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16 12:40:32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检察院办公室工作总结,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各位领导、各位评委、各位同事:
我于_年_月参加工作,_年_月调入检察院,在反贪局的前身——经济检察科工作,后调任办公室副主任、调研室主任,负责调研、信息、宣传工作,调研室与政工科合并后,由我负责政工调研工作至今。
参加工作以来,由于本人的不懈努力,加之领导、同事的关心与支持,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得到了群众和领导的好评,多次受到领导机关的表彰与肯定:先后5次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先进工作者,被市委市政府评为普法先进工作者,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信息工作者,被县委县政府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本人撰写的《固本强基,树好形象》一文在全市检察机关形象建设研讨会上获论文一等奖,《对反贪工作中适用检察建议的几点思考》和《基层检察院强化行业作风建设的主要途径》等论文,分别被录入《新时期全国优秀学术成果文献》、《中国当代检察文论》和在省检察院组织召开的研讨会上获奖。同时,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全院干警的积极参与下,全院上下形成了浓厚的调查研究氛围,调研工作进入了全市的先进行列,先后有20余篇论文在省、市检察院及市政法委组织的研讨会上获奖;几年来,我院的信息工作一直处于全市的先进位次,曾一度跻身于全省174个基层检察院的前10名。一年多来,在政治处3名同志都是新手的情况下,我们精诚团结,扎实工作,积极进取,奋力拼搏,因而保住了政治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在全市同部门中的先进位次。
基于以上的总结和分析,本人认为自己在政工调研工作方面积累了一些实践经验,总结归纳出一些可行性比较强的工作方法,因而,自我感觉能够具备政治处主任所应具备的岗位职责的基本素质。所以,我决定参与竞聘政治处主任职位。
如果我被聘用为政治处主任职位,我将认真负责地管理好本部门的全面工作,安排好全院各项工作的年度计划和阶段性计划,并积极探索、创造具有自身特色的工作;带领本部门干警认真自觉地执行好上级检察院的各项管理规定,并协助党组制定、修改、完善、落实好本院的相关制度规定;协助党组开展好全院的思想政治工作、纪检监察工作、教育培训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好寓教于乐的文体活动,并按“一岗双责”的要求,在抓好本部门各项业务工同时,切实抓好本部门的队伍建设。力争使政治工作、纪检监察工作和调研工作在先进位次的基础上再有新的突破。
为了实现上述工作目标,本人将立足本职、着眼全局、力求突破,扎实进取,全面做好政工调研工作,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与助手。
政治处既是院党组的办事机构,又是检委会的办事机构。在对院党组负责的同时,既要对市院的干部处、宣传处、培训处、纪检监察处、研究室和办公室负责,还要协调好与县委办、组织部、人大法制科、纪检委、宣传部、政法委、人事局、相关新闻媒体以及本院各科室局的工作关系,可以说工作千头万绪,包罗万象,但仔细梳理,还是有章可循的。具体地应努力做好如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做好常规性工作
政治处常规性工作包含两大块13项内容:一是人事、劳资、政工内勤工作,包括承办干警任免手续、制定工作目标、组织干警的理论学习、业务培训、修订规章制度等10个方面的工作;二是文件起草、调研、宣传、检委会工作,包括起草文件、安排、协调、开展好调研信息宣传工作,为检委会收集审查案卷材料、记录整理好检委会材料,拟定好检委会研讨课题和报告等3个方面的工作。
为了保质保量地做好上述常规性工作,我将报请党组同意后制作常规性工作及职责分工一览表,在全院范围内对调研信息宣传工作进行量化分解。规定完成篇目及时间,并坚持落实好诸如调研信息宣传工作等各项奖惩措施。
二、做好阶段性工作
一是搞好相关活动的阶段性安排、检查、验收、汇报工作;二是搞好半年及全年工作总结、考评工作。
三、做好应急性工作
一是按市院或县委安排,快速上报经验型、事迹型或者阶段性工作的各类文字材料;二是高质量地完成院党组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四、做好重点性工作
一方面我们要按本院党组的安排,一如既往地抓好队伍的管理工作,搞好“十六大”精神和“七条禁令”的落实工作,切实以队伍的高素质来推动各项检察工作的健康发展;另一方面组织开展好重点活动。协助党组做好老干部工作和从优待警工作。
五、抓好特色性工作
[论文关键词]检委会办事机构 工作机制
检察委员会制度是我国所特有的一项检察制度,主要具有决策、管理、监督、调查等职能。自20世纪50年代确立以来在检察、推进法制进程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随着社会发展,司法进程加快,基层检察院的检委会工作的发展由于种种原因受到了一些限制,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规范检委会工作制度和完善其运行机制。
一、健全检委会办事机构,保证检委会工作的高效运转
检委会办事机构作为检委会的日常工作机构,其主要负责对所议事项、案件的提请的审核,相关背景、案情以及咨询意见的整理,议事议案决策的执行监督等事项,其工作的好与坏对检委会议事议案质量具有基础性的作用。这就要求将检委会办事机构建设摆在检委会建设的全局中来衡量,无论要在人员的选配,工作制度的制定上,还是在工作环境的营造,硬件建设的配套上都要给予足够的重视和全面的盘衡。体现在人员的选配上,主要考察和选配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协调能力强,法律和政治素养较高,工作态度一丝不苟,勇于和善于创新的检察干警,努力为检委会办事机构工作开展奠定坚实的人力资源。由于基层检察院受人员少、任务重等条件的限制,检委会委员多为兼职委员,委员们除了参与检委会研究、讨论外,还要肩负其他大量的业务性工作,部分委员对检委会即将研究的议题或案件往往受时间的限制,不能充分了解案情和查询到有关的法律法规,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检委会的办事效率。解决这一问题:一方面可以通过充分挖掘内部潜力,合理配置检察资源,选出政治素质、法律政策水平高,业务熟悉、经验丰富、议事能力强的优秀检察官组成内部咨询委员会,专门对提交检委会研究的案件及重大事项进行专案分析研讨和专题调查研究,形成意见后向检委会提出,为检委会的正确决策提供高质量服务。另一方面,可以设置一至两名专职委员,由本院业务熟悉,具有多年工作经验的检察干警担任,专司审查提交检察委员会审议的事项和案件,为检委会工作开展起到“过滤器”和“智囊”的作用,促进检委会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的提高。
二、健全工作机制,促进检委会工作的有序开展
建立和完善检委会工作机制是检委会建设规范化的前提,高检院颁布的《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组织条例》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议事规则》对地方各级检察院检委会工作的规范化起到了推动作用。但是,《组织条例》的规定难以涵盖检委会复杂的工作内容,造成了地方各级检委会职能不明确、案件讨论程序不规范、检委会人员结构不合理等问题,尤其在基层检察院显得更加突出。要建立完善的检委会工作机制,就必须改进这些问题。
(一)明确议事的范围和标准
《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组织条例》、《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议事和工作规则》明确规定了检察委员会的议事范围,应当严格执行。对按照规定应当提请检察委员会审议决定的事项都要提交检察委员会,克服重议案轻议事,确保检察委员会研究讨论重大案件和重大业务问题。检察委员会要加强对重大业务工作的领导与指导,注意总结检察工作经验,审议向人大提交的检察院工作报告、重大业务工作部署、重大事项、有重大社会影响或重大意见分歧的案件等,通过研究讨论决定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和其他重大检察业务问题,加强对检察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确保办案质量和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二)建立例会制度
建立例会制,可以让检委会办事机构收集议案、审查业务部门提交的案件有明确的时间概念,增强其工作的能动性;同时也有利于业务部门在提请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时有明确的时间概念,特别是针对审查期限较短的业务部门。而如果出现议题量不足时,经请示检察长同意,可以安排学习内容,或召开其他形式如个案专题研讨会、工作总结会等,这样既可以从宏观上对检察业务实践进行针对性的指导,也可以提高委员综合素养,不断培育法律人应有的思维方式和行为定力。
(三)建立前置审查制度
建立前置审查制度,就是要对提交检委会进行讨论的案件和事项,受理后进行审核把关,审查内容主要是案件或事项是否需要提交检委会、提交依据和科室观点理由阐述是否恰当。提交检委会研究的案件,检委会办事机构可在吃透案情的基础上,提出法律咨询意见和解决方案,并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据,报请检察长决定后分别进行处理。对一些程序性的简单问题则可自行处理,如对证据不足需要补充材料的案件,检委会办公室可以自行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建议提交部门予以补充。对于属于检委会讨论范围的案事件,应审查请示材料是否齐全规范等;其次应根据案情或者事件背景准备详细的咨询意见,以供委员参考;最后,要将会议召开日期、请示报告及有关案情、疑点、难点、争议焦点,有关司法解释、法律依据等,提前告知各位委员,以便各委员作好发言准备。
三、多方面入手,提高检委会工作的决策效能
(一)建立检委会委员学习制度
加强检委会的学习,是提高检委会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能力的有效手段,也是提高检委会及委员素质的基本途径。因此必须高度重视检委会集体学习制度,通过建章立制明确学习重点、创新学习形式、严格学习纪律等来加强集体学习,提高议事决策的水平和质量。加强检委会的学习,一方面是要努力提高检委会委员的个人素质,
使其在政治理论水平、专业知识结构、作风品格修养等方面具备基本条件;另一方面是要努力提高检委会的整体素质,使其真正成为善谋大局、会抓大事、求真务实、勇于创新、科学、民主、高效的检察业务决策机构。坚持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掌握检察业务,学习与检察业务相联系的各种专业知识,拓宽视野,夯实基础,不断提高检委会议事决策能力。
(二)坚持两个原则,确保议事议案质量
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检委会的召开、讨论、决策,应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以充分发挥集体智慧,保证检委会决策的正确性。二是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检委会委员应当听取案件承办人汇报的案情、事实证据、诉讼过程、法律依据及定性处理意见,而后对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阐明自己对案件的处理意见。其次,在讨论中,主持人不仅要积极引导各位委员踊跃发言,更要注意引导各位委员不拘泥于对个案或具体的事件作出正确的决策,更要从微观的决策中把握宏观趋势,近而做出具有超前性、指导性意见和建议。各位委员也要充分履行其担负的职责,对所议案事项发表自己深刻的意见,不能敷衍了事,随大流,跟形势。
(三)加强对检委会决议的跟踪督办
今年X月份以来,我县XX林区出现了周边村民上山乱砍滥伐林木的现象,严重破坏了森林资源,给我县进一步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带来了负面影响,同时给XX林区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虽经县森林公安局、有关乡(镇)、林业工作站联合进行制止,但收效甚微。为了严厉打击乱砍滥伐违法犯罪,保护森林资源免遭损失,确保林区稳定,巩固我县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成果,为此县政府决定在XX林区开展一次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专项整治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的目的和意义:
通过专项整治活动,从严查处和打击乱砍滥伐林木的首要违法犯罪分子,教育广大林区村民自觉遵守林业法律法规和林业政策,刹住乱砍滥伐林木的歪风,从根本上改变XX林区内的经营秩序和周边环境。
二、整治的时间:
从2019年12月15日至2020年2月15日结束,共2个月时间。
三、组织机构:
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由县政府牵头,XX镇政府、旅游管理局、县林业局及森林公安局抽调人员共同参与,公、检、法积极配合。为此,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由XX同志担任,副组长由XX、XX、XX、XX、XX同志担任,成员:XX、XX、XX、XX、XX、XX、XX、XX、XX、XX;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森林公安局,办公室主任由XX同志担任,办公室成员:XX、XX。
四、整治的内容:
凡在XX林区内擅自上山乱砍滥伐林木、无证运输木材、非法收购木材、“三无”
企业加工木材、非法侵占林地、包无证运输木材过关卡的违法行为,均为整治对象。
五、整治的范围:
整治的范围是:XX镇XX林区的所涉及的周边村委会、村小组,重点是:XX、XX、XX、XX等村小组。
六、整治的方法步骤:
整个专项整治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从2019年12月15日至2019年12月25日,时间为10天。
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召开有关会议,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建专项整治队伍。在林区各村组召开村民会议,同时利用标语、通告、广播、有线电视等宣传工具加大对林业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营造浓厚的专项整治氛围,督促首要分子或其他参与乱砍滥伐偷盗,运输和销赃林木人员主动到森林公安机关自首接受处理,并动员和鼓励村民积极举报,对举报有功者予以奖励。
2、第二阶段:调查清理阶段,从2019年12月26日至2020年元月14日,时间为20天。
县林业局、县公安局(森林公安局)、XX镇三个单位派员深入到林区各村、组开展调查,重点是到乱砍滥伐严重的村组及周边的木材加工企业进行调查摸底,掌握有关证据,形成外围材料。在掌握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对XX林区内所有被乱砍滥伐在山场上的木材全部清理下山。同时搞好现场勘查,木材数量的丈量、乱砍滥伐现场的勾图等。
3、第三阶段:攻坚破案阶段,从2020年元月15日至2020年2月5日,时间为20天。
在此阶段一是要找到当事人进行问话,弄清案情的全部经过。二是要注重证据的收集,要收齐、收全,不得遗漏。三是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案件要及时依法进行处罚,对触犯刑律的,一定要追究其刑事责任,决不姑息迁就。四是对闻讯而逃的嫌疑犯要组织人员进行追逃。
4、第四阶段:总结巩固提高阶段,从2020年2月6日至2020年2月15日,时间为10天。
建立健全相关的规章制度,突出重点,严查案件,打防结合,堵住源头,长效管理。完善各项审批发放采伐许可证手续,进一步巩固和提高整治的成果,彻底刹住乱砍滥伐歪风,同时,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
七、工作职责:
㈠县林业局
1、参加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会议,参与研究制定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2、组织技术人员对乱砍滥伐现场进行勾图、木材数量的丈量。
3、向有关部门提供木材采伐证发放情况。
4、组织人员对林区周边“三无”木材加工企业进行清理整顿。
5、与公安、XX等单位将乱砍滥伐木材全部清理下山。
㈡县公安局(森林公安局)
