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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汇报材料

时间:2022-10-09 19:55:12

社会救助汇报材料

第1篇

今年来,县民政局深入开展以清理核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对象为主要内容的社会救助“阳光行动“,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切实加强低保、五保工作规范化建设,努力打造公开、公平、诚信的阳光救助,实现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进退及时“的工作目标。目前,全县城乡低保对象14176户、24520人,其中城镇4111户、8514人;农村10065户、16006人;农村五保对象2573人。

一、程序规范化、把实入口关

坚持勤入户,进千家门、知千家情、解千家难、暖千家心。一是强化核查力量。成立了社会救助“阳光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并核拨15万元的经费专门用于开展社会救助“阳光行动“,由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具体抓,抽调力量组成3个城乡低保、五保清理核查小组对乡镇、村(社区)初审初核过关人员进行入户核查。各乡镇、村(社区)均分别成立3-5人的初审初核领导小组,对申请户进行初步审查核实,对不符合低保、五保条件的耐心解释,并退回申请和有关材料;对符合规定的申请户予以公示。二是细化核查程序。今年,县民政局在坚持低保对象个人申请、村(社区)初审、乡镇初核、县级民政部门复核审批等工作程序的基础上,对复核审批环节进行了细化,进一步完善了入户调查制度和评议听证制度。对没有入户调查的申请不审批,对不参加评议听证的申请不受理,做到“核查必入户、逢进必评议、要保必听证“,形成县、乡镇、村(社区)、群众四级监管模式,城乡低保、五保规范化建设管理达到了新的高度。三是量化核查内容。统一印发发《县城乡低保申报对象入户调查书》和《关于开展社会救助“阳光行动“的通知》。核查小组根据村(社区)报送的名单逐户核查,把核查内容量化为“四看四查四访“,即:看申请户房产、生活用品、消费水平、身体状况等情况;查申请对象家庭收入、隐性收入、就业状况、子女等情况;访乡镇、村干部和对象周边的群众、亲朋好友。

二、作业阳光化,严格审批关

坚持低保五保政策、低保五保程序、低保五保审批“三公开“,实行全社会监督,保证阳光操作。一是政策透明。通过报纸、电视、网站、村(社区)低保五保固定公示栏等形式刊登城乡低保五保政策,向城乡村(居)民公布低保五保申报条件、申报流程、拟定人选和补助档次,将审批过程和结果公布于众,让群众了解审批管理机关是如何审批的,以及审批的结果如何,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今年,先后在电视、报纸上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并印发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专项清理核查通知500份、低保政策宣传手册200份、入户调查表2.5万份。二是过程透明。所有低保、五保申请对象必须经过三榜公示,审批结果必公示。各乡镇和县民政局均设立意见箱和投诉电话,及时受理群众咨询和举报,接受广泛的社会监督。通过三榜公示,县、乡镇共受理投诉举报221起,重点核查新申请和已享受低保的对象221户410人,共核减城乡低保对象185人。三是审批透明。严格执行政策,规范审核、审批程序,对不按程序申报的不批、条件不符的不批、手续缺项不全的不批、群众有异议的暂时不批,在全县全面推行“一户一评“的民主评议听证制度。按照村民代表不少于15人、村干部人数不超过5人的原则,在所有乡镇、村(社区)建立了“低保五保民主评议小组“,让最有发言权的群众参与低保对象的资格认定,杜绝“优亲厚友“、“人情低保“、“关系低保“和“以权定保“等现象发生。如:今年4月28日,在城关镇晋屏社区组织召开的城镇低保对象民主评议会上,经过调查人员逐一通报入户核查情况及建议、被评议对象陈述理由、评议人员质询等环节后,采取“无记名票决制“,当场表决、当场计票、当场公布结果、当场定补差档次,该社区31户59人被评议对象中,评出不符合享受城镇低保待遇条件的27人。

三、管理动态化,疏通出口关

坚持低保对象分类管理和定期核查制度,完善低保进出机制,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一是建立动态核查机制。不定期对城乡低保户家庭收入情况进行复查,每季度组织专人到户籍管理机关调取死亡人员名单,根据低保家庭收入变化,及时办理增发、减发保障金和取消低保待遇手续,及时将患重大疾病或遭受天灾人祸的特困户纳入低保。二是强化分类施保机制。根据低保对象的生活情况,将其分为“长期保障对象、相对稳定的保障对象、不稳定的保障对象“三类,分别采取不同的补差和动态管理方式。一类对象一年审核一次,二类对象半年入户审核一次,三类对象作为重点核查对象,每季度入户审核一次。三是实施救助渐退机制。建立救助渐退机制,联合、劳动、教育等部门,对低保家庭中有劳动能力的人员进行技能培训,推荐就业,激励和促进其劳动自救,对就业后符合退出低保的家庭,保留其3-6个月的低保救助金。今年,石羔就有一村民主动申请退保。目前,全县通过实施动态管理,共有78户234人被取消低保,152户410人因家庭收入变化而调整了保障标准。

我县通过开展社会救助“阳光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得到了群众的高度称赞,今后,我们将再接再厉,不断创新机制体制,把我县的社会救助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第2篇

第一条为切实帮助城乡困难群众解决就医难问题,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和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府发〔**〕75号)、《**市民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民发〔**〕115号)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足府发〔**〕48号)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城乡医疗救助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坚持救急救难,简便易行的原则;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救助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坚持加强配合,共同推进的原则。

第三条城乡医疗救助由县人民政府负责,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组织实施。

县民政局负责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和管理,牵头拟定城乡医疗救助政策,建立健全城乡医疗救助相关管理制度,与县卫生局、县医保中心共同选定城乡医疗救助服务机构。

县卫生局负责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严格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

县民政局、财政局、劳保局、卫生局和县医保中心要加强协作,配合做好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与城乡医疗救助的衔接工作,做到资源共用、信息共享、结算同步、监管统一。

县财政局负责做好医疗救助基金的筹集、支付和监管工作,将必要的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县审计局负责对医疗救助资金的审计监督,确保资金安全和合理使用。

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申请对象的审查和临时医疗救助金的发放等工作。

第二章救助对象

第四条城乡医疗救助实行属地管理,救助对象为具有本县户口的下列人员:

(一)农村五保对象。

(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三)在乡重点优抚对象(不含1—6级残疾军人)。主要是:享受定期抚恤金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的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7—10级残疾军人、伤残民工;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享受定期定量补助金的在乡老复员军人;1954年11月1日后入伍的享受定期定量补助金的带病回乡退伍军人。

(四)其他特殊困难群众。主要是指因患重大疾病住院治疗费用过高,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城乡低保边缘的其它低收入家庭成员;经县救助管理站确认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中危重病人、精神病人。

第三章救助方式

第五条城乡医疗救助采取日常医疗救助、大病医疗救助和临时医疗救助三种方式。救助标准由县人民政府确定,并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发展适时调整。

