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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基金论文

时间:2022-12-19 07: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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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基金论文

第1篇

(一)政府对社保基金投资干预过多日本政治具有典型的国家中心主义特征,因而日本政府对社保基金的投资管理也是高度集中和严格控制的。在日本社保基金的管理上,日本一直将其运用于一个单一的政策金融机构。在这一机构的运行过程中,社保基金的投资方向、投资项目,包括最终的决策都是由政府部门决定的。虽然政府的集中管理具有效率高等优点,但是如果忽视了市场机制的作用,并且缺乏必要的监督,就会导致在政府主导下的基金投资不能按照收益最大化原则进行,最终出现严重亏损。

(二)社保基金用于社会投资的比例过高社保基金投资运营的目标在于确保受益人的利益,而社保基金过多地用于社会投资将会导致这一目标的偏离。日本的社保基金投入到社会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福利领域的比例较高,这些投资项目的建设周期长、投资收益率低,因而导致社保基金在投入后,难以在短期内收回,严重影响了社保基金的流动性和收益性。此外,在制度不完善的情况下,日本公共设施建设中还经常出现“烂尾楼”和“豆腐渣”工程,这不仅没有使公众享受到基础设施方面的福利,而且还对社保基金造成了变相侵蚀。

(三)缺乏对社保基金运营管理的监督机制日本的“财投计划”在确定投资项目时,没有完备的运行体制,往往是资金管理部门官员根据自己的主观判断将资金投入到某一项目,并且这一过程没有任何机构来监督。政府官员往往不是社保基金投资管理方面的专业人才,他们做出的主观判断往往是不够科学的,这就使得基金很容易被投入到收益差的项目,甚至被用于政治目的,这显然不符合社保基金投资运营的目标。

(四)社保基金的投资运作体系存在问题日本将社保基金大多提供给了具有政府性质的财投机构,然后由财投机构将基金投入到各个领域。这些财投机构具有一定的垄断性,因此,它们往往不重视基金投资收益,只是维持收支大体平衡,这逐渐导致了基金投资出现赤字。此外,这些财投机构的账户大多都不透明,它们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往往会通过做假账来夸大其资产价值,这就使得投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能被及时发现,当问题被发现时,已经非常严重了。此外,这些财投机构在职能上相当于我国的地方政府,它们一般不能破产,因此它们产生的债务只能由国民来买单,进而加重了国民的负担。

二、日本社保基金投资管理失败对我国的启示

(一)适当减少对社保基金投资管理的政治干预在政府的主导下,日本社保制度的建立和发展长期侧重于实现国家政治经济目标,为此,日本政府将大量的年金积金投入到收益较差的公益部门和公共设施建设领域,逐渐积累形成大量的呆坏账。我国同样也是由政府对社保基金进行直接管理,在不少领域和环节也存在程度不同的行政干预现象。2006年闹得沸沸扬扬的上海社保案就是因为当地政府的过多和不当干预,将社保基金投资于房地产、铁路等部门,使得大量社保基金到期无法收回。所以我国应当吸取日本和我国已有的惨痛教训,在社保基金投资管理过程中适当减少行政干预,减少决策失误,杜绝权力滥用和现象。

(二)注重发挥市场在社保基金投资中的作用日本在反思失败教训后,在2001年对社保基金管理体制进行了改革,采取“政府集中管理,市场委托运营”的方式,实施了一系列的市场化运作措施。例如,采取公开、透明的方式对基金投资管理人和托管人进行评估和认定,并给予受益人投票的权利;建立了以市场化投资为基础的年金资产投资新型管理机制,并取得了一定的收益回报。我国可以适当借鉴日本的改革措施,在社保基金的投资决策、投资组合和风险投资等方面更多地采取一些市场化运作措施,这样一方面可以提高投资运营的效率,另一方面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弱化政府行政权的干预。

(三)不能将投资于股票作为主要的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方式由于日本企业年金投资于股票和债券的比例达到60%,且基本保持不变,所以企业年金的投资收益率浮动一直较大,最高达到过14.37%,最低却达到过-6.41%。可见将大部分的社保基金投资于股票市场并不可靠,这样无法保证基金的安全性。虽然我国目前对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股票的比例限制为不得超过40%,但从各国的经验来看社保基金入市是一种必然趋势,所以我国应该注意这一点,避免将过多的社保基金投资于股票来实现保值增值。

(四)减少社保基金在“社会投资”上的应用纵观各个国家和地区,都曾经不同程度地存在将社保基金用于“社会投资”的情况,其中发展中国家和东南亚地区的这种倾向更为严重。这些国家进行“社会投资”的动机都是为了实现政府的经济目标,但这种做法与社保基金投资运营的本质目标产生了较大偏离。社保基金一旦投入到周期长、投资回报率低的公共建设领域,就会在短期内难以收回,这必将严重影响到社保基金资产的流动性和安全性。社会保障基金是老百姓的养老钱、保命钱,它的安全性应该放在首位,而随着我国人口红利的逐渐消失和人口老龄化的加剧,每年会有大量的退休老人需要支取养老金,如果养老金存在收不抵支的情况,就会严重影响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和社会稳定。现在许多国家已经摒弃了将社保基金用于“社会投资”的做法,所以我国在选择社保基金投资方向和具体项目时也应当引以为鉴。

(五)完善社保基金投资管理的监督机制如果缺乏监督机制,就很难防止社保基金被投向收益率低的项目,甚至被用于政治和经济增长目的。日本在反思失败教训后,在2001年的改革中建立了外部监督、专家咨询、信息披露等制度,加强了对社保基金投资运营的监管,并取得了一定成效。我国可以借鉴这一经验,建立专家咨询和信息披露等制度,从而使广大民众可以随时了解社保基金投资运行的具体情况,对基金投资过程进行社会监督,这对抑制权力滥用,减少决策失误也会起到很大作用。

第2篇

社会保险财务管理是指按照国家统一的财务制度和社会保险机构的政策、法规以及社会保险机构财务目标,通过核算控制和监督手段,合理组织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支付、调节和筹备等财务活动。由于我国现行社会保险的财务管理实行现收现付制,基金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从这一方面看,基金的收缴支付是社会保险财务管理的重点。

一、基金收入的安全运作

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首要任务。社会保险是通过社会保险基金制度贯彻落实的,而社会保险基金的征集又是基金制度的基础,如果无法征集到基金,社会保险工作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所以,要做好保险工作,首先要做好基金的及时足额收入。企业社会保险基金的收入主要包括:

1.企业根据工资总额按一定比例提取的社会统筹部分。这是基金来源的主要渠道。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之间竞争日益激烈,导致部分企业效益滑坡,职工工资和各种福利也难以兑现,加之少数企业领导者的一些错误思想,出现拖欠社会保险费的现象,严重影响了社会保险工作的正常开展。对于这种现象,各社会保险机构和工作人员要树立“管理与服务”的思想,大力开展宣传工作,使企业和职工认识到实行统筹是利国利民、造福企业和职工的大好事,推动统筹工作的顺利进行。必要时,执行社会保险管理的强制职能,通过强制手段保证有关单位和个人履行社会保险义务,使基金能及时足额到位。

2.个人缴纳部分,这是社会保险基金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职工个人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个人缴费水平也将不断提高。对于这部分基金,各保险机构也应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实践证明,在社会保险工作中,多一分宣传就少一分阻力,增加一分动力。以上收入属于社会保险基金的主要组成部分,要保证其安全运作管理,就要做到:

(1)按计划的要求,及时收缴和储存社会保险基金,正确地支付退休费,保证离退休职工的生活。建立保险基金管理台帐,监督企业及个人按规定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基金以及欠缴情况,以便及时催缴,使基金及时到位。

(2)加强社会保险财务管理工作。社会保险财务管理工作对于社会保险工作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由于社会保险基金数额较大,如果没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就会产生许多问题。社会保险基金是广大劳动者的“养命钱”、“活命钱”。对于这部分基金社会保险部门应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法规。做到保险基金“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保证基金的及时足额到账,防止欺报,瞒报,漏报基金。防止截留问题的发生。加强会计业务核算,及时准确完整地处理各项业务,登记账簿,编制报表,提高管理水平。上级单位应定期组织检查,防止保险基金乱支冒用;审计部门应定期审计,防止基金的流失和挪用。二、基金支出的安全运作

社会保险的根本目的在于投保人遇到意外事故,疾病和失去劳动能力时的生活保障。这种保障功能最终体现在社会保险基金的支付环节上。主要包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生育保险支出和失业保险基金支出。现在主要的支付方式主要有:(1)社会保险机构直接发放;(2)社会保险机构委托银行发放;(3)由企业或单位代为发放。实践证明,采取前两种方式效果最好,基金运作最安全。第三种情况往往不能保证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存在这种问题的根本原因:是企业对社会保险机构没有法定义务,同时社会保险机构对企业也没有约束机制,当企业发生资金短缺、生产滑坡等情况时,就会发生本企业受保人不能及时足额领到社会补助资金的问题。

三、社会保险基金的保值和增值

社会保险基金就是为了实施社会保险制度而筹集的资金。这笔钱,如果以货币的形式存在,随着经济的增长,其价值——总的购买力要降低。因而。社会保险基金的保值就是通过一定的资金运营方式,保持基金总的购买力不降低;而增值就是在保值的基础上,使其购买力增加。从这一方面看,作为社会保险制度物质基础的基金,保证它的保值和增值具有重大意义。

依据社会保险基金的性质,社会保险基金的投资原则以及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的投资方式主要有:银行存款、国库券和国家发行的定向债券。

政府社会保险机构主管的社会保险事业与商业性保险公司主办的人身保险业务有着原则上的区别。社会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的基本社会政策,通过国家立法强制执行,具有非盈利性,而商业保险是商业保险公司运用经济补偿手段运作的险种,是国家经济活动的一个方面。经营双方按照自愿原则签订契约,运用经济补偿手段运作,以盈利为目的。

四、完善保险基金管理的对策

为确保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运作还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才能实现保险基金的最优化运行。

第3篇

[关键词] 社保基金 投资绩效 综述

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与投资运营管理的绩效问题,即社保基金投资的效果到底如何,是否达到了预期的投资收益,是学术界与实务界普遍关心的问题。

一、国外相关研究述评

国外学术界对基金估值和绩效评价理论的研究盛行于20世纪的六七十年代,后转入了业界的实务操作和学界的经验分析。社保基金运作的绩效如何,主要取决于社保基金资产运作管理水平与效率,它决定着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与投资效果。其理论基础是资产定价、资产组合以及有效市场理论。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基金绩效评价研究

20世纪30年代,欧美基金业绩评价的最简单直观方法是基金的单位净资产与投资收益率。但未考虑基金的风险特性及面临的市场状况,由此也导致对基金业绩实际情况的高估或低估。

比较典型的理论模型,如资本资产定价(CAPM)模型。这是一个市场均衡模型,它表明每一种金融资产的期望超额收益都与某个特定的市场组合的期望超额收益之间存在线性关系。不同的资产具有不同的回报,是因为它们具有不同的系统风险。证券选择与组合构造能力高的基金,通过充分分散化的投资组合,可以消除单个股票带来的非系统风险;若想获得更高的回报,则须承担更多系统风险。

2.投资基金业绩研究

关于投资基金业绩的研究主要有三个方向:(1)基金的整体收益是否超过了市场收益;(2)超过市场收益的部分有多大比例可归功为基金经理的投资才能;(3)基金的业绩能否长期持续。大部分学者的实证研究都表明基金的业绩比相应的消极投资的市场指数要差。Carhart(1997)的4因素模型较好地解释了基金绩效在1年内的持续性,却无法解释较长时期的持续性;同时发现,投资者购买前一年末表现最好的基金而卖掉表现最差的基金,当年可获得8%的收益。一定意义上解释了投资者大量购买和交易基金的原因。

总之,国外对基金业绩评价的研究,较大程度上是围绕对市场有效假定的检验。若市场有效,考虑到基金的运作管理成本,基金的业绩一定无法超过市场;但若现实的市场非有效,存在某些被错误定价的证券,基金就可以凭借一定的策略获得连续、意外的投资回报。

