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2-19 05:22:53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新公务员培训总结,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关键词:公务员 终身教育 改进措施
一、几个相关概念
(一)终生教育
终身教育是指对一个人从生到死的整个一生所进行的教育。具体来说,终身教育包含了纵向教育和横向教育的连续和结合。从纵向上看,它指出了人生发展的每个时期受教育的连续性;从横向看,它指出了受教育者身心各方面的发展是互相结合的。从20世纪70年代起,从西方到东方,从发达国家到发展中国家,终身教育都被广泛接受,一些国家甚至通过立法等手段为终身教育的实施提供制度化的保障和护航。
(二)公务员的公务员能力标准
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要求,国家人事部印发了《国家公务员通用能力标准框架(试行)》,此举旨在贯彻落实进一步开发公务员人才资源,促进公务员队伍能力建设,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公务员队伍。各地、各部门在公务员培训教育、录用、竞争上岗、考核等工作中,要以标准框架为参考依据,体现通用能力的要求,并根据不同职务公务员的特点制定细化的标准。各地、各部门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公务员通用能力标准,切实加强公务员队伍能力建设。
(三)公务员终生学习与终生教育
《国家公务员通用能力标准框架(试行)》明确提出学习能力,即树立终身学习观念,有良好的学风,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学习目标明确,根据自己的知识结构和工作需要,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积累知识与经验;掌握科学学习方法,及时更新和掌握与工作需要相适应的知识、技能;拓宽学习途径,向书本学、向实践学、向他人学。
二、公务员树立终身教育理念的必要性
(一)知识经济时代的必然要求
随着新技术的飞速发展和信息产业的崛起,知识对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越来越大。我国面临挑战,需要学习的知识、需要解决的问题与日俱增。这一切对于处在各级各类岗位上,从事政府公共部门管理的公务员提出了必须进行终身教育的必然要求。
(二)公务员工作的本质要求
公务员是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公务员工作的本质要求公务员们要有丰富的知识、高超的思维能力、正确的决策能力、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等等。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更新的半衰期在缩短,知识的增长与知识的老化形成鲜明的对比,终身教育不再是口号,而是每个人的迫切需要和真实行动。
(三)公务员不断进步的内在条件
一般来讲,公务员的晋升要经历由基层、中层到高层的发展提升过程,表面上看这一过程是官位的提高、权力的增大、责任的加重,实质上是知识能力水平的提高。公务员知识能力水平的提高是一个逐步积累的渐进过程。公务员只有不断地在工作中学习提高,更新原有知识,补充新知识,力求成为知识丰富、能力突出、站在时代前列的人,才能担负起更高更重的领导责任。
三、公务员终身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公务员制度的全面实施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对公务员素质和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地在公务员教育培训教育过程中也遇到了许多期待解决的问题。首先,培训教育观念落后。一些单位和部门的领导对公务员教育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总认为培训教育是“软任务”,可搞可不搞,把培训教育投入看作是一种消费投资,片面强调日常事务太多,培训教育会影响甚至冲击正常的行政工作。第二,工作与学习矛盾仍较突出。全面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以后,实行“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的“三定原则”,参加培训教育学习的时间太多势必会影响日常工作的开展。第三,培训教育内容严重滞后。目前,全国各地公务员培训教育除了学习指定的公共必修课和专业必修课之外,选修课的开设在地方公务员培训教育中只是小范围的尝试,公务员参加培训教育学习的选择余地较小,难以满足那些素质较高、基础较好、求知欲较强的公务员的需要。第四,培训教育激励机制不完善。尽管《国家公务员培训教育暂行规定》明确指出:“参加培训教育是国家公务员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公务员培训教育期间的学习成绩和鉴定作为任职、定级和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之一。”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上述规定并没有得到真正的落实,使得许多公务员参加培训教育学习的动力不足、积极性不高,往往都是被动地接受培训教育。
四、改进公务员终生教育的措施
(一)必须明确终身教育的目的
公务员进行终身学习必须首先端正态度,“正其心”、“诚其意”,弄清楚为什么而学。作为社会主义建设伟大事业的工作者,必须牢固地确立为国家、为人民、为党的事业而不断学习进取的使命感,这是公务员摆正自己位置,自觉地进行终身教育的内在动力。一个合格的公务员只有全身心地投人到为人民服务的事业中去,以积极主动的精神去学习,力求为人民掌好权、服好务,就具备了立于不败之地的最基本素质。
(二)提高思想素质和提高能力素质相结合
对公务员进行终身教育,提高知识能力水平,必须把提高思想政治水平摆在首位,摆在“生命线”的位置,公务员的思想政治水平决定着进行日常工作时的立场和方向。公务员进行终身教育切不可只注意能力的提高,而忽视思想政治素质的巩固和提高。
(四)提高思维水平和提高工作能力素质相结合
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应该既是一个思想家,有创新思维的能力,也是一个实干家,能够全身心地工作。公务员能够看得深 ,看到纷繁复杂的事物现象背后的本质和发展规律,能够站得高、看得远,看到现实事物未来的发展趋势,从而未雨绸缎,见事早、决策快。因此,公务员在终身教育的过程中,要提高知识能力水平,就应该在提高思维水平和工作能力上下功夫。
(一)终生教育
终身教育是指对一个人从生到死的整个一生所进行的教育。具体来说,终身教育包含了纵向教育和横向教育的连续和结合。从纵向上看,它指出了人生发展的每个时期受教育的连续性;从横向看,它指出了受教育者身心各方面的发展是互相结合的。从20世纪70年代起,从西方到东方,从发达国家到发展中国家,终身教育都被广泛接受,一些国家甚至通过立法等手段为终身教育的实施提供制度化的保障和护航。
(二)公务员的公务员能力标准
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要求,国家人事部印发了《国家公务员通用能力标准框架(试行)》,此举旨在贯彻落实进一步开发公务员人才资源,促进公务员队伍能力建设,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公务员队伍。各地、各部门在公务员培训教育、录用、竞争上岗、考核等工作中,要以标准框架为参考依据,体现通用能力的要求,并根据不同职务公务员的特点制定细化的标准。各地、各部门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公务员通用能力标准,切实加强公务员队伍能力建设。
(三)公务员终生学习与终生教育
《国家公务员通用能力标准框架(试行)》明确提出学习能力,即树立终身学习观念,有良好的学风,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学习目标明确,根据自己的知识结构和工作需要,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积累知识与经验;掌握科学学习方法,及时更新和掌握与工作需要相适应的知识、技能;拓宽学习途径,向书本学、向实践学、向他人学。
二、公务员树立终身教育理念的必要性
(一)知识经济时代的必然要求
随着新技术的飞速发展和信息产业的崛起,知识对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越来越大。我国面临挑战,需要学习的知识、需要解决的问题与日俱增。这一切对于处在各级各类岗位上,从事政府公共部门管理的公务员提出了必须进行终身教育的必然要求。
(二)公务员工作的本质要求
公务员是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公务员工作的本质要求公务员们要有丰富的知识、高超的思维能力、正确的决策能力、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等等。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更新的半衰期在缩短,知识的增长与知识的老化形成鲜明的对比,终身教育不再是口号,而是每个人的迫切需要和真实行动。
(三)公务员不断进步的内在条件
一般来讲,公务员的晋升要经历由基层、中层到高层的发展提升过程,表面上看这一过程是官位的提高、权力的增大、责任的加重,实质上是知识能力水平的提高。公务员知识能力水平的提高是一个逐步积累的渐进过程。公务员只有不断地在工作中学习提高,更新原有知识,补充新知识,力求成为知识丰富、能力突出、站在时代前列的人,才能担负起更高更重的领导责任。
