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23 01:44:52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办学申请书,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申办学校名称:_________
申报日期:年月日
建德市教育局制
填表须知
一、在填表前,申请人应当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其他教育法规文件,明确办学的条件与规定,并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二、申请筹设民办学校应提交下列材料:1、申办报告;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表1、2、3)。筹建结束正式申请设立民办学校时再提交:5、筹设批准书;6、筹设情况报告;7、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8、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9、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直接申请正式设立学校的应提交以上1、2、3、4、7、8、9项规定的材料。
三、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规整、洁净、不得涂抹,并对其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四、本表及所提供的文件一律用a4纸,微机单面填写、打印,时间、电话号码用阿拉伯数字填写,表内填写不下的内容可另外a4纸附页。
五、申办者按筹设和正式设立学校的规定需分别提供下列附件材料:
1、申办单位法人证书、执照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2、拟任校长学历、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
3、办学资金来源证明材料及开办资金验资报告原件;
4、学校用地、校舍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办学场地房屋安全、消防安全证明材料复印件;
5、聘任教师学历、职称、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6、两个以上举办者联合申请办学的,提供联合办学协议复印件。
六、申办报告(表)一式二份,一份举办者留底,一份交审批机关报批。
关于×××学校的申办报告
九江市教育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规定,(申请人或申请组织名称)拟申请(筹设或者正式设立)×××学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办学理由
二、举办者概况
三、拟办学校名称与办学地址
四、培养目标
五、办学规模
六、办学层次与形式(层次:普通本科高等教育、普通专科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非学历高等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初中教育、小学教育、学前教育、培训机构;形式:全日
日制、业余等)
七、招生范围及对象(范围:本市;对象:适龄儿童、初中毕业生、普通高中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社会其他人员←按行业、领域、身份等具体划分)
八、办学条件(针对拟开设的专业、办学层次、办学规模等情况,就已具备和计划配置的办学软、硬件设施进行总体描述)
九、内部管理体制(主要指学校内部管理的组织构架,权力分配)
十、办学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经费的来源渠道、数量,学校财务及管理制度以及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等)
申请人:××(盖章或签字)
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具备四项基本条件:1)在申请设立学校的时候,应当有可靠的合格教师的来源,能够通过聘任专职的或者兼职的教师来保证教育教学任务的完成;2)要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3)学校设立时,必须建立较为健全的内部组织管理机构;4)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除此以外,举办者还要依法办理设立审批等手续。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有各级各类,其履行审批手续也要按相应的级别层次到相应的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有关主管机关审批。履行审批手续的具体程序大致为:
1、由举办者向审批机关提出设立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申请书;申请书应当按照有关设置标准载明有关事项;
2、由审批机关进行审核,包括到办学场所实地调查了解情况;
3、由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有关主管机关批准。
(来源:文章屋网 )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高等学校境外办学,是指高等学校独立或者与境外具有法人资格并且为所在国家(地区)政府认可的教育机构及其他社会组织合作,在境外举办以境外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机构或者采用其他形式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实施高等学历教育、学位教育或者非学历高等教育。
第三条高等学校境补办学应当坚持积极探索,稳步发展,量力而行,保证质量,规范管理,依法办学的方针。
第四条高等学校境外办学应当符合中国的相关规定,遵守所在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并取得相应的合法资格,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高等学校境外办学应当优先举办具有中国高等教育比较优势或者特色的学科,并充分考虑所在国家(地区)的需求及发展特点。国家鼓励高等学校在更为广泛的学科领域开展境外办学活动。
高等学校境外办学授予中国学历、学位的,其专业设置、学制应当符合中国有关规定,切实维护中国高等教育的质量标准和信誉。
第六条高等学校境外办学实施本科或者本科以上学历教育的,按隶属关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学校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教育部审批。教育部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第七条高等学校境外办学实施专科教育或者非学历高等教育的,按隶属关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学校主管部门审批,并在接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审批机关应当自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批准文件报送教育部备案。
第八条高等学校申请境外办学,需要报送以下材料:
(一)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境外办学的目的、办学条件、合作方式、修业年限及学位授予办法、师资和生源预测、财务运营状况预测等,并说明外方合作者的基本情况以及是否符合所在国家(地区)的相关法律规定。
(二)教学计划、人才培养目标及模式、课程设置等有关教学的基本文件。
(三)外方合作者有效的办学资格和资信证明。
(四)中外方合作者签署的合作协议。合作协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机构名称及性质、课程设置、入学标准、师资与教材、合作期限、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学位授予、管理方式、财务安排、争端解决办法、清算办法等。
合作协议在境外办学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执行。
(五)申请举办独立设置的教育机构的,应当报送机构章程。机构章程应当规定以下事项:
机构名称和地址、办学宗旨、办学规模、生源预测、学科门类的设置、教育形式、内部管理体制、经费来源、财务运营状况预测、财产和财务制度、举办者与教育机构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章程修改程序及其他必须由章程规定的事项。
第九条高等学校境外办学可以由中外办学机构依照有关规定联合或者分别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经批准实施高等学历教育或者学位教育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颁发中国相应的学历文凭。对由中外双方联合授予学位或者由中方单独授予学位的,应当符合中国学位的有关规定。
