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5 14:18:26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为主线,动员全市各方面力量,全面推进工业企业深度治理、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全市治污水平,构建起科学完整的“治、用、保”治污体系,确保总量减排任务圆满完成,实现环境质量全面改善。
(二)坚持原则
一是坚持地方政府对辖区环境质量负责;二是坚持“治、用、保”综合治理;三是坚持总体布局、分布实施、突出重点、整体推进。
二、任务目标
(一)总体目标
1、全面完成《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各项任务目标,在2013年度国家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实施情况考核中实现省委、省政府下达的“确保第一名、夺取三连冠”的目标。
2、全面完成“十一五”期间水污染物(COD)削减18%的目标。
3、全面改善全市水环境质量,流域内所有河流实现省政府下达的“恢复鱼类生长”目标。
(二)主要任务
1、河流水质稳定达标。2013年底前,流域各河流断面水质均稳定达到或优于V类水质标准(即COD≤40mg/L、氨氮≤2mg/L);、,河流域各河流断面水质达到鱼类能够稳定生存的技术参考指标(即COD≤60mg/L、氨氮≤6mg/L)。
2、《规划》项目全部完成。2013年11月底前,《规划》内的21个工业项目、6个城镇污水处理项目全部完成并通过验收;2013年12月底,完成厂区绿化、美化、亮化。
3、完成三大系列亮点工程建设。一是在全市重点废水污染源、污水处理厂和主要河流断面安装在线监测与视频监控装置,实现三级联网并实时监控。同时,建立完善一流的环境监督安全监控体系;二是流域内城镇污水处理厂实现“五化”“七个一”;三是高标准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重点围绕河流湿地净化和生态修复,突出人工强化、地方特色及对水质改善效果。
4、构建环境安全防控体系。强化点源环境安全防控能力建设,尤其是有重金属排放风险源的工业企业要安装重金属在线监控设备,建设事故状态调蓄池、初期雨水收集池等应急设施,保证可以容纳2个生产周期的排水,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重点排污河流下游建设事故应急拦河闸(坝),各县(区)结合实际,制定符合自身的辖区安全防控体系。
5、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对城区、主要交通干线、迎查线路和河流两侧可视范围内环境面貌进行综合治理,打造整洁、清新、优美的城乡环境,深入开展城区大气污染集中整治行动,突出加强对小锅炉、机动车尾气、扬尘等的治理力度,提高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
三、具体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县(区)职责及工作要求。
(1)保证辖区内主要河流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到《重点控制断面水质目标表》(见附件1)确定的水质目标要求。对国控、省控、市控断面现场及周边可视范围内垃圾、污泥及杂物进行清理,切实改善河道景观环境。
(2)严格按照要求的时间节点建设完成规划内项目。原则上所有工程任务(包括治污工程、改造工程、升级改造、排污口规范化等)11月底全部完工并通过验收。
(3)完成辖区内河道清淤、垃圾清理、扬尘治理、道路改造等环境综合整治任务。整治规范辖区内污水处理厂、工业企业的厂容厂貌。
(4)挖掘、培植3-5个带有示范作用,能够展现辖区治污与管理水平的亮点工程,提前做好迎查准备和模拟工作。
(5)建立完善治污工程项目档案和环保设施、在线监测、人工监测、污泥处置、中水回用等相关运行记录(台帐)。
(6)构建辖区环境安全防控体系,一旦发生污染事故,能将废水控制在辖区最小范围内,确保不出境。
(7)其他。一是2013年12月底完成水质自动监测装置建设,并实现联网运行。二是2013年12月底完成“十一五”COD总量减排任务。三是2013年11月底前完成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划分及申报工作。
(二)市直有关部门职责及工作要求。
1.市纪委(监察局):负责对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水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的监察和日常考核。对因认识不到位、工作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等造成工作被动的,依据《责任追究办法》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市委宣传部:负责环保工作的舆论宣传。牵头制定并落实环保专题宣传方案,加大宣传力度,为迎查工作营造浓厚氛围,推进迎查工作深入开展。在《日报》、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媒体开辟专栏、专题,对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进行跟踪报道,对环境污染问题和违法排污企业进行公开曝光。组织制作迎查专题图册、电视片。
3、市经信委:负责协商有关部门提供限制发展和淘汰企业名单,整顿高水耗、高污染工业企业;指导市属企业和各县(区)按规范化要求整治工业企业厂区及周围环境。
4、市公安局:结合城区大气环境综合整治,配合环保部门做好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11月1日起未通过环检的车辆不得通过年检。禁止排气不达标车辆上路行驶。
5、市财政局:负责资金保障。对任务重、财政困难的县(区)制定资金支持政策,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6、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负责督导全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工程建设进展(包括管网配套项目、中水利用工程、中控系统建设、污泥处置工程、生物指示池建设、排污口规范化建设),抓好污水处理厂运行,年底前全部城市污水处理厂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条件具备的逐步实现市场化运营;督导、审核各城市污水处理厂提供的建设、管理、运营的档案资料。(2)负责城市污水处理厂及相关设施建设的督导和协调、对接工作。(3)负责建设完善城区(除由滨城区和经济开发区负责以外的)污水管网配套、雨污分流等工程建设,沿河、张肖堂干渠和新立河的生活污水全部纳入污水管网。(4)负责监管市污水处理厂(中和水质)正常运行。(5)督导无棣县垃圾处理厂工程按期完成建设、验收任务,2013年12月底前,垃圾集中处理率达到80%以上。(6)督促各县(区)按规范化要求整治污水处理厂厂区及周围环境。
7、市城管执法局。(1)负责市垃圾处理厂的正常运行,督导惠民、阳信县垃圾处理厂工程建设,按期完成建设、验收任务,2013年12月底前,垃圾集中处理率达到80%以上。(2)负责整治城区露天烧烤和扬尘污染以及社会噪声污染等。(3)负责督导全市城市环境卫生及道路市场秩序的整治工作,确保城市面貌整洁有序。
8、市水利局。(1)组织实施潮河、河、新立河引水补源工程,合理调剂河道径流,逐步恢复河流生态功能。(2)组织滨城区、开发区、沾化县对潮河流域主要河流(包括西沙河、新立河、张肖堂干渠、河和潮河)进行河道清淤和两岸绿化、美化。(3)负责督导完成截污导流工程建设任务,指导任务县(区)在本辖区主要河流(附件1中河流)河道中建设橡胶坝或溢流坝,延长河水滞留时间,充分利用河流自净功能改善水质。(4)督促各县(区)对主要河流河道开展综合整治工作,清理河道垃圾、污泥、杂草及漂浮物,切实改善脏、乱、差的状况。(5)督导河流人工湿地处理工程建设,指导各县(区)在本辖区主要河流建设1至2处人工湿地,种植芦苇、香蒲等水生植物,进行生物降解,改善水质。督导、审核各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提供的建设、管理等档案资料。
9、市环保局。(1)负责迎查工作总牵头,做好与省环保厅和环保部有关迎查的沟通、联络、汇报等工作。(2)负责本方案进展情况的通报,综合协调和指导有关部门和县(区)的迎查工作。(3)监督各重点河流断面、工业点源、城镇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4)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检查力度,增加检查频次,杜绝工业企业超标排放。(5)负责列入《规划》中21个工业污染治理项目建设的督导验收工作,确保按规划要求完成。对达不到治污要求的企业提前提出关停建议。(6)负责督导在线网络监控系列亮点工程的建设。(7)指导迎查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和按规范要求建立完整档案资料。
