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7-19 13:29:29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财务负责人履职报告,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第一条为加强对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所出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规范企业财务会计工作,促进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机制,有效防范企业经营风险,依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总会计师是指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和工作经验,在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中分工负责企业会计基础管理、财务管理与监督、财会内控机制建设、重大财务事项监管等工作,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通过一定程序被任命(或者聘任)为总会计师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总会计师工作职责是指总会计师在企业会计基础管理、财务管理与监督、财会内控机制建设,以及企业投融资、担保、大额资金使用、兼并重组等重大财务事项监管工作中的职责。
第五条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应当按规定建立和完善总会计师管理制度,明确总会计师的工作权限与责任,加强总会计师工作职责履行情况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国资委依法对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职位设置
第七条企业应当按照规定设置总会计师职位,配备符合条件的总会计师有效履行工作职责。符合条件的各级子企业,也应当按规定设置总会计师职位。
(一)现分管财务工作的副总经理(副院长、副所长、副局长),符合总会计师任职资格和条件的,可以兼任或者转任总会计师,人选也可以通过交流或公开招聘等方式及时配备。
(二)设置属于企业高管层的财务总监、首席财务官等类似职位的企业或其各级子企业,可不再另行设置总会计师职位,但应当明确指定其履行总会计师工作职责。
第八条企业总会计师的任免按照国资委有关规定办理:
(一)已设立董事会的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控股公司的总会计师,应当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并按照有关干部管理权限与程序任命。
(二)未设立董事会的国有独资公司、国有独资企业的总会计师,按照有关干部管理权限与程序任命。
第九条企业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对其各级子企业实施总会计师或者财务总监委派等方式,积极探索完善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监督管理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第十条担任企业总会计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相应政治素养和政策水平,坚持原则、廉洁奉公、诚信至上、遵纪守法;
(二)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一般应当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内部审计师等职业资格,或者具有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等专业技术职称或者类似职称;
(三)从事财务、会计、审计、资产管理等管理工作8年以上,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工作业绩;
(四)分管企业财务会计工作或者在企业(单位)财务、会计、审计、资产管理等相关部门任正职3年以上,或者主管子企业或单位财务、会计、审计、资产管理等相关部门工作3年以上;
(五)熟悉国家财经法规、财务会计制度,以及现代企业管理知识,熟悉企业所属行业基本业务,具备较强组织领导能力,以及较强的财务管理能力、资本运作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
第十一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总会计师:
(一)不具备第十条规定的;
(二)曾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有弄虚作假、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重大违法行为,被判处刑罚或者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三)曾因渎职或者决策失误造成企业重大经济损失的;
(四)对企业财务管理混乱、经营成果严重不实负主管或直接责任的;
(五)个人所负企业较大数额债务到期未清偿的;
(六)党纪、政纪、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总会计师任职或者工作应当回避:
(一)按照国家关于干部任职回避工作有关规定应当进行任职回避的;
(二)除国资委或公司董事会批准外,在所在企业或其各级子企业、关联企业拥有股权,以及可能影响总会计师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重要利益的;
(三)在重大项目投资、招投标、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等工作中,涉及与本人及本人亲属利益的。
第三章职责权限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结合董事会建设,积极推动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逐步规范企业主要负责人、总会计师、财务机构负责人的职责权限,促进建立分工协作、相互监督、有效制衡的经营决策、执行和监督管理机制。
第十四条总会计师的主要职责包括:企业会计基础管理、财务管理与监督、财会内控机制建设和重大财务事项监管等。
第十五条企业会计基础管理职责主要包括:
(一)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国家财经纪律,运用现代管理方法,组织和规范本企业会计工作;
(二)组织制定企业会计核算方法、会计政策,确定企业财务会计管理体系;
(三)组织实施企业财务收支核算与管理,开展财务收支的分析、预测、计划、控制和监督等工作,组织开展经济活动分析,提出加强和改进经营管理的具体措施;
(四)组织制定财会人员管理制度,提出财会机构人员配备和考核方案;
(五)组织企业会计诚信建设,依法组织编制和及时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六)推动实施财务信息化建设,及时掌控财务收支状况。
第十六条企业财务管理与监督职责主要包括:
(一)组织制定企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二)组织制定和实施财务战略,组织拟订和下达财务预算,评估分析预算执行情况,促进企业预算管理与发展战略实施相连接,推行全面预算管理工作;
(三)组织编制和审核企业财务决算,拟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组织制定和实施长短期融资方案,优化企业资本结构,开展资产负债比例控制和财务安全性、流动性管理。
(五)制定企业增收节支、节能降耗计划,组织成本费用控制,落实成本费用控制责任;
(六)制定资金管控方案,组织实施大额资金筹集、使用、催收和监控工作,推行资金集中管理;
(七)及时评估监测集团及其各级子企业财务收支状况和财务管理水平,组织开展财务绩效评价,组织实施企业财务收支定期稽核检查工作。
(八)定期向股东会或者出资人、董事会、监事会和相关部门报告企业财务状况和经济效益情况。
第十七条企业财会内控机制建设职责主要包括:
(一)研究制定本企业财会内部控制制度,促进建立健全企业财会内部控制体系;
(二)组织评估、测试财会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
(三)组织建立多层次的监督体制,落实财会内部控制责任,对本单位经济活动的全过程进行财务监督和控制;
(四)组织建立和完善企业财务风险预警与控制机制。
第十八条企业重大财务事项监管职责主要包括:
(一)组织审核企业投融资、重大经济合同、大额资金使用、担保等事项的计划或方案;
(二)对企业业务整合、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及改革改制等事项组织开展财务可行性论证分析,并提供资金保障和实施财务监督;
(三)对企业重大投资、兼并收购、资产划转、债务重组等事项组织实施必要的尽职调查,并独立发表专业意见;
(四)及时报告重大财务事件,组织实施财务危机或者资产损失的处理工作。
第十九条企业应当赋予总会计师有效履行职责的相应工作权限,具体包括:对企业重大事项的参与权、重大决策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权、财会人员配备的人事建议权,以及企业大额资金支出联签权。
第二十条总会计师对企业重大事项的参与权是指总会计师应参加总经理办公会议或者企业其他重大决策会议,参与表决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具体包括:
(一)拟定企业年度经营目标、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企业发展战略;
(二)制定企业资金使用和调度计划、费用开支计划、物资采购计划、筹融资计划以及利润分配(派)、亏损弥补方案;
(三)贷款、担保、对外投资、企业改制、产权转让、资产重组等重大决策和企业资产管理工作;
(四)企业重大经济合同的评审。
第二十一条总会计师对重大决策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权具体包括:
(一)按照职责对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的重大决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二)对企业的财务运作和资金收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权向董事会或者总经理办公会提出内部审计或委托外部审计建议;
(三)对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十二条财会人员配备的人事权是指企业财务部门负责人的任用、晋升、调动、奖惩,应当事先征求总会计师的意见。企业总会计师应当参与组织财务部门负责人或下一级企业总会计师的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