实施非学历高等教育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颁发写实性证书。
第十条教育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学校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各自的审批权限,负责对高等学校境外办学活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高等学校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办学,适用本办法。
复读之前先写复读申请书,然后上交给本学校领导,复读学校会在规定时间内通知并安排学生集体报名。初三复读可以选择本校复读,也可以选择在专门的复读学校上初三,重新参加下一届中考,这种选择就是复读,形式效果等同于高考复读。
选择复读的学生不存在学籍问题,所有的初三毕业生在领取所在学校的毕业证书后,即宣告初中学籍业已失效,成为空档,下一步等到学生考取高中以后再建立高中学籍。因此,家长不用担心复读受到学籍的影响。
考生选择复读学校,首先要了解清楚该复读学校是否具有办学资格,以及学校的办学年限,学校的师资力量,中考成绩,环境设施等,以及在社会上积累的口碑、社会信誉度与办学业绩如何。
(来源:文章屋网 )
第一条为了加强高等教育的宏观管理,保证普通高等学校的教育质量,促进高等教育事业有计划、按比例地协调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的普通高等学校,是指以通过国家规定的专门入学考试的高级中学毕业学生为主要培养对象的全日制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的设置,由国家教育委员会审批。
第三条国家教育委员会应当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人才需求的科学预测和办学条件的实际可能,编制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调整普通高等教育的结构,妥善地处理发展普通高等教育同发展成人高等教育、中等专业教育和基础教育的关系,合理地确定科类和层次。
第四条国家教育委员会应当根据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招生及分配面向地区以及现有普通高等学校的分布状况等,统筹规划普通高等学校的布局,并注意在高等教育事业需要加强的省、自治区有计划地设置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凡通过现有普通高等学校的扩大招生、增设专业、接受委托培养、联合办学及发展成人高等教育等途径,能够基本满足人才需求的,不另行增设普通高等学校。
第二章设置标准
第六条设置普通高等学校,应当配备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管理高等教育工作的能力、达到大学本科毕业文化水平的专职校(院)长和副校(院)长。同时,还应当配备专职思想政治工作和系科、专业的负责人。
第七条设置普通高等学校,须按下列规定配备与学校的专业设置、学生人数相适应的合格教师。
(一)大学及学院在建校招生时,各门公共必修课程和专业基础必修课程,至少应当分别配备具有讲师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二人;各门专业必修课程,至少应当分别配备具有讲师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一人。具有副教授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人数,应当不低于本校(院)专任教师总数的10%。
(二)高等专科学校及高等职业学校在建校招生时,各门公共必修课程和专业基础必修课程,至少应当分别配备具有讲师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二人;各门主要专业课程至少应当分别配备具有讲师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一人。具有副教授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人数,应当不低于本校专任教师总数的5%。
(三)大学及学院的兼任教师人数,应当不超过本校(院)专任教师人数的四分之一;高等专科学校的兼任教师人数,应当不超过本校专任教师的三分之一;高等职业学校的兼任教师人数,应当不超过本校专任教师的二分之一。少数地区或特殊科类的普通高等学校建校招生,具有副教授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达不到(一)、(二)项要求的,需经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
第八条设置普通高等学校,须有与学校的学科门类和规模相适应的土地和校舍,保证教学、生活、体育锻炼及学校长远发展的需要。普通高等学校的占地面积及校舍建筑面积,参照国家规定的一般高等学校校舍规划面积的定额核算。普通高等学校的校舍可分期建设,但其可供使用的校舍面积,应当保证各年度招生的需要。
第九条普通高等学校在建校招生时,大学及学院的适用图书,文科、政法、财经院校应当不少于八万册;理、工、农、医院校应当不少于六万册。高等专科学校及高等职业学校的适用图书,文科、政法、财经学校应当不少于五万册;理、工、农、医学校应当不少于四万册。并应当按照专业性质、学生人数分别配置必需的仪器、设备、标本、模型。理、工、农院校应当有必需的教学实习工厂或农(林)场和固定的生产实习基地;师范院校应当有附属的实验学校或固定的实习学校;医学院校至少应当有一所附属医院和适应需要的教学医院。
第十条设置普通高等学校所需的基本建设投资和教育事业费,须有稳定的来源和切实的保证。
第三章学校名称
第十一条设置普通高等学校,应当根据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学科门类、规模、领导体制、所在地等,确定名实相符的学校名称。
第十二条称为大学的,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主要培养本科及本科以上专门人才;
(二)在文科(含文学、历史、哲学、艺术)、政法、财经、教育(含体育)、理科、工科、农林、医药等八个学科门类中,以三个以上不同学科为主要学科;
(三)具有较强的教学、科学研究力量和较高的教学、科学研究水平;
(四)全日制在校学生计划规模在五千人以上。但边远地区或有特殊需要,经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可以不受此限。
第十三条称为学院的,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主要培养本科及本科以上专门人才;
(二)以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二)项所列学科门类中的一个学科为主要学科;
(三)全日制在校学生计划规模在三千人以上。但艺术、体育及其他特殊科类或有特殊需要的学院,经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可以不受此限。
第十四条称为高等专科学校的,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主要培养高等专科层次的专门人才;
(二)以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二)项所列学科门类中的一个学科为主要学科;
(三)全日制在校学生计划规模在一千人以上。但边远地区或有特殊需要的学校,经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可以不受此限。
第十五条称为高等职业学校的,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主要培养高等专科层次的专门人才;
(二)以职业技术教育为主;
(三)全日制在校学生计划规模在一千人以上。但边远地区或有特殊需要的学校,经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可以不受此限。
第四章审批验收
第十六条国家教育委员会每年第三季度办理设置普通高等学校的审批手续。设置普通高等学校的主管部门,应当在每年第三季度以前提出申请,逾期则延至下一年度审批时间办理。
第十七条设置普通高等学校的审批程序,一般分为审批筹建和审批正式建校招生两个阶段。完全具备建校招生条件的,也可以直接申请正式建校招生。
第十八条设置普通高等学校,应当由学校的主管部门邀请教育、计划、人才需求预测、劳动人事、财政、基本建设等有关部门和专家共同进行论证,并提出论证报告。论证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拟建学校的名称、校址、学科门类、专业设置、人才培养目标、规模、领导体制、招生及分配面向地区;
(二)人才需求预测、办学效益、高等教育的布局;
(三)拟建学校的师资来源、经费来源、基建计划。
第十九条凡经过论证,确需设置普通高等学校的,按学校隶属关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向国家教育委员会提出筹建普通高等学校申请书,并附交论证报告。国务院有关部门申请筹建普通高等学校,还应当附交学校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意见书。
