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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厕所建设合同

时间:2022-03-10 17:40:59

公共厕所建设合同

第1篇

1全国公共厕所现状调查

一项来自零点调查与远景投资的最新调查结果显示:公厕少难以满足需要,公厕卫生条件差已是城市居民的普遍反应。而*、*则在全国31个城市中被评为最不方便上厕所城市的前两名。本次调查使用多阶段随机抽样方式,针对全国31个大中小城市的3434名常住居民进行了入户访问。

(1)餐店厕所比公厕有用

经营场所内的洗手间本来不算正式的公厕,但很多城市都要求经营场所的厕所对外开放,作为对公厕不足的一种补充。此次调查结果表明,这些“准公厕”由于数量多,比较容易找,已经反客为主成为人们出门在外如厕的主要选择。人们在外面上厕所使用过商场、商店内厕所的比例最高,达到57.3%,其次是快餐店内的厕所(42.9%),然后才是公园或旅游景点内(40.6%)以及大街上(33%)的等真正意义上的公厕。不过“准公厕”受经营时间和经营地段的限制较大,会给外出人员带来不方便。

(2)公厕数量少卫生差

数量少、卫生状况差仍是公厕的两个大问题。调查结果显示,42.8%的受访者认为公厕数量太少,排在公厕问题的第一位;30.4%的受访者认为公厕卫生状况差,排在公厕问题的第二位。另有27.1%的人认为公厕分布不合理,导致局部区域公厕数量更少,23.5%的人认为等待时间过长,好不容易找到了公厕,又不能马上使用,只能望厕兴叹。

(3)女性如厕等待时间长

此次调查中有29.1%女性受访者反映如厕等待时间过长,而男性受访者中反映这个问题者比例只有16.7%。由于生理上的差异,女性如厕需要的时间较长,占用的面积也较大,因此在一些比较先进的国家,公厕的女厕部分要比男厕大一些,以便男性和女性在公厕的使用上达到平衡。而中国的公厕一般男女厕同等大小,甚至男厕位多余女厕位的现实存在,于是女性等待的时间也就更长,在一些公共场所经常可以见到女性排队如厕的现象。

此次调查中还针对全国31个城市如厕难易程度以及卫生状况进行了排名,便利程度最高的前八位城市分别是:绵阳、牡丹江、宜昌、保定、天津、宝鸡、沈阳、长沙;大家反映最不方便上厕所的八个城市分别是:*、*、南京、郑州、大连、上海、北京、兰州。

(4)民意时评:关于公厕的感慨

以上关于公厕的民意调查,让人感慨者有二:一是*、*竟然在“最不方便上厕所城市”的排名中分居前两位。*、*是没有钱建公厕吗?显然不是。说到底还是有关部门的不重视。在现实中,城市的发展却偏偏不重视或忽略公共厕所的建设。这里还有一个观念的问题:公共厕所虽为人所必需之物,但人们普遍认为如厕涉及个人隐私,因此,公共厕所的建设就被隐匿到了城市建设的后台。

如果城市规划决策者们能够深入群众,真正体会到那些整日在街上奔波的人们内急时找不到厕所的痛苦,情况可能就大不一样了。我们发现,进入“最不方便上厕所城市”排名的多为大城市,北京、上海同样名列前茅,而被认为上厕所较便利的城市则多为中小城市。大城市比中小城市更不注重公厕建设,这实在令人费解。

现代化的城市建设应该注重细节,每做一件事都要调查研究,用数据说话,这样设计出来的东西才能更加人性化。男女厕所等大,设计者根本用不着思考,虽然表面上看似公平合理,实际上并不科学,然而习惯上也一直是这样做的。但是要打破常规,将女厕扩大,设计师就要拿出有说服力的数据,要先调查该处经过人群的男女比例,收集男女如厕平均用时及占用面积等参数,最后才能计算出男厕和女厕合理的大小比例。我想很多设计师懒于做这样的算数题,便放弃了改变传统的想法。

2公共厕所的规划与设计

(1)公共厕所规划

我国1990年4月1日实施的《城市规划法》从法律的高度明确了基于生活便利性的公共设施的规划建设,并从制度上强制性保证其用地和实施应不受侵占或变更。《城市规划法》第二章第十五条规定:“编制城市规划应当贯彻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第三章第二十七条规定:“城市旧区改建应……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提高城市的综合功能”,同时在第四章《城市规划的实施》中强调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服从规划管理。公共厕所作为重要的市政环卫公共设施应严格按此原则进行规划控制。

1994年2月1日施行的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中将市政公用设施列入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也称配套公建)的范畴,并指出“配套公建的规划布局和设计应考虑发展的需要……应符合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该规范规定了与不同规模的居住区相配套的公建指标,如居住区级(3万人~5万人,1万户~1.6万户)每千人至少应配备460m2~820m2的市政公用设施(含自行车存车处),每1000户~1500户设一处公共厕所,公厕宜设在人流集中处,每处用地规模至少60m2~100m2,建筑面积宜为30m2~60m2。

实际上,我国政府向来重视公共厕所的规划问题。在《城市规划法》施行之前,当时的国家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现为建设部)根据(84)城科字第153号文的要求,责成北京环境卫生科学研究所负责编制了《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并以部标准(编号为CJJ14-87)颁布,于1988年6月1日实施。总则别强调“公共厕所是城市公共建筑的一部分,是为居民和行人提供服务的不可缺少的环境卫生设施,在制定城市新建、改建、扩建区的详细规划时,城市规划部门应将公共厕所的建设同时列入规划”(第二章《公共厕所的规划》第一条)。在城市的广场和主要交通干道两侧,车站、码头、展览馆等公共建筑附近,风景名胜古迹游览区、公园、大型停车场、体育场(馆)附近及其它公共场所,新建住宅区及老居民区等位置应规划规定数量的公共厕所(第二章《公共厕所的规划》第二条)。公共厕所在主要繁华街道中的间隔距离为300m~500m,在流动人口高度密集区的间距宜小于300m,在一般街道的间距以750m~1000m为宜,未改造的老居民区的公共厕所服务范围为100m~150m,新建居民区为300m~500m(第二章《公共厕所的规划》第三条)。该标准甚至严格规定公共厕所外墙面3m以内的空地属于公共厕所用地,不准侵占(第二章《公共厕所的规划》第五条)。

一个处处为民提供便利、处处体现“以人为本”理念的城市才是真正美的城市。而要建设一个真正美丽的城市就必须从类似于公共厕所规划等一类“小事”做起,从加强城市规划管理做起,这些都贯穿了规划编制、实施、监督的各个方面。

(2)公共厕所设计

在建设较大规模的公共设施时,应制订基本构想,做好事前调查,听取相关人员以及使用者的意见,然后在具体设计时,把使用者的意见反映出来,最后进行详细的建筑图纸设计。

①事前调查

公共厕所的利用人群是不特定的,而且数量较大,容易被认为哪里的厕所都一样。由于所在地点不同,使用者的层次和要求是不同的。设计时,要对建筑物的设计、便器数、男女比例、行动不便者的照顾、附加功能、保洁等一些必要因素及所处地点和利用状况加以考虑。

首先,要对建造厕所的地点及周围的状况进行调查。如果是改建旧厕所的话,就要调查一下现有厕所的使用情况、一天中的使用人数、男女老少的比例。从公厕的使用者以及周边居民处直接听取意见,了解公厕哪些方面感到不方便、有何问题、希望做何改进等。从进厕道路、公厕防范犯罪等方面调查厕所地点是否合适。

其次,有必要调查周边公共厕所以及公共设施的厕所使用情况及配用设备。如果附近设施的厕所清洁且能放心使用,那很可能没必要再建一个厕所。

如果可能的话,希望这样的调查不仅仅是有关负责人参加,也可邀请当地居民和清洁人员一起进行讨论,共同参与实施。

②基本构想

根据调查结果进行基本设计。在设计之前,最好对基本构想进行总结,如果是小设施的话,可以将构想和设计同时进行总结。

(a)首先根据使用情况,总结出便器数量和设备的概要。如果女性使用者比较多的话,可能有必要更改男女便器的比例。如原《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CJJ14-87》3.2.1条:根据使用情况的不同,男、女蹲(坐)位设置比例以1:1或3:2为宜,可以从中看出是男厕位大于女厕位的。新的规范《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14-2005》3.1.8条:根据女性上厕时间长、占用空间大的特点,增加了女厕的建筑面积和蹲(坐)位数。厕所男蹲(坐、站)位与女厕蹲(坐)位的比例以1:1~2:3为宜。独立式公共厕所以1:1为宜,商业区以2:3为宜。从中看出女厕位是大于男厕位的。类似于这种考虑以人为本,更科学的标准修改,在新公厕设计规范中还有很多。

(b)从使用者的状况及居民的意见里总结出来的问题点,在新厕所里一定要加以改善。黑暗、给人印象不好、小孩害怕而不想使用、出入口成为死角而给人不安的感觉,等等各种各样的问题都必须加以处理。相对上述问题,使我们想到新厕所要明亮、设计上要被小孩所喜爱、稍微调整一下布局使得其尽量没有死角。或者,在居民管理地区的小公园里的厕所,应考虑把它设计成方便居民清扫和管理的厕所。相反,在使用者比较多、恶作剧和破损可能性比较高的地方,有必要把重点放在预防犯罪上,另外也必须使用牢固的设备。

(c)建筑物的设计也是一个重要的因素。一个厕所的好坏就能影响到整个公园的印象,所以要充分听取周边居民的意见。在设计图纸之前有必要先理清设计要点,把握设计特征,明确设计意图,对设计要素进行归纳。

