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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工程论文

时间:2022-10-11 21:31:27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法律工程论文,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法律工程论文

第1篇

1.2施工环境不佳水利工程大部分都是露天作业,受到天气的限制较大,其中有极大一部分的工序规范会受到天气影响。加之施工场地往往和一些建筑物或者田地相邻,这也为水利工程的建设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原材料成品的质量有了不同程度的下降;有时因为行政指令,可能要求在同一时段完成上千米的工程,或者几十道工序不经批准就直接开始施工。除此之外,部分水利工程仍旧受到计划经济的影响较大,存在垄断现象,从施工开始到最终的工程验收,依旧未能充分体现市场经济的特征。

1.1资金尺度不清晰水利工程的建设,其主要的资金来源于上级的拨款,或者由地方财政负担,然而由于种种因素的影响,投资无法及时或者完全到位。设计之上的模糊性,以及施工当中的诸多不可预见性,从而导致设计变更比例无限增大。与此同时各大城市的价格不统一,所制定的标准也存在一定的地域性,最终使得资金的控制效果不佳。严重影响了工程造价的审核。

1.2社会影响力大水利工程的建设工程当中通常需要就附近的居民进行改线、征地等,极大的干扰了居民的日常生活。并且工程的整体质量高低,工程的进度是否在控制当中都将对居民的生产生活产生影响,涉及其切身利益。尤其是对于附近的一些企业影响尤为严重,甚至影响整个城市的经济发展。在河道或者堤堰的施工当中,往往由于疏忽或者其他因素而挖断自来水管、通信电缆等,这些都将严重影响人们的正常生活和工作。

2水利工程监理当中存在的问题

2.1针对设计之上的监理不足我国在设计方面的监理却十分不足,相应的管理体制不完善、市场调节不足等因素,使得工程设计存在管理不够严格,协调性不足,评价机制不完善、缺乏可行性分析等问题。最终导致工程的设计和评价只能流于表面,并未起到实质性的作用。除此之外,评价优化技术手段落后,各专业设计工种之间的协调性不足,缺乏配合等。

2.2有关工作人员整体素质不高在水利工程的监理工作当中,其主要任务是“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监理单位在开展监理工作之时,应当立足于相关合同,落实其中涉及的各项监理任务,组建项目监理机构,并且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而最终的监理目标的实现又依赖于监理工作的总体布置和之后的合理科学的管理,这就要求相关的工作人员专业、业务等方面的能力能够完全与之匹配。尤其是对于其中起到领导和引导作用的总监理工程师,不仅要做到专业、业务等方面足够优秀,还需要拥有良好的协调组织能力。就现状来看,目前还有部分的监理工作无法独立于原单位,在收到监理任务之时只是临时拼凑人员,而参与监理的人员又往往缺乏必要的法律、经济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对于现代化的管理方式了解不足,无法有效的提升监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与此同时,在这些监理人员当中又以离退休人员居多,整体结构不稳定,变化性较大。并且那些拥有良好的协调组织能力、专业水平高、管理经验丰富的综合型人才较少,人才引进也存在相当的难度,从而导致开展监理方面的工作人员整体素质水平不高,想要继续得到进一步的发展也较为困难。

2.3行为规范不够,监理作用未能充分体现部分小型的水利工程在进行建设的过程当中依旧无法完全依据相关的规范进行施工,甚至是边设计边施工,或者施工单位、业主、设计单位都是属于同一家单位。这就导致了在各自开展工作的过程当中,职责不清,责任制并不明确,管理工作一片混乱。当监理人员做任何的决定,或者存在不同的意见之时通常无法完全落实,监理效果与预期效果差距较大,对于质量的监督作用也较弱。一旦出现任何的质量问题,各个负责人之间互相推脱责任。

3应对措施

3.1提高专业技能对于监理工程师而言,专业的技能将直接影响监理的整体效果,也是开展监理工作所必须具备的重要条件之一。这就要求作为监理工程师不断的提升自我的专业技能,通过不断的学习,对失败的总结和成功经验的提取,最终满足该项工作所提出的各项要求。

3.2建立健全法律法规虽然我国在水利工程之上相关的法律法规正在不断的优化和完善,并且取得了极大的成就,但还是有不少的问题未能够解决,如不同的法律法规之间。国家颁发的法律法规和地方规定的条款之间存在一定的出入,有诸多不协调甚至是相互抵触的地方,并且覆盖范围也不够大,还存有部分遗漏。这就要求不断的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且提高相关法律之间的协调性,加强相互的互补作用,扩展覆盖范围。并且严格监理市场的准入管理制度,避免无证上岗、无资质承揽业务等现象的发生。

3.3提高整体素质,落实责任制,规范监理行为加强监理队伍的建设,促进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监理单位为相关的工作人员提供培训机会,从意识之上转变其看法,真正认识到监理的重要所在。同时通过培训进一步的规范每个工作人员的监理行为,认真提升个人的业务能力、安全意识、质量意识等。同时严格落实责任制,明确各个工作人员的具体职责范围,提高其责任感。可以将责任制和奖惩制度相联合,从而提高工作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注重现场的监理,对于每个阶段的工作都要认真仔细的进行监督和检查,自觉的规范自身行为,一旦发现任何不符合要求的地方要及时指出,并且监督施工队伍及时修正以达到相关的标准和要求。除此之外,要求监理工作人员要不断的进行宣传,让所有的工程人员认识到监理的积极作用,主动的配合监理人员完成相关工作。并且将每次监理任务纳入考核当中,以此引起各个监理人员的重视性和具体工作的落实度。

4结语

第2篇

【关键词】市政工程,招投标,存在问题,对策分析

中图分类号:TU99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前言

随着城市化建设的快速发展 ,市政工程招投标问题也逐渐得到了更为广泛的重视和关注。为了规范市政工程的招投标过程,使之科学化、合理化,我国的政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为规范市政招投标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同时也有效的解决了市政招投标过程中的一系列腐败问题。但是工程的招投标毕竟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它具有商品市场的特性,并且伴随市场的发展而不断地发生变化,发展的同时涌现出不少函待解决的问题。政府要想做好这项工作,必须不断的结合它的发展现状、发展环境,全面的看待它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从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提出相应可行的解决措施和方法,从而使市政招投标工作正确开展。

二.市政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招投标单位和个人主观法律意识淡薄,有待进一步提高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在发展市场经济的过程中,针对市政招投标中先后出现的种种不规范行为,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以保证市政招投标市场稳健、有序地向前发展;从而规范市政工程的招投标市场,使之走向规范化、专业化。但是在实际招投标市场中一些单位和个人对这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缺乏、法律意识淡薄。使国家《招标投标法》不能在实际招投标市场中很好的发挥作用,流于形式,起不到规范市场的作用。所以才会在整个的市政工程的招投标市场中存在非法挂靠、违法转包的现象。

从表面看,很多市政工程项目在实施招投标的过程中,是建立在双方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之上的。但是我们透过表面往实质看,却发现很多建设工程的招投标背后受到各方各级的行政干预的。建设单位并不是通过招投标来选择施工单位的,而是事先已经由行政单位内定了施工单位,再通过公开招投标来走个过场罢了。这种表里不一的现象在全国各地的市政招投标过程中是广泛存在的。

2.招投标市场存在“僧多粥少”,恶意竞争现象

(一)串通投标的现象严重

所谓串通投标就是指投标者之间串通投标,抬高或压低标价,以及投标者为排挤竞争对手而与招标者相互勾结的行为。在市政工程的招投标过程中,串通投标的行为具体的说有两种方式:一是投标者互相串通围标。在参加投标之前,相互串通的投标人间以口头、书面、电话等形式互相沟通,内部按报价高低拟定多个报价投标,从而达到既定中标人和中标价的目的。二是投标者和招标者互相串通投标。在公开招投标之前,招标人给拟定中标人事先泄露标底,并且投标人通过事前与招标人的商定,投标时压低或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招标人额外补偿;排挤其他投标人以便达到中标目的。

投标人间或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投标,通过私下暗箱操作、进行幕后非法交易的恶劣行为,不但破坏了招投标市场的公平竞争规则,而且使国有资产大量流失,造成不良的社会风气。

(二)当地政府行政部门干涉投标,限制或排斥外地投标单位。

地方政府为保护当地施工企业的市场,在投标报名、资格预审等过程故意为外地施工企业设置“门槛”,刁难外地企业顺利介入投标。比如:在投标报名前要求外地施工企业首先到当地省、市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备案,而备案截止时间短,外地企业来不及办理手续报名时间已经截止;资格预审程序中非法要求外地投标单位提供在本地的施工业绩,进而排斥外地施工单位进入本地市场;开标过程非法要求外地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到场等不法行为;

为达到保护本地企业的利益,行政单位联合招标人通过不正当的手段对整个招投标的过程进行干预,排挤其他投标者。严重的扰乱了整个市政工程正常的招投标工作秩序,破坏了招投标工作的公正性,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招标的意义。

3.招标人对招投标的重视力度不够,寻找借口,规避招标

主要表现在通过非法手段将整个的市政工程项目化整体为部分,再分包给不同施工单位。我国《招投标法》规定,如果一个市政工程的各种工程建设施工费用概算价在50万元及以上,必须进行公开招投标。所以,一些单位为了规避招投标,把符合规定的项目人为的进行拆分、肢解,化整体为部分,从而使整个项目免于招投标。或者是把整个市政工程项目分阶段报批,只申报部分项目,从而使每一次的项目都达不到法定招投标数额,从而免于公开招投标。

