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2-06 13:26:00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候选人考察报告,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第一条为了实施《*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市科学技术奖授予在本市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公民或者组织。项目获奖候选人应当是其科技成果的全部或者其中核心技术内容的主要完成人。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项目中仅从事组织管理和辅助服务的工作人员,不得作为科学技术奖的候选人。单位行政领导确实参加了项目的研究,符合主要完成人的条件,可作为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参加申报奖励,但人数不得超过一名,并且要在申报书中附详细的书面材料,具体说明其所做的技术贡献,并由本人签字、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第三条*市科学技术奖是市政府授予公民或者组织的荣誉,授奖证书不作为确定科技成果权属的直接依据。
第二章奖励范围和评审标准
第一节*市科技突出贡献奖
第四条*市科技突出贡献奖获奖候选人所申报的项目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促进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方面,为我市做出了突出贡献。
(二)技术水平经专家鉴定,达到国际先进或者国内领先;
(三)申报项目必须投产或者实施二年以上,有较好的投入产出效益,其经济效益按会计年度计算,评审标准见附件一。
第五条*市科技突出贡献奖每年授予项目不超过1项。
第二节*市科学技术进步奖
第六条《奖励办法》第九条所称“科技基础性应用研究”,是指在标准、计量、科技信息、科技档案等领域所进行的科技基础性研究工作;所称“社会公益性应用研究”,是指在环境保护、医疗卫生、自然资源调查和合理利用、自然灾害监测预报及防治等社会公益性科技领域的研究工作。
第七条*市科技进步奖的授奖等级及评审标准,应当与申报项目的技术水平、知识产权及其项目实施后取得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挂钩。评审标准如下: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评为一等奖:
(一)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上有重大创新,技术难度大,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或者国内领先水平并创造了重大的经济效益;
(二)在科技基础性或者社会公益性应用研究方面取得了重大的创新成果,社会效益得分在90分以上,评分标准见附件二。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评为二等奖:
(一)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上有较大创新,技术难度较大,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并创造了较大的经济效益;
(二)在科技基础性或者社会公益性应用研究方面取得了较大的创新成果,社会效益得分在80-89分,评分标准见附件二。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评为三等奖:
(一)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上有创新,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省内领先水平并创造了一定的经济效益;
(二)在科技基础性或者社会公益性应用研究方面取得了创新成果,社会效益得分在70-79分,评分标准见附件二。
第八条*市科技进步奖所涉及的获奖候选单位应当是在项目研发、成果转化过程中提供技术、设备和人员等条件,对项目的完成起到组织、管理和协调作用的主要单位。
第九条*市科技进步奖每年授奖项目总数一般不超过15项;单个项目的受奖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受奖单位一般不超过3个。
第三节*市自主创新促进奖
第十条*市自主创新促进奖的评审,应综合考虑申报项目所体现的创新精神和所具有的借鉴、示范和带动意义。主要授予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已被授权并已开始实施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无专利纠纷,具有潜在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二)示范性强,具备良好的技术前景、市场前景和潜在的社会、经济效益,符合*市产业发展方向和社会进步需要;
(三)探索性强,能够突破传统思维方式,超越相关专业领域的共识(非共识项目),对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具有明显促进和启发作用。
(四)将各种相关技术有机融合,形成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新产品或新产业,具备良好的技术前景、市场前景和潜在的社会、经济效益;
