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01 02:48:20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自查自纠汇报材料,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根据地区纠风办的统一安排,我局认真开展了纠正行业作风和争创人民满意单位活动。我作为纠风工作第一责任人,回顾半年的工作情况,其主要表现是:
、认真组织学习和传达各级纪检监查工作会议精神,学习有关领导的重要讲话,深刻领会今年开展纠风工作的重要意义,重大作用。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对纠风工作的认识,增强了积极参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明确了年我局纠风工作的任务,重点和突出要解决的问题。
、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建立了组织领导机构,我与各县(市)、各科室签订了纠风目标责任书,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对纠风责任进行了分解基本形成了人人都有责,人人都负责的责任网络。根据年工作任务,制定了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原创:开展创人民满意单位实施意见,落实专项治理目标实施意见以及贯彻落实十项为民措施,五条禁令的具体措施。
、抓源头治理工作成效显著,一是在土地批租工作中严格执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规定;二是在矿产管理中认真落实采矿权出让制度;三是在财务管理中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并对八县一市组织执法检查;四是全面开展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五是行政执法工作加大力度,解决了大量的土地草场纠纷和土地违规违法事件,维护了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
、积极组织纠风调查,深入开展创人民满意单位活动。一是聘请行风评议员名;二是召开离退休干部座谈会;三是召开行风评议员征求意见会;四是到基层召开会议征求意见;五是局机关内部召开自查自纠会;六是发放征求意见函和行风满意度调查表;七是在制定实施意见的基础上建立了六项制度八项服务、人民满意科室、满意公务员十条标准;八是工作人员挂牌上岗;九是完善了服务承诺,违诺处罚制度;原创:十是建立了办公桌上监督牌。
、热忱解决社会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一是解决被征地农民的补偿问题,做到了依法足额补偿到位;二是解决城市居民拆迁的补偿问题,没有发生上访反映事件;三是加大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力度,处理了一批违规违法案件;四是建立了群众来信来访网络,公开举办电话、举报信箱、举报受理部门;五是认真负责地做好上级督办的事项,基本做到了事事有答复,件件有回声。至目前为止,在局机关内部没有发生和发现违规违法行为和吃、拿、卡、要现象。
、通过自查自纠,上半年纠风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抓工作不深不细,由于工作忙,会议多,深入基层检查指导、调查研究不够;二是抓工作缺乏大胆创新的实践,治理传统做法较多,开辟新的途径较少;三是纠风工作结合工作实际解决具体问题上缺乏认真探讨和研究,特别是如何解决国土资源管理中一些深层次问题,至今没有探讨上好的办法来解决。
针对以上情况,我要确实担负起纠风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发扬好的作法,对存的问题,认真研究,尽快加以解决,对下半年纠风工作,要按计划逐项抓好落实,争取今年成为人民满意单位。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科室、队要充分认识到当前气瓶充装环节存在的各种问题,结合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活动,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制定详细的检查计划,成立专门的检查小组,严格落实责任,认真开展气瓶充装站和检验站治理工作,从源头上把好气瓶安全使用关。
二、明确范围,突出重点
本次主要检查全县气瓶充装站资源条件、安全质量体系的制(修)订和运转以及报废气瓶处置等情况。
三、检查时间及方式
本次检查时间自即日起到年10月20日结束。
检查方式是首先由企业进行自查自纠,在企业自查自纠工作的基础上,各科室、队组织对辖区内的气瓶充装站进行监督检查。
四、监督检查工作要求
1、督促充装站开展企业自查自纠。各科室、队要督促辖区内气瓶充装站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重点围绕资源条件、安全质量体系的制(修)订和运转以及报废气瓶处置等情况开展。督促气瓶充装站加强对过期钢瓶的管理,建立健全气瓶台账、严禁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超期和报废气瓶。气瓶充装站在自查自纠过程中要认真填写《气瓶充装单位自查记录表》,各科室队于6月23日前将企业自查表报送特监科。
2、开展监督验收工作。在企业自查自纠工作的基础上,各科室、队要结合自身实际,按照《省气瓶充装单位年度监督检查指南》的相关规定,重点检查气瓶充装许可是否在有效期内,气瓶及其它特种设备是否办理注册登记、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以及超期气瓶,对报废气瓶的处置等情况。执法人员认真填写《气瓶“两站”治理工作情况汇总表》,并于9月28日前将监督检查相关材料报送县局特监科。
一.领导重视
按照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关于开好2013年民主生活会相关要求,局党委及时召开了会议,专题安排部署民主生活会相关事宜,制定了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落实。
二.精心组织
1.深入开展学习
民主生活会前班子成员通过自学和集中学习的方式认真组织学习了党的十、《廉政准则》及廉洁自律相关规定,为开好这次民主生活会打好了基础。
2.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根据此次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对照党的十精神和《廉政准则》规定的52个“不准”,通过采取在局机关设置意见箱,向社会各界发放征求意见表,在局机关召开职工座谈会,开通热线电话,组织干部到基层,征求系统内职工、服务对象意见、建议和自己查、互相帮、群众提等形式,查找出了班子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查找到的问题和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局政工股进行了认真的梳理汇总后,及时反馈给了班子和班子成员。
3.做好交心谈心和发言准备
一是在召开民主生活会前,局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开展了交心谈心活动,相互交换意见,沟通思想;分管领导主持召开了相关股室会议,征求大家对局领导班子的意见和建议。
二是按照此次专题民主生活会的要求,针对班子成员在学风、生活作风、工作作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队伍建设、系统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班子集体、班子成员个人认真撰写了自查自纠材料。
三是召开基层站长和机关全体职工会议,通报了2011年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以来班子和队伍建设情况以及整改落实情况。
