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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检验论文

时间:2022-05-22 16:26:46

食品安全检验论文

第1篇

关键词:食品安全;食品检验;食品质量;教学改革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5)04-0100-02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食品质量和安全的优劣直接关系到人类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也影响着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近年来世界范围的食品安全事件不断发生,如英国疯牛病、亚欧口蹄疫爆发、美国多次大肠杆菌和沙门氏菌感染暴发、德国肠出血性大肠杆菌感染暴发、英国和中国苏丹红事件、中国三聚氰胺奶粉事件、食品添加剂和农药残留的超标使用、转基因食品安全性等问题层出不穷,引起世界各国政府和社会公众的高度关注和重视。为了适应国内外食品安全现状和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对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新型人才的培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即培养有理想、有道德、精通食品安全与检验业务的创新型、复合型人才。

《食品安全与检验》是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教学体系中重要的基础课程之一,该课程是从安全的角度研究食品中可能存在的威胁人类健康的有害因素的种类、来源、性质、作用、含量水平及其预防措施,以及食品在生产、加工、贮运和销售等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和检验问题,以提高食品的安全性,预防食源性疾病,保障食用者健康的科学。通过本课程的学习,目的是使学生掌握现代食品安全与检验的基本理论和实践操作技能,使学生理解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了解在食品生产、开发、销售等环节中的现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理念和控制措施,掌握食品检验的新技术,拓宽视野,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随着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和各学科间的交叉融合,现代食品检验的内容和方法在不断的扩展和更新,先进的检测手段和技术不断涌现。因此,本课程具有很强的科学性、社会性和应用性。为了更好地满足新形势对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高素质、创新性复合型人才的需求,急需提高《食品安全与检验》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质量。

一、《食品安全与检验》课程内容的改革

《食品安全与检验》是以各类典型食品为对象,研究其有害因素的种类、来源、性质、作用、含量水平及其预防措施,以及在生产、加工、贮运和销售等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和检验方法的一门应用性科学,内容涉及化学、食品分析、微生物学、免疫学、生物技术等多学科的知识。在2006年第一次开设这门课时,采用的教材为陈炳卿教授主编的、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的《现代食品卫生学》。由于这本教材的内容较多,本课程的学时又有限,只选取了其中部分内容,如主要食品的污染问题、各类食品的卫生问题及预防对策、食品的监督管理理论与方法等。自2009年我国的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内容变化较多,因此对课程内容进行了及时更新和补充,如食品安全的理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可追溯体系、食品监督管理体系等内容的更新,并增加了国内外的研究进展。

《食品安全与检验》中关于检测的内容,是应用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的基本理论及技术手段对食品中的有害成分进行分析评价。食品的检验和评价主要包括感官检验、理化检验和微生物检验及毒理学检验。由于现代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各学科之间的交叉融合,极大地促进了现代食品检测技术的发展和提高,尤其是物理学、化学和生物学等学科的先进技术在食品检测领域中的应用。国内外的学者和科技工作者研究出了许多新的食品检测方法,开发出许多自动化程度很高的检测仪器和设备,在样品的前处理、试剂的使用和配制、检测过程和数据处理等方面都进行了优化,从而缩短了总的检测时间,提高了检测的精确度、灵敏度和准确度。因此,教师对食品检测技术进行了更新,如增加了快速检测技术、现代仪器分析技术、生物检测技术等,将最新的科研成果及时纳入教学,丰富课程内容。将这些先进的检测技术原理和方法、食品安全的快速检测技术等加入课程内容,使学生了解食品学科前沿的新知识及发展趋势,激发学生对本专业深入学习和探索的热情。

二、《食品安全与检验》教学方法的改革

近年来,以问题为中心的小组讨论教学法和案例教学法在我国医学教育改革中经常被采用,但这两种新型教学方法在食品科学领域教学改革上的应用还需要摸索和尝试。其中“案例学习法”是指在教学过程中选取代表性案例,启发学生积极讨论并获得正确知识的教学方法,而“小组讨论法”是旨在激发学生兴趣和创造性思维的方法。通过引入“小组讨论法”,能提升学生参与“案例学习法”教学的积极性,激发学生学习兴趣,促进其主动思考,鼓励发散性和逻辑性思维,培养学生的创造力和团队精神。如何将二者有机结合并应用于《食品安全与检验》课程教学,是值得深入思考的问题。

在《食品安全与检验》课程中,对食品安全法的部分内容采用案例分析和小组讨论的方式进行教学的步骤如下:首先,教师布置案例分析作业,引导学生带着问题预习并熟悉案例。将班上学生分成6~7组,每组选出一名组长,在组长的组织下对每人预习的案例进行讨论,最后综合整理本组成员的讨论提纲或结果,得出本组案例分析的结论,待课堂上发言。这些工作在课前完成。其次,在课堂上组长代表本组发言,其他同学可以做记录和补充,教师留些课堂时间让学生自由讨论。一方面,引导学生积极参与课堂讨论,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既活跃了课堂气氛,又激发了学习兴趣,加深对所学知识的理解和掌握。另一方面,通过讨论,问题越辩越明,彼此之间可以取长补短,学习和借鉴他人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法,提高自己探究问题的能力及理解能力。此外,有利于师生互动,针对所分析的案例,学生可以就某个迷惑的问题向教师提问,或师生间讨论,通过课堂的师生交流,促进教学相长。最后,教师对本次案例分析进行总结:总结学生的结论,并提出教师本人的结论及学习建议,及时表扬学生做得好的方面,让其获得成就感,激励学生继续努力探究。当然有的学生会不太接受这种主动学习的方式,教师需要循序渐进的引导和沟通。

教师设置问题或案例应依据课程内容的需要,精选能引起学生共鸣的问题,然后进行启发式教学,给予学生充足的时间进行思考和分组讨论,强调组内合作、任务共担、资源和成果共享,从而培养学生的团队意识和合作精神,让学生在不断的思考和讨论中得到启发,主动地学习以达到更好的学习效果。实践证明,案例教学法与小组讨论法有机地结合是比较适合本课程教学改革实际的一种教学方法。

三、《食品安全与检验》实践教学的改革

实践教学是《食品安全与检验》课程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课堂上理论知识的深入理解、培养学生进行科学研究的兴趣和实际动手能力起着重要的作用。开展实践教学的目的是使学生掌握食品安全检验实验的基本方法和技能,掌握有关食品中有害物质的检测和评价方法,为将来从事食品安全控制以及监督管理工作提供基础知识和实验技能。这是课堂理论教学所不能替代的。

由于食品的种类繁多,本课程仅针对有代表性的粮食、肉蛋乳、调味品以及饮料等典型食品开展实验研究,使学生掌握各类典型食品的主要安全问题、有害物质的检测方法、影响因素的控制及如何正确评价。

原有实验课以验证性实验项目为主,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很少。原因是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需要的时间长,仅利用实验课的学时较难完成;验证性实验只针对某一检测指标的知识进行实践应用,不利于知识的融会贯通。学生对实验中出现的问题无法继续深入探究,不能前后连贯的研究和解决一些问题,不利于培养学生积极思考和创新的能力。针对存在的问题,在实践教学中增设综合性、设计性和研究性项目,开展不宜分散安排的食品分析与检验综合实习和食品工艺与质量综合实习教学实践活动,通常安排在课程结束后的假期和开学前,连续六周时间进行。在实习过程中教师提供一些选题,学生也可以提出感兴趣的题目,自行查阅文献设计方案,与教师探讨,然后开展相关安全项目的测定、综合比较分析、提出解决方案及预防措施等。通过这种基于研学理念的《食品安全与检验》实践教学的改革与探索,学生对感兴趣的选题开展实验探究,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拓宽了知识面,培养了学生对知识的整合能力,全面提高了实践教学效果。

四、结语

《食品安全与检验》是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重要的专业基础课,目的是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系统掌握现代食品安全检测技术和新的食品安全管理理念及控制措施,满足新形势下食品安全检验和监督的创新型、复合型人才培养要求。本课程在理论教学内容上及时更新学科前沿知识和最新的检测技术成果,在教学方法上采用小组讨论教学法和案例教学法相结合的模式,在实践教学上增加综合和设计型实验,并开设基于研学的综合实习。实践证明,学生不仅掌握了食品安全与检验的基本理论知识,也逐渐提高了独立开展实验研究的实践技能以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当然,上述的教学改革尝试还需要循序渐进、不断完善和提高。

参考文献:

[1]张永慧,吴永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与案例分析[M].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12.

第2篇

关键词 食品安全学;实验;理化检测;教学改革

中图分类号 G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2)14-0340-02

食品安全是关乎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随着全球经济发展和公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化进程加快,食品科技发展,食品质量与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并威胁我国食品产业发展和人民身体健康。在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的推动下,从2002年起国家级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也在不断的重组和加强,食品安全的专业研究机构和学科专业相继产生,短短几年已有百余所高校设立了该专业[1],国内食品安全科技支撑能力建设也取得了长足的发展[2]。上海海洋大学自从2004年开设食品质量与安全本科专业,为国家培养了食品安全方面的大批人才。

食品质量与安全是一门具有多学科交叉性、发展性和前沿性的学科,涉及许多学科领域,其中食品安全课程是上海海洋大学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本科生的核心学科。1996年,WHO对食品安全定义:对食品按其原定用途进行制作和/或食用时不会使消费者健康受到损害的一种保证[3]。近年来的研究结果充分说明,食品中的不安全因素分为物理因素、化学因素和生物因素等。食品安全事件大多数是由病原微生物引起的,农药和兽药是另外2个较大的食品安全影响因素,其残留形式和毒性是消费者关注的最直观问题。

1 食品理化检测与食品安全

上海海洋大学的食品安全学实验包括微生物检测和理化检测两大部分,农药残留检测是理化检测中具有代表意义的重要部分。这部分与食品安全检测的实际相适应,便于拓宽学生的知识面,促进学生积极思维,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为学生毕业后快速适应社会的需要奠定了良好基础[4]。

2 食品安全理化实验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2.1 学生接触大型仪器设备的机会较少

考虑到学校实验室建设现状,对于价值较高的气相色谱仪、高效液相色谱仪、质谱仪等仪器,还不能做到人手一台进行操作。农残快速检测实验中运用到的SL-N6型高智能农药残留速测仪,一般是6个学生1组操作1台仪器。但是GC/MS(气相色谱-质谱仪)只能由教师做演示实验,学生只是进行现场参观学习。这种情况导致学生所学的理化知识无法更好地与实际操作结合在一起,获得的经验相对较少。

2.2 课堂上学生与教师的互动环节较少

大部分教学方式是单方面教师的讲授,学生被动地接受教师传达的理论知识,与教师互动的环节较少,学生积极性不高,遇到问题时无法及时解决,不利于将理论知识与实际操作相联系。实验主要偏重于验证性,而研究性和开放性实验环节薄弱,学生的主动思维很难被激发,不利于其悟性和创新能力等综合素质的提高[5]。

2.3 学生未能完全了解仪器的性能、常见故障和排除方法

大型仪器设备是集智能化和自动化于一体,需要手动操作的过程不多。学生不能全方位地了解仪器的性能,在实验过程中遇到故障,因没有经验而无法正确处理故障。一般实验开设之前,指导教师就将仪器调整到最佳状态,学生一般没有掌握根据仪器故障查找原因和排除故障的能力。

3 实验内容设计的思路

上海海洋大学食品安全实验课开设的同时,开设了仪器分析与食品分析实验课程,这些方法课程中的各种方法已经广泛应用于食品和食品原料中的一般成分、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天然和有害化学物质、生物毒素等的检测[6]。学生在此基础上已经具备了食品理化检测的基本技能,因而安排了2种农药残留的快速检测方法,主要让学生学会如何将所学的仪器分析基本技能应用到食品安全检测领域,同时了解目前国内外食品中污染物质与添加剂的分析方法,为食品安全理化检测奠定坚实的基础。

4 实验内容设置

上海海洋大学食安专业食品安全实验课程主要参考《食品安全学实验指导》,由病原微生物检测和农药残留的理化检测2个部分组成。目前,实验室中常用的食品中农药兽药残留的检测方法,主要有比色法、分光光度法、电化学分析、TLC(薄层色谱法)、GC(气相色谱法)法、HPLC(高效液相色谱法)、GS/MS联用法等。为了让学生掌握基本的理化实验技能,理化检测包括农残的快速检测、SPE(Solid Phase Extraction)-GC/MS法测定饮用水中毒死蜱、BHC农药残留[7]。

4.1 农残的快速检测(农药残留酶速测法)

选用SL-N6型高智能农药残留速测仪测定果品蔬菜中的有机磷、氨基甲酸酯类农药的残留量,适合农业、环保、商业、行政监管等单位检测果蔬中农药残留量,尤其适于建立地区性农药残留量检测系统。方法简单,便于巩固学生实验基础操作技术,使之与食品农药现场快速检测技术相联系,为学生毕业从事食品检测行业奠定了良好基础。

4.2 SPE-GC/MS法测定饮用水中毒死蜱、BHC农药残留

利用SPE(固相萃取法)对水果和蔬菜样品进行提取与净化,对获得的提取液进行浓缩后再采用气相色谱与质谱仪联用分析的方法检测对硫磷的残留量。通过这个实验,有助于学生巩固对色谱基本理论的掌握,加深对色谱应用范围的理解,从而能够选择合适的方法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

5 教学方法改革

5.1 分组教学,加强团队合作

实验操作中,一般将几个学生划分为1组,每个小组的同学互相帮助,分工合作,密切配合,加强全队合作精神。实验课上指导教师与小组成员进行实验方案讨论,锻炼学生对所学知识的应用能力,并提高学生自我解决问题能力。实验中遇到困难,以小组形式进行讨论,小组成员分工查找资料,并将问题汇总分析,汇报给指导教师,与教师进行探讨。实验完成后进行数据处理时,小组成员运用课堂上学到的理论知识进行分析讨论,这种方式可以促进学生对知识点的巩固,加深学生对实验数据的理解。

5.2 多媒体教学与Flash网络虚拟教学系统的开发应用

考虑到传统食品质量与安全的实验教学存在一些弊端:如实验周期短、昂贵实验仪器引进中的资金短缺以及教学形式的单一等,实验开展并不顺利。2007年起在上海市教委的资助下,上海海洋大学食品学院承建食品安全教育高地,虚拟实验室的建设就是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采用虚拟现实的实验教学方法,充分结合数据库技术、网络技术和flash技术,通过在计算机中对食品安全相关的实验环境、实验设备以及学生和教师等不同角色的模拟,使学生有 “身临其境”的感觉,在虚拟实验环境中实现互动教学,很大程度上弥补了传统实验教学中的一些不足[8]。

5.3 研究生助教辅导

食品安全方向的研究生作为助教对学生进行实验技能辅导,不仅解决了师资力量短缺的问题、实验操作中遇到的问题,而且对学生的技能掌握情况有了及时反馈,便于实验后续改进工作。

5.4 改进实验技能考核方式

实验技能考核主要是培养学生严谨的实验室工作作风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造思维能力。为改变以往仅仅凭实验报告与食品安全课程考试卷评价教学效果的考核方法,在食品安全理化实验考核中采取了不同的考核方式。学生的最终成绩分为平时成绩、考试成绩、实验报告成绩3个部分。将学生的出勤率、实验操作规范性等课堂情况反映到平时成绩中,以此调动学生课堂参与的积极性。

5.5 增加分析检验过程的综合性

一般食品安全实验开始之前,都是指导教师将检测食品样品前处理好,课堂上学生直接进行实验,这样学生对样品采集和预处理操作过程了解较少,对整个食品检测环节掌握不够系统化。针对该现象,改革后尽量由学生自己参与实验的准备工作,让学生熟悉综合实验的5个阶段:样品的采集与保存、样品的制备和前处理、实验方法的选择、实验误差及消除方法、实验数据的整理和处理。

6 小结

经过一系列改革,从2004级至2009级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学生的培养,学生上实验课的主观能动性得到很大调动,主动查阅资料,预习实验内容,参与讨论时思维活跃,并且可以灵活地将食品安全理论课上学习到的知识运用到实验课程实际操作中,达到融会贯通的程度。通过课堂操作及实验报告情况来看,学生的操作熟练程度与数据分析能力都大大提高。可以综合运用各种方法和技术,强化了食品安全检测的技能。许多走向工作岗位的学生认为,通过该课程学习到的理化和微生物检测技术,可以很好地开展食品安全检测工作。

7 参考文献

[1] 徐小艳.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仪器分析实验》教学改革初探[J].中国科教创新导刊,2010(2):49.