(3)基本设计

应依照基本构想进行具体的基本设计。在建造厕所时,器具和设备显得非常重要,所以也要听取使用者的意见,总结细节的内容。例如,便器的大小、水阀的接头、内部装潢和外墙的材料、其它器具及零件等这些相当细小的方面都可能会在老人、残疾人和儿童使用时造成问题。从保洁和清扫来看,这些也是很重要的因素。

①建筑外观造型

公厕通常都建在人群比较集中、人流量大的公共场所,以方便公众使用,保护环境卫生。因此,公厕自然占据了公共环境中一定的位置。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和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对公厕建筑学和环境的要求也在不断发展和提高。公厕建筑除考虑建筑本身的美观实用外,还应考虑与周围环境相互协调、相互融洽的效果。公厕的外观应与其所处的环境(如大城市、小城市、乡村、风景区、民族村寨、公路旁等)及当地的人文景观相一致,以达到环境的整体效果。

②公厕的规模

公厕的大小,应视使用的人数和频繁程度来确定。在大城市的人流集中地(如火车站、大集会场所等)宜修成楼层式,一般为两层,一层女用,另一层男用,这样可以节省占地面积,又能容纳较多的人同时使用。而在小城市、乡村、民族村寨、风景区、公路旁则修成单层中、小型厕所。

如此归纳下来的内容就要表现到具体的图纸上去了,可能的话,也可请建筑事务所制作一个简单的模型。如果需要,还可制作一个与实物一样大的隔间模型,让座轮椅的人体验是否使用方便,发现问题及时修正。公共厕所的细小器具和设备很容易出问题,所以在这个阶段应尽量多听取使用者的意见。

*市政府去年开展四城同创,下大力气解决公厕难问题,投入4000多万元,用于新、改、扩建200座公厕,在全市主次干道上,新、改、扩建50座一类公厕。在内部设施材料选用上确保地面防滑、洗手方便。在设施配置上,充分考虑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的特殊需求,按照国家有关公厕规范和设施标准进行建设,解决群众入厕难的问题。在建设过程中我们也遇到过一些棘手的问题。下面列举出来希望能够给其他地方城市在建设公厕过程中一些经验与启示。

3关于公厕建设的建议

(1)用地的矛盾。当今城市用地非常紧张,要想在寸金的城市土地中挤得一个位置建厕所很难。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就我所参与和了解到的是规划部门对公厕的建设规划力度不够,城管部门建设出来的公厕很多都无证。要解决此问题不是一两个部门能解决的了的,我想可能还得由城管环卫、规划、园林、建设局、财政局等多部门的协作才能完成。

第2篇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公厕管理,提高城市环境卫生水平,促进社会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和《山东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公厕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厕,是指供城市居民和流动人口共同使用的厕所(包含公共场所、公共建筑附设的公厕)。

第四条*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是市政府负责城市公厕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公厕行政主管部门),对城市公厕实行统一管理;

建设、规划、公用事业、供电等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城市公厕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任何人使用公厕,都应当自觉维护公厕清洁,爱护公厕设施。

第二章城市公厕的规划

第六条城市公厕应当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改建并重、卫生适用、方便群众、有利排运、经济美观”的原则进行规划。

第七条城市公厕规划应当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公厕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居住人口密度和流动人口数量编制,并纳入城市环境卫生规划,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八条下列城市公共场所应当设置公厕:

(一)城市主次干道两侧;

(二)广场、公园、大型公共绿地、风景名胜游览区等公共场所;

(三)汽车站、火车站、大型商场、宾馆、饭店、影剧院、体育场、展览馆等公共建筑附近;

(四)各类市场和居住小区;

(五)其他按照国家规定应当设置公厕的场所。

公共场所设置公厕应当同时设置明显的符合国家《公众信息标志图形符号》规定的标志和指路牌。

第九条城市公厕设置规划,应当依照《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和公共建筑设计规范进行编制:

(一)主要繁华街道公厕间距300米-500米,流动人口高度密集的街道小于300米,一般街道公厕间距750米-1000米;

(二)旧区成片改造地区和新建小区每平方公里不得少于3座;

(三)城市公共绿地,每5000平方米用地不得少于1座;

(四)沿街建设超过100米的,必须设置水冲式公厕一座。

第十条城市公厕应修建在明显易找、便于粪便排放和机器抽运的地段,并符合卫生防疫的有关规定。公厕外观应当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第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公厕规划用地或者改变其性质。建设单位经批准征用的土地含有城市公厕规划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城市公厕规划和公厕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修建公厕,并向社会开放使用。

第三章城市公厕的建设和维修

第十二条城市公厕的建设和维修,按下列原则进行分工:

(一)城市道路两侧的公厕,由公厕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二)广场、公园、大型公共绿地、旅游景点的公厕,由其建设单位或管理单位负责;

(三)集贸市场的公厕,由市场开办单位负责;

(四)住宅小区的公厕,由其建设单位或管理单位负责;

(五)公共建筑附设的公厕,由产权单位负责;

(六)个人或单位投资的公厕,由投资者个人或单位负责。

本条前款第二、三、四、五、六项中的公厕的建设和维修,其管理单位或产权单位可以委托环境卫生专业单位代建或维修。

第十三条按照“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鼓励社会投资兴建公厕。城市道路两侧公厕的建设,可由公厕行政主管部门采取招标或拍卖等方式选择投资管理者,其他场所内公厕的建设,可由其相关产权单位或管理部门采取招标或拍卖的方式出让公厕的建设、管理、受益权。

第十四条凡在城市道路两侧投资建设管理公厕的,可享受下列优惠:

(一)城市道路两侧公厕建设用地由政府划拨给公厕行政主管部门。投资者在该土地上建设公厕,经营10-30年,到期后由公厕行政主管部门收回地上建筑物所有权;

(二)建设公厕的同时,建设单位或个人可按照设计要求建设一定面积的管理用房和经营用房,作为公厕的附属建筑物;

(三)公厕(含其附属建筑物)建设涉及到的供水、供热、供电等项增容费、开口费以及建设过程中的所有行政性收费均予免收。

第十五条新建公厕应当全部实现公厕水冲化、粪便排放无害化。原有非水冲式公厕,应当逐步进行改造或重建。主要道路两侧、广场、公园、旅游景点及各类公共建筑附设的公厕,应按照一类公厕标准进行建设或改造。

第十六条按照本办法和城市公厕规划应当设置公厕的场所未设置或者原有的公厕不符合规定标准的,责任单位应当按照城市公厕规划和公厕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新建、改建或扩建。

第十七条各类开发建设项目按规定需要配建公厕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规划要点中予以明确。工程建设单位配套建设或附设的公厕,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和同时交付使用。公厕行政主管部门参与对公厕的规划、设计审查、施工监督和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交付使用的公厕,不得擅自改变其使用性质。

第十八条人流量大、建厕地点难以落实的地段,沿街公共建筑附设的内部厕所应当对外开放,供行人使用。

第十九条人流量大、公厕数量不足且难以补建的繁华地段,公厕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需要适当设置流动公厕。

第二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坏、拆除、迁移、封闭公厕。确因城市建设需要拆除,建设单位必须先向公厕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拆迁、复建方案,经公厕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先建后拆”的原则负责复建;

确无条件先建后拆的,建设单位必须在申请时说明理由,提出完成复建时间,经公厕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按规定设置临时公厕。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期限完成复建,并在复建厕所竣工投入使用后拆除临时公厕。

第二十一条拆除公厕应当就地或在原址附近复建,因道路工程建设拆除公厕的,应当沿新建、拓建的道路两侧复建。

经确认无条件在原址或附近复建的,按审定的复建方案异地重建,或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原公厕产权单位偿还原公厕建设费用(含地价)。此项费用必须专款专用,用于公厕的重建。

第二十二条城市公厕应做到造型美观、卫生适用。独立设置的公厕,有条件的应当将距公厕3米以内的空地用于绿化。

第二十三条城市公厕应当配设方便残疾人用厕的设施。

第二十四条供水、供电、供热部门应保障城市公厕的水、电、暖供应。

第四章城市公厕的保洁和使用管理

第二十五条城市公厕的保洁工作,依照本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分别由各责任单位负责。

第二十六条城市公厕的保洁,应当逐步做到规范化、标准化,保持公厕清洁和设施完好。

城市公厕的保洁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公厕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公厕保洁的监督检查,督促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做好公厕的保洁和管理工作。

第二十八条城市公厕应当按公厕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开放,不得随意停用。因特殊情况确需临时停用的,必须经公厕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采取其他临时措施。

第二十九条实行公厕“收费许可证”制度。在市区主要道路、窗口单位、繁华商业区等公共场所设置的公厕,经公厕行政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审核批准,管理单位可以收取公厕使用费。

老人、残疾人和现役军人凭证件免费使用收费公厕,儿童免费。

第三十条公厕粪便必须按照公厕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清掏、清运和处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乱拉乱倒公厕粪便。

第三十一条公厕使用者必须严格遵守公厕使用管理规定,禁止在公厕墙壁和其他设施上乱涂抹、刻画、张贴;禁止随地吐痰、乱扔杂物;禁止向便器、便池、粪井内倾倒污水、污物;禁止在便池外便溺;禁止损坏公厕的各项设施。

第五章罚则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公厕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山东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二)、(五)项规定,责令其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按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在公厕内乱丢垃圾、污物、随地吐痰、便溺的,处以10元以下罚款;

(二)在公厕上乱贴、乱画、乱写、乱刻的,处以100元以下罚款;

