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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残联工作计划

时间:2022-06-10 22:53:39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乡镇残联工作计划,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乡镇残联工作计划

第1篇

一、助残帮扶工作

1、加强领导,建立组织

为切实做好我县的助残帮扶基层服务活动,我们通过调研,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同时结合县扶贫办定点帮扶所取得的效果,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文明办市残联〈关于开展助残帮扶基层服务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汝办文〔20__〕11号)文件,成立了以县政府副县长为组长、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为副组长,其他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助残帮扶基层服务活动领导小组,建立了县助残帮扶基层服务活动办公室,具体负责我县助残帮扶基层服务活动的开展和对县直各单位帮扶项目执行情况的督导,同时在县残联一楼两间门面作为县助残帮扶办公室和法律援助工作站。配备了相应的办公设施。为我县助残帮扶基层服务活动的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2、深入广泛宣传,做好调查摸底工作

助残帮扶服务基层活动涉及千家万户,为充分唤起全社会的关注、参与和支持,我们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采取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实施。

一是会议发动。3月23日上午,在县委中心会议室召开20__年全县残疾人工作暨助残帮扶基层服务活动动员会,对助残帮扶服务基层活动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二是召开各乡镇(街道)残联理事长例会印发县助残帮扶对象登记表16000份,通过乡镇残联理事长和村(居)残协残疾人专职委员深入残疾人家中进行面对面宣传和排查。三是我们要求各乡镇组织乡镇残联理事长、村(居)残协专职委员进村入户对本辖区内的贫困残疾人进行摸底排查时,要充分掌握和了解贫困残疾人在社会保障、职业培训、康复医疗、教育就业及法律服务等方面的需求及其家庭的基本情况,以书面形式逐级上报。为全面开展助残帮扶基层服务活动的提供了详实的基础数据。

3、部门密切配合,扎实开展助残帮扶工作

为扎实开展助残帮扶基层服务活动,根据我县实际情况一是结合我县扶贫办开展的“定点帮扶工作”,积极与扶贫部门对接,及时掌握县直85个有定点帮扶村的单位及各单位帮扶工作联络员名单,按照每个定点帮扶单位帮扶3—4户贫困残疾人的原则,把各乡镇筛选出的贫困残疾人对象推荐给各帮扶单位。二是全县残联系统县、乡、村三级残疾人工作者按照每人帮扶1—2户贫困残疾人的原则,主动与分包乡镇、村筛选出的贫困残疾人对象进行对接,确定帮扶对象。三是要求各帮扶单位和残联系统工作人员于近期内与帮扶对象完成对接。同时根据帮扶对象家庭状况及残疾人个人需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措施进行帮扶。四是成立联合督导组,对全县助残帮扶工作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助残帮扶基层服务活动取得实效。

目前,全县残联系统447个工作人员与844人帮扶对象正在对接中。

二、残疾人法律服务进乡村进社区工作

为切实开展残疾人法律服务进乡村进社区活动,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意识,切实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宣传残疾人法律援助制度,为残疾人事业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是联合出台文件,明确任务目标。积极同县司法局配合,达成共识,联合出台了《关于开展残疾人法律服务进乡村进社区活动的通知》(汝残联〔〕20号)、《关于成立县残疾人法律援助和残疾人法律服务进乡村进社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汝残联〔〕21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汝残联〔〕22号)文件。

二是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成立了以县司法局局长、县残联事长为组长,县司法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县残联副理事长为副组长,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县残联办公室主任李民权、县用品用具服务部主任为成员的县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办公室设在县残联,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残疾人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进乡村进社区工作的落实和督促检查。

三是健全制度,确定职责。健全了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制度,规范了法律援助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各乡镇都设立了残疾人法律服务站,残联有专(兼)职援助干部,村(居)委有残疾人法律援助联络员,在全县形成了县、乡、村三级层层有人管的残疾人法律援助服务网络。

第2篇

一、2015年工作回顾

(一)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工作有质有量。

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目的是为上级残联制定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提供详实的科学依据,我县参与此次调查的共有2乡16镇,总计269个村/社区。专项调查底册共有残疾人10612人,其中进村入户调查人数:10223人,采用电话调查的人数3人,入户调查率:99.97%。落实了专项调查工作经费5万元。集中举办了二期调查员培训班,培训调查员100名,分别到三个人口多,残疾人数量大的乡镇举办了培训班,培训调查员76名,培训效果明显,参加学习的调查员掌握了调查表的内容填写要求,错误率低,工作开展得较为顺利。在调查数据初录和复录阶段,为确保系统录入的数据与纸质表内容保持一致,做到准确无误,我会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在各乡(镇)精心挑选了熟悉电脑操作、责任心强、业务能力素质高的残疾人专职委员组成数据录入工作小组,集中在县残联实行封闭式管理,统一食宿,全力承担我县残疾人调查表的系统初录与复录工作,县残联专项调查办公室负责人全程督导。圆满完成了我县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数据上报工作。

(二)“助残日”系列活动开展的有声有色。

在第二十五次全国助残日期间,XX县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紧紧围绕“关注孤独症儿童,走向美好未来”活动主题,早安排,早布置,在全县上下营造了浓厚的扶残助残氛围。

一是5月6日,县残联就第二十五次全国助残日活动的主题、县残联的初步安排向县委分管领导汇报,得到了县委分管领导刘龙林副书记的支持,县残工委向全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下发了开展第二十五次全国助残日活动的通知,明确了各成员单位在助残日期间要为残疾人做好两件以上实事,张贴助残日宣传标语,营造出浓厚的扶残助残氛围。

二是5月13日,县残联邀请XX市第三人民医院孤独症治疗专家来我县为全县孤独症儿童及家长讲授孤独症的临床症状、诊断以及抢救性康复等知识,并与家长、老师进行互动交流,现场认真解答家长们提出的各种疑难问题。活动中,县残联还为每个孤独症儿童家庭送上了300元慰问金,并呼吁社会多关爱、关心孤独症儿童的教育、康复、生活等问题。XX新闻联播在助残日当天对此次活动进行了相关报道。

三是5月13日,县药监局工作人员到县特殊教育学校,专题为在校的残疾学生讲了一堂食品药品安全课,辅导学生们做了一套康复操。

四是5月13日下午,我县举行了上海拉夏贝尔服装有限公司服装捐赠发放仪式,有31名残疾人到场参加活动,领取了合身的衣服,宣传了上海拉夏贝尔服装有限公司助残善举。

五是动员助残志愿者开展助残活动。5月14日上午,“康复乐”脚病修治专业店10名技师,自备车辆,自带药品,到八都镇敬老院为在该院生活的40多名老人修脚,治疗脚病,并为每位老人送上一双袜子、一瓶药膏。

六是县残联在5月14日组织全县各乡镇残联理事长、残疾人专职委员共36人开展登山活动,这36名残疾人工作者团结协助,兴致勃勃,登上了XX县最高峰---大东山,感受了作为一名残疾人工作者参与集体活动的愉悦心情,体现了我县残疾人工作者团结奋进的精神风貌。

七是各乡镇残联、县民政局、教体局、妇联、卫生局等县直单位在助残日期间悬挂了助残宣传横幅。

(三)贫困残疾人摸底调查工作圆满完成。

按照XX省残联、XX省民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全省开展贫困残疾人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赣残联字〔2015〕40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县贫困残疾人基本情况摸底调查工作顺利实施,我会高度重视,迅速反应,下发了《关于在全县开展贫困残疾人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通知各乡(镇)残联、民政所要高度重视,将此次摸底调查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按照相互职能密切配合,加强沟通,相互支持。由民政所负责提供享受低保、五保供养的所有残疾人名单;残联负责组织、核残、统计、汇总等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上报摸底数据,为协助上级部门研究制定我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实施方案提供准确地数据依据。

(四)各项民生工程残疾人项目顺利实施。

根据年初工作计划和市残联下达的任务,我会认真开展好了各项业务工作。

1、康复工作:一是我会于4月和10月,两次组织XX康明眼科医院王木保院长一行11人,深入到我县各乡(镇)开展“白内障免费筛查”活动。共筛查总人数为360人,其中患白内障总人数有118人,有48人可行白内障手术,目前已有10人接受了免费手术,缓解了患者的经济负担。二是认真做好了全县重度聋儿(人工耳蜗)救治康复对象申报工作,组织了0-6岁4名、7-17周岁3名聋儿参加了省残联的人工耳蜗筛查。三是继续与市、县精神病院合作,将残联精神免费救助资金与省级重性精神病贫困患者免费救助资金整合使用,将我县346名持证精神病患者全部纳入了免费服药、治疗救助范围,超额完成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强了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收治管理工作,并设立严重肇事肇祸精神病人专项救治和监护人奖励基金,大大减轻了患者家庭的沉重负担。同时,切实加强了20个社区康复站管理,为1000名残疾人提供了康复救助与服务,并建立了康复需求评估档案,已完成任务数的100%。

2、教育工作:理事长亲自带队深入到全县18个乡(镇),协助县特殊教育学校开展了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筛查工作;为3名贫困在校大学生每人发放了助学金2000元。

3、就业和扶贫工作:按照省、市残联的工作部署,开展了以“送政策、送岗位、送服务”为主题的残疾人就业援助月活动,帮助用人单位与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搭建了一个相互交流、相互沟通的平台,活动为14名残疾人在县工业园区企业找到就业岗位;通过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形式安置残疾人专职委员28名,认真落实了140名农家书屋残疾人管理员上岗工作,专职委员、管理员工资报酬,年底统一由县财政局通过“一卡通”形式直接划拨到他们帐户。

今年加大了向上级争取扶持农村贫困残疾人发展种、养殖业资金的力度,向省残联争取了种养示范基地和种养大户两户,为贺远庭、李连娇、周文诚、袁贱根、彭冬生等五人做好了残疾人种养大户示范基地的向市申报工作,并争取了二户,鼓励他们更好地辐射和带动周边残疾人就业和共同发展致富。

结合XX县委、县政府的“双学双用双服务工作”,我会分别在白水镇井冈蜜柚种植基地、冠山乡、醪桥镇叶小平水产养殖基地、县残联职业培训中心、盘谷镇优质稻种植基地等共开办了10期“双学双用双服务”讲习班,为县残联领导干部及残疾群众传授了相关的专业技术,帮助当地的残疾人自主创业。

4、工作:我会与县局、各基层残联加强联系,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及时处理好残疾人来信、来访案件。定期排查不安定因素,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对在残疾人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及时把握,认真做好疏散、化解、劝返等工作,一年来接待来访8余人次,来信5件,协调解决各类问题11件,维护了正常的秩序。

5、办证工作:我会切实加强了《核发第二代残疾人证》的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残疾人证评定标准,一年共换发残疾人证1216人次。

(五)其他中心工作开展有条不紊

1、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治理,进行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的专项整治。自开展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治理工作后,我县残联进一步加强整改,我会健全和完善了《XX县残联机关管理制度》,从四个方面明确了十一条规范举措,对改进工作作风和密切联系群众提出了更加明确具体的要求和制度化、长效化意见,严明纪律要求,加强监督检查,使各项规定得到有效落实。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公务接待、公车使用等各方面的规定。下基层调研密集开展,坚持轻车简从,简化接待。做到可开可不开的会议不开,改为以电话通知或文件形式布置工作。可合并召开的会议采取开套会合并召开。2015年至今以残联名义召开的全县性会议活动,综合数量和规模,与八项规定前相比,精简了50%,大大降低了开支,提高了效率。

2、开展发展环境深化年活动,重点围绕“三单一网”建设,我会严格按照县里“全集中、全到位”的要求,县残联办证窗口进驻行政服务中心,服从县行政服务中心统一管理,为全县残疾人提供更优质、高效的服务。加强整治,摒除作风,加强依法行政意识。

3、高度重视法治XX建设,把“法治XX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领导班子责任目标,健全了法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法律法规宣传,认真做好残疾人矛盾调解、矛盾纠纷排查、提供残疾人法律维权服务等工作,并积极组织县残联领导干部参与网上法律知识考试,为普法依法治理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4、切实抓好精准扶贫工作。县残联多次深入水田乡富口村开展精准扶贫调研,鼓励富口村6户贫困户立足特色抓项目,指导他们走养牛致富的路子,作为他们增加收入、提高效益的重要举措,并在中秋节期间为他们送去粮油等慰问品和每户300元慰问金。

