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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办工作总结

时间:2023-01-14 12:16:44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法制办工作总结,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法制办工作总结

第1篇

今年法制办共参与行政诉讼案件X起(其中经一、二审法院审理的X起,只经一审法院审理的X起),经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维持行政机关原决定的X起,有X起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其中原告诉区执法局具体行政行为不当的有X起,诉区人民政府批复行为违法的X起。我区法制办公室对每一起诉讼案均高度重视,认真与相关执法单位沟通,对案情进行分析、讨论研究,收集有力证据,以制定出最有力的答辩意见,由我区法制办工作人员、执法部门法制工作人员甚至执法部门行政首长共同出庭应诉,更好的维护政府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我区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诉讼案件呈上升态势,行政诉讼案件数量的上升,一方面表明群众依法维权意识的不断加强,另一方面也反映了一些执法部门权力使用不当,侵犯了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依法行政的核心和实质是制约和规范行政权力,而行政诉讼是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行政机关实施监督的一种主要形式,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行政机关应当自觉接受法院监督,积极参与应诉答辩,促进行政行为的规范,提高依法行政的质量和水平。

在工作当中,我区通过不断实践,摸索出一套切实有效的措施努力降低行政诉讼案件的立案数和败诉率。一是通过案卷评查制度,重点加强对涉及民生的执法单位的督查,不断纠正行政执法中的不规范现象。二是重视行政执法案件的备案和上报,以便主管部门及时了解情况,掌握全局。三是制发了《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办法》,严格落实,组织协助我区部门行政首长出庭应诉,要求行政首长对每年的第一起行政诉讼案件、有较大影响的行政诉讼案件亲自督办处理,听取汇报、研究案情、审查把关。四是落实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加强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

法制办认真履行行政诉讼职责,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职责,积极运用行政协调手段,努力使行政诉讼工作在化解行政争议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第2篇

一、上半年工作回顾

1、通过案卷评查和对执法案件个案指导,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通过对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规范了行政执法程序,纠正了行政执过程中一些错误的做法。特别针对部分行政执法单位没有将行政执法案件装订归卷、归卷文档资料不完备、作出行政处罚证据完全缺乏(既没有调查笔录、也没有证人证言、视听资料、勘验笔录等证据)、应当适用普通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用简易程作出、应当听证的没有告知当事人有听证的权利、在案卷中没有体现当事人有权申辨和陈述的权利、行政处罚决定书也没有送达文书等错误做法进行了纠正和规范。

深入执法单位现场培训与个案指导。已在县拆迁办、交通局两单位进行了执法人员执法实务培训,与执法人员进行法律实务交流,对执法人员提出的执法难点、焦点进行了解答,提升了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与素养。

2、建立和完善“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讨论办法”机制

建立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是行政执法程序的重要环节和行政执法机关内部监督的一项重要措施,对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加强廉政建设,预防行政执法腐败,维护行政机关形象有重要作用。2013年5月,我办草拟了“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讨论办法”,上报县政府,以石府办字[2013]175号文件下发到各行政执法单位。“办法”对适用的范围、程序、内容等方面作了详尽的规定,可以预见,该“办法”的颁布实施加强了监督、减少了腐败。

3、建立和完善行政调解机制

根据上级精神,为充分发挥行政调解的功能与作用,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成立了“县政府行政调解中心”,建立健全“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对行政调解的主体、范围、行政调解的原则、程序、结案、归档均进行了规范。在实际工作中,坚持把行政争议化解在行政机关内部,能通过行政调解化解的矛盾,决不走行政复议途径,能通过行政复议解决的矛盾,决不推向行政诉讼,能终止于行政诉讼的纷争,决不流向的原则,尽量化解社会不稳定隐患。

4、参与组织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培训,对全县重点项目进行了社会稳定风险度评估

与县政法委组织了全县重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培训,就风险评估应当遵循的程序、原则、范围、内容等进行了讲解,使具体工作人员具备了风险评估操作能力。

5、积极履职,推进其他业务工作上台阶。一是不仅认真履行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职责,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而且积极为其他文件出台,以及招商严把政策关,上半年审核文稿和合同近百件;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当好参谋,注重了重大决策实行听证制度的执行到位,就预留地管理意见认真组织听证会,广泛吸取民智、民意;三是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进步提升,上半年办理行政复议案6件,行政争议得到有效化解。

6、积极做好“三送”等中心工作

“三送”工作既抓规定动作,更重创新。1-4月份,我办“三送”工作点为横江镇洋和村。一是帮扶1万元资金发展烟叶生产,洋和村历史上首次全面完成烟叶种植任务;二是扶持了小组番鸭养殖,扶持资金5500元;三是争取项目资金和组织群众修好通组公路3.8公里,其中,鹅窝里1公里、至2.8公里;四是积极争取大排凉毛窝人畜饮水工程和七里迳水库南灌渠维修工程立项;五是筹措资金3000元于春节期间走访慰问了困难群众。5月至今,“三送”工作点调整至小松镇丹溪村,积极争取到了小松街至丹溪村王柏坑等两条通组公路计3.3公里的项目,已督促配合早日动工;同时正在争取水陂修复项目一处及村卫生室项目。

招商引资工作有初步成果。已于6月初邀请台商到县实地考察,达成到县投资3000万元开设鞋厂的初步投资意向。

二、下半年工作思路

1、继续抓好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备案工作,做到政府出台的文件有件必审,有件必备。认真履行依法行政工作的事前监督职能,使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做到合法、合规和符合上级政策措施,又能结合本县的实际做到科学、具体、可操作性强,为政府的依法行政工作提供合法、准确的依据,为发展县域经济提供有利的法制依据。

