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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会议纪要

时间:2022-08-07 22:26:47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协调会议纪要,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协调会议纪要

第1篇

2014年5月7日下午,区政府区长高佩召集区政府副区长程红及相关单位和部门负责人在区政府常务会议室主持召开实验幼儿园与谢巷幼儿园整合工作协调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现将会议主要精神纪要如下:

会议指出,实验幼儿园于1991年开办,建筑面积2527.5㎡,10个教学班。现经鉴定,教学楼具有重大安全隐患,需立即拆除。为保障师生安全和正常教学秩序,实验幼儿园搬迁整合工作刻不容缓,各级、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主动配合、统筹协作,齐心协力做好搬迁整合工作。

一、迅速搬迁过渡

为确保师生安全,明确立即启动实验幼儿园搬迁过渡工作。区教育局要在下周落实过渡方案,尽快实施搬迁。区安监局从即日起每天安排专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区政府。区建设局要配合做好过渡场所的安全验收工作。实验幼儿园要做好家长和教师的沟通工作,确保搬迁前后的办学安全和正常教学秩序,做到平稳、有序、安全。

二、加快建设整合

谢巷幼儿园是街道规划定点的公办幼儿园,规模24班,建筑面积7600㎡,现已完成土建。街道要加快推进谢巷幼儿园装修建设进度,6月中旬确定装修方案,按规定40余天内完成工程招投标,7月中旬进场施工,在保证质量前提下,于10月底竣工验收,在验收通过前提下,确保寒假后正式入驻。区建设局要加强招投标规范管理和工程质量监督,并与环保等部门配合做好综合验收工作。两园整合后校名为幼儿园,由区教育局作为办园主体。

三、明确经费安排

两园合并后,原财政供养体制保持不变,办园经费由区财政和街道共同承担。根据新园实际开班数,区财政承担原实验幼儿园10个班办学规模的经费,街道承担其余相应开办班级的经费。区财政供养的原幼儿园的教师等公用经费,由区财政会同区教育局、街道通过协议明确。相关办园经费每年年底由区财政和街道轧算。谢巷幼儿园拆迁、建设、装修和设备添置等各项经费,由区财政和街道共同承担。街道要尽快做好谢巷幼儿园拆迁、已建部分费用的汇总,装修部分、绿化、公共设施、教育装备等资金预算,并报区财政局审核后,由区政府按办班比例确定分担比例。

四、实施资产置换

街道和区教育局做好实验幼儿园资产确认和置换工作,将现幼儿园部分可用设施设备妥善拆移至新园。区财政局要认真审核实验幼儿园现有资产数量,搬迁后原实验幼儿园土地及校舍由区政府统筹处置。

第2篇

[关键词]电网建设 外部环境

一、引言

随着国民经济发展,电网建设力度在不断加大,由此产生的施工冲突、法律纠纷也在不断增多。从事电网建设的各单位普遍感到电网建设外部环境复杂,各项工作举步维艰。电网建设涉及到规划、城建、国土、交通、铁路、航道、林业、农业等相关部门及地方政府的经济利益,在电网建设中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受阻现象,而且这种现象越来越严重,受阻的区域越来越大。吴逢旭认为电网建设难度最大的是政策处理。苏认为由于电网建设点多、线长、面广,同时,电网建设面临的政治、经济、社会、法律等外部环境不断变化,使电网建设受到了较大影响。贾彦龙认为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首要问题是保障群众的利益不受损失。建设项目会给沿线的群众当前或长远利益造成损失。

上述观点表明,电网建设政策处理工作已经成为保障电网建设顺利进行的重要工作之一。本文拟对外部环境对电网工程建设影响的各种因素进行分析,探讨相关对策,以求改进。

二、电网建设的外部环境目标描述

1.理念

为落实国家电网公司提出“集团化运作、集约化发展、精益化管理、标准化建设”的要求,我们深入贯彻公司“两会”精神和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工作部署,积极主动地协调电网建设中的内外部问题,确保全面完成年度基建任务,促进基础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2.策略

落实与当地政府的协调工作机制,规避工作中各种矛盾和冲突,营造和谐外部环境。

3.范围和目标

(1)范围:凡纳入基建管理的全市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电网建设工程。

(2)目标:加强与外部环境协调,确保工程建设顺利推进,确保工程造价控制在批准的概算内,努力降低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

4.管理指标体系及目标值

(1)指标体系

① 促成省、市、县等各级政府出台有关加强电网建设的制度文件及拆迁补偿费用标准;

② 针对具体输变电工程,成立有政府相应人员组成的工程建设领导组和工作组;

③ 实施前及时签订工程建设协调合同,统一工作标准和程序,规范协调工作过程必须提交的记录、协议等成果形式,落实有关考核措施。

(2)目标值

① 按照省公司确定的年度工期目标编制网络进度计划,科学组织工程实施,确保网络计划的主要节点和计划工期如期实现;

② 拆迁补偿费及协调发生的费用严格控制在工程概算相应费用范围内;

③ 力争工程建设过程中各种协调工作成功率达到100%目标。

④ 确保协调过程中的各项费用及票据手续完备、程序规范,符合工程审计要求。

⑤ 确保各级协调人员工作廉洁,不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确保不发生群众上访事件,达到营造和谐外部环境的目标。

三、电网建设的外部环境工作流程

1. 组织机构

组织机构图如图1所示。由信阳供电公司代表业主(省电力公司),贯彻实施工程建设总体目标,信阳供电公司专门成立输变电工程项目部,承担建设管理职能,联系政府部门,协调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开展项目实施。项目部下设电网建设协调小组,具体全面负责工程建设协调工作。

2.工作流程

电网建设的外部环境工作流程如图2所示:

3.主要流程说明

(1)工程立项审批

① 工程立项:由信阳供电公司规划计划部负责编制电网近期及远期的电网规划,取得省公司批准后,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申请列入省市政府的地方规划,根据规划进行项目申报、可研编制与送审;可研批文正式下达后,规划计划部与基建工程部进行前期资料的交接。该阶段要求,变电站工程选址前,对被征地村组人员情况、地上附着物等情况调查清楚,尽可能避开征用跨多村民组土地,少留边角地,以减少征地的难度。线路通道的选择应最大限度的减少房子的跨越和拆迁及线路改线。沿途有无工矿企业等,能否避开。要取得跨越铁路、公路、通信、水利等各项跨越协议。

② 初设报批:基建工程部负责委托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编制,组织上报和审查。根据省公司统一的设计招标结果及时与设计单位签订工程设计合同,明确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2)施工图设计

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规模进行施工图设计。

(3)施工准备

①省公司明确建设管理单位后,地市供电公司基建工程部委托办理建设及施工用地的征借手续,进行建设场地“三通一平”(供电、供水、道路和场地平整)工作,同时针对具体项目成立输变电工程(业主)项目部。

a.该阶段首先向当地政府申请将工程列入省(市)重点工程,建立由政府牵头定期组织召开的建设协调机制。组织机构图如图3所示:

b.变电站土地征用委托给属地电业局,线路通道赔偿则由施工单位负责。

C .工程开工前,由市政府组织召开工程施工建设协调会议,参建各方及工程所在地区县政府参加会议。会议指出,各县区分管该项工作的负责同志是项目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和第一协调人,要自始至终对施工建设负全责,确保项目按时建成投运。会议要求,项目业主、施工单位、设计单位以及项目涉及的县区、部门和乡镇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为项目建设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项目施工涉及的县区要为工程顺利建设开“绿灯”,走“捷径”,全力保障项目建设;国土、林业、交通、公安、水利、电业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简化程序,减少环节,尽快完善各项审批手续,做到快办即办,为施工单位提供快捷高效的服务;沿线各县区、乡镇要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对施工中占地拆迁、赔偿、清理树障等方面给予全力支持配合。同时,项目建设要按照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要求,认真落实有关政策规定,严格补偿标准,确保群众利益。占地拆迁补偿资金要及时足额到位,由业主、建设单位与县区协商统筹使用,及时补偿到群众手中,达到项目单位、施工单位、群众三方满意。并根据工程所在地的实际情况,通过会议确定了补偿标准。

②基建工程部协助省公司招标管理中心组织施工招标,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并报省公司鉴证。

③基建工程部按照《河南省电力公司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和当地建设部门的规定要求,落实工程开工条件(成立项目部,施工合同已签订,投资计划及预付款已落实,施工图已会审,规章制度齐全,主设备和材料已订货,质监合同已委托,三通一平已完成,人员已到位),上报《工程开工报告书》。

(4) 工程建设实施

该阶段变电站土地征用已基本完成。线路通道工作尚未完成。

4.绩效考核与控制

(1)工程造价:控制在批准的概算内

(2)工期目标:完成省公司的里程碑计划

(3)工程设计管理:优化、深化设计,控制(减少)设计变更,以达到控制造价的目的。

5. 相关标准及规程制度清单(表)

表 相关标准及规章制度清单

编 号 文件名称 机关 实施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1999.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1991.2

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 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 2007.3

豫电[2004]204号 河南省电力公司输变电工程基本建设管理工作程序 省电力公司 2004.3

豫政办[2006]50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地补偿费分配和使用的意见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6.6

第9期 建设协调会议纪要 信阳市政府办公室 2008.4

第5期 建设协调会议纪要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5

第二十一期 建设协调会议纪要 罗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12

6. 基建管理信息系统

借助于全省电力系统已上线的ERP系统中的项目管理(PS)功能子模块,有效地进行项目进度管理与合同事务管理。其主要功能:网络进度计划的编制、实时更新与反馈;进度计划的动态监控与分析;项目文档的集中管理;项目概算与合同执行情况报告与评估。

四、评估与改进

1.评估

(1)充分发挥当地政府的管理职能,依靠各级政府推行项目建设协调工作,营造和谐的外部建设环境;

(2)有利于设计、施工、监理企业把主要精力放在工程本身,提高工程建设速度和质量;

(3)充分调动电网企业整体优势,发动各级人员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减少工程移交生产后的有关民事遗留问题。

2.不足与改进对策

(1)加强对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合同管理,以适应市场化改革的需要;

(2)对于各参建方的职责界限必须清晰,避免产生新的矛盾,使纳入合同考核操作性强;

(3)施工单位应加强自身教育,减少盲目毁坏庄稼的不良行为,提高施工技术和执行国家政策的能力。

(4) 目前我国在土地征用中法律制度尚存在问题与不足,故在争取各级地方政府支持电网建设力度方面还有待坚强。

五、结论

为加快电网工程建设,克服外部环境对工程建设的影响,本文从落实与地方政府工作协调机制及加强工程建设管理两方面探讨了相应对策。通过落实与当地政府的协调工作机制,促进各级政府对电网建设出台相应制度和有关拆迁补偿标准,规避工作中的各种矛盾和冲突,营造和谐外部环境。在工程建设管理方面,通过建立严密的组织机构,科学的工作流程,高效的绩效考核与控制等环节,规范电网工程建设前期工作,理顺外部环境,为加快电网工程建设,提高投资效益打下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1] 刘 贞 刘 宁 鲜 康:电网建设外部环境中的冲突趋势及原因分析[J],电网与清洁能源,2009(25):10-15

[2] 吴逢旭 温州:电网建设“破局”[J] . 望,2007 (1) :38241

第3篇

关键词: 接口;接口管理;功能;FAS;BAS

中图分类号:U231+.7

一、天津地铁2#线机电安装工程概述

1、天津地铁2号线西起西青区中北工业园区,东至东丽区李明庄,为东西方向的骨干线,与1、3号线共同构成天津市快速轨道交通线网的基本骨架。2号线曹庄~李明庄段,正线长度22.657Km,其中地下线长度21.640km,地面线长度0.757km,敞开段0.260km;全线设站19座,其中地下站17座,半地下站1座,地面站1座。设李明庄车辆段与综合基地座、曹庄停车场一处。属于综合性新建工程。

我公司承建的天津地铁2号线机电安装工程新开路~李明庄段共包括8个车站(地下站7座、地面站1座、)和所属的7个区间,涉及环控、动照、给排水三个专业。该工程从2009年10月开工到2012年7月竣工通车,历时两年零九个月。

2、地铁工程特点

1)工程专业多:本工程属综合性工程,包括土建、装修、市政、通信、信号、电梯、屏蔽门、牵降变、气体灭火、BAS(设备监控系统)、FAS(火灾自动监控报警系统)、AFC(票务闸机设备)、通风空调、设备安装、管道、电气、照明等专业,涉及防腐、保温工程的配合。

