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04 20:55:27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证券业,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关于IT治理及其治理模型
1、IT治理。1999年英国国际消算银行(HIS)了《内部控制:综合准则董事指南》报告。该报告认为,企业风险来自于许多方面,而不仅是财务风险。因为事实说明,在金融界所有过去的风险问题都是由内部控制疏忽、信息技术失败引起的,而且与企业对信息技术基础设施的依赖和应用新技术的风险密切相关,并呼吁高层领导树立风险意识。IT具有双重性:一方面信息技术支持企业的信息数据资产,帮助企业在市场竞争和商业环境中提高反应速度、降低成本;另一方面IT和IT应用也存在着风险,也要注意“管理”。
麻省理工(MIT)管理学院信息系统研究中心的Peter Weill和Jeanne W.Ross认为,“IT治理是在IT应用过程中,为鼓励期望行为而明确的决策归属和责任担当框架”。可见,IT治理强调关键是IT决策权的归属和责任以及实现它的机制。
他们还认为,任何企业的IT治理都必须完成以下五个关键问题的IT决策安排,确定由谁负责决策和承担决策责任,由谁负责提供决策所需要的信息。即,(1)IT原则:高层关于如何使用IT的陈述。(2)IT架构决策:公司在技术上的选择和应用程序的组织逻辑。(3)IT 基础设施决策:为多个应用提供共享的、基础的服务,包括通讯网络服务。(4)业务应用需求决策:企业需建设哪些信息以支持关键业务流程。(5)IT投资和优先顺序决策:企业在IT的哪些方面投资,以及投资多少的决策。这五个决策是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IT原则是最重要的,它阐明了企业的IT目标,决定了其他决策的方向。IT架构决策把IT原则转化为清晰的愿景来帮助企业实现其商业目标。基础设施和应用决策是由原则、架构和投资标准决定的。这五个关键问题的决策和执行水平,直接决定了企业IT治理的绩效。
2、IT治理模型COBIT。国际上的信息系统审计与控制基金会以及信息治理研究所开发的信息及相关技术的控制目标COBIT,它作为IT治理的模型,经一百多个国家应用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由此衍生的相关标准也已成为国际上信息及相关技术控制的事实标准,目前最新版是4.1版。
COBIT是一个基于控制的IT治理框架,特点是以业务为中心,以流程为导向,由测量所驱动。COBIT为企业规划、实施和更新IT资产,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提供了良好的控制体系。它从战略、战术、运营层面给出了对IT的评测、度量和审计的方法,面向信息系统审计人员,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以及高级IT管理人员,将IT处理、IT资源及信息与企业的策略与目标联系起来,形成一个三维的体系结构。
二、证券业企业IT治理的建立
1、证券业企业IT治理现状。我国证券业企业IT治理的理念还很淡薄,即便在一些大证券机构中,现状也令人堪忧。从对一些高管人员的访谈得知,公司老总非常重视系统情况,表明只要不出问题,要钱给钱,要人给人;IT计划执行的具体情况鲜有人能说明;技术人员的地位在公司也较高,但技术外包往往把他们的角色转换为了项目管理,相应的责任也模糊起来了。这实际上反映出以下问题:(1)IT资源在公司的战略资产中地位受到高层重视,但具体情况不清楚;(2)缺乏IT治理明确的概念描述和参数指标;(3)IT治理的明确责任与职能不清晰。而这些都是建立IT治理要解决的问题。建立IT治理理念,是证券业企业IT治理实施的第一步。
2、基于竞争战略的五个关键决策的安排建议。根据迈克尔・波顿的战略管理理论,证券业企业的战略是很典型明显的:专注于某一目标市场。证券业企业通常强调对某一目标客户需求的快速响应,能够针对这一特定的客户群开发出相应的产品和服务。企业需要识别出对企业利润贡献率最大的客户,发展和保持与他们的良好关系。通过为单个客户提供个性化的解决方案获取利润。
(1)IT原则:证券业公司关注识别出所服务的客户群和目标市场,需具有强大的数据分析和处理功能。因此,企业宜采用由IT专业人员和CXO们组成的高管会共同决策的治理模式,来确保IT与公司的业务战略一致,使公司的IT原则具有一定的前瞻性。
(2)业务应用需求决策:证券业企业IT治理的关键在于整合各个部门的业务流程和数据,以单一的视角面对客户。同时需要获取完整的客户数据,以便提供更好的相关产品和服务给客户,达到更高的顾客满意度和忠诚度。因此,成功识别并服务于分散的细分市场,依赖于强大的具有数据分析和挖掘功能的信息系统对这些细分市场的揭示。因此,应由IT部门负责将公司的IT原则转化为支持企业战略的IT架构,同时由各业务部门提供所需要的信息。
(3)IT 基础设施决策:证券业企业一般都有一个由IT和业务主管组成的“IT管理委员会”,由CIO集中控制基础设施和应用系统的开发,努力建设标准、共享的基础设施,使各业务部门的协作更为便捷。
(4)IT 架构决策:需要标准、集成、统一的架构来保证业务相互协作的需求。由指导委员会、业务部门或战略委员会与IT部门联合决策的形式较适合证券业企业。由指导委员会与业务部门共同决策,可以将部门的应用需求与企业的目标相结合。此形式需要各业务部门将各自的需求汇报到IT部门,由IT部门制定出共同的解决方案。
(5)IT投资和优先顺序决策:此决策也需要IT指导委员会与业务部门以及与IT部门共同决策,以保证技术共享、企业架构和基础设施的标准化和集成化。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整个资金预算和项目优先级的决策。对于企业与各业务部门的需求平衡则由指导委员会与业务部门共同决策。联合决策可以保证公司有限的资金得到最合理的使用,并保证最急需的项目能够顺利进行。
3、建立IT治理模型。COBIT框架对证券业企业的IT治理有着很高的参考价值,典型的IT治理的控制模型和治理过程如图1所示。(图1)它将企业的IT过程归集为四个控制域:规划和组织、系统获得和实施、交付与支持以及系统运行性能监控与评估,共包含34个IT过程,并为每个IT过程设置了相应的控制目标体系。这个控制目标体系有一个高级控制目标和若干具体控制目标组成。每个处理过程还包括更详细的控制目标、管理指南及成熟度模型。该控制模型覆盖了信息及信息资源的各个方面,并与不同的信息标准需求联系起来,可为证券业企业提供信息资源投入风险的全方位控制。
4、确定IT治理的流程和沟通机制。IT治理的成功实施离不开明确的治理流程和良好的沟通机制。典型的治理流程包括:
(1)IT投资批准流程:企业应该采用各种科学、规范的决策方法,对IT项目的投资及其优先级进行决策,目标是保证企业的IT投资整体效益最大化,而不是局部效益的最大化。需要从公司战略的高度考虑IT项目的优先级,确保公司的IT战略规划和IT标准的贯彻执行。
(2)架构的例外流程:企业的整体架构是为了保证整个公司系统的集成性,有效实现公司数据和信息的共享。但任何完善的架构都难免会遇上例外情况,对于这种情况,企业需要制定明确的处理流程。
(3)服务水平、费用分摊协议:该协议规定了IT服务部门对业务部门所提供的服务和成本。通过谈判,迫使IT部门像供应商一样“销售”他们的服务,不断地寻找降低成本的方法。杜绝过高的服务造成的浪费或服务水平不够对业务发展的负面影响。
从目前已经公布的中外合作券商、基金项目来看,有关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的意向已先行一步,有十余家境内基金管理公司或证券公司与外资金融机构签署了基金技术合作协议,或协商建立合资基金管理公司。从目前境内外券商的合作领域看,大都选择了新兴的基金业务,只有湘财证券、长江证券和银河证券将与外方合作领域定为投资银行,南方证券与德国商业银行的合作领域定为资产管理
中外证券机构合作意义深远
经过十余年的高速发展,中国证券市场的渐进性开放已经具备充分的可行性。中国的证券与基金行业发展到目前阶段,不仅在规模上需要进一步提高,更重要的是提高内在的管理和服务水准,而循序渐进的对外开放是提高的必由之路。当行业自身的推动力已经不能更好地促进行业高速成长的时候,引进外资机构不失为一条加快发展的有效之举。
对中方合作者的意义改变治理结构
外资参股首先意味着所有权的改变,合资证券机构的公司治理结构也将会改变。公司治理结构的改变将从根本上推动境内券商的兼并重组,冲击证券公司业务品种单一、资本金小且经营模式趋同的现状。随着外资先进的投资管理技术与理念的运用,中国的券商将有可能在较短的时间内学习国际证券市场的运作模式,最终外资参股公司的收益和风险控制水平都会提高。
具体而言,在发展战略与业务结构方面,合资公司将在我国证券与基金业中率先建立一种新的盈利模式。外资参股有利于其通过境外券商的业务渠道拓展国际市场,为境内券商参与国际证券市场的竞争引路。从证券业发展的国际潮流来看,业务和收入的多元化是其重要趋势。资产管理、投资顾问、理财等业务收入在境外券商的财务报表中所占的比重很高,而在境内券商中,这部分利润的比重通常较低。随着佣金下调、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设立门槛的降低,券商依靠垄断经营获取超额利润的特权已失。在市场主体日益多元化的趋势下,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不能继续依靠既有的经营模式获利,而需要寻找新的利润源泉。可以预见,外方在新兴业务方面的优势将是合资机构产生利润的重要来源,中方与外方股东的组合将有助于推动和促成合资机构的战略与业务转型。外方擅长运用现代管理技术,例如ERP、CRM、CreditReporting等技术支持手段有效整合资源,实现其战略意图。辅以合作中方对本地市场的认知,则合资机构在战略管理上的优势相当明显。境内最早的中外合资券商中国国际金融公司的发展就是一个例子。中外股东的组合既为中金公司提供了全球资本市场的管理理念,证券分销经验与网络,直接投资管理经验,又储备了境内渠道与网络。
合资基金管理公司作为多家机构看好的合作项目有重要的优势。外方在基金产品设计、基金销售手段、人员培训等方面,可以提供很好的支持,可以为跨境基金服务提供技术、渠道和经验。中方在境内基金发行和营销方面可以提供自己的客户源和适应本土游戏规则的营销网络。
其次,合资机构在管理技术、研究与人才交流上存在潜在优势。外方的管理技术经验是境内同业规范化发展的方向;外资证券机构通常都拥有庞大的研究部门,其研究方向比较全面和贴近市场;合资机构的品牌与资金优势则有利于吸引人才,尤其是海外人才的加盟。
对外方合作者的价值获取更高收益
作为新兴资本市场的中国证券市场,有持续高速增长的中国经济作后盾,具有强大的市场潜力,也具有融资方便等特点。对外资证券机构而言,可以分散风险,通过区域投资获取更高的单位风险收益。
站在外资公司的角度上看,他们希望参与中国的大市场,分享中国经济持续高增长的成果。但在证监会公布“两规则”之前,外资要想进入中国的证券领域没有任何渠道。“两规则”出台后,参股中国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将成为外资进入中国市场的主要途径。今后,通过合资公司的形式,外资能够慢慢接触和了解中国市场,并获得投资中国的机会。由于外资在资产管理业务等方面比较成熟,合资机构在资产管理业务方面的互补性将强于竞争性,因此将受到外资股东的重视。而大量外资企业在中国证券市场的上市已经是必然,这无疑会为那些熟悉外资机构的外方证券、基金公司提供大量潜在的客户和巨额的利润空间。
合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对策
治理结构、组织结构、决策制度方面的挑战
外资参股将会改变境内券商所有制单一的本质缺陷,新的股权结构将对经理层形成有力的约束和激励机制,进而对公司的组织结构、决策制度、业务战略等产生深刻影响。但是新的股权结构的划分正是合资双方谈判中遇到的主要阻碍,因为中外双方在事关切身利益的股权比例上存在较大的分歧。有报道称,摆在众多外资金融机构面前的关键问题是:中方合作伙伴在出让手中公司股份时要价太高。作为变通的方式,很多外方合作者在谈判时要求把政策进一步开放后外方的股份、权益、管理职位等纳入附加协议。
股权比例的确定将最终取决于合资双方各自的战略意图、合作意愿以及实力。在确定外资股东的持股比例时,中方的首要考虑因素是,能否吸引到愿意与境内券商在业务上开展充分交流与合作的较有实力的外资股东。而不论外资参股的具体比例是多少,对中方而言,集团化和国际化应当是证券机构做大做强的发展思路。实施证券集团化战略,组建外资参股的证券业务子公司和外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以此为平台推进人才、机构和业务的国际化。并在中方处于控股地位的阶段,借助合资公司的平台迅速成长起来,以更快更好地实现证券业与国际资本市场的接轨。
组建中外合资证券公司的基本思路是:首先将现有境内券商改组为证券集团,证券集团下设投行、资产管理等业务子公司;其次分步拿出部分子公司与境外券商共同出资设立中外合资证券公司。目前法规允许成立经营证券承销业务的中外合资证券公司和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境内券商应当依据自身的业务优势成立子公司,再根据自己的特长去寻求国际合作方。这种强强联合的合资方式有利于改变境内券商没有单项业务特长的现状,在国际证券市场上初步建立相对竞争优势。