三、公务员终身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公务员制度的全面实施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对公务员素质和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地在公务员教育培训教育过程中也遇到了许多期待解决的问题。首先,培训教育观念落后。一些单位和部门的领导对公务员教育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总认为培训教育是“软任务”,可搞可不搞,把培训教育投入看作是一种消费投资,片面强调日常事务太多,培训教育会影响甚至冲击正常的行政工作。第二,工作与学习矛盾仍较突出。全面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以后,实行“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的“三定原则”,参加培训教育学习的时间太多势必会影响日常工作的开展。第三,培训教育内容严重滞后。目前,全国各地公务员培训教育除了学习指定的公共必修课和专业必修课之外,选修课的开设在地方公务员培训教育中只是小范围的尝试,公务员参加培训教育学习的选择余地较小,难以满足那些素质较高、基础较好、求知欲较强的公务员的需要。第四,培训教育激励机制不完善。尽管《国家公务员培训教育暂行规定》明确指出:“参加培训教育是国家公务员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公务员培训教育期间的学习成绩和鉴定作为任职、定级和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之一。”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上述规定并没有得到真正的落实,使得许多公务员参加培训教育学习的动力不足、积极性不高,往往都是被动地接受培训教育。
四、改进公务员终生教育的措施
(一)必须明确终身教育的目的
公务员进行终身学习必须首先端正态度,“正其心”、“诚其意”,弄清楚为什么而学。作为社会主义建设伟大事业的工作者,必须牢固地确立为国家、为人民、为党的事业而不断学习进取的使命感,这是公务员摆正自己位置,自觉地进行终身教育的内在动力。一个合格的公务员只有全身心地投人到为人民服务的事业中去,以积极主动的精神去学习,力求为人民掌好权、服好务,就具备了立于不败之地的最基本素质。
(二)提高思想素质和提高能力素质相结合
对公务员进行终身教育,提高知识能力水平,必须把提高思想政治水平摆在首位,摆在“生命线”的位置,公务员的思想政治水平决定着进行日常工作时的立场和方向。公务员进行终身教育切不可只注意能力的提高,而忽视思想政治素质的巩固和提高。
(四)提高思维水平和提高工作能力素质相结合
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应该既是一个思想家,有创新思维的能力,也是一个实干家,能够全身心地工作。公务员能够看得深,看到纷繁复杂的事物现象背后的本质和发展规律,能够站得高、看得远,看到现实事物未来的发展趋势,从而未雨绸缎,见事早、决策快。因此,公务员在终身教育的过程中,要提高知识能力水平,就应该在提高思维水平和工作能力上下功夫。
(五)学习理论知识与社会工作实践相结合
公务员在终身教育中为提高综合素贡,首先必须养成读书的良好习惯,尤其是要读一些导师的著作,特别是哲学著作,学会哲学地思考问题,提高哲学思维能力。其次要勇于实践,实践也是一种学习,而且是更重要的学习,公务员提高综合素质,实践是必不可少的途径,只有自觉地投身到领导实践活动中,大胆地试,大胆地闯,才能更有效地锻炼提高。再次,要勤于总结经验、善于总结经验,尤其是要善于从自己亲身的经验中,从自己的工作经验和思想经验,从自己犯错误的痛苦经验中总结提高。最后,要在交流中提高。公务员应善于利用参加各种会议、培训教育班的机会,和别的公务员进行广泛的交流,注意吸取别人的成功经验,反思警戒别人失误的教训,勇于在请教学习中查找自己的失误和不足,以利于整体的提高。
参考文献
[1]罗纳德·科林格勒,约翰·奈尔班迪公共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与战略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
[2]赵曼,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年
[3]黄洪民,当前我国公务员培训中的问题和对策,党建与人才2002年
[4]戚鲁,人力资源能本管理与能力建设,人民出版社2003年
一、强化学习、抓实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我镇始终把《公务员法》的贯彻落实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来抓,抓好公务员法的学习和宣传则是贯彻和实施的重要前提和保证。《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规涉及面广、内容丰富,我镇在强化机关公务员进行学习时,将学习宣传的重点放在了对原文的仔细研读上,吃透法律政策,达到融会贯通的效果。对我镇全体公务员,尤其是新入职公务员以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学习和培训,明确要求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学习、中层干部必须率先学习、普通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通过、印发原文读本等途径抓实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的宣传工作。
二、科学管理、依法行政,抓好贯彻落实
(一)公务员日常管理情况
1.公务员的录用和登记。自《公务员法》实施以来,我镇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按照“凡进必考”、“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开展公务员录用工作。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且有相应职位空缺的情况下,向上级部门提出考录公务员的申请,并对岗位安排、年龄限制、专业类别等报考条件进行科学合理设置;对县人事局统一招考、拟录用的公务员,按照上级要求,进行严格考察,2014年至今,我镇共组织专门力量对5名新进公务员进行了实地考核。严格按照《公务员登记实施方案》规定的登记原则、范围、对象、条件和程序,对符合条件的公务员进行登记,仔细填写《公务员登记表》,严格把关,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2.公务员退休、辞职和辞退。按照《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退休的规定,对我镇符合退休条件的龚方荣等几位同志,依法办理退休相关手续;根据《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试行)》和《公务员辞退规定(试行)》,认真清理公务员相关情形,无管理对象辞去公职和被辞退的情况。
3.公务员的考核、奖励和惩戒。每年年底我镇均按照管理权限,根据上级下发的关于公务员年度考核文件,对机关科级以下公务员进行考核。按照考核对象个人进行总结、主要领导群众意见、民主测评、提出考核等次建议的程序进行考核;2015年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创新实施《镇亮牌考核办法》,进一步规范公务员的日常考核管理,将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优评先、提拔推荐的依据。对符合《公务员法》规定的符合奖励情形的机关公务员,给予通报表彰,并依法向上级推荐,申请予以奖励。镇纪委切实履行执纪监督职责,严肃查处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公务员用人机制执行情况
1.公务员交流、竞争上岗。为全面提升我单位公务人员工作能力和综合素养,我镇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对机关中层干部实行轮岗,以便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的综合型公务员队伍。按照《公务员法》、《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原则、程序、条件及要求,扎实做好公务员职务升降工作。坚持原则不动摇,履行程序不变通,严格履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党委研究决定、任前公示等程序,通过对拟提拔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各方面进行严格考察,配合竞争上岗机制,择优选任,确定机关内公务员晋升中层干部人选。
2.公务员回避。在执行公务和公务员岗位设置上,从严贯彻公务员回避制度,凡遇处理公务过程中涉及公务员本身利害关系及其亲属的利害关系的,该公务员必须回避。
(三)公务员权益保障情况
1.公务员福利、待遇执行情况。我镇公务员的福利待遇均按照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执行,根据上级下发的执行标准,于每年年初合理编制财政预算,并按时申报工资调整资料,按规定的标准足额、及时缴纳五险一金,保障公务人员正常待遇,解决工作人员开展工作的后顾之忧。另外在机关内为家住较远的职工提供了部分宿舍,建设了职工食堂,充分提供后勤保障。如无紧急事务需处理,国家法定节假日均未安排工作,保证了公务员的正常休假和带薪休假。
2.公务员培训。建设学习型机关是中央着眼建设高素质公务员队伍的重要战略决策,我镇始终高度重视公务员的培训工作,不断强化培训的针对性、时效性、统筹性和科学性。一是领导带头学习,在开展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时,根据学习内容把范围扩大到全体机关干部,引导机关干部做到学以立德、学以增智、学以致用;二是对新进公务员和从事部分重要业务的公务员,积极与市、县级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推荐其参加业务培训,收到明显成效,仅2014年我镇共推荐7名公务员就有到日报、县档案局等部门学习培训。
(四)公务员履行义务情况
我镇高度重视公务员队伍素质培养和行政职业能力提升,全镇上下形成了遵纪守法、勤勉尽责、为民务实、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全体干部职工均模范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忠于职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清正廉洁、公道正派。执行政策、落实规定等均按照合法程序进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工作,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主动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同时,我镇也认真贯彻落实《公务员申诉规定(试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人事争议处理规定》等公务员法配套政策法规。