1、参加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会议,参与研究制定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2、组织指挥公安各部门积极参加专项整治、破案工作。
3、积极查处乱砍滥伐违法案件,对构成犯罪的,从严、从重、从快依法逮捕拘留。
4、森林公安局在县公安局直接领导下做好各项工作,做到快侦、快破。
5、与林业、XX等单位将乱砍滥伐木材全部清理下山。
㈢县检察院
1、参加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会议,参与研究制定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2、县检察院对一些案件重大、影响坏的乱砍滥伐案件应提前介入,做到快捕快诉。
㈣县法院
1、参加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会议,参与研究制定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2、县法院对检察院上报乱砍滥伐案件应抓紧审理,依法判刑,严禁以罚代刑,重罪轻判。
㈤旅游局
1、参加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会议,参与研究制定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2、及时对XX旅游区内的乱砍滥伐现象进行摸底排查及清理,提供有价值的情况给公、检、法办案人员。
3、积极配合,认真做好旅游区内的各项管护工作。建立起管理的长效机制。
㈥XX镇
1、参加此次整治工作的重要会议,参与研究制度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2、专项整治期间,在各村组召开村民会议,同时利用标语、广播、有线电视等宣传工具,加大对林业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营造浓厚的专项整治氛围。
3、负责提供乱砍滥伐山场主的情况,配合公安部门调查取证。
4、积极配合公、检、法专项整治行动,敦促首要分子或其他参与乱砍滥伐等违法行为人员主动投案自首接受处理,并动员和鼓励村民积极举报,使专项整治活动取得成效。
5、与林业、公安等单位将乱砍滥伐的木材全部清理下山。
八、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XX镇要召开会议,层层落实责任,要指派一名副职领导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其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也要有专人具体负责。
2、严明纪律,明确责任,在专项整治过程中,有关工作人员都必须严格工作纪律,公正办事。
关于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舆论引导工作总结
区扫黑办: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部署,按照***扫黑办关于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舆论引导工作要求,***林业和草原局高度重视扫黑除恶宣传舆论引导工作,现将区林草局扫黑除恶宣传舆论引导工作总结如下:
一、 强化组织,压实责任
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实效,我局成立了区林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干部为成员的“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扫黑除恶”日常工作及部门协调。局属各单位成立了以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小组,确保扫黑除恶日常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二、传达学习,领会精神
一是在在日常学习中,将扫黑除恶有关文件精神纳入学习范围,定期组织学习,深刻认识扫黑除恶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二是在全局党员干部中组织学习,利用党员活动日、支部主题党日,在党员干部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决心与勇气。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为增强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了解和参与积极性,林草局充分利用宣传标语、横幅、微信群等深入广泛宣传,全力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氛围。一是向全局干部职工发放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的宣传资料100余份。二是召开专题会议宣传8次,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的意义、打击重点进行宣传。三是设置了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畅通了信息渠道。
根据《卫计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我院高度重视,上下齐心协力,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战。
一、高度重视,认真安排。按照卫计局的要求,组织全体职工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动员大会”,召开了党支部会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组织全体职工召开“廖屯医院扫黑除恶工作部署会”,对医院的扫黑除恶工作进行在部署、在落实,各科室对工作做了详尽的贯彻落实。
二、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医院成立了以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班子人员为成员的“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各科室成立以科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小组,确保扫黑除恶日常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宣传标语、横幅、微信群等深入广泛宣传,全力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氛围。组织全院职工学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的宣传资料,在全院显著位置悬挂横幅,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的意义、打击重点进行宣传。设置了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畅通了信息渠道。
四、加强摸底排查,重点人员,突出管理。在全院开展自查,坚决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医院提供和谐稳定的工作环境。由班子成员牵头,组织科室负责人对相关科室重点群体开展“问题”和“苗头”的双重梳理和摸排,做到心中有数、目标清晰,切实为社会大局稳定“保驾护航”。
五、目前存在问题。一是宣传形式和内容比较单一,宣传力度还不够大;二是摸排力度还有待于加强;三是与各部门联动机制不够健全。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扫黑除恶深入人心,在院范围内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喊打的氛围,设立举报信箱,加大群众监督和举报力度。继续加大摸排力度,对摸排出的涉黑涉恶线索进一步深挖,坚持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态度,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环境。加强信息报送,对平时的摸排行动加强信息的报送,一经发现有涉黑涉恶的行为,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及时向上级扫黑除恶办公室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各科室每天上午12点前对科室内摸排的情况进行上报,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各科室年终目标考核,对不报、瞒报、谎报的科室进行责任追究。加强职工队伍管理。加大力度、坚决打击集体财产以及从事涉“黄、赌、毒、抢”的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加大与各部门相互协作,加强联动机制,实现资源共享,打好扫黑除恶这场攻坚战。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打击非法行医违法犯罪活动,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得到明显好转,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的规范化管理。
(一)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行医行为,依法取缔无证行医,严惩非法行医违法犯罪活动,对犯罪分子起到震慑作用。
(二)加大对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管力度,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三)依纪依法严肃追究有关违法违规行为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四)探索建立完善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和措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工作内容和重点
(一)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打击无任何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以及借助虚假宣传、招摇撞骗,或打着医学科研、军队、武警的幌子误导和欺骗患者,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活动。
(二)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违法行为,清除医疗机构中的假医生。
(三)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打着医疗机构的幌子利用欺诈手段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四)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地下性病诊所”和未经审批擅自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
(五)严肃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三、职责分工
(一)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专项检查,查处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无任何行医资格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查处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查处未经备案核准的义诊活动。
(二)由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查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行为;查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未经批准、擅自增加计划生育服务项目和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擅自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规定以外的其他临床医疗服务项目的行为;查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查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查处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三)公安机关配合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等部门,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的犯罪行为;查处暴力抗法行为,对拒绝、阻碍有关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人员,要依法予以查处。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由监察机关会同卫生、科技、人口和计划生育等部门,对贯彻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力,违法违规审批,造成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医疗秩序混乱、非法行医问题严重的部门,要依纪依法严肃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对本次专项行动中,推诿扯皮,行政不作为的案件线索,以及医疗机构等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纪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组织领导分工及主要任务
(一)*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二)专门小组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4个专门小组,各专门小组参加单位和主要任务如下:
第一组:综合协调组。卫生局、计生局、科技局参加。主要任务:
1、拟定专项行动计划和总结,综合协调办公室工作。
2、拟定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工作制度,建立完善联席会议制度、信息沟通和协调通报制度等。
3、组织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会议,负责文件运转。
4、协调各部门开展对专项行动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二组:整顿规范组。卫生局、计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参加。主要任务:
1、对专项行动中遇到的有关问题给予政策性指导,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配合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做好关于查办非法行医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司法解释工作。
3、加强对源头的治理,规范审批行为,开展对医疗机构的整顿规范工作;探索建立整顿规范医疗市场、打击非法行医的长效管理机制。
4、配合工商局整治医疗机构非法医疗广告的行为。
5、加强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信用建设,加强管理,完善信用制度建设,弘扬诚实守信的良好行风。
第三组:宣传教育组。宣传部、市文化广播新闻出版局、卫生局、计生局、广播电视台参加。主要任务:
1、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深入宣传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自觉守法意识,形成社会监督氛围。
2、及时向新闻媒体通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典型案例查处情况,加大曝光力度。
3、开展有关医学常识的科普宣传。
第四组: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组。卫生局、公安局、监察局、科技局、计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参加。主要任务:
1、组织开展对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落实专项行动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和规范管理工作的建议,加强对专项行动的指导。
2、做好群众举报投诉受理工作,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进行重点督查。
3、围绕专项行动工作内容、重点和职责分工,组织开展对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等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4、抓住案件线索,做好案件查办工作。行政违法案件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违纪违法行为,需要依纪依法追究责任的,由监察机关负责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其他部门做好案件移送等调查配合工作。重点案件要挂牌督办,一抓到底。
五、实施步骤和工作安排
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年5月)为动员部署阶段。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本辖区内开展专项行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工作。
第二阶段(20*年6月—20*年5月)为组织实施阶段。按照专项行动方案确定的职责分工和工作部署,认真组织落实专项行动工作,开展自查自纠,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坚决取缔无证行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卫生行政部门作为牵头单位要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对专项行动开展和自查自纠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阶段(20*年6月)为总结检查阶段。自查和整改结束后,对一年来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汇总,检查是否做到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案件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长效机制建立到位等,并将我市的工作总结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
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体现以人为本理念的具体体现,是规范医疗执业行为、打击非法行医的重大举措。各部门一定要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高度,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和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级政府主管领导要亲自挂帅,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设立专项行动领导机构,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周密安排,运用法律、行政等手段,切实抓紧、抓细、抓出实效。
(二)分工协作,明确专项行动责任
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要求,迅速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各级政府要本着求真务实的态度,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逐级落实责任,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作为当前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重要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各有关部门必须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相互支持,主动配合,齐抓共管,加强联合执法。要加强工作中的联系、协调与配合,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信息通报和沟通制度、案件移送制度等。要加强与上级专项行动工作机构之间的联系,加强部门间、地区间的沟通配合,形成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地区联动的综合整治局面和强大的整治合力。
(三)突出重点,狠抓专项行动的落实
方案中确定了本次专项行动的内容和重点,各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职责分工,认真组织落实。着力解决我市医疗服务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以及社会危害严重的问题,实现专项行动的目标。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加大监督执法工作力度,严厉打击犯罪,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使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保证不走过场。要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发现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加强监督执法检查,特别要做好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的突击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依法严肃处理。要重点查处大案要案。在加强有关行政部门之间的联系,做好案件移送的同时,有关行政部门还要将发现的涉及行政监察对象违纪违法的案件及时移送监察机关。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责任人和部门领导,监察机关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要认真执行国务院关于《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办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对需要移送的案件,要做好部门间移送工作,特别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决不能以罚代刑。各有关部门在案件查处过程中和结案之后,要及时向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有关案件情况。对不认真做好案件查办工作和不及时报告情况的,将严肃追究主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五)标本兼治,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要按照整顿与建设并举,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与加强医疗机构审批和规范化管理相结合、日常监督执法与开展专项行动相结合的原则,立足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制度建设。要从源头把关,按照本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合理规划、设置医疗机构;规范审批行为,清理整顿不符合设置标准的医疗机构;加强对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规范化管理。要加快卫生综合执法的步伐,建立健全综合执法组织机构,积极探索、完善对医疗服务市场监管的有效模式和方法,提高卫生执法监督工作水平,加强对医疗服务行业的日常监管。要通过专项行动,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查找根源,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完善监督管理措施。
上半年,××××××××监察室在省公司监察部、分公司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以省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分公司运营管理工作为中心,坚持“保护、监督、教育、惩处”的基本原则,认真落实分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卓有成效的抓好了党风廉政建设和监察稽查各项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完成的主要工作
(一)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年初,根据××××××××党委XX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制定了监察室XX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重点从三个方面进行了工作:
一、抓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上半年分两次购买廉政教育书籍、光盘送到基层,提高公司全体职工的思想认识。与所属13个党支部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与公司中层领导干部签订了廉洁自律承诺书,将廉政建设工作层层分解,实行一级抓一级,形成了级级有任务,人人有责任的氛围。
二、加大稽查力度,严厉惩处违规违纪行为。上半年共上路稽查90余次,行程8000多公里。通过调阅监控录像资料、各类原始记录,查处违纪行为6起,经济处罚4人次,其中3人受到了待岗学习行政处分。
三、畅通监督渠道,广泛接受职工和过往司乘人员的监督。对意见箱悬挂的位置进行了调整;设立24小时监督电话(原电话为办公室固定电话,在下基层和下班时间无人接听);公布了监察室电子邮箱。让举报人员可以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向我们反应问题。上半年共接到举报电话9次,为查获违规违纪、打击逃漏费提供极大帮助。
(二) “讲正气、树新风”主题教育活动工作
按照省公司党委关于“讲正气、树新风”主题教育活动的总体部署和××××××××党委的具体安排, 在4月4日-6月3日,组织××××××××全体党员进行了学习动员、查摆问题、整改提高三个活动阶段的实施,对所属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督促和检查,确保“讲正气、树新风”主题教育活动的扎实有效开展。
(三)发挥监察监督职能,参与公司的工程项目招标、人事、设备采购等过程的监督工作。
参与办公物品采购监督,参与了中层干部考核任用、文明奖发放以及节假日机关人员加班等监督工作,参与洛阳段养护工程施工招投标工作、运维设备维护、机关办公楼所属单位的装修及设施改造等监督工作,并协助省公司审计部完成服务区经理离任的审计监督工作,充分发挥了监察职能。
(四)“对照职责、巩固成果、关心员工,努力为员工办实事办好事”主题实践活动调研工作
为巩固和扩大“讲正气,树新风”主题教育活动成果,转变干部队伍工作作风,圆满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遵照××××*文件精神,××××××××于6月8日,按照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召开了动员大会,将六个讨论题目转发到各基层支部,并负责组织讨论。 10日,启动“分片包干解决基层员工实际问题”工程, XX年6月16日、17日分公司机关全体人员在党委中心组带领下,放弃休息时间,到所包基层各单位进行为期两天的调研活动。监察室对收到的72条职工意见进行了分析整理,向公司党委提供了切实可行的调研报告,其中有57条意见,分公司主管领导及分管部门已进行解决,有15条职工意见和建议,上报到了省公司相关领导和相关部门。
(五)组织分公司中层以上干部党员学习豫高司纪[XX]8号文件精神,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分公司55名中层以上领导填写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情况自查自纠登记表》,并将落实情况进行了汇总上报。
(六)季度目标考核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公司季度目标考核精神,扎实做好××××××××的季度目标考核工作。上半年,共上路稽查20余次,进行联合考核6次,通过二级考核工作的开展,使分公司在第一季度目标考核工作中取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
(七)堵漏增收。对于××××××,我们除了联合××××*进行打击外,还增加了与地方公安和军警部门的合作力度,XX年上半年,××××××××各基层单位与当地公安部门共签署联合治理协议9份,尤其是在开展××××××以来,共处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存在的问题:
(1)个别单位开展廉政教育不深入,流于形式。
个别基层单位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停留于开会,读文件、看报纸的表面形式,没有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实际情况和党员干部思想状况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公司监察室要求什么就组织学什么,没有创新方法,流于形式,达不到应有的效果。
(2)稽查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
上半年,××××××××监察室共有4人,由于人员少,工作中存在布置多、督促少的现象,降低了监察力度。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依据省公司纪检监察工作精神,针对上半年工作中的不足,下半年我们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一个中心:警钟长鸣。
预防为主,教育在先,强化监督,警钟长鸣。一是进行党的基本理论教育,使全体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二是开展廉洁自律教育,坚持每周政治学习制度,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三是开展廉政专题教育,邀请××××检察院检察官做专题报告,组织干部收看警示教育片,引导干部居安思危,做到警钟常鸣。四是到监狱进行现场教育,通过服刑人员的现身说法,给党员干部上警示课。
(二)月月有学习,季度有汇报。
一是树立 “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理念,倡导持之以恒、不断学习、不断探索、不断提高的风气。二是坚持中心组理论学习、党员等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党员会议,由监察室作××××××××廉政情况分析报告,同时要求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对个人廉政情况进行总结汇报。
(三)定期有活动,抬头有提醒。
通过在各基层单位开展定期更新廉政专栏、举行廉(本文章来源于“文秘114”!)政专题讲座、制作廉政标语横幅、举行专题征文活动、组织观看专题电视片、组织学习反腐倡廉书籍等活动,营造“廉洁光荣、腐败可耻”的气氛,拓展廉政教育形式和方法,增强廉政教育的吸引力和渗透力,使全体职工在丰富多彩、轻松愉快的活动中接受深刻的廉政教育。
(四)言行有监督,工作有制度。
一、领导重视、任务明确、责任落实
副市长戴绍泉和市委常委、副市长、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副组长刘国庆分别在2月8日和4月12日电视电话会议上对我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行了部署,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市整规办将两位领导的讲话及时印发给了各区县、市级各部门,并要求各区县、各部门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
