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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整改报告

时间:2022-02-19 13: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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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整改报告

第1篇

二、职责

1、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应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

2、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安全员)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组织及实施,各部门(车间)、班组长对所辖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公司领导报告。

3、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事故隐患,督促有关业务部门和人员及时整改;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对查出的安全事故隐患进行登记,建立安全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4、公司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安全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

5、财务部门负责安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和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

6、生技部对隐患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负责。

三、安全事故隐患

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6号)的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以下情况列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1、 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专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参加教育培训,或其安全资格证书无效的;新职工入厂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

2、 液化气钢瓶、电葫芦、叉车等特种设备未取得合格证、使用证和检验检测过期的。

3、 操作人员不熟悉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或未按照操作规程要求作业的;作业人员未按要求正确穿戴安全防护用品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未按要求持证上岗的。

4、 车床、锯床、钻床等机加工设备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

(1)防护罩、盖、栏应完备可靠。

(2)防止夹具、卡具松动或脱落的装置完好。

(3)各种限位、联锁、操作手柄要求灵敏可靠。

(4)机床PE连接规范可靠。

(5)机床照明符合要求。

(6)机床电器箱,柜与线路符合要求。

(7)未加罩旋转部位的楔、销、键,原则上不许突出。

(8)备有清除切屑的专用工具。

5、 液压机、推制机等锻、压机械设备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

(1)离合器动作灵敏、可靠,无连冲。

(2)制动器工作可靠,与离合器相互协调联锁。

(3)所有启动和停止装置应有明显标志并易于操作,紧急停止按钮灵敏、醒目,在规定位置安装有效。

(4)传动外露部分的防护装置齐全可靠。

(5)操作平台结构合理,不得有严重脱焊、变形、腐蚀和断开、裂纹等缺陷。

(6)机床PE可靠,电气控制有效。

(7)安全防护装置可靠有效,使用专用工具符合安全要求。

(8)液压管路连接可靠,油箱及管路无漏油,控制系统开关齐全,动作可靠。

6、 锻锤等锻造设备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

(1)上下砧不松动,销、楔坚固。

(2)锤头无裂纹,缓冲装置灵敏、可靠。

(3)操纵机构灵敏、可靠。

(4)紧固部件无松动。

(5)安全装置和防护装置齐全、可靠。

(6)机械手、夹钳、剁刀等辅助工具无裂纹。

7、 液化气加热炉、箱式电阻炉等加热设施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

(1)炉门升降机构必须完好,钢丝绳断丝不准超过规定值,重锤配置适当,外露传动部分应设防护罩。

(2)炉车钢丝绳滑轮应完整无损。

(3)炉体的炉墙、炉衬应严密,无泄漏。

(4)液化气炉的气阀应完好,无松动、无泄漏现象。

(5)液化气输送管道应保持畅通,风管及加热管应无裂纹、无泄漏现象。

(6)热电偶、测温仪表、仪器应灵敏可靠、电气设备接地应完好、正确。

8、 电焊机等焊接设备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

(1)电源线、焊接电缆与焊机连接处有可靠屏护。

(2)焊机外壳PE线接线正确,连接可靠。

(3) 焊机一次侧电源线长度不超过3米,且不得拖地或跨越通道使用。

(4)焊机二次线连接良好,接头不超过3个。

(5)焊钳夹紧力好,绝缘可靠,隔热层完好。

(6)焊机使用场所清洁,无严重粉尘,周围无易燃易爆物。

9、 厂内机动车辆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

(1)厂内机动车辆应具有国家统一制定的牌照,定期检测合格,在检测周期内使用。

(2)动力系统运转平稳,线路、管路无漏电、漏水、漏油。

(3)灯光电气部分完好,仪表、照明、信号及各附属安全装置性能良好。

(4)传动系统运转平稳。

(5)行驶系统连接紧固,轮胎无损伤。

(6)转向系统轻便灵活。

(7)制动系统安全有效,制动距离符合要求。

10、 车间作业环境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

(1)工位器具、料箱摆放整齐、平稳,高度合适,沿人行通道两边不得有突出或锐边物品;危险部位应设置安全标志。

(2)作业区域地面平整,无积水、积油、垃圾杂物、无障碍物和绊脚物;坑、壕、池应设置盖板或护栏;脚踏板应完好、牢固且防滑。

(3)生产作业点、工作台面和安全通道普通采光照度符合标准,照明灯具完好。

(4)设备设施与墙、柱间以及设备设施之间应留有足够的距离;各种操作部位、观察部位应符合人机工程的距离要求。

11、 液化气钢瓶储存及使用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

(1)现场使用点的液化气瓶存放量不得超过2瓶;使用前和使用后必须对容器进行检查,确保无泄露。

(2)储存及使用点应与明火区、高温区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3)储存及使用点应按规定的数量和种类配置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消防设施标识及防火安全标志准确、齐全,且灵敏可靠,消防通道畅通。

四、隐患的排查与报告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车间)、班组应对各自管辖区域内按照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中规定时间、内容和频次对隐患进行排查,及时收集、查找并上报发现的事故隐患,积极采取措施对隐患进行整改。

2、发现隐患一般采用逐级报告的方法,即员工报各部门(车间)领导或公司安全员。特殊情况或一般情况下能即时排除的安全生产隐患可采用口头报告的形式报告。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要采取书面报告的形式,报告人要把隐患地点﹑事故隐患内容﹑拟采取措施建议﹑报告人姓名﹑报告接受人姓名、报告时间等写清楚,一式二份,一份交公司安全员,一份部门自己留底备查。

五、隐患的整改及验收

1、各部门(车间)、班组发现或接到员工事故隐患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本单位专业人员对隐患进行核实,各部门自己能够解决的隐患应立即整改;需其他部门协助解决的,能自己联系解决的自己联系解决,不能自己联系解决的,应立即报公司安全员,安全员根据隐患的种类移交给相关职能部门,由各职能部门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

2、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安全员提交公司,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事故隐患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六、奖惩

1、根据隐患的大小及其危害程度,对隐患发现者进行5-500元的奖励,奖励采用现金兑现,由安全员申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2、各部门对员工上报的事故隐患,不整改或不上报的,一旦发现按情节严重程度对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罚款200-500元。

第2篇

关键词:工程监理安全生产建设项目 责任

1.安全监理责任的五种情况

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由于主客观原因,会导致工程安全事故或问题的发生。监理工程师最关心的问题是工程安全出了问题应由谁来负责?这也是业内人士所关注的焦点。笔者认为监理的过程行为是界定监理是否负责任的依据,即监理承担责任的前提条件是监理自身行为有过错,并且过错的行为导致了安全事故或问题的发生。监理的安全监理责任大体上可分为以下五种情况:

(1 )过失责任。监理在责任期内,因缺乏应有的谨慎或自身的过失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监理应承担过失责任,并应按合同约定予以赔偿。监理在为业主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必须恪守职责,认真负责,在工作中不能出现失误,一旦出现失误,就有可能承担赔偿责任。而这种失误从某种意义上讲,是客观存在的,甚至是不可避免的,无论监理制度如何健全,也无论监理人员如何努力,仍然存在过失的可能。例如:施工单位申报的专项方案存在错误,监理也进行了审核,但未发现问题,并由此引发安全事故;在检查和巡视过程中,由于监理人员的能力和水平有限,对工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未发现,此隐患导致了安全事故的发生;监理人员发出了错误的指令或做出了错误的判断,造成安全事故的发生;违反监理职业道德引起的后果等。为此,就要求监理人员必须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能力,广泛的专业知识,良好的职业道德,高超的组织协调能力,工作中勤奋努力、谨慎行事。

(2 )渎职责任。监理人员在执行监理任务时不尽职,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造成了安全事故的发生。渎职行为在主观上存在过错且具有违法性,所以应承担制裁性法律后果。如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由此引发安全事故;与建设单位或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从而引发安全事故;因非法转让监理业务,造成安全事故等。这就要求监理做事必须遵纪守法、诚实信用、严格监理。

(3 )违约责任。即违反监理合同规定的责任,是指监理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如监理单位未按照监理合同的要求配备安全监理人员;监理投标书中的安全监理目标因监理原因未能实现;监理人员没有认真履行安全监理职责违反合同规定等。在这种情况下,监理应当承担继续履行监理合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业主损失等违约责任。虽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没有专门针对安全监理的条款,但随着《条例》的颁布实施,大部分业主已将安全监理纳入了监理合同中,明确了安全监理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权利,安全监理已经成为监理合同的一项重要内容。

(4 )不作为责任。当发生上述除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况时,监理应及时向施工单位以书面形式提出劝告、警告、通知、下达工程暂停令等监理意见,并按照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规定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提出咨询、劝阻意见,反映现场实际情况。如果监理没有做到这一点,发生了责任事件,则不论何种理由,监理应承担不作为责任。例如:监理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未进行审查,就批准施工单位进行施工;监理在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未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或停止施工;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监理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监理发现施工单位未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强制性标准施工,未要求其进行整改,或者在无法制止上述行为时又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等。这就要求监理人员要恪尽职守,科学监理,做事周到,该阻止的要阻止,该报告的要报告。

(5 )不承担责任。当发生的安全事件并非监理方因时,监理不承担责任。这种情况是经常发生的,一般有以下五种情况:一是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未经监理审查批准,施工单位擅自施工,监理及时下达书面指令予以制止,并将情况及时书面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违背监理指令,继续施工后发生安全事故的,监理不承担责任,由施工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是监理在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监理按照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有关规定,及时下达书面指令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停止施工,同时将此情况及时报告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违背监理指令,继续施工后发生安全事故的,监理不应承担责任。三是如果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虽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但施工单位的行为仍不能有效制止,从而造成安全事故的,监理不应承担责任。四是监理发现施工单位未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及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或者制止不了其违规行为时,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但施工单位的违规行为仍不能得到有效制止,从而造成安全事故的,监理不应承担责任。五是凡发生上述四种情况之一的,监理已要求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可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继续施工,从而造成安全事故的,监理不应承担责任。

2.监理安全责任方面存在的误区

一方面是针对目前工程项目中安全事故频发的现象,过分强调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有的承包商认为监理是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机构,甚至是自己的对立面,使监理人员具有成为安全员的倾向。只要出现安全事故,首先找监理单位,甚至于只要出现安全事故,监理单位就得承担连带责任。这一做法显然夸大了监理的安全责任。

另一方面是近年来出现了将“ 安全监理制度”引入工程建设监理目标控制的观点,即将建设监理目标管理的“ 三控制”改为“ 四控制”,在原“ 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的基础上加上“ 安全控制”。首先我们肯定的是行业内重视并明确监理安全责任是一件好事,但绝不能乱加责任给监理。《建筑法》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了工程监理机构进行监督实施的主要内容是项目投资、质量及进度。我们应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既不能任意缩小监理的工作内容,也不能随意夸大。

3.法律法规对监理安全责任的规定

3.1 建筑施工企业是承担安全责任的主体

我们必须明确的首要问题是工程建设各方中,谁是承担安全责任的主体。《建筑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从上述法律条文中我们可以明确得出,建筑施工企业是施工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是施工单位的法定义务。这符合“ 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

3.2 监理安全责任的相关法律规定

2004 年2 月1 日起实施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监理的安全责任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其中《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条例》中的五个“ 应当”明确规定了监理人员进行安全监理的职责,我们从十四条第一款中可以看出,工程监理单位对施工安全的责任主要体现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另外根据《条例》第二十六条,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还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①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②土方开挖工程;③模板工程;④起重吊装工程;⑤脚手架工程;⑥拆除、爆破工程;⑦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当监理违反上述规定时应承担的责任在《条例》中亦有说明。《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 万元以上30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①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②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③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④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本条从监理单位及其人员在行政,刑事及民事方面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行了规定。四个“ 未”字充分说明了由于监理工作未尽职、不作为等导致的安全事故,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4.相关法律法规中存在的问题

⑴《条例》第十四条中规定了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那么是否说只要监理人员审核了项目,就不应承担责任?若监理人员审核了项目而没有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是否应该承担责任?工程监理单位的审查深度应达到怎样的深度才可以免责?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实际上,对监理人员的专业审查深度界定有较大难度,在这里可能有以下两种情况:监理人员可能认真负责地审核了项目,但由于受到自身能力水平,知识经验所限并未发现全部或主要的安全事故隐患,而此安全隐患最终引发了安全事故,那么是否该追究监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呢;若监理人员工作不认真,疏忽大意,对本该发现的安全隐患借口说没发现,如果监理人员没有发现安全隐患就不承担责任的话,那就会让某些责任心差的人钻法律的空子,但反过来如果应当承担责任的话那又该如何界定呢?是否可以说只要监理人员没有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就应当承担安全责任呢?可以说监理人员应当发现安全事故隐患而没有发现时才承担责任,但这个“ 应当”的限度该怎样界定?法律条文中并无确切说明,这些问题有待进一步探讨。可以明确的是,若监理人员没有发现明显的安全事故隐患,而这些隐患最终酿成安全事故的话,应当承担安全责任。

⑵我们将第一点进一步深入,安全事故隐患不一定会造成安全事故。工程监理单位的违法行为往往也是违约行为,损害的是建设单位的利益,只有当监理单位的行为造成了建设单位的损失时才承担责任。

⑶目前我国的监理取费问题值得关注,而安全措施费又不是竞标费用。监理在承担一定安全责任的同时又没有被赋予相应利益,使得监理的执业风险增大。因此建议把监理的安全措施费也包含在竞标费用中,按总投资计算或双方协商,将其作为专项费用。

5 结束语

第3篇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员伤亡或者一定数量直接经济损失以及其他社会影响恶劣的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适用本规定。

环境污染事故、核设施事故、国防科研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不适用本规定。

火灾、道路交通、铁路交通、水上交通、民用航空、特种设备等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事故伤害程度的分类、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和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统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事故等级(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划分。