5、认真抓好美丽乡村建设。因地制宜,落实各项措施。县残联从办公经费中抽出10000元资金,帮助阜田镇育贤村抓孙家小组好村级基础设施建设,整治村容村貌,重点抓好路、水、厕和绿化等工作。同时,建立健全挂点村联系制度,确保全年工作有序进行;同时坚持重大事件报告制度,落实节假日值班制度。开展了法律宣传活动,组织全村党员干部及部分村民认真学习了《宪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残疾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大力提升了全村干部群众的法律水平。

6、扎实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今年以来,我们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坚持排查矛盾、化解纠纷、分析原因、妥善处理、消除隐患等工作措施,努力构建维持社会稳定的坚固防线,切实做到了排查矛盾、化解纠纷、稳定人心、巩固稳定。一是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定期召开矛盾纠纷排查分析会,做到了改制企业遗留问题和其它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底子清、情况明,及时发现和处理矛盾纠纷。二是完善制度,结合单位实际,建立健全了检查监督、责任追究、请示汇报、奖惩等管理制度,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三是对机关和企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把调处工作拿在手上,抓出成效,坚持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四是坚持“三个原则”,努力构建维稳防线。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归口调处,把确保一方稳定的责任落实到了各企业和单位;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处理各种矛盾纠纷;坚持“工作在前,各负其责”的原则,经常分析、预防不安全苗头。大力开展综治、禁毒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采取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在职工和居民中进行宣传,全年宣传达到2次以上。加强对干部、职工及住宅区居民的思想政治工作,广泛开展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为内容的教育活动,不断化解矛盾,稳定人心,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全年没有发生越级群体性和个别上访事件,确保了一方稳定。同时,认真抓好阜田镇育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示范村建设工作,牵头召开协调会三次,落实帮扶建设资金6万元(每个单位2万),搞好了硬件建设。

7、积极参与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今年以来,县残联加强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自查和自测自评工作,对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逐项进行核对,对已经达标的项目,全力进行巩固,并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对尚未达标的项目,进行归纳梳理,加强了对周边环境卫生、市场秩序、交通秩序、绿化美化、等重要问题,进行反复督查、整改。同时,努力做好学雷锋志愿服务和身边好人榜的工作,做好了肖晓明作为“中国好人”的推选工作。

二、2016年工作计划

1、继续加强与县财政局、县民政局的联系,将贫困低保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及时掌握重度残疾人是否享受低保的工作动态,力求做到不遗漏、不误报。切实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补贴范围,完成好我县低保重度残疾人补贴发放工作。

2、主动联系县就业服务局,以创新培训方法、丰富培训内容为手段,采取集中培训和基地实践相结合的培训方式,切实做好我县城乡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培训结束后,积极帮助他们寻找合适就业岗位,大力倡导、鼓励和支持残疾人自主创业。

3、认真贯彻落实《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进一步摸清我县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底数提高我省残疾儿童入学率,继续做好6-14周岁的适龄残疾儿童相关信息的收集、建档工作。

4、全面完成下年度民生工程各项工作,并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将信息资料录入到相关业务系统,确保数据录入及时、准确。认真做好台帐、年报、快报的上报工作。

5、切实做好三进三解三促走访活动、精准扶贫、新农村建挂点帮扶、提升大走访等县委、政府中心工作。

第3篇

(一)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覆盖率为70%;

(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检出率为3.5‰;

(三)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率达65%;

(四)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治疗率达55%;

(五)精神分裂症规范治疗率达25%。

二、项目范围和内容

(一)项目范围

全县11个乡镇。

(二)项目内容

1、认真做好我县2014年重性精神病管理治疗项目的质量控制及国家重性精神疾病数据收集分析上报工作;对辖区新确诊的重性精神病疾病患者,在与本人或者监护人签署知情同意书后,继续搞好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建档、随访评估,分类干预。填写《重性精神疾病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和《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登记表》。

2、每次随访根据患者病情的控制情况,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生活技能等方面的康复指导,对患者家属提供心理支持和帮助,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每年至少为建档管理的重性精神病患者提供1次健康体检。填写《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体检表》。

3、精神卫生中心与乡镇卫生院建立“双向转诊”机制和建立点对点技术支持关系,每季度精神卫生中心医生及精防科工作人员要到所管辖的乡镇进行技术指导。县精神卫生中心专业人员每半年对各乡镇卫生院进行一次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督导考评。

4、组织开展本辖区精神卫生健康教育活动每年至少2次。定期开展患者康复与家属护理教育,并做好记录(附件1)。

(三)年度工作任务测算

2014年各乡镇以2013年底登记、建档、管理的重性精神病人为基数,做好现症病人和新确诊病人的随访管理等工作。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认真贯彻落实《精神卫生法》,逐步完善全县精神卫生服务体系,推进重性精神疾病防治工作和网络建设,创新精神卫生工作管理。全面加强精神卫生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建立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治疗日常工作机制。县精神卫生中心及各乡镇卫生院要制定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计划,积极开展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筛查、建档和管理治疗工作。县精神卫生中心要与市优抚医院以及各乡镇卫生院建立“双向转诊”和合作机制。乡镇卫生院专或兼职精防医生与县精神卫生中心建立点对点的技术支持。各乡镇组建关爱帮扶小组,使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能够得到及时帮助,并做好登记。填写《重性精神病人帮扶小组工作记录》(附件2)

(三)多渠道发现、登记、管理治疗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建立日常筛查制度,使用《行为异常人员线索调查问题清单》,充分依靠乡镇政府、村(居)民委员会和各地民政、公安、残联、救助站、新农合管理办公室以及县精神卫生中心等力量,在辖区常住人口中开展疑似患者排查。对发现的疑似病人,由监护人陪同到精神卫生中心或者由具有精神疾病诊断资质的医生到乡镇进行诊断或复诊,诊断明确的患者,依照“知情同意”原则,纳入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项目并录入“数据分析系统”,努力提高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检出率。

(四)掌握病情变化,及时进行危机干预,防止肇事肇祸发生。乡镇卫生院精防医生在县精神卫生中心专科医生的指导下,注意患者用药安全,遵循“安全、早期、适量、全程、有效、个体化”的原则,对患者的药物治疗进行指导和督促。对病情基本稳定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要及时调整治疗方案、对症治疗,提高患者病情稳定率;对病情不稳定、未接受药物治疗、未持续用药等高风险患者,要重点做好随访管理,及时进行危机干预,降低肇事肇祸发生率。对危险性评估3-5级的患者,增加随访次数,并将信息反馈给当地派出所,密切与当地派出所配合,加强管理,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

(五)乡镇卫生院专或兼职精防医生,要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要求,为本辖区内在家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提供随访评估、分类干预、健康体检、健康教育等服务。服务过程中遇到医疗技术上问题,及时与县精神卫生中心医生联系,以获得技术上的帮助,必要时请精神卫生中心医生现场处置。

(六)各地加强与民政、残联密切配合,利用各种渠道的资金,加大对家庭困难病人救助、治疗及心理疏导等帮扶工作。

(七)考核与评估

第4篇

为加强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力度,市残联于2004年8月至9月,进行了专题调研。此次调研的13个区县(市)有经济发达的主城区、经济较发达的渝西地区和经济欠发达的渝东、东南地区,具有较强的代表性。

调查主要内容:13个区县(市)及所辖街道、乡镇开展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档案资料及各类表卡的建立情况,精神患者家庭的生产、生活、病因、治疗康复、救助、关锁以及肇事肇祸等情况。调查方式:在每个区县(市)中抽查2个街道、乡镇,每个街道、乡镇随机抽查10户精神病患者,深入患者家庭,与其监护人或监护小组成员通过问卷的形式进行调查。此次调查历时1个多月,行程3000余公里(徒步100余公里),调查精神病患者家庭219户,精神病患者231人,查访900余人次。较为真实、准确的反映了我市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情况和精神病患者状况。

一、开展精防工作的13个区县(市)的成绩和经验

“十五”以来我市相继在覆盖1152万人口的13个区县(市)开展了“社会化、开放式、综合性”的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2003年底报表显示,已为69243名精神病患者建档立卡,占辖区总人口的6.1‰,对其中57408人进行了有效监护,监护率达到83%,显好病人37251人,显好率64%,参与社会总人数32032人,参与率56%。各级政府救助贫困精神病患者4381人,救助款125万元,举办各类培训班,培训精防管理人员、医生、康复员、家属等共计25943人次。以上成绩不仅给广大的精神病患者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也为维护社会安定团结,推动全市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广大群众赞誉有加。

基本经验:

1. 政府重视,部门配合,是精防工作的重要保障

普遍的做法是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精防工作。从市、区县(市)到街镇、居(村),均成立了以政府分管领导(村、居主任)为组长的精防领导小组,制定精防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南岸区政府还与街镇层层签订协议书。残联、卫生、民政、公安、财政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也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密切配合,保障了精防工作的顺利开展。

2. 健全技术网络和治疗康复系统,培训人员,建档立卡是精防工作的关键

各区县(市)都建立了以精神病防治康复技术指导组(精神病院或综合医院的精神科)为骨干,街道(乡镇)医院为依托的技术指导网络。抽调部分精防医生,协同居(村)委会干部、社区医生、村卫生员、志愿工作者及精神病患者家属负责社区内精神病人的监护、治疗、康复及肇事肇祸防范、统计报表等工作。永川、江津、万州、沙坪坝、丰都等地的村、社区精防医生在没有任何报酬的情况下,认真做好辖区内精神病患者的病情资料表格填写工作,经常深入到辖区内的每一位患者家庭了解情况,对患者的基本情况了如指掌,并认真记录精神病患者的病情发展、服药情况、指导患者亲属落实康复措施。这些基层人员的不懈努力,为各地区全面掌控辖区内精防工作的动态和信息起了积极作用。按照逐级培训的原则,对各级精防组织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基层精防康复员,监护小组成员及精神病人家属进行不同内容不同层次的培训。永川市红炉镇为增强村镇精防医生和监护人(患者家属)的精防知识,2004年共培训村镇医生和监护人4期270余人,建立以社区、村社和患者家庭为单位的监护小组130多个;同时,准备由镇政府牵头与监护人签订监护责任书,对精神病患者实施责任目标的有效控制,以预防重症精神病患者的肇事肇祸。组成以卫生、残联、民政等人员参加的筛查小组,深入到居(村)、社区逐户排查,按精神病诊断标准逐人评定、分类、入册,详细掌握精神病患者的人数、分布、病情等基本情况;并逐一制定康复计划,分类实施。我们抽查的24个街道、乡镇表卡基本清楚。

3. 立足社区、服务家庭,是精防工作的基础

我市经济欠发达,大多数精神病人的生活都比较贫困,他们的康复需求与其经济条件之间存在很大反差。另外,从精神病人整体康复的过程来看,住院治疗仅仅是一个短暂的阶段,精神病人的经常性治疗还是在家庭,因此,立足社区、服务家庭,是精防工作的基础。各地的基本做法是:在基层社区建立由居(村)委会干部,社区(村)医生志愿者,领导和精神病患者家属组成的群众性监护小组,为病人提供帮助。小组成员主要负责观察病人病情变化,督促病人按时按量服药,防止肇事肇祸,同时帮助解决病人的一些实际问题和困难。南岸区黄桷垭镇真武山社区妇女董卫英长期患精神病,搅得四邻不安,监护组成员监督其按时服药,病情明显好转后,社区居委会安排她在小区内打扫卫生,解决她的生活困难。建立家庭病床,由精防医生定期上门服务,不仅为贫困精神病人节省了大量的住院费用,还有利于他们社会功能的保持和恢复。江津市德感镇街村精神病人何祖涛,流浪街头10多年,家人找到他后,长期把他关锁在家。开展精防工作后,对何解除了关锁,精防医生定期上门服务,何病情好转,并能从事一定的家务劳动。

4. 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救助力度,是精防工作的重要条件

针对精神病患者家庭的贫困现状,各地都想方设法采取了各种方式进行救助。同时认真落实国家彩票公益金和2004年市政府民心工程“救助贫困精神病人项目”,使基层精防工作呈现出可喜的局面。