自贡市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领导小组将“加强市场经济秩序整治、食品药品的安全监管,着力解决市场经济秩序不规范、用药安全性不高、招商引资环境不够宽松的问题”作为“整建活动”实施“三大行动”的重点内容之一。在市委常委、副市长刘国庆和副市长戴绍泉的领导下,市整规办制定了《自贡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及招商引资软环境建设“突出矛盾和突出问题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从市场经济秩序长效机制建设、食品药品安全和招商引资环境建设三个方面,列出了17个“突出矛盾和突出问题”,并对每个问题明确了具体措施、责任(牵头)单位、责任人、配合单位、完成时间和达到的目标和效果。并及时通报、汇总反映其进展情况。按时完成了各项任务。
按照《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自贡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三年总体规划的通知》(自府办发[2005]102号)要求,在2006年底,市整规办印发了《自贡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2006年工作总结和*年工作要点》(自整规办[2006]15号),对*年全市整规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安排。明确了全市整规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整规工作重点、宣传报道、基础建设工作等。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市整规办于6月14日和26日分别召开了区县和市级部门整规工作专题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各区县、各部门的工作任务。
二、进一步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巩固整治成果
(一)组织开展节日市场综合整治行动
为了确保人民群众重大节假日生活健康和安全,市整规办分别组织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节日市场全市综合整治联合行动。据不完全统计,上半年全市节日市场综合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27000多人次,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52000多户次,取缔各种非法生产经营户400多户,捣毁各种非法生产经营窝点30个,查获各类案件1473件(其中:立案查处224件),涉案人数1551人,已行政处罚753人。
通过节日市场整治,使全市节日期间未发生重特大市场秩序事件,净化了市场,为广大人民群众节日生产生活创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继续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按照2月8日国务院、省、市政府加强食品药品整治和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由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自贡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组织开展了食品药品专项整治行动。全市共查处各类食品违法行为1737起,立案查处393件,规范和取缔无证照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和小作坊1173户,捣毁生产加工假冒伪劣食品窝点45个。立案查处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案件84件。
农业部门重点开展了农业投入品监管、农产品生产环节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三大环节的执法行动,重点检查了2个蔬菜生产基地,6个超市、农贸市场,对3个农业专合组织等共计18个单位的蔬菜、茶叶、大米、水果4类产品进行了专项抽样检测,经检测未发现农药残留超标产品。同时,配合质检中心抽取蘑菇6个样品送省农科院检测中心检测。
畜牧部门认真组织实施放心肉工程;深化畜产品无公害基地建设;加强兽药饲料企业监管,提高产品质量;大力开展专项整治和监督检查,加大动物防疫检疫及监督工作力度。今年上半年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肉品2100公斤,没收、销毁不规范兽药23件(瓶、盒、支),无生产销售许可证、无批准文号及假冒伪劣产品1.5吨、不安全肉品2.1吨,查处各类违法案件28件,挽回经济损失4.8万元。
水务部门进一步加强无公害水产品基地建设和管理;从源头上保证水产投入品的质量安全;开展化肥养鱼专项整治活动;加强水生动物防疫检疫工作,减少疾病传播,保障水产品的质量安全,对水产品药物残留实行抽检。检查渔药、渔饲料等投入品经销尚58户,未发现“三无产品”、假冒伪劣渔药、渔饲料以及禁用渔药;共检查养殖大户120户,养殖面积2500亩;实施成鱼检疫120批次,苗种检疫160批次;抽检了6组水产品。
质监部门开展了以严厉打击食品黑窝点和利用非食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两打”行动为重点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共检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80户、餐饮店13个、超市及其他经营户47个、查处食品安全案件41件,查获案件货值53.84万元,已行政处罚人数38人。
工商部门继续依法清理规范食品经营主体,强化食品安全日常监管;进一步完善农村12315申诉举报网络建设;加大食品质量监测和专项抽查力度,不断推进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建设,深入推进“四制两查两书一承诺”的监管模式;重点以城市社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开展重点区域执法检查,重点清理无照经营和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检查食品经营户23981户次,取缔无照经营351户,查处食品违法案件43件,销毁假冒伪劣食品34073公斤,饮料2968瓶,受理消费者投诉123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83万元。
商务(商务经济)部门按照《生猪屠宰企业资质等级要求》,切实加强生猪屠宰企业标准管理;认真贯彻落实《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继续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严厉打击生猪屠宰和酒类流通中的违法行为。共检查屠宰场(点)50个,生猪2600多头,菜牛54头,捣毁生猪注水窝点1个,取缔非法生猪屠宰点1个;查获销售假冒酒的违法商家7户,发出限期整改意见书35份,收缴假冒国家名优白酒280瓶。
卫生部门制定了《*年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方案》,与旅游部门建立了推动旅游事业发展合作机制,强化旅游景区景点及周边食品、饮用水及公共场所卫生日常监管;与工商部门建立了餐饮业联合整治机制。检查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2626家,查处违法违规案件12件,涉案金额7.5万元;检查学校293所,学校食堂229家,限期整改36家,现场处罚1家,停业整顿1家,销毁过期变质食品、三无食品40公斤。
城管执法部门制定了《关于开展*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意见》,分阶段对城区各主街大道、广场、校园、旅游景点、车站周边的无固定经营场所的饮食摊点、路边小炒店及夜宵摊点进行了专项整治。共查处无证饮食摊点824个,其中取缔276个,教育整改和规范摊点548个。
盐政部门开展了对食盐零售商、餐馆、食堂、各类大型超市、农村集贸市场的日常监督检查,对行业用盐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盐业长效监管制度。共检查各类用盐户2000多家,捣毁私盐窝点1个,查获违章盐12.3吨,立案15件,结案12件,行政处罚15人。
食品药监部门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管,进一步规范药品生产行为;以监督实施GSP和整治药品广告为重点,加强药品流通领域的整治;抓好药品使用领域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疫苗监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确保用药用械安全。立案查处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案件84件,集中焚毁了前列治星胶囊、龟龄集等60个多个品规,共计20余吨,货值金额80余万元的假劣药品。
(三)继续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
我市各区县、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2006—*年)的通知》([2006]22号)精神,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
市知识产权局深入企业开展调研,指导企业对创新技术加以知识产权保护,其中久大集团公司一次性申请专利6项。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月和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织开展知识产权知识竞赛等活动。牵头组织开展了保护专利权专项检查,坚持日常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重点抽查了城区和贡井区的各大商场的5000余种商品,查获45种专利权已失效的商品和59种无法确定其法律状态的商品,涉案金额4600余元。根据抽查的情况印发了关于检查专利商品情况的通报,提出了具体的整改要求。
工商部门组织开展了以打击商标侵权为重点,保护注册商标的专用权,维护好商标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行动。积极指导企业新办理商标注册63件,其中农产品商标18件;深入企业,加强对争创驰名、著名、知名商标企业的指导,已培育4户企业申报“中国驰名商标”,有3户企业材料上报认定;培育10户企业申报“四川省著名商标”,有7户企业已经经过初审处于等待认定中;对65件“自贡知名商标”进行复审认定,培育30户企业参加“自贡市知名商标”新认定;打造“城市名片”,办理“南国灯城、千年盐都、恐龙之乡、盐帮菜”四件商标注册,已办理39件商标注册;开展了商标专项检查工作,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50件;加大了商标工作宣传力度,在《今日晚报》开辟《商标园地》专栏,每月一期,已刊发5期。
文化局部门组织开展了文化新闻出版市场专项治理行动。重点开展了“保护知识产权,反盗版天天行动”,建立了与公安、工商、教育、城管等部门联合行动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了区县文化市场举报电话12318联网工作,全市举报电话实行24小时值守,全市共受理举报86次,做到了“有报必接,有接必查”。全市开展日常检查320多次,出动检查人员1662人次,检查经营场所1546家次,收缴非法音像制品27600盒(盘),收缴、捣毁电子游戏机349台(张),收缴非法书刊350本(册),受理案件25件,罚款8万元。集中销毁非法音像制品2.8万张。
烟草专卖部门大力发挥同公安、工商等部门联合协作机制,针对市场上的“假、私、非、无”经营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查获违规卷烟702.56件,其中走私烟7.54件、假冒卷烟338.07件、非正规渠道进货卷烟356.95件,累计查获案件1411起;查获获制假窝点2个,贩藏假烟窝点5个;刑事拘留犯案人员14人,判刑2人。
(四)继续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
工商部门深入开展广告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新的《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和新《药品广告审查标准》,会同宣传、监察、纠风、卫生、食品药监、公安等部门制定了《自贡市*年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部门联席会议工作要点》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联合会审制度(暂行)》,建立和完善了广告专项整治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广告的日常监测工作,加大对虚假违法广告处罚。共查处各类违法广告76件(其中:药品广告12件,保健食品广告7件,医疗服务广告4件)。
工商部门严厉打击合同欺诈行为。继续深入开展了“守合同重信用”活动,已帮助157户企业完善合同管理制度,新发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113户,其中:国家级7户,省级31户,市级75户。查处合同欺诈案件6件,涉案金额3.8万元,调解合同纠纷案件10件,涉案金额5.9万元,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1.3万元。
卫生部门组织开展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市卫生局会同市整规办、公安局、监察局、人口计委、中医管理局联合印发《*年度自贡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部署和安排。组织开展了专项检查,严厉查处大要案件。检查医疗机构503家,取缔无证行医诊所及窝点12家,立案处理8家,并对部分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黑诊所、假医生执业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对黑龙江省牡丹江水泥集团医院非法承包科室非法行医行为,给与罚款1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80余万元和一台设备。
(五)继续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
工商局部门认真贯彻《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与市公安局联合出台了《自贡市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重点打击“拉人头”、“团队计酬”和利用互联网进行传销的行为,捣毁窝点3件,驱散传销人员66人。开展了创建“无传销社区”、“无传销校园”活动;加强舆论宣传工作,与《自贡日报》、《今日晚报》宣传5次,提高广大群众防范和抵制传销的能力,通过“打、挖、防”工作体系,努力将传销消灭在萌芽状态。
(六)深入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
农业部门重点对种子、农药、肥料开展检查,强化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源头治理。开展了种子备案工作;开展了农业投入品市场检查;加强了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加大案件办理力度;建立农资监管长效机制。共检查农资市场268个,检查农资门市2309个次,查处农资案件28件(种子13件,肥料4件,农药11件),查获违规和质量不合格种子品种13个6884公斤;查获违规农药24个142公斤,其中登记证过期农药品种1个、过期农药22个、标签不规范1个;复混肥登记证过期等违规品种4个2410公斤。两杂种子登记备案品种423个,其中:玉米品种194个、水稻品种229个,比上年增加100多个。
质监部门加大了对化肥、农药、农机重点区域的整治工作力度,有重点有步骤的对对辖区内42个农资产品生产企业进行逐一排查,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大安质监分局还联合工商、农业部门对辖区内的农资经销企业进行检查,重点查处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行为,确保农民的利益不受损害。立案查处农资类案件10件,货值金额26.73元;检查化肥生产企业40家,经销户53个,抽样产品49个,其中24个不合格。
工商部门继续开展“红盾护农”行动,维护农资市场秩序。据统计,共检查农资经营户2438户次,检查市场653个次,检查肥料350余吨,农药1100公斤,种子1280公斤,没收不合格肥料25.9吨,农药70公斤,种子130公斤,农膜1500公斤。查处各类农资违法案件48件,取缔无照经营89户,受理农资投诉案件117件。