其他社会影响恶劣的事故是指:

(一)涉险10人以上(含10人),或者造成3人以上(含3人)被困或下落不明的事故;

(二)紧急疏散人员500人以上(含500人),或者住院观察治疗20人以上(含20人)的事故;

(三)建筑施工大面积坍塌、建筑塔吊倒塌等,对从业人员、居民安全造成严重影响的事故;

(四)其他社会影响重大的事故。

三、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在《条例》规定时限内,向事故发生地的区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按照《条例》规定,逐级上报事故情况。其中,造成3人以上(含3人)重伤的一般事故,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在接到事故报告2小时内,向市有关部门分别报告;造成1~2人重伤的一般事故,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每月上报。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将事故情况及时通报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四、市、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事故报告值班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受理事故报告和举报。其中,各区县可以将事故报告值班制度纳入区县政府总值班制度。

五、重大事故、较大事故,由市政府授权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事故调查组组长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担任。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直接监察安全生产工作的单位发生的一般事故,由市政府授权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事故调查组组长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派员担任。

其他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由事故发生地的区县政府负责。事故发生地的区县政府可以授权或者委托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事故调查组组长由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有关负责人担任;也可以按照分工授权或者委托其他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事故调查组组长由其他有关部门有关负责人担任。

未造成人员伤亡且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一般事故,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必要时,市、区县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并指定事故调查组组长。

六、一般情况下,有关部门按照下列分工组织调查:

(一)建设工程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调查;未造成人员伤亡的,由建设主管部门组织调查。

(二)电力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从业人员伤亡事故,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调查;其他电力生产安全事故,由电力监管机构组织调查。

(三)燃气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从业人员伤亡事故,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调查;未造成从业人员伤亡的事故,由燃气主管部门组织调查。

(四)道路管线施工单位发生管线外损事故,造成从业人员伤亡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调查;未造成从业人员伤亡的,由市政主管部门组织调查。

(五)轨道交通线路运营单位在固定场所发生的从业人员伤亡事故,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调查;轨道交通事故和其他未造成从业人员伤亡的事故,由城市交通管理部门组织调查。

(六)社会机动车辆在生产经营单位区域内道路行驶过程中发生的机动车交通事故,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组织调查。

(七)农业机械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事故,由农业主管部门组织调查。

(八)气球施放过程中发生的从业人员伤亡事故,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调查。

(九)铁路运输生产经营单位在固定场所发生的从业人员伤亡事故,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调查。

(十)从事机场管理、服务、维护、仓储等非航空运行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从业人员伤亡事故,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民航管理部门组织调查。

七、事故调查组一般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工会派人组成,并邀请检察院派人参加。

八、事故调查组组长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领导事故调查,确定事故调查组各小组的职责或者事故调查组成员的具体工作。

(二)主持事故调查会议,协调事故调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事故调查中的分歧意见作出决策等。

九、事故调查组的组成单位及其派出人员分别履行下列职责:(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派出人员:勘查事故现场,调查询问有关人员,收集事故有关资料,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提出处理建议,提出事故隐患整改措施,落实批复意见。

(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派出人员:勘查事故现场,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参与调查询问有关人员,参与收集事故有关资料,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提出处理建议,提出事故隐患整改措施,落实批复意见。

(三)监察机关及其派出人员: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对责任事故中涉嫌违纪的监察对象依法追究行政纪律责任,对违反规定故意拖延或者拒绝落实批复的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督促落实批复意见。

(四)公安机关及其派出人员:维持事故现场治安秩序,勘查事故现场,调查询问有关人员,确定死亡原因,对涉嫌犯罪的责任人立案侦查和采取强制措施,落实批复意见。

(五)工会及其派出人员: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参与调查询问有关人员,参与收集事故有关资料,维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对事故责任人员提出处理建议,提出事故隐患整改措施,监督事故责任单位落实防范整改措施。

十、由区县政府负责调查的一般事故,事故发生地与事故发生单位不在同一区县的,由事故发生地的区县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并将事故调查处理结果通报事故发生单位注册地的区县。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区县政府应当派员协助事故调查。

十一、在事故调查过程中,经事故调查组认定不属于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事故调查组组长单位提出,经负责事故调查的同级政府批准,另行指派相关部门进行调查,事故调查组应当做好有关移交工作。

十二、有关部门需要依法对事故发生单位相关人员和财产采取强制措施的,应当通报事故调查组。

十三、由区县政府负责调查的一般事故,因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变化导致超出调查处理权限时,应当报请市政府或者授权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十四、事故调查报告由事故调查组组长单位负责撰写,一般包括报告标题、报告正文、附件3个部分。

(一)报告标题:事故单位名称、事故发生时间、事故类别、事故等级。

(二)报告正文:事故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现场踏勘及技术鉴定情况、事故原因及性质、责任分析及处理建议、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调查组成员签字名单。

(三)有关部门出具的鉴定结论或者技术报告、现场检查笔录、询问(陈述)笔录、事故现场平面图及有关音像资料、直接经济损失计算及统计表,以及需要载明的其它事项。

十五、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字,特殊情况下由他人代签的,应当注明本人同意。事故调查组成员对事故调查处理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签名时作出书面说明。

十六、事故调查报告由事故调查组组长单位报送负责事故调查的同级政府批复。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直接监察安全生产工作的单位发生的一般事故,市政府授权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复事故调查报告。

十七、有关部门应当根据事故调查报告批复制作相关法律文书,对有关单位和人员作出处理,并督促事故发生单位落实整改。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抓紧整改并将有关情况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对未落实事故处理意见、整改措施的事故发生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应当责其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应依法处理。

十八、事故调查处理情况由负责事故调查的同级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统一向社会公布,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

第4篇

为加强对全区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区内的采石场、砖厂等企业进行安全检查。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企业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情况;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技术费用和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情况;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安全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危险场所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识情况;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情况;重大危险源管理情况;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和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备案情况;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督查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情况;相邻矿山签订安全互保、联保协议情况;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情况;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隐患整改落实等情况。

三、时间安排,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各非煤矿山企业发动职工群众对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求及时整改;

第二阶段检查、督促阶段。各安监所及有关单位带领专家深入辖区非煤矿山企业逐一排查。

第三阶段区局督查阶段区局针对检查落实的情况,对需整改企业进行实地检查验收;对仍然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由有关部门吊销证照,依法予以停产关闭。

四、工作要求

一、周密部署,认真排查。各乡镇(办)、开发区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狠抓落实,不留死角。要以隐患排查治理为主线,以遏制安全事故发生为重点,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监督管理,企业自查自纠”的原则,认真落实。要树立“消除一个隐患就可能防止一起事故发生”的观念,对非煤矿山企业进行认真排查,切实做到安全和生产同时抓。

第5篇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以下简称《安全条例》),及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对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理工作进行探讨。

1、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

1.1切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1.2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1.3根据《安全条例》,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2、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生产监理