2)交叉作业多:单位内部各专业交叉施工,与外单位接口较多,交叉作业严重,并相互配合,故必须加强总体的协调。

3)施工场地分散:本工程点多线长面广,地下通信不畅,总体协调较为困难。

4)施工难度大:由于本工程为地下工程,施工作业场地狭窄,现场空洞较多,环境湿度大,施工环境相对较差。施工照明和临时用电管理困难,安全防护较困难。地下施工大型机械无法使用,施工人员较多且拥挤。

5)工期较长:原本2010年10月竣工的工程由于种种原因拖至2012年7月竣工,打破了原有的施工部署。重新合理安排人员、设备和节点工期是本工程的有一大难点。

6)质量要求高该工程为天津重点工程之一,既是形象工程又是涉及公共安全的工程,全市瞩目。该工程建设规模大,施工起点高、标准高。

地铁机电安装工程的特点注定了接口管理的难度大、涉及单位多、协调困难的特点。

二、接口管理

天津地铁2#线机电安装专业包括通风空调、给排水、动力照明三个子系统,这三个子系统不仅内部存在着许多物理接口及功能接口,而且还与土建、装修、市政、通信、信号、电梯、屏蔽门、牵降变、消防、气体灭火、BAS(设备监控系统)、FAS(火灾自动监控报警系统)、AFC(票务闸机设备)、电伴热、供电、轨道等系统存在着大量的接口。机电安装专业各子系统与上述系统有着广泛的专业分工协作关系,从而决定了接口协调配合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在各系统的实施过程中,经常由于接口的问题而导致系统的最终功能不够完善,丢项、甩项等事情经常发生。因此,必须协调好机电系统内、外部接口问题,才能确保实现系统设计的全部功能和地铁的安全投运。

作为接口的总体管理和协调者,业主负责全面的协调管理,监理负责监督实施,设计单位提供技术支持,各个施工单位和设备供应商分工协作。

三、接口管理程序

1、接口文件的管理

接口文件包括涉及到接口的施工图纸、接口管理文件、计划、方案、设备资料、会议纪要、总结报告等。有甲方技术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分发各接口涉及的单位。

2、接口协调会议

接口协调会议主要是划清界限,明确责任。主要有两种形式:

一是:在甲方组织的设计联络或交底时,对预知的接口问题应澄清和确定;

二是:在设计联络或交底时未澄清和未确定的问题,由甲方现场组织接口协调会议。

3、接口问题的提出、解决程序

接口责任方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提出问题,建设单位技术部门审查后,组织接口涉及到的各方召开协调会议,确定、批准接口方案。

4、接口解决方案责任划分

接口问题的提出后,解决接口的方案分两种情况:

1) 合同规定的接口问题,设计联络会或接口协调会澄清和确定以后,由接口责任方负责解决;

2) 接口方案实施过程和施工、试验、联调过程中出现的接口问题,由接口责任方提出解决方案,经业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5、接口解决方案的实施

接口方案一经接口协调会议确定后,接口有关各方按照接口方案进行计划组织实施。责任方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各相关方负责配合责任方方案的实施,并提供相应的资料、设备、试验样品、人员配合。

四、接口管理的三个阶段

1、设备、施工招标阶段

设备招标时应将关于接口的详细的技术要求落实在招标文件中,尤其对于BAS、FAS系统与其他被控机电设备的电气接口、软件接口、通信接口协议,必须在地铁全线统一落实,形成文件,保证生产的设备接口的统一性。在后续的设备制造过程中,派专人定期进行设备现场监造,确保设备质量的同时,确保接口达到设计要求,避免在设备制造完成后接口不符合要求。

施工招标时应将关于接口的详细的技术要求和接口界面的划分落实在招标文件中,界定各专业责任范围。

2、设计联络阶段

建设单位负责召集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设备供货商、施工承包商进行设计联络会,在联络会上对实体接口、电气接口的方式及上下游是否匹配和软件接口、通信接口协议是否通用、开放等做出详细的、具体的结论,并在设备制造和安装施工中贯彻执行;界定各专业责任范围,避免重复或漏项,造成在后续设备制造和施工安装中,各专业责任不清,相互推诿扯皮。

3、施工阶段

1)、建设单位应及时编制各专业之间详细的接口界面划分表,下发至各施工单位,作为各专业接口施工实施的依据。

2)、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各专业进度实施情况、质量要求及业主、监理的意见,对接口界面的设置进行不断优化。

3)、在设备安装前,设备供货商与施工单位依照接口说明、图纸,就该设备相关的接口事项进行沟通与确认。

4)、在由业主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主持的工程会议上澄清与其他外部专业的接口问题。

5)、追踪落实接口计划、接口方案、有关接口会议精神的执行情况。

4、系统调试阶段

接口的安装工作完成后,施工方应对接口特别是功能接口的系统或设备先行进行检查并进行单体调试。在确认单体调试无问题后,通知建设方和监理方,同时准备好接口系统调试的技术人员、设备。在建设方和监理方的统一指挥、协调下,接口的主导专业应积极联系配合专业,进行该接口的调试工作。在接口调试前,双方应先向对方介绍现状的内容和需向对方了解问题,然后双方共同拟定接口调试方案。调试方案应包括:项目、目的、方法、步骤、仪器、接线、调试(含监护)人员、通讯方法、应有结果、附表等。调试方案须经业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接口调试。调试必须严格按调试方案进行,调试过程中出现意外,应立即拉掉电源,停止试验,找出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后才能再能继续进行,直到双方确认调试成功后共同出具调试报告。

五、接口的界面划分

1机电安装专业的内部接口

1.1通风空调与给排水

1)通风空调系统冷却塔、冷水机组、膨胀水箱补充水水源、空调系统冷凝水,由给排水系统生活、生产给水管上预留接口引接。

2)冷水机组、冷却塔、空调箱、集水器、分水器、水泵等相互连接的设备进、出水管管径尺寸及有关的技术参数应相匹配。

1.2通风空调与动力照明

1)通风空调系统提供设备容量及供电要求,动力照明系统负责电气配置。

2)通风空调系统负责其设备的安装并提供接线端,动力照明系统负责接线。

1.3给排水与动力照明

1)给排水系统提供设备容量及供电要求,动力照明系统负责电气配置。

2)给排水系统负责其设备的安装并提供接线端,动力照明系统负责接线。

2、机电安装专业的外部接口

2.1通风空调系统外部接口

1)与土建专业

通风空调系统负责提出预留孔洞、设备预埋件等要求,土建专业负责实施。

2)与装修专业

风口安装孔、设备基础、检修孔等由通风空调系统配合定位,装修专业负责开洞、制作。

3)与接触网专业

接触网专业负责提供接触网支架安装要求,通风空调系统据此进行车站轨行区玻璃钢风管的安装。

4)与BAS专业

通风空调系统负责为BAS专业的风管温、湿度传感器、水管温度传感器、压力、压差传感器、流量计预留安装孔。通风空调系统负责电磁阀、电动二通阀、压差旁通阀等设备的安装并提供接线端,BAS专业负责接线。通风空调系统负责冷水机组的安装并为BAS专业提供监控接口,满足遥信、遥控的需要。

5)与FAS专业

通风空调系统负责防火阀的安装并提供接线端,FAS专业负责接线。

6)与气体灭火专业

通风空调系统负责防火阀的安装并提供接线端,气体灭火专业负责接线。

2.2.给排水系统外部接口

1)与土建专业

给排水系统负责提出预留孔洞、设备预埋件等要求,土建专业负责实施。

2)与装修专业

喷头安装孔、设备基础、检修孔等由给排水系统配合定位,装修专业负责开洞、制作。

3)与轨道专业

轨道专业负责提供限界要求,给排水系统据此进行区间管道安装。

4)与FAS专业

给排水系统负责消火栓、信号蝶阀、水流指示器、湿式报警阀的安装并提供监控接线端,FAS专业负责接线。

5)与市政有关部门

地铁车站与外部市政供水接口界面在供水进水管的水表井,水表井及水表井前由市政供水部门实施,水表后进车站由给排水专业负责。

车站、区间排水系统与市政排水的接口在出主体结构的第一个检查井处,检查井进水口以上由给排水专业完成,以下由市政公司完成。

2.3动力照明系统外部接口

1)与土建专业

动力照明系统负责提出预留孔洞、设备预埋件等要求,土建专业负责实施。

接地网:土建专业负责接地网及其引出母线,动力照明系统负责接地电缆的连接。

2)与装修专业

灯具安装孔、设备基础等由动力照明系统配合定位,装修专业负责开洞、制作。

3)与轨道专业

轨道专业负责提供限界要求,动力照明系统(包括区间废水泵房的安装及电缆敷设)据此进行区间灯具安装。

4)与牵降变、供电专业

降压变电所馈线柜接线端子以上部分由牵降变、供电专业负责施工安装,馈出低压电缆终端头制作及安装由动力照明系统负责。

降压变电所馈线柜断路器整定值要与下级配电盘(柜)断路器整定值相配合。

5)与BAS专业

动力照明系统负责提供动力配电箱并安装,BAS专业由动力配电箱接续受电。

动力照明系统为BAS专业在环控电控室继电器屏、各动力配电箱端子排上预留控制、信号接线端,满足遥信、遥测、遥控的需要。若动力照明系统采用单片机或PLC方式保护和控制,则与BAS系统应就通信协议达成一致。

6)与FAS专业

动力照明系统为FAS专业在消防、喷淋动力箱内端子排上预留控制、信号接线端。

7)与气体灭火专业

动力照明系统为气体灭火专业在车站的通信设备室、信号设备室、公网无线机房、降压变电所、牵引变电所、环控电控室提供双电源自动切换箱,输出单相交流220V电源至各气体灭火控制器。

8)与自动扶梯、垂直电梯的接口

动力照明系统负责将电源电缆送至电梯电源箱,再从电梯电源箱送至自动扶梯、垂直电梯控制箱。电源箱由动力照明系统负责,控制箱由电梯专业负责,自动扶梯控制箱位于电梯上部机仓,垂直电梯控制箱位于电梯井道顶部。

9)与AFC、屏蔽门、通信、信号等专业

动力照明系统负责提供动力配电箱并安装,AFC、屏蔽门、通信、信号等专业由动力配电箱接续受电。

10)与消防、电伴热等专业

动力照明系统负责提供动力配电箱并安装,消防、电伴热等专业由动力配电箱接续受电。

第4篇

本文作者:王本友工作单位:山东省青岛市石化检修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在施工阶段,工程进度的有效控制,一要按总体工程计划进度实施的过程中,对各道工序进行检查,无偏离的严格执行;有对偏离控制目标的要找出原因,坚决纠正,对进度计划进行调整,使施工的具体实施能够合理、可靠的执行。不能因为自然气候、设备材料、机具、人员等原因进行无序的追求施工工期,不做科学的工期计算,在规划工期内以非正常施工速度赶工期,加班加点,使工人劳动强度加大,而产生各类工程施工质量问题,严重的还会造成返工和不能返工的问题(原因工程施工一次性特点),使质量目标失控,因此,无论是进度加快、进度滞后都会对施工工期造成影响,给企业经济效益带来损失。二要对整个建设项目中相关单位各专业之间的进度对接,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及时召开工程协调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下发、通报各单位施工进度,存在的问题,需要解决的方式、办法,在时间、空间交叉上进行协调。尤其是土建施工与钢结构安装、设备安装与管道安装和大件吊装等时间、空间交叉作业的过程中,更要把各专业的施工进度计划提前协调好。这些都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因素,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实际进度都有着直接的影响,如果对这些单项工程之间的施工关系不加以必要的协调,将会造成工程施工秩序混乱,不能按期完成建设工程。

形成最终产品质量的重要阶段。同时因为石化装置大都在高温、高压的生产条件下运行,且运行介质易燃易爆或有毒,对安全和质量要求高,提出了严格的标准;在建设过程中,其质量必须满足设计文件及相应标准规范,否则就可能导致恶性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即使不出现恶性事故,装置一旦投料试车,再要停下来其维修的成本也非常高。因此,在石化工程建设中,系统的严密性和强度要求非常严格,对质量控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⑴焊接质量要素(焊接工艺、焊工资格、焊接材料、焊接设备、焊接环境等)的控制。要严格按照GB50235-2010《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GB50236-2011《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规范要求进行施工,编制焊接质量控制表,对焊接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做到有效、实控,这一点非常重要,并分析焊接要素,以此提高焊接质量,减少返修工序,从而降低成本,加快施工进度。⑵安装质量(包括动静设备、电气、仪表、管道等各专业)的控制。

