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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半年消防工作

时间:2022-11-26 01:54:33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乡镇半年消防工作,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乡镇半年消防工作

第1篇

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已于2009年5月1日正式实施。为认真贯彻落实《消防法》,进一步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发展步伐,严防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建国*周年庆祝活动和第*届全运会的成功举办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认真贯彻实施《消防法》,全面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消防法》确立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明确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文明城市、平安城市创建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内容,建立健全消防工作领导、协调、责任、督查、考评、奖惩和保障机制,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各级政府要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消防工作重大问题,定期开展消防工作督导检查,定期进行消防工作考评,确保消防工作责任目标的落实。各级政府有关监管部门要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对涉及消防安全的行政许可事项严格审核把关,确保不留火灾隐患,要建立健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消防工作合力。机关、团体、企业、事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个体工商业户要牢固树立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全面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切实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努力构建政府、部门、单位、公民“四位”一体的消防工作社会化格局。各地要按照年初省政府与各市政府签订的《2009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确定的目标任务,强化工作措施,加快工作进度,切实推进工作落实。年底,省政府将对各地贯彻《消防法》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评。

二、切实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着力提升城乡防控火灾水平。各级政府要结合本地区消防工作实际,科学编制城乡消防规划,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与城镇和乡村建设同步实施。2009年年底前,各市、县(市)要完成消防规划的修订,2010年乡镇消防规划要全部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要加大消防规划的实施力度,凡旧城拆迁改造或城市新区开发,要同步建设市政消火栓、消防站,未同步建设的,2010年上半年前必须补建到位;县(市、区)消防站城区保护范围超过7平方公里的,应当于2010年年底前增建到位。要大力加强农村消防基础建设,充分发挥乡镇政府的主导作用,积极探索乡镇消防管理机制改革,配备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强化对农村消防工作的管理。2009年年底前,全省人口5万以上、年生产总值在1亿元以上的建制镇及国家重点镇、省中心镇要建成专职消防队;2010年,其他建制镇、集镇和乡镇工业区要建成专(兼)职消防队。进一步加强合同制消防员、消防文职雇员管理,确保其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和福利保障机制的落实。要继续壮大消防安保力量,逐步达到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消防安全巡查人员全部由经消防专业培训合格的消防安保员担任,切实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

三、进一步加强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全力提升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抢险实战能力。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各地要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建*省应急救援队伍的通知》(鲁政办字〔2009〕49号)要求,抓紧依托公安消防部队组建政府应急救援队伍,2009年上半年完成应急救援支队、大队的组建工作。淄博、日照、临沂、德州、菏泽等市要按照公安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编报第三期公安消防特勤装备建设规划的通知》(公消〔20*〕9号)要求,于2010年年底前完成特勤中队建设;全省17个设区市于2009年年底前分别依托临近高速公路的消防中队组建1至2个高速公路救援中队;济南、青岛、烟台等市组建隧道抢险救援中队,济南、青岛组建高层建筑专业灭火救援中队和地下工程专业灭火救援中队,济南、青岛、淄博、潍坊、日照等市于2010年年底前组建石油化工专业灭火救援中队。要启动*省地震灾害事故紧急救援队二期建设,依托青岛支队特勤大队组建第二支地震灾害事故紧急救援队。建立各类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协调运行机制,制定应急救援装备配备、科目训练和经费保障标准,年内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的防护、侦检、破拆、通信、照明、排烟、救护等常规性、关键性装备要配备到位。按照《*省消防战勤保障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要求,年内济南、青岛、淄博、济宁等市要设立战勤保障大队,枣庄、东营、烟台、潍坊、泰安、威海、日照、德州、聊城、滨州、临沂、菏泽等市设立战勤保障中队,莱芜和距离战勤保障大、中队较远的县(市、区)设立战勤保障分队,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四、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各级政府要定期组织各部门、各行业、各系统、各单位在本辖区、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深入开展以防火为重点的安全大检查,大力整治火灾隐患,坚决防止发生大的火灾事故。要坚持全面检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深入开展公众聚集场所和高层及地下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按照《消防法》规定,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的,要责令当场或限期整改,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严重的,要责令停产停业整改,拒不停产停业的,要依法予以强制查封;对在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的障碍物或采用大量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的,要依法;对违反消防安全技术标准在生产、经营场所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要责令停产停业并将人员迁出。凡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要与城市消防监控系统联网。要建立火灾隐患举报、公示、挂牌督办、舆论监督等长效机制,尤其对排查认定的重大火灾隐患,当地政府要予以挂牌督办,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期限,确保整改率达到100%,坚决防止发生重特大火灾。2009年各地排查认定的重大火灾隐患,务必在9月底前整改完毕。

五、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全力增强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各地要切实抓好《消防法》的学习宣传,要以“人人受到宣传教育,人人增强防范意识,人人掌握基本常识”为目标,全面实施消防“大宣传、大教育、大培训”工程。要建立消防宣传社会协同机制,公安消防部门要和教育、劳动保障、工会、妇联等部门及新闻媒体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户外传媒等媒体的作用,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宣传覆盖面。要创新消防宣传形式,深化消防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等“五进”活动,利用消防志愿者和社会力量,切实扩大消防宣传的影响力。要加强消防教育培训,将消防宣传纳入素质教育、学历教育和就业培训内容,积极推进消防职业技能鉴定,强化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人员的消防技能培训,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制度。要认真组织对各级消防监督干部和基层公安派出所民警进行全员培训,对单位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管理人进行《消防法》教育培训,切实增强全民消防安全素质,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月*日

第2篇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县消防安全工作会议,主要是安排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布置年消防安全工作任务。刚才,消防大队大队长通报了近期全省及火灾情况,县防火委副主任、公安局副局长代表县防火委,部署了上海世博会“环沪护城河”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我完全同意他们的意见。请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抓好贯彻落实。过去的一年,在县委、县政府强有力的领导下,在各乡镇、有关部门和消防重点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市定的各项指标均未突破,考核等级为良好。下面,我就今后一个时期的消防工作再讲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消防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责任重于泰山。今年第一季度,全县实际共发生火灾起,损失约万元(纺织厂火灾损失还在统计中,未计算在内),特别是春节以来,生态园区长盛化工、化工及乡纺织厂连续发生三起火灾,给社会群众带来极大大负面影响。月日,新区纺织厂仓库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平方米,财产损失、火灾原因还在调查当中。由此可见当前消防形势仍然严峻,消防工作不容乐观。为此,各乡镇、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好职能,深入贯彻落实年新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将县政府下达的《年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大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其中工作中务必做到三点:

一是要切实加强政府对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各乡镇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干部政绩考评的重要内容,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加强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的规划和方案,明确和细化其履行消防安全管理的职责和任务,将目标责任和任务落实到岗、到人。市政府与县政府已经签订了《消防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共条要求,其中有条实行一票否决。

二是要抓好消防工作发展规划的落实。年,是全面落实《县消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下半年,市政府将组织对“十一五”规划落实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希望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务必要对照“十一五”规划,查漏补缺,认真落实各项任务,以此推动消防工作更好更快的发展,为构建“和谐平安”提供强有力的消防保障。消防部门和防火委要做好具体的指导和检查督促工作。

三是要全面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考核评议制度。县政府将根据年度工作任务,对各乡镇、各部门消防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量化考评,凡因工作不落实造成重、特大火灾事故或造成重大影响火灾事故的,评先评优实行一票否决,同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强化责任,加快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近年来,全县各地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加大投入力度,消防设施建设和消防装备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多种原因,全县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消防装备建设还比较落后,城镇抵御火灾的整体能力仍然较弱,特别是扑救重特大恶性火灾和抢险救援的装备还无法适应经济建设快速发展的需要。为此,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发展、平安、和谐”这一主线,进一步加强消防基础工作,加快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消防队伍装备建设,为全县消防安全形势从根本上得到好转打好基础,同时还要督促社会单位落实好建筑固定消防设施的安装,配齐配足必要的消防器材。这里特别要强调的是,三个工业园区,生态化工园区、新都工业园区、新区,面对规模日益扩大的企业群,园区市政给水管网建设明显有些滞后。月日,纺织厂仓库发生火灾,消防部门共出动辆消防车,在同时出水灭火的情况下,厂区市政供水压力就显得十分不足,客观上给火灾扑救带来的很大的困难。这个问题,希望有关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尤其是城市建设、公安消防、开发区管委会、镇等单位,要认真研究,提出措施,加强园区供水建设,切实解决实际问题。此外,根据“十一五”规划的要求,同时还要继续加强城市老城区及建制镇市政消防供水设施的建设,要确保在年底前,镇市政消火栓基本达到国家标准,编制乡镇市政供水专项规划,鼓励农村地区根据实际需要建设消火栓,没有条件设置室外消火栓的地方要结合当地实际,通过修建消防水池、借助天然水源以解决消防车(泵)取水问题。

三、采取措施,加大火灾隐患整治力度

隐患险于明火,尤其是一些重大火灾隐患如果长期得不到有效根治,将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直接威胁,并严重危害公共消防安全。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市政府的有关要求,继续加大对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力度,特别是对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力度。各职能部门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火灾隐患群众举报机制,依法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改和消除重大火灾隐患。公安消防部门要以工业园区、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和“城中村”等为重点,以固定消防设施、消防安全疏散、电气消防安全等为主要内容,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特别是去年年底以来,县政府部署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各乡镇务必要引起高度重视,切实负起责任,完成年内出租房屋火灾隐患整治的工作任务,县防火委也要经常组成检查组,督促各乡镇、部门切实开展整治工作。而且,上海世博会即将开始,做好世博会消防安保工作责任重大、意义重大,是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一项紧迫的、最重要的任务,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世博会安保工作的统一部署,加大措施,扎实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责任,认真开展自查,督促隐患整改。各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执法力度,确保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顺利进行。市县政府挂牌的火灾重点隐患单位,要按目标责任要求,抓紧进行设施投入和整改,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摘帽达标。对督促后仍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严格依法查处,努力做到火灾隐患“不增新量、减少存量”,切实改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

四、齐抓共管,切实抓好农村消防工作

据不完全统计,农村火灾约占全县火灾的%。对此,各乡镇也要引起重视,要加强对农村消防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村消防组织,将农村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围,协调解决当地重大消防安全问题。要及时研究制定村镇消防规划,特别是全县个建制镇,根据“十一五”规划的要求,务必要在年完成消防专项规划的编制,并认真抓好实施。各乡镇要进一步推动农村配消防车、消防泵,建专职、义务消防队工作,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行业齐抓共管、村民委员会组织管理、村民共同参与”的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同时,要根据自身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充分调动和发挥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积极推进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根据《省社会消防组织实施办法》要求,加快专兼职消防队伍建设步伐。年, 镇成立了第一支专职消防队,但由于人员、经费等问题,这支队伍至今未能真正投入执勤。对此,镇政府和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要继续努力,切实解决人员、经费问题,建立长效机制,使这支队伍真正参加灭火执勤。各乡镇也要积极探索充实消防力量的办法、措施,缓解消防工作任务与消防力量不足的矛盾,大力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尤其是要加强对义务消防队伍的培训和演练,组织开展防火安全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和火灾扑救等工作,提高自防自救能力。根据市政府“十一五”考核工作要求,今年年底前全县所有行政村要完成配备机动泵等基本灭火器材的义务消防队的组建工作。

从目前情况看,农村消防基础设施薄弱,滞后于村镇整体建设,农村群众文化程度相对来说偏低,消防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较淡薄。农村消防工作还处于非常薄弱的阶段,各地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强化农村消防工作的措施、方法。只要党委、政府重视,各负其责,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农村的消防工作就肯定能够得到进一步改善,从而增强广大农村防御火灾的整体能力,推动农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五、加强宣传,提高群众防火自救能力

第3篇

一、各级政府负责人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一)县长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1.县长是本辖区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府常务会议内容,定期在政府常务会议上听取消防工作情况汇报,分析研判消防安全形势,研究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3.组织编制、实施本辖区城乡消防规划,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及时修订完善,将消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强公共消防设施、消防力量和消防装备建设,加大消防投入,保障消防事业发展所需经费。

4.确定本辖区消防安全工作目标和政府消防安全工作年度计划,并对计划实施与目标实现组织考核评价;定期(每年不少于2次)带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导和调研活动。

5.每年主持召开一次由县政府有关部门正职负责人、街道(乡镇)主要负责人参加的消防工作会议,分析和部署当地消防安全工作,研究和决策当地消防安全重大问题。

6.对城乡消防安全布局、公共消防设施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或者本地区存在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的,应当及时核实情况,组织或者责成有关部门、单位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7.辖区内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火灾事故或其它重大灾害事故时,应及时赶到现场,组织指挥抢救,协调做好善后工作,责成有关部门调查追究事故责任,组织研究加强防范的对策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

(二)分管副县长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1.分管副县长是本辖区消防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协助县长全面做好全县消防工作。

2.定期向县政府常务会议报告消防安全工作情况,每季度组织召开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例会,分析研判全县消防安全形势,提出本辖区消防安全工作目标,组织制定政府消防安全工作年度计划,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指导本辖区消防安全工作。

3.针对消防安全突出问题,适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组织制定网格化工作制度,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实施挂牌督办,确保如期销案。