第二十条普通高等学校的筹建期限,从批准之日起,应当不少于一年,但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第二十一条经批准筹建的普通高等学校,凡符合本条例第二章规定的,按学校隶属关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向国家教育委员会提出正式建校招生申请书,并附交筹建情况报告。
第二十二条国家教育委员会在接到筹建普通高等学校申请书,或正式建校招生申请书后,应当进行审查,并做出是否准予筹建或正式建校招生的决定。
第二十三条为保证新建普通高等学校的办学质量,由国家教育委员会或它委托的机构,对新建普通高等学校第一届毕业生进行考核验收。
第二十四条经批准建立的普通高等学校,从批准正式建校招生之日起十年内,应当达到审定的计划规模及正常的教师配备标准和办学条件。国家教育委员会或它委托的机构负责对此进行审核验收。
第五章检查处理
第二十五条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家教育委员会区别情况,责令其调整、整顿、停止招生或停办:
(一)虚报条件,筹建或建立普通高等学校的;
(二)擅自筹建或建校招生的;
(三)超过筹建期限,未具备招生条件的;
北大隔一段时间总能弄出一阵动静出来,好让养活她的纳税人能够意识到她的存在。虽说一两周前欧美科教界热热闹闹地颁发诺贝尔奖的时候,北大是静若处子悄无声息,但不久之后的泰晤士全球大学排行榜上,北大又被排进了前50名,这一“准一流”的位置多多少少让一心冲着“世界一流大学”而去的北大挽回了一些颜面。几天之前,北大再度推出了“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的“2012加强版”,将具有推荐学生上北大的资格的中学扩大到了前所未有的211所。不过,因这一豪举而热闹的倒不是北大自己――因为北大除了拿国外名校及香港高校没辙,跟清华难分胜负外,与国内其他高校争抢生源还真是如古代小说上所说的“探囊取物”一般。即便没有这些中学的推荐,北大也一样不用担心其生源的充足和优质。真正为之欣喜若狂的,其实还是被北大列入“宠幸”名单中的那些中学。
虽说在世界上甚至在亚洲,北大充其量也就是个“准一流”,但对那些视升学率为生命的普通高中来说,她却是一个谁都想攀上的“亲家”。不是说北大在育人方面有多么神奇,而是我们国家所赋予的北清两所高校的地位让人须仰视才见。北大、清华已不单单是两所学校的名字,更成了一种符号、一种象征、一种衡量教育实绩的样本。有学生考进这两所学校,就是办学的成功,就是教师、校长乃至教育主管部门领导的功绩。所以,每年的教育评估中,多少学生考取清华北大往往也就成了最为醒目、最为突出、可以一俊遮百丑的分量最重的砝码。重点中学与北大清华无缘的,教师挨校长,校长挨县长批,县四套班子领导可以公开亮相于电视台向全县人民检讨(这可是发生在西北某地的一件真事)。而今北大主动向你示爱,还不让我们的中学热血沸腾心潮澎湃?有消息说,这些年每年都有数百所高中向北大递交申请书,乞求那份被信任的资格。今年北大对推荐中学的资格要求是前几年有一定数量的学生考取北大,对被推荐学生的要求是成绩列年级前5%,其实,这样的学生考取北大往往不成问题,那我们的中学何苦还要三番五次递交申请书甚至寻找门路谋取这一资格?原因只有一个――被北大垂青,在应试教育背景下是一份巨大的荣誉。
我走过不少中学,看到学校橱窗里张贴的除了上级领导来学校视察、与校领导亲切合影的照片外便是考取北大清华的学生名单、简介和大幅相片。来个“看图说话”便是――我们学校是在上级领导的关怀下,为向北大清华输送学子而努力奋斗着――这恰恰正是我们不少高中的办学宗旨。而在一些高中的自我介绍中,“具有北大校长实名推荐资格”这一金字牌匾亦赫然在目。可见,这一资格作为一种荣耀,其影响力已远远大于其实用性。
北大为了进一步扩大“掐尖”(今年虽说被推荐者过了面试关高考一本线即可录取,可推荐资格却必须是年级前5%,这怎么也摆不脱掐尖的嫌疑)规模,中学为了借“北大校长实名推荐资格”这一巨大荣耀抬高身价,二者一拍即合,在应试教育的春天里绽放出了这样一朵奇葩。不要再去宣传这是“高考制度的改革”,全国仅211所重点中学推荐出二百来个前5%的学生进北大,连教育改革的皮毛恐怕都没触及到。我国教育资源的严重不均衡、名牌大学农村学生的入学比例逐年下降等教育积弊在“北大校长实名推荐制”面前岿然不动,这又算得上什么改革?这对绝大多数学子、绝大多数学校来说不过是一片浮云。
当“校长实名推荐上北大”成为一种荣耀,昭示出的是我们教育观、育人观、升学观的狭隘和单一,体现出的是教育评价体系的陈旧和僵化。当哈佛拒绝了我们的高考状元,当每年数十位状元离乡背井远赴港校读书,我们的中学和大学都该作一番深思了。我们拥有世界上最庞大的考生群,有号称最扎实的基础教育,可在这“基础”上我们又建筑了什么?这恐怕才是我们大学该静下心来仔细思量的问题,那些哗众取宠的闹腾还是歇歇吧。
郑文龙
作为中国高等教育“老大哥”的北大,面临着与国外名校、香港高校的竞争,仍“关起门来作皇帝”,悬赏“校长实名推荐上北大”。如此,登高一呼,各地中学教育系统云集响应、趋之若鹜。教育界对教育产品、甚至是教育品牌的片面强调、蜂拥追捧,早已使教育本身遭到了冷落。于是,我们自尝苦果:多少高考状元终成泛泛之辈,多少未来的“药家鑫”正坐在高校的课堂里。千军万马挤独木桥,本已损兵折将。“一将功成万骨枯”的浮华荣耀背后,是对教育的民心尽失。经济发展只看重国企利润、GDP增长,而无视藏富于民、还富于民;官员政绩只看重形象工程、经济指标,而无视造福一方、政通人和;体育事业只看重金牌总数、冠军奖牌,而无视国民体质、体育锻炼。在唯名是从的大背景下,教育体制改革仍步履维艰、任重道远。
健全团校的各项管理规章,校团委在上级团委和学校党总支的指导下不断地加强学校对中学生团校的领导与建设。注重加强少年团校的日常管理,不断地提高对团校在学校团工作中的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加强学习以期以最强最新的理论知识传授给广大的青少年以团校为基地为共青团组织培养一批又一批的优秀青年。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中学生团校是中学共青团工作的重要阵地,中学共青团工作是学校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中学共青团组织对全体团员学生有计划地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道德文化修养教育的主要组织形式,也是广大青少年学习团的基础知识,提高团员思想素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学校。为了加强共青团的组织建设,发挥共青团在学校德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校团委秉承学校“立足规范、追求卓越”办学理念,不断地组织和参加了各项具有教育意义、形式新颖的活动,实践中不断完善中学生团校建设,于年1月被授予“黄陂区中学生示范团校”光荣称号。
一、以完备的计划和安排作开端
我校团校自建立之日起就按规定筹建有一系列的应有设备,将我校多功能教室建立为团校教室,并悬挂有“中少年团校”的牌子,教室内还悬挂有团旗、团徽等相关标识。我校团委依据《中中学生团校章程》开展团校相关的日常工作,在每个学期之初就通过改选组建起由学校主要的党政领导、团委委员与优秀教师代表共同组成的校务委员会,具体研究、确定本校青少年团校的具体工作,并切实解决团校建设中的相关问题。团委每学期都要制订团员发展工作计划和团校工作计划,明确了培训时间、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培训要达到的目的等。每学期,我们根据计划安排,围绕团校教材对学生进行各类培训,课时达到了既定目标。
二、以丰富的内容和活动充实教学
我们中团校一直以来就使用本校所编排的教材。教材结合了学生的特点和学校实际,紧紧围绕素质教育这个主题,进行讲解,内容包括:共青团的光荣历史,共青团的组织情况,共青团的章程等,着力培养学生的团员意识、公民意识、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同时,我们还经常性地向学生介绍一些好的有关书籍,要求他们要阶段性地写学习心得。团校学习结束后,我们对学员进行了严格的知识考核。在进行团校教学的过程中,我们还请有关教师进行团歌的教授,并要求学生在成为一名团员后要能唱团歌、深刻领会团歌的内涵。在原有基础上我们不断充实教学内容,丰富活动载体,增添了红十字运动、志愿者活动、安全救护常识、心理健康与调节、文明礼仪常识、感恩教育等内容,还通过播放优秀励志电影这一新的教学形式来教育团校学员。在培训期间,我们根据实际情况及现有的设备,带领学生参加各种社会实践,组织团校学员到校外开展各种丰富多彩的活动,并经常性地深入社区,为社区的工作尽一份力,获得了社会的好评。
三、以严格的程序来发展新团员
我们的团员选拔经过了严格的程序:首先,在众多交入团申请书的学生中进行班级性的竞争,由各班班主任在班级中征求学生意见,推荐一定数额的入团积极分子进入到团校进行理论学习;在团校学习一段时间后,我们将针对团课的授课内容进行闭卷考核,了解学员知识上的掌握情况;然后,我们还要寻访各个班主任及其任课教师、部分同学对该学员的思想、行为等方面进行考试。在综合各方面得到的情况下,本着“优胜劣汰”的原则,挑选优秀分子进入团组织,从而保证了中国共青团的先进性和模范性。我们积极创设条件,使团校学员的培训率为写入团申请书人数的100%。
在我们中团委现有的少年团校工作中,通过辛勤的工作已经取得了一些成绩,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保持严谨规范的工作作风,依照“不等、不拖、不靠”的思想去主动开展工作,努力思考学校团工作特别是青少年团校的新模式新理念,通过主动学习和加大管理力度,把我们中的青少年团校办成一流的少年团校,使它真正成为我们优秀少年的聚集地和优秀青年的成长摇篮,以此来推动我们中的团委工作更上新台阶!
