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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方案

时间:2022-05-25 02:3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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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方案

第1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全省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搞好村容村貌整治推进新农村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为突破口,以改善农村面貌为目的,以治理农村“脏乱差”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为重点,动员全社会各界力量,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使整治后的村庄环境优良整洁,乡村风情浓郁,农民素质得到明显提高,农村风尚得到有效改善。

二、整治范围

本次整治范围重点是各乡镇政府驻地,各乡镇上报的20xx年纳入整治的行政村(297个)。

三、整治内容及标准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主要围绕“六清三化”,加快建立农村环境长效管理机制。“六清”即:清垃圾、清粪便、清污水、清路障、清危房、清乱堆乱搭乱建,“三化”即村庄绿化、亮化、美化。

(一)清垃圾。以消灭污染源为重点,对道路两侧、村内外、院内外、室内外的各类垃圾进行彻底清除,及时清运到村垃圾集中堆放点(场),能利用的进行()资源化处理,不能利用的进行安全填埋。严禁垃圾随意倾倒、随意堆放。

(二)清粪便。对畜禽实行圈养,及时清理人畜粪便,冲刷厕所和圈舍,并消毒灭菌。清理出的粪便要运送到村外,定点管理。没有堆放场的村,农户要将粪便运送到自家承包田地头,确保农户庭院、村内外道路无粪便,清洁卫生。养殖场要集中处理好畜禽粪便污染问题。

(三)清污水。积极规划完善村庄排水设施,搞好沟河、坑塘综合治理,从源头上解决农村生活污水排放和村内积水问题。有条件的村规划建设村内排水道。杜绝污水乱泼、横流现象。

(四)清路障。平整路面,村与村之间及村内道路平坦。疏通村内断头路,清理占道树木、堆放物、建筑物等。

(五)清危房。全面拆除村内所有破旧危房。拆除村内所有废弃的残墙破壁,正在使用的要及时修复。

(六)清乱堆乱搭乱建。开展柴草搬迁会战,村内的柴草统一堆放,摆放整齐,远离住房,安全防火。全面清理村内外的一切乱搭乱建的建筑物,清理村内外占道厕所等。杜绝柴草乱垛、杂物乱堆、违规乱建等现象。

(七)绿化。主要道路建有绿带和行道树,整齐、美观;因地制宜建设公共绿地;庭院尽可能栽植花果树木,达到省“绿化生态示范村、镇”标准。

(八)亮化。乡镇所在地主街道要全部安装路灯,每乡镇必须要有一条“亮化路”,有条件的乡镇次干道也要安装路灯亮化。各村“明亮工程”要能正常使用。

(九)美化。主街道两侧建筑物尽量统一外粉,配以宣传墙字、宣传画等。全面清理乱帖乱画现象。

四、时间安排

本次综合整治活动时间安排30天,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阶段。从3月13日至3月17日为动员布置阶段。各乡镇要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制订出本乡镇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方案,做好动员部署,广泛发动,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开展好整治工作。包村市领导、包村市直单位主要领导和抽调的包村干部参加乡镇动员会。

(三)验收总结阶段。从4月8日至4月12日为检查评比总结阶段,由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新农村办公室、市新农村建设驻村帮扶办公室联合组织验收,对工作成效明显的乡镇评出一、二、三等奖,评出先进包村市直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后进乡镇给予通报批评,电视曝光,并对乡镇及包乡镇、村的市直单位主要领导实行责任追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本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由市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组统一领导,市新农村办公室、市新农村建设驻村帮扶办公室具体负责。市四大班子领导()成员按包乡(镇)分工落实任务。各乡(镇)为此次整治活动的责任单位,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要成立领导组织,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分包整治村责任制,加强乡镇干部包整治村的力量,按包片、包村分解任务,并成立专门的“六清三化”小分队,协助各村搞好整治工作。实行市直单位包村督导、协助开展整治活动责任制,每个市直单位根据分包村庄的数量,按照每村不少于2人抽调人员,并明确一名科级领导干部带队入乡进村,在所在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每乡镇要为所整治村派1名干部协助市直驻村工作队开展工作。市委、市政府对乡镇、村和包村市直单位“捆绑”考核,联动责任追究。各乡(镇)、各村和市直单位要按要求、按进度、保质保量完成整治任务接受考评。市里将适时召开全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现场会,交流经验,推进工作。

(二)全面发动,广泛参与。各乡(镇)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迅速掀起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形成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多方参与的社会氛围。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创环境活动,提高村民的环境意识,清理环境死角,告别不良陋习。各村要建立一支工作负责的环卫专业队伍,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环卫专项制度,配置简易环卫设施,逐步建立“组保洁、村收集、乡(镇)运转、市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置模式。要通过《村规民约》等手段落实“门前三包”制度,积极研究制定保持环境整洁的长效治本机制。

第2篇

一、项目背景

为全面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着力解决现阶段农村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为污染物总量减排和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作出积极贡献,财政部和环保部决定启动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作,2014年5月省被确定为全国两个试点省份之一。

根据省市部署,我县积极开展了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前期相关工作,委托资质单位编制《县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2015-2017)》(以下简称《规划》)。该规划已于今年4月通过省环保厅组织的专家评审。

二、实施期限

按照省环保厅《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2015-2017)》编制指南相关要求,我县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实施时限为2015-2017年,分5年实施。并要求各地依据规划,制定年度实施方案,经省环保厅认证后,组织实施。

三、整治范围

依据《县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2015-2017)》,我县14个镇全部参与整治,分5年实施,共涉及71个行政村,规划布点自然村572个,总户数55211户,总人口197504人(名单附后)。

四、治理目标

通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区域内村庄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基本建成农村生活垃圾四级转运处置模式,生活垃圾集中收运率达到100%,无害化处理率达70%以上。

五、资金安排

以行政村为单位,省财政厅、环保厅按苏中地区整治资金补助标准平均为70万元/行政村(国家、省两级补助),计划补助4970万元。目前2015-2015年度共计37个试点村资金已下达,共计2690万元(2015年10个村预拨800万元)。

本着因地制宜、完成治理目标的原则,用足用好上级补助资金,按资金管理办法分期拨付各镇。

六、工作措施

(一)建立组织机构

1、加强领导

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财政、住建、城管、发改、国土、农委、水务、卫生、审计、监察、环保等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县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下称“县整治办”),负责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日常工作,实行例会制度。

各镇人民政府是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各镇要及时成立本镇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简称整治办),落实办公用房和办公经费。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并兼任办公室主任,环保、财政、村建、国土、水务、卫生、农林、纪检、审计等部门为组员,并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共同推进。

2、明确职责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整合资源,协同推进,务求实效。具体工作分工如下:

县整治办负责组织规划、方案的编制,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和考核制度,协调各部门工作,牵头组织对各项工程进行预验收并做好迎接上级考核验收的基础性准备工作。

县环保局负责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包括项目的方案设计和技术审核、环评批复、环境监测和工程竣工验收、监督检查工程进度、监督管理项目招投标和工程质量监理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资金整合和筹措配套资金;制定并执行整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度;根据项目建设进度,适时拨付专项资金,完善各类手续。负责完善财务档案,做好项目审计,负责联系落实审计中介机构对各镇整治项目进行财务审计。

县审计局负责对整治项目专项资金的使用账目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县监察局负责监督考核各镇、各有关部门目标责任执行和完成情况,落实行政监察和效能监察责任。

县发改委负责项目的立项和可研审批手续的办理。结合城乡统筹工作,整合资源,加大对试点村的支持,合力打造整治亮点。

县住建局负责对整治项目基础设施建设进行指导,将整治后村庄环境设施纳入农村环境长效管护范围,并协助做好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

县城管局负责试点镇垃圾收集运转体系的完善和监管。

县国土局负责协调整治项目的建设用地,指导完善土地使用相关手续。

县水务局负责指导督促试点村农村饮水安全和河塘整治。

县卫生局负责指导督促试点村改厕和旱厕取缔工作。

县农委负责指导督促试点村绿化和畜禽养殖场环境整治。

各镇为工程项目实施主体,具体负责工程项目立项、环评、用地协调、招投标、材料采购、项目建设、委托工程监理、各项档案资料收集整理以及验收各项准备工作。

3、强化督导

县整治办组织对项目管理、工程进度、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及时分析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宣传推广先进经验,确保项目在既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对不能如期完成年度治理任务的镇,要停止安排或追缴下达的补助资金,给予通报批评,并列入年度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否决项。

(二)资金管理

1、政策保障。由县整治办制定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相关管理办法和考核制度,协调相关部门整合各方资源,齐抓共建,按时保质完成目标任务。

2、资金管理。县财政统一建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专账,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以镇为单元统一核算,并按进度分期付款。

3、资金拨付程序。各镇要督促中标单位建立并完善各类财务档案。

在资金使用上,经招投标后由中标的项目实施单位与实施主体(各相关镇)签订相关合同,并落实项目审计和监理单位。

项目工程实施后,实施单位根据工程建设进度提供有关项目材料和原始票据,由镇整治办审核后提出支付申请,经县整治办认定后,由县财政局按规定予以拨付。

4、资金拨付方式。以年度实施方案为依据,每个项目招投标完成并签约后付20%项目启动资金,项目完成50%工作量付30%建设资金,工程交付并出具审计报告付30%建设资金,通过省级考核验收后付20%余款资金。

(三)规范项目实施

为规范建设项目实施,保障建设质量以及便于后续管理,我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将统一采用A/O工艺地面建设的总体方案,明确工艺要求、设计参数,细化各项建设标准,遵循设计施工单位具备较强实力,在周边县市建设有成功典型示范工程等原则,由县整治办择选3-4家单位经招投标程序进行试点,最终组织专家组对工程项目进行审核验收,重点推广1-2家。

项目实施期间,施工单位将项目设计施工图纸、招投标文件、工程预算书、工程施工合同等材料报镇整治办,不得擅自调整、改变建设内容,不得降低目标要求、压缩投资规模。如确需调整,须经县整治办审核同意。县整治办要加强对项目的指导、督促和验收,并指导各镇完善各类资料台帐。

第3篇

编制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区财政部门负责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资金支持与使用的监管;区发展和改革部门要制定综合性政策措施,加大支持解决农村环境问题的力度;区乡村管理与建设部门负责指导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和村庄整治工作,推行适宜农村居民的环境卫生管理模式,建设适合农村需求的生活垃圾、污水处置设施;区农业农村工作部门负责农村集中供水和平安饮水工程的规划实施,加快解决农村地区饮水平安问题;要依照发展现代农业的要求,大力开展生态农业建设,依照省环保厅和市环保局统一部署。部门分工。区环保局要统筹实施“以奖促治”政策,加强对治理工作的指导。负责指导农业清洁生产,扩大平安农产品生产面积,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养殖废物综合利用,指导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统一指导和管理户用沼气和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负责指导农村造林绿化建设,指导农村河道清淤、疏浚;区爱卫办负责指导农村改厨、改厕工程建设;区卫生部门指导村卫生室集中、规范处置医疗废弃物;区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农村道路通达工程建设;区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工矿企业废弃地生态修复;区科技服务部门负责农村环境维护科技创新,研究、开发农村环境维护适用技术,促进科研效果转化;区监察、审计部门负责对有关项目建设、资金使用加强监督检查,严肃处置各类违规违纪问题。

加快解决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维护部等部门关于实现以奖促治加快解决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11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环境维护厅等部门关于实现以奖促治解决农村突出环境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143号以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以奖促治解决农村突出环境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文81号结合我区实际,稳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为认真贯彻全国农村环境维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对农村环境污染防治的重点区域和问题严重区域环境进行综合整治,通过“以奖促治”.着力解决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威胁城乡居民食品平安、影响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改善农村环境质量。

二基本原则

集中投入资金,1.突出重点.许多历史遗留问题必需运用综合措施.优先解决影响面大、矛盾突出的环境问题,力求在较短时间内有效解决村庄饮水平安、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畜禽养殖污染等突出问题,改善村庄环境状况,使农民得到实惠。

2.因地制宜.

3.政府引导。结合我区实际。鼓励农民投资投劳,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

4.规范管理.

三工作目标

逐步推广“村收集、镇(办运输、区处理”城乡统筹垃圾处置模式;建设分散式农村污水处置和养殖业污染治理示范工程,继续巩固和创建省、市级生态文明村,完成峡窝镇生态镇规划编制工作,为创建生态镇创造条件。加快山区生态项目建设,从而使我区各行政村的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环境监管能力得到提高,农民环保意识得到增强。2011年,建设一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工程。集中治理一批环境问题最为突出、群众反映最为强烈的村庄。

环境监管能力明显提高,全区环境问题比较突出、严重危害群众健康的村基本得到治理。年。环保意识明显增强,局部重点区域的镇(办村环境状况得到整体改善。

二、实施范围、整治内容和要求

一实施范围。以奖促治”政策的实施.