第二十三条总会计师大额资金支出联签权是指企业按规定对大额资金使用,应当建立由总会计师与企业主要负责人联签制度;对于应当实施联签的资金,未经总会计师签字或者授权,财会人员不得支出。
第二十四条企业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总会计师有权拒绝签字:
(一)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财经纪律;
(二)违反企业财务管理规定;
(三)违反企业经营决策程序;
(四)对企业可能造成经济损失或者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第二十五条总会计师对企业作出的重大经营决策应当发表独立的专业意见,有不同意见或者有关建议未被采纳可能造成经济损失或者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应当及时向国资委报告。
第四章履职评估
第二十六条为督促企业总会计师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应当建立规范的企业总会计师工作履职评估制度。
第二十七条总会计师履职评估工作分为年度述职和任期履职评估。年度述职应当结合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工作和下一年度财务预算工作,对总会计师年度履职情况予以评估;任期履职评估应当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总会计师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
第二十八条设立董事会的公司,总会计师应当在会计年度终了向董事会述职,董事会应当对总会计师工作进行履职评议,董事会评议结果及总会计师述职报告应当抄报股东会或者出资人备案;未建立董事会的企业,总会计师应当将述职报告报送出资人,出资人根据企业财会管理状况对总会计师工作进行履职评估。
第二十九条总会计师年度述职报告应当围绕企业当年重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资产质量、经营风险、内控机制等全面报告本人的履职情况,对本人在其中发挥的监督制衡作用进行自我评价,并提出改进措施。
第三十条企业应当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做好对其各级子企业总会计师履职评估工作。
第三十一条对总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应当根据总会计师在企业中的职责权限,全面考核总会计师职责的履行情况,具体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企业会计核算规范性、会计信息质量,以及企业财务预算、决算和财务动态编制工作质量情况;
(二)企业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资金管理和成本费用控制情况;
(三)企业财会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和有效性,企业财务风险控制情况;
(四)在企业重大经营决策中的监督制衡情况,有无重大经营决策失误;
(五)财务信息化建设情况;
(六)其他需考核的事项。
第三十二条为充分发挥企业总会计师财务监督管理作用,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机制,企业应当保障总会计师相应的工作权限。
第五章工作责任
第三十三条企业主要负责人对企业提供和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领导责任;总会计师对企业提供和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主管责任;企业财务机构负责人对企业提供和披露的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直接责任。对可能存在问题的财务会计报告,总会计师有责任提请总经理办公会讨论纠正,有责任向董事会、股东会(出资人)报告。
第三十四条企业总会计师对下列事项负有主管责任:
(一)企业提供和披露的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
(二)企业会计核算规范性、合理性以及财务管理合规性、有效性;
(三)企业财会内部控制机制的有效性;
(四)企业违反国家财经法规造成严重后果的财务会计事项。
第三十五条总会计师对下列事项负有相应责任:
(一)企业管理不当造成的重大经济损失;
(二)企业决策失误造成的重大经济损失;
(三)企业财务联签事项形成的重大经济损失。
第三十六条企业总会计师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于企业出现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财经纪律行为的,以及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存在严重缺陷的,应当依法追究企业总会计师的工作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在企业财务会计工作中,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行为,总会计师不抵制、不制止、不报告的,应当依法追究总会计师工作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企业总会计师未履行或者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致使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引咎辞职:
(一)企业财务会计信息严重失真的;
(二)企业财务基础管理混乱且在规定时间内整改不力的;
(三)企业出现重大财务决策失误造成重大资产损失的。
第三十九条在企业重大经营决策过程中,总会计师未能正确履行责任造成失误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撤职等处分,或给予职业禁入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企业总会计师认真履行职责,成绩突出的,由本企业或者由本企业建议国资委给予表彰奖励。
第四十条对于企业总会计师,造成企业财务会计工作严重混乱的,或、、以及其他渎职行为致使国有资产遭受损失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十一条在追究总会计师工作责任时,发现企业负责人、财务审计部门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应当承担相关责任的,一并进行工作责任追究。
第四十二条企业未按规定设置总会计师职位,或者未按规定明确分管财务负责人及类似职位人员兼任总会计师并履行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的,或者企业总会计师未被授予必要管理权限有效履行工作职责的,本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工作责任应当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承担。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各企业可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具体实施细则。
一、省级公司财务总监的岗位职责定位
一般认为财务总监是公司全局管理者、战略领导者、价值践行者、内部控制监督者等等。国有股份制保险公司省级公司的财务总监,既担负着总公司财务条线赋予的使命,对总公司下发的各项财务考核指标负责;又归属省级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为当地的业务发展、经营管理和风险防范服务。
(一)财务总监要牢记委派身份,不辱使命。对于总公司的财务控制系统而言,财务总监在规制省级公司不规范财务行为,解决财务报告舞弊方面,扮演着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对于省级公司经营者的不诚实或欺诈行为,财务总监具有监督、制约和反映的职责。特别是在与省级公司经营者的思路和措施与总公司整体思路发生偏离时,财务总监应当发挥关键作用,从公司大局出发,对经营者的决策判断施以积极有效的影响,保持上下经营战略和措施的一致性。
(二)财务总监要放眼全局,做好参谋和助手。作为总公司委派到省级公司的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要摆正自己在省级公司高管中的位置,做总经理的得力助手和合作伙伴,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两者的工作目标是一致的,共同研究设计高效的理财方案,共同追求企业财富的最大化,保证所有者的资产安全有效地运行。因此,财务总监要配合好省级公司的整体经营工作,既要全面充分的反映公司经营成果,更要及时提示风险,积极提供建议,全力配合支持总经理的工作,全面参与公司经营管理,为总经理的决策提供科学、准确的参考依据。
(三)财务总监要统筹兼顾,促进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省级公司财务总监虽然委派自总公司,但要避免狭隘的条线观念,做到始终坚持一个信念:只有扎根和服务于省级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经营管理,才能通过省级公司经营成果的不断优化来回馈总公司,得到总分两级公司的认可。所以,作为省级公司财务总监,必须科学有效的分配各项公司资源,为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结果提供最有力的后援支持。一方面,要协助总经理监控和完成好总公司下达的各项KPI指标,统筹配置各项资源;另一方面也要积极配合其他班子成员做好销售、承保、理赔、客户服务等工作。
二、当前省级公司财务总监履职现状和问题
(一)职责不清,角色定位不准确。部分财务总监在日常工作中,自身职能和角色定位不准确,所领导的财务条线职责不清,没有很好地规制省级公司不规范财务行为,甚至存在协助财务报告舞弊等方面违规行为,没有很好地发挥监督、制约和反映的职责,也没有做好主要负责人的参谋助手,积极为业务条线部门发展提供决策支持和资源配置方面的协助,使得财务工作没有很好地发挥支持省级公司健康有序发展的作用。
(二)因地制宜完成工作任务的能力有待加强。作为委派制的财务总监,如何结合地方特点因地制宜采取措施手段,既与总公司管理要求保持一致,又能卓有成效地完成工作,这是部分省级公司财务总监在工作没有认真深思的问题。如近年来保险企业中普遍推行的财务集中,由于不同地区经济水平和人文特点差异较大,保险公司各地市的基础也参差不齐、情况迥异,财务集中面临着如何处理共性与个性、一般与特殊、效率与风险等诸多问题。而作为财务总监,面对复杂多变的环境和不断提高的管理要求,就应坚持理论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的原则开展各项工作。
三、如何加强省级机构财务总监的履职能力