江津市“九五”期间开展精防工作试点,由于该项工作开展较早,精防工作已经向抓预防、抓康复的方向转化,走在全市的前列。以珞璜镇为例,该镇政府在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拨出专项经费,免费向病情较轻的患者发放维持药物,先后送20多名有肇事肇祸行为的患者住院治疗。同时,节日到患者家里慰问,做好家属的安抚工作。给孤寡患者指定监护人,为居无定所的患者安排住房,邀请精神病专家逐户进行义诊,基本解除了精神病患者给社会正常生活带来的压力。两年来,珞璜镇在精神病防治康复上的投入已近20万元,其中1名患者的医药费高达2.8万多元,得到镇政府长期困难补助的精神病患者近500人(生活补助50元/人月),该镇精神病患者的救助率达90%,监护率达到90%,显好率达到61%。南岸区残联同医院商议将住院费用降低到800元/人月,同时发动辖区内的机关、企事业、学校等单位为精神病患者募捐,募集资金达40多万元,使更多的贫困精神病患者获得了治疗的机会。

2004年中残联实施了彩票公益金项目,市政府将“救助贫困精神病患者”纳入到2004年市政府“民心工程”。市精防领导小组印发了《重庆市贫困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项目实施办法》,将3810名救助名额分配到有关的区县(市)。市康复办统一印制了救助卡和表卡,及时落实救助经费50万元,区县(市)配套120万元,为救助贫困精神病患者提供了经费保障。市精防举办了精防技术组成员和残联康复干部培训班,明确了救助项目的具体操作程序,对各类表卡的使用、填写、上报进行了统一规定。

各区县(市)在市精防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布署下,根据当地精防技术力量的分布情况制定了实施细则:一是确定救助对象。乡镇在摸清贫困精神病患者家庭情况的基础上,筛选出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极具治疗价值的患者为救助对象(以青壮年为主)。二是区县(市)残联组织精神病院专科医生深入乡、镇、街道,对救助对象进行诊断,对边远地区的救助对象还实行上门确诊,确定每一名患者的治疗方案。三是审核、发放贫困精神病患者药物救助卡,并在辖区范围内确定发放救助药物的精神病医院或设有精神病专科的医院。四是由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室)经过培训的医生负责随访、监控辖区救助对象服药后的治疗效果,并按要求填写好随访记录。五是监护小组、监护人负责患者按时按量服药。

南岸区、永川市政府委托区(市)残联与各街镇签订了《贫困精神病患者救助责任书》,确保了项目的完成。万州区委、政府高度重视精神病人的治疗和康复,为把“民心工程”落到实处,区政府今年安排了20万元专项经费,启动了救助贫困精神病人的“康宁工程”,解决该区特困家庭重症精神病患者的住院治疗问题。

第5篇

__*区按照市残联的工作要求,与区卫生局共同实施了“康复进社区、服务进家庭”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试点工作。经过医务人员、残联干部的辛勤努力,开展了康复需求筛查、签订康复服务约定书、提供上门康复服务等工作,为各类残疾人建立健康档案、提供简易的健康体检和康复知识咨询,并指导残疾人进行生活技能、自理能力、社会适应等方面的功能康复训练。现汇报如下:

一、试点工作概况。

__*年,我区在__镇、__镇进行了“康复进社区、服务进家庭”的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试点,今年*月份又在全区18个镇、街道(园区)全面推进。__*镇、__*镇从__*年*月*日起、其余各镇、街道(园区)从__*年*月*日起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派出医生正式开始上门进行康复服务。

据统计,全区18个镇、街道(园区)有持证残疾人13827人,进行康复需求筛查8186人,签订__*市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约定书7024人,占有康复需求残疾人的85.8。(其中肢体残疾3670人,智力残疾1570人,视力残疾807人,听力语言残疾583人,精神残疾363人,多重残疾32人。)

二、领导重视,形成共识,做好准备工作。

作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的试点区,区残联党组理事会以及区残康办非常重视,成立了由区残联、卫生局、财政局、两个试点镇残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领导组成的领导小组,拟定了试点工作计划和社区康复服务约定书,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原则、服务内容、工作步骤,保证了我区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我们在__*年__月__日与区卫生局一起在__*镇召开两个试点镇工作研讨会,市残联、市卫生局的领导参加了会议,会上对“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试点工作的对象、要求、工作节点等作了说明,与卫生部门明确了工作职责,各级领导也提出了试点工作要求。

三、摸清底数,互相配合,推进试点工作。

根据残疾人的康复工作应努力做到覆盖面广、时效性强、满足残疾人的迫切需求的原则。我们认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试点工作要从满足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需求出发,并结合当前社区卫生工作的一些特点来开展工作。在实施中,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第一、对2个试点镇的居(村)委会行政主任、社区医生进行康复知识培训,明确康复服务的对象、服务的内容和要求。

第二、由行政主任、社区医生上门对残疾人进行康复需求调查摸底,填写《康复需求登记表》,了解残疾人的康复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康复服务。

第三、卫生、残联齐心协作,确保整个试点工作的扎实推进。一是区残联、区卫生局分别把“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纳入到对相关的基层残联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工作考核内容之中。二是试点镇残联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双方共同对“服务约定书”的内容进行多次的探讨、研究,完善相关服务内容,力争为残疾人提供更好的服务。三是作为试点工作的启动标志,__*年__月__日在__镇__村举行了“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签约仪式,10名视、听、肢、精、智等残疾的残疾人代表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康复服务约定书。

四、全面推进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

1、为了进一步推进残疾人康复工作,在全区全面推进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我们在__*、__*镇开展试点工作的基础上,6月17日,与区卫生局联合召开会议,进行工作部署。会上,两个试点单位进行了交流发言,下发了《__*区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方案》,要求各基层残联和社区卫生中心在7月份完成对残疾人的上门康复需求调查,在8月份开始上门服务,并要求重点做好各类残障儿童(包括新生残障儿童的早期康复服务)、新发生的“三瘫一截”患者和患有各类慢性病的残疾人的康复服务。

2、为扎实推进此项工作,区残联、区残康办要求各基层残联分别组织社区残疾人工作助理员和乡村医生就“康复进社区、服务进家庭”工作的签约形式、服务内容和步骤等进行业务培训。通过培训,让他们了解了各项康复业务知识,掌握了开展工作的具体要求。

3、9月、10月两月又对各基层单位开展的“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进行了抽查。针对存在的问题,11月4日,区卫生局、区残联联合召开了有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分管领导参加的会议。会议总结了前阶段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的开展情况,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对下阶段如何进一步完善服务内容和方式,提高服务质量进行了探讨。

五、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开展康复服务既满足了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需求,又为残疾人康复回归社会创造了条件。但由于残疾人康复工作仍处于起步发展阶段,还滞后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水平,真正做到康复进社区、服务进家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

第一、康复知识不够普及,基层康复工作者队伍专业知识 比较欠缺。一是参加服务的乡镇社区医生由于没有经过正规的培训,对整个残疾人康复的理念认识不清,对各类残疾人所需要的康复服务不太了解,在实施康复服务中从医疗康复考虑得较多,缺少针对不同类型的残疾人康复需要提供相应的康复指导,服务方式简单化,资料填写不到位。二是残疾人对医生的信任度不强,有的视力残疾人和精神残疾人的康复需要较专业医生的诊疗,社区医生就难以提供专业的服务,引起残疾人不信任医生,不欢迎医生的上门服务。

第二、社区康复服务体系需进一步完善。我们认为这项工作的开展需要依托社区康复服务机构。而__*各镇(街道)的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站正在逐步完善之中。在农村地区地域广、居住分散,镇、村、家庭三级康复服务体系还未建成,这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这项工作的实效。

六、做好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的几点建议。

到2015年,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这一目标的提出是党和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关怀,是社会公平、公正的具体体现。提供条件帮助残疾人康复,使他们平等参与社会生活,与全国人民共奔小康,是政府的职责,是社会各方面的义务。

1、要运用社会化手段,整合社区资源,争取社会各方面力量的支持。广大残疾人生活在基层、生活在社区,因此我们要在动员社会、调动各种力量,整合康复资源方面不断探索,争取社会各方面对康复工作的支持。做到一要抓住残疾人工作进社区的契机,将残疾人康复工作纳入到社区建设之中,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把社区群众医疗卫生保健需求和残疾人康复指导服务有机地结合起来,为他们提供就地就近的服务。二要建立完善的组织网络体系,以社区为载体、以家庭为依托、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康复站为骨干,上级专业机构为指导的康复训练与服务三级网络体系,根据各类残疾人不同的功能障碍,确立不同的康复目标,制定相应的康复训练计划,实施不同内容的康复训练措施。在基层残联成立村、居委残疾人协会同时,成立残疾人康复领导小组、残疾人康复工作指导小组。三要以“资源共享”的理念在社区现有公共服务设施中设立康复点,配备康复训练器具,为残疾人就近就便进行康复训练和提供康复服务。

2、加强康复业务培训和宣传。加强康复工作者队伍建设是做好残疾人康复工作的保障。因此,要发挥__*区残疾人康复专家技术指导组的作用,加强对残疾人康复需求筛查工作的指导和康复服务医生的业务培训,要求区对镇、镇对村进行层层培训。经过培训,建立一支素质好、有技术的社区康复服务员队伍。要加强对残疾人及其家属的宣传,帮助树立康复信心和信念,变要我康复为我要康复,做到一是对残疾人本身的教育,引导其克服自卑、失望等不良心理状态,增强战胜残疾的信心和勇气;二是对残疾人家属的教育,在感情上对残疾人予以支持和理解,既不放任不管,又不包办代替;三是教给残疾人及其家属正确的康复训练的方法、技术,在家庭和社区中进行持之以恒的康复训练。

3、卫生部门和残联要形成合力。在推进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中,做到残联、卫生分工不分家,逐步形成区残联、区卫生局抓管理,基层残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抓落实,村、居委干部、社区医生抓实效,残疾人协会、社区助残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社区各界广泛参与的康复服务工作格局。

4、规范服务、提高质量。在服务中,社区康复医生做到真诚服务残疾人。一要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熟练掌握康复训练与服务的基本知识和技能;二要工作中充满爱心、真心,耐心为残疾人服务;三要在服务中加强与残疾人的沟通,增强其战胜残疾的信心和勇气。

签约前要对残疾人家庭进行一次入户康复需求调查,摸清残疾人的家庭基本情况、健康状况、征求是否需要康复服务。具体实施中残联、卫生要做到“五个定”即一定服务对象,凡居住在本行政区域的各类有康复需求的持证残疾人,重点是三瘫一截病人、各类残障儿童、持证残疾人中患有各类慢性病人员;二定服务内容,对服务对象建立健康档案,对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落实社区医生进行康复指导;三定服务方式,采取上门服务方式,方便残疾人;四定服务时间,按照康复服务约定书实行每月一次上门服务,特殊情况随叫随到;五定服务人员,每个康复对象指定医生负责。

5、要建立“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的检查、考核制度。要根据本区实际,着手制定“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指标体系和评估体系,研究起草各类工作用表、评估验收标准。区卫生局要把“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纳入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考核,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到对医生的考核,年中、年终各组织一次考核。具体为区残康办组织卫生、教育、基层残联等有关人员按照评估标准进行工作考核,通过随机抽查、入户调查、填写反馈表等形式,采取服务对象考评医生、医生自我考评、分管院长对医生考评的方式,对康复服务项目、服务时间、服务质量及康复服务记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1、____年11月、12月采取召开座谈会、填写反馈意见表等形式,听取被服务残疾人的意见,定点抽查康复服务质量。

第6篇

为进一步提高残疾人共享小康保障水平,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和康复服务”的目标,根据《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各项康复配套实施方案、省残联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残疾人医疗康复工作的通知》和《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等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实施残疾人阳光品质康复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缩小差距、协调发展、共享小康、走在前列”的原则,按照“平等、参与、共享”的要求,把残疾人康复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着力完善政策保障体系,着力健全长效机制,着力提高面向残疾人的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着力解决广大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有效促进残疾人阳光康复行动的实施,提升残疾人生活品质,共享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成果。

(二)工作目标

建立具有特色、体系完备、服务有效、保障有力的残疾人康复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争取继续走在全省、全国前列,到“十二五”末,有适应指征且本人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少年和贫困残疾人的“助明、助听、助行、助医”等基本康复需求得到满足。

二、项目内容和实施对象

(一)项目内容

“助明”康复项目,即为符合条件的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为符合条件的低视力残疾人验配助视器,为符合条件的盲人进行定向行走训练。