中外合资证券机构组织结构的设立,首先要符合现代企业制度三权分立的组织原则,在此基础之上考虑中外企业经营理念的差异和对权益的要求。例如,对股权较为分散的证券公司而言,为维护控股股东的权益,可以考虑采用董事分批改选制,以防御恶意收购者通过大幅度更换董事会成员取得公司控制权;而应慎用累积投票制,以减小非控股中小股东对董事会人选的发言权。此外,合资证券机构组织结构的设置应当充分体现其业务特性,发挥其国际融通的特长。
业务战略的合作与竞争是股权之争的焦点
业务战略的合作与竞争是合资机构股权之争的醉翁之意所在。合资机构的业务与中外双方股东的业务战略存在既合作又竞争的关系。因此,合资机构对业务领域的选择,将不仅取决于单项业务的盈利能力与市场深度,而且受制于双方股东各自对该项业务的既有战略与控制力。中外双方可以达成优势互补,而非激烈竞争的那些业务将是开展合作最成功的领域。
基金管理、资产管理和投资银行业务这三个领域,不仅是目前国内证券市场最具赢利前景的业务,而且是中外双方可以在不同程度上形成优势互补的领域。
基金管理与资产管理在境外证券集团的财务报表中占有重要比例,而我国券商的这两项业务规模尚小,在券商经营收入中所占比重很小。但是这两项业务在中国极具潜力。自上市公司、国有企业、国有资产控股的企业、财务公司等获准进入股票市场以来,国内资产管理业务的市场空间得以体现;在社保基金、商业保险基金行将入市的背景下,定向募集基金和开放式基金的管理都具备极大的市场潜力。因此,中外合资证券机构可考虑开拓基金管理与资产管理业务来培育自己的核心利润增长点。中外合资的背景有利于其运用国外先进的投资管理技术,并结合中国市场特定的运作机制、风险收益特性等,设计开发出富有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的产品与管理模式。在中国资本市场尚未实现完全的对外开放,外汇流动仍然实行严格管制的前提下,中外股东在资产管理与基金管理业务上基本不存在竞争压力,而是可以在优势互补的基础上合力培育合资证券机构的业务特长。
中外合作对投资银行业务是双赢。一方面,随着中国经济的外向型发展,越来越多的“航空母舰”在海内外上市,大宗证券化产品的发行与交易,中国企业通过重组并购走向世界,这将为合资双方提供“中内外外(中方主导国内企业、外方主导国外市场)”的合作空间,也将为外资企业在国内的融资业务方面提供“外内中外(外方主导外资企业、中方主导国内市场)”的合作方式。
境内证券机构的风险控制方式亟待健全
目前境内券商在业务操作控制、授权批准控制和实物安全控制等方面有较高的管理水平,而在内部稽核控制、组织结构控制、风险的评估与执行等方面仍存在较大的差距。境内的基金公司由于成立较晚、运作较为透明,所以通常拥有更健全的风险控制体系。因此,面临对外开放挑战的境内券商和基金管理公司,亟待建成与国际接轨的风险控制体系。
追求短期利益最大化是券商执行风险控制目标的最大阻力,内部人控制的法人治理结构是追求短期利益的主要原因。引进境外股东将有助于优化合资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与风险控制成本相匹配的是公司的长期竞争力与市场信誉,而非当期经济效益。所以,风险控制引起的显性和隐性成本不应当根据短期内的损益情况来约束,而应配合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来规划。境内券商更应当在风险评价和控制手段方面发挥外方的优势,通过运用VAR分析法、场景分析法等评估方法,在运营中加强对日常事务的监管与稽核,及时通过预测宏观的政治、经济发展动向来定期评估与制定风险控制策略。在风险控制的执行手段上,学习境外券商通过运用充实资本金、提高资产流动性、用衍生产品规避风险、合理配置资产结构等措施,综合提高风险防范能力的经验。
外资进入短期影响不大
“两规则”的出台,将对证券、信托类上市公司的外部环境产生非常大的影响,并进而推动其二级市场走势;也将对银行类上市公司的市场预期,起到积极作用。但由于在中外合作中涉及的股权结构、业务战略等利益十分复杂,所以合资影响的实际兑现仍然有假时日,短期内不会造成大的冲击。
有利于提高券商的业务水平
按照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留给中国证券公司“练好内功”的时间仅有五年。未来五年是中国证券公司发展中关键的五年,通过设立中外合资证券机构,引进境外券商市场化的运作机制、先进的管理技术、创新能力和管理经验,重建境内券商的管理机制,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增强业务拓展能力和创新能力。例如,目前我国券商很少涉足海外业务。我国许多面向国际市场的投资银行业务只能拱手让给境外券商,如H股及红筹股业务以及在国际市场发行债券等,境内券商都未能承接。面对国际化发展趋势,境内券商迫切需要学习国际金融机构先进的管理技术与经验,提高风险控制水平,中外合作为之提供了契机。
有利于促进证券公司集团化的发展
近年来,通过增资扩股和扩大资产规模,境内证券公司的总资产规模已由1996年的1590亿元增加到2001年的3000多亿元。但是与境外大券商动辄上千亿美元的资产相比,境内券商的资本与资产规模还是太小,抵御金融风险的能力较差。与境外同业竞争的压力,使得境内证券机构在再次增资扩股之际,考虑通过兼并重组、战略联合和集团化运作等方式,实现资本、资产规模的乘数递增。《证券公司管理办法》已经将控股公司作为中国证券公司集团化的方向,因此“两规则”的出台将会加快证券公司集团化的发展,拓宽境内证券公司的发展空间。
将对市场中长期资金供给产生重大影响
首先,中外合作资产管理、基金管理业务将直接吸引增量资金入市。境内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运作时间不长,规模普遍较小,管理经验与风险控制水平都不能与外资机构相提并论。因此,外资参股证券机构对市场的号召力不容忽视。其独特的品牌与信誉、规模优势以及成熟的运作经验,将吸引增量资金进入市场。其次,外资参股证券机构的设立,将通过推动境内机构的重组与改革进而间接改善证券市场的中长期资金供给。中外合作证券机构的运作会对境内券商及其他投资机构产生经营压力和推动作用,境内证券机构的资本资产规模将可能通过兼并重组进一步扩大,从而对整个市场的资金面提供支持。将引进新的投资理念
引进外资参股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也就引进了境外先进的投资管理技术与经验,引进了成熟市场的投资理念。金融服务行业将会有越来越多的海外企业进入,中国证券市场的主流投资理念将同国际证券市场理念趋于一致,市场开始树立真正的投资观念。这已为亚洲其他地区证券市场开放的历史所证明。
博弈复杂化、合资机构可能本土化
目前我国正在超常规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证券市场正从庄家对中小散户的博弈快速转变为机构对机构、机构合规资金对机构不合规资金的博弈。从机构投资者控制的股票市值与资金实力看,2002年我国证券市场开始进入机构博弈时代。新的投资理念行将树立,证券价值的重新定位酝酿着新的市场机会。随着“两规则”的颁布与实施,国际股市成熟的理论和技术在成长期中国股市的适用性将不断被检验,机构投资者将在不断的研究和试错中本土化。
前景展望
入世五年之后,我国将允许外资获得证券类机构50%以上的控制权。随着资本市场逐步走向成熟,对外资的开放程度必然加大。这一阶段,中外券商将在相对平等的条件下竞争。
中外证券机构在中国入世的前三至五年内的合作过程与合作成果如何,直接影响到入世五年后外资证券机构进入中国市场的方式与程度。外资参股证券机构的成功取决于两个要因的成立:一是目前中国证券市场的有限度开放;二是中外股东在业务战略上的优势互补。从目前券商、基金合资谈判的过程与进度来看,实践中的进展速度估计达不到议定书中所承诺的时限。需要解决的问题,首先是合资双方如何协调合资机构的发展战略和管理权限,如何形成业务优势互补,如何分配投资收益;其次是中国证券市场目前的市场环境、交易制度、市场结构、立法与监管能否适应国际化运作的要求;第三是如果中国证券业有厚利可图,那么中外股东势必都十分强调自己的控股地位,谈判的进度与合资后的磨合会相对艰难,海外大的证券机构宁可选择QFII或独资券商的方式;而如果中国不能在三至五年的有限度开放时期内建成符合国际惯例的证券市场综合环境,那么外资对境内证券行业将在较长时期内采取静观待变的态度。
为什么银行业的创新就不如证券业?原因之一应该是银行业一直由国有银行垄断,受巨额呆帐、呆滞帐之累,已经到了身染沉疴、积重难返的地步。与之相比,证券业简直是一张白纸,可以写最美的文字,画最美的图画。当然证券业从一开始就走了弯路:上市公司都必须是国有企业(特权化);股票得分A股和B股(市场分割),或者国家股、法人股、个人股(等级化);只要有风险,就弃用或者不启用某项金融工具--比如我们的国库券回购市场曾经一度关闭,股指期货迟迟未推出(单方面强调防范风险)。但是,证券业较年轻,病症相对而言要比银行业轻了许多,只要药方对头,不仅可以痊愈,而且可以轻装上阵。
银行业的改革主要集中在国有银行内部的调整。从方法论角度看,领导者所遵循的解决问题思路是结构-行为-绩效范式(structure-behavior-performanceparadigm):即局限于先从银行结构看各银行的现有功能及其行为,然后看其行为所实现的绩效。对于银行改革来说,遵循这种范式是有其局限性的,它主要着眼于原有结构内部的修修补补、拆拆装装,或者把杂牌军收编到正规军系列当中,比如把城市信用社改头换面为城市银行,把农村信用社看作为准国有银行。这样,银行改革举措不少,老问题却还没有改掉。此外,这种改革思路导致有大一部分需要发挥的功能还没有银行或者其他信用机构去发挥。举一个例子:在我国农村地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基本上在从农村收缩业务,农村合作基金会去年已经清理撤并,农村信用合作社是发放三农贷款的最主要机构,但已经基本失去合作金融的性质。根据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所课题组对全国五个省中五个村的金融服务需求最新调研结果,这些现有正式金融机构已经不能满足农民的金融服务需求。五个村中,唯独温州的一个村的金融服务需求满足得好,其原因是当地的地下钱庄和非正式金融服务体系发展得好,尽管它们?quot;非法"的(何安耐/胡必亮主编,2000年)。最近江苏农村信用社的改革采取了撤销基层农村信用社的法人资格,实行县联社一级法人制度。却勿论撤销基层法人资格是否合法合规可见,农村信用社试点结果将是信用社离农民越来越远那是肯定的。结构视角下的银行和信用体制改革忽视了回答改革的目的是什么、银行和信贷业作为一个系统(system)到底应该承担什么功能(function)这类基本的问题。一种更好的银行和信用体系改革思路应该是从该系统的功能出发,探究需要什么样的信用制度、信用机构、规则等等来承担这些功能。
证券业的改革除了其现有结构内部的改革之外,有更大一块内容涉及在现有证券业务边界之外的增量改进,也就是大量的金融创新。开放式投资基金即将出台,《基金法》即将出台,私募基金出台问题也提到了日程上。这种原有证券业务边界之外的增量改进,从方法论上看,实际上是无意识地遵循功能-结构-范式(functional-structuralapproach)的结果;如果从演化角度看,有些像是无意识地遵循功能-发生学-范式(functional-geneticapproach)的结果。功能-结构-范式是德国著名社会学家卢曼(NiklasLuhmann)提出来的,功能-发生学-范式的形成也与他的贡献有关联(Willke,1993年,第6-7页)。笔者去年年底曾向德国中国问题专家何梦笔教授探讨过这类方法论问题。最近美国著名金融学家博迪在北京作报告,也建议我国金融学家多注意从金融的功能出发去看金融问题(博迪,2000年),这一方面为我国学界开阔了思路,另一方面说明了我国对社会科学方法论的研究一直来重视不够,不能把一些已经规范、成型的东西及早吸收,以至于博迪教授能够语境四座。看来我国经济学家应该多从其他学科吸收方法论养分,包括从社会学。
功能-结构-范式的要义在于:在一个系统(system)形成过程中,得关注系统与环境(environment)的功能关系,比如证券业系统与整个金融业系统的功能关系、或者与整个中国经济乃至与全球经济的功能关系;从系统的功能出发,我们为实现这些功能而发展一些规则和制度,对系统结构化,这一方面包括对现有系统内部构造进行优化,另一方面在系统中加入一些现有系统中尚未存在的必要因素,这类因素可能是随后构成一个子系统。实际上,我国考虑开放式投资基金、私募基金和股指期货出台,均属于此意义上的增量改进;如果我们从功能出发来看我国证券业制度、机构和规则从无到有的演化过程,换句话说,如果我们是从演化角度看证券业功能的实现过程,那么功能-发生学-范式与上述功能-结构-范式一样适用。两者均强调系统形成过程(Systembildung),只不过后者更强调生物学特征,如演化/进化(evolution)和发生学(genetics)的维度。