“各种相关技术”,可以是各种成熟的和已获得广泛应用的技术;
(五)将一项或多项技术或科研成果率先应用到一个行业或一个领域,产生良好的经济或社会效益;
“一个行业或一个领域”是指我市已形成一定规模的行业或领域。如果该行业或领域在我市的规模较小,则指广东省范围内的该行业或领域。
(六)引进先进技术进行产业化,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
“先进技术”是指省内领先水平以上的技术;
(七)对所使用的技术及装备进行革新改造,取得良好的效果,使企业的经济效益显著提高。
第十一条*市自主创新促进奖每年授奖项目总数一般不超过20项。
第四节*市归国科技人员创业奖
第十二条*市归国科技人员创业奖的获奖候选人应当是符合下列条件的归国科技人员:
(一)归国来本市五年内创办科技型企业,在技术及项目引进、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
(二)其经济效益按会计年度计算,评审标准见附件一。
第十三条归国科技人员创业奖每年授予项目不超过2项。
第三章申报
第十四条申报本市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必须经过法定的科学技术成果评价和科学技术成果登记,由申报人填写统一格式的申报表,并提供真实、可靠的评价材料及证明材料,上报市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简称评委会)办公室。
第十五条申报*市科学技术奖的公民或者组织,须报送以下材料:
(一)*市科学技术奖励申报表;
(二)科学技术成果报告表;
(三)技术鉴定证书或者有关评审证书;
(四)技术资料,包括省级以上科技查新报告、调查考察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试验研究报告、有关图纸及学术论文等相关资料;
(五)经济效益审计报告。
第十六条直接关系到人身、社会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项目,如动植物新品种、食品、药品、基因工程技术和产品等,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取得有关许可证的,在获得许可证之前不予受理。
第十七条由多个单位共同完成的项目,应当以项目第一完成单位为主,按规定程序申报。
第十八条申报人须按规定缴纳评审费。
第十九条符合国家和省级科学技术奖励条件的科技项目由市科学技术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向国家或者省科学技术行政主管部门推荐。
第四章评审
第二十条评委会办公室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按学科、专业分类登记,并组织专业评审组评审,提出初评意见。
第二十一条评委会办公室将初评结果报评委会进行综合评审。评委会对拟奖对象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做出拟奖决定,并报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审定。审定结果在《*特区报》上公示30天,有异议的,按本实施细则第五章处理;无异议的,报市政府批准授奖。
第二十二条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和评委会的评审会议应有法定人数的三分之二及以上到会方为有效;评审结果以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及以上表决同意为有效。
第二十三条市科学技术奖评审工作实行回避制度,申报本市科学技术奖的候选人,不得参加本年度的评审工作。
第五章异议及处理
第二十四条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的公民或者组织必须在拟奖决定公示期内向评委会办公室提出。
第二十五条异议分为实质性异议和非实质性异议。实质性异议是指存在知识产权纠纷,或者对完成项目的创新性、先进性、实用性和真实性所提出的异议;非实质性异议是指对候选人、候选单位排序的异议。申报单位和项目的完成人对评审等级的意见,不属于异议范围。
实质性异议由评委会办公室负责处理,非实质性异议由申报单位负责协调。
第二十六条提出异议的公民或者组织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书面材料和必要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受理。异议的提出者必须对所提出的事实和证明文件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评委会办公室对符合本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和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异议材料,应予受理。
申报人接到异议受理通知后,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调查、核实异议材料,提交有关补充材料和旁证文件报评委会办公室审核。必要时评委会办公室可采取座谈会、听证会等方式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未处理完毕的,不予评审。
第二十八条评委会办公室应当将异议调查核实情况和处理意见提交评委会审议,做出处理决定,并将异议处理结果通知有关各方。
第六章授奖
第二十九条*市科技突出贡献奖报请市长签署,由市政府颁发证书和奖金。*市科技突出贡献奖的奖励经费由市政府按每个获奖项目100万元一次性拨付,其中50%奖给首席完成人,另50%按项目主要完成人的贡献大小合理分配。
