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8-27 18:53:55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职称晋升申请书,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关键词:科研档案;管理;创新
中图分类号:G27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2)24-0065-02
科研档案是指在科研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科技文件资料,是医学科研活动的真实记录,是一项重要的信息资源[1]。医学科研档案管理工作是一项专业性、科技性很强的管理工作。随着医学科学事业的不断发展,科研活动也越来越频繁,随之产生大量的科研文件资料。科研文件内容广泛,且来源分散,涉及人员多,以致资料收集难、管理难、利用率不高等问题越来越突出。如何在科研活动中科学地收集、管理和利用科研文件资料,是医学科研档案管理创新的重要课题。
一、医学科研档案管理重要性
医学科研档案是真实记录科研活动历史及其成果的综合载体,对医学科学技术研究的发展具有很好的指导促进作用,对科研工作的瞻前性、科学性及实用价值的鉴定起着重要的作用,是医院科研实力水平的重要体现。搞好医学科研档案管理工作,对于提高医院科研整体水平有着重要的意义。因此,医学科研档案材料收集、整理、编排、保存及利用等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1.医学科研档案是科研工作的重要依据,是科研活动的必要条件
科研档案与科研工作关系密切,医学科研工作是医学科研档案的信息来源,而要搞好科研,就必须要有完整、准确的科研档案作为依据。一切科研活动都有延续性,需要吸取和借鉴已有的科研资料信息。进行科学研究必须以大量充分可靠的材料为依据,而科研档案能为科学研究提供不可缺少的原始资料和重要信息,通过对医学科研档案的系统管理,能够防止和避免科研活动的重复性。因此,医学科研档案能为医院的科研管理部门、医学科研人员以及上级主管部门提供最新的、反映医院医学科研活动的宝贵信息,是科研活动的必要条件。
2.医学科研档案是制定医院发展规划的客观依据
医学科研档案能够有效记录医院的科研人才结构、科研基础设施及科研技术状况等,医院当前医疗技术水平层次,国内外学术地位,人才、设备情况,医院学科发展主攻方向,整体医疗、科研、教学发展规模、科研辐射范围等,均可通过医学科研档案真实地反映出来[2]。通过对医学科研档案的统计分析,能够对医院未来发展方向进行综合评价和分析,从而为制定医院发展规划提供客观依据。若科研档案管理不善,将直接影响到上级管理部门和医院管理决策的制定,影响到学科管理、科研活动顺利开展。
医学科研档案不仅记录了科研活动的最终成果,同时也记载着科研活动的研究过程、科研人员承担的科研任务、科研项目完成后发表的学术论文以及获得的成果奖励等信息。医学科研档案的系统性、客观性、完整性、真实性和连续性,能够帮助医院考核部门对科研工作人员各方面的素质深入了解。因此,在人才考核、职称晋升的过程中,除了参考医疗、教学量化考核指标以外,还要充分利用好医学科研档案,为医院科研人员全面考核衡量,人才选拔提供重要依据。
二、医学科研档案管理存在问题
1.医学科研档案制度不健全、不落实
医学科研档案管理工作与科研项目申报、科研成果申报工作相比,不能引起医院领导重视,导致科研档案管理制度不完善或执行不到位,科研档案管理工作缺乏系统性。没有完善的制度保障,科研档案归档缺少制度标准,造成很多科研档案归档混乱,不能实现集中统一管理。有些管理制度形同虚设,执行和落实力度都不足,科研档案管理监督机制亟须完善。
2.医学科研档案管理相关人员意识不足、能力不强
医学科研档案管理组织机构不健全,档案管理人员人数不足、素质不高、能力不强,缺乏相应的理论知识与管理知识,系统化、标准化程度较低,影响医学科技档案整理开发利用。档案管理人员长期以来只负责收集整理档案,缺乏服务意识。同时,医院科技工作人员档案归档意识淡薄,只注重科学研究实践活动,重视科学研究课题申报、、成果申报、专利申请,忽视了医学科研档案归档,更有的认为档案具有保密性,抵制归档或不归档。
3.医学科研档案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
传统的医学科研档案管理,存在档案资料易损坏、低效率、不便于统计和查询等问题,这些问题使档案的利用率显著降低。随着信息化时代的来临,医院不同程度地实行了管理的信息化,从病人的挂号到门诊、急诊、入院、出院、用药、结账都实行了网络化管理,但在医院科研档案信息化管理方面,还没有形成共识,没有建立相应的科研档案数据库,没有意识到医院科研档案信息的巨大价值,档案信息没有进入共享,大部分科研档案管理工作只局限于简单的整理、查询和提供利用等传统模式,阻碍了档案信息的开发利用[5]。
4.医学科研档案开发利用率不高
医学科研档案管理人员对科研档案重管轻用,科研档案资源整理收集不够丰富,服务手段不能适应医院科技人员的需求,导致科研档案无法发挥其应有的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当前医院保存的科研档案多为原始资料、研究工作结束后科技档案就被束之高阁,只供医院科技人员个人晋升等需要查阅使用,缺少同行交流开发利用,无法有效服务临床、科研、教学。
三、医学科研档案管理创新对策
关键词:教师业务档案;建立;管理
教师业务档案是学校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学校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表现。把教师业务档案保存起来不仅是学校的历史财富,也是教师个人的财富,通过业务档案,教师能看到自己在从事教学与教育科研中的成绩,从而进行更高层次的探索,激发工作热情。因此,档案工作人员也应该认识到教师业务档案的重要价值,更好地为教学第一线服务。
一、原始材料的搜集
(一)历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本人申报材料是基本材料,它比较全面地反映了该教师一定时期内的专业技术水平。几年来多数教师已积累了3次,有的已达到4次。
(二)每年度的教育、教学工作考核表及师德评价,综合技能评价、公开课评价、教学评价等。
(三)学历证明复印件。教师是终身学习制的,因此,继续教育是教师学习的主要途径。不少教师通过在职或离职进修获得新的学历应及时充实。有的由本科达到硕士再达到博士学位。
(四)各类荣誉证书复印件。包括各级各类的优秀、先进;论文获奖及指导学生参加各种竞赛获指导教师奖等。
(五)学术成果复印件。凡在报刊上公开发表的论文、教改经验、公开出版的专著以及编写的教学用书。这些复印件必须有书刊的封面和目录,以保持其真实性,它是衡量教师、教研最有份量的见证。
(六)课题立项申请书、结题报告、成果鉴定证书等复印件。
(七) 对本单位的集体荣誉、各种集体证书等各项成绩的证明、归档分类也非常重要,原件要重点保管存档,并且要留足够的复印件。
以上材料,不是一次搜集完备而是应随时积累。前两项材料由组织掌握,后五项材料需本人提供。开始时,我们主动向教师索要,并逐一验收,后来教师也逐步明确了提供这些材料的重要性,感到材料保存在档案室比存放在自己手中更安全、更可靠,查用方便,所以一产生上述材料,便主动上交到档案室。 以上这些工作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经常的分类、整理,把功夫下在平时。
二、整理与归档
(一)随时搜集。随时收到材料后,先用简易袋子分人保管起来,要求做到不错失,不残缺。
(二)定期整理。每年年底对收集的材料,按规范进行裁切、裱糊、折叠。其次是拆开原档案进行分类编排,然后是重新编造目录活页装订,最后按一定顺序归入本人档案盒。这些年来,有的教师的业务档案已积累了厚厚的一大册。 也有利于教师平时的查阅。
三、利用和管理
教师业务档案为教师职称评审和职务晋升提供了有用的依据。每逢评聘职称时,学校都要召开职称评聘公示会。我们这时要将教师业务档案送上门,通过利用业务档案向教师展示自己的教学成果,来衡量是否符合评聘条件。业务档案为学校领导做好评聘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减少了不必要的麻烦。
在管理上,严格执行借阅制度,确保档案安全。部门借阅,一般在档案室,特殊情况,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借出,但不得超过借阅期限。本人要求查阅,须经领导同意,但只能借阅不能将档案带出档案室。有关组织推荐意见、鉴定、民意测验一般不允许查阅,专业技术人员调动工作时,其业务档案应及时转入有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转出时必须登记注销手续,不得个人自带。
四、体会
教师业务档案为新时期教师发展性评价制度奠定了基础。特别是新课改后不仅对学生而且对教师提出了进行发展性评价。发展性评价即为面向教师未来的评价,通过评价激发教师的发展需求,帮助教师制定发展目标,调动教师不断提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为教师后续性发展创造条件。教师业务档案由于对教师教学质量、教育科研等有详尽的量化记录,因此,为学校对教师进行评价提供了重要依据。 转贴于
为了适应新时期下的教师评价制度,教师业务档案也随之发生了一定的变化,除了反映量化的第一手资料外,也开始注重质性评价材料的收集。例如师德的评价、综合技能评价、公开课(示范课)评价、教育教学反思、师徒结对、谈话记录以及学生对教师的评价等。因此,在教师业务档案中应增加相应的栏目,全面记录教师的成长过程,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
参考文献:
[1]蔡桂娟,刘新艳.谈高校档案工作目标管理.兰台内外.
