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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岗位工作计划

时间:2022-03-11 03:58:35

纪检岗位工作计划

第1篇

根据我市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医药护技岗位工作人员,特制定简章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2018年扬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药护技工作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附后)中各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五)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2日至2000年1月16日期间出生,其他限定的年龄计算参照此方法进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硕士及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7年1月12日及以后出生);《岗位简介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七)符合招聘简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具有本简章有关“考察”参照标准所列不合格情形之一的人员,以及按照有关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相关岗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单位、招考岗位条件

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2018年扬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药护技工作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扬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wjw.yangzhou.gov.cn)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以下统称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考人员在扬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上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本人信息。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18年1月12日09∶00-1月16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18年1月12日09∶00-1月18日16∶00;

缴费时间:

2018年1月12日09∶00-1月19日16∶00。

报名网址:扬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wjw.yangzhou.gov.cn)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报考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并确认诚信承诺书,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年龄、学历、专业等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乃至聘用资格等。

(2)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及其《岗位简介表》,弄清具体规定,遵循相关要求,准确选报岗位。本简章及岗位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报考人员需在2018年1月16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2018年毕业的留学人员学位证书及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取得时间、报考对象相关年限计算截止时间等为2018年8月31日)及以前具备。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岗位简介表》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1月16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考生应在规定时限内尽早选择岗位进行报名,以便在资格审查未通过时,可及时改报其他岗位。

笔试考区安排及其有关要求,详见考生报名须知。(扬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wjw.yangzhou.gov.cn)

(4)在报名阶段,如有考生所学专业名称不在拟报岗位所列专业范围内,在2018年1月15日16:00之前,其所提供相应毕业学校出具的成绩单等课程设置材料,证明与拟报考岗位所列专业非常相近的,市卫计委及招聘单位审核认定符合岗位要求并可以此专业报考该岗位的,该专业需及时上网公布。

(5)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规定的办法、程序,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此后仍无法开考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有关情况,及时在扬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并通过该岗位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的人员,可于1月22日09:00-16:00重新登录扬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6)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的岗位或《岗位简介表》中招聘条件列有各报考对象均须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不含部分人员放宽学历、年龄等报考条件所依据的专业技术资格)的岗位,最终报名成功人数为该岗位招聘计划3倍及以下的,考试直接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

(7)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先在网上缴费,于2018年1月22日-23日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扬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606室(扬州市维扬路268号),经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核确认后按规程办理减免报名费用手续。

(8)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及时缴纳报名费用,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3、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在2018年1月25日-26日自行登录扬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4、资格初审

考生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初审工作,由招聘单位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人员关于考生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的咨询,确保报考咨询电话畅通。资格初审期间,各审核部门(单位)根据招聘简章规定的报考资格要求和岗位所需条件,依据网上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48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需报考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需说明的内容,并退回报考人员补充。

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各审核部门(单位)应下载留存报考者的报名信息,以供面试前资格复审时使用。

各审核部门(单位)应高度重视报考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应客观、公正、及时,对所有报考人员一视同仁。

(二)笔试

笔试全部采取闭卷考试方式。

笔试主要考核专业知识。

笔试科目详见《岗位简介表》。

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笔试时间:

2018年1月27日上午

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笔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

(三)面试人选确定和报考资格复审

1、面试人选确定

对于组织笔试的岗位,扬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确定各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对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

根据“报名注意事项”中第(6)条规定,考试直接采用面试方式进行的岗位,最终报名成功人员即为参加面试的人选。

各岗位之间不进行调剂。

2、报考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生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复审工作由扬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

资格复审时,报名者应提供招聘简章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其他报名者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等。报考条件中有其他具体要求的(如学位证书,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资格,从业、执业资格,工作或相应专业工作经历等),还须提供对应资质材料。上述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岗位要求具有大学英语四级证书的,报考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可:(1)获得大学英语四级(CET4)及以上合格证书或CET4测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2)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PETS3)及以上合格证书;(3)雅思(IELTS)考试6分及以上;(4)托福(TOEFL)考试80分(老托福550分)及以上;(5)取得大学英语六级(CET6)合格证书或CET6测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6)取得英语专业四级或专业八级合格证书。岗位要求具有大学英语六级证书的,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以报考:(1)获得大学英语六级(CET6)及以上合格证书或CET6测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2)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四级(PETS4)及以上合格证书;(3)雅思(IELTS)考试6.5分及以上;(4)托福(TOEFL)考试90分(老托福580分)及以上;(5)取得英语专业四级或专业八级合格证书。本科及以上英语专业毕业的人员,应聘有大学英语四、六级要求的岗位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合格证或成绩通知单。

本科及以上计算机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应聘有计算机等级要求的岗位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等级证书。

在职人员报名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2018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报名前应征得定向单位、委培单位同意,前述同意报考的证明需及时提供,最迟必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其中事业单位试用期人员最迟必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提交。如在上述规定的“最迟”时限内,仍不能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直至面试名单公布。

(四)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考生专业能力。

面试主要采取专业技能、素质等考核的方式进行。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符合上述“(四)面试”有关最低合格标准的人员,按其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其中,仅采用面试方式考核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根据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或仅采用面试方式考核的,则另行增加笔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由扬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组织,按有关规定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筹负责。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均按该岗位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在有关网站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八)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权限、程序备案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在聘用资格备案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8年毕业的留学人员须提供学位证书、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获准被聘用的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等)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等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聘用资格备案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聘用工作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有关规定执行。

四、聘后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资格,自谋职业。聘用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监督。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纪律。坚持招聘政策、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考试成绩、聘用结果面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市纪委(监察局):0514-87866966,扬州市纪委第十三派驻纪检组:0514-87959776、87959817。

第2篇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国家“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可招部分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只能报考小学岗位和初中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

2、取得教师资格证、年龄在30岁以下(1978年5月1日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

3、取得教师资格证且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1978年5月1日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非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

4、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二)县“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为主,可招部分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78年5月1日以后出生)。

2、取得教师资格证、年龄在40岁以下(1968年5月1日以后出生)且连续代课2年以上目前仍在教学岗位的本县代课人员;取得教师资格证、年龄在45岁以下(1963年5月1日以后出生)且连续代课5年以上目前仍在教学岗位的本县代课人员。

3、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国家“特岗计划”面向全国招聘;县级“特岗计划”招聘生源地范围由桐梓县、凤冈县自行确定。报考者可在附件一、附件二查询桐梓县、凤冈县“特岗计划”招聘工作实施细则。

在编教师(含20*年和20*年的特设岗位教师)不能报考。

二、招聘计划及单位

20*年*市安排“特岗计划”指标共计202名,其中国家“特岗计划”指标40名(初中岗位)安排在桐梓县。县“特岗计划”指标162名(小学岗位)分别安排桐梓县100名,凤冈县62名。

三、招聘原则

(一)教师招聘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的原则。

(二)优先招聘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本县代课人员。

(三)招聘的教师安排为何种计划类别(指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特设岗位教师,由桐梓县、凤冈县人民政府根据报考者条件和岗位需求确定。

(四)招聘的教师安排在县以下(不含县城所在地)农村中小学校,其中国家“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原则上安排在农村乡(镇)初中,且一所学校原则上安排不少于3人。

四、招聘程序

特设岗位教师招聘通过公布招聘岗位、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录取、签订合同、培训等程序进行。

招聘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招聘符合报考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报考学科须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和取得教师资格证、年龄在45岁以下且连续代课5年以上目前仍在教学岗位的本县代课人员。第二阶段招聘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第一阶段招聘结束后,再公布第二阶段招聘岗位,进入第二阶段招聘。若第一阶段招聘的岗位已满,不再进入第二阶段的招聘。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第一阶段的考试免笔试,只设面试;第二阶段的考试设笔试和面试。笔试由省统一组织。笔试的考务、阅卷、成绩统计,以及面试、体检和录取等工作在*市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桐梓县、凤冈县人民政府具体实施。

(一)第一阶段招聘(免笔试人员的招聘)

1、报名

报名时间:20*年5月5日-6日,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

报名地点:*师范学院

符合免笔试条件的人员报名时分别按桐梓县、凤冈县招考工作方案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20*年5月5日-6日,与报名同时进行。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