第三十条*市科技进步奖由市政府颁发证书和奖金。每个获奖项目奖金额度为:一等奖10万元,二等奖5万元,三等奖2万元。
第三十一条*市自主创新促进奖由市政府颁发证书和奖金。每个获奖项目奖金额度为5万元。
第三十二条*市归国科技人员创业奖报请市长签署,由市政府颁发证书和奖金。每个获奖项目奖金额度为10万元。
关键词:分包招标比选 分包策划 分包比选建议
在工程分包中,普遍采用先干活后谈合同、边干活边谈合同或先谈合同后干活等方法确定分包价格和分包合同条款,这三种方法都是以“谈”为主的议价方法;以“谈”为主的方法不利于形成分包竞争,造成分包单价偏高。承包人用投标的方式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得工程,然后以议价的方式分包出去,这样可能会把我们应得利润给了分包人;这种分包方式降低了承包人在市场上的竞争能力,这使企业难以提升自身综合竞争力、实现效益最大化,甚至出现亏损。个别分包人以“不赚钱、做不下去”为由,给项目部施加压力,千方百计要求提高单价,造成分包合同价格迟迟谈不下来;采用议价分包的方式,项目很难摆脱人情关系,使项目在一些原则性问题上被迫妥协;这些都给项目成本、进度、质量、安全、合同等管理带来巨大风险。
推行分包招标比选制度可以较好地解决上述问题,该制度也是降低成本、进度、质量、安全、合同风险的重要方法。
下面根据我们半年多的实践,谈谈承包人分包招标比选工作主要做法、存在问题及建议。
1 分包策划的编制
科学合理的分包策划是做好分包招标比选的前提,项目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分包策划编制完成后,项目经理要组织项目总工、生产安全副经理、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机械员等专业人员进行反复审核,并将最终的分包策划由上级机关确认;确保分包标段、范围划分合理,符合实际情况,便于今后施工和管理。
2 招标比选文件的编制
招标比选文件应根据分包策划进行编制,并根据分包策划(如:标段划分、分包内容、分包方式等)、图纸、合同工程量清单、业主招标文件、现场考察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材料市场调查等编制,分包清单是招标比选文件的重要组成,分包清单要按照承包人中标合同清单的子目号、子目名称、单位等编制,便于价格对比分析和分包计量等。
招标比选文件不严密或与现场脱节,将会影响分包合同谈判以及分包合同的签订,也会给后期的分包管理及分包结算造成较大困难,甚至给项目带来损失,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分包招标比选文件的编制工作。
招标比选文件规范了分包人报价文件编制工作,为所有参加比选的分包人提供一个共同的报价基础。原则上招标比选文件中的重要条款应作为分包合同的主要条款,但承包人有权修改招标比选文件中承包人认为对承包人很不利或有明显错误及较大风险的条款和内容,如分包人拒绝,承包人有权拒绝授予该分包人分包合同;为规避法律风险,招标比选文件中应明确分包合同签订完毕后,分包招标比选文件及分包人报价文件将作废,不作为分包合同的一部分,一切应以甲乙双方最终签订的分包合同为准。但除非承包人提出并经分包人同意进行的价格修改,否则分包人的报价在报价截止时间后不得进行任何修改,分包人报价文件中的价格经承包人提出并经分包人同意修改后的价格将作为分包合同的价格。
项目部编制好分包招标比选文件后,要报分公司审核确认。
3 比选邀请
项目部将拟参加比选分包人名单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并经领导同意后确定。业务主管部门或单位领导可根据经营策略、经营需要等对拟参加分包比选的分包人进行适当调整或补充。参加分包比选分包人的资质应符合要求,信誉好、实力强、施工经验丰富。根据最终确定的分包人名录,由业务主管部门向参加分包比选的分包人发出邀请,并发送招标比选文件、比选补充文件、答疑文件。
原则上,参加比选的分包人不少于5家。
4 分包比选
分包报价文件递交到承包人业务主管部门,由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工程、纪检、项目等有关人员参加开标及比选,并做好开标记录。
分包比选一律采用内部比选方式确定分包人。报价文件递交截止后,成立内部评审组,由评审组对分包人的报价文件进行比选。评审组首先对分包人资质、信誉、实力、施工经验等进行综合分析评价,评价意见为“通过”或“不通过”,凡未通过评价的分包人不再进行下一步的分包价格评审。对分包人报价进行详细评审,采用合理低价法确定分包候选人。
如分包报价中的单价有明显错误或价格偏高较大时,承包人有权要求分包人进行更改或调减,如分包人拒绝,承包人将拒绝该分包人的报价文件;如所有分包人所报价格均超过承包人的合理价格预期,承包人可就价格与分包人进行谈判以降低分包价格,如分包人无法接受,承包人可邀请其他分包人报价,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分包人自行负责。
5 分包合同谈判
评审组推荐出候选分包人并经分公司领导同意后,由项目组织候选分包人参加分包合同谈判。
合同谈判本着互惠互利、平等协商、风险共担的原则。
凡未按通知时间到达并参加分包合同谈判的分包人,将被取消分包资格。参加分包合同谈判的分包人代表须携带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有关确立分包人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副本原件(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建筑施工安全资格证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承包人工程所在地参加分包合同谈判,非工程所在地分包人还需提供当地建委备案通知书原件。