[2] 宁喜斌,刘代新,张亚琼.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学生病原微生物检测技能培养的探讨[J].微生物学通报,2009(8):1260-1263.

[3] 钱建亚,熊强.食品安全概论[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6:1-2.

[4] 宁喜斌,张晓艳,季爱加.《食品安全学实验》教学改革的探索与实践[J].安徽农学通报,2011(11):215-216.

[5] 袁先友,肖新生.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仪器分析实验》教学探讨[J].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09(4):86-88.

[6] 赵光远,郑坚强,姜春鹏,等.食品质量与安全综合实验课程的探索[J].广西轻工业,2010(3):106-107.

第3篇

关键词: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实践教学;建设;发展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4)48-0234-02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食品安全问题日益受到全社会的重视。目前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主要涉及到药物残留、环境污染、人畜共患病、食品加工过程中的污染、包装材料污染、假冒伪劣及转基因食品等诸多方面,使得我国的食品安全形势日趋严峻。

2001年,教育部首次批准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作为目录外专业在全国率先设立食品质量与安全本科专业。2002年,北京农学院食品系也开始招收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学生。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是一个多学科交叉的专业。为了满足北京市食品行业的需求,培养食品安全与食品加工应用型复合性人才,我们多次修改并完善本科生培养方案,精练理论教学环节,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增加实验实践学时,增加设计性、综合性、创新性实验比例,侧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创业能力。2002年开始招生以来,我们的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本科实践教学课程及学时见上页表1。

1.学科基础教学平台。学科基础教学平台的课程由学校基础教学部承担。基础教学部承担着全校的公共基础课和学科基础课程,师资力量很强,实验室条件较好,普通化学实验、有机化学实验、分析化学实验、基础生物化学实验十几年来所占比重较大,每门课的实验学时都超过20学时,学分在1~1.5分之间。

2.专业必修教学平台。专业必修课程包含了食品的三大检测技术:食品理化检验、食品微生物检验和食品生物技术检验。食品化学实验学时由10学时增加到24学时,食品分析与检验实验由20学时(2002年)分别增加到30学时(2007年)和36学时(2011年),两门课程的实验都与理论课脱离,独立设课,单独考核。2002年,微生物学分为普通微生物和食品微生物两门课,后因部分内容重复,合并成食品微生物学一门课,实验学时由30学时增加到36学时,实验独立设课。食品安全分析检测为综合性实验,18学时。2007级以后开设了多门综合性实践课程,因此取消了这门课。

3.专业选修教学平台。食品感官评价和食品包装学两门课程的实验课时基本没变。食品工艺学类课程包括动物性食品加工工艺学、植物性食品加工工艺学、酿酒工艺学等多门课程,每门课的实验6~12学时不等,每次修订培养方案时都稍有调整。由于实验室硬件条件的改善,食品添加剂和农产品检验检疫两门课在2007级以后的培养方案中增加了实验课时。食品安全与卫生学实验和食品毒理学实验在2011级的培养方案中增加了实验,并独立设课,课时各24学时。2011级培养方案中新开了葡萄酒品评学和转基因食品与安全检测两门课,实验分别为24学时和12学时。由于果蔬贮运学的实验内容偏重于植物生理方面,环境化学与食品安全的实验内容偏重于环境化学方面,与食品安全相关性较小,因此都陆续取消了。

4.课程教学实习。2002年刚开始招生时,因为实验室条件较差,师资力量不足,综合性实践类课程只开设了食品安全综合实践一门课,学时2周。2007级培养方案中细分为食品安全理化检测综合大实验和食品安全生物检测综合大实验,各为1.5周。2011级培养方案中又增加了食品安全微生物检测综合大实验,三大检测技术的综合性实践学时各为1周。

5.专业教学实习。校外专业调研和专业认识实习分别安排在大二的上学期和下学期寒暑假之前,让学生走出校门参加社会调查,参观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加工企业、食品流通销售环节和食品质检部门等,聆听行业内的专家讲座,了解社会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加强对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的认知程度。两门课的总学时在4~5周。

专业技能训练安排在大三下学期,全部理论课程结束之后,内容涉及到食品原料、保鲜贮运、生产加工、分析检测、流通、销售、和监管等领域,关系到“从田间到餐桌”的全过程。还有职业技能培训和国家相关从业人员资格考核培训等内容。实验为综合性、设计性和创新性实验,侧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创业能力。2002级的学时为5周,2007级培养方案调整时,因为专业课总学分的限制,取消了这门课。2011级培养方案调整时,大量压缩理论课学时,增大实践课程的比例,又重新开设了这门课,课时3周。生产实习安排在大三的暑假开始,学生到与食品行业相关的各种企业和事业单位实习。实习时间由4周增加到13周(2011级),使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加深对本专业的理解和体验,为毕业找工作做准备。科研训练及毕业论文(设计)和毕业实习安排在大四,总学时为15~16周。

6.师资力量。2002年以讲师或具有硕士学历的教师为主,共26人,其中实验员4人(本科学历1人、大专学历2人、中专学历1人)。到2014年,专职教师46人,其中教授12人,副教授及高级实验师14人;具有博士学位的23人,具有硕士学位的20人。中青年教师占76.1%。实验员8人,其中高级实验师2人;具有博士学位的1人,具有硕士学位的4人。

2002级培养方案中,实践课总学时111时,2007级1162学时,2011级1423学时。2011级总学时比2002级和2007级分别增长了27%和22%。十几年来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积极进行实验教学改革,分阶段、多层次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实验类型从2002级的验证性实验为主,逐步转变为2011级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为主。实验技术涵盖了从手工操作、试剂盒快速检测、到大型贵重精密仪器的检测。指导教师以高职称、高学历的为主。我们不断革新教学计划,调整实验内容,形成了“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的分模块、分层次立体的实践教学体系。

参考文献:

[1]肖贵平.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和课程教学体系改革的研究与实践――以福建农林大学为例[J].福建轻纺,2010,(1):36-41.

第4篇

关键词:食品理化检测;基础实验技能;强化训练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3)46-0217-02

实验教学是高等院校培养高素质合格人才的重要实践性环节,是学生巩固和加深理解理论知识的重要途径,可以锻炼学生在实践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实践、研究、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在实现学校制定的专业培养目标等方面有着其他教学环节所不可替代的作用。食品理化检测是食品质量安全检测的三大基础检测手段之一。在十多年来食品理化检验相关课程的实验教学中我们发现,食品学院的学生在食品理化检测基本实验操作技能方面基础相当薄弱,为了增强食品相关专业的学生的基础实验技能,增加学生对食品安全检测实验课的学习兴趣,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推进实验内容和实验模式改革和创新,培养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我们加强了食品理化检测基础实验技能方面的训练。

一、加强训练的必要性

学生实验技能基础薄弱,其原因是多方面的:

1.中学阶段。许多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重视理论轻视实验;有些学校条件差,没有实验室或缺少实验经费而无法开设实验,尤其是普通学校、郊区和山区学校。

2.我校作为二类本科院校,学生基础相对较薄弱。

3.大学低年级的公共基础课教学中,教学内容多而课时少,实验课教师无暇为学生补习本应该在中学阶段就掌握的基本实验技能。

4.开展教学改革以前,实验课的准备工作绝大多数还是由实验教师提前配制好试剂,准备好玻璃仪器,学生按照实验步骤进行简单操作,实验就算结束了。学生并没有全面掌握实验的所有技能。因此,在学生独立进行的毕业论文的实验中,有些人因不会正确地清洗实验用具、不会配制试剂、或者不会使用实验相关的常规仪器等基本实验技能的欠缺,而导致实验无法完成或实验结果严重偏离实际值。有些学生参加研究生复试时,因为实验技能考核不合格而被淘汰。2004年,我们为毕业班的学生补习过部分基本实验技能,在当年的毕业论文实验中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近几年来,食品学院食品化学教研室在食品化学、食品分析与检验等实验课程的教学改革中做了一系列的尝试,主要是实验内容和实验模式上的改变。原来全部实验都是验证性实验,逐步改变为经典的验证性实验模块、自选实验模块、综合性实验模块和设计性实验模块等多种实验模块相结合的实验模式,让学生全程参与实验的设计、准备、实施和收尾等各个阶段。这种多实验模块的实验模式无形中增大了老师的工作量,因为每次实验前要与各实验小组讨论实验方案的可行性、帮助学生完善实验计划、提醒学生注意实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注意事项。同时,由于每个实验小组的实验方案各不相同,实验员准备实验的工作量也比以前增加了许多;另外,实验进行过程中,由于学生基本实验技能的欠缺和其他一些因素,会出现许多预想不到的问题需要老师随时帮助解决;实验结束后,老师还要督促并帮助学生及时总结实验的成功之处和经验教训,让学生在掌握实验技能的基础上真正受益于实验教学。经过近几年的实验教学改革,食品化学教研室的老师们总结了一些食品理化检测实验的成功经验及教训,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使学生的相关实验技能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但老师们还是觉得有必要进一步加强学生食品理化检测基础实验技能的训练,才能为后续的专业课实验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二、训练内容

1.加强实验室安全培训。高校实验室使用率高,人员集中且流动性大。在食品理化检测实验中经常会用到有毒、有腐蚀性和易燃易爆的化学药品,也经常使用易碎的玻璃器皿以及高温电热设备等,因此,注重实验室安全十分必要。我们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强化实验室的安全知识:常见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化学试剂腐蚀和中毒的预防与处理、化学废弃物的处理、化学实验室的防火与防爆、安全用电等。

2.食品理化检测常用玻璃器皿的正确使用。玻璃器皿是食品化学试验中经常使用的用具,玻璃仪器的清洁程度和计量的准确性对实验结果的可靠性至关重要。我们重点强调以下几点:玻璃器皿清洁的标准、玻璃仪器的洗涤方法、常见污物处理方法、特形玻璃仪器的洗涤方法、磨口玻璃仪器使用注意事项、滴定管和移液管的使用注意事项、容量瓶的使用注意事项、干燥器的使用注意事项等。

3.化学试剂的识别、保存、使用方法以及溶液配制的注意事项。食品理化检测实验中要用到各种性质的化学试剂,如易制毒、易制爆、腐蚀性、氧化性、还原性、易潮解、易风化、易分解、易挥发等等。不同性质的试剂要分开保存,危险试剂使用时要特别注意使用方法,避免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我们重点强调以下几点:常用化学药品的分类和保存方法、试剂称量的注意事项、实验室特殊用水的制备方法、各种浓度的计算方法、标准溶液的配制方法、非标准溶液的配制方法、常用缓冲溶液的配制方法、试剂使用和配制的注意事项等。

4.常用化学实验方法。实验的前处理方法和测定方法决定了试验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我们着重介绍食品理化检测实验中经常用到的几种操作方法:加热、冷却、干燥、提纯、过滤、萃取,以及滴定分析法、重量分析法、色谱分析法等。

5.常见实验仪器的正确使用。食品化学实验要用到许多电子仪器设备,操作不当会引发如触电、爆炸、火灾等恶性事故,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我们主要介绍使用率较高的一些仪器的正确使用方法,如:电子天平、紫外—可见光分光光度计、酸度计、电热鼓风干燥箱、真空干燥箱、离心机、超声波清洗器、电热恒温水浴锅、粉碎机、玻璃气流烘干器、移液器、漩涡混合器、磁力搅拌器、旋转蒸发器、冷却水循环器、脂肪测定仪、纤维素测定仪、凯氏定氮仪、水分测定仪等等。

三、实践的效果

经过近几年在食品理化检测实验课程中的实践,我们在多模块实验教学模式的基础上增加学生的基础实验技能训练,使得学生们的实验操作技能有了显著的提高,学生毕业论文实验的操作能力大大增强,国家食品检验员资格考试的通过率大幅度提升,考研复试中实验技能成绩远远强过外校考生。

参考文献:

[1]赵长春,杜百祥,吴宏.改革仪器分析实验教学?摇培养学生综合素质[J].科教文汇(上旬刊),2011,(09).

[2]秦菲.食品理化检测课程教学改革初探[A].北京高教学会实验室工作研究会2008年学术研讨会论文集[C].2008.

[3]常银子,余英玉,余筱洁,吴峰华.以《食品分析》为切点对实践主导教学的改革研究[J].河北农业科学,2011,(03).

[4]崔海英.食品卫生学教学改革的实践与思考[J].农产品加工(学刊),2011,(10).