4.缺乏客观、公正的评标和定标方式

评标、定标方法不科学、不合理。很多招标单位在进行招标之前,没有依法客观地制定一套公平、可行的评标规则,在进行整个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中,设立的评标、定标方法不科学,具有倾向性。使整个招投标过程失去了公平,甚至使许多别有用心的投标者钻了空子,让招投标失去了原来的意义,还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

5. 合同管理不够严格

据法律规定,招投标工作结束后,中标者应该在中标通知发出的30日内,与投标者订立合同。合同订立依据招标文件中的双方约定的条款订立。但是实际情况是,在招投标工作结束之后,招投标方为达成“共赢”,私下签订“阴阳合同”。施工过程中以各种理由,各种借口,随意变更施工内容或要求,增加投资额,造成整个投资超出之前的计划,之前的招投标失去了意义。

三.市政工程中招投标的对策分析

针对市政市场的存在不当竞争机制,为引导市政企业在投标中自由、公平地竞争,需要国家在以市场经济为主导的前提下进一步规范市政企业之间的竞争模式。

首先应为市政招投标项目提供更为广阔的信息服务平台,使市政招标采购信息在国家或政府规定的网络平台上传递和沟通,使投标企业能更全面地了解该工程招标的相关信息;其次应提高招投标单位和个人的整体法律意识,特别应加强施工单位法人教育,建立必要的考核制度。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建立合理的奖罚制度,规范企业在招投标市场行为。再次要应加强政府在招投标市场中的监督功能,正确引导招投标市场向正确的方向发展,为招投标工作创造—个良性的发展环境,保证招投标工作的公平顺利进行。

1.巩固和完善法律法规的制定,确保《招标投标法》在招标市场中的执行力。

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规范竞争市场和完整监督体系。法律体制的不统一致使在市政建设的招投标工作的不规范和执行力度的不具体和不全面。工程建设的招投标工作要依靠于法律体系的健全和规范。要在统一了市政建设的管理权力的同时对相关的法律体系进一步进行规范和统一,使刚制定的法律法规能满足工程建设的现状和需求,法律法规的制定应在系统上和执行上充分考虑工程招投标工作现状,在有法可依的基础上加大执行力度。对在工程招投标工作中违法违规行为的投标企业和评审人员,也要在巩固完善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加大惩罚力度,促进市政工程招投标工作的公平顺利进行,建立一个持续有序的竞争市场。

2.健全完善招投标工作的监督管理机制,保证招投标工作的公平性

市场经济的不正当竞争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监督机制的不健全和不完善,要在规范市政市场的同时加强对企业、对评审人员的监督管理。市政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一个最重要的因素是投标活动的公平性,这在很大的程度上依靠于监督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无论是在招标前、招标过程中还是招标完成后的建设中政府的监督管理体制都应细致而全面,防止一系列虚假竞争、权钱勾结现象出现。再对投标企业展开全面重点监督的同时也可建立意见反馈机制和群众监督机制,让政府和中标的企业置于群众的监督范围之中,将监督的权力交付于广大的人民群众,同时通过工程的建设建立起政府与群众之间的良性互动机制。

3.招投标活动中必要的保密工作

首先,评标专家的抽取是开展评标工作的第一步。若是人为选取评标专家或是评标专家名单泄漏,都会造成评标公正性名存实亡。因此,评标专家的抽取应是随机的,而且要对所抽取到的专家名单进行必要的保密,直至评标结束。

其次,标底编制的科学性为保密防止漏标起到关键作用。标底管理不合理就会出现漏标现象,并且由此会产生一系列的腐败现象。目前常见确定标底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评标标底底价=标底价;二是评标标底价=(A+B)/2,其中A代表招标人的审定招标控制价,B代表招标人报价在合理控制价允许偏差范围内筛选出的合格投标人的投标平均报价;显然方法一容易漏标,不好控制。而方法二带有很大的随机性,弱化了招标人标底价对中标价的影响,比方法一在公平竞争上前进一大步,在现行招投标市场应优先运用。

4、合理确定评标方法

尽管评标时间有限,有些专家对经济方面不甚了解,仍然制定了有针对的评分方法。对投标报价过低总价、投资占比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均要求进行比较;不合理低价或过高报价,均将提出质疑,合理废标,有效遏制投标单位无序竞争,哄抬报价、恶意压价抢标、不合理的不平衡高报价等行为的发生。

在评审专家对商务标评审过程要优先推行计算机软件评标为主,人为核审单价为辅的原则;技术标进行评判时,可以隐去投标文件中投标人的名称、背景等内容,减少人为因素对评标的干扰,促使评标工作客观、公正地进行。

5、加强中标后合同管理

招标文件中要有相应合同条款和履约保证金要求投标人做出响应,为中标后合同订立的提供依据,保证中标合同顺利签订。同时建设主管部门坚决贯彻标后合同签订后的备案制,一旦发生纠纷,应以建设主管部门的备案合同作为裁定标准。因为市政工程地下、地上不可预见情况较多,因此在标前投标人应做好现场踏勘工作,详细了解现场地质情况,同时向招标人提出相应疑问,招标人以书面的形式给予答疑。招标人对不确定的因素应以预留金的形式写入招标文件中,合理确定变更调整幅度,规范变更程序,使最终决算价控制在合同价内,从而保证国家投资有效应用,杜绝腐败浪费现象。

四.结束语

市政工程关系到我国的城市化建设进程,关系到我国广大居民的生活质量的提高,其招投标过程将会直接对整个市政工程的成本和工程质量产生深远的影响,在新的时期下,加强对市政工程的招投标的管理和监督,将会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赵和 市政工程招投标存在问题及对策[期刊论文] 《科技经济市场》 -2006年11期

[2]丁亮苏 浅析市政给排水工程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期刊论文]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 -2011年26期

[3]霍兴 浅谈市政公路工程招投标中出现的问题及对策 [期刊论文]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 -2011年17期

[4]张国利 李光泽 浅论给排水工程施工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期刊论文] 《安徽市政》 -2004年2期

[5]刘水荣 浅谈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的问题及对策 [期刊论文]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 -2012年9期

[6]骆国良 丁大元 市政工程企业成本控制的问题及对策 [期刊论文] 《中国新技术新产品》 -2010年12期

[7]张传秀 市政工程招投标中的若干问题探讨 [期刊论文] 《现代企业文化》 -2009年14期

第3篇

工程项目管理形成一门学科是在20世纪60年代以后。我国开始接触项目管理是在20世纪80年代。工程项目管理理论,首先论文从原西德和日本传入我国。当时,我国改革开放已全面展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形成,工程项目管理体制也发生了相应变化。此后由于外资项目的增加及国际文化交流的进一步发展,工程项目管理理论和实践经验在我国进一步得到推广应用,尤其是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建设的项目,必须按国际惯例实行项目管理,这进一步加速了项目管理理论在我论文国的推广应用,也促进了我国建筑业管理体制、投资体制等方面进一步的改革。

鲁布改水电站引水系统工程是我国第一个利用世行贷款,并按其规定进行国际竞争性招标和项目管理的工程。以此为契机,我国首先在施工企业中推行项目管理,1987年在全国推行项目法施工,目的是建立在施工项目管理为核心的企业经营体制。80年代末,为了进一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完善工程项目管理体制,我国继而推行了招标承包合同管理制、项目法人责任制论文、工程建设监理制等。为了与国际惯例接轨,我国从20世纪90年代陆续开始了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和注册估价师的考试,凡通过考试的,可获得执业资格。

二、工程项目管理的特点

1.工程项目管理是一次性管理。这是项目管理区别于其他管理最显著的标志之一。因为项目是一次性的,决定了项目管理也是一次性的。在项目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失误,很难有纠正机会。

2.工程项目管理是一种全过程的综合性管理。论文由整理提供idi-language:AR-SA">论文项目的生命期是一个有机的成长过程。项目的各个阶段既有明显的界限,又有相互衔接,不可间断。这就决定了项目管理应该是项目生命周期全过程的管理。

3.项目管理是一种约束力很强的管理。项目管理的一次性特征其明显的目标和时间限制、既定的功能要求以及质量标准和预算额度,决定了项目管理约束条件的约束强度比其他管理更高。项目管理的重要特点在于项目管理者必须在一定的时间内,在合理应用而又不超越这些条件的情况下,完成既定任务,达到预期的目标。

三、我国工程项目管理的现状

1.工程建设法律、法规不健全。尽管我国已经有了相关的法律、规章,但仍没有一个在项目管理专业和行业范围的指导性实施准则。目前我国建筑市场比较混乱,项论文目管理很不规范,“无法可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极为普遍。

2.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不够重视。可行性研究是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成果,对工程项目在建设投资决策前进行技术经济论证的一门综合性科学,它是保证工程项目以最小的投资耗费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的科学手段,也是保证工程项目在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建设上可行的科学方法。但是目前我国的许多投资项目都不重视这方面的工作,项目匆匆上马,盲目投资,这样不仅造成经济上的巨大损失,而且也可能埋下质量隐患。

3.对实行建设监理的必要性的认识有待提高。我国推行的建设监理,就是国际上通行的由项目管理公司或咨询工程师代业主进行的项目管理。目前国内存在两方面的问题,一是项目法人不肯放“权”,没有充分利用监理和咨询机构,发挥他们的作用;二是工程咨询业欠发论文达,管理不规范,没有真正成为专业管理的内行。