10、市安监局:负责督导全市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因安全事故引发的水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导落实。成立由市主要领导牵头,市纪检、宣传、环保、财政、住建、水利等部门参加的市流域水污染防治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在人财物等方面予以保障。县(区)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县(区)长是直接责任人,分管县(区)长是具体责任人,按照“失分严惩、加分重奖”的原则,将任务细化分解到岗、到人。加强督查考核,查进度、找差距、明责任、抓落实。充分发挥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对工作不力、延误整体工作的部门和单位,通过媒体进行曝光。加强对责任单位的效能监察,做到责任全覆盖、管理无漏洞、迎查无死角。对治污任务不落实、项目进展迟缓、河流水质不达标、整改工作不到位的,严肃进行责任追究。
(二)明确部门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通力协作,切实完成好所承担的任务,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领导责任,及时掌握本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对薄弱环节和重要问题靠前指挥,加强督促检查,认真加以解决,要明确专人分管,集中时间、精力靠上抓落实,真正把迎查的每一项工作扎扎实实落实到位。充分发挥指挥部的作用,对有关问题加强沟通协作,并搞好督促、检查,指挥部办公室要积极协调责任部门共同做好迎查工作。
(三)拓宽资金筹措渠道,为迎查提供有效资金保障。企业作为治污主体,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加大治污投入;各县(区)发挥政府环境保护投资的主渠道作用,把环保作为投资重点,加大投资力度;市级财政列出专项资金,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并对有困难的县区和重点项目给予一定扶持和倾斜。多方面争取国家、省环保资金支持;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投入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治污水、调清水、保供水的思路,全面提升全镇水环境质量、水生态保护、水管理服务,确保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水环境安全得到保障,全面消灭范围内所有黑臭水体。
二、工作措施
(一)治污水
1、深化工业污染综合整治
一是全面推进工业企业污染综合整治。按照《市重点工业企业整治规范环境行业工作方案》(仙环委〔2014〕4号)、《市化工企业一厂一策整治方案》(仙环委〔2014〕3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产业安全环保工作的通知》(仙政办发〔2014〕26号)要求,以化工行业整治为重点,督促(金士达、美邦)2家日排水量100吨以上的企业安装在线监控系统。
二是深化工业园区污染综合整治。加快新里仁口工业园污水公共管架和公共雨水明渠建设步伐,建设园区环保实时在线监控系统。督促园区相关企业严格落实“污水明管高架、雨水明渠排放、在线集中监管”的污染治理和预防措施。督促园内企业增加水污染物在线监控因子,确保在线监控系统能真实反映企业排水情况。
三是严格环境准入。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明确提出禁止准入的新(扩)建产业、行业名录,从源头控制污染排放。严格控制耗水量大、排水量大、水污染物不容易降解处理的企业落户。
2、深化生活污染综合整治
一是加快镇级污水处理厂及污水收集管网建设。要加快建设集镇配套污水收集管网,提高污水收集处理能力,运行负荷要达到85%以上。
3、深化畜禽污染综合整治
制定全镇畜禽养殖业发展规划,合理确定全镇畜禽养殖业发展规模及发展布局。督促指导各地在2016年4月底前完成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2016年8月底前,全面排查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并完成禁养区范围内畜禽养殖设施的关停、拆除工作。2016年12月底前,要全面完成限(适)养区内畜禽养殖的污染治理工作。建立全镇畜禽养殖粪污利用长效工作机制和畜禽养殖污染整治联动工作机制,确保巩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成效。
(二)调清水
1、加大生态调水力度。合理确定各类水利工程施工时间、
施工区域,科学调度各类闸站。
2、深入推进“百河保护行动”。加强河流清淤、综合整治工作力度。加强向河流排水许可管理,严厉打击不经许可私自向河流排放污水等违法行为。
3、加快生态修复步伐。科学制定江、河、湖水系联通规划,并加快实施步伐。加强系统生态保护与修复。
(三)保供水
1、加强全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
2、加快提升城镇供水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全镇水污染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经委,主要承担全镇水污染集中整治工作的督办检查、通报考核等工作。相关部门要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专门班子具体抓的工作格局,细化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做到任务落实到人、责任明确到人、目标考核到人。
(二)严格执法,综合施策。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设施等恶意违法行为,综合运用停产限产、查封扣押、按日计罚、行政拘留等手段依法严厉查处;对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对涉嫌犯罪的,一律迅速移送司法机关。建立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和环境信用等级评价制度,将环境违法企业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开,将其环境违法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让失信企业一次违法、处处受限。
(三)加大投入,保障资金。镇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水污染防治工作;整合相关部门资金用于相应的专项整治;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水污染防治工作,督促企业如大投入,落实治污主体责任。
【关键词】水污染防治;问题;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思路
2015年国务院印发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了10 条35 款,共238 项具体措施,提出了6 类主要指标,26 项具体要求,明确了38 项措施的完成时限,并要求各地方政府要于2015年底前制定并公布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但如何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则需要科学部署、统筹规划。以下就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水污染防治工作思路进行简要分析。
1 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1.1 地方政府认识不到位,九龙治水,管理分散。国务院印发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涉及到31个部门,虽然明确了各部门职责,但有牵头部门,有参与部门,这样就形成了管理交叉。如建设部门负责市政给排水管网与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农业部门负责农村面源污染的治理,水利部门负责水资源保护,国土部门负责地下水资源监测,环保部门负责更多的则是水污染物的减排。此外,还有发改委负责重点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海洋部门负责海洋污染的监管,工信部门负责工业水污染防治,交通部门负责航运污染防治等。可以说,水污染治理领域才是真正的“九龙治水”。“九龙治水”的结果往往是,当水污染治理资金下拨时,会出现一些部门争抢资金的情况,一到落实责任时,则出现相互推诿的局面,最终使得“交叉变成了真空”。虽然水十条对目标考核明确了责任,但如果国家考核力度不到位,负总责的地方政府不重视,一纸文件批复到环保部门,仅靠一个部门来推动工作,那么实现水质改善目标只是空谈。