三.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12月27日上午,局党委在局机关一会议室召开了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局领导干部、党委成员以及机关各党支部书记参加了会议。会上,局长首先代表班子和个人作了自查自纠发言,随后每一个班子成员也相继作了自查自纠发言,最后展开了民主评议。在自查自纠发言中,无论是班子集体还是班子成员,都紧密联系思想、工作、作风实际,开展积极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既找到了单位存在的带有共性的问题,也找出了个人存在的问题,既有原因分析,又有努力方向。在评议中,每个同志都本着对党的事业负责,对同志负责,从团结共勉的愿望出发,坚持讲政治、讲原则、讲正气、实事求是、坦诚相待、以理服人的原则,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每一位领导班子成员都能正确地对待他人的意见和建议,做到了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会议最后,县纪委常委朱涛同志对此次我局民主生活会作了总结发言,概括为以下六个方面:一是会前准备充分;二是会议主题明确;三是民主气氛浓厚;四是查摆问题准确;五是原因剖析深透;六是整整方向明确。
会议在严肃认真、热烈和谐的气氛中进行,通过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召开,进一步查找出了问题,加强了团结,增强了友谊,增强了信心,增添了干劲,促进了工作。
四.会后认真落实工作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统一着装的通知》(**府办[20**]18号)和省财政厅、省监察局、省纠风办《关于做好整顿统一着装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财行[20**]50号)要求,我市已于5月份对全市各镇区及各系统的统一着装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反映的主要问题有:(一)没有列入国务院批准的着装范围,却根据国家有关主管部委的要求着装的单位(包括扩大范围),具体有知识产权、物价执法、环保执法、司法公证、农业税征收、水政执法、劳动监察、交通执法、国土执法、林业执法、农业执法、屠宰管理等部门或类别;(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经省批准统一了着装,且着装时间较长,在群众的心目中已形成了执法标志;(三)部分特殊行业或工作岗位需要有统一的着装,但很难判定是否与人民警察制式及标志相仿的服装,如:保卫人员、经警、保安人员的着装问题。结合全省整顿统一着装工作汇报会精神和我市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组织领导
我市清理整顿统一着装工作由市财政局负责,市监察局、市纠风办参与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市属各有关着装主管部门和各镇政府(区办事处)负责本系统、本镇区的清理整顿工作。各部门、各镇区要相应成立整顿统一着装办事机构,专人负责,各尽其责,把此项工作做好。
二、清理整顿范围
(一)未经国务院批准的着装部门及人员。
(二)经国务院批准着装的,部门擅自扩大着装范围的人员。
(三)凡统一配发与国务院批准的统一制式服装颜色、式样雷同的行业标志服或工作服的行业及人员,其中重点清理整顿社会面警服“三乱”现象即保卫人员、经警、保安人员等穿着“99”式警服或仿“99”式警服的现象。
三、整顿办法
(一)由市属有关着装主管部门和各镇政府(区办事处)采取自上而下,条块结合,自查自纠为主与重点检查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市属有关着装主管部门和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对本系统、本镇区存在的违规着装问题进行自查自纠,社会面警服“三乱”现象整顿由市公安局负责。
(二)对于未经国务院批准的着装部门及人员,在20**年8月31日前必须脱装。经自查自纠收回的制式服装、库存服装及帽徽、臂章、肩章、大沿帽等制式标志须于8月31日前,交市属各系统主管部门的整顿着装办事机构专人保管,由市级整顿统一着装办事机构予以封存,并按省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或销毁。
(三)市属有关着装主管部门和各镇政府(区办事处)于9月3日前将自查自纠及处理结果总结材料以书面形式连同《整顿统一着装情况统计表》报市财政局,同时抄送市纠风办。具体报送办法:凡属于市级以上主管部门要求着装的部门,由市主管部门将本系统清理结果统一汇总报送市财政局和市纠风办;凡属于镇区有关部门要求着装的,以镇为单位将清理结果汇总后报送市财政局及市纠风办。
(四)9月30日前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纠风办等有关部门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重点部门和镇区进行检查和抽查。
四、工作要求
一、检查内容
(一)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情况。
1、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包括是否明确执法岗位,是否建立健全单位执法质量考评标准、考评办法和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是否对本单位的执法依据进行梳理,是否细化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标准。
2、行政处罚案卷情况。包括案件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案件定性是否正确,适用法律是否正确,执法文书使用是否规范,重大行政处罚是否向县政府报备。
3、行政执法主体及执法人员清理情况。包括出现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机构及其职责调整、法定代表人的更换等情况是否及时申领变更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执法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有合同工、临时工、协管员和协警员等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从事执法工作。
4、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情况。是否按照《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制定本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使裁量标准情况明了。
5、兑现服务承诺情况。包括是否按承诺期限进行审批,是否按承诺的程序进行审批。
(二)规范收费情况。
1、收费项目是否经物价部门审核批准,是否存在乱收费。
2、收缴是否分离,罚缴是否分离。
3、对今年国家、省取消的125项收费项目是否还在收取。
4、减轻规费情况。对工业园区内企业是否实行市及市以下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零规费”,服务性收费是否按低于标准的50%收取。
二、检查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9月26日到10月10日。县直、驻县有关单位应当按照本通知的要求,积极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于10月10日前将本部门自查自纠的总结材料报县监察局和县政府法制办
(二)重点检查阶段,10月10日至10月25日。县政府组织检查组对县直、驻县有关单位进行重点检查。重点检查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抽查、询问当事人、查看台账、票据等方式进行。
三、检查分组及人员
本次检查工作,从县政府法制办、县效能办抽调2人,从县监察局、县物价局、县财政局各抽调4人组成4个检查组。各检查组组成人员和负责检查的单位如下:
第一组组长:县监察局领导1名
成员:县监察局、效能办、财政局各1名干部
负责检查的单位:广电局、公安局、交警大队、消防大队、公路分局、交通局、药监局、编办、旅游局、农机局、社保局、自来水公司。
