;某区;处方质量;现状调查

随着医疗环境的改变,卫生系统信息化的推进,我区医疗机构的患者结构、硬件配备、开方配药流程、卫生技术人员素质等方面均较从前有了很大不同,各机构《处方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处方质量尚未系统掌握。为此,我区组织了一次处方质量调查,本次调查针对不同级别不同情况的医疗机构分类梳理,并分析比较,为政策制定修改提供参考意见。

1资料与方法

抽样检查区内2家三级医疗机构、3家二级医疗机构、1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家民办综合医疗机构的处方书写情况。依据 《处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 编制完成《医疗机构处方督查表》,每家医疗机构随机抽取普通处方 100 张、 儿科处方20张、 急诊处方20张、 精二(第二类)处方 20 张、 精麻(第一类、 品)处方20 张、病区医嘱单20张,抽取不足的按实际抽取计算,共抽取处方4215张。同时,对各医疗机构开方配药流程进行现况调查。

2结果

2.1电子处方规范情况 目前,我区公立医疗机构的普通处方均为电脑开具并打印的纸质处方,大多数机构为每位医师配备了打印机,医师能够及时签名或签章;但检查中发现,3家一级医疗机构纸质处方于药房统一打印,由医师补签;另有二级及一级医疗机构各1家,开具的电子处方在药房内打印,部分处方无医师手写签名。调查的8家民办医疗机构中,有2家使用电脑开具处方,并符合规范,1家电脑开具处方后无医师手写签名,另外5家仍为手写处方,见表1。

2.2各级医疗机构处方书写质量情况 随机抽查处方共4215张,其中合格处方3948张,合格率为93.66%;三级医院和二级医院的处方合格率较高,分别为98.75%和98.33%;其次是一级医院,94.58%;民营医院为最低,87.20%,见表2。

2.3各级医疗机构各类处方书写质量情况比较分析 在不合格处方中,存在问题最多的是药品名称使用英文缩写或者商品名;其次为中药师调剂西药处方;再次为打印处方无医师手写签名、药士审核发药、门诊处方超过7d量等,见表3。

3讨论

3.1电子处方规范情况 《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医师利用计算机开具、传递普通处方时,应当同时打印出纸质处方,其格式与手写处方一致;打印的纸质处方经签名或者加盖签章后有效。"也就是说医院要为每位医师配备一台打印机,医师及时签名,才能符合规范,但是成本较高,并非每家医院均能做到;本次调查的使用电子处方的20家医疗机构,14家能够做到,占70%,其余6家医疗机构在药房统一配备打印机打印纸质处方,由医师事后补签,有些机构由于处方量大,导致漏签,此种情况的存在不利于电子处方运行的规范,损害患者权益,需要及时纠正。

3.2各级医疗机构处方书写合格率差异分析 目前大多数三级、二级医院使用医院计算机管理系统开具纸质处方,并及时打印签名,同时由药剂科审核把关,处方书写合格率较高;一级医疗机构由于医保慢性病患者多,处方超量现象普遍,很多处方不能注明超量原因,导致不合格处方多;另外,一级医疗机构及民营医疗机构药剂人员相对匮乏,导致中药师调剂西药处方、药士审核发药等问题的发生,其中又以民营医疗机构更多发;同时,较多民营医疗机构的处方仍为手写处方,处方中的修改不规范情况较为明显,以及管理混乱导致处方调剂后药师未签章等问题的发生;上述种种使得一级医疗机构及民营医疗机构处方合格率较二、三级医疗机构低。

3.3各类处方存在问题分析 在被检查的处方中,普通处方为系统生成,基本无修改、无缺项,存在问题主要是慢性病处方超量及医师未及时签名等。儿科处方和急诊处方的合格率最高(100%),可能与儿科、急诊用药相对简单,用药量少有关。而精麻处方、精二类处方、病区医嘱单均为医师手写,其中精麻处方的管理要求严格,医务人员开具精麻处方时也格外重视,书写规范,仅1家一级医疗机构调配处方的药师未经过培训;精二类处方、病区医嘱单存在问题主要是药品名称使用英文缩写或者商品名,加之医师开具精二类处方时对于患者的一般信息不重视,如联系电话、身份证明、科别等处空项较多,涂改及修改不规范,从而导致不合格的处方较多。