二整治内容和要求。以奖促治”政策重点支持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畜禽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和土壤污染防治、农村区域污染减排等与农村环境质量改善密切相关的整治工作。

1.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对农村人口聚居区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依法取缔维护区内的排污口。选择远离污染源、水量充沛、水质良好的水源。划定水源维护区,饮用水水源一级维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维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从事旅游、游泳、垂钓、网箱养殖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二级维护区内严格控制农村污染源,采取措施降低农药和化肥用量,禁止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已建的要关停或迁移。

2.村庄生活污染治理。结合农村沼气建设与改水、改厕、改厨、改圈。因地制宜处置农村生活污水。鼓励资源化利用或纳入镇(办以上处置系统集中处置农村生活垃圾。经济基础较差、交通方便的村可采取简易填埋方式进行处置;逐步推广“村收集、镇(办运输、区处理”城乡统筹垃圾处置模式,进行无害化处置。

3.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结合《省畜禽养殖业发展规划》科学规划养殖区布局。建设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综合治理示范工程。

4.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积极推行规模经营。逐步降低化肥的使用率。建设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示范工程、有机农产品基地、沼气示范工程等。

5.农村地区工业污染治理。优化农村区域工业发展布局与产业结构。依照循环经济的发展理念和方向。加大环境维护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消除污染隐患。

三、申报顺序和资金管理

一资金申报顺序。依照国家和省、市下达的年度“以奖促治”资金申报指南的具体要求。由区环保局、财政局制定全区“以奖促治”资金申报指南。以奖促治”资金由申请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的村庄所在镇(办提出申请。报送市环保局、财政局,市环保局、财政局根据国家、省下达的资金计划和市年度预算安排“以奖促治”农村环保专项补助资金。

二资金管理。以奖促治”资金是财政奖励资金。各镇(办依照施工进度向区级财政报账。区财政、环境维护部门要加强资金审核和管理。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资金使用和整治进展情况要在当地张榜公布,对违反规定,截留、挤占和挪用资金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的将相应扣减或取消下一年度资金,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4篇

为确保顺利完成县下达我镇的村庄整治工作,现将我镇2013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希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为民办实事为宗旨,全面推进“六清六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快清洁水源、清洁四园、清洁生产和乡村绿化“三清一绿”工作,切实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保障农民身体健康,推动农村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发展道路。

二、工作内容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新农村新五件实事为依托,主要围绕“六清六建”,加快建立农村环境长效管理制度,即:清理垃圾,建立生活垃圾管理制度;清理粪便,建立人畜粪便管理制度;建立指挥综合利用制度,清理河道,清理污染源,建立达标排放制度,清理乱搭建,建立村容村貌管理制度。

(一)生活垃圾整治

逐步推进“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区县处理”的模式,中心村范围内按照每个点50米为服务半径建1个垃圾池,每10户设置一个垃圾箱,配置自卸自扶车一辆,购买垃圾筒20只。建立一支保洁队伍,配备专门环保队员。

责任单位:环卫站

(二)农村生产垃圾整治

1、目标任务

促进秸杆资源综合利用,大力推广秸杆还田,生产沼气、发电等严禁秸杆焚烧,综合利用率93%以上。

责任单位:农技室

(三)村容村貌整治

建设和完成“四个一”目标任务,一是制定一个村庄建设整治规划,二是每5户要设置1个垃圾桶(箱),三是村里主干道硬化,中心村内部水、电、邮、有线电视配套;四是集中整治清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使农户房前屋后整齐干净,铺设水泥道路800米,下水道2600米。

责任单位:派出所、建设所、国土所、彭城村

(四)绿化

目标任务:开展“四绿化”重点开展村庄、周边道路两旁、河道两岸、房前屋后及庭院绿化,全年完成绿化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

责任单位:林牧室、彭城村

(五)农村改厕

目标任务:按照“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全面展开”的原则,全镇改厕不少于500座。

(六)河道疏浚

目标任务:彭城村完成河塘疏浚3万方。

责任单位:水利站、彭城村

三、进度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10月8日-20日)。召开全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议,成立领导小组,下发《全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2013年度工作计划》,全面部署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10月21日-11月21日)。按照《蒋坝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2013年度工作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各项工程和措施,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5篇

关键词:农村 环境 综合整治

中图分类号:G812.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我市农村环境现状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农村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工作力度,重点开展了饮用水安全、生活垃圾、畜禽养殖和农业面污染的专项治理。经过多年努力,农村整体环境有了较大改观。但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仍然存在很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其主要表现是:

(一)饮用水安全存在隐患

我市现有农村人口107.4万人,多数饮用水以地下水为主,只有少部分村屯使用了自来水。农村群众取的都是浅层的地下水,由于农村的污染治理尚未到位,地表的污染物极易渗入地下造成污染。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并且不符合国家关于饮用水安全的规定。

(二)垃圾污染日益突出

目前,农村垃圾多数村庄仍是自然堆放和随意排放。虽然少数村庄有垃圾收集点,但由于许多村民的环保意识薄弱,自觉性较差,收集点的作用不大,利用率不高。生活垃圾房前屋后随意堆放现象严重,特别是公路和河道两侧的公共用地。这些垃圾不仅影响环境卫生,有的甚至堆积河道,污染水体。

(三)畜禽养殖业污染日趋严重

近年来,农村畜禽养殖业发展迅速,规模化养殖场大多数都分布在取水方便的河道边上,有的甚至建在汤河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缺少配套的粪便处理设施,在河道内任意堆放,对饮用水源的水质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

(四)农村面源污染逐步加重

农业生产的迅速发展,农药、化肥、农膜的不合理使用,致使高毒高残留农药使用比例增大。据不完全统计,我市农村每年施用化肥(折纯)51142吨、农用塑料薄膜使用量4984吨、农药使用量2457吨,导致土壤污染、土地板结、有机质减少、土壤肥力下降。

(五)工业污染没有得到有效控制

工业及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我市农村企业大部分都是生产工艺较落后的小规模企业,废水、废气、废渣随意排放现象严重。

总之,农村环境已到了非治不可的地步,要彻底改变农村的落后面貌,就必须强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二、如何推进我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主要做法

1、建立健全各级组织,广泛发动宣传攻势

一是要市编委正式行文,成立了由市长担任组长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由其他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各县(市)、区政府和部分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二是要编制《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正式予以实施。三是举行盛大的启动仪式,广泛发动宣传攻势。组织各新闻媒体做大力宣传,产生良好的社会影响。

2、加强部门联动,全力整合涉农项目与资金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各相关部门必须同心协力,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交通部门:要解决行政村的出行问题,整修路基。农业部门:要建成户用沼气池。林业部门:要开展村屯绿化、造林、植树;水利部门:要开展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解决饮水安全问题。环保部门:要争取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专项资金,在各行政村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通过部门联动,才能使广大农村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环境面貌有较大的改观。

三、现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存在问题

1、由于重视程度、基础条件、资金保障等原因,各县(市)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总体进度不平衡,试点村之间存在差距。

2、各县(市)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没有做到统筹规划、系统设计。

3、各县(市)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资金来源基本都以财政拨付为主,资金来源较为单一,压力较大。

