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8-14 04:22:32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优秀会计论文,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荆新,会计学专业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党委书记兼副院长。1979~1983年中国人民大学财务会计专业本科生,获学士学位。1983~1986年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学专业硕士生,师从我国著名财务学家王庆成教授,获硕士学位。1990~1995年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学专业博士生,师从我国著名会计学家阎达五教授,获博士学位。1986年起任教,先后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1993~1994年兼任为德勤国际会计公司研究员兼译员,参与财政部企业具体会计准则研究起草工作。1994~1997年兼任为财政部预算会计改革研究组成员,参与财政部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起草研究工作。1995~1996年作为高级研究学者在美国密歇根州立大学访问,主要研究美国财务会计概念体系。1996~2000年在美国、中国台湾的六所大学讲学,介绍中国会计教育、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预算会计改革。现兼任中国会计学会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北京市会计学会理事、中国中青年财务成本研究会常务理事等职。
荆新教授学术研究方向主要集中在会计理论与准则、财务理论与模型、政府与非盈利组织会计等。1986年由阎达五教授指导并发表的《中国企业会计原则体系的探讨》一文,提出企业财务会计原则和企业管理会计原则体系的设想,指出中国企业会计原则体系可有根本原则、一般原则、具体原则三个层次构成,并详细阐述了各层次的具体内容,被选入中国会计学会《1986年会计论文选》,并被列入中国会计学会1989年编印的《近年来我国会计原则研究文献索引》。荆新教授在我国会计准则的研究与设计过程中,与阎达五教授一起于1992年初步形成特殊业务和特殊行业会计准则的基本思路,1993年进一步提出具体会计准则分为“通用业务准则、特殊业务准则、特殊行业准则和特殊经营方式准则”四种类型,并作了基本界定,1994年在《试论特殊会计准则―兼论会计准则体系及立项》一文中更为明确提出,我国具体会计准则可以设计为“一般通用会计准则”和“特殊专用会计准则”两个系列,分别简称为“一般(或通用)会计准则”和“特殊(或专用)会计准则”,从而构成我国企业财务会计准则的基本机构。
荆新教授长期研究政府与非盈利组织会计,先后发表了《中国预算会计准则结构设计》、《事业单位会计改革的思考》、《预算会计的发展趋势与机遇》、《试论基金会计》等学术论文,其博士学位论文《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理论框架》,首次提出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理论,受到以杨纪琬教授为主席的答辩委员会的高度评价。1998年《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理论框架》(独立专著)获北京市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2000年“建立全国事业单位新型会计体系与政策研究”(研究项目)获教育部科技进步一等奖。
在教学中,荆新教授注意将知识融会贯通,不仅教学生学会,还教学生会学,鼓励学生形成自己的思想、观点。在他的课堂上,信息容量大,学生主动提问、热烈辩论已成为习惯。荆新教授不仅注重智的传授,还注意德的培养,要求他所指导的学生尊重师长,与人为善,博采众长,厚积薄发;强调培养学生的思考方式;注重论文选题要有创意,有现实意义和长期价值;鼓励自己指导的研究生广泛与其他导师接触,吸收各种观点和思维方法,博采众长以丰富自己;强调论文要理论联系实际,要求研究生深入实际,系统掌握科研方法,并尽自己最大的努力给研究生的实践和调查提供条件。