4.项目管理人员普遍素质较低。由于我国对项目管理的系统研究和行业实践起步较晚,到1991年才成立全国性的项目管理研究会,目前国内还没有一个正式发行的项目管理专业刊物,项目管理人才培养也相对落后。目前我国项目管理人才培养和资质认定工作多偏重于承包商和监理工程师方面,忽视了对业主项目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和资质认定。

四、我国项目管理的发展趋势

1.项目管理国际化。项目管理国际化不仅在中国而且在全球越来越明显,这主要是由于国际合作项目越来越多。现在不仅是一些大型项目,论文由整理提供

/eWebEditor_new/">连一些中小型项目要素都呈国际化趋势。尤其是加入WTO后,我国的行业壁垒下降,国内市场国际化,国内外市场全面融合。就工程建设领域而言,外资利用将会进一步增加,海外建设市场也会进一步向中国开放,国际工程将会进一步增加。从工程项目管理角度看,这意味着工程建设管理模式、工程项目咨询、工程项目融资、工程招标、合同管理论文等均要求国际化和国际惯例接轨。

2.项目管理信息化。伴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项目管理的信息化已成必然趋势。工程项目管理是一门综合学科,应用性强,很有发展潜力。目前人们把它与信息技术相结合,用计算机辅助工程项目管理,使工程项目管理的效益大大提高,并促进了工程项目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用Internet进行工程建设管理方面的信息交流,促进了工程项目管理水平的提高,推动了工程项目管理研究的深入。

3.项目管理的专业化。现代社会对项目的要求越来越高,项目的数量越来越多,规模越来越大,越来越复杂,需要职业化的项目管理者,这样才能有高水平的管理。项论文目管理发展到今天已不仅是一门学科,而且成为一个职业。在现代社会中,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公司专门承接项目管理业务提供全过程的专业化咨询和管理服务,这是世界性的潮流。项目管理已成为一个新兴产业,已探索出许多比较成熟的项目管理模式。

4.项目管理的社会化。在现代社会中,项目管理越来越趋向社会化。将整个项目管理任务以合同的形式委托出去,让专业管理公司负责管理,这是项目管理的一大趋势,最典型的是建设工程监理制度。我国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推广建设项目监理制度,这是建设工程管理社会化的一个重要步骤。

五、加入WTO后我国工程项目管理的对策

1.工程建设所涉及的法律、法规要进一步完善和调整。工程建设领域经过近20年的改革与发展,初步形成了法律、法规的框架,但还不能适应加入WTO的需要,需继续完善,形成完备的法规。另外,政府部门应加大执法力度,杜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

2.工程投资体系应进一步改革,项目法人的主导论文由整理提供

e:EN-US;mso-fareast-language:ZH-CN;mso-bidi-language:AR-SA">论文地位要进一步加强。政府应退出经营性项目的投资,使项目法人真正成为责任主体,并由其对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负责,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

3.工程咨询业有待发展,管理水平也需进一步提高。在工程项目建设中,项目法人应主要负责工程项目资金的筹划、项目组织和项目决策。而项目管理应由项目法人委托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公司去承担,应充分利用咨询和中介机构。

4.工程建设企业管理水平迫切需要提高。当今工程项目越来越趋向大型化、复杂化、国际化,这就要求国际化的项目管理。而我国的建设企业素质低、管理水平不高是目前的一个普遍现象,应尽快改变这种局面,以增强竞争能力。

5.工程建设管理方面的规程、规范、标准和制度要作进一步调整。

第4篇

关键词:新形势,建筑工程,监理,对策

 

1 引 言

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近年来成为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的热点话题之一。我国每年有十几万人死于各种伤亡事故,平均每天事故死亡300余人,因事故伤亡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为每年1 500亿元左右,而建设工程安全施工事故占的比重较大。严峻的形势给监理单位开展安全监理工作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探索安全监理工作的方法与对策,对于免究监理责任,促进施工安全、保障工程建设顺利实现目标具有重要理论价值和现实指导意义。硕士论文,新形势。。笔者结合近年来安全监理工作的实践,总结出经验和做法如下。

2 安全监理工作的基本依据

明确依据是做好安全监理工作的第一步,从事监理工作的每个单位和每个人必须认真学习、熟悉并熟练掌握。当前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市[2006]248号),项目监理合同,批准的项目监理规划,批准的项目监理实施细则,项目施工合同、图纸、安全技术要求,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批准的专项工程的施工安全方案,业主制定的项目安全管理办法等。

监理人员是安全环节上直接面对社会的最后一环,某种程度上,监理会成为安全环节所有错误的最后承担者。不少施工安全事故,本来是设计单位、供料商、施工单位环节的问题,最后也由于监理人员安全意识淡漠不明晰、工作粗糙不细致等,被迫承担连带责任甚至全部责任。因此,增强监理工程师的安全监理责任感是当务之急。全体监理人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思想观念,工作中要处理好安全与进度、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把安全监理放在与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等同等重要的地位。

3 项目监理基本流程

一是成立组织,项目监理部应成立安全监理组织,将职责落实到人。总监直接负责,全员参与安全监理。二是建章立制,从制度上做到安全监理有据可依,管理制度可以单列,也可以将安全监理体现在项目监理规划、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中,明确安全监理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人员配备和岗位职责,要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等。三是加强对全员安全监理的教育培训,保证人员素质,安全监理有据可依。四是认真落实安全监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管理办法,深入施工第一线了解、检查、指导、促进施工安全工作,从行动上做到有据必依。五是发现不安全因素、安全事故隐患后,及时采取相应的初始措施和后续措施,从落实上做到恪尽职守。硕士论文,新形势。。

4 施工监理阶段的安全监理工作

监理人员在日常监理工作中,不可忘记法律赋予自己的安全生产监理义务和责任,重点做好两个阶段的工作。在施工准备阶段要认真审查《施工安全方案》,施工阶段要做好施工安全的日常监督检查。

4.1 施工准备阶段

在开工之前,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工程施工安全方案或分部工程施工安全方案、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等,并由项目总监签发。其中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是重中之重,审查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

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明确要求施工单位在申请合同项目开工、分部工程开工、危险性较大的混凝土工程开仓、地下工程开工、垂直运输作业前,均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安全技术措施,监理工程师应该及时完成审查并签署书面审查意见。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工作应作为安全监理中的第一个“停止点”来对待。《安全技术措施》未通过监理审查的,该项作业不得开工。若施工单位擅自开工,监理人员要及时制止,并下发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拒不停工的,监理人员应向业主书面报告,与业主一道采取措施。施工单位拒不改正的,监理机构应在与业主、施工单位充分协调的基础上向工程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书面报告。监理工程师很有必要与业主、行政主管部门商量制定相应的处罚方法,包括经济罚款和载入市场信誉不良记录档案,有效地促使施工单位消除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

4.2 施工阶段

以往的监理人员在工地一线偏重于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等工作,当前的法律要求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安全监理也要常抓不懈。监理人员应尽快更新观念,适应新的要求,明确日常施工安全检查的事项。在安全监理指导思想上,要善于发现施工生产中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突出安全监理工作是重在预防,即强调事前控制,主动控制和超前控制。在安全监理内容方面,重点检查“人-机-料-法-环”五个层面安全生产落实情况和相关安全生产过程记录和安全自检记录。在安全监理的响应方面,将施工安全措施的具备作为安全监理中第二个“停止点”来对待,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及时做出适当的处理,发出安全整改通知或责令停工后向业主报告或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避免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所规定的法律责任。

4.3 安全监理记录、整编、归档

监理工程师要把安全记录放在突出的位置,同步做好安全记录资料的管理,以免丢失。安全记录包括日常历次检查记录、现场监理通知、自身培训记录、考试记录等,并按年度或文类分类后排序、编页、装订、建档、保管。

4.4 事故调查处理阶段

当工程发生施工安全事故后,监理工程师应当配合施工单位在现场采取积极措施,防止事故和损失进一步扩大,同时上报业主或有关主管部门。硕士论文,新形势。。在事故调查处理中,监理工程师应提供相关的安全监理工作记录,配合事故调查组的调查、责任认定。根据责任认定结果,监理工程师承担全部、部分责任或免除事故责任。

参考文献

[1]党智勇.浅谈工程建设安全监理[J].建筑安全,2000,(05).