第二组组长:县物价局领导1名
成员:县政府法制办、监察局、物价局各1名干部
负责检查单位:财政局、安监局、人防办、农业局、畜牧水产局、林业局、民政局煤炭工业局、统计局、科技局、国税局、就业局。
第三组组长:县财政局领导1名
成员:县财政局、监察局、物价局各1名干部
负责检查的单位:经贸委、质监局、建设局、房产局、工商局、环保局、粮食局、国土局、商业局、城管局、地税局、供销社、物价局。
第四组组长:县政府法制办领导1名
成员:县效能办、物价局、财政局各1名干部
负责检查的单位: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气象局、卫生局、文化局、矿产局、计生委、水利局、水保局、发改委、教育局、烟草专卖局、医保局。
四、检查工作要求
1、深入检查,摸清情况。各检查组要深入实际,掌握实情,要认真听取被检查单位落实工作的情况汇报,并检查相关文件、查看相关台账、资料。
2、各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检查,准备好汇报材料,做好迎检工作。
3、各参与检查人员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规定。
根据司法部、省厅和市司法局的统一要求要求和部署,从7月15日至9月15日,利用三个月的时间,我们组织全市公证人员认真开展了集中学习教育检查活动,突出做到“四个强化”,通过学习教育、自查自纠,建章立制、严格检查等措施,切实解决了我市公证处在执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我市公证队伍中营造出了“严格程序、规范行为、优质高效、不出纰漏”的良好执业氛围,这次学习教育整顿活动取得了预期效果。现将活动的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为保证此次学习教育检查活动分层次、有步骤地进行,真正取得实效,我们首先成立以局长刘作强同志为组长,分管局长和公证处主任为副组长,其它有关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整个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全面督查。根据烟台市局通知要求,结合蓬莱实际,制定出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对活动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重点检查范围、突出解决的问题、方法步骤等做出明确规定,并印制了配档表,将活动内容和要求进一步细化,从而形成了主要领导重点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公证主任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氛围,为保证整个学习教育活动取得良好效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强化学习教育,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为使每一位公证员都能了解开展这次活动的重大意义,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我们强化了学习教育。组织全体公证人员原原本本、认认真真地学习了烟台市局下发的《关于在全市公证系统开展严格公证程序规范执业行为整顿公证法律服务市场集中学习教育检查活动的通知》,使每一位公证员都明确了这次学习教育检查的目标、任务和重点。同时,组织公证员认真学习《公证程序规则》、司法部《开奖公证细则(试行)》等业务文件,学习中,还结合市局下发的关于转发省厅《〈关于转发司法部关于“西安体彩假票案”等涉及公证严重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要求,重点学习领会司法部和省厅通知,使公证员认识到严格公证程序、规范执业行为、整顿公证法律服务市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引导公证员树立质量是公证生命线的意识。在此基础上,根据市局确定的重点检查范围和突出解决的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组织公证处对年至年的出证公证卷宗共1320件进行了认真自查自纠,其中经济类581件卷,包括经济合同、抵押登记、保全证据、企业章程土地使用权拍卖现场公证等。民间类476件卷,包括委托书、赠与书、声明书、遗产分割协议等。涉外类368件卷,包括亲属关系、未受刑事处分、出生和学历等。自查过程中,每一位公证员都对自己所办理的公证书分类进行了检查,写出了自查报告和办证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经过全面自查,没有发现错、假证和投诉、上访现象,履约率达到98%以上。
三、强化建章立制,规范公证内部管理
虽然自查中没有发现大的漏洞,但也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如迁就当事人,简化办证程序,造成卷宗材料不全和公证书格式不够严格规范;谈话笔录过于简单,有的调查材料不够齐全;有少部分公证文书的装订顺序没按要求做等。对发现有问题和有瑕疵的公证书,及时进行了纠正和补救。为防止今后出现问题,针对在执业活动和内部管理中查出的问题,我们还指导公证处进一步健全完善具体工作标准、操作规程和质量监管方面的配套措施,一是制定了公证处内部业务流程,确定了办理公证过程中申请、受理、审查、出证、送达五个步骤的具体内容,进一步严格办证程序,做到依据不准不出证、事实不清不出证、材料不全不出证、未检验不出证,确保不出任何纰漏。二是落实了公证质量检验员到岗到位,确定一名专职公证质量检验员,每一份公证书须经质检员检查合格,才能出证,有效保证了公证书的质量。三是制定了公证处单项公证事项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预案,并作为一项制度进行了公示,使公证办理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四是建立了公证处疑难公证事项集中研究、重大情况报告制度,建立了详细的处会务记录,制定了重大、疑难事项处理预案,对处理程序、时间和责任都做出了明确规定,防止了轻率受理和错、假证事件的发生。
四、强化检查验收,认真进行总结
为保证整个学习教育活动健康发展,领导小组除在活动不同阶段进行督导和检查外,还开展了两次较大的检查验收活动。一次是在自查自纠阶段,对全市公证卷宗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公证处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全面督查,9月初开始,公证处对每一位执业公证员的自查自纠情况做出书面评定,上报建章立制情况,上报了具体公证事项的业务流程图,重大、疑难案件应急处置预案等材料。我们在听取了公证处做的汇报总结的基础上,由局主要领导挂帅,对这次学习教育检查整顿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验收,通过检查验收,发现公证处在活动中明确要求、落实责任、求真务实、力求实效,整个活动开展的扎实有效,我市公证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公证法律服务秩序得到明显好转。7-9月份,我市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件,公证质量优良,没有发生一起错假证。
一、理解“小金库”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的重要意义
