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期刊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首页 精品范文 退伙申请书

退伙申请书

时间:2022-05-13 14:44:50

退伙申请书

第1篇

2007年11月13日,江西省铅山县的吴胜收到了上饶市中级法院的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胡刚的上诉,维持铅山县法院的民事判决。至此,该合伙承包纠纷案历经六载,经过法院六审,终于尘埃落定。吴胜久悬着的心总算放了下来,禁不住潸然泪下。

合伙承包起纠纷

该案还要追溯到2001年10月初,吴胜与胡刚等5人应邀商议决定合伙承包德兴狮牌水泥厂。10月20日,5人进驻该水泥厂,当月25日,吴胜作为承包方代表与发包方德兴市狮牌水泥有限公司董事长徐铭正式签订承包合同,5人还按承包合同约定缴纳风险金60万元,另8万元作为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

2002年1月9日,水泥厂因经营不善,而且发生纠纷,最终停厂。1月20日,为应付局面,吴胜把胡刚等几个合伙人找到一起商议,想通过胡刚的外部关系从发包方那里变通20万元化解资金之困,为此,吴胜出具了一张便条,上面写道:“徐总:请代付胡刚股金贰拾万元,在风险金中扣除。”但此事终未能如愿。

1月28日,几个股东实在力不从心,吴胜作为承包方代表,与德兴市狮牌水泥有限公司解除了承包合同。当时就有人提出,吴胜出具的那张便条一直未曾收回,未免欠妥。于是,2月28日,吴胜再次出具便条声明:“徐铭董事长:2002年元月20日由我打给胡刚请徐总代付胡刚股金贰拾万元的便条作废。请见此声明后,拒付该款,否则本人不承担该款的责任。”并在该便条中注明该款系5股东之款,待清算之后并由其本人在场方可支付。从2001年10月25日至2002年1月28日止,5承包人均未订立书面协议,也没有人明确提出退伙。

出条不慎,授人以柄

令大家未曾预料的是,2002年3月,胡刚拿着吴胜曾经写给徐铭的那张便条――“徐总:请代付胡刚股金贰拾万元,在风险金中扣除”,向铅山县法院,要求吴胜返回出资款20万元。2002年9月16日,铅山县法院一审认为,原、被告及其他出资人之间没有签订书面合伙协议,被告收取出资款又不向出资人出具凭据,也未充分举证证明原被告之间就合伙投资、风险承担、利润分配、经营决策、管理权等合伙必备条款达成口头一致意见。因此认为,原被告之间没有建立合伙关系,被告收取了他人投资却一直不与之订立合伙协议,而是以个人名义搞承包,这是商业活动中不诚实信用的表现,其占用原告的20万元出资款应予返还,遂判决由吴胜返还胡刚出资款20万元。

吴胜万万没有想到,为了化解合伙企业资金困难出具的便条,竟然会被合伙人利用。面对一审的不公判决,吴胜向上饶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2003年3月24日,中院审查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处理恰当,应予维持。但原审法院将此案案由定为“出资纠纷”不妥,应更正为“合伙承包纠纷”。因而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申冤再审,再度败诉

中院终审判决后,吴胜燃起的希望又一次破灭。他只得以该终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向上饶市中级法院申请再审。为了支持自己的申诉主张,吴胜向多个部门申诉反映情况,送达申诉材料几百份。

吴胜的母亲是一位退休教师,为了帮助儿子申诉,她不顾年老体弱,由于有晕车的老毛病,就徒步从铅山走几十公里的路到上饶申诉。吴胜为此大病了一场。由于生活所迫,他变卖了自己的房子,背井离乡,外出打工。但吴胜并没有死心,在外打工期间他仍坚持申诉。

2003年6月,上饶市中级法院裁定该案由本院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2003年10月13日,上饶市中院再审认为该案原审初审、本院二审认定事实不清,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的正确处理。经中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发回铅山县法院重新审理。

2005年5月26日,铅山县法院重审认为,胡刚出资20万元,本意是想与吴胜合伙承包狮牌水泥厂,吴胜收到胡刚20万元股金后,虽未与胡刚订立书面合伙协议,以确定合伙人的投资比例、盈余分配、债务承担、风险共担等内容,但不能以此来否认胡刚合伙这一本质,吴胜收到胡刚等人的股金,但股东之间互相不清楚是多少,承包经营期间,公司的生产销售、经营账目、人事安排、对外协调等重大决策均由吴胜一人决定,如此,就有理由认定,胡刚认为自己只是和吴胜合伙,至于其他人是否与吴胜合伙,是否交了股金给吴胜,如果确实交了股金给吴胜,是独自占股还是占吴胜名下的股份,这些胡刚都无从知晓,当胡刚难于继续参与合伙,自己的权利实现不了时,提出退还股金,吴胜出具了“请代付胡刚股金20万元”的便条,应视为吴胜同意胡刚退伙,吴胜虽然后来又声明该便条作废,但不能否认吴胜同意退伙的事实,因为一个民事合约行为的实施,不能以某个人随意毁约而无效。胡刚要求吴胜退还股金20万元,依法应予支持。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照我国《合伙企业法》第46条第3项、《民事诉讼法》第130条的规定,吴胜应退还原告胡刚股金20万元人民币。

检察受案提抗诉

重审判决被告吴胜依然败诉,在近乎绝望时,律师给他指出了另一条司法救济的途径――向检察机关申请抗诉。2005年10月初,吴胜以该重审判决主要事实认定不清,程序违法,适用法律错误为由向检察机关申诉。

2005年11月10日,铅山县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立案审查此案。2006年2月10日铅山县检察院以县法院重审判决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实体判决错误,依法向上饶市检察院提请抗诉。上饶市检察院受案审查认为:1、重审判决认定事实证据不足。①一审中杨某、姚某、周某、徐某等经质证的证词及其他证词均反映,该合伙股东是吴胜、胡刚等5人,他们曾经商讨过口头合伙协议,就共同出资、盈余分配、风险负担等达成一致意见,并共同推举吴胜为合伙负责人,后来5人都按约参与了合伙事务的管理,履行了自己的职责。②重审判决认为“吴胜出具了‘请代付胡刚股金20万元,在风险金中扣除’,应视为吴胜同意胡刚退伙”的证据不足。吴胜及另外两个合伙人杨某、姚某都认为出具这条子不是同意胡刚退伙,而是合伙企业为了便于从徐铭处拿钱所作的变通。法院仅以此作为吴胜同意胡刚退伙的证据不足。2、重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由于事实认定不清导致重审判决适用我国《合伙企业法》第46条第3项法律错误。遂于2006年9月29日向上饶市中级法院提出抗诉。

法院再审还公道

上饶市中级法院于2006年10月将该案交铅山县法院再审。2006年10月16日,铅山县法院裁定对吴胜与胡刚合伙纠纷案进行再审。

2007年4月27日,铅山县法院(2006)铅民再字第02号民事判决书认为,再审原告胡刚与再审被告吴胜及其他几个合伙人姚某、杨某、洪某等合意承包经营德兴狮牌水泥厂,并积极筹措资金,依法签订了承包合同,这应该是双方的真实意思体现。承包期间,5承包人共同出资,共同劳动,共同经营,且分工明确,各司其职,虽未订立书面合伙协议,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个人合伙形式要件,但根据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0条之规定,“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伙协议,又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但具备合伙的其他要件,又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有口头合伙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合伙关系。”

庭审中吴胜、姚某、杨某相互之间对分别出资14万元、15万元、14万元和洪某出资10万元不持异议,4人对承包经营期间5人共同出资总额68万元也无异议。因此,5人在承包经营德兴狮牌水泥厂期间应认定为个人合伙关系。重审中认定胡刚与吴胜两人合伙关系成立有误,抗诉机关的抗诉理由成立,应予支持。至于胡刚以吴胜出具的一张便条为依据,要求吴胜返还股金20万元的请求,根据庭审查明,吴审出具该便条,其真实意思并非同意退伙。然而作为原告胡刚也应该意识到,从吴胜毫无支配权的风险金中并不能取得支付的必然的效果。个人合伙在民事法律行为中应为共同行为,亦即多数当事人平行的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法律行为。虽然作为合伙的入伙自由,退伙亦应自由,但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第47条之规定,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胡刚在合伙期间既未出现法定退伙事由,又未在合伙期间提前通知其他合伙人声明退伙。因此,再审原告胡刚要求吴胜返还20万元股金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再审被告吴胜请求驳回胡刚的诉讼请求意见予以采纳。经合议庭合议,审判委员会讨论,依照我国《合伙企业法》相关规定,判决撤销本院2005年5月26日的重审民事判决,驳回再审原告胡刚的诉讼请求。

官司扑朔迷离,几经波折,前四审都是胡刚胜诉,第五审成了吴胜胜诉。这次是再审原告胡刚对铅山县法院再审判决不服,上诉至上饶市中级法院。2007年10月31日,上饶市中院民事判决书认为,胡刚与吴胜等五人存在事实合伙关系,合伙关系成立,胡刚诉请退回其投入的股金应予驳回。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判决驳回胡刚的上诉,维持铅山县法院民事判决。

第2篇

    第一条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

    第四条 人民法院审理无效婚姻案件,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应当对婚姻效力的认定和其他纠纷的处理分别制作裁判文书。

    第五条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死亡后一年内,生存一方或者利害关系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六条 利害关系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为申请人,婚姻关系当事人双方为被申请人。

    夫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为被申请人。

    夫妻双方均已死亡的,不列被申请人。

    第七条 人民法院就同一婚姻关系分别受理了离婚和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的,对于离婚案件的审理,应当待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作出判决后进行。

    前款所指的婚姻关系被宣告无效后,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应当继续审理。

    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第十一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第十二条 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三项规定的"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第十三条 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第十四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第十五条 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第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用于证明前款规定的过半数股东同意的证据,可以是股东会决议,也可以是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股东的书面声明材料。

    第十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另一方不是该企业合伙人的,当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其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对方时,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二)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受让权的,可以对转让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

    (三)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但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可以对退还的财产进行分割;

    (四)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又不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视为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第十八条 夫妻以一方名义投资设立独资企业的,人民法院分割夫妻在该独资企业中的共同财产时,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一方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后,由取得企业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二)双方均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在双方竞价基础上,由取得企业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第3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合伙企业的设立

第三章 合伙企业财产

第四章 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

第五章 合伙企业与第三人关系

第六章 入伙、退伙

第七章 合伙企业解散、清算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九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第三条 合伙协议应当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

第四条 订立合伙协议,设立合伙企业,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第五条 合伙企业在其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或者“有限责任”字样。

第六条 合伙企业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职业道德。

第七条 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财产和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二章 合伙企业的设立

第八条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五)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第九条 合伙人应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第十条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十一条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上述出资应当是合伙人的合法财产及财产权利。

对货币以外的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

第十二条 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履行出资义务。

各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实际缴付的出资,为对合伙企业的出资。

第十三条 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二)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三)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

(四)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五)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六)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七)入伙与退伙;

(八)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九)违约责任。

合伙协议可以载明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和合伙人争议的解决方式。

第十四条 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

第十五条 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书、合伙人身份证明等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在申请设立登记时提交批准文件。

第十六条 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登记文件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是否登记的决定。对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对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应当给予书面答复,说明理由。

第十七条 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合伙企业成立日期。

合伙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前,合伙人不得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第十八条 合伙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第三章 合伙企业财产

第十九条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

合伙企业的财产由全体合伙人依照本法共同管理和使用。

第二十条 合伙企业进行清算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

第二十一条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二十二条 合伙人依法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第二十四条 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章 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

第二十五条 各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也可以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第二十六条 依照前条规定委托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

第二十七条 由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应当依照约定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第二十八条 合伙人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帐簿。

合伙人依法或者按照合伙协议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办法。

第二十九条 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可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决定。

被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三十条 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三十一条 合伙企业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一)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二)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三)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四)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七)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

第三十二条 合伙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合伙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

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第三十三条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者弥补亏损。

第三十四条 合伙企业年度的或者一定时期的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或者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办法决定。

第三十五条 被聘任的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应当在合伙企业授权范围内履行职务。

被聘任的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超越合伙企业授权范围从事经营活动,或者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 合伙企业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建立企业财务、会计制度。

第三十七条 合伙企业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第五章 合伙企业与第三人关系

第三十八条 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

第三十九条 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第四十条 以合伙企业财产清偿合伙企业债务时,其不足的部分,由各合伙人按照本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比例,用其在合伙企业出资以外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

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四十一条 合伙企业中某一合伙人的债权人,不得以该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第四十二条 合伙人个人负有债务,其债权人不得代位行使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第四十三条 合伙人个人财产不足清偿其个人所负债务的,该合伙人只能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对该合伙人的财产份额,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六章 入伙、退伙

第四十四条 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四十五条 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六条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三)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四十七条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四十八条 合伙人违反前二条规定,擅自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第四十九条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一)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三)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四)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前款规定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第五十条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三)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四)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一条 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即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合法继承人不愿意成为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的,合伙企业应退还其依法继承的财产份额。

合法继承人为未成年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在其未成年时由监护人代行其权利。

第五十二条 合伙人退伙的,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

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第五十三条 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第五十四条 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十五条 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按照本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分担亏损。

第五十六条 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因退伙、入伙、合伙协议修改等发生变更或者需要重新登记的,应当于作出变更决定或者发生变更事由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七章 合伙企业解散、清算

第五十七条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七)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五十八条 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第五十九条 合伙企业解散,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十五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第六十条 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

(一)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三)清缴所欠税款;

(四)清理债权、债务;

(五)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六)代表合伙企业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六十一条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合伙企业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二)合伙企业所欠税款;

(三)合伙企业的债务;

(四)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合伙企业财产按上述顺序清偿后仍有剩余的,按本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比例进行分配。

第六十二条 合伙企业清算时,其全部财产不足清偿其债务的,依照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的规定办理。

第六十三条 合伙企业解散后,原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连带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第六十四条 清算结束,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提交虚假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企业登记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企业登记。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在合伙企业名称中使用“有限”或者“有限责任”字样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依法领取营业执照,而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可以处以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按照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八条 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中,将应当归合伙企业的利益据为己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责令将该利益和财产退还合伙企业;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九条 合伙人对本法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始得执行的事务,擅自处理,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条 不具有事务执行权的合伙人,擅自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一条 合伙人违反本法第三十条的规定,从事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或者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二条 合伙企业招用的职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合伙企业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或者挪用合伙企业资金归个人使用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三条 清算人未依照本法规定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或者报送清算报告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有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

第七十四条 合伙人担任清算人在执行清算事务时,谋取非法收入或者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责令将该收入和侵占的财产退还合伙企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合伙人委托的清算人有前款行为的,责令将该收入和侵占的财产退还合伙企业,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五条 清算人违反本法规定,隐匿、转移合伙企业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企业财产的,责令改正;损害债权人利益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六条 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合伙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据合伙协议中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在合伙协议中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十七条 有关行政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收受贿赂、侵害合伙企业合法权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4篇

申请人:朱黎宾,男,1969年1月19日生,汉族,原上海宝冶工业工程有限公司合同工。住上海市宝山区罗店镇南周村大苏15号,邮编201908,电话66012775

被申请人:上海宝冶工业工程有限公司(简称宝冶公司),注册地上海宝山区蕴川路5300弄1号4—177室,经营地上海宝山区盘古路895号,法定代表人赵新道,副总经理,邮编201900,单位电话36213987

原审法院及已生效判决书案号:一审宝山区人民法院(2009)宝民一(民)初字第2632号;二审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0)沪二中民三(民)终字第498号;申请裁定书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10)沪高民一(民)申字第872号。

申请再审事由:

原审(一审、二审)法院及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判决不公。申请人不服原审判决,依据《民诉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六)项之规定,申请再审。

申请再审请求:

1、请求改判支持朱黎宾要求宝冶公司承担社保机构不予报销的医疗费6971.52元外配急用药及材料费4058.35元,高压氧舱治疗费38400元及高压氧治疗期间的护理费23400元(含二次手术后三个月)伙食补贴费10395元,交通费15968元,给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前的停工留薪期7个月的工资11089.26元,共110282.13元。

2、 改判支持朱黎宾要求宝冶公司承担工伤继续治疗费至工伤医疗终结。

3、 改判支持朱黎宾因支付诉讼代理人的误工费及交通费1000元及原审二级诉讼费20元。

申请再审的事实和理由:

(一)、原审故意回避重要事实,隐瞒真相,申请人有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所谓“查明事实”。

(1)、朱黎宾于2005年11月14日至2007年3月23日期间进行高压氧舱治疗是基于手术后股骨头坏死的特殊情形所必要的治疗,有主治的市六医院医生的医嘱处方和因市六医院无此设备而指定到配合协助的医疗部门,并有收治医疗单位的证明,且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同意的指示及单位主管看望时的同意,又是在停工留薪治疗期内。原审并未查清要点。

(2)、朱黎宾主张的护理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是指在高压氧舱康复治疗期间所产生的那部分,并不包括在双方曾经协议过的手术住院范围之内,并不重复,而是未达成协议的部分。(有可计算的住院日期及代理人朱连琴在协议书签名时特别注明上可以查证),原审故意混淆。

(3)、朱黎宾在工伤手术后三年因旧伤处股骨头坏死而于2007年11月19日至2008年1月14日重新住院再次手术是工伤复发确需治疗的事实,原审不肯查明。被申请人宝冶公司不但不予申报朱黎宾工伤复发认定手续,反而于2007年12月5日(治疗住院期间)反而违约违法终止劳动关系,恶意阻止朱黎宾本人申报工伤复发,中止社保(证据有第二次手术住院的市六医院、市八医院出院小结,违法退工单2007年12月5日),而原审对此事关待遇责任的基本事实只字不提。

(4)、宝冶公司于2008年3月20日决定2008年3月7日起第二次退工并终止劳动合同,然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是在2008年9月12日付给朱黎宾,且未经协商一致。原审故意隐瞒,(证据有经济补偿协议书,终止劳动合同给付一次性补助金在内的建行存款凭条)

(5)、朱黎宾至今仍在工伤医疗期间,一次性医疗补助费不是朱黎宾自愿接受的,未经协商一致,未经签收,(证据有疾病证明单,未经签字的经济补偿协议书),原审视而不见,听而不闻。

(二)、原审在认定上脱离事实,颠倒是非,规避法律,混淆责任。

(1)、朱黎宾主张的经社保机构核定不予社保基金报销的6971.52元医疗费及社保机构不予核定的工伤手术医疗时急用外配药材料费4058.35元和因非医保定点医疗单位发票而不予核定的高压氧舱治疗费38400元均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内,工伤医疗必须支付的费用。宝冶公司是负有承担工伤医疗费用的责任单位,虽然在此期间,宝冶公司已为朱黎宾投保社保,但在社保可报范围之外的合理的必要的医疗费用,宝冶公司责无旁贷。原判认为“于法无据”是不对的,那么这部分工伤医疗费用要由工伤职工朱黎宾自负的法律依据何在呢?申请人认为具体发条上的不详的漏洞,并不能成为宝冶公司推脱责任的借口。“公平”是民法的基本准则,原审恰却违背了《民法通则》规定的公平原则。

(2)、原审隐瞒了“协议书”上朱黎宾代理人朱连琴所签“高压氧没提供”的特别注明和按实际时日可以推算得出高压氧舱治疗阶段所产生的护理费、伙食补贴费、交通费并不包括在协议范围之内的事实。原审混称“协议履行完毕”,而不支持朱黎宾主张在高压氧舱治疗期间应得的护理费、伙食费和交通费,显属偏袒不公。

(3)、朱黎宾主张2008年3月至9月七个月的停工留薪期工资11089.26元是基于宝冶公司违反《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规定,实施办法第四十条规定“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工伤人员并按照本办法规定享受就业补助金后不再享受规定的待遇”,第三十五条规定“工伤人员接受工伤治疗,原工资待遇不变”。申请人有“存款凭单”证明该补助金是在2008年9月12日给付的,尽管宝冶公司在2008年3月已经宣布终止劳动关系,但在其未履行给付就业补助金的情况下,违反办理终止劳动关系的程序,凭空宣布终止劳动关系起至实际给付就业补助金之前的七个月期间,工伤人员懒以维持生活的工薪待遇怎能落空。申请人认为在经济补偿未解决落空之前,劳动关系视同存在,朱黎宾在未享受就业补助金前的医疗期间当然有权主张留薪工资,宝冶公司仍应按合同补给留薪工资至实际给付就业补助金为止。原审只强调劳动关系终止而忽视就业补助金支付日期而断定“于法无据”是片面的,更何况朱黎宾尚在工伤复发医疗期间,经济补偿协议也未经同意。

(4)、朱黎宾主张的“劳动关系终止”后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理由有六:其一,是宝冶公司在朱黎宾工伤复发确需治疗的事实发生后不予和不让申报工伤复发认定手续。其二,是在“劳动关系终止”时给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未经协商一致,未经签字,并非自愿接受。其三,工伤治疗仍在继续,一次性医疗补助费1万多元钱远不足以支付未来所需的医疗费用。其四,是在工伤病情尚未相对稳定的情况下催逼诱骗朱黎宾作伤残鉴定。其五,宝冶公司在朱黎宾工伤治疗过程中退掉社保。其六,宝冶公司与朱黎宾终止的是2007年12月5日重新招工所建立的劳动关系,而不是2002年8月1日招工合同所建立的劳动关系,(证据见经济补偿协议中半个月的补偿金)。

(5)、本案纠纷因宝冶公司拒付待遇而起,朱黎宾因工残疾,无可亲临诉求,只能委托代理,原审即已部分支持,朱黎宾因支付代理人误工费、交通费而要求宝冶公司补偿1000元,符合过错责任原则。原审将其篡改为“朱黎宾主张因诉讼发生的误工费和交通费”而又断定“于法无据”,实属篡改事实,混淆责任。

综上所述,原审事实不清,认定错误,适用法律不当,判决不公。朱黎宾申请再审纠正,支持诉请。

此呈

最高人民法院

邮寄附有关证据

第5篇

在谈我的西语学习经验之前,先来做个自我介绍吧!小编本科非西语专业,2014年申请了巴亚多利德大学的翻译硕士,2016年回国,现就职于译猫西语运营岗。

我的西语学习之旅始于2010年,也就是大二的第一学期。当时就一直很喜欢英语,英语成绩也不错,就想着该时候学门二外。学语言嘛也要选门多人说的语言,当时上网一搜,发现德语跟西语是最多人说的小语种。根据百度百科,世界上有8700万人把法语作为母语,德语有9500万人,而西语有4.75亿人,因此在德语和西语之间,我选择了西语作为了二外开始学习。

在学西班牙语之前,我对西班牙这个国家一无所知,看2010年世界杯的时候巴西西班牙还分不清。学习一门外语仿佛真的会让人拥有另一个灵魂,让我爱上了西班牙这个国家。去过西班牙留学的小伙伴们都知道,西班牙夏天太阳六点升起,晚上十点才下山。充足的阳光让他们的性格开朗,成为天生的乐观派。

下面来说说我是如何入门的。当初我希望的是自己自学,买了西语专业必学的教科书《现代西班牙语》,但由于颤音r太难发了,自己琢磨不出来就决定报班学习。当时我中教跟外教班一起报,学的教材也比较多,《速成西班牙语》和《走遍西班牙》都学过。如果要学扎实的话,建议学《现西》,只需要交流的话《速西》也不错,只有上下两册。《走遍》说实在语法讲解没《现西》和《速西》好,不过课文实用性比较强,毕竟是西语本土教材。颤音r我是用水练的,漱口的时候"咳咯咳咯"那样,找到用气抖动舌头的感觉。在学了西语六年之后才发现,颤音r并不是最难发的,最难发的是d、g、b这三个音。d跟t、g跟c、b跟p一浊一清,非常难分辨。建议刚开始学西语的小伙伴们一定要把这几个音分清,这些我们听起来一模一样的音,在西班牙人眼里很不一样。

就这样自学了两年之后,我参加了2012年11月份的DELE B2等级水平考试(西语的DELE相当于英语的雅思托福),当时在听力这一块差了零点几分没通过,接着2013年5月份的时候再考了一遍才通过。西语的听力资源特别少,我当时用的是上外的听力教程,一共有4册,把4册都听完了可以直接试着用西语电影练听力了。

在通过了DELE考试之后,准备的就是出国申请硕士。当时找的是中介,不是一般的黑!收了高额的中介费就算了,还要在我交的学费里拿钱!过中复杂当时还找了律师。中介不但没有帮助我还给我制造了这一麻烦,刚出国孤单一人,课程听不懂,还要收拾这一烂摊子。当时是国内的中介联合了国外的中介,多收了我的学费,还虚称是跟大学的合作项目,为我们提供境外服务。我当时就觉得不合理,堂堂的西班牙公立大学会没有经过学生的同意就收取学生高额的境外服务费(大概是一千多欧元)跟中介合作?所谓的境外服务就是带我去开银行账户、申请居留卡?这些服务对于对西语一窍不通的学生来说是不错的选择,可是对于已经达到中级水平的我来说尤为不解。这一段经历西语发挥了大作用,外国的黑中介老板是西班牙人,多次跟他谈判才退回了一半多收了我的钱。还要吐槽的就是国内黑中介找的房东,国内这边跟我说住到什么时候想走就走,哪知道我要走的时候跟智利房东大战,然后还不退我300欧元的押金,说中介那边答应了他我是住一年的。所以在这里要提醒小伙伴们不要找中介,申请学校签证什么的都非常简单,网上的经验一大推。找租房也不用怕,华人开的微博账号等等的都可以帮到大家,大家不需要害怕,更不需要找黑心中介。