第5篇

关键词:绿色食品 检验 实验教学改革

中图分类号:TS2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2)09(c)-0237-01

国家职业标准对食品检验职业工种赋予明确定义,即能使用检测设备,采用抽样检查方式对粮油及制品、糕点糖果、乳及乳制品、白酒、果酒、啤酒、饮料、罐头食品、肉蛋及制品、调味品、酱腌制品、茶叶等各类食品的感官、理化、卫生及食品包装材料等指标进行检验的人员[1]。通过绿色食品检测实验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掌握食品检验检测的基本理论和实际动手操作技能,将食品检验高级职业资格标准要求纳入到绿色食品检验实验教学目标要求中。

绿色食品检验实验是一门实践性、应用性很强的课程,课程内容丰富、涉及面广,包括绿色食品的一般成分检验、农药及重金属检验、感官检验等,课程所涉及到的主要内容是物质分析原理及操作步骤[2]。在绿色食品检验实验项目的选择方面,根据专业教学实习基地的食品检验工作实际情况,选取本地区代表性的绿色食品检测项目,如粮油制品、肉制品、乳粉、食用菌等,使本科生实验教学与专业实习实践充分对接。教师根据绿色食品检验工作任务和完成任务所需的职业能力,对实验项目进行排序,该顺序应符合认知规律和职业成长规则,对各检验项目进行分解,进行实验方案设计。

绿色食品检验实验以被测试食品的基本性质为出发点,根据具体检验要求,选择设立不同的检验方法与实施途径,并掌握相应仪器的基本原理。例如,根据待测残留农药的性质,样品的复杂程度,检验目的与实验室条件,分析速度、灵敏度和准确度要求,在理解各种检验方法原理的基础上,针对待测样品的上述不同的检验技术标准要求选择制订最佳实验仪器和检验方案。依托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测方法开展实验教学过程中要强调检测原理、原料预处理和检验步骤的重要性[3]。学生独立完成绿色食品检验的完整过程,实施从溶液配制、仪器准备、样品采集、样品预处理、检测过程、实验数据的记录处理报告分析结果等各个绿色食品检验环节。

以绿色食品实际检测工作过程设计教学背景条件,将绿色食品检测任务设定为具体的实验项目,针对每项检测任务的具体内容,设计各实验项目的教学情境。在实验材料的选择方面,选择有本地区代表性的粮食原料、蔬菜、肉制品、乳制品和食用菌等,使学生在实验中了解部分日常食品的品质特点或安全隐患,掌握绿色食品安全质量的检验方法。

在绿色食品检验实验教学实施的过程中,每个检验项目均按咨询,检测,核查,评价四个步骤完成。实验前教师下达绿色食品检测任务,学生针对本次检验任务,以4人一小组,分组收集制定实施检验方案所需要的文献资料,小组讨论后制定检验方案和工作计划,列举所用检测试剂和分析仪器清单。通过老师设定的实验项目及检测要求,以小组为单位,学生自学仪器的使用规范,制定实验方案,撰写检验方案,流程可行性由老师审阅指导,锻炼学生逻辑思维能力,提高学习自主性和自信心。教师检查各组检测方案的可行性,并给出修改意见,制定全班的实验进程安排,各组确定最终检测程序方案。

学生在实验操作前,抽选学生进行讲解,讲解实验原理和试剂配制,实验关键步骤,教师再讲解并示范有关操作步骤、注意事项和设备使用方法,教师指导学生分组进行检验操作,规范学生检验操作动作。实验开始,根据修订后的检验方案,学生列出所需试剂和仪器,由实验员按需发放,学生配制试剂,进行检测实验。学生通过进行平行实验减少误差,使用软件进行数据统计处理,对数据结果进行精密度检验,分析误差产生的原因,促进学生在处理数据方面进步[4]。教师在实验进行中,通过观察了解每名学生的实验态度和动手能力,教师通过提问了解学生对理论及实验的掌握程度。完成实验项目任务后,各组分组讨论进行自查,使每名学生均参与检查,填写检验工作报告,进行本组总结,各组间互查错误和不足。其他同学可针对各组上报问题提出自己的见解,针对有关实验中未弄清楚的课题进行讨论。实验结束前,每组抽选同学进行总结答辩,分析实验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教师了解学生对关键步骤的掌握情况,完成该组学生的考核评价。教师对答辩和讨论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给以更正性的总结,对学生未提出的关键问题进行讨论。在实验项目评价方式上采取学生自评、小组评价和教师评价相结合的形式,把实验过程的各个环节纳入检验项目考核中。

绿色食品检验实验教学的考核包括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两部分,实验课平时成绩构成为学生实验出勤占10%、实验预习占10%、实验操作占45%、实验环境清洁情况占5%、实验报告撰写占30%。在课程结束后一周让学生抽考一项实验,进行实际操作得分为实验教学期末成绩。每学期结束前,学生写出实验总结报告,综述自己的检验体会和学习收获。在实验教学中增加实习环节,结合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其它课程教学的实践活动,时间安排在夏季学期期末考核结束后1周,开展对绿色食品质量与安全进行综合评价实验,可提高学生查阅文献资料的能力、独立分析问题的能力、检验操作能力和团队配合能力。

参考文献

[1] 食品检验工国家职业标准[M].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2.

[2] 余荣珍.《食品理化检验》实验课教学改革实践[J].河北农业科学,2009,13(11):159-160.

第6篇

关键词:肉制品;预警;风险;监管

2015年6月下旬以来,部分媒体、网络以“僵尸肉”为关键词报道转载了海关部门查处走私冻肉案件相关情况,一些评论性文章指向监管体系漏洞和相关部门监管能力不足。“僵尸肉”泛指走私冻肉以及贮藏时间过久的肉品。

1“僵尸肉”事件

1.1事件起因

据媒体报道,海关总署于2015年初部署包括冻品在内的重点商品的集中专项整顿,并在6月部署14个省份统一组织开展打击冻品走私专项稽查抓捕行动,至6月底,全国海关共立案侦办冻品走私犯罪案件141起,查获走私冻品42万t。天津、大连、沈阳、广州、长沙、南宁等海关先后破获一批走私冻品大案,包括鸡翅、牛肉、牛(猪)副产品、三文鱼、银鳕鱼等,部分冻品因大大超过保质期而严重腐败变质[1]。舆情追踪显示,6月19日晚间央视《焦点访谈》以“猖狂的冻肉走私”为题报道了深圳查处某冷库走私冻肉相关情况,央视网络当晚上传了节目视频,当时未出现“僵尸肉”提法。6月23日上午6时许,侨报网以“70后僵尸肉你吃到过吗?从美国等国走私至中国”为题,配以多幅查处现场图片,配图文字称这些“僵尸肉”主要来自美国、巴西、芬兰、德国等国家,并称一些走私冻肉包装上的生产日期显示肉龄长达40年。23日11时30分新华网刊发《新华调查:走私“僵尸肉”窜上餐桌,谁之过》(该篇文章被迅速较快转载),13时许刊发《10万吨走私“僵尸肉”销往全国窜上百姓餐桌》,引发广泛转载,舆情迅速推向高峰,随后媒体网络笼统称之为“僵尸肉”,寓意其“死而不僵”,引起社会广泛关注[2]。1.2事件舆情概况舆情跟踪监测显示,该议题已经持续引起媒体网络热议,成为社会关注热点事件[3]。截至7月9日10时,共监测到相关媒体报道13000篇(含转载),相关微信文章31000篇,微博主帖19万条,讨论网民81余万人次。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国新闻网、搜狐、新浪等众多媒体对相关新闻进行了报道和转载。微博@人民日报、@央视新闻、@头条新闻等均了相关微博。从舆论走势来看,新闻和网络关注度持续成为社会热点,主要经历了3个波峰:第一波在6月24日达到峰值,主要是一些媒体网络以“10万余吨僵尸肉销全国,部分肉龄达40年”等为题,内容中“僵尸肉”、“70后鸡爪”、“80后猪蹄”等特别抓眼球,迅速引起媒体和网民广泛关注;第二波在6月30日达到波峰,引燃源为媒体称“僵尸肉”主要来自国外战备肉,很多腐败变质;第三波主要是7月5日前后,一些评论性文章将舆论关注点引向食品安全监管。

2肉制品安全风险管理

2015年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将风险管理作为本法的四大基本原则,并将风险管理作为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管制度的手段之一。本法所指的风险管理是广义的概念,包括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风险监督管理和交流在内所有与风险有关的活动[4]。就“僵尸肉”事件而言,因其涉及肉制品从境外进入中国市场被媒体曝光并被社会广为关注,其风险触发的第一道关口就是风险信息,稍有不慎将引发社会恐慌,因此风险管理首先是对风险信息的管理。一方面要求与消费者之间有效的、一致的沟通,包括如何识别问题肉,科学的烹调方法,误食问题肉对身体健康的影响程度,企业对食品安全的保证措施等,通过这种沟通改善消费者对肉制品的风险知觉。另一方面,应采取具体技术措施消除风险。肉制品属于较高风险的食品,重在防患未然,因此建立健全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是肉品风险管理至关重要环节[5]。这也是呼应新食品安全法强调“预防为主”原则,提出风险重在防控。再次,肉品预警需要强大的检测技术支撑,因此需要建立一个高效的检验检测体系,才能保障风险预警工作顺利进行。而且,肉制品由于其食品特性容易腐败变质或者污染引发突发事件,因此使得肉制品事件具有应急性,所以快速应急检验检测技术支撑成为关键支撑技术。

2.1肉类食品风险信息管理

“僵尸肉”事件中,大部分报道呈现一边倒,却较少有质疑其真实性。“僵尸肉”引发消费者对政府监管能力的质疑,如认为走私肉入境与“九龙治水”有关。如陕西传媒网《走私“僵尸肉”横行根在多头管理》等,认为打击走私冻品要靠海关、公安、工商、检验检疫等多个职能部门配合,结果却常常是“谁都参与、谁都不管”,期待顶层设计与末端共同发力[6]。大量的“僵尸肉”类信息充斥媒体网络,还引起了广大消费者担忧,有的网民情绪激烈,有的网民无奈中调侃。如华龙网《男子买鸡怀疑遇“僵尸肉”老板为证清白自喝鸡汤》、搜狐网《震惊!90%的广东人可能吃过“僵尸肉”》[7]。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公开规范性建设尚在起步阶段,还没有形成一个规范体系。食品安全信息渠道多样,特别是网络媒体为了点击率又容易“标题党”,做夸大不实宣传[8]。跟踪、应对、引导和适时干预食品安全网络舆情,是当前迫切需要研究的重要课题,对推动新时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具有重大意义[9]。当前,以微博、微信、QQ、博客等为代表的自媒体,已成为新闻传播最重要战场,而这也导致整个社会缺乏专门致力于声誉风险管理的机构,食品安全成为网络恶意舆情攻击对象[10]。在互联网及自媒体化的今天,食品风险信息公众传播的3个特征:自主化、极端化和感性化[11]。因此,政府需要主动加强信息社会风险评估和干预。政府信息公开也应充分考虑社会影响,方式、方法得当,不致引起猜测,引发相反的社会效果[12]。虽然风险管理框架认为内部控制环境是组织风险管理的基调,是其他风险管理要素的基础,2004年双汇企业发生“瘦肉精”猪肉事件表明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或流于形式[13]。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一种集体沉默策略,通常不愿意主动向政府提供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因此政府干预必不可少,需要主动进行信息干预,破解食品安全信息不对称。有学者提供,破解政府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不对称的手段之一就是引入社会共治,比如鼓励投诉举报,并对举报属实进行奖励[14]。在目前信息时代,信息传播方式使任何人都成为信息源,这种信息传播方式容易扭曲信息的内容,夸大信息的负面性,从而造成群体性恐慌。有学者提出建立公众沟通渠道,发挥独立科学家的作用,通过独立科学家如著名教授、非政府研究机构科学家发表食品安全声明并制定应急管理措施[15]。当然,这里的专家需要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公信力。另外,政府对食品安全风险信息进行主动干预也是一个技术手段的问题。利用技术手段加大风险监测,并在监测数据基础上进行预警,也是达到食品安全风险信息管理的重要途径。

2.2肉类食品风险监测和预警

世界各地曾不断出现肉品恶性污染事件,严重影响肉制品在人类饮食中的安全保障,也直接引发政治和经济危机。美国相继发生大肠杆菌中毒事件,大量中毒及死亡事件。英国上世纪发生的疯牛病造成100多亿美元的损失。比利时的二噁英事件则导致当时的政府直接。而这些事件的背后都反映了缺乏有效的肉品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带来的风险。近几年来我国屡受“瘦肉精”、高致病性禽流感事件、高致病性猪链球菌事件、高致病性猪蓝耳病菌事件等侵扰[16],而“僵尸肉”事件又提示我们肉制品境外输入性安全风险。不论是监管部门还是企业,在日常工作中都要加强对风险源和风险点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为日后监控做好准备工作,并要定期进行检查、监控、管理。主要包括四方面:风险源及风险点调查、登记;风险源及风险点风险评估;风险源及风险点检查、监控;风险源及风险点的公布。现有风险监测数据和监督抽查数据,可对肉类食品安全风险进行“二次挖掘”,根据分析数据中各项指标检出率、合格率的水平、区域性分布特点和趋势情况,绘制出兽药、重金属、食品添加剂、非食品原料等肉类食品安全风险分类数据图谱,从而构建食品安全风险预测模型。这些对形成肉类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决策具有重要作用[17]。监测与预警要以科学、透明、预防原则为基础,注意对风险源和风险点进行定期检查和监控,建立风险源、风险点的实时监控系统和高风险品种跨区域流动监控系统,加强对肉类食品重点环节的监测监控管理[18]。开展风险源和风险点的排查和申报工作,实施分级管理和动态监控。各级监管部门对管辖范围内的肉类食品风险源进行普查、辨识和登记,建立风险源数据库,切实掌握风险源的数量、类别、危害程度以及应急处置程序,落实分级监控、重点监控措施。有重大风险源的还要开展风险源评价。此外,还要根据对重大风险源和风险点监控信息与特别重大事件风险的研究分析,提出预警信息的建议。监测和预警之后存在一个如何建立有效的信息,进行风险信息沟通的问题,要用通俗易懂公众能听懂的语言将复杂的科学专业知识讲清楚,让老百姓心服口服[19]。

2.3建立肉类食品应急快检体系

从总体上来看,我国检验检测力量由于历史原因存在队伍年龄老化、技术能力不足,队伍整体能力建设无法适应形势需要。比如各个地方的生鲜肉食品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尤其是现场快检技术不完善,面临专业技术落后和资金不足的问题,这也使得我国现阶段生鲜肉食品监测预警工作较为困难。根据肉类食品检验管理的需要,检验资源的整合系统主要包括检验技术人员与设备、信息和专家咨询等内容。在应急检验信息中,检验数据的真实、及时、畅通是确保决策快速、有效的关键。肉类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等参与方进行有效地配合和协调[20]。但目前,各种公共资源如应急检验数据的信息没有整合到一个平台上;检验数据有效性较差,迟报、漏报、瞒报的情况常有发生。因此,在日益增多的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过程中,全国食品药品检验系统在应急检验工作中建立起整体联动、反应灵敏、信息共享的机制及信息化平台是十分迫切的[21]。首先,应成立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检验中心,并将肉制品作为中心的重要检验类目。通过资源整合,成立一个由食品检验、药学检验、药品审评、注册、药品不良反应、法规制定、信息收集等有关方面专业技术骨干,适当吸收公共卫生管理和流行病学调查等方面专家组成的技术中心。加强人员培训工作,综合多学科研究。根据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特点,选择有经验的食品药品检验人员,进行综合技术培训,组织其学习应急处理程序,在实战中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工作人员可采用预备制,平时工作在原单位,一旦出现紧急情况能立即投入工作。通过聘请相关专家或相关研究机构合作,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研究工作。其次,应明确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中快速检测的法律地位,可先在肉制品快检上做试点。食品药品安全快速检测是常规检验的有效补充,可以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和突发事件的处置中发挥积极的作用[22]。常规的食品药品安全常规检验在承担突发事件应急检验中有结果准确、符合法律规定等优势,但劣势也很明显,那就是检验周期长。发生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后,如果不能及时开展应急检验工作,及时出具检验报告,明确发生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原因,可能就会耽误正确的应急处置工作。利用食品药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进行初步的危害筛查,可以迅速的明确危害目标,如食物中毒的原因。应急检验检测工作是食品检验机构的一项重要任务,是监管机构应急处置综合能力的具体体现,也是食品药品检验机构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做好这一工作,必须要提前谋划,制订《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检验预案》,一旦发生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要迅速响应;在实施中要组织严密、措施得力、协调有序、科学高效;要加强物质和技术的储备,提高人员素质,使之能适应应急检验中的复杂情况;要适时开展应急检验演习演练,通过演练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整个应急检验队伍的应急检验能力[23]。

3结语

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公众有巨大的舆论空间和自由,食品安全风险也有被人为推高和放大的可能[24]。总结而言,肉制品属于风险较高的食品,其风险管理应当把握以下3个问题。一是风险信息管理,政府介入通过多种手段控制。在互联网社会,食品风险信息公众传播的自主化、极端化和感性化,需要政府主动加强信息社会风险评估和干预。应加强部门间信息通报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协作,相关部门应当及时互通有无,避免衍生话题。二是建立并强化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机制。科学、透明、预防原则是肉制品监测与预警的基础,建立风险源、风险点的实时监控系统和高风险品种跨区域流动监控系统,加强对肉类食品重点环节的监测、监控管理。三是成立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检验中心,并强化对肉制品的快检技术试点。通过资源整合,成立一个由食品检验、药学检验、药品审评、注册、药品不良反应、法规制定、信息收集等有关方面专业技术骨干组成的技术中心,并通过加强人员综合技术培训工作,组织其学习应急处理程序,在实战中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目前,我国食品安全风险管理研究刚刚起步,还需要加大对食品安全中风险因素的识别和评估,并对风险管理措施、手段的有效性和实践运用做进一步探讨[25]。

作者:张秋 肖平辉 单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高级研修学院 中国人民大学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

参考文献:

[1]“古董级”走私冻品最早封存于1967年[EB/OL].(2015-07-01)[2016-08-30].