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建议
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由于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规内容丰富,我镇在认真贯彻落实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对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规的宣传和学习仍需进一步加强,了解掌握还不够深入;二是对公务员的培训力度还需进一步增强,培训经费投入上还有所欠缺;三是公务员交流渠道还不够畅通,轮岗范围不够大;四是仍然存在借用的现象,一定程度上减弱了镇上的工作力量;五是因工作业务繁忙等客观原因,导致部分公务员公休、补休未得到有效落实或未全部休完。
整改建议
一、规范公务员考录工作
(一)做好年公务员公开招考工作。根据省的统一部署,严格按照“考录1+3文件”周密组织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面试和体检等工作。
(二)大力加强面试考官建设。会同市考试中心开展面试考官的培训,优化考官队伍的结构,提高考官的整体素质。
(三)会同市委组织部做好从基层考录公务员工作。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报考基层公务员职位,切实解决基层公务员短缺问题。会同市委组织部做好从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在农村工作的人员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优化基层公务员队伍的结构。
(四)妥善完成综合执法机构人员考录后的人员的分流安置工作。在完成交通、国土、城市管理等综合执法机构人员考录工作后,对综合执法机构中不符合考试资格条件的人员进行梳理,提出具体的分流安置意见,听取相关部门意见后,妥善完成分流安置工作。
二、规范公务员日常管理工作
(一)贯彻执行好国家和省的公务员管理配套法规。结合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即将就公务员转任、回避、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出台相关配套文件,以及省厅即将就公务员调任、非领导职务管理出台相关办法,我市将进一步完善公务员转任、调任、回避和职务管理。重点对照检查执行公务员回避规定的情况,制定执行回避规定的具体措施,督促有关单位认真执行公务员回避规定。同时,根据省的统一部署,及时开展我市科级非领导职务设置工作。
(二)完善公务员日常的管理,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充分发挥数字人事综合业务管理系统的数据管理功能,规范公务员个人信息和业务信息的管理,逐步推行网上审批制度,完善公务员登记、减员、任职备案、考核备案和职数管理,提升我市公务员管理信息化水平。
(三)做好公务员统计工作。根据省厅的统一部署,加强与相关科室的沟通合作,完成好公务员统计工作。
(四)做好市政府提请人大决定任免事项和市政府任免人员的呈报任免的常规工作。
三、完善考核办法,做好公务员考核工作
我们对干部人事制度的理解和把握的角度审视,公务员法体现了在总结近二十多年来的理论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新的认识。该法的颁布和实施必将开启我国公共人力资源管理的新阶段。公务员法将有力地促进我国公务员的队伍和人才建设
首先,公务员法增加了我国公务员的“入口”渠道。新法在第二章中,明确规定了公务员应当具备的七项条件,增加了公务员的“入口”渠道。对于不同类别的公务员,可以采用选任、委任和聘用的方式。该法肯定和坚持了我国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一项突出和受到普遍好评的重大举措,即公开考试、竞争择优的录用制度。具体而言,新法要求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对于领导职务的任用,则首次用法律的形式肯定了近年来各地各部门积极探索的内部竞争上岗和面向社会公开选拔的改革成果。在第十六章中还首次明确了机关设立聘任制公务员职位,并为此建立了相应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
其次,公务员法明确规范了公务员的“出口”。新法在第十三章中以较大的篇幅,列明了公务员“不得辞去公职”、“予以辞退”、“不得予以辞退”的具体条件或情形,既确立和彰显了公务员管理的严明纪律,又保护了公务员的个人权益不受侵犯。尤其是针对领导干部,公务员法还引入了“引咎辞职”和“勒令辞职”制度。
再者,公务员法把公务员的交流与培训提升到了突出的位置。第十章规定了对公务员的分级分类培训,并将公务员的培训情况和学习成绩与公务员的考核、任职、晋升挂钩。第十一章中规定了国家公务员的交流制度,公务员交流可以在内部进行,也可以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工作人员之间进行。
公务员法将促进对公务员的全面管理
第一,公务员法完善了公务员的分类管理制度。《暂行条例》中没有对公务员进行分类管理的规定,公务员法第三章特别规定公务员职位按照它的性质区别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并且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在条件成熟的时候建立新的职位类别。这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分类方法,不同于世界上许多国家采取的政务类和业务类公务员的划分形式。
第二,公务员法中对公务员的嘉勉、晋职、升级、工资、福利待遇等一系列权利规定得更为明确、具体;同时细化了对公务员的责任与义务规定,列举了33个小项、15个大项的行为属于违纪行为,必须受到相应的惩戒或处罚。具体内容包括贻误工作、打击报复、弄虚作假、压制批评、欺骗群众、挥霍公款、、侵犯群众利益、参与或支持黄赌毒、经商办企业或参与赢利经营性活动等。并相应地规定了违反纪律应给予的六种处分形式,而且在处分期间对受处分者在享受晋升、工资待遇方面有所限制。
第三,公务员法突出了对公务员的严格管理,一是规定了严明的行为规范和考核、惩戒制度,规定了公务员的9项基本义务、16项基本纪律,同时要对公务员进行严格的考核;二是增加了对主要领导成员的管理规定,反映在领导成员的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制度上;三是对公务员的离职从业进行严格地限制,即公务员辞去公职或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在离职3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单位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的经营活动,违反者要给予处罚。同时,公务员法还规定,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
现将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印发的《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6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现结合我市实际,就今年的年度考核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要充分认识考核工作的重要作用
公务员队伍是党的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务员管理是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重要基础,公务员考核是公务员管理的重要抓手。做好公务员考核工作是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迫切需要,是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迫切需要,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迫切需要,是深入贯彻公务员法的迫切需要。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考核工作的重要作用,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认真抓紧抓好公务员考核工作。
二、要不断提高考核工作的水平
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考核政策,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提高考核工作的水平。
1、认真学习,明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公务员法》、《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通过学习,各级领导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责任,自觉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进一步了解、熟悉和掌握考核工作的政策规定和工作程序、方法等,提高做好考核工作的能力;广大公务员要进一步了解考核的意义、规定、要求、程序及在考核中的义务和权利,增强参与年度考核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
2、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考核工作作为推动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抓好落实。要按照《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的规定,通盘考虑,合理安排,精心组织,确保考核工作高质量按时完成。各辖市区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综合管理和指导,组织部署好本地区的考核工作;各部门要按照要求设立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制定好本部门的公务员考核工作方案,采取一定的方式动员和部署今年的年度考核工作。