我局积极将“小金库”专项治理“回头看”问题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有机结合起来,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市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的有关文件精神,全面安排部署“小金库”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把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作为源头上防治腐败和深入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学习,我局充分认识“小金库”治理“回头看”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小金库”的存在,扰乱了财经工作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影响国家财政资金的安全,诱发、滋生腐败行为,严重败坏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治理“小金库”工作既是加强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大举措。对“小金库”专项治理,要认识到位、组织得力,决不能虎头蛇尾、草草收兵,要强化“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深度、质量和整体成果,高度重视“回头看”工作,结合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认真做好“回头看”工作。
二、明确“小金库”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的指导思想
我局通过学习明确目标,确定“小金库”专项治理的指导思想,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的讲话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在抓好自查自纠、重点问题整改,以及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的同时,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在薄弱部门和薄弱环节上下功夫、搞突破,有序、有力、有效地抓好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努力实现彻底清理“小金库”的目标要求。
三、确定“小金库”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内容
我局通过分析研究,确定“小金库”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内容:一是“小金库”专项治理“回头看”宣传动员工作要到位,解决干部群众对治理工作不了解,参检人员对检查的要求和政策不掌握的问题;二是自查自纠工作要全面深入开展,解决检查“留死角”和“走过场”问题;三是认真严格进行重点检查,解决检查面和检查质量没有达到上级的要求、检查不深不透的问题;四是自查问题必须纠正、重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处理处分处罚的,必须处理处分处罚,处理处分处罚一定要到位;五是建立“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有切实可行的方案、有具体操作的方法。
四、“小金库”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进程
根据上级领导部门有关“小金库”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精神与要求,我局对本次“小金库”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
我局召开局领导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议,传达上级有关精神和要求,部署“小金库”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内容。各部门要全面宣传“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内容和政策法规,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要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细致地开展清理清查,务求不留死角,扎实推进此项工作,取得“小金库”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的实质成效。
2、“回头看”自查自纠阶段
我局要求各部门按照上级的统一要求,认真组织自查自纠“回头看”工作。部门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自查自纠“回头看”工作负完全责任,要如实报告上次检查漏报以及新发生情况,认真填报《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并写出自查自纠“回头看”总结报告,前报局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回头看”重点检查阶段
我局“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全面梳理前一阶段自查发现各类“小金库”问题的基础上,通过调研、核查、督导等方式,对重点部门进行重点检查,及时了解掌握情况,督促各部门全面认真地进行“回头看”,发挥重点检查对自查自纠工作的促进作用,通过重点检查深入推进“小金库”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务求实效。
对本次“小金库”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按照上级领导部门要求,实行“三公、两核、一承诺”,我局将对各部门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情况公示,自觉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间接到举报投诉的,将按照相关要求及时进行查实纠正。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各阶段任务要求,完成“小金库”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并及时报送“小金库”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材料。
五、“小金库”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要求
“小金库”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到责任明确,要求明确,方法步骤明确,完成时限明确。要加大力度,扎实推进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巩固和扩大治理成效。
1、进一步提高“小金库”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我局要求各部门高度重视,增强政治敏锐性,进一步提高“小金库”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把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作为源头上防治腐败和深入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一项重要举措,要克服畏难情绪和厌战情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负责人要亲自抓,要全面覆盖,必须如实报告情况,不能瞒报、漏报,对自查自纠“回头看”工作负完全责任,确保“小金库”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不走过场。
2、层层落实“小金库”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责任
我局要求各部门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要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位,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务必做好“小金库”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经得起上级领导部门的检查,经得起干部群众的监督。
