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8-07 17:55:33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餐饮整改报告,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省级卫生县城活动为契机,落实部门职责,采取有效措施,规范餐饮服务行业经营行为,不断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提高居民卫生健康水平。
二、整治目标
以《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省级卫生城市标准》为准则,针对县城餐饮服务行业存在的问题,通过日常监督和专项整治,督促餐饮服务行业尽快整改,进一步规范餐饮服务行业经营行为,确保达到省级卫生城市标准;并加强有效监管,进一步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三、工作安排
将城区按街道与路段分成四个片区(详见附件《小餐饮整治划片分区示意图》)。
一区由药品监督股负责,牵头负责人为卢宁;二区由稽查大队负责,牵头负责人为;三区由食品监督股中等5人负责,牵头负责人为;四区由办公室和食品监督股等3人负责,牵头负责人为。
四、整治要求
(一)餐饮服务行业经营者必须持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并亮证经营,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培训合格证上岗,熟练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五病”患者及时调离。
(二)餐饮服务行业经营场所及设施必须符合相应行业标准和要求:
1、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必须远离污染源,距离暴露垃圾场(堆)、坑式厕所、粪池25米以上,室内外环境整洁,用具容器清洁,生熟分开,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状况符合要求。
2、建立健全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制度、验收制度及台账登记制度。
3、有正常运转的餐具消毒保洁设施并贴有标识,使用集中式消毒餐具的单位必须索取餐具消毒合格检验报告单。
4、具备相应卫生条件,防蝇、防尘、防鼠、防腐等“四防”设施、垃圾存放设施及上下水设施齐全。
(三)门店的出租方有责任督促店主抓好整改,保持店内外环境整洁,依法依规经营,履行“门前三包”的职责。
(四)门店不得占道经营、越门经营,严禁向临街路面倾倒污水、丢弃垃圾。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及调查摸底阶段
1、出动宣传车:在城区范围内进行餐饮服务行业整治的宣传。
2、发放宣传资料:根据本部门的工作要求印制宣传资料,将宣传资料发放到餐饮服务行业业主。
3、对县城餐饮单位进行“拉网式”的调查摸底,上门服务,摸清基本情况,该发整改文书的发整改文书。
(二)督促整改阶段
通过广泛的宣传发动,促使餐饮服务行业业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自觉进行整改、规范经营行为。
(三)集中整治阶段
对餐饮服务行业整改后进行验收,对拒绝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提请县城“五小行业”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召集各部门集中整治。
(四)巩固提高阶段
在全面达到要求的基础上,日常监管与联合执法相结合,查遗补漏,巩固整治成果,防止反弹和滑坡。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成立县城餐饮服务行业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队所负责人为成员。整治工作实行统一调度,局班子成员分片牵头负责,成立四个工作组具体实施整治工作。由食品监督股负责小餐饮整治工作情况汇总、报表统计与资料收集归档工作,上报县创卫办信息由局办公室统筹,食品监督股配合。各股室(队所)要高度重视餐饮服务行业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明确职责,组织力量抓紧抓实。保证高标准、严要求完成整治任务。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通过上门宣传、发放资料等形式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争取广大业主和市民的理解和支持。
(三)、严格执法,依法管理。执法人员要认真学习和准确把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省级卫生城市标准》要求,按照我县“五小行业”整治方案要求,合理指导餐饮服务单位落实整改,对拒绝整改或妨碍执法的,要依法加大打击力度。
公用事业,指具有各企业、事业单位和居民共享的基本特征的,服务于城市生产、流通和居民生活的各项事业的总称。通称城市基础设施或市政服务事业。而供水、供气、供热与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行业监管工作日益引起起关注。
镇海区城市管理局是镇海区供水、节水、燃气等行业的监管部门, 担负着我区广大市民的用水、用气、出行的重大监管责任,相对应的行业单位是宁波自来水总公司镇海分公司、宁波兴光燃气集团有限公司镇海分公司、宁波市镇海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如何做好行业监管,既有业务上的监管,也有对单位内部运营的监管,如何紧密结合行业监管工作特点,转变监管职能,强化服务意识,促进公用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本文就这一问题,谈些想法。
做好供水、供气、供热的行业管理工作,监管与服务是互为补充的有机统一体,在公用行业(企业)监管过程中,要重视对公用行业(企业)的服务,把它作为行业(企业)监督管理工作的延伸,是促进公用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因素。为此,在监管过程中,首先要做到理念上的转变,把“群众利益无小事”理念贯穿于各项行业(企业)监管的始终;其次是工作作风上的转变:在公用行业(企业)监管过程中,我们既要在宏观上精心指导,又要在微观上细微把关。目前,由于行业监管单位与上级主管单位的分离,造成了基层单位重视主管单位,轻视行业监管理单位的现状,为改变现状,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地走访基层单位,了解各单位的运营情况,只有多了解沟通,才能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对基层单位要有系统性的要求,要求其及时上报工作计划、总结、各类信息和突发事件报告。
目前,供水、供气、供热都是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由于工程抢修、野蛮施工等原因造成的自来水管、燃气管和热力管的破裂也屡有发生,对居民造成了停水停气。因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日趋完善基础上,做好应急信息报送工作日显重要。一是完善信息上报机制,发生停水、停电等安全事故必须在第一时间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并通知相关单位,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二是完善信息公布机制,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评估对居民造成的影响,并向社会公告进行安抚;三是及时公布事故原因,由于事故可能会带来后续影响,因此,公布事故原因及善后处理措施也是必要的。
一是加大行业培训力度,举办供水、节水、燃气、热力等行业管理人员培训班。邀请市行业主管部门的领导和专家,对我区从事行业管理人员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对从业人员,定期对他们进行政策法规和安全业务培训、指导,使参训的从业人员在实际工作中,职业技能和安全生产意识明显得到提高。二是打造服务精品。推进我区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全面摸清我区餐饮场所数量、燃气使用情况和主要隐患,建立基础台账;对餐饮场所存在的燃气使用事故隐患进行督促整改,对逾期未整改、整改无望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餐饮场所,予以取缔或停业整顿;通过专项治理的实施,全面增强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使用意识和安全使用能力,提高社会对燃气安全使用的关注,落实餐饮场所经营单位用气安全的主体责任和供气企业的供气安全责任。三是树立“节水型小区”的服务品牌。近年来,我区共有鼓东小区、江口小区、鼓韵花苑、清川小区等14个小区成功创建了节水型小区,有6400户家庭实施了节水器具改造,年均节水8万余吨,得到了群众的好评和认可,节水型小区的创建在我区中已经形成一个品牌。