二、国内相关研究现状

国内这方面的研究起步较晚,关注的研究热点也只是放在国外已有的理论引进解释和实证结果是否适用于中国市场的问题上。李静钟、朝辉(2004)对如何提高社保基金绩效进行对策建议,指出社保改革的核心是做实“个人账户”。面对如此之大的养老金规模,偏低的投资收益将不能实现养老金有效保值增值。同济大学周光霞在(2005)《养老基金投资绩效评价》中本文基于养老基金越来越多地通过资本市场来达到保值增值的前提下,来研究养老基金投资绩效的评价问题。所以对于养老基金的投资绩效的评价也不能完全照搬基金的评价方法,应该在理解养老基金投资特点的前提下,提出养老金的独特的投资评价方法,借此来对一定时期内的养老基金的投资绩效做出正确的判断,总结经验,从而有利于养老基金的保值增值[3]。刘子兰、陈晓红和李红刚(2007)在《B―S期权定价模型与社保基金最优费率研究》中指出委托投资最优管理费虽然这是一个不低的费率水平,但是,理事会已经将收益率波动风险转嫁给了投资管理人,如果收益率超过上限水平,则投资管理人有权占有超额收益。李映辉、钟贵江(2007)针对上海社保案从审计角度对我国社保基金投资绩效进行研究,对绩效审计的基本框架做了探讨。

三、结论

因为社保基金对投资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要求不同于普通基金,所以,在社保基金绩效的评价过程中应该考虑到安全性和流动性的指标,并能够将其置于收益性之前,安全性是社保基金投资过程中第一位所要实现的目标,这是绩效评价不能同于普通基金的最根本原因。

目前对于社保基金绩效的研究较少。这一方面是因为我国资本市场发展时间较短,社保基金作为市场主体出现的机会较少,所以大多数主体对其绩效评估采用和普通基金一样的方式,这容易导致社保基金投资人和相关责任人的短视行为,最终侵蚀参保人利益。与社保基金本身特性相结合进行研究是研究中有待进一步深化的问题。

参考文献:

[1] Modigliani F, Modigliani L. Risk2adjusted performance Journal of Portfolio Management, 1997, 23(2):452

[2] 李静 钟朝晖:提高社保基金的投资绩效对策分析. 金融与经济[J ]. 2005(1)

[3] 周光霞:养老金投资绩效评价研究. 同济大学硕士学位论文[M] 2005

第4篇

[关键词]国有股转持;社保基金;大小限;扩大消费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0)48-0109-02

2009年6月19日,财政部、国资委、证监会和社保基金理事会联合公告,在境内证券市场实施国有股转持政策,转持的国有股由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持有。据四部委联合的《实施办法》,股权分置改革新老划断后,凡在境内证券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含有国有股的股份有限公司,均须按首次公开发行时实际发行股份数量即增量发行部分的10%,将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有股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这一办法被业内人士称为国有股转持政策。本文重点分析转持政策的正向效用。

1 国有股转持的基本效用是提升社保基金实力

社会保障基金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条件,是社会保障制度得以建立的物质基础,是社会保障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社保基金的筹集是社会保障基金运行的起点。财政资助、企业缴纳、个人缴纳、社会捐赠和基金运营增值是社会保障基金资金的五大来源。然而现阶段,人口老龄化的加快、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转型带来的隐性债务、个人账户空账运行及社会保障水平刚性增长等导致我国社会保障基金出现天量资金缺口。截至2008年年底,我国社会保障基金资产总额为5623亿元,负债为492亿元,基金净资产为5130亿元。而按国家的养老金制度设计,社保基金缺口在2008年年底至少是1万亿元以上,如加上社会统筹账户缺口,我国城市人口的公共养老金缺口至少在2万亿元以上。据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最新估算,截至2010年上半年,中国养老金“空账”规模大约为1.3万亿元;2004年该数字为7400亿元。而据世界银行的估算,单就社会保障基金中主要项目基本养老金一项,我国未来三四十年的资金缺口就高达9万亿元。

国有股转持政策的出台,其目的与减持政策一样,在于充实社会保障基金,弥补资金缺口。首先看到的是,转持政策提到的新老划断至桂林三金药业IPO之间的符合条件的已上市公司,其应该把部分国有股转持给社保基金。这部分公司有131家,涉及国有股东826家,应转持股份约83.94亿股,以境内证券市场15倍市盈率的股票平均中位值来计算,大约值为1000亿元。虽然这1000亿元相对数万亿元的历史缺口有些杯水车薪,但国有股转持的制度设计优化了社会保障基金的资金来源途径,据有关专家测算,如果今后的含国有股的公司IPO能够保持正常节奏,且这些企业的经营又基本良好,同时股票二级市场也能够保持稳定,那么通过国有股转持,未来社保基金将有一个良好的发展,再加上其他渠道的补充,其历史欠账会在几年内得到解决。而且转持政策给社保基金带来了两个想象空间:一是2006年6月19日以前的沪深上市公司的国有股是否转持;二是转持比例会不会在现有基础上有所增加。如果现转持政策能够顺利推行、市场各方面反响良好的话,转持的资金增量改革就有可能随之推行,这又会给社保基金带来实质性的支持。从这个角度看,2001年的国有股减持的动机也是为了支持社保基金,及早解决社保基金空账运行问题。只是当时没有进行股权分置改革,没有良好的环境和制度作为依托,所以减持政策最终被叫停。

2 国有股转持政策深化了国家财富与全民之间的机制

国有股是国家代“全民”所有的股份,其意味着中国公民对于国有企业都拥有一定份额的实质性所有权,只是在公司治理层面,需要借由全国各地大大小小的国企管理层来对国有资产进行管理。从法理上讲,全体民众应该拥有部分自主处理自己所拥有的国有股权的权利,这其中就包括卖出、转让甚至赠与等。但因为目前诸多机制设置的原因,国有股与民众中间隔了太多层级和距离,以至于真正作为国有股所有者的民众很难直接从国有股的诸多操作中获取实际财产性收益。

转变这一局面的关键在于减少民众与国有股之间的距离,通过相关国家制度的设定让民众直接高效地享受国有企业的“全民所有”属性所带来的经济价值。社保作为全民性的社会保障的提供者,刚好可以与“全民所享”这一属性对接。通过将国有股转由社保基金持有,实质是让民众的整体社保账户得到提升,进而让民众得到普遍性收益。唯一必须确定的是,既然国有股具有“全民所有”属性,那社保也应该进行实质性的、非区分性的全民覆盖,超越地域、户籍等限制,真正做到全民平等。现实中城乡二元结构和区域生产力发展的不平衡,使农民和经济落后地区的民众在享受社会保障方面处于相对弱势地位,这与国有股本身的全民属性和社会保障的全民平等法理相悖,极易造成新的不平等,所以社会保障制度本身的改革也要深化。

3 国有股转持的实质意义在于扩大消费对增长的贡献

2009年是全球经济危机后各经济体力求经济复苏的第一年,我国为“保增长”和“保八”采用了加大政府投资和双松的财政货币政策。因为需求“三驾马车”中的消费不旺、出口衰退已成事实,只有“城镇化”理论大旗下的投资才有可能实现既定经济目标。可投资过多会不会造成新的产能过剩,理论界众说纷纭。但扩大内需刺激消费来实现经济增长却是国人共识。如何拉动内需?如何刺激消费?如何使庞大的居民储蓄变成现实购买力?可以说,最终消费率的长期过低,国内民众的消费需求增长缓慢,经济增长过分依赖投资,一直是我国经济发展的“痼疾”。据统计,我国2009年上半年经济增长7%左右,而投资贡献率高达9成;1993―2003年,我国最终消费率占GDP的比重为59%左右,而同期相比,世界为78%左右。不难看出,我国的消费显然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也低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如印度的消费率绝大多数年份稳定在77%左右。

我国消费率低除了因为传统保守的消费观念和崇尚储蓄的文化理念,更是因为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完善。社保制度的缺失,资金缺口的存在,使得老百姓失业、养老、医疗、教育及预期收入等产生忧虑,因而对未来生活的保障信心不足,对当前消费产生“后顾之忧”。对普通百姓而言,转持表明多年来名义上由全民所有的国企资产,现在可以用到他们最需要的社保中来了。如果转持的资产足够多,那些一直名义上与其他人平等地享有这些资产,但长期以来实际上可能与他们的生活毫不相干的弱势人群,在有病就医、老有所养、失业无收入时维持生计等问题上有了更多的希望。弱势人群社保体系的建立完善,会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他们将不多的收入储蓄起来,以应付孩子上学、生病就医、自我养老的状况。这部分开支由社保承担起来后,他们会将有限收入中的更多部分用于家庭当前的消费,从而储蓄率和投资率双双下降。从宏观经济角度看,经济增长中消费增长的贡献率会逐渐增加,这对扩大内需特别是扩大消费需求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意义重大。

4 国有股转持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国有企业改制成国有公司后,暴露出许多治理结构上的严重问题,主要体现在国有股之持股主体虚位的性质和“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两个方面。国有股转持政策出台前,上市公司的国有控股股东为了维护控股地位和应对市值考核的需要,一般不会主动减持股权。综合近10年学术界的实证研究,国有股“一股独大”对于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弊大于利。但是,当部分国有股被转持划归社保基金所有以后,情况就大不相同。社保基金在本质上是这些股票的财务投资者,如果公司经营得好,它会长期持有,一旦经营不好,只要不是处于限售状态,就会进行减持。这样,减持会弱化国有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控制能力,客观上增加了上市公司的压力。特别是社保基金所特有的追求稳定收益的特征,表现在其管理行为上,会对公司提出更多的稳健发展的要求,这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制约公司的经营行为。国有股转持政策的实施,将改变国有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从而不断完善国有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

5 延长部分“大小限”的锁定期,缓解市场减持压力

转由社保基金会持有的境内上市公司国有股,社保基金会继续履行原有国有股东的禁售期义务,对股权分置改革新老划断到本办法颁布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股份,社保基金会在承继原有国有股东的法定和自愿承诺的基础上,再将禁售期延长3年。这一项三年的延长期规定,缓解了市场减持压力,有利于稳定股票价格。同时,通过国有股转社保基金,强制延长这部分“大小非”即“大小限”的锁定期,可以迫使社保基金进行“长期投资”,抑制社保基金的“投机”冲动,从而有利于中国股市的长期稳定与健康发展。

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要采取多种方式充实社保基金,加强基金管理,实现保值增值”。不容置疑,国有股转持政策正是支持社保基金发展、增加百姓财产性收入的多赢之举,必将改善我国股市投资群体的生态环境。

参考文献:

[1]桂浩明.国有股转持:多赢策略[J].金融博览,2009(15).

[2]杜乐鹿.国计民生的新血液[J].宁波经济,2009(8).

[3]董登新.国有股转持:释放四大政策信号[J].金融博览,2009(7).

[4]张长春.国有股转持的最实质性意义在于扩大消费对增长的贡献[J].中国投资,2009(7).

[5]李振明.股权分置与上市公司投资行为[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5.25.

[6]金鑫.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5.210.