一、实施对象
全县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在编在岗教职工。
二、实施时间
2020年7月县教育局完成前期准备工作。2020年8月,在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全面实行“县管校聘”管理改革。
三、成立领导组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四、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7月中旬前)
2020年6月底前,县教育局会同县委编办、财政局核定全县教职工编制总量,会同县人社局核定各学段所有学校高级、中级、初级岗位总量。将教职工编制和各类岗位数额具体分配到校,并报县委编办、人社局、财政局备案。2020年7月,县教育局组织中小学校长及相关人员开展“县管校聘”改革研讨工作,借鉴外市、县改革经验,做好充分准备。
(二)动员部署阶段(7月下旬)
1.召开全县“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动员会,安排部署改革实施工作,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在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全面推行县管校聘管理改革。2.各学校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教师座谈会,认真组织学习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任务要求、工作步骤和规范流程,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确保政策宣传到位。
(三)制定方案阶段(8月上旬)
1.各中心学校、县直学校成立校长任组长的教职工岗位聘用工作领导组,下设竞聘组和仲裁组等工作机构。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成员由校级领导和教师代表组成,其中教师代表由行政提名、民主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领导组成员视学校规模一般由7-11人组成,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教育局备案。2.各单位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总额内,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坚持“按需设岗、因事设岗”的原则,设置管理、专技、教辅等岗位,明确每一岗位的职责任务、工作标准、任职条件、岗位工作量等具体事项;任何学校不得因人设岗,可设置优先聘任条件和一票否决项目;设置岗位时要满足“校内直聘和校内竞聘人数原则上达到学校教职工总数的95%,跨校竞聘、组织调剂人数原则上控制在5%以内”的总体要求;教职工岗位聘用工作实施方案和岗位设置情况要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经教代会和校委会表决通过,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教育局审核备案方可实施。校级领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聘用;中层人员根据学校实际可采取校长聘用或竞聘上岗的方式。
(四)组织竞聘阶段(8月11日—20日)
1.校内直聘
学校直接聘用对象指距退休不足三年的教职工,处于孕期、哺乳期的教职工,患有重大疾病的教职工,服务期未满的新招聘教师,当年调入本单位教职工,正在参与交流(支教)及当年交流(支教)期满返校教师,经县教育局批准选派挂职锻炼(抽调)教师,县级督学。符合校内直聘规定的教职工若不满意学校安排的岗位,可参加竞聘上岗,但不再保留原直聘岗位。直聘教职工名单须在学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直聘人员名单,并存档备查。
2.校内竞聘
(1)竞聘对象:本校教职工(不含已确定的直聘人员)
(2)竞聘程序: ①公布岗位。包括岗位名称、岗位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任职条件、岗位工作量等。②个人报名。教职工本人填写意向申请书,申请报名。规定时间内未提交个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竞聘资格。③组织竞聘。学校按照竞聘方案组织竞聘。④公布结果。竞聘结果及时在校内公示。⑤汇总上报。学校根据聘任情况填写校内竞聘情况汇总表,并将汇总表与空岗数一并上报县教育局。乡镇中心学校学段间的转岗聘任列入校内竞聘。规模较大的学校可以组织多轮教职工竞聘,每轮结束后应当及时公布结果。为了保证公平公正,竞聘过程全程摄像备查,县教育局指派专人进行现场监督和指导。
3.跨校竞聘
(1)竞聘对象:校内竞聘未被聘任人员。
(2)竞聘范围:跨校竞聘人员可以在全县范围内有空缺岗位的学校参加竞聘。
(3)竞聘程序:①公布岗位。由县教育局根据各校校内竞聘结果公布空缺岗位。②个人报名。校内竞聘未聘教职工向空岗学校提交申请。③组织竞聘。各学校按照竞聘方案和空缺岗位情况组织竞聘。④公布结果。竞聘结果及时在校内公示。⑤汇总上报。学校聘任教职工情况和空岗数及时上报县教育局。跨校竞聘人员在同一轮竞聘中只能向一所有空岗学校提交申请。在上一轮跨校竞聘时已经聘任的人员不得再次参加竞聘。
4.组织调剂
各学校聘用工作领导组对本校已竞聘上岗人员和跨校竞聘上岗人员可综合协调,统筹安排,确定或调整其具体工作岗位。县教育局汇总全县各学校竞聘结果,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实际情况,对未聘用人员进行适当的组织调剂。对未能落实聘用岗位又不服从县教育局调剂的,当年度起纳入待岗人员管理。
5.签约聘用
学校汇总各类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在聘用学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校依法依规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岗位职责,实施岗位管理。合同聘期一般为三年,报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备案。
6.争议处理
教职工如对竞聘工作有异议,可向本校聘用工作领导组提出书面申诉,学校聘用工作领导组给予答复处理。对学校违背政策和程序的聘任行为,将坚决予以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强化考核管理
(一)建立岗位管理新机制。通过全面实施“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行教职工聘用合同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每三年为一个实施周期,逐步建立健全“岗位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待遇能高能低”的岗位管理新机制,形成学校按岗用人、教职工依合同履职、双方靠合同约束的岗位管理新格局。
(二)完善教师考评制度。各学校要加强对教职工的考核工作,建立完善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多方参与的教师考核评价机制,在实践工作中不断完善考核办法。从师德、能力、业绩、贡献等方面客观、公正地评价每一位教职工,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职称评聘、绩效工资发放以及续订聘用合同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三)实行教师退出管理。对竞聘未上岗或因其它原因不能胜任教学岗位工作的教师,实行转岗、待岗培训或解聘的退出管理机制,并按照规定享受相应待遇。1.转岗。不适合教学岗位的,视情况转至非教学工作岗位。转岗的对象为:能力水平与所聘岗位任职条件不匹配、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教师、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人员。转至非教学工作岗位者,不得参加教师系列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岗位等级晋升。教师退出教学岗位主要以教师师德表现、工作态度和能力水平与岗位要求的匹配度为依据,退出教学岗位教师有异议的,按照规定可向学校提出申诉。2.待岗培训。对没有竞聘上岗且不服从统筹调剂安排工作的,或其他违反有关规定需待岗培训的人员,在原工作学校待岗培训;待岗培训期不超过12个月,待岗培训期内,只发放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待岗期间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不得参加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各级各类评优评先。待岗培训结束后仍未能竞聘上岗的,只发放基本工资,同时降低其专业技术岗位等级。3.解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以解聘:1.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2.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3.受到开除处分的;4.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调整其工作岗位的;5.未经聘用单位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6.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7.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聘用单位或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8.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缓刑以上刑罚的。9.丧失或撤销教师资格的;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符合解聘条件的,学校与受聘人员根据相关条款终止岗位合同,解除人事聘用合同。
六、有关情况说明
(一)校级领导、中层、班主任工作量
1.校级领导、中层要带头满课时工作量工作,校长、副校长、中层授课时数分别不少于所任教学科教师标准工作量的1/4、1/3、1/2。不达规定课时工作量的,不得参加高一级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岗位等级晋升。2.班主任工作在发放班主任津贴后,班主任工作量按当地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的1/4—1/3计入教师基本工作量。
(二)关于教辅、工勤技能人员
1.教师在处室、教学实验、图书、电化教育、卫生保健、后勤保障服务等主要从事教辅、工勤工作,不在一线上课或虽上课但课时量不足所任教学科教师标准工作量一半的,不得参加高一级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岗位等级晋升。2.实施县管校聘后教师中主要从事教辅、工勤岗位的情况各单位报教育局备案,今后各学校不得再随意增加。
(三)孕期、产期、哺乳期和重大疾病人员
1.孕期、产期、哺乳期人员须提供县级及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及有关诊断材料。2.重大疾病指患有在现医疗条件下短时间内难以治愈的重病,重大疾病人员须提供县级及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及有关诊断材料(原始病历、病假期间的所有配药单据、发票等材料),重大疾病人员按规定执行病假工资的,在核定编制时不占用学校的编制。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使用效益,促进基础研究,培养科学技术人才,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国家设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用于资助《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规定的基础研究。
第三条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主要来源于中央财政拨款。国家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捐资。
中央财政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经费列入预算。
第四条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尊重科学、发扬民主、提倡竞争、促进合作、激励创新、引领未来的方针。
第五条 确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以下简称基金资助项目),应当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采取宏观引导、自主申请、平等竞争、同行评审、择优支持的机制。
第六条 国务院自然科学基金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基金管理机构)负责管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监督基金资助项目的实施。