[8]张马玉.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公开的法律控制研究[D].昆明:昆明理工大学,2015:7-25.

[9]刘文,李强.食品安全网络舆情监测与干预研究初探[J].中国科技论坛,2012(7):44.

[10]丁日佳,张亦冰.面对自媒体时代的食品行业声誉风险管理[J].经济研究参考,2014(35):93-95.

[11]佘硕,张聪丛.基于社会媒体的食品风险信息公众传播行为研究[J].情报杂志,2015(9):124-125.

[12]柳絮.食品安全通报不必搞“独家”[N].中国食品安全报,2014-04-24(A02).

[13]李丹骅.从风险管理的角度看双汇事件及其对食品企业的启示[J].现代经济信息,2011(6):21-22.

[14]戚建刚.向权力说真相:食品安全风险规制中的信息工具之运用[J].江淮论坛,2011(5):115-123.

[15]王二朋.从英美应对疯牛病事件成败经验看我国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管理[J].中国食物与营养,2012,18(9):11.

[16]黄永生.肉品安全与风险预警[J].肉品安全,25(9):177.

[17]李丹,王守伟,臧明伍,等.我国肉类食品安全风险现状与对策[J].肉类研究,2015,29(11):37.

[18]陈迎,李勇.论我国食品安全风险预警机制的完善[J].中国商贸,2014(3):184-185.

[19]厉曙光,陈莉莉,陈波.我国2004—2012年媒体曝光食品安全事件分析[J].中国食品学报,2014,14(3):7.

[20]李晓敏.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预防的多方治理研究[D].西安:西北大学,2008:39-40.

[21]李迎宾.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原则探析[J].农产品质量与安全,2014(6):14.

[22]王静,王淼.我国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技术发展现状研究[J].农产品质量与安全,2014(2):43.

[23]李夏林.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检验的实施[J].食品药品监管,2011,20(18):4-5.

第7篇

关键词:中职;食品加工与检验;课程体系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6)22-0276-03

职业教育最终目标是培养满足企业需求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课程体系是教育实施的核心内容,是实现教育目标的重要载体,是实施专业特色人才培养模式的重要介质和依托。课程体系的结构是否合理、实施是否有效,是影响人才培养质量和决定学生能否高质量就业的关键性因素。我校2012年被评为第一批国家中等职业学校示范校项目建设单位,食品检验专业作为重点建设专业,对专业课程体系进行了改革和探索,以综合职业能力培养目标,基于调研和职业能力分析,构建了食品检验专业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体系。

一、食品检验专业职业能力分析

1.分析食品检验专业就业岗位。具有现代职业教育特色课程体系的形成是建立在职业分析的基础上,职业分析主要包括专业的行业状况分析、职业活动分析及工作过程分析,全面、深入的调研是职业分析的重要手段。对北京市工商局、龙徽酿酒有限公司、北京义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燕京啤酒有限责任公司、蒙牛乳品有限公司等近400余家食品相关企业、质量监督部门、近3年毕业生进行深入调研统计得出,食品检验专业的就业岗位主要包括食品检验、食品销售员、营养配餐员、食品质量管理员等工作岗位。其中食品检验员为食品检验专业核心就业岗位,主要从事常规理化检测、微生物检测、食品安全检测等;据毕业生跟踪调研,部分食品检验专业毕业生还可在食品企业从事食品原料采购、食品销售等工作,还有部分毕业生在企业、学校等单位从事营养咨询和营养配餐员等工作,部分学生在从业几年后进入实验室管理或食品质量管理岗位从事管理工作。

2.明确食品检验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心健康,掌握食品营养、食品检验、食品安全等基本理论知识,具备食品有关理化检验、微生物检验、感官检验及快速检验技术,熟悉食品相关标准及法律法规,熟练使用有关的食品检验仪器设备,具有食品检验专业要求的科学求实、公平公正、程序规范、认真仔细的职业素质,能胜任食品企业、商检部门、食品流通领域、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等部门的食品营养成分检测和安全卫生检测工作,取得中级食品检验资格的食品检验人才。

3.定位食品检验专业就业面向。通过对近3年食品检验专业近100名毕业生就业调查发现,食品检验专业毕业生有5大职业面向。一是面向食品生产企业品控、检测等岗位,从事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检测与品质控制等工作;二是面向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领域的生产、销售等岗位,从事面包、糖果、酒类、粮油食品等标准化生产、销售与管理等工作;三是面向工商质检部门、食品卫生监督管理部门、食品流通领域企事业单位的生产、检验岗位,从事食品安全卫生的检测工作;四是面向企业、科研单位及院校实验室管理岗位,从事实验室管理及教学辅助工作。

4.分析食品检验职业能力。在明确食品检验人才培养规格的基础上,邀请食品行业、企业专家召开职业能力分析会议,由专业教师共同参与,用头脑风暴法对食品检验专业的工作领域、工作任务、职业能力要求、食品检验技能人才的综合职业能力和单项能力进行分析,归纳出食品检验技能人才职业活动表和食品检验专业职业能力分解表。

5.提取食品检验典型工作任务。典型工作任务分析是构建基于工作过程系统化的课程体系的基础的重要依据。食品检验典型工作任务分析通过实践专家访谈会的形式完成,会议参加人员包括北京市工商局、蒙牛乳品有限公司、龙徽葡萄酒有限公司等30家具有代表性的食品企业、质量检验部门的专家、技术骨干。通过专家技术骨干集思广益,总结归纳,明确了食品检验岗位典型工作任务为食品营养素检测、食品微生物检测、食品快速检测、食品安全检测、食品感官检测,岗位主要职业活动为样品采集与处理、感官分析、仪器分析、检验报告、实验室安全维护等。

二、食品检验专业课程体系设计

1.课程设计理念。以“能力本位、就业为导向”的现代职业教育课程观为指导,以职业分析和典型工作任务分析为基础,以职业能力培养为核心,以岗位能力需求和国家职业标准为依据,构建具有食品检验专业特色的基于工作过程系统化的课程体系。

2.课程设计思路。课程设计思路1:实现1个培养目标,以职业能力形成为核心,搭建岗位课程支撑的专业课程网络,培养具有较强综合职业能力的检验专业技能人才;遵循2个原则,即食品检验课程体系构建符合学生认知规律和职业成长规律。形成3个培养体系:依据岗位能力要求和食品检验技能人才职业特质分析,课程体系包括基本素质培养体系、专业素质培养体系、综合职业素质培养体系;夯实4个基础,专业调研为基础、职业分析为基础、校企合作为基础、典型工作任务分析为基础;构建5个教学模块,公共课程模块、专业基础课程模块、专业核心课程模块、拓展能力模块、综合实践课程模块。

3.构建模块化课程。课程与岗位对接是实现学生职业能力培养最直接和最有效的方式,通过岗位课程学生直接学习到与工作相关的知识和技能,给学生创设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的育人情境,更有效地实现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根据食品检验专业职业能力需求分析,重新整合课程,确定10门与岗位对接的课程,搭建由专业核心岗位课程和拓展课程支撑的专业课程网络。

以职业能力要求为依据,构建5个课程模块。食品检验课程体系的构建既要体现以能力培养为核心,同时不能忽略基础理论知识是构成职业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食品检验职业特点,从业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理论知识、掌握娴熟的技术才能较好地完成检验工作。依据食品检验职业能力要求和食品检验工国家职业资格标准,按照理论知识由简单到复杂技能形成有单项到综合的原则,对原有课程进行重新整合,构建基于工作过程的模块化课程体系。课程体系结构如表1所示。

公共课程模块以培养学生的基本能力和基本素质为目的,培养学生基本的工作能力。通过公共课程的设置培养学生的身心素质,思想道德素质、文字能力、计算机搜集信息能力和数据处理的能力。专业基础课程模块培养学生专业基础知识、单项技能和职业素质,为学生可持续发展能力打下良好的基础。核心课程模块是食品检验专业课程体系的重要支撑,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职业素质的重要载体。拓展能力模块以培养学生多口颈就业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目的。综合实践课程模块分校内综合实训和校外顶岗实习两个阶段。校内以综合实训形式开展。学生在掌握了食品检验基础理论知识、基本技能后,通过完成综合检测项目,如啤酒的检测、糕点检测、饮料、粮油制品等常见食品的检测获得职业能力的提升。顶岗实习阶段是学生进入企业以员工身份学习,完成综合职业能力提高。

4.制定课程标准。课程标准是对课程的基本规范和质量要求,是教材编写、教学、评价和考核的依据和基础。以校企合作为基础,聘请行业企业专家、教育专家、与学校骨干教师一起共同制定了《食品检验技术基础》、《食品营养素检测》、《食品微生物检验》、《食品感官检验》、《食品快速检测》、《食品安全检测》6门核心课程标准。课程标准对课程定位、课程目标、教学内容及学时安排、教学评价建议、师资、课程教学条件都提出明确的要求。

三、食品检验专业课程实施

1.配置双师型师资队伍。师资队伍是课程实施的关键。食品检验专业对教师的理论教学能力和实践教学能力都具有较高的要求,需要具备化学、微生物学、生物化学、食品科学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同时具备食品检测技能,实践技能扎实,熟悉企业检验员管理。此外,教师还应具备一体化授课能力,掌握运用先进的教学方法,能将检测基础理论、实践技能、职业素质培养、学生管理与企业员工管理有机地贯穿到教学当中。因此,需要从师资数量、职称、学历、双师比例进行合理配置,才能保障课程的实施质量。

2.强化仿真实训基地建设。实训基地是学校完成实践教学任务的主要载体,是课程实施效果的重要保障。根据课程要求完善校内外实践基地。有选择地挑选与课程建设关系密切、条件优秀的检验机构及龙头企业作为专业的校外实训基地,利用教师与企业联合开展技术攻关、为企业输送后备人才、直接为企业培训员工等方式,密切校企合作关系,使企业乐于接受专业学生实习就业,从而为学生了解企业、了解社会、树立专业思想、热爱专业提供良好的实践条件。

3.实施“教、学、做”一体化教学模式。核心课程实施“学训一体”的教学模式,依据学生认知特点和课程特点,选用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以行动为导向、提高实践能力的教学方法。以核心课程教学方法改革为突破口,根据不同课程内容分别实施四阶段教学法、项目教学法、任务驱动法、角色扮演法等;采用演示、图片、实训仿真软件等多种教学手段,并应用数字化资源库建设成果,实现多方位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目标性。

4.教学评价。教学评价以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发展、促进教师水平提高为原则,打破单一的考试评价方式,核心课程采用过程评价、多方评价、结果评价和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方式,突出以综合能力培养为主的教学目标。如《食品感官检验》课程评方式如图1所示。

四、课程体系教学实践结果评价

为客观评价食品检验专业基于工作过程课程体系教学实施的效果,课题组分别对学生、教师、企业进行了调查。

1.教师评价。基于工作过程的食品检验专业课程体系的建立对于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非常关键,使我们对职业教育教学有了全新的认识;具有岗位针对性的课程设计和以工作过程导向的教学设计,一体化实训教室的职业情景,实现了由以教师为中心教学到学生为中心教学的转变,学生学习的精神状态更好,学习有了方向和目标,教学效能明显提高。

2.学生评价。学校的各种实验室和实训中心,使我们能够在做中学习;老师采用的过程导向的行动教学方式,使我们动手能力明显加强;学校专业教师教学水平高、操作能力强,并有外聘企业食品检验技术人员承担教学任务,使我们能够取得了食品检测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毕业后能够很快适应工作岗位的要求,对职业生涯发展有了信心。

3.企业的评价。从目前在企业工作的学生反馈信息来看,学生工作上手快,具备独立完成工作任务的能力,工作中,学生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工作规范、工艺文件和安全操作规程意识明显增强;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追求标准、卓越的创新精神明显增强;职业生涯发展方向感明显增强,从事高技能成就事业的信心明显增强。

参考文献:

[1]黄海燕,陈亮,马艳梅.高职食品营养与检测专业实践教学改革研究[J].考试周刊,2012,(62):15-16.

第8篇

【关键词】食品检验;实验室;质量管理 近年来,出现的一起起食品安全事件,如三聚氰胺、塑化剂、染色馒头、瘦肉精、地沟油事件等,引发了人们群众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极度关注。食品检验机构,作为对食品质量把关的重要卡口,承担了食品从生产到销售整个过程进行分析和测定、并通过相关指标来对其质量进行衡量和判定等重要工作的部门,也逐渐转入公众关注的前台,成为了食品监管、食品贸易、处理食品安全质量纠纷的一个重要环节,特别是在处理和解决一些食品安全事件的过程中被推到了风口浪尖。如何总结经验教训,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食品检验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科学公正的出具每一份食品检验报告,成为解决当前食品安全问题的一个重要环节。

一、加强食品检验实验室管理的重要意义

1.加强管理,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技术支撑

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日前处在改革深水区,不论哪个部门在食品监管的实施过程中,都是要通过食品检验、判定后才能确认是否放行,因此,食品检验能为食品监管执法的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如果食品检验过程中发生错误,会导致食品监管产生差错、为企业带来损失,影响政府执法形象等一系列问题。

2.加强管理,是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重要环节 食品检验能直接反映出食品是否安全合格,食品在生产、流通、消费的过程中,食品检验的合格报告,是食品流通过程中索证制度实施过程中一个重要的依据,如果没有食品检验过程和合格的检验报告,将会导致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危害人民群众的安危。

二、如何加强食品检验实验室管理

1.加强人员管理

在食品检验过程中,负责检验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职业,会直接影响到其食品检验的结果的准确性,要保证食品检验的结果的科学性和准备性,就必须严格保证食品检验人员的素质。例如对食品检验人员进行人职前的考试考核,进行专业方面培训,加强与兄弟单位的交流等。

2.加强检验设备管理 食品检验的仪器、设备是保证检验结果科学、准确的基本保障,因此在投入到食品检验使用前,必须进行调试、校准、检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列入围家强制检定日录的设备,应当由法定计量单位或其授权的部门来检定;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可以由法定计量单位、国家认可机构或食品检验实验室白检。同时,使用该设备的人员也要经过设备使用的培训,熟悉设备的相关操作、安全知识等。

3.加强对抽样和样品的管理

食品质量检验的主要方式是进行抽样检验,样品是检验检测的载体和对象,确保其有充分的代表性、完整性、有效性,才能保证检验结果的真实、准确性。而样品的质量受到时间、空间、环境的影响和制约,这就要求食品检验抽样人员要保证抽样过程的科学和严谨。首先抽样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方能承担任务;其次抽样过程中的抽样程序、方法、工具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技术要求,并填写抽样记录;最后就是抽样封样后,及时进行包装、保存,做好标记,送达实验室,防止样品的丢失、变质损坏等。