必要时,分包人须由公证机关对分包人法定代表人、被授权的人的签字和分包人印章的真实性做出公证,否则承包人有权拒绝该分包合同。
承包人不承诺分包合同授予分包报价最低的分包人。
分包人在签订分包合同时,需要提供履约保证金,对长期合作且信誉良好的分包人经分公司领导同意后可暂不提供。
6 存在问题
2014年上半年共计完成19个分包项目的分包招标比选工作,无论在分包价格控制上还是在分包人选择上均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同时也存在一定问题。
6.1 分包资源偏少,分包之间竞争弱,分包价格水平较市场偏高,与主管部门预期价格水平有一定差距。
6.2 分包策划偏离实际、施工组织设计缺乏优化、材料市场价格不清、现场(含资源)调查报告不细等造成分包范围、分包方式、分包成本测算、招标比选文件的编写等严重滞后以及其他不确定因素,从而影响分包比选进程,进而影响工程进度。
6.3 项目部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对选择熟悉的、合作过的分包人有一定倾向性。采用通过分包比选确定的新的分包人,客观上在履约方面有一定风险,但若新的分包人有一定价格优势的前提下,不采用新分包人,或在分包比选开标后,再根据分包人的报价与熟悉的另外的分包人谈判,这些都大大打击新分包人参与比选的积极性,使得承包人陷入分包资源紧缺的恶性循环,也使分包比选工作的严肃性得不到保证。
6.4 工程项目存在业主或上级指定分包队伍,造成招标比选工作形同虚设,不得不又走回谈判老路,往往会影响项目对分包成本、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的控制。
6.5 比选过程中,分包人之间存在串标现象,有些分包人习惯直接给活并讨价还价,对实行招标比选心存疑虑,导致比选结果不理想。
6.6 个别管理人员对分包比选工作不适应或缺乏了解,受头脑中传统的观念及各种关系影响,使分包比选工作处于被动或难以实施状态。
6.7 个别项目缺乏整体把控能力,所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脱离实际、大临工程管理失控等现象,给分包合同谈判及结算带来了较大难度。
7 建议
7.1 分包比选工作要有前瞻性,对于工期较紧的项目,要提前谋划,提早开展比选工作,否则一旦开工迫于工期压力,在时间上将会给分包比选工作带来极大困难。
7.2 项目部要重视分包策划工作,分包标段、分包范围、分包方式、分包内容以及清单编制等一定要经过反复优化、便于组织施工、便于管理,使成本最省;分包范围边界条件要明确,分包内容、分包方式、主要条款要清晰,对需要向分包人特殊提醒的事项在招标比选文件中要重点说明。项目施工标段划分、作业面衔接、人机料配置和各项管理在分包策划中要充分闭合,各项管理工作无缝对接。
7.3 招标比选文件中要把征拆、协调、水电、保险、临建、甲供料、进场道路、混凝土模板等容易引起争议的条款写清楚。
7.4 在招标前,工程管理部门应提供模板、预制场、钢筋加工场、临时道路等工程设计图纸或设计方案及详细工程数量,作为招标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或作为预算人员测算成本时使用。
7.5 在分包人的实力、信誉等合格的基础上,原则上应以报价最低的分包人为第一推荐分包人,这将有利于维护招标比选工作的公正性,有利于取得其他分包人的理解和支持。对具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机械设备或大型周转料(如板桩、模板)的分包人在上述条件下优先考虑,以降低成本及风险。
7.6 在编制招标比选文件及组织比选过程中,应注意规避相关法律风险。
7.7 在分包招标比选过程中严格保密,任何人不得与参与比选的分包人进行联系和沟通,招标比选文件的解释由经营管理部或项目预算人员负责。如发现泄漏分包人名称、标底、分包参考价、其他分包人报价或与分包人串通等情况,将追究责任人。
7.8 不论业主还是上级明示或暗示,在比选过程,均严格按照分公司规定程序进行,确定分包人时应由承包单位领导根据经营策略、项目意见等统一考虑。
7.9 项目在谈判过程中,参与谈判人员仅代表个人意见或项目部意见,最终价格及合同条款须经上级领导同意后方为最终价格或条款,在谈判过程中不得向分包人做出任何承诺。
7.10 参与分包谈判人员要熟悉合同条款、施工工艺、现场的实际情况等,对分包市场水平、材料价格水平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并对成本进行了详细测算、分析和优化,严禁拍脑瓜或生搬硬套的行为。
7.11 对不能掌控、缺乏实力、信誉不好、要价过高的分包人一律清除出去,不得与其合作。抓紧培养有实力、有信誉、共担风险、可控的、能长期合作的分包队伍。
7.12 为保证施工质量、便于管理、价格测算及控制主要材料成本,对主要材料、大型模板由项目统一组织招标采购再交由分包人使用和保管,不计入分包价格。
7.13 分包标段划分不宜太多,以减少设备重复投入、提高设备综合利用率、充分利用分包人的资源,既有利于降低分包人成本,也有利于降低承包人的管理难度;对大型工程考虑2~3家实力强的分包人,除了甲供材、大型模板外,全部由分包人负责,包括大临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测量、试验配合、收料、迎检、征拆配合以及与电力等部门的协调工作等。把分包队伍的管理人员纳入承包人人员管理范围,形成整体的管理团队,也就是形成总承包、分包一体化管理的模式。
参考文献:
[1]刘文高.建筑企业劳务分包管理研究[J].建筑经济,20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