国务院科学技术主管部门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工作依法进行宏观管理、统筹协调。国务院财政部门依法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预算、财务进行管理和监督。审计机关依法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使用与管理进行监督。
第二章 组织与规划
第七条 基金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科学技术发展规划以及科学技术发展状况,制定基金发展规划和年度基金项目指南。基金发展规划应当明确优先发展的领域,年度基金项目指南应当规定优先支持的项目范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应当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培养青年科学技术人才。
基金管理机构制定基金发展规划和年度基金项目指南,应当广泛听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机构、学术团体和有关国家机关、企业的意见,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科学论证。年度基金项目指南应当在受理基金资助项目申请起始之日30日前公布。
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高等学校、科学研究机构和其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开展基础研究的公益性机构,可以在基金管理机构注册为依托单位。
本条例施行前的依托单位要求注册为依托单位的,基金管理机构应当予以注册。
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公布注册的依托单位名称。
第九条 依托单位在基金资助管理工作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
(二)审核申请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
(三)提供基金资助项目实施的条件,保障项目负责人和参与者实施基金资助项目的时间;
(四)跟踪基金资助项目的实施,监督基金资助经费的使用;
(五)配合基金管理机构对基金资助项目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基金管理机构对依托单位的基金资助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第三章 申请与评审
第十条 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
(一)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
从事基础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具备前款规定的条件、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经与在基金管理机构注册的依托单位协商,并取得该依托单位的同意,可以依照本条例规定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依托单位应当将其视为本单位科学技术人员,依照本条例规定实施有效管理。
申请人应当是申请基金资助项目的负责人。
第十一条 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应当以年度基金项目指南为基础确定研究项目,在规定期限内通过依托单位向基金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应当提交证明申请人符合本条例第十条规定条件的材料;年度基金项目指南对申请人有特殊要求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符合该要求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申请基金资助的项目研究内容已获得其他资助的,应当在申请材料中说明资助情况。
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二条 基金管理机构应当自基金资助项目申请截止之日起45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初步审查。符合本条例规定的,予以受理,并公布申请人基本情况和依托单位名称、申请基金资助项目名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通过依托单位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一)申请人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
(二)申请材料不符合年度基金项目指南要求的;
(三)申请人申请基金资助项目超过基金管理机构规定的数量的。
第十三条 基金管理机构应当聘请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良好的职业道德的同行专家,对基金资助项目申请进行评审。聘请评审专家的具体办法由基金管理机构制定。
第十四条 基金管理机构对已受理的基金资助项目申请,应当先从同行专家库中随机选择3名以上专家进行通讯评审,再组织专家进行会议评审;对因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特殊需要或者其他特殊情况临时提出的基金资助项目申请,可以只进行通讯评审或者会议评审。
评审专家对基金管理机构安排其评审的基金资助项目申请认为难以作出学术判断或者没有精力评审的,应当及时告知基金管理机构;基金管理机构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选择其他评审专家进行评审。
第十五条 评审专家对基金资助项目申请应当从科学价值、创新性、社会影响以及研究方案的可行性等方面进行独立判断和评价,提出评审意见。
评审专家对基金资助项目申请提出评审意见,还应当考虑申请人和参与者的研究经历、基金资助经费使用计划的合理性、研究内容获得其他资助的情况、申请人实施基金资助项目的情况以及继续予以资助的必要性。
会议评审提出的评审意见应当通过投票表决。
第十六条 对通讯评审中多数评审专家认为不应当予以资助,但创新性强的基金资助项目申请,经2名参加会议评审的评审专家署名推荐,可以进行会议评审。但是,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因特殊需要或者特殊情况临时提出的基金资助项目申请除外。
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公布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第十七条 基金管理机构根据本条例的规定和专家提出的评审意见,决定予以资助的研究项目。基金管理机构不得以与评审专家有不同的学术观点为由否定专家的评审意见。
基金管理机构决定予以资助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申请人和依托单位,并公布申请人基本情况以及依托单位名称、申请基金资助项目名称、拟资助的经费数额等;决定不予资助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申请人和依托单位,并说明理由。
基金管理机构应当整理专家评审意见,并向申请人提供。
第十八条 申请人对基金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资助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基金管理机构提出书面复审请求。对评审专家的学术判断有不同意见,不得作为提出复审请求的理由。
基金管理机构对申请人提出的复审请求,应当自收到之日起60日内完成审查。认为原决定符合本条例规定的,予以维持,并书面通知申请人;认为原决定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撤销原决定,重新对申请人的基金资助项目申请组织评审专家进行评审、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和依托单位。
第十九条 在基金资助项目评审工作中,基金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申请回避:
(一)基金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是申请人、参与者近亲属,或者与其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二)评审专家自己申请的基金资助项目与申请人申请的基金资助项目相同或者相近的;
(三)评审专家与申请人、参与者属于同一法人单位的。
基金管理机构根据申请,经审查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也可以不经申请直接作出回避决定。
基金资助项目申请人可以向基金管理机构提供3名以内不适宜评审其申请的评审专家名单,基金管理机构在选择评审专家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考虑。
第二十条 基金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不得干预评审专家的评审工作。
基金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和评审专家不得披露未公开的评审专家的基本情况、评审意见、评审结果等与评审有关的信息。
第四章 资助与实施
第二十一条 依托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自收到基金管理机构基金资助通知之日起20日内,按照评审专家的评审意见、基金管理机构确定的基金资助额度填写项目计划书,报基金管理机构核准。
依托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计划书,除根据评审专家的评审意见和基金管理机构确定的基金资助额度对已提交的申请书内容进行调整外,不得对其他内容进行变更。
第二十二条 基金管理机构对本年度予以资助的研究项目,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国务院财政部门申请基金资助项目的预算拨款。但是,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因特殊需要或者特殊情况临时提出的基金资助项目除外。
依托单位自收到基金资助经费之日起7日内,通知基金管理机构和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应当按照项目计划书的要求使用基金资助经费,依托单位应当对项目负责人使用基金资助经费的情况进行监督。项目负责人、依托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占、挪用基金资助经费。基金资助经费使用与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基金管理机构制定。
第二十三条 项目负责人应当按照项目计划书组织开展研究工作,作好基金资助项目实施情况的原始记录,通过依托单位向基金管理机构提交项目年度进展报告。
依托单位应当审核项目年度进展报告,查看基金资助项目实施情况的原始记录,并向基金管理机构提交年度基金资助项目管理报告。
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对项目年度进展报告和年度基金资助项目管理报告进行审查。
第二十四条 基金资助项目实施中,依托单位不得擅自变更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托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变更项目负责人或者终止基金资助项目实施的申请,报基金管理机构批准;基金管理机构也可以直接作出终止基金资助项目实施的决定:
(一)不再是依托单位科学技术人员的;
(二)不能继续开展研究工作的;
(三)有剽窃他人科学研究成果或者在科学研究中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项目负责人调入另一依托单位工作的,经所在依托单位与原依托单位协商一致,由原依托单位提出变更依托单位的申请,报基金管理机构批准。协商不一致的,基金管理机构作出终止该项目负责人所负责的基金资助项目实施的决定。
第二十五条 基金资助项目实施中,研究内容或者研究计划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项目负责人应当及时提出申请,经依托单位审核报基金管理机构批准。
第二十六条 自基金资助项目资助期满之日起60日内,项目负责人应当通过依托单位向基金管理机构提交结题报告;基金资助项目取得研究成果的,应当同时提交研究成果报告。
依托单位应当对结题报告进行审核,建立基金资助项目档案。依托单位审核结题报告,应当查看基金资助项目实施情况的原始记录。
第二十七条 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审查结题报告。对不符合结题要求的,应当提出处理意见,并书面通知依托单位和项目负责人。
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将结题报告、研究成果报告和基金资助项目申请摘要予以公布,并收集公众评论意见。
第二十八条 发表基金资助项目取得的研究成果,应当注明得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
第五章 监督与管理
第二十九条 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对基金资助项目实施情况、依托单位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时应当查看基金资助项目实施情况的原始记录。抽查结果应当予以记录并公布,公众可以查阅。
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建立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的信誉档案。