4.加强检测方法和标准管理 要保证食品检验结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首先必须采用正确的食品检验方法和检验标准,检验每一个步骤都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标准方法操作,来保证和提高食品检验的准确性。

5.加强管理体系建设 管理体系是文件化的纲领、是实验室各项工作的作业指导书、是规范和提高实验室能力水平的必要手段。加强管理体系建设,灵活的结合实验室的实际情况,有效的贯彻落实上级领导的相关精神,完善整体化管理机制,充分引导和发挥系统群体的参与积极性,规范和细化监督考评制度,提升群体责任心和自豪感,才能实现质量体系更新拓展与食品检验实验室综合管理提升优化的双赢局面。

食品实验室作为对食品质量进行衡量和判定的重要部门,面临当前错综复杂的食品安全新形势、新问题,唯有不断加强自我能力的提升,才能有效保证食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才能根本上确保食品安全,才能更好地服务于全社会,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参考文献:

[1]林琳浅.谈如何加强食品检验实验室管理卟科技创业家,2013,11(下):207

[2]江笑颖.质量管理在食品检验机构实验室管理中的应用[J]现代测量与实验室管理,2013,6:47-48

[3]巩.强如何加强食品检验实验室管理卟大众标准化,2011,12:54-55

[4]李小波.食品检验实验室的内部质量控制[J]商品与质量,2012,9:324-325

[5]黄叶彩.探讨质量管理在食品检验机构实验室管理中的应用[J]商品与质量,2014,3:233

第9篇

关键词: 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 食品添加剂 教学体系

一、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的概况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我国食品质量和安全的形势[1]呼唤技术管理复合型的新型食品质量与安全人才。我国第一个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于2001年经教育部批准,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成立,并于2002年开始面向全国正式招生,从而填补了我国高等教育在这方面的空白。随后在2003年,中国农业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河北科技大学、山西农业大学等16所高校开始招收该专业学生;2004年,教育部又批准吉林大学、河南工业大学、江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湖南农业大学等30所高校开始招收该专业学生[2]。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1年,已有72所高校设立了食品质量与安全本科专业,招生数量不断增加[3]。

二、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培养目标与计划存在的主要问题

食品质量与安全[1]是研究食品商品生产、流通、消费过程中与人类健康及市场需求相关理论和方法的一门应用型交叉学科,它以生物、化学及管理学等为支撑学科,以现代检测技术、过程控制和预防管理为主要手段,为全社会食品安全和食品产业市场化提供科学的技术管理保障。其培养目标应该是技术与管理复合性的新型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人才。我国食品质量与安全相关人才的培养过去一直分散在农、医、理、工等学科,人才培养的目标各不相同。长期以来,传统专业在食品质量与安全人才培养中的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重新检验检测技术,轻过程控制和预防管理。这种培养模式已明显不适应当前形势和国家食品安全战略的要求,必须进行相应的改变[1]。

由于学科背景的不同,各高校对新时期食品质量与安全人才培养目标在理解上也有所不同,制订和构建的本专业培养计划各有差别,专业的培养模式往往具有一定的地域特色。2002年底在西安召开的“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主干课程研讨会上,各相关高校提出的主干课程汇集在一起达35门之多。教材建设存在一定问题,缺乏统一、规范的成套教材。当今食品科技类教材、图书日益繁荣,但是食品质量与安全方面的教材显得不足,且与实际脱节,教材滞后、内容重复问题十分突出。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检测技术的进步,新的不安全因素会逐渐被检测和鉴定出来,从而成为新的安全隐患,食品安全问题并不会因为科技进步而“自然”减少。同时,在食品质量与安全人才的培养中,普遍重检验检测技术,轻过程控制和预防管理,已不适应当前食品安全的宏观形势和国家食品安全战略的要求,需进一步改进和完善[4]。

石河子大学食品学院的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培养目标是: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食品科学、微生物学、营养卫生学、毒理学和管理学的基本理论和技能,能在食品原辅料及成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领域从事分析检验、质量管理、安全评价、企业管理和科学研究并熟知国际食品质量安全体系和标准的“通食品、强检验、懂管理”的复合型人才。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化学、生物学、营养学、食品科学有关的基本理论,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与国际贸易中食品安全的基本知识,加强食品生产技术管理、食品安全控制、食品分析检验和科学研究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食品安全生产、分析检验、食品质量管理和参与食品国际贸易等方面能力。本专业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素质和能力:

1.具备较高的社会道德水平和积极遵守食品行业法律法规的基本素质;

2.掌握食品科学理论基本知识和实验技术,以及食品生产基本工艺、设备相关基础知识;

3.掌握食品营养与功能成分及安全性检验的基本方法;

4.掌握食品法规与标准具有在食品企业、市场和食品管理、卫生监督及国际贸易机构从事分析检验和质量评价的能力;

5.具备从事食品安全与质量控制科学研究的基本能力。

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的课程体系包括公共课、理论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和综合素质任意选修课,以及实践性教学环节。

可以看出,石河子大学食品学院的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的培养目标侧重检验检测技术,轻过程控制和预防管理,并且在课程设置上对于食品原料性质和食品加工工艺的全面了解不够。这样的课程设置会使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的学生,对食品工艺和食品本身品质的变化了解不够,因此,很难客观地从一些质量安全事件中找到其引发质量安全的诱因。

三、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食品添加剂课程教学体系存在的问题

1.教学内容多,而课时有限,致使教学内容无法深入。

我国的《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2007),将食品添加剂分为23类,分别为:(1)酸度调节剂;(2)抗结剂;(3)消泡剂;(4)抗氧化剂;(5)漂白剂;(6)膨松剂;(7)胶姆糖基础剂;(8)着色剂;(9)护色剂;(10)乳化剂;(11)酶制剂;(12)增味剂;(13)面粉处理剂;(14)被膜剂;(15)水分保持剂;(16)营养强化剂;(17)防腐剂;(18)稳定剂和凝固剂;(19)甜味剂;(20)增稠剂;(21)食品用香料;(22)食品加工助剂;(23)其他。每类又包含多种食品添加剂,少则几种,多则达上千种。这就造成了《食品添加剂应用》课程的知识点既多又杂,且课时较少。因此,有必要对教学内容进行选择与调整,使学生在有限的学时内,掌握该门课程的主要内容。

《食品添加剂应用》主要讲授各类食品添加剂的概念、作用、使用注意事项,以及常用品种食品添加剂的性质及其在食品中的应用。上课教材选用郝利平等编著的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食品添加剂》,其主要内容包括12章:食品添加剂概论、食品防腐剂、食品抗氧化剂、食品着色剂、食品护色剂和漂白剂、食品调味剂、食品增稠剂、食品乳化剂、食用香精香料、食品酶制剂、其他食品添加剂及食品营养强化剂。根据我院的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其中的酶制剂在前期课程《生物化学》、《食品化学》及《食品酶学》中已较为系统地学习,其中的营养强化剂在前期课程《食品营养学》中已有较为详细的讲述,其中的食品护色剂、漂白剂、其他食品添加剂,在食品中的应用面相对较窄,而内容又比较杂,考虑到课程学时的限制,也不作为课堂讲授内容,要求学生课外自学。

最终,发现学生通过对食品添加剂市场、食品添加剂企业,以及食品院校的调研,根据各类食品添加剂在食品中的具体应用状况,对本专业先修课程、后继课程的衔接性比较差,学生在利用相关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比较差。

2.缺乏实践环节,不能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食品添加剂》是一门实践性和应用性很强的课程,实践教学环节极为重要。由于课时的限制,相对于食品添加剂方方面面的知识而言,教学内容仅以理性学习为主,我院的食品添加剂课程教学中尚未开设相关实验环节。随着食品工业的快速发展,现代食品加工中必不可少的食品添加剂也得到了蓬勃发展,一方面,新理论、新产品、新技术层出不穷,另一方面,科技发展使食品添加剂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不断深化。因此,应在保证食品添加剂课程中的基础理论、基本原理的框架不变、主要内容稳定的基础上,随着时代的变化及时补充、调整教学内容。注意食品添加剂的研究进展与市场动向、注重食品添加剂在食品中的应用研究,及时补充到教学内容中,使学生了解食品添加剂的发展现状和研究热点,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拓宽学生的知识视野。《食品添加剂》是一门实践性和应用性很强的课程,实践教学环节极为重要。为了加强这门课的实践环节,因配套独立实验课程,研究食品添加剂的性能及其在食品中的应用。验证性实验是巩固知识、训练技能的必要环节,适量的验证性实验必不可少,但涵盖多个知识点、多项技能和多种方法的综合性实验更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也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3.注重理论教学,前沿性和实用性的结合力度不够。

随着食品添加剂行业和学科的发展,新理论、新技术、新产品不断涌现,如食品添加剂新标准GB2760-2007[5]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复合食品添加剂、多功能性食品添加剂等新概念[6],以及微胶囊技术、生物酶解技术等新技术的出现和发展,都为食品添加剂课程的理论教学提出了新的要求。而传统的理论教学以不能满足日新月异的科学发展速度,笔者认为,以往的食品添加剂教学中,关于前沿性和实用性的结合介绍力度不够,不能反映本学科的发展和新信息。应该改变传统的单一依赖教科书的填鸭式教学,及时更新教学内容,将行业和学科发展的最新成果,包括新概念、新技术、新产品等充分融入理论教学中,使学生掌握行业发展最前沿的动态,建立起解决问题的新思维。可以通过提出如:当前食品添加剂有哪些最新技术和新产品你认为发展趋势如何如何解决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性等启发式问题,组织学生查阅资料,通过进行课堂分组讨论等主动态的教学方法,提高学生对食品添加剂前沿技术和理论知识学习探讨的兴趣,同时也大大丰富了食品添加剂课程的理论教学内容。

4.闭卷考核方式不能有效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

成绩考核是教学过程的一个重要环节,任何教学活动都要进行成绩考核,但成绩考核不是目的,只是实现教学目的的一种手段,运用得好,就可以多方面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学生保持学习动力。在我院的食品添加剂的教学过程中,主要采取闭卷考试的考核形式。学生为了通过考试,通常在考前突击复习以通过考试,考试过后,复习内容基本都以忘记,并不能达到本课程教学的目的。因此,考试方式迫切需要改革。

参考文献:

[1]励建荣,邓少平,顾振宇等.我国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人才教育模式的思考与实践[J].中国食品学报,2004,4(4):109-112.

[2]李雪琴,工科院校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研究[J].河南教育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08,17(1):66-68.

[3]宋洪波.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发展战略研究[J].福建轻纺,2009(11):42-43.

[4]宋晓庆,李大鹏,陈义伦等.农业院校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及课程体系设置[J].高等农业教育,2009(12):53-55.

第10篇

食品安全是保护公众健康、提高公众生活质量的基础。从食品安全监管领域考察,监管冲突和监管不力等现象的存在是目前我国食品安全诸多问题凸显的原因之一。其根源在于食品监管法律体系、监管体制和监管保障体系的不完善。比较发达国家监管模式、总结其先进经验,从统一认识、完善法律体系、强化监管体制、健全保障体系、依法监管等方面着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实现我国食品安全的重要途径。

【关键词】食品安全监管 行政执法 问题 对策

【正文】

行政执法是现阶段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过程中最主要的内容和环节之一。一个时期以来,特别是中共十五大和新宪法确立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后,政府各部门在积极运用各种手段开展行政执法方面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与社会预期相比,行政执法的现状仍然不容乐观,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尚未从根本上消除。

在食品安全领域,2003年至2004年,阜阳劣质奶粉、龙口有毒粉丝、四川敌百虫泡菜等一批重大食品安全事件被媒体曝光;2005年,国内又出现了亨氏“苏丹红一号”事件、雀巢“超典奶”事件、光明“变质奶”和“早产奶”等事件,件件触目惊心。一些老百姓用“蔬菜傍农药、陈米着靓装、面粉兑尿素、海鲜泡甲醛、硫磺熏银耳、激素喂甲鱼、火锅添罂粟、矿油喷饼干”描述我国食品安全现状。如何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实现我国食品安全,是对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行政执法能力的严峻考验。

本文从食品安全监管现存的突出问题为例,通过分析、比较并提出相应对策,为解决现阶段我国行政执法中普遍存在的问题提供了一个典型标本。

一、食品安全监管概述

(一)食品安全的内涵

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根据我国《食品卫生法》的规定,食品是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

食品安全是保护公众健康、提高公众生活质量的基础。目前,食品安全已成为全球性的重大战略性问题,并越来越受到世界各国政府和消费者的高度重视。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持续较高速度发展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食品安全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

关于食品安全,国内外不同的文献有不同的定义。伴随不同的社会生活水平,食品安全从最早的避免中毒、保护生命,继而发展为营养、卫生、有利于健康、有利于保持生态平衡的可持续发展,其内涵在不断地丰富和延伸。

1、狭义的食品安全概念,主要是食品卫生。即食品应该无毒、无害,保证生命安全、维持身体健康需要。

2、广义的食品安全概念,则是持续提高人类的生活水平,不断改善环境生态质量,使人类社会可以持续、长久地存在与发展。这个意义上的食品安全,包含了卫生安全、质量安全、数量安全、营养安全、生物安全和可持续安全等六大要素。

3、从我国现阶段行政执法的具体实践来看,食品安全的着眼点主要还是卫生安全、质量安全和营养安全;本文所指的食品安全,除了特别说明,一般都是指这个意义上的食品安全。

(二)我国食品安全的现状

1、食品安全明显改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食品安全有了明显改善。

卫生部的监测表明,食品卫生平均合格率不断提高。《食品卫生法(试行)》前的1982年,我国食品卫生监测总体合格率为61.5%;《食品卫生法》实施后,1994年、2000年和2002年,食品卫生监测总体合格率分别达到了82.3%、88.9%和93.4%。在2003、2004两年,全国食品卫生监测总体合格率继续保持稳步提高,在2003年一季度还达到97.1%。

农业部的监测表明,我国对蔬菜高残留和高毒农药控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特别是对畜产品中“瘦肉精”(盐酸克伦特罗)的控制成效十分明显,出口食品质量不断提高。我国食品质量安全控制已经取得了明显的进展。

2、食品安全现状令人忧虑

长期以来,中国的食品供应体系主要是围绕增加食品供给数量问题而建立起来的。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目前中国在农产品生产、食品加工以及销售等环节仍然存在安全隐患,假冒伪劣食品屡禁不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屡有发生。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从总体上看。据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2005年3月出具的分析报告,当前我国食品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概括为以下五个方面:一是微生物引起的食源性疾病是影响食品安全的主要因素。二是种植业和养殖业的源头污染对食品安全的威胁。三是食品生产经营中严重使用不合格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问题。四是食品工业应用新原料、新工艺带来的食品安全问题。五是环境污染对食品安全构成的严重威胁。

(2)卫生安全方面。按照卫生部提供的统计数字,中国最近几年的食品安全问题呈现出波动趋势。2003年卫生部共收到全国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报告379起,12876人中毒,323人死亡。与2002年比较,重大食物中毒的报告起数、中毒人数、死亡人数分别增加了196.1%、80.7%、134.1%。2005年前三季度,卫生部又收到全国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报告202起,7124人中毒,196人死亡。