第5篇

关键词:社保基金,投资组合,绩效评价

 

1.基金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1管理体制不统一、法制不健全

包括领导管理体制不统一,基金管理难以协调、法制不健全,管理缺乏规范;社会保障基金运行机制不健全,基金的筹集、运用和保值增值难以形成良性循环;基金未纳入国家及地方政府的统一预算,缺乏统筹安排,基金分散,难以产生效益;现收现付的筹资模式难以渡过“老龄时期”,“代际转嫁”方式将出现支付危机、缺少可供选择的投资工具,基金保值困难等。

在社会保障制度运行过程中,也暴露出社会保障财务会计体系与社会保障整体改革步伐不协调之处。财务会计理论体系不完善,财务管理秩序混乱,管理透明度低,资金管理过程暗箱操作手法严重,会计信息披露不规范,会计管理体系不顺畅,会计制度欠缺等。现行的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制度运行至今,国家和省一直没有制定一部有关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法律、法规。1998年以来,社会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国家有关文件和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仅对各部门承担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职责作出规定,还存在着一些局限性,执行过程中也出现一些新问题,无从寻求法律依据加以规范,致使基金管理工作缺乏必要的法律保障,各部门之间职能错位,基金收支、管理等渠道不畅通,影响了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有效管理。

1.2扩面征缴难度大

目前,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主要是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以及部分事业单位和私营企业,而作为主要经济形式的民营企业由于对参加社会保险认识不到位,认为参保缴费增加企业的负担,出于利益考虑,不愿意参保。部分国有企业缴费有困难,存在拖欠社保费的情况。而效益好的企业认为不存在失业,参加失业保险是做贡献,往往又不愿意参保。事业单位也未按规定进行参保,事业单位大多是财政拨款,财政尚未将事业单位养老和失业保险费列入预算,同时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障支出由财政负担,且不存在失业,所以缴费积极性不高,致使扩面征缴步履为艰。同时,由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没有行政执法权,征缴强制力不够,加之部分企业效益差、无力缴纳或补缴社会保险费以及企业认识上的原因,导致拖欠社保费、少报瞒报缴费基数的现象严重。五险分立,管理不统一。目前,大多数地区五险经办机构不统一,分别由社保处、劳动就业服务处、医保中心经办,管理上不统一,存在重复工作、协调性差等弊端。由于五险分别运作,缴费基数难以统一,存在缴费基数不实的情况。五险分立的局面影响了各险种扩面征缴工作的衔接。另外,没有建立资源共享的平台,信息无法共享,不能及时全面掌握参加社会保险的总体情况,给管理工作带来困难。

1.3监督管理机制不建全,社保内部稽核力量不足

国务院颁布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区域内的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现实工作中,劳动保障部门、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都具有监管职能,但共同监管往往组织不力、信息不畅、效率不高,实际上弱化了监督效果。基金存储多渠道,不能很好地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在保险基金存储问题上,各地或多或少地存在一些问题,把所收入的基金在多家银行存放,有的存在国有银行,也有的存在地方金融机构,容易造成基金不必要的流失。国家明文规定,所有保险基金均要存入在国有商业银行开立的财政专户账户。

1.4社保内部稽核力量不足

社保参保人员、参保基数等基本情况均由单位和企业申报、社保机构审核确认,然后再进行抽样稽核,稽核范围太小。由于各社保经办机构人员编制少,目前尚未配备专门的稽核工作部门和稽核人员,稽核工作一直由其他科室临时代管代办。由于不是专业稽核人员,对稽核业务不熟,稽核工作不能落到实处。另外因稽核工作成本高,特别是实地稽核,没有经费保障导致实地稽核工作难以开展。

1.5挤占挪用社会保障基金现象依然屡禁不止

近年来尽管国家从各方面加强监管,但社会保障基金被挤占挪用的现象仍然时有发生,其主要表现为一是征收单位自行截留、挪用社会保险基金,不及时解缴财政专户管理,二是地方政府由于财力有限动用社会保障基金平衡预算或作其他支出,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财政供给的经费不足再加上前文所述的征收机构不统一导致征收成本高所致。

2.对策建议

2.1加强信息化建设,实行动态监管

我们可以借鉴美国及其他国家的先进经验,对社会保障基金进行计算机操作和联网管理,这就在根本上消除了虚报、瞒报、暗箱操作等违法行为,所以对社会保障基金实行专业化、网络化、信息化、现代化管理势在必行。由于缺乏有效的信息获取和传导机制,基金的所有者无法了解到基金管理的真实信息,上级监管部门不了解下级管理部门的真实情况,由于基金多样性和分散性,甚至一些管理部门对自己所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的真实情况都不了解,零散和不完整的数据使监督变得非常的困难。

2.2加强各层次执业人员职业道德建设

加强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越来越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因此,提高执业人员整体素质是确保执业诚信的根本,应定期开展执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诚实守信教育,使之树立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的从业作风。论文参考。加强对社会保障基金的审计监督。社会保障审计是指审计机关对政府部门管理的和社会团体受政府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资金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进行的审计监督。社会保障审计的范围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农村养老、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基金,住房保障以及各项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和社会捐赠资金等。论文参考。审计的目的在于:保障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制度及住房制度改革的顺利实施;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的权益,维护社会的稳定;促进我国现代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与完善;保证社会保障资金的安全与完整,充分发挥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促进接受社会捐赠的部门、单位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社会捐赠资金使用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2.3加大宣传扩大参保覆盖面

加大对社会保险政策的宣传,使广大民营企业了解社会保险政策,充分认识参加社会保险的重要作用和长远意义,切实按政策办事,依法参保并及时缴纳社保费,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一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多层次、全方位地进行宣传。二是选派业务骨干,深入到企业,与职工进行面对面交流,为广大职工解疑释难,增强职工的参保意识和参保的积极性。三是要借助普法时机,加大社会保险的政策宣传。切实把民营企业、个体户和股份制等企业纳入参保范围,减轻社会压力,维护社会稳定。营造缴费环境,加大征收力度。地方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地方性规章,确保从业人员享受宪法规定的社会保险权。社会保险征收部门要改善服务方式,扩大保险范围,加大征收力度,必要时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鼓励、督促民营企业、事业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论文参考。同时,地方政府制定相应的激励机制,要奖惩分明,对积极参保的企业要给予奖励,对拖延参保、少缴、漏缴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或企业要督促纠正。对拒不参保、恶意拖欠社保费的要给予处罚,促进民营企业自觉参保,真正做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

2.4实行“五险合一”,统一管理

改变现有的三个经办机构“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的现状,加大整合力度,将基金征缴统一到一个经办机构管理,实行“五险合一”的运作模式,对外统一征缴、统一支付、统一稽核,对内分账核算,同时搭建统一的计算机管理服务网络,集中数据、集中信息、实现资源共享,对社保基金的筹集和征缴机构的征缴、基金支付、财政专户的管理情况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制,采取各种措施加强基金的监管。一是完善社保经办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全面实现基金征缴、支付、运行过程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二是成立基金监管小组,落实专人负责,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三是行政管理、经办机构、监督部门检查相结合,对基金进行经常性的监督。四是充分发挥计算机信息网络的管理作用,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适时监管。

2.5重视稽核工作,加强内部稽核

加强社保经办机构内部稽核部门建设,从优化整合管理资源入手,组建由专业人员组成的内部审计和稽核队伍,对参保企业的缴费基数、参保人数,缴费情况进行实地稽核,对支付对象、支付项目进行经常性的审计稽核,堵塞基金在征缴、支付、管理过程中的跑冒滴漏现象。

参考文献:

[1]张秀玉, 郭远远, 贝森. 事业单位改革问题及对策研究.职业时空 , 2010,(03) :1-3.

[2]刘宇. 税务公务员管理体制改革探讨. 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辽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 2009,(04) :25-26.

第6篇

论文摘要:论证国际范围内税费改革的发展路径,可以从宏观趋势上把握税费改革的合理性。当前,引入科尔内的“短缺经济学”对我国社会保障税费改革进行分析非常必要。从国际趋势和基础理论的平台分析中,可得出结论:社会保障费的征收形式更加优于社会保障税。

一、引吾

2007年,国务院起草的社会保险法草案中,涉及的社会保障费改税问题引起了社会广泛争论。2008年12月,国务院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草案))征求意见的通知》,社会保障税费改革问题至今尘埃未定。事实上,社会保障税费改革的实质,就是社保基金的筹集问题。对国际趋势性的探讨正是问题分析的先导,而且“短缺经济学”的理论模式对于社会保障体系的运行有相当大的契合度,对于我国社会保障的税费改革也具有很大的现实意义。

二、国际背景下的社会保障税费改革情势分析

面对制度改革,国内许多学者往往将“国际大趋势”作为其中的理论支点之一,但是在考量这项背景的必要性之前,需要回答两个问题:

第一,社会保障的税费改革国际上究竟存在什么潮流、趋势?

中国社会科学院拉丁美洲研究所所长郑秉文对此问题已经做了细致研究。全世界社会保障制度的融资形式大致上经历了个“费一税一费”之字形的曲折改革道路。第一阶段,“二战”之前,社保具有强烈的行业和职业性质,无预算、非财政性、现收现付,几乎所有国家实行的都是缴费制,即德国的俾斯麦克模式。第二阶段,“二战”之后至2O世纪8O年代,英国普享型的贝弗里奇模式奠定了全球社会保障费改税模式的基调,共创了资本主义现收现付制的鼎盛时期,是西方福利制度历史上真正的费改税时期。第三阶段,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至今,经济危机导致各国财政收入紧缩,普享型现收现付的福利支出给各国带来了巨大的财政压力,随即出现了世界范围内的税改费问题。

第二,我国社会保障税费改革究竟是和哪股国际潮流接轨?为什么要接轨,如何接轨?

我国简化的福利制度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1949年以前的无社会保障系统;1949年以后的苏联社会保障模式:从1979年开始的分散化社会保障体系,由此产生社会保障政策架构“碎片化”和社会保障制度架构“统一化”之间的矛盾。现在,比较世界上两个具有代表性、社会保障制度相对完善的国家:德、英。

首先,从社会保障的目标看,德国模式的出发点主要是为了维持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英国模式的出发点主要是为了维持国民的最低生活保险。其次,从社会保障的组织机构和管理看,德国模式以私人机构为主,社会保险机构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实行自治管理——“自治模式”:英国模式则由政府机构管理,属于公共管理范畴——“共济模式”。最后,从社会保障覆盖的范围看,德国模式主要覆盖于进入劳动就业领域的就业者,待遇较高。英国模式则覆盖于全体居民,实行普遍和强制性原则,待遇较低。但是,从社保基金的筹资方式来看,德国的社会保障资金主要来源于雇主和雇员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英国的社保基金以国民保险缴费为融资来源,其性质与美国的工薪税相同。相比之下,我国的社会保障水平存在巨大差距,与2O世纪80年代欧洲在经济萧条大背景下推行的紧缩福利政策有些类似。至此,引入科尔内的“短缺经济学”对我国的社会保障税费改革进行分析就显得尤为必要。

三、“短缺经济学”的适应性分析

短缺经济理论是匈牙利著名经济学家亚诺什·科尔内提出的关于社会主义微观经济学的理论,研究的是政府和国有企业之间的联系,其对应到社会保障领域,就是政府和每个社会保障对象的联系。

1“短是计划经济国家常见的现象。社会保障领域是典型的资源限制性态势,公众的社会保障需求相对于政府能依靠财政、政策提供的社会保障公共产品和服务严重不对称,必须依靠计划的形式分配。

2“投痖”。任何一家国有企业都想争取到政府更大的投资,风险由国家承担。任何一个社会保障的参保人都想尽可能多地获得政府的福利保障,而付出自身最小的成本。

3“遵”氓源来自国家与介业存存着父子”关系。计划经济时期,追求的是产品的数量而非质量,政府与企业共担风险。社会保障领域,政府提出“广覆盖、低水平”的政策主张,现阶段主要关注社会保障的参保基数而非参保质量。

对于社会保障税改费的争论,支持“税”的一方都是从政府的层面上考虑问题,却几乎不从参保人的层面来考虑。“短缺经济学”从政府和受保人两方面的角度出发,从以下三个主要理论特征展开分析。

第一“约束”。其根源基于两点:(1)资源的供给方缴费人群小于资源的需求方收益人群,从而产生短缺:(2)作为拥有有限资源的政府相对于无限的需求存在着的短缺。

对于社会保障融资制度框架设计的逻辑起点,就在于用有限的资源去满足最大的需求。

一方面,对各级政府而言,正是因为现收现付制的存在导致大量资金缺口,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社会保障税快速融资的背后所产生的正效用会大于其带来的负效用。对于社保融资体制来说只是融资渠道的差别,其实质就在于短缺经济中的强制替代。正如科尔内所言,这种强制替代只是在短缺状态下进行瞬时调节的一种最常见和最重要的形式。而且,从社会保障经济理论的角度来看,社会保障税作为一种现收现付的融资方式,将会对强制储蓄具有一种“挤出效应”,即要减少强制储蓄。反映在现实中的“挤出效应”,就是缴费率的下降、隐性征缴成本的加大以及扩大制度覆盖面方面的困难增加等。