“助听”康复项目,即为符合条件的听力残疾人实施人工耳蜗手术、验配助听器,为符合条件的听力言语残疾人实施机构康复训练,为符合条件的且已自费植入人工耳蜗的听力残疾儿童少年给予处理器升级。

“助行”康复项目,即为符合条件的肢体缺失残疾人安装假肢(上肢、下肢、特殊假肢),为符合条件的肢体残疾人安装矫形器、适配无障碍生活辅助器具、实施抢救性机构康复训练,为符合条件的肢体残疾儿童实施肢体矫治手术、实施机构康复训练。

“助医”康复项目,即为符合条件的孤独症和智力残疾儿童实施机构康复训练,为符合条件的精神残疾人实施服药和住院补助。

(二)实施对象

1.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200%以内,或18周岁以下,具有适应指征并且本人(监护人)有康复需求的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其中6周岁以下孤独症儿童需经二级以上精神专科医院确诊)的残疾人和白内障患者全额享受补助或补贴。

2.18周岁以上,具有适应指征并且本人(监护人)有康复需求,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享受30%补助或补贴。

3.残疾人“助明、助听、助行、助医”康复项目各项经费补助标准,在执行国家、省有关康复项目补助标准基础上,由市卫生、财政、残联等有关部门,另行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三、资金保障

各级政府要落实残疾人阳光品质康复工程所需的保障资金和工作经费,并纳入当地财政预算。保障资金以财政资金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为主,鼓励社会捐助,市和县(市)区共同负担。根据不同地区的财政状况和工作绩效,市财政给予必要的资金补助。市对余姚市欠发达乡镇、奉化市、宁海县、象山县各补助50%,其他县(市)区各补助30%。

四、工作要求

实施残疾人阳光品质康复工程,是建设惠及全市人民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是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残疾人工作的重点任务,事关广大残疾人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抓实抓好。

(一)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残疾人阳光品质康复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及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整合社会资源,动员各方面力量,确保这项工作顺利开展。要在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上,精心制定实施方案,并逐年制定工作计划。要认真对照残疾人阳光品质康复工程的各项标准和条件,严格规范审核审批程序,切实加强动态管理,确保政策实施公开公平公正。各级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要切实加强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各级卫生、财政、残联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推进这一工程的实施。要广泛宣传实施残疾人阳光品质康复工程的重要意义,积极营造全社会扶残助残浓厚氛围。

(二)统筹康复资源,提升服务水平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统筹现有的医疗保险、医疗和康复救助等相关政策,进一步加大对残疾人康复工程项目的专项资金扶持力度。要将残疾人基本康复纳入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内容,逐步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和康复服务”目标。要结合“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站”创建活动,大力开展社区康复,推进康复进社区、服务到家庭,逐步实行“居家康复服务”,有条件的县(市)区要探索开展为残疾人提供居家特殊康复服务,对按要求定期上门完成康复指导任务的社区康复协调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实行适当补贴。要加大康复机构建设力度,逐步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康复机构纳入医疗报销定点范围和工伤康复医疗体系,将康复医学科室的设立作为各级综合性医院评审定级的重要标准,将康复站(室)纳入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内容。积极引导民办康复机构参与残疾人阳光品质康复工程,对经民政部门批准注册,从事残疾人康复训练服务工作的民办非企业康复机构,各地要视情给予适当的资金扶持。要加大康复专业人才培养力度,依托国家“康复人才培养百千万工程”,着力打造一批优秀的康复学科带头人和康复工作专业人才队伍,不断提升残疾人康复服务能力。

(三)开展绩效评估,强化资金管理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基础管理工作,特别是要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完善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电子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库,实现信息共享和动态管理。要建立有效的评估考核机制,及时掌握各地各有关部门工作进展情况,促进各项政策措施的全面落实。要积极开展创建省扶残助残爱心城市活动,带动和促进残疾人阳光品质康复工程的有效实施。在创建活动与巩固成果中,要按照“城乡统筹、全面共享”要求,着力完善残疾人医疗康复、教育康复、职业康复、社会康复等各项政策措施,切实加强残疾人康复机构和设施建设,全面提升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整体水平,努力实现创建省扶残助残爱心城市和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和康复服务”各项目标任务。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努力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第7篇

自20*年开始,全面开展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工作,到2010年,基本解决全区农村困难群众的住房困难问题。20*年,完成275户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工作。

二、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逐步构建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机制和住房供应体系为目标,以界定对象、明确标准、规范程序、科学管理为重点,切实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生活问题。

三、基本原则

(一)科学规划,统筹建设。要摸清困难群众的住房状况,并从我区农村实际出发,制订实施计划。要与正在实施的“十村示范、百村整治”工程、“下山脱贫”、“灾民倒房恢复重建”、“撤村建居”、“城中村改造”等工作有机结合,坚持科学规划、突出重点,按轻重缓急、分批分期实施。

(二)因地制宜,分类救助。实施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工作,要立足于实际,立足于基层,组织实施的责任主体是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既要切实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住房要求,又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区别不同对象和住房困难类型,实施分类救助,不搞强拆大拆。

(三)自力更生,多方帮扶。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的对象是农民,要坚持以受助户自筹为主、政府扶持为辅的原则,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通过政府补一点、集体经济助一点、亲朋好友借一点、受助户筹一点的方式筹措资金,鼓励群众互帮互助。

四、政策措施

(一)救助计划

根据浙江省《关于实施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92号)文件精神,力争到2010年基本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困难问题。我区20*年原则上将省下达的275户救助计划指标,直接平分到各个乡镇及有关街道,率先完成花园街道、信安街道、双港街道三个街道的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工作。2008年—2010年根据省下达指标有选择的在某些乡镇街道实施,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逐个基本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困难问题。新新街道的农村困难群众救助工作待行政交接完成后列入救助计划,并予以实施。

(二)救助对象

1.农村特困户中的无房户、危房户、住房困难户。无房户是指目前还没有自己住房的家庭;危房户是指住房随时都有可能倒塌,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的家庭;住房困难户是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2平方米以下或住房残破简陋、不御寒冷和风雨、不具备基本居住条件的家庭。

2.因灾倒房户。既因自然灾害造成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不能居住且无自救能力的受灾群众。

3.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困难家庭。

农村五保户存在住房困难的,通过集中供养方式予以解决。

(三)救助方式

根据救助对象的住房实际情况及意愿,采取新建、改建、扩建、翻建、修缮、置换、租用等方式实施救助。对确定新建、改建、扩建、翻建的住房,必须符合村庄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救助住房建设方案经区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后,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统一组织实施,或者由村集体组织或受助户自行委托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建筑工匠进行施工,确保房屋质量安全。有条件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采取收购可居住的闲置房,用于置换困难群众的危旧房;或者通过租金补助的方式,由救助对象就地租用可居住的闲置房。

(四)救助标准

1.面积标准:新建、改建、翻建面积以受助户实际在册人口数计算,1人户不超过40平方米,每增加1人可增加20平方米,每户最多不宜超过100平方米。扩建的,参照审批时大、中、小户标准,按不足面积计算;修缮的,按现有住房面积计算。置换的、租用的,参照审批时大、中、小户标准。

2.质量标准:以消除各类质量安全隐患为前提,确保救助住房“安全、实用、卫生、经济、美观”。新建、改建、翻建的救助住房应为一层砖混结构(基础可按两层楼房建造,便于受助户自身条件改善后加层),设地梁、圈梁、构造柱及纵横拉接,铺水泥地面,粉刷内外墙。修缮住房应铺设水泥地面,粉刷内外墙,屋顶做防漏防渗处理。闲置房置换应为砖木结构或砖混结构。

3.补助标准:按新建、改建、翻建、扩建、修缮、置换、租赁等不同救助方式,并结合具体情况,由区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具体补助标准及实施办法。

(五)工作程序

1.申请。符合救助条件的农户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住房救助书面申请,填写《浙江省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申请表》,并提供如下材料:户籍证明、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农村低保证明或残疾人特困证明、现有住房情况证明及规定的其他材料,并在申请表中明确具体救助方式。

2.评议。村民委员会应在收到农户救助申请5个工作日内,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初定救助对象,并公开张榜公示7天以上,广泛听取意见。经评议符合救助条件的,由村两委签署意见,提出救助方式建议,加盖公章后连同全部证明材料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审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上报的申请表和有关材料在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符合救助条件的,连同相关材料上报区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所在村民委员会,通知申请人,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审查结果必须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4.核准。区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上报的申请材料,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汇总复核。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核准其享受住房救助的方式及标准,并将标准意见通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申请人;对不符合条件的,应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区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住房困难程度,按先重后轻的原则列出分批救助计划,报区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各乡镇(街道)一般应在每年一季度按要求完成农村住房救助审查和申报工作,确定当年救助对象名单,并报区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

因灾倒房需救助家庭的有关资料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救灾工作相关规定,及时上报区民政部门核实,并上报区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定后,列入救助对象。

5.竣工验收。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时同建设等部门对完工的救助住房进行竣工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工程必须及时整改到位,确保工程质量。

(六)资金保障和管理

1.救助资金来源

(1)区财政安排补助资金;

(2)向上级部门争取的补助资金及社会捐助资金;

(3)省级财政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专项补助资金。

2.资金管理

(1)救助资金实行区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截留和私分。区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要加强对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2)根据各乡镇(街道)的救助数量、救助方式和建设标准,确定到户救助资金,救助资金按规定渠道下拔到乡镇(街道)。工程开工后由乡镇(街道)预拔工程启动资金,工程有一定形象进度后拔付部分补助资金,工程竣工经乡镇(街道)会同相关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拔付剩余补助资金。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工作事关广大农民直接利益,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从践行“三个代表”的高度,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把这项实事工程组织好、落实好。为切实加强工作领导,区政府决定成立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规划分局。各乡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机构,确保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工作正常开展组织实施。

(二)合理安排,统筹规划。各乡镇(街道)要深入调查摸底,制订落实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工作方案和年度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工作计划,做到合理安排,分期分批组织实施。要在每年11月底前完成救助住房验收工作,确保顺利通过省、市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的考核。

第8篇

为保障人民的生命健康安全,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今天在这里召开全县农村危旧房现状调查工作培训会,可以说这也是实施“固房”工程的一个动员会。会议主要内容是传达省建设厅等家单位联合发文的《关于开展全省农村危旧房现状调查的通知》精神,研究部署农村危旧房现状调查工作,并对调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确保农村危旧房现状调查工作如期完成。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农村危旧房现状调查工作的重要意义

农房是广大农民群众安身立命之所,也是最主要的家庭财产。今年月在实施“全面小康六大行动计划”会议上,省委、省政府首次提出“固房”工程,紧接着又召开了实施强塘固房工程(固房部分)电视电话会议,研究部署全省“固房”工程实施工作,其目的是为了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增强抗灾能力,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确保民有所住、有灾无虞、安居乐业,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执政为民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实际措施,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民心工程、实事工程、惠民工程。省委书记、省长也多次作出批示,要求广大干部群众提高认识,将“固房”工程摆在突出位置狠抓落实。因此,大家要充分认识“固房”工程的重要性、特殊性、紧迫性,确保“固房”工程得以顺利开展。“固房”工程其重要性就是消除农民住房的安全隐患,保证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特殊性就是地处山区,群众住房易受山洪和地质灾害影响,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容易造成损失,急需开展地质灾害危险区域搬迁治理、农村避灾安置场所建设、建立农房救助体系和农房规划建设管理体系以及农房防灾减灾保障体系的系统工程。紧迫性就是汶川大地震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给我们防灾减灾建设提出了现实警示,为此,省委、省政府提出了“强塘固房”工程,要全面提高防灾抗灾水平。特别是今年遭受了特大雪灾和百年一遇的洪灾,部分民房变成了危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危胁,急需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治,确保人民群众住房安全。

开展农村危旧房现状调查是“固房”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这项调查工作从现在开始,到月中旬结束,调查的相关数据汇总后要建立危旧房调查数据库,并制定—年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计划,为出台“固房”工程的相关政策提供依据,使更多的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得到救助,居住条件得到改善,居住安全得到保障。因此,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省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开展全省农村危旧房现状调查的通知》(村发〔〕号)要求,增强抓好农村危旧房现状调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地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确保按时完成各项调查工作。