摘要:基于“生利之经验;生利之学识;生利之教授法”,为做好师傅型老师,为拓展实践经验,笔者在一个税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岗位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顶岗实训。通过现场汇算,税务咨询,与税务沟通,项目的谈判等具体工作的展开,取得了大量第一手的教学资源,同时根据期间的工作体会,联系会计专业建设提出几点改进建议。
关键词:顶岗实践;收获;会计专业建设;建议
一、 教师顶岗实践目的
陶行知先生对职业教育者的三点要求:职业教师之第一要事,即在生利之经验;职业教师之第二要事,即在生利之学识;职业教师之第三要事,为生利之教授法。生利即职业学院培养的学生营生之技能,我们要培养出优秀的学生,必须先造就出合格的教师。
生利之学识,我们通过已接受的高等教育和工作中的不断学习已掌握,生利之教授法也通过专门的高校教师岗位培训已基本获得,生利之经验则是从实际的工作岗位中获得。基于以上情况,学院规定本暑假专职教师到企业进行为期一月的顶岗实训。尽量做到“生利之经验、生利之学识、生利之教授法”,带着做好师傅型老师的决心和拓展实践经验的目的,已有15年会计工作经验的笔者又来到了企业。
二、 顶岗实践公司的基本情况与岗位
笔者实训的单位名称叫重庆××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它是企业和税务的一个桥梁,主要经营范围是企业所得税汇算,土地增值税汇算,税务咨询、纳税筹划,税务等。硕士论文笔者在本企业顶岗的岗位是项目经理,主要负责现场汇算,税务咨询,与税务沟通,项目的谈判。
三、顶岗实践的收获
本次顶岗实践,站在会计专业教师的角度充分感受到了理论与实践的高度融合。
第一,采集了很多教学中有用的案例。本学期笔者讲授《企业纳税实务》课程,在授课时就经常顺手拈来我外出中碰到的很多案例感觉教学效果很好。如重庆某知名蛋糕生产厂家,其员工过生日时,就发本厂生产的生日蛋糕一个(其生产成本为50元,售价100元,不含税)。该厂账务处理如下:借:应付职工薪酬50贷:库存商品50这种做账方法,严重违返了税法,税法明确定规定,用自产、或委托加工的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应视同销售,公允价值计税。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借:应付职工薪酬117贷:主营业务收入1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借:主营业务成本50贷:库存商品50这个公司有员工近两千人,全年下来,共计漏掉增值税金34000元,所得税25000元(漏掉10万元的利润,25%的所得税率)。经我们的发现,提出调整意见,该企业及时补交了税款。否则的话,被税务发现后若定性为偷税,重则追究法律责任,轻则按偷税金额罚款50%-500%并补税。如果在课堂教学中讲授到增值税视同销售的会计处理这一内容时,将该案例中企业做账方法以情境教学的方式抛出来,让学生站在税务顾问角度来纠错,学生的学习热情肯定会空前高涨。通过这种情景式的案例教学,相信学生一定会深刻理解这个知识点。
第二,发现大多数工业企业涉税过程中普遍存在用销售成本作为利润调节池的现象。成本的计算直接影响到所得税税金的交纳,如有的企业因为本期销售较好,利润较高,就人为的将在产品成本降低,提高当期完工产品成本,从而减少当期的利润,减少所得税。如某公司本期的利润总额为100万元,应交纳所得税为25万元,但这公司的老板认为只交10万元的所得税就行了,财务人员只好重新调整成本,将本期的产成品成本加大60万元,减少在产品成本60万元,从而利润总额变为40万元(假设没有上期库存商品),只交纳所得税10万元了。这种情况在企业中是屡禁不止,屡见不鲜的。这是一个多计成本而少计利润进而少交所得税的一个典型的例子。随意调节商品销售成本率以达到调整当期应交所得税 的做法是 明令禁止的。企业应根据不同类别的产品确定合理的商品销售成本率并在一定的会计期间保持稳定,到年末根据盘点所得的实际结存成本再对本年的商品销售成本进行调整。