3、建立“小金库”专项治理的长效机制
我局将健全和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加强部门经费使用与管理。通过自查自纠工作,要针对不同的“小金库”资金来源渠道,结合日常工作,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制定和完善相关的管理措施,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小金库”问题的发生。
六、“小金库”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保障措施
为抓好这次“小金库”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确保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取得实效,我局制定“小金库”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保障措施。
1、明确目标,完善责任
各部门和有关人员要根据本次“小金库”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要求,明确目标,完善责任,做到人人发动,人人参与,保证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如期开展,取得良好成效。
2、广泛发动,营造氛围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统一着装的通知》(**府办[20**]18号)和省财政厅、省监察局、省纠风办《关于做好整顿统一着装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财行[20**]50号)要求,我市已于5月份对全市各镇区及各系统的统一着装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反映的主要问题有:(一)没有列入国务院批准的着装范围,却根据国家有关主管部委的要求着装的单位(包括扩大范围),具体有知识产权、物价执法、环保执法、司法公证、农业税征收、水政执法、劳动监察、交通执法、国土执法、林业执法、农业执法、屠宰管理等部门或类别;(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经省批准统一了着装,且着装时间较长,在群众的心目中已形成了执法标志;(三)部分特殊行业或工作岗位需要有统一的着装,但很难判定是否与人民警察制式及标志相仿的服装,如:保卫人员、经警、保安人员的着装问题。结合全省整顿统一着装工作汇报会精神和我市实际情况,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组织领导
我市清理整顿统一着装工作由市财政局负责,市监察局、市纠风办参与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市属各有关着装主管部门和各镇政府(区办事处)负责本系统、本镇区的清理整顿工作。各部门、各镇区要相应成立整顿统一着装办事机构,专人负责,各尽其责,把此项工作做好。
二、清理整顿范围
(一)未经国务院批准的着装部门及人员。
(二)经国务院批准着装的,部门擅自扩大着装范围的人员。
(三)凡统一配发与国务院批准的统一制式服装颜色、式样雷同的行业标志服或工作服的行业及人员,其中重点清理整顿社会面警服“三乱”现象即保卫人员、经警、保安人员等穿着“99”式警服或仿“99”式警服的现象。
三、整顿办法
(一)由市属有关着装主管部门和各镇政府(区办事处)采取自上而下,条块结合,自查自纠为主与重点检查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市属有关着装主管部门和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对本系统、本镇区存在的违规着装问题进行自查自纠,社会面警服“三乱”现象整顿由市公安局负责。
(二)对于未经国务院批准的着装部门及人员,在20**年8月31日前必须脱装。经自查自纠收回的制式服装、库存服装及帽徽、臂章、肩章、大沿帽等制式标志须于8月31日前,交市属各系统主管部门的整顿着装办事机构专人保管,由市级整顿统一着装办事机构予以封存,并按省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或销毁。新晨
(三)市属有关着装主管部门和各镇政府(区办事处)于9月3日前将自查自纠及处理结果总结材料以书面形式连同《整顿统一着装情况统计表》报市财政局,同时抄送市纠风办。具体报送办法:凡属于市级以上主管部门要求着装的部门,由市主管部门将本系统清理结果统一汇总报送市财政局和市纠风办;凡属于镇区有关部门要求着装的,以镇为单位将清理结果汇总后报送市财政局及市纠风办。
(四)9月30日前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纠风办等有关部门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重点部门和镇区进行检查和抽查。
四、工作要求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警车管理使用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关精神,规范我局的警车管理使用,确保该项工作取得实效,我局紧紧围绕实现“违章肇事现象有效杜绝,违规使用问题有效遏制,总体管理状况明显改观,政法队伍形象明显改善”的目标,扎扎实实地开展了司法行政系统警车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加强领导,广泛动员
为了使警车管理使用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切实改变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升警车管理使用工作规范化水平,我局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政工股、办公室有关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方法和步骤。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收听收看了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警车管理使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专门召开了局长办公会,就如何开展该项工作进行了研究,随后又召开了全局干部会,学习了省(市、县)委政法委关于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一系列文件,通报了当前警车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统一了干部的思想,提高了广大干部,特别是警车驾驶人员的认识,力求使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对照方案,狠抓落实