作为总公司财务战略下达与执行者,同时又作为省级公司财务工作的重要决策者,省级公司的财务总监如何有效履行岗位职责,充分利用可资利用的资源,正确处理总公司与省级机构、财务条线与专业条线、省级公司与地市公司的关系,进而有效保证财务工作执行力,是省级公司整体经营管理工作顺利推进的重要保障和关键所在。
(一)与主要负责人保持顺畅及时的沟通,综合把握主要负责人的观点和思路。通常来说,省级公司的主要工作都是以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公司决策管理层来开展的,主要负责人的思路和观点大都代表着公司的价值取向和发展方向。因此在省级公司层面,财务总监所扮演的为公司经营及发展做财务支撑的角色决定了要站在主要负责人的立场思考和解决问题,通常情况下要以主要负责人的观点和思路为出发点及落脚点。只有这样才能确保为公司的短期和长期经营目标服务,为公司的可持续价值增长打好基础。当然这种以主要负责人为中心开展工作的方法也不是无原则的教条适用。当主要负责人和财务总监的意见相左时,作为财务总监一定要冷静思考并找出问题所在,如果是原则分歧而主要问题在于负责人时,那么坚持原则、充分沟通、及时汇报最佳处理方式。
(二)求同协作处理好财务条线与专业条线关系。财务总监需要清醒地认识到,财务工作的重要性绝不是孤立和片面的,而恰恰是体现在它为整个公司正常运行和全面发展所起到的“保驾护航”作用上,即作为一种后援和保障类的工作对公司核心经营工作的服务与支持。发现并不断深化彼此的共同点是处理好财务条线与专业条线关系的基础。不论是在资源配置、业务管理,还是在方案制定、措施落实上,要坚持把公司整体利益这个共同点作为财务和其他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并在具体工作中寻找更多的共同点,不断增强彼此间的认同和信任,实现相互协作、紧密配合,才能顺利完成财务管理各项工作,才能尽最大努力支持专业条线达成目标。
为进一步巩固财政“大监督”理念,完善内部控制机制,防范和化解财政内部风险,保障财政资金和财政干部的安全性,促进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和财政部门廉政建设,根据财政部《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办法》,依据《市财政系统2012年内部监督检查方案的通知》及《市财政监督检查2012年工作要点》,结合我市具体情况,特制定2012年度财政局内部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和检查方式
内部监督检查工作由财政局统一组织领导,各业务科室、二级单位、财政所分别负责,财政监督专职机构牵头实施。采取自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自查工作由各业务科室负责人、二级单位负责人及财政所所长负责,自查面要达100%,重点检查人员由财政监督检查局、乡财局、预算股人员组成。
二、检查时间
财政所内部监督检查:自查阶段2012年2月25日—3月4日,重点检查阶段2012年3月5日—3月30日。
局各业务科室及二级单位内部监督检查:自查阶段2012年2月25—3月4日,重点检查阶段2012年6月、12月,9月份接受上级交叉检查。
三、检查的范围和内容
各乡镇财政所检查范围和内容:2011年度乡镇财务收支及本单位财务收支、财政资金(含专项资金)拨付情况及会计基础工作的执行情况、资产和财务管理情况,有无违反财经纪律及其他违规行为,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事项。
局各业务科室及二级单位检查范围和内容:财政专户管理与资金安全检查,科室全面履职、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帐册是否健全、登记是否合法、资金状况是否全面、对账手续是否齐全等和二级单位2011年度财政财务收支、内部控制情况及资金安全,财政专户撤并情况的“回头看”。
四、检查的方法和步骤
(一)检查的方法
以财政资金流向为主线,采取内查与外查相结合、检查与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内查外调,提高检查效果,进而增强查处问题、改进管理的针对性和说服力,从而提高内部检查的有效性。
(二)检查的步骤
1、自查阶段(2月25日—3月4日):各业务科室、二级单位及乡镇财政所,按照自行管理权限对2011年工作中的漏洞进行自查、自测。特别是资金管理环节、财务管理核算情况等。自查结束后,及时向财政监督检查局报送自查报告及自查表。
2、重点检查阶段(3月5日—3月30日):结合各乡镇具体情况,对财政资金((含专项资金)的拨付情况、银行帐户管理、财政财务收支与会计基础工作、会计信息质量及固定资产使用情况等进行检查。检查结束后提出相关整改落实建议,形成专题材料。
3、整改落实阶段:局各科室、二级单位及财政所要针对自查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自觉进行整改提高,对内部监督检查建议逐条进行落实,并向财政监督局提报意见反馈,整改情况作为目标管理考评的重要内容。
五、检查工作要求
1、被检查单位要严格按照各自职责和检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工作,自查结束后,要及时将本科室、二级单位自查报告,经分管领导签字后报财政监督检查局,财政所需一并报送自查表。
2、被检查单位要全面、及时地提供检查所需要的有关文件、帐表、凭证等相关资料,积极配合财政监督人员搞好检查工作。
3、严格执行财政监督检查程序。所有检查项目必须严格依照《财政部内部监督检查办法》有关规定进行,依法依规处理。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wjhai23”为你整理了这篇气象局2020年审计整改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根据《市直部门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报告》南审行审报〔2020〕1号文的要求,南宁市气象局对报告中指出的问题逐一对照落实整改,具体审计整改情况如下:
一、审计整改工作组织推进情况
南宁市气象局党组高度重视审计指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周密部署整改方案。局长杨宝回同志多次组织纪检组长、财务中心、人事科及相关业务部门召开会议,布置整改工作,要求抓好整改,对预算执行、专项资金使用、资金管理等要合法合规,逐项抓好整改工作落实,切实提高整改质量和整改效果。
二、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
(一)预算绩效基础工作不够扎实,未按规定编制整体绩效目标。
2020年10月9日上午我局局长主持召开党组会议,认真分析原因,部署整改措施,要求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管理;下午分管副局长主持召开2021年预算项目绩效指标设置布置会,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会上按照预算编制指南,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对2021年所有项目支出和整体支出绩效指标逐条讨论、设置。
(二)为企减负和清欠工作落实不够到位,到期未退保证金,涉及金额84500元,未整改金额为21200元。
已整改。我局于10月24日已申请将南宁市气象局电梯采购项目质量保证金21200元上缴国库。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将加强对预算绩效管理,结合本部门职能,编写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真实全面反映本部门年度职责履行情况和履职效益情况。
(二)今后将严格落实为企减负工作,按时清理保证金。
一、人民银行绩效审计评价内容的控制与安排
(一)依法设计人民银行绩效审计评价目标。人民银行绩效审计评价目标可以简明地确定为:分析分支机构人力、资金、物资和信息资源使用的经济性;通过对分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履行工作职责情况、工作运行秩序、工作运行效率的审计评价,评价和提高分支机构履行中央银行职责的效率和效果;对被审计分支机构实现既定目标的程度和所造成的各种影响进行报告,为决策层提供相关的评价意见,防范分支机构及工作人员履职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各类风险。
(二)科学设计人民银行绩效审计评价内容。人民银行绩效审计评价核心的内容,是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所界定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人民银行的绩效审计的主要内容是对被审计单位和审计对象履行职责行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进行综合考核和评价。因而对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绩效审计评价应该既要强调共性原则,关注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整个履职过程各个环节的合规性,又要强调个性特征,突出重点,着重考核工作绩效。
1.合规性。包括内设机构工作岗位设置是否科学合理、是否符合内部控制要求,岗位职责是否严谨、完善,与履职相关的政策法规和岗位操作程序是否得到贯彻落实,履职过程中各个程序、环节是否都符合法律和制度规定。
2.有效性。其结果即表现为工作绩效,所谓有效性包括有效率、有效果和有效益。有效率是指完成工作任务效率高、成本低;有效果是指履职取得预期结果;有效益是指履职过程及结果产生了正的外部效应,履行工作岗位职能对维护金融稳定、贯彻货币政策或是改善金融服务等产生综合社会效应。工作绩效是审计评价的重点所在,在具体评价中应适当增加其权重比例。
3.必要性。为综合性审计评价内容,即在对工作人员履职的合规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价的基础上,对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及岗位设置存在的必要进行评价,评价的核心是该内设机构及内设岗位是否有存在必要,内设机构负责人在本职岗位上必备的任职条件和任职能力,工作人员是否具备胜任该岗位所必需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岗位知识,进而作出是否设置和内设机构及相关岗位,内设机构的工作人员是否有资质留任该岗位。
(三)科学把握人民银行绩效审计评价重点。一是工作业绩评价。工作业绩是绩效审计评价的主要内容,工作业绩好坏可以参照上级下达的任期工作综合考评指标或办法、同类先进单位达到的管理水平、单位本身历史上最高业绩水平,上级行通报的工作考评以及组织人事部门年度考核等;二是职责履行评价。重点对行级领导、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要害岗位工作人员职责履行情况进行评价,评价被审计对象是否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抓好上级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推进地方经济的发展;三是财务成果评价。评价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并对财务管理措施、办法和成效进行评价;四是资金安全风险评价。主要对存贷款资金、联行资金、清算资金、国库资金、发行基金的安全性和风险性状况进行评价;五是内部控制评价。评价各业务部门内控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内控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内控制度的检查、监督情况;评价内控目标的明确性、内控制度的适应性;内部控制的整体性、健全性及有效性以及内部控制的风险水平。