主要包括设备、钢结构、管道等的安装准备阶段、安装全过程及设备试运行过程的质量控制。在安装准备阶段编制并提交合理、可靠的安装施工组织设计和安装施工方案,对场地作业条件进行确认,准备相应机具、计量和检测器具,完善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设备安装过程的质量控制要点包括设备基础检验、设备就位、调平与找正、二次灌浆等不同工序。设备试运行过程的质量控制包括准备工作、单机试车、联动试车、投料试车等要点,并确认传动系统、电气系统、、液压、气动系统的运行状况并做好试车记录。因此,把安装全过程进行质量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三要素有机的结合起来,才能预防、减少或消除质量缺陷,才能满足使用单位对整个建设工程质量的要求。石化建设项目中,只有在施工中明确和处理好进度控制和质量控制,才可以保证建设工程在施工中不出现大的质量问题,为顺利的保质、保量、保期完成建设施工任务创造出一个好的局面。

第5篇

1.酒店全体员工会议

店务会又称酒店全体员工会议,它的组织召开者是酒店总经理,会议参加人员为酒店全体员工。店务会(员工大会)的召开时间一般是淡季每月一次,旺季每季度一次。由于酒店各层级管理者的综合素质、管理水平和演讲水平不一致,常常导致酒店各种必要的工作信息在传递的过程中失真,从而出现员工队伍思想上的混乱、酒店各项工作指标达不到酒店预期经营、管理目标的结果。因而,召开酒店全体员工大会,统一思想,端正认识,尤为必要。通过向员工通报酒店近期工作计划和近期酒店工作成果情况,既能满足员工的知情权,又能提高员工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充分激发员工工作中的创造热情。因为店务会的参与成员是全体员工,所以,会议组织者要认真准备材料,搜集酒店员工关心的问题,将酒店近期的经营情况,近期的工作总结、预期的工作计划,员工们关注的问题等等,通过会议传递相关信息给酒店全体员工。同时,借酒店员工大会之机,可请酒店月度、季度先进员工登台发言,以激励先进,带动一般,促进后进。酒店员工大会也可不拘泥具体时间安排,每逢酒店重大活动的开始或结束,一定要及时召开全体员工大会进行动员或总结。

2.总经理办公会议。

总经理办公会议是酒店召开的最高级别的管理会议。总经理办公会议的组织召开者为酒店总经理,参加者为酒店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等总经理办公会议成员,根据会议需要也可以临时安排相关部门经理参加。总办会议除了在年头、年尾因讨论有关酒店发展战略方针、对酒店当年工作进行总结、来年工作计划进行商定等原因召开的较为频繁外,一般是每月召开一次或总经理根据工作需要临时通知召开,会议内容一般是就近期酒店总体工作进行总结,检查酒店预算工作完成情况,安排部署下月工作计划,酒店高层互通信息,协调一致等等。酒店总办会议主要是讨论有关酒店发展战略层面以及重大人事任免等方面的问题。

3.部门经理会。

酒店部门经理会一般每周召开一次,时间一般放在周一进行,会议由酒店运行副总经理主持。会议议程主要是酒店各部门经理向总经理汇报部门上周工作完成情况、本周工作打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需要协调、请示的各项工作。然后,酒店总经理对各部工作进行讲评以及传达相关的各项信息。总经理进行工作讲评时切忌没有具体态度,对该表扬的应大力弘扬,该批评的予以严厉申斥、直至按照酒店的各项工作制度进行相应的奖惩。会议还要由运行副总经理就本周工作进行具体部署。最后,会议内容由总经理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记录、存档,根据需要由总经理决定是否下发会议纪要,并由总经理办公室相关人员和人力资源部质检人员负责对各部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反馈给酒店高层。

4.中层干部会。

中层干部会一般放在周五下午进行,会议参加的对象可扩大到领班级。同酒店其它层级会议相比,中层干部会的培训职能大于管理职能。会议除了各部对本周工作进行例行总结和通报外,更重要的是利用这个时间对酒店全体中、基层管理人员进行管理知识培训,鼓舞中、基层管理人员的士气,起到为酒店培养后备管理干部作用。培训授课人可由酒店总办成员以及部门经理轮流担任,根据需要也可以从院校或行业专家中聘请人员到店讲课。

5.部门管理例会。

部门管理例会的主持人是部门经理,参加对象是所辖部门的主管、领班级别管理人员。会议议程主要是将酒店下达的各项工作以及部门工作计划进行分解,任务到各班组,并提出明确的完成时间与质量要求。并对所辖各区域的工作开展、完成情况进行讲评。为了鼓励先进员工以及培养后备基层管理人员,可邀请先进员工参加会议,起到激励作用。

6.班组会。

班组会由领班主持召开,会议议程主要是对本班组工作进行讲评,并将班组具体工作任务分解到人。班组会的时间安排较为灵活,既可采取晨会形式,也可采取在员工交接班时进行。由于基层管理人员综合素质所限,部门经理要对领班级的管理人员进行必要的会议知识培训,并参加班组会予以指导。越是基层会,条理越要清晰,工作安排越要具体,任务越要细化到人。

7.协调会。

酒店工作纷繁复杂,一项接待任务往往要牵涉到酒店各部门,因而专门的协调会议是必不可少的。酒店的协调会可分为两种,一是酒店各部门经理必须参加的协调晨会。会议由运行副总主持,对当天的客情进行通报,需要协调的问题进行协调解决。二是部门专项工作协调会,一般根据需要每月进行一次,如没有协调工作需要,则予以取消。协调议题由各部门搜集准备,交由运转副总审议后,由总办安排时间进行。需要指出的是,有关的协调问题,相关部门经理能私下协调解决的尽可能私下协调解决,私下协调解决不了的再提交会议协调解决。协调会议一定要达到协调问题、解决问题目的,千万不能开成扯皮会。会议的主持人(运行副总经理)一定要对需要协调的问题进行事先调研,经过会议研讨后当场拍板,达到协调解决问题目的。

8.培训会。

培训会由人力资源部根据酒店整体培训计划组织实施。一般来讲,酒店整体培训(如安全消防培训、管理层培训)等,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各部培训会,由酒店各部自行制订培训计划,报人力资源部核准后,各部自行组织实施,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各部培训效果进行监督、检查。

二.召开会议的纪律要求、组织程序和会议进行程序。

酒店会风反映一家酒店员工的工作作风和酒店的管理水平,所以酒店高层管理者一定要对酒店各层级会议的组织召开过程实行标准化管理。

1.会议纪律要求。

酒店对各种会议的一般性纪律要求:1)要求参会人员提前到达会场,准时签到。对未及时履行请假手续的迟到、没有参加会议的人员予以相应的处罚。2)参会人员必须携带笔记本和笔,以做好会议记录。3)参加会议的人员必须按照酒店规定着工作装。4)参会人员必须遵守会场秩序,不得交头接耳说话。5)参加会议的人员必须在会议开始时关闭通讯工具,如有紧急工作情况,可由会议服务人员进行转达。6)全体员工大会各部门必须遵守指定的入场时间和顺序,在指定位置落座,会议结束后按顺序离场。酒店质检人员在会议最后一排就座,对会场纪律进行监督检查。7)会议的发言要按指定的发言顺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未事先指定发言的人员如有发言要求,可以用纸条形式请求会议主持人批准。8)对会议主持人、主要组织者所讲的问题存有异议的,可会后单独反映,不得打断会议议程,当场申辩。

2.会议组织程序。

酒店一级的会议应由总经理办公室签发会议通知单通知酒店前厅、客房,前厅部负责会议室控制,客房部负责会议室的布置准备、服务工作。酒店一级的例会也应由总经理办公室事先下发参加会议的人员名单、地点、时间等,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同时,酒店办公室还负责会议会场布置的指导与验收、会议内容的记录存档和通报、会议的跟办落实与检查等工作,人力资源部负责会场纪律的检查等等。需要进行拍照、录像等对外宣传工作的,则由酒店公关销售部负责协调新闻媒体予以进行。酒店各部门会议需要使用会议室的可由各部门填写会议通知单后由分管副总批准后按规定程序进行。部门会议组织程序参照酒店程序进行。超级秘书网

3.会议进行程序。

酒店级别的会议,一般由总经理的直接下级(运行副总经理)担任会议主持人,负责会议进程的控制。在参加会议人员到齐后,会议主持人向总经理请示会议是否开始,然后,按事先指定会议发言顺序进行发言,发言时间一般控制在5分钟内,超时的由主持人予以提醒。部门经理的汇报内容主要是:上周部门工作完成情况,本周工作打算,本部门存在的问题、需要协调的问题以及需要予以弘扬的先进员工等等。部门经理汇报后,主持人请总经理进行工作讲评。然后,会议主持人(运行副总)布置本周工作。会议议程完成后,主持人请示总经理是否结束会议,最后,按次序退场。

三.会议结果的落实。

第6篇

关键词:索赔;工程索赔

在现行招标项目中,业主广泛采用的最低价中标原则,使施工企业在工程项目的建设中盈利往往占很少的一部分,利润的获得很大的一部分往往需凭借费用的索赔、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这里现就如何进行工程索赔进行一些分析探讨。

(一)工程索赔的定义

工程索赔是指在工程承包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由于非自身的责任或原因而遭受损失时,可根据合同的约定,凭有关证据,通过合法的途径和程序向发包人提出赔偿要求。

(二)工程索赔的特点

工程索赔的特点主要表现在:

1.前提:工程索赔的前提是承包人非自身原因而遭受的损失,其可以是发包人的一定行为造成,也可能是不可抗力事件引起。

2.对象:工程索赔在工程界一般是指承包人向发包人提起的赔偿要求。

(三)工程索赔的原因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各种意外的人为或自然因素,出现下列情况,承包商可提出索赔:

1、不利的自然条件。不利的自然条件是指施工中遇到的实际自然条件(如地下水、地质断层、天然溶洞、沉陷、断层、溶洞等)比招标文件中描述的更为困难和恶劣,增加了施工的难度,承包商必须花费更多的时间和费用。承包商遇到不利的自然条件,是有经验的承包方无法预见到的,这种额外的时间和金钱的支出,承包商可提出索赔。

2、人为障碍。如在挖方工程中遇到地下构筑物和文物等,图纸上并未说明,确属是有经验的承包商难以预见的人为障碍,对这些问题作出处理必然导致工程费用和时间的增加,承包商有理由提出索赔。

3、工程变更。承包商施工时完成的工程量超过合同约定的工程量时,必然引起新的施工费用,承包商可提出索赔要求,以弥补自己不应承担的经济损失。

4、工期的延长和延误。通常包括两方面:一是业主要求延长工期,二是由于非承包方原因导致工期的延误。一般这两方面原因造成的损失,承包商可向业主索赔。

5、施工工效降低。由于业主不合理的指令导致施工工效降低,工程费用增加。承包商可提出索赔。

6、工程终止或停建。由于业主不正当地终止停建工程,承包商有权提出索赔,并且可包括盈利损失。

7、货币贬值。在一些外资或中外合资项目,合同中一般有货币贬值补偿的条款,索赔数额一般按官方正式公布的汇率计算。

8、拖延支付工程款。如果业主不按合同中规定的时间期限支付工程款,承包商可按合同条款向业主索赔利息及拖延支付工程款所造成的其他损失。

9、其他由于业主原因造成承包商投入更多的时间和金钱,承包商均可向业主提出索赔要求。

(四)、承包商如何加强管理,有效的进行工程索赔

承包商索赔管理就是:预测索赔机会,合同实施中寻找和发现索赔机会,处理索赔事件,解决索赔争议。为了达到索赔的目的,承包商从项目的开始就要进行大量的索赔管理工作,来保障自己索赔的权利,以下资料的收集整理是十分必要的。-

1、招标文件。是工程项目合同文件的基础,是工程成本的基础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所界定的工程量与施工实际情况相比往往有不符之处。所以招标文件中有关资料不仅是承包商投标报价的依据,也可能成为索赔的依据。