回到我们的主题,我在西班牙一共呆了两年半。第一年申请了萨拉戈萨大学的教育学专业,发现完全听不懂,也不感兴趣,当初因为本科读的是理科,人文类的专业都不愿意接收我。所以无奈之下只能退学报读学校里面的语言课程。在经过了大半年的学习之后,2014年的5月份考过了DELE C1级别。当时我报语言班的时候就一直跟老师说我要考C1,所以在下学期的时候,老师每个星期给我们做一套C1的模拟题,当然也有真题。所以建议想考C1的小伙伴们买一本模拟题练习册和真题册。C1真题在塞万提斯的官网上很少,当时只有一套。口语的话题目基本都不变,每年会增加一两道,具体题目的内容豆瓣有分享。在拿到了C1证书之后,我就开始准备申请硕士了,当时一心想去马德里读对外西语教学专业,但是申请的人数太多了,没申请上,就考虑申请别的城市的大学。当时一共有三家大学录取了我,一是塞维利亚大学的西语文学研究专业、二是加的斯大学的西语教学专业、三是巴亚多利德大学的翻译专业。最后我选择了巴亚多利德大学的翻译专业。硕士课程比语言课程的压力大,每天都在写作业埋头学习,对口语能力的提高帮助不大。翻译硕士毕业之后,我一心想留在西班牙工作,就进了马德里的一家公司实习了半年。能够留在西班牙工作是一件很艰难的事情,要在西班牙呆满三年,在实习公司表现得好,公司才愿意帮忙申请绿卡。后来考虑到中国也有不少的机会,所以选择了回国就业。

第6篇

(电大网上形考必备资料)

说明:课程代码:01267;

适用专业及层次:法学本科;

平台考试网址:http://ouchn.cn。

第一次形成性考核

试题及答案

一、判断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答案: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在中国境内与国外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答案:错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监事。答案:错

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答案:对

发起人首次缴纳出资后,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章程、由依法设定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申请设立登记。答案:对

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必须公告招股说明书,并制作认股书。答案:对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答案: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答案:对

凡是从事商行为的人都是商人。答案:错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答案:对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答案:对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答案:对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答案:对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答案:对

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就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表决时,应当允许会计师事务所陈述意见。答案:对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公司日常管理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答案:错

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定。答案:对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答案:对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答案:对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答案:对

公司债券可以转让,转让价格由转让人与受让人约定。答案:对

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答案:对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答案:对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答案:对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承担公司筹办事务。发起人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答案:对

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也可以低于票面金额。答案:错

记名公司债券,由债券持有人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公司债券存根簿。

答案:对

监事会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不得由公司承担。答案:错

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答案:对

绝对商行为,就是依行为性质,无论什么人实施都构成商行为的行为。答案:对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答案:对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答案:对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答案:对

商法,又称为商事法,是指以商事关系为调整对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答案:对

商法的一项任务,就是尽量减少商事关系中的不确切、不稳定因素,提高行为的法律效果的可预见性,以增强人们的安全感,调动人们从事交易的积极性。

答案:对

商事关系,大体上说,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商事组织关系,二是商事交易关系。答案:对

商事交易就是商事组织以及其他人在市场领域从事的各种经营活动。答案:对

商事组织就是人们为从事商品生产和交换而结成的经济实体。答案:对

上市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权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答案:对

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答案:对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答案:对

所谓商人,就是以自己名义实施商行为,并以此为常业的人。答案:对

所谓商事关系,大体上说,就是一定社会中通过市场经营活动而形成的社会关系。答案:对

无记名公司债券的转让,由债券持有人将该债券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答案:对

现代商法上的平等原则主要指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平等原则和市场参与者之间的机会均等原则。答案:对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税务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答案:错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得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答案:错

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答案:对

营业商行为,就是以营利为目的并具有营业性质的行为。答案:对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答案:错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不可以相互转让其股权。答案:错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不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答案:错

二、单项选择题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答案:3%;10;2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

)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

)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代表(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

)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可以另定召集董事会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限。答案:二;十;十分之一;三分之一;十

董事甲在一次董事会上,对一项议案表示异议,但表决时又改变主意投了赞成票,事后,该决议违反公司章程,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对此的以下判断中哪一个为正确?答案:甲应对公司损失负责,因为表决时投了赞成票

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

)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答案:3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

)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年内不得转让。答案:1;1

发行的股份超过招股说明书规定的截止期限尚未募足的,或者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发起人在(

)日内未召开创立大会的,认股人可以按照所缴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要求发起人返还。答案:30

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发起人应当在(

)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创立大会由认股人组成。答案:20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答案:25%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

)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答案:25%;1;半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答案:10%;50%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

)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答案:10;30;30;45

构成现代商法基本原则的是(

)。答案:强化企业组织、提高经济效率、维护交易公平、保障交易安全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

)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

)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答案:50%;90;10%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答案:三分之二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

)的同意。答案:50%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

)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答案:30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

),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答案:20%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答案:500

股份有限公司的认股人在下列哪种情形下不可以抽回股本?答案:发起人未缴足股款

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

)。答案:5人至19人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

)人。答案:3

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五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

),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答案:三分之一

甲、乙、丙共同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甲以现金出资12000元,乙以自己拥有的一台机器设备出资,经评估作价10000元,丙打算用自己拥有的专利技术出资,那么丙的出资最多可为多少?答案:18000元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

)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答案:3

监事会每(

)至少召开(

)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答案:六个月;一

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

)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答案:1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答案:三分之一

某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决定将甲乙两个国有独资公司撤销,合并成立甲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后的甲股份公司仍使用原甲公司的字号,该合并事项已经有关部门批准,现欲办理商业登记。应办理哪一类型的登记?答案:设立登记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

)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答案:20

日本商法第262条设立的

表见代表董事

制度规定,经理、副经理、专职董事、常务董事和其他董事,使用被认为代表公司的名称所为的行为,即使其没有代表董事的权限,公司对善意第三人也应承担该行为的责任。对此规定在商法理论上如何理解?(

)

答案:它贯彻了保障交易安全的原则

日本商法第262条设立的

表见代表董事

制度规定,经理、副经理、专职董事、常务董事和其他董事,使用被认为代表公司的名称所为的行为,即使其没有代表董事的权限,公司对善意第三人也应承担该行为的责任。对此规定在商法理论上如何理解?(

)

答案:它是外观法则的体现

日本商法第262条设立的

表见代表董事

制度规定,经理、副经理、专职董事、常务董事和其他董事,使用被认为代表公司的名称所为的行为,即使其没有代表董事的权限,公司对善意第三人也应承担该行为的责任。对此规定在商法理论上如何理解?(

)

答案:它贯彻了保障交易安全的原则

日本商法第262条设立的

表见代表董事

制度规定,经理、副经理、专职董事、常务董事和其他董事,使用被认为代表公司的名称所为的行为,即使其没有代表董事的权限,公司对善意第三人也应承担该行为的责任。对此规定在商法理论上如何理解?(

)

答案:它是外观法则的体现

日本商法第262条设立的

表见代表董事

制度规定,经理、副经理、专职董事、常务董事和其他董事,使用被认为代表公司的名称所为的行为,即使其没有代表董事的权限,公司对善意第三人也应承担该行为的责任。对此规定在商法理论上如何理解?(

)

答案:它贯彻了保障交易安全的原则

日本商法第262条设立的

表见代表董事

制度规定,经理、副经理、专职董事、常务董事和其他董事,使用被认为代表公司的名称所为的行为,即使其没有代表董事的权限,公司对善意第三人也应承担该行为的责任。对此规定在商法理论上如何理解?(

)

答案:它是外观法则的体现

商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答案:以实施商行为为常业

商事关系主要是指:(

)答案:商事组织关系和商事交易关系

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

)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

)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

)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答案:超过半数;超过半数;三

上市公司在(

)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

)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以上通过。答案:一;百分之三十;三分之二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

)为发起人,其中须有(

)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答案:2人以上200人以下;50%

为股票发行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有关专业人员在哪个期间不得买卖该种股票?答案:在该股票承销期内及期满后6个月内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答案:10

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答案:35%

以下人员中,哪些属于商人?(

)答案:某合伙企业

以下人员中,属于商人的是:(

)答案:某个体商贩

有限责任公司给股东出具的出资证明书,其法律性质属以下哪一种?答案:证权证书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

)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五十一条另有规定的除外。答案:3人至13人

在我国,具有商人性质的主体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答案: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和其他形式的企业法人;联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

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

)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

)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

)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答案:20;15;30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

)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

)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答案:60;90

A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再次发行公司债券。以下情况中,哪一个构成审批机关拒绝批准的正当理由?答案:该公司上次发行债券的实际募集率是95%

三、多项选择题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答案: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答案: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答案: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答案: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董事会应于创立大会结束后三十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下列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答案: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

董事会应于创立大会结束后三十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下列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答案: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公司住所证明;验资证明;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的任职文件及其身份证明

发起人应当在创立大会召开十五日前将会议日期通知各认股人或者予以公告。创立大会应有代表股份总数过半数的认股人出席,方可举行。创立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答案:选举董事会成员;通过公司章程;审议发起人关于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

发起人应当在创立大会召开十五日前将会议日期通知各认股人或者予以公告。创立大会应有代表股份总数过半数的认股人出席,方可举行。创立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答案:发生不可抗力或者经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直接影响公司设立的,可以作出不设立公司的决议;创立大会对前款所列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对发起人用于抵作股款的财产的作价进行审核;对公司的设立费用进行审核;选举监事会成员

公司发行记名股票的,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答案:各股东取得股份的日期;

各股东所持股票的编号

公司发行记名股票的,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答案:各股东所持股份数;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公司章程对下列哪些主体具有约束力?答案:股东;

公司本身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答案: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答案: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董事人数不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答案: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答案: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修改公司章程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答案: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答案: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答案: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修改公司章程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答案: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答案:公司利润分配办法;

公司法定代表人;

监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答案:公司名称和住所;

公司经营范围;

公司设立方式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答案: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

董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

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答案:公司利润分配办法;

公司法定代表人;

监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答案: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

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票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

)答案:股票种类、票面金额及代表的股份数;

公司名称;

公司成立日期;

股票的编号

国有独资公司的哪些事项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答案:增减资本;

合并、分立;

发行公司债券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答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答案: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答案: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答案: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某股份公司成立时,某甲做为发起人欲以其所有的一幢楼房作为出资,他应办理哪些手续?答案:验资;

创立大会确认;

产权过户;

评估作价

日本商法第262条设立的

表见代表董事

制度规定,经理、副经理、专职董事、常务董事和其他董事,使用被认为代表公司的名称所为的行为,即使其没有代表董事的权限,公司对善意第三人也应承担该行为的责任。对此规定在商法理论上如何理解?(

)答案:它贯彻了保障交易安全的原则;

它是外观法则的体现

商人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答案:以实施商行为为常业;

以自己的名义实施商行为;

实施商行为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答案: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答案: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有公司住所;

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为什么说英美法的商法概念属于实质商法的范畴?答案:英美的商事法律规范有包括单行法律、判例、民间自治规章等等在内的广泛渊源;

英美法没有民法与商法的严格区分,也没有相对于民法典意义上的商法典

下列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规定,错误的有哪些?答案:乙股份公司:董事每届任期为2年,不许连任;甲有限公司:董事每届任期为4年;丙有限公司:监事全部由股东代表组成;丁股份公司:监事兼任公司董事

下列有关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的表述哪些是错误的?答案: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任职期内不得转让

以下国家采民商分立的立法体例的国家有(

)。答案:德国;

法国;

日本

以下人员中,哪些属于商人?答案:某个体商贩;

某合伙企业

以下选项中,哪些属于绝对商行为?(

)答案:在证券交易所买卖股票;

汇票的出票

以下主体中,哪些不属于商人?(

)答案:某公司董事;

某公司总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答案: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的事项(

)。答案: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注册资本

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的事项(

)。答案: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公司成立日期;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答案:股东的出资额;出资证明书编号;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招股说明书应当附有发起人制订的公司章程,并载明下列事项:(

)答案:无记名股票的发行总数;

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

每股的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招股说明书应当附有发起人制订的公司章程,并载明下列事项:(

)答案:认股人的权利、义务;

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募股的起止期限及逾期未募足时认股人可以撤回所认股份的说明

四、案例题

章一德到保险公司商谈分别为其62岁的母亲吴氏和6岁的女儿章凰侯投保意外伤害险事宜。章一德向保险公司详细询问了有关意外伤害保险的具体条件,也如实地回答了保险公司的询问。答案:因章凰侯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故章一德可以监护人身份指定受益人。

2000年3月,甲、乙、丙开办一合伙企业,同年6月甲与丁结婚。2005年8月,双方协议离婚,约定将合伙企业中甲的财产份额全部转让给丁。答案:如乙、丙不同意丁入伙,必须购买该财产份额;合伙企业应清算,丁分得甲应得财产份额;合伙企业中甲的财产份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合伙人甲在合伙企业中有份额15万元,待分配利润3万元。现甲无力偿还其对第三人乙的负债20万元,乙要求强制执行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

答案:乙可以就该15万元份额和3万元待分配利润请求强制执行。

甲、乙、丙合伙经营一个合伙企业,取名为三义合。合伙协议中约定:甲乙是普通合伙人,丙是有限合伙人。乙为负责人。凡5万元以上的业务须经甲乙丙三人一致同意。答案:该合伙取名为三义合是不合法的。

甲、乙签订一份购销合同。甲用银行承兑汇票付款,在汇票的背书栏记载有如果乙不按期履行交货义务,则不享有票据权利,乙又将此汇票背书转让给丙。答案:无论乙是否履行交货义务,票据背书转让后,丙取得票据权利;背书上所附条件不产生汇票上效力,乙无论交货与否均享有票据权利。

甲公司(中方)与某国乙公司(外方)拟在深圳共同设立一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某律师受聘为双方起草一份《合作经营合同》。答案:合作企业的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中方担任,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由外方担任。

甲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清算组在清理该公司财产时,发现的下列哪些财产应列入该公司的破产财产?答案:该公司对某大桥上的未来20年的收费权;该公司一栋在建的办公楼;该公司依合同将于三个月后获得的一笔投资收益。

甲公司持有乙上市公司30%的股份,现欲继续收购乙公司的股份,遂发出收购要约。答案:本收购要约所公布的收购条件适用于乙公司的所有股东;甲公司将在45日内完成对乙公司股份的收购;甲公司收购乙公司的股份至51%时即不再收购。

甲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未经股东会授权,不得处置公司资产,也不得以公司名义签订非经营性合同。一日,董事长任某见王某开一辆新款宝马车,遂决定以自己乘坐的公司旧奔驰车与王调换,并办理了车辆过户手续。答案:无论是否违反公司章程,只要王某无恶意,该行为就有效。

甲股份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拟以增发股票的方式从市场融资。公司董事会在讨论股票发行价格时出现了不同意见。答案:以高于票面金额发行股票可以增加公司的资本公积金,故应争取溢价发行;现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为8元,可在高于票面金额与低于8元之间定价,投资者易于接受。

甲煤矿拥有乙钢厂普通债权40万元,现乙钢厂被宣告破产,清算组查明甲煤矿尚欠乙钢厂20万元运费未付。清算组预计破产清偿率为50%。甲煤矿要求抵销债务。债权人会议各方为甲煤矿的债权发生争执。

答案:甲煤矿可以抵销20万元债务,并于抵销后拥有20万元破产债权。

甲拾得某银行签发的金额为5000元的本票一张,并将该本票背书送给女友乙作生日礼物,乙不知本票系甲拾得,按期持票要求银行付款。假设银行知晓该本票系甲拾得并送给乙。答案:甲取得本票不合法,且乙无对价取得本票,银行得拒绝支付。

刘、关、张约定各出资40万元设立甲有限公司,因刘只有20万元,遂与张约定由张为其垫付出资20万元。公司设立时,张以价值40万元的房屋评估为60万元骗得验资。后债权人发现甲公司注册资本不实。答案:应由刘补交20万元,张、关承担连带责任。

某公司两年前申请发行5千万元债券,因承销人原因剩余500万元尚未发行完。该公司现将已发行债券的本息付清,且公司净资产已增加一倍,欲申请再发行5千万元债券。答案:不应批准。

某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决定将甲、乙两个国有独资公司撤销,合并成立甲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后的甲股份有限公司仍使用原甲公司的字号,该合并事项已经有关部门批准现欲办理商业登记。答案:设立登记。

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定解散该公司,其后股东会、清算组所为的下列哪一行为不违反我国法律的规定?答案:股东会选派股东甲、股东乙和股东丙组成清算组,未采纳股东丁提出吸收一名律师参加清算组的建议。

乙公司与丙公司交易时以汇票支付。丙公司见汇票出票人为甲公司,遂要求乙公司提供担保,乙公司请丁公司为该汇票作保证,丁公司在汇票背书栏签注若甲公司出票真实,本公司愿意保证。后经了解甲公司实际并不存在。答案:应当承担票据保证责任。

在公司的破产案件中,有关当事人提出的下列主张,哪些依法应予支持?答案:丁依合同保管着的一批货物,要求以变卖这批货物的价款优先清偿拖欠的保管费;甲要求收回依融资租赁合同出租给的设备。

章一德到保险公司商谈分别为其62岁的母亲吴氏和6岁的女儿章凰侯投保意外伤害险事宜。章一德向保险公司详细询问了有关意外伤害保险的具体条件,也如实地回答了保险公司的询问。答案:以被保险人吴氏指定的章凰侯为受益人;以被保险人吴氏为受益人;以投保人章一德和被保险人吴氏共同指定的第三人为受益人;以投保人章一德为受益人,但须经吴氏同意。

章一德到保险公司商谈分别为其62岁的母亲吴氏和6岁的女儿章凰侯投保意外伤害险事宜。章一德向保险公司详细询问了有关意外伤害保险的具体条件,也如实地回答了保险公司的询问。答案:合同效力中止;保险人按照约定条件减少保险金额。

章一德到保险公司商谈分别为其62岁的母亲吴氏和6岁的女儿章凰侯投保意外伤害险事宜。章一德向保险公司详细询问了有关意外伤害保险的具体条件,也如实地回答了保险公司的询问。答案:章一德有权解除合同,保险公司应当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A公司向凤凰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水泥,价值150万元,A公司开具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汇票上背书不得背书转让字样。答案:凤凰有限责任公司不可以将汇票转让给B公司;服装厂可不以将汇票转让给轮胎厂。

第二次形成性考核

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

)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答案:30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

),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答案:之日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项不可以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答案:企业法人

关于合伙人出资份额转让的说法错误的是(

)。答案:内部转让须经合伙人的半数以上同意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甲在单独执行企业事务时,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独自决定实施了下列行为。其中哪一项行为的实施,违反了合伙企业法的规定?答案:以企业的设备为乙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抵押

合伙企业的利润,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合伙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比例的应按下列哪项办理?答案:由合伙人平均分配

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应当自作出变更决定或者发生变更事由之日起(

)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答案:15

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能否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答案:不得对抗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表决办法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

)通过的表决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对合伙企业的表决办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答案:50%以上

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

)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答案:100%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

)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答案:30

甲、乙、丙、丁共同投资设立合伙企业,约定利润分配比例为4∶3∶2∶1。现甲、乙已退伙,丙、丁未就现有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约定新的比例。依照法律规定,现该合伙企业的利润在丙、丁之间应按照(

)分配。答案:全部利润平均分配

甲、乙、丙三人拟共同出资组成一合伙企业,并于

1999年3月10日达成一致,签署了合伙协议。甲、乙、丙三人按约定于4月1日完成各自的出资义务之后,4月15日将合伙协议等申请文件提交工商部门予以登记,有关部门经审查后于4月25日核准登记申请,并于4月28日通知申请人并发给营业执照。那么,该合伙企业是于(

)成立的。答案:4月28日

甲将其在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转让与乙,双方签订转让协议。后甲的债权人丙请求对该财产份额强制执行。以下判断中,(

)是正确的?答案:如果转让协议已经取得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则丙无权请求强制执行

某合伙企业三个合伙人分别出资20万、10万、10万元,但对利润分配比例没有在合伙协议中约定,当事人对赢利获得的20万应如何分配(

)。答案:按照出资比例分配

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日内,作出是否登记的决定。予以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当给予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答案:20

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

)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答案:15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

)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

)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答案:50%;15

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

)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

)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

)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答案:10;60;30;45

退伙事由实际发生(

)为退伙生效日。答案:之日

王某因不懂经营,被别人骗走合伙企业中的一大笔资金,使该企业陷入困境。经其他合伙人研究一致同意,决定将王某除名,王某以自己并非故意为由,对除名决定有异议,王某可以采取下列哪种方式解决?

(

)答案:向人民法院起诉

为了保护合伙企业和其他合伙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合伙人的债权人:(

)答案:可以依法追索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收益

下列关于合伙企业经营积累的财产性质的说法正确的是:(

)答案:为全体合伙人共同共有

下列关于有限合伙企业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答案:有限合伙人可以执行合伙事务,但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以下关于合伙人的债务清偿与合伙企业的关系说法错误的是(

)。答案:合伙人的债权人可以代位行使合伙人的权利

以下关于特殊的普通合伙的说法中,哪一个错误的?(

)答案: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可以建立执业风险基金、办理职业保险

有限合伙企业由(

)个以上(

)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答案:2;50

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

)个普通合伙人。答案:1

在合伙企业的出资中,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方式不同的是:(

)答案:以劳务出资

在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中,不得约定:(

)答案: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在合伙企业中,合伙事务的决定直接关系到全体合伙人的利益,因而一般情况下,合伙事务的决定均须由全体合伙人同意。以下有关合伙企业事务中,无须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是:(

)答案:合伙人某丁意欲将自己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转让给另一个合伙人戊

在如下选项中,(

)不是合伙企业的特征。答案:合伙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

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

)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答案:15

二、多项选择题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答案: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答案: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哪些(

)。答案:对合伙企业忠实的义务;

异议权和撤消权;

管理参与权;

知情权和监督权

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协议应载明下列那些事项(

)。答案:入伙与退伙;

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关于我国合伙企业概念,以下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答案:合伙企业必须履行企业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合伙企业不包括合伙制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非经工商登记的组织;

合伙企业不能采用有限合伙的形态;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以自然人为限

合伙企业的下列哪些事务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答案:转让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

改边企业的名称;

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答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答案: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合伙企业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解散(

)。答案: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

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协议约定的合伙目标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合伙人出资的形式包括(

)。答案:合伙人的货币;

合伙人有权处分的土地使用权;

合伙人的实物

合伙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取得合伙人资格的条件包括(

)。答案:继承人愿意;

有合伙协议的约定或全体合伙人的一致同意;

有合法继承权;

未成年的继承人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代行其权利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答案: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答案: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答案:未履行出资义务;

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答案: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未履行出资义务;

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合伙事务的执行可采取以下那种方式(

)。答案: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

委托2名合伙人执行;

委托一名合伙人执行

合伙协议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外,还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答案: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

有限合伙人入伙、退伙的条件、程序以及相关责任;

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相互转变程序

合伙协议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外,还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答案: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的条件和选择程序;

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执行事务合伙人权限与违约处理办法

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答案: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

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

答案: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入伙与退伙;

争议解决办法;

违约责任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答案: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甲要成为某合伙企业的须符合以下那些条件(

)。答案:甲应如实向合伙人说明个人负债情况;

甲应停止其已经从事的与该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原合伙人如实高知该企业的经营状况;

取得原合伙人的一致同意

答案:甲应停止其已经从事的与该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原合伙人如实高知该企业的经营状况;

取得原合伙人的一致同意

甲欲加入乙、丙、丁的合伙企业。在以下哪些情况下,甲不能被认为已成为新合伙人?(

)答案:乙、丙在入伙协议书上签字;丁出国未归,仅在电话中表示同意;

乙、丙、丁口头表示同意,未签订书面协议;

乙、丙表示同意,丁未置可否

某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为3年,以下情形可以使当事人退伙的有(

)。答案: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合伙人严重违反了协议约定的义务;

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

)答案: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

清理债权、债务

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

)答案:清缴所欠税款;

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答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答案:有二个以上合伙人;

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有书面合伙协议

下列不属于当然退伙情形的有哪些?(

)答案:合伙人未履行出资义务;

合伙人依法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下列情形导致当事人当然退伙的有(

)。答案: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

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以下关于合伙财产的说法正确的是(

)。答案:对于善意第三人,合伙企业不得以个别合伙人未经授权擅自处分合伙财产为由主张其行为无效;

个别合伙人处分合伙财产,应得到全体合伙人的授权;

合伙企业的财产属于共有财产;

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处分企业财产的,不得以此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

以下关于合伙企业对外债务说法正确是(

)。答案:对外债务的清偿,必须先以合伙企业的财产清偿;

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对外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合伙人的所有可执行财产,均可用于清偿

以下说法哪些错误的?(

)答案: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

为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一律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