(三)不履行公厕的清扫保洁义务或不符合公厕保洁标准的,处以10—500元罚款;

(四)不按规定清运、处理公厕粪便的,处以10—500元罚款。

第三十三条未按规划设置或者未按批准的设计方案建设的公厕,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和环境卫生标准的,公厕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据《山东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第三十条规定,责令有关单位和个人限期改造或者拆除;逾期未改造或者拆除的,由公厕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组织,并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四条擅自占用、拆除或毁坏公厕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公厕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据《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责令其限期退还,恢复原状,并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五条盗窃、破坏公厕设施,阻挠公厕建设和环境卫生作业,侮辱、殴打环境卫生管理人员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3篇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公厕的管理,方便公众,维护城市环境整洁,促进城市文明建设,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哈尔滨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哈尔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建成区以及实行城市化管理地区公厕的规划、建设、清洁和管护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厕,是指供城市居民和流动人口共同使用的厕所,包括公共建筑和公共场所附设的厕所。

第四条公厕的建设和管理坚持合理规划、建改并重、方便公众、卫生适用的原则。

第五条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规划部门)负责全市公厕建设的规划管理工作。

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公厕建设的组织工作。

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市容环卫部门)负责全市公厕清洁和管护的指导、监督工作。

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区市容环卫部门)负责辖区内公厕清洁和管护的行政管理工作。

市建设、国土资源、房产住宅、物价、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公厕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管理

第六条市市容环卫部门应当会同市规划部门,根据城市居民人口密度和流动人口数量,组织编制公厕设置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市市容环卫部门应当根据公厕设置规划和实际情况,编制年度新建、改建、扩建公厕详细规划,经市规划部门同意后实施。

第八条公厕设置规划的编制和公厕的建设,应当按照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二类以上(含二类)城市公厕规划和设计标准执行。

第九条公厕的建设应当采取多种建设主体、多种投资渠道的方式进行,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公厕。

第十条下列区域和场所应当规划设置公厕:

(一)广场和城市道路两侧;

(二)旅游景区(点)、机场、车站、码头、公园、出城口、大中型停车场等;

(三)大型商场、各类市场、展览馆、体育馆、宾馆、饭店、加油站等;

(四)居民居住区;

(五)其他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设置公厕的场所。

第十一条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厕的建设纳入重点工作目标,制定公厕建设的年度计划,并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临街公厕数量不足且无空间建设公厕的,区人民政府可以通过购买临街现有房屋改造成公厕;无空间建设公厕且无可利用房屋改造公厕的,区市容环卫部门可以适当设置移动公厕。

拆除危险建筑物、构筑物还建绿地的,可以根据条件适当安排空间建设公厕。

提倡利用地下进行公厕建设。

第十三条公厕的建设责任按照下列规定划分:

(一)新建住宅小区的配套公厕由建设单位按照规定进行建设;

(二)旅游景区(点)、公园的公厕由主管单位负责建设;

(三)公共建筑、公共场所的公厕由产权单位负责建设;

(四)城市道路两侧、广场及其他经规划确定设置的公厕,由区人民政府负责建设,市人民政府适当给予资金补贴。

第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公厕规划用地或者改变其使用性质。特殊情况确需占用或者改变的,应当经市规划部门同意后,报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五条公厕建设应当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其中配套建设的应当与建设项目一并办理。

市规划部门在办理公厕建设项目规划行政许可时,应当执行公示制度。

在居民居住区内建设公厕可能对周边居民生活产生不利影响的,利害关系人提出听证申请,市规划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组织进行听证。

第十六条公厕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完审批手续以及开工验线手续后进行建设。

第十七条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同时配建或者附设公厕的,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建设、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未达到上述要求的,相关部门不得对主体工程进行验收。

第十八条公厕的建设应当做到造型美观、新颖,并与周边环境以及附近建筑风格相协调。

公厕内部设施建设应当逐步提高档次,实现人性化。

第十九条新建公厕应当设置方便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等行动不便者的无障碍设施。

现有未设置无障碍设施的公厕,具备条件的应当按照前款规定进行改造,设置无障碍设施。

第二十条公厕建设应当采用高效、节水型的卫生设备和粪便储存、处理设施。新建公厕或者现有储粪池公厕附近有市政排污管道的,应当建造或者逐步改造成化粪池公厕。

在公厕周围进行项目建设的,不得阻塞粪便清运通道。

鼓励和支持无害化公厕的技术开发及应用。

第二十一条公厕应当设置明显的、符合规定的标志,并配备完善的服务、照明设施,便于使用者使用。

第二十二条公厕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竣工验收。其中配套建设公厕的验收应当提交产权转移协议。

第二十三条新建住宅小区应当按照规定配建公厕,建成后应当及时移交给所在地区人民政府,由区市容环卫部门代表区人民政府负责接管。

第二十四条现有公厕损坏严重、年久失修或者不符合卫生标准的,责任单位应当按照《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的要求,负责改造或者重建。

现有的旱厕应当有计划地改造成水冲式公厕。

第二十五条建设单位因建设工程需要拆除公厕的,在拆除前应当与所在区市容环卫部门签订公厕还建协议,并按照还建公厕的造价缴纳还建保证金后,方可拆除。建设单位按照规定完成还建的,区市容环卫部门应当将还建保证金本金及利息及时返还给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拆除公厕后暂时影响市民生活的,应当就近设置临时公厕供市民使用。新公厕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将临时公厕拆除。

区市容环卫部门应当将公厕还建协议报市市容环卫部门备案。

第三章清洁和管护管理

第二十六条公厕的清洁和管护责任,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厕和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的公厕,由区市容环卫部门负责;

(二)公共建筑、公共场所设置的公厕,由设置单位负责;

(三)旧有住宅小区配套建设的公厕,由原管护单位负责;

(四)单位和个人出资建设的公厕,由产权人负责。

前款(二)、(三)、(四)项规定的清洁和管护责任,责任单位或者责任人可以根据自愿和有偿的原则,委托所在区市容环卫部门代为承担。

第二十七条公厕管护责任单位应当指派专人负责公厕的清洁和管护,保持公厕整洁、卫生,设施完好。

公厕清洁和管护的标准,由市市容环卫部门制定并公布执行。

第二十八条经市市容环卫部门批准从事公厕粪便清掏、清运和处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定期对公厕粪便进行清掏、清运和处置,保证公厕清洁、卫生。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私掏、私运和处置公厕粪便。

第二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封闭、侵占,擅自迁移、拆除公厕;

(二)擅自改变公厕用途;

(三)盗窃、损坏公厕设施;

(四)向公厕内弃置垃圾杂物;

(五)在公厕内张贴、涂写、刻画;

(六)其他损坏公厕的行为。

第三十条公厕及附属设施发生损坏的,管护责任单位应当及时进行维修,保持公厕的正常使用功能;损坏严重无法维修的,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进行重建。

第三十一条有人值守的公厕,管护责任单位或者责任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开放或者关闭,不得擅自变更开放或者关闭时间;因维修需要确需改变的,应当经所在区市容环卫部门同意。

公厕的开放和关闭时间,由市市容环卫部门另行规定并公布。

第三十二条下列公共建筑、公共场所附设的公厕不得收费:

(一)旅游景区(点)、公园内的公厕;

(二)各类商场、宾馆、饭店内的公厕;

(三)医院以及公共客运场所内的公厕;

(四)其他按照有关规定不得收费的公厕。

第三十三条实行收费的公厕,应当经物价部门批准,取得《收费许可证》,并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公厕管护责任单位应当将公厕的收费标准在公厕明显位置公示。

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现役军人凭有效证件或者根据身高享受免费如厕待遇;具体执行细则由市市容环卫部门会同市物价部门另行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四条市市容环卫部门应当加强对公厕清洁和管护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公厕管护责任单位做好公厕的清洁和设施管护工作。

第四章其他规定

第三十五条饭店、宾馆等临街公共建筑、公共场所附设的内部厕所应当对外开放,方便行人使用。

第三十六条举办露天大型集会等活动,附近没有公厕的,举办单位或者承办单位应当在举办场地设置临时公厕。

第三十七条供水、供电部门应当保障公厕的水、电供应。公厕供水、供电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优惠价格。

第三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应当自觉爱护公厕,维护公厕的清洁卫生,并有权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劝阻和检举。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规划部门按照《哈尔滨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

(一)未办理规划审批、开工验线手续擅自建设公厕的;

(二)未按经批准的规划方案建设公厕的。

第四十条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举办露天大型集会等活动,附近没有公厕,举办单位或者承办单位未设置临时公厕,影响市容环境的,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二)侵占、损坏或者擅自拆除、迁移公厕的,限期恢复原状,处以公厕本体工程造价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三)封闭公厕的,责令改正,处以责任人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四)擅自改变公厕用途的,责令恢复原状,属经营行为的处以责任人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属非经营行为的,处以责任人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五)损坏公厕设施的,责令恢复原状,处以责任人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六)向公厕内弃置垃圾杂物的,责令清除,并处以责任人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七)在公厕内张贴、涂写、刻画的,责令清除,并处以责任人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八)擅自改变公厕开放、关闭时间的,责令改正,处以责任人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九)公厕内卫生不整洁,垃圾、粪便、污水等不及时清理的,责令改正,处以责任人2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办法其它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二条市规划部门、市容环卫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滥施处罚。

违反本条前款规定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4篇

**市国土面积5845平方公里,下辖11镇7乡,2018年末总人口68.38万人。有行政村(社区)220个,村民小组(自然村)2203个,农户113112户(除城市社区)。近年来,在省、保山市的关心和支持下,**坚持把“厕所革命”作为重大的民生工程、生态工程来抓,以“全域化、品质化”为目标,全力推进厕所建设和改造工作,进一步了保障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