另一方面,从受保人的角度看,缴费者实际上是在依靠自己的力量平滑其生命周期收入。理性行为的实现导致的结果却未必理性。实际上存在缴费者过度储蓄的可能性,但这也并不意味着政府以征收社会保障税的形/式介入个人的这种理性为,就肯定会得到一个充分理性的结果,事实上也无法保证个最优税率。正如郑秉文教授所指出的:“加强缴费与待遇间的联系是中国社保改革制度的一个根本原则”。然而,税费的明显差别就在于“补偿性”。税收是无偿的,政府可进转移支付,国家统筹安排i而费的缴费数量与受益程度之间本存在着“一对一”的对应关系,在缴费者与国家之间存在种“明显的有偿交换”,具有一定的返还性质。这就决定了社会保障费的缴纳模式更加符合受保人的利益。

第二.“投资饥渴”:“饥渴“存在于两方面:(1)级地方政府(2)受保人个体。

一方面,由于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架构趋向于“碎化”,社会基金积累逐年加大,会涉及到社保基金管理主体的利益导向问题,分歧点在于社会保障费改税存在的征收主体和资金安全问题。支持税的一方认为:实行社会保障费会形成缺乏监管的“寻租”和腐败行为,应该由财政、税务介入管理:在预算制度的角度上说,由于“费”不纳入财政的统一预算调配,形成单独的社会保障预算体制不利于我国的财政预算管理,缺乏效率,应该在财政的层面上统一协调。

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确实存在很多问题,但其安全与否和税或费的征收形式并无太大关系,主要漏洞在于社会保障制度大的设计框架。由于中国尚未成熟的税收制度,甚至也不能简单地断定依靠税务部门征收社会保障税就是安全的资金管理模式。有关专家指出:我国每年因腐败造成的损失至少有数千亿元,其中税收流失性腐败,是造成经济损失的主要形式之一。‘、在世界范围内,依靠费的征收形式,形成良好的资金安全管理模式有很多,例如,美国社保制度实行的是“工薪税”,德国、瑞典等许多国家实行的都是费,法国的社保费征缴一直是由一个叫“社会保险费与家庭补助金联合征收机构”的非官方组织来管理,但他们社保基金的安全性都很好。所以,郑秉文教授认为降低社保基金安全性的主要威胁在于:一是资金投资渠道窄,仅限于协议存款和国债,投资收益率低,易产生寻租和腐败;二是统筹层次低,主要以县市级统筹为主,资金过于分散,中央无权管理,更无权调动。

另一方面,任何一项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其理论支点就在于接近帕累托最优。科尔内指出:“最好能设计一种帕累托最优的改革,每一个人都不是失败者,而且很多人都是赢家。我们不能保证这种情况一定会出现,但是忠实于个体的改革计划长远来看是会接近此目标的’。对于个人来说,社会福利保障的需求是长期且多样的。由于税收具有很强的转移支付功能,且缺乏相对的抵抗周期性社会保障风险,从而使得以横向的年度收支平衡为基本目标的社会保障税缺乏吸引力。在世界各国,一般实行比例税率,雇主和雇员适用相同的税率,各负担全部税额的50%。个别国家雇主和雇员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计税依据一般是雇主实际支付给雇员的工资、薪金额,没有扣除额和免征额。这对于社会保障需求相对较少的高收入者来说,要承担较大的费用支出。莫斯里认为,“对社会中的高能者征求税收会使其产生隐藏知识的冲动”,对于任何一个理性的决策人来说,他们均会采取投资福利保障途径,比如商业保险。然而对于低收入者群体来说,其资金有限,但却最需要政府全面深入社会保障服务,而其缴纳的税款却不多,从而可能产生“逆向选择”效应。同时,相对于受保障人群数量的庞大和复杂,分散化社保管理体制,更容易强化社会保障领域的“道德风险”效应。但是,由于社会保障费是基于“一对一”的有偿性特征,每个缴费人都是基于未来的收益而付费,资金的转移支付功能相对较低。同时,建立个人账户就等于建立了个人产权,这就是费的意义(费改税以后就不可能进入个人账户了)。这种产权看得见,摸得着,实实在在,多缴多得,这就是费所具有的激励作用。

第三,“父爱主义”。即国家对于企业亏损的无偿补助。用科尔内的话说:“在国家与微观组织的关系中的父爱主义程度,是一种体制重要的本质特征。”它探讨的是微观层面对社会效率的影响。涉及到社会保障领域,就需要考量两个问题:如何在现有制度前提下设计出不依赖于政府这个“父亲”角色的社会保幛资金筹集模式;实行社会保障税对于整个社会经济效率的影响。

第7篇

【论文摘要】文章通过分析社会保险费征缴模式税式征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对推行社会保险费税式管理提出了建议。

一、社会保险费税式征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社会保险费税式征管的必要性

社会保险费征收税式管理是社保费筹资制度发展的必然这既是扩大参保覆盖面、提高统筹层次、增强基金抗风险能力的需要,同时也是有效控制参保单位和职工在参保和缴费问题上的逆向选择、防止参保缴费上的道德风险的需要,除此之外还有如下两点。

(1)税式征管是进一步明确社会保险各主体之间法律责任的需要。目前,社会保险费征缴环节中的核定制度带来的突出问题是:申报主体、核定主体和征缴主体三方之间的法律责任不明确。参保单位都不同程度的存在少报、漏报社保费现象,还有一些社会保险机构(包括行业垂直管理系统的代办机构)将归集的社保费不按期如实向核定机关和征收机关申报解缴,而是占压(有的跨月份短期占压,有的跨年度长期占压),有的甚至挪用于炒股;有的把社保费作为收入当工资发放等现象。检查机关发现这些问题时,因法律责任难以界定而无法处罚。因为缴费人在缴纳社会保险费之前需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参保人数和缴费基数进核定,核定确认的缴费数是征收机关依法征缴的依据,企业未申报的,但又确实是那些代办机构归集的社保费。面对参保人利益受到损害和社保费隐性流失等情况,检查机关无处罚的法律依据,只好不了了之。执法部门在划分上述三者之间的法律责任时,感到有些无奈,即缴费人本应承担的如实申报的责任转嫁给了核定机关和征收机关,核定机关没有足额核定,应核定尽核;征收机关没有足额征收,应收尽收。如果对缴费人不如实申报事实进行处罚也不妥,因为参保单位和个人申报的缴费数是经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盖章认可的,这种认可具有法律效率。如要缴费人承担不如实申报的法律责任,则法律依据不足,因为征收机关以核定机关的核定数为征收依据,企业申报不实,核定机关有责任。实行税式征管后,建立参保单位和缴费个人自行申报制度,征收机关将参保单位和个人申报数作为征收依据。如果参保缴费单位不如实申报,一旦发现,就可以追究申报主体的法律责任。所以,实行税式征管,建立自行申报制度,自核自缴,既有利于明确社会保险费征纳双方的法律责任,又能提高全社会参保缴费的法律责任和意识,还能强化府保险费足额征收,使地税部门和社保部门真正做到各负其责,相互协调。

(2)税式征管是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实施规范管理,进一步提高社保基金征缴率的需要。目前社会保险缴费制度安排导致企业申报核定的工资总额与企业的实际工资总额不相符。以湖北省省直统筹为例,社会保险费申报不足核定不足情况普遍存在。没有做到应核尽核,应征尽征,30%费源流失(见表1)。国家政策规定了申报缴费的下限和上限,即参保人申报缴费工资基数按参保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至300%进行保底和封项。社保费实施地税全责征收后,通过实行“双基数”申报,能解决社保费旧征缴办法中基数核定欠规范的问题,并能按企业的实际用工情况和实际工资水平确定企业应缴社保费数额,确保所产生的原始应征数据真实可靠,从而有效抑制目前社保费申报和征缴中出现的费源流失问题。

2、社会保险费税式管理的可行性

(1)现行社会保险制度已具备“准税收”的属性。国家是社会保险费的唯一管理主体,有比较完备而且具备一定立法层次的政策制度体系,确定了专门的管理机构,征收管理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固定性和规范性。从养老保险制度改为统账分离,统筹账户要向个人账户划拨的问题得到破解。社保费实行税式管理,税务机关可以根据企业工资总额据实征收,有效调节平衡参保人员利益分配,发挥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的优势。现有养老保险制度为社会保险费税式管理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2)税务机关征收的实践为实行社保费税式管理奠定了工作基础。全国已有20个省、市、区实行由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税务机关充分利用税收征收管理资源、优势和经验,对社会保险费实行费式管理,建立费源台账,实行源泉控制;建立了社会保险费费源管理制度,开展征缴稽查,清收各类欠费;开发了征缴软件,对社会保险费实行了科学化和精细化管理。实行税务征收省市较之以前普遍征缴率和收入总量都大幅提高,即社保基金征缴率相比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的省份,其征缴率要高出10%以上,每年征缴率均高达95%以上。税务机关是专业化的、社会化的征收组织,基础设施好,管理规范,特别是“金税工程”的实施,大大提高了科技化、精细化管理的水平,全国形成了统一的征管信息网络。税务机关可以借用税收征管平台实现信息共享,税务机构遍布全国,拥有经验丰富的税务人员、严格的管理机制和完善的征管手段,便于规模化、集约化管理,降低税费征收成本。

(3)国内一些省份率先推行地税机关全责征收社保费的实践为全面推行税式征管提出了可能性。如广东省于2005年就在全省范围内实行地税机关全责征收社保费,劳动社保部门将不再负责社保费的申报、核定、追缴工作,建立起了地税部门负责社保费申报、核定、征收、追欠、查处、统计和化解,社保部门负责社保费登记、计账、待遇审批和基金发放管理的新模式。这种模式真正实现了社保费“收支两条线”。广东省还建立“缴费人自行申报缴纳,地税机关重点稽查、以查促管”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模式,明确企业应按有关缴费政策规定和要求自行计算、如实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法律责任,强化了缴费人自觉申报缴费意识,明确征缴双方法律责任,理顺征缴双方关系。

(4)国际经验也证明了社保费税式征管在实践上的可行性。世界上已经建立了社会保障制度的170多个国家和地区中,有132个国家和地区是由税务部门征收社保税或费。许多国家社保基金筹资形式的主要部分是“费”而非“税”,但征管体制则归属于税务部门。如英国上议院决定于1999年4月1日将原社会保障部的社会保障缴款征收机构及其征收职能并入税务署,国家养老保险的社会保障缴款政策由税务署制定。俄罗斯也实行了社会保险“费改税”的改革。2000年8月5日普京签署新《税法典》,将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付费部分改为统一的社会税,养老保险费由改革前的缴费形式变为以统一社会税形式缴纳,其征收机关由原来的社会保障部门改为税务部门。国外的经验为我国改革社保费筹资方式、实行社会保险费税式征管提供了可行性参考。

二、推行社会保险费税式征管的建议

1、理顺和完善社会保险费的征缴体制

首先,要从国家决策层上统一认识,尽快改变目前在征管上的“双轨制”,在全国明确税务机关征收社保费的主体地位。其次,赋予税务机关全责征收的职能。按照谋其事、负其责、授其权的原则,实行事、责、权的高度统一,明确授予税务部门社会保险费参保登记、申报缴费和计费工资基数核定以及检查、处罚等征收管理各个环节完整的管辖权,以利于税务部门充分发挥征收管理优势,强化社保费的征收管理。

2、在缴费工资基数上,实行“双基数”申报制度

分为企业缴费工资基数和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其中,企业缴费工资基数,应按本单位全部职工申报缴费工资之和,实行保底不封顶进行申报核定,即取消按社会平均工资或按职工平均工资为核定依据的做法,改为以企业全部工资(包括各种津补贴、奖金、加班工资,年薪等货币化收入)作为申报的依据,据实申报征收。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按原政策规定,实行按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一300%保底和封顶进行申报核定。既避免高收入者逃缴个人所得税,也避免把初次分配的差距带入再分配领域。

3、实行社会保险费与税收一体化管理

一是强化登记管理。企业在办理税务登记的同时,必须办理参保登记;税务部门每年对企业进行年审时,应一并审查企业是否已纳入参保范围,加大强制参保的力度,做到应保尽保。二是强化征收管理。税务部门在征收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时,一并对社保费的计费工资基数加强管理,确保计费工资基数的真实、准确,确保如实计算。三是强化稽查管理,把社保费一并纳入税务稽查范围,查税必查费。