(一)日常医疗救助。日常医疗救助采取事前救助,首先是按有关规定资助城乡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其次是对城乡医疗救助对象中的“三无”人员(是指同时具备无生活来源,无法定的赡养、扶养、抚养义务的人,无劳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丧失劳动能力的重残人员、需长期维持院外治疗的重病人员和80周岁以上的老人,由县民政局每年核发限额120元的《**县日常医疗救助证》,主要用于门诊和购药,救助金的使用当年有效。

(二)大病医疗救助。城乡大病医疗救助不设起助线,不限定病种,实行住院治疗及时审定、及时救助的事前或事中救助。每个救助对象全年救助总额不超过1500元。

对已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城乡救助对象,当年累计住院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起付线以及报销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在300元以内的,按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规定的报销比例报销后,自负部分给予全额救助(一年内只能享受一次全额救助)。超过300元以上的,自负部分按30%给予救助。

对未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城乡救助对象,当年累计住院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在150元以内的,给予全额救助(一年内只能享受一次全额救助)。超过150元以上的,按30%给予救助。从2010年起,对未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城乡救助对象不给予大病医疗救助。

(三)临时医疗救助。对住院治疗费用过高,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其它低收入人员给予临时医疗救助。对城市困难居民中的重度(一、二级)残疾人和本人收入低于我市企业退休养老金最低标准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经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后,自负费用仍然过高的,可纳入临时医疗救助范围给予适当救助。救助标准是个人负担的住院治疗费用超过10000元以上的,给予不超过1000元的一次性临时医疗救助。

经县救助管理站确认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中危重病人、精神病人住院治疗给予临时医疗救助。

全县每年的临时医疗救助资金总额不得超过城乡医疗救助基金当年收入的20%。

第四章申请和审批程序

第六条日常医疗救助申请审批程序

日常医疗救助实行年度审批,县民政局每年11月审批确定次年救助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享受日常医疗救助的人员由县民政局直接认定,核发《**县日常医疗救助证》。在乡重点优抚对象日常医疗救助的申请审批程序:

(一)本人申请。在乡重点优抚对象享受日常医疗救助,由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持身份证或户口薄、重点优抚对象有效证件、残疾证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病情诊断证明书》向街镇乡民政办提出申请。

(二)街镇乡审核。街镇乡民政办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填写《**县日常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并附相关证件(复印件)报县民政局审批。

(三)民政局审批。县民政局对街镇乡上报的审核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救助条件的,由县民政局审批后核发《**县日常医疗救助证》。

(四)救助金支付。日常医疗救助限额内产生的费用由医疗救助服务机构垫付,县民政局通过城乡医疗救助信息管理系统审核汇总,报县财政局复核后直接拨到医疗救助服务机构指定账户。资助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资金拨付程序是:参保缴费截止后,县医保中心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足府办发〔**〕180号)文件要求,将实际资助参保的人员信息和所需资金汇总报送县民政局,县民政局在3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定,县财政局凭县民政局审定的金额从城乡医疗救助基金专户直接划拨到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专户。对街镇乡不按政策规定、擅自扩大资助范围而未收取的个人应缴纳费用,由街镇乡承担。

第七条大病医疗救助申请审批程序

(一)本人申请。救助对象患病住院治疗申请大病医疗救助,凭医疗救助服务机构开具的《病情诊断证明书》或《入院证》,由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持身份证或户口薄、低保证、五保证、重点优抚对象有效证件等相关材料(以下简称“申请材料”)到街镇乡民政办申请大病医疗救助。

(二)街镇乡审核。街镇乡民政办在1个工作日内,对其身份进行核实后,符合救助条件的,对已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城乡救助对象,将申请大病医疗救助的申请材料(复印件)报县民政局审批;对未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城乡救助对象,填写《**县大病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并附申请材料(复印件)报县民政局审批。

(三)民政局审批。县民政局在1个工作日内,对街镇乡民政办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开具《**县大病医疗救助通知书》,由街镇乡民政办转交救助对象,救助对象即可凭此享受大病医疗救助。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通知街镇乡民政办告知本人。

(四)救助金支付。救助对象住院治疗在大病医疗救助限额内的费用由医疗救助服务机构垫付。对已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通过城乡医疗救助信息管理系统,与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同步结算。对未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由医疗救助服务机构按季向县民政局申报,县民政局根据相关规定,审批确定救助金额,由县财政局核拨医疗救助服务机构垫付的医疗费用。

第八条临时医疗救助申请审批程序

(一)本人申请。特殊困难群众享受临时医疗救助,由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凭户口簿或身份证、建卡贫困户证、残疾证、城镇家庭收入情况证明、出院证明、医药费发票等证明材料(以下简称“证明材料”),向街镇乡民政办提出申请。

(二)街镇乡审核。街镇乡民政办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审核后,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填写《**县临时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并附证明材料报县民政局审批。

(三)县民政局审批。县民政局于每年11月根据全年医疗救助资金的安排使用情况,对街镇乡上报的临时医疗救助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审批确定救助金额,并在《**日报》上公示救助对象名单。

(四)救助金支付。县财政局于每年12月将县民政局审批确定的临时医疗救助资金拨付到各街镇乡发放给救助对象。

(五)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中危重病人、精神病人在定点救治医院住院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由县救助管理站每半年与定点救治医院统一结账,填写《**县临时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并附治疗费用有效票据报县民政局审核后,由县财政局将医疗费用直接拨付给定点救治医院。

第九条慈善医疗援助。慈善医疗援助是医疗救助的有效补充。县慈善会每年从慈善募集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医疗救助。救助对象当年经大病医疗救助后,再援助一定资金即可治愈的,可凭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资料、医疗费用发票和《**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农村五保供养证》以及有效优抚证件,向县慈善会提出申请,经县慈善会核实后,按照《**县慈善会章程》有关规定,给予不超过1000元的一次性慈善医疗援助。

第五章医疗救助基金的筹集和管理

第十条建立县城乡医疗救助基金,基金来源为:

(一)上级下拨的城乡医疗救助专项资金;

(二)县财政和福彩公益金安排的城乡医疗救助资金;

(三)社会各界自愿捐赠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捐赠资金;

(四)按有关规定可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其他资金。

第十一条医疗救助基金的管理。城乡医疗救助基金实行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县财政局建立城乡医疗救助基金专户,用于办理资金的汇集、核拨、支付等业务。县民政局设立医疗救助基金日常救助、大病救助明细台账。

第六章医疗救助服务机构的确认

第十二条城乡医疗救助服务机构由县民政局、县卫生局、县医保中心共同选定,并向社会公布。

(一)日常医疗救助服务机构。日常医疗救助原则上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村卫生站承担。

(二)大病医疗救助服务机构。大病医疗救助原则上由中心卫生院和县级医院承担。

第七章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城乡医疗救助管理机构和医疗救助服务机构要规范医疗救助服务。医疗救助服务机构要张贴就医指南,保证服务质量,方便困难群众就诊。救助对象持有效证件到医疗救助服务机构就诊时,医疗救助服务机构要严格按照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规定的基本用药目录、基本诊疗项目执行,并落实医疗减免政策,控制医疗费用。