一、基本情况

(一)城乡公厕基本实现全覆盖。**市建成区约25.7平方公里,规划建设城市公厕118座,目前建有公厕88座,其中2018年新增5座、改造5座,已全部建设完成;2019年建设任务为新建6座、改建4座,目前已开工8座。17个乡镇(除腾越镇外)镇区均建成2座以上公厕,共42座,其中三类以上水冲厕38座;206个农村社区或村委会均建成1座以上公厕,共411座,其中水冲厕319座。乡镇镇区、行政村水冲式公厕覆盖率均达100%。

(二)旅游公厕品质得到明显提升。2015年来,新建旅游厕所16座、改建13座。目前全市共建成旅游厕所99座。2016年,火山景区停车场旅游厕所获得云南省景区优秀旅游厕所,热海景区游客中心旅游厕所获得云南省景区特色旅游厕所。2017年5月,**火山热海公司被国家旅游局授予厕所革命“标准化引领”先进单位。

(三)学校公厕改造有序推进。我市现有中小学校196座,共有公厕274座,近年来完成水冲厕改造68座。计划2019年完成水冲厕改造34座,2020年完成水冲厕改造172座。

(四)农村户厕普及率逐步提高。通过项目带动及宣传引导,有效推动了农户自用卫生厕所改造。2018年以来共改造农村户厕25558户。截至目前,全市无害化卫生户厕覆盖农户约41258户,覆盖率达36.48%。

二、主要做法

(一)健全机制,保障到位。一是高规格建立领导机构。市委、市政府成立了以市委书记、市长为双组长的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机构,下设由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发改、财政、住建、卫计、国土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厕所革命”工作领导小组,将“厕所革命”作为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的重点工作抓牢抓实。二是着力保障建设资金。通过“上级补助、市级配套、公司融资”的方式保障建设资金。近年来,争取到上级补助资金1084万元用于城乡公厕建设(城市公厕新建10万元/座、改建4万元/座;行政村4万元/座);通过市级国资公司融资约750万元实施农村公厕改造建设;与农村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家居环境整治等项目同步实施农村户厕改造,每户补助资金约0.4万元。三是建立督查通报机制。由市人居办、市住建局牵头,每月对乡镇公厕、农村户厕建设情况开展督查,并将督查结果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对推进缓慢的,由市级领导约谈相关乡镇和部门。

(二)规划先行,科学布局。一是城市公厕统一规划。将城市公厕建设作为市政基础设施的重点内容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片区规划进行布局,纳入项目建设计划同步实施。2021年前,除继续实施好老城区公厕提质改造以外,计划在西山坝片区、城南片区建成20座二类城市公厕。到2021年,建成区内厕所密度达5.17座/平方公里,服务半径不大于800米。二是科学安排年度建设计划。编制了《**市“厕所革命”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明确了2020年前各年度目标任务。通过新建、改建和提升一批城乡公厕,实现“数量充足、分布合理、管理有效、服务到位、卫生环保、如厕文明”的目标。

(三)因地制宜,分类推进。结合**实际,在前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确定了“城乡公厕抓提升、旅游公厕抓品质、农村户厕抓普及”的工作思路。对于城乡公厕,依据《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云南省农村厕所改造建设技术指南(试行)》,重点抓好老城区现状未达标公厕的提质改造以及抓好西山坝片区等城市新区的规划建设工作。近年来,累计新建城市公厕12座、提升改造24座。对于旅游厕所,围绕全域旅游发展目标,走精品化建设道路,规划在全市主要旅游节点新建、改建A级以上旅游厕所,其中2018-2020年计划实施48座,构建旅游厕所全域化格局,基本满足全市中期旅游发展需要。对于农村户厕,主要是通过项目引导、宣传引导、示范引导等途径,抓好无害化卫生厕所的普及工作。计划2020年前改造建设无害化卫生户厕90490座,普及率达80%以上,有效解决农村户厕中旱厕数量较多、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低及少数地方无户厕等问题,进一步提升农村居民的生活品质。

(四)注重质量,明确标准。一是要求城市主干道、交通枢纽、商场、公园、广场、景区等人口密集场所公厕原则上达到城市公厕一类标准,一般地段达城市公厕二类标准。二是农村公厕按照“清洁卫生、经济适用、维护方便、不污染公共水体”的原则改造建设卫生公厕,改造后实现有墙、有顶、有冲水及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厕内清洁无蝇蛆,基本无臭味。三是根据景区标准及节点位置的重要性,分类配建3A、2A、A级旅游厕所。四是学校厕所按照“蹲位够用、设施完善、洁净卫生、管理有效、彰显育人”的标准进行建设,确保应建尽建、应改尽改、校校达标。五是农村户厕以“水冲厕+装配式三格化粪池+资源化利用”为主要改造方式,无害化卫生户厕要求入户进院,有条件的提倡入室。

(五)多措并举,注重结合。一是将农村户厕改造与农村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传统村落、省级规划示范村建设等项目有机结合、同步推进、先行先试。要求项目实施户必须配建无害化卫生厕所,实施后达到“人畜分离、厨卫入户”的要求。二是将农村户厕改造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建设有机结合。采用污水分户式处理设施(中国罐)、玻璃缸三格化粪池等工艺,有效减少了粪污对土壤的渗透和对地下水的污染。三是将农村户厕改造与居民建房审批相结合。在乡村建房规划许可审批中,逐步将户厕改造纳入审批内容,新增住房均要求配建卫生厕所。

(六)免费开放,方便市民。坚持“提升质量、方便市民”原则,在保山市率先实行城市公厕免费开放。同时,不断健全公厕使用管理规章制度,提升服务水平,每座公厕均配备专人保洁和管理人员,每天对公厕卫生进行保洁,公厕管理部门不定期对每座公厕的服务质量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另外,加强公厕设施维护和保养,环卫站专职管理人员及时对破损、缺失的设施设备进行修复和完善。通过以上措施,为城市居民、游客创造了管理到位、服务一流、整洁舒适的如厕环境,有效提升了市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三、存在困难和问题

我市在“厕所革命”推进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省市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城市公厕分布不均、品质不高。根据城市公厕布置有关标准,老城区的公厕布局基本达到要求,城市新区建设较为滞后,距离标准尚有一定差距。另外,现有的部分城市公厕配套设施不完善、设备老化,部分企事业单位及私人自建公厕管护不到位,卫生条件、管理服务水平较差。

(二)农村公厕管理不到位。近年来,我市虽新建及提质改造了一大批农村公厕,但整体上存在重建设、轻管理现象,多数公厕因管护不到位存在“脏乱差”现象,未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学校公厕水冲厕比例不高。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共有公厕274座,其中水冲厕仅有68座,占比24.81%。实现学校水冲厕所全覆盖需投入资金较大(4000万元左右)。

(四)农村户厕改造推进较为困难。一方面,受传统观念影响,许多农户卫生观念淡薄,改厕意识不强。另一方面,农户旱厕占比较高,实施改造所需资金数额较大(每户约8000元),制约了农村户厕改造进度。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完善规划,统筹推进。围绕城乡一体化建设,将“厕所革命”与我市“五美一最”中的美丽县城、美丽集镇、美丽村庄、最美庭院等工作相结合,进一步完善“厕所革命”建设规划,促进城乡公厕合理布局、全域推进。

第5篇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组织领导

1.林草局及时成立了推进“厕所革命"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亲自进行“厕所革命”工作安排协调,积极开展相关工作,按时报送相关材料。

2.召开了专门工作会议,制定了关于“厕所革命”三年行动(2019-2021)专项实施方案。

二、保障措施

1.2020年在上级部门下达“厕所革命”建设任务后,制定了“县林草局2020年“厕所革命”新建厕所计划”,以利于合理安排建设资金和控制进度,保障目标任务按时完成(2018、2019年因由其他单位牵头建设,计划、资金安排和建设进度由建设单位负责)。

2.宣传教育:由上级部门统一进行“厕所革命"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

三、建设项目实施情况

1.2018年由县文旅局、林草局(原环林局)、县委农办合计新建6座改建4座公共厕所,由住建局统一牵头打捆建设,属于林草局目标任务的一座建设地点在乡村,在2018年10月底建设完成。

2.2019年度,按照州、县工作安排,作为责任单位参与游客中心公厕建设,地点位于县镇323检查站,本项目由旅司牵头建设,在2018年底进行选址和开工,全部工作按要求和进度在2019年9月完成。

3.2020年度,林草局按上级要求制定了2020年“厕所革命”新建厕所计划,后因疫情、资金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最后以购买成品,招标完成后续安装的方式完成新建厕所一座(名称:旅游区移动厕所),安装地点:镇。厕所采购和完成安装总费用为:108965.76元,使用天然林保护管护资金。项目在今年8月底全部完成。

林草局承担的“厕所革命”民生实事目标和建设任务完成均按当年序时进度内完成,建成后对外开放共享。厕所设计建设均按标准执行。

四、运行管理情况

所建公共厕所管护运营均按上级要求统一规范管理。

在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下,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按照省、州、县关于“厕所革命”统一部署,坚决推动“厕所革命”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五、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部分公共厕所由于建设规模小,建设地点分散,有的不能长期持续提供清洁水源,加上一些地方冬季结冰,无法进行水冲,清洁和管理上存在一定困难,分散放置或建设对于厕所有效监管方面也有一定难度。