2、投标报价文件。在投标报价文件中,承包商对施工所需的设备和材料列出了数量和价值,对施工过程中各阶段所需的资金数额提出了要求。这些文件,在中标及签订施工协议书以后,也将成为工程索赔的基本依据。

3、施工合同及其附属文件。这些是用来规范当事人双方行为、明确责任的法律文件。在索赔中,合同是首要的证据来源。现场施工人员要注意合同中主要条款的约定,随时扑捉索赔的机会。

4、承包方与业主往来的文件。如工程师(或业主)的工程变更指令、口头变更确认函、加速施工指令、施工单价变更通知、对承包商问题的书面回答等。要认真审核,提交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材料,以证明索赔主张。

5、工地会议记录。工地会议又称为例会,如标前会议纪要、施工协调会议纪要、施工进度变更会议纪要、施工技术讨论会议纪要、索赔会议纪要等,是施工中定期召开的会议。会议要讨论目前的施工情况,布置下一步工作任务,必须认真对待会议记录的内容。会议记录的签字确认很重要,只有有关人员签字认可的记录,才能作为索赔的证据。

6、施工现场记录。如施工日志、施工技术人员的工作日记等,记录了工程项目从开工至竣工全过程,施工中发生问题的处理与评价记录等。一般情况下,承包方施工日志的内容与业主的记录基本一致,运用得好的话,这部分材料可成为有价值的索赔证据。

7、工程财务记录。如工程进度款每月支付申请表、工资单、设备、材料采购单、付款凭证、工程开支月报等。在索赔计价时,财务单证十分重要。

8、工地现场记录。如降水量、风力、气温、河水位、河水流量、洪水位、基坑地下水状况等。必要时,承包方应利用摄影、照片、录像、公证等,尽量把现场发生的重要事件由开始到结束的整个过程真实地记录下来,作为将来索赔的证据。

9、市场信息资料。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文件、物价指数、外汇兑换率行情、工资指数、会计核算资料,材料的采购、订货、运输、进场、使用方面的凭据等。承包商应注意这些资料的收集整理,有时会成为索赔的有效证据材料。

10、规范。对承包商来讲规范是重要的证据来源。承包商必须熟悉工程所依照的规范,做到严格依照施工规范施工,运用好规范。

切实加强合同管理,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妥善保管签收文件,注意有关资料的收集和整理,随时注意业主的指令或要求;抓住索赔机会,及时提出索赔;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建设好工程;索赔谈判时,承包商参加谈判的人员必须熟悉合同,懂工程和相关的法律,并有利用相关知识论证索赔要求的能力,谈判中,要尽量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问题的办法。实践中,工程索赔一般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若双方实在无法达成协议时,则可通过仲裁或者诉讼解决。

(五)、承包商工程索赔的意义

承包商工程索赔是权利的要求,一定程度上讲,没有索赔就不能全面体现合同的公正性。

工程索赔有利于承包商自身素质和管理水平的提高。索赔直接关系到承包商的利益,其过程的实质是承包商管理水平的综合体现。承包商要实现合同目标,出现索赔事件时,能取得索赔,争取自已应得利益,就必须加强各项基础管理工作,对工程的质量、进度、变更等进行更严格、更细致的管理,进而推动建筑行业整体管理水平的加强与提高。

索赔有利于国内工程建设管理与国际惯例接轨。索赔是国际工程建设中非常普遍的做法,尽快学习、掌握运用国际上工程建设管理的通行作法,不仅有利于我国企业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的提高,而且对我国承包商顺利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国外工程建设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实践证明,工程索赔的健康开展对于培养和发展良好的建筑市场,促进建筑业管理水平的提高,增加经济效益,起着重要的作用。有助于促进承包商加强内部管理,严格履行合同,提高管理素质;有助于承包商更快地熟悉国际惯例,熟练掌握索赔和处理索赔的方法与技巧,大力开展对外工程承包;有助于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便于降低工程报价,使工程造价更为实事求是。

参考文献:

第7篇

其中的一个规划面积340平方公里的波罗井田,位于陕北榆林市的榆阳区与横山县境内,勘探储量近20亿吨。拥有该煤矿的矿权,意味着掌握了开启数千亿元财富之门的钥匙。

巨大的财富,从来不乏纷争相伴。自2005年起,围绕波罗井田的矿权归属,展开了一场旷日持久的讼争,至今悬置。

虽看似民事纠纷,但此案自始就在行政与司法两条线上并进。一面,陕西省政府做了多轮调查,甚至向最高法院致函,请后者“作出公正判决”;另一面,在陕西省高级法院一审、重审之后,二审的最高法院不敢怠慢,案件持续八年仍未最终落判。

受矿权归属的久拖不决所累,一个被列入国家与陕西省“十二五”规划的超级项目,还未开工便已烂尾。

此案历经三届陕西省政府、涉及两家大型国企,更穿插一名能量惊人的女性项目作手的倩影——这位女性并无相应资金实力与专业资历,却能依靠过人的运作能力获取千亿元项目,中途频现国企“护驾”、接盘身影。

2013年6月25日,矿权归属案二审第一次开庭。最高法院将于何时宣判,尚不可知。但一旦落判,则将直接决定价值上百亿元的探矿权、上千亿元的采矿权归属。漫长的司法程序期间,曾有媒体从“以权压法”“诈骗国资”等角度切入报道,但因为多重维度的交织,让此事绝非单一的逻辑线条可以解释,非详细了解来龙不能窥见全貌。

民事纠纷之所以惊动省政府,盖因矿产资源属于国有,其相关市场权利的获取与转让难脱行政手续。陕西省政府以一纸文件将市场权利悉数收归之举,则进一步加剧了“无形之手”的介入程度。

在该案中,由于对备案程序的法律规定较为模糊,导致关键的备案程序存在较大的解释空间,这也成为省政府自由裁量、先予后夺的客观背景。至于省府致函法院为行政调查结论背书,已属裹挟其中,不得不为。

在半市场化的经济领域,行政与市场以及与司法之间的模糊地带,须以更加详细的法律条款厘清,此举不仅利于维护市场秩序,亦是斩断权力寻租可能之道。 陕西的雄心

以2003年10月20日为界,陕西省煤矿的矿权市场被分隔成两个时代,曾经的风险勘探时代一去不复返。

改变这一切的,是当天省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纪要(下称21次会议纪要)形成的决定:陕北尚未登记探矿权的煤炭资源,一律由省政府安排登记直接掌握,由省政府安排财政资金开展勘查;对于此前已给予探矿权的单位,一律视作代表政府实施勘查,探矿权人无权处置探矿权,其探矿权是否转让、转让给谁、如何转让,一律由省政府根据基地建设总体规划和转化项目落实情况作出决策。

矿产勘查的经济原理类似买彩票,属高风险投资,存在很大不确定因素,但一旦成功即可获得高额回报。在此以前,与全国其他省份一样,陕西的政策是,对勘查作业区内发现的可采矿产资源,保障探矿权人享有法定的优先采矿权,权利人享有的探矿权、采矿权可依法自由转让。

国有地勘单位过重的历史包袱、只提供技术服务的职业习惯、较弱的资金实力,使其很难抗衡风险,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往往由手持探矿权的国有地勘单位与愿意承担风险的企业合作勘探,在探出成果后,双方按约定比例共享后续权益。

21次会议纪要的出台,以一纸行政规章打破了探矿权权利人风险与收益间的平衡,从而颠覆了矿产勘探的行业生态。

这个看似“霸道”的规定身后,是一个矿产资源大省的转身雄心。在七个月前的2003年3月,原国家计委正式批准陕北能源化工基地在榆林启动建设,这个全国唯一的国家级能源化工基地,辖榆林、延安两市,面积8万平方公里。21次会议纪要中言及的“基地”即指此。

为推进该基地的建设,榆林市委托多家权威规划设计机构,编制了各类化工园区规划。2003年以来的煤价上涨,让榆林实现了1949年以来的首次收支平衡。次年,该市财政收入即突破40亿元大关,由吃财政补贴的困难户,变为财政收入跃居全省探花之位。

但逐渐掣肘的运力瓶颈与产业低附加值的现实,让陕西省倾向于推动煤向电力、煤电向载能工业品、煤油气盐向化工产品实现“三个转化”,着力打造煤电载能工业、煤制油、煤盐化工和油气化工“四大产业链”。

而获批的陕北能源化工基地,成为承载省政府战略的支点。2003年当年,该基地的GDP为281亿元。陕西省希望将其打造成新的经济增长极,在未来三年至五年投资1000多亿元,形成1000万吨采油、1000万吨炼油和100亿立方米天然气、600万千瓦装机、1亿吨原煤、400万吨煤制油、600万吨甲醇的生产能力。

要支撑起这盘大棋,必须保证有足够多的转化项目进驻基地。为此,陕西省政府以配套煤矿作为优惠政策。“为了降低投资转化项目的成本和风险,吸引他们来陕投资,否则人家完全可以在山东搞煤液化项目,但陕西的优惠,让他们在煤方面的成本降低了。”日后在接待了解案情的最高法院法官时,时任陕西省发改委煤电处副处长陈永康如此解释。

能够为投资人配套煤矿的前提是,省政府必须有能力统一调配基地范围内的煤矿。由此,上收对煤矿勘探权的处置权成为必然。 凯奇莱的合同瑕疵

省政府的通盘考虑,显然无法顾及所有人的利益,尤其是那些此前已拿到探矿权的部门,比如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西安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院(下称西勘院)。

早在2002年7月,通过向省国土厅申请,西勘院拿到了“陕西省横山县波罗-红石桥(下称波罗井田)煤炭普查”的探矿权,面积279.23平方公里,有效期为2002年5月23日至2005年4月25日。后经延续与变更手续,勘探面积拓展至340平方公里,但探矿权至今仍在西勘院之手。

2003年5月,西勘院由于缺乏资金,与山东鲁地矿业有限公司(下称鲁地矿业)共同勘查开发该区域的煤炭资源。西勘院委托评估机构确定勘探权的价格为1200万元,双方签订合作勘查合同,约定勘查升值、联合开发还是矿权转让,利益由西勘院和鲁地矿业以四六比例分享。随后鲁地矿业预付240万元作为合作启动资金。

但这次合作在拿到省国土厅审批文件的五天后,即10月20日,遭遇旨在统一收归矿权处置权的21次会议纪要。由于风险勘探合同与省政府文件相抵触,鲁地矿业决定退出合作。

鲁地矿业退出之后,2004年1月,榆林市凯奇莱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凯奇莱公司)法人代表赵发琦找到西勘院,声称其与主管领导关系熟,可以申请到开发项目。赵发琦向西勘院负责人表示,只要给他一个合同,就能将项目跑下来。

赵发琦,榆林人,行伍出身,曾赴老山前线,退伍后被分配到当地物资局工作,下岗后从事建筑工程行业,有一定积累后,产生了进军矿业的想法。为了运作该项目,赵专门成立凯奇莱公司。

自己无权处置业已拿到手的探矿权,西勘院并不情愿。应赵发琦的多次请求,双方展开合作。

2月19日,西勘院与凯奇莱公司签订合同,共同确定探矿权价值1500万元。矿业勘探分为普查、详查、精查三个阶段,当时西勘院已独立投资做完普查,因此合同约定,先由凯奇莱公司向西勘院支付1200万元,获取普查成果80%的权益。在此基础上,西勘院与凯奇莱双方按二八比例出资进行详查、精查,并以此比例分享后续收益。对双方取得的勘查成果,由双方按所占权益比例成立公司联合开发,或由双方协商,西勘院将所占权益转让给凯奇莱公司,由后者独自开发。

据陕西省方面事后调查认定,在签订合同之时,已是21次会议纪要出台的半年以后,双方都清楚,这与省政府文件“无下游转化项目,不得转让探矿权”的精神相悖,于是达成默契,将合同日期倒签至纪要出台前的2003年8月25日。

此外,这份合同属于孤本合同,仅用于报省国土厅备案,除此以外,双方均无合同原件。

这份合同在规范性上存在的两处瑕疵,为合同纠纷预埋了伏笔。在日后的庭审质证和协调善后中,西勘院与陕西省政府均据此认为,这仅仅是一份让赵发琦跑项目的虚假合同,而非合作勘查的正式合同。但凯奇莱公司对此认定持有异议。