第5篇

关键词:工程项目,风险管理,主要问题,防范措施

 

一、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的特点

(一)具体的工程项目风险具有特殊性

工程项目风险管理尽管有一些通用的方法,如概率分析方法、模拟方法、专家咨询法等。但一经要研究具体项目的风险,则必须与该项目的特点相联系,例如项目复杂性、系统性、规模、新颖性、工艺程度等以及项目的类型、项目所在的领域、项目所处的地域。

(二)风险管理很大程度依赖于管理者的经验

在整个风险管理过程中,人的因素影响很大,如人的认识程度、人的精神、创造力。所以风险管理中要注意专家经验和教训的调查分析,这不仅包括他们对风险范围、规律的认识,而且包括对风险的处理方法、工作程序和思维方式,并在此基础上系统化、信息化、知识化,用于对新项目的决策支持。

(三)风险管理在项目管理中是一种高层次的综合性管理工作

它涉及企业管理和项目管理的各个阶段和各个方面,涉及项目管理的各个子系统,所以它必须与合同管理、成本管理、工期管理、质量管理联成一体。

(四)风险因素不可能被全面消灭

风险管理的目的,并不是消灭风险,在工程项目中大多数风险是不可能由项目管理者消灭或排除的,而是在于有准备地、理性地进行项目实施,减少风险的损失。

二、工程项目风险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项目管理基本内涵认识模糊

项目经理部应该不是固定建制的,而是一次性的、临时组织机构。目前体制表现出的问题是:项目经理部可以购置固定资产;在工程结算时不按项目进行单独核算,项目部购置的固定资产的残值不评估,而是随意调拨价值取向不明,不能形成一个项目一核算。

(二)项目经理不到位

我国现在好多企业在招标时都拿一级项目经理的资质证进行招投标。可是工程拿下来后,并不是这个项目经理去干,而是别的项目经理去干,往往建设单位在招投标这前,项目经理既是优秀项目经理,又是一级项目经理,但是在干活的时候,人不到位,这是当前存在的一个比较大的问题。

(三)责权利不统一

很多企业项目经理的责任、权利方面规定的比较明确,可是在项目经理的利益方面却比较含糊,有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由于在责权方面不够统一、不够明确,在企业,虽然都愿意干项目经理,但造成两种不良现象发生:一是项目经理吃“大锅饭”,反正工程一到手,就干几年,干好、干坏与自己的直接利益关系不大,另一种是不顾企业的经济效益如何,借当项目经理,抓住时机“捞一把”的现象时有发生。

(四)管理关系不清

管理关系不清,“以包代管”和越权争利现象时有发生。好多施工企业把项目管理搞成了承包。我给你多少钱,或交多少管理费就行了,企业不去管不去问,最后出现了不少问题,甚至个别项目经理违法乱纪,走到犯罪道路上去。所以现在好多人对项目管理体制改革有怀疑。什么原因?其实问题不在于项目管理本身,而是由于实施过程中没有能够把握项目管理内涵,没有处理好两者之间的关系而造成的。

三、工程施工项目风险的防范

(一)以施工合同为基础的索赔

1、索赔的法律依据

施工索赔是合同和法律赋予受损失者的,对建筑企业来说是一种保护自己,维护自己正当权益,避权利免损失,增加利润的手段。虽然我国在培育和发展建筑市场中还存在有关法规不够健全、不够严密的问题,但客观上还是有一定条件的。《民法通则》、《合同法》以及《全民所有制建筑安装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实施办法》等都有涉及工程索赔的条款,可以作为推行工程索赔的法律依据。

2、索赔的证据种类

投标文件、会议纪要、来往信函、指令或通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的各种记录、工程照片、气象资料、各种验收报告、有关原始凭证、国家的相关规定及有效信息等。论文大全。

(二)以《合同法》286条及其司法解释为依据的维权

1999年颁布实施的《合同法》第286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合同法》286条及其司法解释对于建筑企业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而言,不啻为“一把尚方宝剑”。

(三)防范违法工程的风险

我国《建筑法》规定,允许建筑施工的工程项目应具备以下:①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②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条件许可证; ③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等。否则,即属,违法工程。

(四)防范“烂尾楼”工程的风险

“烂尾楼”工程的风险在于工程款不能回收,停、窝工损失。防止风险发生的途径,不承诺垫资,履约保证金只得不到赔偿能出具保函,一旦拖欠进度款,即向其发出限期催款函,如仍不,则果断停工,除非业主支付或提供了充分适当的担保,方可继续施工。

(五)防范项目法人的风险

有一种“发包人”,为了规避可能承担的责任而设立,这种项目法律特征是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资格人合作可能出现的风险是建筑企业的工程款难以收回。论文大全。

(六)防范垫资工程的风险

建设市场的不规范使得垫资施工成为司空见惯的事,虽然国家是明文禁止,但禁而不止。而垫资行为一旦发生,收不回款项的风险则如影相随。该风险的规避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①要求业主请第三方提供充分、适当的担保(如银行保函、抵押等)。论文大全。②风险转移人材料商和分包商。

(七)防范材料和劳务分包的风险

有必要在合同中约定,材料数量的确认必然以项目负责人签名并加盖项目公章或建筑企业公章的收货单为准,否则不能作为材料商供应材料的依据

为避免因劳务或其他零星工程分包而承担不必要的风险,分包合同一定要与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单位签订,即使有合同细节尚未落实而需先进场,也应先签订一个非常简单扼要的协议,表明分包单位是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单位。

总之,只要我们针对出现的风险及时研究对策,借鉴和总结各种不同经验,并提出治理措施,同时与国家政策紧密相联,做到合法、合理、合情并举,工程项目企业无论遇到何种风险,都能将风险化解或将风险降至最低点。

主要参考文献

【2】张锦泉 工程施工项目的风险管理及防范措施探讨 广东科技,2008(6)192-193.

【3】蒋 浩 何兴军 工程建设项目中的风险管理分析 工程建设与管理2008(5)203-205.

【4】张连国 工程项目风险管理方法及应用研究 现代商业,2008(9)98-99.

第6篇

一、武汉大学自考主考专业实践考核报名条件及报名费

1、论文答辩:本科段理论课程考试全部合格方可报考论文答辩。

实践课程:对应理论课程考试合格方可报考实践考核操作考试。

2、报名费:毕业论文答辩400元/人

实践考核操作考试无费用

二、武汉大学自考主考专业实践考核网上报名及缴费时间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28日—2019年6月3日

2、查看审核状态:2019年6月5日(考生服务平台查看审核状态,状态为审核通过方可缴费)

3、网上缴费时间:2019年6月7日—2019年6月11日

三、武汉大学自考主考专业实践考核报名流程图

四、武汉大学自考主考专业实践考核其它说明

第7篇

为了更好地促进经济发展,建设项目投资是政府扩大内需、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手段,也是刺激经济增长的有效途径。

贵州赵敏国企法律服务团主任赵敏向《中国经济周刊》表示,虽然贵州省国有企业投资经营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会,但是,由于存在法律法规不健全、企业制度不完善、不重视投资项目研究和论证、投资项目手续不完备、法律风险控制不足等因素,一些重大投资项目并没有使企业飞速发展,甚至有的企业因投资不当导致经营举步维艰。

贵州有个国企法律服务团

近年来,赵敏国企法律服务团成员先后承担了贵州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开发银行贵州省分行,贵阳市小河区政府,贵阳高新技术开发区政府,贵阳云岩区建设局,贵州省福建总商会,贵阳市工商联福州、长乐商会,贵州省港、澳、台投资企业商会,贵阳市台商协会,贵州饭店国际会议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贵州詹阳动力重工有限公司,贵州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贵州大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贵州榕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贵州常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贵州福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贵州正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贵州省长乐钢厂,绿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贵州小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并成功承办几百件诉讼、仲裁案件,参与非诉讼的工业园区建设、企业资产清理及处置法律事务、企业改制、公司并购的法律事务及金融银行等民商法律服务。

国企法律服务团做些什么?

2012年,赵敏国企法律服务团参与贵州省国资委关于国有企业重大投资项目法律风险防范调研,对贵州省国资委监管的10家国有企业进行调研,并执笔完成《关于开展贵州省国有企业重大投资项目法律风险防范调研》报告,在调研报告中对国有企业重大项目投资发生的失误和问题,进行详尽的总结和剖析,提出从立法规范和企业的制度建设、可行性论证与不可行性论证同行、建立法律意见书制度和法律动态全程服务、建立财务监理制度等建议,为规范贵州省国有企业投资行为提供科学的参考。

贵州省国资委要求在此调研基础上由赵敏律师完成《贵州省国有企业重大项目建设风险防范指导意见》,由贵州省国资委上报贵州省政府审核,贵州省国资委发文,作为贵州省国有企业重大投资项目操作规范和法律指导。

赵敏律师还多次受贵州省国资委邀请为贵州建工集团、贵州七冶建设有限公司、贵州詹阳动力重工有限公司等国有企业进行专题法律培训。2011年5月贵州省国资委作为专家推荐,赵敏律师为贵州盘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制度体系建设进行专家评审,受到贵州省国资委的高度评价。2012年,赵敏律师受贵州省国资委邀请,对贵州省国资委监管国有企业和代管的中央企业法律顾问做新颁布《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培训,同时为贵州省国资委监管国有企业财务负责人做《不良债权清收法律实务》培训。

赵敏国企法律服务团成员依法维护国家利益,通过专业法律服务,对有效避免国有资产流失作出了自己的贡献。在担任国家开发银行贵州省分行行外贷款评审专家委员期间,长期为国家开发银行贵州省分行B级贷款法律风险提供专家意见,对有法律风险的贷款提出法律意见,及时避免出现贷款危机。在为贵州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法律服务中,由于贵州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签订合同时,法律意识不足,合同中出现一些违法条款和无效条款,如按合同履行将给五建公司造成巨大风险,导致企业无法运行,在大方县大方镇白石村至石关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中,为贵州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挽回1.8亿元的损失;在贵州毕节大麦塘商住房、安置房工程中避免了8000万元损失。在为贵州詹阳动力重工有限公司提供法律服务中,为该公司挽回损失3000多万元。

在积极、努力地为贵州省国资委提供法律服务,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赵敏国企法律服务团受到国有企业和贵州省国资委的好评,并受邀在2011年对贵州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和部分央企进行调研,为贵州建筑行业法律风险防范进行分析,提出改革完善建筑企业资质管理制度、建立国有建设项目论证制度、建立独立的综合监管部门和执行部门、严格建设监理、招投标服务、质量检测等中介机构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实行以全面履行合同为核心的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等意见和建议。

国企最需要哪些法律服务?