第三十条 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评审专家履行评审职责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建立评审专家信誉档案;对有剽窃他人科学研究成果或者在科学研究中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评审专家,不再聘请。
第三十一条 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公布本年度基金资助的项目、基金资助经费的拨付情况以及对违反本条例规定行为的处罚情况等。
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基金资助工作进行评估,公布评估报告,并将评估报告作为制定基金发展规划和年度基金项目指南的依据。
第三十二条 评审专家对申请人的基金资助项目申请提出评审意见后,申请人可以就评审专家的评审工作向基金管理机构提出意见;基金管理机构在对评审专家履行评审职责进行评估时应当参考申请人的意见。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基金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评审专家、依托单位及其负责基金资助项目管理工作的人员、申请人或者项目负责人、参与者有违反本条例规定行为的,可以检举或者控告。
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公布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和电子邮件地址。
第三十三条 基金管理机构依照本条例规定对外公开有关信息,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 申请人、参与者伪造或者变造申请材料的,由基金管理机构给予警告;其申请项目已决定资助的,撤销原资助决定,追回已拨付的基金资助经费;情节严重的,3至5年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不得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第三十五条 项目负责人、参与者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基金管理机构给予警告,暂缓拨付基金资助经费,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撤销原资助决定,追回已拨付的基金资助经费;情节严重的,5至7年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
(一)不按照项目计划书开展研究的;
(二)擅自变更研究内容或者研究计划的;
(三)不依照本条例规定提交项目年度进展报告、结题报告或者研究成果报告的;
(四)提交弄虚作假的报告、原始记录或者相关材料的;
(五)侵占、挪用基金资助经费的。
项目负责人、参与者有前款第(四)项、第(五)项所列行为,情节严重的,5至7年不得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第三十六条 依托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基金管理机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通报批评,3至5年不得作为依托单位:
(一)不履行保障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条件的职责的;
(二)不对申请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提交的材料或者报告的真实性进行审查的;
(三)不依照本条例规定提交项目年度进展报告、年度基金资助项目管理报告、结题报告和研究成果报告的;
(四)纵容、包庇申请人、项目负责人弄虚作假的;
(五)擅自变更项目负责人的;
(六)不配合基金管理机构监督、检查基金资助项目实施的;
(七)截留、挪用基金资助经费的。
第三十七条 评审专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基金管理机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通报批评,基金管理机构不得再聘请其为评审专家:
(一)不履行基金管理机构规定的评审职责的;
(二)未依照本条例规定申请回避的;
(三)披露未公开的与评审有关的信息的;
(四)对基金资助项目申请不公正评审的;
(五)利用工作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第三十八条 基金管理机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依照本条例规定申请回避的;
(二)披露未公开的与评审有关的信息的;
(三)干预评审专家评审工作的;
(四)利用工作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侵吞、挪用基金资助经费的;
(二)基金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三)申请人或者项目负责人、参与者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或者伪造、变造印章的;
(四)申请人或者项目负责人、参与者、依托单位及其负责基金资助项目管理工作的人员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基金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以财物的;
(五)泄露国家秘密的。
申请人或者项目负责人、参与者因前款规定的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终身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
第四十条 违反有关财政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处分。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本条例施行前已决定资助的研究项目,按照作出决定时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 基金管理机构在基金资助工作中,涉及项目组织实施费和与基础研究有关的学术交流活动、基础研究环境建设活动的基金资助经费的使用与管理的,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 本条例自2007年4月1日起施行。
(新华社北京讯,3月27日《人民日报》)
1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1安全管理体系不顺畅,专业安全管理人员不足。目前,部分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资产处、教务处、科研处、保卫处、后勤处等多部门共同管理,各部门之间职责不够明确,实验室安全管理的体制与运行机制有待完善。同时,由于校级实验室安全管理部门人员编制较少,许多涉及化学、环境、生物类院级单位尚无专职安全管理员,导致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安全管理人员不足,难以开展有效的安全工作。此外,实验技术人员长期以来作为教学科研辅助人员,学校在职称晋升、工资待遇等方面重视不够,致使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够强,安全技术知识不够全面,未能发挥队伍应有的作用。1.2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缺少相应的规范和标准。近年来,高校开始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并建立了相应的管理制度,但涉及面、内容、数量和可操作性均不够理想。特别是在执行层面,许多制度未能落实,制度约束性明显不足。2003年“非典”事件后,国家卫生、农业、畜牧兽医、质量监督检验等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先后了关于实验室生物安全的法规标准,但针对高校实验室环境、卫生、危险化学品管理、废弃物处置等方面的法规和标准依然较少。因此,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方面还缺乏严格、明确、系统的法规和标准,不便于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参照执行。1.3校园安全教育体系不健全,实验室安全文化缺乏。长期以来,学校师生员工对校园安全的认识尚停留在感性层面,校园内“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安全理念尚未形成,危险性实验和仪器设备缺少实验指导书和安全操作规程。在实验过程中,师生还未养成遵守操作规程、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具等习惯,均以“被动安全”为主,未形成良好的安全习惯。部分高校仅将消防讲座、消防演练作为实验室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消防演练以观摩为主,师生参与度明显不足,未能发挥应急演练的积极作用。同时,院系和实验室层面的安全教育依然薄弱,安全教育的针对性、专业性和参与性不强。此外,很多高校未开设实验室安全必修课或选修课,对教师和学生的安全教育力度不够,以致于师生员工安全意识比较淡薄、安全素养不高。1.4安全检查推进不均衡,隐患整改未形成闭环管理。2015年以来,教育部依据《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指标》进行了实验室安全大检查,起到了很好的工作成效,但各高校的重视程度、安全规范、检查成效不均衡,在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与此同时,部分高校也定期自行开展安全检查,但是检查人员专业水平不够,未能严格按照查思想、查制度、查管理、查隐患、查整改的“五查”要求开展工作,尚未形成安全检查的闭环管理。1.5实验室建设不规范,安全管理资金投入不足。由于高校实验室安全建设缺乏相应的规范标准,新建、改建、扩建实验室未能按照安全规范设计和建造,在通风系统、逃生通道、废气处置等方面均有不符合安全环保等方面的要求,这在一定的程度上造成实验室建设质量和安全设施难以有效保障。另外,部分学校由于办学经费有限,未设立实验室安全专项经费;由于实验室安全管理资金投入不足,实验室通风系统、危险化学品存储、消防设施、紧急喷淋装置等实验室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具配备不到位,大型仪器设备未能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安全检验,设备带病工作或超期服役等情况比较普遍,存在安全隐患,易发生安全事故。1.6危险化学品管理不严,废弃物处置不及时。危险化学品事故是实验室安全事故中最常见的类型,经常导致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目前,部分高校尚未建立严格的危险化学品采购管理制度,对实验室采购量、供应商资质和配送安全未进行审核和控制。与此同时,有些高校未建设规范化的化学品库房或暂存库,大量化学试剂存放在实验室,存储不规范,化学品动态记录、使用台账记录不全,未形成闭环管理。此外,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废液种类繁多、组成成分复杂,因具有处理全部废液合格资质的环保公司较少,导致处置价格垄断、处理周期长和价格偏高。更为严重的是,含卤族元素、含重金属、含少量剧以及不明成分的废旧试剂、锂电池、树脂凝胶废弃物、凝固态废油料等固体或混合废弃物长期被拒收,只能将这些特殊类型危险废弃物长期堆放在校园内,成为学校的危险源之一。
2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的工作实践