此外,凯奇莱公司的注册资金也存在问题。由于公司注册时是委托代办,人在1200万元注册资金的来源上造假。在矿争的重审达到白热化之际,此事被举报。2010年8月,榆林市工商局对其处以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但该处罚随即被省工商局发文撤销。该案进入刑事领域,公司法人代表赵发琦遭通缉,后被抓捕。 香港益业入场

勘查合同的签订,只是一系列手续的开始。根据《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第240号令)规定,不设立合作、合资法人勘查或开采矿产资源的,在签订合作或合资合同后,应当将相应的合同向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因此在2004年3月,探矿权人西勘院按规定将合同送至省国土厅备案。8月16日,省国土厅原则性同意备案,但要求除合同文本外,西勘院还须提交双方认可的探矿权评估报告、据21次会议纪要要求的省发改委同意立项的申请文件,以便正式办理备案手续。

但直至2005年3月,省国土厅仍未收到这些文件。3月25日,西勘院致函凯奇莱公司,由于与21次会议纪要的有关政策不一致,故无法履行合同,随后退回了凯奇莱公司早前支付的1200万元合同款。

凯奇莱公司接此函告后,第一时间致信省政府主要领导,表示无法接受西勘院单方面中止合同,请求主持公道。省政府办公厅审查了该项目的手续,并得到省发改委“合作勘查无须进行项目审批”的回复,由此汇报,“法规政策的规定未对该合同的履行构成实质”。领导就此批示,“转省国土厅研究处理”。

奉命协调此事的省国土厅认为,此次合作勘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凯奇莱公司愿意承担风险,也愿意按照省政府有关规定进行合作勘查,应予同意。由于当时普查、详查已做完,作为探矿权人,西勘院须将精查工作的设计报至该厅备案。双方对此均签字表示同意。此后,省国土厅于2005年11月8日正式印发“65号文”予以确认。在协调期间,凯奇莱公司先期向西勘院支付了900万元合同款。

未料形势陡转,在“65号文”下发一周后的11月15日,省国土厅接到省政府办公厅转来的一份报告,上报者为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公司(下称中化工程)、香港益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香港益业),两家公司要求参与波罗井田的勘查。

围绕波罗井田探矿权的另一条运作线路,至此浮出水面:

2004年11月,在香港陕西省招商经洽会上,中化工程、香港益业与榆林市政府签订了陕北能源化工基地榆横240万吨甲醇MTO项目合作协议,涉及的投资额达150亿元。

2005年1月26日,两家公司又与陕西省政府签订了合作协议。随后,两家公司开始投入各类前期工作。同年10月10日,省发改委下发批文,明确“该项目的配套井田为波罗井田,面积339.2平方公里,地质储量15.68亿吨,可开采量10.98亿吨”。

此时波罗井田的探矿权,已不再仅仅是一个“赌博”的机会。随着详查结果于当年8月出炉,探矿权的价值由普查阶段的1500万元,已飙升至以10亿元计。

省国土厅在接到两家公司报告的九天后,即2005年11月24日,印发“90号文”,并未就探矿权的归属做出明确表态,向上级请示的意味明显。面对争夺探矿权的双方,分管省国土厅的副省长在“90号文”上批示,“按照省政府的明确要求,陕北的煤炭资源委托地勘和煤勘部门代表省政府进行普查和详查,然后根据‘三个转化’原则,经过评估转让给省政府所明确的转化项目开发主体进行精查和开发。所以,西勘院与凯奇莱公司联合勘查并不影响中化集团的资源精查和项目开发,所影响的仅是勘查资料评估收益在西勘院和凯奇莱之间如何分享。”

他要求,“现在当务之急是明确评估转让,由开发主体进入精查和项目启动。” 一审与重审

但探矿权被给予其他公司,直接导致西勘院无法履行与凯奇莱公司的合作勘查合同。凯奇莱公司因此以违约为由,将西勘院诉至陕西省高级法院,请求判定后者履行合同。

2006年10月,陕西省高级法院一审判决,双方的合作勘查合同有效,继续履行;西勘院支付凯奇莱公司2760万元违约金;西勘院将探矿权转移到凯奇莱公司名下。

西勘院不服判决,上诉至最高法院。该案虽属民事纠纷,但由于专业性强,既有市场成分,又涉及到行政审批,最高法院对此极为重视,主审法官曾赴西安约陕西省国土厅、省发改委、省地勘局等部门座谈了解案情,还曾主动邀请陕西省政府派员来北京座谈。

随后,陕西省政府应最高法院要求,致函最高法院报告该省对于此案的意见。在这份报告中,省政府首次就审批程序问题做了解释。

陕西省政府认为,凯奇莱公司与西勘院签署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原因在于,合作合同必须完成备案手续方能生效。虽然省国土厅曾出具同意双方合作勘查的协调意见(即“65号文”),但由于凯奇莱公司没有落实转化项目,省政府并未批复同意该协调意见,双方也未按照协调意见向省国土厅上报精查阶段的备案资料。

据此,省政府认为,备案手续并未实际完成。

报告末尾,陕西省政府“请求最高法院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充分考虑和重视陕西来之不易的良好发展大局,作出公正判决”。显然陕西省担心,若一审判决生效,将可能形成仿效效应,对已形成的煤矿开发秩序造成影响。

了解完上述情况后,最高法院于2009年11月作出二审裁定,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发回重审。

在双方的合作勘查合同里,已涉及到勘查成果的转让条款。在一审判决中,西勘院须将探矿权转移至凯奇莱公司名下,即是履行此条款。

对此,在接受最高法院办案法官询问时,时任省地勘院院长樊晶表示,“合同内有转让的内容,涉及与现行法规相悖的问题。”据国务院《矿产资源管理办法》规定,“经依法批准,可以将探矿权转让他人。”时任省国土厅助理巡视员鲁学恭表示,“转让要有探矿权转让的批复。”

省高级法院在重审中认为,双方的合作勘查合同,名义上是合作勘查煤炭资源,实质上是探矿权转让,这一点在诉讼过程中也得到了原被告双方的确认。既然如此,那么就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向审批管理机关提出探矿权转让申请,待审批后方可履行合同。但双方只是将所签合同报送省国土厅备案,并未完成备案。

原告、被告双方明知所签合同行为违反21次会议纪要精神而故意将合同时间倒签,以报送合作勘查合同备案代替探矿权转让合同审批程序,故意规避法律法规。其行为实施将损害国家利益,据《合同法》,涉案合同应为无效合同。因此,省高级法院于2011年3月重审判决合同无效。

凯奇莱公司不服重审判决,上诉至最高法院。此案于2013年6月25日第一次开庭审理后,至今尚未宣判。

在重审期间,2010年8月初,媒体纷纷就陕西省政府、省国土厅“干预司法问题”展开报道。

受此影响,9月起,根据陕西省政府会议精神,省纪委监察厅对此事做了调查,认定合同无效的同时,还对省政府办公厅、省法制办、省高级法院、省国土厅、省工商局、西勘院等部门的相关责任人进行查纠。这些责任人被认定在矿权手续审查、审批工作方面失误,致使凯奇莱公司以合作勘探合同与“65号文”为据“纠缠不休”。 项目给了谁

长达八年的司法马拉松,虽未就探矿权的归属做出最终定论,但围绕项目的运作并未停止。

据省政府的协调结果,2006年4月12日,西勘院与转化项目的开发主体香港益业签订精查阶段的合作勘查合同。无论是在前述主管副省长的审批中,还是在随后的相关省级部门协调中,转化项目的开发主体都是指中化工程与香港益业两家,但在与西勘院签订合作勘查(精查)合同时,仅剩香港益业一家,中化工程消失了。

这份合同约定,将探矿权范围增至340平方公里,精查工作全部由香港益业出资,西勘院负责勘查施工,合作取得的精查成果和探矿权增值全部属香港益业所有。在此前与凯奇莱公司的合同中,西勘院与凯奇莱公司系二八分成。

根据合作勘查合同,香港益业只有在转化项目核准或省发改委备案批准落实后,才予以配置煤矿矿权。2006年7月7日,陕西省发改委以677号文件,给240万吨甲醇MTO一期60万吨甲醇项目备案。8月24日,省国土厅以便函的方式为该项目备案。

有省政府的支持,2006年至2007年间,240万吨甲醇项目及配套的煤矿项目拿到了环保、安全、国土、水利等国家五部委的七项批文。熟悉矿业审批手续的人士称,年产千万吨煤矿的手续,最快也要三年才能跑下来,香港益业仅用了一年时间,能力令人称羡。

2007年6月5日,投资额为22.9亿元的240万吨甲醇MTO一期60万吨甲醇项目,与配套的波罗井矿年产1000万吨项目同时开工。这两个项目对应的开发主体分别为陕西中化益业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中益能投)和陕西中化益业能源有限公司(下称中益能源),两个项目公司有着共同的实际控股股东:陕西益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益业投资)。

作为控股平台的益业投资为一人公司,成立于2006年4月14日,法定代表人为刘娟,自然人刘峰出资1亿元持股100%。生于1979年的刘峰,系刘娟之侄。

中益能投成立于2006年6月20日,法人代表为刘娟,注册资本2亿元,实收资本1.4亿元,其中:益业投资出资1.8亿元持股90%,实缴资本1.4亿元;中化工程出资2000万元持股10%,实缴资本为零。

据公司章程,中化工程的股权只能转让给益业投资,或根据需要转让给益业投资指定的第三方,但益业投资的股权可自由转让给第三方。2008年7月12日,中化工程将其10%股权无偿转让给陕西太兴置业有限公司(下称太兴置业),股权结构变为:益业投资90%,太兴置业10%。太兴置业的法人代表为刘娟之兄刘浩,1000万元实收注册资本中刘浩持股80%、刘浩之子刘亮持股20%。

中益能源成立于2007年8月29日,法人代表为刘浩,后变更为刘娟,注册资本3亿元,实收资本1.332亿元,其中:中化工程出资9000万元持股30%,实缴资本为零;益业投资出资7500万元持股25%,实缴资本7500万元;中益能投出资7500万元持股25%,实缴资本1500万元;太兴置业出资7200万元持股24%,实缴资本4320万元。

2008年,中化工程和中益能投分别将股权转让给益业投资和太兴置业,中益能源的股权结构变为:益业投资62%,太兴置业38%。

根据陕西省方面的初衷,转化项目与配套煤矿应按“一个项目一个主体”的原则,实行一体化开发。但在实际操作中,一体化运作的项目却被业主拆分成了两个名称相近的项目公司,转化项目与煤矿被切割。

陕西籍女港商刘娟,53岁,自1994年开始活跃于西安的旅游地产界,现为陕西省政协常委、陕西省海外联谊会副会长、香港陕西联谊会副主席。

据公开宣传资料及记者的调查,刘娟此前主要的投资领域为房地产项目,有据可查的投资手笔多为千万元级,并无运作上百亿元的大型化工、能源项目经验。因此,在中化工程出局后,她必须寻找到具备专业资质与资金实力的合作方(详见本期文章“刘娟前传”)。 延长石油接盘

经有力人士牵线,以稀释部分股权的方式,刘娟找到了自己的下家:正在推行油气煤盐一体化战略、寻求煤化工项目的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延长石油)。

2008年9月,一拍即合的双方签署合作方案,主要内容为,延长石油以24990万元的价格受让益业投资持有的两个项目公司各51%的股份,其中中益能投的51%股权13719万元、中益能源51%股权11271万元。太兴置业将所持股权转让给益业投资后退出,刘娟实际持有两个项目公司49%的股权。

三个月后,延长石油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了这一方案。

2009年2月11日,陕西正德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两家项目公司的资产进行了评估,这两份分别为“陕正德信评报字【2009】080号、081号”的评估报告(下称80号与81号评估报告)评估结果为:截至2008年12月31日,中益能源经审计后的净资产为13320万元,净资产评估值为26375.67万元;中益能投经审计后的净资产为14000万元,净资产评估值为28483.75万元。两公司评估后净资产价值合计54859.42万元。

8月25日,省发改委发函同意双方合作开发建设榆横煤转化项目。

随后,根据合作合同,双方签订了正式的股权转让合同。

梳理以上合作过程,合作双方系由高管先私下确定价格,再将合作方案拿到延长石油董事会讨论通过,然后再对标的企业进行资产评估。超出常规的转让速度,或许与刘娟急于引援有关,此时的她在资金上已捉襟见肘,甚至挪用了数百万元的客户投标保证金。