(四)科学设计人民银行绩效审计评价标准。一是要遵循国家金融法律法规和人民银行有关规章制度;二是要结合被评价对象的内部控制和业务运作的实际情况;三是既要首先考虑到并体现出管理层的意图、要求和目标,又要充分征求和尊重被评价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四是要根据中央银行业务的发展变化不断进行调整、修改、补充和完善;五是评价标准要客观、合理、清晰、详细,在可能的情况下,力求制定的评价标准定量化、指标化,建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量化评价体系,便于评价双方参照、操作、执行和规范。
(五)合理设计人民银行绩效审计评价指标。对人民银行绩效审计评价应实行“量化考核,综合评价”的方法,为此应设置一套考核评价指标,通过量化计分,作出定性评价。人民银行绩效评价指标级次可以分为一级、二级、三级或更多层次。一般可以设立三级指标体系,一级指标是反映分支机构绩效的综合指标,可围绕政务管理、履行职责和资源管理来进行设计。二级指标是对一级指标的进一步细分,是反映机构绩效的中介指标。三级指标是具体的评价指标。由共同类指标和个性类指标构成。共同类指标是指不分层级、不分部门,对人民银行所有分支机构都必须加以考核的指标。个性类指标是指根据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不同层级、不同部门、不同业务设计的。人民银行绩效评价指标可以具体分为:
1.政务管理指标。政务管理指标应包括行政决策、行政效率和政务信息等方面。其中:行政决策应包括决策程序、执行决策程序、决策失误率;行政效率应包括人均业务量、人均占有资源量、工作事项的响应时间等;政务信息应包括信息畅通度、信息错误率等。
2.履行职责指标。履行职责指标应包括完成职责、行为影响、行为潜能等方面。其中:完成职责应包括完成任务比率、完成的程度如何、完成的质量,行为违规率,社会公众满意率;行为影响应包括对区域经济金融发展的贡献率;发挥潜能应包括行为改进程度、建议采用率等。
3.资源管理指标。资源管理指标包括人力资源管理和财务预算管理。其中:人力资源管理应包括领导班子的团队精神、人员适应工作的程度等;财务预算管理应包括内部控制有效性、预算执行情况、资金违规率等。
二、对人民银行绩效审计评价风险的控制与安排
1.合法性原则。即对绩效审计评价的内容及依据必须合法。这包含两个方面:一工作人员不得越权审计;二审计过程中不得违规。
2.客观性原则。即对绩效审计评价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要防止产生先入为主的倾向,而是要以法律、法规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把被审计对象工作绩效情况查深查透;要防止“因果倒置”。即既要检查被审计对象审计期限内履职的起始过程,又要看其履职的最终结果,既注重过程又尊重结果,不能只看过程,不计结果,更不能只看结果,不计履职过程的合规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3.谨慎性原则。在审计评价时,注意做到“五个不能”:超出审计职责范围的事项,不能作为审计评价的内容;被审计工作人员不能提供相关的资料,致使审计组不能进行审计的事项和内容,审计不能评价;受客观条件的局限,审计组无法对审计事项进行全面的审计查证,不能评价或者作出保留性评价意见;由于缺乏评价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或内部控制制度,或者所依据的法律法规相对滞后,明显不符合客观实际,无法评价的(不应据此评价的)不能评价;不管是同级监督还是下查一级,审计人员均要克服“情面”心理,不能蜻蜓点水、避重就轻一带而过,也不能模棱两可、闪烁其辞。
三、对人民银行绩效审计评价方法的控制与安排
人民银行绩效审计评价方法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采取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以定量评价为基础,以列举客观事实和数据为主要形式,综合运用图表法进行评价;二是评价以现场评价为主,结合开展辅的非现场评价;三是评价与审计检查、综合分析等内审手段相结合。具体的评价方法有:
1.目标评价法。主要采用比较分析方法,通过绩效与标准的对比,来确定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或项目是否实现预期的要求或目标。
2.因素分析法。这是在目标评价法评价结果的基础上,对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目标实现的情况进行全面评价,以分析对目标实现产生影响的各种因素的影响程度。
3.比较评价法。这要求首先确定与评价分支机构活动相关的单位作为参照系,把参照单位好的做法作为进行评价的标准,并将被评价分支机构的活动或目标实现情况与之相比较,看其在多大程度上符合这个参照标准。比较分析法包括因素比较和结果比较,反映的是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活动的效果和效率。
4.工作标准评价法。这是以工作为中心,以被评价分支机构的工作活动为评估点,分析评价被评估单位活动与工作标准之间的差异。这种方法是建立在工作分析和职位分类基础上的。
在绩效审计中,对绩效结果的评价可以采取评分的方式,评价分值由定量指标评价得分+定性指标评价得分构成。定量指标评价得分可以通过直接计算获得。定性指标评价得分可以将定性标准从高到低划分为不同档如A、B、C、D、E五档评语,同时规定每档评语的具体要求、基本边界和分值、权重。超级秘书网
四、对人民银行绩效审计评价要求的控制与安排
1.提高认识,增强内审人员对审计评价工作的重视程度,解决好“认识关”。内审人员应充分认识到审计评价事关内审工作的全局,不能等闲视之。审计评价工作做得好,可以树立内审部门依法行政的形象和威信,反之必然会带来一系列的负面效应。
一、增强领导财务管理意识
《会计法》明确规定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这就要求单位领导要增强财务管理意识,要对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要把财务管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因此,一个单位财务管理好不好,关键在领导。
(一)增强领导责任意识《会计法》第四条、第二十八条规定了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以及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明确了单位负责人的职责,因此,增强单位领导责任意识,切实做好依法理财、依法用财、依法管财,努力为单位掌好权、尽好责、服好务。
(二)增强领导管理意识做为单位负责人,要增强财务管理意识,利用文件、报刊、电视、网络,加强对国家有关财经法规的学习,通过学习,使单位领导了解财务、熟悉财务、支持财务。带头执行国家财经纪律、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和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按章理财,依法办事,只有这样,各项制度执行就不会成为一纸空文。
(三)增强领导民主意识推进财政预算公开,建立健全公开机制,增强民主意识,实行民主理财,严格执行部门预算、收支计划,按制办事,制度上没有的要通过单位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同意后方可实施,这样可以减少经费开支上的随意性,使资金使用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用得规范、用得合理,为单位管好财、用好财、理好财奠定基础。
二、提高财务人员综合素质
财务工作涉及社会经济方方面面,经济事业越发展,财务工作越重要,作为“反映、监督、控制”财务运行的主体———财务人员责任重大,因此,提高财务人员综合素质在当今社会显得尤为重要。
(一)提高财务人员职业道德使财务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保持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责任感,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要学会“做事先做人”,要以《会计法》为行为准则,使财务人员真正树立起爱岗敬业、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坚持原则、热情服务的理念。只有把职业道德融入到财务工作当中,才能有善谋之心、创新之胆、创优之劲、担当之责,才能做到“常在江边走,就是不湿鞋”。
(二)提高财务人员法制观念财务人员要认真学习《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正确掌握国家有关财经纪律、财政法规和上级有关部门财务管理办法。在实际工作中,要依法设置财务账簿,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监督制度,坚持原则,依法履行岗位职责,不违法办理财务事项,不伪造会计凭证和财务账簿,不编制、提供虚假财务报告,不建立帐外帐、不设立“小金库”。
(三)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财务人员要做好财务管理工作,应具备较宽的知识面、丰富自身的专业知识。经济建设时代,知识速度加快,财务人员不继续汲取与工作紧密相关的新知识,所学知识就会很快过时。财务人员要积极主动强化新准则、新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更新和充实自己的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业务水平,以丰富的学识改进财务管理,同时还要加强财务人员会计继续教育,只有这样才能跟上时代的步伐,才能适应财务工作新需要。
三、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是财务管理工作的保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是单位内部控制有效进行的根本。在建立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同时,要明确相关人员岗位职责,规范财务管理行为,只有这样,制度建立才不流于形式,财务管理才能得到进一步加强。