4、各县(市)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创新不足,招法不新。主要体现在新能源、新技术、新方法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的应用不够。

结束语

如何深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任务艰巨,如何面对农村环境保护的新机遇、新形势、新要求,努力提高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水平,是摆在我们面前的新课题。通过综合整治工作整体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有效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并且能够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农村环境保护长效机制,才是真正起到探索道路、积累经验和示范推广的作用。

参考资料:

第6篇

为巩固前期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成果,加快推进今年各项工作进程,确保年内全部完成整治任务,经研究决定,在全街道开展农村“四乱”集中整治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时间

具体安排时间如下: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一次大规模、全方位的农村环境“四乱”集中整治活动,对农村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等进行集中整治,进一步夯实环境卫生长效机制,努力打造整洁、卫生、规范、有序的农村环境。

第一阶段7月30日—8月10日(宣传、发动、摸底阶段),第二阶段8月25日-8月30日(集中整治阶段),第三阶段8月25日-8月30日(检查验收阶段)。

二、整治内容

一是整治乱堆乱放。对柴堆草垛、剩余建筑材料等进行清街入户,或划定专门区域集中存放;同时规范个体经营户的经营行为,严禁占用公共用地进行生产经营。二是整治乱搭乱建。对不符合相关规划、未经相关职能部门许可或超越许可规定擅自建造的建筑物进行依法拆除,形成依法有序的建设氛围。三是整治破屋残垣。对村庄主街道两侧建筑尤其是破屋残垣进行立面修整,通过粉刷或遮挡等方式,形成统一协调的村容村貌。对废弃的宅基地进行清理,因地制宜地建成小型花园或绿地。四是整治广告牌匾。村庄内的广告牌匾和墙体广告,应有统一的规划管理,不得占用道路、广场、绿地等公共用地,禁止乱贴、乱写、乱画。五是整治卫生死角。对办事处驻地周边及村庄出入口、进村道路两侧、河边、沟边、湾边、桥下及房前屋后等卫生死角进行拉网式清除,净化村庄环境卫生,确保达到无卫生死角、无垃圾积存的现象。

三、保障措施

(一)抓好工作启动。办事处将成立领导小组,同时确定街道党工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包村干部和村“两委”主要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具体抓好落实,确保整治活动有计划、有步骤、有措施、有效果。各社区、各村(居)对这次农村环境“四乱”集中整治活动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动员会议,制定整治方案,细化任务目标,明确完成时限。

(二)强化舆论宣传。充分运用各种舆论工具,多渠道、全方位宣传农村环境集中整治活动的意义,宣传乱堆乱放、乱搭乱建带来的问题,宣传依法规范建设的重要性,宣传政府依法治理的政策及决心。各社区、村(居)要做好私建户的思想工作,抽调人员逐家入户进行宣传,了解掌握群众的思想动态和整治工作动态,引导和促进私建户顾大局、识大体,对清理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的重要性和相关政策形成明确的认识。各村居(居)要充分利用广播喇叭进行宣传,印发明白纸,并悬挂长久性过街标语。要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到“乱堆乱放、乱搭乱建是损人利己的可耻行为”。在集中整治活动期间,办事处将对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事例进行宣传报道,在辖区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健全长效机制。集中整治活动后,各社区、各村(居)要建立健全综合整治长效机制,指导各整治村从实际出发,督导卫生保洁员、林木管护员、道路和设施器材管护员等,加强农村环境和公共设施的日常管理,不断巩固和提高整治成效。同时集中整治活动结束后,办事处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立即组织专项督导对乱堆乱放、乱搭乱建和环境卫生的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并将考核结果计入农村“两委”考核发展综合考核。同时发动群众积极举报乱搭乱建、占道生产经营等影响公共环境的行为。

第7篇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村容整洁”为目标,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参与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的积极性,从根本上治理农村的脏、乱、差现象,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的生活素质,努力实现农村整体面貌有大的改观。

二、工作目标

从**年到2010年,我市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要做到一年内有明显改善,两年内有显著改观,三年内产生根本性的变化。到今年年底,在全市范围内建立起长效的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机制,农村环境监管能力明显加强,农村的“脏、乱、差”现象得到明显改善。争取到2010年,农村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农村生产和生活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取得明显进展,农村居民生活环境质量显著提高。

三、具体要求

1.今年,各镇(街)的自然村卫生户厕普及率达70%以上,卫生公厕普及率达60%以上,公共垃圾池(桶)普及率达80%以上。

2.每条自然村至少有1-2名保洁员,负责村内公共场所的清洁工作;农村生活垃圾要做到“专人管理、定点收集、定时清运、集中处理”。

3.全面实施死亡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制度,各镇年内至少要建立1-2个死亡畜禽无害化处理池,防止疫病的流行。

4.加强养殖业污染防治,严格执行《关于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逐步实现“人畜分离”,严格控制排泄物的直接排放。

5.农民的环境卫生意识显著增强,“讲卫生、爱清洁、保环境”蔚然成风。

四、主要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整治农村环境卫生是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迫切要求,更是广大农民的共同心愿。当前,我市的农村环境卫生状况普遍不理想,群众的卫生意识不强,环境卫生设施建设落后,资金投入不足,缺乏长效的卫生管理机制等。为此,各级领导干部必须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刻认识搞好农村环境卫生是执政为民的直接体现,是新农村建设最直观的成效,要紧紧围绕“村容整洁”这个目标和创建“洁净家园”的要求,把整治农村环境卫生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突破口和切入点,切实抓紧抓好。各镇(街)要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的组织领导,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全力以赴打好环境卫生整治攻坚战,做到有领导分工负责,有人员专项负责,有工作实施方案,有完善的工作机制。市新农村办要及时检查、督促、协调,推动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二)各级、各部门明确职责,齐抓共管。

为实现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目标,各镇(街)、各职能部门必须明确自身职责,齐抓共管,形成强大合力,共同推进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建设局指导编制村庄规划,重点抓好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和监督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

卫生局、爱卫办要加大农村改厕等农村卫生工作的指导力度,指导各镇(街)卫生院和村卫生所集中处置医疗垃圾。

市政局要认真研究农村垃圾进入马山垃圾场的具体事项,以解决农村垃圾的处理问题。

环保局要负责指导和监督农村生产生活污水的处理工作,严禁人畜粪便直排入河流、水库。

农业局指导生态农业建设,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减少农用化学品投入,指导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基地建设;加强养殖业污染防治,搞好死亡畜禽无害化处理,做好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作;会同环保局做好畜禽养殖区域规划工作。

水利局要认真研究农村饮用水源的卫生保障问题,指导农村水利设施建设和管理,组织编制农村河道和塘坝清淤整治规划并实施;会同建设、环保部门加强农村河道、塘坝水源的保护。