但这种先定价格后评估的非常规操作模式,隐藏的风险很快显性化。身为省属国有企业,延长石油如此重大的股权收购行为必须得到省国资委的审批。因此,2010年4月,延长石油以80号与81号评估报告作为定价依据,向省国资委申请批准股权收购。但省国资委发现,这两份评估报告已超过一年时效期,不能作为定价依据,故予以否决。

当年6月,延长石油为此专门向省国资委再次报送两份新的评估报告用于备案,这两份评估报告的编号分别为“陕正德信评报字【2010】第071号、第072号”(下称71号与72号评估报告)。省国资委在审核中发现,71号与72号评估报告系中化益业伪造,此外还发现,评估机构陕西正德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不具有采矿权和土地使用权的评估资质,评估报告所涉及土地及矿权没有合法的土地使用证和采矿权证书。

在调查过程中,省国资委还发现,延长石油“将被收购方委托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报我委备案”,以及“在项目未批、评估报告未报备的情况下就在董事会决议中明确了收购股权的价款”。《财经》记者获知,自2009年起,延长石油内部即有人向省纪委、省国资委举报此事。

在出具的审核意见中,省国资委建议,延长石油应与法律顾问研究此事件是否构成商业欺诈;应尽快将此事件向省发改委报告,就项目实施主体是否变更的问题征询省发改委的意见,如项目由延长石油一家实施最好。

陕西省国资委拟在所辖国企范围内通报此事。分管国资委的副省长对此批示,国资委审核认真负责,应充分肯定,请延长石油认真纠正,建议不再通报为妥。

尽管涉及“商业欺诈”嫌疑,却并未阻碍益业投资继续与延长石油合作。2011年3月,延长石油正式向省国资委提交请示,要求继续与益业投资合作。而半年前态度严峻的省国资委,批准了此次合作的立项。

延长石油的理由是,为“加快煤化工产业的发展,解决煤炭资源配置的问题,保障延长石油在陕北能源化工基地建设的总体规划和部署顺利实施”。手中掌握的配套煤矿资源,成为益业投资“筑巢引凤”的筹码。

9月5日,延长石油在集团五楼西会议室召开项目专题协调会议,刘娟参与了此次会议。双方达成协议,以2008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出具评估报告,进行股权交易;由延长石油借款650万元给中益能源,用于支付拖欠第三方的投标保证金和煤矿诉讼工程款;待工商变更手续完毕且新公司营业执照核发当日,延长石油将11876.8万元股权转让款打给益业投资的指定账户。 资产估值疑点

根据上述协调会议的精神,在股权转让完成前,双方共同成立延长益业项目筹建处作为合同主体,前述两个项目公司对外的新合同,该筹建处已在榆林市工商局备案。

一份筹建处资金支付情况的列表显示,自2011年5月起,这两个项目的所有工程合同全部都由延长石油付款。截至2013年2月底,延长石油通过筹建处共垫付各类建设款项约7962万元。

但省国资委的调查强调,上述7962万元是支付给第三方的合同款、设计费、土地使用费等,并非股权转让款项。现场可见,厂区办公楼与食堂已完成封顶,煤化工项目热电站的桩基已完工,煤矿的主副井已施工400米。而本应为主角的化工项目,仍是空地一片,仅完成了部分前期手续。

历经数次风波,陕西省方面对于香港益业的“成色”并非无所察觉。因此,在2012年8月31日,陕西省有关方面令延长石油接手两家项目公司的全部股权,并由后者单独委托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陕西同盛分公司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这两份“中和报字【2012】第XAV1045号和1044号报告”(下称1045号和1044号评估报告),分别对应中益能源与中益能投。据报告,以2011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中益能源账面净资产价值为13320万元,评估值为8298.96万元;中益能投账面净资产价值为14000万元,评估值为11088.28万元。

据此,两家项目公司净资产的评估值合计仅为19387.24万元,较之80号与81号评估报告的54859.42万元缩水近三分之二。

即便已是“瘦身”,这些资产估值也不无疑点。这两份资产评估报告后都附有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在中益能源审计报告的“在建工程”中的“其他”项,系股东益业投资于2006年度至2008年度的代付款累计达5135万元,会计师事务所对此部分款项出具了保留意见——按照审计惯例,这多为被审计方未能提供足以采信的支出证明所致。

该公司2011年12月一个月办公费和招待费接近1300万元,而同期工程费为0。大量从该公司支付巨额咨询费、规划费、设计费等中介费用系以白条形式支取,比如上述评估报告附录有:2005年5月10日刘娟之嫂王秀芬白条支取126万元规划费;2005年11月10日龚亚阳白条支取145万元甲醇项目咨询费;2005年5月9日该公司白条支付100万元咨询费等。

1045号和1044号评估报告距今同样超过一年时间,故又一次过期,延长石油正在重新委托相关机构做新一轮评估、审计,相关股权转让将以此为据。

第8篇

[论文关键词]土地整理 监理 经验

[论文摘要]农田土地整理工程有施工现场面积大、战线长、建筑多且零散、工期紧等特点,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监理部及监理人员以帮助建设单位考察选择好的施工队伍为基础,严格控制原材料、中间产品的质量,在施工现场监理人员利用巡监、抽检、旁站监理等多种监理手段控制施工质量,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促进度,使工程按期顺利的通过竣工验收。

农田土地整理工程是国家通过对中低产田进行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使农田的沟、渠、路、林得到综合整治,改善农业生态条件和生态环境,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和土地产出的活动。近几年,我们有幸担任了利津县陈庄镇、利津县明集乡、垦利县永安镇三项土地整理工程的监理工作,经过多方的努力,三项工程皆顺利的通过了有关部门的验收,其中两项工程被评定为优质工程。现我们把在监理工作中的几点经验总结如下。

一、施工队的选择

一项工程竣工后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施工单位的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工程确定施工单位的招投标过程中,做为监理方,应协助建设单位确定完成该项工程所需施工单位应具备的资质等级并对其进行审查。具体审查施工单位的组织管理机构是否健全,综合管理水平是否达到有关要求,该建设单位是否建立健全了各种质量管理制度及相应的措施,主要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是否达到了有关要求,并会同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近两年来完成的主要工程进行实际现场查看,根据投招标的情况,最终确定施工单位并签订有关合同。

二、对工程所需原材料的质量控制

工程所用原材料的质量,对整个工程的质量等级有着直接的关系。监理部针对砂、石材料多为私人小场生产,材料质量参差不齐的特点,监理方会同建设方、施工方对砂、石料场进行实地考察并提取样品,通过对样品的分析和试验,根据试验结果,择优确定采购场家,从源头对材料质量进行控制。钢筋、水泥、保温板、土工布等材料要有出厂合格证。所有材料进场后要在监理人员的监督下,按国家规范规定的取样标准按批次现场取样,送交有国家质检资质的检验机关进行试验,样品试验合格的材料根据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准其使用,样品试验不合格的材料坚决清除出现场。监理人员对上述情况做好监理记录。

工程所用水的水质的好坏,对工程总体质量也有一定的影响,土地整理工程的施工现场多为盐碱或半盐碱化土质,就地取水时,水质较差,所以,监理工程师责令施工企业在施工现场砌筑防渗漏水池,存储运来的可饮用水,供混凝土、砂浆拌合及养护等施工使用。

三、施工现场的质量控制

土地整理工程的施工现场大则几万亩,小则几千亩,且为了最大限度的减少因施工给农业生产带来的不利影响,施工工期一般安排的较短,因此,土地整理工程有面积大、战线长、建筑物多、时间紧等特点,施工时一般是多工序多工作面同时开工。为了解决以上问题,保证施工质量,保证工程按时竣工,现场监理人员每人配摩托车一辆,在施工现场不间断巡监并对工程进行一定数量的抽检;对重点部位和关键工序挂牌施工,监理人员进行旁站监理,并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如在建筑物的混凝土柱或梁的浇筑时,监理人员会同施工人员按配合比对材料用量进行计量,并根据石子、砂子的含水率适时调整水的用量,按规范规定做塌落度试验,留试压试块。尤其要注意施工预先检验和隐蔽工程的检验。

1.施工预先检验。施工预先检验是指工程在正式施工前所进行的质量检验。这种检验是防止工程发生差错、造成缺陷和不合格品出现的有力措施。如监理人员对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参考标高的复核,对预埋件预留位置的检验。

2.隐蔽工程验收检验。隐蔽工程验收检验,是指将被其他工序施工所隐蔽的工序、分部工程,在隐蔽前所进行的验收检验。如基础施工前对地基的检验,混凝土浇筑前对钢筋、模板、预埋件、预留孔、保护层的检验等。实践证明,坚持隐蔽工程验收检验,是防止质量隐患,确保工程质量的重要措施。隐蔽工程验收后,要办理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手续,列入工程档案。在验收检验中发现的问题监理人员应责令施工方整改,整改完毕后,监理人员需进行复核,并写明整改情况。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工程,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四、资料整理

工程现场施工结束后,最后总体验收时只能对工程表面好和工程运行情况进行查验,而隐蔽工程部分则只能通过资料说明情况。对监理资料进行科学的整理尤为重要,在工程建成竣工后,监理工程师可以将完整的监理资料移交项目法人,作为建设项目的档案资料;完整的监理资料是建设监理单位具有重要历史价值的资料,监理工程师可以从中获得宝贵的监理经验,有利于不断提高工程监理工作水平。

监理资料有:

监理日常工作文件:包括监理工作计划、监理工作月报、工程施工周报及工程信函等。监理机构函件:包括监理机构主送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函件。会议纪要:包括监理工作会议、工程协调会议、设计工作会议、施工工作会议及工程施工例会等会议的纪要。勘察、设计文件:包括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变更等文件资料。工程收函:包括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企业等单位送交的函件。合同文件:包括监理合同、勘察设计合同、施工总包合同和分包合同、设备供应合同及材料供应合同等文件。工程施工文件资料:包括进度计划、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签证和核定单、联系备忘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及技术管理和施工管理文件资料等。政府文件:包括有关监理文件、勘察设计和施工管理办法、定额取费标准及文明安全等方面的规定。技术参考资料:包括监理、工程管理、勘察设计、工程施工及设备、材料等方面的技术参考资料。

五、协调关系

监理人员主要面对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监理既要执行建设单位的要求,又要坚持正确的原则,在严格按规范和设计要求监理的基础上,对施工单位遇到的技术性问题及时帮助解决,对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发生的各种争议,要本着及时、公正、合理、合法的原则进行协调处理,做到不偏不倚,保护各方面的正当权益不受侵害。

第9篇

设计管理是对设计过程和成果进行控制和管理,是实现工程建设项目投资、进度和质量三大目标控制的关键。设计管理不仅可提高设计质量,还可以使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更高、速度更快、质量更好。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与水平,首先通过工程设计使其具体化,并据此作为施工的依据。设计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工程项目的使用价值和功能,是工程质量的决定性环节。我国工程质量事故统计资料表明,40.1%的工程质量事故是由于设计原因引起的,居工程质量事故原因之首。设计人员对设计任务的熟悉程度以及设计各专业的协调配合程度如何等等都会影响设计质量的好坏。设计方案不甚合理、设计违反正常设计程序等都会影响设计产品的质量。由于设计失误所造成的质量问题,常常是施工阶段难以弥补的,甚至有可能会带来全局性或整体性的影响,以致影响到整个工程项目目标的实现。在设计阶段,项目的规模、标准、功能、组成构造等方面都进行了具体化,是影响投资程度最大的环节。工程项目各个阶段对投资的影响程度是不同的。随着项目的开展,各项工作对投资影响程度逐步下降。方案设计阶段对投资的影响程度可高达95%。国外某项统计资料表明:设计阶段节约投资的可能性约为88%,而施工中节约投资的可能性仅为12%。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是:很多工程设计人员缺乏经济观念,设计思想较为保守,在设计过程中存在着技术与经济脱节的问题,往往造成投资上的浪费。经验表明,一项合理的设计有可能使造价降低5-10%,甚至更高。工程项目的进度,不仅受施工进度的影响,项目设计水平及质量也会直接影响着整个工程的进度。如专业之间协调问题、设计变更问题,因业主缺乏足够的工程经验累,在设计初期不能提出到位的设计任务书等,都会给工程项目的进度控制带来困难,从而影响工程进度目标的实现。