二、明确目标,力求农村危旧房现状调查工作规范有序

根据省建设厅等部门下发文件要求以及县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开展农村危旧房现状调查的通知》,农村危旧房现状调查工作必须明确调查对象、调查范围、调查内容等三项调查目标,做好排查摸底、调查实施和汇总上报等三个阶段工作,把好时间关、质量关、政策关,如实地摸清危旧房现状。

三项调查目标:一是调查对象为农村年久失修、残损破旧、不御风雨,不具备基本居住条件的住房和存在严重结构缺陷和安全隐患,不能保证居住安全的住房。二是调查范围为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以外的农村居民在住危旧房。根据实际,为进一步摸清危旧房现状,除城关的国庆和镇区的几个行政村外,其它行政村都要开展农村危旧房现状调查工作,重点是地质灾害易发区、洪灾易发区的农村危旧房以及农村低保标准以内困难群众的危旧房。关于农村低保标准的概念,要同民政部门已经调查的低保标准很好地衔接起来。三是调查内容主要是摸清农户家庭经济状况、查明房屋存在的主要质量安全隐患、调查农户对危旧房的改造意愿、对被调查房屋的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总体评估等项内容(具体情况县规建局村镇办副主任郑颖等下还要详细讲解,这里就不介绍了)

三个阶段工作:排查摸底阶段各乡镇、工业园区要组织各行政村,结合民政部门开展的城乡困难救助对象信息平台建设,结合规建部门开展农房救助摸底时掌握的情况,对辖区内的农村危旧房进行初步排查,排查确定对象要占村庄总户数,并在月日前将名单提供给乡镇(工业园区)调查组。调查实施阶段各乡镇(工业园区)调查组要根据村委会提供的排查结果,结合国土、水利等部门提供的资料,确定调查对象,并进行实地逐户调查。在具体调查过程中,调查人员要逐户实地踏勘,详细填写调查表,拍摄危旧房照片,形成“一户一档”,并对调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月日前报县协调小组核准。汇总上报阶段各乡镇(工业园区)要根据调查成果,制定本辖区—年农村危旧房(含农村困难群众危旧房)改造实施计划,于月日前将相关材料上报县农村固房工作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县协调小组对各乡镇(工业园区)相关资料进行汇总、审核,经县政府同意后,于月日前报市规划局。

在具体调查过程中,各乡镇、县级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三项调查目标”,切实把好时间关、质量关、政策关,及时完成各个阶段的调查任务,不能随意放宽或压缩调查标准,造成调查结果不准确、不真实;不能拖延调查时间,影响全县的农村危旧房现状调查工作。

三、加强领导,确保农村危旧房现状调查工作圆满完成

农村危旧房现状调查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乡镇、工业园区及有关部门一定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合力摸清农村危旧房现状,为“固房”工程的全面实施奠定基础。

一是加强领导,强力有序推进。农村危旧房现状调查工作涉及农村千家万户,工作难度大,时间紧,任务繁重,为有序推进农村危旧房现状调查工作,县政府下发了《关于开展农村危旧房现状调查工作的通知》,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县府办、规建、民政、国土、水利、财政、农办、残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固房工作协调小组,负责农村危旧房调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规建局,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根据工作实际抽调规划员、民政员、土管员、水利员等组成调查组,由分管规划建设的领导担任组长,配套相应的调查经费,对调查组成员及有关乡村干部开展业务培训,确保按时完成各项调查工作。县规建等部门要根据《关于开展农村危旧房现状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履行职责,提供业务指导,主动配合乡镇做好农村危旧房现状调查工作。

二是注重方式,把握宣传尺度。农村危旧房现状调查工作是“固房”工程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为今后省委省政府出台相关政策提供依据的,目前具体补助政策尚未出台。为此,各乡镇、有关部门在调查过程中,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尤其是在做群众工作时,千万不能乱开口子、不轻易承诺、更不能信口开河,要按照强塘固房工程(固房部分)电视电话会议等精神,把握好尺度,做好面对面地宣传工作,帮助群众树立主体意识,引导群众科学建房、量力建房、依法建房,固好自己的房,护好自己的屋,保护好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9篇

一、年社会人才工作总结

年以来,我市社会工作人才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委人才办的指导下,按照全市人才工作计划,积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全市社会工作局面和人才队伍建设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一)积极部署,建章立制,社会工作环境日益优越

今年来,我局认真调研,牵头起草了《社会工作人才规划》,同时,年内将以市委、市府的名义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对社区工作人才的要求、待遇等方面作了原则性规定。县统一全县社区专职工作者工资福利待遇,探索社区经费拨付方式,起草了《县社区专职工作者工资福利待遇和社区经费管理办法(讨论稿)》。路桥区已为社区专职工作者办理了住房公积金。临海市的社区工作人员工资自年以来,已经由508元、608元、708元每月,提到了现在的平均年薪3.5万元(含奖金、社保);市已初步拟定社区工作人员的加薪制度,预计自年始社区主任、社区党委书记均可参加乡镇、街道基层公务员的选拔。

(二)加强培训,夯实基础,社会工作者职业能力不断提升

年以来,市民政局鼓励民政系统和社会人员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辅导培训,专门组织各县市区慈善总会及有关乡镇分会的专职社会工作人才赴浙江大学培训。同时,在民政系统内部,采取中心组学习会、干部大会、培训班、专家讲座、参观交流等多种方式,分层次组织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学习政策,掌握社会工作相关知识,不断提升试点地区和单位人员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市近两年接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培训的人数有260人,其中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的16人,取得社会工作师资格的24人。

(三)积极探索,夯实基础,不断推进社区建设

通过搭建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为民服务平台,社区工作者发挥自身特色,参与建设了面向全体社区居民的便民利民服务网络、面向困难群体和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服务网络、面向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和社会保障社会化服务网络。黄岩、路桥、温岭等地的社区志愿者,以“爱家园、护家园”为主题,在各自小区开展清洁整治活动。还利用“春风行动”、“邻居节”等服务形式和载体,倡导社区居民和驻社区单位开展社会捐赠、互帮互助活动。如黄岩组织举行“支持世博、邻里同乐”绣香包活动,对小区内的健身器材进行“体检”。仙居组织志愿者在车站广场举办文艺演出,为居民搭建起增进了解、交流感情的良好平台。

(四)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努力扩大社会影响力

年,由阮孟合局长任组长,组成社会工作人才专题调研组,其撰写的调研文章《社会转型期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研究——基于市的实证分析》在浙江民政论坛上获得二等奖。大力宣传社会工作人才相关政策、法规、制度,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面向社会广泛报道全市社会工作开展情况,提高社会各界和广大老百姓对社会工作和社会工作者的知晓度和认同度,在全市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

(五)发挥优势,多方协作,志愿社工队伍蓬勃发展

社会工作事业的发展,离不开社会工作队伍的努力,更离不开热衷于社会工作事业的社会各界群众。如今,志愿者已经成了社工队伍的最重要补充,发挥着越发重要的作用,成为社会工作事业的有机组成部分。目前,在9个县(市、区)均建立了义工分会,各级社区志愿组织达724个,义工队伍总人数已发展到28000余人,各类义工服务队伍不断壮大。

二、年社会人才工作安排

根据我市社会工作人才发展情况,结合各地社会人才队伍建设目标任务,年,我们将努力实现三大发展目标,完成七大发展任务,强化三项保障措施。

(一)发展目标

目前市具备社会工作专业背景或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社会工作者只有40人。按照社会工作职业化、专业化的要求,通过外部引进和内部培育,力争每年新增50名,进一步扩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规模,提升社会工作人才专业能力,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

1、加大外部引进。重点引进具有硕士以上社会工作专业学位;副高及以上专业职称;三级及以上社会工作师;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奖励的专家学者;重点机构或紧缺岗位的本科以上专业人员等。

2、加强内部培育。委托具有培训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社工理论与实务的培训,同时鼓励有条件者参加社工职业资格鉴定与职称评定。

3、强化专业服务。推动社区党群工作、社区服务、社会救助、人口计生、医务、学校、家庭等相关社会管理、公共服务领域与儿童、青少年、老年人、妇女、残疾人、流动人口等工作领域的社会工作专业化。

全市社会工作专业岗位主要分两类:一类是在市、县(市、区)、街道的民政、教育、文化、卫生、劳动、、人口计生、公安、司法、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等部门;另一类是针对特定的服务对象,按一定的比例,在社会福利与社会救助机构、学校、医院、社区等设置社工岗位。

(二)发展任务

为推动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全面发展,实现预定的发展目标,重点做好七大任务:

1、贯彻职业标准,加强行业规范。根据社会工作者职业标准的要求,推进社会工作人才的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加强社会工作人才的认证工作,鼓励和引导专业岗位使用具备职业资格的人员;同时,建立和完善社会工作机构准入制度,加强行业规范建设。

2、加强专业培训,提升人才素质。完善培训计划,优化课程设置,邀请社工理论和实务专家,对管理人员进行社会工作轮训,对社会工作人才和社会工作相关管理人员进行社会工作专业培训。同时,加强与高校联合,举办高层次的社会工作研修班,对公共服务与社会管理部门领导岗位、社工机构负责人进行专业提升。

加大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社会工作人才培育力度。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部门在招录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优先录用获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并在社工专业领域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者;通过专题培训、讲座、到社会工作机构实习锻炼等形式,对政府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社会工作轮训;对公共服务与社会管理部门的新进公务员进行社会工作培训,要求两年内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3、拓展实务领域,充实专业人才。

(1)在党员服务机构、社区(村)等党群工作领域内充实具有社工资格的社区党群工作专业人员。

(2)在新社会组织和公益机构中充实社会工作专业人员。

(3)在公办中、小学和民办学校中充实社会工作专业人员。

(4)在一级医院和二级医院中充实社会工作专业人员。

(5)在养老院、儿童福利院、救助站等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机构中充实社会工作专业人员。

(6)在县(市、区)、各乡镇街道(社区)民政管理和服务岗位充实社会工作专业人员。

(7)在县(市、区)、各乡镇街道(社区)残疾人服务岗位充实社会工作专业人员。

(8)在县(市、区)、各乡镇街道(社区)人口计生工作岗位充实社会工作专业人员。

(9)在县(市、区)、各乡镇街道(社区)流动人口工作岗位充实社会工作专业人员。

4、建立激励机制,强化自身建设。在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中引入激励机制,探索社会工作职业薪资指导价,建立科学、合理的社会工作薪酬管理制度,吸纳更多的高素质社会工作人才;健全包括一线服务、项目运营、专业督导与机构管理在内的社会工作人才体系;加强社会工作专业机构的自身建设,提高专业团体的自主管理、自主运作和自我发展能力,强化机构的诚信自律,树立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良好形象。

5、开发服务项目,提升服务质量。研究开展各类社工服务项目,包括养老机构社工服务、福利机构社工服务、社区社工服务、司法援助社工服务、人口计生社工服务、行为矫正社工服务等,拓展项目服务人群,提升项目服务质量,规范项目委托与管理的流程。

6、培育民间组织,加强政社互动。培育更多的民间性专业社工机构,激发民间组织参与的积极性,鼓励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自主创业,建立社工机构间的分工、协作与竞争机制。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成立社工协会,发挥其在实施行业管理、团结社工、发展专业、服务社会方面的作用,推动社会工作职业化、专业化发展。加强政社合作互动,发挥社会工作在整合资源、和谐共建方面的专业优势,使社会工作人才成为联系政府、社会与市民的桥梁。

7、成立评估机构,加强专业督导。成立专业的社会工作评估机构,运用专业手段,从第三方的角度对各类社会工作项目、机构及个人业绩进行评估;在社工实务中建立社工专业督导机制,促进一线社会工作者的专业提升。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发挥组织部门牵头抓总的作用,调动和整合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各单位的积极性,形成组织部门牵头抓总、相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第10篇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城镇新增劳动力、下岗失业人员就业的高峰时期,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矛盾突出并将长期存在。特别是受经济大环境影响,企业经营遇到困难,就业岗位需求下降,就业压力进一步加大。为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甘政发[*]56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甘政发[2009]24号),努力实现全市城镇新增就业岗位年均2.5万个以上,城乡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年均4万人以上,输转农村劳动力年均25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的目标。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把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经济发展促进就业