4.抓好城乡消防规划的实施,提出加大消防投入,保障消防事业发展所需经费的建设性意见,督促有关单位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协调加强消防力量和消防装备建设。对公共消防设施不能满足防火和灭火应急救援需要的,要协调相关部门及时增建、改建、配置或进行技术改造。

5.对其分管工作中涉及的消防安全事项负领导责任,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具体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消防安全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内容,严格督查考评,定期对下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建立健全消防工作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督促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将消防工作纳入本行业系统管理内容,督促、检查相关部门按规定建立消防安全工作管理机构,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并将消防安全纳入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的任期目标管理。

7.在重要活动、重大节日或火灾多发时期,带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8.辖区范围内发生亡人火灾事故时,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抢救,指导、督促做好善后工作,协调组织有关部门认真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及时向主要领导报告事故情况。

(三)其他副县长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1.其他副县长是分管条线内消防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对分管条线内工作中涉及的消防安全事项负领导责任。

2.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具体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消防安全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消防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并负责督促实施。

3.督促、检查分管工作范围内有关部门按规定建立消防安全工作管理机构,健全消防工作目标责任制,并将消防安全纳入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的任期目标管理,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单位和场所,定期(每半年一次)带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4.组织制定分管工作范围内网格化工作制度,明确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相关人员的消防工作责任区域,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

5.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发生亡人火灾事故时,亲自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和批复结案工作,及时向主要领导报告事故情况。

(四)街道办事处主任、乡镇长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1.街道办事处主任、乡镇长是当地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当地的消防工作全面负责。

2.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持研究和解决本地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加大涉及消防安全的资金投入。

3.组织研究制定消防安全工作计划,部署消防安全工作,督促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成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站,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工作机制,明确街道(乡镇)干部的消防工作网格化责任,做到机构、人员、职责、经费“四落实”,确保上级政府下达的年度消防安全工作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4.每半年组织召开街道(乡镇)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形势,通报情况,研究处理或上报重大火灾隐患,及时落实必要的监控防护措施,确保安全。

5.组织研究辖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工作,按要求组建街道(乡镇)专职消防队伍、农村志愿消防队,提高辖区抗御火灾的能力。

6.积极配合上级搞好各项消防安全整治活动;结合实际,适时组织开展对所辖区域、生产经营单位和居住出租房的消防安全整治。

7.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工作,加强消防安全基础建设,全面提升农村和社区消防工作水平。在农村新社区建设工作中,同步推进社区消防工作,建立与农村新社区建设同保障、同规划、同建设的农村(社区)消防警务室。农村新社区建立建队配泵的志愿消防队,建队率达到100%。

(五)街道分管副主任、乡镇分管副乡镇长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1.街道分管副主任、乡镇分管副乡镇长对其分管工作中涉及的消防安全事项负分管领导责任,贯彻落实有关消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把消防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抓好宣传教育和工作落实。

2.结合工作特点和实际,研究制定分管工作内的消防安全工作目标、计划、措施,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使消防工作与其他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总结、同评比、同奖惩。

3.及时研究解决或汇报重大火灾隐患,组织相关部门、单位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4.分管工作范围内发生火灾事故的,应立即赶赴现场,负责组织或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和意见。

5.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努力营造社会消防安全氛围,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6.结合上级下达的消防工作任务,研究制定辖区消防安全工作目标,具体部署街道、乡镇消防安全工作任务,量化目标,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职责,落实责任,齐抓共管,促进消防安全工作有序开展。

7.组织召开消防工作会议,分析形势,总结和推广经验。必要时组织召开现场会、现场办公会、经验交流会,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8.牵头抓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站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充分发挥工作站的火灾隐患排查、督改和消防宣传职能。

9.组织抓好各项消防安全整治活动,及时消除火灾事故隐患。

10.抓好政府专职消防队的管理,落实经费,确保队伍正常运转。

11.凡发生事故,应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施救,并组织或协助相关部门、单位做好事故调查和事故善后处理。

(六)其他街道副主任、乡镇副乡镇长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1.其他街道副主任、乡镇副乡镇长对其分管工作中涉及的消防安全事项负分管领导责任,贯彻落实有关消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把消防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抓好宣传教育和工作落实。

2.结合工作特点和实际,研究制定分管工作内的消防安全工作目标、计划、措施,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使消防工作与其他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总结、同评比、同奖惩。

3.及时研究解决或汇报重大火灾隐患,组织相关部门、单位落实整改,做好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4.分管工作范围内发生火灾事故的,应立即赶赴现场,负责组织或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二、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一)部门共同职责

1.认真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消防工作负总责,定期听取本部门消防工作情况汇报,批准实施涉及消防安全的计划。

2.确定一名领导分管消防工作。分管领导是本部门消防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对本部门的消防工作具体负责,领导本部门贯彻落实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组织制定、部署涉及消防安全的计划,领导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导和协调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

3.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确定一名消防工作联络员,负责本部门有关消防工作的信息上报和沟通。

4.加强对内部负责行政许可的相关人员的监督管理,督促其在办理涉及消防安全的行政许可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履行审批职责。

5.加强对本行业系统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相关社会单位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6.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即: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7.积极参加本级消防安全委员会的工作例会,参与研究消防工作。

8.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消防工作任务。

(二)公安部门职责

1.对消防部门上报的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及时报请县政府协调解决。

2.督促指导并统筹协调治安、消防部门以及派出所等下属机构,认真履行法定工作职责,提高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水平、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水平、消防宣传教育水平、社会管理创新水平等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

3.督促指导刑侦、消防部门落实协同调查火灾工作机制,提高火灾事故调查工作质量。

4.协调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对严重危及公众生命安全的依法从严查处。

5.公安机关及其消防部门要严格履行职责,每半年对消防安全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和综合评估,及时报告当地政府,采取针对性措施解决突出问题。

6.将派出所消防工作作为派出所等级评定的重要指标,提高派出所消防工作在公安工作中的考核比重。

7.督促公安派出所和社区(农村)警务室加强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及时整改火灾隐患,指导派出所受理并查处有关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的举报案件。

8.加强派出所消防监督业务培训,每年至少组织2次由派出所全体辖区民警参加的消防监督业务培训,并突出跟班作业培训,增强培训的实际效果。

9.分管领导应当经常听取消防工作情况汇报,及时指导帮助消防部门解决履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

10.分管领导应当组织策划并带头参加消防安全重大行动。

(三)消防部门职责

1.充分发挥参谋作用,定期向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报告当地消防工作的开展情况,提出推动消防工作的合理建议。其中每年向政府常务会议报告不得少于1次。

2.积极发挥消安委办公室作用,负责筹备消防工作会议和消安委例会。

3.组织开展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及消防安全技术、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和咨询服务,提高全社会的消防安全意识。

4.加强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火灾易发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依法予以处理,并将有关情况函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5.加强对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业务工作的检查指导,对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进行业务指导。

6.负责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定期分析火灾形势,掌握本行政区域火灾规律和特点,及时向社会相关信息。对亡人火灾或影响较大的火灾,应当提出对辖区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建议。

7.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和备案抽查,对公众聚集场所进行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8.负责使用领域消防产品的监督检查,推广应用消防新技术、新产品。

9.加强执勤备战,切实做好火灾扑救工作,积极参加以抢救人民生命为主的各类救援工作。

(四)监察部门职责

1.负责对有关部门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参与火灾事故责任调查处理,认真考虑消防部门的意见和建议,依法依纪对有关失职、渎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五)发改部门职责

1.负责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年度计划,协助做好重大项目前期消防工作和项目建设管理工作。会同财政部门做好公安消防部门装备和设施建设政府投资计划安排。

2.在建设项目审核工作中,将消防相关要求纳入核准内容,确保消防设施投资纳入建设项目概算,保证消防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六)财政部门职责

1.负责安排公安消防部门装备建设、消防队(站)设施建设等消防正常业务经费预算,以及现役消防官兵福利经费和非现役消防员经费预算,保障足额经费支出需要,确保非现役消防员工资待遇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所从事的高危职业相适应,将非现役消防员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险体系。

2.切实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与维护资金。将公共消防设施规划、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等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七)国土资源部门职责

1.负责办理消防站和政府专职消防队的建设用地手续。

2.负责违法占地涉及消防安全问题的排查。

3.依法拆除土地违法的违章简易棚,同时加大对“两沿”(沿河沿路)消防违章建筑的查处力度。

(八)住建部门职责

1.在组织编制控制性详规时,应当落实消防专项规划有关内容。

2.对不符合城乡规划中有关消防强制性内容的建设项目,不应办理规划许可。

3.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要严格依法审批,凡不符合法定审批条件的,不得核发建设工程相关许可证照。

4.加强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严格审查消防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制定情况,对于未达到相应要求的,不应审查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安全条件。监督公共建筑在营业、使用期间不得进行外保温材料施工作业,居住建筑进行节能改造作业期间应撤离居住人员,并设消防安全巡逻人员,严格分离用火用焊作业与保温施工作业,严禁在施工建筑内安排人员住宿。

5.对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审核或消防审核不合格的,不予办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手续,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6.对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消防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组织建设竣工验收。

7.对未提供房屋竣工验收证明的建设工程(村民自建住宅、救灾和其他临时性建筑除外),不得颁发房屋权属证书。

8.负责做好物业维修资金筹集使用,指导、督促物业企业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加强对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保持消防通道畅通,确保物业管理区域的消防安全。

9.做好直管公房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0.加快研发和推广具有良好防火性能的新型建筑保温材料,采取严格的管理措施和有效的技术措施,提高建筑外保温材料系统的防火性能,减少火灾隐患。尽快研究提高建筑材料性能,建立淘汰机制,将部分易燃、有毒及职业危害严重的建筑材料纳入淘汰范围。

(九)质监部门职责

1.负责生产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把消防产品生产企业纳入监督计划,组织抽查。根据政府有关部署,会同消防部门开展消防产品质量联合整治工作。

2.对生产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要依法取消其相关产品市场准入资格。

3.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压力容器的安全监管,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的行为。

(十)安监部门职责

1.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压力容器的安全监管,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对不具备安全生产和经营条件的,不符合法定审批条件的,不得核发相关安全生产和经营许可证照。

2.将消防安全列入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重要内容,督促基层安监机构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十一)工商部门职责

1.督促各市场主办单位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市场主办单位及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增强疏散逃生和防火自救技能水平。

2.负责流通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对经营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要依照消防法和产品质量法吊销其营业执照,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规范消防产品市场。根据有关部署,会同消防部门开展消防产品质量联合整治工作。

3.在核发企业、个体户工商营业执照前,要将场所内部消防安全状况作为重要审查内容,督促其做好场所内部消防安全。

4.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压力容器的安全监管,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的行为。

(十二)教育、经信、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人口计生卫生、旅游、民族宗教、民政、人防、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等部门职责

1.加强行业内部的消防宣传教育,提高业内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自救技能水平;加强对行业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督促其及时消除,对拒不改正的,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查处;督促行业单位根据《消防法》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对“防火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自主自律负责,建立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履行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职责。

2.行政审批部门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要严格依法审批,凡不符合法定审批条件的,教育、民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卫生、文化、文物、人防等部门不得批准开办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社会福利机构、人力资源市场、医院、博物馆和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必须把场所内部消防安全状况作为重要审查内容,督促其做好场所内部消防安全。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宾馆、景区,在限期改正、消除隐患之前,旅游部门不得评定为星级宾馆、A级景区。

3.教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及卫生部门每年年初分别召开一次由教育机构、文化场所及医疗机构负责人参加的消防工作会议,部署本系统全年消防安全工作;每年底,教育、卫生部门要组织对当地各教育、医疗机构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工作考评。

4.教育部门负责把消防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义务教育地方课程专题教育之中,保证学校开设的消防课程每学期不少于4个课时,督促学校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的全员应急疏散演练。

5.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部门负责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开展社会化消防宣传活动,义务宣传火灾案例和消防知识,督促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安排专门时段、版块刊播消防公益广告。

6.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把消防知识纳入劳动就业前的培训内容,纳入相关职业资格考核内容之中,提高劳动者的消防安全技能。

三、责任追究

责任追究分为事中问责和事后追责。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事中问责:

1.不及时传达、研究、部署本级政府关于消防工作的重要会议、重要文件、重要工作任务及阶段性重要工作安排的;

2.未认真执行本级政府要求建立网格化责任制度,情况较为严重的;

3.未认真执行本级政府关于整治火灾隐患工作任务,工作严重拖沓的;

4.有关部门未切实履行相应的监管职责,执法不作为,工作不到位,配合不主动,处理不及时的;

5.班子成员、工作片(科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主要领导未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整改和纠正的;

6.其他需要事中问责的事项。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事后追责:

1.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在涉及消防安全行政审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力量发展等方面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4篇

为认真梳理半年来我大队各项工作完成情况,为下一步工作做好科学决策和部署,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一、加强制度建设,全面推动大队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半年来,根据总队、支队的指示精神和部队建设要求,大队全体官兵齐心协力,以饱满的热情积极投入到各自工作岗位中,埋头苦干,扎实工作,积极请示汇报,使大队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成效明显。