根据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警车管理使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县委政法委关于在全县开展警车管理使用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结合我局的工作实际,我们通过学习动员,自查自纠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督促检查,并提出整改措施。及时上报县委政法委要求的领导机构、自查自纠报表等材料。积极参加全县警车管理使用专项工作调度会。做到:1、高度重视,明确责任。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亲自过问,明确了本单位警车管理责任人,扎实抓好专项整治工作;2、强化措施,严肃查纠。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落户,谁负责”的问责原则,严肃查究警车管理使用工作中的违规违法行为,该通报的通报,该追究责任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3、密切配合,增强合力。协调配合其他政法单位,增强工作合力,共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4、加强调度,扎实推进。及时督促有关人员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追究。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及时向政法委汇报警车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着力建立长效机制,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从制度上、源头上逐一解决,确保整治后问题不出现反弹,切实提升司法行政系统警车管理使用规范化水平。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县政府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及时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全面指导、协调全县的专项整治工作。确保了组织领导到位。同时,结合实际,制定下发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了专项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和重点,落实了工作责任,强调了工作要求。全县各乡(镇)、专项整治主要成员单位也积极按照县政府的要求,成立了相应的机构,落实了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并结合本乡(镇)、本部门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确保专项整治及时启动。二是定期听取专项整治工作汇报,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2009年1月13日,在专项整治联席会议上,县政府听取了9个部门工作汇报,并结合实际对下一阶段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四是深入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经营企业进行督查,促使部门和企业进一步落实责任,确保专项整治顺利开展。2008年12月30日,县政府和相关成员单位领导及工作人员到大兴超市、集贸市场、糕点加工店、餐馆等企业进行了现场察看,指出存在的问题,并要求相关部门督促企业认真整改。三是于2009年2月24日组织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收听收看全国、全省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第二次电视电话会议。会后李进元副县长及时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做了相关安排部署。四是于2009年4月9日组织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召开专项整治总结汇报会,会上李进元副县长对各成员单位在专项整治中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如何建立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长效监管机制提出了五点意见和建议。
(二)大力宣传,广泛动员
为动员和引导全社会关注和参与专项整治,我县多形式多渠道地开展宣传动员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一是县专项整治办制定了专项整治宣传方案,明确了宣传工作机构、宣传重点、宣传载体,对各阶段宣传活动进行了安排。二是在全国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后,紧接着召开了动员会,对我县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和动员,提出了具体要求。三是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9个部门联合在××电视台向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企业公告,要求对食品中添加和使用非食用物质和不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进行自查自纠。五是利用各类宣传媒介向社会广泛宣传动员。利用××电视台、移动短信及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布举报投诉电话,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目前为止,利用移动短信平台向移动用户发送专项整治信息及举报电话短信1万条;利用××电视台报道专项整治情况2次;利用工商的“3·15”宣传平台,发放宣传资料150份,悬挂宣传横幅3条,展示宣传图片20幅,接受群众咨询500多条;编发简讯10期,并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设立专栏,及时公布专项整治相关动态。六是各乡(镇)、各部门积极深入企业和社会广泛宣传发动,宣传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与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危害、食品添加剂相关知识和专项整治工作内容等,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发动群众举报违法犯罪行为,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意识,营造良好的专项整治工作氛围。
(三)深入调查,摸清底数
各职能部门按照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根据各自职能积极对辖区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和使用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基本掌握了我县辖区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状况。目前,我县共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52家,食品销售单位956家,餐饮单位668家,食品添加剂销售单位17家,无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单位。对列入范围的300余种食品经过调查后,未发现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情况,也没有发现新的违法添加物品和食品添加剂。根据调查情况,各部门确定了整治重点区域12个,重点单位25个,重点品种35个,确保了专项整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突出重点,积极整治
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根据摸底调查掌握的情况对重点区域和重点产品进行清理检查,积极落实专项整治的各项措施。至今全县共出动执法人员867人次,检查相关单位2385户,整治重点地区49个,重点单位97个,重点品种130个,查处违法案件4起,没收假劣食品1834瓶(包),货值0.62万元。督促860户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经营企业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上报自查自纠的企业有534户,未发现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情况,也没有发现新的违法添加物品和食品添加剂。