3、坚持程序,规范操作。坚持考核程序,规范考核操作是确保年度考核质量的关键。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开展好各项工作。各部门要把教育培训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未按规定完成年度公共管理核心课程培训和考试的,其今年的年度考核原则上不得确定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单位优秀指标比例将按参加培训考试人数和合格人数的实际比例计算。
三、要进一步强化考核结果的审核
各辖市区组织人事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综合管理与检查督促,加强考核结果的审核工作,重点审核优秀比例、基本称职和不称职人员的确定和考核政策及程序的执行情况等,对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要检查《平时考核记实手册》,对不符合考核规定要求的单位不予审核,必要时责令其重新考核。
今年的考核工作要求在年1月20日前结束,市直各部门应于年1月28日前,按照人事管理的范围,分别将考核工作总结、《年度考核结果审核表》、优秀等次人员《平时考核记实手册》和《奖励审批表》等材料报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处、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处审核。称职(合格)以外等次的人员除填报名册外,还需另用U盘报备。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报审核批准后,方可兑现年度考核奖金。各辖市区考核工作结束后,于年3月底前汇总上报考核工作总结和考核结果。
各种表格可按照人事管理范围的不同,分别到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处、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处领取,也可从市人事局网站下载,年度考核登记表统一用16K纸打印。
县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另行通知。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参照公务员年度考核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开展。
我市公务员管理处对全市公务员考核工作组织了调研。专门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公务员考核工作调研活动的通知》。各市(县)区、市直各部门及时组织自查,回顾总结了近几年的公务员考核工作的情况,上报了书面汇报材料。接着我们又到宜兴市、北塘区、滨湖区、惠山区等进行公务员考核工作实地调研,并召开了部分市级机关公务员考核工作专题座谈会。
一、我市公务员考核工作的现状
总的来看,我市公务员考核工作发展是健康的,考核的内容、标准、程序、优秀比例的掌握,考核结果的兑现等,能按照省、市的有关要求操作。各地各部门在考核工作的方式、方法上,也作了一些有益的探索。
(一)领导重视,摆上位置。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是搞好考核工作的重要前提和保证。全市在经过多年考核实践的基础上,在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和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考核工作政策规定的过程中,许多单位的领导及公务员管理部门,在认真总结分析考核工作的经验教训中,越来越认识到考核工作的重要性。考核工作是公务员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检验公务员履职情况的重要依据,是单位、部门管理工作的重要体现,是促进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和公务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各市(县)区、各部门领导和组织人事部门把搞好考核工作放上重要位置,认真组织,落实措施,坚持考核质量,扩大考核效果。许多单位的主要领导重视考核工作,有的还亲自动员部署,抓好每个环节的措施落实。
(二)建立制度,规范考核。建立制度是规范考核工作,提高考核效果的重要措施。《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和《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的出台,为全市考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奠定了基础。多年来的实践探索,逐步使大家认识到,任何工作仅有制度框架,如果没有针对性的具体措施和操作方法,就难以坚持和奏效。对此,许多机关部门结合自身的工作性质、特点,研究出台切合自身实际的考核制度和考核办法。如滨湖区出台了《滨湖区区管干部年度考核实施办法》,对考核对象、考核内容和标准、考核程序、考核结果使用、几类特殊人员考核等次的确定等五个方面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以文件形式下发至区属各机关单位,规范了区管干部的考核工作。市规划局为加强平时考核,相继出台了《市规划局机关效能考评办法》、《市规划局机关内部管理考核办法》,把全局工作具体分解为公共工作、业务工作、重点目标、其他工作四部分23项,工作目标的分解细化,使考核工作有了具体内容;同时每季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使机关年度考核有了扎实的工作基础。市房管局制定了《房管局日常考核规定》。市法院系统建立了法官业绩档案,对法官的职业道德、纪律作风、审判质效指标、庭审能力和调研能力一一存档,作为年度考核确定等次的依据。市公安局、市地税局根据摊子大、管辖范围广、公务员人数多的特点,将基层派出所、税务所的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到人,根据不同业务、不同岗位设置不同的考核指标,在年终对基层所工作目标考评的同时,一起对公务员进行考核,使考核工作更具有目标性和针对性。考核指标量化细化,考核措施注重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促进了考核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使考核工作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三)定性定量相结合,增强考核的科学性。许多单位在考核实践中,顺应形势发展变化,不断创新考核的方式方法,使考核工作常抓常新,具有活力。如有的单位在定量考核的基础上,将民主测评、民意测验引入考核之中,在不违背考核程序和基本方法的前提下,个人述职述廉结束后,增加民主测评或民意测验这一程序;有的在确定公务员考核等次上,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既发扬了民主,提高了群众参与考核的程度,又便于领导掌握公务员的全面情况,群众公认程度。团市委在年终考核中,让基层团干部对团市委机关干部进行测评,扩大了参与民主测评的范围,广泛听取了基层的意见。民主测评、民意测验的引入,拓展了考核工作视角,使考核工作更全面更科学。
(四)创新考核方法,提高考核效能。要使我市公务员考核工作有较大的转变,创新考核方法显得尤为迫切。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积极探索市公务员绩效考核考评信息化管理建设。在借鉴省人事厅组织开发的信息化考核系统及兄弟城市经验的基础上,与市人才信息与技术服务中心一起,共同研究开发《市公务员绩效考核考评信息系统》,8月在市人事局机关试用,在多次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不断加以改进完善,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之后又在10个市级机关试点使用。从试点使用的情况来看,这个系统尽管还有许多地方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但在强化岗位职责和个人工作目标的考核方面都具有十分明显的促进作用。
二、我市公务员考核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全市的考核工作在各级领导的重视及组织人事部门的认真组织下,考核工作越来越制度化、规范化。但是,公务员考核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单位之间的差异较大,这些都影响了考核效能的发挥。
一是认识上还不到位。个别单位的领导和少数公务员,对考核工作意 义的认识未完全到位。有的认为考核工作年年搞,年年都是老一套,少数单位对考核工作的形式、方法缺乏创新,满足于依葫芦画瓢,考核中只图形式不求实效;有的把考核工作当作是负担。认识上的偏差影响了考核工作的质量。
二是考核指标体系不完备。目前大多数单位没有制订适合自身职能和特点的细化、量化考核指标体系,公务员考核仍然停留在自我总结、定性考核阶段。定性考核是一种比较模糊的评价方法,印象和人为因素很大,容易影响考核结果的客观、公正。
三是考核标准掌握不严格。从近五年考核等次分析,全市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的比例极低,约占到参加考核人数的0.09%;事实上高比例的称职以上等次并不能与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之间简单地划上等号。有的领导经常埋怨对公务员管理缺乏措施和手段,公务员之间忙闲不一,工作推诿、扯皮,公务员能进不能出,能上不能下等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但又不运用公务员行为规范、纪律、辞退、考核等法律法规,实施严格管理,以制度和规定来约束公务员的行为。特别是在对待违纪公务员的处理和确定考核等次上,心慈手软,抱着息事宁人的态度,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该处分的不处分,该定基本称职、不称职的放宽确定等次的标准。有的单位为达到回避矛盾的目的,在确定公务员考核等次时完全依赖民主测评或民意测验的结果,有的甚至以无记名投票的形式确定优秀等次,这种不以工作实绩为基础,仅凭测评结果确定考核等次的简单化做法,缺乏客观性和公正性。由于少数单位掌握的标准不严格,采用的方法具有随意性,挫伤了认真做事的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也影响了考核工作的严肃性。