第6篇

关键词:公厕;规划管理;管理体制

随着我市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市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这一问题,建设与管理体制也面临严峻挑战,城市公厕的建设与管理对改善我市旅游环境、投资环境、居住环境,实现城市现代化等都有重要意义,特别是对我市在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国家级园林城市更具有重要的意义,下面就以莱芜市如何对公厕的现状及存在问题、建设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合理规划布置、拓展公厕功能,更好地科学规划作一定探讨。

一、莱芜市公厕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莱芜市城区现有公厕66座,加上一部分单位附属公厕51座。按国家标准分类,一类的公厕只有20座,分布不合理,越是需求量大的地段,越是缺乏公厕的状况;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公厕设施的建设和资金投入,新装改造了一大批公厕,在市区范围内基本上都按一类公厕标准建设、改造,公厕外观、卫生水平及设施大为改观,但我市的公厕建设仍存在一些问题:如公厕长期由政府独家包揽建设,未能利用社会资金,旧城改造后,部分公厕拆后但未能重建,由于城市的拓展城中村的大部分是三类公厕、旱厕,公厕设施配置简陋、功能不完善、卫生差、档次不高等,公厕的建设尚处于“初级”阶段。有计划地改造旱厕、简厕,普及水冲式厕所,这是一场“公厕革命”。

二、公厕建设过程中的质量管理

公厕建设工程的质量是公厕建筑的生命,它关联能否有效、安全地为公众提供如厕服务、提高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率等问题,是公厕施工管理的重点内容之一,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公厕施工的质量管理工作,要依据施工合同中有关工程质量条款的约定,以及有关质量标准来展开,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第一,会同监理单位做好材料质量控制工作。

建筑材料是建筑工程的基本元素,对工程质量产生直接影响。由于公厕建筑有易受腐蚀等特点,因此对公厕建筑材料的质量控制更为重要。要配合工程监理,加强对工程使用建筑材料的验收工作,并针对公厕建筑特点,加强督促选用适合公厕建筑特点的建筑材料的工作,如公厕地面装饰材料应选用耐酸、防滑的材料等,并严格控制好所用材料的质量。

第二,配合工程监理做好施工工艺质量控制工作。

对钢筋混凝土的浇捣施工、砖石砌筑施工,特别是洁具安装施工、便器存水弯水封施工等重点分部工程的施工,更应加以重视。要督促会同施工单位,制定施工工艺计划,严格遵守操作工艺要求和有关规定。对设计变更与图纸修改,要加强审核,严格管理,在施工的每一个细节上把好质量关。

第三,做好隐蔽工程质量控制工作。

化粪池、污水排放管道等是公厕重要的组成部分,承担着处置大量公厕排泄物的重任,但这些项目完成后一般都隐蔽在地下,一旦发生问题,容易造成粪便满溢等影响重大的事故,并且维修非常困难,因此,加强对这些隐蔽工程的质量控制,更加显得重要。控制的主要方法,就是要做好这些隐蔽工程的验收工作,会同工程监理,在这些项目的施工过程中,加强监督、检查,并要做好检查记录,严格履行验收手续,防止隐蔽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

三、公厕建设及规划管理工作发展方向

1、抓好公厕的规划

落实好公厕规划用地、合理选点、合理布局要有大中型城市的布局眼光,科学规划是建设好城区公厕的首要关键。将来一段时期,我市建设及旧城改造将会越来越快,房地产开发也向更高档次方向建设和规划,人居环境会更趋于舒适化和科学化,如果不利用这一有利的时机,做好公厕布局,我市的公厕将给城市文明形象和城市的发展带来负面影响,给市民、游客、行人带来如厕不便,这样给我们创建和谐社会和环保城市带来影响。

2、公厕的建筑设计与公厕使用功能科技化

一个厕所的好坏就能影响到整个公厕的印象,所以要充分听取周边居民的意见。在设计图纸之前有必要先理清设计要点,把握设计特征,明确设计意图,对设计要素进行归纳。公厕建筑是城市建筑的一部分,体现人文和城市的形象,现代化公厕建筑设计,应注入新的设计理念。具体将遵循:

第一、以人为本,体现人文关怀。注重拓展使用功能,完善设施设备。如:a.设立老年人、盲人、残疾人专用间。应设扶手,入口处设置盲道,轮椅坡道,设儿童专用小型洁具,以及提供母婴休息的设施等,体现对人的关爱等;不仅如此,公厕应该在装修、等级配置上应全部达到一级以上的标准。b.使用冷热水自动调节水龙头,自动皂液供给,擦手烘干设备以及这些设备的外观方位设置都应精心设计、考虑。一级公厕还应开辟专用空间,增添镜饰、坐椅、电源插座等设备,供人们完成隐私性的举动,并且配有:公用电话、呼救铃声、自动入厕投币、自动洁纸与售物机等。

第二、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随着地球环境的恶化,资源的日益匮乏,环保型将成为公厕设计中的主课题,节水型冲水设施,生态公厕、环保公厕的建设势在必行,生态公共卫生厕所的投入使用将最大限度地利用粪便,把粪便资源化,变废为宝,并形成良好的生态循环。

四、关于公厕建设管理中碰到的问题

(1)用地的矛盾。当今城市用地非常紧张,要想在寸金的城市土地中挤得一个位置建厕所很难。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就我所参与和了解到的是规划部门对公厕的建设规划力度不够,城管部门建设出来的公厕很多都无证。要解决此问题不是一两个部门能解决的了的,我想可能还得由环卫、规划、园林、建设局、财政局等多部门的协作才能完成。

(2)公共厕所厕位的问题。公厕改造过程中我们不光要讲求公厕整体外观,也更应该注重细微处。因为公厕规模有大有小。特别是我们在改造公厕过程中要注意,未改造之前的公厕可能是沟槽式的,蹲位数相对多些,按照公厕建设(新公厕规范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体现更人性化,更舒适)的规范改造后,按照独立式的改造,蹲位很有可能就会减少。因为我们曾经有过因为旧公厕改造后厕所蹲位减少给周边群众入厕带来不便的教训。按照规范来改造后可以达到几类公厕的标准,不按照公厕标准,只考虑厕所蹲位,以后卫生城市检查,公厕建设标准不达标。如不多增加新址建设公厕,而是就原有公厕改造,那么我们公厕的建设相对于老百姓如厕难问题的解决还有一定的距离。

五、加快城区公厕的建设管理体制改革

1、公厕建设体制改革

为加快城市公厕建设步伐,在政府对公厕建设的资金不够充裕时,可按照城市公厕建设,改造规划,实行公开招标建设,吸收社会资金改造标准级公厕,并给予一定的政策优惠,让投资者在公厕开发多种服务经营来增加收入。拓宽公厕建设资金筹集渠道,走社会化参与建设和管理的方式,在旧城改造的同时,可充分应用现有法规和条例,确保符合法规条件下的公共建筑内,由建设单位投资,按标准配设公厕,这样可以减轻政府的投资,这样可使公厕布置更合理,使规划布局更科学;又可以减轻政府的投资和日常管理运作费用的负担。这种民建公厕的管理方式是民营公管,由市环卫部门统一管理,真正实现行业化,也解决了建公厕用地和资金缺乏问题,缓解政府压力。

2、公厕管理体制改革

把我市的公厕建成多种类型“公厕+报刊亭”、“公厕+门店”、“公厕+中转站”、“公厕+中转站+办公室”型等;有关调查表明,商店、饭店、冷饮店、娱乐厅等一些饮食服务业和娱乐场所均有条件也要设置厕所,要求沿街商业、服务业、店铺增建室内厕所。商业、服务业、店铺建设店前店后公厕或室内公厕,不仅不影响其商业经营,反而还会增大顾客流量。这项工作就需要环卫部门会同工商管理、文化管理等有关部门协商,共同制订一个关于饮食服务业和文化娱乐场所设置室内厕所的法规性规定,由环卫部门牵头,监督实施;如果我市能做到这点,如果这些规定都到位,我市将省去一大笔资金建公共厕所。

第7篇

关键词:文化理念;人本原则;环境为先

在当今丰富多彩的

城市公厕在众多的城市基础设施中,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公厕通过向公众提供良好的服务、展示完美的形象,丰富着城市细节,让公众能感受城市每一个细节所带来的便捷。公厕虽小,但它确实是一个重要的城市基础设施,为整个城市的运行,起着重要的保障作用。公厕是一面镜子,它反映出国民的卫生习惯、公德水准、审美意识、受 教育 程度和国家 经济 发展水平和 科学 文化水平。厕所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

所以建筑师们在设计公厕,如何设计出好的作品,笔者认为,在设计时应遵循如下原则:

1 文化理念是设计的基础

在公共厕所设计上文化理念是设计的基础。如果一个建筑设计师对设计对象的文化内涵知晓甚少,他就不可能设计出好的作品。

公厕具有丰富城市文化的功能。公厕虽然不是文化设施,但它含有丰富的文化内涵。它的文化属性,表现在它融合了建筑文化、心理文化、地域文化等多种文化,构成独特的“厕所文化”。

公厕的文化内涵就在于它是社会的一种文化符号,公厕作为一种文化符号,是因为它作为一个重要的侧面反映着、表现着人们对生活质量和生存方式的态度,也表明城市建筑设计认识水平、风气、思维特征。WWw.133229.COM它是具有文化素质的标志性建筑,显示着一个民族的文明素质。在公厕建筑设计方面,都体现了不同国家、不同民族的风俗习惯,甚至于伦理标准,这就是文化内涵。不仅中西方不同,我国的南北方也不同,而且,汉族和少数民族不同,城市和乡村更不同。比如,