4建议

4.1建立规范统一的电子处方系统 成熟的电子处方运行应解决法律层面、 诊疗与开具处方技术层面、 资金保障层面、 管理层面 4 个方面的问题。建议规范并统一各医院计算机管理系统,用指纹或密码识别进入医师本人的处方系统,在没有条件每位医师配备打印机的医院,在药房发药窗口打印的纸质处方上显示医师电子签名,可引入 2004 年我国人大通过的 《电子签名法》 中电子签名的基本原则[1]。同时鼓励民营医疗机构引入医院计算机管理系统,规范处方开具,提高医疗质量,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

4.2加强培训,明确奖惩,养成良好习惯 医疗机构、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卫生技术人员处方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 宣传, 明确相关要求;在此基础上,落实相关奖惩制度,通过通报、扣奖等手段强化卫生技术人员的法律意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具处方[2]。

4.3卫生行政部门强化监管,违法必究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严格对照《处方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包括开方流程、医师药师配备是否能够满足诊疗需求、医院自查自纠情况等;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医院领导,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整改,对明显违反法律法规要求的行为予以严肃查处,避免类似事件重复出现,协助医疗机构提高处方质量,推进临床合理用药[2]。

参考文献:

第10篇

摘要:我省各家医院已经逐步实施新的处方管理办法,通过计算机管理可防止处方外流的现象,甚至某些大医院与药房协作实行代号保密处方的做法统统叫停了。医生的处方透明公开,病人享有知情权,完全可以自由选择任何一家药房购药,这是新处方制。

以我省为例,目前,全省(使用招标药品)已进入第5标、第6标的药品使用阶段。第4标药品以后,政府对药品售价就作了限制,只在招标价基础上顺加15%,高额利润已经取消,而医保中心的介入监控,又使医院为治疗病患者超标范围的医药费埋单,并罚款赔钱。比如我院规定药品收入最高不可超过医院总收入的46%(实际比例还低于此数的),但这46%只是收入而非利润。利润应是药品批零差。所以,药品利润远低于医院总数收入的46%。由此可见,药房社会化并不会影响医院正常发展,因为今后销售药品不是医院经费来源的主流。

医院为了生存需要,又失去高额利润的药品支持,必然不断提高诊疗水平和服务质量,使患者能享受到更好、更全面的治疗护理。

我省各家医院已经逐步实施新的处方管理办法,通过计算机管理可防止处方外流的现象,甚至某些大医院与药房协作实行代号保密处方的做法统统叫停了。医生的处方透明公开,病人享有知情权,完全可以自由选择任何一家药房购药,这是新处方制度给患者带来的民主和自由。既然如此,药房社会化并不严重影响医院的正常运作。

药监部门对社会药房、药店管理严格,处罚严厉是众所周知的,所以药店的药品质量与服务设施正在逐年完善,品种也比较齐全,甚至超过医院。只要放开竞争,处方药品就会逐渐增多,不必担心药品配不齐现象。

新处方管理办法规定医生处方一律使用通用名,并让患者自主选择购药,从而切断了医生与药商的关系,就铲除了收取回扣的土壤。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平衡医院与生产流通企业的利益关系,有利于医药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通过市场平等竞争,将疗效不确定的暴利型药品淘汰出局,药价由市场决定,病人自主选择,还可以避免医保用药超标现象。优化资源:医院药师资源富余,药师应该可以从繁重而又重复的药品调配工作中解放出来,转变职能,发挥其专业特长,紧密联系临床、大力发展临床药学,为病人提供全程化的药学服务,并开展临床用药监测,为病人提供合理、安全、经济、有效的治疗方案,协助临床医师提高合理用药水平。

缩小行业差距,社会药店人才不足,而医院人才济济,可以让一部分药学人员充实到社会药房,以提高技术含量,在三尺柜台上更好地开展药学服务,提高药店的可信度,那么对全民族的健康水平及保健意识的提高具有积极意义。

综上所述,实行药房社会化从根本上解决了以药养医现象,消除了医患矛盾,改变了看病难、吃药贵的现象。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更加端正医德医风,让白衣天使的良好形象回归百姓。我们要用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思想,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情况逐步实施,所以在全面实行改革前,一定要充分的调研准备,同时在相应法律法规出台并完善后方可大力推广,从而把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参考文献

1处方管理办法.卫生部颁布,2007,2,14.