四是考核的激励作用不明显。以前有些单位曾将公务员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的结果,与单位发放的奖金及目标奖挂钩,强化了考核激励作用。由于市级机关实行了统一标准的津补贴,各单位不能再发放奖金,平时考核无法与奖金挂钩,年终考核的结果虽然与工作性津贴挂钩,但额度大大降低,与平时考核结果不相关,考核的激励作用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连续多年考核优秀的公务员,在职务晋升上没有体现出优先考虑的原则,影响了公务员争当优秀的积极性。
三、对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核工作的思考与建议
规范的考核是实施公务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客观公正的考核是激励公务员尽职干事的导向,严格认真的考核是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机关工作效能的有力措施。因此,不能满足于现有考核模式和习惯的做法,要不断解放思想,以开拓创新的精神指导考核工作,不断探索考核工作新方法、新途径。公务员考核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科学政绩观为指导,以上级有关公务员考核规定为依据,建立以岗位职责和部门工作目标完成绩效为基础,以定量与定性考核、日常和定期考核相结合为主要方法,以信息化考核考评系统为依托的公务员考核体系。
(一)在考核内容体系上求突破。由于各机关部门的工作职能不同、岗位职责不同,采用内容笼统的考核目标体系,很难使各单位都达到考核实效。因此,全市各机关部门要联系本单位实际,拓宽思路,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大胆探索适合本单位、本系统,既简便易行,又切实有效的绩效考核方法;要结合市确定的重点目标和部门工作目标,联系部门职能、岗位职责将工作目标任务分解细化,形成具有自身部门特点的目标考核体系,使考核目标成为公务员尽职的导向,效能建设、部门管理的措施。
(二)在考核方法上求突破。目前大多数单位公务员考核仍停留在定性考核阶段,必须逐步向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日常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向努力。各机关部门要根据自己的职能特点,把业绩量化划分为若干单元,设定完成日常工作绩效和质量的量化值、创新工作量化值、创优工作量化值等,强化业绩的量化考核考评。总之,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能量化的指标尽可能量化,避免考核工作凭印象,评优评先搞平衡的做法。同时,要根据考核目标体系,搞好平时、季度、半年考核工作,发现公务员履职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指出纠正,防止年终考核算总账。总之,做到平时业绩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建立起以业绩考核为导向的绩效考核评价方法。
一、2013年工作总结
(一)推进载体建设,人才工作有新突破
成立了____县专家服务基层工作站。引进了5名省内知名专家,分别与县宏电电瓷电器有限公司、洁源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以及我县两家食品生产企业开展对接,取得了初步成效。成立了我县白樟镇农村实用人才服务站。将重点突出农业技术推广员、生产能手、经营能手和能工巧匠四支队伍建设,纳入全县各乡(镇)、村的农村实用人才公共服务网络。积极向市公务员局上报2013-2014年度我县紧缺急需人才引进,目前涉及3个领域,11个专业。
(二)健全机制,公务员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一是公务员考录工作有序推进。2013年招考政府系统公务员12名,及时对试用期满的23名新录用公务员进行考核、任职定级和登记。二是严格考核,激励先进。圆满完成20__年度政府系统副科级以下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工作,完成对20__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49名公务员和连续三年考核优秀等次的16名公务员给予嘉奖和记三等功的奖励工作。三是加强面试考官队伍建设。选派3名干部参加公务员面试考官初任资格培训,充实我县公务员录用面试考官队伍。四是强化培训,提高素质。及时组织政府系统新录用的33名公务员参加市公务员初任培训;选派我局5名干部参加市“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干部业务培训班”学习,进一步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三)稳妥有序,人事制度改革继续深化
一是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人事调配工作。2013年委托市公务员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人;组织公开招聘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81人,有效缓解卫技人员紧缺现状;采取考试的方式,选聘2名服务期满“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4名2013年度退役士官充实到我县事业单位;采取考试和考核的方式,完成对县环境监察大队等六家单位自收自支人员转为全额拨款选聘工作,较好解决了因机构改革遗留的历史问题。办理各类人员调动手续57人,其中调往县外6人,从县外调入9人,进一步优化了人才结构,推进人才资源合理配置。
二是深化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圆满完成了20__年度考核合格的政府系统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退休人员过节费、机关工作人员绩效管理奖等以及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追加绩效总量审核工作;做好工资变动审批等日常管理工作,指导政府口机关事业单位对人事软件的运用。
三是强化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2013年累计开出委托评审函20份,委托省、市各职称系列评审委员会为我县专技人员评审高级职称38人、中级职称115人;确认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4名;严格事业单位岗位聘任审核管理,累计为我县878名专技人员办理岗位聘任手续。组织工勤人员353人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专业技术人员3223人参加公修课继续教育培训,工勤人员参加岗位技术等级考核66人。
(四)改革创新,人事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一是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继续落实完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跟踪服务和管理工作,为我县服务期内的5名“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统一办理社会保险,对期满“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根据相关政策,积极向县委、县政府建议拿出一定比例岗位考试招聘;积极推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建设,今年共申报了____县医院等4家见习基地,提供见习岗位58个,为我县大中专毕业生提供更多就业培训和实践渠道;积极为在我县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供人事服务,截至目前,共办理人事781人次,新增人事协议133人次。
二是提高退休干部管理服务水平。严格到龄即退制度,2013年审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及企业干部退休221人;及时落实退休干部生活待遇,审批病故人员遗属抚恤金85人;调整遗属定期定额生活困难补贴502人,高龄补贴205人;年初组织走访慰问退休人员202人,拨出慰问金6.26万元;积极筹措资金2.8万元为乡镇退休干部活动室改善活动场所和条件。
三是做好安置工作。圆满完成了今年干部指令性安置1人的任务;4月份组织召开了由市、县相关部门领导、驻梅部队和县干部代表近50人参加的座谈会,有效促进交流;及时落实我县36名企业退休干部调整生活补贴标准。
四是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认真做好信仿、督办等工作。今年共受理“12345”市民诉求件34件、群众来信来访10件、办理人大 建议3件、政协提案8件、领导批办件99件;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加强人事部门子网站的日常维护和更新工作,公开政府信息26条,各类动态信息128条;结合“四个万家”活动,认真做好白樟镇园头村和金沙溪头村两个挂钩村帮扶工作;积极协调落实招商引资任务,引进福建华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实到资3480万元,完成任务数的116%。
二、2014年工作思路
(一)积极推进引才引智工作。会同县委组织部完善我县的人才政策体系,推进专家服务基层工作站和农村实用人才服务站两个引才载体建设,摸清掌握农村实用人才状况,建立相应服务人才、用好人才以及留住人才的机制。利用市人才交流平台,推进紧缺急需人才引进工作,积极推进人才创新培优工程。
(二)强化公务员管理工作。完善公务员考核机制,推进绩效考核工作;健全公务员培训体系,积极与县委党校、县教师进修学校(县继续教育基地)等教育机构探讨创新公务员培训的方式和方法;继续完善公务员考录机制,2014年计划招收11名公务员和21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加强公务员信息系统建设,加大公务员法宣传力度,积极探讨公务员遴选办法。
按照局党组的安排,现在向大家报告今年上半年公务员管理工作情况,请予指正(早在6月中旬,我们按照上级要求,以我局名义向省公务员局报送了今年公务员管理工作总结)。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共十个方面)