第三,向同事学习到税务汇算方面的知识。从事汇算方面会计专业毕业论文的工作,与笔者原来从事的工业企业财务工作,侧重点不一样。所以,遇到不懂的就向同事请教,从而学到了很多知识。如汇算的切入点,不同行业企业的汇算侧重点等。所得税汇算清缴一直是会计教学的一个重难点。通过这样的一次实践,所得税汇算步骤与程序更形象生动,汇算中的重点关注问题也更清晰。
第四,向房地产企业的财务人员学习了该行业的会计知识。注册税务师的法定业务还有土地增值税的汇算,这就关系到房地产企业。虽然有在工业企业从事会计工作15年的经验,但对房地产企业却相对比较陌生。为此,在汇算房地产企业的土地增值税前,硕士论文笔者先行将各种理论特别是房地产业的成本核算熟悉了一遍,到房地产企业后,再向该企业的财务部门每一个岗位的人员学习。通过努力,基本上掌握了房地产企业的各种操作模式和核算模式,甚至进一步熟悉了他们常用的避税方式。
第五,了解社会对会计人员用人要求,以及现阶段会计人员综合素质的实际情况,对以后有的放矢地授课很帮助。在现实的企业中,许多高难度的知识基本用不上或没机会用上,如企业的关停并转会计,以及上市公司会计,很多会计人员也许一生也用不上。特别是高职学生,更应巩固其基本的专业知识,加强其动手能力。
四、对会计专业建设改进的建议
第一,强化税务知识的教育。
本次实训,笔者发现很多可以说在重庆较为知名的企业,财务人员的基本税务知识是非常欠缺的,更不用说能给企业纳税筹划,产生筹划利润。所以,我们以后应加强税务知识讲授,尤其是税务实务操作练习,教会每个学生如何申请报税、计税、缴税、尤其是几个主要税种,如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更要重点讲授。
第二,加强会计电算化知识的教育。
现在大部分企业已实现用电脑做账,而且大部分企业都是采用金蝶、金算盘、用友等财务软件做账,有的大型企业还用上了进销存(erp)软件和远程数据系统。故此,我们应重点加强这方面知识讲授,让每位同学都能达到熟练运用这几个财务软件。
第三,强化材料会计方面知识的教育。
高职学生毕业后进入社会,大多数是从材料会计开始做起的,因此我们应强化这方面知识的教育。材料会计的主要工作内容,如材料建账、材料购进、领用、材料成本的分摊,供货厂家的挂账,材料的盘存以及战略性成本管理零库存管理等,都应该分项目进行实训。
第四,加强财经法规的学习。
在很多企业自然人股东向公司借款并长期挂在“其他应收款”上,这样一来,税务机关查账时,就认为有两种可能,一种是抽资行为,一种是利润分配的实质,前种是违法的,后者是要补交个人所得税的。有的企业保险柜里有很多白条抵库的现象,有些企业只要老板要钱,也不管这些钱老板拿去做什么,直接不履行程序就支付了。还有的企业出纳家里用钱的时候就从企业拿,认为适时补上就行。殊不知,这些都是违反财经法规的。
第五,着重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
现很多企业提倡的是会计向管理进军,即管理型的会计人员较为抢手。管理
--> 型的会计就要求会计人员对内能与企业内其他部门沟通,对外能与税务、银行、工商等沟通。表达能力太差的学生和亲和力太差的学生是不受社会欢迎的。
五、结束语
专职教师有组织地参加社会实践,无论是更新自己的理论知识还是丰富课堂教学,都有着极大的促进作用;无论是会计专业建设还是会计学科建设,都有一定的引导作用。同时在实践中还可以根据社会对会计人员的需求来会计专业毕业论文范文对学生进行专业知识的教育和综合能力的及时培养,进而促成学生零距离就业。
【关键词】绿色会计;理论研究;实证研究;综述
伴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环境污染、资源短缺和生态破坏空前严峻,传统会计已经不能有效解决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绿色会计便适时而生。我国绿色会计自葛家澍、李若山(1992)引入至今,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从CNKI数据库查得,至2012年12月有关绿色会计的论文共754篇、环境会计论文共1952篇),尤其是环境会计专业委员会(2001)的成立揭开了绿色会计研究新篇章。从大量的研究成果可以看出,绿色会计的理论研究还需深入,很多问题上尚未达成统一的看法;实证研究进展缓慢,多数都集中在环境信息披露方面。
一、绿色会计的基本理论体系研究
与传统会计一样,绿色会计的基本理论体系也是由概念、主体、目标、对象和要素,以及基本假设、原则、确认与计量、信息披露等组成。
(一)绿色会计的概念