宣传文化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以及业余文艺团体,大力开展宣传报道及文艺演出活动。妇联、共青团等群众组织要发挥职能作用,大力组织广大妇女、青少年积极投身新农村建设,共同营造“讲卫生、爱清洁、保环境”气氛,倡导社会主义新农村新风尚。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严厉打击来我市倾倒垃圾、收留外来垃圾的行为。各镇(街)要采取有效措施,统筹处理村级生活垃圾。可通过采取加强镇环卫所的力量负责清运,或者走市场化道路,与专业清洁公司合作处理农村生活垃圾等方式,按照“专人管理、定点收集、定时清运、集中处理”的要求,做好农村生活垃圾的处理工作。

(三)多渠道筹集资金。

各镇(街)的环卫经费可采取“财政拨一点、企业分摊一点、村负责一点、村民出一点”的办法多渠道筹集。市财政部门要增加对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经费的投入,各镇(街)要加大对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要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要组织村民开展“青山绿水,洁净家园”环卫活动,并遵循自愿的原则,发动村民筹集环卫专项资金。

(四)建立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考核制度。

要将新农村建设成效纳入镇级实绩考核,重点考核镇级环境卫生整治的措施和成效。

考核的主要内容:

1.做到“五个有”:有领导分管、有实施规划、有管理制度、有保洁队伍、有专项经费。

第8篇

一、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通过“以奖促治”,推动污染防治的重点流域、区域和问题严重地区开展农村环境集中整治,着力解决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威胁城乡居民食品安全、影响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

(二)基本原则。注重实效,农民受益。有针对性地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切实改善农民的生产和生活环境,保证农民得到实惠。政府引导,多元投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促进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加大投入,吸引社会资金,鼓励农民出资出劳。规范管理,公开透明。整治项目的确定、成效考核和奖励资金的使用要向社会公布,尊重群众意愿,接受群众监督。

(三)工作目标。到2010年,集中整治一批环境问题最为突出、当地群众反映最为强烈的村庄,使危害群众健康的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环境监管能力得到加强,环保意识得到增强。到2015年,环境问题突出、严重危害群众健康的村镇基本得到治理,环境监管能力明显加强,环保意识明显增强。

二、实施范围、整治内容和成效要求

(一)实施范围。“以奖促治”政策的实施,原则上以建制村为基本治理单元。优先治理淮河、海河、辽河、太湖、巢湖、滇池、松花江、三峡库区及其上游、南水北调水源地及沿线等水污染防治重点流域、区域,以及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范围内,群众反映强烈、环境问题突出的村庄。在重点整治的基础上,可逐步扩大治理范围。

(二)整治内容。“以奖促治”政策重点支持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畜禽养殖污染和历史遗留的农村工矿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和土壤污染防治等与村庄环境质量改善密切相关的整治措施。

(三)成效要求。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划定了水源保护区,在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建设了截污设施,水质监测得到加强,依法取缔了保护区内的排污口,无污染事件发生。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妥善处理了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并确保治理设施长期稳定运行和达标排放。通过生产有机肥、还田等方式,有效治理了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对分散养殖户进行人畜分离,养殖废弃物得到集中处理;对历史遗留农村工矿污染采取工程治理措施,消除了隐患。推广化肥、农药污染小的生产方式,建立了有机食品基地;在污灌区、基本农田等区域,开展了污染土壤修复示范工程,保障食品安全。

三、实施程序和监督考核

(一)申报程序。每年上半年,由环境保护部、财政部根据有关规划和年度预算安排原则及重点,年度“以奖促治”资金申报指南,提出具体要求。“以奖促治”资金由县级人民政府申请,经市(地)级环境保护、财政部门审核,省级环境保护、财政部门审查汇总后,联合报送环境保护部和财政部。环境保护部会同财政部组织审查。已有投资渠道的农村环境治理项目,按现行工作程序进行。

(二)资金管理。“以奖促治”资金是财政奖励资金,专项用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省级财政部门应在中央财政下达资金的20个工作日内,及时下达资金预算。资金使用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县级财政、环境保护部门要加强资金审核和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专项核算,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资金使用和整治进展情况要在当地张榜公布,实行村务公开。财政部会同环境保护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截留、挤占和挪用资金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的,将相应扣减或取消安排下一年度资金,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监督考核。省级环境保护、财政部门要加强“以奖促治”政策实施进展和成效、资金使用、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群众满意程度等情况的考核验收,于每年2月底之前将上年度实施情况报送环境保护部和财政部。20*年已安排的“以奖促治”项目应于2009年6月底前完成,省级环境保护、财政部门要于2009年8月底前将实施情况报送环境保护部和财政部。环境保护部会同财政部对“以奖促治”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并考核,考核的重点是“以奖促治”工作机制、责任制落实、治理目标完成、资金管理等情况。对按时完成治理目标、考核情况较好的地区,优先安排“以奖促治”资金;对未按时完成治理目标,考核情况较差的地区,将通报批评并取消申报资格、停止资金安排或追缴已拨付资金。

四、组织领导

第9篇

【关键词】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政府职能

为加快解决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改善农村环境质量,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探索出一条农村环境保护和环境管理的路子,国家环境保护部、财政部于 2010 年在全国启动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整治的主要内容包括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以及历史遗留的农村工矿污染治理等 5 个方面。

1.乡镇政府在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中面对问题

1.1根本问题

根本问题是乡镇政府在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中的角色。一方面,在环境治理的脉络中,地方政府首先是国家权力的人。它的责任是完成治理工程分解的治理目标、任务,支配国家有着再分配性质的环境治理投资并对上负责。另一方面,作为地方经济主导者的地方政府还是经营地方发展的主角。地方政府独立的利益诉求成为其在项目运作中进行行为选择的主要参照。因此, 地方政府在农村环境治理中扮演双重角色。此时,政府在利益诉求中职能发生了扭曲。这给当地的环境带来许多不确定的风险因素,亦给当地的经济发展和社会文化变迁带来很多盲目性。

1.2项目落实中遇到问题

目前各乡镇都还没有建立相应的环保管理机构,缺乏环保专业人员,加之乡镇及村级财力大都比较困难,拿不出资金来支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以及取得的实际效果来看,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有选址问题、占地问题、设施运行与管理的长效机制尚未建立等。

2.乡镇政府在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中的对策

2.1乡镇政府上报方案需科学、准确

实施环境连片整治前需要编制实施方案,乡镇及村按照审批的方案来实施。但是很多实施方案脱离实际,导致最后项目落实不了或不能达到理想的治理效果。如有大型沼气项目用于畜禽养殖废弃物的治理与综合利用,但与村对接时本村实际情况为无集中式畜禽养殖,导致该大型沼气项目最终无法实施。另一方面为是环保设施的处理能力与污染物排放量不相适应。如污水处理站收集不到相应处理能力的污水量,造成了很大的浪费。