县民政、卫生、医保、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救助服务机构的监管,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医疗救助服务机构,要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取消医疗救助服务资格,收回已拨付的救助金。

第十四条医务人员为救助对象提供虚假病情诊断证明骗取救助金的,处以医疗救助金额1-3倍的罚款,并追究纪律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五条医疗救助管理人员对救助对象故意刁难、、或贪污、挪用、扣压医疗救助专项资金的,要按有关规定追究其纪律责任;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六条申请城乡医疗救助的对象必须如实提供相关证明和材料,积极配合调查。对弄虚作假、骗取医疗救助金的,要如数追回救助金,并取消其医疗救助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纪律或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3篇

    2007年,在办公室各位主任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科室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今年的综合工作坚持服务中心、服务决策、服务基层,突出重点,讲究质量,强化服务,取得了较大成绩。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围绕中心工作,提高服务水平,发挥助手作用

    一年来,我们始终把提高服务水平,为领导服好务作为工作的重点和中心。一是服务县委大型会议,参与起草领导讲话。我们认真搜集整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积极思考,努力创新,撰写了经济工作及三级干部会、农村工作会、农村税费改革会、党务工作会、人大政协工作会、县委十届七次全会、党代会等十几个县级重要会议上的领导讲话。二是服务于县委日常活动,收集各方面的材料。我们始终坚持为上级党委服务、为县委服务的宗旨。平时认真搜集各方面的资料,并加强与县直各职能部门的联系,以便掌握全县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重大事件等方面的情况,为写材料积累素材。随时为领导收集、整理各种所需资料,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三是服务于县委领导,做好秘书工作。我科抽出三名同志专职县委书记和两位副书记的秘书工作,负责承办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协助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和督办领导安排的工作,接待处理信访工作。科内其他同志也积极为领导服务,临时协助秘书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围绕领导决策,深入联系实际,发挥参谋作用

    一年来,我们深入基层,积极参与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的落实,了解各方面的反映,为领导出台政策提供了重要依据。我们参与了农村化债的试点工作,调查了对外招商政策的落实情况,了解了全县发展水产养殖业的潜力和前景,摸清了我县旅游业发展现状、外部环境及与发达地区的差距,为县委出台农村化债政策、招商引资政策、水产业养殖政策和旅游业发展政策提供了参考。同时,我们围绕全县经济工作大局,及时掌握和发现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新情况、新事物、新经验,总结推广了对经济建设做出重要贡献的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总结了全县的经济工作经验,形成《培育经济龙头,建设坝上明珠》发表于《三峡了望》;总结了庙垭村的小康建设经验,形成《为有源头活水来》的经验性材料,刊载于《调查研究》,并被《三峡了望》采用;总结了秭归县二医院的艰苦奋斗创业的先进典型,形成《一个乡镇卫生院的发展壮大之路》的典型材料,刊载于《调查研究》,号召全县向之学习,并被《三峡了望》采用。

    三、围绕总体部署,服从全局需要,搞好协同作战

    一是服从大局需要,积极参与县委布置的其他工作。我科先后抽调人员参加了防非工作组、抢险救灾办公室、139米蓄水移民清库督导办公室等临时机构,直接参与了千将坪抢险救灾,并在其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二是服从办公室统一安排,圆满完成了各种临时性任务。我们始终秉承只要是办公室的事,就是综合科的事,强化集体荣誉感,以主人翁的姿态先后参与了各种会议的筹备、各种接待的准备、各个领导的汇报及其他工作。三是协助办公室其他科室和人员完成了一些具体工作,积极参与了千将坪抢险救灾工作和春节、五一、十一黄金周期间的值班工作,并编发了相关信息。积极参与办公室的柑橘礼品的包装运输工作,尽心尽力的完成各个主任交办的具体任务。

    过去的一年,是综合科不断调整、不断进取的一年,取得了不小的成绩,也留下了不少遗憾。一是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够,综合所需的材料大多靠电话和传真收集;二是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新经验、新典型总结不够;三是综合汇报材料的质量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2007年是新一届县委领导班子施政的开局年。新一年的综合工作,将进一步发挥服务上级党委、服务县委、服务基层的职能作用,努力在四个方面下功夫:一是多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抓综合,在总结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新鲜经验、新鲜典型上下功夫,争取有更多的关于秭归的典型和经验在省、市推广。二是多结合县委工作中心抓综合,在总结各乡镇、县直各部门服务经济、促进发展的先进典型上下功夫,更好地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三是多进行理论创新抓综合,在总结汇报材料的新鲜观点和新鲜概括上下功夫,努力撰写更多高质量的汇报材料。四是多服务决策抓综合,对中央、省、市委的重大决策、工作部署在秭归的贯彻落实,多进行创新思考和实践思考,在撰写高质量的领导讲话上下功夫,更好地发挥综合服务作用。

第4篇

    XX年,在办公室各位主任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科室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今年的综合工作坚持服务中心、服务决策、服务基层,突出重点,讲究质量,强化服务,取得了较大成绩。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围绕中心工作,提高服务水平,发挥助手作用

       一年来,我们始终把提高服务水平,为领导服好务作为工作的重点和中心。一是服务县委大型会议,参与起草领导讲话。我们认真搜集整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积极思考,努力创新,撰写了经济工作及三级干部会、农村工作会、农村税费改革会、党务工作会、人大政协工作会、县委十届七次全会、党代会等十几个县级重要会议上的领导讲话。二是服务于县委日常活动,收集各方面的材料。我们始终坚持为上级党委服务、为县委服务的宗旨。平时认真搜集各方面的资料,并加强与县直各职能部门的联系,以便掌握全县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重大事件等方面的情况,为写材料积累素材。随时为领导收集、整理各种所需资料,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三是服务于县委领导,做好秘书工作。我科抽出三名同志专职县委书记和两位副书记的秘书工作,负责承办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协助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和督办领导安排的工作,接待处理信访工作。科内其他同志也积极为领导服务,临时协助秘书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围绕领导决策,深入联系实际,发挥参谋作用

       一年来,我们深入基层,积极参与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的落实,了解各方面的反映,为领导出台政策提供了重要依据。我们参与了农村化债的试点工作,调查了对外招商政策的落实情况,了解了全县发展水产养殖业的潜力和前景,摸清了我县旅游业发展现状、外部环境及与发达地区的差距,为县委出台农村化债政策、招商引资政策、水产业养殖政策和旅游业发展政策提供了参考。同时,我们围绕全县经济工作大局,及时掌握和发现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新情况、新事物、新经验,总结推广了对经济建设做出重要贡献的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总结了全县的经济工作经验,形成《培育经济龙头,建设坝上明珠》发表于《三峡了望》;总结了庙垭村的小康建设经验,形成《为有源头活水来》的经验性材料,刊载于《调查研究》,并被《三峡了望》采用;总结了秭归县二医院的艰苦奋斗创业的先进典型,形成《一个乡镇卫生院的发展壮大之路》的典型材料,刊载于《调查研究》,号召全县向之学习,并被《三峡了望》采用。