(一)建立财务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部门财务管理办法,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单位财务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财务规章制度,并进一步补充完善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体系,以促进财务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真正形成以制管权、以制管人、以制管事、以制管钱的长效机制。
(二)明确相关人员职责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建立和完善单位内部约束机制,实行财务“一枝笔审批”,制定单位负责人、分管财务领导、财务人员岗位职责,落实内审、稽核人员稽检范围,强化纪检、监察人员工作职责,使相关人员责任明确,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管理机制,促进财务监督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三)规范财务管理行为规范公用经费支出,规范公务接待,加强车辆管理,严禁公款旅游,促进廉政风险建设,落实风险防控措施。购置大宗物资设备要经单位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同意并落实款源后,由单位物品集中采购小组采购,采购时对供应商的选择要采取招标、询价、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单位物品集中采购小组要参与上述全过程及合同签订,办公用品实行集中采购,需要时到办公室办理办公用品领用登记手续。规范工程经费支出,工程完工后要进行验收,结算时要附有与工程内容相对应的税务发票,并附有工程竣工结算验收清单及“工程价款结算帐单”。对有些支出需要有合同、协议的,结算时要附有合同、协议。同时还要求票据报销时,必须要有经办人、证明人(实物验收人)、审核人、批准人在原始凭证或报销封面上签字。
四、加强事业单位预算管理
部门预算是部门及其系统内部所属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编制部门预算要坚持“实事求是、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既要保证单位正常运转、事业发展,又要体现勤俭节约的精神,预算要全面、准确、真实。
(一)真实编报基础信息提高部门预算基础信息编制工作认识,部门预算基础信息是编制年度部门预算重要依据,因此,在编制部门基础信息时,要精心组织,认真校核,保证基础信息填报质量,加强与人事部门的协调,严格按照《部门预算基础信息报表填报说明》填报,确保预算基础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为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提供可靠依据。
(二)科学编制部门预算强化部门预算编制原则,细化预算编制内容,在编制部门预算时,要根据部门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和原则,结合本单位主要职责和主要工作任务,编制部门预算,按照部门预算构成和日常公用经费综合定额标准,结合单位组织收入、财政供给政策据实编制,收入预算要积极稳妥,支出预算要量力而行,这样才能保证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三)强化部门预算管理首先要加强部门预算控制、执行、分析,要做到先有收入,后有支出,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其次要严格按照预算指标来开展各项活动,依法积极组织单位创收,同时还要建立预算执行考核制度,实行预算事后监督管理,这样才能保证预算执行的严肃性。
五、加大财务管理监督力度
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是有效进行财务监督工作的基础,要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监督,形成一个有效财务管理监督机制,还须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
(一)成立财务监督机制成立民主理财监督小组,其组成人员要有纪检监察、工会、职工代表等,落实内审、稽核人员稽检工作职责范围,要求财务人员参与单位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调研和决策,参与制定单位各项计划和管理,参与合同签订、工程招标、验收、大宗物资设备采购、车辆维修等,参与单位经济活动全过程,对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同时还要加强单位员工财务知识教育,促进大家进行、接受财务监督,支持财务监督人员的工作,共同维护财务监督管理制度,切实履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把财务监督这项工作与日常工作相结合,综合治理,协调推进,切实提高财务监管工作成效。
(二)开展财务稽检活动财务管理工作是一项十分细致的业务工作,要求内审、稽核人员定期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及时纠正,以保证会计资料的准确性。同时还要求民主理财监督小组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负责对单位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单位重大收支项目进行审核、分析、评价,提出意见和建议。财政、审计、税务、主管部门等要加大执法力度,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必须限期纠正和整改,严格惩处在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中出现问题的相关责任人员,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工作的有效开展。同时还可开展事业单位“履职点评”活动,接受人大检查与监督,通过履职点评,构建法治单位和人民满意单位,促进和谐社会。
(三)落实财务公开制度落实财务公开制度,是营造“和谐”财务,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是杜绝,促进廉政建设的手段。财务公开包括公开范围、公开内容、公开时间、公开程序、公开形式,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公开、公布,公开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执行情况,接受民主监督,听取职工意见,提出改进措施,充分发挥职工监督作用。只有通过推行财务公开制度,将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一览无余地置于职工的监督之下,才有可能真正从源头上预防违纪违规现象发生,从而净化社会风气,促进社会稳定、健康、和谐发展。
六、提高财务现代化管理
提高财务现代化管理,是促进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水平的提高,要树立以人为本的财务管理新观念,形成人本管理为机制,流程管理为导向,数据管理为核心,必须做好:
(一)实行会计电算化为提高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水平,根据《会计法》、《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规范电算化会计岗位职责,实行会计电算化,在设置会计科目时,按照财政部规定,结合单位经济活动情况,使单位经济活动项目都能在所置科目中反映,全面反映单位经济活动。会计电算化的实行,既替代了烦琐的手工记帐,又提高了会计工作效率,促进了会计工作规范,为财务管理工作现代化奠定了基础。
一、统一思想,明确目标,提高了对异地监督工作的认识
由于异地项目部地点比较分散,离矿本部较远,给监督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年以前,对异地创业干部的监督主要是,电话调度安排工作多,深入实地检查监察少;泛泛要求的多,形成制度落实的少;事后处理的多,事前做工作少。异地项目部一度出现过反映干部问题的来信多、职工打架闹事的多、干部流失的多、干部被诫勉谈话的多、职工找领导解决问题的多等现象。针对存在的问题,通过组织学习集团公司和矿党委工作会议精神、召开座谈会,纪委全体人员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对异地项目监督要做到与矿本部一样高度重视、一样研究布置、一样抓好检查落实、一样追究履职责任。
二、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强化了对异地项目部的监督
建立监督办法,规范监督程序。**年3月份,矿纪委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实施了《某矿异地项目部党风党纪监督员监督办法》。该《监督办法》共分监督职责、监督内容、时间和方式、落实整改和情况反馈、责任追究等6个方面23条内容。规定被监督对象为异地项目部各级管理服务人员,监督的重点是领导干部。监督的内容涵盖党支部建设和作用发挥、干部安全生产履职、经营管理、干部作风、反腐倡廉建设和干部廉洁自律、解决职工困难等九个方面,监督的方式包括听取情况说明、查阅资料、参加会议、参与管理、实地察看等。明确规定,属于工资奖金分配等固定事项,实行定期监督,每月不少于一次,属于临时发生的事项,随时发生随时监督。为及时解决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还规定在项目部党支部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一般性问题,要在20日内解决完毕,项目部解决不了的,要向矿纪委汇报处理,采取的措施包括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经济处罚等。为及时掌握监督信息,规定各异地项目部监督员以汇报表的形式,每两月书面向矿纪委反馈一次工作开展情况。
成立监督队伍,落实监督职责。经各异地项目部党支部推荐,矿纪委、监察室审定,**年3月份,在xx**、xx长城等四个项目部聘请了10名党员为党风党纪监督员,在各党支部的支持下,依据《监督办法》,对干部作风形象、工资奖金分配、材料采购、干部廉洁自律、党务公开、区务公开、解决职工反映的生产生活问题等,认真开展监督检查。从实施一年来的情况看,每名监督员都能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查阅资料、参加会议、参与管理、实地察看等方式,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监督内容、监督时间、情况反馈制度得到较好执行。到目前为止,按照每两月向矿反馈一次监督信息的要求,各异地项目部监督员填写反馈监督情况汇报表24份,反馈监督信息86条,其中需要项目部自主解决的问题67条,矿解决的问题19条,全部得到落实。监督过程中,先后有2名干部被通报批评,5名干部被诫勉谈话,7名干部受到了经济处罚。