有限合伙人也可以劳务出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答案: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该继承人未取得该资格;

合伙协议约定不能成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

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答案: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

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答案: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

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

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本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有限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答案: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三、判断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答案:对

被聘任的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超越合伙企业授权范围履行职务,或者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答案:对

被聘任的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应当在合伙企业授权范围内履行职务。答案:对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答案:对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不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答案:错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答案:对

订立合伙协议、设立合伙企业,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答案:对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可以成为普通合伙人。答案:错

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有限连带责任。答案:错

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中有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该项经营业务应当依法经过批准,并在登记时提交批准文件。答案:对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答案:对

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答案:对

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合伙企业成立日期。答案:对

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答案:对

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答案:对

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答案:对

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财产及其权益受法律保护。答案:对

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答案:对

合伙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前,合伙人不得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合伙业务。答案:对

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

普通合伙

字样。答案:对

合伙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答案:对

合伙企业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建立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答案:对

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或者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答案:对

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答案:对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但是不可以用劳务出资。答案:错

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答案:错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以外的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答案:错

合伙人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答案:对

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法定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答案:错

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不可以由合伙人协商确定。答案:错

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让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答案:对

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答案:对

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答案:对

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不用通知其他合伙人。答案:错

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答案:对

合伙协议可以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答案:错

合伙协议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答案:对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答案:错

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不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答案:错

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答案:对

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企业登记机关能够当场登记的,应予当场登记,发给营业执照。答案:对

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书、合伙人身份证明等文件。答案:对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答案:对

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答案:对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答案:错

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答案:对

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不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答案:错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人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答案:对

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答案:对

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因此要求其退伙。答案:错

四、案例

章一德到保险公司商谈分别为其62岁的母亲吴氏和6岁的女儿章凰侯投保意外伤害险事宜。章一德向保险公司详细询问了有关意外伤害保险的具体条件,也如实地回答了保险公司的询问。答案:因章凰侯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故章一德可以监护人身份指定受益人

2000年3月,甲、乙、丙开办一合伙企业,同年6月甲与丁结婚。2005年8月,双方协议离婚,约定将合伙企业中甲的财产份额全部转让给丁。答案:合伙企业应清算,丁分得甲应得财产份额;

合伙企业中甲的财产份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乙、丙不同意丁入伙,必须购买该财产份额

合伙人甲在合伙企业中有份额15万元,待分配利润3万元。现甲无力偿还其对第三人乙的负债20万元,乙要求强制执行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答案:乙可以就该15万元份额和3万元待分配利润请求强制执行

甲、乙、丙合伙经营一个合伙企业,取名为三义合。合伙协议中约定:甲乙是普通合伙人,丙是有限合伙人。乙为负责人。凡5万元以上的业务须经甲乙丙三人一致同意。答案:该合伙取名为三义合是不合法的。

甲、乙签订一份购销合同。甲用银行承兑汇票付款,在汇票的背书栏记载有如果乙不按期履行交货义务,则不享有票据权利,乙又将此汇票背书转让给丙。答案:背书上所附条件不产生汇票上效力,乙无论交货与否均享有票据权利;

无论乙是否履行交货义务,票据背书转让后,丙取得票据权利

甲公司(中方)与某国乙公司(外方)拟在深圳共同设立一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某律师受聘为双方起草一份《合作经营合同》。答案:合作企业的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中方担任,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由外方担任

甲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清算组在清理该公司财产时,发现的下列哪些财产应列入该公司的破产财产?答案:该公司一栋在建的办公楼;

该公司依合同将于三个月后获得的一笔投资收益;

该公司对某大桥上的未来20年的收费权

甲公司持有乙上市公司30%的股份,现欲继续收购乙公司的股份,遂发出收购要约。答案:本收购要约所公布的收购条件适用于乙公司的所有股东;

甲公司收购乙公司的股份至51%时即不再收购;

甲公司将在45日内完成对乙公司股份的收购

甲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未经股东会授权,不得处置公司资产,也不得以公司名义签订非经营性合同。一日,董事长任某见王某开一辆新款宝马车,遂决定以自己乘坐的公司旧奔驰车与王调换,并办理了车辆过户手续。答案:无论是否违反公司章程,只要王某无恶意,该行为就有效

甲股份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拟以增发股票的方式从市场融资。公司董事会在讨论股票发行价格时出现了不同意见。答案:以高于票面金额发行股票可以增加公司的资本公积金,故应争取溢价发行;

现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为8元,可在高于票面金额与低于8元之间定价,投资者易于接受

甲煤矿拥有乙钢厂普通债权40万元,现乙钢厂被宣告破产,清算组查明甲煤矿尚欠乙钢厂20万元运费未付。清算组预计破产清偿率为50%。甲煤矿要求抵销债务。债权人会议各方为甲煤矿的债权发生争执。答案:甲煤矿可以抵销20万元债务,并于抵销后拥有20万元破产债权

甲拾得某银行签发的金额为5000元的本票一张,并将该本票背书送给女友乙作生日礼物,乙不知本票系甲拾得,按期持票要求银行付款。假设银行知晓该本票系甲拾得并送给乙。答案:甲取得本票不合法,且乙无对价取得本票,银行得拒绝支付

刘、关、张约定各出资40万元设立甲有限公司,因刘只有20万元,遂与张约定由张为其垫付出资20万元。公司设立时,张以价值40万元的房屋评估为60万元骗得验资。后债权人发现甲公司注册资本不实。答案:应由刘补交20万元,张、关承担连带责任

某公司两年前申请发行5千万元债券,因承销人原因剩余500万元尚未发行完。该公司现将已发行债券的本息付清,且公司净资产已增加一倍,欲申请再发行5千万元债券。答案:不应批准

某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决定将甲、乙两个国有独资公司撤销,合并成立甲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后的甲股份有限公司仍使用原甲公司的字号,该合并事项已经有关部门批准现欲办理商业登记。答案:设立登记

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定解散该公司,其后股东会、清算组所为的下列哪一行为不违反我国法律的规定?答案:股东会选派股东甲、股东乙和股东丙组成清算组,未采纳股东丁提出吸收一名律师参加清算组的建议

乙公司与丙公司交易时以汇票支付。丙公司见汇票出票人为甲公司,遂要求乙公司提供担保,乙公司请丁公司为该汇票作保证,丁公司在汇票背书栏签注若甲公司出票真实,本公司愿意保证。后经了解甲公司实际并不存在。答案:应当承担票据保证责任

在公司的破产案件中,有关当事人提出的下列主张,哪些依法应予支持?答案:甲要求收回依融资租赁合同出租给的设备;

丁依合同保管着的一批货物,要求以变卖这批货物的价款优先清偿拖欠的保管费

章一德到保险公司商谈分别为其62岁的母亲吴氏和6岁的女儿章凰侯投保意外伤害险事宜。章一德向保险公司详细询问了有关意外伤害保险的具体条件,也如实地回答了保险公司的询问。答案:以被保险人吴氏指定的章凰侯为受益人;

以被保险人吴氏为受益人;

以投保人章一德和被保险人吴氏共同指定的第三人为受益人;

以投保人章一德为受益人,但须经吴氏同意

章一德到保险公司商谈分别为其62岁的母亲吴氏和6岁的女儿章凰侯投保意外伤害险事宜。章一德向保险公司详细询问了有关意外伤害保险的具体条件,也如实地回答了保险公司的询问。答案:保险人按照约定条件减少保险金额;

合同效力中止

章一德到保险公司商谈分别为其62岁的母亲吴氏和6岁的女儿章凰侯投保意外伤害险事宜。章一德向保险公司详细询问了有关意外伤害保险的具体条件,也如实地回答了保险公司的询问。答案:章一德有权解除合同,保险公司应当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A公司向凤凰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水泥,价值150万元,A公司开具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汇票上背书不得背书转让字样。答案:凤凰有限责任公司不可以将汇票转让给B公司;

服装厂可不以将汇票转让给轮胎厂

第三次形成性考核

试题及答案

一、判断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答案:对

保证不得附有条件;附有条件的,不影响对汇票的保证责任。答案:对

背书指在票据背面或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答案:对

本票的出票人必须具有支付本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并保证支付。答案:对

本票的出票人资格必须由中国人民银行审定。答案:对

本票的基本当事人有出票人与收款人。答案:对

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答案:对

承兑是汇票付款人明确表示于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一种票据行为,表示愿意承担票据义务的行为。答案:对

对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破产案件的判决、裁定,涉及债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财产,申请或者请求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进行审查,认为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基本原则,不损害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不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的,裁定承认和执行。答案:对

非票据关系分为票据法上的非票据关系与民法上的非票据关系。答案:对

管理人的报酬由人民法院确定。债权人会议对管理人的报酬有异议的,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答案:对

管理人经债权人会议许可,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答案:错

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应当履行;但是,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管理人不提供担保的,视为解除合同。答案:对

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答案:对

管理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得辞去职务。管理人辞去职务应当经人民法院许可。答案:对

管理人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处以罚款;给债权人、债务人或者第三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答案:对

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执行职务,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并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答案:对

管理人应当列席债权人会议,向债权人会议报告职务执行情况,并回答询问。答案:对

管理人由债权人会议指定。答案:错

管理人于办理注销登记完毕的次日终止执行职务。但是,存在诉讼或者仲裁未决情况的除外。答案:对

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答案:对

管理人主持债权人会议。答案:错

汇票的保证是指票据债务人以外的人,为担保特定票据债务人票据债务的履行,以负担同一内容的票据债务为目的所为的一种具有独立性的附属票据行为。答案:对

汇票就是出票人委托他人于到期日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票据。答案:对

汇票上不必记载

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的字样。答案:错

汇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答案:对

汇票与支票的基本当事人有出票人、付款人与收款人。答案:对

汇票在出票时有三个当事人:出票人,收款人,付款人。答案:对

开立支票存款帐户和领用支票,应当有可靠的资信,并存入一定的资金。答案:对

空白票据是出票人在签发票据时,有意将票据上应记载的事项不记完全,留持票人以后补充的票据。又称未完成票据。答案:对

票据当事人分为基本当事人与非基本当事人。答案:对

票据的基本当事人是随出票行为而出现的当事人。答案:对

票据法禁止记载的事项,一般是指附条件的委托支付文句的记载,若有此记载便会使票据归于无效。答案:对

票据法上的非票据关系是由票据法直接规定的、与票据行为相联系但又不是由票据行为本身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答案:对

票据法是规定票据的种类、签发、转让和票据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内容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答案:对

票据非基本当事人是在票据发出之后通过其他票据行为而加入到票据关系中的当事人。答案:对

票据关系是指基于票据行为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或称权利义务关系。答案:对

票据关系以非票据关系为基础成立,一经成立,便与非票据关系相脱离,不受非票据关系的影响。答案:对

票据抗辩指票据债务人根据法律规定对票据债权人拒绝履行义务的行为。答案:对

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为取得票据金额,依法所附予的可以对票据债务人行使的权利。答案:对

票据贴现是指对未到期票据的买卖行为,也就是说持有未到期票据的人通过卖出票据来得到现款。答案:对

票据债务人对于票据债权人提出的请求(请求权),提出某种合法的事由而予以拒绝,称为票据抗辩。答案:对

票据追索权指票据到期不获付款或期前不获承兑,或有其他法定原因出现时,持票人在履行了保全手续后,向其前手请求偿还汇票金额,利息及费用的一种票据上的权利。答案:对

破产案件审理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答案:对

破产案件由债权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答案:错

破产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对债权人依照破产清算程序未受清偿的债权,依法继续承担清偿责任。答案:对

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答案:对

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答案:对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答案:对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清理债务。答案:对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答案:对

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同时指定管理人。答案:对

人民法院根据债务人的实际情况,可以在征询有关社会中介机构的意见后,指定该机构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管理人。答案:对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重整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答案:对

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应当依法保障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追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责任。答案:对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可以通过清偿债务或者提供为债权人接受的担保,取回质物、留置物。答案:对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答案:对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答案:对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答案:对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答案:对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答案:对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答案:对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占有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可以通过管理人取回。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答案:对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申请人不可以请求撤回申请。答案:错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答案:对

所谓票据关系的当事人,是指享有票据权利,承担义务的法律关系主体。答案:对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答案:对

我国《票据法》将票据分为汇票、本票和支票三种。答案:对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票据上签章的,其签章无效,而且因此影响其他签章的效力。答案:错

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答案:对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答案: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开始的破产程序,对债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财产发生效力。答案:对

有义务列席债权人会议的债务人的有关人员,经人民法院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列席债权人会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拘传,并依法处以罚款。债务人的有关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拒不陈述、回答,或者作虚假陈述、回答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处以罚款。答案:对

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管理人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或者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九条规定行为之一的,应当经人民法院许可。答案:对

在重整计划规定的监督期届满时,管理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监督报告。自监督报告提交之日起,管理人的监督职责终止。答案:对

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于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答案:对

债权人会议认为管理人不能依法、公正执行职务或者有其他不能胜任职务情形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更换。答案:对

债权人会议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二人,由人民法院从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答案:错

债权人会议应当有债务人的职工和工会的代表参加,对有关事项发表意见。答案:对

债权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或者债权人会议主席提交债权人的授权委托书。答案:对

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应当经人民法院书面决定认可。答案:对

债权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答案:错

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除人民法院能够为其行使表决权而临时确定债权额的外,不得行使表决权。答案:对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答案:对

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的非正常收入和侵占的企业财产,管理人应当追回。答案:对

债务人的有关人员,是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经人民法院决定,可以包括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答案:对

债务人的有关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擅自离开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可以予以训诫、拘留,可以依法并处罚款。答案:对

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答案:对

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答案:对

债务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拒不向管理人移交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的,或者伪造、销毁有关财产证据材料而使财产状况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以罚款。答案:对

债务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拒不向人民法院提交或者提交不真实的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情况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以罚款。答案:对

支票记载了有害记载事项的,支票无效。答案:对

支票禁止记载事项包括无益记载事项和有害记载事项。答案:对

支票就是出票人委托银行或其他法定金融机构于见票时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票据。答案:对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指示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即付款人于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答案:对

支票在出票时有三个当事人:出票人,收款人,付款人。答案:对

指定管理人和确定管理人报酬的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答案:对

追索权是指汇票到期不获付款或期前不获承兑、或者有其他法定原因出现时,持票人在履行了保全手续后,向其前手请求偿还汇票金额、利息及费用的一种票据上的权利。答案:对

二、单项选择

(

)或者(

),经债权人会议表决未通过的,由人民法院裁定。答案: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

(

)经债权人会议(

)次表决仍未通过的,由人民法院裁定。答案: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2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

)日内召开。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或者管理人、债权人委员会、占债权总额(

)以上的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召开。答案:15;四分之一

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对于(

)与(

)不享有表决权。答案:和解协议;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管理人、债务人的有关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拒绝接受监督的,债权人委员会有权就监督事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决定;人民法院应当在(

)日内作出决定。答案:5

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

)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答案:10

民法上的非票据关系不包括:(

)答案:汇票复本持有人请求汇票复本接受人返还复本的关系

票据的签章被伪造的,持票人应向(

)主张票据权利。

答案:票据上的其他真正签章人

票据法上的非票据关系不包括:(

)答案:票据预约关系

票据法上的非票据关系不包括:(

)答案:票据资金关系

票据法上的非票据关系不包括:(

)答案:票据资金关系

票据债务人依其本国的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而依行为地法为完全行为能力人,适用(

)法律。答案:行为地

破产财产分配时,对于诉讼或者仲裁未决的债权,管理人应当将其分配额提存。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满(

)年仍不能受领分配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提存的分配额分配给其他债权人。答案:2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最先应该清偿的是:(

)答案: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企业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致使所在企业破产的,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

)年内不得担任任何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答案:3

人民法院裁定不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

)日内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

)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答案:5;10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

)五日内送达申请人。答案:5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

)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

)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答案:2;30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

)日,最长不得超过(

)个月。答案:30;3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宣告前,经审查发现债务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可以裁定驳回申请。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

)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答案:10

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

)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答案:25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管理人终结破产程序的请求之日起(

)日内作出是否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裁定终结的,应当予以公告。答案:15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

)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

)日。答案:15;15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

)日内召开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

)以上的,即为该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答案:30;三分之二

下列各项不属于所有票据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的是(

)。答案:票据付款人

下列关于本票的表述(

)是错误。答案:我国票据法上的本票包括银行本票和商业本票

下列关于本票的表述哪个是错误的?(

)答案:本票上没有记载付款地的,以出票人的营业场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

下列关于汇票的说法(

)是正确的。答案:出票人为二人以上签章的,所有签章者对票据记载事项负连带责任

依《票据法》的规定,下列有关汇票记载事项(

)是正确的?答案:汇票上未记载出票日期的,汇票无效

依票据法原理,票据被称为无因证券,其含义是指(

)。答案:占有票据即能行使票据权利,不问占有原因和资金关系

以下关于破产管理人的说法中。哪一个是错误的?(

)答案:管理人可以自行根据工作的需要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以下哪一项不属于破产费用?(

)答案: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的费用

以下说法中哪一个是错误的?(

)答案:企业法人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只能依法申请破产

债权人对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作出的裁定不服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

)以上的债权人对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作出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宣布之日或者收到通知之日起(

)日内向该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答案:二分之一;15

债权人会议可以决定设立债权人委员会。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和一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组成。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不得超过(

)人。答案:9

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

)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

)以上。答案:半数;三分之二

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的,可以自债权人会议作出决议之日起(

)日内,请求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该决议,责令债权人会议依法重新作出决议。答案:15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

)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答案:十分之一

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

)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

)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

)日内裁定是否受理。答案:5;7;10

债权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

)日内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应当自裁定送达之日起(

)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答案:5;15

债权人未受领的破产财产分配额,管理人应当提存。债权人自最后分配公告之日起满(

)个月仍不领取的,视为放弃受领分配的权利,管理人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将提存的分配额分配给其他债权人。答案:2

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

)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规定的期限届满,经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请求,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延期(

)个月。答案:6;3

召开债权人会议,管理人应当提前(

)日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

)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

)以上。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答案:15;过半数;二分之一

重整计划的执行人应当以下哪一个担任?(

)答案:债务人

三、多项选择

本票的禁止记载事项有:(

)答案:有害记载事项;无益记载事项。

本票绝对必要记载事项有(

),未记载者本票无效。答案:确定的金额;无条件支付的承诺。

本票相对必要记载事项有(

),未记载者适用法律规定。答案:出票地;收款人名称;到期日。本票上未记载到期日的,视为见票即付;付款地。

非转让背书的效力有:(

)答案:质权背书;委任取款背书的效力

根据本教材,汇票的可以记载事项有如下几项:(

)答案:免除担保承兑责任的记载;免除做成拒绝证书;禁止背书的记载。

关于破产案件中的债权人会议,以下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答案: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于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十日内召开;

债权人会议设主席一人,由人民法院从债权人中指定

关于破产管理人的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答案:管理人可以由机构担任,也可以由个人担任;

管理人的报酬属于破产费用

管理人履行下列职责:(

)答案: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管理人实施下列行为,应当及时报告债权人委员会:(

)答案:债权和有价证券的转让;

借款;

设定财产担保

管理人应当及时拟订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答案:实施破产财产分配的方法;

破产财产分配的顺序;

破产财产分配的比例;

破产财产分配的数额

汇票的绝对应记载事项有以下几项:(

)答案:出票人签名;

票据文句和一定金额;

收款人或其指定人的姓名;

支付文句和出票日期

甲公司因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而向人民申请破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同时其之前已经涉诉,并有部分财产被采取保全措施,部分财产正被强制执行,并仍有个别债权人准备为追讨债务起诉甲公司。对此案的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有哪些?答案:该财产保全措施应当解除;

该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人民法院应于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同时指定管理人

甲签发汇票一张,汇票上记载收款人为乙、保证人为丙、金额为20万元、汇票到期日为1997年11月1日。乙持票后将其背书转让给丁,丁再背书转让给戊,戊要求付款银行付款时被以背书不具连续性为由拒绝付款。该事件中的票据债务人有哪些?(

)答案:丙;

乙;

丁;

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的主体包括哪些?(

)

答案:债权人;

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

债务人

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的主体包括哪些?(

)答案: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

债权人;

债务人

民法上的非票据的资金关系包括:(

)答案:虽未订有契约,但付款人因信用关系代出票人付款;付款人或承兑人于付款后,得向出票人请求补偿。

民法上的非票据的资金关系不包括:(

)答案:汇票持票人对于汇票收票人发给复本的请求权的关系;

真正权利人对于因恶意或重大过失而取得票据持票人的请求返还票据权的关系

民法上的非票据关系包括:(

)答案:票据预约关系;

票据资金关系;即票据原因关系

票据丢失以后,失票人可以采取的补救措施有哪些?(

)答案:公示催告;

向人民法院起诉;

挂失止付

票据法上的非票据关系包括:(

)答案:真正权利人对于因恶意或重大过失而取得票据持票人的请求返还票据权的关系;依票据法因时效或手续欠缺而丧失票据权利的持票人,对于出票人或承兑人在其所受利益限度内的请求返还权的关系;汇票持票人对于汇票收票人发给复本的请求权的关系。

票据付款被冒领的,在哪些情况下,付款人仍应对票据权利人承担付款责任?(

)答案:在挂失止付前,即期汇票被提示付款,该汇票背书无背书人的签名盖章,付款人立即向持票人付款;付款人在收到挂失止付通知后,误以挂失人为真正权利人,而向挂失人付款;在挂失止付前,未到期的远期汇票被提示付款,付款人立即向持票人付款。

票据行为的特征不包括:(

)答案:公开性;

公正性

票据行为的特征有:(

)答案:票据行为的独立性;

票据行为的无因性

票据债务人在行使抗辩权方面所受的限制如下:(

)答案: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之间所有的基于人的关系的抗辩对抗持票人;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所有的基于人的关系的抗辩对抗持票人;持票人取得票据是无代价或以不相当的代价的,也不适用前两项的规定;但持票人取得票据出于恶意(明知对债务人有损害)时不适用前两项规定。

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答案: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申请目的

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答案: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申请目的

破产宣告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

)答案:债务人已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

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足额担保或者为债务人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该通知已知债权人和公告,通知和公告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答案:人民法院认为应当通知和公告的其他事项;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时间;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地点;

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的要求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益债务:(

)答案: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益债务:(

)答案: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答案: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

无偿转让财产的;

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答案: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

放弃债权的

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无效:(

)答案: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

虚构债务的;

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

我国《票据法》规定的支票绝对必要记载事项有:(

)答案: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付款人名称;

狭义的票据行为指承担票据债务的要式法律行为,包括:(

)答案:出票;

承兑和保证;

参加承兑和保兑;

背书

下列各类债权的债权人参加讨论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会议,依照下列债权分类,分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答案: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

普通债权;

债务人所欠税款;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下列选项中,有关票据背书的正确说法有哪些?(

)答案:背书有转让背书和质押及委托收款背书;

背书是无条件的;

背书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的,票据可以转让;

出票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的,票据不得转让

有关承兑的以下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答案:承兑记载在汇票的正面;

承兑是汇票特有的票据行为;

见票即付的汇票无需承兑;

承兑是无条件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管理人:(

)答案: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

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人民法院认为不宜担任管理人的其他情形;

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在以下哪些情况下,票据的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权?(

)答案:支票被拒绝付款;

汇票被拒绝承兑;

汇票付款人死亡;

本票付款人被宣告破产

在重整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答案:由于债务人的行为致使管理人无法执行职务;

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和财产状况继续恶化,缺乏挽救的可能性;

债务人有欺诈、恶意不利于债权人的行为;

债务人有欺诈、恶意减少债务人财产的行为

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答案:核查债权;

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

监督管理人

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答案: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债权人会议行使的其他职权;

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答案:通过和解协议;

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

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

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答案: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

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

通过和解协议

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答案: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债权人会议行使的其他职权

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答案: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

监督管理人;

核查债权

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答案:通过重整计划;

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债权人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答案:监督破产财产分配;

监督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处分;

债权人会议委托的其他职权;

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抵销:(

)答案: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但是,债权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负担债务的除外;

债务人的债务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取得债权的;但是,债务人的债务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取得债权的除外;

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

支票的相对必要记载事项有:(

)若当事人不予记载,适用法律有关规定,而不导致票据无效。答案:收款人名称;出票地;付款地;确定的金额。

支票有害记载事项包括:(

)答案:分期付款;

有条件的委托支付文句;

以不具有法定资格的人为付款人

重整计划草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答案:债务人的经营方案;

债权分类;

债权调整方案

重整计划草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答案:有利于债务人重整的其他方案;

债权受偿方案;

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

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

重整计划草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答案:债权调整方案;

债权分类;

债务人的经营方案

转让背书有下述效力:(

)答案:担保付款的效力;

权利移转效力;

权利证明的效力

自破产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四款或者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终结之日起二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追加分配:(

)答案:发现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应当追回的财产的;

发现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应当追回的财产的;

发现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应当追回的财产的;

发现破产人有应当供分配的其他财产的

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债务人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债务人的有关人员承担下列义务。答案: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

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

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

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债务人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债务人的有关人员承担下列义务:答案: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