关于绿色会计的概念,孙兴华、王维平(2000)从其理论依据、计量单位、职能目的、核算内容及学科归属等方面进行了诠释,但冗长不易记;另有学者(孟凡利,1997;张博莉,2004)进行归纳后将绿色会计概念概括为“以自然资源耗费应如何补偿为中心而展开的会计”,这一说法常被学者们引用于阐述绿色会计的概念,原因或许是因为简明概括了绿色会计之精髓。
(二)绿色会计的主体
关于绿色会计的主体存在两种观点:政府主体论和企业主体论。二者的实质性分歧在于:绿色会计的核算责任和最终风险由谁来承担。张劲松、邰磊(2007)分别从产权角度、博弈理论角度和会计角度三个方面来分析比较认为:政府作为绿色会计的主体更加契合绿色会计的本质和发展方向,而企业自身的环境披露行为可以算作一种补充。相反,刘鹏(2012)通过对污染博弈的分析认为:只要政府负责好宏观上的调控,制定出合理的政策和运行机制,企业作为绿色会计的主体是完全可行的。从当前的实际情况来看,为了避免企业提供不真实的信息,政府和企业都应作为绿色会计的主体,随着研究的发展,逐渐将会计主体过渡到企业(王琳、肖序,2010)。
(三)绿色会计的目标
理论界对绿色会计的目标存在着三种比较有代表性观点:其一是决策有用观(孟凡利,1999;李建发、,2002),即绿色会计的目标是向利益相关者提供满足其决策相关的信息;其二是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最佳结合(张英,2006);第三种则是把绿色会计的目标分为基本目标和具体目标,基本目标为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同步最优化,具体目标为组织相应的会计核算,为利益相关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李颖,2007)。这是前两种观点的融合。
(四)绿色会计的对象和要素
孟凡利(1997)认为,绿色会计的对象包括企业发生的与环境有关的所有活动,即能以货币计量的环境活动和不能以货币计量的与环境有关的经济活动。传统财务会计的核算对象是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资本运动。孙兴华、王维平(2000)认为,与传统会计相比,绿色会计的对象增加了自然环境内容,它所考虑的是除了资金之外的资源环境、整个社会生产消费以及生态循环价值,不再局限于传统的资本运动范畴。
相应的绿色会计要素界定,出现百家争鸣。有环境资产、环境负债和环境成本的“三要素论”(孙兴华、王维平,2000);有环境资产、环境负债、环境成本和环境收益的“四要素论”(李芳,2009);有绿色资产、绿色负债、绿色所有者权益、绿色费用和绿色收益的“五要素论”(胡晓春,2006)。最为全面的是在在传统会计的基础上提出的,包括环境资产、环境负债、环境权益、环境收入、环境费用和环境利润的“六要素论”(陆玉明,1999)。
(五)绿色会计的基本假设和原则
多数学者都认同绿色会计应该继承传统会计的四项基本假设,即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货币计量,同时又应有其特殊性。宋东亮(2005)将会计主体假设从微观扩充至宏观,货币计量假设扩充至多元化计量,还新增了环境价值假设、国家干预假设。王湘志等(2004)把持续经营假设改造为可持续发展假设,这样可以体现持续经营和环境资源良性循环的双重含义,同时,把受托责任假设、环境资源稀缺性假设也作为绿色会计的基本假设。
大多数学者认为绿色会计核算原则应在继承和发展传统会计原则的同时,建立具有自身特色的原则。孟凡利、许家林(2004)认为绿色会计应该继承传统会计的基本原则,同时满足统筹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外部影响的内部化、强制和自愿相结合特有原则。李颖(2007)认为绿色会计的独特原则体现在社会性、相对性、强制与自愿结合原则三方面。目前被提及最多的绿色会计的独特原则是:政策性原则、社会性原则、强制性和自愿性相结合的原则(陈建光,2008)。
(六)绿色会计的确认和计量