关键词:企业;高职院校;固定资产关键业务;流程
近几年来,随着办学规模的发展壮大,学校注重加强办学内业建设,不断提升各类办学资质,具有了一定的规模。因此,在固定资产核算管理方面开始实行自行管理和核算模式。学校内部的固定资产内控制度已相对完善,但实际业务流程上还有一些不规范之处,导致操作上出现混乱。
一、 固定资产增加业务流程
(一)固定资产购入环节
固定资产的购入,须经需要固定资产的部门申请,部门单位负责人审核,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购入。经批准后由学院物资采购部门根据固定资产所需部门提出的要求购置固定资产,并签订购置合同或协议。具体流程如下所示:
使用部门(申请)部门负责人(审核)主管领导(批准)财务经营处供货方(签订合同/协议)
(二)固定资产验收环节
固定资产验收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供货方、使用部门和纪委、工会组成验收小组,区别固定资产的不同取得方式进行验收工作。外购的固定资产,对于一般设备到货验收,由设备管理部门组织财务经营处等部门根据设备到货交接凭证、装箱单与实物进行核对,现场共同验收。在办理固定资产验收手续的同时,使用管理部门应完整地取得产品说明书及其他相关说明资料。
具体流程如下所示:
资产管理部门/供货方/使用部门/纪委/工会组成验收小组(验收设备)根据设备到货交接凭证、装箱单与实物进行核对,现场共同验收
(三)固定资产审核记账环节
由后勤管理处专门负责人对固定资产验收单进行审核,保证固定资产采购业务有效性、合理性;由财务部门对购入的固定资产填制固定资产卡片及固定资产登记簿,让后根据这些单据填制会计凭证,保证固定资产购置业务会计记录完整、真实、准确。
具体业务流程如下所示:
后勤管理处(对验收单审核后)财务部门填制会计凭证填制固定资产卡片填写固定资产登记薄
二、固定资产使用业务流程
(一)固定资产的交接环节
经验收合格的固定资产,由后勤管理处填制固定资产交接单一式三联,财务部门、使用部门各一份,作为登记固定资产台账和建立固定资产卡片的依据;对于经营性租入、借用、代管的固定资产,设立备查登记簿进行专门登记,避免与学院的固定资产相混淆。
其业务流程如下所示:
(经营性租入)设备查簿
验收合格的固定资产后勤管理处(填制固定资产、交接单一式三联)财务部门/后前管理处/使用部门
(二)固定资产实行“定号、定人、定户、定卡”日常管理环节
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负责编制固定资产编号,对每单项固定资产分类、分项统一编号,并制作标牌固定在固定资产上;根据“谁用、谁管、谁负责保管维护保养”的原则,把固定资产的保管责任落实到使用人,使每个固定资产有专人保管;以每个部门为固定资产管理户,设兼职固定资产管理员,对部门全部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和维护保养负全面责任。调入增加时,登记卡片、台账,登记固定资产的调入日期、调入前的单位、固定资产的统一编号、主机和附件名称、规格及型号、原始价值和预计使用年限,以及开始使用的日期和存放的地点;调出时,登记固定资产的调出日期、接受单位和调拨单编号,并注销卡片。其流程如下所示:
实物管理部门对固定资产编号教学系部固定资产管理户/管理部门固定资产管理户/中心馆所固定资产管理户/后勤保障固定资产管理户/社团组织固定资产管理户固定资产管理员保管/使用/维护保养
设备使用要实行定人、定机持证操作,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设备操作规定及流程,单人使用的设备由操作者负责,多人操作的设备实行班组长负责制或包机负责制。新设备投入使用前,要制订出操作规程和维修规程;设备使用人必须经过培训,通过考试或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设备使用人对设备要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所有设备都必须严格按照设备使用维护规程和完好标准进行使用与维护。
三、固定资产处置报废业务流程
固定资产报废的主要业务流程如下所示:
设备管理部/财务部门/技术部门/专业人员技术鉴定小组对申请报废的设备进行技术鉴定核对设备账目,核实设备编号财务部门(汇总并填制报废单及报废汇总表)服务分公司(行文上报)集团公司
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拟报废固定资产应及时履行程序申请报废;设备报废由设备管理部门召集财务、技术等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组成技术鉴定小组,对申请报废的设备进行技术鉴定后,注明报废原因,核对设备账目,核实设备编号,并由财务部门提供设备原值、已提折旧、净值等,将所属单位申请报废设备统一汇总,填报集团公司统一格式的“固定资产设备报废申请书”与“申请报废设备汇总表”,将申请报废请示文件一并由服务分公司行文上报集团公司资产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设备报废应结合设备清查作为日常工作进行,对清查出的待报废设备,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组成有主管领导,设备管理、财务、技术等部门及使用单位参加的设备技术鉴定小组,认真做好待报废设备现场核实与技术鉴定工作;设备管理部门对于未达到使用年限申请提前报废的设备,要组织进行资产损失技术鉴定,填写“固定资产设备损失内部技术鉴定表”。
设备报废由后管处负责上报集团公司审批;财务部门根据资产报废批复文件进行销账处理,无集团公司资产报废批复文件,财务部门无权自行销账处理。
四、固定资产盘点业务流程
每半年,由财务部门会同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固定资产使用部门组成清查盘点小组,对学院的所有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盘点,根据盘点结果详细填写固定资产盘点报告表,并与固定资产账簿和卡片相核对,发现账实不符的,编制固定资产盘盈盘亏表并及时作出报告。
固定资产盘点的主要业务流程以及在盘点过程中主要涉及的单据如下所示:
财务部门/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清查盘点小组对中心的所有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盘点填写固定资产盘点报告表(核对)固定资产账簿和卡片
编制固定资产盘盈盘亏表并及时作出报告
参考文献:
1 祝水富 高校固定资产可持续发展理念与实践创新[J];国有资产管理;2007年05期
2 仝永刚 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内部控制整体框架理论的视角[J];会计之友(中旬刊);2008年09期
3 何文兵 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J];财会通讯(理财版);2008年07期
关键词: 中美高考制度 对比 优缺点