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

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四、案例题

章一德到保险公司商谈分别为其62岁的母亲吴氏和6岁的女儿章凰侯投保意外伤害险事宜。章一德向保险公司详细询问了有关意外伤害保险的具体条件,也如实地回答了保险公司的询问。在章一德为其女儿章凰侯投的意外伤害保险中,受益人如何产生?答案:因章凰侯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故章一德可以监护人身份指定受益人

2000年3月,甲、乙、丙开办一合伙企业,同年6月甲与丁结婚。2005年8月,双方协议离婚,约定将合伙企业中甲的财产份额全部转让给丁。下列哪些说法不正确?答案:合伙企业应清算,丁分得甲应得财产份额;

合伙企业中甲的财产份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乙、丙不同意丁入伙,必须购买该财产份额

合伙人甲在合伙企业中有份额15万元,待分配利润3万元。现甲无力偿还其对第三人乙的负债20万元,乙要求强制执行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对此,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答案:乙可以就该15万元份额和3万元待分配利润请求强制执行

甲、乙、丙合伙经营一个合伙企业,取名为三义合。合伙协议中约定:甲乙是普通合伙人,丙是有限合伙人。乙为负责人。凡5万元以上的业务须经甲乙丙三人一致同意。

某日,甲乙外出采购,丙以合伙人之一的身份与丁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标的6万元。因流动资金不足,丙遂向银行贷款6万元,银行要求提供抵押,丙以该商店的店面作为抵押,但未办理登记。

甲乙回来后,乙的朋友戊见建材商店的生意很红火,便向乙提出入伙的请求,甲乙丙三人认为戊的出资很可观,遂同意了戊的入伙请求,因此戊成为新的普通合伙人。

后来,由于一笔大生意的失败,导致无法履行与丁签订的买卖合同,也无力偿还银行贷款,银行欲行使抵押权,产生纠纷。此时丙也向甲乙提出退伙的请求。

下列描述是正确的:

丙与丁签订的合同无效。答案:背书上所附条件不产生汇票上效力,乙无论交货与否均享有票据权利;

无论乙是否履行交货义务,票据背书转让后,丙取得票据权利

甲、乙签订一份购销合同。甲用银行承兑汇票付款,在汇票的背书栏记载有如果乙不按期履行交货义务,则不享有票据权利,乙又将此汇票背书转让给丙。下列对该票据有关问题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答案:无论乙是否履行交货义务,票据背书转让后,丙取得票据权利;

背书上所附条件不产生汇票上效力,乙无论交货与否均享有票据权利

甲公司(中方)与某国乙公司(外方)拟在深圳共同设立一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某律师受聘为双方起草一份《合作经营合同》。答案:合作企业的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中方担任,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由外方担任

甲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清算组在清理该公司财产时,发现的下列哪些财产应列入该公司的破产财产?答案:该公司对某大桥上的未来20年的收费权;

该公司依合同将于三个月后获得的一笔投资收益;

该公司一栋在建的办公楼

甲公司持有乙上市公司30%的股份,现欲继续收购乙公司的股份,遂发出收购要约。甲公司持有乙上市公司30%的股份,现欲继续收购乙公司的股份,遂发出收购要约。甲公司发出的下列收购要约,哪些内容是合法的?答案:甲公司将在45日内完成对乙公司股份的收购;

本收购要约所公布的收购条件适用于乙公司的所有股东;

甲公司收购乙公司的股份至51%时即不再收购

甲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未经股东会授权,不得处置公司资产,也不得以公司名义签订非经营性合同。一日,董事长任某见王某开一辆新款宝马车,遂决定以自己乘坐的公司旧奔驰车与王调换,并办理了车辆过户手续。对任某的换车行为,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答案:无论是否违反公司章程,只要王某无恶意,该行为就有效

甲股份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拟以增发股票的方式从市场融资。公司董事会在讨论股票发行价格时出现了不同意见。下列哪些意见符合法律规定?答案:以高于票面金额发行股票可以增加公司的资本公积金,故应争取溢价发行;

现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为8元,可在高于票面金额与低于8元之间定价,投资者易于接受

甲煤矿拥有乙钢厂普通债权40万元,现乙钢厂被宣告破产,清算组查明甲煤矿尚欠乙钢厂20万元运费未付。清算组预计破产清偿率为50%。甲煤矿要求抵销债务。债权人会议各方为甲煤矿的债权发生争执。下列哪一观点是正确的?答案:甲煤矿可以抵销20万元债务,并于抵销后拥有20万元破产债权

甲拾得某银行签发的金额为5000元的本票一张,并将该本票背书送给女友乙作生日礼物,乙不知本票系甲拾得,按期持票要求银行付款。假设银行知晓该本票系甲拾得并送给乙。对于乙的付款请求,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答案:甲取得本票不合法,且乙无对价取得本票,银行得拒绝支付

刘、关、张约定各出资40万元设立甲有限公司,因刘只有20万元,遂与张约定由张为其垫付出资20万元。公司设立时,张以价值40万元的房屋评估为60万元骗得验资。后债权人发现甲公司注册资本不实。答案:应由刘补交20万元,张、关承担连带责任

某公司两年前申请发行5千万元债券,因承销人原因剩余500万元尚未发行完。该公司现将已发行债券的本息付清,且公司净资产已增加一倍,欲申请再发行5千万元债券。该公司的申请可否批准?答案:不应批准

某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决定将甲、乙两个国有独资公司撤销,合并成立甲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后的甲股份有限公司仍使用原甲公司的字号,该合并事项已经有关部门批准现欲办理商业登记。甲股份有限公司的商业登记属于下列哪一类型的登记?答案:设立登记

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定解散该公司,其后股东会、清算组所为的下列哪一行为不违反我国法律的规定?答案:股东会选派股东甲、股东乙和股东丙组成清算组,未采纳股东丁提出吸收一名律师参加清算组的建议

乙公司与丙公司交易时以汇票支付。丙公司见汇票出票人为甲公司,遂要求乙公司提供担保,乙公司请丁公司为该汇票作保证,丁公司在汇票背书栏签注若甲公司出票真实,本公司愿意保证。后经了解甲公司实际并不存在。丁公司对该汇票承担什么责任?答案:应当承担票据保证责任

在公司的破产案件中,有关当事人提出的下列主张,哪些依法应予支持?答案:甲要求收回依融资租赁合同出租给的设备;

丁依合同保管着的一批货物,要求以变卖这批货物的价款优先清偿拖欠的保管费

章一德到保险公司商谈分别为其62岁的母亲吴氏和6岁的女儿章凰侯投保意外伤害险事宜。章一德向保险公司详细询问了有关意外伤害保险的具体条件,也如实地回答了保险公司的询问。在章一德为其母亲吴氏投保的意外伤害保险中,依法可以确定谁为受益人?答案:以投保人章一德和被保险人吴氏共同指定的第三人为受益人;

以被保险人吴氏为受益人;

以被保险人吴氏指定的章凰侯为受益人;

以投保人章一德为受益人,但须经吴氏同意

章一德到保险公司商谈分别为其62岁的母亲吴氏和6岁的女儿章凰侯投保意外伤害险事宜。章一德向保险公司详细询问了有关意外伤害保险的具体条件,也如实地回答了保险公司的询问。章一德为吴氏和章凰侯投保的保险合同均约定为分期支付保费。章一德支付了首期保费后,因长期外出,第二期超过60日未支付当期保费,这有可能引起什么后果?答案:合同效力中止;

保险人按照约定条件减少保险金额

章一德到保险公司商谈分别为其62岁的母亲吴氏和6岁的女儿章凰侯投保意外伤害险事宜。章一德向保险公司详细询问了有关意外伤害保险的具体条件,也如实地回答了保险公司的询问。章一德续交保费两年后,由于经济上陷入困境,无力继续支付保费,遂要求解除保险合同并退还已交的保费。对于章一德的这一请求,应当如何认定?:

章一德有权解除合同,保险公司应当退还已交的保费答案:章一德有权解除合同,保险公司应当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A公司向凤凰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水泥,价值150万元,A公司开具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汇票上背书不得背书转让字样。答案:凤凰有限责任公司不可以将汇票转让给B公司;

服装厂可不以将汇票转让给轮胎厂

第四次形成性考核

试题及答案

一、判断题

保荐人的资格及其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答案:对

保荐人应当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对发行人的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审慎核查,督导发行人规范运作。答案:对

保险法律制度是调整保险活动中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以及受益人之间法律关系的一切法律规范的总称。答案:对

保险公司保证金除用于清算时清偿债务外,非经保监会批准,不得动用。答案:对

保险公司成立后须按照其注册资本金总额的20%提取保证金,存入保监会指定的银行。答案:对

保险公司是指依照我国保险法和公司法的规定,经过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设立的从事财产保险或者人身保险活动的一种公司。答案:对

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承保能力,决定继续履行保险合同还是解除保险合同。答案:错

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随时解除保险合同。答案:对

保险合同是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答案:对

保险合同是一种有名合同。答案:对

保险欺诈行为指当事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致使对方做出错误判断的行为。答案:对

保险人依法向第三者请求赔偿时,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答案:对

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引起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答案:对

保险危险指保险人承保责任范围内的各种火灾、爆炸、水灾、坍塌、山崩、地震等各种自然灾害与人为灾难事故的总称。答案:对

保证不得附有条件;附有条件的,不影响对汇票的保证责任。答案:对

背书指在票据背面或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答案:对

本票的出票人必须具有支付本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并保证支付。答案:对

本票的出票人资格必须由中国人民银行审定。答案:对

本票的基本当事人有出票人与收款人。答案:对

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答案:对

财产保险的对象是指投保人投保的财产和相关的利益。答案:对

财产保险合同,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答案:对

财产保险合同是指以财产和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答案:对

承兑是汇票付款人明确表示于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一种票据行为,表示愿意承担票据义务的行为。答案:对

当事人经协商同意变更保险合同的,应当由保险人在原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答案:对

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依法采取承销方式的,或者公开发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行保荐制度的其他证券的,应当聘请具有保荐资格的机构担任保荐人。答案:对

发行人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报送的证券发行申请文件,必须真实、准确、完整。答案:对

发行人依法申请核准发行证券所报送的申请文件的格式、报送方式,由依法负责核准的机构或者部门规定。答案: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人员,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买卖股票等值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答案:对

非票据关系分为票据法上的非票据关系与民法上的非票据关系。答案:对

非依法发行的证券,不得买卖。答案:对

公开发行股票,代销、包销期限届满,发行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股票发行情况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答案:对

公司对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必须按照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使用。改变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擅自改变用途而未作纠正的,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的,不得公开发行新股,上市公司也不得非公开发行新股。答案:对

股票发行采取溢价发行的,其发行价格由发行人与承销的证券公司协商确定。答案:对

国家审计机关依法对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进行审计监督。答案:对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派出机构,按照授权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答案:对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全国证券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答案:对

汇票的保证是指票据债务人以外的人,为担保特定票据债务人票据债务的履行,以负担同一内容的票据债务为目的所为的一种具有独立性的附属票据行为。答案:对

汇票就是出票人委托他人于到期日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票据。答案:对

汇票上不必记载

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的字样。答案:错

汇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答案:对

汇票与支票的基本当事人有出票人、付款人与收款人。答案:对

汇票在出票时有三个当事人:出票人,收款人,付款人。答案:对

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得经营人寿保险业务。答案:对

经营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得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答案:对

开立支票存款帐户和领用支票,应当有可靠的资信,并存入一定的资金。答案:对

空白票据是出票人在签发票据时,有意将票据上应记载的事项不记完全,留持票人以后补充的票据。又称未完成票据。答案:对

票据当事人分为基本当事人与非基本当事人。答案:对

票据的基本当事人是随出票行为而出现的当事人。答案:对

票据法禁止记载的事项,一般是指附条件的委托支付文句的记载,若有此记载便会使票据归于无效。答案:对

票据法上的非票据关系是由票据法直接规定的、与票据行为相联系但又不是由票据行为本身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答案:对

票据法是规定票据的种类、签发、转让和票据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内容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答案:对

票据非基本当事人是在票据发出之后通过其他票据行为而加入到票据关系中的当事人。答案:对

票据关系是指基于票据行为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或称权利义务关系。答案:对

票据关系以非票据关系为基础成立,一经成立,便与非票据关系相脱离,不受非票据关系的影响。答案:对

票据抗辩指票据债务人根据法律规定对票据债权人拒绝履行义务的行为。答案:对

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为取得票据金额,依法所附予的可以对票据债务人行使的权利。答案:对

票据贴现是指对未到期票据的买卖行为,也就是说持有未到期票据的人通过卖出票据来得到现款。答案:对

票据债务人对于票据债权人提出的请求(请求权),提出某种合法的事由而予以拒绝,称为票据抗辩。答案:对

票据追索权指票据到期不获付款或期前不获承兑,或有其他法定原因出现时,持票人在履行了保全手续后,向其前手请求偿还汇票金额,利息及费用的一种票据上的权利。答案:对

欺诈行为和胁迫行为可以由投保人做出,也可以由保险人做出。答案:对

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第三人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享有向第三者追索的权利。答案:错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作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答案:对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答案:对

设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政府所在地的保险公司分公司,其营运资金不得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答案:对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答案:对

同一保险人不得同时兼营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业务。答案:对

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经当事人请求,可以撤销该合同的法律效力。答案:错

为股票的发行、上市、交易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买卖股票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买卖股票等值以下的罚款。答案:对

为了防止出现保险业混业经营产生的风险,《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必须分业经营。答案:对

为了规范证券发行和交易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答案:对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在证券交易活动中作出虚假陈述或者信息误导的,责令改正,处以三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答案:对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扰乱证券市场的,由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三万元的,处以三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答案:对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操纵证券市场的,责令依法处理其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三十万元的,处以三十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操纵证券市场的,还应当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答案:对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证券从业资格的人员的,由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答案:对

违反法律规定,在限制转让期限内买卖证券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违法买卖证券等值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答案:对

未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保险公司不得自行承保新的险种。答案:对

我国《票据法》将票据分为汇票、本票和支票三种。答案:对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票据上签章的,其签章无效,而且因此影响其他签章的效力。答案:错

无效保险合同的认定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经审理后做出。答案:对

无须何种理由,投保人都可根据自己的需要决定是否解除合同。答案:对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答案:对

胁迫指当事人以一定的条件威胁,对方为避免威胁可能造成的损害而被迫接受不平等的条件订立合同的行为。答案:对

依法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法律对其转让期限有限制性规定的,在限定的期限内不得买卖。答案:对

依法公开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转让。答案:对

再保险也称分保,指保险公司将其所承担的保险责任的一部分或全部分散给其他保险公司承担的保险业务。答案:对

在保险合同的有效期内,投保人和保险人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保险合同的有关内容,由保险人在原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变更合同的书面协议。答案:对

在保险合同中,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主要有受了对方的欺诈或胁迫的两类情况。答案:对

在保险人向第三者行使代位请求赔偿权利时,被保险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必要的文件和其所知道的有关情况。答案:对

在国家对证券发行、交易活动实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的前提下,依法设立证券业协会,实行自律性管理。答案:对

在全国范围内开办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其实收货币资本金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答案:对

在特定区域内开办业务的保险公司实收货币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答案:对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股票、公司债券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的发行和交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未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答案:对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保险活动的公司和个人,可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也可以选择适用其他国家的保险法。答案:错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办理境内保险的,必须向我国境内的保险公司投保。答案:对

证券的发行、交易活动,必须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答案:对

证券的发行、交易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欺诈、内幕交易和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答案:对

证券发行、交易活动的当事人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应当遵守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答案:对

证券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为客户买卖证券提供融资融券的,没收违法所得,暂停或者撤销相关业务许可,并处以非法融资融券等值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撤销任职资格或者证券从业资格,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答案:对

证券交易当事人买卖的证券可以采用纸面形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形式。答案:对

证券交易当事人依法买卖的证券,必须是依法发行并交付的证券。答案:对

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或者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涉及证券的发行、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的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公开前,买卖该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三万元的,处以三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从事内幕交易的,还应当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内幕交易的,从重处罚。答案:对

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的从业人员或者证券业协会的工作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资料,隐匿、伪造、篡改或者毁损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的,撤销证券从业资格,并处以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答案:对

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答案:对

证券交易以现货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交易。答案:对

证券衍生品种发行、交易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原则规定。答案:对

证券业和银行业、信托业、保险业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证券公司与银行、信托、保险业务机构分别设立。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答案:对

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应当采用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方式。答案:对

政府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其他法律、行政法规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答案:对

支票记载了有害记载事项的,支票无效。答案:对

支票禁止记载事项包括无益记载事项和有害记载事项。答案:对

支票就是出票人委托银行或其他法定金融机构于见票时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票据。答案:对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指示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即付款人于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答案:对

支票在出票时有三个当事人:出票人,收款人,付款人。答案:对

重复保险的保险金额超过保险价值的,各保险人所应支付的赔偿总额必须限制在保险价值的范围内。答案:对

追索权是指汇票到期不获付款或期前不获承兑、或者有其他法定原因出现时,持票人在履行了保全手续后,向其前手请求偿还汇票金额、利息及费用的一种票据上的权利。答案:对

二、单项选择

《保险法》的基本原则包括:(

)答案:损害赔偿原则

《保险法》的基本原则有:(

)答案:最大诚信原则

《保险法》基本原则包括:(

)答案:保险代位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基本原则包括:(

)答案:守法原则和公平竞争原则

保险法中规定的代位请求赔偿权的基本内容不包括哪个?(

)答案: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被保险人有权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保险合同成立后,哪种人可以凭自己的意愿解除保险合同?(

)答案:投保人

保险期内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由第三者负责赔偿的,如果投保方向保险方提出赔偿要求,保险方应(

)如何处理?答案:保险方先予赔偿,然后取得代位追偿权

保险欺诈不包括以:(

)答案:没有履行通知的义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下列选项中那个不符合法律规定?(

)答案: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有关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额的协议后30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本票的禁止记载事项有:(

)答案:有害记载事项;无益记载事项。

本票绝对必要记载事项有(

),未记载者本票无效。答案:确定的金额;无条件支付的承诺。

本票绝对必要记载事项有(

),未记载者本票无效。答案:出票人签章;出票日期;确定的金额

本票相对必要记载事项有(

),未记载者适用法律规定。答案:出票地;收款人名称;付款地;到期日。本票上未记载到期日的,视为见票即付。

财产保险利益的构成条件不包括:(

)答案:财产利益

采取协议收购方式的,收购人收购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收购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

)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但是,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免除发出要约的除外。答案:0.3

持有公司(

)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答案:0.05

出票日期是1995年5月31的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的承兑提示期间的最后一日是(

)。答案:1995年6月30日

除前款规定外,为上市公司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自接受上市公司委托之日起至上述文件公开后(

)日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答案:5

当保险事故发生后,有关的当事人行为的以下判断,哪个不符合保险法的规定?(

)答案:受益人可以不用提供证明材料,只凭保险合同的规定就可索赔

当持票人为背书人时,他不能向(

)行使追索权。答案:其后手

非转让背书的效力有:(

)

答案:质权背书;

委任取款背书的效力

根据本教材,汇票的可以记载事项有如下几项:(

)答案:禁止背书的记载;免除做成拒绝证书;免除担保承兑责任的记载。

根据本教材,汇票的可以记载事项有如下几项:(

)答案:预备付款人;担当付款人;免除担保承兑责任的记载。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

)的利息。答案:最近3年;1年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

)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

)元。答案:3000万;6000万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

)。答案:0.4

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向累计超过(

)人的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为公开发行。答案:200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答案:30

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在(

)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答案:最近3年

公司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债券实际发行额不得少于人民币(

)元。答案:5000万

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后,如果公司(

)连续亏损,由证券交易所决定暂停其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答案:最近2年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公开发行的股份应当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

)以上;公司股本总额应当超过人民币(

)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应当为(

)以上。答案:25%;4亿;10%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

)。答案:3000万元

股票发行采用代销方式,代销期限届满,向投资者出售的股票数量未达到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

)的,为发行失败。发行人应当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股票认购人。答案:0.7

关于保险合同中的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以下说法中哪些是不正确的?(

)。答案:投保人应当仔细阅读该条款,对其意义不能理解的后果自负

关于保险经纪人和保险代理人,以下表述中哪一个是正确的?(

)答案:保险经纪人和代理人办理保险业务都是基于被保险人的利益

关于汇票的下列说法中,何者为正确?答案:出票人为二人以上签章的,所有签章者对票据记载事项负连带责任。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应当自受理证券发行申请文件之日起(

)内,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作出予以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发行人根据要求补充、修改发行申请文件的时间不计算在内;不予核准的,应当说明理由。答案:三个月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履行职责,进行监督检查或者调查,其监督检查、调查的人员不得少于(

)人,并应当出示合法证件和监督检查、调查通知书。监督检查、调查的人员少于(

)人或者未出示合法证件和监督检查、调查通知书的,被检查、调查的单位有权拒绝。答案:2

2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证券公司设立申请之日起(

)内,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并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进行审查,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证券公司设立申请获得批准的,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领取营业执照。证券公司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

)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申请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未取得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证券公司不得经营证券业务。答案:6个月;15日

汇票的绝对应记载事项有以下几项:(

)答案:出票人签名;

收款人或其指定人的姓名;

支付文句和出票日期;

票据文句和一定金额

汇票的相对应记载事项有如下几项:(

)答案:付款日期;付款地;出票地;付款人姓名。

汇票附有条件的保证(

)。答案:保证行为无效

甲公司就其全部财产向保险公司投保企业财产保险,交纳保险费5万元,约定保险金额500万元。当年夏天,因洪水灾害致甲公司财产损失700万元。有关该事件的下列表述(

)是正确。答案:保险公司应向甲公司赔付保险金500万元

甲企业投保财产险100万元,在一次电路短路火灾事故中,实际遭受损失为95万元,为保护和抢救财产支出必要费用为10万元,为确认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交付的估价合理费用为2万元。保险公司应向甲企业赔偿(

)。答案:107万元

甲企业为企业投保了财产保险,保险金额为300万元,甲企业发生火灾,设备全部烧毁,经有关部门评估,企业设备总价值为200万元。保险公司应向甲企业支付多少赔偿金?(

)答案:200万元

甲签发汇票一张,汇票上记载收款人为乙、保证人为丙、金额为20万元、汇票到期日为1997年11月1日。乙持票后将其背书转让给丁,丁再背书转让给戊,戊要求付款银行付款时被以背书不具连续性为由拒绝付款。该事件中的票据债务人有哪些?(

)答案:丙;

丁;

甲;

甲通过保险代理人乙为其5岁的儿子丙投保一份

幼儿平安成长险

。下列有关表述(

)是正确的。答案:保险代理人乙既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个人

甲为自己投保一份人寿险,指定其妻为受益人。甲有一子4岁,甲母50岁且自己单独生活。某日,甲因交通事故身亡。该份保险的保险金依法应(

)。答案:全部支付给甲妻

民法上的非票据的资金关系包括:(

)答案:出票人与付款人之间订有信用合同,付款人允诺为出票人垫付资金;付款人对出票人欠有债务;付款人处有出票人可支配的资金。这种资金关系在支票中最为常见。

民法上的非票据的资金关系包括:(

)答案:付款人或承兑人于付款后,得向出票人请求补偿;虽未订有契约,但付款人因信用关系代出票人付款。

民法上的非票据的资金关系不包括:(

)答案:汇票的誊本持有人请求汇票原本接受人返还原本的关系

民法上的非票据的资金关系不包括:(

)答案:真正权利人对于因恶意或重大过失而取得票据持票人的请求返还票据权的关系;

汇票持票人对于汇票收票人发给复本的请求权的关系

民法上的非票据的资金关系不包括:(

)

答案:汇票持票人对于汇票收票人发给复本的请求权的关系;

真正权利人对于因恶意或重大过失而取得票据持票人的请求返还票据权的关系

民法上的非票据关系包括:(

)答案:票据预约关系;

即票据原因关系;

票据资金关系。

民法上的非票据关系不包括:(

)答案:汇票复本持有人请求汇票复本接受人返还复本的关系

某企业与保险公司签订一份财产保险合同,保险标的为企业的厂房及设备,保险费2万元。投保后的第二年,该企业谎称其厂房内的设备被盗,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请求。依照法律规定,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其对保险费2万元应该(

)。

答案:不退还2万元保险费

某油漆厂将其财产向保险公司投了火灾保险。某日,由于操作仪表失灵,炉温急剧上升,正在熬油漆的锅有爆炸的危险,为了防止漆锅爆炸,操作人员决定立即向锅内投入大量冷却剂降温,从而避免了事故发生,但锅内半成品全部报废,价值2万元。油漆厂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不同意赔偿,油漆厂诉至法院。下列关于该案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答案:2万元损失应由保险公司赔偿

票据的非基本当事人有:(

)答案:受让人、背书人、保证人、保证人、预备付款人

票据的非基本当事人有:(

)答案:受让人、背书人、保证人、保证人

票据的签章被伪造的,持票人应向(

)主张票据权利。答案:票据上的其他真正签章人

票据丢失以后,失票人不可以采取的补救措施是:答案:和债务人协商

票据丢失以后,失票人可以采取的补救措施有哪些?答案:公示催告;

挂失止付;

向人民法院起诉

票据法具有以下特征:(

)

答案:票据法具有强行性、技术性、统一性

票据法上的非票据关系包括:(

)