如乡镇政府上报的方案是在详细的调查了解、现场踏勘、收集资料的基础上完成的,那么这些情况都是可以避免的。乡镇政府在调查、资料收集的过程中应重点摸清示范区域的人口、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现状、畜禽养殖现状、饮用水源状况、环境污染及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现有的环保设施情况等。乡镇政府摸清这些情况,再将此上报至方案编制部门,使其在充分掌握上述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进行科学规划,合理配置资源,使方案有较强的科学性、针对性、适用性和易操作性,做到即解决了突出环境问题又充分地发挥了资金效益。

2.2乡镇政府应科学选址

环境整治工程的选址很重要,选址不当则可能带来负面影响。选址基本靠乡镇政府协调,环保部门在乡镇政府选址确定后会绘制定界图等相关图件、办理一系列相关手续。但当项目兴建、建设资金投入后方发现选址并不适合预建项目,造成前期投入浪费。某镇项目村选址确定后找有资质部门绘制定界图,后因土地征占问题项目不能落实,只好从新选址,从新绘制。

在确定选址前,乡镇政府应从农村环境治理的实际问题出发, 做好调研工作, 深入到农民、农业和农村生产与生活中, 广泛听取农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收集农村环境治理的一手资料,并有效地借助环境管理部门、环保专家的力量,在涉及相关利益的多方主体共同参与讨论协商的前提下,选定合理可行的位置。

2.3乡镇政府应监督工程质量

环保设施的设计和施工专业性比较强,其工程质量如何,会直接影响到其处理效果。目前,农村环保设施的建设一般都是由小型环保公司来承担,设计及施工水平良莠不齐,甚至有些设施是由乡镇当地的“建筑队”来施工。乡镇政府对工程质量缺乏监管,质量出现问题。结果成了形象工程、摆设工程。这一方面浪费了资金,不能够充分发挥资金效益,另一方面也不能够发挥应有的环境效益。

其根本应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加强政府地方公共服务能力建设。乡镇政府职能不仅仅体现在经济建设方面,更重要的是体现在为村民服务方面。在改革开放进入成熟期之后,乡镇政府应当加强以提供公共产品和有效的公共服务为主的职能。乡镇政府至今仍侧重经济职能,而忽略了公共服务的职能。只有乡镇政府把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放在首位,才能尽到监管责任。

具体操作首先在前期招标中应对环保公司进行仔细的甄别和筛选,选择有实力、信誉好的公司参与项目建设。在项目招标时,应特别注重考察公司的技术实力、农村环境治理的业绩以及信誉等。乡镇政府请环保专家对环保公司的设计图纸进行认真审查,尽量采用技术经济可行、投资省效率高、好维护易管理的工艺。

其次各乡镇一般都设有村建服务中心(或村建站), 可将村建服务中心纳入乡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专班的成员之一, 明确要求其负责对项目施工进行质量监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保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的工程质量。

2.4乡镇政府应积极探索农村环保设施运行维护的长效机制

要使环保设施长期稳定地运行,使其能够长期发挥效益,就需要对设施进行良好的管理和维护,而这必须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和资金来作保障。目前各乡镇亟需建立相应的环保管理机构,配备环保专业人员,及相应的财力支持。但是目前各乡镇没有相应专业人才,拿不出资金来维持环保设施和垃圾车等设备的运行,这必然使设施的运行效果和环境效益大打折扣。

其根本在于政府政绩考核制度。应将环境治理的任务、目标纳入乡镇政府的政绩考核范围。乡镇政府在农村环境治理中的“力不从心”,在于乡镇政府政绩考核机制围绕着GDP指标。在经济利益与政治利益的双重驱动下,乡镇政府很容易将有限的财力、物力投入到短期效益中。因此,要改变农村环境现状,必须改变现有的与环境政策不协调的政绩考核制度,否则,再完美的环境政策在现实利益面前也只是一纸空文。

由于我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起步较晚, 农村环境管理的体制还未建立起来, 现阶段某县已可在这方面做一些有益的探索:在每个乡镇政府明确一名副职分管环保工作,并至少配备一名环保专职干部。县镇府实行农村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度,县党委、政府与乡镇签订农村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将农村环境保护作为考核乡镇政绩的重要内容等。

乡镇政府应多渠道解决运行资金问题。大部分乡镇财政都比较困难,无法落实环保设施运行维护的所需经费。应向中央和省级财政不仅申请建设资金,更需要申请运行资金。多措并举, 多渠道解决农村环保经费严重不足问题。

第10篇

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力度,坚持主干道两侧和旅游景区周边村优先,村镇体系规划确定保留的中心村、基层村优先,镇驻地及周边环境脏乱差的村优先,规模较大的村、集体经济薄弱的村优先,村“两委”班子强、群众要求整治愿望强烈的村优先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列出整治时间表,分年度组织实施,三年内完成全区城市规划区外需要整治村庄的环境综合整治。

整治内容

坚持选准点,拉好线,拓宽面,以点促线,以线带面,“点线面”齐发力,全力打好环境综合整治攻坚战。

点,即突出初村镇19个市级重点村的环境整治。加快推进9个尚未整治村的整治工作,分批次纳入市级重点村。列入2014年整治计划的远庄、靠山、西车门、长夼店子、小河北5个村,必须坚定不移地完成整治任务,2014年力争全部完成市级整治村任务,在全市率先完成整治目标。要重点做好“三清三化”工作,进一步加大自来水和进村路等方面的建设力度。要结合清理“三大堆”,在所有的村全面实行垃圾“村收集、镇调度、区清运”。要结合清理漫流污水,对村庄河流进行清淤治理,提高景观效果,保护、利用好水资源。要结合村庄绿化美化,多栽经济树种,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农民增收。要按照“环境+社区+产业”的整治模式,做好“结合”文章,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相结合,与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相结合,与村级活动场所建设、自来水修复改造、健身文化广场建设、沼气建设等改善民生相结合,统筹推进新农村建设。要组织开展“回头看”,对已整治过的等10个市级重点村,重点解决自来水、进村路失修问题。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绿化管理等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将整治村卫生日常清扫、垃圾收集清运纳入镇环卫部门管理与承担,从根本上防止“脏乱差”现象反弹。