2.1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并必须在开工前按规定办理安全监督手续,为职工办理建筑工程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2.2.1施工组织设计要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作业环境、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情况,在防护、技术管理上制订针对性的安全措施,并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2.2工程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如:打桩、基坑支护和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爬模(滑模)施工、承重支撑搭设和拆除、脚手架、施工临时用电、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塔吊、起重吊装、拆除、爆破工程、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等均要编制专项的安全施工方案,审查施工方案是否可行、安全、可靠。

2.2.3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签名、加盖公章,并经项目监理部审核,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

2.2.4审查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和安全标志布置平面图。

2.3审查施工单位在施工作业书中对各分部(分项)工程、各工种及其它安全技术交底纪录。

2.3.1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与下达施工任务同时进行,固定作业场所的工种可定期交底,非固定作业场所的工种可按每一分部(分项)工程或定期进行交底,新进班组必须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后才能上岗。

2.3.2审查安全交底内容是否包括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注意事项。

2.3.3审查季节性施工是否进行了安全技术交底。

2.3.4审查特殊作业环境是否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监理

3.1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检,施工单位在进行安全生产检查中是否按照《安全条例》、建设部颁布的强制性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浙江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施工实施意见》进行检查。

3.2安全检查记录是否真实反映各项检查后发现的安全问题和事故隐患,是否进行了整改,是否对整改事项进行复查。

3.3工程基础、主体、结顶、装饰四个阶段进行安全检查评分。

3.4在项目施工过程中采用巡视或旁站等形式实施现场安全监理(包括安全、防火和文明施工等)。

4、专项工程的安全监理

4.1脚手架安全监理

4.1.1脚手架搭设前要审查专项安全方案。

4.1.2审查钢管、扣件的生产出厂证、产品合格证、法定检测机构检测报告。

4.1.2.1钢管表面应平直光滑,不应有裂缝、结疤、分层错位、硬弯、毛刺和深的划道,不得自行对接加长。明显弯曲变形不应超过《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JGJ130-2001)2002版中表8.1.5的规定,且应做好防锈处理。

4.1.2.2扣件不得有裂缝、变形,表面大于10mm2的砂眼不应超过3处且累计面积不应大于50mm2,螺栓不得出现滑丝

4.1.2.3对承重支模系统(承重支撑架搭设)应使用力矩扳手进行抽样检测,螺栓拧紧扭力矩达65N·M时,不得发生破坏,并对抽样检测的数量、部位和结果做好相应的记录。

4.1.3审核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设备准用证及操作人员上岗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4.1.4脚手架搭设完毕后,应经过验收合格后挂牌,方能使用。

4.2基坑支护安全监理

4.2.1审核基坑支护安全方案和支护结构设计计算书等。4M深以上基坑支护方案,必须经当地有关专家组评审、修正后再行施工。

4.2.2审核基坑支护“变形监测”是否到位,施工过程中经常查阅“变形监测”记录和“沉降观测”记录,情况发生异常时应及时报告,并告诉施工单位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4.3模板工程安全监理

4.3.1审核模板工程施工方案和根据混凝土输送方法是否制定针对性安全措施。

4.3.2模板拆除前必须有混凝土强度报告及审批拆模申请,模板支撑系统拆除时,混凝土强度必须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规定。

4.4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监理

4.4.1审查施工单位上报的施工临时用电方案和电工上岗证。

4.4.2复核施工单位临时用电接地电阻。

4.4.3凡工地新购入的电缆电线、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电器装置(含插头插座、熔断器等)、低压电气(含漏电保护器、隔离开关、低压成套开关设备)、电动工具(含电钻、电动砂轮机、园锯、插入式砼振动器)、电焊机等必须具备CCC认证标志并符合行业有关规范。

4.5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字架)安全监理

4.5.1审查施工单位的专项施工方案。

4.5.2认真核查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或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及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及建筑安装监督部门核发的准用证。

4.5.3审核机械操作人员上岗证。

4.5.4在使用前必须按规定进行验收,未经验收合格,一律不得投入使用。

4.5.5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每班使用前必须进行空载和载重运行的试验。

4.5.6检查工地是否有专人负责维修、保养。

4.6外用电梯安全监理

4.6.1审核装拆单位许可证、参加装拆人员上岗证。

4.6.2查阅外用电梯使用说明及装拆方案(含基础方案)。

4.6.3安装结束后,安装单位应进行调试检测并附有验收记录,数据齐全,经安装单位和使用单位验收合格后,报当地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使用。

4.6.4核查外用电梯(人货两用电梯)生产许可证,或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及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安全装置应每二年经法定检测单位检测,有效期是否符合)。

4.6.5外用电梯(人货两用电梯)基础必须做好隐检,并经监理企业签认。

4.6.6人货两用电梯每次顶升和拆降后继续使用的应重新验收。

4.7塔吊(塔式起重机)安全监理

4.7.1审核装拆单位许可证、参加装拆人员上岗证、塔吊人员上岗证。

4.7.2查阅塔吊使用说明及装拆方案(含基础方案)。

4.7.3安装结束后,安装单位应进行调试检测,并有验收记录,数据齐全,在经安装单位和使用单位验收合格再报当地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使用。

4.7.4查阅塔吊出厂合格证。

4.7.5签认塔吊基础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7.6塔吊(塔式起重机)每次顶升和拆降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重新验收。

4.8起重吊装安全监理

4.8.1查阅起重机型号选择、吊装平面布置、吊装工艺及相应安全技术措施等内容。

4.8.2审核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准用证是否在有效期时间内。

4.8.3审核操作司机是否是本机型的司机操作。

4.8.4验证起重吊装作业人员上岗证。

4.8.5每次作业前应根据当天的最大起重量进行试吊、检验。

4.9打桩机械

4.9.1核查打桩机械(包括锤击、静压)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准用证。

4.9.2查验桩机作业人员上岗证。

5、安全事故隐患的监理手段

5.1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5.2安全事故隐患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5.3施工单位对监理提出的整改意见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5.4施工企业或项目经理部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安全事故上报制度,凡施工现场发生重伤、死亡和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社会影响的重大安全事故的,必须在30分钟内上报当地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6、监理人员的安全职责

6.1总监理工程师安全职责

6.1.1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负责,并确定施工现场具体安全监理员,明确其工作职责。

6.1.2结合工程质量监理,审查专业分包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6.1.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并签署意见。

6.1.4结合工程质量监理,在主持编写监理规划时,增加安全监理方案,明确安全监理内容、工程程序和制度、措施。

6.1.5结合工程质量监理,审批监理实施细则中增加的安全监理具体措施。

6.1.6检查和督促安全监理员的工作。

6.1.7检查监理分包单位的安全监理工作。

6.1.8参与安全事故、火警事故的调查分析,并督促事故后的现场整改。

6.1.9组织编写并签发安全监理月报、安全监理专题报告;负责签署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安全)、工程暂停令、复工报审表。

6.1.10参加有关单位组织的施工现场安全检查。

6.1.11定期审阅安全监理员的安全监理日记,并签署意见。

6.2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职责

6.2.1协助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6.2.2协助编写监理实施细则中所需增加的安全监理具体措施。