第11篇

【关键词】麻醉药品  跟踪管理  住院药房

        为进一步提高麻醉药品管理水平,在确保临床需求的前提下,严防麻醉药品使用过程中流入非法渠道,对麻醉药品进行了跟踪管理。在跟踪麻醉药品的过程中,发现并解决问题。

        1  追踪住院药房的麻醉药品

        住院药房从药库领入麻醉药品开始,到麻醉药品使用结束后的空安瓿的销毁为结束,其完整过程如图1。 

         

        图1  住院药房麻醉药品使用流程

        2  对整个过程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及对策

        依据麻醉药品管理办法,对整个使用流程进行分析,发现原有麻醉药品管理中存在如下几点问题并采取了相应对策:

        2.1双人取药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麻醉药品的存储要“实行双人双锁管理”。住院药房麻醉药品设有保险柜,按规定实行双人管理。但由于调剂频繁,而麻醉药品从麻醉柜中取药需双人。以前的情况是药房负责人掌管保险柜密码,药房办公班排班人员保管钥匙。药房负责人休息时,则取出一定数量药品作为周转并进行交接。虽然仍为专人管理,但存在一定风险。后改为电子密码保险柜,其特点是密码修改方便,在药房负责人不在时,对保险柜密码进行修改,并告知接班人员。这样就避免了单人管理的风险。

        2.2处方审核  ①麻醉药品在调剂时,以前的情况是按普通处方的“四查十对”。而对照麻醉药品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二十六条“使用麻醉药品的医务人员必须具有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经考核能正确使用麻醉药品”、“医务人员不得为自己开处方使用麻醉药品”,增加了一查二对:查医师签名,对医师麻醉处方权,对医师与患者为不同人员。②存有麻醉药品的临床科室,其科室病种需要及时使用,而从药房调配非常不便,且有可能延误病情。对于这类病区,处方的审核已经是属于用药后的审核。原有的管理对这种情况未予足够重视,对于这种情况,我们采取加强这类有麻醉药品科室的检查和麻醉药品合理使用的宣教[1],如发现不合理处方,则需进入病区查明情况,视具体原因对处方医师进行处罚,严重者上报医教处,停其麻醉处方权。

        2.3药品使用  麻醉药品的使用在临床病区内,药师无法监查。原有管理情况为临床病区内有麻醉药品使用登记,记录内容有患者、剂量、操作员。而对于用药后的剩余药液处理没有记录。新增要求:剩余药液丢弃时需有证明人,麻醉药品使用登记需注明,并有证明人签字。

        2.4安瓿登记  空安瓿的回收原有管理情况为药师宣传,临床病区自觉退回。但效果不明显,仍有科室特别是没有麻醉药品基数的科室出现漏退现象。对策:在药品调剂结束后,立即登记“空安瓿回收登记本”,在其中增加一项退回人签字,由领药的人员签名,药师在收到退回的空安瓿后方签名。如该空安瓿未退回,则追究领药人员的责任。

        2.5监督检查  麻醉药品的检查是对麻醉药品管理的有效促进。以前采取的均是重点检查法,对重点关注的部分进行记录检查、口头询问等方式,但不全面、不连贯。根据跟踪法对检查方式进行了改变,以麻醉处方为依据,沿麻醉药品使用的路径进行检查,既检查了关注重点又达到了全面系统检查的目的,有效防止麻醉药品使用记录不及时,漏记录的情况。

        3  讨论

        通过跟踪管理对医院麻醉药品的管理办法进行疏理后,麻醉药品使用过程中的药师、医师、护士分工明确,责任分明,麻醉药品的使用井然有序。实际上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电子标签或者条形码管理等方式应用在麻醉药品管理方面可以使管理更加简易、严格,但相应的成本也会增加。但跟踪管理的理念可以应用在管理制度的制定当中。对于类似麻醉药品的其他物品,使用跟踪管理的办法可明显加强管理力度,提高管理水平。而经验管理与重点管理在这方面可进行补充,达到优化管理的目的。

第12篇

【关键词】儿科;门诊处方;合理用药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处方管理办法》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促进合理用药,特对我院儿科门诊处方用药情况进行了调查分析。