物价部门开展了对我市涉农收费单位和种子化肥经销点的检查。检查民政、计生、畜牧、建设等涉农收费单位和种子化肥经销点共244个。其中:检查化肥生产企业5家,化肥种子批发企业12家,发送种子经营户价格告戒书300份,整个专项检查查出违法所得金额30万元。
供销部门对所属农资经营户采取了分级负责制,监督进货渠道,采取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配合农业、工商、质监等部门开展了农资市场专项整治。
(七)开展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
工商部门先后制定了《自贡市工商局关于开展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关于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自查自纠的通知》。元月9日召开了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屋中介机构参加的自查自纠工作会,要求经营单位3月15日前针对售房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开展房地产专项检查共立案11件,结案2件,罚款3万元。
房管部门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商品房预售监管的紧急通知》,强化了商品房预售的管理。出动80人次进行现场检查、督促、查处,对于违规预售的,下发停止预售通知书,已对5家企业的5个工程项目下发了停止预售通知书。主动积极宣传房地产交易知识,每月在《今日晚报》公示本月商品房预售信息。开通了商品房预(销)售网上签约、网上备案系统,为规范房地产企业一房多买、炒卖房号、捂盘惜售、囤积房源、哄抬房价等,均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规范房地产经纪、测绘、评估机构行为,在对房地产经纪行业进行了摸底、清查的基础上,初步建立了房地产经纪机构登记备案制度。制定了《自贡市房地产评估行业自律公约》,在房地产测绘行业实行“预测绘成果审核”。
(八)结合地区和行业特点开展专项整治
深入开展税收专项专项整治。国税和地税部门继续深入开展税收专项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紧紧围绕打击各种偷、抗、骗税行为,狠抓大要案件的查处,广泛开展税收法治宣传教育,倡导“依法诚信纳税”风尚。国税系统共对156户纳税人进行了检查,查补税款、罚款、滞纳金411万元,查处偷税案件31件,移送公安机关涉税案件2件。地税系统查结案件72件,查补税金及附加、罚款共计1359万元。
整顿市场价格秩序,打击价格欺诈行为。物价部门组织开展了涉农、通信、医疗收费检查,加强群众价格投诉举报的查处工作。共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14件,处理违法所得17.168万元,其中上缴财政13.569万元,退还消费者3.599万元。受理群众价格举报投诉案件35件,在规定期限内案件办结率达100%。
开展建材市场等专项整治。质监部门组织开展了建材市场、特种设备安全检查、鞭炮生产企业检查、塑料管材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冬季高耗能专项执法检查、絮用纤维制品专项打假等专项整治行动。
打击商业贿赂和反垄断专项执法工作。工商部门继续加大对商业贿赂的整治力度,扎实开展反垄断专项执法工作,立案商业贿赂案件5件,已结案3件,罚款14万元;充分发挥商品质量监测抽查职能,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进一步加强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提高消费维权效能和水平。
开展建筑市场专项整治。规划和建设部门认真执行法定建设程序、加强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全面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的规定》、进一步强化清理拖欠工程款及民工工资、开展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检查。上半年完成建设项目报建备案52件,审查发放施工图设计文件备案书107个,建设工程报建率和施工图审查率均达100%;纳入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招标项目57个,其中公开招标21个,邀请招标36个;办理省外、市外33家次建筑企业入市备案;已清理偿付工程款42769.03万元,占网上拖欠总额的99.57%,民工工资9494.32万元,占网上拖欠总额的100%;责令立即整改的有34个工程,责令限期整改的12个,责令停工整顿的9个;整改安全隐患130处/件。
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治。旅游部门开展打击欺客宰客、低价竞争、非法经营和超范围经营、强制或变相强迫游客消费以及“黑车”、“黑导”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行为;加大旅游安全监管力度;组织开展了违规旅游广告专项整治;转变旅游执法工作作风,规范了旅游投诉和旅游行政执法办案程序。查处6个单位门市部违规签订旅游组团合同、订房、订餐等行为;对4个单位违规租赁“黑车”、“野车”提出警告并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的通知书;查出各类安全隐患14起;对2家违规印发旅游宣传资料的旅行社进行了警告并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受理旅游投诉20起,立案查处5起、调解处理13起、投诉办理的结案率达到90%。
加强海关监督检查。成都海关自贡办事处加强进出口货物监管,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监督检查。查获进口免税设备违规案件1件,案值80万元;对加工贸易企业查补税款233万元;查处进出口货物中不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事件6起。
开展交通运输市场专项整治。交通部门组织开展了汽车维修市场、客货道路运输市场、水运市场等交通运输市场专项整治。查获案件1089件,立案查处993件,取得无证经营和28户,查处安全隐患47起。
狠抓安全生产。安监部门完善了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安全目标执行情况公告制度,建立了安全生产事故案审制度。组织开展了煤矿安全、以反“双超”为重点的道路交通安全、乡镇船舶、渡口、渡船、危化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专项整治,开展了火灾隐患普查。该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280人次,查处安全隐患750起。
各级政法委、政府法制办、监察局、发改委、财政局、司法局、劳动保障局、国土资源局、审计局、银监局、人民银行等部门积极配合相关执法部门开展整规工作,并根据本部门职能加强监管。
各区县整规办结合本地特点,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部署的整规工作,积极组织本地区的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了各种专项整治。
三、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推动整规工作长效机制建设
我市各级领导以及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高度重视国务院《关于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整规办、公安部、监察部《关于在行政执法中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整规办、公安部《关于加强行政执法机关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工作联系的意见》(即:“一个规定、两个意见”)的贯彻落实。*年4月12日全国、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电视电话会议后,我市紧接着召开了全市的电视电话会议,会上,市委常委、副市长、整规领导小组副组长刘国庆对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推进整规工作长效机制建设提出进一步的要求。
*年5月31日,由市整规办、市检察院联合组织市级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人到宜宾汉王监狱开展了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
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和检察院、法院、公安等部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行政执法部门与司法部门协作机制,联系会议制度,公安经侦信息联络员制度,加强行政监察力度,确保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工作落到实处。市检察院主动深入到工商、烟草专卖局、盐业稽查所、税务等行政执法部门,了解行政执法情况,深挖立案监督线索,积极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活动。上半年检察机关建议行政执法单位移送案件线索2件,公安机关均已立案侦查。
通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各项工作的推进,有力地打击了各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行为。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已移送司法机关查处18人;各级公安机关共抓获经济犯罪嫌疑人62人,刑事拘留38人、取保候审26人、逮捕8人、直接移送4人;各级检察机关已批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10件12人,其中:合同诈骗6件6人、假冒注册商标2件4人、虚开增值税专业发票1件1人、非法行医1件1人;各级法院已宣判偷税、合同诈骗罪犯4人。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整规工作的良好氛围
工商部门组织质监局、物价局、知识产权局、卫生局、广电局以及各新闻单位等开展了“3.15”宣传咨询活动;市整规办、市知识产权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组织开展了知识产权宣传月暨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并于今年5月正式开通了自贡市食品安全信息网;质监部门组织开展了“农资打假下乡”集中行动日的宣传活动。
在市委宣传部的精心组织下,我市各新闻媒体加大了宣传力度。据不完全统计,1-6月,《自贡日报》刊发稿件35篇,图片4幅;《今日晚报》刊发稿件42篇,图片17幅;自贡电台播发消息85条、录音报道12条、专访5个、专稿4组;自贡电视台播发消息80条、专题2个、专访3个、今日关注3期。通过努力,全市整规工作宣传形成了导向正确、上下互动、立体交叉、家喻户晓的良好态势。
五、开展调研,通报信息,加强整规工作基础建设
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的调研。根据省整规办《关于报送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川整规办函〔*〕10号)精神,市整规办组织开展了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的调研活动。通过调研,初步掌握了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分析了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来下一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思路。在调研基础上,形成了《关于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自整规办[*]8号),上报了省整规办,并印发给了各区县和市整规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坚持定期召开联系会议制度。每季度坚持分别召开了市级部门、区县整规办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联系会议,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安排部署整规工作,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完成。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努力健全齐抓共管的领导机制。党的十六大把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确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纳入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个体系”建设。县委、人大、县政府及时出台了普法依法治县工作第五个五年规划和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及时调整充实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四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总结表彰会暨“五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启动动员大会,对“五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签订了“五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目标责任状,明确了部门分工,强化了责任,把“软任务”变成了“硬指标”。坚持每年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工作要点,确定每年召开一次以上专题工作会议,研究和部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一直保持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任第一副组长,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相关领导任副组长的组织领导形式,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司法局党组成员、副科级实职领导专任,从而增强了办事机构组织协调工作的权威和效率,促进了县委、县政府总揽作用的发挥。
(二)认真抓好普法依法治理的关健领域和关健环节,务求实效。
1、抓重点对象学法,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为实现社会法治化奠定思想基础。“五五”普法期间,我县深化领导干部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考试考核制度、法律素质考查制度、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试。目前,县人大任命领导干部都实行了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试。对一般公职人员,继续推进普法合格证制度,并将此与年度考核、晋职晋级和提拔使用挂钩。三年来,全县每年统一组织近1XX余名公职人员进行年度学法考试。同时,组织和推动司(执)法人员岗位学法的经常化、制度化,XX年至2009年,全县每年都对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了岗位学法培训和考试,对考试不合格的进行脱产培训。为了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知识,我们在每年的“3.15”、“3.18”、5月综治宣传月、“6.26禁毒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持续开展大规模的群众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三年来,我县共征订或免费发放《“五五”普法干部读本》、《习水县“五五”普法农村干部读本》、《农民工维权手册》4万多册,发放宣传资料8万余份,出动宣传车辆600台次,受教育群众达49万余人次。