4、建立简洁、便民等多元化缴费方式

参保企业直接到税务缴费大厅申报缴费;对灵活就业人员应按照便民原则,由税务部门委托国有商业银行,让参保者就地选档划卡缴费。即凡属参保范围的缴费人在社区区点办理了参保登记手续后,自行确定一张用于缴费的有效银行卡,实行划卡缴费,这样既可以方便缴费人交款,又可以节约征缴成本,提高征缴效率。

5、加快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险费用省级统筹制度的步伐

不仅养老保险应当实行省级统筹,医疗保险等其他险种也应当实行省级统筹,这样才能形成完整的具有较强抗风险能力的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险费的税式征管是达到这个目标的必要选择、必然要求和必备条件。

6、加快社保费征收的信息化建设

特别是要借用税收网络平台,尽快建立参保人员数据库和费源管理基础信息体系,积极推进与社保、财政、银行、国库等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为税务机关全责征收(税务征管)社保费奠定坚实的基础,为社会各界的监督提供充分的依据。还要在税务机关内部完善管理职能,整合业务流程,完善征管统计软件,加强社保费申报开票、征、管、查之间的协调配合,各个环节和职能既分工负责又紧密衔接。

第8篇

论文摘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政府、集体及个人三方来承担。由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才刚刚起步,财政资金保障能力水平呈下降趋势,集体补助缺失,农民的个人收入微薄,因此不足以负担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必须通过改变政府扶持方式,以国有股转持充实社会保障基金,以税收支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筹集,用实物换保障来构建多渠道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筹集方式。

目前全国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开始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资金筹集方式的大胆创新。探讨构建多渠道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使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方式多元化,完善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有利于充分调动农民参保的积极性,有效的应对农村人口老龄化。《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中指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国家、集体和个人三方来承担。国家、集体和个人亦是基金来源的主体。

一、我国现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筹集的渠道

(一)个人缴纳为主

个人是社会养老保险的受益者,是社会保险费用的承担者和义务人。明确社会成员的缴费义务有利于减轻财政负担,增加社会保险基金,使社会保险基金给付得到落实;有利于增强社会成员个人责任心和自我保障意识。国家财政支持力度不够,集体补助难以到位,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筹集上完全由个人承担,这对收人普遍偏低的农民家庭来说是一笔较大的支出,再加上农村养老的传统观念,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难以在农村地区普遍覆盖。农民收入偏低,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方式仅限于现金形式,使得保障水平偏低,难以满足农民的需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社会化程度低。一些贫困地区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成了纯粹的个人储蓄积累保险,微薄的养老保险金根本无法提供必要的养老保障,无法满足基本的生活需要,农民参保积极性不高。

(二)集体补助为辅

集体补助主要从乡镇企业利润和集体积累中支付。集体经济与农民有着紧密的联系,有义务为农民承担一部分的养老保险基金的缴纳,这样可以减轻个人的负担。目前,虽然我国要求集体补助一点,很多地方也开始实行补助计划,但是发展缓慢、经济不发达的农村地区,集体无力或不愿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给予补助,特别是在乡镇企业不发达的地区,集体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投入能力下降。

(三)国家补贴为补充

《基本方案》是我国1992年颁布的关于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方案,其中规定了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筹集方式。国家通过对乡镇企业支付基本补助予以税前列支给予政策扶持。但国家在基金筹集上没有财政责任,即不承担直接的出资责任。我国目前的财政收人增长很快,2008年达到61 316. 9亿元,我国的经济承受能力在不断加强。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决定了我国有能力承担起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注入资金的责任。

二、我国现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筹集渠道存在的问题

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方式来看,一般是国家、集体和个人承担。因此,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与国家的财政支持力度、乡镇政府的财政状况和农民的收入水平有着紧密的联系。目前,由于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不够完善,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方式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物价水平的上涨,削弱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保障能力

近年来,中央财政对“三农”的支持,财政转移资金逐年增多,财政支持力度加大,照理农民的个人负担应会减轻。但是由于物价水平,特别是食品价格的上涨,导致社会保障结余基金贬值,社会保障基金支出增加,使国家所提供的财政资金保障能力水平呈下降趋势。政府在物价上涨的压力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保障能力有所削弱。

(二)乡镇财政无力补助,制约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筹集水平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筹资模式中的“集体补助为辅”的原则与乡镇财政的补助有着紧密的联系。乡镇财政满足农村公共需求是其基本职能,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财政支持是其基本职能的体现。但乡镇的财政收人主要是来自农业和乡镇企业的税收,尤其是一些乡镇企业发展缓慢的落后地区,致使农业税成为财政收人的主要来源。随着我国农业税的全面取消,乡镇财政收人减少,乡镇财政无力承担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制约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水平。

(三)农民个人收入水平低,导致农民的筹资能力较弱

农民的收人普遍偏低,农民的收人水平增长速度缓慢,相对于城市居民来说,收人差距过大,只能维持基本的生活水平,对于承担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显得有点心有余而力不足。2008年全国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的人数为5595万人,仅占全国参加养老保险人数21891万人的25. 6%,这比2006年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的比例28. 6%降低了3. 6个百分点。这说明只有小部分人用仅有的“富余”的钱参加了养老保险,还有很多农民没有参加养老保险基金。如果我国坚持现有的以“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扶持”的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筹集原则,那么在以后实施过程中,部分农民会因为缺乏投保信心,缺少投保的资金而放弃投保,这就对我国全面推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广覆盖产生了阻力。

三、我国现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筹集渠道的完善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必须进一步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政府和社会提供的资金不充裕的前提下,合理、可行的基金筹集方式是农村实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关键。通过借鉴以前的丰富经验,结合我国农民的实际情况,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需要构建多渠道的基金筹集方式。

(一)改变政府扶持方式

政府除了给予政策支持外,还应加大财政扶持,按照农民缴费标准,坚持多交多补,少交少补,不交不补的补助原则,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另外农民收人低且不稳定,制约了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积极性,这就要想方设法提高农民的收人。(1>建立农村劳动力市场,拓宽农民就业渠道,增加就业,增加农民收人;(2)建立农业保险制度,转移农民的灾害风险,通过保险补偿减少损失,减轻农民负担。帮助农民提高抗灾自救的能力和信心,保障农业生产和农村社会的稳定;(3)在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基础上,结合农业产业化发展,根据不同的人群,在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安排上给予不同的优惠政策;(4)引入市场机制,利用土地资源要素,对农村上地资源进行合理配置,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和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

(二)国有股转持充实社会保障基金

2009年我国颁布了《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本办法转持国有股以及转持股份在社保基金各账户之间转账,免征过户费。转让股份目前只是按照10%的股份收取红利,并不是让社保基金机构去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国有股转持缓解了减持的压力,同时也缓解了社保基金的压力,使社会保障基金有了稳定的来源,同时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拓宽了渠道,使筹集资金的来源增加。

(三)以税收支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筹集

我国税制改革以来,税收保持了较快的增长,2008年我国征税54 219. 62亿元,同比增长18. 8%。目前我国的税收征收工作存在着很大的潜力,可以开征新税种,或者从其中划出一定比例来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特别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另外,可以开征社会保障税,对高收人、高消费阶层开征包括遗产税、赠与税等新税种。

第9篇

关键词:企业年金;运作模式;投资组合

中图分类号:F24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09-0050-02

随着中国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型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逐步建立和完善,企业年金作为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的第二支柱,担任着社会稳定和受益人晚年生活重要保障任务。采取何种投资组合策略,对企业年金进行有效管理,提高企业年金投资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一、企业年金的内涵

企业年金是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经济状况建立的,在基本养老保障之外,旨在为本企业职工提供一定程度退休收入保障的补充性养老金制度,也是企业按照一定规则筹集资金并投资营运而形成的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建立企业年金的前提是企业及其员工已经依法参加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并且企业自身有实力有意愿建立。

企业年金以员工薪酬为基础,在政府的倡导和政策扶持下,由个人和企业共同出资,统一放在个人账户下,由金融机构托管,并指定专业投资机构管理。只有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职工才可以从个人账户中领取企业年金,可以一次性领取也可以定期领取。职工工作单位发生变动时,个人账户资金可以随同转移,如果新单位没有实行企业年金制度,个人账户可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

与基本养老金相比,企业年金具有以下五方面特点:第一,是对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充,保障超过基本生活水平以上的需求;第二,是根据人力资源管理的要求自行建立的,具有非强制性;第三,是企业为了激励员工而建立的,企业为举办年金计划的主体,政府财政不承担最终偿付责任;第四,采用个人账户管理,资金积累完全进入个人账户;第五,企业年金基金的运作,引入了市场机制,采用商业化的运作方式,企业年金资产通过市场运作方式达到保值增值的目的。

企业年金作为一项企业与职工共同协商的制度,具有收入分配、员工激励和养老保障等方面的功能。一方面,企业年金计划对促进劳动力合理流动,吸引优秀和有用人才,保护职工利益和完善分配体系,增强企业凝聚力和强化市场竞争力都有着重要作用;另一方面,发展企业年金计划,不仅有利于于调整养老制度结构,拓展资金筹集渠道,而且能够为建立新的责任分担机制,实现社会保障制度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

二、中国企业年金制度的实践

中国政府从1986年开始对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进行探索,1991年扩大了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建立基本保险、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性保险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改革思路。按照该思路,养老制度改革的方向是建立多支柱养老制度模式,使养老制度从单纯注重社会功能转变为更多地注重经济功能,充分发挥企业年金在完善多支柱社会保障体系、推动劳动力市场发育、推动金融深化、促进社会长期投资以及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增强企业凝聚力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从总体规模看,1991―2000年间,中国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只有1.6万余家,参加职工560万人,基金累计191万元。到2006年底,参加职工达到964万,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已达2.4万家,基金积累达910亿,年平均增长100多亿元。2007年9月,基金积累已达到1 200亿元。

2008年,人力和社会资源保障部的统计数据表明,中国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企业为3.3万户,而2009年初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全国各类企业共计325万户,企业年金的参与率仅为1%。截至2009年底,中国企业年金共为2 533亿元。其发展规模仍远远低于此前市场预期(预计2010年1万亿元规模),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仅占国内企业总数的约1%,占全部就业人口75%的中小企业的参与率很低,现实发展情况与起步阶段市场的乐观预期形成强烈反差。

三、企业年金的运作模式

按照《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由于受托人的不同,企业年金有多种不同的运作模式。与全国社保基金有很大的不同,企业年金的受托人是由企业自行选择的,可以有很多,而社保基金只有一家受托人,即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企业及职工选择受托人后,再由受托人来寻找其他的服务机构,也可以自身法人受托机构的身份同时兼任投资管理人、账户管理人,或其中一项。

随着第二批企业年金管理资格的颁布,企业年金的资格在不断增多,企业年金的模式也在不断扩展:养老金公司在原来“2+2”模式基础上,又扩展到“3+1”模式;银行在获得受托人资格之后又出现了“2+1+N”模式,即“受托账管一体化”模式。企业年金管理的组合模式包括:“银行+保险”、“银行+基金”、“银行+券商”、“银行+保险+信托/基金/券商”等多种模式。

无论采用何种企业年金计划操作模式,都需要企业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年金基金的规模而定。表面上,企业年金运作涉及的企业年金管理机构较多,但是对于专业的养老金公司而言,这些企业年金计划的操作模式在运作流程上已经很成熟了,因此在实际的运营过程中可以实现各家管理机构有效沟通,信息、技术共享,最大程度上避免由于企业年金管理机构过多导致信息沟通不畅、职责划分不清所导致的扯皮推诿和效率低下等现象,能为企业提供更加快捷、便利的服务。

四、企业年金的投资组合策略

根据2004年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规定,中国企业年金可投资以下几种渠道:银行活期存款、中央银行票据、短期债券回购等流动性产品及货币市场基金的比例不低于基金净资产的20%;投资银行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国债、金融债、企业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及可转换债、债券基金的比例不高于基金净资产的50%,其中投资国债的比例不低于基金净资产的20%;投资股票等权益类产品及投资性保险产品、股票基金的比例不高于基金净资产的30%,其中投资股票的比例不高于基金净资产的20%。

在企业年金的投资运营过程中,以获得投资收益从而实现基金增值保值为目标,有以下四种具体的投资策略可供选择。

(1)固定比例投资策略,是将基金按固定的比例投资于国家债券、银行存款、短期贷款、公司债券、房地产、股票等投资领域的一种方法,该方法形成多种资产。当某种资产净资产变动时,就调整投资比例,使投资能维持原定的比例。(2)变动比率投资策略,是指投资者根据当时的金融市场上的资产价格,将年金基金按照一个恰当的比率分别投资于债券、房地产、股票、期货和其他领域,并根据基金价格的变化来调整投资组合中各种资产的比率。(3)保值策略,是指基金选择收益率有保障的资产进行投资。一种形式是将企业年金投资于保值公债、保值存款等资产。这种保值一般是指国家、政府通过法规形式,规定特定的资产收益率要高出通货膨胀率若干个百分点,其原则是使每种投资具有正的实际收益率。(4)平均成本投资策略,是企业年金进行长期投资是最常用的一种投资策略,该策略的投资领域一般是股票和有价证券。所谓平均成本是指每次认购金融资产的平均价格,其具体做法是每隔一段固定的时间,如一个月、一个季度或者半年,以固定数额的资金去购买某种资产。

当然,在企业年金投资过程中,应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一种比较切合实际的策略,当一种策略无法充分满足企业投资需要时不行,就应将几种策略结合起来运用。

参考文献:

[1] 魏加宁.养老保险与金融市场[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1.