2设计管理的目标

设计管理的核心任务是进行项目目标控制,即质量、投资、进度目标控制。通过设计管理使设计质量、工程投资、设计进度满足项目的整体合理要求。在业主技改团队的领导和项目管理单位的策划下,通过对设计工作的监督、协调和管理,实现对项目的目标进行早期有效的控制;同时,在工程进行中正确处理和控制设计变更以及与设计相关的其他问题,最终配合业主实现整体项目的投资目标、进度目标和质量目标。

3设计管理的工作程序

设计管理应在业主方技改团队的领导下进行。设计管理单位负责协助业主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服务和竣工验收各环节的设计要求、设计质量、设计进度和设计资料进行全过程管理。同时,做好业主和设计单位之间、专业咨询单位和设计单位之间就设计难点和技术课题的推进开展技术协调工作。在设计管理过程中,将发现的问题提交业主代表,由业主代表召集有关各方(根据项目的不同阶段确定,包括甲方、设计管理方、项目管理方、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或供货商等),协商讨论后形成会议纪要,由业主签发,下达给设计单位(或相关单位),设计管理单位协助业主督促和检查设计单位(或相关单位)执行。对各阶段的设计需求、设计成果等各类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编制目录供查阅。做好各类与设计有关的会谈、洽商的记录,保证资料的完整性和可追朔性。定时形成设计管理工作小结,项目竣工验收后形成设计管理工作的总结报告。

4造价控制管理

设计阶段是投资管理最为关键的阶段。设计阶段投资控制的基本工作原理是动态控制,过程中采用计算机辅助手段,对各种设计文件中的有关投资部分进行分析,严格执行设计标准,推广标准化设计,使工程设计在满足工程质量和功能要求的前提下,应用限额设计、价值工程等理论对设计阶段的投资进行有效的控制,同时使施工图预算控制在概算内按照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及投资估算控制初步设计,按照批复的初步设计总概算控制施工图设计,同时各专业在保证达到使用功能的前提下,按照分配的投资限额控制设计,严格控制施工图设计的不合理变更,保证总投资不被突破。对设计投资控制的工作内容主要是审核设计方案的经济性(包括项目运行维护费);在设计阶段审核项目的施工工艺合理性、缩短工期降低造价的可能性;审核限额设计(包括各专业限额设计成本控制)的落实情况;以性价比指标优化设计方案或调整项目投资指标;与相关单位沟通协调、沟通等。

5进度控制管理

对设计进度实施动态控制。在设计工作开始之前,审查设计单位所编制的进度计划的合理性;在进度计划实施过程中,定期检查设计工作的实际完成情况,并与计划进度进行比较分析,一旦发现偏差,及时在分析原因的基础上提出措施,以加快设计工作进度,同时控制设计质量,使设计错误和变更不发生或少发生,尽可能使设计图纸在保质、保量的前提下,按规定时间提供,从而使工程项目在拟定的进度目标内实现。根据工程进度要求和设计特点,协助业主编制合理的设计进度计划,并协助业主检查和督促设计进度的落实。审核设计人员提出的详细设计进度和出图计划,并监督执行。研究分析招标采购、施工进度及分包合同结构,与设计人员协商,使设计进度满足招标采购和现场施工要求(及时提供招标图及技术条件)。通过提请业主召开设计协调会等有效手段,讨论设计中遇到的问题,解决设计人员的困难,督促设计出图进度。根据设计特点和要求,及时提醒业主确认有关设计条件,协助业主和设计单位共同分析可能影响设计进度的关键因素,并提出解决方案,以保证设计进度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对设计文件提请业主尽快组织审定,及时解答设计人员的提问及其他事宜。进行设计进度跟踪管理,并提交各种进度控制报表和报告。

6质量管理

设计管理的质量目标是确保工程设计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规范、满足业主要求、达到规定的设计深度、符合施工(安装)的实际要求,设计质量达到项目总体目标要求。质量管理重点是:在方案设计阶段,重点审核工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否符合总体方案的要求及项目决策阶段确定的质量标准;初步设计阶段,审核专业设计是否符合预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施工图设计阶段,重点审核是否满足使用功能及质量要求。着重对设计输入和设计过程进行检查和控制:a.确定项目设计要求和标准,参与分析和评估项目使用功能等问题;b.审核设计是否符合业主对设计上的特殊要求,并根据需要提出修改意见;c.审核设计图纸(含说明)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规范、有关设计规定要求和标准,并根据需要提出修改意见;d.对设计各系统的技术经济进行分析比较,并提出优化意见;e.审核施工图设计是否满足施工要求,各专业设计之间有无矛盾;f.组织设计文件协助业主向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查报批工作;g.协助业主做好施工阶段设计变更和技术核定的管理,对各类变更提出技术决策建议;h.参与设计方案讨论和优化、各设计阶段初始业主和设计单位的协调会议及设计方案汇报和设计配合。加强过程管理。

7设计的优化控制管理

设计优化控制的基本原则是前期狠抓设计工作前期的方案论证及工作计划的事前控制;后期狠抓各设计阶段产品(设计文件)审查验收的事后控制,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设计优化的前期控制内容是:明确设计的原则和要求;采用价值工程等现代管理方法的相关原则,做好合同相关条款的细化;要求设计方提供图纸设计工作流程、审批原则等;深入调研和总结烟草行业类似工程的建设经验,充分做到取长补短;重视和积极参与设计工作前期的方案论证,及早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设计优化在设计文件审查验收阶段应重点抓好“推行新技术”和“设计挖潜”。设计管理单位应注意采用较成熟的先进技术,提高设计质量,降低工程成本。同时,运用项目管理的“施工图剖析法”,从设计图纸上深入挖潜可节约的投资。

8设计变更的管理

设计变更控制的原则是确定变更性质及分类,严格控制被动变更,正确处理合理变更,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做好设计变更后果的预测和处理。设计变更主要分为:业主提出的变更;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设计单位提出的变更。在明确变更类型的基础上,设计变更的控制应从设计变更数量和具体设计变更处理两个方面进行控制。主要内容为:控制并减少设计变更数量;严格每次设计变更的控制;严格履行设计变更控制的审批程序;落实设计变更结果的责任承担;严密跟踪设计变更的结果,记录、备案、归档(纸介表单及电子文档);认真总结设计变更的经验教训。

9设计的组织协调管理

设计管理单位应在技术和管理两个方面进行有效的组织和协调。包括:a.协调设计单位与相关设备制造商间的关系,对有关问题的处理提出建议;b.协调设计单位解决设计中存在的技术难题,保证设计质量和进度;c.做好勘察和设计单位之间的技术协调,使勘察任务书和勘察成果符合项目特点和设计要求;d.协助业主协调设计与施工之间的关系;e.协助业主处理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对设计文件的审批事宜、将确认审核意见及专家咨询意见及时反馈给设计单位,督促其逐条落实;f.联合业主、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组织施工图设计的交底,审查施工图交底会议纪要;g.根据同业建设经验和项目特点,协助业主梳理重大技术课题,开展专项课题,及时参与调研和论证,协助业主形成技术创新成果。

10设计跟踪服务管理

设计管理单位,应做好设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跟踪服务管理工作:a.项目核心团队要设立专责人员,负责联系设计单位工作。b.组织设计单位对项目各相关方进行培训和现场设计讲解。c.组织实施设计信息管理。d.组织设计方参加工程竣工现场验收。e.对设计单位的设计服务工作进行考核。f.按月、季度形成设计管理工作小结,竣工验收后形成设计管理工作总结报告。

11设计信息及资料管理

11.1设计阶段信息管理的基本原则是通过对信息的合理分类、编码,制定信息管理制度,促进迅速准确地传递信息,全面有效的管理信息,在此基础上建立完整的文档系统,以客观记录反映项目建设过程。为项目的顺利实施和知识管理奠定基础。

11.2基础资料的获得由设计管理单位负责搜集解决国家、地方及行业设计管理、设计规范及建设工程概(预)算定额等。

11.3设计管理单位协助业主对各阶段的设计需求、设计成果等各类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编制目录供查阅。

第10篇

会计核算质量的提升,促使事后监督重心转移。近年来,人民银行通过强化制度、执行、监督并重的核算管理,实施安全、效率、效益的核算改革,会计核算风险防控能力不断增强,会计核算质量稳步提高。一是会计核算差错明显减少。以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下称“福州中支”)为例,辖内会计核算业务差错数量和差错率始终保持在极低水平,并整体呈逐年下降的趋势。2009~2013年,辖内会计核算差错数量分别为20笔、17笔、14笔、10笔和6笔,差错率分别为万分之0.28、0.27、0.24、0.23和0.21。二是会计核算差错程度较轻。福州中支辖内近年会计核算差错均属规范性问题和账务处理差错,未发生资金损失或性质严重的核算事故。如会计凭证填制不规范、会计资料要素不完整、记账串户或重复记账等,此类差错都可通过纠偏或账务调整整改,对会计核算资金安全影响程度低。会计核算质量的不断提高,促使事后监督重心转移,不能局限于单一的合规性监督,停留在单纯的查错纠偏上,事后监督重心应转移到防控核算风险、防止资金损失上,应加强对日常监督结果的分析应用,通过开展会计核算风险评估和预警,针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和内部控制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完善会计核算管理的意见和建议,深化事后监督工作内涵,提升监督工作层次。

二、事后监督转型实践

事后监督转型是顺应会计核算快速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进一步提升事后监督效能的必要途径。近年来,福州中支坚持以风险控制为导向,以绩效提升为根本,在事后监督转型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尝试。

(一)探索监督工作机制

针对事后监督部门未实行条线管理、业务指导分散于不同部门的现状,建立福建省人民银行系统事后监督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联席会议是加强协作、交流经验、共享信息的议事组织。确定联席会议学习培训、风险防范和发展规划等十个方面的议题,充分发挥省会中心支行事后监督业务指导和协调作用。定期召开事后监督联席会议,组织省内各事后监督部门交流工作经验,探讨履职中遇到的问题,提出进一步推进全省事后监督工作的建议及措施。开展全省事后监督业务竞赛,将把好核算质量关、加强资金风险防范作为竞赛目标,以监督水平提升为根本,鼓励事后监督管理及手段创新,通过竞赛推动全省监督水平的整体提升。不定期举办事后监督专题业务培训,邀请支付结算、国库等业务主管部门介绍会计核算业务发展及风险防控重点,增强事后监督部门对核算业务及相关规章制度的理解和认识,适应会计核算业务变化后监督工作需要。

(二)创新风险监督手段

以防控会计核算资金风险为核心,探索构建风险导向型监督模式。按季发出事后监督风险提示,收集省内事后监督中发现的核算问题,通过分析问题的性质、发生频率及对资金安全的影响程度,将问题分为事故、核算差错和规范性问题三类,分别以红、橙、蓝三色标识风险等级,向省内各中心支行分管领导、核算与监督部门发出风险提示,提高事后监督风险管理水平。每半年开展事后监督业务分析,总结监督情况,分析核算差错特点,探讨差错产生的原因,运用同期对比、发展趋势预测等方式,加强对监督结果的统计和分析,排查核算风险隐患。推动核算业务分类监督,将监督对象按办理的业务范围、业务量大小分类,将监督内容按资金风险程度划分,将监督时点按月(年)末、节假日前后、一般工作日区分,明确监督标准;对重点账户、特殊业务和重要时点实施监督与再监督,对资金风险较小的业务进行合规监督,促进监督工作由合规监督向风险监督转化。开发国库支付业务监督软件,对国库会计核算风险较大的拨款、退库等资金出口环节实施电子监督,并将EX-CEL应用于国库核算平衡关系及操作日志的监督,防范国库资金风险,提升事后监督效率。

(三)促进监督成果运用

加强横向部门间业务交流,定期召开福州中支事后监督联系协调会议,业务管理部门、核算部门和事后监督部门参加。通报事后监督情况,并就监督中发现的风险性、制度性、操作性问题进行探讨。近年来,通过联系协调会议提出50余条完善会计规章制度、会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意见建议,大多数被业务管理部门采纳,或据此明确相关制度规定,或及时向总行反映,有力地推动会计核算规范、安全开展。建立信息共享平台,结合当前事后监督工作特点,依托福州中支内联网,建立《事后监督业务工作平台》,及时登载工作动态、分析报告、会议纪要和风险提示等信息,促进全省事后监督资源共享。建立会计核算差错案例库,收集2009~2013年全省事后监督发现的差错,界定差错类型,描述差错情况,形成电子监督成果,供全省监督部门与核算部门借鉴参考,提高监督信息转化运用的效果,有效地发挥了事后监督的综合反映作用。