高考已成为中国一种极其重要的升学考试制度,使千千万万的学子走上相对公平、公正的继续上台阶的学习和成长之路,是中国考试制度中具有重要意义的考试模式。但在新时期,需要结合教育发展规律,因地制宜,从社会对教育的需求等角度应用有利于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改革和优化策略,这就要求重点突出教师应怎样教,强调教师教学的行为要适应社会人才需求和学生学习需求等方面,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力图从素质教育方面培养学生的学习素养和适应社会能力,为学生创造创新打下坚实的基础,全力打造适应未来教育事业发展的人才。试图将教育从片面追求结果和目标转到对教学质量的关注,在学习过程中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也要结合主观与客观的要求,以特色定位作为高中教育发展的杠杆,并制定适合素质教育发展要求的应用策略,使该教育策略具有生命力。最终使每一个教育工作者都重视教育教学的策略和策略中的每个环节,把素质教育作为教育教学活动的重点,以有效扭转以考试成绩作为唯一教育教学的结果不足局面。虽然考试可以衡量一个学生的学习水平和能力,但考试仅是对结果的考查、考核有效途径和方法之一,不是学生综合学习结果的具体需求和要求。目前高考就是以考试成绩衡量学生综合素养的有效模式,最能体现选拔人才继续深造的公正性和公平性,在全世界大多数国家都有不同形式的高考模式,但考试的方式是不同的,下面主要以中国与美国的考试制度中的高考进行简要的对比分析,在一定程度上对高考改革提出建议。
各种类型的考试制度已经经历了若干年,并且在各个时期、各个国家都是将考试作为评估学生学习、选拔人才最终结果的具体手段,但不同时期对考试形式、要求是不一样的。
国内不同考试制度是有差异的,如国内的高考制度是国家行为,一年一次,考试成绩当年有效,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综合学科,还一些荣誉加分政策。美国的ACT考试由独立的非营利性机构美国高等院校考试中心ACT举办,与高中课程内容紧密相关,分为语文、数学、阅读、科学、写作五个科目,为标准化考试,每年分别开考7次和5次,两年内成绩有效,考生可多次考试、自选成绩报送大学,很多考生从十一年级(高二)开始考试①。
招生原则,国内采用划分数线,按一定比例进行投档(俗称调档线),从高分向低分录取,直到录用到国家规则的计划名额为止,并且录取一名,发放一封录取通知书,即以分数高低决定考生是否继续进入高一个阶段学习。近年来,中国积极采用了众多措施改变以分数为唯一标准的高考制度,让更多的综合素养高的学生能进入高等院校深造学习,并积极提倡和加快步伐实现大众化的高等教育,让更多有条件、想读书的考生能有继续学习的机会。在美国,一般来说,学生需要提供申请书、简历、考试成绩、中学成绩、推荐信、申请论文等;学校招生需要综合衡量中学成绩(最重要)、人品/个性、班级排名、中学表现、课外活动、特殊才能、学校/老师/同学的推荐、SAT/ACT成绩/两科或三科SATII成绩、申请书、申请论文、家庭背景、面试、居住地区、义务工作情况、工作经验等综合素质考核。
在美国对于不同的高等学校,标准也不一样。因此,不同高校根据自身情况设定不同要求,如中学所修科目、排名;对于SAT或ACT成绩,并不设定分数线,但可能提供以往录取学生的成绩供参考;特长与兴趣、个性等则通过申请书和推荐信了解,一般涉及学术趋向、智力、个性、兴趣、人际关系、社会活动能力。一些名牌大学需要提交论文,显示出学生的热情、智力、成熟、创造性和写作水平。一些小规模的私立学校还在学校或委托各地校友组织面试,测试学生的处理事务的应对能力和情绪控制能力。
因此,美国的高校招生制度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1)社会化、标准化的考试:完备了考试的公平、公正、公开和透明,实现了考试的多样化、多元化、组织化和标准化,避免了考试过程中的特权化、关系化等;(2)开放式与选择式结合的招生制度:实现了招生的弹性、柔性;(3)(选择式招生)综合招生标准;(4)学校自主招生、学生自主择校,双向选择:实现招生考试制度的双向性和相互选择性;使得学校可以根据学校发展状况,公开、公平和公正地招生学生。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特长和潜力选择不同的学校。这样的招生更能满足学校、考生的要求。
招生制度是高等教育制度的一个方面,作为培养社会需求、满足教育需要的一种制度,它不能脱离高等教育制度的其他方面单独存在,也不能脱离社会中的其他方面的制度而存在,而是要以社会要求为出发点,以国家需求为前提,以国家其他相配套的制度为基础。比如,美国的招生人员不能徇私,是因为有自由的办学制度下院校间的激烈竞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下多方利益代表的监督、权责到人的负责制度。推荐信、高中成绩单可作为录取依据,是因为社会诚信体系已经建立,一旦被发现“有水分”,这位老师、这所学校将不再被信任,并进入信誉“黑名单”中。
从中国与美国的考试制度分析表明,中国的考试制度是国家行为,是学校行为,是集体行为,而美国的考试制度是(非)盈利的服务中心实现的公立和公立高校效力的两大体系来实现。从美国的入学考试制度来看,他们基本实现了素质教育,以学生的综合素质决定学生的升学结果,而在国内基本上采用考试分数定结果。因此,发展素质教育在教学中的作用是今后的发展方向,也是提高高校教学水平和质量的有效途径之一。
从中国与美国的高考的入学考试制度对比来看,我国的考试制度基本上是以结果录用考生,而美国则以综合素质和能力录用考生,从这一点可以得到,美国的入学考试制度是考虑综合能力的、以学生的综合素养中的每一环节整合决定考生的走向,即美国的入学考试制度是多元的、多样的、过程的,而且考查学生的能力是全面的、积极的、诚信的、有效的。当然中国与美国考试所存在的差异性是由于不同的国情所决定的,但各有优点。
(1)中国的考试制度,如我国的高考入学考试制度可以全面合理利用、调配教育资源,可以使不同的学生在高考指挥棒下向着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方向发展,也可以有效促使考生朝着国家需求、社会需求化方向学习知识,从而为国家、社会培养合格、有用的人才。
(2)美国的考试制度,具有更强的灵活性,着重考查学生的综合能力,不单方面地追求学生的考试成绩,而是从多角度、多方面衡量考生的综合素质,并且有效整合素质教育思想。
以上以中国和美国为例简要分析了各自的高考制度,有利于在美国高考制度中找到平衡点,为我国高考制度改革提供借鉴。
【关键词】中职;写作教学;重心;措施
长期来,作文教学一直是困扰中职语文教师的一大难题,教也不是,不教也不是。中职作文教学的出路在哪里,究竟什么是中职作文教学的重心。这是一个有责任的中职语文教师必须面对与思考的问题。笔者以为,中职作文教学的重心应放在应用文写作教学上,为什么呢?
从中职学校培养目标分析。《教育部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明确指出:“中等职业学校培养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相适应,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综合职业能力,在生产、服务一线工作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这一培养目标告诉我们,中指学校培养的是在生产、服务一线工作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除少数就读高职院校外,绝大多数是进入企业,为当地经济发展服务。根据培养目标,我们认为作为语文教学重要组成部分的作文教学应把重心放在应用写作能力的培养上。因为,学生进入企业、公司后,如果连起码的日常应用文都写不来,那岂不是有损学校的声誉。然而,事实是这种不应该发生的事却常常发生。这从企业反馈的情况就知道,在此无须多述。
从学生发展的角度分析。中职生不像大学生,他们经过考试有不少是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而中职生绝大多数是进入企业第一线工作,是在生产、服务与管理一线工作的劳动者。与他们工作直接有关的应用文是其首先应该懂得,并学会写作的。这是其可持续发展的必备条件,是其服务企业、回报社会的必备素质之一。理应受到职教界领导、教师的高度重视。可是据笔者问卷调查与企业领导、员工反映,不少中职毕业生走上工作岗位后,连基本的申请书、请示、生产计划、工作总结等都写不来或写不像样。这说明什么。说明中职语文教学的改革迫在眉睫,说明中职作文教学的重心究竟应放在哪里?你扪心自问,这样的教学是成功的教学吗,这样培养的学生是合格的学生吗?