为加强保障工作的领导,确保保障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局中考统考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全区中考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____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____担任,____为成员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雄典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工作。
(一)考前专项检查组
分两个小组实施:
第一组:组长:____
负责高坪中学、高坪三中、第十一中学、巴登酒店及周边食品经营企业的检查。
第二组:组长:____
负责白塔中学及下中坝校区、江霖大酒店、江东大酒店、天来大酒店及周边食品经营企业的检查。
(二)食品安全驻点保障组
(三)第一组 组长:____x
第二组 组长:____
第三组 组长:____
(三)巡查组
组长:____ 组员:张学全 肖 明 张雄典
(一)考前专项检查组在6月9日起对就餐接待单位和考点周边餐饮服务及食品流通单位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有无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是否有效、齐全,食品经营基础设施是否具备接待条件,卫生状况是否良好,督促企业对员工加强培训,增强做好中考食品安全责任感,确保饮食安全。发现问题,督促其在6月12日前整改完成。
(二)食品安全驻点保障组负责对考生就餐接待单位进行检查。
6月13日下午3点30分前进驻各点对驻点单位供餐情况做全面检查。6月14日、15日各驻点保障组到驻点单位进行跟踪蹲点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驻点检点如下:
1.监督就餐接待单位把好食品进货关,做好台账记录和索票索证工作。
2.做好对从业人员从业资格审查工作。检查厨师、餐饮服务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明,是否参加从业人员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从业人员要着装整齐,干净整洁,操作符合规范。
3.做好菜谱审查工作,对每餐菜谱进行审查并签字确认;要求酒店做到不提供高危食品(如:发芽土豆、四季豆、皮蛋等),少供凉菜,对易污染的食品要重点进行监督。
4.做好现场卫生监督工作。一是监督就餐接待单位做到食品及餐饮用具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二是要求就餐接待单位厨房加工操作人员在加工操作前,要认真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三是检查就餐接待单位餐饮加工场所的卫生状况,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提出书面整改措施,并及时整改到位。
5.督促做好餐(饮)用具洗涤消毒监督工作。要求就餐接待单位按照一洗、二清、三消毒、四冲洗、五保洁的程序进行操作,保证餐用饮具卫生、干净、无水垢。
6.监督就餐接待单位做好食品留样工作。每餐每种食品留样100g,专用冰箱封存,48小时后方可处理。
(三)巡查组负责对各食品安全保障小组驻守、检查情况进行巡查,督促蹲点保障人员驻点期间随时在岗在位,履职尽责。
1.各组工作人员要提前进行检查。对采购的粮、食用油、面和各种调味品等食品原材料进行检查,看是否建立索票索证制度和采购使用台帐,是否使用过期、变质食品。检查就餐接待单位是否按规范食品留样。对存在的问题当场整改达标。考试期间,负责对考生就餐接待单位实行三餐蹲点监督,对考生临时安置点的食品、饮用水等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
2.对每个菜品必须品尝,并要求学校带队老师对当天菜品作评价,确保考生饮食品质优良。
3.与就餐学校负责人加强联系,及时了解学生饮食情况及要求。督促各学校组织考生到定点接待单位就餐,不得随意到考点学校或住宿地点周边餐饮店就餐,不得乱吃烧烤、串串香、麻辣烫、冰冻食品、含糖饮品、西瓜等高危食品。
4.各保障组要听从统一指挥,相互配合,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努力为考生创造一个舒适安全的饮食环境。各保障组在保障过程中发现有异常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相互配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市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组长:*市卫生局局长
副组长:*市卫生局副局长
成员:*市卫生局预防保健科科长
*市卫生监督所所长
*市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兼任主任,*为副主任,成员有*、*等同志,*负责办公室常务工作。
市卫生监督所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卫生监督。
各镇卫生防保所负责区域内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的日常卫生检查。
二、整治重点和目标任务
按照国家、省、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各地要紧紧围绕关系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社会关注的食品卫生安全主要问题,结合我市开展的20*年健康相关产品卫生专项整治工作,以贯彻落实《特别规定》和《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为重点,对农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地区,对学校和建筑工地食堂、小型餐馆等重点场所,进一步加大食品卫生监管力度,依法整顿和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行为,努力消除餐饮消费环节上的食品卫生安全隐患,将我市的食品卫生安全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一)、重点内容
1、对城区餐饮单位无卫生许可证经营行为进行集中整治,不留死角,开展拉网式整治和验收。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坚决依法予以取缔。继续加大实施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力度,提高量化分级管理在餐饮业的覆盖面(包括中、小型餐馆);
2、制定并实施农村地区餐饮单位食品卫生规范化管理制度,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做好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防控工作;
3、在餐饮单位全面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和验收制度,规范餐饮单位原料索证管理。指导餐饮单位根据各种不同原料(包括产品)的来源、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对其检验报告或合格证等进行索证,并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对验收不合格的原料(包括产品),应退回或作销毁处理,并做好记录,随时检查。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等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防止不合格食品原料和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餐饮业。
(二)、工作目标:
城区餐饮单位(包括学校和建筑工地食堂,下同):
1、根本上解决无卫生许可证经营的问题;
2、对无卫生许可证经营单位的查处率达100%;
3、大中型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率达95%以上,小型饮食店符合卫生要求;
4、规范餐饮单位餐(饮)具消毒场所。凡领取卫生许可证的餐饮单位必须达到有固定场所、符合规模的专用餐具消毒、保洁场所,大中型餐饮单位设立餐具洗消间;
5、建立实施食品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单位达100%,严厉查处采购、使用劣质食用油和不合格调味品以及滥用添加剂等卫生违法行为;
6、对餐饮单位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以及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行为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
乡镇餐饮单位:
1、食品经营行为得到基本规范;
2、消除食品卫生隐患,有效控制食物中毒事故和食源性疾患的发生;
3、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报告管理和卫生应急处置水平进一步提高;