(一)大力开展安全防事故教育,夯实官兵居安思危思想基础2、积极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行政执法效能建设活动。半年来,按照总队和支队关于治理“小金库”“回头看”专项治理活动的要求,结合我大队实际,大队召开党支部会议,制定了学习教育方案,认真学习活动内容,建立专题教育档案,做学习笔记,及时撰写心得体会和汇报材料。大队与干部签订《责任状》,大队长在 “海南支队治理小金库工作承诺大会”上代表大队做了承诺,主动抓好党风廉政工作,通过群众提、自己找、领导点、相互帮等多种形式,本着开门的精神,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虚心听取群众意见,采取组织召开各种座谈会,发放调查表等方式,向社会各界和广大官兵广泛征求意见,认真查摆和梳理近年来本单位或个人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剖析主客观原因,进行认真查摆,并分清责任,按照制定的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目前此项专题教育活动仍在继续深入开展中,大队未存在“小金库”现象。

(二)加强队伍管理,规范队伍建设

1、严格贯彻执行“五条禁令”和“六个严禁”,坚持从严治警。按照总队和支队的要求,大队坚持依法、从严治警,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健全安全组织、落实安全责任、执行安全制度,切实把人员管住、把车辆管死、把内部目标管牢,确保部队“四个秩序”正规,无亡人责任事故、无刑事案件、无自杀事件、无违反“五条禁令”、无严重违纪的发生,努力创建安全管理先进单位为目标,通过召开会议认真教育全体官兵吸取一些单位的事故、案件及违反“五条禁令”和“六个严禁”被处理的教训,抓好人、酒、车的管理。半年来,我大队在贯彻执行“五条禁令”和“六个严禁”上成绩显著,没有发生违反禁令的事件,无失密、泄密事件、无车辆事故,目前官兵思想稳定,内部安全。

2、完善各种制度,规范部队管理。根据部队管理的新要求和实际情况,大队不断完善并落实各项制度,做到以制度管理。一是完善并落实大队行政会议制度,坚持每月召开一次队务会,重要工作随时召开,加强指导和服务,及时研究并解决各种问题;二是完善并落实一日生活制度、请销假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安全防事故制度、请示汇报制度等,按照部队正规化管理的要求,督促大队人员认真遵守。

(三)以构建社会“防火墙”工程为重点,不断提高社会单位“四个能力”水平

1、牢牢把握政府部门落实责任这一关键,在消防工作中求“实”求“高”。为全面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新格局,大队积极敦促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完善消防工作体系。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消防工作,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开展规划、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察系统,主管副县长先后主持召开了全县消防工作会议、3次消防工作联席会、1次防火墙工程建设推进会和3次协调会议,协调解决消防工作难点问题。以县政府名义制定下发了《某某县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实施方案》及《某某县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实施方案》,为下一步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二是强化消防基 础设施建设。县政府在财政十分紧张的状况下,进一步加大消防投入,全年列入消防业务经费 万元用于大队日常办公。三是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充分发挥县消防安全成员单位的组织协调作用,在明白成员单位的消防工作责任得基础上,建立了定期会商、联合执法、工作交流、信息共享得工作机制,认真研判火灾形势,适时组织专项整治活动,今年-以来,先后组织开展商场市场、建筑消防设施、建筑施工现场、消防产品、构筑“防火墙”工程“百日会战”等10余次联合检查和专项治理活动,形成了各部门分工协作、亲密配合、齐抓共管得良好局面。四是强化检查考评责任。县政府将消防工作纳入了政府目标责任考察和政务督察内容,建立完善了考察、考评机制,在做好年终考察验收得同时,加强了阶段性督察工作。五是强化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全县通过召开消防工作会议,与各乡镇政府、各行业系统主管单位、政府职能部门签订了《某某县消防工作责任书》、《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目标责任书》、《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明确各乡镇政府、行业系统、政府职能部门在消防工作中的领导责任、消防规划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消防业务经费投入、火灾隐患督促整改、消防宣传等工作上的职责。

2、始终突出社会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在消防工作中求“精”求“恒”。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是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社会单位的参与度、执行度将直接决定“防火墙”成效。着力提升社会单位消防自治能力,推动社会单位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全面提高社会单位“四个能力”,最大限度的减少和预防事故。大队以检查促落实,在开展各类专项治理的同时,将检查工作与指导单位提高消防安全管理“四个能力”相结合。一是检查消除祸患能力“经常化”“精细化”。四个能力中,检查和消除火灾隐患是首要要求,大队统一制定、必须如实填写的《每日消防控制检查记录本》、《每日防火巡查记录本及每月消防设施检查记录本》《消防设施故障处理记录本》必须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逐级签字核实,以确保消防设施在需要时能够精确运行。二是扑救初期火灾能力“全员化”、“高效化”,组织引导疏散能力“岗位化”、“程序化”。扑救初期火灾能力和组织引导人员疏散能力是在突发火灾时互相交叉互为补充的能力要求。大队要求社会单位所有人员要明确划分职责,最终达到“四种人”的消防角色需求,要求单位的法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成为消防安全“落实人”,保卫部门人员成为消防安全“精通人”,一般员工成为消防安全“明白人”,使全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完成了“制定一套预案,建立两支队伍”,即制定和完善灭火和应急救援预案,成立两支灭火力量。三是消防宣传教育能力“系统化”“全面化”。消防宣传教育是预防火灾事故的重要手段。大队要求各类单位要确定专兼职消防宣传培训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并具备宣传教育培训能力。通过购置、制作书籍、报刊、杂志等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手段,确保员工上岗前、转岗前,需经过岗前消防安全专业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在岗人员每年接受一次消防安全专业培训。

3、着力夯实农村社区消防工作这一根基,在消防工作中求“细”求“新”。根据总队《关于印发青海省农牧区消防工作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大队积极协调县政府,对照《检查方案》,逐项落实,筑牢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一是建立健全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机制,构筑以乡镇综治办、公安派出所、行政村综合协管员有机组合的治消一体化网络为依托、以公安派出所农村警务室驻村民警为龙头、综治协管员为骨干的农村消防安全管理网络;二是开展对公安派出所民警进行培训。通过培训,强化了基公安派出所民警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三是初步建立了消防工作群防群治建设基础,大队根据农牧区消防安全工作的实际,进一步明确村委会、居民委员会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其职责,制定了防火安全公约,并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定期开展防火检查,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四是夯实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基础。社区、村委会初步完善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工作,每个社区基本上设置了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配备了基本的灭火器材,从而保证扑救初起火灾的需要。

4、大力强化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这一措施,在执法工作中求“严”求“效”。消防监督执法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公安机关形象。大队在消防监督执法上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开展各类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采取措施工作制、创建文明窗口等活动。一是大队立足社会需要,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观念,以“四个提升”全力打造消防执法,消防行政许可文明窗口单位,实现了消防监督执法“零过错、零投诉、零复议、零诉讼”。二是结合每名消防监督执法干部的实际,明确了大队监督干部的岗位职责,加大干部自学和支队执法例会等时机,强化业务理论技能。三是着力提高消防专兼职民警的工作能力,以州公安局制定的基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考评实施细则,量化消防民警消防监督工作数量,推行民警岗前培训,岗后强训,并以相对固定的形式,保障“人员”“效果”的有机统一,初步形成“重点突出、监管有序”的消防监督模式。

5、用好用足消防专项整治这一手段,在火灾预防工作中求“强”求“稳”。有效预防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是消防工作的根本任务。开展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以来,全县火灾形式持续走低,这与全县范围内开展宣传普及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密不可分。全县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那个方面薄弱就重点加强那个方面的原则,科学安排、统筹推进,全面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整治,及时整改消除各类火灾隐患。通过开展消防专项政治,建立了“政府督办、部门联动、行业督导、单位负责”的火灾隐患整改机制,建立完善了相关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建立完善了社会单位整改火灾隐患的自律机制和以新闻媒介、人民群众为主题的社会监督机制,切实解决了火灾隐患整治、反弹、再整治、再反弹的工作难题。

6、着力营造全面防控这一氛围,在消防宣传工作中求“大”求“全”。一是大队协调有关部门,将消防宣传纳入学校教育、素质教育、职业教育内容。二是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和“三提示”活动,切实做到消防宣传全覆盖、无盲区。三是利用大型宣传喷绘,宣传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和防灭火常识。四是结合辖区实际印制、发放藏汉双语的“四个能力”宣传彩页和建设指南。五是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各种媒体,宣传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截止目前大队累计制作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档案500余份,建筑消防设施使用指南1000份,宣传喷绘15块,面积达150平方米,各类消防宣传3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受理各类群众咨询10次,群众满意度评价4次。

第5篇

一、总体目标

2012年是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收官之年,是决定性的一年,要通过持续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力争使全区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明显提升,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有效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改善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状况

1、继续深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在本级和本系统、本行业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着力提高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能力”。在年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达到“四个能力”建设标准的基础上,2012年底,全区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要实现基本达标。

2、持续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各级各部门要组织本级和本系统、本行业积极部署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公安消防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公安派出所要严格对辖区“九小场所”(小学校、小医院、小商场、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和居民住宅区逐一排查。各街道、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要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火灾隐患排查工作,鼓励举报身边的火灾隐患,形成专群结合、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年内,各部门要对本系统、本行业社会单位开展不少于一次的消防安全检查。

3、严肃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继续开展为期一年的“清剿火患”战役,深化在建工程施工工地、高层(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企业、“三合一”场所等领域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抓好隐患督促整改和检查回访,确保沿街店铺经营与住宿合用场所和“三合一”场所整改率达到100%。在检查过程中,要用足用好执法手段,依法严肃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对建设工程未经依法消防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经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的,要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检查不合格的,要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停产停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拒不改正的,要依法强制执行。对施工工地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要责令停工整改。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未持证上岗的,要依法处罚。对违反规定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要对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依法拘留。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依法对危险部位、场所临时查封。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当地政府要挂牌督办,限期消除,确保遗留隐患12月31日前全部整改到位。

4、全面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各级各部门要制订年度消防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将消防知识列入科普、普法、就业教育内容。深化消防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活动;在报纸、广播、电视及网络加大消防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常识,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

(二)全面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责任

1、落实组织领导责任。要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消防宣传教育、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纳入政府任期工作目标,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落实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区、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建立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区政府每季度召开联席会议不少于一次,乡镇、街道办事处每月召开联席会议不少于一次,分析消防安全形势,研究解决消防安全重要问题,针对本地区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和“三合一”场所专项整治工作,配合完成2012年度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整改。

2、落实部门消防监管责任。各部门要建立健全联防联治和信息互通机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做好消防工作的合力。区公安、教育、民政、建设、规划、文化、卫生、工商、质监、安监、旅游、人防等部门要依法审核涉及消防安全的审批项目,从源头上杜绝先天性火灾隐患。对已经办理行政许可手续,但经公安消防部门或派出所检查发现火灾隐患的,公安机关、消防部门要及时通知相关部门,相关部门要依法依规吊销或暂扣许可手续。特别是对于宾馆、饭店、商场、市场、歌舞娱乐、劳动密集型企业及易燃易爆单位,更要严格把关,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工商、文化、安监、旅游、质监等不得核发文化经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照。各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在依法督促整改的同时及时抄告相关部门。

3、落实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责任。各乡镇、街道、管委会要结合本地区消防工作实际,科学编制城乡消防规划,完成“十二五”消防专项规划编制,推动完成“十二五”规划年度建设任务,确保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与城镇、街道和乡村建设同步实施。对公共消防设施不能满足灭火应急救援需要的,要及时增建、改建、配置或进行技术改造。年内,完成总体规划的乡60%完成消防规划编制,40%完成审批;60%的镇、20%的乡公共消防设施达到建设标准。

4、落实检查考评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将消防工作纳入议事日程,逐级签订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全年至少组织对本行业、本系统开展一次考评验收,并将消防工作任务纳入政务督查内容,定期对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要完善问责制度,对不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或在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涉及消防安全行政审批等方面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单位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的责任。

(三)全面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基础

1、健全基层群众消防组织。各乡镇、街道、管委会要建立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依托综治办、安监站等建立消防管理机构,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和消防安全检查。各建制村、社区要配备不少于1名的消防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日常消防安全检查。

2、加强消防设施建设。社区要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并加强维护保养,确保正常运行;每个社区要设置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配足配齐灭火器材,保证扑救初起火灾的需要。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要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同步建设。乡村消防车通道应保持畅通,要充分利用天然水源设立消防车取水平台。

3、推进消防力量建设。各乡镇、街道、管委会要根据本地城乡社区建设的实际和消防工作需要,采取政府筹办、政企联办、村企共建等模式,因地制宜建设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要依托公安派出所治安巡防队伍、企业安保(消防)队伍或志愿者队伍,建立城乡社区专(兼)职或志愿消防队伍,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成立专职、志愿消防队。村庄、社区要成立治安、消防合一的联防队或志愿者联防队,并加强业务训练,配备必要消防器材,推行街道、乡镇及社区、行政村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模式,年底前,辖区内70%的街道、乡镇及社区、建制村实行“网格化”管理;人口超过5万、年GDP超过1亿元的建制镇建成专职或者志愿消防队伍。

4、开展达标创建活动。2012年,全区所有乡镇、街道达标,其所辖建制村、社区“四个基础”建设全部达标,10%的建制村、社区达到消防安全示范乡村(社区)的标准。

(四)提升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

1.提升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水平。深入推进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建立分片包干、专岗专警、联勤联动“全警消防”工作机制,健全部门定期通报、告知制度和重大火灾隐患督办整改机制,构建联合监管、社会单位负责、岗位员工执行、公民积极参与的“五位一体”防控网络。公安机关要建立消防、治安、内保、警务督察及公安派出所“多警联勤”的消防执法机制,形成整治火灾隐患合力。区公安消防大队要严格履行消防监督职责,主动分析消防安全形势,针对突出问题持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把火灾隐患消除在火灾发生之前。加强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或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的工程投入使用等违法行为。