1.2 中央资金支持力度不够,地方资金配套不足,治理项目进展缓慢。2014年以来我国GDP增速持续下降,至今情况并未好转。此前,中金将中国2015年GDP增速的预测从7.3%下调至6.8%,高盛预测中国2015年GDP增速为6.8%,对未来三年,高盛则大幅下调预期,预测中国2018年GDP仅增长5.8%。而经济下行带来的最大问题,就是税源减少,财政收入减少。由于经济下行,导致部分企业减产,税收减少。没有税收,政府如何兑现改善民生的承诺?地方政府如何运行?如今,地方财政收入增速回落已不是什么新闻,有些地方财政收入甚至出现负增长。在没有资金支持的情况下,城镇污水厂、管网建设、农村环境整治、退耕还林还草、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水源地修复等工程基本上无法推进,仅靠工业企业治理根本无法实现水质改善。
1.3 污染治理第三方治理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治污责任缺乏法律支持,企业发生超排等行为,由于没有法律依据,环保部门只能处罚排污企业,而不能惩处治污企业。二是治理费用问题,工业企业自行解决污染治理问题,其环保投入可计入企业生产成本而无需纳税,或者自己买环保原料可以抵扣进项税。一旦委托第三方运营管理,企业就必须向环保公司支付服务费用,环保公司则要缴纳各项税负。如果污染企业付出的环境税少于付给第三方运营公司的治理费用,排污企业则无动力实施第三方运营。
2 水污染治理思路
治理水污染是一个长期复杂的过程,因此在编制水污染防治方案的,确定治理思路时,要做到科学筹划,首先要将辖区内的水系按照实际情况分区分块划定单元,其次开展单元水质现状和任务目标现状调查,依据调查结果明确与总体目标的差距,从而针对单元提出改善水质或保持水质的治理措施和治理工程。同时,在这一过程中确保部门联动机制的有效运行,各保障措施实施到位。
2.1 划分控制单元。以地级市为例,建议将市辖区各区、县作为基础,根据辖区内的各主要河流流向,对县(区)域内河流、县(区)界河流、跨县(区)域河流进行细化,以各区、县边界为基准线,将县(区)域内河流划分为一个单元,县(区)界河流划分为一个单元,跨县(区)域河流涉及几个区、县划分为几个单元。依据单元划分情况,在河流支流汇入口、入河排污口、河流出境口、县(区)界河流末端设立监测点位。
2.2 开展单元水质现状和任务目标现状调查。按照设置的监测点位,开展单元内水质现状监测,对水体来源进行调查,摸清水体来源中工业、生活、农业、船舶等废水排污状况。同时对水十条提出的238 项具体措施的工作基础状况和指标现状以单元为单位进行调查。
2.3 确定实施范围。根据调查结果,在单元内确定《水十条》提出的任务实施具体范围。包括:城市污水处理厂应执行一级A的敏感区域(含水域和陆域行政区)、建成区水体水质达不到地表水IV类标准的城市及其污水处理厂,实施总氮控制的沿海城市范围,需要调整种植结构的地下水易污染地区,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未划定的要明确划定时限和基本要求),需强化再生水利用的缺水和水污染严重地区,关闭自备水井的公共管网覆盖范围,禁止新增取用地下水的超采区范围,明确实施总氮总量控制的富营养化湖泊及汇入河流,执行特别排放限值的区域范围,实施退地减水的地区等。
2.4 明确任务措施主体,并将任务措施细化量化分解到年度。根据调查的结果结合确定任务实施具体范围,明确与水质及任务要求之间的差距,有差距的要提出改善措施和治理工程,无差距或已经达到要求的提出保护措施,并明确任务措施的主体,包括: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以及石化生产存贮销售企业、矿山开采区、工业园区、垃圾填埋场、危险废物堆存场、再生水灌溉区、高尔夫球场等重点监管污染源;利用生态沟渠净化农田排水的大中型灌区,实施污染防治能力建设的港口、码头、装卸站,需建设集中处理设施的工业集聚区,工业污染防治淘汰和整治企业,需提标改造的污水处理厂,需关闭、搬迁的养殖场,城市建成区需退出的重污染企业,需整治的城市黑臭水体、入海河流等。同时,将治理措施的内容进行量化,如污水处理厂、管网、污泥、再生水规模,进行综合整治的村庄数量或人口规模,实施测土配方、精准施肥等措施的土地面积,取缔及淘汰的企业数量和产能等,并将这些措施分解到年度,确保年度任务量均衡。
2.5 完善制度落实保障措施。各地政府必须主动地承担水污染防治责任,注重政策制度保障,具体细化深化,提出方向性要求,在协同机制上,强调各部门责任,并将责任落实到人。在资金筹措上,要遵循依法合规、重诺履约、公开透明、积极稳妥、公众受益的原则,积极开展PPP模式,在开展过程中要明确项目实施的管理框架、健全财政管理制度、建立多层次监督管理体系、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培育统一规范、公开透明、竞争有序、监管有力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市场。在考核上,建议实施条块考核,国家各部门纵向考核各省相应部门,并将结果由环保部门汇总上报国务院,针对结果由组织部、监察局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奖惩。
参考文献:
关键词:水环境;污染源;上海;调查;防治措施
DOI:10.16640/ki.37-1222/t.2016.14.251
上海市地处长三角地区,黄浦江处于太湖流域的下游,因而水环境的优劣与周边流域的水质关系紧密。加之由经济发展迅速引起的水污染和水资源短缺情况的加重,上海市迫切需要对本地水资源和过境水资源的污染源展开调查,了解水环境污染严重的生态现状,条分缕析污染源的特点,对上海市水环境作出客观的生态评价,从而制定出有针对性的行之有效的防治措施。
1 上海市水环境污染源调查情况
1.1 上海市水环境的污染现状
上海市水资源包括本地、过境两种,本地水资源由地表、地下两部分组成,过境水资源则来自长江干流、太湖流域两部分。上海市骨干河道共324条,河湖面积为532.47km?,河面率8.40%。全市21个湖泊集中分布在青浦区,河面率高达17.20%,中心城区河道分布不多[2]。上海市人均径流量受到地域狭小、人口密度大的影响,本地径流量严重不足。由于上游水质的不断恶化、地表水资源的污染加剧,以致上海市成为水质型缺水城市。
就整个上海市的水环境生态安全建设及水污染防治而言,上海市水环境污染治理情况较为复杂。一是上海市河道多,据相关资料得出,上海市河道地质监测的情况不容乐观,中污染断面240个,重污染断面57个,严重污染断面82个,占比分别达到了40.6%,9.6%,13.9%。底泥污染属于严重污染级别的,只能经过特殊的处理之后才能还田。二是上海市受地理环境的影响,人口多,经济发展压力大,对水资源的需求量增多的同时,水污染的情况也很严重。尽管上海市政府已采取调整产业结构、控制人口、采取用水调控和综合治理等手段,但对水环境生态安全的压力分担有限。三是上海市各级河流生态系统遭到破坏。尤以黄浦江饮用功能,苏州河饮用、渔业、航道等功能,都处于受损比较严重、亟待恢复的阶段。
1.2 上海市水环境的污染源特点
上游来水。主要是周边省际流域来水污染超标,以及上海市作为太湖流域下游承泄来水的区域,污染物的入河量和省际流域来水污染物通量基本上指标相近[3]。
直排水体。自2013年加大建成区截污治污力度之后,截除污水量约占现存污水量的一半。由于郊区分散存在着将近12000家非保留性企业,农村有属于小作坊生产的小型企业大致15000家,加上临时垃圾场和禽畜场、生活污水的排放,都对河道水质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
雨水泵站放江。综合参考对全市的雨污混接的评估,全上海市的雨污混接量在20%上下。根据松江区水务局对雨水泵站截流工程的设计分析,旱天仅占比重为小区污水的1/3。新港箱涵影响到混接量,实际的雨污混接量比预估的更大。
面源污染。以地表径流污染最为严重,高达40%。另外还有农业面源、水产养殖等污染源。
2 上海市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2.1 政府管理
上海市水环境管理主要是由上海市水务局和上海市环保局两个局级部门相互配合进行管理的。2000年成立的上海市水务局开全国风气之先,作为行政主管部门,水务局主要负责的是上海市水务管理的统筹工作;环保局负责的是具体水污染、排放等工作。水务局给出全市的水源利用计划和水政工作方案,环保局结合上海市水环境生态安全面临的现状,再开展具体的整治工作[4]。水务管理部门和市容管理部门结合的政府职能部门管理体制,对上海市的水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来说是,针对性强、又具有地域特色的高效多级管理体制,有利于污染防治措施的具体实施。如建成区截污排污工作的基本完成,尝试继续推进分散郊区污染源的整治;基本实现市政雨水泵站的放江问题的解决;加快污染河道的解决;积极联合区域综合治理河源污染;创新城市规划,实现绿色发展。
2.2 市政供水管理
针对市民的生活用水、饮用水、生活污水的排放以及循环再利用,由用水部门对获取的水资源进行合理的支配,以达到有效的管理使用。比如,通过调控水价,梯级水价的办法来控制用水量,增强市民节约用水的意识。上海市在新的城乡供水规划中,其中心目标是“稳量升质、城乡一体”[5],通过科学规划和预测,预计在2020年全市供水规模控制在1024万m?/d,优化供水配置系统,加强水质监管和预警机制,实现集约化管理。
2.3 个人用水管理
加强节约用水的宣传活动。通过系列水资源保护的宣传活动的开展来提升个人对于水资源匮乏的深刻认识,进而形成一种无形中的约束,在日常生活中提醒自己节约用水,合理化使用水资源。充分利用多媒体时代的资源优势,微信、QQ、微博等社交软件平台,将水资源知识的专业性赋予媒介形式趣味性的外衣,使得接受范围更广泛,印象更深刻,从而达到宣传节约用水、合理用水、珍惜水资源的最佳效果。
3 总结