近年来,在我校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学校认真落实各级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教育部实验室安全检查指标体系》的要求,规范实验室安全工作。同时,学校从制度设计、安全检查、实验室管理和安全教育等方面入手,充分发挥二级学院和实验室的主体责任,逐步构建起实验室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涌现出了一些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先进典型。本文以我校环境与测绘学院的环境实验室为例,介绍环境实验室在安全管理方面的做法与经验。我校环境实验室始建于1983年,目前为江苏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主要承担环境科学、环境工程专业的教学与科研工作。近年来,环境实验室围绕学校和学院发展目标,凝心聚力、开拓创新,全面打造了安全化、信息化和智能化实验室,提升了实验室安全环境,起到了较好的引领示范作用。2.1认真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为保证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学院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无缝链接”的“学院—实验室—导师”三级管理组织构架,并在管理的每个环节逐级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落实安全责任制,将安全责任明确到岗位和人头,形成分工合理、齐抓共管的实验室安全工作新局面[3-5]。一是学院成立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书记和院长是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行政院长是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责任人,实验室主任是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二是特殊场所如化学品仓库、气瓶房等配备了兼职安全员,每个实验室明确了安全责任人,确定了工作职责,按照工作职责开展相关工作;三是学校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与学院主要负责人签订安全协议后,学院分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行政院长与实验室主任签订了实验室安全责任书,实验室主任与各实验室安全责任人签订了实验室安全协议。2.2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高校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相当复杂的系统工程[6-7],涉及水电安全、火灾与消防、生物制毒物质处理、化学废液处置、固体废弃物处置等。近年来,学院根据学科特色、专业特点,先后出台了《环测学院安全管理办法》《环测学院危化品管理办法》《环测学院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实施细则》《环测学院应急预案》等文件,为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了基本保障。与此同时,环境实验室根据学校、学院有关要求,先后制定了《环境实验室化学试剂管理制度》《环境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环境实验室气瓶安全管理制度》《环境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等多项规章制度,做到实验室安全管理有章可循。2.3改进优化实验室安全硬件设施。近年来,环境实验室通过教育部修购专项、校内实验室建设专项经费等,提升优化了实验室安全硬件设施,先后建设了实验室门禁与视频监控系统、实验室通风系统、实验室集中供气系统、化学品采购与管理系统、实验室废弃物收集系统等,改造了实验室化学品仓库。通过系列项目的实施,实验室的安全环境显著提升,更好地保障了师生的实验安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为药品库配备降温空调、通风设施、防盗设施、自动灭火设施、个人防护设施等,实现了药品分类存储和分类管理,实验室药品库更加规范,保障了药品库的存储安全;二是建设了规范的室外气瓶房和集中供气系统,将氢气、乙炔、氮气、氦气和氩气等实验气体分类存放,并通过输气管线集中输送至各用气实验室,实现了人瓶分离,降低了用气风险,保障了实验人员的安全;三是为相关实验室配备了通风橱、防爆排气扇或集气罩,对实验室废气进行净化排空,彻底改善了实验室的通风环境,保障了实验人员的健康;四是配备了符合规范和要求的实验室废弃物暂存柜,对实验室的废液、化学试剂空瓶全部进行分类收集和暂存,同时学校依托环境实验室建设了“水污染治理与控制实训中心”,该中心解决了实验室废液无法处置的问题,同时也为环境学院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发挥了重要作用[8-9]。2.4严格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完善的安全教育是实验室安全的基础,如果没有较好的安全教育保障机制,安全教育过程难免会流于形式,教育效果会大打折扣[10]。为此,环境实验室根据专业和学生特点,建立了完善的实验室安全教育与安全准入体系,具体做法如下:(1)每年新生入学之际,学院组织实验室教师针对实验室安全开展入学教育。学生在进入专业实验室之前,实验室通过安全讲座、安全展板、安全视频等方式开展具有专业特点的实验室安全教育,然后组织学生通过“实验室安全考试系统”进行考试,考试的内容包括实验室安全相关法规和制度、实验室安全常识和专业知识及个人防护知识等。考试通过者(≥90分)可自行打印《实验室安全准入合格证》,具有准入证书的学生方可进入实验室;为获得准入证书的学生发放实验服,要求学生实验课前将手机、书包等相关物品存入学生寄包柜内,穿实验服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2)上实验课前,实验课教师结合实验项目特点和使用的具有危险特性的仪器设备,如烘箱、马弗炉、高压灭菌锅等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并将教育内容记录在《实验教学计划登记表》中。同时,要求学生在实验预习报告中写入实验安全注意事项。对于需要进入开放实验室进行自主实验(如大学生科研创新训练计划)的本科生,除上述措施外,学生还需填写《实验申请书》和签订《实验室安全承诺书》,申请书中写明实验原理、所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并根据实验原理产生的物质和使用的危险化学品,阐述实验防护和应急措施,然后由指导教师签字上交实验室。实验室教师根据学生填写的实验申请书内容,进行一对一考核,无问题后,方可授权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研究。(3)定期开展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演练工作。2016年,环境实验室率先在全校开展了实验室一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演练工作,得到学校相关部门的认可;2017年,环境实验室承办了学校一级、二级和三级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演练工作,并录制成视频,在每年的安全教育中为学生播放,丰富了学生的应急知识。同时,该视频也得到了教育部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专家组的一致好评。开放实验室的安全责任人定期对学生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学院每年将行政运行经费的1%作为从事实验室安全工作人员的培训经费。2.5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检查。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内容主要包括:查思想、查制度、查隐患、查整改和查管理。在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中,认真落实安全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二级单位自查与学校检查相结合、季节性检查与节假日检查相结合、经常性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强化各类责任制度的实施,真正实现“计划—落实—检查—整改”的闭环管理。在安全检查工作中,环境实验室的具体做法是:每学期实验课开课前,实验室全体教师对实验室进行安全大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及时整改,以保障实验教学正常开展。正常开课后,实行定期检查(1~2个星期)制度,并形成常态化。每次实验课结束后,实验指导教师安排学生进行实验室值日和安全检查。在安全检查工作中,注重关键部位(化学品仓库、气瓶房)的安全防范、关键人员(安全员)的安全教育、关键时间(节假日)的安全检查和关键环节(隐患整改)的安全监督。采用实验室视频监控系统和语音对讲系统,随机对各实验室进行安全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如学生不穿实验服)及时要求整改。2.6积极开展实验室安全文化建设。在学校和学院的大力支持下,环境实验室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实验室安全活动,营造实验室安全文化氛围,构建完善可行的实验室安全文化体系,变学生的“被动教育”为“主动教育”。自2016年以来,环境实验室率先在全校开展了“实验室安全文化月”活动,主要包括实验室安全讲座、网站与展板文化宣传、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演练、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安全实验室评比等主题活动。以各类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了实验室安全文化的辐射作用,实现了师生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观念转变,达到了预期效果。2.7认真做好实验室安全档案归档。实验室安全档案记载了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具体做法[11-12],在教学评估、专业认证、实验室安全检查、实验室工作评比、安全事故追责中均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认真做好实验室安全档案归档工作至关重要。一直以来,环境实验室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档案的归档工作,根据工作实际配备35种安全工作记录本,并按照责任体系、安全制度、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安全奖惩、队伍建设、安全培训、事故调查与处理、专业安全等设置了23个档案类别,每学期末集中归档,档案实行专人管理。
3结语
近两年来,环境实验室围绕安全工作在硬件投入和安全管理上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在全国高校实验室工作中具有一定的示范性。2017年以来,共有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东北大学、吉林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56所高校来校调研参观。实验室有1人被评为“江苏省实验室安全工作先进个人”,并先后受邀到吉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东北师范大学、河海大学、南方医科大学等高校和相关会议上进行交流。通过对近几年工作经验的梳理,我们认为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必须重点关注以下几方面:一是通过安全教育、安全考试、安全活动月等形式,改变师生的传统观念,树立安全价值观,让安全成为每位师生的良好习惯;二是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应加强自身学习,熟知实验室工作中的潜在安全隐患和应对措施,做好宣传和教育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三是高度重视安全检查工作,安全检查不能流于形式,要实现闭环检查,将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四是建立完整的实验室安全工作体系,制定有效的规章制度,签订安全责任书并层层落实,加强化学试剂、气瓶、特种设备、实验室废液等重点环节的管理,建立完整的实验室安全工作档案。
一、突出问题
1.教科研的意识淡薄。
农村乡镇学校受传统教育思想的影响很大,加之长期以来办学条件较差,师资力量薄弱,教师的学历和受教育层次相对较低,教育信息闭塞,教学任务重,压力大,工作忙,无暇顾及搞科研。所以学校管理层力不从心,教科研一直没有列入学校教育教学的管理内容之中,教科研纯粹是少数教师单打独斗。进入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在青浦经验等课堂教学改革的学习与推广中,许多学校从改变教学方式,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精讲多练,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上下功夫,学校教科研之风悄然兴起,但偏远山区学校仍然受条件制约,教研活动很难实施,教师的教研意识难以培养。
2.教科研层次较低。
许多学校的教科研主要徘徊在校内听评课等低层次教研活动中,除了县教研室组织教师走出去听讲座、听报告、观摩优质课外,很少有学校把“走出去、请进来”列入教研计划中,教研活动处于保守状态,就连县域内教育教学的交流也很少,教研活动“近亲繁殖”的现象十分突出,许多学校的教研活动主要以督促检查教学环节为主,只有少数教师参与课题研究,缺乏指导与交流,校本教研成果少之又少,更谈不上指导教学。
3.教科研队伍素质不高。
目前,我县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上教育基础理论和科研基本知识缺乏,教科研能力不强,一些教师对从事教育科研必需的教育科研理论、知识学习掌握不够,如教育心理学、教育统计学等,对教育科研的基本要求、基本程序、基本方法了解比较少。对科研问题选择论证能力,科研计划设计能力,科研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能力,科研成果的分析、总结能力,研究过程的监控和协作攻关能力等都需要进一步提高。个别教师对课题申请书的填写、研究论文报告的撰写都不够规范。课题的选择缺乏创新,甚至脱离教学实际等。
4.教科研管理缺少机制。
我县农村中小学教科研活动正处于自发、自由状态,缺少有效的组织和管理,教育科研的领导管理体系不健全。近几年在省、市教科所的领导下,县教研室做了很大努力,部分学校的教科研有了起步,但不能尽如人意,主要表现在乡镇教管中心、乡镇学校没有建立教科研领导管理机构,不能形成上下贯通的教科研网络。一些学校虽然有了机构,但总体规划不够,管理不力。教育科研课题管理的规章制度不健全,对于课题的申请、立项、审批,课题成果的鉴定、评审,研究过程的监督、指导、检查等制度不完善,造成实验结果迟迟不能形成,一些课题出了研究成果,不能及时认定和推广。