农业部门加强了饲料等农资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及农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的检验。共出动执法人员397人次,督促606户种植、养殖及饲料经营企业对非食用物质和不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进行自查自纠。立案查处违规经营案件2起,责令纠正违规经营农资门市、规模种养殖场19个,没收违规饲料308包,涉及总货值金额0.2万元。
质监部门强化了生产环节食品添加剂备案制度。共出动执法人员178人次,检查生产企业60家,对34家列入整治重点产品的糕点、豆腐生产企业建立了质量档案,受理举报投诉1起,处理1起,查处违法销售泰国“红牛”饮料1512瓶,涉及总货值金额0.4万元。在检查的同时发放宣传材料1517份,举办科学施肥及真假肥料识别技术培训1期,参加培训人数78人次。
工商部门加强了流通环节食品添加剂经营主体的监管,加强食品添加剂经营的前置审批,提高经营主体的经营门槛;督促经营单位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食品添加剂进销货台帐、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规范经营行为。共出动执法人员303人次、检查熏肉、卤肉加工等901户,整治重点地区22个,重点单位35个,整治重点品种27个,未发现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在检查的同时加大对食品经营者的宣传教育,营造舆论声势,指导经营户加强食品质量管理,共发放食品安全经营手册和宣传单2000余份。
卫生部门加强了餐饮消费业环节的监管。对全县餐饮业、食品生产加工业使用添加剂情况进行了地毯式的检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43人次,共监督检查餐饮业、糕点、卤肉(豆腐)加工720户,发放餐饮业使用食品添加剂登记表349份,收回290份,共登记使用的食品添加剂120种(主要是糕点、面点、火锅店使用)。通过三个阶段的整治,未发现所列的17类非法食品添加物,以及其它非法食品添加剂。还与食品行业业主共签订了88份《食品添加剂使用承诺书》。
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加强了口岸餐饮消费环节的监管。对磨憨、关累口岸进行了清查,要求对辖区内使用添加剂的企业和经营户进行备案,共出动检验检疫执法人员共44人次,清查使用添加剂的经营户单位共186家,重点品种86种(泡菜和腌菜、果冻、糕点、肉制品和卤制熟食、饺子皮),未发现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在食品加工过程中滥用食品添加剂,也没有发现新的违法添加物。
经济商务部门加强了食品流通的行业管理及生猪定点屠宰管理。积极督促相关企业开展自查自纠,摸清和掌握监管范围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销售企业及餐饮经营单位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情况。累计出动执法人员69人次,对农贸市场内部分加工豆花、馒头、干笋等小作坊121户进行了清查,查处不合格食盐案一起,没收不合格食盐14袋,货值0.0072万元。。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加强了综合监管和组织协调工作。一是积极做好专项整治办日常工作,制定专项整治各类工作方案,及时下发专项整治相关文件,牵头联发公告,积极收集各职能部门上报的数据和信息,编发工作动态,按时按要求上报各类报表和信息。二是根据专项整治工作进度,适时组织开展督查工作。先后于2008年12月30日、2009年1月19日至20日对部分乡(镇)及职能部门开展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促使责任的落实。三是定期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部署专项工作及阶段性工作。先后于2008年12月30日、2009年1月13日、1月19日,2009年4月9日组织专项整治成员单位召开专项整治联席会议。
二、存在的不足
专项整治工作自开展以来,经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同时也存在着不足:
(一)食品市场的规范化程度不高,检测手段和设备落后,不够完善,对食品生产加工业的现场检测工作尚未完全开展,仍然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二)个别企业因使用剂量小,存在索证、索票不齐全,无台帐记录等;
(三)公众的宣传教育有待深入,群众对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危害认识不深。对食品添加剂甚至出现误解。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和重视,随时保持高度警惕性,不断强化措施,落实责任。
(二)总结经验,巩固成果,探索建立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长效管理机制。
(三)全面监督、从严惩治。同时,组织协调执法部门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列入部门日常监管的重点内容,监督常态化。紧紧围绕食品安全的热点、焦点和难点问题,继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县食品生产经营秩序。
(四)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和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协调机制,有效实现信息共享,资源整合,形成合力。
一、工作目标
以核查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为主要手段,对全镇低保对象进行全面排查,坚决清退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等问题,有效促进低保政策在我镇得到公开、公平、公正地实施。
二、整治内容
(一)低保对象核查。由镇政府统筹安排组织力量,对全镇目前所有低保对象都上门上户进行核查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核查面达到100%。对核查出来的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及时予以取消。同时,对各村(居)比较突出的困难家庭也要进行调查摸底,及时把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纳入低保,防止“漏保”,真正做到“应保尽保”。
(二)依规处理“人情保”。进一步健全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近亲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备案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对一经查实的本辖区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关系保”进行集中依规处理,对群众反映和媒体披露的问题,要做到件件有核实,对发现的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三)有效遏制“错保”。重点核查拥有私家车辆人员、拥有2套及以上房屋人员、已退休并领取退休金或养老金人员、已从大中专院校毕业一年以上或毕业后已就业人员、在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人员、以及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确定的其他人员收入和财产状况,切实把不符合条件的对象清退出低保范围。