地点:*师范学院

3、面试及体检

①面试时间:20*年5月7日-8日。

上午:8:00—12:00

下午:2:00—6:00

面试的具体办法由桐梓县、凤冈县人民政府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并组织实施。

面试成绩在5月8日面试工作结束后分县张榜公布。

②体检时间:20*年5月8日-9日

*市教育局和桐梓县、凤冈县教育局根据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类别,以招聘数的1:1.3比例,按学科及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当面试合格人数低于招聘数时,则全部进入体检)。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5月8日下午张榜公布。体检由*市教育局商桐梓县、凤冈县临时确定体检医院,体检标准按省教育厅要求进行。

4、录取、签约

被录取者在20*年5月11日与桐梓县、凤冈县签订聘任合同。凡未签约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5、上报和公布第一阶段招聘录取签约名单

*市“特岗计划”于5月12日完成第一阶段招聘录取签约工作。录取签约名单以及“特岗计划”第二阶段招聘岗位数上报省教育厅师范处,经省审核后于5月20日在贵州教育网公布。

(二)第二阶段招聘

第一阶段招聘指标不满时,启动第二阶段招聘工作。

1、报名:20*年5月22日-6月2日。

报考者登陆贵州教育网()下载并填写《贵州省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将填写好的报名表连同相关材料复印件,于报名截止日前交至桐梓县、凤冈县教育局(通过邮局寄送的,须用特快专递,以邮戳时间为准)。

2、资格初审

报考者经桐梓县、凤冈县资格审查合格后,取得考试资格。桐梓县、凤冈县将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张榜公示。

桐梓县、凤冈县进行资格审查并签署意见后,建立报考档案(录用后,此档案将进入“特岗计划”教师个人档案),于20*年6月5日前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汇总审核后于6月10日前报省教育厅师范处,6月12日后,省教育厅在贵州教育网公布初审合格人员名单,供报考者查询。

3、获取准考证和查询考务安排

6月12日后,资格初审合格人员须在贵州教育网查询具体考务安排,下载、打印准考证。考务安排由*市教育局连同初审合格人员名单一并报省教育厅师范处。

4、考试

(1)笔试(20*年6月22日)

笔试内容:笔试试题分初中和小学。

初中按报考学科分别命题。每套题总分100分,其中所报考学科的专业知识70分,教师综合素质30分。专业知识含高中至大学阶段专业基础知识,以大学阶段知识为主。教师综合素质包括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大专阶段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20*年8月至20*年4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小学按文科类和理科类命题。报考小学语文、英语、品德、音乐、体育、美术、舞蹈等学科(或专业)的考生考文科类试题;报考小学数学、自然或科学(含实验)、信息技术的考生考理科类试题。每套题总分100分,其中所报考学科的专业知识70分,教师综合素质30分。专业知识部分文科类试题为中师至大专阶段的语文基础知识,理科类试题为中师至大专阶段的数学基础知识,均以大专阶段知识为主。教师综合素质内容同初中试题要求,但在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中含少量中师阶段内容。

笔试时间:6月22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师范学院

笔试成绩与面试人员名单公布:笔试评卷由市教育局、桐梓县、凤冈县教育局共同完成。按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类别,以招聘数的1:1.5比例,按学科及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当参加考试人数低于招聘数时,则全部进入面试)。

市教育局于6月23日公布所有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

凡未被确定为面试人员的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贵州教育网上有关面试人员的增补信息,以便及时递补面试。

(2)面试(20*年6月24日-25日)

面试地点:*师范学院。

面试由桐梓县、凤冈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复审须提供报名时所交材料的原件,另交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面试成绩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面试的具体安排参照第一阶段形式进行。

20*年6月26日张榜公示面试合格人员名单,未进入面试名单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候补。

5、体检(20*年6月27日)

参加体检人员按桐梓县、凤冈县、学科及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数的1:1.3比例,从面试合格人员中确定(当面试合格人数低于招聘数时,则全部进入体检)。体检在市教育局指定医院进行。

6、录取、签约(20*年6月28日)

报考者被录取后须与桐梓县、凤冈县教育局签订聘任合同书。凡在6月28日未签订聘任合同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五、岗前培训和报到

已签订聘任合同书的人员,于8月10日前参加由省统一组织、市教育局具体实施的岗前培训。具体培训时间根据省教育厅的工作安排确定。培训合格后,由省教育厅发给《“特岗计划”教师报到证》,被录取人员须持《“特岗计划”教师报到证》,按桐梓县、凤冈县的规定时间报到,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特岗计划”县可依据聘用合同追究其有关责任。

六、有关要求

(一)桐梓县、凤冈县教育局必须确保完成今年的招聘任务,招聘过程中,如有签约后不到岗的,须按省招聘办法及时补录。

(二)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及个人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聘单位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直至解除合同。

1、有犯罪前科、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2、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3、有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特设岗位教师招聘的各项信息将及时公布在贵州教育网,报考者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

(四)有关咨询电话

省教育厅师范处:*

*市教育局人事科:*

桐梓县教育局人事科:*

凤冈县教育局人事科:*

七、监督投诉

市教育局、桐梓县教育局、凤冈县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应聘者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现象,可向有关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投诉。

省教育厅纪检监察室:*

*市教育局监察室:*

第3篇

2019年,公司纪委将认真贯彻股份公司党委和监察总部的各项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主动作为、有效作为,积极打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公司发展生态,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一、全面落实责任制

1、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分解,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

2、根据股份公司监察总部的要求及参考模版,层层分解《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至各支部,并由党委书记与支部书记进行签订。

3、分解签订《廉洁从业承诺书》。根据股份公司监察总部的要求,分解、转化各敏感岗位《廉洁从业承诺书》,并组织全体敏感岗位人员签订。

4、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规范和加强廉政谈话工作。公司纪委将按照《**公司廉政谈话实施办法》,组织开展任职廉政谈话、日常廉政谈话及廉政约谈工作。廉政谈话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坚持问题导向,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达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目的。

5、加强纪委监督监察。一是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二是继续做好竞价监督工作, 监督各项业务的竞价开标、评标,并撰写竞价监督报告等, 通过季度监察和回头看监察,监督廉洁风险业务是否执行《竞价监督管理制度》相关要求。三是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对违反《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司岗位职责履行责任追究制度》中情形及公司规章制度,或是履职不当的党员干部,及时进行责任追究。用好问责这个武器,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问责。

二、加强廉洁风险管控

(一)全面梳理风险业务并制定防控措施。

1、进一步识别、细化生产运营过程中存在的风险业务。

2、进一步识别风险业务的风险点,并确定每一个风险点的责任人和监督人。

3、针对每一个风险点制定、完善风险业务控制措施。

(1)涉及到不同部门协同的重大风险业务,由公司纪委牵头组织开展讨论,针对不完善的地方,重新修订完善防控措施;

(2)其它风险业务,由支部所在部门自行组织讨论,完善、确定措施,针对不完善的地方,重新修订完善防控措施;

4、根据完善后的防控措施重新评估、修订、完善相关制度。

(二)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查核。

1、支部查核:要求支部每月开展自查,根据防控措施,从制度设计和执行性方面进行查核,要有查核结果、证据材料、整改措施;

2、公司监察:要求公司根据总部纪委的要求和年度监察计划,实施季度监察。要有查核结果、证据材料、整改措施;

3、查核问题的改善:公司监察发现风险及时有效完成改善(包含改进材料提交及时性、按计划时间完成改进和改进结果有效三种情况)。

4、开展“回头看”监察:针对2018年监察及发现的廉洁风险业务整改问题,纳入季度监察计划,再次进行监察。

三、廉洁文化培育

(一)分类别开展纪律教育。

1、明确不同的教育对象。包括中层干部以上人员及基层敏感岗位人员。

2、明确不同的教育学习内容。中层干部以上人员:包括:廉政教育书籍、党中央纪委相关文件、公司规章制度、警示教育简报、党委工作督导函等。基层敏感岗位人员:与实际业务相关的廉洁从业教育课件及公司的廉政制度。

3、明确不同的教育培训形式。中层干部以上人员:公司党委组织的党委中心组学习教育、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基层敏感岗位人员:支部所在的部门自行开展的定向教育培训。

4、开展不同形式的学习效果评估。公司纪委组织中层干部开展德廉知识集中测试。各支部组织相关敏感岗位人员进行测试。

(二)实行线上与线下互动,实体与网络并行的廉洁文化教育形态。

1、线上:通过微信群 、公司KM、网络视频进行廉洁文化宣传,营造良好的廉洁文化氛围。

2、线下:通过党建、党廉阵地 、党员活动室党务公开栏、宣传栏等形式进行廉洁文化宣传,营造良好的廉洁文化氛围。

   3、公司纪委按照时间节点抓好节日期间的廉洁自律工作,根据股份公司纪委下发的廉洁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提出要求,遏制节日期间的不良风气,坚决防止反弹。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保持对“四风”问题的高压态势,持续纠正领导干部收受下属和个人以及有利益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礼金行为,严禁用公款互相宴请、赠送节礼、高档消费等违规行为,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四、加强纪检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监督执纪水平。