(一)大力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加强产业政策、财政政策、金融政策与就业政策的协调配合,在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的同时,坚持把扩大就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注重发展有利于增加社会就业容量和充分利用人力资源优势的产业和项目。各级发改、劳动、人事、建设、交通、水利等部门要密切协作,搞好配合,抓住国家扩大内需、调整结构和振兴十大产业的重大机遇,深入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加快交通和城镇基础设施、重大水利工程、生态保护建设,推进基础产业重大项目建设,以项目建设带动我市劳动者就业。项目实施单位要有就业的具体安排和工作方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主动与项目建设单位联系对接,组织城镇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群体积极应聘。

(二)加快中小企业、非公经济发展。积极创造条件,营造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的宽松环境,落实鼓励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在税收、信贷、土地使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职称评定,安全环保治理等方面的各项扶持政策,建立健全服务体系,提供政策、资金、信息、管理、技术咨询等专项服务,着力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扩大就业领域,增加就业容量,发挥中小企业和非公经济吸纳就业的主渠道作用。

(三)加快发展服务业。在巩固提高商贸流通、餐饮娱乐、休闲旅游等传统优势产业的同时,鼓励发展具有增长潜力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产服务、生活服务、救助服务等服务业新领域,重点开发养老服务、医护服务、残疾人居家服务、物业服务、廉租房配套服务等社区服务和农业技术推广、农用生产资料连锁经营等服务业,拓宽就业空间,挖掘就业岗位。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扶持政策,推动房地产业发展,扩大就业。充分利用新建园区、基地、产业集群等配套服务扩大就业。积极开发文化、旅游资源,带动旅游产业和中介服务业发展,促进就业。

(四)统筹城乡就业。将统筹城乡就业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和完善统筹城乡就业政策体系、社会保险体系、培训体系、服务体系、领导体系和考核体系。加大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力度,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扶贫资金的10%和就业再就业资金的10%用于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的要求,鼓励和动员各类培训机构,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开展劳务培训,不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积极发展乡镇企业和农村二、三产业,加强与境内和周边大企业的劳动用工协作,大力组织对外劳务输转,打造一批劳务品牌,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加快发展劳务经济。积极做好返乡农民工就业工作,鼓励和引导一批有资金、有技术的农民工返乡创业。

二、落实就业政策,以政策扶持促进就业

(五)积极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各项政策。要将高校毕业生就业一并纳入全市就业工作计划,统一部署,统一实施。通过“三支一扶”“进村(社区)”“农村特设教师岗位”“甘肃省医疗卫生类大学生进农村”“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志愿服务西部”等扶助一批,挖掘机关事业单位空编招聘一批,落实创业政策带动一批,支持大中型企业接收一批,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吸纳一批,开辟基层公益性岗位安置一批,组织人才交流合作输出一批,开展技能培训储备一批等途径,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人事、财政、教育、卫生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切实做好纯农(牧)户中零就业家庭未就业本科以上毕业生就业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乡镇卫生院就业工作,确保8月底前完成纯农牧户毕业生的安置、农村中小学教师和乡镇卫生院医疗人员的选拔录用工作。选拔农村中小学教师和乡镇卫生院医疗人员要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纯农牧户零就业家庭本科以上毕业生。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政策措施,在扶持创业、技能培训、小额担保贷款等方面优先考虑高校毕业生。同时对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的,要落实薪酬或生活补贴,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所需资金按现行渠道解决。对到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农村基层单位就业并服务满一定期限的,以及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精心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系列活动,提高就业服务的针对性、有效性,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参加社会实践,增加见习机会,提高就业能力。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权益维护工作,保障其就业权利不受侵害。各县区要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预警机制,实行月报告制度,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进行跟踪调查和统计。

(六)积极落实就业困难人员各项补贴。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要优先安排符合岗位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并视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在相应期限内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对各类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相应期限内给予社保补贴;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限,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对2009年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期满、仍未能实现稳定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期限一次性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从2009年起,全市统一实行《就业失业登记证》,将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在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后失业的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纳入登记失业范围,由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免费向劳动者发放。登记失业人员凭《就业失业登记证》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和创办企业的,继续执行原税收优惠政策。

(七)积极落实企业稳定就业政策。认真落实“五缓交四降低三补贴”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可在一定期限内缓缴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可在一定期限内按照一定比例降低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率;失业保险基金结余可用于困难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补贴或岗位补贴,对困难企业开展职工在岗培训的可从就业专项资金中予以适当补贴。由市劳动保障、财政、经委(国资委)、地税等部门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八)积极落实企业吸纳就业政策。延续鼓励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税收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新增加的岗位招用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招用人数,在相应期限内定额依次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审批期限延长至2009年底。对当年新招用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达到现有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可以申请最高额度200万元的贷款,并由财政部门按有关规定贴息。

(九)规范企业裁员。各县区政府要建立失业动态监测报告制度和失业预警制度,制定失业预警应急预案,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开展失业动态重点监测,对异常失业情况进行及时干预和处理。规范企业裁员行为,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企业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需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意见后,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确保解除劳动关系人员社会保险费足额缴纳,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要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和一次性生活补助,并统一进行失业登记。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力度,劳动保障、公安、工商管理等部门和有关金融机构要加强协调,积极防范和严肃查处少数企业主欠薪、拖欠社会保险费后转移资金、关厂逃匿等行为,妥善处理因此类问题引发的职工,努力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倡导和鼓励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各类用人单位应积极响应我市20户企业向全市发出的稳定就业倡议书,通过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开展技术创新,增强企业竞争力,努力克服金融危机造成的影响,采取在岗培训、轮岗轮休、降低薪酬等阶段性措施,合理安排生产,挖掘用工潜力,通过多种方式稳妥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尽最大努力不裁员或少裁员。

三、大力实施全民创业工程,以创业带动就业

(十)政策扶持创业。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实施全民创业工程的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鼓励支持大中专毕业生、失业人员、农民和返乡农民工、复员转业军人、残疾人等社会群体自主创业,积极落实税费减免、场地安排、创业激励、创业培训等扶持政策。充分发挥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创业的政策效应,发放对象由下岗失业人员扩大到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城镇就业转失业人员、城镇其他失业人员、未就业的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职业学校毕业生、回乡创业带头人、有创业愿望的城乡妇女;贷款额度由2万元放宽到5万元;对各类创业主体贷款产生的利息,由财政部门按有关规定贴息。创业成功、按期足额偿还贷款、诚信度高的借款人和吸纳就业人员多、按期还款、有偿还能力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可再次申请贷款。要创新贷款管理模式,尽量简化贷款手续,降低反担保门槛,反担保人员可扩大到经营良好、收入稳定的企业员工,允许经济基础好的创业人员之间实行“联保”,积极开展信用社区创建评选活动,经信用社区推荐的,可取消反担保。实施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激励机制,对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开展较好的社区、经办银行、担保机构等给予一定的工作奖励。

(十一)加强创业培训。将创业能力培训范围由下岗失业人员扩大到全体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城乡劳动者,给予培训补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根据实际,组织开展“改善你的企业(IYB)培训”。

(十二)完善创业服务体系。各县区、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完善组织领导、政策支持、创业培训、服务保障等工作体系,规范服务流程和标准,将创业服务工作延伸到街道社区、农村乡镇、职业院校、用人单位,为城乡创业者提供创业服务。依托市、县各类园区、基地,加快中小企业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构筑支持创业的服务平台。加强创业服务信息网络建设,建立创业项目和城乡劳动力资源库,向社会公开创业信息。组织开展创业项目推荐会、创业带头人先进事迹报告会、创业先进个人评选等各类活动。引导城乡劳动者转变就业观念,走自主创业、自谋职业之路,营造全社会支持创业、服务创业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职业培训,以技能促进就业

(十三)扩大培训人员范围。将职业技能培训范围由下岗失业人员扩大到全体有就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城乡劳动者,给予培训补贴。继续完善整合部门职能、整合培训机构、整合培训资金、做好跟踪服务的“三整合一跟踪”工作模式,集中力量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将免费培训人员范围由初高困毕业生扩大到普通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全面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立职业技能鉴定多元化考核评价机制和质量管理长效机制,推进技能人才成长和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落实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对就业困难人员、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者和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十四)组织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引导帮助生产经营困难企业组织待岗人员开展技能提升或转业转岗培训,组织返乡农民工参加实用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提升技能水平,帮助其寻找新的就业机会,鼓励返乡农民工参加技工学校学制教育。帮助失业人员参加再就业培训,提升再就业能力。组织引导退役士兵免费参加相关职业技能培训,培养技能型人才。充分利用市内职业学校的教学、实训设施等条件,对农村应届初、高中毕业生未能继续升学的人员(以下简称“农村两后生”)实行劳动预备制培训,使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或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加强技能劳动力资源储备。

(十五)加快技能人才培养。创新技能人才培养方式,通过校企合作、地校合作、校校合作等多种形式,积极培养重大项目实施、企业发展和产业升级中急需的技术工人。加快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等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积极推动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鼓励指导经济实力雄厚、培养能力较强、培训制度较好的大型企业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和考核,在企业推动“名师带徒”活动,实行技师、高级技师与技能劳动者结对培养,不断发展壮大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

五、强化公共就业服务,积极开展对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

(十六)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就业促进法》的要求,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着力提高就业服务制度化、专业化和社会化工作水平。加强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充分发挥街道、乡镇和社区促进就业工作的作用,将就业服务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人力资源市场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规划的通知》(甘政办发〔*〕141号)要求,加快推进市、县两级人力资源市场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人力资源市场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城乡人力资源开发、做好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的重要载体和发展平台,在编制规划和项目建设上重点支持。要培育一批规模较大、注重服务质量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和劳务中介组织,全方位、多渠道、多层次为城乡劳动者提供就业服务。

(十七)积极开展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按照《就业促进法》的要求,突出公益性特征,建立健全面向所有劳动者的就业服务制度。认真开展城乡就业援助、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等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调,突出活动重点,创新活动方式,确保活动效果。

(十八)完善城镇就业困难人员援助机制。对城镇零就业家庭、大龄、身有残疾、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连续失业1年以上、未就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以及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给予重点援助。各级就业服务机构要开展上门服务和“一对一”的援助服务,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要优先安排就业困难人员,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建立动态管理、动态援助的长效工作机制。各级劳动保障、民政部门要科学编制下达企业安置退役士兵计划,有关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要切实履行法律规定的安置义务。继续对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对2009年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期满、仍未能实现稳定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期限一次性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十九)建立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制度。在做好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消零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制度。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是指农村家庭成员中在劳动年龄内、有转移就业愿望但无人外出务工或就地从事二、三产业的家庭。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把解决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的就业问题作为农村扶贫工作的突破口,加强组织领导,制定相关扶持政策,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与农民就业结合起来,实行“以工代赈”,就近就地开发就业岗位,优先吸纳有就业愿望的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有1人就业,力争在三年内逐步解决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的就业问题。

六、明确政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

(二十)强化政府责任。各级政府要坚持把促进就业作为重要职责,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措施,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制定促进就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在发展经济促进就业、城乡统筹就业、创业带动就业、政策扶持就业以及发展劳务经济、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完善就业服务、加强职业培训、开展就业援助等方面制定具体措施,努力实现社会就业更加充分的目标。

(二十一)加大财政投入。各级政府要建立就业专项资金投入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在同级财政预算中安排促进就业专项经费。就业专项资金用于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公益性岗位、职业技能鉴定、社会保险等补贴和特定就业政策补助,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公共就业服务以及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经费补助等。将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工作经费、就业信息网络建设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加强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保证必要的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建立和完善贷款担保基金的持续补充机制,各县区每年新注入小额贷款担保基金的数额不得少于50万元,不断增加基金额度,扩大贷款发放规模。

第11篇

镇是县的经济重镇。近年来,镇人大主席团在镇党委的领导和上级人大的指导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发挥乡镇人大在地方经济建设中的作用,促进了镇“三个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

一、加强基础工作,发挥参谋作用

经济工作是党的中心工作,也是人大的中心工作。梨镇人大在全镇经济工作中,注意妥善处理好党委安排的工作与做好人大工作的关系,正确处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与依法履行人大职责的关系,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当好党委的参谋,充分发挥在经济建设中的作用,保障地方经济的健康发展。