2、对全县行政审批事项和非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成果贯彻执行情况进一步实施监督检查。具体包括:1、是否及时承接下放管理层级、委托实施项目;2、是否重新进行流程再造;3、有关审批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是否对外公示;4、有关印章、书面凭证和格式文本使用是否符合法律规定;5、实施行政许可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和要求;6、是否建立相关监督检查制度;7、是否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能;8、行政审批案卷是否立卷归档、立卷归档是否规范等。

3、进一步做好行政调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进一步完善行政调解机制,积极探索行政调解、行政复议的新方法,使人民内部矛盾得以和谐解决,使行政层级监督得到有利的强化,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得以加强,进一步提升和谐社会建设的水准。

第3篇

一、清理范围

(一)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63件(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等规章及已确定修改、废止的33件政府规章除外);

(二)市、县(市)、区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以及依法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机构制定的,目前仍在执行的规范性文件。

二、清理原则

(一)应当废止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主要内容与上位法相抵触或者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超越法定职权或者制定依据已经废止或宣布失效的;规章之间明显不协调的,主要内容已被新制定(修订)后的上位法涵盖或被新制定的政府规章替代的;规范性文件与上级规范性文件相抵触的。

(二)应当宣布失效的。政府规章的适用期已过、调整对象已消失、规定的事项及任务已完成的;规范性文件未经法定审查、备案程序即施行的,规范性文件实施主体、调整对象或原有行政职能已不存在的,临时机构、部门内设机构以本机构名义的,已过适用期,实际已停止执行或者有效期已满5年且不需要继续执行的。

(三)应当进行修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部分内容与上位法规定不一致或者相抵触的,部分内容的程序性、可操作性不强,需要予以细化和完善的;政府规章之间、规范性文件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的,原实施主体被撤销、合并或其机关名称已改变,所涉及的行政职能、管理权限已经改变、转移或者调整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已届满,需要继续实施的。

(四)继续有效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除上述应当废止、宣布失效和修改的以外,应当予以保留,继续有效。规范性有效期为5年,自本次清理结果公布之日起计算。

三、清理步骤

(一)梳理查找阶段(7月底以前)。市政府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清理范围和要求,认真清理查找本部门、本单位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存在的问题,在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提出废止、宣布失效、修改或者继续有效的意见和建议,形成清理工作报告,连同政府规章处理意见表、规范性文件清理汇总表、规范性文件处理意见表、规范性文件清理统计表(详见附件)书面报送市法制办。

(二)汇总处理阶段(8月1日至9月15日)。市法制办对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整理和分析,并在加强沟通协调的基础上,根据不同情况,区别轻重缓急,分类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审定,其中,政府规章处理意见的审定结果要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拟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规章,要进入立法程序;拟修改的,根据情况列入年度立法工作计划,适时加以修改。

(三)总结上报阶段(9月中下旬)。市法制办负责认真总结清理工作,形成工作总结报告,上报省规章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和现行有效规章及市级规范性文件目录。县(市)、区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应当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为确保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把清理工作作为今年工作的重点,主要负责同志加强领导和督促,并安排专门人员,明确任务责任,集中力量做好清理工作。市法制办负责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等工作。

第4篇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2018〕37号)和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2018〕-61号)等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查自纠工作,通过自查,教育局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奇葩”文件、无越权发文、乱发文等问题。现将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查自纠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我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管理工作,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动态监管,严格执行《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阿坝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有效期实施办法(试行)》及县委、县人民政府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要求。一是进一步规范了决策制度。教育局修订了《汶川县教育局领导班子重大行政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汶川县教育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专家咨询论证和评估制度》《汶川县教育局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等行政决策制度。二是完善了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和监督,维护法制统一,确保政令畅通,推进依法行政,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结合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的实际,制定了《汶川县教育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制度》《汶川县教育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制度》《汶川县教育局规范性文件评估报告制度》。对教育局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公布、备案等方面作出了更为具体的规定,明确了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对职责调整的股室进行了规范性文件清理,需要修改的,做到了及时修改;不需要修改的,做好了继续实施的衔接工作,确保依法履职。

二、我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的主要做法

树立宪法、法律绝对权威,维护法制统一,确保政令畅通,是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局在制定规范性文件时严格执行以下六点要求,保证了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

(一)严禁越权发文。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履行职责,严禁以部门内设机构名义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落实行政权力清单,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增加法律、法规规定之外的行政权力事项或减少法定职责;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增加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条件,规定出具循环证明、重复证明、无谓证明的内容;不得违法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劳动权、休息权等基本权利。

(二)严控发文数量。凡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已经做出明确规定的,现行文件已有部署且仍然适用的,不得重复发文;对内容相近、能归并的尽量归并,可发可不发、没有实质性内容的一律不发。

(三)严格发文程序。我局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公布工作的程序为:1.起草股室申请立项;2.起草股室起草;3.股室负责人审核;4.局办公室审核;5.局办公会议决定后报县政府法制办前置性审查;6.局长签发;7.印发、公布。

(四)严格起草把关。局内一个或者几个股室需要以局名义制定规范性文件的,于每年年初提交立项建议,征得局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局办公室汇总,报局办公会议研究批准立项。立项建议明确拟定规范性文件的名称、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和拟确定的主要规定,并对负责起草工作的股室负责人和承办人、完成时间等作出说明。对涉及多个股室的业务事项,起草股室广泛听取局内相关股室意见,对意见分歧较大的事项,主动进行协调;涉及局外相关单位的,通过会签或会商的方式征询其意见和建议。涉及重大决策事项或较强专业性、技术性问题的,起草股室召开由相关单位、专家或行政相对人参加的听证会、论证会,进行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广泛吸纳各方面意见。做到有效保证规范性文件的合理性和规范性。