只要有人群的地方,公厕必然在这一特定的环境中存在。设计的作品,人们向往 自然 ,渴望公厕建造在天然绿色环境中,成为一道与自然和谐的景观。在公厕设计上强调自然色彩和天然材料的应用,采用许多民间 艺术 手法和风格。在此基础上设计师不断在“回归自然”上下功夫,创造新的肌理效果,运用抽象的设计手法,使公厕成为自然环境中不可缺少的人文景观。

3.2 室内空间环境相互协调

公厕的室内空间环境的协调性,主要体现在虚实结合、虚中有实、实中有虚的正确创作途径,也只有坚持了这样的创作思路,才有可能创造出较为理想和有一定水平的公厕的室内环境。

在公厕的室内空间环境总的构思方案确定后,选择材料、器具、灯光和各种配套设施等就有的放矢了。设计若选择不当,或者说未能与创作意图相符。肌理过密则繁;过疏则简。因此,“实”的取舍,应服从于“虚”的要求,方能获得良好的效果。

在公厕设计室内环境协调中还应重视“绿色设计”的问题。如:阳光的充分利用,除有利于创造明窗净洁的气氛之外,还可以有利于紫外线消毒杀菌。保证通风的畅通和有新鲜空气外,还可有机的借进室外景观。忽略了通风采光的问题,把窗设置的比较封闭,致使室内幽暗气闷,令人感到十分压抑,而且还有碍人们的健康。还有的把暖气罩设计的不够通透,造成气流受阻,既影响了取暖效果,还损失了能源。也有的灯具的选择上,常将注意力单纯地集中在美观上,忽略了照明的光效,极易造成电能的浪费。

纵上所述,可以看出公厕室内环境设计的协调,所涉及的问题是多方面的,同时也是较为复杂的。为此切不可轻率从事,应从实际出发,加强分析,借鉴经验,虚实结合,或许能够创造出优秀作品来。

3.3 与丰富环境艺术相结合

公厕的环境设计问题,固然和审美情趣有关,但品味的高与低、内涵的深与浅、形式的美与丑,在品位与内涵上,绝非是表面文章,犹如绘画中的气势、 音乐 中的情韵、文学中的心声等,即无论哪种艺术形式,若缺乏深邃的内涵,则一定是苍白无力的。因此在公厕设计中,艺术形式是个灵魂性的问题。显然,没有把关系处理好,就去单纯的追求所谓的风格与形式,是本末倒置、舍本逐末的做法,是绝然不可取的。在公厕室内设计创作中,不能让某种固定的形式束缚住活跃的思路。例如在追求清新淡雅的气氛时,就应大胆地摒除繁琐的纹样,在组合上采用简洁的线、面、体多重空间结构,以显其纯。在色彩上选用中间色调,以显其雅。在质感上择其光与粗,以显其爽。再加上合适得体的饰物以显其韵。公厕设计是建筑设计的延长,都是为了提供人类更舒适方便环境的创作中,既要有合理的功能关系;也要有优美的艺术形式,方能使公厕建筑设计的内容与形式达到高度统一的境界。所以公厕是城市中最具公共性、在公共环境中最富艺术感染力,也最能反映 现代 都市文明魅力的私密空间。不同国家、不同地区、不同民族、有不同的艺术表现形式,总之设计也必需与丰富环境艺术相结合,才能设计出具有艺术感染力的公厕。也将设计出反映时代文明的标志性建筑。

第8篇

关键词:公共卫生区域;心理;设计;技术;发展

一、定义

景区的公共卫生区域主要指景区路线上、景区内、景区接待场所,专供游客使用的卫生区域。其中包括卫生间、垃圾箱、烟灰箱等,本次研究中主要以厕所文化研究为核心。好的景区公共卫生区域不仅能够让人解决如厕的问题,同时应成为当地文化展示、历史展示、特色展示的窗口,让游人在如厕的过程中通过细节更好的了解景区,最终达成更加直观的印象。

二、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一)研究的目的

本文通过对公共区域的研究,总结出横店目前公共区域仍存在的问题。目前我国这一方面的研究尚在少数,期望本课题能够为该领域的理论研究弥补空白。

(二)研究的意义

公共卫生区域,俗称厕所,作为人们日常的衣食住行的重要一环,承担着重要的作用。在景区中的厕所除了城市公共厕所的特性之外还有其自身的特点———观赏性与语言性,这种特点是景区特点所赋予的。通过厕所这一窗口不仅会了解当地的风土人情、历史变迁,同时也是较好的文化展示。如云南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曼听公园的公厕就巧妙的将当地特有的傣族文化融入进去,不仅与公园形成了统一,同时也让游人对傣族皇室文化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厕所的发展体现了一种和谐,是衡量建设和谐景区乃至和谐社会重要的标准。厕所的研究不仅仅解决厕所本身的问题,还解决了厕所与其他相关领域之间的关系,以及处理这些关系的方法。最终达成景区、游人以及旅游厕所和谐发展的最终目的。

三、当前存在问题

公共区域卫生问题似乎是一个难登大雅之堂的问题,每个人都需要却总是避之不及,然而,随着当前人口数量的不断攀升,如厕难却成为了棘手的重要问题。而不仅仅是城市,旅游区更是如此。为何会出现这样的问题,是因为:

(一)数量较少,供不应求

在我国很多旅游区往往由于资金的问题,厕所十分有限。如在横店景区,往往只有主干道才有为数不多的厕所,而这也给游客们造成十分的不便,厕所走廊里四处可见的如厕长队就是这一现象的尴尬写照。

(二)卫生较差,脏乱差随处可见

由于管理混乱,资金不够,一部分厕所存在着年久失修的现象。外观破旧、内部破损,有的屋顶渗漏、内墙剥落、厕门损坏、地面污迹较多,个别厕所甚至有无法让游客立足的现象,而部分山区厕所更是脏乱差到极点,与外部旅游环境的美好形象形成了极端的反差。

(三)缺乏文化气息

有技术含量,无文化含量,厕所不仅成为人们的方便之地,还应融入一些文化的内容,使之成为民族文化展示和人文关怀的平台。同时还有一些厕所与景区的文化环境格格不入,如在一个具有浓郁古代特色的景区中搭配具有极度现代华的豪华厕所,这也使得游客会有一种不知所以的感觉。

(四)重建设轻管理

近年来在一些旅游厕所的改造中,有关职能部门都关注于如何多建豪华厕所,却往往忽视了日常管理和维护,地面模糊、门闩损坏、水龙头漏水等随处可见,而这又造成了经济的极大浪费,资源的不合理分配,而背后的成因也需要人们的深思。

四、解决问题的方法与途径

(一)职能部门加强治理,重点监管

为了能够给游客营造一个相对轻松的旅游环境,职能部门应加强环境治理。如:公共卫生区域数量、景区内部合理分布、管理制度制订、实际监管等都应由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统一进行,力求统筹合理。

(二)具体人员分工合理,款项物有所用

除了需要职能部门的统一监管外,具体的工作人员也应分工合理。目前有很多厕所还处于人员虚设或者单一收费等,而只有个别景区做到规范化管理。如:云南省大理市的大理古城卫生间就是一个很好的典范,这座坐落在主干道的卫生间共有2层,第一层为男厕所,第二层为女厕所,厕所的墙壁上均布置着与古城文化相关的油画,窗户均为镂空设计,为方便游客,每个蹲位都放置着相应的卫生用品系列,洗手台摆放着洗手液、木梳、护手油等物品,让人有一种宾至如归的感觉,而也正因其细节的设置,被游人们誉为五星级厕所。卫生间的管理人员共有十人,除前台的2名接待人员外,其余8人均为卫生清理人员,分为2班轮流值日,每天打扫6次,每次均在签到本上做详细的记录并签字。同时,职能部门的款项也做到了专款专用,笔笔有踪。

(三)努力开启多功能作用

除了如厕的单一功能外,景区卫生间还应发挥其多功能的窗口作用,直接架起游客和景区的桥梁,如在文化宣传、历史宣传、方便快捷的购买休息等方面均可以巧妙的设计与融合。如昆明滇池公园公用卫生间自实行了三包责任制以来,将便民与经济作为了两项重点工作来抓,不仅做到了细节上的便民服务,同时在经济方面,微型超市也带动了卫生区域的盈利发展。另外,还可在细节方面做到文化相融,如厦门胡里山炮台景区卫生间不仅镂空窗户同时是以炮台的形象构成,同时内部的宣传油画、冲刷的宣传语也均以清兵抗寇的元素组成,使公共卫生区域与景区文化进行直接联系。

(四)加强全民卫生意识,做好宣传作用

第9篇

一、目标任务

完成重大公共卫生农村改厕项目任务1000座无害化卫生户厕建设任务。

二、实施的范围和内容

(一)项目实施范围

根据各镇的申报,并经县爱卫办研究,决定在下庙镇、赤水镇、高塘镇、柳枝镇实施农村改厕项目。

(二)内容

1.召开年重大公共卫生农村改厕项目启动会。

2.按照全国爱卫办推荐的无害化卫生厕所类型(双瓮式、三格式),完成建设任务。

3.在改厕项目镇举办改厕技术培训班,搞好改厕项目村改厕施工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无害化卫生户厕建造质量。

4.发放农户改厕宣传册页和改厕健康教育宣传画,普及改厕卫生知识,提高农民群众卫生意识和健康行为形成率。

三、时间安排

根据省爱卫办统一安排,年重大公共卫生农村改厕项目从开始,至12月结束,共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各镇上报项目执行村名单及任务数量,县爱卫办审核确定项目村名单及项目任务数量。