二、措施
1.有意识培植教科研意识。
县教研室是培养教师教研意识的主要部门,教研室要规划好全县五年甚至十年教科研目标,建立教科研网络体系,建立健全教科研制度,在省、市教科研管理部门的支持下,组织教研员或必要时邀请专家进校指导,鼓励教师参与到教学研究中来,帮助乡镇学校建立健全科研机构,在全县广大教师队伍中树立教育科研的思想,真正确立科研兴教观念,强化科研意识,切实把教育科研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生产力认真抓好。让教师充分认识到自己搞好教育科研的真正意义在于深入研究教育对象,准确把握教育规律,自觉调整教学行为,在实践中钻研、积累、升华。让教师正确认识和处理教学与科研的关系,努力培养教师走出教书匠的狭隘意识,让农村教师感受教科研的乐趣,逐步向实现全县教育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推动县域教育改革和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学质量,培养科研创新型、学者专家型教师的方向发展;指导乡镇学校通过教科研办特色学校,提高办学知名度。
2.规范制度,实施监督机制。
为规范教育科研课题的管理,县教研室要制定《会宁县教研课题管理办法》,对课题的立项原则、立项步骤、审批管理办法、过程监控、课题经费、成果的鉴定及奖励等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要求所有教育科研课题必须在每年年底撰写阶段性研究报告和年度总结材料上报备案。教育局要把教科研课题纳入学校领导的年度考核中来,对自动撤销立项课题或中断课题研究的学校领导不能晋职晋升及凭优选先,并责令下一年度继续申报立项、结题。为促进群众性教科研活动的广泛开展,县教研室对层次不同的学校要下达相应的教科研课题指标,县直高中、初中、小学每年至少要申报、立项十项以上课题,并结题;乡镇初中、中心小学每年至少要申报、立项五项以上课题,并结题,同时要加大教科研在评估标准体系的权重。在对教师的考试评价尤其是职称评审中,将教育科研课题的研究作为重要指标,凡承担教育科研课题研究工作,并提供有一定份量的阶段性总结和研究报告的教师,视为教育科研成绩优良。对科研课题完成好的学校、教师视其课题的级别分别予以奖励,条件许可时予以科研经费的倾斜。发挥好教育科研在学校评估、教师评价中的杠杆作用,提高学校和教师开展教育科研的积极性,初步形成教育科研工作的良好氛围,培养和锻炼一大批教学、科研骨干。
3.典型引领,发挥教科研辐射作用。
县教研室要有意识培养一批学科配套、素质优良,教研、专兼结合的教育科研队伍,要注意发展和培养科研骨干教师,指导他们选题攻关,增长科研才干。要想方设法,创造条件,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方式,提高他们的科研素养。要把学校教育科研方法内容纳入教师的继续教育中,加强培训。以重点中学为龙头,充分发挥他们的科研优势,辐射带动其他农村薄弱学校教育科研工作的开展。实施教科研校校联络机制,以强带弱,共同提高。
4.实施教科研布局结合,资源共享。
各乡镇、学校要根据研究课题的总体规划,针对当前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组织各方面研究力量,加强纵向和横向的协作,科学分工、密切合作,形成合力攻关的优势,重点突破一批研究课题。在教科研力量不足等情况下,要整体规划本乡镇、学校教科研资源,合理设置教科研机构,协调好本乡镇学校与学校的科研机构、科研人员协同开展教科研活动,或协调好本辅导区(我县有5个辅导区,每个辅导区由5―6个乡镇组成)教科研机构、教科研人员的关系,实行乡镇校专业联手、科研联手的教研队伍重组。县直高中与高中、初中与初中、小学与小学可以实施队伍重组,充分发挥教科研人员的理论信息优势和实践经验优势,实现优势互补,提升全县教育科研的整体水平。
关键词:独立学院;青年教师;科研能力
作者简介:张园(1980-),女,湖北襄樊人,三峡大学科技学院机械电气学部,讲师;张萍(1950-),女,河南商水人,三峡大学科技学院机械电气学部,研究员。(湖北宜昌443002)
基金项目:本文系独立学院机械类青年教师科研能力提升研究项目(项目编号:JK1104800)的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G6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079(2012)16-0108-02
独立学院办学的基本定位是技术应用教学型高校,与职业学院的技能教学型相比,学生具备较好的理论基础,具备更好的学习能力和发展潜力。这种培养模式,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教师具备扎实的理论功底和良好的创新实践能力,而开展科研是培养创新实践能力的不可或缺的手段。目前,青年教师是独立学院教学队伍中充满朝气的新生力量,承担着重要的一线教学任务,因此,青年教师的教学科研素质对培养的学生质量有着重要的影响,是学校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
一、培养独立学院青年教师科研能力的重要性
1.培养青年教师科研能力是提高学校教学质量的关键
作为独立学院的教师,培养应用型人才是其主要任务,所有工作都应围绕教书育人,即围绕教学这个核心来开展。但“研”与“教”是相辅相成的,教学是科研的源泉、动力,同时科研可以丰富教师的知识结构,革新充实教学内容,促进教学方法的改革,从而提高教学能力和教学质量。[1]青年教师作为高校持续发展的中坚力量,通过科研掌握本学科发展的前沿动态,通过科研活动凝练和升华知识,继而更新教学内容和教学手段,扩展学生的知识面,从而高屋建瓴的去引导和启发学生,使学生学到更多有用的新知识,达到提高教学效果的目的。
2.培养青年教师科研能力是提高学校知名度和声誉的重要途径
一所高校是否能得到社会的认可,一方面体现在培养的学生质量(就业率);另一方面是学校的科研水平与学术水平。学生质量与教学密切相关,而科研又是学校发展的“发动机”,科研工作搞好了,学校的活力就会得到增强,教学活动得到促进,培养的学生质量就会提高,学校的知名度相应也将提高。青年教师作为独立学院教学与科研的主力军,其科研能力对学校声誉的影响是至关重要的。
二、独立学院青年教师科研能力的现状
目前,作为独立学院教师主力军的广大青年教师,其科研能力也不容乐观,他们做科研的兴趣低,积极性差;再加上在科研方面处于起步阶段,科研能力不足,以及学院的重教轻研的政策导向,导致独立学院青年教师参与的项目非常少,科研能力低下,论文、专利等科研成果不仅数量少,且质量不高,在科研上有影响的成果更是寥寥无几。
独立学院青年教师科研能力严重不足,既有青年教师自身的原因,也有学校管理制度等社会大环境的影响,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三方面原因。
1.教学任务重,科研精力和时间不足
独立学院的领导通常在思想上不重视科研,甚至认为独立学院不需要科研,致使教学安排占用了极大的比重,使得教师没有精力和时间开展科研工作。根据教育部要求,高等院校的师生比要达到1∶18。[2]然而由于独立学院依附于母校办学,在成本增加不多的情况下产生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导致独立学院扩招的速度很快,学校的师生比普遍低于这个底线。就三峡大学科技学院而言,青年教师所承担的主讲课程和辅导、实验课程均占学校开设总课程的70%以上。而当前为了提高教学质量,高校一般都要求使用多媒体,青年教师执教时间短,对教材不熟悉,所以大部分时间都用于备课和上课。同时,合班课比例的增加,班级规模扩大,使课堂教学与教学辅助工作更为繁重,也加重了教师的负担。繁重的教学任务严重的割裂了科研和教学之间相辅相成的关系,使得多数青年教师都成了“上课机器”,青年教师很难有足够的精力和时间投入到科研中去。
2.独立学院考核指标制度使科研活动被边缘化
独立学院围绕教学核心运转,并未把科研成果作为年终考核的硬性指标,即便有些学校把其作为考核的硬性指标,对成果的要求也不高,致使青年教师科研缺乏驱动力。而青年教师的科研活动总是围绕个人的职称晋升、工资待遇开展,很多青年教师平时对科研不闻不问,在要评职称之际,想出各种办法拼凑成果,科研活动从一个系统的、有组织的活动变成了教师的“单打独斗”,其论文和课题的质量可想而知。须知科研能力的培养,是需要长期努力的,“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青年教师对教育科研基本知识的贫乏和技能的缺失已成为制约教师成长的关键因素。
3.独立学院青年教师科研意识薄弱,且科研综合素质不高
有的青年教师认为只要自己教好书,搞不搞科研无所谓,搞教育研究是教育专家、学者的事情,仅满足于现状,因而其教学内容得不到更新,对知识的理解也停留于表面,教学质量也无法提高。实质上,科研工作与教学工作有相互促进的作用,也是提高学科水平和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雅斯贝尔斯曾经说过:“大学教师首先应该是研究者,……最好的研究者才是最优良的教师。”教师科研能力在教师能力结构中的地位越来越突出,科研素质的不足制约了教学水平的提高。
青年教师大都从学校毕业后直接走上教师岗位,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较全面的知识结构,但独立科研能力比较弱。学生阶段他们参与科研活动的机会有限,且多为被动的完成导师布置的科研任务,独自科研的能力不强。刚刚走上教师岗位,缺乏学术积累,对科研方法和过程不够了解,加之科研意识不足,未能积极主动地了解相关科学前沿的学术动态,这些因素都使青年教师的科研起步举步维艰。
三、加强独立学院青年教师科研能力培养的对策
在高校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独立学院的发展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青年教师的科研水平制约着教学水平的提高,是独立学院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此,要把培养青年教师的科研素质提到学校的工作日程上来。科研能力的培养需要知识和经验的积累,需要良好的科研环境和学术氛围。
1.合理安排青年教师的教学和科研任务
学校应该认识到青年教师是培养创新人才的生力军,重视对其科研能力的培养,保证他们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来进行科研。在安排其工作时,应考虑到青年教师一方面刚走上工作岗位,承担过多教学任务会占用其大部分时间;另一方面,青年教师思维活跃,处于科研活动的“体力”旺盛期,合理安排他们的教学和科研任务,可以使青年教师有时间、有精力、有动力去做科研。
2.大力开展学术交流,为青年教师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
青年教师客观上存在理论水平不高和实践经验欠缺的劣势,存在着对科研过程不够熟悉、科研方法掌握不多、科研经验不足等情况,导致其开展科研活动困难多、成功率不高。针对这种情况,学校应大力开展学术交流,不定期的组织学术讲座,让青年教师及时了解学术动态、前沿信息;积极安排青年教师参加校外的各类培训活动,采用“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组织青年教师赴名校进修学习,与名师座谈研讨,采用青年教师进修和考察等方式开阔其眼界,增强其科研意识和能力。[3]同时,给予青年教师更多参与科研的机会,并通过经验丰富的科研骨干的“传帮带”,为青年教师增加更多的学习机会,积累科研经验,激发其科研潜力。
3.组建科研团队,以课题研究为载体,开展科研能力培训
以高校优秀学术带头人为引导,以课题项目为依托,吸收青年教师加入科研团队,使科研团队形成不同专业知识优势互补、年龄职称结构合理的群体。分工合作,互相促进,能够最大限度的激发各个成员的科研潜力,从而提高科研水平,带动独立学院教学与就业工作的发展,提高学校的知名度。科研团队的组建,增加了青年教师参与科研活动的机会。同时,以课题研究为载体,“在做中学”的科研培训方式,实现了理论学习与实践操作的有机结合,使青年教师科研能力在实践中得到锻炼和提高。同时,团队合作对培养青年教师团队精神和合作意识也是很有益的。
4.制定相关的科研倾斜政策,增加青年教师的科研信心
一是科研管理部门组织协调,给予适当的引导和帮助。相关的科研管理部门应该主动收集信息,为青年教师申报课题搭桥引线,增加青年教师参与课题和主持课题的机会,锻炼其独立完成科研的能力。科研前期,在申报课题时,给予适当的指导,组织中老年教师帮助青年教师选题、把关项目申请书,合理预算经费,尽量避免盲目的选题与不合理的申报导致的项目失败。科研过程中,要及时关注青年教师科研课题的进展情况,协助或指导其解决科研中间遇到的困难,提供相应的配套设施,比如协调设备的使用及提供适当科研资助,促进青年教师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制定合理的考核制度。考核制度是把“双刃剑”,合理的考核制度可以督促青年教师朝积极的方向发展,否则就成为“绊脚石”。独立学院在制定考核制度时,应将教师的科研工作量进行考核,使教师明白教学并非唯一的任务,有进行科研的压力;另外,也要对他们科研成果内在的潜质、知识积累过程以及探索性劳动进行衡量和相应奖励,如对课题申报未成功者给予一定的补偿等。
三是设立院级课题,增加青年教师参与科研活动的机会。学校还可以自筹经费,设立面向青年教师的科研资助基金,鼓励以青年教师为项目负责人的系列课题申报,锻炼青年教师组织、协调能力。并通过适当的物质奖励,激励他们的科研兴趣,培养其科研能力。
5.青年教师应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的科研能力
在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的今天,知识的更新呈几何级数爆炸式增长,处于不断的发展和更新中,为跟上时展的脚步,青年教师必须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时刻关注学术前沿,扩大知识面,不断完善自身的知识结构,为教学和科研奠定基础。[4]因此,青年教师应利用高校的图书馆等学术资源优势,了解前沿学术动态,通过积极参与学术交流等来丰富自己的知识,紧跟科技发展的步伐,抓住机遇,创造既有理论价值又有使用价值的科研成果。
四、结束语
总之,独立学院青年教师的科研能力培养对于独立学院教学质量的提高和独立学院的长期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它是独立学院培养出强能力、应用型高级人才的重要保障。独立学院青年教师科研能力的培养,需要各方共同努力,采取相应对策,并为其提供更好的科研环境。