(3)质量安全方面。据国家质监总局的报告,从种养殖等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看,农户生产规模狭小,经营分散,农产品分级和包装技术水平低,溯源管理困难;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上,我国食品加工企业绝大多数规模比较小,全国现有的700多万家小型食品加工作坊、摊点中80%以上为10人以下的手工作坊,工艺落后,20%-30%没有达到行业标准,五分之一无标生产,三分之二不具备食品检验能力,近一半食品出厂不检验,四分之一对进厂原料不进行任何把关,60%不具备基本生产条件;在流通过程,由于包装、储藏、运输等设施落后和管理不善,造成食品的二次污染,难以保证食品质量安全。

(4)营养安全方面。据中国营养学会的调查显示,近10年来,我国居民营养状况虽有明显改善,但营养不良问题仍相当突出,表现为营养缺乏和营养失衡并存,营养缺乏同样是造成食品不安全的重要因素之一。2004年阜阳劣质奶粉所造成的“大头娃娃”事件正是突出的表现之一。

(三)食品安全监管概况

1、行政执法与食品安全监管

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相对人采取的直接影响其权利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或者对相对人的权利义务行使监督检查的行政行为。在本文中,行政执法并非行政行为之全部,仅指监督检查、实施行政处罚和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等行政实务界习惯上认定的行政执法。

在食品安全领域,虽然行政执法已经逐步走出以政策代法、以命令代法、以言代法这类行政管理层次的执法,但由于历史沿革、业内惯例,本文仍然以“食品安全监管”代替“食品安全行政执法”来使用。即食品安全监管是指各行政执法机关对食品生产、流通和消费领域所进行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等行政行为。

2、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概况

(1)在中央,依照法律行使食品安全行政执法职能的行政机关有多个部门,包括卫生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工商管理总局、农业部、商务部、公安部、科技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按照2004年中编办《关于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职责分工有关问题的通知》,农业部门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质检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将现由卫生部门承担的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卫生监管职责划归质检部门;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卫生部门负责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查处重大事故。职责分工的原则是“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

(2)在地方,现行食品安全实行由各省级政府相应主管部门对口管理,在本辖区形势相应的监管权限。2004年以来,为加强食品监管,北京、浙江等部分省市在地方政府食品放心工程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成立了由地方卫生、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监管部门组成的食品安全委员会,由分管副省长担任主任,办公室设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并将这一做法向各市、县延伸。在强化整治的基础上,各地进一步加强对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的监管。

(3)从总体上看,我国已基本形成了多部门、多层次分工协作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政府各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行政许可、行政处理、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执行等方式对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的各个环节进行着监督管理。具体监管部门、环节分工及法律依据见下表:

监督管理环节 监督管理部门 所依据的法律法规

种养殖等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 农业部门(负责) 农业法、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质检部门 动物防疫法

食品生产加工环节 质检部门(负责) 产品质量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卫生部门 食品卫生法

食品流通环节 工商部门(负责) 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 城乡集市贸易管理办法、 广告管理条例、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

质检部门 产品质量法

卫生部门 食品卫生法

商务(经贸)部门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粮食行政管理部门 粮食收购条例

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 卫生部门(负责) 食品卫生法

质检部门 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

工商部门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进出口 质检部门 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卫生部门 食品卫生法

海关 海关法

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查处重大事故 食品药品监督部门 尚无法律可依。按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及中央编办《关于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职责分工有关问题的通知》获取职责。

(4)除此以外,从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制度上看,我国已经形成食品安全监测体系基本构架;已初步建立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标准体系框架。

二、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现存的突出问题及其原因

(一)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现存的突出问题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计,2004年全国共查处有关食品违法行为39万多起,货值超过14亿元。其中,立案查处12万余起,移送司法机关1585起,涉案人数5640人。一方面,这些数字表明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绩效;但另一方面,也说明了食品安全形势的严峻。

食品生产企业(包括农户)、食品经营企业、消费者等食物链中的各个环节都可能造成食品安全问题。但从行政执法角度,从食品安全监管领域考察,监管冲突和监管不力等现象的存在是目前我国食品安全诸多问题凸显的主要原因。

第一,“七八个大盖帽管不了一头猪”——监管冲突问题严重

理论上,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监管的各个部门不论在纵向间,还是在横向间都应当为实现食品安全这一管理目标而共同努力、相互配合与支持。而在现实中却并非完全如此,监管重叠、缺位、推诿等形式的冲突严重影响了食品安全监管的整体效能。有关我国鲜肉监管的一份调研报告指出,鲜肉流通市场目前是一个主体经营,多个主体重复监管:卫生部门负责肉品的卫生检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肉品的质量检查和认证;农业畜牧部门负责肉品的检疫工作;工商部门作为市场的主管部门对上市鲜肉进行复检,对掺杂使假行为予以处罚。但对于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生产领域,对非法屠宰加工行为监管常常因各种困难而缺乏监管,出现监管真空。一旦生产、加工领域的众多问题凸现在鲜肉流通市场内时,各个监管部门则经常出现相互推诿的情况。“七八个大盖帽管不了一头猪”是现行食品监管体制的生动描述。

第二,“十几个执法的管不了一个违法的”——监管不力现象突出

1、从监管环境看,近几年由于各地政府为招商引资,发展地方经济,但没有正确树立以公众生命与健康利益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将安全监管和发展地方经济对立起来,对招商引资企业,重保护,轻监管,甚至人为地设置食品安全的执法障碍,有的甚至不管其产品及质量,只要能上税,就发给当地党委、政府的保护“绿卡”或牌匾。在实行领导负责制后,有的地方给各监管部门施加压力,出现问题不得向外界上报、公布,间接导致部分违法犯罪分子逃脱惩罚。

2、从监管条件看,部分部门和地区食品安全监管专业人员少、检验设备落后、执法费用没有保证,无法对违法行为实施必要的监控,难以追究违法责任。据调查,截止2003年底,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具有食品类专业学历的人员仅有83名。据卫生部有关资料,基层的食品卫生监督条件基本不能适应工作的开展,有的地区不仅缺乏执法所需的交通、通讯、取证和检测设备,就连销毁不合格食品的费用都难以支付。而在部分地区的工商部门连简单的检测手段也没有,只能查“三无”、商标侵权和过期食品。

3、从监管力度看,对食品违法犯罪行为的惩处,《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等都缺乏应有的力度,没有彻底剥夺违法犯罪分子再次违法犯罪的条件和能力,没有对相关责任人追究连带责任,法律的威慑力没有充分发挥出来。

“十几个执法的管不了一个违法的” 是现行食品监管体制的又一真实写照。

(二)监管冲突、监管不力的原因分析

第一,现行食品安全立法上的原因。

1、立法空白。

尽管我国治理食品安全的基本法律框架及其基本法律制度已经初步形成,在保障我国的食品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在经济发展、公众需求不断提升的背景下,立法上的空白一定程度上导致的监管冲突、监管不力的局面。

(1)从食品安全监管的范围来看,现有的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散见于《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农业法》和《动物防疫法》和《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等几十部法律法规中。这些法律欠完善,相互间协调和配套性差,未能涵盖从农田到餐桌的各个环节,留下了许多执法空隙和隐患。例如对于分散的农户食品生产的监管法规、对因食品安全问题致人财产与人身损害的归责原则等方面,都尚属空缺。

(2)从各政府部门监管职能的分工来看,有些部门开展监管工作并没有有关法律的授权,其监管行为尚无法律依据。例如,2003年3月10日,国务院宣布组建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时希望该局能履行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查处等职责,但目前尚没有法律予以规范与保障,以至于难以发挥预期效能。

(3)从食品安全监管的内涵来看,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对“食品安全”等最重要、最基本的概念尚未有明确的法律定义。食品数量安全、卫生安全和质量安全的定义不够完善,食品营养安全、生物安全、可持续安全等重要内容尚未纳入法律的调整范围。因此,涉及食品安全的法律保障制度还存在很大的空白。

2、立法滞后。

在新形势下,现有法律中的部分对食品安全仅做了一些概要性规定,没能充分反映新形势下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要求,因而在遇到一些实际情况时可操作性不强,造成难以追究违法责任的局面。

例如,《食品卫生法》及其配套法规构成了我国食品监管的法律基础之一,它的实施对我国食品卫生水平的提高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食品卫生法》部门立法的痕迹十分明显,单纯的“卫生”概念已无法涵盖当前食品安全的各类问题,法律滞后已显而易见。

又如,例如,我国早在1996年就针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和剂量出台了国家强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但由于我国对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法律责任缺乏明确的规定,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无法对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目前滥用食品添加剂已经成为产品不合格的重要因素。

3、立法冲突。

(1)从法律体系的层次角度看,法律结构层次不清造成监管冲突。一个科学、高效的体系应当由核心规范和配套规范构成,但食品安全法律的问题恰恰在于未能形成法律的核心。法律冲突尤其表现在《产品质量法》和《食品卫生法》之间。食品与产品的概念是种属关系,《产品质量法》是调整普通产品的法律规范,当属一般法;《食品卫生法》是调整食品卫生的专门法律,当属特别法,应当优先适用。但我国的现状却是《产品质量法》在法律适用上不断延伸,一步一步地介入食品安全的具体监管。而应当成为食品法律体系的核心的唯一一部调整食品生产经营的专业法,在实施过程中被不断地弱化,适用空间不断压缩,无法对体系内的其他法律规范发挥指导作用。两部并行的法律各自形成其配套规范和标准,从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标准体系,都在不断角力,一般法与特别法的层次完全打破。由此造成卫生部门与质检部门间的冲突不断。 (2)从各部门法律协调性较差造成监管不力:

例如《食品卫生法》规定,对生产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刑法》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只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或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即构成犯罪。前者要求为结果犯,而后者要求为危险犯,两者的脱节容易造成监管部门无所适从,放纵违法犯罪分子。

又如,对市场上发现没有经过检疫的猪肉的处理,《动物防疫法》、《食品卫生法》、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规定三种力度不同的惩罚措施,经常产生同类案例有不同处罚结果的情况。这就必然给执法带来困难。

第二,现行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上的原因

根据本国现阶段情况合理设定监管体制是政府实施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的保证。监管冲突的产生,在很大程度上归咎于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未能适应当前食品安全形势发展的需要。具体表现在:

1、部门间职能职责划分不清,权力交叉、模糊,缺乏协调配合。如上所述,分段管理下的管理格局,既可以形成“多头分散、齐抓共管”的局面,也不可避免地造成类似鲜肉市场的“多头有责、无人负责”的现象。

2、同一部门上下级之间职责不清。由于大多数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执法的级别管辖无明确规定,造成执法部门的职权上下一般粗,上级能管的,下级在本区域内也可以管,下级能管的,上级也可以管。这种职能、职责不清的状况,直接导致监管工作低效运作,甚至有利争着做、无利没人管、发生问题互相推责任的混乱局面。

3、部门内部工作制度不健全。一些地方的监管部门没有制定有效的监管制度,监管工作未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具体化。对一些食品安全监管中出现的问题往往靠搞突击检查“紧急救火”。 这样,日常的监管工作不能正常开展,日常的违法行为也就难以得到有效的追究与遏制。

第三,现有食品安全监管保障上的原因。

食品安全监管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监管的有效开展需要得到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的有力支撑。

1、从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上看,标准欠协调、标准不完善是监管冲突、监管不力的重要原因。

(1)现行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由各政府部门、各行业分别制定,形成了一个内容多个标准、多种要求、多方管理的局面。依据未能协调一致的各种标准开展监管,各监管部门间必然会发生监管冲突。

(2)现行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未将一些重要指标纳入体系中来,造成食品安全问题出现后,监管部门无法追究责任人的现象。“苏丹红”事件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发生的。

2、从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上看。多个监管部门各自执法、检测手段落后也造成了监管冲突、监管不力现象。

(1)我国有四个监管部门拥有食品安全检验检测队伍:卫生部门在全国拥有一支20万人的卫生技术支撑队伍,目前已在全国部分地区设置食品污染物监测网络;农业部建立了13个国家级质检中心和179个省级质检中心;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在全国设置的食品质量检测机构更是超过3000个;目前,工商部门也考虑建立自己的检测队伍。多部门分工食品安全监测体系在缺乏强有力的协调时,就常常发生互不认帐的监管冲突。

(2)各部门检验检测部门虽然都拥有一定数量的检验检测设备,但在实施监测时,常常由于缺乏先进的检验方法和手段,无法快速对食品进行有效检测,造成监管人员无法取证、难以追究违法者责任。

三、国外食品安全监管的概况及经验

(一)部分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概述

随着疯牛病、二恶英等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政府对食品安全的监管责任凸显。目前,许多国家分别结合本国食品安全形势,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下表为部分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比较:

国别监管部门 监督管理的环节 所依据的法律法规

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 负责肉类和家禽产品以外食品的安全 《联邦食品、药品、化妆品法(FFDCA)》、《公共卫生服务法》、《正确包装与标示法》、《婴儿食品配方法》、《营养标识与教育法》、《膳食补充剂与教育法》

农业部(USDA) 负责肉类、家禽及不带蛋壳产品有关的食品安全 《联邦肉类检验法(FMIA)》、《禽类产品检验法》, 《蛋类产品检验法(EPIA)》

环保总署(EPA) 负责饮用水的监管及相关标准的制定 《国家环境政策法》、《化学品安全信点和燃料释放法》、《清洁水法》

加拿大食品检察署 主要牵头复杂动植物健康和监督执法 《食品药品法》、《肉品监管法》、《鱼产品监管法》、《加拿大农产品法》、《消费品包装和标签法》、《植物保护法》、《种子法》、《清洁水法》

卫生部 负责与人体健康有关的工作 《加拿大卫生法》、 《食品药品法》

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管理部长委员会 统一负责制定涵盖整个食物链的食品安全政策

奥新食品标准局(FASNZ) 制订食品法典、食品标准;向奥新食品标准委员会提出合理的建议 《舆新食品标准局条例1991》、《食品标准管理办法1994》

卫生部 牵头奥新食品标准局的工作

农业部 负责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

日本食品安全委员会 食品安全风险评价;建议、协调、监督各部门监管工作 2003年成立厚生劳动省 负责加工和流通环节农产品安全监督管理 《食品卫生法》

农林水产省 负责加工和流通环节农产品安全监督管理 《农林产品品质规格和正确标识法》《植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法》、《农药管理法》

英国食品标准局 负责从农场到餐桌全过程食品安全的监控 《食品标准法》

韩国农林部 负责种植业产品生产过程的安全管理,负责农产品、畜产品的进口检疫 《农产品质量管理法》、《植物防疫法》、

《畜禽传染病预防法》

海洋渔业部 负责水产品生产环节的安全

管理和进口水产品的安全性检查 《水产品质量管理法》

卫生部 负责进口和流通领域种植业产品的安全性检查,并指导上市水产品的安全性检查 《食品卫生法》、 《畜产物加工处理法》、

《农产品质量管理法》、 《水产品质量管理法》

(二)国外主要发达国家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起步较早,积累了值得我们借鉴的经验。

1、对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的共同认识

(1)各国政府认为,食品安全首先是食品生产者、加工者和居于食物链中的其他人(包括消费者)的责任。政府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主要职责就是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风险。政府担负食品安全管理重任,各下属部门相互配合,对涉及食品安全的各个方面进行严密的全程监控,明确管理部门和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切实维护公众健康。

(2)政府有服务功能。当前的很多食品安全问题需要通过强大的科研力量、有效的控制措施和食物链中种植者、饲养者、加工者、销售者直至消费者间的充分合作来解决。这种充分的合作需要政府发挥主导作用。