第5篇

*年,我县政府法制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法制办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齐心协力,勤奋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政府法制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了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大力推进依法行政。

一是坚持依法行政工作年度计划和报告制度。我县制定了《*县*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对全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进行部署。县政府继续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作为专项目标,由县政府法制办牵头对全县依法行政工作进行评价考核,并向市政府报告了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各镇乡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相应制定了年度工作计划并向县政府报告了本镇乡、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情况。二是规范行政机关对外签订合同行为,加强政府诚信建设。根据《成都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对外签订合同管理办法》和《*县政府性合同管理办法(试行)》(*府发〔2007〕32号)精神,制定《*县政府投资项目合同管理暂行办法》,以加强“投资、质量、工期”三大控制为切入点,重点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合同管理,从法律上保证了政府投资工程的质量和工期,有效防范了法律纠纷,积极构建法治政府、诚信政府。三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县政府修改完善了《*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及其职责,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形式和依申请公开的处理等方面内容。四是强化对法律顾问的统一管理,法律顾问作用得到充分显现。按照《*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规定,对县政府及所属部门的法律顾问单位实行统一管理、分组运作,实现了法律顾问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全年,法律顾问审核涉法事项174件,为县政府及相关单位决策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备忘录共计128份,内容涉及旧城改造、征地拆迁、城市管理、项目引进、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等,进一步规范了政府各类行政管理行为,有效减少了潜在法律风险。五是加强依法行政知识培训。依托党校对领导干部进行依法行政知识培训,共计200余人。

(二)深入开展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项目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为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提供基础性保障

按照市政府《关于公布确需保留的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成都市人民政府令145号)和《关于公布继续实施、取消和调整的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项目的决定》(成都市人民政府令151号)要求,印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许可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府办发[*]45号)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府办发〔*〕67号),对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清理工作做了全面部署。清理过程中,采用了组织清理、收集论证、初步审核、争议协商、研究论证、内网公布、电子回馈、再次协商、再次论证、征求意见稿、纸质确认函、最终审定、送县政府常务会审议等13个环节,确保清理结果的一致性、准确性。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向社会公布了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项目清理结果目录,其中行政许可项目涉及全县49个部门,共计237项,保留141项(含合并5项),取消9项,调整87项,比清理前减少96项;非行政许可项目涉及全县61个部门及镇乡,共计221项,保留181项,取消32项,调整8项,比清理前减少40项。开展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清理工作,解决了行政审批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审批主体不明确、审批依据不规范、审批权限不清楚等突出问题,为各职能部门制定更科学的审批流程、更合理的办事指南提供了前提条件,也为我县的行政效能建设再上新台阶、政务服务环境更趋良好打下了坚实基础;此外,行政审批清理工作的顺利完成,也为省市行政审批软件系统和电子监察系统的完善创造了必要条件。

为优化投资软环境、减轻社会负担,按照市政府要求,县法制办会同县财政局、县物价局印发了《全面清理行政事业单位收费工作方案》,以合法性、合理性审查为原则,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的收费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对16个单位的收费提出停止、取消、免收部分收费项目和降低收费标准的意见。其中,停止、取消的收费项目48项;免收的收费项目5项;降低收费标准的项目3项。

(三)继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落实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制度,积极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年共审查规范性文件共计7件,备案7件,做到了“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二是深入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裁量幅度的行政处罚条款进行梳理,对行政裁量权予以细化、量化。三是印发《*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按季报送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情况的通知》,收集各执法部门重大行政处罚数据,实现对全县重大行政处罚行为的动态掌握。四是印发《*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新府法〔*〕17号),对全县相关单位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并认真总结经验,全县行政执法水平大幅提升。五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的培训和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制度,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制度;配合市法制办积极组织新上岗执法人员培训共20人次;组织颁发和换发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和行政执法证共240余件,行政执法人员素质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

(四)切实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政府部门和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平等保护

针对旧城改造、征地拆迁等领域中行政争议事项较多的情形,突出重点,积极促成争议各方协商互谅,并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协商和行政复议等和平方式解决问题,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矛盾,妥善处理不稳定事项。全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4件,按时办结3件,申请人撤回申请1件。

第6篇

××年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二00四年,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在县政府法制办和局领导的高度重视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国公务员公同的天地认真贯彻落实县法制工作会议及市税政法规工作要点精神,围绕全县财政工作任务和财政改革重点,加强税政法规基础建设,进一步增强全县财政干部的法律意识,积极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理财、依法行政水平,严格财税执法监督,全局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现将一年来行政执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普法培训,增强财政干部依法理财、依法行政的自觉性

紧紧围绕各阶段的财政中心工作,开展财政法制培训。重点培训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以及新出台的有关税法和财政政策等,特别加强了对《行政许可法》的培训、考试考核工作。通过采取辅导与自学相结合、自主宣传与媒体宣传相结合,一般学习与典型案件教育相结合、开展普法教育与加强财政执法相结合、普法与地方财政立法相结合等,集中培训、以考代训等形式多层次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增强了财政干部依法理财、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健全机制,完善制度,规范执法程序