参考文献:
[1]韩玉芳,王桂梅.论民办高校教师提高教学科研能力的重要性[J].浙江树人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5):84-86.
[2]高扩昌,任桂婷.普通高校青年教师科研能力的现状与对策[J].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9,(1):153-156.
关键词:创业文化;创业型大学;世界一流大学;学术文化;科学文化
中图分类号:G40-05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242(2013)04-0137-08
收稿日期:2013-03-11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研究型大学创业与科学能力集成发展研究”(71273232)阶段性成果;浙江省教育厅科研资助项目“浙江省科技型企业高绩效工作系统作用机理及优化研究”(Y201226196)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吴伟(1981-),男,河南平顶山人,浙江大学发展战略研究院助理研究员,教育学博士;吕旭峰(1973-),男,河南三门峡人,浙江大学发展战略研究院助理研究员,教育学博士;陈艾华(1981-),女,湖北孝感人,嘉兴学院商学院讲师,教育学博士。
什么是创业型大学的创业文化?如何建设创业型大学的创业文化?这些问题在现有研究文献中,或语焉不详,或言辞浮泛,这对解决当今大学所面临的文化建设问题毫无裨益。创业文化是创新创业时代大学文化的重要表征,是大学“走向创业”的重要元素,是“创业型大学”的重要内涵之一。创业文化是继科学文化和工程文化之后,在当代大学校园中兴起的第三种文化,其根本立足点,是不断创新体制机制,使大学能够灵活应对变革;力图开展学术创业,激励技术转化;鼓励毕业生创业,培养在校生的创业精神等。
在有关创业型大学的研究中,案例研究,特别是以院校为主体的案例研究,是最重要的研究方法之一,如Clark对欧洲大学的研究、埃茨科威滋对麻省理工学院和斯坦福大学的研究、Gjerding等对欧洲创新型联盟大学的研究、马金森和康西丹对澳大利亚大学的研究,等等。本文所列举的四所世界一流大学是:麻省理工学院(Massachusetts In-stitute of Technology,MIT)、哈佛大学(HarvardUniversity)、慕尼黑工业大学(Technical Universityof Munich,TUM)和慕尼黑大学(Ludwig Maximil-ian Muenchen Universitaet,LMU)。笔者认为,既然创业型大学是在实践基础上产生的理论范式,那么,作为其本质特征之一的创业文化,不但要有“文化内涵”,而且还要具有显著的以实践为导向的“效用表达”的特征,特别是应具有创新创业实践的文化表征。笔者正是基于四所世界一流大学的创新创业实践,总结、提炼了创业型大学创业文化的主要表征。麻省理工学院(MIT)和哈佛大学都是享誉世界的一流大学,前者的前身是工业革命时期建立的“赠地学院”,如今它已经发展成为世界一流的理工类综合性大学;后者产生于殖民时期培养清教徒即牧师的学院,如今它已经发展成为世界一流的文理科兼有的综合性大学。慕尼黑工业大学(TUM)和慕尼黑大学(LMU)均是首批入选德国“卓越计划”的大学(入选该计划的大学共三所),它们常常位居德国最优秀大学之列,像麻省理工学院与哈佛大学的区别一样,此二者也有类似的学科差异。从实践的角度看,四所大学都处于“创业转型”时期,特别是慕尼黑工业大学明确提出了建设创业型大学的目标。
一、创业型大学的创业文化
有关大学文化的概念众说纷纭,有人认为,从宏观上看,大学文化是“大学人”对文明进行传承、整理、交流、创新而积累的精神成果和蕴含这种精神成果的物质成果的总和,包括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从微观上看,大学文化是指在大学这个以学术为核心的共同体中,人们所认同的观念和所采取的行为模式。在Clark的视域中,“整合的创业文化”被视为创业型大学的“创业型反应”的五大路径之一。从根本上说,创业文化特指敢于开创事业的思想意识、相应的价值观念和鼓励创业的社会心理的总和。也有研究者把创业文化的内涵局限于整合创业资源、开办创业机构等方面,将科技成果商业化;而更广泛的创业文化的内涵不单单包括对商业机会的把握,而且还包括为了适应环境进行的文化调整。刘叶主要研究了中国语境下的创业型大学创业的路径选择,她把创业文化视为大学创业管理转型的五大核心要素之一,这是大学创业区别于商业组织创业的根本要素。宋东林等认为,创业文化是一种面向社会需求的实用文化,创业型大学,在内部,应注重创业文化与学术文化的融合,应注重社会对教学和科研的实际需要;在外部,创业型大学应与产业界、政府等机构建立紧密关系,对社会的现实需要及时作出回应,以达到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和进步的目的。
二、创业文化的“文化”内涵
创业型大学注重创业文化的实用性,即强调创业文化在科技创新方面的重要功能,而这种功能恰恰能够激发科技人员的潜能,这有助于创业型大学吸纳各种创新资源,打通各种创新要素间的沟通渠道。
(一)内外共生的和谐文化
内外共生的和谐文化的内涵是,在激发校内科技人员潜能的同时,也为校内外各种思想提供了交流互动的平台,注重吸收校外智力资源、财政资源、人脉资源,使大学与社区、地方、全国及全球共同实现创新创业的目标。内外共生的和谐文化能够使大学充分吸纳社会多元资源,消除大学与社会间的隔膜,体现校内外和谐发展的现代大学理念。就校内外的人员交流而言,在欧美,大学与政、产、学、研各界之间的人员交流十分频繁,如劳伦斯・萨默斯于2001年任职哈佛大学校长,之前他曾担任美国财政部长,后又进入政府和经济界工作。哈佛大学“创新实验室”(“i―lab”)的主任、商学院教授琼斯(GordonS.Jones)指导创办的企业、公司曾连续15年跻身财富500强,他具有丰富的创业经验和指导新秀创业的学术经验。
慕尼黑工业大学提出要构建与慕尼黑工业大学相关的所有校友、专业人士、当地居民、学人等政、产、学、研界的共同体。为此,该校建立了“TUMnetwork”,为各类人员提供学习、发展和交流的机会。“Kontak TUM”,即“校友之家”是跨学科、跨国界网络,是联结校友、学生、教师、职员、友好人士和赞助者的桥梁。“Kontak TUM”创办了内部刊物,同时,建立了网路在线交流平台,所有校友都可以凭借曾经的学生身份进入该交流网。建立创新创业联盟是创业文化的重要内涵,在慕尼黑工业大学的“知识联盟”计划中,其合作伙伴为学校的教授职位、研究项目、研究院、奖学金等提供赞助;合作伙伴可以定期获得慕尼黑工业大学有关创业活动的信息,可以与工作在教育领域的科学家和政治家交换看法、意见,还可以参与决定“自己大学”发展的事务。在“卓越计划”第二阶段中,慕尼黑工业大学提出了“TUM全球”的理念,努力实现它的“国际存在”的目标。除了在新加坡、北京、孟买、圣保罗设置办事处外,慕尼黑工业大学还将在布鲁塞尔、开罗、波士顿和东京建立新的办事处,其目的不光是为了招聘和录取最优秀的科学家和学生,更主要的还是为了强化与大学、企业、赞助团体间的联盟关系和扩展校友网络。其实,哈佛大学的“创新实验室”(“i-lab”)的主旨也是为了促进团队合作和创业活动,深化学生、教师、创业者和波士顿社区间的互动,为那些致力于创新者和创业者提供舞台。近年来,在美国兴起的开放课程(Open Course Ware,OCW)是内外共生的和谐文化的又一重要表现。开放课程由麻省理工学院首次开设,发展至今渐成气候,哈佛大学也参与其中。OCW这种开放式的教育资源允许教育者和学习者使用、修订、合成和配置学术资源,这就形成了一种资源共享、资源共创的互动式文化理念。
从创业型大学的理念出发,大学的发展方式已经从过去的封闭式转变为更加注重大学与社会问的协同发展的开放式,大学与社会之间的物质、信息、人员的交流日益频繁,跨校、跨领域和跨国的合作日益多样化。因此,大学应该更多地考虑自身的社会价值,并在实现社会价值过程中实现自身的动态发展。内外共生、和谐发展的文化,是大学创业文化的基本特征。
(二)以人为本的服务型文化
以人为本的服务型文化,是指大学活动应以人的发展为根本宗旨,不仅要为教师的教学、科研工作提供各种服务,而且还要为他们提供优越的日常生活条件,这是挖掘科技人员潜能的重要手段。
在各项计划、活动、项目和平台的名称中,慕尼黑大学都冠之以“服务”的字眼,校方与各学院教职人员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各学院教职人员及时反映他们的要求,校方调整服务项目和服务重点。慕尼黑大学还使服务日益专业化,如帮助研究人员和年轻学者申请第三方资助的服务内容,包括资助信息、申请书的撰写、资金管理和法律事务等。慕尼黑大学创业中心(LMU EC)的“Community”活动的主旨是“提升创业文化”,定期提供网络交流平台和开展经验分享活动,同时,该中心还面向所有对创业有兴趣的人开通在线创业网,如今此创业网的用户不断增加,并扩展到慕尼黑大学之外。LMU EC的“Teaching”活动项目除了向校内各院系学生提供创业课程外,还向研究人员、普通教职员工和合作者提供高级培训。再以慕尼黑工业大学实施的“家庭关爱”措施为例,慕尼黑工业大学对热心科研工作、为科技进步做出贡献的女教师及其家庭给予特殊帮助:设立家庭保健结构性基金,为有小孩的女科学家提供家庭帮助,使她们能够协调好自己的工作和生活;慕尼黑工业大学双职工中心(Dual Career Serv―ice)计划,支持夫妻双方都承担重要学术任务的家庭,为他们提供专业化、个性化和灵活的托儿服务,还对他们实行弹性工作时间和兼职工作模式(part―time models)等。
在慕尼黑大学院校战略计划中,领导力与人员管理中心(Center for Leadership and People Man―agement,CLPM)实施面向教师的人力资源开发计划,满足学术卓越的教师、青年科学家的成长需要,以保障优秀学者的专业发展。在慕尼黑工业大学“卓越计划”第二阶段中,师资终身聘用制(TUMFaculty Tenure Track,FTT)计划,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服务性文化。FTT与我国国内部分大学的“人才特区”政策异曲同工,旨在打破教师职业常规,为具有国际经历、有才华的年轻学者开辟清晰的职业发展路径,这代表着师资聘用方面的范式转变。在六年内,年轻教师可以完成从助理教授(assistant pro―lessor)到副教授(associate professor)再到教授(full professor)的职位晋升。当然,慕尼黑工业大学为此设立了一个竞争性的评估系统,制定了严格的评估标准。到2020年,慕尼黑工业大学将力争设立100个新的教授职位,用于选拔优秀的年轻教师。为此,慕尼黑工业大学还准备采取措施吸收马普协会的年轻研究人员加盟,同时,还借助专业猎头技术搜寻合适的人员加盟。
以人为本服务文化,注重人的作用、满足人的需求、激发人的潜能,这体现了文化教育机构必须关注人本身发展的基本属性,强调人的发展是大学发展的基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这对于扭转工具理性、效率至上、行政主导的中国大学文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以人为本的服务文化是创业文化的基本特征之一。
(三)丰富的多样性文化
在欧美,多样性(diversity)是一种重要的社会发展和组织管理理念,其基本目标是建立促进个人发挥最大效能的组织环境。多样性文化在大学中的表现是,大学成员不会因自己所具有的某些特性不代表社会主流而被排斥在外。大学成员的特征应包括种族、性别、文化、性取向、身体状况、社会经济地位、年龄、地区、语言、国别,等等。此外,许多欧美大学已经从20世纪中后期即高等教育大众化时代开始,就由扩大入学者来源(如区域)转变成为所有的教师和学生分别提供同等的学术、学业发展的机会。
笔者所列举的四所世界一流大学无不把追求文化的多样性视为现代大学发展的重要战略目标,它们均建立了多样性的学术环境,把“多元文化”与“学术卓越”结合在一起,用多元文化推动学术卓越发展。慕尼黑工业大学和慕尼黑大学特别关注青年学者的成长,特别是对“两性平等”计划的实施,已经使两校高级学术人员和中高级管理者中的女性比例得到显著提升。两性平等,就是使女性有足够的机会参与到科学研究和学校工作的方方面面,例如,慕尼黑工业大学的女教授的比例,从2006年的6.6%增加到2008年的11.5%;同期,女性“学术人员”的比例从24%增加到26%;女性“非学术人员”的比例从53%增加到55%。不难看出,女性的职称越高,她们的比例增加得就越高。慕尼黑大学设定的2013年的目标,是把新任命的女性人员的比例提高四分之一,其中,女教授候选人至少增加三分之一。在慕尼黑工业大学“卓越计划”第二阶段中,创业型大学“院校概念”的内涵就是建立“TUM社区”(“TheTUM community”),即“致力于建立每个人都可以发挥他们最大潜能的工作和学习环境”,而“TUMFamily”理念则鼓励优秀的退休人员参与到“卓越计划”项目中来,继续发光、发热。
麻省理工学院认识到,许多人并不知道如何与自己的文化或种族之外的人们进行交流,进而提出“包容性社区”(“inclusive community”)和“包容性文化”(“culture of inclusion”)的概念,其目的是“充分激发教师、学生、普通职员、校友资源的参与激情”,其主旨是“讨论”(“Discuss”)、“分享”(“Share”)和“行动”(“Act”),并以此作为大学“创造未来”(“Inventing Our Future”)的重要立足点。“多样与包容”(“Diversity & Inclusion”)战略目标的提出,就是要充分挖掘潜藏在校内各色人员身上的领导才能,提高校内成员对文化多样性和“大学卓越发展”战略目标的理解,把该战略目标嵌入所有与之相关的政策和实践过程中优先发展。专司校方多样性事务的组织是“种族与多样性委员会”(“Committee on Race and Diversity”),其成员来自全校范围内的教师、职员和学生,并由校长委任,其职责主要是汇集各方面的声音,并反馈给校方,进而影响校方的决策。值得注意的是,麻省理工学院还通过自我鉴定、年度报告、成效奖励、活动组织(如科学与工程专业领域的少数族裔提升计划)和专题报告会等形式,推动、督促学校各院系开展多样性工作。与麻省理工学院相类似,哈佛大学的多样性文化特征主要表现为平衡少数族裔师生的比例。2005年,哈佛成立了相关工作机构,即“教师发展与多样性办公室”(“Office of Faculty Development and Di―versity”,FD & D),这一机构只能研究有关政策并影响校方的决策,重点解决非裔美国人、拉美人、美洲原始居民和亚裔美国人在学术上的实际困难。FD&D的主管Judith D.Singer说:“通过设计吸引那些卓越学者并孕育其成长的策略,我们要把哈佛大学建设成为更受欢迎和更具多样性的高等教育机构。”