1、提升能力:为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自身建设,提升纪检人员理论水平和业务监察能力。一是参加总部举办的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业务培训班;二是邀请当地纪检机关人员来公司授课;三是由党委书记、纪委书记亲自授课;四是到其它优秀兄弟单位或是本地纪检工作突出的单位学习。

第4篇

一、招聘岗位

淮北市2016年计划招聘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12名(详见岗位简章)。其中: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属应历届高校毕业生的应聘者,均聘用在专业技术初级岗位上。原在岗且具有专业技术职称并已聘用兑现工资待遇的应聘者,按照招聘单位聘用方案,在相应岗位有空余的情况下,经单位同意,聘用到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没有相应空余岗位的,均聘用到专业技术初级岗位上。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简章);

(四)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公开招聘人员岗位简章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1年3月1日至1998年3月1日期间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六)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其他类型在职人员报考,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2016年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五)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六)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七)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八)法律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和时间: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淮北市人事考试网(hbpta.gov.cn)。报名时间为:2016年3月7日上午8:30至2016年3月11日下午17:00。

报考人员登录淮北市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在网上阅知并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安徽省淮北市2016年公开招聘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岗位的要求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招聘期间,须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并确保联络畅通,否则责任和后果自负。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报名和参加考试。

2、资格审查和确认:由招聘办负责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确认。报考人员于报名后至2016年3月15日16:30前登录淮北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初审。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尚未初审或未通过初审的,在2016年3月16日16:30之前可以修改信息改报其他岗位。

报考人员需提前办理网上支付笔试考试费用的支付工具(工商银行银联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于2016年3月18日16:30之前,在网上按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同意继续执行事业单位录用人员等考试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45元,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完成网上缴费后,于考前5日内从淮北市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报考岗位确认截止后,报考确认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一般应不小于3:1的竞争比例,达不到竞争比例的岗位将予以取消或相应减少招聘岗位数。被取消及减少的岗位,于2016年3月21日在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bshrss.gov.cn)、淮北市人事考试网(hbpta.gov.cn)、淮北人事人才网(wbrc.cn)发布(以下招聘信息均在以上网站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可于2016年3月23日9:00-16:30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将不再参加笔试,考务费退还本人。

报考人员可于2016年4月5日9:00至4月9日8:00从淮北市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时间:笔试定于2016年4月 9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政治、经济、法律、文学、自然、科技、国情、省情等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满分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加分:报考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加分人员包括:安徽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于2016年4月11日至4 月12日工作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15:00-17:00),携带相关证书到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办理申报加分事宜。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应提供安徽省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上述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笔试每个科目成绩增加2分。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含加分)及以上方可进入资格复审程序。

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上述网站公布。

(三)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在笔试成绩达到60分(含加分)及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数与考生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考生名单;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如同岗位进入资格复审名单的最后一名考生笔试成绩有2人及以上相同的,则并列进入资格复审程序。

进入资格复审程序的考生名单及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在上述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由市招聘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笔试准考证、报名资格审查表(在报名网站上自行下载并打印)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除上述材料外:

1、属全日制2016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类型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6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6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面试人选空缺的,按同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递补一次后仍出现空缺名额,不再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在上述网站公布。

(四)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名单及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和地点在上述网站另行公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面试人选在领取面试通知单的同时,按每人80元缴纳面试费。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管理能力以及岗位所需语言表达等能力。

考生面试顺序按各面试组当天现场抽签顺序确定。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以书面形式向考生宣布。

实际面试人选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及以上或当天同一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选的面试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

笔试、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6:4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确定(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得分高低排序确定)拟参加体检与考察人选名单,并在上述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体检和考察合格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计不得超过两次,递补人选在上述网站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四个项目的检查结果,须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如考生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四个项目检查结果要求复检,须当场进行复检,复检结果亦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考生当场签字确认。考生拒绝签字的,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和复检医生注明情况,并视为考生认可检查和复检结果。对体检结束后考生再提出心率、视力、听力、血压四个项目复检申请的,不予受理。

体检中因身体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在同岗位面试入围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对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异议者,按规定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论后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体检工作结束后,根据体检医院的结论向考生发放体检结论通知书,体检结论通知书的领取时间和地点在上述网站公布。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人选,考察人选名单在上述网站公布。

考察内容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考察材料。如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本人不适合招聘岗位工作要求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在上述网站公示7天。公示如有异议,经查实,属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其对应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七)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定岗聘用等相关手续,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不超过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016年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16年12月31日前提供相应层次学历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工作要求与纪律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要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执行政策,规范操作程序,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在招聘工作中,凡与本人有近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按规定进行回避。对在招聘工作中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561-3198926(淮北市人社局事业科)

0561-3053011(淮北市国土资源局人事科)

考务咨询电话:0561-3050602(淮北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561-3053279(淮北市人社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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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

一、招聘原则

(一)专业对口和工作需要的原则。

(二)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除国家政策性安置、岗位和引进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确需使用其他方法外,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原则上都要通过考试、考核的办法,公开招聘。

二、招聘范围

(一)事业单位职员或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出现岗位空缺,需补充的工作人员。

(二)虽未出现编制空缺,但急需的特殊岗位人才或高精尖专业技术人才。

(三)根据工作需要,专业技术较强的事业单位聘用专业技术人员。

(四)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勤、协勤及其他辅工作人员。

三、招聘组织管理与职责分工

县人事部门综合管理机关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的考试聘用工作。主要负责编制招聘计划和实施方案,招聘公告;负责组织或指导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进行应聘人员报名和资格审查;负责组织考试或委托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考试;指导和监督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对考试合格人员的体检、考核、聘用等工作,办理聘用手续。

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主要负责申报招聘计划及招聘资格条件;受人事部门委托负责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配合人事部门或受人事部门的委托组织考试;负责对考试合格人员进行体检;负责对考试合格人员的考核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招聘工作的一般程序

1、机关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岗位空缺情况,需要补充工作人员时,由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招聘计划,报人事、编制部门审核后,由人事部门结合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制定出招聘方案,呈报县政府审批。

2、向社会招聘公告。

3、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须填写《*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由县人事部门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核发准考证。

4、组织考试。考试可采取笔试、面试等多种方式。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须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

5、对考试合格人员进行体检。

6、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

7、公示拟聘人员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8、县人事部门对用人单位拟聘人员进行审核。

9、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进行鉴证,并办理其他有关手续。

(二)公开招聘由县人事部门结合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必要时也可委托主管部门组织。

(三)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一定比例折合之和为考试总成绩,应聘教师的还要计算试讲成绩。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和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末位出现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参加体检。

(四)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有特殊要求的按有关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依次递补。

(五)用人单位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条件以及是否应当回避等。因考核不合格出现人员空缺,依次递补。

(六)用人单位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提出各岗位拟招聘人员名单,由县人事部门和主管部门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15日。

五、聘用及聘后管理

对经考试、考核、公示、审核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限根据招聘岗位性质和聘用对象确定。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按有关规定正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聘用资格,进入人才市场自行择业。

对机关事业单位聘用的工作人员实行岗位设置管理,根据所聘岗位,由单位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报人事部门备案。

六、聘用人员待遇

(一)纳入编制管理的聘用人员,其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及开支渠道按本单位同岗位同类人员执行的工资性质和标准确定。

(二)我县急需的特殊人才、高精尖人才,可不受编制数额限制,纳入编制管理,其待遇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根据工作需要,专业较强的事业单位招聘的工作人员,其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及开支渠道按批准的招聘方案执行。

(四)机关事业单位招聘的工勤、协勤及其他辅工作人员,其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根据工作岗位、工作性质确定。但其工资不得低于省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以前各单位已招聘的人员,其待遇按已签定协议执行,合同期满续聘的,按此文件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第6篇

一、2016 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完成纪检监察制度建设

1.强化制度建设。2016年计划修编制度完成情况。2016年计划修编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指标、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办法。完善了公司《党建与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实施办法》中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指标设置,优化了指标权重