2、坚持三项制度,切实规范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第一,坚持中心学习组学法制度,县委建立健全了县委中心组学法制度,通过拟定学习计划,采取领导班子成员专题发言、集中自主学习、开展讨论等方式,定期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依照中心组学法制度,坚持做到每年至少2次以上学法活动。第二,坚持法制讲座制度。坚持每年组织2次以上的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讲座,并把此项工作列入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五五”普法实施以来,我县邀请了重庆市委党校、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工商大学的教授专家多次到习水作了《物权法》、《人大常委会监督法》、《依法行政与行业体制改革》、《和谐社会与法治建设》等法制讲座,全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都参加了法制讲座。第三,坚持学法考试考核制度。长期坚持并不断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每年由组织部、人事局、依法治县办联合组织开展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考核。考试每年组织一次,参加考试合格,在《干部学法用法合格证》上进行注册登记,成绩进入干部档案,作为干部职务晋升和考核部门工作成绩的重要依据,还建立了干部任前法律培训和考核制度,凡拟提拔任用的干部,必须进行任前法律知识培训并进行严格的考试考核,合格者方可任用。
3、深入开展以“青少年法制巡回宣讲”为载体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针对青少年成长和心理特点,实施分类别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各类在校生的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开展法制主题班队会、案例剖析、法制讲座、普法知识竞赛、文艺演出、图片展览等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吸引青少年学生主动参与普法教育活动。通过到法庭、看守所等单位观摩体验,组织犯罪犯错青少年进行现身说法,开展青少年模拟法庭等活动,将法律知识深入浅出地融入到青少年熟悉的社会生活中,使法制教育变成一种生动直观的生活体验。XX年11月开始至2009年5月,由教育局、县法院、公安局、检察院、团县委、依法治县办联合开展的“青少年法制巡回宣讲”活动每年都要进行一次,全县每年都有40000多名师生参与听讲和讨论,效果明显。2009年在加强“送法进校园”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为全县各中小学师生征订《青少年法制教育教学参考》3500多册,荣获遵义市教育局、司法局、综治办、市依法治市办表彰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县”.自从二郎乡开展“三关工程”以来,切实加强了青少年法制宣传和维权工作.全县各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每年必须完成2至3节法制课时,并且要求有课时安排表及教案,各个学校要制定法制教育计划和实施方案。三年来,共为青少年发放宣传资料4万余份,悬挂横幅、宣传标语328条,送法进校园289次,观看法制电影15场次,受教育12万多人次。
4、加强对农民和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针对当前新农村建设的实际和农民工面临生产安全、工伤致残、超时劳动等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事件。XX年年6月,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牵头组织编写了《习水县“五五”普法农村干部读本》5000多册发放到农村干部手中;XX年年8月,由依法治县办牵头,县宣传部、县文化局、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县卫生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计生局等39家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别在县城五星街至新华桥设立咨询台,通过开展法律咨询、发放法律知识读物、宣传资料等形式,使农民工熟悉依法维权的渠道,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适应城市和企业的各项依法管理,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提供保障和支持;2009年2月,县司法局、县委宣传部、县工会、县妇联、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二郎乡等六家单位在二郎乡政府开展一场题为“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大型法制文艺演出宣传活动;2009年1月结合返乡农民工的培训抓好法制培训,增强了农民工的法律意识,为农民工依法维权奠定了基础。2009年5月结合开展法制巡回宣讲活动,组建宣讲组深入乡镇、村开展法制宣讲142次,受教育35000多人次。
5、抓重点领域法治化建设,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XX年以来,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先后组织开展了以依法行政为重要内容的行政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以解决职责交叉、重复处罚、执法扰民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以引导和推动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法制建设、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为内容的“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严格考核奖惩制度,执法质量有了明显的提高。在2009年全县依法行政工作会上,县畜牧局、工商局、计生局被表彰为“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在各领域发挥了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示范作用。
6、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抓热点问题的依法治理,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针对各个时期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问题,我县组织开展了多个专项依法治理活动。近几年来,我县大力开展了矿山安全整治、秩序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2009年4月份以来,针对“8.15”案件暴露出来的干部管理和社会环境中存在的问题,开展为期三个月的社会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县司法局、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抓好宣传发动、督促检查等工作。一是组建宣传车,在县城和乡镇开展宣传工作。由县依法治县办公室制作宣传光碟,组建“习水县社会环境综合整治宣传车”在县城和乡镇围绕工作动态和工作安排布置进行宣传发动,共出动宣传车86台次。二是组织开展专题宣传咨询活动。4月18日,县依法治县办公室组织依法治县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58家235名工作人员在县城开展以法制宣传咨询为主要内容的社会环境综合整治集中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XX0余份,宣传手册XX多本,展出展板60多块、挂图与图片达400多张,受教育人数达8000多人次。三是精心安排、指导抓好社会环境综合整治宣传发动工作。各单位书写、制作悬挂永久性标语70多条,制作宣传专栏15块。四是由县依法治县办公室牵头在县城人口相对集中的地方创办社会环境综合整治宣传栏,并定期公布综合整治工作动态。五是在县城公共汽车和出租车上张贴车身标语200多条,增强宣传效果。六是在县城主要位置制作大型宣传标语牌5块400多平方米,在乡镇公路沿线制作大型宣传标语牌11块100多平方米,形成了浓厚的宣传氛围。
7、办好“红城法治”栏目,扩大法制宣传效果。自XX年年自办法治栏目“红城法治”开播以来,在经费困难的情况下,制作播出22期节目。尤其是2009年在未安排专项经费情况下,还制作播出6期,受到群众欢迎,效果明显。
(三)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和措施,促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有效开展。
1、强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责任机制。一是每年根据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和内容,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并对考核结果作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评先的主要依据;二是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内容,作为“一票否决”考核内容;三是建立依法治理专项考核奖惩制度。每年由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建检查对普法依法治县工作进行专项检查,针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2、创新宣传方式,增强普法活力。一是形成合力。以专题法制宣传活动为契机,整合党政机关、企事业、人民团体、学校等单位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形成普法合力;二是专家讲座、邀请省外法学专家教授为科级干部作法制讲座;三是集中培训。坚持把法制教育纳入干部培训计划并认真落实;四是组织法制文艺演出,二郎乡、仙源镇等组织以文艺演出的形式向群众进行法制宣传,发挥了潜移默化教育的效果;五是法法专题栏目“红城法治”深入群众,效果良好。六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律八进”活动。
3、加强督促检查。一是每年组建专门工作检查组开展经常性的督查和年度工作考核检查活动。由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从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人组建专门的普法依法治县工作检查组,开展专项检查、中期检查和年度工作考核检查。三年来,检查组先后到全县24个乡镇和100多家单位检查调研,对普法依法治理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二是由县政府法制办建立依法行政、行政执法质量案件评查制度,强化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
通过以上工作的扎实开展,XX年年、2009年我县普法依法治县工作连续两年年终目标考核获全市一类县位次。
二、存在的问题
三年来,我县“五五”普法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
1、保障措施不够有力,考评机制有待健全。一是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大普法”格局还没有完全形成,“小马拉大车”的局面还没有完全突破。二是县级财政体制问题,依法治县办要求落实的按普法对象人均每年0.5元的普法经费一直未落实到位。不少部门和单位存在普法工作人员缺、设施差、经费少的问题,少数乡镇还没有将普法经费按标准列入财政预算,有的乡镇普法依法治理人员不能做到专职专用。三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没有单独纳入县委、县政府的综合目标考核体系。这些都影响和制约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健康开展和目标任务的全面实现。
2、思想认识有偏差,传统观念亟待更新。有的领导同志认为经过二十多年的普法教育,人民群众已基本掌握了一定的法制知识,普法工作可搞可不搞。少数领导干部和部分执法人员认为普法的对象主要是老百姓,通过普法教育让他们遵纪守法就行。少数公职人员带头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不高。有的单位没有摆正经济建设和普法工作的关系,把普法工作看成是可做可不做的“软任务”、“软指标”。
3、重点对象学法有待加强,死角盲点仍然存在。一是少数行政执法人员秉公执法的观念淡薄,导致这两年行政诉讼案件的败诉率呈上升趋势。二是受现有体制的制约,少数学校仍然没有摆脱“应试教育”的束缚,导致有的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忽视了对学生的法制道德教育。三是有的企业往往只注重经济效益,忽略了法制教育,管理人员法律意识不强,导致劳资纠纷不断上升。四是大量农民进城务工、经商,对他们的法制教育还没有取得根本性的突破。这些问题的存在客观上造成了大量矛盾纠纷隐患呈上升势头。
4、普法教育轻重失衡,学法用法结合不紧。一是重义务灌输,轻权利宣传。在普法教育的内容设定上,注重和强调义务性、禁止性、制裁性法律规范的灌输和教育,忽略了权利性、许可性、保护性法律规范的宣传。二是重计划安排,轻落实检查。有的部门和单位存在有计划安排,无检查落实的问题,对工作不到位的单位缺乏有力的制约措施。三是重宣传形式,轻实际运用。少数部门和单位法制宣传教育重形式轻实效的现象仍然存在,运用法律手段集中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力度不够,效果不明显。四是有特色的普法“品牌”和“亮点”还不多。
三、下步工作措施
1、进一步加强组领导。要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把法律宣传教育纳入各部门各行业工作之中,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要进一步充实调整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2、突出法制宣传,加强阵地建设,创新法制宣传形式和方法。通过电视、网络、报纸、宣传栏等多种载体加强法制宣传,迅速形成“大普法”格局和学法对象主动学法用法的浓原氛围。县司法局要结合习水实际制定可行的运作方案,负责办好“红城法治”栏目,确保每月播出2期自办节目,把“红城法治”栏目办成习水“五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的品牌;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编写农村常用法律知识案例手册;《今日习水》要开设“普法依法治理专栏”;各镇乡、各单位要建立专门的法制宣传栏,永久性法制宣传栏规格为150厘米*500厘米,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并每月更新法制宣传内容;县依法治县办公室配合县城管局要在县城人口相对集中的地方统一制作永久性依法治县工作宣传专栏;各乡镇要在县城出入口和镇乡公路沿线明显的地方制作大型法制宣传标语牌,面积不少于12平方米,宣传内容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内容,为普法依法治县工作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3、突出“法律八进”,丰富形式,提升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细化“法律八进”活动的内容、牵头单位和协助单位。“法律八进”活动由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县委组织部、县人劳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经贸局、县公安局、县人武部、各镇乡党委政府协助配合完成。结合建国六十周年大庆活动,由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县文联等相关单位配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大规模的送法制文艺下乡活动,将文艺演出和法律知识融为一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送法进乡村活动.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法律八进”活动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制定任务分解督查考核方案,并加强检查考核,总结先进经验和典型。