赵敏国企法律服务团,通过实践撰写了论文《关于贵州省建筑行业法律防控调研报告》、《关于开展贵州省国有企业重大投资项目法律风险防范调研报告》、《律师要做合格的新社会阶层代表人士》、《科学发展再次激发民营经济的活力》;在省级以上法律刊物发表的论文有《民间资本参与国企改制重组的法律风险分析》、《当前我国国有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方面法制建设的困境与对策》,并在国家重要专业刊物上发表,为国企的法律制度建设提供了理论依据。

第8篇

毕业论文答辩稿一:

尊敬的各位教授,早上好!

我叫xx,论文题目是《我国个人集资合作建房的法律问题研究》,今天很荣幸能向在座的各位教授学习,也很高兴能和大家一起关注个人集资合作建房的课题。

下面我将从选题、内容、观点、意义等几个方面,简单介绍一下我的论文。

第一点,我想先说说为什么要选这一课题。大家都知道,个人集资合作建房具有两个鲜明的特点。一是热,二是新。热就是热点,个人集资合作建房出现短短两年时间,就引起金融界、法律界、房地产界、政界、理论界等领域的极大关注,成为热点中的热点。新就是新颖,个人集资合作建房是近两年来刚出现的新事物,老百姓对其了解不深,学者研究不多,操作者也在摸索中,政府管理处于真空阶段,立法更是空白,所以对各行业、各领域来说个人集资合作建房都是全新的事物。这一个既热又新的课题引起我个人的好奇和兴趣,同时在沈教授大力支持和鼓励下,我也大胆地决定以此为题,了解和研究个人集资合作建房,并作一些肤浅的探讨,也希望在撰写论文的过程中对个人集资合作建房有一个较为全面的认识。

第二点,想说说论文的结构、主要观点和大概内容。为了把个人集资合作建房这个题目研究清楚,我的论文采用了由浅入深、从面到点的结构方式。全文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是对个人集资合作建房的概述。首先介绍了我国目前个人集资合作建房在各个城市采用不同模式的实施情况,包括北京的与开发商合作、重庆的委托代建、深圳的盘活烂尾楼等模式,然后从纷繁多样的现象中总结出个人集资合作建房的概念,最后进一步通过评析目前存在的多种观点,表明本文倾向于将个人集资合作建房的法律性质定性为个人合作行为。第二部分是对我国个人集资合作建房的产生原因及存在必要性分析。本部分首先从思想根源和现实根源两个方面详细阐述了个人集资合作建房的产生原因,然后再从社会意义、政治意义和法律意义三方面全面论述了个人集资合作建房的存在必要性,表明个人集资合作建房的出现是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第三部分是对国际住宅合作社经验的分析与借鉴。本部分通过介绍国际住宅合作社的发展历史以及各国发展住宅合作社的成功经验,表明虽然我国暂时未有个人集资合作建房的相关规定和制度,但是可以借他山之石,借鉴外国的相关做法。第四部分是对我国个人集资合作建房的法律模式选择分析,本部分首先阐明了个人集资合作建房立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然后提出了对个人集资合作建房立法原则的两个设想,接着通过介绍现行法律法规对个人集资合作建房的可行性规定,提出了制定《个人集资合作建房条例》的立法模式设想,最后针对该条例的具体立法内容,运用比较分析、提出建议的方式,详细论述建立个人集资合作建房制度所需要的法律基本内容构造,包括管理组织模式、土地使用权取得模式、融资、资金监管及建设工程监管模式、房屋分配模式、物业管理及维修资金模式共五个方面的内容。

第三点,想说说研究这一课题的价值意义。意义有两个,一是实践意义。自2003年首次出现的时候,个人集资合作建房就受到了许多人的关注和认同,并迅速在全国范围内蔓延开来,许多人将之看作为现今房地产市场高房价的一种对抗,希望能藉此实现自己的购房梦想,而且非常期待能够住进自己建造、自己管理的理想家园。因此,个人集资合作建房是房地产市场发展到一定程度上的正常产物,研究该课题具有实践意义。二是理论意义。真正意义上的个人集资合作建房在我国尚属新生事物,既无成功先例,也无明确而完善的法律指引,因此无论对于政府主管部门而言,还是对于合作建房者们来说,都仍处于摸索阶段。因此,研究该课题还具有理论意义。希望能藉此抛砖引玉,让更多的专家学者关注和研究个人集资合作建房。

最后一点,想说说论文存在的一些不足。一方面,由于个人集资合作建房本身是新生事物,各界对其认识不深也不全面,人类认识事物都有一个过程,从感性到理性,从浅到深的,这是人类的一条规律,个人集资合作建房是个新事物,同样要经历这一过程。另一方面,由于本人时间、能力有限,对个人集资合作建房的理解难免存在偏颇与不足。由于上面这两方面原因,论文可能存在研究不深,探讨不全面等诸多方面的不足,与老师期望达到的水平仍有较大的差距,在论文打印方面也存在一些错别字。因此,恳请各位老师予以见谅并提出宝贵意见。我会继续关注、学习、研究这一课题。

谢谢大家!

毕业论文答辩稿二:

各位老师,你们好!

我叫xxx,来自xx级财务管理x班,我的论文题目是《谈企业的成本控制》,论文是在x老师的指点下完成的,在这里我向肖老师表示深深的谢意,向参加我的论文答辩各位老师表示衷心的感谢,并对我四年来的各位授课老师表示由衷的敬意。下面我将本论文设计的目的和主要内容向各位老师作一汇报,请各位老师批评指导。

首先,我想谈谈这个毕业论文设计的目的及意义。

从会计公式:收入–成本=利润可以看出,在收入一定的情况下,成本的高低直接影响着企业利润的高低。通过成本控制主体在一定职权范围内,把对成本控制产生影响的因素采取相应的预防和控制措施,一方面有利于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另一方面企业通过运用现代本管理理论,引进科学的成本控制方法,明确成本责任制度,调动工人的积极性,寻求更多更好的降低成本的途径,为企业创造更多的利润,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保证成本控制目标和企业利润最大化目标顺利实现。

其次,我想谈谈这篇论文的结构和主要内容。

本文运用理论研究和实证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采用归纳和演绎相结合,规范与具体案例相结合,本设计共分六章。

第一章导论,阐明了成本控制的目的和意义,并说明了论文的研究思路第二章成本控制概述,对成本控制的含义、内容和影响因素进行分析。第三章当前企业成本控制的现状分析,从企业的体制、价值链和管理方面入手。第四章企业成本控制的创新思路,引入现代的成本控制方法第五章具体案例分析,重点剖析海尔集团的成本控制方法。第六章结束语,是整个设计的总结,说明了企业成本控制的重要性

最后,我想谈谈这篇论文和系统存在的不足。

由于本人思维逻辑性不够严谨以及个人知识能力水平有限,使论文在内容严密上和结构的完整上有待提高。请各位评委老师多批评指正,让我在今后的学习中学到更多。

谢谢!

毕业论文答辩稿三:

尊敬的各位评委老师,下午好!

我是工商管理学院20xx级财务管理本科4班的XX,我的论文题目是《金融衍生产品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运用》。这篇论文是指我的指导老师XXX教授的悉心指导下完成的。本文在创作过程中无论是思路的形成还是文章整体框架的搭建均得益于XXX老师的启发和指导。他还对本论文具体章节的推敲和语言的组织进行了详细的修改和指正,并给与我许多宝贵的意见与建议。在此,我想对他表示最真挚的感谢和最崇高的敬意!

下面我将就这篇论文的主要内容、研究方法、研究过程中所遇到的困难和采取的对策等方面向各位老师做出简要的陈述,恳请各位老师批评指导。

首先,我想谈谈这篇论文的结构和主要内容。这篇论文分为六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引言,主要阐述了本文选题的目的及意义。

第二部分是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分国外研究动态和国内研究动态两个方面简单介绍了金融衍生产品在财务管理中的运用,从而准确定位金融衍生产品应用的现状。

第三部分为金融衍生产品相关理论概述,介绍了金融衍生产品的定义和分类。金融衍生产品分为金融远期、金融期权、金融期货、金融互换和信用衍生品。

第四部分是文章的重点部分,详细论述了金融衍生产品在企业风险管理、筹资、投资、公司治理及合理避税中的应用。

第五部分承接第三部分,就金融衍生产品在企业财务管理应用中需要注意的问题进行论述,主要分为(1)充分认识金融衍生产品的风险性(2)充分了解相关信息(3)坚持风险控制为目的(4)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机制四个方面。

第六部分为结论,主要对文章进行归纳和总结,同时也指出了本论文研究的不足。

然后,我想谈谈这篇论文研究方法和手段。科学的研究方法是我们进行理论研究的指导思想,而恰当的研究方法和研究途径则可以保证我们少走弯路,提高研究效率。在本课题的研究中,主要采用了的研究方法有:

1.文献查阅法。在理论方面,通过各种途径,查阅大量国内外文献,为课题研究提供理论依据。

2.理论研究法,理论研究法是研究中常用的方法之一,本文参考了大量专业文献及我国相关法律制度,进行了充分的理论研究,并给出了自己的独特见解;

3.归纳分析法,鉴于现实世界的复杂性使得经验证据往往不足,归纳分析就显得尤为关键,本文在研究金融衍生产品在财务管理中应注意的事项中运用了这种分析方法。

第三,研究过程中所遇到的困难和采取的对策

1、论文写作前期面临思路不清,对论文题目解读不够明确等问题。本人及时与指导老师进行联系,虚心听取XXX老师的意见,对论文从宏观上有了一个大体的认识,然后在写作中不断完善。

2.论文相关资料的收集比较困难。本人在图书馆查阅大量相关书籍同时通过互联网等途径收集到了大量研究所需的资料。

本篇论文已经完成,总的来说,在写作的过程中,我学到了许多东西,也积累了不少经验,更进一步丰富了自己的知识。在论文中一些内容表述、论证上存在着不足之处,一些问题还有待进行一步思考和探究,借此答辩机会,希望各位老师能够提出宝贵的意见,指出我的错误和不足之处,我会虚心接受,从而进一步深入学习,使论文得到完善和提高。

我的答辩自述完毕,感谢各位老师!