私募基金的功能是多方面的。比如它能满足这样一种需求:有一部分投资者拥有万贯家财,看中某一高风险创业投资项目,因而在基金管理人的安排下,共同为该项目筹资,至于它的销售与赎回(涉及投资者的退出机制)都由基金管理人私下与投资者协商进行。包括监管者在内的证券业人士恰恰是因为看到了私募基金的某种功能,从而考虑到?quot;零星构建"(在哈耶克的意义上)这样一种制度安排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最终将促成证券业系统中这一"子系统"的形成。
功能视角与一般经济学中的需求导向(demand-orientation)观点是一致的:市场上的供给者必须面向需求,类似地,制度供给者必须面向制度需求者的需求。这里,需求的满足就是实现功能。上述需求面向型制度安排与下?quot;需求"面向型制度安排是截然不同的,有着质的差别:有些决策者今天认为我要这么来,明天想那么来,干脆想怎么着就怎么着得了,这不也是功能视角的结果吗?问题没那么简单。前一种需求面向型制度安排面向的是制度需求者/消费者的需求,在其中,消费者发挥了作用;后一种"需求"面向型制度安排所面向的是制度供给者本身的"需求",因为不成其为真正的需求面向型制度安排,而体现一种专断独行的自行裁量权,在其中,制度生产者在行使本该由消费者行使的""。
据《中国证券报》最新报道,随着中国证券市场市场化进程的推进,中国证券市场监管思路发生了从控制风险思路转向揭示风险思路的转变。这一转变非同小可!这正是投资者/需求者所需要的。投资者对风险的偏好程度不同,有些人属于风险中性型,有些人属于风险偏好型。一般来说,风险与回报存在对称关系:低风险,低回报,比如国库券市场情况;高风险,高回报,比如股市的情况,私募基金的情况,股指期货的情况。让不同风险偏好的人都能满足其需求,就需要多种多样的投资工具,包括私募基金、股指期货等等。
如果银行主管部门能够从各种制度安排的功能、需求出发看问题的话,我们的银行改革可能就会走得快一些,目标取向也会明确一些(那就是金融服务需求取向)。如果银行主管部门多学一点证券业主管部门,思路也能从控制风险思路到揭示风险思路,那么能够更多面向民营企业(这就是一种功能!)的民营银行就会加入我国的银行业,温州的地下钱庄和成会就会正式化和合法化,它们可以通过风险定价来提供金融服务,获得相应回报。监管部门就可以通过加强风险监测和监管取?quot;不发展"战略。而恰恰是由于我国银行主管部门片面重视现有结构/系统的稳定,即片面重视抑制金融风险和保持金融与社会稳定,从而抑制和禁绝这方面的制度创新--于是制度供给者的"需求"(即对稳定和听话的"需求")替代了制度需求者的需求(即民营银行这一制度安排的需求),银行系统本身也因此陷入一种国有银行垄断、坏帐率高、效率低的低水平"均衡"当中,而尤其说这是一种"均衡",毋宁说是一种"非均衡"状态,因为国有商业银行高额不良贷款问题仍在累积,"火山"仍在冒烟。看来是银行主管部门学习运用功能论的时候了。
参考文献:
1.Willke,Helmut:Systemtheorie:eineEinfuehrungindieGrundproblemederTheoriesozialerSysteme,4.ueberarb.Auflagage,GustavFischerVerlag,Stuttgart/Jena1993
第一节 市场结构概述
一、产业组织学的框架和市场结构的含义
二、市场结构的主要范畴
三、研究证券业市场结构的意义和研究
第二节 证券业集中度
—、证券公司回顾
二、集中度与证券业集中度
三、因素与发展趋势
四、集中度变化对证券业绩效的影响
第三节 证券业务差别化
—、产品差别化和证券业务差别化
二、证券业务实现差别化的途径
三、证券业务差别化对证券业的影响
第四节 证券公司规模
—、规模经济和证券公司规模经济
二、影响证券业实现规模经济的因素
三、证券公司如何实现规模经济
第五节 证券公司监管制度
—、证券公司监管制度的主要内客
二、证券公司监管制度对证券业市场结构的影响
证券管理体制是指一个国家通过立法设立或认可,对该国证券行业进行制度化管理、控制和协调的整个体系。它包括对证券发行和交易、证券公司的成立与运行、证券交易场所的组成与其活动、证券从业人员的资格与行为规范,以及其他与证券业有关的组织或行为进行管理、控制、协调的所有政府部门和自律性组织机构。由于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阶段不同,金融市场的发育程度不同,因而各国证券业管理体制也不完全一样。我国目前正处于证券业发展的初级阶段,对于如何有效地运用证券市场,调动社会闲散资金,引导资源合理配置,发展国民经济,尚缺乏经验。本文试图通过对世界各国证券管理体制的比较,结合我国经济实际情况,探讨适应有计划商品经济发展的中国证券管理体制。
一、各国证券管理体制
(一)证券市场组织形式世界各国证券市场的组织机构基本上由四部分组成的,即证券管理机构、证券投资机构、证券发行机构和证券交易机构。1.证券管理机构。现在各国证券管理体制中的机构设置.可分为专管证券的管理机构和兼管证券的管理机构两种类型,都具有对证券市场进行管理和监督的职能作用。美国是采取设立专门管理证券机构的证券管理体制的典型国家。在美国联邦政府下设有联邦证券管理委员会,具有监督执行美国证券交易法、信托条款法、投资公司法、投资顾问法和公开事业控股公司法的职能。在联邦政府监督下.美国各州也有制定证券法的职权。实行专门证券管理机构体制或类似这种体制的国家,还有加拿大、日本、新加坡、马来西亚、菲律宾和印度等国,但这些国家都结合本国具体情况进行了不同程度的修改和变通。英国的证券管理体制传统上由证券交易所“自律”为主,政府并无专门的证券管理机构。证券发行登记是由英国贸易部下设的公司登记处兼管。英格兰银行只是根据金融政策的需要,才对一定金额以上的证券发行行使审批权。荷兰名义上财政部对证券交易所和上市证券拥有管理权,但实际上证券管理完全由证券交易所负责德国的证券交易由证券交易所根据《交易所.法》进行管理并接受所在地的州政府监督。意大利的证券交易所应接受财政部所属的“证券及公司委员会”的监督。2.证券投资机构。证券投资机构是指专门从事于集聚社会公众的资金投资于各种不同种类的证券,以降低(分散)投资风险和提高投资收益的专业性机构。证券投资公司是主要投资机构,其组织形式可分为:公司类型、信托类型和其他(如保险)类型。3.证券发行机构。证券发行机构通常称之为证券的发行市场,或称初级市场,证券的发行市场一般没有固定的市场场所。主要机构有财政部门、金融组织控制的证券商(如投资银行、金融公司、证券公司)、持股公司和工商大企业等。4.证券交易机构。证券经发行后就进入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是高度组织化的二级市场.是最主要的证券交易机构和场所。世界各国证券交易所的组织类型,分为会员组织和公司组织两种类型。一般说来,工业发达国家的证券交易所大多采取会员组织形式;发展中国家的证券交易所采取公司组织形式。会员制证券交易所,一般为非营利目的的社团法人,除适用证券交易法外,也适用民法的规定,其会员为证券自营商和证券经纪商。公司制组织形式的证券交易大多采取股份有限公司组织形式,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参与公司组织作为股东的证券经纪商和证券自营商的名额、资格和公司的存续期限.规定由股东大会选举管理机构,即理事会或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各个职能部门和办事机构,分管各项业务。(二)宏观管理构架世界各国证券业的宏观管理构架主要分为一级管理和分级管理两种:l一级管理。一级管理也称不分级管理,通常是指政府部门很少参与或不参与证券业管理,只由自律机构进行管理。一级管理主要是指英国式的由证券商行业协会进行的、政府不加干预的自律性管理。这种管理形式经1987年底英国证券业改革“大震动”和同年10月香港证券业“股灾”的反省后,已逐渐向分级管理靠拢。2.分级管理。分级管理又分为二级管理和三级管理,二级管理是指政府和自律机构的管理;三级管理是指中央和地方两级政府加上自律机构的管理。分级管理一般有两种形式,一类是政府主管部门与自律机构分别对证券业进行管理,形成官、民间的权力分配;另一类是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分别对证券业进行管理,形成各级政府间的权力分配。目前世界各国采用最为广泛的是政府与自律机构分别进行管理的二级或三级管理制度,其中较为典型的是美国、法国和意大利等国的管理制度。分级管理在政治上的可接受性和经济上的可操作性达到了适当的平衡,因而这种模式已为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所采用。以行业公会为主的一级自律性管理,较易造成行业垄断和庞大利益集团的形成,引起社会投资者的不满,从而对国家经济发展和吸收外资产生阻碍,所以又逐渐被摒弃。英国和香港地区政府近年来通过种种手段加强对证券业的管理,就是这方面的一个例证。完全以政府行政部门对证券业进行管理的模式极少为各国采用,其原因是政府公务人员对证券业的管理技能、利益相关程度,以及政府财政预算本身的限制,都造成政府对证券业管理的局限性。(三)政府管理模式世界各国政府对证券业的管理模式主要分为:独立部门管理、财政部管理、中央银行管理、财政部和中央银行共同管理。其中以独立部门管理最为普遍。1.独立部门管理。以中央一级的独立部门对证券业进行管理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以美国证券管理委员会为代 表的国会立法型。其特点是,证券管理部门独立于立法、司法和行政三权之外;二是以法国证券交易所管理委员会为代表的内阁部委型。其特点是,证券管理部门隶属于行政内阁管理之下,成为相对独立的行政管理部门;三是以意大利全国公司与证券交易所管理委员会为代表的多部委协调型。其特点是,将所有与证券多少有一点关系的政府管理部门都置于该委员会中,看上去人人有发言权,实际上由于各方面利益的冲突以致无人有发言权,最后造成不得不依赖于自律机构行使对证券业的管理。2.财政部管理。各国财政部对证券业的管理分为两种类型:一是日本大藏省证券局为代表的行政技术管理型,其特点是,管理部门被赋予相当大的权威,以“指导”和监督证券业的运行;二是以荷兰财政部证券司监管下的证券交易所自律机构为代表的自律指导监管型。其特点是,财政部只对证券业自律机构作出一般性的监控管理,而不做实质性的干预。3.中央银行管理。由中央银行对证券业进行管理的国家极少,德国万能银行式的管理或许勉强可以称为这种管理模式中的一种。德国证券业管理主要通过联邦银行管理委员会,对银行机构参与证券业务和其他涉外证券交易,实施特许证管理。另一国家牙买加虽然名义上是由中央银行管理,但实质上对证券业的管理却是由经中央银行认可的自律性机构来实施的。4.财政部和中央银行共管。由财政部和中央银行共同对证券业进行管理的方式并不常见,主要有以下三种:一是新加坡中央银行所属货币管理局与财政部共管的证券管理委员会。但在实际操作中,仍以证券商的自律机构管理为主;二是马来西亚的吉隆坡股票交易所,虽为独立机构,却受到财政部和中央银行的监督。股票交易所下属的资本用户管理委员会、外资委员会和资本发行审议会等,均须向财政部和中央银行报告;三是葡萄牙股票交易所执行委员会,作为财政部(主管证券市场)、中央银行(主管证券公司)和证券交易所三家共管的执行机构,对证券业进行管理。(四)证券业与银行的关系1.证券业与中央银行关系。就融资机制看,证券业与银行业分属于直接金融和间接金融,二者在争夺社会闲散资金上,存在着尖锐的竞争。中央银行管理证券业,往往对银行业网开一面,不利于证券业的正常发展。因而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证券业不直接由中央银行管理。但这并不排斥中央银行利用证券市场来实施其货币政策。在西方一些主要工业化国家,公开市场业务是中央银行调节金融的三大法宝之一(另外两个是贴现政策和法定存款准备金制度)。所谓公开市场业务活动,就是当信用过于扩张,拟加以紧缩时,中央银行就在证券市场上抛售有价证券,使得货币流通量减少,迫使商业银行收缩信贷规模,提高利息率.实行紧缩政策;反之,中央在证券市场上买进有价证券时,就可以增加货币流通量,促使利率下降,实行膨胀政策。2.证券业与商业银行关系。目前各国主要有两种关系形式:一是日本和美国为代表的证券业与银行业分开模式在日本有四大证券公司,包揽了绝大部分有价证券市场交易。美国大型证券公司比日本要多.其作用基本相同:二是西欧国家商业银行兼做有价证券业冬模式。德意志银行是德国最大的商业银行.同时也是有价证券市场的最大经纪人。瑞士三家最大的商业银行,也包揽了绝大部分有价证券交易。虽然各国证券业与商业银行业的关系模式不同,但证券市场与银行信贷管理却一直保持着密切的联系。目前,世界各国商业银行对证券交易普遍实行贷款制度.这项贷款称之为经纪人贷款,或称“垫头贷款”,贷款对象是证券经纪人和证券商。对经纪人贷款,一方面为银行短期资金运用开辟了途径;另一方面作为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交流的桥梁,也为中央银行适时调节两个市场提供了场所。中央银行对银行信用和证券市场的管理,主要通过对银行及经纪人办理股票抵押贷款予以控制.即按市场资金供求状况随时调整经纪人股票抵押“保证比率”,以此调节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的均衡。
二、我国证券业管理现状