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努力维护社会稳定。社会稳定是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没有稳定就没有经济的发展,稳定压倒一切。镇人大对此有非常清醒的认识。为促进全镇各项中心工作的开展,镇人大积极参与,努力维护社会稳定,主要做了以下两方面工作:一是着力做好工作。去年以来,镇人大共受理群众来信18件,接待来访26起57人次,针对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认真进行了落实。镇人大对人民来信坚持做到及时批阅,限期答复,跟踪落实,对来访群众能做到热情接待,做好解释和答复工作,并把了解到的情况及时反馈给政府。对一些影响较为重大的案件进行重点督办,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抓好办理和息访工作。二是着力做好矛盾化解工作。镇工业园区管委会成立初,高速公路、园区建设的征地、住房拆迁、企业转制遗留问题、政策衔接等问题及原有的矛盾不断涌现,集体上访事件时有发生。为此,镇人大在镇党委的领导下,认真抓稳定保平安,深入基层,了解民情,掌握民情,为镇党委决策提供依据,并协助政府做好矛盾协调处理工作。另外,镇人大还积极主动地协调解决了诸如因违章搭建、拆迁等引发的矛盾。通过案件的督办和落实以及矛盾的调处工作,密切了人大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全镇的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

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努力实现党委意图。镇人大在工作中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年初制定人大工作计划报请党委批准,开展重大活动及时请示党委同意,积极围绕党委的中心开展人大工作。充分发挥与群众联系密切的优势,搞好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材料,帮助解决改革和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给镇党委决策当好参谋。通过在人大会上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做出各种符合本地实情的决策,努力使党委抓好经济工作的意图得到顺利实现,保障全镇政治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二、强化监督智能,优化发展环境

监督权是宪法法律赋予人大的职权,镇人大在工作中努力创新思路,做到寓监督于参与之中,在参与中实施监督,在监督中予以支持,进一步增强了镇政府抓好经济工作的信心和决心,促进了政府工作,优化了经济发展环境。

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视察,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针对代表和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社会治安问题,今年初镇人大专门组织代表对全镇村(社区)治安情况进行了视察。通过视察,提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对做好村(社区)社会治安和严打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大打击力度,进一步落实社会治安防范措施。并及时报告党委、通报政府及有关部门。通过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镇社会治安状况明显好转,经济发展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去年冰灾给该镇龙华村、大园社区部分居民造成了严重的损失,房屋严重受损,镇人大及时组织县镇人大代表进行了视察,与镇党委、政府研究对策,并向联系该镇的县人大常委会领导进行了汇报。通过县镇人大的共同努力,先后协调残联、安监局、农发行和县财保等单位进行资金扶持。

对政府工程的招投标进行监督,规范操作程序。为进一步规范政府实事工程依法操作,减少漏洞,多年以来,镇人大一直注意在这方面加大力度,依法开展监督工作。仅一年,镇人大就与镇纪委一起对政府填土工程、安置房建设和绿化工程等工程建设的招投标过程进行了依法监督。监督工作的开展,增加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也使政府的招投标工作走上了“公开、公平、公正”的轨道。同时,镇人大还积极参加了对有关工程的验收,进一步拓宽了法律监督的路子。,镇人大分别参加了大园小学操场塑胶跑道等工程的验收,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积极提出意见。

对政府日常工作进行监督,推动依法行政。通过组织代表开展检查、听取汇报、评议等形式,加大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力度,督促政府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近年来,镇人大就群众普遍关注的 环保、安全生产、劳动和社会保障等热点问题听取了政府工作汇报,就群众关注的社会治安问题评议了镇派出所。通过听取汇报、评议,有力地促进了政府依法行政,切实维护了群众的根本利益,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

三、创新工作机制,发挥代表作用

人大代表参政议政是法律赋予的权力。做好代表工作是乡镇人大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近年来,镇人大始终把为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推动经济快速发展摆在重要位置,认真解决“代表,代表,会散就了”的问题。

认真组织代表进行执法检查。近年来,镇人大主席团有针对性地组织执法检查组对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促进这些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一是对《义务教育法》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纠正了个别乱收费现象。二是对《食品卫生法》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取缔了健康指标不符合要求的夜宵小吃摊点,消除了危害群众健康的隐患。三是对《劳动合同法》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代表们深入到平头车身厂、国光硬质合金厂、车身厂、鑫建汽配厂、方圆宾馆等企业,对企业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规范、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休息休假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等情况进行了详细的检查,并听取镇政府负责人关于《劳动合同法》执行情况的汇报。有效地督促了镇政府及有关部门,继续为企业做好指导与服务,通过分类指导,规范企业的用工行为,建立健全企业用工管理制度,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发展。

创新代表联系方式,深入开展“双联”活动。镇人大把开展主席团联系代表,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双联”活动,作为促进代表工作迈上新台阶的一项新举措。在活动的制度、形式和内容上积极创新,引导代表深入基层,贴近选民,积极履行职责,实现了代表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促进了人大主席团、人大代表和人民的沟通和联系。,我镇73名市、县、镇人大代表共联系选民1000余人,完成调查报告36件,代表接访10余人次。一是镇人大联系代表制度。为了使联系代表制度真正落到实处,镇人大建立了主席团会议制度,听取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还建立了主席接待日制度,专门处理代表来信来访。我们还积极开展了走访活动,主席、副主席及主席团成员主动深入基层,到代表的工作地点、家中、田间地头征求意见,关心他们的生活。二是代表联系选民制度。首先,镇人大要求代表要树立“亲民”意识,按照“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的要求,密切联系选民、了解民情、关注民生。要带着感情,经常走访选民,开展“双带、十到户”活动,并征求选民对自己执行代表职务情况的意见和要求。其次是定期向选民汇报工作,报告自己履行代表职责的情况,听取选民的意见,每年年底,代表向选民述职,接受选民的评议。实行“双联”机制,使代表置于广大选民的监督之下,促使代表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第12篇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

(一)医院管理年活动、治理商业贿赂和行风职业道德建设三项联动,促进卫生系统内涵建设

医疗服务质量和卫生行业作风是卫生系统内涵建设的主要内容。今年上半年,卫生局强化措施,从五方面入手,全面启动和深入实施医院管理年活动、治理商业贿赂和党风廉政卫生行风三项建设,以多项抓手联动,促进卫生系统医疗质量和行业作风的全面好转:一是召开卫生系统医院管理年活动、治理商业贿赂暨行风职业道德建设动员大会,对继续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治理商业贿赂和行风职业道德三项建设进行全面部署;二是分别成立了相应的领导组织和工作机构,不同的工作机构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做好工作;三是制订并下发了《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医院管理年活动实施细则》等文件,对不同的活动明确不同的工作重点,使三项建设具有更强的针对性和互补性;四是设立专用的银行帐户和举报电话,并派出督查组对全市乡镇卫生院以上医疗卫生单位进行了督查和指导,目前已完成了第一轮督查任务;五是在医疗卫生行业大力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和“八荣八耻”教育,利用正反两方面典型开展示范和警示教育,使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增强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意识,恪守职业道德,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利益观。

目前卫生系统各单位已按照卫生局党委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活动,一些单位三项建设已取得初步成效,商业贿赂现象被有效遏制,群众对医疗服务满意度有所提高。

(二)全面实施农民健康工程

4月10日,全市卫生工作会议召开以后,市政府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工作的意见》、《农民健康工程实施方案》等文件,还与各乡镇街道签订了《农村公共卫生工作责任书》,明确各乡镇在农村公共卫生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目前各乡镇都按市政府的有关要求,建立乡镇公共卫生领导小组和村公共卫生工作小组,各乡镇村分别确定一名公共卫生管理员和公共卫生联络员具体负责公共卫生工作,全市市、乡、村公共卫生管理组织已基本落实到位。在业务工作方面,卫生局将农民健康工程相关任务进行分解,进一步明确了局机关各科室和卫生系统下属单位责任。目前,农民健康工程在我市实施顺利,各乡镇(中心)卫生院在当地政府的领导支持下,积极开展参合农民健康体检的调查摸底、登记造册等前期准备工作,部分乡镇已启动和实施体检工作,建立了动态管理的健康档案。截止4月10日,全市共完成参保农民体检98543人,占应检人数的22.8。面向群众的12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照省里的有关要求,与日常工作相结合,进一步细化指标,并列入各医疗卫生单位的年终考核标准中,大部分工作已规范开展。

(三)以医院管理年为契机,扎实开展医政管理和无偿献血工作

上半年,在狠抓诊疗技术规范、临床质控、药品质量、招生体检等日常性医政工作的同时,突出重点,抓好四项工作:一是进一步规范急诊急救工作。组织医疗单位对急诊急救有关规定和规范进行学习,加大硬件设备的投入,加强急诊设施建设,同时专门对中心卫生院以上的所有医疗单位和部分乡镇卫生院的急诊急救工作开展了突击检查,针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在全系统内进行通报,并提出了整改要求,目前我市急诊急救工作规范意识得到进一步加强,各医疗单位的应急抢救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二是加强村卫生室的整治工作。上半年,我们组织人员对全市所有村卫生室进行了一次全面的监督检查,内容包括诊所面积、内部布局、医疗设施配置、诊疗规范、执业合法性等,对发现的问题下发了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这次共检查村卫生室252家,下发整改意见书172份。通过整治,使全市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程度得到了较大的提高。三是配合

残联完成了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以随机抽样的方式确定了石门镇溪底等八个村(点)的6岁以下儿童全部进行了残疾筛查,对7岁以上的疑似残疾人进行残疾鉴定,共调查4000多人。四是认真调研,做好出台有关医疗卫生单位医师外出会诊、临床用血、部分临床检验检查项目结果互认以及支持民营发展政策等方面的前期准备工作,相关政策计划于年内出台。

积极开展无偿献血工作,1-5月份全市无偿献血共2020人次,献血量达496.8升,满足了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的要求,临床成份输血率达98.1,完成了市政府下发的无偿献血指导性计划。

(四)以创建全国卫生城市为载体,扎实推进爱国卫生工作

确保今年通过省级卫生城市复查确认,是20__年实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目标的基础。今年创卫工作的重点,一是按照省级卫生城市的要求,确保通过复查验收;二是制订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完成今年创建全国卫生城市的其他任务。作为创卫工作的主要职能机构,今年上半年,市爱卫办积极履行职责,主动当好参谋,充分发挥组织和协调作用,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完成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方案制订,制定了统一的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台帐资料管理标准,下发了《关于做好省级卫生城市复查台帐资料工作的通知》。二是开展了多期健康教育培训班,全面部署和规范市区各单位的健康教育工作。三是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江山市巩固灭鼠灭蟑先进城区工作方案》,开展了灭鼠宣传发动、鼠密度监测、灭鼠投药员分级培训等准备工作,目前市区大部分部门单位按照“四统一、三不漏”的原则,于4月24-26日开展了统一投药灭鼠工作,共投放灭鼠药物2.05吨。四是组织卫生、工商、街道等部门人员20人,对市区的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社区、城中村、个体工商户等176家单位进行了划片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提出整改意见并发放督查单。五是为深入开展创建活动,广泛发动各部门单位大力开展了第十八个爱国卫生月活动,进一步美化、洁化城乡环境。这次活动领导重视,宣传发动到位,措施得力,群众参与面广,积极性高,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五)加强以血吸虫病、结核病、艾滋病、肠道传染病为重点的疾病防治工作

血吸虫病是我市重点防治的传染病之一。今年上半年,我市再次发现大面积有螺环境,位于虎山街道的前井村、坛石镇的中心村和横渡村,面积达12.02万平方米,具有有螺环境复杂、钉螺密度低、隐蔽性强、灭螺难度大的特点。螺情发现后,卫生局主动与水利、财政、林业及疫区乡镇联系,充分发挥部门、乡镇协作机制,采取多种措施,开展灭螺工作,目前已完成该地区的灭螺任务,灭螺效果令人满意。在疫区乡镇继续实施以兴林抑螺工程、农村改水改厕工作为主要措施的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并按照《赣浙两省四县(市)20__年血防联防实施计划》,加强省际合作,做好血防联防工作。据统计,全市共查出有螺乡镇(街道)6个,有螺村13个,螺点21处,有螺面积14.215万平方米,累计灭螺面积29.3万平方米,实际灭螺面积11.5万平方米,巩固及扩大灭螺面积49万平方米。到目前为止,已连续14年无本地感染的血吸虫病例,无阳性钉螺,无阳性病畜,血防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继续实施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全面落实肺结核病人的归口管理和督导治疗,认真做好江山中学、滨江中学聚集性肺结核疫情控制工作,目前,结核病疫情被有效控制。按照艾滋病项目工作要求,重点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继续在公共场所、服务行业推广使用安全套预防艾滋病,在市疾控中心成立了艾滋病高危人群干预工作队,对公共场所开展行为干预,实施艾滋病免费咨询检测工作,接受自愿咨询检测132人次,发现1例输入性HIV感染者。开展门诊性病病人HIV监测工作,共采集251份血清样品,未检出阳性。抓好艾滋病防治健康教育工作,在市委理论中心组扩大会议上专门邀请了省艾滋病防治策略讲师团举办了一场艾滋病防治知识讲座,加强艾滋病人及病毒感染者管理,定期随访,目前二例艾滋病病人和艾滋病感染者情况稳定。