上海市为改变河道污染、区域污染的现象,自20世纪中后期以来,就加大了投入力度,不断探索,以期实现综合整治上海市水环境污染源治理优化难度大的问题。目前,上海市在雨污混接方面的措施和系统改造,河道疏浚,水生植物的专项治理以及绿色生态农业拓展方面都累积了不少经验。特别是“百年大计、世纪精品”的黄浦江沿岸开发和苏州河景观功能的恢复工程,衍生的“亲水住宅”、“水系景观”等新形态,构筑了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久违生态画面。然而,在世界级都市建设的征程和追求社会经济生态化、绿色化、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之上,上海市水环境污染的防治任务任重而道远,还是非常艰巨的。
参考文献:
[1]何焰,由文辉,吴健.上海市水环境生态安全现状与建设管理[J].上海建设科技,2006(02):30-33.
一、考核指标进展情况
(一)总体进展情况
《2018年县市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细则》中涉及四类34项内容,总计300分,自评打分300分。
(二)工作指标进展情况
1、大气污染防治工作(90分,自评90分)。
(1)PM2.5年均、特护期平均浓度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满分9分):无大气环境质量站点,不考核此项内容。
(2)PM10年均、特护期平均浓度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满分9分):无大气环境质量站点,不考核此项内容。
(3)全年或特护期优良天数比例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满分9分):无大气环境质量站点,不考核此项内容。
(4)重污染天数减少比例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满分6分):无大气环境质量站点,不考核此项内容。
(5)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挥发性有机物(VOCs)削减率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满分9分):没有限定消减比例。
(6)完成水泥、有色冶炼、陶瓷、VOCs等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项目(满分6分):按要求完成辖区水泥行业、VOCs治理等行业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项目,完成行业特别排放限值标准改造,治理项目。
(7)完成大气污染排放源清单、禁燃区划定、非道路移动机械调查、大气监测能力建设等基础性工作(满分6分):配合完成了大气污染排放源清单,完成了禁燃区划定、非道路移动机械调查,没有大气自动检测站建设要求。
(8)完成城区内公共交通高排放车辆淘汰目标(满分9分):未下达淘汰任务。
(9)深入开展扬尘污染整治。(施工工地做到“六个100%”,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45%以上)(满分9分)(住建局):施工工地做到“六个100%”,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63.87%。
(10)积极推进面源污染防治。(2018年底前,县级以上城镇建成区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严格控制烟花爆竹燃放,县级及以上建成区全面禁限放烟花鞭炮;严禁露天焚烧秸秆)(满分9分)(发改局、公安局、住建局、农业局):(1)内燃煤小锅炉已全部淘汰;(2)出台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方案》([2018]21号);规定禁限烟花爆竹的区域和时限。(3)辖区内未发生一起露天焚烧积杆现象。
(11)强化特护期大气污染防治(满分9分)(环保局、经信局):完成重点行业错峰生产方案制定工作,今年无重污染天气。
2、水污染防治工作(90分,自评90分)。
(1)辖区国控“水十条”考核断面水质达到年度考核目标要求(满分18分);无国控断面,断面,与往年比较水质类别不变。
(2)辖区省控考核断面优良率优于2017年(满分9分);无省控断面,断面,水质达标率100%。
(3)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满分6分);饮用水源保护区已经调整,辖区内已无饮用水源保护区。
(4)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满分6分);饮用水源保护区已经调整,辖区内已无饮用水源保护区。
(5)黑臭水体整治(满分9分)(住建局):无黑臭水体整治任务。
(6)地下水考核点位的水质保持稳定(满分4.5分)(国土局): 无地下水考核点位。
(7)完成主要水污染物减排任务(满分6分):无水污染减排任务。
(8)入河排污口整治(满分6分):无入河排污口整治任务。
(9)加强工业污染整治(满分4.5分)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废水达标排放,并实现在线数据联网。已建立园区水环境管理档案。
(10)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满分6分):新增上游污水管网3公里。
(11)加强畜禽(水产)养殖污染治理(满分9分)(畜牧局):无规模畜禽养殖场;辖区无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收集储存运转中心建设任务。
(12)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满分3分)(环保局):无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
(13)加快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满分3分):辖区内4家加油站双层罐改造于2017已完成,今年完成新增加油站(三炮台加油站)双层罐改造。
3、土壤污染防治工作(90分,自评90分)。
(1)重金属监测断面达标率(满分24分):辖区内无监测断面。
(2)进度滞后的16个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完成率(夏季攻势)(满分24分):无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
(3)完成全州10个尾矿库及其采选、冶炼企业环境污染整治(满分21分):无尾矿库及其采选、冶炼企业环境污染整治任务。
(4)土壤及重金属项目完成率(满分15分):无此项任务。
(5)完成湘西州污染防治攻坚战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任务(满分6分):全面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任务。
4、其他工作(30分,自评30分)。
(1)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机制建立情况(满分6分):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体系,建立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协调议事机制。
(2)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满分6分):完成入户调查与数据采集(工业污染源入户调查与数据采集差错率、生活污染源入户调查与数据采集差错率未超过2%)、全面完成清查(清查漏查率未超过2%、清复率未超过3%、清查错误率未超过3%)、完成质量核查(按规定完成督查工作、工作督查报告、数据审核报告通过普查机构审核)。
(3)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落实情况(满分6分)(人大城环委):按要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督、执法检查、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监督,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4)生态环境保护资金投入情况(满分6分)(财政局):县本级已安排支出122.8万元,比2017年支出的81.57万元增长41.23万元,增长50.54%。
(5)公众满意度和公众参与情况(满分6分)(统计局、环保局):公众满意度调查由州统计局牵头随机对各县市进行抽样电话调查,已按照方案要求向环保局提供抽样样本。满分2分,自评分为2分;已开通公众热线、微信公众号,公众参与渠道通畅,满分1分,自评分为1分;按法定要求实时实施信息公开,未出现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或诉讼败诉,满分2分,自评分为2分;无实施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的要求,满分1分,自评分为1分。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科学谋划,任务明晰。高度重视,将五个文明建设绩效考核工作等重点工作均纳入到本年度的工作重点。每月按时间按要求,对完成情况进行收集归总和上报。
(二)聚焦任务,确保打好污染攻坚战。以“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扎实推进净土保卫站”为核心目标,严格按照为导向,全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三)加强衔接,及时反馈。明确由各相关责任领导带领各责任部门负责人,及时与州直相关责任部门进行对接,就统计数据进行核对核实。