丰富的多样性文化也是创业文化的基本特征之一,实质上也可以将其称为“包容性”的组织文化环境,即允许各种背景、不同专业领域、不同思维方式和行为模式共存。当然,“包容性”是前提,能够使教职员工达成相互激励、互相促进,实现创新发展,才是大学的最终价值诉求。之所以要发展多样性文化,是创业创新行为多表现为“集体活动”,大学要在当今多元文化背景下吐故纳新,特别是吸纳、激发各种优秀智力资源;除此之外,知识经济、信息化和全球化使得大学所面临的形势及其所实施的变革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和不可预测性,因此,只有营造多元激励的环境,才能使大学身处有利的位置。在麻省理工学院的主页上,校方宣布了推动学生群体多样性发展的动机:“作为MIT学生,他们必然要贡献于未来研究领域,并在全球社群中扮演领导者,所以,我们必须使学生超越自我的世界观,从别人的生活阅历中汲取营养,从而建立自己的价值体系。”
三、创业文化的效用表达
创业文化的效用表达,旨在强调创业文化对促进大学自身发展的作用,体现创新创业的实践性。
(一)追求卓越的学术文化
无论是培养人才、科学研究,还是开展社会服务,学术永远是大学的立校之本,创业精神、创业活动和创业趋向都不是抛弃学术的借口,也不是杜绝“知识生产模式”的活动。创业文化首先意味着学术上的“创业”,而非经济上的创业,即在新的社会需求下,不断确定新的学术方向,追求卓越的学术文化;创业文化也不是从根本上表现为“创业活动”,即不是通过知识资本化来获得经济回报的活动,而是创业活动与学术活动的有机结合和相互促进。创业型大学在追求卓越的学术文化时,应占据科学研究的制高点,努力促进杰出(Outstanding)、前沿(Ad―vanced)、尖端(Cutting-edge)、高质量(high-quality)研究的实现。创业型大学在追求卓越的学术文化时,应结合自身的学科优势,充分挖掘学校内外部学术资源,面向生产、生活的重大需求,开展高水平的跨学科研究和教学。
以麻省理工学院为例,“媒体实验室”是其倾力打造的跨学科的前沿性研究机构,研究小组吸收计算机、工程、设计、艺术、生物学等学科的专家、学者,他们没有固定的研究方向,但要解决实际问题;每年3000多万美元的资助来自Google、微软、时代华纳(Time Warner Inc)、三星(Samsung)、Hasbrow、LG等60多家知名大企业。怀特健康科技学院下属的“哈佛-MIT健康科技部”(“Harvard-MIT Di―vision of Health Sciences and Technology”,HST)是一个既跨校际又跨学科的联合教研体,与这种教研平台相同的还有哈佛大学的“创新实验室”(“i―lab”)、哈佛医学院的“哈佛催化剂”个案,等等,这种跨学科、跨领域、跨院系的,以解决问题为动机的合作项目在哈佛大学也呈现出蒸蒸日上的态势。需要注意的是,“追求卓越的学术文化”中的“学术”应该着重体现“教学的学术”,例如,美国大学的“学术”性表现出广泛地开展创业教育的特征。创业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是,它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引发、支撑和鼓励有关人员的创业精神、创业能力和创业活动,使得“创新一创业一创业教育”的整合特征更为明显。在麻省理工学院,以“Gordon工程领导力计划”为代表的人才培养模式的出现,象征着大学向跨学科、实践性、产业化、创新性转变的趋势,也体现了大学服从国家需要的内在特质。
德国的两所大学,一是慕尼黑大学,它宣称自己为“领先的研究集中型大学”;一是慕尼黑工业大学,它宣称自己是欧洲顶尖的跨学科的研究型大学之一。两校最典型的跨学科研究项目是“卓越计划”资助的“卓越集群”(Clusters of Excellence)项目。以2012年6月15日公布的“卓越计划”第二阶段(2012―2017年)的资助情况为例,慕尼黑大学获得“卓越集群”资助项目,包括慕尼黑毫微系统计划(NIM)、整合蛋白质慕尼黑科学中心(CIPSM)、高级光子学慕尼黑研究中心(MAP)和系统神经慕尼黑集群(SyNergy)等,前三个项目为“卓越计划”第一阶段入选项目的延续,最后一个项目为新增项目,这几个项目均是跨学科或跨院校的研究项目。慕尼黑工业大学的“整合性研究中心”(Integrative Re―search Centers,IRCs)的研究,超越了单一学科,重点研究了当前人类社会所面临的资源、能源、食物及其安全、经济发展与社会伦理等全球性重大问题。在“卓越计划”第二阶段中,除了具有第一阶段的高端跨学科研究平台,即具有TUM高等研究院(TUM―IAS)之外,还具有以下三个研究平台:(1)慕尼黑社会技术中心(Munich Center for Technol―ogy in Society,MCTS),该中心由社会学家、伦理专家、哲学家、历史学家、政治学家、经济学家、媒体专业员、工程师、自然科学家等组成多个研究团队,主要探索技术与社会的相互影响;(2)安娜多样性研究中心(Anna Boyksen Diversity Research Center),主要探索人类多样性和社会多样性,重点关注经常被德国忽视的问题,比如,自然科学、工程科学和生命科学如何从当今多样性的群体文化中受益等;(3)慕尼黑工学院(Munich School of Engineering,MSE),主攻清洁技术,该工学院各院系的科学家试图找到能源的持续使用方案。
追求卓越的学术文化是创业文化的重要特征。学术文化的表现形式是跨学科研究,它强调人才培养、科学研究要与社会服务相结合,它注重应用,注重创业文化的学术卓越性。
(二)研究转化的价值文化
20世纪后期,知识经济深入发展,科技创新在经济社会中地位凸显。研究转化的价值文化,是指大学不仅仅是产生知识、专利和学位的地方,而且还是把科研成果推向商业应用,为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服务的地方。研究转化的价值文化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知识转移,或者称为技术许可,即为企业提供智力支持,把知识成果向产业界转移,或者直接把技术成果转让给企业;二是创办衍生企业,运用自身的知识成果创办企业,进而生产、盈利,也就是说,使自己研究的知识成果直接参与经济社会的发展。从目前来看,在世界一流大学的创业活动中,采用第一种转化方式较为普遍。
从20世纪末开始,德国大学与产业界的联系日益密切,在它的研发活动中,产业界资助的比例已经超过美国,德国为14.2%、美国为5.6%,产业界的资助主要是对联合研发项目的资助;2008年,德国大学研究费用的15%是由产业界支出的,资助金额超过OECD国家资助金额的平均值6.5%。从2001年到2006年间,德国大学研究者创建了大约35000个新企业,这意味着在所有大学研究人员中,每年大约有5%的人参与了创业项目。传统上,慕尼黑工业大学与慕尼黑大学虽然有产学合作的活动,但研究成果转化、企业孵化的职能并没有得到足够重视和发展,近年来,德国大学的转型也逐步重视这些方面的发展。
提供知识转移服务是价值文化的重要表现。慕尼黑工业大学十分注重与经济界、工业界的合作,与它们的合作,一方面,可以获得第三方的大量资金;另一方面,本校的技术创新可以用最短的时间进入产业界。为支撑科学研究并促成其成果转化,慕尼黑工业大学成立了企业化运营实体,例如,它成立了(1)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TUM-Tech GmbH),这在德国大学中是首创,其主要职责是技术转让、管理、咨询和筹款;(2)garchinger科技孵化中心,这是为初见成效的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顺利运营建立的大型企业孵化器,它为机电一体化、软件开发和通信等方面开展业务提供专门支持;(3)研究与技术转让促进中心(SFT),该中心为技术转让提供相关的学术支持,它的工作重点是产学合作课题的研究、专利研发和科研推广。
技术转让与企业孵化的创业活动在麻省理工学院表现得极为突出,也正是这一点使该校成为全球最受关注、最为人称道的创业型大学之一。麻省理工学院的创业活动开始较早,其形式多样、成效明显,活动主要包括五个方面:教授咨询活动、与企业和政府签订研究合同、专利的许可与转让、创建新技术公司、创立风险投资公司。技术转让活动由校内的技术许可办公室(TLO)、产业联盟规划(ILP)和捐赠项目办公室(OSP)负责,活动主要包括选题立项、研究开发、成果推广、技术转让、产业化、后期服务、合同保障等方面。在创建衍生企业方面,麻省理工学院无疑是全球创业型大学的典范。来自麻省理工学院斯隆管理学院的O’Shea等人,总结了该学院创业转型的作用:首先,强大的科学与工程资源是市场化的基础,这主要依靠其高水平的师资力量;其次,校内有关机构的专业化管理、优惠政策和良好的服务,为科研成果与市场的有效对接提供了保障,全校范围内的这种创业文化氛围激励了衍生公司的产生;最后,对创新创业的区域环境建设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并且二者之间形成了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麻省理工学院把自身创造的科研成果有效地运用到现实的生活中,发展高科技,催生新产业,这对其扮演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的“发动机”角色起到了显著作用。据全美大学技术管理协会(AUTM)统计,麻省理工学院产生孵化公司的数量位居全美第一,1995―2001年间共孵化183家企业;同期,排在第二位的加利福尼亚大学和第三位的斯坦福大学分别创建了122家和82家孵化公司。麻省理工学院马丁信托服务中心(Martin TrustCenter for MIT Entrepreneurship),2009年的报告《创业意向:MIT角色》(Entrepreneurial Im―pact:The Role of MIT)显示,截至2006年年底,麻省理工学院的在世校友创办公司存活25800家,雇佣员工约330万人,年度收入近两万亿美元,位列全球第11大经济实体。强大的技术转让和企业孵化能力,使麻省理工学院早在20世纪60年代就成为推动麻省波士顿地区产业升级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
在创业型大学发展过程中,协调价值文化与学术文化、市场与科研之间的矛盾与冲突极为重要。欧美大学对直接进入市场的科研项目始终保持谨慎的态度。为了避免市场利益、商业价值给学术研究造成的巨大冲击,麻省理工学院与哈佛大学并不直接参与商业活动。在制度安排上,麻省理工学院特别规定,教师的主要精力应用于完成教学和研究任务,不得在校外商务机构中从事管理工作,如果确有必要,每周只可抽取一天时间参与其中。此外,该校技术许可办公室具有强大的技术转让和服务能力,拥有研究成果的教职工,只需把自己的发明信息和权利金提交给技术许可办公室,再由该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负责,抽取权利金毛收入的15%作为服务费,为研究者提供服务。麻省理工学院正是较好地处理了学术与创业之间的关系,学校各种创业活动并没有成为学术研究的束缚,相反,二者却能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研究转化的价值文化促进了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创业活动的融合,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体现了创业型大学创业文化的核心特征。在创业文化的这一价值文化的表达中,大学的传统学术活动与市场机制的结合,构筑了创业型大学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创业型大学的主流价值观。
四、创业文化的特点
创业文化是大学文化概念的应有内涵。在建设创业型大学的视域下,创业文化吸收并融合了科学文化、工程文化、人文文化,具有独特的文化意蕴。创业文化是一个系统的社会文化工程,具有非常深刻的社会、经济和文化意义,我们必须将它放到更宽广的社会背景中加以审视。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创业文化不是抽象的,而是与实践和应用紧密相连的,具有可认知性,是具体的,体现着知、情、意、行相统一的文化精神。从案例的实践性出发,笔者认为,内外共生的和谐文化、以人为本的服务型文化和丰富的多样性文化是创业文化的基本特征,而追求卓越的学术文化是创业文化的内涵,研究成果转化的价值文化是创业文化的核心特征。
从笔者对四所世界一流大学案例的述评中不难发现,创业文化中的创新创业的生命力、创造力和凝聚力是大学应该具有的精神面貌。大学创业文化的主要特点是:具有变革活力、能够兼容并包、面向实践和解决实际问题。具有变革活力,是指大学要有旺盛的生命力,对社会需求要有敏锐的眼光,能够及时地转变大学的运行模式。能够兼容并包,是指要吸纳社会各领域、各层面的智力资源、财力资源和文化资源,具有海纳百川的气概,汇百家之力,成一校之功。无论从哪个意义上讲,创业文化都是一种实实在在的文化,都是为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问题而产生的。虽然,面向实践与解决实际问题不完全相同,但二者具有内在的联系,前者要求大学活动应面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而不能只做好学问;后者指的是解决大学内部发展中遇到的现实问题,也就是说,要解决人才培养方式的问题,教师实践性不足的问题,两性平等的问题,等等。二者在“面向需求”这一点上具有内在统一性,换句话说,创业型大学的创业文化首先是一种注重实践、面向需求的“行为文化”;其次,各种活动还要满足“知识累积”(“cumula-tion of knowledge”)和“现实关注”(“current con-cern”)的需要。
五、总结与启示
笔者没有纠缠于大学文化的学理分析,而是对四所世界一流大学进行阐述,分析和总结了世界一流大学创业文化的五大特征。从案例讨论可以看出,创业文化是一种微观文化、实用文化、“草根”文化,是学理上的大学文化在实践视角下的效用表达。特别要指出的是,创业文化不是只专注“炮制”成果,也不把“服务”当作“创收”,而是在争取外部发展空间的同时,仍然立足于大学的传统使命: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对此,四所世界一流大学只不过是用全新的理念、手段加以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