4、杜绝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禽肉及其制品的行为,杜绝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行为。
三、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阶段(9月10日前):
结合实际,针对本地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详细实施方案,提出具体的整治目标、任务、步骤和措施,做好动员部署准备工作。
(二)、集中行动阶段(9月11日至11月30日):
按照我市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集中力量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和重点产品(含中秋国庆节日市场的食品)进行监督检查,不留空白点,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查处违法行为。
(三)验收、总结阶段(12月1日至12月底):
组织验收,确保此次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显著。市卫生监督所于12月13日前,将专项整治的书面总结报市卫生局。
四、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结合相关工作,部署此次行动方案,分解落实工作任务,督促检查工作进度,分析舆论动态,研究应对措施,确保工作效果。对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和失职渎职的,依法严肃处理。
(二)协同配合、加大力度。各镇卫生防保所全面掌握区域内食品生产加工、流通经营、餐饮消费(学校、建筑工地食堂)环节各单位的基本情况(规模、卫生条件、卫生防护措施、人员卫生状况、管理组织制度等),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向卫生监督所报告。卫生监督所要主动与工商、质监、教育、建管、公安等部门的配合协作,建立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杜绝地方保护和办人情案的行为,按照《食品卫生法》和《特别规定》的要求,依法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强食品安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要根据举报和检查发现的重要线索,查处大案要案,取缔非法加工经营的窝点,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涉嫌构成犯罪、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安排、突出重点、综合治理的原则,通过深化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整治,督促学校、施工单位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意识,不断完善硬件设施,切实加强自身管理,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净化餐饮服务消费环境,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全面保障我市学生和建筑务工人员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整治范围
全市所有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
三、整治内容
(一)餐饮服务许可证情况。认真核查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是否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问题。对新开办的工地食堂,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许可,对设计布局不合理、设施设备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不到位的食堂,一律不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对因许可条件发生变化,未及时办理变更、延续、补发或注销手续的,责令其及时办理;对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的,严格依法进行查处。
(二)食品安全制度落实情况。食堂是否建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食品安全责任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学校是否建立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并有管理组织,食堂是否设有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实行食堂承包(托管)经营,应明确学校和建筑企业与承包方在食品安全管理中的职责。
(三)从业人员健康及培训情况。认真核查是否具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措施;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健康合格证明;健康证明是否在有效期;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当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员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时,是否及时将其调整到不影响食品安全工作岗位;是否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四)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认真核查食堂采购的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验收、索证,是否具有进货台账,是否在保质期内,原料贮存是否符合管理要求。重点检查食品原料及相关产品是否存在国家禁止使用或来源不明的情况,严查食用盐、食用油脂、肉制品、散装食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的进货渠道和索证索票情况。
(五)食品加工过程是否符合要求。认真核查原料清洗是否彻底,粗加工是否达到要求,是否生熟分开,是否存在交叉污染;四季豆、豆浆等是否烧熟煮透,是否存在违规制售冷荤凉菜;认真核查食堂是否配备有效消毒设施;消毒池是否与其他水池混用,消毒人员是否掌握消毒基本知识;餐饮具消毒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六)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是否存在使用非食品用化学性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认真核查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使用品种和用量是否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是否达到专柜存放、专人负责、专用工具、专用台账、专用记录的要求。
(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情况。加快推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根据《关于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国食药监食〔〕5号)的要求,按照省、市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部署,加快推进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并及时将量化分级情况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八)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建立情况。建立健全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按照《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管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规定,建立健全辖区内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管信用信息档案。对纳入食品安全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在依法查处的同时,要进行重点监管。
四、整治时间
本次专项整治从年3月至12月底,分3个阶段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全面排查和自查自纠阶段(月—月底和月—月底)。