实施党纪巡查,规范创业行为。**年以来,纪委会同组织、审计、工资、企管、安监等部门,先后5次深入各异地项目部,通过召开班组长以上人员干部会、职工座谈会,检查各种记录和公开栏,到职工宿舍个别了解,到井下现场督察,对干部作风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一岗双责”、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职工队伍稳定等进行实地巡查,对经营业绩、工资奖金分配、材料采购、资金使用开展专项审计,形成调查报告3份、专题汇报材料2份,专项审计报告1份。6月份,纪委、审计、企管联合对xx申南凹项目部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对该项目部累计材料费欠款18.4万元的问题,纪委同志对每张材料领用单逐一进行核对,每天工作时间达14个小时以上。通过核实料单、与当地供货商对账,发现了多填少用、白条领用等不规范行为,并据实逐一纠正,为矿减少损失11万元。8月份,根据监督员反馈的信息,矿党委委派纪委同志对xx后**项目部领导班子作用发挥等情况进行了专门调查,形成了调查报告,为矿党政调整干部提供了可靠依据。
回矿述职述廉,自觉接受监督。从**年年初开始,由矿纪委、组织科负责,组织异地项目分管副总、党政负责人,利用回矿参加党委工作会议的时间,集中进行了述职述廉。矿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及纪委、组织、宣传、工会、工资、财务、安监等部门负责人必须参加会议。在听取汇报的同时,相关部门组织学习上级文件、布置工作,提出规范履职、廉洁自律要求。通过这一形式,对异地创业主要干部起到了较好的教育提醒作用。
三、求真务实,监督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增强了创业干部的民主意识,接受监督成为大家的自觉行动。现在,各项目部做到了材料采购、招待费使用、工人工资奖金分配等敏感性问题及时在公开栏公示。少数民主管理意识不强的区队行政干部,也认识到党风党纪监督的重要意义,在材料采购、工资分配时,主动与监督员联系,自觉接受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有的还主动向监督员征求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职工队伍更加稳定,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现在,不仅干部、职工打架闹事、不辞而别的现象没有了,反映干部和管理服务人员拉帮结派、截留克扣工人工资奖金、违规采购材料问题的来信减少了60%以上,来访和电话举报基本杜绝。风清气正的创业环境,为项目部发展提供了保证。xx长城、xx**项目部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多次在地方检查中被树为样板工程,树立了某矿品牌。
领导干部身先士卒,创业效果显著提高。**年,我矿创业收入计划2300万元,实际完成4946万元,超计划2646万元。其中,xx**项目部党支部书记黄瑞祥,处处以行动影响职工,以廉洁带动职工。该项目部杜绝了轻伤以上人身事故,质量标准化保持动态达标,提前两个月完成了全年创业指标,实现产值1726万元,超计划的43%,为外出创业队伍树立了榜样。
【关键词】国有公司;会计委派制;实践
会计委派制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凭借管理职能对企业事业等单位的总会计师、财务总监、会计机构负责人和主管会计进行委派的一种制度,在现阶段,对国有企业进行会计委派,亦即是由国家资产管理机构向国有企业派驻会计人员,委派人员代表国家资产管理机构对国有企业的各项经营进行监督,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他们的各种人事考核、任免、奖惩、工资和福利待遇均由委派机构按不同形式进行管理。
为进一步完善区属国有公司会计管理体制,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南京市下关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于2011年7月起,在区属国有公司实行委派财务主管制度,两年多的实践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会计委派制的模式
从目前的会计委派形式来看,主要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和国有企业主管会计委派制两种模式。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委派对象为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的财务总监,委派部门为财政或财政与国资局联合委派,财务总监以国有股东代表人身份进入监事会、向出资人负责,独立行使财务管理监督权,并列席公司董事会。财务总监的工资、津贴及奖金纳入财政预算,设立工资基金专户,由财政部门统一管理和发放。国有企业主管会计委派制委派对象主要是财会负责人,主管会计,有的还包括出纳,委派部门是财政和主管部门,一般由政府发文,财政委派,管理体制是按照“统一管理、统一委派、分职任免”的办法,对会计人员的人事档案,职务任免晋升,工作调动统筹实行统一管理。
下关区实行的会计委派制主要采用向国有企业主管会计委派模式,区政府以国有资产所有者身份,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授权指定的国资控股公司向所投资的国有全资公司或国有控股公司委派财务主管。受委派人员代表委派部门参与被委派单位的会计行为和经济活动,行政上受被委派单位领导,负责被委派单位的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工作,依法履行财务监督职责。
二、会计委派制的主要内容
1、成立会计委派领导小组,加强会计委派工作管理
区政府成立区属固有企业财务主管委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对区政府所属国有控股企业实施财务主管委派工作。具体包括:委派财务人员的选派、业务培训、工作业绩考核以及履职情况监督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国资办,负责委派工作的日常管理。区国资办下设管理公司具体负责委派人员的人事管理、工资发放、社会统筹、医疗保险缴纳以及业务培训等后续管理工作。
2、明确会计委派人员资格、条件和主要工作职责
委派财务主管人员的资格和条件:有较强的政治思想觉悟,自觉遵守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热爱财会事业,坚持工作原则,积极进取,忠于职守,廉洁自律。掌握国家财经、税收等法律法规政策,熟悉企业财务管理、会计核算,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具有会计、审计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和5年以上专业工作经历。具有较强的企业经营决策知识和协调沟通能力。
委派财务主管的主要工作职责: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和财经法规、规章。依法组织实施企业会计核算工作,行使财务监管职能。按照领导小组要求,对企业会计核算行为进行监督,确保会计资料、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建立健全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认真组织好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列席企业领导班子经济工作等相关会议。参与企业经营计划方案制定、对外投资、产权转让、资产重组等方面的重要决策。对已确定的企业经营计划、对外投资、产权转让及资产重组等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财务控制,履行财务监督职责。组织企业及其所属单位会计人员学习国家财经法规、规章和政策,以及财会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素质。并对企业及其所属单位会计人员的任用、晋升、调动、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向领导小组报告制度。报告分月(季)度报告、年度报告和专项报告。报告主要对被委派单位在月(季)度、年度内的经营活动、财务收支状况、资产管理情况等进行客观分析。对产权变动、对外投资及担保等重大事项提交专项报告。对企业违纪、违规行为和可能造成公有资产损失的行为,应及时发现和制止并向领导小组书面报告。
3、委派会计实行岗位轮换制度,明确劳务双方权利和义务
委派企业财务主管实行定期岗位轮换制度,委派期限为3-5年。轮换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区国资办与被委派企业签订劳务派遣服务协议,确立劳务报酬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委派财务人员的劳动合同由本人与管理公司签定。管理公司负责委派人员的人事管理、工资发放、缴纳社会养老统筹、公积金及医疗保险统筹等。委派人员工资实行绩效考核工资制度。委派人员调离该委派岗位后即予以调整或取消。基础工资、岗位津贴由管理公司按月发放;绩效奖励由领导小组根据委派人员年终绩效考核情况发放。委派财务主管人员不得领取被委派单位工资奖金及任何福利待遇。
4、委派会计人员的监管
委派企业有权向领导小组或管理公司反映、举报委派财务主管人员的越权、违法和失职等行为。
区国资办、管理公司要加强对委派财务主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不定期地组织其参加财会理论、会计业务和资产监管等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
委派财务主管人员在任期内须接受管理公司的年度任期考核,并按照考核结果实行奖惩。考核工作由管理公司负责组织,被委派单位予以配合。委派财务主管人员未能通过年度考核或因违纪、失职等原因,管理公司应及时终止该委派人员继续履职,调整其工作岗位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重新委派财务主管。
三、会计委派制实施的成效
下关区会计委派制已实施2年多的时间,通过委派会计审核不合理开支近千余份。会计委派制的实施摆脱了会计人员与单位之间的依附关系,强化了会计监督职能,将监督贯穿于企业经营活动和财务收支的全过程,促进了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对违法违规的行为起到了较好的监督作用,防止了国有资产的流失。
参考文献:
[1]黄晓清.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研究——会计委派制理论与实践[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6.
[2]黄宜荣.对会计委派制若干问题的认识和思考[J].农电管理,2003.
[3]王殿龙.会计委派制理论与实务[M].北京:新华出版社,2001.2.
[4]曹敏,范淑芳.对会计委派制的探讨[J].内蒙古财会,2001.
[5]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对国有大型企业委派财务总监探索[J].财务与会计,2000:17-18.