2.提升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水平。公安机关要健全消防监督机构,配齐消防监督人员,配齐消防监督检查装备,提高消防监督检查技术含量。积极探索、完善合同制消防文职雇员工作制度,允许经消防培训考试合格的消防文职雇员从事消防检查和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大力加强消防监督执法信息化建设,切实做到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运行、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核。深化警务公开,向社会公开消防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依据、程序、进度、结果,提高执法透明度。加强廉政建设,集中整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消防执法的公信力和满意度。开展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单位创建和大比武竞赛活动,定期组织消防监督人员和派出所民警进行消防业务培训,全面提升消防执法能力和水平。

3.提升消防宣传教育水平。要建立健全消防宣传教育常态化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消防站教育基地作用,并利用社会资源开展消防宣传,全面提高公民消防安全意识。继续开展消防宣传“五进”活动,年内,辖区内的社区、学校、农村、企业要落实消防宣传“五进”标准,分别达到总数的50%、80%、50%、80%,城市社区居民和社会单位员工消防知识普及率达到80%以上,农村居民消防知识普及率达到70%以上;在主要媒体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火灾案例警示教育,不断提高群众的逃生自救能力。全面落实《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公安部令第109号),抓好“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至少拥有1所“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并积极开展创建中小学消防安全教育社会实践基地活动;积极培育发展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开展社会化消防教育培训,提高社会消防从业人员素质。

4.提升社会管理创新水平。要针对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探索、创新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和模式。深化消防爱民实践活动,不断推出便民利民措施,积极开展消防技术咨询服务,指导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工作;全面推行消防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落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消防安全检查人员职业资格证制度落实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制度。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等相关从业人员参加消防培训率100%。每个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不少于3人,并取得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上半年,完成辖区内所有消控室值班人员以《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为主要内容的专项轮训。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逐级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加强领导,建立专门的组织机构,完善相关工作制度,科学制定持续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目标任务和措施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第6篇

这次会议是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召开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落实**市消防安全紧急会议精神,结合**纺织厂“*”火灾事故造成的重大危害,分析全市消防安全工作形势,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消防安全工作的任务和要求。刚才,dd同志传达了**市消防安全紧急会议精神和通报了我市今年上半年消防安全工作情况;占山同志讲了我市消防安全工作意见;市政府还与乡镇代表签订了责任状。从**市政府消防安全紧急会议精神和我市今年上半年消防安全工作的情况来看,虽然我市近一段时期没有发生重大恶性火灾事故,但当前我市的火灾形势仍然严峻,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为认真吸取**纺织厂“*”火灾事故教训,全面加强全市消防安全工作,我就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全市消防安全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加强领导,切实增强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今年以来,我市消防安全总体上呈平衡态势,没有发生群死群伤的恶性事故,但事故苗头时有发生。从今年1月1日至6月15日共发生火灾269起,直接损失46万元,死亡3人,这些数字的背后,是财产的损失和生命的残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经济发展的效益和速度,更使部分家庭失去了幸福和欢乐。同时,此类事故的发生,给政府工作带来很大压力,严重影响和干扰了正常工作的开展。特别是**纺织厂“*”火灾事故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提醒我们必须认清形势,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灾害事故隐患,减少灾害事故发生。因此,各乡镇、各部门和各单位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执政为民的高度出发,充分认清消防安全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切实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本乡镇、本部门和本单位的重要工作日程,真正担负起“泰山之责”;要全面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完善措施,坚持把消防安全工作与各项行政工作和经济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同总结;要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和内部消防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消防安全体系,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建立消防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

抓好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是确保消防安全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市政府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工作例会制度,研究解决制约和阻碍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建立和推行消防安全工作逐级考评制度,督促各乡镇、各部门和各单位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和义务,实行消防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各乡镇、各部门和各单位要认真执行国家《消防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302号令),强化消防安全工作管理职能,解决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不落实的问题。消防监督管理部门要进一步督促有关单位严格按照《消防法》,明确单位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地位,强化法定代表人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加强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健全和完善各项消防安全工作制度、措施,及时消除各类消防安全隐患。

三、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为确保消防安全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市公安、消防等部门要组织联合检查组,对全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进行分类治理,加大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执法力度。一是对易燃易爆场所、厂房出租单位、人员密集场所等极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单位和场所进行专项治理。要严格执法,严格要求。对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坚决依法查处,能整改的限期整改;不能整改,又严重危害公共消防安全的要按照有关法律和规范的规定,该停的停,该封的封,确保安全。二是彻底整改重大火灾隐患,改善公共消防安全环境。市消防部门要对重大火灾隐患采取跟踪监督、责任公示、挂牌督办等措施,力求取得实效。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专项治理工作,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监督和指导有关单位整改消防安全隐患,消除不安全因素,有效遏制重大事故和恶性事故的发生。三是要不断改善消防安全环境。消防行政执法部门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消防监督职责,严格执法,依法查处违反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加大监督执法和专项整治力度,净化消防安全环境。

四、加大消防安全的宣传和教育力度,提高全社会的安全防范意识

市消防部门要结合消防宣传月等活动,开展主题宣传和载体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提高全民的消防安全素质。各新闻单位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聚焦消防安全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宣传消防安全法律、法规,报道消防安全工作的典型事例,增强公众的消防意识。教育部门要根据素质教育的特点和实际,把消防安全常识纳入中小学素质教育内容。消防部门要组织各类专业培训,提高单位领导和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素质,从而达到有效遏制火灾发生的目的。

五、加强消防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抢险救援主力军作用

第7篇

一是认真吸取“1?31”重大火灾的惨痛教训,深入查摆分析我市农村消防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从思想上保持清醒头脑和高度戒备;

二是通过现场观摩大嶝街道山头社区开展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总结推广农村基层如何开展消防工作的经验做法;

三是进一步贯彻去年底召开的全省农村消防工作会议精神,回顾近二年来我市农村消防建设情况,部署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农村消防安全工作。刚才,我们现场参观了山头社区试点工作成果展示,听取了社区新农村消防建设试点工作经验介绍,很受教育,也很受启发。社区开展农村消防工作的经验值得大家学习和借鉴,他们在实践中总结出“管、建、治、学”四个字和四点体会的经验符合农村消防工作实际,可学,可行,可用,实实在在,希望全市各村(居)认真学习借鉴山头社区的经验做法,推进农村消防工作的深入持续开展。

刚才,市公安局傅副局长总结了近年来我市农村消防工作的情况,对下一步工作做了全面的部署安排,我都赞成,请各区、各部门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再强调几点意见。

一、要充分认识加强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的重要性

应当肯定,自年市政府下发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的通知,对做好我市农村消防工作做出部署这两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市农村消防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农村火灾形势总体平稳,没有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是农村火灾隐患得到持续的整治,特别是“三合一”场所的整治效果明显;

三是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得到加强,各级政府对农村消防设施投入逐年加大;

四是农村消防监督管理力度进一步加大。

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全市农村消防工作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仍然比较明显,存在的一些问题仍然比较突出,表现在:农村消防工作整体推进仍然比较缓慢,与其他地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一些基层领导重视不够,责任不落实,制度不健全,组织不完善,消防基层工作薄弱,特别是在农村经济建设快速发展,各类致灾因素大量增加的情况下,消防工作滞后的问题日益凸显;在农村违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现象仍然比较突出,火灾隐患还大量存在,火灾高发态势没有得到根本遏制。可以说,当前农村消防安全形势依然不容乐观。

加强农村消防工作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一项十分重要而又紧迫的任务。

第一,它是推进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客观要求。又好又快,“好”字当头,这个“好”字不仅是科学发展,也包含安全发展,而且必须以安全为前提,只有安全发展了,才称得上是科学发展,称得上又好又快。

第二,它是维护广大农民根本利益的客观要求。俗话说,“水火无情、人命关天”。农村消防安全直接关系广大农民生命财产安全,一旦发生重、特大恶性火灾事故,不仅直接给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损失,给受灾群众造成难以弥补的痛苦和损失,甚至可能造成因灾而返贫。在去年“1.2”前埔古楼火灾中,一名年轻母亲和不满周岁的儿子同时遇难。这起惨痛的火灾造成了家庭悲剧。如果连人的生命安全都得不到保障,更谈不上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

第三,它是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根本要求。一旦发生火灾,不仅会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损失,处理不当,还会引发社会矛盾,直接影响社会稳定。

第四,它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仅仅是农村、农民物质上的富裕,同时更需要一个安居乐业、安全文明的环境。一个良好的农村消防安全生活环境,是保障农民安居乐业的最基本的条件。同时,完善新农村建设的基础设施也包含了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因此,加强农村消防工作,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组成部分。总之,各区、各部门务必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清做好农村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加强农村消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今天会议的部署要求,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讲求实效,扎实推进我市农村消防工作。

二、要认真解决制约农村消防工作的突出问题

农村消防工作涉及诸多方面,影响大,涉及面广。从当前农村消防工作的情况看,责任不落实、设施滞后、经费不足、队伍薄弱,已经成为制约农村消防工作的突出问题。因此,各区要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着力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落实责任。做好农村消防工作,关键在落实责任制。各区、各镇(街)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在落实责任上下功夫,用力气。主要领导对消防安全工作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亲自抓,亲自管,亲自参与。各区政府要逐级建立健全农村消防安全责任制,通过自上而下签订工作责任状,把农村社区消防工作任务逐级落实到基层。防止出现消防工作越到基层越没有人管的现象。各镇(街)要把加强农村消防工作作为党委、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纳入年度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内容,健全行政领导负责制,细化工作措施,重视长效机制建设,强化督促检查,特别要督促辖区内企业认真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员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各公安基层派出所要充分发挥农村社区警务室的网络优势,将农村消防工作融入警务工作,开展防火检查,履行监督职责,尤其要担当起消防监督执法职责。各村(居)要整合综治、计生、义务护村队等几支队伍的资源,加强消防宣传、劝导、巡查工作,切实从根本上解决农村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问题。

二要强化基础。就是要加强农村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这是当前农村消防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从目前的情况看,不少农村地区道路狭窄、市政消防水源不到位、灭火器材缺乏,消防基础设施薄弱问题已十分突出。各区政府要按照《实施意见》要求,将农村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政府任期目标,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确保统筹安排、协调发展。要多渠道加大农村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要将居民住宅及乡镇企业的消防安全布局、消防通道、消防水源建设纳入乡镇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中,并与村容村貌的治理改造同步实施;各镇(街)、社区要结合新农村建设,加快消防道路、水源建设,力争使消防车能通到每个村组;凡设有自来水管网的村原则上要设置消火栓,配备消防器材,市政消防水源不能到位的农村,要充分利用农村地区天然水源的优势,因地制宜设立消防车(泵)取水口,修建消防水池,确保消防用水,提高消防供水能力。各区政府要把农村社区消防规划编制、消防水源、消防车道建设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证。

三要建好队伍。各区要将义务消防队建设作为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的重要一环。原则上,农村各镇(街)都要建立一支消防队伍,具体由各区根据各镇(街)实际情况确定,个别镇改街消防站未能覆盖的街道也要建立消防队伍,可以是专职的,也可以是兼职的,还可以一专多能,并定期组织训练。各村(居)委会根据实际建立兼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组建消防队是一项硬任务,各区要立即着手协调筹划,抓紧实施。同时要引导和鼓励大中型企业、扶持村镇个私民营企业建立义务消防队,并通过厂村联防机制,弥补农村消防力量不足。公安消防机构要加强对各类地方消防力量的业务指导和考核考评,派出所要抓好乡镇消防队伍的业务训练、日常管理和灭火指挥,保证发挥应有的战斗力。

四要治理隐患。就是要着手建立农村火灾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通过定期组织排查,集中整治,督查验收,及时消除隐患,尤其要坚决遏制和防止可能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安全隐患。当前,要认真吸取“1?31”重大火灾事故教训,迅速在全市农村全面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工作,重点要抓住农村社区易燃易爆场所、竹木加工作坊、液化气经营点展开大排查,督促企业整改火灾隐患。各区尤其要重点抓住“城中村”、私房出租,加大火灾隐患整治力度,对“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要盯紧不放,坚决整改,不能满足消防安全要求的,要坚决取缔;通过农电改造,规范农村电气线路;要充分发挥村级组织的作用,通过普查、互查和巡查的方法,做好村民住宅的防火安全工作;针对农村青壮劳力外出务工的现状,社区居委会要有计划地入户巡查,开展安全用火、用电、用气教育,帮助留守人员消除家庭火灾隐患。公安派出所要落实三级管理,在加强“九小”场所管理的基础上,将监督触角向农村个体私营企业及村、组、户延伸,减少失控漏管。要加大执法力度,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要及时查处,决不能姑息迁就。

三、要全力确保农村消防安全各项工作的落实

农村消防工作关系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关系百姓的安居乐业。各区政府要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政府在消防工作中的龙头作用,在夯实农村消防工作基础上下功夫,用力气。