如何对绿色会计要素进行确认,多数学者都是从绿色会计要素的定义、特征、确认标准和方法等方面来进行研究的,绿色成本的内容以及绿色成本如何资本化和费用化也是大家关注的焦点。于敏(2009)从环境资源、环境负债、环境成本、环境损益的定义、特征、确认标准等方面对绿色会计要素进行了确认:环境负债与或有环境负债的区别是看是否具有现时义务;绿色成本是指某一主体在其持续发展过程中,因进行经济活动或其他活动,而付出或耗用资产的转化形式。吴玉雪(2007)则从广义的循环成本观出发,认为绿色会计成本包括自然资源成本、物化劳动和活劳动消耗的总和。对绿色成本的处理方式,绝大部分学者都认为,若发生的绿色成本符合资产确认标准,能够提高企业所拥有的其他资产的能力、减少或防止今后经营活动所造成的环境污染,就应该将其资本化,在以后各受益期摊销;反之,则作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许家林、王昌锐,2006)
绿色会计的计量研究主要围绕着计量单位、计量基础、计量方法进行。在计量单位方面,多数学者都主张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以货币计量为主,兼用实物单位、文字表述等多种计量属性。在计量基础方面,既可以采用历史成本,也可以采用现行成本、重置成本、机会成本、边际成本和替代成本等。在计量方法上,学者们以劳动价值理论或边际效用理论为理论基础,建立了以直接市场法、间接市场法和假想市场法为内容的绿色会计计量方法体系。其中,直接市场法包括人力资本法(即收入损失法)、机会成本法、恢复费用法、影子工程法、市场价值法(即生产率法)和防护费用法等;间接市场法包括资产价值法、旅行费用法和工资差额法等;假想市场法又称意愿评估法,主要包括投标博弈法、比较博弈法、无费用选择法和专家调查法(特尔菲法)(宁福顺等,2006)。夏长会(2010)打破传统思维模式,从立体空间考虑资源的开发使用,提出了积分计量法,并就其应用进行了仿真运算。
(七)绿色会计的信息披露
目前,国内学者对绿色会计的信息披露研究主要集中在披露的内容和形式上。在环境信息披露内容方面,孟凡利(1999)认为应该包括两方面:一是环境问题对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影响,二是环境质量情况、环境法规制度的执行情况、环境治理和污染物回收利用的情况等环境绩效;杨鸣晖(2012)则认为环境信息披露内容应该包括经济效益信息、生态效益信息、社会效益信息和关于或有负债的说明等方面的其他效益信息。在环境信息披露形式方面,学者们普遍认为存在两种类型:补充报告模式和独立报告模式,在具体披露环境信息时适用哪种学者们各有看法。孙兴华等(2002)考虑到传统会计报表无法反映资源、环境价值运动的信息,主张采用补充报告模式。李建发、(2002)基于目前我国绿色会计具体准则空缺的情况下,建议采用独立报告模式;待绿色会计具体准则制定和颁布后,再采用补充报告模式。李玉敏(2010)认为,我国应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按照企业规模的不同采用不同的披露模式:对于小型和一些中型企业可以采用叙述性的披露模式;对于中型和一些大型企业可以采用在传统三大财务报表的基础上增加一些项目或者在报表附注中进行披露;对一些大型公司,特别是上市公司和污染严重的企业,应该采用独立的环境会计报告模式。
二、绿色会计的实证研究
近年来,我国对绿色会计的研究逐渐由规范研究向实证研究转变,并且研究的焦点主要集中在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现状分析、披露环境信息的影响因素等方面。
(一)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现状分析的实证研究
学者们对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现状分析的结果大体一致,产生差异的原因主要是因为选取的研究样本的范围不同。耿佳梅(2012)研究了60家(重污染36家、非重污染24家)上市公司披露的2010年度报告、社会责任报告,根据环境信息披露内容和得分情况总结出:上市公司对环境信息内容的披露较简单,基本只披露对企业有利的信息,且大多都是历史性数据;行业间环境信息披露差异较大,重污染行业环境信息披露状况明显好于非重污染行业。黄丽萍、宋娴(2008)选取了40家钢铁行业的企业作为对象,研究发现:我国钢铁行业环境信息在年度报表中的披露少于招股说明书;披露内容分散且主要为历史信息,披露形式不规范,披露的环境信息没有连续性,总体缺乏可比性。李勤(2010)分析了2009年度5份对环境信息披露比较充分的社会责任报告,认为我国环境信息披露以自愿披露为主、强制披露为辅,定性描述为主、定量描述不足,披露的环境信息可比性较差、实用性较低、不够规范和充分,无法满足信息使用者的需求。初宜红(2012)以紫金矿业应对环境突发事件的会计处理为例,认为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信息的披露普遍存在不及时、披露内容避重就轻且披露方式多为非货币形式等。