我国自1981年恢复发行国内公债以来,各种有价证券业务发展很快,据不完全统计,截至199。年末各种债券股票等累计上市量2000多亿元,初步形成了具有一定规模的证券发行市场。目前中央一级证券管理部门有:国家计委负责证券计划的协调,人民银行负责证券经营机构的审批、证券管理法规制定以及各种有价证券的流通等,财政部负责各种国债发行、兑付,以及与此相关法规的制定,此外还负责财政系统所属经营国债公司的审批和管理;国家体改委负责企业股份制试点和股份制公司成立的审批,以及企业股份制相关法规的制定;全国证券业协调小组负责协调各种有价证券管理事宜。1986年和1987年,我国股票市场先后在上海和深圳兴起,经过几年发育,已经初具规模,表现在:1.股票商队伍不断壮大,股票市场看好。上海经营股票的有申银、万国、海通三大证券公司,下设网点10多个,从业人员30叮多人。深圳经营证券机构由初创时的3家发展到12家.交易网点由4个扩展到16个,从业人员由34个增加到400多人。从1990年开始,上海、深圳股市先后形成热潮。据估计,两地较稳定的股民就有30多万人,若加上曾临时、短期介入股市的人,股民则更多。在证券交易点,经常出现争购股票的热闹场面。股票交易为企业开辟了直接融资渠道,筹集了大量社会闲散资金。到1990年底,上海市通过股票交易共筹集资金n.5亿元;深圳市6家上市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出售股权共筹资5.2亿元,还通过股市吸引外资8000多万美元。2.股市初步走上规范化轨道。上海证券交易所于1990年12月开张,深圳证券交易所于1990年12月试营业,1991年正式成立.在世界上引起强烈反响。证券交易所的建立是股市发展的一个飞跃,它使股市从分散交易、分散过户转变为集中交易、集中过户,所有股票买卖都委托经纪人在交易所竞价成交,实行“两先三公”原则,即时间优先、价格优先、交易公开、公平、公正,从而有效地打击了场外黑市交易,保护了投资者权益,使股市走上规范化轨道。3.建立起股市管理体系。上海、深圳的股市管理体系分为几个层次:以市政府证券市领导小组为决策机构,人民银行分行为主管部门,证券交易所为集中交易管理机构,证券公司联席会议为自律性行业组织。这个体系除审批交易网点设置、股票上市、扩股增资外,还在股市管理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先后制定了一系列地方性股市管理条例和法规。目前我国中央一级证券业管理还没有统一办法和与之配套的条例、法规。国务院有关部委之间分工也不明确,互相扯皮现象常有发生。由此可见,上海、深圳两地为我国其他地区证券业发展提供了样板。
三、我国证券业发展模式选择
关于我国证券业发展模式,经济界争论比较热烈,意见分歧很大。一部分主张大力依托专业银行发展证券市场。由于我国目前各种有价证券发行以国债为主,主要采取承购包销的发行方式,客观上使得专业银行在证券业占据了主导地位。从这些年来金融市场发展情况看,银行参与证券业务,有着许多有利于因素,一是我国专业银行自成体系,机构遍布全国各地,发行证券具有信息灵、成本低的优势。二是各专业银行负责有价证券发行多年,已积累了丰富了经验。三是专业银行属于国家银行,信誉高,对证券有无限担保能力,发行证券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另一部分则主张银行业与证券业完全分离,发展相对独立的证券市场。这是由于银行经办证券业务存在明显的缺陷,一是证券业与银行业风险意识不同。银行业对风险的态度较为谨慎,而证券业则富于冒险,银行作为证券交易的主要参与者,风险过于集中,有悖于风险分担这一众所周知的经济原则。二是银行发行有价证券属于资产形式转移,资金来源于货币性负债,扩大证券发行规模必然伴随着货币性信用扩张,增加市场货币供应,极易引致通货膨胀。这样做,有悖于通过发行有价证券,开辟多种投资资金来源渠道的初衷。三是目前我国各家专业银行自有资金很有限,加上承担繁重的政策性贷款任务,基本上是负债经营,专业银行参与证券交易,就会影响银行信贷业务的正常开展。四是证券投资和银行信贷虽然同属金融行为,但两者直接融资的区别是 明显的。历史经验证明,银行参与证券交易,容易混淆长短期资金的区别,将储户的存款投入风险很大的证券交易一旦证券市场发生较大波动,就会导致银行周转不灵,给社会造成消极的心理压力,从而加剧金融危机,对整个国民经济产生破坏性后果。鉴于我国经济金融发展现状,我认为:从长远发展来看,我国证券业与银行业不分离,弊大于利;但是,简单地把银行排除在证券交易之外,也不适合我国国情。从我国金融市场近期发展态势分析,主要是以各种债券交易为主,包括国库券、国家建设债券、重点企业债券和地方债券等。由于这部分债券发行的主体是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全民所有制企业,属于国家债券性质,专业银行承担发行或者发行,并作为债务担保人,有助于在金融市场上树立国家债券的良好信誉,保证国家债券的主导地位。但从长期发展趋势分析,随着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和投资主体的战略转移,我国金融市场上有价证券组成和证券发行主体,会发生很大变化。变化之一是,企业和个人作为投资主体,也将增加各种有价证券发行规模;变化之二是,企业结构调整和企业股份制度的推广,股票买卖数额和规模将会得到很大发展。以上两种变化作用的结果,必将打破债券在证券市场上的垄断地位,形成国家公债(包括国库券、国家建设债券)、地方债券、企业和个人债券及股票等,多种有价证券并存发展的局面。在这种情况下,仍然依托专业银行经营证券业务,将要产生一系列问题。证券投资与银行储蓄的重要区别在于存在一定的风险性,发展金融市场的目的,是要通过引进市场竞争和调节机制,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有竞争就会形成优胜劣汰和企业重新组合。我国专业银行与西方国家的商业银行不同,是国家所有的经济实体,如果企业和个人发行各种有价证券,一旦这些企业和个人破产,就会造成存款损失和金融危机,最后的风险都将归结为国家承担,影响整个国民经济的稳定增长。因此,我国证券业发展有必要选择近期和长远双重战略:在近期,以发展相对独立的金融市场为主,也不排斥国家银行在某些证券交易领域发挥重要作用。专业银行只能参与国家公债(包括国库券、国家建设债券等,的发行业务。地方性债券和国营企业股票债券的发行业务,专业银行则不宜参与,这部分债券股票发.行,可田地方性银行、股份制银行或者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承担。至于一般企业和个人的有价证券发行业务,银行一律不得参与,只能由专门的证券公司承担;经过一段时期的市场发育,证券业达到相当规模以后,国家银行应逐步完全退出证券交易,以创造银行业与证券业平等竞争的市场机制,保证我国证券业得到正常发展。这一战略选择既可发挥银行在国家公债发行市场上的优势,同时,国家也能避免承担不必要的金融风险。从广义上讲,金融投资有两大来源:一是通过银行发放信用贷款;二是通过证券发行,进行直接融资。从长远来看,证券业与银行业基本分离,由非银行金融机构为主.专门从事有价证券业务,具有明显的优势:首先,证券业不受强大银行业的制约,有助于证券市场的迅速发育,及时开辟多种金融投资渠道;其次,非银行金融机构一般采取自负盈亏的经营方式,证券交易中出现亏损,风险分担,国家原则上不负任何责任;最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资金来源是流动性较差的非货币性负债,与货币投放没有直接联系,增加证券投资的同时.没有通货膨胀风险。从中国经济发展情况看,建设资金的供需矛盾在今后相当长时期内,依然是制约我国经济增长的主要因素。显然,为了加快我国经济发展,将投资与货币投放脱钩,是很明智的作法。当务之急是要在稳步发展银行信用的同时,加快证券市场发育,通过非货币化金融负债,拓宽投资资金来源,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并避免通货膨胀风险。
四、关于证券业的管理
我国目前证券业务开展不多,银行是否参与影响不大。但是,随着经济和金融发展,证券业务也将迅速壮大,这就需要政府及早作出决定,明确规定银行能从事哪部分有价证券业务和禁止参与那些风险性大的证券投资,并由此制定有关证券市场管理条例和法规。根据我国国情,考虑到各方面因素制约,中国也应建立证券管理委员会,该委员会应由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参加,下设证券管理自律性机构,具体管理证券市场。这是因为:证券业务范围很广,包括固定资产增值,企业结构重组,以及新型股份公司的建立,涉及到国家投资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国家计委和财政部应该对全国证券业发展,实施宏观指导。另外,由于这些年来,人民银行承担了全国证券业的流通、管理工作,已经积累了一定的管理经验。因此,国家计委、财政部和人民银行等部门参加,组成国家证券管理委员会,有利于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同时,在国家证券管理委员会下设相对独立的证券管理自律性机构,具体操作证券义务,有利于证券业不受强大的银行业限制,得以迅速发展。证券市场建立以后,必须调整相关经济政策,以适应证券市场发展的需要。1.货币政策。在广泛开辟证券市场交易的同时,要注意加强银行信用的管理,采取稳定的货币政策。国家要严格限制利用银行贷款投入证券交易,特殊单位经中央银行批准为购买证券向银行申请贷款者,必须自筹一定比例的自有资金,并按规定将所购证券的一定比率(保证比率)作为银行贷款的抵押品。中央银行应根据客观经济情况,随时调整经纪人股票抵押“保证比率”,间接调节货币市场与资金市场的均衡,控制市场货币流通量。例如,当银行信用过度流向股票市场有促使股价暴涨之势时,中央银行应适时提高“保证比率”,稳定证券交易,以避免投资者对货币的不信任;反之,则降低“保证比率”,活跃证券交易。2.财政和信贷政策。证券市场形成后,应按照计划与市场相结合的原则,大体确定财政、信贷和证券投资的对象,以及社会资金总额在三者间的分配比例。以免各项资金相互挤占,导致资源的不合理配置。3.税收政策。要改变现行的以不同所有制制定多种税收水平的税制,普遍采用同一行业实行统一税率的行业导向性税收政策,以利于已进入和未进入证券市场融资的企业在合理的税率下展开公平竞争。同时,为引导资金流向,鼓励国民经济基础产业的发展,国家可规定证券发行者按较低的税率纳税;对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可规定免收地方债券的发行税;如要抑制某些行业私有企业的发展,可规定发行私人企业债券须缴纳累进税等。4.优先发展国债市场。鉴于我国现行经济结构和国家重点建设的需要,证券市场发展应考虑优先发展国家债券(包括国库券、国家建设债券和重点企业债券等)发行、流通和转让市场,逐步形成以国家债券、企业债券和股票,以及国际债券并重的格局。与此同时,可选择一批不同类型的企业作为股份制试点,公开发行股票,吸引外资投入,以便活跃证券市场,搞活大型企业集团。5.加强规范化建设。尽快建立立法、监督、自律三位一体的国家证券管理委员会和证券管理自律性机构,政府有关部门应委派代表担任委员会要职。在此基础上.,健全监察、纪律和上诉三个专门机构,以便对会员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罚。此外,要健全证券市场营运体系,严格证券交易者登记制度和上市证券资格审查、注册制度,上市的各种有价证券还应定期公布公司资产负债状况和损益计算信息,以保证上市证券的质量和投资者的利益
【关键词】 经纪业务 营销浅析
1 我国证券业发展历史回顾
自1987年9月中国第一家证券公司——深圳经济特区证券公司成立以来,中国证券业历经二十余年的发展,基本形成了遍布全国的组织服务网络。在历经了初期无序混业经营后,随着《商业银行法》和《证券法》的颁布实施,国内金融服务业基本确立了“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格局,证券行业也由此步入专业化经营新阶段。
从证券公司各项业务开展情况看,由于证券经纪、证券承销等传统业务的竞争日趋激烈,证券公司的利润空间不断受到挤压。2001年下半年A股市场步入调整阶段,当年行业实现利润总额和纳税总额为64.99亿元和54.26亿元,同比减少70.86%和47.74%。2002年开始陷入此后延续四年的全行业亏损惨淡经营境地。
2003年底至2004年上半年,以南方、闽发等证券公司问题充分暴露为标志,证券业爆发了第一次行业性危机,部分证券公司由于资金链断裂、流动性危机骤然增加而被监管层宣布撤销或托管。2005年证监会推出《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后股指跌破千点。迫于无奈,政府2005实施紧急救援,才使证券业勉强渡过难关。
2006年中国股市开始逐步走强,在之后十个月中,上证指数最高探至6124点。沪深两市总市值达30亿元,在不到两年半时间,沪深总市值翻了10倍。证券公司收入迅猛增加,快速实现扭亏为盈。然而随着美国次贷危机的爆发,中国股市也受到剧烈冲击,跌幅巨大。过山车似的行情在使得证券投资者亏损不断扩大的同时,也使得证券公司经纪业务再次受到冲击。