关键词:董事会;子公司;治理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9-00-01
在现代企业制度的框架下,董事会在公司治理结构中起着重要的枢纽作用。一方面它对上承接股东的委托,是所有者的人,代表所有者的利益对公司重大问题进行科学决策;另一方面董事会又是企业经理层的委托人,授权经理层开展公司经营活动并对其实施监督和控制,以实现其经营目标。董事会这种枢纽式的委托关系,决定了董事会是公司治理的核心,是领导公司运作和实施措施的主体,董事会的治理水平将直接影响公司的经营效益。本文试图通过对董事会在企业集团子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以及存在问题的分析、探讨,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以期对现实工作有所裨益。
一、董事会在子公司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
(一)董事会是子公司治理的最高层
现代公司治理是以董事会为中心建立的,董事会有权选聘和激励主要经理人员,对全体股东负责和向股东报告公司的经营状况,以确保公司的管理行为符合国家法规;进行战略决策,制定政策和制度;履行监督职责。可见,董事会拥有处理公司经营和发展重大问题的决策权。
(二)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显示治理能力
董事会作为公司治理的核心,具有决策和监督的作用,所以董事会治理的关键是要通过一系列内部、外部机制来实施共同治理,要保证决策的科学性、监督的有效性,从而保证公司各方面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最大化。
二、子公司董事会治理存在的问题
子公司治理是指子公司通过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权力配置及决策层对执行层的监督与激励,实现子公司决策的科学化。目前,我国很多企业集团公司重视子公司特别是全资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建设,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基本建立,但还存在着诸多问题,导致子公司治理机制尤其是董事会难以规范运作,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从而导致建立在合理治理结构之上的母子公司管控无法得到有效的改进和提升。
(一)子公司董事会成员来自母公司的比例大,兼职多。
子公司董事会成员基本来自母公司,此类董事代表母公司的统一意志,且一些大型集团中母公司高管人员或部门负责人兼任了多家子公司董事,使得子公司董事会的民主决策机制难以发挥作用,不利于董事会决策的科学化。
(二)子公司董事会缺乏独立性
子公司董事会成员在讨论决策子公司事项时是母公司的传声筒,完全按照母公司意志行事,不能充分、独立表达自己的意志,这限制了董事会在子公司治理中作用的发挥。
(三)子公司董事会不作为,形同虚设
很多子公司董事会只是为了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规范而建立,在运行中并未发挥作用,“决策”的事股东会做了,“监督”的事忽略掉了,还有些事经理层做了,具体表现在:一是子公司董事会常年不召开会议,董事也就谈不上参加董事会会议,或者即使召开董事会会议,也只是流于形式;二是董事会闭会期间,董事“不管不问”子公司事务,完全置身于子公司之外,只有在为了配合子公司的某项业务需要签字时而履行签字手续,成为了“签字董事”。
(四)子公司董事会考核激励机制不健全
子公司董事会绩效考核指标不完善,也未能对董事会建立有效的激励或约束措施,这都将影响董事会、董事履职的积极性,弱化其职能。
三、如何发挥董事会在子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一)加强子公司董事会规范化的运作
为保证子公司董事会、董事各项职能得到履行,使董事会运作程序化、规范化和科学化,须制定董事会、董事履职的制度、程序。
首先,要明确子公司董事会、董事的职责,让其明白其所肩负的责任,知道要做什么,董事会的职责、董事的职责应在子公司章程中加以明确;
其次,要明确董事会、董事怎么做的问题,一是董事会每年应定期召开会议,并根据需要随时召开临时会议;二是建立董事会、董事工作汇报制度,董事会、董事应定期不定期向母公司汇报子公司工作开展情况,自身履职情况等;三是建立与健全董事会决策信息获取制度,为提高董事会的决策水平创造条件。
(二)建立子公司董事会有效的考核评价体系
为充分发挥董事会在子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提高子公司董事会成员履行职责的动力,母公司应对子公司董事会建立有效的考核评价体系。
子公司董事会考核评价体系应包括考核程序、考核内容、考核指标等,同时还应注重对考核结果的运用,只考核不运用等于没有考核。
(三)建立学习型的子公司董事会以提高决策能力
一、范围对象
按照基金监督管理、内部审计和社会保险稽核工作的有关要求,稽核审计工作的范围和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项保险;
2、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老农保);
3、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新农保);
4、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基金;
5、城镇老年居民基本养老补贴;
6、社会保险补贴;
7、就业补贴;
8、培训补贴;
9、解困资金;
10、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所;
11、其它所有涉及资金往来的项目。
二、程序方法
稽核审计工作采取日常检查、重点监控和举报查处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进行,一般可分为以下五个阶段。
1、准备阶段。确定稽核审计的项目和内容,以书面形式将有关内容、要求、方法和需要准备资料等事项告知相关科室、单位作好准备。
2、实施阶段。通过现场察看、询问情况、调阅资料等方法进行实地稽核审计,并作好相关笔录,综合有关情况,以书面形式提出稽核审计意见。
3、征求意见阶段。向相关科室、单位通报稽核审计意见,针对稽核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共同探讨和研究解决办法和措施。
4、落实整改阶段。相关科室、单位根据稽核审计结果,制定整改措施,并及时将落实整改情况反馈给稽核审计部门。
5、总结阶段。形成稽核审计工作书面报告,与稽核审计过程中的相关资料一并归档,编制稽核审计工作档案。
三、组织领导
局成立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和稽核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由纪检组组长邵锋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稽核科、财务和基金监督科、计算机信息科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各相关科室协助配合开展工作。
四、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全局上下要从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基金监管和稽核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牢固确立“三种意识”,即“如履薄冰”的危机意识、“社保卫士”的责任意识、“人民公仆”的服务意识,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规范运行和安全完整,确保每个工作人员处于制度约束和监督管理之中。
据相关统计,截至目前我国会计从业人员已达1400万人,已接近会计行业市场饱和状态。大量人员涌入会计行业,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会计行业的发展,另一方面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制约和影响会计行业的发展。会计人员的责任心、事业心,对会计制度、决算编制要求的理解程度、熟悉程度、精通程度,直接影响会计信息质量的高低。理论基础是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前提,工作中的实践经验能够促进、提高会计工作水平,职业道德是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保证,归根结底都影响着会计工作结果——会计信息的质量。
治理结构
治理结构是对现代企业进行管理和控制的体系,是处理企业各种契约关系的一种制度。股东构成(股权集中度)、董事会和监事会都从各自的角度影响着会计信息质量。董事会、经理层、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都会以自身利益为主要诉求,在影响力所及范围内左右着会计信息质量。
提高铁路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建议
(一)强化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工作水平。
1.加强制度建设,从制度上保证会计信息质量。
铁路企业应根据“多元化经营,一体化管理,全口径核算”的要求,结合企业自身实际,制定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实施细则和财务月报工作管理细则,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切实提高会计报表质量。进一步完善季度、月度决算报表的有关要求和管理办法,明确和细化决算工作分工,量化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流程,切实做到在责任落实上分工负责,各司其职,严格把关财务报表数据的审核。首先,成本管理人员审核站段完成工作清算、成本部分工作量、定额、预算金额以及经营目标完成情况,根据《铁路运输进款清算办法》要求,掌握并与有关业务部门核对与清算有关的工作量,做好营业收入清算工作,确保营业收入的准确、完整,维护铁路企业的整体利益;其次,大修管理人员审核大修支出的真实性、合理性,核对车、机、工、电、辆等部门填报的相关工作量与统计口径的一致性,确保各项定额合理、准确;第三,运营结算人员审核更改工程、存货、应收应付往来事项,保证内部单位间不能集中结算的应收、应付对冲数据的准确无误;第四,财务决算人员了解并掌握内部各主体间的经济业务,完成基础数据的收集,根据补充明细报表对关联易、内部债权债务、权益性事项进行数据收集,规范抵销内部运输业、非运输业、合资公司间的财务事项,负责对往来账项、表内、表表之间数据的真实性、合理性进行全面审核,编制抵销分录做到应抵尽抵,提高会计报表数据的真实性。各部门分工协作,互相把控,最终决算报表先通过人工审核,后利用信息系统报表审核参数自动审核,提高审核效率和效果,减少报表出错机率。