[2] 李宏艳.企业年金的治理结构、托管、投资与监管研究[J].理论月刊,2004,(2):12-17.

[3] 孙飞.企业年金运营模式的优化选择[J].宏观经济研究,2003,(11):39-42.

第10篇

关键词:社会养老保险;预算管理;预测模型;研究综述

一、 引言

在我国,社会养老保险预算特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是根据国家社会保险和预算管理法律法规建立的,反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的年度计划,是国家用来管理指导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的重要工具。在人口老龄化程度日趋严重,养老保险基金未来收支压力日益沉重的背景下,建立养老保险基金预算,可以增强基金筹集、运营和使用的计划性与约束力,有效提高基金运行效益,兑现政府在社会养老保险方面的承诺,促进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我国的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起步较晚。2010年1月2日下发的《国务院关于试行社保基金预算的意见》,标志着我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正式开始。2011年7月1日实施的第一部《社会保险法》进一步明确规定“社会保险基金通过预算实现收支平衡”。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从国务院规范性文件上升到人大法律规范,其重要性可见一斑。

与其它四种社会保险相比,养老保险具有涉及面广、影响时间长的特点。从财务管理层面看,编制养老保险基金预算需要运用保险精算工具、建立中长期预测模型等技术手段,评估未来基金的充足性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不仅要当期预算平衡,还要保证结余基金保值增值。实践中,由于受公共管理能力和基础数据的制约,我国政府部门总体上缺乏对社会养老保险中长期的预测。目前我国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各省市财政、社会保障部门采用的养老保险预算的预测模型比较粗糙,迫切需要科学的模型理论来提高预算的精度。在理论研究上,国内学者对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方面的成果不多,特别是对基于养老保险预算的长期预测模型的研究,基本上处于空白,因此有必要借鉴国际经验。本文基于对国外在社会养老保险的管理经验和模型构建方面研究成果的述评,以及国内研究现状的梳理,为我国社会养老保险预算提出了几点启示。

二、 国外研究现状及文献综述

1. 社会养老保险预算管理的国际经验。纵观世界各国社会保障预算管理的模式大致有三类:一是专项基金预算模式,以美国、日本和德国等为代表;二是政府公共预算模式,以英国、瑞典等福利国家为代表;三是完全脱离政府财政的预算模式,以新加坡为代表。严格来讲,第三种模式已经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保障预算,而且目前只是被少数小国所采纳。下文选取前两种模式的三个代表性国家:美国、日本与英国,分别阐述其在养老保险预算管理方面的经验。

(1)美国。美国的社会养老保险由财政部实行经常性预算之外的独立预算管理,即实行专项基金预算管理模式。Koitz(1998)指出实行独立预算一方面是为防止联邦预算赤字对社会保险基金的长期收支平衡产生影响,避免社会保障基金盈余掩盖公共支出的巨额赤字;另一方面是因为养老保险基金与其它社会保障项目不同,其收支具有长期性,需要对其进行短期(10年)和长期(75年)预测,以便政府及时调整政策应对未来支付高峰。Koitz(2000)指出美国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经历了独立到统一,再到独立预算的过程,因每一次变动都有相应的法案跟随,确保了预算编制的合法性与稳定性。

为编制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美国有多个政府机构每年对养老保险基金的财务状况进行中长期预测,主要有社会保障总署(Social Security,缩写SSA)、为总统服务的行政管理与预算办公室OMB(The Office of Management and Budget)、国会预算办公室(The Congress Budget Office,缩写CBO)、社会保障咨询委员会(Social Security Advisory Council)等。这些政府机构都会根据实际人口、经济数据设定精算假设、建立特定的模型进行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的预测。

(2)日本。日本的社会养老保险实行特别会计预算,其实质是专项基金预算,预算编制受到《健康保险法》、《厚生年金法》、《社会保险审议官和社会保险审查会发》等共28项法律法规的限制。各项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管理有法可依,确保了预算编制的严肃性与稳定性。与美国类似,日本政府部门重视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编制的精细管理,突出养老保险预算的风险预测功能,规定厚生劳动部养老金局下设的精算处至少每5年对养老金体系的未来中长期收支做一次精算评估,并向公众披露,以此增加预算管理的透明度。

(3)英国。在英国,社会养老保险资金全部纳入经常预算内,实行政府公共预算模式,同政府其他收支混为一体。资金收入来源于养老保险捐款,同其他税收收入一样列入政府的经常收入项目中;资金支出体现在两方面:部门支出DEL (Department Expenditure Limits,缩写DEL)预算下的工作与退休金科目中和每年的管理支出 (Annually Managed Expenditure,缩写AME)预算下的社会保障津贴项目中。英国养老保险的收入与支出分别由财政部(Her Majesty's Treasury)和工作与养老金部(Department for Work and Pensions)负责管理,每年度养老保险收入与支出预算,分别基于两个部门建立的预测模型结果来编制,最终由预算办公室(The Office for Budget Responsibility)的公共预算部门则基于对这些部门预算结果的审核来制定年度预算。此外,政府精算部(Government Actuary's Department)每5年向国会提交并向公众披露的国家保险基金财务报告,用以展示基于精算假设和模型技术的短期(1年~2年)和长期(5年)的国家保险基金的收支状况,为养老保险预算的编制提供重要依据。

综上所述,从制度层面,美国、日本的养老保险基金预算实行独立于国家预算之外的专项基金预算模式,有利于防止政府预算赤字对养老保险基金的长期收支平衡产生影响,并且预算依法律运营,体现了社会保障预算的严肃性;英国的养老保险预算实行政府公共预算模式,养老保险的收支全部纳入国家预算,政府直接参与其具体的管理工作,体现了较高的福利水平,其前提是国家有较强的经济支持力,否则会对国家财政造成较大困难。可见,美国、日本的养老保险专项基金预算模式与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的实际最为接近,因此其预算管理经验值得我国借鉴。从技术层面,美国、日本、英国三个国家的政府部门都重视利用模型技术对养老保险基金未来的财务状况进行预测,为养老保险预算提供决策依据,并定期公布养老保险基金的财务报告,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其严谨真诚的管理态度和公开透明的信息披露值得我国预算编制部门学习和借鉴。

2. 政府部门对基于养老保险预算的长期预测模型的研究。在养老保险预算制度比较健全的西方国家,政府部门对基于养老保险预算的长期预测模型的构建与应用的研究成果比较丰富。美国、英国、加拿大、法国、瑞典、日本、韩国等国家的精算机构定期对社会保障基金或公共养老基金在未来长期内的财务状况做出预测,为养老保险预算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从理论上看,养老保险基金的长期预算建立在对未来计划人口预测、未来工资和利率预测的基础上,根据输入变量赋值方法的不同,通常将养老保险未来收支的长期预测模型划分为确定性模型、多情景模型、随机模型等三类。

确定性模型的输入变量是一系列预先设定的值,输出结果是点估计值;如果在确定性模型上增加情景测试,通过对输入变量在若干可能情景下分别赋值,就会生成在不同情景下的预测值,即为多情景模型。随机模型则通过考虑一个或多个输入变量在时间上的随机波动,能够生成基金未来财务变量估计的概率分布。其基本思想是:基于每个输入变量的历史数据,先构建时间序列随机模型,再利用蒙特卡洛模拟方法进行随机模拟,最后得到社会保障基金未来财务变量的概率分布(Kenneth,2007)。

与确定性模型相比,随机模型不仅可以提供对未来财务结果的预测值,还可以给出这种预测在一定概率下的估计区间,有利于读者理解预测结果所面临的不确定,因此它是养老保险基金未来长期财务预测发展的新趋势。由于该模型的数学表达和运算过程比较复杂,没有经过专业训练的人不容易掌握和运用,因此,目前大部分国家政府部门对养老保险基金的财务预测仍然采用高、中、低三个情景的确定性模型,只有美国采用随机模型预测养老保险基金未来的长期财务状况。可以说,美国政府部门在运用随机预测模型对社会保障基金的长期财务状况做出预测,为养老保险基金预算工作提供决策依据方面走在世界最前端,有丰富的理论研究成果。

Clark (2003)指出美国政府部门建立的社会保障基金的长期财务随机预测模型主要包括社会保障总署SSA所属总精算办公室的OSM模型(OCA Stochastic Model)、国会预算办公室的CBOLT模型(Congressional Budget Office Long Term),以及社会保障咨询委员会(Social Security Advisory Council)的SSASIM模型等。

(1)OSM模型的研究与应用。从2003年开始,SSA在确定性模型、多情景模型的基础上,建立了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OSM随机预测模型。SSA(2004)详细阐述了用OSM取代多情景方法对总和生育率、死亡率的下降率、移民率、失业率、通货膨胀率、实际利率、实际工资增长率、残疾发生率和康复率等因素建立时间序列模型,以及通过对误差项的随机模拟,得到每个影响因素的75年预测值的过程,并基于随机输入变量的大量取值,生成每年基金财务状况的随机预测结果。

(2)CBOLT模型的研究与应用。在美国,CBO的职责在于客观及时地分析国家经济状况和联邦政府的预算报告,并依据自身对有关经济和技术因素做出的假设,对总统预算进行分析和修改,其预算报告中有单独的养老保险预算部分。CBO(2001)在模仿SSA的基础上,选取了与SSA相同的9个随机输入变量,建立了社会保障基金的随机预测模型CBOLT(CBO Long Term Model),其优势在于将人口子模型、经济子模型、制度子模型和社保基金财务状况的输出子模型,编制成了一体化的程序,使随机模拟过程变得更加简单快捷,有利于在实务部门的推广应用。

从2002年起,为了分析联邦政府潜在的社会保障财政改革可能造成的长期财务影响,以及各种潜在改革对不同人群产生的不同影响,也为了给社会保障基金预算提供定量分析支持,CBO开始构建和使用社会保障基金的长期微观模拟模型。CBO(2005)和 CBO(2009)概括介绍了经过8年时间建立的CBOLT,认为它是一个集人口、经济和联邦预算为一体的基于个人的微观模拟模型,其优势在于能够提供详细的个体层面的人口统计与经济变量的预测数据,并允许代表样本被分成任何可以想象的人口组,从而能够分析潜在的社会保障政策改革对系统内每个个体或者按任意特征变量划分的人口组所产生的影响效果,能更好地满足联邦政府对于预算和分配效应深入分析的需要。

(3)SSISIM模型的研究与应用。SSISIM 模型由美国社会保障咨询委员会的政策模拟小组(Policy Simulation Group)建立,用来定量地模拟对DB养老金计划进行的各种参量改革、以及转变为DC型个人账户制的结构性改革等的效应。它从1994年开始每年向公众提供模型指导书(SSISIM Guide),介绍模型的整体框架和内容,描述模型的安装程序,并提供模型使用的参考资料和工具,目的是为政策研究者或研究人员提供研究养老保险基金的政策模拟模型。(Martin,2007、2009、2012)。