以经纪业务为主要收入的中国证券公司,在中国股市巨大波动面前显得很被动,“靠天吃饭”的收入结构严重制约证券公司的发展。
从以上分析可看到,中国证券公司赢利能力受股市波动影响很大,其最主要原因还是证券经纪业务在公司所占份额过大,一旦股市下跌,交易量下降,靠交易佣金的经纪业务额随即下滑,而股市上涨,交易佣金的增加又迅速掩盖了公司经营过程中的诸多问题。为避免这些不利因素,各证券公司纷纷推出各种解决措施,其中对于营销模式的尝试最多,取得的效果也最好。
2 我国证券经纪业务营销模式浅析
伴随中国证券市场的起起伏伏,中国证券行业在不断的发展与成熟。在行业垄断被打破,证券经纪业务步入微利时代的背景下,证券公司逐渐认识到“营销”对于业务的推动作用。特别是在证券市场剧烈波动经纪业务收入骤减时,证券公司营销便会得到空前重视。在我们研究中国证券行业营销模式前,有必要对营销模式、证券业营销模式等概念进行界定。
所谓营销模式,目前多数学者认识其应是一种体系,而不是一种手段或方式。公认的营销模式从构筑方式划分两大主流:一是市场细分法;二是客户整合法。
证券行业营销模式是指证券公司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以利润为目标,整合内部资源,构建营销上下游结构链,为客户提供满意服务的一系列运作行为,[1]并以精心设计的证券服务(产品、方法或手段)推销某种投资理念,并获得一定收益的活动[2]。
我国证券业营销模式可以概括为以下六种模式:
(1)联合营销模式
2000年左右,银证通业务在深圳工商银行与国信证券两家实现成功应用。此业务有效弥补了证券公司营业网点不足的问题。对证券业而言,有利于培养和扩大投资者规模和降低增加证券机构网点的成本,大大提高了市场效率;对银行业来说,“银证通”增加和改善了客户服务,充分利用既有网点资源,避免资金流失。这种“利润共享、客户共享、渠道共享”的营销模式,迅速得到了广泛应用。
(2)客户细分营销模式
2005年国信证券率先在业内成立“金色阳光证券账户”,对客户需求进行了细分,并提供相应投资服务,收费则采用佣金与服务内容挂钩。国信证券则凭借着金色阳光服务产品实现了远超行业平均水平的佣金收入。随后,招商证券“智远理财服务平台”、广发证券“金管家”等经纪业务服务品牌也应运而生,极大地提升了证券经纪业务市场份额。客户细分营销模式,使得证券公司单纯依靠提供交易通道服务的盈利模式得到改善。
(3)差异化产品营销模式
在客户细分基础上,证券业在不断进行金融创新的过程中,努力提供多元化服务产品成为市场服务的基本特征。交易规则也趋于多元化和个性化。业务差异化服务体现之一就是具有专业的、完整的、全面的多元化服务产品创新、销售、维护等综合服务能力。这一方面能有效指导不同类型客户进行多元化产品交易操作,从中捕捉到盈利和套利机会;另一方面通过产品销售和维护换取增量交易资源和佣金收入。
(4)投资顾问营销模式
采用投资顾问模式转型的证券公司一般推行全员营销制度。通过培训,把公司所属营业部业务人员转型为证券经纪人,然后把客户划分给证券经纪人,由证券经纪人为客户提供投资顾问服务。这种模式优点在于能够更充分发挥经纪人主观能动性。缺点是对员工的素质要求较高,一些营业时间长,员工年龄老化、学历不高的营业部有点勉为其难。
(5)数据库营销模式
数据库营销核心要素是对客户相关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找出消费与服务对象,从而进行营销与客户关怀活动,从而扩大市场占有率与客户占有率,增加客户满意度与忠诚度,取得公司与客户的双赢局面。2007华泰证券建立华泰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并在2008年3月份上线使用。与此同时中信建投、长江证券也开始建立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券商们不惜花费巨资和大量时间开发信息系统,原因之一是投资者结构日益复杂。券商不仅要满足投资者交易需求,还要努力创造客户自身的需求,这就必须进一步细化客户关系管理。
(6)前台专业化,后台集中化营销模式
广发证券提出“前台专业化,后台集中化”的口号。产品营销模式偏重的是卖产品,强调销售能力;而投资顾问模式偏重分析能力,强调对客户需求的了解。广发证券很早意识到打造营销平台对于经纪业务转型的重要性,在券商中率先建立CIM企业级客户关系管理平台。通过集中化后台管理,为前台专业化服务以及为客户经理提供研究报告、投资策略报告等标准投资组合服务。
参考文献
在深圳举办的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展览会,向人们展示了网络业向理性、成熟和务实回归的可喜趋势。展会上,源动力Unihub公司作为一家新崛起的专业网络服务提供商引起了人们的注意。成立将近一年,Unihub在为金融证券业服务的领域中取得令人瞩目的业绩。怀着对“务实之星”的兴趣与关注,记者在网展期间采访了Unihub公司副总裁邓航先生
记者:今年以来,Unihub公司在业界频频出动,大有推动证券互联之势。请您给我们介绍一下Unihub公司作为一家专业的网络服务提供商的优势是什么?
邓航:首先是我们已有的成功案例和客户群,如长城证券,大鹏证券、PA18。我们在为客户服务的过程中不但努力追求客户最大的满意度,而且不断的改造和完善我们的服务体系和服务水准。这种服务市场经验值的产生和积累很重要。它需要时间,不象通常卖产品,想做马上就能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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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是我们有雄厚的资金投入。计划三年内投入20亿元资金,在2002年中建成由数据中心为基础的全国性基础运营设施,并通过战略合作伙伴在国外提供基础运营设施和相关服务。有效地利用其资金优势,实现自己的目标。
记者:现在为金融证券业提供IDC以及网络服务的公司很多,Unihub的独到之处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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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高速公路塞车一样,互联网上的瓶颈永远无法完全解决。Unihub在基于电信资源的基础上建立了自己的专有宽带网络,将CDN技术成功地应用于金融证券业的客户服务中,较好地解决了接入、骨干网、互联互动和最后一公里等各种瓶颈问题,从而有效地优化客户网络的工作状态指标
VPN(虚拟专用网)服务市场需求目前在全球具有明显的上升趋势,它可以使客户克服传统连接Extrannet和Intranet价格高和缺乏灵活性等问题。如当用户的专线、FR、卫星等方式连接分公司时,就会产生昂贵的接入费用,而且线路不支持突发大数据量,一旦超负荷工作,没有可扩展性,维护困难,数据易丢失。VPN的应用可使上述问题迎刃而解。UnihubMPLSVPN具有四大优点:VPN连接配置简单,对现有骨干网没有压力;对现有用户的技术要求为零,不需作任何改动。用户加入VPN的配置也很简单,可以延伸原有的路由地址,在骨干网络采用VPN-ID,可以保持全网的唯一性,网络可扩展性很强
由于Unihub对市场的信心和定位准确,投入决心大,拥有众多国外知名公司的合作伙伴,如CA、Cisco、NETSREEN等,采用高质量设备构建了强大的安生设施,能为用户提供有效的安全手段
总而言之,Unihub通过提供专业的网络技术服务,可以使企业级用户在节省投入,提高效益的情况享受电信级的技术服务,从而克服本身IT人才短缺的矛盾,专注于自身的核心业务,赢得快速进入市场的宝贵时间
记者:Unihub为何首先选择金融证券行业,这个行业的需求特点如何?Unihub做金融证券行业过程中感触最深的地方是什么?
邓航:当初我们也做过.com梦,由于在进入市场前对.com公司的状况作了透彻的分析,得出结论;我们并非互联网业界先进技术设备的制造商,而只是此类技术设备的应用服务商。金融证券业对先进技术的应用是最有需求和承接力的行业,所以我们就定位做金融证券业。现在回过头来看,当初不做.com的决策是正确的。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我们也会定时的介入如保险,物流等行业,PA18就是一例。
我们在做金融证券业服务中感触最深的地方是Unihub的技术人员与用户的技术人员在工作的配合非常融洽,就象原来就是一个整体
记者:请谈谈Unihub在金融证券业的发展战略和金融证券行业在线业务市场发展的观点
邓航:Unihub决心以现有规模的网络资源和专业化服务帮助用户开源节流,提高服务质量,避免行业用户各自为战的重复建设
宏观上,券业重组是大势所趋;微观上,券商动力不足。
券业要重组,这是趋势。且不从远处说理由,单就眼前看,券业重组也势在必然。目前124家证券公司的数量是太多了点,按照中国证券业协会的统计,目前证券公司累加资产总规模7814.57亿元,相当国内一个中等银行的资产规模。尽管银、证、信、保的资产规模和市场集中度,很难作简单类比,但是仅仅从绝对数量来说,证券公司数量过多、市场集中度过低是十分明显的。
从业务空间和盈利能力看,由于证券公司业务种类比银行和保险要多,想象中业务空间非常大。人们常从中国经济增长率,居民金融资产数量和需要改制的企业的数量以及规模来说明证券业务的发展空间如何大。然而这只是理论上的推测,现实中比较稳定的就两块:证券经纪佣金(包括息差)收入和证券发行收入。前者随着佣金自由化改革将大大下降(如果再推行银证通和网上交易,牺牲掉息差,影响就更大);后者近几年没有大的增长,每年一百家左右企业股票上市,筹资总量近年逐年减小,再加上国债和企业债发行,发行收入总量是可以计算的。单就这两项相对稳定的业务收入来说,养不活124家高成本运作的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应该成为券商的主营业务,可惜一出世就捅了娄子。如果不来大行情,两三年这项业务不会成为券商的利润来源。至于券商开展的其他业务,目前总体是只打鸣不下蛋。这两种情况决定,券业必然要重组,重组的目的不是要扩大规模,而是总体上要收缩规模、提高市场集中度。
券业宏观上要重组,这十分明确,但是微观上券商自身缺乏动力。了解一下各大券商的发展战略,增资扩股、上市、集团化经营是基本思路,没有多少把兼并重组放在重要位置。当然券商也有自己的理由。经过这几年的“比、学、赶、超”,大部分券商业务结构甚至存在的问题都趋同,合并后很难达到优势互补。大部分券商仍然受地方政府或某主管部门制约,并非完全独立企业。领导希望的是你要做大做强,不是被合并。从兼并双方来看,兼并者一般看重的是被兼并者的业务、市场和营业部资源;而被兼并者往往存在严重的资产质量或人员负担过重问题。实施兼并往往要付出沉重代价,且不透明。经过几年改制,大部分券商已经改造成股份制了,但是总体来说股权为国有部门或国有企业所控制,流动性差,要收购兼并很难有规范形式。从经营者角度看,大部分券商的核心管理层仍然是组织部挂号的准国家干部。只要企业不出现生存危机,一般不会轻易放弃经营权,被别人兼并。所有这些因素客观上阻碍了券业重组。
眼下的重组并不能解决券商面临的核心问题:业务竞争力。当然,重组热不起来的更深层次原因还在于重组并不能解决券商面临的核心问题。在短期内有效业务空间不会大幅度增加情况下,要生存并做大做强,就要解决业务竞争力问题。
讲到业务竞争能力,人们往往会列出一大堆,其实核心就四个方面。一是资产管理能力。券商的业务说到底都是以不同方式帮助客户管理资产。从咨询、到、到资产委托,都是资产管理业务。二是证券承销能力。这反映券商的客户资源。定价能力、营销能力和销售网络。三是企业并购能力。这反映券商为企业服务的能力。四是研究开发能力。这反映券商业务开发和创新能力。至于具体业务形式,都是在不断变化着的。
由于缺乏经验,目前券商在资产管理业务上严重受挫,正在调整和收缩。但是从方向上来说,中国有着20多万亿金融资产,资产管理空间很大,创新方式很多。现在大券商热衷于成立资产管理公司,尤其是中外合资资产管理公司。参股或控股一两家资产管理公司,其意义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大,代替不了对自己资产管理能力的培养。
在经纪业务上,我们存在着“为经纪而经纪”的思想。总是在经纪业务形式上动脑筋。经纪业务原则上只能是资产管理业务的副产品。以多样化的资产管理业务(包括理财顾问)来带动经纪业务的发展是基本方向。单纯的证券经纪佣金只是金融中介业务的手续费,不可能在业务收入中占多大比重;在国际大证券公司中,谁也没有把单纯的经纪业务作为核心竞争力。
券商的证券承销能力尚没有得到市场检验。像过去那种无风险股票承销,竞争的是承销机会而不是定价能力、营销能力和网络资源,承销多少说明不了什么问题。只要是综合类券商,家家都重视投资银行部门,但是往往只重视股票发行,忽视财务顾问。券商做惯了股票发行项目,都想挣大钱。做财务顾问,一个项目十万二十万;太费力;收费又难。投资银行能力本质上是为企业服务的能力,做财务顾问项目最能锻炼和检验你的这种服务能力。小项目不愿做甚至做不了,又怎能证明你能做大项目?目前,国内大企业每年成百上千万的财务顾问和管理咨询费,都让国外公司赚走了,国内投资银行界无动于衷。有项目就发,无项目就等,这怎能培养出对企业的服务能力?