第二阶段召开项目启动会议,签订改厕项目责任书;落实县级配套资金,完成改厕配件招标采购;在改厕项目镇实施农户改厕技术培训,在改厕项目村开展改厕宣传和健康教育。

第三阶段各项目镇、村实施户厕建造工程,完成改厕项目任务,以镇为单位申报,县项目办组织考核验收,编写项目总结和申请验收报告,上报市爱卫办;各项目镇、村月完成30%、月完成40%、月完成20%、月上旬完成10%。

第四阶段迎接省、市爱卫办考核验收。

四、资金管理及使用

(一)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80万元,其中中央每座补助500元,省级每座补助100元,市级每座补助100元,县级每座补助100元,合计每座800元,不足部分由农户自筹。市、县改厕办每座按50元留作办公、培训、督导检查、差旅等费用。

(二)资金管理与使用

1.年重大公共卫生农村改厕项目中省市投入资金,由县财政局拨入县卫生局(县改厕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卫生局(县改厕办)按照省市爱卫办有关要求,实施管理和使用;县级配套资金由县卫生局提供各项目镇、村完成数量,由县财政局按每户100元补助标准拨付县卫生局,再由卫生局拨付各项目镇、村。

2.改厕项目经费用于购置改厕厕具配件,改厕技术培训、健康教育以及项目管理(包括监督检查、基线调查、效果评估、技术指导、以奖代补、差旅办公、设备购置等费用),做到专款专用。

(三)招标采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县爱卫办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招标采购工作。按照“谁招标、谁负责”的原则,严把产品质量关。

五、工作职责

(一)县爱卫办

1.依据省市《实施方案》,制定县级《实施方案》,成立管理组织机构,落实县级配套资金。

2.会同有关部门,严格按照招标程序做好改厕卫生洁具采购工作。应标单位必须是经省上认定、具备相关资质的企业。

3.确定项目实施镇、村。按照“集中连片、形成规模、整村推进”的要求,实施无害化卫生厕所标准化建设。严禁分散布点,撒“胡椒面”。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改项目建设形式、数量、标准和地点。

4.落实专职人员包镇、包村,做好技术指导,确保建造质量。已建成的户厕必须达到无蝇、无蛆、无臭,粪便无害化处理的“四无”卫生要求,确保建造一座,合格一座;加快改厕进度,切实做好改厕项目登记表和进度报表等改厕资料的收集和上报工作。

5.负责做好村以上项目施工人员的技术培训,凡经培训的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各镇、村要同施工技术人员签订施工合同,明确质量要求,违约处罚等责任和义务。

6.开展基线调查和改厕健康教育活动。

7.对改厕物资发放要详细记录,有领取人签名,保证到村入户。严把双瓮卫生洁具配件质量,验收人必须签字负责,确保配件质量。

8.执行改厕户实名制(身份证)登记制度。严格按照“改厕项目登记表”的要求,做好改厕户的登记和上报,并以镇、村为单位建立“改厕项目登记表”电子档案,上报市爱卫办。

9.组织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对改厕项目粪便无害化处理效果检测与评价。

(二)项目镇政府职责

1.依据《年重大公共卫生农村改厕项目实施方案》,确定项目实施村组,制定本镇农村改厕实施计划,成立项目管理组织机构,落实主管人员,加强项目管理,做好改厕项目资料的收集、管理与上报。

2.督促改厕项目村组建改厕专业施工队,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提高改厕项目质量,按期完成项目任务。

3.落实镇干部包村,强化日常监督与检查,及时掌握和上报项目进度报表。

(三)项目村职责

1.落实主管领导,做好改厕配件的接收、管理与发放,建立配件发放登记。

2.采取各种形式开展改厕项目宣传与动员,组织群众积极参与户厕改造。

3.组建改厕专业队,落实改厕施工技术人员,积极参加县级改厕技术培训,提高农户厕所改造技术水平,严格按照双瓮式卫生厕所建造技术规范进行户厕改建,确保改厕项目工程质量。加快改厕项目进度,按期完成改厕项目任务。

4.落实人员负责,做好改厕户登记。按照“改厕项目登记表”的内容要求,认真做好改厕户的登记工作,做到改厕户主姓名、身份证号、改厕户门牌编号三统一。及时做好“农户改厕卡”地填写与上报。

六、项目管理与验收

(一)项目管理与监督

1.县爱卫办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与协调工作。

2.县改厕项目办与各项目镇,各镇与项目村要层层签订《改厕项目责任书》,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强化管理;并将改厕项目纳入各镇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内容。

3.县项目办每月对各项目镇村进行一次督导检查。对组织不力,进度缓慢的镇村进行通报批评,对组织得力,进度快,质量好的镇村予以通报表扬。

4.建立项目公示制度。所有项目村必须对改厕项目任务、物资分发、补助经费的发放等情况在村务公示栏中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县项目办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

(二)项目验收

1.县级考核验收:各镇村务必于之前完成改厕项目任务,并将各项目村《改厕项目登记表》和《农户改厕登记卡》上报县爱卫办。县爱卫办于前完成对各项目镇村的考核验收,于前完成县级项目总结报告上报市爱卫办。

2.考核验收的方法:查阅文档资料(包括文字资料、声像资料等原始资料),现场抽查和群众访谈等。

3.考核验收的内容:项目组织管理、补助经费的管理与使用、户厕建造数量与质量、使用与卫生管理、改厕健康教育、村环境卫生面藐以及将农村改厕纳入镇村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等情况。

第10篇

一、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指导思想及目的意义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统筹规划、广泛动员、精心组织,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地搞好农村卫生户厕建设工作,为提高广大农民群众文明卫生素质,促进*经济发展做贡献。

(二)目的意义

农村改厕工作是防止农村对周围环境及水源污染,预防传染病发生,提高农民健康水平,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治本措施,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际行动。农村卫生户厕的建设,对于减少肠道传染病的发生,保护农村劳动力,特别是保护妇女、儿童身体健康,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原则

农村卫生户厕建造,采取“因地(户)制宜、合理布局,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政府组织、部门配合,属地负责、民建公助”的原则。按照县委、政府整村推进的工作安排,为突出重点,抓好典型,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本着上级部门补助一点,农户出一点的原则,进行无害化卫生户厕建设工作。

三、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标准

按照省爱卫办推荐的三格化粪池、三联式沼气池、粪尿分集式、完整下水道水冲式四种无害化卫生厕所类型,结合*县整村推进的工作实际,我县选做三格式、三联通沼气池式卫生户厕和完整下水道水冲式卫生厕所,做到有墙、有顶,有窗、有门、有便器,厕所内外粉刷,厕内地面硬化(有条件的贴瓷砖)、标识明显、通风良好清洁,粪便贮粪池密闭无渗漏,粪便无害化处理,厕房的建盖不少于长1.5米、宽1.2米、高2米的规格建盖,到2009年8月底全部投入使用。

四、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目标任务及完成时限

(一)目标任务

在*镇、*镇、*镇、*乡共建设无害化卫生户厕625座。

(二)完成时限

按照目标任务,项目须在2009年8月底全部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项目建设过程中,县爱卫办将适时进行督导。

五、保障措施

(一)项目工作组

成立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工作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县爱卫办主任

成员:*县爱卫办科员

*县爱卫办工作人员

(二)项目技术指导组

组长:*县疾控中心主任

成员:*县爱卫办主任科员

杨峻光县爱卫办主任科员

六、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做好农村改厕工作,是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德政和民心工程,要把农村改厕工作作为关心群众,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事来抓,多方筹资,从技术和财力、物力上给予支持,提供改厕专项经费,用于宣传动员、技术指导、人力培训、监督检查及改厕补贴经费。

(二)大力宣传发动,转变传统观念

采取各种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和传媒,让群众明白,修建卫生户厕的重要意义,宣传改造厕所产生的健康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使广大农民从“要我改厕”转变为“我要改厕”,自觉投入改厕工作。

(三)自建公助,多方筹资,妥善解决改厕经费投入

农户家庭卫生厕所具有“两重性”,一方面农户厕所是农民家庭生活不可缺少的基础卫生设施之一,是一项家庭建设,农户出资修建卫生厕所是一种生活消费投入,另一方面,粪便是一种环境污染源,而作为消除粪便污染的卫生厕所又具有社会公益性质。因此,在推进农村改厕中,应教育动员群众以出资自建为主,政府给予适当投资支持,共同促进农村卫生面貌的改变。要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方资源,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加大财政投入,整合各部门涉及村容村貌整治、农村改厕、文明村建设等资金,集中力量解决农村“入厕”难、不卫生的行为问题。

(四)抓好技术培训,确保质量,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卫生厕所改造

农村厕所改造要坚持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的原则,根据不同的居住环境和气候、经济条件、地形地貌、农业生产方式、生活习惯和民俗,采用不同的改厕形式,推行适宜技术。在卫生厕所的建设中,要按照其技术设计要求,规范建设,严把施工质量关,做到建一个,验收一个,充分显示卫生厕所的效益,提高农民改厕积极性。

第11篇

以巩固国家卫生镇(街道)创建成果为目标,围绕党工委建设“新城区,城市南花园”的工作部署,采取综合措施,发挥村委作用,形成长效机制,切实提高公厕管理质量与水平,全面推进农村卫生上台阶,提升农村居民的卫生素养。

二、目标任务

1、根据上级爱卫会精神,结合全街道实际情况决定用2-3年时间,在全街道范围内全面取缔大三格化粪池,彻底解决农村粪便对环境的污染,采取“政府主导、单位负责、群众参与、多元投入”的原则,加快推进农村改厕工作。