为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领导,调整充实了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党组书记为副组长,纪检、财政监督、财政税政法规等股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为成员。完善财政监督检查、处罚的查、审分离和集体研究制度,实行了严格的分工负责制,财政监督股统一制定检查计划,负责下达检查通知,严防重复检查,并对检查组材料、处理处罚意见进行审核;税政法规股负责对执法人员资格、行政处罚法律法规依据进行审查,专业法规资料购买发放;分管领导负责立案、处理处罚审批;局办公室负责文书格式审核,统一编制文号;人教股负责组织法制培训;局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对处罚金额万元以上、违纪金额万元以上案件,或十分复杂案件的实行集体审理,实行严格的行政执法责任制。为切实增强财政工作的透明度,在全局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将公开事项上墙公布,将公开内容汇编成册。在行政执法处理处罚前,实行告知制度,先行下达告知书;在处理处罚决定书中明确告之复议申请时限和复议机关。

三、依法行政,提高财政执法水平

我局切实加强了财政执法的基础工作,在执法中严格遵守《省财政行政执法责任制度》、《省财政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省财政行政执法违法和错案追究制度》。按时完成了财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的培训、申报和换证工作,所有行政执法人员均持有经县政府法制办年检的行政执法证,坚持持证执法,按照规定程序立案、办案和作出行政处罚处理。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范执法行为,保证执法质量。近四年来,本局作出的行政处理处罚无一件复议、诉讼。加强对执法处罚、复议、应诉、赔偿案件的登记、统计、归档、研究工作。我局法规股撰写的《县贯彻〈政府采购法〉取得实效》、《县着力清理乱着装》等稿分别在《中国财经报》、《日报》、《晚报》、《中国政府采购》等报子杂志刊登。财政检查工作得到省、市财政部门肯定。

四、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强化内部监督

我局在加强财政执法、维护财经秩序的同时,坚持强化监督机制,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在行政执法中,我们虚心听取财政检查对象单位的意见,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提案及建议,认真执行上级机关的有关决定、决议,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提案及建议均在限期内圆满完成。并切实强化内部监督,每年由局纪检组、财政监督股对局机关内部财务单位进行内部审计,对查出的问题不护短,属制度方面的问题,及时完善制度;属人员素质的问题,加强教育、调整岗位;属人为因素造成的问题,严格依法依纪严肃处理。通过强化监督,完善制度明确责任,近年来不仅未发生一起复议、应诉案件,而且被市财政局多次评为行政执法、财政监督先进单位。

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第7篇

(一)完善监督检查制度,规范财政监督管理

1.完善执法检查制度。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调整出台了《成华区财政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成华区财政局执法权限》,明确了区财政局执法责任和执法权限、局领导执法责任、行政执法科室和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

2.规范监督管理。一是将财政监管检查工作纳入目标管理,明确专职科室和业务科室的财政监管职责,监察科负责制定财政年度检查计划,协调财政监督工作,督促检查计划落实。业务科室结合职能工作,强化财政资金监管,负责按计划实施年度检查和上级财政部门对口处(室)布置的专项检查,形成了财政监督工作人人有责的工作局面。二是强化专职监督。监察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定期开展预算执行情况、财政资金运行情况的检查,重点检查面达到有预算管理职能的机构数量的30%。监督的范围涵盖财政收支以及预算的编制、执行、调整、决算的全过程。三是整合监督资源,密切与区监察局、区审计局联系工作,沟通信息,拓宽监督渠道。

(二)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1.扎实开展专项资金检查工作。一是按照区委财经领导小组第二十二次会议的相关要求,对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相关业务科室抽调18人组成6个检查小组,对全区19个区本级、4个街道办事处进行了检查,对预算收入是否及时入账、是否严格执行支出预算、是否按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是否严格遵守财政、财务制度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并对单位存在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进行限期整改,切实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扩大内需及灾后重建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会计信息质量、银行账户管理情况等进行了检查。三是对年教师绩效工资、社区用房建设、办案补助经费、小流域治理经费、家电下乡以及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管理改革经费等等项目进行跟踪监督,进一步规范了资金管理。

2.贯彻落实“小金库”治理“回头看”工作。一是按照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安排了我区“小金库”治理“回头看”自查自纠工作,并向市治理办上报我区“小金库”治理“回头看”工作自查阶段总结报告。二是委托中介机构抽调注册会计师组成检查小组对我区单位开展重点检查。三是做好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四是对社会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小金库”治理工作,做好协调和业务指导工作。

3.配合相关科室开展我区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救灾基金等专项检查工作,并按时上报重点检查报告。

(三)夯实监督基础工作,促进规范化服务

1.进一步规范内部财政执法。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成华区财政检查工作办法》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在执法中严格按财政检查程序实施检查,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第8篇

20xx年以来,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印发20xx年度省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豫政办[20xx]28号)和《关于印发20xx年省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豫政发[20xx]34号)文件精神,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总体要求,我市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积极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加强政府法制建设。

一、认真组织学习和调研,充分认清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的必要性。

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是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基本方略的重要体现,是政府施政的基本要求。市直部门及县、乡两级行政机关承担着大量的具体行政执法任务,能否切实做到依法行政,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更新观念,充分认识到依法行政的必要性。

首先,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精神。对此。我们局党组在认真学习,统一思想后,组织全市具有行政执法任务的单位和部门,学习了《关于印发20xx年度省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豫政办[20xx]28号)和《关于印发20xx年省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豫政发[20xx]34号)文件,为推进此项工作奠定理论基础。