凡在中职或技校一线工作的语文教师都有深切的体会,面对基础如此之薄弱的学生,在其近两年的学习生涯中,作文教学及其学生作文的时间是极其有限的。因此,作文教学中教什么,怎么教,这是值得考虑的问题。为了学生的可持续发展,笔者以为,应选择学生在工作中常常要用到的应用文作为教学的重点,把它教好,教出成效。诸如行政公文中的通知、通告、请示、报告、函、会议纪要;事务文书中简报、申请书、计划、总结、调查报告、规章制度、述职报告和竞聘报告;机械类专业的说明书、合同、协议书等;工艺美术专业类的广告、意向书等;商务英语专业可加强涉外函电、意向书、经济合同等。另外还有常用专用书信如倡议书、感谢信、聘请书、邀请书等的教学。把这些作为写作教学的重点,抓紧抓实,抓出成绩。
这不是说要抛弃其他写作知识的教学,譬如记叙文、说明文、议论文等文体知识及其写作指导。而是说要结合中职语文教学、中职培养目标与中职生的实际情况有所侧重,有所取舍。
从学校改革的角度分析。《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强调要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要根据市场和社会需要,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根据这一指示精神,各级各类职业院校在扩大办学规模的同时,不断加强内涵发展力度,在教育教学改革上下功夫、做文章,积极探索新的办学思路、新的教学模式、新的教学方法等。我们学校也不例外,加快内涵发展的步伐,积极探索教学改革的新路子、新方法。调整专业结构,调整专业理论、专业实训、公共基础课、文化基础课课时比例。加大专业理论与专业实习课时比例,减少公共基础课时与文化基础课时比例。
语文由原来的每周4课时调整为3课时,总课时由原来的224课时调整为168课时。在这有限的时间,达到或接近高中阶段语文素质的要求,难度可想而知。因此,在有限的时间中,应积极顺应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要求,努力改进教法,提高课堂45分钟的效率,提高学生在原有基础上的听、说、读、写能力。写作教学改革势在必行,中职语文教师应密切结合培养目标、教学内容、学生身心实际与认知规律,抓住作文教学的重心,切实在提高学生实际应用写作能力的教学上下功夫,出成绩。
具体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第一,处理好其他文体教学与应用文教学的关系。中职写作教学虽没有统一的教材、统一的写作内容、统一的课时安排等,但它是将高中阶段各种文体的写作训练插在各单元之中,没有独立的写作教学单元,也没有独立的应用文写作单元安排(只有人教版的试验版教材每册有一个应用文单元,但限于篇幅无法满足中职生的实际需要)。无论是人教版还是高教版都一样。这不能不说是一大憾事。这也说明中职语文教材的编写者对作文教学尤其是应用文教学的重视程度。
调查表明,现有的中职作文教学,完全处在一个无序的状态。想教什么,怎样教,完全由任课教师自由安排。对于责任心强的语文教师来说,它将两年四个学期的语文教学中的作文教学,根据培养目标、教学目的、中职生接受能力与将来走上社会必须要碰到、用到的不同文体的写作知识教学与训练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有侧重地制定一个教学计划。每个学期教什么,怎么教,应达到什么效果,怎样检测评价等都有严格的规定。计划一经制定就严格执行。这样的教师实在是少之又少。多数是按教材安排的课文教学,哪些是必讲课文,哪些是自学课文。而对于作文教学完全凭主观兴趣,想教什么就教什么,想怎么教就怎么教。学生的写作水平与应用文写作能力可想而知。
而对于那些正在进行语文教学改革的学校,必须认真思考作文教学的改革问题。重点放在哪里,如何处理好不同文体与应用文体教学的关系,各安排多少课时,怎样制定作文教学计划,如何执行,谁来督查与评价,要达到怎样的效果等。
第二,结合专业特点与培养目标确定教学内容
不同的专业,不同的培养目标,对应掌握的应用文知识要求也不同。因为职业性是中职教育的显著特点,中职应用文教学目的是为学生将来有效解决特定的工作任务与出现的问题服务。这就决定了在应用文文体的选择上不可随意,必须服务于专业能力的培养。因此,中职语文教师应结合专业特点与培养目标确定教学内容。譬如,机械类专业的学生除掌握通用的应用文写作知识外,重点把握产品说明书、产品检验合格书、产品供销报告书、产品生产工艺流程说明等。又譬如,餐旅专业的学生着重应把握的应用文写作是旅游商务文书(旅游市场调查报告、旅游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旅游合同等)。旅游礼仪类文书(欢迎词、欢送词、答谢词、祝词、贺信、贺电等)。旅游介绍类文书(导游词、旅游广告、旅游合同旅、风景名胜解说词等)。旅游法律文书( 旅游投诉书、旅游、答辩状等)。较科学的办法是中职语文教师应从专业特点出发,删除与学生实际和专业特点不相符的章节,合理取舍教学内容,并结合当地企业文化与要求,具有本土文化,开发一套具有专业特性的校本应用文教材, 以达到有的放矢之目的。
第三,针对学生实际,采用灵活多样的教法
应用文教学具有程式化、规范化等特点,学生听起来、写起来会感到枯燥、乏味、单调。如果教师不采取灵活多样的教法,不在教学方法上下点功夫,要想达到预期的效果是有难度的。因此,教师应结合教学内容、针对学生实际,采取多样化教法,以激发学生学习应用文的兴趣,避免教学流于形式和枯燥。譬如运用“改错教学法”。学生对于应用文的学习往往是“一学就会,一写就错”。改错法就是通过对某一应用文体写作的教学,在学生把握相关知识的基础上,将有毛病的范文出示给学生,让学生改正其中的错误处,在改错中掌握写作要领,巩固所学知识。又譬如比较学习法,即将两种不同的应用文放在一起,让学生在比较中概括它们的异同,把握各自的特点与写法。如请示与报告的异同,感谢信与倡议书的异同,求职信与应聘信的异同等。有比较才能有鉴别,比较学习法是应用文教学中效果较好的一种学习法,值得提倡。又譬如情景教学法、故事导入法等。
优秀的教师常常会结合教学内容、依据中职生的身心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努力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教学效率。
总之,中职作文教学的重心应放在应用文写作教学上。语文教师要依据专业特点、培养目标、学生实际;从有利于学生的进步与发展出发,转变观念,研究教法,使学生得法于课内,受益于课外,满足自身不断发展的需要,真正发挥应用文写作教学所应有的功效。
参考文献:
第一条为促进全区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规范各类教育机构的非学历教育培训行为和教育审批机关的管理行为,维护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联合下发的《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浙江省民办中小学设置暂行规定》等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凡本区域内,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和备案的以实施学前教育、考试辅导、继续教育及其他文化教育培训活动的各级各类教育机构(以下简称教育机构),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教育行政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地区非学历教育培训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和配套政策,规划、指导、服务、协调和监督本区域内的非学历教育培训工作。
(二)区教育行政部门是教育机构的合法管理机关。在国家规定的职责权限范围内,按照规定审批、分级管理的原则,依法管理本区域内的教育机构。
第二章办学许可证管理
第四条批准设立的教育机构必须亮证办学,将办学许可证正本在办学场所上墙公示,副本由专人妥善保管。
第五条办学许可证(含同意办学的备案批复,下同)不得用作除开展教育活动以外的其他活动,超出审批机关核准范围的教育活动属于违规行为。复印件不得作为对外进行办学活动的有效证件。
第六条办学许可证遗失,举办者必须通过媒体(报刊)办理遗失公告,15天内持遗失公告和申请补办许可证的报告、许可证复印件等材料到区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批机关办理补发手续。
第三章招生广告(简章)管理
第七条教育机构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实行前置备案制度。各教育机构在招生宣传前15天报审批机关备案。同一内容的招生广告经备案后,在教育机构合法存续期间的有效期为六个月。本区教育机构跨地区招生简章和广告,必须持有教育机构所在地的市级教育审批机关审核后的招生简章和广告,报招生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外省教育机构来我区招生宣传,需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办理手续,报招生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八条教育机构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范围。凡教育机构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刊登、播放或自主散发的招生简章、广告、宣传材料等都属于备案范围。
第九条所有教育培训机构要充分利用现代化教育手段,建立和完善自己的信息服务网站(或网页),并公布招生广告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条教育机构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主要内容:教育机构名称,办学许可证号,教育培训内容,培训形式,招生对象(范围),教学地址,经相关部门批准(或备案)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报名地点,联系人、电话等。