       三、围绕总体部署,服从全局需要,搞好协同作战

       一是服从大局需要,积极参与县委布置的其他工作。我科先后抽调人员参加了防非工作组、抢险救灾办公室、139米蓄水移民清库督导办公室等临时机构,直接参与了千将坪抢险救灾,并在其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二是服从办公室统一安排,圆满完成了各种临时性任务。我们始终秉承只要是办公室的事,就是综合科的事,强化集体荣誉感,以主人翁的姿态先后参与了各种会议的筹备、各种接待的准备、各个领导的汇报及其他工作。三是协助办公室其他科室和人员完成了一些具体工作,积极参与了千将坪抢险救灾工作和春节、五一、十一黄金周期间的值班工作,并编发了相关信息。积极参与办公室的柑橘礼品的包装运输工作,尽心尽力的完成各个主任交办的具体任务。

       过去的一年,是综合科不断调整、不断进取的一年,取得了不小的成绩,也留下了不少遗憾。一是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够,综合所需的材料大多靠电话和传真收集;二是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新经验、新典型总结不够;三是综合汇报材料的质量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XX年年是新一届县委领导班子施政的开局年。新一年的综合工作,将进一步发挥服务上级党委、服务县委、服务基层的职能作用,努力在四个方面下功夫:一是多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抓综合,在总结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新鲜经验、新鲜典型上下功夫,争取有更多的关于秭归的典型和经验在省、市推广。二是多结合县委工作中心抓综合,在总结各乡镇、县直各部门服务经济、促进发展的先进典型上下功夫,更好地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三是多进行理论创新抓综合,在总结汇报材料的新鲜观点和新鲜概括上下功夫,努力撰写更多高质量的汇报材料。四是多服务决策抓综合,对中央、省、市委的重大决策、工作部署在秭归的贯彻落实,多进行创新思考和实践思考,在撰写高质量的领导讲话上下功夫,更好地发挥综合服务作用。

第5篇

XX年,在办公室各位主任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科室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今年的综合工作坚持服务中心、服务决策、服务基层,突出重点,讲究质量,强化服务,取得了较大成绩。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围绕中心工作,提高服务水平,发挥助手作用

一年来,我们始终把提高服务水平,为领导服好务作为工作的重点和中心。一是服务县委大型会议,参与起草领导讲话。我们认真搜集整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积极思考,努力创新,撰写了经济工作及三级干部会、农村工作会、农村税费改革会、党务工作会、人大政协工作会、县委十届七次全会、党代会等十几个县级重要会议上的领导讲话。二是服务于县委日常活动,收集各方面的材料。我们始终坚持为上级党委服务、为县委服务的宗旨。平时认真搜集各方面的资料,并加强与县直各职能部门的联系,以便掌握全县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重大事件等方面的情况,为写材料积累素材。随时为领导收集、整理各种所需资料,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三是服务于县委领导,做好秘书工作。我科抽出三名同志专职县委书记和两位副书记的秘书工作,负责承办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协助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和督办领导安排的工作,接待处理工作。科内其他同志也积极为领导服务,临时协助秘书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围绕领导决策,深系实际,发挥参谋作用

一年来,我们深入基层,积极参与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的落实,了解各方面的反映,为领导出台政策提供了重要依据。我们参与了农村化债的试点工作,调查了对外招商政策的落实情况,了解了全县发展水产养殖业的潜力和前景,摸清了我县旅游业发展现状、外部环境及与发达地区的差距,为县委出台农村化债政策、招商引资政策、水产业养殖政策和旅游业发展政策提供了参考。同时,我们围绕全县经济工作大局,及时掌握和发现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新情况、新事物、新经验,总结推广了对经济建设做出重要贡献的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总结了全县的经济工作经验,形成《培育经济龙头,建设坝上明珠》发表于《三峡了望》;总结了庙垭村的小康建设经验,形成《为有源头活水来》的经验性材料,刊载于《调查研究》,并被《三峡了望》采用;总结了秭归县二医院的艰苦奋斗创业的先进典型,形成《一个乡镇卫生院的发展壮大之路》的典型材料,刊载于《调查研究》,号召全县向之学习,并被《三峡了望》采用。

三、围绕总体部署,服从全局需要,搞好协同作战

一是服从大局需要,积极参与县委布置的其他工作。我科先后抽调人员参加了防非工作组、抢险救灾办公室、139米蓄水移民清库督导办公室等临时机构,直接参与了千将坪抢险救灾,并在其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二是服从办公室统一安排,圆满完成了各种临时性任务。我们始终秉承只要是办公室的事,就是综合科的事,强化集体荣誉感,以主人翁的姿态先后参与了各种会议的筹备、各种接待的准备、各个领导的汇报及其他工作。三是协助办公室其他科室和人员完成了一些具体工作,积极参与了千将坪抢险救灾工作和春节、五一、十一黄金周期间的值班工作,并编发了相关信息。积极参与办公室的柑橘礼品的包装运输工作,尽心尽力的完成各个主任交办的具体任务。

过去的一年,是综合科不断调整、不断进取的一年,取得了不小的成绩,也留下了不少遗憾。一是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够,综合所需的材料大多靠电话和传真收集;二是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新经验、新典型总结不够;三是综合汇报材料的质量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XX年年是新一届县委领导班子施政的开局年。新一年的综合工作,将进一步发挥服务上级党委、服务县委、服务基层的职能作用,努力在四个方面下功夫:一是多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抓综合,在总结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新鲜经验、新鲜典型上下功夫,争取有更多的关于秭归的典型和经验在省、市推广。二是多结合县委工作中心抓综合,在总结各乡镇、县直各部门服务经济、促进发展的先进典型上下功夫,更好地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三是多进行理论创新抓综合,在总结汇报材料的新鲜观点和新鲜概括上下功夫,努力撰写更多高质量的汇报材料。四是多服务决策抓综合,对中央、省、市委的重大决策、工作部署在秭归的贯彻落实,多进行创新思考和实践思考,在撰写高质量的领导讲话上下功夫,更好地发挥综合服务作用。

第6篇

第二条社会救助工作实行人民政府负责制,县(区)人民政府是实施社会救助工作的行政主体,负行政主体责任。县(区)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负总责,政府分管领导具体负责。

社会救助工作列入政府工作目标考核和对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各级人民政府根据有关要求落实辖区内社会救助工作所需救助资金、工作经费、工作机构、办公场所、人员及设备。

第三条社会救助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在社会救助管理工作中负有审查、审核、审批和监督职权的组织机构、工作人员及救助对象。