三、新形势下事后监督转型探讨

近期,人民银行总行下发了关于地(市)中心支行内设机构调整的意见,地(市)中心支行不再保留事后监督中心,事后监督职责按业务条线分别交由相关核算部门履行,即由跨部门监督改由部门内监督。无论事后监督部门如何调整,事后监督职责仍将履行。面对会计核算和监督机制的发展变化,事后监督只有通过转型才能适应更高的新要求。

(一)监督机制转型

《中国人民银行会计核算监督办法》将“会计核算事后监督”改为“会计核算监督”,体现了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控制的监督理念。目前事前、事中监督由核算部门负责,事后监督职责由事后监督部门履行,会计核算风险控制相互关联的整体被人为分割,易形成重复监督和监督不到位的格局。应通过顶层设计和底层推动,建立起适应会计核算业务发展,符合资金风险防控需要的监督机制。一要理顺事后监督管理机制。将各级分支机构事后监督职责回归营业、国库、货币金银等核算部门,在管理机制上实行自上而下的条线统一管理,融事前、事中、事后监督于一体,统筹规划会计核算各环节风险防控,避免管理协调不畅、信息沟通脱节,重复且无效劳动等现象,有效整合监督资源。二要构建大监督机制。会计核算事后监督要与业务管理部门现场检查、内审部门内控检查实现信息共享,职责互补,加强监督交流、沟通、反馈力度,发挥事后监督成果独立性、及时性、全面性等特点,为业务管理部门完善制度建设,加强风险管理提供决策支持。要运用事后监督结果,确定会计核算检查方案,突出检查的针对性;要结合现场检查情况,调整日常监督重点,促进现场检查与日常监督互动互补,切实发挥监督合力。

(二)监督模式转型

目前,事后监督仍停留在合规监督层面,较多注重微观差错的检查,忽视对会计核算业务的风险评估与判断,以及对潜在风险的监测与预警。要在合规监督的基础上,构建科学、系统的会计核算风险管理模式,建立风险识别、评价、预警和处置办法,充分发挥事后监督防控会计核算风险的作用。一是日常监督与风险分析相结合。突出监督重点,加强对关键业务、特殊时点和要害岗位的监督,坚持从动态、全面的角度出发,分析核算过程、内部控制、资金流动等风险防控环节,开展风险监测和风险预警。二是差错纠正与管控措施相结合。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核算差错要从管理层面、制度层面分析,及时反馈和落实整改,促进会计核算规范操作;对会计核算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风险问题,要及时提出防范措施,堵塞漏洞,排除隐患。三是监督结果与质量评价相结合。依据日常监督结果,对核算过程、核算结果和核算管理持续跟踪、监测,定期评价会计核算状况,针对人员配备、岗位设置、核算操作等方面存在的不足,要提出加强管理的具体建议,实现由真实性、合规性为主的监督向以资金风险防控为重点的监督方向转变。

(三)监督手段转型

相对于不断升级完善的会计核算系统,事后监督手段滞后,特别是占整个事后监督业务量70%以上的国库会计核算,仍以手工监督为主,缺乏层级控制、自动识别和全面涵盖。借助科技力量,改进事后监督手段,提升监督效能是推进事后监督转型的必然选择。一是开发监督系统。改变目前国库、货币发行会计核算手工式、粗放式监督状况,探索监督系统与核算系统的有效对接,从核算系统提取原始数据,将人工核对、计算、校验等基础监督功能以监督系统替代;依托系统功能,从日常业务监督、风险环节监控、重要事项审批等不同角度,实施重点、实时、动态监督,并对各类核算数据进行监测与统计分析。二是优化监督系统功能。ACS监督子系统,不仅具备对特定业务的实时监督功能,还通过设定监督条件对一般业务比例监督,前移监督关口、突出监督重点,相比原有凭证影像事后监督系统复核式比对的监督模式前进了一大步。但仍存在优化空间,如ACS凭证受理与账务处理前后台分离,营业网点与总行业务处理中心各负其责,该模式下核算资金风险隐患理论上只存在于凭证影像的真实性与合规性,地(市)中心支行监督职责调整后,凭证从核算到监督环节的即时传递成为可能,应将凭证影像监督由事后监督调整为实时监督,避免监督时效滞后在风险防控上的局限。同时,对核算系统能自动校验、核算环节已实施控制的业务,如商业银行通过ACS前置系统办理的财政存款、电子对账业务等,可调整事后监督频率,将按旬、按日监督改为按月监督,避免重复劳动,提高监督效率。

(四)监督队伍转型

第11篇

第一条为规范征地补偿争议裁决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由省人民政府裁决的征地补偿争议。

法律、法规对征地补偿争议的裁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省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承办由省人民政府裁决的征地补偿争议裁决工作。

第四条征地补偿争议先协调后裁决,并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

第五条征地补偿争议裁决期间,不停止征地方案的实施。

第二章申请与受理

第六条当事人对征地补偿有争议的,自市、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市、县人民政府申请协调。

市、县人民政府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协调完毕。协调达不成协议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告知当事人申请裁决的途径和期限。

当事人自协调不成之日起15日内,可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裁决,并将申请书直接递交省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逾期申请的,不予受理。

第七条对青苗、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有争议,申请裁决的,由其所有权人提出。

对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有争议,申请裁决的,由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

对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有争议,申请裁决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的,由被安置人员提出;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其他单位的,由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其他单位提出。

第八条申请裁决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的材料;

(三)市、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四)经过市、县人民政府协调的证明;

(五)省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委托人提出裁决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

第九条申请书应载明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法(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被申请人的名称、住址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三)申请裁决的具体事项;

(四)事实、理由与依据。

第十条省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接到裁决申请书后,在10日内进行审查,符合条件,决定予以受理的,制作受理通知书,并发送申请人;不符合条件,决定不予受理的,制作不予受理通知书,报省人民政府审定后,发送申请人。

第十一条省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自受理裁决申请之日起7日内,将裁决申请书副本发送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市、县人民政府。

市、县人民政府自收到裁决申请书副本之日起15日内,向省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答复和有关证据。没有按时提交或者不提交的,不影响裁决的进行。

第十二条当事人认为承办人员与裁决申请事项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有权申请承办人员回避。

承办人员认为自己与裁决申请事项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的,应申请回避。

省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回避申请应及时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承办人员的回避,由承办机构负责人决定;承办机构负责人的回避,由省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决定。

第三章调查和协调

第十三条省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对裁决申请事项进行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并收集有关证据。

省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裁决申请事项进行调查时,调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向被调查人出示证件。被调查人应按照调查人员的要求提供有关文件和材料。

调查结束后,调查人员应制作调查笔录,由被调查人、调查人员分别签名或者盖章。

第十四条征地补偿争议裁决前,应先行协调。

省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协调的,在5日前将协调的时间和地点通知当事人。协调的地点尽可能在申请人的住地附近。

省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协调时,可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被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

第十五条协调应制作笔录,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认为对其陈述记录有遗漏或者错误的,有权申请补正。

第十六条协调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并查明事实、分清责任。协调后达成一致意见的,省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制作协调协议书或者协调会议纪要,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

第四章裁决

第十七条经协调,当事人对征地补偿争议未达成一致意见的,省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提出如下裁决意见:

(一)市、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的补偿标准合法的,决定维持;

(二)市、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的补偿标准达到法定标准,但计算有误的,决定变更;

(三)市、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的补偿标准未达到法定标准的,决定撤销该征地补偿标准,并责令市、县人民政府在规定期限内依法重新确定征地补偿标准。

第十八条省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自受理裁决申请之日起90日内,提出裁决意见。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提出裁决意见的,经省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省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将裁决意见报省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自收到裁决意见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

第十九条裁决应制作裁决书,加盖**省人民政府征地补偿争议裁决专用章。

第二十条裁决书应写明: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工作单位和住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及人的姓名、职务;

(二)裁决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三)裁决认定的事实、理由和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四)裁决结果;

(五)不服裁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六)裁决日期。

第二十一条省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将裁决书直接送达或者邮寄送达当事人。

第二十二条裁决结束后,省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将与裁决事项有关的全部材料立卷归档。

第12篇

1、深化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积极办案体现执法效果

今年,我院在连续4年获得全区基层检察院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优胜单位之后,为实现“5连冠”的目标竭力抓好办案工作,我提出并经党组通过,自确立了从XX实际出发,不断规范办案管理,创新办案机制,保持办案规模,突出办案重点的工作思路,把主要工作精力放在抓自侦工作方面,督导自侦部门以提高办案质量和效果为核心,争创1流工作业绩。今年1至7月末,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7件8人,已完成全年工作任务的87.5%(全年要求立案侦查8件10人)。其中大案3件3人,现已侦查终结5件6人,并移送审查,通过办案共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70余万元。受理渎职侵权案件线索2件,立案侦查1件1人,已完成全年工作任务的50%(全年要求立案侦查2件)。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采取的主要措施是:

(1)科学量化管理,落实目标责任。为进1步加大自侦工作办案力度,确保查办案件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1,进1步明确了自侦部门干警的责、权、利相结合。规定年内各办案业务科完成立案数3件,其中大要案1件,年底结案率达100%,移送审查率达100%,有罪判决率达70%,并力求实现挽回经济损失10—20万元的工作目标。

(2)改革侦查机制,规范侦查活动。1是坚持实行反贪侦查工作流程管理。2是以争先创优活动为动力,着力提高侦查人员发现犯罪的能力、突破案件的能力和完善固定证据的能力,培养创新精神,创造突出的业绩。3是研究创新自侦办案机制,保证办案质量,推行自侦部门与本院控申、侦监、公诉、技术、监所5部门互相衔接、互相监督、互相配合的“5加1”办案模式并不断进行完善。

(3)开辟案源渠道,增强发现线索能力。指导自侦部门主动加强与外界和内部各有关部门联系与合作,并亲自出面同审计部门联系召开工作协调会议,联合下发检审机关互相配合的会议纪要。经常亲自同区纪检、监察、部门联系交流情况,通过沟通广泛开辟案源渠道。同时,对有可查性的线索要深查、扩查;建立健全内外案件线索移送制度;认真查办上级院交办的案件线索,尽最大努力提高交办案件线索的成案率。

(4)提高案件质量,加强安全防范。要求我院自侦工作部门严格执行高检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实行内部制约的若干规定》和自治区院《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内部制约规则》,以监督制约促案件质量。认真执行“1案3卡”监督办法,3卡随卷同行,附卷存查。同时高度重视安全防范工作,进1步规范办案程序,严格认真遵守自治区院关于办案安全事故和超期羁押问题的有关规定,实现无错案、无违法违纪、无安全事故的“3无”要求。

(5)积极做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今年1至7月末,派员先后到区工商分局进行了法制讲课2次,召开预防职务犯罪座谈会1次。为加强重点工程的预防工作,我院与区水利局共同成立了工程建设廉政领导小组,对XX区水利局英金河灌渠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项目进行了专项预防,以保证工程项目经济运行安全,防止工程建设中职务犯罪发生。

2、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维护稳定提高执法水平

自**年机构改革后,我院由原来定编69人减为57人,而在岗干警只有49人,刑事检察业务工作量却呈逐年上升趋势。侦监、公诉干警每人年均办案数近100件。受案数的上升使刑检警力更趋紧张,为缓解人手紧任务重的矛盾,我同分管的副检察长及刑检1、2科负责人研究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基础上,改革办案机制,依靠科学的管理提高办案效率,确保了在检察环节不误战机,有利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今年1至7月,我院共受理提请逮捕案件和决定逮捕案件154件195人,其中批准逮捕135件173人,不批捕19件22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4件4人,追捕漏犯1人,审查批捕和决定逮捕案件的准确率均达到100%;共受理公安机关和本院自侦部门移送审查案件239件339人,提起公诉200件282人,不3件3人,依法追漏诉8人,退回补充侦查10件23人,移送其他检察院1件4人,有39件46人正在审查中。提起公诉案件法院已判决176件210人,审查准确率、不准确率均达100%。

在严厉打击刑事犯罪过程中,着重做了以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