一要加强领导。抓好农村消防工作,领导重视是关键。会后,各单位与会同志要尽快向党政主要领导汇报,并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具体贯彻实施意见。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听取汇报,组织研究,提出要求,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农村消防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相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和农村工作的特点,认真履行监督、指导、宣传等职能,推动农村消防工作的开展。各级公安、消防部门作为牵头部门,要抓好面上的检查指导工作;公安派出所要抓好广大城镇和农村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工商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农村消防安全环境整治工作,对未经消防审核、验收的项目企业,在申领有关证照时严格把关,取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法企业;司法行政部门要将消防法律法规宣传纳入普法教育;教育、文化、广电等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农村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安监、农业、民政、综治等部门也要结合各自职能协同抓好农村消防工作。通过多方努力,齐抓共管,使农村消防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抓出实效。

二要加大宣传。消防工作,宣传先行。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消防宣传工作的领导,协调宣传、广电、文化、教育等部门广泛开展农村消防宣传活动,不断改进宣传教育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地向居民群众宣传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提高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素质。要推广消防夜校的做法,充分利用农闲时节,组织村民学习消防常识。各类新闻媒体要积极配合,定期播发和刊登消防常识及公益广告,报道消防工作动态,曝光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为农村消防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消防部门要结合“三下乡”、普法宣传,加大消防知识进农村力度。要根据农村消防宣传教育特点,把《农村消防知识读本》发放到农户、村民手中,真正把消防宣传的触角延伸到农村每个角落。

三要督查考评。各区要将农村消防安全工作列入各级领导的任期目标,按照《农村消防工作考评标准》,加强考核评比和督促检查,与经济指标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指标同制定、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建立起农村消防工作监督、考评、问责机制。各区每半年检查考核一次,市里每年年终开展一次考评,考评结果要进行通报,确保农村消防工作扎实推进。

第8篇

“十二五”期间,全市消防工作的奋斗目标是: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显著提升,消防安全责任制得到全面落实,消防事业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社会消防监管模式创新发展,公民消防安全素质不断提升,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步伐加快,覆盖城乡的灭火应急救援体系得到完善,火灾形势保持持续平稳,较大、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每十万人火灾死亡率控制在0.19以下,亡人火灾事故在全省保持较低水平。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强化消防工作组织领导

(一)落实消防法律法规体系。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推动《省消防条例》的贯彻落实,组织修订《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制定加强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管理、社会消防中介组织管理、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和产业集聚区消防规划实施等方面的政府规章。

(二)落实各级政府消防工作责任。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作为政府综合目标管理、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推动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把确保消防安全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优化投资环境、保障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严格落实责任,逐级签订消防工作责任书,进一步量化工作目标,落实政府消防工作季度督查、半年考核、年终总结工作制度,兑现奖惩措施。

(三)强化行业部门监管职能。推动落实各县(市)、区防火安全委员会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沟通信息,研究对策,解决问题。各行业、系统和部门要严格落实行业消防管理和协助消防监督双重职责,完善行业消防安全制度,组织开展行业消防安全考核,积极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建立并落实信息互通、联合执法、联合审批等机制。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安全监管、质监、工商、文化、教育、民政、卫生、体育等部门在审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时要将消防安全状况作为重要依据。

二、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提高城乡抗御火灾能力

(四)编制完善消防专业规划。各县(市)、区政府要建立城市火灾风险和公共消防设施年度评估机制。依据城乡建设总体规划依法编制城乡消防专项规划。消防规划不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及时进行修订完善。年9月底前各县(市)、区和工业园区、平原新区制定完成本辖区“十二五”消防工作发展纲要。对于有市政供水管网的县(市),要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在供水主管网到达的路段增设市政消火栓,保证新增路段市政消火栓建设符合标准;在旧城区要结合城市改造,完善、增设市政消火栓,确保十二五期间市政消火栓建设全部实现达标。对于没有市政供水管网的县(市),要在重点地段或重点单位修建消防水池和无塔供水等储水设施。市政消火栓的维护保养,由市政管理部门实施,每年不少于一次,并保证市政消火栓完好率不低于90%,对损坏的要及时维修。

(五)加快消防队站建设。年全市完成辉县市、卫辉市、平原新区3个新建消防队站项目;市消防指挥中心建成投入使用,建成1个模拟训练基地。年按照城市消防队站建设标准,辉县市、卫辉市、平原新区3个新建消防队站投入执勤。2013年建成全市应急救援消防特勤大队。在老城区改造和新城区扩建时,将消防站一并纳入规划同步建设。“十二五”期间,工业产业集聚区(含工业园区)、经济技术集聚区(含经济开发区)、化学与物理电源产业园区、市新东产业集聚区、长垣县产业集聚区(含长垣起重工业园区)、原阳县产业集聚区、获嘉县产业集聚区、封丘县产业集聚区、卫辉市产业集聚区、延津县产业集聚区、辉县市产业集聚区等地全部建成消防站,对所有达不到建设标准的消防站全部完成升级改造任务。

(六)提升消防装备建设水平。不断优化消防部队执勤车辆装备功能结构,配齐举高类消防车、多功能强臂消防车、卫星通信指挥车,根据需要逐步配备AT多功能水/泡沫消防车、涡喷消防车、强臂消防车。年配备多功能强臂式消防车1台、多功能移动充气车1台;消防员32种个人防护装备全部配齐;服役满12年的普通执勤车辆全部淘汰;所有现役中队配备2台遥控电动炮。年,配备移动式卫星通信指挥车;所有公安合同制中队配备2台遥控电动炮,配备多功能紧急救援支撑系统。2013年,特勤装备、灭火救援攻坚组装备、综合应急救援队装备、个人防护装备及备份全部实现达标。“十二五”期间,全市消防装备建设全部达到部颁标准。

三、强化消防安全基础防控,提升基层消防管理水平

(七)规范乡镇、街道消防管理。健全基层消防组织,乡镇、街道办成立消防办公室,明确1至2名主要领导牵头的消防工作机构,村(居)民委员会明确1至2名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深入推进消防安全网格精细化管理,年100%的乡镇、街道开展网格精细化建设,80%的乡镇、街道达到建设标准;健全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机制。落实基层管理责任,乡镇、街道办要定期组织开展检查考评,严格奖惩。年100%的乡镇、街道网格精细化管理实现机构健全、工作完善、制度落实、职责明确的目标。“十二五”期间,全市乡镇、街道网格精细化管理走在全省前列。

(八)加强农村、城乡社区消防工作。进一步加大农村、城乡社区消防投入,加强农村、城乡社区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等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设立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配备必要消防器材装备;“十二五”期间,全市100%的社区、100%的行政村消防工作全部达到“四有”、“五有”标准。大力开展“零火灾村镇”、“零火灾社区”创建活动,实行农村消防安全户户联防和城乡社区消防工作区域联防制度,督促所有农村、城乡社区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制定村(居)民防火公约,每周进行防火检查,每月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全面实施消防警务室战略,赋予农村、城乡社区警务室消防工作职能,积极开展“消防工作示范警务室”创建活动。

(九)拓展巡防、保安队伍消防职能。进一步深化“巡防、消防一体化”工作,明确治安巡防队消防工作职责,量化工作标准,年全市配备300辆消防电动巡逻车,配备5台高压细水雾灭火装置和3000件(套)常用灭火器材,提升其排查火灾隐患、消防宣传教育、处置初起火灾和初期应急救援救助能力。推进“保安、消防一体化”工作,将消防知识纳入其培训、资格考试内容;实行消防专业保安派驻制度,向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消防控制室派驻消防专业保安,“十二五”期间,全市所有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全市实现消防专业保安派驻制。

四、严格社会单位消防管理,控牢火灾防范重点

(十)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面落实省政府提出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工作制。推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制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加大消防安全投入,完善消防设施和器材装备,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灭火疏散演练,真正形成“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自我负责”的消防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单位员工的消防安全执行责任,组织开展全员培训和岗前、轮岗培训,使每一名员工“懂本岗位消防安全职责,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本岗位火灾防范要求”和“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

(十一)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落实省政府提出的公安消防、住房城乡建设、质监等部门分行业、分类别制定消防管理标准,形成覆盖全行业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各社会单位深入贯彻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三会三化”建设规范》(DB41/T627—),全面推行标准化管理,提升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四个能力”。年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实现达标,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全部实现达标,2015年所有社会单位全部实现达标。

(十二)创新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建立完善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动态评价体系,广泛开展消防安全等级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与单位安全评估、星级评定、信用等级评定等直接挂钩。将单位消防安全状况纳入财产保险、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费率评定内容。探索成立行业消防安全自律组织,将消防工作纳入行业管理、服务、培训、评比内容,积极参与当地组织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大型消防宣传活动。连锁经营的商场、酒店、餐饮等大型企业要实行集约式消防管理,统一管理组织形式和制度,将消防安全理念融入企业文化,全面提升管理层次。

(十三)从严管控火灾高危单位。按照省政府提出的“从高从严管理、超常措施防范”的原则,督促全市所有超大型商场市场、大型公共娱乐场所、大型易燃易爆单位建立“防消联勤”专职消防队、设立消防应急执勤点。强化人员密集、易燃易爆、高层地下建筑等易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从严审批,从严管理,督促落实火灾防范措施。推行火灾高危单位消防管理“四员”制度,对每一家火灾高危单位,消防支队、大队明确首席监督员、首席灭火指挥员;单位自身明确应急疏散首位引导员、末位巡查员,加强日常管理监督和灭火疏散演练。

五、深化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有效改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

(十四)适时开展综合性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各县(市)、区要注重提升社会消防安全整体水平,探索建立防控火灾隐患的长效工作机制。适时组织公安、安全监管、行政执法、工商、文化、卫生等部门开展综合性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活动,加强沟通配合,联合执法。积极调动基层安全监管、治安、巡防、保安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延伸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触角,及时消除各类火灾隐患。持续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地下建筑、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和商业密集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三合一”、“九小”场所以及建筑消防设施、消防产品等专项治理,严密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严肃查处消防违法行为。

(十五)坚决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完善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社会公告、限期销案制度。对公安部门依法提请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当地政府要于1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同意的决定,对不能按期整改,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的要实施停业整改。将城中村、商业密集区、棚户区、“三合一”、“九小”场所等“乱点”纳入城市改造总体规划,确保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和消防设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六、积极推进消防文化建设,全面提高公民消防安全素质

(十六)全面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将消防知识纳入普法教育重要内容,每年制定工作计划,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认真落实《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公安部令第109号),科技、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科普、普法教育内容;民政部门应当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基层村官培训教育计划;教育、人力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职业培训机构要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计划和义务教育、学历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内容;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团体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结合各自工作对象的特点,组织开展针对性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十七)巩固消防宣传教育阵地。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和通信部门应当履行消防公益宣传义务,在火灾多发季节、重大节日以及“119”消防宣传日期间积极开展公益消防宣传。大力实施消防宣传橱窗工程,广泛利用消防灯箱、大型标牌、LED(发光二极管)电子屏幕等形式,宣传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充分发动社会传媒力量,拓展手机短信、楼宇电视、公交车体站牌、网站博客等新兴媒介,高频次、高密度传播消防安全知识。开展典型火灾警示教育,组织相关行业人员观看现场,以案说法。开展常态化消防公益活动,深入推进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活动。“十二五”期间建成全市消防教育基地。

(十八)深化消防安全技能培训和宣传教育。将消防法律、法规等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公务员和人力资源教育培训计划,每年组织政府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参加消防培训和消防演练。提高社会单位消防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和职业素质。全面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易燃易爆岗位从业人员,消防中介服务机构的执业人员和消防设计、施工、检查维护人员等特殊工种人员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和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对外出务工人员消防培训,定期组织人员深入企业员工宿舍、外来务工人员聚居地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中小学校、幼儿园要设立消防安全辅导员,开设消防课程,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应急疏散演练。村庄、社区和福利院、养老院等单位要重点对聋哑盲人、鳏寡孤独、农村留守人员等弱势群体开展针对性消防宣传教育,提升特殊群体自救逃生能力。

七、加快消防信息化建设进程,提升消防科技支撑水平

(十九)推进消防信息化建设。积极整合应急资源,健全完善应急实力、应急预案、应急物资、专家及社会资源、灾害事故分析与评估等数据库,与市、县政府应急指挥中心有效对接,搭建政府统一领导下以抢救人民生命财产为主的一体化指挥平台。推行消防电子政务,强化信息化手段在基层消防管理、消防产品监督管理、消防中介组织管理、消防安全培训、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管等领域的应用。

(二十)研发推广消防新技术新手段。鼓励和支持针对化学危险品、高层地下建筑等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防护、处置与救援的理论创新与技术研发,为消防部队抢险救援和灭火作战提供技术保障。大力推广声光警示诱导装置、新型防火阻燃材料、红外感应人员自动计数器、楼层显示器、自动报警逃生门锁、独立报警器、电子巡更等消防新产品、新技术,以科技手段降低火灾风险。

八、大力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构建多元化消防力量体系

(二十一)加强公安消防队伍建设。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素质强警、从优待警、廉洁立警的方针,建立与公安警务机制改革相适应的扁平化、效能化、实战化消防勤务新模式,提升消防部队保障公共安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把合同制消防队伍和消防文职人员队伍建设作为重要的力量增长方式,规范征招、培训、使用和管理工作。