转贴于

2、各具特色的监管体系和中央、地方政府明确监管分工,加强监督检查

(1)各国根据本国的政治体制、经济发展水平、地域范围、人口数量和文化背景等具体国情,建立了以美国为代表的多部门型监管模式、以英国为代表的单一部门负责型、以澳大利亚为代表的综合型监管模式等不同类型的食品安全体系。

上述三种模式也在相互借鉴,不断完善。从国际经验来看,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各部门之间的协调是食品安全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这种协调表现为两种类型:一类是以加拿大、丹麦、爱尔兰、澳大利亚为代表,为了控制风险,将原有的食品安全管理部门统一到一个独立的食品安全机构,由这一机构对食品的生产、流通、贸易和消费全过程进行统一监管,彻底解决部门间分割与不协调问题。另一类是以美国和日本为代表,虽然食品安全的管理机构依然分布在不同的部门,但却通过较为明确的分工、设立专门的食品安全监管协调机构来避免机构间的扯皮问题。美国根据食品类别作部门分工,并于1998年专门成立了总统食品安全委员会作部门和地区间协调;日本按照环节进行分工保证对“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的监管,并于2003年通过了食品安全基本法,在内阁专门成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专门对农林水产省和厚生劳动省的管理工作进行协调,两者在应对日常监管和处理突发事件时都有不俗表现。

(2)各国中央政府负责指导政策和标准的执行,并设立有专门的监测机构进行全国性的和区域性的定期监督和抽查;地方政府及其下属部门直接负责食品安全的具体监督执法工作。

(3)加强监督检查。英国、美国、加拿大等国有关法律均授权监管机关可对食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场所进行检查,并规定检查人员有权检查、复制和扣押有关记录,并可取样分析。对于检查中发现的违法食品,监管机关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和禁止移动、禁止销售等强制措施。在严厉的法律责任下,通过这上述食品安全监管手段的运用,确保了有关法令、标准得到严格遵守。

3、相对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和严厉的法律责任

(1)相对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各国政府都重视以风险分析为基础,建立互相配合而又各有侧重各项法律法规,覆盖了从农田到餐桌的整个食物链,形成比较严密的食品安全监管法律体系。这就为具体监管行为提供法律保障和执行依据。

(2)严厉的法律责任:在英国、美国、加拿大等国,食品安全的违法者不仅要承担对于受害者的民事赔偿责任,而且还要受到行政乃至刑事制裁。这些制裁措施除罚款外,主要还有没收和销毁违法产品、责令停产停业和吊销营业执照等,违法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被判处监禁。在欧美国家,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有个“最低赔偿制度”。消费者哪怕仅仅是为了一包瓜子去投诉,也有可能至少获得数十美元的赔偿。以美国为例,各个州都建立了“最低赔偿制度”。夏威夷的最低赔偿金额是1000美元,一些经济不太发达的州,最低赔偿金额也达到25美元。

(3)这些制度与措施又在不断完善中,主要体现在削减不必要的、重复的、具体性的法规和标准;实现部门间、中央与地方间法律法规的平衡等方面。

4、不断完善标准、检测等监管保障体系。

(1)完善标准体系:当前,制定和完善食品安全标准并予以强制执行被认为是各国政府在食品安全监管中首要的和最广泛的职能。这些标准既包括对掺杂、掺假食品的一般禁令,也包括对食品中不同化学残留容许量的具体限制;既包括对产品本身的标准规定,也包括对加工操作规程标准的规定,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2)健全检验检测体系。例如,欧盟国家政府着重是围绕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建立检验检测系统,监管部门可以在可能发生危害的任何一个环节进行食品检验检测。又如,加拿大食品监督署拥有22个实验和研究机构,负责提供科学咨询、发展新技术、提供检测服务和进行研究。

四、规范和改进食品安全监管的对策

通过分析监管冲突、监管不力等问题出现的原因,借鉴上述其它国家的经验教训,我们可以从统一认识、完善法律体系,强化监管体制、健全保障体系、依法监管等方面着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以此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实现我国食品安全。

(一)统一认识,树立服务公众、服从全局、依法监管食品安全监管的理念

1、从政府角度,各级政府和各相关监管部门应统一认识,认准前提和目标,服务公众,围绕切实维护公众生命与健康这一宗旨来开展食品安全工作,摒弃地方保护主义对食品安全监管的干扰,克服现有体制上、法律上仍然存在的不完善所带来的弊端。

2、从监管人员队伍角度,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应加强自身的素质建设。监管人员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当时当地食品安全的现实状况,树立“违法必究、依法监管”的观念,通过自身实践和同行交流提高业务能力和执法能力。有了正确观念的指导,有了应对实际问题的经验,再隐蔽、再难查处的违法行为都将得到更有效的监管。

(二)从法律层面上,要进一步完善立法程序和立法质量、完善已有法律法规体系。

1、制定统一的基本法。

立法部门应该参考日本等国的经验,及早制定统一的《食品安全基本法》。基本法要明确食品安全的定义,能涵盖从农田到餐桌的各个环节,要对食品安全监管作出原则性的规定,明确各监管机构的权力和责任,明确协调办法和协调机制。这样,我们就能确保立法空白、立法冲突等现象的产生,并在根本上防范监管冲突与监管不力的现象产生。

2、制定相应的部门法。

在行政部门积累一定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立法部门应以宪法和食品安全基本法为依据,制定专门的法律保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委员会等部门履行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查处等职责。

3、整合修改现有法律,提高立法质量。立法部门应以基本法为基础,结合实际操作中出现的问题对现有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认真清理、补充和完善。对于不利于实际操作的概要性规定作出进一步的阐释,增强其可操作性;解决法律规范的冲突,保持规则的统一性和完整性,尽可能减少和避免因立法冲突造成的执法上的相互冲突。

4、加大惩处力度。

提高惩处力度至少是三个方面:第一、加大违法经营者的刑事责任,第二、加大违法经营者的行政责任,第三、加大违法经营者的民事责任。通过加大惩处力度,监管威慑力将大大增强,有效减少监管不力现象。

(三)改革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在体制层面,鉴于美日两国新设的食品安全协调机构在应对日常监管和处理突发事件时的不俗表现,我们有必要尽快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或尽早组建由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组成的食品安全委员会。这一机构专门负责组织协调政府各主管部门对中国食品安全的监管,并为政府制定食品安全政策提供建议,为企事业单位培训食品安全管理人才和提出食品安全保障机制,进行食品安全政策法规知识的宣传和普及,调查评估食品安全状况并提出改进措施。

1、现阶段,从我国国情出发,在部分省市试点的基础上,在国家层面上成立相对独立的、由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组成的食品安全委员会,统一组织、协调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全部工作。委员会由一位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以强化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下设办公室,可放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具体实施。同时,在部分省市地方现有的食品安全委员会联络员制度、例会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建立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监管机制,包括各部门定期召开会议统筹监管力量的联席会议制度和在行动中加强信息沟通,实施紧密、有效的协调机制,遏制监管冲突、监管不力的问题继续出现。

2、在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协调下,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进行明确分工。首先,对监管方面存在交叉和重复之处进行明确的重新分工,一个环节或一个类别只能由一个部门负责,其他部门必须退出;其次,要对无人管理的盲区进行明确的分工,确定哪个部门负责哪些尚无人监管的盲区,以此防止新的监管冲突、监管不力现象的出现。

3、充分发挥地方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作用。

中国地域辽阔,地区间差异明显。应借鉴美国经验实行食品安全机构联合监管制度,建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协作的食品安全监督网,在县市、省区和全国全面监督食品的生产与流通。由于中国尚缺乏完整的由上到下独立的垂直监管系统,只有质检总局的商检系统属于垂直管理,其余的均为分级管理,各级监管机构的组织和任命由本级政府决定,因此必须充分发挥地方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作用,由各级政府负责所辖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行主管领导负责制,以此防止地方上新的监管冲突现象的产生。

4、从提升食品安全、节约监管成本的角度,中远期我国应整合执法力量,将卫生部、农业部、商务部、质检总局、环保总局、工商总局、海关总署等执法部门承担的食品卫生安全监督管理任务合并,在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基础上,建立统一的食品监管部门,全权负责、统一指挥协调食品卫生安全监管工作,从根本上杜绝多头管理的弊端、大大降低因重复执法形成的监管成本。

(四)统一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息网络。

1、按照上述思路,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应首先着手整合中央和地方、食品行业各项标准,制定符合公众对食品安全需求的统一的标准体系,确保各监管部门在所依据的食品安全标准上保持良好的协调。国家标准的领先性和及时修订是确保全国各地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相互配合的重要前提。凡是存在国家标准的,地方监管机构必须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检验监测。食品在地区间的流通,以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进行监管,各地不能变相设置阻碍或降低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各地可以按照地方标准进行监管。

2、加强对食品检验检测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合理布局、布点,充分利用利用全国有关的实验室、检测中心、大专院校、科研单位的设备、情报、技术、人力资源,积极开展食品检验检测标准实验室认证工作,整合、完善监控监测网络,在投入较少的情况下达成提高现有检验检测水平和检测效率的目的,确保检验检测结果的公正性、科学性和准确性。

3、组建全国范围内的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可以在卫生监督员制度、《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发布暂行管理办法》、部分省市最近试行的联络员制度的基础上,加强对食品安全生产与消费的各个环节的信息收集和处理,保证对食品的生产,加工、包装、运输、储存、销售和进出口等各个环节,即对食品从农田到餐桌实行全程监控和管理,以便能对食品突发事故及时反应并准确追查到事故来源和相关责任人。

(五)依法监管

在法律体系、监管体系和监管保障体系调整的同时,在操作层面上,各食品监管机关和监管人员应通过以下工作防范监管冲突、监管不力的现象:

1、 加强对监管工作的综合管理,推行监管责任制,规范各项监管行为。

(1)责任是法律的生命,也是政府管理的核心。各级政府应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和监督管理权限,把法律责任逐级分解到负责组织实施的所属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监管人员,并进行监督、考评,以此加强执法工作,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保证法律、法规、规章正确实施,促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心。

(2)各级监管部门应从公众健康与国家安全的利益角度出发,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避免越权执法、相互推诿,防止监督工作出现“盲区”,切实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各司其职,保障食品监督执法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在法定的权限内合理运用法律手段打击各种食品制假、销假等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培养监管人员依法办事、依法监管的能力。在食品安全执法过程中,应尽量排除外来压力和不必要的干涉,不以小失大,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和要求,保证执法的独立性、公正性和严肃性。

3、食品安全监管既有很强的法规政策性,又有很强的专业技术性。在现有监管队伍技术水平有限的情况下,必须要积极培养、引进人才,提高业务技术水平,以适应食品安全监管的需要。

结语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公众对食品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关注重点已从数量安全过渡到卫生安全、质量安全和营养安全上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公众的生命和健康,已经成为各级政府的基本职责之一。

近几年来发生了多起重大的食品污染中毒事故,对中国民众的身体健康产生了严重的危害。食品安全问题中国民众所关注的焦点问题。中国政府应该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食品安全监管的经验,结合本国的实际情况,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减少食品污染事故的发生,杜绝重大恶性的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本文就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与发达国家的作了比较,针对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尚存的突出问题,借鉴国外经验,从政府行政及行政执法所追求的统一、效能、正义和服务等目标出发,从统一认识、完善法律体系,强化监管体制、健全保障体系、依法监管等方面着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以此避免监管冲突和监管不力现象的出现,有力地保障我国食品安全。

本文结稿之时,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又向前迈进了一步:食品安全行动计划付诸实施,部分省市的食品安全委员会、食品质量安全专家咨询委员会开始试运行。随着监管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的形势必定会朝着好的方向转化。

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监管冲突、监管不力等现象在文化出版、城市管理等行政执法中也普遍存在。本文所提出的健全法制、改革体制、提供保障等对策,为解决其它领域行政执法上现存的问题与矛盾提供一个借鉴,具有典型意义。但由于经验不足、时间仓促和理论水平有限,在这里只能进行初步的探讨。

致谢

大专毕业10余年后,我为能够成为中国人民大学(网络教育学院)的一名学子而庆幸、而忐忑。经历了近两年的辛苦,我由衷地感谢中国人民大学对我的培养和帮助。通过网络课堂上的理沦学习,结合自己在工作中的实践,我提高了日常工作中解决和处理问题的能力。这一切均得益中国人民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老师谆谆教导。

在毕业论文写作结束之时,谨借此机会感谢所有曾经帮助过我的老师、同学:

首先要感谢我的指导老师——李传军博士。本论文从论题的确定、论文框架的设计到文稿修改与定稿,均得到了李传军老师的悉心指导和帮助。

同时要特别感谢《管理直接下属》、《哈佛管理导师》、《组织行为学》、《公共政策导论》、《行政领导学》的各位辅导老师。虽然素未谋面、不知姓名性别年龄喜好,但你们热情洋溢的教诲和认真及时的解答让我感受到了网络学习的魅力。

还要感谢其他任课老师,你们渊博的知识和治学严谨的态度,踏实的工作作风和认真负责的教学,为写好该论文打下了扎实的理论基础。

同样,我还要感谢现所在工作单位曾经倾听我的论文写作思路、指导我如何完成写作的老师和朋友们!感谢辅导站的老师!感谢人大网院俱乐部各位热心版主!感谢提供过支持与帮助的其他同学!