3. 学者对基于养老保险预算的预测模型的研究。国外学者对基于养老保险预算的长期预测模型的研究,主要体现在对人口假设、经济假设赋值方法的改进,以及对随机模型的构建与改进等方面。在人口假设方面,Lee (1992)提出了一种包含死亡率未来变动趋势的死亡率预测模型(Lee-Carter模型)。Lee(1993)建立了美国人口的Lee-Tuljapurkar生育率预测模型。在这两个模型的基础上,Lee(1994)用随机模拟方法取代了“高”、“中”、“低”三种情景的模型,建立了美国未来人口的随机模拟模型,其预测结果被CBO应用于1997年美国联邦政府的长期预算展望报告中。Samir Soneji(2011)在进行死亡率预测时,用现代统计方法代替美国SSA正在使用的线性插值和数量调整法,通过引入更多的风险因素(吸烟、超重等)得到更精确的死亡率预测。在经济假设方面,Foster(1994)基于历史数据分别为失业率、通货膨胀率、实际利率、实际工资增长率等变量建立了一维的ARIMA模型,并对1994社会保障基金财务报告短期的经济假设进行了评估,提出了失业率、通货膨胀率和实际利率三个经济变量间存在相关性的结论。在此基础上,Edward(1998)为失业率、通货膨胀率和实际利率建立了向量自回归模型(Vector Auto Regression, 简称VAR),使每个变量的估计方程中既包括了变量自身的滞后项,又包括其它两个变量的滞后项,这样可以捕捉到变量间的相关性对每个变量产生的影响,使模型的拟合优度更高。

在随机模型的构建与改进方面,Lee (2003)基于Lee-carter死亡率模型和Lee-Tuljapurkar生育率预测模型,以及利率、工资增长率、资产回报率的向量自回归模型,利用蒙特卡洛方法生成了社会保险基金的随机预测,并对提高正常退休年龄、或增加税收、或将部分基金投资到股票市场等改革计划进行了效果评估。Martin(2003)尝试采用在数学上更复杂的结构时间序列模型为输入变量建模,并利用蒙特卡洛方法为输入变量设定不确定的长期预测均值。结果表明,结构时间序列模型比ARIMA模型得到的结果波动性更大,指出SSA采用的OSM存在忽略均值随时间的位移而导致对未来财务状况不确定性低估的问题。但随后Lee(2004)的研究证实,如果选取更多的输入变量,采用结构时间序列模型和常用时间序列模型的财务预测结果不存在显著差异。2004年后,有不少文献讨论对OSM模型的改进。此外,每年由精算、人口、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的美国社会保障咨询委员会的技术小组每年会对社会保障基金财务报告的精算假设、模型方法等进行评估 (Technical Panel 2011) 。

三、 国内研究现状及文献综述

1. 社会养老保险预算管理方面。国内关于社会养老保险预算管理的研究起步较晚,理论成果不多,其大致可划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开始于上世纪90年代,从社会保障整体出发,总结各国的预算管理经验,分析我国社会保障预算管理现状,对建立我国社会保障预算体系的必要性、预算模式选择提出具体构想。朱柏铭(1998)对建立社会保障预算的理论依据、框架体系、运行条件等三个方面进行了理论上的阐述,是早期比较有影响力的研究。周顺明(2000)从政府财政的本质职能,国家预算、复式预算与社会保障预算之间内在关系的角度阐述了社会保障预算产生的必然性,分析借鉴了国外社会保障预算的模式,提出了社会保障预算的收支政策、收支体系、收支分类、预决算编制等内容。林治芬(2006)则立足中国现实,汲取国际经验,完整论述了在我国建立社会保障预算的必要性、现实可行性、技术方法性和制度保障性,明确提出量化分析社会保障收支,进行长期精算预测模型的重要性。肖红梅(2007)基于对国内社会保障预算发展现状和社会保障预算模式的国际经验的背景,系统地分析了我国推行社会保障预算制度所面临的一系列难点,提出了应先建立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然后随着制度的日渐完善,最终编制一揽子社会保障预算,便于清晰地反映整个社会保障事务的收支全貌的观点。

第二阶段始于2010年前后,是围绕刚刚起步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实际工作展开的研究。单晓红(2010)对社保基金预算的方法、路径与机制进行了深度解析,强调了新的预算制度要求预算编制方法要采用科学、规范的方法,综合考虑统筹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宏观经济运行情况、社会保险制度运行发展情况,运用规范的财务预测和精算方法进行编制。杨燕绥等(2011)提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工作应依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尊重社会风险特征,养老属于长期性风险,建议年度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应建立在长期预测,甚至精算模型基础之上。闫俊(2011)指出养老保险预算编制应根据养老风险周期长且有积累性的特征,明确提出社保经办机构不仅要测算出下一年度养老基金收支总量,而且要通过精算模型预测远期养老基金收支需求,评估养老基金结余额可支撑的收支平衡基准点期限。在预算监督环节,应提供预算的政策依据和支撑预算的主要假设等。

2. 基于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的预测模型方面。

(1)政府部门的研究。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从2010年开始编制,其预测模型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建立。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和支出的预算指标除特别注明外均按综合增长率测算,以2012年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编制来说明预测模型,如公式1所示。

2012年预算数=2011年执行数×(1+综合增长率)+修正值 (公式1)

综合增长率预测综合考虑了预算指标近期及中长期增长变动情况,近期增长趋势以同比增长率为准,中长期增长趋势以近3年平均增长率为准。各编制单位根据指标性质和实际情况自主设定同比增长率和3年平均增长率的权重,计算综合增长率。可见,我国政府部门构建的养老保险预算模型具有简单易用的特点,但过于粗糙,模型未考虑人口的出生、死亡、迁移状况等人口统计变量、以及通货膨胀率、利率、实际工资的增长率等经济变量对基金收支的影响,因此预测结果精度偏低,与国际经验存在着很大差距。

(2)国内学者的研究。国内学者对基于养老保险预算的预测模型的研究基本是空白,但存在一些关于养老保险制度的有价值的实证研究成果,主要体现为应用长期精算估计模型预测养老保险基金未来的财务状况、应用微观模拟模型评估养老保险改革方案和分析养老保险制度等两方面。代表性的研究有:王晓军(2000)明确了养老金计划长期精算估计的基本思路和模型,利用人口模型和工资模型对基本养老保险的长期财务状况进行预测,是国内将精算模型应用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研究的早期重要文献。高嘉陵(1999)率先将微观模拟模型应用于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分析中,介绍了微观模拟模型的基本思路和建模方法,并以烟台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模型为应用实例,建立了人口状态模型和政策模型,给出了1996年~2025年人口变化的模拟数据和模拟执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的状况。张世伟、李学和樊立庄(2005)利用长春市微观数据建立微观模拟模型,分析了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的财政效应,指出了我国现行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就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的优化和完善进行了探索研究。郝冬阳(2008)利用吉林省城镇人口微观数据,用Logistic模型对微观模拟模型中事件发生的相关参数进行估计,完成了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模拟实验。

四、 结论与启示

世界上养老保险制度比较健全的国家,在社会养老保险预算管理的制度层面强调依法律运营和预算的严肃性;在技术层面,政府部门和学者重视利用模型技术对养老保险基金未来长期的财务状况进行预测,为养老保险预算提供决策依据,理论研究成果丰富。相比之下,我国在养老保险预算方面的研究较少,代表性的研究主要围绕养老保险的管理模式和制度开展,虽然存在一些围绕养老保险制度的实证研究,但缺乏从养老保险基金预算角度出发的长期预测模型的研究。

鉴于养老保险预算编制部门对模型理论的迫切需求,我国政府部门和学者应借鉴国际先进经验,重点开展支持社会养老保险预算的长期预测模型的理论研究工作。为推进这项工作,首先,需要加强在养老保险数据信息系统基础工程方面的建设。虽然我国从2002年已启动劳动和社会保障“金保工程”,并且在劳动与社会保险统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目前仍然存在各地区数据和应用软件不统一,数据和指标的标准化程度不高等问题,现有数据很难满足构建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长期财务预测模型的需要。其次,需要加强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精算管理的制度建设和组织建设。在我国,尽管早在2004年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所属的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设立了精算处,并希望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精算报告制度,但由于在实践中缺乏制度保证和相关的专业人员,至今并没有建立起类似美国社会保障信托基金年度报告的财务预测报告。今后我们需要在法律和制度、机构和人员、基础数据和模型技术等各方面为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长期财务预测分析提供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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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社会保障预算管理研究”( 项目号: 71173230) ,北京联合大学商务学院科研项目“我国基本养老保险预算模型研究”。

第11篇

摘要:研究了全球金融危机环境下我国证券投资基金行业的竞争模式的转变:由“产品竞争”过渡到“品牌竞争”;“产品创新”正成为竞争的角力点;拓展业务模式;对客户“精耕细作”等,最后对南方基金做了案例研究。

关键词:证券投资基金;竞争模式;产品创新;品牌竞争

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事业起步于1998年,至今已有逾十年的发展历程。尽管历史不长,而且期间还遭遇到了多年熊市的煎熬和全球金融风暴的冲击,我国新兴的证券投资基金业仍然能在困难中快速发展壮大,在短短十年的时间里走过了国外百年的基金发展历史。2008年的金融危机不仅教育了投资者,也一定程度上扭转了我国基金行业的竞争模式。

1我国证券投资基金行业竞争模式的转变

1.1在战略层面,竞争的核心已经从产品竞争过渡到品牌竞争

品牌竞争是市场成熟的表现,也是市场激烈竞争的后果。随着国内基金行业逐渐走向成熟,“品牌”将取代“产品”成为基金公司之间竞争的重点。“品牌”的概念是与吸引力、忠诚度、信任度等词联系在一起的。品牌效应还意味着投资者对某品牌下的所有产品“非理性”认同。这里包含两个层面的意义,首先,良好的品牌忠诚度可以确保老客户不会轻易退出,甚至会持续买进该品牌下的产品或从其他品牌转移到该品牌;其次,优秀的品牌影响力还可以作用于潜在客户,影响他们的投资决策,使他们在购买基金产品时优先考虑该品牌下的产品。这两个层面的意义要求基金公司必须高度重视公司的品牌建设。

2009年6-7月份共有15只股票型基金发起设立,它们共同上演了一场基金市场争夺战。这场争夺战,与其说是15个基金产品的竞争,不如说是15个基金公司品牌的竞争。统计发现,这15只基金中,首发规模较大的多数来自于成立较早、规模较大且长期业绩良好的品牌公司;而首发规模较小的基金均来自小基金公司,比如浦银安盛、东方、华富等,这些公司管理资产的规模较小,成立时间不长,品牌影响力不如大基金公司。

1.2在策略层面“,产品创新”正在成为行业竞争的角力点上文的分析中我们了解到,大型基金公司通过其品牌影响力获得了强劲的竞争地位,同时我们也认为中小型基金公司通过“创新”可以发掘发展的“蓝海”,在避开与大型基金公司的直接竞争时,也“偷偷地”培育自己的品牌价值。这里所说的创新包括产品创新、营销创新等多个方面,其中以产品创新为重点。我们相信,“产品创新”是中小型基金公司与大型老牌基金公司竞争的重要手段之一。

同样,在上文中提到的今年6月份以来发行的15只股票型基金中,有一只基金首发规模达90.98,位列第二。而它不是来自于老牌基金公司的产品,而是来自于汇添富基金公司的创新型基金———汇添富上证综合基金。

1.3深化业务模式,拓展盈利领域

深化业务模式是基金公司盈利能力的新增长点。企业年金、社保基金、特定客户理财、QDII等基金业务规模的扩大为基金公司未来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基金公司业务模式将表现出由基金管理向资产管理转变的鲜明特点。

单一的业务模式承受风险的能力小,一旦市场出现下行趋势,基金公司的发展将会受到影响,甚至在市场形势恶化时,大量的基金赎回将导致单一业务模式的基金公司面临着生死存亡的危险。而多元化的业务模式在提高了公司抵抗风险能力的同时,对公司运营效率、盈利能力也有着积极的影响,从而增强公司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