1 资料与方法

随机抽取2006年9月至2007年8月我院儿科门诊处方共12 560张,统计含针剂处方所占百分率、含抗菌药物处方所占百分率、抗菌药物单用、联用所占抗菌药物处方的百分率、抗菌药物与抗病毒药联用处方所占的百分率以及每张处方平均用药品种数。

2 结果

2.1 针剂处方所占百分率 12 560份儿科处方中,使用针剂处方10 211份占81.3%,其中使用输液为8 608份,占针剂处方的84.3%,各年龄段使用针剂情况见表1。

2.2 每张处方平均用药品种数 12 560份儿科处方的平均用药品种数为5.14种,其中用药超过5种(含5种)以上的为8 704份占69.3%,5种以下的为3 856份占30.7%。

2.3 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百分率 12 560份儿科处方中,使用抗菌药物的有9 495份,占75.6%。使用频率前6位的是克林霉素、头孢替唑、头孢呋辛、阿奇霉素、头孢曲松和头孢他啶。

3 讨论

3.1 儿科患者使用的针剂频率过高 合理用药的其中一个基本原则是口服能达到疗效的就尽量口服给药,不要采用注射剂。但调查结果显示,儿科患者针剂使用率为81.3%,其中输液为84.3%,注射给药虽然作用迅速而有效,但较口服等其他给药途径的安全性低,且不良反应的概率较高,尤其是在输液中加入过多的小针剂时,但由于医师、患儿家长双方对滥用注射剂的危害性认识不足,习惯上将注射治疗作为首选,特别是静脉给药,因此应根据病情的轻重缓急,严格遵守药物使用的基本原则,合理选择剂型和给药途径。

3.2 儿科门诊处方用药品种数有待减少 《处方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七项规定,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1]。调查显示,有超过1/2的处方不符合规定的用药品种数,这不仅增加了患儿家庭的经济负担,也增加了耐药菌株及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率。故在用药时应严格掌握适应症,根据临床实际合理选药,尽量减少单次用药品种。

3.3 使用抗菌药物的问题

3.3.1 使用抗菌药物等指征不明 在本次调查中发现,许多临床医师在没用明确诊断之前就应用抗菌药物,有些一开始就使用三线抗菌药物,把抗菌药物作为一种万能药来用。这样不仅会造成医药费用的浪费,还会对患儿以后的医疗用药造成潜在危害。要做到正确使用抗菌药物,首先要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以下简称指导原则)的学习,开展相关教育,增强医务人员对合理应用抗菌药物的认识。还可以结合本地区的情况,在《指导原则》的基础上编写适合本地区的儿科用药指南,以规范本单位抗菌药物的使用。

3.3.2 抗菌药物使用率过高 调查结果显示:儿科门诊处方抗菌药物使用率高达75.6%,高于卫生部要求的50%以下,明显高于国际标准[2]。儿科患儿大部分为病毒所致,在确定患儿是否需用抗菌药物治疗时,要做到明确用药指征,最好在选择抗菌药物之前尽可能做细菌培养、细菌抗原检测和常规药敏试验,或者按照《指导原则》选择一线药物,防止因滥用抗菌药物出现菌群失调、二重感染等。

3.3.3 抗菌药物与抗病毒药物联合使用率过高 抗菌药物与抗病毒药物联用不但增加患者的治疗费用,而且会造成抗菌药物的耐药,甚至可能带来毒性反应,而儿科感染性疾病,主要是呼吸道感染和消化道感染,大多数是由病毒感染所致,少数为细菌感染或病毒感染基础上继发细菌感染[3]。调查显示有超过50%的抗感染处方为抗菌药物与抗病毒药物联合应用,反映了预防性用药过于泛滥的趋势,因此应严格掌握各种抗菌药物和抗病毒药物联合应用的指征。

综上所述,儿科用药存在不少问题,尤其是抗菌药物的使用,要克服这些问题,第一,认真贯彻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和《指导原则》,集中培训,定期考试;第二,要提高医师的诊疗水平,诊断明确,用药合理;第三,要制订符合本单位使用的技术管理规范和细则;第四,实行门诊处方点评制度,由临床药师定期对门诊处方进行抽

查,并将抽查结果与奖金挂钩,以督促医生合理用药。

参 考 文 献

[1]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编.处方管理办法(试行).卫医发[2004]2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