其次,组织调研,广泛听取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意见。我局主要领导带领相关科室人员专程赴许昌市法制办学习取经,认真听取了许昌市法制办开展此项工作的情况和经验。与此同时,局领导又分为三个调研工作组,分赴本市所辖嵩县、伊川、西工等县、区,就该项工作的落实,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认真听取了如何开展该项工作的意见。以上活动,为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获取了丰富的第一手材料。

二、拟定方案和标准,加强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的指导。

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兼顾,全面推进。我们认为,要以"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为载体,扎实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拟定方案,认真制定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标准。在深入基层进行调查和研究的基础上,市法制局结合我市的具体情况,与市司法局、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沟通,联合签发了《关于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工作的通知》(洛政法[20xx]2号),制定出我市开展该项工作的目标、内容、标准、方法和步骤。

二是严格标准,初步完成了市级首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考察、协商和拟定工作。按照拟定的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标准,以县(市)、区和市直部门自荐、推荐和考察的方式,经过层级筛选,初步确定偃师市政府等13家单位为第一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三是加强指导,督促首批拟定示范单位创新依法行政工作思路。对拟定的13家第一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市法制局采取座谈和不定期地检、抽查的方式,帮助完善制度,规范行政行为。重点选定了市卫生局、市计生委、市发改委物价办,不定期地给予指导、培训,以便起到示范和以点带面的作用。

三、确定创建活动的阶段和程序,细化示范单位验收的主要内容

为把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落到实处,我市将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创建活动确定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部署阶段。在这个阶段,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省、市两级政府的要求,结合自身的工作职能和特点,研究制定创建活动方案和具体措施,迅速进行动员部署。第二阶段为全面实施阶段,各单位、各部门要将创建 "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纲要》要求和洛政法[20xx]2号中制定的方法和步骤,建立领导组织,注重建章立制,完善基础工作,规范行政行为,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办事效率。第三阶段为总结评比阶段,市法制局、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照达标标准,于每年年底组织开展 "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评比活动,经审定合格的进行命名授牌。获得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单位和部门,在市政府法制每年度工作总结时,可以直接表彰为市政府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市政府将在20xx年12月底前,完成第一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考察、协商、认定工作,通过典型示范,达到以点带面的效果。

同时,我们又确定示范单位的程序。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实行自荐与审查相结合方式确定,共包括自查完善、自荐申报、考察认定三项程序。在自查完善过程中,要求各单位、各部门以创建活动为契机,严格按照《纲要》以及《关于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工作的通知》(洛政法[20xx]2号)中制定的标准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查漏补缺,规范完善,建立健全各类行政执法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推进依法行政长效机制。采取自荐申报的形式,使各单位、各部门在自查完善的基础上,认为本单位、本部门符合条件的,可向市政府自荐为依法行政 示范单位,并于规定的时间内向市法制局报送自荐材料。最后的考察认定由市法制局会同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办公室,结合申报单位自荐材料,采取听取汇报和现场查看的方式,组织进行考察,提出候选示范单位名单,并通过网络等方式向社会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后,审定合格者予以授牌。

目前,经考察验收已认定市卫生局等三家单位达到示范单位的创建标准,近期将为其进行命名和授牌。

四、细化验收内容,注重创建活动的效果。

在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过程中,我市各单位、各部门结合自己推行依法行政工作的特点,开展创建活动。市政府按照《关于印发20xx年省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豫政发 [20xx]34号)文件精神的要求,结合《关于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工作的通知》(洛政法[20xx]2号)中规定的十项示范内容,在自荐申报、考察认定的基础上,进行验收。验收侧重于开展创建活动的九大措施和效果:一是行政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提升措施和效果;二是行政职能转变的推进措施和效果;三是行政层级监督的加强措施和效果;四是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措施和效果;五是行政复议发挥作用的措施和效果;六是依法行政规章制度的健全措施和效果;七是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化措施和效果;八是依法行政运行机制的优化措施和效果;九是机构发挥职能作用的保障措施和效果。总之,通过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使我市依法行政工作有新的进展,为实现法制政府的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

为此,我市将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在省法制办的具体指导下,在认真总结示范单位经验的基础上,扩大示范单位面,到20xx年使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全部达到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标准。

五、今后我市创建活动的工作重点及措施

20xx年是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基础阶段,我市要在进行综合考察和协商的基础上以点带面,适当增加示范单位数量,确保20xx年底完成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第一阶段的目标。为了保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顺利实施,拟采取以下措施:

(一)加快实施进程,完善命名示范单位的程序和标准。

完成市级首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考察、协商、确定工作,并颁发牌匾和证书。同时,政府法制机构要及时掌握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在创建活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正确适时地加以引导,确保示范活动健康发展。

(二)加强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

把搞好法制培训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科学制定培训方案和培训计划,扎扎实实搞好落实。培训中,要注重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行政机关性质和执法岗位的不同,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全面、系统地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使执法人员全面掌握共用法律规范和专用法律规范,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能力,能够独立完成各项行政执法任务。

(三)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认真清理执法主体。

坚持行政执法活动由行政机关依法实施的原则。从源头上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交叉执法的问题。非行政机关未经法律、法规授权或者行政机关的合法委托,一律不得行使行政执法权。经依法委托开展行政执法活动的,委托部门要对被委托机构适时进行监督,被委托机构要及时向委托部门汇报工作。

认真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凡上岗执法人员,必须接受严格的法制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取得执法资格,持**省行政执法证件上岗执法。坚决制止无证执法现象。严禁聘用合同工、临时工从事执法活动。