毕业论文答辩稿四:

各位老师早上好!

我来自**学院**班,我叫**,我的论文题目是******,本篇论文是在***教授的指导完成的。在此,我十分感谢她长期以来对我的精心指导和大力帮助,同时也感谢各位评审老师从百忙之中抽出宝贵的时间事一同参与对我这篇论文的审阅并出席本次答辩,以下是本篇论文的选题缘由、目的,资料收集准备工作以及文章结构。

一、选题缘由、目的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进程的加速发展,技术性贸易壁垒正逐步取代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成为新的贸易障碍,而在今后很长一段时期内将对我国的出口贸易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近年来,各种形式的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出台,导致我国出口竞争力受到极大影响。农业是海南省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今年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意见中,六大战略定位之一就是要把海南建成国家热带现代农业基地,这更加显现了加快海南农产品出口的重要性。造成海南农产品出口不畅的原因很多,而进口国设置越来越严格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是海南省农产品出口的最主要障碍。所以本文根据海南省农产品出口遭受技术贸易壁垒影响的具体情况,综合分析如何应对和跨越技术贸易壁垒,并提出可供借鉴的措施和路径。

二、资料收集准备工作

自****年**月上旬选定题目后,为了完成论文,本人进行了大量的资料收集,有来自网上的论文期刊,图书馆的书目,最主要是来自于海南的新闻网站。在****老师的指导下,经过阅读资料,拟定提纲,调研,写开题报告初稿、定稿,毕业论文初稿、修改等一系列程序,于****年*月正式定稿。

三、论文的结构

全文总共分为五个部分,约一万五千多字:

第一部分是引言,该部分主要介绍了课题的研究背景和意义,还有国内外对本课题的研究状况。

第二部分重点介绍了海南农产品对外贸易的研究状况。其中包括海南出口的特色农产品及特点,农产品出口的市场结构特征和海南农产品的竞争优势。

第三部分介绍了海南农产品遭遇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状况。分析了其遭遇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总体状况和海南主要出口农产品遭遇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状况。

第四部分,主要介绍了海南农产品遭遇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原因,包括国际方面的因素和海南农产品自身存在的问题。

第五部分也就是文章的核心部分,主要介绍了海南农产品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对策建议。包括针对农产品进口国采取的措施和针对海南农产品自身存在问题采取的措施。

第9篇

关键词:做好,企业,合同管理

 

合同是企业从事经济活动取得经济效益的桥梁和纽带,同时也是产生纠纷的根源。企业合同管理作为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堵塞合同管理漏洞,依法治企的关键就是运用法律手段来管理好企业。因此,搞好合同管理,是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最基本的要求,做好企业合同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一、企业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依法行事的基础。

合同是一种契约,是当事人之间依法确定、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市场经济要求公平有序地竞争,竞争的秩序要靠法规来规范。依法签订的工程合同是工程实施的“法典”、“规则”、运行的“轨道”。

目前,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存在许多问题。合同的签约率不高、合同文本不规范、履约率较低等等。合同欺诈行为时有发生,严重扰乱了企业的生产经营秩序。论文参考网。有的企业对在经营活动中发生的违约现象,运用法律手段自我保护的意识淡薄。这些问题的存在,干扰了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影响了企业经济效益的实现。

二、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合同是经济活动中的重要行为,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有多种途径,加强合同管理是一个重要方面。但是,在合同管理过程中,不同程度的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企业法制观念淡薄,合同法律意识差。一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相关负责人,不熟悉合同法的一般规定,基本上没有把合同管理纳入经营管理之中,合同法律意识差。有的企业没有明确的对业务人员的授权制度,有的单位超过自身的权利范围对外签订合同。

2、不签书面合同现象突出。盲目轻信“口头承诺”的协议,一旦一方失信,便纠缠不清,引发合同纠纷。有的企业仅凭对方的电报、电话、发货通知单就进行交易,给合同履行带来隐患。分析双方不签订合同的原因既有出于信任对方的可能,也有图省事的可能。但恰恰因为这些就经济合同签订过程中出现的不必要的过错,致使当事人事后需要更多倍的精力来弥补和处理这些当初图省事的一时举动。一份证明当事人当初合意主张的重要证据肯定比没有要好。

3、合同签订行为不规范、约定不明确。许多企业在经济交往中,也注意签订相关的合同,但却不使用以成文的格式合同文本,这样的结果往往是对合同标的约定不明确,合同条款不完善,责权利表述不明确,意思表达模糊,这样的合同极容易陷入欺诈圈套,引发大量合同纠纷。格式合同一般是在总结了大量的实践经验基础上起草的,对双方的权利义务约定比较平衡和均匀,因此建议尽可能选用规范的格式合同来处理双方的经济往来。当然,签订合同时对双方合意的目标指向物也应当有一个明确的约定,而不应当是含糊不清的。如果没有认真细致的调查说明合同条款事项,仅凭签订的不明确和不利于我方的合同,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只能受既判法律文书的约束,承受合法的“不法”侵害。

4、合同签订履行监控制度不完善。合同履行指的是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表现为当事人执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履行监控,是为保护合同的正当履行,而建立的相应合同执行的调整和控制制度。为保证公司或企业的合同能够得到有效执行,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转,一些企业也建立了相应的合同管理机构或相应的法律顾问制度,但由于和各业务职能部门协调或深入监控的程度不同,致使合同履行中因为不到位的管理,而使好的制度不能取得好的结果。作为领导者和决策者,一定要意识到合同制度已经逐渐成为企业管理的必要手段,一定要将这种管理制度落实到实处并且加以贯彻,而不仅仅只是当成一种摆设。而是要落实合同管理的机构、人员和制度,建立健全合同台账、档案制度,使合同管理逐步规范化、从而规范企业的签约和履行行为,堵塞漏洞。

5、合同履约率不理想。导致合同履约情况不理想的原因较多,但企业自身市场经营人员素质不高,文化水平偏低,法律知识贫乏,往往在合同签订前不调查对方资信情况,落入对方设下的“合同骗局”,是比较重要的原因。企业一定要注重培养一支懂法律、懂合同的经营队伍,提高信用观念,规范营销行为,才能使企业得到稳定的发展。

三、对策与建议

现代企业的合同管理是自始至终的全过程的、全方位的管理。根据多年来合同管理实践,我认为合同管理应做好如下几项工作:

1、提高合同管理意识。施工企业必须从思想上真正意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将企业的各项工作真正纳入合同管理范畴,切实按合同要求办事。企业领导对合同及合同管理工作要常抓不懈,通过经常举办学习班、讲座、办理各种宣传栏等方式,提高全员的合同管理意识,把按合同程序办事、认真执行合同要求,变成全员的自觉行为。建立合同管理机构。要从上到下建立健全合同管理机构(包括专职机构和兼职机构),使合同管理覆盖到企业的每个层次,延伸到各个角落。设置专职法律顾问、合同管理工程师、合同管理员,并具体明确合同管理人员的地位、职能,合同管理部门与其它执行部门的职责范围,合同管理的工作流程、规章制度,最终形成从合同谈判、审核、履行到监督检查,保证合同有效实施的织织保障体系。明确合同管理流程。对建立的组织机构,必须明确与之相应的工作流程。从合同签订前对招标文件分析、合同文本审查、工程合同策划、工程预算、报价、合同谈判和合同签订,到合同签订后建立合同实施保证体系、对合同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对比分析、诊断、合同变更、索赔和反索赔等过程,均要建立有效的工作程序,做到有章可循,职责明确,奖惩分明,避免职权交叉,互相扯皮。

2、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要使合同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法律化,首先要从完善制度人手,制定切实可行的合同管理制度,使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合同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合同的归口管理,合同资信调查、签订、审批、会签、审查、登记、备案,法人授权委托办法,合同示范文本管理,合同专用章管理,合同履行与纠分处理,合同定期统计与考核检查,合同管理人员培训,合同管理奖惩与挂钩考核等。企业通过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做到管理层次清楚、职责明确、程序规范,从而使合同的签订、履行、考核、纠纷处理都处于有效的控制状态。