至于研究开发能力,那更处于尝试阶段。研究归研究,经营归经营,还是普遍现象。经营部门希望研究部门开发新产品;研究部门希望经营部门提出明确需求。两者之间相互扯皮,缺乏分工配合。一些券商热衷于设计新的管理模式,为模式而模式情况十分普遍。管理是为了经营,管理的核心是有利于形成业务竞争能力。不跟业务经营结合起来,又怎能证明你的管理模式是否有效。
对整个业界来说,重组是为了控制数量,压缩规模,提高集中度,优化市场结构;对单个券商来说,重组是为了提高业务竞争力。
二、证券业重组是大势所趋
(一)券商合理结构的要求
证券市场发展的初期,出现了一段时期的市场准入混乱局面。由于证券业高额利润的吸引,全国各地一窝蜂地、盲目地组建了许多证券机构,造成券商数量偏多、分布集中,规模过小、资本实力弱的局面。在美国,位居证券业前列的美林、所罗门兄弟、高励等十大投资银行,资本额占同业资本总额的3/4.而在中国,位于前15位的证券公司的资本和资产,仅为整个证券业的一半。可见,为改变目前我国券商市场集中率低、竞争激烈、低效无序的状况,建成金字塔式的中国投资银行体系,有必要对券商进行重组。
(二)维护证券业稳定的要求
由于券商间的无序竞争,券商违规操作从而发生巨额亏损的事件屡见不鲜。为了维护证券市场的稳定,保护广大投资者,需要对这些券商进行重组。例如1995年,万国证券由于在“3.27”国债期货事件中蓄意违规,濒于破产之际,由政府牵头将申银证券公司和万国证券公司合并组成了当时我国最大的证券公司——申银万国证券;1998年在君安因管理层少数人涉嫌违法,政府又促成国泰君安的重组。
(三)应对WTO竞争的要求
1988年4月,美国花旗公司和旅行者集团合并成立花旗集团公司,形成一个大型的“金融超市”,业务范围遍布银行、证券、保险等行业,对全球金融业的发展产生了一定影响。1999年11月4日,美国参众两院分别以压倒多数通过了《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的最后文本。该法案将取消30年代大萧条时期实行的限制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跨界经营的法律,分业经营的壁垒终于被打破,可以预见在未来会有更多的这种大型“金融超市”出现。而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资本流动国际化的形势下,在我国加入WTO以后,资本市场的对外开放将是必然,我国券商将不可避免地与国外那些“航空母航”竞争,所以我国必须培育自己的超级大券商,而最佳捷径就是商间的重组。
三、券商战略选择
加入WTO后,发展仅十年的证券市场无疑面临着严峻的挑战。未雨绸缪,及早研究自身的发展战略和市场定位,是国内每一家券商的明智选择。主要包括:
(一)实现规模经济的战略选择
长期以来,我国证券界极力呼吁证券公司扩大规模并实行集约化经营,这说明证券界已经认识到规模小制约了证券公司发展的空间。扩大证券公司规模至少有两种方式,增资扩股,增加公司的自有资本,减轻公司运营资金的压力;兼并收购可以扩大公司营业网络。1.证券研究由目前的市场研究为主提升到以拓展传统业务和开展新业务研究为主。2.以开拓业务为基础,建立起覆盖全国的营业网络,并坚定的步入海外市场。
(二)走多元化发展之路
随着中国证券市场的纵深发展,券商走多元化经营之路是大势所趋。考虑当前国内金融管制较为严格,以及国内证券市场对外开放需要一个过程,最近几年国内券商可以在以下三项业务上有所作为:一是资产管理业务。二是融资业务。三是财务顾问和某些金融衍生产品业务。
(三)打造自己的业务品牌
一个企业要持续发展,并在行业中保持领先地位,必须拥有核心业务,即品牌优势,而且要不断对其品牌赋予新的内容。证券公司的发展壮大,亦要走品牌之路。世界著名的券商,尽管经营广泛,但都有一项或几项独具特色的业务,在业内有非常大的影响力,他们靠自己的品牌赢得了客户的信赖,获得了良好的经营效益。
(四)完善证券公司治理结构
我国目前的证券公司除少量为股份有限公司外,基本上是采取有限责任的形式,按《公司法》的要求建立了法人治理结构,设置了三权分立的模式,而且通过增资扩股也使股权在一定程度上得到分散。但是,就目前的情况看,产权明晰、规范法人治理结构仍然任重道远。因为,我国证券公司国有性质未得以根本性的改变,即便增资扩股,引入的战略投资者也多是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公司,由此导致的所有者缺位的问题始终未能得到有效解决。1.证券公司股权结构的多元化。2.在证券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在引入独立董事过程中要解决好几个问题:一是独立董事的来源问题。二是独立董事的职责和独立性问题。
(五)迈向金融控股公司之路
券商迈向金融控股公司是我国证券业实现产业升级的一条可选之路。随着资本市场全球一体化的逐步深入和我国加入WTO以来,我国券商面临着来自国外的巨大竞争压力。而以目前我国券商的规模和实力,要想与国外的大牌投资银行一争天下,无异与舢板对航母,以卵击石。1.通过上市筹资藉以扩大规模是上策。2.通过优势互补进行强强联合。3.积极拓展。我国证券界极力呼吁证券公司扩大规模并实行集约化经营,这说明证券界已经认识到规模小制约了证券公司发展的空间。扩大证券公司规模至少有两种方式,增资扩股,增加公司的自有资本,减轻公司运营资金的压力;兼并收购可以扩大公司营业网络。4.并购依然是我国券商迈向金融控股公司的必然之途。最后,结合我国改革进程中试点先行的特点,少数管理规范、成长迅速并有志成为金融控股公司的券商可在一定范围内追求成为金融业内的特许经营试点企业。在这方面,作为金融控股公司的中信模式和光大模式是可借鉴的案例。但由于它们不具有普遍性,因而应当慎行。
关键词:证券业;现状;改革
作者简介:陈勇(1980-),男,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硕士,主要从事支付结算管理工作。
中图分类号:F832.5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3309(x).2013.12.57 文章编号:1672-3309(2013)12-130-02
1987年我国首家证券公司(深圳经济特区证券公司)开门营业,截止2012 年年底,中国境内上市公司的数量已从两位数猛增至2500余家,股市规模也飙升至2万亿美元,占我国GDP比重更是达到60%左右,但繁荣市场的背后,我们也不得不面对市场参与者鱼龙混杂、直接融资远低于间接融资额度、股指一路下挫等诸多问题。
一、中国证券业的发展历程
(一)初期高速发展后进入调整蛰伏时期
1987年中国第一家证券公司设立后,我国相关监管部门非常重视,证券公司依托高速发展的证券市场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相关联的公司数量得到了极大增长。君安证券(后来的国泰君安证券)、广发证券等通过不断融资扩股,资本金大多出现了几何级数的扩张,全国证券行业呈现欣欣向荣的一片大好局面。到90年代中期,证券公司数量已接近百家,总资产规模接近千亿。初期的高速发展也带来了一些问题,如商业银行大量设立证券营业部门和投资公司、证券行为较为混乱等情况。为贯彻国家对金融行业分业经营的总体思路,1999年我国颁布实施了《证券法》,人民银行相应提前通知,要求商业银行撤销下属证券营业部。国有企业减少持股、监管部门加大监督力度都促使证券行业进入调整时期,2000年刚过,各种因素的重叠影响终于实质性地传导到证券市场,股市开始一路下挫。
(二)规范发展后进入新机遇期
经过三年多的股市暴跌,证券公司和股民都损失惨重,2005年国务院要求证监会、人民银行对整个证券行业进行严厉整顿。经过又一个三年的整顿期,通过监管部门和证券行业有识之士的共同努力,证券公司的高风险业务和高风险点得到了有效控制,以往证券交易活动中常见的占用甚至挪用客户沉淀资金等现象得到了遏制,证券行业的风险得到了有效控制。2007年,海通证券、长江证券等一大批证券公司通过借壳上市等方式成为上市企业,同时,随着证券公司经营模式的转变,其盈利能力和经营状况亦不断好转,当年所有证券公司基本都实现了盈利。2008年《证券公司设立子公司试行规定》、《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等办法相继实施,证券行业进入新机遇期,截至2012年底,全行业管理资产总额接近2万亿元,较2011年增长600%左右。
二、证券业存在的问题及改革的必要性
(一)证券行业存在的问题
虽然目前我国证券行业正处于发展黄金时期,但市场风险依然存在。
首先,由于银行业过于强势和证券业自身的种种积弊,目前企业获取资金的主要渠道还是商业银行。数量庞大的企业存在的多种经营风险不断积聚到银行业,使得商业银行面临巨大的经营风险。其次,证券行业的整体形势也并非完全令人乐观。比如:目前上市的企业大多数业绩并不很好,真正有创新意识和市场竞争力的企业不多;证券公司虽然在监管部门和媒体的严密监督下,挪用客户资金等违法行为已极大收敛,但经营不善的情况却比比皆是。第三是普通的投资者心态也并不健康,诸多的投资者并没有长期投资的投资理念和投资计划,各种小道消息和一夜暴富的思想占据了他们的心理。
目前的情况其实从根本上来讲与相关的证券监管制度不无关系,在我国,上市实行的是审批制度,上市指标作为一种稀缺的资源自然为各种利益团体所追逐,制度设计的不合理、监管的不到位、处罚的不及时使得上市公司并不能真正对投资者负责。有数据显示,近两三年来处于休眠状态的股票账户越来越多,在证券监管部门甚至是上至国务院层次出台了诸多的刺激和鼓励方案的情况下,股民仍然采取了回避的态度,导致股市又陷入低迷状态,这暴露出证券制度的缺陷。
(二)证券行业改革的必要性
1、直接融资在整个社会融资额中占较小比例,间接融资对直接融资份额的挤出效益明显。2012年末,根据相关统计数据,我国金融体系银行独大的局面并没有得到改变,银行的资产总额占GDP的比重仍然远高于证券。单一的融资结构集中了风险,更加大了危机爆发的可能性,同时直接融资短板暴露出企业资本结构的不合理,大量的利息支出消耗了企业宝贵的现金,抑制了其进一步发展的空间。
2、外资证券公司的进入将极大地挤占我国证券公司的市场份额,对整个证券行业发展带来冲击。根据我国签订的世贸谈判协定,证券行业的全面开放仅仅是个时间问题,当然开放也并非针对证券行业,但相对于银行,证券行业显然还没做好和欧美证券业大鳄进行正面交锋的准备。不管是从资本势力还是业务品种,抑或服务水平,甚至销售网络的渗透速度,中国证券行业还有很大差距。
3、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巨大直接融资需求要求我国证券行业支持。2000年以前,我国的企业融资基本是通过银行的间接融资为主,随着金融服务行业的不断发展,筹资的渠道不断丰富,规模也不断扩大。2011年,我国全社会融资规模近13万亿元,其中贷款下降到60%左右,较10年前下降了30多个点。同时,人民币贷款之外的其他方式融资数量和占比明显上升,因此,留给证券行业的发展空间还很巨大,
三、改革的措施建议
(一)促进证券公司的兼并重组,以期短时间内增强其实力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开放,各方面给证券行业的压力越来越大,为使我国证券行业相关公司实力迅速增长,达到与国际证券巨鳄竞争的实力,我们必须促进相关公司的兼并重组,一方面淘汰管理不善的证券公司,另一方面也降低小公司倒闭风险。同时,还应通过兼并重组成立一批全业务公司,使其拓展新的业务领域,改变目前单一依靠交易佣金的不利局面。
(二)进一步放宽上市条件,为条件成熟的公司创造融资平台
如前文所述,目前的上市指标和上市审批制度严重的阻碍了证券行业的发展,要进一步降低上市门槛,让优秀的公司在更灵活的环境中筹集资金,打破僵化的环境。具体来说,对于有后劲、有技术、有创新的公司,可以放宽对盈利年限的限制,同时允许发行债券股,以期在企业发展的初期降低公司的支付压力,减轻债务负担。
(三)继续加强对证券参与主体的监督管理,发挥媒体监督的作用
在这一方面,我们需要做的工作还有很多,比如要进一步完善证券公司和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机制,修订相关法律、法规,使得中小投资者能够通过简单的程序提起集团诉讼,对欺诈和舞弊的证券公司和上市公司进行索赔。同时,监管部门也应积极协调和鼓励媒体参与到对证券公司和上市公司的监督批评中,使其成为另一个监督证券公司和责任人的中坚力量。当然,完善的监督机制也不能完全避免违规行为的存在,因此,还必须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理力度,要及时和严厉的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市场退出机制,对违法性质严重或经常发生违规行为的市场主体,要坚决地进行处罚,对相关公司采取取缔其经营资质的措施,对相关责任人要追究其刑事责任,对损害广大投资者利益的行为,还要进行高额的民事赔偿。同时可以考虑和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联网,对相关公司和责任人的信用污点进行永久记录。