6.2.3在施工现场巡视、检查时,发现安全违规操作或安全隐患等,向施工承包单位提出整改要求,或向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员)反映。

6.2.4参与安全事故、火警事故涉及技术质量问题的调查分析。

6.3安全监理员安全职责

6.3.1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施工现场日常安全监理工作。

6.3.2结合工程质量事故,审查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

6.3.3具体负责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6.3.4负责编写监理实施细则中所需增加的安全监理具体措施。

6.3.5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制度。

6.3.6负责复核施工承包单位施工机械、脚手架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

6.3.7在施工建设中,采用巡视或旁站等形式实施现场安全监理(包括安全、防火和文明施工等)。

6.3.8督促施工承包单位进行安全自检,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

6.3.9检查分包单位安全工作,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6.3.10参与安全事故、火警事故的调查分析,并督促事故后的现场整改。

6.3.11负责编写安全监理月报、安全监理专题报告。

第6篇

一、目标

全年安全事故“零”目标,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责任单位责任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负责对本单位职工、村民安全意识教育,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三)建立健全安全机构,落实具体工作人员并开展工作。

(四)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本辖区、本单位无重特大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死亡事故“零”目标。

(六)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本辖区的农用车、摩托车实行管理,加强教育,控制违章行为。

(七)落实安全生产经费,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实施。

(八)落实好本辖区、单位“打非”和安全隐患整改、监控、报告制度。

三、考核单位责任

(一)负责组织开展全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二)随时进行安全检查,监督隐患的整改。

(三)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从严查处各种安全事故。 (四)组织有关部门及人员对被考核单位进行目标考核。 四、考核奖惩办法

严格责任追究制,凡发生一次安全事故,予以全镇通报。发生两次以上,对责任人年终考核为不称职,发生安全死亡事故或隐瞒事故不报,实行一票否决,取消任何评优资格,并追究其领导责任。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移送相关部门追究责任人法律责任。

五、本责任书一式两份,镇政府、责任单位各一份,从签订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为考核期限。

考核单位:××镇人民政府被考核单位:

第7篇

1、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深化安全生产的“双基”工作。

2、认真贯彻中交二航局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一体化”管理方针:诚信守法,科学管理,精心施工,顾客满意,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保护环境,追求卓越。

3、严格遵守国家及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并自觉接受监督。

4、检查指导施工时,同时检查指导现场安全生产,对安全生产设施不符合规定、违反安全技术规程、施工设备工具状况不良或使用不当要及时制止并向施工负责人反映,落实整改;

5、根据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施工方法;对危险性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制定专项施工方案,供领导决策。

6、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坚决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对一些较大隐患要及时报告上级部门,采取措施予以控制。

7、参与制定本单位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及内容,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8、加强对原材料和工程质量的检测和管理,为安全生产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信息保证。

9、加强对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管理,定期校验、维护、保养,确保安全有效。

二、目标:

1、安全事故发生率为零。

2、不发生工程技术安全责任事故。

3、隐患整改率100%。

4、设施设备完好运转率100%。

5、重大危险源按要求辨识率100%。

6、实验废弃物及垃圾收集及时率100%。

7、监视和测量设备送检及时率100%。

三、奖惩办法:

1、年内项目部将对以上目标进行考核,达到目标要求的,进行表彰奖励,达不到目标要求的,项目部视情节给予处罚。

2、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完成年度目标;本部门未发生安全事故;无重大安全隐患,一般隐患整改及时;可评为安全工作先进集体。

3、对未达标的部门及发生安全事故的部门和个人,实行一票否决,项目部给予取消其评比先进的资格。

4、对于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一定后果的人员,项目部将根据情节轻重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8篇

一、指导思想

以“*”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遏制重特大渔航安全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为目标,狠抓渔航安全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查找各类安全事故隐患,采取强有力措施加以整改,及时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中,为休渔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促进我市渔业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机构

为确保大检查顺利开展,市局成立市渔航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吴海明任组长,梁新怀、梁汝铁、欧四德任副组长,成员由钟祥俸、叶其略、陈小明、刘顺福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钟祥俸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廖威、谢英造、冯正雄组成。

三、检点内容

(一)渔船非法载客和休闲渔船;

(二)渔船集体救生设备配备情况;

(三)在航道上违章停泊和设置港障;

(四)渔船配置安全设备等情况。

四、实施步骤

(一)自查阶段(方案下发之日至5月10日)。由各县(区)局部署渔船单位和渔船船主进行自查自纠,查问题、找隐患,认真整改。

(二)检查阶段(5月10日至14日)。由各县(区)局对辖区内的渔船渔港进行安全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能当场整改的必须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落实部门、人员限期完成。

(三)督查阶段(5月10日至14日)。市局组织四个督查组,赴四个县(区),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督查。

(四)汇报阶段(5月15日至16日)。各县(区)局要在5月15日前向市局上报大检查的书面总结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大检查的工作部署情况、出动的船艇和人员数量、检查的渔船数量、发现的隐患及整改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整治计划等方面,并附隐患整改情况。

(五)迎接省督查阶段(5月21日至25日)。市局做好迎接省督查组督查的有关准备工作。

(六)整改阶段(5月26日起)。对省督查组及市、县督查检查指出的问题和隐患,要制定整改措施,指定部门和专人跟踪落实整改,并及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市安委办。

五、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局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于5月10日前报市局。

第9篇

为了排除安全隐患为做一个安全整顿整改报告,本文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工作整改报告范例,仅供参考。

安全工作整改报告范例一:

根据公司安全管理的要求,我们对______学校的所有设施设备进行了自查自纠,消除了安全隐患,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落实高压配电房的管理与维护

1、保持高压配电房室内地面、门窗、玻璃的清洁,并安排值班人员每周进行一次卫生大扫除。

2、设备进行双重编号。

3、高压设备每半年进行一次试检,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4、已向总务处申购防电缆沟、换气扇、空调洞小动物的设施材料,材料到位及时整改。

5、已向学校申请安装固定电话,批准后及时安装。

6、配备了绝缘手套、绝缘靴、高压电笔等安全工具和一些日常使用工具。

7、建立了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值班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强化水泵房的管理与维护

1、加装了避雷设备,防止外界因素对设备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定期检测各管道的抗压能力,更换老化、氧化以及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

3、坚持了每两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及时更换石棉绳、缓冲垫,对电机螺丝打黄油保养。

4、改造了蓄水池,加装了水位保护器,更换了浮球阀,并每周一对其进行检测。

5、定期清洗蓄水池,保证水质的清洁;每周对水泵房进行一次大扫除。

三、加强公共区域的管理与维护

1、对各栋教学楼,宿舍每层配电间及公共区域配电设施的空气开关、漏电保护器、线路进行了一次彻底的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

2、每两个月进行一次热水管道的检查,检查类容包括:屋面管道、阀门是否老化;支架管道、阀门、螺丝是否氧化;阀门能否正常使用,并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给予解决。定期清洗水箱,在热水系统机器上加装雨棚 ,对各管道、阀门、螺丝等氧化设备刷防锈漆进行保养。