3、重视合同审查管理。从合同的项目论证、对方当事资信调查、合同谈判、文本起草、修改、签约、履行或变更解除、纠纷处理的全过程,严格管理和控制。注重合同文本分析,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合法性分析。包括:当事人是否具备相应资格;工程项目是否已具备招标投标、签订和实施合同的一切条件,特别是具备各种批准文件;招标投标过程是否符合法定的程序;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合同法》和其他各种法律的要求。二是完备性分析。包括:构成合同文件的种种文件是否齐全;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对各种问题的规定有没有遗漏;合同用词是否准确,有无模棱两可或含义不清楚;对工程中可能出现的不利情况是否有足够的预见性。论文参考网。建议应尽量采用或参考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预防合同纠纷的发生,有效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4、重视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合同管理的质量。通过学习培训,使合同管理人员掌握合同法律知识和签约技巧,坚持持证上岗和年检考核制度,这不但增强了合同管理人员的责任感,也提高了合同法律意识。

5、重视合同变更管理。合同变更在工程实践中是非常频繁的,变更意味着索赔的机会,所以在工程实施中必须加强管理。合同管理工程师应该记录、收集、整理所涉及到的种种文件,如图纸、各种计划、技术说明、规范和业主的变更指令,并对变更部分的内容进行审查和分析。在实际工作中,变更必须与索赔同步进行,待双方达成一致以后,再进行合同变更。很多承包人往往不重视变更管理,对业主要求的变更无条件服从,导致工作做了却无法获得赔偿。

6、重视履行监督和结算管理。签约的目的主要是保障合同的及时有效履行,防止违约行为的发生,所以对合同的履行进行监督是十分必要的。通过监督可以知道企业各类合同的履行情况,及时发现影响履行的原因,以便随时向各部门反馈,排除阻碍,防止违约的发生。另外,合同结算是合同履行的主要环节和内容,合同管理部门同财务部门密切配合,把好合同的结算关至关重要,这既是对合同签订的审查,也是对合同履行的监督实施有效的管理。论文参考网。

7、违约纠纷的及时处理。合同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违约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要承担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或强制履行等法律后果。审查合同时选择合适的违约条款和纠纷处理条款显得很重要,一旦发生违约情形,要区别情况,及时采用协商,仲裁或诉讼等方式,积极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减少企业的经济损失。

四、结束语

现代企业合同管理不再是简单的要约、承诺、签约等内容,而是一种全过程、全方位、科学的管理,现代企业若能对合同实施有效管理,将为企业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提高产生巨大的推动力。

第10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 工程管理 项目管理 造价管理 工程质量 现状 对策

中图分类号: TU19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引言。

近几年来,我国的经济建设取得了可喜成绩,大有突飞猛进的发展趋势,作为经济建设的支柱产业,建筑工程的规模和建设速度空前发展。随着建筑规模的逐渐扩大,人们开始探索科学的管理方法,来完善工程管理,在此情况下,建筑工程管理成为建筑工程施工单位日常管理的核心要素。纵观建筑工程管理的发展过程,由于我国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工程管理中还存在较多问题,制约着工程管理的发展。

二.建筑工程管理的重要性。

建筑工程施工单位的经营活动基础是由彼此独立的不同工程项目组成的,施工单位管理模式的基本特征是把企业的整体经营活动作为管理目标,通过对不同工程项目的管理作为管理的基本单元,形成对整个工程的管理。建筑工程每个项目的成败,都对施工单位的经营状况和正常发展造成很大影响,因此,工程管理成为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实现管理目标的基础。对建筑工程施工单位来讲,工程管理仅仅只是企业管理众多内容中的一项重要的管理工作,虽然工程管理十分重要,但无法构成企业管理的全部内容,施工单位需要合理的调配企业内部的各项资源,创造最大化的经济价值,实现施工单位管理目标。建筑工程管理需要利用先进管理方法和手段,通过技术和工具的利用,结合工程特点,合理控制施工成本,准时保质的完成施工任务,实现工程的利益价值。工程管理是建筑施工单位最基本的管理,同时也是施工单位最基础、最核心的管理工作。

三.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现状及对策。

项目管理起源于50年代,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云南的鲁布革水电站(鲁布革水力发电厂)成为我国首次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并实行国际招投标的工程,开创了我国建设工程对外开放的“窗口”。我国1984年开始采用国际招标,推行项目管理,降低了工程造价,缩短了工程施工工期,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此后,在我国的许多大型工程项目中,开始推行项目管理体系。2000年1月份,我国开始实施《招标投标法》,该法推出后为工程项目管理提供了法律保障。

在建筑工程管理过程中,工程项目管理在处于摸索前进阶段,缺乏规范的管理模式和可以借鉴的国内优秀经验,由于项目管理不规范而导致的费用超支、工期拖延、工程质量事故层出不穷,事实表明,我国建筑工程的项目管理同国外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1.管理体系不健全。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缺乏贯穿工程项目全过程的管理组织,一般都是在工程项目开工前成立管理领导班子,而在项目完工后解散。

2.项目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健全。我国的法律法规较多,涉及建筑工程的也不少,但是没有一个能对工程项目管理提供专业性的指导和行业范围的实施准则,缺乏类似美国的C/SCSC等标准。由此形成了“无法可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现象,许多工程开始开展名义上的招标投标,却在暗中采用定价定人,即议标和假招标,存在许多“人情工程”。

3.缺乏对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可行性研究。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可行性研究其本身是需要在拟定建设项目的经济、技术等方面进行可行性研究,最终目的是要为工程投资决策者提供决策的依据。项目管理的可行性,涉及到工程设计、合作签约、银行贷款等多个方面,由于缺乏可行性研究或研究不够深入导致盲目投资,往往都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为了实现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最终目标,从爬行中成长,建筑工程的项目管理必须要经过发展、成熟、完善的步骤,需要进行很多改善,来逐步实现管理目标。

1.管理保持同国际接轨。随着我国加入WTO后,建筑工程项目融入国际市场的机会越来越多,要使项目参与到国际竞争中,工程项目管理就要保持与国际惯例同步,要从工程管理、安全管理、质量管理、造价管理和合同管理上向国际化标准靠拢,借鉴国际上完善的法规,实行严格的制度管理和施工资质管理,通过技术方法、质量保证和工程监督,将技术法规和工程质量相融合,融入国际标准,才能真正融入国际市场。

2.完善管理体制。我国建筑市场的管理不太规范,相对较为混乱,还存在“无法可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现象。为了杜绝不良影响,需要通过立法、政策引导,健全建筑工程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通过法律手段,促使工程策划、设计、施工、竣工等都纳入法制轨道。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步伐的深入,经济开始融入全球经济市场中,建筑工程中许多项目都开始采取国际招标,促使项目管理朝向全球化、国际化方面发展,同时由于信息技术的发展,更多的知识被应用到工程项目管理中,为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提供了新的发展动力,通过新知识新创意,采取了新的管理手段和管理方法,取得了新的成果,也带来了新的财富。

四.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及质量管理现状及对策。

建筑工程的造价管理和质量管理是贯穿于工程施工全过程的主要管理要素,同时也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内容。目前,我国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和质量管理还存在以下问题:

1.协调管理力度不够。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是工程实体管理控制的关键所在,也是施工单位尤为重视的因素,而工程造价管理直接同工程经济效益相联系,工程管理中未能合理协调处理好二者的关系,导致在注重造价控制的同时,忽视了工程质量,而在过分追求工程质量的同时,又缺乏造价的合理控制。

2.工程计价方式不确定,存在不合理工程定价。

工程造价的计价具有动态性、差异性,在现阶段的计价方式中,还存在新旧方式并存。同时由于市场的供求关系出现失衡,在宏观政策调节下,建筑市场竞争加大,施工单位为了取得竞争力,存在不合理的工程报价,过分压低工程承包价格,不仅助长了不良风气,更对建筑工程质量造成严重的冲击。

为了避免造价管理和质量管理的冲突,建筑市场要通过制度来进行规范,通过建立市场监督保障体系、完善工程造价管理信息系统,建立有形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加强对工程造价控制,发挥市场调节机制,建立公平竞争市场来逐步规范建筑工程的造价管理,促使工程质量得到有力保障。建筑工程管理中,要注重造价管理和质量管理相结合,寻找经济、保质的施工方案,通过技术革新、工艺改革来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

五.结束语。

建筑工程管理涉及面较广,内容较为复杂,管理难度较大,施工中要根据实际工程,理性分析对管理的影响因素,合理采取相对的控制措施,提高工程造价、工程进度、施工安全、工程质量的管理水平,实现保质保量、准时完成建筑施工。

参考文献:

[1] 王勤轰 浅谈国内建筑工程监理制度的发展现状及对策 [期刊论文]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1年21期

[2] 肖洋 浅谈我国建筑工程管理的现状及对策 [期刊论文] 《课程教育研究(新教师教学)》2012年18期

[3] 赵伟才 孙辉涛 任积飞 我国建筑工程管理运用电子信息技术的现状及对策 [期刊论文] 《世界华商经济年鉴·城乡建设》 2012年9期

第11篇

【关键词】施工企业 合同管理 现状

1 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 建筑市场逐步走向规范与完善。2004年11月11日,中国正式加入WTO满3周年了,这意味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的3年保护过渡期结束,2004年12月11日起建筑市场全面对外开放,中资、外资企业都将享受“国民待遇”。全球经济一体化是世界经济发展不可逆转的趋势,逐步对我国国民经济主要支柱的建筑业产生了重大影响,给国内建筑施工企业带来了较大的冲击, 另外,市场经济的一个主要特征就是它的法律强制性,因此在建筑领域逐渐出台了《合同法》、《招投标法》、《建筑法》等以合同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合同是联系各合同主体的纽带,任何一方违反合同,必然要受法律的制裁,从建筑市场总体情况来看,目前建筑市场竞争激烈,建筑企业利润减少,合同的风险加大。只有重视合同,重视合同管理,才能有效的降低工程风险,增加企业利润。