三、存在问题和困难
工作人员少,工作任务重,档案管理不够规范。
一、整治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原则。由区政府统一领导,湖管委会和相关区级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组织实施。
(二)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原则。明确治污主体,落实治理责任,加大治理投入。
(三)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以库区周边生活污染(农家乐)、游船污染、湖面人工养殖污染、周边生活垃圾污染综合整治为重点,整体推进库区水环境保护工作。
二、整治目标
到2013年底,湖库区水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库区水质稳定达到ⅲ类水域标准。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摸底阶段(2013年3月28日—4月5日)。大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和此次综合整治的必要性、重要性,库区周边各社区(村)悬挂宣传标语一条以上。3月底前完成库区湖面人工养殖、库区沿线农家乐、游船、农业面源污染及生活污水排放、垃圾处置、水质等调查摸底工作。
(二)综合整治阶段(2013年4月6日—10月20日)。4月底前完成库区及周边垃圾清理工作,对湖面和库湾的油污和浮漂物进行彻底清理并落实保洁措施;完成库区内警示标志标牌和地理界标设置;取缔湖面人工商业养殖,改为公益性的清水养鱼方式。5月底前完成库区机动游船废油收集设施安装工作,设置统一的废油回收点。8月底前完成库区及周边农家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善“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生活垃圾处理机制。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3年10月21日—30日)。由湖水库污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综合整治效果组织检查验收。
四、职责分工
湖管委会:负责统一管理湖水库污染防治工作,制定改善和保护水质的工作方案并落实;负责库区及周边环境保护宣传工作;负责库区保护警示标志和地理界标设置工作;牵头抓好库区居民相对集中区域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修建,牵头实施47家农家乐综合整治,逐步推行零散户修建化粪池,8月底前完成规范化厌氧化粪池修建,生活废水达标排放;对“一号”餐饮船加强管理,并责令设置垃圾箱、生活污水容器,严禁污水直排库区。4月底前终止与市鸿源良种水产场签订的库区养鱼承包协议,取缔一切形式的商业养鱼,改为公益性的清水养鱼模式;严格实施控建,严格新上建设工程监管。
区环保局:负责库区环境监督管理,严把审批关;加大水污染防治执法力度,依法查处违法排污行为;配合湖管委会开展农家乐及住户生活污水的整治工作。
市海事直属一分局:负责库区船舶污染的监督管理,严格限制游船数量,做到只减不增,逐步取消挂浆机游船;设立统一的废弃油水回收点,6月底前完成30艘机动船废油收集设施安装工作。
区住建局:负责库区住户及周边农家乐化粪池建设的技术指导;配合湖管委会完成库区农家乐污水整治工作。
区工商局、区旅游局:配合管委会完成库区农家乐的全面整治工作。
区水务局:负责制定湖水库水资源保护规划,做好库区水土流失保护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综合整治专项资金保障工作。
区农林局:负责实施库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禁止库区使用高毒和高残留农药,控制化肥使用量,推广农村沼气工程。
区城治办:督促库区及周边农家乐做好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工作。
区外宣办:负责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协调,及时报道湖水库污染综合整治的进展情况和成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湖水库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区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湖水库污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责任单位要把湖水库污染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对所承担的任务要明确责任人,认真制定工作计划,及时组织实施,确保按时按质完成。
(二)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多形式、多渠道地进行宣传,使整治工作家喻户晓,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要充分发挥村(社区)党员干部和团支部、老年协会等群团组织作用,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整治工作。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环境保护基本国策,积极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切实改变“先污染后治理、边治理边破坏”的状况,依靠科技进步,发展循环经济。彻底整治养殖污染,建设碧水工程,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促进我区平安和谐建设和可持续发展。
二、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4.《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5.《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6.《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7.《省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三、整治方式:按照“先公路下后公路上、先急后缓”的原则分期分批进行整治。第一批整治对象为水库公路下10家现场认定目前有养殖的养殖户,整治方式采取资金补助和相结合。
四、整治对象:水库环库路以下等10家养殖户。
五、整治时限:年月底前全面关闭10家养殖场。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治理工作顺利进行并达到预期目标,决定成立水库养殖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协调有关具体工作。
七、部门职责
1.区环保局。负责对本次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并会同常太镇指挥、协调专项整治工作。
2.镇。配合区环保局对10家养殖场进行摸底调查,负责做好养殖户的思想工作,对猪舍面积进行丈量、评估,确认养殖户猪舍面积,根据补助标准对各养殖户进行补助。
3.区国土资源分局:协助做好猪舍面积丈量、评估工作。
4.区公安分局:负责阶段安全保卫工作。
5.区农业局:协助养殖场搬迁关闭工作,指导各养殖户发展生态农业。
6.区水务局:协助养殖场搬迁关闭工作。
7.区经贸局:协助养殖场搬迁关闭工作。
八、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确认猪舍面积。4月10日前由区环保局、常太镇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养殖户的猪舍面积进行丈量、评估,并由养殖户签字确认。
2.制定补助标准。根据初步调查数据,10家养殖场猪舍总面积3952.61平方米。补助方案为:根据猪舍新旧、所用材料等情况,分别按每平方米35元和55元两档进行补助,养殖户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的给予每平方米15元奖励。
3.下发关闭通知书。4月21日,由区政府下发关闭通知书,告知各养殖户拆除时限、补助标准及逾期不拆除的法律后果等事项,要求各养殖户在5月底前将养殖的猪全部处理,猪舍自行拆除。
4.。5月30日后,区政府组织区环保局、常太镇、区国土资源分局、公安分局、农业局、水务局和经贸局执法人员,对逾期不自行拆除的养殖户进行。
5.组织验收。6月15日,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10家养殖场拆除工作进行验收,现场检查应无一头生猪,猪舍全部拆除,养殖户书面承诺今后不再养殖,若发现再次养殖,猪舍,并按照补助金额2倍进行处罚。
6.发放补助。根据验收结果,由常太镇负责发放补助款。
九、其它事项