4、突出创建示范,典型推动,全面提升普法依法治县工作实效和水平。由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在基础条件较好的单位、镇乡、企业、学校、村分类创建普法依法治理示范点,作为推进“法治习水”创建的标准,加快各行业普法依法治理进程。2009年在全县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8个,普法依法治理示范镇乡3个,依法治校示范点4个,依法治企示范点1个,市级“民主法治村”5个,由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负责抓好落实和督查验收。
一、检查验收要求
各地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务实、严肃、认真的态度,严格检查验收,确保治理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一)检查验收的重点是,各地对以各种名目圈占集体土地、非法占用转让土地的行为是否严肃查处,对违规建立的各地园区是否进行清理,对土地执法中的错误做法是否坚决纠正。要通过治理整顿和检查验收,发现问题,加快整改,使违规设立的各类开发区(园区)得到清理和规范,使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让制度得到普遍推行和落实,使非法转让土地的行为得到依法查处,使土地市场秩序和土地执法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二)检查验收由各级政府统一领导,逐级进行。先由县(市、区)政府自查验收,然后由设区的市政府对所辖县(市、区)逐个进行检查验收,在此基础上,报请省政府检查验收。
(三)检查验收要从严掌握,不得随意降低标准。对验收停受理当地建设用地报件、暂停下达建设用地指标。到期仍不达标的,要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检查验收标准
检查验收采用百分制,凡80分以下的为不达标,81分至90分为基本达标,91要以上为达标。
(一)认真贯彻国务院、省政府有关会议、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治理整顿工作(满分15分)
1、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把治理整顿工作列入政府议事日程,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靠上抓,其他领导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切实参与。根据要求,对本地区治理整顿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召开了动员会议,制定了工作方案,并认真进行了督查,认真分析本地区土地市场秩序中的突出问题,查找原因,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取得了明显成效(5分)。
2、对本地区出台的有关土地市场的政策法规进行了清理。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予以全部撤销或修改(5分,发现1份未撤销或未修改的文件扣1分,扣完为止)。
3、对国务院或省政府督查组提出的督查意见认真落实,按照要求进行了整改(5分,发现1条未整改的扣2分,扣完为止)。
(二)清理开发区(园区)用地取得明显成效(满分40分)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暂停审批各类开发区的紧急通知》(明电〔2003〕30号),已停止审批设立新的开发区(园区),停止扩区(5分。继续违规设区、擅自扩区的不得分)。
2、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理各类开发区加强建设用地管理的通知》〔2003〕70号)和《××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2003〕70号文件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加强建设用地管理的通知》(鲁政办发〔2003〕67号)及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开发区(园区)清理整顿核查统计表〉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3〕94号)的要求,已摸清开发区(园区)底数并如实上报,对违规设立的各类开发区采取了撤销、合并等整改措施(10分,底数不清的扣3分,没有如实上报和扣3分,没有采取整改措施的扣4分)。
3、对开发区(园区)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者城市总体规划圈占的土地,圈而未用的,已经或者正在复耕、恢复原用途;开发建设的土地,不能复耕或者恢复原用途的,按照建设用地总规模不扩大、耕地和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的原则,已经或者正在依法个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从所在区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剩余建设用地指标中核减(10分,发现未复耕的扣5分,没有依法修改规划从建设用地指标中核减的扣5分)。
4、开发区(园区)用地虽经依法批准,但缺乏建设条件、项目资金不落实、尚未开发建设的,政府依法收回了土地,能够复耕的,已经或者正在组织复耕(8分,每发现1宗地未收回的扣4分)。
5、开发区(园区)建设用地实行集中统一管理,违法下放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供地审批权以及违法下放土地规划和城乡规划管理行为得到纠正(7分,没有纠正或继续下放权力的不得分)。
(三)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得到全面落实(满分15分)
1、对《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11号)实施前遗留的问题已认真清理,摸清底数。对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协议出让的,已逐项登记并向社会公布出让结果(4分,底数不清的扣2分,未逐项登记并公布的扣2分)。
2、《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11号)实施后,设立了规范的土地交易场所,经营性用地严格按照规定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6分,没有土地交易场所的扣2分,发现1宗应招标拍卖挂牌而没有招标拍卖挂牌的扣2分,扣完为止)。
3、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经营性用地出让的问题得到纠正,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有关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处理(5分,未纠正或未处理的不得分)。
(四)执法不严、管理松驰问题得到纠正,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高(满分30分)
1、非法占用、转让土地的行为得到查处,查处率达到90%以上,对重大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或者曝光,本地区没有出现边整边犯的重大土地违法行为(10分,非法占用、转让土地行为查处率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2分,扣完为止;有新发生的重大土地违法案件不得分;对重大典型案件未通报的扣2分)。
2、对未经合法批准用地行为负有责任的政府及主管部门领导已经作出深刻检查。对违反规划批地且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了严肃查处(5分,未作检查的扣2分,未查处的不得分)。
3、对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等关系农民切身利益的问题引起高度重视,并采取了有效措施(5分,未采取有效措施的扣2分,发生严重侵犯农民利益、引发群众集体到省、进京上访的不得分),
4、国土专项资金管理违反财经经纪律,特别是违反国家“收支两条线”规定的问题得到纠正(5分,违规未纠正的扣2分,发生严重违纪的不得分)。
5、土地市场建设各项制度未建立或者不完善的,在治理整顿期间建立或者完善,并有效得以贯彻执行(5分,未建立和未完善制度的扣2分)。
三、检查验收方法和步骤
(一)检查验收方法。检查验收要听取当地政府工作汇报,召开座谈会,听取群众意见,调阅台帐、卷宗、图件,核查相关资料和数据,并进行实地检查。省国土资源厅会同有关部门对济南、青岛等重点城市进行预验收。
(二)检查验收步骤
各市、县(市、区)政府都要认真按照本方案进行自我检查和总结,在此基础上,从县级政府开始逐级向上一级政府申请检查验收。检查验收由上一级逐市、逐县(市、区)进行。20%以上的县(市、区)验收不达标的,该市不得向省政府申验收。
各市政府应于2003年11月底前完成自检验收工作并向省政府写出申请检查验收的报告,同时抄送省国土资源厅。省政府责成省国土资源厅会同省计委、监察厅、建设厅、审计厅、农业厅等部门于2003年12月上旬起组成检查验收组,统一对各市治理整顿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四、省政府检查验收的组织分工
这次治理整顿市场秩序检查验收工作,由省计委、监察厅、建设厅、审计厅、农业厅和国土资源厅的领导带队组成7个检查验收组,从省法院、检察院、计委、经贸委、教育厅、科技厅、监察厅、审计厅、财政厅、公安厅、外经贸厅、农业厅、中小企业办公室和国土资源厅等14个单位抽调人员参加。
检查验收组的组成及分工是:
第一检查验收组:
组长:省计委1名、省检察院1名、省教育厅1名、省国土资源厅2名
负责:青岛市、(上级市)市
第二检查验收组:
组长:省监察厅领导
成员:省监察厅1名、省科技厅1名、省国土资源厅2名
负责:烟台市、威海市
第三检查验收组:
组长:省建设厅领导
成员:省建设左1名、省法院1名、省国土资源厅2名
负责:东营市、滨州市、德州市
第四检查验收组:
组长:省审计厅领导
成员:省审计厅1名、省公安厅1名、省国土资源厅2名
负责:泰安市、莱芜市
第五检查验收组:
组长:省农业厅领导
成员:省农业厅1名、省中小企业办1名、省国土资源厅2名
负责:枣庄市、临沂市、日照市
第六检查验收组:
组长:省经贸委1名、省外经贸厅1名、省国土资源2名
负责:济南市、淄博市
第七检查验收组:
组长:省国土资源厅领导
成员:省财政厅1名、省监察厅1名、省国土资源厅2名
负责:济宁市、聊城市、菏泽市
各检查验收组要在每个市选择2-3个县(市、区)和若干个开发区(园区)、招标拍卖挂牌用地现场进行重点抽查和实地检查验收。
五、检查验收时应提供的资料
(一)书面汇报材料。汇报材料应全面真实地反映本级政府开展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的情况,包括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经验及目前尚存在的问题,查处各类非法占地用地、非法转让土地情况及自查自纠、制度建设的情况等。
(二)有关文件资料。围绕开展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印发的文件、会议纪要、会议记录、领导讲话(批示)、阶段工作总结、简报、宣传材料和其他资料。
(三)各类开发区清理整顿情况台帐、名册及相关资料。
(四)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各类报表及相关资料。
(五)2003年以来本地区建设用地审批、供地审批、农转用审批、规划调整、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及政府土地收益等案卷资料。
(六)自查自纠的有关文件、档案和出台的制度、规定及机关建设、窗口办文、内部会审等有关资料。
(七)开展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以来制止、查处的所有土地违法案件的资料,各种处罚文书等。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依法治县工作是为老百姓服务,减少民事纠纷,明确办事流程,简单而通俗易懂的为民办实事的民心工程。为此,党组班子始终把依法治县工作当作全局的中心工作,常抓不懈,实行目标管理,不断强化依法行政意识,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建立依法治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局的依法行政工作的日常开展,股室人员对照各自职责注重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增强办事能力,转变服务观念,端正服务态度,强化职责意识,目标到人,责任到人,具体承办机构为水利局水资源管理股。依法治县工作年初有布置,月中有检查,半年有小结。同时制定了《2020年水利局依法治县工作方案》,要求全局职工按照工作意见认真贯彻落实开展工作。为依法行政工作执行目标责任制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注重宣传培训,增强阵地意识
宣传教育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工作,也是搞好行政执法的工作基础性工作,必须持之以恒。一是加强自身法律素养。局领导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了依法治州系列会议精神、《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取水许可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水行政执法规章和办法,便于依法行政。二是精心组织。局领导非常重视水法规的宣传贯彻和落实工作,精心组织,注重教帮学和实践,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橱窗、简报等多种形式大力进行宣传活动,在“世界水日”、“中国水法宣传周”、“512”活动中,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通过突出重点形式多样的宣传,使老百姓的水法意识有了明显增加。
三、全面推进依法县
(一)河(湖)长制工作
一是统一思想,强化安排部署。县党政主要领导于2020年4月24日组织召开“河长制”工作推进会,此次会议由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副县长出席会议,县总河长办公室成员单位、各县级河长联络单位负责人、县河长制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村支部书记、村长在乡(镇)分会场参会,将此次会议精神传达到了村一级。二是上下联动,各级河长带着日记去巡河。今年各级河长纷纷带着日记巡河履职,县级河长19人每季度巡河,累计巡河21次,乡(镇)级河长534人每月巡河,村级河长164人每周开展巡河,真正建立起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协调推进机制。三是聚焦重点,开展河湖“清四乱”任务。我县把河湖“清四乱”作为重点工作来抓,由县检察院、县环保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组成联合执法组全面开展河湖“清四乱”行动,推动河长制从“有名”到“有实”工作落实。全县各乡镇全面排查河湖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
(二)水资源管理工作
一是取水工程核查登记整改工作。目前正在办理取水许可证,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整改工作。二是下泄生态流量工作。县已完成了电站下泄流量监控设备的安装工作。三是小水电站清理整改工作,县完成了小水电站“一站一策”的编制工作,对全县水电站进行了清理,梳理了整改类和退出类电站,在规定时间节点能够完成全部工作。
(三)水利水土保持工作
一是实施扎消达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总投资400万元,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平方公里,目前该项目已进场施工;二是深入开展长江经济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性执法专项行动,核查涉嫌“未批先建”“未验先投”以及不依法履行水土流失治理义务的项目。三是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收费、监督检查的“三权”管理,不定期常态化对全县在建项目开展水土保持工作集中检查,对造成水土流失的施工单位,立即责令其恢复原貌,对全县沙场进行全面整治,对造成水土流失的沙场立即要求其进行治理。
(四)河道采砂管理工作