(二十二)推动发展专职消防队伍。“十二五”期间,牧野区王村镇、卫滨区平原乡、凤泉区潞王坟乡、红旗区洪门镇、高新区关堤镇、辉县市孟庄镇、卫辉市唐庄镇、延津县城关镇、长垣县丁栾镇、获嘉县黄堤镇、封丘县城关镇、原阳县师寨镇、县小冀镇等乡镇全部完成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任务,并投入执勤;大型发电厂、民用机场,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大型企业,储备可燃重要物资的仓库、基地等,全部建成企业专职消防队。经验收投入使用的企业专职消防队不得擅自撤销。

(二十三)鼓励发展志愿消防队伍。2013年年底前,除应建专职消防队的乡镇外,其他乡镇要建成符合“四有标准”(有固定队址和车库、有4至6名队员、有1部四轮消防水罐车、有必要经费保障)的兼职消防队,所有村庄、社区要建成志愿消防队,配备基本的消防器材装备,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扑救初期火灾等工作。依托共青团、红十字会、青年志愿者协会等组织,发展壮大消防志愿力量,引导其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参与火灾隐患治理、提供消防安全救助。鼓励支持民间组织建立自筹资金、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消防志愿者队伍或组织。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积极组织、发动员工参与消防志愿者活动。

九、推进综合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升社会应急处置能力

(二十四)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将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纳入政府政务督办和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原则,加强市、县两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县级以下地区依托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和保安力量等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形成城乡一体化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将高速公路救援、电力抢险、燃气抢修、医疗救护、建筑工程、石油化工等社会优势专业救援力量纳入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建立应急管理专家队伍,搭建由相关行业部门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应急救援技术保障平台。

(二十五)健全应急救援运行机制,切实提高应急救援综合素质。加强应急救援快速响应、组织指挥、协同作战等联勤联动机制建设,分级制定综合应急响应预案,细化职责分工,明确指挥关系,优化调度方式,加强协同配合,确保应急救援力量统一调度和有效联动。各相关联动单位要定期会商、互通信息,建立完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资质认定、应急管理专家队伍聘用、应急志愿者招募管理和应急救援队伍登记备案等制度。制定应急队伍年度培训和演练计划,每年至少开展1次应急管理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建立应急救援演练基地,采取模拟推演、跨区域拉动和联合实战演练等方式,积极开展由多种应急队伍参加、多部门协同配合的综合性应急演练。市政府每半年、县(市、区)政府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综合性应急演练。

十、加大消防事业投入,健全经费保障机制

(二十六)建立健全消防经费预算保障机制。全面落实省政府制定的消防业务经费保障标准,逐步加大对消防经费的投入。落实专项经费,将公安消防部队应急救援保障经费、信息化建设及日常维护经费、消防宣传经费等作为重点保障经费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足额拨付。城市维护费用用于消防设施维护和消防装备建设的经费按照不低于6-8%的要求足额列入年度财政预算。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将消防员高危、生活、执勤、健康等职业补助津贴纳入各级财政保障范围。

(二十七)健全社会消防力量保障机制和贫困地区扶持机制。

各县(市)、区政府、相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七部委《关于深化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公通字〔〕37号),在经费投入、完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落实伤残抚恤待遇、减免相关税费、建立激励机制、支持再就业等方面,研究制定相关政策,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发展提供政策保障,确保队伍生命力和发展后劲。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和装备设施经费由地方政府统筹保障。落实省政府提出的每年安排适当资金支持财政困难县消防队站和消防装备建设,逐步缩小地区间消防业务经费保障差距。各县(市)、区政府在安排对下转移支付时,应将基层消防部队建设作为测算因素之一。

十一、提升消防管理效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十八)进一步提升消防行政许可服务水平。落实省政府提出的便捷、利民、优质、高效的消防行政许可服务,进一步改进消防行政许可服务方式,缩短消防行政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改进行政许可模式,所有消防行政许可项目进入政府行政审批大厅,逐步建立并联审批、集中办理、上门服务新机制。推行“阳光”服务,实行行政许可依据、办理程序、审批进度、许可结果“四公开”,增加工作透明度。对事关国计民生的公益项目、国家和省市重点工程、产业集聚区、大型工业园区建设,开辟消防行政审批“绿色通道”,提前介入、跟踪服务,分专业、分项目、分工期审批,全程服务工程项目建设。

第9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以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提高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为目标,将消防平安“四创”活动作为从源头上、从机制上、从责任充分落实上构建消防安全体系建设,并成为深化“平安”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并按照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消防工作新格局的总体要求,组织和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二、工作目标

通过消防平安“四创”活动,逐步建立起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的消防工作长效机制,做到政府高度重视,统一领导;有关部门责任落实,齐抓共管;单位、村居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进一步加强,自我管理水平显著提升;公民消防安全意识和知识水平普遍提高,积极参与社会消防事务。两年内,全区消防平安机关、平安企业、平安村庄、平安社区达标率超过90%,抵御火灾事故的能力明显增强,确保火灾形势基本稳定并逐年下降。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年4月27日-6月30日)

各镇乡(街道)、工业园区(投创中心)、区相关部门结合本活动意见制定具体的创建实施方案,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并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本次活动的范围、内容、要求,发动所辖企事业单位、村居对照创建标准开展基础性调查,摸清底子、找出问题。

(二)自查自评阶段(年7月1日-8月31日)

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村委会、社区、企事业单位认真对照创建标准,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问题,消除“习惯性”消防违法行为,并在7月31日前如实填写自评表。区级有关部门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自评表上报区“消防平安创建办”(消防大队);各村(居、社区)及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自评表报当地镇乡(街道)、工业园区(投创中心)。各部门、单位在此期间要进一步完善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健全消防档案,认真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

(三)抽检复评阶段(年9月1日-12月31日)

镇乡(街道)、工业园区(投创中心)根据所辖单位的上报情况,组织专门力量进行现场抽查核实。其中,行政村、社区(居委会)和规模以上企业须逐一核实,其他单位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核实(抽查率不应低于5%),核实后签发复评意见,汇总后上报区创建办。区创建办负责区政府各部门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现场核实并审定是否达标。

(四)整改提高阶段(年1月1日-年8月31日)

对现场核实发现不符合创建标准的,由镇乡(街道)、工业园区(投创中心)和区创建办按照各自分工督促整改。同时,已达到创建标准的机关、单位、村居在此期间要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巩固创建工作成果。

(五)考核验收阶段(年9月1日-10月31日)

区创建办从区消防平安“四创”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工作人员,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验收,各镇乡(街道)抽查行政村、居委会(社区)各1-2个(没有居委会、社区的抽查行政村2个),抽查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10家;各工业园区(投创中心)抽查各类单位10家。

(六)总结表彰阶段(年11月)

区创建办总结消防平安“四创”活动的成果和不足,并提请区政府通报各地、各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

四、工作内容

(一)政府、机关部门

区政府统一领导消防平安“四创”活动,将“四创”活动列入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管理目标,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四创”活动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消防工作任务,加大公共消防安全投入,协调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

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消防宣传“进机关”和当前开展的各项消防专项工作,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自查工作,及时整改本单位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并加强日常的消防管理和工作人员的消防知识培训,确保自身的消防安全。同时贯彻落实全省消防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开展对本部门下属单位和行业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并结合本部门实际,开展以新《消防法》宣贯为主的消防安全宣教活动。

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是本辖区消防平安“四创”活动的责任主体,成立消防安全领导组织,健全落实消防工作部署、检查、考核、奖惩制度。要督促村(居)委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指导、关心和支持村(居)委会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要督促公安派出所、公共安全监督管理所将消防监督检查、火灾隐患排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列入日常工作内容。要加强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保证营房、车辆、装备达标,保障正常业务经费,推动队伍管理正规化。完成城镇总体规划的镇乡要同步完成消防规划或消防专篇并推动落实。

(二)企事业单位

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新修订的《消防法》“单位全面负责”的工作原则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第61号令)的要求,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机制,做好各项消防工作,确保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要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消防宣传培训(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必须参加消防部门组织的专门培训);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保障建筑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消防演练;发生火灾后,立即组织力量自救逃生及扑救火灾;火灾扑灭后,应当按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要求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与火灾有关的情况。

(三)村庄

各行政村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组织,建立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做到“五加强”和“五个一”。即加强消防道路和水源建设,加强村级工业区企业、“合用场所”(原称“三合一”场所,下同)及违章搭建侵占消防车通道和建筑防火间距的排查和治理,加强对电气火灾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加强出租房的消防安全管理和承租人员的消防宣传教育,加强弱势群体的监管和帮教;建立一支志愿消防队伍,确定一名消防专管员,配备一台机动消防泵,设置一处消防宣传阵地,制定一份村民防火公约。

(四)社区

社区要按标准配置消防器材和设施,以小区商业服务网点为重点,定期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做到“五个一”,即明确一名消防专管员,设置一个消防警务室(可与社区警务室合并),设置一处消防宣传阵地,制定一份居民防火公约,开展一次大型消防宣传活动(119消防日期间)。

五、创建标准

(一)消防平安机关建设标准

1.组织建设。明确消防安全分管领导和联络人,联络人负责定期向安全监管部门(安监局、消防大队)通报相关工作。

2.设施建设。按照国家要求配齐消防器材和设施,定期检查使用情况,确保完好有效。

3.日常管理。督促本单位的物业管理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开展消防巡查,确保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不少于2人,且经消防专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4.宣传教育。每半年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一次消防宣传教育,每年组织开展一次灭火和逃生疏散演练。

5.监管有力。每半年组织开展对本系统、行业的消防安全大检查,抽查数量不少于总单位数的1%且不少于18家(总数不足18家的全部检查),并及时督促整改所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本单位不发生火灾事故;本系统、本行业年内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下辖的同一单位不发生两起以上的一般火灾事故。被政府挂牌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按期整改完毕。

(二)消防平安企业标准

1.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机构。按照《消防法》规定,明确本单位的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及消防安全管理人,每年分析一次本单位消防安全形势并研究部署相关消防工作。

2.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按照公安部61号令的要求,建立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

3.消防安全责任职责明确并落实。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4.建立志愿消防队伍。员工人数100人以上的企业和宾馆、医院、商市场应组建志愿消防队伍,并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灭火训练,具备基本的防火灭火和引导疏散逃生技能,能够承担单位内部的防火和初起火灾扑救工作。

5.配齐消防器材设施。按照国家有关要求配齐配全各类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加强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6.严格消防安全管理。根据自身特点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并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对动用明火、电(气)焊作业等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7.定期进行防火检查。每月应组织开展一次全面消防检查,并记录备案,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本单位不存在“合用场所”情况或“合用场所”符合国家标准,不发生火灾事故。

8.消防宣传教育到位。对新员工必须进行上岗前消防教育,每年开展一次员工的消防教育并组织一次灭火和逃生疏散演练,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特殊岗位人员须经消防专门培训。

(三)消防平安村庄建设标准

1.组织建设。每个行政村应成立人员相对固定的志愿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员人数不应少于4名,可由村干部兼任)。志愿消防队应设置相对固定的库室,并配备机动消防泵、简易灭火工具。有条件的村可以配备小型机动车辆。

2.落实责任。村民委员会必须明确村主任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并安排专人分管消防安全工作,配备专(兼)职防火人员,并与辖区企业、个体工商户签订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外来人员集居地等火灾易发场所的消防安全专项管理制度。

3.制度建设。村民委员会必须制订村民防火公约,建立健全防火检(巡)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等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规范管理,并建立工作档案。

4.设施建设。消防车道、消防水源建设必须与旧村改造和新村建设同步规划建设。有条件的行政村要设置室外消火栓;利用天然水源作为消防水源的行政村,要设置消防车取水口和消防泵取水埠口;农村进村道路应满足消防车通行需要,严禁设置障碍物;各行政村至少按照每50户1具的标准配备4kg干粉灭火器,并放置在便于取用地点,鼓励家家户户配备灭火器。

5.宣传教育。村民委员会每半年组织开展不少于1次的以少年儿童、老年人、妇女、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为主要对象的消防自防自救教育活动,学习家庭火灾预防、扑救、逃生自救方法和消防器材使用等消防常识。每个行政村设置不少于2处固定消防宣传平台(消防公益广告牌和宣传橱窗)。村民委员会应落实对孤寡、智障等弱势群体的防火巡查制度,遏制亡人火灾事故发生。

(四)消防平安社区建设标准

1.组织建设。社区应设立消防工作室,确定一名社区副主任或社区干部具体负责社区消防工作。

2.防火检查。社区应与所属单位、物业管理单位签订年度《消防安全责任书》,组织年度考评,健全并落实奖惩措施;社区消防工作室应经常开展防火安全检查和防火巡查,并有检查、巡查记录。社区、物业管理单位应经常对辖区的单位、居民住宅楼院、居民住宅通道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社区保安人员应掌握防火灭火常识,并建立24小时巡逻制度,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违章行为应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3.宣传教育。社区应有1-2名志愿消防宣传员,负责社区的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社区应制定居民防火公约,设置消防公益广告牌、消防宣传专栏等,居民楼道内应设置消防警示牌;社区内应经常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教育,每年119宣传日开展一次居民广泛参与的大型消防宣传活动;社区每半年对辖区内个体经营户及从业人员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每年组织1-2次消防灭火和逃生演练;应定期向居民家庭发放宣传资料,定期对老、弱、病、残人员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4.设施建设。社区消防工作室内应设报警电话、消防器材箱,消防器材箱内应配齐灭火器、水带、水枪、消防斧、救生绳、应急照明、消火栓扳手等器材;鼓励每个居民家庭配置一具小型灭火器;社区应确保公共消火栓无埋压、圈占、损坏现象,保障消防车道畅通。