招生广告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广告法》的有关规定,内容必须真实、清楚,不得有虚假、许诺的内容,不能含糊其词,更不能夸大其词,不得有误导社会及受培训者的嫌疑。对未向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或备案后擅自更改广告内容,虚假广告的,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依法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整改、通报批评,直至收回办学许可证等处理。
第十一条教育机构办理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办学许可证副本或者批准办学文件的复印件;
(二)办学招生广告备案表;
(三)广告样稿和电子文档;
(四)涉及有收费项目的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许可材料;
外省办学机构需出具所在省教育行政部门同意跨地区招生的正式书面证明材料。
第四章办学分立
第十二条因教学需要,允许在同一区域设立教学点,但必须按有关规定经区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备案。
第十三条不得跨区域(如:区外教育机构到本区域办学的)设置教学点。需按设置新的教育机构的程序办理。
第十四条分立手续和条件。
由举办者提出,报审批机关备案。提交如下材料:
(一)举办者提交学校分立的报告;
(二)新办学地址的资质证明。自有场所的,须有房屋产权证,教学用房必须有消防安全和房屋安全证明;租用场所的,要有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双方租赁合同(协议),教学用房必须有消防安全和房屋安全证明;新注册办学地址,须经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人员实地察看后才能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三)办学分立登记表。
(四)分立后的学校章程(文稿和电子文档)。
第五章变更与终止
第十五条教育机构变更有关内容,应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变更举办者。由原举办者向原审批机关提出,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经教育机构的决策组织(董事会或理事会等)同意,经原审批机关核准后方可变更。提交如下材料:
1.原举办者向审批机关提交变更举办者的报告;
2.变更后举办者的资质证明材料;
3.教育机构决策组织(董事会或理事会)同意的变更方案;
4.原举办者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资产、财务评估和审计后出具的审计报告;
5.变更登记表;
6.变更后学校章程(文稿和电子文档)。
(二)变更学校名称、办学类型、办学范围。由学校决策组织(董事会或理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可变更。提交如下材料:
1.学校举办者向审批机关提交的变更报告;
2.变更办学类型、办学范围还需提交与之相关的资质证明材料;
3.变更办学范围的可行性报告;
4.变更登记表;
5.变更后学校章程(文稿和电子文档)。
(三)变更法定代表人。由举办者提出,在对原法定代表人进行离任财务审计后,经学校决策组织(董事会或理事会等)同意,报审批机关核准后方可变更。提交如下材料:
1.举办者提交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报告;
2.新拟任法定代表人的情况备案表及资格证明;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原法定代表人离任财务审计报告;
4.学校决策组织(董事会或理事会等)意见;
5.变更登记表;
6.变更后学校章程(文稿和电子文档)。
(四)变更校长(负责人)。由学校决策组织(董事会或理事会等)提出,报审批机关核准后方可变更。提交如下材料:
1.学校决策组织(董事会或理事会等)提交变更校长(负责人)的报告;
2.新拟任校长(负责人)情况备案表及资格证明;
3.变更登记表;
如果校长同时是教育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即按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要求办理。
(五)变更注册地址。由举办者提出,报审批机关备案。提交如下材料:
1.举办者提交变更注册地址的报告;
2.新注册地址的资质证明。自有场所的,须有房屋产权证,教学用房必须有消防安全和房屋安全证明;租用场所的,要有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双方租赁合同(协议),教学用房必须有消防安全和房屋安全证明。凡变更注册地址的,须经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专家实地察看后才能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3.变更登记表。
4.变更后学校章程(文稿和电子文档)。
为保证九年制义务教育秩序和中小学生的人身安全,要严格把关,原则上不得对外出租校园和校舍。
以上五项变更事项不可同时进行。如教育机构在六个月时间内连续变更(一)、(二)、(三)项内容的任何二项,都应视作新的办学机构的审批。
第十六条凡经过变更项目的教育机构,应向审批机关提供办学许可证(正、副本),记录变更事项;如需要可更换办学许可证。
第十七条教育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终止其办学。
(一)根据教育机构章程规定要求终止,经审批机关批准的;
(二)违反《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法律、法规,被吊销办学许可证的;
(三)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的。
第十八条教育机构终止,应当依法进行财务清算。
教育机构自行要求终止的,由教育机构组织清算;被审批机关依法撤消的,由审批机关组织清算;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而被终止的,由人民法院组织清算。
第十九条终止的教育机构,由审批机关收回办学许可证,并注销登记。
由举办者向原审批机关提出终止办学,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经教育机构的决策组织(董事会或理事会)同意,经原审批机关核准后方可注销。
终止办学应提交如下材料:
(一)终止办学申请书;
(二)教育机构的决策组织(董事会或理事会等)同意终止办学会议纪要书。
(三)财务清算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四)上交审批机关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正、副本);
(五)按民办教育机构终止通知书要求办理其他注销手续。
第六章财务管理
第二十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教育机构,享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权。
第二十一条教育机构存续期间,所有资产由教育机构依法管理和使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
第二十二条教育机构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表。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委托具有合法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依法进行审计,并公布审计结果。
第二十三条教育机构组织中法定代表人、校长(负责人)和财会人员之间应实行亲属回避制度。
第二十四条根据民办教育法的有关规定,民办教育机构必须按年度提留风险基金和发展基金。具体实施办法按《关于贯彻实施〈宁波市民办教育促进条例〉的若干规定》执行,风险基金用于教育机构发生风险时,支付债务;发展基金用于教育机构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备的添置、更新等;风险基金和发展基金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五条公办学校及财政性拨款教育培训机构的资产管理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章收、退费管理
第二十六条教育机构在收费时,应将经有关部门批准备案的收费项目标准在显著位置公示。收费应使用规范的专用票据,该票据作学校收费和退费的凭证和依据。
第二十七条教育机构可向学生收取报名费、培训费、教材资料费等。提供住宿条件的,可向自愿住宿的学生收取住宿费。教育机构举办的培训班学习期限在一年以内(不含一年)的,可按学习期限收取费用;举办学习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应按学期或学年收取费用。不得跨学年度提前收费。
第二十八条学生入学后因故要求退学退费的,须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出具有关退学退费材料和凭证。退学申请必须注明退学人的姓名、学习报名日期、交费日期、交费金额、所学专业、退学理由、本人签名,如未成年学生,还需要有其合法监护人的签名。
第二十九条学校办理退费,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因学校刊登、散发虚假广告(简章)或其他违反教育法律、法规的行为或校方造成的其他原因,学生要求退学退费的,学校须退还学生所缴纳的全部费用。