 2.集中完成纪检监察制宣贯。根据公司下达的年度宣贯计划,按期完成了2017年修编的全部纪检监察制度宣贯工作。在公司门户网站及小微进行及时宣传报道。

(二)完成公司廉洁风险数据库建设

在2017年初步建立公司廉洁风险数据库的基础上进一步梳理和识别公司境内外业务及管理活动中的廉洁风险点,年内完成廉洁风险数据库建设和公司廉洁风险防控手册编制,将廉洁风险与公司制度与流程进行对接,落实分级控制管理责任,确保廉洁风险在控受控。

(三)适应新形势,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1.强化“四个意识”。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党内法规制度的学习宣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首要任务。

2.加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管理的过程监督。从程序、内容的合规性与风险管控等方面提出监督意见,不断规范“三重一大”事项管理与权力运行。 “三重一大”事项均履行了集体决策程序。

4.创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加强日常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着力筑牢思想道德防线,营造廉洁文化氛围。结合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和宣传教育日活动,会同党群工作部组织党员观看《永远在路上》等纪录片,发放《以案说纪》等反腐倡廉书籍。以案说纪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宣传教育党课。

5.多种形式创新开展日常监督。

加强对主要业务、重要环节和关键岗位的日常监督。重点关注投资决策活动、招标采购管理、合同项目管理等过程监督,防范业务风险与廉洁风险。

6.加开展督导和调研。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监督。通过落实联系点制度、开展境外调研检查、年度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等形式,指导和监督公司所属境外党总支、党支部落实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结合党建工作例会,听取支部工作汇报等多种形式,督促检查基层党支部政治生活、“三会一课”、“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五)积极推进信息化平台信息填报工作

制定了信息化平台填报工作任务分解表,细化了工作责任。组织召开了信息化平台专题工作布置会,形成了专题会议纪要,进一步明确了填报工作职责。

(六)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落实“四同步”、“四对接”要求,实现基层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设置无盲区、全覆盖。二是加强对《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的学习宣贯,认真落实办案安全工作责任制,完善案件监督管理机制,严把纪律审查质量关,确保依纪依法、安全办案。三是持续抓好纪检监察人员学习培训,提升履职能力。此外,还组织开展纪检监察业务知识讲座、纪检监察工具书等形式,帮助和支持公司基层纪检监察人员更好开展工作。

2016年公司党风建设与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全面进展,公司巡视整改情况得到集团公司肯定,全体党员干部全面从严治党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普遍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严格履行“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加强境外业务监管风险意识普遍提高,较好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

三、2016年主要工作计划和安排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

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夯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基础

按照集团公司、公司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协助公司党委、纪委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协助组织召开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制定年度党建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末有考核。

(三)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

把握监督重点,加强对资金集中管理、物资集中采购、重大经营事项、海外工程项目和重点岗位人员的监督力度,落实监管措施。

第7篇

1、督促考核,解决“双重职责难专心”

我县乡镇和县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职责大多具有双重性,一方面承担着纪检监察的岗位职责,另一方面又承担着一定的中心工作任务。尤其是基层纪委书记和纪检组长,他们在单位都是领导,是主力副职,大多分管着一个或几个方面的重要工作。他们的福利待遇和工作业绩与中心工作的关系历来较为密切,因而他们往往把中心工作当作“主业”,而把纪检监察工作当作“副业”,对县纪委监察局所布置的工作疲于应付,勤于数据、报表和文字材料,工作停留在一个肤浅的层面上。对此,县纪委监察局一是以片区为单位,定期召开工作汇报会,促使基层组织岗位工作经常化;二是县纪委监察局领导和机关干部经常深入基层,督促干部归位入阵,通过梳理工作,理清思路,帮助基层“减负”,提高基层干部“弹钢琴”的本领,做到分清主次,把握先后,正确处理好岗位工作和中心工作的关系,确保岗位工作的时间和精力到位;三是对全年工作量化分解到各个具体项目,年终实行量化考核,促使基层把工作做深做细。

2、培训调研,解决“业务不精难查处”

经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磨炼,我县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有了明显提高,但所存在的薄弱环节也是显而易见的。随着改革开放的日益深入,腐败问题也随之在一些新的领域,以新形式表现出来,或以更加隐蔽的方式而存在。相比之下,他们所掌握的应对反腐败新情况、新问题的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还不够全面,查帐方法和技巧还不够灵活,在一些复杂的案件面前难免显得力不从心,致使产生畏难情绪而害怕触及。前些年,我县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所查处的立案件大多是从公安、检察院、法院、计划生育等部门移送过来的,查处范围多属违反计划生育、赌博、打架斗殴和刑事违法等引发的违纪案件,办案靠的是“一支笔、一张纸、一张嘴”。面对这一现状,县纪委监察局一是每年都要举办一至两期业务培训班,既开展理论教学,更注重办案能力和办案技巧的培训;二是结合培训和会议,搭建工作经验交流的“互动平台”,开展工作经验交流,实现办案经验共享;三是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要求他们结合形势变化,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探索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并写出有分量、有见解的调研报告。通过这些措施,提高了他们的敏锐性,更新了办案理念和办法方法,提高了办案水平,实现了业务素质和办案能力与时俱进,为他们查办案件,特别是大案要案注入了充分的信心。

3、协调理顺,解决“职责不明难到位”

前些年我县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工作主要局限在党风廉政教育、制度建设、查办违纪案件等方面。由于机制不全,责任不明,加上自身思想障碍的存在,加上其他许多方面则涉及较少或没有涉及。一是由于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中心工作受同级党组织或所在单位领导,对同级党组织或所在单位的检查监督难介入,难落实;二是检查监督主体不明,如在乡镇设立的乡(镇)直单位,其服务对象在乡镇,而人事权、工资权、任免权却直属于县级对口部门,这些对口部门也设立了纪检监察组织。对这些乡(镇)直单位看似乡镇纪委和县直对口部门纪检监察组织都可实施检查监督,实则造成谁都便监管或不愿监管;三是对落实土地使用权公开拍卖转让、建设项目公开招标,监督政府审批和政府采购,整治破坏经济发展软环境行为,减轻农民负担等工作,认为是属于专业管理机构的职责,纪检监察组织在可管可不管的情况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对此县纪委监察局一是加强协调,如:对驻乡镇条管单位,县纪委明确由其服务对象所在地即乡镇纪委承担主要监督职责,在涉及人事、工资、处分等问题时,由县纪委监察局召集乡镇纪委和县级对口管理部门进行协调,并按管理权限落实到位。从而排除了体制问题所造成的障碍,同时也从思想上消除了不便监督和“踢皮球”的借口;二是明确职责,要求基层监察组织对凡是涉及到党风、政纪、行风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都必须给予有效监督。通过这些措施,消除了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责任真空”和推脱心理,工作涉及面迅速扩大且卓有成效。

4、培养交流,解决“默守岗位难重用”

我县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是一支年富力强、素质精良、工作经验丰富的干部队伍。针对近年来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因提拔少、交流慢而导致工作积极性受挫等问题,我们一是努力强化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理论素养,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纪检监察干部头脑,把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落实到爱岗位敬业并有作有为,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具体落实为“立纪为公,执纪为民”,用科学理论指导岗位思想;二是改革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考核方式,实行季度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对岗位工作实绩的考核由定性考核转变为量化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基层干部交流使用的重要依据;三是加大了纪检监察机关内部岗位交流的力度,使之能够多方面接触岗位工作,提高其岗位综合素质;四是加大了对外交流的力度,把富有工作成效的干部重用到其他岗位,使他们看到了岗位作为与提拔重用密切相关,进而调动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5、教育疏导,治理“患得患失怕吃亏”

岗位使命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做到清心寡欲,吃得了亏,要履行好工作职责又意味着得罪人。有时查办一个案件得罪的不仅仅是一个人,很有可能是一批人。出于对自身利益、选票、前途、考核评价和人际关系等因素的考虑,某些基层干部对开展纪检监察工作不得不谨小慎微,对可管可不管的问题尽量不管,对必须处理问题应付了事。对此,县纪委监察局一是对他们加强了敬业爱岗教育,提高了他们对岗位性质和岗位职责的认识,使他们深刻地体会到:岗位职责容忍不了个人主义思想,怕这怕那干不好纪检监察工作,对腐败现象听之任之就是工作失察,是失职渎职行为,在岗价值也就得不组织和社会的肯定,个人前途也将无从谈起;二是用纪检监察干部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事例,开展学习活动或警示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在岗位要求和个人需求发生矛盾时,能够以大局为重作出正确取舍;三是当他们感到孤独、苦恼时,及时给予关心和安慰,让他们感觉到至少还有上级纪检监察组织在关爱着他们。