(四)发展债券市场以期完善我国资本市场体系
金融危机以来,商业银行缩紧了贷款渠道,对高风险的投资领域,各银行都谨慎行事,但与此同时,债券市场则由于天生的稳定利息收入和较低的借款利息,受到融资企业和投资者的青睐。我国证券行业可以抓住这一契机,创新业务品种,大力发展债券业务。在监管部门的帮助下,参考国外先进经验,适时开展资产证券化行动,具体说来就是通过融资公司将优质的资产卖给某家证券机构,然后由该证券机构打包后抵押发行债券,通过这种模式,处于发展初期的中小公司可以较为便捷的拿到资金,而证券机构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能够赚取买卖差价,广大投资者则能从投资长期稳定的债券获得固定收益。
四、结语
我国证券行业的发展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密不可分,证券行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体制建设也在逐步完善,但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和中国目前仍处经济转型时期的现实情况,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必然对我国证券行业的发展有着不小困扰。为此,我们应以只争朝夕的态度,加快改革步伐,剔除行业弊端,积极吸收国际先进管理经验,不断壮大证券参与者实力,真正实现各方利益共赢,以期发挥证券平台的直接融资作用,将市场过剩的流动性引导到实体经济中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矛盾,实现资本与市场发展的良性循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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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目前已经公布的中外合作券商、基金项目来看,有关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的意向已先行一步,有十余家境内基金管理公司或证券公司与外资金融机构签署了基金技术合作协议,或协商建立合资基金管理公司。从目前境内外券商的合作领域看,大都选择了新兴的基金业务,只有湘财证券、长江证券和银河证券将与外方合作领域定为投资银行,南方证券与德国商业银行的合作领域定为资产管理
中外证券机构合作意义深远
经过十余年的高速发展,中国证券市场的渐进性开放已经具备充分的可行性。中国的证券与基金行业发展到目前阶段,不仅在规模上需要进一步提高,更重要的是提高内在的管理和服务水准,而循序渐进的对外开放是提高的必由之路。当行业自身的推动力已经不能更好地促进行业高速成长的时候,引进外资机构不失为一条加快发展的有效之举。
对中方合作者的意义改变治理结构
外资参股首先意味着所有权的改变,合资证券机构的公司治理结构也将会改变。公司治理结构的改变将从根本上推动境内券商的兼并重组,冲击证券公司业务品种单一、资本金小且经营模式趋同的现状。随着外资先进的投资管理技术与理念的运用,中国的券商将有可能在较短的时间内学习国际证券市场的运作模式,最终外资参股公司的收益和风险控制水平都会提高。
具体而言,在发展战略与业务结构方面,合资公司将在我国证券与基金业中率先建立一种新的盈利模式。外资参股有利于其通过境外券商的业务渠道拓展国际市场, 为境内券商参与国际证券市场的竞争引路。从证券业发展的国际潮流来看,业务和收入的多元化是其重要趋势。资产管理、投资顾问、理财等业务收入在境外券商的财务报表中所占的比重很高,而在境内券商中,这部分利润的比重通常较低。随着佣金下调、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设立门槛的降低,券商依靠垄断经营获取超额利润的特权已失。在市场主体日益多元化的趋势下,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不能继续依靠既有的经营模式获利,而需要寻找新的利润源泉。可以预见,外方在新兴业务方面的优势将是合资机构产生利润的重要来源,中方与外方股东的组合将有助于推动和促成合资机构的战略与业务转型。外方擅长运用现代管理技术,例如ERP、 CRM、CreditReporting等技术支持手段有效整合资源,实现其战略意图。辅以合作中方对本地市场的认知,则合资机构在战略管理上的优势相当明显。境内最早的中外合资券商中国国际金融公司的发展就是一个例子。中外股东的组合既为中金公司提供了全球资本市场的管理理念,证券分销经验与网络,直接投资管理经验,又储备了境内渠道与网络。
合资基金管理公司作为多家机构看好的合作项目有重要的优势。外方在基金产品设计、基金销售手段、人员培训等方面,可以提供很好的支持,可以为跨境基金服务提供技术、渠道和经验。中方在境内基金发行和营销方面可以提供自己的客户源和适应本土游戏规则的营销网络。
其次,合资机构在管理技术、研究与人才交流上存在潜在优势。外方的管理技术经验是境内同业规范化发展的方向;外资证券机构通常都拥有庞大的研究部门,其研究方向比较全面和贴近市场;合资机构的品牌与资金优势则有利于吸引人才,尤其是海外人才的加盟。
对外方合作者的价值获取更高收益
作为新兴资本市场的中国证券市场,有持续高速增长的中国经济作后盾,具有强大的市场潜力,也具有融资方便等特点。对外资证券机构而言,可以分散风险,通过区域投资获取更高的单位风险收益。
站在外资公司的角度上看,他们希望参与中国的大市场,分享中国经济持续高增长的成果。但在证监会公布“两规则”之前,外资要想进入中国的证券领域没有任何渠道。“两规则”出台后,参股中国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将成为外资进入中国市场的主要途径。今后,通过合资公司的形式,外资能够慢慢接触和了解中国市场,并获得投资中国的机会。由于外资在资产管理业务等方面比较成熟,合资机构在资产管理业务方面的互补性将强于竞争性,因此将受到外资股东的重视。而大量外资企业在中国证券市场的上市已经是必然,这无疑会为那些熟悉外资机构的外方证券、基金公司提供大量潜在的客户和巨额的利润空间。
合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对策
治理结构、组织结构、决策制度方面的挑战
外资参股将会改变境内券商所有制单一的本质缺陷,新的股权结构将对经理层形成有力的约束和激励机制,进而对公司的组织结构、决策制度、业务战略等产生深刻影响。但是新的股权结构的划分正是合资双方谈判中遇到的主要阻碍,因为中外双方在事关切身利益的股权比例上存在较大的分歧。有报道称,摆在众多外资金融机构面前的关键问题是:中方合作伙伴在出让手中公司股份时要价太高。作为变通的方式,很多外方合作者在谈判时要求把政策进一步开放后外方的股份、权益、管理职位等纳入附加协议。
股权比例的确定将最终取决于合资双方各自的战略意图、合作意愿以及实力。在确定外资股东的持股比例时,中方的首要考虑因素是,能否吸引到愿意与境内券商在业务上开展充分交流与合作的较有实力的外资股东。而不论外资参股的具体比例是多少,对中方而言,集团化和国际化应当是证券机构做大做强的发展思路。实施证券集团化战略,组建外资参股的证券业务子公司和外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以此为平台推进人才、机构和业务的国际化。并在中方处于控股地位的阶段,借助合资公司的平台迅速成长起来,以更快更好地实现证券业与国际资本市场的接轨。
组建中外合资证券公司的基本思路是:首先将现有境内券商改组为证券集团,证券集团下设投行、资产管理等业务子公司;其次分步拿出部分子公司与境外券商共同出资设立中外合资证券公司。目前法规允许成立经营证券承销业务的中外合资证券公司和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境内券商应当依据自身的业务优势成立子公司,再根据自己的特长去寻求国际合作方。这种强强联合的合资方式有利于改变境内券商没有单项业务特长的现状,在国际证券市场上初步建立相对竞争优势。
中外合资证券机构组织结构的设立,首先要符合现代企业制度三权分立的组织原则,在此基础之上考虑中外企业经营理念的差异和对权益的要求。例如,对股权较为分散的证券公司而言,为维护控股股东的权益,可以考虑采用董事分批改选制,以防御恶意收购者通过大幅度更换董事会成员取得公司控制权;而应慎用累积投票制,以减小非控股中小股东对董事会人选的发言权。此外,合资证券机构组织结构的设置应当充分体现其业务特性,发挥其国际融通的特长。
业务战略的合作与竞争是股权之争的焦点
业务战略的合作与竞争是合资机构股权之争的醉翁之意所在。合资机构的业务与中外双方股东的业务战略存在既合作又竞争的关系。因此,合资机构对业务领域的选择,将不仅取决于单项业务的盈利能力与市场深度,而且受制于双方股东各自对该项业务的既有战略与控制力。中外双方可以达成优势互补,而非激烈竞争的那些业务将是开展合作最成功的领域。
基金管理、资产管理和投资银行业务这三个领域,不仅是目前国内证券市场最具赢利前景的业务,而且是中外双方可以在不同程度上形成优势互补的领域。
基金管理与资产管理在境外证券集团的财务报表中占有重要比例,而我国券商的这两项业务规模尚小,在券商经营收入中所占比重很小。但是这两项业务在中国极具潜力。自上市公司、国有企业、国有资产控股的企业、财务公司等获准进入股票市场以来,国内资产管理业务的市场空间得以体现;在社保基金、商业保险基金行将入市的背景下,定向募集基金和开放式基金的管理都具备极大的市场潜力。因此,中外合资证券机构可考虑开拓基金管理与资产管理业务来培育自己的核心利润增长点。中外合资的背景有利于其运用国外先进的投资管理技术,并结合中国市场特定的运作机制、风险收益特性等,设计开发出富有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的产品与管理模式。在中国资本市场尚未实现完全的对外开放,外汇流动仍然实行严格管制的前提下,中外股东在资产管理与基金管理业务上基本不存在竞争压力,而是可以在优势互补的基础上合力培育合资证券机构的业务特长。
中外合作对投资银行业务是双赢。一方面,随着中国经济的外向型发展,越来越多的“航空母舰”在海内外上市,大宗证券化产品的发行与交易,中国企业通过重组并购走向世界,这将为合资双方提供“中内外外(中方主导国内企业、外方主导国外市场)”的合作空间,也将为外资企业在国内的融资业务方面提供“外内中外 (外方主导外资企业、中方主导国内市场)”的合作方式。
境内证券机构的风险控制方式亟待健全
目前境内券商在业务操作控制、授权批准控制和实物安全控制等方面有较高的管理水平,而在内部稽核控制、组织结构控制、风险的评估与执行等方面仍存在较大的差距。境内的基金公司由于成立较晚、运作较为透明,所以通常拥有更健全的风险控制体系。因此,面临对外开放挑战的境内券商和基金管理公司,亟待建成与国际接轨的风险控制体系。
追求短期利益最大化是券商执行风险控制目标的最大阻力,内部人控制的法人治理结构是追求短期利益的主要原因。引进境外股东将有助于优化合资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与风险控制成本相匹配的是公司的长期竞争力与市场信誉,而非当期经济效益。所以,风险控制引起的显性和隐性成本不应当根据短期内的损益情况来约束,而应配合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来规划。境内券商更应当在风险评价和控制手段方面发挥外方的优势,通过运用VAR分析法、场景分析法等评估方法,在运营中加强对日常事务的监管与稽核,及时通过预测宏观的政治、经济发展动向来定期评估与制定风险控制策略。在风险控制的执行手段上,学习境外券商通过运用充实资本金、提高资产流动性、用衍生产品规避风险、合理配置资产结构等措施,综合提高风险防范能力的经验。
关键词:证券电子商务;网上证券交易;运营模式;对策
中图分类号:?F49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1723(2012)08-0184-03
一、证券电子商务的概念