六、组织实施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消防平安“四创”活动是一项长期的基础工作,是改善我区消防安全环境,确保火灾形势稳定的一项重要举措,对我区创建“平安”,保障全区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对“四创”活动重要性的认识,明确各自的创建工作责任,认真排查、研究消防工作上存在的问题,切实加以解决,确保创建活动的有序推进;要注意将“四创”活动与当前开展的高层公共建筑、“合用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出租房等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起来,以“四创”活动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二)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的的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教育工作,积极消除火灾隐患。

公安分局要按照省厅统一部署,全警动员,全力以赴,集中力量抓好以公众聚集场所、高层建筑、“合用场所”、出租房屋为重点的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并加强对全区各消防专项整治工作的协调指导。公安派出所要加强对辖区小型服务性场所的日常消防监督抽查。

区委宣传部要发动新闻媒体积极配合做好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等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并结合消防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进场所的“六进”活动,加大新《消防法》和消防公益宣传力度,不断增强公众消防安全意识,提高社会消防法制意识。

监察局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做好火灾事故责任的调查处理工作,及时查明事故性质、原因和事故责任,依法依纪处理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

国土资源分局要积极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场所违法用地大排查,对排查出来的存在非法占地、非法出租土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合用场所”、出租房屋等存在火灾隐患的场所,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依法作出处理,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的要坚决予以拆除。

建设局要开展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大排查。对违法建设“合用场所”建筑,要立即依法责令其停止建设。

文广新闻出版局要以网吧、演出场所、歌舞娱乐场所、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影剧院等公众聚集场所为重点,加强对文化经营场所的检查力度。在日常审批管理工作中,要配合消防部门做好文化公众聚集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审核工作,对消防不合格的场所不发经营许可证、不准营业。

安监局要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活动,组织、协调、配合消防等相关部门大力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要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组织明查暗访,严格考核奖惩,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工商分局要严格把握市场准入,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消防法》、《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对依法须经消防审批或许可的项目,凡未经审批或未取得许可证的一律不予核发营业执照;对许可或审批文件已失效的一律不得通过年检验照。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被责令关闭、责令停产停业或者被撤销行政许可的企业,依法责令其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拒不办理的,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贸易局要加强对商场、市场、超市(1000平方米以上)和重点加油站等单位的检查力度,确保各单位的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城管局要加强对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的检查力度,确保可燃气体报警仪、推车式灭火器等重点设施完好有效,要加大对违章搭建、违章代充煤气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要加强对市政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力度,确保完好有效。

质监分局要加大对消防产品生产领域的抽检力度,依法打击生产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违法行为;同时要加强对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检查,确保不发生因设备泄漏、爆炸等引发的火灾事故。

教育局要以寄宿制学校为重点,将消防安全纳入“平安校园”创建内容,加强对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消防安全检查,同时要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学生素质教育内容,每学期消防知识课不应少于2课时,其中1课时必须安排消防疏散逃生演练。

民宗局要加强对寺庙、教堂等宗教场所的消防检查,特别要加强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检查力度。

旅游局要加强对星级宾馆饭店、旅游景点及周边服务设施的消防检查。

民政局要加强对敬老院、福利院及社会福利机构的消防检查,重点加强老年人的火场疏散逃生教育。

卫生局要加大对下属医疗单位的消防检查,规范氧气等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使用。

供电局要配合政府和消防部门严格按照电气安全技术规范,对各类企业特别是“六小”场所(小旅馆、小作坊、小饭店、小企业、小商铺、小娱乐休闲场所)、公众聚集场所、居住出租房屋、农村家庭作坊电气消防安全进行督查。对存在电气设备严重消防安全隐患又不及时整改的,根据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要求,实行停电措施。要配合消防部门参与各类电气火灾事故的调查,及时提供电气技术支持,协助制定事故后的整改措施。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消防平安创建工作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区消防联席会议负责制定全区消防平安“四创”活动达标验收标准及全区创建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为切实加强对全区消防平安“四创”活动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区长任组长,区消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公安消防大队,由消防大队大队长任主任。各镇、乡(街道、管委会)以及各部门、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同时,要制定具体的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广泛发动部署,精心组织安排,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加以实施,确保消防平安“四创”活动取得实效。

第10篇

为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现就全市2009年消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以宣传贯彻新《消防法》为主线,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不断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努力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全面提升社会防控火灾能力,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火灾形势持续平稳,为建国60周年庆典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深化消防安全责任制建设,完善群防群治工作格局

1.落实各级政府消防安全责任。继续将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纳入政府综合目标管理体系,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出台督导考评标准,落实半年督导、年终考评机制。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体系,完善“巡消合一”工作机制,出台贯彻落实中央综治办、公安部《消防工作检查考核标准》实施意见。凡发生重特大火灾或一起亡3—9人或亡人火灾累计2起(含2起)以上的,实行消防工作一票否决,并实施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2.落实行业主管部门消防安全责任。落实防火安全委员会季度例会制度,及时研究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积极发挥部门、行业系统的管理作用,将日常消防管理和火灾隐患整治纳入部门和行业管理内容,组织开展自查互查活动。工商、文化、卫生、安监、建设、国土、教育、旅游、质监等行政审批部门要继续依法将消防行政审批作为重要内容,并落实信息交流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

3.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狠抓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六化”和“十项规范”落实,推行标准化管理。在公众聚集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消防安全达标创优活动和“三提示”主题宣传活动,100%(1268个)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40%的其他人员密集场所完成“三会一标”建设任务。继续抓好重点场所消防安全量化管理,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全市较大型公共娱乐场所和超大型商场达到消防安全标准。积极推广应用消防新技术,完成2009年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建设任务。在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等重点单位积极推行火灾公众责任保险。适时召开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现场会。

(二)强化火灾防控体系建设,提升公共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4.全面推行消防安全网格精细化管理。出台消防安全网格精细化管理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乡、镇、街道办事处消防机构设置、职责范围、监督程序,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实现政府主管领导、专职管理人员、消防安全检查、隐患跟踪整改、考评奖惩“五到位”。大力推行消防安全标识化管理,在火灾危险性较大的“九小”场所设立警示标牌,标明场所火灾危险性、消防安全事项、消防安全责任人和乡、镇、街道办事处监管人员。适时召开消防安全网格精细化管理推进会。年内,50%(58个)的乡、镇、街道办事处达到网格精细化管理标准,其中10%(6个)达到示范单位标准。

5.扎实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深入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装修材料、高层(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等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扎实开展国庆消防安全保卫“百日专项行动”,严格落实“每日一查”、“每日夜查”制度和省政府、省公安厅惩治消防严重违法行为的硬性措施,综合运用行政拘留、、强制清理等手段,进一步加大执法执罚力度,严把火灾隐患立、销案关口,最大限度地消除火灾隐患。8月底前,政府挂牌督办的17处重大火灾隐患全部整改销案。

6.切实加强农村和社区消防工作。将消防工作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积极组织开展“零火灾村镇”争创活动。年内,50%(1059个)的行政村达到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十个一”标准,70%(1482个)的行政村建成义务消防队,70%(63个)的建制镇、40%(847个)的行政村完成消防规划。进一步规范城市社区消防工作,积极组织开展“零火灾社区”争创活动,年内所有城市建成社区全部达到社区消防安全建设标准。

7.积极巩固发展社会消防力量。出台《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管理规定》。督促指导全市8个重点镇建成政府专职消防队,不少于30%的(20个)专(兼)职乡、镇多种形式消防队达到省政府建设标准。增招消防文职人员,消防支队机关达到10人,各消防大队达到8人。推广“巡消合一”、“保消合一”、“管消合一”工作模式,不断壮大社会消防力量。

(三)加大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投入力度,提高抗御火灾整体能力

8.保障消防事业经费投入。全面落实消防业务经费保障标准,市本级消防业务经费增长比例不低于20%,县、区级业务经费增长比例不低于15%,县大队业务经费不低于55万元,市区大队业务经费不低于35万元。公安合同制消防队员、消防文职人员的工资、福利、基本社会保险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及消防装备建设经费不低于城市维护费(城乡社区事务费)总额的6—8%;设立消防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10月底前按照国家标准,完成消防通信指挥系统建设。

9.加快消防队站和供水设施建设。认真落实城镇消防规划及年度计划,加快队站建设步伐,10月底前,金明中队、鼓楼中队建成投入执勤,兰考县完成营房扩建任务,通许县完成营房改造任务。年底前,市本级完成战勤保障大队征地并开工建设,尉氏县新队建设投入执勤,杞县完成新营房主体工程建设,*县完成特勤二中队营房主体工程,东区电厂合同队投入执勤。设有市政供水管网的街道,市政消火栓建设达到国家标准。

10.加强消防装备建设。大力开展“装备建设年”活动,强力推进装备建设“1761”工程。年内,全市超期服役的7台消防车全部淘汰;市本级购置大吨位水罐消防车3台、干粉消防车1台,兰考县、杞县、通许县分别购置高喷车1台,鼓楼区、汴西新区、金明区、顺河回族区、龙亭区、禹王台区和尉氏县、*县各购置消防宣传车1台。特勤队、各中队特勤班灭火及抢险救援装备器材达到国家配备标准,消防官兵11种个人防护装备和32种特种防护装备全部配齐,常用器材达到1:1备份,特勤中队配备2部以上氧气呼吸器。

(四)切实强化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11.扎实做好《消防法》宣传教育工作。将新修订的《消防法》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全民普法教育规划,列入媒体宣传计划,推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基层政权组织、职业培训机构、大中小学校全方位开展《消防法》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第11篇

XX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应急管理工作方案

一、加强环境安全应急组织体系和专业队伍建设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XX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安全生产生产责任制度,强化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本系统内所属单位签订2020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分解落实有关工作任务,制定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和标准,严格考核奖惩,落实“一票否决”制度,制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四)为提高全局人员的环境安全生产工作意识,强化安全观念,加强环境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我局将结合“安全生产月”和“6.5”世界环境日进行布置,发放环保宣传手册、环保图书、环保宣传画等。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的各类工作机构,加强应急队伍建设。重点抓好骨干队伍、专业队伍建设,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完善各项保障措施,健全救灾物资的储备制度。

二、完善环境安全应急预案体系、优化应急管理能力体系。

加强应急管理,制定生态环境安全应急预案,按规定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认真执行领导带班和应急值守制度,发生事故立即派员到现场参与抢险救援、事故调查等工作。,应急人员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切实加强应急值守。要求应对汛期和节假日突发环境事件的人员、车辆、仪器设备调配到位,处置物资储备充足,确保一旦出事能够妥善应对。进一步抓好各类环境安全应急预案的修订、和实施工作。按照“内容合法、程序规范、政务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应急预案的和宣传。

三、推进铸安行动常态实效化,落实风险管控六项机制。

严格落实铸安行动常态实效化,要求县区生态环境分局要结合实际制定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组织深入开展检查。集中曝光一批重大环境安全事故隐患和严重环境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企业,公告一批依法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和不符合环境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四、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完善环境安全预控制体系

(一)为确保我市排污工业企业环境违法率大幅降低,最大限度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我局计划每季度对全市排污工业企业开展一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二)为确保全市人民群众喝到干净的水,杜绝饮水环境安全事故的发生。我局计划每半年对全市乡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情况开展一次随机抽查。(三)为最大限度降低全市乡镇以上卫生医疗机构的环境违法率,确保医废处置规范,医疗废水达标排放,杜绝辐射安全事故发生,消除环境安全隐患。我局计划每季度对全市乡镇以上卫生医疗机构的医废处置、废水处理、辐射安全工作开展一次随机抽查。(五)为及时了解土壤土质对居民生活安全的影响,我局每年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及地下水进行监测,达到安全隐患预先了解和控制。六、为确保危险废物及时转运清理,我局每季度对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开展检查。

第12篇

确定今天召开这个会议有三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去年谯家煤矿事故,今天刚满1年。“426”事故到现在为止,对我们造成的影响,无论是工业生产上的影响,还是税收收入上的影响,都还没有消除。二是4月21日德江发生了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导致1人当场死亡,2人重伤(其中1人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三是4月22日思南青冈坡地质灾害二次滑坡,导致8人死亡、3人失踪、2人受伤。德江和思南的事故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4月24日上午,我专门召集相关单位对当前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分析,决定今天召开烟花爆竹行业和消防安全的电视电话会议。利用“426”这个时间,让大家知道一年以前的今天是什么状况,通过“426”事故来警醒我们,让我们真正做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通过吸取事故的教训,来推动我们的安全生产工作。对整个安全生产的工作,县里已经组建了7个检查组,昨天开始到各乡镇开展工作。

今天在这里,我着重对烟花爆竹和消防安全作进一步强调。当前正值高温季节,进入了高温雷雨时期,正是我们烟花爆竹行业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一个重点时段。刚才,安监局、公安局的同志分别通报了我县元月份以来烟花爆竹和消防安全情况,消防大队传达了全市消防工作会议精神,对下步工作进行了安排。下面,我对两项工作分别再讲几点意见。