网络无极限,情意永相连。授业之恩、师生情谊将化作我美好记忆,永留我的脑海。

参考文献

1、胡建淼:行政法学,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年第二版

2、胡锦光,罗杰: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1月第一版

3、胡伟:政府过程,浙江人民出版社,1998年12月第一版

4、谢明:公共政策导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1月第一版

5、叶富春:利益机构、行政发展及其相互关系,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12月第一版

6、玛丽恩内斯特尔:食品安全:令人震惊的食品行业真相,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11月第一版

8、姚卫蓉,钱和:食品安全指南,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5年8月第一版

9、陈锡文,邓楠:中国食品安全战略研究,化学工业出版社,2004年10月第一版

10、张守文:当前我国围绕食品安全内涵及相关立法的研究热点,食品科技,2005年第9期

11、任盈盈:食品安全调查,东方出版社,2004年7月第一版

12、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食品安全法律手册,2005年2月第一版

13、杨海坤:我国行政执法的现状、困难与对策,政治与法律,1996年第1期

14、杨解君:走向法治的缺失言说法理、行政法的思考,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年第一版

15、徐景波,李勇:论我国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年第1期

16、姜明安:论行政执法,行政法学研究,2003年第4期

17、李卫明:我国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东方论坛,2005年第3期

18、刘书俊,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可行性分析及其对策,学习与实践,2002年第8期

19、陈伟红:我国食品卫生安全监督管理体制的现状及对策,卫生经济研究,2005年第2期,第22页

20、余晖:政府管制改革的方向,战略与管理,2002年第5期,第63页

21、徐建功:食品安全监管期待高素质人才,中国中医药报,2004年7月30日

22、陈松,边建华:食品安全立法监管两面谈,中外食品,2005年第6期

23、任波:从海城豆奶中毒事件看我国食品问题,广州日报,2003年6月9日

24、徐梨 等:近年来国内重大食品安全案例的回顾及分析,食品科技,2004年第6期

25、吴楚平:“苏丹红一号”事件,食品科技,2005年第9期

26、肖学文: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成效、问题及对策,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05年第1期

27、梁小萌:论食品安全与政府规制,广东科技,2003年第11期

28、谢敏,于永达:对中国食品安全问题的分析,上海经济研究,2002年第1期

29、徐晓新:中国食品安全:问题、成因、对策,农业经济问题,2002年第10期

30、梁进,曹增书:北京食品安全体系的现状及建议,食品工业科技,2002年第5期

31、王选平:论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法定职责,中国卫生监督杂志,2005年第12卷第5期

32、雷家啸,王兆华:国外主要发达国家食品安全监管状况综述,中国药品监督,2004年第3期

33、王铁军,张新平:食品安全国家控制模式的浅析,中国食品卫生杂志,2005年第17卷第3期

34、朱允容:国外食品安全体系建设经验借鉴,农村经济,2005年第5期

35、高印:加强我国食品安全的法律对策研究,科技进步与对策,2004年第5期

36、刘俊华 等:我国食品监督管理体系建设研究,世界标准化与质量管理,2003年第5期

37、杨丽:美国食品安全体系,中国食物与营养,2004年第6期

38、加拿大驻华使馆:加拿大食品安全体系,中外食品,2005年第6期

39、万运良:韩泰两国的食品安全监管经验值得借鉴,肉类研究,2003年第1期

40、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04]50号文件,2004年12月

41、浙江省食品安全委员会:2005年浙江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2005年4月

第11篇

关键词:食品检测,实验室样品,食品安全

 

样品是检测工作的对象和载体,人、机、料、法、环等各项质量保障措施也都是基于样品得到良好控制的前提。只有检测的样品得到良好的控制,确保其具有充分的代表性、有效性和完整性,检测工作才会有实际的意义,检测结果才有可能真实可靠。因此,食品样品的有效控制工作意义重大。

一、样品控制的要求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中5.6款抽样和样品处置和《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中5.8检测和校准物品(样品)的处置分别对样品控制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总结归纳如下:

1)实验室应有用于检测样品的抽取、运输、接收、处置、保护、存储、保留或清理的程序,确保检测样品的完整性。

2)实验室应具有检测样品的标识系统,避免在实物、记录和文件中混淆。

3)实验室应记录接收样品的状态,尤其对正常(或规定)条件的偏离。免费论文,食品安全。

4)实验室应有适当的设备设施贮存、处置样品,有程序避免样品发生退化、丢失和损坏。

5)实验室应保存样品的流转记录。

6)样品抽取过程中应注意样品存储、运输条件的控制,确保检测结果的有效性。

二、样品控制的关键环节

(一)样品的抽取

抽取样品工作必须由经过培训且考核合格的抽样人员承担。抽样程序、抽样方法、抽样工具应符合有关产品标准及技术文件规定。样品抽取时应注意样品是否满足抽取和检测的要求,同时注意详细填写抽样信息,必要时索要产品执行标准等必要技术文件。

样品抽取后应根据样品自身的特性、样品量的大小、运输路途的远近、抽样季节气候,选择适当的保存运输方式,以确保样品抽取过程中不发生丢失、变质和损坏。

常用的保存方式有塑料周转箱、泡沫塑料箱、便携式冷藏(冻)箱和箱式冷藏(冻)车等。

(二)样品的运输

委托样品的运输由委托方承担,抽查样品的运输由抽查方承担。运输工作的承担者应确保运输过程中检测样品的各项安全,以满足检测工作的需要。当标准对检测样品的运输条件有特殊要求时,抽样人员以及检测人员应采用按标准规定的包装和运输设施,检查包装和运输设施符合规定要求,必要时制定检测样品的运送方案,确保检测样品的运输安全,并符合规定的要求。

(三)样品的接收

业务接待人员接收客户送检的检测样品时,应注意以下关键环节:

1)对照检验委托书或抽样单填写的检测样品信息是否与实物相符,主要内容包括:名称、数量、包装物、包装状态、样品形态特征(形状、颜色、气味等)、规格型号和等级等。对于抽样的检测样品还应特别注意签封是否完整。

2)以及对存放环境有特殊要求的检测样品存储方式,应在检测委托文书中注明。免费论文,食品安全。

3)确认检测样品实物信息与检验委托书或抽样单信息一致,并协商确定检测完成后样品的处置方式等检测约定后,方可在检测委托文书签字认可。

4)在接收样品时,必须记录异常情况或对检测方法中所述正常(规定)条件的偏离。当对样品是否适用于检测存有疑问,或者样品不符合所提供的描述,或者对所要求的检测规定不够详尽时,负责在工作开始前询问客户并得到进一步的说明,记录下讨论的内容。

(四)样品的登记与识别

样品唯一性识别体统由样品编号和样品标识卡组成。

1)样品唯一性编号由业务接待人员在进行样品登记时给出。一个批次检验任务的检测样品对应一个唯一性识别。所有与该检测样品有关的文件和记录,都应标明该检测样品唯一性识别,以便溯源和归类。例如:样品唯一性编号JSP2010SP00001代表河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2010年承检的00001号食品检测样品。

2)样品标识卡是样品唯一性识别系统的载体。样品标识卡承载着样品唯一性编号、存放状态信息和实验状态信息。业务接待人员在样品进入实验室登记后应立即将填写完整的样品标识卡黏贴于检测样品的适当的、明显的部位。

样品标识卡中检测样品所处存放状态,分为:“备用”、“检测用”,可以通过检测样品标识卡的颜色加以识别;按所处试验状态,分为“未试”、“在试”、和“已试”,可在样品标识卡中明示。

3)检验人员应对检测过程中的所有检验样品进行唯一性识别的传递,保证检测样品唯一性编号在流转过程中的完整性。

(五)样品的领取和分发

检验人员依据检验任务指令文件如检验任务流程卡,到样品管理部门领取与唯一性标识一致的检测用样品。在检测过程中,如需其他部门协助检验,由主检部门填写实验室内部委托检验卡,经双方签字确认后,向协助检验部门分发样品;主检部门和协助检验部门应负责检验样品的唯一性识别传递,保证检测样品唯一性编号在流转过程中的完整性。

(六)样品的保管

实验室应设置专门的样品室,由专职的样品管理员负责保存备用样品;检测样品由检测人员负责保管,存放于各检验部的样品室中。

样品室应配备样品柜、样品架、样品车等存放运输设施,以及冷藏、冷冻等环境设施,以确保备用样品的存放环境符合标准或相关技术文件的要求并做好环境监控记录。

样品室中的检测样品应分类存放,标识清楚,保持样品实物、标记、登记记录的一致性。免费论文,食品安全。

(七)样品的处置

1、备用样品保存期限

备用样品保存期限一般为保存至报告异议期后,若样品保质期不足异议期的,保质期满后即可申请处置。免费论文,食品安全。免费论文,食品安全。食品生产许可证检验、各类抽查检验备用物品保存期限一般为报告发出后3个月。特殊情况的依据双方约定的时限保存。

2、样品的处置方法

1)客户要求取回的样品,保存期满前3天,由样品管理员书面通知客户取回样品,协商取回时间方式等具体事宜;客户逾期未取回的,报批后由样品管理员按报废处置,并做好记录。

2)报废的样品,由样品管理员填写样品报废审批单,经批准后处理。注意处置时采取适当的方式,避免污染环境或造成潜在危害。

3)特殊情况依据双方约定的方式处置。

(八)样品的保密与安全

样品管理人员严格遵守保护委托单位技术所有权和机密的声明,以及质量体系文件中对客户的检测样品、附件及有关信息负保密责任的要求。留样期内的检测样品不得以任何理由挪作他用。

样品管理人员应认真执行内务管理规定,确保样品室内环境的整洁卫生,做好防盗、防火、防虫蛀工作,确保检测样品在保存期间不发生非正常的变质或损坏。免费论文,食品安全。

对于贵重的检测样品和需要在特定环境下储存或处置的检测样品,由样品管理员按有关规定进行隔离存放,必要时应设置警示标志,保证检测样品存放满足规定的要求。

三、结语

食品样品的流转及有效控制与实验室能否出具科学公正、真实有效的检测数据紧密联系,可以说食品样品的有效控制程度直接关系到食品检测实验室的技术水平、社会形象甚至法律责任。在实际工作中,实验室管理者应不断完善样品流转及有效控制的制度和手段,确保食品检测工作客观、公正、准确。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9

[2]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CL01: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5

[3]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编.实验室资质认定工作指南.北京:中国计量出版社,2007

第12篇

【关键词】进口食品;刑法规制;新西兰涉毒奶粉

中图分类号:D9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78(2015)07-088-01

食品贸易在国际贸易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它与各国人民的生活息息相关。全球化的发展趋势促使国际食品贸易不断深入,这在客观上满足了国内对进口食品的需求,但同时也成为了诱发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要因素。特别是近年来,国内外奶粉食品安全事件频繁发生,在新西兰涉毒奶粉事件后,我国消费者对奶粉食品安全问题再次引起担忧,如何更好的保障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消费需求,在法律上规制进口食品的安全问题,这对于完善我国进口食品安全法律制度尤为必要。

一、进口食品安全法律规制的必要性

我国是食品生产和消费大国,食品的进口在我国食品贸易和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的地位。特别是加入WTO以来,我国进口食品无论是从范围和数量上都在逐年增加,相关数据表明,中国市场进口食品的消费规模正在以每年15%的速度不断增长。在确保我国消费者享受国外进口食品的同时,我国进口食品安全问题也不容乐观。面对形形的进口食品,由于消费观念的落后和消费知识的匮乏等原因,消费者往往无法辨别其存在的安全隐患,这严重威胁其人身健康,特别是婴幼儿的健康成长。在新西兰涉毒奶粉事件之后,对于进口奶粉的安全监管迫在眉睫,加强食品安全的法律规制有迫切的现实需要。

进口食品安全问题严重影响我国经济社会食品安全的发展,这不仅关乎到消费者的切身利益,也是维护整个社会经济稳定的需要。一旦发生进口食品安全问题,食品贸易和贸易环境将受到严重的影响,甚至会影响整个食品行业的发展。不安全的食品进口到国内,会引起消费者对该类食品的恐慌甚至产生排斥的心理,从而影响该类食品在国内市场的地位,造成我国社会市场经济秩序的混乱。

我国关于进口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相对较少,当发生进口食品安全问题损害消费者人身健康和财产权利时,往往不能有效的寻求法律的援助。因此,加强对进口食品安全的法律规制,有助于从源头杜绝不安全食品进入国内市场,确保从法律层面上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进口食品安全存在的若干问题

尽管我国对于进口食品安全的监管,在监管机构、监管手段和监管技术上都有了一定的发展和完善,但相对于国内不断增长的进口食品需求而言仍显不足,进口食品安全标准不一,薄弱的法律保障,检验监管方式的漏洞,使得进口食品安全制度仍存在不少问题。

(一)进口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不完善

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低,其适用性较差。采用国际标准和国际先进标准的比例为23%,远远低于其他国家标准采标率44.2%的总体水平。就速度而言,国内对于食品安全标准的更新也相对较慢。发达国家的食品技术标准修改周期一般是3年到5年,而我国很多标准的制定和修订严重落后于技术的发展,有些标准的实施已满十年甚至是超过十年以上。此外,在实践运用中,相互矛盾的标准也常常让执法部门和企业无所适从。目前,我国共有1070项食品工业国家标准和1164项食品工业行业标准,进出口食品检验方法行业标准578项。我国食品标准的过多过滥,使得标准的权威性受到质疑,减弱了进口食品安全管理的有效性。

(二)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存在缺陷

目前,我国在进口食品的安全规制上仍存在空白。根据我国现行《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进口食品应当符合我国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且只有经过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合格后才能入境销售,但进口商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进口我国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也就是说,进口食品只有违反了食品安全标准,才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在没有食品安全标准的情况下,就不存在违法犯罪问题,这将导致一旦发生进口食品安全问题,就面临无法律依据的尴尬境地。

此外,我国现已颁布的涉及食品贸易安全的法律法规数量虽然很多,但因分段立法,条款相对分散,法律体系缺少系统性和完整性。由于单个法律法规调整范围较窄,导致因执法主体不同,适用的法律也不同,因而留下执法的空隙,定性不准确、处理不当的比比皆是;法律条款的操作性不强,有关法律条款比较笼统和宽泛。就我国的《食品安全法》来讲,尽管对进口到我国食品安全方面的内容作了相关规定,但是其规定过于原则和抽象。因此不可能真正对外国的食品企业进行有力的监管和制裁。

(三)进口食品安全检验监管方式不健全

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中,检验环节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随着我国进口食品的范围和数量的不断增加,我国检验检疫工作量也随之增大,我国出入境检验检疫主管部门面临极大的挑战。我国出入境检验检疫主管部门对进口食品的检验监督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检验体系的不完善,检验水平发展的不均衡,检验技术储备的缺乏以及基层检验人员质和量的不足已经成为当前发展食品安全保障体系的瓶颈问题。

三、完善进口食品安全的立法建议

(一)完善我国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

加快国内食品安全标准与国际标准的接轨,提高食品安全标准的国际采标率。在全球化时代,人们已经感受到国际标准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和作用。积极参与相关国际经济条约及食品安全国际标准的制定,在保障国际食品安全中占据主动地位。重视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和修订,积极开展国际认证工作。同时,通过立法的方式来提高食品安全标准的修订时间,以此来解决其滞后性问题。在加大对卫生部门整合和制定食品安全标准投入的同时,对现行的食品国家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进行一次彻底的清理,加快研究和修订不协调的食品安全标准。

(二)制定统一的《进口食品安全管理法》及其条例

食品安全监管良好的运作离不开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对我国现有关于进口食品安全监管的法律法规进行认真清理,补充完善、废止修改和整合一些涉及食品安全监管的旧法律法规。将散存在各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中有关食品安全监管的内容加以整合,制定一部完整、规范的《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法》和《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对进口食品方面所涉及的疫情管理、质量安全评估、卫生注册、口岸检验放行、追溯和召回等一系列制度和程序作出具体和明确的规定。此外,对于现有的《食品安全法》中的相关法律漏洞,进行司法解释,确保在实践运用中有法可依。

(三)建全我国进口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从源头上把关,加强对进口食品安全的源头监管。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资格认证,以此杜绝不合格产品。均衡检验水平,大力发展检验技术,严格依据《食品安全法》对进口食品管理规定的要求开展进口食品贸易。建立一个权威统一的国家食品安全管理局,明确食品安全监管的责任主体,增强责任意识,形成更加明确合理的分工。加强检验标准的监督,加大对监管不力人员的惩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提高食品安全监测的透明度,真正做到严格执法。

四、结语

要从根本上改善进口食品安全问题,是可以通过建立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实现的。确保我国进口食品的安全是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社会和消费者的基本责任和承诺。如何做好我国进口食品安全的保障工作,不仅是全球化趋势下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消费者的迫切需求,有着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只有健全和完善我国的进口食品安全监管法律制度,提高食品安全卫生标准,采取高效有力的进口食品安全监管措施,才能最终形成有序良好的进口食品安全监管法律制度,才能真正保障我国的进口食品安全。

参考文献:

[1]2013年1月下旬,新西兰奶制品被检测出含低含量的有毒物质二聚氰胺(英文名DCD,也叫双氰胺),而早在2012年9月,新西兰恒天然公司就已在产品中发现了二聚氰胺残留,但却“保密”了3个多月,备受诟病。

[2]江佳.我国进口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J].论坛专论,2011(5).

[3]张都,张坚.我国食品进口安全问题及对策[J].特区经济,2012(4).

[4]陈雅.进口食品安全监管浅析[J].商场现代化,2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