电子商务是经济和信息技术发展并相互作用的必然产物。狭义上,可以把证券电子商务理解为以因特网为基础平台的网上证券交易。而从广义上,证券电子商务是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依托现代化的数字媒介,以在线方式开展传统证券市场上的各种业务,并在此过程中实现诸如在线路演、虚拟经纪人等业务创新。从具体过程来看,证券电子商务就是将数字化手段渗透到证券活动的各个环节,包括信息采集、加工处理、信息、信息检索、交易、货币支付、清算、交割等一系列过程。
网上证券交易指的是投资者利用互联网网络资源,获取证券的即时报价,同坐互联网委托下单,实现实时交易。与网上证券交易类似,证券电子商务的其他三个方面也是传统业务与互联网络相结合,而形成的全新的商业服务模式。其中,网上证券发行是由证券发行者借助互联网络,通过主承销商与投资者进行的交易活动,而网上路演已经成为了当前网上证券发行的一个重要方面。网上支付指的是投资者通过互联网在银行账户和证券保证金账户上实现即时资金转移,在我国主要为银证通模式。网上信息服务则是证券信息服务商运用现代化的网络技术和多媒体技术,通过互联网络并更新市场数据、交易信息、咨询分析等信息。
二、我国证券电子商务的发展现状及问题
(一)我国证券电子商务运作模式的现状
我国证券电子商务方案基本上采用了以“一个网络、两个中心、三种服务”作为发展原则。一个网络即指Internet,证券交易中心、证券公司、证券信息咨询公司、证券投资者,不再是相对独立的,二十在广域网平台上整合为一个系统。连个中心之一是指证券网络综合业务处理中心(清算中心)。证券网络综合业务处理中心是建立在Internet/Intranet之上的处理各种证券交易业务的核心财务处理系统。它立足于证券公司总部和证券交易中心,通过计算机通信网络,分布式数据计算等技术,进行实时交易,实时监督,实时备份,从而实现了业务集中式处理。中心之二是证券客户服务中心。证券客户服务中心是面向股民的标准服务界面,具体指通过各种信息技术将电脑及系统、人工座席代表、信息、电话线路等资源整合成统一、高效的服务工作平台,对于股民,客户服务中心具有鲜明的服务特色。
从经营资源整合的观点看,我国现存两种证券电子商务模式。一种是为证券公司与证券类网站开展合作运营,由前者全权委托后者搭建因特网上的交易平台并进行管理,形成投资者与券商之间的网上沟通渠道。另一种交易模式是券商建立自己的网站,营造网上交易平台,进而与公司内部交易系统和营业部连接,客户的交易委托直接通过公司网站传送到后台交易系统,再交由营业部实现交易。
(二)我国证券电子商务存在的问题
1.证券投资主体不合理。我国目前证券投资不是以投资基金和投资经纪为主,而是民众广泛介入,从资源优化配置角度出发,这是不可取的。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规范,证券投资的主要操作者应该是基金管理者、证券经纪人、投资银行管理者等,证券营业部的计算机系统和网络也将有较大的改变。随着证券投资主体的进一步多元化,证券电子商务前景将更加明朗。
2.证券电子商务成本问题。从投资者角度来看,证券电子商务有两方面成本:计算机成本和通讯成本。从证券商角度来看,证券电子商务有三方面成本:网络设备成本、通讯成本和人力成本。但是对于证券商来说,发展电子商务并不增加太多的投入,与现在的交易方式来比有增有减。因为互联网在线交易多了,证券营业部的数量、经营面积、计算机LAN 工作站数量、证券营业部工作人员数量都将减少,服务器容量和性能将要增加和提高,通讯带宽、稳定性等方面要有大的提高,普通工作人员减少,高层次的投资咨询顾问人员将增加。
3.制度及法律问题。尽管我国证券电子商务已经取得了飞速发展,但到目前为止,专门针对证券电子商务的法律法规尚未出台。有关网上证券交易者的资格审查、网上证券交易的技术标准及技术体制、网上证券交易的市场监管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和标准,只是券商网上证券交易业务开展底气不足。行业壁垒高,分业经营的障碍一时还难以打破,非证券公司不能从事网上证券业务,限制了网上证券交易技术水平的提高。
三、发展我国证券电子商务的策略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1.建立健全信息网络建设的领导机构。计算机信息网络建设是十分浩繁的工程,涉及面极广,投资额极大。因此,有必要建立具有足够权威性的领导机构,以便统一组织、调动全国各行业各地区的力量,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保证网络的规划与建设真正能够按照国家的部署、政策和法律实施,防止产生失控的现象,避免重大的失误和损失。
为什么银行业的创新就不如证券业?原因之一应该是银行业一直由国有银行垄断,受巨额呆帐、呆滞帐之累,已经到了身染沉疴、积重难返的地步。与之相比,证券业简直是一张白纸,可以写最美的文字,画最美的图画。当然证券业从一开始就走了弯路:上市公司都必须是国有(特权化);股票得分A股和B股(市场分割),或者国家股、法人股、个人股(等级化);只要有风险,就弃用或者不启用某项金融工具--比如我们的国库券回购市场曾经一度关闭,股指期货迟迟未推出(单方面强调防范风险)。但是,证券业较年轻,病症相对而言要比银行业轻了许多,只要药方对头,不仅可以痊愈,而且可以轻装上阵。
银行业的改革主要集中在国有银行内部的调整。从论角度看,领导者所遵循的解决问题思路是结构-行为-绩效范式(structure-behavior-performance paradigm):即局限于先从银行结构看各银行的现有功能及其行为,然后看其行为所实现的绩效。对于银行改革来说,遵循这种范式是有其局限性的,它主要着眼于原有结构内部的修修补补、拆拆装装,或者把杂牌军收编到正规军系列当中,比如把城市信用社改头换面为城市银行,把信用社看作为准国有银行。这样,银行改革举措不少,老问题却还没有改掉。此外,这种改革思路导致有大一部分需要发挥的功能还没有银行或者其他信用机构去发挥。举一个例子:在我国农村地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基本上在从农村收缩业务,农村合作基金会去年已经清理撤并,农村信用合作社是发放三农贷款的最主要机构,但已经基本失去合作金融的性质。根据社科院农村所课题组对全国五个省中五个村的金融服务需求最新调研结果,这些现有正式金融机构已经不能满足农民的金融服务需求。五个村中,唯独温州的一个村的金融服务需求满足得好,其原因是当地的地下钱庄和非正式金融服务体系发展得好,尽管它们?quot;非法"的(何安耐/胡必亮主编,2000年)。最近江苏农村信用社的改革采取了撤销基层农村信用社的法人资格,实行县联社一级法人制度。却勿论撤销基层法人资格是否合法合规可见,农村信用社试点结果将是信用社离农民越来越远那是肯定的。结构视角下的银行和信用体制改革忽视了回答改革的目的是什么、银行和信贷业作为一个系统(system)到底应该承担什么功能(function)这类基本的问题。一种更好的银行和信用体系改革思路应该是从该系统的功能出发,探究需要什么样的信用制度、信用机构、规则等等来承担这些功能。
证券业的改革除了其现有结构内部的改革之外,有更大一块涉及在现有证券业务边界之外的增量改进,也就是大量的金融创新。开放式投资基金即将出台,《基金法》即将出台,私募基金出台问题也提到了日程上。这种原有证券业务边界之外的增量改进,从方法论上看,实际上是无意识地遵循功能-结构-范式(functional-structural approach)的结果;如果从演化角度看,有些像是无意识地遵循功能-发生学-范式(functional-genetic approach)的结果。功能-结构-范式是德国著名学家卢曼(Niklas Luhmann)提出来的,功能-发生学-范式的形成也与他的贡献有关联(Willke, 1993年, 第6-7页)。笔者去年年底曾向德国中国问题专家何梦笔教授探讨过这类方法论问题。最近美国著名金融学家博迪在北京作报告,也建议我国金融学家多注意从金融的功能出发去看金融问题(博迪,2000年),这一方面为我国学界开阔了思路,另一方面说明了我国对社会方法论的一直来重视不够,不能把一些已经规范、成型的东西及早吸收,以至于博迪教授能够语境四座。看来我国经济学家应该多从其他学科吸收方法论养分,包括从社会学。
功能-结构-范式的要义在于:在一个系统(system)形成过程中,得关注系统与环境(environment)的功能关系,比如证券业系统与整个金融业系统的功能关系、或者与整个中国经济乃至与全球经济的功能关系;从系统的功能出发,我们为实现这些功能而发展一些规则和制度,对系统结构化,这一方面包括对现有系统内部构造进行优化,另一方面在系统中加入一些现有系统中尚未存在的必要因素,这类因素可能是随后构成一个子系统 。实际上,我国考虑开放式投资基金、私募基金和股指期货出台,均属于此意义上的增量改进;如果我们从功能出发来看我国证券业制度、机构和规则从无到有的演化过程,换句话说,如果我们是从演化角度看证券业功能的实现过程,那么功能-发生学-范式与上述功能-结构-范式一样适用。两者均强调系统形成过程(Systembildung),只不过后者更强调生物学特征,如演化/进化(evolution)和发生学(genetics)的维度。
私募基金的功能是多方面的。比如它能满足这样一种需求:有一部分投资者拥有万贯家财,看中某一高风险创业投资项目,因而在基金管理人的安排下,共同为该项目筹资,至于它的销售与赎回(涉及投资者的退出机制)都由基金管理人私下与投资者协商进行。包括监管者在内的证券业人士恰恰是因为看到了私募基金的某种功能,从而考虑到?quot;零星构建"(在哈耶克的意义上)这样一种制度安排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最终将促成证券业系统中这一"子系统"的形成。
功能视角与一般学中的需求导向(demand-orientation)观点是一致的:市场上的供给者必须面向需求,类似地,制度供给者必须面向制度需求者的需求。这里,需求的满足就是实现功能。上述需求面向型制度安排与下?quot;需求"面向型制度安排是截然不同的,有着质的差别:有些决策者今天认为我要这么来,明天想那么来,干脆想怎么着就怎么着得了,这不也是功能视角的结果吗?没那么简单。前一种需求面向型制度安排面向的是制度需求者/消费者的需求,在其中,消费者主权发挥了作用;后一种"需求"面向型制度安排所面向的是制度供给者本身的"需求",因为不成其为真正的需求面向型制度安排,而体现一种专断独行的自行裁量权,在其中,制度生产者在行使本该由消费者行使的"主权"。
据《证券报》最新报道,随着中国证券市场市场化进程的推进,中国证券市场监管思路发生了从控制风险思路转向揭示风险思路的转变。这一转变非同小可!这正是投资者/需求者所需要的。投资者对风险的偏好程度不同,有些人属于风险中性型,有些人属于风险偏好型。一般来说,风险与回报存在对称关系:低风险,低回报,比如国库券市场情况;高风险,高回报,比如股市的情况,私募基金的情况,股指期货的情况。让不同风险偏好的人都能满足其需求,就需要多种多样的投资工具,包括私募基金、股指期货等等。
如果银行主管部门能够从各种制度安排的功能、需求出发看问题的话,我们的银行改革可能就会走得快一些,目标取向也会明确一些(那就是服务需求取向)。如果银行主管部门多学一点证券业主管部门,思路也能从控制风险思路到揭示风险思路,那么能够更多面向民营(这就是一种功能!)的民营银行就会加入我国的银行业,温州的地下钱庄和成会就会正式化和合法化,它们可以通过风险定价来提供金融服务,获得相应回报。监管部门就可以通过加强风险监测和监管取?quot;不"战略。而恰恰是由于我国银行主管部门片面重视现有结构/系统的稳定,即片面重视抑制金融风险和保持金融与稳定,从而抑制和禁绝这方面的制度创新--于是制度供给者的"需求"(即对稳定和听话的"需求")替代了制度需求者的需求(即民营银行这一制度安排的需求),银行系统本身也因此陷入一种国有银行垄断、坏帐率高、效率低的低水平"均衡"当中,而尤其说这是一种"均衡",毋宁说是一种"非均衡"状态,因为国有商业银行高额不良贷款问题仍在累积,"火山"仍在冒烟。看来是银行主管部门运用功能论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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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Willke, Helmut: Systemtheorie: eine Einfuehrung in die Grundprobleme der orie sozialer Systeme, 4. ueberarb. Auflagage, Gustav Fischer Verlag, Stuttgart/Jena 1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