各区、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联合教育和城建部门开展全面排查,掌握辖区内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的动态底数,督促各类食堂认真开展“春季、秋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自查自纠工作,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积极做好自查自纠结果的搜集、统计、分析和建档工作,督促指导填写《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自查表》(附件1-1)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自查表》(附件1-2),并将自查结果上报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部门。
(二)集中整治和指导整改阶段(月和月)。
各区、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结合自查自纠阶段发现的问题认真查找薄弱环节,针对辖区内社会影响面较广、排查中发现存在较大食品安全风险以及日常监管中存在突出问题,组织教育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分别对辖区各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进行集中整治,监督整改突出问题,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制、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以及餐具清洗消毒制度等,指导督促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填写《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监督检查表》(附件2-1)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监督检查表》(附件2-2)。对于存在突出问题的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要采取措施,加强检查和督促力度,并限期进行整改,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需追究其法律责任的,要及时从快、从重、从严查处。
(三)督导检查阶段(月和月底)。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将分别于6月和12月组成联合督导组,对各区、县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查找各区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针对全市社会影响面较广、排查中发现存在较大食品安全风险以及日常监管中存在突出问题,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会同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进一步梳理存在问题,制定出台相应的监管办法和规定,采取切实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建立并完善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监管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区、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自律与强化监管、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有机结合,监督指导各餐饮经营单位认真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保证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符合卫生要求。把食堂食品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扎实开展专项整治。
(二)深入开展培训,建立健全制度。各区、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管理相对人的宣传、培训工作,督促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认真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督促学校与建筑企业切实承担起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并狠抓落实。
(三)全面排查、严格执法。各区、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组织对辖区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进行全面排查,排查率要达到100%,摸清各类食堂开办数量,督促企业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堵塞管理漏洞。督促各类食堂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提高食品安全事故防控水平及应对能力。对不具备基本卫生条件,无证经营要坚决依法取缔,严厉查处。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严厉查处食堂违法违规行为,对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要加大处罚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市局餐饮许可监管处将适时组织市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对个区、县排查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v002”为你整理了这篇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燃气专项整治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燃气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莱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深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市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精神,牢固树立“隐患即事故”的理念,扎实开展燃气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点线面”结合,精准排查,守好安全防线,动真碰硬,守住安全底线。
一、重点企业 源头保障
为实现燃气安全源头治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督导3家城燃企业开展隐患自查,摸清风险底数,找准薄弱环节,以问题为导向,开展自纠整改;通过行业督查方式,对15家燃气企业先后开展了3轮(1月14日、27日、3月11日)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截止目前,共排查隐患253处,已整改完成209处,剩余隐患仍在继续跟踪消除。通过持续的企业自查、行业监察,聚焦隐患治理,严防燃气行业领域安全事故发生。
二、分线推进 拉网排查
针对重点企业、点供企业、农贸市场、餐饮宾馆等重点行业领域分线推进重点排查,每条线都有分管领导班子带队,开展拉网式排查,对排查的隐患列出清单,建立台账,逐一“销账”。
一是重点环节,重点督导。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现场抽查等形式,督促城燃企业对各自辖区范围内的燃气安全生产和安全用气做好全面排查,对设备、技术、管理、人员等重要环节重点督导,环环相扣全面覆盖。
二是重点场所,重复督导。以液化石油气市场为总抓手,循环开展液化气站和点供站隐患排查,严厉查处违规、超期使用钢瓶等违法行为。查处穴坊黄格庄液化气站私自罐装液化气、沐浴店违法存储液化气等违法行为2处,按规定没收9个50公斤钢气瓶,一台电子磅秤,一台充气装置,没收非法所得385元,实施经济处罚两万元。
三是密集场所,专门督导。出动人员20余人,对盛隆街、群丰农贸市场等6处人员密集场所流动商贩使用液化气罐情况进行专项整治,发现使用螺丝罐隐患1处,证据保全液化气罐8个,均按规定进行安全处理。同时,出动4个专项检查组对餐饮、宾馆等场所用气设备、调压装置等燃气设施情况开展排查整治。
四是综合领域,联合督导。对涉域范围较广、影响较大的领域联合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消防大队及乡镇政府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检查行动,对黄海四路东侧非法罐装点、西朱杲村液化气私自充装点进行了查处,并按规定进行相应处置。