3、每两个月对全校消防系统进行一次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消防阀的正常使用、消防水带是否漏水、消防柜门的正常打开、水压达标与否、灭火器压力正常与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解决。

四、规范秩序管理与维护

1、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学校消防设施被施工人员挪用,及时通知施方领导,禁止其人员挪用消防设施设备。

2、学校周围围墙较低,部分围墙间隔太远,学生容易爬出和钻出围墙,积极联系校方,并组织人员将围墙加上铁丝网。

3、及时修补和更换马路两边被车辆压坏的井盖。

4、针对学校施工人员增多这一现状,要求施工人员佩戴通行证,进出机动车按学校规定行使,不得超速和乱停乱放。

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对高压配电房、水泵房、热水系统、防雷系统的 设施设备制订了应急预案,并存档,以便在紧急情况下保护设施设备。

安全工作整改报告范例二:

20__年_月_日办事处安全生产巡查办公室领导组对我公司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对我公司安全方面上的不足提出了很多宝贵问题和意见。针对问题我公司高度重视,我公司主要安全管理人员于4月2日晚上,召开了安全隐患整改紧急会议,对领导提出的安全隐患进行了整理分类,并落实到位。现将安全隐患整改报告汇报如下:

1、车间部分电线裸露,未采用不燃套作保护。

整改情况:裸露电线已用不燃套材料进行了保护。

2、安全出口指示牌应急灯配置不足。

整改情况:已重新采购指示牌和应急灯进行安装完毕。

3、未健全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整改情况:已建立健全本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4、未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的培训,教育。

整改情况:目前已完成各岗位员工的安全生产的培训。

安全工作整改报告范例三:

7月17日上午,河南省卫生厅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组对我院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就我院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反馈。

针对反馈问题,医院领导高度重视,迅速行动,于7月17日下午组织召开了由院领导及院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的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对照存在的问题,逐条分析,认真研究,统一部署,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会上,院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院长__指出,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强化责任,突出重点,认真整改,切实做好我院的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为构建和谐__、创建平安医院做出积极的贡献。具体整改措施如下:

一、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医院将在7月22日前组织全院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以及上级重要文件指示精神,在全院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进一步完善各职各类人员制度职责,明确责任、狠抓落实,使我院安全生产工作做到标准化、规范化。

二、认真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一是配电箱个别无安全防护措施、电线乱布线、扯拉等问题:医院将按照国家用电规范和消防规定对所有配电箱以及用电线路认真排查,及时装配安全防护部件,规范用电线路;尤其是用电线路拉扯混乱的予以清理,堵塞安全漏洞,确保用电安全。二是重点部门消防瓶、应急照明设施配备不足、不规范,有损坏问题:医院将组织相关人员按照公共场所消防设施的具体要求,对消防瓶、应急照明灯等进一步完善配备、规范使用,定期检查完好率,切实提高消防应急能力。三是食堂卫生差的问题:医院将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知识的培训,加大对食堂餐饮具洗消、食品生产加工过程和环境卫生的监督检查,严把采购进货,完备设施,规范操作,严防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四是氧气房人物混住,无防静电地板的问题:医院将按照要求设立新的供氧中心,预计8月10日之前将投入使用,届时现有供氧室将停止使用。

三、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医院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医院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认真排查影响医院安全生产的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和整改,同时,在工作中认真总结经验,将安全生产工作与医院日常工作紧密联合起来,全力维护好医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安全工作整改报告范例四:

学校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安全工作事关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切实加强我校的安全工作,保证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广泛发动全体师生员工全员参与,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时刻紧绷安全之弦,时刻做到常抓不懈、警钟长鸣,是做好其他工作的前提和保障。为了全面落实学校安全防范措施,开学初,我们对学校去年的安全工作进行了认真的总结。在此基础上,制定了今年安全工作的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了安全工作制度。在此基础上,组织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对学校的安全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大检查,发现问题就地制定整改措施。现将我校的安全自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思想重视,认识到位

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到位。校长与办公室、年级第一安全责任人签订《安全责任书》,逐级落实责任制,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学校保卫安全岗位安全责任制,签订《安全保卫岗位责任书》,明确目标、责任到人。做到分工明确,职责落实。在此基础上,学校加强对安全工作的指导与监督。完善值班制度,形成“人人、事事、时时、处处,想安全,抓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管理到位,严格制度

为最大限度减少安全事故的隐患,我校从实际出发,加强安全日常工作的管理。

1、重视师生的交通安全教育。我校利用每星期一升旗、班队会、晨会,交通安全问题逢会必讲。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加强了门卫管理,严格执行门卫制度,进出校门签字,不许无关人员进入校园,非正常放学时间学生出校门必须持班主任的证明,校外来客进出校门必须登记,还学校一片宁静与安全。为学生创造安全稳定的受教育的同时,保证校园内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课间活动的安全也是学校日常监管的一项重要内容。要求学生课间做有意义的活动、游戏,严禁追逐打闹,体育活动不做危险的动作,课间值班领导、教师在校内巡查,随时发现随时制止。每当放学都有值班教师的疏散学生。

2、校舍方面。对教学用房进行了检查。对教室从屋顶、梁架、墙体、门窗进行了详细的检查,检查的结果一律完好;用电线路及用电设施都完好无损;各种专用教室与教室同样完好无损,设施齐备。其次,专用教室也同样屋架结构完好、墙体正常、墙基坚固;照明设施完好。第三对办公用房进行检查,整个房屋没有发现异常。第四,学校的仓库及其他非教学用房都进行了详细的检查,一律正常。厕所完好正常。

3、加强学校设施的安全管理,经常检查学校用房、用电、防火等安全,定期检查所有用电线路,购买灭火器放置于消防安全隐患严重的场所,经常检查电气设备是否有过载、短路、接触不良、漏电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4、加强学生集体活动的管理,每一次活动,都有主管领导在场,在校园或学校组织的户外集体活动,都有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精心组织,确保安全,不发生伤害事故。在校园或学校组织的其他户外集体活动,都有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不发生死伤事故。加强体育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在学校组织的校内、外体育活动中,坚决防止意外伤害事故。由于措施到位,责任落实,体育活动从未发生死亡、重伤事故。

5、实验室由实验教师负责,主要有教学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操作的安全,对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储藏、搬运与使用中的安全,加强教学实验的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和危险品的保管。实验室建立了安全操作规程和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建立了安全防范措施,设置了防火、防触电、防腐蚀等必备设施。

6、健全值班制度,上放学有教师值班,有事及时处理,并向有关领导汇报。同时,制订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防万一。

7、加强防盗工作。对各类电教仪器设有专人保管。都安装了防盗门、防盗窗和监控。

8、加强对校车的管理。校车只能由专职司机驾驶,做好定期保养,严禁带病上路。经常对司机进行安全教育。

我们从制度上、体制上、管理上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大力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从源头上抓起,让安全隐患扼杀于萌芽状态。为学生的学习和成长提供了良好的生活环境。做到严防死守,众志成城,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整改措施