根据《__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__省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__政办明电〔2015〕35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县第三季度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总结如下: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监管执法的通知》([2014]56号,以下简称《通知》)、《__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__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函[2015]41号)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在2015年6月底前对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进行全面清理和废除,并将清理情况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
我县没有实行“封闭式管理”或者以预先报告或限制环保部门执法次数等方式阻碍现场执法检查行为;以及违反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规定,擅自减免征收排污费或者采取协议收费、定额收费等形式降低收费标准等行为的“土政策”。在袁家团工业园、新建的__县____商工业园县政府行文规定刑事侦察、安全生产、环保执法检查不受限制,其它部门入园要征得园区管委会同意。
为适应新形势下环境保护下工作,__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__县环境保护局《2015年环境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制定了《__县环境保护局责任清单》、《__县环境保护局行政权力清单》,明确环境监管职责。
依法行政,严格审批,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管理工作。严把建设项目环评前置审批关,对符合审批条件,对有利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惠民生的经济社会发展项目,快速审批;对高能耗、高污染以及产能过剩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从严把关。2014年否决不符合产业政策、污染较重的项目2个。2015年对__县__联纸公司由原来年产牛皮纸5万吨扩产至9.8万吨、__县____合金有限责任公司12500kva技改、__县__硅业有限责任公司12500kva技改三个未批先建项目将进行挂牌督办。
2014年10月,县政府组织县环保局、水务局、县国土局、县城管局、县公安局、__乡政府、__村委会、县自来水公司等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畜牲养殖进行了专项整治。我局下达了《责令停止环境违法行为的通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搬离饮用水源保护区。基本摸清了一级保护区内养猪场的基本情况。县人民政府县政府了《__县开展县城虾子溪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截至目前,已关闭到位22家畜牲养殖场,政府对已关闭养殖场补偿200万元。
1、加大对采砂企业污染整治。2015年5月-6月,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联动、标本兼治、依法取缔”的原则,全县出动综合执法队员1500多人次,出动大小挖机60多台次,对非法开采山砂、河砂重拳出击,铁腕治污,关闭了30家山砂、河砂场,规范了6家山砂场,做到排污全程监控,废水零排放。
2、关闭县城规划区内小炼油厂。2015年5月,我局完成了对城规划区内3家小型炼油厂调查取证工作,并下达了相关法律文书。该3家小型炼油厂以杉兜、松兜油为原料采用酸碱处理提炼焦油,依据《水污染
防治法》的规定,属于政府实行取缔关闭的“十五小”企业。6月,县政府下达了《责令关闭县城规划区内小型炼油厂的通知》。2015年8月26日,县政府组织环保、工商、经信、公安、__子乡、交警、电力公司等部门采取了强制关闭行动。工商局吊销了营业执照,环保局对机械设备进行了查封;电力公司采取了剪除高、低压线,变压器落地等断电措施,使其关闭到位。
游客络绎不绝,有一家老小、热恋情侣、同窗挚友……都沉醉于眼前的水乡美景中。
可谁曾想到,眼前清幽的美景,在两年前还是一片河涌发臭、污水横流的荒废蕉林地。谈起当年的污染情况,麻涌一位土生土长的基层干部记忆犹新:“马蚝蛹负跏锹橛孔钤唷⒆畛舻牡胤剑臭味难闻。”
为推动绿色生态水网建设,深化我省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9月中旬,广东省政府在东莞召开珠三角地区水环境综合整治与绿色生态水网建设工作现场会,总结近年来珠三角地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推广东莞绿色生态水网建设经验,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
打造岭南水乡湿地公园精品
“珠三角地级以上市至少要建有1个国家湿地公园、2个省级湿地公园,每个县(市、区)要高标准建设示范性湿地公园,有条件的镇村也应该积极建设小型湿地公园,打造一批岭南水乡特色湿地公园精品。”
“水环境综合整治与绿色生态水网建设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会上,省长朱小丹指出, 在珠三角地区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与绿色生态水网建设,是深入实施绿色化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是加快珠三角经济社会转型升级的必然要求,是坚持和践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内在要求。
湿地公园是绿色生态水网的重要节点。建设湿地公园是东莞、广州、佛山等地保护利用湿地、强化水环境治理、优化生态空间格局的一条重要经验。珠三角地区要以湿地公园建设为引导,结合治污治水和生态环境整治,恢复提升湿地生态功能,打造林水相依、人水和谐的岭南水乡风貌。
“一年开局起步、两年初见成效、五年基本建成。”会议要求珠三角各地市要科学规划,逐步完善覆盖城乡的多类型、多层级、多功能的湿地公园体系,争取到2017年湿地公园达100个、到2020年达155个,与村级排污设施相配套的乡村小型湿地分别达1000、2000个以上,实现国家级、省级湿地公园分布密度全国领先,涌现一批具有示范意义的重点湿地公园。
同时,大力提升珠三角水网湿地生态功能,力争到2017年、2020年,珠三角水网湿地保护率分别达到50%、85%,充分发挥湿地治污治水的生态服务功能,逐步改善区域水质,消除劣Ⅴ类水体。
朱小丹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深入贯彻《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及《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依托珠三角地区密布的水网资源,以水污染治理为基础,以水质改善为根本,以水系治理和水网贯通为纽带,以湿地公园建设为抓手,同步推进治污治水、环境整治与水网绿化美化,努力在构建人水和谐新格局、推进绿色化发展方面走在全国前列。一要坚持水陆并治,系统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二要坚持系统构建,形成全区域绿色生态水网;三要坚持因地制宜,统筹推进湿地公园建设;四要坚持合理开发,积极拓展绿色生态水网综合效益。
年底前珠三角城区污水管网全覆盖
绿色生态水网建设离不开水环境整治。近年来,我省扎实推进《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紧紧围绕水质改善的根本目标,以珠三角地区为核心区域,持续推进全省水环境整治工作取得新突破。
截至2014年,珠三角地区60个省控水质监控断面达标率80%,可比断面达标率较2011年上升了2.4%;从2011年起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持续稳定100%达标。
省环境保护厅透露,2015年底前,珠三角地区城区基本实现污水收集管网全覆盖。按照国家“水十条”要求,到2020年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比例控制在10%以内。
今年是《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实施第二阶段――“三年新突破”阶段目标的实现年。省环境保护厅党组书记陈光荣介绍,我省通过实施综合整治,积极推进广佛跨界河流、茅洲河等重污染河流污染整治,水污染治理取得新成效。
“一河一策”狠抓精细化治污。目前,广州市广佛跨界16条河涌整治工程111个项目已完工17项,在建74项;佛山市第一批42条“一河一策”重点河涌389项整治项目已完成253项,在建98项。城市内河涌整治方面,珠三角各市成立专门领导机构,投入约170亿元整治520多条河涌,河涌整治初见成效。