6、拒腐防变,治理“行为不良怕碰硬”

在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下,少数纪检监察干部自身行为存在不检点的地方,有的参与赌博等活动,有的参与同学会、乡友会等小团体活动,有的出入低级庸俗的活动场所,致使自身人格存在着可攻击性,因而在检查监督他人时,必定产生心理顾忌而不敢碰硬。打铁先须自身硬。要教育别人首先要修养自身,要监督别人首先要管束好自己。针对少数基层干部行为不纯的表现,县纪委监察局一是严把干部入口关,拒绝思想作风不纯、有劣迹的干部进入纪检监察岗位;二是立足防患于未然,要求他们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吃得了亏,不能为贪图一时的个人利益和享受而毁了自己的形象和威信,进而导致被别人牵着“鼻子”走,致使工作无法展开;三是发现某些基层干部有行为不纯的苗头时,及时展开帮教谈话,循循善诱,耐心疏导,敦促其迅速矫正自身行为。

7、自揽矛头,治理“查案量纪怕干扰”

作为一个社会公民,纪检监察干部不可能独立于社会之外,他们的工作行为不可能不受到来向各方面因素的干扰,尤其是在查办案件时,友情、亲情、权力、邪恶势力等因素都有可能对查案量纪构成影响或威胁。为了减轻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负担,我们一是为基层干部查办案件提供强有力的组织支持和精神支持,充分利用当地党委政府或所在单位等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排除干扰,为他们秉公执纪创造条件;二是实行案件审查制,即所有立案件最终由案审室审查定性量纪情况,把矛头揽到自己头上,把干扰因素从基层引开;三是实行案件会审制,即按片区设立案件会审组,由会审组会审案件,使干扰对象模糊化。

8、当好后盾,治理“严肃处理怕报复”

第8篇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争当三个先锋,服务发展”主题实践活动,切实解决全区纪检监察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激发干部队伍活力,转变思想观念,创新思路,改进工作作风,切实提高反腐倡廉工作能力,做到有位、有为、有效、有威,塑造“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在履行纪检监察职能中充分体现先进性,为推进我区反腐倡廉工作提供坚强保证。

二、活动内容

1、争当学习先锋,业务上过人一筹。要以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按照政治上高标准、思想上高境界、业务上高水平、工作上高成效的目标,大力加强系统干部学习教育,建设充满活力的学习型干部队伍。(1)制定学习计划。区级机关、各基层单位分别制定年度学习计划,每位干部要根据岗位工作需要订出自身学习计划。(2)完善学习制度。区级机关坚持每周五下午学习制度,各基层单位要相应制定学习制度,明确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学习方式,确保集中学习每周不少于1次,自学时间每月不少于20小时;严格考勤请假制度,定期组织检查集体、个人的学习情况,保证学习效果。(3)改进学习方法。区级机关实行常委带头上党课、各职能室每周轮流业务授课,促进干部相互学习、相互借鉴,锻炼提高干部的口头表达能力。同时,要采取定期举办培训班、演讲会、知识竞赛、经验交流等灵活的形式,组织全系统干部学习。(4)增强学习实效。各单位根据年初下达的调研课题,认真组织撰写,每位干部每人每年至少撰写2篇的调研报告或体会文章,区纪委监察局组织专家评出优秀文章,在“廉政论坛”上交流发言。

2、争当创新先锋,行动上快人一拍。结合先进性教育活动,全系统干部牢固树立创新意识,始终保持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保持一股与时俱进、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创造性开展各项工作。(1)思想创新。在全系统开展“如何创造性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大讨论,引导干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2)机制创新。以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管理制度为重点,重点组织做好“四定”工作:一是定职责。区级机关、各基层单位都要根据纪检监察所承担的工作任务,逐项分解岗位工作项目,对本单位及每位干部的工作性质、工作任务、工作量、任期目标等进行明确界定,做到人人有事干、事事有人管。二是定目标。围绕全区工作中心,结合上级反腐倡廉精神,认真制定纪检监察工乍的年度目标。区级机关各科室要根据年度目标,制定本科室的具体工作目标,并引导干部立足岗位,细化量化近期岗位工作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做到工作有目标、奋斗有方向。各基层单位要参照区级机关作法,认真制定切合本单位实际的工作目标。三是定考评。区纪委监察局将按照量化考评方案,分镇街、纪检组、机关各科室三个序列,对年度工作情况进行量化考评。基层各单位、各科室要针对不同岗位的工作特点,分别制定出既科学合理又简便易行的量化考评方案,对内部每个工作岗位进行全员考评。四是定奖惩。根据考评结果,区纪委监察局对优秀单位、科室和干部进行表彰。考评结果作为干部评先评优、提拔任用等的重要依据(3)工作创新。每位干部要结合本职工作,围绕工作思路、工作举措等方面进行积极的创新,做到日常工作抓优化,重点工作抓强化,创新工作抓转化。每位干部每季提出l条以上的意见或建议,使每个单位成为创新的阵地,每个岗位成为创新的载体。

3、争当服务先锋,作风上先人一步。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积极发挥纪检监察职能,把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融入实际工作中去,增强服务意识,转变服务作风,提高服务本领,找准服务切入点,努力创优发展软环境。(1)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深入开展效能督查促项目,为发展提供高效环境。(2)主动延伸触角,深入开展执法监察,为发展提供规范经济秩序。(3)大力加强村(居)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力度,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4)严查损害发展软环境案件,为干事干部澄清是非,保护干部工作积极性。(5)全面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突出源头治腐,努力铲除腐败滋生蔓延环境。(6)继续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挂钩服务企业工作制度,切实解决企业“三乱”行为。(7)完善“减负”联系点制度、接待日等制度,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三、活动方式

围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总体目标,把“争当三个先锋,服务发展”主题实践贯穿于全过程,分阶段组织开展好“十个一”系列活动,推动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l、汇编一册反腐倡廉漫画集。汇集180幅优秀廉政漫画和180条廉政箴言,按“励志、警世、监督、制度、肃贪”等五个篇章,汇编成册,全区党员人手一册。以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形式,促进廉政文化建设深入开展。

2、举行一场全系统干部遵守“十条禁令”承诺签字仪式,向全区干部群众作出公开承诺,当好廉政表率。

3、开辟一个“廉政论坛”,要求全系统干部就新时期如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做好反腐倡廉工作,每人撰写2篇心得体会、调研文章,在论坛上交流学习体会,为党员干部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平台,促进共同提高。

4、开展一次反腐倡廉电教片展播,利用典型案件对党员干部进行反腐倡廉警示教育。

5、聘请一批纪检监察干部廉政监督员,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制。

6、为挂钩村上一次党课,由委局领导分别深入挂钩结对村东海镇西厝、海头、坪洋等3村,为党员干部集中上好一堂党课。

7、组织一次“察民情、解民忧、送温暖”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到挂钩东海镇西厝、海头、坪洋村,走访贫困农户,切实为农村解决一些生产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8、组织一次全系统干部业务培训,分别开设几场不同类型的业务培训班,邀请市纪委领导、市委党校教授授课,提高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9、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

10、开展一次好建议、好意见评选活动。

四、几点要求

1、要精心组织。开展“争当三个先锋,服务发展”主题实践活动,是委局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贯穿于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全过程,各单位要把主题实践活动作为加强自身建设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根据本通知要求,立即行动起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要积极参与到主题实践活动中去,迅速掀起活动高潮。

第9篇

推进干部制度改革、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是党的十五大提出的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实现跨世纪宏伟目标的一项战略措施。为了进一步扩大民主、完善考核、推进交流、加强监督,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加强我市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落实“三讲”教育整改措施,根据中央〔1995〕4号文件《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和省委、杭州市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改进干部选拔任用方式,严格把好用人关

1、坚持和完善民主考评制度。要坚持群众公认的原则,严格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和市委〔1995〕41号《关于建立市级机关和镇乡领导干部民主考评制度》的规定,搞好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应当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要根据不同岗位的要求,合理确定参与推荐、测评的人员范围。要加强对群众评议意见的综合分析,既尊重多数人的意见,又不简单地以票取人。对群众反映的重要问题,一定要查实搞清。群众公认的程度,必须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得到充分体现。

2、建立个人向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人选责任制。逐步规范个人向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人选工作,凡个人向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应全面了解被推荐人的基本情况、经历、德才表现、工作实绩、专业特点、主要缺点;需如实填写《推荐领导干部登记表》,署名后送交组织部门。个人向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人选,应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干部德才条件和“四化”方针,全面、客观、公正。对在推荐过程中,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的,推荐人要承担推荐责任。