一是切实贯彻全省行政机关公务员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修订完善了全年工作思路,把握工作重点,全面推进创新管理方法,努力使省厅和省局的指导思想在我市得以全面贯彻落实。
二是呈报了xx名个人和3个集体作为全省第四届人民满意公务员表彰对象,并参加了表彰大会。同时挑选3个典型在xx日报等进行专题报道,以此激发广大干部争当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热情。
三是对xx年公招的xx名公务员办理录用手续,标志着去年公招任务已经完成。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年度考核严格按照规定比例,在上半年均全面完成。
四是自今年4月1日起至上级未出台公务员转任政策之前,参照管理人员向行政机关流动一律按调任规定办理。
五是对连续三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报记三等功,并依照《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中组发〔xx〕2号)明确的程序与权限分别由市、县(区)办理相关手续和予以奖励。
六是提交市政府常务会和报送人大机关等任免事项均如期办毕。
七是市级行政机关和参照管理单位人员晋升非领导职务,均严格按科级领导职务职数50%的比例进行控制。对县(区)副科级以上干部向行政机关调任,由市公务员管理机关进行考察,有效避免了调任干部中存在的弊端和问题。
八是坚持务虚与务实结合,创新和规范并举,做到探索性工作重在创新,日常性工作重在规范,具体工作重在落实。今年上半年共有2篇理论文章、13篇新闻稿件先后在《中国组织人事报》、《中国劳动保障报》和《xx日报》等刊登。
九是进行了三查三改以提升服务效能,即一查工作的社会满意度,改进现有工作主动增添措施;二查为考生服务、为群众给力不周,改进作风避免网络恶意炒作;三查办事效率环节,改进方法树好队伍形象。
十是我们在市级机关新任科级干部培训班上,专门将各单位的政工或人事科长一同进行专题业务培训,从公务员法的产生过程及管理机构演变、人事任免规定、公务员招录等十个方面对政策进行详细解读,提高了广大政工人事干部掌握运用公务员管理的政策水平。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工作完成质量与上级领导要求尚有一定差距,有待提高。
二是新形势、新任务为加强对公务员队伍的管理和服务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特别是公招考录工作面宽量大,且处于难点、热点、焦点之中,因此,现有公务员管理的机制、力量布局希望得到加强。
三、下半年工作重点(共五个方面)
一是向市政府报告xx年度公招计划,经汇总各县(区)和市级部门申报计划,拟招录xx名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其中市本级15名,待市政府同意后争取在7月底向省局报送。
二是按照全省行政机关工作会议和全省“人民满意公务员表彰”大会精神,办理对市级行政(参照管理)机关20余名同志记三等功事宜,这项工作在7月份内完成。
三是及早充分准备迎接国家公务员局和省公务员局关于贯彻落实公务员法执行情况大检查,这项工作任务重、要求高、检查严,敬请相关科室同志大力支持,力争在8月上旬准备到位。
一、深入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全面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
1、完善公务员制度。坚持公务员录用凡进必考制度,考试与考察相结合,严格程序,规范公示,严把公务员录用入口关;严格公务员录用面试考官管理,加强考官培训工作,积极组织好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工作;按照市人事局统一安排部署,进一步做好公务员的表彰奖励工作,切实发挥表彰奖励对于调动积极性、激发创造性的作用。
2、狠抓公务员队伍能力建设。贯彻党的*“继续大规模培训干部”要求,把公务员精神贯穿始终,加强公务员培训,丰富培训内容,切实抓好公务员初任、任职、专门业务和更新知识培训,使全县公务员任职培训参训率达到95%以上,初任培训参训率达到100%,不断提高基层公务员的能力水平;大力培育和弘扬公务员精神,深入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促进公务员作风建设;加强督查考核,有效促进公务员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广大公务员的服务质量、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落实人事系统“五五”普法规划,认真抓好人事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培训;切实抓好公务员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培训。
3、做好实施公务员法相关工作。加强公务员管理政策法规的培训指导,确保公务员法的配套法规落到实处;认真做好参照管理和纳入规范单位审批工作,进一步加强人员管理,指导监督参照管理和纳入规范单位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针对公务员队伍作风建设需要,严格监督检查,改善一线公务员的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
二、加强工资规范管理,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工作
4、切实加强公务员工资管理。严格执行公务员工资管理制度,严肃工资纪律,严格工作程序,加强工资监督管理力度,确保分配秩序规范有序。
5、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认真开展事业单位核定绩效工资工作,实施区县事业单位规范工资管理;贯彻国家关于重点行业绩效工资的实施意见,研究提出我县事业单位核定绩效工资后的内部分配指导意见,积极稳妥地推进规范管理;扎实开展事业单位规范工资管理工作,完善管理程序,确保改革到位。
6、加强管理,切实做好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落实离退休人员的增长机制及待遇,及时审批退休;继续加强机关事业单位技术人员队伍建设,适时开展个别工种的培训与考核,切实做好技工考核工作。
三、切实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不断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7、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按照市里统一安排部署,认真稳妥地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逐步实现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为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奠定基础。
8、认真做好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要求,严格审定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实施方案,在招聘专业、招聘条件和招聘程序上严格把关,在笔试、面试等方面严肃纪律,严格掌握政策,确保录用人员质量。
9、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按照市人事局有关要求,不断推进专业技术职务社会化评审、职称评定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指导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更好地理解掌握政策,为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做好服务。
10、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认真落实县“*”教育规划,按照《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要求,按时完成市级规定项目教育任务;积极开展县级及企事业单位自管项目培训,依据《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检查监督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四、加强人事争议仲裁工作,有效服务人事制度改革
11、加强仲裁员队伍建设。加大仲裁工作的宣传力度,公正处理人事争议案件,依法保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强与其他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借鉴好的做法和经验,保证仲裁员理论知识不断更新,实践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
12、严格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鉴证工作。根据北京市人事局《关于开展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鉴证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严格鉴证工作程序,严肃鉴证工作纪律,加强对聘用合同的监督与管理,努力创造和谐稳定的人事工作环境。
五、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全面优化人才发展环境
13、加强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的引进工作。依据我县《*人才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按照北京市引进人才的有关规定,努力做好高级专业人才的引进工作。
14、认真做好外埠毕业生引进工作。依据市里的政策规定,继续开展广泛深入的走访调研,适时掌握服务企业发展的人才需求,在不断提升引进外埠毕业生层次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引进毕业生使用的管理办法和措施,在“用的上、留的住、起作用”上下功夫。