2、对街办投资建造的农村公厕,各村要强化管理,落实专人负责,做好保洁和维修工作,保证农村公共厕所常年正常使用。

三、管理标准

1、落实专人负责,定岗定位,落实责任,保洁人员名单、保洁标准上墙公布。

2、公厕外观整洁,外立面无乱涂、乱写、乱张贴,发现及时清除。

3、公厕标牌、指示牌整洁、无损坏。

4、公厕内外设施(备)完好无损,保证能正常使用。

5、公厕照明、通风、冲水、排水等必要设施完好。

6、公厕内地面整洁、无积水,座便器、蹲位整洁,大便池两侧无粪便污物,池内无积粪、无污垢,小便槽(斗)无水锈、尿垢、垃圾。

7、无蝇无蛆、无蛛网、无积灰、无臭味、无细虫,定期进行消杀、除害。

8、管道畅通,化粪池定期清理无外溢,化粪池需密闭。

9、倒(出)粪口整洁卫生,无污物、无积水,加盖,无安全隐患。

四、管理要求

1、街道新建的公共厕所,已全部移交给各村(社区)及环卫所进行日常管理,公共厕所用水电由各村(社区)负责安装接通,各村(社区)及环卫所应在2月底全部结束,3月份全面投入使用。

2、农村公共厕所日常管理由各村(社区)负责,落实专人管理。村委要指定专人负责监督考核,落实责任制。

3、新建公厕标准比较高,日常保洁要高标准,保洁人员要定岗定位,落实责任制。

4、要完善考核机制。各村(社区)要与保洁人员就公厕设施(备)的防失窃或损坏、报酬与保洁标准、质量挂钩,签订协议,定期考核。

5、街道新建的公共厕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停用或者改变公厕用途。任何改造、变更应向街道办事处管理部门报告,同意后方可实施。

五、考核措施

1、街道办事处农村环境卫生考核小组负责对农村公共厕所管理进行考核。

第12篇

关键词:城市公厕;规划建设;管理对策

中图分类号: TU98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引言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社会经济的大力发展,人们对城市建设的要求越来越高,尤其是对城市基础设施的要求在不断提升。城市基础设施最主要的作用就是为人民服务。城市公厕为人们的日常生活提供最基本的服务,其规划设计彰显一个城市的形象,必须得到相关部门的重视。

1、公厕设计的原则

1.1、公厕的整体方案设计要体现全面先进的原则

所谓全面先进就是指无论在投资、造型还是在设施上都要精品化,要比周围环境提升一个档次,只有这样,才能逐步改变市民长此以往对公厕形成的脏、乱、臭的印象。

1.2、公厕的外观设计和谐的原则

外观和谐原则就是在不考虑公厕内部情况的前提下,注重公厕外观设计。其外观要与周边的环境协调一致。创新公厕外观设计可以美化环境,成为区域内的建设焦点,也可以起到一定的过渡作用,有效的连接区域环境。总之公厕建筑不能孤立突出,应该融入到整体环境建设的氛围内。

1.3、公厕的内部设计简约清爽的原则

内部设计简约清爽原则是指公厕内部功能区域划分明显,易识别,不要迷宫化,给人一种简单明了的感觉。在建筑用料上遵循成熟化原则,在追寻新颖美观的基础上,必须采用质量可靠的原材料。

1.4、公厕的设施设计成熟先进的原则

所谓设施设计成熟先进是指公厕的给排水设施应该通畅并易于检修,管理设施自动化程度高,空气清新度高,卫生设施节能且安全可靠,使用寿命较长。

2、城市公厕存在的问题

2.1、公厕布局不合理,而且数量少

目前许多街道的公厕很难找到,很多城市新建了大量的公共厕所,但面对城市发展的需求,公厕的数量仍然不足。一是城市公厕规划滞后。二是旧有的公厕已跟不上城市发展的要求。

2.2、“如厕难”的问题

在全国许多城市普遍存在出“如厕难”的问题。主观上与政府及有关部门引不起重视有关,客观上也不肯用寸土寸金的土地建厕所,单位和居民谁也不愿意把厕所建在自己旁边。

2.3、城市公厕卫生情况

城市公厕卫生状况虽有所改善,但由于管理人员和使用者素质低下,有的在蹲位之间的隔板上乱涂不堪入目的字画,有的将黑色的脚印留在雪白的墙上,同时也存在舒适程度不足、配套设施不完善,厕所未采取防滑、防臭措施等问题,公厕内的环境还是不能让人满意。

2.4、建筑设计方面不完善,难以表现出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

公厕设施中缺乏对儿童、老年人、盲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使用需求,针对这类人群配套的设施,比如轮椅坡道和扶手、盲道、安全抓杆、专用便器、专用洗手盆等的配置缺少,而且部分公厕的设施还缺少梳妆镜、厕内挂钩、洗面台等,不方便让人们使用。

3、公厕规划建设的管理对策

3.1、要求沿街商业服务业店铺增建室内厕所

有关调查表明,一些饮食服务业和文化娱乐场所,他们有条件也有必要设置厕所,但都不设或设置不足,而是依赖使用附近的公厕。若再增加建设独立式公厕,既不合理,也不经济。如果要求这些店家建设内部公厕,不仅不影响其经营,反而还会增加顾客流量。当然,这就需要环卫部门会同工商管理、文化市场管理等有关部门协商,共同制订一个关于饮食服务业和文化娱乐场所设置室内厕所的法规性规定,由环卫部门牵头监督实施。如果这些规定都到位了,中国城市将省去一大笔建公厕的资金。

3.2、以商养厕,免费开放

公厕的建设管理可以引入市场机制:第一,企业出资建设、管理、使用,产权归政府所有,允许企业在公厕内部、外部做广告宣传,但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要求,这样可谓一举多得,既宣传了焦作,又宣传了企业;既解决了群众如厕难的问题,又解决了公厕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第二,合资建设公厕,由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所有单位出地皮,投资者出资,约定经营年限,投资方在约定期限内可利用广告费收回投资,期满后所有权归还土地使用权所有方,这样多方位进行公厕建设,使焦作市公厕在好的基础上,更上档次、上规模,更方便市民和游客。

3.3、加强公厕建设管理法规的宣传,提高市民的环境卫生意识

根据建设部《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和《城市公厕管理办法》,结合焦作市的具体情况制定一些地方性有关公厕方面的规章,把公厕的规划建设、管理进一步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市容环境卫生的主体是广大市民。市委市政府在对公厕的资金投入给予大力支持的同时,还要充分发挥报纸、社会宣传栏等媒介宣传的作用,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扩大影响,提高社会知晓率,不断增强市民的环境意识、卫生意识。激发市民爱护城市、美化家园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自觉抵制破坏公厕设施的行为,形成人人关心公厕、爱护公厕,自觉维护公厕设施的氛围,促进公厕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从而提高城市环境卫生整体水平。

4、城市公厕的规划设计

4.1、落实“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

大部分管理部门已然接受并实施“以人为本”的理念,然而在理念的理解上却没有充分。在考虑设计问题时以人为中心来展开设计思考是人性化的本质,将设计方向定位在人性的方面,综合考虑产品开发所涉及的人性方面的需求使用等深层次的问题才是人性化设计。以人为中心应该理解为全方面的为各种群体、有特殊需求以及没有特殊需求的人,考虑群体的局部与社会的整体结合,考虑社会的发展与更为长远的人类生存环境的和谐与统一,而不是仅仅考虑一个人。

4.2、设施现代化、人性化

目前国内已出现超级豪华公厕,这些公厕装有电脑、配有音响和各种自动感应装置,公厕设施现代化是总的发展方向,但这类公厕造价很高,每㎡造价高达4000元。有的公厕内装有一些人性化设施,如婴儿床、无障碍设施等。无障碍设施建设属国家强制性规范,主要有《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施设计规范》、《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等。具体包括4个方面:厕所入口道路应设置不大于1:8坡度的坡道,以适应坐轮椅的人自由出入;服务残疾人、老人的大便器由过去的蹲式改为坐式;小便器旁边增设不锈钢扶手和洗手盆。

4.3、功能多样化

公厕的卫生功能是公厕最主要、也是最基本的功能,是人们对公厕最基本的要求。但是顺应时展的要求,人们已经不满足公厕的基本现状,对公厕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所以要求公厕功能尽量多样化,如在公厕内外设置休息座椅、健康按摩器、广告、自动售货机等。

4.4、环境设计

公厕的设置影响着人类的生存环境。一方面是从设计方案上来讲,大部分人将厕所视为放松的地方,所以在设计公厕内部坏境时,应该将主题定位在轻松与健康上,那么就需要在整体色调的设计以及建筑材料的质量还有通风换气和及时清理这些方面加强设计意识。另一方面是粪便等废弃物,将粪便冲入化粪池对水冲式公厕不是问题,对于环保要求来讲,并不是说公厕内干净无臭,其有可能将是周围环境的污染源。那么当设计一座公厕时,不能只单纯从公厕本身考虑,应该从环境的产物和与环境相互依存的物体方面多加考虑,将其从保护环境的最终目的出发,要强调我们保护自己生存环境的责任与义务。将公厕作为一个建筑来设计不是难事,难的是将一个公厕合理的设计到整个环境中。

5 结束语

城市公厕的规划、设计、建设以及管理有其鲜明的职业特点,只有积极研究透彻人们如厕行为的习惯和心理,才能为城市平稳运行、为社会和谐发展、为公众生活方便、为丰富城市文化,提供积极的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

[1]孙明达,高吉云.城市规划执行情况的评价指标体系研究[J].山东建筑大学学报,20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