我校充分认识到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把做好学校安全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努力消除各种影响学校安全和稳定的隐患,保障广大师生能在一个良好的环境中工作学习,我校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安全工作:

1、校舍修缮方面

我校定期对教室等建筑设施进行检查、检修,在每年开学前把检查维修校舍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由学校总务处负责及时排除检查出来的隐患,避免恶性事故的发生。

2、校区安全保卫工方面

保卫工作坚持预防为主,保障安全的方针,学校设立了传达室,有专人负责,外来人员必须经过登记才能进出,严格进出校门的管理,每天都有值周和值日老师负责当天的安全保卫工作,同时加强与派出所的联系,实行警校共建,搞好学校周边地区的治安,,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

3、交通安全方面

我校门口直接面对公路,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为此我校每天安排值日老师在校门口值勤,保证学生的安全。为了学生的安全,我校每学期及时对学生进行交通知识的教育,使学生掌握交通安全常识,同时注意到部分学生不注意行车安全,利用晨会课加强对他们的交通法规教育,避免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4、消防安全方面

消防安全素质,不仅是学生适应社会,适应生活的技能和特长,更是涉及他们自身安全,保护生命的基本素质,我校面向全体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进行消防演练,使每一名学生都能了解到掌握一定的消防知识,具备一定的消防能力。,努力避免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5、防溺水教育

教育学生不得私自去水库、河里、池塘游泳,同时利用黑板报加强对学生防溺水知识方面的教育。 6、加强对校车主、司机及乘务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

每周召一次车主人员参加的安全教育会。遇不正常天气及时召开会议,提醒车主人员时刻注意行车安全。督促车主每天出车前要对车况进行严格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排除一切安全隐患,确保运营安全。

通过在以上几个方面的查漏补缺,不断巩固我校的安全工作,及时地吸取某些重大事故的经验教训,同时借鉴兄弟学校的一些做法和措施,努力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使我校的安全工作更上一层楼。

安全工作整改报告范例五:

20__年_月_日,我县安监局检查组对我厂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全面、严格的检查。通过检查,在肯定了我厂在安全生产工作上所作的努力和成绩的同时,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并将这些问题以执法文书的形式现场下达给我厂,责令限期改正。

指令书号:(冀唐滦南)安监管责改字[__]第(监管-015)号。

问题:

1、1#生料磨提升机防护栏部分损坏;

2、《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不规范。

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制定不完善。

针对上述三方面的问题,我厂安委会成员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按照当时检查组的指导进行了完善和改正:

1、根据检查组所提出的1#生料磨提升机防护栏部分损坏的问题,我厂对生料磨车间及时下达了“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在24小时之内,将防护栏损坏部分修补完整并对其他作业现场安全防护部位检查一遍,同时对车间主任、班长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8月14日上午,厂安全科人员对问题部位进行了检查,看到破损的防护栏已经修复完好,其他部位没有发现问题。

2、《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中所出现的问题是,制度中所规定的对一般事故、重、特大事故的上报时限有误。我们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中所规定的事故报告时限规定对我厂的《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中的事故报告时限条款进行了改正,并且认识到,我们对国家相关政策的学习、领会、和掌握的还不够。所以,我们在以后必须加强这方面的学习,才能准确领会上级的指示精神,正确指导我厂的安全生产工作。

3、责令改正指令书中所述“《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制定不完善”一条,是指我厂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中没有职工入厂前、入厂后和离厂时均应进行身体检查的规定。因此,我们根据要求,对本制度做了相应的补充。

第10篇

一、指导思想

做好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有关单位要站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海西的高度,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的工作部署,切实把做好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安定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认真研究和周密部署,建立健全严格的节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领导责任,制定具体方案和措施,做到职责明新、任务具体、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努力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任务

(一)突出重点行业,开展安全检查

在2010春节期间,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检查的范围是所有地区、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民爆物品、旅游等行业(领域)的检查,切实抓好企业自查,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有关单位领导要亲自带队,深入基层单位进行全面检查,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采取有效措施,治理安全隐患

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途径。要把排查冶理隐患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和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重要任务。一、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和企业主体责任的要求,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建立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加强督促指导和检查落实。二、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担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制订隐患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对查出的重大隐患,要实行政府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一整改销号制度。四、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大隐患治理力度,把隐患排查治理与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结合起来,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三)完善应急预案,处置突发事故

在春节期间,有关部门要针对节日期间易发火灾、人员踩踏、道路交通事故等情况,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自防自救和互救能力。一、要制定和完善重大节日的应急预案,细化各项应对措施,落实应急救援队伍和装备。确保应急救援及时有效。二、要加强节日期间群众集会、大型活动的安全管理,元旦节期间举办大型活动的单位,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可行的应急预案,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开展各项活动。三、对各种突发事故和紧急情况,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力量及时妥处置,严防人员伤亡,确保社会治安稳定。

(四)加强值班值守,确保信息畅通

有关单位切实加强春节值班工作,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在岗在位,尽职尽责,不得擅离职守,要确保信息畅通。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对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况,要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规定的时限、程序,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第11篇

安全员是指企业中专门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也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员和检查员。安全员不但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管理者,也是安全生产制度的执行者,企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实施者。

一、车间专职安全员岗位职责(由安全管理部委派(暂定))

1、车间安全员隶属于安全管理部,协助安全管理部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监督执行。

2、协助、配合车间主任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做好安全工作记录,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对新工人进行岗位安全教育,上传下达,做好班组级安全教育。

4、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违章作业进行制止,并及时报告。

5、检查督促班组人员合理使用劳保用品和各种防护用品、安全设备以及消防器材。

6、发生事故时须认真了解情况,维护现场,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7、负责车间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和重大安全隐患的控制措施的落实和执行情况。

8、制止存在不安全因,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和隐患时,应立即向上级领导报告。9、按时填写相关的安全记录台帐。

二、《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要求: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三、班组安全员

1、落实车间安全生产目标,负责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

2、做到班前有安全布置、班中有安全检查、班后有安全总结。

3、负责监督管理班组员工劳保用品的穿戴和生产设备的安全运行。

4、确保班组员工熟悉自己工作岗位的危险源和生产现场的重大安全隐患以及如何采取防护措施,负责班组的安全教育。5、发现存在不安全因素时,立即向车间安全员、班长以及车间主任报告。必要时有权停止存在不安全因素的活动。6、发生事故时除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外,并在可能的情况下维护好现场,以利于事故的调查、分析和整改。7、按时填写相关的安全记录台帐。

四、安全员工作内容

安全员作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工作的内容就是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管理。安全员工作的主要内容是落实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参与制定并落实安全操作规程,参与安全决策和安全计划的制度与落实,开展安全教育培训,进行安全检查并监督事故隐患整改,做好事故管理,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做好职业病的预防和管理工作等。

1.参与制定和落实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长期生产实践的产物。监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有效实施也是安全员的主要任务。这就需要安全员严字当头,严肃对待,严格要求,严格落实。促进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全面落实。