15、创新思路,做好本县应届大中专毕业生推荐就业工作。建立本县毕业生信息数据库,动态跟踪每个人的就业情况。适时举办应届毕业生大型专场招聘洽谈会,免费为毕业生开展网上求职,加大对毕业生就业推荐工作的力度,保障*生源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
16、进一步加强人才市场建设。逐步完善人才招聘会的操作流程,加强安全保障措施,配合相关执法部门净化人才市场环境,取缔非法招聘行为;加强与企业的联系,适时召开大型招聘会。
17、进一步促进非公经济组织人才发展。调查摸清我县非公经济组织人才资源状况,努力营造一视同仁的非公人才成长发展环境;按照非公经济组织人才的需求,有针对性地加大对紧缺型高层次优秀人才的引进力度;强化人事宏观管理的指导作用,积极引导非公经济组织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非公经济组织人才作用。
六、以维护稳定为核心,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和安置工作
18、深入开展大学生“村官”工作。按照市里安排,积极与划定院校沟通,认真组织好报名大学生的笔试、面试、体检等项工作;认真做好岗前培训工作,让大学生更多地了解掌握农村情况,为以后工作打好基础;做好现有大学生“村官”的跟踪考察工作,加强后期管理,及时总结经验,发挥典型引路作用;组织好大学生“村官”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奥运文化,延伸和扩大奥运影响。
19、认真落实安置任务和安置政策。从讲政治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与有关部门协调,做好军队转业军官的接收安置工作;抓好教育引导,采取措施,引导转业干部到基层和企事业单位工作;进一步加强干部培训工作,把适应性培训与专业性培训有机结合。
七、切实加强人事部门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人事干部的素质能力
20、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精神。深刻理解、深刻认识、深刻把握党的*报告关于人事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不断把学习党的*精神活动引向深入。自觉把学习贯彻党的*精神与*人事人才工作任务结合起来,真正做到用党的*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关键词:海关;公务员;胜任力
海关作为国家的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在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中扮演的角色越显重要,需不断创新管理理念、技术装备、措施方法等以适应全球经贸形势的变化。曾指出“创新驱动实质上是人才驱动”,因此,新形势下海关创新发展归根结底依赖于海关人才队伍的建设,依赖于海关系统公务员的人才选拔和培养。在海关系统范围内开展胜任力研究,探索海关公务员胜任素质和能力,构建海关基层公务员胜任力模型,有利于海关人才选拔和培养,对海关创新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我们采用问卷调查和访谈相结合的方式,针对海关基层公务员的胜任力因素进行了研究,得出了一个理论模型。
一、胜任力概述
美国心理学家Rboert White(1959)最先提出胜任力概念,并认为胜任力是人类的一项特征。David MeClelland(1973年)把胜任力定义为:能够明确地区别出绩效优秀者与绩效低下者、并可以被准确测量和计算的某些个体特征,包括动机、特质、技能、自我认知、态度或价值观、具体知识、认知或行为技能等。胜任力模型是指担任某一特定的任务角色需要具备的胜任力的总和,它是针对特定角色、功能、职位表现要求组合起来的一组胜任力。胜任力模型为某一特定组织、水平、工作或角色提供了一个成功模型,反映了某一既定工作岗位中影响个体成功的所有重要的行为、技能和知识,因而经常被当作工作场所使用的工具(王丛漫等,2007)。此后,人们在差异心理学、工业与组织心理学、教育与行为学等领域对胜任力进行了大量的理论和实证研究,取得了较为丰富的研究成果。很多西方国家的政府都各自制定了适合自己国情和特点的公务员胜任力标准(模型),我国2003年国家人事部制定了《国家公务员通用能力标准框架》。部分研究者针对地方政府(如广州、重庆等)公务员提出了党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能力标准。海关系统对于胜任力的研究还较少,并且大部分处于理论层面,例如王双(2013)将胜任力理论引入海关领导干部培训,提出了相应的建议,但是并没有对海关公务员胜任力进行实证研究。因此中国海关系统公务员胜任力研究有待进一步发展。
二、调研结果分析
此次调研,我们采用“两步走战略”,第一步通过对基层公务员进行问卷调查,得出初步结论,第二步对一线关员及领导岗位人员进行访谈式调查,对前期所得到的相关要素群进行验证补充,结合相关理论和研究,得出海关基层公务员胜任力模型。
(一)问卷调查结果分析
本次调查面向海关一线工作人员共发放问卷120份,回收有效问卷102份,然后进行数据整理和分析。调查问卷中每一道题目都包涵一个胜任力因素,调查对象对其重要性进行评定,每道题目有四个选项,分别是“非常重要”、“比较重要”、“一般”、“不重要”、“根本没关系”。根据调查问卷数据分析结果,我们对影响胜任力的要素群出现频数进行统计,得到海关基层公务员胜任力“非常重要”和“比较重要”占比。
统计结果显示,在“非常重要”的比率中,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占比高达到61.76%,位居第一;业务学习能力和对国家、事业、人民的高度忠诚同为58.82%;廉洁正直为57.84%;政策传达与贯彻能力为51.96%;合作意识和心理调节能力为50%;语言表达能力为49.02%;执行能力为48.04%;公文写作能力为47.06%。比重排名靠前的这些因素反映了海关对基层公务员业务能力的突出特点。在“比较重要”的比率中,织与协调能力、依法行政能力、抵御风险能力、业务理解能力、业务操作能力、业务创新能力、对党忠诚、组织纪律性、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的排序靠前。因此,以上因素可以作为海关基层公务员的胜任力要素。
(二)访谈成果分析
在访谈调研方面,以大连、秦皇岛、青岛、上海四个海关的基层公务员和中层领导为访谈对象。主要调查了胜任海关工作所具备的素质,对这些素质进行了归类,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问卷调查所带来的局限性与宽泛性。我们将访谈得到的因素总结为五个方面:
1、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经访谈,这一因素被归为学习能力、执行能力等在内的一般能力中,由于海关工作区别与其他公务员的特殊性,在实际工作中,面对复杂多变的工作环境,海关一线人员需要灵活应对各种突发问题。
2、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经访谈,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属于模型中思想素质一类。针对于查验等需要付出体力劳动的岗位,这两个因素对于海关基层公务员尤为重要,作为把守国门的职责所需,海关一线人员对此必须有着清晰的了解和认识。
3、行政能力。廉政素养、廉政分析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归入廉政能力这一类。主要考虑到了海关职业的特殊性,廉洁自律、依法行政对于从事监管进出境经济贸易活动等工作十分重要。
4、业务能力。在对业务的理解、操作、创新上,海关基层公务员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通关方式的改革时刻在推动业务水平的进步。
5、“一带一路”建设的素质需求变化。随着自贸试验区的大力推广以及“一带一路”战略的提出,我们针对海关关员需要具备与提升的能力也进行了调研。“一带一路”战略的部署对于一线基层工作人员而言更多的就是工作量的增加和工作模式的转变,对他们而言,需要更加精熟的业务能力,更加有序的规划,还有就是掌握快速学习与之相适应的法规条文的能力。
三、总结与展望
根据调研结果,结合相关理论和研究,我们认为海关基层公务员的胜任力包括四个维度:一般能力、廉政能力、业务能力及思想素质。其中,一般能力包括学习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执行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及心理调节能力;廉政能力包括廉政素养、廉政分析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及抵御风险能力;业务能力包括业务理论水平、业务操作能力及业务创新能力;思想素质包括对党忠诚、组织纪律性、责任感及奉献精神。但是,由于这一模型是在理论研究和调研的基础上提出,并没有通过探索性因素分析、验证性因素分析等高级统计方法进行分析,还需要得到进一步验证。另外,由于资源有限,调查对象不够广泛局限于部分沿海海关,这一模型的概括性和代表性欠佳,在今后的研究中还需不断完善这一模型。(作者单位:上海海关学院)
本文是上海海关学院2015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海关基层公务员胜任力模型的构建及应用研究”的成果。
参考文献:
[1]王重鸣,陈民科.管理胜任力特征分析:结构方程式模型的检验,心理科学,2002.25(5)
[2]王丛漫,宁文华,孟双见.河北省直机关公务员胜任力模型的构建,河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77.7(3):30-33.
[3]王双.基于胜任力的我国海关公务员培训模式研究――以海关处级干部培训为例,硕士论文,2013.12
一、研究方法
1.问卷调查法。本研究使用了面对面的问卷调查的方式,通过访问天津市的一些政府公务员,去了解他们现实中是如何进行公共政策制定的,他们在公共政策制定的过程中所考虑到的因素是什么,他们如何妥善使用咨询民众的方法,并通过实际的问卷调查,找出咨询民众的行为对政策制定的影响的解释。
2.抽样方法。本研究采取的是随机抽样的方式,对于天津市的近两百名公务员进行了面对面的问卷调查,其中得到的有效问卷为111份。
二、分析结果
通过问卷调查,笔者了解到目前天津市的公务员在制定与公众相关的决策前,大多会采取听证会或公示的方法来进行决策方案的咨询以及信息的收集。他们在决策前采取以上两种方式的百分比都是85.6%,可以看出这两种方式目前是天津市公务员最广泛采用的决策咨询形式。为了更加深入地探讨天津市公务员的政策制定与咨询民众的行为的情况,笔者使用SPSS统计应用软件,对问卷调查中与“咨询民众”内容相关的一些题目进行相关性分析。