第五条社会救助工作的组织或机构依法履行下列相应职责:

(一)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职责

1.受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委托,负责本辖区居民的救助申请受理,对申请家庭进行调查核实,组织民主评议,提出初审意见并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上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告知申请对象原因。

2.宣传社会救助政策,对救助政策、对象、标准、金额等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3.落实动态管理制度,定期和不定期入户走访,准确掌握社会救助对象的家庭生活变化情况和思想动态,征求、收集对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并及时向上级管理部门汇报。

4.建立、更新社会救助工作和救助对象档案资料,做好社会救助数据统计和信息资料管理,确保各类信息数据资料准确、完整。

5.组织社会救助对象开展公益活动,对不履行应尽义务的救助对象承担举证责任。

6.对救助申请人、上访人、举报人承担首问告知、登记责任。对于上访、举报事件,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形成详实的举报记录及调查处理意见。

(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作职责

1.负责本辖区社会救助工作的管理和审核,指导并监督本辖区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开展社会救助工作。

2.对上报的家庭收入情况逐项调查核实,并对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上报县(区)民政部门审批。不符合条件的,告知申请对象原因。

3.宣传社会救助政策,对救助政策、对象、标准、金额等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4.落实动态管理制度,定期和不定期入户抽查,征求、收集对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并及时向上级管理部门汇报。

5.建立、更新社会救助工作和救助对象档案资料,做好社会救助数据统计和信息资料管理,确保各类信息数据资料准确、完整。

6.负责并监督本辖区救助对象救助金发放工作,确保各类社会救助资金按时足额发放。

7.对救助申请人、上访人、举报人承担首问告知、登记责任。对于上访、举报事件,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形成详实的举报记录及调查处理意见。

(三)县(区)民政部门工作职责

1.负责本辖区社会救助工作的管理和审批,指导、监督和检查基层单位的管理和审核工作。

2.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上报的申请材料及审核意见进行审核审批,并对审核审批结果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享受社会救助待遇。不符合条件的,告知申请对象原因。

3.落实动态管理制度,定期和不定期对救助对象进行抽查。

4.建立、更新社会救助工作和救助对象档案资料,做好社会救助数据统计和信息资料管理,及时准确上报各种表册和相关资料。

5.负责并监督本辖区救助对象救助金发放工作,确保各类社会救助资金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

6.定期对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7.对救助申请人、上访人、举报人承担首问告知、登记责任。对于上访、举报事件,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形成详实的举报记录及调查处理意见。

(四)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财政部门按照规定落实社会救助所需资金,会同有关部门定期不定期对社会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发展改革(物价)、公安、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建设(房管)、金融、税务、工商、统计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城乡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有关工作,及时为民政部门提供相关信息查询,出具有关收入证明材料。

审计部门负责社会救助资金的审计,监察、民政等部门负责社会救助工作中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

第六条社会救助对象的责任和义务:

定期申报家庭有关情况。每季度末到所在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如实申报家庭收入、人口、居住地等变化情况。

参加村(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的公益劳动。

接受社会救助管理机关调查。救助对象应积极接受、配合各级社会救助管理机关的调查,主动提供真实、准确的有关情况,并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法律责任。

接受群众监督。救助对象应主动接受社会对其家庭收入、生活状况的监督。

第七条社会救助工作中分承办人、直接责任人、主管责任人和相关人员。承办人是指在社会救助工作组织或机构中从事具体工作的人员;直接责任人是指拥有社会救助管理和审查、审核、审批职权的工作人员;主管责任人是指在拥有社会救助管理和审查、审核、审批职权的组织或机构中担任主管领导的负责人员;相关人员是指与社会救助管理审批机构有领导关系、监督关系等单位的有关工作人员。

第八条在社会救助管理和审批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和社会影响单独或同时追究承办人、直接责任人、主管责任人及相关人员的过错责任,由纪检监察部门或者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办理。

(一)接待社会救助申请人、群众来访时,不按规定工作程序办理的;接待来访时,政策解释不准确、搪塞推诿、态度生硬、服务意识差,给社会救助工作造成负面影响,发生越级上访事件的。

(二)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家庭拒不受理或拒不签署同意享受救助待遇意见的;对不符合条件的家庭擅自签署同意享受救助待遇意见的。

(三)对不符合减发、增发、停发救助金条件的家庭擅自签署同意减发、增发、停发救助金意见的;对符合减发、增发、停发救助金条件的家庭不签署同意减发、增发、停发救助金意见的。

(四)、优亲厚友,擅自改变社会救助待遇享受范围和标准的。

(五)违反档案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不按规定时限、权限或违反规定程序进行审批的。

(七)不按规定时限进行复查,不掌握救助对象家庭生活状况,救助对象家庭生活状况发生变化未及时进行调整,导致应保尽保、分类救助不能落实或救助金流失的。

(八)为救助申请人的就业、家庭人口、家庭收入、实际生活水平、劳动能力、健康状况、伤残等级等情况出具虚假证明的。

(九)向救助申请人索要财物,收受申请人钱物,刁难申请人的。

(十)向救助对象收取手续费、工本费等费用的。

(十一)在开展救助工作过程中,上访率大、工作质量低、群众综合评价不好的。

(十二)、擅自改变救助金用途的。

(十三)弄虚作假,利用工作便利骗取救助金的。

(十四),贪污、挤占、挪用、扣压、拖欠救助金的。

(十五)救助资金应实行社会化发放而未执行的;救助资金没有按时足额拨付到位,影响资金发放的。

(十六)在救助资金管理中的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第九条社会救助工作人员责任追究方式:

(一)书面检查。

(二)通报批评。

(三)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四)给予党政纪处分。

(五)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它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责任追究方式。

根据过错行为程度和社会影响,追究方式可以单独或合并使用。

第十条享受社会救助待遇的居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区)民政部门给予责任追究:

(一)采取虚报、隐瞒、仿造等手段,骗取享受社会救助待遇的。

(二)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间家庭收入情况好转,不按规定告知管理、审核、审批机关的。

(三)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间,不履行应尽义务的。

第十一条社会救助对象责任追究方式:

(一)批评教育。

(二)暂缓或取消救助待遇。

(三)追回其违反规定领取的救助金。

(四)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五)记入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有关部门建立的诚信体系。

第7篇

工会2017年春节开展送温暖的活动通知【1】 各县、区总工会,市各产业(市直)工会,市属基层工会:

根据全总、省总工作部署,市总工会决定在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继续组织开展“双节”送温暖活动,活动时间从2016年12月开始,至2017年春节前结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以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党的群团工会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会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积极协助和推动各级党委政府落实好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项措施,按照全总、省总和市总关于进一步抓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切实加大对困难职工和农民工的帮扶力度,帮助困难职工和农民工摆脱贫困,实现解困脱困。切实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工会组织的温暖送到广大职工群众的心坎上,团结广大职工群众为建设河南省新兴副中心城市和做好“十三五”开局做出更大贡献。