3、引入竞争机制,拓宽选人用人渠道。要扩大公开选拔干部的范围,根据班子建设的需要,逐步采用公开选拔的方式选人,加快推行公开选拔工作的步伐。要规范公开选拔的程序,进一步改进方法,提高效率。

继续推行副局级领导岗位竞争上岗。积极贯彻市委〔**〕19号《关于市级机关副局级领导岗位推行竞争上岗实施意见(试行)》,市级机关市管副局级领导岗位遇人员空缺、机构调整或现有人员超职数需进行人员调整分流、需进行职位轮换和通过竞争确定人选等情况,一般可实行竞争上岗。竞争上岗可在机关内部实施,也可面向本系统或有关部门及社会公开选拔。

继续推行党政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认真落实市委办〔**〕59号《关于市级机关实行竞争上岗、双向选择实施意见(试行)》,把竞争上岗作为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的基本形式,凡提拔担任中层干部的,原则上应竞争上岗。要积极运用竞争上岗的方式,做好机构改革中机关干部的选配定岗和分流工作,推进机构改革的顺利进行。

4、实行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部分领导职务聘任制和试用期制。要认真总结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试点的经验,并推行新提拔的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要把公示制与干部任免、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制度结合起来,提高选人、用人的准确性。

推行干部试用和聘用制度。对非选举产生的新提拔的副局级行政领导干部,包括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的,实行试用和聘用制度,聘用期为三年,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称职的,正式聘用;不称职的回原单位安排工作。

5、完善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制度。要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2003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的要求和市委组〔**〕3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加强和改进后备干部工作,注重后备干部的群众公认程度,全面掌握后备干部的德才表现。要在民主推荐、考察考核的基础上,调整、充实后备干部队伍;加大后备干部的培养锻炼力度,全面提高后备干部素质;要在后备干部的年轻化上下功夫,积极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要按照市委〔**〕29号《关于培养选拔女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意见》,重视做好女干部、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完善领导班子结构。要坚持干部退休制度。

6、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纪检部门对拟提拔任用的干部人选,因存在党风廉政方面问题不宜提拔的,有权予以否决。对纪检部门认为虽存在党风廉政方面问题但不影响提拔任用的干部人选,组织部门应如实介绍有关情况,提请市委讨论决定。要完善纪检机关与组织部门联系通报制度,凡涉及干部任免,纪检部门要认真核查,并签署意见;要定期联系通报干部思想作风、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分析干部队伍中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研究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措施。

二、完善干部管理方法,促进干部管理制度化

7、坚持和完善干部谈心谈话制度。要加强日常干部谈心谈话工作,每年要在分析干部思想、工作的基础上,制订干部谈心谈话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市级四套班子领导平时要加强联系镇乡和部门市管领导干部的谈心谈话工作。市委领导负责市管领导干部的谈话,每年谈话人数不少于市管领导干部的三分之一。干部谈心谈话要与干部诫勉谈话相结合,干部在廉政问题上有反映时,市委及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要及时与干部谈话。

8、健全和完善干部考核制度。要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中组发**〕6号《关于印发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平时考核、任职前考核和定期考核。要根据不同层次、不同部门的特点,结合考核工作实际需要,对领导干部的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要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试考核制度,逐步建立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制度,要积极探索干部考核工作公开的方法,防止考核结果失真失实。要重视对考核的综合运用,充分发挥考核工作对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和导向作用。考核意见反馈后,应及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整改措施。要建立干部考核责任制,严肃考核工作纪律,对不认真履行考核工作职责、违反考核工作纪律、考核结果严重失真失实、造成用人失误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9、继续推进干部交流和轮岗。积极贯彻市委〔**〕17号《关于领导干部交流的实施办法(试行)》,继续有计划、有组织地扩大干部交流,加大市级机关与镇乡、经济发达镇乡与经济欠发达镇乡、中心集镇与边远镇乡之间的干部交流力度。镇乡党政班子成员,在同一地同一岗位任职满两届的,一般应交流任职,最长不超过三届;市级机关党政班子成员在同一职位上任职不超过10年,超过10年的原则上进行轮岗交流。管理人财物、项目审批和执纪执法等岗位的领导干部,应加快交流。要加强优秀年轻干部的多岗锻炼和交流。要改进干部交流工作的方法,完善交流工作制度,严格执行交流工作纪律。

实行干部定期轮岗交流。根据市委办〔**〕1号《萧山市市级机关工作人员交流若干规定(试行)》,加强市级机关和镇乡干部的轮岗交流工作,特别是管人、管财、管物、管项目审批和执纪执法等岗位的干部,同一岗位工作满4年的,应在部门内部轮岗;同一岗位工作满6年的,应跨部门交流。如工作需要或遇到特殊情况,可不受任职时间限制实施交流。

10、加大干部能上能下工作力度。要调整不胜任现职的领导干部,探索建立干部能上能下的运行机制。对不称职的领导干部,应按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予以免职、辞去领导职务或降职。要把干部能上能下与干部试用期制、任期制、聘任制和竞争上岗等制度结合起来,促进干部能上能下工作制度化。对从领导岗位上调整下来的干部,要区别不同情况,作适当安排。

11、适当调整干部管理权限。按照中央关于“管少、管活、管好”的干部管理原则,市委重点加强对镇乡、市级机关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的管理,根据改革和实际工作需要,逐步下放干部管理权限,实现管人与管事的有机结合。市级机关和镇乡一般干部的调配、交流均由市人事局负责。市委组织部要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规定的原则、标准、程序和干部职数,对市级机关各部门和镇乡党组织选拔任用干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加强指导。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改进管理方法,按照产权关系理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市级机关转为经济实体后的单位,其党委书记、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由市委管理,党委会其他成员,市委委托市委组织部管理,按有关规定任免;公司经理、副经理分别由董事长和经理提名,经市委组织部考核同意后,由董事会或经理聘任及解聘。

三、健全干部监督制度,增强监督的有效性

12、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建立和完善党委议事规则,加强集体领导。凡属干部任免等重大问题必须由党讨论,作出决定。反对任何形式的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要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行为,要按有关规定

严肃处理。对利用职权在用人上搞不正之风的,必须坚决查处。

13、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市管领导干部应按上级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地向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有关部门要定期对领导干部报告的个人重大事项进行核实。对市管领导干部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或报告的事项与事实存在重大出入和其他不正常情况的,职能部门应视情节轻重,责令报告人写出检查,限期改正,重新如实报告,必要时可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

14、完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要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对负有管理经济责任的市管领导干部,在任期内或离任前,应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部门确定,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并采用定期审计、届中审计和离任审计等形式完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如被审计者存在严重问题,应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要重视对审计结果的运用,把审计结果与干部考核、使用结合起来。

15、健全和完善干部作风投诉和查处制度。拓宽广大群众对干部的监督渠道。承担各项审核审批、行政执法及收费管理等机关干部,在工作中办事拖拉、推诿扯皮、“吃、拿、卡、要”、、态度粗暴、故意刁难、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作风问题,群众可以用投诉电话和信函方式向市委组织部投诉。投诉的干部作风问题,一般按干部管理权限分级负责查处。要依据调查核实的事实、问题的性质及程度,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对责任人作出处理。情节较轻的,要进行组织谈话、批评教育或诫勉;情节较重、造成一定影响和后果的,要调离岗位或降职、免职;需党纪政纪处分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对投诉的干部作风问题,要认真对待,及时处理。

16、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上级党组织要切实负起对下级党政“一把手”的监督责任,重点加强对党政“一把手”在重大问题决策、选人用人、思想作风和廉洁从政方面的监督。要认真落实党政“一把手”管理监督的各项制度,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

第10篇

一、自查自评材料报送情况

(一)市直各有关单位报送情况。根据时间节点,按时报送了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工作总结材料、《评分表》、《统计表》的单位共70个,分别是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安监局、市卫生局、市人保局、市城管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规划局、市公路局、市农业局、市国土局、市房管局、市林业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建设局、市教育局、市政府办、市政府法制办、市文广新局、市民宗局、市旅游局、市招商引资服务中心、市人防办、市文化事业发展中心、市信息办、市商务局、市投融资公司、市供销社、市药监局、市档案局、报社、市委统战部、市台办、市史志办、市文联、市侨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职业技术学院、电大、市应用工程学校、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供电公司、国家统计局调查队、市烟草专卖局、界牌枢纽管理处、市工信委、市质监局、市气象局、市工商局、市计生委、市公建集团、市民政局、市外事办、江西电信分公司、市无线电管理局、市统计局、中国移动分公司、市科技局、江西盐业集团公司、市体育局、市残联、团市委、航务管理分局、市妇联、市环保局。