(二)上市公司披露环境信息的影响因素
近几年,不少学者开始了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实证研究,但研究出来的结论却并不一致。上市公司披露环境信息的影响因素主要包括财务状况因素、公司治理因素和外部因素三大类。财务状况因素包括公司规模、盈利能力、资产负债率等;公司治理因素包括独立董事比例、股权集中度、董事长是否兼任总经理、审计委员会的设立等;外部因素包括法律法规、公众环保意识、社会舆论监督等。在财务状况因素方面,公司规模大的上市公司会披露更多的环境信息,即公司规模与环境信息披露水平正相关(李晚金等,2008;何丽梅等,2010);盈利能力与环境信息披露水平之间,有的学者认为是正相关(封思贤,2005),有的学者认为是负相关,但是影响并不显著(何丽梅等,2010);资产负债率与环境信息披露呈正相关关系(张俊瑞等,2008),何丽梅等(2010)认为资产负债率与环境信息披露负相关,但并不显著,而李晚金等(2008)认为资产负债率不影响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在公司治理因素方面,李晚金等(2008)认为法人股比例是影响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重要因素,直接控股股东性质、股权集中度、董事长与总经理是否二职合一及独立董事比例等因素对环境信息披露没有显著影响;蒙立元等(2010)同意独立董事比例对环境信息披露没有显著影响,但认为是否设立审计委员会、董事持股人数比例、董事长与总经理是否二职合一是环境信息披露的重要影响因素;与前面两位观点不同的是,阳静(2008)认为独立董事比例对环境信息的披露影响重大。至于外部因素与环境信息披露水平的关系,何丽梅等(2010)认为外部监管和压力较大的上交所上市公司披露水平明显好于深交所,由此说明环境信息披露水平受相关监管和外部压力的影响显著;张彦、关民(2009)对诸如政府环保投入、公众环保意识、区域经济水平和社会监督水平等外部因素进行了实证研究,结果表明:外部因素从整体上来说与环境信息披露水平是负相关的,其中,政府环保投入、区域经济水平、公众环保意识、社会监督水平与环境信息披露水平的关系分别是显著正相关、显著负相关、无显著影响、无显著影响,这些足以说明现阶段我国企业环保工作所处的外部环境不容乐观。
三、绿色会计研究成果的评价
绿色会计在我国的研究已经初显成效。多数学者都赞同绿色会计的理论框架是建立在传统会计之上的;报告模式也有多种选择,补充报告模式、独立报告模式或者二者兼容;信息披露方面,则尤为突出环境信息的披露,形式则更加多样化。但目前的绿色会计研究仍然停留在理论层面,对很多问题的认识存在相当大的分歧,尽管我国绿色会计研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在很多方面还存在不足,总体上表现为:理论研究滞后,实务方面进展缓慢。
要怎样实现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有效解决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这是学者们长期坚持绿色会计的研究的动力之所在。我们只有坚持以理论来促进实践、以实践来丰富理论,这样才能推进绿色会计在我国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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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卢小群(1988—),女,四川自贡人,西华大学2008级会计学专业本科生,2012级会计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会计理论与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