(四)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开展执法活动,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界定执法职责,科学设定执法岗位,认真开展绩效考核,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加快完善行政程序制度建设,努力培养按照法定程序办事的习惯,合法有效地行使行政权力。在实施行政行为时,不缺少法定的步骤,颠倒法定顺序,超越法定期限,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做到既不失职不作为,又不越权乱作为。对行使权力的过程和结果,实施严格的监督和制约。通过严格、规范、切实可行的程序,有效减少违法行为,最大限度的化解与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对立情绪,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和执法行为的执行力。

(五)加强监督制约,不断完善、创新监督手段和监督方法。

第9篇

为加强依法行政知识的学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提升分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建一流公路队伍的目标,根据市公路局、市法制办转发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依法行政知识集中学习和竞赛活动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分局工作实际,开展了依法行政知识集中学习活动。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目标明确

分局成立由局长担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分局依法行政知识集中学习活动领导小组。并根据《通知》要求结合分局实际,确定专人负责,制定具体实施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培训。要求做到精心组织,形成竞争,比出干劲,赛出水平,形成“比执法业务、比管理技巧、比综合素质”的热潮。并以此次集中学习活动为契机,在分局掀起学法、用法的,全面提高分局干部职工对公路法律法规的熟悉程度,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促进公路管理工作整体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分局法制科负责此次活动的组织、资料收集和记录。

二、精心组织,形式多样

分局全体机关人员参与了此次集中学习和竞赛活动。活动通过大家业余自学、利用每周一学习会集中学习和组织依法行政知识考试等多种方式进行。

三、明确重点,强化培训

按照《通知》要求,分局以《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实施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为学习重点,同时侧重《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公路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掌握。

分局干部职工在参加集中学习、培训的同时,更是利用工作之余认真学习了大量的法律法规等知识,进一步提高了大家对公路法律法规的熟悉程度。通过考试的形式,也强化了大家集中学习的态度,检验了此次集中学习的成效。

通过此次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在日常管理、执法工作中学法、用法的自觉性,达到了强化法律意识,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的目的,使公路队伍的综合素质、管理效能得到切实的提高,为分局建一流的公路队伍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第10篇

今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市法制办的具体指导下,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湖南省行政执法条例》,紧紧围绕全局的中心工作,坚持以依法行政为核心,以普法教育为先导,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强化执法监督为手段,较好地发挥了法制工作的作用,推动我局行政执法

工作走上了法制化、程序化、规范化的轨道,为促进的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我局行政执法工作总结如下:

一、 行政执法工作基本情况

二、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局党委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克服职能多、任务重、战线长、责任大等诸多困难,挖潜力,抓学习,促业务,始终将依法行政摆在工作重要位置,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法规规划股配备了法律专业人员,实行专业化、规范化运作,充分发挥法制工作的保障作用,党委会议定期专题研究依法行政工作,重要涉法事项及时征求法制办意见,保证每项决策合法、合规、合理,制订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度》、《绩效考核细则》,与各队所签订了行政执法责任状,将依法行政工作责任分解到岗,落实到人,形成“人人身上有担子,一级一级抓落实”的良性互动工作机制,对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局党委不定期进行督查,年度进行考评,严格兑现奖惩,将依法行政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

三、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法律素养

(一)加强学习,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素质。

本着培养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良、作风清正、纪律严明、行政快捷”的队伍的目标,有计划地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法律法规学习,一是制定了执法人员学习培训计划、培训制度,坚持每周一集中学习法律法规,建立学习点名、登记制度,集中学习有记录,平时自学有笔记;二是领导干部自觉带头学法、用法、守法,吃透精神,掌握实质;三是对照工作实际,聘请法律专家开展法制讲座,解答在实际执法过程中的疑难问题,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四是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旅行社条例湖南省旅游条理》、《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五是全局人员积极参加市里组织的执法培训,无缺席、早退现象,经考试合格全部颁发新的执法证件;六是开展法律知识问答赛,增加学习气氛;七是我局派人到凤凰等地进行学习交流,增进了执法水平;八是积极参加普法考试,历年普法考试参考人数达100%,合格率达100%。

(二)健全制度,提高依法行政效能。

为确保各项法制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局党委建立健全了一系列行政执法规章制度,如《教育培训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等,制定了《违反行政审批程序性规定的责任追究办法》。凡涉及我局执法的事项,都有制度作出相应规定,真正做到用制度管理人、教育人。

四、立足职能,积极主动,全力整治乱源

(一)今年全市开展了集中整治旅游秩序专项行动,特别是在5a旅游景区创建的冲刺阶段和省运会赛场开赛期间,我局作为整治队伍的主力军,周密安排,精心部署,制定了整治方案,发放宣传资料千余份,景点驻店与巡查相结合,抽调机关工作人员到一线,全局人员放弃休息,全力以赴,整治乱源,创造了历年来最佳旅游秩序环境,实现了城区景区最大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得到了市委、市政府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二)整顿规范旅行社的经营行为。

针对我市旅行社和导游人员违规操作行为,我局与有关部门紧密配合,

加大对旅行社和导游人员的教育管理,不断规范各旅行社的行程、委派等操作程序,督促建立经营台帐,提出了治理方案,对仍然违规的导游人员从严查处,对不规范经营的旅行社停业整顿,使我市旅行社的形象上了新台阶,质监所也被评为省级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

(三)整治乱搭乱建,保护风景资源。

我局积极支持市政建设,曾多次派执法人员到一线维护秩序,并对景区内乱搭乱建行为进行及时查处,组织参加了十多次集中拆除行为,确保了每次行动达到预期效果。

(四)推进《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立法

为了加强风景名胜区管理工作,我局今年向省人大常委会,省法制办提出了《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立法项目建议,积极争取对风景名胜区的长久法律保障。