三、末端治理 全面覆盖
一是积极开展工商户检查。3月8日起成立4个检查小组,在对餐饮、宾馆等重点工商业户检查的基础上,组织三家城燃企业“以线带面”对全市开复工的538家工商业户燃气设施情况进行互查互纠,对外露低压管道、表计检查、安全系统、用气设备、调压装置、用户操作等环节覆盖式检查。共发现隐患124处,已责令限期整改,对3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现场停气整顿,目前3家企业整改检验合格后已恢复通气。
认真贯彻落实各级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各项部署,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加强宣传教育,全面开展安全排查,问题整改到位,制度遵守到位,规范执行到位,责任落实到位,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食品药品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我镇成立食品药品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镇食品药品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研究解决突出问题,组织协调开展推进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部门负责人、各村(社区)民委员会食品药品协管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朱俊华负责了解各村(社区)单位大检查大整治进展情况,负责情况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等工作。
三、检查范围
对全镇所有食品药品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食品(含保健品)流通、餐饮消费和药品、化妆品经营等各个环节,重点检查食品药品生产加工环节。
四、检查内容
(一)监管责任落实情况:自查、督查各单位各村(社区)贯彻落实国家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落实“三化监管”、打非治违、安全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看是否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是否把安全工作放到重中之重的位置来抓,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的责任分工是否明确、清晰、落实,是否做到监管全覆盖、责任全落实,整改全到位,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是否取得实效。
(二)生产经营者责任落实情况: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国家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是否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把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保护职工和消费者生命安全、健康作为最重要的职责;各项安全制度是否健全,各类建筑、场所、设施、设备,管理各环节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制度的要求。特别是许可、规范的关键项目、法律严打的非法生产、非法经营、违法添加、违法宣传;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经营建设,加强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科技支撑、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应急值守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情况;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纠正违规违章情况。
(三)人员密集、劳动密集场所安全:学校食堂、农村坝坝筵等集中聚餐餐饮单位类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单位,还要特别注意:1.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责任落实情况;2.日常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3.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4.危险岗位操作规程公示、应急处置现场告知情况;5.有毒有害、危险物质储存情况;6.重要安全设施及机电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及检测情况;7.应急照明、消防设施、指示标志、疏散通道、监控设备、安全出口运行情况。
(四)应急管理跟踪情况: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备案、演练情况;强化应急管理,健全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工作机制情况。
五、方法步骤
(一)大检查大整治时间:2014年7月27日至8月1日。具体为:7月31日前为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阶段,按照企业自查、分级检查、部门垂直督导进行;8月2日至8月5日为全面深入治理阶段,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全面整改和治理并上报销号。对用时长、耗资多、需要停产或停工整治的隐患必须实行措施、资金、责任、时限、预案“五落实”,限期内未能完成治理的要提出延期治理报告,继续治理直至整改完成销号;重点跟踪打击取缔、关闭、停业整顿、重大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等。
(二)大检查大整治方式:此次安全大检查大整治按照生产经营单位不间断自查整改,镇全面检查整治,县局分行业专项检查、垂直督导,县局督查组跟踪督查的方式,从多个层面深入推进。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各村(社区)要由支部书记负总责,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各自工作计划,把责任落实到位,并按照计划进度实施。对推进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自己难以解决的,上报镇领导小组。
(二)加强宣传发动,引导社会参与。我镇将采取各种方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要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鼓励通过电话举报安全隐患,对安全检查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要予以公开曝光。
(三)敢于动真碰硬,务求取得实效。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以更加“严细实”的作风,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坚持“命”字在心、“严”字当头、敢抓敢管,忠实履行职责,深入现场,督促指导,狠抓落实,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对存在的问题和个人敢于逗硬处理。
为有效保障食品安全,确保我x境内在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食堂负责人的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防控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明确职责落实责任。xx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特与各校签订本责任书:
1.建立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学校主要负责人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全面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杜绝发生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
2.设立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按规定安排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三防”设施完善,冷冻冷藏设施满足需要。