答案:付款人付款后请求交出票据的权利的关系;汇票的誊本持有人请求汇票原本接受人返还原本的关系;汇票复本持有人请求汇票复本接受人返还复本的关系。

票据法上的非票据关系包括:(

)

答案:汇票持票人对于汇票收票人发给复本的请求权的关系;依票据法因时效或手续欠缺而丧失票据权利的持票人,对于出票人或承兑人在其所受利益限度内的请求返还权的关系;真正权利人对于因恶意或重大过失而取得票据持票人的请求返还票据权的关系。

票据法上的非票据关系不包括:(

)答案:票据预约关系

票据法上的非票据关系不包括:(

)答案:票据资金关系

票据付款被冒领的,在哪些情况下,付款人仍应对票据权利人承担付款责任?(

)答案:付款人在收到挂失止付通知后,误以挂失人为真正权利人,而向挂失人付款;在挂失止付前,未到期的远期汇票被提示付款,付款人立即向持票人付款;在挂失止付前,即期汇票被提示付款,该汇票背书无背书人的签名盖章,付款人立即向持票人付款。

票据付款被冒领的,在哪种情况下,付款人不对票据权利人承担付款责任?答案:付款人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次日起3日内,没有收到失票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提起诉讼的证明,而于3日期满后向持票人付款。

票据行为的特征不包括:(

)答案:公正性;

公开性

票据行为的特征有:(

)答案:票据行为的独立性;

票据行为的无因性

票据债务人依其本国的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而依行为地法为完全行为能力人,适用(

)法律。答案:行为地

票据债务人在行使抗辩权方面所受的限制如下:(

)答案:持票人取得票据是无代价或以不相当的代价的,也不适用前两项的规定;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之间所有的基于人的关系的抗辩对抗持票人;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所有的基于人的关系的抗辩对抗持票人;但持票人取得票据出于恶意(明知对债务人有损害)时不适用前两项规定。

票据债务人在行使抗辩权方面所受的限制如下:(

)

答案: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所有的基于人的关系的抗辩对抗持票人;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之间所有的基于人的关系的抗辩对抗持票人;持票人取得票据是无代价或以不相当的代价的,也不适用前两项的规定;但持票人取得票据出于恶意(明知对债务人有损害)时不适用前两项规定。票据债务人在行使抗辩权方面所受的限制如下:(

)答案: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之间所有的基于人的关系的抗辩对抗持票人;但持票人取得票据出于恶意(明知对债务人有损害)时不适用前两项规定;持票人取得票据是无代价或以不相当的代价的,也不适用前两项的规定;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所有的基于人的关系的抗辩对抗持票人。

上海某公司经理甲某携带以美国某银行为付款银行的汇票赴北美洲办理业务,途中不慎将汇票丢失,失票人甲某请求保全票据权利适用何地法律?(

)答案:美国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

)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时间限制。答案:5%

;6个月;6个月;5%;6个月

设立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自有资金不少于人民币(

)元。答案:2亿

设立证券公司,主要股东要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

)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

)元。答案:最近3年

2亿

收购行为完成后,收购人应当在(

)日内将收购情况报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并予公告。答案:15

收购人在依照前条规定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日起(

)日后,公告其收购要约。在上述期限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发现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及时告知收购人,收购人不得公告其收购要约。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

)日,并不得超过(

)日。答案:15;30;60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

)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收购上市公司部分股份的收购要约应当约定,被收购公司股东承诺出售的股份数额(

),收购人按比例进行收购。答案:30%

超过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的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

)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

)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答案:5%;3

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主要义务不包括:(

)答案:保险标的的有些情况属于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可以不用告知保险人

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

)后,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

),应当依照前款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在报告期限内和作出报告、公告后(

)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答案:5%;5%;2

投资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资信评级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人员,必须具备证券专业知识和从事证券业务或者证券服务业务(

)以上经验。认定其证券从业资格的标准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制定。答案:2年

为股票发行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在该股票承销期内和期满后(

)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答案:六个月

我国《保险法》的基本原则包括:(

)答案:保险利益原则

我国《票据法》规定的支票绝对必要记载事项有:(

),未记载的,支票无效。答案: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我国《票据法》规定的支票绝对必要记载事项有:(

),未记载的,支票无效。答案:出票日期;付款人名称;出票人签章。

无效保险合同不包括:(

)

答案:主体的变更

无效保险合同主体合格主要是指:(

)答案:在财产保险合同关系中,投保人是投保财产的所有人或合法占有人

狭义的票据行为指承担票据债务的要式法律行为,包括:(

)答案:背书;

承兑和保证;

参加承兑和保兑;

出票

下列各项不属于所有票据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的是(

)。答案:票据付款人

下列关于本票的表述(

)是错误。答案:我国票据法上的本票包括银行本票和商业本票

下列关于本票的表述哪个是错误的?(

)答案:本票上没有记载付款地的,以出票人的营业场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

下列关于本票的表述中哪一个是错误的?

答案:我国票据法上的本票包括银行本票和商业本票。

下列关于汇票的说法(

)是正确的。答案:出票人为二人以上签章的,所有签章者对票据记载事项负连带责任

下列选项中,有关票据背书的正确说法有哪些?(

)答案:背书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的,票据可以转让;

背书有转让背书和质押及委托收款背书;

背书是无条件的;

出票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的,票据不得转让

下列有关票据权利的表述,(

)是不正确的?答案:持票人对出票人的票据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内不行使而消灭

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

)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承销团应当由主承销和参与承销的证券公司组成。答案:5千万元

依《票据法》的规定,下列有关汇票记载事项(

)是正确的?答案:汇票上未记载出票日期的,汇票无效

依票据法原理,票据被称为无因证券,其含义是指(

)答案:占有票据即能行使票据权利,不问占有原因和资金关系

依票据法原理,票据无因性的含义是什么?(

)答案:占有票据即能行使票据权利,不问占有原因和资金关系

以下哪些情况下,票据的持票人不可以行使追索权?(

)答案:汇票出票人死亡

以下取得票据权利的方式中,需要支付对价的是哪一个?(

)答案:善意取得

以协议方式收购上市公司时,达成协议后,收购人必须在(

)日内将该收购协议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并予公告。答案:3

有关承兑的以下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答案:承兑记载在汇票的正面;

承兑是汇票特有的票据行为;

见票即付的汇票无需承兑;

承兑是无条件的

再保险需要签订合同,合同的当事人(

)。答案:双方都是有保险资格的保险公司

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

)内不得转让。答案:12个月

在以下哪些情况下,票据的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权?(

)。答案:本票付款人被宣告破产;

汇票被拒绝承兑;

支票被拒绝付款;

汇票付款人死亡

在再保险中,哪个不符合法律规定?(

)。答案:通知投保人向再保险人交付保险金

证券的代销、包销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日。答案:90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当妥善保存登记、存管和结算的原始凭证及有关文件和资料。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年。答案:20

证券公司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其中两项以上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元。答案:5亿

证券公司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其中一项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元。答案:1亿

支票的相对必要记载事项有:(

)若当事人不予记载,适用法律有关规定,而不导致票据无效。答案:出票地;确定的金额;收款人名称;付款地。

支票有害记载事项包括:(

)答案:分期付款;

以不具有法定资格的人为付款人;

有条件的委托支付文句

支票有害记载事项不包括:(

)答案:以不具有法定资格的人为持票人

转让背书有下述效力:(

)

答案:担保付款的效力;

权利证明的效力;

权利移转效力

三、多项选择

《保险法》的基本原则有:(

)答案:保险代位原则;

损害赔偿原则

保险法中规定的代位请求赔偿权的基本内容包括哪些?(

)答案:保险人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赔偿的权利;

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已取得的赔偿金额

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的范围包括:(

)答案:被保险人及其驾驶人员的故意;

车辆的自然磨损和自身故障;

车辆发生损失后未经必要的修理,致使损失扩大的部分;

两轮及轻便摩托车失窃或停放期间翻倒

保险合同成立后,哪些人不得仅凭自己的意愿解除保险合同?(

)答案:保险人;

作为受益人的第三人;

作为被保险人的第三人

保险合同的变更包括:(

)答案:客体的变更;

内容的变更;

期限的变更;

主体的变更

保险合同的解除可以基于如下原因:(

)答案:保险欺诈;

违反特约条款

保险欺诈主要有以下情况:(

)答案: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人身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伪造、变造与保险事故有关的证明、资料和其他证据,或者指使、唆使、收买他人提供虚假证明、资料或者其他证据,编造虚假的事股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实施下列哪些行为?(

)答案:保险人未按照约定或者法定期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

保险合同对保险金额及赔偿或者给付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依约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

财产保险利益的构成条件:(

)答案:金钱利益;

确定利益;

适法利益

财产保险有如下几类:(

)答案:保证保险;

灾害事故险;

责任保险;

工程保险

当保险事故发生后,有关的当事人行为的以下判断,哪些符合保险法的规定?(

)答案:保险人依据自己的调查确认有关的保险事故,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不服保险人的调查结论的,可以提起诉讼;

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或者资料不完整的,应当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在提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应当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材料

订立保险合同时,当事人应当遵守下列那些义务?(

)。答案:保险人应当对合同的保险责任范围做出详细的告知;

投保人应当将保险标的的真实情况告知保险人

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将有关该重大事件的情况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公告,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下列情况为前款所称重大事件:(

)答案: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公司的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

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将有关该重大事件的情况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公告,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下列情况为前款所称重大事件:答案: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

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凡是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担任保险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答案: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厂长,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的人员;

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人员;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的人员;

担任因为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的人员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下列哪些机构对客户开立的账户负有保密义务?答案: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

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下列哪些情况下,保险人可以不经投保人的同意解除保险合同?(

)答案: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在未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况下,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答案: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答案: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

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

)答案:不得用于非生产性支出;

不得用于弥补亏损;

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

可以用于

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答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募股申请和下列文件:(

)答案:财务会计报告;

代收股款银行的名称及地址;

承销机构名称及有关的协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聘请保荐人的,还应当报送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

公司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答案:公司申请债券上市时仍符合法定的公司债券发行条件;

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

公司债券的期限为一年以上

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后,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暂停其公司债券上市交易:(

)答案:公司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

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不按照核准的用途使用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答案: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关于保险合同中的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以下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答案:保险人对免责条款做出明确说明的,投保人不得于事后以不理解为由否认其效力;

保险人未对免责条款加以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发生效力;

无论投保人是否仔细阅读该条款,保险人都有向投保人明确说明的义务

关于人身保险,下列说法哪些是不正确的?(

)答案:法人可以成为被保险人;

人身保险的投保人不按期缴纳保险费,保险公司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出生的胎儿可以成为被保险人

机动车辆保险车辆损失危险的范围包括:(

)答案:碰撞、倾覆、火灾、爆炸;

雷击、暴风、龙卷风、洪水、破坏性地震、地陷、冰陷、

崖崩、雪崩、雹灾、泥石流、隧道坍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全车失窃在3个月以上;

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

李某是一名出租车司机,投保了车辆责任险。某日其醉酒驾车,将行人张某撞残。张某起诉李某,要求李某承担赔偿责任,李某败诉。保险公司应支付的款项有哪些?(

)答案:诉讼费;

保险赔偿金;

张某伤残鉴定费

某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为8000万,其不得经营下列哪些业务?答案:证券自营业务;

证券保荐业务

签订上市协议的公司除公告前条规定的文件外,还应当公告下列事项:(

)答案: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十名股东的名单和持股数额;

股票获准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日期;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姓名及其持有本公司股票和债券的情况

人身保险利益的构成条件:(

)答案:投保人与保险标的之间须有利害关系;

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的保险合同中的保险利益必须是适法利益

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二个月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记载以下内容的中期报告,并予公告:(

)答案:公司概况;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重要事项

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记载以下内容的年度报告,并予公告:(

)答案: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介及其持股情况;

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经营情况;

公司概况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

)答案: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可能误导投资者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答案: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产;

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答案: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上市条件;

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且拒绝纠正;

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在其后一个年度内未能恢复盈利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募股申请和下列文件:(

)答案:发起人协议;

发起人姓名或者名称,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出资种类及验资证明;

招股说明书;

公司章程

申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下列文件:(

)答案:公司债券募集办法;

公司章程;

公司营业执照

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报送下列文件:(

)答案:公司营业执照;

上市报告书;

申请公司债券上市的董事会决议;

公司章程

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报送下列文件:(

)答案:公司债券的实际发行数额;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文件;申请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上市交易,还应当报送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

申请股票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报送下列文件:(

)答案:公司营业执照;

上市报告书;

公司章程;

申请股票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

申请股票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报送下列文件:(

)

答案: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文件;

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最近三年的财务会计报告;

法律意见书和上市保荐书;

最近一次的招股说明书

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主要义务有:(

)

答案:按时交付保险费;

在保险标的的危险增加时通知保险人;

危险事故的补救和通知义务

王某与保险公司自行签订了两份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合同,被保险人分别为其30岁的儿子和3岁的孙女,王某为受益人,以下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答案:两份保险合同均有效;

第一份有效第二份无效;

第一份无效第二份有效

我国《保险法》规定我国商业保险经营机构不可以是哪些形式?(

)答案:有限责任保险公司;

中外合资保险公司

无效保险合同客体不合法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答案:在财产保险合同中,投保人与承保人约定的危险不存在的财产保险合同,或者损害事故已经发生的财产保险合同;在财产保险合同中,对同一财产保险没有向保险公司声明的重复保险合同等;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未经授权的死亡保险合同以他人的生命为保险标的的死亡保险合同;虚报年龄的人寿保险合同。

无效保险合同是指:(

)答案:客体不合法;主体不合格;意思表示不真实

无效保险合同主体不合格主要是指:(

)答案:保险代理人超出险种授权范围与投保人签订的保险合同,以及没有保险营业资格的主体等;保险人超出业务范围承包的险种;在财产保险合同关系中,投保人如果不是投保财产的所有人或合法占有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答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向累计超过二百人的特定对象发行证券

在实践中有如下情况不适用代位请求赔偿:(

)答案: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的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以维护自己合法的利益;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该行为无效;在家庭财产保险中,保险人不得对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除非这些成员有故意造成保险事故的行为,以维护家庭经济生活的稳定;由于被保险人的过错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可以相应扣减保险赔偿金,以使被保险人就自己的过错分担部分责任

在再保险中,再保险人的分出人应当注意哪些义务?(

)答案:再保险的分出人不得以再保险接受人未履行保险责任为由,拒绝履行或者延迟履行其原保险责任;

应再保险接受人的要求,再保险的分出人应当将其自负责任及原保险的有关情况告知再保险接受人;

对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再保险接受人的业务和财产情况,负有保密的义务

证券公司承销证券,应当同发行人签订代销或者包销协议,载明下列事项:(

)答案:代销、包销的费用和结算办法;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违约责任

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该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为内幕信息。下列信息皆属内幕信息:(

)答案: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

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资的计划

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包括:(

)答案: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人;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以及由于法定职责对证券的发行、交易进行管理的其他人员

周某为自己投保了人寿险,受益人为其妻子王某,合同成立后的第三年,周某在一次抢劫活动中被对方用水果刀捅死,以下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答案:保险公司应向王某退还保单的现金价值;

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四、案例题

章一德到保险公司商谈分别为其62岁的母亲吴氏和6岁的女儿章凰侯投保意外伤害险事宜。章一德向保险公司详细询问了有关意外伤害保险的具体条件,也如实地回答了保险公司的询问。在章一德为其女儿章凰侯投的意外伤害保险中,受益人如何产生?答案:因章凰侯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故章一德可以监护人身份指定受益人

2000年3月,甲、乙、丙开办一合伙企业,同年6月甲与丁结婚。2005年8月,双方协议离婚,约定将合伙企业中甲的财产份额全部转让给丁。答案:合伙企业中甲的财产份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乙、丙不同意丁入伙,必须购买该财产份额;合伙企业应清算,丁分得甲应得财产份额

合伙人甲在合伙企业中有份额15万元,待分配利润3万元。现甲无力偿还其对第三人乙的负债20万元,乙要求强制执行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答案:乙可以就该15万元份额和3万元待分配利润请求强制执行

甲、乙、丙合伙经营一个合伙企业,取名为三义合。合伙协议中约定:甲乙是普通合伙人,丙是有限合伙人。乙为负责人。凡5万元以上的业务须经甲乙丙三人一致同意。答案:该合伙取名为三义合是不合法的。

甲、乙签订一份购销合同。甲用银行承兑汇票付款,在汇票的背书栏记载有如果乙不按期履行交货义务,则不享有票据权利,乙又将此汇票背书转让给丙。下列对该票据有关问题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答案:背书上所附条件不产生汇票上效力,乙无论交货与否均享有票据权利;无论乙是否履行交货义务,票据背书转让后,丙取得票据权利

甲公司(中方)与某国乙公司(外方)拟在深圳共同设立一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某律师受聘为双方起草一份《合作经营合同》。答案:合作企业的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中方担任,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由外方担任

甲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清算组在清理该公司财产时,发现的下列哪些财产应列入该公司的破产财产?答案:该公司一栋在建的办公楼;该公司对某大桥上的未来20年的收费权;该公司依合同将于三个月后获得的一笔投资收益

甲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清算组在清理该公司财产时,发现的下列哪些财产应列入该公司的破产财产?答案:该公司依合同将于三个月后获得的一笔投资收益;该公司一栋在建的办公楼;该公司对某大桥上的未来20年的收费权

甲公司持有乙上市公司30%的股份,现欲继续收购乙公司的股份,遂发出收购要约。答案:甲公司将在45日内完成对乙公司股份的收购;本收购要约所公布的收购条件适用于乙公司的所有股东;甲公司收购乙公司的股份至51%时即不再收购

甲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未经股东会授权,不得处置公司资产,也不得以公司名义签订非经营性合同。一日,董事长任某见王某开一辆新款宝马车,遂决定以自己乘坐的公司旧奔驰车与王调换,并办理了车辆过户手续。答案:无论是否违反公司章程,只要王某无恶意,该行为就有效

甲股份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拟以增发股票的方式从市场融资。公司董事会在讨论股票发行价格时出现了不同意见。答案:现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为8元,可在高于票面金额与低于8元之间定价,投资者易于接受;以高于票面金额发行股票可以增加公司的资本公积金,故应争取溢价发行

甲股份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拟以增发股票的方式从市场融资。公司董事会在讨论股票发行价格时出现了不同意见。下列哪些意见符合法律规定?答案:以高于票面金额发行股票可以增加公司的资本公积金,故应争取溢价发行;现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为8元,可在高于票面金额与低于8元之间定价,投资者易于接受

甲煤矿拥有乙钢厂普通债权40万元,现乙钢厂被宣告破产,清算组查明甲煤矿尚欠乙钢厂20万元运费未付。清算组预计破产清偿率为50%。甲煤矿要求抵销债务。债权人会议各方为甲煤矿的债权发生争执。答案:甲煤矿可以抵销20万元债务,并于抵销后拥有20万元破产债权

甲拾得某银行签发的金额为5000元的本票一张,并将该本票背书送给女友乙作生日礼物,乙不知本票系甲拾得,按期持票要求银行付款。假设银行知晓该本票系甲拾得并送给乙。答案:甲取得本票不合法,且乙无对价取得本票,银行得拒绝支付

刘、关、张约定各出资40万元设立甲有限公司,因刘只有20万元,遂与张约定由张为其垫付出资20万元。公司设立时,张以价值40万元的房屋评估为60万元骗得验资。后债权人发现甲公司注册资本不实。甲公司欠缴的20万元出资应如何补交?答案:应由刘补交20万元,张、关承担连带责任

某公司两年前申请发行5千万元债券,因承销人原因剩余500万元尚未发行完。该公司现将已发行债券的本息付清,且公司净资产已增加一倍,欲申请再发行5千万元债券。答案:不应批准

某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决定将甲、乙两个国有独资公司撤销,合并成立甲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后的甲股份有限公司仍使用原甲公司的字号,该合并事项已经有关部门批准现欲办理商业登记。甲股份有限公司的商业登记属于下列哪一类型的登记?答案:设立登记

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定解散该公司,其后股东会、清算组所为的下列哪一行为不违反我国法律的规定?答案:股东会选派股东甲、股东乙和股东丙组成清算组,未采纳股东丁提出吸收一名律师参加清算组的建议

乙公司与丙公司交易时以汇票支付。丙公司见汇票出票人为甲公司,遂要求乙公司提供担保,乙公司请丁公司为该汇票作保证,丁公司在汇票背书栏签注若甲公司出票真实,本公司愿意保证。后经了解甲公司实际并不存在。丁公司对该汇票承担什么责任?答案:应当承担票据保证责任

在公司的破产案件中,有关当事人提出的下列主张,哪些依法应予支持?答案:丁依合同保管着的一批货物,要求以变卖这批货物的价款优先清偿拖欠的保管费;甲要求收回依融资租赁合同出租给的设备

章一德到保险公司商谈分别为其62岁的母亲吴氏和6岁的女儿章凰侯投保意外伤害险事宜。章一德向保险公司详细询问了有关意外伤害保险的具体条件,也如实地回答了保险公司的询问。答案:因章凰侯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故章一德可以监护人身份指定受益人

章一德到保险公司商谈分别为其62岁的母亲吴氏和6岁的女儿章凰侯投保意外伤害险事宜。章一德向保险公司详细询问了有关意外伤害保险的具体条件,也如实地回答了保险公司的询问。答案:以被保险人吴氏指定的章凰侯为受益人;以被保险人吴氏为受益人;以投保人章一德为受益人,但须经吴氏同意;以投保人章一德和被保险人吴氏共同指定的第三人为受益人

章一德到保险公司商谈分别为其62岁的母亲吴氏和6岁的女儿章凰侯投保意外伤害险事宜。章一德向保险公司详细询问了有关意外伤害保险的具体条件,也如实地回答了保险公司的询问。答案:保险人按照约定条件减少保险金额;合同效力中止

章一德到保险公司商谈分别为其62岁的母亲吴氏和6岁的女儿章凰侯投保意外伤害险事宜。章一德向保险公司详细询问了有关意外伤害保险的具体条件,也如实地回答了保险公司的询问。答案:章一德有权解除合同,保险公司应当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章一德到保险公司商谈分别为其62岁的母亲吴氏和6岁的女儿章凰侯投保意外伤害险事宜。章一德向保险公司详细询问了有关意外伤害保险的具体条件,也如实地回答了保险公司的询问。在章一德为其母亲吴氏投保的意外伤害保险中,依法可以确定谁为受益人?答案:以被保险人吴氏为受益人;以投保人章一德为受益人,但须经吴氏同意;以被保险人吴氏指定的章凰侯为受益人;以投保人章一德和被保险人吴氏共同指定的第三人为受益人

A公司向凤凰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水泥,价值150万元,A公司开具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汇票上背书不得背书转让字样。答案:凤凰有限责任公司不可以将汇票转让给B公司;服装厂可不以将汇票转让给轮胎厂

第五次形成性考核

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

采取协议收购方式的,收购人收购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收购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

)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但是,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免除发出要约的除外。答案:30%

持有公司(

)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答案:5%

除前款规定外,为上市公司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自接受上市公司委托之日起至上述文件公开后(

)日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答案:5

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将有关该重大事件的情况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公告,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持有公司(

)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是重大事件。答案:5%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

)的利息。答案:最近3年

1年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

)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

)元。答案:3000万

6000万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

)答案:40%

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向累计超过(

)人的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为公开发行。答案:200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答案:30

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在(

)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答案:最近3年

公司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债券实际发行额不得少于人民币(

)元。答案:5000万

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后,如果公司(

)连续亏损,由证券交易所决定暂停其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答案:最近2年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公开发行的股份应当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

)以上;公司股本总额应当超过人民币(

)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应当为(

)以上。答案:25%

4亿

10%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

)。答案:3000万元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公司应当在(

)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答案:最近3年

股票发行采用代销方式,代销期限届满,向投资者出售的股票数量未达到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

)的,为发行失败。发行人应当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股票认购人。答案:70%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应当自受理证券发行申请文件之日起(

)内,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作出予以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发行人根据要求补充、修改发行申请文件的时间不计算在内;不予核准的,应当说明理由。答案:三个月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履行职责,进行监督检查或者调查,其监督检查、调查的人员不得少于(

)人,并应当出示合法证件和监督检查、调查通知书。监督检查、调查的人员少于(

)人或者未出示合法证件和监督检查、调查通知书的,被检查、调查的单位有权拒绝。答案:2

2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证券公司设立申请之日起(

)内,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并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进行审查,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证券公司设立申请获得批准的,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领取营业执照。证券公司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

)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申请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未取得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证券公司不得经营证券业务。答案:6个月

15日

如果上市公司(

)连续亏损,由证券交易所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答案:最近3年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

)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时间限制。答案:5%

6个月

6个月

5%

6个月

设立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自有资金不少于人民币(

)元。答案:2亿

设立证券公司,主要股东要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

)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

)元。答案:最近3年

2亿

收购人在依照前条规定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日起(

)日后,公告其收购要约。在上述期限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发现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及时告知收购人,收购人不得公告其收购要约。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

)日,并不得超过(

)日。答案:15

30

60

收购行为完成后,收购人应当在(

)日内将收购情况报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并予公告。答案:15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