一、关于消防安全监管问题 (一)推进“两化”(网格化和户籍化)管理

1.网络化:去年,政府对消防安全工作专门下发了文件。网格化分为三个层次:

(1)组建大网格。大网格是以各乡镇为单位,这个层面要做到九个一(即:要成立一个领导机构,各乡镇都要成立消防委员会;要制定一套应急预案,发生事故之后,能够有序的、迅速的进行组织施救;要编制一个消防规划,各乡镇在编制城乡规划的时候,要把消防规划进行同步安排;要落实一套管理措施,在各乡镇的范围内,对消防安全怎样管,要有具体措施;要以乡镇为单位组建一支救援队伍,发生火灾事故之后,能够及时救援;要建立一套排查整治台账,对火灾事故隐患的排查要记录在案,要随时掌握消防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情况;要制作一批宣传图版,通过宣传让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消防意识;要张贴一批消防标语;要签订一份消防责任书),对这九个一,在各乡镇的范围内责任书的签订率必须达到100%,要签订到村、居委会。把他们要做些什么通过责任书的形式固定下来。

(2)组建中网格。中网格是以各村、各社区为单位,这个层面要全部成立志愿消防队。今年,市政府与我们签订的责任状,对沙子、土地坳、思渠、客田、洪渡、板场等6个乡镇的志愿消防队纳入了市里的监管重点。我们要求在村一级要全部组建志愿消防队。

(3)组建小网格。小网格是以居住小区、村民组、院落、机关企事业单位为单位,这个层面要全部明确兼职消防管理员,要成立自治小组。我们要在市里要求的基础上,拓大覆盖面,深化管理力度。

以上说的大网格这个层面的“九个一”,涉及到机构、预案、规划、志愿消防队队伍名单、兼职消防员名单、防火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名单等,各乡镇要在5月底前上报县政府办、公安局、消防大队。

2.户籍化:户籍化管理有两个层面:一是在县城区要明确消防重点单位,对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要达到100%。重点单位的名单由公安局、消防大队提出来,以政府的文件来明确;二是对乡镇实行分类管理,将乡镇划分为三类,分别建立消防安全户籍化档案,对三类乡镇分别提出要求,开展消防达标活动。对乡镇的分类划分,由公安局、消防大队提出方案。实行户籍管理系统的单位,包括重点单位、重点村、重点村民组、集中居民点的名称、详细地址、出车救援路线、水源情况、建筑特点及扑救对策等灭火要素,都要录入档案管理系统,为科学灭火提供决策信息。通过户籍化管理,为实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消防安全管理模式提供有力保障。

(二)落实“三大责任” 一是在管理上要落实岗位责任。各社会单位要建立和完善消防管理制度,确保消防安全责任目标、岗位职责和安全制度做到有机统一,真正落到实处。要建立考核奖惩机制,谁出事故追究谁,哪个岗位出事追究哪个岗位;二是在设施上要落实检查维保责任。消防设施是消防安全的“第一道防线”,是单位自身预防和抗御火灾的有效保障。消防设施能否发挥预防火灾、扑灭初起火灾、控制火灾蔓延以及保护人员疏散等作用,关键在于日常检查和维修保养。在消防设施的建设上,我们以前还欠有账,在有些地方欠账还比较大,要逐步弥补欠账。对现有的设施,至少每半年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按照国家要求的标准搞好维修保养;三是在隐患上要落实整改责任。要把消除火灾隐患作为提高“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的首要任务。在整改责任落实上,包括对消防设施、 灭火器材都要造册登记,做到发放、维修、保养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对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落实到具体的整改责任人、具体的整改措施和整改必须要的资金,限期解决隐患。

(三)抓好“五大工程” 一是抓好责任工程。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和属地责任。我们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和防火物件产权人、使用人是消防安全的主体责任人,政府是统一组织领导的责任,相关的部门负有监管的责任,这几个方面的责任要抓好,要落实到位;二是抓好基础工程。在城乡规划中,消防规划要同步编制。要加强园区、新建工程项目规划的审批,形成完善的联合执法机制,督促新建、改(扩)建项目依法进行消防审核、验收,杜绝先天性火灾隐患的发生。新建的区域、新建的物体,公共消防设施要按照国家标准一步建设到位,不能够欠新账。要加强现有市政消火栓的维修保养,满足灭火应急救援需要。消防通道不能因乱停乱放车辆或摆摊设点进行占用。农村“一队二池二泵”的建设力度要全面展开,市里今年要求和平镇的谢家村要抓好“一队二池二泵”的建设,县里要求每个乡镇都要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安全隐患比较大,居民居住比较集中,尤其是木质结构房屋比较密集的村寨作为重点,开展“一队二池二泵”的建设工作,每个乡镇都要抓一个。三是抓好防控工程。要建立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开展滚动式隐患排查工作。要紧盯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冬秋季节重点时段,切实解决消防管理不到位的突出问题。对违法违章行为要严惩不怠,决不手软。在防控这方面要加强巡查、检查和自查。开始说到的网格化管理的三个层面,大网格以乡镇为单位每月要开展一次有针对性巡查,中网格以村和社区为单位每周要进行一次检查,小网格单位每天都要自查。四是抓好力量工程。各乡镇要根据实际,充分利用安监站、派出所等机构,整合充实基层消防监管力量。乡镇安监站和派出所要有效整合,充实、加强乡镇基层消防监管力量。要加强对辖区村寨农户,尤其是要加强对老、幼、弱、病、残、酒、疯这“七类人员”的消防安全管理。要建立“全覆盖、无盲点”的消防安全监管网络,切实减少农村火灾,特别要防止“小火死人”事故的发生。五是抓好宣传教育工程。电视台等相关媒体要发挥公共消防宣传作用,深入开展经常性、提示性的消防公益宣传,使消防宣传深入人心。今年春节期间,对燃放鞭炮、用火用烛、烧香祭祀如何注意消防安全在电视上都有提示,让群众随时能够看到,就能够产生这方面的警觉。我们比较大的主管单位,如教育局、卫监局、工贸局、民政局等相关部门,要根据管理对象的特点,强化日常消防宣传和专业技能培训,开展防火、灭火、逃生演练。逃生演练的问题不可忽视,有些地方发生火灾之后,本身不是烧死的,恰恰是因为逃生知识不具备,采取跳楼等一些不当的方法导致了死亡,要加强这方面的平时演练。要以创建“无火灾村寨、无火灾社区”为目标,组织开展消防宣传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厂区、进工区、进景区等“八进”活动。

二、关于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问题 今年烟花爆竹(含危化品)安全监管的工作思路是:以十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深化落实国发〔____〕23号、国发〔____〕40号文件的各项要求,推进烟花爆竹行业领域的安全发展,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为主线,围绕深化“打非治违”、强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认真组织专项整治这三项中心工作,狠抓重点工作落实,保持事故的总量继续下降,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努力杜绝重大以上事故,继续推动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重点要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要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及时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整改安全隐患。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明电〔____〕10号)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吸取德江烟花爆竹事故的教训。同时,要吸取我们以前发生过的谯家、板场烟花爆竹事故的教训,增强忧患意识,高度重视,深入抓好烟花爆竹行业的“打非治违”工作,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立即组织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以前排查提出过整改意见的企业和零售经营者要进行重点检查。要公开举报电话,建立社会监督举报奖惩机制,动员全社会特别是烟花爆竹企业从业人员积极参与“打非治违”工作,确保及时发现和制止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要建立检查档案,落实检查责任人,严防检查不全面、不彻底、走过场,严查各类非法违法行为。要建立黑名单制度,把检查发现的非法违法企业及时公开曝光,接受社会监督。根据4月24日县政府专题会议分析的情况,夹石镇的凤仙村还有土法、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现象,夹石镇一定要监控好、一定要杜绝,一旦发现必须坚决取缔。谯家镇以前就发生过类似的情况,谯家镇也一定要监管好。群众有再大的困难,再没有生活来源也只能通过其他渠道解决,不能够允许他们生产,否则出了事故之后,就是政府的责任、安监部门的责任。

(二)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和停产整顿期间烟花爆竹企业的安全监管。安监部门对许可证过期和停产整顿的企业要做到责任到人、执法有力、监管到位,确保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严防企业违法违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要充分发挥社区和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监管网络。凡是在进行安全生产整顿和基础设施建设,在新建、改建、扩建的烟花爆竹企业,整顿施工期间要坚决停产,严禁边施工边生产。对停产企业要加大检查频率,采取贴封条、停供电等手段,严防擅自开工生产。要督促指导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切实加强机械电器、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检修维修管理制度,杜绝违规检修造成安全生产事故。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有禁不止的烟花爆竹企业,要依法严厉处罚,直到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对企业负责人实行行业禁入等。对屡查屡犯、屡禁不止的,要坚决吊销生产许可证。

(三)要严格落实高温雷雨时期的停产措施。要针对夏季高温和雷雨天气多发的特点,采取有效措施,严格落实恶劣天气停产规定,严禁违法违规生产作业。对因高温季节停产停业的烟花爆竹企业,要对其原材料库、危险工房等张贴封条,严格管理。安监部门要会同公安、工商、质监、 交通运输等部门,通过烟花爆竹流向信息管理,掌握企业原材料购进和产品销售及相关运输情况,及时监控企业停产措施的落实情况。要督促指导停产企业妥善保存或处置库存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及药物等原材料,做好值班值守工作,严防黑火药、烟火药等危险原材料丢失、被盗,要防止高温天气和暴雨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尽管我们的烟花爆竹企业少,现在在试运行的也还不多,但是只要有一家在生产,所在乡镇在夏季都要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派驻安全监督员,实行夏季驻厂监督。驻厂安全监督员要每天在所驻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管理混乱、“三超一改”(超人员、超药量、超范围,改变用途)等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坚决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彻底停产整顿。对批发企业,要重点检查库区防雷和库存仓库防潮设施是否有效,督促企业对库房及时通风,减湿降温,确保储存安全。

(四)要加强烟花爆竹安全买卖合同的安全监管。去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联合制定了《烟花爆竹安全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要求从去年8月份开始执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要加强监督,确保全面执行。完善烟花爆竹买卖合同制度,对规范双方买卖行为,加强产品流向监管,打击非法违法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经营秩序,保障经营安全等十分重要。要充分认识使用烟花爆竹安全买卖合同的重要意义,把推行使用示范文本合同作为今年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一项重要工作。加强监督检查、指导烟花爆竹企业在烟花爆竹买卖活动中依法签订合同,规范填写合同各项内容,明确买卖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依法销售、购买烟花爆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在销售购买烟花爆竹时必须签订示范文本买卖合同,并将该合同作为到公安机关开具《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的有效材料,严禁无书面合同购买销售烟花爆竹。目前,我们有两家烟花爆竹企业在运输许可证上是不完善的,乡镇派出所在检查、监管的时候也发现过,必须要实行许可证制度,否则出了问题你就交不了差,默许认可是不行的。至于说相关审批部门如何提高服务效率、压缩时间、提高实效是另一回事,必须要实行《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制度。重大节假日,尤其是十冬腊月和过年期间农村办事务比较多的时段,有些旅客坐车坐船自带烟花爆竹的现象可能时有发生,交通、运管、航务、交警等部门在路检路查、码头签证放行的时候一定要严格执法。

(五)要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流向的信息化管理工作。要不断完善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加大推行力度,把流向信息化管理作为对企业日常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对未按规定进行产品标识和流向登记的企业和产品,要采取“停产、停销、停运”等措施,不断提高烟花爆竹流向监管信息化水平。根据刚才安监局通报的情况,还有一些没有产品标识的烟花爆竹进入销售市场,说明我们对烟花爆竹流向和产品标识的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

烟花爆竹的管理重点有五大环节(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这几个环节相关的单位都必须要履行好监管责任,尤其是生产环节的非法生产、销售环节的非法经营一定要管好,在审批烟花爆竹经营网点的时候一定要符合有关安全规范。在人员密集场所、居住集中的住宅楼不能允许其销售烟花爆竹。过年期间,烟花爆竹经营户在这方面的意识比较淡薄,进货量、仓库的堆放量都比较大,而且不注意管理,在这方面隐患比较大。以前,相关部门要求其配备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在烟花爆竹这方面,配备灭火器作用不大,一旦出现险情,人员要尽快离开,烟花爆竹燃起来后使用灭火器不是科学施救,我们的管理措施要结合实际。前段时间我随省安监局的领导到新景烟花爆竹厂检查验收的时候,发现工房一个墙壁上挂5、6个灭火器。他们说这完全是增加企业负担,出了事故之后人员应该尽快离开,而不是去靠近灭火。在该企业的厂区内,避雷设施密密麻麻都是,他们认为没有必要。避雷设施达到一定高度,是有覆盖半径的,只要能覆盖到就行,这完全是对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企业成本不顾。所以我们的管理,相关措施一定要实事求是,要考虑到实用。

在运输、燃放环节如果处理不好,也容易出事。____年1月27日,巴西南里奥格兰德州圣玛丽亚市中心一家夜总会发生火灾,233人死亡,事故原因就是在室内燃放烟花引燃屋顶隔音泡沫材料所致。____年2月1日,连霍高速公路河南三门峡市义昌大桥垮塌,就是运输烟花爆竹的大货车爆炸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