为了进一步使规范砂石资源开采秩序,我县在多次实地调研、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各乡镇、各部门、采洗砂企业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有证的规范开采,无证的坚决取缔。一是建立不定期、常态化巡查制度,由水利、国土、环保、公安等部门为成员的联合执法小组,对全县各砂石场进行检查。二是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县人民政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继续以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行为和各种采砂乱象。三是已委托减投电力设计有限公司开展年度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待2020年度实施方案编制完成后,统一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申报办理河道采砂年度许可证。
(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今年以来,县水利局加强对水利建设项目领域、水资源管理领域、河道采砂领域、河湖管理保护领域、水土保持领域乱点乱象进行重点整治。一是整治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河湖管理保护“四乱”突出问题。我县把河湖“清四乱”工作摆在生态文明建设的突出位置,采取有效措施,对照“清四乱”标准、时限要求,以河长制为平台,推进“清四乱”专项行动落地生根、取得实效。在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中,水利局积极携手国土、环保等部门共同推进,联合开展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二是整治非法采砂违法犯罪行为。水利局、县环保局、自然资源局、政法等部门按照公路沿线一周两巡、偏远地区一月四巡要求,常态化对我县各砂石场采挖乱象、环保工作、涉黑涉恶涉乱情况、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及时制止私自采挖砂石现象的苗头,规范了砂石场的污水排放。三是整治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乱点乱象。县水利局成立工作组专项对县2处水源地生态等进行检查,建管股对在建水保项目进行督察,利用3月22日世界水日向广大群众、各部门、各乡镇宣传《水利水土保持法》,提高全县水土保持法律意识,增强行业部门、建设单位履行水土保持法律义务的自觉性;提高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实施率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率,有效遏制开发建设过程中人为水土流失加剧的趋势。四是强化调查摸底,深挖涉黑涉恶线索。坚决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切实为社会大局稳定“保驾护航”。由班子成员牵头,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做到心中有数、目标清晰,切实为社会大局稳定“保驾护航”。局办公室、建管股、水保办发挥职能,积极对水利建设项目、河道采砂领域容易出现黑恶案件开展“问题”和“苗头”的双重梳理和摸排,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五是在乱点乱象专项整治摸排过程中发现,麦玉隆麦玉曲河道砂场存在废弃砂石乱堆乱放问题,水利局党组高度重视,赓即对其进行整治,截止目前,该处乱点乱象问题已全面整治完成。
(六)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召集水利局在建项目施工、监理等企业负责人召开买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布置,让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全局干部利用每周二例行学习会议上进行安全生产工作学习,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截止目前共召开安全生产相关会议12余场240余人次。二是水利局工作人员对全县砂场机械使用是否安全,人员操作是否规范,材料堆放是否超高,深坑有无标识标牌以及在建施工工地人员、机械、标识标牌进行不定期、常态化检查。截止目前共检查砂石场安全生产36余次,检查在建项目安全生产42余次。
四、存在问题
(一)全局成员整体重视程度较差,文件精神学习较多,具体抓落实较少,人财物保障机制不健全。
(二)各相关股室配合不积极,没有形成整体合力。
(三)法制氛围比较差。局限于在办公楼拉横幅,而没有形成形式多样,覆盖全县城的法治氛围。
五、2020年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我市人民调解工作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各地司法行政机关认真贯彻国务院《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坚持“夯实基层、打牢基础、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勇于创新,大胆探索,人民调解工作稳步推进。主要体现在:
1、人民调解组织网络进一步完善。目前,全市共建立了各类人民调解组织867个,其中乡镇街调解委员会54个,村(居)民调解委员会720个,企事业单位调解委员会60个,区域性、行业性调解委员会19个,其他调解委员会14个,基本形成了以乡镇、街道调解委员会为主导,村(居)民调解委员会为基础,企业、区域性、行业性调解委员会和维稳信息员为触角的多层次、宽领域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
2、人民调解工作水平不断提高。一是人民调解工作逐步规范。全市54个乡镇基层司法所全部升格为副科级建制,40%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达到了有标识、有固定调解室、有印章、有文书档案、有统一台帐的“五有”要求。二是人民调解员队伍不断充实。全市各县区都推行了人民调解员选任制和首席调解员制,按照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化的发展方向,结合农村两委换届的机会,选聘了一批群众威信高,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热心调解工作的人员担任专职调解员,目前,全市共有人民调解员5329人、人民调解志愿者2200余人,形成了一支相对稳定的调解员队伍。三是人民调解工作机制不断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注重在“防”字上下功夫,做到抓早、抓小、抓苗头,建立了防控矛盾纠纷的预警机制、重要情况报告制度、每月一次矛盾排查制度、岗位责任制、重大疑难纠纷集体讨论、矛盾纠纷信息报告、纠纷调解督办等一系列制度。
3、人民调解工作方法不断创新。上栗县各乡镇建立了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司法所、派出所和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主题的矛盾调处中心,实行“一个窗口接待、一道程序办结、一套方案考评”,有效地防止了矛盾纠纷调处过程中的相互推诿、敷衍了事的现象;芦溪县以典型促工作,今年县委县政府组织了全县的“十佳调解员”评选活动,将人民调解员与全县的纳税大户一起进行表彰;芦溪县宣风镇将人民调解作为自己的一块品牌,今年2月,成立了全省首家以基层调解员命名的“杨斌圣工作室”,8个月来,接待群众法律咨询300余人次,调处各类矛盾纠纷80余起;莲花县高洲乡将加强法制宣传,提高村民遵纪守法意识作为人民调解工作的基础,将祭祀先人的祠堂作为法制宣传的基地,将法律搬入祠堂,在潜移默化中将法律知识渗透到群众心中。
4、“三调联动”初步形成。“三调联动”是指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对接联动的工作方法。我市的“三调联动”已初步形成,人民法院将民事纠纷、故意伤害、交通肇事、侮辱等刑事附带民事的案件纳入调解范围,建立了诉前告知、诉中委托和吸收人民调解员参与诉讼调解等机制,实现了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对接;公安机关在处理民事纠纷、轻伤害案件、治安处罚案件时,采取轻伤治安案件委托人民调解、复杂纠纷实行派出所和人民调解组织联合调解等方式,实现了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的良性互动。今年1-10月,“三调联动”共调处纠纷2183起,办结1969起。
5、调处领域不断拓展。随着形势的变化,人民调解工作领域已从传统的婚姻、家庭、邻里、宅基地、损害赔偿等民间纠纷拓展到涉及民事权利义务的土地承包、环境保护、企业改制、医患纠纷、征地拆迁等热点难点问题,,我市市、县两级还组建了医患纠纷专业调解委员会。三年来,我市年均调解矛盾纠纷1万余起,仅今年1-10月,全市各级调解委员会就排查矛盾纠纷8796起,调解成功8604起;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矛盾2442起,调处成功2352起;制止群众性械斗38起;防止群众性上访106起;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165起,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逐步显现。
二、人民调解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虽然我市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方面:
1、对人民调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仍存在不足。总体上看,我市各级政府对人民调解工作是重视的,但不可否认,有些部门和领导对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所面临的艰巨任务及其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第一道防线”的重要性仍认识不足。虽然我市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做了大量工作,总结出了许多好经验、好做法,也涌现了杨斌圣和安源区青山镇等一批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和全省先进人民调解委员会,但至今为止,我市尚未召开过专门工作会议,对这些经验进行总结,对这些先进进行表彰。
2、人民调解队伍建设仍有待加强。一是管理体制不顺。基层司法所是化解矛盾纠纷的主阵地,目前只有芦溪县实行了以县司法局和乡镇双重管理,以司法局管理为主的垂直管理体制,其他县区司法所的调解人员经常还要从事司法行政工作以外的工作。二是人民调解组织还存在“空档”和“盲点”。几乎所有的民营企业都没有建立人民调解组织,一些国有、集体企业由于改制等原因,人民调解组织处于瘫痪状况。三是调解员素质有待提高。懂法律知识的专门人才缺乏,依法调解、熟悉人民调解技巧和方法的调解员不多,有些工作还是依靠个人的威望进行调解,一旦出现复杂的涉法纠纷和突发性矛盾纠纷,就难以得到及时有效的调处。四是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还停留在司法行政机关内部,与基层法院联合培训的机制尚未建立。
3、“三调联动”对接机制仍有待完善。“三调联动”涉及到方方面面工作,需要各有关部门协调配合,仅仅依靠司法部门牵头、协调难度较大。由于缺乏有力协调和相应的措施,目前司法、法院、公安和等部门开展调解工作更多的还是单打独斗、各自为政,真正意义上的联动、对接还没有形成。
4、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仍较薄弱。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不足已成为制约人民调解工作发展的瓶颈,是调研中普遍反映的问题。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包括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工作经费、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补助经费和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三部分,尽管国家财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财行179号)要求,工作经费应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但市、县两级财政均未列入预算。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经费和调解员的补贴经费也难以得到保障,相对而言,莲花县的高洲、六市、琴亭等乡镇解决得比较好,但也只是从农村村委会干部的转移支付中统筹解决。
三、进一步加强我市人民调解工作的几点建议
随着改革的深入和利益格局的调整,社会矛盾纠纷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特点,对人民调解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针对我市人民调解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特提出几点建议:
1、加强组织领导与宣传,提高全社会对人民调解的认识。一是要充分认识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意义。有“东方经验”、“东方一枝花”之称的人民调解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法律制度,具有及时、快捷、经济、简便等优势,有专家称,人民调解与司法裁判相比,所消耗的人力和物力之比是1:7。发挥人民调解的作用,有利于将大量的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民间、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民间纠纷的激化,可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上访、预防犯罪,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只有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独特功能和基础性作用,才能妥善处理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只有做好了人民调解工作,才能推进社会的稳定;只有做好了人民调解工作,党政领导才有精力抓经济。二是要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宣传,在新闻媒体上开设一定的版面和时段,宣传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宣传广大调解员作出的无私奉献和工作业绩,通过宣传,使人民调解成为群众解决矛盾纠纷的首要选择。三是要推广芦溪县的做法,在全市范围内评选“十佳人民调解员”,坚持每两年召开一次全市人民调解工作总结表彰会,宣扬和推广杨斌圣、廖湘志等一批全国、全省模范人民调解员和先进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经验,表彰一批人民调解先进单位和个人,激发他们的荣誉感和自豪感,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人民调解工作的良好局面。
2、理顺管理体制,切实加强调解组织和队伍建设。一是逐步理顺基层司法所的管理体制。基层司法所是人民调解工作的主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施者,建立以县区司法所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有利于调解队伍的相对稳定,有利于人民调解作用的充分发挥。二是开展以政治理论、法律知识、调解技巧为主要内容的培训,组织经验交流、现场观摩、法院旁听等活动,提高调解员的法律政策水平、文化素质和调解技能。人民法院要切实履行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职能,积极参与调解员的培训工作,组织他们旁听案件审判,安排他们参与庭审前的辅工作,并选择部分人民调解员担任人民陪审员,提高其业务水平。三是改善调解员队伍结构,广泛吸收律师、政法工作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退休法官和检察官担任兼职人民调解员,逐步培养和造就一支业务能力强、群众威信高、热爱调解工作的调解队伍。四是发展多种形式的人民调解组织,在消费者协会、大型集贸市场等单位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发展专业性调解组织,以适应新时期化解复杂性矛盾纠纷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