2.完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工作

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工作是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前提。建立并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各类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对生产过程的控制和管理,加强班组安全建设和管理等等,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工作。

3.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计划管理及安全绩效考核体系

完善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计划管理和安全绩效考核体系,明确目标、制定计划、严格考核,是公司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

4.落实安全操作规程

参与落实安全操作规程是安全员的一项重要工作。要加强对安全操作规程实施的监督管理,通过各种手段和方法监督员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5.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建立和实施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实现从管理人员到一线员工的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不但要制定有效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更重要的是保证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有效实施,从公司安全教育培训的形式、内容、要求、程序、考核等各方面加强管理,保证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6.开展安全检查工作

安全检查是发现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有效防止事故和职业病发生的重要手段。建立和完善公司的安全检查制度,明确安全检查的类型、内容、程序、方法等,形成不同层次、不同时段、不同内容、不同人员的多方位的安全检查,将生产的全过程、所有作业人员、所有设备设施等都纳入安全检查的范围,以确保及时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是进行安全检查目的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就是要解决问题。这就需要建立安全检查的整改制度。通过整改,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全部消除,或是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从而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生产。

7.管理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加强对公司中重点部位的管控,特别是重大危险源的管控,防止发生事故。同时,参与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不断改进,以保证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8.

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分析

事故隐患登记管理规定。事故隐患类别、等级、影响范围、影响程度、整改目标、整改措施。

事故隐患检查、整改、复查、验收制度。对于整改后的事故隐患,并经安全管理部验收合格。

事故管理。是公司安全管理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搞好事故管理,对于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防止事故的重复发生,具有重要的作用。通过事故的调查处理,有利于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改善系统的安全状况,防止发生类似的事故。

通过对事故统计分析,有利于掌握事故发生的情况、原因和规律,从而针对生产中的薄弱环节,有的放矢地采取避免事故的对策。有利于对各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修订和完善。

第12篇

家具厂安全生产责任书【1】

为切实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明确责任、防范事故,确保公司安全生产、职工人身、机械设备和物资的安全,结合我公司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

一、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1、无重伤及死亡事故。

2、轻伤事故发生率为_______%。

3、无重大刑事案件发生。

4、无重大失窃事故、设备责任事故、爆炸责任事故。

二、责任人主要工作任务

1、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

2、履行好各项职责,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做好定期安全检查,对安全隐患能够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公司总经理。

3、抓好安全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坚决杜绝三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现象,一旦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必须保护好现场,立即向公司有关领导报告,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

4、责任人要提高自己的安全生产素养,逐步增强本部门所有人员的安全意识。

5、本部门责任人要把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分解到每个班组、每个员工。

三、措施

1、及时修正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要求,部署本部门安全生产任务,督促各责任人完成相关安全生产经营指标。

2、适时组织本部门进行安全检查,责成各责任人整改安全隐患,解决安全生产中一些重大问题。

3、做好安全生产经验的总结和推广,表彰先进。

四、考核办法

1、期限为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2、责任人每季度末将各项安全生产指标的完成情况向公司主要领导做书面报告。

3、年度考核由总经理组织相关人员对责任人(部门)指标完成情况和作业情况进行评定。

4、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责任书签字人工作变动的,接任人为自然责任人。

5、奖罚:根据年度责任人完成安全生产任务情况进行安全考核。对没有发生安全事故的给予_______元奖励,对发生安全事故给予_______元处罚,对造成事故者,追究其责任。

公司主要负责任(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部门(分厂)

责任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家具厂安全生产责任书【2】

为确保公司20XX年安全控制指标的实现,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照《安全生产法》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做到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标准化与规范化,预防和减少生产事故,保护公司财产安全和员工人身安全,结合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签订本安全生产责任书,其内容如下:

一、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ѧϰ和掌握公司各项安全生产和消防规章制度和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和消防知识,提高安全生产和消防意识,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2、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生产和消防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

3、坚持机器操作员工或危险化学品使用和管理员工资格认可制度,严禁违章越位跨岗操作;

4、主动进行安全生产和消防检查,发现事故隐患或其它不安全因素,及时进行整改,自身能力范围内不能处理的事故隐患,及时向上级报告;

5、搞好机器设备维护保养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

6、每天下班之前,特别是节假日下班之前,及时切断机电设备的电源;

7、珍惜爱护危险区域和机器危险部位的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防护标志,不随意移动、拆除或损坏;

8、珍惜爱护消防器材和消防标志,不随意移动、使用或损坏;

9、佩戴必须的劳动防护用品,预防伤害事故发生;

10、积极落实事故隐患整改措施,预防和减少各类工伤事故的发生;

11、积极改善工作环境,规范货物的堆放,保持货物的安全距离,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12、热心帮助新员工,教导新员工安全作业方法,发现同事违章作业时应及时予以制止,发现同事处于危险状况时应及时予以帮助;

13、严格执行戒烟工作,保证不在工厂范围内吸烟。

二、公司安全生产的奖励与考核:

1、公司对员工在本年度内安全生产职责的履行以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提出考核意见。

2、在每年度的安全生产考核中,对考核优秀的进行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进行处罚。

三、责任书生效日期:

1、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20XX年12月31止。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公司保留一份存档,责任人保留一份。

公司安全管理代表(签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员工(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具厂安全生产责任书【3】

为贯彻进一步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全面贯彻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好工业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企业的财产和员工的安全健康,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与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签订以下安全责任书。

一、企业安全生产目标

1、无重、特大及死亡事故发生。

2、工伤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000元以上)为零。

3、火灾事故为零。

4、不发生食物中毒事故、交通事故及刑事案件。

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1、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遵循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生产原则,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遵守落实《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劳动法》等法规,宣传贯彻执行国家、企业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制度和标准,认真落实和部署各项工作,推动安全管理工作,研究和推广现代安全管理方法和技术。

3、检查、督促本企业的各级管理干部和员工在工作中自觉履行的安全职责,严格执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做到不违章、不违规。

4、定期组织对本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落实整改,对无力整改的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且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5、组织新招员工和有关人员(实习、培训和外来施工人员)的入厂安全教育(新进员工的三级教育培训考核),员工上岗前、工种转换的安全培训以及安全宣传工作,做到有培训、有记录、有效果。

6、负责搞好食堂、员工宿舍的安全卫生和防火工作。

7、在本企业内进行安全生产工作分析,搞好事故预防及事故调查分析与处理。

8、制定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计划,完善安全操作规程与检查制度。

9、组织落实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理与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

10、组织落实对本企业的生产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转、消防设施、安全标志不被破坏,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11、加强对本企业的特种设备、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登记存档工作,并定期组织岗位技能培训,做好危险源登记工作,并做好防范措施。

12、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做好本企业的治安保卫工作。

13、如实向镇政府或上级安监部门报告安全生产事故。接受安全生产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接受安委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切实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杜绝事故发生。

本责任书有效期从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年____月____日

浙江*****炊具有限公司安全委员会:

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