1.4对已有客户的“深耕细作”,挖掘老客户的价值在品牌建设、产品创新等竞争策略的影响下,基金公司的市场策略也必然要从“跑马圈地”向“深耕细作”转变。对老客户的把握:第一,可以发现他们的特征和潜在需求,根据他们的口味提供差异化的服务和营销措施,提高其品牌忠诚度和客户粘合度;第二,通过对客户群的挖掘,发现他们的新需求(随着环境的变化,投资者的需求不会一层不变),并通过创设新型基金产品或者提供特色营销服务等方式满足他们的需求;第三,更重要的是,对老客户的维护有利于提高公司的口碑和形象,对品牌提升具有显著的意义;第四,分析核心客户购买基金的主要渠道,对于公司的渠道管理和建设具有重要作用。

2十年磨一剑———南方基金,稳见未来

2.1南方基金概述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3月6日,为国内首批获中国证监会批准的三家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成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行业的起始标志。目前,公司业务覆盖公募基金、全国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一对一专户理财、一对多专户理财,是我国业务领域最广的基金管理公司,产品创新能力最强的基金管理公司之一。2.2南方基金的品牌之路

作为老牌的基金公司,南方基金不仅具有广泛领域,还在十多年的发展历程中,缔造了“稳见未来”的品牌形象,得到了市场的广泛认可。通过研究,我们发现南方基金的品牌价值并非是伴随着时间的流逝和业绩的成长而自然产生的,而是公司长期致力于品牌定位、品牌提升和品牌拓展的结果。

(1)以业绩回报凝聚品牌价值。

“以产品带品牌”是南方基金积淀品牌价值的首要策略。作为金融服务业,基金公司的价值首先是为持有人提供稳定长期的投资回报,因此产品业绩是品牌的首要内涵。同时,这种业绩也必须是长期和稳定的。南方基金一直坚持这样的理念———只有长期和稳定的投资业绩,才能让客户愿意跟着你走。我们姑且不论这样的理念是否正确,但是在这个基础上的口碑相传,积累的品牌效应却十分宝贵,它能为公司凝聚期望稳健的投资者。

(2)营销策划围绕品牌展开。

“稳见未来”是南方基金的品牌符号,也是他们的品牌理念。在南方基金副总许小松看来,2007年南方基金最大的成就不是业绩的上升,而是通过营销策划,使公司的品牌理念获得了市场的广泛认同。通过品牌营销,使一些分析能力不高“,按品牌索骥”的投资者能够容易地记住南方的品牌,并选择南方的产品。

(3)完善组织架构以完善品牌战略。

为了提高公司品牌管理的能力,南方基金专门设立了负责品牌建设的高级品牌推广经理职位,负责确定公司的品牌定位及品牌推广计划,构建品牌管理制度与流程,并归口管理公司的品牌营销活动。我们可以从对该品牌经理的任职要求中看出该职位的重要性:8年以上品牌策划及市场推广活动;3年以上著名外资企业品牌管理经验等。

(4)客户服务的专业化与个性化。

为了维持良好的品牌,南方基金为投资者提供了各种人性化的服务。包括向客户手机发送每日基金净值等信息;当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时,公司会及时给所有客户邮寄关于大势判断及操作建议的信函等。2007年,南方基金一共进行了400场全国巡回的理财讲座,2008年市场进入熊市阶段,南方基金在全国15个城市举办了“彩虹之旅”的巡讲理财服务。南方基金之所以提供这些服务,实际上不仅仅是在做公益活动,更是在传递公司独特的、区别于其他公司的理念和价值观,以稳定公司的品牌形象,提高品牌知名度。

第12篇

论文摘要:“新农保”之所以“新”是缘于其确立了“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地方财政补贴”三方分担保险费的筹资机制。农保资金作为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命脉”,制约着该制度的全面覆盖和高效开展。因此,拓展筹资渠道、增强筹资能力是现阶段“新农保”关注的重点。在金寨县城市化进程的背景下,以农保资金筹集为出发点,将征地补偿费部分转入农保基金将是一条新型有效地融资渠道,同时也是对“新农保”基金筹集机制的一项创新研究。

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确保农村居民基本生活,推动农村减贫和逐步缩小城乡差距,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意义重大,同时对促进农村地区消费,拉动内需也具有重要意义。相比较而言,过去的老农保主要是农民自己缴费,实际上是自我储蓄的模式,而新农保具有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鲜明特点。它是继取消农业税、农业直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一系列惠农政策之后的又一项重大的惠农政策。

一、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开展现状

(一)积极筹备试点推广工作

金寨县自2003年起便开始筹划县城新区建设工程,至今累计完成了20多项市政工程建设。近三年来,县城新区累计征地2 590亩,先后出让经营性用地284亩,获收益3 365万元。大规模的城区建设,征用了大量农田和山地,导致了失地农民不断增加。就在探索建立失地农民安置保障的长效机制和途径的同时,国务院开展了“新农保”的试点工作,金寨县也被划人了试点县的行列,为确保惠农政策尽快落到实处,真正实现农村老年居民“老有所养”,促进社会和谐。金寨县积极筹划安排推进“新农保”的试点推广工作。“新农保”是惠及全县农村群众的“惠民工程”,是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养老保险问题的重要举措。当务之急则是结合当前城市化、老龄化现状研究讨论具体融资方案,以确保“新农保”制度顺利推行。

(二)开拓多元化的投融资渠道

新农保制度建设的速度和保障水平取决于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渠道与方式。金寨县“新农保”基金主要来源于政府和农民两个方面。为了实现新型农保制度的跨越式发展,县社保局正在通过理论、政策和制度的创新,积极探索建立多元化的筹资机制。比如,将政府和农民潜在的社会保障资源激活为现实的社会保障资源,以形成稳定的政策和资金保障。

农保基金作为退休农民的“保命钱”,应通过管理程序的科学设置,防止保险基金的流失,确保基金的保值增值。而实现农保基金的保值增值正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金寨县新型农保基金的投资运营的范围目前仅限于银行存款、买卖国债。随着全国社保基金的投资范围从最初只限于国内银行存款、股票、国债等几个品种,到开始实业投资和股权投资,金寨县社保局也正致力于开拓多元化的农保基金融资渠道。

二、征地补偿融入基金筹集机制

(一)创新机制的提出

1.土地补偿发放随意性较大。按照金寨县现行发放办法,是由村委会召开村民大会,讨论通过分配方案,最终按照分配方案直接发放。而这样做会使补偿金完全分流到每个农户手中,同时也会将每次的补偿金分光发尽。如此下去,则会对失地农民未来的生活构成巨大威胁,极易催生社会不稳定因素。因此,对于土地补偿这类共有的资金,应当提留一部分用于公共福利和公共设施开支。而从当前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资金筹集不足而言,从失地农民的土地补偿金中拿出一部分用于农民的养老保险不失为一种可行有效的方式

2.科学合理的征地补偿是前提。中国社会科学院的一项研究表明,在失地农民中,生活水平下降的占60%以上,生活水平较征地前提高的不到10%。这说明政府应对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引起足够的重视,要建立合理有效的失地农民补偿机制和补偿标准,同时也要引导失地农民对土地补偿进行科学有效的运用从而使其享受到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共同成果。科学的补偿标准由国家及地方政府根据实际国情民情而定,而征地补偿的有效运用却可以由地方各级政府灵活掌握。事实上,对于征地补偿是否得到有效运用,各级政府并未给予太大关注,或者有所关注也仅是孤立的看待。本文参照金寨县“新农保”资金筹集运作中出现的资金筹集不足、覆盖面不广、保值增值困难等问题,同时结合一些学者专家的观点和金寨县城市化进程中土地补偿金使用发放随意性较大的现状,提出了一条新的规范化融资渠道—将城市化进程产生的征地补偿费部分转入“新农保”基金社会统筹账户,由全县农民共享这一统筹基金。 (二)创新机制形成机理分析

1.构建长效保障机制的内在驱动。城市化的加快发展导致了失地农民的大量增加,金寨县县政府为了保障新区建设下失地农民的正常生活和确保城市化的顺利推进,向失地农民发放一次性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短期内,一次性的补偿有利于减轻政府的负担,但从长远来看,由于失地农民受教育水平低,失去土地后缺乏再就业技能,再就业比较困难。这种补偿办法只是侧重考虑失地农民暂时性的生活问题,并不能对失地农民形成长久的保障机制,失地农民普遍出现了坐吃山空的境地,这么一来土地补偿也就违背了其保障农民生活的初衷。因此,对土地补偿费加以合理利用,采取从政府、征地单位、农村集体、农民个人获取的补偿费中各划出一部分资金转入“新农保”基金的办法,将会较好实现失地农民的长效的社会保障机制。但值得注意的是,该机制的资金划转对象是征地补偿费和安置费,但并不能就此将划转的资金全部用于为失地农民建立农保基金。如果认为是谁失地得补偿谁受益的话,则会产生新的不公平现象。因此,征地补偿转人农保基金的部分应为全体农民共同分享,应有利于构建惠及全县农民的长效保障机制。

2.缓解政府财政负担,扩大惠及范围的迫切要求。当前正值金寨县“新农保”推广时期,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对农民来讲是一件大好事,但政府财政资金不足是最大问题。由于“新农保”的资金需求呈刚性发展趋势,地方政府的财政在维持其他公共事业方面支持较大,因此政府对农村养老保险的支撑便显得力不从心。虽然新的养老制度需要让政府承担一部分责任,但不能据此完全指望政府。在此背景下,如果不切实际地大包大揽,最后则只能是好心办坏事,或者好心办不成事。因此,结合当地县情设计出灵活实用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积极探索新的融资渠道对于缓解地方政府的财政负担以及提高“新农保”的保障水平具有现实意义。

据了解,目前广东中山的三角镇在土地征用过程用土地补偿金为被征地农户购买农村基本养老保险。而在此之前的征地补偿金除了发放给村民之外,还会按照比例提留一部分作为集体资金,这部分资金一般不发给村民。而新模式实行后,村集体拿出部分提留资金给征地农户购买农保。征地户土地补偿金与农村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机结合虽然有利于减轻失地农民的负担,但这只是出于对失地农民的单方面的考虑,并且筹集的资金极其有限。将村集体留存资金和政府单位获得的土地流转资金、失地农民个人获得的部分汇聚起来按一定比例提取并转人“新农保”社会统筹基金,能够有效缓解政府财政负担、扩大惠及范围,并最终形成让全体农民受益的长效保障机制。

3.促进农村居民广泛参保,提升保障水平的有效途径。《金寨县新农保实施办法》规定: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居民,不用缴费,每人每月可享受国家给予的55元基础养老金。这里的基础养老金由政府全额承担,是新农保资金的主要组成部分,即使已经年满60岁的老人和没有全部或只有部分缴费能力的居民,都可领到这部分适时调整的基础养老金。这项规定,使得新农保吸纳了绝大多数农村老人参与积极投保。基于此项规定,探索将征地补偿金划转入“新农保”基金社会统筹账户将是增强吸引力的又一举措。

在发达地区集体经济力量较雄厚,集体补助是农民缴费的巨大支持,永久计人个人账户则给农民吃了定心丸。相对较落后且城市化进程比较快的农村地区,集体补助力度较小,但集体可支配的征地补偿金数目较大,将这部分资金划人农保账户则能很好提升农民参保的积极性。但如若将补偿金按照相对发达地区的经验永久计人个人账户则会产生如前文所述的不公平现象。而将其转入社会统筹部分则能从筹资机制上为覆盖人群最大化提供保障。这将很好解决不公平问题,同时也能促进农村居民广泛参保,提升保障水平。

4.农村地区社会公平的呼声。目前金寨县新县城建设征用农用地的过程中,对应的征地收人比例大致为:农民个人5%一15%,农村集体25%-30%,政府机构得60%—70%。这表明,农民的土地被征用后,只能得到政府和征地单位支付的数额不多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而政府及其机构通过招商引资等获得的补偿低则是农民获得补偿的7倍,高则达到14倍。而创新机制基于社会公平的角度,要求对农民自身、集体及政府机构获得的补偿进行划转时的比率实行差异化界定。同时将资金划人社会统筹账户为全体农民共享,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社会公平和对农民的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