)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收购上市公司部分股份的收购要约应当约定,被收购公司股东承诺出售的股份数额(

),收购人按比例进行收购。答案:30%

超过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的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

)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

)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答案:5%

3

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

)后,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

),应当依照前款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在报告期限内和作出报告、公告后(

)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答案:5%

5%

2

投资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资信评级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人员,必须具备证券专业知识和从事证券业务或者证券服务业务(

)以上经验。认定其证券从业资格的标准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制定。答案:2年

为股票发行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在该股票承销期内和期满后(

)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答案:六个月

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

)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承销团应当由主承销和参与承销的证券公司组成。答案:5千万元

以协议方式收购上市公司时,达成协议后,收购人必须在(

)日内将该收购协议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并予公告。答案:3

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

)内不得转让。

答案:12个月

证券的代销、包销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日。答案:90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当妥善保存登记、存管和结算的原始凭证及有关文件和资料。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年。答案:20

证券公司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其中两项以上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元。答案:5亿

证券公司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其中一项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元。答案:1亿

证券公司经营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元。答案:5000万

证券公司设立、收购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变更业务范围或者注册资本,变更持有(

)以上股权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公司章程中的重要条款,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停业、解散、破产,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答案:5%

二、多项选择题

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将有关该重大事件的情况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公告,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下列情况为前款所称重大事件。答案: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

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将有关该重大事件的情况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公告,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下列情况为前款所称重大事件:答案: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公司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将有关该重大事件的情况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公告,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下列情况为前款所称重大事件:答案: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

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将有关该重大事件的情况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公告,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下列情况为前款所称重大事件:答案: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将有关该重大事件的情况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公告,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下列情况为前款所称重大事件:(

)答案: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公司的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下列哪些机构对客户开立的账户负有保密义务?答案: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答案: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答案: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

)。答案:不得用于非生产性支出;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可以用于

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

答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募股申请和下列文件:(

)答案:财务会计报告;承销机构名称及有关的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聘请保荐人的,还应当报送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代收股款银行的名称及地址

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募股申请和下列文件:(

)答案:公司营业执照;股东大会决议;招股说明书;公司章程

公司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答案: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公司债券的期限为一年以上;公司申请债券上市时仍符合法定的公司债券发行条件

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后,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暂停其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答案: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不按照核准的用途使用;公司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后,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暂停其公司债券上市交易:(

)答案:公司最近二年连续亏损;未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履行义务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答案: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答案: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某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为8000万,其不得经营下列哪些业务?答案:证券保荐业务;证券自营业务

签订上市协议的公司除公告前条规定的文件外,还应当公告下列事项:(

)答案: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姓名及其持有本公司股票和债券的情况;股票获准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日期;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十名股东的名单和持股数额;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二个月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记载以下内容的中期报告,并予公告:(

)

答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公司概况;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重要事项

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二个月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记载以下内容的中期报告,并予公告:(

)答案: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事项;已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变动情况;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经营情况

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记载以下内容的年度报告,并予公告:(

)答案: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介及其持股情况;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经营情况;公司概况

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记载以下内容的年度报告,并予公告:(

)答案: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已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情况,包括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十名股东名单和持股数额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

)答案: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可能误导投资者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

)答案: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答案: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产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答案: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上市条件;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在其后一个年度内未能恢复盈利;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且拒绝纠正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募股申请和下列文件:答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相应的批准文件;承销机构名称及有关的协议;代收股款银行的名称及地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聘请保荐人的,还应当报送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募股申请和下列文件:答案:公司章程;招股说明书;发起人姓名或者名称,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出资种类及验资证明;发起人协议

申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下列文件:(

)答案: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营业执照

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报送下列文件:(

)答案:上市报告书;公司章程;公司营业执照;申请公司债券上市的董事会决议

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报送下列文件:(

)答案:公司债券的实际发行数额;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文件;公司债券募集办法;申请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上市交易,还应当报送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申请股票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报送下列文件:(

)答案:申请股票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上市报告书;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申请股票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报送下列文件:(

)答案:法律意见书和上市保荐书;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最近三年的财务会计报告;最近一次的招股说明书;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文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答案:向累计超过二百人的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

证券公司承销证券,应当同发行人签订代销或者包销协议,载明下列事项:(

)答案:代销、包销的费用和结算办法;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违约责任

证券公司承销证券,应当同发行人签订代销或者包销协议,载明下列事项:(

)答案: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及法定代表人姓名;代销、包销的付款方式及日期;代销、包销的期限及起止日期;代销、包销证券的种类、数量、金额及发行价格

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该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为内幕信息。下列信息皆属内幕信息:(

)答案: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公司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公司债务担保的重大变更;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该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为内幕信息。下列信息皆属内幕信息:(

)答案: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资的计划

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包括:(

)答案: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以及由于法定职责对证券的发行、交易进行管理的其他人员;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人

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包括:(

)答案: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员;发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判断题

保荐人的资格及其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答案:对

保荐人应当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对发行人的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审慎核查,督导发行人规范运作。答案:对

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依法采取承销方式的,或者公开发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行保荐制度的其他证券的,应当聘请具有保荐资格的机构担任保荐人。答案:对

发行人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报送的证券发行申请文件,必须真实、准确、完整。答案:对

发行人依法申请核准发行证券所报送的申请文件的格式、报送方式,由依法负责核准的机构或者部门规定。答案: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人员,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买卖股票等值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答案:对

非依法发行的证券,不得买卖。答案:对

公开发行股票,代销、包销期限届满,发行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股票发行情况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答案:对

公司对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必须按照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使用。改变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擅自改变用途而未作纠正的,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的,不得公开发行新股,上市公司也不得非公开发行新股。答案:对

股票发行采取溢价发行的,其发行价格由发行人与承销的证券公司协商确定。答案:对

国家审计机关依法对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进行审计监督。答案:对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派出机构,按照授权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答案:对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全国证券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答案:对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答案:对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在证券交易活动中作出虚假陈述或者信息误导的,责令改正,处以三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答案:对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扰乱证券市场的,由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三万元的,处以三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答案:对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操纵证券市场的,责令依法处理其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三十万元的,处以三十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操纵证券市场的,还应当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答案:对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证券从业资格的人员的,由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答案:对

违反法律规定,在限制转让期限内买卖证券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违法买卖证券等值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答案:对

为股票的发行、上市、交易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买卖股票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买卖股票等值以下的罚款。答案:对

为了规范证券发行和交易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答案:对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答案:对

依法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法律对其转让期限有限制性规定的,在限定的期限内不得买卖。答案:对

依法公开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转让。答案:对

在国家对证券发行、交易活动实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的前提下,依法设立证券业协会,实行自律性管理。答案:对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股票、公司债券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的发行和交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未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答案:对

证券的发行、交易活动,必须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答案:对

证券的发行、交易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欺诈、内幕交易和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答案:对

证券发行、交易活动的当事人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应当遵守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答案:对

证券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为客户买卖证券提供融资融券的,没收违法所得,暂停或者撤销相关业务许可,并处以非法融资融券等值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撤销任职资格或者证券从业资格,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答案:对

证券交易当事人买卖的证券可以采用纸面形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形式。答案:对

证券交易当事人依法买卖的证券,必须是依法发行并交付的证券。答案:对

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或者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涉及证券的发行、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的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公开前,买卖该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三万元的,处以三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从事内幕交易的,还应当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内幕交易的,从重处罚。答案:对

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的从业人员或者证券业协会的工作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资料,隐匿、伪造、篡改或者毁损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的,撤销证券从业资格,并处以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答案:对

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答案:对

证券交易以现货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交易。答案:对

证券衍生品种发行、交易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原则规定。答案:对

证券业和银行业、信托业、保险业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证券公司与银行、信托、保险业务机构分别设立。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答案:对

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应当采用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方式。答案:对

政府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其他法律、行政法规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答案:对

四、案例题

章一德到保险公司商谈分别为其62岁的母亲吴氏和6岁的女儿章凰侯投保意外伤害险事宜。章一德向保险公司详细询问了有关意外伤害保险的具体条件,也如实地回答了保险公司的询问。答案:因章凰侯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故章一德可以监护人身份指定受益人

2000年3月,甲、乙、丙开办一合伙企业,同年6月甲与丁结婚。2005年8月,双方协议离婚,约定将合伙企业中甲的财产份额全部转让给丁。答案:合伙企业应清算,丁分得甲应得财产份额;如乙、丙不同意丁入伙,必须购买该财产份额;合伙企业中甲的财产份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000年3月,甲、乙、丙开办一合伙企业,同年6月甲与丁结婚。2005年8月,双方协议离婚,约定将合伙企业中甲的财产份额全部转让给丁。答案:合伙企业中甲的财产份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乙、丙不同意丁入伙,必须购买该财产份额;合伙企业应清算,丁分得甲应得财产份额

合伙人甲在合伙企业中有份额15万元,待分配利润3万元。现甲无力偿还其对第三人乙的负债20万元,乙要求强制执行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答案:乙可以就该15万元份额和3万元待分配利润请求强制执行

甲、乙、丙合伙经营一个合伙企业,取名为“三义合”。合伙协议中约定:甲乙是普通合伙人,丙是有限合伙人。乙为负责人。凡5万元以上的业务须经甲乙丙三人一致同意。答案:该合伙取名为“三义合”是不合法的。

甲、乙签订一份购销合同。甲用银行承兑汇票付款,在汇票的背书栏记载有“如果乙不按期履行交货义务,则不享有票据权利”,乙又将此汇票背书转让给丙。答案:无论乙是否履行交货义务,票据背书转让后,丙取得票据权利;背书上所附条件不产生汇票上效力,乙无论交货与否均享有票据权利

甲、乙签订一份购销合同。甲用银行承兑汇票付款,在汇票的背书栏记载有“如果乙不按期履行交货义务,则不享有票据权利”,乙又将此汇票背书转让给丙。答案:背书上所附条件不产生汇票上效力,乙无论交货与否均享有票据权利;无论乙是否履行交货义务,票据背书转让后,丙取得票据权利

甲公司(中方)与某国乙公司(外方)拟在深圳共同设立一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某律师受聘为双方起草一份《合作经营合同》。答案:合作企业的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中方担任,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由外方担任

甲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清算组在清理该公司财产时,发现的下列哪些财产应列入该公司的破产财产?

答案:该公司一栋在建的办公楼;该公司依合同将于三个月后获得的一笔投资收益;该公司对某大桥上的未来20年的收费权

甲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清算组在清理该公司财产时,发现的下列哪些财产应列入该公司的破产财产?答案:该公司一栋在建的办公楼;该公司依合同将于三个月后获得的一笔投资收益;该公司对某大桥上的未来20年的收费权

甲公司持有乙上市公司30%的股份,现欲继续收购乙公司的股份,遂发出收购要约。答案:本收购要约所公布的收购条件适用于乙公司的所有股东;甲公司收购乙公司的股份至51%时即不再收购;甲公司将在45日内完成对乙公司股份的收购

甲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未经股东会授权,不得处置公司资产,也不得以公司名义签订非经营性合同。一日,董事长任某见王某开一辆新款宝马车,遂决定以自己乘坐的公司旧奔驰车与王调换,并办理了车辆过户手续。答案:无论是否违反公司章程,只要王某无恶意,该行为就有效

甲股份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拟以增发股票的方式从市场融资。公司董事会在讨论股票发行价格时出现了不同意见。答案:现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为8元,可在高于票面金额与低于8元之间定价,投资者易于接受;以高于票面金额发行股票可以增加公司的资本公积金,故应争取溢价发行

甲股份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拟以增发股票的方式从市场融资。公司董事会在讨论股票发行价格时出现了不同意见。答案:以高于票面金额发行股票可以增加公司的资本公积金,故应争取溢价发行;现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为8元,可在高于票面金额与低于8元之间定价,投资者易于接受

甲煤矿拥有乙钢厂普通债权40万元,现乙钢厂被宣告破产,清算组查明甲煤矿尚欠乙钢厂20万元运费未付。清算组预计破产清偿率为50%。甲煤矿要求抵销债务。债权人会议各方为甲煤矿的债权发生争执。答案:甲煤矿可以抵销20万元债务,并于抵销后拥有20万元破产债权

甲拾得某银行签发的金额为5000元的本票一张,并将该本票背书送给女友乙作生日礼物,乙不知本票系甲拾得,按期持票要求银行付款。假设银行知晓该本票系甲拾得并送给乙。答案:甲取得本票不合法,且乙无对价取得本票,银行得拒绝支付

刘、关、张约定各出资40万元设立甲有限公司,因刘只有20万元,遂与张约定由张为其垫付出资20万元。公司设立时,张以价值40万元的房屋评估为60万元骗得验资。后债权人发现甲公司注册资本不实。答案:应由刘补交20万元,张、关承担连带责任

某公司两年前申请发行5千万元债券,因承销人原因剩余500万元尚未发行完。该公司现将已发行债券的本息付清,且公司净资产已增加一倍,欲申请再发行5千万元债券。

答案:不应批准

某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决定将甲、乙两个国有独资公司撤销,合并成立甲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后的甲股份有限公司仍使用原甲公司的字号,该合并事项已经有关部门批准现欲办理商业登记。答案:设立登记

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定解散该公司,其后股东会、清算组所为的下列哪一行为不违反我国法律的规定?答案:股东会选派股东甲、股东乙和股东丙组成清算组,未采纳股东丁提出吸收一名律师参加清算组的建议

乙公司与丙公司交易时以汇票支付。丙公司见汇票出票人为甲公司,遂要求乙公司提供担保,乙公司请丁公司为该汇票作保证,丁公司在汇票背书栏签注“若甲公司出票真实,本公司愿意保证。”后经了解甲公司实际并不存在。答案:应当承担票据保证责任

在公司的破产案件中,有关当事人提出的下列主张,哪些依法应予支持?答案:丁依合同保管着的一批货物,要求以变卖这批货物的价款优先清偿拖欠的保管费;甲要求收回依融资租赁合同出租给的设备

章一德到保险公司商谈分别为其62岁的母亲吴氏和6岁的女儿章凰侯投保意外伤害险事宜。章一德向保险公司详细询问了有关意外伤害保险的具体条件,也如实地回答了保险公司的询问。答案:以被保险人吴氏为受益人;以投保人章一德为受益人,但须经吴氏同意;以被保险人吴氏指定的章凰侯为受益人;以投保人章一德和被保险人吴氏共同指定的第三人为受益人

章一德到保险公司商谈分别为其62岁的母亲吴氏和6岁的女儿章凰侯投保意外伤害险事宜。章一德向保险公司详细询问了有关意外伤害保险的具体条件,也如实地回答了保险公司的询问。答案:以被保险人吴氏指定的章凰侯为受益人;以投保人章一德和被保险人吴氏共同指定的第三人为受益人;以被保险人吴氏为受益人;以投保人章一德为受益人,但须经吴氏同意

章一德到保险公司商谈分别为其62岁的母亲吴氏和6岁的女儿章凰侯投保意外伤害险事宜。章一德向保险公司详细询问了有关意外伤害保险的具体条件,也如实地回答了保险公司的询问。答案:以投保人章一德和被保险人吴氏共同指定的第三人为受益人;以投保人章一德为受益人,但须经吴氏同意;以被保险人吴氏指定的章凰侯为受益人;以被保险人吴氏为受益人

章一德到保险公司商谈分别为其62岁的母亲吴氏和6岁的女儿章凰侯投保意外伤害险事宜。章一德向保险公司详细询问了有关意外伤害保险的具体条件,也如实地回答了保险公司的询问。答案:保险人按照约定条件减少保险金额;合同效力中止

章一德到保险公司商谈分别为其62岁的母亲吴氏和6岁的女儿章凰侯投保意外伤害险事宜。章一德向保险公司详细询问了有关意外伤害保险的具体条件,也如实地回答了保险公司的询问。答案:合同效力中止;保险人按照约定条件减少保险金额

章一德到保险公司商谈分别为其62岁的母亲吴氏和6岁的女儿章凰侯投保意外伤害险事宜。章一德向保险公司详细询问了有关意外伤害保险的具体条件,也如实地回答了保险公司的询问。答案:章一德有权解除合同,保险公司应当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A公司向凤凰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水泥,价值150万元,A公司开具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汇票上背书“不得背书转让”字样。答案:凤凰有限责任公司不可以将汇票转让给B公司;服装厂可不以将汇票转让给轮胎厂

第六次形成性考核

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保险法》的基本原则包括:(

)答案:损害赔偿原则

《保险法》的基本原则有:(

)答案:最大诚信原则

《保险法》基本原则包括:(

)答案:保险代位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基本原则包括:(

)答案:守法原则和公平竞争原则

保险法中规定的代位请求赔偿权的基本内容不包括哪个?(

)答案: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被保险人有权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保险合同成立后,哪种人可以凭自己的意愿解除保险合同?(

)答案:投保人

保险期内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由第三者负责赔偿的,如果投保方向保险方提出赔偿要求,保险方应(

)如何处理?

答案:保险方先予赔偿,然后取得代位追偿权

保险欺诈不包括以:(

)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答案:没有履行通知的义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下列选项中那个不符合法律规定?(

)答案: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有关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额的协议后30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财产保险利益的构成条件不包括:(

)答案:财产利益

当保险事故发生后,有关的当事人行为的以下判断,哪个不符合保险法的规定?(

)答案:受益人可以不用提供证明材料,只凭保险合同的规定就可索赔

关于保险合同中的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以下说法中哪些是不正确的?(

)答案:投保人应当仔细阅读该条款,对其意义不能理解的后果自负

关于保险经纪人和保险代理人,以下表述中哪一个是正确的?(

)答案:保险经纪人和代理人办理保险业务都是基于被保险人的利益

甲公司就其全部财产向保险公司投保企业财产保险,交纳保险费5万元,约定保险金额500万元。当年夏天,因洪水灾害致甲公司财产损失700万元。有关该事件的下列表述(

)是正确。答案:保险公司应向甲公司赔付保险金500万元

甲企业投保财产险100万元,在一次电路短路火灾事故中,实际遭受损失为95万元,为保护和抢救财产支出必要费用为10万元,为确认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交付的估价合理费用为2万元。保险公司应向甲企业赔偿(

)。答案:107万元

甲企业为企业投保了财产保险,保险金额为300万元,甲企业发生火灾,设备全部烧毁,经有关部门评估,企业设备总价值为200万元。保险公司应向甲企业支付多少赔偿金?(

)答案:200万元

甲通过保险代理人乙为其5岁的儿子丙投保一份

幼儿平安成长险

。下列有关表述(

)是正确的。答案:保险代理人乙既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个人

甲为自己投保一份人寿险,指定其妻为受益人。甲有一子4岁,甲母50岁且自己单独生活。某日,甲因交通事故身亡。该份保险的保险金依法应(

)。答案:全部支付给甲妻

某企业与保险公司签订一份财产保险合同,保险标的为企业的厂房及设备,保险费2万元。投保后的第二年,该企业谎称其厂房内的设备被盗,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请求。依照法律规定,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其对保险费2万元应该。答案:不退还2万元保险费

某油漆厂将其财产向保险公司投了火灾保险。某日,由于操作仪表失灵,炉温急剧上升,正在熬油漆的锅有爆炸的危险,为了防止漆锅爆炸,操作人员决定立即向锅内投入大量冷却剂降温,从而避免了事故发生,但锅内半成品全部报废,价值2万元。油漆厂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不同意赔偿,油漆厂诉至法院。下列关于该案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答案:2万元损失应由保险公司赔偿

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主要义务不包括:(

)答案:保险标的的有些情况属于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可以不用告知保险人

我国《保险法》的基本原则包括:(

)答案:保险利益原则

我国保险法的基本原则包括:(

)答案:守法原则和公平竞争原则

无效保险合同不包括:(

)答案:主体的变更

无效保险合同主体合格主要是指:(

)答案:在财产保险合同关系中,投保人是投保财产的所有人或合法占有人

再保险需要签订合同,合同的当事人(

)。答案:双方都是有保险资格的保险公司

在再保险中,哪个不符合法律规定?(

)答案:通知投保人向再保险人交付保险金

二、多项选择题

《保险法》的基本原则有:(

)答案:保险代位原则;损害赔偿原则

《保险法》的基本原则有:(

)答案:保险利益原则;最大诚信原则;守法原则和公平竞争原则

保险法中规定的代位请求赔偿权的基本内容包括哪些?(

)答案: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已取得的赔偿金额;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保险人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赔偿的权利

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的范围包括:(

)答案:车辆发生损失后未经必要的修理,致使损失扩大的部分;两轮及轻便摩托车失窃或停放期间翻倒;车辆的自然磨损和自身故障;被保险人及其驾驶人员的故意

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的范围包括:(

)答案:酒后开车、无有效驾驶证;人工直接供油;战争、军事冲突或**;受本车所载货物撞击

保险合同成立后,哪些人不得仅凭自己的意愿解除保险合同?答案:保险人;作为被保险人的第三人;作为受益人的第三人

保险合同的变更包括:(

)答案:主体的变更;期限的变更;内容的变更;客体的变更

保险合同的解除可以基于如下原因:(

)答案:保险欺诈;违反特约条款

保险合同的解除可以基于如下原因:(

)答案:违反告知义务;没有履行通知的义务;投保人通知保险人解除保险合同;保险欺诈

保险欺诈主要有以下情况:(

)答案: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人身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伪造、变造与保险事故有关的证明、资料和其他证据,或者指使、唆使、收买他人提供虚假证明、资料或者其他证据,编造虚假的事股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保险欺诈主要有以下情况:(

)答案: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未发生保险事故而谎称发生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实施下列哪些行为?(

)答案:保险合同对保险金额及赔偿或者给付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依约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保险人未按照约定或者法定期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

财产保险有如下几类:(

)答案:工程保险;灾害事故险;责任保险;保证保险

财产保险有如下几类:(

)

答案:货物运输保险;农业保险;运输工具保险;灾害事故险。

当保险事故发生后,有关的当事人行为的以下判断,哪些符合保险法的规定?(

)

答案:保险人依据自己的调查确认有关的保险事故,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不服保险人的调查结论的,可以提起诉讼;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或者资料不完整的,应当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有关的证明和资料;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在提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应当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材料

订立保险合同时,当事人应当遵守下列那些义务?答案:投保人应当将保险标的的真实情况告知保险人;保险人应当对合同的保险责任范围做出详细的告知

凡是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担任保险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答案: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厂长,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的人员;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人员;担任因为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的人员;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的人员

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下列哪些情况下,保险人可以不经投保人的同意解除保险合同?(

答案: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在未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况下,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

关于保险合同中的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以下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答案:保险人对免责条款做出明确说明的,投保人不得于事后以不理解为由否认其效力;无论投保人是否仔细阅读该条款,保险人都有向投保人明确说明的义务;保险人未对免责条款加以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发生效力

关于人身保险,下列说法哪些是不正确的?答案:法人可以成为被保险人;人身保险的投保人不按期缴纳保险费,保险公司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未出生的胎儿可以成为被保险人

机动车辆保险车辆损失危险的范围包括:(

)答案: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碰撞、倾覆、火灾、爆炸;雷击、暴风、龙卷风、洪水、破坏性地震、地陷、冰陷、

崖崩、雪崩、雹灾、泥石流、隧道坍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全车失窃在3个月以上

李某是一名出租车司机,投保了车辆责任险。某日其醉酒驾车,将行人张某撞残。张某起诉李某,要求李某承担赔偿责任,李某败诉。保险公司应支付的款项有哪些?(

)答案:保险赔偿金;诉讼费;张某伤残鉴定费

人身保险利益的构成条件:(

)答案:投保人与保险标的之间须有利害关系;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的保险合同中的保险利益必须是适法利益

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主要义务有:(

)答案:在保险标的的危险增加时通知保险人;危险事故的补救和通知义务;按时交付保险费

王某与保险公司自行签订了两份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合同,被保险人分别为其30岁的儿子和3岁的孙女,王某为受益人,以下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答案:第一份无效第二份有效;两份保险合同均有效;第一份有效第二份无效

我国《保险法》规定我国商业保险经营机构不可以是哪些形式?(

)答案:有限责任保险公司;中外合资保险公司

无效保险合同客体不合法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答案:虚报年龄的人寿保险合同;在财产保险合同中,对同一财产保险没有向保险公司声明的重复保险合同等;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未经授权的死亡保险合同以他人的生命为保险标的的死亡保险合同,;在财产保险合同中,投保人与承保人约定的危险不存在的财产保险合同,或者损害事故已经发生的财产保险合同

无效保险合同是指:答案:客体不合法;主体不合格;意思表示不真实

无效保险合同主体不合格主要是指:(

)答案:保险代理人超出险种授权范围与投保人签订的保险合同,以及没有保险营业资格的主体等;在财产保险合同关系中,投保人如果不是投保财产的所有人或合法占有人;保险人超出业务范围承包的险种。

无效保险合同主体不合格主要是指:(

)答案:在人寿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关系中,投保人为被保险人投保的是以死亡为赔付条件的保险,但是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投保人没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在人寿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关系中,投保人与被保险人没有可保利益。

在实践中有如下情况不适用代位请求赔偿:(

)答案: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该行为无效;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的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以维护自己合法的利益;由于被保险人的过错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可以相应扣减保险赔偿金,以使被保险人就自己的过错分担部分责任;在家庭财产保险中,保险人不得对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除非这些成员有故意造成保险事故的行为,以维护家庭经济生活的稳定。