强化肠道传染病防治,在中心卫生院以上单位开设了肠道门诊,以主动监测肠道传染病病人。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要求,对全市27家预防接种门诊重新进行了验收和确认,对经培训合格的326名预防接种人员发放了《预防接种资格证书》和《预防接种上岗证》,全面有效落实以免疫接种为主导措施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六)以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认证为抓手,认真做好职业卫生工作

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的前提是卫生行政部门能取得客观和具有法律效力的检测评价数据。为增强卫生监督能力,从去年起,卫生局以“建立集职业病预防与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职业病健康监护与监测,职业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职业卫生技术指导、管理与服务为一体的市疾控中心”为目标,加大投入,全面启动市疾控中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申报工作,从仪器购置、质量体系建立、人员培训、检测评价等多方面入手,强化市疾控中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能力,通过各方面努力,5月30日顺利取得省卫生厅颁发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格证书,成为衢州地区疾控系统中首家通过认证的单位。

针对我市工业企业多元化发展的格局,为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预防各种职业有害因素危害,我们强化企业职业危害因素申报,突出 监督管理重点,开展各项工作。今年上半年着重组织了竹木深加工等行业调查、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和劳动者健康监护等,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围绕《职业病防治法》对企业主进行宣贯与现场指导,使企业主的职业病防治意识明显提高。对其他行业按照重宣传、重培训、重监督、重指导、重整改和慎处罚的工作思路,加大职业卫生日常监督检查力度,通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举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培训班等活动,有力地促进了我市职业卫生工作步入经常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的轨道。

(七)以学校食堂卫生整治为重点,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监管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是整个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食堂卫生是学校食品卫生工作主要环节。今年上半年,卫生局把学校食堂卫生监督作为食品卫生许可整治工作的重点,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历时2个月,对全市所有学校、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并根据每个学校食堂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指导意见,对于一些问题比较严重的学校,给予相应的现场技术指导,甚至直接参与食堂改造设计。为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卫生局还举办了三期由学校领导和食堂从业人员参加的卫生知识培训班,就学生食堂卫生管理规范、食物中毒预防控制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进行培训。为建立学校食堂卫生工作的长效机制,使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5月23日,我们与教育局联合下发了《江山市学校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办法》,从制度上加强和规范学校食堂卫生工作。目前,各学校正按照卫生部门的指导意见加快食堂硬件设施的建设改造。

上半年,我们还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我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一是首次在我市食品行业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其中江山国际大酒店等6家单位成为第一批获得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B级单位荣誉;二是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熟肉制品业的专项整治工作,有效净化了我市餐饮业及熟肉制品市场;三是为防止“春节”、“五一”期间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分别对有关商场、超市、批发部、副食品店、餐饮单位进行节前专项执法检查,防止各种劣质不安全食品上市。通过上述措施,我市目前食品安全形势良好,未发生食品安全事件。

(八)、开通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孕产妇继续保持零死亡

加强妇幼保健管理,保障孕产妇安全是母婴健康工程的重点内容。今年以来,卫生局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一方面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妇幼卫生的大众宣教,并以发放宣传资料、母婴保健墙报及健康处方等形式为目标人群提供针对性的健康教育,以提高群众自我保健意识。另一方面,认真实行孕产妇高危筛查制度,严格孕产妇分娩分级管理,在全市建立了一条快捷、有效的危重产妇、新生儿联合抢救绿色通道,充分发挥孕产妇、新生儿抢救中心作用,上半年10例产后大出血、8例重度妊高症、4例内科合并症等共22例危重孕产妇和18例危重新生儿全部抢救成功,继续保持孕产妇零死亡。

据统计,1~5月全市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4.96,孕28周市级高危筛查率71.9,高危孕产妇检出率28.9,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77.1%,新生儿疾病筛查率97.5,各项工作较往年取得了新的进步。

(九)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实现计算机联网和实时结报

从去年年底起,我市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实现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与市内各定点医疗机构的计算机联网。目前,除桃源骨伤科医院外,全市其他所有定点医疗机构都实现了合作医疗的门诊费用即时报销和住院费用出院结算时的实时报销。截止今年5月底,全市已有61102名门诊病人和5038名住院病人享受到实时结报的好处,大大方便了参保农民的医药费报销,受到群众的广泛好评。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市合医办还自主研发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网上办公系统,为各乡镇合医办提供政策宣传、筹资进度上报及参保人员信息查询、录入、统计、下载、打印等功能,节省了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

据统计,今年1~5月,参保人员中已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的70084人次,报销金额921.97万元;其中乡镇卫生院门诊报销61102人次,报销金额31.76万元;住院和特殊病种门诊报销8982人次,报销金额890.21万元,其中报销金额达万元以上的有155人,有40人达到封顶2万元,参保人员大病住院实际补偿率25.03,有效地缓解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十)卫生体制改革取得了新的进展

加快卫生体制改革,建立灵活的、有生机的用人机制,是卫生系统面临的重要课题。今年上半年,卫生局按照卫生部、省委省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继续深化卫生体制改革,并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一是完成卫生系统第一家事业单位——参药商行的改革,参药商行因连年亏损、不适应市场经济法则、无法继续经营而实施体制改革,三名职工身份转换并予以妥善安排,单位自行解体,安置后的职工自力更生、自主创业,在原地新办了药店。参药商行的改革,为今后卫生系统产权制度改革中如何破解安置金的制约,妥善处理改制单位职工安置问题积累了经验。二是在内部运行机制上,率先在淤头中心卫生院推行了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和职工双向选择,实现了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人员能进能出的人事管理机制,下一步将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在全市各医疗单位推广。三是推行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已完成乡镇(中心)卫生院和卫生分院增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标牌的前期筹备,部分农村卫生院结合实施农民健康工程,主动对接有关政策,积极转变服务模式,成立了社区责任服务小组,制定医生联片、驻村、巡查服务等多种形式的“责任医生制”,实现从“坐等病人”到上门服务和预约服务等服务模式的转变,让群众享受到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宣教等“六位一体”的医疗卫生服务。

(十一)强化服务,严格管理 ,民营医院进入健康发展的轨道

社会办医疗机构包括民营医院是我市卫生事业的重要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为加快民营医院发展,今年以来,我们继续从多方面做好民营医院的扶持工作:一是在医疗机构设置和发展规划的框架内放开医疗市场,凡符合医疗机构设置条件的,一律同意开办。二是加强技术指导,我们多次派出专家组到民营医院进行检查指导,通过几次的整改,目前民营医院在医疗规范化管理方面取得了明显的进步。三是公立医院卫生技术人员有意愿到民营医院工作的,只要不影响医院正常运转,全部同意。四是对民营医院卫生技术人员的技术职称评定、参加学术组织、开展学术交流、政策知情等方面与公立医院享有同等的政策。五是鼓励民营医院参加卫生系统的各类学术会议,为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提供在医院管理、学术等方面双向交流机会的平台,促进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互相学习,扬长避短,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六是组建了包括民营医院在内的信息员队伍,与《今日江山》、江山电台合作,开辟卫生专栏,加强对民营医院的宣传,提高民营医院的知名度。

目前,我市民营发展势头良好,桃源骨伤科医院已成为衢州市有特色的专科医院之一,贝林医院是衢州市最大的综合性民营医院,大陈乡大唐村卫生室其蛇伤和肝炎病人的治疗,吸引了周边县市区的众多患者。民营医院的健康发展对于促进医疗市场公平有序竞争、提升医疗服务质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十二)、统筹做好其它各项工作

进一步加强财务建设,规范卫生系统固定资产购置审批和清产核资工作,继续推行药品和医疗设备招投标,积极做好财务内部审计工作。上半年卫生系统无火灾事故和刑事案件发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消防安全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工作也得到进一步加强,截止6月上旬,共受理各类案件38件次,卫生“对话平台”反映问题180余条,全数如期报(审)结。全面贯彻落实全市招商引资工作会议精神,全力做好卫生系统招商引资工作。积极做好市政府年度“310工程”和“为民办实事工程”中涉及卫生项目的建设工作,市人民医院传染病区基本完成装修,预计7月份能投入使用,第四专科医院已进入代建中心建设,正在进行预算编制、招标工作,市公共卫生中心(含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卫生进修学校及卫生局机关等单位)正在选址。

二、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卫生院农民健康体检仪器设备短缺

按照农民健康工程的要求,各地承担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体检的医疗单位,必须配备“新六件”,包括B超、心电图、X光机等,但目前我市具有体检能力的农村卫生院除5家中心卫生院以外,基本上没有配齐相关的医疗设备,不能按规定完成农民体检的任务。据统计,全市农村卫生院要配齐相应的医疗设备,需要投入239万元,经费的不足与工作的紧迫性形成了突出的矛盾。

(二)农村卫生队伍建设面临较大困难

从20__年起,我市农村卫生院停止招聘大中专毕业生,加上人才外流现象严重,目前我市农村卫生院不仅人员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而且专业人员的断层现象严重。农村卫生队伍建设所存在的困难不仅影响了农村医疗工作的质量,而且已影响到一些边远山区基本医疗的可及性,一些群众不能享受到应有的基本医疗服务,农民健康工程相关任务也难以落实到位。

(三)经费不足,影响了卫生事业的发展

目前财政对卫生的投入与卫生工作的实际需要,以及与中央、省有关卫生工作政策的要求还有较大的距离,影响了一些应由公共财政承担的工作质量和工作进度,如农村公共卫生工作、农民健康工程、基本医疗服务等,建议市政府要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合理调整财政支出结构,逐年增加卫生投入,增长幅度不低于同期财政经常性支出的增长幅度。

三、下半年主要工作

(一)继续推进医疗卫生单位体制改革

加强卫生体制改革,尽力破解安置金难题的制约,采取多种方法,灵活处理改制单位职工安置问题,年内继续启动1—2家卫生单位改制,积累经验,逐步推开卫生单位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在内部运行机制方面,要进一步完善全员聘用制和绩效工资制为主的人事分配制度,逐步推广淤头中心卫生院中层干部、职工双向选择的经验,逐步建立让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激励机制,营造一种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们干成事业的氛围,更有效地防止人才流失。

(二)继续深入推进实施农民健康工程

下半年要对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公共卫生管理员、村公共卫生联络员进行农民健康工程相关文件、公共卫生管理知识的培训,充分发挥市、乡、村三级公共卫生管理组织在公共卫生和农民健康工程建设中的作用。要抽调专人成立工作指导小组,加强对各乡镇落实3大类12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检查指导,及时了解各地实施情况,并制订考评细则,开展对实施情况的考核,督促、指导各乡镇全面完成农民健康工程各项任务。

(三)加快卫生监督体系建设

根据“划片设置、垂直管理”的原则,争取年底前在全市建立5—6个卫生监督派出机构,确保机构、编制、人员、场所和经费落实到位,完成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工作。

(四)集中精力开展创卫工作,确保年内通过省级卫生城市复查确认

年内要确保通过省级卫生城市的复查验收,主要做好六项工作:一是在前阶段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灭鼠工作,要求相关单位限期整改,补投灭鼠药物,有效地降低市区鼠密度;二是开展灭蟑工作,做好灭蟑宣传发动、分级培训灭蟑技术员、蟑密度监测、灭前环境卫生整治等准备工作,按照灭蟑的分工原则和要求,统一于7月25日和8月15日分两次做好灭蟑投药和物理防治等综合灭蟑工作;三是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开展“六小行业”治理;四是市爱卫办和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建立健全全市爱国卫生工作台帐资料,并装订成册,做好迎检准备;五是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宣传发动,营造创建卫生城市的良好氛围;六是结合节假日组织市区环境卫生大扫除,开展市容环境卫生专项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