(四)全面实行公示。以村为单位,对所有低保对象进行全面公示,同时在公示栏右上角公布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坚决杜绝选择性公示行为或把“人情保”、“关系保”对象隐瞒不予公示的行为。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7月10日——7月15日):召开镇村两级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动员会,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宣传低保政策,公开核查内容,设立举报电话:。
(二)全面核查阶段(2014年7月16日——8月5日):对全镇目前所有低保对象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按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定,对按人群统一纳入低保的对象要作为排点,严格按照家庭收入和财产重新核定,确保每户上门见面。对在核查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对象,低保享受资格及时予以取消。8月5日前向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上报自查自纠情况汇总表。
(三)接受督查阶段(2014年8月6日——8月20日):主动接受省市民政部门检查督导,如实反映本镇城乡低保管理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在自查自纠阶段中所采取的解决问题的办法。
(四)整改总结阶段(2014年8月21日——8月30日):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深入总结,对自查和重点督查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限时整改,确保到位。8月30日前将专项治理工作总结上报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整个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开展,镇政府成立了城乡低保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同志任组长,同志任副组长,和各村(居)支书为成员,同志兼办公室主任。各村(居)支书又是本单位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各村(居)主任是直接责任人,各村(居)民政干事具体负责业务报表和材料归档。
(二)加强政策宣传。一是层层发动,召开动员会,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周密部署和安排。二是组织学习。认真学习国发[2012]45号、《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民字[2014]83号文件精神,全面掌握政策和要求,为开展专项治理奠定基础。三是舆论造势。镇村要办好宣传栏,宣传本次治理活动的必要性治理工作要求。同时,公布举报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组长:周雪梅
副组长:刘谊
食品安全管理员:黄桂香 彭思露
营养师:彭秀清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和文件要求,建立和健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与责任制度。
二、加强对食堂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明确、细化学校在食品安全管理中的职责。
三、督促食堂从业人员落实上岗体检与培训制度,落实食品采购、贮存、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的卫生要求和工作措施。及时检查并结合上级主管部门、卫生执法部门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排除。
四、加强对师生食品安全的教育管理。
五、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食物中毒的措施和应急预案。
六、坚持好食物中毒报告制度。
七、学校落实专人——总务主任为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具体分工:
组长:周雪梅,全面负责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卫生安全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领导小组成员工作职责;
2、主持召开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安排部署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3、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列入学校议事日程,经常到食堂督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不断改善学校卫生安全工作的软硬件条件。
副组长:刘谊
1、负责制定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定期组织对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自查自纠,督查食堂各项财务工作;
3、经常深入食堂了解掌握相关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以及对周边环境的改造美化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研究解决。
食品安全管理员:黄桂香 彭思露
1、在幼儿园开展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宣传教育活动;
2、检查督促相关人员对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解决;
3、定期检查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的索证、台账登记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负责各种进入食堂原材料的验收、索证、并按“五常”要求进行入库、保管、放工作;
4、督促食堂开展员工培训;
5、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6、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卫生安全的法律法规和上级相关部门对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7、做好各种台账资料的登记工作。
营养师:彭秀清
1、负责厨房管理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带领厨房工作人员完成伙食保障任务。
2、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做好日常饮食工作、室内外环境卫生及个人卫生,定期接受检查,保证卫生质量。
3、严格按照营养师要求执行每周的菜品计划,掌握主、副食品的数量、质量以及品种轮换。保证就餐品种齐全,花样繁多。
4、采购渠道透明,能够确保原材料新鲜、质高。食物贮存应分类、分架、分类隔离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原材料。
5、掌握每天两餐的成本核算情况,检查生产中的每个环节,杜绝原材料浪费情况发生。
6、负责厨房人员操作质量的检查,对违规操作及不合质量要求的成品、半成品应及时提出纠正,每日用餐时组织协调人员分工,组织好开饭及收尾清洁工作。
7、提高安全意识,加强水、电、气等管理,做好安全防范检查,消除不安全隐患。
8、协助后勤管理人员定期征求员工及家长对伙食的建议和要求,并及时将情况整改。
9、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工作觉悟和业务技能。
10、完成领导交待的常规工作以及临时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