线,即抓好初村镇驻地、交通干线的环境整治。镇驻地区域,主要包括初5个村居,扎实开展五个专项治理活动:一是环境卫生专项治理,对超市、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环境进行集中整治,清理和消除卫生死角,升级和改造相关设备设施;二是车辆停放专项治理,禁止违章占道停车、非法营运、客运车辆赖站争客抢道等行为,加快规划建设停车场,解决车辆乱停、乱放问题;三是经营秩序专项治理,要规范设置固定摊点群和排档群,疏导流动摊点到指定地点经营,实行归类、归群、定点、定位、定时管理,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对乱摆摊点、占道经营的予以取缔;四是沿街构筑物专项治理,对墙体破旧、墙皮脱落的办公、生产、居住房屋外墙进行统一粉刷,对有碍镇容镇貌的残墙断壁及各类破旧危房进行整修或拆除;五是门头广告及墙体立面专项治理,整治规范街道店面外立面及广告招牌,统一设计更换店面门头,严禁乱牵乱挂、乱涂乱画等行为。凤凰山路、山海路等主要交通干线,要加强全日清扫保洁,及时清除两侧可视范围内的“三大堆”、白色垃圾,清除乱堆乱放的一切杂物;加强道路两侧绿地养护管理,修补破损的路面,施划道路标线;302省道、山海路两侧路灯统一设计安装广告牌。

面,即带动镇容村貌全面提升的环境整治。根据镇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对开发项目区内的东石岭、辇子、北宅库等10个规模较大、短期内难以实施改造的村,要参照市级整治标准,因村制宜,合理规划,稳步推进,杜绝乱堆乱放、残墙断壁、污水漫流等现象,确保街道干净整洁;要抓好初村河综合整治工程,开展防汛清淤、卫生保洁、排污整治等工作,确保河道畅通整洁。

总体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将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加强领导,科学谋划,周密组织,强力推进。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各成员要各司其职,搞好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镇、村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圆满完成整治任务。

二是凝聚整治合力。通过舆论宣传、典型带动等形式,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环境整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坚持“群众自愿、共同受益、民主决策、量力而行、上限控制”的原则,多干多补,少干少补,不干不补,引导农民投资投劳。结对帮扶的单位要立足大局,加大人财物投入力度,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深入开展。

第11篇

按照建设生态文明的总体要求,把农村环境保护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节能减排结合起来,因地制宜、示范引导、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村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水平,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目标任务

在全区选择10个环境问题突出的行政村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在10个基础条件较好的新农村开展生态村创建活动,逐步解决农村突出环境问题,力争用三年时间完成10个行政村的环境综合整治、10个行政村的生态村创建任务。

三、工作重点

(一)积极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全面推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经验模式:畜禽粪便资源化、环保设施标准化、饮用水源清洁化、清洁能源普及化、面源污染减量化、环境宣传经常化、新村建设生态化,在全区扎实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一是以清洁水源为目标,突出抓好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重点解决地下饮用水源地环境整治,对人口集中居住的村镇饮用水源划定保护区,完善饮用水源地界碑、界桩、标志牌、护栏等保护设施,严查周边违法排污行为,加强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化验工作,建立饮用水源地预警制度,确保农村饮用水清洁安全。

二是以清洁田园为目标,切实加强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划定化肥、农药控制区,不断扩大控制区范围;引导和推广使用有机肥和高效低毒、低残留生物农药,提高农膜回收利用率,大力发展绿色农业;坚持人畜分离、集中养殖,污染物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置的农村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路子,推广“果—畜—沼—田”的循环农业模式。

三是以清洁家园为目标,着力强化标准化环保设施建设工作。在已纳入整治范围的村庄建设规范化、标准化的垃圾收集设施,按照就地就近、集中无害化处置原则,采取户分类利用、村统一收集、镇办及时转运的垃圾处理模式;大力推广家用型沼气净化池建设,重点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沼气净化池、污水沉淀池、地埋式污水处理工作。

四是以清洁能源为目标,大力加强沼气、液化气、太阳能等新型能源的推广普及工作,有效改善农村能源使用结构。

(二)大力开展农村生态示范创建工程

围绕中、省生态村的有关考核验收标准,选择基础条件好、服务功能基本健全的文明新村开展创建生态村活动,分级创建、梯次推进、以点带面、逐步扩大。

一是制定生态村创建规划。坚持生态创建规划先行的指导思想,积极引导参加创建生态村的村庄及时制定符合区域环境规划总体要求的创建规划,合理布局,整洁村容,完善配套,切实增强创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是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开展生态示范创建活动这一载体,采取有效形式,加大环保宣传工作力度,切实改变群众固有的传统生活、生产习惯,加快形成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新的生产、生活方式,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生态文明观念。

三是加强村规民约制度建设。在村规民约中强调环境保护及生态创建内容,并注重用村规民约来规范群众平时的环境习惯,积极倡导生态文明。

四是加强农村环境硬件建设。根据创建指标要求,加强农村环保设施建设,尤其是重点抓好垃圾收集点、污水净化池、养殖污染处理设施建设,不断提升农村环境硬件建设水平,增强农村处置污染物的能力。

四、工作标准

(一)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标准

1、生活污水治理:对农村污水采取分散处理与集中收集处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收集和简易处理。在人口密度较低、环境容量较大的农村散居区域,推广建设户用沼气池对生活污水进行分散处理;在人口相对集中地区,选择沼气净化池、污水沉淀池(氧化塘)、地埋式污水处理、人工湿地处理方式对污水进行集中处理。

2、生活垃圾处理:对农村生活垃圾采取户分类、组集中、村收集、镇办运输的方式进行处理,做到村有垃圾收集点、镇办有垃圾中转站和垃圾运输设备。

3、农村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基本做到人畜分离、集中养殖、集中治理;对于规模化畜禽养殖产生的污染物,要通过加工有机肥、建设沼气池等方式,做到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置,积极发展循环农业。

4、饮用水源地保护: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设置标志牌、护栏、界碑、界桩等保护设施;取缔一、二级保护区范围内排污口,搬迁保护区内人群。

5、化肥、农药、农膜等面源污染治理:减少控制化肥、农药使用;推广使用有机肥及高效、低毒、低残留的生物药剂。逐年扩大化肥、农药控制区范围,积极建设绿色无公害基地,大力发展绿色农业。农膜要做到全部回收,合理利用。

(二)生态村创建验收标准

执行国家、省上有关生态村创建验收标准。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建立组织机构,制定区及镇办实施方案,开展政策宣传和思想发动工作。

(二)实施阶段:按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要求和生态示范创建指标标准,认真组织实施。

(三)申请核查阶段:由镇办提出验收申请,区、市级环保部门进行技术核查(包括技术资料及工程建设情况)和初步验收后,上报省级部门正式验收。

(四)考核阶段:将此项工作纳入镇办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五)命名奖励:生态创建工作经过验收合格后,按照批准机关授予和“国家级”、“省级”生态村,进行授牌和奖励,落实“以奖代补”政策。环境整治工作经验收合格,实行“以奖促治”政策,予以资金补助。