(二)学校开学前或学生出具武装部门的应征入伍通知书提出退学退费申请的,学校扣除报名费和实际使用的教材资料费后,应退还学生所缴纳的培训费和其余教材资料费。住宿费按实际住宿时间计算退费。
(三)学校开学后,学生出具国家各级各类承认学历的院校的正式录取通知书或因重大疾病、意外伤亡、家庭特殊困难等正当理由提出退学退费申请的,学校不退报名费、教材资料费,按学生的实际学习时间计退培训费、住宿费。
(四)在正常教育学习活动中,学校开学后,学员自行要求退学的,按同类公办学校的学员自行要求退学办法处理。
(五)学生在校期间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等原因被学校劝退或作开除学籍的,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第八章督导(年度检查)公示制度
第三十条实行区教育行政部门定期教育督导检查公示制度。检查结果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向社会公示。
第三十一条经督导检查,教育机构在一年内未开展教育培训活动的,视为停办。
第三十二条不接受督导检查,或者连续两次教学质量检查不合格的教育机构,按停办处理。
第三十三条停办手续参照终止办学办理。
第三十四条凡是在办学过程中因违规行为而被取消办学资格的社会组织和个人,两年内不得申请办学,如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终身不得申请办学。
第三十五条社会组织和个人未经批准擅自举办教育机构的,由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其按规定补办办学手续;如举办者不补办手续或不符合规定不能办理许可手续,经告知仍不停止办学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联合民政、公安、工商、物价、税务等部门依法取缔。
第三十六条教育机构年度检查。
(一)并如实填写《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报告书》,按时上交报告书。
(二)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民办教育机构报送的材料和平时考察情况,年检情况通报,公布年检合格学校名单。
第三十七条对年检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暂缓办理年检手续(限期半年整改):
(一)举办者资格、校长、董事、法定代表人不符合规定的;
(二)决策机构、学校章程不规范、不健全或出现纠纷较多,未按有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的;
(三)违规招生广告(简章)的;
(四)变更事宜未经审批、核准、审核、备案的;
(五)未提交学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或财务管理混乱的;
(六)规定期间内未参加年检或因故半年内不能开展正常教学活动的。
凡暂缓办理年检手续的民办学校,在为办理年检手续之前,不得招生和进行招生宣传。
【关键词】高校;辅导员;创新能力
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是现代化发展的需求,它要求我们要在实际的工作环境中不断地有所突破,有所创新,有所作为。人类在历史的长河当中不断地繁衍更新,不断地形成新的特点、矛盾和任务,才能慢慢走到今天的现代化生活。在高等化教育发展的今天,我们需要面对的是不同的学生群体,同时受到社会的多元化思想和各种价值观的影响,所以高校的创新能力培养也面临着更大的挑战。对于在岗位一线的高校辅导员来说,是否自身具备一定的创新性,是否能够把握好学生的特点,是否能够形成有个人特色的工作体系为社会培养创新型人才,是目前高校辅导员工作的关键。
一、高校辅导员创新能力建设的重要意义
创新能力是人思维活动中的思维模式构架,有新发现、见解独特等能力。创新能力主要表现在良好的思想品德、深厚的理论基础、科学合理的知识构架,在此基础上所形成的积极求异、大胆创新、联想跳跃性和思维超前性。
1.实现思想政治工作建设
现代化高等教育逐渐呈现出了一种新的形势,那就是学生们的思想比之以往的传统时期来说更加充满个性,传统的教育模式已经根本无法适用于现代化学生的思想建设的生命力,所以必须要辅导员同样具备了创新思维能力,才能够有效的相应新时代的教育需求,增强创新思维建设,发挥出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真正的达到教育的主要目的。
2.实现自我能力提升
现代化教育要求学生必须要“德、智、体、美、劳”多元化全面发展,那么从辅导员的自身素质来说,他的“德、才、识、能”同样影响着学生们的思维建设。过去传统的教育观念制约了辅导员的创新能力培养,同时减弱了思想政治工作的创新意识发展。
3.高校W生素质提升要求
在高校的教育体系中,辅导员是高校思想建设工作的主要执行人和实践者,使学生们高校学习的启蒙老师。所以一个因循守旧的高校辅导员是很难培养出有思想、有探索精神的创新性学生的。高效的辅导员可以说是学生们西乡和行为的学习典范,大部分学生都会潜移默化的受到辅导员思维的影响,所以高校辅导员必须自身要树立起新观念和新思维创新性,具备远见性和先见性,才能为学生们的穿新型思维建设开道护航。
二、高校辅导员应该具备的思想建设能力
1.优质的道德品质
优良的道德品质包括有道德认识、情感、意识、信念和行为等多方面因素,高校辅导员要自身具备正确的道德是否关和良好的审美能力,才能够认识到是非对错,保持自身的态度不动摇,准确的帮助学生们建立自身的思想道德观念。当前的社会多元化因素增多,时刻改变着人们的基本道德观念,为学生们的思想建设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所以高校辅导员要以身作则的抵御不良思想侵袭,为创新性思维建设共做打下良好的基础,通过自身的道德行为来感染学生,影响学生,成为学生们模仿的典范。
2.无私奉献精神
默默无闻是高校辅导员的真实工作写照,辅导员日常承担着巨大的工作任务量,责任比普通教师要多,但是在评职称和涨工资这些方面则差别较小。在这种形式下要求高校辅导员必须要具备无私奉献的教育精神,热爱自己的事业和学生,做好学生们的教育工作,用更强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来要求自己,全身心的投入到高等学校教育事业中去。
3.杰出的人格魅力
辅导员要自身具备杰出的人格魅力,才能吸引学生学习和模仿,如果学生对于辅导员感觉厌恶,辅导员的教育效果也会大打折扣,对于学生们的思想建设和行为管理起到负面影响。所以辅导员要自身具备杰出的人格魅力,让学生们从心里对辅导员产生敬佩感,不需要太多的说教就能让学生们自主的学习,潜移默化的影响学生的思想和行为。
4.具备创新意识
创新意识指的是在社会实践过程中,人们自觉产生的积极改造客观事物的创新思维。有了这种强烈的创新意识,才能发现事物的问题,提出问题,同时能够及时抓住机遇审时度势的解决问题。实际工作中不少高校辅导员并不是缺乏新的头脑和技术,而是缺少勇于创新的意识,这跟一定的外部环境有关系,同时也是传统的教学观念在阻碍发展,例如说“做得多错的多”、“只要不出事就是有成绩”等思想观念占据了一部分高校辅导员的头脑,缺乏了创新活动的住院医院,创新活动也无从开展。
三、高校辅导员的创新能力培养
1.创新师生关系
要进行思想政治工作建设,首先要跟建设对象确立良好对应关系,工作中突出学生们的主体地位,学生跟老师不再是传统的上下级关系,而是处在平等位置,这种平等的师生关系有利于充分的掉东西学生们的积极性,有利于学生们的思维发展和创造性思维的形成。对于高校辅导员来说,这样的师生关系还能够有效地帮助提升教学质量。例如在课堂上能够培养学生们积极主动发言,加强与学生们的交流和沟通,下课之后利用一些计算机网络工具跟同学们互动,弥补由于课堂时间过短而无法与每一位同学交流的不足。同时还要鼓励学生们展现自己的爱好和一技之长,例如摄影、手工艺术品等学生作品,辅导员可以一一进行指导,增强辅导员的亲切感,缩减了教师和学生之间的距离。
2.构建科学合理的知识结构
创新能力的培养来源于知识的掌握,而知识则来源于不断地学习和实践,创新意识就是要把求知的思想伸向更加广阔的知识领域里。只有科学合理的知识结构才能支撑起创新能力。高校辅导员首先要具备专业的基础知识、方法理论和基本文化知识,还需要涉猎多门学科,例如基础学科、心理学科、社会学科还有管理学科等。同时要在哲学、文学、美学等领域丰富个人内涵。辅导员可以在平时经常举办学生工作讨论会等集体备课活动,每一位班级辅导员都针对当前的学生学习情况和思想工作建设展开讨论,集结广大辅导员的智慧提升创新教育质量。
3.加强创新实践
实践是检验和培养创新能力最好的老师,所以辅导员更是要加强创新实践,只有在丰富的实践工作中才能慢慢的找出创新规律,创造出新的思想火花。例如说在日常的学习中,高校学生基本都需要提交入党申请书,辅导员可以根据党支部的关注点来针对上交入党申请书的同学们进行严格考核,组织针对入党申请人的学习和培训工作,提前让申请人接受群众和组织的体温和监督工作,能有有效的提升学生们的申请积极性,提高考察的力度。
四、结语
高校学生是祖国的未来,也是梦想的实现者,所以学生们的教育质量关系着高校人才的培养质量。高校辅导员是进行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管理的重要师资力量,只有建立起一支高素质、高层次、创新性的专业化辅导团队,才能全面的促进学生健康稳定的发展。高校还需要针对目前高校辅导员的专业化素质和创新能力等存在的问题积极分析原因,强化高校辅导员的专业化素质和创新能力培养,为学生们的创新能力建设创建良好的学习环境。
【参考文献】
[1]张杰,王庚.论高校辅导员职业发展能力的培养[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09.08:103-106
[2]王敏幸,孙振民.新时期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培养的路径选择[J].理论导刊,2009.12:113-116
[3]陈晨子,严建骏,孙倩.当前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培养途径思考[J].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上旬),2012.12:3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