(二)县(市、区)报送情况。市纪委、县纪委、月湖区纪委、市风景名胜区纪委都及时报送了当地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和《统计表》。

二、重点检查单位情况

(一)动员部署形式多样。各单位均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的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通过网络、宣传栏、媒体等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动员。市国税局一把手亲自给全体干部职工上廉政党课,纪检组长做廉政形式分析,结合系统开展的内控机制建设工作,部署开展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工作。市地税局作为我市试点单位,主要领导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做到“五个带头”:带头清理岗位职责、带头查找廉能风险点、带头制定防控措施、带头征求干部职工和纳税人意见、带头公示廉能风险。市人保局、市风景名胜区邀请有关领导上课,专题辅导如何开展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工作。市规划局在单位楼层内张贴廉政警句,营造浓厚活动开展氛围。

(二)查找风险细致准确。各单位均按照要求开展了廉政风险排查工作,重点查找了岗位职责风险、业务流程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及外部环境风险等四类风险,针对查找的风险提出防控措施,根据风险发生几率大小、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评定为一、二、三或高、中、低三个风险等级。市地税局结合单位工作特点,紧紧围绕“征、管、查,减、免、罚,人、财、物”九个廉政点和“贯彻执行上级部署、工作质量、办事效率、文明执法、服务水平、零投诉”六个效能点开展风险排查,共排查出风险点1000余个,并编制了两本《风险岗位廉能管理汇编》。市交通局党委先后4次派出工作组督导基层抓落实。为了使查找风险工作准确而细致,市发改委自行设计行政岗位登记、行政岗位廉能识别、行政岗位廉能等级初评等6张表格,使风险岗位排查、风险等级划分更加科学有效;市水利局对《个人廉政风险识别防控表》进行了优化设计,增加了群众意见、分管领导点评意见等,使风险防控查找扎实有效;市国税局采取了“五步排查法”对风险源点进行“地毯式”搜索;市卫生局结合开展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开展了群众满意度测评。为了借鉴外地先进经验,促进工作有效开展,市安监局赴抚州安监局进行了学习交流;市审计局赴吉安、九江进行了学习交流。

(三)业务流程公开透明。各单位都制作了内设机构《业务流程图》,对相关业务的办理条件、承办岗位、办理时限及运作程序进行了标注明确,对业务流程通过张贴、上网、进驻服务大厅等方式向社会进行公开。市房管局通过业务流程优化再造,在全省率先实现了房产登记一日办结制。市移动公司、市国税局分别编印了《风险防范手册》发到每名干部职工手中,促进权力规范、高效、透明运行。

(四)制度建设扎实有效。大部分单位对本单位及下属单位今年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工作开展情况部署了至少一次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落实,出善了一批监督制约制度,有效防范廉政风险。市公安局对市交警支队车管所重点岗位民警进行了全员轮岗交流。市城管局实行周比月评、三级督查、量化考核、领导连带机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在支队实行人事制度改革,通过“双向选择”竞岗、落选待岗的形式确定工作岗位。供电公司针对营销、物资两个重点岗位分别出台了《营销岗位反违章典型70条》和《物资管理反违章典型40条》。

(五)科技防腐稳步推进。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具有审批职能单位均建立网上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网上办理、实时监察、预警纠错和绩效评估,为进一步提升机关效能、优化发展环境、加强源头治腐提供了高科技支撑。结合单位特点,各单位还进行了积极探索实践,市公安局利用警务综合平台,筹资150万元建立了警务活动监督中心,对全市范围内公安执法办案、窗口服务、值班备勤等12种行为进行全程监督。市审计局每年两次利用审计署视频讲座,对系统干部进行廉政教育,提高审计干部防范意识。市旅游局自行建立了“市旅游局监察室网络平台”。

三、存在问题

从上报材料及重点检查情况看,大部分单位都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扎实有效开展了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工作,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工作进度有待进一步推进。有极少部分单位由于各种原因工作尚未开展或进展缓慢,没有达到时间节点要求。经济技术开发区未全面开展此项工作,发电厂由于没有及时收到文件,工作进展缓慢。截至9月20日,市邮政局、中国联通分公司等单位仍未报送相关资料。二是风险查找有待进一步深入。在查找风险过程中,有的单位排查出内设机构、个人岗位风险点上百个甚至上千个,而有的单位查找出各类风险点总数还不足10个。三是业务流程有待进一步健全。大部分单位虽然都设置了业务流程图,但并未涵盖所有办事项目,而且流程图中缺少必要的监督方法。四是监督检查有待进一步完善。对本单位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有的单位部署开展了至少一次以上的监督检查,但有的单位至今没有开展监督检查。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工作是源头防腐的一项重要举措,省纪委已经决定,将制定风险岗位廉能管理考核评价体系,纳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进行检查验收,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出发,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廉政风险防范意识。已按进度开展的单位要做好“回头看”工作,对廉政风险点进行再排查,未按进度开展或至今未开展的单位要采取灵活有效的方式方法快速推进。

第11篇

一、招录对象

国家普通计划招收的**籍生源的**年应届及往届非师范、医疗卫生类未就业的本科毕业生(含符合政策性规定进我县就业的外籍本科毕业生)。

二、招录岗位设置

(一)单独提前招录9个岗位

县广电局事业中心、县城市资产投资经营公司、县计生微机联网中心、县规划服务中心和县技工学校等5个单位共设9个有相关专业要求的岗位。招录条件及实施办法,待后另行公告。

(二)统一招录65个岗位

1、全额拔款事业单位设10个岗位,作为优秀毕业生选派岗位,毕业生选岗后,原则上到县10强企业服务1年。

2、县人才储备中心设15个全额拔款事业岗位,选岗进入人才储备中心的毕业生分别到十五个镇工作,服务于新农村建设,待镇有关中心事业编制许可时,人事关系转入镇事业中心。

3、“**开发区人才交流中心”和“县经贸委人才储备中心”各设20个财政定额补助事业岗位,分别由开发区和经贸委结合开发区企业和全县50强企业人才需求情况委派到相关企业服务,原则上服务期五年,服务期间由县财政每月定额补助500元,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应由集体承担的部分由县财政拨付,其余待遇由服务企业按同类人员的工资标准(含奖金福利及工伤保险等)支付。五年后愿意继续留企服务的保留事业编制性质,不再享受财政补助待遇;不愿留在有关企业服务的可以自主择业,不再保留事业编制性质。

三、招录工作程序

1、考核积分阶段(1月8日----1月15日)

依据毕业生提供的原始证件,对照考核项目标准,与毕业生本人当面据实结算,得出考核分值,考核占总积分的40%,满分40分,主要考核政治面貌、学位、毕业时间、外语和计算机等级等。其中党员加5分;学士学位加16分;一类本科加3分;往届毕业生从2006年起算按1、2、3、4、5分递减扣分;外语六级(外语专业八级)加8分,四级加6分;计算机三级及其以上加8分,二级加6分,一级加4分。计算机或英语专业的毕业生如没有计算机三级及其以上级别或英语专业八级的则分别加6分。大学生志愿者加3分。考核分高于40分的按40分计。

2、考试阶段(1月12日----1月16日)

统一招录考试主要内容为江苏省**年录用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考试大纲中的公共科目,一张试卷。内容涉及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思想概论、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业道德、语文基础知识、文秘与公文写作、法律、历史知识、管理知识、经济知识、科学技术知识、时事政治等。实行考务与出卷两条线分开,强化考试纪律,保证考试工作严密公正。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100分,按卷面得分的60%计入总积分。

3、考试考核成绩公布阶段(1月16日----1月18日)

对考试、考核两项总积分进入前80名的毕业生得分情况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4、选岗阶段(待单招结束后实施)

根据岗位设置要求,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岗位选满为止(凡参加单独提前招考并被录用的本科生不可参加统招选岗)。选岗结果予以公示。

5、体检阶段

按招录名额1:1的比例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常规项目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招录。体检合格者由人事部门直接派遣到相关单位就业并实行一年试用期制。

四、纪律要求

第12篇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期货经纪公司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期货经纪公司,提高期货经纪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抗御风险的能力,保证期货市场的规范发展,特制定本原则。

第二条 期货经纪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是指期货经纪公司为了保证其各项业务的规范运作,实现其既定的工作目标,防范出现经营风险而设立的各种控制机制和一系列内部运作控制程序、措施和方法的总称。

