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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局综治工作计划

时间:2022-04-28 15:35:07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商务局综治工作计划,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商务局综治工作计划

第1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各司其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综合治理、标本兼治、多做少说、内紧外松”的原则,通过集中整治,有效抵制境外敌对势力的舆论攻势和腐朽文化的入侵渗透,规范卫星电视接收设施销售、安装和使用的管理,维护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保障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促进广播电视传媒事业健康发展,确保国家的政治安全、信息安全、文化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重点

(一)切断非法销售渠道。集中整治违法违规走私、销售卫星接收设施的商铺、店铺、摊贩,查堵私下销售、安装渠道,禁止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在市场的销售活动。特别要清查推销安装台湾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的广告,并深挖其地下销货渠道。

(二)撤销违法安装单位。重点整治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安装经营市场。按照国家广电总局的《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暂行办法》,重新审核确定安装单位资质,坚决撤销不符合条件的安装单位。

(三)集中清理整治城镇居民小区擅自安装使用的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同时,对农村私自安装使用的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结合农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和农村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认真进行清理整治,纳入规范管理。

三、任务与分工

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各自的职责权限,严格依法办事,积极主动做好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工作。

(一)清理整治市场、商场、商城中违法销售卫星接收设施的任务,由市工商局牵头,市广电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配合。组织力量彻底清查市、县、乡镇所有市场,追根寻源,取缔非法销售活动,没收销毁没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的所谓“山寨机”等非法生产销售的卫星接收设备,制定监管办法,落实定点生产、定点销售的监管制度。同时,要加强对利用互联网和短信等媒介推销卫星接收设施等违法广告的打击力度。

(二)清理整顿卫星接收设施安装市场的任务,由市广电局牵头,市工商局配合。重新审批卫星接收设施安装资质,清理无《卫星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证》的非法安装单位和个人,实行只能为持卫星接收设施购买证明的用户提供定点安装服务的制度,建立安装服务业务申报制度,加强日常监管。

(三)清理整顿住宅小区居民、农村农户和道路、城郊单位、商户、山庄、小企业等违规安装使用卫星接收设施的任务,由市综治办和市广电局共同牵头,市公安局、市国家安全局和市委宣传部配合。制定工作计划,进行宣传教育,组织联合力量,集中进行动员拆除和强行拆除。各县区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清理整治任务,依靠社区和乡村基层组织进行整治,建立监管机制,制定补助、奖励和处罚制度,保障工作经费和工具,完善日常监管体系。对确因需要且符合条件使用卫星接收设施的要纳入管理,按规定办理许可审批手续。市广电网络公司和县区广电局要做好服务,妥善解决老百姓看电视难的问题。

(四)清查拆除非法擅自安装接收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卫星接收设施,严厉打击地下兜售境外卫星电视节目接收设施违法犯罪活动的任务,由市公安局牵头,是国家安全局、市防范和处理问题办公室、市广电配合。积极查找线索,追查广告信息,抓堵境外卫星接收设施地下倾销团伙和窝点,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结合住宅小区清查工作,排查违法擅自接收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住户,和没收卫星接收设施,对违法犯罪行为予以依法惩处。

四、实施步骤

集中整治工作从2009年11月1日开始,至2010年1月15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组织安排阶段(2009年11月1日—11月15日)。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集中开展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制定方案,动员部署,掌握政策法规,分解任务,广泛宣传,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掌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内容和要求。

第二阶段:齐抓共管、全面落实阶段(2009年11月16日—12月31日)。根据具体的实施方案和各自承担的任务,各有关部门协调配合,落实任务,突出重点,全面高效、扎实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第三阶段:检查总结、表彰奖励阶段(2010年1月1日—1月15日)。按照实施方案及时检查遗漏工作,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对各县区、各部门的工作进行检查,并对专项整治期间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五、组织领导

市上成立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同志兼任。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指导、协调和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广电局,负责组织落实专项整治工作的任务,加强督促检查,及时沟通情况。各县区也要相应成立组织领导机构,负责本辖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集中整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部门要从维护全市政治安全、信息安全、文化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严峻性。各级领导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亲自过问工作进展情况,落实责任,解决工作的困难与问题。

(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卫星接收设施管理工作是一项艰巨而长期的工作,要按照国家和省、市的要求,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集联席会议,通报工作动态,研究部署工作,交流工作经验。各县区要建立专项整治工作联络协调机制,完善考核奖励办法,做到常抓不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