2 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现状

我国加入WTO后,施工企业与国际交往逐渐频繁,到国外承包的工程及在国内承包的国际投资项目也越来越多。严格的合同管理是这些国际工程的惯例,一般都严格使用FIDIC合同条件。

就目前国内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现状而言,主要存在以下几点问题:

(1)缺乏完全法制化的社会环境。建筑和合同法律体系不够完善,部分法律条文不够严谨,有空子可钻。另外,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仍然存在。

(2)缺乏规范化的市场环境。业主利用买方市场的优势地位,提出苛刻的合同条件,施工单位为了生存不得不接受。业主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随意性太强,存在不按合同、不按规则和惯例办事的现象。

(3)施工企业的合同法律意识和合同管理水平跟不上形势的发展。一般来说,施工企业管理层对投标、签约工作还比较重视,但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监督、检查、统计、考核、奖惩还缺乏有效的措施和方法。

(4)合同管理人才缺乏,对合同管理人才培养不够重视。我国的合同管理起步较晚,合同管理人才缺乏。另外,由于外部环境不规范的因素太多,企业内部还没有形成重合同的意识和重视合同管理人才培养的环境。

在建筑市场上,不慎签订的一个合同就有可能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甚至面临破产的窘境,因此,施工企业必须加强合同管理,以提高企业的生存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3 加强合同管理的几点建议

3.1 树立合同观念,加强合同意识

企业要对管理人员加强法制教育,特别是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合同管理人员,不但要学习《建筑法》,更要学习《招标投标法》、《合同法》,使他们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处处以合同为依据,以合同管理为中心,只有这样,才能按合同办事,才能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国际工程中,合同管理更是项目管理的核心,尤其对承包商来讲,可以说其合同管理直接关系到项目实施是否顺利,自身的利益能否得到保护。

3.2 设立合同管理机构、培养合同管理人才

一个合理的合同管理机构,以及对合同管理部门的权责及与其它职能部门之间的界面的合理界定,是合同管理成功与否的关键;合同管理人才,需要素质高、学习能力强、知识面广、责任心强,需进行在职培训,组织专题学习和讨论,学习的内容有《合同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建立有效交流渠道,以达到互相促进、互补不足的目的,明确合同管理人员的责权利,建立完善岗位竞争机制和奖惩机制,以机制促进人,

3.3 建立和完善企业的合同管理体系及合同管理制度

施工企业就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个环节建立和健全具体的可操作制度没,这些环节应包括:介绍信的开具、信息的跟踪、合同的草拟、洽谈、评审、用印、交底、责任分解、履约跟踪、变更、索赔、违约、解除、终止等。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规范合同签订程序,减少失误。

3.4 建立合同管理信息系统

信息是合同管理的窗口。为了能及时掌握合同的实施情况,合同文件、变更记录、补充协议、会议纪要、各方的来往函件等文件要及时传递给合同管理人员,在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合同管理应建立在信息管理的基础上,施工企业要充分利用网络的优势进行合同管理,可以建立局域网,信息网站等。

4 总结

合同管理是一项高智能的工作,是一个复杂的体系,是项目管理的核心。面对我国建筑领域市场化的推进以及我国建筑业国际化的趋势,没有有效的合同管理,就不能实行有效的工程项目管理,就不能顺利的完成工程预期目标,施工企业必须加强合同意识,只有合同管理规范化,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和发展。

参考文献

[1] 金芳,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施工企业的策略研究[D].武汉理工大学硕士论文,2005.

[2] 韩风光,中小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研究[J].中国科技论文在线.

第12篇

【关键词】 硕士;创新能力;现状

一、我国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取得的成绩

(1)政策法规方面的不断改善。对硕士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的重视与实践是随着创新教育思潮的产生而产生,并逐步通过各项法律、政策、文件深入开展,国家出台了多项政策、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一育法》、《关于加强和改进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几点意见》、《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区域合作的意见》、《硕士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实施基本要求》等等。这些、法律、政策、文件集中反映了教育主管部门对硕士研究生教育创新实施思路与逐步规范的具体措施,属宏观的指导性文件。使我国硕士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取得了很大的成就。

(2)高等学校在提高硕士研究生创新能力方面取得的成就。第一,教育结构不断优化,培养形式多样化。近年来实施的“211工程”和“985工程”,建设和发展了一批重点学科、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和科技创新平台,为硕士研究生教育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确立了较为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门类比较齐全、结构和布局比较合理、覆盖面较宽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学位体系。”截止2008年上半年,我国专业学位教育已累计招生86.5万人,其中学历教育招生24.6万,占专业学位总体招生数的28.4%;在职攻读招生61.9万,占专业学位总体招生数的71.6%。目前我国参与专业学位教育的院校总数为431个,占我国博硕士学位授权单位总数的60%。我国初步建立了专业学位教育制度,培养了大量应用型专门人才。

第二,高等学校日益重视,积极探索各种途径提高硕士研究生创新能力。高等学校日益重视学生的创新能力培养,纷纷采取各种措施,加强研究与实施硕士研究生穿心能力提高的各种途径:

二、我国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国高等学校培养的硕士研究生创新能力总体不足。在2002年10月召开的全国硕士研究生院院长联席会上,参会者一致认为:目前,我国硕士研究生教育质量问题的一个主要表现就是—— 硕士研究生创新能力不强。

已有的许多调查数据也显示出我国硕士研究生创新能力不足。国务院学位办专项课题“硕士研究生教育质量的现状调查与研究”,从我国东部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共选择7所具有代表性的高校,发放了3500份问卷就我国硕士研究生教育质量的现状展开了调查,调查统计结果显示:我国硕士研究生创新能力总体上一般,其中9%和38%的导师认为硕士生的创新能力为“优”和“良”, 53%的导师和47%的教育管理人员认为硕士生的创新能力一般甚至较差;硕士研究生在这方面的自我评价也较低:硕士生创新能力自我评价“一般”和“差”的分别为51%和34%;用人单位认为硕士研究生创新能力“一般”和“差”的比例达68%。我国硕士研究生创新能力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具有创新性的高质量论文数目少。学术论文的质量和数量因其较强的客观性而成为衡量高校水平的重要尺度之一。近几年我国高校发表国际学术榜论文的数量有较大增长,但总体而言,我们与世界一流大学的差距仍然非常明显。不只表现在学术论文的数量偏少方面,更主要表现在学术论文的质量差距较大方面。即论文的被引用次数。

我国2005年在Nature和Science上发表的论文数量不到美国的五分之一;2006年我国的Nature论文被引次数超过期刊IF值的,不到美国的五分之一;Science论文被引用次数超过IF值的,不到美国的四分之三。”

此外,普遍认为学位论文的创新性是硕士生创新能力的体现。但在我国当下的硕士生培养中,学位论文的质量却不容乐观:第一,相当一部分硕士生论文写作过程中缺乏第一手资料,多是“闭门造车”,由于学生自身水平所限,搜集的资料不全面,很难做出具有创新性的学位论文。第二,部分硕士生的学位论文题目由导师指定,忽视选题过程学生发现研究创新点、提高自身创新能力的重要性。第三,硕士研究生文献检索和资料处理能力不足,严重影响毕业论文质量。第四,部分硕士研究生研究分析问题能力、逻辑推理能力与抽象思维能力不强,逆向思维与独立判断能力不足,对已有的学说或学术成果盲目信任、赞同,而较少的思考、质疑,较少把自己的观点、看法或实践表达出来,难以得出严密的结论。第五,论文答辩形同虚设,答辩组的成员多为校内相近专业的老师,彼此间互相照顾,论文通过率达到90%以上,甚至100%,这在很大程度上也使得导师以及学生放松了对学位论文重视程度,毕业论文的质量难以保证。这是一个令人担忧的结论,客观地反映了国内硕士研究生的创新能力不足。

第二,参与科学研究少。硕士研究生既是学生又是研究者,既要学习又要在科学研究工作中有所创造。硕士研究生要在科学研究中培养自身独立科研的能力,科研是硕士研究生教育中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参与课题研究其实就是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的科研实践过程,它与硕士研究生学习是相互补充的,硕士研究生能在参与课题的过程中不断提高自身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了解到自身的不足,推动自己进一步扩充知识。我国硕士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中存在的一个很大问题就是硕士生参与科学研究的机会太少。

第三,参与社会实践少。实践是创新思维的前提和基础,在创新实践活动中,创新思维能力可得到巩固和发展,使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得到进一步加强。知识的掌握和创新能力的形成,最终都将通过实践活动来体现。硕士研究生要走进社会,了解社会,最终服务于社会,就必须走出校园,以实际生活为基础,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培养硕士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参与科研实践活动极为重要。“社会实践”是硕士研究生接受锻炼、增长知识、施展才华的舞台,是新思想、新文化、新科技的“源头活水”,也是能更好地将科技新成果与社会的实际需要结合起来的有效途径。”

参与实践最明显的结果就是动手操作能力不强,动手能力水平低历来是我国硕士研究生能力结构中的薄弱环节。

参考文献:

[1]吴启迪.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第十次会议上的讲话「J].学位与硕士研究生教育.2006.1:1一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