(五)参与全市大案处理

我局根据政府安排,积极协同有关职能部门,参与大案办理。例如参加乡违法建筑的拆违行动,起到了联动作用。

(六)加强法制宣传作用。

我局今年出动宣传车10余台次,在景区及南北环线宣传政府整顿旅游环境的通告,并印制了宣传单3000余份,发放到各村民和经营户手中,宣讲政府净化旅游环境的坚强决心。另外,与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形成“互动”机制,利用电视台、报纸、网站的宣传主阵地作用,多种手段达到法制宣传的最佳效果。

五、全面落实制度,严格依法行政

(一)依法实施行政许可,按规定做好了政务公开工作,将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许可项目、办事流程等有关事项全部上墙公布,方便了群众,提高了效率。

(二)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作好和谐执法和文明执法,多做说理工作,使当事人心服口服,全年没有行政复议和上诉案件。

(三)规范执法行为,执法人员在执法中做到了持证执法,不越权执法,不错位执法,规范了执法文书,在执法程序与执法文书中做到了规范化,行政处罚案卷做到了发案一卷。

六、严格工作纪律、促进依法行政

认真开展“争先创优”和“两个率先”主题活动,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依法办案,文明执法。局党委主要负责人率先垂范,带头坚持,廉洁自律,在工作中严格依法办事,依程序办事,杜绝了索、拿、卡、要行为。我们严格办案程序,避免因程序不当或错案引起上诉案件而败诉,得到了上级法制部门的肯定。

七、明年工作设想

今年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局党委班子的正确领导,得益于法制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指导,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虽然在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相比,与法制部门的标准相比,我们的执法工作还有一定的差距,表现在社会对行政执法工作认识的深度不够。还有执法的力度不是很强,在明年的工作中,我们还要做到:

(一)继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创造良好的执法形象和环境

在今年的基础上更加认真贯彻执行景区各项管理的法律法规,为创建5a景区工作严格依法履行好管理职责;继续做好法教宣传工作及各项业务学习活动,做好严格公正执法,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依法执法行政能力,保持省级依法办事示范窗口的荣耀,争创国家级文明称号。

第11篇

一、2012年工作总结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施法治宣传责任制

我局制定了“六五”普法宣传教育计划方案,成立了“六五”普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党组书记、各分管副局长、副书记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小组成员,并明确了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和任务,明确了指导思想、目标和工作原则,落实了工作步骤和任务。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落实到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由分管副书记负责抓落实,由办公室副主任担任联络员,有效推进了我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

(二)强化普法培训,提升法治工作水平

一是深入开展文化广电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今年以来,我们深入开展文化市场、广电、新闻出版、文物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坚持每周学习制度,对全局执法人员进行法律、法规的学习、讨论,促进全体人员学法知法懂法,提升执法责任意识。组织全局人员进行与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讲,以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赔偿法》为重点,增强执法责任和依法行政意识;以学习文化、新闻出版、文物保护专项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增强执法管理和依法行政规范化水平;以学习《物权法》、《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监督条例》等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为契机,提升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能力。通过学习教育培训,增强了全系统干群学法、用法、守法的综合素质。

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培训。今年以来,认真组织文化市场管理执法人员和新闻出版、广电、文物管理执法人员参加了省市各对口部门行政执法培训10余次,培训人员共计20余人次,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对新规定、新法规及行政许可法的掌握;进一步规范和提高领导和科室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

三是扎实进行文化经营人员知法、守法培训教育。通过抓好上岗培训工作,结合专项整治举办法制培训班,推进新法规的贯彻实施,分别举办了音像、娱乐市场、网吧经营和印刷业培训班,分别邀请了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专业干部、区公安分局和消防大队领导进行专题授课,今年以来,共组织各类培训8次。共培训文化市场经营业主160余人次。通过培训班的举办,进一步提升了经营者遵章守法、文明经营的意识,积极配合了各专项依法整治行动和校园周边环境整治行动,“扫黄打非”整治行动,文明城市创建整治行动,促进了各经营业主文明守法经营素质的提高。

(三)抓工作规范,制度建设不断得到加强

一是建立市场巡查制度。实行定期检查与随机检查相结合机制,做到每周巡查不少于三次,在确定每周二、五为固定检查日的基础上,在其他时间安排一天为随机检查日;实行每月联动机制,在独立检查的同时,加强各部门联动,保证每月与工商、公安、消防举行联合执法一次;实行8小时外检查机制,将检查时间从8小时工作时间内延伸到8小时工作时间外,做到检查时间无死角。

二是抓场所内管,文明争创活动进一步深入。对娱乐场所和网吧,统一制作“未成年人不得入内”标牌,挂于进门醒目处,对文化经营场所统一制作“友情提示”牌,明确经营范围和处罚标准,使广大市民了解管理政策和规范内容,强化了管理规范,对网吧规定必须配有收银员、网管和保安人员,必须培训持证上岗,促进文明争创活动。开展了“星级网吧”“文明歌舞厅”“十佳印刷企业”及“管理优质企业”争创活动,积极进行评比表彰活动,促进了各文化经营单位店容店貌整洁、环境舒适,服务规范。