六、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镇办要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创建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定期研究农村环境保护和生态创建工作,制订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创建工作方案,明确农村环境保护和生态创建的目标,尽快建立“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环保牵头、部门协同、联合推进”的工作机制,推行镇办环境质量主要领导负责制,实行年度和任期目标责任制。

环保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督促落实农村污水和垃圾设施、饮用水源污染治理、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污染综合治理与修复等示范工程的建设。负责乡镇工业污染防治和乡村企业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做好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和农村环境保护能力建设等工作。

建设部门负责制订镇村规划,指导并组织农村生活污水、垃圾的处理及村容村貌的整治。

农林部门组织实施农村沼气工程、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生态农业的推广示范。

水利部门组织实施人畜饮水工程和农村地下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

卫生部门负责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的改建工作。

交通部门负责农村公路建设。

财政部门负责农村污染治理奖金、试点经费的补助,并加强奖金的使用和管理。

(二)健全制度,长效管理。各镇办要积极建立覆盖农村的环境管理体系,全面开展环境监测、环境执法、环境管理“三下乡”活动。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加大环境监督执法力度,有效遏制农村环境污染。切实落实镇办责任,逐步建立村庄环境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和生态村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第12篇

为进一步强化村庄环境整治,深化农村环境长效管理,全面提升农村环境建设整体水平,打造清洁、整齐、优美的人居环境和发展环境,根据上级村庄环境整治及农村环境长效管理要求,现就做好2013年全镇村庄环境整治和农村环境长效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村庄环境整治为主线,以创建“环境优美村”、星级“康居乡村”为抓手,以“六整治”、“六提升”为主要内容,加快改善村庄设施条件,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形成环境优美、生态宜居、特色鲜明的乡村面貌。

二、工作目标

按照“农村环境建设精细化、农村保洁队伍规范化、农村垃圾处置无害化、村庄环境整治达标化、村民居住环境景观化”的“五化”要求,建立健全农村环境长效管理工作机制,普遍改善和提升农村环境面貌。年内确保2个村通过“三星级”康居示范村,15个村通过一星级康居示范村的达标验收。

三、重点工作

(一)坚持“五位一体”,实现农村环境建设精细化。进一步完善“五位一体”工作运行机制和“五统一”管理模式,进一步将农村环境建设向全面精细化管理方向转变。一是加大河道沟塘疏浚整治力度。进一步加大河道沟塘疏浚整治力度,努力打造“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农村水环境。按照百河千里标准化工程实施方案要求,争取今年新增条标准化河道,确保每村有二条以上的景观河道。全面清理河道沟塘有害水生植物、垃圾杂物和漂浮物。加快河网生态化改造,打击电捕鱼行为,各村利用沟塘承包养鱼面积达60%以上、种植水生经济作物,提高水体自净功能。进一步完善河道台账资料,做到一村一图、一河一档,实现农村河道沟塘疏浚整治和管理养护经常化、制度化。按照“六无六到位”的标准加强对农村道路的环境整治,确保路面干净整洁,重点整治路边堆积物、抛洒物或占道摊晒谷物、损毁绿化等现象,力争保持我镇农村公路管护全县领先水平。三是加大养殖污染防治力度。大力推进沼气工程、生态健康养殖、蓄粪池建设和培育,有机肥加工企业等工作,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95%。进一步发挥镇畜禽粪便处理中心的作用,提高散养家禽综合整治水平,提升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实行职业化管理,确保农村保洁队伍规范化。进一步加强农村保洁队伍建设,调整优化保洁人员,加强保洁人员的考核和培训工作。一是合理确定保洁员报酬。各村应合理确定保洁人员的工作量,根据工作量确定保洁人员的劳务报酬,根据镇村考核结果发放保洁员劳务报酬。二是加大对保洁人员的考核力度。要按照县统一制定的标准重新确定各村保洁人员的数量,各村保洁人员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65周岁,与每位保洁人员年初签订工作责任状,按月进行逐个考评,对考评不合格者予以清退。三是定期组织保洁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镇村庄环境整治办公室每年将对全镇保洁人员按季统一组织培训,各村要每周加强督查,集中点评讲问题从而使每一位保洁人员都能明确各阶段的保洁标准、工作要求。

(三)完善收运体系,实现垃圾处置无害化。进一步完善“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城乡统筹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进一步提高村庄生活垃圾收运设施标准化和保洁队伍专业化水平,完善农村日常保洁和垃圾清运制度。各村要按照标准建设垃圾房、中转站,配备垃圾收集车和保洁工具,按照每8-10户配有1个垃圾收集设施,保洁人员每人配备1辆人力保洁车,全面实现垃圾收集设施网络化覆盖。镇对各村的垃圾收集量实行单项考核,完成任务的将奖补到村,每村1万元,完不成任务按比例扣发。

(四)把握目标要求,实现村庄环境整治达标化。根据上级部署,我镇今年必须完成14个村、村庄环境整治“一星级康居”村,并通过上级验收,争创两个“三星级康居”村。要以“六整治、六提升”为主要内容,重点整治村庄生活生产垃圾、生活污水、乱堆乱放、工业污染源、农业废弃物、河道沟塘,着力提升公共设施配套、绿化美化、饮用水安全保障、道路通达、建筑风貌特色、村庄环境管理水平,达到《省村庄环境整治考核标准》确定的二星级及以上“康居乡村”标准,力争要达到三星级。

(五)突出绿化美化,实现村民居住环境景观化。一是开展绿化造林行动。以高速绿化、经济林、宅前屋后绿化、农路绿化和河道绿化为重点,大力实施绿色通道、河道绿色生态护坡、村庄绿化合格村、单位庭院绿化达标等工程,全镇新增造林绿化1000亩以上,村庄绿化覆盖率达35%以上。二是重点整治乱堆乱放。加强村容村貌管理,全面清理乱堆乱放、乱贴乱画。各村要加大对农村交通干线两侧路肩边坡、河坡沟塘边、环卫设施旁乱堆乱放的清理力度,重点整治家前屋后杂物乱堆,拆除严重影响村容村貌的违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它设施,整治破败空心房、废弃住宅、闲置宅基地及闲置用地,做到宅院物料有序堆放、房前屋后整齐干净、无残垣断壁。三是提升房屋建筑风貌。严格规划管理,依法处置违法违章建筑。开展区域环境连线连片整治,高速公路、国省道等交通干线沿线两侧可视范围内的村(居)环境进行连片连线整治,并对可视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立面进行粉刷和出新。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村庄环境整治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及专门的工作班子,并与原有的农村环境长效管理工作领导组及其工作班子进行整合。各村要落实人员强化领导,确保村庄环境整治和农村环境长效管理工作持续深入开展,村庄环境整治各村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五位一体”长效管理村主任为责任人。确保村庄环境整治和农村环境长效管理工作持续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