二、救助范围

按照全总、省总《关于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升级的通知》,本次“双节”送温暖活动的救助范围是在已升级的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中合格建档的困难职工家庭,重点是经基层上报、审定的解困脱困工作对象。主要包括:

(一)低保户,即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人均月收入低于400元),纳入政府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救助后,仍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二)低保边缘户,即家庭人均收入虽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高出幅度未超过50%,即人均月收入不超过600元),但由于患病、子女上学、残疾、单亲及其它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三)意外致困户,即因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它特殊原因造成大额支出,导致实际生活水平降至低保边缘户标准以下(至少按一年度收入支出数额核算)的困难职工家庭。

按照市总《关于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建档立卡帮扶工作的通知》(汴总发〔2016〕68号)文件精神,以上三类困难职工在2017年度“双节”送温暖工作中帮扶的重点是:经基层工会调查识别、公示上报、审批建档、制定帮扶计划,并发放《困难职工解困脱困联系卡》的人员。

三、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xx年x月x日。超过时间后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不再接收救助申请。

四、申报方式

各单位工会和困难职工根据《开封市工会2017年“双节”送温暖活动申报材料须知》(见附件1),填报《河南省开封市 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生活(医疗)救助登记表》和《困难职工档案表》(见附件2、附件3和附件4),并上报其他相关材料,各单位工会须承担入户调查进行审核把关并履行建档(或修改完善)、盖章、签署“情况是否属实”意见并签字(须工会主席与经办人共同签名)等相关手续后,将经核实后的困难职工申报材料及其家庭在岗人员收入证明(银行发放工资清单,2016年单位入账存档使用的上半年、下半年各一个月的工资表复印件)或下岗人员收入证明(含配偶及成年子女)报至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各单位工会要在困难职工申请救助时将已领到河南省工会会员卡的困难职工卡号输入帮扶系统档案即电子版《困难职工档案》(新“表”)并上报,暂未领到工会会员卡的填写以往市总救助时发放的工商银行卡号,以便市总安排救助事宜。

县、区总工会开展“双节”送温暖活动时参照执行。

五、工作要求

一要及时完善本单位“解困脱困工作管理系统”档案信息。各单位基层工会要尽快登录“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并点击进入“解困脱困工作管理系统”,修改完善本单位困难职工档案信息,据实填写“五类重点群体”、“四个一批措施”、“七个行动计划”以及“帮扶单位、帮扶责任人”栏目信息,确保所有困难职工档案信息完整、真实,为2019年全面完成解困脱困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二要完善确定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计划。各基层工会要在上级工会指导下,为每一名困难职工确定本单位帮扶责任人。由基层工会和帮扶责任人结合困难职工需求和实际,与困难职工一起制定帮扶计划和帮扶措施,并着手实施,帮助困难职工家庭尽快解困脱困。

三要创新形式,采取多种帮扶措施。要根据困难职工不同的致困原因和需求,积极探索有针对性的帮扶救助措施,帮助困难职工解决生活、医疗、教育、就业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高帮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要加强管理,确保资金规范使用。市、县(区)级的中央和省财政专项帮扶资金只能用于对合格建档并重点用于已“建档立卡”的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开展帮扶,必须坚持“依档帮扶”的原则和“先建档、后帮扶、实名制”的工作程序,必须采取非现金方式发放,不得随意扩大资金使用范围,坚持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市、县(区)级财政配套资金除专门用途外,一般参照中央、省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各级工会从工会经费中安排的帮扶送温暖资金,除用于帮扶已建档的困难职工家庭外,经主席办公会研究后,可根据帮扶工作需要,用于对中央和地方财政专项帮扶资金涵盖不到的帮扶对象的慰问、救助。

五要深入基层,做好走访慰问工作。市总拟安排于2017年1月赴全市各县、区和部分市属基层单位进行走访慰问。各县、区和各级工会都要安排赴基层一线开展送温暖活动,并根据实际需求,争取地方财政、企业行政加大对工会送温暖活动的经费投入,力争资金筹集、发放总额不低于去年。各地在送温暖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等要求,避免形式主义、面子工程,走访慰问注意做到轻车简从、厉行节约、务求实效。

六要加强引导,注重政策和先进典型宣传。各地及各级工会在送温暖活动中,要大力宣传党和国家以及工会组织对困难职工解困脱困的帮扶政策及关心,宣传国家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项政策措施,宣传工会帮扶工作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的地位、作用和贡献,宣传广大职工群众互爱互助、克服困难的生动事例。对送温暖活动中的典型人物、典型事例,要及时总结经验并宣传推广(相关报道材料、图片、影像可报市总工会专用邮箱:,由市总上传至河南职工网开封频道及微信公众平台),推动全社会形成尊重、关爱和帮助困难职工群体的良好氛围。

工会2017年春节开展送温暖的活动通知【2】 各区总工会、各产业工会:

为积极协助党委政府落实各项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政策措施,切实履行工会关注民生、服务职工的职责,进一步推进工会精准帮扶工作,帮助职工排扰解难,为全市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营造一个温暖和谐、快乐祥和的节日氛围。厦门市总工会决定在全市工会系统继续开展以“扶贫济困送温暖,温馨和谐在厦门”为主题的2017年春节期间送温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从2016年11月至2017年3月。其中,2016年11月至2017年1月1日为各区总工会、各产业工会开展摸底、建档和汇总时间。

二、帮扶对象

生活困难且已加入工会组织的厦门市在职职工。主要包括:

1.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经政府救济后仍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2.家庭人均收入虽略高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但由于重大疾病、残疾及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3.因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三、申请办法

1.凡符合条件的职工,由职工向所在单位工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厦门市总工会2017年春节送温暖活动慰问金申请表》和《困难职工档案表》,同时提交职工及家属的身份证、工资卡、工资单、疾病诊断书、大额医疗费用发票、突发事件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各单位工会公示后填写《困难职工解困脱困联系卡》,并与困难职工申报材料报各区总工会、产业工会审核、汇总。

2.各区总工会、产业工会核实汇总申报材料及电子版汇总表(EXCELL格式)报送市总工会法律保障部。

3.市总工会法律保障部依据各区总工会、产业工会汇总上报的建档困难职工数,拟订帮扶资金分配方案,提交主席例会研究通过后,核拨困难帮扶资金。根据全国总工会的要求,帮扶资金一律通过困难职工的个人银行卡发放。

四、具体要求

1.各区总工会、产业工会对已经建档的困难职工要进行动态管理,对已经不在本区域、本行业或不再符合标准的职工家庭依照管理规定及时注销,不符合要求的橙色档案应及时补充完整并上报。根据全总要求,此项工作于2016年12月30日前完成。

2.各区总工会、产业工会务必在2017年1月5日前将基层工会上报的困难职工申报材料和《厦门市总工会2017年春节送温暖活动资金实名制发放凭证汇总表》(EXCELL格式)报送市总工会法律与保障部。