1.公务员的年龄与咨询民众的关系。越是年龄相对来讲比较大的公务员,越会在决策的时候考虑到公民对决策的接受程度,越会认为暂行决策成功后,使用公示制度或听证会制度。此外,当决策的过程中采用听证会制或公示制度时,越是年龄相对来讲比较大的公务员越会采取提出初步方案,咨询民众再做修改的方式。我们发现以上特点都与公务员的经验有关,年龄越大的公务员在工作中所积累的经验应该越丰富,他们从长年的工作经验中得知,一项决策要想成功就要获得广泛的支持才行,因此他们更加重视公众的接受程度,更认为多方面的人进行决策,决策方案越会趋于正确。
从相关性的强度来看,越是年龄较大的公务员越会觉得多方面的人进行决策,决策越正确。相关强度为中等,其他分析结果都为弱相关,这是因为此结论是其余分析结果的基础,只有公务员认定多方面的人进行决策,决策越正确这一前提,他们才会采取听证会或公示制度的方式咨询民众,以获得更多的资料,并最终制定出使广大民众满意的决策方案。
2.公务员的学历与咨询民众的关系。在使用听证会制、公示制度等帮助决策时,越是高学历的公务员越不会改变他们对决策的决定。它们之间为中等强度的相关性。可见在相当多的情况下,天津市的高学历公务员不会因为使用咨询民众的手段而改变自己的决定。此外,越是低学历的公务员越会认为听证会或公示制度只是组织或制度的要求,但实在没有需要,相关强度为强。可以看出学历因素会对公务员咨询民众的认识程度产生重大的影响。由此可以看出,有一部分学历较低的公务员并未深刻认识到咨询民众这一行为的重要性,他们认为咨询民众只不过是组织或制度的要求,这一结果可能跟这些公务员学历不高有关,他们并不能认识到咨询民众对于决策制定是一种更加民主和科学的方式。
3.公务员的工作时间(年资)与咨询民众的关系。越是工作时间(年资)相对较长的公务员越会认为在决策时使用公示制度或听证会制度可以更好地满足人民的要求,可以有助于制定出高品质的决策,越会认为暂行决策成功后,其后使用公示制度或听证会制度的需要较高,越会在决策时采取公示制度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我们可以发现以上的结论均与公务员的工作时间(年资)有密切的关系,工作时间(年资)相对较长的公务员,他们从长期的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他们知道一项决策要想成功,就要得到广大民众的支持才行,所以他们认为听取公众的意见是决策中的重要环节。
从相关性强弱的角度来看,以下两个结果均呈现中等强度的相关性:越是工作时间(年资)相对较长的公务员越会认为暂行决策成功后,使用公示制度或听证会制度的需要较高。因为年资较长的公务员经验充足,更会在暂行决策成功之后采取咨询民众的方式去改善不足,力求使决策更加完善。越是工作时间(年资)相对较长的公务员越会在决策时采取公示制度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此项结论是以上结论的基础,只有年资较长的公务员保持着这种态度,才会有以上的结果出现。
4.公务员的级别与咨询民众的关系。越是级别相对较高的公务员越会认为一个好的决策通常会是若干个群体的代表制定出来的,存在弱相关性,越是级别较高的公务员越会认为多方面的人进行决策,决策越正确,越认为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事件(如公益事业、环境保护)可以使用听证会制。在决策进行听证或公示的时候,越是级别高的公务员越会采取提出初步方案,咨询民众再作修改的方式。在执行一些与公民相关的决策之前,越是级别较高的公务员越会采取公示制度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以上结论本身均存在中等强度的相关性。越是级别较高的公务员越会认为在暂行决策之后使用公示制度或听证会制度的原因是加大公众的认受度。如果在公示或听证会之后,公众并不赞同所提出的方案,越是级别较高的公务员越会采取综合自己及公众的意见将方案进行修改,力求达到双方最佳认受度。存在强相关性,相关性越强说明这些公务员这样做的可能性越大。这是因为级别相对来讲较高的公务员的工作经验决定了他们处理事情的方式,他们知道民众的意见在决策中的重要性,一旦忽视它们,可能会造成严重的影响,带来无法挽回的后果。由于级别较高的公务员的手中可能掌握更多的权力,他们经常会做出比较重大的决定,所以他们会反复咨询民众的意见,以求制定出最佳的决策,民众的支持可以作为政策的理据,减少被攻击批评的可能性和程度。
5.使用听证会制度的事件与使用听证会所带来的影响的相关性分析。越是认为与广大人民群众利益有关的事件(如收费、税收等)会使用听证会制度的公务员,越会认为使用听证会制可以收集更多来自民间的声音,可以更好地满足人民的要求。越是认为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事件(如公益事业、环境保护等)会使用听证会制度的公务员,越会认为使用听证会制有助于增加政府的透明度。越是认为会影响到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的事件(如安全、环境等)会使用听证会制度的公务员,越会认为使用听证会制有助于制定出高质量的决策。
从以上的数据我们可以看出,公务员会根据公众对某件事情的关注程度的高低,在听证会时作出相应的变化,因为他们根据公众关注的不同,会利用听证会达到不同的效果,有的是为了收集更多的公众的意见,更好地满足人民的要求;有的是为了制定出高质量的决策;有的则只是为了增加政府的透明度。由于公务员针对每种事件时所要达到的目的不同,因此他们也会从不同的角度来使用听证会为其服务。
三、总结
综合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到一些因素之间深层次的相关性:在目前的天津市,越是年龄较大、学历较高、年资较长、级别较高的公务员越会采用听证会或者公示制度等咨询民众的手段来帮助决策的制定;相反,越是年龄较小、学历较低、年资较短、级别较低的公务员往往很少主动采取咨询民众的方式来帮助制定决策。之所以会得到以上的结论,也许是因为以上的这些因素与公务员的工作性质和工作中的问责有关。
从工作性质方面来讲:年龄较大、学历较高、年资较长、级别较高的公务员所处理的事情大都具有以下的特征:在一般的情况下,他们处理的事情较为重要;处理的突发事件比较多;他们大多会制定新的政策,即这些政策的制定是没有前例的;此外他们在工作中还会处理相当多的非常规的事件。而年龄较小、学历较低、年资较短、级别较低的公务员所处理的事情却具有相反的特征:在一般的情况下,他们所处理的事件通常并不是最重要的;一般都是以前发生过的事情,即有前例可循;他们所处理的事情大部分都是常规性的。
从工作的问责方面来讲:年龄较大、学历较高、年资较长、级别较高的公务员要对民众和人大负责;他们的工作未必有规则性。而年龄较小、学历较低、年资较短、级别较低的公务员主要是对其上司负责;他们会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
综合以上的特点,我们不难看出越是年龄较大、学历较高、年资较长、级别较高的公务员,越会在支出较大、影响的人数较多、对一些人影响较大的事件中采用咨询民众的方式来进行决策的制定。具有以上特征的这些公务员通常会以民众的要求为依据,他们中的大多数人更加会依赖民众的意见来进行决策的制定;相对的越是年龄较小、学历较低、年资较短、级别较低的公务员在支出较大、敏感性较大、影响的人数较多、对一些人影响较大的事件中,越会依赖上级、前例、或者规章制度来进行决策的制定。
通过本研究的结果,我们可以初步了解天津市的公务员制定决策与咨询民众之间的关系,我们看到他们在决策中已经逐渐采取一种更加积极且科学的态度去进行工作,但是同时我们还发现了一些不足,例如:
1.公务员知识结构的问题。由于中国建立公共行政这一学科的时间尚短,因此政府中的公务员从组成结构上讲,学习此专业的人员所占比例相对偏低,使政府公务员组成结构不尽合理。这也使我们对现任公务员的工作能力产生了一定程度的担心,那些年资尚浅、学历偏低、级别较低的且没有经过行政管理专业高等教育的公务员能否成功制定出良好的决策呢?他们能否胜任公共行政的工作呢?针对以上的问题,笔者经过认真的调研、座谈,认为可以通过以下的办法来解决:
第一,改革公务员考试。我国引入公务员考试制度已有一段时期,但在考试中所涉及的公共管理内容不深亦不多,并不能成为界定一个人是否拥有较高公共行政管理水平的标准。而一旦成为国家的公务员,却并不具备良好的公共行政管理功底,很难想象他们会制订出良好的决策,而决策的意义重大,关乎国家、人民的利益,因此笔者认为政府应考虑用另一道“门槛”作为招收公务员的标准,那就是持有“公务员资格证书”才能报考公务员,而这张“上岗证”是依据此人是否掌握公共行政管理知识为先决条件的。我们并不反对那些非公共行政管理的人员成为公共部门的管理者,但是作为公务员应该至少具备相应的公共行政管理知识。因此,对于那些未掌握公共行政管理专业知识的人来讲,在报考公务员之前就要进行培训、考核,待其达到一定的标准才有资格进行公务员考试。如果这一制度得以实施,不但使那些致力于公共行政管理事业的人士,在报考公务员之前就能够针对性地学习相关知识,并再次确认自己是否适合此项工作;更会为政府省去了培训公务员的人力、物力及时间。
第二,对现任公务员再教育(即专业培训)。对于现任公务员如何增加公共行政管理知识的方法并不困难,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可以通过培训来解决,也就是对他们进行专业的再教育。事实也证明,目前中国的高级公务员大多会通过培训的环节来提高他们的执政能力(如国家及各级行政学院、中央及各省市党校等机构就是专门培训高级公务员的学校),一些高级官员甚至会被派往国外的著名大学(如哈佛大学、斯坦福大学、耶鲁大学等著名学府)培训、深造,学习世界最先进的经验和管理方式。但是对于那些职位较低的公务员来讲,这种培训机会却非常少、甚至没有。如何解决以上的不足就是当前我国政府应该重视的问题之一,高层决策者的知识水平固然重要,但是也不能忽视对低层行政人员的培养。因为一项决策的制定不单单靠高级公务员的决策能力,还要有低层公务员的配合,如果上下严重脱节会产生不利的后果。因此,笔者建议在对高级公务员进行培训的同时,政府还要适当地对于职位较低的公务员进行培训,尤其是在培训方法上,除理论知识培训外,还应引入案例教学,使他们将公共行政管理的理论与实践融会贯通,为成为一名合格的后备高级管理者打下坚实的基础。
2.公务员行政管理经验的形成问题。通过以上的分析,具有一定工作经验的公务员会采取更加民主、科学的决策方式,这与他们长年的工作分不开,他们在长期的工作中不但取得了成功,也会遭遇失败,一点一滴的积累,使他们最终养成更为民主、科学的工作态度。我们在研究中看到,一些年纪较轻、年资较短、学历较低、职位较低的公务员对于行政管理的经验较少,他们在处理问题的时候,往往不是那么民主和科学,针对这种问题,我们应该如何处理呢?
第一,采取公务员的人才流动。可以让有经验的人员进入公务员队伍,同时对那些经验不足者进行教育培训,如果一旦考核不合格的话,让他们离开公务员队伍。
第二,坚持对年轻人员采取去基层锻炼的方法,有目的的进行培养。让那些年轻人员轮流到基层进行锻炼,对到基层锻炼的人员要明确任务,有针对性地进行培养,使他们在基层真正得到锻炼与提高,待他们掌握好相应的本领再重返重要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