3.学校开办食堂必须取得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并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有关要求规范操作。
4.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上岗,并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5.食品及原料采购渠道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有相关索证索票,认真做好进货台账记录、进货验收工作。
6.不得滥用食品添加剂,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并进行公示,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台账。
7.生熟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分开存放。 8.餐饮具用后应及时清洗、消毒,存放于消毒保洁设施内。
9.保持加工场所内外环境整洁,垃圾桶应密闭加盖,并做到日产日清;做好防蝇、防鼠、防虫工作。
10.不得制售带有异味和腐败变质食品,不得使用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半成品等,不得使用“三无”食品(无生产日期、无生产厂家、无保质期)。
11.不得将回收的食品(含辅料)经烹调加工后再次供应给师生食用(包括剩饭剩菜)。
12.设立相对独立的粗加工区域、烹调区域、配臵符合要求的操作台,上下水通畅。
13.饮用水水质应符合gb5749《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14.设立留样专柜,每餐、每样食品留样不得少于100g,分别盛放于已消毒的餐具中,0℃-8℃冷藏至48小时以上。
15.随时维护维修卫生设施设备,保证其正常运转使用。
16.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提出的整改意见及时执行,按时整改。
17.建立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应立即如实上报、保留现场,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组织抢救工作,防止食物中毒事态扩大,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
18.对违反本责任状任何一条导致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的学校,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签字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XX年 月 日
范文二:
为进一步加强xx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明确责任主体,落实管理责任,预防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保护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签订本责任书。
学校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及规章,负责本单位食品安全工作的管理。
2、建立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学校主要负责人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3、设立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及相关制度,并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4、学校开办食堂须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并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有关要求规范操作。
5、学校食堂严禁承包形式经营。
6、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应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采购有证照生产经营者提供的食品,按规定进行索证索票,认真记好进货台帐,并按要求做好食品留样工作。
7、确保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操作,并按规定安排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8、及时整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出的有关食品安全的整改意见,并整改到位。
9、做好食品安全的教育宣传工作,提高师生食品安全意识。 10、建立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应立即如实上报、保留现场,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组织抢救工作,防止食物中毒事态扩大。积极配合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进行食物中毒调查。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责:
1、严格按照学校食堂许可条件审核、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
2、根据学校食堂上一年评定等级实施监管,全年监管频率不少于2次;继续实施学校食堂监督公示、量化分级管理。
3、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通报检查中发现的未达到食品安全要求的学校食堂情况、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行政处罚情况及学校食堂评级情况。
4、对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行为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在规定时限内追踪复查整改情况,对严重违法的行为予以行政处罚。
5、对学校主管领导、卫生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知识培训。
6、接到学校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及时组织现场调查处理,采取有效控制措施,防止事故事态扩大,并按有关规定进行事故报告。
学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食品安全职责等失职行为,造成学校食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各责任主体、有关责任人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
监察、公安部门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着力搞好协调配合,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跟踪督查,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从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措施、靠实工作责任入手,结合“两节”期间食品安全整治工作部署,不断加强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及食品添加剂销售、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目前自查自纠阶段工作任务已经基本完成,工作成效显著。按照工作职责,各监管部门对照全国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及农产品初加工各环节,公告,督促各单位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初步掌握了市各行业食品添加剂使用类别及品种。检查中,没有发现添加非食用物质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添加剂索证索票制度不落实、使用或销售过期添加剂及添加剂外包装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行为督促经营单位进行了整改。
实行食品添加剂使用登记备案制度,卫生部门以大中型酒店、牛肉面加工等单位为重点。将餐饮经营单位使用的食品添加物详细登记造册,一户一表,建立了添加剂使用档案1500多份。督促各成员单位签订了拒绝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承诺书2200多份,提高了餐饮业经营业主自律意识。进一步规范索证索票工作,监督员逐户上门指导,协助餐饮单位索取卫生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相关证件。监督检查中对25家添加剂使用单位索证索票制度落实不好、添加剂包装不符合要求的行为依法督促其整改。