五、资金安排

第8篇

一、启动应急响应机制,成立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陈桂明同志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梁经昌、罗斌、叶葆华、侯小平同志担任副组长,小组成员:廖汝林、刘福亮、郭灿华、张宇晴、卢伟祺、王颂东、刘锦棠、蓝越山、谭柱辉。

二、领导小组下设三个专项工作组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运输能源协调组和物资保障协调组。

1.综合协调组:负责值班应急,协调落实各项应急任务,综合编报专项信息和报告,组织开展机关科室抗震救灾献爱心活动。负责与省经贸委对口沟通联系。

2.运输能源协调组:组织协调抗震救灾应急物资紧急运输,做好应急运力的组织协调,监测全市煤电油供应运行情况。

3.物资保障协调组:组织抗震救灾食品用品等重要物资的应急调拨和生产,监测全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情况。

三、应急工作保障

(一)信息和联络保障

加强与省经贸委及市有关部门、镇街经贸部门、行业协会、重点企业的信息沟通,注意从电视、电台、报刊、互联网等媒体上获取信息,及时收集、跟踪、核实。及时更新应急工作联络电话,明确值班电话、传真和相关人员联系电话及通信方式,由综合组汇总、备查。

(二)紧急调拨物资保障

各有关科室根据前线应急救援需要,建立明晰的应急保障物资生产、供应能力台帐。主要包括:防护用品、生命救助、生命支持、救援运载、临时食宿、污染清理、动力燃料、工程设备、器材工具、照明设备、通讯广播、交通运输、工程材料等。贸易流通科负责台帐的汇总和协调落实。

台帐细目包括物资名称、生产企业或流通企业名称、规格、型号、主要用途、产品标准、计量单位、年生产能力、日最大产量、最大库存能力、发货站点(车站、机场、港口)、生产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等。

四、信息报送和宣传

新闻宣传和信息由信息综合科统一对外,其他部门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接受采访或发表信息。

汶川强烈地震对我市工业商贸经济领域的影响,由各专项工作组、各科室及时整理并报领导小组同意后,由信息综合科统一对外。必要时,经报市政府批准后对社会公开。

第9篇

一、加强学习,重视业务素质提升

一个人的成长离不开学习,唯有不断学习,才能取得长足进步。为使自己在所从事的社会救助工作中如鱼得水,我利用闲暇时间,学习关于社会救助工作的政策法规,争取吃透政策,拿准政策,使自己在开展社会救助工作时、在解答群众咨询的问题时有理可依、有据可循。对不懂的问题,虚心向股长或同事请教。

二、竭尽全力,干好本职工作

在工作中,本人严于律己,脚踏实地、竭尽全力干好本职工作。面对每月一次的城镇低保资金发放,从督促各乡镇报表到整理报表到调整报表到汇总报表到做各乡镇资金发放表到调整系统到做社会化发放到给财务报台账,每一环节都不能疏忽,乡镇上报该取消的必须取消,否则造成资金错误发放,追回资金困难重重;乡镇上报提高低保补差标准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对不符合提标标准的及时与股长沟通;对每月发放失败的及时联系乡镇民政所,要求提供正确账号,确保资金及时发放,并及时更改系统及资金发放表帐号,避免下次发放再次失败。每月发放低保金时,还要与人社局保持沟通,请其提供当月退休的企业、机关退休人员名单,以进行信息比对,及时取消有退休人员不再符合低保条件家庭的低保待遇。有时候,人社局负责相关工作的人员不在单位或者请假,我总是客客气气、不厌其烦的沟通,时间长了,工作人员即使不在单位,也能让同事把信息给我发过来,这样就确保了资金及时、准确地发放。

面对每月一次的电价补贴发放,我也是及时与电力局工作人员沟通。只要领导将低保、特困资金汇总表签完字,我就开具户数证明,做好电价补贴资金发放备案表,并通过微信或电话联系,告知电力局小杨来取证明,并给其发送备案表。待电力局将电价补贴资金汇过来时,我又及时与财务小胡联系,小胡发现汇款资金到账,我就做资金汇总表及社会化发放。为避免有有错误账号发放失败,每次做社会化发放时我都是从系统中导出最新的资金发放表。

面对每一个来访电话或者每一个来访群众,我都耐心解答,诚心帮助,力所能及地缓解其困难。有些老年来访者,对低保金、特困供养资金不明白,发了说没发,领了说没领,还有的一身臭味,我把他想象成我的老人,我总是耐心地对着打印出的流水给其解释,直到他听明白为止;对身体虚弱或者情绪激动的,赶忙找椅子让其坐下,并倒杯水,缓和情绪。有些中年来访者,年龄与我相仿,但身患重病、两个孩子还上学,我总是深深地同情,把相关的低保政策、医疗救助政策、临时救助政策、福彩助学政策都一一告知,来访人说自己文化低,听不明白,我便把救助政策和申请部门写在纸上,让其满意而归。有些少年来访者,小小年纪失去父母,但成绩优异,我把他想象成我的孩子,告知其助学政策,并鼓励他好好面对生活。面对精神不太好的来访者,我也会跟他聊一些轻松的话题,缓解其焦躁的情绪。总之,我尽力让每一位来访者满意而归。

三、团结协作,与同事取长补短

本人虽能力有限,但充分认识到能在一个办公室工作是一种缘分,总是力所能及地协助同事完成工作。每个人都有闪光点,我细心观察,努力发觉每位同事的优点,艳艳的冷静睿智,军军的钻研进取,彭彭的谦逊和善,萍萍的诚恳助人,小闫的热心善良,明铭的干练敏捷,璇儿的勤奋务实,都是我要吸纳的资源。

四、勇于担当,抓好妇联工作

第10篇

根据市民政局关于转发市监察局《关于在全市水利和民政系统开展依法行政综合监察工作的通知》(南民〔年〕75号)和县监察局《关于在全县水利和民政系统开展依法行政综合监察工作的通知》(光政监〔年〕1号)要求,精神及我局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定于年6月中旬至7月中旬在局机关开展依法行政综合监察自查自纠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内容和重点

(一)基本内容

局机关各股(室)依照我局“三定”方案规定的主要职责,对年1月1日至年6月30日期间本股室依法依规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自查内容包含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主要事项有:

1、年以来在实施行政管理中,是否依法履行行政许可、规划、处罚、强制、确认、裁决、征收、给付、复议和监督检查等职责。

2、是否合法行政,有否存在越权、失职渎职的问题;

3、是否合理行政,有否存在不公平、不适当和滥用自由裁量权的问题;

4、是否程序正当,有否存在应公开不公开、应告知不告知、应回避不回避等违反法定程序的问题;

5、是否高效便民,有否存在超时限、推诿扯皮、效率低下及违反便民规定的问题;

6、是否廉洁自律,有否存在乱收费、的问题。

(二)自点

1、婚姻、收养关系确认;

2、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的管理审批及监督检查;