三是加强监管,严厉打击违规经营行为。以创建平安文化市场、建设文明城市为抓手,突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网吧禁止未成年人进入、“扫黄打非”三个重点,加强行政执法管理、强化政策法规宣传、深化“五老”义务监督。全年共出动行政执法人员850余人次,检查各类文化场所4160家次,共处罚网吧9家,罚款共计2.9万元;查缴各类非法出版物1.8万余册(盘),取缔非法游商23家次。在全国文明城市检查、省市城市文明指数测评中,未丢一分,特别是在第3次城市文明指数测评中夺得郊区县和全市13个区县实地考察第一名。分别与文化市场各类经营业主签定规范经营及安全生产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到实处。联合市新闻出版局开展非法光碟鉴定工作。

(四)抓依法行政,全面实施权力阳光运行

以加强制度建设和行政执法规范化为抓手,深入推进了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建设。

一是认真组织实施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工作。按照区阳光办的统一要求,安排专人负责行政执法项目办公系统自动化工作。

二是加强行政执法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我局先后制定了《行政执法程序制度》、《行政执法岗位职责规定》、《投诉举报处理规定》、《过错责任追究实施方法》、《考核行政执法评议办法》、《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报送备案制度》、《重大事项议决办法制度》等,保证了行政审批规范化、行政处罚公开化、行政决策程序化。在行政许可和其它行政事项的审批中,认真执行流程岗位式管理,形成了固化的对外办事流程、对内事务处理岗位流程,使人员岗位固化,职责到岗到人,提高办事透明度和办理效率,使窗口岗位服务更完善更规范。今年来,我局未接到一起行政投诉。

三是规范法律文书制作。在市文广新局法规处和区法制办的指导下,按照省市统一要求,制作了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文书,每年组织1期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人员培训班。通过外出考察,互相交流等形式,不断提高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质量,多次受到上级部门的表扬。我局能及时向区法制办办理报告备案手续。

二、2013年工作计划

(一)推进“法治”建设工作

认真贯彻《区“六五普法规划目标任务分解方案”》文件要求,通过深入开展法治建设,进一步提升党委依法执政能力,强化政府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公民法律素质和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高,为我区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二)提升“法律六进”工作品质

坚持“抓特色、出亮点、树品牌”的工作理念,以“法律六进”为依托,围绕法治、民生、公平、诚信等主题,面向民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围绕参与、服务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通过将法制宣传与地域文化、传统文化、行业文化相融合,加大法治元素在大众文化中的含量,在大力提升“法律六进”工作品质的同时,深入推动法治文化建设。其中,将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和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按照省市有关部署落实无纸化学法及考试工作要求;在“与法同行,健康成长”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专项活动的基础上,巩固成果,总结经验,进一步具有特色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典型。

(三)加强法制宣传队伍建设

继续深入开展18法律广场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对普法讲师团、法制宣传志愿者、法律义工和基层法制宣传员队伍进行调整充实,鼓励社会各界力量,特别是司法和行政执法工作者、社会各类法律从业人员和大专院校法律专业师生加入其中。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队伍的管理和培训,提高队伍成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法律业务水平和宣传演讲能力。依托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咨询点、法律服务QQ群等平台,畅通法制宣传教育队伍服务渠道,为他们提供便捷的服务途径。

第12篇

一、领导重视,健全机构

为充分发挥行政机关的调节作用,强化调解意识,履行调解职能,减少矛盾纠纷激化,营造和谐稳定的行政管理环境。我办领导高度重视,将依法行政调解工作列入办议事日程,及时召开办务会,专题研究落实行政调解工作各项任务。成立了以主任为组长的行政调解领导小组,负责行政调解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同时下设行政调解办公室。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调解的良好氛围

我办坚持以和办理各项工作相结合,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以及本部门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意识,自觉把调解作为解决矛盾纠纷的主要途径。

三、完善机制,落实责任

在经过与人民调解认真的分析对比之后,我办初步拟定了开展行政调解工作的制度、程序,对开展行政调解的受案范围、条件、原则做作了规定。要求行政调解人员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案件落实到人、责任落实到人。建立信息报送联络制度,明确一名信息联络员,专门负责收集行政调解有关信息和数据。坚持既相对独立、各司其职,又相互衔接、整体联动的原则,对不愿进行行政调解或未达成协议的,我办积极引导当事人运用行政复议、裁决等方式进行解决。实现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大调解有机衔接。

四、切实加强行政调解力度

一是以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作为工作重点,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严防矛盾纠纷激化,即使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二是积极发挥行政调解职能,强化尽职尽责和服务意识,坚持实行办领导接访制度和接待登记制度,对群众的来访,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想办法限时解决,对于确实不能解决的也坚持向群众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和解释工作。三是严格落实接待登记制度,对群众的每一件来信来访事项均认真进行登记,做好记录,并交由相关责任人限期办理,及时向来信来访群众告知办理结果,积极进行调解和疏导,力求在我办内解决争议。四是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坚持每月一次排查不稳定信息上报制度,认真梳理了我办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并针对性地制定了有效处置方案,有效防止了非正常上访、重复上访、集体上访,以及的发生。

五、存在主要问题

(一)宣传工作不够深入广泛。由于对行政调解宣传的不够广泛深入,群众对行政调解还缺乏认识,致使其缺乏群众基础。

(二)观念更新不够,对行政调解工作方法、以及与其他纠纷化解方式之间的区别和衔接认识不足,影响行政调解工作效率。

(三)行政调解人员工作能力有待提高。纠纷调解需要办案人员具有较高的业务能力,我办行政调解工作人员经验不足,精通法律、提供高效优质服务的人才还较少。

六、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办将认真按照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对行政调解工作的安排,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力争行政调解工作取得更大的成绩。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行政调解工作的组织领导,制订完善相关制度和工作措施,保障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引导群众依靠行政调解途径解决纠纷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