共检查小麦粉生产企业39家,质监部门以小麦粉加工企业和食品加工小作坊为突破口。其他食品加工小作坊79家,抽取样品15批次,填写巡查回访笔录39份,从生产企业的原材料入厂、生产环节、产品出厂检验等各个环节进行认真检查,对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不按食品添加剂“五专”即:专人管理、专人添加、专柜存放、专薄登记、使用专用添加设备)管理的15户生产企业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
以面包、蛋糕、馒头、花卷、大饼等蒸烤类面点、各类面食、豆腐、豆皮、素鸡、制作酿皮的蓬灰,工商部门以集贸市场、商场、超市、调味品经营门店为重点整治区域和重点整治对象。制作面食的食用碱、发酵粉、明矾、食用色素等为主要品种,对食品流通领域添加剂销售行为进行了整治,依法查扣凉州区某化工商行销售的过期食品添加剂150多克,并立案调查。
结合“两节”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农牧部门将奶牛养殖场、奶站和饲料生产企业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对饲料生产企业、奶站、农药、兽药经营门店逐个进行检查,对鲜奶收购站及部分奶牛养殖户的生鲜奶开展了三聚氰胺含量监测,抽检产品均未检出三聚氰胺。对销售使用禁用农药、兽药的行为依法进行了查处。
秋季是肠道传染病易发季节,而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是预防疾病的重要环节,各乡镇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高度重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方案,落实监管责任,谨防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二、加强农村聚餐的食品安全管理
农村聚餐存在较大的食品安全隐患,容易导致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的发生,各乡镇食品药品监管站要加强对农村聚餐的管理与指导,有效保障广大农民的饮食安全。
1、开展备案登记。凡农村婚丧嫁娶、乔迁生日等聚餐活动,在举办三日前向村委会报告。农村聚餐活动承办者应填写《县农村聚餐活动登记表》,内容包括举办者、厨师基本情况以及聚餐时间、地点、人数、菜谱等。其中50人以上不足200人的聚餐由村委会指派村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会同村卫生室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和指导;200人以上的聚餐,村委会必须向乡镇人民政府报告,由乡镇食品药品监管站、乡镇卫生院派出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和指导。
2、强化聚餐责任。农村聚餐活动食品安全技术指导服务人员应当与农村聚餐活动承办者签订《农村聚餐食品安全承诺书》,并督促在聚餐结束后将参加聚餐的人员台账交村委会。
3、加强厨师管理。每年组织农村厨师进行健康体检和培训。
4、加强现场检查和指导。农村聚餐活动食品安全技术指导服务人员应对聚餐所用食品原料的采购、贮存、加工以及厨师健康状况、环境卫生、加工设施等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并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对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
三、严格执行餐饮服务有关规定
各乡镇食品安全监管站要加强对所在乡镇学校食堂、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尽快在辖区内开展一次检查,督促做好以下工作。
1、持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经营,不超许可范围制售凉菜、卤菜。
2、餐饮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参加食品采购、食品加工服务等食品经营工作;落实餐饮从业人员晨检制度,凡有腹泻、呕吐等症状者须及时调离并报告。
3、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建立进货台帐,不采购和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等及其制品和来源不明的水产品,不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要求餐饮服务单位对蔬菜进行清洗浸泡以防止农药中毒;不食用来历不明的野生蘑菇,防止野生蘑菇食物中毒。
4、向消费者提供的餐(饮)具应严格消毒,并保持清洁;凉菜制作符合卫生要求,从制作到供餐不超过2小时。
5、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及容器应分开使用,加工后的成品应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做到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等。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强环境保护、防治大气污染为目标,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集中力量解决我镇突出的扬尘、燃煤、机动车排气、餐饮油烟及秸秆焚烧等污染问题,提高我镇管理水平和环境监管能力,改善我镇空气质量。
(二)总体目标。所有大气污染源实现浓度达标排放,各类扬尘污染控制措施到位,排放量控制在区政府批准的总量指标之内(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较2016年减少0.2%),全镇空气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二、主要任务及措施
(一)防治扬尘污染。扬尘污染源主要是施工扬尘、地扬尘、道路扬尘、堆场扬尘。扬尘污染防治主要通过加强污染源管控,减少地面,增加植被覆盖面积,减轻沙尘天气影响,削减本地扬尘。
1.施工扬尘防治。
(l)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网格人员监管好本辖区内建筑工地的安全、环保、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各建设单位坚持“谁生产、谁负责”的原则,建筑工地继续实行“四员”(项目主管单位监管员1名、施工企业管理员1名、治污巡查组巡查员1名、区建设局督查员1名)现场发现、记录、上报问题制度,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和“6个100%”措施,所有建筑工地必须设置2米以上围挡和20厘米以上的基座。土方开挖、填筑过程中,必须采取洒水压尘,遇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必须停止土方作业,同时作业处覆盖抑尘网,破损抑尘网要及时更换。水泥、石灰、砂石、土堆、涂料、铺装材料等建筑材料必须采取密闭、设置围挡、苫盖等有效防尘措施。施工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若在工地堆置,必须落实苫盖、喷水压尘等有效措施。施工现场出入口要设置洗车平台,完善排水设施,施工现场出口铺砖道路上可见粘带泥土不得超过10米,并及时清扫冲洗。进出入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严格按照划定路线和时段行驶,采取苫布遮盖、密闭、挂防漏袋等措施。施工工地内车行道路应采取铺设钢板、铺设水泥或沥青混凝土、铺设细石或其他功能相当材料,并辅以洒水措施,工地出口至铺装道路要修建30米以上的硬化连接段。施工工地道路不得在未实施洒水措施情况下直接清扫。
(2)拆迁工地。将抑尘防尘合同作为施工的前置必备条件,拆迁工地要设置20米以上围挡和20厘米以上的基座,拆除工程应全封闭。拆除作业时应全程持续加压洒水抑尘,爆破作业拆除工程要在洒水喷湿。拆除工程完工后,10日内不能开工的,应采取抑尘网覆盖、洒水等措施抑尘;建设单位取得施工许可证超过半年未开工的,拆迁工程现场地面视同施工现场地,必须采取覆盖抑尘网、绿化、硬化等措施,定期洒水。遇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必须停止土方作业,同时在作业处覆盖抑尘网。
2.地扬尘防治。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所属区域地落实抑尘措施。落实区域地绿化(固化)措施。对辖区内有绿化条件未实施绿化区域部分进行绿化全覆盖,能够硬化地带用沥青、水泥、铺砖硬化、项目施工现场采用砂砾石覆盖,确实无法固化、绿化区域采用抑尘网覆盖。
开展楼顶积尘清理行动。对社区楼院楼顶积尘进行清理。在沙尘天气结束后,立即进行清扫。区爱卫办要在每次清理活动后,组织检查验收,确保积尘清理取得实效。
3.道路扬尘防治。
(1)落实环卫保洁措施。落实镇辖区内道路、民武路、金武路、金大路等主干道沿线路面保洁,网格人员要宣传、发动辖区居民实施道路抑尘、卫生整治措施,按照“夏天无积水、冬天不结冰、全年保湿不起尘”的原则,对镇区道路实行全天候保洁,坚持先洒后扫原则,每周周五对全镇环境卫生集中整治,保持镇区道路干净整洁。