在再保险中,再保险人的分出人应当注意哪些义务?答案:对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再保险接受人的业务和财产情况,负有保密的义务;再保险的分出人不得以再保险接受人未履行保险责任为由,拒绝履行或者延迟履行其原保险责任;应再保险接受人的要求,再保险的分出人应当将其自负责任及原保险的有关情况告知再保险接受人

周某为自己投保了人寿险,受益人为其妻子王某,合同成立后的第三年,周某在一次抢劫活动中被对方用水果刀捅死,以下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答案:保险公司应向王某退还保单的现金价值;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三、判断题

保险法律制度是调整保险活动中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以及受益人之间法律关系的一切法律规范的总称。答案:对

保险公司保证金除用于清算时清偿债务外,非经保监会批准,不得动用。答案:对

保险公司成立后须按照其注册资本金总额的20%提取保证金,存入保监会指定的银行。答案:对

保险公司是指依照我国保险法和公司法的规定,经过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设立的从事财产保险或者人身保险活动的一种公司。答案:对

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承保能力,决定继续履行保险合同还是解除保险合同。答案:错

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随时解除保险合同。答案:对

保险合同是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答案:对

保险合同是一种有名合同。答案:对

保险欺诈行为指当事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致使对方做出错误判断的行为。答案:对

保险人依法向第三者请求赔偿时,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答案:对

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引起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答案:对

保险危险指保险人承保责任范围内的各种火灾、爆炸、水灾、坍塌、山崩、地震等各种自然灾害与人为灾难事故的总称。答案:对

财产保险的对象是指投保人投保的财产和相关的利益。答案:对

财产保险合同,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答案:对

财产保险合同是指以财产和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答案:对

当事人经协商同意变更保险合同的,应当由保险人在原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答案:对

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得经营人寿保险业务。答案:对

经营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得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答案:对

欺诈行为和胁迫行为可以由投保人做出,也可以由保险人做出。答案:对

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第三人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享有向第三者追索的权利。答案:错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作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答案:对

设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政府所在地的保险公司分公司,其营运资金不得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答案:对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答案:对

同一保险人不得同时兼营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业务。答案:对

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经当事人请求,可以撤销该合同的法律效力。答案:错

为了防止出现保险业混业经营产生的风险,《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必须分业经营。答案:对

未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保险公司不得自行承保新的险种。答案:对

无效保险合同的认定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经审理后做出。答案:对

无须何种理由,投保人都可根据自己的需要决定是否解除合同。答案:对

胁迫指当事人以一定的条件威胁,对方为避免威胁可能造成的损害而被迫接受不平等的条件订立合同的行为。答案:对

再保险也称分保,指保险公司将其所承担的保险责任的一部分或全部分散给其他保险公司承担的保险业务。答案:对

在保险合同的有效期内,投保人和保险人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保险合同的有关内容,由保险人在原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变更合同的书面协议。答案:对

在保险合同中,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主要有受了对方的欺诈或胁迫的两类情况。答案:对

在保险人向第三者行使代位请求赔偿权利时,被保险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必要的文件和其所知道的有关情况。答案:对

在全国范围内开办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其实收货币资本金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答案:对

在特定区域内开办业务的保险公司实收货币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答案:对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保险活动的公司和个人,可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也可以选择适用其他国家的保险法。答案:错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办理境内保险的,必须向我国境内的保险公司投保。答案:对

重复保险的保险金额超过保险价值的,各保险人所应支付的赔偿总额必须限制在保险价值的范围内。答案:对

四、案例题

章一德到保险公司商谈分别为其62岁的母亲吴氏和6岁的女儿章凰侯投保意外伤害险事宜。章一德向保险公司详细询问了有关意外伤害保险的具体条件,也如实地回答了保险公司的询问。答:因章凰侯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故章一德可以监护人身份指定受益人

2000年3月,甲、乙、丙开办一合伙企业,同年6月甲与丁结婚。2005年8月,双方协议离婚,约定将合伙企业中甲的财产份额全部转让给丁。答:合伙企业应清算,丁分得甲应得财产份额;

如乙、丙不同意丁入伙,必须购买该财产份额;

合伙企业中甲的财产份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合伙人甲在合伙企业中有份额15万元,待分配利润3万元。现甲无力偿还其对第三人乙的负债20万元,乙要求强制执行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答:乙可以就该15万元份额和3万元待分配利润请求强制执行

甲、乙、丙合伙经营一个合伙企业,取名为“三义合”。合伙协议中约定:甲乙是普通合伙人,丙是有限合伙人。乙为负责人。凡5万元以上的业务须经甲乙丙三人一致同意。答:该合伙取名为“三义合”是不合法的。

甲、乙签订一份购销合同。甲用银行承兑汇票付款,在汇票的背书栏记载有“如果乙不按期履行交货义务,则不享有票据权利”,乙又将此汇票背书转让给丙。答:背书上所附条件不产生汇票上效力,乙无论交货与否均享有票据权利;

无论乙是否履行交货义务,票据背书转让后,丙取得票据权利

甲、乙签订一份购销合同。甲用银行承兑汇票付款,在汇票的背书栏记载有“如果乙不按期履行交货义务,则不享有票据权利”,乙又将此汇票背书转让给丙。答:无论乙是否履行交货义务,票据背书转让后,丙取得票据权利;

背书上所附条件不产生汇票上效力,乙无论交货与否均享有票据权利

甲公司(中方)与某国乙公司(外方)拟在深圳共同设立一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某律师受聘为双方起草一份《合作经营合同》。答:合作企业的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中方担任,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由外方担任

甲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清算组在清理该公司财产时,发现的下列哪些财产应列入该公司的破产财产?答:该公司对某大桥上的未来20年的收费权;

该公司依合同将于三个月后获得的一笔投资收益;

该公司一栋在建的办公楼

甲公司持有乙上市公司30%的股份,现欲继续收购乙公司的股份,遂发出收购要约。答:甲公司将在45日内完成对乙公司股份的收购;

本收购要约所公布的收购条件适用于乙公司的所有股东;

甲公司收购乙公司的股份至51%时即不再收购

甲公司持有乙上市公司30%的股份,现欲继续收购乙公司的股份,遂发出收购要约。答:本收购要约所公布的收购条件适用于乙公司的所有股东;

甲公司将在45日内完成对乙公司股份的收购;

甲公司收购乙公司的股份至51%时即不再收购

甲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未经股东会授权,不得处置公司资产,也不得以公司名义签订非经营性合同。一日,董事长任某见王某开一辆新款宝马车,遂决定以自己乘坐的公司旧奔驰车与王调换,并办理了车辆过户手续。答:无论是否违反公司章程,只要王某无恶意,该行为就有效

甲股份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拟以增发股票的方式从市场融资。公司董事会在讨论股票发行价格时出现了不同意见。答:以高于票面金额发行股票可以增加公司的资本公积金,故应争取溢价发行;

现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为8元,可在高于票面金额与低于8元之间定价,投资者易于接受

甲煤矿拥有乙钢厂普通债权40万元,现乙钢厂被宣告破产,清算组查明甲煤矿尚欠乙钢厂20万元运费未付。清算组预计破产清偿率为50%。甲煤矿要求抵销债务。债权人会议各方为甲煤矿的债权发生争执。答:甲煤矿可以抵销20万元债务,并于抵销后拥有20万元破产债权

甲拾得某银行签发的金额为5000元的本票一张,并将该本票背书送给女友乙作生日礼物,乙不知本票系甲拾得,按期持票要求银行付款。假设银行知晓该本票系甲拾得并送给乙。答:甲取得本票不合法,且乙无对价取得本票,银行得拒绝支付

刘、关、张约定各出资40万元设立甲有限公司,因刘只有20万元,遂与张约定由张为其垫付出资20万元。公司设立时,张以价值40万元的房屋评估为60万元骗得验资。后债权人发现甲公司注册资本不实。答:应由刘补交20万元,张、关承担连带责任

某公司两年前申请发行5千万元债券,因承销人原因剩余500万元尚未发行完。该公司现将已发行债券的本息付清,且公司净资产已增加一倍,欲申请再发行5千万元债券。答:不应批准

某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决定将甲、乙两个国有独资公司撤销,合并成立甲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后的甲股份有限公司仍使用原甲公司的字号,该合并事项已经有关部门批准现欲办理商业登记。答:设立登记

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定解散该公司,其后股东会、清算组所为的下列哪一行为不违反我国法律的规定?答:股东会选派股东甲、股东乙和股东丙组成清算组,未采纳股东丁提出吸收一名律师参加清算组的建议

乙公司与丙公司交易时以汇票支付。丙公司见汇票出票人为甲公司,遂要求乙公司提供担保,乙公司请丁公司为该汇票作保证,丁公司在汇票背书栏签注“若甲公司出票真实,本公司愿意保证。”后经了解甲公司实际并不存在。答:应当承担票据保证责任

在公司的破产案件中,有关当事人提出的下列主张,哪些依法应予支持?答:丁依合同保管着的一批货物,要求以变卖这批货物的价款优先清偿拖欠的保管费;

甲要求收回依融资租赁合同出租给的设备

章一德到保险公司商谈分别为其62岁的母亲吴氏和6岁的女儿章凰侯投保意外伤害险事宜。章一德向保险公司详细询问了有关意外伤害保险的具体条件,也如实地回答了保险公司的询问。答:以被保险人吴氏为受益人;

以投保人章一德为受益人,但须经吴氏同意;

以投保人章一德和被保险人吴氏共同指定的第三人为受益人;

以被保险人吴氏指定的章凰侯为受益人

章一德到保险公司商谈分别为其62岁的母亲吴氏和6岁的女儿章凰侯投保意外伤害险事宜。章一德向保险公司详细询问了有关意外伤害保险的具体条件,也如实地回答了保险公司的询问。答:保险人按照约定条件减少保险金额;

合同效力中止

章一德到保险公司商谈分别为其62岁的母亲吴氏和6岁的女儿章凰侯投保意外伤害险事宜。章一德向保险公司详细询问了有关意外伤害保险的具体条件,也如实地回答了保险公司的询问。答:合同效力中止;

保险人按照约定条件减少保险金额

章一德到保险公司商谈分别为其62岁的母亲吴氏和6岁的女儿章凰侯投保意外伤害险事宜。章一德向保险公司详细询问了有关意外伤害保险的具体条件,也如实地回答了保险公司的询问。答:章一德有权解除合同,保险公司应当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第7篇

湖北省司法厅、海南省司法厅:

湖北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关于法院业大教员能否担任兼职律师和离退休人员能否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的请示》、海南省文昌市司法局《关于“辞去原职”应如何理解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一并答复如下:

一、关于辞去原职。《律师事务所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41号)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发起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已辞去原职的证明”。这里的“辞去原职”,是指人事关系已脱离原工作单位,不再在原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不再从原单位领取工资。

司法行政机关在接受律师事务所设立申请时,应要求发起人提交辞去原职、专职从事律师工作的书面保证做出准予律师事务所登记的决定后,应通知发起人将人事档案存放到人才交流中心或指定的单位。办理开业登记时,必须要求发起人提交人事档案已存放到人才交流中心或指定单位的证明。

另外,虽不是发起人,但担任专职律师的人员,也必须将人事档案存放到人才交流中心或指定的单位。

二、关于离退休人员申请执业的问题。已正式办理离退休手续、具有律师资格并符合领取执业证书的其他条件的人员,申请执业的,应当作为专职律师执业。

正式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人员,符合《律师事务所登记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条件的,可以作为律师事务所的发起人。由于离退休人员已脱离原岗位,作为发起人时,不需办理辞职手续,但应当提交原单位出具的已正式办理离退休手续的证明。

三、关于法院业大教员能否担任兼职律师的问题。根据《律师法》第十三条规定,“国家机关的现职工作人员不得兼任执业律师”。法院业大的专职教员,属于法院系统的现职工作人员,因此不得担任兼职律师。

此复。

第8篇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民办科技经营机构的管理,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民办科技经营机构是指由科技人员自愿结合、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经营和服务的经济实体。

第三条民办科技经营机构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不得泄露国家的秘密和侵犯国家、集体及他人的技术权益和经济利益。

第四条科技、经济、工商、财税、金融、劳动人事等管理部门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和扶植政策,鼓励民办科技经营机构的兴办和发展,保护其合法权益。

第五条*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负责本市民办科技经营机构的统一管理。区、县科学技术委员会具体负责所在地区的民办科技经营机构管理工作。

第二章审批条件和程序

第六条民办科技经营机构分为集体、个体和私营三种类型。

集体所有制科技经营机构,财产归集体所有,按照集体所有制组织原则,共同出资,按劳分配,民主管理,提留公共积累,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个体科技经营机构,个人经营的,以个人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家庭经营的,以家庭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合伙经营的,由合伙人共同承担民事责任。

私营科技经营机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办理。

第七条申请开办集体或者私营科技经营机构,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专业技术领域和经营范围。

(二)有8名以上专职人员,其中至少有3名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具有工程师、助理研究员、讲师等中级以上技术职务的专职科技人员以及必要的财务管理人员。

(三)创办人须有大专以上学历、或者有发明创造、或者有科技管理经验、或者有一定技术专长的非在职科技人员(包括辞职、退职、停薪留职、离休、退休、待业人员)。

(四)从事科技咨询、服务和培训业务的,其注册资金在1万元以上,从事技术开发业务的,其注册资金在5万元以上;并有必要的设施和固定的工作场所。

(五)有明确的组织章程。

第八条申请开办个体科技经营机构,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专业技术领域和经营范围。

(二)至少有1名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专职科技人员。

(三)创办人须有大专以上学历、或者有发明创造、或者有科技管理经验、或者有一定技术专长的非在职科技人员(包括辞职、退职、停薪留职、离休、退休、待业人员)。

(四)注册资金在2000元以上,并有必要的设施和固定的工作场所。

(五)有完整的财务帐册。

个人合伙开办的民办科技经营机构,还须有合伙人签订的包括各自出资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或者合伙终止等事项的书面协议。

第九条申请开办民办科技经营机构,应当由创办人向机构所在地的区、县科委提出申请并报送下列文件一式四份:

(一)申请报告。

(二)组织章程(包括机构宗旨、经济性质、专业技术领域、经营范围、人员组成、法人代表、资金来源、财产归属、核算形式和分配办法等内容)。

(三)科技经营机构登记表(由市科委统一印制)。

(四)资金信用证明或者验资证明。

(五)创办人及专职人员身份证明材料。

(六)申请开办易燃、易爆、高空、高压、剧毒、放射性、建筑工程、医药、卫生、食品、计量器具等专业领域的民办科技经营机构,还须按国家和本市的规定提交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外省市科技人员来沪开办民办科技经营机构,还须提交当地乡、镇(或者街道)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

第十条区、县科委在接到开办民办科技经营机构的申请后,须在30天内审核完毕。经审核合格的,发给科技经营证书。

创办人凭科技经营证书向所在地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经审查合格发给营业执照,并到税务、银行和公安等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开立帐户和刻制印章等手续。

未取得科技经营证书和营业执照的集体和个人,不能以民办科技经营机构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

区、县科委对科技经营证书的管理实行年检制度。

第十一条民办科技经营机构使用名称,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与其规模、地位相适应,并反映其所属行业、经营业务等特点。

第十二条民办科技经营机构合并、分立、转业、迁移、歇业,改变名称、经营范围、经济性质或者法人代表等,须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并向所在地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办理变更或者歇业手续。

区、县科委应当将批准民办科技经营机构开办、变更或者歇业等文件报送市科委备案。

第十三条民办科技经营机构因故歇业,须在办理歇业注销手续前,依法缴清应付税款,归还银行贷款,偿还债务,并应当按组织章程规定的办法处理剩余资产。

民办科技经营机构未经原审批机关批准擅自歇业,给国家、集体和公民带来严重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章经营范围和方式

第十四条民办科技经营机构可以经营下列业务:

(一)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研究、开发、应用和科技成果的推广。

(二)引进技术和设备的消化、吸收、移植和创新。

(三)开展技术转让、科技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承包、技术中介等业务。

(四)对自行研制开发的新产品实行生产、经销、服务一体化经营。

(五)在本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技术性业务为主营范围的前提下,可适当兼营其他非技术性的生产经营业务,但不得享受技术性业务的优惠待遇;并不得从事与其业务无关的商品贸易活动。

第十五条民办科技经营机构对自行研究开发或者其他享有专有权的技术成果,可以实行技术入股。可以以自行研制开发或者其他享有专有权的新产品和出口产品为龙头,与其他企业和经济组织联营,可以组建企业集团,可以承包中小企业(包括乡镇企业)。

集体所有制科技经营机构按规定经涉外经贸管理部门批准,在自己经营的业务范围内,可从事技术引进、技术出口、对外技术交流、合作开发和中外合资、合作经营等业务活动,可在海外设立销售网点。

第四章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民办科技经营机构在开展各项业务活动时,必须按《技术合同法》、《经济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签订合同。

第十七条民办科技经营机构根据有关规定,可聘用或者雇用非在职人员为专职人员;也可聘用其他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为兼职人员。

业余兼职人员如需占用部分本职工作时间或者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和未公开的技术资料,须经本单位同意,并向所在单位缴纳部分兼职收入。

民办科技经营机构应当与聘用、雇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包括工作要求、合同期限、劳动报酬、劳动保险、劳动纪律以及违反劳动合同须承担的责任。

第十八条民办科技经营机构实行专业技术职务等事项,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九条民办科技经营机构取得的科技成果,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专利、申报发明或者科学技术进步奖。

第二十条民办科技经营机构使用其他单位(包括聘用或者雇用人员的原工作单位)或者他人的科技成果、技术资料以及仪器、设备等,应当取得持有单位或者持有人的同意,并实行有偿转让或者有偿使用,不得剽窃和私自转让。

第二十一条民办科技经营机构可按照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有关规定申请贷款。

第五章费用和分配

第二十二条民办科技经营机构业务费用的收取,凡国家已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收费;国家尚无规定的,可以根据该项业务的性质、工作量、技术难易程度、社会经济效益以及工作过程中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等因素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二十三条民办科技经营机构的技术转让、科技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收入,暂免征营业税。技术中介收入依法征收10%营业税。

集体所有制科技经营机构的技术转让、科技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收入,全年在3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所得税。私营或者个体科技经营机构的收入,按有关的税收规定纳税。个人收入达到缴纳个人收入调节税的数额,应当按国家规定纳税。

民办科技经营机构的收入,凡用于扩大科研开发和购置仪器设备的部分,可按有关财务规定办理。开发的新产品和中试产品,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由所在地的区、县科委审核并报市科委批准后,向税务机关申请减免产品税和增值税。

民办科技经营机构免征的税款应当用于科技经营的发展。

民办科技经营机构的非技术性收入,应当与技术性收入划分清楚,单独入帐,并按有关规定纳税。

第二十四条民办科技经营机构,除按规定须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缴纳工商管理费之外,还须向所在地的区、县科委缴纳营业额的1%管理费,用于民办科技事业的发展和管理。管理费均在税前列支。

第二十五条集体所有制的科技经营机构,每年应当提取利润的40%作为科技发展基金,其余用作社会保险金、集体福利基金、奖励基金;私营科技经营机构,每年应当提取不低于50%的利润,作为科技发展基金。

第二十六条集体所有制科技经营机构职工的平均工资和奖金标准,可参照集体企业的有关规定执行。从技术转让、科技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等收入中按本市有关规定所提取的津贴和奖励,不计入本单位的奖金总额。

私营或者个体科技经营机构的职工工资和奖金分配由民办科技经营机构自行决定,并按规定的计税工资列入成本费用。

第六章管理和监督

第二十七条区、县科委及工商、财税、劳动人事等部门,应当对民办科技经营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做好服务、管理工作,并督促其按期填报政府部门的各类统计报表。

第二十八条经批准辞职、退职到民办科技经营机构工作的全民所有制单位的科技人员和职工,其档案材料,由所在地的区、县劳动人事部门管理。

第二十九条民办科技经营机构违反本办法的,由所在地的区、县科委责令改正;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给予处罚;触犯刑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的民办科技经营机构。

外地科技人员来本市开设民办科技经营机构的,应当按本办法执行。

本市民办科技经营机构在外地增设分支机构或者开办联营机构的,除在当地登记注册外,应当向本市原批准和登记注册的区、县科委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9篇

第一条为规范合伙企业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合伙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协议。

第二条合伙人的姓名及家庭住所:_________

第三条企业依法在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取得合法经营资格。合伙期为_________年。

第四条企业名称为:_________

企业住所:_________

第五条本企业由各合伙人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第二章合伙目的及经营范围

第六条合伙的目的、宗旨:共同劳动、共同经营、互利互惠。

第七条经营范围:_________

第三章出资方式、数额、期限和盈亏分担方法

第八条各合伙人的出资方式和数额为:

(一)以_________(此处填出资方式,如常货币或实物)出资,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占_________%。

(二)以_________出资,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占_________%。

第九条各合伙人应当在本协议签字、申请注册登记前,按照前条约定的数额比例足额缴付各自的出资。

第十条合伙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按照各自出资比例分配和分担。

第四章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第十一条合伙人共同委托一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人,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委托为本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人。

第十二条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人由出资大的为事务执行人,其他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第十三条不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帐簿。

第十四条合伙企业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一)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二)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三)转让或者处争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四)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七)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八)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九)合伙人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

第五章入伙与退伙

第十五条入伙

(一)新合人入伙,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二)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三)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六条退伙。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的经营期限届满;

(二)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三)发生合伙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定的义务。

第十七条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三)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第十九条合伙企业因退伙、入伙、合伙协议修改而发生登记事项需变更或重新登记的,应于作出变更决定或发生变更事由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六章合伙企业解散与清算

第二十条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一)合伙协议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二)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三)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四)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五)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六)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人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一条合伙企业解散决定后十九日内由全体合伙人或者指定一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第二十二条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七章违约责任及合伙人争议解决方式

第二十三条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擅自退伙,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个别伙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四条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不履行出资义务,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第二十五条执行事务的合伙人对本协议约定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始得执行的事务,擅自处理,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六条不具有事务执行权的合伙人,擅自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经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在企业注册后生效。

第二十九条本协议一式三份,合伙人各执一份,工商局一份。

合伙人(签字):_________ 合伙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10篇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 本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全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 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四条 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二章 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第五条 合伙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企业经营场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及合伙期限)

第七条 合伙目的:为了保护全体合伙人的合伙权益,使本合伙企业取得最佳经济效益。(注: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描述) 第八条 合伙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具体填写。合伙经营范围用语不规范的,以企业登记机关根据前款加以规范、核准登记的为准。合伙经营范围变更时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合伙期限:_____________年。(注: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增加本条)

第四章 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第九条 合伙人共_______个,分别是:

1.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注:选择其中之一):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注:选择其中之一):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可续写。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以上普通合伙人为自然人的,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五章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第十条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1.普通合伙人:______________.

以货币出资_______万元,以_______(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劳务或其它非货币财产权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作价出资 万元,总认缴出资__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

首期实缴出资_______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_______个月内缴足。

2.有限合伙人 :_____________.