不过,省环境保护厅同时指出,省人大重点督办的6条跨市重污染河流,有4条在珠三角地区。珠三角60个省控断面中,仍有20%的断面不达标和高达8.3%的劣Ⅴ类断面。有功能区划的水体中仍有18条河流未消除劣Ⅴ类。
接下来,按照“水十条”要求,国家将与广东签订目标责任书,对实施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对此,省环境保护厅表示,将按照“水十条”和国家考核广东责任书的要求,形成省级工作方案。省政府将与各地市政府签订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并制定我省水污染防治考核办法。
一、突出治污减排,圆满完成了上级安排的任务目标
去年底,经上级考核认定,全年共实现cod净削减量为800吨,完成全年任务的195%,列潍坊市各县市区第一;实现so2净削减量为1400吨,完成全年任务的140%,超额完成责任目标。在已建成银河、舜河两大城区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10.6万吨的基础上,分别扩建二期工程,辛兴镇建成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去年共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0.5万吨。新建设的4处乡镇污水处理厂,相州、林家村、舜王已破土动工,*土地调整和地质勘查已到位并完成工程招标。这4处污水处理厂将在今年11月建成运行。密州、龙都、贾悦、皇华4处乡镇(街道)通过铺设排污管网将污水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等8家热电企业全部建成炉后脱硫治理工程,并安装在线监控与省市联网,实现全程监控。大力推行集中供热,对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800余台锅炉等进行取缔。
二、严格执法,环境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一是加大水源地保护力度。去年以来,先后组织环保、城管、市政、水利、建设、畜牧等部门4次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潍河、扶淇河、涓河、铁沟河的53个入河排放口进行了全面排查和复查,对16个雨污混流排放口落实了部门整改责任制。去年7月份,组织七部门联合对市区饮用水源地三里庄水库、青墩水库、莎沟水库、引涓干渠周边的工业企业、养殖户、生活污水排放情况进行了详细调查,根据调查情况,制定了《诸城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将发现的问题逐一落实到乡镇(街办)部门,明确了整改时限。同时全面加强了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监测,对潍河的枳沟、九台、古县等断面严密监控,对两个城市污水处理厂进出口和古县断面的监测,达到每天一次,确保污水处理厂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二是加强对重点污染企业的监管。按照省级环保部门关于加强对重点企业、污水处理厂、城市空气质量和重点河流监管的“四个办法”的要求,对新星纸业、兴贸玉米、润生淀粉、金安热电、恒阳热电、泰盛化工、良丰化学7家国控、省控企业每月监察不少于4次,对10家潍坊市控企业进行旬查,对全市69家重点企业本着从严从细、不留死角的原则,采取明查、暗访等形式,加大监察频次,发现问题,依法处理。去年以来,共开展环保专项行动8次,对13家环境违法企业进行了处罚,罚款79万元,对23家企业进行了限期整改。严格按照国家产业结构政策,对土小企业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在去年排查和取缔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防止反弹。全年共排查土小企业20家,对死灰复燃的5家小电镀厂采取断电措施予以取缔。严格落实环评和“三同时”制度,行使好环保“第一审批权”和“一票否决权”,对所有项目都进行了现场勘察,去年以来,共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248件,环保验收20件。
三是加强在线监测设施建设。按照省政府实施的“三级五大网络”要求,在环保局建成了“环境监控中心”,对10家水污染治理设施和7家大气污染治理设施,安装了在线监控。目前全市国控、省控重点污染企业全部并入“三级五大网络”,使在线监测设备与省、市联网,实行在线监测、远程控制,环保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
三、抓好综合整治,生态市建设突破实质性进展
一是开展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成立了由分管市长任组长,农工办、环保、发改、农业、林业、规划、市政、城管、卫生、水利、财政、国土、经贸、畜牧、广播电台、统计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制定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以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为标准,统筹整治农村“脏、乱、差”。按照“三清”(清理粪便堆、清理垃圾堆、清理柴草堆)、“四改”(改水、改厕、改灶、改圈)、“四通”(通路、通电、通自来水、通宽带网)、“五化”(硬化、净化、亮化、美化)的要求,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确定了“村集、乡运、市处理”的农村垃圾处理办法。在进一步提升城市两大水厂运营质量安全的同时,抓好村村通自来水工程的扫尾和提升改造,确保农村饮用水安全。以水土保持、退耕还林为重点,加强农村自然生态保护。加强了对全市矿产、水力、旅游等资源开发活动的监管,遏制新的人为生态破坏。重视自然恢复,保护天然植被,加强村庄绿化、庭院绿化、通道绿化、农田防护林建设和林业重点工程建设。
二是推进国家环保模范城创建工作。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作出的创建“生态市”的决定,加强创模工作。目前,在创模考核指标的32大项指标中,已有26项达标,向国家环保部报送创模申请的相关材料已经定稿,正在编制创建规划。积极开展创建“环境优美乡镇”、“绿色社区”、“绿色学校”工作。去年以来,皇华镇已建成全国环境优美乡镇,*、辛兴正在实施创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辛兴、贾悦、*、林家村、枳沟、桃林6处乡镇已建成省级环境优美乡镇、建成9个绿色社区、5处绿色学校。
节能减排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速度和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使人民在良好生态环境中生产生活,实现经济社会永续发展的要求。党的十七大报告对此作了充分阐述,并明确要求落实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
加强领导 全力推进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这些要求,都是对节能减排的促进、引导和保障。
污染减排是当前环保工作的首要任务。全省各级政府在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时,都将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其中,并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我们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主要从七个方面加强了环保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减排工作机制。省委、省政府把完成主要污染物削减任务列为2007年度工作要点;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省长办公会议专门研究了节能减排工作;省政府印发了《全省节能减排工作方案》,成立了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王金山省长担任组长,三位副省长为副组长,全面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的领导。省委、省政府还召开全省污染减排和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电视电话会议,实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把环保目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范围,作为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标准。