4.堆场扬尘防治。
按照“属地管理、网格化监管”原则,网格人员落实建筑工地上建筑材料、水泥白灰、砂石料、土方、生产原料堆场抑尘措施,做好巡查督促整改,对煤炭、建筑材料、水泥白灰、生产原料、泥土、粉煤灰等料堆,要利用仓库、储藏罐、封闭或半封闭堆场等密闭存储。对装卸作业频繁的原料堆,要在密闭车间中进行。对堆场露天装卸作业,视情况采取洒水等抑尘措施。对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堆、渣土堆、废渣、建材等,采取覆盖抑尘网等苫盖措施,定期进行喷淋、固化。临时性废弃物堆、物料堆、散货堆场,要设置高于物堆的围挡、防风网、挡风屏等;长期存在的废弃物堆,要构筑围墙、表面绿化或进行清运。
(二)防治烟尘污染。
烟尘污染源主要包括生活污染源、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烟尘污染防治主要通过强化源头削减,实施分类控制,减少污染物排放。
1.生活污染防治。按照煤质管控方案和燃煤锅炉整治方案,各负其责、各司其职,抓好煤炭质量管控和燃煤锅炉整治;加大对居民、商户、餐饮单位用煤巡查、监管,发现使用不符合标准的煤炭,立即督促整改,同时反馈区工商局追溯查处。镇食药所牵头实施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和露天烧烤食品摊点清理整治。按照“关于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和大力推行文明祭祀工作的通知》(大气办发〔2017〕2号)职责分工,镇派出所、安监站负责落实在镇区范围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镇区道路上坚决杜绝焚烧冥纸、燃烛上香、抛撒纸钱等行为。
(1)推行餐饮油烟污染治理。镇食药所负责镇区新增餐饮单
位清洁能源强制性改造,并配套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备,定期跟踪检查已改造燃煤炉灶,监督餐饮企业清理油烟净化设施和疏通专用烟道,规范管理坐店经营的烤肉城、烧烤店等,坚决禁止探头经营。
(2)加强高污染燃料禁烧区管理。严格落实“五禁”决定,严禁在辖区内焚烧垃圾、枯枝落叶、建筑废弃物以及油毡、塑料、皮革等易产生烟尘和恶臭的物品,网格人员发现并及时报告镇环保站,由区环保局对燃用高污染燃料行为进行查处。
(3)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各村委会安排社区、村组具体负责无物业管理公司的老旧楼院内的宣传、查禁工作,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及时报告派出所查处;镇食药所负责对镇区内所有商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实行包抓责任制,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4)大力推行文明祭祀。网格人员按照网格化管理原则,在重大祭祀节日前进行文明祭祀宣传、查禁工作,负责除尘等污染防治设施。
2.工业污染防治。网格人员落实属地监管主体责任,加强各类工业污染源、无组织排放生产活动中污染物排放监管。
(1)加强无组织排放监管。按照“属地管理,网格化”原则,负责管理辖区内企业堆煤场、料堆场、卸料口、卸灰口、工业渣场、切割石料、建材涂装、铝合金喷涂及厂区扬尘等无组织排放,发现排污行为及时报告镇环保站。并严格落实散装物料堆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所有散装物料堆场地面全部硬化,安装防风抑尘网,水泥等粉状物料全部存放在密闭容器,上料口、筒仓全部安装粉尘净化处理设施,污染物达标排放。未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企业将全部停产治理。
3.农业污染防治。负责动员群众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地膜覆盖再利用免耕技术、秋覆膜保墒抗旱技术,加大机械深松技术推广应用力度。积极推广应用机械化根茬粉碎还田、秸秆还田和堆肥发酵技术,大力开展玉米秸秆青(黄)贮工作,秸秆加工利用率达到90%以上。大力推广化肥减量提效、农药减量控害技术,指导农业生产经营者改进施肥方式,科学合理施用化肥、农药,减少氨、VOCs等大气污染物排放。网格人员负责加强“五禁”决定宣传,落实秸秆和荒草禁烧责任,分组分区域重点盯防,严格禁止烧荒和露天焚烧秸秆、杂草、垃圾、树叶、废旧农膜等现象,同时加强联合巡查执法检查,坚决查处违反“五禁”决定行为。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根据《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发〔2017〕47号)、《区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办发〔2017〕8号)和《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监督管理责任规定》(政办发〔2016〕138号),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主要领导要亲自盯办、亲自督促、亲自检查,分管领导要狠抓治污措施落实,其他领导要认真落实主要任务及措施,抓好分管包村区域内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二)落实网格化管理措施。各网格人员要认真落实大气污染防治主要任务和措施,网格长(包村领导)要督促网格人员做好日常巡查、告知劝阻、整改落实、跟踪督办、发动群众等工作。各村网格化区域的污染源要建立台账,实行清单化动态管理,每天做好巡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镇环保站。要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查找原因,集中整改,坚决杜绝网格监管出现空白和盲区,防止已整改问题反弹。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处置各类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消除因事故带来的危害,近期,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四项举措,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防范工作,构筑应急管理的防护屏障,确保辖区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一是积极做好应急预案操作手册的制订和修订工作。为推进药品、医疗器械应急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制定了《市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操作手册》,明确了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启动应急预案、事故调查处置等工作流程和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的主要职责等,确保各级组织分工明确,责任到位。食品方面组织人员对《市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操作手册》进行了重新修订,主要在市、乡二级食品安全应急演练的基础上,对原手册的内容进行充实和完善,着重突出预案的操作性和规范性。操作手册的制定和修改为积极有效应对突发食品、药械安全事故提供了保障。
二是加强重点环节安全预警工作。我局着重构建食品药品安全预警机制,根据季节特点和隐患分析情况,通过媒体适时预警信息。20**年6月份,我局根据北京查获的假药生产团伙通过电话购物、快递公司送货案件,及时预警通告提醒消费者不要购买非正规渠道的药品;分别在7月份、国庆中秋节前与卫生部门共同了“高温季节谨防食物中毒”、“国庆中秋黄金周餐饮食品安全预警”等预警通告,卫生部门还开通了餐饮食品安全短信平台。通过以上举措切实将食品药械安全工作由“事后处置”向“事前防范”转变。
三是突出重点强化监管。在春节、“五一”、儿童节、国庆等重要节日来临前,组织人员到景区、学校食堂及周边饮食摊点等进行节前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并牵头开展“暗察暗访”活动。我市副市长张勇海多次带队开展节前市场食品药品安全状况检查和景区食品药品安全状况专项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出具监督整改意见书,责令业主限时抓好整改,相关部门、科室及时回访,督促整改到位,确保节日期间不发生安全事故。
四是加强宣传提升公众防范意识。通过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媒体和组织参加科普宣传活动,在学校社区举办讲座等载体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普及公众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提高公众防范意识,确保在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准确地向监管部门报告,并能积极进行自救、互救,最大限度地消除因事故带来的危害和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