内部控制制度包括内部控制机制和内部控制文本制度两个方面。内部控制机制指期货经纪公司的内部组织、组织结构及其相互之间的制约关系;内部控制文本制度指期货经纪公司为规范自身的经营行为、防范风险而制定的一系列业务操作程序、管理办法和各项措施的总称。

第三条 各期货经纪公司必须按照指导原则的要求,设立运作灵活、控制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制定和实施行之有效、覆盖所有风险点的内部控制文本制度。

第四条 督促期货经纪公司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是监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规范期货经纪公司经营行为、有效防范风险的关键。中国证监会各派出机构要采取措施,督促辖区内的期货经纪公司落实本指导原则的各项要求。

第二章 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目标和原则

第五条 期货经纪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总体目标是要建立一个运作规范、经营高效、内部控制严密的经营运作实体。具体而言,要达到以下目标:

(一)要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建立一个决策科学、运作高效的经营实体;

(二)确保公司的经营运作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章;

(三)建立有效的风险预警系统,确保公司稳健运行;

(四)有利于查错防弊,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保证公司业务的健康运作;

(五)确保公司自身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第六条 期货经纪公司要遵循以下原则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机制:

(一)健全性原则。期货经纪公司要成立符合《公司法》要求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构,并设立能够满足公司经营运作需要的业务和职能管理部门,设立必要的内部监督岗位。

(二)合理性原则。期货经纪公司机构和岗位的设置在确保岗位相对独立的前提下力求精简,尽量减少经营运作成本。

(三)相互制约原则。期货经纪公司内部机构和岗位的设置要确保相互制衡,力求将各环节风险控制到最小化。

第七条 期货经纪公司要遵循以下原则制定内部控制文本制度并组织实施:

(一)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文本制度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要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切实可行。

(二)权威性原则。内部控制文本制度要成为公司员工严格遵守的行动指南,不得赋予任何人享有超越制度约束的权力。保证有章必循,违章必究。

(三)稳健性原由。各项制度的制定都必须围绕着防范风险、稳健经营这一宗旨来进行。

(四)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文本制度要囊括决策、经营和管理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工作岗位和风险点,不能存在制度上的空白或漏洞。

(五)及时性原则。要做到“制度先行”,在经营运作之前要建章建制,制定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并要根据公司经营情况的变化、国家政策的变更和法律环境的改变及时加以修改、增补和完善。

(六)相互制约原则。内部控制文本制度要体现公司主要的业务部门之间和关键的工作岗位之间的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关系,监督部门与执行部门要分开,直接的操作人员与直接的控制人员要适当分开,并向不同的管理人员负责。在管理人员职责存在交叉的情况下,要为负责控制的人员提供直接向总经理报告的渠道。

第三章 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具体要求

第八条 期货经纪公司内部机构的设置要权责分明、相互制衡。具体要求如下:

(一)依照《公司法》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股东会、董事会依据法律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设立监事或者监事会,履行对公司经营运作的监督责任。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决议必须存档备案;

(二)成立以总经理为首的经营领导班子,执行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决议,接受监事会的监督;

(三)制定明确的、成文的决策程序,经营管理决策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并保留可供核实的记录,防止个人独断专行;

(四)各级经营管理机构要严格执行上级的各项决策,并在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职责;

(五)设立专门的稽核监督岗位,负责内部控制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稽核检查必须向公司领导层提交稽核检查报告,稽核检查报告要存档备案;

(六)成立风险控制小组,定期对公司的运作情况作出分析和评价,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并实施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第九条 期货经纪公司要建立明确而合理的授权分责制度。

(一)按照各自经营活动的性质和功能,建立以局部风险控制为内涵的内部授权制度。各项授权都要以书面形式确认。对各部门的授权要定期检查,授权范围要适当,所授的权限不得突破。

(二)针对各部门的工作性质、人员的岗位责任,赋予相应的工作任务和职责权限。容易成为风险隐患的岗位要实行适当的职责分离,明确具体经办部门和监督部门的职责。

(三)公司所辖的营业部、各业务、职能管理部门以及各级管理、操作人员,都要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按照所授的权限开展工作,并对自己职责范围的工作负责。

(四)制定和完善各项审批制度,尤其要加强对外业务的控制。凡是对外开办的每一笔业务,都要按照业务授权经过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对特别授权的业务要经过特别审核批准。

第十条 期货经纪公司要按照责、权、利相匹配的原则,推行目标管理,建立完善的岗位责任制度,实施严格的岗位操作流程和合理的工作标准,建立错单处理制度,完善考核措施。对重点岗位、重点业务、重要的空白凭证、重要的财物等要特别加强监控。有条件的公司,会计、财务、结算等重要的岗位可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轮换。

第十一条 期货经纪公司要顺序递进实施风险监控。

(一)一线岗位由单人单岗处理的业务,要设立相应的监督岗位,制定和实施有关的监督制约措施;

(二)相关部门间要制定相互监督制约的工作程序;

(三)内部稽核监督部门或岗位对各岗位、各部门、各项业务实施全面监督和信息反馈;

(四)建立科学的风险预警制度,定期分析、研究公司经营管理的风险隐患及其整改措施,完善对业务运作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建立内部控制系统的评审和反馈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公司运作中存在的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

第十二条 期货经纪公司要按照国的法律法规,建立完善的客户保证金和公司自有资金的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其各自的用途和资金划拨的严格控制程序。

第十三条 期货经纪公司要建立严密的会计控制系统。会计控制系统的建立要遵循规范化、程序化、授权分责、监督制约、帐务核对相符原则。会计记录、帐务处理和经营成果核算要合法合规,会计主管要进入公司管理层。

会计制度要明确规定有效会计凭证的要素。以电子数据处理系统录入会计数据时,必须保证只有在识别特殊密码状态下才能进入该系统。

第十四条 期货经纪公司要建立完善的结算制度。结算工作要象财务会计工作一样进行严格的管理,结算要准确、及时,结算的要素要齐备,有关凭证要妥善保存,稽核监督部门或岗位要加强对结算工作的稽核审计和监督。

第十五条 期货经纪公司要对立科学的计算机系统风险防范制度,要对计算机系统的项目立项、设计、开发、测试、运行和维护整个过程实施严格的管理,明确业务、职能管理部门和稽核监督部门各自的职责,严格划分软件设计、业务操作和技术维护等诸方面的责任。

第十六条 期货经纪公司要加强内部稽核监督系统的建设,建立内部稽核岗位,完善检查监督手段。

(一)内部稽核岗位要实行对总经理负责的原则,行使综合性的内部监督职能,以保证内部稽核的权威性和独立性;

(二)内部稽核监督工作要建章建制,实现制度化和规范化。要建立稽核检查制度和稽核处罚制度,督促公司内部各项内部控制文本制度的贯彻落实;

(三)稽核人员的配备在数量、质量上要保证能够完成稽核监督工作的需要;

(四)对下属机构的全面稽核要定期进行,并要根据监管的需要安排一定数量的专项稽核;

(五)稽核岗位和有关的检查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真实及时地反映有关情况,对隐瞒不报、虚报情况以及稽核检查不力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七条 期货经纪公司要完善信息发布和信息管理制度,及时、全面为客户提供信息分析服务。

第十八条 期货经纪公司要建立、完善档案管理制度,真实、及时、全面地记载各项业务,建立完整的会计、统计和各种业务资料的档案,并妥善保管,确保原始记录、凭证、合同文书、各种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第十九条 期货经纪公司要制订有效的应急应变措施。保证当重要部位、营业网点等遇到火灾、水灾、断电等紧急情况时,应急应变措施能够及时到位,公司的运作不会受到不必要的影响。应急应变措施要考虑到各种可能因素,设定具体的应急应变步骤。

第四章 管理和监督

第二十条 期货经纪公司要通过培训、考试、考核等途径,使公司员工熟悉、遵守内部控制制度和岗位要求,培养守规意识。

第二十一条 期货经纪公司的稽核部门或者稽核岗位要对公司的各项业务提出内部控制建议,组织内部控制有关问题的专项检查,提出改进内部控制的意见,督促、检查内部控制制度的贯彻落实,对违反内部控制制度的部门和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第二十二条 证监会各派出机构要督促各期货经纪公司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定期组织内部控制制度的专项检查,对各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状况要定期作出客观的评估,对内部控制制度存在问题的公司要提出具体而可行的整改意见,监督其进行整改。

第五章 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