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环保总局的部署,省环保局把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作为中心任务,成立了总量控制办公室,具体负责全省污染减排的监督、管理和协调工作;制定了《安徽省“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办法》,对减排的认定、计算及日常核查、年终考核等,做出具体的规定,并对减排工作进展定期督查、核查。
(二)分解目标任务,层层落实减排责任。按照国家规定的方法和要求,我省把“十一五”COD、SO2总量控制目标,分别按流域和行业分解到17个省辖市。在2006年省政府召开的第六次全省环保大会上,省政府与17个省辖市政府签订了“十一五”环境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各市主要污染物减排、环境质量等目标任务,并要求分解落实到辖区县(市)和重点企业,纳入各地的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之中,以此强化各级政府环保责任,层层抓好落实。对于各市目标责任书的落实情况,省政府实行年度考核、评估。
(三)严格环境准入,着力控制污染增量。按照省政府“不要牺牲环境的发展,不要浪费资源的增长,不要未经环评的建设”的要求,省环保局要求各级环保部门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切实加强“三同时”管理,把总量削减与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和“三同时”验收挂钩,加强区域环评工作,从源头上严格控制污染增量。
对建设项目实行“四不批”,即:凡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一律不批;选址、选线与规划不符,布局不合理的项目,一律不批;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地区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群众反映强烈的项目,一律不批;在超过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生态破坏严重或者尚未完成生态恢复任务的地区,对增加排污总量和严重影响生态环境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从严审批限制类和产能过剩类项目。按照《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规定,对淮河流域产生水污染的新建、扩建、改造项目实行预审。目前,全省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为96.4%,“三同时”执行合格率为95.8%。
(四)加大污染治理力度,努力削减污染存量。推进重点流域治污项目进度。按照省政府关于切实提高淮河、巢湖流域计划项目“四率”(项目开工率、投资完成率、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和污水处理收费率)的总体要求,省发改委、建设、环保等部门联动,加强调度和督察,合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十五”以来,淮河、巢湖流域共投入76.7亿元,先后建成了90个工业点源治理、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等治污项目。
(五)深入开展专项行动,加强环境执法监督。2003年以来,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我省连续5年开展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查处了一批环境违法行为,维护了群众的环境权益。今年,我省围绕饮用水水源安全问题、工业园区环境违法问题、造纸和涉铅行业环境违法问题,以及化工化肥行业企业违法排污问题,开展了集中整治,有力地推进了污染减排工作。
(六)强化清洁生产审核,促进企业降耗减污。通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一些企业实现了污染从末端控制向全过程控制的转变,物料流失及污染物排放总量有所削减,取得了较好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
(七)加强监管能力建设,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全省累计建成空气自动监测系统50套,城市空气监测自动化程度达85%。淮河流域已经建成10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另有10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年内有望建成投运。到今年底,全省214家国控重点污染源和有条件的80家省控重点污染源将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针对问题 重点突破
安徽正处在经济快速发展时期,城市化、工业化进程加快,经济增长高于预期,主要污染物产生量增加,加重了减排任务。此外,我省的生活污水处理项目进展还比较缓慢;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型产业比重大,重点行业和企业的污染也比较严重。为进一步推进污染减排工作,我们制定了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污染减排作为贯彻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完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把《全省节能减排工作方案》的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二是实施重点减排工程。实施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治理项目,督促燃煤新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设施,并同步投入运行,加快老机组脱硫改造步伐;完成一批非电行业重点脱硫工程。深化城镇生活污水处理,为工业发展腾出总量资源。
三是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大力淘汰电力、钢铁、建材、化工等行业的落后产能,推动企业改造升级;推动产学研联合,研发重点行业减排、巢湖富营养化水体净化等技术;健全价格和税收机制,压缩高能耗高污染企业利润空间,促进关停并转和改造升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生产过程中的污染产生量。
四是严格环境准入。严把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关,对高能耗高污染行业项目环评从严审批。
五是加强环境立法。制定并出台《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对淮河、巢湖等重点流域区域和化工等重污染行业,制定严于国家污染排放标准的地方标准,正确引导招商引资,优化区域工业布局,减轻淮河等重点流域、区域的污染压力,让巢湖休养生息。
六是加强执法监督。加强对占全省污染负荷85%以上的487家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的环境执法监督,确保废水、废气稳定达标排放。每月对主要减排工程开展一次现场监察与监测,确保按时建成投运并满负荷运转。
一、河道基本概况
镇辖区没有河流流经。主河道不经过县境内,在我镇辖区内有一条因超标准洪水而溢流的沟槽,加上主河道加固改造,主河道从境内汇入汾河,多年已没有洪水通过。涉及我镇3个村,分别是。
二、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了《镇河长制工作方案》和四项制度等文件,成立了镇河长制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同志担任,成员包括相关站所负责人,流经村村委主任,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认真做好巡查和整改工作。根据“河长制”工作方案和工作要求,镇、村二级河长坚持按期巡河,认真履行巡河职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并跟踪整改情况。做好河长巡河工作。本年度完成巡河12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整改。
(三)做好汛期防汛工作。属于季节性河流,每年6—9月份汛期内,可能发生洪水。近几年来没有发生洪水。我们持续认真做好防汛工作,与各村签订了防汛责任书,各村都成立领导组和应急抢险队伍,迎接市县防山洪灾害防汛检查,7月份在李家庄村开展防汛撤避演练,进一步增强了周边群众的防汛应急撤避意识。
镇辖区,近几年来没有发生洪水。镇政府严格按照制订得《镇河长制实施方案》,积极开展防汛等各项工作,确保一旦遇有洪水,做到保障河道畅通,保障沿泄洪道周围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2021年工作计划
一是坚持落实“河长制”,加强巡查力度。强化巡查意识,定时组织对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