通过规范会计报表的编制和分析工作,将非运输企业、合资铁路公司纳入财务月报编报范围,全面掌握和分析涵盖各单位的日常经营情况,为铁路企业经济活动分析和加强企业经营管理提供及时、有效、准确的依据,有利于进一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确保财务会计报告依法合规、真实完整和有效利用。
2.继续开展会计基础规范化达标检查验收
按照铁路会计基础规范化达标工作要求,铁路企业及其控股合资公司、所属基层站段,应深入开展会计基础规范化达标检查验收活动,定期组织研讨、分析总结等阶段工作,总结推广达标单位好的做法与经验,规范会计核算,提升会计基础工作水平,不断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继续组织对运输企业、非运输企业以及合资铁路公司、建设单位进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复验。
3.规范会计核算行为,确保经营结果的真实性。
根据多元化经营管理要求,制定多元化经营会计核算暂行办法,要求各单位严格遵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以及铁道部、铁路企业相关规定,严格划分运输企业与非运输企业的经济界限,收支不得互相侵占;严格区分主营业务与其他业务内容界限,运输企业与非运输企业之间相互提供服务或使用资源要按照市场规则,公平、公正的办理财务结算。会计核算应按正确的确认标准或者计量方法确认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项目,严格遵照权责发生制和收支配比的原则,真实、规范、完整、及时核算各项收支,公允、合法地反映本单位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加强财会信息系统管理,提高会计信息处理工作。
1.加强会计信息安全
铁路企业已实现了财务数据集中,但是随着所属基层单位的访问量不断增加,财会信息系统的安全越来越重要,数据集中单位应指定系统管理员负责Oracle数据库的升级、服务器本身操作系统的升级和权限设置;加强系统各操作人员口令的保密与授权,防止系统人为蓄意破坏;对信息系统实行双机热备,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和信息安全;对会计信息执行镜像备份,确保数据的安全性与稳定性。
2.整合信息化资源
铁路企业应充分利用现有局域网资源,在财务部门网站开通web版平台,实现网上对账、网上集中结算、网上固定资产调拨等。各单位通过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往来、清算、投资关系等明细账项的查询,实现固定资产调拨、内部往来结算等工作的签认,通过权限设置做到上下级信息共享,监督检查基层单位会计信息的形成过程,满足上级跨账套查询信息的需要。通过整合信息化资源,深入挖掘信息化手段,降低财务人员的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节约生产成本。
3.提高信息化利用能力
铁路企业应在制定标准科目字典的基础上,制定细化固定资产、成本费用、应收账款等多个方面和会计科目的统一设置方案,为基层单位建立完善的旬报自动生成环境,在所属单位启动旬报数据自动生成系统功能,实现固定资产折旧、工资社保以及月末等转账分录的自动生成;及时维护报表参数,根据报表间的相互关系增设校验公式,将不该填列数据的单元格设置等于零的校验公式,避免数据错行和误填;增设取数、计算、审核公式,如对成本表增设大量的表间计算、审核公式,保证财务报表参数完整准确,统一账转表参数设置,对报表取数、计算和审核参数进行动态检查和修正。
(三)加强会计人员管理,保证财会队伍建设。
1.加强继续教育培训,提高会计人员素质。
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上,铁路企业应以实际需求为导向,以注重质量和效果为原则,改革创新培训方式,结合铁路企业网络化经营以及行业间流动性强、知识更新快、专业需求多样化的新情况,适当借助优秀网校和财经院校的远程网络教育平台,实行差异化培训教育,使不同层次的会计人员能及时方便地接受到优秀师资的继续教育培训;精选培训内容,主要针对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三个指引等内容,并且针对目前市场经济条件下财务人员面临诸多诱惑的现实情况,重点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等方面内容的培训。
铁路企业的会计人员在具备岗位专业知识的前提下,一要深入生产一线,了解作业流程环节,提高会计人员参与经营管理的能力,建立财务部与各单位对口联系制度、挂职锻炼制度,有针对性的加强对基层的调研指导服务;二要提高会计人员执行财经规章制度的能力、职业判断和分析能力;三要加大培训力度,鼓励会计人员参加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分层次做好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继续加大对财会骨干的选拔和培养力度;提高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充分发挥会计人员执行者、监督者和服务者的能力和作用。
2.坚持会计主管委派制
一、指导思想
针对当前农村信用社发生的违法违规案件,为防范风险,增强案件查防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查防违法违规案件同加强制度建设和深化体制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坚决从严治社,切实加强管理,有效遏制违法违规案件的发生,全面提升内控和风险管理水平,为信用社的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专项治理工作的目标是:标本兼治,加强规章制度建设,违法违规案件得到遏制,案件数量不断下降。
三、工作内容
㈠严肃查处已发案件。对已发案件,要严肃认真的进行查处。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要依照《金融违法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坚决追究有关责任人和负责人的责任;对于党员违法违规违纪的,还要依照党纪的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涉及违法犯罪的案件,必须移交司法机关。在查办案件中,要建立领导办案负责制,对案件查处不力或有意隐瞒案件的,要追究查办负责人的责任。
㈡开展防范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的专项检查活动。检查的主要内容是:主要业务规章制度的落实和执行情况,包括机构组织控制、授权授信、信贷资产管理、资金管理(联行资金管理等)、会计结算管理、计算机系统管理、内部审计等。要重点检查各项规章制度是否能够覆盖到各项业务领域、岗位和操作环节,各项业务操作是否制订了详细的操作规程和细则;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得到有效的贯彻,差错和事故是否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纠正;岗位责任制是否明确有效并真正执行。
对引发案件的主要问题进行重点检查。一是会计操作风险检查。会计业务是否做到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尤其是未达账和账款差错的查核工作;是否有“一手清”的现象;“印、押、证”管理是否合规;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是否实行账实、保管与使用相分离,账实是否相符;会计交接是否符合规定;会计档案管理是否符合规范;会计核算是否做到账账、账据、账款、账实、账表及内外账“六相符”;会计人员是否有向有关部门和负责人直接报告违规行为和问题的渠道和途径,违规行为和问题是否得到及时制止和纠正;联行资金、系统内往来资金是否平衡一致,未达账项是否隐瞒有各种挂账资金或案件;是否对会计财务、出纳、联行业务进行事前审查、事中复核和事后监督;监督部门的检查效率和效果如何;检查发现的问题是否及时进行整改;对检查属实的有关责任人是否实行调离工作岗位制度。
二是贷款操作风险检查。贷款发放程序是否合规,借款人、担保人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担保抵押物的合法性,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内容的合法性,保证、抵押、质押手续是否合规合法,抵押、质押清单是否有财产共有人签字的承诺书;保证人是否有签字的承诺书,借款人的身份证件是否有效,贷款占有形态的真实性。
三是计算机操作风险检查。微机主管和操作人员的代号密码及权限管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相同的业务操作中,操作员、复核员是否同一人操作;电子汇兑业务中,录入、复核、编押、通讯员等是否按《细则》中规定操作;系统管理员对业务人员的授权是否坚持:同一时间同一岗位只授权一人;业务员对自己使用的密码是否严格保密,是否定期更换密码;营业中途离岗、交接或长时间无业务办理时,操作员是否退到注册状态。
四是道德风险检查。对有关岗位和人员进行重点检查。要检查基层高管人员的履职情况。领导责任制落实情况;对信贷、会计、出纳等关键岗位的人员进行谈话;同时,要对高管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的“轮岗制度”、“干部交流制度”和“强制休假制度”进行检查;对参与“赌、毒、黄”活动的员工,以及有经商办企业、从事未报告的股票买卖活动、不正常交友等问题和现象的员工要予以重点排查,利用岗位职务 而违法违规违纪的,将要严肃查处。
㈢开展规章制度专项清理活动。要高度重视,对无章可循的,要抓紧制定规范的操作规程,杜绝管理“断层”和风险控制“盲区”;对现有规章不适应实际发展要求的,要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保持管理的连续性和风险的可控性。
四、工作措施
㈠加强领导。联社成立案件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赵运锴,副组长:黄玉,成员:秦文进、李绍银、张元萍、胡士菊、邓宏芳。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按照上述“工作内容”,督促各职能部门对业务财务、计算机、人事、内审等方面执行情况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