3、救灾救济款物分配;

4、福彩公益金资助项目的报批和资金分配;

5、社会救助资格的认定及救助金的发放;

6、优抚安置对象的审查及抚恤金发放。

二、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各股室对年1月1日至年6月30日期间制定的各类文件(含规范性文件),办理的行政许可、处罚、强制、确认、裁决、给付、复议和监督检查等行政职权事项(可参照《省民政厅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和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资料汇编》和《民政工作法律法规汇编》)逐一进行自查和整改,并将自查自纠情况以书面形式形成文字材料,经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于7月20日前报送局办公室。

(二)各股室依据民政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再次梳理确认,主要明确行政职权目录及执法依据是否准确无遗漏、权力运行流程图各环节是否程序合法规范、涉及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权标准是否合理可操作,梳理结果经报分管领导同意;业务股室没有涉及民政法律法规的,也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制定相关业务工作流程图报分管领导同意,上述两项任务于6月30日前完成并报局办公室。局办公室汇总后,于7月10日前在光泽民政网站上公布。

(三)各股室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形成书面汇报材料,内容包括制定的相关政策文件、工作落实情况、是否依法行政合理行政、是否遵守法定程序、是否高效便民、是否廉洁自律,以及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意见和建议等,经分管领导审定后,于7月20日前报送局办公室和驻局监察室。

(四)各股室认真整理档案卷宗材料,做到目录清楚、要件齐全、内容规范、页码明晰,于7月20日前完成,存留各股室待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依法行政自查自纠是推进依法行政和促进机关作风转变的重要举措,局机关股室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对自查自纠的认识,落实好自查自纠各项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第11篇

社区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低保评议制度、评议小组成员名单、低保分类管理工作名册,社区居委会按不同人员实施了分类管理及参加公益劳动管理制度;搞好长效管理,我们社区,分每周一、三、五、上午10:00至11:00时,有劳动能力的低保人员到社区签到,由低保居干和社区管卫生的居干一起带队,打扫居民活动场地、绿化带等。一方面安排有劳动力的低保人员在门岗值班,参加社区巡逻队巡逻,加强社区治安防范;劳动不到位者严格按低保管理条例处理。

(二)加强动态管理

(1)柳背桥社区到20xx年11月份低保发放表止,享受低保户数35户,总人数59人,其中a类人员21户、b类人员9户、c类人员5户;从20xx年12底至20xx年11月止,新增低保户16户;调增低保金3户,停止低保户18户,其中2户迁离本辖区、12户办理超龄养老保险、2户不原意参加社区公益活动取消、4户社区干部推荐其就业、已走上就业岗位。

(2)我社区坚持按街道统一的工作程序办事,坚持户主申请、入户调查、张榜公布、群众评议,将低保政策落到实处。社区对申请享受低保的人员坚持认真调查、严格审核、规范材料,确保低保对象不错、不漏、不误。每月对三类人员进行审核、二类人员按季审、一类人员半年审核一次;为了让上级部门及时掌握各种数据,我社区均能在规定时间上报各种统计报表,并做到真实、正确。

(三)、强化分类救助工作

社区现有分类救助人员24人,70岁以上的有1户、重残和残疾人2户、重病有3户

(四)低保与就业联动工作

(1)社区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积极为低保对象联系单位争取再结业,对实现再就业的低保对象实施低保渐退制度,在三个月的试用期中,本人收入不计入家庭收入,使低保对象免除了后顾之忧,09年社区干部推荐其就业、已走上就业岗位的有4人;

(五)基础管理工作

(1)社区对群众的来电、来访,均做到热情接待,仔细调查,认真记录,认真处理,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为了方便群众举报,社区在张榜公布的公告上公开了街道事务科、居委会的举报电话号码,另设有举报箱一个。

(2)社区根据街道的要求,对每户低保对象的本人申请、审批表、证明材料等都进行归类建档管理;

(3)认真开展低保建档工作。社区居委会为每一户低保家庭建立了档案,做到人数清,人员情况准确,并对低保人员实行分类管理。

(六)创新低保管理方法和工作手段

(1)社区居委会干部对辖区特困户低保居民5户,执行一帮一服务、对辖区享受低保困难残疾人2人,执行二帮一服务;

第12篇

为了确保汽车修理厂在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后,能迅速有序地开展救援、救灾工作,疏导并制止事态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汽车修理厂实际情况,特制定应急处置预案。

一、应急指挥

为了做好应急预案的组织领导和指导工作,健全组织、各尽其职,快速反应、高效实施。成立应急预案小组。组长:张印、张玉宝、副组长:高兴义、田志存。成员:王继兴、崔鸿伟、王继承,刘锐、刘建伟、陈礼波、 王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应急预案启动后,由张印统一指挥,各成员立即行动,紧密配合,切实做到指挥迅速、实施有效、保障有力。

二、应急准备

1、应急救助车辆:2辆、(其中小客车一辆,宁E.01325吊车一辆,宁E.02059 )。

2、应急灭火设备:7个、(其中手提式4个. )。

3、经过消防培训的2人,(崔鸿伟、王继承 )

三、应急措施:

1、在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后,应急指挥、成员

以及应急车辆、设备、人员要迅速赶赴现场,不得延误。

2、应急预案起动后,由张印统一指挥,迅速开展救援工作。

3、应急车辆驾驶人员要无条件接受调动,积极反应、投入救灾、救助工作,此项工作由张玉宝负责组织。

4、灭火消防设施设备及工作人员由高兴义负责组织,并协助配合消防等单位,紧急救助、抢险。

5、发生突发事件,要积极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或疏散工作。由张印全面负责,高兴义、王继承、王继兴、崔鸿伟、刘建伟、田志存、刘锐、王生负责具体实施工作。如出现聚众闹事、情节严重的及时向指挥部汇报,同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和拨打110、120、119报警电话,事后要做好及时的善后处理工作。

6、如果发现火情,要立即组织自救,并拨打110、120、119报警电话,通知相关人员,尽量切断电源开关,使用消防器材补救,并监视火势的蔓延情况。

7、汽修厂在发生人员意外伤害,如摔伤、砸伤等,汽修厂员工要积极开展自救,伤势严重的要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求救,送往医院救治,不得拖延时间,延误最佳治疗时机。

8、在发生因电路短路、油料等引起的火灾,汽修厂要组织员工立即疏散人员,打开门窗通风,根据火灾起因迅速

采取措施补救,因火势蔓延速度快而无法控制的,立即拨打119报警电话求救,在救援未到达之前,汽车厂要以最大努力控制火势,力争将火灾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9、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人员中毒,中暑现象时,立即将人移到门外通风的地方,采取人工呼吸,毛巾冷敷等措施自救,在自救无效的情况下拨打120急救电话送往医院救治。

四、应急预案的报告和启动

在发现和接到重、特大事故、发现事件发生时,必须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2小时内将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写出书面汇报,并及时启动应急方案。

五、责任追究