以货币出资_______万元,以_______(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它非货币财产权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作价出资_______万元,总认缴出资__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

首期实缴出资_______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_______个月内缴足。

(注:可续写。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第六章 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第十一条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按如下方式分配: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合伙企业的亏损分担,按如下方式分担: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立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第七章 合伙事务的执行

第十三条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如下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并按如下程序选择产生: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全体合伙人决定(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决定方式,例如“经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决定”),委托(列出所委托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其中法人合伙人1委派_______、其他组织合伙人1委派_______(注:可根据实际续写,如无非自然人合伙人,此内容删去)代表其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 .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

第十四条 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

第十五条 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暂停该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依照本协议第十六条的规定作出表决。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更换程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

(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的表决办法)

第十七条 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例如约定下列全部或某一事项“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同意”或“经全

体合伙事务执行人一致同意”等)

(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第十八条 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情形)。

除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情形)。

第十九条 合伙人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或者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决定方式)

第二十条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有《合伙企业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第八章 入伙与退伙

第二十一条 新合伙人入伙,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物状况。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新合伙人的其它权利和责任)。新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 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注: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保留;否则,删除)

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注: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保留;否则,删除)

合伙人违反《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或四十六条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三条 普通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和有限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至第五项所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普通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普通合伙人退伙。

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第二十四条 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______日内,向人民法院。

第二十五条 普通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

有《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普通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决定方式和退还办法)。

第二十六条 普通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该退伙人应当依照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规定分担亏损。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第二十七条 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普通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九章 争议解决办法

第二十八条 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合伙协议中未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

第十章 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第二十九条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三十条 合伙企业清算办法应当按《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进行清算。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第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分配。

第三十一条 清算结束后,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_______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二条 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章 其他事项

第三十三条 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注:也可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十九条第二款另行约定),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

第三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合伙人各持_____份,并报合伙企业登记机关_____份。(注:此条供合伙人参考,设立合伙企业必须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合伙协议)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

:可选择。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签名,为法人、其他组织的应加盖公章)

第11篇

各种意向书优秀范文精选(一)

xx厂(甲方)xxxx公司(乙方)

双方于x年x月x日在x地,对建立合资企业事宜进行了初步协商,达成意向如下:

一、甲、乙两方愿以合资或合作的形式建立合资企业,暂定名为xx有限公司。建设期为x年,即从x年-x年全部建成。双方意向书签订后,即向各方有关上级申请批准,批准的时限为x个月,即x年x月x日-x年x月x日完成。然后由xxx厂办理合资企业开业申 请。

二、总投资x万(人民币),折x万(美元)。xx部分投资x万(折x万);xx部分投资x万(折x万)。

甲方投资x万(以工厂现有厂房、水电设施现有设备等折款投入);

乙方投资x万(以折美元投入,购买设备)。

三、利润分配:各方按投资比例或协商比例分配。

四、合资企业生产能力:……

五、合资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有关进出口公司代理出口,价格由合资企业定。

六、合资年限为x年,即x年x月-x年x月。

七、合资企业其他事宜按《中外合资法》有关规定执行。

八、双方将在各方上级批准后,再行具体协商有关合资事宜。

本意向书一式两份。作为备忘录,各执一份备查。

xx厂(甲方)xxxx公司(乙方)

代表:代表:

x年x月x

各种意向书优秀范文精选(二)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双方就_______项目的合作事宜,经过初步协商,达成如下合作意向:

一、同意就_______项目开展合作研究开发。该项目的基本情况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前期工作由甲乙双方各自负责。甲方应做好以下工作: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应做好以下工作: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在甲乙双方完成前期工作基础上,双方商定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正式合同。

四、本意向书是双方合作的基础。甲乙双方的具体合作内容以双方的正式合同为准。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

各种意向书优秀范文精选(三)

一、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由A和B共同注册,双方根据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1、总投资为70万;

A,现金出资人民币49万元,并以本公司注册股东名义参与经营,总共所占股份70%;

B,现金出资人民币21万元,并以本公司注册股东名义参与经营,所占股份为30%;

以上现金出资用于本公司的经营开支,包括租赁和装修,购买办公设备,开支办公费用,员工工资等等。

2、启动资金万元;

A,现金出资人民币28万元;

B,现金出资人民币12万元;

用于本公司的前期开支,包括租赁和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不得撤回。

3、注册资金为30万元,以30%最低注册资金计算为9万元;

A,现金出资人民币6.3万元;

B,现金出资人民币2.7万元;

到账期限:公司注册完成后,十五日内,注册资金9万元按照各自股份比例打入公司账户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不得撤回。另外21万元在公司注册之日起1年之内按照各自股份比例打入公司账户,如不能按时出资者视为自动退股。

三、公司名称和经营地点:

公司名称:XX有限公司;

公司地点:XXXXXX四、职务和分工;

1、本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与监事(监事由店长担任),任期三年;

2、A为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运营与管理;

3、B为公司副执行董事兼副总经理,负责公司财务管理与市场策划,同时协助总经理的经营管理;

4、公司销售、采购、投资、财务等所有工作股东皆有知情权,如提出相关问题,主要负责人须做出合理解释和适当的处理。在相关较重要事务上需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否则,主要负责人需要对由此引起的后果承担相应责任。

五、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责任1、权利(1)出资人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占公司注册资本额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资产权益并转让。

(2)出资人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出资人可以优先认缴出资。在公司盈利情况下,允许所占比例小的一方优先增加投资比例,但不能超过总投资的50%.(3)出资人共同协商确定公司名称。

(4)如公司不能设立时,在承担发起人义务和责任的前提下,有权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5)出资人有权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出资义务的出资人和故意或过失损坏公司利益的出资人提诉讼,要求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6)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7)法律、行政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2、义务(1)出资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2)出资人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3)出资人应遵守《公司章程》。

(4)本公司发给出资人的出资证明书不得私自交易和抵押,仅作为公司内部分红的依据。

(5)出资人在公司设立过程中,故意或过失侵害公司利益的,应向公司或其他出资人承担赔偿责任。

(6)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六、利润分配方式:

1、工资支付:

公司在营业之日起,双方在此承诺,双方只在利润分配上不同,其他权利义务相同,双方工资待遇一致。

2、利润分配:

利润和亏损,按各合伙人的投资比例分配和分担。

公司交纳税后的利润,分配顺序:

1、弥补以前季度的亏损;

2、股东分红,制度如下:

按照A占70%、B占30%的股份比例分红,每季度提取当季度的税后利润的40%进行股东分红,每满12个月再提取近12个月的积累盈利部分的40%进行股东分红,盈利的余额部分作为合作公司的风险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后,可不再提取。为公司发展,分配比例股东可视具体情况商议调整,原则上不能提高。

七、经营资金的增加:

在储备资金不足情况时公司还需要增加经营资金,经全部股东协商同意,各股东应按照各自所占股份比例增加出售,如有股东出现不能够增加出资的情况,能够增加出资资金的一方可按照其出资的投资额适当增加投资比例。

如需增加其他人入股,需承认本合同并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同时执行合同规定的相关权利义务。

八、退股方式:

1、股东退股时,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股,并应该向另一股东提出书面申请,股东应就其退股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退股。退股一方在没有清偿公司债务完毕的时候不能撤股。

每个合作股东的现金总出资额(此协议)是作为该股东退股的唯一结算依据,合作公司应先行将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按照股份分红比例结算,加上10%的资本公积金,然后再将该股东的现金总出资额退回。30%诗司的资产折旧和风险公积金不得分配。

2、如公司没有盈利,刚根据公司现有总资产按照实际总出资额股份比例的90%退回该撤资股东。

3、退股后以退股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现金结算九、公司的解散和清算1、合作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作双方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作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作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作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各合伙人确定的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刚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作双方出资多少,先以合作双方共同财产偿还,公司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作双方按出资比例承担。

十、该协议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应。

十一、其他未尽事项参考公司相关制度并协商解决。

十二、本协议签定于XX年XX月XX日,一式二份,合作双方生字后生效,合作双方各执一份。

股东:

证件号码:

电话:

联系地址:

股东:

证件号码:

电话:

联系地址:

各种意向书优秀范文精选(四)

项目合作协议书范本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满足国内外市场需要,发展外向型经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等相关法规,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合资经营“环保纸制品研发与生产”项目,达成如下意向,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合作事项:

1、合作公司名称 ;

2、合作地点:

3、项目投资数额为 ,其中甲方投入占70%,乙方占30%,成立合资公司。公司成立后设立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合资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资企业的一切重大问题,股东大会及组织机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为法律依据。

二、前期甲乙双方各自责任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建立中外合资企业所需的相关文件材料;

2、负责资金的安全注入,并承担资金移动的相关费用;

3、负责聘请或委托独立的权威机构及专家对乙方提供的项目(包括相关文件材料)进行论证和审查,向乙方提出相关意见。

乙方责任:

1、按甲方要求提供实物(厂房、用地、设备等)明细表、三年财务报表及全部客户资料等经营数据,做好市场分析;

2、提交的相关文件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3、负责甲方项目考察人员、专家在北京的交通及食宿;

4、负责落实该项目的前期有形资产准备工作并办好相关手续,负责办理中外合资企业的相关手续;

5、本意向正式签定后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在本意向书有效期内寻求第三方进行合作。

三、在甲乙双方完成前期工作基础上,双方商定200 年 月之前签订正式合同四、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应遵守本保密条款,履行保密的责任和义务;

2、一方向另一方提供的以文字、图像、音像、磁盘等为载体的文件、数据、资料以及双方在谈判中所涉及到此项目的一切言行均包括在保密范围之内;

3、保密期限自本意向书生效之日起,至双方合同正本签署之日止或本意向书终止之日后六十工作日止;

4、保密条款适用于双方所有涉及到此项目的人员及双方由于其他原因了解或知道此项目信息的一切人员;

5、 如第三方确因项目进程而需向一方了解本协议的保密内容,则该方应在向第三方透露保密信息之前,征得另一方以书面形式的同意,且有责任确保第三方遵守本保密条款;

6、若双方在此项目运作过程中一致同意终止该项目,则双方应协商将对方提供的一切关于该项目的资料及复制品还给对方,接受方关于这些资料所做的记录等文件也应立即销毁。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应保证对该项目所提供的相关文件材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否则甲方有权退出该项目的合作,并保留向乙方要求相关赔偿的权利,同时本意向书自行终止;

2、在项目运作过程中,甲方违反本意向书第二条款的规定,而导致项目无法继续运作时,乙方有权退出该项目的合作,并保留向甲方要求相关赔偿的权利,同时本意向书自行终止;

3、在项目运作过程中,乙方违反本意向书第二条款的规定,而导致项目无法继续运作时,甲方有权退出该项目的合作,并保留向乙方要求相关赔偿的权利,同时本意向书自行终止;

4、任何一方如违反本意向书第四条(保密条款)的规定,而给对方造成相关影响及损失的,则违反方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六、其他:

1、除双方另有约定的特殊情况外,双方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与本意向书有关的沟通,电传、快递一经发出,即被视为已送达对方;

2、甲乙双方各自承担项目运作过程中相关人力、物力及财力的耗费,对双方有争议的而无法确定数额的资产,由双方共同委托有资质机构进行评估,费用由乙方支付,若合资公司成立,则由成立的合资公司支付;

3、本意向书是双方合作的基础,合作的具体方式、内客与执行等以双方正式签订的合同、章程及协议为准;

4、因不可抗力(如战争、骚乱、瘟疫及政府行为)致使本意向书无法履行,本意向书自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5、双方在项目运作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本意向书签订地人民提起诉讼;

6、本意向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地址:

电话: 传真:

签订地点:中国· 签订时间:200 年 月 日

各种意向书优秀范文精选(五)

甲方:

乙方:北京言信广告传媒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经友好磋商,就乙方联合甲方及社会各界人士发起的“E12”项目(以下或简称“项目”)达成以下战略合作意向:

一、项目合作宗旨为弘扬公益精神,传播全民的社会责任感,关注普通人生存状态与发展机遇。乙方于20xx年8月联合甲方及社会各界共同发起“E12”项目。

“E12”项目的核心理念及宗旨是每年通过12个公益主题,传播“关注社会最普通人群”的公益理念和文化。

二、合作模式1、甲方作为“E12”项目的战略合作伙伴,认同并支持“E12”项所倡导的理念和宗旨,同意并授权乙方在项目宣传及执行过程中合法列明或对外公布甲方系乙方在“E12”项目中的长期战略合作伙伴。

2、甲乙双方如需使用对方公益项目的相关内容,需提前征得对方书面同意。

3、双方所做一切宣传推广必须遵守国家法律以及保障甲方的正当权益。

4、乙方将在其“E12”项目中,开展与甲方项目相关的策划、推广等活动;甲方将就乙方“E12”项目中符合甲方宗旨的公益活动,进行积极配合和参与。

三、合作期限双方经协商就“E12”项目的合作期限自签署本协议之日起一年内(即自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有效。

四、其他约定1、乙方承诺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遵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管理并执行整个项目,并自愿承担因执行、管理项目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相关后果。(面试网 )

2、双方的合作是平等自愿的,乙方仅以双方均认可的范围及方式体现甲方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3、甲方有权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监督乙方合作行为的正当性、合规性,有权提出合理建议,共同完善并推动项目的顺利开展。

4、任何一方不得以另一方组织或项目的名义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有损对方品牌或形象的活动,否则,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作协议。如因此产生经济损失、受损失一方有权要求造成损失的一方进行赔偿。

5、本战略性合作协议中双方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并不具有排他性,双方均有权与其他合作伙伴建立合作关系。

6、本战略合作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双方如发生纠纷,可向北京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7、本战略合作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到期后任何一方如无书面异议,则自动延续两年。

甲方:

第12篇

业务合作协议合同范本一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定本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协议范围内,双方的关系确定为合作关系。为拓展市场更好地、更规范地服务消费者,根据公司的规划,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和对乙方的经营能力的审核,同 意乙方加入___________公司的销售网络。同意乙方在_______省(市、自治区)_________市(地区)_______县 (区)_______地点(商场建筑物)(代理、经销、专卖、批发、零售)专属性经营(_______)品牌________系列产品。

第二条订立本协议的目的在于确保甲、乙双方忠实地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双方的职责和权利。乙方作为单独的企业法人或经营者进行经济活动。因此,他必须遵守对所 有企业法人或经营者共同的法律要求,特别是有关资格的规则以及社会的、财务的商业要求。作为一个企业法人或经营者,乙方应就其活动自负一切风险和从合法经 营中获利。乙方不是甲方的代理人,也不是甲方的雇员和合伙人。乙方不是作为甲方委托代表,乙方无权以甲方的名义签定协议,使甲方在任何方面对第三人承担责 任,或由甲方负担费用,承担任何义务。订立本协议并未授予乙方任何约束甲方或甲方有关企业之权利,甲方对本协议任何条款有最终的解释权。

第三条有效期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签约日计。除非本协议提前终止,乙方可在协议有 效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延长协议合作的书面请求,经甲方同意,可以续签《__________合作协议书》。

第四条甲方为使乙方所辖区域更好运营,开发和提供适销产品,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标准,合理定价,最大限度保证乙方的供应。在本协议期间,甲方承诺,积极协助 承担市场物流、组织功能乙方按甲方规划进行市场设计和拓展市场网络。甲方承诺在乙方要求下,可为乙方代办货物托运及相应事项,用乙方要求的方式运输到乙方 所指定的地点,其运输、保险等费用均由受益人乙方支付。甲方为乙方提供适当的培训和辅导。作为市场开发和业务拓展必备条件,以保证整个系统持续统一。甲方 负责组织品牌宣传,并协同承担市场物流、组织功能的乙方开展区域性的促销活动,最大限度地支持乙方的经营。甲方在作出的广告及推广活动之前,须先将有关活 动资料通知乙方,以使乙方能于活动前作出适当准备及加以响应。甲方的品牌和产品及相关的灯箱广告、POP广告、店铺内外之装潢设计及陈设,由甲方定出 VIS形象设计,并为乙方提供相应辅导。

第五条乙方保护甲方的商标等知识产权,规范地使用甲方商标标识。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打假、市场监管。举报、举证假冒伪劣产品、窜货以及其它不正当竞争行 为。协同甲方与当地相关的执法部门进行协调、沟通。乙方只能在甲方授权的区域内开展业务,不得在其它区域销售商品,如未有其它分销商经营的区域,乙方如愿 发展业务,必须向甲方申请。

乙方只能在甲方所指定的进货渠道进货,不得到其它地方进货。通过市场的细分、有序的管理、合 理地分配,有效支持网点商品供应,不得经营其它品牌产品和销售假冒产品。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所属区域内网点的零售价格,在甲方建议价格范围内保持统一,不 得随意大幅度调价。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收集所需要的市场信息,或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市场调查,并在规定期限内汇总上报甲方。妥善保存乙方的经营业务记录,以 备甲方的核查。

第六条乙方有使用甲方授权范围内的商标、商标标识、VIS形象设计及甲方提供的适当范围的经营技术和商业秘密的权利。乙方具有从甲方指定进货渠道 进货并在协议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销售的权利。具有因甲方提供的产品本身质量问题可无条件退换的权利,但属乙方经营问题则由乙方自理。获得甲方所提供的培训和 指导的权利。独立处理协议约定以外事项的权利。在协议约定的范围内行使甲方所赋予的权利。承担市场物流、组织功能的乙方有权推荐、考核所辖范围内分销商或 零售商。但推荐的分销商、零售商必须向甲方申请,签定协议、由甲方颁发证书后方可运营。

第七条在乙方违背本协议即违法经营、制假、售假、恶意窜货、侵犯甲方知识产权等严重侵害甲方合法权益等行为时,本协议视作立即终止。甲方有权采取对乙方的 下列措施:

1.责令乙方自行承担费用拆除所有的灯箱及一切有关的装饰用具、店面装修、宣传品等。乙方自行承担软件和硬件设备投资的一切损失2.向有关执法机关提出执法请求,封存乙方所有的带有甲方商标标识的商品。

3.依法提请司法和执法机关追索乙方的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与此同时乙方必须

(1)结清与甲方(甲方指定的供货商)的财务往来关系。

(2)不得再进行销售甲方的商品。

(3)必须承担客户后续服务成本,包括退货、维修、索赔等。

第八条甲方的商标,属甲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受国家法律保护。所有相关产品的标识,均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事先书面专项授权,乙方不得使用甲方的名称、商 标、公司司标等涉及公司知识产权内容、标识进行工商注册、招 商、广告等;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标识用于本协议以外的任何交易。乙方承诺不得擅自印刷有关商标、标识及促销广告发布;不得超越本协议所规定的权利 范围,擅自制作总经销、总代理、代表处的证书、文件、名片、搁牌、铜牌等进行营业和运作;不得擅自改变统一的形象进行招牌、灯箱和有关标识物的制作和装 潢。若乙方违反规定,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乙方除应按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

第九条如双方因不可抗力,或非双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预见事件的发生,包括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社会骚乱等情况而不能履行其业务,本协议的履行可以终 止。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援引不可抗力的当事人必须在15天内或通讯障碍消除之日起_______天内以书面的方式,必要时以传真或电传的方式,立即通 知另一方当事人该事件的发生。如果他在上述期限内未能这样做,他将不能继续从本条协议中获益。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条如果产生有关本协议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释、终止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果争议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通过协商不能解决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绝协商的,则任何一方均可诉请本协议签定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一条协议签署地为南京市。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各备案一份,复印件无效。乙方兹承认签署本协议,并已阅读及明白本协议所列条 款所包含的规定,并同意受其约束。

如果某个条文认为是不适用或无效的,可以在本协议的附加协议中予以更改和修正,该条文不适用或无效不应影响整个协议的效力。同时签署的本协议的附加协议中 的更改和修正,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_____

业务合作协议合同范本二甲方: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共赢,团结合作的精神,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积累的经营管理经验和人脉关系,共同经营,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 合伙组织名称 、合伙经营项目

合伙组织名称为:_______________

合伙经营项目为: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伙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止。

第四条 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分配

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工资、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奖金分配:合伙组织经营期间,各合伙人工资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年底将发放奖金,奖金数额根据收入现状和个人贡献经合伙人会议决定。

2、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3.、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除名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2)未履行出资义务;

(3)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组织造成经济损失;

(4)执行合伙组织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5)合伙人有违反本协议第九条之规定的行为。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合伙人退伙后,即视为放弃其在该合伙组织中占有的财产份额,并不再参与本年度合伙组织利润盈余分配,其他合伙人即自动拥有该财产份额,但不免除其因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二) 合伙组织财产份额的转让

合伙期间,未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不得随意转让其在合伙组织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如经其他合伙人书面同意该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组织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组织的合伙人。

第七条 合伙人会议、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合伙人会议制度

1、召集:合伙人会议由合伙事务执行人____召集和主持,合伙负责人可根据情况需要决定召开合伙人会议;

2、时间:一般情况下每月一次,具体召开时间由合伙负责人根据情况决定;

3、表决权:每个合伙人在合伙人会议中均享有表决权,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重大事项决定应由占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通过,一般事项决定由占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伙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项:须经合伙人会议中占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通过的重大事项是指:

(1)推举合伙事务执行人;

(2)增加、减少经营种类,调整、转换经营项目,扩展业务;

(3)对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和利润分配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4)决定合伙组织的内部机构设置和财务收支计划

(5)决定合伙组织的经营价格和工资、奖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会议:

(1)合伙事务执行人每月主持召开一次有各合伙人及合伙组织主管职员参加的工作会议;

(2)合伙事务执行人每月主持召开一次有各合伙人及合伙组织全体职员参加的工作会议;

(3)业务经理每月主持召开一次有下属职员参加的工作会议。

(二)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为合伙事务执行人,其权限为:

1、召集主持合伙人会议,对合伙组织的重大事项(如扩展业务、调整、转换经营项目等)享有最后的决定权

2、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3、对其他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根据合伙人会议决定任免和调整其职务和负责事项;

4、根据合伙事务执行人的提名任免合伙组织的业务经理,并决定其所应享有的报酬;

5、根据合伙组织的盈利情况和合伙事务执行人的个人表现,有权对合伙事务执行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和利润分配做出适当调整。

(三)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担任合伙内部行政事务的负责人,负责合伙组织的内部经营和管理。其权限为:

1、组织实施合伙人会议;

2、对合伙组织经营进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伙组织的内部管理制度;

4、拟定合伙组织的内部机构设置方案和奖惩激励制度;

5、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合伙组织的业务经理;

6、审核现金收付凭证和及日常财务开支情况;

7、合伙人会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四)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担任合伙组织的财务、后勤负责人,并协助其他合伙人参与合伙组织的日常经营和管理。

1、对合伙事务执行人负责,主持合伙组织的日常财务、后勤等工作;

2、制定合伙组织的财务制度,编制合伙组织的财务收支计划,检查监督财务制度的执行,并及时向其他合伙人通报财务计划执行情况;

3、督促合伙组织相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合理使用资金,对合伙组织的年度经营成本和利润进行预测,并形成预测报告,供合伙人会议决策参考;

4、拟定财务机构设置方案及财务收银人员的的岗位职责;

5、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对相关资料(如人事资料、文件、凭证、账薄、报表)进行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或存档;

6、拟订合伙组织经营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制度,管理营业发票;

7、管理合伙组织现金流动及与银行的存兑资金往来,及时核对,保证账目清楚、账实相符;

8、合伙人会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参加合伙人会议,并对合伙事务的执行进行监督;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其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或者按本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组织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本合伙协议或合伙人会议授权,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组织名义进行业务活动,私自进行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如违反规定经营,应向本合伙组织支付前两年内经营所得利润最高月份利润(或平均利润)12倍的违约金;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如有违反,交易所得利益归合伙组织所有,给合伙组织造成的损失应该双倍赔偿;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书面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二)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三)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应先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 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约定;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一份四页,各合伙人各执一份;

(三)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全体合伙人签章处: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丙方: ___________

签约时间: 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业务合作协议合同范本三甲方:深圳xx食品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xx 身份证号:

深圳xx食品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xx先生(以下简称“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利互惠的原则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甲乙双方在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业务拓展合作等问题,自愿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甲方为乙方提供公司名义资源,并协助乙方的拓展工作,促成业务和业绩,实现双方与客户方的多赢局面。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公司名义时,应严格保守乙方和客户方的商业机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乙方或客户方商业机密而使乙方商业信誉受到损害。

三、乙方在接受甲方提供公司名义时,应跟进自身实力量力而行,确实无法实施或者难度较大、难以把握时应开诚布公、坦诚相告并求得甲方谅解和协助,不得在能力不足的情况下轻率承诺,从而使甲方公司名誉受到损害。

四、合作细节

1、乙方可以甲方名义开展业务,在开展业务时,需携带甲方出具的书面委托授权书,否则,对外所为的法律行为,除甲方书面追认有效的外,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果。

2、业务拓展协助与利润分配:

(1)乙方在拓展与xx速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合作项目中,就20xx年中秋月饼现有常规产品享受甲方特售价格基础上 xx 折底价的优惠政策支持,并获得甲方的费用支持,如果该项目未能形成交易,则以上费用由甲方重点客户部承担。如果该项目形成交易,则以上费用将从交易利润中扣除,最终利润由甲方重点客户部和乙方共同享有,分享比例为各50%。

(2)乙方在拓展xx邮局合作项目中,享受甲方供应邮局系统的特殊底价,并获得甲方的技术支持。如果该项目未能形成交易,则以上费用由甲方重点客户部承担;如果该项目形成交易,则以上费用将从交易利润中扣除,最终利润由甲方重点客户部和乙方共同享有,分享比例为各50%。

(3)乙方超出甲方所定优惠底线过度承诺的,否则,超出部分的差额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采用无底薪制,甲方作为公司直接与客户方产生交易,甲方重点客户部和乙方业务结算金额按打折后的单价政策的金额执行,乙方和客户方的实际交易价格甲方不过多干涉。

4、除甲方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外,由于不可抗力及客户方退换货造成的损失,由甲方重点客户部和乙方共同承担,承担比例为各50%。

5、甲方需在收到客户方货款后 30日内结算利润,并及时按条款约定比例支付给乙方。

五、违约责任

合作双方在业务实施过程中,乙方必须秉着诚信,正直的心态开展业务,不得出卖公司商业机密,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户方的商业信誉或者公司名誉受到损害的,受损方除可立即单方面解除合作关系外,还可以提出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要求。同时已经产生尚未结束的业务中应该支付的相关费用,受损方可不再支付,致损方则还应继续履行义务。

乙方因个人原因泄露甲方商业秘密或导致公司与客户的合作中途中断的,除支付甲方违约金 元外,还需向甲方支付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甲方在收款后不按时向客户发货,导致客户追诉而使得乙方收到损失的,除支付甲方违约金 元外,甲方还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六、争议处理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受损方可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处理。

七、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一年,自双方代表(乙方为本人)签字盖章之日起计算,即从 20xx年 5 月 15 日至 20xx 年 5 月14日止。

八、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只要交易产生视作均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可不另续约,自交易结束时终止。双方应及时签订书面的续订协议,否则,自终止之日起超过1个月的协议自动终止。

九、本协议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双方任务需要补充、变更的,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备注:供应xx速运以及xx邮局系统的产品价格表见附页。

甲方:深圳xx食品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xx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